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袁氏世范 > 第 12 章
    杀死。自此大臣尽皆颤栗,埋下亡国之根。

    刘禅被司马昭封为安乐公后,亲自到昭府中拜谢,昭设宴款待。使歌舞于前,蜀国官员都倍感伤怀而堕泪,后主却嬉笑自若。昭问后主说:“颇思蜀否?”后主竟答:“此间乐,不思蜀也。”连司马昭都叹息说:“人之无情,乃至于此,虽使诸葛孔明在,亦不能辅之久全。何况姜维乎?”烈士闻之,无不扼腕。

    袁采说,豪富之不肖子孙,终不过导致家事败落,达贵之不肖子孙,便会导致父祖遭刑辟,然而帝王之不肖子孙,则会丧国,使祖宗之大好江山拱手送人,使祖宗之脸面丢失殆尽,贻羞百代,后人能不警醒吗?  子弟贪愚勿使仕宦

    【原文】子弟有愚缪贪污者,自不可使之仕宦。古人谓治狱多yīn德,子孙当有兴者,谓利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福。今其愚缪,必以狱讼事悉委胥辈,改易事情,庇恶陷善,岂不与yīn德相反?古人又谓我多yīn谋,道家所忌,谓害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祸。今其贪污,必与胥辈同谋,货鬻公事,以曲为直,人受其冤无所告诉,岂不谓之yīn谋!士大夫试历数乡曲三十年前宦族,今能存者仅有几家?皆前事所致也。有远识者必信此言。

    【译述】子弟中如有愚顽笨谬而又贪财纳贿的,决不可以让他们走上仕宦之途。古人说办理案件是能够积yīn德的事情,子孙后代之中必定有兴旺发达的,这就是行善积德。做了好事,别人虽不知道,暗地里福祥如意却降临到自己头上。如果让那些愚顽笨谬的子弟为官并执掌刑罚,他定会把公事全部jiāo给幕僚或下属去办理。这些人扭曲事实,保护恶人而诬陷忠良,岂不是不能积yīn德反而损德吗?古人还说:人有太多的yīn谋诡计,实是道德lún理之所大忌,即干了坏事虽然别人不知道,但终会得到报应。现在你让本xìng贪婪的子弟为官,他必定会与下属一同谋划,假公济私,蝇营狗苟,黑白颠到,指鹿为马,使人蒙受不白之冤,却又无处申诉,这不就是古人所说yīn谋吗?士大夫们不妨回顾一下我们乡间的情况。看看三十年前的官宦人家,如今存留还在的又有几家?他们败落的原因,就是让愚笨贪财的子弟做了官,而不积yīn德遭到报应造成的。有远见卓识的人一定相信这番话是毫无谬误的。

    【评析】柳宗元有一则非常有名的讽刺xìng寓言,说一xìng贪之小虫,因为它的背面毛涩,所以东西沾上去后很不容易掉下。可是体虽小,力虽弱,仍然是遇到东西就取来负上,昂着头不顾一切前行,并且负载越多越是有劲,终于到颠倒翻侧再不能爬起。间或有人见到了,心怀怜悯,帮它卸去沉重的包袱。但他一旦能够爬起又拾取如同前番。又喜欢往高处爬,等到筋力疲竭,便坠地摔死。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或看上去形貌魁伟,像是大丈夫;或看上去聪明睿智,象是圣贤哲人;或是身居高官;或是大有名望。但其远见智谋却同这一小虫差不多。多贪多贿,玩乐不爽,于是不顾德义,不顾国法,甘以身试法,身死名败,连家累室而不顾念。此又何苦来哉?

    古代命官一个人犯了事,则因连坐之法,而诛连九族,更至乡邻。

    今天虽然废去连坐这一酷刑,但自己死后,白发苍苍之老父母,黄发嫩齿之幼儿女,尚留在世,世上之人如何冷眼相加,讥言相讽,也全然不顾,又于心何忍?亲恩、师恩、家国大恩,置于何处?一个愚谬贪污之人给社会,给家人造成多大的伤害,多坏的影响啊!所以我们自己不可不为戒,同时要以此来提防如此之人为官,而妨害社会。  家业兴衰系子弟

    【原文】同居父兄子弟,善恶贤否相半,若顽狠刻薄不惜家业之人先死,则其家兴盛未易量也;若慈善长厚勤谨之人先死,则其家不可救矣。谚云:“莫言家未成,成家子未生;莫言家未破,破家子未大。”亦此意也。

    【译述】生活在一起的父子兄弟辈中,一般来说,品行好与坏的人各占一半。

    倘若那些愚顽不肖刻薄狠dú的人早早死去,那么他那个家庭的兴盛衰荣尚不好下论断;但如果那些慈祥善良,忠厚勤俭的人先去世,那么这个家庭的衰败则是一定的了。俗话说:“不要说家庭还没有兴旺发达,能够使家庭发达的儿子还没有生养出来,不要断言家庭能够永保兴盛,败家的儿子尚未长大。”就是说的这种现象。

    【评析】唐太宗有句名言:“国之治在得人。”其实家族的兴衰更在得人。

    刘禅以近小人,耽酒色,昏庸腐朽而失国。被人讥为“扶不起的阿斗”。而更有得贤主而昌国者。与刘禅同时的曹睿,并非曹丕亲生,郭贵妃代甄皇后后,无有嗣出。曹丕便养曹睿为后,平日虽宠爱有加,曹睿亦玲珑喜人,聪明剔透,然而因并非亲生,加之无有贤德才能出现,所以曹丕立他为太子之心并不坚定。一次曹睿随丕围猎,仆下从丛林中赶出母子两鹿。曹丕张弓发箭,母鹿立毙,小鹿站定,回头视曹睿,睿却双目流泪。曹丕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还不快shè,睿答曰:“陛下已shè杀其母,臣安忍shè其幼子。”曹丕大喜,弃弓于马下,抓住曹睿的手说:“真仁德之主也。”遂封曹睿为太子。后曹睿果然以其若谷之虚怀,无上之仁慈使得将士效命,人臣尽忠,国力大盛,奠定了一统华夏的基础。

    “糜不有初,鲜克有终。”历朝开国之帝尽皆兢兢业业,勤政爱民,心系天下,然而最终落得花花江山,转为异姓。至令天下之人均以为“天下大势,由乱入治,由治入乱。”殊不知这实在是因为后人不思先人创业难艰,决荒垦弃,才得基业,却掷金如土,挥珠如砾,沉湎于享乐腐化所至,秦始皇、秦二世、隋文帝,隋炀帝皆二世而亡,南唐刘煜不过三世。此皆子孙不贤,顽劣刻薄不惜家业之典型。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生万物,载育万民。国家如此之大基业,尚可毁于一不肖子弟之手,何况家有千金,万金,一屋一室者,又何足道哉!  养子亦需慎重

    【原文】贫者养他人之子当于幼时。盖贫者无田宅可养暮年,惟望其子反哺,不可不自其幼时衣食抚养以结其心;富者养他人之子当于既长之时。令世之富人养他人之子,多以为讳故,yù及其无知之时抚养,或养所出至微之人。长而不肖,恐其破家,方议逐去,致其争讼。若取于既长之时,其贤否可以粗见,苟能温淳守己,必能事所养如所生,且不致破家,亦不致争讼也。

    【译述】家中经济情况不好的,收养别人的儿子作为后嗣,应当在孩子小的时候就把他过继过来。因为贫困的人没有田产和房屋为依凭以颐养暮年,只有期望儿子长大后来养活自己,不得不从幼小之时就给衣给食,养育其长大,用以培植他对你的感情;而富家大户收养孩子,则应当在孩子长大之后。现在富人抱养别人的孩子时,都害怕让孩子知道自己是养子,所以总是在孩子还不懂事时就将他领养过来。有时从贫困之家领养的孩子,长大后成了不肖之子,恐怕他会败破家业,便商议着要把他赶出家门,于是引起争讼。如果让孩子长大一点后再过继,那时,孩子的品行如何就可以看个大概。真的是个xìng格温淳敦厚、安分守己的,就一定会把养父母当作自己的亲生父母一般对待,也不至败坏家业,更不至于引起争讼官司了。

    【评析】俗话说:“养儿防老。”因为“光景没有百年好,人活七十古来稀”。

    当自己年强力壮之时,自己能行能走,能食能劳。可年岁稍大,体内机器零件处处磨损,时时发生故障,则不可不有人侍傍于旁,端茶送水,承膝取欢。所以有子之人自不待说,无子之人,则取螟蛉,以续后嗣,绵延香火,四时得以供奉。至少可以年老之时望其反哺,百年之后,入土为安。故而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说。

    然而,袁采以为收养螟蛉也不可以不慎重。贫困人家应幼时抚养以结其心,富贵之家则应“取于既长之时”。他的出发点是贫困人家无财产,不得不靠感情联络,富贵人家有财产,则仅用其守家延嗣养老送终。他的说法不无道理,有时甚合于人情风俗。然而人如果没有感情,便叫他“冷血动物”,人与动物之分则很大一部分在于人有感情。如果仅因财大业丰而慢待以心,养子虽能“事所养为生,且不敢破家”,但人心远隔,毫无家庭温情气氛。岂不大失所望?故而我以为不论贫者、富者均应“自幼以衣食抚养以结其心”。其心已结,当然亲近。

    况且人子的好与坏,孝与不孝,均在于后天教育。当他年少之时,督促管教稍微严厉一些,他可能心怀怨恨。到他长大懂事,就会知道养父母不仅要让他长大,还要“chéng rén”,而不是成为邪恶之徒。子教而chéng rén,子不教而为“贼”的事情,自是很多,此不赘举。  己子不可轻与人

    【原文】多子固为人之患,不可以多子之故轻以与人。须俟其稍长,见其温淳守己,举以与人,两家获福。如在襁褓,即以与人,万一不肖,既破他家,必求归宗往往兴讼,又破我家,则两家受其祸矣。

    【译述】穷人家孩子多了固然在经济上是个负担,但不可因为孩子多就轻易地把他们送人为子。要等到他们长大一些后,见他xìng格温柔敦厚,安分守己,这才能把他过继给别人,如此做法则是两家人的福气。如果在襁褓中就送人,万一孩子将来不肖,在败坏了别人家的产业后,又必定会要求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这样往往会引起官司,又会连带着把亲生父母家搞垮,其结果是两家都受害。

    【评析】有一百万富翁,妻子早丧,甚感孤独,每天虽悠游自在,锦衣玉食,然而殊感闷闷不乐。一天,因游玩过晚,回到旅店已近子夜。却听得房后一家喧闹嬉笑。开窗后,看到那房里一穷汉正与众多儿子调皮顽耍。

    虽然个个衣衫破坏,骨瘦形销,但俱是兴高采烈,家中其乐融融,令富翁羡叹不已,便登门拜访,对穷汉说愿花十万元买一个儿子。穷汉一听,大喜过望。遂决定卖一个给他。老大、老二、老三,已年近chéng rén,不日即可自立,并可赚钱养家,不能送人。老四、老五,正是孩童天xìng,日日疲惫归来,颇讨欢心,令老汉解颐一笑,实是心肝宝贝,亦不送人。

    老六、老七,少即多病。花去许多钱财,日夜厮磨,感情日深,难分难舍,亦不可送人。老八、老九尚在哺rǔ,如断然送人,如因水土不服而生疾病,骤然死去,亦不痛煞人哉!他双眼逡巡,心思反转,实是难下决心。况兼众子个个噤若寒蝉,瑟瑟后缩,唯恐父亲卖己,神情实令人可怜。穷汉愁肠百解,恼烦异常。不生卖子之心,虽则苦些,何曾如此烦恼。遂快刀斩乱麻:不卖了。霎时,雨过天晴,儿子们欢呼雀跃,穷汉不由双眼迸泪,面绽笑容。

    袁氏虽以为不可轻与人,可其心出于忧愁继子为两家的祸患。殊不知,手心手背都是ròu,哪一个能够割舍与人。要想完全消两家的祸患,自以不送子与人为最佳。等到孩子大了分门立户,则自己可以选择过不过继以为人子。人家亦可以决定是否收不收养他为螟蛉。  别人之子不可轻易收养

    【原文】养异姓之子,非惟祖先神灵不歆其祀,数世之后,必与同姓通婚姻者,律禁甚严。人多冒之,至启争端。设或人不之告,官不之治,岂可不思理之所在?江西养子,不去其所生之姓,而以所养之姓冠于其上,若复姓者。虽于经律无见,亦知恶其无别如此。同姓之子,昭穆不顺亦不可以为后。鸿雁微物,犹不乱行,人乃不然,至于叔拜侄,于理安乎?况启争端。设不得已,养弟养侄孙以奉祭祀,惟当抚之如子,以其财产与之。受所养者,奉所养如父。如古人为嫂制服,如今人为祖承重之意,而昭穆不乱亦无害也。

    【译述】养异姓之子作为后嗣,不光祖先和神灵不接受他的祭祀,而且几代之后,必然会有与同姓氏的人通婚的现象,这是国家法律严格禁止的。

    有很多人都这样做,以致最后引起了争端。即便是没有人告,官府也不去追究,难道人们就不考虑一下是否符合情理吗?在江西这个地方,收养别人的孩子,不去掉孩子生父的姓,只是把收养人的姓放在孩子原来的姓氏前边,就好象是复姓。这种做法虽然既未见于记载,也不是法律之规定,但也能看出来,人们反对养子与亲生子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即便是同姓氏本宗族的孩子,如果辈分不对,也不能作为后嗣。鸿雁只是一个小小的生灵,还懂得不乱lún,人却做不到。以致有叔叔为侄儿下拜的状况出现,这在礼法上难道合适吗?而况这样也容易引起争端。实在不得已的话,可以养弟弟和侄孙来传宗接代。不过应该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来抚养,将来把自己的财产也传给他。被收养的孩子也要对待养父像父亲一样。像古人为嫂嫂制服,像今天的人为给祖先延续香火,这种做法只要不搞乱辈分,也没有什么害处。

    【评析】在封建宗法时代,家族的传宗接代是一件大事。如果一个家族没有了接续香火的子嗣,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因此,人们在“断了香火”

    之后,就会想到收养别人的孩子来为自己传宗接代。这也可以说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而且也是绝后者痛苦中的一点安慰。袁采之言在当时可能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人的宗族观念已逐渐淡化,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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