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尽火传不是指火种传了下来
“薪尽火传”
这个成语,今天的理解是:柴薪虽然燃尽了,但是火种却流传了下来,因此用来比喻学问或思想一代代地传承下来。
在今天的语境中,这样理解也没有什么错误,但古人使用这个词却并非如此,其中不仅牵涉到“火”
字的释义,而且还能使人从中见出古人燃薪的礼仪。
庄子在《养生主》中议论道:“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唐初道教学者成玄英注解道:“穷,尽也;薪,柴樵也;为,前也。
言人燃火用乎前之能尽燃火之理者,前薪虽尽,后薪以续,前后相继,故火不灭也。”
成玄英说得很清楚,前薪快燃尽的时候,用手拿着后薪向前去燃火,如此相继而火不会熄灭。
古时的“烛”
不同于今天的蜡烛。
“火在地曰燎,执之曰烛。”
“燎”
即“庭燎”
,以芦苇为干,用布缠裹,再用油脂浇灌;将“庭燎”
举起来就叫“烛”
。
因此古时的“烛”
其实就是火炬。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饮桓公酒,乐。
公曰:‘以火继之。
’”
近人尚秉和先生说:“火者,即烛也,因燃薪为烛,其光甚大,故亦谓曰火。
汉魏以后,始以灯烛为照夜之专名。
凡在屋内者,无曰火矣。”
《礼记·少仪》中有“执烛抱燋”
之句,尚未燃着的火炬称“燋(qiáo)”
。
何谓“执烛抱燋”
?尚秉和先生说:“薪之燃甚速,故亲执其既燃者,复抱未燃者,以待续爇。”
燃火曰“爇(ruò)”
。
古时饮宴,有专门负责执烛的人,不仅要坐在屋角,而且不参与辞让或作歌,怕的是不专心而引起火灾。
“执烛抱燋”
即成玄英所说的“前薪虽尽,后薪以续,前后相继”
,执烛的人不能让火燃尽。
《管子·弟子职》中有详细的执烛之法:“昏将举火,执烛隅坐。
错总之法,横于坐所。”
弟子执烛坐在屋角,柴薪横放于地。
“栉之远近,乃承厥火。
居句如矩,蒸间容蒸。”
烛烬快完时及时接续,接续的柴薪要如法放置在原处,柴薪之间还要留有间隙。
“燃者处下,捧椀以为绪。”
下面有碗承接烛烬。
“右手执烛,左手正栉。
有堕代烛,交坐毋倍尊者。
乃取厥栉,遂出是去。”
右手执烛,左手修剪烛烬,累了就换人,不能背对着老师,最后收拾烛烬,倒到外面去。
“前薪虽尽,后薪以续,前后相继”
,“执烛抱燋”
,“居句如矩”
,这才是“薪尽火传”
的本义!
“火”
并不是指火种,而是指不停续上的后薪即“燋”
。
唐代蜡烛普及之后,再也用不着“执烛抱燋”
,“火”
字遂被理解为火种,薪尽而火种流传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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