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借个火儿》 正文 第1章 性感 天光未亮的时候,杨阿若从被窝里爬出来,怀里千年阴沉木制成的破面具冷冰冰,虽然已不再年轻,而呼娃也早已习惯他的神经病――睡觉还得抱着破面具以便于随时随地装13,但他还是一如十八岁地一柱擎天了起来。他个人对此的解释是:在黑夜中等待光明,须得坚挺! 虽然,能让他坚挺的只有呼娃斯拉夫血统带来的原始性感。但他必须为自己的一切行为与举动寻找更深刻地动因。至于原始性感,其实是丰乳肥臀的本来气息。 作为原本毕业于南朝“名媛淑女学院”的漠北留学生呼娃,从她的本心来说,是始终想为自己的原始性感增添一些不同的原素的。这种原素,在今人眼里很简单,就是情怀。而具体到当时的呼娃那里,就是她总认为风情万种的妩媚不过是简单的脂粉而已。直到结束了留学生涯回到漠北的很多年以后,成为了严格意义上的大龄剩女,呼娃才在某一天的清晨明白自己原来和自己扯了一个很长时间的蛋。在那个突然醍醐灌顶的清晨,她清楚的知道:姑娘已死,老娘当立,而现在老娘需要一个男人。jt,男人。 呼娃无疑是得了道。 但无论哪个年代的人,对于来自生活的强奸,越是清醒就越是都有同一种肌无力的拉扯感。 呼娃的情怀在内心里死去活来了又几度春秋,三公里外的邻居也就是隔壁包里的图伦在和每一个见到的草原花姑娘野合后都会从心里莫名地感到空虚,这种空虚之后的产物就是这个同时号称草原第一神射手的糙哥,莫名地又产生对呼娃的内疚。anyay,这玩意儿对呼娃展开了狂轰滥炸,揪光了方圆百里的马兰花,充分利用了每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准备霸王硬上弓――但呼娃都水来土掩地击退了。 每每此时,她终于贯通了那死去的情怀,懂得了妩媚,虽然,老娘已立的她早不稀罕那玩意儿了,但懂了就是懂了。 她淡淡的说:草泥马。图伦手中的马兰花无霜自谢。至于她手中握着的大砍刀,则总是在无光的狂野中自亮凶芒,图伦不得不一次次咽下口水铩羽而归。 几个春秋以后,也就是呼娃与杨阿若相遇的那天夜里,草原第一神射手从此莫名地患上了抑郁症。而这朵奇葩的陨落,使呼娃作为草原黄金家族成员的责任与义务不得不绑架了意志,接受新任大汗的一次次约谈。 与呼娃在草原被动地接受虐恋之同时,南朝京都的杨阿若不得不开始他的天涯逆旅。作为破落户,娶媳妇的压力迫使他不得不做了一些违心的事,成为通缉犯,但在京城流氓界与武术界相融的大瘪三圈文化背景下,杨阿若是绝不会说自己只是出去跑路这样的没13格的话的。 他必须豪情:他娘的,许蛮子抢我们的粮食和女人,不兴吾辈抢这些狗东西的吗?老子就去给尔等抢一个回来看看,看看甚么叫作南朝风华。 不知灌了多少黄汤以后,城西摆字摊儿的师父,半文半武却又号称南朝第一剑客的李冬青李半仙儿送他走出十里亭。杨阿若醒了,原来这厮暗地里有个本事叫千杯不醉脸发白,一般人都不知道。 他得问他师父了:艹,师父,我还回得来吗? 李冬青则一如既往地去抓他那辛苦积蓄出的几绺山羊胡子,一脸高深莫测。递过来一锦囊,让他半路拆,多的莫问。天机不可语泄。杨阿若内心一阵你大爷奔腾而过,扭头就走。李冬青这才开始套路了。 “你等会儿!” 把自己佩了半辈子那把生锈的铁剑摘下来给了杨阿若。 他说:这剑谁拿着,谁天下第一剑客。武道之终极奥义,就这里边儿了。 据后来诸多武林野史研究者不第秀才们考证,南朝第一剑客第n代名号沿袭者杨阿若与其夫人呼娃的相遇那天清晨天清气朗。而杨阿若本人与呼娃本人各自的回忆录都十足不可信。他俩都将那天的清晨描绘成天地一片紫色。武术文化界的儒生们在一片纷纷扰扰中论战不休,直到杨阿若与呼娃的女儿虎牙听闻之后,专程从中亚赶回来,把所有能持笔的中土武术界人士挨个儿扒了裤子打了一顿板子,才达成统一的共识――既然杨阿若和呼娃这么说了,那就是吧。他们女儿太狠,惹不起。 但中土文化界人士普遍是有风骨的,这一点虎牙也无可奈何,之所以打板子不砍几个脑袋,也正因如此。你要他们命,他们能把你说成古今第一杂碎,你惯着,他们把你说成好一点的杂碎,你打他们板子,他们就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至于他们硬要在该说的话里边儿拐几层意思,微言大义一下,你也只能无可奈何,大家混碗饭吃,这是规矩。 本来规矩对虎牙来说从来都是扯淡。但,出于从小对父亲的尊重,虎牙只好选择:这帮孙子。而后一笑而过了。 but,历史如大浪淘沙,沉在大海底下的难免也有抛上来的时候。今儿,我也就把这段儿信史给说了拉倒。 那时节,杨阿若终于厌倦了旅途中的麦浪高山与碧波,一股只想骚浪的心情归止于某处的层林尽染,在野火中仰望了两下星空,便突发了孤远的寥廓,另一种本作装13的豪情炸裂。他终于相信了眼前的幻与真,就像他相信他那个半仙儿师父送他一把生锈的破铁剑其实也不能算套路,还是有感情的。顺带着,也就拿出了那个锦囊,果不其然的桥段果不其然的字条,字条上写着:紫气东来! 东泥煤!杨阿若将字条扔在风中,开始了暴走模式。装得13吹过的牛皮要进行到底。就去漠北抢女人! 暴走的杨阿若戴上了古老的山地部落里手工艺人倾注了毕生激情打造的千年阴沉木面具,这个面具带有子虚乌有的表情,唯有在这个子虚乌有而又冰冷的面具下,杨阿若才能隐藏自己一直厌恶的火热的激情,过于地热爱一切是一种病态并无关于对一切的无能为力,他只想让自己尽量冷漠。那个倾注了毕生激情的老艺人显然深刻地洞悉了沟通天地众生的那一缕游丝,制出了从未有过的子虚乌有,功成的一日,涕泗横流。他说:就是这样。扔下了手里的刻刀,从此不再做任何面具,生命的光华释放出去再收敛回来终成了破碎的废墟。他说:就是这样。而当时带着宿醉酒醒后头疼的杨阿若,并不明白这样是哪样。仅仅是觉得这个已制成的面具足够冰冷,只要是戴上,身与心瞬间能进入恍若远古的一片冰雪湖面,平静清幽深邃孤独。至于后来才明白的子虚乌有不过是面无表情,则是后来的事,确实没有必要想太多。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紫色 天光未亮的时候,杨阿若从被窝里爬出来,怀里千年阴沉木制成的破面具冷冰冰,虽然已不再年轻,而呼娃也早已习惯他的神经病――睡觉还得抱着破面具以便于随时随地装13,但他还是一如十八岁地一柱擎天了起来。他个人对此的解释是:在黑夜中等待光明,须得坚挺! 虽然,能让他坚挺的只有呼娃斯拉夫血统带来的原始性感。但他必须为自己的一切行为与举动寻找更深刻地动因。至于原始性感,其实是丰乳肥臀的本来气息。 作为原本毕业于南朝“名媛淑女学院”的漠北留学生呼娃,从她的本心来说,是始终想为自己的原始性感增添一些不同的原素的。这种原素,在今人眼里很简单,就是情怀。而具体到当时的呼娃那里,就是她总认为风情万种的妩媚不过是简单的脂粉而已。直到结束了留学生涯回到漠北的很多年以后,成为了严格意义上的大龄剩女,呼娃才在某一天的清晨明白自己原来和自己扯了一个很长时间的蛋。在那个突然醍醐灌顶的清晨,她清楚的知道:姑娘已死,老娘当立,而现在老娘需要一个男人。jt,男人。 呼娃无疑是得了道。 但无论哪个年代的人,对于来自生活的强奸,越是清醒就越是都有同一种肌无力的拉扯感。 呼娃的情怀在内心里死去活来了又几度春秋,三公里外的邻居也就是隔壁包里的图伦在和每一个见到的草原花姑娘野合后都会从心里莫名地感到空虚,这种空虚之后的产物就是这个同时号称草原第一神射手的糙哥,莫名地又产生对呼娃的内疚。anyay,这玩意儿对呼娃展开了狂轰滥炸,揪光了方圆百里的马兰花,充分利用了每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准备霸王硬上弓――但呼娃都水来土掩地击退了。 每每此时,她终于贯通了那死去的情怀,懂得了妩媚,虽然,老娘已立的她早不稀罕那玩意儿了,但懂了就是懂了。 她淡淡的说:草泥马。图伦手中的马兰花无霜自谢。至于她手中握着的大砍刀,则总是在无光的狂野中自亮凶芒,图伦不得不一次次咽下口水铩羽而归。 几个春秋以后,也就是呼娃与杨阿若相遇的那天夜里,草原第一神射手从此莫名地患上了抑郁症。而这朵奇葩的陨落,使呼娃作为草原黄金家族成员的责任与义务不得不绑架了意志,接受新任大汗的一次次约谈。 与呼娃在草原被动地接受虐恋之同时,南朝京都的杨阿若不得不开始他的天涯逆旅。作为破落户,娶媳妇的压力迫使他不得不做了一些违心的事,成为通缉犯,但在京城流氓界与武术界相融的大瘪三圈文化背景下,杨阿若是绝不会说自己只是出去跑路这样的没13格的话的。 他必须豪情:他娘的,许蛮子抢我们的粮食和女人,不兴吾辈抢这些狗东西的吗?老子就去给尔等抢一个回来看看,看看甚么叫作南朝风华。 不知灌了多少黄汤以后,城西摆字摊儿的师父,半文半武却又号称南朝第一剑客的李冬青李半仙儿送他走出十里亭。杨阿若醒了,原来这厮暗地里有个本事叫千杯不醉脸发白,一般人都不知道。 他得问他师父了:艹,师父,我还回得来吗? 李冬青则一如既往地去抓他那辛苦积蓄出的几绺山羊胡子,一脸高深莫测。递过来一锦囊,让他半路拆,多的莫问。天机不可语泄。杨阿若内心一阵你大爷奔腾而过,扭头就走。李冬青这才开始套路了。 “你等会儿!” 把自己佩了半辈子那把生锈的铁剑摘下来给了杨阿若。 他说:这剑谁拿着,谁天下第一剑客。武道之终极奥义,就这里边儿了。 据后来诸多武林野史研究者不第秀才们考证,南朝第一剑客第n代名号沿袭者杨阿若与其夫人呼娃的相遇那天清晨天清气朗。而杨阿若本人与呼娃本人各自的回忆录都十足不可信。他俩都将那天的清晨描绘成天地一片紫色。武术文化界的儒生们在一片纷纷扰扰中论战不休,直到杨阿若与呼娃的女儿虎牙听闻之后,专程从中亚赶回来,把所有能持笔的中土武术界人士挨个儿扒了裤子打了一顿板子,才达成统一的共识――既然杨阿若和呼娃这么说了,那就是吧。他们女儿太狠,惹不起。 但中土文化界人士普遍是有风骨的,这一点虎牙也无可奈何,之所以打板子不砍几个脑袋,也正因如此。你要他们命,他们能把你说成古今第一杂碎,你惯着,他们把你说成好一点的杂碎,你打他们板子,他们就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至于他们硬要在该说的话里边儿拐几层意思,微言大义一下,你也只能无可奈何,大家混碗饭吃,这是规矩。 本来规矩对虎牙来说从来都是扯淡。但,出于从小对父亲的尊重,虎牙只好选择:这帮孙子。而后一笑而过了。 but,历史如大浪淘沙,沉在大海底下的难免也有抛上来的时候。今儿,我也就把这段儿信史给说了拉倒。 那时节,杨阿若终于厌倦了旅途中的麦浪高山与碧波,一股只想骚浪的心情归止于某处的层林尽染,在野火中仰望了两下星空,便突发了孤远的寥廓,另一种本作装13的豪情炸裂。他终于相信了眼前的幻与真,就像他相信他那个半仙儿师父送他一把生锈的破铁剑其实也不能算套路,还是有感情的。顺带着,也就拿出了那个锦囊,果不其然的桥段果不其然的字条,字条上写着:紫气东来! 东泥煤!杨阿若将字条扔在风中,开始了暴走模式。装得13吹过的牛皮要进行到底。就去漠北抢女人! 暴走的杨阿若戴上了古老的羌寨里手工艺人倾注了毕生激情打造的千年阴沉木面具,这个面具带有子虚乌有的表情,唯有在这个子虚乌有而又冰冷的面具下,杨阿若才能隐藏自己一直厌恶的火热的激情,过于地热爱一切是一种病态并无关于对一切的无能为力,他只想让自己尽量冷漠。那个倾注了毕生激情的老艺人显然深刻地洞悉了沟通天地众生的那一缕游丝,制出了从未有过的子虚乌有,功成的一日,涕泗横流。他说:就是这样。扔下了手里的刻刀,从此不再做任何面具,生命的光华释放出去再收敛回来终成了破碎的废墟。他说:就是这样。而当时带着宿醉酒醒后头疼的杨阿若,并不明白这样是哪样。仅仅是觉得这个已制成的面具足够冰冷,只要是戴上,身与心瞬间能进入恍若远古的一片冰雪湖面,平静清幽深邃孤独。至于后来才明白的子虚乌有不过是面无表情,则是后来的事,确实没有必要想太多。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 风华 关于杨阿若与呼娃相遇的那个清晨,实际上天地间一片浓郁的哀愁,西伯利亚南下的冷空气突然肆虐,说不清是夏天还是秋天,就起了包裹一切的浓雾。 呼娃在河边展开她的招牌一字马动作,上身下俯,胸怀大地,这种身体的大开大合,于她个人来讲,是需要将全身的力量贯注于她用尽了少女时期所有精力制成的那把桑木弓上。她凝视着自己的气息如箭一般从引而不发的弓弦上激射而出,撕开浓雾的包围,落进了平静清澈的河水中,那里正有两条狗儿鱼深情对视。 我所知道的杨阿若那时正戴着面具隐藏在呼娃身后的混沌中,激荡在脑子里的意念终于平复下来,等真正的面对一个曲线毕露同时又将自己的背影交给他的异族女人,他还是无法断下决心上去一拳打昏拖走再驼在马背上窜回南朝。他总觉得事情另有解决之道。更遑论他觉得自己爱上了对方,仅仅是一个背影,一眼万年。 要说起无悔二字,恐怕没有人比杨阿若和呼娃二人更解其中味。虽然,来自两个世界的突然碰撞,那一点点火花,后来称之为深情的最初燃烧,只不过是源于彼此的一无所知。 杨阿若就那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呼娃的身后,久久而静默不语。呼娃就那样静止在自己的一字马动作中,久久而一动不动。 是她。 是他。 是的,当自己似乎毕生等待的那个人突然出现的那一瞬间,漫长而幽暗的岁月突然变得微不足道,当自己似乎毕生等待的那个人突然出现的那一瞬间,所经历所发生所爱过所恨过的,都有了同一个指向性。当自己似乎毕生等待的那个人突然出现的那一瞬间,anythg豁然开朗,艹,原来如此。 所以,竟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直教自己如何是好。太肯定所以不敢肯定,幸福来得太突然,竟无从诉说――那些经历过的人,他们说,原来这就是注定。 但杨阿若毕竟是杨阿若,他永远懂得该说点什么就说点什么。 他吸了吸鼻子,也就汲取了天地间的哀愁,在胸腹间酝酿了半天,也就完成了伟大的转换。作为初次圆融的温暖,不断地化尽了周遭的惨淡。 他抑扬顿挫地吟起了诗句,仅一句,便击穿了呼娃最后的防线,同时摧枯拉朽一般地改换了天地,太阳初升,紫气东来。 李白乘舟将欲行 这一句诗使呼娃放下了一切矜持,静立在那里,再也无需临渊羡鱼,什么狗儿鱼不狗儿鱼,那是我的男人,我要生吞了他。 既然提到了圆融,就不得不继续铺展下去,正是这种穿透灵魂的彼此拥有,使呼娃彻底鄙视与决裂了曾经的妩媚情怀,本能地拒绝一切可称之为情怀的东西在自己女儿虎牙的内心里获得任何滋长的空间。所以,年仅五岁的虎牙已经具备了漠北民族与生俱来的强悍,每日里骑着自家那匹枣红色的小母马在草原的最深处神出鬼没。甚至连土豆和羊腿都不用带,在偷拿了几次呼娃的桑木弓被揍得鼻青脸肿以后,走到哪里都只带一根牛腿棒,牛腿棒的顶端钉满了生铁钉,她走到那里住在哪里――对漠北民族来说,走到哪里就吃他娘喝他娘再正常不过,这是热情与豪情,关键就在于,你能喝几袋子马酒你就配拥有多少热情与豪情,管你他娘几岁来着。从生到死,我们都在拥抱那片长生天与他的馈赠。 而婚后的杨阿若还是显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成天无所事事的躺在草坡上追随白云的漂浮,他说他一定要参透师父交代给他的武道终极奥义,那柄没怎么拔出来过的生锈的破铁剑始终生着锈,出于爱屋及乌,呼娃有几次想替他把那把破剑给磨磨,至少能削削土豆皮也好,不是吗?爱上一个南朝男人,呼娃不得不令自己尽可能地从一切细节来精致。土豆削皮,是呼娃爱的伟大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这个孙子,总是拒绝着呼娃的情意绵绵。吃多了去皮土豆的杨阿若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本能地爱吃带皮的土豆。爱与被爱的拉扯终于在日常中彼此伤害。虽然还要过很多年,他们才能清晰地知道自己已经和对方在拉扯中融为一体,但在每一个当时,都只能是在突如其来的瞬间令彼此有一点点触动――当初的那一片相遇的紫色注定着永不分离。 我记得那时节,杨阿若看着偶尔撒奔儿跑回家的女儿,总在琢磨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为啥这女儿越长越不像我?不但从外形上如此――这方面不敢多想,漠北民族十足奔放,婚后的呼娃也常常夜不归宿。而且从气质上――那杨阿若从内心里支撑起的一点骄傲就是自己好歹也算读书人,多少有些风华。总之,这个女儿不像自己的问题令杨阿若苦恼不堪,挤占了大部分用来思考武道终极奥义的时间。剑没什么好磨的,呼娃没什么好面对的,我爱她但我确实很痛苦,我能一句诗就和她滚草地,保不准别人也能。这让我十足痛苦,可我又不敢不愿也不舍得失去她。去他娘的武道终极奥义。媳妇儿我爱你,媳妇儿你是我痛苦的深渊。反正――杨阿若每天就这样在草坡上无聊着。 曾经的杨阿若不是现在的杨阿若,总是有着骚浪贱的无双风华。他的骄傲无处不在,做任何事都可以仅仅是乐在其中。 比如,某个拉肚子不断窜稀奔向露天茅厕的星夜里,他兴致莫名高涨,灵感划破时空,劈进了脑子,琢磨出了一个千古绝对。提上裤子就直奔当世大儒朱清风朱老先生的府上,又打又闹扰了个鸡犬不宁,直到把朱清风从小妾的肚皮上揪起来强行考对子才算消停。 “老头儿,你听着,小爷给你出个对子,你对上来了,我就不揪你的山羊胡子,你对不上来,我就给你全薅光喽!你听好了,上联是――日穿十万里清风!” 我不知道为什么成天讲学天理人欲的大儒朱老夫子为何面无人色没能对出来,我只知道最后他的胡子真就被薅了,但好像杨阿若还是给他留了三两根,杨阿若的原话是:“手酸了,也不好叫人家一把年纪了斯文完全扫地。” 所以,关于杨阿若的乐在其中,我个人的解读就是他觉得嗨的事应当终生可嗨,永远乐此不疲。虽然显得缺乏幽默感,总是炒冷饭,jt有意思来哉,管那么多。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借个火 正是这种乐此不疲的乐在其中,驱使杨阿若一次次地又去对南朝四百八十寺的和尚们做同样的事情,但和尚们没有胡子可薅,只好强迫他们看春宫图。偌大的南朝似乎没有任何可对出下联的和尚,一个个匍匐在杨阿若的淫威下,阅毕春宫图后脸色青白。但凡事总有例外。就有那么一个名叫点心的和尚,冷眼相待杨阿若手中的钢刀,更冷眼地看完了春宫图后眉飞色舞,喜滋滋道: 施主的下联我是对不出的,贫僧倒是有个偈子,大概当得施主之所望。 杨阿若倒也吃惊: 和尚你放。 点心和尚双目微闭,突然有了不容侵犯的威仪,一手指天,一手指地,良久徐言: 师姑原本女人做。 于是杨阿若与点心成了朋友。 也是这种乐此不疲的乐在其中,驱使杨阿若去对南朝一座座远人烟的道观里的道士们做同样的事。假如有人对不上对子,他就用一面硕大的锣敲得整座道观沸反盈天鸟兽绝迹,同时逼迫道士们排着队倒夹着耄尘假装尾巴在院子里蹦来蹦去,他说:一二三,我们是兔子。道士们就必须跟着一起喊:一二三,我们是兔子。不喊也可以,他一定会叫你爬在地上,像骑猪一样带着剩下愿意喊的家伙们继续这个游戏。但我说了,凡事总有例外。就有那么一个叫破尘散人的家伙,死活不吃这一套,即使总是被打得鼻青脸肿,他也不肯做游戏。杨阿若跟他卯了足足一个月,这家伙终于祖师爷附体,再打架的时候,一脚将杨阿若踹出了山门。没错,这家伙终于燃爆了。 他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对杨阿若吼叫起来: 孙贼,你道爷从来没兴趣对对子,你道爷知道你想听什么,你想听是吧?那好,你他娘的听好了――帝王将相,皆从此出! 杨阿若听完哈哈一笑,拍拍身上的土,又走过去拍拍散人的肩膀,他俩也成了朋友。 要回过头来说,南朝的读书人却并非没有能对出下联的“凡事例外”,就有那么一个少年郎,在听了杨阿若的上联之后,呼吸急促,刷的一下子面红耳赤了起来,双眼噙满了眼泪,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没错儿,他只是刷的一下面红耳赤。杨阿若知道,这个人绝顶聪慧并且有着足够的羞耻心。所以,他们实在没办法成为朋友。 世事就是这样无头无尾无休无止地牵连着。大概在杨阿若眼里无伤大雅的羞辱却改变了一个少年郎眼中的天地众生以及人生轨迹,多年以后,少年郎居然成了南朝第一酷吏,在他初任京兆尹的那天,叫人在衙署的院子里挖下了离地三丈仅留一尺方圆井口的虎牢,在京都流氓少年奔走相告新任京兆尹将发放改过自新创业基金并宴请各知名小瘪三头目的利好消息中,这个曾经面红耳赤的少年郎已经盘算好了等流氓们聚集得差不多时就都能投入虎牢,而哪些可以敲他个家徒四壁哪些又可以直接盖上虎牢井口听凭上天决断生死的,尽在掌握。 当京都流氓界的骨干力量一夕荡尽后,南朝第一酷吏的荣光冉冉升起,这个曾经的少年郎已不再满足于仅此一隅,那个曾经羞辱过自己的由流氓界跨界武术界发展的杨阿若始终横亘在心头。只要这家伙还好好活着,简直不能忍受。但武术界的势力盘根错节,尤其是背后的武人系统,是文人系统出身的少年郎无法轻举妄动的。毕竟在今上面前最得宠的,是武人系统的实际话事人,小相府鹰卫统领李大全。饶是如此,搞不出事的第一酷吏就不能叫第一酷吏了,直接查明了杨阿若的两个朋友,点心和破尘遁入空门之前的底子――两人都属于作奸犯科之徒,都有过激情杀人与激情伤人的前科。那就干! 第一酷吏真正的名声确立,正来自于今上的金口点评: 京兆尹赵庆离敢于打破“法不入空门”的封建思想,将南朝律法精神进行到底,是所有南朝官民人等学习的榜样,是时代的先锋力量! 和尚怎样,道士怎样,从谋划这场抓捕开始,京兆尹赵先生,就只有一个心思,直接弄死,我动不了你杨阿若,我先弄死你这俩朋友再说。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浪漫 至于本书开头所讲,又一个天光未亮,杨阿若一柱擎天的从被窝里爬出来的清晨。也许是平凡生活掩盖下的另一种拉扯。对于这种拉扯的思考千丝万缕却总是没有头绪。 那是杨阿若天涯逆旅中的又一个朋友。他叫唐十三。那个夜晚并无任何奇特之处。杨阿若在江边燃起一堆篝火,准备睡觉。唐十三就这么出现在他面前。他说:兄弟,借个火儿,好吗?杨阿若看着面前这个英俊不凡的帅哥,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好指了指对面的空地:坐。并不善于沟通的杨阿若也并不喜欢面对陌生人的尴尬,那时候他刚出来跑路,还没去到羌寨,拥有子虚乌有面无表情的那块千年阴沉木制成的面具。 十三同样如此。虽然他并不需要一块面具,只是需要一堆火打发一个夜晚。他实在是一无所有,包括钻木取火的本事。但好在他有点子,需要一个气质hl一d住的同党,做一些需要冒险的事情。作为武林世家大族,由于承平日久而没落的蜀中唐门掌门一脉正统继承人,十三在流浪过某个铜矿业发达地区时,轻而易举地学会了并拥有了铸假币这项致富创业项目必不可少的技能储备。他需要个合伙人。 经历过艰苦生活同时不善于表达的人,往往内心明亮。心里阅历过无数不是之后,甫一见面,十三也就明白了,就这家伙了。 趁年轻,干票大的。 所以,不管自己是否善于表达,而对方是否愿意倾听,十三都有必要将自己最真实的故事讲给对方听,要交兄弟,唯有交心。 而对于杨阿若来说,对方将心交来,只好收着,从很小的时候,他就明白自己的脆弱,他总是告诉自己,要将兄弟当做朋友,君子之交淡如水。 虽然这个致富创业项目对自己并无足够的吸引力,但他有必要尽一个朋友的义务,先做好一个合伙人。 十三作为唐门掌门一脉唯一正统的继承人(他之前几个亲哥哥亲姐姐都死于江湖仇杀),在十一岁时,接过七十岁老爹在奄奄一息中交在手中的独门暗器“暴雨梨花针”的图集,便承受了本不该承受的生命之重。当承平岁月来临,连同江湖家族血仇不死不休的仇杀也最终以金钱计量的时候,暗器世家的民间军火市场份额逐渐萎缩,唯一剩下的也就是南朝豪门贵族们对特殊需求的这一份儿市场份额了。那么,当十一岁的十三面对上着年纪的叔伯面对正值壮年的堂兄弟们的觊觎,他实在无法捍卫自己应当扛起的那份儿责任。其实他也无心去扛,唯一不能理解同时感到愤愤不平如鲠在喉的是他们一定要提及十三的真实身分,说他是庶出,说他那难产而死的母亲原本是一个妓女。年幼的十三始终无法原谅他们对最简单事实的歪曲:你们要,我会好好给你们,凭什么一定要用“名正言顺”来夺取!凭什么要这样对待我。纵是如此,年幼的十三并无反抗之力,他交出了图集,被赶出了唐门,成为弃儿。 很抱歉,当时的十三是没有今人这样的意识的。名正言顺确实是主流意识。即使是深处其中的当事人十三,也只能感觉到某种模糊的不公。仅此而已。 但当十三遇到自己的兄弟(至少他认为是)杨阿若以后,过往的那些事逐渐开始有了成云烟的趋势。 白天,他们无所事事,躺在江边,看沉舟侧畔千帆过尽,看喊着号子的川江纤夫,拉紧勒进肌肉里的纤绳,迸出挣扎的整齐呐喊,拉动一艘又一艘客船商船艰难逆流而上。 晚上,他们开始他们的事业,用杨阿若的银子做启动资金,从黑市兑换出足够的铜板买到足够的铜矿石,在江畔树林里的深处砌起土炉子,铜板越滚越多,再到黑市上换回银子,银子也越来越多。在这片帝国律法触角无力的角落里,他们甚至不用过多的担忧黑吃黑的问题,大多数的道友原本不过是老实巴交混生活的农民,仅有的几个亡命徒,暴揍后也成了他们的马仔。 但我提及过,杨阿若和他的朋友十三还是不同的,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的骄傲,即做什么事都仅仅是乐在其中。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流氓英雄 如果杨阿若活在今天,就一定会对塞涅卡说过的那句“英雄总有点疯疯癫癫”会心一笑。就像他爱死了的那些羌人部落人民,他们和自己渐行渐远的故园中的所有人一模一样,并无本质的不同。虽然看起来――太不一样了。 那些部落羌人,深自懂得与生俱来的浪漫。春天,光着脚在裸露的昆仑山余脉红色岩体上健步如飞,寻找着高山雪水冲击出的肥沃谷底,他们撒下稗种,等待一个季节的风雨滋养,而后在秋天里收获,他们没有多余的粮食,在山林里穿梭着捕猎獐兔,他们把秋天的收获酿成土酒,独自在家的时候用贯通的秸秆来享受啜饮,聚众狂欢的时候用土碗一饮而尽。 唯此,能够忘记国破家亡身为遗民的眼泪。 他们总是提起遥远的破碎日,白衣胜雪倾国倾城的末代皇妃,以一己之银牙,咬断残暴者的命根子,从而完成整个民族无力的复仇。一直到没什么好提的了,每个人都下意识地认为自己是新民族以后,仅余人间清欢。 在羌人载歌载舞如梦如幻的篝火晚会中,杨阿若咀嚼了师父李半仙儿曾经说过的那句: 直到天门最高处,不能容物只容身。 他看着那些赤脚踩过炭火c爬上刀梯直上云端的异族勇士,突然无比思念故园。但他只能凶猛地大喊起来: 我爱你们! 在我的记忆中,杨阿若并非每一个出场都是清晨,至少这次出现在羌寨,是在黄昏夕阳晚照时分。 那时候杨阿若真的头戴了英雄冠,身披蜀锦大氅,披风无风自动,脚踏牛皮白底青云靴,前襟刺绣牡丹花耀眼夺目。好生生的放着一体纯白的南朝天马不骑,十足爱惜的在四蹄上包裹着棉布。没人能搞得清他是如何穿过四周沼泽密布的地带来到页岩堆砌的羌寨城堡前而能保持纤尘不染的。 这一身文明的魄力,使羌寨人自惭形秽惊为天人。他们,还不懂得装13为何物。 其实杨阿若的内心同样惊叹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这座古堡十足浪漫。它完美地体现了自己内心对一座小城堡的所有阐释。 羌人部落头领略微懂得自身的那点骄傲,他向天人杨阿若先生描述这座古堡的来历,先民们从阔叶林出发穿过针叶林穿过高山草甸,寻找不大不小的页岩,将之凿落,大体与大堆滚到哪里,就在哪里堆砌起一座古堡。先民们永远不愿意花费更多的精力来从事毫无意义的事情,这世上哪里又有攻不破的堡垒。大体如是也就够了。风能够进,雨能够进,国王不能进,我们需要松散的部落联盟,在文明的夹缝中悠然自得。他们厌倦了掠夺成性的漠北邻居,也厌倦了总视他们为蛮子的天朝上国子民的歧视,就连对河西走廊的偶尔打秋风,也一代代的失去了兴趣。他们宁愿在愚昧中腐朽,在愚昧中等待盖世的英雄或者他们的神来拯救自己的痛苦,当这种痛苦无以累加,就只好全部交给永远无法等到的盖世英雄和神,剩下的就让他们自己快乐起来!他们在每一个风清气朗的日子里,在每一个能够找到理由或者借口的日子里,对每一滴琼浆玉液甘之如饴,在每一个足以极目寥廓的地方放声高歌。 他们只是自己不懂而已。 杨阿若或许懂或许不懂,但至少,他想得起师父李半仙儿说过的那句话,至于是不是他师父原创,谁管。羌人部落民对他的热情礼遇,或许并非仅仅是一贯如此。也正因如此,他只好高喊出:我爱你们。内心却无比思念故园。 他想念着许久未曾谋面的纯真年代。他想起除夕夜彻夜不眠的快乐,孩子们穿行在横街窄巷里,孩子们摇曳着烛火,孩子们谈谈笑笑越走越带劲儿,孩子们绕街呼喊: 卖痴呆卖痴呆喽, 千金卖汝痴,万金卖汝呆, 见卖尽多送, 要赊随我来。 每一个孩子都满怀希望着通过除夕之夜的沿街叫卖把多余的懵懂卖掉,每一个孩子都对来年充满希望和信心,来年,我就聪明了。尽管“巷南巷北卖不得”,依旧“相逢大笑相揶揄。” 当每一个人垂垂老矣,不由得也加入孩子们的队伍,亦真亦假地问问孩子们: 汝痴几何呀?作何价钱? 哈哈哈哈哈哈! ――儿云翁买不须钱,奉赊痴呆千百年,千百年哪~ 儿女宝,父母宝,那么,南朝千千万子民,何人能忘记自己的纯真年代。守着每个人永远无法卖出的懵懂有时聪明又有时糊涂的代代延续下去。 除了纯真,杨阿若还想念城西宋五嫂家那一碗鲜鱼汤。万千的世间味道过去,就想喝碗鲜鱼汤,随时,随地,总是突如其来。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十三号天使 在大半生的朦朦胧胧中等待未知的刘老大,终究是要等来属于自己的真实不虚。对于一个真正的流氓来说,他的真实不虚可能与众不同。刘老大尝于酒后吐真言: 见利忘义,然则见危当授命; 吹牛无算,然则久要不忘平生豪言。 对一个不知什么年代的土流氓来说,我只能对他的这份孤独献上诚实的膝盖――对凡人而言,人生就是一场竞赛:我们在尘世上奔跑,是为了在别的地方赢得桂冠。在蛇蝎中间行走,无人会平安无事。 刘老大无法赢得他对于生活的这场竞赛,所有对于女人的期望,除去城外运河码头窝棚里最廉价的流莺,只能是一次次酒酣耳热之际,坦露前胸示之众人的那对野鸳鸯。人间生活永远给他一个求而不可得的爱情圆满,无关他到底有多粗陋下贱。 而关于英雄主义的荣光关于对英雄的诚知与觉悟,也只能是一次次酒酣耳热之际,展示过对爱情之憧憬过后,享受过众人吹捧过后,鼓足所有生活捶骟过后的余勇,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激情与浩荡。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何人不识君。 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偶尔泛点水花儿的流逝,直到京城一个流氓头子,也就是今上的小舅子李二车摇身一变成为朝廷新组建万胜军的先锋统帅开始在京城募兵这天。 这一天,京城流氓界的意识集体复苏。每个人都从惨淡或者说操蛋的生活中挣脱出来,闭着眼睛浮游了天地闭着眼睛掉进尘埃,每个人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雨后山中之蔓草沿溪漫谷可怜生,每个人迎来了或大或小的爆发――寻常岂籍栽培力,自得天机自长成。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声音在内心炸裂:好男儿建功立业就在此时。 这种突然而然的热情于今天的我看来,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其实做一个流氓,很丢人,但天之生人,总会有一些不愿意事产业的,多少有些无奈。 是的,他们内心的呐喊不过就是: 爱国主义永远是流氓们最好的遮羞布。 但有什么不可以呢?好孩子坏孩子都是爹生父母养的孩子,听话不听话,调皮还是不调皮,他们都是南朝人民的孩子。他们不懂,南朝人民讨厌熊孩子不代表不疼自己的孩子。 ,无需孤独! becae,英雄,永不孤独!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有所思 青姑本名作何姓甚名谁,已然不可考。后来的江湖中只有十三夫人这一个身分以及她做任何事都喜欢一种仪式感的特立独行被人们所记住。作为江湖隐派出身的今人,也就是我,可以为人们解开那些武林也好流氓界也好――所谓的正史野史不第秀才们,未知之真相。我能用的绝非是他们惯用的能够衍生出千万种意思从而引发无数除了能争夺利益之外毫无意义论战的两个字来开头: 据考。 或曰。 据说。 我能用的是:确信。 确信!青姑本名耶律玉玑,乳名灵灵。北方草原文明另一分支民族,也就是南朝的百年仇寇们的上层建筑某家族养女。该家族专司情报工作,从北方孤儿中寻找可塑之才收做养子女,于少年时期潜入南朝完成或潜伏社会各领域c或收集c分析c研判情报,或刺杀政要,民意领袖等等不一而足之任务。 但青姑正赶上其民族突如其来的崩溃时期,百年仇恨中的表面和平汹涌的谍报战争她连尾巴也没赶上。战略方向的错误使得其民族大部分能够在和平时期开动的战争机器倾力投入在算计南朝上,从而忽略了真正的威胁来自身后的另一草原民族。等发现的时候,显然为时已晚。庞大的谍报系统一夕北归,当长期潜伏在阴暗角落战士不得不明刀执仗的加入卫国战争时,已然是帝国落下帷幕的挽歌。 刚刚度过少女时代能够独立完成任务或者战斗的耶律玉玑,临此危亡之际,独自扛起了留守南朝情报系统的联络人。但她从未等到过一个战友。一张其民族之骄傲的联络图,一句暗语,始终没有人能够来和她对上。 在今人眼里不可思议同时难以置信的事情,其实真相往往足够简单。 当意识到其民族与国家面临存亡危机,而真正的敌人并非自己任务目标所指向。那些潜伏在南朝的北方民族,居然散尽家财,置换马匹兵器,直愣愣地跑回去拼命了,没有一个活下来的。 你很难相信这一点。 你永远也不知道为什么少数民族心很齐。因为你从没有认真平等尊重的看待过他们,如果你认为这是他们的一个宝贵的品质,你理性大声地称赞他们:兄弟!中华民族有你而精彩! 我记得那张联络图,其实是一张人体穴位图,很难相信,在人体科学领域,作为南朝一应繁华最忠实的山寨者,北方的这一民族居然走在了前面。在耶律玉玑的那个年代,南朝医学界科学界能够确信的人体穴位是108个,他们相信上已应了天罡下已应了地煞,应该不会再有更多的穴位了。但北人似乎不太信这个邪,他们已经突破到300大关。由于基础领域基本原理的指导,这项人体科学的发展,注定只能以活体进行实验,它的每一步前进都注定了不朽的丰功伟绩。 因为,没有妄杀一人。 无论是南朝开始领先的108,还是北人后来的突破300,二者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不妄杀一人来成就伟大。 南人的领先来自于漫长的岁月积淀,北人的突破来自于死囚c伤兵c流浪者,没有任何人强加没有任何武力逼迫――那些希望以此赎罪c自觉拖累的,那些一代代被除了战争人祸而被伤寒病痛夺取父母妻儿终于忍无可忍不愿屈服的卑微的民众,他们自发,自愿,让医生们在自己身上活体解剖来集体完成一次有生之年并不能见的不朽。 这足以成为任何一个民族的真正的骄傲与不朽。 在后来另一个北方民族的屠戮中存活下的贵族某,在此基础上继续突破,依旧是自愿,最终确立了365个穴位,制成了铜人。 anyay, 没错,那张耶律玉玑手中的穴位图大概是当时南朝独一无二的300了。而那句暗语是: 十三号天使。 当她说出这句暗语,来者就应当对出: 假如她在这里。 耶律玉玑的掩护是文身店的老板娘青姑。她的主要顾客便是京城破落户,大多是底层流氓与武术界小瘪三。 在漫长的潜伏岁月与无法等到一人的联络员岁月中,耶律玉玑很早便已死去,活着的一直是青姑,真正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是万胜军光复旧都的消息传来的那天,青姑对此无悲无喜无知无觉。 她只是不愿意说而已: 她喜欢这些南朝破落户。像是已然几世的亲人。 对她这种心态的解读,我觉得还是不要。真相往往足够简单,太严肃也不是我的风格。 就好比――当今人,也就是我们这些屌丝生病,恹恹地躺在医院病床上,我们是真觉得小护士美眉是天使一样。不会觉得医生是,不会觉得别的小娘们儿是。 但今人也就是我们与过去破落户无法相比的是那份儿觉悟。因为,我们只在那一时!能活蹦乱跳,我们就喜欢看看制服诱惑。 我这个比方并不是完全恰当,因为绝大部分女性在那个时代依旧是男权的附庸,所以也正因为如此,当破落户们满怀虔诚地在青姑文身店内里暗室中听任摆布地任由青姑刻画人物c山水c诗句,刻画对未来对人生对希望对天地对始终约束着自己的忠孝仁义,刻画的已不是本身。 而一个特殊的沟通每个人内心与宇宙万物的文身师青姑,也就成为了破落户们共同的爱。 对这样的爱,青姑能够回报的,只能是一视同仁的喜欢,他们都是她恍若几世的亲人。 但无论如何,青姑总留下了失去故园归属的丝丝遗憾,总是还有对北方另一个民族的丝丝切齿之恨。 直到又是许多年后江心岛保卫战中遇到她一生挚爱的十三。 直到十三一夕功成名就留下再也无人超越更无人愿意跨越的“武林暗器第一人”名号却已成废人。 直到长达四十年的一场以绝望抗争出生的希望的战争结束前夕,直到当一个时代所有的英才伤痛牺牲鲜血沥尽的前夕,当所有人包括敌人都已经接受了举城投降的前夕,青姑再一次来到她无法割舍的文身工作室内,焚香,却不与任何神灵有过沟通,一切都如同往昔。当她做完这件事,便和他的丈夫再次披上铁甲,去面对围城的草原民族,发起了人生最后一次冲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李冬青 呼娃隔着浓雾的包围远眺对岸江心岛那一年,也就是虎牙十岁那年,青城山的邻居青城派掌门于显来找十三。 他拎着一包砂糖,一篮鸡蛋,站在十三茅屋院子篱笆外,他说:我就不进去了。 十三刚摘了几匹牛皮菜,昨晚煮就的红苕干饭还剩了一点儿,一个人做饭总是难以精准把握。他停下手里的活计。招呼于显: 来都来了,进来坐坐,我去烧点水。 于显摆了摆手,确实没有想进去的意思: 最近我徒弟下山的少,也没带点什么回来,山里清冷,总喝茶也没什么味道,给你带了包砂糖。 其实于显也知道,十三哪里有茶喝,早年带来的银子都已化作新暗器的研发经费一去不返了。这样也好,山里的清泉总是更有浸润性。每次来和十三拉家常,坐在一起煮开水倒也很有生活情趣。这次要走了,回不回得来不一定。带包糖来,大概是想告诉这个小兄弟,生活还是应该有一点甜的。 尽管已经相处多年,十三依旧有些受之不恭:于掌门,你太客气了。 于显翻过了件琐事,又提起另一件琐事: 本来昨日里,在后山发现了一株何首乌,未带药锄,想着今日清晨去挖来给你,谁想这物真通灵性,我捂着捂着不说,嘴没把严,跟阿大阿二两个家伙吃饭的时候顺口就漏了出去,早上再去,这物就给遁地了。 十三心里依旧很暖和:有劳掌门挂念了。 于显一时找不到另外的琐事来说,看看日头也渐渐升高了。十三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琐事来说,看看日头也渐渐升高了。 像是突然想起来,十三连忙接过于显手里的砂糖和鸡蛋,去摘了两个南瓜:这两个南瓜,掌门带回去,上次去你那里玩儿,看见阿大阿二两个家伙练飞刀,瓜秧子都糟蹋完了。 于显也不客气:是啊,这两个兔崽子,我是多想早上喝点南瓜粥的。紧接着,于显也像是突然想起来,顿了顿,说出了他来的主要目的:小兄弟,我要下山去了,这次不一定能回来。 十三倒也不是很吃惊,略微有点好奇:不一定能回来? 于显说:我去打仗,阿大阿二还有我山下的师兄弟,青城派满门上下都去。 十三很疑惑:打仗?打仗和我们武林人士有什么关系? 于显很坚决地说:这次不一样。 十三不想问下去,新暗器“清风般若针”还差最后一点火候,还没能解决火力持续性问题。已制成的三具样品,都还有待改进。 于显拱手。只是这一拱手,太有别于往日。 十三也拱手。 十三看着于显走出了门前小路的蜿蜒曲折,又看着他走了回来。 于显略显焦急: 小兄弟,如果灶心土不够用,去我那里取,估计我们今后开不了灶了。你还年轻,心思不宜用得太重,看淡些,头发也自然掉得少些了。世上多一种武器,少一种武器,其实并无关紧要,地总有人耕作,山泉总在流淌,要看得平淡些。保重身体,兄弟,后会有期! 十三无言,再次拱手:保重。 看来,于显存了死志。 十三叫住准备再次转身即走的于显:你等下。从屋里取来样品,交给于显: 于掌门,清风般若针虽然还只是样品,但三丈之内,神机一发则有死无生,天下莫能防。唯其矢发而不能持续,殊为遗憾。掌门执之,紧要关头当可派上用途。兄弟也报得当年掌门赠暴雨梨花针之情意。 于显颤抖着接过十三所赠,又递了回来:如今,我也就不瞒你了。当年是与你一同的杨兄弟以重金从我手中购得暴雨梨花针,嘱我送来交予你。我受之有愧。 十三竟不料还有这出。心底忽然有一根细针扎来,刺疼了一感。有一层薄雾遮蔽在眼前。并不伸手去接递转回来的针筒。 他说:掌门,你拿着吧,即便如此,它并不比一包砂糖贵重。 于显也是突然明白了什么。收进怀里:杨兄弟也在山下打仗。 一拱手,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 十三站在原地,任阳光在身上流转了几个来回,回到屋里炒了个牛皮菜,就着牛皮菜吃完了剩下的红苕干饭,又煮了半锅开水,冲了点白糖,确实甜丝丝的。 清风般若针,不需要持续火力。大成者,总是若缺。于显这个龟儿子,劝老子要平淡,自己为什么要去打仗。 十三这么想着,揣上两筒清风般若针,掩上柴扉,大踏步地向山下走去。 他居然比于显更早来到江洲城。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留意、小心 南朝第一剑客李冬青属于外来破落户,没人知道他的从前,至少是二十岁以前,无从得知。 可能是过于卑微,人们只知道他原先是与外地来住在城外码头窝棚里的读过一些书的读书人并无二致的家伙而已。二十岁以后,他在东城的射艺馆谋了一份儿差事。这个差事十足稀罕,所以短时期内,京城大部分人也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了。毕竟整个京城也就不出五个敢胜任能胜任这份儿差事的人才了。其中一个还是没干多久便半身不遂了的。 这个差事叫捕箭郞君。 京城的名流雅士豪客俊杰,不独于烟花柳巷尽展风流,作为更高雅的运动,略显复古的射箭活动也超越了本身成为了动静结合广受欢迎的社交活动。射艺馆同样是夜总会ktv高端俱乐部高尔夫俱乐部的代名词。那年月,名流们一般白日里聚集在射艺馆,先来场淡酒,听点轻音乐,欣赏欣赏本土含蓄柔致的轻舞蹈,把该进行的沟通进行完毕,该交割的利益该签订的合同敲定了,最后分宾主贵贱开始射箭。 起初,越是高贵的客人越是尊贵的名流,一箭射出,众人齐声称赞;后来,潮流的主导者对这样的套路便无法满意,众人的齐声称赞多少便有了些刺耳,于是射艺馆的老板孔三蕴便尝试着引入了捕箭郎君这个职业;再后来,在一定安全保护下,能射中郎君不被其捕住箭支的才能获得欢呼雀跃的称赞,人们也就广泛地有了积极性,大家都觉得很合理。 虽然应该不会有大问题,毕竟郎君是穿有比基尼一样的藤甲,而且有十足丰厚的佣金,众人狂欢的追捧。但如同浪潮冲刷一般,从开始破落户们挤破了头去当捕箭郎君,到后来“艹,真不是一般人干的”,死伤几何之后,没几个家伙再去干了,但高风险的职业就是这样,总有人认为自己走投无路愿意挺身一搏,所以这职业倒也持续了下来,留下来的都成了超越常人的大神一般地存在。 捕箭郎君李冬青进入职业生涯后,发现了自己异于常人的天赋,原来对高速运动的物体竟可以由自己的内心来捕捉快慢,所以干了三年,这项天赋越挖掘越牛13,万千京都名流豪杰英俊,更无一人能以一箭奈何此郎君。 三年后的李冬青声名如日中天,也就搬进了城里的破落户聚集区,也就很快和射艺馆的本土歌舞姬们打成了一片。以当时李冬青的财力其实足以跻身另外的社区,但他没有这样做,即便是自身拥有天赋,他也没有安全感,不独充满高风险的职业本身,也源自天赋。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是如此,毕竟不是天纵英才,后天突然发现的某种天赋具有不确定性,深深恐惧生生受怕会不经意间失去它。于李冬青而言,能搬离窝棚,在破落户社区有个独门独院,生活已经足够安稳,与众人们一起在看不见的挣扎中一起享受由此带来的穷开心,才是足够美好的幸福。也许正是同样因此,他爱上了射艺馆里每一个歌舞姬,她们是他的姐妹和每一个甜蜜的情人。 所有世间的幸福都难逃一劫,李冬青的也不例外。 岭南剑派宗师李枚举,有个徒弟叫刘三文,勇力武技皆冠绝一时,武林中号曰“先锋鬼”,善使双剑,运转如飞雪,尝一人独斗群雄,数十人莫能近身。 然此人生性顽劣,好膘劫之事,已然视杀人放火为生平第一乐趣。在岭南连犯重案,官府捕手连同地方地主乡绅组织的乡勇,联手侦其踪迹,终得以巨石伏而重创之。 不得已,刘三文窜入长江为江匪,连两湖绿林也实在看不过眼。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说白了,大家讨个生活,这东西已然反人类了。于是绿林也开始围捕,这家伙又沿江而下,再沿江而上,窜进运河,隐匿了踪迹。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李枚举的天分 要说起来,那个年代的人,普遍带有一种略微诡异的可爱品质。刘三文与李冬青在射艺馆里展开阵脚的时候,便是如此。 刘三文倏地抖擞精神,一声爆喝: 呔!箭来,汝留意了! 李冬青乍然后脊发凉,沉稳应对: 客人请发矢,小的自会小心。 我也不知杀人如麻的变态杀人狂刘三文和捕箭郎君以及那个时代的所有人,为何会具有如此不相称的幽默感,但历史就是历史。你得试着相信。 即便是,这留意留意二字,世人谁留得住那意,小心小心二字,世人谁能小得了那心――相互提醒一下,总是好的。 对一个武人来说,弓马娴熟是最基础的基本功。因为自武举之路创立以来,每一个有能力有条件不从文即习武的孩子,这是一条必由之路。 所以,武林高手“先锋鬼”刘三文拉弓的架势十足,即使他的惯用兵器实际是长四尺的双剑。 岭南剑派本就是武林中一大门派,带有鲜明的地域色彩。先是地处南疆于十万大山之中糅合了百越原始诡奇之风,随治权南移,北方武术雄浑之风交流南下,海上贸易兴盛,先人一步的开放之风浸染。凡此种种,岭南剑术忽而大开大合忽而刁钻古怪忽而罡风凛冽忽而又能只守无攻。 长期的劫掠生涯中,刘三文遇到过不少硬茬子。顶没顶人家肺,丢没丢人家老母,骂没骂过人家扑街,非我所知。仅知,刘三文长期以来练就一招绝技:斩草除根。 这招是这样的,一把剑便足以运转如飞,泼水不进;另一把剑运剑如箭,一剑穿心。 每次施展这一招时,刘三文便会收敛所有的凶残跋扈,从内心使自己居然有一种无耻至极的圣洁感。对他而言,以死亡为手段是他对面前的可称之为人的生命体的超度,他结束了这个人的所有喜怒哀乐,反正最后这些人都总是叫唤着痛苦,总是仿佛生无可恋。 成全他们。 这个极其变态的匪类,从人性至暗之中寻找到可怕的同样的不动如渊。既能不动如渊,就能倾掠如火,一剑运转如飞雪连天;既能不动如渊,就能迅疾如风雷闪电。 所以,刘三文所遇到过的硬茬子,竟无一幸免。 在那个年代的武林,顶级的高手都在朝廷,或为武将或为校尉,一流的高手都在小相府,若有若无地掌控着江湖,普通的高手足以横行一时,三脚猫还在流氓界博徒界毛贼界通过或单打独斗或群殴中艰难历练。 亦有那遁世的一脉,山水田园不问世事,或曰:又哪有真不问世事的,武林中盘根错节“非亲既故”,爱惜羽毛的多一些而已。 末了,才是这遍布各地的山大王绿林好汉,南朝是一个奇怪的帝国,有许多山大王原本是朝廷精英,只因为但凡为朝廷效力的武人,尤其是军队人员,就必须黥面,这做何道理?等这些人忍不了腌臜气,个个儿跑上山了,抓回来又封官儿,不砍脑袋,顶多再打点板子,充军流放,让武人再从基层做起,这又是做何道理?山大王们窜上山,挠破头也没能搞明白,索性拉基波倒,乐得快活,官军来了,捉捉迷藏,因着一些就交情,偶尔还礼尚往来一下。 所以,你说,我提到过的文人系统出身的第一酷吏赵大人,真动得了武术界闻人杨阿若么? 扯远了扯远了。话要讲回来。 基于真实,我必须负责任地告诉你这样一个事实: 谁他妈的不是自幼习武,天才凡几?尺有所长寸有所短,过人的实力,只在于一层窗户纸,捅破成神,捅不破,你被虐。捅破成神也不一定无敌,因为对战时有可能恰逢你感冒你拉肚子,就这么一个不幸,你也就躺在地上成狗了。 功夫只在点滴领悟。 心法就那么两句,拳理练一层有一层意思。 武术,说到底如此。习武之人,需要练就的是通透人生,是智慧,是世情练达。 但这世间又有几人能够登顶?千百年来也是凤毛麟角,hy 因为无人幸免。 幸免于:即使聪明一世,难免糊涂一事。 说这个刘三文弓马娴熟,自然而然地将生平绝招斩草除根中的双剑合二为一俱为以剑化箭,拉满一张弓,心意如渊,引而待机,已然留意。 而捕箭郎君李冬青,能够一次次在各色人等箭下不但全身而退反能捕捉飞矢的本领,不过是因为比任何人都怕死。而他那自认为后天挖掘出的天赋实则来源于此。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从最初的真正怕死到后来无谓再到后来不能不愿死,他已十足怕死。他成功的做到了,把心变小。 只因爱。他小心。 让我们加快节奏吧。 这无需套路,以人性至暗之渊射出暗黑一箭的刘三文自然能使得白昼无光,但以人性温情为防的李冬青依旧无人能伤。 存在的只是真实的差距。用弓箭无法造成对捕箭郎君实质伤害的刘三文恼羞成怒,扔下弓箭,上去只三两拳便将李冬青打翻在地。 所幸的是,同样是长久的十足怕死,至少李冬青能够迅速自绝境中适应并自保。 刘三文愈是无法弄死捕箭郎君而对方愈是腾挪躲闪就愈是显得对方在无尽嘲弄着他。狂性大发,射艺馆老板孔蕴早以及其它人众围过来准备平息时,刘三文已然回转身拔出了双剑。 凶徒连杀三人,众人奔逃,乱做一团。身强力壮者好歹捡回了条命。而那些未知究竟的歌舞姬们,在好奇中走入射场,在瑟瑟发抖中,在无从想象的黑暗中,一一香消玉殒。 原来一个人紧缩再紧缩的温情顶多像一颗流星一样划过亘古如渊的无边黑暗,周遭的一切依旧会被吞噬。 这次事件以后,捕箭郎君失去了灵魂。活成了行尸走肉。他也忘记了他弄瓦巷里的老相好。 在京兆尹赵庆离的亲自部署与小相府鹰卫统领李大全的高度重视亲自指示下,两部门与京城各界势力通力合作,全力围捕悍匪刘三文。 一个月后的深夜,意气少年孙道林,机缘巧合地与悍匪刘三文狭路相逢于弄瓦巷后面的偏巷中,少年孙道林使短枪,刘三文依旧是杀人无算的双剑。凶徒立而负剑,依旧如渊,及少年神枪已洞其胸,始惊觉剑长巷仄,不能即出。此时,立仆。 少年孙道林者,杨阿若跟班儿小兄弟。时,杨阿若为京城破落户社区势力“心意合”合字堆香主。少年孙道林是否“机缘巧合”一事,存疑。毕竟少年孙道林即因此功顺利补录小相府鹰卫,此为孙道林后来横跨黑白两界之。毕竟不止一次,后来的鹰卫统领继任者孙先生,在诸多场合表达过对昔日香主杨阿若的感激之情。 刘三文的尸首挂在城门上曝晒不足三日即失窃。盗尸者,即死去的捕箭郎君李冬青。 作为一个实则严格意义上的好人,有生以来第一次面对真正的恶魔,而这个恶魔彻底摧毁了他心中赖以生存的温情。 ,他将辱尸。 可这个可怜的好人实在是好人,连辱尸也匮乏想象力。站在城外的乱葬岗,他琢磨着如何来辱,比如吊在树上鞭打,比如用柴刀来跺成肉糜,比如狠狠地一拳一脚地不停击打下去他站在那里,居然始终一动不动,这最后支撑着自己的一点恨意突然烟消云散,他只是无助地嚎啕大哭起来。 他只能任由那句尸体留在那里,听凭天意,漫无目的地走向不知何方。 而李冬青所做这一切,又尽在岭南剑派宗师李枚举的眼里。 李枚举的想法很简单。人是他教出来的,有没有成才,他是有责任的,他做不到清理门户,和那个年代所有的宗师一样,教徒弟留一手,留的只是自己对武道的独到而无法言喻的洞悉,这种东西谁也教不了。而能教的,都已悉心传授。所以――他不是徒弟刘三文的对手。 对自己的徒弟刘三文之死,他有另外一种难以为外人道的情愫。毕竟,很小的时候,这个徒弟就跟在了身边,一直到十八岁出师,他这个做师父的,竟对徒弟的凶残缺乏足够的警醒。他痛惜惋惜同时无颜面对门派先祖先师。他一路尾随着徒弟的踪迹,希望找到一个机会能够做一些事,却连自己到底要做什么都不知道。劝阻徒弟悬崖勒马?别搞笑了。 反正他不知道。 直到徒弟尸首在城门上曝晒了三天,李枚举也踟蹰了三天,终于下定决心还是让他入土为安时,才发现有人捷足先登。 看着失魂落魄的李冬青,李枚举倒是醍醐灌顶一般变得十足清醒了:或许,我该有另一个徒弟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石匠 李枚举带着心志已失的李冬青回到岭南的很长一段时期,都无法向其传艺。 李枚举的家背山面河,庭院里列植香树,从大海而来的风中贯彻了自由的气息,反正他也不明白。 每天只是低着头。低着头而已。除了低着头,什么也没有。 他这个样子,李枚举也找不到机会。 有一天乡里的樵夫们纷传后山来了个老道。这老道坐在一块癞疤石上面。因为看起来不同,所有樵夫们便觉得不同。他也只是坐在那里,偶尔半夜里啸叫两声,声传百里。仅仅是几日过去,凡夫眼里便有了神异。说这个老道能腾云驾雾呼风唤雨者有之,说这个老道能驭飞禽走兽者有之,说这个老道能千里之外飞剑取人首级者亦有之。然而都不是。 他是来寻岭南剑派晦气的。 今时往日无不同在于,原本最简单的无需解释的事,因着瘪三文化的盛行之下,我不得不解释。 对那个年代的武林高手来说,真的要恨意太困难。但没有神经病一样江湖仇杀,你让那些瘪三文化下的瘪三们怎么混饭吃? 总之,老道是来寻岭南剑派晦气的。支撑起一个真正有作为的可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高手的练家子的那点东西,想要维持一种恨意一种仇恨十足困难。 老道跑了千百里路,越是接近岭南剑派越是没啥恨意。不得已,一屁股坐在李枚举家后山的石头上,饿了就嚼肉干,渴了就喝点葫芦里的山泉水,困了就心随明月清风,为了不忘此行之目的,他一遍遍地去捋弹指间六十年烟云,看看有哪些足以叫自己咬牙切齿愤懑填膺的事情,看看那些构成事情的主体,人或物,结果太少。大部分有的,年轻时年壮时,人叫自己给弄死了,物叫自己搞得灰飞烟灭了。剩下自己办不到的,也只能去怜悯苍生大地,以爱之名,发出忍无可忍无需压抑的啸叫。谁知又如何? 这一啸,无恩无仇无怨无悔了,这一啸,清净无为了,这一啸,我只是我同样凡人了,素净了。 老道坐在后山石头上,反复强调自己此行的目的。反复内心冲刷。到最后,罢了―― 野夫怒见不平处, 磨损胸中万古刀。 还是修为不够啊!那就干吧!清净无为做不到也无法维持,那就他娘心从外修。岭南剑派出了败类,总有人需要叫他们付出代价长点记性。何况,死的是自己徒孙。 徒弟涕泪连连地在自己面前哭诉: 师父,太惨了,杀了人,还要掏了五脏六腑,这不是人干的事啊!师父,死的是我的徒弟,是您的徒孙,知道您不愿再涉江湖,但徒弟实在不是刘三文的对手。 老道风风雨雨几十年,又岂能不知这背后的利益纠葛。情义利益,原本已是无关的事。但人确实不该这样被人杀死。 死生事大,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要有最起码的虔敬,没这点东西,那武林也就太脏了。 武林的颜面又何在? 因为这是最起码的正义。一个江湖的正义之所在。 岭南剑派李枚举他爹李员外是当地的大地主,连生了三个女儿才得了李枚举这么一个宝贝儿子。穷文富武,所以除了基本的识文断字李员外没少请江湖拳师到府上来教习。对李枚举来说,习武这件事可谓天分极高。别人要练三年的,他大概用一年半左右就足够。很快,大概也就是李枚举十二三岁的时候,远近的拳师对这孩子没什么好教的了。按道理来说,这时候李枚举该认真准备准备去参加武举拿个不大不小的功名,然后回来守着家业继而光大家业,也就这么回事而了。 可是对一个孩子来说,天分高,尤其是自己还知道,他就有了无尽的乐趣,他是真喜欢习武之路了。醉心于此,这你没办法。 那李员外就这么一宝贝疙瘩,怎么办,尽力满足啊,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找了七拐八拐的关系,拜到当时岭南剑派老宗师秦树森先生门下,后面的事也很平常。当时,秦老的门下有七八个弟子,大家都是一样的努力认真,奈何李冬青确实天分高一些。虽然那时候还是古典江湖,讲究世家血仇,n代以前恩怨也许n代以后还可以翻出来盘盘道。但基本上与李冬青关系不大。他的出场,一般是为师门同门扎场子。十八岁出师以后,更是回了家娶了远房表妹,准备尽自己人伦,守着祖业安生过日子。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什么?是随着功夫越来越精深,他对周遭的一切越来越漠不关心。他每日里都醉心在他的功夫上,通过花前月下春风秋雨晨昏明曦通过流逝的时光里,以剑招剑势也就是后世所讲的沦为舞蹈的武术套路,去感悟去化解他对武术的每一分理解,再将他化入内心的理解,融入他日常的一举一动。穿衣c吃饭c夹菜c晒太阳c叫下人走开亲自喂鸡c去后山散步。 独独不太关心他老婆――好像这样说也不太准确,他老婆怀孕那些天他好像还是暂时放下了他成天琢磨的东西。等到他老婆生下来一个儿子以后,他竟有了彻底无牵无挂的感觉。居然更是醉心于武学。 世间已无任何事能取代他在武学上获得点滴进益的快感。 这个可怜的家伙啊,那时候又没有电影,也不知道超人钢铁侠蜘蛛侠之类的,好像唯一能超拔的就是永无止境的武道追求。要是在现在,看看电影过过瘾就好了,怎么可以冷落小表妹。 再后来,岭南剑派老宗师秦树森就将门派宗师的位子传给他了。他又收了个徒弟,叫刘三文。收徒弟的心思和必须有个儿子的心思没什么区别。有这么个徒弟就行。 这人不好琢磨。 反正一般人想不通,连他爹李员外也想不通,他表妹后来成他老婆也想不通,想通的是他儿子,六七岁的时候一场大病,不愿再留在人世,就走了。 总之,就是这么个李枚举。 真正对这个人称得上转变的,就是后来,长达十年里,他都感觉自己的功夫卡在某个地方,明知道上面是更广阔无垠的空间,偏偏上不去,又不敢懈怠,懈怠又会掉下来。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徒弟刘三文真正学到了点东西。等他的徒弟出师一走,啪的一下,卡住的地方,通了。 人伦。 功夫有了人味儿,才有更大的空间。再回过头来看自己的老父,即使他在笑,李枚举看到的也是风霜与丘壑――这无关他老爹是个地主。再回过头来看自己的妻子他的表妹,即使她终于等来了丈夫的柔情,李枚举看到的也是风中枯萎昨日黄花――这无关他妻子除了丧子之外衣食无忧。 等李枚举懂了天分本身无法带给他的武道之秘,却晚了一些。徒弟已经出师了。 等到老道叫住上山砍柴的樵夫,托人家带话给李枚举要切磋的时候,李枚举住在隔河的师兄石匠已经先上山去找老道了。 高手知高手。 岭南剑派遇到上门的武林人士多了去了。能让人家上门的,都是真正的小角色放进来无妨。跟这些小角色,从来不用探讨什么。 小角色们彬彬有礼,一招一式的在各自门派招式的桎梏中尚不知何为武术。 偶有强硬一些的略有领悟的,无知无觉的融入了对武术的理解的家伙,却又像是自己给自己戴上了枷琐进行拙劣表演的蠢蛋。 而武林中人推崇的武德就体现在,即便如此,也应该力所能及的帮一把。 不显山不漏水,礼貌一番,客气一番。手底下走个真章。 见到高山,自会仰止。 高手不同,门都不让进。 跟高手,你客气,你是在侮辱他。 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心态,该打的,还是要打。即使没多大意思,就像身临其事的李冬青后来所说: 就是两个老头儿打架而已。 但总是打过这么一架。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沧浪 李枚举的师兄石匠比较粗鄙,但此人天生勇力。 老宗师秦树森看中他的也就是这一点而已。 勇力之人近朴,德行可塑。勇力之人不用太费心调教,便能跻身高手之列。勇力之人近忠近诚近赤,任何门派必不可少。粗鄙可忽略。只要门下就那一个两个粗鄙勇力之人就够了。 石匠家几代人都是打石头的。天生勇力算是基因进化。 老宗师教他用重剑,后来本打算教他举重若轻的高端进阶,教了一段时间,发现他实在没那个悟性反而平添了一份儿放不开,就由着他将勇力发挥出来放手施展。 功夫这东西,一力压十会本来就是很硬很硬的道理。 石匠练了五年的基本功都和用剑无关,就是扎马步打长拳调鼻息。而后才开始练本门的套路,练了三年。 套路这东西,就是要把心先套进去再套出来。 到三年以后,石匠和本门师兄弟们都一样了,怎么个一样呢?就是练同样的套路却有了自己的风格。 对石匠来说,他在套路中的风格就是,明明是挥剑防守的动作,他也能给任何人一种马上要扑上来手撕你的感觉。 到这个时候,就是作为一个师父真正责任心体现的时候了。 比如拿石匠来说,他就绝不能和他的师兄弟们一样,开始舍弃每一个套路每一个招式了,而是精简,精简出四五个动作,翻来覆去的四五个动作,把它组成攻防一体的连贯动作。这套动作,石匠又练了五年。整整十三年,石匠算是出了徒。 这期间石匠和师兄弟们出去闯祸打架,每一次除了必要的德育之外,无不具细的要问他是和什么样的人打的怎么打的,潜移默化地指点着他的功夫。 到石匠出徒,老宗师还要最后的指导:这时候,石匠你可以开始忘记那些招式,不能着急不能太慢,用一辈子。 那可以开始忘的石匠有多生猛呢?没多少,不拿剑用拳脚也就是个江湖拳师,开碑裂石都差不多咬牙能做到,比别人力气更大些。重剑拿在手里的话,可能不太一样。再往南闹海匪的时候,一个人拿着重剑砍翻了四五十个吧,直如砍瓜切菜。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鲜衣怒马少年时 翩翩少年孙道林原本与周围遍地的破落户子弟显得格格不入。因为他是极为罕见的好孩子。 孙道林的父亲孙大是破落户大社区西三区的社区管理员兼打更的,母亲孙王氏则专为西三区一街之隔的胡商街道浆洗衣物以贴补家用。 就是这样一个家庭。 这孩子懂事儿早,和那个年代所有的少有能力的平民子弟一样,要么学会基本的识文断字以后主攻习武,要么基本的弓马娴熟以后主攻习文。孙道林的主攻路线是习文。白天父亲半睡不醒母亲辛劳不停,他读书做伴,夜晚母亲半睡不醒父亲出去打更,他常常也辗转反侧,接着挑灯夜读做伴。他能给父母的,就是叫他们永远看见希望。 但,这孩子实在是个好孩子。不光品质佳――读书读得气自华,偏偏长得玉树临风。 那时候,西三区一前一后有两个家伙但凡上街便会被老中青娘们儿们手拉手围起来取笑揩油。一个先前,就是谈不上很帅,但一举一动总是酷毙了的杨阿若,可杨阿若对此早就老皮老脸更后来又混成了大流氓武术名家,也就无所谓了。这一后的孙道林则不同,每次上街都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虽然后来成了杨阿若的小兄弟小跟班儿再后来也成了大流氓,他就是改不过来。 这看起来本没有关联到为何一个好孩子结果也跑去当流氓,但实际上还真是无法忽略的重要原因。 这孩子变得好内向。 因为读书好,父母就咬紧牙很节衣缩食把他往东城当世大儒朱清风首席大弟子吴景重的学馆里送。因着学风严谨因着路途对小孩子来说算不得近,这孙道林呢,每天早晨就出发得很早。 倒也不算形单影只,破落户社区另有几个孩子也算得争气,他们每日结伴而行。只是从大的范围来说,他们这几个孩子可以算得另类了。一般的破落户子弟这会儿要么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习武生涯中选择睡大觉,要么也就是真的踏踏实实在自家院子里练武呢――再破落户也是京城的破落户啊,穷文富武,怎么着也得先选武呗,成不成的13格不能掉。将来博不得建功立业封妻荫子就是混个流氓地痞,也强过拽几句酸文穷得揭不开锅啊。从文虽能混得更大发,但不适合咱普通人。 这是我没讲的,就是孙道林的父亲虽然只是最基层的一个社区管理员,母亲只是为胡商洗衣服的漂娘,但他们多少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可能性。古今无不同,不多讲。 anyay,孙道林在那个时代,一个讲究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的时代,惊人地过上了许许多多我们这个时代小学生中学生一样的苦逼生涯,而且还没有寒暑假。 一g。 喜欢低着头走路的孙道林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 这女孩子呢,是一街之隔胡商街道一个南人家庭的孩子,这个家庭呢,第一代人混成了算是比较有影响力的大流氓挣了些钱逐渐开始做点小生意,在城外的窝棚区开了家家具加工作坊,廉价劳动力你懂的,又在胡商街道盘了个小门脸作为家具专卖店。经历了两代人的苦心经营,虽然干不过东城官营家具直销店,但他家的家具在破落户社区以及周围的几个表面过得去实际上也不怎么样的社区市场占有率还算可以。总之,这个家庭原本是想远离破落户社区,但它始终也没能走出去。也就大致安心守望在一街之隔的胡商街道了。 好,讲回来。 这家生了三个女儿,终于生了个能继承家业的儿子了。要搁破落户家庭,这女孩子也就爱咋咋地去了。人毕竟是走出来了,而且是颇为成功的商人。先后把三个女儿都送进了东城秦二婶所开的教乐坊。 秦二婶早年间是大内教坊司的宫女,姿色端地不一般,琴棋书画丝竹管弦无一不精通。奈何宫中竞争激烈,紫色太美不招待见,画师c太监c各种嫔妃娘娘,没叫她死井里不错了。 这秦二娘就很忧郁,写点小诗,排遣排遣,又怕叫人看见,写树叶上,太长我忘了,就记得一句: 雨打春心一点花蕊浓, 懒起画眉转眼已深秋。 写完了扔渠沟里,谁成想就漂到了皇城外边儿将军巷。将军巷有个家伙,嘿,连着死两老婆,当然,没人像《白鹿原》里面一样怀疑他长了一个带倒勾能把女子捣得肠穿肚烂的怪家伙事儿。但这种事也是挺晦气挺郁闷的哈。这将军呢,有天上完朝班儿回来,到了巷子口不想进。这个很正常,人有时候心情不好就没什么理由。他就站那儿,不偏不倚,就看见了排球沟里这写着字儿的树叶子。 嘿,你猜怎么着,这家伙拿着树叶子跑回了家里。把那诗看了半夜,居然穿过时空的距离看到了一位春心荡漾的小娘们儿。这一把振奋精神。 跑院子里,也去揪片树叶子,题笔就写回诗,太长我忘了。就记得一句: 大鸟收得仙姑苦, 播撒云雨弄慵懒。 写完往排水沟一扔,琢磨着缘分缘分二字,缘来了该有分吧?等琢磨完一细思:这排水沟它流得回去吗? 这将军顿时恍然若失。 老子让浪漫给他妈的耍了! 但无巧不成书,缘分岂是尔等凡夫俗子可揣测的,天意自有安排。这将军有一天奉旨出征回来,干的挺好干的得漂亮,先帝说,朕也不赏你别的了,听说你又死了老婆,第三个了,朕就赏你几个宫女好了。嘿,其中就有――秦二婶。秦,是将军的姓,宫女原名叫王花姑,因着姿色,很自然成了秦将军正房,这秦王氏听起来太猛,将军有连死三老婆,干脆叫自己老婆二婶,以辟邪秽。 至于他俩各自写过诗,互相捡到了,各自都“我艹”,当然要拿出来大讲特讲。最后人尽皆知。 扯了个远。 总之,胡商街道开家具店这家呢,三个女儿,依次送进了秦二婶的私家教乐坊。大女儿出落得落落大方,嫁给一二品官儿做了妾。二女儿,嫁了外地一豪商,是个正房,剩这三女儿,刚跟秦二婶这学了两年,再有个两三年,也能嫁个差不多了。 这秦二婶,治学同样严谨。这三姑娘,也得早早儿往东城跑。 本打算一章就把这孙道林少年时讲完,谁成想这里边儿也复杂。下一章接着来吧。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接着少年 我都已然老瘪三了,现在来讲武侠故事,是顶烦小儿女故事的。但人之所以为人,或者说,每一个能惊艳武林震动江湖的人物,他是不可能凭空他娘的冒出来的。即使平淡如水,我也只好实事求是。 这少年孙道林与这三姑娘悄无声息的对上眼特别顺理成章。 每天天麻麻亮的时候,少年孙道林和他仅有的几个伙伴儿一起各自从家门走出来又走在西三区的巷子里,接着走到与胡商街道分界的东西干道上聚集,再一同前往学馆。这个时候三姑娘也从家门口走出来和胡商家庭的几个姑娘们集合向乐坊走去。 他们一方在东西干道的左边,一方在右边。有时候女孩儿走得快一些,男孩儿就走得快一些,有时候女孩儿走得慢一些,男孩儿就走得慢一些。 天长日久,无声无息,情愫暗生。 有时候下午回家的时候,他们会遇到东城小太保。东城小太保起先不太敢招惹姑娘们,虽然家庭背景要好些,但胡商社区狠人多,尤其是今上从草原民族那里也招揽了一些愿意来南朝执教骑兵的自由民,这些家伙生生在胡商社区辟了几块儿地,放着长草然后弄了些大帐篷住进去,这些家伙的子弟女孩子也送乐坊,但男孩子打小摔跤骑马射箭,贼能打,这不敢惹,东城太保即便是使唤着家丁放肆一把,这些草原民族子弟根本不甩背景,你惹他一家,一起干你,打到你叫爹叫爷爷为止,你惹两家,也是一起干你,打到你叫爹叫爷爷为止。除了这野蛮人,又有说话叽里咕噜的金发碧眼白鬼子,这些人的子弟喜欢当独行侠,但凡你惹了,总有一个不留神被人给堵住削残,总之,胡商社区这帮家伙――要么因为听不懂你讲道理,要么不跟你讲道理,反正别惹就对了。 而至于破落户子弟呢,倒也不是不敢惹也不是不想欺负一把。那时候东城街面上真正暗地里管事儿的社区帮会“八大金刚”刚和破落户社区势力“心意合”休战,达成和平协议没多久。约束得紧。 跟这安生的小甜蜜有辛酸日子没安稳多久,也就是姑娘们和少年们越走越近,到了一出西城就能凑一块儿走的时候,姑娘里边儿算不得最漂亮稍微还有点黑的三姑娘却和众姑娘都喜欢的同一个少年孙道林对上眼了。 据孙道林回忆说,他看上众人眼里似乎貌不出众的三姑娘,是因为原先的背影,确切的说是特别喜欢从背后看三姑娘的耳朵。他永远都忘不了最初让他怦然心动的,就是那么不经意间看到的耳朵,均匀的耳垂上打着一颗小巧的耳钉,他当时觉得这一定是自己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儿,等三姑娘不经意间回过头来,嗯,对的,又不经意地一笑。孙道林就永远眼里没别的姑娘了。他也不清不楚这是什么感觉。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短枪教头 五区短枪教头张阿水原是牛头山下的农家子弟。后来牛头山上聚了一伙强人。强人头领是个年轻人,雄姿英发长着一张英雄脸――有些人本就如此。年轻人叫某无敌。 有一天某无敌率众进了村,他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你们把村子搬进山寨,年轻人跟我落草,不能保证别的,没有人敢欺负你们,有酒喝有肉吃有钱花。 于是年轻农民张阿水也就成了土匪。 官军来剿了好几次,都被他们据险打得落花流水,那时候张阿水眼里只有一个偶像,那就是他的头领某无敌。某无敌从未叫自己的小弟加铁粉失望过――回回冲进抱头鼠窜的官军队伍里上下翻飞杀得浑身浴血。 如果有天神一般的战将,概莫如是了吧。 直到有一天,山下来了一支不太一样的官军。 这支官军叫破虏军。领头的是某大元帅,据说,破虏军是他的私家军队。这个元帅总是嚷嚷着荡平北国,一反常态中南朝上下被北国吊打而胆魄皆丧的颓唐,他的军队从几百人扩展到八千子弟,偶尔也有败绩,但更多的是将北国反打回去的奇迹。 破虏军在牛头山下围了三天三夜,并未主动发起进攻。扎下营来就安安静静地生火做饭。 头领某无敌有点憋不住静气,带着众人下山叫阵。 出来迎战的是一个骑白马的英俊少年,他率着一干一看就很精良的骑兵。人数大概在一二百左右。 头领某无敌立在马上长枪一指,也无需废话就掩杀了过去。 按照预期的计划,山寨里的骑兵一轮冲击接触过后就拍马将对方向后山峡谷中引,而山寨步兵擂鼓呐喊过后也迅速进入了伏击阵地。 等白马少年及二百骑兵陷入包围以后,大势已去。落石擂木纷纷落下,弓弩箭矢如飞蝗一样铺天盖地,二百人瞬间去了一半,山寨骑兵再回头冲击,步兵扔完标枪也冲下了山谷。 那些对手拼死将白马少年围在中间保护,到最后剩了五六个血肉模糊还能动的,仍旧不停的挥舞着马刀,白马少年身上中了三箭,他的眼里早已没了绝望。 因对方顽强抵抗而杀红了眼的山寨众人停了下来,他们这一刻其实也懂得了这种不甘情愿。 头领某无敌翻身下马,直直走过去,一个一个挨个儿用刀捅在心窝,解决了白马少年身边的保护。然后看了一眼少年。他们对视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白马少年的眼神突然黯淡无光了。头领某无敌走过去,放下刀,把他抱在怀里,扭断了他的脖子。 把白马少年的尸首扔回破虏军大营门口的那天夜里,山间突然爆发了汹涌的哭泣声。 那声音铺天盖地。 山下整个大营发出来的。 这个声音,叫山寨里每个人汗毛倒竖,不寒而栗。原本十分疲惫的众人,竟无一人再敢有睡意。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弥漫在众人心头。 可是等到天亮。 上来一个头缠白布条的秀才,他站在山寨大门口,说了一声: 烦请通传山寨大头领,我家元帅要与他谈谈。 今日,午时,不谈即刻攻山,人畜不留。 留下一封书信,走了。 张阿水记得当时头领某无敌看了那封信以后很久都没有说话。他在议事厅里踱了很久,又看了好几遍书信,皱了好几次眉头,最后将那封信揉成一团,扔进了火盆里。 然后叫众人最后一遍检查兵器,一起下山去了。 山下的破虏军这次全员全装列阵,刀枪剑戟森严林立,正中间大元帅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张阿水不知道其它人怎么样,他越往前走腿越发软,呼吸也越来越沉重,看什么都感觉有点发黑。等队伍列阵完毕,风列列地吹着山寨的旗子响,他才觉得稍微好一些。 抬眼穿过前面兄弟肩膀的缝隙去看隔了好远的对面的大元帅,才惊觉原来自己对天神的定义下得太早。原来天神金盔金甲,至少还有一件披风。 大元帅拍马向前,马鞭一指某无敌: 我就这么一个弟弟,天纵英才,荡平两江十三座山寨,一毫一发不曾伤过。 现在,你杀了他! 我给你两条路: 一条,做我的先锋,去给我打北人。 一条,我叫此山三百年无活物。 大元帅的话,字字如惊雷。 某无敌未立即回答。等惊雷渐蛰,他说: 你得打服我! 他的声音并不大。不紧不慢,紧接着他手向后挥指,他说: 他们,都是南人! 很久很久都没有任何声音,双方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大元帅突然仰天长啸,一种悲凉突然席卷了每个人的心头,再无一人敢直视那个场中的金盔金甲将。 他扔掉一只手里的马鞭,将绰在另一只手中的长枪仰天一指,再指向某无敌: 汝来。 某无敌也不多言语,跃马挺枪而出。 这一战的结果人尽皆知,无需赘言。 编入破虏军的牛头山众人成了破虏军不遑多让的先锋营。因着大元帅是天神元帅,头领某无敌便是天神先锋。 那时候破虏军骑兵少,弓弩兵少,长枪兵也少,整个先锋营人也少,整个破虏军人也少。 但先锋营的气质一点也不少。 北人动辄骑兵冲杀,但少骑兵少弩兵的先锋营威风凌凌,每与北人战,仅有的骑兵一股旋风一样有去无回的只冲一波,直冲到敌军大后方再各自想办法往南回来集结。仅有的弓弩手用尽所有的力气射完每一箭躺在地上恢复力气。剩下的就是背着一捆短枪,身前立着长枪的步卒了,一支支短枪实际上就是投枪,这是最后一道远距离防线,等投完,北人骑兵马快的已经冲进来了,可没有一人乱了部署,按部就班地扔完最后一支短枪,接着他们靠拢,端起长枪,直刷刷向前冲击,没有一个人愿意后退,后退更是有死无生,直至将对方潮水一般地冲击力停滞下来。而弓弩手们也终于恢复力气,拔出长刀,开始反杀。 开始,因为从未遇到过如此强悍硬干的南军,北人懵了,连战连败,等醒过来,先锋营十存一,不,已经是百存一二了。 某无敌与大元帅激烈争吵。 全军从深入北国五百里后撤了三百里开始了整编。后撤途中,某无敌领军殿后,被围野河沟,敌军无人能敌,遂乱箭穿心将其射死。 大元帅惊闻噩耗,先是失一弟,后失无双猛将,麒麟断双臂,夜望苍穹,恍惚中似已知天意难违,泣血沥肝,写下人间词。 无意传世,深自掩埋书简丛中。后世竟有疑其出处者,殊为可叹。 大元帅绝无退路,至此成神。 既已成神,兵法乃出。既已成神,破虏军百炼成钢。既已成神,撼山易,撼破虏军难。 既已成神,千古丰碑。 既已成神,英雄岂有遗憾?但有,无非身死猪狗之手,未能再踏征途而已。然此不足道也,直如归矣。 分别终有再聚。叫那璀璨烟火,照亮万古长夜,便不虚此生不虚此行。 这叫: 如归。 破虏军于北国境内小青山进行整编。北国境内实在受够了的南人亦自纷纷来投。这好理解,亡国奴不好受,国虽未亡,沦陷区一个道理――虽然主体遭受苦难的还是那些草民,但总是要寄希望于王师。 先锋营补充了不少关中人。身上总有些赳赳老秦的气概。太阳下山,吃罢了饭,就推举一个长者,对着夕阳吼上一嗓子秦腔。 吼来吼去,先锋营老是想起死去的弟兄,吼来吼去,他们就成了亲密无间的新弟兄。 说来也是,张阿水那时候依旧年轻,虽然也算得是见过血经过生死的老油条了。但始终是没啥气势。 不管老兄弟新兄弟,总喜欢捉弄他。 操练之余,他们把他搡一把围在中间: 阿水啊,你过来。 阿水可是滚过死人堆的,没气势有脾气啊。挺着没有枪头的短枪就去扎。 扎又扎不到。 又被搡到中间: 阿水,你扎老不死的。 张阿水怒了: 我扎你妈了个13。 谁说话就又去扎谁。 张阿水啊,就是他们每天必不可少的娱乐。因为,他年纪最小。可不是嘛,跟某无敌那年,其实才十四岁半,一路打过来,才刚刚十七岁。 后来有一天,大元帅派来的军需官带来了一种新武器,也是长杆子,头上却是一把加大号儿的镰刀。 这天,张阿水永生难忘,他在太阳底下追着老杂种们满校场乱跑。这天,军需官叫人把他叫到跟前,说是大元帅说了,叫他留意老先锋营的老人,把好不容易活下来的种子往后调,回南朝去粮草筹备处就职。 张阿水永远都记得自己的那份儿骄傲。他就是很坚决,他对着大营来的上官大人认真的摇头。 我不! 先锋营的新统领,也就是山寨原来的二头目老牛,上来就是一脚: 小杂种,你给老子滚回去! 张阿水就是不尿。 我不!打死我也不! 老牛真急了: 你个小杂种,反了你了。 反正张阿水留了下来。 又打了一仗。这一仗,老杂种们死了个七七八八。张阿水也杀红了眼,等先锋营扛得差不多了,大本营杀上来了,张阿水本已精疲力竭,但他还是挺起枪准备跟着一起往前冲,这时候脚底下被人给抓住了。原来是曾经的一个老杂种。他骂张阿水。 你个冷怂,就不能躺下来歇会儿。 张阿水愣了愣,掰开老杂种的手。啊的大喊了一声,接着向前冲。冲了几步,又跑了回来。 看看老杂种已经断了气,张阿水失魂落魄地坐在原地。 此战破虏军取得了压倒性胜利。正要一鼓作气直插旧都,后面的南朝人也就人尽皆知了。 大元帅奉召回京。 死在一座亭子里。 破虏军群龙无首,回到南朝,愿意继续从军的打乱编制,安插进了其它军团,不愿意的发给安家费愿去哪儿去哪儿。 张阿水本想回家。 回去呆了几天,乡土已无故旧,那些婆婆客,整日里眼泪婆娑,索性一路浪荡,进了京城。 本想去看看那个亭子,终于是一辈子也没去。 遇到先锋营中故人,乃知对方在混流氓界,借了些力,在胡儿那里学了胡饼的做法,小本经营,卖起了胡饼。 娶妻生子,安居乐业。 每每夜半难眠,便起身活络身手。 长枪本技不便施展,于是精研短枪术,总是想起老杂种们,突然创出了独门枪法。 爱恨交织与无限痛苦中,一枪枪刺向虚空。 阿水,来扎我啊。 儿子渐渐长大了。要习枪术,不传。他说:没用。 他心里说的是:拿起长枪一往无前,这就是枪术,什么都没用,上了战场,丛枪扎来丛枪扎去,什么都没用,生死由命向前冲。 但不知为什么,他会教那些小流氓们短枪术。 不止一次,武林中人来跟他打招呼,说他这不是武艺,是杀人术,如果再传下去,后果自负。 每当这时,张阿水话也不多,提着短枪站在院子中央: 你他妈的试试。 大概是因为,那些老杂种们还活着吧。一看见那些街面上的小杂种们,总能想起些往事。 就是不传给儿子。 儿子继续卖胡饼好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