笔趣阁读书 > 穿越小说 > 三国,开局抢婚大才女 > 第章29章伟大发明
    汉代乃至魏晋,

    士家子弟都习六艺,骑马射箭轻松平常。

    荀彧也有一次全身披挂,上阵杀敌的作战经历,徐庶也曾仗剑杀人。

    结果他被迫改了名字。

    至于最后领兵还是当谋士,取决于自己的特长。

    脑袋灵活的当了谋士,

    打仗比较猛的当了将军。

    许多士家出身的女子也修习六艺,而且身手很是霸道。

    与蔡琰齐名的一代才女谢道韫,在面对叛军时,年近七十的她挥刀砍杀,一群壮汉居然不是对手,被她当场斩杀一堆。

    士家时代的贵族女子地位,远非宋朝建立之后可比。

    所以,在烈女传中,宋代以前入选的全是猛人,宋代以后入选的都是忍气吞声的柔弱女子。

    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

    士家出身的标签,就已经碾压了所有庶民,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这是天朝历史上的贵族时代,最后被五胡乱华终止了进程。

    因为最后混成皇帝的刘裕,是庶民出身。

    这也是为啥,蔡扬现在要给自己编一个没落小士家身份。

    反正白波军中没落士家不少,比如徐晃等人,这些人的名气几乎没有,局面又混乱不堪,稀里糊涂的也就过去了。

    至少在目前,还没有人怀疑的出身。

    认识这么多的字,能写出这么美妙的文章,怎么可能是大字不识一筐的庶民。

    人家蔡家,可能是隐士。

    按照蔡扬当土匪的经验,

    在这些最有钱的人中,

    最抠门的是曹洪,最敢赌是糜竺,最大方的是鲁肃,最会玩的是甄道。

    每次劫到肉票,

    曹洪向来是要钱不要命,人你随便杀,赎金一分没有。

    糜竺总是攒人来抢,抢回去算赢,抢不回去算输,这家伙弓马娴熟善于骑射,居然还亲自来抢过。

    鲁肃人最好,从来都是要多少给多少,只要能把人弄回去就行。

    甄道这家伙最讨厌,他总能找来各种莫名其妙的说客,一顿饭就把人要回去了。

    所以,

    曹洪才因为抠门差点被曹丕剁了。

    糜竺才敢先送妹妹后散家财去赌刘备。

    鲁肃白能毫不犹豫给周瑜发钱送粮。

    甄道这家伙才能袁曹通吃,谁来了都没有影响甄家的地位。

    想来想去,蔡扬打算先拿甄道下手。

    这家伙最有商人范儿,只要利益足够,他立马都能把妹子送来,不管他哪个妹子。

    不像糜竺,想让他送妹子,你得让他看到政(题哈三)治前途。

    初冬时分,天气已经有些寒冷。

    过了不到三天,马均亲自带领宋履来见蔡扬。

    他们带来了四双靴子。

    别说,

    宋履的手艺真不是盖的,几双原色的靴子往那一放,居然有些时尚的气息。

    跟后世根本没什么两样。

    [Hr]给详细制作工艺和宋履的手艺加在一起,做成这样还真不是多大点儿事。

    “主公,宋履以前做过无数皮靴,还是头一次做这样样子的。”

    见蔡扬高兴,马均今天说话也不结巴了,“他还特意在鞋底加了铁掌,就像马掌一样。”

    真是够结实!

    独孤燕早就按捺不住,早就将靴子换了上去,随即原地转了一圈儿:

    “夫君,好看不?”

    “好看好看!”

    看到久违的这种造型,蔡扬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我的刀呢?”

    相比于皮靴,蔡扬更关心他的弯刀。

    “还在锻造之中,工匠都没有经验,打造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马均回答的小心翼翼。

    “慢慢来,先掌握办法,以后再说。”

    蔡扬并没有责怪马均,现在第一批焦炭都没有出来,即使打造出钢刀,性能估计也好不到哪去。

    优质钢铁是基础,

    虽然现在有了炒钢技术,但是木炭限制了高炉温度,指望它能达到焦炭的水平,那简直就是做梦。

    “主公,玻璃烧制非常顺利,已经做出了一些玻璃球,看起来异常透彻,就是不太圆。不过工匠越来越熟练,应该很快就行了。”

    这个消息让蔡扬很高兴,

    他已经打定主意先拿甄道下手,就等着成品玻璃球了。

    马均离去之后,几个小娘子把蔡扬拉进内室,开始试穿自己的皮靴。

    蔡珏也很快加入进来,室内顿时叽叽喳喳一片。

    初冬的内室炉火很旺,几个人外套很快穿不住了,都穿着薄薄衣衫转来转去,晃得蔡扬阵阵眼花。

    眼前山峦起伏,凸峰傲立,让蔡扬有点把持不住。

    正在心急火燎的时候,波涛汹涌的场面让蔡扬灵机一动,他找来毛笔笔,铺好丝帛就要画图。

    “夫君打算画什么?”

    蔡琰对这方面最感兴趣,一看蔡扬要写东西,立刻就坐在了他的身旁。

    “等会儿。”

    蔡扬说完开始动笔,就在笔尖刚刚落下的那一瞬间,他立刻感受到了自己巨大的变化。

    从铁厂回来之后,这还是他第一次握笔。

    毛笔就像是长在手上一样!

    笔随意动。

    想怎么话,就怎么画,速度极快!

    一幅图画完,蔡扬自己都惊了!

    以前虽然字写的不好,但是图纸画的不错。

    然而跟现在比,那简直是天壤之别。

    用毛笔,

    他竟然画出了照片的效果。

    黑白照片!

    “夫君………”

    大才女的眼睛闪烁着异样的光芒,看向了蔡扬的眼神都不对了。

    蔡琰是画家,她能看懂。

    假如只有她一个人在场,她绝对立马把蔡扬按在榻上。

    除了如此,

    蔡琰已经不知道该去怎么表达,她对自家夫君的崇拜了。

    真变了?

    蔡扬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以前蔡扬最佩服的,就是那些能画出照片效果的超写实画家,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有了这个本事。

    还是用毛笔!

    [她]崩了他一下,居然崩出这么恐怖的效果。

    “夫君,你画的这是什么呀?”

    画的到底怎么样,独孤燕没有鉴赏能力,她对这个奇怪的图形更感兴趣。

    “碗?两个碗连在一起,那干嘛还有几根带子?”

    蔡珏也凑了过来,同样迷惑不解。

    “夫君,这是什么,干什么用?”

    呼延琳抢过去看了半天,同样也是白看。

    大才女也已经回过神来,她一样没明白怎么回事。

    不懂没问题,

    一分钟之后,

    你们全都能懂。

    蔡扬心中暗笑,这一次他拿来一张大丝帛。

    写信也是写,画画也是画,

    就它了!

    “我画一个图,然后你们就知道它怎么用了,回头都这么给我用起来。”

    在她们惊异的目光中,蔡扬笔走龙蛇,很快画了一幅画。

    不,是画了一张照片。

    独孤燕和呼延琳抿嘴而笑。

    蔡珏想看又不敢看。

    蔡琰满脸通红。

    “照片”上的人分明是她,画得栩栩……

    算了,还是别用形容词了,就是画成了蔡琰的照片。

    只不过,

    穿着比(跑路)基(纽扣)尼……

    求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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