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科幻小说 > 虫洞惊魂 > 正文 《第二卷》第五十一章:逢迎犬意迷伊始
    大家看见:四周的那二十多盏灯火,竟然是二十多只野狼的眼睛。此时这些眼睛,全都闪着绿光,杀气腾腾。

    众人背对着的似乎是一只头狼,它身材高大,体格强健,最主要的是,还高挂着一脸征服一切的霸气。其它狼全都蓄势待发,只等着头狼的命令。

    此刻,这只头狼,鼻孔朝天,凶相毕露,旁若无人的嗷嗷怪叫,像是在发布什么命令。可是它没想到的是:今天遇到了罕见的对手,并且还是通晓狼族语言的对手。

    云龘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泛起绿光,七星宝刀一扬,嘴里竟也发出了瘆人的狼叫。尚文早已知道云龘的这项神技,可李忠c王昌龄和王之涣却是大吃一惊。但他们看尚文不动声色的样子,也就静观其变了。

    云龘听懂狼王在说:被困的五人全都拿着锋利的武器,杀伤力极大。为了避免无谓的伤亡,众狼的攻击,应该先以骚扰为主,牵制为辅,直到将五人拖得精疲力尽,再出其不意,实施最后的总攻。就像对付凶暴的野猪一样,疲其身,而嗣后杀之。

    想得真美!无怪乎电视里播放《动物世界》里的解说词中判断:狼的智力相当于人类四五岁的孩子智商。现在从狼王发布的命令来看,其智力远不止于此。能够清楚地判断出面临的危险程度,并且理智地采取针对性的策略,四五岁的小孩子能做到吗?

    以往,头狼面对人类的时候,完全不忌讳对手是否知道它们的动机,所以尽可以直言命令。可是,这次狼王失算了,对手竟然全能听懂它的语音,而且还会说出它们的狼言,这可让老狼王大惊失色。

    云龘冷冷一笑,说道:“别枉费心机了,我们怎么会跌入你们这低级的陷阱。我们若想走,就凭手中削铁如泥的宝刀,谁能拦得住?就是杀光你们,也不会花费多大功夫。要知道,我们五人都是身怀绝世武功的高手,就是一般武士,十个八个,也伤不到我们,何况你们这些手无寸铁的野狼了?我们与你们无冤无仇,更不想打扰你们的生活,只是来寻找被偷走的药品。如果是你们拿了,就尽快交出来,免动干戈。本身这些药品又不能当饭吃,对你们丝毫没用,可对我们却至关重要,那关系到几千人的生命,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们必须拿回!所以,解除对立,诚心合作,才是明智之举。否则,惹得我们愤怒,就是不杀光你们,烧了狼窟,你们到哪儿,再找这么好的藏身之处呢?你考虑一下。”

    老狼王闻言,面露恐慌之色,惴惴叫道:“可我真没偷你们的药品啊!”

    云龘眼中的绿光更炽,像是有些恼怒。他一指地上的足迹,说道:“还想抵赖,地上的足迹,已经完全暴露了你们的行踪。要不然,我们能追到这里吗?”

    老狼王一听,很无奈地叫道:“唉,真是祸从天降啊!我确实未偷,是我儿子偷的。”

    云龘听到是老狼王的儿子偷的,高兴地叫道:“那就快送出来,咱们以后井水不犯河水,两清。”

    老狼王面露难色,回头看了看山林,对云龘继续叫道:“我儿子不在这里,它两年前就被胡人抓走了。”

    云龘一听,急了。怎么其中还有插曲?

    老狼王面容忧郁,开始向云龘诉说这一段骨肉分离的经过:

    两年前的冬天,由于山里草食动物们的季节迁移,狼群的食物开始紧缺起来。狼群里的众狼,经常是吃完上顿,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下顿?它们这个狼群,本来就是一个超大的狼群。一般狼群也就7—10只狼,而它们的狼群却有二十多只狼。虽然捕食猎物时,战斗力强悍,但是,吃饭时,食量也是超大的。狼多肉少,众狼难免时常饿肚子。老狼王的大儿子强巴和二儿子憨巴,饥饿难耐,便开始打胡人的牧羊主意。如果食物充足,狼群一般不会攻击牧民的牛羊,除非到了生死关头,它们才敢去做这种危险的尝试。胡人的弓箭c刀枪,以及凶悍的牧羊犬,可是厉害至极。偷窃者一旦现身胡人的帐篷附近,就会被敏锐的牧羊犬发现,然后,便是惊心动魄的亡命追杀。胆敢跨越雷池的狼,不死也得扒层皮。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众狼是不会做这种危险的举动。

    可是,强巴和憨巴这两条狼,大概因为是老狼王的儿子,平常任性惯了,初生牛犊不怕虎,竟然背着老狼王,趁着夜幕的掩护,晚上去偷袭胡人的羊群。

    这两只狼确实够胆大c够勇敢c够幸运!它们居然摸到了胡人圈养羊群的围栏里。温顺的群羊,骤然看见眼里泛着凶光的强巴和憨巴,顿时吓得魂不附体,竟然连惊叫都不敢发出。

    正当二狼张开血盆大口,大开杀戒的时候,不知从哪里窜出四只牧羊犬来,它们疯狂的叫着,不顾一切地扑了上来。强巴勇敢地迎了上去,与这四条恶犬殊死搏斗起来。此时,这家的主人也已手拿长刀冲了出来。四周又奔过各执武器的七八个男人,把强巴和憨巴围在中间。

    憨巴见硬拼已无胜算,便匍匐着爬到这家主人面前,脑袋一低,任凭发落。而可怜的强巴却被那四个恶犬,开膛破肚,当场身亡。

    过来的四五个帮手,举起刀枪,就想杀了憨巴。这家主人见憨巴一动不动,一副彻底屈服的样子,就对那些人摆摆手,然后,像唤狗一样召唤憨巴。憨巴摇摇尾巴,顺从地爬到这家主人脚前,舔了舔他的鞋面。这家主人大为高兴,就把憨巴收养起来。这两年间,憨巴尽职尽责,比那四条牧羊犬还要优秀c还要聪明,完全得到了主人的信任。

    两年里,老狼王通过多方寻找,终于看见了憨巴同那四只牧羊犬生活在胡人家里。老狼王也曾多次试图救出憨巴,都由于那四条牧羊犬同憨巴寸步不离,根本没有单独接触的机会。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憨巴有一次居然漫不经心地瞟了老狼王一眼,或许仅仅是茫然的一顾,没看到老狼王也很正常。但是,老狼王不解的是:它的气味,憨巴总应该是熟悉的吧?狼不就是以气味作为标记,以及分辨敌我的标志吗?怎么会全然忘记,无动于衷呢?难道被俘的这段期间,居然连曾经的记忆,也一并彻底抹杀了吗?或许憨巴太听话了,太懦弱,面对脖子上架着的屠刀,而不敢抗争,已经养成逆来顺受的习惯,或者准确的说:它已经被胡人完全驯化了,成了一条甘受驱使的哈巴狗。

    它这次的夜间行窃,就是在主人的多次训练下,基本理解主人的意图之后,趁夜深人静,哨兵疏忽之机,悄悄潜入营中,破窗而入,叼走装药的布袋。由于布袋里装的是华生制成的丸药,份量不是很重。因此,憨巴叼走根本不是问题。它跳出窗台,溜出军营。

    它害怕被前面的哨兵发现,所以才从侧面上山,躲过哨兵的视线,准备翻过山岭,返回胡人家里。

    其实,憨巴不知道,老狼王已跟踪它多时,在它破窗入室时,老狼王就在现场。如果它一旦遭遇危险,老狼王就会故意暴露,引开追兵,好使憨巴逃离。好在它的偷窃非常顺利,直到上山之后,老狼王才现身相见,劝说它返回狼巢。

    然而,憨巴却说:做事要有始有终,它要做一条守信用的狼,一定要把主人交办的事办好,才能对得起过去两年的喂养和不杀之恩。等它把布袋送到主人院子中,为防胡人不放,也不同他告别,就马上返回,同狼巢的家人团圆。它说,这两年来,它无时无刻不在想着狼巢,有时候,半夜做梦都在哭泣,总想忘情地嚎叫两声,但它不敢,害怕暴露它仍然是只狼

    老狼王说到这里,有些伤感,对着云龘叹息道:“忠诚,是做狼的根本品质,但憨巴却用错了对象。软弱和愚昧,蒙蔽了它的双眼,使它分不清敌我对错。我估计,一时之间,也说服不了憨巴改变主意,只能在无奈之下,放它离开,然后回到狼巢耐心等待,希望它平安归来。可是,等到现在,仍然不见它的踪影。我的心里正在十分焦急,胡思乱想,它是遇到危险了,还是摆脱不了那四条恶犬的纠缠。唉,当时真不该放它回去,跟杀死强巴的仇人,讲什么信义啊?”

    云龘听到这里,马上对老狼王说道:“不用再等了!它没回来,一定有现实无法克服的困难。为了争分夺秒抢时间,你给我们带路,去那个胡人家里。你帮我找到药品,我帮你们父子团圆,互相帮助,各得其所,怎么样?”

    老狼王眼睛大亮,对云龘问道:“需不需要把这些狼都带去,也好做个帮手?”

    云龘看看四周的群狼,说道:“不用,让它们都去,成群结队的,反倒会暴露目标。我们需要不露声色,秘密行动,就你自己去就行。找到胡人家里之后,你只需让憨巴告诉我们,装药的布袋在哪里存放,余下的事情,就由我们搞定,你们父子返回狼巢就行。”

    老狼王高兴得引颈长嚎:“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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