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我爹孙仲谋 > 正文 第一百章:提升劳动力
    现在的粮价是不断的下跌的,百姓们手里的余粮并不多,所以他们的损失微乎其乎,但手里有大量存粮的商贾的损失可就大了。

    想想看,原本只是需要把自己手中的小部分粮食卖出去,就可以换到更多的耕牛,和耕田用的器具。

    但是因为粮价的贬值,需要你得卖出很多的粮食才能换到耕牛和器具,这种亏本的买卖商贾肯定不甘心这样做。

    那么怎么办呢?

    只能在孙亮那里存粮,或者将粮食低价卖给孙鲁班,很明显,你要是不着急用钱,你就会选择存粮赚利息,你要是着急用钱,你就会选择把粮食卖掉。

    无论你是卖粮还是存粮,粮食最终都到了孙亮的手里,这样,孙亮就达到了控制粮食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建立了与百姓之间的信任关系,可不要小瞧这个信任关系,这可是推行币制改革,发行国债,建立票号的基础。

    孙亮现在手里有粮了,就可以干很多事了,比如养猪,养鸡,积攒粪肥,或者编练新兵,赏赐百姓等等都可以。

    先说赏赐百姓吧,这个赏赐可不是一般的赏赐,而是为了提升人口。

    提升人口这个计划在孙亮脑中已经酝酿很久了,苦于吴国的财政不允许孙亮这么去做,现在好了,粮仓里有大量的存粮,孙亮可以执行这个计划了,于是准备下诏规定:

    一,只要是吴国的子民,生育一个女儿,就奖励二斗米,生育二个女儿,就奖励四斗米,生育三个女儿奖励八斗米。生育四个女儿奖励12斗米,以此类推,最多奖励二十斗米。

    二,而且凡是家中有女儿的,女儿每涨一岁,就可以到官府领取一斗米。一直到13岁结婚嫁人,组建新的家庭,官府就不在奖励了。

    三,女子超过十三没有嫁的,男子超过十四没有娶的,官府一律统一安排婚嫁,而且是强制性的。这一点算在当地太守的政绩考核当中。

    四,结婚后两年,没有生育子女的家庭就要受到官府的惩罚。可以是徭役,可以是金钱。凡是受到惩罚的家庭,在生育子女后都会得到一笔粮食作为补偿,以帮助其减轻压力。

    五,在女子怀孕期间,由于家庭之中缺少一个劳动力,百姓的负担加重,孙亮会免除其一半的口钱,其他的杂税也免除一半。

    六,一个家庭的子女超过三个以上的,口钱和其他杂税会得到相应的减免,以减轻其供养子女的负担。

    孙亮这么做就是为了鼓励生养,增加人口基数。

    这里,孙亮单独对于生育女儿的家庭作奖励,而没有对生育男子做奖励,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在古代男性非常重要,是一个家庭的支柱劳动力,按理说孙亮应该奖励生育男子的家庭才对,为什么只是奖励生育女子的家庭呢?

    男子固然重要,但是想要人口暴增,女子比男子还要重要。

    举个例子来说,100个男子和10个女子,一年之内最多只能生育10个孩子,因为女子的壬辰期是固定的,你无法改变人的生理特性。

    但是100个女子和10个男子就不一样了,运气好的话,100个女子都有可能怀孕,第二年将会有100个宝宝诞生,那么人口基数将会有质的飞跃。

    要知道,现在不是后世的一夫一妻时代,在古代一夫多妻是合法的,所以从人口增长的角度来看,男子在一定量的情况下,女子越多,越利于人口的增长。

    这也是孙亮为什么鼓励百姓生养女子的原因。

    增长人口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吴国的劳动力,提升吴国的整体实力。

    增加劳动力,除了新增人口这一个办法,还有就是保持原本人口不在损失劳动的能力。

    如何让原本人口不损失劳动能力呢?

    也有两个办法,一是废除肉刑,二是增涨人口的平均年龄。

    先说肉刑,肉刑分为很多种,比如焚刑(烧死人),活埋,黥刑(脸上刺东西)c劓(割掉鼻子)c刖(砍断脚)c宫刑(就是挥刀自宫)等等一系列残酷的刑法。

    回顾华夏的历史,各朝各代都一直存在着使用酷刑和反对酷刑c废除肉刑和恢复肉刑的争议。这在文化领域,属于进步与腐朽c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对抗。

    三国时期同样存在肉刑,吴国也是如此,比如霍乱朝政的吕壹,当时按律处以焚刑,孙权觉得太过苛刻,就免除了他的焚刑,可孙权并未因此禁止焚刑。

    像黥刑这种的稍微还好点,像砍断腿,砍断手臂,割掉耳朵,鼻子,甚至挖眼睛等等这些酷刑,一旦施行起来,会造成一个人直接成了废人,无法劳作,对社会成了一种负担。

    孙亮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从人类道义的角度来说,废除肉刑是必然的,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废除肉刑也是必然的。

    但肉刑也不是没有好处,因为肉刑过于残忍,当时的统治者认为,这会有效地震慑其他人,避免其他人在次犯罪。

    震慑的方法有很多种,为何非得用这种最低级,最伤人的方法呢?

    旋即,孙亮下令,只保留黥刑,髡刑这两种刑法,其他残酷的肉刑一概免除。

    髡刑就是剃头发,古代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有损伤,就是对父母的不孝,所以黥刑与髡刑都算肉刑。

    然而,这两种刑法,在孙亮看来还是可以接受的。

    所有犯罪的人,对孙亮来说都是劳动力,可以发配到交州搞生产,可以帮助孙亮养猪,屯田都行,总之不能让他们丧失劳作的能力。

    当然,死刑还是要保留的,主要针对那么些罪大恶极的人,比如叛国罪,杀人罪等等,这些人必须处死。

    这个诏令一下发,百姓纷纷叫好,呼唤孙亮为圣君明君,特别是那些即将被处于肉刑的人,对孙亮更是感恩戴德。

    可百官就不一样了,分成两派,一派认为乱世当用重典,以威慑肖小,一派则认为孙亮是仁厚之君。

    反对派和赞成派形成均势,所以无法动摇孙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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