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正文 1.第1章 飞仙岛是南海的一座孤岛,因其状似敦煌壁画上的飞天而得名。 岛屿第一任拥有者姓氏名谁,生于何年代现已不可考,然拥有者的后人却一直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无论是朝代更迭,亦或是中原战乱,似乎都没有影响这海上漂泊小岛的命运。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c海浪c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第2章 白云城的子民都知道,他们的现任城主,不仅是一个威严俊美的年轻人,还是一个剑痴。 白云城主练剑的时候是不能被人打扰的,能够陪伴他的,从来只有白玉般的浮云,卷着浪的大海,还有灿烂的阳光。 有关他剑术多么高超的传言,子民都是从身后捧剑的小童口中得知,或者驾着货船小心翼翼避开漩涡来到此地的商贩话语中知晓。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第3章 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烦了。 他白净的脸无法维持笑眯眯的表情,嘴角向下撇,眉毛隐隐皱成一团,眼底深处混杂着戾气与不悦。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无论是怎样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第4章 京城是没有黎明的。 宵禁结束后就是闹市,天边才有一丝蒙蒙亮的熹微探头,街上就已经满是提着水桶或者肩扛扁担的人。 也有醉醺醺的酒鬼从街头巷尾中爬出来,左边脸上用墨汁写了“王八”,右边脸上用墨汁画了王八,醉眼朦胧,可不就是一个大王八。 路过的小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笑道:“去哪里,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5.第5章 陆小凤从未见过月姑娘。 在半天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穿白衣,戴斗笠,腰上缠着一把软剑,还是顶个的美女。 不过,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6.第6章 陆小凤来到码头,应天府在内陆,并不靠海,想要找到一处有码头有渔船的地方,不是件容易事,如果那船家的目的地要是南海飞仙岛就更难上加难。 虽然难,但并不是绝对不可能,他所在的港口,就有一艘大船,船老大在指挥伙计装载货物,他们脸上充斥这对未来的希望,正因为这点希望,哪怕工作再苦再累,也没觉得有多辛苦。 陆小凤走近道:“是往飞仙岛去的吗?”虽然他在问,但却胸有成竹。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不错,是去飞仙岛的。”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问道:“活人和货物,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7.第7章 陆小凤,是个奇怪的人。 他或许没有西门吹雪的剑,没有花满楼的小楼,但却他有四条眉毛。 任何看见他四条眉毛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就是陆小凤。 他虽然风流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夺命镖想到伙计的表现,笑得更甜,他只负责做杀人的买卖,其他与他一概不想干,看那些人眼皮不抬一下就将尸体放下来,抬进无人的仓库中,除了白天黑夜不分什么时候都能见到他们的武林人士,还真是没人看见发生了什么。 金铭灭的伙计,各个都是顶胆大的小伙。 随意找了一个理由,金铭灭关门一天,期间,夺命镖路过几次,竟是没有听见哪怕一两句的风言风语。 京城,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扔一个小石子下去就能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死了个有名的掌柜,怎么看都要引起轩然大波。 他想,时间长了,掌柜不露面,肯定有人发现不对,便一天路过店铺三次,观望下去。 金铭灭的位置不错,用时髦一点的词语,那就是在京城的商业中心带,一天路过三次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不仅不夸张,而且还很正常。 他第二天从金铭灭门口路过,却皱眉头道:“奇事。” 确实是奇事,昨日才被他亲手勒死的掌柜竟又在笑盈盈地迎接客人,他微胖的脸上挂有一团和气的笑容,每一个进店的客人都是他的财神。 掌柜对财神爷,是应该笑脸相迎的。 听到这,南王终于绷不住他故作严肃的表情,沉声道:“你确定。” 夺命镖道:“我确定。” 他来回踱步,人内心焦灼时总要找些排解压力的好方法,他道:“莫非死人能复活。” 南王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却足够夺命镖听见,笑眯笑眯的青年朗声道:“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南王回头看他,当两人视线相交时,他焦灼的心终于沉下两三分。 他是个非常爱面子的人,很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确定与弱势,他应该是骄傲的,器宇轩昂的,无懈可击的。 调整完自己的状态,就连胸膛都比刚才多挺立几分,南王道:“死人不可能复活,那你杀死的人为何会再次出现。” 他的语气中多出了一丝不信任,难不成是他根本没有杀掉金铭灭的掌柜? 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夺命镖确定道:“不,他一定是死了。” 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规矩,做杀手的,完成任务后总是会多停留几秒确定他们的目标是真死了,而不是假死了,夺命镖对自己的身手很确定,金铭灭的掌柜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可能。 南王冷笑道道:“他死了,但他却又出现了?” 虽有南王世子与皇帝长得一模一样为前车之鉴,但让他相信随便杀一个掌柜就有一模一样的掌柜出来顶替他是不相信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夺命镖道:“死的是死人,出现的是活人。”他虽然不通此术,但却知道江湖上有一独门绝技名为易容,又有几个大师精通易容术,只要他们想,随时随地便能成为另一个人。 他自信道:“有人易容成了掌柜的样子。” 窗外,有鸟扑闪翅膀划过。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8.第8章 陆小凤奇道:“掌柜又活了?” 他身在南海,却并非与京城相隔绝,世界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得到想要的情报,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不对等。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陆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戌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c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9.第9章 夜露深重,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c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0.第10章 暮色苍茫,屋内灯光摇曳。 南王坐在宽大的椅子上,椅背很高,很硬,坐在上面的人一定不舒服,但他却像是靠在最柔软的褥子上,道:“查清楚没有?” 夺命镖道:“查清楚了。”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1.第11章 陆小凤回到京城,他没有一下船就直奔金铭灭去,反而是找了家店,好好地洗澡,将身上因为来回奔波而染上的尘土洗净,然后换了身衣服。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2.第12章 “猴精!”凭空一声暴呵让伙计浑身一惊,但司空摘星却连眉毛都不跳一下,因为全世界,会叫他猴精的,只有一个人。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第13章 月姑娘的表情很冷,也很硬,与其说她像一尊冰雕,不如说她已是一尊冰雕。 月姑娘道:“无可奉告。” 她拒绝透露有关叶孤城的一切行程信息,因为城主没说可以告诉陆小凤。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4.第14章 朗月惊道:“什么?”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一v一!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第15章 夺命镖的尸体被保存得很好。 这世界上的能人异士很多,付出足够的代价,不说活死人,也能肉白骨,一具小小的尸体,想要将他定格在死亡的一刻,不是什么难题。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脾气不够和善,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6.第16章 陆小凤皱着眉头喝酒。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心下愕然,走到陆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7.第17章 白云城主,叶孤城! 多么响亮的称号,多么振聋发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8.第18章 陆小凤像是活吞了一只癞□□。 他以为自己耳朵聋了,不,照他所听内容来看,他不是耳朵聋了,是脑子坏了,否则怎么会听见叶孤城说出“他们太喜欢我了”这种话。 就算陆小凤这种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都不会说这种混账话。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c毅力c恒心c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第19章【入v公告】 月色疏朗,无风无雾,只有一轮明月高照,繁星点缀。 天有多明亮,南王宅邸就有多昏暗。 主人家不在府内,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c女人c老人c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第20章 昔有佳人公孙氏, 一舞剑器动四方。 今有白云城主叶孤城,一剑西来震天下。 自叶孤城与江如画决斗已半月有余,逝者已逝, 收敛入棺材后,曾经的剑豪便成了飘零入泥土的枯叶, 没几日的功夫,就被大浪淘沙淘走了。 他成了一个陪衬, 出现在各大说书人或者江湖豪杰的嘴边, 但唯一的用途就是以自己的阴险狡诈实力低微来衬托叶孤城的仙人之姿与剑术高超。 当年剑神西门吹雪横空出世也没有引起如此之大的波澜,归其原因,是因为叶孤城的太高, 对战过程也太有戏剧性, 木道人的评语则变成了最后的锦上添花。 一战, 他便跻身江湖一流剑客之列,甚至有人隐隐将他与西门吹雪并驾齐驱以做比较, 想来武林巅峰迟早也要加上叶孤□□字。 说到底,他可是木道人亲口承认剑术在自己之上的存在。 从一本没甚名气的剑客一跃而成顶尖高手,是个人便会激动地跳起来,紧接着就沉浸在无穷无尽的觥筹交错之中, 与江湖中的前辈们“认识认识”。 但叶孤城却偏不, 他很干脆把院门一关,大门不出, 二门不迈, 专心做一个死宅男。 某种意义上, 他比西门吹雪还要过分,西门吹雪虽然说是晚上概不见客,就算天皇老子来了都不见,但白天还是会见见人的好吗?有客来访,端没有扫地出门的道理。 叶孤城简直绝了,因为除了陆小凤,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住在京城哪里,想要找他连个门都没有,玩什么玩。 陆小凤身为白云城主钦点的朋友,成功替他抵挡来自四面八方的试探,那些人想要认识白云城主不成,又找不到他人,就干脆找四条眉毛陆小凤,他出现的频率可比叶孤城高多了,再不行还能玩个守株待兔,到他常去的妓院蹲点,或者在老相好薛冰那里做客,不管怎么样,总能逮到人。 陆小凤:“” 真是委屈极了! 嘴很严实的陆小凤被热情的江湖人追得东躲西藏,最后只能趁月黑风高之时际跳墙进入白云城主的小院,没办法,这里大门不开,白天想进来只能走偏门,晚上想进来只有翻墙。 他落地的姿势并不美妙,任谁在翻墙后看见墙另一边有一个冷若冰霜的小孩子站着都会不淡定,陆小凤反应灵敏,脚在墙上一蹬,总算是避开了小孩,但落点却出了点问题,趴在地上,实在有些狼狈。 他这一狼狈,脸板结成冰的小孩儿却终于破功,露出属于这年纪孩子的笑脸。 小女孩儿笑道:“大晚上的,没想到还能遇见一只小狗。” 正是号称自己练剑二十七载的三秋。 陆小凤苦笑道:“明明是个人,在你口中怎么就变成狗了。” 三秋神气活现道:“你没听过一句话吗?” 陆小凤道:“什么。” 三秋笑得露出八颗牙,道:“狗急跳墙。” 陆小凤跳了墙,可不就是小狗吗? 陆小凤只能苦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和一个小姑娘计较,就算是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也不可以,所以他道:“你怎么站在这。” 三秋道:“你猜。” 陆小凤道:“我猜是叶孤城让你在这里等我。” 三秋眼中惊讶之情一闪而过道:“没想到你还挺聪明的。” 陆小凤道:“就算是再笨的人,听几次相同的理由也会变聪明的。” 他已经明白了,这就是套路!他的好朋友白云城主也真不愧是海外的仙人,好像真能未卜先知,算他的行动,一算一个准。 陆小凤对他已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 然而,他却想不到,对面刚才还说他聪明的小姑娘却脸色一变,嘲弄道:“那你还真没有变聪明。” 前后表情差异之大,像是掌握了变脸绝技。 陆小凤还能不明白,他是又被小姑娘给耍了! 他只能问道:“那难不成是你主动在这等我的?” 三秋道:“呸,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你长什么样。” 白云城的小姑娘,就算学泼妇骂街都端着一张脸,逼格高级了。 这都是和他们城主学的。 他们城主不骂人,不说脏话,但无论干什么都端着一张脸,即使是有三急时也是如此,庄严肃穆,好像在看绝世剑谱。 陆小凤自诩风流帅气,但在叶孤城的疯狂迷妹前却算不得什么,他抬头,方才看见三秋手持九节鞭,哪能想不到她正在练武? 据说白云城主早上练剑,晚上练剑,只要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练剑,想模仿勤奋的偶像,倒也情有可原。 陆小凤听三秋的话,目瞪口呆,他实在是想不到,市井泼妇之语竟然会出自眼前的小姑娘之口,而且她即使是骂人看上去都高不可攀。 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端庄的叶城主:我啊。 一v一 陆小凤无奈道:“你这话可不能让叶孤城听见,他定然是不会喜欢的。” 三秋道:“你觉得我会让城主听见吗?”她比陆小凤矮,但那眼神何止是在蔑视陆小凤,就好像他是地里的一条臭虫,碾都碾不死的那种。 她道:“这句话我还是专门学来对付你的。” 陆小凤:“” 哦。 他忽然道:“你是为什么讨厌我。” 三秋张开嘴,不说话了。 陆小凤道:“我想了很久,都觉得自己没犯错误,就算是杀人之前还要有个原因,讨厌人不也是一样吗?” 三秋想想也是,人就算死都要做个明白鬼,这也算是临终关怀,所以他道:“因为你是城主的朋友。” 陆小凤:??? 他竟不知道什么时候交朋友也成罪过了。 他抬头试图从三秋脸上找到开玩笑的痕迹,却发现她认真极了。 三秋道:“我讨厌你,白云城除了叶城主之外的所有人都讨厌你,因为你是城主的第一个朋友。”她道,“就算城主的第一个朋友不是你陆小凤,是陆小花,陆小草,我们也一样地讨厌。” 特殊的不是陆小凤,而是“叶孤城第一个朋友”这名头。 陆小凤面色古怪,仿佛听见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他见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人,听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但从没听过交朋友就要被讨厌的道理。 叶孤城的话从他脑中一闪而过。 “他们太喜欢我了。” 这回,陆小凤真是苦笑都苦笑不出来了。 陆小凤:不是很懂你们白云城的规矩。 他道:“好吧。” 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三秋道:“虽然我说城主让我来这等你是骗你的,但他确实有话让我带给你。” 陆小凤道:“这回总不是假的吧?”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他这一个大男人竟然说不过一个小姑娘。 三秋道:“我说是假的你又能怎么办。”非常的趾高气昂。 陆小凤苦笑:“我不能怎么办。” 哪怕这位小姑奶奶是在骗他,他大抵也分辨不出来。 谁叫白云城的人说假话太像是真话。 三秋翻白眼道:“说假话说真话你都不能分辨,还说什么天下难得的机灵人。” 陆小凤道:“我确实不是什么机灵人。”在更加机灵的三秋面前,他可不敢说大话。 谁知道小姑娘这时又反驳他道:“不,你就是。” 这一刻陆小凤福至心灵,他道:“又是你们城主说的?” 三秋道:“没错。” 叶孤城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指着一条猫说是狗,白云城的人就算是把眼睛刺瞎了也会说那是狗。 三秋道:“我们城主说,如果你来找他,就告诉你,这里找不到他。” 陆小凤问道:“这里找不到他,要去哪找他。” 三秋道:“江南。” 原来,早就在江湖人一窝蜂想要结交叶孤城之际,他就悄咪咪地下了江南,也难怪他们把京城翻了个底朝天都见不到白云城主的影子。 土地坚实,路旁布满芳草鲜花。 宽敞的马车在路上缓缓行驶,一人高的车轮压过土地上的小石子。 这年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两条腿,因为轻功的存在,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轻功高妙的人以双腿奔走,速度并不比千里马慢。 但你能让白云城主用两条腿赶路吗?当然不能,尘土脏了他的衣角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内,叶孤城并不能理解,为什么和仙沾一点边的人物都喜欢穿白衣,好看是好看,但真的很容易脏好吗?走两步路沾上泥土就完了,越是白的衣服黑斑点就越明显。 想要维持仙人的逼格,也要看环境允不允许。 一开始,白云城主的轻功并不能支撑他走到哪里都纤尘不染,所以他大大提升了换衣服的频率,一天换五次衣服都不嫌少,正常人都要被逼出洁癖。 他有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换衣服,那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必须是逼格最高的人! 为了让衣角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保持整洁,叶孤城苦练轻功,常常趁夜间看不清人脸时在白云城的各色房屋上飞驰,享受极限速度的快感。 白云城众:我们城主超级刻苦! 他的天分本就很好,又加上意志坚定每日勤练不辍,时间久了,终于练得一身好轻功。 脚踩在地上,都扬不起尘土,人世间的污浊根本无法触碰叶孤城的衣角。 至此,白云城主终于能穿着白衣出现在各大场所。 百姓a:我觉得我们城主是飘着走的。 百姓b:不,他就是飘着走的。 百姓c:天上的仙人怎么能脚踏实地呢? 百姓d:城主超级帅! 此刻,一袭白衣的叶孤城正端正地坐在车厢最里层,哪怕四下无人,他的脊背都挺得笔直,能用标尺来量。 他真是时时刻刻都严格要求自己呢! 忽然,郎月的声音从另一间飘来,他所坐的马车可不是普通马车,里面有好几个独立空间。 放在现代,那妥妥是洋气的房车啊。 朗月道:“城主,该用午膳了。” 她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人到了叶孤城所在的隔间前都听不到声音。 这才是叶孤城时时刻刻都保持最严谨姿势的原因,因为在这个架空的武侠世界,你根本不知道人什么时候会突然冒出来。 叶孤城沉声道:“拿进来。” 朗月道:“是。” 语毕便规矩地推门进入,手上稳稳地端着一个小台子。 叶孤城并不喜欢太多人伺候,虽然他有财力可以摆个一百零八道菜,让侍女鱼贯而入,但他却重来没有这么做。 小台子上的碟子很漂亮,菜品也很精致,但味道都很淡。 重油的菜对人的身体不好,顶尖剑客对自己身体的保养应该是多方面的,从很小时候起,叶孤城入口的饭菜便以清淡为主,和七老八十需要养生续命的老年人差不多。 养生菜有养生的做法,君不见少林寺的厨子能把素菜烧出肉的味道?以白云城的财力,别说是肉了,哪怕是天上的月亮,只要城主说想要,白云城的迷死迷妹都能捞下来。 实在是很疯狂呢! 白云城主的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高等级的,甚至他手上的筷子都是镶金带玉的,重得可怕,但逼格杠杠的。 朗月才放下台子就退了出去,她甚至没有抬头,眼角的余光一扫,只能看见叶孤城的手。 朗月:城主的手好好看!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美的一双手! 叶孤城眉毛不动,却已感觉到有炽热的视线黏着在自己的手上,随着婢女退出房间,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这才是他不愿意有婢女近身的原因,叶孤城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敏感到有人站在身后都尿不出来的地步,朗月有如实质的,痴汉的目光,想让他不在意都很难。 不,不仅仅是朗月,白云城的子民在面对他们城主时,都会露出特别痴汉,特别可怕的目光,叶孤城经常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盘菜,还是最顶尖的珍馐。 还好他不是特别龟毛的人,否则天天接受可怕视线的洗礼,也不知道能活多久。 转动的轮子忽然停了,叶孤城一顿,放下手中的筷子,他在等人来向他汇报。 也就是两三秒钟的功夫,他身前的门被再一次敲响。 这回来的是岚风。 岚风道:“城主,有人倒在路中间。” 按照江湖人的规矩,路见不平就算不拔刀相助,帮助一二也是必要的,这个时代的人大多很热情,见到陌生人遇难也会施以援手。 叶孤城沉吟道:“是什么样的人。” 岚风道:“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如果有什么符号可以形容叶孤城的心情,那一定是一连串的省略号。 之前说了,这个朝代的人总喜欢互相帮助,叶城主也表示,在不伤及自身的情况下,他确实愿意略微施与援手,但其中难免有意外。 现在,就是那意外。 他果断道:“绕过去。” 江湖上最危险的有三种人,老人,小孩子,以及美人。 前两者自不用多说,年纪一大把还能从仇家的刀剑下逃出来,定然有几分本领,至于孩子,江湖上没有孩子,谁知道那究竟是真的小孩儿,还是假的小孩儿? 假的小孩儿大多自小练神功,年纪无法猜测,形容相貌却还同孩子,那是非常阴毒而且可怕的功夫,只存在于传说中,没人见到过。 因为见过的人,都已经死了。 真小孩儿就如同三秋,如同还未出场的上官雪儿,个个都古灵精怪得紧,骗大人眼睛都不眨一下,靠一张嘴便能难倒不知道多少的英雄好汉,这种小孩儿惹不得。 美人是最后,她不属于女人,也不属于任何年龄段,只有一个定义,那就是倾国倾城的美人。 武功不必多高,只要有让人说不出话的一张脸,就已经胜过了多少会武功的男人,因为她们只要招一招手,有的是人愿意成为她们的手,她们的脚,帮她们铲除一切仇敌。 叶孤城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实力高强的男人,很可惜,他并不愿意成为别人的手脚,剑还是握在自己手中比较实在。 科科,而且各色武侠小说都说了,倒在半路上的美女,没有一个是简单人物。 这都是套路,套路是瞒不过仙人的! 岚风道:“是。” 不多说一句话,不表达自己的立场,这才是王牌婢女的素质。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叶孤城的话是绝对的,只要他出声,那就没有翻盘的余地,他们只要照做就好。 于是,无闲人的大街上出现了非常奇异,甚至搞笑的一幕。 有一黑衣丽人倒在路中间,她的脸比花还要娇嫩三分,一双黛眉微蹙,换一个男人在这里,少不得都要怜惜地帮她抚平眉间的忧愁。 但很可惜,这个美人面前没有男人,应该该说是没有普通男人。 赶车人都像是木头,见到一个顶尖的美女和见到一具骷髅没什么区别,他们只专心做一件事,那就是将马车调头,最好还不要颠簸,因为上面坐着人世间最尊贵的存在。 至于车上的女人就更不必多说,随便挑一个出来,都是万里挑一的美女,容貌,是伺候白云城主的先决条件,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个色中饿鬼,而是因为他是装逼王。 所有武侠小说都规定,高手身边的女人,必定是美的,不美都不好意思自称高手。 叶孤城从头到尾都在他的马车上,别说是下车,就连他洁白的衣角都不曾出现过。 马车终于成功调头,车轱辘在黄土地上留下深深的碾压的痕迹,原本是两条直线,现在却歪七扭八,成功把倒在地上的人错开。 但你能控制车轮不碾压到女人,却不能让车轮扬起的尘土不沾染到她身上,车才过,女人身上就蒙了一层尘土,灰头土脸的,哪有刚才的光鲜亮丽? 就算是叶孤城一开始下车看见了女人,也一定会对她敬而远之,哪个女人在倒在黄土路上不是灰头土脸的?如果她倒下的姿势特别优美,脸还特别好看,那就必须得赶紧地跑,因为她是装的。 一个美丽的女人在你面前装晕,聪明人都知道,这不仅不是好事,还代表着无穷无尽的麻烦。 马车越走越远,但女人还躺在地上纹丝不动,直到那声音一点儿都听不见,她才咬牙切齿地爬起来,伸手一抹脸上就擦下一把黄土,怎能不恨? 她只道:“叶孤城他是不是个男人!” 竟然真的就绕过去了,连水和伤药都没留下,这不符合规矩! 上官飞燕是个年轻女人,不仅年轻,而且足够美丽。 就像是带刺的玫瑰,越是绽放的艳丽,刺就越多,越尖锐,她也是如此,拥有与自己外貌相匹配的蛇蝎心肠。 这样的女人都很自信,因为她们知道,以自己的魅力,以自己的容貌足够俘获全天下每一个男人,在她们聪明的映衬下,那些男人,都成了活生生的大傻瓜。 陆小凤不能拒绝上官飞燕的请求,花满楼会掉下情网,而西门吹雪,孤高的西门吹雪也因为爱慕自己的女人而落入凡尘。 如此看来,这世界上的男人,确实都不难对付。 论起对付男人的手段,这世界上还没有谁能超得过上官飞燕,什么柳余恨,什么霍天青,一个都逃不过她精心编织的情网。 叶孤城,本应该是下一个,而且是她计划里手中最大的王牌。 她兀自发脾气,身后却有声音传来,那实在是很奇怪的声音,不像男人,也不像是女人,好似用丝带缠住了喉咙,将本来宽敞的声带缩紧。 那人道:“叶孤城可不是普通男人。” 他很不屑,显然,无论他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没有受到眼前女人的蛊惑。 然而美人却还不服气,,她道:“那是因为他还没有见过我。”语毕,竟然有盈盈泪珠从眼眶流出,但她显然是忘记了,自己的脸,并不很干净,泪滴流下,带过一丝尘土的黄褐色痕迹。 那人嘲笑道:“先擦擦你的脸。”一个武功不高的美人,如果脸不好看,那她的战斗力便直接减半。 上官飞燕也才注意到自己现在并不光鲜亮丽,气急败坏地掏出手绢,避开身后人在脸上不断擦拭,一边擦拭一边恨得牙痒痒,早在心中将叶孤城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对倒在路上美人见死不救,他一定不是男人! 如果叶城主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指不定会在心中优哉游哉地吐槽上官飞燕见识短浅孤陋寡闻。 这世界上不仅有喜欢女人的男人,还有喜欢男人的男人。 在喜欢男人的男人面前,再漂亮的女人都与路边的小石子没什么区别。 叶城主并不像是喜欢男人的男人,但也不像是喜欢女人的男人,情爱之事仿佛从他的人生规划中移除,翻不起丁点儿的浪花。 受到后世无数武侠小说荼毒,叶孤城起码知道一点,那就是倒在路上的人最好不要捡,因为她们往往代表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神秘事件的开端,人那必定是美的,背景必定背负血海深仇,救她的人一定是大侠,然后就能开展出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古龙笔下的漂亮女人比一般的套路还难对付,出彩的都是枭雄,上官飞燕c林仙儿c白飞飞哪个不是狠角色? 叶城主端着冰块脸将那些女人的事迹在脑海中回顾一遍,又把警惕等级很很向上提了一格。 他现在也算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人物了,必须时时谨慎事事留心,要是一不小心被套牢了,命都保不住。 死的人太多,命就不值钱了。 他低头,看眼前厚厚一叠账册,叶孤城很少出白云城,每次出门,目的也不是在江湖上扬名,而是有正事要做。 武侠小说有个定律,高手,那都必须是要有钱的,什么珍珠玛瑙,黄金玉石挥金如土不说,庄园海岛更是随意来。 就好像他们天天除了练武或者行侠仗义什么都不用干,钱就从天上会掉下来一样。 然而,叶城主却不得不以他的亲身经历告诉所有有错误认知的人,这都是错的错的错的! 有钱的高手有三种,一是吃国家供奉的,具体可以看大内第一高手魏子云,像他们这种,严格意义上算是公务员,皇帝雇佣他们,所以永远不差钱花。 但不差钱花也富有不到哪里去,也就是中产阶级的程度。 第二就是陆小凤这种浪子,朋友特别多,名气也大,多的是人争先帮他付酒钱,也多的是人想花钱请他办事。 居无定所,花钱如流水,赚的快,花的也快,说他是有钱人有点勉强,单说他是穷人却也不对。 最后一种就是真正的有钱人!坐拥山庄城池,家财万贯,不当高手分分钟也能成为地主,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是这一类的代表人物。 西门吹雪叶孤城是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讲道理他还真不想和这位剑痴见面,感觉他们俩见完面能活下来的只有一个,死亡选择题简直是世界上最恐怖的选择题。 身为坐拥一座城,还有无数金银财宝的人中贵族,叶孤城不得不摊双手表示,有这么多产业,想要打理起来也是很难的好吗? 从出生那一刻起,就代表他注定不能心无旁骛,因为他是叶城主,不独是叶孤城,全白云城上下那么多张嗷嗷待哺的嘴张着,他这个城主怎么看都要有些表示。 自带完美主义者特点,看不过什么都不做靠老本坐吃空山,从老城主仙逝,少城主升级的那一刻起,他就摩拳擦掌搞商业改革。 什么来钱快就做什么,当然,他干的都是正经生意。 宋代庞元英在《文昌杂记》中有言:“有一养珠法,取稍大蚌蛤,以清水浸之,伺其开口,急以珠投之频换清水,经秋即成珠矣。” 淡水珍珠养殖技术虽然出现,但在这年代还未普及,流通与市面上的,大多是天然珍珠,非常值钱,饶是少见的大户人家,若能看见一袋子成色上佳的珍珠,那也得目瞪口呆。 白云城地处南海,早年就是靠水产品发家,但毕竟自然资源可遇不可求,说是要靠海吃海一辈子下去也发不了什么大财,在意识到陆地上的大部分生意他都很难插足时,富有经济头脑的叶城主便将主意打到了技术上。 有超前技术并不代表着你更聪明,你更优秀,却代表你会多出一个主意,多出一种选择。 他是白云城主,无论他做什么身后都有偌大一个城作为支持,所以,做任何事都需要深思熟虑,同时也绝对不能故步自封,因为畏手畏脚而放弃可能。 哪怕是看在白云城的子民的份上,他都不会因为寂寞孤独去玩谋反。 骨子里带点责任集合型人格,注定无法独自飞升。 西门吹雪练得是出世剑,而他所学,是入世剑。 叶孤城淡淡道:“江南花家,他们怎么说。” 朗月道:“花家主人说,愿与城主交友。” 商场上易结朋友不结仇,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花家的主人说出这句话,便是认可与白云城做生意。 叶孤城闭眼,看见他这表情,朗月便默不作声地退出去,她很了解城主,他这般,多半不是感到困倦,而是在思考问题。 叶孤城喜静,思考时是万万不能有人在他身边打扰的。 江南花家,花七童,花满楼。 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踏入花满楼的小楼,放眼望去,尽是花花草草,鲜花满径,生机盎然。 花满楼是陆小凤最特殊的一个朋友,而他的小楼则是最安全,最有家的感觉的场所,江湖人只知道,进入花满楼的小楼,你就再也不用担心被追杀,你或许会得到一杯上好的茶,一句暖心的问候,以及主人亲切的微笑。 无论是再怎样穷凶极恶的人,只要活着,就能感受到生命的美。 陆小凤到小楼时,花满楼正在给一株花浇水,他的眼睛是没有焦距的,因为什么都看不见,但那双好像蒙了雾一般的眼中,却有会心的笑意,他“凝视”一株花,就好像热恋期的少年在凝视他心爱的少女,浇水的动作是那么的轻柔,那么地饱含爱意。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抚槛露华浓。 陆小凤屏住呼吸,竟然舍不得出声,眼前的画面实在是太美,美得他不忍心打断。 连脚步声都轻得听不见。 花满楼浇完了水,忽然道:“陆小凤,为什么不进来。” 陆小凤只能走进来道:“每次我都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来的是我。” 花满楼报以微笑道:“每个人的脚步声都不一样。”他竟是单纯凭借脚步声,就知道走进来的是谁! 他的听力,真可以说是好得可怕。 花满楼又道:“你前些日子不还在京城,怎么突然就来找我了?” 陆小凤是一个来去无痕的浪子没错,但这浪子,也是一个非常在乎朋友的人,与世无争如花满楼都听说过横空出世的白云城主,身为他唯一的朋友,陆小凤现在应该也被困在京城才对。 陆小凤闻言苦笑,好在花满楼并不能看见他的表情,道:“别提了,叶孤城早从进城走了。” 花满楼半点不吃惊道:“他走了,所以你也走了?” 陆小凤道:“我本来早就想下江南来找你,却没想到会被很多事情绊住。” 他的朋友很多,麻烦也同样的多,怕只有无忧无虑的浪子才能同时面对这么多的麻烦。 但陆小凤这回却不由地长吁短叹,他几乎是从京城狼狈地逃出来,一路上还要防着各种人拽着他不放打探有关叶孤城的消息,横空出世的高手,让整个江湖都沸腾了。 他叹息道:“也不知叶孤城去了哪里。”他道,“他实在是很好的一个人,你应该也会喜欢他。” 陆小凤能感觉到,叶孤城虽然是一个会杀人的剑客,但他同样是一个非常热爱生命的人。 叶城主会养肥嘟嘟的鸽子,座下有古灵精怪会撒谎的小丫头,说话间也会开玩笑。 虽被称为仙,但他身上人的味道竟然比西门高很多。 花满楼微笑道:“既能得到你这种评价,他应是个很好的人。” 陆小凤道:“他确实很好。” 花满楼道:“这样的人,我是要见见的。” 陆小凤惊道:“去哪里见?” 花满楼笑道:“我家。” 他已知道,白云城主叶孤城,要造访江南花家。 此时,通往江南的道路上。 叶孤城睁开眼睛,就在刚才,载着他的马车停了。 岚风隔着门道:“城主,又有人倒在地上。”这个又字,真的是十分的微妙呢! 听见那个又字,叶孤城深深地深深地沉默了。 讲道理,你们古人不要老是用同一种套路方式好吧?每次都倒在路上我也很尬啊! 然而外面倒在地上的人并不能听见白云城主内心一s,甚至他的婢女也听不到。 隔着一道门,岚风听见他们城主完美的,充满磁性的男中音。 叶孤城道:“是怎样的人?” 如果是美女一定要果断绕路! 岚风道:“是一个男人。” “一个俊俏的男人。” 叶孤城:“” 呵,知道美女不行就用美男了吗? 告诉你们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第21章 为了表示对美男计先驱的尊敬, 叶孤城同意把倒在半路上的男人救到车上。 好吧,并不是因为美男计,叶孤城只是做了一个正派人士应该做的事, 萍水相逢,但却不能见死不救, 美丽的女人倒在他面前缺当做没看见,可以说是避祸, 但一个俊朗的年轻人倒在面前, 却不可以袖手旁观。 所谓的江湖道义,大到为国为民,小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凭借的是一腔热忱, 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 在这个还算淳朴的时代,很多人都愿意对眼前的失意人施以援手。 叶孤城的判断并不错, 这年轻人不是无缘无故倒在了半路上,他受了伤,伤得不轻,一条刀口子横在他背上, 砍得很深, 伤可见骨。 帮他处理伤口的是岚风,别看叶孤城身边只带两个婢女, 但她们可以说得上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岚风常年在西域行走, 西域或许别的不行, 但是蛊毒为一绝,人都道医毒不分家,她可以成为顶尖的医女,也可以成为下毒的高手。 帮年轻人处理伤口,丝毫没有因为年轻男人□□上半身而神色有变,她本身已经超越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男人,除了叶城主,没有人能打破岚风冷若冰霜的面具。 包扎完毕,把手上的东西一收,将年轻人扔在休息的隔间,说是什么一见钟情二江见倾心,那都是话本小说才有的故事情节,哪个美人会因为帮路上昏迷的男人包扎心动?起码岚风不会,对她来说这是任务,城主嘱咐才做,城主不说,将人晾在大路中间都情有可原。 叶孤城前脚才吩咐仆从救人,后脚就将其抛至脑后,他还在钻研自己的珍珠生意,与江南花家的交易很重要,需要他反复斟酌。 消息灵通点的人都知道,全天下最富有的人是霍休,全天下地产最多的是江南花家。 无论何年岁,土地都是绝对资源,在这年头,江南花家的土地尚且没有超前到搞房地产,与大部分地主一样,他们的土地大多都开垦为农田用来耕种。 叶孤城想要买一个县大小的土地,但那土地正好是属于江南花家的,如果面积不大,位置偏僻还好说,偏偏这块地方很大,也还算是挺适宜耕种的土地。 诸暨,叶孤城灿若寒星的眼紧紧锁定在地图上一小小的位置,在春秋战国时,这里曾经是越王勾践的复兴之所,而在遥远的未来,这里却是华国最大的淡水珍珠养殖基地。 他既然想要搞珍珠养殖,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少不得借用先天优势,选择最为适宜的土壤。 或许在史书记载中,叶孤城不以剑仙之名留下痕迹,反倒是借珍珠养殖直事留名。 他的行为已经超前太多。 他希望可以买下五万亩左右的土地,并将其圈起,自成一个庄园,如果他的珍珠养殖事业成功,少不得有人要来偷学一二,在他赚取足够的利润前,叶孤城可不希望淡水珍珠价格提前暴跌。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虽然无法阻止,但可以将时间推后。 为此,他必须拿下一块完整的,独立的土地。 叶孤城沉默不语,他思考了很多,从太阳高悬空中,到夕阳西下,断肠人不在天涯处,掀开车窗的帘子,远远只能听见牧童的短笛声。 岚风再一次站到隔间面前,她道:“城主,那人发热了。” 说的自然是被他们半途捡回来的年轻人,如果不是叶孤城的命令,他或许已经死在那里也说不定。 叶孤城道:“找点好药帮他熬汁,不行就听天由命。” 他愿意半途将人捡起来,已是至仁至义,接下来不过是看他是否命不该绝。 说到底,这年头,一场小小的风寒就能要人的命。 日落月升,已入夜,再过个一时半刻,白云城的车队就要停下休整。 目力出色的健仆坐在马车头,远远地,竟然看见有人在道路上缓慢地行走,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走过来。 好像是个老人,身材矮小,背佝偻,因为距离远,衣服上好似被蒙了一层雾,模模糊糊看不清,只道他的衣服破旧,与寻常贫苦人家差别不大。 他走到白云城的马车前,脸上一派局促不安,嗫嚅道:“老爷可给口水喝?” 赶车的暗中观察,见只是一普通老者便暗自点点头,施舍他一口水喝。 路上倒经常见到这种来去匆匆的行者,给口水喝也算不了什么。 但是,老人的下一句话却引起了他的警惕,他道:“老爷是从哪里来?” 看似寻常的对话,人却说得战战兢兢,就仿佛强压恐惧也要提问一般。 白云城的车队气派,寻常百姓见了,指不得以为是从哪里来的王公贵族,上前要水大多是因为渴水渴惨了,但接着攀谈却显得没头没尾,特别是老人家如此慌忙,细心的仆人一下子就发现了有什么不对。 但他不动声色,嘴巴紧闭,就像个锯嘴的葫芦,任凭老人问几句也一声不吭,那人也是个看惯人脸色的,见赶车人一声不吭,便知道他无意说话,便安静下来加快了喝水的动作。 但等水喝了一半,那老者却又战战兢兢地问道:“老爷可是从京城来?” 赶车人心头一凛,当时就觉得他们城主的行踪暴露了,但是面上却不显,还是一句话不说,就好像是一尊木头,没有一丁点儿活人的气息。 老者走了,还是顾着拐杖,一瘸一拐的,但当他脱离赶车人的视线范围,仆人就赶快将缰绳交到伙伴手上,自己一股脑儿地冲进车厢内,对管事的朗月姑娘道:“城主的行踪似乎被发现了。” 朗月脸色一变道:“怎么回事?”表情很是庄严肃穆,白云城主的行踪被泄露,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 江湖扬名并不是一边倒的好事,对白云城主来说,有多少人敬他爱他,就有多少人恨他想杀他。 且别说什么没有与叶孤城见面怎么会对他恨之入骨,他是打败了曾经剑豪的高手,又得到了木道人“剑术在我之上”的评语,光是这两点,就足够有源源不断的人来找他麻烦。 叶孤城选择在这节骨眼上下江南也未免没有避祸的意思,倒不是说他的实力不敌,就像是人可以无视苍蝇,但当它一直在你耳边嗡嗡嗡转时也会烦得慌。 朗月听完赶车人有理有据的叙述,已经相信了十成十,能跟叶孤城出来,就算是在人才辈出的白云城,这几个都是顶尖人物,且别看在白云城主面前他就是一个赶车的,那双手要是亮出来,懂行的人一看都会惊讶,怎么练得这样一双铁掌,比少林寺专精掌法的秃驴还要高深。 手掌在光亮处,竟闪现诡异的金属色泽。 他的手,是凶器,是比刀剑更加可怕的凶器。 朗月听完赶车人的汇报,当机立断便去找叶孤城,兹事体大,还需告知城主一声,以防可能会到来的夜间偷袭。 叶孤城一脸镇定地听她叙述完道:“无妨。” 他脸冰冷如神祇,立于九霄之上,人间的一切烦扰都无法牵动白云城主的思绪。 这已不是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带来的一众护卫兼婢女,放在江湖上各个都是顶尖的高手,而他自己的剑也不是浪得虚名,而是实打实的武林巅峰。 不过是因为他成名时间太晚,心怀叵测之徒还有所侥幸,以为自己能奈何他。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朗月星星眼:不愧是城主! 真是酷毙了帅呆了! 叶孤城:哼唧。 今天的白云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呢! 月黑风高杀人夜,明月被乌云遮蔽,大地一片漆黑。 高大的马车静立在地上,如同蛰伏的野兽。 人身穿黑衣,与夜融为一体,一个,两个,三个。 黑暗之中,有很多人,一窝蜂地向马车冲过去,消无声息。 白云城的车队有个特点,他们是不留人守夜的。 如果是听说过叶孤城威名的刺客,指不定会因为他们反常的举动而愈加小心,毕竟,白云城主看上去实在是个谨慎的人。 但他们却没有蹑手蹑脚,在发现无人守夜时只是交换了一个幸灾乐祸的眼神,然后蜂拥而上。 手触碰到马车的墙壁上,也不知道摸到了什么机关,忽然有几道寒芒闪过。 连最后的痛呼都没发出,便被箭枝穿透了喉咙,沉重的躯体倒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第一波箭雨过,刺客已经倒了一大半,剩下的就算没有死,也受了重伤。 血,将夜行服的布料浸湿,人身上,有刺鼻的腥味。 还活着的人面面相觑,这和说好的不一样,而且他们根本无法判断,箭上是否有毒。 撤! 领头人打个手势,他是这群人中武力最高之辈,尚未与隐藏在暗处的敌人打照面,就已经损伤过半,打不下去。 他们应该先离开,再从长计议。 但荒郊野外,也并非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刺客行动敏捷不错,但身负重伤让他们的速度减半,而马车中的人也并非等闲之辈。 一双手,从黑暗中悄然无声地探出,手指笔直,不白,但却意外地泛着金属的光泽,如果细细打量,便发现人手的纹路与摩擦的痕迹都从手心消失殆尽,比起人的手,它更像是武器。 手掌贴在了领头刺客的胸膛上,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做的,仿佛在贴上胸口的瞬间,那人便气息一窒,紧接着嘴角绽放出血花。 已是没了气息。 其余人此刻还没发现他们的头已经死了,见他忽然不出声便道:“现在就撤?” 他这一发声,便成了黑夜中的靶子,来人以掌并拳,往他胸膛上一锤,四五根肋骨凹陷,刺客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好强的力道,好重的拳! 叫声划破夜空,预示一面倒屠杀的开始,受了重伤的人摒弃伤口处的痛处,手持剑或者其他武器,虎视眈眈,他们并不知道敌人身在何处,只能更加警惕。 敌人在暗,他们在明,原本的局势竟然掉了个。 这里没有亮光,无灯,无星,无月。 只有肃杀。 “轰隆——” 沉重如小山一般的身躯倒下,与地面接触的瞬间发出轰响,冷汗顺着脸的轮廓缓缓滑下,人越来越少了。 忽然,如鹰隼般的眼捕捉到了一闪而逝的人影,不由分说抡起手上的刀就朝人影闪过的方向砍去。 头,咕噜噜地落在地上,一连串喷溅的血花洒在泥土中。 这不是敌人的血,是自己人的。 敌人的头,是砍不尽的。 夜晚的幽灵还在刺客间穿梭,每一次出现,就带走一条人命,心中的恐惧终于吞噬了勇气,不愿再与恐怖的幽灵待下去,撒腿就跑。 他们要跑到光亮处,将黑暗的原野甩在身后。 见刺客仓皇逃走,杀人的幽灵也不追,他又回到马车上,好像一尊一动不动的石头雕像,再一看脸,赫然是沉默寡言的赶车人。 被叶城主带出来的这些人,各个都很有本事。 此刻,刺客在仓皇逃窜,他们看见了森林,乌云已散,柔和的月光落在黄土地上,对他们来说,便如同生还的希望,眼前的一切都变得可爱起来。 死里逃生的人,总是能感受到生命的美与壮阔。 跑在最前面的人脚步猛然一顿,远处,有一白得发亮的身影,看不真切,但她的衣角,比月亮还要洁白,身子,比杨柳还要窈窕。 这样的深夜,这样的荒野,怎么会有一个穿白衣的窈窕女人? 上一秒,女人还站在树林边,但下一秒,便来到他们身旁,脚尖在地上点几下,起落间将距离缩小至无。 好俊的轻功,仿佛仙女下凡。 女人的脸也很美,与她窈窕的身材一样,充满了成熟女人的风韵,但那张脸,却因为严肃与冷酷而透出奇妙的庄严宝相,恍惚间,刺客似乎见有冷芒划过。 是剑,锋利的剑,从他的脖子上划过,血珠停留在剑刃上,迟迟不肯滚落。 两个人,竟将一大群刺客杀得片甲不留。 心怀叵测之辈,不留活口。 朗月将剑上的血滴甩落,锋利的刃再度入鞘,她上车,车厢内漆黑一片,但除了半路救上来的伤员,没有人是睡着的。 朗月道:“一共二十七个刺客,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叶孤城道:“好。” 他又道:“什么来路?” 朗月道:“不知。” 并非江湖中声名远扬的刺客组织,武功不高,武器也名不见经传。 想到这,朗月不屑地笑了,才这点功夫就敢来刺杀他们城主,委实不知天高地厚。 叶孤城经历过刺杀吗?当然经历过,这世上从来都不缺有虎狼之心者,在他剑术尚未大成之时,确实经历过几次还算危机的刺杀,但每一次都能逢凶化吉,又兼之他身边的护卫各个身手不凡,想要伤到白云城主,真是难事。 竟然派实力低微者来,略有点看不起他们。 叶孤城也不表态,只道:“保持警惕。”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这只是第一波。 如果他们的情报真的泄露,接下来的则需要应对源源不断的刺客。 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这有什么好说的。 他忽然又想到了上午在道路间莫名出现的女人,两件事相配合,自然说明了一件事。 叶城主的行踪,早已暴露。 叶孤城道:“传信给江南花家。” 他冷冷道:“告诉他们,行踪暴露了。” 朗月道:“是。” 一只肥肥的鸽子,借着月色的掩护奋力扇动翅膀,飞向花家。 叶孤城他们走的道虽然偏僻,但并非见不到人,甚至来往的都是较大的车队,按照白云城主的规矩,只负责收殓直接死在手下的人,刺客,他都是不管的,就任凭暴尸荒野,死在那里,就待在那里。 现在天气不凉快,也不暖和,等到两日后有商队再次经过,尸体便已经开始腐烂,到处都充斥着一种腐肉的臭味。 车队的负责人问道这味,道:“停下。”他走南闯北多年,什么仗势没见过,从闻到味开始,就知道有什么不对劲的。 让手下的伙计到处巡查,果不其然,才一柱香的功夫便发现倒在草丛边上的尸体,看那模样已经死了一日有余。 跑得更远的伙计巡视回来道:“森林边上也有几人。” 足足二十七个人,足足二十七具尸体! 领头人眉头紧锁,他直觉这不是一件小事。 摇摇晃晃的马车,摇摇晃晃的人。 被扔在马车上的年轻人睫毛微颤,眼睛终于睁开了一条缝。 叶孤城人也挺负责的,每天都让岚风一天三次地来上药,还担心伤员饿死了熬了粥或者汤直接帮他灌下去,虽然动作是粗鲁了点没错,但是成效可人。 大概是因为年纪轻身体也壮实,明明第一天高烧都要死了,竟然给硬生生地挺了过来,愣是没出事。 他先翻了个身,牵扯到背上的伤口,普通人定然会疼得龇牙咧嘴,但他却还板着一张脸过分年轻却严肃的脸,抬头,看车厢的天花板,感受身下柔软的褥子,终于有了活着的实感。 笑意从他眼中一闪而逝,眼底却有阴霾。 果然他命不该绝! 年轻人善于隐藏自己的脾气,这是因为经年的历练所致,但任何一个以为自己定然会死掉的人在死里逃生之后,总是会暂时地放纵自己。 他的脑筋很好,所以几个呼吸间便分析出了自己的现状,应该是被人救了,而且救他的人财力雄厚。 他发现,自己身下可不是什么褥子,而是大块大块的狼皮毯,这狼皮毯也不是为了他躺得舒服才铺设的,而是本来就遍布车厢的每一个角落。 其实马车主人还挺吝啬,虽然帮他治疗伤口,却吝啬于多给他添一床被褥。 他想,自己现在被救起来了,那得想个方法联系到跟他出来的人才行,在危及的情况下走散,跟着他的人肯定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 不仅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他们自己,自己失踪了,那些人也要跟着没命。 年轻人在暗袋里摸索,碰上了熟悉的小竹竿,他的眉头一松,很好,帮他治疗伤口的人没翻过他的口袋。 他倒不担心叶孤城等人起坏心,因为年轻人知道,如果他们真的有坏心,自己早就死了。 将竹管打开,有一只细细小小的虫飞出来。 如此脆弱的小生命竟然能在密闭的管道中活这么多天,简直就是个奇迹。 “千日醉”,虫子的名,意思他能一醉千日,被关在密闭空间中像是死了,但是等他甫一接触到阳光和空气,却又立刻活了。 年轻人手上的虫子经过特殊训练,他不仅能蛰伏千日,还能寻找到与自己匹配的母虫,即使两者之间相隔十万八千里。 小虫晃晃悠悠从车厢门缝里挤出去,又走车窗离开,它有确定的目的地。 无论是岚风c朗月还是赶车人都没有发现虫子的痕迹,现在的天,本就已经到了虫出没的时候,还有谁会因为有虫从眼前飞过而大动干戈? 年轻人站起来,只要他一动,背上的伤口就牵扯得痛,但与他受伤时相比,已经太好太好。 他不急着出去,而是相看周围陈设,白云城主的车架,即使是空隔间,设施都是顶好的,但男人却分毫不惊讶,仿佛他已经看过世上的一切珍宝。 他年轻而俊美,因为伤痛,脸格外苍白,但眼中却常含审视,眉目间自带一股威严。 定是大家子弟。 他所居室外是供仆人休息的场所,此刻正逢赶车人休息,他见年轻人走出来,一句话不说,沉着脸闪身出房间。 没有交谈的。 年轻人:??? 这是什么套路? 年轻人很能沉得住气,虽然好像被一仆从晾在原地,但他却没有多做表示,只是压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动声色地打量四周,却发现仆从所居住的屋子,竟然比他刚才那间还要好些。 他以为男人去叫管事,看他抱经风吹日晒的黝黑皮肤,便知只是个地位不太高的仆人。 让男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竟然不是一个中年发福的管事,而是一位很美的姑娘。 一瞬间,男人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他自幼所读为圣贤之书,所听是满耳朵的“之乎者也”“唯女子乃小人难养也”。 明重儒,轻女,在街上行走的只有下层妇女,风尘妓子,闺阁小姐哪怕出门都必须以小轿遮掩,像这样直接大大方方地出现在一个男人的面前,在青年人所受到的教育中是不允许的。 江湖人。 年轻人算是心机深沉之辈,心中种种思绪并不表现在脸上,对朗月恭恭敬敬作揖道:“姑娘。” 他眼角扫过她腰间的软剑,以及可以判断出来是婢女的衣服,上好的布料,但是主人家与婢女的服装样式还是有很大区别,他猜这姑娘或许是管事一类的人物。 有荒唐之意打心底升起,谁家的管事,竟然是个未出阁的姑娘。 朗月上下扫视男人一样,即使看出他通身气派也并不惊讶,甚至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朗月道:“你若伤好,就直接离开。” 这话可以说是非常不客气了! 年轻人的脸皮又一漂移,心说自己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怎么都不按常理出牌的。 所幸他心性坚定,并不为朗月话所动,也没有脸皮薄直接要求下马车,开玩笑,他伤都没有好,这时候走人不是等死吗? 起码要等到仆从来找他才行啊。 所以他道:“我现在伤重,估计还要打扰一段时间。”他或许想要将姿态放低,但因为眉眼中不一般的气象,怎么说话怎么别扭,朗月静静看他,面上不显,心中却已经有些猜疑。 朗月道:“你是想留下来?” 年轻人道:“是。” 朗月道:“这我做不了主,需要向主人请示。” 她是个聪明且谨慎的女人,城主这称呼太有辨识度,在不知根底的年轻人面前可不能说出来。 年轻人点头表示理解,他道:“鄙人姓司单名一个霄字,如果可以,希望能亲自向主人家道谢。” 朗月还是冷冷道:“我需要过问主人。”语毕,便又指间点地,飘走了。 白云城的人哪怕别的不行,轻功一定是不差的。 司霄自小受武师傅教导,哪怕别的不行,眼光却一定不差,朗月脚上的功夫打一个照面就能判断一二,心中怪异感更加浓重,手指却还很稳。 以他的大见识,大镇定,世间少有人能敌,喜怒不惊于色,早已融入骨髓中。 赶车人再度出现,用一双鹰隼似的眸子静静地盯着他,静若处子动若脱兔,说的就是他,一声不吭地蹲在角落里,但那眼神却直让人心底发寒。 就好像司霄有什么异动,他就会立刻出手一样。 被火热的目光盯着,司霄却像个看不见的瞎子,不厚的衣服都要被视线穿透,他却没有任何表示,不过是走进容一人仰躺的隔间,盘腿坐下。 他坐姿端正,眼睛微合,通身气派,竟然不比白云城主更少。 那是久居上位才会有的气势,无论他表现得有多亲和,都逃不过习武之人的眼睛。 叶孤城听完朗月的话,淡淡道:“他是说,他想留下来养伤?” 朗月回道:“是。” 叶孤城沉吟,他道:“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朗月道:“久居上位之人,怕是官家子弟。” 叶孤城道:“何以见得。” 朗月道:“当他见我时,眼中有惊讶之情一闪而过。” 江湖人不大拘男女小界,知名女侠更是数不胜数,容貌与智商并具的女人更是能将江湖豪杰甩得团团转,有这些珠玉在前,江湖人对女子的态度可是比受正统教育出生的酸儒好太多。 司霄绝对想不到,只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的老底就被平日看不起的女人掏了个干净。 叶孤城道:“你看他武功如何。” 朗月道:“不清楚。” 叶孤城奇道:“不清楚?” 他清楚身边婢女的眼力,却想不到,她们也有看不透人的一天。 朗月道:“那人的气派见识绝对不同于凡人。” 叶孤城道:“哦?” 朗月见过的人很多,即使她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但有名的江湖对战却是一场不落,为的就是培养她出色的眼力,光是在培养婢女一世上,叶孤城就堪称是煞费苦心。 朗月道:“我观此人气势,怕是比那些有名的大侠还要高上许多,能够跻身江湖十大高手之列。” 叶孤城了然道:“但他却从未在江湖上出现过。” 朗月又不说话,她的所思所想,已被城主尽数道出。 叶孤城陷入沉思,郎月的见识,已很少有人能超过,她没见过的江湖人,这世界上几乎不存在。 一个见识眼界远超常人,但却从未在江湖上出现过的青年,听起来有点意思。 他道:“带他来见我。” 既然手下的王牌婢女都无法判断来路,那自然要让他亲自看看。 自称司霄的年轻人还在盘腿打坐,像在冥想。 已经很少有人用这方法提升武功,因为太耗费时间,每一秒都是对灵魂的打磨。 保留静室,冥想,只有顶尖的剑客才会不断打磨自己的道。 朗月像一抹幽灵,飘到年轻人身前,她道:“跟我来。” 命令的语调,在年轻人的前半生中经常听见,但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对他这么说话,从他眉宇间的威严便可看出一二。 忽然听朗月说,他也不恼,反倒是顺从地站起来,道:“好。” 他也想见见,此间的主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他猜,那一定是个非常有才华,并且充满惊世骇俗思想的人物。 马车很大,处处都修缮得精致,司霄在朗月的带领下四处走动,却发现自己之前所看见的根本算不上是什么。 主人的房间更精致,也更华贵,门未开,便能想象到其中的神工意匠。 他听身旁女人道:“城主。” 城主? 将此称呼在心中反复咀嚼,虽然身在官家,却并非不通江湖事务,进来京城传得沸沸扬扬的故事他也听说过一二,如若谈到城主二字,所能联想到的也就那一位了。 叶孤城道:“进来。” 声音清冷,如冰下流水。 司霄一顿,心道,声音不错。 朗月恭敬道:“是。” 语毕,一推门,终于进了叶城主的卧房。 很安静的一间屋,还很整洁,剑放在架上,杯中只有白水,唯一的点缀是桌上的一小捧鲜花。 白云城主对花花草草没有特殊的喜爱,但也不排斥婢女在屋中放上一捧生机盎然的花,他其实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只要是热爱生活的人,便不会对鲜花绿叶排斥。 司霄直勾勾地看叶孤城,脑海中难得一片空白。 白云城主,人也很好看。 他自己也是个俊朗的青年,年轻却有气势,很讨女人喜欢,又惹她们敬畏,但叶孤城,确实完全不同的类型。 为他平生所见之唯一。 司霄忽然道:“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城主的名字可出自这句诗?”已是道出叶孤□□字。 叶孤城沉声道:“不错。” 他道:“这还是我最喜欢的诗句。” 京城曾有人错过叶城主与江如画之间的惊世之战,听说白云城主一剑之姿后却又不由地心痒痒,缠着看过他人的朋友问道:“白云城主叶孤城,是怎样一个人。” 他朋友喝一口酒道:“白云城主,是你绝对不会认错的人。” 询问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并不知道朋友在说什么鬼话。 朋友将酒杯放下道:“只要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就绝不会认错。” 因为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叶孤城。 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 耳边并未良玉,冠上也无宝石镶嵌,但见白云城主,萦绕在司霄脑海中的却只有淇奥中并不出名的诗句。 一切言语都显得苍白而无力,唯一映入脑海中的只有他那双灿若寒星的眼眸。 叶孤城见自称司霄的年轻人面目威严,丝毫不知他心中所受震撼有多大,斟酌道:“司,臣司事于外者;霄,雨霓也。” “此名何解?” 年轻人道:“不过而已,比不得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之姿。” 他说话时表情很严肃,很正经,身上的威严之气几乎要喷薄而出,让叶孤城越发高看他几分。 叶孤城:这一定不是个普通人啊,要认真对待嗯! 司霄:他在看我,他一直在看我!!! 他猴猴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第22章 叶孤城很好看, 但大部分人在乍一眼看到他时,都意识不到这点。 因为他的气势太强盛,看见他, 就好像看见了珠穆朗玛峰,顶端铺皑皑白雪, 一年四季都与冰雪为伍。 为他的气势,为他惊天一剑所震惊, 便没有会在意容貌。 大部分男人, 总比女人,更不在乎容貌一些,毕竟, 江湖上的人多是些留络腮胡的大汉, 或者胡子很长的仙风道骨的老头, 年纪轻一点的都是青年才俊,年轻是真的, 至于才与俊,就要大打折扣。 长得好看的俊俏男人在哪都是稀有动物,歪瓜裂枣太多,自然不会表现出对容貌的重视。 叶孤城并没有感受到对面男人的火热视线, 他只道那人年纪与自己相仿, 但气势一点不低弱,眼神中充满了压迫感, 竟会对他这顶尖高手造成影响。 他也一定是个高手! 叶孤城心头一凛道:“你说你要留下来?”他咬字很慢, 每一个字从他口中吐出都格外清脆。 司霄道:“是。” 他用充满威严的双目直视一袭白衣的叶城主, 话语间吐字速度竟然比他还要慢一些,一字值千金,语言充满了力量。 他道:“我伤还未大好,此刻离开实为不智。” 其实他在占便宜,偏偏又说得坦坦荡荡,一点不作伪。 两人在打机锋。 叶孤城道:“捡起你时,你正躺在路中间,背受重伤。” 司霄道:“是。” 叶孤城道:“为你治伤,本就是至仁至义。” 司霄道:“多谢叶城主大恩。”他又言,“来日定会报答。” 这并非托词,从年轻人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有奇妙的信服力。 叶孤城不答,他又道:“为何受伤。” 司霄道:“受人追杀。” 叶孤城道:“何种原因。” 司霄道:“受人追杀,本不需要什么原因。” 小到为了金钱女人,大到血海深仇,一个人杀另外一个人,很多时候确实不需要什么道理。 叶孤城点头,很是认同年轻人的观点,他道:“好,你可以在这里直到伤恢复。”已是同意。 司霄凝视叶孤城,眼神中有鹰的锐利,狼的贪婪,豹的攻击,狮子的威严,但其中却唯独没有人的笑意,就仿佛眼前的是他的敌人,是他的仇敌,而不是他的救命恩人。 叶孤城还是稳稳地坐着,脸上凝结一层不化的坚冰。 朗月的手指已经搭上了腰间的软剑,只要司霄一有别的行动,她便会拔剑而出。 年轻人,让她警惕,也让她恐惧。 除去白云城主,她从未在别人身上感到如此深沉的气势,当朗月独自面对男人时还不曾感觉,但当司霄对面的人不是朗月,不是赶车人,而变成叶孤城时,这股气势便肆无忌惮地从身体中泄露出来,塞满整座空间。 高手与高手之间,能产生共鸣。 司霄缓缓道:“谢城主恩。” 他一定不善于感谢别人的恩情,在年轻人的生活中,从来都是别人对他谢恩,而不是他对别人,所以,即使感谢说得都很生疏,都很没有诚意。 叶孤城点头,抬手,请他出去。 对话,戛然而止。 威严过分的司霄退了出去,朗月来留着,她知道叶城主有话说。 果然,没一会儿叶孤城就道:“他是个厉害人。”这个他指谁,不用多说。 朗月深以为然道:“是。” 叶孤城又道:“留下下来不妨道义,但也不能太过接近。” 朗月道:“是。” 叶孤城最后道:“盯着他,有事来找我。” 那人出生不凡,通身气派自不必多说,以叶孤城的眼力自然能看出他会武,但水平如何却不好判断,以见识来说必定跻身江湖十大高手之行列。 这样一个面目威严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荒郊野外,还被追杀,肯定是个大麻烦。 他想到了司霄的长相,儒雅却精致,脸上最具有攻击性的是他高挺的鼻梁,以及那双深沉不见底的眼睛。 并不亮,却很黑。 年轻人已尽力放低姿态,但这就如同白云城主无法装作路边的乞儿,他们这样的男人,自带特殊气场,端的是八风不动,无论怎样伏低做小都很违和。 叶孤城又想到了他的眼睛,在打量自己的时候,仿佛能将他吞没。 打起精神,必须对路上捡的大麻烦提起十二万分的警惕。 司霄走回小隔间,一路上收到无数视线洗礼,字面意义上的鹰视狼顾,每一个人都盯着他看,虎视眈眈。 然而此人定力非凡,盘腿坐在狼皮毯子上,闭目打坐,连门都不关,不在乎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仆从探究的目光之中。 他一动不动,好似一尊雕像,还是玉雕琢而成,浑天而成一股气势。 他有20多岁人的外貌,30多岁人的沧桑,40岁人的定力,以及50岁人的察言观色。 这世上,以肉眼看来不同寻常之人不多,却也不少。 白云城主叶孤城算一个,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算一个,无名岛的宫九算一个。 眼前的年轻人,也算一个。 没人想得到,老沉过头的年轻人究竟在想些什么,如果有读心术,不说别的,起码朗月岚风就能联手把此人剐成一千片一万片。 司霄从小受正统教育,摆出去谁都要说一句端方君子,但人无完人,哪怕是君子也总是能找到一点半点的不足,他的不足在今日之前还没有如此明显,但见白云城主叶孤城便惊为天人,骨子里对于美人的欣赏一下子就被挖掘出来了。 他平生所见各色美人,竟没有一人能及白云城主半分。 叶孤城只道他看向自己一直目含审视,看似来者不善,却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些什么。 司霄闭眼皱眉,赶车人一双招子盯着他,以为他在谋划什么惊天的大阴谋,时时刻刻准备在他出手之前就将其斩于马下。 不知道为何,明明昏迷时还是一个好小伙子,醒来却偏偏让每一个人如临大敌。 可能天生与白云城气场不对盘,这世界上还是存在这种人的。 皱着眉头的司霄正在脑内循环播放白云城主仙人般的身姿。 叶孤城姿容端丽,却一点都不女气,黑发白衣,没有一点儿男生女相或让人误会的地方,星目剑眉,灿若寒星,皮肤白却并没有肤若凝脂,但看不见毛孔也是真的。 司霄很难说明心中澎湃的激动之情到底为何,只是他清楚,自己平生所见的美人,没有一个能与白云城主相提并论,不,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他一眼万年的迷弟力,还真是谁都比不上呢! 司霄越是想叶孤城,就确实有种诡异的口干舌燥之感,胸膛中澎湃的情绪也越是汹涌,他唾弃自己莫不是色中饿鬼不成,眉头皱得越发深了,身边竟也散发低气压。 围观的赶车人:呵! 他的一双铁掌已经蠢蠢欲动。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 全天下有最多地的是江南花家,所以花家的庄园,自然也是最气派的。 陆小凤每次到花家,都会被他们的庄严震惊一番。 他并非贪财之人,在霍休的小屋子里都能镇定自若,坐在价值十万两的木板凳上都能自由自在地跷二郎腿,但心里知道价格,与视觉受到冲击是两样的。 人,毕竟都是视觉动物。 花满楼的小楼和花家完全是两个画风,他只有要一杯淡茶,一架古琴,外加一栋屋子连同几捧鲜花就能活得很好,很开心,根本看不出是巨富之家受宠的幼子。 花家有良田,有湖,有林子,更有雕梁画栋,人想在里面走遍,没有深厚的功夫光靠两条腿,走两天也是走不完的。 陆小凤和花满楼走走,也用轻功赶赶路,这才在月上梢头,到了主宅。 才以一进门,花满楼就察觉到气氛不对,虽然他是个瞎子,但却不是个普通瞎子,无论是听力也好,感知也好,都比常人灵敏数倍。 花满楼道:“父亲,发生什么事了。” 花家的家主,是一个胖胖的中年人,他对商业上的对手来说是一个很精明也很可怕的人,但对小儿子来说,只是一个慈祥的父亲,即使已经烦得愁眉苦脸,在看见花满楼时,却还情不自禁地露出微笑。 他道:“没什么,只是出了点小问题。”没人比他更知道花满楼有多么敏锐,只要他自己不想,这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 更何况,一个好父亲,总是不愿意对孩子说谎的。 回头,却看见跟在花满楼身后的陆小凤,他的四条眉毛与大红披风一眼明显。 陆小凤是花满楼的朋友,花家的每一个人都知道。 现在他们还知道,陆小凤也是叶孤城的朋友,而且是白云城主在世界上第一个或许也是唯一一个朋友。 胖胖的中年人道:“陆小凤,你怎么也来了。” 陆小凤道:“我是来等叶孤城。” 他又道:“叶孤城是一个很好的人,我想,他和花满楼一定会相处得很愉快。” 分明是想介绍他的两个朋友互相认识。 但是中年人却叹了一口气,眉眼中有颓丧之意,他道:“你的打算,或许要落空了。” 陆小凤与花满楼一听,表情变严肃,他们哪里还会不知道出了变故? 花满楼问道:“出了什么事。” 他父亲又叹了一口气道:“你应该知道,叶城主这次是秘密下江南。” 花满楼点头:“是这样没错。” 知道叶孤城下江南的,除了花家的几人,就只有陆小凤,因为白云城主此刻正站在风口浪尖,花家甚至都没敢让家里的几个儿子之外的人知道消息,只道是贵客来临,提早做准备。 他父亲又道:“但现在,这条消息却泄露了。” 陆小凤忍不住出声:“泄露了?” 花满楼的表情也不复一开始的好看,他脸上常年洋溢着对生命的热爱,就好像这人并不会太愤怒,像是拈花而笑的慈悲的佛,但是现在,他的眉间已染上了深深的忧虑,不仅是因为父亲,更多是为了未曾谋面的白云城主。 他或许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会无缘无故想要杀死另一个人,但他却知道,这世界上有很多人会这么做。 从消息走漏的那一刻开始,白云城主就注定遭受源源不断的伏击。 陆小凤道:“怎么会知道消息走漏?”如果知道原因,或许能找到应对的方法。 花家家主苦笑,让开他宽广过分的身躯,窗台上有一只奋力啄鸟食的肥肥的鸽子,如果在同种类中,鸽子的身躯定然比他这中年发福的男人还要横着长许多。 这回,连陆小凤都要苦笑了,他哪里认不得这只鸽子,全天下,能把鸽子喂这么肥的,怕也只有白云城主。 白云城有肥肥的鸽子,而万梅山庄只有冷冷的梅花。 陆小凤说花满楼会喜欢叶孤城,并非信口开河。 肥鸽子认识陆小凤,才见到他,就停下啄实上蹿下跳,让他只能告饶,向鸽子势力低头。 花满楼虽看不见,却听得到眼前发生了什么,他道:“这是白云城的鸽子?” 陆小凤道:“这是白云城主的鸽子。” 白云城主的鸽子都到花家了,还能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想来他的车队已经遇到了起码一波的敌人,否则也不会知道消息泄露。 这就很尴尬了。 陆小凤只能苦哈哈道:“要不然我去找他?” 虽然这么说,但事实上,连陆小凤都不知道叶孤城走得究竟是哪条道,所以他非常怀疑对方的行踪究竟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花满楼道:“这倒不是个坏主意,但也不应该是由你来找他。” 并非对叶孤城实力的不信任,只不过多一个高手,就安全一分,而且谁都不知道,他会有多少仇家找上门,人要是太多,就很尴尬了。 但陆小凤,确实是唯一一个不能去的,因为他的脸太有辨识度,而且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陆小凤是叶城主的朋友,他如果在江南,难保别人有什么额外的想法。 陆小凤已是明白了花满楼的意思,他惊道:“难不成你想” 花满楼微笑道:“没错。” 江南花家的第七个孩子,陆小凤的朋友,又武功高强,还有谁比花满楼更加合适了吗? 陆小凤犹豫道:“但你不知道叶孤城长什么样。” 花满楼道:“我的眼睛虽然瞎了,但我还有鼻子,还有耳朵。” 有的时候,眼睛所见未必是真实的,其他器官也很有用。 花满楼道:“叶城主有什么特点?” 陆小凤想想只道:“他身上特别干净。” 花满楼道:“特别干净?” 陆小凤道:“只要是人,身上就会有味道,女人有胭脂水粉的味道,男人有汗的味道。”花满楼身上永远萦绕着淡淡的花香,而西门吹雪则有梅花的冷香。 他又道:“叶孤城身上永远只有清新的皂角味,那种皂角的味道很特殊,怕只有最贵的香胰子才能相提并论。” 他的言语不够精彩,不能将奇特的清香味描述清楚,但陆小凤知道,只言片语对花满楼来说已经够了。 果然,花满楼点头道:“好。” 一个字,分量却超过世界上最贵重的黄金。 花满楼的承诺,是君子的承诺,只要是他答应的,就一定能做到。 是夜,花满楼独自一人走在街上。 脚踏青石板,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地脆响。他的脚步,实在是很轻,很轻。 花满楼并不知道叶城主走到了哪里,但他却知道,从京城到江南,无论有多少条道路,却只有一个出口。 他现在正走向唯一的出口,如果运气够好,也许能挑选合适的道路。 远远传来轮子碾压过青石板的声音,是远道而来的商队,还是谁家的官员? 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悬,但花满楼却看不见,他所能看见的,都是些能发出声音的事物,比如走在路上脚步踉跄的酒鬼,或者这个时辰还在做生意的老人家。 “糖炒栗子,卖糖炒栗子” 听见嘶哑的叫卖声,花满楼脸上不禁浮现出混杂着悲悯与痛苦的表情,在清冷的夜晚,一个人生走向暮年的女子还在用她布满皱纹的手翻炒糖炒栗子,用她嘶哑的喉咙叫卖,这怎么不是一件令人感到难过的事情呢? 糖炒栗子的香气侵入鼻腔,花满楼能想象到,被不断翻炒的糖炒栗子有多么温热,吃进嘴里有多么香甜。 光顾一个苍老妇人的生意,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他走到老妇人面前,道:“给我一袋糖炒栗子。” 老妇人用嘶哑的声音道:“好。” 她的嗓子早就因为经年烟熏火燎的不断璀璨,嘶哑得不成样子,或许这世界上大部分穷苦妇人,在晚年都会拥有一样的声线。 鸭子叫都比她们好听,但却嘶哑得让人落泪。 老妇人用纸袋包起一捧糖炒栗子,颤巍巍地递给花满楼,她的手在翻炒栗子时很稳,但当捧起纸袋却抖得不成样子。 很多老人都会这样。 一双红鞋子在她破旧的衣衫下时隐时现,但花满楼却看不到,因为他是个瞎子。 不过,就算花满楼看到了,他也不会多想,因为红鞋子是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没有听说过。 “砰——” 远处寒芒一闪,飞过一把暗器。 以花满楼的耳力,自然能听见锐气的破空声,但他却没有躲闪,那声音表明,暗器并不是冲着他来的。 不仅没有冲着他来,甚至都没有伤及任何一个人。 “啪啦——” 包裹糖炒栗子的纸包,落地了。 花满楼道:“阁下这是何意?” 他已经听见了马车倾轧在青石地板上的咕噜声,却没有往白云城主叶孤城身上想。 他的行程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些。 赶车人嬉皮笑脸,如果陆小凤在这儿,绝对能发现,他就是金铭灭嬉皮笑脸的伙计。 伙计道:“我这是在救你的命。” 他笑道:“谁的糖炒栗子都可以吃,但熊姥姥的糖炒栗子却是吃不得的,香甜是没错,但如果吃一颗栗子就要用命来换就实在太不值得。” 他语毕,花满楼已经撤出炒栗子摊几米远,他虽然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却也听说过熊姥姥的糖炒栗子,一个无缘无故就要人性命的人,这样的人,是花满楼最不齿的。 他的脸上,已有冷意。 老妇人嘶哑的叫卖声戛然而止,短暂的静默后,响起嘶哑的女声,她道:“这么好的糖炒栗子,一颗就能毒死30个人,全洒在地上,岂不可惜?” 伙计笑道:“一点都不可惜。”他的声音还流露出笑意,但内容却暗藏杀机,“我看,这么好的糖炒栗子,还是永远不要现世才好。” 又是几枚暗器飞出,但比刚才的角度更毒,更刁钻。 暗器头隐隐闪过绿茵茵的光,那上面一定涂抹了□□,而且是很毒的一种□□。 熊姥姥当时就要躲,却发现自己的手已经被一条水袖狠狠缠住,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在江湖上已属上乘的武功。 花满楼道:“我本事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想要杀死无关的人,但这样的人既然出现在我面前,就少不得要管一管的。” 他从来都是个与世无争的人物,但骨子里也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气,为了帮助他人而动手,属大善。 熊姥姥“咯咯”地笑了,如果是一个妙龄少女如此笑,定然比黄莺儿鸣叫还要动听,但她的声音却嘶哑而破碎,八百只鸭子垒在一起,或许都不会更加糟糕。 熊姥姥道:“想留下我,也要看看有没有这本事。” 剑光闪过,猝不及防斩断了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她出名的本就只有一颗能毒死三十个人的糖炒栗子,世人并没听说熊姥姥其他的功夫,但现在揽着她的两个人实力委实不低,想要成功逃脱,少不得要使些真功夫。 纵身一跃,佝偻的身体便上房梁,那身姿比燕子还要轻,能在掌上起舞的赵飞燕也不过如此。 伙计吊儿郎当吹了记口哨,熊姥姥的背影可真不像个身材佝偻的老婆婆,她的背挺直了,身姿优美,说是二八的少女都不未过。 他一点都不焦急,甚至可以说在看好戏,搞得花满楼频频向他“看”去。 朗月冷冷道:“你在做什么。” 伙计头也没回,背却陡然一直,噤若寒蝉,一个字都不敢说,哪有刚才的浪荡劲。 他平生最敬畏的人是叶城主,但是最怕的却是朗月姑娘。 别人都道朗月姑娘美丽冰冷高不可攀,但在他心中,她却是个母夜叉,是索命的厉鬼。 男人杀人固然不好看,手起刀落,脑袋与脖子分离,在地上滚落,能被小孩儿当皮球踢。 但是女人杀人则有两种极端,一种很美,舞剑都像是在跳舞,一种很恐怖,其惨烈程度远远超出人想象。 朗月是后者,杀人如切菜,所有男人,除了叶孤城,在她眼中与萝卜没有区别。 白云城的人多多少少都有此病症,但朗月与岚风绝对是最严重的两个,当迷妹的最高境界就是眼中除了偶像没有其他人,她们俩早已达到了这种玄妙的境界。 伙计虽然也是叶孤城的迷弟,但中毒程度却不及朗月岚风远矣,他还是个人,其他人在他眼中也都是有生命的。 所以他会害怕郎月,因为伙计知道,对这女人来说,杀一个人与打碎一个杯子没有区别。 偶尔一次接触到朗月的眼神,那时,她刚好杀完闹事者。 冷得伙计直打颤。 伙计听见朗月在身后提醒,什么都没说,但手上却有表示。 他扔出了一个怪模怪样的暗器,看大小,竟然比之前扔出的利器还要大上许多。 熊姥姥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她看都没看便拔剑往后一劈,想像之前一样,将暗器挡掉。 谁知道她这一劈竟然捅了篓子,那怪模怪样的暗器不仅没有被挡掉,还被凌空劈开,中间又飞出无数细针。 细针上有寒芒,不知有没有涂毒。 白云城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但商道却四通八达,妙手老板朱停虽与武林牵扯颇深,但毕竟是靠一双巧手吃饭的,时不时就卖点小东西赚两个钱花花。 伙计手上的东西是以唐门名器暴雨梨花针为原型设计,但他手上的成品却更加实用,甚至能被当成暗器扔出去。 其关键性作用的,就是熊姥姥的一剑。 熊姥姥距离暗器实在太近,又没有丁点儿防备,大半的针全部深深地扎入她的后背,但此人也硬气,受了重伤,速度却不减,几个起落间跑个没影,无人能想到,她承受了多大的痛楚。 伙计也不追赶,说到底他和熊姥姥无冤无仇,坑她一把不过是顺带,白云城的人行走江湖心中都有一本账,知道哪些人可以惹,哪些人不该惹,哪些人站正派,哪些人演反角。 跟话本小说似的。 陆小凤曾经说过,这世界上他相信的只有七件事,其中就有花满楼的耳朵,只要是发出声音的,什么都瞒不过他,所以花满楼精准地“看”向伙计道:“阁下怎么知道熊姥姥会拔剑。” 他的声音很是温文尔雅,想来就算伙计不回答他也不会恼怒。 但伙计偏偏回答了,因为他看见朗月微不可查地一点头,这微小的动作,花满楼是发现不了的。 伙计道:“因为我知道,她的身份不仅是熊姥姥,那只是她称呼中其中之一。” 花满楼道:“还有其他称呼?” 伙计拖长音道:“女屠户c桃花蜂c五毒娘子” 没说一个名字,花满楼的脸就严肃一分。 他实在想不到,江湖上这么多赫赫有名并且心狠手辣的人都是同一个人。 现在,他有点后悔刚才让熊姥姥走了,如果她能养好伤出来,便会伤害到更多的人,就算花满楼能为那些罪大恶极的人考虑,但他却更经常想到受到荼毒的无辜人士。 伙计眼珠子一转道:“我刚才说的只是一个普通秘密,但我即将告诉你的是更加重要的秘密。” 花满楼一听,不由笑了,他道:“阁下喜欢与素昧平生之人说秘密?” 如果是陆小凤,听到这一定恨不得把自己的耳朵剁下来然后立刻逃走,因为他是个很机灵的人,机灵的人知道,听说太多秘密会死的,而且和你说秘密的人你还根本不认识。 但是花满楼不会这么做,因为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君子,所以他也只是好脾气地问话。 伙计笑道:“这你可就说错了。” 花满楼道:“哪里错了?” 伙计道:“我们可不是素昧平生,你不认识我,但我却认识你是花满楼。” 江湖上有很多人都是人他是花满楼。 听见这句话,花满楼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微笑道:“我不认识阁下,真是惭愧。” 伙计道:“你不认识我正常,但你一定认识我的主人。” 花满楼道:“谁?” 伙计终于大笑道:“可不就是你专门来迎接的白云城主。” 他话音刚落,马车帘子便被两只手同时掀开,岚风朗月站在一左一右,替叶孤城掀开了帘子,两人同时狠狠瞪了伙计一眼。 岚风朗月:就你话多! 伙计被她们俩的表情一震,又想到身后跟出来的是谁,从生龙活虎的公鸡变成黏搭搭的兔子,连长长的耳朵都垂了下来。 叶孤城缓缓走出,他的脚步很慢,但每一步却都很稳,二女伴随左右,走到花满楼面前。 他道:“花七童,花满楼。” 花满楼报以微笑:“叶城主。” 他鼻翼微动,果然如陆小凤所说,白云城主的身上没有一丝一毫多余的味道,有的只是皂角的清香。 花满楼忽然道:“我听闻叶城主出门必须有女童撒花瓣开道,为何身上没有花的香气。” 叶孤城板着脸道:“以讹传讹罢了。” 每天撒花瓣很浪费钱的好吗,而且打扫起来也超级麻烦,不需要装逼他才不撒花瓣呢哼唧! 但这些小心思他是绝对不会告诉别人的! 花满楼对这解释适应良好,他微微弯腰伸出手道:“请。” 叶孤城也道:“请。” 花满心时楼亦满, 叶孤空时城亦孤。 两人相遇,实在是天注定的局面,有道是花满叶孤。 才从马车里走出来的司霄:??? 不知为何竟觉得眼前的画面有些碍眼,讲道理都是用剑的魏子云怎么就和人家叶城主差这么多。 魏子云:“阿嚏!” 向天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也不知道是谁在想他。 鼻腔清爽了,但人却一点都不清爽,他正亲自蹲在草丛中数尸体,一c二c三c四c五整整十六具尸体。 从前几日“千日醉”找到他开始,心头的大石终于落地,宫中有人稳定大局,皇上难得有目的的微服私访,怎么也得护卫得当,却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错误,竟有大批大批的刺客追杀。 更糟糕的是,他们把皇上搞丢了。 他顺着“千日醉”来的方向一路追查,布满血丝的眼睛不放过任何一处蛛丝马迹,最开始,是商队发现的二十七具尸体,然后则是数量恐怖的四十八具尸体,今天又是十六具,魏子云敢肯定,他们与之前追杀皇上的人是同一伙的。 唯一敢肯定的是,皇上现在一定很安全,他蹲在草丛间检查尸体,大多是被一刀毙命,目前出现过三种痕迹,一是以掌击穿胸膛,二是暗器,三则是一刀毙命的剑法,练得都是上乘功夫,但他却没有听说过江湖中何时出现过这几号人物。 得加快速度,魏子云站起来。 不管怎么样,得先找到皇上才行,剩下的一切都可以从长计议。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3.第23章 司霄:一v一 年轻男人默不作声地从马车上下来, 什么都不说,就静静地看着叶孤城,目光火热地能把他的白衣穿透。 叶孤城: 竟然忘了车上还有一个拖油瓶。 这一刻, 他忽然很后悔把他救下来的举动,然而人说出去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 装的逼更是得囫囵吞枣地咽下去,江湖道义, 人救了就没有半途再扔下去的道理, 这个年代的人虽然有的精明得过分,但也有共同遵守的淳朴的,也值得人会心一笑的准则。 果然, 花满楼也注意到了大活人, 他回头“看”司霄道:“这位是?” 叶孤城顿了一下, 犹豫该怎么解释此人的身份,哪晓得他竟然自己先开口沉声道:“山野草民, 不用在意。” 讲道理有你这样的山野草民吗? 虽然解释得不清不楚,但花满楼还是报以善意的微笑,他几乎能对一切人或物都抱有最纯真的善意,这样的人生活一定很幸福, 每天都过得很愉快。 就连叶孤城都似乎被他身上洋溢的生命的美给感染, 眉眼不再如同冰封般冷峻,反倒是柔和了一些。 他道:“路上救的人, 不必在意。” 花满楼对叶孤城的好感度又上升一个百分点, 他微笑道:“原来如此。” 既然接到了叶孤城, 那自然就要要往花家去的,也好在他一路上遭受诸多刺杀却平安无事,又加上江南花家家大业大,空房间也多,比起自己找个小院子,那还不如住到花满楼家里去。 花满楼道:“家中有不错的大夫,这位”他卡壳了,忽然想起来自己不知道叶城主路上捡的人的名字。 男人沉声道:“我姓司名霄。”声音低沉可怕,年纪轻轻却已经严肃得过分,喜怒不形于色。 叶孤城瞟他一眼,这人现在,仿佛比与自己对话时还要冰冷几分。 并不能搞清楚司霄在想什么,看着他,就仿佛能看见背后有什么阴谋在缓缓展开。 果然比起带在身边,还是撇远远的更好,没有人会想把麻烦揽上身。 花满楼接着微笑道:“司先生可否愿意入住花家,家中虽只有粗茶淡饭,却对恢复伤口有所裨益。” 司霄终于将视线转移到花满楼身上,他没有回答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定定地看着男人道:“你怎么知道我身上有伤。” 叶孤城没有说,他自己也没有说,行动与常人也没什么区别,那眼前人怎么会知道他受伤? 且别说是司霄草木皆兵,像他这种身份的人,一出门就遭到了疯狂的追杀,更谨慎一点是应该的。 他听说过江南花家,因为江南花家是少有的富有人家,而且做得都是正经的清白生意,但正因为花家家大业大,皇帝也不会关注他们家有什么人习武,只知道今年又买了多少地,又捐献了多少苛捐杂税,花满楼的大名,他是没有听说过的。 花满楼没有觉得被冒犯,他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虽然别的不行,但是一双耳朵,一只鼻子还算灵敏。”他闻到了血的味道,不是从已经逃走的熊姥姥身上留下来的,而是来自于眼前的年轻人,他之前受的伤太重,修养多日还没有结痂,伤口虽被包扎干净,但还有隐隐约约的血腥味。 司霄借月光打量,眼睛微眯,他这才发现眼前的人一对招子似乎没有焦距。 司霄道:“你看不见?” 花满楼道:“我是看不见。” 没有视力,那他看人竟然凭借的就是一双耳朵,一只鼻子?心中已惊涛骇浪,但面上却是不显,只是眼神更加幽暗。 难得出门一次,倒还算有价值。 他之前竟然从来不知道,治下的国土有这样一群奇人。 花满楼又转向叶孤城道:“叶城主?”话中透露丝丝询问。 叶孤城点头道:“可。” 真是相当的惜字如金呢! 像他这般冷酷型帅哥,一天是不能说超过一百个字的。 花满楼被叶孤城邀请上车,马车轮在青石板地上滑过,除了声音什么都没留下。 暗处,有人影攒动,发出悉悉索索的声响。 “看见了吗?” “看见了。” “是他吗?” “是他。” “那个白衣服的男人是谁?” “是叶孤城。” “还有全天下最有名的瞎子。” “全天下最有名的瞎子是花满楼。” “这两人怎么会和他在一起。” “不知道。” “那还追吗啊?” “现在别出去。” 悉悉索索的声响一顿,他大概打了个冷颤,因为想到了刚才熊姥姥的悲惨结局,也真亏他们做刺客做惯了,又离得远,以“闻声辨位”的花满楼竟然都没有发现他们。 这简直就是值得烧高香的大好事。 “怎么办?” “回去告诉九公子。” 九公子之前就说了,只要是有关叶孤城的事都一定要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能让九公子正眼看的人绝对不多,西门吹雪算一个,叶孤城也算一个。 “那他们怎么办?” 指的是身后的一伙人,但他们已不是活人,都死了。 面色青白,身上没有伤口,脖子上有深深的勒痕,被无声无息地勒死,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悲惨的死法之一。 “就扔在那。” “死人,有什么好在意的。” 人走了,来时悄无声息,去时也无人发现,只留下几具被绳子勒死的尸体。 是夜,南王府灯火通明。 南王猛地一拍桌子,手跟不知道疼似的,他道:“什么?!” 脸涨得通红,像一只圆滚滚的西瓜。 他道:“都死了?!” 下属头都不敢抬,嗫嚅道:“都死了。” 南王冷冷道:“我派了多少个人。” 下属道:“九十一人。”这还不算新走掉的那一批。 古代不比未来,传信速度慢,而且派出去的人没有回信,少不得要再派别人去探查一二,才能知道真正结果。 一来二去,南王知道情报的速度就慢了不少。 他也是给逼极了,最近对他来说简直就是诸事不顺,想要杀掉的叶孤城没死,还陪上了身边的王牌剑客,手下的暗线又被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人打压,虽然他很想把所有事情都挂在白云城主头上,但经过探查又确实不是那么回事。 在他焦头烂额之际,王安又给他传信到小皇帝不知什么缘故,要模仿先人玩一出微服私访,而且还只有跟他一起出去的人才知道。 他一听简直欣喜若狂,这段时间笼罩在心头的阴云都消失不见,原来想着干脆把坐在朝堂上的那位替代品拽走让儿子替换,想想又不可,毕竟王安也跟随小皇帝出去不好帮忙遮掩一二,要是搞一出真假皇帝出来岂不可笑。 想想还是直接在路上把小皇帝干掉最方便,毕竟随行的也只有王安魏子云等人,魏子云他们一死可以按上遇见刺客保护小皇帝的名声,只要留下王安,让南王世子代替简直就顺理成章。 谁都不会怀疑到这位侍奉过两代皇帝的老人身上,若不是如此,南王干嘛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给他送去大笔钱财? 由南王制定的计划真是一个比一个的天马行空,一个比一个的荒谬,但偏偏还真有动手的余地,因为除了他之外,还有谁能想到如此荒唐的计划? 由皇帝最信任的太监做接引,他们的行踪根本就是全透明的,无论到哪儿,刺客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也正是因为如此,第一批刺客才把皇帝一行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差一点,差一点就直接干掉小皇帝了。 哪知道这竟然是他们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得手,南王养着江如画,原本就是用来对付大内第一高手魏子云的,现在顶尖剑客不在,剩下人竟然不能奈他几何,虽在身上留下了不知道多少伤痕,但人却还是好的。 剩下的刺客兵分两路,一路追魏子云,一路找小皇帝,他倒下的地方毕竟是荒郊野外,路过的人太少,以他的重伤能不能熬过去都很难说,本来以为很容易便能解决掉的事,想不到竟然拖了一天又一天。 不仅拖时间,而且他派出去的人竟然都没了,这怎么能让南王不愤怒? 南王努力平行在胸膛中翻涌的愤怒道:“那你现在可知道皇帝在哪里?” 下属道:“不知。” “哐——” 他抓起酒盏,当时就往下属头上砸过去,下属自然不敢躲,只能等待青铜器砸到头上,然后血流如注。 哪知道那酒盏竟然没有碰着他,擦着脸从旁边过去了。 下属:??? 砸人,也是个需要准头的技术活。 南王的脸已经不是一个开瓢的大西瓜,而是一座火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喷发的那种。 他坐下来深呼吸,努力平复心头的怒气道:“算了。” 只能先让那些刺客回来了,既然没有一击必杀,还让魏子云他们活着,就不能再轻举妄动。 扫尾必须要扫干净。 虽然他的智商偶尔会因为思想过于天马行空而下降,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回到正常水平线上的。 王安这个棋子,不能暴露。 这几乎是他所有计划的关键。 南王的活动范围有点小,大多数时候仅限于封地与京城,与他相比,自由自在的九公子就要浪荡许多,想到哪里就到哪里,没个定性。 叶孤城下江南,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心思竟然也下江南,夜间于城中信手闲游,如刀刻般锋利的脸板得死死的,从他的脸上只能读到冷酷与自负。 今天的宫九,也在冷酷而自负地迷路呢! 他的方向感很不好,人这种东西,就好像得到什么就注定失去什么,宫九的脑子很聪明,武学天赋绝佳,学什么都看一遍就能会,但是他偏偏分不清东南西北,算数也一塌糊涂。 如果有人问宫九一个减法,以他的作风定然会提溜出一排人,减一个,杀一个,认认真真地数数,最后告诉你答案。 下属想要找到九公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迷路也是需要水平的,九公子无疑就是站在顶端的那种。 他走之前用冷酷的语气嘱咐下属,看见了人就立刻来跟他汇报。 九公子的话谁人不听?他说往东,哪怕东边是刀山火焰,岩浆地狱,都少不得要走上一遭。 没人想见识九公子的手段,那比地狱要可怕多了。 今晚的九公子又迷路了,他站在一家酒店前,夜深人静,门不开,但他却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以锐利的目光投射向紧闭的大门。 他不喝酒,为什么要站在酒店前? 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下属静静跪在他身后道:“九公子,人找到了。” 九公子还是看向破旧的门,就好像上面雕刻着精致的花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道:“人找到了?” 下属屏息,他知道九公子不需要自己的回答。 如果他没有问话,那谁都不能开口。 上一个在九公子面前随意说话的人已经被做成了人彘,身子都封在大花瓶里,只留一个头,一张嘴。 既然他那么喜欢说话,只要留一张嘴就好了。 所以,九公子刺瞎了他的眼睛,削了他的四肢,只留下一张嘴一张一合。 恶鬼都没有他心肠狠毒。 九公子终于开口道:“谁跟在他身边?” 他仿佛有未卜先知的特性,不用下属开口便已是知道一切。 下属道:“叶孤城和花满楼。” 九公子喃喃道:“叶孤城?” 他知道这个男人,他也看过这个男人。 那双冷酷的,仿佛永远不会被动摇的眼眸中绽放出笑意,刹那光彩,却照亮黑夜。 九公子道:“好。” 没有人知道,他的好代表什么。 叶孤城和花满楼坐在车厢中,也不知为何,明明什么关系都没有的司霄偏偏也占了个位置。 叶孤城身为白云城主,装逼人设从来不崩,该会的技能不仅一样不少,而且还学得不错。 他的茶道技术为上乘,又恰好花满楼对此也颇有研究,以茶会友,对江湖人来说,这也算是非常得风雅。 然而! 白云城主以隐晦的视线扫身边男人,他的表情实在是太端正,就算以剑客的火眼金睛也看不出他葫芦里到底埋了什么药。 叶孤城心道,无论埋了什么药,定然不是什么好药,他还是多多戒备才行。 任凭谁看见了司霄的模样,都会觉得他别有所图。 花满楼是瞎子,所以他看不见司霄的表情,但却能微妙地感觉到对方身上大型犬一般的委屈的气场。 怕也只有摒弃一切视觉偏见的花满楼才能做到。 但就算是花满楼也实在不知道司霄在委屈些什么,只见他脚步踟蹰,恨不得把脚底板牢牢地黏在地上,拖了半天都不肯移位置,便顺水推舟道:“司现实可要一起品茶?” 花满楼称呼叶孤城是略带恭敬之意的叶城主,至于好朋友则直呼其名,但对才打一个照面的人直呼其名似乎并不太庄重,想来想去,还是按照君子说话的规矩在姓之后加一个先生。 叶孤城还没说话,按他的经验,司霄绝对不会答应,这青年神秘,但看上去委实不普通,对他也过分戒备,天知道他哪来这么大的敌意。 眼神,跟要吃人似的。 他都这样了,还能答应喝自己泡得茶不成。 事与愿违这个词大概就因此而发明,叶孤城思绪未落,竟然听司霄斩钉截铁来了句:“好。” 真的是十分言简意赅,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呢! 叶孤城默默看他一眼,正好对上男人严肃又冰冷的视线。 两人之间仿佛有充满敌意的火花在闪烁。 叶孤城:有毛病啊! 他自己非要留下来喝茶的,瞪自己干嘛? 司霄的长相真不带攻击性,唯一太过笔挺的就是他的鼻梁,但只要那双眸子一睁开,他五官中的精致儒雅全部化作飞烟,叶孤城总算知道为什么他才被救上马车时不带一丁点儿的攻击性,原因就是在这。 他闭着眼睛和睁着眼睛,就好像是两个人。 白云城主自己就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瞳孔不黑,却很亮,充满了神采,但司霄却不同,他的眼睛很黑,很深沉,很严肃,也很凶,其中有股浑天而成的霸气,一点都不像20岁出头小青年才会有的眼睛。 因为这双眼睛,叶孤城才会对他提防,即使,这防备并没有被放在明面上。 白云城主,不畏惧任何人,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小心的人。 此刻年轻男人不看邀请他的花满楼,却看从头到尾都没有表态的叶孤城,他的眼神很暗,很凶,要吃人似的。 叶孤城:??? 莫名其妙。 城主说要沏茶,那茶具自然也是最好的,岚风呈上一套茶具,茶盏雪白,正符合《茶录》中“盏以雪白者为胜,蓝白者不损茶色,次之”的说法。 司霄的眼神很毒辣,他手还没有触碰光滑细腻的釉面,便一眼看出此为时下最流行的“填白”,薄如纸,白如玉,声如韾,明如镜。 他低头,角度掩饰眼中的探究。 虽然知道白云城主很有钱,但有钱到这种地步,还真是罕见。 这世道,凭空出现的富户,大多走的不是正路。 眼中有冷芒闪过,他嘴唇微动吐出两个字。 霍休。 天下财富最多的人,何时不是皇帝,而成了他?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道理,没有人比他这个皇帝更懂了。 打破他阴暗想法的是扑面而来的水润热气,热水冲淋茶壶,以司霄的角度正好能看见叶孤城浓而密的睫毛。 长而直,根根并立,如流萤小扇。 男人的睫毛,总是比女人更密一些。 白云城主的茶艺之高,怕是放在斗茶盛行的宋代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并不同于棋道,对于茶一开始只是偶尔打发时间的玩意儿,只不国叶孤城不喝酒,只喝白水。 人前为了保持高冷的形象不喝茶,人后他总是想让嘴巴里有点味道,酒会伤身,也会伤神,神志不清的人就算是握剑手都会抖,到最后,唯一的“饮料”就是茶。 陆小凤道叶孤城只喝白水是错的,只不过他在对方面前只喝白水罢了。 不同人有不同人的对待方法,在陆小凤面前喝白水就行了,但是面对花满楼,少不得要炫炫技。 花满楼抚掌道:“好茶,好技。” 他眼睛看不见升腾的水雾,但皮肤能感受热气,耳朵能听水沸腾的声响。 “咕咚咕咚c咕咚咕咚”在花满楼的耳中就是一曲和谐美妙的乐曲。 任何人,任何物都有自己的声音,汇聚在一起就是再美妙不过的乐章,光是听乐声,花满楼就能露出心满意足的笑。 他的表情,比三月的春风还要柔和,抚摸茶具的动作轻柔得就好像在抚摸情人的脸。 叶孤城敛眉不说话,手下动作行云流水,淡雅的茶香铺天盖地地袭来,沁人心脾。 茶,本是雅物,但叶城主的泡茶技术自有一番特点,味道还是清淡的,但只要闻过便不能忘记。 正如同叶孤城本人一样。 司霄的眼亮晶晶的,刚才的晦暗阴沉全被冲散,如同拨云见日,阳光普照。 朝中擅茶艺人不少,但还真没有谁像白云城主一样,泡茶都泡得如此赏心悦目。 大概是颜值问题,他能接触到的技艺精深者都是些老头子,脸和晒干的橘子皮不相上下,哪里值得人看? 卿本佳人 佳人做什么都赏心悦目 叶孤城放下茶壶,举止很是沉静。 啧,他怎么又在看我了? 白云城主在心中不住地呐喊,你到底对我有什么意见有种你放马过来啊! 这么暗戳戳地看他,如芒在背,实在是难受极了。 花满楼全身心品茶,不说话,场面一下子冷下来。 叶孤城不说话,暗戳戳盯他看的司霄也不说话,三人陷入了诡异的冷凝局面,但谁叫叶城主泡得茶太秒,花满楼被茶香所包围,根本想不起来调节气氛。 车厢里的气氛,真是的很诡异呢! 马拉着车哒哒哒地向前走,四只蹄子被打了铁掌,走起路来可快,也可精神。 他们终于走到花家的大门口,被赶车人“吁——”地一声勒令停下,花家守门人面容严肃,举止镇定道:“来者何人。” 伙计出世示一块玉牌道:“白云城。” 守卫看过玉牌,表情一下子柔和了不止一个度,他道:“原来是白云城,失敬失敬。”语毕便让开身子,让马车进去。 大门之后别有洞天,这何止是一个庄园,怕是比小镇还要大些,但秒的是,虽是华贵的园林,但处处却没有任何违制之处,怕是最严格的官员来看也只能不住点头。 可见花家在庄园的修建上可谓是煞费苦心。 司霄的视线透过车窗,大大方方地打量庄园内的建筑陈设,他是客人,到主人家做客自然应该欣赏美景。 心中不住地点头,嗯,很不错。 他是一个年轻的皇帝,一个年轻的皇帝能坐稳屁股下的位置总是需要一些手段,比如他清楚手下人的小动作却莫不发声,也知道南王与太平王并不是特别安分,现在看见花家富极却没有违规,心头竟然有了一股诡异至极的欣慰之感。 偶然间看见司霄的叶孤城: 他也就顺势一回头,竟然看见对自己横眉冷对的年轻人望着窗外的景色,露出了慈祥而欣慰的笑容。 叶孤城给他笑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也就默不作声地看了窗外一眼,发现是非常正常的雕梁画栋,有婢女小厮在有条不紊地打扫。 叶孤城深感荒谬,就这些东西也值得他笑得如此恶心? 不是很懂你们年轻人的笑点。 司霄并不知道,就他欣慰的一笑让自己在叶孤城心中的地位成功从“心机深沉”“来者不善”变成了“怪人”,不过如果他知道自己在明月似的叶城主心中是什么形象,估计会宁愿选择“怪人”的称呼吧? 毕竟,这名词中并不含有纯粹的敌意。 马车终于停下来,剩下的路,可不是车马能走的,而是要靠人实打实的两条腿,朗月等人是仆,下马车后便在叶城主的示意下先行离开,去打扫城主的住处,花满楼是主人家的儿子,自然要负责全程陪同,只剩下一个身份不明的司霄,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花满楼道:“司先生的伤口还没愈合,不如让花家的大夫好好看一看?” 听见此话,他深深地看了花满楼旁的叶孤城一眼,眼神中饱含深意,道:“好。” 叶孤城:??? 讲道理是花满楼再跟你讲话,你看我干嘛? 小皇帝:因为你好看啊xd。 许是为了赔罪,花家家主的态度好得过分,他一直站在风中等叶孤城。 在路的尽头,没有屋檐遮蔽,暴露在寒风之中。 此刻,东方的天已泛起鱼肚白,包裹圆滚滚身体的衣服已被露水打湿,他在这等着已有一段时间。 古有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花家主人迎风站着,似乎也不是什么很值得称道的事,毕竟,他是来赔罪的。 看见叶孤城,他便眼前一亮过分热情地迎了上去,圆圆的脸上推满笑容,却没有商人特有的狡诈精明,而显得热忱非常。 他道:“叶城主来了。” 叶孤城矜持点头道:“来了。” 他的态度可以说是非常得冰冷,不像是来谈生意的,倒像是来砸场子的,但花家主却一点都不在意,不仅不在意,脸上的笑容还变得更加热情。 世人都道白云城主叶孤城是海外仙人,没见到他之前还心有怀疑,认为传言有夸大之嫌,但等见到真人却发现不仅没有夸大,反而还不足以用言语描摹出叶城主万分之一的风采。 这样的高手,只可做朋友,不可为敌人。 全天下赶着上要与叶孤城结仇的,怕只有南王一个,恰好,叶孤城也十分想和他结仇。 和南王闹翻了,他那个滑天下之大稽的狸猫换太子计划,自然就与叶孤城瞥了个干干净净。 叶孤城低头,看见花家主被露水打湿的衣角淡淡道:“夜露深重,还请花家主保重身体。”语气虽不冷不热,已是表态。 果不其然,挂在圆圆脸上的笑容又扩大两分,他道:“舟车劳顿,城主请先休息,等明日花某定然摆宴,为叶城主接风洗尘。” 叶孤城道:“不必,粗茶淡饭即可。”他向来不喜觥筹交错的局面,而且宴会?云龙混杂,南面有什么心怀叵测之人混入。 叶孤城是来谈生意的,他追求的是速战速决。 他可看重效率了。 司霄趴在软塌上,任凭大夫帮他包扎伤口,他能感觉到,花家请的大夫虽然手法熟练,在医道上浸淫多年,但就看伤的本事,未必比叶城主手下的婢女高一些,他见过无数大内医者,能超过岚风姑娘的寥寥无几。 他的表情还是端着,但思维早就飘向了远方,从知道叶孤城要来江南花家开始,脑子就不断地运转,他猜两家人之间一定有笔大生意。 他对江南花家的了解来自于他们的地产,但小皇帝也清楚,他们家能有这等规模靠的是世代积累,手上清清白白,这一代子弟也无人在朝中做官,虽有一二相识之人,却很安分。 真正不安分的是他的“佳人”。 凭借出色的观察本领,以及皇家人特有的巨大脑洞,拼拼凑凑,他差不多也猜出了叶孤城的赚钱手段。 白云城地处南海,很多年前尚且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岛,但现在看白云城主,吃穿用度无一不下皇宫贵族,能让他在短时间内攫取大量的钱财,来路定然不会很正当。 海运! 两个大字落在了司霄的心上,朝廷几代以前便颁发禁海令,直到现在都没有撤回,但海运暴利,又加上断了不知道多少渔民的生路,虽然明面上取缔,但是按照活动却层出不穷。 他清清楚楚,一直拘着不开放,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想要有变动,那国库得先充盈起来,有足够的钱才行,想到这,司霄闭上眼睛。 再看看吧。 海外的仙人,不就是因为天高皇帝远,才可升仙的吗?就像是曾经不断被徐福所寻找的,扶桑岛上的仙人一样。 陆小凤拎着酒壶从外面进来道:“叶孤城!” 他喝得醉醺醺,脚步踉跄,但眼睛却很亮,很清明,拿着酒壶的手也很稳,一点不像常年被酒色掏空身体的男人,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不虚的。 叶孤城也微笑道:“陆小凤。” 久违见到好友,就算是仙人也会很高兴。 陆小凤眼珠子一转,瞬间便看见了站在叶孤城身后的花满楼,他的笑容更加,喜悦之情跃然于脸上,他道:“看来我没说错,你们已经是朋友了。” 花满楼也报以微笑道:“不错,叶城主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陆小凤将他的酒壶放在桌子上,一口接着一口地喝,他并不是传统的江湖好汉式喝法,一碗下去,半罐子都顺着脖子流进衣服里。 陆小凤对好酒很珍惜,一滴也不肯浪费,全部都被他吞进肚子里。 他平日里也很喜欢喝酒,但还没有一次比今天喝得更凶。 叶孤城幽幽道:“我一直想知道一件事。” 陆小凤道:“什么?” 叶孤城道:“你喝了酒之后,两根手指头是否还与不喝酒时一样灵光。” 酒会伤身,会损害人的意志,还会让人得各种各样的疾病,叶孤城要求自己的脑子时刻保持清明,所有从来都滴酒不沾。 他不知道,陆小凤这样一个喜爱喝酒的年轻人,是怎么练出世界上最硬的两根手指头。 陆小凤苦哈哈地笑了,他一点都不想用两根手指头试试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他只道:“我一般是不会喝太多酒的,只有在高兴时或者郁闷时才会喝很多酒。”因为就能让快乐的人更快乐,也能让忧愁的人忘记忧愁。 叶孤城道:“那你现在是哪种。” 陆小凤坦白道:“两种皆是。” 他因为见到了朋友而感到高兴,同时,也因为撞上了□□烦而苦恼。 陆小凤他就是个麻烦体质,走到哪里,麻烦便跟到哪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4.第24章 花满楼道:“你又遇上什么麻烦。” 陆小凤喝口酒, 叹口气道:“一言难尽。” 他身上大概天生长几段痒骨头, 一日不同就烦得慌,花满楼出去寻叶孤城,他一个人窝在偌大的庄园中也难受, 但又不能让什么人看见他出现在江南, 免得让叶城主的旅途更加多舛,就算想要喝酒, 也只能趁着夜深人静谁都看不到他脸的时候跑出去打。 江南的酒和北方不一样,口味绵长, 其中又属柳七巷十八胡同的王老爷家的酒水最为甘醇, 九曲十弯八, 酒家的铺面又偏僻, 又小, 旁边还是烟花柳巷, 打酒的方法自然和别人家不一样。 你在门口敲敲门,留下一个酒葫芦还有一把酒钱, 到处晃荡晃荡,一柱香的功夫后来取,酒葫芦早已被装满, 摇摇肚子大的葫芦瓶,里面酒水摇晃,发出“叮铃哐啷”的声响。 王老爷家从来只卖一种酒, 但就这种酒却回味无穷, 陆小凤每次到这城市都少不得要喝上两杯。 他挑夜深人静时去, 还特意带上了自己最大最饱的葫芦,以及整整一锭的银子 王老爷很实在,他收下了一锭银子,便将陆小凤的酒葫芦灌得满满的,晃荡甚至都听不见水声,只能感受到手上沉甸甸的重量。 他心满意足地拿起酒葫芦,准备走人,回头,却发现一抹白衣,在这样很沉的夜,只能让人联想到鬼。 但陆小凤却比见到鬼还要惊讶,他竟然不知道,此人是什么时候站在他身后的! 那人站得不近,面容又被什么刻意挡住,陆小凤只能见到他亮眼过分的白衣,以及模糊不清的脸。 他清楚地感觉到,那人正在看自己。 陆小凤相信的东西很少,其中有花满楼的耳朵,也有他自己的感知,虽看上去大大咧咧,但他却是一个很敏锐的人,对周围的环境,对身边的人自有一套判断。 他看人,或许不是那么准,但无自我意志的环境,却能分辨得清明。 两人遥遥对视,打破寂静局面的是那莫名出现的白衣人,他以古怪的声音道:“你可知城南李季向哪走。”声音古怪,仿佛声带被人用剪刀戳了十个八个洞。 陆小凤忽然感到一阵荒谬,此人用迷雾遮面,用秘法改变声音,竟然就是为了问路? 这年头的怪事,还真多。 他道:“这里是城北,要到城南李季想要往北横跨大半个城,看见五塘巷的标示后向东转第三个路口右拐走上个几公里便能看见李季的招牌。” 虽然店铺早就在太阳落山之时就关闭,也不知道此人大半夜寻找店铺究竟有什么目的。 陆小凤又道:“你要往城南去,为何在城北询问?” 白衣人道:“因为我迷路了。”他即使迷路,语气都是那么得自信,那么得不容置疑。 陆小凤心头荒谬感大盛,他可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人方向感能差成这样。 宁愿猜此人是别有所图。 但谁知他回答完这句话,却认真道了声谢,顺着陆小凤说的方向一路向北走了,陆小凤远远地看见有堵墙挡在此人面前,他竟然不知变通似的,伸手一推,端头堆积成的墙壁在他手下还不如小孩儿的积木坚实,一掌之力,被他轻而易举地排倒。 哪来的怪人! 花满楼听他叙述道:“这人也就是奇怪一点,说是麻烦还谈不上。”对普通人来说,路遇这样一个怪人仿佛就是很不得了的大事,但对于陆小凤来说却算不了什么。 但陆小凤却苦笑道:“更麻烦的还在后边。” 他才疑心于形容举止怪异的白衣人,却不想身旁的花街柳巷竟然也传来女人的惊呼声,那声音可不同寻常,隐隐约约间还夹杂着哭腔与男人的叫喊声,只道是“死人了。” 陆小凤脸皮一耸道:“你们可知死的是谁?” 花满楼和叶孤城自是不知,特别是白云城主,从陆小凤说故事起,脸就凝结成一大块坚冰,仿佛听见什么都无法打破。 陆小凤道:“最近也不知是和青衣楼结下了什么孽缘,死的竟然是有画像的贴面判官与勾魂手!” 在陆小凤看不见的角落,叶城主的脸迅速一抽。 他的纠结之情,已经表现于脸上。 花满楼不说其他,他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他道:“你说白衣人看不清人脸,我也听说过这门功夫,莫非他是西方魔教的那位不成。” 陆小凤苦笑道:“我原也有此想法,但听闻那位教主常年全身被迷雾所笼罩,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所见那人的身材,分明是男人。” 叶孤城心道,可不是男人,那可是未来你所遭遇的最强大的b一ss,无名岛的九公子。 你战胜了他,顺便还接手了九公子的女人。 叶城主这些日子本来就盯着宫九,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无名岛现世,他喜欢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而且近日来经历过的事情太过离奇,让他颇有些需小心翼翼之感,陆小凤传奇中的几位反派对看过书的人来说,谈起他们的事迹都如数家珍,想要提前防范一二,也不难。 但其中,唯一让叶孤城心怀警惕的,便是宫九,因为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做什么事,他会出现在哪里,他本人,比幽灵山庄的老刀把子还要神秘,还要飘忽不定。 在叶城主听见迷路的白衣人时,心中已是不大安定,又听说死了青衣楼的勾魂手和铁面判官,竟然连心中的最后一丝淡定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可不就是金鹏王朝的开端?想不到他下一次江南,竟然会牵扯进惊天阴谋之中。 难不成他要代替西门吹雪走剧情?开什么玩笑,他可不想被孙秀青贴上。 峨眉派的三英四秀,叶孤城真是见都不想见到。 他开口冷冷道:“青衣楼的杀手死了,和你有什么关系。” 江湖上每天死的人数不胜数,陆小凤也不是居委会大红袖章,如果什么都要管管,那怕是他长出八只手十条腿都管不过来。 陆小凤道:“原本是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冷笑道:“难不成他们死了还爬起来找你不成。” 却不想,他这句话一出口,陆小凤就竟然垂头丧气地点点头,像是一只斗败的小公鸡。 有一丝丝的可怜。 陆小凤道:“他们还真来找我了,不过不是死着来找我,是活着来找我。”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情报,勾魂手和铁面判官竟然就认定了陆小凤来这家妓院,说实话陆小凤连下江南都没有告诉什么人,只有他最亲近的几个好朋友知道了,哪里会想到在这里都被青衣楼的人逮? 他当时正好在妓院旁边的酒店,要不然也不会听见青衣楼的两位杀手来找他这件事,想想,就算是跳进湖水里也洗不干净。 说这件事和陆小凤没关系,连他自己的不相信。 叶孤城的面色不好看,如果说他平日里是珠圆玉润的白,现在则变成了剑刃似的青白。 陆小凤终于看见了叶孤城的变脸,他立马忘记了自己的苦,盯着城主看,稀罕极了道:“有什么事,竟会让海外的仙人变了脸色。” 叶孤城心道现在变脸色的是我,等会儿变脸色的就是你了,但他嘴上却不说,只是冷笑。 笑得陆小凤毛骨悚然,从骨子里感受到了寒凉。 叶孤城道:“我只提醒你一句。” 陆小凤道:“什么。” 叶孤城道:“戒女色。” 语毕,都不看身后人,掉头就走。 陆小凤给叶孤城一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不近女色便能免去超过三分之二的麻烦,但陆小凤同样又是个男人,而且还是让绝大多数男人都羡慕的那种,他喜好美酒,喜好美人,喜好冒险,这些谈不上劣根性的劣根性在他身上被无限放大,让陆小凤戒女色,比折断他手指还要更加艰难。 花满楼听见叶孤城的话却噗嗤一声笑了,他很少笑得这么不君子,这么不淡雅,在陆小凤的印象中,花满楼脸上最经常挂着的,还是温柔的微笑。 花满楼打趣道:“你应该听叶城主的,戒女色。”他道,“如果那样,麻烦绝对不会跟长了眼睛似的往你身上贴。” 陆小凤还能说什么,他什么都说不出。 白云城主气派的马车趁夜悄悄进入花家庄园,本是为了不引人瞩目,但谁晓得给九公子派出的暗探看见,至此,整个江南也被叶城主搅得风起云涌。 九公子只对手下的探子下了一个命令,让所有人都知道,叶孤城去了江南花家。 探子不知道九公子吩咐这么做的原因为何,也不想去探究原因为何,他们只知道,但凡是九公子下达的命令,那都要实行,不仅要实行,还要出色地完成,否则倒霉的头一个就是他们。 就仿佛雨后春笋,春日的第一场甘露后便纷纷破土而出,还没有等到第二日花家主办接风洗尘的宴会,全江湖人的仿佛都知道叶孤城到了江南花家。 每一个传消息的人都信誓旦旦,就好像是他们亲眼所见。 三人成虎,这么多人一起传同一个消息,就算不相信那也是要相信。 花家的下仆上街采买,熟识的人都来跟他咬耳朵,几句话没有听完便大惊失色,他都只知道家里有贵客上门,怎么外面的人连贵客的名字都知道了? 采买没结束就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回去,大事不妙啊。 叶城主排场太大,人也比陆小凤更有话题性,与他相比,昨夜青衣楼的两个杀手死在妓院的事根本没人追究,就好像往大海里扔了一颗小石头,翻不起半点浪花。 陆小凤原来还道早上再去查查看究竟是谁杀了两人,这下子计划又全部被打乱。 花家主惊道:“你说什么?!” 管事道:“千真万确,外面已经传遍了叶城主上访花家,说得有鼻子有眼。” 花家主强镇定道:“有多少人知道?” 管事道:“连路边的小贩都知道了。” 这可不得了,这说来不就是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吗? 花家主地眉头拧巴在一起,拼命想解决方法。 谁知道他还没有想到应对方法,叶城主竟然已经上门,花家主只能强撑微笑道:“叶城主。” 叶孤城点头,开门见山道:“我想从贵府搬出去。” 花家主大惊失色道:“可是有何招待不周之处?” 叶孤城道:“并无。”他又道,“只不过呆的时间太长,怕是要给贵府招来祸事。” 刺杀他的人前前后后都要来了一百个,谁知道后面又要来多少?自己能解决倒也罢了,殃及鱼池并非白云城主的作风。 他不仅要从花家搬出去,还要大张旗鼓地搬出去,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住处,只有这样,才能不波及花家。 叶孤城想想,太阳穴都跳得慌,他心道别让他知道究竟是谁把自己的形成泄露出去的,不来一记天外飞仙实在是难解心头之恨。 讲道理,他只是下江南做生意的,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了,竟然如此复杂。 此刻,心情比叶孤城更加沉重的怕也只有魏子云,因为铺天盖地的有关叶城主进入江南花家的传言,他也终于搞清楚皇帝到底上了哪家的车。 从荒野上一路追着跑,恨不得化身狗鼻子嗅着车轱辘向前,好不容易找到了车队留下的微乎其微的痕迹,却死活找不到能对上号的。 理论上,白日入城的大车队都有记载,魏子云甚至连对方走的道都知道是哪一条,怎么就是找不到人? 魏子云的头发是愁得一把一把往地下掉,至于眼中的血丝以及眼眶下的青黑就更不用说,看他的模样,还有谁能认出他是大内第一高手,说是被酒色掏空身体并不久矣的病痨鬼还差不多。 他都要给逼成真正的病鬼了,哪知道竟然天无绝人之路,某一天早上,忽然柳暗花明,收留皇上的车队,竟然给他找到了! 魏子云急切道:“情报可靠吗?” 哪知道被他问话之人竟然翻了个白眼道:“你去问问方圆十里的人,有谁不知道昨天晚上叶城主的马车队进城,直接进了江南花家。”恐怕就算是对江湖事一问三不知的平头百姓,也会知道有个名剑客叫做叶孤城了。 魏子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紧绷的神经一旦放松下来,疲惫感便向他侵来,整个人摇摇欲坠,差点稳不住身体。 不成不成不成,现在还不到倒下的时候,魏子云对自己道,就算要自裁谢罪,那也得找到皇帝才行啊! 他还是很拎得清的。 千万不要小看叶城主的行动了,他是一个说走就走的风一般的男子,还好昨日就心中隐隐有所预感,没让朗月他们先收拾,今天可不就是起了作用,马车上的东西码得整整齐齐,上午说要走,下午便能离开。 临走前,叶孤城耍了个小心眼,故意不提在花家修养的司霄,他想把这么大麻烦抛下很久了,现在有了一个顺理成章的机会,还能不跑? 而且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不告诉司霄便可,本来叶城主现在就身处危险之中,带上路上捡的萍水相识之人,这不是把对方往火坑里推吗? 叶孤城高贵人设不蹦,还能把大麻烦甩下来,简直一举两得。 叶孤城:心里美滋滋。 不知道为何,他就是隐隐有所预感,和那人扯上关系,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谁知道叶孤城算准了自己能把司霄抛下,却低估了他的耳力,明明在修养,那双耳朵却跟顺风耳似的,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见叶孤城要走的消息,竟然自己从床榻上翻下来。 打扮整齐的年轻人往叶孤城面前一站,冷冷道:“我要与你一起走。” 看他的眼神,还以为是来寻仇的。 叶孤城回望过去,也冷冷道:“不行。” 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陆小凤也听说了这半路捡起来的年轻人,不同于花满楼的善意,听完了前因后果,他倒是觉得自认来路不明疑点重重,这下子见到人,更觉得他气势不凡,司霄这名字从未在江湖上听说过,想来也是个假名。 看着就不是普通人的青年自报假名,还一定要跟在叶城主身边,偶尔露出来的几个眼神严肃得都能吃人,你说他有何居心。 陆小凤脑子一转打圆场道:“叶城主此去还说不定会遇上什么危险,你既然重伤未愈,倒不如留在花家好好休养,等到养好伤,便自能回到来的地方。” 司霄听陆小凤说得在理,终于纡尊降贵给了他一个眼神,但嘴上还是坚持:“既然他此去危险,我就更应该跟着才行。” 叶孤城当刺客都是来找他的,真实情况如何司霄还不清楚吗?虽然不知道幕后主使为何,但那些人却分明是来刺杀自己的,魏子云的实力尚且不够,留在花家与等死并无区别。 就算是为了自己的性命着想,他都得跟块牛皮糖一眼黏在叶孤城身上。 很好,小皇帝心机深沉人设不崩。 陆小凤心说你跟着有什么用,添乱的吗? 他虽也看不出此人深浅,但也知道他身受重伤,再厉害的高手,在身受重伤时实力连十分之一都无法施展出,跟着叶孤城,那就是一个拖油瓶。 可疑,很可疑,他到底是为什么一定要跟着叶孤城? 按照叶城主的人设,本不应该在这些小事上多做坚持,他最开始吐出的那句不行,用的正是陆小凤的理由,但对方如此坚持,他又没有个确定原因,倒是不方便再做拒绝。 高高在上的仙人没有多余的慈悲心,也不会拒绝身后有人追随。 叶孤城:很怀疑他是不是知道我的人设才敢如此坚持。 要是常人,顶不过叶城主一波冷气袭击就会甘拜下风。 叶孤城冷冷地看向司霄道:“即使死了也不后悔?” 司霄道:“即使死了也不后悔。”仿佛立下庄重的誓言。 叶孤城道:“好。” 司霄眼中晃过一丝光,这“好”的意思是 叶孤城道:“你既然想要跟着就跟着。”他又道,“但是死是活,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他能允许牛皮糖黏在自己身上已是极限,说多关注关注他简直是痴心妄想。 司霄点头道:“如此便好。” 陆小凤看看叶孤城,又看看司霄,两尊玉雕对视,根本没有他插话的余地,心里一阵干着急,连四条眉毛都跟着高高翘起。 他干着急的对象自然不是司霄,而是他的朋友叶孤城。 陆小凤相朋友不准,但是看陌生人却是一看一个准,他之前便觉得司霄绝非常人,甚至他能感觉到,这人的骄傲绝对不下于他的朋友叶孤城。 能让一个骄傲的人像块牛皮糖似的黏上另一个骄傲的人 ,背后定然有什么缘故。 但陆小凤也知道,叶孤城并不是因为这些小事就会动摇的人,既然他已经答应了就没有收回的余地,他实在是很骄傲的一个人,骄傲到不屑于为自己辩解,也骄傲到接受他人的请求。 因为他有自信,自信能处理好一切,什么都无法动摇他坚定的心。 叶孤城可以将司霄放在身边,但陆小凤却不可以不担心,他用捉摸不定的眼神看向年轻人,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白云城主的车架悄悄进入花家庄园,又大张旗鼓地出来。 按古代礼制“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到现在的朝代,虽然不至于有非常严格的区别,但如同叶孤城这般并不在朝廷中有一官半职的人,也是不可用太多的马驾车。 两匹颜色接近枣红色的马器宇轩昂,拉着车行走,懂行的人仅仅看一遍便失声叫道:“汗血宝马!” 在阳光下,马的血液在血管中潺潺流动,枣红色的皮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 虽然只有两匹马拉车,但无论哪一匹都是万里挑一的好马。 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东西竟然被用来拉车,实在是暴殄天物! 魏子云混在人群中,充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钉在叶城主的车架上,他还没有得到具体消息,关于小皇帝究竟是就在了花家还是随着看似处境危险的白云城主一起走,但他心中隐隐有所预感,皇帝选得应该是后者。 他会知道,叶孤城的身边更加安全,如果才新鲜出炉的剑仙在剑上的功夫真如同所传言的一样。 气派的马车几乎被拥挤的人群所包围,但奇妙的是,这些人却都没有越界,而是站在正好能让车辆通行的安全范围内,或好奇或探究的眼神全部都集中在偌大的马车上,视线仿佛已透过厚厚的墙面,穿透进入里间,看到了叶孤城的影子。 江湖上没有秘密,自叶孤城对战江如画以来,有多少或成名或不成名的剑客想与他切磋一番,有的只是单纯的比剑,有的却存在着踩叶城主名声上位的心思,但奈何他藏得太严实,无论是怀有何种心思的人都找不到他。 现在竟然大张旗鼓地出现在江南,可不就是一个好机会? 一青年身背重将,忽然从人群中蹿出,站在路中间,赶车人手握缰绳赶紧“吁——”了一声,将马停下。 此时他们已出主城区,围观的人也散了大半,剩下零零星星几个,光是看眼睛就知道他们个个都是习武的。 习武之人的眼神,本就与平头百姓不一样,更亮,也更狠厉。 青年道:“嵩山郭适前来讨教。”在说出自己的名号时,他的眼中划过某种骄傲的神采。 嵩山郭适,这个名字就算是叶孤城都听说过,在西门吹雪过后,他本是江湖上最年轻也最有潜力的剑客。 赶车人不说话,车停在路中间,片刻只有,终于有清冷的男声从马车中传来。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剑客比剑的规矩。”不是生,就是死。 郭适朗声道:“我当然知道。”他已是江湖一流的高手,死在他剑下的人没有五十也有一百,从背负起重剑的那一刻起,他便做好了随时赴死的准备。 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他师父临死前教导他的最后一件事。 叶孤城道:“即便如此,你也要比试?” 郭适道:“朝闻道,夕死可矣。” 叶孤城沉声道:“好。” 马车帘子被掀开,一袭白衣的年轻人同样从车上下来,他的年纪其实并不大,也就是二十多岁三十岁的光景,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年轻的数字。 但所有看过叶孤城的人,却都无法判断他的年龄,因为他的身上有一股超越时间限制的独特气质,没有少年人的冲劲,也没有成年人的疲惫,海外的仙人,就算时光在他身上,也是模糊的。 叶孤城手持玄铁剑,剑锋三尺三,他定定看向对面的剑客沉声道:“以你的剑术,不出十年便可与我一战。” 他对在剑道上有天分的年轻人,向来含有一丝提携之心,因为叶孤城知道,高处不胜寒,一个人站在高处,是非常孤独也非常寂寞的事情,而且,他又是一个珍惜生命的人,身为剑客的追求与人的部分分开,虽能理解对方追求剑道极致的迫切心情,但也少不得希望有潜力的年轻人可以多活几年。 郭适也沉声道:“不必多说,拔剑吧。” 他已感受到对方决绝的心意。 叶孤城握住剑鞘道:“此剑乃海外寒铁精英所铸,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郭适郑重将剑呈于身前道:“此乃昆仑镜玄铁所铸,剑锋一尺二,净重十斤八两。”是为重剑! 风不动,云消散。 空气现已凝固。 围观人大气都不敢出,即使憋得脸色发紫,浊气也赌于胸中。 血色的花在地上绽放,一连串一连串,用手指尖触碰,有湿润的热度。 没人能结下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因为接下来的人,都已经死了。 叶孤城将剑入鞘,头也不回,他淡淡道:“厚葬。” 他杀的人,他便负责收敛,不仅负责收敛,还负责买一块上好的第,将棺材埋入地底,安享平静。 叶城主是一个很大方,也很负责任的人。 车轮再次转动,扬起尘土,遮挡一地的血花。 暗处,有人以目,一动不动地盯着地上的血迹看,他看的不是血,是制造伤口的人。 天外飞仙,这样完美的剑法,他看一遍能模仿?不能模仿? 骨子里忽然瘙痒得厉害,九公子一言不发,快步走进最近的房间。 在看见那样的惊天一剑后,他总是要犯一两回病,发泄一两次的。 叶孤城走进马车,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单独一人端坐在隔间的司霄竟然坐到他房间来,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就好像是冬天下雪,秋天刮风,夏日炎炎,春日百花齐放一样符合自然规律。 司霄抬头看他,忽然道:“你不高兴。”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端正座下,笔挺得像一棵松树。 司霄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他的骄傲也不会允许自己热脸贴冷屁股,叶孤城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两人之间又回到沉默。 低头,看棋盘,但眼中的火焰却几乎能将棋盘洞穿。 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 他为什么不高兴? 叶孤城:啧,杀了个好苗子。 讲道理,这些做剑客的,怎么就喜欢送死呢? 难不成是因为太无聊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5.第25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 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 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 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 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 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 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 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 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 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 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 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 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 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 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6.第26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陆小凤在琢磨, 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 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 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 陆小凤眼尖看到, 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 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 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 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 ”他道, “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 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 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 ”他又道, “我不可能杀夺命镖, 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 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7.第27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 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 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 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 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 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 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 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 就绝对不差, 更重要的是, 他是一个心思缜密, 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一v一!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她拒绝透露有关叶孤城的一切行程信息,因为城主没说可以告诉陆小凤。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8.第28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 问道:“活人和货物,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富丽堂皇的大船, 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 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 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 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 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 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 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 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 他将手稳稳地端着, 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 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9.第29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 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 而且, 他确实有了眉目, 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 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 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 而且建得富丽堂皇, 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 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 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 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 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 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 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 在院子里一阵翻腾, 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 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c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0.第30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京城是没有黎明的。 宵禁结束后就是闹市, 天边才有一丝蒙蒙亮的熹微探头,街上就已经满是提着水桶或者肩扛扁担的人。 也有醉醺醺的酒鬼从街头巷尾中爬出来, 左边脸上用墨汁写了“王八”, 右边脸上用墨汁画了王八, 醉眼朦胧, 可不就是一个大王八。 路过的小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笑道:“去哪里, 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 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 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 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 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 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 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 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 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 雪白的大腿, 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一v一!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问道:“活人和货物,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1.第31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叶孤城没说可以, 也没有说不可以, 他或许只是忘了, 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 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 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 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 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 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 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 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 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 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 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 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他或许没有西门吹雪的剑,没有花满楼的小楼,但却他有四条眉毛。 任何看见他四条眉毛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就是陆小凤。 他虽然风流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2.第32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 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 没了骨头的人, 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 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 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 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 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 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 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 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 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白云城的子民都知道,他们的现任城主,不仅是一个威严俊美的年轻人,还是一个剑痴。 白云城主练剑的时候是不能被人打扰的,能够陪伴他的,从来只有白玉般的浮云,卷着浪的大海,还有灿烂的阳光。 有关他剑术多么高超的传言,子民都是从身后捧剑的小童口中得知,或者驾着货船小心翼翼避开漩涡来到此地的商贩话语中知晓。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3.第33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夜露深重, 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 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 视觉被封杀, 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 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 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 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 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 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 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 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 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 声音遍布四面八方, 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c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c毅力c恒心c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4.第34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烦了。 他白净的脸无法维持笑眯眯的表情, 嘴角向下撇,眉毛隐隐皱成一团, 眼底深处混杂着戾气与不悦。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无论是怎样的人, 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 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 看着自己的脚, 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 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 更不要说, 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 道:“还要很久。” “很久, 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 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 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 南王的使者, 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c毅力c恒心c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夺命镖道:“查清楚了。”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5.第35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 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 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 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 容貌清秀只是其一, 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 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 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 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 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 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 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 非常有逼格, 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 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 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c海浪c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6.第36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白虹贯日, 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 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 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 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 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 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 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 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 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 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 道, “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陆小凤来到码头,应天府在内陆,并不靠海,想要找到一处有码头有渔船的地方,不是件容易事,如果那船家的目的地要是南海飞仙岛就更难上加难。 虽然难,但并不是绝对不可能,他所在的港口,就有一艘大船,船老大在指挥伙计装载货物,他们脸上充斥这对未来的希望,正因为这点希望,哪怕工作再苦再累,也没觉得有多辛苦。 陆小凤走近道:“是往飞仙岛去的吗?”虽然他在问,但却胸有成竹。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不错,是去飞仙岛的。”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问道:“活人和货物,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7.第37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 却有所耳闻, 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 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c女人c老人c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 是江如画死, 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 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 因为南王很自信, 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 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 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 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 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 然后在活人死后, 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夺命镖的尸体被保存得很好。 这世界上的能人异士很多,付出足够的代价,不说活死人,也能肉白骨,一具小小的尸体,想要将他定格在死亡的一刻,不是什么难题。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脾气不够和善,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月色疏朗,无风无雾,只有一轮明月高照,繁星点缀。 天有多明亮,南王宅邸就有多昏暗。 主人家不在府内,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c女人c老人c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8.第38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毕竟, 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 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 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 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 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 相反, 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 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 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 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 这是不是证明, 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 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 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 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一v一!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9.第39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不错, 是去飞仙岛的。”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 问道:“活人和货物, 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 富丽堂皇的大船, 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 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 因为人是有生命的, 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 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 从港口到飞仙岛, 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 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 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 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 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 他将手稳稳地端着, 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0.第40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江如画的脸铁青, 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 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 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 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 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 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 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 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 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 却是他不能忍受的, 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 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天有多明亮,南王宅邸就有多昏暗。 主人家不在府内,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c女人c老人c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1.第41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 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 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 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 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 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 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 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 是会发臭的, 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 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 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c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2.第42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月姑娘的表情很冷,也很硬, 与其说她像一尊冰雕, 不如说她已是一尊冰雕。 月姑娘道:“无可奉告。” 她拒绝透露有关叶孤城的一切行程信息,因为城主没说可以告诉陆小凤。 叶孤城没说可以, 也没有说不可以, 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 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 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 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 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 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 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 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 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 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 这时候, 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3.第43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 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 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 不该活着的却活着, 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 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 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 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 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 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 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 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 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 “现在那掌柜, 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 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 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4.第44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 高兴的时候喝酒, 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 心下愕然,走到陆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 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 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 最重要的是, 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 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 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 便听见一声暴呵, 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 因为他听出来了, 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c海浪c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他虽然风流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武士刀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5.第45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 站起来, 冷冷道:“他活着, 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 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 道:“该死的人没死, 不该活着的却活着, 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 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 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 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 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 手上的银子很多, 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 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 “现在那掌柜, 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 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 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6.第46章 <><><; charset=gbk"/>-好看的网络小说免费阅读,全本小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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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的脸色很难看。 白得发青。 这很正常, 换成陆小凤, 知道自己的亲人很可能被捉走或者遇害,脸色也绝对不会好看。 他没有拔剑,已经是很有教养的体现了。 叶城主恨不得把整个道观都给掀了。 武当山的人来得很快, 比叶城主和西门庄主来得都要快,在叶孤城发现叶孤鸿不在之前,他们就满道观地找了一遍,当然不是为了找叶孤鸿,而是为了找石雁。 理所当然他们没有找到真石雁, 叶孤鸿也不见人影。 在场活下来的人中有很多都看见了假石雁的脸, 那绝对不是一张正常人的脸, 如果做面无表情状还好,他一笑, 那张脸便显得无比诡异。 只有眼睛是自己的,其他什么都不是。 脸皮僵硬地皱起,因为易容技术不够高明而形成诡异的褶皱, 那张脸是由什么做成的?光是深入想想,就忍不住打个寒颤。 叶孤城看向武当派的人, 那小道士给他一眼看得战战兢兢, 但即便腿都打抖了, 却还是不得不说道:“石道长与叶师兄都不见了。” 他们已经找遍了每一间能够藏人的屋子, 都不成看到人影。 想到在场人描述中假石雁与真石雁一模一样的脸,小道士打了个寒颤。 正是因为没有看见过,所以想象力才更加丰富, 怎么样能让自己瞬间变成另外一个人,最快的方法岂不就是人、皮、面、具? 小说话本,甚至酒楼里的说书先生都谈到过这玩意儿,听他们绘声绘色的描述,就好像亲自看过似的。 从脸上割下半指长的皮连同肉,经过简略的处理之后贴在脸上,便可以拥有另一张脸。 当然,这只是说书人的异想天开,毕竟是聪明点的人都知道,易容绝不是简单贴上别人的脸皮就够的,因为五官高低起伏都不一样,贸然贴一张皮只是弄巧成拙。 然而心中的恐惧却并没有消散。 人、皮、面、具,真的不存在? 叶城主却不在乎这些事。 他只说了一句话。 他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西门吹雪的脸色也很不好看。 不了解他的人,绝对无法从西门吹雪小得几乎看不见的表情变化中发现真相,因为他无论是高兴时还是不高兴时,都板着一张不高兴的冰山脸。 但他现在,心情无疑很糟糕,就连身边的温度都下降了好几度。 能让一个剑客如此生气,大概是他的剑术受辱,不过现在,西门吹雪不仅仅是一名剑客,还是一名医生。 当医生碰见棘手的病症时,总不会太高兴。 西门吹雪是杏林圣手,他救人的功夫虽然没有杀人的功夫那么出名,但就能力上,却差不到哪里去。 但他却依旧没有办法治好被刺瞎的三十个人。 甚至,他没有办法保住这些人的命。 西门吹雪道:“没有办法。” 旁人抱有最后一丝微弱的希望道:“真没办法治好他们的眼睛?” 西门吹雪看了眼那人道:“是没有办法保住他们的命。” 此话一出,群众哗然,不只是成了瞎子吗,怎么连命都要没有了? 成为瞎子,虽然是很令人遗憾的一件事,但是比起没命,却还好好上很多很多。 只有在死生一线的时刻才能体会到,生命是多么的珍贵。 果然有人道:“被绣成瞎子,怎么就没命了?” 西门吹雪冷冷道:“那也要看是被什么绣成了瞎子。” 那人道:“绣花针?” 西门吹雪道:“绣花针上淬了毒。” 那人大惊道:“淬毒?” 西门吹雪道:“不错,而且是十分霸道的一种毒、药。” 又有人插话道:“这种毒、药可有解?” 西门吹雪道:“一旦催动内力,就没有解的方法。” 有人啐一口道:“太阴毒!” 练武练到差不多的火候,那催动内力简直就成了本能,一天十二个时辰就算是睡觉的时候内力都在经脉中不断游走,任它转几个周天,更不要说刚才大敌当前,谁会不动用自己的内力? 如此看来,那假石雁从动手开始,就没有想让这些人活下去。 说话间,有一躺在地上的白衣剑客身体抽搐几下,再看竟然断气了。 这白衣剑客cos的大概是西门吹雪,但他有西门吹雪的衣服,却没有西门吹雪的寂寞,亲密的朋友一直守在身边,在他悄无声息没了气时几乎要痛哭出声。 男儿有泪不轻弹,那人将眼泪含在眼珠中转来转去,却没有滴下,恨恨道:“我定为江兄报仇!” 叶孤城见着这幅画面,周身冷气更甚。 假石雁手段如此歹毒,若叶孤鸿真落到他手里,还有命活? 他几乎能感觉到,周围人看自己是眼中含有的微妙的同情,与看那三十人同伴的眼神并没有什么区别。 在他们心中,叶孤鸿就如同这三十个人一样,铁定是死了的。 武当派的医师医术自然没有西门吹雪高超,全天下估计都找不出几个手段比西门吹雪更加精妙的人。 他说剩下的人必死,果然没有一个可活,不出一盏茶的功夫,所有人都抽搐着没了鼻息。 三十个人,都死了。 绣瞎子只是个幌子,那人的目的,是要这些人死。 金九龄作为被众人给予厚望的破案捕头,此时也蹲在那三十具蒙了白布的尸体边上,他道:“动手的,许不是绣花大盗。” 这似乎是经过深思熟虑得出的结论,但一旁的叶孤城,也只是幽幽地看了金九龄一眼,不说话了。 果然有人接道:“为何不是绣花大盗?绣瞎子的手段与红衣都是我们看到的。” 金九领沉声道:“错,最开始劫镖的绣花大盗与之后出现的两目的便不一样,一伙人成了瞎子,一伙人失踪了,这一次甚至死了,定然有别的预谋。” 他道:“那假石雁说不定就是为了杀人而来的。” 死的人都早有预谋。 群众一片哗然,为了杀人而来,好大的手笔! 在江湖上,无论是杀与被杀,似乎都很常见。 因为他们都杀过人,杀人者人恒杀之,什么时候被人找上门杀了都很容易。 仇人说是遍布满江湖都不为过。 但是,就算是杀人,就算是追杀,也不会选择在大庭广众之地,而是一个人千里独行,一对一那是私人恩怨,但一旦这道光天化日之下被众人看见,少不得就要被追责,就要被其他人追杀。 正如同假石雁,他在这杀了这么多人,那些被杀死之人的仇怨,便缠绕在他的身上。 陆小凤道:“你觉得这是仇杀?” 金九龄道:“不错。” 木道人已经赶来,他道:“不若先看看这些人有什么共同的仇人?” 他看向地上被白布所遮掩的三十具尸体,叹道:“就算是结仇,手段也实在是太狠毒了些。” 有人痛恨道:“没错!” 听这口气,男人的朋友定然也是死了。 他抬头,身后就是冷若冰霜的叶城主,也不顾叶孤城现在心情怎样,颇为同仇敌忾地说:“同为仇敌,叶城主请助我等一臂之力。” 陆小凤嘴角一抽,心头的凝重这时候竟去了大半,他心道:坏了。 可不是坏了,叶城主低头瞥那男人一眼,眼中全是刺骨的寒意。 他冷冷道:“舍弟未死,不劳费心。” 男人给他杀气一激,讪讪低头。 陆小凤看着那男人,心道猪脑子,眼看着叶城主心情糟糕还要往上撞,叶二公子和这些已经死了的不一样,他只是失踪,只要是失踪就有活着的可能。 现在给他带着一说,就好像死了似的,叶城主听了能不生气? 叶孤城当然生气。 因为叶孤鸿还活得好好的。 如果叶二公子真出了大问题,他能站在这里独自放冷气,肯定早就把这附近翻了个底朝天。 正如同玉罗刹有能将他和西门吹雪连在一起的蛊一样,叶二公子身上也有蛊,是岚风从南疆弄来的,莫约从叶二公子独自前往中原拜师学艺时就跟着他。 虽然不是玉罗刹弄到的最高等的货色,无法凭借蛊找人,但也是很罕见的玩意儿。 这蛊的用处还算简单,就是看人活得怎么样,没有一点副作用。 子虫在叶二公子身上,不管是他受伤还是死了,那蛊虫都会感同身受,将寄生者当时的状态反应得淋漓尽致,然后再传送给一起养出来的母虫。 叶城主手上的母虫还好好的,一点问题都没有,起码他现在可以保证,叶孤城没有受一点伤。 按照假石雁狠辣的手段,如果叶孤鸿真落在他手上定然讨不得好,说是死了都有可能,但现在既然毫发无损,有理由相信叶二公子是跑了的。 就是不知道他身在何处。 就算不知道身在何处也无妨。 叶城主心中冷冷一笑,他已经让“它”去找叶孤鸿了。 只要没出武当山,叶城主就不信自己找不到人。 叶二公子的运气说好也好,说差也差。 他实在是想不到,自己仅仅是与关系不错的恩师说几句话就能遭此横祸。 讲道理,他其实真的很无辜。 叶孤鸿是一个知恩图报的好青年,虽然听兄长的准备离开武当派,但在回到山门的时候却还有种莫名的心虚与愧疚。 他在这里都呆了六年,说走就走似乎不太好? 特别是看见对自己特别好的石雁时。 石雁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就比木道人小一点能有多少岁,放在当时,叶孤鸿的年纪差不多能做他的孙子。 他看叶孤鸿的眼神,差不多就是看孙子的,而这孙子还很有才华。 所以在叶二公子心中,这位老人真是慈祥又和善,还能教他很多自己原本并不会的东西。 在对方打破门派之见说要收自己当亲传弟子时,叶孤鸿其实是心动了一下的,要不是家里还有个引以为傲的堂兄,搞不好就答应了。 由此可见,他和石雁长老的关系还是很亲厚的。 就是因为亲厚,所以石雁长老在问他有关回到山门以后的打算时才说不出话来,对这样一位慈祥的老者,说自己不准备在武当混下去准备走了,那是怎么样都说不出来的。 所以,石雁与叶孤鸿的相处模式就变成了石雁一直在说,叶孤鸿一直在听。 偶尔点点头,表示自己听得很认真,但就是不怎么说话, 这其实挺正常的,叶二公子在外人面前本就不十分话多。 听说西门吹雪是一个话很少的人,所以叶孤鸿话也不能多。 这是一个顶级coser的坚持。 当人在对话的时候,对周围环境的戒备就会下降,况且,无论是石雁还是叶孤鸿都没有想到,有人竟然胆大包天敢闯上武当山。 这里可是在举办群英会,有全天下的豪杰,除非是对自己武功非常自信的人,谁敢在这个节骨眼上闯上武当山? 但偏偏还有人敢。 石雁与叶孤鸿在僻静的角落,只有在僻静的角落,他们才能好好谈心,但也正是在僻静的角落,正常人才发现不了。 这似乎给了假石雁机会。 那人的本意,不过是找一个武当山的长老假扮了,无论是谁都行,只要给他机会能够站到台子上就无所谓。 他了解人的本性,只要顶着一张权威的脸,无论对身份有多怀疑,都会给他说话的时间。 而他需要的就是说话的时间。 石雁与叶孤鸿很倒霉,他们俩谈话谈得好好的,竟在猝不及防之下被人撂倒了,甚至在倒下之前都没有看见那人究竟长了怎样一张脸。 这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俩太过大意,而则是那人武功也很精妙。 当然,也有用了下三滥手段的可能。 心中纵然有诸多不平,昏过去的时候照样不省人世,对外界的感知化为无,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当叶二公子醒来的时候,心中的懵逼可想而知。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 三大哲学问题困扰着他。 脖子后面有点痛,忽然记得自己好像被谁给敲晕了,但想想那人是谁,却并不晓得。 叶二公子记忆中,自己还在与石雁道长聊天来着。 对了,石雁道长? 他立刻环顾四周,打量环境,只看到些稀疏的树木,以及古怪的乱石。 这是什么地方? 忽然听见有“沙沙”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回头一看,发现竟然是一身穿白衣表情倦怠的青年。 说是倦怠,倒不如说是麻木,简直就像是被生活强、奸过一样。 那人道:“你醒了。” 声音也是懒懒的,有气无力的。 叶孤鸿不动声色道:“你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石雁道长在哪里?” 一口气问了三个问题。 那年轻人眼皮子都不抬一下道:“你问的问题太多了,一个一个慢慢问。” 语音拖长,颇有些养尊处优的味道。 怕只有贵人家的青年才会如此倦怠而疲懒。 但叶孤鸿也是被金玉堆积起来的,所以他想来不憷贵人家的公子,他看得出来,此人脚步凝练,定是练过武的。 叶孤鸿道:“你是谁。” 那人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真是十分让人生气了。 叶孤鸿非常不爽,但看时间地点,并不适合发脾气,所以他按捺脾气道:“这是哪里?” 青年有气无力道:“武当山。” 似乎是觉得自己说的实在有点少,他补充道:“具体哪里,我也不知道。” 叶孤鸿:要你何用! 叶孤鸿又道:“石雁道长在哪里?” 那青年道:“我不知道什么石雁道长,我只看到你被送来了。” 叶孤鸿道:“被送来了?” 青年表情扭曲道:“你不知道?” 叶孤鸿道:“不知道。” 青年小声道:“真是怪事,难不成你身上有什么是他所图谋的?” 叶孤鸿道:“你说的是谁?” 青年看着叶孤鸿,表情诡异道:“是一个魔。” 他道:“送你来的是魔。” 岚风朗月在山下。 在山下,她们也可以做很多事。 无数双眼睛盯着武当山,没有人可以不惊动一人从武当山上偷偷下来。 除非那人是神,是魔,是一抹幽灵。 岁寒三友也在山下,他们似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孤松抬头遥望云雾缭绕的武当山,沉吟道:“我们上去看看。” 枯竹道:“上面有大半个武林的高手。” 寒梅道:“但我们也是高手。” 岁寒三友不仅是高手,而且还是老怪物那一等级的高手,现在武林上成名的人,大多不是他们的对手。 这样的高手都是骄傲的,有自己的尊严的。 孤松又道:“你确定玉天宝在武当山?” 寒梅点头:“没错。” 他消失了一段时间,似乎是找人打听玉天宝的情报,对方给了他肯定的答案,玉天宝就在武当山上。 但他什么目的,做什么打算,没人知道。 寒梅冷笑道:“许是与那些年轻的剑客,一袭白衣。” 听他的话,无论是孤松还是枯竹都在冷笑。 他们是很看不起那些穿白衣服的青年,剑客可不是穿什么衣服就能练好剑,要靠天分,要靠毅力,盲目的模仿为人所不齿。 能让他们这等级的老怪物看在眼里,怕就只有叶孤城与西门吹雪。 孤松道:“走吧。” 他道:“上武当山。” 天下英豪,是正是邪,都汇聚于此。 武当山上,大侠还没有讨论出一个章程。 他们觉得金九龄说的没有错,没有三十个人会无缘无故地死,他们如果都死了,那一定是因为寻仇。 谁会同时杀死三十个人? 人已经死了,自然就不能开口说话,问他们有哪些仇人自然不可能回答,所以只能问他们的好友。 江湖上没有秘密,朋友之间更是如此。 但就算是问了,似乎也找不到相同的答案,这三十人,有的仇人多,有的仇人少,每个人的年纪还不一样,最小的才二十对,最大的已经过知天命之年,相差三十多岁,很难有共同的敌人。 负责办案的金九龄道:“这不对。” 如果没有共同的敌人便很难说明假石雁的来路。 如果说明不了假石雁的来路,又如何说明他杀人的目的? 人杀人,一般都是有原因的,金九龄虽然知道,这世界上有些人杀人仅仅是因为他们想杀人,他们喜欢杀人,但他却不认为,那天出现的假石雁就是这种因为喜欢杀人而杀人的人。 人因为喜欢而杀人,最后总会陷入疯狂,眼球充满了血丝,神色狰狞不似人类,倒像是野兽。 金九龄见过这种人,所以他知道,假石雁并不是,对方应该有一个很大的野心,有很多诡谲的手段,但他并不是一个因为喜欢而随意杀人的人。 因为他并不疯狂,也因为他有人的样子。 所以,他为什么要杀那三十个人? 金九龄已经自动进入了判案模式,虽然他不是个好人,但工作能力却不容置疑,否则绝对做不到六扇门总捕头的位置。 做到这么高的位置,他要聪明,要会与人打交道,还要有能力。 三项缺一不可。 如果不是寻仇,那莫非是他要杀的人就在那些人之中? 金九龄越想越深,越想越深,竟然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等他意识到时,却发现自己到了偏僻的院落中。 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金九龄心道,他最近还真是诸事不顺,走路竟然都忘了方向。 他抬脚,准备换个方向走。 “呜呜——” 僻静的角落中忽然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什么声音? 金九龄的脚步一顿,他回头,狭长的眼眯起。 他绝对听见了什么奇怪的声音。 “呜呜——” 声音又传来了。 像他这样的武林高手,是绝对不会对牛鬼蛇神抱有太多恐惧的心理,更何况这里是福地武当山,抬头,正午的日头又大又辣。 鬼若现在出来,定然会被烧化掉。 既然这里没有鬼,那定然有人在装神弄鬼! 声音很小,却并非听不见,江湖人本来就耳聪目明,金九龄又刻意关注着,想听不见都没有可能。 他静静地站着,不一会儿便判断出了声音的来源,是角落里很小很小一间柴房。 这柴房估计有三五年没有用过了,很古老,也很破旧,苔藓青藤都爬上了墙壁,看着就很久没有人清扫。 就算有人翻腾屋子找人,也会下意识地忽视这间柴房,因为它已经很久很老被遗忘很久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坍塌。 但等到金九龄走进,却发现了一个问题。 房子很脏,墙壁上门上都全是灰,但是门栓却很干静。 就好像有什么人最近才用过一样,将灰尘都抖落了。 柴房中可能关了人。 金九龄甚至来不及拿起门栓打开门,直接飞脚一踹,将门踹开了。 满眼都是扬起的灰尘。 贵公子一般的人物以袖遮面,生怕那些灰尘污了自己的口鼻,但等到他看向屋子内,脸色却陡然一变。 被绑在屋子里的,是一个没有脸的人! 石雁被找到了。 但他的模样实在是很凄惨。 脸上的皮都没有,只剩下血红的筋肉。 说书先生所说的人、皮、面、具竟然成了现实。 陆小凤一想到那天自己见到的假石雁脸上竟然贴着一层活的人皮,心里就止不住一阵一阵犯恶心。 手段也忒歹毒了。 这样大面积的创伤,甚至还被人关在了全是灰尘与死虫的柴房中,理论上光是感染就够人喝一壶,是怎么样都救不回来的。 但石雁也就是这点命很好,因为西门吹雪在这里。 西门吹雪在这里,起码他不用死。 虽然脸都没了。 西门吹雪为他整治完道:“如果三日内能把他的脸带回来,这张脸还有救。” 武当派的人都在屋子里,因为出问题的是他们的下任掌门,现在的长老。 梅真人看着石雁一脸痛心疾首,原本此人是他最意属的下任掌门,但看这张脸的惨状,他却觉得石雁注定与武当掌门之位无缘。 他们毕竟是一个传承许久并且仙风道骨的大门派,如果掌门的长相不够周正,那是无法出去见人的。 现在听到西门吹雪的话,那真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有一春啊! 毕竟,梅真人一点都不想让木道人当掌门,木道人他甚至还违反了门内的规矩! 武当的掌门长老道人都散了,屋内只有没有脸的石雁与帮他治疗完的西门吹雪。 还有一个,是从窗外翻墙进来的陆小凤。 陆小凤道:“没有脸皮的人还有救?” 他将西门吹雪与道人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西门吹雪道:“没有脸皮的人又有了脸皮,自然是有救的。” 陆小凤道:“怎么救?” 西门吹雪道:“将完整的脸皮贴到筋肉上,再敷上各色药物,等半月过后,脸皮自然就能贴回去。” 听着像是某种黑科技。 陆小凤对这领域并不熟悉,自然也不会插话,他进来另有目的,只道:“石雁长老醒过来没有?” 他似乎已经成了在场各位唯一的线索。 陆小凤有种感觉,无论是他,是叶孤城,是花满楼,还是西门吹雪,都被巨大的网包围着。 网很大,将群英会中所有人都包裹进去,但他偏偏还不知道,那人想要做些什么。 唯一能感觉到的,是巨大的野心。 西门吹雪道:“并未。” 他道:“起码还要几天,才能醒来。” 他们只能等待。 西门吹雪忽然道:“叶城主何在?” 他似乎有一段时间没有看见过叶孤城了。 陆小凤道:“许是在武当山四处走走。” 自打金九龄带着没有脸的石雁进来过后,众人看叶孤城的表情愈发同情,与看那些已死之人的家属并没有两样。 石雁没了脸,成了现在这幅半死不活的模样,与他在一起的叶孤鸿,可不就是被灭口了? 这样想想,真是的相当的值得同情呢! 在他们看来,叶城主到处寻找的模样分明是不死心。 然而,被众人同情的叶城主并不同于他们想的那样心情沉痛。 他只不过在僻静角落把自己的母虫拿出来,细细端详。 看母虫的模样,叶孤鸿似乎是饿了? 他究竟在什么地方,才会不受伤,反倒是饿了? 叶孤鸿看对面青年用树枝子插着的东西,心情微妙极了。 他道:“这是什么?” 那青年有气无力道:“蚯蚓。” 叶孤鸿道:“能吃?” 青年道:“不知。” 青年看他纠结的模样默默叹一口气,他自己何尝也不纠结? 想他玉天宝锦衣玉食前半生,死前竟然落得个吃蚯蚓的地步,也是凄惨。 玉天宝道:“这里除了蚯蚓,没有可吃的。” 叶孤鸿:“……” 被八门遁甲包裹的禁地,上空连一只飞鸟都看不见,更不要说是兔子什么的。 能吃的,可不只有泥土里的蚯蚓? 他摸摸的看了一眼背后的迷雾,心道总不能去翻武当列祖列宗的陪葬品吧? 翻出来也不能吃啊! 他又看向眼前的蚯蚓,这种虫子的生命力很顽强,即使被尖锐的树杈子穿透身体,却还在不安地扭动。 扭来扭去,扭来扭去,叶孤鸿的脸色也随着蚯蚓的扭动而越来越差。 他道:“这能吃?” 又问了一遍。 玉天宝道:“你不知我吃。” 手一晃荡,一截蚯蚓的身子断成两半,另一半宛若逃出生天,又进了泥土里。 叶孤鸿嘴角抽抽,心道要不还是吃吧? 他已经很饿了。 武当禁地什么都没有,如果不吃蚯蚓,他似乎真的没什么可吃的。 叶孤鸿道:“准备怎么吃?” 玉天宝道:“这关你什么事。” 他道:“蚯蚓是我抓到的,就算是吃,也是我吃才对。” 二人面面相觑,视线相交汇,擦出噼辣啪辣的火花。 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有人高呼道:“找到了!” 武当派的弟子道:“什么找到了?” 那人道:“脸找到了!” 弟子道:“脸?” 那人道:“石雁长老的脸!” 弟子嘴角一抽, 接着道:“还不快给西门庄主送去?” 石雁的脸, 比武当派众人想得要好找一点。 他们不仅找到了石雁的脸,还找到了绣花大盗的红衣。 这些衣物,莫约都是临时拿来凑数的, 用完就被随意扔了。 那动手的假石雁,想来也并不便于透露自己的身份,带着衣服和面具,也不方便逃跑。 被人找到怎么办? 但他的举动,多多少少给了别人一点方便, 即使他自己就是罪魁祸首。 起码石雁的脸是回来了。 西门庄主在静室休息, 又或者他是在思考。 西门吹雪并不是一个习惯性袖手旁观的人, 当脸皮被送到他手上时便给面目纠结狰狞的道人贴了回去。 陆小凤看着,这像是某种黑科技。 金九龄和陆小凤在一起, 他的查案陷入了僵局,但好歹误打误撞发现了石雁,让他的公信力更上一层楼。 几乎所有的大侠都觉得, 既然他能找到真石雁,就能找到假石雁。 金九龄心道, 这倒还不如让他去找绣花大盗, 反正就是他自己。 但心里吐槽着, 却不能不行动。 他道:“石道长还需要多久才能醒?” 几乎将所有找到线索的希望都寄托在了石雁身上。 西门吹雪冷眼看着他道:“近十天。” 别说金九龄, 陆小凤都愣了,陆小凤道:“之前不还说仅仅需要几天?” 西门吹雪道:“因为那时他还没有脸。” 陆小凤道:“有脸了反而时间更长?” 西门吹雪冷笑道:“将脸皮与肉长在一起,总是需要好好休息的。” 陆小凤与金九龄两人无奈苦笑, 确实是这个道理。 石雁已经这么凄惨了,他们还做不出将对方喊起来回答他们问题的事。 毕竟,他的遭遇实在是太凄惨了一些。 真真是无妄之灾。 两侦探又从石雁那里出来,不约而同叹一口气。 因为假石雁的出现,群英会一团乱,心怀鬼胎的自然不用说,听说罗刹牌现世,那玉天宝又在这武当山上,哪怕是将信将疑,也实在是给他们加了很多戏,别以为陆小凤不知道,一部分人现在天天闲着没事干就盯着人脸看。 他们或许以为玉天宝是易容混了进来,只要找到脸皮不自然的人,就定然很有问题。 对于这些人来说,假石雁的威胁是远远比不上玉天宝的分量的。 只要能得到罗刹牌,只要能得到罗刹牌,便能拥有一切! 另一部分人远道而来本就是为了给常漫天报仇,现在一下子死了三十个人,唯一的改变就是让他们的仇人变得更多。 人与人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三十个人,其中总有一个与在场的侠士有点关系。 更不用说,对方竟敢现场杀人,而他们竟然没能留下那假石雁。 脸都被打肿了。 金九领道:“莫不是那人已经杀完人了?” 他只能凭借自身想象力判案,否则也无法说明为什么他来了一次就走了。 现在倒是风平浪静。 陆小凤道:“或许。” 金九龄觉得自己说得很有道理,他道:“如果他要杀的人是在那三十个人中,那其他的,也不过就是混淆视听。” 陆小凤道:“也许他并不希望我们知道,谁与他结仇。” 金九领道:“没错。” 他又道:“如果这样,他应该已经走远了。” 走到没人能找得到他的地方。 陆小凤叹道:“但即使他走远了,我们也必须将这人找出来。” 金九龄点头:“他若一日不死,就是江湖人的耻辱。” 陆小凤道:“不若先去看看那些人各自的敌人?” 他顿了一下道:“虽然人很多,但现在也只能用这个笨法子。” 金九龄笑道:“笨人也只能用笨方法。” 他们似乎又高兴起来,因为找到了不是方法的方法。 这时候一切笑都是苦中作乐。 然而就算是苦中作乐,也没有维持多久。 因为又有人死了。 小道士最先发现了这一点,因为他要负责打扫房间。 一门关得死死的,但又没有挂上门栓,小道士只当是人已经出去了只不过门被轻飘飘地合上,就带着扫帚进去了。 然后便是划破天际的尖叫。 没发育的幼童声音本来就是最尖最响亮的,给他一叫,整座山的人都听得到。 附近的侠士急匆匆跑过去道:“怎么了?” 小道士跌坐在地上,满脸恐惧。 他道:“有人死了。” 可不就是有人死了,一身白衣的剑客趴在地上,七窍流血死不瞑目,看他的岁数,也就二十点多。 与西门吹雪的年龄差不多,但看模样,却比西门吹雪小了十多岁。 西门吹雪虽才堪堪二十四载,但身上的气度,活了大半辈子的人都比不上。 说他有三十岁才有人信。 但这世上能知道西门吹雪年纪的人本来就非常非常少。 陆小凤与金九龄也匆匆赶来,论破解麻烦的程度,他们俩是专业的。 脚下轻功一运,顺着喊声来也不过就是几息的事。 更不要说,这房间门口,已经站满了人。 金九领道:“让一让。” 六扇门的捕头在尸体旁边蹲下,探探鼻息,再看看人的眼白。 金九领道:“是被毒死的。” 陆小凤道:“快看看别的房间!” 隐隐约约有不祥的预感,死的真的只有这一个? 当然不止这一个。 事实上,正如陆小凤想的那样,死的人还有很多。 二十人。 他看着面前一排排躺在一起的尸体,眼底有深深的痛楚浮现,这些人有的他认识,有的他不认识,但无论是谁死,他都会为了生命的消逝而悲伤。 二十人,年龄各不相同,也来自五湖四海,武功也是没有一个重叠的,怎么会就都死了? 为什么死得是他们? 陆小凤百思不得其解。 西门吹雪端的是冷若冰霜,他不得不承担起医师的重担,帮忙验毒。 他冷冷道:“还是相同的毒。” 与绣瞎子时的毒别无二致。 西门吹雪浑身散发出冷气,他知道,这定然不是玉罗刹的手段,而是别人。 但无论是谁,西门吹雪都不能容忍如此下作的手段。 他是个剑客,而且不喜欢多管闲事,但一想到有许多年轻有潜力的苗子死在了这阴毒手段中,心中就有怒火燃烧。 剑客,应该死在对决中,应该死在别人的剑下,而不是毒! 若给他知道是谁,定然会上西门吹雪的追杀名单! 陆小凤道:“果然!” 他脸色凝重,又对身旁的花满楼道:“群英会的侠士,剩下的可否都在这里了?” 明明花满楼是个瞎子,他却问他这问题,但这可不是陆小凤的刁难。 论认人,没有谁比花满楼更在行。 他虽然没有眼睛,却有耳朵。 哪知道,花七童的表情比他还要凝重。 花满楼道:“有一个人不在。” 陆小凤道:“谁?” 花满楼道:“叶城主。” 好像从很久以前开始,叶城主就失踪了。 莫不成时步了叶二公子的后尘? 陆小凤道:“不会。” 他道:“叶城主定然是去找叶孤鸿了。” 说的是非常笃定。 南海靠近南疆,岚风又是蛊毒高手,说他们这没有几种蛊,叶孤城自己都不相信。 他是找不到玉罗刹所用的虫子,但也有其他代替平。 叶孤城跟着一只奇形怪状的虫子走了许久,却发现,自己已经路过一棵树三遍。 可不就是三遍?上面还有他留下的剑痕。 叶孤城心道,不应该啊,岚风炼出来的蛊虫,应该没有问题才对。 叶二公子身上的香囊是特制的,只要距离不是很远,这小虫都能顺着香囊的味道找到叶二公子的去处,叶孤城曾经也试过,非常有效。 虫子的范围,可以将武当山包裹在内。 他心道,莫不是人已经出了武当山的范围? 不对,如果真的是这样,虫子不会带着他在山上到处转,而是直接一动不动。 他瞧着那蛊虫,挥动翅膀还很有力。 那是怎么回事? 叶城主百思不得其解。 叶二公子在养蚯蚓。 他是深谋远虑的青年,在发现他们的食物只有蚯蚓之后,便痛定思痛,准备将这些祖宗爷给供起来。 可不就是祖宗爷?如果这些蚯蚓被吃完了,他们也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吃。 其实还有草根和树皮,但在目前还有虫子可以吃的情况下,无论是叶二公子还是玉天宝都无视了他们的食用价值。 让两个贵公子去吃草根啃树皮,这不是搞笑吗? 虽然让他们吃蚯蚓已经够搞笑的了。 玉天宝看着眼前的烤蚯蚓道:“据说这在中原是一道名菜。” 叶孤鸿冷笑道:“那你吃啊。” 玉天宝懒懒道:“我可不是中原人。” 叶孤鸿没好气道:“我也不是。” 他们都不是中原人,现在却都要吃蚯蚓,想想就很憋屈。 但憋屈又怎么样,他们还是得吃。 不仅得吃,还要把蚯蚓养起来,不能全部吃完了。 玉天宝道:“这日子还要过到什么时候。” 他出去可能没有活路,但那样死得还痛快些,现在活着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每天每天都要面对这蚯蚓与对面的死人脸。 但你说让玉天宝死?他才没有死的勇气。 叶孤鸿冷笑,不说话。 玉天宝道:“这地方真出不去?” 叶孤鸿道:“你不是已经试过了吗?” 何止玉天宝试过了,他自己也试过了,在吃了蚯蚓的当天。 在有些人眼中,只有一条大骨头的蚯蚓或许是美食,但叶孤鸿只感受到了蚯蚓中的土腥味。 吃下去就想到它活着扭动的样子,差点要吐出来。 原本还想着祖训不在武当山禁地中乱闯,为了不吃蚯蚓,还有谁管? 当晚就试探着闯奇门遁甲。 然而,这地方实在是很古怪,怪不得说是只有掌门与下一任掌门才能进入,他们都提前看过禁地中奇门遁甲的图。 只有看了图才能出去。 这里虽然说是禁地,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武当掌门的墓地,只不过普通弟子进去了肯定出不来定然要掌门进去捞,久而久之,对他们便成了禁地。 叶孤鸿以前还不相信。 奇门遁甲这玩意,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和人、皮、面、具属于同一种类别的。 也就是存在与小说话本,并不具有现实意义的。 你跟他说墓地就不大一块地方,但只要进去了就出不来,叶孤鸿绝对不会相信。 但他本身就不是个特别顽劣的性子,在武当派众人面前更是如此,比起一点都不重要的好奇心,叶二公子心中就只有剑法剑法剑法。 剩余时间都用在练剑上,怎么会闲着没事干跑到墓地里捉迷藏? 但现在叶二公子真是宁愿自己顽劣不堪闯过禁地,如果进来过,以他的聪明才智,搞不好就能弄清楚奇门遁甲的阵法眼,从这鬼地方出去了。 可惜的是,这世界上没有如果。 叶二公子吃完最后一串烤蚯蚓,还好他有备无患,无论什么时候都在身上带着打火石,就怕出问题需要野外求生。 钻木取火根本不具有可行性好嘛? 如果没有这打火石,他和玉天宝别说是吃烤蚯蚓了,怕只能生吞蚯蚓了。 光想想,就恶心地想要吐。 他道:“走吧。” 玉天宝懒洋洋道:“还要走?” 叶孤鸿道:“你可以一个人呆在这。” 玉天宝道:“那还是走吧。” 叶孤鸿在往深处走,奇门遁甲之内如何分深浅,看的不过是雾的浓度,越往内,越是伸手不见五指。 玉天宝道:“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叶孤鸿没有说话。 玉天宝又道:“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抓着你的手。” 他道:“要不然走散了怎么办。” 叶孤鸿道:“两个大男人抓什么手。” 玉天宝道:“你以为我想拉着你吗?” 雾开始变淡,叶孤鸿知道眼前的是什么,因为他已经走了这段路很多次了。 面前是无数的墓碑,泥土地下则是棺木,好在叶孤鸿胆子不小,要不然在一阵迷雾中忽然看见墓碑,定会被吓个半死。 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这世界上都有武功了,为什么没有鬼神?更不要说墓地中还有奇门遁甲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 只是一个墓地,为什么要如此小心翼翼? 玉天宝道:“和前几次没什么差别,你真的要往前走?” 叶孤鸿道:“闭嘴。” 玉天宝闭嘴了。 叶二公子对奇门遁甲了解实在不多,但在小说话本中都有描述,但凡是奇门遁甲,那一定会有个阵眼。 他手摸上剑鞘。 阵眼,是哪个? 雾不算浓,所以玉天宝自然看得见叶孤鸿的动作,他眉毛一挑,心道对方比他想得有魄力,这模样,莫不是准备把武当派的墓碑毁了坟墓撬了? 要不然摸什么剑。 他还是挺乐见其成的,玉天宝本来就不是什么很正的性子,想到自己最近一系列倒霉经历,那武当派是绝对有参与的,如果他这样对这门派还产生不了什么负面情绪,那绝对是圣人。 玉天宝不是圣人,所以他愿意看见武当派倒霉。 就希望叶孤鸿能把墓碑都劈了才好。 电石火光般的一剑! 玉天宝一动不动看着,只觉一阵白光在眼前闪过。 白光消散,不起眼的一个小石头被劈成两半。 周围的墓碑都完好无损。 玉天宝:“……” 叶孤鸿看周围浓雾还未消散,叹道:“竟然不是。” 玉天宝:“是个鬼啊!” 非常担心自己前途。 被毒死二十人,自然惊动在武当派的所有人。 不同于最开始死掉的三十个人,这二十人都死的悄无声息,没人知道。 人心已开始浮动。 不是每个人都能面对死亡的威胁。 但现在众人还没有表现,只有道:“这些人是怎么死的?” 有人答:“毒死的。” “我们知道是毒死的,问的是怎么毒死的。” “吃的,喝的,或是其他什么。” “没人知道他们是被什么毒死的。” “那我们是不是也会被悄无声息地毒死?” “不知道。” “不知道,怕是只有死了才知道。”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了都不知道为什么死。 想到那些人七窍流血的惨状就不由想到自己。 他们会不会也那样死了?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毒下在哪里,一天不知道,一天就无法安心。 连水都不敢喝。 这问题也困扰着陆小凤与金九龄,甚至还有武当派的人。 这些人是怎么死的?他们的毒被下在哪里,为什么没人发现? 陆小凤道:“或许是茶水里?” 道人道:“不可能,茶水都是同一煮的。” 陆小凤他们没有死,这就是证据。 陆小凤道:“也许是等茶水送入房间才下毒的?” 金九龄闻言就将一根银针插入茶水中。 银针没有变黑。 茶水没有毒。 陆小凤又道:“许是什么发作推迟的□□?” 西门吹雪冷笑道:“不可能。” 陆小凤道:“为何?” 西门吹雪道:“这□□,所有人都很熟悉,所有人都能买到。” 陆小凤脸色一变。 西门吹雪道:“是砒、霜。” 假石雁的心思实在是非常缜密,就算是下毒,都不用可能会被人抓住把柄的,西门吹雪说的没错,砒、霜任何人都买得到,所以便没有什么地域特征。 毒性强,死得快,还有什么比它性价比更高的□□。 陆小凤惊道:“砒、霜是有气味的。” 苦杏仁味。 在假石雁出现之后,所有人的戒备程度上升了不止一倍,对毒更是有防备,像砒、霜这样气味重的毒物,以这些人的嗅觉应该能闻得到才对。 能闻得到,又为什么会接触? 陆小凤道:“房间中有什么气味大的东西?” 道士道:“也只有花的气味大一些。” 陆小凤眉头紧皱。 金九龄忽然从他们身后走出来,从听将西门吹雪说得砒、霜起,他就出门。 现在回来,手上却拿着一盏杯子。 金九龄道:“你闻闻看。” 说着便将被子递到陆小凤鼻子边上。 他鼻翼微动,扑面而来的是杯子的本身的淡香。 它怕是经过什么处理,杯身自带淡雅香气,但仔细再闻闻,却能发现被淡雅香气所遮掩的,那一抹杏仁的苦味。 陆小凤脸色大变,毒竟然下在杯子口上! 也难怪那些侠士闻不出来,就算是他,怕也无法辨别。 陆小凤道:“准备这些茶具的人是谁?” 道士道:“清洗茶具,向来是后厨人的工作。” 武当山的后厨,没有女人,只有男人。 比起君子远疱方,还是女人不得上武当山的祖训更重要些。 为了加快赶到后厨的速度,陆小凤甚至用了轻功,但他的速度还是不够快。 该死的人已经死了。 冷眼看着武当山的道士,七窍流血的死法与那些侠士一模一样,但唯一的不同就是,他脸上没有皮。 这手法,让人想到了假石雁。 假石雁不就是借石雁长老的皮易容的吗? 那人怕早就混入后厨,把这倒霉道士宰了,用他的脸,去给各房间的人送杯子送茶水。 陆小凤心头焦虑更盛,他想到了那躲藏在暗处神秘莫测的人,也想到自己的朋友叶孤城。 那人的手段如此狠毒,叶二公子怎么会有命可活? 如果他已经死了,那叶城主是找到哪里去了? 一众人集中在后厨,在前院的人寥寥无几,所以当前院出事时,总是要有人跑着过来通报的。 道童跑得速度不慢,看着就有武功底子,匆忙穿过人群对一言不发的梅真人道:“有贵客来访。” 梅真人才过几天,看上去像老了不知道多少岁,精神也不太好。 他道:“什么贵客?” 道童道:“那些人说他们是贵客?” 梅真人气笑了道:“哦?” 道童道:“那些人还说,如果掌门您听见一句话,定然会找轿子把他们抬进去。” 梅真人道:“说。” 道童道:“九天十地,诸神诸魔,俱来护驾,同登极乐。” 在场人一片哗然。 梅真人额角隐隐有汗珠滑落。 西方魔教,找上来了。 岁寒三友三人几乎是形影不离的。 从他们是青年人开始,到变成白发苍苍的绿袍老怪物。 但很多时候,他们又会暂时分开。 就比如说是遇见身手精妙的高手,最先出手的怕都是孤松,因为孤松武功也最精深,脾气也最暴烈。 像是探听消息,或者是考察路线,那最先出去的一般都是寒梅,他年纪是最小的,也是最灵活的,一身轻功使得是出神入化,在江湖中少有人能够比得上。 更不要说他还很聪明,比一般的年轻人都要更聪明。 所以他今天早上先上了一次武当山,在确定没有埋伏之后再下来通知他的兄弟们。 他们还不知道武当山上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还以为对方正思考着讨伐魔教的大计。 既然是讨伐魔教,那岁寒三友是自然不会被放过的。 但他们又觉得,在现阶段,他们似乎可以与这些名门正派合作。 因为他们把绣花大盗的锅推给了玉天宝,而不是他们。 就算在西方魔教中,人与人之间也是分派系的,很凑巧,岁寒三友,怕就是最想玉天宝死的那一群。 他们要玉罗刹的继承人死! 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这道理无论在那个时代都很行得通。 所以他们与名门正派也能做暂时的朋友。 但等三人到了山门,才觉得有些奇怪。 武当山守门的,不一向是练家子道士吗?什么时候变成道童了? 孤松道:“出了什么事?” 寒梅道:“不知。” 他补充一句:“早上我来时,门口守门的还是道士。” 都到了道士面前,还没被发现,他的潜入功夫相当了得。 孤松道:“也罢。” 枯竹道:“等进去了,定然什么都知道。” 道童年纪都不大,呆头呆脑,长相颇为喜人,无论孤松说了什么,都会重复一般。 岁寒三友虽然是三个老怪物,却并不冷血,到了他们的年纪,对能当他们曾孙子的小童还是很有好感的。 所以孤松的态度很友好,对道童像是一个和蔼的老爷爷。 眼见着人跑远了还道:“梅真人或许真会用轿子来迎接我们。” 枯竹笑道:“比起轿子,不拿拂尘就不错了。” 梅真人的武器非常的仙风道骨,就是道人手上常见的拂尘。 在现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还很难说。 毕竟,岁寒三友是西方魔教的,既然是西方魔教,那就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在场的侠士都需要发泄怒火的排泄口。 梅真人并没有让岁寒三友就等,才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就带着许多人,浩浩汤汤地过来了。 人是真的很多,也是真的声势浩大,就算是三个老怪物被这么多人盯着,心里也发毛。 但高手毕竟是高手,要有高手的尊严,高手的风范,心里不舒服也要硬着头皮开口。 孤松道:“真人排场越发大了。” 梅真人冷道:“我道是谁,没想到是你们几个老怪物。” 他道:“你们竟然也入了西方魔教?” 孤松道:“任何领教过玉罗刹武功的人,十个有九个都入了西方魔教。” 梅真人道:“但他已经死了。” 孤松道:“不错,正因为此,我们才会过来。” 梅真人道:“武当派不欢迎西方魔教之人。” 孤松道:“我们莫不也是天下英豪?” 梅真人道:“侠者,英杰也。” 他嘲笑道:“你们算哪门子的英豪?” 孤松道:“若我们不是英豪,与我等目的一样的你们,能称得上是什么?” 梅真人道:“我到想听听我们的目的是什么。” 孤松道:“想来各位已经在寻找玉天宝的踪迹,我说的可对?” 梅真人冷冷道:“你说得不对。” 如果说他们一开始真的很对玉天宝有兴趣,很对罗刹牌有兴趣,现在兴趣就完全集中在了假石雁身上。 如果成功瓜分西方魔教对在场各位来说不过是锦上添花,但如果找不到幕后黑手,对他们来说,别说是锦上添花了,无论是名望还是势力都会一落千丈。 名门正派最宝贵的财宝是民心,是正义。 尤其是举办群英会的武当派,现在世上没有人比他们更想找到假石雁的了。 梅真人道:“趁我们还没有动手,请回。” 岁寒三友的脸色无比难看。 忽然有一声音从背后道:“等等!” 众人回头一看,发现是陆小凤。 陆小凤道:“有些事想要问一下三位老前辈,不知可否?” 孤松冷冷道:“何事?” 陆小凤道:“我听闻西域有一种功夫,不知是真是假?” 孤松道:“什么功夫?” 陆小凤道:“将人皮从人脸上面撕下来,辅之以各种药水,做成人、皮、面、具。” 孤松冷笑道:“这种功夫可不是那么简单。” 陆小凤道:“愿闻其详。” 孤松道:“面具事小,最重要的是把人脸结构易容得与那人一样。” 只有皮,有什么用。 陆小凤道:“听阁下的话,似乎对这门功夫很了解。” 孤松道:“不错,我西方魔教中有一人正好是练这邪门功夫的。” 陆小凤道:“谁?” 孤松道:“玉天宝。”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玉天宝! 这个名字, 是多么的振聋发聩。 特别是在群英会已经死了五十人的现在。 不, 加上死在后厨的小道士,他们已经死了五十一人。 在短短的数日之内,在场的侠士已经听了这个名字无数遍, 每一次都伴随着秘密、宝藏、鲜血与死亡。 由此看来,这真是一个不得了的名字。 人,也一定是个不得聊的人。 玉天宝:呵呵。 陆小凤道:“玉天宝?莫不是玉罗刹的儿子?” 上一次听见这名字是在假石雁的口中,这难道是一出贼喊捉贼的好戏? 孤松道:“我骗你有什么好处?” 陆小凤不说话,心道好处多了去了。 如果那假石雁与眼前岁寒三友有关系, 孤松的话就只有一个目的, 那就是祸水引东。 他不得不犹豫, 他们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陆小凤虽然朋友很多,但是他的心眼也不少, 想成为他的朋友,看起来容易,其实也不容易。 他的警惕心并不低, 四海为家的浪子,如果没有看人的功夫, 那是绝对过不好的。 陆小凤看人的功夫汇总起来, 可以写一部《冰鉴》。 梅真人却与陆小凤不一样, 看不出他是相信岁寒三友还是不相信。 他冷冷道:“当真?” 孤松道:“当真。” 孤松已经敏锐地意识到情况有什么不对。 梅真人道:“好。” 随后便对身后人道:“放他们进来。” 有侠士开口道:“他们是西方魔教的。” 既然是西方魔教的, 就是他们的敌人。 “但有他们在,或许能知道些什么。” “动手的莫不就是西方魔教的玉天宝?” “他是玉罗刹的儿子,心狠手辣一点也很正常。” “假石雁不就说是在找玉天宝?” “但如果玉天宝会易容, 那假石雁很可能就是他扮的。” “既然是他扮的,为什么又要说自己名字?” “自然是贼喊捉贼!” “他要让我们人心浮动,自己就有脱身的机会。” “不错,是这个道理。” 三言二语,有大半的人对玉天宝是否是假石雁这事都将信将疑,但却都牢牢记在心上。 如果是这样,倒也合理。 毕竟玉天宝是玉罗刹的儿子,功夫很不错才是正常的。 这年头都说是子承父业,江湖上也是一样。 更何况魔教少主心狠手辣,这设定不崩。 众人似乎都没了意见,让岁寒三友进门已经达成共识,他们多多少少都知道梅真人是怎么想的。 他或许准备让岁寒三友帮忙。 毕竟,各路大侠已经死了五十人,他们一共还有多少人可以死? 孤松耳聪目明,自然听见了那些人在议论些什么,但他听着,眉毛却一挑。 他道:“玉天宝怎么了?” 武当山上的消息封锁得很彻底,人们还道他们正在义愤填膺地开群英会,哪里知道人已经死了那么多。 如此丢脸的事情,不仅武当派不愿意说,这些侠士光想到同行人被杀这么多的事情传出去,也都觉得面上无光。 起码要等到幕后凶手被找到才行。 为此,与岁寒三友合作一番,倒也不是很难接受。 梅真人道:“你们西方魔教的人都不知道玉天宝怎么了,竟然问我?” 孤松道:“我只知道,他已经离开了西方魔教。” 没有及时让他死,这简直是孤松最后悔的一件事。 如果玉天宝死了,罗刹牌不就早已入他们三兄弟手中,他们早就将西方魔教收入掌中? 想到现在西方魔教混乱的局势,孤松的心情都变得不太明朗。 西方魔教人员混杂,有他这样的野心勃勃之辈,也有实力高强的忠仆。 所谓的忠仆就是愚忠,就是要让玉天宝登上宝座之人,这样的人虽然数量不多,却也不少,那武功并不好的少主能够连滚带爬逃到中原,其中就有那些人的手笔。 想要将西方魔教收下,玉罗刹的儿子必须死。 一日不死,他们就一日不得安宁! 梅真人道:“也许是心头不忿前来报仇索命?你知道他可是玉罗刹的儿子。” 既然是玉罗刹的儿子,就应该睚眦必报,给人好看。 他莫不是想把这里所有人都给杀了? 孤松道:“他有这功夫?” 梅真人道:“你进来看看,就知道他又没有这功夫了。” 他们似乎找到了共同的敌人。 三十口棺材停在大堂。 都是薄棺材,因为武当派的人并没有想到,会死这么多人。 今天死的二十个人也即将入殓,但在入殓前,他们的尸体还少不得被白布蒙着停一会儿。 孤松道:“这是?” 梅真人道:“你口中玉天宝干得好事。” 孤松道:“他功夫没有这么好。” 梅真人道:“但他会做面具。” 梅真人又道:“而且下毒并不需要太多的功夫。” 孤松与梅真人似乎认识,在场侠士忽然想起来,当时西方魔教玉罗刹死了的消息,可不就是这些人传出来的? 当时武当派是最先行动的,可能是他们嗅觉最灵敏,也可能是他们消息最灵通。 为什么他们的消息比别人更加灵通? 看着梅真人与孤松说话,一切问题似乎都有了答案。 梅真人也是没有办法。 名门正派,绝对不会想太与亦正亦邪的教派扯上关系。 因为不合规矩。 但是现在,他哪里还有条件及在乎什么规矩不规矩? 死在武当山的侠士就是最大的规矩。 如果不快点抓到凶手,光是现在死掉的人就足以让武当山颜面扫地,他们也别做什么武林大派,名望定然会一落千丈。 梅真人绝对不允许武当派在他手上出这样的岔子。 为了找到凶手他可以不择手段。 比起小的名声有碍,躲在暗处之人才是真的危险。 更不要说,他们甚至都无法确定,那人杀人有没有杀够。 他到底是想要谁死? 梅真人感受到了从骨子里传出的凉意。 难不成,那假石雁希望他们全死了? 要不然怎么会下此毒手? 孤松看着眼前的棺材皱眉道:“这些人是怎么死的,你给我说说。” 他的表情并不好看,因为孤松也没有想到群英会竟然会出这么大的事。 如此看来,他们三兄弟的打算必须要推后些。 梅真人道:“都是被毒死的。” 孤松道:“怎么被毒死的。” 梅真人道:“前三十人被刺瞎了眼睛,后二十人被在杯口下了□□。” 寒梅与枯竹原本没说话,听见刺瞎了眼睛眉头都是一皱。 孤松也发现了不对道:“你是说刺瞎眼睛?” 梅真人道:“不错。” 孤松道:“这手段听起来很眼熟。” 梅真人道:“可不就眼熟,那人装成了绣花大盗。” 孤松:“绣花大盗?” 梅真人道:“不错,穿着绣花大盗的红袍子,脸是我派之人的脸,趁着众人不备,以针刺瞎人的眼睛。” 孤松道:“你们竟然没有留下他?” 梅真人道:“他的轻功十分高妙,更兼扔出的霹雳弹十分有效。” 那霹雳弹炸开,泛出耀眼的白光,就算是瞎子也会因为强烈的气流在短时间内不得近身,就这短短的时间,竟然让他跑了,可见轻功之高。 枯竹插话道:“虽然我不知道人是谁,但我知道,你说的肯定不是玉天宝。” 梅真人将视线移到枯竹身上道:“何解。” 枯竹道:“玉天宝的轻功可一点都不好。” 说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跑了,在场的人还没有谁能拦得住他,想想就不可能。 枯竹又道:“而且也没有听说玉天宝会用针。” 他们岁寒三友教过玉天宝一段时间,对他会用什么倒是清清楚楚。 玉罗刹此人说来也奇怪,就好像从未看出国岁寒三友的小心思,自己鲜少有时间教导儿子,便将人扔给他们。 这世界上或许还真没有什么人比岁寒三友更了解玉天宝的武功路数。 梅真人道:“他用的是什么功夫?” 枯竹道:“手上的功夫。” 梅真人又道:“我们可不知道玉天宝功夫怎么样,说是会人、皮、面、具的不也是你们?” 孤松道:“不错,他确实会这一门技术。” 人、皮、面、具,在中原就没有出现过,谁都知道南疆那里练得是蛊毒,最后剩下的可不就是西域? 更不要说是陆小凤陆大侠还隐隐约约有所耳闻,这世界上的人,很少有人比他更加能走南闯北,走过的地方,听过的事情更加多了。 孤松道:“我只知道他会,却不知道别人会不会。” 现在又开始诡辩了。 孤松道:“起码我知道,既然玉天宝会,那还有一个人也应该会。” 梅真人道:“谁。” 孤松冷冷道:“教他功夫的人。” 梅真人道:“谁教他功夫的?” 孤松道:“除了我们三兄弟,便也只剩下玉罗刹。” 但玉罗刹已经死了,而他们三兄弟似乎也不会这等技艺,竟然落了个死无对证。 总不能是死了的玉罗刹动手的吧? 到这一步,依旧没有人能确定凶手。 孤松又道:“你们口口声声说有人会做人、皮、面、具,现在却还不让我等看看,岂不是口说无凭。” 他也想判断,那人的手段是否真的如同在场人说的那样。 如果真是…… 孤松眼中有一层淡淡的恐惧浮现。 这些人都道动手的是玉天宝,他却想到了另一个人。 那就是玉罗刹。 他想到了西方魔教的棺材,又想到了棺材中的老人。 玉罗刹,真的死了吗? 连孤松都不那么能确定了。 一种微妙的情感笼罩上他心头。 是恐惧。 叶孤城问岚风,怎样的情况才会让蛊虫失灵。 虽然他在山上,岚风朗月在山下,但如果叶城主想要传信,方法是应有尽有。 不出半个时辰,岚风的回答便到了他的手上。 偌大的白纸上只有四字。 ——奇门遁甲。 所谓的奇门遁甲,在叶孤城的理解中就是如同百慕大那般会让信号失灵的地方。 但与天然形成的百慕大三角区不同,所谓的奇门遁甲,是人工所致的。 这世界有了武功,有了内力,将诸葛孔明的妙招如法炮制,有什么不对? 无论有什么,都很好理解。 叶孤城想着,这岂不就是说他堂弟被困在阵法中了? 低头看代表着叶孤鸿现在状态的小虫子,如果说之前看还因为饥饿而蹬腿,现在看来,应该已经吃饱喝足了。 虫子很有力气,没有半点不对的。 这让叶城主产生了一个非常要不得的想法。 扔着叶二公子不管,一时半会儿估计出不了什么问题。 但他也只是想想,毕竟是唯一的血缘亲人,还是要要好好对待的。 他还等着把叶二公子找到之后去找帮他运送货物的十六人。 叶孤城在心里悄悄叹了一口气,这年头,怎么这么多人都争着玩失踪? 他快要管不过来了。 既然蛊虫失灵,他也只能自己想办法。 先跑回山门,叶孤城见着里面动静似乎不大妙也不出声,比起和那些侠士共商大计,他更相信自己。 叶孤城跑到门口的道童那里问道:“你可知这武当山中有何古怪之处?” 道童:“古怪之处?” 叶孤城道:“有什么地方迷雾重重,或者是人进去便没了踪影。” 道童道:“说的可是师门禁地?” 叶城主一听有戏道:“不错。” 道童道:“那里也不过就是师门墓地,进去一趟什么都没有。” 他撇撇嘴又道:“还要掌门领着才能出来。” 听这小童的说法,似乎很有经验,想来他也闯入过那诡异的地方。 这在武当山的小徒弟们心中,几乎是保留项目,小时候不闯一次看看,都算是没有童年。 叶孤鸿这种半路入门的不算。 叶孤城道:“你可知在哪里?” 道童道:“就在太和殿旁的小山峰顶。” 叶孤城道:“多谢。” 道童可一点都不把禁地当回事,因为那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地方,他进去过,是兄弟也进去过,除了迷雾什么都没有,但半夜进去乍一眼看见墓碑还是会被吓到哭。 出来以后又要被掌门罚,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他看着眼前人与他搭话有礼,一点都不因为自己是小孩子而轻视,便道:“那地方进去了不容易出来。” 叶孤城道:“为何?” 道童道:“有奇门遁甲。” 叶城主心中yoooooooooo~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一高兴,对小道童更加和颜悦色道:“无妨。” 就算是奇门遁甲,为了找到叶二公子,也是需要闯一闯的。 但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到处跑,等找到他,一定要把狗腿打断了。 叶孤鸿:??? 我很冤枉啊! 叶孤鸿背后一阵冷风刮过,鸡皮疙瘩都从皮肤上立起来跳舞。 他心道自己莫不是在墓地呆久了阴气入体? 要不然怎么会觉得浑身发冷。 玉天宝道:“你好了没有。” 他真是懒洋洋的贵公子,干脆将自己倚在墓碑上,倒是一点都不怕死人。 玉天宝说自己见过的死人多了去了,怎么会怕这个? 无论生前如何,死后都是一抔黄土。 他所做的一切努力,不就是让自己别成一抔黄土? 叶孤鸿冷冷道:“不好。” 玉天宝道:“你已经把这里所有石头都给劈了,再劈就只剩墓碑了。” 玉天宝道:“你若是愿意把武当的墓碑劈了,我心里是极欢喜的。” 叶孤鸿冷笑道:“我劈墓碑与你何干?” 玉天宝道:“看着高兴。” 叶孤鸿道:“你何不自己动手?” 玉天宝道:“我没有武器。” 叶孤鸿将自己的剑递了上去。 玉天宝又改口道:“我练的可不是这功夫。” 叶孤鸿嘲笑道:“你练得是什么功夫。” 玉天宝道:“易容掌法点穴,还有些保命的功夫。” 一双功夫全在手上。 叶孤鸿冷眼看着,才发现玉天宝的手与常人的手不太一样,他的手很白,却不是人皮肤应该有的白,而隐隐有些金属的光泽。 像是兵器。 可惜他功夫练得并不到家,看着玄乎,事实上也不怎么样。 叶孤鸿又冷笑。 他现在冷笑起来,真是颇得叶城主真传。 看着瘆得慌。 叶孤鸿持剑面对一众石头,陷入沉思。 他已经将墓地中所有看得见的小石头都给劈了,怎么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难不成,这里的阵眼真不是这些小石头,而是墓碑? 是毁了还是不毁,这是一个问题。 叶孤鸿感觉自己身为武当弟子的良心正在隐隐作痛。 过了一会,手中紧握的剑被收回剑鞘。 玉天宝道:“不劈了?” 叶孤鸿沉声道:“我饿了。” 玉天宝:“哈?” 他艰难道:“你才吃过。” 叶孤鸿沉声道:“我出剑过后总是会饿的。” 西门吹雪杀人过后会饿,他劈石头之后也肯定是会饿的。 这逻辑没毛病。 玉天宝道:“那还是吃蚯蚓?” 叶孤鸿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扭曲道:“还有别的?” 玉天宝道:“我觉得你可以吃树皮。” 他道:“像你这么容易饿的人,迟早会把这里的蚯蚓吃光。” 草根树皮绝对比蚯蚓更合适叶孤鸿。 宫九冷眼看着面前的闹剧。 可不就是闹剧吗?西方魔教的岁寒三友都能和武当派的人合作,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他一袭白衣,混迹在人群中,看上去也就不过二十几岁。 和在场人不一样,他没有cos任何人,而仅仅是cos他自己,白衣的款式也与西门吹雪叶孤城不同,更显整洁华贵。 九公子也能将白衣穿出自己的风采。 怕是顶级剑客,都喜欢一袭白衣,并且都能穿出个人特色。 当宫九不犯病的时候,看上去还是很高不可攀的。 他没有易容,以自己的本来面貌进入武当山,至于请帖什么,自然都可以伪造。 现在宫九就顶了一个江湖中小有名气,但是名气不大的剑客,与剑客认识的大侠们,都在路上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耽搁了,所以在这里的人没有哪一个能看出宫九假扮了那人。 江湖还是很残酷的,最有名的那些大侠,就好像是天皇巨星,无论到哪里都有一群人抢着要认识,但是底层的也就是混个称号,混个名字耳熟,长什么样都没有人知道。 这也为宫九提供了便利。 他像在场的任何一大侠一般,随着人群涌去后厨。 但他的眼神却很冷,看着一众在江湖上有名望的大侠,却像是看了一群蝗虫,看了一群蚂蚁。 所有人在他眼中都是蚂蚁,唯一的区别是,这蚂蚁是有用处还是没有用处。 岁寒三友忽然感到一阵恶寒,孤松与枯竹面面相觑,他们刚才忽然感到了熟悉的眼神。 高高在上的,看人都不像是看人的。 这眼神他们很熟悉,因为西方魔教的教主玉罗刹就是这样看人的。 他们看玉罗刹,像是看神。 而神看他们,却是同等的蝼蚁? 莫不是玉罗刹真的没有死? 荒唐的念头从脑海中冒出,又被孤松迅速驱散。 事情到了这个节骨眼神上,就算他没有死,他都得当做玉罗刹是死了。 因为如果他没有死,死的就是自己,就是他们。 寒梅在验道士脸上的伤口。 道士很惨,就算是死了,也不和那些没命的大侠一样,棺材能放在堂上,他的棺材比那些人更薄,更小,停在后厨后方,没有人经过的角落。 当时石雁道长,就是在这角落被找到的。 虽然穿着道袍,但他所做的事,也不过就是一小厮做的事。 寒梅虽然功夫并没有孤松他们好,但他很灵活,很多时候,灵活就代表着聪明,他就很聪明。 聪明的其中一点体现,就是他能记住自己所看过的一切招式。 用不出来,但是辨认,绰绰有余。 连独家技艺也是如此,只要看过,便能判断出,与本人所使出来的一不一样。 他戴着手套,在那没有脸的人脸上到处按按。 那道士比石雁的运气差多了,他只是一个武功不好的道士,在这里当了个清洗茶具的伙夫,虽然还穿着道袍,但就本人做的事情而言,就是一个仆人。 一个仆人死了,在这年头自然没有人管。 他的脸皮,也没有人帮忙找。 即使是入殓了都没有脸皮,即使是下了阴曹地府,身体都不会是健全的。 很可怜。 寒梅伸手在他脸上摸索不知道多少遍,即使隔了一层手套,那模样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抚摸过纠结的筋肉,红色的血肉暴露在空气中,隐隐泛出黑色。 眼皮上没有肉,只剩下一层皮,即使想要合上眼睛也不行,端的是死不瞑目。 瞳孔中的黑色已经彻底扩散,一片白。 这张脸,无疑是令人作恶的一张脸。 但围观者看着心里发毛,寒梅自己倒还是很淡定,摸索半天后终于停下,把手套给摘了下来。 他道:“是玉天宝的手法。” 群众哗然。 然而金九龄却道:“你说的,我就要相信?” 寒梅道:“你也可以不相信。” 话是这样没错,无论相不相信,岁寒三友自己都没有什么损失。 这正是因为如此,结果一出来,很多人都信了他们的话。 “那真是玉天宝动的手?” “或许是的。” “但不是说玉天宝的武功不是很好?” “那也是听了说说,毕竟他是玉罗刹的儿子,武功怎么能不好。” “不,也有可能,也许他有帮手。” “但那帮手是谁?” “不知。” “但玉天宝肯定跑不掉。” 金九龄听着越来越觉得不对,他和陆小凤查案时可没有和玉天宝有一点半点的关系,虽然也有可能是他们办事不利,但听着岁寒三友的话,怎么就是觉得对方像是刻意误导呢? 就好像是他们都希望别人觉得是玉天宝动手的一样。 陆小凤皱眉不语,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又似乎没想到什么,只是在单纯地思考。 寒梅又站回孤松身后,但是他能感觉到,刚才那与玉罗刹相似的视线还黏着在自己身上。 但他却又分辨得出,那不是玉罗刹,因为玉罗刹的眼神远来得比那人更恐怖。 光是看着那团神秘莫测的烟雾,就好像看见了神,看见了魔,看见了不可逾越的高峰。 多么令人恐惧的人。 玉罗刹真的是人吗? 玉罗刹当然是人,因为他还有儿子,他还有西方魔教。 天上的仙人,不会在人间有儿子。 他眼角的余光在来回搜索,但却没有找到那人。 只看见一截雪白的衣角。 西门吹雪似乎与外界相隔绝。 即使是武当山死了五十个人也与他没有什么关系。 不,这是与他有关系的,因为他似乎已经成了一个全职大夫。 他的心也被怒火充斥,因为那些早逝的人。 他没有那些年轻人朋友的哀痛,却有他们的怒火。 西门吹雪,是一个有喜怒哀乐的人。 他的实力很高超,也对西方魔教没有额外企图,所以便一直端坐在静室中。 他在不断拷问自己的心,自己的剑意。 一男人忽然道:“不愧是吾儿,任何时候都如此勤勉。” 西门吹雪道:“你来这里干什么?” 话语中满是嫌弃。 玉罗刹落在他身后,轻功之高妙,几乎无人能发现他。 玉罗刹道:“阿雪是否想念为父?” 西门吹雪只冷笑,不说话。 玉罗刹道:“为父可是想阿雪想得紧。” 西门吹雪又问了一遍道:“你来这里是干什么。” 玉罗刹笑道:“做好事的。” 西门吹雪沉声道:“好事?” 玉罗刹道:“才救了两个小兔崽子。” 他道:“这可不是好事?” 西门吹雪不语,谁知道玉罗刹在胡言乱语什么。 玉罗刹道:“其中有一个小兔崽子倒是有趣得紧。” 西门吹雪干脆闭眼睛,接着打坐了。 玉罗刹显然是不甘寂寞,他道:“阿雪可有什么要问我的?” 他又道:“比如说是什么面具、绣花大盗、□□?” 西门吹雪眼睛都不睁道:“有什么可问的。” 又不是玉罗刹所为,便没有可说的。 玉罗刹听他的话,笑得开心极了。 他的阿雪,果然是最好的。 陆小凤又回到大厅,与他在一起的还有金九龄。 这里现在可不止只有三十具棺材,而是五十具。 之前死的二十个人,也被装入了棺材里。 剩下的人似乎对岁寒三友的话颇为信服,竟然去商讨怎么把玉天宝找出来的大计。 但无论是陆小凤还是金九龄,都觉得岁寒三友说的话很有问题。 他们一定忽视了,什么盲点。 假石雁为什么要杀这么多人? 他还会不会接着杀人? 金九龄忽然道:“或许,他是在找什么人。” 他道:“知道那人的特征,但又无法确定到底是谁,所以只能将这些人全都杀了。” 但五十个人有什么特征? 陆小凤沉吟道:“这些人有的是用来混淆视听的,有的是对方真想杀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 假石雁在找的人到底是谁? 陆小凤顺着棺材一具一具看过去。 每个人长什么样,每个人用什么武器,每个人穿什么衣服都铭记于心。 等等,每个人穿什么样的衣服? 陆小凤忽然发现,自己忽视掉的到底是什么。 叶孤城找到了武当山禁地。 奇门遁甲果然厉害,禁地外一层就是迷雾。 叶孤城冷眼看着,心里也有些发憷。 这奇门遁甲,他能破? 要是破不了把自己也困进去就有意思了。 叶城主虽然不能说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上下五千年全都藏于腹内,但该知道的,还都是知道的。 奇门遁甲正好属于该知道的范围内,以他的认知,可以说得上是略知皮毛。 以他皮毛的知识可以从这里进去,再把人带出来 ? 还真是不能。 叶孤城心道:不能就不能吧。 反正他已经一纸书信通知岚风朗月去找专业人士了。 就算叶城主出不来,专业人士也绝对能把他们带出来。 更不要说,搞不好叶城主能够成功呢? 作者有话要说:  掐指一算,又到考试季了 还有一点存稿,更新,我尽量稳住吧…… ps:一用存稿箱就会忘记感谢霸王票ORZ 终于记起来补上了 谢谢打赏么么哒! 竹咸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2 12:55:21 六道轮回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2 15:04:31 子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2 16:46:29 子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3 16:10:11 mo辰夜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3 17:12:43 子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4 12:24:06 长情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4 12:29:29 迟蘅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4 14:01:48 叫我绵羊大人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5 17:42:24 流华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6-15 22:34:54 六天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6 18:45:41 闷不是我的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6 19:17:58 流华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6-17 16:03:59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7 21:09:43 w等号w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8 15:01:36 y1抹ㄟ夏忧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19 12:49:04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金九龄惊道:“你是说衣服?” 陆小凤表情凝重道:“不错。” 金九龄道:“何以见得。” 陆小凤道:“你还记得在场侠士原本有是多少白衣剑客?” 金九龄想想道:“莫约五十。” 陆小凤道:“你看现在死了多少人。” 金九领道:“五十。” 陆小凤道:“你看看其中有多少是白衣剑客。” 金九龄知道陆小凤绝对不会信口开河, 便一具棺材一具棺材地数了过去。 他脸色大变道:“二十三!” 这概率也实在太高了些。 之前竟然没有人发现。 这似乎是一个视觉盲区, 没有人会想到假石雁是凭借衣服杀人,而且群英会中穿白衣的剑客实在是太多,无论是被杀死多少个, 都似乎很正常。 因为人口基数大。 但即使人口基数大, 二十三, 这个数字也实在是高到离奇。 陆小凤道:“我观他们年纪, 皆是二十上下,没有出三十的。” 陆小凤又道:“而且都是江湖中小有名气之辈。” 像是苏少英那般算是很有名气的,并没有出事。 金九龄道:“但这也不能说明什么。” 陆小凤苦笑道:“是。” 他又道:“不过,那假石雁若真的是在找谁,这不免是一个猜测。” 金九龄道:“是。” 他在找二十多岁的白衣剑客。 二十多岁的白衣剑客有什么不同? 陆小凤想着, 干脆将来客名单从梅真人那里拿了出来。 这本来就不是什么秘密, 又加上是陆小凤陆大侠需要的, 自然是一声令下就给送到当事人手上。 陆小凤翻着花名册,金九龄也在他边上, 他们发现除了叶孤城西门吹雪苏少英这样已经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的人之外, 大部分他们也只混了个耳熟。 江湖上的人很多, 但知名剑客, 却挺少。 能叫得上名字的就那么几个, 每年还有无数知名剑客死在与另外一位知名剑客的对决之中。 如此循环往复,活着的就更少了。 陆小凤和金九龄都是交友圈及其广泛的人,他们都只混了个耳熟的,应该不是什么江湖大侠, 而只是小小有名气。 如果只是小小有名气,群英会应该无这些人的一席之地才是。 陆小凤道:“这些人,可都是道长邀请来的?” 梅真人苦笑道:“自然不是。” 陆小凤道:“哦?” 梅真人道:“有很多年轻人都很崇拜西门庄主与叶城主。” 陆小凤一听秒懂,他道:“原来如此。” 并非受到邀请而来,而是为了一见偶像不请自来。 这样想想也没错,陆小凤心道,因为那两人来了,这全天下怕是所有有名气没有名气的剑客都来了。 剑术登堂入室的是被邀请来,没有本事的是不请自来。 反正最后,人是都齐了。 陆小凤道:“也难怪西门吹雪的脸色那么难看。” 金九龄道:“你竟然能看出他脸色难不难看?” 在不了解西门吹雪的人眼中,无论他作什么表情都是一张死人脸。 陆小凤道:“自然是非常难看。” 他叹道:“看到这么多剑客死了,他当然不高兴。” 因为西门吹雪一直在寻找能与他一战的人,或者说未来能与他一战的人。 有潜力的剑客小小年纪就死了,自然永远都停留在有潜力上,一辈子都不可能变成西门吹雪的对手。 这让他怎么能不愤怒? 陆小凤心道果然。 死的有很多都是年轻的,穿白衣的剑客。 他第一反应是对方冲着西门吹雪来的,但随即又给抹了。 因为西门吹雪的脸,全江湖的人都认识。 据说外面甚至有他的画像。 如果真心要杀,自然不可能杀错人。 梅真人走了,只剩下陆小凤与金九龄。 陆小凤忽然道:“你觉得西门吹雪有多少岁。” 金九龄道:“你问我?” 陆小凤道:“是。” 全江湖知道他具体岁数的人少之又少。 陆小凤算一个,叶孤城算一个。 其他还有吗? 金九龄道:“三十多?” 西门吹雪是个从外表看不出年龄的人。 他有二十多岁的脸,但气质,别说是三十岁的人,就算是五十岁的人都比不上。 毕竟,就算是五十岁的老人,也不太可能去修无情道。 身体年龄与气质相综合,可不就是三十多岁? 陆小凤的表情怪异极了,他心道,难不成是这个原因? 西门吹雪看上去年纪就很大。 陆小凤道:“不管怎么样,先别说出去,盯着白衣剑客就好。” 金九龄道:“好。” 自然不能说出去,因为他们俩怀疑,那假石雁,就在在场侠士之中。 否则,怎么会在布下天罗地网的武当山来去自如? 叶孤城不知道外界都在忙活些什么。 他都成了一个隐身人。 一心只为找弟弟。 弟弟在哪里? 在武当山的墓地里。 即使对自己破解奇门遁甲的水平成疑,他还是走了进去。 毕竟叶城主剑法高超,要是遇到什么人还能抵挡一二,防着叶孤鸿这小兔崽子一个人,什么时候被活剐了他都不知道。 迷雾,迷雾。 伸手几乎看不见五指。 只能看见茫茫一片白。 但在这白雾中,叶孤城又分明听见了,人的脚步声,人的呼吸声。 叶二公子厉声喝道:“谁!” 玉天宝恨不得将自己藏起来团成一个团。 因为他以为来的是玉罗刹。 就算玉罗刹要他死,玉天宝都不会敢反抗,肯定是洗干净脖子任他砍了。 什么逃跑的勇气,根本不存在。 但来的不是玉罗刹,而是叶孤城。 他走过重重白雾,端着一张冷若冰霜的脸。 叶孤城道:“你说我是谁。” 叶二公子的脸僵了。 叶城主道:“你竟然听不出来?” 每个人的脚步声都是不同的,有的轻有的重。 江湖人的脚步都很凝实,但声音却很轻,叶孤城可是故意走出了声响,叶二公子竟然都没有判别出来。 身为家长那叫一个痛心疾首,就算没有指望他的耳朵如同花满楼那般灵敏,也不能太差不是? 别跟他说什么在奇门遁甲之中不得已放松了警惕,就是因为在这种环境中才要更加警惕才对。 叶城主很失望,这种不思进取的小兔崽子,就应该打断他的狗腿。 叶二公子感到一阵恶寒,瑟瑟发抖。 叶孤城冷笑道:“你就是这样被掳走的?” 叶二公子脸僵了。 叶孤城道:“不像话!” 几乎能听出他话中蓬勃的怒气。 玉天宝躲在后面,看着叶孤城,心中满是好奇。 他自然知道叶孤城是谁,现在怕是全天下练武的就没有一个人是不认识叶孤城的。 就是因为知道,所以看见他训斥叶孤鸿的模样才更加好奇。 模模糊糊之间产生了这样一种感叹,原来叶孤城也是个人啊! 玉天宝以为叶孤城是个仙人,这是从道听途说中知道的。 喝露水,吃花瓣,不用上茅房的仙人。 玉天宝其实还挺好奇的,看在他与叶孤鸿互通了姓名的份上,自然对叶城主表现出了正常的好奇心。 不过叶二公子警惕心很重,嘴巴也很严实,不会向外透露叶城主的信息。 千万别问玉天宝是怎么知道叶城主与叶孤鸿关系的,全江湖只要消息灵通一点的怕都是知道了,虽然叶孤鸿自己嘴巴挺严,但他身后还有武当派,他和叶孤城沾亲带故,是一件很值得宣传的事情。 武当派并没有放过。 结果就是,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 但即使叶孤鸿什么都没有说,玉天宝也并不亏,因为他也只说了自己的名字。 在江湖上他其实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连小有名气都算不上,除非和罗刹牌或者玉罗刹绑定销售,没人知道玉天宝。 果然,叶孤鸿也不知道他。 叶孤城看着叶孤鸿,一阵冷笑。 他笑得可是比叶二公子有威慑力多了。 给了叶孤鸿一个眼神,那眼神的意思分明是我们回去再说,一双厉眼便如闪电一般射向玉天宝。 玉天宝:! 吓死了。 叶孤城道:“阁下可否出来?” 叶孤鸿:卧槽! 那个笨蛋! 叶孤城都发话了,玉天宝怎么可能不出来,虽然听说白云城主是个很讲道理的人,但刚才那视线简直能将他人给穿透了。 很害怕如果不出来,叶城主就直接一剑把他给捅个对穿。 很有可能啊! 出来的速度一点都不磨蹭,懒洋洋的青年站直了身子,精神头也很好。 或者说,很亢奋。 玉天宝道:“叶城主剑下留人!” 叶孤城:??? 叶孤鸿:呵呵。 如果光听他们的对话,定然是一位玉天宝是要叶城主放过叶二公子,但如果配上画面,就知道玉天宝是要叶城主放过自己。 这其实是他的错觉,谁叫叶孤城的剑气实在是在浓厚了一点? 虽然并没针对玉天宝,但他还有种自己下一秒就要被捅对穿的错觉。 可不是下一秒就要被捅对穿吗?玉罗刹都没有叶城主剑气重。 当然也有可能是玉罗刹根本就没有正眼看过他。 想到这,玉天宝又撇撇嘴。 西方魔教中的人都不知道,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根本不是玉罗刹的儿子。 他早就知道了。 叶城主打量眼前青年几眼,觉得他并不危险,便道:“何人?” 问话的姿态真是非常冷艳高贵。 玉天宝老老实实道:“小子叫玉天宝。” 明明叶孤城没有比他大多少,却下意识地自称小子,简直就是小考生遇上老学究。 老学究还是考官。 如果说为何会形成如此局面,大概就是因为叶城主气势太足。 叶城主闻言一愣,但立即调整过来,并没有让在场另外两人发觉,他冷冷道:“玉罗刹儿子?” 叶孤鸿:卧槽! 玉天宝道:“是。” 心里骂叶二公子没本事,你看看人家叶城主,一下子就道破了,你怎么这么没用?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你知道也能给我些准备啊! 都是一家的,差别怎么怎么大? 然而叶孤城的下一句话却把玉天宝吓死了。 叶孤城道:“罗刹牌是你在江南花家的当铺当掉的?” 玉天宝闻言一激灵道:“是。” 这是来问责的啊! 但他想自己应该辩解一下,至少别直接判死刑。 玉天宝的抓重点能力非常强,又记得叶城主似乎与花满楼是好朋友,连忙道:“我不知道那是江南花家的当铺。” 那人让他直接当了,他就直接当了,哪里还有说话的余地。 叶孤城不说话,就冷冷地看着他。 脸上写着两个字,不信。 叶孤鸿道:“你别想骗我兄长。” 终于找到了说话的机会,如果一开始知道玉天宝是玉罗刹儿子时还满脸不可置信,现在就是一脸警惕。 玉天宝痛心疾首,早知道蚯蚓就不给你吃了! 一点患难与共的同伴爱都没有! 玉天宝道:“我真不是故意的,罗刹牌被当了,但当铺都是随便选的。” 目的不过是将罗刹牌流入江湖引起血雨腥风,无论是在赌坊也好,当铺也好都没关系。 他原本就是准备在赌坊把那烫手山芋丢出去的,哪知道在那之前,就被人找到了。 玉天宝想想,自己能活到现在,也是奇迹了。 叶孤城冷笑,其中带有说不出的讥诮。 直面叶城主的冷笑,玉天宝才发现叶二公子的那些都是小儿科。 即使他现在视线热烈得能将自己洞穿,都是小儿科。 一点都不吓人。 叶城主道:“你为什么要当罗刹牌。” 他不知道这自称玉天宝的青年是真是假,就算是假的,敢自称玉天宝又出现在这地方,肯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如果是真的,那就更不用说。 一定能从他嘴里挖出很多秘密。 论挖秘密,他手下的专业人士多了去了,一点都不方。 而且叶城主还是很相信自己的逼问能力的。 玉天宝苦着一张脸,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 他手一摊道:“有人逼我。” 叶城主道:“谁逼你。” 玉天宝道:“我是真不知道。” 他道:“那人一直带着面具,身子被宽大的袍子所遮掩,而且又知道很多秘密。” 知道很多秘密? 叶孤城冷不丁道:“玉罗刹?” 玉天宝傻了。 但他随后就反应过来道:“我父亲已经死了。” 叶孤城冷笑,心道死没死我难道不知道吗?他可是提前读过剧本的男人,玉天宝这点花花肠子还想瞒过他? 眼睛又黏在他身上,让玉天宝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他原本也以为便宜父亲死了,奈何对方在自己战战兢兢混入武当派的时候又忽然出现,手一提留就把他扔进了武当禁地。 美其名曰,帮他保命。 命是保住了,玉天宝没有被想要杀掉他的人杀掉,但却差点饿死,要不是这里还有蚯蚓,估计饿都饿死了。 就不知道叶孤鸿什么来头,竟然也被玉罗刹给救了。 玉天宝心中闪过无数个念头,但嘴上就是一句话不说,跟个锯嘴的葫芦似的。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玉罗刹有多恐怖,怎么着都不应该把他给出卖了。 叶孤城看着玉天宝一副英勇就义不说话了,心中却在不断冷笑。 不说? 等出去了,有的是方法让他说出来。 大不了当时就把人打包下山,丁独秀小姑娘他可是带着的。 自从发现丁独秀小姑娘很会审讯人之后,他出远门就把小姑娘带着,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上什么事,只要她在,无论是怎样的百炼钢,都会化成绕指柔。 所有的秘密都会被掏出来。 玉天宝莫名打了个寒颤。 怎么回事,感觉有点冷。 叶孤城将人放下道:“先出去。” 叶二公子立刻精神了道:“好。” 他吃蚯蚓吃得都要吐了。 不不不,绝对不能吐,也绝对不能让堂兄知道自己最近顿顿就靠蚯蚓充饥,要不然以叶孤城的癖性,不把他放进沸水里煮上一轮消毒,都不会让人出来。 叶城主还是很爱干净的。 蚯蚓这般生活在泥土中的浊物,是不能入叶城主眼的。 叶二公子忽然觉得很惶恐。 吃了这么多天蚯蚓,站在堂兄面前就十分地自惭形愧。 不行不行不行,现在不能想这个! 他甩甩头以炯炯的眼神看向叶孤城,就等他以惊天一剑破了奇门遁甲的阵法。 至于吃蚯蚓什么的,已经从他脑海中删除了。 两个小兔崽子盯着叶孤城,就准备等他动手,他们俩对奇门遁甲都没有一点半点的了解,叶二公子凭借他浅薄的知识在这里胡乱劈了很久,半点用处都没有。 叶孤鸿眼睛一闪一闪看着叶孤城,显然是相信叶城主无所不能。 在很多人心中,叶孤城就是一全才,什么都会。 叶城主想道自己也就知道些阴遁九局阳遁九局至如此类的常识,说他能破这阵势万万不可打包票的。 但即使他没有专业知识,有一样东西还是有的。 那就是直觉! 属于顶尖剑客的直觉! 叶城主的小宇宙,正在熊熊燃烧! 奇门遁甲八门开、休、生三为吉门,但依照叶城主浅薄的了解,只有生门才能出去。 现在的问题是,生门的阵眼在哪里! 叶城主表情十分严肃,看他眼睛,竟然能从眼神中看出深沉的意味,无论是玉天宝还是叶孤鸿,看他现在的模样,根本就是一声大气也不敢出。 玉天宝:叶城主果然是世外高人! 叶孤鸿:不愧是堂哥。 叶孤城:我的直觉就靠你了! 他闭着眼睛,寻找自己的第六感,手忽然发力。 拔剑! 电石火光般的一剑,把墓碑边上的树给劈了。 雾,消散了。 玉天宝:真不愧是叶城主! 叶孤鸿:真不愧是堂兄! 叶孤城:猜对了! 叶城主今天也死死抓住逼格的小手。 他沉声道:“快走!” 叶孤鸿跟打了鸡血一般道:“是。” 玉天宝也是一个激灵,立马就跟上了。 三人趁着阵法被破,一溜烟地跑了,并不知道屁股后面还缀着一个人。 就算是叶孤城都感知不到。 他虽然被称为剑仙,但武功还未大成,在这世界上,所谓的大成只有一个,那就是破碎虚空。 破碎虚空,便能与自然融为一体,只要他不想,就没有人能发现。 但这种神仙手段也不过就是都市传说一般的存在,因为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武功大成破碎虚空。 是一百年?还是两百年? 过去的大成者,已成虚幻,没人知道他们是否在存在于这个世界,有人说是死了,也有人说是飞升了,有人说是待自己满头华发垂垂老矣,见那人还是少年姿态。 种种传闻不知有多少可信,早就成为与话本小说同等的江湖传说。 只存在于谈笑间,并没有多少人相信。 相信的那些,多多少少都已经摸到了破碎虚空的门槛,向他们这般的怪物,是不屑于向世人澄清传闻的。 如此看来,叶孤城无法发现玉罗刹似乎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他周身被白雾所包裹,与八门遁甲的白雾融为一体,只要玉罗刹不想,没人能发现他。 自然,也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在这里呆了多久。 玉罗刹早就来了。 他将叶孤城所做一切都看在眼中。 玉罗刹道:“倒是个不错的后生。” 他有自言自语的毛病,西门吹雪烦他这絮絮叨叨的习惯很久了。 他又道:“还算配得上与我家阿雪做知己。” 做朋友,本来是不需要资格的,但无论是放在玉罗刹这,还是西门吹雪这,就需要了。 这武当山墓地藏着宝物,奇门遁甲设计之精妙,就算是玉罗刹也不一定一眼就能看出来,哪知道叶城主竟然对此道了解如此之深刻,一剑便破生门,这眼力,玉罗刹看了都不得不点头。 他只道是对方天赋异凛,小小年纪就学会如此之多,比他家阿雪也就差一点点。 玉罗刹道:“玉天宝那小兔崽子放他那里也算是安全。” 起码比任凭他一个人在外面到处乱跑要好多了。 在玉罗刹的计划中,玉天宝或许会死,但绝对不是现在就死。 他还另有用处。 陆小凤和金九龄都防着暗处的敌人。 他们告诉年轻的白衣剑客要提高警惕,但他们却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只以为这句提醒是针对每一个人的。 谁叫陆小凤的发现听起来有点没有道理,证据都没有,怎么让他们相信那假石雁就是想要杀年轻的白衣剑客。 倒不如相信岁寒三友的话,以为玉天宝是准备将这里所有人都杀了,这还比较符合逻辑。 毕竟,他们很多人都想要罗刹牌,都想要玉天宝的命,先发制人,并不难理解。 更何况玉天宝是那个玉罗刹的儿子,既然是玉罗刹的儿子,无论做什么事,都是可以找到解释的。 陆小凤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的想法或许有点异想天开,但心中却不断有声音在提醒自己,他所找的方向没有错。 他说给了花满楼听,因为花满楼是绝对相信他的,至于西门吹雪,他与叶城主相似,都是自由人,据说是外出练剑,陆小凤一晃神,又找不到他人了。 花满楼倒是相信陆小凤的话,只不过他又提出一个疑点。 花满楼道:“这世上的人,除了丐帮子弟,还有谁每天都雷打不动穿一件衣服?” 他道:“就算是穿白衣,也有可能是偶然,怎么会成为一种标志。” 陆小凤道:“你说这话前,忘记了两个人。” 花满楼道:“你是说西门庄主与叶城主?” 陆小凤道:“不错。” 他道:“你实在低估了那两人的影响力。” 花满楼道:“怎么?全江湖的年轻剑客都穿白衣不成?” 陆小凤扯出一无奈的苦笑:“还真是。” 想来实在是太疯狂,但现在全江湖的剑客都好像很风靡白衣。 陆小凤当时看了就心道这些人真不应该东施效颦,白衣虽然穿着好看,但如果人长得五大三粗一脸络腮胡,就万万不应该穿白衣服。 粗壮而黝黑的**被束缚在白衣服内,就好像是一只大萝卜。 看着辣眼睛。 更不要说,现在那衣服还成了催命符。 陆小凤叹道:“不管怎么样,还是要通知那些剑客多小心。” 他自己也清楚,多小心似乎也没有太多用处,因为假石雁为了混淆视听,还会杀别的人。 只不过,白衣剑客中枪的几率更高。 他这样想着,竟然又迎面撞上一人。 又是一白衣剑客! 陆小凤看着他,有话正想脱口而出,等见到人时,却又说不出话来。 这人看上去很年轻,但与其他年轻的剑客似乎又有不同。 说来也奇妙,他竟然觉得此人身上有与西门吹雪相似之处。 是什么相似?陆小凤想到,不是气质,不是容貌,也不是衣服。 或许是他的骄傲? 亮光从陆小凤眼中一闪而过,没错,光是见到这年轻人他就知道,这是一个非常骄傲也非常自负的人。 这样一个自负的人会在江湖上籍籍无名? 问题困扰着他,面对一袭白衣的男人下意识地警戒。 因为他身上似乎有很多很多的秘密。 有些人看着就知道他们背负了很多秘密。 那年轻人也发现了陆小凤在看他,便停下脚步道:“陆小凤陆大侠。” 在说陆大侠三个字的时候,年轻人话语中并没有丝毫尊敬之意,就好像陆小凤与任何一个人都没有什么区别。 陆小凤就是一个人,一个普通的人,但这是他自己觉得的,别人说起他的名字,总是满含敬仰。 但这年轻人,却并没有表现出这种敬仰。 陆小凤道:“你是谁。” 他知道这么问很不礼貌,而陆小凤一向都是个体贴并且有礼貌的人,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年轻人,他却无法有礼貌起来。 因为他忽然感觉到了一股危机感,就好像被一条剧毒的蛇盯上了。 年轻人道:“我姓陈,单名一个浩字。” 很常见的名字。 陆小凤在自己脑海里扒拉,好像是隐隐约约听过,但也不过就是一个初出茅庐没有什么本事的剑客。 但一个没有本事的年轻剑客,是绝对不会让陆小凤感觉到危险的。 他很不对劲。 陆小凤不动声色道:“最近小心些。” 这听着很像是威胁,但他确是如此提醒每一个白衣剑客。 他道:“那假石雁似乎很爱杀些年轻的白衣剑客。” 那人道了一句:“谢陆大侠提醒。” 然后便道:“若没有别的事,我先走了。” 他虽然这么说,但却没有丝毫征求陆小凤意见的意思,就好像如果陆小凤没有开口,他也会走掉一样。 因为九公子是一个非常自我的人。 但被他顶了身份的陈浩却不是一个很自我的人,所以陆小凤探究的视线一直跟着他很远很远。 年轻的白衣剑客? 九公子脱离陆小凤的视线,露出了一个难以形容的笑。 他笑得很古怪,笑意虽然达到眼底,但眼底深处却好像没有什么问题,过分黑的瞳孔中流露出深沉的恶意。 他的眼中,居住着魔。 九公子回到自己的屋子。 他打开门,看见房梁上爬着蜘蛛,脚步一顿,然后再关上门,动作真是十分地行云流水。 武当派对外来的客人态度不错,他这里虽然比不上西门吹雪所居住的雅间,但也很干净。 既然房间很干净,怎么会有蜘蛛? 难不成是有什么喜事? 他看着那只蜘蛛,棕色,并不五彩斑斓,也没有什么特征,就好像是寻常人家房梁上的喜蛛一般。 但他却知道,这种小蜘蛛身体中,却蕴含着毒。 能够杀死人的剧毒。 这种毒只有一个特性,中毒人与中了□□的反应没有区别。 都会因为七窍流血而死。 九公子伸出白皙纤长的手指,把蜘蛛捏扁了。 他道:“有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子墨子鱼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0 02:11:52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06-20 19:25:19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又死了十个人! 陆小凤快要疯了! 武当派的众人也快要疯了! 陆小凤是一个很有朝气也很聪明的年轻人, 但此时此刻, 他的眼中却充满了血丝。 是因为疲惫,是因为焦急,也是因为痛恨。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才能杀死如此之多无冤无仇的人? 宁愿杀错一百, 也不放过一个, 这是何其残忍的举动! 金九龄也很疲惫, 陆小凤操劳了多久,他就操劳了多久。 他见到陆小凤,两人对视,都看到对方眼底的青黑以及眼中的血丝,还有嘴角无奈的苦笑。 那笑真的很苦, 苦到比不笑还要难看上百倍上千倍。 金九龄道:“你是对的。” 名不见经传的白衣剑客, 又死了几个。 人都快要死光了。 陆小凤道:“猜想是对的, 又有什么用?” 金九龄默然。 是啊,有什么用。 人都死了。 金九龄虽然也算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 但毕竟没有心狠手辣到这等级上, 眼睛眨都不眨就能把毫无关系的六十个人杀掉, 无论是寻常的不寻常的人都做不到。 动手之人一定有某种很可怕的目的。 金九领道:“起码你可以避免剩下的人死。” 即使只剩下几个人。 陆小凤道:“但我们却连他杀人的手段都不知道。” 人又是因为□□而死在屋子里, 因为死相实在是太熟悉, 他们甚至都没有找西门吹雪来看。 与之前的二十个人完全相同的死法,只不过检查了杯子口,检查了别的什物,却没有发现下毒的手段。 无解。 梅真人本来就花白的头发开始一把一把地往下掉, 眉毛也不剩下几根,原本还说是一派仙风道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变成老秃子。 武当派其他人也因为太久没能入眠而露出憔悴之态,比陆小凤他们看上去狼狈一点,身负武当之名,他们这些道士的心理压力是所有人中最大的,远胜陆小凤与金九龄。 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武当身败名裂一蹶不振的未来。 出了这么大的事,只要是江湖人,就面上无光,更不要说是群英会的发起者了。 想到这就一阵长吁短叹,谁都没有想到,好好的群英会竟然会变成这副模样,早知道还有谁会掺和西方魔教的浑水? 但这世界上却万万没有什么早知道的。 种下的苦果,还不是得打落门牙往肚里吞? 陆小凤叹道:“还是先去找那些活着的。” 年轻的白衣剑客可都是珍稀保护动物,就算贴身看着都不嫌麻烦。 金九龄点头。 陆小凤想到还没出事的一人忽然道:“你可听说过陈浩这人?” 金九龄当然没有听说过,他道:“谁?” 陆小凤道:“白衣剑客,二十多,叫陈浩的。” 金九龄道:“不认识。” 陆小凤又道:“那你觉得,像西门吹雪那样骄傲的人,在江湖上籍籍无名的可能性有多大?” 金九龄道:“西门吹雪那样?” 陆小凤道:“正是。” 金九龄道:“如果只是骄傲,籍籍无名并非不可能,但如果是骄傲得如同西门吹雪,他一定是个很厉害的人物。” 陆小凤叹道:“我也是这样想的。” 他所见到的年轻白衣人,不仅如同西门吹雪一般骄傲,还比他要自负,这样的人,绝不可能在江湖上没有名气。 他几乎能够确定,说自己叫陈浩的年轻人,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就不知道这秘密与西方魔教有没有关系。 九公子混迹在人群中。 他与任何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侠士一样,跟着众人看他们义愤填膺地声讨玉天宝,跟着他们去看已死之人的尸体,将他们的身体收敛入薄薄的棺材,再冷眼看他们的朋友痛哭流涕。 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都成了屁话。 人死的越多,心中的恐惧也越多。 那些人哭,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朋友,也是为了自己。 死这么多人,未尝没有兔死狐悲之感,特别是凶手还没有捉到,谁都不知道下一个死的会是哪一个。 年轻侠士的功夫大多还没有练到家,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是比石雁道长厉害的,所以他们只能在心中畏惧,但为了自己的面子,却不能表现出来。 宫九就混在这样一群年轻有为的侠士之中。 但九公子即使参与其中,却也与任何一人都不一样。 他的脸如同刀刻一般冷酷而严峻,没有丝毫柔和的弧度。 脸很白,但却不同于皑皑的白雪,因为冷酷,在阳光的照射下竟然产生像是闪烁着金属的光泽。 而他的眼,则更加冷。 宛若深不见底的混沌。 九公子像一把兵器,而且还是神兵利器。 没有感情的神兵利器。 无论是叶孤城也是西门吹雪,身上都似乎有属于人的情感,无论是讥诮的嘲讽的,都是人的情感,但九公子静静地站着,就好像是静静地站着。 你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陆小凤远远地看着九公子,一袭白衣的人似乎也在观察别人,但他的眼神,却不是看这人的眼神,就好像下面是一排蚂蚁,一排虫子。 毛骨悚然。 宫九在看什么?宫九在想什么? 没人知道。 另一伙儿也注意到了宫九,是岁寒三友。 九公子似乎并不准备惹人注目,他的气息接近于无,就好像是路边一颗小石子,如此低的存在感,想要注意到他,也要费一番功夫。 武当派的人早已忙得焦头烂额,怎么可能注意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就连陆小凤对他的关注,都是因为偶然。 岁寒三友为什么能发现他? 枯竹道:“那年轻人,似乎不太对劲。” 孤松:“确实。” 他道:“有我辈中人之感。” 孤松道:“你可听说过他?” 问的是寒梅。 寒梅看着九公子,眼神幽深,他道:“并无。” 孤松道:“此等闭息**,似乎在教中见过。” 枯竹道:“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人,使出来的不入流手段。” 孤松道:“但你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门很难练的功夫。” 枯竹道:“不错。” 孤松道:“你们可有人练这门功夫?” 枯松道:“不曾。” 寒梅道:“不曾。” 孤松又道:“莫不是魔教内部的人已经追了出来,想要争夺那罗刹牌?” 枯松道:“很有可能。” 寒梅一直不说话,他在两位兄长看不到的角落以一种可怕的眼神打量着九公子,就好像要将他吃下去。 他忽然又想到自己打听到那消息时的兴奋与忌惮。 玉天宝不是玉罗刹的儿子。 情报源与他合作多年,两方可以信任彼此,更不要说是如此重要的消息。 听到消息的同时,困扰自己多年的问题迎刃而解,像玉罗刹那样的人,怎会因为溺爱而养出玉天宝那样的废物儿子? 玉罗刹不是人,是神,既然是神,就不可能犯错。 所以像玉天宝那样的错误是不可能出现的。 那现在问题来了,如果玉天宝那挡箭牌不是玉罗刹的儿子,谁是玉罗刹的儿子? 过了很多天,给他情报的人又来告诉自己。 玉罗刹真正的儿子,是一年轻的白衣剑客,岁数与玉天宝一样。 玉天宝多少岁,二十三?还是二十四? 江湖上二十多岁的白衣剑客究竟有多少? 寒梅的心在激烈地颤动。 他忌惮也恐惧着玉罗刹,对罗刹牌也将信将疑。 因为他知道,玉罗刹是一个算无遗漏的男人,放在明面上的玉天宝既然是挡箭牌,那他真正的儿子必定是十分出色的,可以继承西方魔教的人。 什么样的人可以继承西方魔教? 像玉罗刹那样心机深沉之辈。 但现在在江湖上很有名望的剑客中,却好像没有哪些符合要求的。 既然这样,那白衣剑客一定很不出名。 他或许不是实力不高强,只不过是不希望自己很有名气。 对很多人来说,名气就代表着麻烦,正如同玉罗刹永远被迷雾所笼罩一样,他的儿子就算不以同样做派,也一定是个很不起眼,很难被人发现的人。 原本还想着怎么样把全天下没有名气的白衣剑客全部寻访一边,没想到武当竟然召开了群英会,全天下的白衣剑客怕都是汇聚于此。 当时寒梅只想仰天大笑三声道:天助我也。 他采取了很多行动,杀了很多人,但其中却似乎没有符合他要求的。 因为寒梅认为,玉罗刹真正的儿子,一定没那么容易死。 还好,事情在昨日出现了转机。 他很确定自己昨天派出了剧毒的蜘蛛,他们几乎每一只都很好地完成了任务。 除了其中一只。 昨天死的应该是十一人,而不是十人。 是谁从蜘蛛口下逃脱? 是谁? 远远的,九公子对上了寒梅的视线。 其中一人眼神狠辣,时不时有精光射出,其中另一人则如同一潭死水,波澜不惊。 忽然,那潭死水动了。 并非从中间泛起阵阵涟漪,而是如同蛟龙出海,风起云涌。 但从死水中窜出来的并不是龙,而是蛇。 一条剧毒的蛇。 寒梅看见蛇在对自己嘶鸣,在对自己笑,在对自己示威。 他模模糊糊想到,蛇,可会笑? 蛇是不会笑的,他只会张开血盆大口,将他整个人都吞下去。 “老三!老三!” 恍惚之间,寒梅听见有人在对自己说话。 不对,不是说话,是有人拽着他的肩膀摇摆。 寒梅从恐惧的梦中挣脱出来,脸色煞白。 他刚才竟然被魇住了! 他是被什么魇住? 寒梅身上有很多冷汗,他都不知道那些冷汗是什么时候出来的,只知道现在冰冷的汗黏住他的外套,整个人有一种黏黏的感觉。 这很不舒服,却比不上他心中的惶恐。 或者说是荒诞。 他竟然被一毛头小子魇住了? 除了梦之外,还有什么可以魇住人? 杀气。 他一辈子杀的人,比不上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怎么可能。 不,是有可能的。 心中有一个声音在悄悄地提醒他。 因为那是玉罗刹的儿子。 孤松道:“怎么了,老三?” 他眼中的关切并不作假,但他也不知道寒梅究竟做了什么。 寒梅再抬头,却发现刚才用杀气将他碾压的年轻人不在了。 他道:“没什么。” 孤松与枯竹面面相觑。 寒梅的表现,可不像是没什么。 九公子的心情很好。 当他心情很好的时候,总是忍不住要做些什么。 比如说杀一两个人,或者是杀一两个人。 人选似乎已经被送到他面前。 他来武当山群英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找叶城主拔除剑气。 比较可惜的是,叶城主全程掉线,九公子只是稍微慢了一会儿竟然就找不到人了。 他大概知道自己在认路上有点问题,武当山大大小小这么多宫殿,高高低低这么多山峰,如果将自己弄丢了,到哪找叶城主去。 所以他选择在这里守株待兔。 但守株待兔的过程委实无聊了些。 对在场的任何一位大侠来说,这同行人不断死亡的剧目即使不有趣,也绝对说不上是无聊,每天都在生与死之间徘徊,你无聊一个试试看? 但九公子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对他来说,死几个人算什么? 人每天都在死,正如同人活着需要喝水吃饭一样简单,早死和晚死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 假石雁无法引起他的兴趣。 九公子活得很无聊。 这世界上能让他觉得有趣的人实在是有点少。 不过他的运气似乎很好,虽然叶城主不在,但终归又出现一个,让觉得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 让宫九觉得很有趣并不是一件好事。 因为没有人知道他的有趣点在哪里,而这些被他盯上的人,也大多运气不太好。 九公子喜欢人为制造节目。 他手边没人,也不想过分暴露,所以不能在群英会上人为制造节目。 在这时,他才发现,原来群英会上已经有了很有趣的游戏。 特别是在屋子里捏死一只蜘蛛。 他认识这只蜘蛛。 九公子天纵奇才,读过的书几间屋子都不够堆,偏偏他又过目不忘,有了这本事,无论多复杂的,多小的知识,他都能记住。 比如眼前不起眼的小东西出自西域。 那还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 他端详被自己捏扁的蜘蛛,或者说是,残破的尸体,心中好奇心大盛。 究竟是谁可以操纵这样一种小玩意儿。 玉天宝? 九公子嗤之以鼻,虽然在场人对玉天宝没什么了解,但他却恰恰知道。 这世界上很少有什么是他所不知道的。 玉天宝擅长掌法,最多加一手做面具的功夫,什么操控蜘蛛毒蛇,怎么可能。 他又不是五毒童子。 但在场人中,能使出这一手的却还另有其人。 九公子远远地打量岁寒三友,眼中波澜不惊,心中却满是恶意。 孤竹,枯松,寒梅。 是哪一个? 寒梅对上了九公子的视线。 以人的视力,是无法隔这么远还能看见他的表情,但宫九却感受到了,对方隐藏在瞳孔深处的,忌惮与惊恐。 他轻轻笑出声。 这不就找到了吗? 叶城主心情很微妙。 他带着两个拖油瓶才进太和殿,就看见了六十具棺材。 他走的时候明明只有一半,才走了几天就翻倍了究竟是什么鬼? 叶城主忽然就心里发虚了。 他想想,自己应该把情况打听好了再去找人。 所以现在只有一个问题。 看向身后的叶孤鸿与玉天宝。 这两个大拖油瓶,应该放在哪里? 他甚至还得保证他们安全。 叶城主清楚听见了一阵熟悉又轻的脚步声。 江湖上总有一些道理是共同的。 轻功越高,脚步声就越小。 这也意味着,如果不集中精力,就算是叶孤城都不能发现高手靠近。 毕竟他虽然耳聪目明,却没有到什么声音都能听见的地步。 但他现在身边有叶孤鸿与玉天宝。 只要身边有人,那叶城主的精神力必定是高度集中的。 要是不集中,逼格掉了怎么办。 他使得好一手闻声识人,听见那脚步声立刻道:“西门庄主。” 叶孤城对别人或许会不够熟悉,但西门吹雪是必须要熟悉的。 以此类推,他必须要熟悉的人还有陆小凤花满楼等等等等。 都是主角以及主要配角啊。 叶孤鸿的眼睛那是刷一下就亮了。 他听见了什么? 西门吹雪?! 玉天宝看着叶二公子,就好像有两团火在他的眼中熊熊燃烧。 看着怪渗人的。 也是凑巧,明明西门庄主一大清早就因为不知道什么事情跑到外面溜达去了,等回来正好撞上归来的叶城主。 说他们两个没有缘分,这是假的。 西门吹雪知道叶孤城是出去找堂弟的。 只要是参加了群英会的侠士都知道。 但与其他坚信叶孤鸿死了的人不一样,西门吹雪一开始就对叶城主充满了信心。 信心的等级比之他对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当看见叶孤鸿的时候,西门吹雪不仅没有惊讶,还施舍了一个眼神给自己的死忠粉。 叶孤鸿:朝闻道,夕死可矣! 幸福得要晕过去了。 但他也不敢真晕,因为眼前还有一个叶孤城。 给他堂兄丢脸,是要死人的。 比吃一百条一千条蚯蚓还要让人无法忍受。 叶孤城道:“西门庄主近日可有什么事?” 他在委婉地试探。 果然,西门吹雪非常上道地来了一句:“无事。” 何止无事,就算为了防着玉罗刹不知道什么时候找上门,他都不会和群英会的大侠聚在一起,更何况,西门吹雪本来就不是喜欢人情往来的性子。 对他来说,有朋友二三,知己一,足矣。 西门吹雪不仅寂寞,而且还享受寂寞。 像他和叶孤城这样的人,多多少少,都是喜欢寂寞的。 只有寂寞与孤独,才能雕琢出绝世的好剑。 叶孤城其实比西门吹雪要好一些,毕竟,他练得并不是出世的无情道。 同为剑客,所走的道路不一样,那为人处世的方式也不一样。 但这并不妨碍两个人成为知己。 既然是知己,总是少不得请别人帮忙一二的。 叶孤城道:“若西门庄主无事,可否帮我看管舍弟一二。” 他又看看身后的玉天宝,给他名字拐了个弯:“还有这位王公子。” 总不能说是玉公子吧? 这姓氏,实在是太显眼了。 于是叶城主自作主张,给他的姓氏去了一个点。 心中满意地点头,这样听起来,大众化多了。 西门吹雪睁不愧是国民好朋友,一句话不问,当时就干脆利落地应下来道:“好。” 也是非常地让人感动了。 然而,现场最激动的理所当然不是终于给两个大拖油瓶找到安置伞的叶孤城。 最激动的必须是见到偶像的叶孤鸿啊。 玉天宝看着就比他淡定多了,虽然他知道自己并不是玉罗刹的亲生儿子,但他也不知道玉罗刹的亲生儿子是谁,对西门吹雪的了解停留在对方是知名剑客上,了解到自己目前估计死不掉心头就大定。 能活着就行,其他的不管。 人如果追求得能够少一些,那活着便会幸福许多。 玉天宝现在估计也只求活着了。 叶孤城道:“西门庄主可知我不在的几日又发生了什么事。” 他看着多出来的三十具棺材,意有所指。 西门吹雪的表情也变得不太好看。 他向来不会向玉罗刹求助,对方似乎也本着心看他什么时候按捺不住向自己服软问上一两句,就一直笑盈盈地盯着西门吹雪。 结果可想而知,神出鬼没的玉罗刹并没有得到自己意想之中的撒娇。 西门吹雪本着的道理是,既然玉罗刹不说,他就不问。 非常地坚决。 所以他知道的,也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即使剑神再聪明,论查案,也不是专业的。 他道:“假石雁又出现了。” 话中有杀气。 叶城主道:“这么多可都是他杀的?” 西门吹雪道:“是。” 叶孤城道:“用什么法子。” 西门吹雪道:“下毒。” 两字一出,叶孤城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叶孤城道:“假石雁的身份可有猜测?” 西门吹雪道:“岁寒三友言是玉天宝。” 听见岁寒三友的名字,玉天宝眼中闪过一丝恐惧,随后又充满了愤懑。 这关他什么事? 非常地不服。 叶孤城道:“曾经昆仑的岁寒三友?” 西门吹雪道:“现在则入了西方魔教。” 叶孤城道:“既然是西方魔教之人,怎么会上武当山?” 西门吹雪笑了,是讥诮而不屑的笑容。 他道:“梅真人似乎与岁寒三友是旧识。” 叶孤城道:“原来如此。” 他觉得自己把玉天宝委托给西门吹雪的方法太机智,这人要是给岁寒三友看见了,还有命活? 定然是没有命的。 玉天宝的状态,说是前有狼后有虎也不为过。 叶孤城郑重其事道:“舍弟与王公子,就交给西门庄主了。” 西门吹雪道:“放心。” 男子力那是非常之足。 叶孤城不得不承认陆小凤说的没错。 有西门吹雪这样一个朋友,是非常让人安心的。 他很庆幸自己有一值得托付的知己。 陆小凤思索再三,将自己的推断告诉了梅真人。 那假石雁所想杀的,大概是二十上下的白衣剑客。 梅真人乍听之下,有些难以置信,因为这推论也实在是太儿戏了些。 他甚至都不敢相信。 但再儿戏的结论,由陆小凤与金九龄一起,表情凝重地告诉他,就不得不相信了。 无论多荒唐的话从他们口中说出来,总能提高几分可信度。 更不用说现在无论有什么结论,他都会死抓着不放,死马也要当活马医。 人已经死得太多了。 不能再有人死了。 但这岂是他说不死人就会好好的? 梅真人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老了十岁都不止。 如果说最开始叶孤城看着他还有几年可活,现在就好像随时都能撒手人世,只有一口气撑着。 叶孤城回来后,看见的就是这样一位武当派掌门。 陆小凤道:“叶城主。” 话语间很是惊喜。 因为他能看出来,叶孤鸿找到了。 叶城主矜持地点点头。 但陆小凤能够看出叶城主找到了人,其他人却不能。 谁叫叶孤城无论何时都板着一张冰块脸,心情好与不好,一直都是一个样。 而且,人都是有劣根性的。 自己的朋友死得很惨,便不会希望别人的朋友活得很好。 在这节骨眼上,如果失踪许久的叶孤鸿没有死,倒成了异类。 叶孤城的面无表情,理所当然被解读成,失去堂弟的悲痛。 这似乎给了活人奇妙而消极的心理慰藉。 既然叶城主的兄弟都死了,他们的朋友死了,似乎也不是什么很不得了的悲痛的大事。 虽说情同手足,但在大部分人心里,朋友与手足,还是不一样的。 这世界上能够真正做到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很少,陆小凤是其中一个。 所以他才是陆大侠。 除了陆小凤还有人感知到了叶孤城的情绪。 那就是宫九。 九公子掩藏在人群之中,因梅真人还未对外公布陆小凤的推论,这里穿白衣的剑客侠士还有很多。 那些人虽然不至于比宫九生得高挑,但大多都很魁梧。 外家功夫一个练不好就会这样。 肌肉纠结,身材魁梧。 他将自己隐藏人人群中,毫无压力。 身子隐藏在人群中,但一双眼睛,一颗心却全放在叶城主身上。 看着他,肩膀中的剑气似乎就在骚动,将他那附近的经脉搅得乱七八糟。 九公子完全不在乎这点小伤痛,手指在肩膀周围几个穴位上一点。 疼痛加剧,却不会干扰其他经脉。 常人无法忍受的疼痛,对九公子来说却有如久旱逢甘霖。 这是一种享受。 **上的痛苦带来心灵上的愉悦,他看向叶孤城的视线,更加热烈了一些。 叶城主不动声色地打了个寒颤。 他忽然感到了一丝丝,久违的,熟悉的,变态的凝视。 厉眼往某个方向一扫,只看见零零散散几个白衣剑客,他们见到叶城主看过来,都露出了粉丝被偶像临幸一般梦幻的笑容。 这时候都不忘记追星,也十分地牛逼了。 然而叶城主并没有给出亲切又和善的笑容,他只是一丝不苟地以眼将几人扫视一边。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但那如同蛇一般阴冷粘腻的视线却缠绕在他心上,挥之不去。 叶城主表情愈发凝重。 究竟是谁? 九公子的心情很不错。 看见了久违的叶城主,走路都想要带笑。 但宫九的笑容估计只有他自己才会觉得好看,就算是牛肉汤看见了,都不由打个寒颤。 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太幽深,无论何时都好像有无数阴深晦暗的怪物在他眼中挣扎,而嘴角勾起的弧度,则显得十分有空洞。 这样的九公子,是让人畏惧的。 他一路上都带着这样诡异的笑容回到房间,也还好路上没有遇见别人,否则准以为他是带着人、皮、面、具的假石雁。 不过九公子很爱干净,爱干净到几乎有洁癖,□□那种肮脏物,就算看一眼他都会觉得污眼睛。 所以他在以手捏死西域毒蜘蛛后把手洗了十多遍。 每把玩一次那蜘蛛的尸体,就洗十遍手。 也不知道他哪来的毛病。 又嫌蜘蛛脏,又要把玩它,这岂不是自虐。 然而他一向都很有自虐的爱好。 九公子走到门前,顿了一下。 他走的时候,房门是紧闭的,但现在房门还是紧闭的。 这就很不应该了。 因为他并没有从室内上锁,又打开了窗子,今天西南风很大,门应该会被风吹出一条缝来。 他露出一个很玩味的笑容,因为九公子想到了昨天被他把玩了无数次的蜘蛛。 谁叫武当山上乐子这么少,他昨天甚至还没有找到能当乐子的陆小凤,自然只能对嫌弃的要死的蜘蛛上下其手。 即使他觉得那蜘蛛很脏。 九公子是很有小孩子心性的,但在他身上更多的,是小孩子的残忍,而不是小孩子的天真。对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人与动物来说,小孩子足够地可怕。 九公子与小孩子一样充满了好奇心,与小孩子一样喜新厌旧,他超过小孩子的,则是武功与行动力。 因为好奇心,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地打开了门。 正面没有人。 他又慢条斯理地关上门,然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抬头,果然天花板上有个人壁虎似的黏着着。 他笑了,因为自己猜测得很对。 面前没有人,门又开到了底,唯一能带藏人的地方,可不就是天花板吗? 很少有人会注意自己头顶上有什么,这是一个视觉盲区。 但宫九不会忽视。 他黑得看不见底的瞳孔中,倒映着带着面具的一张脸,以及倾斜而下的银针。 针尖闪烁着剧毒的绿光。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逐步大解密…… 妄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2 12:17:46 默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2 12:19:44 想美队的巴基愤怒的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2 17:06:33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2 21:11:11 拂萤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2 21:30:40 Leaves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2 22:34:49 无玄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2 23:48:00 看见有妹子猜到了hhhhh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1 18:24:44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宫九眼看着毒针落下竟然避都不避。 他伸出一手, 作势要接。 那黏在天花板上壁虎似的人根本没想到对方竟然一下子看破他隐藏在何处,原本还准备暗戳戳偷袭, 给九公子的诡笑一吓,心中一个激灵, 连忙将袖子里藏着的暗器甩了出来。 人都被发现了, 暗器还留着是等过年吗? 说是暗器,也不过就是淬了毒的针,这阵倒是没有什么讲究,但针面上抹的毒委实霸道, 只要蹭破一点油皮, 那人在一息之内便必死无疑。 就算是偷袭的壁虎, 也只有这么一点毒, 全给抹针上面了。 他要宫九死! 他然当壁虎看见宫九准备伸手去接, 不仅没有心中一喜,心头的不安之情反而更加凝重。 既然敢伸手,那必定有底气, 就不知道他练的是什么邪门功夫, 竟然能让**凡胎化作百炼钢。 但事实证明还是那贴在天花板上的壁虎想多了, 九公子确实天赋异凛没错, 但他主要练得还是剑法, 其他的虽然都有涉猎,却都不是很精,用九公子的说法来看,也不过就是集百家之长罢了。 但这集百家之所长, 寻常人一辈子怕都是做不到的。 宫九天生就是个练武的奇才,武功练上一日就是被别人练一年半载的功夫,各种功夫还能触类旁通,只取其精华。 他看过的秘籍没有一千也有几百,其中强身健体练得金刚不坏之身的自然也有很多,如此练下来,虽然说不上钢筋铁骨,但却对是皮糙肉厚,加上眼睛又利,看见毒针自上而下射来,先是脚下一个闪身侧开,随后看准时机手指一夹。 那毒针稳稳地给他夹在指腹中,连油皮都没有破。 毒入体更是没影的事儿。 九公子道:“还给你。” 话还没说完,针就出了手。 瞄准的目标,赫然是那人的眼睛。 令人防不胜防。 那壁虎给他吓出了一身冷汗,谁能想到宫九的速度这么快?根本就不给他反应的时间。 身子在空中灵活一扭,如同飞燕落地,总算是躲过了宫九狠辣的一击,没真让那毒针刺瞎他的眼睛。 轻功也是相当地漂亮。 但再漂亮也没有用处,高手之间的对决抢的就是时间,就是争分夺秒,瞬息之间的功夫就能干很多事,说是足以致命也不为过。 那人在落下时已经想到宫九趁着下落间隙出手后自己的惨状,却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够安全落地。 也是很不明白了。 壁虎:??? 并不知道你们这些江湖大侠在想些什么。 他回头,警惕地看着宫九,一双带着精光的小眼睛从面具中透出来,看向宫九,满是忌惮。 但九公子确实没有动手,他笔直地站着,就好像是一棵挺拔的小白杨。 九公子并不急着动手,而是有事情要问这人。 他道:“你摸到我这里来是要做什么?” 那人以嘶哑嗓音道:“你不知道?” 九公子道:“确实不知。” 那人道:“那就别知道了。” 说话间又从后腰摸出一把弯刀。 天知道这人究竟会多少种武器,身上又藏着多少种武器。 看他模样,分明是想置宫九于死地。 九公子也是奇怪,他早就认出对面人究竟是谁,不就是岁寒三友之一的寒梅吗?从自己今天出现开始就以令人毛骨悚然的视线盯着他。 九公子看着,觉得有点有趣,就放出了自己的杀气,远远地看他,却没有想到这远近闻名的老怪物竟然被魇住了。 当时宫九就有些兴致缺缺,他还以为这老怪物能有多厉害,没想到却是一只菜鸡。 九公子不喜欢和菜鸡玩,因为他们死得都太快。 就算是打赌,他都喜欢找命硬的。 比如说陆小凤。 他还道这人绝对不会找过来,因为但凡是被九公子杀气魇过的人都没有这个勇气。 人一旦畏惧之心升起,便很少能够有所突破。 但他这回却想错了,寒梅确确实实是个老怪物,从他能够克服自身的恐惧便能看出一二。 当然,九公子所看出的还不止这一点,他想对方一定有什么必须要实现的,那定是一个非常可怕的野心,要不然何苦找上自己? 九公子自负于自己的实力,自己的天赋,他的骄傲都是有理由的,寻常人看见他,就算是小老头那个等级的,都会因为他天赋之高,实力精进之快而心中暗含警惕,到了陆小凤,若不是因为命硬,凤舞九天重也会被他怼死。 如此看来,九公子的实力当然是非常之高,而且是感受过很少有人愿意正面怼的高度。 寒梅不说别的,起码勇气可嘉。 就是不知道,他宫九什么时候竟然与西方魔教有了过节。 九公子的敌人有很多,但他的敌人中却鲜少又知道宫九这一存在的,更多还没有等到能够报复,就全都死了。 宫九能活到现在,是在骸骨堆上爬出来的,他练得邪门功夫,也不是看看秘籍就能练出来的。 那需要很多很多人死,只有很多人死了,才能堆积出一个宫九。 跟养蛊似的。 但即使宫九杀过很多很多的人,却不认为自己与西方魔教的人有过过节。 他们一个龟缩在西域,一个在中原南海等地发展,井水不犯河水,一点事情都不会有。 更何况,别说是宫九,就算是小老头那都是十分忌惮玉罗刹的。 宫九虽然是异才,却还没有到破碎虚空的境界,小老头培养他也不是出于好心,只能说是两个人互惠互利,说话之间还颇有保留。 所以他不会跟宫九说什么武功大成境界便是破碎虚空,却会说不要惹玉罗刹。 如果宫九惹怒了玉罗刹,就算是小老头都没办法帮他。 宫九虽然不同寻常,但却万万没有在武侠世界思想先进到修仙的道理,破碎虚空脱离三千小世界,正常人听了都道是痴心妄想。 所以他也并不知道玉罗刹究竟有多厉害。 宫九只要知道,西方魔教是他不能惹的就行了。 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教派势力,只有西方魔教一个不能惹,也并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他还没有往西域发展的打算,人家做什么,那都不关他的事。 所以,当发现打上门的是岁寒三友之一的寒梅时,九公子还真不知道是为什么。 他只见寒梅下手处处不留情,竟然颇有不要命了都要把他怼死的风范,看见对方疯狂的打法,更加激发了九公子的好奇心。 小孩子好奇起来,都是没完没了的,同理,九公子好奇起来也是一个样子。 能把人给烦死。 他又道:“我与你无冤无仇,一进来下这狠手做什么。” 他嘴上说着无冤无仇,脸上却绝对不是那回事,一个人若在激烈的交战之中保持面无表情,只能说是他游刃有余,但九公子即是说着有点示弱的话,眼中的自负却没有少半分。 这让寒梅看了更加勃然大怒。 他觉得自己被蔑视了! 士可杀不可辱,江湖人也有类似的道理,他如果真的死在玉罗刹儿子手下,只能说是自己功夫不行棋差一着,但是死前还要承受对方的蔑视与侮辱,寒梅是万万不肯的。 他只感觉一阵热血冲上天灵盖,那是因为愤怒。 手上的动作原本已经有点接不上,但因为这股愤怒,竟然更加快了三分。 连原本对于玉罗刹的畏惧,都消散了个一干二净。 他又有了力量。 寒梅心道玉罗刹已经死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让他的儿子也死! 两人都不在了,还有谁能拦得住他们岁寒三友? 就算是自己死了也甘愿。 身为岁寒三友中最小的一个,他所受到的来自两位兄长的照顾根本不能用颇多来形容,对他来说,那是结草衔环无以为报地恩情。 所以,他们三兄弟的夙愿必定要完成。 为了能成功吃下西方魔教,寒梅能够将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 他没有让孤松与枯竹知道玉罗刹的儿子另有其人。 因为他准备一个人将这些事情都给处理了,如若让孤松与枯竹知道,少不得还要伤神,特别是那两人的手段似乎并没有寒梅这般阴毒,这般不择手段。 就比如说是人、皮、面、具,孤松与枯竹不会,他却是会的。 寒梅很聪明,虽然没有到九公子什么招数看一遍就会的境界,易容这样的技艺看多了也能知道十之**,更不要说,他已经盯着玉天宝看很久了。 看他将自己不知道真假的罗刹牌当了,然后再上武当山。 这一切都是寒梅做得。 为的仅仅是杀死玉罗刹真正的儿子。 他知道,那是他们岁寒三友收服西方魔教最大的障碍。 为了扫出这个障碍,他什么都能做,更不要说是舍弃自己的性命。 一个能不顾自己生死的人,怎么会在乎其他人的性命? 那六十多人的死,似乎也找到了缘由。 宫九忽然来了兴致,他道:“之前那假石雁莫非也是你假扮的?” 寒梅道:“不错。” 他将刀伤不了宫九,干脆舍刀用掌,向着宫九胸口拍过去。 如果一张下去拍实了,定然会心肺破裂,人自然不会有性命。 宫九看他一眼,轻飘飘地让过去了,虽然他被拍上一掌不会死,但也没什么好处,叶城主的剑气在经脉中肆虐让他感受到了足够的疼痛,额外的似乎就不太需要。 宫九又道:“下毒的人也是你?” 寒梅不说话,只发出一声嗤笑。 听他的声音,便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虽然对方不回话,但宫九的问话热情却十分高涨,他又道:“你光杀些白衣剑客做什么。” 寒梅的呼吸变都不变,他心道宫九竟然到这份上都在跟他装傻,莫不是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 没错,寒梅已经断定眼前人就是玉罗刹那藏起来的儿子了!看这年纪轻轻就出神入化的功夫,看他恶劣的性子,看他不把人当人的眼神。 一看就是玉罗刹的种! 玉罗刹:呵呵。 西门吹雪:呵呵。 宫九:呵呵。 谁规定西方魔教的教主就不能培养出一个冰清玉洁的剑神了! 都是谬论! 寒梅终于道:“你还装傻?” 宫九道:“怎么?” 宫九又道:“我可不知自己什么时候与西方魔教扯上了关系。” 当他似笑非笑时,总会让人产生一种被毒蛇盯上的错觉,以深不见底的黑眼看寒梅,又让他想起自己被杀气魇住的时候。 呼吸忍不住一窒。 他眼前的,可不是什么初出茅庐的江湖新人。 而是玉罗刹的真传。 这个认知,足以让任何一人恐惧。。 特别是,九公子还叫破了寒梅的身份。 他道:“西方魔教的寒梅护法。” 寒梅见他已经看破,索性就当做撕破脸皮了,恨恨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父亲是谁?” 宫九的脸立马阴沉下来。 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能让他变脸,那一定就是太平王与过世的王妃。 父亲与母亲两个词对他来说都是禁词,哪怕是小老头都不会在宫九面前说。 因为一说,宫九就会发疯。 但他陡然变化的脸色落在寒梅眼中,却似乎成了某种再有力不过的证明。 寒梅厉声呵斥:“你当人人都不知道你的父亲便是西方魔教的玉罗刹?!” 宫九的脸色又是一变,那是震惊的,就算是自负如他,在这时都不得不露出震惊的表情。 他的父亲什么时候变成西方魔教的玉罗刹了? 真真是无稽之谈! 手虽然还是很稳,但是力道却有所改变,不小心打破了房间中唯一的瓷器。 “哗啦——” 两人同时看向一地的瓷器碎片。 这声音,绝对会引来一大片人。 九公子和寒梅同时在心中道不好。 两人可都不想以如此姿态暴露在众人面前。 特别是两人还没有分出胜负。 如果被冲上来的人看见了,无论是寒梅还是宫九都吃不了兜着走。 既然两方都讨不到好,不如下次再战。 总有一个会死的。 寒梅速度最快,当即便从窗子里跳了出去,他的轻功实在是很不错,来无影去无踪,若没有这样一手轻功,怎么敢在武当山上来去自如? 这地方已经被人布下了天罗地网。 宫九却不同于他,在看见自己屋内陈设都没有被破坏之后,慢条斯理地整整衣服,给自己泡了一壶不太好的茶,坐在那里等着。 那壶茶仅仅是泡着,一口都没有喝。 九公子喝茶只喝最顶级的,也从来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就算是泡茶的水也要找什么江心水或者是冬日下雪后梅花瓣上收集来的雪水,非常得讲究。 他倒不见得是在意这种俗物,只不过从小就没有短了吃穿,金石玉石地堆砌起来,自然而然变得骄奢淫逸。 这样想想,他的生活状态,怕是非常地奢靡了。 九公子耳朵很尖,房间里有十分安静,这样太爷似的坐着,没等几息的功夫便听门被打开的声音。 宫九当时眼中光就一暗。 他竟然没有听见人脚尖点地的声音。 就算是隔了一道门,这轻功也实在是太高明了一些。 比刚才寒梅使出来的“踏雪无痕”还要高明。 九公子抬头,果然就看见了陆小凤,之后则是金九龄。 叶城主在? 他眼睛在人群中一扫,又迅速移开。 不在。 差评。 最后还是把视线锁定在陆小凤脸上,有这一个,倒也聊胜于无。 陆小凤被九公子看着,一点都不觉得对面看自己的是人,倒像是大型猛兽,他一点都不以为那是自己的错觉,只不过等到凝神静气,却发现对方只是很普通地看着自己。 除了骄傲了一点,自负了一点,就是一随处可见的江湖侠士。 在梅真人眼中,前面两个形容短句都应该去掉,就只剩下最后一个。 随处可见的江湖侠士。 看着宫九,他忽然开始怀疑陆小凤的推论,又觉得他实在是太草木皆兵了一些。 不过是无数个年轻白衣剑客中的一人,至于如此兴师动众? 他甚至没有听说过此人的名字。 梅真人将墙角散落一地的瓷器碎片道:“怎么回事。” 宫九不动声色道:“一时手滑。” 那并不是什么大的花瓶,只不过是以起装饰作用的洗笔池。 虽然不知道怎么样才能一时手滑把这玩意儿给打碎了,但好像又不是不可能。 梅真人扫视房间一圈,什么打斗的痕迹都没有发现,再看看宫九身上的衣服,也非常整洁。 宫九就八风不动地坐着,任他打量。 这房间中唯一的打斗痕迹是寒梅留下来的毒针,不过刚才都被九公子顺手将针给抹了,这时候就算是找,也找不出什么花样。 九公子并不喜欢留下把柄。 梅真人道:“特殊时期,万事小心。” 宫九道:“好。” 只要他想,便能将戏演得很好。 在场似乎只有陆小凤觉得有什么不对,就连金九龄都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梅真人道:“走吧。” 他非常疲惫,就好像下一秒便会倒下,但一口气却强撑着他。 垂垂老矣的梅真人,就像是风雨飘摇中的武当派。 既然没有出事,再呆在别人屋里就很不礼貌,人怎么涌进来,就怎么鱼贯而出,所有人似乎都对宫九的一套说辞没什么意见,除了陆小凤。 他还是将信将疑。 将房间中的一切收入眼中,整洁的被褥,干净的墙壁,因为风吹而微微开合起的窗面。 好像并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说有问题,就好像是这里的床铺太整洁了,一点都不像是用过的。 这好像很正常,因为西门吹雪也这样,在外从来不用别人用过的床铺,因为他觉得脏。 或许眼前人也是一样,所以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陆小凤总觉得自己忽视掉了什么。 那是很微小,很微小的一个细节。 他究竟忽视掉了什么? 等到所有人都出了房间,便只留下宫九一个人。 他坐在椅子上,露出了一个非常意味深长的微笑。 这微笑并不能让人感到欢欣雀跃,只能让小孩子半夜啼哭。 如果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九公子的窗户也实在是太肮脏了一些,与他爱干净的生活习惯形成了鲜明对比。 玉罗刹的儿子? 他想到寒梅的说辞,只想发笑,他也确实是发笑了。 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 他竟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成了玉罗刹的儿子。 在不同的房间中,有人与宫九的反应完全相同。 不不不,他的反应比宫九还要过激许多。 如果说怒火可以形成实体的火焰,那玉罗刹的火焰便能烧毁整座武当山。 他在不小的房间中走来走去,来回踱步都无法发泄他心中的怒火。。 玉教主道:“他竟然把那什么阿猫阿狗当成是我儿子!” 这已经是非常地气愤了。 玉罗刹想到自己贴在墙边上听见的两人对话,差点来一出现实中的怒发冲冠,一脸怒容,嘴里喋喋不休道岂有此理。 早在寒梅壁虎似的贴在天花板上时,玉教主就在屋子外的墙壁上等着了。 说来不雅,他偷听的姿势,也实在是和壁虎没什么区别。 谁叫他唯一的支撑点只有墙面? 宫九所住的位置本来就偏,窗户外面更加属于一年都没有几个人能够通过的类型,想来并不会有人发现,玉罗刹便在那里趴着心安理得。 他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喜欢看戏的人,玉罗刹等着寒梅上演着一出戏,已经等了很久了。 不错,一切都在玉罗刹的掌控之中,就连寒梅信任不已的情报,都是他主动授意之下放出来的,想来若是寒梅知道一切都是玉罗刹在捣鬼,也不知道会不会因为一时激愤就直接吐血身亡。 吐血而亡在这年头还挺流行的,在普遍众面子重义气的江湖人这里,就很流行了。 个个都是心高气傲的,被气到吐血怎么了? 可惜玉教主深深地觉得,这次起到吐血的人应该是他。 当他听见寒梅说什么“你的父亲是玉罗刹”时,当时就差点吐血三升。 他原本还想着要是对方真的猜到自己的儿子是阿雪,就直接把他杀了。 把所有有可能猜到的人全杀了,风声便不可能走漏出去。 反正这年头传递信息不方便,只要他想,中断信息传播的途径多得是。 原本玉罗刹还想着凭借寒梅暗戳戳想要帮他大哥篡位某权的脑子,一定很容易就能猜到自己和阿雪的关系,就是不知道当时他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玉罗刹发誓,他在想这问题的时候,心里美滋滋的,比吃了蜜还要填。 他的本质或许是炫儿狂魔,奈何生活不给他机会,现在就算是在必死的人面前炫耀一下,他也是非常得意的。 但是!但是! 玉罗刹想到这里,咬牙切齿,差点把他锋利的牙口给咬出问题。 他竟然以为小老头的弟子是自己的儿子?眼睛瞎了吗? 他和那人哪里像了?! 玉罗刹认识宫九,但小老头却不知道西门吹雪。 两人同为当世顶尖高手,只不过一个已经达到破碎虚空境界,另外一个却止步于这扇门之外。 而且是永远地止步于这扇门之外。 以小老头的年龄,以他的天赋,注定不可能踏过那层门槛,他和玉罗刹之间的差距原本不是很大,但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却越来越大。 破碎虚空之内与破碎虚空之外所看见的是两种景色。 更不要说玉罗刹似乎停留在了壮年,而小老头的年纪则越来越大。 他已经是个垂垂老矣的老人了。 但即使两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他们也是世界上境界最接近的两个人。 同为寂寞的高手,有的时候就不免带上小酒,对月互斟,等到酒喝多了,不该说出来但能说出来的话,都被倾诉干净。 比如说玉罗刹认识宫九。 毕竟是小老头这么多年收的唯一一个弟子,他远远地看过,也算是接受了对方的请求。 只要宫九不犯到他头上,玉罗刹是绝对不会管的。 玉罗刹与小老头的关系并不是很好,他心中,对方就是一阴险狡猾的老臭虫。 唯一的不同就是,他的武功比臭虫高多了。 既然师傅是老臭虫,那徒弟是什么? 岂不就是小臭虫了吗? 但现在,这只阴险狡诈的小臭虫却被当成了他的儿子。 即使是在别人的臆想中,他也不能接受。 玉罗刹抱住自己的肩膀,神情非常地痛苦,又好像再回想什么甜蜜的回忆,脸上时不时闪过几丝幸福的光芒。 他家阿雪,那么好,那么高洁,绝对不是什么凡夫俗子所能匹配的。 更不要说是那个让他完全喜欢不起来的九公子了。 玉罗刹心道,受了这样的冲击,他应该去找阿雪洗洗眼睛。 然后再找到那三个大胆包天的叛徒,让那些人完成他们最后的使命。 想到这,玉罗刹的脸再一次变得冷酷。 他设下的局,差不多可以收网了。 不过在此之前…… 玉罗刹的表情又忽然变了,又变得痛心疾首。 他还是得先去找阿雪洗洗眼睛! 真不能明白,阿雪那么可爱,长得与他那么相像,怎么有人会认错? 无论是天赋长相脾性,分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玉罗刹下意识地忽视了许多问题,比如说他一直在迷雾中,没人看的见他的长相。 就算是看见了,以他和西门吹雪五官的相似程度,也很少有人会把他们往父子那个方向去联系。 特别是玉罗刹达到破碎虚空状态的时间有点早,看上去无比年轻。 至于脾性…… 那简直就是两个极端,在这天圆地方的年代,或许就是棋盘上的两个端点。 他和西门吹雪的性格差距有那么大! 可惜玉罗刹都看不见。 或者说,就算是他看见了,那也会当做没有看见。 明明是破碎虚空的大能,却无比任性。 连九公子都赶不上。 如此看来,寒梅以为他和宫九是父子,还真的挺切合实际的。 毕竟就性格来看,他们两个的相似点实在有很多。 叶孤城在武当山上走着。 他很习惯脱离大部队行动,就算是得到了陆小凤的提示,似乎也有自己的方法来查明真相。 对叶孤城来说,需要他查清楚的事情并不是很多,现在叶孤鸿找到了,真和他有关系的似乎是另外一个绣花大盗? 但谁都知道,那绣花大盗与最开始的绣花大盗和后面出现的假石雁没有关系。 因为三人的行动模式完全不同。 他现在更加在意的,是之前忽然感受到的,阴冷的视线。 那视线给他的感触,实在是非常地难以形容,真要解释,就好像是在一团明亮的火焰中忽然出现了阴冷的紫色,而那紫色又非常邪性,足以将一切热度都给挡了。 在这个节骨眼,在这个地点感受阴毒的视线,这让叶城主不得不多想。 毕竟,这粘腻如毒蛇的视线他之前也感受过。 感受完之后就变得非常倒霉。 叶孤城记得自己当时瞟了一眼,却只看到一众白衣。 白色,是非常纯洁的颜色,如果在一群白色中忽然点入一滴墨水,那色差对比会无比明显。 既然他当时及时看过去,也只看到茫茫白色,是不是证明,那人也混入了白衣剑客之中? 叶城主兀自想着,头顶上却忽然传来了沉重的呼吸声。 他一抬头,正好看见黑衣人落地。 那人大概是受伤了,呼吸声都变粗重。 但他的功夫却一定很好,即使是在重伤的情况下,轻功还使得很不错。 唯一的问题就是,准头不太好。 要不然怎么会落在叶城主面前。 叶城主与从天而降的寒梅大眼瞪小眼。 这真是,人在地上走,祸从天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虽然这篇文才写了七分之一还是八分之一,但昨天复习着复习着却想到了下一篇文写什么【捂脸】 一对着课本就习惯性胡思乱想 <INPUT TYPE=button VALUE=山海怪物志(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山海怪物志(电脑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app的朋友可以看我专栏,《山海怪物志》,写人与妖怪的故事(算在同人里,按我的尿性如果多出什么夏目友人帐、百鬼夜行、洪荒奇怪物种都不要惊讶) 感兴趣的可以收藏一下,谢谢(づ ̄ 3 ̄)づ 【PS:等构思完了课本还是新的。】 杨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3 12:32:42 无玄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3 13:06:56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3 15:41:52 子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3 19:27:18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城主认识寒梅吗? 那自然是不认识的。 这不认识的人会不会动手? 那理所当然是会动手的。 因为寒梅看见叶孤城时直接一惊, 竟然就准备跑了。 叶城主瞧他跑了, 自然不就得奋力追? 如果寒梅看见他时很镇定还好,甚至因为受伤向他求救都没有问题, 但一想着逃跑就很有问题了。 这世界上什么人看见了另外一人会想跑? 那自然是十分心虚的人。 虽然叶城主不知道寒梅为什么看见了他就好像耗子看见了猫,但他就觉得,抓住这人, 肯定没有什么坏处的。 毕竟, 要是他没有对不起自己,怎么会露出见鬼一般的表情? 逻辑很正常, 没有毛病。 叶孤城与寒梅, 他们两人,简直就像是看见了猫的耗子, 与追着耗子不放的猫一样。 寒梅看见叶城主当然心虚。 毕竟他把人家堂弟绑了。 而且人家堂弟还失踪了。 其实这真是意事件, 当时他主要是想绑石雁来着,叶孤鸿只是顺带的。 但谁叫他一直在石雁边上不走?寒梅还等了一会儿,就希望小年轻能走了留下个老的。 然而时间不等人,就算他想在那里等着,时间也不够了, 武当山的戒备很严,寒梅也不能在兄弟眼皮子底下消失太久, 他还有许多后续计划,当时只能把叶孤鸿连同石雁一起敲晕了,先做石雁的人、皮、面、具。 寒梅是个非常聪明也非常大胆的人,所以当他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将脸皮从石雁脸上扒下来之后, 却看着叶孤鸿不懂了。 他看着叶孤鸿还真是小小地纠结了一下,按理说,这样一附带的崽子,自然是宰了最好,杀人灭口,一劳永逸。 但只要想想他身后站着的是谁,只要是个人就得掂量掂量。 这世上最怕的,不过就是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就算是狗都要看看是谁家的才敢动手,更不要说是人。 像叶孤鸿这般官方戳盖认证的城主亲戚,别说是一般人,就算是二般人也是不敢动手的。 毕竟,看叶城主来参加群英会都把他带在身边的模样,就知道,这人定然是很受城主看重的。 白云城主很看重的亲戚,如果贸然死了,定然会引来叶孤城疯狂的报复。 没有人想要得罪一个顶尖剑客。 叶孤城就属于那种即使你和他不是朋友,也绝对不想和他成为敌人的人。 寒梅并不傻,就算为了西方魔教要把所有人都得罪一遍,也不想牵扯到井水不犯河水的叶城主身上,所以仅仅纠结了一下,就把叶二公子放在原地了。 他甚至都没有绑人,还挑了一个很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就等着小青年被人救了,反正也不知道自己是谁,放回去不就放回去? 这选择对寒梅没有坏处,只有好处。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如此用心良苦,等到再打探,却又听说那叶孤鸿竟然是失踪了,而且所有人口供一致,定然是被假石雁给害了。 寒梅当时听了,真是恨不得吐血三声,自己做过的事情倒是罢了,明明难得好心一次,好心被当做驴肝肺不说,一口屎盆子牢牢地扣在脑门上,怎么摘都摘不下来。 他几乎是磨牙想着到底是谁干了这种事,如果让他知道,定然会将对方碎尸万段! 这简直是逼着他和叶孤城结仇啊! 玉罗刹:科科。 寒梅的逻辑也很正常啊,他又不了解叶孤城,自然不知道对方无论做什么表情都很高冷的特技,看他一脸冰寒,还以为叶孤鸿出事了。 毕竟,谁都知道叶二公子被绑架了,也谁都知道叶城主去找了,现在叶城主回来了,叶二公子没有回来,当且当事人还冷得如同冰块一样,有脑子的人都知道出了什么事。 那叶二公子定然是不好了。 玉罗刹:=v=。 深藏功与名。 寒梅想想,也真的是很虚,虽然他没有对叶二公子做什么,但最开始对方被敲晕还不是他做得?如果说人之后真的失踪死了,跟他绝对脱不了关系。 他百分之一百会成为叶城主报复的对象! 所以当然要跑了。 如果他没有死在九公子手里,倒是被后来的叶城主一锅端了,就算是苍天都要为寒梅下一场雨。 这也实在是太背了。 寒梅一边跑一边还在心中不断唾弃自己老眼昏花,虽然受了内伤导致感知能力下降,但也应该注意注意周围环境,否则怎么会一时脚滑,落在叶城主面前? 遇见谁都好,杀了便了事,怎么偏偏遇见了一个杀不动的? 但即便是受伤受成这样,寒梅对自己的轻功还是很有自信的,他的“踏雪无痕”本就是天下数一数二的轻功,要不然怎么能在戒备森严的武当山上来去自如? 就算是叶城主,也不一定能赶得上。 但凡是天下有很名气的老怪物,都对自己的伸手有着谜一般的自信。 真的赶不上吗? 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衣领被一双手钳住,紧接着就如同拎小鸡仔一般被拎了起来? 寒梅:??? 这和说好的剧本不一样啊! 他也是机灵,反手就是一巴掌,指间有暗器对上人时,谁都躲不开。 人人都道叶城主剑法天下无双,但他现在以双手钳制寒梅,剑还挂在腰间,就算想有什么大动作,也没有办法。 真没有办法? 人人都道叶城主剑法天下无双,却没有那么多人见识过天下无双的剑法。 什么样的剑客才是顶尖剑客。 那自然是人剑合一。 人即剑,剑即人。 什么样的人,才能算的上是剑? 叶孤城冷眼看着寒梅在手下挣扎,夹着刀片的手掌几乎要招呼到自己身上,指间微微一点,竟然形成了有如实质的一层膜。 那被气所包裹的手指,竟然在人身上扎出了一个血洞。 暗器自然被打落在地,人也被俘。 寒梅都要看傻了! 这难不成就是传说中的剑气外放? 叶城主使出来的,确实就是剑气外放。 这也是他最近才悟出来的新境界,准确来说,是使出了百步穿杨之后才悟出来的新招数。 某种意义上,宫九之前连环套似的害他还真是十分有效果。 起码人没死,还进阶了。 这就很厉害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叶孤城掌握剑气外放这一功夫的时间还太短,并不能很好地控制,一不小心,放出来的剑气太多,就把人戳了个血窟窿出来。 就比如现在。 他看寒梅身上的血洞,还有点小心虚。 虽然对方看见他就跑,但毕竟不知道原因不是?连原因都不知道,就把人弄成这副惨样,是不是不太好? 心里有事,手上的动作就没轻没重了一些,恰好寒梅还在进行最后的挣扎,手一歪掉,又是一个血洞。 这何止不太好,寒梅与宫九打斗中本来就有所损耗,现在给叶城主戳出一个又一个的血洞,那是直接就喷血了。 喷出一大片一大片血的那种。 叶城主:还好我早有准备。 血溅三尺,可惜都落在地上,他的白衣还是干干净净,并没有沾染上不该有的液体。 叶城主还是干干净净。 这就很厉害了。 叶城主沉声道:“你是何人。” 寒梅道:“我是何人,你并不必知晓。” 气若游丝,显然受伤很重。 叶城主又道:“你刚才做什么去了。” 寒梅不语。 他跑的并不是很远,叶城主连同他人距离宫九的住处只有一小段距离,那人又把门窗大开,陆小凤等一行人闯进去吵吵嚷嚷,竟然颇为喧哗。 叶孤城听着,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只道那里出了问题,很有可能与眼前人相关。 他冷着一张脸干脆利落出手,敲在后颈,把人给敲晕了。 寒梅眼前一黑,在晕过去之前心中只有三个字。 现世报。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他之前才把叶孤鸿给敲晕了,自己现在可不就是给叶城主敲晕了吗? 叶孤城环视四周,见到一条草编麻绳,就直接将人找了处僻静地方给绑了。 眼睛瞧着闹腾成一团的方向,准备往那里去看看。 手下这人究竟是谁,那里又出了什么事? 走一趟,所有问题怕都能迎刃而解。 但叶城主却是没有想到,他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人跟上来了。 真是人? 似乎只有一团茫茫的白雾。 看不清人影。 那茫茫白雾落在寒梅面前,看凄惨的他模样,不由发出一阵嗤笑。 玉罗刹道:“这人的命还真是各不相同。” 同样是敲晕了被带走,等待寒梅的与等待叶孤鸿的也是两极端。 他手一扬,那团雾竟然包裹着寒梅一同走了,原地只留下一条用来捆绑人的绳子。 真是来去也匆匆。 玉罗刹去找了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莫名其妙。 他是个非常信守承诺的人,既然说着要帮叶孤城看好两个拖油瓶,那就必须一刻不离地看好。 还好剑神仙气飘飘,似乎没有上茅房的需求,要不然,就将两人绑在腰带上了。 叶二公子:能被西门庄主绑在腰带上我死也甘愿! 玉天宝:…… 也是非常地不要脸了。 玉罗刹虽然近似全知全能,但毕竟不是真的全知全能,就比如说他知道叶孤城把两个人从奇门遁甲中带了出来,却不知道他竟然把人扔给了自己宝贝儿子。 这他妈就很尴尬了。 当时玉罗刹就觉得很难过,也很委屈,这岂不就代表着他不能现在找阿雪了? 至少也不能直接出现在阿雪面前。 人年纪一大把,武功越高,人越任性,才想到自己竟然被寒梅误会成了宫九的爹,就恨不得找阿雪亲亲抱抱举高高来洗眼睛。 这爹和儿子的位置竟然跟完全颠倒了似的,既然西门吹雪天性高冷,从小就不怎么跟玉罗刹撒娇,他本人倒是越活越年轻,退步跟西门吹雪撒娇了。 非常想要找儿子的玉罗刹藏在树后面,很委屈地看向儿子,过了半晌,他竟然实在忍不住了,开始向西门吹雪挥手。 角度巧妙,保证只有西门一人能看见。 西门吹雪:“……” 玉罗刹伸手在那直勾勾。 阿雪!阿雪!快看爹爹! 西门庄主目不斜视。 呵。 不知怎么的,玉天宝忽然觉得有点冷,他撸袖子一看,胳膊上果然出现大片大片的鸡皮疙瘩。 鸡皮疙瘩上还有汗毛倒立,看着怪恶心的。 这温度怎么说降就降了? 西门吹雪眼角的余光能看见他爹,越看对方孩童般的举动,身体周围的温度就越发降低。 玉天宝甚至打了个激灵? 果然是因为在山里的缘故,要不然温度怎么下降得如此之快? 玉罗刹见无论自己怎么挥手阿雪都不理他,难过极了。 所以他难过之下竟然做了一件非常丧心病狂的事。 一挥袖子,叶孤鸿与玉天宝竟然都晕了。 西门吹雪:“……” 我跟你说就算是武功高明也不是这么玩的。 西门吹雪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他或许有一点小趣味,但是在对待武功这一问题上,还是非常正经的。 所以对他荒唐的爹,就一点好脸色都没有。 西门吹雪冷冷道:“何事?” 玉罗刹道:“阿雪就这样对我说话?” 语调中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幽怨。 西门吹雪眉头一挑,玉罗刹虽然平时也荒唐,但却不至于这样,语调如此委屈,怕是真的有什么事情。 但无论出了什么事情,不都是玉罗刹自己搞出来的吗?如此看来,这罪魁祸首还真是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想到这,西门吹雪又失去了说话的**。 玉罗刹平日里都自娱自乐习惯了,有这么一个并不是很想对爹爹倾诉的儿子,他只能自己说话,闲暇时还总想着为何他家阿雪话这么少,莫不是天生的沉默寡言? 其实他家儿子在叶孤城面前话还是很多的,特别是论起剑道来,那简直就是滔滔不绝。 说上一天都不带打顿的。 玉罗刹道:“想不到阿雪与我如此相像,竟然还有被人认错的一天。” 西门吹雪:“……” 玉罗刹道:“我给了那人如此多的提示,他却竟然一点都没有往正确的方向想,竟然随意找了个阿猫阿狗就以为是我儿子,简直欺人太甚。” 西门吹雪:“……” 玉罗刹又道:“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眼神!” 西门吹雪:“……” 玉罗刹独自一人对着一尊冰雕忿忿不平许久,一抬头才发现西门吹雪以一种十分古怪的眼神看着他。 当时便心头大喜,道莫不是阿雪心疼他了? 他想自己今日遭到如此巨大的侮辱,被阿雪心疼心疼,倒也是应该的。 玉罗刹道:“阿雪可是心疼爹爹了。” 西门吹雪:“呵。” 一个字,配上他充满了嘲讽与讥诮的笑容,是个明眼人都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可惜玉罗刹与他刚才鸡同鸭讲这么久,竟然就得到“呵”一声作为结局。 也真是被伤透了一颗慈父心肠。 西门吹雪多聪明的一个人啊,玉罗刹平日里做些什么事情都喜欢神神秘秘的,要不然就是对他作高深莫测状就是不说话,但西门吹雪却从进来不着急。 他知道,自己这傻爹人前看上去高深莫测,对自己却总是缺了一根弦,总而言之是个憋不住话的。 莫约是小时候当心灵垃圾桶当习惯了,长大之后这个习惯也并没有改掉,只不过以前是玉罗刹将一个冰雕玉琢的娃娃抱在怀里喋喋不休,现在只剩下对着一大块人型冰雕说话了。 真是不知道哪来的毛病,或许是一个人在迷雾中装像太久了? 也就是从玉罗刹这几句话中,西门吹雪就几乎将来龙去脉全都理了个清楚,对这里为什么有这么多白衣剑客死了也心知肚明。 想到这,他周身的冷气更浓,几乎一下子从暖烘烘的春天进入了雪花凛冽的严冬。 西门吹雪道:“那有关白衣剑客的消息,是你放出来的?” 眼神也是非常地冷酷了。 玉罗刹也卡壳了,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 这间接性智商下降,还真是没法治,也多亏了西门吹雪是个非常能守得住秘密的人,否则他做了这么多年心灵垃圾桶,如果想把玉罗刹的西方魔教推了,那简直是易如反掌一件小事。 对自己的儿子,玉罗刹几乎可以说得上是没有秘密,只要阿雪想要知道,他就都会给出答案。 除非是他想玩一把大的。 玉罗刹最清楚西门吹雪讨厌什么了,没有对手,以及年轻剑客无故死亡,都是非常令他难过的事情之一。 现在的年轻剑客或许与他没有一战之力,但是登山二十年,三十年,也许就会成长为十分了不得的高手。 没了年轻剑客,对西门吹雪来说,就等于是没有未来的对手。 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玉罗刹现在说了出来,可不就是惹人不开心了? 果然对面的西门吹雪对他横眉冷对,若不是剑还没有□□,还以为他和玉罗刹是什么死仇。 也难怪寒梅猜错,看他们俩的模样,哪像是父子? 说是仇人还差不多。 西门吹雪准备赶人走了,他拒绝在这里单方面听玉罗刹瞎逼逼。 更何况,凭借对方三言两语中泄露出来的信息,他几乎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推测清楚。 他几乎都要气笑了,这爹,还真是非常会搞事情。 西门吹雪冷声道:“还不走?” 玉罗刹道:“就走了。” 再不走难道还留下过年?他已经感受到阿雪高涨的怒火。 玉罗刹天不怕地不怕,诸神诸魔来了也没有用场,偏偏就是见不得西门吹雪发火。 自己刚才那点小委屈早就消散了,倒也是一派慈父心肠。 西门吹雪又道:“等等。” 玉罗刹精神了,道:“阿雪有何事?” 西门吹雪道:“叶城主的人在你那里。” 他冷冷道:“准备什么时候放了。” 玉罗刹只能讪讪道:“等事情了解就放了。” 三言两语竟将事情完全颠倒,也是很厉害。 玉罗刹找儿子要安慰,不想不仅没有被安慰到,反倒还被训斥了一通,心中的不爽之情可想而知。 像他和九公子这般无法无天的人,一旦自己不舒服了,就绝对不会让别人舒服。 总归要找些手段发些一二。 罪魁祸首寒梅,不就落到他手里? 顺着对方的逃跑路线一路追过去,就算是找不到人,也清楚他最后定然会回到岁寒三友那里,也不过就是守株待兔,先找找人有什么问题? 然后就看见,寒梅被叶城主给绑了。 这运气,简直差到无极限。 玉罗刹看了,冷艳高贵地哼一声,挥挥袖子,把人给带走了。 至于叶城主回来发现人不在了怎么办,这些可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玉教主就是这么任性。 论遇上麻烦,这世上还有哪个人比陆小凤更加专业。 叶孤城抓到那黑衣人便觉得很不对,恰又闻旧楼那里传来喧闹声还不得去看看? 搞不好人就是从那里来的, 但等他走两步,却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那受了重伤的黑衣人分明是带着面具的。 他竟然忘记扒了! 不由唾弃自己三秒钟,他的脑子是金鱼的脑子吗? 但人都走了,就别折回去了,反正再过一会儿便能见到陆小凤,到时候带他一起去也不迟。 叶孤城多了解陆小凤啊,他坚信只要是有人在喧闹的地方一定能看见陆小凤的影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认知还是很正确的,说能看见陆小凤,那便真的可以看见,顺着声一溜烟上了小楼,才发现这也是江湖大侠的“宿舍”。 无论是大小还是新旧程度,都比他和西门吹雪住得地方差远了。 看来武当派也是个搞差别待遇的。 陆小凤因为有心事,就连走路的速度也比别人慢上许多。 等到人都走干净了,他还在旧楼里磨磨蹭蹭,也不知道想要干些什么。 陆小凤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直觉那白衣年轻人与屋子都很有问题,但凭借他的眼力,却也没有发现问题到底在哪里,这样想来想去,面容越发苦了。 他忽然听到有人道:“陆小凤。” 声音很熟悉,抬头才发现竟然是叶城主。 叶城主在这武当山上神出鬼没,这样看来,倒真的像是腾云驾雾的仙人一般。 陆小凤道:“叶城主找我何事?”他想想又道:“叶二公子怎样?” 叶孤城道:“他很不错。” 陆小凤终于露出了今天第一个不含苦涩的笑容道:“那便好。” 叶孤城道:“除了叶孤鸿,我还找到了另一个人。” 陆小凤道:“谁?” 叶孤城道:“他自称玉天宝。” 陆小凤:“!” 他表情凝重极了。 陆小凤道:“玉天宝?” 叶孤城道:“不错。” 他又道:“应该是真人。” 陆小凤道:“他大概是什么时候与叶二公子在一起的。” 叶孤城道:“很早之前。” 叶孤城道:“我是在武当禁地中找到他们。” 陆小凤道:“可是有奇门遁甲的那个?” 叶孤城道:“正是。” 陆小凤道吸一口气,武当禁地,总不见得武当派出了内鬼? 想想却觉得不是很有可能,毕竟,在武当山除了这档子事情,对武当的人一点好处都没有。 他怀疑的是另外一边。 如果玉天宝真的早就被关在武当禁地之中,那岁寒三友口口声声想要把脏水往玉天宝身上泼是何意? 莫不是祸水引东? 陆小凤道:“他们现在在哪里?” 叶孤城道:“我已交给西门庄主照看。” 闻言陆小凤真是松了一口气,交给西门照看,起码知情人不会突然暴毙了。 叶孤城道:“刚才我见这里喧哗不已,可是出了什么事。” 陆小凤道:“似是什么事情都没有。” 陆小凤道:“不过是一白衣剑客将他的洗笔池打碎了。” 陆小凤嘴上说着没事,但表情却完全不是没有事的样子。 叶孤城眉头一动道:“但我在这附近的孤林中却遇见了一个人。” 陆小凤心头大动道:“谁?” 叶孤城道:“不知,他面具戴得严实又一身黑衣,应该不是我曾见过的任何一人。” 叶孤城顿一下又道:“我见他受了内伤。” 陆小凤道:“人往何处去了?” 叶孤城道:“我把他绑了。” 陆小凤忽然又觉得这话是不是说得有些奇怪。 人都已经找到了,怎么会连他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但这想法却从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因为陆小凤终于想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他刚才所出的那房间,虽然是开着窗户,但窗户确实没有固定的! 这古代的窗户虽然是木质的,也很有讲究。 若要朝外打开,自然要将下面的绊勾住,让窗面不随着风而不断动弹。 宫九所住的那一件,年代比较久远,无论窗子还是下面的绊钩都略显单薄,但也绝对不是风能刮走的。 但陆小凤所见到的那面窗户,却随着风而不断开闭。 他们走的那阵风很小,就算不断开闭也没有什么声音,不仔细看甚至都无法发现窗面在随风晃动。 但是中午那阵风却很大,如果不断开合,定然会发出刺耳的噪音。 按照人的习惯,在开窗户的时候必会将绊勾住。 除非有什么将那玩意儿给蹭掉了。 房间的窗户并不大,如果成年人想要从窗中一跃而出,少不得将佝偻自己的身体,但即便如此,也不一定能够顺利出去。 那绊子,莫不就是在有人出去的时候碰到的? 陆小凤越想越兴奋,他几乎以为自己解决了一个很大的难题,当时就用恳求的眼神盯着叶孤城道:“那人是否就在附近。” 叶孤城道:“是,就被我绑在楼后面的大树上。” 叶孤城并不知道陆小凤想了什么,但却很相信对方的脑子。 谁叫他是官方认证的机灵鬼? 陆小凤传奇就不应该叫陆小凤传奇,应该叫名侦探陆小凤才是。 两人刚想走,却忽然听见一冰冷而又自负的男声从二楼传来。 男人道:“楼下可是叶城主?” 别说声音中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特效,这世界上怕就是有一种人,只要开口就是嘲讽腔,不看脸都能知道那人一脸傲慢。 宫九就是这样的人。 叶孤城沉声道:“是。” 抬头一看,人没见过。 陆小凤如临大敌。 宫九以锐利的视线射向叶城主道:“百闻不如一见。” 叶孤城:? 宫九道:“思念城主多日,终得一见。” 叶孤城:?? 宫九道:“辗转反侧,思之如狂。” 叶孤城:??? 大兄弟你说话很有问题啊。 宫九的肩膀很痛。 那是钻心的疼痛。 气流在经脉中不断游走,裹挟着剑的锐气。 无数锐气戳在他的血肉之中,就好像戳在心上。 这定然是很痛很痛的,但九公子却似乎没有感觉。 只是在午夜梦回只是,手指尖会摩挲他的肩膀。 疼痛,侵袭而来。 每侵袭一次,就好像在用鞭子叩打他的灵魂。 每侵袭一次,他就想到叶城主的剑法。 每侵袭一次,他就想到叶城主的人。 他怎么会不想见到叶城主? 辗转反侧,思之如狂。 作者有话要说:  清风唯梦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6-24 11:00:52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4 11:01:12 拂萤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4 11:29:14 A弯弯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4 12:15:22 谢谢各位妹纸的地雷和手榴弹(づ ̄ 3 ̄)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 看见了便知道他是谁。 他的长相, 他的穿戴,他的神情, 他的气势,他身上的种种一切都没有人可以复制。 因为人是独一无二的,世上没有人会把他与别人认错。 宫九, 就是这样一种人。 当叶孤城看见宫九时他便知道, 眼前的男人是宫九,是太平王世子。 即使他并没有看见过宫九, 对他的一切了解几乎都来源于书中文字。 但当人从书中走出来, 变成活生生的存在,乍一眼看过去也只能让叶孤城恍然大悟。 原来宫九就是这样一个人。 绝对不会认错。 因为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比九公子更加自负, 比他更加傲慢。 这样一个男人, 并不能让叶孤城欢喜,事实上,他恨不得一辈子也不要见到他。 因为他不仅仅代表着麻烦。 九公子每一次出现,似乎都总有人要死,总有人要倒霉。 很明显, 上一个倒霉的就是叶孤城。 其情节之严重,差点让他就折在中原了。 叶城主忽然想到了自己的百步穿杨, 他还记得钉在树上的剑以及树下的与血。 叶城主不是圣人,他可以擦鞋猜测,但却无法确定,他或许能凭借狠辣的手段锁定目标任务, 但他也无法肯定那真是宫九所为。 他还记得丁独秀说遇见了想要被鞭打的人,那或许是宫九? 十有**是的。 但如果真的是宫九,为什么他会盯上自己? 叶孤城听见对方的话,表情也变了,变得更加高不可攀,更加冷若冰霜。 西门吹雪遇上宫九竟然忍不住地呕吐,因为他看见了对方癫狂的模样。 但是叶孤城?虽然尚未看见宫九犯病,心中却已经十分不悦。 他理所当然没有因为宫九的真情表白而对他产生好感,正相反,心中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烦躁。 白云城主被很多人念叨,也被很多人思念,被很多人敬仰,但这其中却不应该包括宫九。 叶孤城的眼睛很亮,也很利,并不是很深的瞳孔中似乎又点点寒星,但那寒星所绽放出来的光芒却又一点都不温暖,一点都不柔软。 正相反,那是剑的锋利。 他知道眼前的男人是宫九。 但即使自己知道,却不能表现出来,叶城主冷冷道:“你是谁?” 宫九道:“鄙人姓陈名浩。” 即使他用谦称,你却无法感受到他的尊敬,他的卑微,即使口述“鄙人”,也像是高高在上的施舍。 叶城主听见他的话,眉头都不带抖一下,但心中却嗤之以鼻。 陈浩? 见你大头鬼的陈浩。 叶城主冷冷道:“是吗?” 他这样说,似乎不太礼貌,即使叶孤城已经有名到全江湖人都知道,但如果别人像他自我介绍,一般都会礼貌性地报上自己的名字。 这是种社交礼仪。 叶城主虽然跟个飞仙似的,但礼数一向周全,所以才让江湖人挑不出错来。 本质意义上,他比起西门吹雪还是要更加接地气的。 所以,他只应了一声“是吗”,而没有报自己的名字,这是很不正常的。 陆小凤意识到了这种不正常。 从自称陈浩的青年下楼开始,他的注意力就一直集中在这古怪的年轻人身上。 陆小凤虽然看朋友不太准,但是看别人那真是一瞧一个准,只要让他第一眼看着觉得不太对的,那肯定很有问题。 九公子何止是让陆小凤看了第一眼觉得不太对?他分明全身上下都是古怪之处! 然而,这世上,并不是人人都有陆小凤的眼力的,更不要说虽然九公子神情自傲古怪,混在一群同样骄傲的白衣剑客中,也并没有特别出彩。 因为他很安静。 这年头,安静的人总是比喧闹的人来得更加不起眼。 更不要说武当派众人早就焦头烂额,自顾不暇,哪有时间去关心别人? 所以,九公子的古怪竟然就被忽略掉了。 陆小凤很了解自己的朋友,所以他也很了解叶孤城,听他冷冷的声音,便觉得有些不对。 叶城主虽然仙气飘飘,但并不是很傲慢,正相反,如果相处久了,他甚至还有一点平易近人,这样一个人,对不认识的陌生人都是很礼貌的,绝对不会吝啬于说出自己的名字。 叶城主的态度,委实反常了些。 陆小凤用眼角的余光悄悄看叶孤城的表情,只见他一派冷若冰霜,竟然比平日里温度更降三分,心头疑惑更甚。 这模样,莫不是城主与自称陈浩的认识? 不仅认识,还似乎结了仇怨。 陆小凤忽然想到了对方的“思之如狂”,也不知怎么的,一回想起来,竟然让他给打了个寒颤。 就算是艾慕少年的小娘子,说起话来也不会这么粘腻。 当然,也不会这么直白就是了。 细细品味一下,鸡皮疙瘩都要出来了。 陆小凤被晾在一边,但那两人的对话却还在继续。 宫九道:“我来群英会,就是想见一面叶城主。” 叶城主道:“为何。” 宫九道:“几月之前曾有幸见过叶城主一面,从此便日思夜想,辗转反侧。” 叶城主:“……” 宫九道:“却不想叶城主前几日都不在,一直没有机会。” 叶城主道:“我听闻房内洗笔池被打碎了。” 生硬转移话题。 宫九道:“一时不小心。” 叶孤城也真不愧是好朋友,这时候还想到了陆小凤,他对宫九似乎很是疑惑,总觉得事情与他有关,想要在房间中再找些蛛丝马迹出来,现在既然有机会,为什么不进去看看? 更不要说叶城主知道他是谁,也对他的性格略有些了解,不用猜几乎就能盖棺定论,他定然是很有问题的。 叶城主道:“可否进去看看。” 宫九道:“请。” 叶城主先走,陆小凤沾光,跟随其后。 而宫九,眼睛只盯着也城主看,那眼神直勾勾的,其中意味不明,反倒是让陆小凤瘆得慌。 叶孤城也瘆得慌啊,但他就是不说话,伸手便推开了房间大门。 屋子不大,却很干净,很整洁,很没有生活气息。 叶城主进门看见被褥崭新,没有一丝褶皱便道:“这床铺似是新的。” 宫九道:“在外睡不惯。” 叶城主心道,什么睡不惯,不就是嫌弃别人脏? 宫九的洁癖,是可以和西门吹雪媲美的,如此看来,叶孤城比他们俩的洁癖程度要稍微好一点。 他又看那扇没有钩起来的窗户,想来刚才黑衣人就是从这里逃出去的? 叶孤城心道,指不定是和宫九有什么仇怨,找上门来了。 他敢说,宫九的仇人绝对比在场所有人都要多。 叶城主不说话,宫九也不说话,但眼睛一直直勾勾地盯着叶孤城看,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叶城主忽然记得他说一月之前见到过自己,心道说不定就是被丁独秀抽过的那一次,便道:“你是什么时候见到我的。” 宫九道:“半夜在林子里。” 叶孤城心头一动道:“林子?” 心到果然,他果然没有猜错人! 宫九道:“叶城主好功夫。” 伸手摸上自己肩膀:“惊天一剑,叫陈某夜夜不能忘怀。” 他竟然一字一顿道:“想不到竟然还有幸见到百步穿杨这等失传的功夫,也是三生有幸。” 叶孤城:呵。 陆小凤:??? 你们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啊。 叶孤城的冰块脸都要碎了,宫九竟然就直接说出来了? 他还没有找宫九算账,这人竟然直接就送上门来了?! 怒火来得十分迅疾,席卷叶孤城的心。 一段时间的休生养性本让他的心情还算舒畅,遇上宫九也并没有恼怒得过分,但见这人害他如此之惨不仅没有藏着掖着,还炫耀似的说了出来,叶孤城脑海中的一根弦就崩断了。 有些情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冲淡,仅仅是藏在脑海深处。 一旦被触及,便呈现席卷之势,呼啸着,叫嚣着,要冲破一切! 罡烈的剑气从身体内侧炸开,唯一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宫九。 将其在不大的房屋中游走,但宫九却好像完全感觉不到是的。 也是,他可是能任由剑气在经脉中流淌还当做享受的猛人,这一点点外在的剑气对他来说确实不算什么。 凛冽的刀子割在宫九脸上,他怕都觉得那是一种享受,因为这个人,本来就很喜欢疼痛。 但对宫九来说不算什么,对其他人可就不是了,第一个被波及的就是陆小凤,他离叶孤城离得近,在身子接触到对方爆发气势的瞬间,还以为自己被剑捅穿了。 差点就忍不住使出梯云纵跑了。 但还好,陆小凤强忍住了这种**。 他看看叶孤城,又看看宫九,十分确定自己的猜想。 叶城主不仅认识面前人,他们还很有仇。 很深很深的仇怨。 他还真没见叶城主这么生气过。 宫九道:“叶城主可是认出我了?” 叶城主冷冷看他,不说话。 宫九道:“叶城主可知我为何而来?” 叶城主心道,我他妈管你为何而来。 只要有脑子的都知道,他是为了拔除剑气的。 叶孤城自己出的招,他还不晓得? 叶孤城冷冷地看着宫九,他当时使出百步穿杨中蕴含剑气,就是故意的,当时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幕后主使死。 他对剑气这玩意儿的理解很深刻,经脉本来就是人身体中最脆弱的部分,任由锐利的剑气游走,不仅伤痕叠加,每天都很痛苦,而且还很容易走火入魔。 练武之人的真气被打乱,可不就是走火入魔? 叶城主动手就没安好心,目的就一个,就是要那幕后人死。 他差点就被整死了,要对方死,有什么不对? 但叶城主万万没想到,难得要别人死一次,竟然还碰上那个最不会死的。 他的剑气是厉害,只要在经脉中游走,就算不走火入魔,迟早有一日会把人给疼死,因为伤上加伤。 但谁知道承受一剑的竟然是什么伤口瞬间就能恢复,而且还特别喜欢疼痛的宫九。 无论是疼痛还是伤口都不会给他造成伤害。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玄妙。 叶孤城看宫九的眼神,阴森森的,真是恨不得一剑就把人的项上人头给取了。 宫九道:“叶城主怕也是想起我是谁了?” 叶城主只冷笑,不说话。 如果眼神能化作利刃,宫九早就死了。 但他不仅没死,似乎还很享受。 大概也只有宫九才能做出这种事了。 谁会闲着没事干给自己找个仇人,还是有血海深仇的那种? 宫九道:“叶城主可否帮我拔除剑气?” 叶孤城道:“你做梦。” 真是掷地有声。 宫九却不在乎,他又道:“若陈某知道些陆大侠想知道的,可否相抵?” 这就很阴险了,简直就是□□裸的胁迫。 然而,叶城主却冷笑道:“你以为就你知道?” 看宫九现在的表现,他几乎可以确定自己刚才抓到的人很有用,或许就是罪魁祸首,都不给宫九一个眼神,挥挥袖子,走了。 这姿态看起来,也是非常地高冷了。 陆小凤:??? 你们在说什么我为什么什么都听不懂? 叶城主道:“走。” 这话是给陆小凤说的。 深深地用眼刀子剐了宫九一眼,人走了。 叶城主实在是非常理智,知道与宫九在这里打起来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至于他肩膀里的剑气。 叶城主冷笑三声,想要他帮忙□□,那真是门都没有。 就好好受着,等有朝一日练功走火入魔吧! 宫九:“……” 不知道为什么奸计并没有得逞。 不过…… 他又伸手,隔着白衣抚上了肩膀手上之处。 叶城主这样的海外仙人,本就不应该是被人威胁的。 陆小凤跟着叶城主,一言不发。 准确来说,他不知道从哪里插嘴。 陆小凤多聪明的一个人,听两人对话便知道他们结仇不小,唯一的问题就是,到底是哪里来的仇怨。 没有听说叶城主在中原有多走动。 几个月前莫非就是金鹏王朝那一次?难不成是叶城主会剑客遇上的。 他捕捉到了“百步穿杨”与“拔除剑气”,听完之后不由啧啧称叹。 叶城主的剑法竟然已经高明到如此地步,能够剑气外放,还能如同秦朝剑客一般使出惊人的技艺,江湖多年也不曾有的。 陆小凤虽然不知西门吹雪的剑法到了何种地步,但想来叶城主定然也不比他差。 不过,能在叶城主这样一招活下来的人,想来武功也十分诡谲? 陆小凤道:“那陈浩……” 话还没有说话,就被叶孤城冷冷地打断了,他道:“你最好不要多接触他。” 陆小凤:“……” 叶孤城苦口婆心道:“他是一个大麻烦。” 碰上了就要死的那种。 如果不是宫九自己贴上来,叶城主也绝对不想知道他这么个人。 想到这,心头又是一阵警铃大作,那宫九竟然敢贴上来,甚至还对他的名字念念不忘,想来是对自己兴趣斐然。 想想陆小凤在凤舞九天那一本中的奇妙经历,被宫九盯上,真是一件非常非常让人不舒服的事情。 更何况对方身后还有小老头吴明,虽然与宫九的关系谈不上非常之好,但如果小的真的被杀了,老的会找上门也说不定。 叶城主心里啧了一声。 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宫九做掉,似乎不太容易。 所以说叶城主也是一非常有胆识的人。 别人碰上变态,只想避着走,他却在思考怎么把变态踩死。 这思想境界就不一样。 太高远了! 陆小凤听着叶孤城的话,就当做自己是没有看见那陈浩,一句话都不提。 即使是不那么聪明的人都知道,叶城主并不想再见到那人,也一点都不想讨论与那人有关的话题,要不然怎么会一记头就直接把陆小凤的话眼给堵死了? 要知道,叶城主平日里可算是一个非常和善的人。 但就是算是不与他多说也没有说么关系,陆小凤想到了之前宫九提出的交换条件,这让他眉头微皱。 即使陆小凤很想知道真相,也不会慨他人之慷,毕竟,对方的要求是让叶城主拔除剑气, 他们和宫九,一开始就没得谈。 不过,即使没有宫九,还有别人。 陆小凤忽然想到了叶城主绑住的黑衣人,他原本只是隐隐约约觉得那陈浩很有问题,现在对方干脆就光明正大地承认了,想来应该是黑衣人找他大打出手,受伤之后逃了出来,不巧却被叶城主遇见,就被顺手绑了。 陆小凤分分钟就可以脑补出事情的前因后果,偏偏还十分正确,也真不愧是名侦探陆小凤。 既然这样,就算宫九不配合一句话不说,只要能找到另一个当事人也没有问题。 想到这,陆小凤舒展眉头,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似乎都透露着轻松的味道。 他仿佛已经看见了,谜题解开的未来。 然而,等两人到了目的地,却只看到散落一地的麻绳,与空无一人的树。 叶孤城道:“怎么回事。” 他面色铁青,显然十分不高兴。 陆小凤松散的眉头再一次紧皱,他蹲下来看那树木,泥土微微凹陷,还没有来得及恢复原状。 刚才这里确实坐了人,但就在不久以前,人又被带走了。 谁带走了他? 陆小凤想到,或许是他的同伙? 如果说动机,刚才与叶城主对话的宫九也很有可能,谁叫他的表现那么古怪,又好像很确定叶孤城会为了知道真相拔除剑气一般。 但又确确实实不可能是他,因为陆小凤与叶孤城的速度很快,他们保证,若宫九在他们后面,绝对不可能比两人更先一步达到这里。 而且…… 陆小凤伸出手指,感受一把泥土的温度。 人身上的温度,已经消散了。 想来那带着面具的人已经被带走有一段时间。 叶城主再一次唾弃自己的猪脑子,他怎么就忘记把面具拿下来了?要不然起码能知道人长什么样。 他这么不灵光,一定是被叶孤鸿传染了! 叶二:??? 这关我什么事? 不管怎么样,这回是叶孤城失策了。 他和陆小凤对视,同时看见对方眼中的疑惑与凝重。 现在的问题是,究竟是谁,把人带走了? 又添重重疑团。 即使是在昏睡之中,寒梅也觉得很冷。 他本不应该觉得冷,因为他是一个武功高强的老怪物,像他们这样的高手,似乎已经可以不畏严寒。 他们有内力。 内力可以干许多事,可以代替许多东西。 天气无法让他觉得寒冷,那什么才会让他觉得寒冷? 脑子里还是一派混沌,但牙齿却已经战战兢兢地打颤,上下就是合不拢,寒气从脚底心向上,先是肌肤,再是骨髓。 整个人就好像被扔在了冰窟窿中。 他的大脑中警铃嗡嗡作响,就好像在提醒自己,如果再不醒来,他就一辈子也无法醒来。 所以,即使叶孤城在他脖子后面敲得很精准,下手也很重,寒梅也凭借自己顽强的意志力率先醒了过来。 他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人在死亡的威胁下,总是能做很多平时做不到的事情,糊涂的人尚且如此,精明的人更不用说。 但等寒梅睁开眼睛,或许会埋怨自己,为什么不在寒冷中昏死过去。 同样是死,清醒而痛苦地死与在睡梦中安详地死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宁愿选择前者。 寒梅一睁眼,便看见了白茫茫的雾。 这雾中除了冷了点,似乎并没有特殊之处,但对寒梅来说,却好像见到了什么妖魔鬼怪。 瞳孔不由自主地放大,眼白中爆出一条条的血丝,眼中盛满了恐惧。 他甚至连呼吸的勇气都没有。 这幅场景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熟悉太熟悉了。 很容易让他想到某个早就死掉的人。 ——玉罗刹。 一个埋藏在心底深处的疑问再一次占据他的脑子。 玉罗刹,真的死了吗? 无法辨别男女的嘶哑声从身后传来,玉罗刹道:“见到我就不想说些什么。” 那对寒梅来说,几乎是来自于地狱的声响。 但他却还在试图自欺欺人,就算是他这样的老怪物,有的时候也恨不得自己是在梦里,而没有醒来。 他已经开始埋怨自己为什么要清醒了,如果一定要死,还不如在睡梦中糊里糊涂地过去。 而不像现在,怕得要死。 寒梅道:“我什么都没见到。” 玉罗刹道:“你确定?” 寒梅道:“玉罗刹已经死了。” 玉罗刹道:“他死了,我是什么。” 寒梅道:“一个冒牌货。” 玉罗刹道:“你自己也相信?” 寒梅道:“我为什么不相信。” 额角隐隐有汗珠滑落。 玉罗刹道:“你真以为我死了?” 他又道:“我真会死吗?” 寒梅道:“只要是人就会死。” 玉罗刹道:“你觉得我是人?” 寒梅道:“你不是神,也不是魔,只是人。” 玉罗刹道:“你自己相信?” 寒梅道:“我当然相信。” 玉罗刹道:“那你为什么流那么多汗?” 寒梅不说话了。 他甚至无法判断出玉罗刹在哪里,因为他的声音来自西面八方,将自己包裹在其中,光凭借声音无法找到神出鬼没的人。 声音找不到,肉眼就更找不到了。 玉罗刹道:“你也不相信我死了。” 寒梅还是不说话。 玉罗刹道:“既然自己都不相信,怎么会做如此胆大包天的事。” 寒梅终于意识到,他和大哥二哥的行动在玉罗刹面前就是完全透明的,他知道他们想要做什么,或许最开始的死,也仅仅就是假装的。 为的就是找出叛徒,或者像他们这样心怀异心的人。 想到这,寒梅竟然不害怕了,相反,他颇有看破生死之感。 可能是知道自己没有几天好活了。 什么几天,连一盏茶的时间可能都没有。 寒梅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玉罗刹道:“话说的不错,人的眼光却不怎么样。” 寒梅道:“什么意思?” 玉罗刹道:“你现在还不知道?” 寒梅道:“知道什么。” 玉罗刹道:“你以为谁那么神通广大,会知道我的儿子不是我的儿子。” 寒梅脸更白道:“你什么意思。” 玉罗刹道:“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寒梅忽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长久坚持的信念泡影,他的一切谋划,一切忍辱负重从最开始就是个巨大的笑话。 当剥下来表面华美的外衣,他发现自己实际上一无所有。 这种感觉很糟糕。 寒梅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就算是他这样的老怪物,一时间也接受不了如此沉重的打击。 他才意识到,这就是一个局,一个针对他的局,而且维持了数年之久。 他最开始的情报源对不对?那人是不是一开始就是玉罗刹?还是说玉罗刹发现之后中途给换了? 种种猜测在脑子中搅成一团,分辨不清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寒梅从没有这么惶恐过,他以前见到玉罗刹也确实是惶恐的,但却心存侥幸,认为高高在上的神魔不会太关注足下的尘埃,同时心中又带有那么一点属于强者的骄傲,骄傲在他心中挣扎着,支撑着,让他没有匍匐于玉罗刹的脚下。 但现在,所有的骄傲都不复存在,只剩下恐惧。 模模糊糊之中寒梅想到,原来高高在上的神魔就算不低头都能知道脚下发生的一切。 想来玉罗刹对他们的野心与不安分一开始就了然于心,就算是孤松看见的棺材,也不过就是他玩得又一个游戏。 从一开始,岁寒三友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寒梅听见自己问道:“那陈浩,是不是你儿子。” 他惊觉,自己的声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沙哑,这么苍老,听起来就像是毛爪子在墙上划。 难听得紧。 对此,本来就心情很不好的玉罗刹只是道:“呵呵。” 嘲讽之情几乎从笑声中溢出来。 寒梅绝望了。 他绝对不会知道,明明自己还有几天可活,却被玉罗刹提早送上西天的原因。 也不过就是因为他把人家宝贝儿子认错了,让大祖宗非常得难过。 他一伤心,一难过,别人还有日子可以过吗? 当然是没有了。 神出鬼没的玉罗刹给叶城主还有陆小凤添了许多麻烦。 原本找到人审问这件事情就能结了,谁知道现在人竟然又不见了。 叶城主思来想去,觉得这件事情颇有些眼熟,一拍脑袋想想,之前叶二公子失踪不也就是这样吗? 套路一致,搞不好出自同人?他这样想着,干脆带着陆小凤找西门吹雪去了。 反正武当山一共才这么大,总能找到对口的。 西门吹雪跟个定点Boss一样,虽然没有练剑,但似乎在林子里沉思或者做些别的什么,身后跟了叶二公子与玉天宝,强者一直用泛着粉红色泡泡的诡异光芒盯着西门吹雪看,后者就单纯蜷缩在阴影中,恨不得没人能看得见自己。 他实在是非常地缺乏安全感呢! 就算是跟在西门吹雪身边,都感到有一股阴冷的视线如影随形,好像总在暗处盯着自己似的。 玉罗刹:盯—— 玉天宝打了个寒颤。 叶二公子见到叶孤城来了,终于将黏在西门吹雪脸上的视线依依不舍地撕扯下来,对叶城主点点头道:“兄长。” 他又看到叶孤城身后的陆小凤道:“陆大侠。” 陆小凤见叶二公子安好,心情也明媚些许道:“叶二公子。” 叶孤城开门见山道:“是谁将你塞入武当禁地的。” 叶二公子道:“不知。” 他见叶孤城表情不太对道:“玉天宝知道。” 玉天宝:!!! 叶孤城:!!! 陆小凤:!!! 西门吹雪:!!! 就连剑神也施舍眼神给了玉天宝一秒。 他倒不是有别的什么想法,因为西门吹雪一直知道玉罗刹有个养子,按照他的性格,显然是不会介意这种小事的人。 看着玉天宝,也不过就是在心中想想,原来这就是他爹的养子啊。 反应超平淡。 叶孤城看着叶二公子,眼神幽深。 他现在不想打断兔崽子的狗腿了,想连同他脑袋一起打一通。 说好了为了隐瞒玉天宝身份在外面叫他王公子,竟然给这不长进的东西一嘴就卖了。 想死就直说啊,何必这么拐弯抹角! 叶二公子:哦。 一不小心说错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改BUG 下午考第一门【沉思】 应该没问题??? 子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5 08:24:55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5 13:41:39 水目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5 13:46:28 大雷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5 14:22:20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二公子发现自己说错话了。 他现在的反应有点慢, 能发现自己说错话还是因为全场鸦雀无声,又兼之叶城主用非常可怕的, 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盯着自己看。 叶二公子:嘤。 兄长的眼神好恐怖。 有那么一丝丝的害怕。 但叶孤鸿也知道,他哥平日里可是个非常讲道理的人啊,无缘无故是不会用阴测测的眼神看着他的,如果出现了这种眼神, 那一定是他自己出了什么问题。 那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他出了什么问题? 叶二公子开始战战兢兢回忆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 好像除了说了一个玉天宝之外并没有做什么事。 哦, 等等,他说了玉天宝。 他哥是怎么跟西门吹雪介绍玉天宝的?王公子。 玉天宝是什么人。 好像有说过是玉罗刹的儿子? 叶二公子懵逼了。 哦天,他究竟说了什么。 叶二公子恨不得在地上找一条裂缝钻进去。 他和玉天宝那是一起吃过蚯蚓的交情,加上对方人又懒散, 看上去一点用处都没有,他哥说对方是玉罗刹的儿子, 他听听也就惊讶一下,只要想到对方和他一起吃蚯蚓,那就一点感觉都没有。 什么西方魔教的少教主,什么玉罗刹的儿子, 这些特殊光环和玉天宝一点关系都没有。 在叶孤鸿眼中,对方就是个没什么用处的懒汉。 贵公子也分三六九等, 玉天宝无疑就是叶孤鸿最看不起的那一类。 因为并不把玉天宝当回事,所以对人的名字也没有什么特殊感觉,喊人的时候就大大方方说出来了。 叶二公子是一个非常耿直的boy。 耿直的叶二看着他哥, 对方脸上的表情难看得紧,脸上几乎写了“回去打断你的狗腿”这一排字。 叶孤鸿打了个寒颤。 陆小凤也是非常得震惊,虽然他知道玉天宝被叶孤城一起救出来了,但对此人的名字,他以为叶二公子还会遮遮掩掩一点,说个化名什么的,毕竟现在全武当山的人掘地三尺也想把玉天宝找出来。 直接说了他的名字,是不是直接过头了。 陆小凤有些犹豫,他心道难不成这是叶城主授意的,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当回事? 要不然玉天宝这等重量级的名字怎么可能天天挂在嘴边上,毕竟他现在可是香饽饽。 陆小凤以眼角的余光瞥了叶城主一眼,才发现他一脸冰寒,可以冻死人的那种,一个激灵就干脆把脸转了回去。 好,看这表情,定然不是叶城主授意的。 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意外。 陆小凤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叶城主发现,他莫约是与白云城之外的所有地方犯冲。 要不然为什么他每一次的运气都如此一言难尽? 因为叶孤鸿这小兔崽子惹的祸,他首先第一个要解释的对象就是西门吹雪。 原本想着对方身为剑神,并不想与这些世俗之事同流合污,即使身在武当山上,却没有与群英会有一丁点的关系,叶孤城并不想说破玉天宝的身份。 他想着对方的脸恐怕武当山上除了岁寒三友就没有人见过,岁寒三友应该也不回来找西门吹雪,如果给寻常人见了,说一句王公子就带过去了,并不会给西门庄主带来什么负担。 但现在,面对西门吹雪竟然还用化名,听起来就不太好了。 弄得好像跟叶城主不信任他似的。 虽然原意是不想麻烦西门庄主,但一圈绕下来还不是叶城主想差了,把原本简单的事情弄得很麻烦。 他在心中将事情理清一遍,懊悔极了,恨不得回到之前,给自己抽一个大巴掌。 叶城主惊觉,他今天智商降低了,一整天都过得浑浑噩噩。 这究竟是何缘故。 眼中的寒芒扫过一遇偶像就智商不在线的叶孤鸿。 他知道了,自己定然是被这人给传染的! 回去一定要好好收拾这个病原体! 叶孤鸿:??? 并不知道与他有什么关系。 错误已经犯下,那道歉就成了必须的,特别叶城主自己也觉得事情做得并不漂亮。 他只能道:“西门庄主,实在是抱歉,叶某不应该隐瞒他的身份。” 叶城主道:“这人自称玉天宝,似是玉罗刹的儿子。” 西门吹雪的表情漂移了一瞬。 玉罗刹的儿子。 呵呵。 西门吹雪道:“无事。” 他又道:“你我二人之间,本不必在乎这些虚礼。” 大概意思就是,不管叶城主犯了什么错误,他都不会在意呢! 更何况,西门吹雪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事,也没有放在心里。 叶城主:但我在乎啊! 我们叶城主是个矫情的巨巨。 他是个后天的完美主义者,天天抓住逼格的小手,能做到面面俱到,人自然也是非常非常细心的。 虽然表面高冷,但叶城主并非不通人情,应该说,他实在是太通人情了。 待玉天宝的身份说开,陆小凤、叶孤鸿和西门吹雪之间似乎便没了秘密,既然没有秘密,很多话便可以说开了。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了个眼色,示意让他上去问,毕竟,无论是他还是西门吹雪,都不是话多的人设。 一问问题,那就是陆小凤的领域了。 谁叫他是名侦探陆小凤呢? 于是陆小凤看向玉天宝。 玉天宝:??? 你们才想起我吗? 刚才讨论我是不是玉天宝时为什么没人看我! 玉天宝表示不服。 然而他并不能做什么,因为在场人除了他都是高手。 就算是叶孤鸿他都打不过。 想要活下去,十有**还要靠他们。 陆小凤道:“你是玉天宝?” 玉天宝有气无力道:“我是。” 陆小凤道:“你怎么会出现在武当山。” 玉天宝道:“有人威胁我上来。” 陆小凤道:“谁。” 玉天宝道:“不知道。” 他说的理直气壮,因为玉天宝确实也不知道是谁将他带过来的。 陆小凤盯他半天,觉得玉天宝没说假话,便道:“是谁把你带到武当禁地?” 玉天宝道:“你真要知道?” 陆小凤皱眉道:“要知道。” 他心中已经觉得有一丝丝不对劲。 玉天宝道:“好。” 他的语调诡异极了。 玉天宝道:“是玉罗刹。” 玉罗刹! 陆小凤的瞳孔猛得紧缩。 叶孤城看上去很淡定,因为他是读过剧本的男人,知道玉罗刹绝对没有死。 西门吹雪也很淡定,他爹搞的事情太多,这仅仅是其中非常微不足道的一点小事。 所以在场人中,惊讶的只有陆小凤。 叶二公子早就成了布景板。 陆小凤道:“玉罗刹不是死了吗?” 玉天宝道:“你既然是江湖人,就没有听说过诈死?” 陆小凤当然听说过,但他并不觉得岁寒三友会骗他们,因为谁都知道,玉罗刹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人,在他活着的时候,没有人敢违背他的意思。 陆小凤道:“那为什么岁寒三友会出现在这里。” 玉天宝道:“当然是因为他们想要西方魔教。” 陆小凤道:“他们知不知道玉罗刹还活着。” 玉天宝道:“如果他们知道,就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陆小凤沉吟道:“那你可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玉天宝道:“岁寒三友无非是想要西方魔教。” 陆小凤当然知道他们想要西方魔教,但无论是玉罗刹还是岁寒三友似乎都没有杀白衣剑客的动机,他看眼前吊儿郎当的青年,直觉他说的话都是真的,如果将武当山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或许会有什么启发。 陆小凤道:“你知不知道武当山上已经死了很多人。” 玉天宝道:“死了在多人也和我没有关系。” 陆小凤没理他,接着道:“他们很多人都是年轻的白衣剑客。” 他看玉天宝,意有所指:“年龄都和你差不多。” 玉天宝也挺聪明的,听陆小凤道年龄与你差不多就猜到了部分真相,他道:“你什么意思。” 陆小凤道:“你这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死?” 玉天宝古怪地笑道:“我或许知道原因。” 陆小凤道:“什么?” 玉天宝道:“我不能告诉你。” 他又道:“不过你可以盯着岁寒三友,如果死的都是年龄与我差不多大的白衣剑客,或许就是他们动的手。” 他意味深长道:“毕竟,这事关西方魔教。” 玉天宝自己这么说着心里也在不断盘算。 他之前就认为那逼着自己当掉罗刹牌却没有杀掉自己的人一定是西方魔教的,否则绝对不会认识自己,现在看来,似乎是岁寒三友手下的? 这倒也说得过去,毕竟他们现在是铁了心想把西方魔教收入囊中。 想到大家都以为死了,实际上没有有死的养父,就算玉天宝都不由幸灾乐祸地笑了,也实在算是岁寒三友倒霉,同时并不排除是玉罗刹就是想假死搞他们一下。 话说回来…… 玉天宝眼珠子一转,他倒是不排除岁寒三友有人知道自己不是玉罗刹养子的事儿。 毕竟,他已经看出来了,他现在所遭受的一切倒霉事都是玉罗刹计划中的一部分,他可不敢说自己能够揣测玉罗刹的计划,但也多多少少知道,玉罗刹对岁寒三友他们恶意满满,想到自己能知道自己不是玉罗刹亲子,也是玉罗刹自己透露的,如果他想玩玩岁寒三友,找个途径告诉他们不也是正常? 玉天宝对玉罗刹的恐惧比任何一人都多,他知道,那人从来不会烦任何错误。 起码在他们这些外人面前,是完美无缺的。 如果是这样,对方逼着他上武当山,转一大圈杀掉白衣剑客的行为不就有了天然解释? 他在心中点点头,或许玉罗刹真正的儿子是一白衣剑客,就不知到底是谁。 明明西门吹雪就在他身边却把人下意识地忽略掉,只能说西门吹雪与玉罗刹那也是十分地不像了。 就在玉天宝胡思乱想的时候,叶孤城也将他们找过来的缘由告诉了西门吹雪,自然不是因为他话多,而是西门吹雪发问的。 说来也奇怪,明明西门吹雪并不像是对这种事情感兴趣的人,却偏偏一反常态,好像突然产生了兴趣,见陆小凤还在沉思也不去打扰,直接问了叶孤城。 叶孤城也并不隐瞒,就直接告诉他抓到的黑衣人莫名其妙失踪一事。 西门吹雪道:“失踪?” 叶孤城道:“不错。” 西门吹雪道:“怎么失踪的。” 他似乎对这事非常关心 这很反常。。 叶孤城道:“不知,只是将人牢牢地绑在树上,走了一刻的功夫,没来便不见人影。” 他道:“那地方分明没什么人,我与陆小凤看了,也不见人离开的痕迹,就不知道谁在乎此短的时间内竟能带着人无影无踪地消失了。” 西门吹雪的脸色愈发难看了。 他和叶孤城都属于喜怒不形于色的类型,即使面部表情有所改变,寻常人也无法判别,但正因为两人变化同样小,相互判别还是可以的。 叶孤城道:“西门庄主?” 他并不知道西门吹雪是为何心情不妙。 西门吹雪道:“无事。” 两个字从牙缝中挤出来,他还真是从来没有这么对叶孤城说话过。 西门吹雪只要对叶孤城说话,总是会带有西门吹雪式的和颜悦色,现在说话声音能变成这样,证明他的心情已经非常非常不美妙了。 但叶孤城依旧一头雾水,因为他实在不知道,他的话中究竟是哪个点触动了西门吹雪冷硬的神经。 西门吹雪似乎在思考,又似乎在听陆小凤与玉天宝的对话。 他突然插话道:“你可以先去找岁寒三友看看。” 陆小凤:??? 叶孤城:??? 两人都没有弄懂西门吹雪话中的意思。 西门吹雪道:“先看看此人说的话对不对,如果三人中确实有人失踪,再往下探查。” 陆小凤点头道:“不错。” 在所有情报都无法得到验证的现在,这似乎是最简单的方法。 陆小凤道:“但若他们一口咬定,即使人不在也没有有力证据。” 西门吹雪道:“人会出现的。” 陆小凤道:“你的意思是?” 西门吹雪道:“我没有意思。” 他这话一出口,在场人除了疯狂迷弟叶孤鸿,都用非常微妙的眼神看着西门吹雪,因为他很少说这么多话,也很少不对自己的话作解释。 这不符合西门吹雪的风格。 陆小凤想:真古怪。 这武当山上的怪事,真是他到目前为止见到最古怪的一件事。 因为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还是玉天宝,还是自称陈浩的白衣青年,每个人都有非常重要的秘密。 这个秘密还不能对别人说。 这些秘密堆积在一起,让所有人都变得很古怪。 但就算他知道每个人都有秘密,却并没有挖掘的**,因为陆小凤是一个很尊重朋友的人。 如果江湖人没有秘密,那怎么能叫做江湖人? 陆小凤对玉天宝道:“走吧。” 玉天宝道:“走?” 他简直不敢相信陆小凤是对自己说话的。 为什么走的是他? 陆小凤道:“我需要你帮我。” 玉天宝道:“帮你什么?” 陆小凤道:“认人。” 玉天宝道:“认谁?” 陆小凤道:“岁寒三友,或者别的西方魔教的人。” 玉天宝道:“我不去。” 他又道:“你明明知道岁寒三友要我死,却还让我走一趟,有何居心。” 陆小凤苦笑道:“什么居心都没有。” 陆小凤道:“除非我死了,否则我绝对不会让你死的。” 玉天宝道:“我觉得还是西门庄主这安全一点。” 西门吹雪道:“不行。” 玉天宝:??? 西门吹雪道:“我有事要做,你不能跟着我。” 他转头,略带歉意地对叶孤城道:“抱歉,我似乎也无法看护令弟。” 他这么说,一定是有很重要的事。 叶孤城道:“无妨。” 玉天宝道:“那……” 眼珠子又黏在了黏在了叶孤城身上。 叶孤城道:“我也不行。” 他道:“我也有事要做。” 玉天宝垂死挣扎道:“叶孤鸿怎么办。” 叶孤城道:“他自然是跟着我。” 毕竟叶孤城叶孤鸿是一家的,就算出什么事,两人一起也没有怨言,玉天宝就不一样了,他和叶孤城并没有什么关系。 玉天宝沮丧道:“好吧。” 他完全不清楚,为什么才一会儿,无论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都找到了要做的事情,明明刚才还没有。 玉天宝的武功并不好,比起自己找个地方窝着,还是跟着陆小凤更加安全点。 玉天宝道:“你确定不会让我死?” 陆小凤苦笑道:“除非我死了。” 叶孤鸿都看不下去了,他道:“你是西方魔教的少主,怎么如此贪生怕死。” 玉天宝道:“谁规定西方魔教的少主就不能贪生怕死了。” 叶孤鸿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好像确实是这样? 陆小凤道:“我们似乎只能暂时分道扬镳。” 他听见了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的话,就刚才短短的时间之中,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需要做的事情。 叶孤城道:“好。” 他转头对叶孤鸿道:“还不跟上来?” 叶孤鸿几乎是用轻功来到叶孤城身后的。 西门吹雪最先走,他似乎向着别的山峰去了,而陆小凤随后带着玉天宝去找岁寒三友。 眼下,这里似乎只剩下叶孤城与叶孤鸿两人。 叶孤鸿道:“兄长,我们要去哪里。” 叶孤城冷冷地看他一眼道:“你还记得我们为何来群英会?” 叶孤鸿原本想说不是为了看西门吹雪?但等他目光接触了叶城主的表情一个激灵道:“是为了找金铭灭的队伍。” 最近发生的事情有点多,他都给忘了。 还好刚才给叶孤城的眼神一激灵,想起来了。 叶二公子根本不敢想象,如果他说是来看西门吹雪的会有什么后果。 他现在就已经能看见自己等回到白云城后凄惨的未来了。 叶城主还是很赞同家丑不可外扬的,在外面无论做什么都没有回去方便,就算是教训人也一样。 但偶尔也是有例外的。 现在或许就算特殊情况。 叶孤城点点头,很好,还没有将他们的目的忘个彻底。 如果真忘了,他绝对不介意打断叶孤鸿的狗腿。 而且是现在、立刻、马上。 他看着叶孤鸿眼神都不对了。 似乎与叶二公子在一起,他的智商都会降低。 被迫降低智商的叶二公子:??? 兄长看我眼神怪怪的。 叶孤城道:“走吧。” 叶孤鸿道:“去哪里?” 叶孤城道:“去能找到线索的地方。” 他道:“无论一会儿看见什么,你都别说话。” 叶孤鸿有点憋屈,还是道:“好。” 突然被堂兄嫌弃。 有点不知所措。 最不知所措的人并不是叶二公子。 而是玉罗刹。 他现在绝对不仅仅是不知所措,他甚至还有点委屈。 因为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儿子对他发火了! 他还做了一件平常绝对不会去做的事! 在才看见西门吹雪的时候,他还是很惊喜的,因为玉罗刹为了防止西门吹雪在这段时间找到他,关了母子蛊的感应。 也就是说,他能找得到西门吹雪,西门吹雪找不到他。 至于为什么关了,还不是希望西门吹雪能够不要参与自己的行动,他心里还挺清楚,阿雪对自己做的事情并不感兴趣。 不讨厌就是好的了。 所以,现在阿雪竟然能不凭借蛊虫之间的感应就找到自己,这怎么能让他不感动? 简直就要热泪盈眶了好吗? 他这样想着,从迷雾中显出自己的身影,还不忘记将迷雾团留着,遮挡住寒梅丑陋的尸体。 他对没有用的人一点都不手软,而且寒梅已经没有价值了,他完成了玉罗刹对他的一切期待。 说到底,不过是个提线傀儡罢了。 玉罗刹笑盈盈道:“阿雪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倒希望西门吹雪能说些什么父子之间的感应,这回答定然能让玉罗刹浑身舒坦,回味大半年。 但西门吹雪可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儿子,他嫌弃玉罗刹嫌弃得紧,见到他只冷冷道:“你刚才做什么去了?” 玉罗刹:咦,这画风不太对。 他又心道莫不是阿雪知道什么非常担心自己? 很有可能啊! 还是说阿雪心疼自己刚才没有洗够眼睛? 更有可能了! 阿雪:呵呵。 若不是有事问玉罗刹,他绝对要离他远远的! 玉罗刹道:“处理了一只小虫子。” 西门吹雪道:“那小虫子在哪里?” 玉罗刹道:“已经死了。” 答非所问。 西门吹雪看向一团迷雾道:“在这里面?” 玉罗刹道:“是。” 西门吹雪道:“白雾散了。” 玉罗刹道:“不!” 更小孩儿耍赖皮似的。 但是下一秒他又充分体现了自己的慈父心肠。 他道:“阿雪不用看那么脏的东西。” 他家阿雪就算是杀人都是很好看的,剑尖凝固的血,与被他吹落的寂寞,放在玉罗刹眼中,都是可以入画的美景。 按他的逻辑,西门吹雪剑下的尸体,都特别美。 但是寒梅的尸体有什么好看的,又老又丑,眼中满含扭曲的恐惧,一点都不适合给西门吹雪看。 看了实在是太辣眼睛。 玉罗刹拒绝散开雾。 西门吹雪冷冷道:“你不同意?” 玉罗刹道:“我不同意。” 西门吹雪道:“好。” 然后就拔剑。 剑气贯长虹,形成一道风刃,将玉罗刹拢在一起的迷雾硬生生撕裂出一个大口子。 寒梅丑陋的尸体暴露在西门吹雪的视线中。 玉罗刹傻了,阿雪这是要作甚? 都不管那丑陋的尸体是否会污了宝贝儿子的眼睛。 他还真是极其难得的,无法揣度儿子动作中的意思。 只见西门吹雪将剑收入剑鞘,一步一步地向着玉罗刹走过去。 玉罗刹的心扑通扑通直跳。 他已经有多少年没有抱抱阿雪了! 然后以为要和他亲近的西门吹雪便毫不留情地从傻爹身边走了过去。 玉罗刹:??? 白衣胜雪的青年低头,似乎想要捞起寒梅的尸体。 玉罗刹:“不——” 他这声嚎叫可凄厉了,下一秒白雾就带着寒梅的尸体离开西门吹雪三丈远。 并不知道玉罗刹做了些什么。 反正西门吹雪别说手了,就算他的衣角都没有碰到寒梅。 西门吹雪抬头,冷冷的视线射向玉罗刹。 非常不满意。 但向来对儿子百依百顺的傻爹却炸毛了,身上的白衣竟然像是西域波斯猫身上炸开的长毛。 对着儿子,张牙舞爪。 玉罗刹道:“阿雪你想做什么!” 恍若惊弓之鸟。 西门吹雪道:“我不想做什么。” 玉罗刹道:“你明明就想做什么!” 西门吹雪:“……” 玉罗刹伸出指间,颤巍巍道:“你竟然想用手触碰肮脏的尸体。” 寒梅:呵呵。 虽然我死了,请不要侮辱我的尸体谢谢。 西门吹雪道:“没错。” 玉罗刹感受到穿胸一剑。 阿雪竟然承认了? 西门吹雪道:“我要把它带到陆小凤那里去。” 他道:“你的擅自行动让我朋友很困扰,父亲。” 终于承认玉罗刹是他爹了,但玉罗刹一点都不开心。 如果情感是水,他的悲伤早就成了汪洋大海。 玉罗刹道:“我知晓了。” 西门吹雪道:“你知晓什么?” 玉罗刹道:“寒梅的尸体,我会送过去的。” 西门吹雪道:“送到哪里。” 玉罗刹悲愤道:“送到人人都能看见的地方。” 西门吹雪还是不动,就看着玉罗刹。 玉罗刹摆摆手道:“都交给爹爹,你千万不要碰他。” 西门吹雪终于道:“好。” 玉罗刹简直都要给他逼得崩溃了,他可爱的、纯洁的、高傲的儿子,竟然试图用手触碰一句年老肮脏的尸体! 这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玉罗刹简直痛苦极了,他心道绝对不行,就算是他自己摆弄寒梅肮脏的尸体,也不能让阿雪碰到。 阴毒的眼神与寒梅死不瞑目的双眼对上,这男人迁怒起来就算是尸体都不会放过。 如果不是答应了西门吹雪,他真想一把火把寒梅的尸体给烧了! 寒梅:呵呵。 所以说这关我的尸体什么事? 等等! 玉罗刹忽然想道,为什么阿雪会有如此危险的想法? 他知道西门吹雪的洁癖,如果不是事出有因,怎么会愿意触碰肮脏的尸体? 既然不是出自本意,定然是朋友所托。 会对寒梅尸体有所图的朋友是谁? 陆小凤还是叶孤城? 玉罗刹将两个名字在嘴中咀嚼,端的是咬牙切齿。 两个人都非常有可能,毕竟,陆小凤是查案的,叶孤城是把寒梅绑起来的,如果西门吹雪想要弄走他的尸体,与这两人一定脱不了干系。 玉罗刹:呵。 此仇不报非君子,他是小人,报仇的力度肯定会比君子更大。 胆敢蛊惑阿雪让他触碰肮脏的尸体,陆小凤和叶孤城,做好承受他玉罗刹怒火的准备了吗?! 陆小凤:“阿嚏——” 叶孤城:鼻子好像有点痒,但绝对不能打喷嚏。 又谁在背后想他们了? 作者有话要说: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6 14:07:02 jpg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6 19:37:17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玉天宝跟着陆小凤。 他觉得自己很没有安全感。 也不能说是陆小凤武功比西门吹雪差, 或者是他信用值不高,这莫约就是人的一种本能。 看着西门吹雪那样气势有五十岁的男青年, 无论是谁心头都会安稳一些,但跟着浪子,除非是和他做朋友,任何一人都会惴惴不安。 女人会产生迟早被抛弃的错觉, 因为你不知道,自己是他的第几个女人, 也不知道, 浪子究竟会在家的港湾中停留多久。 至于男人,如果是朋友还好,因为陆小凤很愿意为了朋友而两肋插刀,如果是像玉天宝这样浑身上下都是麻烦的可怜人, 跟着陆小凤,莫约会被卷入更多的麻烦。 陆小凤就是一个麻烦体质。 玉天宝道:“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的轻功虽然比不上陆小凤, 但陆小凤也还算是体贴,虽然心头焦急,却配合玉天宝放慢了自己的速度,就怕以玉天宝不是十分出众的轻功无法跟上。 陆小凤道:“去找人。” 玉天宝道:“谁?” 陆小凤道:“岁寒三友。” 玉天宝的脚一下子就刹住了。 陆小凤也刹住了, 他道:“又怎么了。” 还很无奈。 玉天宝睁大眼睛看他道:“你说你会保护好我。” 陆小凤道:“是。” 玉天宝斥责道:“但你现在却要我死!” 陆小凤道:“我怎么就要你死了。” 玉天宝道:“岁寒三友都等着杀我,也都认识我, 到他们面前我岂不就是白白送死?” 陆小凤道:“不会。” 他又道:“花满楼也在那里。” 玉天宝道:“花满楼?” 陆小凤道:“没错,等到那附近我就让花满楼带你走远点,我亲自去见见岁寒三友。” 因为陆小凤要确定, 那被叶城主绑了的,究竟是不是岁寒三友的一员。 玉天宝道:“你确定花满楼不会见到别人。” 陆小凤道:“他是个瞎子,连你的模样都见不到。” 玉天宝道:“瞎子怎么注意周围情况。” 陆小凤道:“他有耳朵。” 陆小凤道:“花满楼的耳朵,是世上最灵敏的。” 玉天宝勉为其难道:“好吧。” 陆小凤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终于意识到,玉天宝是一个多么难缠,多么怕死的人。 但他也很确定,像玉天宝这样的人,不管怎么样,是绝对不会下狠手杀掉六十个人的,所以那误导他们将所有锅都推到玉天宝身上的岁寒三友一定有问题。 如果那六十个人是他们杀的,会有什么目的? 不知不觉间,陆小凤已经将杀人者的身份锁定在了岁寒三友身上,但他又实在想不到原因。 陆小凤道:“你说,如果杀人的事岁寒三友。” 玉天宝道:“嗯?” 陆小凤道:“他们为什么会找年轻的白衣剑客。” 玉天宝道:“我怎么知道。” 他又道:“我只知道,我没那么喜欢穿白衣,也不喜欢练剑。” 所以,岁寒三友的目标一定不是他。 陆小凤道:“但他们的又确实很想要将西方魔教收入手中。” 所以,他们找的人,十有**与西方魔教有关。 陆小凤脑洞大开道:“难道是玉罗刹?” 玉天宝心中一凛,道陆小凤的想象力难不成真这么丰富,现在已经猜到了? 但想想,好像又不太可能。 这江湖上又有几个人有玉罗刹的脑回路,就算是养个儿子都要找替身? 陆小凤道:“不对,不可能,以玉罗刹的年纪定然是个老头,怎么可能是年轻的白衣剑客。” 玉天宝傻了,他道:“你莫不是以为那群人有胆子对玉罗刹动手?” 怕都怕死了好吗? 陆小凤听了他的话,却忽然道:“你叫他玉罗刹?” 他抓得重点很重点,又或者很歪。 玉天宝听了心道不好,但还是兀自镇定道:“要不然叫什么。” 陆小凤看着他,眼神锐利又带着探究,他道:“父亲或者是爹?” 陆小凤又心道,难不成是娘? 谁都不知道玉罗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但有玉天宝这么大的儿子,他的年纪总不会太小。 玉天宝也是演技派,他道:“你对着一团迷雾,叫得出这称呼?” 陆小凤惊道:“就算对你也是一团迷雾?” 玉天宝道:“我从来不知道玉罗刹长什么样子。” 这样听起来,似乎有些可怜,但看玉天宝自己都不在乎的模样,陆小凤也不能说什么。 他只能在心中道,这对父子的关系真奇怪。 但若父亲是那个玉罗刹,似乎也不奇怪了,因为他就是江湖公认的,很神秘,很冷酷的人。 陆小凤接着思考岁寒三友的问题,也不多追究了。 玉天宝见陆小凤又不看自己,悄悄松了一口气,心道还好还好。 玉罗刹能让他知道自己不是他亲儿子,但是玉天宝却不能让别人知道。 他很能看得清自己的身份,他就是玉罗刹的挡箭牌,为了保护他亲儿子的挡箭牌。 最开始玉天宝也不忿过,为什么他就要做这样的事? 但后来想想,起码他还锦衣玉食长到二十几岁,而且,这做不做挡箭牌,又不是他能决定的,还不如让玉罗刹高兴点。 因为玉天宝不是唯一的,如果玉天宝没有了,很可能会有个玉地宝,玉大宝,想要当玉罗刹养子的人不要太多。 而且,他的命,不就是捏在对方手里的?玉罗刹捏死他的难度,并不比捏死一只蚂蚁更高。 所以,为了活下去,他要守得住秘密,当得了挡箭牌。 陆小凤在找花满楼,花满楼也在等陆小凤。 他们两人之间,是很有默契的。 仿佛不用诉诸于语言,就知道自己和对方想要做些什么。 所以当陆小凤看见花满楼竟然在外面等他时,他一点都不奇怪。 花满楼与他仿佛有心灵感应一般,总能知道陆小凤要来了,同样,陆小凤也能知道花满楼要来了。 倒是玉天宝一惊一乍的,他道:“这就是你说的花满楼?” 陆小凤道:“不错。” 玉天宝道:“他的耳朵真好。” 陆小凤:??? 陆小凤道:“什么意思?” 玉天宝道:“你这么远来,他竟然能听到你的脚步声。” 陆小凤哭笑不得道:“虽然花满楼的耳朵很好,但却没有好成这样。” 玉天宝道:“那他怎么知道你来了?” 陆小凤道:“花满楼总是知道的。” 玉天宝意味深长道:“哦——” 陆小凤:感觉有点不太对。 一般情况下,花满楼看见陆小凤时心情都会不错,但自打上武当山后,他无论看到谁心情都不会太好,因为死了太多人。 珍爱生命的人,怎么会见的得别人死? 花满楼道:“这位是?” 他“看”向了玉天宝。 玉天宝被吓了一跳,他盯着花满楼看了许久,即使看见对方瞳孔中没有焦距也还是难以相信自己面前的是一个瞎子。 因为他“看”东西实在是太准了。 难道这真是因为他出色的听力? 即使刚才嘴上逗陆小凤,真让玉天宝说,他也很难相信人的听力能好成这样。 世间纷乱,杂音太多,怎么能从自然的声音中分辨哪一部分是人制造出来的? 想想就不可能。 陆小凤在想自己应不应该告诉花满楼自己身边的人是玉天宝,但想想,他还是说了。 毕竟花满楼这里不比西门吹雪,人来人往,即使他听力出色,如果一个躲闪不及给人是玉天宝的人撞上了怎么办? 要真是那样,无论是玉天宝还是花满楼都会很危险。 陆小凤压低声音道:“他是玉天宝。” 隔墙有耳,他保证自己的声音只有他和花满楼才能听得见。 就连离他很近的玉天宝都只听见了蚊子哼哼。 但花满楼偏偏听得一清二楚,他的脸色很凝重道:“真人?” 陆小凤道:“没错。” 花满楼道:“那里面的六十个人……” 陆小凤道:“不是他杀的。” 花满楼道:“那岂不是岁寒三友想要祸水引东?” 陆小凤道:“你与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陆小凤又道:“我将他放在你这里,自己进去看看。” 花满楼二话不说应了下来道:“好。” 陆小凤道:“最好别让人看见他。” 花满楼道:“放心。” 看他们俩的模样,简直就像是完成了某种神秘的交易。 交易货物就是玉天宝。 事实证明,陆小凤羽与花满楼之间的默契,那还真不是盖的,花满楼距离大部队的距离,那还真是一点都不近,除非是两人间有什么心电感应,他怎么可能专门跑到门口来接应陆小凤? 江湖人只要人一多,办事情就特别没有效率,明明已经死了这么多人,那些江湖大侠却好像还没有讨论出一个章程来。 当然,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找到玉天宝在哪里。 虽然岁寒三友口口声声说人是玉天宝杀的,但他人呢? 谁都不知道玉天宝道哪里去了。 陆小凤挤进群英会各侠士中,并没有引起什么不同寻常的反响。 这里人来往走动本来就多,陆小凤挤进人群里,甚至连金九龄都没能看到。 岁寒三友也没有看到。 陆小凤只能随便拽了个身旁的小青年,一看人还挺眼生,他道:“可看见岁寒三友往那里去了?” 那小青年原来心情不太美妙,但看见拉住他的竟然是陆小凤陆大侠,脸色猛然一变,有点激动,还隐隐透着些敬畏。 显然,他的偶像十有**就是陆小凤陆大侠。 年轻人道:“他们刚才还在这里。” 陆小凤循循善诱道:“那现在人在哪?” 年轻人道:“刚才孤松和枯竹走了。” 陆小凤道:“寒梅在哪?” 年轻人道:“走掉的两个就是去找寒梅的。” 陆小凤道:“怎么回事?” 年轻人道:“也不清楚,只道是寒梅人不见了,他们去寻找。” 陆小凤意味深长道:“哦。” 人不见了? 他想,那叶城主绑了的,十有**就是岁寒三友的寒梅。 所以,是孤松与枯竹发现之后把寒梅带走了? 陆小凤越想越有可能。 但寒梅被绑走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孤松与枯竹真是那么久之前就走了?还真好误打误撞遇上寒梅? 哪知道还没等他想完,门另一端的院子又传来吵嚷的声音,还不是他进来的那个门,是另外一扇。 习武之人耳聪目明,陆小凤尤甚,虽然比不上花满楼的程度,但比起大部分人还是好了不少的,竖起耳朵,便能听见很多他想知道的事。 “人找到了吗?” “找到了找到了!” “活的死的?” “死的!” 听到那一大声死的,他的表情就变得无比凝重,死的人究竟是谁? 很快就有人给了他回答,因为那人出现的实在是太诡异了。 你能想象吗?明明上一秒回头的时候那块地方还是空白的,下一秒就出现了一具尸体,甚至都不知道尸体是从哪里来的,而且看尸体模样,分明是死了有一段时间。 又是无头悬案。 “人带着面具!” 陆小凤又听见有人如此喊道。 “拿下来,把面具拿下来!” “好。” 似乎是有人动手,小心翼翼地把面具扒下来了。 “人是谁?” 他又听见有人惊恐大叫道:“是寒梅,是西方魔教的寒梅!” 陆小凤听见这句话,有如遭受当头棒喝 咬牙越过人群,飞奔着向声音喧闹处而去,那模样,就好像死得不是寒梅,是陆小凤的妈。 但谁都知道,陆小凤无父无母,是一个江湖浪子。 被他搭话的小青年脸上满是疑问。 人挤在一起,明明是还算宽敞的院子,却因为人太多而水泄不通。 陆小凤想要钻进人群看见尸体,也只能在人潮中不断向前挤,嘴上喊着“让让让让”。 没人会注意到这在人群中横冲直撞的男人是陆小凤,因为现在大部分人和他的情况都一样。 都想看看,死的究竟是不是岁寒三友之一的寒梅。 寒梅和其他死的人都不一样,目前死的六十个人,没有一个是有名气的,他们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不请自来的年轻侠士,正因为此,虽然武当山会名誉扫地,但至少不会出现什么外交问题。 因为有分量的人一个都没有死。 但现在却不一样,岁寒三友是江湖上非常有名气的人物,因为他们已经能被称为老怪物。 所谓的老怪物,那几乎就是种传说,即使在中原已经销声匿迹多年,突然一出现,年轻的后生依旧认识他们。 这影响力,就很了不得了。 而且他们的武功也确实很不错,起码对得上岁寒三友的名号。 杀他很难,杀了他之后趁所有人不在意将尸体抛在众目睽睽之所就更难了。 看现下模样,分明是人有意抛尸,但他们这么多人在这里,其中还不乏武功出色之辈,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发现究竟是谁抛了尸体。 想着,不由打个寒颤,有人还在拼命向着寒梅尸体所在方向挤挤攘攘,有人却已经在警惕地探查周围情况,试图找出扔了寒梅尸体的罪魁祸首。 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 陆小凤终于冲破人墙,看到了寒梅。 他的尸体就如同叶孤城形容的一样,穿着黑衣,带着面具,现在那面具被人扒了下来,展示在众人面前的就是一张混杂着恐惧与惊讶的脸。 寒梅的瞳孔还没有开始扩散,看见他尸体的每一个人都能切身体会到他的恐惧。 一阵阴风刮过,背后凉嗖嗖的。 众人的恐惧不仅仅来源于寒梅的尸体,他死得如此凄惨,其他人也不得不多想,就算是一直很淡定的老派高手在看见他时表情都不由自主变得凝重。 无形的剑悬挂在上空,长久以来因为武功出色而产生的安全感被瞬间打破。 之前死的都是些小虾米还好,他们武功高强,就算有人要动手也不会牵扯到自己,这几乎是条被默认的规矩。 但是现在,事实告诉他们并不是这样。 人群中有人犹豫道:“这难道也是玉天宝干的?” “不能吧,不是说玉天宝的武功不好?” “但这里似乎又没有第二个人有杀死寒梅的动机。” “如果是玉天宝,应该也是下毒,但看这人模样,分明没有被下毒的。” 寒梅的脖子上有一条薄薄的血线。 是剑、是刀,还是别的武器? “应该找人看看他是怎么死的。” 这话一说出口,众人纷纷复议。 在这里,又有谁有判断死法的眼力。 西门吹雪。 但西门吹雪现在不在这里,他一早就出去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 走的如果是别人,在场人指不定会有多少抱怨的,但如果是西门吹雪,他们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没有人敢在背后说西门吹雪的坏话,特别这里有很多双眼睛,有很多双耳朵。 你若说了西门吹雪的坏话,流传到他耳朵里怎么办? 既然西门吹雪不在,就只能找别人。 又有人道:“金九龄,金捕头可在?” 金九龄是六扇门的,平日的工作就是查些疑案,他见过的伤口应该也有很多,即使对医术不大了解,让他看看伤口应该也没有问题? 在场人都左顾右盼,过了好一会儿才道:“金捕头也不在!” 真是奇了怪了。 人都到哪里去了。 金捕头人到哪里去了,他去盯着岁寒三友去了。 金九龄虽然是不是个好人,但业务水平实在是不错,而且他心里门清,这悬案不破,他们所有上武当山的都会变成笑柄。 更何况,即使嘴上不说,又有谁在心里敢发誓,说自己对罗刹牌一点兴趣都没有? 起码金九龄不能。 他本来就胆大包天,而且认为自己才智双全,武功也很好,要不然怎么敢伪装成绣花大盗,帮助南王截了八十两万银子? 这件事起码能看出两点,他挺贪,并且艺高人胆大。 和小心求证的陆小凤不同,顺着对方的思路想下去,他几乎是肯定岁寒三友有问题。 他们为什么会找白衣剑客杀? 大概是人与人之间性格不同,思维方式也不同,金九龄凭借想象得出的结论也与陆小凤完全不一样。 他想起假石雁所说有关玉天宝和罗刹牌的一番话,想当然道:那罗刹牌,或许就在白衣剑客手中! 他真是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结论特别有道理,做一个推理题,岁寒三友是为了西方魔教而来,得到了罗刹牌就得到了西方魔教,罗刹牌似乎失踪了,但之前在玉天宝手中,现在不知道到底在哪里。 按照寻常人的想法,玉天宝弄丢了罗刹牌那绝对是要找出来了,所以岁寒三友便伪装出是玉天宝杀人的假象。 实际上想要杀人夺宝的是他们。 毕竟,那些人就算是死了,尸体也没有什么人去触碰,都放在棺材中。 因为没有亲友都不能合棺,晚上看管的人也不多,无论罗刹牌是被放在房间中,还是他们随身带着,好像都不影响去二次寻找。 重点是人先死了,如果人死了,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 金九龄都恨不得给自己点个赞,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聪明了,逻辑一点问题都没有。 所以艺高人胆大的金九龄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去探探剩下人的底,就算是被发现了,也能说自己是为了查案,并不能说明什么。 他在江湖上的信任度还是很高的。 如果探底成功,搞不好他就能弄到罗刹牌。 他敢说,一张玉牌所值的银子,定然比常漫天押送至王府的八十万两银子要多。 一张罗刹牌所代表的,可是偌大一个西方魔教! 谁敢说自己不想要西方魔教? 金九龄又想几乎所有的白衣剑客都随着人流走,他们身上只带有剑。 毕竟一身飘飘白衣,如果衣服里放了什么一下子就能看出来。 房间中十有**会有线索。 他准备做的事情,和贼并没有多大区别。 但金九龄没想到的是,他才准备实施自己的计划,竟然又迎面遇上一个人。 一个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出现过的人。 叶孤城! 等等! 他的瞳孔又是一阵紧缩,在叶孤城身后的那人是谁? 是叶孤鸿! 叶孤鸿不是死了吗? 等等,并没有人说他死,他只不过失踪了。 但几乎所有人都默认叶孤鸿死了,因为现在这武当山上已经死了太多人,将叶孤鸿掳走的,十有**是心狠手辣的假石雁,他怎么可能有命活? 但叶孤鸿偏偏就没死,还出现在了金九龄身前。 金九龄停下脚步道:“叶城主。” 叶孤城也停下道:“金捕头。” 金九领道:“令弟可是找到了。” 虽然这么说,眼睛却盯着叶孤鸿看。 叶孤城道:“托福。” 金九龄在心中嘀咕,可真是奇了怪了。 叶孤城道:“金捕头要去哪里。” 金九领道:“去看看落单人是否安好。” 说的那叫一个义正辞严,根本无法反驳。 叶孤城道:“金捕头恐怕得白跑一趟,这方向并没有人。” 金九领道:“多谢城主告知,差点白跑一趟。” 人人都是演技派。 说着就转身想要走。 叶孤城道:“金捕头请留步。” 声音冷冰冰的。 金九龄脚步一顿道:“叶城主何事。” 也不知为何,心中竟然有些不好的预感。 只听见叶城主道:“金捕头可见到过假石雁?” 金九领道:“不曾见过。” 叶孤城道:“那假石雁听说一手绣瞎子的本事出神入化,便是江湖上之前出现过的绣花大盗。” 金九龄对绣花大盗这词非常敏感,听见叶孤城不明不白地提起,心中更是警铃大作,干脆就停下脚步面对叶孤城,试图从他脸上看出蛛丝马迹。 他究竟想要说什么? 金九龄道:“我也听说了,只可惜那死掉的三十人。” 叶孤城都:“此言差矣,遭遇过绣花大盗的可不止现在的三十人。” 他道:“最开始常漫天押得八十万两银子,与我金铭灭的车队,都是绣花大盗所为。” 叶孤城一双灿若寒星的眸子,紧紧锁定在金九龄脸上,就好像能将他的脸看出花来。 金九龄却听越不对劲,他的额头上隐隐冒出细密的汗珠。 金九龄兀自镇定道:“非也,依我看,三起案子非同一人所为。” 他道:“不说别的,就说金铭灭的案子,既然人连同货物一起不见,又没有相同的货物在黑市商流通,显然那绣花大盗就不是为财,与第一人一点都不一样。” 他道:“截了八十万两银子的绣花大盗不过是为了钱财,像他那样的人,是不会为了一批处理不掉的货物而动叶城主的车队。” 叶孤城道:“金捕头是这么想的。” 金九龄咬牙道:“是。” 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叶孤城诡谲的态度竟然让他有了种自己身份暴露之感,就好像他对面的男人知道自己是绣花大盗一样。 但金九龄又知道,这绝对不可能,因为他很确定,被他绣的瞎子没有一个看见自己的容貌, 除非叶孤城是天上的仙人,知晓一切人间的事,否则他怎么会知道? 沉默,沉默。 两人之间短暂的无声,被无限地拉长。 究竟是沉默了一秒,一分钟,还是十分钟? 金九龄不知道。 良久,叶孤城才道:“真不愧是六扇门的总捕头,竟然将罪人的心里揣测得如此贴合实际。” 金九龄隐隐松了一口气道:“叶城主严重了。” 叶孤城又道:“那金捕头觉得,究竟是谁截了我那一批货物?” 金九龄苦笑道:“在下不知。” 他又道:“我只知道,那人的武功一定十分高强。” 叶城主道:“是吗。” 金九龄老老实实地走了。 他再也不敢打罗刹牌的主意,走的方向甚至都是相反的方向,只准备老老实实回到人群中,或者找个安静的地方坐着平静一下自己的心。 他站在叶城主面前,竟然有种被看透了的感觉,一切秘密似乎在照照阳光下,无所遁形。 金九龄不禁在心中问自己,叶城主究竟是知道了,还是不知道? 如果是歪打正着还好,如果是真的知道,就实在是太可怕了。 他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金九龄想着,只觉得一阵后怕,忽然,额头上有一滴水珠,落到了鼻尖上。 他手一抹,才发现这是自己的汗珠。 他被逼出了满头冷汗,自己却不知。 那满头冷汗看在叶城主眼中,是不是心虚? 金九龄倒吸一口冷气,不敢再想下去。 叶孤城这男人,实在是太可怕了些。 他绝对不会与如此可怕的男人为敌。 叶城主目送金九龄离开。 叶二公子见金九龄走远了,忍不住道:“兄长的话是什么意思?” 他听着觉得怪怪的,那问题,似乎不是在问金九龄,而是在问绣花大盗。 叶孤城道:“你没听明白?” 叶孤鸿老老实实道:“没听明白。” 叶孤城道:“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 叶孤鸿:“!!!” 叶孤城道:“不过,他只截了常漫天的八十万两,与我们的货没有关系。” 叶孤城叹息道:“还要再找找。” 说着就走了。 叶二公子呆立在原地,看叶孤城的眼神不像是看人,倒像是在看神仙。 真不愧是兄长! 什么都知道!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特别头疼。 但他的头疼, 别人都看不见。 就算是对他还算了解的叶孤鸿看见叶城主也只会道我兄长什么都知道比江湖上号称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大智大通还要厉害许多,简直能够对得起多年以前流传下来的江湖百晓生名号。 没人知道百晓生的名号是怎么流传下来的, 又有怎样一段渊源,只知道拥有这名号的人什么都知道。 就连大智大通都无法称自己是江湖百晓生。 但叶孤鸿却认为他兄长可以。 跟着叶孤城走了许久,他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道:“兄长怎么知道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 他对叶孤城的话坚信不疑,更不要说金九龄在叶孤城的逼问下出了一头冷汗, 光看他的模样就知道这人非常心虚。 他为什么心虚,莫不是被看透了身份? 叶孤鸿不瞎,虽然一开始觉得兄长与金九龄的对话莫名其妙, 但是听着听着, 就觉得不对味了,又看金九龄越说话越心虚, 甚至还有冷汗从额头上滴下来的模样,哪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但问题又回到原点,叶孤城是怎么知道的? 简直就是未解之谜。 但叶孤城却只道:“你还记得我带你走前说了些什么?” 叶孤鸿道:“少说话。” 叶孤城沉声道:“不错。” 他道:“少说多听多看,只有这样才能活得更长久些。” 叶孤鸿低头,受教了。 如果说弟弟智商不是特别高对自己又十分尊敬有什么好处,怕就是眼前这个。 特别好忽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当然, 叶二公子一般情况下智商还是不错的, 超过水平线多矣, 但叶孤城还是一忽悠一个准。 他身上自带“兄长的权威”。 但想想金九龄竟然也否认了,他不免就有些头疼。 以叶城主的眼力,他怎么就猜不出三个绣花大盗是不同的三个人?更不要说第一个第三个的身份现在都已经水落石出。 但那第二个—— 截了金铭灭货与人的那绣花大盗和现在表明身份的两个都特别不一样。 他所做的事究竟是为了什么, 莫不真是为了报复? 但他究竟与什么人结下了什么仇怨,才会引起别人的报复? 如果不是报复,人去哪里了,货物去哪里了?难不成是要与他玩一出寻宝游戏来自行寻找? 但即便是寻宝游戏还要有个藏宝图来提示一二,现在他已经按照对方提示到了武当山,下一步提示又在哪里? 叶孤城很不解。 并不知道幕后人想做些什么。 赵石鸣睁开了眼睛。 一片黑暗。 他是谁?他在哪里?他在做什么? 他下意识地想抬头,想把自己的身体支撑起来,却发现四肢没有力气,再怎么用力,也只有手指头能动弹。 全身上下唯有意识清醒,等理智逐渐回笼,才想起自己之前身在何处。 他记得,自己好像是在帮城主送货? 而且中途还突然出现了两个想要截货的,最后被他们联手暴打一顿? 想想当时的场景,虽然荒谬,但也不是不可以理解,毕竟送去金铭灭的货物,每一件都价值连城,引得有心人的贪欲也是情有可原。 但也正是因为考虑周到,所以叶城主便从白云城的好手之中抽调出了一整支队伍,帮忙运送货物。 都说山水养人,在别的地方他们是不知道,但在白云城确实如此,积攒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书籍珍宝足以教化万民,又加上尚武之风,小小一座白云城,不知道培养出了多少武林高手。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书,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才,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秘籍? 就连叶孤城都不知道,好像从他在白云城起,一切就都是这样,他所做的,只不过是将原本就井井有条的城池管理得更好。 白云城的珍宝是物,更是人。 像赵石鸣这样年轻的小兄弟,却有江湖一流高手的功夫,放在别的地方,不早就像供菩萨一眼地供起来了? 也就是放在白云城,才会成为送货小队的一员。 虽然他们这送货小队的队长是轮流当的。 他四肢沉重,头脑清明,但渐渐地,也终于找到了一点儿力气,手指挣扎半天,从胸口的小袋子里掏出一颗药丸。 解百毒的丹药,由岚风姑娘出手研制,小小的一颗,功能不下于江湖上流传许久的十全大补丸,如果中了毒,无论是什么毒,吃下解毒丸基本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缓解功能。 江湖的□□,黑科技也很多。 不说什么黑玉断续膏简直能够活死人肉白骨的奇效,解毒的药丸也是应有尽有。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药丸可真不愧是岚风研制的,没人知道原理是什么,入口即化,固体化作液体,顺着食道一路向下,就算是没有吞咽能力的人也能食用。 清凉的触感从喉咙开始产生,流入胃部,传递向四肢百骸。 他似乎有了力量。 虽然没有完全恢复,但也恢复了大半。 赵石鸣伸手推头顶上的“天穹”,他很聪明,所以隐隐约约猜到了自己在哪里。 黑暗而逼仄的小匣子。 他在棺材里。 棺材没有合棺,甚至还留了透气口,虽然不知道自己在棺材中呆了多少天,但感知一下自身便能知道,他呆在这密闭空间中的时间一定不少,如果没有氧气,憋都憋死了。 这真是最糟糕的死法,更不要说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出现在这个地方,赵石鸣上一秒的记忆来停留在围殴黑白无常上,天知道他怎么到了这里。 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身陷危险之中,就要找到破解的方式。 外面有人吗?他竖起了耳朵。 他练得功夫不是手上的,不是脚上的,也不是什么武器,而是全身。 类似于少林的金钟罩或者铁布衫,是炼体的功夫,时间长了,虽然人看上去并不没有特别粗壮,但若一拳打到胸膛上,却会觉得手打上了一块石头,一块钢铁。 身体坚硬而不可摧,五脏六腑也随之有了些变化,较常人更为强健。 更不要说他还练得好一手龟息术,气憋在身体中,在经脉中不断游走不断强化,别的不说,他绝对是所有人中耐力最强的那一个。 或许就是因为练这般劳苦的功夫,他才有可能从黑暗的棺材中醒来? 赵石鸣等了许久,都没听见外面有人的声响,说是没人看管他们并不可能,或许是出去吃饭或者干些别的事? 他并没有因为饥饿或者干渴而四肢乏力,充其量就是胃里有些空,但也是正常进食后的空洞,这些日子应该是被喂了汤汤水水之类的吃食,想来那人并不希望他们死。 想到这,心头的大石又有一块落地,既然自己没有死,那其他同伴应该也没有事。 就不知道叶城主的货怎么样了。 即使不知道自身情况如何,都担心叶城主的货物,他也是相当的忠心了。 但白云城出来的,哪个不是忠心耿耿? 他安静地将棺材面搬开,然后坐起来。 入眼,是黑漆漆的石窟,唯一的照明是石窟墙壁上悬挂的火把。 这里没有阳光。 火源已经够了,虽然不很明亮,却足以赵石鸣看清这里的景象。 在幽暗的洞窟中,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十几口棺材。 都是价值连城的厚棺,若给常人看见了,定然以为棺材中的是死人,而且是身份贵重的死人。 赵石鸣自己就坐在其中一口棺材中。 他很镇定,一具棺材一具棺材地数过去。 果然,十六具棺材。 眼见石窟中没有外人,他很是干脆利落地从自己那具棺材中跳出来,一具棺材一具棺材地打开,再将解毒丸从袋子里掏出来给人塞进嘴里。 还不错,每个人都面色红润,活得很好,唯一的问题就是陷入了深深的沉睡,那模样像是被用了蒙汗药。 他忽然想到了自己,为什么醒来的会是他,应该是他从小练得龟息术所致,与炼体的功夫相辅相成,时间久了,竟然成了本能,只要他陷入沉睡,便会不由自己地进入龟息状态,气在身体内循环,被不断地消耗,外界的新气息不得已进入,那后来吸入的蒙汗药,可不就对他没什么用? 他看着棺材中的同伴,颇为安心地点点头。 想来幕后之人并不要他们死。 但如果不要他们死,那对方的目的又是什么? 他将解毒的药丸子一颗一颗塞进同伴的嘴里,果然有奇效,没过一会儿的功夫,人便接二连三地醒来。 岚风姑娘的药比十全大补丸还要有效果,不仅能解毒,蒙汗药也能解。 人一个一个地从棺材中坐了起来,默默对视。 练内家功夫的小哥完成自己英雄般的解救任务便开始自由自在地阴谋论,很凑巧的是,其他人也在阴谋论。 都是白云城出来的,思维模式相近不是很正常嘛? 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他们甚至可以用眼神对话! 你觉得怎么样? 这一定是阴谋! 没错,针对我们白云城的阴谋。 不,我觉得这是针对叶城主的阴谋。 没错。 他们要用我们来威胁叶城主。 有道理。 叶城主爱民如子,定然不会丢下我们不管。 所以我们成了累赘? 或许。 不,仔细想想我们是怎么被放倒的,明明之前来的是两只弱鸡。 一定是药,无色无味的蒙汗药。 既然是蒙汗药的话,只要用龟息术不就没有影响? 不错。 好,那就这样,等人来了,自然就知道他们安的是什么心思。 这群白云城的属下凑在一起,简直像是开了心灵链接,不用说话,都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如果叶城主来了,估计都会被他们震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秘术隔空传音? 他都没有见识过好嘛?! “哒哒——哒哒——” 是人的脚步声。 十六口棺材的盖子,悄无声息地合上。 就如同黑白无常走之前一样,他们绝对无法想到,刚才发生了什么。 黑白无常是去吃饭的,等他们吃完饭还要煮粥伺候这些“尸体”大爷。 躺在棺材里不能动,可不就是尸体吗? 然而玉罗刹放话了,如果这些人伤了分毫,就要黑白无常加倍偿还,听了这话,如果他们还敢有小动作,就实在是太胆大包天。 黑白无常不得不承认,他们就是领了个苦差事,而且还必须捏着鼻子认了。 谁叫他们的上头是玉罗刹? 两人并不担心十六个人醒了,毕竟他们已经伺候这些人这么多天,还没有出过问题,玉罗刹虽然指派的任务很繁琐很艰难,但留下来的香还是靠谱的,说这些人不醒就不会醒。 恐怕玉罗刹也没有想到十六个人中混了一个赵石鸣,虽然别的不行,但在漫长的时间过后,吸入的气体被自动运转的龟息术一点点消磨,恢复了神智。 除了玉罗刹,这世界上还有谁会拿价值连城的香当成是普通的蒙汗药使,要知道,一小块香的价值可比同等体积的黄金高多了,几乎算是武林圣药。 人太有钱,就会犯一些常人不会犯的错误。 黑白无常抬着一锅粥,熬得浓稠,里面还有菜和肉沫,玉罗刹让他们好好养着十六个人,他们怎么敢不从,就算是熬粥,都不敢往里面吐口水,生怕神出鬼没的玉教主忽然出现,要了他们的狗命。 虽然玉罗刹并不是一个嗜杀的人,但外界对他的传言太多,人又太可怕,像他这样的人就算不嗜杀,都会被传为杀人狂魔。 名头或许不好听,却很有效,起码,没有人敢忤逆他的意思。 两人先合力抬起第第一具棺材的盖子,比起棺材下面毫发无伤的人,他们两个的模样要凄惨许多,本来就被围殴得很惨,身上的伤,没有几个月怎么可能养得好?更不要说他们现在还日夜操劳看着人,连养伤的时间都没有。 想想就倒霉极了。 一具棺材的盖子本身并不沉,但黑无常的胳膊肘受伤严重,没有白无常搭一把手以一人之力根本无法将盖子抬起来,两人齐心协力,终于看见了小青年闭着眼睛安详沉睡的脸。 好像没有问题。 嗯??? 在黑白无常难以置信的表情下,沉睡的小青年忽然睁开了眼睛,而且还对他们笑了一下。 沉重的棺材板落地,发出“轰——”的一声响。 这仿佛是某种信号,一个接着一个的人从棺材中钻了出来,他们没有受伤,而且都身手矫健,手一推,板子便应声落地。 黑白无常抱在一起瑟瑟发抖,他们还能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坏事了! 两人甚至生不出反抗的心思,上次才被白云城的各位围殴过,那时他们是有眼不识泰山,初生牛犊不怕虎,若不是玉罗刹来了,就都被打死了。 现在这些时候又好吃好喝地供着这些人,原本还说也许会因为躺太久而肌肉乏力,等到拳头如雨点般落在身上,也只有讨饶的份。 也许这十六个人的力气是有减弱,但收拾他们,怕是绰绰有余。 连挣扎的**都没有,不就是被打一顿吗,他们认了。 虽说是认了,但白云城的各位在动手的时候显然有出气的成分拳头落在人身上,都不伤筋动骨,充其量就是皮肉有损,但却实实在在哪里疼就往哪里打。 黑无常道:“停停停停停——” 他毕竟是江湖成名的高手,什么好汉饶命诸如此类的话是说不出口的,但被打成这样,让他嚷嚷还不行? 更不要说,他和白无常就是帮人干活的,什么恶念都没有,现在偏偏要遭此祸端,也是倒霉到了极点。 “你说停就停?” “不多打几拳,怎么长教训?” “是极是极,既然犯到我们白云城头上,必定要有去无回。” 一个说得比一个恐怖,只要出了白云城,他们可都不是什么守法公民。 白云城的人放在城里都很正常,出去之后,各个都是顶个的怪人。 但在场人也知道分寸,即使是打人,也不能打出问题来,毕竟他们还要逼问这两人,究竟是谁那么胆大包天,敢打他们叶城主的主意。 明明是他们才是第一受害者,四舍五入之后就变成了对叶城主有所图谋。 白云城子民的思维方式大抵如此。 黑白无常不知□□,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苦心孤诣把这些人带过来吃好养好就是为了钓叶城主出来,定然会惊为天人,认为眼前人一下子就看透了□□。 很可惜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所以只能一头雾水道:“这和叶孤城有什么关系。” 众人静默一秒,都不上拳头,直接上腿踢,鞭腿踢在身上,可比拳头重多了,黑白无常几欲吐血。 至于原因,不就只有一个? “叶城主的名讳是你们可以叫的吗?!” 暴打过后就是审讯,这似乎才是重中之重。 十六个人不愧都是高手,说没有伤筋动骨就没有伤筋动骨,但接下来他们要做的事情则更加丧心病狂。 审问,或者说是刑讯。 一个温柔的小哥哥走上前来,和颜悦色地问道:“是谁派你们来的。” 在场的那个不是人精,听黑白无常说话就知道出主意的不是他们,两人充其量就是打手,但就算是打手,也能从他们口中挖出许多秘密,就比如说是谁让他们动手的。 其他人看见温柔的小哥哥走出来,纷纷起哄,推下去将最好的位置让给他道:“丁大,你要出手?” “啧啧啧,丁大竟然要出手,这两人真是没救了。” “丁大,你的手艺比之你妹妹怎样?” 被称为丁大的温柔小哥哥道:“比不上舍妹,一不小心,人就死了。” 黑白无常打个寒颤。 其余人听了丁大的话,一个个都抚掌大笑,他们知道,丁大可不是说笑话的,他虽然练得也是鞭子,但走的是刚猛路子,技巧上比不上丁独秀,而且力气又大,一不小心,人不就真的死了吗? 这丁大并不叫做丁大,而叫做丁青竹,因为排行最大被人简略称为丁大,有两个妹妹,一个就是丁独秀,一个就是丁三秋,三兄妹相依为命,都练得一手好鞭子。 白云城的人私下将他们称为最不能惹的三个人。 丁独秀柔柔弱弱的样子和丁大如出一辙,虽是男子,但也是温柔如水那一款,看上去盘靓条顺,说练得是鞭子还是走刚劲霸道的风格是个人都不相信。 但等他真的把缠在腰上的鞭子解下来,往地上一抽,真是不管相信不相信都要相信了。 黑白无常打了个寒颤。 剩下的人也感受到了与黑白无常同等的恐惧,他们不由自主咽口口水,位置倒退的距离丁大不知道有多远,恨不得贴到墙壁上看去。 黑白无常看着其他人的举动,心中的恐惧感更甚,心道你们不是一伙的吗,怎么对眼前男人如此惧怕? 他们此时还不知道,有些事情就算不自身经历,而亲眼看了都是一种折磨。 丁大玩鞭刑,从血腥程度上来看,比他妹妹还要厉害。 小哥哥温温柔柔道:“现在害怕,还太早了,留着等会儿抖也不迟。” 黑白无常闻言又是一抖。 真是吓死个人了。 余下十五个人有的见识过丁大的鞭刑,有的没有见识过,看过的人很干脆的背过身去,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根本没有毅力看着丁大行刑,但剩下的人应该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对那些背过身的人心怀鄙视,觉得他们就是胆子小,如果放在自己身上,那肯定是敢看的。 “——!!!” “————!!” “————” “——” 因为喊得声音太不堪入耳,根本找不到准确的拟声词,不过也无所谓,反正黑白无常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力气叫喊,等过了几鞭子,根本就是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只能奄奄一息,任由丁大发泄他温柔外表下狂暴的内在。 那些早就背过身去的人在心中数数,看身边的小青年能坚持看多久,结果鞭数还没有到五,所有人都默契地转了过来,脸色白得像纸。 老人悠悠哉哉道:“没出息的东西,我当年可是坚持看了八鞭。” 那些人脸色苍白,甚至找不出话来反驳老人。 连腿都软了,哪有说话的力气?没倒下来就算不错了。 丁大的性格和丁独秀一样,看似温柔,实则深处潜藏着恶劣因子,可能因为是男人,他比丁独秀还要霸道,如果对方愿意招了,即使小姑娘没有尽兴,却还是会停下来等对方招了再说,但是碰上丁大,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抽一顿,其他到时候再说。 他唯一的分寸就是保证人还能说得出话来,不死。 终于,丁大抽得差不多了,开始用他温温柔柔的嗓音问话道:“还说不说是谁只是你们这么做的?” 黑白无常怎么可能不说,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人,经历过丁氏兄妹的鞭子还能不说真话的,立刻道:“说说说。” 就怕自己说慢了一步,鞭子又接着抽上来。 丁大道:“是谁?” 黑白无常道:“是玉罗刹。” 玉罗刹?! 就算是刚才才目击过丁大抽人惨象的几位都回过头,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一般。 玉罗刹和他们叶城主什么时候车上了关系? 更何况,他不是死了吗? 丁大道:“得告诉城主。” 众人点点头。 他们还真是发现了什么非常不得了的秘密。 寒梅死了是一件大事。 这件大事,没有人能隐瞒。 最先知道的就是各位当事人,然后就是孤松和枯竹。 他们是真的不知道寒梅去做什么了,毕竟最小的弟弟挺有牺牲精神,就算是出了事情都不准备让他们两人知道,而是准备一力扛下,哪晓得整件事情就是玉罗刹的一个局,死得匆匆忙忙,甚至都无法给两人提个醒。 孤松与枯竹疯魔了,他们有仇,却不知道应该对谁发泄,如果说老怪物原本只是一个比方,现在他们俩就真的成了怪物。 满心仇恨的怪物,是最让人恐怖的。 哀恸的大哭无法宣泄情绪,剩下的仅仅是满腔的仇恨,寒梅的棺材是武当山上最厚的一口,但即使孤松和枯竹伸手在他眼睛上三番五次想要让他闭上双眼,却都没成功。 死不瞑目。 即使死了,他都在看什么,在恐惧着什么,但谁知道,他在恐惧的究竟是谁? 孤松恨恨道:“我与枯竹一定会为你报仇!”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孤松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那流露出恐惧之色的眼中,竟然此色更甚,栩栩如生,就好像寒梅还活着。 如果他或者,会希望孤松和枯竹报仇吗? 当然不会。 因为他们的仇人是玉罗刹。 孤松道:“寒梅是怎么死的。” 终于有个会看伤痕的人出来,盯着他脖子上的血线看了许久道:“是剑。” 寒梅死于剑下。 群众哗然,这里的讲课很多,但是有本事能够杀了寒梅的人却并不是很多。 他死了并没有多久,无论是武当派的木道人还是峨眉派的独孤一鹤,这些用剑的好手在这段时间内都随着大部队活动。 既然这样的话,使剑的,而且还有能力杀掉寒梅的似乎只有两个人。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 有理智的人绝对不会因为莫须有的猜测而对上叶孤城与西门吹雪中的任何一人,但现在无论是孤松还是枯竹都没有理智可言,他们的心中只有仇恨。 三兄弟缺了一人,就算是得到了西方魔教又有什么意义? 孤松痛心疾首地想到,人都死了,所有的金银财宝,权势力量都成了泡影。 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孤松仰天长啸:“三弟,我这就为你报仇。”说完,人竟然没了影。 在场人脸色大变,特别是陆小凤立刻喊道:“快拦住他们!” 他已经猜到孤松要不顾一切找西门吹雪与叶孤城报仇! 但又有谁能拦得住一心想要报仇的老怪物?特别孤松和枯竹还是两个人。 最先出手的人没了胳膊。 电光火石之间竟然被砍断了。 看那人把抱着断臂痛呼,竟然没有人敢接着动手,因为他们都知道,如果要拦下岁寒三友中剩下的两人就好做好死的准备! 只有陆小凤还坚定不移地追了上去,他不怕死,但是他怕他的两个朋友出事。 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今天这事恐怕不死不休。 独孤一鹤思考几分钟竟然也追了上去,他对西门吹雪无感,但是叶孤城于他有救命之恩,江湖人讲究恩情与道义,既然对方救了他一命,现在又似乎有了性命之忧,他也应该出手才对。 权当是做还人情了。 孤松与枯竹在前面跑,陆小凤并独孤一鹤在身后追,才一刻的功夫局势竟然变得如此混乱,也不知道是谁的功劳。 玉罗刹:我呀。 深藏功与名。 并不知道自己的马甲已经被白云城的众人给掀了。 与此同时,武当山下。 丁独秀惊道:“哥哥!” 她哥哥不是失踪了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再定睛一看,出现的不仅是丁大,还有其他失踪之人。 看见众人竟然都完好无损的回来,丁独秀当时就眼含热泪扑了上去。 文弱的妹妹与温柔的哥哥,真是一派其乐融融。 岚风与朗月却看出有什么不对,立刻道:“你们之前是去了哪里?” 丁大将妹妹放下正色道:“我们要说的正是这些。” 他道:“玉罗刹还没有死!” 岚风朗月骇然。 哪知道下一秒他的话更让在场人惊悚:“玉罗刹,很可能就在武当山上。” 作者有话要说:  吾皇在下本尊在上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6-28 11:58:50 毛毛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8 14:04:55 拂萤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8 20:29:43 恪妡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8 23:13:16 谢谢小天使们的地雷和手榴弹,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玉罗刹在武当山? 无论岚风还是朗月, 表情都不那么美妙,甚至可以说说她们的表情十分凝重。 岚风道:“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丁大道:“黑白无常说的。” 黑白无常就是被他们暴打的两个可怜虫, 在丁大的刑讯之下,就算是意志再坚定的人,都藏不住心中的秘密。 更不要说,他们俩的意志其实并没有那么坚定。 既然是他们说的, 十有**是真的。 两婢女陷入了沉思。 身为叶城主的心腹,无论是岚风还是朗月对江湖上的消息都很灵通,她们都听说过, 玉罗刹死了, 而武当派的群英会就是在这基础上展开的。 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所有人也都相信了, 因为玉罗刹一日不死就没有人敢对西方魔教动手,既然西方魔教的牛鬼蛇神蠢蠢欲动,压在他们头顶上的大山必然是翻了。 玉罗刹的恐怖,所有人心里都清楚。 他就好像一团朦朦胧胧的雾,笼罩在整个江湖的上空,雾不自动消散,没有人有能力将其驱赶。 但如果这团雾想要把他们城主一起吞了怎么办? 白云城的子民各个在见不得人的阴暗处咬牙切齿露出了非常狰狞的面孔。 那必须是化身阳光, 把雾冲散了啊! 而且他们还不是普通的阳光, 是光线强烈过头可以把眼睛刺瞎的冲天炮。 众人摩拳擦掌, 等擦掌过后猛地转头看向岚风朗月。 白云城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叶城主不在,岚风朗月则是最高头领, 两人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 至于叶二公子,他是吉祥物。 岚风朗月站在一起,两白衣女子,美得各有千秋,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是一水的杀伐果断,看她们的模样,说是手下没有死过几十几百的人,都没人相信。 身上冷气逼人,一挥手,仿佛有千军万马从背后奔腾着呼啸而来。 两人一挥手,同时道:“上山!” 那模样,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哪里来的土匪团,要把武当山上的人给一锅端了。 不过这年头,就算是做绿林好汉也是要有武功的,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充其量不过是收收保护费,哪里来的武功能把武当山的武当派给一锅端了? 白云城的各位就可以啊。 他们有人,有武功,最重要的是,有信仰! 有信仰的人,必将无敌。 更何况,他们要一锅端了的,哪是现在大受打击瑟瑟发抖的武当派? 分明是一直自恃幕后Boss,在暗处动手的玉罗刹。 呵,为了叶城主,就算是神魔都杀给你看。 玉罗刹而已,他们可以的! 山上的玉罗刹:“阿嚏——” 就连包裹在他身体周围的迷雾都震动了两下。 他已经很久没有打过喷嚏了,像他们这样的专职Boss,是不会像普通人一样打喷嚏的。 正如同叶孤城西门吹雪不打喷嚏不上茅房一样的设定。 但如果玉罗刹打喷嚏,一定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 比如说暗处有人在寻找他,或者暗戳戳准备报仇。 与他有仇怨的多了去了,但这仇怨能有深厚到让他打喷嚏,一定十分不同寻常。 或许是阿雪想他了? 傻爹是这么想的。 横在孤松与枯竹面前的是两条路口。 左边的尽头是西门吹雪,右边的尽头是叶孤城。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走哪条路能够遇见哪个人,他们甚至都没有办法向前进一步。 因为陆小凤拖住了他们。 陆小凤不以轻功出名,但他的轻功确实是全江湖都少有的举世无双。 虽说司空摘星有江湖第一轻功的美称,但如果陆小凤认真起来,他们俩谁输谁赢还很难说。 毕竟他是一个浪子,而无父无母的浪子身上总有很多秘密。 他的父母是谁,他的武功是谁教的,他在哪里长大,他究竟会多少种功夫? 这些,没人知道。 但也有些事情是人人都知道的,就比如说陆小凤很喜欢交朋友,他也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为了自己的朋友,他可以两肋插刀。 这是江湖人的道义。 所以,当陆小凤拦在孤松和枯竹面前时,气疯了的两人并没有惊讶,反而怪笑道:“陆大侠这是要做什么?” 话中透着一股嘲讽的味道,因为孤松和枯竹从来都不会叫别人大侠,就算是陆小凤,他们也会连名带姓地直接称呼。 岁寒三友是江湖上成名的老怪物,比他们辈分高的,基本上都死了,至于剩下还活着的,武功十有**都比他们高超些。 真正的高手,是不会像他们一样一把年纪还在外面抛头露面的,若不是找个海岛隐居,就是如同玉罗刹那般浑身上下都是秘密。 如此看来,岁寒三友的逼格还不够高。 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他们的辈分以及武功,比之一般江湖人士,那是高了没得去了。 江湖人很讲道义,也很讲辈分,这所有世界上,还没有多少人值得岁寒三友称呼一句大侠的。 当以讽刺的语调说出这称呼时,一般就代表着,被他们叫做大侠的人要死了。 既然是死人,就不用计较那么多。 陆小凤却没有被两人的仗势吓到,他甚至没有因为寒梅的死而对孤松与枯竹产生同情。 他其实是一个情感丰富的人,如果别人的朋友或者兄弟死了,他虽然不能感同身受,但也会为了死亡而痛心,同情活下来的人。 生离死别,本来就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一件事。 但是杀人者人恒杀之,对寒梅的死,他是无法感到心痛的,他甚至还会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剩下的两个人。 杀死六十个人,是寒梅一手做的,还是他们三人一起策划的? 一想到枉死的青年,即使是圣人都无法对寒梅的死而感到心痛了,因为他杀死的人太多,也太无辜,这样看来,他心怀恐惧的死亡,就好像是某种因果报应。 陆小凤道:“你们知不知道,那六十个人是怎么死的。” 六十个人,哪六十个人? 跟在陆小凤身后赶来的独孤一鹤竖起了耳朵,这其中,难道还有什么他不知道的□□。 孤松道:“你说的莫非是之前死掉的六十个倒霉鬼?” 他道:“我怎么知道。” 眼中满是仇恨的血丝,就好像任何人送到他面前,都会被他以利爪撕裂,哪管那人与他是不是有什么仇怨。 能过平息怨恨的,只有仇人的血,而无关者的血,会让心头的火焰越烧越猛烈。 陆小凤听他回答,却无法相信,对人来说,撒谎大概是最容易的一件事,特别是他心中已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 既然岁寒三友为一体,彼此之间没有秘密,那么他们应该知道寒梅的所作所为,搞不好就是孤松授意的。 毕竟他们都想要吃下西方魔教不是吗? 即使白衣剑士之谜现在还没有破解。 陆小凤又道:“你知不知道是寒梅杀了那六十个人。” 这便是陆小凤所得出的结论,虽还没有有力证据,但他已很是笃定。 孤松道:“寒梅?”孤松将枉死三弟的名字在唇舌中咀嚼,脸色更加铁青,想来他对于寒梅死亡的伤痛并不作假。 孤松又道:“你现在竟然还敢在我面前说他的名字。” 孤松道:“如果能让他活过来,别说是杀六十个人,就算是你们都死了又有什么关系。” 答非所问。 陆小凤在心中又叹一口气。 与没有理智的人对话,永远无法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陆小凤又道:“你们是要去找叶城主与西门庄主?” 孤松道:“不错。” 陆小凤道:“你们又怎么能确定人是他们杀的?” 孤松冷笑道:“难道这世界上除了他们,还有什么剑客能杀了寒梅。” 陆小凤才想说,或许寒梅并不是因为那原因死的,他脖子上的伤痕只是一个幌子。 更何况,刚才他与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在一起,无论怎么样,那两人都没有杀人的可能与时间。 他觉得自己应该为了叶城主与西门庄主辩驳,即使有没有效果都很难说。 陆小凤道:“人不是叶城主与西门庄主杀的。” 孤松不说话,而是用一种很可怕的眼神盯着陆小凤看。 陆小凤道:“刚才我与他们在一起。” 孤松道:“你与他们在一起?” 陆小凤点头道:“没错。” 说时迟那时快,孤松一个错步脚尖点地,竟然就出现在陆小凤面前,化掌为爪,似乎想直取陆小凤面门。 孤松道:“既然你与他们在一起,他的死,怕是与你脱不了干系。” 青竹也跟上来,他的话不多,如果孤松说话他从来就不说话,但是现在,或许是心中的悲痛无处发泄,竟然也开口说道:“先杀了你,等一会儿找那两人算账也不迟。” 他道:“反正你们是一伙儿的。” 陆小凤心道,他们怎么就成了一伙的,但脚下动作却一点都不慢,后空翻向后几个翻腾,就直接躲开了孤松的攻击。 至于枯竹,一直站在边上的独孤一鹤也不是做摆设的,当岁寒三友中的两人动手,他就上前,将人给拦住了。 也算是给陆小凤分散了压力。 陆小凤道:“多谢独孤掌门施以援手。” 独孤一鹤道:“分内之事。” 他跟上来就是为了报叶孤城救他一命的恩情,现在虽然叶孤城没有出现,但孤松和枯竹确实又要去找他的麻烦,提前将这两人解决了,也是好事一桩。 权当做他还人情了。 独孤一鹤也是讲些义气的,更何况,岁寒三友就算是江湖成名的老怪物,还能有霍休厉害? 霍休可是古龙钦定的武林六大巅峰之一,独孤一鹤也一样,比他们强的人不是没有,但是岁寒三友却没有这本事。 他们三人一起联手才是最强大的,可惜寒梅死了,岁寒三友永远缺一人,就枯竹一个人对付他,独孤一鹤还真的一点都不害怕。 如果有人死,那也绝对不会是他。 玉罗刹在树上,冷眼看着下面的冲突。 他现在对陆小凤和叶孤城的感官都很不好,非常不好。 但玉罗刹毕竟是玉罗刹,即使因为西门吹雪的缘故对那两人非常不满,他也不至于亲自动手。 反正,能代他动手的人多了去了。 玉罗刹看下面的原因很简单,他盯得是岁寒三友中的另外两人。 西方魔教局势复杂,随着他的“死亡”各方争斗不休。 但无论如何,在各方势力中,最有胜利希望的便是岁寒三友一脉。 这三人也并没有辜负他的期待,眼瞅着魔教之中心怀鬼胎的人死的死伤的伤,剩下的仅仅是岁寒三友和与他们相关的人。 这些人手段还算是温和,其他派别的那是说砍就砍,至于观望的以及一心忠于西方魔教忠于玉罗刹的,就直接当做没看见,说到底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大多数,心怀鬼胎之辈毕竟是很少的。 等玉罗刹回去把岁寒三友一脉的人清算了,那剩下的便是“纯臣”。 这不正是他想要的吗? 所以,无论是陆小凤受伤也好,孤松与枯竹死了也好,无论是哪个对玉罗刹来说都没什么不好的。 甚至他还会拍手称赞,皆大欢喜。 至于为什么选项中只有陆小凤受伤而没有他死亡? 那自然是因为玉罗刹更加看好陆小凤。 武功的深浅有的时候与年纪没有关系,天分,师承缺一不可。 像陆小凤就是很有天分的那种,虽然师承不知从何处,但是以玉罗刹的眼神瞟上一眼就知道他的武学造诣不低。 虽然比不上他们家阿雪,但是打一个孤松,应该没什么问题。 看下面的局势,已经是剑拔弩张,必定会拼个你死我活。 连打手都有了,甚至都不需要他自己动手,只要看看就成。 玉罗刹何乐而不为? 武当山就没有哪一天是清净的。 应该说,自从群英会召开开始,就没有一天是清净的。 简直就是多事之秋。 但即便一直在出事,却都是山上的事,哪怕死了六十个人,都没有被山下人得知。 他们已经成了一个密闭的小群体,好像山上的江湖大侠是一群,山下的人是一群。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还在热火朝天地讨论讨伐西方魔教的章程,毕竟,这听起来就是一个很费时间的大事情。 当人变多了,效率就会降低。 几天几夜讨论不出来好像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但不管山上出了什么事,那都是山上的,说到底是他们内部,现在武当山戒严,山上和山下俨然成了两个世界。 在这样的情况下,冷不丁有一个人出现在山门口,究竟是什么情况? 梅真人乍一耳闻,还道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谁有这么大的胆子,竟然敢硬闯武当山? 他当时就勃然大怒,这几日本来就过得不顺,虽然能想到日后武当山因为群英会而颜面扫地时的模样,但现在可不还没有流露出去? 能拖一天就一天,但人现在竟敢冲上来,这叫什么事? 但那看门的道士却劝掌门不要动气,他道:“来人似与绣花大盗一事有关。” 与绣花大盗有关? 梅真人的动作一顿,几乎瞬间就恢复了冷静,他道:“哪个绣花大盗?” 现在绣花大盗太多了,都要一二三编号。 道士道:“似乎是与叶城主货物有关的那一人。” 哦,与叶城主货物有关。 他心情不由变得有些沮丧,对梅真人来说,最重要的当然是那假石雁所扮得绣花大盗,之后大概是截了八十万两的,因为他们两多多少少都能与西方魔教生拉硬扯扯上关系。 但和叶城主有关? 怎么看都是私人恩怨,如果说最开始因为能让叶城主参加群英会而高兴,现在谁参加群英会又有什么关系? 他恨不得什么人都不来,这样武当山就不会颜面扫地了。 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世界上唯一没有的就是后悔药,心中不悦面上却不能表现出来,梅真人得对所有的绣花大盗都一视同仁,如果没有这等宽广的心胸,他当什么武当派掌门? 所以他道:“快请进来。” 变脸速度也忒快,就好像刚才不悦现于脸上的不是他一样。 来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只有一人。 是一高挑青年,虽脚步沉稳,但看身段却颇有文弱之态。 这年头,练武之人间也有三六九等,身材魁梧的大部分都是练外家功夫,不足为惧,像西门吹雪叶孤城,也都是高挑身材,并没有出现肌肉纠结撑破白衣的窘状。 但像他们这种人,身材如何已不是重点,重点的是气势。 用陆小凤的话调笑,大概便是看上去就是高手的高手。 但眼前这青年却不是,所谓的文弱之态,不仅仅是从身段上看,还有脸上的表情,以及周身气质。 看上去不像是练武之人,倒像是学文的。 梅真人一看此人,就觉得不是什么高手,态度也并不热络,见面过后就找了别的道士来招待。 不仅仅是因为他身份不贵重,也因为他带来的消息对武当派众人而言没什么分量。 年轻人道:“叶城主的货物找到了。” 梅真人道:“那剩下的人?” 年轻人摇摇头道:“不见人。” 梅真人道:“那货物是在哪里找到的?” 年轻人道:“是在附近的一洞窟中,想来是还没有来得及搬走。” 他似乎就是来通报消息的。 但这消息却一点都不重要。 梅真人走了,文弱的年轻人就在山门附近的偏厅喝茶,他甚至没有允许走入正厅。 废话,正厅中停了六十具棺材,那是能让人看见的吗? 宁愿把人怠慢一点,也万万不可以看见的。 连犯人都没有找出来就将武当派保护不利的消息传得满江湖都是,他们要不要做人了。 毕竟,如果真的是玉天宝或者西方魔教的锅,他们完全可以说是对方狡猾,他们拼死抵抗却害死了这么多人,直接上升到火拼的高度,听起来也能挽回一些颜面。 这可不是颠倒黑白,只不过是加以艺术夸张的手法多描摹描摹。 在场的侠士只要是聪明的定然不会说破,因为这不仅仅事关武当派的颜面,和他们自己的颜面也有些关系。 没关系的诸如西门吹雪叶孤城,都不是多话之人,管外面传得天花乱坠,他们也不会多说话。 年轻人被晾在偏厅,就一武功不怎么样的道士陪着他,谁叫他虽然脚步凝实,但踏在土地上的声音也很沉重,梅真人瞟一眼,只道这人练得是粗浅功夫,并不需要太过重视。 但如果叶孤城在这里,怕是会骇然。 这文弱的青年可不就是丁独秀的哥哥丁大? 他不就在送货的过程中失踪了? 年轻人无论是身材还是武功都并不是很出挑,如果说唯一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大概就是他肩膀上的“装饰”。 丁大的肩膀上停了一只鸽子。 一只肥肥的像山鸡一样的鸽子。 梅真人看了,也没有多说话,这年头江湖人性格怪异,什么东西放在身上都很正常,仅仅是一只肥鸽子,还不值得他多过问。 但被嘱咐看着丁大的道人可不一样,他还年轻,年轻人总是有很多问题,好奇心也重得很。 道人并不是很能沉得住气,没过一会儿,便主动问道:“这是何物?” 指的就是那肥肥的鸽子。 年轻人将与他体型完全不符的鸽子放在桌子上,也不知道是否为道人的错觉,竟然觉得他的动作无比小心轻柔。 就好像那鸽子是什么珍贵的金银财宝。 年轻人道:“这是鸽子。” 道人道:“还有这么肥的鸽子?” 年轻人道:“只有我们白云城才有这么肥的鸽子。” 他这么说着竟然还颇为自豪。 道人道:“小兄弟随身带这一只鸽子是做什么?” 他笑道:“莫不是准备吃?” 年轻人道:“非也。” 道人道:“哦?” 年轻人道:“我带它是为了找人。” 道人道:“用鸽子找人?” 年轻人道:“没错。” 道人道:“只听说过狗能找人,还真不知道飞的也可以。” 年轻人道:“因为这是白云城的鸽子。” 这好像是一个很万能的理由。 道人忽然觉得不对了他道:“你来可不是为了报信?”为什么还要找人? 年轻人道:“自然不是。” 他笑得温柔,但这话却让道人心生警惕,差点就摸出剑来。 但他还没有摸出剑,仅仅是呼了一口气,竟然就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无色无味的蒙汗药,这世界上岂只有玉罗刹有? 岚风也有,她身上的药,比玉罗刹要多多了。 无数的小虫在山谷中乱飞。 武当山上种植许多奇花异草,即使海拔挺高,却还是有很多虫子能活下来。 有虫乱飞,似乎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毕竟,那虫实在是很小很小。 但如果真的逮到一只仔细看,就能发现,那虫子的模样与寻常玩意儿并不一样。 怕是有人刻意养出来的。 虫子在幕天席地到处乱飞,它们似乎并没有什么目标,仅仅是晃荡着晃荡着。 究竟是要做什么? 岚风姑娘手上有一个小盒子。 除了她将那小盒子拿在手上,其他人都离得远远的。 谁都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盒子,打开竟然能放出那么多密密麻麻的小黑虫。 铺天盖地,简直就像是黑雾,笼罩在他们头顶。 又有人去看岚风姑娘宽大的袖子,似乎不知道为什么她能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盒子。 这莫非就是道家失传的功夫袖里乾坤? 听起来那并不像是一门功夫,倒像是什么法术了。 这世界上很很多功夫都很神奇,都不像是人能练的,看多了便没有人会大惊小怪。 就如同玉罗刹的迷雾,那也是一种功夫,不仅玉罗刹会用,宫九也会用。 笼罩在他们身边的,并不是真正的雾,而是某种内力。 内力可以形成很多东西,比如说叶城主包裹在手指上的剑气,可以削铁如泥,又比如说某种仅仅是为了神秘而创造出来的特效。 朗月博览百书,不仅仅看过的情报足够谱写一本江湖大全,看过的武功秘籍也是如此。 恰好,她知道这种雾气是怎么制造的。 而岚风养得虫也绝对不是普通的虫,像她现在放出来的一批,就是用来找人的。 原理不知,似乎又是某种神秘的黑科技,但众人只要知道一点,朗月弄出来的雾气以及岚风的虫子能让他们找到玉罗刹。 或者说是玉罗刹的雾? 像他那样的人,如果不把自己藏起来,总不会暴露在众人眼中。 因为真正的高手是无法伪装成普通人的,他们眼中的精光就不同于俗流。 从两人之间的行动便可以见到,上了武当山的绝对不仅仅只有一个丁大。 还有岚风还有朗月,还有很多人。 武当山是戒备森严没有错,但如果一群江湖一流高手同时出现,也并不是无法突破。 他们加在一起,可不就是一群江湖一流高手? 更不要说还有用药的祖宗岚风,他们和武当派看门的道人甚至都不会起冲突,因为那些人在看见岚风等人之前,就全晕了。 这就是岚风的手段。 众人看着两女,不断赞叹。 “每一次看见岚风姑娘与朗月姑娘的功夫就不由赞叹。” “是极是极,南方蛊毒向来神秘,无论什么样的蛊虫都好像可以练出来。” “朗月姑娘也是,你永远无法知道她到底会多少种功夫。” “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能成为叶城主身边的得力婢女?” “是这样的。” 如果叶孤城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少不得要在心中大声辩白。 连他都不知道岚风和朗月怎么炼成这一手功夫的好吗? 讲真,他可以理解内力,也可以理解剑招,虽然是伪科学,但好歹有些逻辑。 但南疆蛊毒什么的,真是一点逻辑都没有。 找人吞吃内力还好说,什么游记中记载的“情蛊”之流,那根本就不是伪科学! 人的情感怎么控制,是吃了迷情剂吗? 在他眼中,蛊毒这种玩意儿就同等于哈利波特中的魔法,什么能量守恒定律跟它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有想不到的蛊,没有做不到的。 久而久之,叶城主也并不想着理解,就随便她们自由发展。 黑压压的虫子从山一处散开,向四面八方涌去,明明他们的身躯很小,但是飞行速度却一点都不慢,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他们的影子。 岚风漂亮的眼睛一动不动锁定手中的小虫,这是黑虫的王。 如果有什么移动,第一时间就能从它的动静中感知。 只见黑色的小虫忽然从岚风手掌心中飞起,向着某个方向飞了过去。 她道:“跟上。” 人找到了。 玉罗刹在浓重的雾中。 他看着树下的人,但树下的人却看不见他。 就好像在两个世界。 他忽然眉头一动,也不知是怎么做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着某个方向伸了过去。 等他手伸回来,一张开,就看见黑色的小虫在他手掌心中嗡嗡嗡。 玉罗刹眉头一皱。 “这是……” 叶孤城停下了步子。 他似乎在思考。 思考自己下一步应该做什么。 事到如今,他好像并没有找到什么头绪,至于同那些个江湖大侠混在一起,也绝非良策。 不过是给自己徒生祸端。 叶孤鸿站在他身后,一句话不说。 当该他安静的时候,他向来很安静。 天地很近,连鸟拍打翅膀的声音都能听见。 鸟? 叶孤城忽然抬头,果然看见了熟悉的鸽子。 比起鸽子,那在空中扑腾的倒更像是一只肥鸡。 但鸡是不会飞的,会在天空中飞的,只有肥胖的鸽子。 叶孤城一惊。 难不成岚风朗月也出了什么事情? 但不想,来人的身份比岚风朗月更让他震惊。 丁大跟在鸽子身后道:“城主!” 叶孤城的表情微微柔和,他道:“丁大。” 叶孤城又道:“看你的模样,其他人应该也没有出事。” 丁大道:“不错。” 叶孤城在心中松了一口气,这几乎是他这些天听到最好的消息。 所以,既然人都找到了,他是不是能从操蛋的群英会上走了? 留下来也没有他什么事啊。 叶孤城道:“之前你们为何失踪。” 丁大凝重道:“因为我们被掳走了。” 下一句话让叶孤城大惊。 丁大道:“掳走我们的,正是玉罗刹。” “他好像在武当山上。” 作者有话要说:  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9 05:43:13 珊瑚海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9 12:09:13 泥果小王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29 22:32:42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玉罗刹在武当山出现上并不让叶孤城惊讶。 但是他竟然是掳走手下人的罪魁祸首, 这点就不得不让叶城主严正以待了。 叶孤城道:“怎么回事?” 丁大道:“我们也不知。” 丁大见叶城主定神看他,便将那日被掳走的过程包括前因后果全部跟叶城主汇报了一遍, 连他怎么刑讯黑白无常的细节都没放过。 叶城主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更是清楚丁独秀的水平,丁青竹因为是男人,比他妹妹还要暴力许多, 其中细节能够想象一二,听着什么“森森的白骨”“鲜红的血肉”也能处变不惊。 叶孤城比西门吹雪的承受能力高多了。 但是叶孤鸿却不行,他也不是没有杀过人, 但丁青竹一脸温柔地描述刑讯场景实在是太过反胃, 没有看见场面,光是听声音就能让他感受到生理上的不适, 这也是非常厉害。 可能是因为他描述得画面实在是太栩栩如生?还是他温柔语调中藏不住的一丝惬意? 但他们对话的重点绝对不是审讯的过程,叶城主听他说完道:“黑白无常,是玉罗刹的手下?” 丁大道:“他们应该不敢说假话。” 叶孤城道:“可有说为什么绑你们?” 丁大道:“他们不知。” 玉罗刹的心思没人能猜得到,即使是吩咐下属干一件事,也只会说内容,不会说原因。 像他这样从头到尾都没翻过船的反派都知道,反派死于话多。 叶孤城忽然想到了自己养伤时期接到的信件, 便说是玉罗刹送来的, 明明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 对方却忽然抛出橄榄枝,这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吗? 之后,中原就有流言传出, 说玉罗刹死了。 叶孤城知道他没死,给他最大震惊的从来就不是对方的假死,而是他异常的举动。 白云城的人不会骗他,所以绑架一事十有□□是玉罗刹做的。 他为什么这么做,他们之间会有什么交集?玉罗刹到底想要对白云城的人做什么? 或者说,他想对叶孤城这个白云城主做什么? 就算是叶孤城也想不通。 这或许就是古龙小说的特点之一,太多人无父无母,没有过去没有未来,行事单凭一腔**,除非等到真相水落石出之时,谁都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想要在陆小凤传奇的世界中活下去,似乎一定要具有推理的能力才行。 叶城主都要被硬生生逼成名侦探了。 但能放着不管吗? 当然是不可以的。 对方动手都动到自己人头上了,就算不想管也不行。 我们叶城主身上的责任感与逼格一样高,特别是,他异常讨厌自己在明敌人在暗的感觉。 江湖人就算是仇杀,也讲究一个死得明白。 更何况他和玉罗刹之间还不是仇杀。 叶孤城又想想自己看过的陆小凤传奇,玉罗刹出场了多久?反正是肯定没有自己久的,无论是出场前后都是很神秘的一团烟雾,连男女都不知道。 但无论是他还是玉罗刹,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都是其中一本书里的Boss! 叶城主颇为乐观地想到,既然都是Boss,实力差距一定不会太大。 呵呵。 玉罗刹白如玉的手掌心上躺着一颗小虫子。 他张开手心,那小虫子便在他手掌心上乱飞,一点都意识不到面前的是人。 在虫子的感知中,自己面前的或许是一棵树,或许是一朵花,或许是一棵草。 但唯独不是一个人。 像玉罗刹这样武功返璞归真的男子,早已到达融入自然的境地。 什么是自然? 是山,是水,是树木,是武当山上的猴子,又或者是在半山腰张开翅膀飞翔的仙鹤。 甚至埋在泥土之下的虫子,都是自然的一员。 看似各自之间各不相同,但他们之间却形成了诡异的平衡与统一。 自然是一个群体,一个人类无法插入其中的生态圈。 玉罗刹是个意外,他可以融入任何一种新的坏境,不被排斥。 但自然与自然之间也有不同,武当山上本土的小虫子对玉罗刹来说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岚风放出来的小黑虫却不是如此。 他伸手一捏,便能感受到虫子身上厚重的南疆蛊毒味道。 别人分辨武功来源,靠的是眼力,他,靠的是“味道”。 玉罗刹将小虫子放在手心里左看看右看看,进一步判断这小东西的出生。 玉罗刹奇道:“这武当山,什么时候又冒出来一擅用蛊毒的好手?” 他还真是不知道。 玉罗刹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就比如说他万万没想到,这小黑虫的目标竟然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 他的神经质或许到不了天下第一,但是他的武功,是绝对的独步武林,高深的武功给了他相对的自信,更不要说玉罗刹本来就很善于谋划。 就比如说他派出了黑白无常,即使有波折,最后还是绑了叶城主的十六个下属,他便理所当然地认为,那十六个人不会整什么幺蛾子,事情会按着他想得方向发展下去。 然而并没有。 就算是玉罗刹也有失算的时候。 人在岸边走,哪有不湿鞋? 黑色的小蛊虫被戳着玩玩,等过了一会儿却也没有了兴致,手一松,就任凭它飞到天南海北,再一次将注意力集中在树下的两拨人。 玉罗刹还稳稳地坐在树杈子上,看陆小凤和岁寒三友混战。 陆小凤的对手只有孤松,本来在岁寒三友三人之中,身为老大的孤松就是实打实武功最好的那一个。 他的武功好,陆小凤的实力却也一点都不低,甚至还隐隐压过了孤松一头。 但陆小凤现在,却是被孤松压着打的。 原因很简单,孤松一心要陆小凤死,陆小凤却并不如此,他希望能够生擒了孤松。 寒梅已死,如果岁寒三友中的三个人都死了,有些秘密就永远都会成为秘密,但若这些秘密无人知晓,无人公布,已经死去的那些人,那些白衣剑客,应该如何自处? 起码还要有人知道,他们是为什么死的,只有知道原因,才能避免下一次的伤害。 陆小凤并不喜欢管闲事,但是他对所谓的真实却有一种天性的好奇,仗义与执着,不仅是江湖人的精神,也是冒险家的精神。 为了知道真相,还很多人一个公道,他便能将自己至于危险之中。 这就是侠! 陆小凤身形一闪,躲过孤松一记利爪。 孤松五指曲起,指甲上闪着光,那五根手指头戳进老树的树桩中,只留下五个深深的洞,便轻而易举地从树桩子里挣脱出来。 看他的动作行云流水的程度,干硬的木头对他来说,恐怕比豆腐还要柔软。 这还只是撞进了树干中,如果爪入胸膛会怎么样? 陆小凤倒吸一口凉气,他并不想知道结果,因为他晓得,自己的胸膛一定没有树枝子硬。 孤松想要把陆小凤的心给挖出来捏碎了。 玉罗刹在树上看着,啧啧称叹。 他道:“这样下去不行啊。” 原本以为陆小凤铁定把孤松挑了,哪里想得到现在竟然如此被动? 他们真这样打下去,死得是哪个都不知道。 他都想下去把孤松给收拾了。 叶孤城在树林间狂奔。 说是狂奔好像并不很符合叶城主的逼格,应该说他脚底运轻功,飘飘欲仙,如同踩在云端。 在他身前带路的是一只鸽子。 没错,就是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 别看它长了山鸡的模样,翅膀拍打起来竟然还非常有力,竟然能让叶城主用轻功在后面跟着,也是非常地了不起了。 肥鸽子:嘎嘎—— 虽然它长得像山鸡,叫得像鸭子,还能跟狗一样识人,但它毕竟还是只鸽子不是? 丁大跟在叶城主身后,他身边是叶孤鸿。 两人的轻功也很不错,但跟着叶城主就有那么一点吃力了。 他们这么着急究竟是赶去哪里? 自然是去找即将开始去越级挑战玉罗刹的岚风朗月。 如果两婢女在他身前,叶城主指不定会用手在她们脑袋上拍拍感叹两人的胆大包天。 就算是为了他,直接对上玉罗刹,这是不是也太夸张了? 武林高手,可不是靠群殴就能赢的,特别现在江湖上只是到处流传玉罗刹的传说,却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强。 如果真是横扫武林,就算是几百个白云城众累加在一起都不够他们送菜的。 要按照他来说,这时候岚风和朗月就应该修书一份,直接让他知道,由叶城主带领组成屠魔小分队,再去找玉罗刹的麻烦。 这套路虽然符合叶城主的心意,但再想想,似乎周期又太长,如果在这段时间内那隐藏在暗处的人已经对叶城主下手了怎么办?光是想想这可能,白云城众就寒毛直竖。 在叶城主生命受胁迫的紧张局势下,他们竟然胆大包天出此下策,也算是可以理解,毕竟他们也并没有不让叶城主知道,而是双管齐下,让丁大来找叶城主,其他人先去探探玉罗刹的底子。 唯一的问题,可能就是实力不够了,就算只是想探知一二,搞不好也弄个有去无回。 未知的敌人,是最可怕的。 叶孤城恨不得自己的速度再快些,更快些,最好能在岚风朗月找到玉罗刹之前就赶到事发现场,而不是等到了现场,双方人已经开始互怼。 他一路狂奔,心中种种思绪却在不断浮动。 玉罗刹为什么来找他? 白衣剑客为什么死? 寒梅究竟是想找谁? 玉天宝为什么会在这里? 即便在急匆匆地赶路,这些思绪却一直在他脑海深处徘徊,无论心中有多么焦急,都无法将这些思想赶出去。 叶孤城隐隐约约有所预感。 就好像,如果他能将这些问题想通,所有的秘密便能迎刃而解。 他究竟忽视了什么? 当西门吹雪安静时,他比玉罗刹还像一抹幽灵。 不不不,幽灵这个词并不应该用来形容他,因为他并不诡谲,也并不虚无缥缈。 当西门吹雪安静地站着时,就好像看见了被白雪覆盖的天上远山,或者天空中漂浮着的云。 他很沉稳,很有气势,二十岁的脸深深被撑出了五十岁的氛围。 没人敢惹他,也没人敢靠近他。 但绝大多数时候,西门吹雪都很安静。 他的轻功很出色,脚步凝实踩在地上,却不会发出声响。 动静比猫还要小。 他又很神出鬼没。 当他在万梅山庄时,每天的生活外人都无法知晓,他是在练剑,还是在抚琴,还是趁着冬日,看漫山遍野的梅花? 没人知道。 就算是他一年四次的千里追杀,如果不是自己放话出来,又怎么会有外人知道?估计等到他策马扬鞭出现在对方面前,那人才会惊觉,自己竟然被西门吹雪选中了。 剑入胸膛,绽放一滴血花,但持剑人眼中跳动的,也并不是夺走别人生命的兴奋,而是深深的寂寞。 西门吹雪的寂寞,是深入骨髓的。 他总是一个人。 就算现在也是如此,他一个人在林中小道穿梭,一个人走到树林子深处安静的庭院。 庭院四处静悄悄,只有照顾石雁的小道童会在走廊中穿梭。 石雁是武当山的长老,又是很重要的证人,甚至还是下一任的武当山掌门。 但现在形势危急,即使他的身份足够高,足够贵重,也只能挑出一二小童来照顾他。 所有人都自顾不暇。 但现在这时间是西门吹雪换药的时间,小童怕是被嘱咐过西门吹雪喜静,不知道跑到哪里玩儿去了。 西门吹雪推开门,房间内传来一阵药香。 他对这药香很熟悉,因为其中每一味都是他亲手配制而成。 石雁稳稳地躺在床上,那张脸也终于是恢复了平日里的模样。 西门吹雪的药膏真不是盖的。 仔细看他的那张脸,竟然都没有明显的拼接痕迹,只有在脸边缘一圈才能看见影影约约的红痕。 想来只要保养得当,假以时日,就算这圈痕迹也能随着时间的消磨去去掉。 石雁的脸,还是石雁的脸。 西门吹雪帮他换好药,竟然没有走,稳稳地端坐在室内,好像在等些什么。 那照顾石雁的小童时间也算得很不错,平日里西门吹雪都是掐着点来找人,再掐着点离开,他基本上就是西门吹雪前脚离开,他后脚进门。 哪想到今天开开心心地一推门,竟然见到西门吹雪稳稳地端坐在室内,当时就吓得一个激灵。 恨不得直接跪了。 西门吹雪当然不会和一小孩子计较,他闭着眼睛,似乎在闭目养神,那小道童见他并没有在意自己,又一溜烟儿地跑了。 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有勇气和西门吹雪呆在一起的,特别这人还算得上是凶名远扬。 估计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西门吹雪是可爱小乖乖的,也只有亲爹玉罗刹了。 西门吹雪的眼睛忽然睁开。 他一双灿若寒星的眸子黏在石雁脸上。 石雁的眼皮微微颤动几下。 这是他苏醒前的征兆。 石雁醒了。 他睁开眼睛,看着头顶,颇有些不知今夕是何年的茫然。 他是死的,还是活的? 脸上传来一阵阵的抽痛,微小却绵长。 这疼痛,将他拉回人间。 痛,是活人才能感受到的。 他的脸在痛? 一时间石雁的表情变得无比狰狞,对了,他的脸! 他的脸被毁了,那人在他清醒的时候将他的脸皮一点一年地扒了下来,为了保证脸皮的完整甚至还割了一层肉。 他活生生被疼晕过去,再活生生被疼醒,记忆的最后一刻,似乎是金九龄震惊的脸。 所以说,他被救了? 他还活着? 想到这,石雁的表情更加扭曲,他现在这样,就算是活着又有什么用处?顶着这样一张脸,与吃人的鬼怪无疑,什么未来武当派的掌门,什么大好前程,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梅真人就算是传位给违反了门规的木道人,也绝对不会把武当派掌门的位置交给他。 就因为他有一张恐怖的,没有皮的脸! 石雁如此想着,满心满眼都是怨,都是恨,看他现在的眼神,谁能想到这是武当派仙风道骨的长老?想来各个都以为这是地底下钻出来的恶鬼。 西门吹雪冷眼看着,任凭此人颜艺,一言不发。 沉浸在自己的仇恨中,到现在都没有感觉到西门吹雪的存在,石雁也是挺倒霉的。 还好,寒梅在动手时唯一的目标就是石雁的那张脸,而且又来去匆匆,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对他施加折磨,想来他们之间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所以石雁除了脸上之外,还真没有什么别的伤口,四肢完好,恢复能力也不差。 但如此无妄之灾降落在他的头顶上,除了倒霉之外,并没有第二个词可以形容他的经历。 石雁挣扎着伸出手,摸上自己的脸。 他似乎是想通过手指感受脸上凹凸不平的触感,以为内残酷的现实会让他更加怨恨,而仇恨则会成为力量。 但内心深处未尝没有一丝期待,他所遭受的一切苦难,皆为梦幻,他的脸皮还好好地贴在血肉上。 但那希望是如此地微小,以至于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石雁以为自己会摸到一连串凹凸不平的血肉,没想到竟然光滑一片。 石雁:嗯?! 眼睛瞬间睁得比金鱼还要大。 这种感觉? 他的脸皮?! 手下力道不由重了几分,没错,依旧是光滑的触感。 他禁不住伸出手在脸上到处游移,这是他的脸。 他的脸皮还在脸上! 莫约是百感交集,一时间他竟然又哭又笑,活像个疯子。 西门吹雪冷眼瞧着,终于说了今天的第一句话。 他道:“石雁道长还是别动作太过为好,脸皮才贴上去没多久,还未与血肉完全融合,若是动作太过,恐怕会再掉下来。”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毕竟他的脸皮已经长得还不错了,石雁醒来就是证明,至于西门吹雪为什么这么说,或许只是想吓他一次? 谁叫他对看颜艺没什么爱好,刚才石雁一直没有发现他,兀自做颜艺表演,西门吹雪也很无奈啊。 石雁:??? 他几乎要吓得魂飞魄散,西门吹雪是什么时候在这里的? 西门吹雪:呵呵。 他刚才一直就在这里好吗? 大部分人都有两幅面孔有人在时和没人在时是完全不一样的,石雁虽然不像叶城主那么极端,但也和普通人差不多。 在短暂的魂飞魄散之后立刻将自己的状态调整过来,努力用仙风道骨的道长状态面对西门吹雪道:“多谢西门庄主救命之恩。” 他自己就是武当派的,他们这里医疗水平几两几石雁能不清楚?现在自己这张脸既然保住了,那必定是西门吹雪的功劳啊! 他也是隐隐听说过西门庄主杏林圣手的名头,那时还不相信,现在是即使不相信都要相信了。 这可是救了他的脸的大恩人啊! 西门吹雪道:“不必。” 他还是冷着一张冰块脸,就算石雁看了,都觉得自己一腔感激之情不知应该涌向何方。 静默几秒钟,竟然觉得有些尴尬。 西门吹雪出声化解了这种尴尬。 他道:“石雁道长可是看见是谁将你的脸皮扒下来?” 问得真是相当不客气。 想想也是,我们西门剑神换一个平行世界操得就是分分钟上百万的冰山霸道总裁人设,怎么可能对一萍水相逢的人这么好,还坐着等他醒过来。 石雁又不是女主。 石雁立刻反应过来外面的情况定然不太妙,甚至连西门吹雪也被拉下水,要不然怎么可能坐在这里等他醒过来? 女主都没有这待遇! 好在石雁的反应很快,活着的人里面估计没有哪个人比他对那假石雁更有意见,更有血海深仇,毕竟他受的伤害足够意志不坚定的人发疯,当即便把表情调整到同仇敌忾上,对西门吹雪道:“虽然没看清那人的脸,但我认识他戴的面具!” 西门吹雪道:“他戴得可是青铜面具,左边刻夜叉,右边刻佛陀?” 西门吹雪视力很好,当时在迷雾中寒梅身边就落了一张面具,他恰好又听说人在后院看见的最先是戴着面具的黑衣人,等到把面具扒下来之后才发现是寒梅。 想到他来不会将自己的脸现于人前,石雁所见的,十有□□是寒梅带着面具的模样。 石雁一听果然没错,因为憎恨,表情变得更加扭曲,他道:“没错。” 西门吹雪道:“好。” 好什么?石雁一头雾水。 石雁虽然不知道西门吹雪在好些什么,但西门吹雪自己知道,因为玉罗刹是他爹的缘故,他现在绝对可以说是所有人之中知道最多的人,而石雁这一声好,恰恰解决了最后的盲点,让他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全部串联在一起。 他来这里似乎仅仅是为了求证,为了知道某种事实,面对一头雾水的石雁,甚至还很好心道:“你可以出去看看。”然后就走了。 衣袖飘飘,不带走一丝云彩。 小道童看着西门吹雪终于走了,从门口冲了进来,眼见照看许久的石雁道长竟然醒了,大惊道:“石雁长老您终于醒了。” 心里却道西门吹雪原来是个好人,难得进来坐坐,石雁就醒了,想来他或许是用了什么疗伤圣药? 石雁赶忙道:“最近是不是找到了什么戴着面具的黑衣人?” 除了这原因,他根本想不到为什么西门吹雪会向他问话。 道童惊道:“长老怎么知道?” 别看道童年纪小,消息却十分灵通,立刻老神在在对石雁说起之前才在各位侠士面前离奇出现的尸体,戴着面具,身着黑衣,身份还是分不同寻常,竟然是岁寒三友中的一员。 石雁的表情更加扭曲起来,他道:“快带我去!” 道童见他表情狰狞如恶鬼,吓了一跳,立刻诺诺道:“是。” 并不知道为何石雁长老如此愤怒。 离真相水落石出,只差一小段路。 岚风朗月的速度非常之快。 带着她们一路向前冲的蛊虫速度也不慢。 岚风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将她放出去的虫子收回来,很是干脆地将黑盒子扔给了身后跟着的一小伙儿,自己先跟着虫王溜了。 那小伙也是倒霉,大概虫子与虫子之间有什么自上而下的心灵感应方式,自从人找到了,就只留找玉罗刹的那一个小虫子定位,剩下的结束任务,都争先恐后地往盒子里冲。 一阵阵的黑雾动作太大,如果真跟着岚风朗月一起跑绝对会引起众多人的注意,那小伙只能欲哭无泪地捧着黑盒子,留在原地。 也不知道岚风姑娘那样一个冰清玉洁的人是怎么与这些多可怕的蛊虫和谐相处的,他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站着,看小虫往盒子里钻,简直要吓尿了好吗? 也是非常地可怜了。 岚风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黑色的虫王。 近了,近了。 每向前冲一步,都能感觉到内心深处传来的悸动。 那是对未知的恐惧,以及天生使命感的号召。 她是有信仰的人,即使玉罗刹真的如同传说中那么恐怖,也绝对不会退缩。 她可是城主身边的婢女啊!有人想要算计叶城主,她第一个不答应。 想要对叶孤城有所图谋,就好做好从她尸体上踏过去的准备! 玉罗刹:“……” 其实我并不想对你们叶城主做什么。 然而白云城的人并不知道。 玉罗刹坐在树杈子上也并不安稳。 因为他忽然感到有一大波人在逼近。 怎么回事? 像他这样破碎虚空的类型,早就成了真人雷达,别说有多少人能够逼近,连他们的大体实力心里都有数。 感受有一大群是厉害不算低的人竟然走直线距离向他所在的方向冲过来,玉罗刹当时就是一惊。 这次武当山的群英会,有这么多一流高手? 人有还是有的,但是集中在一起冲向这块地方,却不太可能。 难不成他们发现了什么? 是发现了动手的是寒梅,要把还活着的两个人抓住? 好像也有可能。 但玉罗刹忽然又觉得不对了,因为那群人来的方向并不是道观正厅所来的方向,而是山野小道。 似乎是避开众人的耳目偷偷上来的。 就算玉罗刹现在也一头雾水,这是什么情况? 很快他就不用纠结了,因为冲上来的那群人就好像可以看破一切障眼法一般,在浓密的树丛中发现了他。 岚风咬牙切齿道:“玉罗刹!” 上来就喊破了玉罗刹的名字。 别说是坐在迷雾中一脸懵逼的玉罗刹,就算是正在过招的孤松陆小凤,还是已经把枯竹逮住的独孤一鹤当时都是一愣。 手上的动作都不由自主停了。 然而下一秒,岚风的话更是让所有人都大惊失色。 她道:“你对我们城主,有何居心!” 玉罗刹从树上掉了下来。 这疯女人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玉罗刹大感荒谬,他都不去计较这些人是怎么知道自己的,怎么找到他所在的地方,又怎么一眼看破他的伪装。 现在,充斥他脑海的念头只有一个。 他能对叶孤城有什么居心? 忽然被如此质问,也是非常地可怕了。 肥肥的鸽子看见岚风朗月,居功似的发出“嘎嘎”的叫声。 跟鸭子似的,天知道它是什么品种。 下一秒,一袭白衣的叶城主便如同仙人踏月,从树林子中蹿出来,瞧他潇洒的身姿,真的是非常地飘飘欲仙。 在场所有人都将视线转移到了叶孤城身上,包括从树杈子上落下来的迷雾团。 叶城主:??? 为什么你们都看我,是因为我太仙气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银叶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30 12:46:28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30 18:07:30 恪妡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6-30 22:12:00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场面一度很尴尬。 最先打破尴尬局面的并不是别人, 而是孤松。 他的反应也是相当地快了, 或者说是对“玉罗刹”这三个字十分敏感, 当听见岚风嘴里说出三个字时手就一抖,连杀陆小凤的心思都没有了。 杀意与憎恨如潮水一般从心中退却,剩下的是刻入骨髓的,深深的恐惧。 连恨意都无法升腾起来的, 强烈的恐惧。 玉罗刹? 恐惧从他眼中划过。 玉罗刹还活着? 他倒是宁愿相信玉罗刹死了,奈何天降迷雾,又兼之迷雾中传来熟悉的压迫感, 就算想不相信都不成。 让孤松更加恐惧的是, 玉罗刹不仅活着, 还一直在暗处盯着自己。 寒梅的死是不是对方做的?甚至,是不是他们的野心,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玉罗刹看在眼中? 孤松忽然意识到, 自己的行为在对方眼中无异于一个小丑,一个乐子。 所有的人都被玉罗刹玩弄于鼓掌之中。 他们所以为的野心, 所以为的计谋,不过是对方打发时间的乐趣。 当人恐惧到了极致,就会失去说话的能力,孤松看着眼前的玉罗刹, 心中已被绝望填满, 他不仅说不出话,还无法逃跑,腿中就像灌了铅。 叶城主环视四周, 陆小凤、独孤一鹤、孤松、枯竹,还有他并没有缺胳膊少腿的下属,很好,人都齐了。 他最后看向了一团迷雾,不知男女,不知是老是少? 隐隐约约有种预感,在迷雾中的,是个男人。 叶孤城道:“玉罗刹?” 声音清冷,如同圆润的珍珠滚落在白璧无瑕的玉盘中。 大珠小珠落玉盘。 玉罗刹也反应过来自己掉马了,他道:“不错。” 声音从迷雾中传来,他的身体还被遮掩得很好,没人知道玉罗刹长什么样子。 玉罗刹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他是对叶孤城说的,显然,这人已经将叶城主认作是幕后主使。 道自己真是大意了,竟然也有被别人摆一道的一天。 虽然这样想着,玉罗刹心中却对叶孤城生出了微妙的好感,大概是因为对方的动作实在是出人意料,年纪轻轻就是摆自己一道,也算是个人才。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马失前蹄,这对他来说是一个非常新奇的体验。 这心情的体验虽然不至于让他产生愉悦,但在心里总会有些微妙的与众不同。 比如说,他现在不得不承认叶孤城的能力。 叶城主心道我没有发现你啊,这明明就是你自己的问题好吗? 但他心中所想却绝对不能说出来,所以叶城主冷道:“你自己做的事情,你还不清楚?” 玉罗刹道:“我做了什么?” 他做的事情太多,都不知道叶孤城说的是哪一件。 叶城主冷笑道:“想不到堂堂西方魔教的教主都会假扮绣花大盗。” 他道:“真不知叶某这里有什么是玉教主看得上的。” 假扮绣花大盗?玉罗刹心中大惊,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便趁着迷雾遮掩身躯,赶忙回头将刚才浩浩汤汤冲上来的一批人挨个看了过去,从记忆深处调出一张张当时并没有太在意的脸,却发现重合度非常之高。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他在心中唾骂,玉罗刹要是还不知道是黑白无常翻船了,他就不是玉罗刹。 玉罗刹道:“叶城主如何知晓?” 他也是很好奇,自己那可是极品蒙汗药,动手时他可是觉得万无一失,黑白无常就算是胆子太大,也不敢阴奉阳违,每天必定是兢兢业业将香给点了,这样还能将这些人弄出来,也算是本事。 不错,玉罗刹并不认为这些人是自己跑出来的,认为是神通广大的叶孤城将他们集体救了出来,而且对方手段之高明,竟然让他都没有发现。 玉罗刹一直在武当山上,自然知道叶孤城也在武当山上,他一定早就看破了自己的行动,让人去营救那些被他抓走的人。 唯一的疑惑是,叶孤城究竟是在哪里发现的蛛丝马迹。 不知不觉间,已经给叶城主扣上了很高一顶帽子。 叶孤城沉声道:“人在做,天在看。” 玉罗刹道:“好一个人在做,天在看。” 他又道:“叶城主远道而来,可是还有别事?” 叶孤城道:“你以为我为何事儿来?” 玉罗刹心里门清,但嘴上却不说? 叶孤城又道:“你又为何事而来?” 玉罗刹道:“自然是为我西方魔教之事而来。” 旁观者听到现在难道还有不明白的?什么玉罗刹假死,根本就是对方所设的一个局,岁寒三友怕是玉罗刹早就想让他们死了,但或许还有些别的原因,所以人到现在还活着两个。 叶孤城没有说话,他似乎是在斟酌,斟酌自己应该对玉罗刹说些什么,但在场所有人都没想到,最先开口的并非是玉罗刹或者叶孤城,而是被他们忽视许久的孤松。 他似乎已经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只不过身体还仿佛被禁锢在冰冷的水中,不能动弹。 那是因为恐惧。 但孤松即使人品不怎么样,却是一个很好的大哥,他很讲兄弟情义,只要想到寒梅,从灵魂深处浮现的恐惧好像都能被压下去。 他挣扎着说话。 孤松道:“寒梅可是教主所杀?” 他的声音嘶哑,看脸好像瞬间少了十岁,声线颤抖得不行。 他似乎已经没有了动手的**,光是插入玉罗刹和叶孤城的对话就耗费了他所有的勇气。 这时候应该他插话吗?当然不应该,但如果再不开口,也许就没有开口的余地了。 寒梅只是最先死的,从看到玉罗刹的瞬间起,孤松就知道,自己前方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死! 但即便是死,他也迫切地想要知道真相。 眼中划过一丝深沉的痛楚,又夹杂着些许的后悔。 他是不是,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拥有野心? 玉罗刹几乎立刻就回答了孤松的问题,这与他面对叶孤城说话时需要斟酌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讲道理,虽然面对叶孤城他并不心虚,但只要想到这是自己儿子的知己,而且他做的事情还被对方发现了,就算想不心虚都不可以。 玉罗刹敢举手对天地发誓,原本他准备过两天就把绑票的人给悄无声息地送回去,哪里想得到现在竟然出了这么大的事。 似乎并不能和平解决。 他的做法比挑衅还要严重多了。 比起面对叶孤城,面对他背后冷若冰霜的儿子,打破孤松的希望对他来说并不是负担,甚至可以说,玉罗刹在享受这一过程。 玉罗刹道:“不错。” 孤松的身体还活着,灵魂已经奄奄一息。 叶孤城忽然道:“我这里莫不是也和西方魔教之事有关?” 玉罗刹恨不得爆一声粗口,虽然叶孤城的声音还是冷冷清清,但是停在他耳朵里真是要多阴阳怪气就多阴阳怪气。 看他的模样,今天这件事情不解决自己就别想走了。 但问题在于,要他怎么说? 陆小凤看着眼前对峙的几人,表情特别严肃。 他在心中大概分析了一下到底是什么情况,结果发现,玉罗刹可能同时招惹了两伙人。 岁寒三友不用说,这人的假死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局,恐怕就等着岁寒三友来跳。 但是叶孤城? 陆小凤的眉毛纠结在一起。 他心道,这玉罗刹究竟是要多无聊才能假扮成绣花大盗截了叶城主的货? 而且看起来,被他绑架的人都还很健康? 究竟有何居心。 玉罗刹想说自己没有居心就单纯准备关心一下儿子。 但这话他是万万不能说的。 首先全江湖人都不知道他儿子是谁,其次…… 这个原因太不高大上了,说出来要掉粉的。 他手指间随意一指,射出两道剑气,分别打在孤松与枯竹的死穴上,两江湖成名的老怪物都软软地倒在地上。 他们的脸上带着恐惧,但这并不是暂时的,而是永远地停留在了这一表情上。 他们都死了。 陆小凤:“!” 独孤一鹤:“!!” 玉罗刹之前的忽然“复活”并没有让独孤一鹤很是惊讶,但是他现在露出的这一手,却让他惊讶得几乎合不拢嘴。 他道:“剑气外放!” 不仅是剑气外放,恐怕此人已经迈入这境界很长一段时间,剑气就如同他的手,他的脚,可以随意操控,是身体的一部分。 独孤一鹤看向白蒙蒙的一团迷雾,眼含敬畏,只有剑客才知道,玉罗刹已经迈入了何等境界,即使他也是江湖几大剑客之一,也不能保证,自己有生之年能够如同他一样。 独孤一鹤可以将剑使用得如同自己的手,如同自己的脚,但他甚至还做不到将剑气外放,和西门吹雪一样,停留在凝结剑气的境地,但他已经很老了,而西门吹雪还很年轻。 年轻人拥有无限的可能,而老人则不会。 独孤一鹤的眼神又集中在叶孤城身上。 他呢? 他已经迈入了什么境界? 玉罗刹对自己的这一手很满意,因为他知道,只要是懂剑的人就势必会被他露出来的这一手震撼,他现在杀了孤松和枯竹,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没用了要灭口,更重要的是为了震慑。 被震慑的对象是谁,不言而喻。 但等他回头再看向叶孤城,不仅没有从他看中看出类似于震惊或者畏惧的光芒,相反,竟然看到了嘲笑! 没错,那灿若寒星眼中射出来的光,可不就是嘲笑?! 玉罗刹不开心了。 叶城主其实还是很震惊的。 因为他自己是剑客,而且才迈入剑气外放这一层次没有多久,看见比他纯熟运用剑气的玉罗刹,心中的激荡可想而知。 虽然他是读过剧本的男人,又是白云城的城主,但在此之前,他也是一个剑客,一个实力高强的剑客。 像他们这样的剑客不会胆怯,不会畏惧,即使看见强大的对手,也只会有勇往直前的动力。 因为胆怯,就代表着死。 心死了,手自然也拿不住剑。 真正的剑客,是不能胆怯的。 他看玉罗刹的眼神并不是挑衅,也不是嘲笑,而是看见比自己更加强大剑客的狂热。 这是本能。 叶孤城道:“玉教主这是何意。” 即使对与剑道高手对战一事确实很狂热,叶孤城心里也很清楚,玉罗刹此时此刻让他见到这招,多半有别的目的。 那就是让他知难而退。 玉罗刹道:“不过是清理门户。” 叶孤城道:“玉教主可知,这些人在武当山杀了六十个人?” 玉罗刹道:“不过是江湖恩怨,与我何妨。” 叶孤城道:“好。” 他又道:“不过是江湖恩怨,玉教主可知你我之间又有什么恩怨?” 死死抓住上一个问题不放。 听见这句话,玉罗刹还能不知道叶孤城是什么意思?想来自己刚才的威慑是做给瞎子看得,如果是识趣的人见对手武功比自己高出太多,定然不会多计较。 叶孤城的态度,明显不是这样。 但如果他真的知难而退,玉罗刹又肯定会看不起他。 剑客有傲骨,没有傲骨的人都无法成为顶尖剑客。 如若他退了,又怎么会有与阿雪成为朋友的资格。 玉罗刹道:“你可知一件事。” 叶孤城道:“什么。” 玉罗刹道:“如果武功够高,无论做什么都是可以解决的。” 玉罗刹道:“强者,可以随心所欲。” 叶孤城道:“我知。” 他道:“成就是王,败就是寇。” 玉罗刹眼睛一亮道:“说得好。” 玉罗刹道:“你既知如此,还想与我动手?” 叶孤城道:“因为我还知道一个道理。” 玉罗刹道:“什么?” 叶孤城道:“侠义!” 所谓言必行,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阨困,千里诵义者也。 玉罗刹笑道:“好一个侠义。” 他现在看向叶孤城的表情已经变了,变得充满欣赏,充满期待,纵使力有所不敌,但凭借一腔孤勇,倒还对得起剑仙的名头。 江湖有传,南海有飞仙,遗世而独立。 其实并没有玉罗刹想的那么多,叶城主的道理很简单,他只是要给自家下属找场子而已。 这江湖上侠义不侠义很难说,说到底也不过就是哪个人拳头大的问题。 你拳头大,自然就没有人欺负你,如果你拳头大,但是脾气好,这样的人,会有更多人来欺负。 所有人都讲究恩怨分明的年代,如果被欺负过去了,不动手找场子,即使你实力再强,别人私下里还会说你这人没有气性很好对付。 久而久之,人就成了软蛋,就成了没有脾气的人,这样的人被欺负也不为过。 既然绣花大盗之谜已经解开,讨伐玉罗刹不仅仅是一个任务,对叶城主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责任。 即使实力不敌,也要让对方知道知道他的厉害。 要不然就别在江湖上做人了。 道理非常简单,就算三岁的孩子都能懂,所以无论是旁观的陆小凤还是独孤一鹤,都默不作声地将孤松枯竹尸体抬到一边,将现场让给了玉罗刹与叶孤城。 接下来的一切都是私人恩怨,外人不好插手。 更何况…… 在场人中,独孤一鹤眼神微微一暗。 他想知道白云城主真正的实力,也想知道那位西域一手遮天的土皇帝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石雁运起轻功,健步如飞。 他的身体很健康,比连续操劳许多日的梅真人还要精神,除了脸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他似乎没有任何问题。 就算是他的脸,在西门吹雪的治疗下,都几乎恢复成了完好无损的模样,脸色红润,贴合精准,如果不细细看脸周边的红色拼接处,没有人能发现他的脸皮是后来贴上来的。 这样一个健康的,愤怒的石雁冲入大堂,引起的躁动可想而知。 梅真人惊道:“石雁!” 石雁按捺住自己的愤怒恭敬道:“掌门。” 然后他迫不及待道:“我听说你们已经找到了那个凶手?” 梅真人道:“什么凶手?” 石雁的表情又是一阵扭曲,他伸手划开拥挤在身边的人流,闯入后院,端的是健步如飞。 大部分人都无法追赶上他。 等他真正看见寒梅的尸体,表情一秒钟从扭曲切换成地狱爬出来的修罗。 石雁道:“就是他!就算他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 跟在后面匆匆赶来的梅真人大惊道:“你是他是谁?” 石雁道:“就是扒我脸皮的那人!” 这下子真是炸开了锅。 其中,与岁寒三友有秘密协议,又同意他们进入武当派的梅真人几乎摇摇欲坠,他不死心道:“石雁,你确定?” 石雁冷笑道:“我还有什么不确定的。” 如此深仇大恨,他怎么不能忘记。 这下子,就算梅真人想欺骗自己都不行了,他是真正做了一回引狼入室的傻事。 没抬头,几乎都能感觉到四面八方传来的窃窃私语,以及对他的不信任,这有什么办法,谁叫梅真人为了尽快查清事情真相同意岁寒三友进入武当,又因此暴露了他和岁寒三友之前一直有秘密联系的事。 如果因为他们的缘故找到了凶手还好,现在竟然被武当派的受害者指认,梅真人可不仅仅是颜面扫地那么简单。 现在怕是他当武当派掌门的最后一天。 思即此,一时间他竟然怒气上涌,真气倒灌,“哇——”地一声,心头血从喉咙中喷薄而出。 围绕在梅真人周围的武当派门徒都吓了个够呛,当时就将他围在中间,纷纷道:“掌门。” 石雁见此,已是傻了,这人莫非与掌门有什么联系? 想到这,他不仅没有对梅真人产生什么同情,看他的眼神都不太对了,因为石雁就是受害者,看梅真人模样,此人不仅与他有关系,而且关系匪浅,若不是这样,怎么会因为怒急攻心吐出一口老血? 他们道人都讲究修身养性,像是梅真人已是不动气多年,现在突然来这么一下,委实有些奇怪。 心中埋下了怀疑的种子,只会生根发芽越长越大,也不知石雁到底想了些什么,表情越来越奇怪,只冷眼看着梅真人迟迟不向前走去。 梅真人此时的脸色已经如纸一样白,其中还流露出一些灰败之气,看他的模样,怕已是命不久矣。 梅真人强硬顺气道:“引狼入室,真真是引狼入室!” 他看向石雁的表情那叫一个痛心疾首,当时,这眼神并不是针对石雁,而是糊涂的自己,想来石雁是他定下来的下一任掌门,他自然对此人是关怀备至,没想到轻信岁寒三友,最后倒霉的竟然是石雁,难不成这就是所谓的因果轮回报应? 这些年所做的恶事,终究是报应在了自己头上,怨不着谁。 但梅真人知道,自己还不能死,起码现在还不能死。 他强撑一口气道:“还不快去追?” 有人傻乎乎地问道:“追什么。” 梅真人道:“当然是岁寒三友另外两个。” 扒下石雁脸皮的人已经水落石出,看在岁寒三友从来都形影不离地份上,另外两人定然也是帮凶。 还活着的,一个都不能放过。 西门吹雪什么都知道。 知道玉罗刹的计谋,知道岁寒三友的遭遇,甚至连他们被骗得团团转的原因都知道。 一开始他是不知道的,但谁叫无论是玉天宝还是岁寒三友还是石雁都太配合,硬生生让他给猜到了。 西门吹雪不笨,不仅不笨还很聪明,而玉罗刹只是玩了一个小小的计谋,如果知道一定条件,很容易就能猜出他计谋的内容。 但那条件可一点都不普通,毕竟这世界上知道西门吹雪是玉罗刹儿子的,只有三个人而已。 如此看来,玉罗刹设计的计谋似乎又很深,很难看破。 西门吹雪现在正准备去干最后一件事。 那就是让玉罗刹践行他的承诺。 他光是想想玉罗刹的所作所为,都要冷笑,不过就是除去西方魔教的蛀虫罢了,至于如此弯弯绕设一个大局?还将所有人都拖下水,说到底就是他的恶趣味。 想到这,西门吹雪的眼中划过一丝冷冰冰的嘲讽,如果说他哪里对自己的爹最有意见,大概就是对方的性格。 本来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偏偏要将所有人都囊括在其中,只能说是他太闲。 但西门吹雪对玉罗刹的计谋不感兴趣,能让他感兴趣的事情很少,就如同能让他交朋友的人也很少一样。 西门吹雪对别人的要求与对他自己的要求一样很高,贵精不在多。 但只要是能入他眼的朋友,他便能为对方做几乎一切事。 有西门吹雪这样的朋友,是很令人激动的一件事。 就比如说现在,他依旧没忘记,自家爹对叶城主的冒犯。 他要记得监督玉罗刹将叶孤城的下属给放了。 西门吹雪一生中几乎没有愧疚过,就如同他几乎没有后悔过一样,但对叶孤城,他这次绝对是愧疚的。 不仅仅是愧疚于玉罗刹给对方带来的麻烦,还有自己对他的隐瞒。 明明知道很多事情,却不能对知己说,这种感觉并不是很好。 特别他很清楚,叶孤城的责任心,对方修炼的既然是入世剑,就注定不能与修炼无情道的他一样冷感,一样在乎得很少。 几乎可以想到,叶孤城为了他的下属,奔走的模样。 西门吹雪又不由自主冷笑,但是承受他冷意的从头到尾就只有玉罗刹一个。 玉罗刹在哪里,并不十分难猜,以对方爱看戏的个性,怕是哪里最热闹就会有他,只不过玉罗刹的隐蔽能力也非常好,他能和自然融为一体的功夫西门吹雪是亲眼见到过。 此时此刻,他十有**会盯着岁寒三友中剩下的两人看,以他的品味怕是很享受所谓的困兽之斗,顺便瞧瞧两人是怎么死的。 如果别人没有把孤松和枯竹弄死,他便会亲自动手。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只要是稍微敏锐一点的人就会知道孤松和枯竹往哪里去了,留在道观众那些良莠不齐的江湖大侠不等到石雁亲身上阵说破,定然不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以他们慢吞吞的速度,怕是还要很久才能赶到事发现场。 那里现在人应该不多,只有两三个极其聪明的。 但等西门吹雪睁到了地方却发现,情况与他所想的似乎很是不同。 眼瞧着站在中间的叶孤城与他对面的浓浓白雾,还有挤在角落中的人口一二三四五六西门吹雪眉头一挑。 他冷声道:“这是怎么回事。” 他问的其实是玉罗刹,不远处,身在浓雾中的人已经感受到了来自儿子的寒气,但陆小凤却以为,西门吹雪问的是自己。 他人站在角落中,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即将展开对决的两人,身后是孤松的尸体。 孤松与枯竹如何,此刻并不十分重要,应该说从他们死的那一刻开始,他们便没有了价值。 秘密还有,但却在玉罗刹身上。 他才是真正知晓一切之人。 但此时此刻,陆小凤的心思显然也并不在所谓的秘密身上,若不是西门吹雪突然出现,他怕是会把一双招子黏在叶孤城与玉罗刹身上。 那独孤一鹤是更不用说,哪怕天皇老子来了,也不能让他的注意力分散半分。 这一战会不会名垂青史无人可知,但在场人却知道,这定然是他们一生无法忘怀的对决! 只要是江湖人,便不能放过这伟大的一战。 陆小凤道:“如你所见,他们要对决。” 西门吹雪道:“对决?” 陆小凤道:“没错。” 西门吹雪道:“为何。” 陆小凤道:“不知。” 他又道:“只知玉教主派人假扮绣花大盗截了叶城主的货物,两人之间似乎有什么仇怨。” 西门吹雪:“呵。” 陆小凤一激灵,猛然回头,看见西门吹雪嘴角边竟然噙着十分讥诮的笑容,他的眼睛牢牢地锁定在玉罗刹身上,实在无法形容那眼神中的冷光。 陆小凤从未听西门吹雪冷笑出声,也从来不知道,他眼中的冷芒竟然会如此之盛。 莫非西门与玉罗刹之间也有什么仇怨? 陆小凤忽然觉得玉罗刹很厉害,这不仅仅是指对方的江湖传说,也是指他拉仇恨的能力,在今天之前,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玉罗刹在中原活动,但现在他却知道,对方好像不仅仅在中原活动。 因为他与南海的叶孤城以及塞北的西门吹雪都有仇。 陆小凤悄悄看西门吹雪一眼。 而且是深仇大恨。 陆小凤敢以他对西门吹雪的了解程度,发誓,他从未看过此人露出这样刻骨的表情。 西门吹雪是寂寞的,当他笑起来的时候甚至还是讥讽的,但是他的讥讽却并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针对一个群体。 他是活在云端上的人物,这样的人就算是喜怒哀乐都较常人少一些。 陆小凤不禁想玉罗刹究竟怎么惹到了西门吹雪,与他之间又有怎么样的仇恨? 这些陆小凤都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在西门吹雪的仇恨下还能活很久,玉罗刹的实力一定非常出众。 再度将视线投注入玉罗刹,依旧是茫茫一片白雾。 叶孤城站在他对面,白衣在树林绿意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明显。 人,要怎么对上一团雾? 叶孤城闭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三少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1 12:19:34 y1抹ㄟ夏忧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1 12:56:32 22971531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1 13:15:39 灯笼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1 15:06:10 A弯弯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1 15:13:51 墨菇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1 16:54:10 风景曾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1 21:31:33 Moon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1 22:07:13 夜色倾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1 22:39:09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萦绕在玉罗刹周身的白雾, 是他武功的一部分。 即使是对决, 也万万没有散开的道理。 但若白雾不散开, 便连玉罗刹这个人都看不到,又怎么能够将手中的剑,送入他的胸膛? 与玉罗刹的对决,一开始似乎就是不公平的, 因为你永远无法知道,他躲藏在何处。 有什么人,能够破除视力的障碍? 叶孤城想到了花满楼。 花满楼是个瞎子, 但是眼盲心不盲, 他看不见, 但感官之灵敏却远远超过常人,因为他还有耳朵还有鼻子, 还有其他感官。 上帝帮你关闭了一扇门, 总会有别的窗户打开。 东方纵然不兴奋西洋的神,有些道理却是相通的。 但花满楼盲了快二十年才达到眼盲心不盲的境界, 叶孤城需要多久? 他闭上眼睛,已是心如止水。 他不需要知道自己要多久。 他只需要知道,他能做到。 四周并不静悄悄。 森林中有各种各样的声音,风吹过叶子发出飒飒声, 虫鸣, 鸟叫,猴子在树林间发出悉悉索索,他们或许是在探头探脑, 看人类的一举一动,或者又只是遵循自然规律,生存繁衍。 但无论他们在做什么,声音都很和谐,和谐而不嘈杂。 这些是自然的声音。 除此之外,还有急促却清浅的呼吸声。 呼吸声声音来自哪里? 是人。 是那些围观者。 他们在极力地压抑自己因兴奋而忍不住变得粗重的呼吸,但又担心自己的呼吸声太大,将叶孤城给打扰了。 这一刻,无数的声音汇聚在叶孤城的耳中,他忽然感觉自己的直觉被放大无数倍,当心宁静的时候,一切杂音都变得无比清晰。 世界的图像隐隐约约在面前展开,他知道陆小凤在哪里,岚风朗月在哪里,西门吹雪在哪里。 ——玉罗刹在哪里。 凭借声音,便会画出缺乏色彩的世界。 这是种玄而又玄的境界,仿佛从他放弃视觉的刹那起,玉罗刹的形象便从一团迷雾抽条成了一个人。 那是年轻人,或者说是壮年人的体型。 玉罗刹在烟雾中挑眉,身为对手,也身为破碎虚空的第一人,他最了解叶孤城现在的情况。 他在“顿悟”。 这是何等的悟性,就算玉罗刹都不得不为之动容。 他在想,阿雪的悟性与眼前的年轻人,究竟是谁上谁下? 身为傻爹,几乎是瞬间他就得出了结论,不管不管不管,不管叶孤城表现得有多出色,他们家阿雪都是天下第一! 只不多,相对于阿雪修得无情道,眼前的入世剑确实有更多突破的机会。 想到这,玉罗刹的眼神又是不由自主一深。 远离世俗的出世剑虽好,但只有有情过后才能体会无情,只有入世之后才能体会出世,如果不接触那些对阿雪来说距离太远的新领域,他的剑招便只会止步不前。 而叶孤城,已经走得比西门吹雪更远。 剑客的顿悟往往就在一瞬间。 他只花了几秒钟来思考西门吹雪的事,这很不常见,但现在玉罗刹不得不将更多的注意力投注在叶孤城身上。 叶孤城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他不是一个可以被小觑的对手。 叶孤城冷冷道:“请。” 他的双眼依旧紧闭,但玉罗刹却有被看着的感觉。 玉罗刹没有动手,他道:“你看见了什么?” 看见?什么看见? 围观群众表示不解,叶城主的眼睛不是闭上了吗?怎么会看见东西。 但叶孤城却久久地沉默了,因为他知道玉罗刹在说些什么。 良久,叶孤城道:“我看见了一棵树、一朵花、或是一簇草。” 又或者是虫鱼鸟兽,山林石窟。 他看到了自然。 西门吹雪眼中光芒大盛,看向叶孤城的眼神中有说不出的狂热。 西门吹雪叹道:“不愧是叶城主。” 他已经明了,叶孤城迈入了更悠远的境界,他可以看见自然万物。 西门吹雪可以吗? 他似乎还不能,即使山庄种植千株万株的梅花,他却不能用感觉一个个描摹它们的模样。 玉罗刹道:“你很有悟性。” 他赞扬道:“既如此,倒是有资格与我一战。” 这话一出口,白云城的各位眼睛都要红了,杀气更是不要钱似的往外放。 我们城主有资格与你一战,脸太大。 他们是非常不服气的。 但是叶孤城却知道,玉罗刹没有说假话,在他的感知中玉罗刹虽然是人的形状,但周身气息却已经融入自然之中,他在古书中看过记载,这已经是最高的境界。 那书中并没有记载这境界的名字,但语气之间满是推崇,也满是敬畏。 破碎虚空上,再无他境。 叶孤城是世界上顶尖的剑客,但他的武学也不过就是摸到了大宗师的边缘,按江湖水平是超一流的高手,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叶孤城道:“请。” 他不说请赐教,因为输人不输仗,他虽然武学没有玉罗刹高深,但身后却有无数白云城子民。 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一个他倒下了,身后还有千千万万个他。 也是非常地有信仰了。 玉罗刹道:“好。” 迷雾之中,他已经拔出了随身佩剑。 金属出鞘的声音清脆悦耳,在场剑客当即便道:“好剑!” 听声音就知道是绝世利器。 叶孤城也拔剑。 他应该怎么做? 是直接冲进迷雾中与玉罗刹刀刃相接,还是以身为盾,挡住对方的攻击? 如果比快,他或许还真没有玉罗刹快。 叶孤城两者都没有选择,他只是轻飘飘地抬起手,又看似轻飘飘地落下,但落下的速度却很慢,举手投足间都带有奇妙的韵律。 就连玉罗刹都不知道他想做什么。 等等,这动作似乎有点似曾相识? 但还没有等玉罗刹反应过来,熟悉又陌生的剑气便劈头盖脸向他冲过来。 玉罗刹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叶孤城的动作有点熟悉了,之前西门吹雪劈开他周身的迷雾时不也这样? 心中不住指责叶孤城实在是太狡猾,如果一开始就准备劈开他周身的迷雾,干什么还闭上眼睛。 他一定是准备迷惑自己! 玉罗刹的反应虽然快,但叶城主的剑气也并不是吃素的,即使他想要将迷雾的范围收缩只把自己隐藏住,也没来得及。 一张过分年轻的脸忽然暴露在众人面前。 转瞬即逝,又被厚重的白雾所淹没。 陆小凤睁大了眼睛,声名远扬的玉罗刹,竟然是一个年轻人? 不对。 他将对方的脸牢牢地刻在脑海中,江湖上可不是没有驻颜的功夫,又传言只要武功到达某一个境界,便会容颜不老,如同神仙一般固定下来,算算玉罗刹出名的时日也知道他不可能年轻,既如此,难道他的武功已经大成? 这似乎很好理解。 但不知怎么的,再想想玉罗刹的脸,他竟然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眼熟。 莫非他以前看过玉罗刹? 玉罗刹:心情十分复杂。 他知道刚才有人看到自己的脸了,几乎能想象到西门吹雪脸上嘲讽的表情。 并没有想到掀马甲会被掀得如此彻底。 即使瞬间又把空缺给补上,他也知道在场人怕都是将他那张年轻的脸收入脑海中,原本扩散很远的迷雾紧紧贴着身体,只有青铜长剑从迷雾中探出来。 他人古里古怪,剑也古里古怪,这年头,已经很少有人用青铜制的宝剑了。 但玉罗刹偏偏不走寻常路。 对面的叶孤城还是一派淡定,但他的眼睛已经睁开,眼中的寒芒怎么也遮掩不住。 那眼神太锐利,像是剑,刺入了玉罗刹的身体中,也让人下意识地忽略到他眼底深处的惊讶。 哦豁,玉罗刹好年轻。 而且脸有点熟悉? 他和陆小凤一样,也感受到了迷之似曾相识感。 玉罗刹冷哼一声道:“想不到叶城主也会用小花招。” 叶孤城道:“惭愧惭愧,远比不上玉教主。” 这是在说对方假扮成绣花大盗。 对话让两人之间的气氛更加剑拔弩张。 忽然,玉罗刹动了。 没有人能够形容他的动作。 铜绿色的长剑蓦地出现在叶孤城的头顶上,剑刃上似包裹着一层看不见的外壳,隐隐散发着让人退避三舍的威势。 叶孤城身形一闪,躲过了看似必死的一击。 一缕长发,从他脸颊边飘过。 剑未触人,怎会吹毛立断? 是剑气。 玉罗刹的剑气,比叶孤城的更纯属,更锋利,也更诡谲。 但这让他胆怯了吗? 当然不。 电石火光之间,他眼中有摄人心魄的光闪过,脚尖一点,剑尖自上而下劈来,就好像是天上的仙落入凡尘。 是天外飞仙! 但这似乎又不是天外飞仙,因为剑的速度更快,气势更足,就连落下的角度都要更精准。 如果说陆小凤的两根手指原来还有可能接下叶孤城的这一剑,现在最大的可能,就是他的两根手指都被连根削断了。 白云城的各位眼中放出精光。 天外飞仙2.0版! 真不愧是叶城主,连进步都这么快。 对于剑客来说,多年的苦练很重要,但所谓的天分,或者说是瞬间的灵光一现,却是决定他们未来能达到成就的根本。 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一旦潜力被完全开发,苦练便失去了用处。 除非是天生剑心。 无论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都是如此。 玉罗刹在西门吹雪小时就曾经洋洋得意过:吾儿剑心,无人能比。 那叶孤城的剑心又如何? “!” 剑,悬停在半空中,止住不动。 仿佛被按下了休止符。 青铜长剑稳稳地架住海外精铁所打造的白刃。 上不行,下也不行。 青铜会被钢铁更坚韧? 怎么会。 只不过是玉罗刹的剑气比叶孤城的运用更纯熟,也更强大。 比试,已经有了结果。 叶孤城输了。 不是叶孤城不强,只是玉罗刹更加强大。 成就是王,败就是贼。 当叶孤城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有没有想过自己会输? 他一定是想过的,但像他这样的男人无论是输还是赢,无论是生还是死,都能很好地接受。 因为他是叶孤城。 白云城众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两人的剑,还搭在一起,似乎有千斤的重量。 忽然,玉罗刹猛地抽回自己的青铜长剑,剑落入剑鞘中,预示这一场比斗的结束。 他看向叶孤城,眼中满是欣赏。 玉罗刹道:“我不杀你。” 他又道:“十年之内,你们之间必能一战,但现在,你还伤不了我。” 这是实话,是玉罗刹的心声,十年时间看似很长,但却只是弹指一挥间,光是想到叶孤城现在的年纪,他便想倒吸一口凉气。 十年时间只是一个极限数字,玉罗刹很清楚,以叶孤城的能力,或许在十年之间便能迈入那个境界。 十年之后他多少岁?也不过就是三十来岁,三十来岁便踏入破碎虚空?就算是玉罗刹自己都没有这么变态。 天生剑心,绝世的天才,除了这两个词,没什么什么好形容叶孤城的。 他看向对方的眼神中已经满是赞赏。 但玉罗刹的赞赏,似乎没有多少人能够感受到,正相反,在场几乎所有人都死死地盯着白雾团,看白云城子民的眼神,好像能将他吃下去。 就算是叶孤城,脸色都很不好看。 白得惊人,像是山巅上寂寞的雪。 因为我不杀你,实在不是一句很好的话。 它像是高高在上的施舍,又像是侮辱。 士可杀,不可辱。 剑客的骄傲,岂是能被他高高在上的口吻给侮辱的? 叶孤城的脸色十分难看,好像结了一层霜:“你觉得我伤不了你?” 他的声音很低沉,山雨欲来风满楼。 玉罗刹道:“你确实伤不了我。” 嗯? 他这句话刚说完,似乎觉得有些不对,脸颊刺痛,隐隐有温热的液体流过。 他另一只手摸上自己的脸,一手猩红。 是血。 是玉罗刹的血。 这一瞬间,他的心情变得无比复杂。 半晌,玉罗刹道:“是我小瞧了你。” 这是叶孤城的剑气,对方不仅能够伤到他,而且他竟然都没有感觉到。 现在其实从他脸上刮过去的,如果是从他的脖子上刮过去,又会有什么结果? 他是不会死的,但就算是受伤,玉罗刹也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了。 这世界上能够伤到他的人,一只手也不够。 玉罗刹感叹道:“真是了不得的年轻人。” 白雾裹挟着人的影子向后几米,嘶哑不堪的声音再度传来。 玉罗刹道:“假扮绣花大盗一是,我要向叶城主道歉。” 不可一世的玉罗刹也有服软的时候,但这绝对不是因为因为他的恶趣味,而是因为他对叶孤城抱有奇异的尊敬。 像他这样的人,比起西门吹雪的寂寞,倒不如说是站在云端上的高高在上,所有人皆是他的后辈,很长一段时间内,似乎没有人能够达到让玉罗刹正眼想看的地步。 就算是吴明也不行,因为他已经没有了潜力,玉罗刹不会死,他会以年轻的姿态活下去,而小老头只会越活越缩水,他们之间的实力差距会越来越大,直到变成无法填补的苍穹。 但是叶孤城,忽然让他看到了希望。 心中升腾起一抹豪情,原本玉罗刹以为,下一个破碎虚空的人会是他的阿雪,想不到竟然还有人拥有相同出色的天资。 而且他不得不承认,现阶段,叶孤城走的比西门吹雪更远。 他值得一个道歉,或者说,值得一个来自玉罗刹的公道。 在实力并不如玉罗刹的情况下,这已经是他能得到的最好的回报。 叶孤城一开始要的不就是这个? 但等到白刃入鞘,他的心中却满是不平静。 因为他此刻并不是单纯的城主,同时也是一个剑客。 对任何人来说,输都不是一件值得欢欣雀跃的事,特别是剑客。 他输了,但他没有死。 深吸一口气,平复自己激荡的内心,以及深深的懊悔,但他拥有将懊悔转化成动力的力量。 叶孤城冷冷道:“我不需要十年。” 他道:“五年,五年内,我必将再次挑战。” 玉罗刹顶着一张血淋淋的脸,笑得十分畅快,也还好现在他还被白雾遮挡得严严实实,没有人能够看清他的脸,否则定然以为是哪里爬出来的厉鬼。 还是妖艳挂的。 玉罗刹道:“好。” 他是如此期待着,如此期待着,对手的出现。 玉罗刹道:“本座的事情已经完成,那三个叛徒就留给你们了。” 他是在对陆小凤说话,三个叛徒就是岁寒三友。 或许是因为现在心情很好,他难得变得十分体贴,知道如果岁寒三友的尸体都被他带走了,对方似乎不能很好解释,更不要说玉罗刹要三具尸体一点用处都没有。 还不如找人就地埋了。 陆小凤宛若从梦中惊醒,刚才一战,实在是太过惊人,让他心神大动,若不是玉罗刹出声,或许还沉溺在玄而又玄的境界中不可自拔。 陆小凤不禁道:“你究竟想要什么。” 玉罗刹道:“不过就是借他人之手清理西方魔教。” 玉罗刹又道:“我那好儿子,还真是多亏你们照顾了。” 这是个双关词,不管玉罗刹口中的好儿子是谁,听在陆小凤耳中,指的都是玉天宝。 玉天宝也很是幸运,他活了下来,之后起码几年都能安心地做一个挡箭牌,除非玉罗刹需要他死。 玉罗刹道:“接下来就交给你了。” 陆小凤很是不解,交给他,交给他什么? 白雾缥缈从人手边滑过,下一秒,沉稳而杂乱的脚步声纷至沓来,与白蒙蒙的雾错身而过。 最先来的人正好看到了玉罗刹的尾巴道:“哪里来的白雾?” 陆小凤道:“那是玉罗刹。” 来人惊道:“玉罗刹?” 他的声音雄浑,一起上来的人都听得见,他道:“玉罗刹不是死了吗?” 陆小凤道:“他还没有死。” 孤松与枯竹的尸体就在他身后,都是死不瞑目的面貌,眼中带着如出一辙的恐惧,与寒梅眼中的一模一样。 他终于知道,寒梅为何会露出如此表情,因为玉罗刹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令人恐怖的人。 岁寒三友将他,恐怕得牙齿打架。 趁着最先一批人的注意力被陆小凤吸引,躲在暗处的岚风朗月悄悄打了一个手势,示意其他人先回到山下。 没见到叶城主已经准备走了?西门庄主也是,他们贸然闯上武当山若是被发现,也是一件麻烦事。 白云城的人,都不愿意给叶孤城添麻烦。 找一条小道悄悄离开便是了。 但是等到离开众人视线,一面目斯文看似学究的年轻人便道:“换一条路走。” 他指的方向好像是玉罗刹离开的方向,摆摆手,告诉别的人不要从这条路走。 有人道:“为何?” 学究道:“这条路不安全。” 人道:“有什么不安全的,来的时候不也走这条路。” 学究道:“正是因为此,才不安全。” 人道:“又为何?” 学究道:“一时技痒,布下几个陷阱。” 那人不说话了,学究的陷阱,哪是常人可以踩的? 学究自然不叫学究,只是被人这么称呼,他姓宋,人称宋先生。 宋先生不是随着丁大他们一起出来的小队成员,而是岚风朗月找来的帮手,也是叶城主的后备力量。 还有谁记得当时叶城主为了能够万无一失从奇门遁甲中出来请了外援?宋先生就是那外援。 他不仅对奇门遁甲了解破深,又玩得一手好机关术,平时没事干琢磨几个陷阱就能整的人人仰马翻。 陷阱非活物,就算天皇老子来了,都看不出来。 莫约是独自一人钻研陷阱阵法机关术太过寂寞,他虽然不像是朱停那样靠手艺做些买卖,却也有常人难以想象的爱好。 宋先生喜欢看别人落入自己陷阱的凄惨模样,光是想到,就让他非常高兴。 因为这不良的爱好,很长一段时间内,白云城的人都被他弄得是人仰马翻,还不得不让叶城主警告才安分下来。 但等他一出白云城,手似乎又痒痒了,一时没有忍住,再度祸害其他人。 也还好他的陷阱并不会伤人性命,最多也就是弄得人狼狈一些。 有人忽然想到,玉罗刹刚才好像是从他们来的放下下山的? 不免露出阴险的笑容,真希望他能踩进宋先生的陷阱才好! 所有人对玉罗刹的感官都糟糕透了。 玉罗刹踩进陷阱里了吗? 他当然踩进去了。 谁叫机关术中不含活物,就算是他也无法辨别出来?脚上一个没准的,就被坑到了洞里,虽然不至于爬不出来,但也觉得是灰头土脸。 雪白的衣袍上出现一道道的黑印子,人更是龇牙咧嘴。 谁这么缺德,在武当山上还设陷阱。 别让他知道到底是谁做的。 他忽然很怀疑自己上武当山的错误性,就算是找到了一个好苗子也无法推翻心中的想法,谁叫他今天的运气实在是太背了一点。 被儿子用眼刀子刺,此时此刻还陷入陷阱之中,简直是倒霉到没有边际。 玉罗刹深深地忧郁了。 所谓夜路走多终遇鬼,大概就是他现在的遭遇。 嗯? 他的身子猛地一顿,周身才消散的白雾再度升腾。 有人来了,很快的轻功,似乎就是朝着他的方向来的。 玉罗刹将自己在迷雾中的衣服收拾一番,淡定地在原地等待,从对方诡谲的轻功中,他似乎已经知道来的人是谁。 来那个的是两个人,黑衣人在前面带路,白衣人才是正主。 什么人出门竟然还要带路的? 宫九就是这样。 如若让他一个人行走,还不知道会迷路到哪里去。 玉罗刹道:“你来找我?” 宫九道:“是,前辈。” 他的态度似乎很恭敬,但眼中却常含傲慢。 无论面对的是谁,就算是小老头,宫九都不会屈服。 他的武功不是天下第一,但骄傲与自负全天下也没有几个人比他更厉害。 玉罗刹道:“你可知道我是谁?” 宫九道:“我知。” 玉罗刹道:“那你还来找我?” 宫九道:“因为前辈的武功已经独步武林。” 宫九道:“这件事,只有武功最高的人才能做到。” 玉罗刹来了兴致道:“什么事。” 宫九解开了衣服,露出他白皙得过分的肩膀。 像宫九这样的人怎么会愿意在常人面前解开衣服? 玉罗刹视线锁定在他肩膀上一块,眼中满是趣味。 那块皮肤确实是完好无损的,应该说以宫九练的邪门功夫,无论受到怎样的伤都不会留下伤疤。 所以在对方过于苍白的皮肤上阴影凸起的紫色经络就显得尤为明显。 玉罗刹凑近道:“剑气入体?” 宫九道:“是。” 玉罗刹道:“你来找我莫不是求我帮你拔除剑气?” 宫九道:“望前辈成全。” 玉罗刹道:“这是谁的剑气,你为何不去求他。” 宫九道:“这是叶城主的剑气。” 光是听见人的名字,玉罗刹就知道为何宫九不去找叶孤城,因为他根本就不会答应。 玉罗刹对宫九的感官并不是很好,如果是平时,他根本不会给宫九说话的机会,但是现在他忽然很想帮他解决这举手之劳的小问题,因为他还有别的目的。 玉罗刹道:“我可以帮助你。” 他道:“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宫九道:“可以。” 玉罗刹道:“不问问我什么条件?” 宫九道:“不需要。” 玉罗刹笑道:“好。” 他的条件,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但势必会在江湖上再掀起一阵新的血雨腥风。 叶孤城从人堆中脱身。 人堆的中央是陆小凤,他得跟其他人解释,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至于叶孤城与玉罗刹之间的一战,有意无意,无论是西门吹雪陆小凤甚至是独孤一鹤都没有提。 仿佛成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 西门吹雪站在他身侧。 他看叶孤城的眼神也产生了变化,更加狂热,也更加深沉。 那不仅仅是看见知己的眼神,也是看见对手的眼神。 西门吹雪在思考。 他好像有什么话想要说。 但叶孤城此时此刻并没有将所有的集中力都集中在西门吹雪身上,应该说,他大半的精力都放在玉罗刹身上。 准确来说,是惊鸿一瞥间看见的,玉罗刹的那张脸。 对决过后,萦绕在心头上的,是诡异的熟悉感。 为什么玉罗刹的脸会让他感到熟悉? 他究竟是在哪里看见过那张脸的? 西门吹雪仿佛决定了什么道:“叶城主。” 声音中暗含坚定。 他到底决定了什么。 被他这么一叫,叶孤城下意识地回头,便看见西门吹雪冰雪消融的脸。 他忽然间心头大震,脑门仿佛被青铜大钟敲了一记,发出奇特的嗡鸣。 叶孤城听见自己道:“玉罗刹是你什么人。” 这是他说出的话? 但在看见西门吹雪的那一刻,两张似乎完全不同又隐隐相同的脸竟然重叠了。 这诡异的熟悉感,让他的问题脱口而出。 西门吹雪的脸唰一下就黑了。 他道:“玉罗刹是我父亲。” 作者有话要说:  三少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2 12:17:58 昵嘛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2 13:39:24 珊瑚海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2 13:45:18 语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2 14:09:17 踏雪无痕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02 18:24:33 抠脚大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2 19:58:07 独语2333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2 22:28:00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只要有人, 江湖就注定不会平静。 李二狗不是江湖人, 但他离江湖却很近,甚至可以说,他就在江湖之中。 因为他在路边上开了家小酒馆, 有飘扬的酒旗悬挂在屋子外面, 当风吹过, 写着“酒”字的旗帜随风飘荡。 酒的醇香,似乎也随着风氤氲开。 李二狗酿酒的手艺很好,自然也有很多人专门来找他, 江湖人好酒, 十个有九个,都喜欢喝得醉醺醺的,他们又不像普通人一样朝五晚九地劳作,只能在固定时间跑出来乐呵乐呵。 很多江湖人都是四海为家游荡的浪子,自由堪比来去的风,所以当来到这座城市, 也不免来李二狗的店铺喝上一杯。 但今天不知道为何, 来吃酒的人尤为的多,店里的位置坐不下,长条凳和桌子甚至都摆到外面去了。 小酒馆中,一壶酒并上一碟花生米就可以吃上大半天,店里简陋的位置坐得满满当当,不时还有人喝道:“店家,再上一壶好酒!” 李二狗道:“好嘞!” 他手脚麻利, 当时就拿着酒壶往一桌子去了,途中路过冷清的一桌,招子不由自主就黏在了人身上。 李二狗认为自己开店多年,见过的江湖人没有成千也有上百,但这么奇怪的一个人,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这还是一个非常干净的男人。 他的衣服时白色的,皮肤也是白色的,露在外面的指尖呈现出一种没有血色的苍白。 小酒店充满脏污的环境并不能让男人适应,或者说非常不愉快,所以在他坐着的木条凳上还铺有一层一层堆积在一起的白布。 面前的桌子上也铺着大白布,就好像担心酒店的污垢,沾染上了他的袖子。 他面前的桌子上象征性地放了一壶最贵的酒,以及一盘花生米,但是在他来的近一个时辰的功夫,两样东西都没有被他碰一下。 那壶酒很昂贵,就算李二狗的店生意很好,几天也不能卖出一瓶,几乎是相同价格的液体黄金。 但他又是个老实的生意人,如果酒的品质对不上他的价格,他也无法在这种江湖人聚集的地方开这么久的小酒店。 所以,那一定是一壶非常值得喝的好酒。 但白衣人也只是买了,碰都没有碰。 乌黑的头发被发冠一丝不苟地束起,从背影看无法判断出男人的年纪,只知道他的年纪绝对不会很大,至于正面,更加无法看出。 因为他的脸上死死地扣了一张青铜面具,面具很大,将他的脸遮挡得密不透风。 没有知道面具后,男人长什么样。 李二狗敢说,这个男人很危险,不仅他是这么觉得的,店中其他江湖人也是这样觉得的,这些江湖人中甚至没有人敢靠近白衣男人,也不敢上前找他搭讪。 他的店铺不大,人却很多,生意也很火爆,所以仅仅有几张大桌子,几条木凳子是绝对不够一人一张坐下的,好在江湖人大多是生性豪爽,又喜欢交朋友,看见有空的位置就坐下来,随便拼桌。 这已经成了惯例,多少人几杯酒下肚便成了朋友。 但是那白衣人却独占了一张桌子,还是一张最大的桌子。 再进来的人光是扫一下他的模样,便自动退避三舍,宁愿带着酒走,也不愿意坐到白衣人身边。 李二狗仔细看那些人,试图发现他们这么做的原因,但他无论怎么看也只在那些人眼中看见了畏惧的光。 他们在恐惧,在韩怕,在畏惧那戴青铜面具的男人。 正如同面具上刻画的是青面獠牙的恶鬼,在那些人心中,这干净得过分的白衣人,似乎也是恶鬼,是个不能靠近的人物。 这种反应让并不是江湖人的李二狗十分费解。 干净的白衣人,究竟是什么来头? 忽然有人道:“时间到了。”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放下手中的酒,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酒店外面。 李二狗茫然,什么时间到了。 白衣人忽然站了起来。 他转了个方向,青铜面具面对门口。 李二狗的视线随他面向的改变而改变,他忽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门口竟然也站了一个人。 以他店主的身份,应该上去招呼,但李二狗的表情变了又变,也无法拉出一个谄媚的笑容。 他还是站在原地吧,毕竟,现在的气氛,委实有些不大对劲。 他甚至都不敢上前。 就好像夹入两人之间,他就会死。 男人道:“我来了。” 他是一个威武雄壮的人,身躯同小山一般巍峨,身后背着一柄与他身材相符合的重剑,面目看上去说不出的严肃。 肤色黝黑,配上深色的短打,看上去更加恐怖,与对面白得不像样的人成了鲜明对比。 李二狗听见有人窃窃私语。 “是泰山剑,真的是他!” “原来他也被挑战了?” “废话,如果不是真的,我们来这里作甚。” “是这样的。” 泰山剑的本名叫张浩,因为名字很寻常,江湖人便只用“泰山剑”这一称号来称呼他。 他在江湖上也算是近些年比较活跃的剑客,剑为凶器,又是凶器中最出名的那一个,虽然人用各种武器五花八门,但还是剑用得最多,在如此众多的剑客中,他排名十三。 因为用剑人很多,好事人也很多,虽然没有百晓生的兵器谱那般的存在,但是剑客之间却有排名,将排名编成一本册子,谓之《剑谱》。 但剑谱前几名但是模糊成一团,只道西门吹雪、叶孤城、独孤一鹤、木道人之流都是绝顶的高手,碍于他们之间并没有比试过,谁也不敢妄下论断。 倒不是担心这些人亲自来找编写者,毕竟江湖高手都有逼格,为了一个戏说似的排名来找他们,想想就不可能。 但人不会亲自来找他们,不代表他们的崇拜者不会找来,光是想到这,就足够排名的人打个冷颤,手下迟疑。 后面几个上了年纪的还好说,如果放在娱乐圈撑死了就是老戏骨,国民艺术家,但是前两个可是实打实的国民巨星,还是现象级的那种,崇拜者都不知道有多少的那种。 只要还想留条命的,都不会动手。 言归正传,除了地位超凡脱俗的,其他人的排名多多少少还是有定论的,越往前,就越受到江湖人的尊重,自己也觉得越有面子,像是泰山剑便是如此,练剑的人不说百分之一百都认识他,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此人的名字。 这就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了。 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那些在剑谱上榜上有名的剑客遭到了一点小麻烦。 最先是排到第二十位的剑客,他在暂时的住处受到了邀战。 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也并不值得人们关注,因为邀战在剑客中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 挑战与被挑战,胜者拥有荣耀,而败者…… 有的还活着,有的却死了,这要看动手之人的习惯。 但大部分失败的剑客,都死了。 朝闻道,夕死可矣。 如果是西门吹雪,即使在对决中死亡了也绝对不会后悔。 死亡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 但放在别人身上,却并不是这样。 即使是剑客,也很少有不爱惜自己生命的,或者说希望自己去死的,任何一个一流剑客的诞生,背后都掩埋了无数的尸骨,但等到他真的成名了,却又会犹豫。 没有超过一半的握把,谁会冒然向另一位高手挑战? 这样看来,江湖前二十位的高手,就算是过几年也不一定会动弹。 但今年却奇了怪了,这些高手怕是个个都命犯邪祟,连命都没了。 最先倒霉的就是第二十位,原本只是正常的约战,那挑战之人还弄得无比隆重,什么熏了香的拜帖一样不少,即使住在并不干净的客栈中,看着对方雪白的笺以及上面的小楷,似乎都能感受到书香门第的气息。 来的怕是一练剑的君子。 当事人并不担心,他也是消息灵通的江湖人士,又是剑客,如果有什么有潜力的新人出现定然会很清楚,光看做派就知道不是普通的江湖草莽,这样的人若没有打出名气,实力一定不强。 隔日,一古里古怪的男人出现在他的面前,标配似的白衣,脸上扣着青面獠牙的面具。 恶鬼的青铜面,让人想到传说中姿容秀丽又傲慢的兰陵王。 剑客道:“藏头露尾之辈。” 他是不屑的,因为剑客本就应该将自己的面貌公诸于世,扣着面具,不说名字,莫非是不敢? 这样的人,杀了后连成为传闻的价值都没有,更无法为他立下的功绩添砖加瓦。 白衣人道:“拔剑。” 他的声音嘶哑,听起来就不是自己的本音,怕是伪装的。 什么人竟然伪装得如此彻底? 剑客并不看重此人,心中满存羞辱对方的念头,拔剑更是飞快,丝毫不准备手下留情。 他要杀了此人。 白光一闪。 厚实的黄土地上绽放点点血花。 粘稠的血。 是谁的血滴? 剑客低头,剑尖没入胸膛。 啊,是他的血。 白衣人不看他。 他将剑上的血滴甩落,雪白的衣角依旧雪白,一丝不苟的头发依旧一丝不苟。 他在看什么,他在看向何方? 客栈的老板见识了这场虎头蛇尾的对决,他愣在原地,一声不发。 因为他发不出声。 直到白衣人走远,才气沉丹田大声叫道:“死——人——了——” 谁都没有想到,这死人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死了吗?” “你是说哪一个?” “第十四个。” “死了。” “什么时候的事。” “好像就是前些日子。” “还是那个人?” “青面獠牙的剑鬼?” “不错,还是他。” “这才第多少天。” “大概三个月?” “他三个月之内已经将第二十个到第十四个全杀了。” “是,而且他甚至不准备停下来。” “你怎么知道。” “因为泰山剑已经接到了信笺。” “又有一个要死的。” “或许死的是那剑鬼?” “如果他要死早就死了。” “也是。” 良久的沉默。 “他准备杀到什么时候?” “或许他准备一路杀到叶孤城或者西门吹雪。” “那为什么要从第二十个杀起?” “也许,他只是想杀人。” “江湖上什么时候有了这样一个人物。” “如果知道,还能称他为剑鬼?” “这么说来也没有错。” “但那剑鬼的功夫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听说他的剑光贯彻长虹,就算是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也比不上。” “你见过叶孤城的天外飞仙。” “没有。” “那就别胡说八道。” “但你不好奇他的剑法。” “我倒是听说,剑鬼的剑法是从宝藏堆里找出来的。” “宝藏堆?” “没错,就是传说中的武林至宝。” “江湖上什么时候有这样一种东西了。” “谁知道,我是从别人口中听说的。” “那剑法厉害吗?” “厉不厉害可以亲自找剑鬼看看。” “他在哪里?” “西杨村东街李二狗的酒店,他与泰山剑在那里约战。” “去看看?” “去看看。” 诸如此类的对话发生在无数地方,也不知道那对话中的剑鬼究竟是何等人物,竟然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在整个江湖掀起血雨腥风。 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想要做什么,甚至连人的外貌声音都无人知晓,仅仅是因为对方剑法高超,脸上又有青面獠牙的恶鬼面具,称其为“剑鬼”。 此人来无影去无踪,但每一次出现在江湖都要搞一个大新闻,从剑谱上排名第二十的剑客开始一个个比试过去,至今未有败绩。 输了的是那些剑客,他们的归宿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剑法之高超,人物之诡谲,令人防不胜防,如果说一开始那些剑谱上的知名剑客还觉得等到自己定然有一战之力,但看人一个又一个地接连倒下,竟然也心里打鼓,就怕下一个是自己。 泰山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接到了信笺。 别看他长得五大三粗,但心中却如同常人一样会害怕也会畏惧死亡。 他是必死的吗?泰山剑不由自主伸手摸上了背后的剑。 甚至连她自己都无法发现,手指轻微在轻微地颤动。 眼中划过一丝恐惧,那是针对死的恐惧。 不,他不能死。 当小山似巍峨的身躯暴露于阳光下,他依旧是江湖成名的泰山剑。 但等到他见到剑鬼时,激荡在胸膛中的勇气,似乎漏了一个小口子。 他也说不出原因,只不过阳光照在青面獠牙的面具上,竟然让他产生了说不出的恐惧。 是因为面具,还是因为人? 泰山剑蓦地睁大了眼。 对方的模样让他想到了两个人。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 泰山剑是见过西门吹雪的,也是见过叶孤城的,准确来说,他所见过的,是两人杀人似的模样。 一是极致的寂寞。 二是极致的孤高。 眼前这人也是寂寞的,也是孤高的,但他寂寞不如西门吹雪,孤高不若叶孤城。 他给泰山剑的感觉,只有一水的傲慢。 这是一个十分傲慢的人,你能从他的站姿,从他的形容举止间看出。 即使看不清他的脸。 刹那间,泰山剑忽然想退却了,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剑法是一定没有西门吹雪也没有叶孤城高超的,所以,他自然敌不过眼前的男人。 但是剑客的骄傲却不能允许他退缩。 他可以死得毫无意义,却不能活得畏畏缩缩。 但就算是死,他也要死个明白。 泰山剑道:“阁下怎么会对我等小人物有兴趣。” 剑鬼道:“你不是小人物。” 他又道:“剑谱前二十名都不是小人物。” 泰山剑道:“与阁下相比,不值得一提。” 剑鬼又道:“我对你们没有兴趣。” 此话让群众哗然,更让泰山剑拳头紧握,暴出青筋。 对他们没兴趣? 那为何要一个个把他们都杀了? 强者对强者叫挑战,强者对弱者叫虐杀。 虽然他并不想承认自己是弱者,但在剑鬼面前,这就是一场虐杀。 泰山剑沉声道:“那是为何。” 剑鬼道:“只不过想要杀几个大人物。” 对他来说轻飘飘的语句,对其他人来说却重若千金。 泰山剑心道,他们的命,就这么不值钱? 对眼前的白衣人来说好像是这样。 士可杀,不可辱。 无论是对一流的剑客还是二流的剑客,这道理都是共通的,一时间,泰山剑心中的愤怒竟然压过了他对于高手的恐惧。 愤怒的火焰在熊熊燃烧。 他已是有了战意。 剑鬼无声地笑了。 泰山剑不是第一个问他这问题的人,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为什么要挑战他们?明明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对他来说都如同蚂蚁一般弱小,随便伸伸手指头就可以捏死。 为什么杀他们? 杀人,难道还需要道理吗? 对他来说,杀人是不需要道理的,就好像人要活着一样简单。 围观的侠士屏住呼吸。 现在他们终于相信,剑鬼手中有绝世秘籍是真的。 也不知道是从那里传来的小道消息,一时间好像所有人都知道,剑鬼的剑法是从失传的秘籍中学到的。 似乎只有这个原因才能解释,为何他之前在江湖中籍籍无名,现在又忽然一飞冲天。 不是每个人都如同叶孤城一样天生剑心,能在青年时就独创绝世无双的剑法。 他们甘愿相信,这人是得到了某种点播,让他明悟,要不人怎么会使出这样令人惊艳的剑法? 呼吸,变得粗重。 不知什么时候起,江湖上又有了一则隐秘的传说。 得到了传说中的秘籍,便能够独步武林。 传说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没有人知道。 至于传说的中心是否回应了这传闻? 或许连剑鬼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头上被按了一个莫须有的武林秘籍。 但如果他知道了,估计也不会做什么。 因为这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 世上的大部分事情对他都没有什么意义,活着,杀人,人死了,都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泰山剑倒下了。 他的身体很沉重,倒下的声势也十分浩大,就如同是山岳崩裂,发出“轰隆隆——”的响声。 四周静默,连呼吸声都微不可闻。 剑鬼嫌弃地将剑刃上沾染的血甩落在地上,就算是武器,都要干干净净的才能符合他的心意。 又想这件衣服是绝对不能要了,因为刚才他坐在了十分肮脏的木条板凳上。 何止是衣服不能要,等到回去之后也必定要沐兰汤,将全身上下好好洗上个几十遍一百遍。 此人洁癖的严重程度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 他正准备走,但也不知道在场人是哪里来的勇气,忽然有人朗声道:“等等。” 剑鬼停了下来。 从这看,他又实在是个很听话的人,别人让他等等,就真的等等。 小孩子都没有他这么乖巧。 那人见他真的停了下来,竟仿佛从他乖巧的举动中获得了勇气,又道:“你准备挑战到什么时候为止。” 在场人都屏住了呼吸,因为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剑鬼道:“自然是将剑谱上有的没有的全都挑战一遍。” 听见他狂傲的话,甚至都没有人敢出声。 剑谱上有的没有的?那岂不是连西门吹雪叶孤城他都想要去挑战? 但还有人注意到他话中的奇特之处。 那人又道:“剑谱中没有的?” 剑鬼道:“是。” 那人又道:“什么是剑谱上没有的?” 莫非是什么不是世出的高手? 剑鬼停顿一下道:“天子剑。” 天子剑? 什么是天子剑? 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是谓天子剑。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但白云城却不在黄河的尽头,而是在富饶的南海。 独自站在沙滩上,眼前是海天一色的盛景,有三两只海鸥在天空划过,飞向辽阔的苍穹。 叶城主的双眼紧闭,他在等待。 等待汹涌的海浪。 海浪铺天盖地,人显得如此渺小。 但只要是有形之物,便会有弱点。 隐隐约约,在透眼皮而过的白茫茫之间,“看见”了数条隐秘的线。 那些是什么? 叶孤城不曾多想,轻功点地,好似扶摇直上九千里的飞仙,他的眼睛依旧是紧紧闭着的,但手中的剑却好像受到了某种神秘的牵引,从特定的方向切入,倾泻而下。 浊浪排空,却一分二位。 这是人能达到的境界? 叶孤城睁开了眼睛。 沙滩被海浪打湿,但他的衣角却还十分干燥。 这不是人能达到的力量。 这是剑客能达到的力量。 这就是武侠。 自与玉罗刹对战之后,已有半年有余,在这半年中,他虽然身在飞仙岛却日日勤练剑,大有比正在补差的叶孤鸿还要用功的趋势。 剑客到了他的境界,本来不需要如此,只要习惯性练剑保持状态变好,他需要的似乎变成了经验与时间的积累,但或许是在那一战之后感悟良多,竟然有了小时候生命受到威胁化身拼命三郎的架势,也真是十分地刻苦。 连带着叶二公子都比平日里勤奋了不知道多少倍,前些日子才因为练剑练过头倒在沙滩上。 据说是因为多日废寝忘食练剑,低血糖了。 然后叶城主就把他关在了小黑屋里。 叶二公子在小黑屋里哭唧唧。 叶孤城如此废寝忘食是为了什么?还不是因为与玉罗刹的五年之约? 想到这里,叶城主的脸就一阵扭曲,还好沙滩上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尽情地颜艺。 颜艺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自己怎么那么嘴贱,人家说是十年能与他一战,自己非热血上头硬生生改能五年就能与之一战,搞得每天都在过高三,恨不得抱着剑睡觉,简直就是练剑练到丧心病狂。 比他当年活在死亡的阴影下还要可怕。 至于第二点…… 颜艺进一步升级,就算叶孤城是读过剧本的男人,也绝对没有想到,西门吹雪的爹竟然是玉罗刹。 讲道理原著没有说过,为什么世界自动补全,而且还是如此奇葩的补全方式? 西门吹雪哪里像是玉罗刹的儿子了? 他真的可以继承西方魔教? 这比他和孙秀琴谈恋爱当傻爹还要不可能好吗? 更不要说在原著中西门吹雪谈恋爱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他成就无情道奠基。 这样想想也是十分可怜了。 但叶孤城敢说,就算是西门吹雪真的在他面前和孙秀琴谈恋爱,给他的冲击也比他告诉自己玉罗刹是他爹要来的小。 这不,即使过了大半年,他依旧无法从这震惊世人的真相中苏醒过来。 没办法就是很震惊啊! 最让他惶恐的是,这么大的事情竟然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不不不,理论上还有西门吹雪以及西门吹雪他爹知道。 连陆小凤都不清楚。 想到当时西门吹雪那张冷脸中流露出的对于知己的信任,毫不犹豫在他一时嘴快之后道出真相,叶孤城就只能将苦涩的情绪吞入心中,装作没事人一样,非常淡定地接受现实。 他的表情真是非常淡定,非常游刃有余,透着一股子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无法将他打到的镇定劲。 让西门吹雪露出了“不愧是叶城主”的赞赏表情。 事实上他真的非常想要找个人吐槽一下,分享一下这绝对不能跟第二个人说的秘密。 然而并没有这种人的存在。 每天叶城主练剑一次就要想到玉罗刹一次,想到玉罗刹一次就要想到西门吹雪一次。 也是非常地酸爽了。 想到这里,叶城主手中的剑又是狠狠劈下,眼睛都没有睁开,浪花就应声碎裂。 当他睁着眼睛的时候,早就达到了这种境界,自从“天外飞仙”大成,他似乎就能感知到一部分的自然。 但依靠眼睛所看见的世界,与依靠身上其他感官所感知到的世界,又是不一样的。 他在尝试着将自己当做一个瞎子,用耳朵去听,用心去感知。 只有这样才能迈入下一境界。 如此严苛的训练虽然很痛苦,但却很有效果,叶孤城的剑法几乎可以用日进千里来形容。 但即便如此,他却依旧有种无形的焦躁感。 不够不够不够。 与玉罗刹对战过,才知道他们之间的差距有多么大。 也才知道,真正的剑客究竟能达到怎样的地步。 但他会因为差距甚大而放弃吗? 叶孤城的眼中仿佛有万点星辰。 不会,当然不会。 当他握着手中的剑,感受冰凉的触感,他就知道自己绝对不会退却。 强大的对手,只会让他热血沸腾。 叶城主冷着一张脸走进宅邸,迎面就是朗月。 朗月手上托着一个托盘,盘子上放着一个信封。 信封雪白,飘着淡淡墨香,怕就是连这墨,都价值千金。 叶孤城道:“哪里来的信件?” 朗月道:“万梅山庄来的。” 叶孤城的脸微微一抽,当然,并没有人发现。 本着西门吹雪知己的人设,他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展开信件。 内容好像很单纯,此时正逢万梅山庄梅花绽放,邀请叶城主一起赏梅论道。 叶孤城内心再度陷入天人交战。 去还是不去。 这是一个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新故事开始 感觉很多小天使都会错了意思hhhh 这是篇大概要三四百章的大长文,一个世界抵人家一整篇文(没错这就是一篇慢穿) 以及,我又开始搞事情了。 梁高洁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3 11:55:29 梁高洁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3 12:08:23 飞天老妖婆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3 12:17:17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3 13:18:07 三少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3 15:44:10 Aria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3 16:05:20 珊瑚海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3 18:03:22 一叶孤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3 21:19:00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万梅山庄之所以叫做万梅山庄,是因为庄中种植了上万株梅花。 一年中春夏秋冬四个季节, 只有冬天才有梅花绽放。 冬天的万梅山庄, 美到极致。 当马车载着叶孤城缓缓驶向万梅山庄, 就算是天上的仙人也忍不住撩开马车上的帘子,欣赏窗外的美景。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天上有晶莹的雪花飘落, 地上则有暗香传来。 就算是叶城主都在心中道,哪怕仅仅为了这漫山遍野的梅花走塞北一趟,也算是值了。 没错, 在经历了艰难的思想斗争之后, 他还是决定来到塞北。 毕竟他和西门吹雪快一年没有见过,以他们知己的身份, 一段时间内见一次论论道还是应该的, 更不要说叶孤城当时就操着宠辱不惊的人设,即使知道玉罗刹是西门吹雪爹却连惊讶的表情都没有露出来。 他又不是很繁忙,又没有什么大事, 如果真的随便找个借口推辞了对剑客来说非常珍贵的论道机会, 不就是打自己的脸吗? 逼格的王冠会从头上掉下来。 所以即使叶孤城心里猫爪似的, 也同意了西门吹雪的邀约。 他还有个小心思,既然西门吹雪是玉罗刹的儿子, 那岂不是对他的境界会很了解? 叶孤城想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是能从与西门吹雪的对话中得知一下玉罗刹现在的境界就更好了。 谁叫大宗师与破碎虚空之间的距离有那么——————————大。 更不要说叶孤城很了解西门吹雪的性格,想到对方当时谈到玉罗刹时漆黑的脸色,就知道他和他爹的关系一定不是很好, 既然关系不是很好西门吹雪会让玉罗刹进万梅山庄?他看很危险。 那男人应该呆在西域,而不是在塞北。 这么想,叶城主心里有底气多了。 西门吹雪在万梅山庄门口迎接叶孤城。 因为来的是白云城主,无论他以怎样的礼仪相待都不为过。 这世界上,唯一值得西门吹雪出门迎接的只有叶孤城。 天寒地冻,半空中飘着大雪,就算是西门吹雪都不能穿着单衣在雪地中静立。 他身上披了一件雪白的大氅,估计是上好的白狐皮一块块拼接而成,由手艺最好的绣娘采制而成,看不出丁点儿拼接的痕迹。 西门吹雪站在雪地中,似乎与天地之间的白色融为一体。 叶孤城不由在心中为西门吹雪打call。 瞧这相似的品味,连冬天披的大氅都一模一样。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雪白的毛皮太少了,除了兔子就是白狐,以价格来看,白狐比雪兔昂贵多了。 所以白云城的下属为叶城主准备的也是白狐皮制的大氅。 毛根根分明,就没有一点杂色。 为了方便城主冬天更换,一口气做了十件,今年冬天白云城拿到的顶级雪狐皮都进了城主的宅邸。 叶孤城:…… 白云城众:哎嘿,很骄傲了。 马车停下,车轱辘在雪地中压出两道分明的痕迹,叶孤城远远的就下车,一步一步走到西门吹雪面前,以表示他对西门吹雪的尊敬。 顶尖剑客与顶尖剑客之间,也是需要互相尊敬的。 因为对方值得最高的礼仪。 西门吹雪颔首道:“叶城主。” 叶孤城回礼道:“西门庄主。” 一切尽在不言中。 顶尖剑客之间的交流不需要言语,他们还有眼神,还有心灵感应! 万梅山庄的门缓缓打开,又再度缓缓合上。 山庄中的景色比外面还要美,因为整座万梅山庄中只种了一种花,那就是高洁的梅花。 等到春夏秋,恐怕山庄中会显得冷冷清清,但是现在是冬天,所以无论走到那里,都有一股梅香萦绕在鼻尖。 叶孤城终于知道西门吹雪身上的冷梅香气是怎么回事,一定是熏了无数个冬天,就自然而然沾染上的。 西门吹雪身上的衣服时白的,雪是白的,就连梅花也是白的,唯有淡淡的幽香萦绕在鼻尖。 所谓的“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莫过于此? 叶孤城不由感叹,如此看来,塞北似乎也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因为塞北有万梅山庄。 雪越下越大,但是离温暖的宅邸还有一段距离,西门吹雪便撑开拿在手上的伞。 他的伞是黑色的大油纸扇,这恐怕是他身上唯一与白色相对的颜色。 见身侧的叶孤城并没有拿伞,便将手上的大伞往叶城主那里倾斜一点。 岚风:!!! 朗月:!!! 也是非常生气了。 岚风立刻将自己手上为了叶城主准备的伞撑开,匆匆从身后跟上,甚至还刻意将手中的伞将西门吹雪手上的伞灵巧地撇开,试图为叶城主撑开一片天。 她的举动并不失礼,唯一的问题就是,岚风的身高与叶孤城并不相匹配,如果想为叶城主大伞必须将大伞高高举起。 叶孤城接过她手中的伞,让一个姑娘家的为自己撑伞,他的排场还没有这么大。 他对西门吹雪微微颔首道:“我用这个就好。” 就算伞再大,两个男人挤在同样一把伞下也实在是太拥挤了,更不要说他和西门吹雪都是非常高挑的身材。 西门吹雪目不斜视,将伞往自己的方向再度倾斜。 两把伞绽放在雪中。 “咚咚咚——咚咚咚——” 拍门声从两人身后传来。 叶孤城的脚步先是一顿,声音这么大,好像是从万梅山庄的门口传来的? 万梅山庄是一个山庄,中间是亭台楼阁,外面却有围墙与气派的大门,门好像是实木制的,但其硬度又堪比青铜,这样一扇大门竟然能被敲得如同房门一般响亮,也是很少见的。 也所幸他们离得并不是很远,敲门声听得十分清楚。 西门吹雪道:“不用管。” 语气似乎很熟稔,好像习惯了这种敲门方式。 叶孤城道:“陆小凤?” 一瞬间福至心灵,跑万梅山庄能熟悉成这样,又有本事敲大木门的,似乎也只有陆小凤了。 特别西门吹雪还没有炸。 果然西门吹雪点头道:“没错。” 并不需要有人给他开门,陆小凤显然只是象征性地敲敲,发现没有人理他就自己轻功一运,翻过围墙跳了进来,眼见着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停下了脚步,还挥着手臂大声道:“西门吹雪!叶孤城!” 他身上披着大红色的披风,整个人画风和两位顶尖剑客非常不一样,就好像是一团火。 西门吹雪冷笑道:“进门如此声势浩大,也只有你一个。” 陆小凤摸摸自己眉毛似的胡子,他现在可宝贝自己的胡子了。 西门吹雪道:“你不请自来有事做什么。” 陆小凤道:“做我平日不请自来的事。” 塞北的冬天如此寒冷,怎么能没有几壶好酒助兴? 在陆小凤知道的酒之中,没有什么地方的酒能比万梅山庄自酿得好酒更让他垂涎。 重若泰山,轻若鸿毛。 这世界上既然有泰山剑,又怎么会没有轻鸿剑? 他们在剑谱上的排名也仅仅地挨在一起,泰山剑排名第十三,轻鸿剑排名第十二。 但比起剑谱上其他人,轻鸿剑却要惹人注目许多。 因为轻鸿剑是一个女人,一个很清秀的女人。 身为剑谱排名前二十位中唯一一个女子,轻鸿剑所受到的关注度比其他人都要大很多。 因为在江湖上,即使有很多成名女侠,那些女侠的实力却很少能超过男人,原本女中豪杰第一应该是公孙兰,但是等到她死了,接下来的名人可能就是轻鸿剑,什么四大母老虎,或者是其他聪明又美丽的女侠,比起轻鸿剑的江湖地位还要低一些。 虽然那些女人很美,武功也并不弱,但也没有突破男女有别的桎梏,实力只是在女人之间被称道。 但是轻鸿剑的名声却不一样。 她是实打实用手上的剑证明过来的。 轻鸿剑与泰山剑是一对姐弟。 明明是同样的父亲同样的母亲生的,但两个人却长得十分不一样,泰山剑皮肤黝黑,身材高壮,这世界上大概很少有人能比他更高大,更强壮。 但是轻鸿剑却很不一样,都说是轻若鸿毛,她本人也长得十分细巧,就如同春日在河边飘荡的柳枝。 如果她想,或许也能如同赵飞燕般来一出掌上舞。 她的人也很白净,皮肤白白的,五官柔柔的,放在外面定然以为是哪家细巧的小娘子。 唯一的不同,就是腰上细细长长的剑,剑上已经染了不知道多少人的血。 像她这样的女人,定然是会为了自己的武功而骄傲的,一个女人,如果想在重男轻女的江湖上在剑谱上有一席之地,所要付出的努力,是男人的不知道多少倍。 甚至,她的实力可能不仅仅是在第十二位,而是在更高的位置,但是因为重男轻女,她的排名被降低了。 但现在,轻鸿剑不仅不骄傲,她还很惊恐,身下的白马在飞奔,身上只有一件保暖的斗篷,将她与纷飞的大雪隔离。 再快些,再快些。 她心中只有这个念头。 轻鸿剑知道,如果自己的速度不够快,结果只有一个。 那就是死。 她与泰山剑是姐弟,而且是感情很好的姐弟。 他们两又都是剑客,而且是在剑谱上排名很接近的剑客。 这两条叠加在一起,就得出一个结论。 剑鬼与泰山剑的对决,她是肯定会去的。 毫不夸张地说,在那日围观的人中,轻鸿剑是实力最强劲的一个,又因为她和泰山剑是姐弟,两人之间存在奇妙的感应。 泰山剑的恐惧,他的愤怒,他的怨恨,轻鸿剑都能感觉到。 所以,她也知道了一件事。 那个剑鬼的实力很高强,世上或许只有西门吹雪叶孤城那等级的高手可以与他相提并论。 知道实力差距有这么大,还贸贸然上去报仇,接受对方的挑战,是非常愚蠢的举动,如果轻鸿剑真的想要为自己的弟弟报仇,就要另辟蹊径。 更不要说她自己就是对方的下一个目标。 所以她要做的事情有两件,保住自己的命,以及为她的弟弟报仇。 她想到了找西门吹雪。 但轻鸿剑与西门吹雪并没有什么关系,对方凭什么会帮她? 这是一个豪赌。 她作为赌注的是对方对顶尖高手的兴趣。 轻鸿剑知道,像西门吹雪那样的高手,定然是寂寞,并且缺少对手的。 如果能给他找到一个能够酣畅淋漓对决的高手,对方一定不会拒绝。 想要保住自己的命,只能钻空子。 风越来越大,吹在脸上,如同刀子在如花似玉的白嫩脸蛋上剜肉。 雪也越来越大,落在她的斗篷上,人似乎都成了雪人。 但是轻鸿剑不在乎,她只希望□□的马儿快一点,再快一点。 她要在晚上之前,赶到万梅山庄。 因为世人都知道,西门吹雪在太阳落山之后,是不见客的。 在寒冷的冬天,喝一碗热酒,是很令人心旷神怡的一件事。 你的身体,甚至头脑,在冰天雪地中已经冻得僵硬,无法思考,这时在温暖的,烧着火的屋子里,喝上一碗热酒,从胃部开始,四肢百骸都感受到了温暖。 西门吹雪人虽然冷,但他所住的宅邸却一点也不冷,想想也是,玉罗刹怎么可能让自家宝贝儿子冷到,冻到。 偌大的宅邸都有地龙在烧,只要进屋子,便能感受到春天的暖意。 屋外,在雪白的单衣外一件白狐毛大氅足以。 屋内,只需要穿一件单衣。 当你走进房间内,就好像进入了百花齐放的春天。 陆小凤用海碗装酒,等他喝完之后更是夸张地张开四肢说一声舒服。 身体中流淌着暖洋洋的热意,或许是他的血液在血管中崩腾。 陆小凤道:“舒服!” 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只慵懒的猫。 猫这种动物虽然不是特别害怕寒冷,但绝对喜欢温暖,陆小凤的女人很多,其中不乏养猫的,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一只被唤作“狸奴”的狸花猫,被养得身体滚圆,但是在冬天,却还是喜欢窝在火炉边上,将自己卷成一团。 叶孤城不喝酒,所以他手上只有热茶,冷眼瞧着陆小凤道:“你来,就是为了酒?” 陆小凤微笑道:“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陆小凤道:“万梅山庄的酒,是我喝过最好的酒。” 他又调笑道:“只不过西门这两年越发小气,藏酒的功夫也越来越好。” 西门吹雪冷笑道:“不收起来,难道还让你喝光不成。” 陆小凤的鼻子就好像是狗鼻子,而且专对美酒有效,无论将酒坛子埋在多深的地底,他都能给挖出来。 也真是托陆小凤的福,西门吹雪终于对自己的酒上了心。 他虽然不常喝酒,但偶尔也是会品品美酒的,西门吹雪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他并不像叶孤城那样滴酒不沾。 如此可见,就算是剑客与剑客之间,都有区别。 陆小凤道:“叶城主不喝酒真是人生一大憾事。” 叶孤城稳稳地端着茶杯,热意通过杯壁探出,深入皮肤深处。 这热度对他来说,恰到好处。 万梅山庄的服务是相当贴心的。 叶孤城道:“不喝酒有不喝酒的好处。” 他又道:“我倒是想知道,如果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那的两根手指头会不会也随着软烂。” 陆小凤苦笑道:“我可不想知道。” 但他也知道,这只是朋友间的小玩笑,所以他接着道:“如果叶城主喝酒,我大概会有口福。” 叶孤城道:“为何。” 陆小凤道:“因为你身后跟着的人,绝对会搜集世界上所有的好酒,就为了博得城主一笑。” 陆小凤已经看透了白云城的真相,跟在叶孤城身后的下属,绝对是最疯狂的迷弟迷妹。 他又道:“想来西门对你也不会吝啬。” 万梅山庄的酒那是要多少就有多少。 陆小凤又感叹道:“你真是有一群好下属,好朋友。” 叶孤城的表情在茶水的温度下软化。 他道:“他们本就是很可爱的一群人。” 他说的或许是他的下属,有或者包括他的朋友。 陆小凤笑道:“你是不是把我和西门一起夸进去了?” 无论怎么看,西门吹雪都不能用可爱来形容。 然而叶孤城却道:“这世界上就算所有人都能用可爱来形容,你都不行。” 陆小凤道:“为何。” 叶孤城道:“因为你就是个大麻烦。” 西门吹雪不厚道地笑了。 这几人凑在一起,陆小凤永远是被欺负的那一个。 陆小凤道:“说起来,你们有没有听说一件事。”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不说话,却用眼神示意陆小凤有话快说。 陆小凤道:“江湖上传得沸沸扬扬的剑鬼,你们可知道。” 西门吹雪不说话。 叶孤城道:“听说过。” 他和西门吹雪虽然远离江湖中心,却有很多耳目,无论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他们,更不要说是有关剑的。 横空出世这样一个人物,两大剑客当然会知道。 陆小凤道:“那你们可知道,有关他的传言?” 叶孤城又道:“什么。” 他似乎要比西门吹雪好说话一点。 陆小凤道:“传言他是获得了绝世秘籍,才会突然有这么强的功夫,横空出世。” 陆小凤的表情就像是酒楼里的说书先生,很会编故事,也很会讲故事。 叶孤城不说话了,只是冷笑。 西门吹雪也在冷笑。 他们的冷笑很相似。 笑得人心里发毛。 如此看来,顶尖剑客之间又有很多相似之处,起码他们的冷笑是一样的。 都代表着嘲讽与讥诮。 西门吹雪道:“我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竟然有了这天分。” 陆小凤道:“什么天分。” 西门吹雪道:“当说书人的天分。” 西门吹雪道:“如果你什么时候没了酒钱,就可以去酒楼说书,一定能挣到很多的铜板。” 陆小凤又摸摸他眉毛似的胡子,如果这时候再听不出西门吹雪的嘲讽,他还当什么鬼精灵。 陆小凤道:“我也觉得不可能。” 他道:“所有的武功,就算再精妙,也不会因为获得了剑谱而大成。” 当武功练到一种境界,就会发现所有的招式都是武功本身的表现形式,都能触类旁通。 像是玉罗刹就是那样,他没有什么成名技,也没有什么必杀技,拿起剑,向前刺,如此简单的动作,别人用一百招成名技加起来都比不上他轻轻挥一下。 传说中武功大成者,不拘泥于武器,飞花摘叶皆可伤人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一个剑客厉害,厉害的绝对不仅仅是他的招式,而是他的人。 就如同再精妙的剑谱,到了剑术不精的人手上,也无法发挥剑招哪怕十分之一个威力。 具体例子就是叶孤鸿,他可以学会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却不会用得比叶孤城更好。 所以他拒绝天外飞仙,而一心钻研百家剑术,试图找到自己的剑。 他的精神是十分可贵的。 所以什么找到了传说中的绝世秘籍就能变成西门吹雪叶孤城那样的顶尖高手,绝对是无稽之谈。 但不得不承认,虽然叶孤城他们对这说法不屑一顾,江湖上还有很多人相信的,要不然也绝对不会因为剑鬼的出世而吵得沸沸扬扬。 陆小凤道:“所以,你们认为那剑鬼的实力怎么样?” 叶孤城道:“没有亲眼看过,无法妄下判断。” 陆小凤道:“但他毕竟已经杀了那么多剑谱上的高手。” 叶孤城道:“所以他应该是有实力的。” 陆小凤静默,这不就什么都没说? 叶孤城道:“如果他实力足够,自然也会杀到我的面前。” 确实是这样,毕竟那人看样子准备挑战天下剑客。 陆小凤道:“但你们知不知道,最近江湖上已经出现了很多人在追捕他。” 叶孤城道:“哦?” 西门吹雪也看向了陆小凤。 他似乎只是一个安静的倾听者,但又将陆小凤所有的话都收入耳中。 陆小凤道:“你们知不知道,他在战泰山剑的时候说了什么?” 叶孤城道:“不知。” 西门吹雪也道:“说。” 他们虽然消息灵通,但剑鬼战泰山剑似乎是才发生的事情,两人毕竟一个在塞北一个才从飞仙岛到塞北,绝对不像陆小凤那样消息灵通。 想要陆小凤一样的情报网,就要像他一样,每天在人堆间转悠,解释很多朋友,这才是标准的江湖大侠作风。 很可惜,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都不是标准的江湖大侠。 陆小凤道:“因为他说了一句话。” 陆小凤道:“剑鬼说要挑战天子剑。” 叶孤城眉头一挑,他道:“天子剑?”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 陆小凤点点头道:“没错,指得就是那一位。” 他伸出手指,指指天上。 在这个时代,皇权依旧至上,就算是浪荡的江湖人,也并不愿意惹上官府,更不愿意将皇帝之类的词挂在嘴边。 他们依旧有浅浅的敬畏之心。 叶孤城道:“他怎么知道天子使用剑?” 只要是剑客,就不会对手无寸铁之人使剑,天子剑天子剑,这绝对不仅仅是治国之术,想来那位天子,也是使用剑的。 叶孤城将小皇帝的形象从脑海深处扒出来,以他的眼力自然能看出对方会武功,而且实力相当不低。 虽然不至于成就宗师境界成为武林巅峰,当个十大高手应该还是有的。 陆小凤道:“不知。” 剑鬼实在是太神秘了,他不仅出现的神秘,身份也十分神秘,既然这样,语出惊人,或者知道常人不知道的事情,好像都很正常。 叶孤城道:“官府的人一定没有捉到他。” 陆小凤点点头道:“金九龄最近因为这件事忙得焦头烂额。” 陆小凤道:“甚至都没有人知道剑鬼的身份,看过他的脸,又怎么会有人知道他是谁?” 叶孤城冷冷道:“把他杀了,就有机会了。” 西门吹雪也道:“不错。” 陆小凤道:“怕也只有你们才会有这底气。” 剑谱前几位实在是太模糊,但如果那剑鬼真的很有实力,不管怎么样都会找到西门吹雪与叶孤城面前。 如果他临时退却,又或者在之前就死了,只能证明他技不如人。 剑客的世界就是如此残酷。 三人之间忽然又沉默了。 叶孤城道:“你说完了?” 他其实心里还有些失望,因为如果只有他和西门吹雪两人,不是相对无言就是滔滔不绝地论剑,他还以为有了陆小凤会有什么改善,因为从对方说话的艺术程度来看,实在是非常有成为江湖段子手的资质。 谁知道他只说了一个小故事就停下了,明明叶孤城还在等下一个。 叶孤城:请给我一个接话的机会谢谢。 讲道理,在成为叶城主之前他的话并没有这么少。 陆小凤道:“还没说完。” 还好他并没有让叶孤城失望,一口又将碗中的酒液饮尽道:“刚才不是说到了剑鬼的秘籍?” 无论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都冷笑,再谈这玩意儿,实在是侮辱他们的智商。 陆小凤道:“你们可别露出这表情,那秘籍或许还真不是莫须有的事情。” 叶孤城道:“怎么?” 陆小凤道:“虽然剑鬼不曾谈论他的出生,他的剑招从哪里学到,但最近江湖上好像真的有一张藏宝图流传出来。”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看着陆小凤面无表情。 江湖上有藏宝图早就成套路了。 就跟谁家谁家有武功秘籍然后又贼人为了秘籍上门将这家人满门灭了一样。 陆小凤道:“在万梅山庄之前,江湖上的第一山庄是金镶玉山庄,不知道你们可否知晓。”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还是面无表情。 叶孤城心道,什么鬼名字,太俗。 陆小凤见两人没有反应,很是有自娱自乐精神地说了下去。 他道:“但是不知因为何种原因,在五年前,那曾经的江湖第一山庄竟然在一夜之间被人灭了干净。” 叶孤城:…… 看看他刚才说了什么? 这都是套路! 叶孤城忽然道:“你是想说,那山庄中莫不是有什么藏宝图,在被灭满门后流了出来,贼人当时上门的目的也是为了藏宝图?” 他真是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 没想到陆小凤竟然用惊讶的眼神看他道:“你怎么知道的。” 叶孤城:“……” 他只是冷笑,不说话。 叶孤城心道:因为我是见识过套路的男人。 陆小凤道:“那张藏宝图,最近好像在某个拍卖行现世了。” 他又道:“传闻中剑鬼的武功秘籍,就是在藏宝图所指的地点。” 明明人家剑鬼的姓氏名谁都不知道,却传得有鼻子有眼,还弄了一张藏宝图出来,江湖人民的想象力也是十分丰富了。 叶孤城刚想以他身为读过剧本男人的丰富学识,进行嘲讽,就被门口传来的声音打断了。 于伯苍老而慈祥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他道:“庄主,有客上门。” 西门吹雪先是看了眼日头,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山,有一抹浅浅的余晖荡漾在天边。 他冷冷道:“谁。” 他给自己定下的规矩,如果太阳落山就不见客,那人运气很好,在太阳落山前最后一秒赶到了万梅山庄。 于伯道:“一位年轻的姑娘。” 陆小凤当时就笑了,那是揶揄的笑容、 他道:“想不到西门竟然也会有姑娘找上门。” 不是说西门吹雪不好,只是这世界上很少有姑娘会喜欢和一把剑在一起。 她们更喜欢人,特别是像陆小凤这样风流倜傥的男人。 陆小凤道:“见不见客?” 还是揶揄的。 西门吹雪冷哼一声,他道:“带人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柳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4 02:40:50 云洛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4 12:16:46 c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4 12:25:50 清风唯梦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04 16:25:51 陌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4 16:38:22 雷姆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4 16:48:16 谢谢地雷和手榴弹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轻鸿剑的心很忐忑。 她从马上翻身跃下, 发狠似的拽万梅山庄大门上的青铜把手。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如同陆小凤一样, 把门敲得“咚咚咚”作响。 因为冷,也因为雪, 她的睫毛上结了一层薄薄的霜, 嘴唇也被冻得发紫。 轻鸿剑匆忙披上的斗篷并没有那么温暖,起码不足以抵抗塞北的严寒。 塞北的风是凛冽的,刀子一般的割在她的脸上,也不断透过斗篷的缝隙,钻入她的衣领。 如果没有内力, 在赶来的途中怕就会被冻死。 但在这一刻,她根本就感觉不到寒冷,因为她的内心很火热。 因为焦灼而火热。 冬日天本来就黑得很早,更不用说他们还是在塞北。 好像从中午过后, 就能看见太阳一点一点降落。 更何况,西门吹雪太阳落山后不见客, 本来就是很古怪的一个规矩。 即使你在太阳落山前到了, 又怎么能保证西门吹雪愿意见人? 事实上, 除了他几乎唯一的朋友陆小凤, 还没有人敢到塞北的万梅山庄找西门吹雪。 全江湖都知道, 西门吹雪太阳落山后不见客,却不知道, 在太阳落山之前,他见不见人。 这么想着,轻鸿剑眼中又闪过一抹痛恨, 如果不是为了报仇,如果不是为了活下去,她怎么会铤而走险来找西门吹雪? 但她真的没有办法,也没有时间了。 如果时间稍微充裕一些,她宁愿去南海找叶孤城,可惜南海比塞北远,而叶孤城也远远比西门吹雪神秘。 她在进行一场豪赌。 雪随着日落越来越大,最后一丝余晖即将落下,却还没有人给她开门。 手上锲而不舍地拉着铜把手,沉重的铁门环击打在大门上,发出“砰砰”的响声,但轻鸿剑的眼中却闪过一丝绝望,太阳就要落山了,莫非西门吹雪会见客真是一个谎言? 在这样寒冷的晚上独自于森林中过夜,就算是她,都不能保证自己完好无损。 她是人,是人就需要温暖,就需要温度。 没有温度,就算是天皇老子来了也会被冻死。 “嘎吱——” 门突兀地开了。 轻鸿剑睁大了眼睛,怎么形容她这一刻的惊喜? 差点就要放弃了。 来人是一个年轻的老头。 说他年轻并不是因为他的外表,而是因为他的精神气。 脸上已经有了很多皱纹,但精神却很好,人也很健朗,背挺得笔直,就好像是松柏,或是其他什么树木坚硬的枝干。 这老头有多少岁? 是五十、六十还是七十? 轻鸿剑看不出,所以她的态度变得更加恭敬,即使嘴唇已经冻得哆哆嗦嗦,却还是坚持低头行礼。 她的实力已经足够跻身江湖一流高手之列,如果她都看不出来对方的深浅,想来应该是个很厉害的人物。 心中对西门吹雪的崇敬又多出几分,真不愧是剑神,连家里一个看门的,都是高手。 江湖上就没有什么剑客对西门吹雪是不崇敬的,你可以害怕他,但你却不可以不承认他的实力。 于伯道:“这位姑娘,有什么事?” 他的眼神很温暖,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有很多脾气都不错,因为他看一个年轻人,就好像是在看自己的小辈,在看养在膝下的孙子。 轻鸿剑是一个很年轻的姑娘,又因为在雪中奔走而冻得发颤,只要是个心存善念的人看见这样的姑娘,都不会对她恶语相向。 他还没等轻鸿剑说话,抬头看了一眼外面的天便道:“有什么话还是进来说吧,外面很冷。” 于伯的武功很高强,他也很会看人,所以自然能看出这小姑娘没什么坏心。 他也能看出,轻鸿剑现在被冻得直打哆嗦,如果真让她在雪地里接着站着,恐怕连命都要没有了。 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万梅山庄的仆人都不是变态杀人魔,看见一个小姑娘冻死在雪地里,根本不是人会做的事。 轻鸿剑感激地看于伯一眼。 她现在最需要的或许并不是说话,并不是说出自己的请求,而是一件温暖的房间,一条厚实的毯子,以及几大碗能喝的热水。 她得到了希望,所以也能感受到自己身上的寒冷,事实上,若不是还有一股精神气撑着,轻鸿剑早就会摇摇欲坠,倒在雪堆里。 于伯是一个很贴心的人,他算得时间也正正好,等进了屋子就将轻鸿剑交给了婢女,而自己则是向西门吹雪那里走去,向他汇报有客人上门。 他心里很清楚,庄主十有**会见那个小姑娘,虽然西门吹雪的形象在江湖上已经被神化,被妖魔化了,但他本人,却不是一个不通情理的大冰块。 他给自己定下了规矩,太阳落山之后不见客,所以在太阳落山之前,只要客人上门,十有**会选择相见。 西门吹雪从来不推翻自己的规矩,他定下来的规矩别人不能打破,自己也不会打破。 他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 顶尖的剑客,大多都是自律的。 果然,在于伯恭敬地报告完之后,西门吹雪就拉开门道:“她有什么事。” 西门吹雪身后是笑得酣畅淋漓的陆小凤,以及手捧茶杯的叶孤城。 两人虽然表情动作皆不一样,但是心中看好戏的心情却是相同的。 只不过没人能看出叶孤城也想要看好戏。 陆小凤悄悄瞥他两眼,只道叶城主端的是八风不动,这种全江湖都会津津乐道的场面竟然眼皮子也不抬一下。 不管怎么样,一个年轻的姑娘在大雪天快马加鞭闯塞北找一个年轻的男人,这件事本身就值得所有人浮想联翩。 不过鉴于男方是西门吹雪,不纯洁的思想好像可以收一收,因为陆小凤是一个很受欢迎的男人,而西门吹雪则是另一个极端。 他没有情趣,对女人与对男人没有什么区别,这样不知情知趣的男人,就算是长得再俊朗,也没有多少女人喜欢。 虽然古代没有这么时髦的词,但是嫁给西门吹雪,定然是会遭受到家庭冷暴力的。 他娶一个人,倒不如娶一把剑。 既然来找西门吹雪不是因为男女之情,那剩下的,岂不就是大麻烦了? 陆小凤又陷入深思。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上门找西门吹雪的勇气的。 就目前为止,陆小凤知道的,似乎只有他本人和叶孤城。 所以,那姑娘究竟是什么来头? 或者说,她究竟想要做什么? 轻鸿剑并不想做什么。 她现在正被温暖所包围。 就好像是婴儿躺在母亲羊水中的温暖,才从冰天雪地的寒冬中挣脱出来,她几乎有了再世为人的感觉。 但她不能沉溺于这种温暖,因为她还有事情要做。 几大碗热水下去,五脏六腑终于有了热度,人也不同于冰块一样硬邦邦就一条,她坐在房间中,开始组织语言。 她是客,西门吹雪是主,别说是在万梅山庄,就算是其他地方,只要主人没有发话,客人都不能随意到处走动。 特别她还有求于对方,西门吹雪与她别说是人情了,怕是根本不知道有自己这个人,如果想要博得万分之一获得帮助的机会,她就应该安静点,乖巧点。 但轻鸿剑并没有想到,她能见到的,不仅仅只有西门吹雪一个。 客房门被敲响,又是于伯慈祥的声音。 于伯道:“张小姐可是休息好了?” 轻鸿剑姓张,名婉柔,烂大街的名字,在紫禁城前的大街上喊一声婉柔,十个女子有一半都要回头,如此可见,她家里人真是没有什么起名字的天赋。 轻鸿剑立刻道:“休息好了。” 于伯道:“庄主同意见你。” 这短短六个字,几乎让轻鸿剑兴奋得说不出话来,说实话,这已经比她预想到的要好上太多。 一开始,她并没有抱着能见到西门吹雪的心思,只不过是因为孤注一掷才前往塞北。 留在那里等剑鬼来挑也是死,去塞北找西门吹雪或许也活不了,既然活着的可能性如此之小,她贱命一条,倒不如再搏一把。 人都是有血性的,江湖人尤甚。 女子的心性,有的时候比男子还要坚毅数倍。 披在身上的毯子被她放在桌子上,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打开门,兴奋之情已经可以从话中流露。 她道:“什么时候可以见西门庄主。” 眼中闪烁着希冀。 于伯微笑道:“现在就可以。” 轻鸿剑万万没有想到,西门吹雪的会客室中,竟然不止西门吹雪一个人。 还有两个男人,一个四条眉毛,一个一脸冰霜。 虽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放孤男寡女两人单独相处,似乎也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好名声,如此看来,多两个人,似乎并不是什么坏事。 特别两人还同样名满天下。 身为剑客,轻鸿剑不得不怀疑,自己是撞了大运,因为她只要看一眼就能认出那一袭白衣冷若冰霜的男子究竟是谁。 来找西门吹雪附赠叶孤城,看起来好像是她赚了? 特别这里还有陆小凤。 她苍白的脸开始变得红润,是因为温度的回神,也是因为心中忽然有了希望与力量。 因为江湖人都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仗义,也非常靠谱的人。 对朋友,他可以两肋插刀。 但成为陆小凤的朋友是一件既简单又不简单的事情,他看人很准,所以即使交朋友,也自有一条底线。 但这条底线有的时候会破例。 因为比起对男人的警惕,对女人,他总是不会特别严厉。 江湖上的风流浪子,似乎都有一样的毛病。 非常容易讨女人的喜欢,也非常容易沉入温柔乡中,再也爬不起来。 温柔乡,英雄冢。 哪管什么英雄气概,只说是儿女情长。 轻鸿剑是个女人,虽然不太美,但却很清秀。 只要她想,可以让自己成为最温婉,最有男人喜欢的那类女人。 她知道自己的优势。 只要她想,也可以成为温柔乡。 轻鸿剑福身,动作中将她女子的纤细体态体现得淋漓尽致,身为一个女剑客,还能上剑谱,除了实力强劲之外,她的头脑不可谓不聪明。 聪明的女人,都知道怎么给别人留下好印象。 轻鸿剑道:“小女子姓张名婉柔,此次来万梅山庄,有一事相求,望西门庄主能施与援手。” 西门吹雪道:“张婉柔?” 轻鸿剑道:“是?” 西门吹雪道:“剑谱上排名第十二?” 轻鸿剑道:“正是小女子。” 西门吹雪道:“你有什么事。” 轻鸿剑听他说这句话,大喜过望,立刻道:“不知西门庄主可听说江湖上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剑鬼?” 西门吹雪不说话,反倒是露出了嘲笑似的表情,叶孤城和陆小凤都知道他在嘲笑些什么,无非就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陆小凤拽拽自己的胡子,他也不知道事情这么巧啊,才说了对方就找上门来。 不过,这个节骨眼上,轻鸿剑竟然能找到万梅山庄,还真是耐人寻味。 西门吹雪并没有收敛他嘲笑似的表情,至于一双黑得发亮眼中,则透露出某种冰冷的,刺骨的光芒。 他似乎已经能猜到轻鸿剑来的目的,也能猜到她想要说什么,所以眼中折射出的是一派冰冷。 练了剑的就不是女人,所以站在他面前的并不是一个温婉的女人,而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剑客。 如果小有名气的剑客找上门来,不是为了挑战,那西门吹雪是不齿的。 西门吹雪不说话,不代表轻鸿剑就会不说话,既然她能找上门来,必定是个有胆识的,早就做好了被西门吹雪冷眼以对的准备。 轻鸿剑道:“不瞒西门庄主,那剑鬼已经杀了我的弟弟,按照他的习惯,下一个恐怕就是我。” 剑鬼的挑战向来就是按着剑谱上的排位一个一个接下去的。 西门吹雪不说话,只是冷眼看她。 轻鸿剑又道:“但我见了那人与我弟弟的对战,实力高超非我等可敌。” 西门吹雪还是不说话,眼神更加冷了一些。 了解西门吹雪的人都知道,被他这么看着,迟早要出事,因为这代表着西门吹雪已经很不满了。 陆小凤在心中悄悄叹一口气,心道轻鸿剑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他是个聪明人,几乎可以猜到这小女子想要说些什么,但他万万不应该在西门吹雪面前说这句话。 讲真,以陆小凤对友人的了解,对西门吹雪说的成功几率肯定是比对叶孤城说要小的,但是叶孤城也绝对不会被打动。 人家叶城主都说了,男人和女人在他心中,都是平等的。 既然是平等的,就不会因为同情而破例。 他本就不是个情感过于充沛的人。 而西门吹雪比之叶孤城,只会更加冰冷,更加高不可攀。 果然,西门吹雪打断道:“你想说什么。” 他的眼神很冰冷,射在轻鸿剑身上,让她几乎止不住地想要打颤。 但事关性命,即使想要退却,想要逃跑,她还是道:“那剑鬼的实力恐怕与西门庄主在伯仲间,绝非我等可敌。” 她咬牙道:“不知西门庄主可有兴趣与那剑鬼一战。” 如果对西门吹雪说这句话求他帮忙的是他的朋友,或许不是剑客,以他的性子或许会欣然同意。 对朋友西门吹雪向来很讲义气,而且他渴望与强者对战。 但是对他说这句话的,是另外一个剑客,这就捅了马蜂窝了。 西门吹雪的眼神冷得能将轻鸿剑给冻成冰块,他道:“你是想避战?” 语气很是不妙。 轻鸿剑能认吗?能不认吗? 她沉默着,已经说明了答案。 西门吹雪道:“你可知,剑客是不能避战的。” 避战的就不是剑客。 就像是在他心中女人是不应该练剑的,一旦练剑了就不是女人。 他是不会对剑客手下留情的,无论是男是女。 轻鸿剑道:“我知。” 她的表情很痛苦,因为她在挣扎。 想要活下去的**、报仇的**,还有身为剑客的骄傲混杂在一起,给了她无与伦比的痛苦。 身为剑客的骄傲不允许她妥协,不允许她不做尝试就放弃,但是,她想活下去,想要报仇,不想与比自己强太多的高手对战。 因为她知道,如果对上剑鬼,她只会死! 在死亡和骄傲之间挣扎,无论放弃哪一个,都让她痛苦万分。 剑客都有自己的骄傲。 西门吹雪又道:“你可知世界上只有两种人能放下手中的剑?” 轻鸿剑道:“哪两种人。” 西门吹雪道:“死人,与放弃用剑的人。” 他的眼神炯炯,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 如果要他出手,或许不是不可以,但轻鸿剑绝对不能以剑客的身份请求他。 如果要西门吹雪出手,轻鸿剑便不再是轻鸿剑。 她只是张婉柔,不是剑谱上的第十二位。 对一个剑客来说,还有什么比放弃他的剑更加残酷? 即使实力不行,剑陪伴剑客走了十多载,都会成为他的半身,他生命的一部分,放弃剑,与放弃一半生命有什么区别? 张婉柔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 更不要说,江湖人不是说金盆洗手就能金盆洗手的,一个人,如果在江湖上成名,那必定会有很多仇家,那些仇家就如同藏在暗地里的老鼠,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就在你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如果张婉柔没有死在剑鬼手下,而死在了仇家手下,不还是死吗? 她深吸一口气,用来平复自己颤抖不已的心。 她看上去有点柔弱,但又显得很坚强。 这种坚强,让她本来并不是很出色的容貌中绽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就算是陆小凤,这一刻都不得不以赞许的眼神看向张婉柔。 因为他能感觉到,这是一个非常有决断的女子,而她现在已经有了决定。 果然,张婉柔一咬牙道:“好。” 这声好便代表着,她此生,再也不会拿剑。 西门吹雪的表情并没有因为张婉柔的回答而变得好看,还是很冰冷。 这似乎是个必死的问题,无论张婉柔说是好还是说不好,西门吹雪都不会给她好脸色。 如果说是“不好”,她前来找自己的举动便是侮辱了剑,她不配拿剑。 如果说“好”,在西门吹雪的想法中,这么容易放弃剑的人,一开始就不应该选择剑。 所以无论她回答哪个,都不是一个好答案。 毕竟对西门吹雪来说,剑道高于生命。 他的觉悟,常人不能有。 张婉柔道:“我什么时候发出声明?” 她的脸色还是惨白的。 一般人,如果退出江湖,很少有人会选择光明正大,而是默默隐退,但是她的情况似乎很不一样。 因为她立誓言要放下手中的剑,既如此,就需要全江湖的人一同监督。 但这无疑也她自己放在了风口浪尖下。 西门吹雪道:“不必。” 他又道:“只不过如果给我发现你再度拿剑,我会亲自追杀你。” 他是一个很看重式誓言的人,誓言的神圣性超过了杀人。 没有人会想糊弄西门吹雪,也没有人敢糊弄西门吹雪。 所有有胆子做出这件事的人,都已经死了。 张婉柔自然也是不敢的,不仅不敢,她还要以感激的目光看向西门吹雪,因为他给了自己一条生路。 只要默默地从江湖上退走,隐居,就算是他的仇家也不能找上门来。 张婉柔道:“好。” 他们已经达成了某种承诺。 如果张婉柔真的能用放下手中的剑,换得西门吹雪出马,想来着世界上会有很多人愿意做这笔买卖。 但那些人注定没有张婉柔的运气,因为西门吹雪竟然难得对剑鬼产生了一丝好奇。 但即使是好奇,他都不会说出来。 他不说话,自然有人会代替他说话。 陆小凤道:“你可是见了那剑鬼?” 他插话实在是恰到好处,因为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都不会对过程多做过问。 陆小凤几乎是代替他们两个开口了。 张婉柔道:“是。” 她的脸色还是很不好看,眼中弥漫着某种悲痛的情绪。 她道:“在我弟弟死时,我正好在场。” 所以他能体会到泰山剑死的时候的痛苦,以及剑鬼实力的强劲。 更何况…… 她人猛地一激灵,在对决的最后,那戴着青铜鬼面的男人忽然抬头,锐利而诡谲的视线竟然能够突破重重人群,锁定在她的身上。 多么可怕的视线,就好像被毒蛇盯上了。 心性坚韧如她,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那会是人的眼神吗? 人的眼神竟然能恶毒至此? 张婉柔道:“他定然是个比恶鬼还要恐怖的男人。” 陆小凤道:“你是说,他认出你了?” 张婉柔道:“是。” 并不是她的错觉,那个男人一定认出她了。 这句话让陆小凤陷入了沉思。 他道:“如果他认出你了,为什么会有在当时就对你下战帖?” 张婉柔道:“或许他想等一会儿。” 那剑鬼,每杀一个剑客之间就会等一段时间。 这种明知有大难临头,却不知道大难什么时候降临的感觉非常糟糕,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西门吹雪那样的心性,可以不畏惧死亡。 如果先胆怯了,那似乎就是败北的开始。 剑鬼,并不仅仅是因为诡谲而高超的身手被冠以此称呼。 他的心定然也如同恶鬼一般。 他享受杀戮,享受对手的恐惧。 将剑谱上有名的剑客如同小老鼠一般玩弄在鼓掌之中,会让他兴奋。 否则,为什么去挑战一个一个比他弱上那么多的剑客? 只是因为他高兴。 逗弄后充满恐惧的死亡能让他获得乐趣。 陆小凤忽然道:“你觉得,他是为什么能够找到每一个人。” 张婉柔一愣。 剑客,大多居无定所,如果没有在江湖上搞什么大事,都很难被人找到。 就如同陆小凤,上官飞燕在找他之前策划了足足三个月,花三个月时间才摸到了陆小凤的踪迹,更不要说他还是江湖名人。 想当年西门吹雪出道也是因为挑战天下剑客,但他每一次都在挑战极限,寻找那些或许无法打败的实力高强的剑客。 以西门吹雪的情报网,找人的速度也才堪堪与那剑鬼持平。 西门吹雪的眼线有多少?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虽然他也不知道西门吹雪哪里来的势力,但西门吹雪好像什么都知道。 西门吹雪也是很神秘的一个人。 他有很多秘密。 陆小凤道:“所以,至少能知道,那剑鬼身后有很庞大的一股势力。” 这个发现让他的心情并不是很好,因为陆小凤招惹麻烦已经有了经验,比如说他知道,一个隐形的庞大的势力,就能牵扯出很多人。 陆小凤忽然想到了之前逗趣似和叶孤城说的金镶玉山庄,他道:“你觉得剑鬼的实力怎么样?” 张婉柔道:“很强。” 陆小凤道:“不是说这个。” 他斟酌一下道:“听说江湖上有些传言,说他的功夫与金镶玉山庄的藏宝图有关。” 那藏宝图中也不知道有什么宝藏,或许有金银财宝,或许有武林秘籍?但谁都知道,宝藏到现在都没有被人挖出来过。 甚至那藏宝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都认为是空穴来风。 张婉柔道:“我也听说过。” 但她又道:“不过剑鬼,从未谈过自己师从何处。” 她在回想对方的剑招,即使她对那男人充满了恐惧,也在强迫自己回想他的动作,因为张婉柔知道,自己回想得越清晰,对在场几人的帮助就越大。 她很聪明,所以便知道,自己说话并不仅仅是对陆小凤说的,真正听的是西门吹雪。 还有…… 眼睛悄悄一瞥,看向八风不动坐着好像在闭目养神的叶孤城。 从她近来开始,这男人便一言不发,安静地好像一块布景板。 但这世界上偏偏没有哪块布景板比叶孤城的存在感更强,他就算安静地坐着,人的视线都不由自主往他身上投注。 惊人的存在感。 有些人即使什么都不做,都好像散发着金山银山都不可能有的光辉。 陆小凤已经进入名侦探模式,他觉得这似乎很古怪。 陆小凤道:“有人在背后操纵这件事。” 张婉柔道:“操纵?” 陆小凤道:“他或许和那剑鬼不是一伙的,又或许是一伙的,但很明显,那些人希望将视线集中在藏宝图上。” 剑鬼很可能是被借势了。 叶孤城突然道:“未必。” 他的声音冷冷清清,突然出声更是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陆小凤道:“为何?” 叶孤城道:“你还记得自己说了什么话?” 陆小凤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道:“我说了什么。” 叶孤城道:“若我没记错,你说剑鬼的目标是天子剑。” 陆小凤道:“是的。” 张婉柔也听见过,轻轻地点头。 叶孤城道:“我倒是觉得他们之间似乎有不可告人的联系。” 他道:“藏宝图、剑鬼、天子剑。” 如果有人想要用藏宝图吸引人视线,究竟吸引的是谁的视线,又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叶孤城心中充满了警惕。 并不是他太紧张,只不过古龙世界各位枭雄的脑洞都太大,让他防不胜防。 他刚想说些什么,就听见窗户那传来阵阵响声,并非风吹导致的飒飒响声。 西门吹雪走到窗边,打开窗户。 是一只平凡无奇的鸽子。 如果说有什么亮点,恐怕就是它是一只信鸽。 为什么一只信鸽会忽然出现在这里? 很显然,它不属于在场任何一人。 西门吹雪视角下移,集中在鸽子的脚上,那里有一个小竹筒。 他打开竹筒,到出一张小纸条。 西门吹雪展开道:“是拜帖。” 叶孤城道:“拜帖?” 什么拜帖? 西门吹雪道:“找轻鸿剑的拜帖。” 张婉柔的脸白得发青。 西门吹雪冷冷道:“是你们口中的剑鬼。” 好一个剑鬼! 他究竟是有多大的本事才能在西门吹雪这里找到张婉柔。 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盯着他们。 毛骨悚然。 作者有话要说:  蔬菜嫌疑犯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5 02:46:43 So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5 12:11:56 穆倾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5 13:35:18 恪妡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5 14:49:46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沉默。 诡异的沉默。 就连那只鸽子都没有“咕咕咕”地叫唤。 陆小凤最先打破了沉默,他看向那只平凡无奇的鸽子道:“它为什么不叫?” 张婉柔几乎是以一种非常惊恐, 也非常惊讶的眼神盯着陆小凤看。 都什么时候了, 竟然还在管一只鸽子? 因为陆小凤的话,叶孤城也回头看向那只鸽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对动物很有爱心的人, 对鸽子尤甚。 也不想想白云城有多少鸽子是他亲自喂过的。 白云城的肥鸽子:嘎嘎。 明明我们叫得跟鸭子似的。 他忽然想起来, 就算是刚才弄出声响被西门吹雪发现, 这鸽子好像都没有叫唤,而是自己的身体不断撞门窗。 这很奇怪,因为在叶孤城的认知中, 大部分动物都是听喜欢叫唤的。 他们城里鸭子似的鸽子更是这样。 宁愿伤害自己都不愿意发出声音, 这实在很少见。 或许是特意训练出来的?但又有谁会这么训练一只鸽子? 叶孤城站了起来, 走到灰色的鸽子边上,用手指触碰对方柔软的羽毛。 即使在冰天雪地中,它的身体也是温热的。 他眼神一暗, 鸽子的保暖性有这么强? 叶城主可是热爱小动物的男人, 三两下就将鸽子毛顺得服服帖帖, 但它还没有“咕叽咕叽”地出声。 这很说明问题,因为叶城主对自己的手艺非常确定, 就算是他们家的鸽子大爷, 舒服起来都会“嘎嘎嘎”地叫。 聪明得跟猫似的。 他得出了一个结论, 一个并不是很让他高兴的结论。 叶孤城道:“鸽子被特殊训练过。” 陆小凤道:“训练?什么训练?” 他所知道的训鸽子也不过只有千里传书罢了。 但显然,叶孤城所说的,并不是这个。 叶孤城道:“它不会叫。” 陆小凤道:“鸽子怎么会不叫?” 叶孤城道:“如果你有一千只鸽子,每一只叫唤一下就杀掉一只, 那么最后剩下的,自然不会叫。” 他的话冷冰冰的,让陆小凤与张婉柔都毛骨悚然。 真有人会这么驯鸽子? 仅仅是因为对方会叫唤? 如果真有人这样,他一定是个非常心狠手辣,也非常可怕的人。 陆小凤沉默一下又道:“那纸条上写了什么?” 西门吹雪道:“是约战。” 他顺手将纸条递给了离他最近的叶孤城。 身为当事人的张婉柔被完美地忽视了。 作为在场人中唯一的女性,也是非常凄凉了。 她硬生生地被隔开了。 这是张婉柔自己选择的道路,既然她已经决定不当剑客,这约战和她就一丁点儿关系都没有。 但即使心里知道,却还略有所不甘,眼神并不躲躲闪闪,但却也并未对未来充满了坚定的期待,眼眶中满是挣扎与对未来的迟疑,牙齿重重地在嘴唇上撕磨,几乎将她的嘴唇给撕破了。 剑鬼的约战,会写什么? 并非是顾忌张婉柔的心情,叶孤城将内容念了出来。 他道:“一月十五,紫金之巅。” 紫金之巅? 他看这名字先是一愣,因为地点实在让他有些不好的联想,但再仔细看看,说的又不是同一个。 陆小凤道:“紫金之巅?” 眼珠子一转道:“莫不是应天的紫金山?” 叶孤城道:“应该是。” 是紫金,不是紫禁。 决战前后中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约战地点一开始也是紫金之巅,是因为孙秀青要生产才临时改成了太和殿上的紫禁之巅。 如此熟悉的名字,依旧让他觉得很是不妙。 冥冥之中有些规律,生命主注定有些地点无法轻易忽视。 叶孤城心道,不仅不能轻易忽视,缠绕在他身上的麻烦事反而变得越来越多。 很怀疑自己在的到底是不是陆小凤传奇。 都要改名叶孤城传奇了好吗? 陆小凤又道:“一月十五,真不是一个好日子。” 正月十五,本来所有人都应该团圆在家中,他却偏偏约战,或许是存心让人死在一年的最开端? 陆小凤道:“他平日里也是这么约战的?” 在场的几人除了张婉柔,没有一个人对剑鬼是熟悉的,更何况他竟然有本事将信件送到万梅山庄,这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 但陆小凤不知道,张婉柔却知道,恐怕在这世上,没有谁比她更加了解剑鬼。 最了解一个人的,往往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他的仇敌。 张婉柔的脸色还是很不好看,她没有从巨大的打击中走出了,顿了片刻才道:“没有,他没有这样约战过。” 陆小凤道:“他平时怎么做?” 张婉柔道:“地点都是由剑谱上的大侠来定的。” 陆小凤道:“怎么让他知道。” 张婉柔道:“也不知道他是通过什么途径,总能找到剑谱上大侠当时的住处。” 陆小凤道:“然后亲自上门?” 张婉柔摇头道:“不。” 她道:“剑鬼会放出他的信鸽。” 信鸽的竹筒不是空的,但白纸黑字上却只有邀约,还有地点时间随别人定诸如此类的话语。 对那人来说,什么时候约战,在哪里约战,都不是什么问题。 他所在乎的,只有血花在剑尖绽放的瞬间。 张婉柔道:“将时间和地点附在信鸽的竹筒里,自会送到剑鬼处。” 她已经将对方的行为摸得透透的。 陆小凤道:“那他这次怎么会把时间地点一起写了?” 张婉柔道:“不知。” 陆小凤道:“你可知道他为什么会发现你在万梅山庄?” 张婉柔的脸色更白。 因为她已经有了某种很可怕的猜想。 张婉柔道:“不知。” 她又道:“冰天雪地,难道有人跟着我不成。” 陆小凤道:“或许。” 他道:“剑鬼不是真的鬼,他是人,是人就不会知道你想去哪里。” 张婉柔道:“我没有跟任何人说我要来万梅山庄。” 她是个很有行动力的女子,从决定到实施,过程不到半天,更何况,就算是被人发现她到塞北,也很少有人会认为她是冲着万梅山庄去的。 她或许有别的事,或许有其他地方要去,这都很可能。 唯独不可能做的,就是找西门吹雪。 剑客找西门吹雪,与找死何异? 轻鸿剑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不可能贸然找死。 所以,不会有人猜到她是来找西门吹雪的。 陆小凤道:“还有一个可能。” 张婉柔道:“什么。” 陆小凤道:“剑鬼,或者他的耳目,就在这附近。” 只有跟着张婉柔才能找到地方。 西门吹雪听见陆小凤的推论推开门。 于伯在门外垂手等着。 西门吹雪道:“看看周围有没有人。” 于伯道:“是。” 天寒地冻,就算有人也跑不远。 整个塞北万梅山庄,都在西门吹雪的眼皮子底下。 叶孤城忽然道:“你可以回信。” 他伸手在纸条的墨迹上一抹。 叶孤城道:“这墨水还很新鲜。” 他似乎掌握许多额外的知识,这些知识能够在关键时刻给予叶孤城帮助。 好像从这奇怪的鸽子到来开始,他整个人都处于一种诡异的焦躁感中,或许是“紫金之巅”四字刺激到了叶城主的神经,他直觉这事情不大对劲。 叶孤城道:“墨迹新鲜证明这纸条是刚刚写的。” 他道:“如果是刚刚写的,写字之人就应该在这附近。” 鸽子回信,十有**就是回到写字人那里,既然如此,只要跟着鸽子,就能找到人。 陆小凤道:“好主意。” 鸽子飞翔的速度很快,但是顶尖的高手用轻功也能赶上鸽子。 张婉柔接过纸条,她的手指在神经质地颤抖。 纸条很轻,对她来说却很重,心中的恐惧在某一瞬间忽然放大了。 一想到有人跟在她身后,从江南到塞北,有一双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就觉得很想呕吐。 胃在痉挛,脸白得发青,嘴唇在不住地颤抖。 实在是太恶心了。 陆小凤将纸张递到她面前,即使有怜香惜玉的心思,也不至于在现在表现出来,因为他们还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 不得不说,那剑鬼已经引起了他们的主意。 陆小凤不得不感叹,好像只要他们三个在一起就不会□□稳,不,应该说只要他能见到叶城主,对方就会被拖入各种麻烦之中。 这运气委实也太糟糕了一些。 张婉柔道:“怎么。” 陆小凤道:“你要回信。” 张婉柔道:“写什么。” 陆小凤道:“写什么都行。” 张婉柔结果小纸条道:“我应该拒绝?” 她似乎已经将事情交给陆小凤他们决定。 她虽然很坚强,很有行动力,但也是一个女子,不说是女人就算是男人知道自己从江南到塞北都有人在身后默默跟着,而没有被自己发现,也是会很恐怖的。 就好像自己的命门一直掌握在不知名存在的手中,但她却没有任何知觉。 恐惧让张婉柔无法思考,她几乎有些六神无主。 恢复原本的神志,需要时间。 陆小凤道:“你可以这么写。” 剑客本不能避战,但如果不是剑客,就不会有这么多的要求。 张婉柔道:“好。” 她的字很清秀,也很漂亮,是女子练的小楷,等到墨迹一干,将纸张塞到小竹筒中,就看见鸽子拍打着翅膀,扑棱棱地飞走了。 陆小凤当即脚下一跃,从窗子中翻了出去。 他身上披着红色披风,却没有影响行动。 踏在雪中,就好像是上下翻飞的燕子。 西门吹雪也跟了出去。 对那剑鬼,他似乎有点上心。 这并不难理解,顶尖剑客如果见到与他境界差不多的对手,都不会不关注。 又或者,他心中也如同叶孤城一样,有隐隐约约的预感。 什么预感?是好是坏? 没人知道西门吹雪在想什么。 就算叶孤城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但既然西门吹雪与陆小凤都奔出去了,他自然也不会停下,但每走一步,叶孤城的警惕心就会上升很多分。 鸽子是好鸽子,即使顶着暴风雪,都飞得很快,轻功差一点,定然赶不上鸽子,但对叶孤城他们却是小意思。 忽然那鸽子仿佛收到了什么指令,竟然如同鹰一般,一个俯冲,一头扎进森林中。 万梅山庄之后,有一片森林,天知道为什么在塞北这种环境恶劣的地方也会有大量植被生长。 陆小凤仿佛和鸽子彪上了,见它俯冲,更是加快了速度,恨不得立刻就赶上。 叶孤城道:“等等!” 合抱粗的老树蓦地倒下,正好挡在陆小凤之前。 树倒下的速度太快,时机太巧,更不要说周围更没有人的气息,若不是陆小凤的梯纵云显灵,搞不好他就被树连同树上的雪压在了下面。 有鹅毛大雪的冬天,树木几乎被雪所覆盖,当树木倾斜时,最先哗啦啦落下的永远是大片的积雪。 陆小凤道:“坏了。” 树伤不了人,但雪却可以阻挡视线。 鸽子的毛灰色偏白,一离开人的视线,想要再找到并不是什么简单的事。 叶孤城道:“我去树后看看。” 陆小凤道:“那我接着去找鸽子。” 西门吹雪道:“我与叶城主一起。” 高大的树突然倒下,绝非无缘无故,但在场三人都是顶尖高手,却没有发现有人靠近,如果不是对方的隐藏功夫太好或者实力高强,也只有是他并没有近身。 不近身就能将合抱粗的大树砍倒,这有可能吗? 叶孤城几个起落间便到了树的旁边。 只有一个光秃秃的木头墩子。 他伸手在木头墩子上抹了一把,很光滑,就好像是被什么利器给斩断的。 但除了马刀,还有什么能把这么粗的树木给斩断了?更不要说是在瞬息之间。 有。 叶孤城在心中想到。 剑气。 这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够发出剑气? 叶孤城算一个,玉罗刹也绝对算一个。 他不说话了,只是抬头,看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的表情并不是很好,叶孤城既然能想到,他又怎么会想不到? 打武当山起,他对玉罗刹半年多都没有好脸色,还好对方怕也是有自知之明,并没有隔三差五地就跑到西门吹雪面前晃荡。 想来西方魔教清洗过后百废待兴,他这做教主的应该有不少事情要忙碌才对。 是不是玉罗刹干的,还真是摸不清楚。 西门吹雪道:“这切口,是剑气造成的。” 叶孤城道:“是。” 叶孤城又道:“还不是普通的剑气,只有很熟悉剑气外放的人,才能把合抱粗的树砍断。” 西门吹雪道:“叶城主可否做到。” 叶孤城道:“不能。” 他道:“我还无法将剑气控制得如同自己的手脚。” 西门吹雪的脸色更加难看,这世界上比叶孤城更强的剑客能有几个? 有的思想一开头,便止也止不住,他瞬间又想了很多,比如说他爹对叶城主诡异的兴趣,甚至做出将对方下属绑架了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怪事。 西门吹雪并不知道他爹莫名其妙的兴趣从何而来,他做许多事情都是没有道理的。 这会不会也是他做的,没有道理的事之一? 西门吹雪道:“待我回去问问。” 他身上的冷气,比冬天的寒风还要厉害。 叶孤城:哦豁。 #父子反目究竟为何# #仇人还是父子# #论那个不断给我拖后腿的神经病爹# 他浑身上下为之一震,赶忙甩甩头,将脑子里涌入的奇怪标题甩出去。 西门吹雪道:“叶城主?” 叶孤城道:“无事。” 有点尴尬。 陆小凤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他的脚步开始变得沉重,因为这里是塞北。 想要在茫茫大雪间找到一只鸽子,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 但就算再艰难,他都不想放弃。 陆小凤很相信自己的直觉,即使被诸多麻烦缠身他也能活蹦乱跳到现在,靠得不仅仅是他的脑子和武功,还有惊人的直觉。 就比如现在,他觉得自己不能放过那一只鸽子。 他隐隐约约有所预感,好像从张婉柔出现开始,他和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就已经进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 那个阴谋是什么,他当时不知道。 只不过陆小凤知道,向张婉柔挑战的剑鬼很有问题,连带着他的传信方式,他的鸽子都很有问题。 在断案上,虽然陆小凤是野路子出身,但职业素养却与金九龄不相上下。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放过任何一条线索。 陆小凤:“嗯?” 他脚踩树枝子停了下来。 刚才好像有什么黑点一闪而过? 在白茫茫的天地之间,任何一抹异色都足够吸引人眼球。 但等到陆小凤从半空下来走近,却脸色大变。 那不是一个黑点,而是一个人。 一个已经死了的人。 陆小凤表情凝重,他不畏惧尸体,因为江湖上每天都有很多人在死,但这人实在是太过古怪。 鸽子。 他看见,自己刚才费劲找的鸽子也在人的身边。 鸽子也死了,脖子被掐断,悄无声息地倒在地上。 唯一消失不见的,就是它脚上的竹筒。 人是什么时候死的? 陆小凤蹲下身。 尸体的身上冒有热气,从身下流出的血液还在缓缓浸染大地,对方的眼中是不知所措的茫然,恐怕在死的那一瞬间才意识到自己要死了。 陆小凤捏了一把雪心道:这个人才死。 就在他刚才掠过去的时候才死的。 但为什么人死了,他却没有看见动手的人? 动手的和刚才把大树拦腰砍断的人,究竟是不是同一个? 一个呼吸间的功夫,竟然就多了这么多谜题,就算是陆小凤也猜不到事情竟然如此发展。 死的人是谁? 他来是干什么的? 是谁杀了他? 那人要约战的纸条做什么? 陆小凤看着一脸茫然仿佛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了的青年,无奈苦笑。 伸出手,将他充满无奈的眼睛合上。 他也想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 张婉柔惊道:“有人死了?!” 她的语气是那么的难以置信。 这似乎很正常,她会选择来到万梅山庄就是因为觉得西门吹雪的领地如同城堡,固若金汤,但是在她到的第一天竟然就有人死了,这怎么会让她不震惊,不恐惧。 陆小凤道:“死在万梅山庄外的树林里。” 陆小凤又道:“已经让人去收敛了,你看看你认不认识。” 西门吹雪不说话,他的身上冷气更甚。 人死在万梅山庄外面,他这个做主人的能够高兴到哪里去? 叶孤城沉声道:“人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道:“剑没入胸膛死的。” 叶孤城道:“又是剑?” 陆小凤道:“不错。” 叶孤城道:“你觉得那人的剑怎么样。” 陆小凤道:“我看不出。” 陆小凤又道:“我只知道他出剑一定很快,否则那小伙子不会等到自己死了都没有意识到。” 他是突然死的。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都陷入了沉思。 西门吹雪忽然道:“不是他。” 他这话是对叶孤城说的,因为在场只有他和叶孤城知道,西门吹雪话中的“他”究竟是谁。 玉罗刹,是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之间共同的秘密。 这世界上用剑用的很快的人很少,又加上之前的剑气外放,很容易让人想到同时具备这两种特点的玉罗刹。 他很适合被阴谋论。 但西门吹雪即使再嫌弃他年迈的老父亲,有些事情还是知道的,就比如说玉罗刹对他的疼爱程度。 玉罗刹坑谁都有可能,唯独不可能会坑西门吹雪,他对自己的儿子也有一系列高洁的期盼,否则也不可能在塞北修出一间万梅山庄。 梅花的纯洁,梅花的自傲,梅花的寂寞,这些都是他对西门吹雪的期盼。 万梅山庄是一出圣地,一出不应该被俗世污染的圣地。 所以,玉罗刹不会在万梅山庄附近杀人,还把尸体给留了下来。 不管怎么样动手的都绝对不可能是他。 陆小凤看着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们在打什么哑谜? 叶孤城见西门吹雪笃定,对他的判断自然也是十分相信,但若不是玉罗刹干的,事情就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世界上除了玉罗刹还有谁能将剑气收放自如? 叶孤城忽然心道,不对。 如果使出剑气的,与杀人的人不一样,有没有可能? 叶孤城道:“你觉得那死掉的人是什么人。” 他在问陆小凤。 陆小凤道:“他一身上下都是黑色劲装,脸看上去平凡无奇。” 陆小凤沉吟道:“我觉得,是死士。” 叶孤城道:“死士?” 这年头死士不是没有,但也不常见,因为有能力养死士的人并不多。 陆小凤道:“不错。” 他道:“看他模样,是个功夫不错的,但又找不到什么门派的特征。” 衣服也是如此,好像故意将人的一切特征都抹除了一般。 陆小凤道:“他也许就是剑鬼派出来的探子。” 那只并不会叫唤的鸽子,就是黑衣青年放出来的。 陆小凤在他身上找到了笔墨,他的鼻子有的时候比狗还要灵敏,自然闻得出那信纸上用的墨与青年身上带的墨是一样的。 如此看来,他与剑鬼之间定然有斩不断的联系。 叶孤城又道:“如果他是剑鬼的人,会什么会被杀。” 时机太过凑巧,被拿走的纸条也很诡谲。 约战的纸条如果被别人拿走,会有什么用处? 叶孤城自认那纸条平平无奇,并不知道会有什么妙用。 叶孤城道:“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们的?” 他问得对象是张婉柔。 掌握的信息太少,就连判断都变得很不好下。 张婉柔道:“没有。” 她很笃定,自己该知道的都已经告诉这些人了。 陆小凤道:“会不会有人也在盯着剑鬼?” 叶孤城道:“什么?” 陆小凤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叶孤城道:“你是说,除了剑鬼还有别人?” 陆小凤道:“很可能。” 但他不知道,还有哪些人。 西门吹雪静静听他们对话,始终一言不发,忽然他又拉开了房门。 于伯垂手立于门外。 西门吹雪道:“怎么样?” 于伯道:“没有人。” 除了陆小凤遇见的死之外并没有其他人。 但于伯接着道:“不过,森林中有人活动的痕迹。” 西门吹雪道:“几人?” 于伯道:“雪太大,痕迹被遮掩了。” 他又道:“但以老头的眼力看来,应该有两人。” 于伯虽然年纪大了,但眼睛却不花,他的眼睛甚至比一般小伙子还要精,还要有光彩。 于伯不说理由,但他绝对有自己的道理。 西门吹雪甚至都不用问他有什么道理,就会相信于伯的话。 西门吹雪道:“有两人。” 陆小凤道:“那就是了。” 死了一个,跑了一个。 张婉柔忽然道:“会不会是狗咬狗?” 她终于将自己从恐惧中摘了出来,开始积极参与几个男人之间的讨论。 她并不是菟丝子一般的女人,而是如同爬山虎一样,只要有足够的水与泥土,就能爬满整座屋子,生命力的顽强属人间少有,心性也同样坚韧。 她可以取舍,可以做出最适当的决定,但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全副身家都交到别人手中。 既然与她自己有关为什么不能说话? 陆小凤道:“我看未必。” 张婉柔道:“为什么?” 就算是亲兄弟都能为了身外之物反目成仇,为什么别人不行。 陆小凤道:“因为鸽子。” 张婉柔道:“鸽子。” 陆小凤道:“如果那人连一点点鸽子的叫声都不能容忍,定然是一个控制欲很强的人。” 连动物的天性都要磨灭,更何况是人? 他绝对不会允许自作主张的下属存在。 在他手下讨生活的人,定然比不会叫的鸽子还要温顺。 陆小凤道:“所以杀了那黑衣人的定然另有其人。” 但现在问题似乎又来了,他们并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对剑鬼动手。 是他的仇家? 但若他才在江湖上打响名声,会有什么仇家? 叶孤城忽然道:“或许并不是仇家。” 陆小凤道:“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剑鬼已成名,想要踩着他名字上去的人有很多。” 陆小凤道:“你是说有人在利用他?” 叶孤城道:“或许。” 陆小凤道:“怎么能看出?” 叶孤城道:“等。” 等幕后人自己露出狐狸尾巴。 陆小凤听叶孤城的话,真是哭也不得笑也不得。 除了等,似乎真的没有其他办法。 作为在场唯一一个怜香惜玉的男人,他对张婉柔安抚道:“现在急也没有用处,但既然在万梅山庄里,总是安全的。” 外面会死人,万梅山庄里面不会。 张婉柔道:“我知道。” 她不可以焦急,她要沉住气。 西门吹雪忽然开口道:“我出去一下。” 叶孤城将视线投注在西门吹雪身上,他刚才好像一直在思考,又或者一直都在心不在焉。 西门吹雪莫非是发现了什么? 叶孤城这样想着,往他身后看过去,西门吹雪身后是一扇窗子。 一扇打开了一条缝的窗子。 那窗户刚才是打开的吗? 叶孤城有些不太确定了,好像关得很严实? 他不由自主再看西门吹雪一眼。 这一看,叶孤城几乎吓了一跳。 西门吹雪背对陆小凤他们,脸黑得可怕。 他究竟看见什么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为什么西门吹雪的脸会黑。 因为他看见了玉罗刹。 也是巧了, 明明之前还在想着玉罗刹有搞事情的嫌疑, 下一秒竟然就出现在万梅山庄, 真是让人不知道该不该怀疑他。 他似乎很有嫌疑, 但又太过光明正大。 但不管该不该怀疑玉罗刹, 西门吹雪看见他总是没有好脸色。 这男人武功之高,此小世界怕是无人能敌, 气息与自然融为一体,自然可以随意隐藏自己的行踪。 只有希望别人发现自己时,玉罗刹才会有针对性地流露出自己的气息。 现在他只是想和亲爱的阿雪独处,其他什么叶孤城陆小凤之流都不能入他的法眼, 思考几秒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吸引阿雪的注意力,便立刻有了答案。 他用手指推开窗子, 轻轻在西门吹雪背上戳了一下。 除了西门吹雪, 那当然是没有人能够发现的。 西门吹雪背后冷不丁被冰凉的指间一戳,就算穿的衣服不单薄,感觉不到对方手指尖的凉意,当时都一个激灵。 西门吹雪抖了一下。 如果被人看见, 这大概会很有损西门吹雪的形象, 虽然他并不是很在乎身外之物的人, 但也下意识地看四周。 他首先看的就是叶孤城。 还好, 叶孤城并没有发现他抖了一下。 至于陆小凤,眼睛根本就没有在他身上。 发现自己并没有在好知己好朋友面前抖一下,西门吹雪稍稍安心一点,随后脸就变得漆黑。 他当然知道是谁戳他的。 除了玉罗刹, 谁这么无聊,谁这么有胆子? 除了玉罗刹,也没有人有本事能够在众目睽睽之下潜入万梅山庄还不被人看见。 西门吹雪只能暂时失陪,去好好处理他不省心的爹。 于伯还站在外面,见到西门吹雪慈祥一笑。 但那笑容中似乎有某种隐秘的意味。 西门吹雪目不斜视,仿佛没有接收到他视线中的深意。 玉罗刹早就进了房间。 他一身雪白,头发乌黑,没有被白雾包裹的面孔看上去格外年轻,和西门吹雪站在一起一点儿都不像是他爸。 看在两人五官有点相像的份上,和西门吹雪站在一起很容易被误会成是他的兄弟。 至于是兄还是弟就有点难说了。 他和西门吹雪站在一起,最难判断的就是谁是兄,谁是弟。 毕竟西门吹雪少年老成,而玉罗刹看上去又格外地妖艳贱货。 这对父子站在一起,差别有一个银河系那么大。 玉罗刹是西门吹雪他爹,于伯又是他留下来的老人,早就在伸手指戳了西门吹雪之后就干脆从天寒地冻的外面走进屋子里,到专属于他的房间。 虽然玉罗刹几乎从不在万梅山庄过夜,但身为隐大Boss,他的房间一年四季都有人清理,婢女小厮只道那房间是装饰精致的客房,打扫的时候一个字都不会多说。 当西门吹雪推开房门时,就看在玉罗刹身子陷入宽大的木椅中,身边是一壶温好的,上好的酒。 他也是个非常会享受的人。 玉罗刹这辈子见过的珍宝,并不比皇帝少,所以万梅山庄的好酒,也不会让他过分惊艳。 西门吹雪冷冷道:“你来做什么。” 玉罗刹道:“老子看儿子岂不是天经地义?” 他说这句话看起来很霸气,很不像是一个儿控能说的,但听他说话的语气,又好像是在打趣或者撒娇。 正经父亲会对儿子撒娇? 西门吹雪只是用杀必死眼神看着他,一句话不说。 玉罗刹放下酒杯,瞬间破功。 他道:“近日不见阿雪,爹爹甚至想念。”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像是某种琴弦被拨动后颤巍巍的余音。 余音绕梁,不绝于耳。 西门吹雪还是不说话,视线更冷了。 玉罗刹却依旧笑道:“阿雪不欢迎为父?” 西门吹雪忽然道:“你刚才去做什么了。” 玉罗刹道:“刚才?” 他道:“我刚才什么都没有做。” 玉罗刹还是在从容微笑,只要他不希望被别人看破,任何人都无法看出他究竟有没有在说谎。 即使是面对他的儿子西门吹雪。 对自己的孩子不能说谎? 怎么可能。 玉罗刹这个男人说过的谎言或许比他说过的真话要多,也许或比他说过的真话要少。 这是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这男人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 时真时假,时假时真。 真真假假,做不得数的。 西门吹雪那么一个敏锐的人,站在玉罗刹面前,都不一定能判断出他说的究竟是真话还是假话。 西门吹雪道:“刚才庄外死了一个人。” 玉罗刹道:“我知。” 毫不掩饰他是知情人。 西门吹雪道:“人不是你杀的。” 玉罗刹道:“自然不是。” 西门吹雪道:“但你也没有拦住他。” 玉罗刹道:“也可能是我没有时间拦住他。” 西门吹雪闻言,嘲讽地笑了,仿佛在说,如果玉罗刹想,他什么事情做不到? 这男人就像是神,有遁天入地之能。 西门吹雪道:“你又想做什么。” 玉罗刹道:“这可不是我想做什么。” 玉罗刹又给自己满上一壶酒,他道:“年纪大了,就不爱操心小辈之间的纷乱。” 西门吹雪闻言,面上的讽刺之意思更甚。 玉罗刹道:“不过那句话说得倒好,江山代有才人出,我年轻的时候江湖可没有现在这么热闹。” 玉罗刹道:“江湖上的小辈,也没有现在这么能耐。” 他似乎泄露了很多消息,也似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像一个老人家一样絮絮叨叨地关照,唯一的不同就是这老人家的面目也实在是太年轻了一些。 西门吹雪道:“你难不成想说,你什么都没有做?” 玉罗刹神秘一笑道:“应该是,我什么都不会做。” 因为动手的另有其人。 玉罗刹道:“阿雪你也别试图在我这知道些什么。” 他小酌一口万梅山庄出品的酒,脸上的表情很是愉悦。 玉罗刹道:“等到该知道的时候什么都知道的。” 西门吹雪忽然道:“你是不是以为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中?” 玉罗刹不说话,但面上笑盈盈的表情分明道“是”! 玉罗刹道:“我做爹爹的总是为了阿雪好。” 他是一个非常霸道的人。 西门吹雪不住地冷笑。 他道:“五年,五年之内我必定也与你一战的实力。” 与玉罗刹有一战之力意味着什么? 对西门吹雪来说,是他不会再受到玉罗刹的掣肘,是他能够成就剑道。 是他能够走上巅峰。 但对玉罗刹来说,并不是这样。 玉罗刹不仅没有生气还道:“那非常好。” 如果西门吹雪真的如同他自己所说的一样,五年之内有与玉罗刹一战的实力,只能证明他的实力之高超潜力之巨大已经远远地超过了玉罗刹。 对于一位父亲来说,还有什么比儿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更让他高兴的事? 想到这,玉罗刹不得不想到了另一个人。 叶孤城。 玉罗刹道:“你这次邀请叶孤城来是做什么?” 两人之间的地位仿佛掉了一个个儿,现在终于轮到玉罗刹问西门吹雪问题。 但既然玉罗刹刚才将西门吹雪之前的问题全避过去了,西门吹雪怎么可能好好回答他的问题? 果然,西门吹雪冷笑道:“这与你无关。” 玉罗刹很忧郁,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儿大不由娘(爹)? 他这年迈的老父亲真真是命苦。 但玉罗刹是绝对不会被轻易打倒的,他只是沉默一下便道:“赏梅?” 西门吹雪呵呵。 玉罗刹更忧郁了:“还是论道?” 西门吹雪不想与你说话并向你扔了一个玉罗刹。 玉罗刹叹息道:“阿雪有什么心事应该多和爹爹说说。” 然而西门吹雪并不领情,他道:“你喝完酒就走吧。” 这逐客令也实在是太没有人情味了一些。 但他确实和玉罗刹没有什么好说的。 西门吹雪多聪明的一个人啊,玉罗刹又无意隐瞒,虽然不知道事情前因后果和他到底想要做些什么,西门吹雪至少知道,今天的事和玉罗刹脱不了关系。 稍微引起他一点兴趣的剑鬼,也很有问题。 至于是不是玉罗刹指使的…… 他连看他老父亲一眼都欠奉,更不要说是像个孩童一样撒娇问他问题了。 反正到时候就知道了。 西门吹雪转身欲离开,但是玉罗刹的话却让他脚步为之一顿。 玉罗刹道:“阿雪为什么想同叶孤城论道。” 明明是疑问句,他却说的跟陈述句似的。 这其中似乎有什么隐情? 但好像又没有什么隐情,毕竟顶级剑客之间互相论道,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 人是社会动物,就算西门吹雪享受寂寞,他也是需要知己,需要对手的。 玉罗刹道:“吾儿剑心是我平生所见最佳。” 西门吹雪没有回头。 玉罗刹道:“但剑心虽佳,若没经历过尘世磨练,也不得更进一步。” 他似乎看破了一切。 玉罗刹成日在西门吹雪面前伏低做小,好像是个再好说话不过的傻爹爹,但这世界上却很少有人能比玉罗刹看得更加透彻,活得更加明白。 他真的只是来万梅山庄喝酒吗? 也不一定。 或许是他发现了什么,但却不肯说破罢了。 西门吹雪不说话。 什么是入世,什么是出世? 什么是剑心,什么是剑魂? 叶孤城的剑心比西门吹雪强吗?倒也未必。 他只不过是比西门吹雪年纪大一点,修炼的剑道也与他不同罢了。 叶孤城是西门吹雪的知己,是对手,两人是同样站在山巅的剑客。 如果看见叶孤城的实力不断精进,自己却似乎停滞不前,西门吹雪不会嫉妒,不会焦急,但也会回想自己的剑道。 剑心同源不同根。 西门吹雪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日日将自己关在万梅山庄练剑不问世事,似乎已经不是很适合他。 他的剑心需要更进一步地锤炼。 但他应该怎样锤炼? 被冰雪所包裹的心,不见消融。 玉罗刹看着西门吹雪的背影,忽然露出了一个很诡异的笑容。 该怎么理解那笑容,就好像是用刀在脸上硬生生刻出了一个弯。 不就是入世? 就算没有条件,他都会创造条件。 想到这,玉罗刹的心情就变得很愉快,恨不得哼出悠扬的小调。 吾儿剑心,无人能及。 叶孤城有点在意。 西门吹雪去哪里了? 他是在场人中唯一看见西门吹雪离开时漆黑脸色的人。 西门吹雪是一个非常自制的人,如果能让他脸色漆黑,定然是有什么他极度不愿意看见的人出现了。 看见什么人,西门吹雪的脸色会变得难看?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对自己说道:玉罗刹。 老子来看儿子是一件很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放在玉罗刹与西门吹雪身上就变得很奇怪。 就好像只要玉罗刹出现了江湖就会掀起血雨腥风。 叶孤城又不得不想到了大半年前的武当山,多亏了玉罗刹的布局,武当山这段时间的发展真是越来越惨,不说是一蹶不振,起码数年之内肯定不会变得多好。 就连陆小凤都说最近很少见到木道人。 武当派的木道人不说私下里真实样子到底如何,明面上一直操的是仙风道骨不问世事人设,武当派内部的秘密自然不被其他人所知,外界只道他德高望重却不接武当派掌门之位是因为不问世俗名利。 但现在,比起之前,武当派风光不再,什么掌门,那简直就是个烫手的山芋。 一个传承几百年的大派短时间内颓唐成这样,还不就是因为玉罗刹一时兴起要清洗西方魔教? 说他是罪魁祸首也是真的。 想到此人堪比核武器的杀伤力,叶孤城就有点不寒而栗。 也是非常地恐怖了。 陆小凤看着一个接着一个的谜题也是很懵,他思来想去,决定带着张婉柔先去看看那个黑衣人的尸体。 搞不好还能发现什么线索。 陆小凤道:“叶孤城也去?” 他和叶孤城的关系好像比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还要熟稔,因为他已经成功掠过叶城主而称呼其为叶孤城了,但是端着顶级剑客架子的两个人还是“西门庄主”“叶城主”的称呼着。 也是非常尊敬了。 叶孤城放飞的思维终于被拉了回来,他道:“去。” 万梅山庄是西门吹雪的地盘。 西门吹雪是个很讲究的人。 所以万梅山庄也有许多很讲究的规矩。 武当山能把尸体停在大殿中,万梅山庄却不行。 他们甚至都不会让人的尸体进山庄。 宁愿在森林中搭个棚子,派武功高强的人来轮流看守,也不会让棺材进山庄污了西门吹雪的眼。 至于会不会因为看守的人实力不够强,被什么暗处的宵小之辈给宰了,倒是没有人担心。 毕竟一个人不够还有两个人,两个人不够还有十个人。 万梅山庄的安保根本不用怀疑,这可是玉罗刹亲自盯着的。 他能容忍别人在万梅山庄外面撒野但绝对不能容忍有人犯到西门吹雪头上。 万梅山庄的万梅是在玉罗刹殷勤的期待下发芽生长的。 这是他为西门吹雪建立的,固若金汤的堡垒。 尸体被停放在树林中。 很厚的一口棺材却没有封棺。 天寒地冻,空中飘的不是雪花,而是雪团。 冷也有冷的好处,死掉的人不仅没有变化,甚至还差点被冻成一坨冰块。 只要塞北的雪不停,黑衣人就会一直栩栩如生地躺在棺材里。 张婉柔并不畏惧尸体,她直接跑到棺材旁,将上面虚虚掩着的盖子一掀,人脸就撞入她的视线中。 张婉柔厉声道:“我见过这个人。” 陆小凤忙道:“什么时候见过。” 张婉柔道:“塞北边境。” 这天寒地冻的,即使有人家也不会出门,唯一开张的就是些在路边支个探子能茶吃酒的,天寒地冻只要是旅人都需要进去喝一壶温热的酒暖暖五脏六腑。 张婉柔也是,她即使心急如焚,见天上的雪越来越大,□□的马气喘吁吁,也不得不停下来略作休整。 在小店坐下来要一壶酒,再多加二两银子给马喂些干草豆子。 张婉柔印象深刻,当时在小店里招呼她的就是这青年。 毕竟塞北严寒,如果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家还做不了这营生。 听见张婉柔的话,留在这里看尸体的人当时就走了一个,然后就立刻有一个人补了上来。 走了的那个,十有**是按照她的描述,去找那家店了。 只要有蛛丝马迹,就能顺藤摸瓜地找出来。 叶孤城也在打量尸体,他当然是瞒着手下的王牌婢女出来的,毕竟如果让她们知道叶孤城来万梅山庄来万梅山庄第一天就当了个半吊子的验尸官,还指不定怎么哭天抢地。 他们城主的手是握剑的手,怎么能在尸体上戳? 陆小凤也很震惊,特别是当他看见叶孤城白玉似的手在尸体胸口上戳戳。 手是白的,衣服是黑的。 这幅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陆小凤道:“叶孤城……” 他似乎很想阻止叶城主的举动。 说实话,这动作对于江湖人来说是没有什么,刚才陆小凤也亲自做过,不仅亲自做过,还好好将年轻人从上到下所有口袋都翻了一遍,要不然也找不到隐藏的纸笔。 但是当事人换成了叶孤城,就怎么看怎么别扭。 叶城主冰雪堆砌成的人,手怎么能触碰肮脏的尸体? 但不管陆小凤在旁边如何纠结,叶孤城就是碰了,不仅碰了,还在伤口边缘仔细摸索。 无奈之下陆小凤只能道:“怎么样。” 他虽然也看了对方的伤口,但他毕竟不是练剑的,还是专业人士更有发言权。 叶孤城道:“是个好手。” 陆小凤道:“好手?” 叶孤城道:“但不是个高手。” 他举了个例子道:“比她还不如。” 作为对比物的张婉柔:??? 哎嘿,很气了! 叶孤城又道:“剑法平平无奇,看不出是谁家手笔。” 陆小凤道:“你的意思是?” 叶孤城道:“如果不是野路子出身,就是故意的。” 陆小凤道:“故意什么?” 叶孤城道:“故意不想别人看出来,他的剑法究竟是从哪里学的。” 但实力高强的剑客与实力普通的剑客即使用同一招,感觉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无论是出手的时机,还是刁钻的角度,都不一样。 陆小凤看不出微小的差别,但是叶孤城看得出。 叶孤城道:“杀他的,怕也是死士。” 陆小凤道:“也是死士?” 他心头不由一动,真的是狗咬狗? 叶孤城道:“但这两个死士,或许不是同一家的。” 简直扑朔迷离到没救了。 比起陆小凤和叶孤城,原本最慌张的绝对是张婉柔,但或许是今天一天所受到的冲击太多,她竟然连慌张的力气都没有了。 整个人就一张“哦,原来是这样啊”的冷漠脸。 啊,怎么说呢,一开始就知道保住自己的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的感觉大概就是保住自己的命更加不容易了。 这样想想,并没有什么差别。 反正就是活着很艰难。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区区一个张婉柔,竟然有两方死士盯着,这其中究竟有何缘故? 定然不是这小女子有什么特殊之处,真正不对的,应该是要挑战她的剑鬼。 那人,来头定然很不一般。 这一瞬间,陆小凤看张婉柔的表情忽然很同情,因为这对她来说就是无妄之灾。 他敢以自己陷入麻烦多年的经验断定,剑鬼背后在酝酿着一个很大的阴谋。 这阴谋究竟是什么? 陆小凤也不知道。 等到三人从冰天雪地中回来,再度进入温暖花开的室内时,西门吹雪已经回来了。 不管是叶孤城还是陆小凤都很熟悉西门吹雪,所以他们都知道,这人现在的心情那是相当的不好。 当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周身的空气都会变的冰冷,即使陆小凤他们在温暖的山庄内,都能感到比外面更加寒冷的温度。 他刚才去做什么事情了? 陆小凤即使心中好奇也绝对不会问出来,倒是叶孤城心下了然。 西门吹雪道:“怎么样?” 他看起来还颇为关心剑鬼一事。 就在刚才走之前,他似乎还没有如此上心,但玉罗刹一出现,事情的严重程度好像就变得不一样起来。 西门吹雪很清楚,只要掺和上他爹,无论什么事情都没什么好事。 陆小凤道:“不太妙。” 他将叶孤城的推论说出来,西门吹雪听了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 西门吹雪道:“两家死士。”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不错。” 这年头有多少人加能够养得起死士?光是想想就不寒而栗,因为牵扯到的势力范围似乎很大。 陆小凤这时又忽然想到了剑鬼惹上朝廷的宣言。 他说他要挑战天子剑。 如果这是一个阴谋,莫不…… 陆小凤倒吸一口凉气。 即使他是一个胆子很大的江湖浪子,也并不意味着他的胆子大到想要干涉朝廷。 自古以来官府和江湖井水不犯河水,也很少真正有什么大侠愿意像是戏文中描述的一样身怀绝世功夫,杀尽天下狗官。 如果真那样,头都被龙头铡给砍了。 今上虽然年轻,但爱民如子,天下也被治理得很不错,虽不至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也是和平安乐,这时候忽然说着要挑战天子剑,究竟有何居心? 而且即使在众目睽睽之下口出狂言,也没有人抓到剑鬼。 陆小凤又想到了金九龄因为找不到人而气急败坏的脸,那人似乎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过去,没有未来。 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强者。 真是越想越害怕。 陆小凤陷入妄想不可自拔,似乎并不能派上什么用场,西门吹雪自然将视线投注到了叶孤城的身上。 但他们两人并没有说话,而是先进行一波眼神交流。 叶孤城:是玉罗刹。 西门吹雪:不错。 叶孤城:他又是? 西门吹雪:也许。 叶孤城道:刚刚…… 西门吹雪:或许是他做的。 叶孤城道:他没承认? 西门吹雪:他知道。 知道但是不说是自己做的,应该跟玉罗刹有关系但都不知道与他有什么关系。 这也是很扑朔迷离了。 张婉柔:…… 陆小凤陷入自己的想象不可自拔,她刚刚想要说些什么,却见到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两人久久对视不愿错开视线。 等啊又等,却看见两人的视线还是交接,一点变化都没有,心中的怪异感更甚。 两个大男人,有什么好看的。 张婉柔能从一个人的眼神中判断出他究竟是不是高手,但却没有俩心灵相通的知己一样,有靠眼神就能对话的能力,所以在她看来这两人真的是太奇怪了。 两个大男人之间,能对视这么久? 西门吹雪眼神丰富,说起话来惜字如金。 他道:“等。” 西门吹雪都说等了,那也只能等了。 万梅山庄客房很多,男人女人在西门吹雪眼中一点区别都没有,他看着张婉柔,永远都跟看一只苍蝇一只蚊子没有区别。 放弃剑的剑客,在他眼中还不如一只苍蝇。 张婉柔很聪明,所以她每天都躲在客房里,要不是为了远程中关注一下江湖中是不是有什么有关剑鬼的消息,她绝对不会主动到西门吹雪面前转悠。 至于陆小凤,他似乎对这件事情有点上心,每天都到处跳弹,闲不下来似的。 几乎将能找到的每一条信息都给嚼烂了。 最悠闲的反而成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每天就在一起论论道,谈谈剑,赏赏梅。 好像过的很平静。 剑客凑在一起,若不以必死为信念,也是会比划的。 剑为凶器,一不小心就会伤了人性命,但如果不以剑刃为剑,则就有回转的余地。 以木枝为剑,相互切磋。 叶孤城道:“请。” 西门吹雪道:“请。” 两人静立在庭院中,悄无声息。 恰好张婉柔有些急事,不得不从窝着的房间中走出来,哪里知道路过飘着雪花的长廊,竟然看见这一副画面。 两白衣胜雪的剑客静静站立。 他们持树枝,但只要有眼睛的人便知道,他们手上的那哪里是树枝,而是剑。 以枝代剑。 张婉柔的心一下子火热起来,她是剑客,是江湖上很有名气的剑客,即使知道自己此生不能再碰见,看见两位绝世高手对战又怎么会不兴奋? 连灵魂都在雀跃地跳舞。 与张婉柔相对的走廊,陆小凤也摇摇晃晃走出来,只不过比起已经找好最佳观众席的张婉柔,他离得还太远,连两个人手上拿了什么都看不清。 出来解手的陆小凤:嗯嗯嗯??? 他看到了什么? 用手背揉揉眼睛,眨巴眨巴再睁开,还是那幅画面。 夭寿了,西门要和叶孤城比剑了! 并没有看见两人手上拿着树枝子的陆小凤箭一般地冲出去,速度快得要飞起来。 陆小凤见自己可能赶不上了,就扯着嗓门大喊:“剑——下——留——人——” 整座万梅山庄都听见了。 西门吹雪:??? 叶孤城:??? 也是很懵逼了。 墙外的玉罗刹愣了。 你们要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叶城主高贵冷艳地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6 13:31:44 珊瑚海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6 14:04:03 无玄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6 14:08:22 鞘繼覺羅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6 14:47:41 路过的黄瓜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6 16:04:37 感恩(比心)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面无表情质问道:“你在喊什么。” 西门吹雪的表情与叶孤城差不多, 白玉似的脸上写满了不高兴。 俩绝世剑客好不容易调动情绪要动手, 却被陆小凤喊得差点魂飞魄散, 心情能好? 好就怪了。 陆小凤只能讪讪地笑了, 他跑近了, 也看清楚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手上到底拿了什么。 陆小凤当时就一哽,满肚子的话都憋了回去, 不上不下的,只能看着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尴尬地笑。 他都能想象到刚才发生了什么,也无非就是两位互为知己的剑客准备通过切磋交流剑意,又因为刀剑无眼谁都无法确定对方不会受伤而用树枝子代替了剑刃。 陆小凤看那并没有被刻意削过的树枝子, 表情尴尬无极限。 这东西能伤人? 就算能伤人,也绝对不能置人于死地。 他道:“我弄错了弄错了。” 赔笑的模样像个孙子, 陆小凤道:“你们继续。”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不满之情溢于言表,但比起在场的另外一人,他们两的表情算是很含蓄的。 陆小凤忽然那浑身一僵,他感受到一阵锐利的杀气从身后传来, 至于杀气传来的方向…… 张婉柔死死地盯着陆小凤的脊背, 不断磨牙, 恨不得食其肉啖其血。 竟然破坏了叶城主与西门庄主之间的切磋, 在张婉柔看来,其中的罪过就算是把陆小凤的两根手指头削下来都不能抵。 没错,她确实是说好不拿剑了,现在在这里看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对战, 对一个不能拿剑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精神折磨,越看越会想到自己不能再持剑的事实,但是身为剑客的灵魂却在不断提醒她,她不能就此离开。 简直就跟罂粟似的,越想要抽身而去,就越要沉溺其中。 即使心中无比痛苦,也无法离去,因为张婉柔知道,如果她自己走了,那会更加痛苦。 好不容易做好了心里建设,下了对自己来说痛苦不已的决定,却在情绪渲染达到顶峰时被突然打断,怎么可能不生气? 陆小凤的大呼小叫,无疑就是在她心潮澎湃,心跳激动得都要停止时忽然从中间掐断,戛然而止,不妨不杀气,还当什么江湖人。 由此看来,她竟然比两位当事人的火气还要大。 陆小凤甚至都不敢回头看,比起面对女人的怒火,他宁愿和司空摘星酣畅淋漓地赛一场,或者被无数小麻烦缠身。 因为他知道,女人很坚强,生起气来也很可怕,绝对不是他能招架得住的。 所以陆小凤只能保持着苦脸,不住地后退,寄希望于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战意并没有因为他的突然插入而烟消云散。 叶孤城缓缓吐出一口气。 他到底是顶级剑客,虽然被陆小凤那一声喊的脑仁疼,但心中激荡的战意却还是占了主流。 他是非常渴望同西门吹雪交手的,但考虑到两人如果真的交手,必然是以一方的死亡为结局,就算有多想切磋都不得不停一停。 现在既然可以以树枝代剑,何乐而不为? 西门吹雪的想法怕是同叶孤城一样,又或许他并不畏惧两人真剑交手后迎接的死亡。 对西门吹雪来说,死亡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无论是他死了还是叶孤城死了,都算是死得其所。 朝闻道,夕死可矣。 但同时,他也绝对不会放过可以同叶孤城交手的机会。 他的手很稳,但是心跳却在加快,眼中所射出的精光,比塞北夜晚天上的星星还要多,还要明亮。 天地间只有雪,只有刺骨的风,还有他与叶孤城。 咚咚、咚咚。 他听见了心跳声。 是他的心跳,还是叶孤城的心跳? 叶孤城将树枝子举起。 树皮干枯,摩挲在手掌心的触感与剑柄完全不同。 但他却并不在乎。 剑客有三重境界,手中有剑,心中有剑,心中无剑。 当手中有剑时,能够达到器物的最高层,只要手上有剑,不管那是什么剑,是不是他自己的剑,亦或是临时从地上拾起的剑,都可以成为他的武器。 不拘泥于一物,只要是剑,便可以成为他的武器。 第二重为心中有剑,剑客手中的武器不一定是剑,很可能是一朵花,一片树叶,或者是任何一个有形之物,他们所靠的,并不是器物的锋利,而是自身的剑气。 由内而外,对剑气操控的熟悉程度,又或者是其锐气,由剑意决定,是谓心剑。 心中无剑,方为有剑。 剑已经不是铁器,不是树叶,不是花,而是剑客本身。 叶孤城手指微微曲起,什么是心中无剑?他不知道。 玉罗刹怕已经到了如此境界,但是他自己,还停留在第二重。 他手中的树枝,此时此刻对他来说,就是剑! 宝剑在手,便能胜过千军万马,但他并不是一国的将领,敌人也不是军队。 他的敌人是神,是剑神。 是西门吹雪。 两人几乎同时抬手,若剑意能够化作实体,必定是冲天的火光,可以穿透塞北厚重的云层。 院落中的雪似乎也凝固了,凛冽的寒风归为宁静。 静! 压抑的安静。 陆小凤一双招子黏在西门吹雪同叶孤城的身上,连大气也不敢出,明明他并非剑客本身,却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压力,就好像呼一口气,就会被压垮。 淡淡的杀意萦绕在周围,却比虚无缥缈的杀气要厚重一百倍,一千倍。 他们会怎么动手?树枝子会不会戳穿对手的胸膛? 陆小凤并不知道,他只是知道,自己移不开视线。 这恐怕会成为名垂青史的一战。 但观战者好像只有他和张婉柔。 陆小凤忽然发现,以树枝为剑,对两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安全的选择。 本就尖锐的尖头有剑气包裹,瞬间化为可以杀人的利器。 一剑! 冰与雪相互交融,相互碰撞。 白茫茫的天地间,白衣胜雪的剑客仿佛与塞北的天融为一体。 一滴、两滴。 鲜红的血,绽放在白雪上。 是谁的血? 叶孤城的手垂下,树枝上有点点红痕。 是西门吹雪的血! 陆小凤大惊,西门吹雪,受伤了? 但是叶孤城却没有诚惶诚恐,正相反,他看向西门吹雪,表情中有说不出的严肃。 叶孤城道:“何为剑。” 西门吹雪道:“诚于心,诚于人。” 他的表情也同样冰冷,高不可攀。 叶孤城道:“你少说了一个。” 西门吹雪道:“什么。” 叶孤城道:“剑客要诚于道!” 叶孤城道:“你的道是什么。” 西门吹雪道:“我的剑,就是我的道。” 叶孤城道:“你现在还无法说这句话。” 西门吹雪道:“为何?” 叶孤城道:“因为你的道还太浅薄,太脆弱。” 他的话语比北风还要尖刻。 叶孤城平日里虽然高冷,实际上却是一个还算温和的人,特别是对于他的朋友,说话态度向来很好,他对西门吹雪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还真是闻所未闻。 陆小凤听着,吃惊得眼珠子都要瞪掉了。 在两人的切磋中,叶孤城究竟感受到了什么? 西门吹雪不说话,他的模样还是高不可攀,但是脸却显得更白,黑色的瞳孔依旧漆黑,但其中却有某种焦虑与痛苦的神情闪过。 这就是他请叶孤城来论道的原因。 西门吹雪已经感受到了自己道的停滞不前。 对于西门吹雪这样的剑客来说,当他的剑术开始停滞不前,开始无法增长,这就是倒退,就是死亡的开始。 长年累月的练习可以提升实力吗? 当然是可以的,但等剑客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便无法依靠练习向前。 至于挑战强者,那也是没有问题的,但对西门吹雪来说,这并不是他无法前进的根本。 他的心,是凝固的。 在所有剑道之中,无情道无疑是最少有人修习,并且最难走的一条道路。 原因很简单,光是入门资质,无情道对剑客的要求便比其他道路高出不知道多少倍。 只有天生剑心者,才可修行无情道。 一旦成功,便能成为所向披靡的剑神。 但即便无情道成就很高,能够大成者也寥寥无几,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便是入世。 只有入世,方可出世,只有有情,方可无情。 想到这里,叶孤城暗自叹了口气,他记忆很清楚,西门吹雪成就大道最重要的有两点。 最重要的一点是叶孤城的死,其次便是西门吹雪同孙秀青之间的爱情。 古龙小说中的爱情似乎都很热烈,也很短暂。 就好像一簇火,在辽阔的草原上燃烧,只需要一阵风,就能呈烈火燎原之势。 叶孤城对西门吹雪与孙秀青之间的爱情产生前因后果完全记不清楚,只知道,他们恋爱的速度非常快,也非常有效果。 高高在上的剑神,一夕之间,便落入凡尘,成了人。 这是必要的经过,只有知道人是什么样的,当他斩断一切与凡尘的强扯,再度体会高处的寂寞,才能成就一个西门吹雪。 叶孤城叹息,他在想,是不是因为自己的插入,让西门吹雪失去了同孙秀青展开一段恋情的机会? 如果因为此,让他无法成为最后高高在上的剑神,那叶孤城的罪过就大了。 所以,他只能用语言上的毫不留情来激励西门吹雪。 他相信西门吹雪的心理承受能力,更希望自己严苛的话语可以将他点醒。 比如说快点找个女人谈个恋爱什么的。 叶孤城用眼角的余光扫在张婉柔身上。 其实他觉得这女人还不错,又坚强又是个练剑的,真的很适合同西门吹雪谈恋爱。 可惜自从张婉柔放弃了剑,西门吹雪看她的眼神还不如看一只臭虫,从根本上就杜绝了两个人谈你恋爱的可能。 哎,还要好好物色物色人选。 张婉柔抖了一下。 不知道为何,刚才忽然感觉有一阵阴风从背后刮过,也是怂怂的。 二人默默对视,不言不语。 叶孤城的眼神如同利剑一般穿过西门吹雪,而自知境界停滞不前的人也接下了叶孤城风刀霜剑似的话语,一言不发。 那副小可怜的样子简直气炸了扒在围墙上的玉罗刹。 包裹玉罗刹的白雾抖了一下。 玉罗刹还算是聪明,没有让西门吹雪看到自己,也没有让叶孤城看到自己,至于陆小凤和张婉柔,根本就没有被他正眼看过。 别看那一日早就在西门吹雪的送客之下离开了万梅山庄,但他本身内力深厚不受塞北严寒天气的干扰,又时常想念阿雪,就总是幽灵似的在万梅山庄外面转悠,以慰藉自己一腔相思之情。 他今日本来也和之前一样,在门口转悠着仅仅是为了找个机会看看阿雪,哪里知道忽然听见陆小凤刷猪似的惨叫声,声音之凄厉,能够惊醒雪堆下面冬眠的生物。 更不要说是玉罗刹这种老怪物,耳朵都要聋了。 陆小凤的尖叫成功引起了玉罗刹的注意,他在雪地上蹬了一脚,就轻飘飘地上了墙头,两只手的力量完全足以支撑他扒在墙上不掉下来,白雾笼罩周身,与雪白的天地融为一体。 根本没有人能注意到玉罗刹。 但就算是玉罗刹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看见如此震撼人心的一幕,他们家阿雪,竟然拿着树枝子与叶孤城切磋。 玉罗刹不同于陆小凤,自己就是个用剑的,而且已经达到了心中无剑的成就,对两人现在的境界不要太了解。 手不持剑刃,不代表没有杀伤力,有剑气包裹,什么都可以杀人。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定然是有人会受伤的。 但是…… 玉罗刹皱皱眉头,他的表情很严肃,也很不好看。 因为玉罗刹心里清楚,西门吹雪现在的境界并不如叶孤城。 年龄只是其中一点,毕竟在剑客的世界中,天赋与勤奋才是一切的根本。 但是叶孤城潜力与西门吹雪相似,更不要说两人的道还不同。 玉罗刹比西门吹雪更早发现,他的境界已经开始停滞。 这时候身为过来人的玉罗刹就很焦急了,虽然他修炼的不是无情道,但也是对此很有了解的,在看见叶孤城之前他对西门吹雪并不是很担心。 性格冷冰冰怎么了,他们家阿雪长得好剑术又高超,甚至还很有钱,怎么看怎么惹人喜欢。 他并没有认识到西门吹雪冷冰冰的剑客并不招小姑娘的事实,在玉罗刹眼中,他们家阿雪是全天下最好的男子。 这样优秀的小青年,又在血气方刚的年纪,不曾尝试情爱,是很容易被感动的。 就算他们家西门也是如此。 玉罗刹原本算盘不要打得太好,阿雪如果被哪家小姑娘的痴缠所感动了,正好学会有情,以阿雪的剑心,只要时间够长,中间再经历些什么波折,能够达到真正的无情是板板上钉的事。 到时候,他们家阿雪就是神。 真正的剑神。 但是玉罗刹没有想到的是,叶孤城在这个节骨眼上竟然出现了。 剑心相似,甚至因为所走的道路不同,叶孤城所走的路已经比西门吹雪要长远。 当时玉罗刹就知道事情不好,倒不是说西门吹雪会嫉妒,有了这么个新鲜出炉的好知己,他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如同那样二三流的江湖剑客一样心怀怨恨。 西门吹雪的心是晶莹剔透又闪着光的钻石心。 但问题在于,有这么一个出色的知己在身边,西门吹雪怎么会有谈情说爱的心?特别那叶孤城一看也是个不近女色的。 玉罗刹几乎要痛心疾首了,他敢肯定,有叶孤城在西门吹雪身边,他宝贝儿子就没有谈恋爱的可能! 说好的**的爱情,没有这爱情,还怎么入世,还怎么学会有情? 爱情与友情与知己之情到底是不一样的。 玉罗刹等啊等,想啊想,终于准备另辟蹊径开始搞事情了,哪里想得到难得爬一次墙头,竟然就听见叶孤城对他们家阿雪恶语相向! 虽然话说的是真的,但你不能说出来啊! 玉罗刹气得头发都要掉了。 他的手指深深地陷入了墙壁之中,看向叶孤城的眼神恨不得要把他给吞下去。 那是非常地痛恨了。 眼神那么明显,叶城主怎么可能没有感受到?他猛然回头,就看见空无一人的墙壁。 是错觉? 叶孤城在心里嘀咕,他怎么觉得感受到了一股杀意? 而且那杀意还强得可怕。 两人相顾无言,也没有泪千行,至于西门吹雪被树枝子捣出来的伤口,有一滴两滴鲜红的血珠不断向地上滚落。 连他的白衣都被血染红。 切磋一番,又不是什么凶杀现场,更不用说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已经陷入沉默。 陆小凤道:“先包扎一下伤口?” 没想到沉默的气氛竟然是被一看客给打破的。 两人一言不发,往屋子里走。 西门吹雪医术高超,给自己包扎伤口更是一把手,再加上叶孤城本来就刺得不深,涂抹几下药膏就没有事了。 他的眼睛还是很亮,应该说,比起才听见叶孤城所说那一番话之后感受到的强烈痛苦,现在他的表情似乎变得轻松许多。 别看叶孤城一直没表情,但他心中却是惴惴不安,生怕自己话说得太难听,把人给打击到了。 即使他知道西门吹雪不会被打击到,却还是莫名担心。 然后他去见了西门吹雪,对方说的第一句话就让他懵了。 西门吹雪道:“你说得很对。” 叶孤城:??? 西门吹雪道:“我的道还很浅薄。” 叶孤城:不,你不要妄自菲薄。 也是很心虚了。 西门吹雪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谁知道这时陆小凤竟突然从外面闯了进来。 他脸上一派严肃,倒不像是看过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对战之后的震惊,看样子,是有比两人切磋更重要的事情发生了。 果然,陆小凤道:“剑鬼的约战,有消息了。” 张婉柔在喘息着。 她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久久不能平静。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惊为天人的剑意?怎么会有像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那样的剑客? 她忽然觉得,就算是自己看见的剑鬼,也没有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出色。 因为剑鬼的剑有形,却无心。 他或许能够使用出色的剑法,或许也能练成剑气,但对于剑却不诚。 不诚于剑的人,无法给予她心灵上的震撼。 张婉柔忽然觉得很痛苦,她是一个并不会后悔的人,起码以前是的。 她很聪明,很能吃苦,也很有主见,否则也无法以一介女流之身在江湖上打出名气,甚至排上只有男人的剑谱。 但现在,她却第一次后悔了,那双清澈而且充满水光的眼中满是痛苦。 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放弃的不是剑,而是一段人生。 张婉柔第一次知道,原来顶尖剑客这么值得人崇敬。 她从未看过西门吹雪出剑,更不曾见过叶孤城,但当他们两人在一起切磋时,张婉柔恍惚间才感觉到自己迈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原来这就是顶尖剑客? 这就是顶尖剑客之间的对战? 她之前见过的剑客好像一瞬间都成了废物,都成了软蛋。 他之前参加过的对决好像都成了记忆中的白影,没有一丁点儿的用处。 一想到要将那些低劣的对决与西门吹雪叶孤城之间的惊天战混为一谈,她的心就在滴血。 她难以抑制地想,如果她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下去,是不是也能成为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那样的剑客,是不是也可以找剑鬼报仇,是不是也不用担心自己被虐杀,被挑战? 但这世界上没有如果。 张婉柔第一次意识到,剑对她的意义,以及她心中对于剑的渴望与憧憬,但是一切反悔都是没有意义的,她放弃了剑。 她痛苦地蜷缩在一起,就好像是一只虾子。 但即使再痛苦,她也没有反悔的心思,更加没有反悔的余地,因为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比起她对剑的渴望,更加重要的是作为人,作为侠士的根本。 言必行,行必果。 她好像沉浸在痛苦之中,但是外界的环境却不允许她这么做,陆小凤化身小旋风,突然出现在张婉柔身边道:“邀战的结果出现了。” 什么邀战?她的大脑空白一秒,随后道:“你是说剑鬼的邀战?” 陆小凤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邀战?” 张婉柔的心又揪起来,本来的悲伤春秋内心的痛苦都被抛至脑后,现在她更在意的,是眼下的报复。 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不能后退。 张婉柔道:“你且细说说。” 陆小凤道:“没什么好戏说的。” 就好像是一颗不□□,忽然被炸开,没人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只道一时间江湖所有人都知道剑鬼正月十五约了轻鸿剑在紫金之巅对战的事。 陆小凤道:“战帖悬挂在城门上。” 张婉柔惊道:“城门?” 陆小凤道:“不错,而且还是应天的城门。” 张婉柔道:“城门上不应该有士兵巡逻?” 陆小凤点头道:“所以才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陆小凤都可以想象到金九龄跳脚的样子,整个六扇门简直就是颜面扫地。 应天的城门那可不一般,对方竟然做如此举动,根本就不是为了告知江湖人他又要出现了。 陆小凤猜对方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官府的注意力。 他想既然那张邀战的纸条当时被别人截走了,那这件事就不应该是剑鬼的手笔。 剑鬼是人,不是神,既然不是神,就应该很讨厌麻烦,什么自讨没趣的事情他会做吗? 陆小凤苦笑一下,因为他发现,也许对方真的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当时说要与天子剑对战,就是他自己实打实说出来的。 想想不就是闲着没事干吗? 所以陆小凤又不得不瞎捉摸了,这事情到底是对方自编自导还是别的什么。 剑鬼在他心中已经不仅仅是个神秘的人物,想来,他或许又很自大,很自负,并且伴随着一脑袋的阴谋。 因为他到现在为止所做的事情都很古怪。 那人究竟想要做些什么?以陆小凤聪明的脑瓜还真是想不出来。 张婉柔道:“他是为了昭告天下?” 语气中满是难以置信。 陆小凤道:“是。” 陆小凤又道:“但或许不是他想要昭告天下是其他人想要将这件事宣传得所有人都知道。” 张婉柔道:“你是说将邀战条带走的人?” 陆小凤道:“或许。” 张婉柔道:“但不管怎么样,他已经在天下出名了。” 陆小凤道:“是。” 陆小凤又道:“你也在天下出名了。” 但这种出名方式,只要是个人就不会很开心。 张婉柔的脸青一阵,白一阵,显然很不高兴。 张婉柔道:“除了那邀战贴他有没有写别的。” 这个他到底是谁?是剑鬼,还是别人? 陆小凤道:“确实有写。” 张婉柔道:“什么?” 陆小凤道:“公告上写,如果活下来的是剑鬼,他就会说出一个秘密。” 听那话中的语气,好像就笃定自己能杀掉轻鸿剑一样。 张婉柔不说话了,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一个秘密?什么秘密?这秘密与她有没有关系? 她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深陷巨大的漩涡中,爬都爬不起来。 陆小凤道:“反正这场邀战弄得像武林盛事似的,要是我没猜错,全江湖的人起码会去一半。” 剩下的一半十有**是官府的,来抓那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剑鬼。 什么挑战天子剑,他们的龙头铡已经饥渴难耐了。 陆小凤道:“你去不去?” 虽然嘴上这么问,但陆小凤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他认为张婉柔是不会去的,对方放弃了剑,就等同于将这件事情全交给了陆小凤他们,如果再掺和进去,反而是得不偿失。 而他们答应了,自然也会将这件事情给努力解决了。 毕竟,现在剑鬼一事已经牵扯太多,如果真有什么问题,赴约的张婉柔绝对是最倒霉的那一个。 连她到万梅山庄寻求庇护的要求都满足不了。 但让陆小凤万万没想到的是,张婉柔的回答与他想象中的竟然大相径庭。 张婉柔反问道:“为什么不去。” 陆小凤委实惊讶了一下,因为这时候只要有头脑的人就知道,留在万梅山庄才更加安全。 他看向张婉柔,发现对方虽然神色中颇有些畏惧,但更多的却是坚强。 他或许低估了她。 陆小凤道:“跟我们一起去,你会很危险。” 因为全江湖人都在关注这一战。 张婉柔道:“我知。” 她又道:“但如果我去了,才能更快将幕后人给引出来。” 不管那人是剑鬼,还是别人。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确实是这样。 张婉柔道:“既然决定去紫金之巅,难道不该和西门庄主他们说一声。” 如果西门吹雪他们不去,她也不敢去啊。 陆小凤道:“早就告诉他们了。” 张婉柔:“……” 陆小凤道:“你是最后一个。” 张婉柔:哦。 有一句话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 明明是和我性命攸关的事情难道不该最早告诉我吗! 张婉柔今天也很心累。 作者有话要说:  qjjy117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7-08 09:38:41 22755463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8 11:35:02 白饭菌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8 15:59:36 逝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8 16:33:06 清风唯梦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08 18:01:35 绿桃叶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8 20:29:10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8 20:31:04 谢谢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应天气氛诡异。 偌大一座城, 还在天子脚下, 有龙气环绕, 怎么会诡异? 但无论是来往的江湖人, 还是一段时间内密集出入街巷的官兵捕头, 都说明了这座城的不同寻常。 江湖人之间的相互挑战邀约,本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 但其中一方一旦牵扯到朝廷,一旦牵扯到官府,就不得不在意。 更不要说牵扯的还不是一般人,而是高高在上的天子。 小皇帝道:“天子剑?” 他本来没有将剑鬼放在心上, 甚至在此之前都没有太听说过。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皇上日理万机, 心怀天下, 若不是江湖上出现大事怎么可能对江湖人多看一眼,能知道剑鬼还是因为他准备挑战完天下剑客。 不错,小皇帝确实是用剑的,而且他放在心尖尖上的白月光也是一位剑客, 这样算下来, 他对江湖上的剑客稍微有那么点关注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魏子云道:“是。” 他跪在皇帝面前, 即使是江湖人在面对九五至尊时也不得不跪, 这个世界所有人分三六九等,哪怕他号称大内第一高手,也是有大内这名头才是成立的。 魏子云,是忠于天子的。 从他听说传得有板有眼的流言时, 冷汗都快要从额头上滴下来,因为魏子云是知道小皇帝会用剑的。 不仅会用,技艺还十分高超。 但问题在于,那江湖人,那剑鬼是怎么知道的? 想到这,魏子云心中更是惶惶,这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知道天子会武功,而且会用剑? 他想,这人数定然不超过一只手。 因为小皇帝很少用武功,所谓千金之子不坐垂堂,在紫禁城中,又哪里有他使用武功的机会。 但是魏子云知道天子会用剑,而且,他甚至是所有知情人中,自由度最高的,能够随意穿梭于紫禁城与江湖。 换句话说,他最容易将天子会用剑的秘密泄露出去。 皇帝会怎么想?魏子云的瞳孔放大,心中被莫名其妙的恐惧所笼罩。 他会不会认为,是自己把秘密泄露出去的?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但在这房间哪怕多待上一秒钟,他心中的恐惧便更甚,冷汗别说是从额头上滴落,连内衫都被濡湿。 这才一盏茶的时间都没有到,他的衣服都能拧出水来。 魏子云不由自主地想,皇帝究竟是怎么想的,会不会将他当做是叛徒,如果是,他会怎么样。 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魏子云几乎是最了解小皇帝的人,所以他也知道,对方根本就不想表现出来的那么宽和,那么理智,那么深明大义。 只要他想,能够找到一百种折磨人的手段。 小皇帝放下朱笔,笔轻轻落在台子上,发出微不可闻的响声,但这声音接触到魏子云的耳朵,却如同平地炸起惊雷。 他恨不得跳起来。 小皇帝道:“你觉得,为什么那人会知道,我练剑?” 他说的轻描淡写,但对魏子云来说可就刺激大发了。 他道:“臣不知。” 额头深深地扣在地面上,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表达他的忠心。 他确实不知,什么都不知道。 小皇帝仿佛能看透魏子云在担心些什么,他道:“不必担心,我相信魏卿定然不会将宫内辛秘透露出去。” 他当然不怕,因为小皇帝知道,魏子云不敢。 有了这句好像保证似的话,除了感恩戴德之外魏子云还能做什么? 小皇帝道:“不过那人如果真这么说,我也应该做些准备才是。” 他脸上没有震惊,没有恐慌,也没有迟疑,就好像自己练剑都被人知道这种秘密泄露对他来说不值得一提。 身边的人不仅仅有他的心腹,还有细作,对于皇帝来说,这本来是一件很令人恐惧的事情。 因为他的性命都好像掌握在别人手中。 但是他却没有,他的镇定就好像是将一切都玩弄在鼓掌之中。 小皇帝忽然道:“金九龄最近在做什么。” 魏子云被小皇帝的不按常理出牌弄得一愣,但他毕竟已经保护皇帝多年,对他跳脱的思想多多少少有所了解。 只要他问了,你就要回答,这就是主子和奴才间的区别。 魏子云道:“金捕头在捉人。” 小皇帝道:“什么人。” 魏子云道:“剑鬼。” 小皇帝闻言一愣,他倒是没想到对方竟然会和剑鬼耗上。 不过想想也是,江湖人都放话要挑战皇帝,不把人抓了也是在太说不过去了。 但正儿八经的官兵哪里有本事捉拿江湖人?出动的不自然就是江湖人吗? 江湖人,江湖人,将词汇卷在口舌中反复琢磨,眼中时不时有诡异的光闪过,但很可惜,就算是在场的魏子云也看不见。 他怎么敢直视天颜? 小皇帝道:“罢了。” 他又道:“就让金九龄盯着看好了。” 魏子云道:“是。” 小皇帝又道:“那剑鬼如果是按照什么剑谱一个个挑战过去,那最后会不会到叶城主?” 听见从皇帝口中说出叶城主三个字,魏子云见怪不怪,自打一年多前见过白云城主开始,皇帝好像就对此人上了心,又加上南海那一块本来朝廷监管力度就不强,白云城主又是个说得上话的,种种原因之下,小皇帝的上心似乎显得并不是很奇怪。 到底他也就是问问,没有出手说想要骚扰什么的,作为臣下,这点小问题岂能不回答? 魏子云道:“应该是。” 小皇帝道:“叶城主在剑谱上排多少名?” 魏子云道:“不知。” 小皇帝道:“不知?” 魏子云道:“江湖中超一流剑客就那么几个,那些个编写剑谱的人绝对不敢轻易言说他们的位置。” 小皇帝道:“真是庸才。” 话语还是轻飘飘的。 他又道:“叶城主天人之姿,凡夫俗子编得剑谱,怎么都应该列于首位。” 好像很为了城主抱不平似的。 魏子云又一言不发,他哪里敢说话。 小皇帝道:“罢了,你去看着金九龄。” 魏子云道:“是。” 并不问原因。 小皇帝又道:“王安。” 肥胖的老太监不知道从哪条密道走出来,他看上去一副养尊处优的富态样,但如果真的接触他的眼睛,他的脸,却会发现这老太监的眼神是呆滞的。 就好像是一尊行尸走肉。 身体还活着,但是精神,已经死了。 魏子云更是不敢抬头。 他的问题有很多,例如王安为什么又出现了,他难道不是被发现背叛了皇帝,所以被关起来了吗? 要知道,一年前小皇帝微服私访遇袭时魏子云是在的,他甚至知道王安被关在地牢中惨叫的模样。 似乎有很长一段时间这老奴从小皇帝身边销声匿迹,魏子云以为他死了,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这样。 王安不仅没有死,他还过得很不错,因为他的身材依旧很富态,很丰满,一看就是太监中养尊处优的大太监。 为什么他没有死?为什么他会从密道中出现?魏子云的问题很多。 但是他不敢问,甚至不敢看看王安已经成了什么样子。 因为他知道有些秘密不是自己能够窥探的。 为皇家当差,他需要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听什么,不能听什么。 只要皇帝一声令下,他就可以将自己当做是瞎子、聋子。 魏子云听见皇上道:“换一杯茶。” 他的声音依旧很平静,就好像是在对照顾自己二十年的老奴说话,但魏子云只感觉到王安僵硬地端起茶杯,再僵硬地从自己身边走过去。 他注意到,王安的呼吸频率很慢,他的脚步也十分规整,一步与一步之间似乎是丈量好的。 他就像是一个被设定好的机械,一具傀儡。 而不像是一个人。 但魏子云又知道王安是个人。 因为他有血肉之躯,因为他的心脏还在跳动。 他看着还是活的,但或许已经死了。 喉头滚动,很是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 即使没有忤逆小皇帝,但心中还是惶惶然不可终日。 因为他是人,只要是人就会知道恐惧。 见识过小皇帝训人的手段,此生此世都无法燃起反抗的力量。 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做。 魏子云告诉自己。 他只要按照皇帝的要求行事就可以了。 应天的大街上,江湖人似乎多了起来。 并不是说这地方平时江湖人就少,事实上,身为都城,且不说是江湖人,三教九流无论哪一方在这里都不会少人。 但最近,江湖人确实是以肉眼可见增多了。 寻常人怎么判别一个人是不是江湖人,就是看他身上有没有武器。 刀或者剑悬挂在腰间,按照大部分人的偏好,江湖人身上带着的一般都是剑。 与其说应天多得是江湖人,不如说应天多的是剑客。 剑客多好酒,这传统好像从唐朝李太白时就已经初现端倪,一时间,大街小巷出名的酒馆中,多了许多剑客。 他们有的人带酒葫芦,要不就是在店里喝,点上一碟花生米并几个小菜就可以坐一整天。 有其他剑客来了,即使他们不认识,对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是为了什么而来,两个怀有相同目的的人坐在一起喝酒吃花生米,似乎很容易被接受。 “为何事而来。” “自然是为了剑鬼。” “剑鬼和轻鸿剑?” “不错。” “你是为何事而来。” “自然也是此事。” “现在在应天的,大多不都是为了这?” “确实。” “他竟然能够将邀战帖贴在城门上,就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 “毕竟这里是应天,城门上看门的官兵也实力不低。” “只能证明他实力够高。” “轻鸿剑应该不是他的对手。” “我也认为。” “不过,有人看到过轻鸿剑吗?” “她已经从江湖上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 “但这一次,她一定会出现在紫金之巅。” “不错,除非她想退出江湖。” “避战是耻辱。” “但若她认为自己的实力不如剑鬼,也有可能逃走。” “不,不可能。” “为何?” “因为泰山剑死了。” “轻鸿剑是一个心气很高的女子。” “所以,你的意思是?” “她定然会想为了自己的弟弟报仇。” “但她的实力委实没有剑鬼那么强。” “或许她有别的办法。” “有什么办法。” “不知道,但我知道轻鸿剑是一个女人。” “这与她是女人有什么关系。” “女人有的时候比男人更有优势。” “但轻鸿剑长得并不是很美。” “她足够清秀,足够心高气傲,剑法足够高强。” “这样的女人,比那些美丽但是无力的女人要强很多。” “有些男人就喜欢她那样的。” “你说的好像很对。” “当然。” “但我更在乎的并不是轻鸿剑。” “那你在乎什么?” “我在乎剑鬼口中的秘密。” “这没什么,只要是人,就应该会有很多秘密。” “但既然是剑鬼的秘密,应该与常人的秘密不太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 “你可听说过金镶玉山庄的藏宝图?” “可是几年前被灭门的天下第一山庄?” “正是那个。” “不是说那藏宝图前些日子好像现身了?” “但即使有这传言,却没有人真正看过那张藏宝图。” “这藏宝图莫非与剑鬼有什么关系?” “关系可大了。” “话怎么说?” “听说那剑鬼的功夫就是从藏宝图中学到的。” “藏宝图中怎么学功夫。” “藏宝图是不可以,但是藏宝地点的绝世秘籍却可以。” “所以,剑鬼的秘密难道是与藏宝图有关?” “说不准。” “你怎么知道的。” “全江湖人都知道。” 有一男声道:“全江湖人都知道?” 声音从酒馆外面而来,让对话的两人立刻警惕地向店外看去。 然后就看见了一席大红色披风。 两人当时就惊喜地站起来道:“陆大侠!” 来人正是四条眉毛陆小凤。 陆小凤见大部分人时,都是很豪爽的样子,简直就是“江湖浪子”活的代名词。 他认识的人很多,酒肉朋友更是遍布大江南北,上道剑神剑仙,下至三教九流的小人物,他都认识。 现在在酒馆里神经兮兮对话的两个小剑客陆小凤也认识,或者说不知陆小凤认识,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与他们也有一面之缘,只不过那两位当然不会记住这两人。 他们可不就是武当山赶着送死的倒霉鬼剑客之二? 穿着白衣的年轻剑客竟然能从武当山活着走下来,只能说他们命真大。 两人功夫平平无奇,只不过将剑别在腰间就敢说自己是剑客,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有相同的特点,就是很喜欢凑热闹。 群英会的时候上武当山凑热闹,现在就干脆跑到应天来凑热闹。 也是勇气可嘉。 陆小凤是一个非常没有架子的人,微笑着直接坐到了两个人这一桌,还招呼店小二再来了一壶好酒并上几个小菜道:“那什么有关剑鬼和藏宝图的事情我还没有听说过,可否说来听听。” 两剑客自然不相信陆小凤没有听说过,充其量就是对方不在应天知道得不够清楚,但既然难得有与陆大侠套近乎的机会,当然是顺杆子向上爬,干脆化身老母鸡叽叽咕咕叽叽咕咕,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将自己所知道的倒豆子似的全部倒出来。 有人敢这项自己送情报陆小凤当然也很高兴,一边听一边吃酒,等到听完了,壶子里的酒也喝光了。 但陆小凤的抓重点能力似乎与其他人不同,他道:“那战帖真不知道是谁下的?” 陆小凤刚好是从城门进来的,那么大一张帖子,早就被摘掉了,但看在城门那里每日进出人很多的份上,不少人当时都看见了白色的大帖。 那战帖是一张白布,很大很大,上面用毛笔写字。 那毛笔字也很大,想来笔的大小应该有一人高,看起来跟刷子似的。 这么大一张帖,就算人功夫再高也不可能悄无声息地不被发现,但现在竟然连将其贴在城门上的人就不知道,似乎就很有问题了。 但这两人如果有这等思考能力就不会是江湖上籍籍无名的小剑客了,特别是那格外能说会道的,听见陆小凤的问题也只能讪讪笑了。 他本来就才到应天没多久,跟另外一人说的,也是他听来的,怎么会知道。 陆小凤光看他尴尬笑,就能猜到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为难,只是咧嘴一笑道:“你们接着吃。” 那剑客道:“陆大侠准备去哪里?” 陆小凤道:“找知道这件事的人去。” 金九龄已经三天没有合过眼了。 习武之人精力旺盛是不错,但他们也不是钢筋做的铁打的,只要还是人,三天不睡觉,总是会有些副作用。 比如说心浮气躁,特别想打人。 金九龄向来是以贵公子身份自诩,衣食住行无一不是最好的,但或许是在武当山受到了什么触动,等到他从武当山回来竟然开始走艰苦朴素路线。 倒不是说他真的艰苦朴素,只不过相较之前,实在是好了太多。 无论是衣食住行,似乎都不要第一等的,只要还不错的就行了。 因为要求不高,他对钱的渴望就没有原本来得那么浓烈,很多与钱有关的不正当营生都不做了。 他甚至把和南王府的线都断了。 金九龄从武当山回来后,怎么不知道自己在鬼门关转了一圈,特别听说玉罗刹就在那山上转悠之后,简直恨不得倒吸一口冷气。 只要是个人在生死线上走一圈都会有些改变,就比如说是金九龄,他终于不再自诩聪明绝顶,为了金钱铤而走险,而是学会夹着尾巴做人。 钱这种东西,有名挣还要有命花不是? 金九龄觉得,自己要是再接着作下去,有命挣钱,也没命花钱。 但有些事情上了贼船就很难下来,就比如说他和南王做了交易,就不得不知道了一些他不应该知道的秘密,现在想要从贼船上下来,就变得不是很容易。 装疯卖傻没有用,南王的人要是较真起来,谁都保不住他。 不,还有一个人能够保住他的。 金九龄当时灵光一现,在王爷上面不还有九五至尊吗?只要他能做个纯臣,或许九五至尊能够保住他。 金九龄本来就是个吃皇粮的,只不过他工作不是特别尽心,以至于这么长时间内竟然没有做出什么大事。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必须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恰好剑鬼大放厥词,正好让金九龄找到了机会。 如果他能将剑鬼抓了,四舍五入一下就是护驾有功啊! 如果能护驾有功,小皇帝怎么会不保住他? 江湖人很多,但是有能力却愿意为了朝廷效力的人并不多,他在六扇门的时间又很长,按照情理来说,只要不犯什么大事,都能安稳地待下去。 如果能做什么好事入了贵人的眼,也许就能飞黄腾达! 有这个机会,他还和南王搞什么搞。 别当金九龄是傻子,他已经看出了对方的异动,但这些事情即是看破了都不能说破,更不要说当时和南王府的合作对方还没有亲自露面,似乎准备以别的手段遮掩过去。 对方的狼子野心都是金九龄猜出来的。 当时不觉得,现在鬼门关走一圈回来,他就一点都不想掺和,只希望能在皇上面前做出点功绩,老老实实当个吃皇粮的公务员。 剑鬼,就是他的投名状。 但让金九龄比较懵的是,剑鬼并没有他想象中的好对付,应该说不仅不如他想象中的还对付,还神秘极了。 到现在为止,竟然没有找到剑鬼的踪迹。 他不是不知道,光明正大地约战不是对方的风格,但他现在没有办法,一条线索没有,只能往这里想。 金九龄和陆小凤一样,觉得那从天而降的巨大横幅实在是蹊跷极了,但就好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看门的人非要说自己没看见,怎么严刑拷打都不松口,让金九龄就算是想接着往下查都没有办法,只能将人拘着。 另一位当事人轻鸿剑又如同人间蒸发似的,一时间,他竟然谁也找不到。 他一脸烦躁地在房间内踱步来踱步去,好像一头走投无路的狮子,这时候门忽然间被打开,怎么能勾不起金九龄的怒火。 张口便呵道:“谁!” 陆小凤道:“我。” 听见熟悉的声音,金九龄的怒火果然有所熄灭,只不过他现在烦躁得过分,就算是朋友的到来都不能让他心情更好。 他半抱怨道:“来的时候怎么不敲门。” 陆小凤道:“想我敲门你估计会更生气些。” 三言两语就化解了两人之间的尴尬。 金九龄虽然是个狗脾气,但绝对不至于随意对朋友发火,默默背诵一系列清热解火的经文,等确定自己狗脾气被压制下来才对陆小凤道:“什么事?” 陆小凤道:“这时候来找你还能有什么事。” 金九龄道:“你也是为了剑鬼来的?” 陆小凤道:“不错。” 金九龄嘲讽道:“大半个江湖都为了一个无名剑客汇聚一堂。” 以剑鬼目前表现出来的实力并不至于这样,毕竟他才挑战到剑谱第十三位,像一年多前叶孤城横空出世,可是因为杀了当年的剑豪江如画。 以挑战对象的资历来看,剑鬼差他太多。 但那人的行事很神秘,又喜欢口中狂言,也不知道是不是金九龄的错觉,江湖中好像有股隐秘的势力在借剑鬼的东风,将他和什么莫名其妙的藏宝图捆绑销售。 一时间,好像满江湖都是他的消息,像金九龄这样的人就算是想不关注都不行。 陆小凤道:“他现在可不是什么无名剑客,而是有名得紧。” 金九龄冷哼一声不说话。 陆小凤道:“你还没有头绪?” 金九龄道:“连他是怎么把战帖悬挂在城门上的都不知道。” 陆小凤道:“守夜的官兵没有看见?” 金九龄道:“没有。” 他又道:“听他们的口气,那战帖好像是凭空突然出现似的,连人影都没看见。” 陆小凤道:“会不会是对方轻功很高明?” 金九龄道:“但那周围好像根本没有人。” 陆小凤道:“好像?” 金九龄道:“就算是在城门下守卫的,都没看见人。” 陆小凤道:“凭空出现的?” 金九龄道:“也许是什么妖魔鬼怪相助。” 他说了个冷笑话。 但听了金九龄的话,陆小凤却陷入沉思,半晌,他道:“我们一起去城门看看。” 金九龄道:“为何?” 陆小凤道:“我好像有了头绪。” 金九龄道:“你能有什么头绪。” 陆小凤道:“看看就知道了。” 金九龄虽然不知道陆小凤到底在说些什么,但他却承认陆小凤的智慧,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很聪明很聪明的人,他从来都不会做些无用功。 所以,即使心中十分疑惑,他还是和陆小凤一起到城门处走了一趟。 应天到底是国都,城门中来来往往全是人。 有中原人,也有西域人。 来自国土的四面八方。 但陆小凤所在意的,自然不是这些人。 既然有金九龄这个官府人员作陪,他也并不在乎别的什么,直接脚一蹬,轻功运运就上了城门。 城门是光滑的石头搭建而成,又很平整,但看陆小凤的脚步,竟然比猫还要灵巧。 跟黏在大石头上似的。 城门上的官兵不是吃素的,看见有人竟然用轻功到了城门上,当即就要射箭,还要金九龄在下面立刻道:“别放箭!” 无论是他的穿着还是声音都挺有辨识度,在城墙上当值的官兵各个眼神都很好,看见顶头上司发话,哪里能不知道这是他朋友? 手上的弓箭立马就放下来,全当没看见。 他们也是很务实的好吗? 陆小凤知道下面有金九龄,所以根本没把举着弓的官兵当一回事,果不其然,他眼皮子没抬一下,几个人就把武器放下来了。 他将“梯云纵”运用到极致,就算是他,踩在光滑的石块面上也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一时不察甩下来就完蛋了。 陆小凤小心翼翼地向上移动,他并没有亲眼看见战帖被挂在哪里,只能凭借别人的描述暗自揣度。 他在某一个点停下来,心道:应该差不多了。 放慢了速度,改成一小步一小步慢慢移动。 他移动得格外慢,看得也格外仔细,仿佛在寻找什么金银财宝。 但陆小凤寻找的并不是金银财宝,他所找的东西并不是世俗的金钱可以衡量的。 金九龄在下面看着一头雾水。 这陆小凤究竟在做什么。 他在找什么东西? 陆小凤也只是隐隐约约有所猜测,他并不确定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 只能慢悠悠地寻找。 但是等他看将两个深深没入石砖中的铁器就知道自己没有猜错。 铁器很精巧,材质也很坚硬,两个形状奇异的小钩子深深地没入石壁中,好像是凭空出现的。 陆小凤笑了,笑得很得意。 他脚蹬在石壁上,又是几个起落,落在金九龄面前。 他道:“我知道战帖是怎么弄上去的。” 作者有话要说:  冰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9 13:19:09 默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9 14:24:59 qjjy117扔了1个深水鱼雷投掷时间:2017-07-09 14:26:44 默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09 19:37:45 超感谢qjjy117的深水鱼雷,也感谢其他妹子的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人下来的, 他的手上还拿着某件小东西。 是他从墙上拔下来的小东西。 他嘴角噙着某种自信且骄傲的笑容,就好像是看破了这个谜团, 将一切都收入眼底。 金九龄知道陆小凤是个很有智慧的人,所以当他看见陆小凤露出这样自信的笑容,对他也就信服了好几分。 他或许真的发现了什么。 金九龄凑近一看,发现那是钩子似的铁器。 说是钩子似的,是因为它并不是钩子, 无论是尖头的锋利程度, 还是器物的厚重感,都与一般的钩子并不相同。 陆小凤用自己两根与常人不同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夹着这奇怪的钩子, 如果用手的其他地方接触, 说不定会被蹭掉一块皮肉。 毕竟,它尖头的寒光看上去是如此的锋利。 金九龄的眼睛堪比探照灯,将钩子从上到下扫描了一遍,意外发现这玩意儿的屁股后面竟然还有一个小圆环,那环上有丝丝白线。 金九龄道:“这是?” 身子倾斜不由自主凑近了一些。 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捻起白线, 在阳光下细细端详。 一块巨大的布应该由无数细密的线合在一起编织而成,如果布被贸然扯断,很有可能会有残余的白线遗留在锐物体上。 更不要说是这种并不锋利的小圆环。 如果布料被撕扯,留有几处缠绕,似乎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那布竟然缠绕在这小圆环上, 好像有很不正常。 金九龄忽然发现,自己大概知道那战帖是怎么被弄到城门上的。 金九龄心下了然,他道:“这是那战帖上残留的白线?” 陆小凤微笑道:“不错。” 金九龄伸手轻轻在小钩子的尖头上一点, 手似乎还没有触碰到,就已经有血珠从指间冒了出来。 非常锋利。 他又看钩子的结构,厚实异常,竟然被陆小凤从石壁中□□而没有丝毫钝化,想来制造其的原料,也很坚硬。 金九龄眯眼睛道:“如此利器,想要没入城墙的墙壁,倒也并非不可能。” 他已经猜到了陆小凤想要说什么。 陆小凤道:“想来那巨大的帖子应该是被贴在城墙中间,下摆接近地面,若非轻功高强者无法从中间将战帖取下来,只能从底部拉扯。” 如果是从底部拉扯,自然就不会注意到小钩子。 毕竟,都城虽大,能够在光滑的石壁上飞檐走壁的人并不多,即使有,也不会为了朝廷而效力。 大部分江湖人还是对朝廷不感冒的。 这样想来,似乎只有从下往上生拉硬扯一个方法。 金九龄的脸黑了。 全中! 陆小凤的猜测一个都没错。 没有办法,他们这些吃皇粮的人里面确实缺少武功高强之辈,金九龄自己的武功是很不错,但是他的不错是在手上的,脚上的轻功并没有到陆小凤这样来去自如的境界。 光滑的石壁不同于粗粝的枝干,一个不小心脚便会踩空,从城门上摔落,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再怎么样的高手从城门上摔下来都会落得个断腿的结局。 光是集中精力在脚上就要耗费全力,更不要说是小心翼翼地寻找了。 找到这钩子似乎就能解开一个谜团,但因为他们轻功不济,便硬生生错了过去。 如果不是陆小凤在这里,甚至没有人有能力发现。 金九龄的脸色很不好看,他看着陆小凤的眼神都凉嗖嗖的。 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很要面子的,被朋友用行动指出武功不济,让他不高兴极了。 但他的心眼也并没有小到动不动就能冒出一段深仇大恨的地步,否则他对陆小凤岂不是充满了嫉妒,岂不是嫉妒得要把他杀死? 金九龄并不是这样的人。 他虽然站得是邪恶阵营,但还是很守序的,否则也无法和陆小凤成为朋友 所以金九龄心中虽然有一咪咪的不高兴,还是能和陆小凤和平友善地对话下去。 倒不如说他不得不和陆小凤和平友善地对话下去。 因为他还要靠陆小凤找到制作这玩意儿的主人。 看陆小凤十拿九稳的样子,就知道他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金九龄道:“你觉得这玩意儿是怎么没入墙壁的?” 金九龄又道:“可别告诉我是被人手按进去的。” 或许有人有这样的功夫,但是悬挂在半空中没有支撑点,除非那人已经羽化而登仙可以飘在空中,否则绝对不会有此能力。 陆小凤道:“自然不会。” 金九龄道:“那是什么。” 陆小凤道:“是机关。” 金九龄道:“机关?” 陆小凤道:“不错。” 他似乎想到什么,目录怀念之色,他道:“是类似于□□一般的玩意儿,一次性可以同时射出两个钩子。” 他又道:“也不知道是什么奇淫巧技,那两个钩子在空中飞的过程中竟然能够越来越开,间隔的距离越来越大,直到将整张帖子拉开,没入墙壁之中。” 他的描述那叫一个栩栩如生,好像亲眼看过这幅场景。 但如果不是闲着没事干,谁会用这种方式射出□□? 听起来就像是小孩子的玩笑。 只有想象力与动手能力并存的小孩子才会弄出这等玩意儿。 金九龄道:“听起来,你似乎见过这种机关。” 陆小凤道:“我不仅见过,还亲自用过。” 不过是在他小时候,那时候这玩意儿都是被他用来恶作剧的。 从小陆小凤就不是一个安分的好小子。 他是一个皮猴。 金九龄道:“你是在哪里用的?”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的心中已经有了猜测。 因为江湖上,就有一个人,因为会摆弄些奇淫巧技,制造出别人所不能制造的机械而名声大噪。 当然,他出名似乎也并不仅仅是因为一双能够制造所有机关暗器的巧手,还有他漂亮得过分的老婆。 果不其然,陆小凤道:“是在朱停那里用过的。” 陆小凤的嘴角挂着笑容,那是骄傲的笑容。 他因为有朱停这样的朋友而感到十分骄傲。 朱停坐在一张宽大的太师椅上。 他似乎是个很懒的人,只要能坐着,就绝对不会站着。 他身上的那些肥肉也证实了这一点,有的时候陆小凤甚至会怀疑,他会不会为了能够永远地坐着而发明出一张会自己走路的椅子。 他将自己这个猜想说给朱停听,朱停却煞有其事地告诉他,等过一段时间,他就会做出这么一个玩意儿。 陆小凤从来不怀疑,因为朱停的脑子里充满了奇思妙想。 如果他还没有做出来,只能证明他这段时间太懒了。 陆小凤带着金九龄找朱停,他看见,对方身下依旧是一张不会走路的椅子。 陆小凤道:“你那会走路的椅子在哪?” 这无疑是一种打趣。 朱停缓慢地转过头,其实他的动作不必这么缓慢,因为他的脖子也没有肥胖到不能回头的地步。 但他却很乐意这么做。 因为他自认是一个很懒惰的人。 朱停道:“最近并没有需要我走路的机会。” 所以能载着他走的椅子并没有被发明出来。 他并不喜欢出门,大多时候就坐在太师椅上。 老板,总是不需要自己多出门的。 但朱停却又不承认自己是老板,因为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在做生意。 他只不过是卖一些奇思妙想下的小玩意儿,怎么就是做生意了? 但是他的那些小玩意儿却非常值钱。 值钱道他可以一辈子都舒舒服服地坐在太师椅上。 如此看来,他确实不需要发明一张带轮子的椅子。 如果陆小凤想要和朱停拌嘴,他们可以耗整整一天,但他今天似乎不想那么做。 因为陆小凤有急事。 陆小凤道:“我来问你一件事。” 朱停道:“说。” 他看上去好像漫不经心,但是陆小凤知道,只要是自己说的事情,朱停绝对不会回绝,只要是朱停知道的,回答却对是应有尽有。 因为他们是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天下有多少人知道,陆小凤这种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浪子,竟然会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朱停就是。 陆小凤道:“你最近有没有卖出去一样东西。” 朱停道:“巧了,我最近不只卖出去一样东西,还卖出去几十样东西,几百样东西。” 陆小凤道:“那东西是你十几年前做的。” 朱停好像想起来了:“你说是那连环弩?” 陆小凤道:“没错。” 朱停道:“我还以为那玩意儿一辈子都卖不出去,因为它本来就是做出来玩的。” 虽然叫了连环弩这个高大上的名字,但事实上除了开玩笑以外什么用处都没有。 因为那锋利的弩,准头实在是差极了。 它不能伤人,也不能给人带来便利,如此看来,除了逗乐便没有价值。 很多人抱着一千金一万金到朱停这里来,可不是为了逗乐的。 陆小凤道:“你既然记得将那玩意儿卖出去了,你记不记得是谁买它的。” 朱停道:“我不记得。” 站在陆小凤身后的金九龄脸皮一抽,眼中的失望之意肉眼可见。 他差点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线索。 人最忌讳的就是得到希望之后却又给予他绝望。 但陆小凤的表情却变都没有变,因为他知道朱停这句话还没有说完。 果然,朱停道:“虽然我不记得,但老板娘记得。” 朱停被称为老板,他的老婆自然是老板娘,只听见一阵轻快的脚步声由远及近,阵阵香风也随着脚步声的靠近而靠近。 金九龄抬头看一眼,半边身子都要酥掉了。 他这样的男人即使看过无数女人,也不得不为了老板娘的姿容而动心。 因为她实在是一个非常非常美丽的女人。 但这非常非常美丽的女人,却没有嫁给一个英俊的男人,而是嫁给肥胖的朱停,这样想来,几乎所有的男人都会羡慕这么胖子的好运。 但是陆小凤却不会羡慕,虽然他是一个浪子,一个很花心的男人,但他绝对不会对朋友的女人做些什么。 而且他知道,即使朱停并不是那么的英俊,他却有许多英俊小生所没有的财宝。 那就是他的智慧。 所以,陆小凤很自然地招呼道:“老板娘。” 老板娘对他粲然一笑。 朱停的老婆除了美,还有两手绝技。 一是江湖人中常见的过目不忘。 二是栩栩如生的丹青手艺。 这两手单独拿出来,似乎只能引起人的赞叹,而没有什么特殊的效果。 但如果凑在一起,却可以产生巨大的力量。 老板娘看似在白纸上信手涂抹,一张人脸便跃然于纸上。 那是一张并不很苍老,也并不过分年轻的脸,如果放在人堆中,似乎会瞬间被人群所埋没,找不到人影。 但是金九龄,在实现接触到这张脸时,却立刻惊呼出声。 他道:“是铁匠铺的秦三郎!” 铁匠铺的秦三郎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人物,他甚至不是铁匠铺的主人,而是铁匠铺的一个学徒。 他高大、沉默、有一把力气,总的来说,是很任劳任怨的那种学徒。 铁匠铺的主人很喜欢他,但却不准备将他当做继承人,因为秦三郎不够能说会道。 金九龄认识他,是因为他的剑他的武器就是在那家铁匠铺子打磨的,秦三郎虽然不怎么说话,但是干活却一把好手,几次金九龄到铁匠铺子都会遇见秦三郎,久而久之不就认识这个人了吗? 他哪里知道,对方竟然是细作! 没错,金九龄一点都不认为这人是被胁迫的,也不认为他只是拿钱办事,因为那战帖贴得位置实在是太好,如果没有足够的眼力,足够的功夫,想要将那什么连环弩用得炉火纯青,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最起码,秦三郎肯定是习武的。 既然是习武的,那为什么要去铁匠铺当学徒?就算是当个镖师,钱都要比在铁匠铺挣得多多了。 想想似乎又很简单,因为金九龄去的铁匠铺并不是单纯的铁匠铺。 拿地方式打造兵器的,江湖人的剑,江湖人的枪,都可以在铺子中打磨出来。 而且老板和学徒的手艺都很好,一来二去就吸引了一大批江湖人。 只要有江湖人的地方就很容易打听到消息,特别所有来铁匠铺的人都很放松。 人一放松就会变得健谈。 更何况,如果秦三郎的眼力够强,甚至可以从武器的伤口上看出问题。 武器的缺口中,蕴含很多信息。 如果秦三郎是个细作,定然是能搜集到很多信息的细作。 金九龄简直惊讶得无以复加,他向来自诩聪明,竟然让一个细作在眼皮子底下走了这么久,还一点都没有看出来,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耻辱。 金九龄咬牙切齿道:“走!” 走到哪里,自然是秦三郎在的铁匠铺。 铁匠铺的生意很不错。 想想也是,能让金九龄将自己的武器送来打磨,没有两把刷子怎么可能? 要知道,六扇门的金捕头无论用什么都要做好的,即使是磨剑,都要找名声最好的一家。 能让金九龄持之以恒地将剑送到这家打磨,铁匠铺在江湖人中自然有一定的口碑,特别是这些日子应天的江湖人变多了,这家更是热火朝天。 当金九龄和陆小凤过来得时候,不大的店铺中到处都是学徒。 一个、两个、三个…… 金九龄一双利眼在每个人脸上扫过去,眉头紧皱。 他道:“打铁的,秦三郎去哪里了?” 打铁忙得脚不沾地,被人这么不客气地叫名字当时抬头就想发作,没有想到出声的竟然是金九龄。 这可是一位爷,又是官府出生,只要是在这里做生意的小贩,惹上谁都不想惹上金九龄。 他要是不高兴了,找个理由,分分钟就把店铺给封了。 所以他立刻将一腔怒火咽了下去,扯出一个可以说是谄媚的笑容,只不过这笑容出现在铁匠黝黑的脸上,说不出的奇怪。 打铁人道:“金爷,秦三郎今天不在。” 他说到这更是怒气冲天,没有对金九龄发作的怒火全向着秦三郎过去了。 他道:“我素日还以为秦三郎是个好的,谁知道今天忙得脚都不沾地,他竟然还给溜了,也不想想是谁给他的工钱,所有人都在忙,就他一个跑了,看他回来我不把他给扫出门。” 谁知道金九龄与陆小凤听他抱怨的话不仅没有同仇敌忾,表情反而是变得愈加凝重。 陆小凤道:“他今天不在?” 金九龄道:“你给我详细说说。” 打铁人看他们俩的表情,被吓了一跳,直觉出了什么问题,便立刻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部说了出来。 他道:“秦三郎今天早上就没有过来。” 金九龄道:“他平日过来不?” 打铁人道:“他平日是最勤快的,基本上每天都是来的最早的,但偶尔也会有什么事儿忽然消失一阵,不过这里的学徒哪个不是这样,秦三郎算是很勤勉的。” 金九龄道:“他若不在,会去哪里?” 话语中已经带上了一丝急迫。 平时都在,甚至还最早来,偏偏今天人不见了,这听起来也太蹊跷。 打铁人原本想说,他去哪我怎么知道,但既然问话的是金九龄,就算是这么想,也不能这么说。 他绞尽脑汁将人可能会出去地方回想一遍,只能道:“金爷还是去他住的地方看看,其他的地方我也不知。” 金九龄听完他说金九龄一贯住哪就走了,脚步很是匆忙,陆小凤原本也想直接跟着金九龄走,哪晓得竟然被打铁人拉了一下。 打铁人诺诺道:“这位爷,秦三郎是犯了什么事?” 他想到金九龄青白的脸色,心里就打鼓。 如果不知道那胆大包天的是惹上了什么事,估计几天都不能睡一个好觉。 陆小凤只能苦笑道:“我也不清楚。” 他道:“但如果真是他犯事了,那就是一件天大的事。” 什么事情是天大的事? 当陆小凤看见倒在学徒房间里的秦三郎,就知道,这便是一件天大的事。 金九龄的脸色何止是难看,根本连看都看不下去,他三步并作两步到秦三郎身边,手在他鼻子底下一探道:“没气了。” 陆小凤哑然,他还真没想到竟然会有这种结果。 秦三郎的死无疑是验证那战帖就是他弄上去的,但同时,也直接把他们接着探索的路线给掐断了。 金九龄道:“只能看看房间中有没有什么线索。” 但是将房间从头到尾收拾一遍,也只找到半截蜡烛和一堆飞灰。 想来之前或许有什么书信,但在秦三郎死之前给全部烧了。 金九龄道:“你觉得他是什么身份。” 陆小凤想也没想道:“死士。” 他最近遇见的死士实在是有点多,所以,已经很熟悉他们的行为模式,和外貌特征。 都是那些扔在人堆中看不出来的青年,而且死得一个比一个干脆利落。 按照江湖人处理阴私事的手段,死士如果知道自己不得不死,就不会在死后泄露出一点半点的秘密。 秦三郎的外貌特征,行事手段,不就是写了死士这两个字? 金九龄道:“死士?” 他很惊讶。 陆小凤道:“没错。” 金九龄道:“你见过死士?” 陆小凤道:“见过。” 金九龄倒吸一口冷气道:“你可知道,什么人才能豢养死士?” 陆小凤苦笑着点点头道:“我知道。” 只有非常有势力的人才能养死士。 金九龄道:“你在哪里看见过死士的?” 陆小凤道:“这不能说。” 金九龄道:“对我也不能说?” 陆小凤道:“对你也不能说。” 因为其中牵扯到了太多秘密。 金九龄从六扇门里叫了人。 他还是很不死心,即使只剩下秦三郎一具尸体,也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说检查尸体,比如说调查他的人际关系。 虽然金九龄也知道,这多半没有什么用处。 如果秦三郎是死士,那么有关他的一切过往都是伪造的,特别在铁匠铺他就是一个沉默并且不善言辞的人,这让他的交际圈非常之小。 能想象吗,他与其他同为学徒的人几乎没有说过话,平日里话少的几乎像个哑巴。 秦三郎就是这么一个比空气还要稀薄的存在。 陆小凤摇摇头,率先走了。 他和金九龄不一样,还有很多事情要去探究,要去处理。 陆小凤知道,金九龄现在对他也很怀疑,并不是怀疑他是幕后黑手,而是怀疑他知道什么秘密。 陆小凤知道了许多不该他知道的事。 但他什么都不肯说。 金九龄看着陆小凤走,他有想过要不要找人跟着陆小凤,看他去什么地方,去找什么人,能不能从他身上找到线索。 但这想法仅仅持续了一会儿,就被金九龄自己打散了。 只要陆小凤不愿意,又有谁可以跟踪他? 谁有这功夫? 陆小凤在街头巷尾到处流窜。 他似乎在搜集情报,又似乎只是单纯地一个人到处走。 他闪身进了一条小巷,但奇异的是,这条小巷虽然偏僻,但并不脏。 比起街上的其他巷子,这条小巷要干净多了。 道路很窄,只能容许一个人通过,但道路又很长。 在应天这样的地方,有这么一条狭长的小道存在实际不正常的。 陆小凤在小道中走着,越走越感叹叶城主神通广大,连一个小庭院都能修建得如此高大上。 他此时还不知道,西门吹雪也在应天有不少房产,不仅如此,还有百年老字号的糕点店,如果知道了,陆小凤定然连感叹的力气都无法生出来。 反正他的朋友都有钱得过分。 至于为什么住在叶孤城的庭院,而不住在西门吹雪的庭院,无非就因为在塞北是西门吹雪招待叶孤城,到了其他地方,合该换换口味,两人对住的地方又并不挑剔,住在哪里不都一样? 小路走到尽头,就是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庭院,院中有红梅绽放。 白梅有白梅的雅致,红梅有红梅的特色,白云城的人很讨厌别人与他们叶城主撞衫,叶孤城合该就是独一无二的。 万梅山庄现世二十多年,是人都道西门吹雪成了白梅花的代表,他们怎么可能在叶孤城的院子里弄那么些和西门吹雪有关联的白梅花? 自然就成了红梅。 门口有人当值,看见陆小凤进来一言不发,目不斜视,如果是别人来了,搞不好就是血溅三尺。 白云城的下属,职业素养绝对是最高的。 陆小凤进屋,第一个看见的就是张婉柔,她虽然没有将情绪表现于脸上,但陆小凤却可以感觉到她的焦急。 见陆小凤来了,她当即便道:“怎么样了。” 陆小凤摇摇头道:“事情很复杂。” 听他这么说,张婉柔眼中闪过一抹不知道是难过还是痛恨的情感,理智早就做好了这打算,但情感上却还不适应。 她现在哪里是被卷入了漩涡中,分明是被拽入了深渊里。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在里面,谁都知道,这次事件的主心骨是谁,张婉柔虽然是第一受害者,却万万没有陆小凤什么事情都与她商量的道理。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才是正主。 两人很淡定,该练剑的练剑,该喝茶的喝茶,在应天的府邸足够安静,过的日子竟然与在塞北万梅山庄没什么区别。 这个年,他们怕是要在应天过的。 对张婉柔来说,定然是此生最难忘的一个年。 叶孤城见陆小凤来了,放下手中的棋子道:“怎么样。” 陆小凤苦笑道:“不怎么样。” 叶孤城道:“此话怎么说。” 西门吹雪也从门外走了进来,他虽然一言不发,但一双眼睛却锁定在陆小凤身上,显然在等他解释前因后果。 但有什么前因后果可以解释的? 陆小凤道:“我和金九龄找到了那战帖的出处。” 听见金九龄的名字叶孤城心中一动,他还没死? 叶孤城道:“你们找线索了?” 陆小凤道:“没有。” 他道:“我们找到了那战帖是谁悬挂在城门上的,但他却死了。” 叶孤城道:“死了?” 陆小凤道:“不错。” 他笑了,但是笑容中带有说不出的苦涩,陆小凤道:“那人好像是刚刚才死的,这才是最可怕的一点。” ·想来秦三郎原本并不准备死,因为没有人怀疑到他身上,任何一个死士都是一批财富,特别是像他这样扎根颇深的,死一个少一个。 但他竟然突然死了,定然有什么缘故。 或许是他知道有人怀疑到他身上了,但问题是,他怎么知道的。 陆小凤思细级恐,只有他和金九龄知道,最多再加上朱停与老板娘,但无论是哪一个都不可能出卖他们,朱停和老板娘不必多说,至于金九龄以至于他在一起,陆小凤看着就知道不可能有机会。 所以,究竟秦三郎为什么会知道? 叶孤城听完他的疑问却道:“你可以让金九龄注意注意。” 陆小凤道:“注意什么。” 叶孤城道:“注意有没有什么人盯着他。” 陆小凤道:“怎么会有人盯着金九龄?” 叶孤城冷笑道:“这你要问他。” 他的笑容很讥诮,但其中却有看破一切的睿智。 叶孤城总是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qjjy117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7-10 12:44:21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0 15:53:12 感恩(比心)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陆小凤心猫爪似的痒痒。 他是真的想知道金九龄做了什么。 不仅仅是因为好奇, 还因为叶孤城的态度。 他想,能让叶孤城如此, 金九龄犯的事情,定然很不小。 金九龄与叶孤城都是他朋友,两人遇在一起,陆小凤会更相信哪一个? 当然是也叶孤城。 朋友和朋友之间也是有区别的,至于友情的深厚, 也不靠先来后到轻重缓急进行区分。 就比如说金九龄与叶孤城, 同样都是陆小凤的朋友,他认识金九龄的时间, 比认识叶孤城的时间要早上许多。 但真论起来, 陆小凤对叶孤城的信任程度,肯定比金九龄高。 原因是什么? 陆小凤也说不清楚。 他只知道,如果自己有难,金九龄可以提供帮助,却不可以两肋插刀。 但是叶孤城, 他和西门吹雪一样。 只要是朋友的事,就是他自己的事。 只要陆小凤开口,无论叶孤城在哪里,在做什么,都会放下手中的一切事情, 为他而来。 这是友情。 是真挚的友情。 想到这,陆小凤全身上下都很熨帖,仿佛泡在暖洋洋的温水中。 人生在世, 有一两个能为你两肋插刀,你也能为他两肋插刀的至交好友,就算是死了,也不会后悔在人世间走了一遭。 但如果说叶孤城有什么缺点,那大概就是太喜欢卖关子。 陆小凤好奇道:“金九龄可是做了什么事?” 叶孤城道:“你可以问问他。” 他的表情虽然没什么变化,但陆小凤硬生生感到了一股不怀好意。 他心道,如果自己真的去问了,那就是天下第一号的大傻瓜。 只要是人都有秘密,既然是秘密,就绝对不希望别人知道。 更不要说是江湖人的秘密,大侠的秘密。 不是陆小凤乱说,江湖中的秘密,十个有九个都与血与人命与仇恨相关。 他如果知道了要去做什么? 是打抱不平,还是拔刀相助? 都不是。 若仇怨与自己无关,那就只能冷眼旁观。 张婉柔的仇怨本来与他们没有关系,若不是剑鬼正好引起了西门吹雪的兴趣,她又愿意拿身为自己半身的剑作为交换,即使她一头撞死在万梅山庄门口,说不定西门吹雪也不能答应。 至于陆小凤和叶孤城,他们虽然不是坏人,但也不是老好人。 如果人人都要他们帮忙报仇,人人都威胁要死在面前,那他们是帮忙还是不帮忙? 他们这样的男人,可以以言语,以行动来打动,但却不能被绑架。 道德绑架,这几乎是江湖上最让人闻风丧胆的杀敌方式。 叶孤城道:“如果我是你,好奇心就不会那么重。” 陆小凤道:“可惜你不是我。” 陆小凤道:“金九龄的事情与现在这情况相关?” 叶孤城道:“我不知。” 陆小凤看他,眼中满是不信,听了叶孤城的话,谁会相信他什么都不知道? 反正陆小凤是不相信的。 陆小凤道:“莫非这件事很难启齿?” 叶孤城道:“确实。” 陆小凤道:“但你又觉得,这件事情很重要,应该被知道?” 叶孤城道:“我没有这么说。” 他看向陆小凤,眼中的笑意终于不带讥诮,但也没有显得包容。 他的眼睛过于通透,仿佛可以看穿一切,如果人心中藏鬼,定然不能直视叶孤城的眼睛,,因为他会觉得被看透。 看透,这个词会带给心怀叵测之辈无穷无尽的恐惧。 叶孤城道:“就算你想知道这件事,我也不能直接告诉你。” 陆小凤道:“为何?” 叶孤城道:“因为口说无凭。” 陆小凤道:“口说无凭?” 叶孤城道:“没错。” 他道:“我虽然知道一些秘密,却没有证据。” 没有证据,话就不能瞎说,更不要说,这个秘密还很重要,还曾经引起过轩然大波。 绣花大盗,本来应该引起无数江湖人的关注,但当西方魔教的玉罗刹现身,群英会上出现的天下英杰死了一大半,绣瞎子的真绣花大盗就显得并不是那么重要。 存在感稀薄得可怜。 只不过是绣瞎子,没有死人,与岁寒三友的罪行相比,根本算不得重罪。 更不要说金九龄这个人还很聪明,他发现势头不对,就立刻夹起尾巴做人,这大半年竟然改掉了之前挥霍的臭毛病,开始安安心心做个捕头。 如果没有人追究,事情似乎就过去了。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下的错误就是错误,并不会因为他的低调做人而被抹灭。 叶孤城心想,如果真的被人翻出陈年旧事,金九龄还真的不一定能够躲过去。 毕竟他有前科。 而且,就算江湖上没有人注意,他的合作者真的就忘了这个人? 叶孤城想想就要在心中冷笑。 怎么可能。 就算金九龄自己这么以为,对方却绝对不会这么认为。 贼船易上,不易下。 因为叶孤城知道得比其他人多,所以他想的也要比其他人多。 当听见秦三郎死了,有一个莫名的想法涌上心头。 叶孤城道:“我虽然不可以告诉你金九龄做了什么,我却可以告诉你发现的途径。” 陆小凤道:“什么。” 叶孤城道:“你先告诉我,是否确定秦三郎不会从其他人口中得到消息。” 陆小凤斩钉截铁道:“是。” 他能确定的事情不多,但这条他是能确定的。 无论是朱停还是老板娘,或者他自己,都不会泄漏消息。 金九龄也不会吗?他自己定然是不会的,但身后有没有人盯着他,就算是金九龄自己都不清楚。 叶孤城又道:“你能确定那秦三郎是死士?” 陆小凤又道:“是。” 叶孤城道:“好,那你就找人盯着金九龄。” 陆小凤道:“找人盯着他?” 叶孤城道:“不错。” 他的眼中闪烁着光芒,那是对自身判断的信任。 叶孤城道:“金九龄一定会出事。” 什么事? 叶孤城道:“有人会找他,或者,有人想要他死。” 陆小凤倒吸一口冷气。 这里是应天,是皇城,是天子脚下。 金九龄是天子下六扇门的总捕头,就算他有无数的敌人,在天子的京城,也总应该安分一点,掂量掂量在这里动手的后果,与在这里动手的分量再做别的打算。 叶孤城说有人想要金九龄死,是不是真的? 陆小凤不敢确定。 他只是知道,如果真有人敢这样做,他一定很大胆,而且很有权利。 他的权力,大得甚至敢在天子脚下与朝廷公然叫板! 陆小凤的表情很严肃,但他只是道:“我知道了。” 而后竟然就走了出去。 他或许有什么打算,或许有什么安排,最有可能就是像叶孤城说的那样,找几个人看着金九龄。 虽然陆小凤不在应天,但是全天下都是他的朋友。 他是一个非常有人格魅力的人,而且乐善好施,很多人都欠过陆小凤的人情,即使这里是京城,是金九龄的地盘,他的人脉似乎比盘踞于此的金捕头还要深厚。 多的是人愿意为他赴汤蹈火,两肋插刀。 所谓真正的大侠,便是同陆小凤这样的人。 所以只要他一声令下,只要他提出什么要求,有很多人都会同意帮他盯着金九龄。 他们不需要刻意盯着看,刻意跟踪他,只需要悄咪咪地看一眼,然后将情报传递给下一个人。 所以,这些人定然会分布很广,很多,而且很有结构,很有条理。 他们内部就有自己的法门。 陆小凤准备找什么人?答案好像呼之欲出。 丐帮。 无论是在天子脚下还是在寒冷的塞北,都有乞丐,都有丐帮弟子。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有丐帮。 至于为什么陆小凤如此笃定叶孤城的话,那还用说? 只要他是叶孤城,是白云城主,就值得陆小凤相信。 搞不好哪天叶孤城忽然指着一坨狗屎,跟陆小凤说那坨狗屎是香的,他都会相信。 当然,叶城主并不会做那么没有档次的事情。 叶孤城目送陆小凤火急火燎地离开,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了个赞。 很不错,他忽悠人的能力见长。 这是因为他已经树立了非常权威的形象,所以无论说什么,都很值得人相信。 他再看看在场另外两人的表现,西门吹雪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似的淡定,至于张婉柔则是兀自按捺,强作镇定。 但眼中还是一派惴惴不安。 她虽然排名剑谱第十二,但是江湖地位比金九龄要低多了。 应该说这世道上本来就没有几个大侠比他的地位要高的。 武功高的官府人员,即使有些心中发酸的会悄悄称呼其为朝廷的走狗,但是在大部分人耳朵里,这种种名头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更何况,他不仅仅是官差,武功还很好,在青年一代中,很少有人的武功会比金九龄的武功还要好。 有名又有实力,是多想不开,才会对他动手? 起码张婉柔绝对不会试图去挑战金九龄,就好像她不会试图去找陆小凤的麻烦一样。 但是现在,她似乎听见了什么有关金九龄的很不得了的秘密。 女人的心思经常要比男人敏感,这是先天的。 大部分女人都有一颗七窍玲珑心。 所以,张婉柔很容易便从叶孤城的语焉不详中听出了他对金九龄的嘲讽,还有轻微的不屑。 能让叶孤城嘲讽的会是什么人? 张婉柔心道,反正不会是什么好人。 但她却听说,金九龄虽然不是个百分之一百的好人,却是一个实打实的正派人,是会被江湖正道视作朋友的大侠。 哦,对了,江湖正道自从武当派衰微之后便一蹶不振,已经当了大半年的孙子了。 现在在江湖上打出名气的,大多是侠士,以及独来独往的高手。 不是正道,也不是邪道。 叶孤城看向张婉柔,那视线还是很通透,还是在瞬间就能将这女人看透。 张婉柔一激灵,下意识便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急切的模样就好像如果她知道什么,就会立刻被杀人灭口一般。 叶孤城:“……” 他有这么可怕? 他当然不可怕,只是有点威严过头。 张婉柔知不知道并没有什么关系,反正叶孤城其实什么都没说,他只不过是给了陆小凤一个提示。 等等。 叶孤城忽然发现了问题。 刚才陆小凤好像火急火燎地进来,然后又火急火燎地出去了? 他们不还没有讨论那剑鬼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竟然就出去了? 叶孤城痛心疾首: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既然这样的话,就他和西门吹雪讨论好了。 张婉柔:“……” 看我看我看我! 难道不应该加上我一起讨论吗?! 叶孤城道:“此事看来牵扯颇多。” 西门吹雪道:“是。” 叶孤城道:“西门庄主有什么想法?” 还好西门吹雪是个靠谱的,并没有跟叶孤城说我没有什么想法,他略沉思片刻道:“剑鬼与下战帖的似乎不是一人?” 叶孤城道:“最开始飞鸽传书的,应该是他。” 但是之后的显然并不是。 叶孤城道:“剑鬼,应该没有收到回帖。” 所以现在有一个问题,张婉柔和剑鬼,正月十五是对战还是不对战。 西门吹雪道:“既然他提出了挑战,就没有回避的可能。” 若回避了,那就不是剑客。 一个会恐惧自己对手的人,又怎么会拿得起手上的剑? 所以,即使剑鬼没有收到张婉柔的回信,怕也是会默认对方接受邀约。 不仅仅是因为张婉柔是江湖知名剑客,还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叶孤城能够让白云城的□□平等,不代表他不知道外界的差别。 明朝的女性地位较前几个朝代更加下降,虽然因为是武侠世界的缘故,有些才貌双全的女侠,但大部分江湖人也并没有因为身处江湖之中,而改变对女人的看法。 她们更容易受到贬斥,也更容易被丑化。 对剑客来说,怯战,本来就是足够成为心魔,断送剑心的大事,放在外面也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但那是对男人。 如果是对女人,是对张婉柔,则会出现另一种方法。 她会被“原谅”,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西门吹雪看她就像看一条臭虫,并不仅仅因为她是女人,还因为她放弃了手中的剑。 对西门吹雪这样不近人情的剑神来说,宁愿死,都不应该放弃剑。 叶孤城与他的剑道不同,理解也不同,所以他更能体会张婉柔的心情。 没有多余的同情与怜悯,也没有多余的厌恶与憎恨。 他看这女人,就好像看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 张婉柔或许也心有所感,对叶孤城的好感度一直在upupup直线上升。 但大多数时候,她对叶城主还是很敬畏的,因为他是叶孤城,是白云城主。 这个名头可以压倒一切。 叶孤城道:“错,即使提出对战,也有回避的可能。” 他经常会提出些与西门吹雪不同的见解,西门吹雪听着也仅仅是皱着眉头。 他知道,自己和叶孤城所走的道并不相同,有分歧,似乎是一件能被接受的事情。 叶孤城道:“你怎么看?” 他问的当然是在一旁做背景板的张婉柔。 张婉柔受宠若惊道:“我?” 似乎没有想到叶孤城会询问他的意见。 叶孤城道:“自然是你。” 他道:“你可以决定去,或者不去。” 张婉柔是个剑客,即使约定放下了手中的剑,灵魂上的烙印也无法磨灭,如果不是剑鬼不讲规则,她怎么可能愿意避战? 但去战斗,好像又一定会死。 人在生与死之间都会踌躇,是苟且偷生,还是作为剑客光荣得死? 她原本已经做出了决定,担当被再次提及时,又不得不动摇。 叶孤城道:“就算你去,也不会让你死。” 他就没准备让张婉柔拿剑,她出现,并不是作为比剑者,而是作为一个诱饵。 既然都知道剑鬼的实力强得过分,好像是与他们等级差不多的剑客,又何必让人送死? 张婉柔立刻道:“我去!” 也是非常干脆了。 只能说是叶城主的补充太过贴心。 西门吹雪眉头一动,他好像有点不满。 他在不满什么? 叶孤城非常了解西门吹雪,他已经将隔壁剑客的心摸得透透的。 叶孤城道:“她不是去对决的。” 西门吹雪不说话。 叶孤城又道:“她是饵。” 西门吹雪还是不说话。 张婉柔是个很聪明的女人,仅仅是两句话,就听出了叶孤城的意思,她眼前一亮道:“叶城主是说让我引出剑鬼。” 叶孤城道:“不。” 张婉柔:“……” 有点尴尬。 叶孤城道:“你不清楚自己要做什么?” 张婉柔只能道:“不太清楚。” 叶孤城道:“你出去,是安定人心的。” 张婉柔恍然大悟。 他们知道剑鬼与那下战帖的根本不是一方人,甚至连两方人的目的都不知道,但不管那下战帖的目的是将水搅浑还是想要对剑鬼做些什么,都要先做到最基础的一件事。 就是在紫金之巅的对决,要举办得起来才行。 对此,那隐藏在暗处之人,似乎毫不怀疑。 一点都不怀疑,他们的目的能成,因为只要是个剑客,就不应该拒绝挑战。 这是约定俗成的规律,但要打破它又是如此简单。 张婉柔的行动已经打破了这条规则。 她是个很聪明,也很有创新性的女人。 但那隐藏在暗处之人却不知道,他们应该还抱着陈旧的观念洋洋自得,等待张婉柔和剑鬼送上门,让他们坐收渔翁之利。 但这有这么容易? 叶孤城道:“你要麻痹他们。” 让那些人以为自己的计划得逞,以为一切都被他们玩弄在鼓掌之中,只有安抚了这些思想陈旧的蠢货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叶孤城忽然觉得有点熟悉,这样的愚蠢并且狂妄自大的手段,他好像在哪里看见过? 但这想法在他脑海中也就过了一下,随即便投入别的想法之中,他现在一心就是要将这事情给化解了。 叶孤城模模糊糊所预感,这似乎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紫金之巅,紫禁之巅,这两个名字,多么相像。 张婉柔慎重其事道:“好。” 似乎被委托了什么不得了的重任。 她对叶孤城的好感,忽然比对西门吹雪的好感高出了一大截,看向对方的眼神中充满了感激。 竟然还会给她解释,叶城主真是一个好人。 她知道,叶孤城看她的眼神和其他人不一样,不是看一个女人的眼神,也不是看一只臭虫的眼神。 那是看人的眼神。 这眼神,让她五脏六腑好像都移了位。 她想哭吗? 张婉柔不知道。 她只是在这一刻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尊敬敬佩叶孤城。 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一名顶尖剑客。 她退了出去,心中感慨万千。 房间中似乎只剩下了叶孤城与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一直在闭目养神,从叶孤城与张婉柔对话便是如此。 他并不像叶孤城这样接地气,与朋友的话本就不多,与外人的话就更加少了。 但不可否认,一名顶尖剑客,总是非常敏锐的,他的敏锐程度,甚至超过了张婉柔女人的第六感,从蛛丝马迹之中便能推断出一切。 西门吹雪忽然道:“金九龄,与那养死士的,有关系?” 冷不丁一问,却切中要害。 这几人之间似乎有什么隐秘的联系。 叶孤城早就猜到西门吹雪会提问,他道:“我还不清楚。” 西门吹雪道:“这世界上竟然有你不清楚的?” 这并不是一句嘲讽,而是一句俏皮话。 西门吹雪也是会说笑的,只要对象正确。 叶孤城道:“这世界上我不清楚的事情还有很多。” 西门吹雪道:“所以你让陆小凤去查了?” 叶孤城道:“不错。” 西门吹雪道:“你已经猜到了其中一方是谁。” 叶孤城道:“但我没有证据。” 他是一个很谨慎的人,又非常不愿意用自己的想法去干扰别人。 但论起查案,叶孤城绝对是业余的,这么重要的事情,还是要靠陆小凤。 他才是职业侦探。 叶孤城道:“这应该是个阴谋。” 西门吹雪道:“阴谋?” 叶孤城道:“不错。” 他又道:“而且是个很大的阴谋。” 西门吹雪笑了,他道:“你觉得什么样的阴谋才算是很大的阴谋。” 他的笑容中有嘲讽之意,但这嘲讽绝对不是向着叶孤城去的,只不过一说到阴谋这个词,就让他想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说有关玉罗刹的事。 他大半年前为了一个无伤大雅的游戏,将武当山打击得一蹶不振,害死了那么多青年才俊,这个阴谋算是大,还算是小? 叶孤城道:“我说的阴谋,自然比玉教主的谋划还要大。” 西门吹雪不小了,他的脸又被冰封。 西门吹雪道:“哦?” 叶孤城道:“只怕幕后之人所图非小。” 西门吹雪道:“何以见得?” 叶孤城道:“就凭借金九龄。” 当金九龄与“天子剑”凑在一起,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 金九龄并不知道自己被盯上了。 他的防范意识很不足,或者说做捕头到了他这份上,很难有什么防范意识。 寻常捕头的安全意识或许都比他强些,什么时候喝的醉醺醺了,被仇人拖进巷子里打一顿都是常事。 所以那些人,一般情况下,是不敢让自己喝醉的。 谁知道喝醉之后会出什么事? 但他不一样,他的武功高强,在江湖上又有许多朋友,有什么人敢对金九龄这样? 所以他应该是非常安全的。 秦三郎的尸体被抬了出来,金九龄亲自盯着,让仵作颠过来倒过去检验了不知道多少遍。 很可惜那男人实在是太绝,死之前不仅把信件给烧了,甚至还把自己手掌心的肉全部挖下来,一把火一起给烧了。 想要判断江湖人练什么武功不就是看他手上的茧子? 骨节的改变是很小的,除非他练的是拳法,看在此人骨节仅是一般粗大的份上,练得定然也不是会让骨节产生变化的功夫。 他的功夫应该在手上,很可惜,手上的肉都被烧了,想要判断都没法子。 金九龄看着秦三郎的尸体,恨的是咬牙切齿,心中一股郁气不得发泄,简直要喷火。 眼皮子底下竟然让细作死了,他觉得自己的面子里子都要丢干净。 金九龄是个非常高傲的人,他或许能够容忍别人的错误,但绝对不能容忍自己的错误。 在秦三郎的屋子中转了大半天一点收获都没有,用脚趾想想都知道,即使他定死在这屋子里都不会有其他发现。 等到日落西山,天边只有一抹橘红色的余晖,即使他不想走,都由不得他。 因为已经到下班的时间了。 如果只有金九龄一个人,即使想要查这些悬案,都没有办法。 他只能暂时鸣金收兵。 日落西山,华灯初上,他应该做些什么? 如果是平时,金捕头有些雅兴,大概会在酒楼里喝上一壶上好的酒,然后带着些微醉意,去花姐找漂亮的姐儿。 他现在节俭了一些,穿衣服可以不穿最好的衣服,吃饭可以不吃最精致的吃食,但是睡女人却不可以睡不是最漂亮的女人。 如此看来,他似乎是个有坚持的男人。 但是睡女人也是要看天时地利人和的,起码今天,满腹怨气,绝对不是逛花街的好时候。 他只是一杯一杯地喝酒,一壶一壶地喝酒,一罐一罐地喝酒。 小酒缸在脚下都排排站。 借酒消愁愁更愁,但如果没有酒,他的苦闷又往何处安放? 金九龄只能喝酒,以麻痹自己。 喝醉,就不会苦闷了。 但喝醉,也不会警惕了。 他摇摇晃晃地走出去,店里的小二认识这位大爷,自然会把他送到住处,等到了宅邸,丫鬟小厮一股脑儿地便会迎出来,将这位大爷安放到他的房间。 金九龄在京城很有几番名声,也置办了自己的别院,与那些正儿八经的官差不同,他在挑院落位置上并没有其他人那么讲究,只不过要求内部陈设一应俱全都是最好的,连丫鬟小厮都要捡最好的挑。 他在酒楼是常客,一年中总有几次借酒消愁让人给送回去的,一来二去,酒楼中的小二都知道,金九龄住在哪里。 反正等到第二天他酒醒了便会派人给小二打赏,顺手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送他一次,就值二两银子。 但这银子,也不是很好赚的,有丢掉小命的风险。 小二搀扶着金九龄,不仅要让他歪歪扭扭的步子走成一条直线,还要陪笑。 因为如果让喝醉酒的大爷不舒服了,下手一个没轻没重,他的命也许就没了。 但把大爷伺候好了,他的命就会有? 只听见“咚——”的一声,后脑勺猛地疼痛,世界见到,全都化作黑色,眼前只能看见金色的小星星。 天上的繁星,什么时候成金色的了? 小二失去了意识。 在坠入黑暗之前,他好像还听见了一声,更强更猛烈的“咚——” 就好像是西瓜壳被砸碎的声响。 作者有话要说:  默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1 12:12:44 我很安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1 12:58:19 dylis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1 16:40:28 银叶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1 20:45:48 我很安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1 21:16:09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金九龄也失踪了。 这一消息的传播发酵速度, 远远比秦三郎的死快了不知道多少倍。 想来也似乎很正常, 毕竟以金九龄的身份,比铁匠铺的一个学徒不知道要高出多少倍。 且别谈秦三郎,就算是京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失踪了, 搞不好都没有金九龄失踪让更多人知道。 不仅是因为他的江湖地位,也因为他这一年忽然变得很勤奋。 他虽然之前里吊儿郎当神龙不见首尾,不见个十天半个月似乎都很正常。 江湖的浪子, 本来就不应该被拘束, 即使他身上有官差也是一样。 金九龄喜欢玩乐,也耽于享受。 但自从大半年前从武当山回来, 整个人都变了一副模样,不仅艰苦朴素了, 还变得格外敬业。 简直跟变了个人似的。 那六扇门的大门金九龄每天早上都恨不得自己去开,办案也兢兢业业,怎么就不敬业了。 哪怕前一天晚上是在花街过夜,他早上定然也会神清气爽地出现在六扇门的大堂内。 但是今天, 金九龄没有出现。 被他勒令要早点到的仵作简直是一头雾水。 说好了让我早点来上班, 顶头上司人却不见了, 这叫什么事儿? 秦三郎的尸体在未合上的薄棺材中, 因为天气寒冷,并没有腐烂,他面上蒙一块白布,若此时将白布也取下来,恐怕就像是一在沉睡的活人。 谁叫他死得太平静, 一点都不狰狞,也一点都没有怨恨。 仵作见过无数尸体,有男人,有女人,有年轻的,有年少的。 但只要是送到他面前的尸体,定然都死于非命。 人若死于非命,怎么会甘愿接受死亡? 所以,送到他面前的尸体最后的情态各异,但没有一个是安详的。 眼睛被合上,但面上的表情却无法改变,永远停留在惊恐或者怨恨。 但秦三郎的尸体不一样。 他的眼睛是闭上的,表情是放松的,神态是安详的。 如果他不是在睡梦中死去,就是如同耄耋老人一样,安心接受自己的死亡。 但看他的手,看他的房间,定然不是在睡梦中死去的。 只有一个可能,他自己杀掉了自己。 但杀死自己的人就不会恐惧? 自然不可能。 因为杀死自己的人,往往会在死亡的前一刻陷入深深的后悔。 他们反而会在最后关头更加畏惧死亡。 但是秦三郎不一样。 他知道自己要死,他甚至杀死了自己,但他却没有丝毫的怨言。 就好像他生下来就是为了死。 想到这,仵作都打了一个寒颤。 这世界上会有人生下来就是为了死? 别人他不知道,但秦三郎确实是这样。 一阵阴风萦绕在他周围,让仵作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 他想着自己应该离开这里,找个地方温暖一下。 太阳底下? 当他踏着晨光进入六扇门的大厅时,外面出了太阳,是冬天少有的暖阳。 但等到他再次出门,却发现,太阳早就被云层遮蔽。 万里荒寒。 仵作忽然很恐惧,他忽然变得非常难忍受寂寞。 这偌大的厅堂中,怎么能只有他和一具尸体? 他回头,秦三郎依旧静静地躺在棺材里。 安详的好像下一秒就会睁开眼睛。 最开始发现不对的,自然是六扇门的人。 仵作与金九龄并不是很相熟,自然也不知道,对方这一年来工作有多么兢兢业业。 即便金九龄没到,他也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而是等听见了声音,知道有人来了,便一溜烟地从大堂跑出去,沾沾人气。 他不想和秦三郎诡异的尸体呆在一起,这会让他很恐惧。 那人看见他忽然从六扇门内出来,也很惊讶,道:“怎么来的这么早。” 仵作道:“金捕头让我来的。” 那人道:“那你干嘛出来。” 仵作道:“金铺头不在。” 那人道:“不在?” 仵作道:“是。” 那人道:“不可能。” 仵作道:“我是真没看见他。” 那人道:“许是你没有找到他。” 仵作道:“是他没有来。” 那人道:“不可能。” 他又道:“我帮你一起找。” 他对金九龄很自信,因为金铺头真的很勤勉,除非是休沐日,几乎每一天都是最早来的,像往常,等到他到了,金捕头早就几张卷宗全看完了,怎么可能这个点还没有到? 他坚信是仵作没有找到金九龄。 但等真的将偌大的衙门逛一圈,这人脸色也变了。 他真的没有找到金九龄。 这人心道,或许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 这个解释似乎很好,因为无论是谁,都可能有急事,被急事绊住手脚,不能按时上工。 金九龄也是人,所以他自然也会有急事。 官差的心因为这个解释而稍稍安定,他想自己应该派个人去金九龄家找找,如果他在家里,自己自然不需要担心。 他会在家里吗?他肯定在家里。 然而,事实却没有他想的这么美好,并不是他以为金九龄在家里金九龄就真的在家,金府找上门的小厮便是证明。 那小厮并一众丫鬟管事等了许久,等到天边大白也没有见到金九龄的影子,至于通风报信说他们爷在别的地方过夜要送衣服过去的小二龟公也没有出现。 这就很不同寻常了。 因为金九龄很爱干净,他的思维也缜密,如果人不在家中过夜,自然没有换洗衣服,那就会找人去要换洗衣服。 这些下人早已被训练出来,有了自己一套章程。 但今天却很奇怪,金九龄自己没有回来,也没有人通知他们去,那人究竟去哪里了? 这样想着,心头便蒙上一层阴云,公鸡才打几声鸣就忍不住委托小厮去六扇门看看,瞧金九龄是不是在衙门。 那官差听了小厮的来意,额头上都有汗低落。 耳边好像有人拿着乐器敲锣打鼓,让他耳中一片嗡鸣,什么都听不见。 只知道头脑被吵得一阵子一阵发疼,听什么身影都像是蒙了一层薄薄的膜,整个人呈放空状,什么都听不真切。 他想,完了,金铺头不见了。 叶孤城道:“金九龄失踪了?” 朗月点点头。 叶孤城道:“我知道了。” 他又道:“陆小凤还没有消息?” 朗月道:“手下的人没人是看见陆大侠的。” 叶孤城道:“好。”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金九龄失踪了,却不知道陆小凤也失踪了。 毕竟,陆小凤平日里就神龙不见首尾的,什么时候不见,什么时候突然出现,都做不得数。 只要他不希望有人能找到他,就没有人能够找得到他。 叶孤城也不急,即使他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人不见的,他却一点都不担心陆小凤会出什么事。 毕竟,陆小凤身上被某种神秘的气运笼罩,身为陆小凤传奇的绝对主角,别人死了,他都不会死。 如果陆小凤死了,那一定是假死,因为叶孤城知道,他就有化险为夷绝地重生的本事。 有这想法的并不止叶孤城一人,因为西门吹雪也很淡定,他能喝茶,能赏梅,能练剑,有关陆小凤的事知道,却不过问。 唯一因为陆小凤失踪而惴惴不安的,或许只有张婉柔。 但她看见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很淡定,竟然也被奇异地安抚住了,如果叶城主他们也如此信任陆小凤,那她还担心什么? 她更应该担心的,是即将在江湖上行走的自己。 说是在江湖上行走,也不过就是在应天中走一遭,但这一遭,却注定受到太多人的关注。 张婉柔特别来见了叶孤城道:“叶城主,我走了。” 叶孤城心道你走和我说什么,应该和西门吹雪说啊,但面上却没有表现,道:“好。” 这一个字竟然莫名让张婉柔觉得有些安心。 当然不是男女之情的安心,只不过她觉得,叶城主果然是个非常有担当,并且很有责任感的男人。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陆小凤为什么西门吹雪对信任叶孤城如同信任他们自己。 因为叶孤城就是这样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宅邸下有密道,通向城外,天知道白云城的下属有多神通广大,只要是叶孤城落脚的地方,各个都不一般。 什么地牢密道,只要人能想得到,就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张婉柔门一关,就有黑衣人嗖一下从房间某处蹿了出来,他隐蔽功夫之强,连江湖一流高手都无法发现。 显然,此人自己也是江湖一流的高手。 叶孤城道:“金九龄怎么失踪的。” 黑衣人道:“在暗巷中失踪的。” 叶孤城道:“没有人盯着他?” 黑衣人道:“除了我们还有几波人盯着他。” 叶孤城道:“哦?” 黑衣人道:“他失踪时,我们的人被其他人绊住了手脚。” 叶孤城道:“知不知道对方是谁?” 黑衣人道:“不知。” 他道:“看行事手段,也是做惯这一行的。” 叶孤城道:“又是死士?” 他的语调不免有些嘲讽,因为叶孤城最近实在是太经常听见死士这两个字。 就好像一段时间内,全天下的死士都冒出来似的。 事实上,有能力养死士的,全天下都没有几家。 黑衣人道:“应该不是。” 叶孤城道:“不是?” 黑衣人道:“我以为是暗探一类的存在。” 暗探虽然与死士的工作性质相同,但是人却不大一样,严格来说,暗探还有属于自己的情感,是人,会恐惧,会厌恶,会喜悦。 但死士不一样,他们是傀儡,不会愤怒,也不会恐惧,主人要他们做什么就会做什么。 黑衣人自己应该算是暗探,还是临时工作的,所以对另外的暗探,自然有所感触。 叶孤城沉吟一阵道:“盯着金九龄的有几伙人?” 黑衣人道:“连我们一共有四伙。” 叶孤城道:“分别来自哪里?” 黑衣人道:“只知道其中一方是丐帮的。” 丐帮,叶孤城在心中咀嚼,应该就是陆小凤找来的人。 另外两伙人的身份却不便于明说。 叶孤城又道:“你且给我细说说,他失踪后有什么事。” 黑衣人道:“是。” 黑衣人又道:“我们都没有看清金九龄是怎么失踪的,当时有一方人莫名其妙对我和另外一人出手,也许就是为了声东击西。” “金九龄被酒店小二搀扶着进了一条巷子,我们一边打斗一边向前缓慢移动。” “忽然听见一声奇怪的声响,就好像是什么坚硬物体又被重器所击倒,当时那率先动手的黑衣人仿佛收到了什么信号一溜烟竟然跑没了。” 叶孤城道:“你没有拦下他?” 黑衣人惭愧道:“属下无能。” 不找借口,没拦下就没拦下。 叶孤城道:“什么沉重的声响?” 黑衣人道:“我猜大概是金九龄被击倒了。” 叶孤城道:“你猜?” 黑衣人道:“因为店小二倒在血泊中。” 想到那副画面他不由唏嘘,因为店小二的运气实在是太糟糕了一些,十有□□他就是被牵扯在其中,不想竟然丢了性命。 不是他说,那副画面实在有点惨,当他匆匆忙忙赶到小巷,只见那店小二死得透透的,倒在血泊中。 至于为什么说是死得透透的,你能相信人的力气究竟有多大? 头盖骨,据说是人身上最坚硬的部位之一,即使是力气出众的人击打,也不会把头盖骨给敲碎了。 但动手的绝非常人,店小二的后脑勺碎了,流在地上的除了血还有些别的粘稠的浆液,即使把脸搬过来看,都无法拼凑出一张完整的脸。 那副画面,即使是他见到了,都有些于心不忍。 因为死的实在是太惨了。 店小二被直接打死,但是金九龄人却不在,他究竟去哪里了? 黑衣人的动作本来就不是很慢,轻功也相当不错,一步就可以略出去几丈远。 和传闻中的燕子三抄水相比也不遑多让。 这已是江湖上很有名的轻功。 以他的速度赶到小巷竟然没有看见金九龄和行凶之人,这就说明了很多问题。 叶孤城道:“你觉得金九龄是活着还是死了?” 黑衣人道:“以平常的经验来看,他应该是死了。” 因为店小二也死了。 但偏偏这件事,还真不能以常理推断。 黑衣人想想,郑重道:“但我倒是觉得,金九龄或许还没有死。” 他可能重伤后被绑走了,也有可能是重伤后被救了,但如果真是死了,为什么不让他和店小二一样死在血泊中? 那才是死人的归宿,不是吗? 如果动手人的目的只是让金九龄死,将他的尸体扔在巷子似乎是很方便的一件事,人只要跑了就好,没有被发现的风险。 但如果带着人跑,就不一样了,很容易暴露,也很容易留下踪迹。 铤而走险带着金九龄走,定然有别的目的。 没有什么目的,是死人可以完成的。 所以金九龄活着的可能性似乎很大。 叶孤城道:“既然这样,你就先回来。” 黑衣人道:“是。” 他的面目暴露在阳光下,如果陆小凤看见了,一定会大呼怎么哪里都有他! 金铭灭的伙计,帮城主看门的护院,赶车的车夫,现在甚至化身临时暗探。 某种意义上真是前途无量的小哥。 可惜到现在都没有个正儿八经的名字。 轻鸿剑入了京城! 这消息,终于让早早便到进程的各路侠士心中安定一些。 他们一大早就被金九龄的失踪消息给冲击懵了,因为谁都知道,金九龄正在追查有观战帖一事。 他们也知道同金九龄一起的小厮死了,这让他们的一颗心简直要吊起来。 剑鬼很扑朔迷离,就连与他有关的事情也很奇怪,谁都知道京城是金九龄的地盘,他在这地方竟然会失踪? 而且还是在这个节骨眼上? 其中定然有什么缘故。 众人惴惴不安,甚至怀疑两位当事人会不会来,因为他们已经早早到了应天,如果轻鸿剑真要比剑,也应该早到这城市做准备。 但到之前为止竟然没有人知道她的行踪,这本来就很不正常。 现在,看客高悬在空中的心,终于可以放下。 像这样昭告天下的对决,身为主角的两人,绝对不会不出现。 正相反,他们为了表现自己的尊重,会早早地出现。 剑鬼且不用多说,他是个太神秘的人物,至今都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青铜面具下的脸究竟长什么样子。 他们无法找到剑鬼,视线就自然移到了轻鸿剑身上。 轻鸿剑是实力高强的剑客,不仅比她的弟弟泰山剑强,还比剑谱排名在她之前的很多人都要厉害,但即便如此,江湖上的各路大侠,对她却无法不看轻。 原因很简单,轻鸿剑是个女人。 光是这一重身份,就足够众人的视线牢牢集中在她身上。 更不要说她要与另一位身手诡异的剑客对战。 众剑客议论纷纷,他们的能力大多没有轻鸿剑强,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喜欢嚼舌根,真正能在剑谱上有一席之地的剑客,心性上都比这些人要强韧很多,也并不会以充满恶意的眼光打量轻鸿剑,因为他们都知道,这女人的实力不仅不错,还很不错。 起码对得起她的名声。 真正会对她指指点点的,都是些乌合之众,不仅喜欢以恶意揣度别人,还会有别的小心思。 比如说靠武林秘籍成为高手,这种白日梦也只有这些人会做。 “想不到她竟然真有胆子来了。” “毕竟是剑谱上排名很高的剑客,如果不来也说不过去。” “但她的实力显然比不上剑鬼。” “这世界上有几个人能比得上剑鬼?” 久久的沉默。 没错,只要看过剑鬼的对战,就知道,他与寻常剑客并不在一个层面上。 不少人看见过剑鬼与泰山剑的对战,他们虽然实力不比泰山剑好,也不比他差很多,所以在两人的对战之中,能感受到泰山剑的无力与恐惧。 那剑鬼,完全是将泰山剑玩弄于鼓掌之中,有人传言,他的实力或许已经到了叶孤城西门吹雪那样的境界。 他如此之强,为什么还要挑战那些小剑客? 真正的强者绝对不会做这件事。 但如果是西门吹雪之类的人物醒了如此之事,江湖上的人说不定还会颇有微词,因为西门吹雪已经是江湖成名的高手。 但剑鬼却不一样,他行踪诡异,实力虽然有看过的人觉得很高,但毕竟没有与更强的剑客对过战。 所以他的江湖名声还停留在可以随意挑战剑谱上人的地步。 没人可以阻止他,正如同没有人可以让他不去挑战其他人。 这就是剑客沉默的原因。 无声良久,有人道:“但剑鬼的实力实在是很强。” “是。” “有传言说,他甚至已经到了西门吹雪那一境界。” “不要胡说,这世界上能有多少人同西门吹雪一样。” “但是他杀死泰山剑,就好像是成年人掐死一个孩子。” “没错,泰山剑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想来他杀死轻鸿剑也是如此。” “是。” “那女人没有招架的能力。” “她如果真的没有来,也情有可原。” “但她还是来了。” “她是来送死的。” “这世界上很多剑客都很喜欢送死。” “因为比起他们的生命,这些人更看重自己的骄傲。” “这是剑客的骄傲?” “这是剑客的骄傲。” “所以,这是一局死局。” “没错。” “既然是死局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来看?” “因为他们所想看的并不是轻鸿剑,而是剑鬼。” “剑鬼有什么可看的。” “有很多。” “比如?” “他的剑法,他的身手,更重要的是,他的秘密。” “剑鬼的秘密,全江湖人好像都听说过。” “藏宝图?” “就是藏宝图。” “他说的秘密会不会就与藏宝图有关?” “□□不离十。” “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或许他会公布藏宝图的?” “如果他这么做,我们就没有白来这一遭。” “你对藏宝图感兴趣?” “你敢说自己不对藏宝图感兴趣?” “在应天的人超过一大半怕都是为了藏宝图来的。” “谁都想要宝藏,谁都想要秘籍。” “所以最重要的不是剑鬼与轻鸿剑的对战,而是他们对战后的秘密。” “如果藏宝图真的重现江湖,怕会引起血雨腥风。” “很多人都做好了准备。” “是。” 很多人都在盯着轻鸿剑看。 从她进入城门,到在客栈住下,那些实现不仅没有变少,反而更加密集。 他们看着她,好像在看一个必死的人,那眼神中有的同情,有的探究,但轻鸿剑知道,所有人都已经把她当成了一个死人。 当一个人说剑鬼的实力同西门吹雪相近,剩下无数人都会知道,因为江湖人也都是标题党,只喜欢听自己想知道的,或者最酷炫的。 横空出现一个实力同西门吹雪那般强的剑客,可以最大程度勾起他们的好奇心。 轻鸿剑,就是好奇心下的牺牲品。 应该说剑谱上每个人都是牺牲品,只不过她会招致更多人的恶意。 当剑谱横空出世,不少人看见张婉柔的名字都很愤怒。 他们认为自己的实力绝对不会不如她。 张婉柔自己不知道吗?她是知道的,所以从到了客栈开始就关闭门窗,将她自己与外界充满了恶意的视线隔绝开。 她很坚强,对这些眼神也很冷漠,因为这些眼神都无法伤到她。 在江湖上行走,怎么能没有一副钢铁铸就的心肠? 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她要报仇,要杀了那剑鬼,不管用什么手段。 所以她当然没有多余的力气分给其他人。 张婉柔现在很自信,就算她死,也绝对不会是现在死。 因为她已经得到了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帮助。 耳边传来轻微的响声,张婉柔当时便猛然回头道:“谁!” 岚风也不知道从哪里忽然出现,一袭白衣,冷着一张脸看向张婉柔道:“我奉城主之命,保护张小姐。” 竟然还专门挑了婢女来保护,也是非常贴心了。 看见岚风,她心中更是安定。 她甚至想露出一个微笑。 因为张婉柔知道,自己没有下错决定。 小皇帝每天都很繁忙。 他操的是爱民如子人设,又很有话语权,所以每天都有无数的奏章等着他去批改。 尤其现在接近年终,越是到了这个时候,需要他做得事情变越多。 若是在其他机构,顶头上司会有很多人帮忙分担工作,但他是皇帝,又有什么人,能够帮皇帝分担工作? 必定是没有的。 但在这个节骨眼上,除了奏折,还有其他很多事也困扰着他。 小皇帝手中的笔一顿道:“人没了?” 暗探头子跪在地上,声音中是无法掩盖住的恐惧。 他道:“属下无能。” 小皇帝道:“人没了,意思是死了?” 他不能允许如此语焉不详的话存在。 暗探道:“搀扶金九龄的店小二死了,但他却是失踪。” 暗探头子甚至不敢用自己的主观判断来糊弄,皇上不需要他们会判断,只需要他们一五一十地告知。 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因为皇帝自会判断。 果然,听到这里,小皇帝没有说话。 他彻底放下了朱笔,合上眼睛,好像在闭目养神。 他在想什么? 小皇帝道:“金九龄的事情先放一放。” 就算暗探头子不想放一放也不行,连人都不见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但是小皇帝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心中一紧。 小皇帝新提出来的问题似乎与上一个问题风马牛不相及。 他道:“南王,是不是在京城?” 身为皇帝的暗探,他什么都知道。 他道:“是。” 小皇帝又道:“南王世子,又在哪里?” 暗探道:“在藩地。” 小皇帝意味不明地笑了:“藩地?” 笑出声来。 暗探头子被他的笑声吓了一跳,头恨不得低到地底里。 半晌才听见小皇帝似是而非地感叹一句:“这里的人,一个个都胆大包天。” 他指得人到底是谁?是金九龄,是南王,是南王世子,还是他? 暗探头子一点都不希望是最后一个,他只是一个皇帝手下办事的,而且勤勤恳恳,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心中又大骂金九龄与南王,不管是他们中的谁惹怒了皇上,都胆子太大。 这些人平日见不到天颜,但他却可以见到,帮小皇帝做了太多腌臜事,没有谁比他更清楚,皇帝是个多么可怕的人。 哦,忘了一个人,魏子云可能知道。 暗探头子思及此,不由为魏子云也摸了一把同情泪,虽然他们俩难兄难弟,没有谁比谁过得更好。 他心中胡思乱想一大通,好不容易听见皇上的声音,简直如同听见天籁。 小皇帝道:“你就去盯着南王吧,别让他发现了。” 暗探头子道:“是!” 很兴奋,他是不是能走了? 小皇帝又道:“还有一件事。” 暗探再度精神抖擞。 小皇帝道:“最近有没有什么叶城主的消息。” 暗探头子苦笑。 他道:“叶城主行踪成谜,属下不知。” 果然,下一秒,小皇帝的声音就变得如同北风一样凛冽。 他道:“没用的东西!” 也是很委屈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蛋池没有五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2 12:33:30 我很安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2 12:45:56 连崖朔漠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2 21:33:47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2 22:59:03 O(∩_∩)O谢谢地雷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应天的年很有年味。本文由  首发 应该说, 在这个朝代, 无论是在哪里都很有年味。 皇宫里有皇宫的过年方式,民间有民间的过年方式。 但无论是哪里过年,都会热热闹闹。 张灯结彩、觥筹交错, 欢快的气氛足以融化最冷的坚冰。 但万梅山庄却是个例外。 西门吹雪是不过年的,他好像天生与这些热闹的节日格格不入。 万梅山庄有雪,有花, 有酒, 却唯独没有年味。 什么爆竹纸、香、春联,那些火红的色彩绝对不会出现在塞北万梅山庄。 万梅山庄的瓦是黑的, 雪是白的,花也是白的。 当天降纷纷扬扬的大雪, 塞北的山庄便只有黑与白两色。 这样没有红色的地方,怎么会有年味? 也只有玉罗刹会捧一盘歪歪扭扭的饺子让他吃,每一个饺子里都包了铜钱。 都说吃到铜钱的人会有一整年的好运,他们家只有玉罗刹和西门吹雪两个人, 所有饺子中又都有铜钱, 怎么会吃不到? 不过以他们俩的运气看来, 这一习俗似乎没有骗人。 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玉罗刹, 运气都很好。 如果运气不好,怎么能活到现在? 和万梅山庄不同,白云城的年味,是非常足的。 什么张灯结彩,焚香放纸炮都是小事, 饮椒柏酒,吃水点心,互相贺新年更是最基础的。 除了一众下属都是仙气飘飘的白衣之外,好像与别的地方过年并没有什么区别,叶孤城甚至会将束发的带子换成红色,算是春节与民同乐。 毕竟,仙气飘飘的白云城主,是绝对不能穿红衣服的。 虽然想象中应该很不错,但是视觉上却无法接受。 这世界上会有多少男人喜欢一席红衣? 起码叶孤城不喜欢。 但等他真的在岁暮看见高高悬挂的大红灯笼时,嘴角却有微妙地上扬。 连同一年四季都很严肃的表情都柔化不少。 其实叶城主已经用上了红头绳,只是除了帮他束头发的婢女之外都没有人知道。 不不不,其实让婢女知道了,所有白云城的下属就知道了。 城主是大家的,有关城主的消息都是流通的财富。 比金银财宝珍贵多了。 只要有一个下属知道,所有人都会知道。 路过叶孤城的下属忽然变得很多,他们都用自以为隐晦的视线看叶孤城的头冠。 红绳被头冠遮掩住,没有露出分毫。 但他们却知道,头冠里隐藏了一根红绳。 这秘密能够让白云城的下属保持很多天的好心情。 他们似乎都很容易满足。 叶孤城现在也很满足,因为他心情很好。 叶孤城的心情很好,他自然也希望别人的心情变好。 快乐是人世间最有感染力的情绪,一个人如果希望别人快乐,这人总不会太糟糕。 白云城的每一个人都是快乐的,因为叶孤城挺高兴,城主就是他们快乐的源泉。 唯一格格不入的就是西门吹雪。 他似乎是第一次感受到年的气氛,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的正红色。 新年的红色不同于血的红色,一点都不凝固,一点都不寂寞。 这是喜庆的颜色。 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也是这会和热闹搭边的人,因为他一向都活得很寂寞,就如同漂浮在云端。 现在看来,修习无情道的西门吹雪果然要比叶孤城更加不近人情。 但一个人就算是不近人情,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这样,就比如说是西门吹雪,当叶孤城微笑着对他道贺时,他的表情也会变得很柔和。 叶孤城道:“新年安,西门庄主。” 西门吹雪道:“新年安,叶城主。” 淡淡的温情在两人之间流淌。 这是友情,或者是知己之情? 总之,在这一刻,两个清冷的人,都被新年的烟火气拽入凡尘。 叶孤城道:“让西门庄主见笑了,手下的人都是些不省心的。” 话虽这么说,但是叶孤城的表情却没有一丁点儿的介意。 他的眼中闪着光,光中有点点笑意,那是对于白云城下属的喜悦与包容。 如果不是因为喜爱,他怎么会愿意扎红头绳? 以叶孤城的眼力,下面人有小动作他怎么会不知道?只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都是为了乐趣,何必计较得太多。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这是他与西门吹雪与众不同的一点,也正是因为这点与众不同,他完全想不到塞北的万梅山庄在过年时有多冷清。 虽然叶孤城知道西门吹雪是高高高在上的剑神,是大冰块,但这可是除夕,偶像包袱深重的他在新年时都会破例,西门吹雪应该也会? 玉罗刹不是还活着吗?或许会在新年的时候找西门吹雪? 毕竟,这可是一年一次最应该团圆的时节。 然而,西门吹雪却道:“不,万梅山庄没有这习惯。” 叶孤城:嘤。 你这叫我怎么接话。 叶城主的脸都僵了。 但西门吹雪的下一句话却成功救场,他道:“不过他会来万梅山庄走一圈。” 叶城主的脸终于恢复柔软。 这个他是指谁,只有他和西门吹雪知道,毕竟现在知道西门吹雪和玉罗刹关系的人,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对于西门吹雪和玉罗刹之间别扭的父子关系,叶孤城只能说,在他看来,一切情感让在这两个人身上,都会淡化得过分。 他是不知道玉罗刹是怎么同西门吹雪相处的,虽然对方长相年轻得过分,但毕竟已经达到破碎虚空境界,儿子西门吹雪性格又冷清得不像人,想来父子之间的关系应该也很淡薄? 玉罗刹人设太夸张,有这种人设的反派想来冷心冷情,否则怎么成就大道?至于西门吹雪,亲情、爱情、柔情,这些情感似乎与他都没有什么关系。 莫非他会对玉罗刹撒娇?叶孤城想,就算是小时候的西门吹雪应该都不会如此行事。 所以这对父子关系,定然是冷漠的。 西门吹雪:呵呵。 他并不希望别人知道玉罗刹到底是怎么和他相处的,因为太羞耻。 这样想来,还不如让叶孤城以为他们感情淡泊,但这样反而比较好接受。 因为西门吹雪的不作为,叶孤城在误会的康庄大道上越跑越远,给冷漠父子档操足了人设。 他有些纠结地想,如果玉罗刹过年的时候会到万梅山庄转一圈,似乎能证明他们的父子关系没有他想象中的不可挽回? 说起来玉罗刹似乎之前也到过万梅山庄,可能父子两人的关系要比他想象中的好上不少。 话说,如果今年玉罗刹又到万梅山庄绕一圈,却发现西门吹雪不在,会怎么样? 叶孤城拒绝去想这个结果。 他只能邀请道:“既然今年西门庄主与我一起,不如用些年饭?” 西门吹雪点点头道:“好。” 各地年饭习俗并不相同,但在这朝代,大体上家家都要吃扁食,说白了就是饺子,下一两百个白白胖胖的饺子到锅里煮,其中包上几枚银钱,吃到了就是好彩头。 叶孤城一直怀疑那包赢钱的项目里有暗箱操作,因为他每年都会吃到银钱,但饺子又确确实实是他从大盘子里挑出来的,和其他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银钱基数也不见得大,反正大多数人都吃不出彩头,难道真的是他运气很好? 西门吹雪看着白白胖胖的饺子,心情复杂。 他忽然想到了玉罗刹端来的饺子,实在是太丑了。 丑到一看就知道是玉教主亲自动手包的。 虽然说君子远庖厨,但这铁律对玉罗刹一点用处都没有,倒不如说他其实很享受包出一盘奇形怪状饺子又和西门吹雪一起分享的过程。 他实在是时代少有的儿控。 玉罗刹的为人倒是很难探究,但他对儿子的爱却一点不假。 桌上满满当当都是年菜,但真正上桌的只有西门吹雪和玉罗刹两人。 朗月忙着帮叶孤城布菜,过一段时间,岚风就会过来替她,而她则要去轮班保护张婉柔。 时间宝贵,她要多帮叶城主布些菜才行。 所以叶城主面前的碗被堆出了尖尖。 对此,叶孤城只是眼底流露出一丝丝无奈,但嘴上什么都没有说。 他可不忍心斥责朗月。 无论是她还是岚风,在他眼中都是非常可爱的小姑娘。 高冷的朗月:⁄(⁄ ⁄·⁄ω⁄·⁄ ⁄)⁄ 很羞涩了。 朗月道:“我去泡一壶茶。” 叶孤城不喝酒,西门吹雪也不是好酒之人,两人一桌吃饭,是不会见到酒的。 叶孤城点点头道:“去吧。” 一时间,房间中只有他们两人。 西门吹雪抬头,看叶孤城,也看他身后的窗户。 外面的风虽然不凛冽,也不小,如果打开窗户,定然会有一股寒流涌入,虽然能看得见腊梅,却也破坏了房间内的温暖。 叶孤城道:“西门庄主可是想要赏梅?” 说着竟然主动起身,打开了窗户。 然后就看见了一团白茫茫的雾。 叶孤城:“……” 西门吹雪:“……” 叶孤城反手将窗户合上了,这绝对是他受到惊吓后的下意识反应。 他不由自主回头看西门吹雪道:“这是……” 叶孤城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看见西门吹雪的脸黑了。 西门吹雪道:“你可以再把窗户打开。” 他的皮肤很白,但现在却笼罩了一层黑气。 叶孤城道:“好。” 然后把窗子打开了。 月明星稀,但院落中灯火通明,火红的灯笼将腊梅映衬得更为艳丽。 茫茫一团白雾不见了。 叶孤城一言不发,当自己什么都没看见,只是坐回原位,沉默地喝茶。 这时候无论说什么,似乎都很不应景。 西门吹雪也是,他什么都没说。 两人之间的气氛原本很好,有淡淡的温情浮动,但是被刚才一团白雾搅和一下,似乎变得有些尴尬。 叶孤城还是在不断喝茶,但如果盯着他的眼睛看,却会发现叶城主现在的表情有些机械。 他之前还说玉罗刹与西门吹雪的父子之情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冷淡,现在看来,两人的关系不要太亲厚。 玉罗刹发现西门吹雪不在万梅山庄,竟然就直接找到京城了。 这不是亲厚是什么? 西门吹雪默默放下筷子道:“我忽然想起来还有事。” 脸没变白,他想起的事情一定与玉罗刹相关。 叶孤城并不强留,道:“好。” 他可不会打扰两人父子情深。 但真的父子情深? 朗月开门,正好遇上西门吹雪出去,对方灵活一闪身就从门边上走了,步履匆匆,好像忙着处理什么大事。 朗月眼尖地发现,西门吹雪的表情并不好看,心中一个咯噔,莫非是城主与西门庄主有了什么矛盾? 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在心中率先埋怨起西门吹雪,也不看看今天是什么日子,心里不舒坦就不舒坦,非要表现出来? 如果坏了他们城主的心情怎么办?想到这,朗月就有些愤愤不平。 一年的最后一天心情不美妙,新的一年如果有什么祸端,就全都是那西门吹雪害的。 但是等朗月真的看见叶孤城,却发现他的表情没什么不对。 不仅没什么,眼中甚至还荡漾着诡异的同情。 虽然城主一年四季都仙气飘飘,情感波动小得可怜,但他们这些做下属的,怎么着都要学会揣度城主的情感波动,一个眼神变化都能从记忆深处抠出来嚼烂了,要是连这点毅力都没有,做什么下属。 朗月很清楚,那同情绝对不是对着自己来的,那唯一的接收人,似乎就是西门吹雪? 他出什么事了? 这想法在她脑海中过了不到一秒,就被朗月忘在脑后,她赶忙将自己新泡得茶晾晾,等到入城主的口,定然是温度适宜,怎么喝都不会烫口。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人什么事,比他们城主更加重要了。 西门吹雪什么的,一点都不重要。 西门吹雪走路不偏不倚,他虽然感觉得不到玉罗刹在哪里,也没有拿出用来找他的蛊虫,但对于那人现在究竟在何处,非常有自信。 果不其然,当他一把推开居住房间的大门,就看见玉罗刹一个人端着一盘奇形怪状的饺子,在对他招手。 玉罗刹道:“阿雪,快来与爹爹吃扁食。” 那模样看上去也是非常地愉快了。 西门吹雪道:“你刚才,怎么会被叶城主发现?” 他知道玉罗刹的本事,只要他不想,那么明显的一团白雾,谁都看不见。 包括西门吹雪自己。 如果被叶孤城看见,那一定是玉罗刹故意的。 想到这,西门吹雪的脸愈发黑了。 他是没有告诉玉罗刹有关叶孤城的事情,比如说叶孤城已经知道他们诸如此类的事,而玉罗刹也没有神通广大到可以知道这些秘密。 以叶孤城的眼力,玉罗刹如果出现肯定会被认出来。 既然这样,他的忽然出现,就有那么一点意味深长了。 或许他是希望叶孤城能够猜到? 但原因为何? 西门吹雪表示,他爹套路太深脑洞太大,想什么他都猜不到。 索性就不去猜了。 玉罗刹道:“如果不现身,阿雪都看不见我。” 说得还挺委屈。 玉罗刹道:“这团圆的日子,阿雪竟然将我一人孤零零地抛在塞北,与朋友出来乐呵,我做爹爹的,可有些心寒。” 西门吹雪:“……” 玉罗刹又道:“但今日特殊,我也不与你计较些什么。” 他将盘子往前一送,满脸期待。 玉罗刹道:“只要将这一盘爹爹亲手做的扁食吃完便好,让我也享受一回父子间的天伦之乐。” 西门吹雪:“……” 他的脸由黑转青。 玉罗刹果然是真Boss。 张婉柔在客栈中。 大部分的店都已经关门,但只有客栈还是开的。 因为客栈中有太多不属于京城的异乡客。 只要这些人还在,客栈都不会打烊。 但即使是异乡客,都会享受新年的气氛。 男人们在大堂里摆了一桌又一桌的酒菜,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各不相识,但今天却坐在一起喝酒谈天。 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缘分。 但张婉柔不行,她不会与那些人在一起。 不仅仅是因为她的性别,她的身份。 还因为她的心中有仇恨。 离正月十五还是十五天,她眼中燃烧着仇恨的火焰,并且愈演愈烈。 她一点都不快乐,也无法享受快乐。 只要想到自己惨死的弟弟,与可能出现的未来,一丝一毫快乐的情绪都会从她眼中消失不见。 一个满心仇恨的人,是不会也不能快乐的。 因为快乐会消磨她的意志,让她堕落,让她的心不再坚硬。 “扣扣扣——” 有人在木门上敲。 张婉柔道:“谁。” 门外人道:“送饭的。” 是一个男人,声音有些熟悉。 张婉柔还是很警惕道:“谁让你送来的。” 男人道:“城主让我送来的。” 此刻,张婉柔的心已经放下大半。 不仅如此,她坚冰似的心中还升腾起一股暖流。 那并不是快乐,而是感动。 即使是心怀仇恨的人,也会感动。 她亲自打开门,但等看见送食盒的人却是一愣。 张婉柔道:“你……” 那人道:“不可说。” 随即便放下盒子,立刻走了。 他将脸包得很严实,露在外面的,只有一双眼睛。 一双闪着光的眼睛。 张婉柔不说话,她只是安静地将食盒拿进去,打开。 一碗扁食,并上几分年菜。 没分都不多,做得很精致,甚至还有一壶小酒。 正适合一个女子在除夕的夜晚自斟自酌。 食盒中的菜都冒着腾腾热气,张婉柔将碗一个个端出来,筷子见在盘子上方不断游移。 最后,她选择先吃一口扁食。 “咔嚓——” 牙齿传来轻微的切合声,她眼睛睁大。 是一枚铜钱。 她将饺子吃了,把铜钱吐出来,看着那枚崭新的铜钱,久久沉默。 半晌,张婉柔对自己说道:“新年吉祥,大吉大利。” 贺新年过后便是迎春,最后则是正月十五的元宵节。 不得不说那剑鬼真的是选了一个很好的日子,因为这天,不仅仅是大街上,就算是城外的山上,都灯火通明。 到处都是高高悬挂的彩灯,还有灯上的谜团。 也所幸紫金山远远在城外,虽然山上挂了灯笼,但却没有什么人选择在今日夜间登山。 一般老百姓早就挤到街上,热火朝天地猜灯谜。 甚至连叶孤城那么悠远僻静的院子,都能听见孩童的欢笑声。 节日气息,也是相当浓重了。 但这元宵节的夜晚,属于快乐的人,属于欢笑的人,属于应天的百姓,却不属于江湖人。 紫金山,与市区并不遥远,但在今夜,确实两种完全不同的情景。 山上的气氛很严肃,严肃到了凝固的地步。 早在太阳还未落山时,一众江湖人已经山上,就准备找个好位置,能够看剑鬼与张婉柔之间的对战。 好在是紫金之巅而不是紫禁之巅,否则这么多人,怎么可能站的下? 张婉柔来的时间不是很早,也不是很迟,等到她在对决之地站定,月亮正好悬挂在头顶。 风,突然变得宁静。 只听见树林间叶子相摩擦,发出“簌簌”声。 有什么东西来了,是风,还是人? 或者,是鬼? 一抹白影飘着从树林中出来,众人一看不由屏住呼吸。 来的是鬼? 来的确实是鬼。 是剑鬼。 他的轻功十分高明,山虽然不高,但也不低,爬上来并不吃力,但如果用轻功则不一定,但是远远地看剑鬼,他甚至连脚尖都没有点地,显然是一路轻功飘上来的。 众人不由在心中叹道:好俊的功夫! 比燕子三抄水的功夫还要轻灵,一步能滑六七丈远。 有这等轻功,也难怪他能在山坡上,在树林间来去自如。 仿佛没什么能阻挡他。 江湖人只知道剑鬼的剑法很好,却不知道他就连轻功也很好。 就这露出来的一手功夫,已经比在场的所有人都要强。 有些人看着张婉柔,不由目露同情之色。 他们之前还不相信剑鬼的武功之高与西门吹雪差不多,但现在,光看对方轻功就知道,这传言多半是真的。 轻功很好的人,武功定然不会很差。 然而张婉柔却很镇定,并不是强撑的镇定,而是真的镇定。 那张脸,冷若冰霜,只要眼中燃烧着火焰。 火焰也冷冰冰的。 是仇恨的火焰。 看见她的表情,那些围观的剑客都不由自主猜测,轻鸿剑是被吓傻了吗?还是已经作好了死的准备? 否则,她怎么会如此镇定? 有些人也看见了张婉柔眼中的仇恨,但他们是绝对不会想到,张婉柔想要杀了剑鬼。 因为两人的实力悬殊实在太大。 这世上有许多刺客,有许多杀人于无形的方法。 因为这些下作的手段,刺客能取比自己更高强者的性命。 但有一种人,是无论用什么刺杀手段都不能得手的。 是真正的高手! 真正的高手,对大部分江湖人来说已经到了无敌的境界。 他们看对手不是用眼,而是用心。 以心视,能够看破一切阴损手段。 剑鬼以他诡谲的轻功落在了张婉柔对面。 他的轻功似乎与叶孤城有异曲同工之妙,踩在树枝上就如同踩在云端,但叶城主使用轻功时只会让人觉得飘飘欲仙,而剑鬼,他却像是一抹幽魂。 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化身妖魔,将人吞吃入腹。 像是他脸上的青铜鬼面。 他的声音很沙哑,也很低沉,如果不认真听绝对听不出剑鬼在说什么。 但现在在场的观众虽多,却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出。 他们想知道,剑鬼想要说什么。 剑鬼道:“这场挑战,并非我所愿。” 众人哗然。 剑鬼道:“我虽然也飞鸽传书,时间地点皆此,但那城墙上的战书可万万不是我下的。” 张婉柔不说话,只是看着剑鬼冷笑。 剑鬼道:“那秘密也不是我说的。” 群众都要沸腾了。 他们有心问剑鬼些什么,但却因为听见了他的下一句话而戛然而止。 剑鬼道:“虽然不是我所书,但那所谓的秘密,怕是与藏宝图有关。” 他以这句话挑起了所有人的兴趣,但接下来却一言不发。 有人道:“与藏宝图有什么关系?” 但剑鬼自然不会回答。 张婉柔冷冷道:“你还打不打。” 剑鬼竟然也不说话了。 场面似乎一下子变得很安静。 并不是错觉,不止见鬼不说话了,在场沸腾的人群在瞬间也安静如鸡。 这里静得就像一块墓地。 发生了什么事? 有人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好像连温度,都下降了好几度。 让他们从心底深处,寒意上涌。 是天上飘起了雪花? 还是什么人出现了? 内围的人什么都看不见,但他们却能感知,感知到忽然出现的异常。 习武之人向来敏感,这里的气都改变了,他们怎么能不知道。 心中惶惶然,不知怎么的,竟然连回头都需要莫大的勇气。 就好像他们身后出现了一个吃人的怪物。 他们不管回头看那怪物。 身后没有怪物,只有人。 人是西门吹雪。 他静静地站在人堆外。 西门吹雪身边的人恨不得将自己缩成一个鹌鹑。 他们不由自主地推开一丈远。 没人想站在西门吹雪中间。 摩西分海一般,所有挡在他面前的江湖人,都自动后退一步,给他让开一条宽敞的道路。 他像是神,像是剑中的帝王。 无人能直视西门吹雪的锋芒。 西门吹雪不看别人。 他的眼睛紧紧地锁定在剑鬼的青铜鬼面上。 西门吹雪道:“你就是剑鬼?” 剑鬼道:“不错。” 西门吹雪道:“你练剑?” 剑鬼道:“自然。” 西门吹雪道:“既然你练剑,为什么不来找我。” 他身边冷气大盛,冻得人不由自主打个寒颤。 剑鬼道:“你希望我来找你?” 西门吹雪冷冷道:“只要你的实力够,自然应该来找我。” 他冰冷的视线将剑鬼从上到下扫视一边道:“拔剑吧。” 剑鬼突然笑了,笑得很突兀,也很神经质,仿佛听见了什么很有意思的事情。 他道:“我不要。” 西门吹雪何止冷气大盛,简直能把人给冻成冰棍。 剑鬼道:“就算要比剑,也只能我找你,而不能你找我。” 他似乎很有一番道理。 剑鬼道:“饶你一次。” 他说话的对象并不是西门吹雪,而是对面的张婉柔。 他似乎已经看透了什么。 剑鬼又道:“既然来了这么多人,不能让你们白来。” 围观者一声大气也不敢出,他们不知道剑鬼是什么意思。 剑鬼道:“我这人很喜欢玩游戏,如果你们想要得到藏宝图,就与我一起做个游戏好了。” 没人敢出声。 即使他们对那藏宝图好奇得不得了,也不敢出声。 因为西门吹雪在身旁。 剑鬼道:“你们去找金九龄,把他的眼睛挖出来,左眼和右眼必须凑一对,也别妄想用别人的眼睛来糊弄。” 他道:“如果谁敢糊弄我,我就把他的眼睛也挖出来。” 不寒而栗。 剑鬼道:“把金九龄的眼睛带到这里,我自然会告诉你藏宝图在哪里。” 他的声音,愉悦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  qjjy117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7-13 12:09:06 如果是你的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3 13:02:09 24639271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3 18:04:12 连崖朔漠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3 18:11:19 连崖朔漠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3 18:11:38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3 18:29:57 默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3 12:11:01 么么哒么么哒,谢谢妹子们的火箭炮和地雷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金九龄? 众人茫然。 这关金九龄什么事, 他不是失踪了吗? 说是失踪, 但很多人已经默认他死了。 无论是最后出现的酒楼,还是脑壳不成人形的店小二,都昭示了一个结果。 这些江湖人的思维很简单, 既然那小二受了牵连,死无全尸,金九龄应该也没命了。 人都没命了, 怎么找? 江湖人眼珠子一动。 死了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能找到尸体,从尸体上把眼珠扣下来也没有关系。 为了藏宝图, 他们都已疯魔。 西门吹雪表情很难看。 他的脸很黑,比看见玉罗刹还要黑。 原本周围人离他只有一丈远, 现在恨不得离他距离有十丈。 太冷,他的气也太可怕。 西门吹雪这辈子都没有想到会接到如此答案。 “我不要。” 不要什么,不要与他比剑? 他身边陡然冒出一股杀气。 这杀气对那些江湖人来说是很恐怖,但是对剑鬼来说却没什么影响。 都是江湖超一流剑客, 谁怕谁? 这时候怕是谁不要脸, 便能活得更好。 放下一个足够让大半个江湖沸腾的约定, 再把西门吹雪惹得火大, 剑鬼当时就脚尖一点,想要开溜。 不用怀疑,他根本就没准备要留下来。 留下来干什么,与西门吹雪比剑? 还不到时候。 更何况,如果西门吹雪激他比剑, 他就要比剑? 他才不是这样的男人。 没人知道剑鬼在做什么,他杀什么人,做什么事,都不被别人理解,却有自己的一番道理。 什么遵守江湖上不成文的规矩,什么要挑战比自己更厉害的剑客。 这些规矩对剑鬼来说一点用都没有。 他只杀他想杀的人,只赴他想赴的约。 谁都拦不了他。 但西门吹雪如果能让他来去自如地走,那西门吹雪就绝对不是西门吹雪。 他几乎是在剑鬼脚底抹油的瞬间便运起轻功,这世界上叫不出名字的绝顶轻功有很多,他用的轻功就是同一种。 比燕子三抄水要高明,等级直追梯云纵。 剑鬼的功夫并不比西门吹雪要强。 但同时,他的轻功也并不西门吹雪要弱。 两抹白色的身影在树林间穿梭,元宵节的花灯挂在山道两旁,靠火红的微弱的光线,照亮幽暗的树林。 西门吹雪与剑鬼在林间你追我赶,他们的轻功同样高妙,所以拉不近距离,也甩不开。 一前一后,竟然像是两追逐的孩子。 可惜他们并不是孩子,而是两名剑客。 剑客之间的追逐伴随着鲜血与死亡。 剑鬼跑起来相当游刃有余,他很有自信,一定能够甩开西门吹雪。 至于自信的源头,别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吗? 鬼面遮掩住他的面孔,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他现在的表情是什么样。 但自信的真只有剑鬼? 西门吹雪冷笑。 第三抹雪白的影子加入战局。 是叶孤城。 他并没有随西门吹雪上山,而是在这里守株待兔。 本来答应张婉柔出手的就是西门吹雪,他上来,并不占理,更何况,叶孤城可不是思想僵硬的剑客,如果是换了苏少英或者任何一个人,西门吹雪要同他比剑,就算是冲着一腔热血都会同意。 但他从张婉柔的形容中判断,这剑鬼,定然不是一个普通剑客,不仅不普通,还与常人完全不一样。 什么剑客的骄傲,剑客的规矩,他怕是都不遵守,否则怎么会有着高超的实力,还从剑谱第二十位一个一个挑战上来? 这只能证明,这个人不仅没有剑客的荣光,还有杀人的癖好。 他或许不是喜欢杀人,只是分不清杀一个人与打碎一个杯子之间的区别。 对他来说,杀一个人的分量,就如同喝一杯水。 这样的人,叶孤城是很不齿的。 他并没有对西门吹雪说自己的打算,对方甚至不知道他为了以防万一在半山腰守株待兔,但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之间,似乎有着某种微妙的默契。 这默契,来源于对朋友的信任。 再寂寞的剑客,也要有一二个至交好友,可以保护自己的后背,可以为了朋友两肋插刀。 剑鬼看见叶孤城,动作也是一顿。 他似乎没有想到,这里竟然还埋伏着一个人。 他也没有想到,埋伏的竟然是叶孤城。 白云城主实在没有暗算人的面相。 但他偏偏就出现了,不仅出现了,甚至还冷笑着挥剑。 剑的目标是剑鬼的面具。 他倒要看看,这藏头露尾之人,究竟长了怎么样的一张脸。 剑鬼的剑也从剑鞘中出,他当机立断,以剑为支点撑在地上,整个人横空一跃,险险躲过叶孤城的这一击。 他的面具,差点就要被掀翻了。 然而叶孤城却冷笑,他以为,只有这一剑? 下一招当时就要出手。 “嗖——” 箭羽划破长空,发出一声锐响。 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的动作都是一顿。 箭,来自何方? 叶孤城眼神一凛,这时候开弓拉箭,莫非是官兵? 但是金九龄不在,什么人在调度这些官兵? 是谁给他们随意拉弓的胆子? 谁都知道,朝廷与江湖之间井水不犯河水,若不是因为剑鬼放言要挑战天子剑,绝对不会有官兵盯着他。 但即便是有官兵介入,也不会贸然对其他江湖人动手,因为他们很多都很有钱,很有背景,在江湖上也很有号召力。 如果真的死在乱箭之下,不会成为江湖的笑话,倒会将江湖与朝廷的平衡打破。 武侠世界的平衡,本来就是很扭曲的,特别这里还是古龙的世界。 所以,如果没有人煽动,那些官兵绝对不敢随意放箭,特别下面还有他和西门吹雪。 这样想来,对方的目的就很可疑。 叶孤城心道:莫非,是想将他和西门吹雪拖下水? 他猜得没错,第一支箭羽划过,紧接着是第二支第三支。 箭如雨,密密麻麻,根本不管下面的人是谁。 倒像是想将他们都置于死地。 但这可能吗? 如果武功不够精深,确实能被这等级的箭干扰,毕竟,每一支箭都很锋利,都能穿透铠甲。 但这对武功大成者却没有什么效果。 他们的眼力,他们的精神,都足够躲过并不密集的箭。 只不过,注定会分散注意力。 叶孤城立刻发现,这不行。 他回头一看,果然那剑鬼已经有了想要逃跑的迹象。 就在他和西门吹雪受到干扰的时候。 他好像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好像就知道,这里会有一场箭羽。 恐怕,这就是剑鬼的底气。 叶孤城道:“西门庄主你先走。” 他可以站在西门吹雪之前,替他挡住一波箭雨。 箭虽快,但却没有他的剑落下的速度快,只要叶孤城想,便能在箭下落之前,将它们的木杆斩断。 西门吹雪当机立断道:“好。” 他用轻功走了,锐利的眼锁定渐行渐远的白色身影,眼中的光很冷,仿佛能将人给冰封。 他的眼神又很利,就好像是剑的寒光,下一秒就能将剑尖送入并不柔软的胸膛。 他对剑鬼,是起了杀意。 用这样下作的手段侮辱剑,侮辱剑客,这样的人,即使剑术再高明,都不配拿剑。 当西门吹雪心无旁骛地追赶一个人,便很难让那个人逃走。 特别是西门吹雪的胸膛中还燃烧着愤怒的火焰,这火焰让他脚下的速度更快,更轻。 他的速度变快,自然也可以追上剑鬼。 剑鬼见西门吹雪已经要到自己面前道:“真不愧是西门吹雪。” 口中在赞叹,但语气却很薄凉。 西门吹雪冷冷地看着他。 手中的剑闪着寒光,仿佛下一秒就能送入剑鬼的胸膛。 剑鬼又道:“叶孤城竟然愿意为你断后?” 这不是激将法,只是某种感叹。 西门吹雪眼中有光芒在闪烁。 这人,认识叶城主。 他是谁? 剑鬼道:“也罢。” 他似乎终于放弃逃跑,而是选择从剑鞘中将他的剑抽出来。 那也是一把很好的剑,在这样黑暗的夜晚,却闪着点点寒光。 但在西门吹雪看来,剑的主人却不配拥有这样的利器。 手中有剑,剑意在幽暗的树林中弥散。 天上一轮冷月高悬。 荒林,幽月,剑客。 手中的剑悄无声息地抬起。 “!” 剑尖入**,却不是胸膛。 西门吹雪的眉头忽然皱起,并不是因为这一剑刺偏,而是他认为,这一剑不应该刺入对面人的肩膀中。 为什么没有落空? 莫非是他故意想要让剑入肩头? 西门吹雪有些游移,就算是他,都不知道剑鬼想要做什么,因为西门吹雪不知道,这世界上竟然会有人想要受伤。 即使可以完好无损,他也想要受伤。 熟悉的热在四肢百骸中奔腾,青铜面具下的脸开始扭曲,开始变化。 短短的时间内,他雪白的脸中竟然充满了红色。 那是血,是他皮肤下的血液在沸腾。 “啊—” 不是痛呼,是充满愉悦的□□。 剑鬼,不,就算是九公子都没有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他竟然会犯病。 在他犯病之前没有丝毫的征兆。 他在地上翻滚,青铜面具却牢牢地盖在脸上,让西门吹雪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从声音中却可以猜测到,这人现在究竟是什么表情。 定然是一点都不痛苦的,充满愉悦的。 他跪在西门吹雪的脚下,手在他雪白的衣服下摆上不断抓,比女人的指甲还要有力,几乎能将西门吹雪的衣服给撕破。 “打我打我打我打我打我打我打我……” 他迫切地渴望疼痛,渴望被西门吹雪鞭打。 西门吹雪的瞳孔一阵紧缩,面上的表情说不出是茫然还是震惊。 他的脸,比纸还要白。 叶孤城在心中感叹道:那剑鬼,果然有些手段。 黑暗之中猛然冒出一簇簇的火焰。 是火把。 是被人举在手中的火把。 密集的箭雨终于告一段落,叶孤城无意与那些官兵纠缠,便轻飘飘地上了树。 只要他不想,便没有人能发现他。 这世界上比叶孤城武功更精深的人,不仅不多,还很少。 武功比他差,怎么会能发现他? 叶孤城心觉这群官差有问题,毕竟,如果没有人指使,怎么干在这种地方随意放箭?要是伤到人怎么办? 更不要说时机还如此凑巧,正好方便剑鬼逃跑。 想要这,他眼中冷意更盛。 如果这群人没有问题,简直对不起他高高在上的逼格。 似乎是下面没有声音,上面的官差也有了胆子,举着火把越靠越近,叶孤城的听力也很好,能听见那群人悉悉索索的对话声。 “贸然放箭,真的没有问题?” “放都放了,做什么马后炮。”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如果下面真的是什么江湖人,也不会因为我们放箭就怎么样。” “是不可以,但他们却能找我们报仇。” “这……” “我们都没有什么功夫,如果被找上门,定然死无全尸。” “但下面已经没有声音了,或许那群人已经走了?” “我们在上面,这么远,没有人能看清我们的脸。” “更何况,就没有人想要为金铺头报仇?” “金铺头只是失踪,还没有死。” “你觉得他有可能活着?” “虽然金铺头的脾气并不好,但在场的,谁没有受过他的恩惠?” “他的失踪,多半就是下面这些人搞出来的,不为他报仇,都不像个男人。” 叶孤城侧耳听着,一直呱呱呱说个不停的是同一个人,想来就是他用这些牵强的道理山东其他人一起放箭。 这么牵强的道理,真的能打动人心? 经历过武当山群英会的叶孤城不得不承认,还真的可以。 只要一扯到恩怨情仇,扯上道义,人就格外容易被打动。 人可以被骂臭虫,被骂狗屎,却不能被说不讲义气,不能被说不像个男人。 天知道这些风气是怎么开创的,但在激将法中却是最有效的。 叶孤城心里琢磨着,如果将那煽动人的头儿给逮住了,或许能从他嘴里撬出一些信息? 毕竟,他手下养了一个很有用的拷问小队,虽然人是少了些,但工作起来却很有效率。 只要人落在他们手里,就没什么是问不出来的。 叶孤城打定主意,更加收敛气息,就等人再走近一点,趁其不备,把人给绑了。 叶孤城才的并没有错,那一声令下放箭的,恐怕是这群人中的主心骨,口才也很不错,要不然绝不可能把其他人说动了放箭,毕竟,无论是伤到无辜人士还是被江湖人追杀,都不是闹着玩的。 那人手持一个火把,一马当先,也多亏了手上有东西,叶孤城才能在忽明忽暗的夜晚中看清他的脸。 是一张并不是很年轻,却很精明的脸。 看上去莫约三十,人生得平庸,但眼中却闪烁着不安分的光芒。 他似乎是个很有野心的人。 叶孤城有些失望,因为他知道,如果这人眼中闪着精明的光,定然不会是死士心腹一类的人物,因为他不能让人信任。 所以,他十有**就是个打杂的,也有可能是收钱办事。 叶孤城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也没有其他办法,谁叫他对现在局势并不是很清楚,说到什么都好像没有头绪。 为了整理出少的可怜的头绪,就算是打杂的人也不能放过。 那人道:“小心脚下,有箭。” 叶孤城暗中点头,稳了,就是这声音。 起码人肯定是对的。 他或许是为了表现自己的英勇,当仁不让地走在第一个,还与后面的人隔了一些距离。 他似乎很自信,自信这里没有藏别人。 想想也是,那么密集的箭雨,但凡武功差一点都无法避过去。 想要不受伤,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蹲下来,在地上挖一把泥土。 泥土是干的,没有血。 切了一声,恐怕这人心中,人一早就跑了。 但还没等他哀悼自己并不存在的功绩,眼前却突然一阵发黑。 身体陡然一软,不知今夕是何年。 他晕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叶孤城直接将人装进了麻袋里,天知道他这么个仙气飘飘的人物身上为什么会有麻袋。 叶孤城:为了防患于未然。 人手中的火把随着力气松懈向下坠落,但叶孤城怎么可能让火把落在地上引起火灾? 他手稳稳地端住,顺便还把火把上的火给灭了。 也是非常贴心。 他也不知道身后那些人什么时候会发现这人失踪,当然是越快撤离越好。 叶孤城当机立断,跑! 然后就飘飘欲仙地跑走了。 叶孤城带着一个大累赘回到了小院。 他没有把人扛在肩膀上,因为那样实在是太不雅观,而是用两只手指头,将装人的麻袋捏了起来。 他的腕力实在惊人。 一个成年男人的重量怎么说也要一百多斤,更不要谈被装在麻袋里的男人还很壮实,叶孤城竟然能将他一路提着过来,甚至还用轻功赶路,起码能说明他的力气不小。 院门口有守卫,是白云城的下属,为了他们城主的安全,一天十二个时辰轮班,特别敬业。 看见叶孤城,他们先露出了梦幻一般的笑容,但等到看清楚城主手上提了什么,却大惊失色。 怎么能让城主提着麻袋? 简直痛心疾首,他们应该找人跟着城主的,让城主提着一个人回来,这绝对是他们的失职! 也是非常难过了。 叶孤城道:“丁大和丁独秀在?” 他已经意识到了两人的重要性,无论去哪里都要带着。 因为叶孤城发现,只要自己出白云城,就一定会遇上一些不想遇见的麻烦事,而这两兄妹,似乎总有发挥能力的余地。 白云城的人才很多,但他们的才华还是极少有的。 下属立刻道:“丁大在!” 丁独秀小姑娘出去轮班了。 叶孤城道:“好。” 他又道:“让丁大好好审审他。” 这一句话,就让麻袋里的人坠入地狱。 丁大的手法,比他妹妹还要恐怖许多。 除了精神上受到虐待,**上也不得安详。 下属立刻结果叶孤城手中的袋子道:“是。” 叶孤城又道:“看见西门庄主了没有?” 他可不相信西门吹雪会输在什么剑鬼手里,他可是注定要成为剑神的男人,在叶孤城知道对方爹是玉罗刹之后就更加坚定了西门吹雪的副主角地位。 像他这样的男人,是绝对不会出事的。 下属道:“西门庄主已经回来了。” 叶孤城惊道:“回来了?” 这效率还真是高,比他想象的要快多了。 下属想想,委婉道:“但观西门庄主脸色,似乎很不好。” 叶孤城皱眉道:“莫非是受伤了?” 下属道:“没有血腥味,也没有药味。” 他们的鼻子都很灵,西门吹雪就算是医术再好,如果受伤了也不可能立刻就把伤养好,身上不是有血腥味就是有药味,如果两种味道都没有,定然不会是受伤。 叶孤城稍微放心,他道:“我去看看。” 随后就一阵风似的飘走了。 西门吹雪坐在屋子里。 他的脸很白,白得像一张纸,看不见一丁点儿的血色。 他似乎受了很大的刺激,人看上去有些憔悴。 憔悴,这个词似乎不应该用在西门吹雪身上,但是无论是谁,只要是人,在精神受到巨大折磨之后,还是会虚弱的。 当叶孤城敲门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个虚弱的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不可能将叶孤城关在门外,因为这是他的院子,但等他真的开门,叶孤城却是一愣。 他脸上的惊讶一点都不作假。 叶孤城从来没有想到,像西门吹雪这样僵硬如冰的剑客,竟然会如此虚弱。 叶孤城道:“发生什么事,西门庄主。” 他的关系发自内心。 西门吹雪道:“无事。” 他的声音都不像往常那么凝实,而是有些飘,这本不该是西门吹雪的声音,听起来就好像他大病初愈。 但他确实又发出了这种声音。 叶孤城道:“没事?” 他心道这哪里像是没事的样子,一定是西门吹雪在强撑。 叶孤城道:“莫非是那剑鬼伤到你了?” 还在想那人究竟是伤到了西门吹雪哪里,竟然没有留下伤口,没有留下血腥味,而让对方虚弱至此。 莫非…… 叶孤城表情忽然变得很严肃,也变得很冷,眼睛不由自主向下移,真是不知道往哪里看。 也不怪叶孤城想歪,在遥远遥远的过去,他好像真的看见过男人被女人踢命根子时的模样,当时的叫声是凄厉,男人的表情之扭曲,不仅让他□□一凉,还让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要是他的记忆没有问题,男人在受伤之后的虚弱模样,与西门吹雪有异曲同工之妙。 叶孤城倒吸一口冷气,他是知道那剑鬼没有一点儿身为剑客的骄傲,也不走寻常路,但他却没有想到对方竟然会不走寻常路到这等地步。 就不怕玉罗刹上门找麻烦吗? 西门吹雪一听到剑鬼这两个字,表情又是一阵扭曲,叶孤城从来没有见过西门吹雪如此鲜明的表情变化,心中更是一个咯噔。 他不会真的说中了吧? 西门吹雪:“呕——” 他毫无征兆地吐了。 叶孤城:嗯??? 这是什么操作? 丁大很高兴。 当接收到同僚隐隐含着嫉妒的视线时他就更高兴了。 在白云城,每一个人都以能够帮到叶城主为荣。 丁大知道,如果他的妹妹丁独秀也在,城主不一定会选择自己。 因为他的手段太过残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从丁大的鞭子下活下来。 就算活下来,也会因为伤得太重而落下病根。 想到这里,丁大就很委屈,因为他从来没有在正事上抽死过人,被他抽死的每一个人,本来就该杀,谁知道中间出了什么问题,竟然传出他暴虐的名声。 讲道理,他觉得自己并没有丁独秀暴虐,起码在他鞭子下的人虽然半死不活,但是意志还是清醒的,至于被丁独秀抽过的,如果她没有收敛,那人就疯了。 身体上的残缺与精神上的残缺哪个更加严重? 他不知道。 但不管怎么样,他和丁独秀,都因为鞭子的原因在白云城“恶名远扬”。 丁大认为这是因为其他人都嫉妒他们,嫉妒他们可以为了叶城主分忧。 他一手就将装了成年男人的麻袋提起来,往牢房中一扔。 这牢房虽然在地下,但隔音性很好,不管人怎么叫唤都不会被听见。 房间中有一桶凉水,他提起来,看也不看就往男人头上一浇。 人被冻得一个激灵,醒了。 丁大看上去柔柔弱弱,像一个书生,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他道:“是谁让你放箭的?” 那男人心里也有鬼,听见丁大的话,眼神不断闪烁,他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丁大愉悦地笑了。 他的笑声在地牢里回荡,说不出的阴森诡异。 这里只有他和男人两个人。 男人打了个寒颤,或许是被冻的,或许是被吓的。 他忽然觉得,眼前这书生似的人物,并不是一个好惹的人。 真正温柔的人绝对不会发出他这样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丁大道:“我就是喜欢你这样会自作聪明的。” 那人忽然觉得很不妙。 他眼睛向下一扫,看见了丁大手上的鞭子。 那是一条钢鞭,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所做,布满了细小的钩子,那钩子被磨得很锋利,即使是在昏暗的房间中,都闪着光。 他毛骨悚然。 这鞭子是用来干什么的。 难不成是打人的? 还没等他想完,丁大又道:“我给过你一次机会,一会儿疼了,可别喊停。” 因为喊停是没有用的。 他嘴角还噙着微笑,但在这阴森诡异的环境中却显得很可怕。 很像变态杀人狂。 那人终于感到害怕了,所谓男人的第六感在心中不断提醒他,如果再不开口就来不及了。 他道:“等等……” 但还不等他把这句话说完,第一鞭就劈头盖脸地下来。 丁大道:“晚了。” 所以他说自己喜欢这些会耍小聪明的家伙,都能让他抽一顿爽的。 这人毕竟不是江湖人,如果是黑白无常那等级的高手,前几鞭下来虽然疼痛却不至于被抽蒙过去,好歹他们练武多年,虽然不说是练得一身钢筋铁骨,但也是绝对的皮糙肉厚。 但这男人却不一样,看起来壮实,也不过就是普通人的壮实。 论起来,连丁大一鞭子都挺不过去。 过了一会儿,地牢的大门被打开了,丁大走出去,地龙很温暖,热意笼罩在身上,说不出的舒服。 好像连地下的阴冷都一并被驱散了。 他的精神很好,甚至可以说很亢奋。 丁大道:“这人招了。” 他道:“说是南王的人找他放箭的。” 听他说话的人一脸严肃,显然将这件事情记在了脑子里。 南王,又是他。 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南王与他们城主很不对付。 必须要快点告诉城主才行。 他急匆匆地走进屋子,敲叶孤城的门却发现叶孤城不在。 下属很疑惑,这情况少见啊。 婢女从他身边走过幽幽道:“别找了,城主不在这里。” 下属回头道:“城主在何处?” 婢女道:“城主在西门庄主那里。” 下属一听就要走。 婢女道:“如果我是你,现在就不会进去。” 下属道:“为何。” 婢女道:“因为城主刚才要了一桶热水,还有一套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  qjjy117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7-14 18:46:20 感谢妹子的火箭炮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因为叶孤城要了一桶热水与一套衣服, 白云城的下属们大惊失色。 但他们的大惊失色, 绝对比不上叶孤城。 叶孤城的脸都白了。 西门吹雪那一呕,直接给呕他身上了。 为了保证时刻仙气飘飘,叶孤城日日严格自律, 硬生生将他自己整成了后天洁癖,西门吹雪这一呕,给他的冲击不仅是生理上的, 还是心理上的。 每一根汗毛都立起来跳舞, 但偏偏不能动。 也多亏了西门吹雪这一呕,叶孤城终于知道他出了什么事, 相较于他之前猜测的命根子出被踢,被宫九恶心到似乎要好很多? 也是十分苦中作乐了。 没错, 通过西门吹雪的表现,叶孤城已经猜到他看见了什么,毕竟这可是官方小说钦定的场景。 西门吹雪看见宫九犯病,会被恶心到呕吐。 已经成就剑神伟业的西门吹雪尚且如此, 更不要说还没有踏上真正无情道尚且稚嫩的西门吹雪了。 他的抗压能力, 肯定没有未来的他大。 西门吹雪吐在叶孤城身上, 能不愧疚? 但即使他愧疚, 却依旧没什么力气,甚至不能克制住自己呕吐的**。 也还好他之前吃的东西早就在紫金山上给吐掉了,现在吐出来的都挺干净,并没有什么不堪入目的秽物。 但毕竟还是在呕吐。 叶孤城的脸都要变得扭曲了,他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救命。 但他这时是万万不能表现出对西门吹雪的嫌弃的。 所以他不仅没有依从本性离开西门吹雪几丈远, 还伸出手在他后背不断顺气。 两个大男人之间做这样的动作有些肉麻,但西门吹雪都吐成这样,再不安慰安慰他实在不人道。 索性就参照叶孤鸿小时候生病的模样来安抚。 叶孤城道:“西门庄主?西门庄主?” 他的声音如同九天之上流下的泉水,清脆悦耳,但此时却因为声音中的关切而多出几分人气。 这是属于人的柔软。 叶孤城道:“你没事吧?” 西门吹雪一点都不像是没事的样子,他仿佛极力克制自己呕吐的**,但一说到剑鬼,对方抓着他衣服下摆打滚的模样却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更不要说是对方相对于男人过于甜腻的尾音,与他之前冰冷傲慢的声线完全不一样。 一个男人,发出的声音比女人还要甜腻,竟然是为了疼痛,为了让他鞭打! 如果他不动手,对方竟然在他面前打自己! 修长的指甲划破肌肤,留下一道道血痕,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找出来的根根大头针,看都不看就往自己身上扎。 扎完之后还兴奋得□□出声。 疼痛会给他带来愉悦。 想到这,西门吹雪的胃部又是一阵抽搐。 他又想吐了。 叶孤城强迫自己看西门吹雪吐出来的东西。 还好还好,看来对方之前已经吐过好几次了,否则绝对不可能什么吃食都吐不出来。 他无奈想到,无论是对他还是对西门吹雪来说,这个元宵节可以说是相当的难忘了。 良久,西门吹雪终于镇定下来。 他道:“很抱歉,叶城主。” 过于苍白的脸上终于有了血色,但这绝对不是因为西门吹雪的身体变好了,而是因为羞愧。 他自己就是极度爱干净的人,叶孤城相较于他,有过之而无不及,将秽物留在叶城主身上,实为大不敬。 叶孤城道:“无碍。” 除了无碍,他什么都说不出来。 西门吹雪大概想要告知叶孤城自己看见了什么,但他也发现,自己和叶孤城现在的样子根本没有办法对话。 他们需要一桶热水与干净的衣服。 西门吹雪的屋子里肯定有他的衣服,但是叶孤城却没有。 至于回自己房子里梳洗一番,那怎么解释身上的秽物? 西门吹雪定然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竟然吐成这样。 叶孤城的体贴是多方面的,他可不会让西门吹雪丢脸。 他们似乎只有一种解决方式,找个婢女或者小厮,弄一大桶水,在西门吹雪屋里梳洗过后再好好谈谈到底遇上了什么。 至于脏了的衣服,自然是一把火,毁尸灭迹。 叶孤城打定主意,很是干脆地将门开了一条缝。 果然,外面有一个婢女在等着。 她的站姿很标准,像是一樽雕像,随时随地等着叶孤城吩咐。 叶孤城道:“打一桶热水,再给我拿一套干净的衣服。” 他说完,就连自己都是一顿。 这吩咐,听起来怎么那么变扭? 叶孤城拒绝往不和谐的方向想象。 白云城的婢女,专业能力是没的说,别说是一桶水一件衣服,就算城主说送一个被剥光了的美人进房间,他们眼皮子都不会抬一下。 当然,叶孤城的冷心冷情全白云城都知道,但看他仙气飘飘的模样,就算是街头巷尾上了年纪喜欢做媒的大妈都不会有什么想法。 他们叶城主是天上的人物,就算是倾国倾城的美人,那都是绣鞋踏在泥土地上,配不上他们叶城主。 仙人和一般人之间岂不是存在着生殖隔离? 所以婢女只道:“是。” 没有多问一个字。 叶孤城没想到的是,他心中职业素养杠杠的婢女前脚才从他面前离开,后脚就换上了另一副面孔。 那张脸和未来的世界名画呐喊有异曲同工之妙。 夭寿了,城主竟然要一大桶热水和一套衣服。 到底发生了什么?! 叶孤城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只是很但淡定地将门开了一条缝,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门拉大,让一大桶热水进来,手上捧着干净的白衣服,再把门关上。 任凭婢女在门外眼巴巴地望,却什么都没有看见。 热水擦身,换上新衣,被秽物沾染的旧衣服自然是一把火烧掉,等到清洁完毕,又是干干净净的西门吹雪与干干净净的叶孤城。 只是西门吹雪的脸太白了一点。 他脸白得夸张,让叶孤城很是忧心。 叶孤城道:“真的没有事?” 他很怕西门吹雪讲着讲着又吐了,刚才可不就是? 剑鬼好像是某个神奇的开关。 叶孤城心道,不对,现在不应该叫剑鬼,应该叫宫九才是。 这世界上除了宫九,还有谁会有这诡异的病? 叶孤城倒是宁愿对方有癫痫,或者别的什么疾病,最多最多也不过就是像傅红雪那样,引得别人哀叹同情他的命运。 但是宫九的病,哪里会让管着有什么正面的充满同情心的情绪?这年代的人心里承受能力说强也强,说弱也弱,虽然对人生死之类的事情没什么反应,凶杀现场见得也多,但没有收到现代社会各种猎奇向的熏陶,看见宫九这样的自虐狂,十个有九个和西门吹雪反应一样。 宫九的病,自损八百,杀敌一千。 比起他,身为围观者的西门吹雪要更加痛苦。 西门吹雪终于不再呕吐。 他的眼睛很亮,里面闪烁的情感是痛恨,是冰冷。 他对宫九,已经恨到了极致。 若两人再见,定然只会有一人活着。 西门吹雪道:“我没事。” 他说话的速度很慢,却很稳健,身体没有颤抖,很平稳。 除了脸色过于苍白之外,西门吹雪还是那个西门吹雪。 他坚不可摧。 叶孤城虽然知道发生了什么,却也不能表现自己的未卜先知,他只能道:“你遇见了什么?” 什么人?什么事? 西门吹雪再度陷入回忆,但他却没有呕吐,心在一次又一次的锤炼之中变得更加坚强,连同对于异常的接受度也高了很多分。 西门吹雪道:“我见到了剑鬼。” 身边冷气大盛。 叶孤城不说话,他在等,等西门吹雪组织好语言。 西门吹雪冷冷道:“他有病。” 叶孤城还在等,等西门吹雪说他有什么病。 但西门吹雪并没有说。 他道:“叶城主还是离剑鬼远一点为好。” 不是冷冰冰的警告威胁,西门吹雪说的每一句话都发自内心。 叶孤城:哦。 其实我真想听那个变态对你做了什么。 但如果在听西门吹雪说话的是陆小凤,他也没有吐陆小凤一身,西门吹雪或许还会提一嘴他看见了什么。 但这人换成了叶孤城,就想都别想。 叶城主天人之姿,怎么能被这些事污了耳朵。 西门吹雪的想法和白云城下属还是差不多的。 虽然惋惜,但西门吹雪不愿意说叶孤城也不会逼问,让对方回想一遍呕吐的经历并不是什么好事。 叶孤城可体贴了。 他道:“好。” 不说也无所谓,反正他可以脑补。 叶城主作高深莫测状。 他什么都知道。 西门吹雪道:“下次见他,我必取他性命。” 这已经是狠坚定的誓言了。 叶孤城点点头还是道:“好。” 西门吹雪的心似乎平静了一些,起码现在能和叶孤城谈正事了,他虽然在紫金之巅山顶眼中只有剑鬼一个人,但当时,四周江湖人的蠢蠢欲动与剑鬼刺激他们说要以金九龄眼珠换藏宝图的事却被西门吹雪收入耳中。 他耳聪目明,头脑也好想,西门吹雪此人未必没有陆小凤聪明,只不过懒得管闲事,如果真让他说,每一句话都很有条理,而且还很会抓重点。 他道:“也不知道金九龄到底有什么秘密,竟然与剑鬼和藏宝图都扯上了关系。” 叶孤城当是没有听见对方宣扬了什么,他在半山腰等着,并不知道这一茬,听西门吹雪一说,便来了精神道:“剑鬼说了什么?” 西门吹雪道:“他要那些人用金九龄的眼睛换藏宝图的秘密。” 不是一颗眼睛,而是一对眼珠。 西门吹雪多敏感的人,当时就意识到这个要求很奇怪,就不知道金九龄和眼睛之间有什么奇妙的缘分。 金九龄背后似乎也隐藏着什么秘密。 叶孤城听见了,却是知道得一清二楚,再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金九龄与眼睛之间有什么渊源了。 不过他有些奇怪,宫九是怎么知道的,还有那藏宝图,听起来就很不对劲。 心中有无数种想法混在一起,却不知道哪一条是真的。 叶孤城陷入沉思。 忽然,西门吹雪的房门被敲响了。 两人同时抬头,叶孤城听见下属怯怯道:“城主,有事相报。”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声音中的怯懦如此明显,明明白云城的下属各个都很有职业素养,面对他时也很冷静,仿佛将一切感情都摒弃掉似的。 但今天,却能让他听出有感情波动。 叶孤城道:“进来。” 进来的下属是男人,而不是帮叶孤城准备热水与衣服的婢女。 他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量一眼装了大半桶水的一人高木桶。 水很安静,很清澈,木桶边缘搭了条擦身的毛巾。 似乎没有发生什么意料之外的事? 不过,空气中这烟熏火燎似的焦味是怎么回事,城主烧了什么东西? 他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有些微妙。 叶孤城道:“什么事。” 下属道:“那人招了。” 叶孤城向西门吹雪解释道:“是下令放箭的人。” 西门吹雪微微颔首,聪明人与聪明人说话就是方便,提一句就知道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更不要说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他们俩的思维还是比较同调的。 叶孤城道:“招了什么。” 下属看了西门吹雪一眼,这人不知道城主与南王之间的恩怨,但既然城主没有避开他的意图,就算说了应该也无所谓? 只要是叶孤城的意思,下属都会遵守。 他道:“那人说,是南王的人吩咐他射箭的。” 叶孤城眉头皱起道:“南王?” 这答案他是真的没有想到。 下属道:“是。” 叶孤城道:“还有什么重要的。” 下属道:“无非就是南王以金钱高官诱之,那人并不知道什么机密。” 连为什么要射箭,他的动手对象是谁都不知道,只不过为了搭上南王的线,讨好一二,便如此胆大包天。 他甚至都无法判断,来找他的人,是不是真的南王下属。 没有大智慧,只有小聪明,也难怪被丁大打成了鲜血淋漓的模样。 叶孤城道:“我知道了。” 下属知道,现在已经到了他退出去的时候,剩下的事情只要城主一个人决定便好。 叶孤城道:“你把这也带出去。” 伸手一指大半桶水。 下属道:“是。” 抱着桶就走了。 等他出去一定要好好研究,水里有没有其他什么东西。 他们白云城的下属,不会放过蛛丝马迹。 叶孤城皱眉道:“南王?” 西门吹雪道:“南王与叶城主莫非有什么恩怨?” 叶孤城道:“确实有,不过我也知道,这件事定不是南王所为。” 他可不相信南王与宫九联手了,如果这样,宫九就绝对不会坑南王似的找金九龄的下落,毕竟叶孤城可清楚南王与金九龄之间的关系。 至于当时来的那个男人,帮的是宫九,想来找他的人应该也是宫九的人,他很相信丁大,也知道对方的手段,只要是他审问出来的消息肯定没有错。 所以,对方应该是一开始就准备嫁祸南王,只不过被委托的人什么都不知道。 叶孤城在心里悄悄拉出了一张表格,各方关系原本很杂乱,现在却因为宫九和南王都多此一举的举动,变得明晰起来。 如果他不是读过剧本的男人,肯定理不清楚其中的关系,但坏就坏在他未卜先知,所以一些小漏洞,根本难不住他。 叶孤城心道,不管怎么样,南王和宫九是牵扯进了这件事情没错,而且看他们的模样,似乎还在互相拖后腿? 至于是不是装的,只要接着看就行了。 叶孤城道:“现在的关键,就是金九龄。” 西门吹雪道点头道:“我们也要去找他。” 只有找到了金九龄,才能进行下一步打算。 相貌普通的男人进了一家客栈。 他的打扮像是走南闯北的商人,但却是一个很没有钱的商人。 衣服虽然暖和,但却很旧,洗得倒是干净,想来这商人原本也有很风光的时候。 只不过出了什么变故,从富有衰落到贫穷。 或许是运货途中出了什么事,赔了一大笔钱,只能暂时留在应天等待时机。 又或者是在运货的途中遇上了劫匪,将一车的货物都赔了个干干净净。 是山匪还是强盗? 没人知道。 只不过他那只能躺在床上的兄弟,却已经说明了这个男人有多倒霉。 掌柜还坐在柜台后面算账,看见男人走过去,眼皮子都不抬一下。 他做了二十年的掌柜,这二十年中看过无数与那男人经历差不多的商人。 世道艰险,无论干哪一行都有风险,之前哪家酒楼的店小二不就被牵连得死了,甚至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更不要说是外面走南闯北的商人,什么时候死了,都很正常。 这个男人虽然没有挣到钱,但钱袋子里起码还有几两银子,能够让他住一间不错的房子,甚至还给他倒霉的兄弟抓药,这就证明,他的运气并没有坏到极致。 比他运气更差的人,掌柜见得多了。 陆小凤一脸镇定地走上楼,然后小心翼翼地将门关上。 他并不害怕被人发现,因为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满城的人都在找金九龄,却没有人想到他被陆小凤藏在了旅馆里。 不过发现不了也正常,因为金九龄的脸已经不是金九龄,他变成了刘三郎的哥哥刘二郎。 陆小凤自己,就是那个刘三郎。 刘三郎长得平凡无奇,只有一双眼睛可以看,他还很木讷,就算是看见了需要讨好的掌柜官兵,也不会扯出笑脸。 因为一旦扯出笑脸,他脸上的易容,便很容易看出问题。 陆小凤不会易容,但他的朋友会,说得再具体一点,是司空摘星会。 司空摘星这个人虽然损,但和陆小凤的关系却很铁,是实打实的,他绝对不会干出什么出卖陆小凤的事情,只会为他赴汤蹈火。 所以,陆小凤能把司空摘星找来,让他为自己和昏迷的金九龄易容。 司空摘星看见金九龄也没有说话,只是惊讶地挑眉毛,然后利落地在他过于苍白的脸上涂涂抹抹。 金九龄已经晕了好久了,自然不会因为脸上的动静而突然醒过来。 司空摘星什么都没有问,但他仿佛已经从两人的神情,两人的状态中知道很多,所以他意味深长地对陆小凤道:“你真是喜欢惹麻烦。” 而且一个麻烦比一个麻烦大。 陆小凤苦笑道:“不是我想惹麻烦,是麻烦喜欢找我。” 他这人,虽然很有几分侠气,很有几分江湖人的冒险精神,却并不喜欢找死。 就像陆小凤现在,已经知道自己被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之中,如果他不好好走下去,不想着解决,他绝对会成为阴谋之中的牺牲品。 司空摘星耸耸肩道:“你好自为之。” 陆小凤能救走金九龄其实也很凑巧。 凑巧到他当时正好在金九龄身边。 那天本来他是去找丐帮的人帮他盯着金九龄的,但在找到丐帮人帮忙之后,却意外发现已经有人盯着金九龄了。 他当时便想到了叶孤城的话,心中猛然一紧,也或许是隐隐约约有所预感,竟然像是个贼似的,跟了这男人大半晚。 偏偏没有人发现他。 甚至连丐帮的人都不知道。 所以等到不知那里蹿出来的刺客,一榔头把店小二的后脑勺敲碎时,陆小凤才能突然出手,救下已经受了重伤的金九龄。 他甚至来不得多做遮掩,只能在脸上套一个黑布袋子,但陆小凤依旧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被认出来。 因为他身上的标志性特征太多,比如说过分长的两根手指头。 那想要杀金九龄的如果看见了他的手指头,定然会知道谁救走了金九龄。 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发现,也庆幸于自己当天晚上突发奇想的跟踪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甚至没有告诉他嘱咐着要盯人的丐帮。 要不然,他的营救计划也不会这么顺利。 至于那个举着榔头的人,当时好像是想把陆小凤一起杀了,但谁叫他剩余的时间太短,功夫又不够好。 他扔出了几枚暗器,没有一个是打到陆小凤的,他的主人怕也是下了命令,看见另几个盯着金九龄的人要来了,赶忙撤退。 人可以下次杀,但他却不能被抓到把柄。 但即使陆小凤救下了金九龄,情况还十分危急。 因为他的后脑勺,是实打实被榔头敲了一下。 人身上最坚硬的骨头是头盖骨,因为头盖骨要保护柔软的大脑。 人被撞到了头变得特别聪明或者特别笨都是常有的事,由此可见,人的头脑非常重要。 金九龄不是手断了,也不是脚断了,而是头被来了这么一下,陆小凤不担心他是不是傻了,只担心他能不能活下来。 所以他只能找一个人帮他。 一个绝对不会出卖他的人。 他找了正巧在外面有事的岚风。 岚风甚至都不知道陆小凤是怎么找到她的,但她在陆小凤找到她的瞬间,岚风就做出了判断。 她要帮城主保住金九龄。 即使岚风也不知道叶孤城究竟想要做什么,但她至少知道一件事。 这后脑勺都要被敲破的男人,是个重要人物。 所以她一手安排陆小凤和金九龄住进了张婉柔在的客栈,甚至就一个楼上下,也一手把金九龄从生死线上拉回来,甚至还给陆小凤开了方子,告诉他金九龄之后要喝什么药。 然后还帮陆小凤把司空摘星给找了过来。 也是非常贴心了。 陆小凤知道,找到岚风就是找到了叶孤城,同理,岚风做的事情很大程度上都代表了叶孤城的态度。 正是因为叶孤城什么都知道,陆小凤才心安理得地玩起了失踪。 因为有人接应他。 至于听见岚风汇报的叶孤城有什么反应。 他什么反应都没有。 叶孤城道:“就当不知道这件事。” 这才是对陆小凤最好的保护方法,当然还有那应该失踪了也应该死了的金九龄。 过了一会儿,叶孤城又道:“让张婉柔知道这件事。” 因为他们还需要张婉柔配合。 小姑娘的分量并不轻,又满脑子都是报仇,这样的她,无疑成为了一个战士,一个最好用的傀儡,一把最锋利的剑。 让她做什么都能很好地完成。 并不是利用,只不过,既然想要报仇,她也应该做些什么。 她应该也想做些什么。 所以张婉柔又多出了一项工作,帮助陆小凤传递来自外界的信息。 她要保证陆小凤什么都知道,叶城主知道多少,他就要知道多少。 要不然,他怎么能在说都想要金九龄那两颗眼珠子的现在,保住他的人? 事实上,陆小凤怀疑,别说是两颗眼珠子,单凭他,连金九龄的性命都保不住。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人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究竟会阴损成什么样。 就连司空摘星也在酒楼中提醒陆小凤。 他不同于别人,陆小凤的脸就是他帮忙捏出来的,所以一眼就能从人群中认出他。 司中摘星道:“你要照顾好你哥哥。” 陆小凤道:“这是自然。” 陆小凤又道:“毕竟是嫡亲的兄弟,无论怎样我都不会丢下他。” 司空摘星道:“但他的病似乎看起来很凶险。” 陆小凤道:“或许。” 司空摘星道:“上街找大夫的时候要留点心,不要找赤脚大夫。” 陆小凤道:“我无论是找大夫还是抓药都很小心。” 司空摘星道:“你要更加小心一些,听说最近有许多人假装大夫在招摇撞骗。” 陆小凤道:“我一定会小心。” 司空摘星甚至不能说金九龄,也不能说现在满江湖的人都在找他,因为隔墙有耳。 谁知道他们周围有没有找金九龄的江湖人? 他只能用异样的形式,告知陆小凤现在事态有多么严峻。 应天街上又不知道多少个江湖人,其中超过八成都想要金九龄的眼睛。 以他现在的状态来说,要他的眼睛,就是要他的命。 陆小凤要保护好金九龄,不仅仅因为他们是朋友,也因为金九龄似乎知道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仔细想想,如果他不是知道什么秘密,怎么会有这么多人都盯着他? 但陆小凤又实在不知道金九龄到底惹上了什么祸事,竟然让那个剑鬼对他都念念不忘。 他要快点醒来才行。 陆小凤这样想着,快步踏上楼梯,他手上还提着一包药。 这是今天才为金九龄配的药,毫不夸张地说,陆小凤就算是伺候谁,都没有这么用心过。 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人比他更想要金九龄快点醒过来,因为他想知道,金九龄究竟隐藏了什么秘密。 如果知道他的秘密,那些谜团,或许就能迎刃而解。 陆小凤走到了门口,他脸色猛地一变。 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对,门竟然开了一条缝。 他走的时候,明明把门关好了。 恐惧涌上陆小凤的心头。 有人来过。 是谁来了? 他想要做什么? 他一把推开房间的门。 空荡荡的房间。 没有人,只有冰冷的被褥。 金九龄,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浮光掠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5 08:46:21 古封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5 13:21:27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15 20:30:52 谢谢妹子的地雷和手榴弹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陆小凤满世界找金九龄。 房间内不在, 房间外不在, 客栈里也不在。 金九龄这个人就好像是凭空消失了。 就算是走投无路的困兽都比陆小凤看起来更体面, 他的头发蓬了,衣服乱了, 眼睛里有说不出的惊恐。 不仅仅是因为金九龄失踪了,还因为他失踪得悄无声息。 陆小凤甚至都不知道, 人是什么时候盯上他们的, 又是什么时候把人弄走的。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下楼对掌柜道:“刚才可看见什么人上去?” 他甚至不敢说人不见了。 那掌柜看他,觉得陆小凤神色有些仓惶,也表情一凛。 掌柜道:“丢东西了?” 客栈中丢东西可是一件大事,这意味着小偷甚至敢摸到楼上。 陆小凤颓然道:“是有东西不见了。” 他抢先道:“我再去找找。” 并没有给掌柜进屋查的机会。 他是在试探,看刚才有没有人带着金九龄离开, 毕竟,金九龄是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 不管用什么方法将他运走,只要是从正门走的,掌柜自然会看见。 他也不怕掌柜是装出来的, 这人没有武功,而陆小凤的眼睛也不是摆设。 他看人很有一手。 所以,金九龄的失踪掌柜不知道。 陆小凤心道,如果人没有从正门走,那是从哪里走了? 他的房间里有个窗户,但窗户正对大街,无人能够从窗户跳下去并不被人看见。 陆小凤镇定了一些, 他想,人肯定还在客栈里。 他这样想着,直接下楼,敲了张婉柔的门。 张婉柔的警惕性很高,现在又不便外出,一天十二个时辰除非是有要事,甚至都不会从房间中出来。 她听见有人敲门,将门拉了一条缝,看见是陆小凤,才将门缝拉开了一些。 张婉柔道:“陆大侠?” 陆小凤道:“这次找你,是有急事。” 张婉柔道:“急事?” 陆小凤道:“金九龄失踪了。” 张婉柔道:“失踪?” 她惊讶极了,又赶忙把声音压低:“他不是一直在你房间中?” 陆小凤苦笑道:“刚才我出去一趟,回来后人就不见了。” 张婉柔道:“问了掌柜没有?” 陆小凤道:“没有人出去。” 张婉柔道:“那窗户?” 陆小凤道:“我的窗户正对大街。” 张婉柔道:“这难道成了一桩悬案?” 陆小凤道:“金九龄人应该还在这里。” 张婉柔道:“莫非是被其他人关在了客栈中?” 陆小凤道:“或许。” 张婉柔道:“很有可能,这里的客人,有许多都是为了藏宝图而来的江湖人。” 张婉柔又道:“每到吃饭的时候,就看见那些人坐在一张桌子上。” 这些江湖人说话并不避讳,时间久了,就算张婉柔很少露面也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来,这样想想,如果金九龄失踪了这些人很有嫌疑。 但金九龄现在的脸并不是他自己的脸,司空摘星的易容术又很有保障,这些人既然蠢笨到人人都能知道他们的目的,又怎么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金九龄带走了? 想想逻辑也很不通。 但现在没有办法,只要有分毫希望,无论是陆小凤还是张婉柔都不能放过,他们得先找到昏迷的人。 陆小凤道:“如果人还没有被带走,应该就藏在他们的屋子中。” 张婉柔道:“进去查查?” 陆小凤道:“只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探查。” 张婉柔又道:“如果金九龄真的被藏在屋子中,他们应该不敢让那人独自一人呆在房间里。” 因为陆小凤就是这样才把金九龄弄丢的。 陆小凤想也是,但他似乎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张婉柔道:“先看看没有人的屋子,如果找不到人,十有**就被藏在有人的屋子中。” 陆小凤点头道:“好。” 张婉柔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但之前或许是因为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在场,一直没有表现出来。 现在看来,她不仅镇定,而且很有主意。 陆小凤道:“如果空屋子中没有人,怎么办。” 张婉柔笑道:“自然有方法让他们出去。” 不过在此之前,他们还有事情要做。 张婉柔将门虚掩,走进了屋子,过了一会儿,竟然手捧一只胖鸽子出来。 陆小凤看着这只胖鸽子,竟然连心中的烦闷都消散了一部分,因为这个鸽子实在是太胖了,胖得喜人,胖得像一只山鸡。 这是白云城的鸽子。 张婉柔将鸽子递给陆小凤道:“有什么事,你自写上去。” 陆小凤结果鸽子道:“好。” 不管出了什么事,总要先知会叶孤城一声。 就算是再难的谜题,好像都没有他不能解决的。 不知为什么,叶城主就是给了陆小凤他们这样的错觉。 金九龄被找到了! 消息一出,大半个应天都炸了。 谁找到了金九龄? 他的眼珠还在不在? 找到了他,是不是就能知道剑鬼的秘密? 也不知道是谁放出来的消息,仿佛在一瞬间,所有人都知道金九龄被找到了,因为有人拿着金九龄的眼珠上了紫金之巅。 但又很奇怪,因为没人知道金九龄是在哪里被找到的,又是谁找到他的。 大侠与大侠之间对个视线,心道不管怎么样总要上紫金山看看。 管他是不是真的,总要去了再说。 “剑鬼真的会兑现他说的秘密?” “不知。” “不知道,还去山上干什么?” “如果他能兑现,所有在场的人都能沾光。” “但他真的敢再上山?” “有什么不敢的。” “你忘了,上一次西门吹雪也在。” “……” “他不仅在,还被剑鬼拒绝了邀战。” “看他当时的模样,似乎很生气,也很愤怒。” “没错,他当时已经举剑追杀剑鬼。” “那剑鬼,会不会已经死了?” “不知道,但西门吹雪追杀过的人,好像从来没有活着。” 想到这里,即便是想着快点上山去听秘密的人,脚步都不由自主一顿,因为他们忽然发现,也许剑鬼已经死了。 这问题迟早有人会发现,但之前,所有人似乎都沉浸在找到金九龄眼珠换取秘密的紧迫感之中,根本没有办法想到这么多事。 不过一旦有人完成了要求,他们的思虑就变得多了起来。 “不管怎么样,还是先上去看看。” “好。” “毕竟剑鬼身手诡异,也许他对上西门吹雪也很游刃有余?” “但如果他没有死,西门吹雪会不会也到山巅等他。” “很有可能。” “那我们这些人是上去做什么的。” “起码他的目标只有剑鬼一个,我们都不会被看在眼里。” “话虽这么说……” “你想,如果剑鬼先说了秘密,西门吹雪又把他杀了,那藏宝图可不就是我们公平竞争?” “他或许不会告诉我们。” “但他可以告诉别人,比如那个找到眼珠子的人。” “上山的人有很多,即使不能拿剑鬼怎么样,也能逼问那家伙。” “似乎很有道理。” 这个节骨眼上还敢去找剑鬼的,一个个都被藏宝图迷了眼睛,几乎不要命。 因为山上不仅仅有剑鬼,还有西门吹雪。 敢顶着两大剑客锋芒上山,除了不要命,还能有什么理由。 甚至,就如同他们说的一样,剑鬼都有可能死了。 客栈中的人一下子就少了大半,剩下的人都不是江湖人士,而是来往于应天和其他城市之间的商人。 这世界上总有人和他们一样,即使别人家都在团圆,他们却在工作。 陆小凤和张婉柔从房间中出来,看着空空荡荡的客栈叹了一口气。 陆小凤道:“那藏宝图真的很有诱惑力。” 张婉柔道:“有感叹的功夫,不如好好查查。” 陆小凤道:“这是你安排的?” 张婉柔道:“我可没有那么神通广大。” 张婉柔道:“这都是叶城主安排的。” 陆小凤奇道:“人是叶城主找的?” 张婉柔道:“不,人就是普通的江湖人。” 陆小凤奇道:“他怎么敢带着眼珠上山?” 张婉柔道:“因为他以为自己找到的真的是金九龄的尸体。” 陆小凤道:“金九龄还没有死。” 张婉柔道:“但他们都不知道。” 在江湖上奔走的人都默认金九龄死了,而且默认他死得很惨,有些人甚至怀疑,他的眼珠到底还在不在。 但既然剑鬼说是在,那就肯定在,所以这段时间很多人没事干就到乱葬岗转悠,希望能找到被草席一卷抛尸的。 他们就没有想过,如果人真死得这么寒颤,根本不需要他们找,早就被金家的婢女小厮翻到过了。 叶孤城什么都没做,他只是让下属给一具基本面局全非的尸体易容,换上金九龄最后穿的衣服,然后往乱葬岗一抛。 坑的就是没脑子的江湖侠士。 然后显而易见,立刻就有人上钩,带着人的眼珠子去找剑鬼了。 那人一定很确定,自己找到的就是真人。 陆小凤不得不佩服,这计策虽然很浅显,但也很难看破,声东击西一招用得不可谓不好。 张婉柔道:“时间不等人,我搜二楼。” 她自己就居住在二楼。 陆小凤道:“我看三楼。” 分工也是相当得明确。 山巅的人并不比正月十五时少。 即使有西门吹雪做威胁,还有许多人决定铤而走险。 西门吹雪虽然恐怖,却不喜欢大开杀戒,他们最多就被冻一冻,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比起传说中的藏宝图,被冻一冻算什么。 又不是要他们死。 话虽如此,但等真看见西门吹雪,在场人无不打寒颤。 他这回可不玩什么守株待兔,就直接在山巅上等着,看那剑鬼敢不敢自投罗网。 在场人看着,起码确定了一件事。 剑鬼命大,上次没有被西门吹雪给砍了。 想想,他们似乎又对那人更增添一两分自信。 在场人中最不舒服的恐怕就是那自以为撞了大运的江湖侠士。 他很谨慎,在找到“金九龄”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因为他担心,有人想要杀人夺宝。 但这岂是他不说别人就能不知道的? 有许多聪明人根本就没有去找什么金九龄的尸体,而是在山上守株待兔。 他们或许准备直接抢,又或许准备分一杯羹。 剑鬼说要告诉找到眼珠的人秘密,他们如果从那知晓秘密之人的口中将其再掏出来,并没有违反规矩。 能够获得财宝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守得住财宝。 很可惜,少有人知道这道理。 他们从斜阳等到月上中天,却依旧没有看见剑鬼,心中不由犯嘀咕,人是不准备来了? 剑鬼莫不是耍他们? 但还没有想玩,就看见一抹白影不知道从哪里来,与之前出现的方式一模一样。 西门吹雪的眼神闪了闪。 他觉得有些不对。 还是白衣人,还是面附青铜鬼面,声音也很嘶哑,听不出他原本的声音。 剑鬼道:“眼珠带来了?” 那人道:“在这里。” 从怀中拿出两个纸包。 竟然将眼珠子放在怀里,也怪恶心的。 但是剑鬼却“呵”了一声,他道:“这是假的。” 他好像看都没看,便下了结论。 群众一片哗然,假的?怎么会? 那人脸都涨红了,他道:“不可能是假的,是我亲手从金九龄脸上掏出来的。” 他这话一说,在场人就有些表情不太好了。 他们有些不仅仅是来听秘密凑热闹的,还有一些是金九龄的朋友,兄弟,是为了知道他的踪迹而来的,现在竟然听见他被人活生生掏了眼睛,心中很不是滋味。 剑鬼道:“你怎么确定,你遇见的那个人就是真的?” 那人道:“他的衣服,他的脸都和失踪前一样。” 剑鬼道:“他的脸?” 那人道:“不错,虽然已经烂了一半,但还能看出轮廓。” 剑鬼道:“如果我是你,就会想扯扯那张脸,看是不是真的。” 他道:“你都能从死人脸上掏眼珠,怎么会没胆子扯死人脸。” 这话说的,也是相当刻薄了。 那侠士被他说得怒极,他道:“你说是真的就是真的,说是假的就是假的,谁知道你是不是不想说秘密。” 剑鬼道:“我如果真的不想说,你又能那我怎么办?” 语气很贱。 群众哑然,他们确实不能拿剑鬼怎么办。 因为他们从头到尾都是被动的一方。 剑鬼道:“我没有骗你的心情,你倒不如回去看看那人是真的金九龄还是假的金九龄。”说完,就飘飘欲仙准备走了。 剑光破长空。 比明月更皎洁,比星辰更绚烂。 是西门吹雪的剑。 剑鬼纵身一跃,身后的树应声而倒。 剑刃上包裹着剑气,剑气足以将他身后合抱粗的树砍断。 他原本还无法将剑气运用到如此地步,但仿佛一夜之间就开了窍。 西门吹雪的前半生,从来没有因为想杀人而杀人。 他杀人是没有目的的,正如同他每年追杀四次的恶人,也不是他的仇人。 他挑战其他剑客也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剑,为了他的道。 如此看来,西门吹雪即使一直在杀人,却不是一个弑杀的人,他的剑中有杀意,但是杀意却是针对死在他剑下的每一个人。 有些人杀戮如同戏耍,要人死才会动刀动剑。 但西门吹雪不一样。 他举剑,是为了道,杀人,是道的证明。 对他来说,杀人才是最不值得一提的,是附带的艺术品。 但对剑鬼,他有的不仅仅是杀意,还有杀心。 能够让修无情道的人起杀心是一件很反常的事。 他们没有心,正如同皎皎明月。 明月无心。 无心的人,不会受到红尘的浸染,也不会受到伤害。 受伤,是因为有情。 西门吹雪自然不会因为剑鬼而有情,但他确确实实因为剑鬼而受到伤害。 是能让无情道停滞不前的西门吹雪受伤的伤害。 这么想来,也不知道是西门吹雪更惨一点,还是被他打的剑鬼更惨一点。 谁叫西门吹雪现在可是铁了心要剑鬼的命。 但今日的剑鬼,和之前来的人并不是很一样。 面对西门吹雪凌厉的攻击,他不仅没有脚底抹油直接跑了,还拔剑硬生生扛下来。 他扛下来的并不是西门吹雪正面的剑气,而是播散的余威,但是能一招扛下来,也是很了不起了。 叶孤城站在森林中远远地看着西门吹雪与剑鬼的对决,心道这人竟然有如此之强?他上次怎么没有感觉到? 没错,这次叶孤城没有躲在半山腰,而是直接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看西门吹雪与剑鬼战。 至于为什么不出现,事实上,现在除了上次遇见他的剑鬼之外,还没有人知道白云城主叶到了应天。 保持一定神秘感,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惊喜。 抱着这样的想法,叶孤城站在人群之外,他已经隐隐摸到了自然之境的边缘,如果刻意,便能将自己的气息降到最低,与自然融为一体。 这是一个不小的突破。 至于西门吹雪的突破,他也知道,大概是在遇见剑鬼第二天就发现西门吹雪停止许久的境界有了改变,竟然到了入世这一层境界。 没有谈恋爱,没有感悟情就直接入世,闻所未闻,从这似乎也能看出西门吹雪的天赋。 但叶孤城一点都不嫉妒,他甚至对西门吹雪还抱有隐隐的同情。 被一个变态逼得三观重塑,想想还真可怜。 叶孤城原本以为,西门吹雪在短时间内有了这么大的突破不说是直接杀了剑鬼,想要挑一挑他还是稳了,但一看见上面的白衣人出手,叶孤城就咦了一声。 徒手斩剑气,宫九什么时候有这么厉害? 不是叶孤城吹,他自己现在都做不到,至于宫九,虽然未交手过,但他们的实力应该在伯仲之间。 但看他招架西门吹雪的样子,一定是高了起码几个小境界。 这就奇怪了,一个人怎么会在几天之内改变这么多? 叶孤城眼神一凛,来的这个,应该不是他们看过的剑鬼! 他是谁? 与剑鬼直接交手的西门吹雪也有相同的疑问。 他已经感受到了,眼前此人并不是他上次所遇见的剑鬼,也不是他想要杀的人。 但一剑开始,两人的对战却没有停止。 因为眼前的白衣人比剑鬼还要强。 他比西门吹雪的剑术要精湛很多。 这个世界上比西门吹雪剑术精湛的人一只手就能数出来,至于剑术十分精湛,与西门吹雪的对决中还留有余地的只会有一个人。 就是他无处无处不在的老父亲玉罗刹。 西门吹雪冷笑,又毫不留情地刺出一剑。 玉罗刹并不愿意同西门吹雪对决,好像从他剑术大成之后就从没有与西门吹雪比划过,也没有指导过他,现在竟然有了天然的机会,西门吹雪自然下手一次比一次狠。 反正不会刺出问题。 玉罗刹也高兴啊,他都不在乎自己究竟有没有被认出来,光是看着西门吹雪出来没有多久剑术就有突破就兴奋得不得了。 他是不知道宫九究竟做了些什么,只知道前几天他们家阿雪和宫九对决过之后那境界是蹭蹭蹭地向上涨。 因为这个原因,就算是代替宫九来装神弄鬼一次,他都不是那么不情愿。 为了儿子,他也是操碎了一颗慈父心。 但很可惜,并不能再多看阿雪的英姿,想到这玉罗刹的眼神就变得无比惋惜。 留下来的时间再长,就要错过他和宫九约定的时间了。 至于有没有被看破,玉罗刹那是一点都不在意。 剑鬼和西门吹雪的战场在不断移动,在山顶上的那些大侠没有一个敢跟着他们跑的,就站在原地呆若木鸡,或者以非常阴森的眼神盯着那倒霉鬼看,仿佛在质问,你干的都是些什么事! 把他们全都坑了好吗? 那人也欲哭无泪,他根本就没有让这些人一起上来好吗?都是他们自作聪明跟上来的。 他巴不得就一个人听那所谓的秘密。 同时下定决心,等到回去之后一定要把“金九龄”的脸皮给撕开。 他倒要看看,这人的脸是真的还是假的。 玉罗刹移动的速度很快。 如果说西门吹雪用的轻功已经是顶尖,他则是顶尖中的顶尖。 只要玉罗刹想,没人能追得上他。 他快速地在林间穿梭,化为一道残影,同时又有白色的雾气从林子深处弥漫开。 玉罗刹又不是傻的,他陪西门吹雪练这么久,还能不知道对方已经看透他的身份? 既然已经看透了,而他又做完答应宫九的事情,为什么不跑? 他与宫九之间达成了某种很神秘的协议。 西门吹雪看玉罗刹脚底抹油一心要跑,也不追。 他清楚两人之间实力的差距,想要追上玉罗刹以他的本事还不够格。 激荡的情感在心底生根发芽,并不是对剑鬼的痛恨,而是某种执着。 对于变强的执著。 所谓的无情道修者,天生感情淡薄,但他们并不是没有感情,而是脑海中有一个阀门,正常人阀门是开着的,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嬉笑怒骂,方为人生。 但是他们不同,必须要某种激烈的情感将阀门冲破,如果来自外界的刺激不够,便不可能入世。 西门吹雪收到了冲击,所以,他现在似乎不像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而成了堕入凡间的人。 除了叶孤城,没有人知道他堕入凡间的契机是什么。 宫九。 若宫九一日不死,他恐怕就会成为西门吹雪的心魔。 二不存一。 这就是恨的力量。 叶孤城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西门吹雪身后。 他道:“那不是剑鬼。” 西门吹雪道:“没错。” 西门吹雪又道:“他是玉罗刹。” 叶孤城惊道:“玉罗刹?” 西门吹雪道:“是他。” 叶孤城道:“他为何会扮成剑鬼的模样?” 西门吹雪道:“不知。” 他又道:“但他和剑鬼之间,定然达成了某种协议。” 否则玉罗刹也不会扮作剑鬼。 恐怕就是为了躲开西门吹雪而特地让玉罗刹出面。 叶孤城听见此话更是心神一动,因为他不仅仅知道玉罗刹是谁,还知道剑鬼是谁。 玉罗刹和宫九搞在一起,无非就是两个Boss强强联手,听起来就很恐怖。 叶孤城道:“京城,有什么事玉罗刹所图谋的?” 西门吹雪道:“没有。” 他回答得很是斩钉截铁。 叶孤城道:“那他做什么?” 西门吹雪冷笑道:“他或许只是无聊了。” 叶孤城惊道:“无聊?” 西门吹雪道:“他只是想看其他人的笑话。” 玉罗刹能有什么目的? 他不缺金银财宝,不缺绝世美人,武功更是独步武林。 他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与世界唯一的牵挂就是西门吹雪。 所以能让玉罗刹出手只有两个原因。 一是他无聊了。 二是他又为了西门吹雪在图谋。 西门吹雪不知道玉罗刹在图谋什么。 所以他认为,对方的目的是前者。 陆小凤将三楼每一个房间都仔仔细细找了一遍。 没有金九龄的身影。 他火急火燎地冲下楼,正好看见站在楼梯口的张婉柔。 陆小凤道:“没有人。” 张婉柔道:“我也没有找到。” 两人面面相觑,他们并没有想到会出现如此状况。 张婉柔道:“只能找叶城主了。” 陆小凤道:“找叶孤城做什么。” 张婉柔道:“他在京城有许多的眼线。” 言下之意是让叶孤城寻找。 陆小凤叹道:“不必。” 张婉柔道:“不必?” 陆小凤苦笑道:“若说在京城眼线,绝对不会有人能比丐帮做得更好。” 张婉柔道:“莫非……” 陆小凤道:“我去找丐帮的人。” 就不知道有没有用处。 张婉柔谨慎点点头道:“好。” 现在似乎也只能这么做了。 陆小凤一刻也停不得,金九龄一分钟不在他的视线内,他就一分钟不得安定。 他立刻走了,偌大的客栈中似乎又只有张婉柔。 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等到确定陆小凤走了,才打开门。 张婉柔的塌上,赫然就是陆小凤苦苦寻找的金九龄! 小皇帝在书房里。 他喜欢书房,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房中不仅有书,还有密道。 密道中有一大批他养的密探。 小皇帝在津津有味地看一本书,但这却不影响他听密探汇报。 密探道:“张婉柔的身份不一般。” 小皇帝道:“能在江湖中留名的剑客,哪个是一般的?” 暗探道:“张婉柔的家里人都死了。” 小皇帝不说话。 暗探道:“她的弟弟被剑鬼杀死,生母早逝,父亲则是大半年前才死的。” 小皇帝道:“哦?” 暗探道:“张婉柔的父亲是常漫天队伍中的镖师。” 小皇帝终于来了兴趣,他道:“被绣成瞎子的人?” 暗探道:“是。” 小皇帝笑了,他道:“这倒是有趣。” 暗探不说话。 小皇帝道:“她知不知道金九龄的身份?” 暗探道:“应该不知。” 小皇帝道:“何出此言。” 暗探道:“因为她没有想为父亲报仇。” 小皇帝又笑了:“或许只是你没有看到事情的真相。” 他又道:“西门吹雪会出现在紫金之巅只是偶然?” 暗探额角冒汗。 小皇帝道:“定然是张婉柔做了什么。” 他道:“江湖儿女本就心性非同常人,能够在江湖上占有一席之地,这女人定然不可小觑。” 小皇帝又道:“她能为弟报仇请出西门吹雪,那为父报仇便也能付出很多。” 金九龄没有死,那是因为张婉柔并不知道谁是绣花大盗,但是现在她知不知道真的很难说。 小皇帝嘴角的笑容诡异。 既然这么多人都知道了金九龄的身份,为什么张婉柔不知道? 她合该知道的。 作者有话要说:  腐视全球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6 01:20:08 20133543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16 07:55:07 三三三日月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6 09:17:11 品雀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6 09:21:54 24639271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6 10:29:12 浮生意欢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6 13:08:24 流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6 13:22:59 流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6 13:23:08 抠脚大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6 21:25:27 抠脚大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6 21:25:42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16 21:35:54 很久没有收到这么多地雷手榴弹了【泣不成声.jpg】 谢谢大家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张婉柔原本不相信世界上有神,有仙。 人就是人, 只能知道人所知道的事情, 但是神仙, 却知道许多人不能知道的事情。 她向来不相信什么大智大通, 因为只要是有点江湖经验的人都知道, 他们经常答非所问。 耍滑头而已,谁不会? 但现在张婉柔却相信,这世界上, 真有全知全能的神仙。 在弟弟死前的半年, 他们姐弟二人都在为了父亲的死而奔波。 他们想知道, 究竟谁才是绣花大盗。 张婉柔是女人, 不能上武当山, 但是他的弟弟,却没有问题。 武当的群英会, 泰山剑自然是去的。 他毕竟是成名剑客,还长得粗壮, 对西门吹雪叶孤城虽然崇敬, 却不像是初出茅庐的菜鸟剑客一样疯狂。 所以,即使以剑客身份参加群英会, 他也不会穿一袭白衣, 而是穿着一身粗糙的黑衣。 配上他黝黑的面孔与沉重的剑, 像一座小山。 黑衣帮他躲过了来自岁寒三友的伏杀,像泰山剑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是玉罗刹的儿子。 但他虽然直面了生死线, 却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 群英会,除了让泰山剑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似乎没有任何用处。 他还是不知道,谁才是绣花大盗。 不仅不知道,甚至因为武当山上死了那么多青年才俊,反而没有人关注绣花大盗是谁。 虎头蛇尾,让真正的受害人家属一腔悲愤无力书写。 泰山剑虽然心中愤愤不平,也没有办法,他下山,与轻鸿剑说明,想要找到真正的绣花大盗,似乎只有靠自己。 张婉柔年纪比泰山剑大,也比他更有主见,在江湖上,生死都是常事,报仇也是天定,莫说什么以德报怨,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才是常态。 她和泰山剑与父亲都不算是亲近,但是为人子女,总要报仇雪恨,奔走了大半年就为了找绣花大盗,却毫无头绪。 让张婉柔没想到的是,在为父报仇之前,她的弟弟竟然也死了。 比起一年都见不到几次的父亲,她与弟弟的关系可以说是非常亲厚,报仇热情更是高了不要太多。 她能为之牺牲全部。 所谓因果循环莫过于此,张婉柔想不到,她竟然不只能够帮弟弟报仇,还能帮父亲也报仇。 西门吹雪不在乎她,看她根本就不像是看一个人,自然就不会在意张婉柔的出生。 但是叶孤城不一样,就算他不想打听,他身边的下属也会格外热心地将张婉柔的绝密档案递上叶孤城的案头。 千万不要小看这些下属的神通广大,他们什么都知道。 等叶孤城看完张婉柔的人生经历,看这妹子的眼神就变得格外复杂。 当然,他并没有让张婉柔发现,毕竟像叶孤城这样仙气飘飘的男人,是不应该看任何一个女人过长时间的。 他思考了大半天,就算是绣花大盗受害者的亲戚,如果不执意于报仇也就罢了,他还能当做没看见,但是张婉柔和他死了的倒霉弟弟,明明是为了报仇而东奔西走,现在第一个仇都没有报,第二个竟然就接踵来了。 这命,实在是太惨。 惨到叶孤城觉得不告诉她真相都不好意思的地步。 毕竟,除了金九龄的仇人,其他人都没有立场对他报仇,那些被他绣瞎的瞎子也并不是命不值钱。 他们或许是炮灰,但对这些人的亲人来说,却并不是这样。 叶孤城思来想去,找了个机会让岚风把资料递给张婉柔,他并没有亲自告知,而是将选择权全部送到看似柔弱的女性手上。 他所展现在她面前的,只是对方苦苦追寻的真相。 金九龄是死了还是活着,全看张婉柔。 然后张婉柔便给了他答案。 张婉柔道:“他刺瞎我父一双眼,我取他两颗眼珠子,扯平。” 说这话时,清秀的女子看上去颇为淡定,她手捧一个琉璃罐子,里面装着金九龄一双招子。 至于被挖了眼睛的可怜人,还没有醒来。 他后脑勺被砸得血肉模糊,为了治疗伤口,连头发都剃了,醒来更不知道要何年何月。 至于眼睛,伤得那样重,如果强硬挖下来,分分钟就死了,但毕竟动手的是岚风,她的医术不比西门吹雪差多少,眼睛挖下来,人还在,至于什么时候醒来,那要看金九龄的恢复力。 叶孤城道:“你接下来准备做什么。” 张婉柔道:“自然是去换秘密。” 叶孤城道:“你对藏宝图有兴趣?” 张婉柔摇头道:“我只对剑鬼有兴趣。” 叶孤城道:“你可知告诉你秘密的或许不是真剑鬼?” 指不定是玉罗刹假扮的。 张婉柔道:“我知。” 她道:“但不管怎样,在那里的人定然与剑鬼有关系。” 甚至连那个秘密,或许都能挖出蛛丝马迹。 叶孤城最后道:“其实你不用这么急。” 因为剑鬼已经惹怒了西门吹雪,不管张婉柔有没有亲自上门试探,西门吹雪都不会放过他。 西门吹雪的意志力世上鲜少有人能够超过,被他盯上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张婉柔却道:“我亲自去。” 她很坚持。 叶孤城道:“好。” 紫金山上人萧索。 已经出了正月,新年的气氛早已过去,寻常人家的老百姓早就再度投入有条不紊的工作。 只有这些个江湖大侠还有闲心在山上呆着。 但他们却已不复一开始的狂热,上次那带着金九龄眼珠子来的人,可以说是凄惨至极,不仅没有落得藏宝图,还被人海扁一通,至于他找到的所谓尸体,正如同剑鬼说的那样,脸皮子一扯就是张别人的脸。 所以各路大侠也知道了,他们中怕是混了有心人,自己找不到金九龄,也不想别人找到。 这事情已发生,仿佛憋在胸膛中的一口气就泄了出去,真对藏宝图抱有幻想的,都是一些乌合之众,他们的武功并不精深,却有一肚子的花花肠子,而且个个都是知难而退的,现在既然知道剑鬼的条件不好达到,竟然就萌生了退意。 仅剩的虽然有些意志力,但也没有准备去找金九龄,而是一伙人说好,守在山顶上轮班,就看什么时候有人能再带着眼珠子过来,他们就坐享其成。 但他们也并不确定有人能来,等着等着不耐烦了就开始内讧。 有人道:“真会有人来?” “大概。” “大概,大概是什么意思。” “大概的意思就是我也不知道。” “那我们还在这里做什么。” “等。” “等?要等到何年何月?” “等到有人能找到金九龄为止。” “真的有人能找到?” “如果不能,你难道自己亲自去找?” “怎么可能。” “既然不愿意自己动手,就等等好了。” “先说好,我最多再坚持十来天,如果这段时间内没有人,我也要走了。” “不用你说,这里的哪个人不是这想法?” 他们的时间虽然多,也没有闲到这地步,如果金九龄的人一辈子找不到,他们难道就在这里等一辈子? 怎么可能。 但这些人没有想到,转机竟然来得如此之快。 张婉柔悄无声息地上山,她的手上捧了一个琉璃罐子。 那些守株待兔的侠客看着她,先没有往别的方向想,只道她是来这里看看地形,又或者是缅怀自己竟然能够逃过一劫。 虽然嘴上口花花,心中也看不起女人,但在场人还真是没有一个敢去招惹张婉柔的,他们都很怂,没胆子把剑谱第十二位拦下来。 这些人都名不见经传,要不然也不会把绝世武功寄托在什么秘籍上。 毕竟那玩意儿,除了让金镶玉山庄覆灭之外,没有起到一丁点儿用处。 至于现在江湖上的大多数人,早就不知道金镶玉山庄是个什么玩意儿,他们都只知道万梅山庄。 不过即使不敢上前撩拨张婉柔,他们的眼睛却还锁定在女人身上,有些贪财的,更是将视线锁定在琉璃罐子上。 这是个风雅的好东西,江湖人有些钱的就算用得起,也不会花钱去买,再好看也只是个罐子,碎了就没了,一点都不实用。 但在夕阳的映射下,那个罐子怪好看的。 看着看着,就发现不对劲了,那罐子里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眼睛很不得黏在上面,只见张婉柔步子一迈,里面的眼珠子就滴溜溜地滚。 那人脸色一变,差点从树上栽下来。 他道:“眼睛,那罐子里装了一对眼睛!” 群众一片哗然。 张婉柔竟然带了眼珠子上山? 这是谁的眼睛? 莫不是金九龄的?! 这些人不敢拦下女人,也不敢说话,只能一个个接二连三地从树上下来,跟在张婉柔身后。 有些被委以重任的,干脆一溜烟跑下山,去通知那些在街上晃的,在乱葬岗找尸体的人通通都上山,有人又找到眼珠子了。 问谁? 张婉柔。 一听说这名字,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工作,眼珠子恨不得震惊地掉出来。 竟然是她? 她凑什么热闹。 赶忙夜跑山上去了。 张婉柔的上山速度并不快,一步一个脚印,与寻常人查不多,所以那些被临时通知的,只要步子快一点,就能赶得上大部队。 不知不觉间,她身后的小尾巴竟然成了一个有很多人的大部队。 但女人并不在意,她只是冷笑。 从一开始她就猜到,会有这么一个大队伍。 也好,她的目的岂不就是让更多人跟着。 人越多,秘密揭发出来的一刻便越劲爆。 她的目的从来就不是什么藏宝图,只是想找剑鬼报仇。 顺便再让金九龄身败名裂。 她报仇,可不是简单将人眼珠子掏出来就好。 张婉柔知道,像金九龄这样的人,是非常要面子的,比起他的眼睛,更看重的绝对是他的名声。 一个人如果名声很好,就算没有眼睛,也是江湖大侠。 她所做的事情一点都不难,只不过是告诉其他人,为何她挖金九龄一双招子。 想来武当山之事只过了半年,就算江湖人的记忆力都很短,也不应该忘记。 特别金九龄还是一个大名人。 剑鬼此人或许有未卜先知的功夫,又或者,他在山巅有眼线。 只要是一群人一起上来,他就会出现。 他出现得也很诡异,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正好是在月亮当空照的时刻。 但今天,他终于没有从小树林里飘出来,而是突兀地从一棵树后一闪身,人就出现了。 他道:“你来了。” 声音沙哑古怪得紧。 张婉柔冷冷道:“我来了。” 他道:“眼珠子给我。” 张婉柔道:“你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 剑鬼道:“什么。” 张婉柔道:“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 什么? 在场人脑子一转,说到绣花大盗,他们先想到了一蹶不振的武当山。 张婉柔道:“常漫天,八十万两。” 一说八十万两,在场人便心中都是一突,他们张大了嘴,嘴大得可以塞进一个大鸭蛋。 等等,这女人说什么? 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截了八十万两的那个? 剑鬼道:“不错,我是知道。” 他低沉而又古怪地笑了,他道:“他绣了三十多个瞎子,还截了八十万两,让他的眼睛来抵债,不是便宜他了?” 就好像是一出滑稽戏。 但张婉柔却没有买账,她道:“你为什么知道。” 她声音冷冰冰道:“你难道是背后的主谋?” 剑鬼道:“当然不是我。” 他道:“我只不过什么都知道。” 他抬头,面具遮挡住他的脸,但在场人竟然都产生了被看透的错觉。 剑鬼道:“所有秘密,都在我的脑子里。” 他竟然比号称无所不知的大智大通还要狂妄。 张婉柔道:“是吗?” 剑鬼道:“当然。” 他笑道:“就比如我知道,罐子里的眼睛是金九龄的眼睛。” 他道:“把罐子给我,我把藏宝图给你。” 张婉柔以一种堪称诡异的视线盯着他看,但剑鬼却没有感觉似的对她伸手。 她迟疑着将罐子向前送,差一点就要接触到剑鬼的手了。 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送入剑鬼胸膛。 “嘶——” 在场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他们没想到,张婉柔竟然下手这么快,这么狠。 心中却没有一点惋惜,剑鬼要死了,但他好像把藏宝图带在了身上,既如此,只要搜身,不管人死没死,他们都能拿到藏宝图。 更不要说,在场人其实没有一个希望剑鬼能够活下去。 一个知道一切秘密的人,能让全江湖忌惮。 但他们却没有想到,那剑鬼不仅没有倒下,相反,还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张布帛。 如果说在常人刚才还倒吸一口冷气,现在他们就觉得一股阴气顺着脚底心一路向上,看着白衣鬼面的男人,无不毛骨悚然。 怎么回事,他怎么没有死? 张婉柔将剑□□,她看得分明,剑上没有一滴血。 手下的触感,似乎也不是剑尖没入人体应有的触感。 怎么回事。 剑鬼将布帛放在张婉柔手上道:“这是藏宝图。” 张婉柔不信邪似的在他胸膛上又是一戳,还是没动静。 但手下的触感却让她确认了什么,并没有伸手去接所谓的藏宝图,而是手持剑,挑落了他的青铜面具。 ! 青铜面具下什么都没有。 这哪里是个人,分明是个傀儡,而是是个与人一样,还会说话的傀儡! 不对。 她迅速回头,看周围人,这并不是傀儡,是腹语术! 傀儡或许不要人操纵就能动弹,但一定有人在代替他说话,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声音竟然好像是从傀儡肚子里传来的。 剑鬼道:“看来你已经发现了。” 声音并不从傀儡肚子里传来,而是从四面八方,将在场所有人都包裹在中间。 张婉柔厉声道:“你在哪里!” 剑鬼道:“你不需要知道我在哪里,你只要把藏宝图接着就够了。” 傀儡的手高高举起,手掌中赫然攥着藏宝图。 张婉柔并不在意这玩意儿,她只想杀了剑鬼,但对方的模样分明不准备出来,她只能咬牙,伸手先将藏宝图给接下来。 但以她的龟速,怎么能拼得过周围人,他们虽然被傀儡吓了一跳,但视线从一开始就锁定在所谓的地图上,速度自然比张婉柔要快。 她和一个男人的手,同时拉在布帛上。 那男人显然不止一个,现在除了张婉柔,所有人都成为一伙的,他们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抢了这藏宝图。 为了抢到宝藏,什么都能做。 有人从腰间拔出剑,人的身手虽然不好,但是剑刃却闪烁着寒光,即使身手不够,他们却有人数来弥补。 这么多男人,还能让一个小姑娘逃出去了。 张婉柔咬牙,手腕一用力干脆将布帛撕成两半。 她就知道! 有人厉声喝道:“你以为你能逃得掉?”当即就要伸手来拽。 却不想,一滴血,从半空中低落。 是什么的血?伸出手的男人一愣,随后,他就看见自己的手从手腕上分离。 啪嗒。 手落在地上。 他没有手,只有一截光滑的切口。 是什么时候,是谁出的剑? “啊————” 凄厉的叫声响彻云霄。 叶孤城反手将剑刃收回鞘中,将张婉柔宛若小鸡仔似的提起来道:“走。” 脚踏在人的头顶,一步便划出三丈远,被他当做地来踩得头也不过是感到一阵轻微的借力,比伸手在头顶上摸摸的力道还要小。 叶孤城的轻功,冠绝武林。 这一招踏雪寻梅,常人就算练二十年也无法得他一分精髓。 小皇帝等了几十天,终于等到与叶城主有关的第一条消息。 小皇帝:突然兴奋! 他立刻道:“叶城主出现在哪里?” 暗探道:“在紫金之巅。” 小皇帝道:“紫禁?” 兴奋得脸都要红了。 暗探道:“紫金山的山巅。” 小皇帝道:“哦。” 他道:“叶城主为什么出现在那里。” 暗探道:“他去救了张婉柔。” 小皇帝的表情变得有些冷漠:“他与那女人有什么关系。” 暗探道:“属下不知。” 小皇帝道:“没想到那女人不仅打动了西门吹雪,还说动了叶城主,手段实在厉害。” 暗探不说话。 小皇帝道:“张婉柔去紫金之巅做什么。” 暗探道:“她弄到了金九龄的眼珠。” 小皇帝不说话了。 暗探忽然想到,自己之前向皇上报告张婉柔身世时对方的一席话,身子一抖,头恨不得都扣到地面上。 皇上不愧真龙天子,能够未卜先知。 小皇帝道:“我竟然没想到。” 他道:“你之前说,还有别人也盯着金九龄?” 暗探道:“是。” 小皇帝道:“想来叶城主也曾经遇过绣花大盗,能够找到金九龄并不是什么难事。” 他的表情更加柔和:“以叶城主的性情,必定会告诉那女人真相。” 叶城主什么性情,在小皇帝心中就是很有慈悲心的仙人,要不然当年也不会把他给顺便救了。 这样看来,他甚至欠了叶孤城一条命。 欠一条命,怎么偿还也是不为过的。 他早就对天人之姿的叶城主好感度Max了。 小皇帝道:“所以剑鬼是给了张婉柔一张藏宝图?” 暗探道:“是。” 小皇帝道:“你知不知道那张藏宝图什么样子。” 暗探道:“张婉柔手上只有一半。” 小皇帝道:“一半?” 暗探道:“当时市井游侠也加入争抢,所以张婉柔手上只拿到了一半。” 小皇帝道:“那你知不知道叶城主把张婉柔带到哪里去了?” 暗探道:“叶城主的踏雪寻梅天下无双。” 所以以他们的轻功定然是追不上的。 小皇帝道:“废物。” 暗探:嘤。 小皇帝道:“你先把市井游侠手上的地图拿给我看看。” 或许他能够凭借半张图推断出上面画的究竟是什么。 小皇帝不知道剑鬼是谁,但他知道剑鬼肯定与南王有关,同理,南王与金九龄有关,他所知道的信息不够全,所以便粗暴地将南王与剑鬼归于统一边。 以南王的脑子,虽然想不出什么绝世阴谋,但他的脑洞也绝非皇上能够企及的。 毕竟南王是土生土长玄幻向武侠世界的脑洞。 因为王安的缘故,小皇帝暗戳戳盯着他野心勃勃的亲戚,但却不知道,他现在究竟又有什么计策。 只能见招拆招。 就比如现在,他知道那藏宝图肯定有什么问题。 暗探道:“属下已经临摹一份。” 既然在市井游侠手上,就很容易搞到,毕竟那些人的武功还真没有暗探来得强,找个机会看一眼就把地图记下来,只要回来默下便可。 这年头没有一个一技之长,别说自己是当暗探的。 小皇帝连忙道:“呈上来看看。” 暗探道:“偌。” 小皇帝一看半张布帛就笑了。 他虽然不知道对方有何居心,但这位置他熟悉啊。 紫禁城都被包括在内了,能不熟悉? 还好只有半张图,想来标着宝藏的点在另外半张上,否则最近一段时间,恐怕就有无数的江湖人要魂断紫禁城了。 宝不得有些初出茅庐的新手真的相信。 如果有点脑子,那必定不会找什么藏宝图啊。 小皇帝忽然灵机一动,既然只有半张,那另外半张还可以大做文章。 他手上夹着一支笔,洋洋洒洒,竟然就将另外半张图给补上了。 暗探:??? 他是不是应该先拍马匹? 小皇帝道:“将这半张地图传下去。” 他道:“就说是张婉柔手上的半张。” 他不管暗探用什么手段,既然他把图给画出来了,不远原本的地图是什么样,这地图就是真地图。 暗探低头道:“诺。” 一闪身,人就不见了。 小皇帝一个人兀自笑了。 在正餐上来前,他不介意来点开胃小菜。 他背上被砍一刀的伤疤还在,估计一辈子都别想彻底褪掉,这岂不就是南王留给他的耻辱? 此仇不报非君子。 小皇帝觉得,自己不是君子,还是小人。 小人报仇,总是要比君子更加厉害一些。 他会可劲地折腾。 叶孤城带着张婉柔一路飞奔回院子。 他之前一直将自己在应天的踪迹隐瞒得很好,要不然也不会出其不意带着张婉柔跑了。 看他从天而降的样子,那叫一个飘飘欲仙。 山顶的大侠都是些乌合之众,想要拦着张婉柔可以,但想对他做什么,就很难了。 白云城的马车停在山脚的隐蔽处,内里宽敞,外表低调。 就算上了大街,也不会因为外表过于富丽堂皇而被人认出来。 叶孤城与张婉柔两人上车,赶车人目不斜视,手中鞭子一样,轮子便再一次转动。 男女共处一室,本为大忌,但张婉柔却没有丝毫的危机感,如果要说原因,大概是因为叶城主已经到了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境界。 男人,女人,好看的男人,好看的女人,在他眼中都没区别。 **凡胎,岂能入仙人眼? 叶孤城:你误会了。 其实他还是能够欣赏好看的女人的。 张婉柔对藏宝图一点想法都没有,更不要说他们手上只有半张,当时就伸手一递,将布帛给了叶孤城。 眼珠子都没在布帛面上停一下。 叶孤城也不含糊,直接将地图拿手上,他明眼看着,自己手上这半张比被江湖人抢走的半张有效果多了。 因为藏宝地点在这半张地图上。 这年头地图算是战略物资,更不用说是画得如此精细的地图,其价格简直是一寸一黄金。 叶孤城眉头一挑,也不知道是按了什么机关,竟然从马车的暗格里掏出了更大一卷布帛。 张婉柔:=口=! 叶孤城将那卷子展开,京城四门十二道百余条胡同尽数被画在一米长的布帛上! 张婉柔看叶孤城的眼神都不太对了,这种宝贝,从哪里弄到的? 叶孤城:呵。 他本来就有! 他可没有时间在意张婉柔究竟想了什么,眼睛在老大一张地图上不断扫视,就为了找到与藏宝图相对应的区域。 眼瞅着范围越来越小,他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严肃。 张婉柔连大气都不敢出。 她已经意识到,这藏宝图上的地点,一定很危险,很不正常。 叶孤城的眉头越皱越紧,半响,他好像终于确定了什么,将地图卷起来。 他道:“这件事,你不用管了。” 张婉柔:“???” 张婉柔道:“藏宝图的地点,有问题?” 叶孤城冷笑道:“自然有问题。” 他道:“紫禁之巅,会有什么宝藏?” 紫禁之巅? 张婉柔茫然。 她刚才不是才从紫金之巅上下来? 不对! 她倒吸一口冷气,紫金,紫禁,虽然听起来相像,但实际内容却天差地别。 张婉柔眼中惶惶,她道:“紫禁?紫禁城的紫禁?” 叶孤城只是冷笑。 他的笑不是对张婉柔,而是对画了地图的人。 就算是耍人,也实在是太明显了一点。 紫禁城的宝藏是什么? 小皇帝? 他的眼神又是一凛。 宫九怎么敢把这张藏宝图拿出来? 又或者,这对他来说,根本不是什么藏宝图? 叶孤城将布帛收起来。 管他打的是什么主义,见招拆招就行。 都是卷末Boss,谁怕谁啊! 作者有话要说:  流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7 12:19:19 24639271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17 12:21:53 水轻寒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7 12:35:27 姬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7 13:26:02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7 13:29:06 玖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7 18:04:03 莫林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7 18:20:47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17 20:43:03 我只是想看这个名字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7 20:55:05 最近地雷和手榴弹都好多啊,比心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庭院里静悄悄。 马车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 悄无声息地驶入院子。 陆小凤在门口看着一惊。 这庭院, 不只有一条容一人通过的小巷子可以进入?马车是从何而来? 疑问从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因为他现在所在意的并不是这些灵异的小事。 陆小凤道:“叶孤城!” 急切的呼喊划破夜空。 白云城的下属暗戳戳看了陆小凤一眼,在他看不见的角落翻了一个白眼。 他们叶城主喜静, 除了陆小凤这没规矩的客人,谁会在院子里大呼小叫? 也是非常鄙视了。 马车猛地一刹,却没有发出声音,停得平稳,想来那赶车人的技巧定然十分高超。 陆小凤的眼睛全锁定在马车上,等赶车人将帽子一摘,立刻看见了那人是谁。 陆小凤道:“是你!” 赫然是在金明灭当过伙计, 当过车夫,当过守门人, 当过神秘黑衣人, 什么都干过的小哥。 小哥笑嘻嘻道:“是我。” 陆小凤想说怎么又是你, 但他忽然发现, 自己竟然不知道这人叫什么。 小哥仿佛知道他要说什么, 跳下马道:“你可以叫我一块砖。” 陆小凤:“???” 一块砖道:“社会主义的一块砖,哪里需要我就往哪里搬。” 陆小凤:“???” “咳咳——” 守门的听到这,假咳嗽几声,眼刀子不要命似的往一块砖身上招呼。 守门人:城主都要下来了, 瞎逼逼什么? 一块砖自然接收到了对方的视线,立马调整自己的表情,严肃得不得了, 就好像刚才和陆小凤在打趣的人不是他一样。 一秒钟的功夫,竟然判若两人。 陆小凤在脑海里瞎捉摸一下,觉得对方的话十有**就是拿来蒙他的,果断将其甩在脑后,一双招子眼巴巴盯着叶孤城的马车。 他现在就准备等叶孤城下车告诉他张婉柔的问题,早点知道早做防范啊。 陆小凤接收消息的速度不够快,他在街上游荡着找金九龄,哪里知道丐帮的人看见他撒腿就跑过来说有人拿着金九龄的眼珠去换藏宝图了。 陆小凤听了当时就大惊失色,金九龄这节骨眼上确实是丢了,难不成这回是真的? 他赶忙问到底是谁去换那个眼珠,一听说是张婉柔,这还得了? 当时就跑回客栈,门都没有敲就闯进张婉柔的房间。 人不在,金九龄也不在,但却有淡淡的药味。 陆小凤的鼻子比狗还要灵,哪里闻不出这药味就是金九龄身上的? 每一贴药都是他勤勤恳恳去药铺抓的。 他这才发现,自己好像是真的没有进过张婉柔的屋子,那时候想着男女授受不亲,而且对方又一心报仇的模样,陆小凤自然没有多想,想在想来,其实破绽一点都不少,但他竟然没有怀疑过。 陆小凤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轻信人所造成的祸端,他遇得还少? 但直到现在,陆小凤都好像反复在犯同一个错误。 马车门开了。 先探出来的是一只女人的手。 陆小凤很淡定,以他的经验,先出来的不是朗月姑娘就是岚风姑娘。 这两位姑娘也不愧是叶城主的心腹,无论何时何地,都会在他身边。 但陆小凤再定睛一看,又觉得好像不太对了。 像他这样浪迹花丛许久的男人,看女人也自然有了一番心得。 美人在骨不在皮,只看脸,是非常不专业的做法。 脖颈,手,这些才是精髓。 眼前这女人的手,虽然也是五指纤长,但却没有朗月岚风玉做似的漂亮,那两位姑娘的手几乎是陆小凤见过的,最美的手。 他不由提起精神,想要看来的到底是谁,毕竟,他还不知道,除了岚风与朗月,还有女人能与叶城主共处一室。 鹅黄色的裙下摆,陆小凤在看见人半个脸时,倒吸一口冷气。 下来的赫然是张婉柔。 张婉柔看见陆小凤先是抱歉一笑,然后立刻退开,像她这般心高气傲的女侠,竟然如同婢女般站到一边,行为举止间,竟然有岚风朗月的风范。 差一点就要被白云城的婢女同化了。 叶孤城紧接着走下马车。 他看见陆小凤,眉毛一挑,不等他说话就先打断道:“我知道你要问什么。” 他接着道:“进去说。” 语毕,就像迈步走了,根本不管陆小凤眼巴巴地盯着他看。 陆小凤纵然有满腹疑问,都不得不憋回腹中,跟在叶孤城身后走了。 西门吹雪外出未归,院子里除了白云城的人以外只有陆小凤与张婉柔。 张婉柔正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柔顺得不得了,陆小凤看她,恍惚间竟然觉得自己又看见了一位白云城的下属。 对叶城主忠心耿耿的那种。 定然是被叶城主的人格魅力给折服了。 叶孤城道:“你来是为了金九龄?” 陆小凤道:“不错。” 他抬头又看张婉柔一眼,对方仿佛根本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连头都不抬。 她没有与陆小凤目光对视。 是因为心虚,还是根本不在乎? 陆小凤道:“金九龄的眼睛,真的被挖了?” 叶孤城道:“没错。” 陆小凤眼中闪过一丝震惊,他道:“那他人……” 叶孤城道:“人还活着。” 叶孤城道:“金九龄虽然是你朋友,但你与这件事却没有关系。” 陆小凤道:“他既然是我朋友,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万万没想到一心保下金九龄却在张婉柔这里出了差错,对陆小凤来说,这感觉无疑是被来自背后的匕首捅了一刀。 他还毫无防备露出空门。 他现在还很镇定的原因只有一个,因为叶孤城也知道这件事。 想来,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金九龄背后的秘密。 如果没有这原因,陆小凤绝对不会保持镇定。 他对叶孤城,是非常信任的。 陆小凤道:“这与金九龄的秘密有关?” 叶孤城道:“不错。” 他想想,现在也不是卖关子的时候,便道:“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 陆小凤惊道:“什么?” 叶孤城道:“是绣了瞎子的绣花大盗。” 陆小凤对叶孤城的话,向来是坚信不疑,但被惊雷猛然一炸,就算是他,都不能立刻回过神来。 金九龄是绣花大盗,叶孤城为什么知道,半年多前的事,为何在现在浮出水面,这与张婉柔有什么关系,为何剑鬼也会提到他? 无数个疑问堆积在他的脑海中,几乎将陆小凤的脑子撑炸了。 但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就看见朗月进了屋子在叶孤城耳边一阵耳语。 朗月道:“西门庄主回来了。” 成为信息中枢的叶孤城不得不先把陆小凤和张婉柔请出去,再找了个知情的给陆小凤好好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西门吹雪和他也有话说。 等人都出去了,叶孤城默默叹了一口气。 所谓的能者多劳就是这样,因为知道了太多,他反而成为了主心骨,谁来了都要找他,事情也真是多。 叶城主每天都过得很忙碌。 西门吹雪的脸色并不是很好,以至于叶孤城才看见他就知道这人白跑了一趟。 果然,西门吹雪道:“他躲着我。” 这个他,指的自然就是玉罗刹。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又不是傻的,既然玉罗刹敢假扮成剑鬼,他和宫九之间定然达成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以叶孤城对玉罗刹少得可怜的了解来看,对方只要出现,必须有大阴谋。 难不成是和宫九联手想要篡位,但这准备是不是太仓促了一点。 西门吹雪不知道剑鬼是宫九,也不知道宫九是谁,所以他了解的途径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玉罗刹。 但找玉罗刹也有风险,只要不是他想要主动告诉西门吹雪的,就算想找他人都找不到。 但西门吹雪又是一个很有毅力的人,他想找一个人,到最后总是能成功,所以和叶孤城打个招呼就出门了,准备以他自己的方式来看看玉罗刹究竟想要做些什么。 当然不排除他顺便去找剑鬼寻仇。 至于结果,也摆在眼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西门吹雪暂时还真的是玩不过玉罗刹。 但西门吹雪道:“虽然我没有找到他,却收到了一张纸条。” 叶孤城眼神一动道:“什么?” 西门吹雪道:“是战书。” 他的表情很冷,一点都不像是能够与高手对战的表情。 叶孤城道:“谁的战书。” 西门吹雪道:“剑鬼。” 叶孤城哑然,宫九想要做什么? 叶孤城道:“我以为他拒绝与你对战。” 西门吹雪冷笑道:“谁知道他在想什么。” 叶孤城道:“去否。” 西门吹雪道:“当然。” 叶孤城道:“在哪里?” 西门吹雪的脸色又是一阵扭曲,他道:“不知道。” 叶孤城惊道:“不知道?” 西门吹雪道:“他没有写。” 叶孤城勉强道:“时间?” 西门吹雪道:“月圆之夜。” 离下一个月圆之夜,还有大半个月。 叶孤城道:“纸条可否让我看看?” 西门吹雪一点都不含糊,直接把东西给了叶孤城。 然后叶孤城就看见了一份只有时间没有地址的邀战。 【你若想要对决,月圆之夜,带剑来。】 下书剑鬼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没名没姓,没头没尾,语气也是非常之贱了。 很能理解为什么西门吹雪的脸色如此之差,定然是被宫九给气的。 至于地点,那是根本没有说,仿佛确定西门吹雪知道似的。 叶孤城默然,半晌,他道:“我大概知道是在哪里。” 西门吹雪道:“哪里?” 叶孤城道:“紫禁之巅。” 那什么藏宝图,根本就不是藏宝图,是约战的地点。 同样是月圆之夜,同样是紫禁之巅,竟然变成了西门吹雪与宫九的对战!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宫九藏身于一座隐蔽的小院。 左邻右舍都是正儿八经的应天百姓,做些小生意,他这一户,本来也是如此。 但谁都不知道,小院中竟然暗藏玄机。 宫九道:“那傀儡怎么样?” 下属道:“被张婉柔两刀砍了。” 宫九道:“之前可有人看出有什么问题?” 下属道:“不曾。” 宫九道:“藏宝图送到张婉柔手上了?” 下属道:“只送到一半。” 宫九道:“另一半在哪?” 下属道:“另一半被江湖游侠夺走了。” 宫九道:“哦?” 宫九又道:“如果她只抢到了一半,人是死的还是活的。” 以他的想象,如果张婉柔连半张地图都没有保住,人十有**也被那些所谓的江湖大侠给活剐了。 毕竟她只是一个女子,那些江湖大侠虽然实力低微,人数却很多,想要杀一个实力并没有高明到一力降十会的江湖高手还是很有可能的。 只不过死伤惨重点。 下属道:“人是活的。” 宫九道:“怎么会是活的?” 下属道:“因为她被叶孤城救走了。” 宫九道:“你说谁?” 下属道:“白云城主叶孤城。” 一听这名字,宫九就不由自主抚上了肩膀。 他的肩膀已经好了,剑气被拔除,皮肤光洁一片,谁都无法想象他肩膀之下曾经有锐利的剑气在经脉中流窜,如果不是他练得功夫邪门,早就被不断伤上加伤给折磨死。 但他没有死,不仅没有死,疼痛还无法让他感觉到痛苦,带给宫九的只有深深的愉悦。 每当感受到叶城主的剑气,就好像看见了他的人,锐利又风光霁月。 宫九对叶孤城这样的人很感兴趣,倒不如说是抱有诡异的好感。 他想与叶孤城做做游戏。 如果九公子想和什么人做游戏,那人最好的结局恐怕是在游戏开始前自杀。 因为你永远想不到,九公子有多少种折磨人的手段,他的心有多么的恶毒。 宫九道:“想不到叶城主也会来这里。” 下属没有说话。 因为他已经感受到了九公子话中的愉悦之意,他也知道,这时候九公子是不需要自己说话的。 如果犯了戒律,结果只有一个。 那就是死。 九公子道:“既然叶城主也来了,游戏就不能这么快结束。” 他原本准备昨晚答应玉罗刹的事情就打道回府,现在看来,还有些别的事情可以做。 宫九此人,虽然有一千点一万点不好,但他本人却还有些常人看来很可爱的习惯,比如说他说要杀四个人,就觉得一个不多杀,一个不少杀,他说能让人活三十天,那人就绝对看不见第三十一天的太阳。 虽然例子都很残暴,但这最起码可以说明,他是一个很守承诺的人。 所以答应玉罗刹的事情就百分之一百会做到。 但他会给自己看不顺眼的人添乱,就比如说是很有志向却没有脑子的南王。 宫九不说话了,他似乎在望呆,眼神没有焦距。 下属跪在地上,额头紧贴地面。 他把自己当做了一个木头桩子,不会说话也不会呼吸的那种。 因为下属知道,九公子正在思考,如果打断他的思路,死得绝对就是自己。 上一任暗卫就是这么死的,因为他的呼吸声音太大了,打断了九公子的发呆。 他杀人,从来不需要什么理由。 南王最近变得很自信。 财帛动人心,有钱能使鬼推磨。 凭空多了八十万两,他手上忽然就变得很充裕。 有了更多的钱,他就能做更多的事,比如说购置武器,比如说找更强的江湖高手。 比一开始被叶孤城杀了的江如画要更强。 他忽然产生了信心,自己多年的夙愿可以实现。 至于那最近才出现的剑鬼。 想到这不识好歹的人,南王脸上闪过一丝阴狠。 他还是很自信,因为他知道,即使对方不识好歹,他也能够将他拿下。 这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够拒绝金钱的诱惑? 虽然他并不确定这对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有效,但他认为,对一个在江湖上初出茅庐的诡异剑客来说,应该是有效的。 然而,那人竟然敢不给他答复。 但不给他答复又有什么关系? 他的眼神无比阴霾,他还有别的办法。 这世界上脸完全一样的人虽然不多,但身形一样的人却很多。 剑鬼戴以青铜鬼面,多的是人可以伪装成他的模样。 若不配合,干脆就将人一刀切了。 他倒要看看,换了自己的人,谁会和他作对。 南王这样想着,还时不时哼哼两声,仿佛已经看见了人与他作对的下场。 但他却想不到,还没等他畅想完,手下的人竟然就三步并作两步地进入室内,连与他通报一声都没有。 管事道:“王爷。” 南王眉头一皱,越到这个时候,他仿佛越看不得人违反他的规矩。 南王不由自主想,如果是在皇宫里,会有人这么急急忙忙地进出,不报备一声? 当然不可能,那个时候他的儿子时皇帝,他就是太上皇,身边只会有净过身知礼的小太监,而不会有匆匆忙忙的老管事。 但他也知道,自己现在还不是太上皇,所以,即使手下人很匆忙,很吵闹,他也要容忍。 在夙愿达成之前,容不得丝毫闪失。 南王道:“什么事。” 他的模样还是很宽厚,这是积年忍耐导致的结果,他的宽厚已经成为了一张面具,全天下人都知道,南王木讷而不会说话,他还是一个孝子。 如果是平时,管事怕是能看出他的不耐,但是现在,恐怕是事态紧急,他什么都顾不了。 管事道:“王爷,那半张地图流出去了。” 南王道:“什么半张地图。” 管事道:“就是剑鬼手上的地图。” 说道这个名字,南王又是一阵无声的烦躁,他道:“剑鬼可没有同意我们的条件。” 所以,他手上的藏宝图定然不是他所炮制的那一张。 管事道:“是这样没错,但现在世面上出自他手的地图却很不得了。” 说着,就将二合一拼成的图纸拿了出来。 南王皱眉道:“中间怎么是断开的。” 管事道:“一半在市井游侠手中,早就传开了,另外一半,在张婉柔手里。” 南王道:“张婉柔?听起来像个女人。” 管事道:“她就是剑谱第十二位。” 南王道:“就算是剑谱第一,都是个女人。” 他嘴上这么说,终于低下头看拼接成的地图,这么一看,睚眦欲裂。 南王道:“这这这……这是什么!” 他终于无法维持自己憨厚的表面,暴跳如雷。 管事唯唯诺诺,恨不得跪在南王脚底下。 早在看到这张地图的时候,他就意识到很不妙。 管事和其他人不一样,是跟着南王的老人,南王的野心,他所做的大不敬的事情,管事都知道。 上了贼船就无法下来,他所期望的就是南王可以成功,这样他也能挣个从龙之功,如此,子孙后代皆系荣华富贵于一身。 所以他也知道,越到现在就越是关键,就越不能出错。 但他现在,岂止是出错,简直就是灭顶之灾。 南王像一头愤怒的狮子,所有在他视线范围内的瓷器都被他砸了个干净。 管事甚至不敢移脚,任凭碎片布满地面,有的差点就划到他的脚。 但他依旧不敢移动。 南王将整间屋子的瓷器全部砸碎,心情好像微微平静了一些,他道:“江湖上有多少人看过这张藏宝图。” 管事道:“应天的人,差不多都看过了。” 听见这句话,南王的脸又是一白,这与所有人都看过,有什么区别。 但是他不能放弃,因为一放弃,就是功亏一篑。 南王道:“先把院子里的人和东西尽量移走。” 南王又道:“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必须让那些人相信,这张藏宝图是假的。” 管事道:“但右半面的藏宝图是江湖游侠从剑鬼手上抢到的。” 南王道:“那就更该左半边。” 那处藏宝地点就画在左半边。 南王道:“这一半不是在那什么女人手上?想来如果要推脱也很容易。” 南王道:“就用一开始准备好的那张藏宝图代替。” 管家诺了一声,从房间中退出来。 他关门时听见椅子倒下的声响,想来南王一腔怒火无法发泄,已经不是什么砸碎瓷器可以轻易解决的。 他叹一口气,汗顺着额角一路向下滑。 他想,说那张藏宝图是假的就是假的,事情哪有这么轻巧。 南王掀起嘴皮子轻飘飘地说一句,他们就要往死里操办。 还不知道能不能顺利扭转。 管事觉得很悬。 藏宝图于江湖现。 无论是什么朝代什么年月,只要是藏宝图现世总能引起血雨腥风。 金镶玉山庄的藏宝图便是其一。 一开始,知道这张藏宝图的不过就是一些乌合之众,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藏宝图与金镶玉山庄有何渊源。 他们只知道,藏宝图中有绝世秘籍。 但忽然,当年金镶玉山庄出了五服的亲戚却忽然出现现身说法,说这藏宝图中不仅仅有武功秘籍,还有财富。 多少财富? 能够堆积几个金镶玉山庄的财富。 这下子,就算是行走江湖的中高手也坐不住了。 他们不相信有什么武林秘籍能够让身手平庸的人一下子变成高手,因为到了他们这个份上都知道,所谓的武功需要的是天分与勤劳。 武林秘籍,虽然不是很鸡肋,也不是很重要。 但活到他们这岁数,也越来越知道所谓的俗世到底是什么样子,也越来越知道金钱的重要性。 如果你要成为西门吹雪那样遗世独立的剑客,你首先要有一个山庄。 塞北的万梅山庄,种了万株梅花。 说起来壮阔,但真深究起来,这需要很多很多的银子。 万梅山庄的底蕴能超过绝大多数传承百年的名门正派。 不管是名门正派还是江湖侠客,若想要更上一层楼,都需要足够的金钱。 但是以他们的江湖地位,想要活得很好并没有问题,想要开宗立派,问题不要太大。 如果没有希望还好说,但真的有了希望,各方都蠢蠢欲动。 能有不低的江湖地位,他们在江湖上混的时间也比那些菜鸟强多了。 所以他们见识过金镶玉山庄辉煌的时候,也知道金镶玉山庄一夜被灭了满门,但是财富却不知道到哪里去。 虽然现在江湖上这件事情已经销声匿迹,但是当年很多人都打过山庄财宝的主意,也有很多人都试图寻找过那传说中的藏宝图。 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 现在所谓的藏宝图现世,他们真的能够不心动? 说不心动是假的。 四面八方的大侠忽然心动起来,他们并没有急匆匆地往应天赶,而是在观望。 “你听说了什么?” “听说了什么。” “金镶玉山庄的藏宝图现世了。” “我却是知道这件事,但我也知道,很多人想要的是其中的武林秘籍。” “他们能有什么武林秘籍,如果真的有,也不会一夕之间就被覆灭。” “是这个道理,但很多人都看不清楚。” “不过虽然金镶玉山庄没有武功秘籍,但他们确实很有钱。” “是,我还记得当年金老爷子操办八十大寿,光是礼就收了一百二十台,至于各色奇珍异宝,古董玩物,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他们自然是非常有钱的。” “只要是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知道。” “但我们也都知道,虽然金镶玉山庄一夕覆灭,但他们的财宝却没有人知道在哪里。” “如果那藏宝图是真的,他们的财宝或许就被藏在一个地方。” “很多人家都这么做。” “那你觉得,藏宝图的消息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觉得我会知道?” “知道的人肯定都已经到了应天。” 两人陷入沉默。 “但我知道一件事。” “什么。” “不管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都已经到了应天。” “我也听说了。” “他们好像就是一夕之间出现的。” “难道不是为了与剑鬼比剑?” “但我却听说,那剑鬼拒绝了与西门吹雪对战。” “西门吹雪虽然爱剑,但如果有人拒绝了与他对战,应该也不会穷追不舍。” “更何况,听说那剑鬼是按照剑谱一个一个挑战上去的,就算西门吹雪不出现,最后也会去找他。” “确实。” “更何况,你有没有听说叶孤城是为什么出现?” “为什么。” 那人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他道:“叶孤城只出现了一次,就是在藏宝图现世的时候。” “你的意思是?” “他如果对藏宝图没有企图,怎么会在那个节骨眼上突然出现?” “他是为了藏宝图来的?” “应该。” 这消息让那听的人眼前一亮。 既然叶孤城都为了藏宝图到了应天,那图纸应该就是真的。 所谓江湖名人效应,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既然叶孤城都到了应天,那我们也应该去。” “听说他的白云城遍地都是黄金,富庶程度堪比应天,如果他如此富有,还对那藏宝图有兴趣,其中到底会有多少财宝?” 那一定是个很让人心动的数字。 几乎可以想象,大批江湖侠士涌入应天的未来。 叶孤城:??? 并不知道自己打了广告。 作者有话要说:  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8 12:12:07 孤言寡语黄烦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8 12:18:37 阿篱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18 14:25:19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18 22:19:34 非常感谢(比心)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在应天, 但是没有人能找得到他们。 小小一个院落却隐蔽异常。 但即使不出门, 他们却什么都知道。 具体一点,是叶孤城什么都知道。 他坐在院落中,就有人给他递送情报, 真正意义上的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但他却不是秀才。 叶孤城奇道:“又是藏宝图?” 朗月道:“是。” 说着便将图纸递到了叶孤城手上。 叶孤城看着,与他的藏宝图并不是很相同,却也差的不多,但能很明显地看出,那藏宝的地点改变了。 起码不在紫禁城内。 叶孤城道:“这怎么来的。” 朗月道:“正在查。” 她顿一下接着道:“但江湖人都说,是张姑娘手上流出来的。” 但叶孤城知道,这是骗人的。 他看着这大半张地图, 什么都没有改变,除了藏宝地点, 想来补全地图的人手段也很是高明, 唯一的问题就是, 他究竟有什么目的。 借剑鬼的名声将这小东西流传得满江湖都是, 说没有目的他是不相信的。 朗月道:“还有一件事。” 叶孤城道:“什么。” 朗月道:“有人在天机楼悬赏一万两, 要知道叶城主的行踪。” 叶孤城眉头一挑道:“一条消息就值一万两?” 他心里赞叹,自己原来这么值钱。 毕竟对方悬赏的并不是他的命,而只是他的行踪,如果不是时间不对, 他都恨不得找人故意去领那赏金。 但是朗月的想法却与叶孤城完全不一样,她的表情那叫一个痛心疾首,就算是悬赏, 都不应该这么便宜,他们城主的一条行踪怎么可以只值一万两。 一百万两才行啊! 叶孤城道:“知不知道是谁在悬赏我。” 朗月道:“属下正在查。” 叶孤城道:“因为什么缘故?” 这朗月倒是知道,但正因为知道,心里才格外不舒服。 朗月道:“江湖上都在传,城主是为了金镶玉山庄的宝藏才到应天。” 叶孤城听听点点头,这都是没有影的事情。 朗月又道:“他们还说,定然是张婉柔美□□惑,城主才会出手帮她。” 叶孤城:嗯? 说到这,朗月简直义愤填膺,他们城主那么好看,张婉柔那么平庸,怎么可能看得上她! 朗月道:“江湖人传,那张婉柔定然是用了什么诡计,同时勾引了西门庄主与城主,您才会出现在应天帮他。” 至于西门吹雪更不用说,虽然对那女人不假辞色,但剑鬼之前挑战别人,也没有见到他出手,偏偏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出来,还让张婉柔没有死。 更不要说后面她竟然拿着金九龄的眼珠子上门,还被叶孤城直接救了,更是给了无数江湖人编排的空间。 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是靠娱乐下饭的,特别是这件事情还牵扯到了两位知名剑客以及一个清秀的美人,那些个汇聚于此的江湖游侠,都是嘴上没有门把的,添油加醋,可不就成了一番香艳佳话。 即使看过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人都知道这不可能是真的。 叶孤城听着,特别新奇,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这般仙气飘飘的男子竟然也能成为江湖娱乐新闻中心,不仅没有生气还很是好奇,接着道:“他们还说了什么。” 朗月道:“他们还说,您和西门庄主最近不出面是为了张婉柔大打出手两败俱伤。” 这间接推了一番张婉柔的高度,原本的清秀佳人竟然被吹得天上有而地下无,隐隐有风头盖过江湖第一美人的趋势。 叶孤城道:“既然我都和西门吹雪大打出手受伤,那为什么现在要来找我。” 朗月道:“有些人并不相信那张藏宝图的真假,想要找城主看被撕破的半张。” 朗月顿了一下道:“他们觉得,城主既然受伤,武功应该没有原来高强。” 叶孤城表情微妙,所以说江湖人都确定他受伤了? 这什么逻辑。 他想想,又觉得这逻辑还蛮正确的,毕竟原著在紫禁之巅前江湖人都传叶孤城受了重伤,中了唐门的毒,原因是因为调戏了那唐门的妻子。 在江湖上,一个男人调戏一个女人或者丈夫因为带了绿帽子而追杀另外一个人,莫不都是很常见的事情。 就像是张婉柔,因为她是一个清秀的女人,能够请得动两名剑客,就自然是用身体来勾引。 不是道理的道理。 叶孤城道:“所以全江湖人的不仅在找藏宝图,还在找我?” 朗月道:“是。” 叶孤城笑了,笑得很好看,也很嘲讽。 他道:“既然这些人都在找我,当然要给他们一个机会。” 花满楼到了应天。 他从江南远道而来,自然要与在应天的朋友见面。。 花满楼虽然是个很温柔的人,但他的朋友却不是很多。 因为他是个瞎子。 这世上有多少人,能够像对待一个正常人一样对待一个瞎子? 但他坐在酒馆里,却没有人觉得他是一个瞎子。 因为他能避开一切人,一切桌子,椅子,像正常人一样进入一楼大厅,精准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一身月白长衫,风光霁月。 身边隐隐有幽香缭绕,那是花的香气。 忽然,花满楼抬头,因为他闻到了一股更浓的香气。 也是花的味道。 先进来的是四位妙龄少女,人人身上穿白衣,娇俏可爱,手上挎着一个小篮子。 篮子中装着各色花瓣,属于花的芳香一下在酒楼中绽放。 无论是掌柜还是吃酒的人,似乎都愣住了,筷子停在半空中说不出话来。 好大的排场,来得究竟是谁? 此时并非饭点,酒楼中的人也不多,只有下午闲着没事干吃酒的人,才能看见这一副浩荡的排场。 除非是神仙妃子下凡,谁会用这么多的花? 花瓣甚至都能织成一条地毯。 人从门口入。 不是神仙妃子,而是一个男人。 但却是仙人一般的男人。 目能视物者皆呆愣在原地,不敢走,也无法留下。 花满楼却露出一个笑容,但在那笑容中却又有一丁点儿的疑惑,因为他知道叶孤城并不是一个很喜欢排场的人。 他的鼻子很灵敏,所以不用借助眼睛都知道,这里究竟有多少花,究竟有多少花瓣,这似乎并不是叶孤城会做的事情。 他做的事情,总会有他自己的目的。 花满楼并不知道,现在叶孤城的脸究竟有多么苍白,并不是皮肤应该有的颜色,而是失血过多或者重伤未愈才会有的苍白。 混迹在人群中的江湖人眼神一闪,难道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大打出手的传闻,并不是假话? 他不屑地呵一声,恐怕这一地的花瓣也不仅仅是为了排场,还是为了遮掩血的味道。 他想到这不免有些得意洋洋,叶孤城绝对没有想到,自己不仅骗不了别人,还被识破了。 叶孤城:呵呵。 骗的就是你这种傻瓜。 他这一出场,倒是坐实了自己和西门吹雪为了一个女人大打出手的实况,恐怕那张婉柔要被传成是苏妲己一般的人物。 若排个江湖名人榜,就算不再用剑,她也能因为倾国倾城而榜上有名。 花满楼道:“叶城主。” 他的笑容暖人,正如同春日的一抹阳光。 但叶孤城却分明看见,他笑容中的一抹疑惑。 四下无人,最近的都离他和花满楼不知道几米远,如果他们真的说话,绝对没有人可以听见。 叶孤城道:“出行不便,七童多见谅。” 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拉近了不少,毕竟朋友之间的关系,就是在一次一次的磨合中不断拉近的。 花满楼是个聪明人,一听叶孤城的话就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他一路从江南来,路上听讲的传言不要太多,虽然每一条听上去都有板有眼,但只要将人带入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就怎么听怎么别扭。 花满楼想,那些人定然是没有看过叶孤城与西门吹雪才会胡编乱造,如果看见他们的人,就会知道,这两个男人,天生与情爱绝缘。 花满楼道:“既如此,叶城主为何还出来?” 叶孤城道:“朋友远道而来,不能不见。” 更何况,他专门出来,不就是给有些人看的? 叶孤城可不相信有人悬赏他仅仅是为了看什么藏宝图的正本,那只是托词。 他虽然自认为人际关系不错,但看看在应天的都是些什么人。 玉罗刹、宫九、南王、小皇帝。 最后一个不说,九五至尊,入了紫禁城怎么会关注他们这些山野草民?但是前面的三个,却不得不防。 尤其是宫九和南王,这两人之前出现的目的那叫一个明显,就是为了要叶孤城的命。 想到这,他不由一阵冷笑。 想要就来拿。 他倒要看看,这些个皇亲国戚到底要做些什么。 反正已经被卷入其中,他都已经做好肯定不能善终的心理准备了。 因为叶孤城知道,有人在下很大一盘棋。 花满楼道:“确实如此。” 叶孤城道:“你这回来京城,是有何事。” 他闲着没事干当然不会把人叫来京城,也没有这么大的能量,花满楼来不过是顺路罢了。 花满楼道:“只不过是帮父亲带个口信。” 叶孤城不说话。 花满楼又道:“父亲还让我问一句,临近诸暨还有一块几千亩的地,叶城主需不需要。” 谁叫叶孤城和江南花家现在的关系很好,又表现出对地的渴望,有什么生意,花家也会想到叶孤城帮他争上一争。 果然,叶孤城当时就眼前一亮道:“自然是要的,过些日子,定然会亲自上门拜访。” 花满楼调笑道:“叶城主家大业大,还专门来京城找什么宝藏?” 叶孤城失笑:“自然不可能。” 他道:“江湖谣传罢了,当不得真。” 花满楼道:“我就知道。” 叶孤城的财产,虽不可说是富可敌国,比之江南花家,都不遑多让。 江南花家号称是全天下地最多的,那金镶玉山庄虽然说曾经是天下第一山庄,比之江南花家却差了许多。 白云城,那是非常有钱的。 所以说叶孤城竟然是为了藏宝图而来,花满楼怎么会相信。 他自己的财产,都能买十个金镶玉山庄。 花满楼道:“我看全江湖都为了一张藏宝图而沸腾,极为少见。” 叶孤城笑道:“藏宝图出世,沸腾也是正常。” 他又道:“但就不知道那东西是真是假,若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而不美。” 花满楼不说话,只是微笑。 聪明人与聪明人之间,向来不需要明说。 两人都端坐微笑,好像没有见到身后突然出现的一道锐光。 花满楼是看不见,但他难道听不见锐气破空的声音? 悄咪咪盯着叶孤城那一桌的人通通大惊失色,这是哪来的暗器! 叶孤城动都没有动一下,他甚至没有拔剑,而是用手上的木头筷子,稳稳一夹,竟然将暗器给夹住了。 叶孤城慢条斯理道:“这人间无双管是暗器谱上排名前三的暗器,上面似乎只有孔雀翎与唐门的暴雨梨花针。” 花满楼道:“愿闻其详。” 叶孤城道:“因为这种暗器,一旦被扔出去,就没有阻挡的余地。” 叶孤城又道:“如说用武器将细长似针的管子砍成两半,哪怕是漏出一点,都会让其中的毒气泄露出,足有放到一百个壮汉。” 花满楼道:“如果躲开了又怎么办?” 叶孤城道:“如果让尖头接触到土地,或者**,也会同样触发其中的机关。” 花满楼道:“难道就没有了解决的办法?” 叶孤城道:“现在不就解决了?” 用一双筷子,就能拦下世上第三的暗器,除了叶孤城还有谁能做到? 但也很显然,这里怕是有人迫切地要他死。 为什么要他死?叶孤城其实很不解,但这世界上,如果想要另外一个人死,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杀人和救人一样,不需要理由。 叶孤城从袖子中拿出一个小匣子,将暗器放进去,但从他的动作中根本看不出,这小小的管子便能置人于死地。 他背后现出一道空门,扔出暗器的刺客不管三七二十一,竟然手持利刃就冲了上去。 花满楼无奈一笑,虽然他脾气好,但这些人莫非当他是死的? 流云飞袖一甩,竟然将人带出去几米远。 根本不需要叶孤城动手,有人在外面接着,一条钢鞭从外面扔起来,将刺客一绑重重地磕在地上,至于刺客的同伙看见第一个被俘,也不脚底抹油,反而是拿着武器,又准备冲锋陷阵。 轻柔的女声道:“你当我是死的?” 有一条柔软的鞭子从门口窜进来,虽然不如钢鞭迅猛,却很长,很柔软,仔细看便能瞧见鞭身上绞着的钢丝线与铁钩子。 很难说是哪一条鞭子更恐怖,给人的感觉更加糟糕。 两人从门外大步走来,丁青竹和他妹妹丁独秀。 两人看上去都很文弱,但是作为护卫的功力,根本不用说。 酒楼中的人早就全跑遍了,从那两刺客开始不要命地硬拼开始,现在除了刺客,只有白云城的人和花满楼。 花满楼道:“叶城主早就知道?” 叶孤城道:“并非。” 他道:“我只是觉得有人既然大费周章寻找我的踪迹,定然是有后招。” 甚至都愿意花一万两买他行踪,为什么就不能花十万两二十万两买他的命? 叶孤城早就认出,被丁大丁独秀擒住的俩刺客在江湖上都赫赫有名。 靠一手无人能躲过的暗器,短短半年,已经有三十七个人死在他们手下。 这三十七个人都是万里挑一的好手。 至于被误伤的,更是数不胜数。 花满楼的表情变得很严肃:“应天城中,竟然有人要叶城主的命。” 叶孤城道:“应是如此。” 花满楼道:“是谁。” 叶孤城道:“不知。” 如果知道了,还能允许他舒舒服服过日子? 花满楼道:“若叶城主有什么用得到我的地方,请尽管说。” 叶孤城摇头:“这次竟在我们见面过程中有刺客,我本就心下不安,下次定然不会让七童你见到这场景。” 他也不知道那人竟然是如此急迫地要他死,否则叶孤城也不会真的约见花满楼。 虽然知道花满楼实力很不错,但总不应该将别人拖入自己的纷争之中。 即使他真的不知道,这个节骨上究竟是谁突然盯上了他。 明明他什么都没做好吗? 南王府又是一阵叮铃哐啷,还伴随各种瓷器被砸碎的声音。 南王阴狠道:“他竟然没有死?” 管事垂头跪在地上。 南王将桌子上的茶盏一扫道:“废物!” 管事心道又不是他去杀人,人没死,怎么能怪到他头上? 特别是,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想要杀掉叶孤城,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 但南王却不管,这段时间,他的脾气越发大了,甚至不能保持他宽厚的面具,但见到小皇帝又不得不笑脸相迎,所有的脾气自然只能对下人发。 南王道:“再去找人,一定要将他给除掉。” 他的胸膛剧烈起伏,荡漾着对叶孤城的恨意。 为什么他会这么憎恨叶孤城?因为南王已经将在市面上流通的藏宝图全部都推到了叶孤城的头上。 他可不认为剑鬼有本事炮制出这样一张图,因为他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最有可能就是手持半张图的叶孤城亲自绘制了大半张图,想要下手坑他。 至于原因,那还用说?他和白云城主之间的仇怨,早就到了两方人不死不休的地步。 叶孤城:??? 并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虽然叶孤城早就把南王给忘了,但对方是真的把他放在了心上,甚至因为对小皇帝的不看重,将三番两次坏他好事的叶孤城摆到了敌对人物的第一位。 他想,对方似乎总是知道很多他不应该知道的事情,又总是戳破他的计谋,什么为了张婉柔来到应天,他根本不信。 南王觉得,叶孤城那最后出现就是有预谋的,就是为了坑他。 在他心中,白云城主的形象早就妖魔化了。 这也没有办法,毕竟不管是江如画的死,还是南王行刺小皇帝失败,好像与叶孤城都很有关系。 南王道:“不行,我一定要他死,一天不死,我就一天寝食难安。” 他道:“再去找刺客,多少银子都行,只要叶孤城死。” 管事道:“但是……” 南王道:“但是?” 管事道:“双煞兄弟既然失败了,恐怕很难找到愿意对他动手的刺客。” 南王道:“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道理还需要我教你吗?” 管事鼻尖上又有汗珠在摇摇晃晃,他道:“何不让才招揽的高手去?” 南王一口否决道:“不行。” 管事很无奈,他真的觉得,王爷花重金招揽来的高手,应该是最合适的刺客。 毕竟那可是三十万两银子,花了,人却没有用,想想就很奇怪。 但也不知道南王在想些什么,无论管事如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就是不同意,就好像那招揽来的高手只有站在他身后,这人才会安心似的。 南王道:“如果他走了,谁来保护我和吾儿?” 他道:“你是想我们死吗?” 这呵斥实在是太过严重,管事的大半条命都没有了,额头在砖头地上磕得咚咚响,连忙道不敢。 南王道:“罢了,你快点再去找些刺客。” 他道:“在大计实施之前,我一定要看到那小儿没命。” 态度也是十分的坚决。 但这世界上,还真不是事事尽如人意。 就像是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一样。 管事应了,当时就想退开,却不想南王的话竟然还没有说话。 他的眉眼中染上了化解不掉的焦急,南王道:“吾儿在的院子,现在怎么样了。” 管事的表情忽然变得很复杂:“世子已经离开,但院中的东西一时半会儿却带不走。” 南王道:“带不走?” 管事道:“似乎有江湖人发现了那里。” 藏宝图一开始只有一份,但经过了誊写,就变得有很多分,也不知道是谁助长了金镶玉山庄的传说,人竟然从四面八方一起向小院子涌了过来。 南王道:“不行。” 他道:“里面的东西很贵重,一个都不能少。” 管事苦笑道:“是。” 他又不会袖里乾坤的法术,怎么可能南王说不能少就不能少? 强人所难。 等叶孤城在面外拉了一波仇恨值,又验证一下自己确实和西门吹雪大打出手后,终于回到了小院。 一进院子就感受到一股凛冽的杀气,但他却并不在乎,因为叶孤城知道,杀气的源头是西门吹雪。 他的杀气不针对任何人,只是针对即将对决的宫九。 如果他的对手是另外任何一个人,西门吹雪都不会是现在这模样,定然是沐浴焚香,然后再找几个明动京畿的□□修剪脚趾甲。 但是剑鬼却没有这待遇,只要想起他的人,西门吹雪就想吐。 这样的人,是不配西门吹雪用一颗赤诚的心相待。 他留给对方的,只有杀气。 个人有个人的事情,西门吹雪在充满杀气的练剑,陆小凤却不能每天活在他杀气的洗礼之下。 他是个很开明的人,与金九龄之间的交情虽然很深厚,但一堆他就是绣花大盗的证据摆在面前,就算是陆小凤也无法对张婉柔的行为多做指责。 他这人缺点很多,但只有一条优点任何人都无法指摘。 陆小凤的三观很正。 是江湖大侠的正。 这意味着,他能够不偏不倚地看待恩怨,而不要求别人原谅。 一个人如果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如果现在没有付出代价,并不代表着他的错误就能被遮掩。 在陆小凤杀人的第一天,他和朱停喝了整整一天的酒,然后精神百倍地迎接第二天。 因为从他杀人的那一刻起,便悟出了一个道理,杀人者人恒杀之。 他无论什么时候死了,都不能怪别人。 所以才要更好地活着。 陆小凤见到叶孤城,他最近时不时地出门,也知道了很多信息,包括西门吹雪叶孤城张婉柔的三角恋,也包括那张奇怪的地图。 这件事情叶孤城没有瞒他,特别西门吹雪的状态已经说明了一切,藏宝图上标得分明就是紫禁之巅,那是他和剑鬼对决的地点。 假的藏宝图又是怎么一回事。 陆小凤道:“这肯定不对。” 叶孤城洗耳恭听。 陆小凤道:“除了剑鬼,应该还有第三股势力。” 甚至不止第三股,有第四股。 陆小凤道:“也不知道那人究竟与剑鬼是什么关系,又有什么目的。” 他的好奇心一直很充分,对谜团也很有探究欲,陆小凤绝对不能允许自己迷迷糊糊地活着,特别他现在正好在谜团的正中央。 所以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陆小凤道:“我要去看看,这藏宝图中究竟有什么。” 他扬了扬手,是江湖上的通行版藏宝图。 叶孤城冷冷道:“你若感兴趣,自己去就是了。” 他又道:“就怕陷入什么麻烦,去了回不来。” 陆小凤腆着脸道:“这不还有你?” 就仿佛只要叶孤城在,无论他怎么作死,都有人能够拉一把。 叶孤城摇摇头:“随你。” 但他眉头间的皱纹却消失了不少。 朋友间的情谊大概就是如此。 信任,与被信任。 叶孤城不得不承认,成为一个被人所信任的人,感觉很好。 陆小凤笑道:“如果我十日内没有回来,还请你去找找。” 西门吹雪与剑鬼的约战在十八日之后,这场战斗,陆小凤是一定要去看的。 叶孤城道:“好。” 话已至此,陆小凤似乎要与叶孤城辞别。 但此时,岚风却突然从不知道哪里出现,还带给了叶孤城很了不得的情报。 岚风道:“双煞兄弟已经招了。” 叶孤城还没有说话,就被耳尖的陆小凤听到了。 他惊道:“双煞兄弟?” 这可是江湖有名的刺客。 他道:“他们来刺杀你了?”他竟然还不知道这件事。 叶孤城冷笑道:“管他们什么兄弟,来刺杀,自然就有去无回。” 陆小凤哑然,好像确实如此。 听岚风的话,人似乎都被捉到了。 叶孤城道:“怎么说?” 是对岚风说的。 岚风道:“人是南王府的。” 叶孤城道:“哦?” 岚风道:“应该是南王的管事。” 陆小凤听了,简直毛骨悚然,又是南王,南王与叶孤城之间究竟有什么仇怨。 而且,那双煞兄弟既然是江湖有名的刺客,怎么会出卖自己的主顾? 他们到底受了多残忍的折磨? 叶孤城道:“倒也能猜得到。” 岚风道:“还有一件事。” 叶孤城道:“说。” 岚风道:“江湖流传的藏宝图,藏宝地点不太对劲。” 叶孤城道:“哪里不对劲。” 岚风道:“听说有探子看见,南王府的人曾经进出过。” 那些江湖人手上不会有像叶孤城那么详细的京畿地图,找地方还需要一阵摸索,根本不像他,快准狠。 叶孤城道:“哦?” 叶孤城又笑了,这可有意思。 他回头对陆小凤道:“你也不用对我嘱咐遗言。” “我和你一起去。” 作者有话要说:  告诉你们一件事 你们可爱的作者我23号要开始出去旅游了,八月才回来 然后我,在这两周内,存了两周的存稿 没错其实我每天都码两章,然后存一章 也就是说我一天能彪一万六千字 所以,旅游的两周稿子我已经存完了。 然后,八月,每天更新字数会上调到一万 我码起字来我自己都害怕【沉思】 燦若夏華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9 11:41:32 燦若夏華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9 11:46:41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9 13:33:06 夜色倾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9 19:01:27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19 20:06:54 恶魔与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19 22:31:45 谢谢打赏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一点绿在树林子里转悠。 他是一个精瘦的男人,年岁并不是很大, 皮肤很白, 面容很和善。 看上去就是个脾气很好也很好说话的人。 但这好说话的男人却有个并不好听的称号“一点绿”。 只要是个男人, 就无法忍受这称呼,但他偏偏却笑嘻嘻地接了下来,如此看来,他的脾气确实是好得过分。 至于他为什么会有这个称呼,自然是因为他有一个很美很美的妻子。 很美的妻子有一个很美的名字, 叫做白月明。 月白则明, 但一点绿的妻子虽然很白,却一点都不明。 陆小凤曾经感叹过, 岚风朗月的手很美, 几乎是他见过最美的手,但这几乎,就是因为有白月明的存在。 他见过白云明的手,洁白又柔弱无骨,陆小凤敢说,这是他所见过的最美的一双手。 但这双手的主人, 却是一个婊、子。 陆小凤当然没有资格说一个女人是婊、子, 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浪子。 浪子只会在一个地方细细端详白月明的手, 那就是在她的床上。 当时白月明结婚了吗? 结婚了。 陆小凤与一点绿是朋友吗? 不是朋友。 睡一个不是朋友的妻子,那妻子还是曾经的江湖第一美人,对陆小凤来说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特别是白月明每隔几天就会和不同的男人混在一起,那男人还不是一点绿。 但一点绿是个脾气很好的男人, 他也很爱自己的妻子,他对白月明的爱已经到了即使白月明给他头上呆了无数顶绿帽子都要和她在一起的地步。 无论白月明找了多少个男人,他都是这女人唯一的丈夫。 所以,即使头顶一点绿的称呼,他的选择只有一个。 当然是选择原谅她。 然而,一个很美的女人不仅会给一点绿戴很多顶绿帽子,还很会花钱。 她在选择嫁给一点绿之前,就是江湖第一美人,花起钱来根本就不是大手大脚可以形容的。 衣服都必须是顶级的蚕丝构成,手摸下去,不能有一个线头。 花纹要是金线银线勾勒而成,在阳光的反射下熠熠生辉。 头上的花样早已和庸俗的金银脱节,就算是镶嵌宝石,都要找手艺最精巧的大师镶嵌,要与周围的装饰融为一体,不能看出任何一点人工的痕迹。 每年,她光是在衣服上的花费都有几万两银子。 一点绿虽然很有钱,但几年下来,他挣钱的速度总是比不过白月明花钱的速度,等时间长了他也不得不另辟蹊径,琢么着能在一段时间内挣大钱的法子。 如果能找到金镶玉山庄的财宝,不就能一下子给白月明多出十几年二十年的花销? 这想法,光是在脑子中过一遍就足够让一点绿兴奋,所以他跑坏了好几批马,终于在日落之前进入应天。 他首先去了天机阁,因为他需要一份藏宝图。 没有人知道天机阁是谁创办的,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哪里来这么多消息。 往前几年,江湖人若是走投无路总是会选择找大智大通,因为传说中他们什么都知道,很像是曾经的江湖百晓生。 后来江湖人却发现,有的问题就算是给了大智大通银子他们都无法回答,只会用自己的智慧来规避,给人是似而非的答案。 所以,找大智大通的人变少了,毕竟这世界上很少有人愿意花五十两银子买一两句俏皮话。 天机阁好像就是那时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他们虽然不是什么都知道,但绝对知道江湖上的大多数事情,而且情报来源可靠,只要是天机阁贩卖的消息,十有**都是正确的。 最重要的是,他们从来都不卖自己不知道的消息,也不会多收钱,对囊中羞涩的江湖人来说,天机阁比大智大通要靠谱太多。 一点绿躲在宽大的斗篷里,无论是脸还是身体都没有暴露在阳光下,他刻意压低声音道:“我要知道藏宝图的消息。” 有人道:“藏宝图?” 一点绿道:“是” 那人道:“你要左边半张,还是右边半张。” 一点绿道:“左边半张多少钱,右边半张多少钱?” 那人道:“左边半张一百两,右边半张五十两。” 一点绿惊道:“只要一百五十两,就能买到藏宝图?” 那人道:“没错。” 一点绿迟疑道:“是真的藏宝图还是假的藏宝图。” 那人道:“我们从来不卖假货。” 一点绿道:“好,给我一份。” 那人道:“好。” 一百五十两被摆上柜台,两张拼接在一起的藏宝图被交道一点绿手上。 一点绿道:“为什么藏宝图这么便宜。” 那人道:“这个问题要一百两。” 又是一百两被摆上柜台。 那人道:“因为这已经是一个月来卖掉的第八十份地图。” 一点绿惊道:“有这么多?” 那人道:“这东西虽然难搞,但也不是搞不到,算下来,不过只值一百五十两。” 一点绿将地图在昏暗的灯光下扫一遍道:“我要京城的地图。” 那人道:“有是有,只怕……” 一点绿道:“只怕什么。” 那人道:“只怕你买不起。” 一点绿道:“多少钱。” 那人道:“五千两。” 一点绿笑道:“藏宝图才卖一百五十两,京城的地图竟然要卖五千两?” 那人道:“因为这才是正常的价格。” 藏宝图那么便宜是不正常的,拥有的人太多,自然卖不出什么好价格。 那人又道:“我们的地图,起码保证你买到就知道藏宝图的地点在哪里。” 因为那是非常详细的地图,如果是粗略地图,怎么也不可能卖这么贵。 地图和藏宝图才是一套的。 一点绿道:“有多少人买了地图?” 那人道:“老规矩,一百两一个问题。” 一点绿摇头道:“算了。” 他只不过是问问,就如同他并不想要那五千两一张的地图一样。 如果他能为了一张地图花五千两,那他来找什么金镶玉山庄的宝藏?定然自己就富可敌国。 他想,之前买走藏宝图的七十九个人,应该都与他一样。 没有精细地图,他们会怎么做? 一点绿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做的,但他自己却有自己的做法。 他虽然是个脾气很好的男人,但只要与他美丽的妻子没有关系,便会很有智慧,不仅武功算是江湖上乘,什么天文地理也都略微精通。 更重要的是,他还很有头脑。 一点绿虽然没有京城的精细地图,却大概也知道什么地方是什么样子,就比如说是那藏宝地点,本身与街道也不算很远,但那块儿却有一方茂密的树林,等到月黑风高时,有风飒飒吹过,在冬日颇为阴寒。 常人很少会愿意来这种小树林。 正因为没有人愿意来,看上去才是一个很不错的藏宝地点。 所谓的宝藏,不就是要隐蔽才有挖掘的空间? 能和一点绿有一样想法的人并不是很多,也不是很少,因为那是一块很大的地方,周围除了森林还有洞穴,还有小土堆。 他甚至已经看见有人拿着铲子下去挖了,对此,一点绿只是报以微笑。 他决定往树林深处走。 有人忽然道:“如果我是那藏宝人,或许也会在这里埋藏宝藏。” 一点绿回头,看见那人笑道:“陆大侠。” 他的笑容很真诚,一点都不像是看情敌,看一个给他戴绿帽子的男人。 这或许就是一点绿的特殊之处。 陆小凤道:“好久不见,燕大侠。” 他才不会真的叫对方一点绿。 一点绿道:“陆大侠就算叫我外号也无妨。”他甚至还会自嘲,心胸豁达得过分。 陆小凤道:“燕大侠可也是为了藏宝图而来?” 一点绿道:“正是。” 他道:“内人看上一套帝王绿打造的头面,但最近实在是囊中羞涩,便准备来撞撞运气。” 陆小凤看他,表情奇怪极了,他动动嘴唇,似乎想要说话,却不知道自己会说些什么。 最后陆小凤只道:“你对你夫人也太好了些。” 他想到自己竟然也是白月明的入幕之宾,竟然有些羞愧。 但他的羞愧并不是因为那个很美的女人,而是因为那女人的男人。 这世界上似乎又有些不成文的规矩,如果一个男人昏庸了,多半是因为他身边有个苏妲己,但如果一个女人有很多个男人,除了像大欢喜菩萨那般的女人,谁都会想要上去吐一口吐沫。 比如说陆小凤,白月明的行为是错误的,他的行为也是错误的,但只有看见一点绿的时候他才会心虚。 一点绿道:“她本来就值得这么好。” 看他温和的笑容,分明在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陆小凤哑然,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聪明却这么好的男人? 一点绿道:“陆大侠可不问问为何内人想要一套新的头面?” 陆小凤道:“女人想要首饰,这可不是天经地义的事?” 一点绿道:“确实是这样没错,但这次却有另外的原因。” 陆小凤道:“什么?” 一点绿道:“内人听说她江湖第一美人的地位不保。” 陆小凤的笑容一歪,他似乎想到了缘由。 果然一点绿道:“听说那张婉柔张小姐倾国倾城,竟然引得两位剑客为她大打出手。” 陆小凤嘴角的笑容变得非常尴尬,显然,他一点都不想笑。 陆小凤道:“张婉柔长什么样子,江湖人不知道?” 一点绿道:“但这世界上有很多种法子,可以让一个女人变得更美。” 陆小凤叹道:“很可惜,张婉柔并没有用这种法子。” 说着,他就向往树林深处走去,似乎并不想多谈这个问题。 一点绿显然与陆小凤同路,他紧跟上去,还是笑盈盈的。 这世界上任何事,都不能让他撕破一张笑脸。 陆小凤道:“燕大侠觉得,这东西是被埋在哪里?” 他心中似乎已经游乐城算,却不愿意明说。 一点绿道:“我倒是觉得,应该在林子的正中心。” 陆小凤道:“哦?” 一点绿道:“陆大侠可知这原来是什么地方?” 陆小凤道:“什么?” 一点绿道:“据说始皇帝的十二金人像便有其一埋在这里。” 陆小凤道:“燕大侠知道得可真多。” 一点绿道:“惭愧惭愧,燕某只是想,能让始皇帝将金人埋在这里,也算是一个风水宝地,最合适不过埋些财宝什么。” 更何况,如果一个地方埋了宝贝,以后反而不会有人来搜查,这就是所谓的视觉盲区。 陆小凤道:“燕大侠竟然是来找宝藏的,告诉我可好?” 一点绿道:“和气生财,和气生财。” 他道:“如果想把财宝带出去,还要陆大侠施以援手。” 陆小凤笑道:“好说好说。” 两人似乎完成了肮脏的交易。 陆小凤越往林子深处走,却发现,那里似乎有人。 他停下脚步,刚才似乎听见了人活动才会有的声音。 一点绿道:“怎么?” 陆小凤道:“好像有人。” 一点绿道:“这地方人迹罕至,怎么会有人?” 但他们走路的速度却不由自主放慢些许。 一幢小院子忽然出现在两人眼前。 陆小凤眼神一凛,在人迹罕至的树林中,怎么会有一件小院? 如果有,为什么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发现? 真是奇怪极了。 一点绿惊道:“这里竟然有人,有院子。” 陆小凤没有说话,但他的眉头却仅仅锁在一起。 陆小凤在思考。 一点绿道:“去看看?” 陆小凤还是没有说话。 此时,他们竟然看见,有人从院子里走了出来。 不,不仅仅是一人,是一伙人。 一伙下人簇拥着一个年轻的男子,看模样,那年轻的男人应该是这些人的主心骨。 陆小凤眼睛一动不动地锁定在年轻男人脸上,似乎能看出一朵花来。 一点绿看似将全副心神都放在莫名出现的院落和院落中的人身上,但却分出眼角的余光给陆小凤。 他们两躲在树丛中屏息,等着年轻男子协同一伙下人上了马车才敢出气。 陆小凤的眼神,更深了些。 一点绿道:“他们是谁?” 陆小凤摇摇头。 一点绿道:“我们还去不去?” 陆小凤道:“如果这里有人,财宝就在宅邸处,我们就不是来寻宝的,反而成了抢别人的东西的恶棍。” 一点绿道:“但若东西不在院子中怎么办?” 陆小凤道:“你可以挖挖看。” 但这么说着,两人却没有一人是动手的。 两人好像又都在等待,但他们在等些什么? 又有人从小院子中走了出来,但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伙人。 一伙人手上拿着铁铲,神色躲躲闪闪,似乎有点紧张。 他们在紧张些什么。 陆小凤听见一人道:“挖!” 其他人随他一声令下,铁铲在地上不断捣鼓。 一点绿道:“他们在做些什么。” 陆小凤道:“不知。” 但眼见着一个一个地箱子竟然被他们从地里挖了出来。 那是几口很大的箱子,每一个都有半个棺材大小,埋在很深的地方,盖子扣得严严实实。 陆小凤又听见有人道:“开箱。” 箱子里是什么? 无论是陆小凤还是一点绿,在视线接触到箱子时眼睛都是一痛。 阳光透过密林洒在地上,点点滴滴,但当这些箱子被挖出来,阳光则洒在箱子上。 与黑箱子里的黄金白银相互映衬,几乎可以闪瞎人的眼睛。 一点绿喃喃道:“这些都是真金白银?” 陆小凤不说话,看他的模样似乎也被震惊到了。 一点红道:“这莫非就是金镶玉山庄的宝藏?” 陆小凤不说话,他心道,这未必是金镶玉山庄的宝藏。 人将装有真金白银的箱子放在平板车上,又在车上盖了很多层稻草,又盖了结实的麻布,用绳子将箱子捆得结结实实,保证没有人能够看见这些箱子。 然后马车夫便一扬鞭子,驾着这一车的银子,走了。 那人道:“再挖!” 他们挖了一个上午连同一个下午,直到月亮在头顶高悬,才停下来。 陆小凤和一点绿竟然就在树林中躲了整整一天。 一点绿从林子间出来道:“挖吗?” 陆小凤道:“挖!” 两人到底是练过武的,而且武功练得还十分不错,就算是挖土,速度都比那些下人快不知道多少,没过一会儿,竟然也给他们挖出来一个大箱子。 陆小凤伸手一抬,发现以他的力量想要抬起这大箱子竟然一点也不容易,他心下有了计较,想来这里面就算是装了真金白银,应该也是装了满满一箱子。 这就很不得了了,陆小凤在心下吃惊,这里究竟埋了多少这样的箱子? 那一定是个很恐怖的数字。 一点绿道:“打开吗?” 陆小凤道:“打开。” 银子在月光的照射下泛出柔和的光芒。 陆小凤点了一小簇火,火星很小,除了他和一点绿应该没有人能够看见,他将火折子凑近箱子,手又拿了一锭银子出来。 陆小凤眯着眼睛,竟然从银锭子上看见一行小字。 这是官银! 具体一点,是半年前失踪的八十万两官银。 银子怎么会在这里? 陆小凤心中忽然泛起一阵不可名状的恐惧,好像被牵扯进了什么很不得了的大阴谋中。 他手上拿着银子,身体却下意识地像旁边一侧身,他刚才所在的地方,竟然有一支闪着寒光的羽毛。 虽然说是羽毛,但仔细一看,确实金属做成的,一根根细密的针,组成了翎。 翎幽幽地泛着绿光,是毒! 陆小凤道:“传说中数百年前江湖第一暗器的孔雀翎可不是这模样。” 他道:“据说那是一个筒。” 一点绿道:“是吗?” 他笑道:“但我却觉得,我的孔雀翎要更加好用些。” 陆小凤冷冷道:“是吗?” 一点绿道:“你知道曾经名为孔雀的刺客究竟用孔雀翎杀了几个人?” 陆小凤道:“几个?” 一点绿道:“两个。” 陆小凤仅仅是看他。 一点绿又道:“但你知不知道,我的孔雀翎究竟杀了多少个人?” 陆小凤不说话。 一点绿道:“一百一十九个。” 他笑了,还是很温柔,就好像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但陆小凤现在却明白,他并不是一个好人,而是一个恶魔! 会夺走人性命的恶魔! 一点绿道:“如果我杀了你,这孔雀翎就杀了一百二十个人。” 陆小凤忽然道:“你是凤凰?” 一点绿道:“不错。” 江湖上的人总喜欢用些奇奇怪怪的代号。 凤凰是百鸟之王,是也是江湖第一刺客的代号,只要是他想要杀的人,就没有哪一次不成功的,更加令人恐惧的是,到现在为止,竟然没有人看过凤凰的脸! 世人只知道,他用孔雀翎,据说那是江湖失传了三四百年的独门暗器,但又不知道什么原因,经过周转到了凤凰手里。 他再一次让这武器在江湖上发扬光大。 陆小凤道:“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江湖上没有人知道凤凰是谁。” 一点绿道:“因为不管凤凰是谁,都不可能是一个戴了无数顶帽子的老好人。” 他说到这里竟然还非常得意。 陆小凤默然,就算是他,也绝对不可能想到,凤凰竟然是江湖上出了名的好人。 陆小凤道:“所以,好人只是你伪装得假象?” 一点绿道:“可以这么说。” 他又笑道:“但如果你不知道,江湖上所有人还会认为我是一个好人。” 陆小凤道:“白月明知道?” 一点绿道:“他当然知道。” 他笑道:“虽然她是一个婊、子,却有一双再灵巧不过的手。” 一点绿道:“你以为我手上的暗器到底是怎么来的,唐门?妙手朱停?” 他不免有些洋洋得意道:“无论是唐门还是朱停都绝对想不到,这世界上竟然有个女人能比他们的手还要灵巧,还要有奇思妙想。”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他现在已经明了一切。 陆小凤道:“你为什么要杀我。” 一点绿道:“杀你?你应该知道,刺客从来都不会因为自己的喜恶而杀人。” 陆小凤道:“有人雇佣你杀我?” 一点绿道:“江湖人很少会接这样不讨好的任务。” 言下之意,他并不是想要杀陆小凤。 一点绿道:“我要杀的,是发现这个院子秘密的所有人。” 陆小凤终于知道,明明这小院子并不算是隐蔽,但到现在为止却没有人找到的原因。 一点绿怕是每一天都从天机阁出来,每一天都到这里守株待兔,就是为了把所有发现秘密的人杀了。 陆小凤叹道:“好歹毒的心思。” 一点绿道:“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他仿佛已经胜券在握,因为这是夜晚,他的暗器已经在手上,就算是陆小凤,就算他的两根手指头闻名天下,也绝对抵不过他的孔雀翎。 陆小凤道:“我只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一点绿道:“什么。” 陆小凤目录怜悯之色。 他道:“杀人之前千万不要太多话。” 一点绿:“!” 身体软软地倒下来。 叶孤城道:“这句话也送给你。” 陆小凤无奈苦笑。 叶孤城道:“如果你死了,肯定也是因为话太多。” 陆小凤道:“我若不与他说话,不早就被杀了?” 叶孤城道:“但在你与他相处的五个时辰,你已经错过了几百次几千次杀他的机会。” 陆小凤道:“这不是知道还有叶城主?” 叶孤城冷笑。 陆小凤道:“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金九龄会兢兢业业为了朝廷办事。”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官银还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陆小凤道:“什么人才会把大笔的金钱埋在这不见人的小院?” 叶孤城道:“你说?” 陆小凤道:“我心中有无数个想法,却不知道哪一个是对的。” 他现在真的很混乱。 陆小凤又道:“我下午看见了一个人。” 叶孤城道:“如果是你看见的人,我自然也是看见的。” 因为他一直在陆小凤头顶上。 相隔不到几尺,一点绿却没有发现叶孤城,这功夫真是绝了。 陆小凤道:“一年前在江南看见的年轻人,竟然在这里出现了。” 叶孤城不说话。 陆小凤道:“我当时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东西。” 现在似乎坐实了这一点。 叶孤城冷冰冰道:“很可惜,你下午看见的并不是那个人。” 陆小凤道:“什么?” 他又道:“莫非是双生子?” 叶孤城道:“不是。” 两人又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道:“你可知,自己现在在的院子,究竟是谁人的地盘?” 陆小凤道:“谁?” 叶孤城冷冷道:“是南王的。” 南王! 这两个大字就如同从天而降的霹雳,狠狠地劈在陆小凤的头顶上。 就算是见多识广如他,都没有想到这竟然会和皇亲国戚产生联系。 陆小凤吞咽一口口水,他忽然想到,这里的真金白玉原来好像是就要运送给南王的,但并不是南王的私房钱,而是抚慰民众的公款。 明明是大半年前的事情,但在刺激之下,陆小凤竟然都能记起来,而且是记得一清二楚。 陆小凤道:“南王,他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的银子。” 叶孤城道:“一个王爷,不惜与江湖人士勾结,也要贼喊捉贼弄到几十万两银子,你说有什么原因。” 陆小凤倒吸一口冷气,几乎站不住。 因为更加严酷的两个字砸在他的脑海里,几乎要把陆小凤砸晕。 谋反! 不不不,还不能下次定论。 陆小凤有些混乱,但他认为,自己不能因为南王私吞了很多金钱就想到谋反,因为这两个字的分量实在太重。 今上爱民如子,就算是出兵那也是不义之师,更何况,陆小凤知道,南王手中根本就没有兵权。 一个没有兵的王爷,怎么谋反? 连基础条件都没有。 叶孤城看陆小凤脸色青青白白不断变化,似乎猜到了他在想什么。 叶孤城道:“你知不知道下午见到的那个年轻人是谁?” 陆小凤摇摇头。 叶孤城道:“他是南王世子。” 陆小凤眼中闪过一丝震惊,南王世子,为什么会在这应天的小院子里? 他应该在自己的藩地。 刚才跳入了脑中的谋反两个字又再一次出现,在陆小凤的脑海里跳踢踏舞。 他是个江湖人,远离朝廷,但陆小凤也知道,除非是皇帝允许,不论是王爷还是世子都不能随意离开。 就算是离开了,也不应该出现在偏僻的小镇。 更何况…… 他抬头看向叶孤城。 叶孤城怎么知道,那人是南王世子? 但陆小凤却没有想到叶孤城不仅知道那人是南王世子,还知道更多。 叶孤城又道:“你知不知道司霄是谁?” 陆小凤反问道:“司霄?” 他好像不记得这名字的主人。 叶孤城道:“就是你说不是好人的那个。” 陆小凤恍然大悟道:“不知道。” 叶孤城道:“不知道?” 他忽然笑了,但却让陆小凤打个寒颤,因为叶孤城笑得实在是太冷,太阴森。 叶孤城道:“他是皇帝。” 作者有话要说:  古龙的书有一个点很奇怪 “聪明的女人往往都是婊、子” 他到底有多喜欢婊、子啊ORZ 聪明的女人就不是能是女侠吗? 按照男主十个有九个都是浪子的人设,遇见他所谓聪明的女人,当然要选择原谅啦! 随年华飘远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2:11:18 浮生意欢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2:12:40 墨玉微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2:19:37 氢离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20 12:25:09 氢离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20 12:25:16 指尖的蝴蝶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2:50:52 杨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2:57:02 我只是想看这个名字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3:10:23 小黄人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3:11:31 幽幽子墨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20 14:56:48 语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5:05:37 语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5:05:45 长情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6:09:53 默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18:57:52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0 22:50:58 哈哈给哈哈你们打call好疯狂 也是很感谢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魏子云今日不当值。 他和宫中的太监不一样,虽然说是贴身保护皇上, 但如果在不当值的时候也可以如同紫禁城中的禁军一样在应天城中逛逛。 如此看来, 他似乎是对皇帝来说最危险的人 谁都知道, 如果是皇帝的护卫,若非保证忠心耿耿,就应该不离其左右。 但魏子云是江湖人,谁能保证一个江湖人忠心耿耿? 谁都不能。 朝廷之人对江湖人都心怀警惕。 但魏子云自己却知道,无论怎么样, 他都不会背叛皇帝。 并不是因为对于皇权的敬畏与看重, 仅仅是因为那是皇帝。 他不敢背叛,只要一浮现起这个念头, 他就会半夜从噩梦中惊醒。 谁都知道皇帝爱民如子, 但又有谁知道,他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男人? 魏子云就知道。 他在应天的街上闲逛,这里的江湖人都认识他,小店的老板则当他是禁军中的一员,只有江湖人才知道,他是大内第一高手。 加上大内这个名头, 即使他的武功并不是天下第一, 似乎都变得神圣不可侵犯。 魏子云在应天的威望比金九龄要高多了。 身为皇帝的护卫, 他什么都要知道,对朝廷有利的,对朝廷不利的,他需要告诉皇帝的, 他不需要告诉皇帝的。 魏子云知道,皇帝的护卫不知他一个,他这个大内第一高手,也没有名至实归。 所以他只有小心翼翼,做到最好。 魏子云先到了小酒馆,他准备打一壶好酒,回去自斟自酌。 自从入了皇宫,他已经将自己酗酒的毛病改掉了许多,虽然谈不上滴酒不沾,偶尔也有小酌,但他从来不敢和别人一起喝酒。 喝酒误事,如果他在喝酒的时候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其中的罪过就算是把他头砍了也还不清。 皇帝侍卫多多少少算一个官,若是砍他的头,应该是用虎头铡? 魏子云打了个寒颤,他想这些事情干嘛? 怪可怕的。 将一切邪念摒除,带着酒葫芦并几个小菜回到他在京城的小院子,自斟自酌随后蒙头大睡,这才是他应该做的事。 而不是放任些有的没的,随便想。 但魏子云却没有想到,一回头,他竟然见到了很久没见的老朋友。 陆小凤笑道:“魏子云。” 他也拉出了一个豪爽的笑容道:“陆小凤。” 魏子云知道,这世上会有很多人坑害他,对他不利。 但他也知道,陆小凤,绝对不会成为其中之一。 魏子云的院子不大,但却离紫禁城很近。 这附近住着的人家都是些当官的,虽然说不上是达官显贵,但也都是官至四品以上。 魏子云自己领的,好像就是四品的官。 陆小凤道:“想不到你私宅竟然也至于此。” 他笑道:“莫不是当差时还有没看够升腾的紫气,即使是休沐在家也要距离紫禁城近些?” 他本来是调笑,因为对江湖人来说,哪怕是大内第一高手,对皇宫应该都有些膈应。 江湖和朝廷,本来就不应该接轨。 但两者间却又不可分割。 哪晓得魏子云竟然道:“皇恩浩荡,就算是不在皇上身边当差,也不敢忘怀。” 也是非常地较真了。 陆小凤嘴角的笑容一僵,他正在努力将皇帝的形象从自己脑海中扒出来。 事实上,他完全没有看出那通身气派的青年是皇帝,当时只道他心思叵测,或许会给叶城主添乱。 哪里知道,那人竟然真的是皇帝。 就算是戏文里也不会这么写。 但陆小凤现在却不能表现出自己的知情,反而要去试探魏子云,因为他知道了太多不该他知道的秘密。 陆小凤干笑两声,换了个话题,他道:“不知你知不知道最近在江湖上传得沸沸扬扬的藏宝图。” 魏子云道:“自然是知道的。” 他神色变得有些微妙,魏子云道:“我还知道叶孤城与西门吹雪两位顶尖剑客都在应天。” 陆小凤将他神色不对,只道魏子云也听说了叶孤城西门吹雪和孙婉柔之间乱成一团的男女关系,只能苦笑道:“你莫非也相信那些江湖传闻?” 魏子云神色四处游移道:“不。” 陆小凤定然是不知道这些宫廷秘闻,就算是在宫廷中的人,也鲜少有人知道小皇帝练剑并且剑术还很高超。 一个剑术略有成就的剑客在这年代总是会有自己的爱豆,依魏子云的眼光看来,这位九五至尊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的疯狂粉丝。 闲着没事干就会给他打call的那种。 魏子云:这形容好像有点不对。 可能他还幻想与自己的爱豆有什么亲密接触? 魏子云甩甩脑袋,将这些危险的思想甩出自己的大脑,皇上的私事,岂是他们这些做臣子的可以妄言的? 陆小凤并不知道魏子云是想到了什么才做出这样一番表情,当然他现在的全副心神也并不在魏子云身上。 陆小凤清了清喉咙道:“既然你知道那张藏宝图的事,大概也听说起其中半张藏宝图在叶孤城手上?” 魏子云道:“我知道。” 陆小凤道:“但我想你应该不知道,江湖上流传的那张藏宝图是假的。” 魏子云假惊道:“假的?” 心中却暗暗警惕,陆小凤为什么要告诉他。 魏子云不仅知道那张藏宝图是假的,还知道藏宝图出自谁手? 不就是他们好像什么都会的皇上? 陆小凤道:“没错。” 他道:“真正的藏宝图还在叶城主手上。” 魏子云道:“你怎么知道的。” 陆小凤苦笑道:“不瞒你说,我就是因为与叶城主在一起,才躲过了很多麻烦。” 魏子云道:“原来如此。” 江湖上人好像都知道叶孤城在应天,也有人说是看见过陆小凤,但不管是叶孤城还是陆小凤甚至是被叶孤城在众目睽睽下带走的张婉柔,都好像从众人的视线中彻底消失。 他们就在应天,但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哪里。 就算是皇帝的暗探也没有找到。 魏子云道:“你特地与我说这事,莫不是那藏宝图与紫禁城有关?” 陆小凤道:“确实如此。” 他道:“那其实不是一张藏宝图,而是决战地点。” 魏子云道:“决战地点,什么决战地点?” 他神色一凛忽然道:“莫不是叶孤城与西门吹雪?” 为了张婉柔两大剑客要进巅峰对决? 陆小凤道:“不。” 他道:“是西门吹雪与剑鬼。” 魏子云长舒一口气道:“那就好。” 陆小凤神色狐疑道:“那就好?” 魏子云道:“不,不是。” 他又问道:“对战地点是哪里。” 陆小凤苦笑道:“紫禁之巅。” 魏子云道:“紫禁之巅?!” 他猛地站起来,将酒葫芦打翻了都没感觉,酒液顺着桌案边缘向下滴,在地上汇聚成一摊积液。 魏子云压低声音道:“你疯了?” 陆小凤苦笑道:“不是我,是剑鬼。” 他道:“他留给我们的藏宝图,标得分明是太和殿的顶峰。” 魏子云道:“这这这,真是胆大包天!” 陆小凤不说话。 魏子云道:“他们真当禁军是摆设?” 陆小凤道:“怎么可能。” 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剑鬼,虽然说是江湖一流高手,毕竟是血肉之躯,如果他们为了决斗先到太和殿上,指不定会被当成是刺客。 那他们决斗什么,先被万箭齐发给扎成稻草人了。 魏子云道:“地点可否更改?” 陆小凤道:“但没有人知道剑鬼在哪里。” 他又道:“西门吹雪这个人你是知道的。” 如果他要做一件事,就算是天皇老子,也无法让他改变主意。 魏子云道:“兹事体大,我必须先报告皇上。” 陆小凤松了一口气,他道:“理应如此。” 她原本都想要自己夜探紫禁城了,但就算是陆小凤也不敢挑战,他真的很怕自己才进入紫禁城就成了死凤凰。 虽然是江湖大侠,但他好歹还算是个良民,并没有贼胆包天,能让官差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自己拦下来。 想到这,陆小凤忽然又想到坑害自己许久的麻烦,脸一阵扭曲。 关于南王谋反之事,他究竟是该说还是不该说。 如果说了,他要以什么理由? 陆小凤又想到叶孤城一脸冷笑看自己说是“无可奉告”的模样,你倒是说说为什么你知道司霄是皇帝,南王世子长得和皇帝一模一样。 谜底揭穿了就算是说过程,这简直让他挠心挠肺闹得慌。 特别是,叶孤城什么都不说,他就算想跟魏子云提一嘴都找不到理由啊! 无奈之下,陆小凤只能用迂回政策。 他拉下马上就想进宫面圣的魏子云道:“还有一件事。” 魏子云道:“有什么事情比两剑客要在紫禁之巅对决更重要?” 陆小凤道:“你可知道那藏宝图的藏宝地点在哪里?” 魏子云反问他:“你觉得我一个吃皇粮的会去找那东西?” 陆小凤听魏子云说话,恨不得用他两根坚不可摧的手指头狠狠戳进对方鼻孔。 他道:“我听说那里有些问题。” 魏子云道:“什么问题。” 陆小凤道:“挖出来的宝藏不太对。” 魏子云道:“宝藏,有什么不对。” 陆小凤道:“那里挖出来的不是什么宝藏,而是官银。” 魏子云一听又是一愣,他虽然知道那地图是皇帝亲手炮制,却不知道具体的藏宝地点是什么,所以他不由问道:“前朝官银?” 陆小凤道:“什么前朝,自然是本朝的!” 陆小凤压低声音道:“是大半年前丢失的八十万两纹银。” 魏子云眯眼睛道:“你怎么知道。” 陆小凤道:“你别管我怎么知道,最好多注意一些。” 他道:“绣花大盗的八十万两忽然在此时现世,定然有很多问题。” 说完他竟然不给魏子云问话的机会,夺门而出,还使出了梯云纵的功夫,让魏子云即使是想追也追不上他。 魏子云心道:有问题。 陆小凤的反应实在是太不对劲了。 陆小凤狂奔回叶孤城的小院,一路上小心翼翼,生怕什么人会跟着他。 就算是胆子再大的人,如同他一样在短时间内三观被不断重毁,也绝对会草木皆兵,他甚至还被卷入了那什么谋反的阴谋之中,能够保持理智已经实属不易。 他本来就是超一流的高手,又足够小心,即使是被暗探撞上,也有将人甩开的方法,等他到了叶孤城的院子,果然什么尾巴都没有带。 叶孤城当时正在院子里赏梅,他这人倒也奇怪,确实面临危机,反而越是淡定,以陆小凤的视角来看,成日里竟然就赏花练剑,过得充实却又悠然自得。 不过,叶孤城真的是成日里什么都不干? 想到这,陆小凤又倍感纠结,因为对方似乎什么都知道。 未卜先知的那种知道,仿佛什么事情都无法脱离于他的视线。 陆小凤想,叶孤城他可不像是一个江湖人,他对朝廷太了解,如果他们不是朋友,就算是他,或许都会怀疑为什么叶孤城会知道这么多。 但陆小凤这个人,是从来不会怀疑自己的朋友的,他所给予朋友的,只有满满的信任。 陆小凤招手道:“叶孤城!” 叶孤城看他一眼冷冷道:“你去见了魏子云?” 陆小凤苦笑道:“什么都瞒不过你。” 陆小凤道:“我与他说了紫禁之巅之事,还提了一句那藏宝图的问题。” 叶孤城道:“紫禁之巅?” 陆小凤道:“就算是对决,也不能被当成刺客。” 叶孤城道:“你的意思是,让魏子云去和皇帝说?” 陆小凤道:“全看他。” 他又长吁短叹道:“也不知道皇上是个什么样的人,会不会答应这荒谬的要求。” 全天下对皇帝最没有敬畏之心的怕就是江湖人,好像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 普通百姓,什么人会把“皇帝”挂在嘴边? 叶孤城看着陆小凤心道真不知为何南王世子和宫九竟然对那九五至尊之位有所渴望。 身在武侠世界,做皇帝难道不是全天下最困难的一件事?因为他有一群来去自如不服管教甚至还难以镇压的子民。 想想这皇帝当得就憋屈极了。 叶孤城道:“你不是见过皇帝?” 陆小凤干笑道:“只说了几句话,我怎么知道他人怎么样。” 叶孤城幽幽道:“你说他不是个好人。” 陆小凤一哽说不出话来。 叶孤城道:“如果他要见你,也不知道你会说什么。” 陆小凤道:“皇帝要见我?不可能。” 叶孤城道:“不要妄自菲薄。” 陆小凤道:“九五至尊,哪里是说见就见?” 叶孤城心道,他觉得那皇帝其实还挺闲。 两人还准备说些什么,忽然竟然感到一阵冲天剑气。 无论是叶孤城还是陆小凤话题都是一歪。 陆小凤叹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西门吹雪这样。” 叶孤城道:“他平时是什么样。” 陆小凤道:“若是对决之前,应该都会沐浴焚香,清心寡欲。” 叶孤城道:“你觉得他现在怎么样。” 陆小凤道:“他现在就像是一团火球,胸膛中有火焰在熊熊燃烧。” 陆小凤又奇道:“为什么西门吹雪会如此有干劲?” 他甚至能感受到对方剑气中的锐利与杀气。 叶孤城道:“或许是因为他的对手。” 陆小凤道:“他的对手?” 叶孤城道:“剑鬼能够让他产生杀意。” 在此之前,西门吹雪从未产生过如此激烈的情绪,他的喜怒哀乐,似乎都停留于纸上,什么都淡淡的。 那个时候的西门吹雪不像一个人。 叶孤城道:“西门吹雪已经入世了。” 陆小凤道:“入世?” 叶孤城道:“他为了那个剑鬼入世了。” 陆小凤笑道:“我倒不觉得。” 叶孤城道:“哦?” 陆小凤道:“就算他入世,所遇见的敌人也只会是其中一个原因。” 叶孤城道:“那你觉得还有什么原因。” 陆小凤道:“人只有有情才会入世。” 叶孤城道:“你是说张婉柔?” 他的脸上带上某种尖锐的嘲讽。 陆小凤道:“自然不是。” 他道:“西门入世,应该是因为你,叶孤城。” 叶孤城道:“我可不知道,友情能让高高在上的人坠入凡间。” 陆小凤道:“确实如此。” 他笑道:“我虽然是西门吹雪的朋友,对他来说却没有重要到这地步。” 叶孤城道:“我就很重要了?” 陆小凤道:“你是他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知己,是最了解彼此的人,你说,你重不重要。” 叶孤城道:“你说漏了一条。” 陆小凤道:“什么。” 叶孤城道:“我还是他唯一的对手。” 比西门吹雪强,比叶孤城强的剑客,世界上虽然很少,却有,但只有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才是一对对手。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我错了。” 叶孤城道:“你哪里错了。” 陆小凤道:“我原来以为你是仙,结果却发现你是一个人。” 叶孤城道:“如果我真的是仙,就不会与你做朋友。” 陆小凤道:“话虽如此,但你是个人,西门吹雪却不是。” 叶孤城道:“你今天怎么突然有这么多感慨。” 陆小凤眼神看向不知名的远方,那里有剑的锐气,以及西门吹雪的杀气。 陆小凤道:“因为你,和那剑鬼,正在将西门吹雪变成一个人。” 叶孤城道:“但你是否知道,如果他的剑术想要大成,他最后依旧会变成一个神。” 陆小凤叹道:“我知道。” 他道:“我只希望这一天来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因为当一个人变成一个神时,就意味着,世间没有任何的牵挂。 叶孤城冷冷道:“与其担心这些,不如想想他与剑鬼的对决。” 叶孤城道:“你想得太远。” 陆小凤道:“我想得不远,所以我甚至担心他们无法比起来。” 皇上真的会允许两名剑客在他头顶上比剑?陆小凤看未必。 叶孤城道:“这你放心。” 陆小凤道:“什么?” 叶孤城道:“他一定会同意。” 小皇帝道:“你说什么?” 他甚至都无法拿稳朱笔,站了起来。 魏子云道:“臣罪该万死。” 小皇帝道:“你有什么罪,未必要死。” 他兴奋地走来走去。 小皇帝道:“你说两名绝世剑客要在紫禁之巅上对决?” 魏子云道:“是。” 小皇帝道:“准了。” 魏子云:??? 小皇帝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雀跃道:“是叶城主和谁?” 魏子云道:“没有叶城主。” 小皇帝一秒变冷漠脸。 他忽然道:“你可知道你刚才犯了欺君之罪。” 魏子云:??? 也是很懵逼了。 魏子云道:“臣不知。” 小皇帝道:“你刚才说俩绝世剑客。” 魏子云道:“是。” 小皇帝道:“绝世剑客怎么会没有叶城主。” 魏子云道:“是西门吹雪和剑鬼。” 小皇帝道:“在紫禁之巅比剑,他们是想藐视天颜?” 皇帝的行宫都被踩在脚下,简直是藐视到尘土里了。 说了这句话,下面十有**就是大发雷霆? 但这一瞬间魏子云好像被莫名的力量感召一瞬间福至心灵。 魏子云道:“臣听闻,叶城主和陆大侠也会前来观战。” 他当然没有听闻,只不过推己及人,只要是剑客,就不会错过这一站。 当然,半吊子剑客的小皇帝不算。 小皇帝道:“准了。” 他兴致勃勃道:“但是那一天,人不能太多。” 他道:“对了,我也上房顶观战怎么样。” 魏子云怎么敢接话? 小皇帝道:“那对胆大包天的父子,不就准备找个机会李代桃僵,我给他们一个机会又何妨?” 他对身边人道:“王安,你说可好。” 王安不说话。 他静静地站着,像一尊傀儡,一尊雕塑。 小皇帝道:“他们既然如此信任你,就别辜负。” 魏子云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他什么都不敢听,什么都不敢说。 小皇帝又道:“说起来,魏卿你可知道名动江湖的藏宝图?” 魏子云道:“略知一二。” 小皇帝道:“据说有人在藏宝图地点挖出了宝藏。” 魏子云不说话,他知道现在不需要他说话。 小皇帝的心情好极了:“你猜挖出了什么,一箱一箱的银子。” 魏子云心道,这藏宝图不就是您亲自画的?里面有什么当然是一清二楚。 小皇帝又道:“但听说那银子并不是什么山庄的宝物,而是大半年前丢失的官银。” 小皇帝又道:“既然送给南王的银子找到了,我总该找人过问两句。” 比如说将那块地全部给翻一遍,小院子给推翻,找出来的银子都收归朝廷。 小皇帝无比庆幸南王有地鼠一般的好习惯。 他最宝贝的银子,府邸中无法藏就埋到地下。 那些官府的银子要是他没有猜错只是最浅显的一层。 接着往下挖有惊喜。 南王最近的心情也是非常之糟糕了。 人到中年往后,本来就长得虚胖,一下子怒火攻心,似乎什么病都冒了出来。 他时常觉得头晕眼花,喘不上气。 一个人可以长久地忍耐,但如果他忍耐过后突然一下子放松,想要再忍气吞声地活下去便很难。 但南王却不得不这么做。 他并不是一个很有智谋的人,但却勉强称得上是狡猾,而且非常善于隐忍。 像他这样的男人总是会将自己的财富深深隐藏起来,狡兔三窟。 但即使是狡兔也只有三个窟窿,南王也并没有有很多。 他所积累下的财富,无论是通过正当手段还是不正当手段,都被他深深埋藏在泥土底下。 为什么他只埋银子不埋武器? 因为南王知道,他不需要武器。 他篡位,不需要耗费一兵一卒。 但他却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 想到这,南王的小眼睛中忽然绽放出无数光芒。 那是类似于痛恨的精光。 管事敲门道:“王爷,有人来了。” 南王道:“谁?” 管事道:“王安。” 南王道:“让他进来。” 这就是难忘所痛恨的地方,他实在是隐忍得太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算是一个太监,都要卑躬屈膝。 王安脸上堆满了笑容。 那是得意的笑,他在南王面前一向如此。 太监要知道看碟下菜,如果南王不是有求于他,他的态度绝对不会如此趾高气昂。 但仔细看却能发现,王安似乎又不是这么高兴。 他眼中的笑意是空的,仅仅徒留在表面。 南王才不会在意这些,他什么不会在意王安的趾高气昂,因为他知道,对方会给自己带来好消息。 王安道:“恭喜王爷。” 南王道:“怎么。” 王安道:“王爷可知最近在江湖上传得沸沸扬扬的藏宝图。” 南王道:“知道。” 他怎么能不知道? 王安道:“江湖上流传的那份是假的。” 南王道:“假的?” 是谁坑害他! 王安道:“真的藏宝图在叶孤城手上。” 南王心道,果然是那人坑害他! 王安道:“你可知真的藏宝图是什么?” 南王道:“什么?” 王安道:“魏子云今天面圣,说要将紫禁之巅作为剑鬼和西门吹雪的对决地点。” 他道:“那藏宝图,其实是一份战书。” 南王道:“那皇上?” 王安道:“皇上答应了。” 南王:“!” 王安道:“所以两人对决之日,紫禁城中的守卫会松懈。” 南王道:“那皇上周围的侍卫?” 王安道:“大内第一高手是一名剑客,能见到西门吹雪,他定然不会不去。” 南王道:“好!” 他的表情很兴奋,因为夙愿即将得以实现。 但南王突然道:“在他们对决之前,还有一件事要解决。” 王安道:“什么?” 南王咬牙切齿道:“叶孤城!” 他道:“定然是叶孤城坑害于我,他一日不死,我便一日寝食难安!” 王安道:“你准备做什么?” 南王道:“我要找人去杀他。” 王安没有说话。 他的眼神已经变成了一片木然,很可惜南王并没有看见。 南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就在刚才那一刻,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南王道:“如果是西门吹雪在紫禁之巅对决,叶孤城肯定去看。” 王安道:“是。” 南王道:“既如此,就让他和皇帝一起死在那里好了。” 他似乎胸有成竹。 王安道:“你为什么想要叶孤城死。” 南王道:“什么?” 王安道:“他只是个江湖人。” 南王道:“但他却不是普通江湖人,他是我的心腹大患。” 比皇帝还要难对付。 南王道:“无论花多少钱,出多少人力,我都要他死。” 他古怪地笑了:“紫禁之巅,就是他的葬身之地。” 王安道:“叶孤城是天下仅有的剑客。” 南王道:“所以?” 王安道:“你要怎么杀他。” 南王道:“自然是找一个比他更强的剑客。” 王安道:“世上有这种人?” 南王道:“怎么没有。” 他道:“叶孤城毕竟只是一个毛头小子,年轻人总是会吃亏。” 他道:“但我找的剑客可不一样,他有经验,有力量,更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南王道:“叶孤城,肯定不如他。” 王安静静地立着,像一尊雕像。 南王在猖狂地笑,仿佛看见夙愿得偿。 还有十日,十日,紫禁之巅见分晓!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宫九道:“你让我杀西门吹雪?” 玉罗刹道:“不, 是约战。” 宫九笑道:“同他约战, 岂不就是杀他?” 玉罗刹冷笑道:“小小年纪却如此口出狂言。” 宫九道:“我只是在说实话。” 玉罗刹道:“说大话的人往往都死得很快。” 宫九道:“但我现在还活着。” 玉罗刹道:“这条件, 你可愿意?” 宫九道:“有什么不愿。” 玉罗刹道:“好。” 叶孤城的剑气,对玉罗刹来说来真不算什么。 拔除剑气, 小菜一碟。 宫九能感觉到在肩膀经脉中流窜的气渐渐平和,他练得邪门功夫正在快速修复备受损伤的经脉,想来过不了多久,他的武功就能再一次达到巅峰。 西门吹雪会是他的对手? 他看未必。 宫九笑了,他道:“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只要最后能与西门吹雪约战便可?” 玉罗刹道:“没错。” 宫九道:“好。” 笑得高傲自负。 宫九自认为绝不可能被杀掉,他与西门吹雪对站, 唯一的结局只有一个, 那就是西门吹雪的死! 藏匿于迷雾之中的玉罗刹也笑了。 该怎么形容他的笑容, 是恶毒,还是胜券在握? 不, 都不是, 他只是将一切都玩弄于鼓掌之中。 无法入世?境界停滞不前? 没有关系。 有他在背后推一把, 无论阿雪遇上什么样的困境定然都可以迈过去。 什么无法入世,这都是妄言, 就算是玉罗刹自己也与情爱无缘。 他能够成就破碎虚空,靠的是天赋,毅力以及从未穷尽的野心。 但等到真正接触到高处的风景,他才发现,所谓人世间的野心, 根本就不算什么,佛家有语,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又有谁能保证,他们所在的小世界是真正的世界,破碎虚空之外是什么,就算是玉罗刹也无法断定。 但他却唯独不希望,只有自己能看见高处的风景。 西门吹雪应当与他一起。 在一个境界长久的停滞不前只能说明一点,他没有遇上合适的对手。 入世所需要的不过是人类的七情六欲,情爱可以达到,一个合适的对手也能达到。 阿雪所需要的,是外界的刺激。 宫九是他为了阿雪精心挑选的对手,相信杀了他,阿雪无论是实力还是心性都能更上一层楼。 至于被宫九反杀? 玉罗刹嗤之以鼻。 怎么可能。 日落,城中静悄悄。 杀气,无声地在城中蔓延。 杀气从何而来,同秋风扫落叶一般无情。 从剑客手中的剑刃上来。 “沙沙——” 是挖土的声音。 谁在挖土? “你找到了吗?” “什么?” “宝藏。” “正在挖。” “现在才动手,或许已经找不到了。” “为何?” “因为已经有太多人动手。” “但这周围没有人。” “不是没有人,只是他们都不在。” “他们去了哪里?” “或许是被杀死了。” 又是一阵沉默,风刮过树林,冷冷的,好像刮过人的心。 “你怎么知道,他们都死了。” “我不知道。” “那你为何断言?” 那人冷笑一声道:“你以为,自己是最先发现宝藏的人?” “怎么可能,这里有许多挖掘掩埋的痕迹。” 他想,自己或许来得太晚,宝藏埋在树林中,早就被人挖走了,他只不过是来碰碰运气,如果有人还没有吧宝藏挖走,他是不是能捡漏? 他的要求不高,只要能挖出一台宝藏,就足够了。 他手下的铲子还在不停动,即使是在与人对话,都不能让他放慢自己挖土的速度。 “嗯?” 他手下忽然一顿,这奇怪的触感,究竟是什么? 说是装财宝的箱子也不像,但也却绝对不是泥土松软的触感。 这人心中一紧,手下的动作更加小心翼翼。 是布帛或是其他的珍宝? 他从腰间拿出一个火折子,打火石左右一触碰便将火折子点上,单手无法持铲子,就用自己的手不停地刨土。 他一定要知道,泥土底下的究竟是什么。 “!” 那人猛然站起,后退两步,火折子照亮底下的景象,不是金银财宝,不是布帛,是人的手! 在这地方,怎么会有人的手,而且还被埋在土里? 它甚至没有腐烂,想来人死的时间并不长。 “喂!” 他开口,发现自己出口的声音已经成了颤音,此人忽然想起刚才与他对话的人,他们明明是一起来寻找宝藏的,只不过那人虽然被他拉了过来,却好像满腹牢骚,心不甘情不愿。 那人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 树林很安静,安静地让人想打个寒颤。 不对劲。 这里不应该这么安静。 他手持火折子,小心翼翼地回头,看见一双瞪大了的,死不瞑目的眼睛,以及嘴角的一抹鲜血。 他的同行人,已经死了。 就在刚刚,悄无声息地死了。 但他依旧站在自己的身后。 死人怎么会站着? 他拿着火折子一路向下,看见了他被鲜血浸染得颜色更深的衣服,以及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剑刃。 因为火光的照应,剑刃已经不止闪闪发亮,还泛着红色。 不,不是火的红色,是鲜血的红色。 剑,忽然从人的身体中被拔出,发出“噗”地一声响。 血从剑刃上滴落。 持剑者问:“你看见了什么。” 那人道:“人,人的手。” 持剑者道:“你可知,人的手为什么会被埋在这里?” 那人看见剑刃不断凑近,几乎要贴住他的脖子,只能哆哆嗦嗦道:“因为他们都死了。” 持剑人道:“不错。” 他又道:“你可知这里明明是藏宝地点,为何却没有人挖宝藏?” 那人不说话,因为他已经知道答案。 持剑人道:“他们也都死了。” 也不知是不是害怕到了极限,虽然已经到了随时随地就会死亡的地步,但他手上的火折子依旧被端得很稳。 他甚至还将火折子微微上扬,试图看见那持剑人的脸。 他惊道:“你!” 持剑人道:“你知道我是谁?” 他道:“你怎么会在这里杀人!?” 持剑人道:“自然是为了钱,为了名,为了未来。” 说完,他没有给手下人说话的机会,就高高举起自己的剑,再重重劈下。 血花染红了土地。 持剑人道:“也多亏了你自己挖了一个很大的坑,否则连葬的地方都没有。” 语毕,他就将尚且温热的尸体扔了进去。 随后身形一闪,人又不见了踪影。 黑暗中有一双眼睛,远远地盯着那人。 相隔很远,又是黑夜,但他却对不会认错,此人的面貌。 因为这实在是天下很有名的一张脸。 木道人! 他并没有想,为什么木道人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会为了南王办事,为什么他会杀这么多人。 这些,都不需要他去思考。 身为暗卫,他只要将自己知道的事情报告给主人。 叶孤城看向窗外。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已经浸透半边天。 终于到了这一天。 到了西门吹雪与剑鬼对决的这一天。 明明不是他的对决,但无论是陆小凤还是叶孤城都起来得很早。 陆小凤紧张吗?紧张的。 能让他紧张的事情很多,无论是西门吹雪的对决,还是不应该他知道的惊天大阴谋。 叶孤城正好从外面练剑回来,他冷冷道:“你这么早起来做什么。” 陆小凤平时,那是能睡到日上三竿,和西门吹雪叶孤城一点都不一样。 陆小凤苦笑道:“我睡不着。” 叶孤城道:“你又不要比剑,有什么睡不着的。” 陆小凤道:“我只是想,为什么自己总会被卷入不得了的大麻烦。” 叶孤城道:“这麻烦,若你愿意远离,还来得及。” 确实,南王所关注的只有叶孤城,陆小凤出了是西门吹雪的朋友,好相与现在复杂的形式扯不上关系。 陆小凤道:“这不行,朋友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 他又道:“更何况……” 叶孤城道:“什么?” 陆小凤道:“我虽然是个浪子,却也知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 叶孤城笑道:“你似乎知道很多大道理。” 陆小凤道:“我可不知道什么大道理,我只知道今上是个很不错的皇帝。” 一个皇帝如果能将国家治理得没有战乱,百姓都生活得很好,就是一个好皇帝。 叶孤城道:“是吗?” 陆小凤又道:“叶城主昨天去哪里了?” 他忽然想到,昨天整整一天,叶孤城都不在,这实在是很反常的情况。 他不需要自己出门,就能知道所有的事情,就连陆小凤都怀疑,他是怎么知道那么多事情的。 或许是因为他手下的婢女小厮?但他们人也太少了,凭借这些人,如何构建将整个应天都包括在内的大网。 叶孤城听见陆小凤的问题,手指微微蜷曲,他道:“不过是出去散步。” 陆小凤奇道:“散步?” 叶孤城露出了一个非常奇妙的表情,好像他在透过窗户看什么人,但那人却不在这里。 叶孤城道:“应天这么多人都想找我,都想与我见一面,我也应该满足满足他们的需求。” 陆小凤不说话了,他想,他知道叶孤城是做什么去了。 他去杀人了。 陆小凤站起身,明明今天是西门吹雪对决的日子,他却要出门。 叶孤城根本不问他去哪里,因为他心中门清。 叶孤城道:“你去不去看他们对决?” 陆小凤道:“或许去,或许不去。” 叶孤城道:“好。” 两人在打什么哑谜? 西门吹雪在用冷水净身。 明明是寒冬腊月,还没有出三九,屋檐上挂着冰凌,他却偏偏让人打了一大桶冷水。 他又命人取了一只小木桶,以木桶盛水,浇在自己身上。 此时西门吹雪身上只有中衣,水浇在身上,可不是透心凉? 这与西门吹雪过去对决之前的举动大相径庭。 他会斋戒,会沐浴焚香,会修剪指甲,这一切都是因为对对手的敬重,对死亡的敬重。 但他现在为何会在三九严寒时用冷水冲刷身体? 是因为他身体中的热度。 修行无情道之人一点有情,便会如同燎原之火越烧越烈。 西门吹雪心中升腾的并不是爱情,也不是亲情,而是憎恨。 憎恨是世界上最汹涌的火焰。 他在借助外力,试图将身上的火焰浇灭一点点,试图让自己火热的心更加冷静下来,因为他要以百倍的精神面对剑鬼。 他要杀了他。 玉罗刹在院子中,但没有一人能够发现他的行踪。 他盘腿坐在高大的梅树上,身躯被繁茂的花瓣所遮挡。 下面就是西门吹雪。 玉罗刹满意地点头,有多久没有看见阿雪精神百倍的模样了? 好像自从他习剑便鲜少有感情波动。 这能证明他天赋绝佳,但同时,也让玉罗刹失去了很多为人父的乐趣。 他希望西门吹雪能够更加可爱一些。 “!” 西门吹雪的身躯们然一顿,他反手便拔出自己腰侧的剑,眼睛看都不看便往某处一挥。 梅花瓣飘零入泥中。 他抬头,只看见冬日晴朗的天空。 西门吹雪皱眉。 刚才,有一股妖气。 他持剑站立许久,最后都没有发现妖气的来源,只得作罢,又将一盆又一盆的冷水往自己身上浇。 玉罗刹身子紧贴树干,躲在梅树之后。 他的笑容越发诡异,其中混杂着骄傲与兴奋。 吾儿剑心,无人可比。 除了紫金宫中的人与叶孤城陆小凤,没有知道两大剑客要在紫禁之巅对战。 甚至连几章没有出现的张婉柔也不知道。 因为每一个出现在紫禁之巅的人,都知道很多,不应该他们知道的秘密。 叶孤城在黑夜中掠过,他的白衣,因为夜晚的天然屏障,而显得不明显。 又有谁会在这样万籁俱寂的夜晚,在高处一掠而过? 高墙阻挡在叶孤城的面前,在白日,墙壁是朱红色的,但是现在,却成了一团漆黑。 他脚下一蹬,在光滑的墙面上行走,如履平地,当差的禁军却好像没有看见他一般,就让叶孤城毫无阻拦地过去。 想来魏子云应该提早将皇帝的指令传达下去,今晚出入于紫禁城内,无人阻拦。 叶孤城登上紫禁城的高处,向下看,除了两三点火把的光,到处都漆黑一片。 偌大的紫禁城,就像吃人的野兽。 殊不知它在日光之下,是怎样的辉煌与灿烂。 太和殿的顶,是紫禁城中最高的地方,西门吹雪已经在等待,陆小凤与魏子云在一旁。 叶孤城看那陆小凤一眼,挑眉道:“你也来了。” 陆小凤笑道:“西门与剑鬼对战,我当然要来。” 叶孤城意味不明道:“是吗?” 陆小凤笑道:“你不也是。” 叶孤城不说话了。 陆小凤又对魏子云道:“身为大内第一高手,你不在皇帝身边呆着可好?” 魏子云道:“圣上隆恩,特许我出来观此一战。” 陆小凤道:“如此看来,他果然是个很好的人。” 对一名剑客来说,就算是暂时放下手中本职,也需要观战。 对他一生都受益无穷。 魏子云道:“更何况,圣上身边还有比我更强的护卫。” 陆小凤道:“比大内第一高手都要强?” 魏子云道:“我比之他,正如同萤火之辉于皎皎之月,不值得一提。” 一抹幽灵似的身影,忽然从远处飘然而来。 陆小凤与魏子云都闭嘴。 叶孤城的眼神微微一动。 只有西门吹雪还很淡定地负手站立。 那人停在屋檐上,青铜鬼面在月下泛着冰冷的光。 正是剑鬼! 剑鬼道:“你来得很早?” 西门吹雪不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剑鬼又道:“来这么早,莫不是迫不及待要与我动手?” 西门吹雪还是不说话,但身边已经隐隐有杀气。 剑鬼道:“我这人向来守时,来得时间一分钟不多一分钟也不会少。” 西门吹雪终于开口了。 他道:“我只告诉你一件事。” 剑鬼饶有兴味道:“什么。” 西门吹雪道:“话太多的人,死的很快。” 剑鬼:“是吗?” 西门吹雪道:“拔剑!” 剑鬼道:“好。” 两人的剑刃一黑一白,黑得那柄仿佛能够吸入一切黑暗,在夜晚更显朴实无华,但正因为如此,才显得厚重而有分量。 白的剑刃与黑的不同,白得炫目,灿烂与辉煌即使是漆黑的夜也无法阻挡,正如同他的主人。 两人身上,都冒出了冲天的剑气。 对决,一触即发。 小皇帝在喝酒。 他是一国之君,很少有这样开怀畅饮的机会。 因为他必须保持清醒,只有清醒,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况且,一人独饮,是一件非常孤独,也非常寂寞的事情,身为九五至尊,他又能与谁一同喝酒? 当头脑被酒精占满,他总能感受到被繁忙公务掩盖的寂寞,能感受到深深埋藏在脑海深处的荒谬。 所以,他从来都不会大量饮酒。 但是今天,小皇帝却并非一人独饮,他好像突然有了朋友,有了可以陪他喝酒的人,即使这人是个江湖人。 寂寞久了的人,总是渴望陪伴,即使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 这世界上,有谁会胆大包天与皇帝一起喝酒? 只有陆小凤。 全天下都是他的朋友,即使在皇宫中,他也不会过分拘束。 他对面不仅仅是天子,也是一名年轻人,一个渴望朋友的年轻人。 但不知为何,与这年轻人开怀畅饮时,他的额角却隐隐有汗珠滑下。 在冬日,为何会有汗珠?即使房间中足够温暖,也没有热到人流汗的地步。 小皇帝喝完一杯酒,慢条斯理道:“你在这里喝酒,真的没关系?” 陆小凤道:“我在这里,只是因为这里更加危险。” 如果魏子云在此定然会认为他大放厥词,即使陆小凤已经尽可能地小心翼翼,注意自己的用词。 但他对面的不是别人,而是皇上,所以,无论他再怎么说话,都会显得张狂而又与众不同。 但皇帝并不是很在意这些事,他道:“你不去屋顶?” 陆小凤笑道:“那里已经有了一个陆小凤。” 小皇帝道:“哦?” 陆小凤道:“是司空摘星,他的易容术天下无双。” 小皇帝道:“司空摘星,我知道他,据说是江湖第一的小偷。” 奇怪的是,明明是皇帝,再说出偷这个字时,却一点不见鄙夷,不仅不见,他的态度似乎还十分赞扬,就好像是再说一个身边的人。 陆小凤眼光一闪,他们这些江湖人之于皇帝,不应该是话本传奇中的人物? 陆小凤道:“他的名字能传入圣上的耳中,想必司空摘星应该也很高兴。” “啪————” 门被一把推开。 烛台上的火焰因为风的窜入忽然摇曳一下,但又稳稳地停住。 小皇帝看着眼前还剩下半盅酒的酒壶,叹道:“可惜了。” 是在可惜酒,还是在可惜人? 他转头,幽幽道:“你可知道,擅闯皇宫是重罪?” 南王道:“我何罪之有?” 他先看小皇帝,再看他对面的陆小凤,似乎有些吃惊一个江湖人为什么会出现这里。 南王只知道现在的皇帝是一个非常非常守礼的人,在他眼中,皇帝是个明君,却不是一个聪明的人,起码没有他聪明。 否则,他的计划怎么可以得逞? 南王下意识忽略了心中的那一点不平静,为什么小皇帝看见他出现,一点都不惊讶? 王安低眉顺眼地站在南王背后,不说话。 南王道:“我忍辱负重多年,为的就是今日。” 小皇帝道:“你是准备谋反?” 南王道;“怎么可能。” 南王世子从他身后出现,一模一样的脸却没有震惊到任何一人。 小皇帝早就知道了。 小皇帝道:“就算长得一模一样,那又怎么样?” 他道:“你难道没有看见我身边的陆小凤,陆大侠?” 陆小凤是江湖成名的一流高手,有他在皇帝身边,江湖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然而,南王却一点都不慌张,相反,他还露出了一个得意洋洋的笑容。 南王道:“我原本以为在你身边的会是魏子云,没想到竟然临时改成了陆小凤。” 他们这些皇亲国戚说起江湖高手竟然如数家珍。 南王道:“无所谓,都是乌合之众。” 陆小凤听他此言,不由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容。 不是陆小凤自夸,无论是他还是魏子云都是江湖上很排得上号的高手,特别是他,江湖上比他更强的人还真的不多。 如果他都算是乌合之众,那南王请来的帮手究竟有多强。 但等到人在南王身后露脸,陆小凤真是的吃了一惊。 他道:“木道人!” 陆小凤还没有吃惊完,有一个人出现在南王身后。 陆小凤惊道:“古松居士!” 他万万没有想到,出现的竟然是这两个人。 古松居士先不说,木道人可是实打实的江湖名宿,就算是武当派的地位相比前些年弱了很多,他也是凭借自己名声就能在江湖上有一席之地的德高望重的老人。 这样一个老人,为什么要与南王一起谋反? 木道人看见陆小凤还是笑得很仙风道骨,他道:“好久不见,陆大侠。” 陆小凤只是警惕地看着他,不说话。 木道人道:“你是不是要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陆小凤还没有说是,南王竟然开口,他或许是按捺了多年,反而等不了这一时,竟然开口催促道:“有什么事情之后再说,先把他们都了结了。” 木道人眼中闪过一丝不悦,任何一个反派,在倾诉**被打断时,都会非常地不高兴。 但他就算是不高兴也没有用,木道人能够崩住自己江湖名宿形象这么久,自然是因为他是一个很善于伪装,并且善于忍耐的人。 他的忍耐远远高于南王,南王引以为豪的忍辱负重在他面前就是一个小儿科。 但就是这小儿科的呆子,竟然有不得了的野心,以及得天独厚的条件,他甚至能给木道人自己想要的。 他希望成为武当派的掌门,这已经成为了木道人的心病。 但他所要的并不是现在这个一蹶不振的武当派,而是曾经名声大噪的武当派。 但他同时也放不下自己的幽灵山庄,自己经营许久的实力。 当武当派还十分辉煌时,他根本不缺钱,以他的名声,可以轻而易举获得许多人一辈子也得不到的东西,无论是钱财,还是地位。 但是现在,仅仅是养一个幽灵山庄便十分勉强。 因为缺少钱财。 没了名声,他就没了名声所能带来的一切,缺少了武当派的光环,就算是木道人都被一下子打入地狱。 所以,他需要很多钱,需要重振武当派的名声。 最好的方法,就算让武当派和朝廷挂钩,这样他们便不仅仅是一个武林门派,还能够吃来自朝廷的供奉。 江湖中的事情毕竟是江湖中的事情,那些个愚夫愚妇,才是真正送香火钱的。 然而当今圣上对江湖门派并不感冒,就算他有心也无力。 南王便在这时找上了他。 就算是木道人都不得不承认,南王的计划虽然异想天开,但却不是不能实现,就算是他听了,都一阵心动。 所有当Boss的,骨子里都流淌着不安分的血液,所以思来想去,他决定答应南王。 就当是入了南王的股。 陆小凤和木道人、古松居士僵持着。 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妙,因为他知道木道人的武功之高深,已经到了江湖少有对手的地步,至于那跟着他身后的古松居士,虽然在江湖上神出鬼没,但也打败过几个很有名的人物。 他们有两个人,陆小凤只有一个,这样下去,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失败! 南王道:“快点,等到解决了这里,还要去紫禁之巅找叶孤城。” 小皇帝竖着耳朵,甫一接触到这个名字就好像触碰了什么不得了的开关。 他道:“你说要找谁?” 南王洋洋得意道:“这世界上叫叶孤城的还有第二个人?” 小皇帝道:“你找他要做什么。” 南王道:“自然是要他死。” 陆小凤眉头一皱,这南王与叶城主究竟结下了什么仇怨? 南王道:“叶孤城一日不死,我就一日心头难安。” 他道:“我痛恨他甚与你。” 伸手一指小皇帝。 小皇帝挑眉,他倒不知道,中间竟然有这一情节。 既如此…… 他身后的门被悄无声息地拉开。 陆小凤一惊,那里什么时候有门? 叶孤城走了出来,冷若冰霜。 陆小凤惊道:“叶孤城!” 叶孤城没有理他,一双厉眼射向南王,他竟然不由自主后退了几步。 已被眼神所震慑。 叶孤城道:“山野草民,竟不知被王爷如此记挂。” 他口中说着山野草民,但他看南王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坨屎,一只臭虫。 还是臭不可闻的那种。 南王道:“叶孤城!” 他的声音中有痛恨,也有恐惧。 他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以嘲笑的眼神看着他。 半晌,他道:“你知不知世上有一门叫做易容的技术。” 司空摘星既然能易容成陆小凤,为什么就不能有人能易容成叶孤城? 还问他这种问题,也是很蠢了。 叶孤城道:“你似乎很想要我的命?” 他冷冷地看向南王,木道人叹一口气,走上前。 他道:“虽不想与叶城主为敌,但此时却不得不动手。” “叶城主,请。”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的们我上飞机啦【比心】 接下来两周的更新由存稿箱代劳~ 烨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1 00:26:09 1720473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1 10:16:49 冰箱上的dy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1 11:14:38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1 12:48:46 23026998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1 13:18:30 为西叶疯狂打call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1 15:21:42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21 21:39:09 卡卡的宝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2 13:20:23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2 15:29:54 20272308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2 19:04:06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7-22 23:28:26 迷失的暗羽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7-22 23:58:07 谢谢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一日前, 叶孤城上街转悠。 他会做出这决定,不外乎就是在西门吹雪决战前扫清一波害虫,叶孤城很清楚现在江湖上总有那么些人要他的命, 又苦于找不到他, 只能在应天蹲着。 明日对决不仅仅是对决, 还要解决南王,万万不可节外生枝,无论是南王找来的刺客,还是那些心怀叵测之辈, 干脆全清洗了。 叶孤城抱着这样的心思出门,却万万没有想到会被一暗探拦住,对方看着他,眼中似有泪光闪现,让叶孤城起了一头问号。 隔壁家的暗探,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他? 几乎感动得泪眼汪汪。 叶孤城的表情越发狐疑了。 连一点杀气都没有, 非敌是友? 心中不断估量,手却没有离开剑柄,一发现此人有易动,便能立刻斩于剑下。 暗探道:“叶城主, 我们主子想请您移步一叙。” 态度非常恭敬, 人都跪在地上了。 然而跟在叶孤城身边的岚风还是非常不满, 她上前一步道:“城主为何要相信来历不明之人的话?” 谁知道暗探竟然从怀中从善如流地掏出一块牌子道:“这样可好?” 叶孤城眼睛紧紧锁定在牌面上,半晌道:“司霄?” 暗卫松了一口气道:“是。” 叶孤城冷着一张脸道:“走吧。” 心中却不断打鼓,这皇帝找他究竟有什么事? 如果知道出来一趟没有钓到些什么刺客, 而是把皇帝钓了出来,他绝对不会出门。 紫禁城很大,又有很多门,现在虽然是白日,那些不见人的小门也无人看管,以叶孤城的身份想要从大门进去根本不可能,还会引起众人注目,暗探带着他左拐右拐,又小心赔笑,终于从一处门进去。 期间,叶城主的表现十分淡定,一点都没有因为被引进紫禁城而惊讶,让暗探对叶城主的评价一路upupup向上涨,简直到达顶峰。 暗探:如此宠辱不惊,不愧是他们圣上关注许久的男人! 暗探将叶孤城带到某一偏殿,便退了下去,里面是沐浴焚香等待多时的小皇帝。 岚风道:“城主……” 她用恳求的眼神看着叶孤城,似乎在请求对方将自己一起带进去。 但叶孤城自己也摸不清小皇帝究竟想要做些什么,想想,还是将岚风留在门外。 他道:“我去去就来。” 随后便大步走入宫室,看他的气势,真是比天下共主还要天下共主。 小皇帝与半年前相比并没有什么变化,就连他看叶城主的眼神,都让叶孤城本人心底一阵发毛。 叶孤城:背后凉凉的。 小皇帝:盯—— 以他白丁的身份见皇帝自然是要跪的,但叶孤城是什么人,不跪天不跪地也不会跪人,就站在小皇帝前,用他闪着寒光的眼睛盯人,似乎在进行一轮心与心的交通。 小皇帝身为隐藏极深的迷弟,怎么可能让爱豆站着,几乎是叶孤城一进来就道:“叶城主请坐。” 连椅子都准备好了。 叶孤城更加搞不清他想要做什么,但既然小皇帝率先开口,他自然是大大方方地坐下来。 小皇帝道:“叶城主近来可好?” 上来先是寒暄,看来小皇帝还是挺懂普通人怎么聊天的。 叶孤城暂时摸不清他究竟在想些什么,所以只道:“我很好。” 他又道:“一介白丁,竟能够上达天听,十分惶恐。” 小皇帝道:“上次并非刻意隐瞒,只是情势所逼,还望叶城主不要怪罪。” 叶孤城心道:这是出什么招? 小皇帝道:“匆忙之下请叶城主来,是有要事相商。” 叶孤城道:“请说。” 小皇帝道:“听说叶城主与南王交恶?” 叶孤城淡淡道:“不知圣上从哪里听说。” 小皇帝道:“不满城主所言,那南王可恶至极,又心怀叵测,我派人跟踪,便知道了一些旁人所不知的秘密。” 叶孤城心下更是警惕,这些事情可是能同他说的?莫不是有什么打算,准备说完杀人灭口? 叶孤城的脑洞一时间也是开得很大。 没办法,他将小皇帝当做是假想敌来着。 但无论心中想什么面上却不显,叶孤城道:“不知所指何事。” 小皇帝笑道:“南王收买了一个不得了的高手,想要于明日紫禁之巅时同时将我俩杀死。” 皇帝一年四季大部分时间都在皇宫没错,但是叶孤城却经常走南闯北,如果回到他自己的地盘,那更是坚固如铁桶。 想要将他杀了,只有一个机会,那就是紫禁之巅。 叶孤城来了点兴趣,这还真像是南王会做的事。 虽然不知道他与此人究竟是什么时候结了如此之大的仇怨,但他知道一点,那南王真是的锲而不舍地想要搞死他。 皇帝也是对方想要搞死的对象之一,虽然不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什么,但此刻他们同仇敌忾,也不至于互相坑害,听他说说南王请了什么人,倒也无妨。 叶孤城道:“他找了谁来?” 小皇帝道:“木道人。” 听见这名字,就算是叶孤城都有一瞬间的惊讶,木道人在江湖上操得可是德高望重人设,怎么会参与难忘的谋反? 不,叶孤城心道,因为剧情改变了,所以他的行为发生改变也是正常的。 但叶孤城还是谨慎道:“木道人?” 小皇帝道:“没错,就是木道人。” 他看上去很镇定,仿佛胜券在握,也仿佛笃定叶孤城会帮他。 叶孤城确实没有理由不帮小皇帝,因为他们是南王共同的敌人。 某种意义上,南王对于叶孤城的忌惮程度,甚至在小皇帝之上。 叶孤城:所以说你为什么盯着我不放。 叶孤城道:“你想怎么做。” 他已相信了小皇帝的话,并不是因为他信任对方,只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判断。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他和小皇帝,正是这样的“朋友”。 小皇帝道:“这要看叶城主能不能配合。” 又是一阵窃窃私语。 半晌,叶孤城道:“好。” 白云城的能人异士很多,精通易容的更是数不胜数。 他们虽然不像是司空摘星那样的易容高手,但是简略的都会,尤其是对白云城的下属而言,最简单的易容便是成为他们叶城主。 因为他们无时不刻都在看着叶城主,揣摩他的一举一动,可以模仿,当配合易容术,不说是百分之百相像,九成以上的相似度还是有的。 就算是陆小凤,都不一定能够看出他们的易容。 但即使是帮叶城主做事,能够获得如此殊荣的人却也不多,众多白云城下属几乎为此而打破了头,当然,叶孤城不知道。 最后杀出重围的竟然是看似存在感不是特别高的一块砖。 明明他前几章才得到了正式名字。 叶孤城道:“易容成我的模样,去紫禁城。” 一块砖道:“是。” 叶孤城道:“离剑鬼远一些,如有危险,直接逃跑。” 一块砖道:“是。” 然后叶孤城就趁着太阳未落山,从密道进入紫禁城。 他到的时候魏子云还未走开,看见叶孤城对方露出一十分惊讶的表情,当他看见叶孤城面色不变走入小皇帝背后的暗门时,嘴巴大张,简直能吞下一枚生鸡蛋。 小皇帝十分骄傲,但又无处诉说自己的骄傲感,只能对魏子云道:“今日定然万无一失。” 就算来再强的高手,有叶城主在,又有何妨? 更何况,小皇帝本身就是个剑术高手。 魏子云吞噎一口口水道:“是。” 同手同脚地走出去。 暗门背后的空间并不小,有通风口,有休息的地方,贴心的小皇帝甚至还准备了茶水点心并一系列瓜果,叶孤城坐着,都不知道自己是来当保镖的还是来郊游的。 他眼看着制作十分精美的宫廷点心,也很犹豫,实在是有点想吃啊,但是真吃了好像又有损叶城主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 明明面临叛乱,叶城主却陷入了深沉的思考。 究竟是吃,还是不吃? 然后陆小凤就来了。 就算是叶孤城都不得不佩服小皇帝的打算,对方真的万无一失。 不过一皇帝,竟然能够折节与江湖人相交,本身就挺不可思议的。 他静静地在暗门后坐着,等待南王自投罗网。 南王也没有想到,小皇帝竟然这么大手笔。 叶孤城一辈子都忘不了他当时的表情,活脱脱一个颜艺帝。 南王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心中已是充满了恐惧。 明明木道人已经挡在自己面前,但当叶孤城真的出现,南王所受到的冲击还是无比大。 他在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实现夙愿,杀了皇帝与叶孤城。 因为该出现在这里的人与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竟然都出现了。 叶孤城只是冷冷一笑,拔出了自己的剑。 至于陆小凤,则站到了古松居士前。 他可不会让古松居士破坏叶孤城与木道人的对决。 像他们这等级的高手,动作慢上一秒,结局就是死。 木道人的剑很古怪,比寻常剑要短上半截,但是剑刃却更加锋利,在火光的映衬下,剑刃似乎有光芒在闪烁。 木道人道:“斗室之间,长剑难以施展,不知叶城主如何。” 叶孤城道:“不如何。” 他冷笑道:“剑客本不应该拘泥于形,你练剑数十载,莫非连这到底都不懂?” 木道人给他说得脸通红,自然是气的,他道:“好好好,我倒要看看,叶城主手上的剑是不是同你嘴皮子那么厉害。” 说完 ,竟然就拔剑而出。 木道人练剑五十载,武功不可谓不高,他的剑又十分短小,配合玄门三大剑法之一的两仪神剑,可进可退,常人与他对战,自然会被木道人高超的剑技封锁,连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他走的似乎是太极的心法,以柔克刚。 但叶孤城看了却道:“你的剑法,还没有练到家。” 木道人道:“竖子怎敢妄言!” 手上动作更快。 叶孤城怎么不敢妄言,他连西门吹雪都能说,都能说他道心不稳,区区一个木道人,还不够让他放在眼里。 毕竟他只是“剑术第三”,这第三还很有水分,因为第一和第二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 以叶孤城现在的功夫,只有小老头和玉罗刹那等级才能虐他,其他最多也就不过与他不相上下。 武林人才济济,奈何青黄不接,竟然出现了断层。 但木道人自己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自己的剑法很强,因为他骨子里是个很张狂的枭雄,但偏偏要戴上仙风道骨的面具,什么剑术不如人,都是他的自谦。 他并不认为自己不如叶孤城。 曾经。 叶孤城道:“你既然练得是道家的心法,就应该知道道家的精髓在与无为。” 木道人的呼吸乱了一拍,但是手上的动作却不停。 几回合交手之间,叶孤城竟然已经看出他心法的弊病! 叶孤城道:“无为即有为,但有为却无法强求无为。” 他道:“助长野心,于此剑法无异。” 木道人道:“但人生在世,有几个能够达到真正的无为?” 无为之人,就不应该练剑。 叶孤城道:“既然不能达到无为,还要以此为道心,想来你的境界已经停滞不前许久?” 木道人心中一咯噔,说对了。 他的境界已经停止了十年,十五年,若非于此,怎么会如此急切。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人生都不一定有第二个五年第二个十年。 木道人不说话,只是手上速度更快,他不想接着听下去,但叶孤城的人似乎总比他的剑要快上那么一瞬。 木道人的瞳孔一阵放大,只有一种情况,对手才能如此。 他已经看破了自己的剑招。 叶孤城叹道:“你既然用两仪神剑就应该知道一件事。” 木道人道:“什么。” 叶孤城道:“叶孤鸿也学过两仪神剑。” 木道人道:“那又怎么样。” 高手和菜鸟使出来的剑招,即使是同一套,效果却完全不一样。 叶孤城道:“你别看不起他,叶孤鸿十年之内必超过你。” 木道人道:“不可能。” 他叶孤城冷冷地看着木道人,一个连后辈在超越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怎么会有成为绝世高手的心? 叶孤城的境界与木道人差得已不是很远。 叶孤城道:“境界差得不远,同一套剑招之间也是万变不离其宗。” 木道人冷笑道:“话这么多,有种破除看看。” 叶孤城又叹了一口气,这世界上总有这么多人,不见棺材不落泪。 叶孤城道:“好吧。” 他将剑高高举起,这是天外飞仙使出的征兆。 虽然看不上木道人,但他的剑法却又真的扎实,如果不用天外飞仙,就算是叶孤城都很怀疑自己能不能一招就破他的剑法。 他做事追求一个万无一失。 小皇帝的眼睛猛然睁大,那是怎样的一剑! 说不出的绚烂与辉煌,就好像是划破天际的流星,又像是太阳散发出的光辉。 白亮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这是世间所有剑客苦苦追寻的境界。 “哐当——” 木道人的剑,断了。 南王瞳孔紧缩,他看见了什么? 自己花大价钱请来的武当名宿木道人,竟然失败了? 比他速度更快的是古松居士,他身子一侧,当即从陆小凤身边挣脱开,陆小凤急切伸出手去拉,只从他脸上撕下一层皮。 竟然也是易容! 趁脱手的零点几秒种,古松居士往小皇帝处飞速扔出几个毒镖,并没有什么特性,只不过够快,够毒,只要齿轮接触人的身体,不出三个呼吸,就会立刻毙命。 就算他会失败,至少也要拖一个死的。 这世界上还有人的性命比高高在上的九五至尊更加尊贵? 叶孤城来不及帮小皇帝挡开,至于陆小凤只能徒劳地伸出手,眼中满是绝望。 南王再一次瞳孔紧缩,只不过这次是因为兴奋。 他多年的愿望就要得以实现 陆小凤几乎要呐喊出声,莫非真的来不及了。 “哐——” 金属相碰撞的声音。 在空中飞速旋转的毒镖几乎在同一时间被格挡开,从等分的中心被劈成两半,落在地上,发出一阵令人牙酸的响声。 静默。 好快的剑! 挥剑的人是谁? 是皇帝。 他的剑刃在火光下熠熠生辉。 刚才他究竟是挥了几下? 就算是叶孤城看向小皇帝的视线中都多了出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赞赏。 这世界上能挥出这样快的剑的人不多,在叶孤城的印象中,不超过八个。 全江湖究竟有多少剑客? 几百几千还是几万? 没有人细数过,但那一定是个很惊人的数字。 生活在紫禁城的皇帝究竟有多少时间练剑? 不知道,但叶孤城知道,那时间一定很不多。 在不多的时间内能够有如此成就,只能说明小皇帝天生剑骨。 骨于身,是天赋的一种,只要悟性跟得上,境界有足够高远,不愁成为一代宗师,与天生剑心这相比,也不会差。 叶孤城眼中的赞叹,不仅仅是为了小皇帝的剑法,还是为了他的剑骨。 但是小皇帝不知道他,他的感觉就一个:噫,爱豆看我了。 也是很开心了。 他全身上下不知道多少个毛孔尽数张开,向外散发着热气,几乎能够驱赶冬天的严寒,带来春日的温暖。 但小皇帝全身的粉红泡泡没人知道,他只是抬头对南王一笑,不忘耍帅道:“我可没有说过,自己手无寸铁之力。” 南王看他的眼神很恐怖,就好像是看见了什么妖魔鬼怪。 如果说陆小凤刚才嘴巴可以吞下一个鸭蛋,现在就可以吞下两个三个。 他虽然不练剑,但是有很多剑客朋友,所以他的眼力一点都不差。 陆小凤终于知道为什么剑鬼说要挑战一下天子剑,因为这天子剑还真不是随便练练,反而练得非常好。 虽然赶不上西门吹雪叶孤城,但绝对可以甩张婉柔一大截。 陆小凤虽然心中吐槽,但手上的动作却不停,古松居士长久未见光的脸暴露于陆小凤的视线中,眼中的震惊根本无法遮掩。 他的震惊让身体为之一僵,竟然露出了空门。 陆小凤趁机伸出手指,在他周身几个大穴一点。 一樽雕像新鲜出炉。 古松居士僵在原地,只有眼珠可以转动。 木道人见大势已去,根本来不及哀叹,他自己是个枭雄,但却不是可以为了志向而自裁的枭雄,相反,他无比爱惜自己的生命。 看见旁边有半开的窗户,木道人竟然就想向着冲着窗户撞过去,将其作为逃脱的道路。 陆小凤看出他的意图,作势便要追。 小皇帝却道:“不必。” 果然,几名暗卫从窗外冲了进来,正好堵住木道人的退路。 南王带来的两名高手,转眼之间就全部被擒。 身材圆润的男人两股战战,能够站着已经耗费他的全部心神,脸上满是惊恐,哪有刚才不可一世趾高气昂的神气? 没有人比他更加清楚现在的情况,他不仅败了,还败得一败涂地。 为什么没有人知道小皇帝会武功,他此刻并不看曾经心心念念要杀死的叶孤城,反而看小皇帝,但眼中却充满了对未知的恐惧。 小皇帝脸上带着公式化的微笑,但是在南王看来却显得那么诡谲,又有一种奇异的自信。 他在自信什么,这一切,莫非都在他的计划之中? 小皇帝叹道:“如果我是你,就会回头看看世子,而不是盯着我一直看。” 世子?对了,他的世子! 南王忽然发现了问题,从他进入这房间开始,世子好像就没有说过几句话。 刚才木道人与古松居士的打斗那么激烈,世子的剑法也是名师教导后略有小成的,为什么他没有挺身而出? 他应该出现,但却一直蜷缩在自己身后。 南王心中忽然升腾起一股凉意,小皇帝诡谲而自信的笑容萦绕在他的脑海中,念念不忘。 即使小皇帝与南王世子有一模一样的脸,但他却不会将两人搞清楚,因为南王知道,这两人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忽然感受到了恐惧,是人带给他的恐惧。 回头,还是不回头? 几乎瞬间就做出了决断,因为太过急切,竟然忽略了陆小凤太过明显的一声叹息。 南王背对南王世子,但无论是小皇帝,叶孤城还是陆小凤却都正好在南王对面,所以他们自然知道南王世子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叶孤城以眼角的余光打量小皇帝一眼,心中产生奇妙的感叹。 原来这就是天子,这就是九五至尊? 不愧是在宫斗中活下来的男人(并不)。 小皇帝:叶城主刚才是看我了吧?是吧是吧是吧? 身边飘起了一朵朵粉红色的小花。 南王的表情茫然。 南王世子的表情与他如出一撤。 但南王世子却一辈子都不可能改变表情,因为他已经死了。 他脸上的茫然仿佛是在质问,谁杀了他,为什么要杀他? 南王世子到死也不知道,为什么从背后忽然会出现一把匕首,捅入他的心脏,毫不拖泥带水,让近在咫尺的南王都无法发现他的死亡。 现在那把匕首还刺在他的胸膛中,匕首间有鲜红的血液在流动,正对南王。 他的世子,是什么时候死的? 南王犹如一头走投无路的狮子,他低声吼道:“王安,为什么背叛我!” 南王世子身后,是王安木讷的脸。 南王才发现,王安虽然没有瘦,还是很富态的样子,但表情却变得僵硬而木讷,眼中混沌一片,没有光亮。 如果不是王安还在呼吸,心脏还在跳动,几乎以为眼前是一具尸体,一具早就死去的干尸。 王安不说话,他似乎没有听见南王的问题。 陆小凤看得背后一凉,不由自主对身旁的叶孤城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真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具干尸? 小皇帝道:“王安,配合南王。” 王安道:“是。” 他成了一个身后有发条的机器人,只有主人扭动发条,才会做出回应。 王安道:“我杀了世子。” 他的语言能力仿佛都变得很低下,连一个长句子都说不出来 叶孤城凉凉看陆小凤一样道:“有没有听说过南疆的蛊人?” 陆小凤诚实地摇摇头。 叶孤城叹了一口气,似乎是出于对陆小凤的恨铁不成钢,他的知识怎么能如此浅薄? 叶孤城道:“简单说来,就是被子蛊选成母体的人会成为蛊虫的巢穴,子虫在他的头脑中诞下下一任的母虫与子虫。” 陆小凤脑骨悚然道:“头脑?” 吓死个人了。 叶孤城道:“没错,所以被选中成为巢穴的人虽然外表没有变化,但是内里却都腐烂了。” 叶孤城道:“只有手握母虫的人才能操纵巢穴,明面上虽然是人听他的话,但回应的却是众多子虫。” 这就是蛊人,南疆蛊毒中最神秘的也最可怕的手段。 叶孤城抬头看王安一眼,对方的眼中没有神采。 他已被做成了蛊人。 小皇帝笑道:“不愧是叶城主,博学多才。” 陆小凤打了个寒颤,眼睛不由自主放在小皇帝身上。 皇帝,朝廷的中心,为什么会用他们江湖人都会觉得毛骨悚然的手段? 仿佛是知道陆小凤在想什么,小皇帝回头对他笑道:“孙子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陆小凤:“???” 并不知道你的意思是什么。 小皇帝也没有想对陆小凤解释,只是对他露出一个和善的微笑,不说话了。 叶孤城并没有像陆小凤那样心底发凉,大概是他早就知道这个皇帝不一般,似乎和宫九一样心里很有病,所以即使是看见了挑战对“皇上”这职业产生认知错误的情景,也很淡定。 叶孤城道:“草民可否离开?” 小皇帝道:“叶城主想去哪里?” 叶孤城道:“紫禁之巅的对决,应该也进入尾声,草民想去观看一二。” 小皇帝道:“好。” 叶孤城在心中默默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没说“我也想去”。 这就很恐怖了。 但他却没有想道,小皇帝是没有闹着要和叶孤城一起去,但是他说的话要更加恐怖。 小皇帝道:“我与叶城主一见如故,等到对决结束,还请叶城主能够入书房,与我畅快对饮。” 来了,传说中的喝酒邀请! 叶孤城刚想说我不善饮酒以作推辞,小皇帝就很贴心地接上:“是我唐突,想来叶城主平日里应该不饮酒才是,以茶代酒可好。” 叶孤城:唐突的话就不要邀请啊。 他可不像陆小凤心那么大。 然而叶孤城面上却道:“好。” 心中狠狠地叹一口气,这咋整啊。 小皇帝:=v=! 很开心了。 陆小凤似乎意识到现在气氛不一般,赶忙道:“我想与叶城主同去。” 心情很好的小皇帝自然是说什么就是什么,立刻道:“好。” 紫禁之巅距离叶孤城他们所在的宫殿并不是很远,用轻功,也不过就几息的功夫便能到。 陆小凤在冬夜中飞奔,感受寒冷的空气,似乎将刚才的郁气一扫而空,心中不由自主期待,对决的结果。 西门吹雪是胜了胜了还是胜了? 他很自信,如果不是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对绝,他的朋友绝对不会出事。 他怎么会输? 相较之下,倒是清楚宫九可怕之处的叶孤城不大确定。 “这是……” 他和陆小凤同时停下脚步。 有一白衣人倒在顶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宫九是个非常让人讨厌的男人。 各种意义上都是。 但更多人却都无法表现出对他的厌恶, 而是将其转化为深深的恐惧。 但说西门吹雪恐惧宫九, 这自然是万万不可能的, 他从头发丝到身上的每一个毛孔, 无论是多么细小的部件都表现出对他的抗拒与厌恶。 只要一看见他这个人, 一看见他的青铜鬼面,西门吹雪就能回想起对方在地上打滚□□,就为了让他用针扎他,用鞭子鞭打他的模样。 这好像不是一种病, 却比世界上的一切病都要更加可怕, 让西门吹雪的胃部又是一阵滚动。 他想吐吗?生理上或许是, 但是他的精神却无比亢奋。 每一根神经末梢都跳动着仇恨。 但宫九并不是一个会读空气的人,应该说,就是因为他看出了西门吹雪的不自在, 才格外想要去刺激。 宫九道:“你为什么这么想与我比剑?” 他的剑就拿在手上, 剑刃雪白, 对手身上散发着刺骨的剑气, 但宫九却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 西门吹雪的剑气对他来说, 不值得一提。 就好像是刀刮在肉上,只能让他感觉到愉悦。 剑刃从鞘中出, 却满口垃圾话。 西门吹雪不理他。 宫九道:“是因为讨厌, 还是恐惧?” 他一双充满了骄傲与自负的眼睛透过面具, 利剑一般地射向西门吹雪,仿佛看透了一切,犀利而又充满诡异的兴奋。 宫九道:“你讨厌我, 你不想见到我,但你却要杀了我。” 一个看见他就会呕吐的人,真的能够杀了他? 宫九道:“呕吐的感觉怎么样,现在你的胃在翻腾吗?” 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不断抛出,他就像一个好奇宝宝,对西门吹雪充满了无聊的好奇心。 宫九是真的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又或者他只是想要激怒西门吹雪? 但激怒西门吹雪,对他会有什么好处? 宫九想,对他来说,光是得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就是最大的好处。 他也很想知道,神一般的男人堕下凡间是怎样一幅场景。 不是看见西门吹雪吐,而是看他真正地愤怒。 西门吹雪的身体中有一团火焰。 曾经,这团火焰如同冷泉,在经脉中静静流淌。 但水一出河流,接触到空气,似乎就变成了火,在他的四肢百骸中燃烧。 这种激烈的感情是什么? 是愤怒?是不屑?是厌恶? 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 他利用冬日更加冰冷的井水,将体内的火焰勉强压住住,身体上的寒冷,可以让他保持冷静,拥有理智。 但是等他真正见到剑鬼却发现,自己不需要借助外力,便能冷静下来。 阴阳相生,无论是火还是水,中间都只隔了薄薄的一层膜,此时此刻,他感受到自己竟然进入了一种更加高远的境界。 因为愤怒而不受控制的力量都被他收回体内,脸上不见怒色,只有深深的讥讽。 愤怒可以让人变得更强大,但是冷静,却能让他取得胜利。 此刻,他对面的人已经不仅仅是他的对手,西门吹雪看见的,可不是只是宫九,他的背后竟然模模糊糊出现了叶孤城的影子。 并不是因为宫九与叶孤城有相似之处,只不过,西门吹雪才发现,自己所真正认同的,希望站在自己对面的人究竟是谁。 是叶孤城。 除了叶孤城,世上没有人能与他一战。 就算是玉罗刹也不行。 因为只有他们的剑心,最为相近。 西门吹雪眼睛闭上,又睁开,叶孤城的幻影终于消失,还有张狂的青铜鬼面。 宫九道:“你为什么闭上眼睛?” 他仿佛察觉到了什么,这世界上很少有人能比宫九更具有洞察力。 宫九道:“你看的不是我,是谁?” 他的一双眼睛,连西门吹雪都能看穿。 西门吹雪冷冷道:“是应该站在我对面的人。” 宫九道:“站在你对面的人是我。” 西门吹雪道:“你还不配。” 宫九的剑法再强都不配成为他的对手。 能成为西门吹雪的对手的人只有一个。 宫九道:“如果我不配,又有谁能站在你的对面?” 西门吹雪道:“告诉你他的名字,都是一种侮辱。” 宫九道:“就算你不说,我也知道。” 西门吹雪不言。 宫九道:“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西门吹雪道:“你竟然知道,就不该说他的名字。” 宫九竟然欣然道:“他确实是个很好很有趣的人。” 西门吹雪皱眉,因为宫九的话实在是太过轻佻,在他看来,任何有关叶孤城的事情从宫九口中说出都是一种侮辱,更不要说他的用词竟然如此轻慢。 被宫九充满了恶意地探究都没有让西门吹雪的眉头皱一下,但是一说到叶孤城,他心中平静下来的火焰似乎又再度沸腾。 宫九似也感受到了这一点,嘴角带笑,但是他的笑,并不是因为逼得西门吹雪有了感情,而是因为他们对话中的主人公,叶孤城。 宫九道:“你知道吗,在我看来,你不配成为他的对手。” 西门吹雪不说话。 宫九道:“你不知道他的道心有多么坚定,你不知道他的武功没有底线,你更不知道他多么看重生命。” 宫九为什么会这么了解叶孤城,没有人知道,但是现在,他将这些绝密资料化作利剑,恨不得将西门吹雪穿透得体无完肤。 他仿佛为西门吹雪下了一个定论:“你不配成为他的对手。” 他们双方似乎都认为自己很有资格,但是对方,却是苇草,却是独木,都不值得一提。 渺小如同地上的尘埃。 叶孤城:??? 届时身为焦点中心的叶孤城正躲在暗门之后听南王瞎逼逼,但不知因何缘故,突然鼻子痒痒,产生了打喷嚏的**。 当然,他这样的仙人是不能打喷嚏的,所以也只是鼻子痒痒而已,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宫九与西门吹雪争论的中心。 就像是八点档肥皂剧中被小三与正牌女主人争夺的霸道总裁一样,然而他却躲到了办公室和小秘卿卿我我。 小皇帝:=v=。 还是他棋高一着。 西门吹雪与宫九之间终于有了肃杀。 但这肃杀却不是他们炒起来的。 而是借由叶孤城。 一个男人,引起了一场战争。 月,很冷。 风也很冷。 但是西门吹雪与宫九之间却更冷。 这种冷是什么? 是杀气。 剑客的杀气。 魏子云等三人离他们不愿,能将两人的对话收入耳中,“叶孤城”自然也听见了。 但他的表情并没有变好,相反,身边的冷气更甚。 为什么宫九和西门吹雪的称赞与争夺会让他如此作态? 魏子云就当自己身边没有人,半是强迫性地将自己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即将对决的两名剑客身上,因为他知道,身边的这个叶孤城并不是真的叶孤城。 但即使是易容的冒牌货,身上的气势也非比寻常,冷气刺激得他身上每一根汗毛都站起来跳舞。 陆小凤装扮的司空摘星似笑非笑地看“叶孤城”一眼,他是易容的老祖宗,怎么会看不出对方不是真人而是易容的? 但这易容,也是极为难得的,在大部分人看来甚至能够以假乱真,因为此人身上的气质,实在是太像叶孤城了一点。 人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让自己身上的气质同另一个人相像?更不要说,还是一场扮演? 司空摘星笑了,只有在非常了解那个人的时候。 所以“叶孤城”所扮演的并不是叶孤城,而是他自己心中的叶孤城。 显然能够将叶孤城扮演得几乎没有漏洞,就证明叶孤城的形象在此人心中十分高大,绝对是常人难以企及。 这样一个疯狂崇拜叶城主的人,在听见别人为了争夺他对手的位置而争辩,他的心情会好? 可能性实在太小。 所以,他散发出的冷气并不是因为模仿,而是发自内心的愤怒。 司中摘星悠悠转头,想到,叶孤城这人,有意思。 他或许能够通过陆小凤的途径深入了解一番? 这世界上的男人除了叶孤城,还有谁会让两位绝世剑客为了争夺他对面的位置,喋喋不休? 若说现在谁的心情最复杂,当属旁观的玉罗刹。 以他的功夫,能够在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来去自如而不被发现,如果他真的有心,只要在小皇帝脖子上轻轻一划就能改朝换代。 还好他无心。 所以紫禁城也肯定无法拦下他。 他很早就入了城,选择一个绝佳观赏位置,静静地蹲着,等着他们家阿雪大展神威。 甚至连宫九的垃圾话都没有影响玉罗刹的好心情,因为他能感觉到,西门吹雪已经进入了更高,更玄妙的境界。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坚守本心,不为外物所动。 但玉罗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家阿雪如此稳固的境界,竟然因为宫九的三言两语忽然破功,如果说哪里能让他觉得自己被安慰到了,就是原本一直很有兴致的宫九,也被调动起了心情。 这对其他人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对宫九来说,却很反常,很不应该出现。 一个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人,练得是霸道之剑,但如果他忽然将什么人正式看在眼中,证明他的境界也有所改变。 玉罗刹简直是日了狗了,他根本想不到,促成他儿子与宫九之间火花四溅交手的竟然是另一个与这场战斗并不相干的男人,叶孤城。 心中产生一种不知该说是愤懑还是惴惴不安的情绪,如果玉罗刹有过很让他疼爱的女儿,便会知道这种惴惴不安从何而来。 就像是女儿出嫁了。 也罢也罢也罢,他摇摇头,将古怪的思想从头脑中摇出去。 眼下最重要的,是阿雪的对战。 其他,等到对战结束后再说。 司空摘星道:“兄弟,你什么来头。” “叶孤城”不说话。 司空摘星道:“别不说话啊,你不说话我就先说了。” “叶孤城”还是不说话。 司中摘星道:“都是易容来的,我是司空摘星,陆小凤让他装成他的样子。” 他即使再说话,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两名剑客,说的话好像没有过脑子。 “叶孤城”终于道:“我是一块砖。” 司空摘星道:“一块砖,这是什么名字?” 一块砖道:“你不需要知道这是什么名字。” 司空摘星道:“真正的叶城主,竟然愿意错过这样一场对决?” 他知道,剑客不应该错过这样的惊天对决,就算是魏子云,也凑了过来,如此看来叶孤城的缺席倒显得很令人震惊。 一块砖道:“城主有更重要的事。” 司空摘星道:“更加重要的事?” 他道:“什么?” 一块砖道:“无可奉告。” 司空摘星道:“你冷冰冰的样子和你主子还真是像。” 一块砖根本不看他。 两人对话好像突然告了一段落。 司空摘星仿佛并不喜欢这样的寂寞,他这人有个特点,当他真正地感觉到紧张,或者被肃穆的气氛所影响时,就会不断说话。 现在,他就很想说话。 所以司空摘星道:“你觉得他们两个,谁会胜利。” 一块砖道:“谁的道心更加坚定,谁就会胜利。” 司空摘星道:“道心?” 一块砖道:“我不是练剑的,说的话自然不作数,这句话是城主说的。” 司空摘星肃然起敬道:“叶孤城?” 一块砖傲然道:“不错。” 道心…… 不管是司空摘星还是魏子云,都因为这个词陷入了沉默。 所谓的剑客,大多数都练得是手上的功夫,这世界上真正能将剑术提升入道的人究竟有几个? 身为大内第一高手的魏子云都不敢说出这个数字。 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剑鬼都似乎很年轻,年轻意味着无限的机会,也意味着缺少经验。 没有经历过尘世打磨的人,怎么会有道? 乌黑的剑刃与雪白的剑刃相接,发出神兵利器特有的响声。 两人的动作都很快,夜空下,只能看见两到残影。 这是否是人类能够达到的境界? 不,不是。 他们一个是神,一个是鬼。 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心性之坚定,都远非常人可以达到。 此刻,他们都是对方的仇敌,而不是知己,所以下手时不需要心灵的交流,只需要锐不可当的剑气。 杀! “噗——” 剑剑没入身体。 一寸。 魏子云睁大眼睛,死的究竟是谁? 两到白色身影在紫禁之巅久久伫立。 他们像两樽亘古的雕像,好像可以站到天荒地老。 时间,似乎都因为他们的暂停而停止流逝。 “噗——” 宁静的夜晚,忽然传来一阵微不可闻得响声,剑从胸膛进入,又从胸膛出,还有喷溅的鲜血。 血,染红了西门吹雪的衣摆。 脸上戴青铜鬼面之人,静静地倒下。 魏子云长长舒一口气,只感觉胸膛中的浊气全随这一声被排除出体外,但即便气已经吐出,却还能听见心脏在有力地跳动。 “咚咚——咚咚——” 别人都能听见强健有力的声响。 司空摘星道:“果然,赢的是西门吹雪。” 几乎所有人都默认,西门吹雪会成功,这个结果,对他们来说并不惊奇,但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有那么一瞬间,他们心跳加速,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 虽然他们都不是用剑的,却能看出剑鬼非等闲之辈,他的力量虽然不至于在西门吹雪之上,也不至于在西门吹雪之下。 死得会不会是西门吹雪? 所有人的脑海中都有念头一闪而过。 还好,死得不是他。 “!” 几人又猛然回头,他们听见了风划过人的声音,听见了脚步声。 是谁来了? 是陆小凤与叶孤城。 一块砖的反映最迅速,他几乎是瞬间就把自己脸上的易容给抹了,虽然现在的脸与自己原本的脸还有些不同,但也绝对不至于让人觉得那是叶孤城。 城主都来了,他怎么好意思顶着与城主相同的脸? 司空摘星与他却是两个极端,他顶着陆小凤的脸嬉皮笑脸道:“你看,我和你谁更像真正的陆小凤。” 陆小凤苦笑不得,现在是纠结这个的时候吗? 他想知道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活下来的究竟是西门吹雪还是剑鬼? 叶孤城道:“是西门吹雪。” 陆小凤:“你是说?” 叶孤城道:“是西门吹雪赢了。” 他的嘴角向上弯起,笑容如雨后初晴,充满了明媚的阳光。 叶孤城没有看见人,以他们现在所在的距离,并不能看清楚那执剑向他们走来之人究竟是谁。 但是叶孤城心中却隐隐有所预感,他知道,那是西门吹雪! 不需要看见人的脸,不需要看见他的衣服,他便能知道,那是西门吹雪! 这默契来源于心灵上,理智上的相交融。 走进,夜晚的迷雾无法笼罩人的身形,西门吹雪的眉眼,西门吹雪的表情,西门吹雪嘴角说不上是寂寞还是讥诮的微笑。 一切都被收入眼底。 叶孤城微微点头道:“西门庄主。” 他的声音并不大,他距离西门吹雪的位置也不是很近,但叶孤城就是知道,西门吹雪一定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果然,西门吹雪也道:“叶城主。” 叶孤城道:“你身上的道改变了。” 西门吹雪不说话,只是以沉浸的黑眸看向叶孤城。 叶孤城缓缓道:“你的道更加精纯,你的境界也想上一层楼。” 他笑道:“恭喜西门庄主。” 对剑客来说,有什么比道心被磨砺更加重要的事情吗? 西门吹雪终于越过了无情剑的门槛,进入了真正入世的境界。 假以时日,他定然能够成为独步武林的剑客,因为前路对西门吹雪来说,已经十分坦荡。 西门吹雪道:“叶城主。” 叶孤城道:“什么。” 西门吹雪道:“我境界略有所进展,却还差叶城主,可否斗胆,答应我一个请求。” 叶孤城有些惊讶,西门吹雪在对他说请? 叶孤城道:“朋友之间,是不需要请求的。” 西门吹雪却道:“但我并不是以朋友,以知己的身份提出这个请求。” 他忽然抬头,瞳孔黑得发亮,其中好像有万点星辰,这双眼睛凝视一个人,便能将那人所有的倒影都刻在一双眼睛中。 叶孤城可以从西门吹雪的瞳孔中看见自己的倒影。 他知道,西门吹雪眼中,只有自己一个。 不是以知己,以朋友的身份,做出请求。 是以剑客的身份。 叶孤城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因为他已经猜到,西门吹雪要说些什么。 西门吹雪也不说话,他在静静地等待。 因为他知道,这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叶孤城来说,都是很困难的一个选择题,所以,他应该用很长时间来思考,就算是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都不为过。 但叶孤城不需要思考这么长时间,他仅仅用了几分钟。 叶孤城沉声道:“你说。” 西门吹雪道:“你我之间应该有一战。” 西门吹雪的表情很复杂,似乎有痛苦,又有身为剑客的兴奋与狂热,对他而言,叶孤城是知己,而他无比地珍惜与对方论道的日子,那对西门吹雪来说,几乎是他人生中唯一能与快乐搭得上边的时间。 与这样一位灵魂上的知己相杀,这对他来说,是很痛苦,也很挣扎的一件事。 但是在成为西门吹雪之前,他不是西门吹雪,他是一名剑客。 是剑客,就不得不对这样一位剑道上,灵魂上的对手产生渴望。 对战的渴望。 叶孤城道:“好。” 他的声音很沉重,却又很坚定,并非是对于命运的妥协,而是对于未来的信任。 叶孤城也是剑客,所以他也有剑客的骄傲。 一名剑客,在被人挑战时不应该拒绝,即使那是他的挚友,他的知己。 西门吹雪眉眼中的痛苦似乎消失了,但仔细一看,却没有。 他只是将自己的痛苦隐藏得很深,隐藏在了心底深处,浮于表面的,是对于道的渴望。 叶孤城道:“但我也有一个条件。” 西门吹雪道:“你说。” 叶孤城道:“三年后。” 他抬眼,用并不是纯黑,却也很亮的眼盯着西门吹雪看。 叶孤城道:“三年之后,紫禁之巅。” 西门吹雪道:“好。” 这是宿命。 剑客的宿命。 陆小凤离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不近。 但是他的耳朵,却又很灵敏。 他经常会为了自己的听力而得意,虽然还比不上花满楼,但是比之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却又足够耳聪目明。 但现在,他却恨起自己的听力来。 如果他的听力不是这么好,他怎么会这么痛苦? 他怎么会知道,自己两位最好的朋友已经约定了必有一战,一定有一个人会死?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陆小凤无比痛苦。 他抬头,见叶孤城向自己走来,无比艰难地扯出一个笑容,但这笑容却又是那么的破碎,而又难看。 叶孤城道:“你听见了?” 陆小凤道:“我听见了。” 他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沙哑而又破碎。 情感上的一切痛苦,都被宣泄在声音之中。 陆小凤道:“就不能……” 他话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能说出这句话。 他是叶孤城的朋友,也是西门吹雪的朋友,他所能做得并不是阻止这场约战,而是坚定地看下去。 如果能被阻止,西门吹雪就不是西门吹雪,叶孤城也不是叶孤城。 所以,陆小凤只能以非常难过的眼神看向两人。 叶孤城道:“不能。” 他的语速放慢,咬字变得很清楚,每一个字停在陆小凤耳朵里,都是那样地振聋发聩。 叶孤城道:“你知道,我是一个非常珍惜生命的人。” 陆小凤道:“是。” 叶孤城道:“但你又知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些东西,比生命还要重要。” 陆小凤不说话了,因为他知道叶孤城的意思。 爱情、自由、骄傲、尊严、道义,对不同人来说有不同的分量,对有的人来说,这些情感经历都不值得一提,但对有些人来说,他们却比生命要沉重得多。 陆小凤沉默许久道:“我知道。” 所以他才无法阻止。 叶孤城道:“我与西门吹雪是天生的知己,也是天生的对手。” 他道:“对决,是宿命。” 宿命! 两个字说得陆小凤心头一震,冥冥之中,他忽然感受到自己的身躯被无数丝线缠绕,无论怎么动作,都会牵扯到这些丝线。 这是否就是所谓的命,所谓的缘? 陆小凤道:“你们都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失去任何一个。”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陆小凤又道:“但如果这是你和西门吹雪的决定,我一定会来看你们的战斗。” 无论是谁生,谁死。 叶孤城道:“谢谢。” 陆小凤竟然觉得眼眶有些酸涩,他道:“朋友之间,不言谢。” 三年。 还有三年。 三年之后再会紫禁之巅。 紫禁城内一片冰冷。 这里有很多人,或许也有很多鬼。 自古以来,皇宫带给人的感觉只有冰冷与威严。 但斗室半间,却又让人觉得很温暖,也很明亮,即使斗室之中坐着的两人,怕是世界上最冰冷,最不近人情的存在。 叶孤城与小皇帝。 矮桌上有一壶茶,是顶好的香茗,在这样漆黑又冰冷的夜晚,散发着热气。 小皇帝道:“叶城主,请。” 他很年轻,但身上却又有年轻人所不具备的威严,但叶孤城看他,又觉得威严之中有点点违和。 皇帝,应该是他这样的? 叶孤城没有喝茶,反而用他锋利的眉眼看向小皇帝。 叶孤城道:“孙子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他道:“圣上以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虽然称小皇帝位圣上,但是话中却没有丝毫的恭敬,这句话原本是小皇帝说给陆小凤听的,但却被叶孤城记在了耳朵中。 他比陆小凤更加清楚,这个皇帝,很不对劲。 谁是他的友,谁是他的敌? 小皇帝笑道:“韩非有云:‘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叶城主又以为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眉眼,更加冷峻了些。 小皇帝微笑道:“我习武,只不过是为了平万民,保自身。” 叶孤城冷笑,一个人习武,竟然能够平万民? 小皇帝又道:“虽不能身处江湖之中,但我也要知道江湖之事。” 他道:“江湖之人习武,如果我也习,是不是能成为半个江湖人?” 叶孤城道:“不可能。” 小皇帝又道:“即使是不可能也要强行为之。” 小皇帝道:“我一直在想,这世界上,怎么会有武功,怎么会有江湖?” 叶孤城眼神一凛,他看向皇帝,眼神中充满了深意。 小皇帝道:“这世界上似乎不应该有江湖,有武功,因为这种神奇的功夫,将人与人之间硬生生地隔开。” 他仿佛已经看见了没有武功的世界一般,小皇帝道:“如果这世界上没有武功,也会少许多纷争。” 叶孤城道:“不,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斗。” 小皇帝道:“叶城主所言极是。” 如果没有江湖人,普通人与普通人之间,就会有民与匪,匪杀民,这比将湖人与江湖人之间的自相残杀还要可怕。 小皇帝却道:“虽然知道如此,但江湖人不可以不管。” 他这一句话,已经透露了身为皇帝巨大的野心。 叶孤城道:“你想要怎么管?” 小皇帝道:“只有江湖人,才能制约江湖人。” 上天入地的法门,已经不是刀剑枪炮能够抵挡的,如果一个江湖一流高手真的准备杀朝廷命官,真的准备杀皇帝,他们应该怎么做? 这天下怕早就乱套了。 叶孤城道:“哦?” 小皇帝道:“我素来知道百姓的官府衙门,对于江湖人来说并不起作用。” 杀人偿命,这无数人刻在心中的规则,早被他们推翻得一干二净。 成王败寇,弱肉强食,这似乎是不二的丛林法则。 但在丛林法则存在之前,似乎也需要有制约的底线。 江湖侠客对战,最可怜的不是侠客,而是被卷入的普通人。 叶孤城陷入了沉默。 他没有想到,小皇帝竟然会与他说这些,竟然会有这么大的野心。 他将白云城治理得很好,普通人与练武之人之间相处得很融洽,是因为他在城中又规矩,不仅仅是顶给普通人的规矩,还有定给习武之人的规矩。 小皇帝似乎也有这个想法,但他不仅仅想将此停留在一个地方,一座城,而是在普天之下推行。 江湖人,必将引起反弹。 叶孤城沉默许久道:“你告诉我是想做什么?” 小皇帝笑道:“我自然是希望,叶城主可以帮我。” 帮他,自己就会成为江湖中的靶子,成为众矢之的。 这似乎是一件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他损的是自己,得益的是万民。 万民与他有关系吗? 有的,但他却不至于为了普天之下的百姓做到如此地步。 但叶孤城却道:“好。” 剑鬼的尸体在太和殿的顶上,孤零零地吹着北风。 有公众禁军小心翼翼地上房顶,他们虽然比普通人身体健壮不知道多少倍,却也不像江湖人那样会轻功,能够“嗖——”地一下跳上跳下。 但他们可不能让一具尸体在紫禁城中发臭,所以即使没什么关系,都要把他给搬下来好生葬了。 “嗯?” 眼前似乎有一道黑影闪过,侍卫的身子不由自主一歪,竟然脚下一空,从屋顶上跌了下来。 “哎呦哎呦哎呦——” 屁股蹲一定肿了。 “你怎么搞的?” 有人没好气地对他问道。 他道:“就一时没在意,跌了下来。” 虽然摔得不重,但也肯定不能爬第二次。 身边的人恨铁不成钢地看他一眼道:“我来。” 然后就麻溜地爬山了屋顶。 但这一看,他腿都软了。 屋檐上哪有什么尸体,分明是空荡荡一片! 只有瓦上,有比瓦颜色更深的粘稠的血。 腿一软,这侍卫竟然在房顶上直接坐了下来。 这是,见鬼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代宗师中有谈过习武之人的三个阶段 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 我本人也是很赞同金庸笔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说法 可能因为我还是有些理想主义的一个人?【摸头笑】 很希望笔下的主角也能达到最后一重境界 所以下一个故事是陆小凤传奇中最后一个故事,主题是见众生 然后就穿越了【注意不是完结】 希望能够写好这个故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你听说了吗?” “听说了什么。” “赵老四死了。” “哪个赵老四?” “江湖上究竟有几个赵老四?自然是六亲不认的‘赵屠户’。” “他?他死有什么稀奇的。” 那人顿一下接着说道:“赵屠户的仇敌太多, 什么时候被杀了都很正常。” “但他的仇人, 往往都不是江湖人。”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当大官都有几个穷亲戚, 更不要说是会武功的, 为了不会武的亲人报仇,没有妨碍。” 京城酒楼的牌子砸下来,死三个就有一个是当官的,管他官大官小, 都是一个官。 同理, 江南这种大侠多如狗的地方, 砸一个酒楼牌子下来,十次有八次都会被接住。 十个中八个都是会武功的。 那人道:“一个普通人,有个会武功的亲戚, 这很正常, 更不要说, 赵屠户的功夫并不是很好。” 想到这, 那人又厌恶地皱皱眉头, 因为他想到了赵屠户的恶行。 这赵屠户为什么叫赵屠户原因有二。 一是他的武器,便是屠户用得屠刀, 二是他看人不像人, 反而像是猪, 像是牲口。 人杀牲口,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所以赵屠户杀人也不需要理由。 可能只是他一时兴起, 想要杀个人玩玩,又或者是他觉得哪一家的良家少女很漂亮,想要淫弄一二。 如果只是后者,他的名声或许还没有这么差,因为江湖上有些采花贼都会这么做,比如说喜欢男人又喜欢女人的粉燕子。 粉燕子的名声很差,但在江湖上竟然还有人愿意与他共处。 但赵屠户不一样,江湖上所有人都耻于听见他的名字。 他喜欢杀人,所以,如果他看上一个女人,不仅会□□她,还会将女人的家人一起杀死。 但这人的行为竟然如此人神共愤,还没有人主动上门杀他,自然是因为他是一个很有小聪明,也很怂的人。 他从来不会去招惹江湖人,无论是实力高强的,还是实力弱小的。 他学习武功,仿佛就是为了满足他令人作恶的**,至于这些**被发泄的对象,都是不会武功的普通人。 都是些家境贫寒,孤苦无依之人。 所以即使杀了这些人,也不会有人上门找他报复,而江湖人中,会真的行侠仗义为了普通人报仇之人毕竟是少。 赵屠户的名声只在不出名的小侠之间流传,他们虽然知道他的人品恶劣,行为糟糕,但本身都是江湖底层生活的小人物,又有谁会去管他。 但另一人却神秘兮兮道:“你知不知,赵屠户不是被人杀死的。” 那人道:“什么?” 他的表情有些惊讶。 另一人有些洋洋得意,他今天已经同十九个人讲过这件事,他们每一个人的反应都让他十分满意。 都是震惊的,扭曲的,难以置信的。 眼前人现在仅仅是有些惊讶,但这都是因为,他还没有讲到最重要的部分。 他道:“他不是被人杀死的,他的头是被狗头铡砍下来的。” 那人一愣,喃喃道:“狗头铡?” 另一人道:“不错,就是朝廷斩杀罪大恶极白丁用的铡刀。” 那人精神有些恍惚,他似乎不能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便道:“你是说,一个江湖人,被朝廷的狗头铡铡了?” 另一人道:“如果不是这么离奇,我告诉你做什么。” 那人道:“他是杀了什么达官显贵家的亲戚,还是贴到了铁板?” 另一人道:“都不是。” 那人又道:“为了杀他,有多少官兵死了?” 另一人道:“一个都没有。” 那人终于按捺不住道:“那他究竟是怎么死的。” 另一人道:“他被带刀侍卫抓住,送到了朝廷的官府。” 那人道:“你在说笑?” 另一人道:“你觉得我会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 那人听见这句话,已经信了大半,剩下的小半部分就是因为三观被打碎而对自己所听见的事情将信将疑。 他说的话,自己真的能相信? 那人道:“带刀侍卫,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功夫。” 另一人道:“因为他们不是普通的带刀侍卫,据说他们的伸手都很好,不比江湖人差。” 那人道:“六扇门?” 另一人道:“也不是,好像是一个新的衙门。” “专门管江湖人的衙门。” 他终于回过神,但说话间却有一两分愤愤不平。 他道:“人杀得是不错,但当官的,怎么能管江湖人的事。” 江湖与朝廷的界限,甚至比赵屠户犯下的罪过还要清晰。 江湖人的事情,就应该有江湖人的解决方式,什么爱恨情仇,什么恶人败类,都应该是他们自己收拾。 如果让朝廷搅了浑水,不仅不会因为少了一个败类而拍手叫好,反而会露出非常奇怪的表情。 他们江湖人的事情,不需要外人来插手。 让狗头铡给铡了,倒不如让赵屠户逍遥法外。 有这样想法的人,并不止一个。 但即使是江湖人不满,在短暂的时间内,却又有不少如同赵屠户一样穷凶极恶的罪犯被送上断头台。 有的是采花贼,有的是土匪,有的是杀人犯。 江湖报仇倒是不管,但如果是即兴杀人,杀了很多平民百姓,那就触犯了法律。 法不同于常法,是专门为了江湖人制定的。 但法的目的,却是为了保护没有力量,却又会被江湖人重伤的普通人。 赵屠户、蜂娘子、五毒童子、鬼婆婆…… 一个接着一个在人世界作恶多端却又不被江湖人所在乎,逍遥于法网之外的人被送上了狗头铡。 咔地一声,满地鲜血。 头颅静静地在地上滚落。 连个愿意为他们收尸的人都没有。 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这些人在江湖上并不有名,如果说能够有人知道他们,绝对是因为他们所做的恶事。 恶徒死一个两个三个并不乎引起江湖人的关注,因为他们的仇人本来就很多,如果有十天半个月没有出现,十个人有九个都是被杀害了。 杀他们的人也很有道理,因为他们是为了报仇! 报仇,是一个很神圣的词。 但当人死了五个,十个,斩断脖颈后喷溅出来的鲜血足够染红一片一片的土地,就算是对平民不太关注的侠客,也会注意到这件事。 他们所注意的点,并不是这些人的死,而是朝廷的举动。 很愤愤不平,甚至有点委屈。 江湖人,怎么能被狗头铡砍了? 陆小凤知道这个消息有点晚。 当时,他正躺在温柔乡里,背后是温香软玉,身旁是美酒瓜果,日子过得美得冒泡,他怎么会有心情掺和其他事情。 一心一意都泡在女人身上。 他在温柔乡里呆了三点三夜,如果不是有人来找他,还会有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但来找陆小凤的人,来的方式都很不同寻常。 陆小凤在温柔乡里不出来,就算是衣服都是龟公送来的,每天正午,估摸着他应该起床了,就把新衣服送过来。 今天也是,只听见木门被“扣扣扣”敲了几下,就有一男人在外面道:“陆大侠,衣服送来了。” 陆小凤闻言也不曾疑惑扬声道:“进来。” 龟公的模样很眼生,但陆小凤不在乎这些,偌大一个花楼有十几个龟公,他怎么能将人一一认全? 他在这里的姑娘都认不全。 陆小凤道:“东西放那。” 伸手指了下椅子。 人自然是低头应好,但反手竟然将衣服一抛,并指为掌向陆小凤攻过去。 陆小凤脸色不变,甚至连他身后的美人都巧笑颜兮,对此场景一点都不慌张。 能和陆小凤相处一段时间的女子,哪个不是有点本事? 陆小凤伸出两根手指一戳,竟然将来人的力劲向着一个方向泄了过去。 他也是个灵敏的,几乎是伸手一戳就知道来的到底是谁,当时便笑骂道:“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的那双手没有易容,陆小凤凭借感觉就知道是谁。 当然,这也是司空摘星没有刻意隐瞒他,要不然,两个人有得玩。 陆小凤又一伸手往司空摘星脸上招呼,想要把他脸上的一层皮给撕下来,谁知道此人竟然一个错步向后,嬉皮笑脸道:“这层皮可不能让你撕下来。” 如果给陆小凤撕下来的,他岂不就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子? 这世上,还没有人见过他的真貌。 就算陆小凤是他朋友,也是不能给看的。 这是原则问题。 陆小凤收回两根手指道:“你又有什么事。” 切,不给看就不给看。 司空摘星老神在在道:“有人让我偷你。” 陆小凤道:“偷我?” 这司空摘星可厉害,偷人都偷到他头上了。 司空摘星笑嘻嘻道:“因为他们知道,如果陆小凤自己不愿意出来,而他们要找你,一定要通过很多途径,花很多银子。” 司空摘星道:“那些银子与其用来找你,找不如给一个专业的人,让他把你带过去。” 陆小凤笑道:“这专业的人就是你?” 司空摘星鼻子翘得老高道:“没错。” 他道:“这世界上还没有我司空摘星偷不到的人。” 陆小凤道:“他们找我有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按理来说,这事情不应该告诉你。” 陆小凤道:“不告诉我?” 司中摘星又慢悠悠接了下一句话道:“但这次告诉你倒是无妨。” 陆小凤摆好姿势洗耳恭听。 司空摘星道:“你知不知道最近江湖上发生了一件大事。” 陆小凤道:“我已经在这里呆了三天,之前的十天一直睡死在酒馆里,你说我知不知道。” 司空摘星道:“那我就直接告诉你了。” 司空摘星道:“赵屠户、蜂娘子、鬼婆婆,这些人都死了。” 陆小凤一愣道:“一起死的?” 司空摘星道:“就是这几天。” 陆小凤道:“不应该,虽然他们都是心很恶毒,也很该杀的人,但能活到现在,起码就证明他们都很狡猾。” 狡猾的人,往往能活得很久 司空摘星道:“但他们确实死了。” 陆小凤道:“怎么死的?” 司中摘星道:“被狗头铡给铡了。” 陆小凤道:“狗头铡?” 他一下子竟然没有反应过来,因为对江湖人来说,什么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实在是离得太遥远。 他们能够想象自己被仇人杀死,或者归隐山林后老死。 但是,官府? 陆小凤道:“你说是可是朝廷的狗头铡?” 司空摘星道:“难道还有第二个?” 他又道:“据说他们在死前还被废了武功投入大牢备受折磨,因为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死可以解决的。” 陆小凤沉吟道:“这其实是一件好事。” 他道:“这样的小人虽然江湖上不多,但却有,既然没有人收了他们,由官府出手最为名正言顺。” 他倒还知道,这天下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无法无天,谁都要守着规则做事。 侠守得规则,可不是什么律法,而是他们心中的道德底线。 因为律法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什么用处。 司空摘星道:“不错,以这些人的罪行,就算是死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足惜。” 司空摘星也同意陆小凤的观点,他虽然是个小偷,却不是普通的小偷,而是一个有道德有理想的小偷。 盗可盗,非常盗。 拿钱办事,天经地义,但是杀人,还是无谓的屠杀,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值得鄙夷的事情。 司空摘星又道:“但你我这么觉得,很多人却不这么觉得。” 陆小凤笑道:“那些人是不是觉得,朝廷不应该管江湖的事情?” 司空摘星道:“是。” 陆小凤又道:“你可知道这些人究竟是怎么被抓到的。” 司空摘星摇摇头道:“不知道。” 他道:“他们能够被发现,还是因为在衙门面前被斩首了,如果不是在众目睽睽下死了,恐怕到现在还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陆小凤道:“也真是奇了。” 司空摘星道:“你也别先说些这个,那些人可是给了我一万两,让我把你偷过去。” 陆小凤道:“我就只值一万两?” 司空摘星道:“在我看来,你连一文钱都不值。” 陆小凤笑道:“起码我在很多人心中还是很值钱的。” 司空摘星道:“先别说这些,你可知道那些找你的人究竟是什么打算?” 陆小凤开玩笑道:“难道他们还想共商阻止朝廷的方法不成?” 司空摘星道:“还真是给你说对了。” 陆小凤一惊悚:“我是说笑的。” 司空摘星道:“但他们却很认真。” 他又道:“很多人觉得,朝廷插手,江湖人面子过意不去。” 陆小凤叹道:“这哪里有什么面子不面子的,他们又无法解决的事情,现在别人帮忙解决了,竟然还倒打一耙。” 司空摘星道:“你要知道,有这胸怀的人很少。” 大部分情况下,一件无法完成的事情被更有能力者解决了,那无法完成的人不仅不会高兴,不会感恩戴德,反而会记恨,会恶毒地诅咒。 因为这会让他们丢了面子,会将自己对比得很无能。 陆小凤叹息一声,竟然回头对那一直安静装花瓶的女人道:“你听见了,怎么看。” 那女子粲然一笑道:“对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来说,朝廷若能监管到江湖人,自然是很好的一件事。” 就算是花楼,在他们这里闹腾的,都往往是些江湖人。 平常人如果没有钱,赊账,能被身强力壮的龟公扔出去,甚至暴打一顿,但是会武功的江湖人却没有那么好解决。 白嫖倒还好,如果有人学了那什么话本小说中的行径,直接将花魁娘子给绑了,这才叫是滑天下之大稽。 很可惜,往上看十年,还真有这种荒唐事发生。 陆小凤道:“你看,她都这么说。” 司空摘星道:“你对我说有什么用处,有本事去说服那些迂腐的老家伙。” 他又道:“你是准备走过去,还是准备被我套麻袋里扛过去?” 他既然收了钱,就一定要将人给带到。 陆小凤道:“我还是走过去吧。” 谁知道司空摘星会不会拖着麻袋走。 烟花三月下扬州。 世上的大部分人都喜欢赶热闹,叶孤城却不包括在内。 但他现在,也在扬州。 他在扬州并不是为了赏花,而是有另外的很重要的事情。 有关于金银财宝,奇珍异石。 叶孤城看上去很白,很干净。 这种干净,让人将他与铜钱摆在一起,都能感觉到羞愧。 但他是一个人,而且是一城之主,所以经常会与钱打交道。 更何况…… 眼中闪过流光溢彩,但转瞬即逝,没人能够看得真切。 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下了江南总要与东道主吃两桌饭,更不要说叶孤城的合作人就是江南花家。 最大的地产商。 花满楼坐在叶城主对面道:“一年不见,叶城主的武功又精进不少。” 虽然没有眼睛,但是他的感知却比一般人要强上许多,在他眼中的叶城主,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谋缥缈雾气。 他似乎已经变成了一棵树,一株兰花,与自然即将融为一体。 叶孤城道:“距离大道尚远。” 花满楼听见叶孤城的话欲言又止。 距离大道尚远?但他可否记得,自己半年后就要与西门吹雪一战? 全江湖的人都知道:圆月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会在紫禁之巅约战。 花满楼虽然知道,却没有多提,因为对他来说,这是一件非常令人悲伤的事情,所以,他竟然转话题,说起了最近名动江湖的小事。 花满楼道:“叶城主可曾听说一件事。” 叶孤城道:“什么?” 花满楼道:“江湖上恶贯满盈的罪犯被官府抓了送上狗头铡。” 叶孤城道:“听说过。” 花满楼虽然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正因为他善良便对这些无药可救的罪犯没有丝毫好感而言。 这世界上大多数人犯罪似乎都情有可原,似乎都有他们自己的原因与苦楚,这些人,花满楼都会给与同情。 但只有一种人,是完全不值得同情的。 愉悦犯。 所以,只要说到这些恶人,花满楼便难以平复心中的愤怒,从他话语中的“罪犯”二字,便能看出他的态度。 叶孤城冷笑道:“不仅听说过,还收到了外人的函件。” 花满楼道:“什么函件?” 很是好奇。 叶孤城道:“共找武林豪杰,商议大事。” 他是现在实打实的武林名人,只要有这种活动,定然会有信函送往飞仙岛,只不过大部分都被当做垃圾邮件,被岚风和朗月直接拦了下来。 但这一次的事件太过荒谬,也太过特殊,笑谈一般的请帖,竟然就被叶孤城看见了。 花满楼道:“请帖,莫不是武林大会?” 叶孤城道:“不是。” 他冷笑道:“他们要造反。” 说造反是叶孤城夸大了事实。 虽然真实情况与他说的也没有差到哪里去。 作为被绑来不得不参加这种狗屁会议的陆小凤,他简直想要叹十口气。 江山代有才人出,两年下来,水分足的大侠死了一波,又冒了新的一波出来。 除了陆小凤他们这些天皇巨星十年不倒的人物,其他的江湖侠客,简直就像是稻田里的麦子。 还是一年能收三拨的那种。 这次大会的主办人怕是富得流油,所以他们没有在小酒馆里相聚,而是找了一家很大的酒楼,内部陈设十分豪华,珠光宝气。 陆小凤跟着司空摘星一进楼,就遭到了热烈的欢迎。 没办法,谁叫这里他的咖位最大。 陆小凤眼见着到这里的竟然没有几个熟人,心中的苦水更是泛泛的。 这些人能找司空摘星把他偷过来,怎么就不能再多找几个靠谱一点的人。 就算结伴走,他的压力也不会太大。 但谁叫和陆小凤名气差不多的江湖大侠就他最接地气,最喜欢交朋友?其他的大侠多多少少有些高冷,哪里是普通侠士能够请得动的? 还好他们背后的主使人很有钱,拨了一万两,就当是陆小凤的出场费。 陆小凤:其实我没拿到一分钱。 也是很委屈了。 好不容易见到了陆小凤,可不就要前倨后恭? 林三郎举了一杯就道:“陆大侠能够赏光参与,真是我等人的福气。” 他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剑客,名列剑谱第十九位,但因为长得好,又生一双多情的桃花眼,反而成为了众多女侠的梦中情人。 事实证明,无论在那个朝代,女性都很吃小鲜肉这一套。 他与陆小凤有过几面之缘,虽然不是朋友,倒也能说得上一两句话。 这里在场的,好像就没一个是陆小凤的朋友,就连把他偷过来的司空摘星刚才都跑了。 陆小凤心里苦,面上却要强笑,只能道:“言重了,言重了。” 但林三郎却没有感受到陆小凤心中的苦,他道:“陆大侠何必这么谦虚,我等朝天下豪杰发出邀请,久负盛名的几位竟然都没有回应,只有陆大侠一人到场,如此,看来只有陆大侠一人对得起大侠之名。” 陆小凤心道,如果不是司空摘星把他偷来了,他也绝对不会来参与这种无聊的活动,果然是他平日里常在江湖上游走,交得朋友太多,虽然同是江湖一流人物,却比西门吹雪叶孤城他们好说话多了。 这本来是一种很好的习惯,但是在今日,却好像成了一个缺点。 陆小凤道:“此次大会,是为了何事而召开?” 林三郎道:“自然是为了朝廷插手江湖一事。” 陆小凤不懂装懂道:“可是为了狗头铡铡了赵屠户?” 林三郎道:“不仅赵屠户被铡了,还有鬼婆婆等人。” 他表情十分严肃。 林三郎又道:“短短时间内,竟然已经死了七个人。” 陆小凤心道,这数字竟然比司空摘星告诉他的还要多,看来最近几日怕又有人死了。 陆小凤道:“但这些人都罪有应得。” 他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些本来就是江湖上穷凶极恶之人,就算被铡了,也不应该有所怨言。” 林三郎道:“陆大侠说得确实有几分道理,这些恶人就算现在不死,终有一天也是会被大侠给讨伐的。” 陆小凤心中叹口气,终有一天,是哪一天? 在他们被讨伐的期间内,又有多少人会死? 更何况,并不是所有人都和西门吹雪一样,每年会杀四个与他无关的实力高强的恶人。 江湖上的大部分恶人,都活得很好,但他们的好,却是建立在其他人的不好之上的。 陆小凤道:“既然杀他们没错,又何必办这个大会?” 林三郎看陆小凤的表情上终于带了一丝不赞同。 他道:“虽然这些人该死,但却轮不到官府将他们抓起来铡了。” 林三郎道:“朝廷竟然妄图挟制江湖,这成何体统。” 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竟然有种隐隐的傲然,这种骄傲是从骨子里溢出来的,就好像他天生比很多人就要高贵。 为什么他会产生如此错觉? 因为他会武功。 陆小凤看林三郎的表情,心口有点凉。 因为他是真的认为,自己所说的都是正确的。 在江湖上混久了,自然就会见识到各种各样的,自以为是的,或者是不把人当人的,陆小凤都见到过。 这些人,打一个照面便知道,陆小凤是从来不会和他们说超过十句话的,他虽然喜欢交朋友,却对朋友的质量很有要求。 但是林三郎却不属于这些人之一,他与这人说过几句话,除了觉得他有些心高气傲之外,到没有别的大毛病。 但是此刻看他一脸的严肃,却觉得自己的感官在动摇。 有些人只是没有将他们的腐烂表现出来,但是从根子上就是烂的。 陆小凤道:“你觉得那么多的人命,没有朝廷与江湖的区别重要?” 他的表情忽然严肃起来,一个经常笑嘻嘻的人,如果忽然板着脸,是很让人害怕的。 林三郎道:“你……” 他还没有说完,便听陆小凤道:“如果要来商量的事这件事,恕我不能奉陪。” 虽在江湖行走多年,但他还有一颗赤子之心尚存。 陆小凤不同与花满楼,能将热爱生命当做是生活的一部分,但他也是爱生命,爱生活的。 所以陆小凤能与市井小贩打成一片,甚至在卖糖葫芦的阿婆那里买十串八串的糖葫芦。 江湖人的命是命,平头百姓的命也是命。 怎么能有人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义气,就将那么多人的性命抛至脑后? 他自己虽然是江湖人,但却隐隐支持朝廷的做法。 除了道德,应该还有凌驾于道德上的法律,约束江湖人。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人是好人,什么人是坏人。 陆小凤说完话就想要走,但却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声诡异至极的说话声。 就好像是空中飘荡的鬼火,原本嘈杂的酒楼中竟然鸦雀无声,只有那声音显得无比刺耳。 林三郎道:“你以为这大会,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酒楼的门,关上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云恨天在森林中一阵疯跑。 他的面前是树, 是藤蔓, 是各种各样的枝干, 是一切影响他速度的植物。 有这些东西, 他怎么能够跑很快, 怎么能够甩掉身后如影随形的影子? 他甚至不敢回头,因为怕一回头自己的速度就慢了下来。 他已经给那些人弄得有些怕了! 很幸运的是,云恨天的武器正好是一双斧头,拿在手上, 一边跑一边帮他除尽眼前的一切杂物, 让他能够顺顺利利地跑直线。 他这双斧头是精铁所打造的神兵利器, 端的是削铁如泥,就算是粗壮的枝干碰上斧头也成了柔软的豆腐,轻轻一下子劈过去就碎成两半。 他的功夫也非常好, 一双斧头使得出神入化, 江湖上鲜有人能与他相提并论。 云恨天练得是传说中的《上天入地至尊双斧》, 从他三年前神功大成之后, 便行走江湖一段时间, 着实杀了几个很有能力的人,人们都知道, 他的武功很高深, 便没有人愿意来找他的麻烦。 毫不夸张地说, 此人已经是江湖超一流的高手,陆小凤的深浅虽然没有人知道,但名头也只比他大一点点。 所以, 他的武功应该也不比陆小凤差多少。 但是他的武功好,却代表人品好,什么立身不正无法为侠,云恨天虽然不能做一个人人称道的大侠,却足够做一个高手。 他有天赋,有上好的功法,又练武很勤奋,为什么不能成为一个高手? 至于道心,只有极少数的人才会追求那玩意儿。 云恨天就不追求道心。 他的人,就如同他的名字,恨天,憎恨天地所给予的一切。 他的命很苦,父母早逝,备受欺辱,只因为根骨出色,机缘巧合之下竟然拜入了很不错的师门,学习武功。 但很显然,他并没有因为早年的经历对弱小的人充满了同情,正相反,只要一看见麻木的懦弱的百姓,他就想到自己小时候做遭受到的欺凌。 但现在没有人敢欺凌他,因为他有了力量。 云恨天了然,这世界不就是这样的吗?比起江湖人,平民百姓就应该被欺负。 他憎恨周围的一切,特别是他不曾拥有的,所以他在武功大成之后杀了自己的师父,杀了自己的同门师兄弟,将曾经的师门当做是他自己的宫殿,又到处找了些美貌的良家女子作为他的仆人。 至于男人,那都是苦役,需要承受他的怒火,还要干很多的重活。 即使是这样小心翼翼委曲求全的生活,那些男人和女人也没有得到云恨天的好脸色,相反他是一个十足的暴君,又很喜欢看人死的模样。 杖百下,将人活生生地打死,是最经常出现的死法。 他在自己的领地,就好像皇帝一般地生活着。 江湖上有人知道他的暴行,但人并不是很多,因为他并不经常出自己的领地,甚至还将他的师门并周围的五个村子打造得如同铁桶一般,如果他不同意,连一只鸟都飞不出去。 曾经有人试图逃跑,被他硬生生做成了人彘,在房间中摆着。 对他来说,人彘是一种装饰品。 但这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即使在他的控制下,那五个村子也并不是与世隔绝,所以渐渐的,就有江湖人知道了他的恶行。 他们中有的人对平民百姓怀有同情,想要去救他们,所以贸然进入了云恨天的领地,然后被他片成了一千片。 就算是江湖人,对此恶毒的手段也不由地胆寒。 但是云恨天的武功又实在是很高明,他的运气也很不错,西门吹雪挑追杀人的名单时竟然将他略过去了,所以直到第三年,他还在自己的领地上作威作福。 只可怜那些村民,人少了一半不说,剩下来的,都成了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但所谓的因果报应便是如此,他残暴的恶行,终究招来了恶果。 没有人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只是当云恨天意识到的时候,一群人竟然就闯入了他的宫殿,手上拿着捆仙锁,试图将他捆起来。 捆仙锁自然不是捆仙人的法宝,只是一种新奇的绳索,又是朱停发明出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只不过被捆仙锁捆住的人,就算有通天的本领也无法挣脱出来。 所以就得了捆仙锁这个诨名。 云恨天呵道:“你们是什么人!” 大约十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有的年轻,有的正值壮年,身穿统一的服饰,有点像官府捕快的衣服,但细看却又不是那么相像。 腰上别着道绣春刀,但云恨天没有见过禁军,也没有见过锦衣卫,所以自然不认识这种锋利无比的武器。 那些人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一个领头似的男人站出来道:“云恨天,三十七岁,神斧门的唯一传人,三年前灭了师门,杀了连同师父师兄弟在内二十三人,两年内控制周围五个村子,共计三百二十一人死亡。” 他好像是将卷宗印在了脑子里,一个字一个字顺畅地念完,最后道:“你可知罪。” 声音并不洪亮,却有一种威严气氛。 云恨天道:“我何罪之有?” 他很张狂,并不将眼前人放在眼里,因为他已经看出来,这些人都是官府的人。 官府的人想要抓武林人,他甚至还是一流的武林高手,可不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乐事? 他眼中闪现过几道凶光,就好像是吃人的野兽,每当他想杀人时,眼中总会闪过这样的凶光。 领头人道:“所以你不认罪?” 云恨天还是道:“我何罪之有?” 捕快的反应们都超级平淡,但凡是被他们抓捕的江湖人都一个态度。 不认罪,不认罪,就是不认罪! 这就没办法了。 领头人一挥手,周围的捕快就拔出腰间的绣春刀。 像这种确定犯罪的穷凶极恶的罪犯,是没有人权的。 尽量活捉回去斩首,如果活捉失败就直接宰了,只要记得把尸体抬回去悬挂在城门上即可。 这可是一条大鱼,当然要以儆效尤。 云恨天看这些人竟然作势要拔刀,不屑一笑,脸上写满了胜券在握。 他是江湖一流高手,自然就有一流高手的傲气,普通的江湖大侠都不能拿他如何,这些朝廷的走狗,竟然想向他动刀子? 不自量力。 这时候他还很自信,以为自己能将这十来个人全杀了。 但他却没有想到,自己不仅没有成功,还被赶得如同丧家之犬一般到处乱窜。 云恨天好不容易从树林中跑出来,长舒一口气。 那些不知道是人是鬼的,应该没有赶上他吧? 想到刚才发生的一系列反转,他就一阵后怕。 这世界上,哪来这么邪门的功夫? 就好像是少林的十八铜人阵,必须要十八个少林武僧组合。 单个看,这些少林武僧没有一个强的,但正因为少林寺功夫的存在,无论是正派的江湖大侠还是他们这些邪道成员,都没有一个人敢擅闯少林寺。 一旦擅闯,定然是有去无回。 跟着他的十二个捕快也是如此。 他们单个拆开来并不是很强,也不过就是江湖二三流的高手,如果说哪个人最强,大概是其中的那个捕头,应该可以跻身江湖一流高手。 十来个江湖二三流高手,虽然不至于能够全杀了,但绝对不至于让他现在这么狼狈。 但他却没有想到,这么多人凑在一起,竟然练得都是一种功夫,一种只有配合他人才能发挥最大功效的功夫。 刀阵! 不是机械所为的机关术,而是一个个人拼在一起所组合成的刀阵。 江湖上没有人练这种功夫,因为他们永远无法十二个人一起出现,练了这种功夫,背后全是空门,只能交给同伴来保护,就算是同门的师兄弟尚且都会自相残杀,又怎么能保证,这练刀阵的十二个人竟然不会互相背叛。 就算是朋友满江湖的陆小凤,或许都找不到这么多他完全信任的人。 一开始他还不相信这阵法的威力,手上拿着一双斧头就想要硬闯。 然后就吃了苦头。 无论他闯向哪个方向,背后的刀都会如影随形,就像是他的影子,人到哪里就跟到哪里。 他只有一个人一双斧头一对眼睛,眼睛长在脸上,不长在后脑勺,被几刀劈了个痛快在背上留下深可见骨的伤口后就意识到情况不对,不想着杀人,只想着怎么逃跑。 他都要被打个半死了,但这些捕快仅仅才有人轻伤。 真是岂有此理! 云恨天是个聪明人,又识时务,他意识到对方说要抓他并不是说了玩玩,也不是放大话,而是有真材实料的,当机立断,跑! 他就不信,练刀阵的人,轻功也能如同他们的刀术一样好! 云恨天猜得没有错,那些捕快最开始还试图跟着他,但他们的轻功虽然比一般的江湖侠士要好,却万万万比不过他。 那些人的武器是刀,在树林中绝对没有他的斧头方便,无论是树枝还是藤蔓都是天然屏障,没有过多久,身后的人就被他甩得连人影都看不见。 但他刚才吃过一个教训,所以并不敢对这些人小觑,逃跑的时候那叫一个小心翼翼,就怕自己被捕快给追上了。 终于,他看见了亮光,是森林的终点。 云恨天在心中盘算着,外面再走几里就是一条大河,他可以走水路,只要进了水,就绝对没有人能找到他。 也能逃出生天。 “!” 云恨天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 因为他出森林看见的并不是明媚的阳光,而是十二把光亮的绣春刀。 将他团团围在中间,动弹不得。 他抬头,才发现这些捕快并不是刚才看见的捕快,而是生面孔。 云恨天心中隐隐闪过一丝绝望,这些人,究竟是找了多少人来抓他? 然而就算是云恨天问,也没有人会回答他,因为这些新上岗的捕快都被培训得很好,就算是武功最不济的那个,都知道一条道理。 在与人对战时,千万不要说话。 说话就是立flag,立flag就是死! 这些捕快中也有一个领头的,无论是内力还是功法都要比其他人高深,所以他自然身负将云恨铁捆起来的重任,脚踩在绣春刀的刀面上居高临下把他给绑了。 云恨天眼中闪过一丝狠毒的光,等他找到机会了…… 然而那领头的并没有给他机会,反而是在捆仙锁捆到一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他头顶上一拍。 烟从耳朵中升腾,那是被强硬化解的内力,云恨天别说是计划报仇了,能够保持一点理智都不错,抱着自己的头,在地上不住地翻滚。 他感受到了彻骨的痛苦,因为忽然被废了武功。 暴力废除,能够直接把人疼死。 小捕快见人都被捆仙锁捆住了,终于不绷着一张脸,反而是嬉皮笑脸对他们的头儿道:“你就不怕他活生生给疼死了?” 废掉武功的方法有很多,如果是好处理一点的罪犯,一般是在被捆仙锁捆住后喂药的,没什么感觉,但效果就像是丹田被戳了一个洞,怎么都无法存住气。 虽然效果相同,但这种方法起码不怎么疼啊! 看着云恨天连叫的力气都没有,只能抱着自己的头蜷缩在地上,还时不时以头撞击地面,光是看,就鞥你想象到他现在有多痛苦。 不过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但他们的头却很淡定,他道:“既然能练成这么一身功夫,想来此人还是很有毅力的,疼死不至于,就是让他吃点苦头。” 捕快道:“疼死了怎么办?” 领头的道:“反正身体是完整的,就送身体再上狗头铡一次就是。” 这何止是不人道,简直就是没有人性! 小捕快笑嘻嘻地退下来。 事实证明,云恨天还是很争气的,虽然疼得死去活来,但到底还是熬住了,奄奄一息地倒在地上,仿佛下一秒就会死。 明明他的身体并没有受太大的伤害,做出一副死鱼的样子,都是因为疼痛。 领头人道:“准备好,将大鱼给送回去。” 新衙门一共才四个小队,为了抓这条大鱼,出动了整整一半,必须要好好对待啊! 全江湖又被轰动了。 但这一次的轰动程度,比之前小打小闹赵屠户死了之类的事件要高不知道多少倍。 就好像油锅被煮沸,烧得噼里啪啦,还能将在油锅边上的人都给烫伤了。 因为这次要铡的不是别人,是江湖一流的高手云恨天! 云恨天此人虽然人品低劣,又很暴戾,但是武功确实很不错。 据说功力之深厚仅仅在陆小凤之下,想想就知道,他很强。 当然,陆小凤自己觉得,这应该是夸大了,不过打人不打脸,他又不是闲着没事干怎么可能出面破解别人的自吹自擂? “他们竟然抓到了云恨天?” “不能吧,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几个人比云恨天更强的,而且就是那知道的几个也绝对不可能去当朝廷的走狗。” “也许是魏子云出手了?” “不可能,他的功夫绝对没有云恨天强。” “那他……” “会不会是朝廷的自吹自擂?” “不可能,因为告示已经贴出来了,三日后午时问斩。” “三日后?在哪里?” “应天。” “那时间应该来得及,要不去看看,如果看见了就知道死的究竟是不是他。” “你说,会不会有人想要再法场外救他?” “如果是别的江湖侠士还有那么一丝的可能,但如果人是那个云恨天,就连意思的可能都没有。” “为何?” “你忘了他的罪行?杀了师门上下的所有人,又在他师门边上当土皇帝,如果我是他的师父或许会从棺材中爬出来将他掐死。” “那还要他的师傅有棺材才行,据说他的师傅连同所有的师兄弟都是暴尸荒野。” “啧啧啧,果然是个畜生,这种人该杀!” “你竟然不说这是江湖的事情不应该朝廷出手?” “那可不是我说的,再说,有这想法的人不已经在江南会聚一堂?” “是,我也听说他们朝天下豪杰发请帖,现在在这里的人,应该都是对他们大计不感兴趣的。” “我唯一感兴趣的,就是那是不是真的云恨天,如果是真的,他们是怎么抓到这个人的?” “你可以去看,应天离这里并不是很遥远。” 很多人都对云恨天的真假感兴趣,他的罪行又眼中,应天已经很久没有人被当众斩杀过,又听说他是个恶贯满盈的江湖人,竟然害了三百多条性命,恨不得每人在他头上吐一口吐沫,将人给淹死。 即使不可能,他们也准备了许多烂菜叶子,臭鸡蛋,以及小石子。 等到他真正行刑那天,无论是江湖人还是普通的老百姓都来了很多,直接将街道围了个水泄不通,都是来看云恨天被狗头铡铡的。 “是他吗?” 有江湖人好不容易挤入包围圈却又看不见云恨天的脸。 “是他。” 用轻功的江湖人回应道。 “他?” 那人语气一顿。 “他怎么会被抓住?” 另一人冷笑道:“你可以去问那些捕快。” 行刑场戒备森严,不仅有犯人,有龙头铡还有穿黑衣服的捕快,腰上别着绣春刀,表情都很严肃。 他们怕有人闹事。 “是锦衣卫?” “不是,锦衣卫还没有这功夫。” 捕快各个脚下凝实,显然都是有功夫的。 “他们的武功怎么样?” “不知道,你可以亲自试试。” 话虽这么说,哪有人敢真的尝试?就算是在场的江湖人,也不过就是挤在人堆中看云恨天被铡罢了。 林三郎真没有说假话,他们举办的大会是朝全天下豪杰发布请帖,像花满楼这样大半个江湖人兼瞎子确实没有收到请帖,但不代表其他人没有收到。 无论是江湖上有名气的,没有名气的,在乡下,在城里的,都没有收到这一封请帖。 愤愤不平的人大多赶去了,还有些是在江湖上没有名气的试图去凑个热闹让名气大一些准备浑水摸鱼的。 大会就是前几天举办的,到现在外界还没有个声响,但可以确定一点,去参加大会的人起码不会出现在这里,所以能够围观云恨天被铡的江湖人对朝廷的这一举动并没有多大的意见。 他们只是好奇,好奇这究竟是个什么衙门,好奇朝廷的捕快,好奇他们的功夫,同时悬挂在头顶上的还有深深的疑问。 朝廷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午时已到——” 忽有一声音从腹腔内发出,气沉丹田,嘈杂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只能听见人急促的呼吸声。 “斩——” 话音刚落,狗头铡的铡刀便“哐”一下地落在金属面上。 人头骨碌碌地滚到地面上。 午时的太阳毒辣,即使尚在春日,也刺眼得紧,光照在头颅上,将云恨天死前未尽的表情描摹得一清二楚。 这是一张充满了恐惧与不甘的脸。 为什么恐惧。 因为死亡。 为什么不甘。 因为死在朝廷的铡刀下。 一双铜铃似的眼睛还深深地镶嵌在头颅上,睁大眼睛,望着蓝天白云以及一众静默的围观群众。 风都变得宁静。 “好——” 划破寂静气氛的是第一声叫好,自然不可能是江湖人的较好,而是普通百姓的。 “好!” “好————” 第二声,第三声,如同潮水一般接踵而至此起彼伏,话语中的兴奋之意,只要有耳朵的便可以听得见。 他们为什么兴奋?云恨天虽然是个很坏的人,但和他们没有关系,他残害的是别人,是别的老百姓。 但无论他害的人是谁,只要他是一个不守法的江湖人,便能让这些老百姓产生共鸣,因为江湖上有好的大侠,也有不好的大侠,但即使是声名远扬武功高强之辈,也有可能给这些平头老百姓添麻烦。 在街上寻仇斗殴,轻功嗖嗖地飞却坠落在小买卖的菜摊上,将人的菜摊给摔烂了,十个大侠有几个会记得赔偿? 更不要说是那些心地不好的,熊姥姥卖得糖炒栗子,除了江湖人还有普通人,又有谁能想象到一包软糯的糖炒栗子可以杀死一户的人? 没有人能够想到,所以他们都死了。 他们承认有一些江湖大侠很可爱,给了他们帮助,但也有一些江湖人狠不可爱,杀了很多人。 这些人就是应该被送上狗头铡,应该死! 叫好声不断,那些江湖人看了不由静默,正想悄悄从人群中退出去,却又看见一富态的太监从室内走出,手持一卷明黄色布帛,以太监特有的声音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围观的百姓哗啦啦全跪下了,反应来不及的江湖人动作慢半拍,无比显眼。 他们转头看周围一圈,也跪下了。 虽然是江湖人,但也是白丁,白丁听见御诏,可不就应该跪下? 原本,他们对于皇帝并没有如此鲜明的敬畏,但似乎是被狗头铡所震撼,又似乎是被周围百姓的叫好声所感染,他们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生活在一个有法度的国家,头顶上还有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却很有权威的皇帝。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竟然隐隐约约感受到,这句话之中所蕴含的力量。 “今颁布《侠法》威震江湖——” 侠法,什么是侠法? 是用来威慑江湖游侠的法律。 小皇帝道:“江湖游侠中确实有一些人很可爱,但也有一些人很可恨。” 他手执棋子,棋盘对面竟然是一个不可能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叶孤城! 他怎么会出现在紫禁城之中? 小皇帝又道:“拿下可爱的人,并不需要一纸文书来约束,因为他们心中的道德已经决定,他们根本就不会触犯那些最基本的法律。” 他道:“侠法的作用,本来就是约束那些并不会遵守律法的人。” 叶孤城还是没有说话,他的注意力好像都在手下的这盘棋上。 他向来是个精神力很集中的人,因为在下棋,暂时便不会做其他的事。 然后小皇帝的棋就死了。 即使是这是,他都不忘记隐形地吹爱豆一波,这已经成了小皇帝深入骨髓的使命。 饭可以不吃,但爱豆却不可以不吹。 小皇帝道:“叶城主棋力之高,真是平生罕见,想来已经到了国手的地步,全天下也不能找出叶城主的对手。” 叶孤城很淡定地避开了小皇帝的吹捧,因为他已经习惯了。 他只道:“那些捕快怎么样?” 小皇帝道:“托叶城主洪福,无一伤亡。” 他又立刻不着痕迹地吹捧道:“不愧是天机阁,什么都知道。” 叶孤城道:“圣上的锦衣卫也不是如此?” 习惯性地商业互吹。 但显然,虽说是天机阁与锦衣卫都混在了一起,无论是叶孤城还是小皇帝都有所保留。 这两人共处,无论对谁来说都是与虎谋皮。 小皇帝又道:“不过,还是引起了反扑。” 他指得自然就是那伙共商大事的江湖侠客,叶孤城说是造反,在小皇帝眼中恐怕也于造反差不多。 因为无论是他还是叶孤城都摸不清那群人的脑回路,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能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 叶孤城道:“陆小凤也去了那大会,想来如果有什么事,定能够传消息出来。” 小皇帝点头道:“真是辛苦他了。” 叶孤城在背后按兵不动,现在在江湖上引起最大骚动的,似乎就是宣布了侠法的九五至尊,以他的身份地位,不可不说是以身犯险。 他其实不必做到这一步。 叶孤城眼神微动,虽然对眼前这皇帝人品存疑,来历似乎也不大对劲,但现在看来对万民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皇帝。 也就是因为与这皇帝为了天下众生而谋划,叶城主这两年的剑意是蹭蹭蹭地往上涨。 所谓的入世剑,顿悟只在一瞬间,真正发鸿愿,在尘世间行走,不就是提高境界最快的方法? 他也是在境界提升之后才感悟出来的。 “扣扣——” 两人头都是一抬,忽然听见身边的窗户上传来了击打声,能够在这地方传来这声音的,只有一种生物。 小皇帝率先站了起来,根本没有给叶孤城站起来的机会,就一下子打开窗户,果然,外面是一直极具白云城特色的白鸽子。 但这只鸽子与其他鸽子不一样,他的毛要更加有光泽,更加蓬松,身子也更像一只肥肥的鸡。 因为它跑得航线并不是其他地方,而是紫禁城! 能够在一只苍蝇都放不进去的皇宫中行走,本来就是鸽子中的骄傲,更不要说小皇帝对他还视若珍宝,每一次鸽子来吃得比人还要好,还专门有宫女帮它梳毛。 也是过得很舒服了。 小皇帝爱怜地在他翅膀上摸摸,这可是他和白云城主共同饲养的鸽子啊,四舍五入就是他们一起养了一个孩子! 叶孤城:??? 鸽子:嘎嘎嘎! 叶孤城默默地站起来,解下鸽子脚上绑着的纸条。 看小皇帝那么喜欢撸鸽子,就让他撸吧,信件他来看。 但叶孤城才一展开信纸,脸色就变了。 小皇帝意识到叶城主脸色不对,终于停下了撸鸽子的举动道:“怎么?” 叶孤城沉声道:“陆小凤失踪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陆小凤那么聪明, 怎么会失踪? 无论是叶孤城还是小皇帝, 听见这一消息时都很难以置信。 但是天机阁传来的消息是不可能有假的,既然说陆小凤失踪了,就肯定失踪了。 皇帝要待在紫禁城中不方便出门,但叶孤城却可以立即出宫, 为了他小皇帝专门建了一条新密道就是为了方便叶孤城进出。 也是十分费心了。 叶孤城虽然朋友不多, 却很讲义气, 更不要说陆小凤在朋友中也是重中之重,他如果失踪了, 十次有九次是被卷入怪异事件。 叶孤城当时就飞奔出去,上了自家在宫外等待许久的马车。 马车样式低调, 上街如同游鱼入大海, 根本分辨不出来哪一座是叶城主的车架, 只是由低调无比的马车夫引着,缓缓驶入天机阁的后门。 天机阁兴起不过几年,在江湖上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神秘,也人人都知道的组织, 没有人知道天机阁的阁主是谁,也没有人知道他们会什么会知道这么多的秘密,贩卖这么多的奇珍异宝,只知道如果他们有钱, 便能在这里得知一切秘密,找到任何他们需要找到的东西。 而且天机阁的情报竟然还不像是大智大通那样回答问题模糊不清的,有时虽然花的银钱多些, 却让人觉得物有所值。 那阁虽然有亮堂的名字,到底却是个阴私交易的场所,自然不可能挂牌亮堂堂地暴露在阳光下,而是在一酒楼底下,只有与掌柜说了些密语才能有人带路进去。 还挺神秘的。 但这些江湖人却想不到,天机阁的背面竟然就是一个小四合院,那些不露面貌神秘无比的人脱下宽大的斗篷竟然都是些水灵灵的姑娘和小厮。 白云城到底是风水宝地,人都长得漂亮。 叶孤城下马车就看见岚风在门口迎接他,显然婢女将他的行为模式摸得透透的,知道他赶死赶活回来是因为个什么缘故,直接领着情报的管理人在背后等着。 果然,岚风背后是个一身黑的小伙。 长得很精神,眼睛也很亮,看上去就头脑灵活。 叶孤城道:“怎么回事。” 他的表情严肃极了,因为叶孤城知道,他手下的人如果不确定陆小凤失踪是绝对不会给他发急报的,陆小凤又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如果他都能失踪,那背后一定有一个很大的阴谋在酝酿。 暗探道:“陆大侠在去参加大会前飞鸽传书过。” 陆小凤虽然很喜欢冒险,但真做事却很严谨,他又很聪明,所以对即将到来的危险会有隐隐的感知,就像这次,虽然不觉得那什么劳子集会很危险,却也认为这是一个很不对头的组织,向天下豪杰发出请帖,他们又怎么确定每一个豪杰在哪里? 要知道,居无定所的江湖人到处都是,如果有人想要找到陆小凤甚至要花一两个月。 他觉得对方说用仅有的一万两委托司空摘星找他是托词,因为这世界上不是没有人比陆小凤更难发现行踪。 仅仅是这一微小的疏漏就会被陆小凤察觉出来,他甚至没有告诉将偷他去的司空摘星,而是暗暗给叶孤城发了信息。 用飞鸽传书。 只要是叶孤城的朋友都有找到他的法门。 陆小凤的谨慎在于,他真正进入酒楼之前留了条子,就怕如果自己出了问题没有办法出来,那飞鸽便会被其他人放了来找叶孤城,这是他对自己留的退路。 然后肥鸽子就扑腾着翅膀来找叶孤城了,至于剩下的暗卫则被拨出大半,去陆小凤失踪的酒楼打探消息。 叶孤城道:“有什么消息?” 暗探道:“我们的人正在去。” 他语气一顿又道:“那一边的人已经回来了一批,说没有什么不对的。” 那一边的人说的是小皇帝的人,不能叶孤城对他开放部分天机阁,小皇帝什么都没做。 他们甚至不是朋友,只是合作伙伴。 从小皇帝那里获得的补偿与叶孤城付出的正好收支相抵。 叶孤城道:“没有什么不对,那对的是什么?” 暗探道:“就是聚集了许多乌合之众,将人关在酒楼里,偶尔有些人探头探脑地从酒楼里出来,外面守着的人甚至能听见里面人拍桌子的叫骂声。” 也是非常有江湖人风范了。 叶孤城又道:“出去的那些人,都怎么样了。” 暗探道:“许是走了。” 这也很正常,这种大会人到了也并不是就都会参加,有的听听不对劲人就走了。 陆小凤打得原来就是这个如意算盘。 叶孤城道:“走了多少人?” 暗探对答如流:“二十三个。” 叶孤城道:“来了多少个。” 暗探道:“五百七十四个。” 叶孤城皱眉头,他觉得数字有点不对,走的人好像少了点。 但即使心中略有感觉,也没有不对到那地步,许是主使人说话很有煽动力,都说到了去的人心坎上,所以走的才如此之少?想想也有可能。 但他怎么想都觉得陆小凤竟然没走很不对劲。 叶孤城道:“再让人去好好查查。” 他话语一顿道:“就查查那些走的人之后去哪里了。” 他这个命令好像没有太多逻辑,那些走的人为什么要查,为什么要知道他们去哪里,如果是别人指定不就甩脸子了。 但毕竟暗探不是别人,是白云城的下属,只要叶孤城说出来的话,他们从来都不会百分之一百地完成,而是百分之两百,百分之三百地完成。 能够帮上叶城主,就是他们的福分,怎么能挑三拣四。 暗探立刻道:“是。” 然后就如同风一般,嗖嗖地飘走了。 叶孤城想想对岚风道:“取纸笔并两只鸽子来。” “我要给西门吹雪与花满楼传消息。”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最值得信任的除了叶孤城就是西门吹雪与花满楼。 他们两人不仅年轻,值得信任,还有一身好武艺与自己的独到之处,并且都很愿意出了陆小凤两肋插刀,如果他真的出了什么事,那即使是在万里之外,也会赶来帮助陆小凤。 鸽子扑打着翅膀出门,只留下眉头紧锁的叶孤城,他又将陆小凤提前准备好的信件翻来覆去地看,觉得这件事充满了蹊跷。 如果真与最近朝廷的动作有关系,失踪的为什么会是陆小凤? 除了叶孤城与小皇帝,还没有什么人知道陆小凤失踪了,这时候在江湖上行走的人也不会将视线投注在他的身上。 所有人都在议论一件事,那就是朝廷新鲜出炉的《侠法》。 《侠法》说的是什么?针对的人是谁? 一眼就能看出来,它针对的是江湖人。 “欺人太甚!” 年轻气盛的小伙子竟然忍不住将装酒的杯子拍在实木桌上。 他是一个很年轻,也很有正义感的侠客,所以不会参加那劳什子大会,反而是兴冲冲跑到应天,看云恨天问斩。 年轻人的正义心往往比老人更强,因为他们还没有被社会磨平棱角,还有热血在血管中沸腾。 云恨天那样的恶人,别说是问斩,就算是被千刀万剐五马分尸都死不足惜,他看着那些平民百姓们在欢呼不由感到一阵羞愧。 同为练武之人竟然还有这样的败类,合该被斩了。 他当时,甚至隐隐产生了为朝廷叫好的冲动。 但冲动止于《侠法》颁布。 听见新律法他脑中就一阵嗡鸣,等恍恍惚惚听见那太监宣读完律法内容后,恨不得直接上去拔刀把人给砍了。 他们江湖人,怎能蒙受如此奇耻大辱? 当场与他反应差不多的人有很多,因为江湖人都已经习惯了特权,习惯了自由自在地浪荡,即使他们中很多并没有触犯到那所谓的侠法,听见内容后却在无形之中感觉到身上多了好几重的约束。 这些约束原本是不存在的。 就好比在马身上套鞍,烈马也会不断挣扎,这律法无非就是套在江湖人身上的缰绳,突然听见,可不就要炸锅? 新衙门的捕快早就想到了这些江湖人的反应,所有人都集中在宣读圣旨的太监身后,绣春刀略微出鞘,只要是有人敢冲出来,那刀便立刻会往人的脖子上招呼去。 这些人既然能抓住云恨天,想来对付一般的江湖小角色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年轻人当时便想,他的武功确实没有云恨天强,甚至说这偌大的江湖上比他强的人真是少之又少,这样一个大恶人竟然被抓住了,那他们如果贸然冲上去岂不都是送菜的。 那《侠法》的内容又在他脑海中过了一遍,如果他冲上去,没有伤及群众,算个袭击朝廷命官,虽然罪不至死,也是要蹲大牢的。 想想,似乎有点得不偿失。 轻举妄动的人到底是少的,大多数人虽然如同年轻人一样有了动手的冲动,但脑海中的最后一根弦却绷着理智,让他们不敢真的冲上去。 又看见在场的江湖人这么多,竟然没有一个是真动手的,只不过在脸上写满了义愤填膺,便只能恨恨将手中的武器一收,跑远了。 冲动是真,但这些人也并非是不讲道理。 不过等到事后,声讨的人便如同雨后春笋,一茬一茬地冒出来,这些人既然拒绝了参加那什么大会,自然不会现在合在一起凑热闹,只不过是分布在大家小巷,酒馆酒楼,发发牢骚,或者指责朝廷如何不是。 这年头还没有那莫谈国事的说法,一个个竟然说得慷慨激昂,眉飞色舞,就好像是身在草堂心在天下的年轻书生。 不是只有书生才有意气的,江湖人亦然。 那青年人身边跟了一个与他年纪差不了多少的,也同样是一脸的愤懑,每听见青年说一句话便点点头,直道:“是极是极。” 他道:“那颁布法律的人也欺人太甚……” 话还没有说话,就听见身后一阵震天响。 那声音实在是太大,竟然让整座酒馆瞬间鸦雀无声,就连两个畅所欲言的年轻人也迟疑地回头。 然后就看见精神矍铄的老人对他们吹胡子瞪眼。 他身前的桌子上有一把刀鞘,刀鞘漆黑,朴实无华,却十分厚重。 显然,刚才的巨响就是从这里来的,他将刀鞘给拍到了桌面上。 那年轻人想看刀,又看人,心中一骇,此人竟然是江湖上有名的老前辈,阎正义! 阎正义此人是真的德高望重,他的辈分特别强,与武当山的木道人是同一辈的,但排除名门正派的光环,木道人所做的事情,可没有这位阎正义老前辈多。 他是江湖人公认的公正之辈,人到中年之后建立了正义山庄,这两年虽然不在江湖上多活动,但是他每年所必须做的事情就是追杀那些罪大恶极之辈。 数量比西门吹雪每年杀四个多多了。 他说自己一把岁数本来就活不了多久,如果真的能死在对于罪大恶极之辈的追杀之中倒是幸事。 明明家财万贯,但人却日日风餐露宿,家中的钱财也多用于布施或者做些别的有利于百姓的事情,倒是江湖上有名的好人。 虽然行为无限接近于太平洋的警察,但即使是叶孤城对这种真的一心为民的老前辈都是十分敬重的,西门吹雪看见他,都会颔首。 足够证明此人的威望有多么深厚。 本来在小酒馆里偶遇这样的江湖老前辈,是一件很值得成为谈资的事,但两位青年侠客,竟然没有一个是高兴的。 相反,他们紧张得要死。 因为闻名江湖的老前辈,正对他们等一双铜铃似的眼睛,看上去竟然比牛的眼睛还要大。 实力阐释什么叫做吹胡子瞪眼。 那青年已经冷汗涔涔,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自己究竟有什么话说错了导致这位老前辈如此暴怒。 已经可以感觉到形成实体的怒气。 他气得胡子都要竖起来了。 阎正义暴呵:“黄口小儿,休得胡言!” 声音大如钟鼓在耳边敲击,在他身边的几人直接捂住耳朵。 那青年硬着头皮道:“不知前辈有何指教。” 就算是认错,也要有个原因与方向。 阎正义听见他竟然不知道自己在发怒些什么,更加愤怒,他道:“我刚才听你说,朝廷颁布《侠法》是欺人太甚?” 显然已经找到了终结。 但这毕竟是年轻侠士,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老人呵斥本来就抹不过面子,更是有几分年轻人特有的争强好胜,听见阎正义这么说竟然反而少了息事宁人的打算,心中也有三昧真火烧起来。 他道:“难道不是?” 阎正义道:“孺子不可教也!” 文绉绉地说了一句,随后的话跟连珠炮弹似的。 他道:“我问你,江湖人若滥杀无辜该不该罚?” 青年人道:“他们不仅该受罚,还应该死!” 阎正义道:“老夫纵横江湖四十年,一共杀恶人一百又一十三。” 年轻人一听不由肃然起敬。 他心中忽然升腾起一股对此人的敬畏,因为他知道,千里追杀这么多恶人,究竟有多难。 他也很想如同眼前的老人一样,杀尽天下恶徒,但世界上的恶人虽然各有各的坏处,却有一点却是相同的。 如果他们是惯犯那就意味着他们的心都很狠毒。 狠毒的人必定狡猾,因为常人实在没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来做坏事。 所以青年人道:“阎大侠是真正的英雄。” 需要杀死这些恶人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还有精力以及武功,最重要的还要不怕死。 这些人的武功有的很高明,就如同云恨天,有的却是平平,就如同赵屠户,但是阎正义追杀恶人,却从来都不是看他们的武功高低,而是看他们的罪行。 只要是死在他手上的,最少手上都有十条人命。 阎正义道:“我告诉你这些,并不是为了让你佩服我,而是想让你说,我做得对不对!” 年轻人道:“自然是对的。” 阎正义道:“错!” 阎正义道:“昔年周处除三害,虽然打死了在乡里吃人的大虫,却没有想到自己也是横行霸道鱼肉乡里的第三害。” 年轻人道:“但阎大侠却不是那在乡里兴风作浪的周处。” 阎正义道:“我虽然杀死一百多的恶人,但自己也因此手上有了一百多条人命。” 他又缓缓道:“甚至有有一人为了逼我放他,竟然以平头百姓作为威胁,不让我上前。” 年轻人听入迷道:“然后呢?” 阎正义道:“平民百姓的命也是命,但只有一条,那些大恶人手上都有数十条无辜百姓的生命,为了杀他,不得不牺牲这平民百姓。” 年轻人道:“阎大侠这事情做得很对。” 如果将恶人放走了,他还能杀更多的人,倒不如将他在那里斩杀,绝了杀人的可能。 但阎正义听他的话不仅没有欣然笑,脸上还露出了深深的悔恨,他看向那青年,眼神中竟然也带了些失望。 他道:“我如此行事,与那恶人的行为又有何异?” 年轻人愣住了。 阎正义道:“我杀他们原本是为了救人,但是为了救更多的人,却也要牺牲无辜的人,那无辜之人虽然是被恶人所杀,却间接为我所杀。” 他道:“这便是我的债。” 人是不能为了别人的生死做决定的。 他道:“衡量人生死的规律可不是我一介草莽可以做定论的,我杀恶人是出师有名,但是平民百姓何其无辜,竟然被我判定生死。” 年轻人道:“如果像您这样德高望重的大侠还不能判断人的生死,这世界上就没与人了。” 阎正义道:“大错特错!” 他这声振聋发聩,在场无论是江湖人还是平头百姓都打了一个激灵,但是他们看阎正义的眼中却闪着敬佩的光芒。 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值得所有人敬重。 阎正义道:“能够决定人生死的只有他们自己,与天。” “江湖大侠,是侠,更是人,人怎么能随意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 年轻人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他道:“您的意思是?” 阎正义道:“朝廷颁布《侠法》正如同颁布《大明律》一样,是由天来判定,什么人该死,什么人不该死。” 他道:“有了这法律,对真正的大侠并无弊端,却可以约束那些狼心狗肺的东西。” 他又冷冷一笑:“我此次来,本来是取云恨天那东西的狗命,不想官府竟然先行一步,而且竟然将他抓了斩首,真是快哉!” 他抓起身边的海碗,咕噜噜地往腹内灌,直到所有的酒水进了肚子才道:“这《侠法》既然有此奇效,能够为了生民造福,有何不妥?” 年轻人听此心头大震,如同醍醐灌顶,竟然起身,对阎正义恭恭敬敬地跪下,磕了好几个响头。 他道:“晚辈受教!” 赵正义道:“如果你真受教了,就应该记得一句话。” 年轻人道:“阎大侠请说。” 赵正义道:“侠者,习武为众生。” 沉默。 酒楼一片沉默,无论是江湖人,还是平民,无论是剑客,还是端酒水的小二,坐柜台的掌柜。 “好!” 不多时,人群中竟然忽然又有一声暴呵,但这暴呵却是为了叫好。 那叫好之人道:“这才是真正的大侠!” 年轻人司机自己刚才高谈阔论,脸上一片通红,羞愧得恨不得将自己埋入土堆中,他只能道:“晚辈谨记。” 今日听阎正义一席话能够让他受益终生。 阎正义道:“我非你亲族,如此跪得长久反倒不好,还是快快起来。” 那年轻人听他说话,立刻站了起来,同小学生一样,恭恭敬敬地坐到酒桌边上。 酒馆又似乎恢复了平静,所有人该喝酒的喝酒,该吃肉的吃肉。 忽然,几个年轻体壮的伙计竟然抱了好几坛美酒走到阎正义身边,谈谈都是名酿。 阎正义道:“这是……” 店小二笑道:“这是坐在二楼的大侠送您的。” 阎正义立刻抬头向二楼看去,只见那里有一座很雅致的屏风将人与他人的视线隔开,江湖人很少有如此做派,他想着会不会是哪里的贵公子。 但又想想小二竟然说那是一位大侠,更让阎正义百思不得其解。 在二楼的人仿佛知道阎正义在说些什么,对身边人一吩咐,那屏风竟然缓缓地被合上,露出一张被冰雪雕琢出来的脸。 只要一看见那张脸就会想到雪山,又或者是锋利的剑刃。 正如同人腰上的剑一般,是一把绝世好剑。 阎正义看见此人,也非常惊喜,立刻道:“叶城主!” 坐在二楼的正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叶孤城遥遥举杯道:“听阎大侠一言,胜读十年书。” 他又道:“我愧于没有阎大侠这般慷慨气概,只能送上薄酒,略表心意。” 江湖人都知道,阎正义好酒,而且是非常好。 他平生只在一样东西上花钱,那就是美酒。 听见叶孤城这么说,阎正义反而不敢随意应下,更不敢如同对待江湖小辈一样地对待叶孤城,相反他的表情严肃极了。 阎正义道:“叶城主此言差矣,江湖上虽然知道的人不多,但我却知道叶城主也是个为万民着想的性子,不知道救了多少人,如果真的顺您话说下去,我受之有愧。” 他说的自然是不是叶孤城与小皇帝谋划一事,除了他们两个当事人,没有人知道的。 阎正义所说的是别的事,叶孤城在是与去年江南发洪水时,他参与赈灾有关。 他也并不希望多谈,因为叶孤城天生就是个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高调宣扬的性子,只是淡淡点头,以示自己知道了。 那阎正义也行走江湖多年,看叶孤城的样子哪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自然是闭口一句话不说,喜滋滋地接下了叶孤城的美酒。 他道:“既如此,我就谢过叶城主。” 叶孤城微微点头。 阎正义在酒楼一番话如此振聋发聩,又被很多人听见,抱着对他的敬意,平头百姓竟然自发性地传开,越传越广,而那些个江湖人也在同伴口中听见了完整版的。 一时间,《侠法》的颁布不仅没有在江湖上引起太大的反扑,反而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是一道很好的法令,可以真正为了百姓谋福利。 叶孤城在背后静静看着事态发展,看见竟然有评书先生将其改成了段子在各大酒楼来回说,不由冷笑。 他就说没有有心人推动也不至于发酵至此,现在看见那些个评书先生,哪能不知道这是谁的手段? 小皇帝:=v=。 对没错,我就是很擅长阴谋的宫斗人设。 但叶孤城也不是不讲理的,相反,他可讲究实用性,又天生责任感很强,只要是想要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好,即使一开始是被小皇帝拜托能够共整江湖,等真正上手以后,他这个江湖人竟然投入了与小皇帝不相上下的精力。 也是很了不得了。 阎正义的那一番话是如此之好,如果小皇帝不出手,他也会酌情将其在江湖上推广。 讲道理,如果江湖上三观正的人能多一点,像阎正义这样的人能多一点,就不至于有这么多练武的恶人很行霸道,他的工作量也会无比减少。 那阎正义也是真的厉害,在说了这一番话之后,竟然直接跑到开封江湖衙门的总部,兴冲冲地告诉对方自己要当“义捕快”。 不用怀疑,这词汇是从义警转过来的。 发明人当然是叶孤城。 小皇帝沉迷美色,这种小事情自然是叶城主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在衙门当差的人也是十分激灵,上门一个实力高强心思很正又有号召力的江湖老前辈,言明想要为他们做事,何乐而不为,睡觉都要笑醒了。 他们正好人手不够,这义捕快经过短期培训就直接上岗,为了百姓发光发热。 再说阎正义在酒楼上的一番话传开,不仅感化了众多热血上头的江湖小青年,竟然还让他们产生了强烈的报国志向,又听说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去当衙门的义捕快,都各个跟打了鸡血似的,潮水一般涌向衙门。 不能去应天的总衙门还能去其他州的地方衙门啊! 因为人太多,不得不让衙门的官员开始挑选人,限制了义捕快的人物上限,只选其中心地最纯武功最好的人。 这《侠法》颁布后的良性反应,让叶孤城因为陆小凤失踪而烦躁的心情都好了不少。 但好也是暂时的,等到下一则消息传入他的耳中,他的脸就瞬间阴沉下来。 暗探道:“那些离开的人都查清楚了。” 叶孤城道:“怎么样。” 暗探道:“他们走了以后竟然有改头换面,悄悄潜入酒楼。” 叶孤城道:“又回去了?” 暗探道:“是。” 叶孤城的表情严肃极了,就是说那么多江湖侠客竟然没有一个是离开的? 这很不正常。 他还想说什么,竟然又有暗探飞奔直接冲到叶孤城面前。 他道:“城主,阎正义死了!” 叶孤城的瞳孔一阵紧缩。 昨天人还好好的,怎么就突然死了?! 叶孤城道:“他是什么时候死的。” 暗探道:“今天早上。” 叶孤城道:“人怎么死的?” 暗探道:“被毒死的。” 叶孤城道:“毒死?” 暗探道:“有人在酒中下毒。” 阎正义喜欢酒,没想到就这一个爱好竟然断送了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带我去看看。” 暗探道:“好。” 他又道:“那里已经聚集了很多江湖人。” 叶孤城的脸上终于冷漠不再,他的眉头紧锁,眼中竟然射出冰冷冷的光。 阎正义的死,一定有问题!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阎正义死在他于应天落脚的地方。 他是在睡梦中死的, 无声无息, 但也因此没有遭受什么痛苦。 只不过是一梦不起。 他的死被发现得很快,因为人到老年睡的觉便越来越少,所以他便会每天很早起来练剑,然而又很早地吃饭。 会有人将他的饭端到房间里。 小厮早就习惯每天天蒙蒙亮的时候就帮阎正义送饭, 平日里等他去的时候床铺已经被收拾得很干净, 而阎大侠则会一边比划棋谱一边等他。 但今日, 等他端着盘子进阎大侠的房间时才发现,阎大侠竟然没有起床。 阎正义曾经礼貌性地与小厮说过, 如果他哪一天贪睡等到他进屋子自己却没有起来就直接叫醒他。 小厮也是个实诚人,当时就把饭食放在桌上人跑到阎正义的床边上, “阎大侠”“阎大侠”地喊着。 还是喊不醒, 只能上手推了。 一上手就发现问题了, 阎正义的身体竟然都凉了一大半。 衙门的小厮就是衙门的小厮,即使发现这么一位江湖大侠死了都很淡定,淡定地退出房门,然后扯着嗓子被吓坏了似的大喊道:“死人了——” 原来不是淡定, 是吓得说不出话来。 现在能住在衙门内的除了愿意住宿的捕快,就是最早一批义捕快,因为江湖衙门的住宿条件远胜于外面的旅店还不要钱,这些个江湖大侠几乎是不要形象抢着住在这里, 也就是说,住在这里的,十个中有九个都是耳聪目明的习武之人。 小厮这一嗓子, 直接将所有人从梦境中给喊了出来,最快跑到阎正义房门前的就是武力高强的捕头。 等他看清楚究竟是谁死了,满脑子就三个大字。 坏事了! 就算是他死了,也不能是德高望重的阎老前辈死啊! 这种代表侠义的精神象征死了,还死在他们衙门里,代表的就是无穷无尽的麻烦。 果然,等第一位义捕快来场面就直接失控了。 这里的义捕快大多都是受到了阎大侠的感召才愿意为了朝廷做事的,现在看见传递给他们这种精神的精神导师死了,竟然还是在衙门里,当时眼睛就红了。 眼睛红,是为了阎正义的死而痛苦,也是痛恨。 他道:“是谁?究竟是谁杀了阎大侠?” 竟然就要扑倒在阎正义尸体旁边。 那捕头一下子拉住他道:“别过去,先让仵作看看人是怎么死的。” 那人当时就怒了,说话也一下子口无遮拦起来。 他道:“人是在衙门死的,你竟然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这充满歧义的句子一出口,就算是捕头也很恼火,他道:“阎大侠的为人我们人人敬仰,他会死在这里痛苦的也不只是你一个人,说死在这里我们知道是什么原因你是什么意思!” 那人冷笑道:“我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他死竟然和你们没有关系。” 俨然间,已是将朝廷的人与他们这些江湖人分开。 捕头道:“当然与我们没有关系。” 他忍不住也阴阳怪气道:“你怎么不说与你们有关,毕竟住在这里的捕头也不多,但你们江湖人可是争着住在这里,还都想住在阎大侠附近。” 这说的可是实话,捕头甚至与江湖侠客不是住在一起的,阎正义周围只有江湖人。 那江湖人听见捕头说话勃然大怒道:“你!” 这你字还没有说完,仵作就匆匆忙忙地赶过来了,也亏他是住在衙门中,一听见这声划破天际的死人了就直接抄家伙冲了过来。 他知道,肯定能用得到他。 他道:“让让让让。” 直接让正在吵嘴的两人闭了嘴。 仵作无比帅气地将被子一掀开,上下打量了一番心中已经有了成算,随后又将他随身携带的包袱打开,一排银针根根闪着寒光。 捕头道:“果然!” 他也见过仵作验尸体,知道他只是要看人是不是中毒致死。 又将视线转移到死去多时的阎正义身上,虽然他的身体已经凉了,但是脸色却很好,就好像是个活人一般,有神气得紧,一点也没有实体的灰败。 也难怪那小厮进来竟然没有一下子发现他死了,反倒是叫了人许久才发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那仵作小心翼翼挑出一根长银针,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竟然从阎正义太阳穴中缓缓插了进去,那江湖人看见老长一根针没入人的脑子里,几乎要失声叫出来。 当然他没有这么做。 江湖人学小女儿作态,本来就是很可耻的一件事。 那仵作过了一会儿将针□□,见底端颜色都没有变化,只有中段有一些黑色,咋舌道:“人是中毒死的。” 捕头立刻道:“什么毒。” 那仵作很确定道:“女儿醉。” 捕头道:“女儿醉?” 仵作道:“不错。” 江湖人插话道:“我只听说过女儿红,没有听说过什么女儿醉。” 那仵作竟然不屑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你不知道不是很正常?” 那人又勃然大怒,他竟然被一仵作嘲笑了? 这年头仵作是贱业,就算是八大胡同的姐儿都能看不起他。 但那仵作却不在意,他好像就把江湖人当做了空气,一边收拾自己的宝贝一边对捕头道:“这毒叫女儿醉与女儿红也有些道理。” 捕头道:“什么?” 他道:“女儿醉遇酒即化,特别是被融入女儿红里,不仅能让酒变得更加香醇,还一点异味都没有。” 他又看一眼阎正义道:“这毒还有一特点,就是能让死人容光焕发,过十二个时辰还如同活着一样气色红润,不知道有多少女儿家,曾经受过这种毒的戕害。” 一种毒被发明出来,背后自然有非常恶毒的原因,仵作恰好知道,这种毒是怎么被发明的。 江湖人道:“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江湖上有这种□□。” 他看着仵作的眼神,说是因为愤怒气晕了头也好,说是天生就看着人非常不爽也好,反正只要是他说出来的话,都特别得挑衅。 他道:“如果这毒是真的,你竟然知道这种奇特的□□,会不会是因为你见过。” 几乎就想明晃晃地说人是不是你杀的。 捕头几乎想要叹一口气,因为这人的无知。 仵作将他的针收好,淡淡道:“不错,我确实见过这种毒。” 那江湖人听见,几乎兴奋得鼻子中冒出粗气,但他现在的兴奋却不仅仅是因为好像找到了杀死阎正义的凶手,更多是为了满足他自己卑劣的私欲。 从看见仵作起他就非常讨厌这个人,因为他觉得这人在看不起他,甚至没有将一切人都看在眼里。 江湖人的心高气傲在他心中又冒头。 那仵作根本不理他,当时就想要走。 哪里知道江湖人竟然上手就要抓,而且看他的手,分明是用了七分力道,如果抓的是普通人,这一下子下去,手肯定要断掉。 那捕头也看见了,眉头皱得死紧,但却没有说话。 “啊——” 江湖人忽然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因为他的手指头竟然被两根捏整的手指给掰断了。 都说是五指连心,这一下子要有多痛。 仵作慢悠悠道:“我看你贼眉鼠眼,一看就不是个好人,那阎大侠是不是就是你杀的?” 那人疼得要死,身上全是冷汗,但听见仵作这话还是虚弱地反驳:“一派胡言。” 仵作道:“既然如此,你又怎么敢认为是我动的手?” 他冷笑道:“不瞒你说,全天下的毒除了最奇特的那些,我都见过。” 显然,女儿醉虽然很少见,却绝对算不上是最奇特的,所以他不仅见过,自己还有。 但这些话是不需要对一个心地不纯的江湖人说的。 仵作与捕头错身而过,走的时候道:“你可以看看他放在桌上的那坛酒,味道不太对劲。” 酒坛子里的味道,就是女儿红。 捕头恭敬弯腰道:“麻烦您了。” 他的态度根本不像是对待一个低贱的仵作,而是对待一个有名的杏林圣手,一位大侠。 等到仵作走了,就立刻将酒坛子拿了起来,对小厮问道:“你知不知道这就是谁送来的。” 那江湖大侠即使疼得想要在地上打滚,看见捕头竟然查都不查一下就相信了仵作的话,用虚弱声音道:“那人和你说这酒坛子有问题,你竟然就相信了?” 捕头回头看他,眼中充满了同情。 他道:“你知不知道那仵作究竟是什么人。” 贼眉鼠眼的江湖人觉得不对了,他道:“什么人。” 捕头道:“那位是药王谷的大弟子,齐连凡。” 江湖人傻眼了,身在江湖之中,怎么可能没有人听说过药王谷,虽然不知道有些什么弟子,但光是药王谷的名头就能让他身体微微颤抖。 他忽然回想起那青年人脸上不可一世的傲气,打了个寒颤。 也是他眼瞎,竟然会以为这样的人只是一名低贱的仵作。 他道:“既然是药王谷的大弟子,怎么会来这里当仵作。” 捕快道:“这有什么,这里的很多人,来头远远比你想的要大。” 说完他也不多做解释,这是让蠢笨之人自行想象。 有的时候不需要他说些什么,反而是人自己吓自己才会更加害怕。 小厮是专门配给阎正义的,所有有关阎正义的大多数事情他都知道,真算起来他几乎是最有可能下毒行凶之人,因为他的机会最多。 小厮自己也是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一直在瑟瑟发抖,等捕头问他话时,好像终于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道:“我知道!” 仿佛回答得慢一步,他就会被送上狗头铡。 捕头道:“你说。” 小厮道:“阎大侠喜欢喝酒,也喜欢喝美酒,所以他每天喝的酒与其他人喝得劣酒不一样,是阎大侠往厨房交了银子,让他们额外买的。” 捕头点点头,这些江湖人就会这样,如果有钱了就往厨房送点银子,让他们给加个菜,阎正义做的事情没什么什么违规的。 捕头道:“所以这酒经过了厨房的手?” 小厮道:“是。” 但是等到他们真的去了厨房,那管事情的人听说了前因后果便扑通一声跪下,直喊冤道:“爷,这真是冤枉,这酒是外面的人送进来的,和我们没什么关系,都是直接给端上阎大侠的桌子了。” 捕头听了道:“那就去找采买的人。” 但是等满城搜索把采买的人找出来,他们才发觉坏了大事了。 那采买的人竟然已经被人给杀了。 “这线索是断了?” 跟着出来的不快也是焦头烂额。 捕头却比他们的经验更加丰富点,走到采买人的尸体前,好好打量他死前的表情,又看看身上的伤口道:“此人应该不是主谋。” 捕快道:“什么?” 捕头道:“他是被人杀死的。” 捕头道:“杀人灭口,应该是被胁迫下毒,否则他的表情也不会这么惊悚。” 他又在思考这倒霉人身上的伤口,好像是剑?但是动手人的武功应该不是特别高,因为他身上的切口都很不平整。 就好像是人拿不稳剑一样。 这就奇怪了,如果人的武功不够好,为什么要他杀人灭口? 捕头道:“先去查查,他最近接触过什么人。” 只能这样了。 他们趁着太阳彻底升起来前在衙门外绕了一圈,竟然只得到了这个结局,心中愤愤不平是理所当然,但是更加令人头疼的却是衙门中的情况。 想来那些个江湖人一定会闹个天翻地覆? 捕头猜得没错,等他们到了衙门,发现江湖人不仅闹得天翻地覆,相反还与留下来镇守的捕快大打出手,等他们露面,发现人已经分成两拨,很多人脸上挂彩身上挂伤,捕快的手甚至停在绣春刀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把刀□□。 江湖人中为首的绰号花毛猫,因为他的动作如同猫一般灵巧,剑也锋利如同猫的爪子,就是长得平庸了些,与可爱的猫一点都不像。 他的手已经被包得像个粽子,显然就是早上被药王谷齐连凡把手指掰断的倒霉催。 其实捕头也奇怪,齐连凡虽说是性子高傲但也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到掰断人手指的地步,他好像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位药王谷的大弟子这么讨厌一个人。 至于原因,齐连凡自己也说不清楚,只道花毛猫身上有一股邪气,简直就是玷污了猫这种可爱的生物。 捕头心道邪气不邪气他是不知道,但他知道一点,这人绝对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其他捕头现在都不在,整个应天的江湖衙门就他一个捕头,其他都是些捕快,这种危急时刻只能他站出来主持大局,当时便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一个捕快立刻站出来到:“他们觉得人是我们杀的。” 花毛猫道:“即使不是你们杀的,也绝对和你们的人脱不了关系。” 他道:“阎大侠杀了一百多个恶人都活得好好的,怎么才进你们衙门没有几天竟然就被毒死了。” 下毒,这是多么卑鄙的手段,因为这而死的江湖侠士,即使入了阴间应该都十分不甘。 其他侠士都是真心敬佩阎正义,要不然也不会来这里当什么义捕快,现在偶像死了,个个都悲痛万分,觉得花毛猫说得非常有道理,一定要衙门的人给个说法出来。 捕快道:“我们已经找到了送酒的人。” 有江湖人道:“怎么样?” 捕头道:“他被人杀人灭口了。” 就算是江湖人都一片哗然。 杀人灭口?莫非想要杀阎正义老前辈的人,不是因为私人恩怨? 捕快又道:“那送酒的人只是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死前的模样也很惊恐,应该是被胁迫之后不得已而为之,又或者是看见了那下毒人的脸。” 两种猜测都合情合理。 但合情合理,却不让人信服,这些江湖人也不是傻的,他们哪能听不懂,情报已经被断了? 杀人灭口,本身就代表了很多。 花毛猫又叫嚣道:“你是想说,现在根本不知道是谁杀了阎大侠?” 捕头一双如鹰般锐利的眼射向花毛猫,半晌,他还是点头认了。 确实如此。 捕头的默认让他兴致更高,或许是记恨将自己手指头掰断的齐连凡,更想着给这些人一点脸色瞧瞧。 他才张口,又想口吐恶言,却听见有人喊道:“叶城主来了。” 什么叶城主? 在场人都是一懵,随后各个都露出了不知道该说是惊讶还是惊悚的表情。 这世界上还有哪个叶城主? 只有白云城主叶孤城。 但他来这里做什么?衙门和江湖的事情何德何能,竟然能引起叶城主的关注? 所有人都知道,叶孤城并不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人。 即使将信将疑,里面的江湖人还是停下不说话,安静得就好像是坟墓,哪怕是叫嚣最厉害的花毛猫听说是叶孤城来了都恨恨闭嘴。 甚至连阎正义死亡的阴影都冲淡了许多,有人探头探脑,就想看看来的是不是叶孤城。 来的自然是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没有人敢冒他的名字,但这些江湖侠客并没有想到,他来竟然不是带自己一个人来的,身边还跟了一个很美貌的女子。 世上人只道叶城主剑法天下无双,除了亲近的几个朋友还真没有人知道他身边最得力的助手是两个女人,岚风朗月又不是很经常以真面目在公共场合出现,久而久之只道这两人究竟是谁的人并不多。 只道是剑客身边红袖添香。 有人看见岚风,眼珠子都要黏在她身上,也有人在短暂的惊艳过后转为愤愤不平。 叶城主这可是因为阎大侠死而来的?来死人的地方竟然还带着一个美貌的女人,实在是太不尊重了些! 叶孤城道:“我与阎大侠有过几面之缘,十分敬佩他的人品,今日路过衙门竟然听说他被杀,十分痛心,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得上忙的。” 那双冰冷冷的眸子扫过周围一众人,眼神说有多冷就有多冷,竟然将一群义愤填膺的江湖侠客震在原地。 那捕头显然是被交代过什么,知道叶孤城不仅不能赶出去还是贵人,态度很是殷勤,他道:“叶城主,请。” 竟然将他奉为座上宾。 叶孤城不动声色,就听见捕头一路上不停地交代,将阎正义怎么死的,他们怎么发现的连同一系列疑点全部都说了,就好像叶孤城是他的顶头上司。 叶孤城听着,忽然道:“下毒?” 捕头道:“是,齐神医说了,是女儿醉。” 叶孤城道:“齐神医?齐连凡?药王谷的那个?” 捕头眼前一亮道:“是。” 并没有想到叶孤城竟然连这种偏门的事都知道。 叶孤城没有说话,只是看岚风一眼,婢女立刻上前道:“婢子可以去试一试。” 叶孤城道:“这种毒可有玄机?” 岚风道:“是。” 她道:“很少有人知道,女儿醉的味道是随着下毒时间的长短而改变的,如果嗅觉够灵敏,辅助一系列手段,自然可以判断出下毒的时间。” 这说话捕头可是闻所未闻,又想到连药王谷的大弟子齐连凡竟然都只能判断出这种毒的名字,当时就有点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让岚风去试一试。 但这却不能他能够决定的,叶孤城道:“那你去试试。” 就将这件事情定下来的。 捕头道:“我这就带路。” 态度也是改变得非常快,谁叫叶孤城是传说中的贵人呢? 即使都是杏林圣手,也会随着钻研方向的不同而各有侧重,西门吹雪与岚风同样医术高明,但西门吹雪擅长正经治疗内科,岚风却对毒更加有一手。 想想也是,她毕竟还系统学习过南疆的蛊毒术,这世界上在毒字一道上能够超过她的人还真是很少。 捕头对投了毒的女儿红非常重视,派了三个武功不错的捕快看着,就怕和人被杀人灭口一样东西也被打碎了,所以在叶孤城带着岚风走到那坛子前的时候,东西还是完好无损的。 叶孤城对岚风点点头,就看见她从宽大的袖子中也掏出了一个包装严实的布包,早上看过齐连凡验尸的竟然觉得那布包有点似曾相识。 他心中犯嘀咕,难不成这年头的大夫用的都是一个系列的装备? 岚风可不知道捕头在想什么,她对自己手头的工作非常重视,手上戴着衣服天蚕丝编织而成的手套,小心翼翼地在酒坛口触碰。 这时,叶孤城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也不知道是谁这个时候竟然还来这等戒备森严的地方。 回头一看,竟然是一个仵作打扮的少年人。 正是齐连凡! 齐连凡也不看屋内的人究竟是谁,当时便道:“我听说你又找了人来验毒?” 他话中还略有些愤愤不平。 毕竟是药王谷的大弟子,在医道上又能说是天才,年纪也不是很大,未经过江湖的打磨,很有几分傲气也是理所应当。 他很讨厌自己定下的结论被别人二次检验,因为这代表着对他医术的不信任。 捕头也并不愿意得罪这一背后实力雄厚的少年,只能陪笑道:“叶城主要再验证一次。” 齐连凡道:“叶城主。” 当时就回头。 但他和常人不同,他先看见的并不是存在感爆棚的叶孤城,而是验毒的岚风。 更加具体一点是岚风拿出来的那个雪白的布包。 他何止是年轻气盛不在,根本就是到了另外一个极端,脸立刻变得煞白,膝盖一软“咚”地一声跪了下去。 那骨头与地面相接处而产生的剧烈声响让捕头牙一酸。 捕头茫然道,这是怎么回事? 叶孤城看齐连凡一眼,哪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即使是他知道,也不会说什么,因为这是岚风自己师门的问题。 岚风更是没有反应,就任凭之前还心高气傲的少年跪在地上,手上慢条斯理地在空了的酒坛子里动作,还是不是将鼻子凑到酒坛子旁边闻闻。 捕头看她游刃有余的模样,又联系齐连凡的异常举动,深深觉得有戏。 这人,搞不好真的能找出下毒的时间。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岚风终于将手上的天蚕丝手套摘下来道:“毒是子时三刻下的。” 说出来的时间竟然如此精准。 捕头闻言大喜,立刻对身边的捕快道:“去查,快去查,昨日午时三刻究竟有没有人进过厨房!” 捕快立刻道:“是。” 厨房重地,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有人看着,就是怕出些下毒之类的问题,里面工作的人手也是经过层层选拔。 毕竟,这年头的恶人各个诡计多端,他们江湖衙门又杀了那么多恶人,什么时候被报复,好像都很有可能。 但这也说明了一点,能够在有人看守时还进入厨房,下毒的人十有□□就在他们衙门内。 捕头这时候期望的事情只有一件。 就算是下毒,一定不是他们衙门内的人下毒。 那样事情就说不清了。 岚风将一众用来监测的样品收拾完,这才斜眼睛看向在地上跪着的齐连凡。 她看上去实在是高不可攀,像是九天下凡的仙子。 岚风先对叶孤城道:“城主……” 叶孤城点点头道:“无妨。” 然后就进入了训小孩儿的环节。 齐连凡跪在地上,垂着头,看上去真的是十分地可怜巴巴。 至于岚风的表情,看上去则十分地像是教导主任。 岚风道:“你是药王谷的?” 齐连凡道:“弟子是药王谷第二十八代首徒齐连凡。” 岚风道:“第二十八代,韩师兄的弟子?” 齐连凡道:“是。” 岚风冷笑道:“韩师兄温和谦逊有君子之风,怎么就养出你这一个学艺不精还眼高于顶的弟子。” 齐连凡除了羞愧之外,哪里能有一点反驳之语? 岚风道:“你修的是什么?” 齐连凡道:“针。” 岚风道:“如果对毒不甚了解,怎么敢随意说?” 齐连凡不说话。 岚风道:“医毒不分家,两道最忌讳的就是半瓶子水晃荡,终究害人害己。” 齐连凡道:“师伯教训得是。” 岚风道:“既然是韩师兄的弟子,怎么会在这里当仵作?” 齐连凡道:“师父说我还不到时候,在进入江湖前还需要磨练几年。” 然后也不知道是怎么个阴差阳错,就跑到衙门这里来磨练了。 岚风道:“虽然我不是你师父,但在外行走,也能代你师父管教你一二,别的不说,先把毒经超上个十二遍,如此定然能记得各种毒的用处。” 齐连凡脸都青了,毒经可有整整十八卷,抄上十二遍,他手都要断了。 但他不仅不能说,对这岚师伯说的话还得一丝不苟地完成。 药王谷的弟子都知道,他们师父同辈有一女子,才是真正不世出的天才,年岁并不是很大,竟然已经精通药毒之理,也没有如同药王谷的人一样悬壶济世,而是出师之后直接走了。 至于她去了哪里,没有知道,有的人说是大隐隐于世,有的说是去了海外,但确实没有药王谷的弟子在江湖上看见这位天才师伯。 想不到竟然跟着白云城主叶孤城。 岚风的教训还没有结束忽然就听见男人匆忙的脚步声,捕快用轻功赶来,就怕慢上一步。 他冲进来道:“下毒的人,找到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捕头房间外, 眼真真看见捕快小旋风似的冲了进去, 一把拉住他的裤腰带。 捕头道:“下毒的人是谁?” 那捕快刚才根本没有看见他上司,这时候忽然被拉紧裤腰带还一惊, 猛然回头发现是捕头才松了一口气道:“是您啊。” 捕头比他着急多了,立马催着问道:“下毒的人是谁?” 捕快刚才倒是急急匆匆, 现在却一下子安静起来, 神秘道:“是花毛猫。” 叶孤城的耳朵竖起来。 捕头道:“你确定?” 捕快道:“厨房戒备那么森严, 昨天那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去过。” 他又道:“说是要弄盘下酒菜,也给了银子,看门的人就放他进去了。” 每天晚上要去厨房弄下酒菜的江湖人很多, 时间也很分散, 如果不是岚风能够确定下毒时间, 打死也猜不到花毛猫身上。 更不要说那送货的人还死了, 别说是那些没有经验的,就算是身经百战的捕头, 第一个怀疑的都是送货人背后有人。 捕头想想送货人死的模样, 恍然大悟。 怪不得他身上的切口不平整,花毛猫的手指头被齐连凡掰断了一根,连剑都拿不好,下手能够干脆利落就奇了怪了。 叶孤城忽然插口道:“花毛猫?” 捕头很懂他,立刻接到:“就是那手被绷带包得严严实实的。” 叶孤城有印象,他道:“站在江湖人之前的那个? 捕头道:“正是。” 叶孤城冷笑。 杀了阎正义?祸水引东?这可不像是一个人能做出来的事。 他的背后必定有一个又缜密计划的庞大组织。 叶孤城自然而然地就同陆小凤的失踪联系在一起。 叶孤城道:“你们接下来准备做什么?” 捕快才想道,朝廷的事,与江湖人无关, 就看见在他们面前很有权威的捕头竟然对叶孤城点头哈腰直接道:“准备去查查这人一个时辰前去做了什么事。” 捕头道:“如果他人不在,就可以确认是去杀人灭口。” 到时候他杀了阎正义的罪名就可以坐实了。 毕竟那位跟在叶城主身旁的不知名姑娘竟然是齐连凡的师伯,还能让不可一世的天之骄子跪下来认错,想来只要是她下的判断就绝对不会错。 九成以上可能断定花毛猫是杀了阎正义的人。 接下来就要抓他个趁其不备,然后严刑拷打。 捕头同叶孤城一样,不相信他是因为私人恩怨要把阎正义杀了的,因为没有理由,花毛猫家庭健全,在江湖上小有名气,同阎正义八杆子打不到一边。 无论是即兴杀人,还是仇杀,都不可能。 把他为什么要杀阎正义。 只可能是阴谋。 阴谋?能有什么阴谋? 叶孤城对岚风道:“你帮我去查一件事。” 他道:“就去查查这花毛猫在不在名单里。” 岚风点头,人悄无声息地退下去了。 叶孤城道:“你知不知道这花毛猫是什么时候成为义捕快的?” 捕头道:“是在阎大侠成为义捕快后三天。” 叶孤城暗自点头。 时间到还对得上。 捕头听见叶孤城与岚风之间的对话,一头雾水,他们莫非知道些什么,莫非已经发现了花毛猫的不对之处? 他们江湖衙门也是有运行机制的,在吸收义捕快之前还是要向上查三代,到目前为止,只要是要义务工作的江湖人都家世清白,起码没有什么异常让他们警惕之处,这捕头原来还道他们工作顺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哪里想到今天竟然就当头一棒打碎了美好的梦境。 啊,他会不会丢掉工作? 整个人都灰暗了。 叶孤城道:“你在哪里做什么?” 捕头一抬头,发现高高在上的叶城主竟然都走到他身前了。 他赶忙打起精神道:“叶城主这是?” 叶孤城道:“自然是先去看看那花毛猫为何人。” 他又道:“如果他想走,你们还未必能拦下他。” 但加上叶孤城就一定可以了。 叶孤城到大堂时,气氛并不是很好。 虽然江湖人与捕快没有吵起来,也没有动手,但他们之间凝滞而又安静的气,给了所有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 叶孤城只用眼角的余光在所有人身上过一遍,也没有特意看那花毛猫。 他只需要一眼,就能将所有人记在心里。 捕头清了清喉咙,接到叶孤城的眼神暗示,上来主持大局。 道一定会抓到杀阎正义大侠的凶手云云,但现在案情却没有什么进展。 都是些屁话。 江湖人听见又是一阵躁动不安,有人或许是受到了花毛猫的煽动,也道:“我怎么听说,那下的毒仵作身上有?” 显然是在找小仵作的麻烦。 捕头当时就冷笑道:“且不是仵作身上没有,你可知道他是什么人?” 他这胸有成竹的模样还真是将那江湖人糊弄住了,他道:“什么人。” 捕头道:“本衙门的仵作,是药王谷第二十七代首徒齐连凡。” 什么首徒之类的话都是他才听说的,但此时能说个名头出来,非常能够糊弄住人。 果不其然,那人被糊弄得一愣一愣的,竟然说不出话来。 但此时花毛猫又像个刺头似的跳出来道:“别听他胡说八道,世上人人都道药王谷的弟子医术非凡,悬壶济世,哪有被人说两句就喊打喊杀的?” 此时他断了一根手指的手竟然成了某种佐证。 叶孤城瞧着,不说话,心中则是对此人的行动一再分析。 看着像个跳梁小丑,虽然在不断挑拨衙门与江湖人之间的关系,但正是因为这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倒是没有人觉得他会是杀了阎大侠的凶手。 因为所有人有个先入为主的观念,能够用此阴毒手段杀了阎正义大侠的人,一定是个非常了不得的大恶人,对于这种小人,倒不会太在意。 “城主。” 岚风又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叶孤城身后,她带来了一个可以说是很不错的消息。 岚风道:“他也去参加了大会。” 叶孤城听见这句话,一点先兆都没有,当机立断便出手。 剑出,虹光一现,没有给任何人反应的机会,出手便封死了花毛猫的所有退路。 但花毛猫的反应却比其他人快了很多,周围的江湖人还在懵逼,他竟然就直接伸手往袖子里一掏,想要拿出什么东西。 叶孤城一看,这还得了,剑背打在他的肩膀上,手霎时一麻,想要拿出来的小瓶子也掉了出来。 还差几秒就会碎在地上。 叶孤城也右手一捞,稳了。 剑刃,毫不留情地刺穿花毛猫的肩膀。 人因为疼痛,便会失去行动的能力,但花毛猫却并不是这样。 他就好像没有感觉到痛一般,用被叶孤城捅了对穿的手臂直接去够腰间的剑鞘,好像准备反击。 血顺着叶孤城捅进他肩膀的剑刃流出来,鲜血淋漓的模样让在场的江湖人都是一惊。 他们并不是害怕死亡,害怕鲜血,只是害怕花毛猫的模样。 这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够不畏惧疼痛,手都废了还在锲而不舍地想要拿剑。 叶孤城心中一凉,他还真的见过这种人。 没有自身神志的活死人。 只有他们,才能不畏惧疼痛。 叶孤城将穿透他肩膀的剑刃□□,下一秒,就在手上挽了一个剑花,用剑背拍在人的脖子上。 花毛猫轰然倒地。 全场鸦雀无声,无论是江湖人还是捕快都说不出来一句话,他们都不知道,叶孤城为什么突然动手,花毛猫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奇怪。 想到他仿佛不畏惧疼痛一般,被剑穿透了还要拔剑,这些人都齐齐打了一个寒颤。 实在是太恐怖了。 人软绵绵地倒在地上,叶孤城还没有动手,岚风就从暗处蹿了出来,直接上手,把花毛猫一个大活人轻飘飘地抬起来。 是真的轻飘飘,还是单手。 一个成年男人在她手上,就好像是一张薄薄的纸。 原本想说叶孤城太不怜香惜玉的侠客都打了个寒颤,看走眼了,他身边哪里是红袖添香的红袖,分明是一只母老虎。 武功太好的女人,总是让男人觉得恐惧的。 但即便战战兢兢,也有与花毛猫略有交情的人站了出来道:“请问叶城主为何突然出手?” 他说话的语气那是相当的恭敬,哪有质问的气势? 叶孤城看着这壮胆子走出来的男人道:“你知不知道,他刚才从袖子里拿出来的是什么瓶子。” 说完,他就抓着小瓶子在此人面前晃了晃。 那人看清楚小瓶子上梅花小楷,倒吸一口冷气,立马向后跳了一大步。 想来他恨不得获得神通,可以一步退到千里之外。 极乐引。 一个、两个,一大群江湖侠客都看见了这瓶子上小小的三个字,然后都齐齐向后退了一大步。 叶孤城周围竟然形成了真空带。 那些人都小心翼翼地盯着他手上的小瓶子,目露惊恐之色,就怕叶孤城一时手抖把小瓶子给落地上了。 极乐引、极乐引,送人上极乐。 无色有味,只要温度稍高便能挥发于空气中,方圆五里,不会有活人。 乃是天下至尊的□□。 就连装极乐引的瓶子也要是寒玉雕琢而成。 叶孤城道:“你们觉得,他拿这东西出来是什么意思?” 那些人不敢说话,就好像是受惊的鹌鹑。 他们甚至都不敢问叶孤城这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假的倒还好,如果是真的,他们怎么会有命? 所有人都要死。 叶孤城对岚风道:“将他带回去。” 说的自然是花毛猫。 捕头虽然知道叶孤城是贵人,但花毛猫毕竟是杀了阎正义的人,让他直接带走似乎不太好? 捕头道:“这人毕竟是杀了阎大侠的凶手,可否交与我们衙门?” 他与叶孤城对话时紧张到不行,额角甚至有冷汗滴落,也不知道是害怕叶孤城,还是忌惮他手中的一小瓶毒。 十有□□是后者。 他这话终于让躲得老远的江湖人有了反应,立刻道:“人是他杀的?” 竟然还有些难以置信。 捕头冷笑道:“你们莫非觉得寻常人手中能有极乐引?” 说话的人头缩回去,不说话了。 其实这是一个悖论,手上能有极乐引的人就会杀了阎正义?好像不是。 这不过,他手上竟然能有天下至尊的毒,便说明他不仅仅想杀了阎正义,还想将他们所有人一起杀了。 谁会为了想要杀自己的人辩解?不过是多问一句罢了。 捕头恫吓完这些人,转头看叶孤城,那表情实在是可怜巴巴的。 叶孤城道:“你可以跟过来。” 那捕头一愣,意思是他们还是不能把人带走咯? 叶孤城道:“你觉得以你们的功夫,可以从活死人口中掏出秘密?” 他口吐“活死人”三个字,让在场人都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 这实在是非常可怕的一个词,因为能将人变成活死人的方法很少,西域的摄魂**,南疆的蛊人…… 但是无论哪一种都非常可怕,如果说极乐引只是让人死,做成活死人便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对大部分人来说还是直接死了痛快些。 捕头道:“好。” 他也听出了叶孤城的言下之意,他的意思岂不是自己能够审问活死人? 活死人,活死人,看上去活着,但实际上已经死了。 如果一个人死了,怎么从他口中掏出秘密? 那一定是个非常可怕的方法。 酒楼已经闭门七日。 这本来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但只要有江湖集会参与,又似乎变得一点都不奇怪。 因为谁都不知道,江湖人开会需要多久。 像武当山召开群英会,人就在山上等了不止七日。 所以,虽然武林集会是在酒楼中举行,只要他们给足了钱,别说是七日,就算是七十日都是可以的。 但即使开会的人很有耐心,在外面的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暗探道:“还要等多久。” 另一人道:“不能打草惊蛇。” 暗探又道:“但这已经不是打草惊蛇,这酒店里面一定很有问题。” 另一人不说话。 暗探道:“已经过了七日,但除了第一日外里面却没有别的人出来,我们甚至听不见他们活动的声音,说里面的人都已经死了我都相信。” 另一人道:“我虽然也是如此觉得,但毕竟我们是为了皇家办事,上头没有指令,怎么能够轻举妄动。” 暗探啐了一口:“那些家伙前几日原本也与我们一起盯着,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日子竟然跑了一大半,只剩下小猫三两只,天知道他们要做些什么。” 他在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往旁边看,哪里就有他所谓的小猫三两只,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酒店看,就好像听不见他们在说些什么。 但是打了这么长时间交道,他们还不清楚这伙天机阁的人有多耳聪目明?别看他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事实上他什么都听见了。 就是不说话而已。 暗探道:“不若我们冲进去看看。” 另一人道:“不可。” 暗探恨铁不成钢道:“如果他们真的是在谋划些什么,我们难道就任凭他们在里面密谋,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做准备?” 另一人沉吟。 暗探道:“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我们冲进去是忠君,这群人实在是太蹊跷了。” “他们确实是蹊跷。” 一温润好听的男声从身后传来,暗探甚至不用回头,就知道说话的是谁。 他出声嘲讽道:“现在不当自己什么都听不见了?” 那人好脾气地笑笑,他道:“不需要你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我刚才已经收到消息了。” 他的手指间夹着一张小纸条。 天知道她什么时候拿到这张纸条! 暗探瞪大眼睛,他刚才竟然什么都没有看见。 想来这天机阁的高手功夫比他高。 天机阁的人道:“虽然收到消息,但这酒店实在是古怪,就算是破门而出也应该小心翼翼才是。” 暗探道:“怎么说。” 天机阁的人道:“最坏的打算,就是里面有极乐引。” 暗探倒吸一口凉气道:“极乐引?!” 天机阁的人道:“不错,所以要先吃下解毒的药丸才能进去。” 暗探道:“但即使是吃下药丸,也只能撑半刻。” 他又道:“况且极乐引的范围太大,就算我们性命得以保全,那城中的百姓……” 天机阁的人道:“所以,在破门之前我们要做一件事。” 暗探道:“什么?” 天机阁的人微笑道:“放火。” “走水了!走水了!” 滚滚浓烟窜上天,让周围无里的人都是一惊。 就算是走水,他们也没有见过这么浓的烟! 当时就一个接着一个地逃窜出去,生怕自己跑得慢了一点,就性命不保。 天机阁的人道:“好了,人都跑完了。” 暗处有探子盯着,如果有人没有跑完,他们都会出手帮一把。 就是可怜了他们自己的一栋楼,原本是交换情报的地点,现在竟然被火烧了,还弄出了几倍多的烟。 但就是因为这样,那酒楼才格外诡异。 外面走水如此声势浩大,门窗竟然还是紧闭的。 天机阁的人道:“是时候了。” 暗探吞咽一口口水道:“走!” 皇帝的人一马当先,破门而入。 “!” 没有光亮,没有毒,却也没有活着的气息。 酒店内空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 暗探惊道:“怎么可能!” 就算是叶孤城手下的人也是一惊,他们连同小皇帝手下的探子把酒店围得森严,无论哪里有了人进去,哪里有了人出来,他们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现在竟然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玩了一出大变活人?开什么玩笑。 天机阁的小哥原来笑眯眯的,但现在,他的脸竟然也挂下来了,他道:“搜!” 身后竟然跳出了几名暗卫。 暗探道:“你们也搜!” “是!” 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失踪,肯定是有什么缘故。 有人忽然道:“头儿,是地道!” 暗探道:“在哪里?” 那人道:“在酒楼的后厨。” 暗探急忙跑过去,有一个很大的口子,被木板掩盖着,明显得不得了。 那找到地道的暗探还是个愣头青,伸手竟然就想要把木板扒开。 暗探道:“慢!” 但到底还是迟了一步,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就连整座酒楼都摇晃了几下。 天机阁的小哥在外面,一听见这声音就当机立断道:“走!” 也不知道是牵扯到了什么机关,这酒楼竟然要塌了! 在楼他之前最后一秒,被炸得皮开肉绽的暗探终于冲了出来,很可惜,他是一个人冲出来的,而且看他的模样,十分狼狈。 那心大打开遮掩木板的小暗探,自然是没命了。 天机阁的小哥听见声音不对劲,竟然趴伏在地上。 半晌,他道:“地道也塌了。” 恐怕那威力十足的火药,就是为了把地道也震塌而设置的。 多赚的人命是附带品。 领头的道:“立刻传信给叶城主。” 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知道,这事情不对劲。 其他人道:“是。” 又有人道:“这酒楼已经塌了,怎么办?” 那人只说了一个字。 他道:“挖!” 就算是酒楼被震塌了,只要曾经存在,就一定会有蛛丝马迹。 更何况,那么一条大的隧道,楼还建立了这么长时间,说是酒楼与挖隧道的人没有关系,根本就不值得相信。 很可能这酒楼背后的主人就是挖隧道的。 但他们是为了什么建立这座酒楼?又是为什么召开武林集会?被找来的人何故毫不挣扎地就跟他们从隧道走了? 疑点重重。 叶孤城道:“什么?” 岚风道:“陆大侠确实已经从酒楼中失踪了。” 叶孤城道:“五六百人,说失踪就失踪,竟然还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岚风恨不得跪在地上,满脸羞愧道:“婢子无能。” 叶孤城道:“这与你没什么关系。” 但他难得表现出一点焦躁,因为叶孤城知道,能让五六百来自五湖四海的江湖人消失,这本来就很有问题。 他道:“宫中怎么说?” 岚风道:“他已经下令搜索全城。” 就算是挖隧道,也不可能从一个城市挖到另一个城市,这其中实在要消耗许多的人力物力。 叶孤城心道,确实如此,但现在在找人,真的没有太迟? 他们毕竟是等了整整七日才突入酒楼,就算是从地道里走了,如果真的有心,也能通过其他途径出去。 就比如说花毛猫,他不就是参加了这次大会的侠士,现在竟然会出现在应天。 叶孤城叹了一口去,还是他们发现得太迟。 也不怪他,陆小凤的失踪消息传来时,已经是三日过了大半的时候,但江湖人开会时间一般都拉得很长,因为人多口杂,三个男人凑在一起就是一台戏,更不要说是几百个男人。 他和小皇帝当时都认为,即使是突入都没有到最好的时机,更不要说他们选择酒楼的位置不是在最大的那几个城市,但里面却集结了几百个对朝廷很不满的江湖侠客,就算是突入,也要有突入的力量,保证能将那些人制服才行。 斟酌七日,还不是因为叶孤城抓到了花毛猫,所以才往天机阁的人手中发急报。 叶孤城又忽然觉得自己反应很慢,天机阁的人一直守在酒楼外面,去参加大会的人名单都有抄录一份,但毕竟人实在是太多了,即使是抄录,也只有他们知道,甚至还没有送到叶孤城手里。 因为无论是他还是小皇帝,其实并不是很在意那些乌合之众。 就是因为这等不在意,才让花毛猫成为漏网之鱼,造成了现在的乱局。 叶孤城道:“人醒了没有。” 岚风道:“醒是醒了,只是……” 叶孤城道:“只是一句话都不说?” 岚风道:“是。” 叶孤城道:“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成了活死人?” 岚风道:“是因为西域的摄魂**。” 叶孤城道:“我记得城中人有人懂得这门**。” 岚风道:“他现在正从飞仙岛往应天赶。” 岚风又道:“只不过一块砖看过,觉得即使那人来了,也未必可解。” 叶孤城道:“为何?” 岚风道:“因为花毛猫中摄魂**中得很深。” 叶孤城道:“哦?” 岚风道:“一块砖对摄魂**略通皮毛,但也能看出这人的魂魄还剩多少。” 叶孤城道:“多少?” 岚风道:“三魂七魄恐怕只剩下一魂一魄。” 叶孤城道:“是吗?” 他其实并不是道摄魂**是什么原理,但想到如果唤不醒此人,他们的调查就会一筹莫展。 还是要找个方法,把他的神志唤回来才行。 叶孤城正在苦思冥想,忽然又看见一人来报:“有客上门。” 叶孤城道:“谁?” 那人道:“是西门庄主。” 叶孤城道:“西门吹雪?快快请进来。” 他思忖着对方恐怕是一收到陆小凤失踪的消息就昼夜兼程从塞北赶过来。 能够成为西门吹雪朋友的人虽然很少,但每一人都能得到他真心相待。 叶孤城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被他忽略了。 西门吹雪,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玉罗刹?! 他一愣,睁大眼睛。 对啊,玉罗刹! 所谓的摄魂**,不就是西域的功夫?也不知道玉罗刹会不会。 西门吹雪才走进屋里,就看见叶孤城过分热情地向他走来,脸上竟然带了一丝丝急切。 西门吹雪一愣,他还真是没有看过叶城主如此作态,想来应该是等待自己已久? 叶孤城道:“好久不见,西门庄主。” 西门吹雪也道:“好久不见,叶城主。” 西门吹雪:叶城主是不是很想念我? 要不然怎么会如此热情地迎上来? 叶孤城道:“可否请教西门庄主一件事。” 他说得实在是太严肃,也太诚恳,让西门吹雪不得不也同样严肃的态度对待他。 西门吹雪道:“请说。” 叶孤城道:“令尊,是不是会西域的摄魂**?” 西门吹雪纠结了一段时间才把所谓令尊同玉罗刹联系在了一起。 讲实话,他实在是与这个词没有缘分。 想了想,西门吹雪道:“摄魂**,就是他发明的。” 叶孤城惊喜道:“当真?” 西门吹雪道:“当真。” 叶孤城道:“那可否请令尊来破解摄魂**?” 西门吹雪道:“破解?” 叶孤城道:“是。” 他道:“后院现在扣押了一个与陆小凤一同失踪的人,但他却被摄魂**夺了心神,只剩下一魂一魄,似乎非令尊出手不可挽救。” 西门吹雪道:“好。” 随后就以最快速度,向不知道在哪里晃荡的玉罗刹飞鸽传书。 接到书信的玉罗刹:“!!!” 天哪,阿雪找我! 等等我我立刻就到! 玉罗刹并不在西域,虽然是西方魔教的教主,一年中能有超过一半的时间呆在那地方就很不错了。 但是现在,显然他并没有带在西域。 玉罗刹在应天附近,如果脚程快一点,道西门吹雪那里只要半天。 然后他果然创造了奇迹。 他被一团白雾包裹着,很明显,但路上的人却好像没有看见他一般。 这便是他所特有的功夫。 玉罗刹一路跟着母虫的感应便能找到西门吹雪,他甚至都没有心思打探一下心门吹雪在哪里,因为这是他在阿雪成年以来第一次被依靠,想想就兴奋极了。 满腔慈父热情都没有地方挥发。 玉罗刹如同一只百灵鸟一般以过分清脆的嗓音道:“阿雪。” 然后他看见了叶孤城。 准确说来是叶孤城与西门吹雪。 玉罗刹的脸黑了。 连包裹在身体周围的雾都变成了黑色。 玉罗刹:阿雪来找我,身边怎么会有别的男人! 西门吹雪道:“西域的摄魂**可是你发明的?” 玉罗刹道:“真是为父。” 西门吹雪道:“这世上可有人把这神通练得比你更好?” 玉罗刹道:“不可能。” 西门吹雪道:“好。” 玉罗刹美美地笑了。 西门吹雪道:“那你就帮帮叶城主好了。” 玉罗刹:“……” 儿子成年以来第一次传信于我,却将我推给别的男人,这可如何是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玉罗刹非常难过, 然后他帮了叶孤城。 两件事情看起来似乎毫无逻辑, 但原因只有一条。 玉罗刹:阿雪难得对我开口就算是天上的星星都要帮他摘下来。 所以只是帮叶孤城一下, 对他来说也并不算什么难事。 唯一的问题就是一直在对叶城主发充满针对性的杀气,让他无时无刻活在杀气的洗礼之下。 对此,叶城主表示, 都是小意思。 杀气而已, 又不是真的对他动剑动刀子了, 无视就好。 但真等玉罗刹看见了一点知觉都没有,宛若一个死人的花毛猫, 却道:“有意思。” 他对叶孤城道:“你出去, 这里就交给我。” 叶孤城自然是毫无异议地出去了。 他很清楚,虽然玉罗刹是一个很狡猾而且脑洞很大的人,但起码有一点他是好的。 在西门吹雪面前,玉罗刹不会撒谎。 叶孤城不仅出去,还把门给合上了, 只留给玉罗刹昏暗没有光的囚室, 唯一作为照明的,只有忽明忽然燃烧的火焰。 火折子悬挂在墙上。 玉罗刹散开了身边的雾,露出了一张停留在青壮年时期的脸。 他的眼角其实已经有了细细的皱纹,因为他的面貌停留在了破碎虚空的时候, 但很少有人会觉得玉罗刹的年纪大了。 因为他身上有一股超越年龄界限的邪气,让人永远无法判断,玉罗刹的年纪。 但即使看见了玉罗刹的真面目,花毛猫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人有三魂七魄, 但他现在只剩下一魂一魄,对什么都不会有反应。 所以叶孤城才会更加奇怪,这摄魂**究竟是什么邪门功夫,按理来说,他应该早就被人下了摄魂术,但之前在江湖衙门还不是好好的?甚至连早上还很神气活现地挑拨离间。 谁知道仅仅是和叶孤城打了一场,就变成现在这模样。 叶孤城虽然不知道其中缘故,但玉罗刹可是清楚得很。 放在现代,其中的原理,也不过就是暗示罢了。 只不过这暗示的方法太高明,效果也太好。 玉罗刹到底是这功夫的师祖,对他来说,解开并不是什么问题,但他这人却是孩童心性,看见了有趣的事情就不愿意撒手,倒开始慢条斯理地端详花毛猫,试图从他身上看出花来。 玉罗刹道:“有趣有趣,除我之外竟然还有人能将摄魂**练到如此地步。” 想来那人不仅武功很好,很有耐心,对他应该也有些了解。 市面上尚存的那些西域摄魂**都是皮毛,玉罗刹当时创出此法门之后,在江湖上使用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也没有什么完成的谱法流传。 如果真要学习,靠得不过是言传身教以及东拼西凑。 就算是白云城略同西域摄魂之法的人用的都是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改良版,而并非玉罗刹的原版。 但操控眼前活死人的,好像真的是他原版的西域摄魂**。 玉罗刹嘴角一勾,邪气简直要从他的身体中溢出来的。 真是有趣得紧。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在一处。 他们似乎对玉罗刹会做什么一点都不担心。 用西门吹雪的话来说,这人虽然不可信任,但答应的事情却会做到。 高手都是注重承诺的,就算是玉罗刹,就算是宫九也是如此。 西门吹雪正在听陆小凤失踪的前因后果,连并那栋酒楼的人全失踪了都不能让他的表情变换一下。 叶孤城对西门吹雪说话,向来没有什么保留,除了与小皇帝有关的事情不能说之外,其他的事情都倒豆子似的倒了个干净。 两人之间的气氛,一点都不像半年后要生死对决的。 西门吹雪道:“陆小凤失踪倒不必担心。” 他眉头都没有抬一下,就好像听说陆小凤失踪就立刻从塞北赶回来的不是他一眼。 叶孤城笑道:“你对他倒是自信。” 西门吹雪道:“因为他是陆小凤。” 因为他是陆小凤,所以,即使五百多人全部失踪了,他也不可能就默默无闻地混杂在那些人之中,或者死了,或者成为活死人。 西门吹雪对陆小凤很自信,因为他相信自己的眼光。 能与他成为朋友,陆小凤怎么可能会死在阴谋之中? 叶孤城道:“陆小凤他虽然遇见过很多麻烦,但他同时也能够解决那些麻烦。” 显然,对西门吹雪的话,叶孤城深以为然。 西门吹雪道:“不过,比起但心陆小凤的安慰,你更要担心的,是囚室里的人。” 叶孤城道:“你是说花毛猫?” 西门吹雪道:“不,我说的是玉罗刹。” 叶孤城:“……” 西门吹雪道:“虽然他能帮你解开摄魂**,但他或许会埋些别的隐患,又或者,他告诉你的,都不是真正的事实。” 叶孤城:“……” 讲道理你们真的是父子? 仇人都没有这么夸张的。 叶孤城斟酌道:“想来这件事既然与玉教主无关,他应该不会太过深入。” 西门吹雪道:“这与他可不无关。” 叶孤城道:“为何?” 西门吹雪道:“因为摄魂**。” 他虽然从来不学这些邪门功夫,但并不代表西门吹雪不知道,再说得明白些,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人比他更加了解玉罗刹的功法。 就如同叶孤鸿之于叶孤城,他有无数机会学习天外飞仙,接受叶孤城手把手的教学,但他却放弃了。 因为他是一名剑客,他有自己的剑道,一味模仿别人的剑道,虽然能成为一个高手,却永远无法突破自身的那一重限制。 他要成为真正的绝世高手。 玉罗刹之于叶孤城,亦然。 叶孤城道:“西域摄魂**,有何特殊之处。” 他道:“我手下有人似乎学过这等法术,但皆不精通,都无法达到制作活死人的境界。” 西门吹雪道:“他们自然不会达到。” 叶孤城道:“为何?” 西门吹雪道:“因为除了玉罗刹外,本来就不应该有人会这种法术。” 他道:“江湖上流传出来的心法,都是残缺的。” 叶孤城惊道:“残缺?” 西门吹雪道:“不错,这是一门很邪恶,也很不应该现世的功夫,就算是玉罗刹创造出来之后也没有多用过。” 西门吹雪虽然看起来冷,但是对于这种秘闻都如数家珍,因为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秘闻,除非是有必要,玉罗刹说什么都不会瞒着他。 也算是父子间的默契。 叶孤城道:“那将花毛猫做成活死人的功夫是否就是玉罗刹所创的摄魂**?” 西门吹雪道:“我也没有见过摄魂**的模样,但看玉罗刹的反应,应该是的。” 叶孤城心道这才是传说中的父子同心,要是他,怎么也无法从一团迷雾之中看出人的反应来,西门吹雪竟然能看出来,只能说是太了解玉罗刹。 叶孤城道:“那人,或许是与玉罗刹同时代的人物?” 西门吹雪道:“或许。” 与玉罗刹同时代的都是出名的老妖怪。 无论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都没有将希望寄托于玉罗刹身上,他说会帮忙解开摄魂术,就应该会帮忙,但是更多,比如说是看看究竟是谁用这诡异武功,又或者有哪些可能的人,他绝对不会提。 以叶孤城对玉罗刹还算浅薄的认知,就敢说这人是个很爱看热闹,也很坏心眼的人。 他只会看热闹,甚至还会在热闹中加把料。 果然,还没有等叶孤城与西门吹雪交流完,就看见一阵雾飘了过来,正是玉罗刹。 玉罗刹道:“好了。” 花毛猫被捆在囚室中。 他很惊恐,因为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上一秒钟还在充满了江湖人的酒楼,下一秒就跑到了这种阴森之地。 记忆中有许多零散的碎片,他好想见到了许多自己不应该认识的人,又见到了许多他应该认识的人,甚至还做了一些危险事。 但很可惜,那些都是他记忆中的片段,甚至无法串联成一个整体。 花毛猫想着想着,却又被一股疼痛给唤醒了。 不,不是一股,是两股。 一股来源于他断裂的手指,一股来源于他被开了个大洞的肩膀。 冷不丁感受一下,差点被疼死。 他十分惊恐地看着自己的肩膀,心道他是什么时候被开了这么一个大窟窿。 肩膀上被捅穿了都不知道,如果他是被剑捅穿了心脏,是不是也不会有感觉? 那就太糟糕了。 不行,要好好想想,他究竟在哪里做了些什么,现在又为什么忽然出现在这里! 而且还是一身伤痕地出现在这里。 因为疼痛,就连思考都变得非常缓慢,感知也不断下降,即使叶孤城打开了门,出现在了门口,花毛猫都没有意识到有人来了。 叶孤城发现了此人的心不在焉,便出声提醒道:“花毛猫。” 这如同山泉一般冷的声音让他打了个激灵,一抬头,却发现来的人他不认识,张口就道:“你是谁?这里是哪里?” 叶孤城挑眉道:“你不记得?” 花毛猫道:“我忘记了什么?” 他尽量让自己看上去理直气壮一些,但事实上却心虚得可以,即使他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也并不是很蠢笨,特别是脑海中破碎的片段连在一起,竟然也扒拉出了些有用的画面。 比如说阎正义被毒死了,下毒的人是他。 如果这是真的,做梦都会被吓醒。 可惜好像是真的。 想到阎正义的江湖地位,他就更心虚了。 叶孤城道:“你问我是谁?我是叶孤城,这里是囚室。” 叶孤城? 这名字让花毛猫恨不得跪下来,只不过他现在被五花大绑,就算是想要跪下来硬件条件都不足,只能退而求其次道:“就算你是叶孤城,也不能绑着我。” 叶孤城道:“你杀了阎正义,已经成了全江湖通缉的要犯,我为什么不能绑着你。” 他说的其实是不全是真话,只不过是为了增加花毛猫的压力,让他说出来的话话中实话更多一些。 当然,以他的罪就算是上门自首,也是要死刑的。 花毛猫听此言,脑海中竟然不由自主浮现出他下毒的场景,眼睛瞬间瞪得老大。 言语可以骗人,但记忆不可以骗人,他是真的杀死了阎正义。 怎么办?怎么办? 他瞪大一双眼睛,表情十分惊恐。 花毛猫原来意识不清醒,但现在被破解了摄魂**,倒是知道阎正义在江湖上是个多么有名多么有威望的人物,杀了他的人,不管以前有没有做恶事都会被归类为恶人。 只有恶人才会畏惧嫉恶如仇的江湖大侠。 他几乎忍不住对着叶孤城目露哀求之色,就如同落水的人,身边只有一根苇草能够让他不陷入湖中央。 能做的事情,也不过只是紧紧拉住这根苇草罢了。 叶孤城与花毛猫平视,他道:“你在去参加江湖集会之后,究竟看见了什么。” 这也是叶孤城最想知道的事情。 那花毛猫听了,死命回想,只求自己能想到些什么,让叶城主放他一条生路。 但不知怎么的,他想的越用力,越发现自己什么都想不起来。 好像从进入那小酒楼之后一切就朦朦胧胧好像蒙上了一层布,即使再努力地回想,也只有一个虚影。 花毛猫目露痛苦之色,让叶孤城的眼神中不由自主戴上了一丝失望。 花毛猫忽然道:“我记得……对了,陆大侠!” 叶孤城来了精神道:“陆小凤,怎么了?” 花毛猫道:“陆大侠,他好像想要走。” 叶孤城竖耳朵听着。 花毛猫又道:“然后林三郎不让。” 叶孤城道:“林三郎?” 花毛猫道:“这人很奇怪,竟然与陆大侠呛声,而且他说完话之后,门竟然就关上了。” 叶孤城默默地记下了人名。 花毛猫道:“然后……” 然后什么? 花毛猫又在痛苦地挣扎,有什么在阻止,在影响他想起来。 半晌,他道:“一双眼睛。” “一双比鹰隼还要锐利的年轻的眼睛。” 叶孤城道:“年轻的眼睛?” 花毛猫惊慌道:“我不知道,我只能想起这个。” 叶孤城道:“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 眼睛竟然也能用年轻来形容? 花毛猫道:“一点都不浑浊,而且充满了对世界的兴趣与探究。” 叶孤城一愣,什么鬼。 讲道理武侠侧的形容就不能写实一点不要这么抽象吗? 要求不高,你就说说那人的眼睛什么颜色,什么形状就可以了,我搞不好还能找到人。 你跟我说眼中蕴含的情感,真的一点用都没有啊! 但花毛猫已经沉浸在了不可描述的惶恐之中,根本看不见叶孤城臭臭的表情,他觉得自己的描述非常写实,写实到把自己都要给吓死了。 他道:“然后是漫长的隧道。” 叶孤城又默默记下一个点,隧道。 恐怕就是现在已经塌了的那个? 花毛猫道:“接下来,好像就有人不断在我耳边说话,让我找机会杀了他,杀了他。” 这个他,自然是阎正义。 他用一种非常可怜的眼神盯着叶孤城道:“我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叶孤城站起身来,微微叹一口气。 情报太少了。 他出了囚室,在门口等着的是朗月,似乎在等待叶孤城下指令。 叶孤城道:“先去查查林三郎是怎么回事。” 朗月道:“是。” 然后便低头走了。 西门吹雪坐在宁静的茶室中,身旁有一团雾气欢快得围着他打转。 玉罗刹抓住一切机会对宝贝儿子嘘寒问暖,看见叶孤城走进来,则换上了阴阳怪气脸道:“怎么,问出些什么来了?” 可惜他表情被迷雾所笼罩,声音又嘶哑听不出是男是女,即使表情看上去再嘲讽再有敌意也不为外人所知。 也是很浪费了。 叶孤城道:“摄魂**,是靠眼睛施展?” 玉罗刹哼一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若是靠眼睛施展,一个人只有一双眼睛,能否同时对上百人使用摄魂**?” 就连西门吹雪听见叶孤城的这句话都微微抬头。 同时对上百人使用?听起来就很震撼。 然而玉罗刹却道:“有何不可?” 西门吹雪道:“一个人只有一双眼睛。” 玉罗刹道:“阿雪说的是。” 西门吹雪道:“一个人一次只能与一人对视。” 他又道:“既然只能与一人对视,怎么会同时能对几百人施展摄魂法。” 玉罗刹道:“因为眼睛,只是施展的媒介,真正有用的,是内力。” 叶孤城道:“内力?” 玉罗刹道:“不错。” 他道:“你可知剑气是什么?” 叶孤城道:“是外放的内力。” 玉罗刹道:“内力为气,没有实体,但附着在剑上,便能将无形化作为有形,能够伤人,也能够杀人。” 他道:“这是对身体的伤害。” 玉罗刹道:“内力既然能对人的身体造成伤害,为何不能对人的身形造成伤害?” 人无外乎由两种东西组成,一为身,二位心。 借由剑来伤害身体,媒介是剑。 借由双目损害精神,媒介是眼。 叶孤城:你们江湖人真是牛逼。 这唯心主义也没谁了。 叶孤城明白,以他唯物掺和唯心的脑子,是怎么着也无法理解玉罗刹所谓的摄魂**到底是什么,他现在要知道的只有一件事。 叶孤城道:“听你说来,能够以摄魂**同时操控数百人的人很少。” 玉罗刹道:“不错。” 玉罗刹缓缓道:“那人必须是武学天才”,并且学习过非常多种的心法,还要能够将这些心法融会贯通。 他笑得诡异,奈何表情被白茫茫的雾气所遮盖,谁都看不见他的表情。 玉罗刹又道:“他还必须活了很久,就到精神力无比强大,又达到了大宗师的境界。” 最后他道:“他还必须看过,真正的摄魂**是什么样。” 叶孤城冷冷道:“想来玉教主已经知道,使用摄魂**的到底是谁。” 玉罗刹道:“不错。” 但是他的下一句话又在叶孤城的预料之内。 玉罗刹道:“我是知道,但我为什么非要告诉你?” 叶孤城:虽然猜到了还是很生气。 西门吹雪也冷冷道:“你是不是觉得很有趣。” 玉罗刹道:“阿雪果然了解我。” 他又道:“但即便是阿雪你开口,我也不会说出答案,能够解了那人的摄魂**,便兑现了我的承诺。” 剩下还要叶孤城他们亲自去查才可以。 玉罗刹弯弯的桃花眼中又有光闪过。 他真的是很久都不曾见过这么有趣的事,这么有趣的人了。 也不知道“他”究竟想要做些什么。 玉罗刹行踪诡异,来去匆匆,如同旋风似的飘进来,又如同旋风似的飘出去。 还是宁静的茶室,竟然只剩下了西门吹雪与叶孤城。 玉罗刹又走了。 岚风推开门,恭敬道:“城主,花少爷来了。” 花少爷自然是花七童,因为他武功虽好,却实在不能说他是大侠,以陆小凤的话来调侃,他只能算是半个江湖人。 但即使他只是半个江湖人,却有正经大侠才会有的,为朋友两肋插刀,甚至献出生命的豪爽气。 事关陆小凤,即使花满楼与叶孤城所在的位置隔了大半个中原,他都能策马扬鞭,硬生生跑瘫几匹百里挑一的好马赶过来。 花满楼三步并作两步地进屋,常带温润笑容脸上第一次没有了笑意,反而非常严肃,他道:“陆小凤是怎么失踪的。” 还不等到叶孤城回答,第二个问题就接踵而至,他道:“阎大侠的死,是不是也与陆小凤的失踪有关系?” 因为他知道叶孤城是一个不喜欢管闲事的人,虽然说阎正义是江湖老前辈,但以他的脾气绝对不应该在江湖衙门现身,既然现身了,那一定是因为这件事情与之相关。 叶孤城叹了一口气道:“不错。” 他道:“杀了阎大侠的江湖侠客,应该同陆小凤一起失踪了。” 他又道:“此人还中了非常高明的摄魂**,解开之前就是一个很完美的活死人。” 花满楼道:“活死人还能杀人?” 叶孤城道:“活死人不仅能够杀人,还杀得很好,因为他们并不会感到疼痛。” 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完美士兵。 等等? 叶孤城忽然睁大了眼睛。 那些江湖人突然失踪,岂不是就因为这个原因? 他强按捺下心中的惊涛骇浪,接着对花满楼道:“虽然他的记忆模糊不清,但好歹还供出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人虽然没有做什么,但在酒楼中的行为却很不同寻常。” 花满楼道:“谁?” 叶孤城道:“林三郎。” 花满楼心头大震,竟然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 他脸上焦虑、担忧、惊异不定等种种情绪一闪而过,让叶孤城看了不免问道:“怎么?” 花满楼道:“我走之前,林三郎向父亲递送了拜帖。” 叶孤城道:“什么?!” 花满楼的额头上已经有细细密密的汗珠,它们一粒一粒黏在他的额头上,似乎在不断扩大。 花满楼道:“要是我没有记错,时间应该是在两日后。” 两日后,这是一个多么短的时间! 要知道从京城到应天,就是算是好马两天都不能跑到! 叶孤城倒吸一口冷气道:“我先给花老先生传信。” 叶孤城道:“林三郎的名气虽然是这几年才起来的,但听说武功招式很不错,想来花老先生附近也没有太多的武功好手,我先调在江南的人手,让他们去保护花老先生。” 花满楼的脸色还是苍白,但心中总算是微微安定,他道:“大恩不言谢,来日定当报答。” 叶孤城道:“朋友之间,何必言谢。” 叶孤城道:“备马!” 下江南! 林三郎是很受小娘子喜欢的郎君。 他生得虽然不是顶好,但也是很好,有自带一股颇有文化气息的风流味道,皮肤还白,与时下常见的江湖莽汉不同,有点阴柔的意思。 不仅小娘子好这一款,贵太太也喜欢。 人长得好看,读过点书,剑耍得又不错,这三者叠加在一起,就是少见的能耐人,他的衣食住行少不得比曾经的金九龄还要精致。 毕竟金九龄的钱是他自己弄的,而林三郎的钱则是女人帮他掏的。 江湖上看他不顺眼的人多了去了,因为他是一个吃软饭的。 但那些人,即使背后看不起他,正面确实不能够说他的。 因为林三郎虽然是个“吃软饭”的,但是手上的剑却很锋利,更何况他还很有钱,很豪爽。 一个有钱并豪爽的男人,总是受人欢迎的。 谁管他花得是不是他自己的钱。 但江湖人都不知道,林三郎手上的那些钱,很大一部分还真的是他自己的,因为他很有头脑,很会营生,不时地甚至还买买地。 面积虽然不是很大,但都是非常富庶的地方。 如此看来,他确实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 林三郎既然想要买地,就不得不与江南花家打交道,他们甚至都不是第一次打交道,来来往往已经有两三年了,所以在收到林三郎拜帖的时候,花老爷一点都没有犹豫,而是吩咐下人摆宴,招待客人。 等到夕阳西下,华灯初上,林三郎便骑着一匹雪白的骏马来到了花家。 林三郎道:“有礼了,花老爷。” 花老爷道:“快请快请。” 花老爷的表情还是很自然,就好像他根本没有在一天前收到花满楼的飞鸽传书连同叶孤城手下的暗卫也进驻了他们家。 显然,姜还是老的辣,如果是年轻人少不得会因为紧张露出端倪,但是花老爷,他看上去比谁都要逍遥自在。 林三郎直到落座都不曾发现什么,反而对花老爷道:“老爷最近可好?” 花老爷笑道:“托福托福。” 他顿了一下道:“自从圣上颁布《侠法》,江南闹事的人确实是少了些,夜路畅通,手下的生意似乎也好了不少。” 他其实是在有心试探,毕竟,现在举国上下的大事似乎就只有这部新鲜出炉的《侠法》,如果酒桌上不谈论,倒显得很奇怪。 果然林三郎也只是笑道:“如此,花老爷觉得这法律颁布得很好?” 花老爷微笑道:“很多人都这么觉得。” 林三郎道:“是吗?” 说时迟那时快,一点征兆都没有,他竟然从袖中摸出一把短剑,向着坐在上首的花老爷就要刺过去。 就算是已经做好了准备,看见此剑势,花老爷还是一愣。 还好就算是他愣了,他身边的安慰却没有愣住,一个比一个速度更快,最左边的蹿出来挡剑,只有右边与后方的则一起涌上来将林三郎给包抄了。 又有人迅速把花老爷往身后一推让他拉开一段安全距离。 也是非常灵活了。 但让这些暗卫没有想到的是,即使他们的身手都不算差,甚至很好,林三郎一人对付他们,竟然还有向前冲的余力。 他的剑法,竟然比在江湖上流传的还要高明许多。 此人一直在藏拙! 领头的一阵咋舌,这林三郎行走江湖已经有几年,如果是才开始藏拙过去定然有风声,但是现在却没有丝毫流言蜚语,只能证明,他从进入江湖的那一刻起,就有心隐瞒。 如果他只是一粒棋子,那背后的主人恐怕已经布局起码五年! “砰——” 大门被撞开。 两道长长的流云飞袖霎时打在林三郎背后,看上去轻飘飘的,却让他吐出一口老血。 花满楼道:“父亲可有事?” 花老爷立刻道:“我没事!” 花满楼稍微松一口气,看样子,他们来的正好! 他的那一袖子打了个出其不意,竟然让林三郎原本还算是游刃有余的应对一下子乱了套,安慰一看,伤势便趁机扑了上去,用捆仙锁把他人给牢牢地锁住了。 林三郎已无处可逃。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也踏进来当时便道:“陆小凤在哪里?你刺杀的目的是什么?” 他们都能看出,这人并没有中摄魂**。 哪里知道林三郎却露出了一个非常诡异的笑容。 他道:“你们以为我不知道花满楼到了应天?” 叶孤城的瞳孔一阵紧缩。 遭了!中计了! 他们太小看敌人的情报网,竟然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果然,立刻有人冲了进来道:“皇上,遇刺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也笑了, 问道:“活人和货物, 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 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 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 他听过的奇事不多, 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 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 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 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 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 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 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月黑风高杀人夜。 一抹影子, 在黑夜中奔窜。 像一只灵活的猴子。 他翻过了数堵墙,进了一条巷子。 这条巷子内都是不小的院落,家家户户都很独立,戒备也很森严, 无论是守门的家丁也好,夜里巡视的小厮也好, 都证明了这些院落的不一般。 但猴子却不在乎这些, 他有明确的目标, 甚至连路线都很清楚, 一道墙一道墙地翻过去 , 直指某一家院落。 这家院子的主人只是一个五品官,但贵在有铮铮铁骨,又说话很实在,偶尔在朝廷上会说一些较为激烈的言论。 还好今上宽容, 很能听得进下面人的话。 他对新颁布的《侠法》简直就是十二万分的关注,不仅在朝廷上大加赞扬,私下也有很多支持的言论,可以说是非常的高调了。 对那些胆大包天的江湖反对派来说,这人岂不也是一根刺? 猴子翻过最后一堵墙, 诡异的笑容就没从他脸上落下去过。 但这笑容却好像并不是他的, 倒像一张面具似的,贴在他脸上,因为他的眼底并没有什么笑意,而是呆滞一片, 配合他灵活的动作以及上扬的嘴角,竟然显得说不出的诡异。 就好像撞鬼了。 他也不知道从哪里打探出来的消息,竟然对官员家院子的布局烂熟于心,先看看正房里,人不在,便心中明了,人一定是休息在妾室那里。 灯,都已经熄灭,黑夜中,伸手不见五指,只有猴子的眼睛能够倒映出人的影子。 就是这里! 他眼中光一闪而过,手上的匕首猛地往下一刺! “!” 手,被人捉住了。 猴子心跳都不乱一拍,左手不行,立马就上右手,向腰间掏去。 即使是不要自己的命,也要床上官员的性命。 “咔嚓——” 骨头断裂,发出清脆的声响,但人的动作却没有因为手骨被折断而慢上一分半分,只感觉到黑暗中有人往他脖颈上猛地一敲,人竟然就软绵绵地倒地了。 差一点被他拿到手的暗器也滚落在地, 叶孤城蹲下来,将暗器拿在手上端详。 他眼睛一眯,是孔雀翎! 躺在床上的人猛地睁开眼睛,点亮床前的烛台,看着这倒下的男人,战战兢兢道:“这是死了?” 这也不怪他,任何一个人知道有人要杀自己,还要伪装了睡着了的样子躺在床上做诱饵,都会很受惊吓。 他已经算是胆子很大的。 叶孤城道:“没死,只是晕了。” 那官员强镇定道:“晕了、晕了就好。” 他又道:“我是不是就安全了。” 叶孤城道:“是。” 官员松了一口气。 叶孤城又道:“但你需做出遇刺的模样。” 人是皇帝派来的,官员哪里有不答应的,自然是连连点头。 更何况,只有他死了,才能保证不会有第二个人上门刺杀。 官员道:“他为何来杀我?” 人都差点被杀死,自然想要知道原因,但叶孤城道:“这要你去问别人。” 官员道:“问谁?” 叶孤城冷硬道:“皇帝。” 官员不做声了,就算他死了,他都没有去问皇帝的胆子,更不要说还保住了一条命。 叶孤城可是锦衣卫送上门的保镖,他能不收下来? 但他也没有想到,竟然有人真的敢在应天行刺,而且刺的还是他这名不见经传的小官,虽然他很是得罪过几个人,但他得罪过的那些人都没有上门刺杀的胆量与实力,光是猜想是谁让人来刺杀他,皇上又是为什么知道这件事还派人来保护他,就能让他愁掉了头发。 但不管怎么样,一定要谢圣上隆恩,要不然他的命就没有了。 叶孤城道:“保护你的人一会儿会过来,你就跟他们一起到藏身之处。” 他又道:“尸体也会有人送过来。” 既然想要把人给保住,那就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他们要那些人相信,人已经死了。 官员哪有不愿意的,连连点头,恨不得就直接跟叶孤城走了。 亲眼看见叶孤城将那刺客制住,他现在非常有安全感。 但叶孤城并没有更多的时间管这位官员,他等了大半个晚上,就为了等这只猴子,结束了之后自然是把人提起来,往外赶。 他的一手轻功“踏雪寻梅”比此人高明多了,就算是带着一个人,踩在瓦片上都不会激起一点儿声响,而且姿态还翩跹若仙人,要多优雅就有多优雅。 官员透过窗户两眼看着,嘴巴张得老大。 这就是江湖人? 不,应该是江湖人中竟然也有这种人? 瞬间有些痛心疾首,这等才貌,如果书读四书五经,参加科举,不愁没有好前途。 那张脸就是正义! 叶孤城提着人到一间小院。 如果被官员看见,定然会十分惊讶。 因为那小院子,离他家并不是很远,都在同一条街道上。 他到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了两人,西门吹雪与花满楼。 他们身前,同样有两个晕了的人。 叶孤城前脚掌才着地,后脚跟又有人来了。 还是两个人 ,魏子云与小皇帝。 他们也带了一刺客来。 花满楼是看不见,至于西门吹雪,那是认识魏子云的,看见他跟着一个年轻男人还对他毕恭毕敬,心中也多多少少猜到了来人是谁。 下意识观察他的脚步。 凝实不虚浮,是一个练过武的。 恐怕武功还练得很好。 叶孤城道:“要告诉你们一件事。” 他对西门吹雪与花满楼郑重其事道:“陆小凤,没有中摄魂**。” 西门吹雪不说话,至于花满楼则急切道:“你已经知道陆小凤消息了。” 小皇帝插口道:“不是他知道,是我知道了。” 花满楼道:“请问您是?” 小皇帝笑道:“就是被他刺杀的人。” 西门吹雪的表情丝毫未变,但是花满楼却愕然道:“您是说……” 小皇帝笑道:“不可说。” 小皇帝不说,其他人也不会追究。 叶孤城看出了花满楼的一点点不自在,插话道:“你说的人,我们都已经抓到了。” 小皇帝又道:“不是我说的,是陆小凤说的。” 说着就将手中的布条展示出来。 布条是白色的,字是黑的。 但那字一开始却不是黑色的,而是红的! 是血! 布条上有四个名字,一个日期,一个地址。 小皇帝道:“他一进城我就认出来了。” 小皇帝笑道:“那双灵动的眼睛,世上恐怕只有陆小凤才有。” 叶孤城:= =。 你不觉得自己的用词很有问题吗? 但他现在也不顾着吐槽,而是听小皇帝接着说下去。 小皇帝道:“陆小凤前日来,做的是黑衣打扮,脸也被蒙得严严实实,虽然动作利落,但却对我起不了什么作用,一看就是故意的。” 他道:“不过既然闯进紫禁城,就算是不想伤我也不能全须全尾地走出去,所以只能真的追杀他。” 小皇帝又道:“但我看他轻功,应该也没有被伤着。” 小皇帝道:“这张纸,就是他当时塞给我的。” 叶孤城道:“人名与时间都对上了,唯独那地址还没有看过。” 他对小皇帝道:“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小皇帝道:“怕打草惊蛇,所以派人乔装远远探查过,结果发现,也不过就是一普通的院子。” 叶孤城等小皇帝说话。 小皇帝道:“但是院子普通,院子里的人却不普通。” 叶孤城道:“怎么?” 小皇帝轻笑道:“院落中住着的是一位很美的小姐,普通的人家绝对养不出那样钟灵毓秀的人。” 叶孤城没有说话,但心中已经默默给小皇帝打上了禽兽的标签。 小皇帝又道:“但除了那位小姐,院子里又似乎没有别人,能让未出阁的姑娘独居,这家里的人也心太大。” 他又道:“更奇怪的是那位小姐的名字,我可不曾听说过全天下有人会叫这名字。” 叶孤城道:“什么?” 小皇帝道:“一个女孩子,竟然叫牛肉汤,你说奇不奇怪。” 叶孤城:“……” 呵呵,真是一点儿也不奇怪。 叶孤城并不是奇怪为什么有人会叫牛肉汤,因为他确实知道全天下的女子中刚好有一个就叫这名字,他奇怪的是另外一件事。 莫非死了的人,还能复活? 宫九不是他亲眼所见,死在了西门吹雪手下? 要不然,是无名岛的人替他报仇? 但为什么又会在两年后的现在? 他的表情实在是太凝重,不仅仅是小皇帝,就连西门吹雪都盯着他看。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心有灵犀,他立刻道:“怎么了?” 叶孤城沉默许久最后还是道:“你觉得人死了,能不能复生?” 人死了,能不能复生? 这是陆小凤最近也在纠结的问题。 他知道世上有些神医,号称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医术,但是他也知道,那所谓的活死人有很大的水分。 最少最少,人要有一口气,才能活,如果一口气都没有,怎么救? 但等陆小凤真的看见了宫九,九牛二虎之力才阻止了自己惊呼的**。 陆小凤知道,自己不能惊呼,因为他现在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活死人。 活死人只能按照主人的想法行事,其余对外界不会有任何反应。 陆小凤先听牛肉汤对他喋喋不休,还没有弄清楚九哥是谁,只道他活了又死死了又活,听起来就跟话本小说似的,虽然支耳朵听着,却也不知道说的到底是谁,心中只是觉得奇怪。 但是等真正看见宫九向他来了,陆小凤却大惊失色。 他不认识宫九,那还是在武当山时看过,他的脸实在是太有辨识度。 陆小凤乍一眼看见他,只道那时候自己的感觉并没有错,这人就不是个好人。 但等他走近了陆小凤便能看清楚宫九的身形,以及宫九的手。 那手,与剑鬼的手竟然是一样的! 陆小凤能够看手识美人,男人的手虽然没有女人的手好认,但也很有几分辨识度,特别是剑客的手,都长得很好看。 如果仅仅是看见剑客的手,倒不能让陆小凤一下子认出来,但又有牛肉汤之前“被剑客捅了一剑”作为补充,就不难猜到这个人到底是谁。 西门吹雪杀人,不同于其他人,是绝对不可能杀错的。 被他剑捅穿的人,就是死了。 但是这“九哥”,为什么没有死? 陆小凤不知道。 但他虽然被吓到了,却是一个很有经验,也很能蛰伏的人,因为陆小凤知道,如果自己不能骗过见到他的人,他的下场就只有一个。 那就是死! 想到那一日在酒楼中的经历,他就毛骨悚然。 这世界上有什么邪门功法,能够将五百多个人做成活死人? 陆小凤不知道,但他却亲眼看见一个干瘪的小老头施展。 就算是他,也差一点成为真正的活死人。 但陆小凤没有,因为他的精神力非常强悍,任何一种功法,都有它的弊端,就如同摄魂**,对精神力过于强大的人都不作数。 但想来小老头以前并没有遇见过这种人,所以他对自己的功法,依旧是非常非常的自信,他深深地相信,没有人可以逃过他的眼睛。 不仅是因为他自己的武功高强,还因为这功法的创造者。 这是玉罗刹所创造的功法! 小老头对玉罗刹,甚至比对自己还要信任。 只有触摸到破碎虚空门槛的人,才会有这一份信任,因为别人都不能体会到,破碎虚空,究竟是多高明的一种境界。 玉罗刹在创造出此功法的时候,并不相信有人的意志能比他自己更坚定,精神力也更强,所以,世界上自然没有人能够破解他的摄魂**。 但武功的强弱,却并不代表着意志的高低。 小老头的武功是很高明,陆小凤是绝对没有他的武功好的,但是意志,他的确绝对没有陆小凤的坚定。 因为陆小凤是主角啊! 主角的意志,必定是最坚定的。 他发现自己还醒着,很庆幸,也很恐惧。 只要是人,就是会害怕的。 陆小凤虽然是大侠,但他也是个人,而且是个很年轻的人。 忽然遇见这样离奇的一幕,怎么能不恐惧。 但同时他也很镇定,几乎是瞬间就做出了判断,他不能让小老头发现自己,不能让他发现,自己并没有变成活死人。 他的眼光变得呆滞,呼吸变得平和,就连心脏的跳动也十分平稳。 就与身边的那些活死人一样。 到了生死关头,人总是能爆发出非比寻常的潜力,陆小凤分分钟便能化身为影帝。 小老头也没有发现陆小凤的异状,又或者,他实在太自信,这种自信,足够他掩盖住一切不同寻常。 五百多人中,只有林三郎是清醒的,但他不是因为本人清醒,是因为他一开始就与小老头是一伙的。 小老头道:“哪个是陆小凤?” 林三郎恭敬道:“这就是。” 随后将陆小凤推到小老头面前。 小老头道:“这就是陆小凤?” 林三郎道:“不错。” 小老头道:“是个俊俏的小伙子。” 林三郎赔笑。 小老头又道:“这可不能给小女看见。” 林三郎还是没有说话,识趣的人都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话,什么时候不应该说话。 果然,小老头随即就宣布道:“如果给小女看见,她一定吵着闹着要陆小凤给她做夫婿。” 虽然这么说,但是他眼中却带着笑意,显然,小老头很宠爱他唯一的女儿。 林三郎道:“宫主国色天香,无论是哪个男人看见了,都一定争着要给她做夫婿,哪里需要陆小凤这样的江湖浪子?” 小老头又道:“但小女却有一个坏毛病。” 林三郎道:“什么?” 小老头叹一口气道:“她只喜欢不是很喜欢她的男人,至于对小女流露过欢喜之意的小伙子,要不然,即使武功再高强,长得再好,在她的心中恐怕还没有一碗牛肉汤重要。” 林三郎的脸色变了,变得很勉强,陆小凤想,他或许就是没有一碗牛肉汤重要的男人之一。 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侮辱。 但是林三郎除了面上纠结一瞬,却没有说一句话,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小老头的地位很不一般,可能就是林三郎忠心的对象。 但陆小凤又想到,像林三郎这样的江湖大侠,本不应该有一个主人,因为他们这样的青年才俊,都很心高气傲,是万万不能有人在他头顶上的。 但接下来,小老头与林三郎的对话却揭晓了答案。 小老头慈祥地说:“这几年,你辛苦了。” 林三郎道:“能为宫主与岛主效力,是我的福气。” 宫主?什么宫主? 岛主?又是什么岛? 但他们却没有说下去,因为一个蝴蝶似的影子,竟然从酒楼内飘了出来,与其一同来的,还有比黄莺更加动听的嗓音。 一个很美的少女从内厨跑出来,她的轻功很高明,绝对不像是她这个年纪的少女会有的。 但是比她轻功更甚的,是她的容貌。 那是一个非常可爱,也非常美丽的少女。 林三郎道:“宫主!” 他眼中闪过光芒,恨不得匍匐在地亲吻少女的脚,但是少女看见他,却如同看见了一团空气,甚至不会给他一个正眼。 牛肉汤道:“爹爹!” 她比小老头高,因为小老头实在是太矮了,他或许以前没有这么矮小,但是人到老年,总是会越长越矮的,小老头知不是比那些老头子长得还要矮一些。 但是却没有人会因为他的身材而小看他,如果小看他,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面对这样一个可爱的少女,任何父亲都会变得很慈爱,更不用说,小老头原本就不是一个脾气很糟糕的人,所以他看见牛肉汤,只是道:“怎么了?” 牛肉汤道:“我只是出来看看。” 小老头道:“出来看什么?” 少女的眼睛转了转,看上去非常古灵精怪,她道:“看我未来的夫婿。” 小老头笑道:“谁是你未来的夫婿?” 牛肉汤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小老头“哦”了一声道:“你是说,陆小凤?” 牛肉汤巧笑道:“还是爹爹最懂我。” 小老头也笑了,他道:“你刚才甚至都没有看见陆小凤,怎么知道,他会成为你的夫婿?” 牛肉汤道:“因为我听说过,陆小凤是一个大英雄,是一个很好的男人。” 小老头道:“那你现在看过陆小凤了,觉得他怎么样?” 牛肉汤道:“我觉得他更好了,因为他不仅很年轻,是个英雄,还长得很俊俏,有很多女人喜欢。” 小老头道:“一个有很多女人喜欢的男人,往往不是一个好丈夫。” 因为他们的都很浪荡,甚至可以说,都很花心。 牛肉汤道:“没有关系,因为从现在起,他就只是我的夫婿,也只有会我一个女人。” 都被做成了活死人,还怎么有别的女人? 显然,牛肉汤不仅不认为他成为活死人是一件坏事,还认为这是一件大好事。 因为从现在起,陆小凤只能对她忠心耿耿。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难道不是很值得向往,很值得憧憬的一段情感? 小老头摇了摇头,仿佛实在是拿牛肉汤没有办法,他道:“既然这样,你就想先带他走吧。” 牛肉汤笑道:“谢谢爹爹。” 但小老头又道:“不过,等我需要他的时候,你还要把他给我。” 仿佛他们在讨论的是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物品,一个娃娃。 牛肉汤道:“好。” 她随即又道:“爹爹要陆小凤,是有什么事?” 小老头道:“我要他做一个刺客。” 牛肉汤奇道:“刺客?” 小老头道:“没错,我要他去刺杀天底下最难刺杀的一个人。” 牛肉汤喃喃道:“天底下最难刺杀的一个人?” 她的眼中忽然绽放出光彩,应该是想到了什么。 牛肉汤道:“莫非,爹爹你要他去刺杀皇帝?” 陆小凤闻言心又是一跳,刺杀皇帝? 小老头道:“不错。” 陆小凤简直是哭笑不得,他又想到了南王,他也曾经大摇大摆地刺杀皇帝,当时还是陆小凤与叶孤城保护了皇帝。 他竟然不知道,这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想要刺杀皇帝。 明明他是一个很不错,也很体恤百姓的好皇帝。 但是有人想要造反,想要刺杀皇帝是没有理由的,就如同人要呼吸空气,要吃饭要喝水一样。 牛肉汤道:“莫非是九哥……” 陆小凤又竖起耳朵,九哥? 小老头道:“是,而且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合适的时机。” 他又看一眼陆小凤道:“合适的时机,又有合适的人,他一定会答应的。” 陆小凤听这一对不像是父女的父女对话,终于觉得自己虽然游走在生死边缘,却多多少少有了点回报。 起码他知道了一些秘密,知道有人想要刺杀皇帝,知道他会摄魂**可以一下子将五百多人做成活死人,也知道他有一个漂亮女儿,这漂亮女儿甚至想要自己做她的夫婿。 但同时,陆小凤却产生了一些疑惑,这些人究竟想要干什么,为什么他们会有这么多手段。 他甚至对活死人也产生了怀疑,自己不是活死人,那会不会有人与他也一样,只不过是碍于想要活下去,所以装得与别人一样? 他可不觉得,同时将五百个江湖大侠变成活死人的功法会很容易施展,会没有失误,因为自己就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例子。 但他却听小老头道:“先容为父去休息休息,这等摄魂**,我使用出来,还颇为耗费心神。” 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划过一丝不甘。 他使用出来很耗费心神,甚至操控活死人的时间也不能维持很长,但如果玉罗刹使用,效果会不会比他好上一百倍,一千倍? 但是玉罗刹甚至对这功法不屑一顾,立刻就扔到了脑袋后,只有他还如获至宝。 因为玉罗刹已经破碎虚空! 破碎虚空!破碎虚空!只要想到这歌词,小老头的呼吸就会粗重几分,因为他永远无法放下,这一重武侠境界。 只有摸到了破碎虚空的边缘,才会知道他的境界有多么渺小,才会知道大宗师有多么不值得一提,因为他们所看见的风景是不一样的,甚至是世界也是不一样的。 但是他就是摸不到破碎虚空的境界! 想到这里,小老头心中就是一阵痛恨,为什么,为什么他摸不到? 他是如此地渴望,但就是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 从第一次摸到破碎虚空,到现在,已经有二十个年头,甚至连他的女儿都已经长得这么大。 但他心中却有影影约约的预感,这一辈子,他无法达到更高远的境界。 他的心境达不到,有没有第二个与他一样摸到破碎虚空边缘的人成为他的踏脚石,如此看来,就一点希望都没有。 小老头叹一口气,走到后厨,那里有一个地道,可以让他回到能够充分休息的地方。 他要大睡七天七夜,只有这样,才能恢复他被摄魂**损伤的心神。 林三郎也跟着小老头走了,至于成为活死人的江湖人,则一个接着一个排队走,陆小凤正在犹豫着自己要不要与那些将忽然一眼,就感觉自己的手被拉住了。 拉住他的人当然就是牛肉汤。 牛肉汤看着陆小凤,一双莹莹的水目中有无数情感在闪烁。 就连陆小凤都不知道,面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她怎么会有如此充沛的情感? 牛肉汤道:“你跟我走。” 牛肉汤不喜欢男人穿红衣服,因为他觉得这颜色太过艳丽,也太过女气。 所以陆小凤换上了黑衣服。 牛肉汤也不喜欢陆小凤的四条眉毛,因为她觉得那眉毛很奇怪,也很老。 所以四条眉毛陆小凤变成了两条眉毛陆小凤。 牛肉汤的梦想是给他喜欢的男人天天煲牛肉汤喝,所以陆小凤一天要喝五顿牛肉汤。 她或许以为所有人都和自己一样,连续喝十几年的牛肉汤都不会腻。 因为那是少女最喜欢的食物。 陆小凤第一次喝道少女煲得牛肉汤,非常惊艳。 因为他从来不知道,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好喝的牛肉汤。 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一个男人的胃,对陆小凤这样的浪子也是一样的。 那一瞬间,他似乎因为美食,产生了某种错觉,如果不是少女的父亲很恐怖,他们又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换一种见面方式,他或许会喜欢上这美丽的少女也说不定。 但是等到第三天,他这肤浅的想法就改变了。 因为陆小凤已经喝了十五顿牛肉汤。 再好吃的食物,如果连续吃五顿,都会索然无味,等到吃十顿就会感受到生理上的厌恶。 但如果吃到十五顿,就会想吐了。 那不亚于一场酷刑! 但是陆小凤,每天要接受五次这样的酷刑,更不要说少女的院子里还一直飘着牛肉汤的味道。 她即使不给陆小凤煲汤喝,都要给街上的孩子煲汤喝,所以一天十二个时辰,牛肉汤的小院中无时不刻飘着牛肉汤的味道。 等到九公子来的那天,少女喂他喝汤时,就算是陆小凤,也差点端不住活死人的人设,一边喝,一边反胃,眼中不由自主闪过一丝痛苦。 这实在是太难熬了。 等到从这里逃出去,他一闻到牛肉汤的味道一定会狠狠地吐出来。 但陆小凤没有吐出来的机会,因为九公子自从来了应天之后,就时不时地会住到牛肉汤这里。 他自己独占一个小院,是院中之院,陆小凤亲自看见间院子建起来,里面无论是墙壁床单被褥都是白色的。 而且是一个绣纹都没有的雪白。 陆小凤也不是没有见过喜欢白色的人,比如说西门吹雪,比如说叶孤城,他们都非常非常喜欢白色,也只穿白色的衣服。 但他却没有想到竟然还有宫九这样的人。 他隐隐有些畏惧,因为宫九的喜白,不是简简单单的喜欢白色。 这是一种病态的渴求。 但这时陆小凤却不知道,宫九病态的渴求并不只是对于白色的渴求。 宫九在雪白小院中连住两天,这两天,院子里所有的人都活得战战兢兢。 不仅是丫鬟小厮甚至还有牛肉汤与陆小凤。 丫鬟小厮以及牛肉汤都知道宫九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人,在他面前,他们恨不得将自己无限缩小,成为一个隐身的人,因为在九公子面子晃荡,就无异于在刀山火海上行走,稍稍踏错一步,下面就是无限深渊。 如果人掉下深渊,是要死的。 陆小凤不知道宫九有多么恐怖,他对宫九的理解仅仅来自于牛肉汤,以及少得过分的见面,虽然从牛肉汤口中知道他很恐怖很恐怖,但也知道,他似乎是一个还算宠爱妹妹的哥哥。 两相冲突的矛盾,让他似乎多了一些人性。 但陆小凤也知道,宫九是一个死了又活的人,而且,他似乎还想要篡位。 这就足够陆小凤对他警惕。 但让陆小凤真正恐惧的,是宫九的敏锐。 即使他闭上眼睛,捂住耳朵,掩住鼻子,只要人在那里,就好像能够看穿一切。 无论是活的,死的,都逃不出他的眼睛。 所以,没到宫九面前,陆小凤就要花几百倍的精力来控制住自己,他不能让宫九知道自己还有神志,知道他不是一个活死人。 如果知道了,他就会死。 但即使陆小凤并不想见到宫九,不想接触他,不代表宫九就不会主动找陆小凤。 他一直对陆小凤充满了兴趣,即使他成为了活死人,这种兴趣却没有减弱。 在宫九住进小院的第二日,他带走了陆小凤。 说是带走,也不过是将陆小凤从黑暗的房间中领出来,带入他自己的院中之院。 陆小凤第一次看见这么白的房间。 好像除了木制的家具有一些深重的颜色,在这房间中的一切都是白的。 明明宫九的头发与眼珠都是黑的,但在陆小凤眼中,却觉得宫九的脸泛着诡异的青白色。 这是病态的颜色。 宫九的表情十分傲慢自负,好像没有将任何人看在眼中,但这样一个自负的人,却从柜子里拿出了一条带有铁钩的鞭子,送到了陆小凤的手上。 陆小凤除了紧紧握住鞭子,没有别的反应,但他心中也在犯嘀咕,宫九给他一根鞭子是想做什么。 他摸不清宫九的心思。 然后陆小凤就看见眼前的人就如同犯了癫痫一般地猛然颤抖,苍白的脸上飞上两抹病态的红晕。 他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莫非宫九真有那种不可描述的病症? 然后陆小凤就发现,宫九的毛病,真的是非常的不♂可♂描♂述♂。 他将自己的雪白的衣领扯来,露出一截更加雪白的,宛若大理石一般的胸膛,那真是一具很完美的躯体。 但是躯体的主人却在陆小凤的脚下不断地翻滚,还用自己的脸去蹭他的裤腿。 “打我!打我!打我!打我!” 眼中全是痴迷的渴望。 陆小凤身子差点就一抖,绷不住自己活死人的人设。 他的脸也瞬间变得青白,但下一秒却借助顽强的意志力将自己的脸色又硬生生憋回了原本健康的红润。 他毫不犹豫地扬起了手中的鞭子,在宫九身上重重地抽打。 因为他是活死人,活死人就只会听人的命令。 无论是小老头,牛肉汤,还是宫九都可以命令他。 所以宫九要陆小凤打他,陆小凤就要打他。 但陆小凤的鞭打却并不让宫九满意,他一边翻滚,一边□□道:“不行!不行!重一点!打得重一点!” 陆小凤手一抖,面不改色地加重力道。 宫九又道:“打得更有技巧性!让我更痛!” 天知道为什么他一边□□还能一边说出完整的话。 然后陆小凤又面不改色地打得更有技巧性。 感谢他学过鞭法。 宫九似乎终于满意了,在被丁家的妹妹抽过之后,他就一直没有如此满意过。 就算是西门吹雪带给他的疼痛,也比不上陆小凤鞭打他的爽感。 良久,宫九终于满意了,他对陆小凤道:“停。” 陆小凤终于停下,一秒钟都不带耽搁。 宫九脸上的红晕消失,他身上深可见骨的伤口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地缩小,最有只剩下大理石般光洁白皙的皮肤。 他换下自己被抽得破破烂烂的衣服,拿出一套新的换上,再重新束发,让他的头发重新变得一丝不苟。 又是自负且高高在上的九公子。 陆小凤就如同一尊木偶,静静地站在宫九旁。 但他比木偶更高级一些,因为他可以抽宫九。 宫九道:“走。” 陆小凤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出房间,他的脸就变得铁青。 但这却不是唯一一次,而是第一次。 似乎是发现了陆小凤的功能,宫九竟然两次三次地召见他。 陆小凤憔悴得都瘦了。 牛肉汤看见他,都会很奇怪地捏陆小凤脸颊上的肉,喃喃道:“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的牛肉汤做得不好?竟然轻减了?” 宫九正好从房间外走过,他道:“顿顿都喝牛肉汤,除了你,所有人都会变瘦。” 牛肉汤道:“是嘛?” 竟然有点委屈。 陆小凤:呵呵。 恕我直言,我瘦了与你们两个都很有关系。 也是非常苦逼了。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咳,还有两天旅游结束 八月是日更一万的一个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 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 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本文由  首发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 掌面很大, 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 啪一声下去, 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 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 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 也要死得有尊严, 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 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呵呵 我只是读过剧本而已。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93.第9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 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 而且, 他确实有了眉目, 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 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 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 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 而且建得富丽堂皇, 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 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 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 他的朋友很多, 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 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 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 在院子里一阵翻腾, 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94.第9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 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 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 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 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 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 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 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 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 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 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 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 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 非常有逼格, 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 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 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小皇帝道:“你觉得这道法律推行得怎么样?” 魏子云冷不丁被问也是一惊,他斟酌后恭敬道:“我觉得很好。” 小皇帝道:“你觉得好在哪里?” 魏子云道:“能够让百姓生活和乐的律法, 就是好律法。” 说了这句话, 接下来的话似乎就变得流畅起来,魏子云接着道:“应天, 本就是江湖人最规矩的城市,但即便有禁军又有六扇门,百姓受到骚扰的时间还是层出不穷, 但最近,却很少有这种事件发生, 就算是受到了骚扰, 江湖人也很快伏法,如此, 扰乱治安的事件一下子少了不少, 百姓生活得自然就更平安。” 魏子云虽然有拍马屁的嫌疑,但说的话却也是句句属实, 狗头铡上铡断的一颗颗脑袋起到了决定性的震慑作用, 又加上江湖衙门的捕快个个也不是吃素的, 短短的时间内,成为了历代皇帝心病的江湖人竟然真的以极快的速度安稳下来,受到了律法的管制, 且别说小皇帝英明神武是难得的明君,光是他整治江湖的功绩就足以让他名垂青史。 小皇帝听见魏子云刻意奉承又不失真意的话,竟然也笑了,但是他的笑绝对不是因为得意于获得的功绩, 从他接下来的话中就可以听出来。 小皇帝道:“有如此想法的皇帝很多,但成功的只有我一个,你知不知道原因。” 魏子云心道又来了,但是嘴上还是毕恭毕敬地回答道:“属下愚钝,不知。” 小皇帝很满意道:“因为他们都没有叶城主!” 连胸膛都不由自主挺起来,显然他是非常得意了。 魏子云心道:您接着说。 小皇帝喟叹道:“如果没有叶城主,这个计划就算能够成型,想要成功实施也需要五年十年的功夫。” 但是现在有叶城主了,所以他不仅仅有锦衣卫有暗探来搭建网络,还有天机阁,捕快学习的武功也不仅仅有大内的秘藏,还有白云城的刀法剑谱。 如此看来,叶孤城绝对是出了大力。 像他这样心怀苍生的人世界上或许不少,但真正能够付出实践的,却只有他一个。 小皇帝道:“这样难得的仙人,是绝对不会输的。” 小皇帝对叶孤城好像有天然一股盲目的信任,哪怕叶孤城对面的不是小老头,是玉罗刹是西门吹雪,他都会无条件相信赢的是叶孤城。 魏子云不说话了。 他也觉得输的绝对不会是叶城主。 小皇帝又道:“所以,我要亲眼看他们对决。” 魏子云:嗯??? 他猛然抬起头对小皇帝道:“圣上请三思。” 叶孤城已经给了他们情报,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跟着小老头的年轻人是太平王世子,他甚至还有反意,但既然手下有天机阁这个庞大的组织,就算叶孤城知道什么都不算什么稀罕事。 且别说好好地待在室内,甚至还要将自己送到想要他命的人面前,就算小皇帝武功高强也不能这么玩啊。 说到底劳累的都是他们。 然而小皇帝却深沉道:“不,你错了。” 魏子云:? 小皇帝叹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如果我去观战,太平王世子反而不会轻举妄动。” 他轻轻一笑,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小皇帝道:“想来他到时也找不到动手的机会。” 小老头伤好的速度,比他想象的还要快。 一月之期才过了一大半,身上的伤基本上就全部恢复,甚至还有十天的空余留给他沐浴焚香,调整心境。 剑客正式对决之前调节心境的方法都差不多,无非就是每天坐在静室中调节自己的心情,让身体随时随地都处于巅峰状态。 小老头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过了,他毕竟不是西门吹雪这样将杀人视为一种艺术的剑客,更何况与其他剑客相差很远的武力值让他根本就不用这么认真。 小老头是一个很惜命的人,他出手的机会并不多,只有有了完全的把握才会真正地让剑出鞘,所有对手在出手之前就知道会死在自己手下,又怎么会让他想要静心,严阵以待? 叶孤城是他这么多年中遇见唯一一个境界与他相近的,即使两人之间还有巨大的经验鸿沟,想要杀掉对方也不是一剑就能解决的的小事,如此看来,沐浴焚香似乎能够对他起到帮助。 但像小老头这种人,就算是端坐在静室中,也不可能真正达到灵魂上的宁静,他要关注的事情实在有很多,放弃了刺杀皇帝的游戏,在应天的眼线并不是就没有用处,相反,他几乎是调集了所有的眼线,让他们全方位地盯着叶孤城看,就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约战结果万无一失。 小老头道:“他怎么样了。” 暗探道:“他什么都没有做。” 小老头道:“哦?” 小老头也不在静室里端坐了,比起这似乎没有太多用处的修炼,他有更加在意的事情,小老头道:“他什么都没做,什么意思?” 暗探道:“叶孤城还如同之前一样奔走。” 他又道:“如您所预料的一样,《侠法》同他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小老头道:“他没有沐浴焚香等待决斗?” 暗探道:“没有。” 小老头道:“那练剑?” 暗探道:“一切如常,不过是每天练习一个时辰上下罢了。” 比叶孤城在白云城练剑的时间还要少。 小老头都愣了,他自己都如此重视这一场对决,而处于不利位置的叶孤城更应该如此,但他竟然没有做出什么回应,这不正常。 一时间,小老头的脑海中竟然有无数种想法闪过,莫非叶孤城意识到两者之间的经验差放弃了? 不,绝对不可能,以绝世剑客的骄傲就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他或许是已经胸有成竹,或者说这就是他准备的状态。 以不变应万变吗? 小老头自动给叶孤城加了不少戏,一系列想法从脑海中窜过去后长长叹一口气道:“真不愧是叶孤城。” 这定然是对方在高手对决之前特殊的应对方式。 牛肉汤为了鼓舞自己的爹爹,每天都像面对陆小凤那样熬最顶级的牛肉汤给对方喝,唯一的问题就是小老头并不是很喜欢喝牛肉汤,最多尝一两口就撤了下去,但即便如此牛肉汤却一点都不气馁,毕竟在她的想法中这就是世界上最好喝的东西了,怎么都不应该会有人厌恶。 当小老头与暗探对话的时候,她捧着牛肉汤走进来,就算是小老头,对自己的女儿也不会过多的防备,更不要说他们现在的对话根本就不是什么不能被人知道的秘密。 牛肉汤道:“看来,叶孤城似乎并不准备严阵以待。” 小老头道:“对决并不是严阵以待就能有好结果的。” 牛肉汤道:“但是爹爹你却少有的认真。” 小老头道:“因为我很兴奋。” 他微笑道:“多少年的夙愿终于看见了实现的希望,怎么会不兴奋?” 宫九竟然也从牛肉汤身后幽幽走了出来,但是他的态度与牛肉汤完全不一样,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小老头看,很难说他现在究竟在想些什么。 比起牛肉汤对小老头百分之一百的相信,宫九眼中的情绪要更多更复杂。 宫九道:“你就这么确定,你能够达到那重境界?” 他甚至不问小老头他会不会输,因为看小老头那自信的笑容就能想到,他绝对不会接受除了赢意外的第二个结局。 但是为什么,他确定自己能够破碎虚空? 就算是宫九也有些不解,他是练剑的人,不管他用的剑法再古怪,再不光明正大,他都是一个剑客,是剑客,所能看见的东西就比那些不是练剑的人要多得多,所以,他也知道,一种境界,除了武功要达到相应的曾经还要有心境。 小老头的武功确实无法挑剔,但会被拦在破碎虚空外二十年就证明他的心境,远远达不到所需要的境界。 更不要说,他现在表现出来的自信以及急于求成。 宫九想,这真是已经不是自信,而变成了自大。 一个自大的剑客,真的可以成功吗? 他心中充满了质疑,但却不会在小老头面前说出来。 小老头道:“我一定可以达到破碎虚空的境界。” 一说道“破碎虚空”他的眼中甚至绽放出不一样光芒,那是对于境界,对于长生的向往。 他伸出手对宫九比划道:“我与破碎虚空的境界只差一点点。” 那是一截小拇指的距离。 小老头道:“就差临门一脚,就差临门一脚,却怎么也进不去。” 他道:“我想,这绝对不是我一个人能够达到的境界,我需要外界的推动。” 他抬头看向宫九笑道:“你也是练剑的,所以你一定知道,挑战强者,这对一个剑客来说有多么重要,又能进步多少。” 小老头虽然学得很多,但他练得最多的武器还是剑,所以说他是一个剑客,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 宫九看他如此自信,便点头道:“是。” 也不说他究竟是了什么。 小老头满意地点点头,他以为宫九已经接受了他这一番说辞,并且对他能够胜利的未来坚信不疑。 但小老头却不知道,宫九心中又有另外一重计较。 没错,他确实是一名剑客,虽然比不上叶孤城与西门吹雪,但比起小老头确实能说是一名称职的剑客。 所以宫九也挑战了不少人,每一个人都差一点让他死了,但因为有从小学习的邪门功法,他无数次死里逃生。 就如同两年之前同西门吹雪的对战一样,他输了,但他却没有死,所以他活了过来,武功也更加精进。 生与死的界限除了宫九之外怕没有人能够体会,所以他已经感受到了死亡时的不甘与悔恨,以及真正的剑客究竟已经迈向什么样的境界。 不说是无欲无求,但既然在追求破碎虚空,本身就不应该对破碎虚空有太强的执念。 更何况…… 宫九冷眼看着小老头,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嗤笑,然后在他发现之前,又立刻把自己的嗤笑憋了回去。 剑客确实能在对决中成长,但每一次的对决都应该是无比凶险,都应该无法判断自己能不能活下去,只有这样才能在生死之间完成突破,成就新的自我。 宫九他从来不知道,一名剑客能够在必胜的对决中突破,那只会让他更加自负,体会剑尖没入胸膛的快感。 什么境界的提升,他可不觉得自己能在小老头身上看见他能够破碎虚空。 而且,他真的能够打败叶城主吗? 宫九走了,他甚至不想回头多给小老头一个眼神,因为他意识到,吴明变弱了,起码在他眼中变得很弱小。 他甚至不需要自己去警戒,不足以威慑自己,也不需要让他听话。 武功上虽然还无法相比较,但是心,他已经成了一个弱者。 宫九是不喜欢看向弱者的,能引起他注意力的只有很强的人,所以他才会盯着叶孤城看,才会对陆小凤产生兴趣,才会被吴明钉在棺材中,不知道关上多少天。 但是他不会对现在的吴明出手。 即使已经知道他变弱了,狼一般狠毒的宫九却也没有动手的打算。 这绝对不是因为莫须有的师徒情分,而是看在了另一人的面子上。 叶孤城。 想到这个名字,宫九的眼中陡然迸溅出无数的亮光,如同悬挂在夜幕上的星辰,每一颗都在熠熠生辉。 叶孤城也孤城叶孤城叶孤城叶孤城…… 只要一想到这个名字,他心中的空缺就好像被瞬间填满,宫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人如此关注,这并不同于他对于沙曼的恋母情结,是出于自身意志对一个强者的关注与渴望。 叶孤城会输吗?他会赢吗? 宫九不知道,在结果出来以前,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知道他们对决会迎来怎样的结局。 但是他觉得,叶孤城不会输。 在小老头不知道的角落,他一手培养出来的徒弟,悄咪咪地反水了。 一个月的时间看上去很长,但实际上却很短,一点都经不起推敲。 等到叶孤城手头上的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也就终于到了他要与小老头对决的时间。 在一个月中他什么都没有做,没有恰当的机缘,实力也不可能突飞猛进,更何况他觉得自己也没有必要特殊对待,因为在他成为剑仙的道路上已经经过了无数的磨练,每一次都可能死亡。 他无数次与死亡擦肩而过,只有这样,才能锤炼出真正的剑客。 西门吹雪已经见过他,他信任叶孤城相信他一定可以胜利。 白衣剑客平日里虽然想一块硬邦邦的大冰块,但正因如此,偶尔的真情流露才更让人为之动容。 就算是叶孤城的心也柔软了一个角落。 这就是朋友,这就是知己! 叶孤城只能点头道:“好。” 陆小凤道:“我和花满楼还有西门吹雪都会看你比剑。” 他们出发的时间并不一样,因为叶孤城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所以,心中澎湃的情感,他们的祝福,只能通过眼睛通过言语传达。 陆小凤眼中真挚的情感就像是某种湿漉漉的小动物,只有动物才能有初次纯粹的情感表现。 叶孤城道:“比剑,生死各有命。” 这句话让陆小凤的表情变得有些凶险,就如同波澜壮阔的大海,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变成什么样。 叶孤城道:“但是,我会尽量取得胜利。” 这已经是他能给出的最好的承诺。 陆小凤笑了,他道:“等你回来,我们一定要好好喝上一杯。” 他知道叶孤城不喝酒,但如果真的活着回来,除了酒还有什么能够庆贺? 生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叶孤城定定地看着陆小凤道:“可以。” 如果活着回来,为什么不可以破戒? 等叶孤城真正到了紫禁之巅,明月已经在空中高挂,小老头在屋顶上负手站立,似乎已经等了有一段时间。 小皇帝魏子云站在一处,他们身边还有陆小凤与西门吹雪等人,叶孤城环视一周,并没有看见宫九,但是对方变态的目光却如影随形,自打他一出现就黏在叶孤城的身上。 他知道,宫九肯定也在这里。 小老头看见叶孤城,慈祥笑道:“叶城主来了。” 叶孤城看着他,并没有胆怯,也没有变得亲和,他还是一副不近人的清冷模样,看着小老头道:“跟你一起来的人在哪里。” 小老头笑道:“你是说宫九?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小老头道:“他虽然是我的徒弟,但性格古怪,就算是我也不能命令他做些什么,我想他现在一定在这紫禁城里,在看着叶城主与我,但却不知道他究竟藏在什么地方。” 叶孤城心中冷笑,如果小老头不知道就怪了。 宫九藏着,谁也不知道他的目的,但叶孤城想,无非就两个原因。 如果他不是要小皇帝的命,就是结束后想要自己的命。 他猜,前者的可能性更大。 因为小老头实在是一个非常非常自信的人,从他站在叶孤城的面前起,好像就没有想过自己输掉的可能。 如果有输掉的可能,他怎么可能会对叶孤城提出挑战? 平日里就惯于躲在众人的背后,这样的人不说他有多么阴险,多么狡诈,最起码,他一定无比珍惜自己的生命。 小老头虽然武功高强,但他也是一个非常惜命的人。 叶孤城并不讨厌珍惜生命的人,但是到了小老头这份上,就让人喜欢不起来了。 小老头还是一脸虚假的笑容对叶孤城道:“叶城主,请?” 他甚至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与叶孤城对决了。 叶孤城冷艳高贵地睨了他一眼道:“可以。” 月明,星稀。 紫禁城的上空只有一轮冷冷的月。 月光忽明忽暗,看不真切,却又能照亮两个人的脸。 小老头与叶孤城,两人站在紫禁之巅的两端,向人的一面,脸上一片阴影看不真切,除了他们双方,没有人可以看见两人的表情。 陆小凤站在小皇帝身边,另一边是魏子云,这能保证他在刺客来时空门最小,因为小皇帝身边,有四个高手。 对他来说,在这里,确实是比在宫殿中还要安全许多。 陆小凤道:“你,有没有安排人?” 小皇帝道:“没有。” 陆小凤道:“没有?” 他有些震惊,因为谁都知道,现在有人想要谋反,有人想要小皇帝的命,即使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叶孤城身上,他也没有忘记这一点。 小皇帝道:“你觉得,如果真的有高手要来,谁能拦得住?” 陆小凤道:“但是,如果人能多一些,或许会有什么改变。” 小皇帝道:“如果能有改变,他就不会选择在紫禁之巅对战。” 那个他说的是小老头。 小皇帝道:“一个惜命的人,看似作出的让步,事实上却并没有让步,他能在这里对战,就证明他又全身而退的自信。” 一个武林高手,在关键时刻能够胜过千军万马,而他们之中,与小老头境界最相相近的便是叶孤城。 如果叶孤城不能那小老头怎样,其他人也没有办法。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却听见西门吹雪冷冷插一句道:“肃静。” 他周身的气一直很冷,但没有那一刻,比现在的温度还要低,西门吹雪的全副心神都集中在不远处紫禁之巅的白衣人身上,一秒的功夫分出视线给对话的两人,竟然就让陆小凤产生了置身于冰天雪地之中的错觉。 但是他能被训斥,九五至尊又怎么能蒙受相同的待遇,陆小凤几乎要苦笑了,他本来就知道,西门吹雪的眼中,看不见什么皇权,他所在乎的只有剑道。 或许还有叶孤城? 果然,小皇帝还没有发话,身为大内第一高手的魏子云就想要说些什么。 魏子云道:“你……” 话还没有说完,竟然被小皇帝打断了,他道:“无妨。” 小皇帝又道:“我会安静看对决的。” 他微笑着看像西门吹雪,但眼底的情绪却让陆小凤看出,他并不是谦虚或者是发自内心的微笑,那感觉就好像是蛇,还是一条在丛林中伺机而动,随时就能置人于死地的蟒蛇。 用庞大的身躯将人紧紧缠住,然后猛地一勒。 陆小凤在心中倒吸一口冷气,这笑容,这眼神让他想到了一个人。 宫九! 但为什么,皇帝会对西门吹雪露出这样狠毒的眼神? 陆小凤不明白,这两人之前甚至没有什么交集。 陆小凤这是还不知道,男人对男人也会产生嫉妒,而且这嫉妒并不是因为一个国色天香的女人,而是一个国色天香的男人。 小皇帝:哎嘿好气哦! 听说叶城主与西门吹雪是形影不离的知己呢! 就是不知道这形影不离是哪里来的。 西门吹雪:呵。 小皇帝莫名其妙的破坏死光自然不可能撼动他半分。 忽然,在场的所有人,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小皇帝又将视线投注在紫禁之巅的两人身上,就算是没有视力的花满楼,也凭借他过人的听觉,捕捉两人对决中的任何一丝微小的声响。 他虽然看不见,却有耳朵,通过耳朵获得的信息有的时候并不比视力获得的少。 尤其是在夜晚。 他能听见很多声音,风的声音,铁器相交错的声音。 所有的一切,都证明他们的战斗时多么的激烈。 但是在积累的战斗中,他却也能捕捉到人对话的声音,两人的距离太远,声音也不是很大,所以他只是知道,两人在对话,却不知道他们究竟在说些什么。 就连花满楼也心生好奇,生死一线之间,为什么两个剑客,还会对话? 叶孤城:因为反派死于话多。 他向来是个喜欢动手多过于用嘴的人,因为谁都知道,在关键的战斗中开口说话简直就是开口找死,特别叶孤城并没有向人解释自己究竟用了什么阴谋的习惯。 他好歹也是卷末Boss,还是已经死在正义伙伴手下的那种,为了避免相同的结局,自然会对这些flag敬而远之。 既然不可能是叶孤城开口,那自然就是小老头了。 活血是为了表现他的游刃有余,全盛时期的小老头不仅能够接下叶孤城的剑招,还能见缝插针地说话,他道:“你知不知道,破碎虚空究竟代表了什么?” 叶孤城心中一凛道:来了! 反派的自我剖析。 叶孤城道:“我不需要知道。” 说完,他就刺出一剑,但只是触及小老头的衣角,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是小老头的武功确实很高强,而且不同与上次他因为使用摄魂**而太过劳累,又有西门吹雪与他对决消耗了很多体力,全盛时期的小老头比之前难缠许多,明明叶孤城的剑已经很快,但他却还是能避开,轻功如同鬼魅一般,甚至都看不见他的落脚点。 小老头笑道:“年轻人怕都如同你这样。” 他道:“不怕死,也不在乎自己的未来,眼前只有剑道,仿佛随时都能为了剑献出自己的生命。” 他刺出一剑,因为速度太快,就算是叶孤城都没有防备住,撕裂了一截袖子,还好没有刺破肌肤。 好快的剑! 小老头道:“但我已经是个老人了,越是老人,便别能体会到生命的可贵,也越是向往年轻的躯体。” 叶孤城听见他的话也是一愣,莫非所谓的破碎虚空就像修仙一样,竟然能够返老还童,这还是不是武侠世界? 等等! 他忽然想到了玉罗刹,那人已经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看上去不比西门吹雪大不少,难不成就是因为这原因? 小老头还在喋喋不休道:“我所追求的不过是如同始皇帝一样能够长生不老。” 他眼中迸溅出惊人的光芒,小老头道:“破碎虚空,只要能够破碎虚空,流逝的时间都不会成为阻碍。” 他或许不会拥有年轻的躯体,但他也绝对不会死。 叶孤城看他也冷冷道:“既然你说了这么多,我也告诉你一件事。” 小老头还是很自信,他或许以为叶孤城是在交代遗言,因为在他心中叶孤城已经没有翻盘的余地,剑客一交手就知道自己的对手能力如何,他现在也知道了,叶孤城的实力怎么样。 他很强,或许已经是年青一代的第一人,因为小老头知道,就算是他得意的弟子宫九,也并没有叶孤城的身手。 但他到底还是个年轻人,或许还是个冲动的年轻人,与自己之间有不知道多少年的经验差,在顶尖高手的对决中,就算是一秒的领先,都是决定性的,更不要说是那么多年。 所以,他注定胜不过自己。 对一个一定会死的人,就算让他说几句话又有什么? 小老头几乎是本着临终关怀的心对叶孤城道:“你有什么可以说的?” 叶孤城道:“你永远也不可能达到破碎虚空的境界。” 这句话让小老头的脸色一僵,虽然他还在笑,但是笑容看上去却十分狰狞。 就算是他,都有绝对不可触碰的逆鳞,对小老头来说,所谓的逆鳞不就是破碎虚空? 他已经追逐了很多年,从青年时期道垂垂老矣,但却一直没有放弃,是用尽一切手段都要达到的境界,就算是玉罗刹都没有对他说这样的话,对面不过是一个岁数甚至没有自己一半大的黄口小儿,他又怎么敢,怎么敢直接否定自己? 小老头想,他要镇静,这不过是对面小青年用来挑衅自己的鬼话,他或许已经知道无法胜过自己,所以就要在歪门邪道上下功夫。 小老头自己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格外善于阴谋论其他人,他想,自己应该以辛辣的嘲讽回过去,姿态一定要云淡风气,就好像没有被挑衅到。 但事实上,就算是小老头,也有绝对不能被提到的事情,叶孤城抓得十分准确,小老头虽然数次想要调节自己的表情,但最后还是一团扭曲。 小老头道:“年轻人要知道,自己究竟可以说什么究竟不可以说什么。” 他又道:“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话?” 叶孤城心道,相不相信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一定收到了影响,要不然表情也绝对不会狰狞如同恶鬼。 虽然小老头还在笑,但叶孤城分明能从他的脸上看见鬼的影子,这让他不得不承认宫九绝对是小老头教导出来的,两人就算是凶恶,看上去也是如此地相像。 但叶孤城完全没有被他的表情吓到,他甚至因为小老头的表情,笑得更加嘲讽。 叶孤城道:“我以为你是练剑的,就应该知道一些事情。” 小老头的表情更加不善。 叶孤城道:“所谓的破碎虚空,根本就不是靠武学境界来达成的,而是心境。” 他看向小老头道:“剑道一途,最重要的是诚。” 不说诚于人,而是诚于己。 他道:“你是不是觉得,我比你弱小,你一定能杀了我,所以才会提出要与我比剑?” 小老头也不笑了,他道:“因为你比我弱小,所以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叶孤城笑道:“如果我是你,卡在这种境界,就不会找比自己更弱小的人,而是去找玉罗刹。” 他们都知道,玉罗刹已经达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对于在场的两人来说,那是无法撼动的高峰。 去找玉罗刹,去找比自己强一个境界的人,那不是送死? 但如果连送死的勇气都没有,又怎么能突破自身的桎梏,看见更高远的境界。 叶孤城道:“你太高看,也太在乎破碎虚空这一重境界了,因为太在乎,所以反而不可能突破。” 小老头给他说得面色铁青,因为他不得不承认,叶孤城所说的是有那么点道理,但是他怎么可能承认?不仅不能承认,他手上的剑甚至变得更快。 他迫切地想要置叶孤城于死地。 是因为说到了他的痛处了吗? 还是因为小老头不愿意承认自己无法达到破碎虚空的事实? 剑刃相接触,发出刺耳的声响,两人的身形变化太快,竟然没有什么人能够跟上他们变化的速度,知道最清晰的竟然变成了花满楼,因为目力会有跟不上的时候,但是声音却不会欺骗他。 花满楼道:“两人的速度都变快了。”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玉罗刹道:“吴明完了。” 他并不与宫九在一处,自然也不能与西门吹雪他们在一处,而是带着并不会多少武功的白月明,远远地用万华镜观战。 白月明很不爽,她道:“我对男人打架没有兴趣,你带我来是干什么?” 两人外有黑色的雾气包裹,玉罗刹的雾气就好像是壁虎的皮,自带天然保护色,在什么地方就能变成什么样的颜色,不仅能够遮掩他的真容,还能起到很好的隐蔽作用。 玉罗刹道:“就我一个人观战,岂不是太寂寞?” 白月明道:“但只有一台万华镜。” 还一直被玉罗刹拿在手上。 显然,她只不过是被对方顺手拉过来的。 玉罗刹对白月明的话充耳不闻,他道:“如果吴明不是这么急功近利,说不定也不会落败,很可惜,他对破碎虚空太执着了。” 白月明听见他的话,以似笑非笑的眼神看向玉罗刹道:“真正让他对破碎虚空产生执念的,不就是你吗?” 玉罗刹笑道:“怎么会,世界上哪里来第二个像我这样的武学奇才?” 白月明一口唾沫吐在玉罗刹脸上,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当然,她没有真的吐。 白月明知道道:“我看未必,叶城主比你年轻,比你貌美,不也已经触摸到破碎虚空的边缘?” 白月明越说越顺溜,她哼一声道:“或许这场对决结束之后,他就突破了。” 然后玉罗刹不说话了。 白月明等了又等,终于觉得不对了,按照玉罗刹聒噪的个性,听见自己的挑衅又怎么可能不说话。 白月明道:“怎么不说话了?” 玉罗刹道:“给你说对了。” 白月明道:“什么?” 玉罗刹道:“他好像真的要突破了。” 白月明:??? 原来我猜得这么准? 叶孤城并不知道什么是破碎虚空,也不知道怎样才能破碎虚空。 只不过在与小老头生死一线的对战之中,他忽然感觉到了某种玄而又玄的境界。 或许是因为死亡的逼迫,或许眼中只有自己的剑只有对方的剑,从某一瞬间开始,他眼前的人并不是小老头,也不是世间的一切景象,而变成了无数诡异的线条。 这些线条是什么? 他看见有锋利的剑刃划过,又恍然大悟。 是剑。 是剑移动的轨迹。 为什么他能看见剑移动的轨迹? 这种问题还没有思考出来,叶孤城又发现,自己所看见的好像并不是剑已经划过的位置,他甚至还能看见,对方下一剑会处在什么样的地方。 他知道如何隔挡,如何避开,如何化解对方的攻击。 这种境界是不对的,因为叶孤城的经验远远不如小老头,所见过的剑招,所学习过的剑谱更是不必对方多。 但他此时,却仿佛忽然成为了一名见过世间沧桑的老者,每一剑都活在他的记忆之中。 为什么会忽然进入贤者时间? 叶孤城不知道,他只知道一件事,自己只要轻轻地挥动手上的剑刃,就能破出对方密如网的攻击。 所以,他抬手了。 “哐当——” 花满楼的耳朵一动。 有剑,落地了。 陆小凤道:“那是什么?” 他忽然看见了耀眼的白光闪过,在黑暗的夜中显得如此明显。 陆小凤又道:“莫非是叶城主的天外飞仙?” 在他的记忆中,只有天外飞仙才能如此的辉煌而又绚烂。 西门吹雪道:“不是。” 小皇帝道:“不是。” 两人诡异地一顿,显然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会同时开口。 西门吹雪道:“那不是天外飞仙,只是普通地刺出一剑。” 陆小凤道:“刺出一剑,会有这么大的声势?” 他又道:“因为这一剑的速度,这一剑的辉煌,已经不亚于天外飞仙。” 所谓的招式,仅仅是外在,脱下外皮,所有的内在都是一样的。 剑的极致,便是刺出来的一击。 不用到太和殿的上空,他们就知道究竟是谁赢,谁输。 叶孤城,赢了。 叶孤城心道:这是什么? 他眼前是黑夜,是倒在地上的小老头,手上是剑,剑刃上还沾着血。 他刚才感觉到的,是什么? 在刺出如同耀眼虹光般绚丽的剑招时,他眼前竟然一片白茫茫,好像看见了无数的碎片。 没一个碎片上,都好像有人,有物,有山,有海,有一个世界。 他少见地陷入了茫然,他刚才那一瞬间接触到的,难不成就是破碎虚空? 【触发条件达成:破碎虚空】 什么? 他忽然听见了某种诡异的机械音,抬头,却发现什么都没有,只能看见对面有人运着轻功向自己来,似乎是西门吹雪,又有陆小凤。 宫九好像也在,但却在另一个方向,他的眼中还是燃烧着火焰,但这绝对不是愤怒的火焰,而是猛兽盯上了猎物。 所以他听见的。 【第一个世界:陆小凤传奇,穿越条件已触发】 叶孤城:??? 他竟然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的身体从半空中浮了起来,就好像感受到了莫名的吸引力,向着天边的另一头被吸了过去。 西门吹雪大惊,竟然不由自主加快了脚下的速度,伸手向着叶孤城够过去。 西门吹雪道:“叶孤城——” 他如同被冰封的脸上还是第一次闪过焦急的情绪。 叶孤城也很懵逼,他不知道自己明明在的是武侠世界,又怎么一下子变成了玄幻侧,所以他也只能伸手,尽量去触碰,西门吹雪的手指。 西门吹雪道:“抓紧我。” 【即将前往第二个世界:小李飞刀】 叶孤城的手指变得透明,西门吹雪伸手,只接触到了空中散瘀的最后一丝温热,人却硬生生地不见了。 他脸上闪过了空白与茫然,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应该是破碎虚空去了。” 熟悉的男声从背后传来,就算不回头,西门吹雪也知道是谁。 他道:“破碎虚空?” 玉罗刹道:“不错。” 他道:“如果你也达到破碎虚空的境界,就能再一次遇见他。” 【第一个世界清点完毕,获得私人财产:白云城】 【第二个世界开始读取】 【通道加载完毕】 【落点:塞外】 【晋江穿越系统,欢迎您的再次使用】 【记得给五星好评哦,亲】 叶孤城:差评! 作者有话要说:  对没错,叶城主就穿越了 四舍五入和西门吹雪拉了小手 【广告时间】 虽然这篇文才写了四分之一,提前求下篇文的预收《山海怪物志》 我的专栏中有,是写人与妖怪的故事 本土的妖怪传说,还有外国的妖怪都会出境哦~ 【感谢时间】 谢谢各位小天使的营养液与地雷,非常感谢 有营养液的请不要大意地投给我谢谢么么哒!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5 10:57:41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5 12:43:17 妄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5 13:04:06 红烧蓝绿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5 13:10:19 氢离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5 13:12:13 阳华六出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5 13:15:42 烨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5 13:33:44 洛月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5 13:53:05 呆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5 14:04:20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8-05 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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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关系没有关系又怎么样,比起分赃不均引起的内讧,两人之间称得上是相安无事,可能是因为他们来钱的方法与一般江湖人不同,只能两个人搭伙,少了谁都不可以,所以才能平安地活下来。 柳无涯道:“我们所找到的宝物,之前那些人不都也以为是传说?” 花有际道:“这不一样。” 柳无涯道:“怎么不一样?” 花有际道:“我们找的,那都是死人的东西,很多活人都不屑于看。” 他顿了一下接着道:“但是现在,我们找的是活人的东西,而且是无数活人争着抢着要弄到手的东西,难度上升数倍,怎么看也不是我们能够拿到手的。”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就是这个道理? 柳无涯道:“但是你甘心?” 他以一双阴鸷的眼盯着花有际,只要与死人打交道太多,身上总是会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阴气,似乎是从墓地里带来的,等到年纪大了或许会染上风湿一类的毛病,又或者被鬼魂缠上夜夜惊梦,但是现在,火气旺盛的年轻人只会显得阴沉,没有太大的变化。 花有际不说话了,他或许已经将柳无涯的话听在了耳朵里。 柳无涯接着道:“你又不是没有看见那些人,仅仅凭借一个传说,一个江湖传言,就蜂拥而至到塞北,他们手上甚至没有藏宝图,也不知道传说中的城池究竟在哪里,竟然敢这样一头扎进来。” 花有际的喉头不断滚动。 他甚至要被柳无涯说得心动了。 如此看来,在是否寻宝这件事上,他也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坚定。 柳无涯看出了他的松动,一个劲儿地安利,他又道:“奇门遁甲,那些个玩失踪的墓用的不都是诸葛孔明的一套法子,我们虽然武功并不能排上乘,但是论这些奇淫巧技,还没有人能够比得过我们兄弟俩,往日里天天如同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就算是得了银子也被认为是不干净,这等耻辱,难不成兄弟你忘了?” 花有际从牙齿缝中挤出几个字道:“我没忘。” 那些个江湖大侠手上不一定比他们干净,他们不过挣得是死人的钱,但是那些人,他们所杀的可都是活人,谁比谁更高贵,他们凭什么蒙受这样的侮辱? 柳无涯道:“眼下正是羞辱那些个江湖大侠的好时机,更何况,听说那桃花源一般的城中还有无数武林秘籍,要是你我真的弄上个一两本合适的,洗筋伐髓,说不定也能从头练一手好武艺。” 有了好武艺,便不会过上人人喊打的日子,行动再诡谲,做的事再令人生厌,也只会让人忌惮。 确实,江湖上从来就不缺少一夜成为武林高手的传奇故事,有的是真的,但大多数都是是假的,不过这俩不是兄弟的兄弟知道,他们现在在谋划的,或许是真的。 柳无涯道:“怜花宝鉴,你真的不想要?” 无论是毒经还是易容,只要能精通其中一项,他们还怕什么? 花有际终于心动了,他不得不承认,柳无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两人不愧是在一起不知道多久的好搭档,简直就变成了对方肚子里的蛔虫,想要说服其中一人,一说一个准。 但就算是亲兄弟,都有自己的秘密,更不要说他们两人并不是亲兄弟了。 花有际压低声音道:“你怎么知道《怜花宝鉴》在那座城里?” 王怜花已经不在江湖上行走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所谓“哥不在江湖,但处处都有哥的传说”就是如此,他与沈浪大侠还有朱七七等一系列爱恨情仇故事就算过去十年恐怕还被人津津乐道。 但既然是江湖人,八卦也要上点档次,他们不仅要谈论感情纠葛,还要谈论他们的武功,他们的才智。 《怜花宝鉴》,在这秘籍横空出世之前,没有人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这是王怜花一生武功才智的结晶。 只要得到《怜花宝鉴》,只要学习《怜花宝鉴》中记载的内容,哪怕是一种,都足够让默默无闻的侠士变成江湖排行前列的高手。 不要问原因,因为王怜花就是这样一个传奇的人物。 花有际的心动,不是为财宝,而是为了《怜花宝鉴》。 柳无涯听见花有际的疑问,终于来了精神,他勾勾手指,示意对方靠近。 花有际很看不惯他这一副故作神秘的模样,但他现在有特别想要知道,只能配合柳无涯的趣味。 柳无涯道:“有人亲眼看见。” 花有际道:“亲眼看见什么?” 柳无涯道:“亲眼看见王怜花将那本秘籍交给城主。” 花有际道:“城主?” 柳无涯道:“不错。” 城实在是太神秘了,除了在塞北,江湖人并不能知道更多的信息,但是他们知道,只要是城池,就会有城主,城主是一座城的最高统治者,在他们心中桃花源般的城池中,更是如此。 他们虽然不知道城主是谁,也没有人看见过,但是他们却知道,这人在城中有不可撼动的权威。 花有际道:“但是,这种画面本来不应该被人看见。” 因为《怜花宝鉴》实在是太珍贵了,只要现世,必定引起血雨腥风,但凡是有些头脑的人,都不会让人知道,宝物在自己手中。 柳无涯道:“本来确实不应该被人知道,但如果看见的人是城主的护卫就很正常了。” 花有际不为所动道:“但是城主的护卫,应该在城里面?” 柳无涯笑道:“只要是有腿的人,就会走动,就不可能永远呆在一处。” 花有际道:“但我听说,根本就没有人想从城中出来。” 柳无涯道:“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世界上就不会有人知道城的存在。” 花有际想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没错。 柳无涯道:“那护卫出来了,不仅出来了,还背叛了城主。” 花有际睁大眼睛道:“背叛?” 他又道:“何缘故?” 柳无涯道:“这世界上如果有一个男人,背叛他宣誓效忠的主子,缘故只有一个。” 花有际不说话。 柳无涯宣布道:“定然是为了一个女人。” 花有际道:“但是真正忠心的护卫,就算是为了女人,也不会背叛自己的主子。” 柳无涯道:“这只能证明,城主身边的护卫并不是那么忠心。” 他又道:“那护卫既然是城主的护卫,当然知晓无数的秘密,他从城中出来,就将秘密带到了中原,被无数人知道。” 花有际道:“那他人在哪里?” 柳无涯道:“他人,自然是死了。” 花有际道:“死了?” 柳无涯道:“高深莫测的城主怎么会允许有人知道《怜花宝鉴》在他那里?所以背叛的人自然是死了。” 花有际的眼神游移不定,因为他还不是很相信柳无涯说的话。 柳无涯道:“我知道,这件事听起来死无对证,也不明不白,但是现在江湖上确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 花有际道:“为什么会有很多人知道?” 柳无涯道:“因为有人去找了天机阁求证。” 花有际惊道:“天机阁?” 如果是十年前说道“天机”这两个字,所有的江湖人都会想到一个人,那就是武林第一高手,天机老人。 但是现在,天机老人已经不出手很久了,他的名字也成了一个神话,谈论他的人越来越少,但是神秘莫测的天机阁,却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 没人知道这个组织究竟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形成,又是怎么遍布大江南北,只是当被人发现的时候,天机阁的足迹已经深深地陷入这个国家的地底,只要江湖人有钱,几乎就可以问出他们想要知道的,任何秘密。 多么神秘的组织。 果然,就算是疑心重重如花有际,在听见天机阁三个字时,表情都为之一变。 花有际道:“如果天机阁都发话了,那定然是错不了。” 城主身边出现叛徒,这本来是很荒谬的一件事,但如果被天机阁盖棺定论,便能化不可能为可能。 天机阁就是权威。 柳无涯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他道:“那我们是去还是不去?” 花有际一咬牙道:“去!” 如果能够得到《怜花宝鉴》,就算是付出自己的命,都是值得的。 朗月很生气。 她向来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仙女,就如同叶孤城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仙人一样,白云城的人都以与他们城主相似为荣,像岚风朗月更是其中的中翘楚,就算发生再荒唐的事都无法震惊她们俩。 所以当白云城以及一众人随着叶孤城白日飞升,她们的表情变都没有变。 叶城主本来就是天上的仙人,就算是飞升,也是正常。 叶孤鸿:等等他是人好吗?! 唯一与叶孤城有血缘关系的小弟弟化身成为城中唯一的颜艺帝。 就算是饭城主也是要讲究基本法的! 白云城的人显然不知道基本法是什么。 至于什么时间停止流逝,白云城既没有新人口出生,也没有人死亡,所有人都保持在壮年安居乐业,仿佛神仙手段一般的设定也被众人自然而然地接受了。 毕竟是仙家手段啊,都说天上一天,地下一年,他们岂不是就处于这种诡异的状态之中。 叶孤鸿:…… 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吃惊了。 人没有变化,心自然也没有变化,像是岚风朗月以及白云城的下属对叶孤城那叫是十年如一日的忠心耿耿,不要说什么叛徒,就算是听见别人说他们家城主有一两句的不是,那都要找机会把人做掉,更别说是白云城机密外泄这等大事了。 所以叛徒什么,一开始就不存在的。 说到底也不过就是王怜花好心的恶作剧,本来就是亦正亦邪的千面公子,无论做什么事,都不需要什么理由,全凭借他的想法,来去自如。 想来也不知道哪一日,世间少有几个通晓奇门遁甲人之一的王怜花从入口进了白云城,看见叶孤城多少年没有变化的脸叹息一声:“我竟然都不知道你的脸是真的还是假的。” 叶孤城淡淡道:“达到破碎虚空,都是小事。” 他又看向王怜花道:“驻颜有道的,你不就是一个。” 王怜花又道:“但破碎虚空的人只有你一个,你周围这些人,又有哪个是破碎虚空了?” 他伸手一指岚风朗月,笑容揶揄。 王怜花是很少知道白云城异状的人之一。 但是叶孤城并不在乎,因为白云城的奇门遁甲是他自带的,因为系统那所谓的“私人物品:白云城”,只要他想,便能施展袖里乾坤,将整座城都收起来。 第一次知道的时候,叶城主差点以为自己是真的穿越到了玄幻侧,后来发现除了能将白云城收起来之后他什么都不能做,便稍微放了一点心。 不过,说实在的,他人到了小李飞刀的时间,简直就是欺负人。 即使才堪堪进入破碎虚空境界,这世界上能与他有一战之力的也不过就是沈浪这样的武学巅峰罢了。 王怜花看着叶孤城不说话,知道他没有些别的心思,只不过不想理会自己,便叹了一口气道:“都说我有一千张脸,想来就算你的面貌十年二十年不变化所有人也只觉得是驻颜术罢了,何苦因为这样的原因窝在一方小城之中,与世隔绝。” 叶孤城心道,我又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为了巩固虚浮的破碎虚空境界,要闭关多年罢了。 然后王怜花道:“我准备前往海外,将毕生所学汇成一本《怜花宝鉴》,赠与与你。” 叶孤城:??? 那玩意不是应该给李寻欢然后被林诗音拿走了? 等等不对啊,小李探花才考上探花呢。 叶孤城有些忧郁,他最烦这个,时间线全部打乱。 要是《小李飞刀》也变成《叶孤城传奇》怎么办? 王怜花接着道:“我听说最近江湖上有人要开始排名兵器谱,想来你的剑就算排不了第一也能排第一。” 叶孤城看他,直接说第一不就行了吗? 但听见王怜花的话他忽然反应过来,有了并不是很好的预感,叶孤城道:“等等,你……” 王怜花道:“有不少江湖人应该已经准备找过来了,我虽然没有沈浪第一个十年名声叫得响,但好歹也有些影响力。” 他叫有一点影响力吗?主宰第一个十年的分明就是沈浪与王怜花。 他现在终于是知道王怜花的打算了,在他看来叶孤城虽然不想出来,不想出名,那就让人上门去找他。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执着于让叶孤城在江湖上崭露头角,但既然王怜花想要做,就没有不行动的道理。 所以他行动了。 王怜花道:“东西我就留给你了,好好珍惜。” 说完竟然飘飘欲仙就准备走了。 叶孤城面无表情。 啧。 什么地方都有麻烦人物。 朗月听了一会儿就知道王怜花到底做了什么,但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江湖上的流言蜚语给气炸了。 叶孤城道:“朗月。”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叹道:“你去看看,王怜花究竟做了什么。” 朗月道:“是。” 天机阁,如此有叶孤城气息的名字一看就是白云城的产业,虽然白云城因为奇门遁甲的缘故在塞北呆的好好的,但是勤劳勇敢的白云城群众显然并不是甘于平庸的人,他们能够发展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商业情报业等各个产业,江湖上一夜崛起的帮派那么多,为什么不能多一个天机阁? 朗月的记忆力很强,在江湖上,过目不忘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常见的本事,所以她理由当然拥有这一能力。 但是比起那些过目不忘的人,朗月还要更善于变通,更善于归纳总结,所以她被叶孤城派去管理天机阁的事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她本来是高洁如同仙女一般的人物,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但是等她看完有关情报,白璧无瑕的脸上竟然飞上两抹绯红的轻云,就好像是画中的人忽然有了生气,更是美艳不可方物。 但是朗月并不是突然有了神采,她只不过是气炸了。 这这这这这这……这实在是太侮辱他们的职业素养了! 不带指甲的手指猛然用力,手上的一叠纸竟然化作齑粉,愤怒之下用内力将纸片震碎成小粉末,这世界上除了习武的高手,还有谁能做到这种事? 朗月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把那王怜花给生吞活剥了,管他什么江湖第一个十年,她这样的忠仆,眼中只有叶孤城一个,最重视的就是白云城的信誉,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她就是白云城的人,并且抱着高度的自豪感完成了常人不可完成之事,在她心中,叶城主的下属,他的仆人,不仅不是蔑称,还是尊称,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要进入城主府,却没有缘分,如此看来,她和岚风是多么的幸运。 外面的人不知道,但是城中的人都知道,城主那有什么亲近的护卫,最亲近的两人不就是岚风和朗月,看见这王怜花散步的谣言,就好像在说她背叛了城主一样,怎么能让朗月不气愤? 但是等她气愤完回过神来,却发现所有的情报都成了粉末,虽然心中还是很不愉快,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她竟然一时气愤下做出了如此不专业的事情,即使脑子已经将情报的内容全部记住,也实在是太不应该。 朗月想,事已至此,只能将那些情报全部默写一份,然后再呈献给叶城主看。 朗月道:“拿纸来。” 让他想不到的是,天机阁的伙计虽然拿了纸来,但是拿来的却不是空白的纸,上面已经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定睛一看,可不与刚才被朗月撕成碎片的情报内容一模一样? 朗月道:“这……” 伙计道:“我们总管的已经看过了内容,知道朗月姑娘定然会气急,所以早早就准备了备份。” 朗月恍然大悟,几番调整至下终于恢复了冰清玉洁的模样,她道:“替我对一块砖道声谢。” 伙计点头称好。 不错,天机阁的总管自然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块砖,无论哪里需要他,他都能立刻填不上,想来这世界上还没有什么工作是他做不了的。 朗月将重要的情报按照顺序收拾好,又呈献给叶孤城看,这世界上恐怕没有人能够猜到,辐射整个中原的天机阁,真正的中心竟然在塞北,如果被知道了,那些江湖人还不知道要大惊失色成什么样。 叶孤城一目十行地看完了,并没有觉得惊讶,他猜王怜花就会编一个故事,以王怜花对他的了解,这故事不一定会走心,但叶孤城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如此之敷衍,明明是找事情给叶孤城做,还给故事留下了很多漏洞。 就好像笃定,他会接受天下人的挑战一样。 只要是练剑之人,这世界上就没有几个可以将送上门的对手拒之门外,即使被群起而攻之,也是一样。 叶孤城是顶尖的高手,顶尖高手出世,总是要有不同寻常的动静,不说什么五雷轰顶天降祥瑞,能够震惊武林还是必要的,一如当年他入中原击杀江如画,已经达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叶孤城的出场只会变得更加华丽。 他虽然对此并不是很在乎,但人既然已经要来了,哪有往外推的道理? 叶孤城道:“这件事,还真是委屈你们了。” 他是对朗月这么说的,叶孤城虽然看上去不近人情,但是对婢女哪有不关心的,朗月虽然在他面前好像还一切正常,但是叶孤城自然知道,对方心中已经气炸了。 朗月听见叶孤城的话,眼圈竟然忽然红了,虽然下一秒就憋了回去,但她刚才被感动到了却还是不争的事实。 朗月道:“只要是为了城主,一切都无妨。” 语言的苍白无法将她心中的感激体现出十万分之一,很早以前就准备脑肝涂地结草衔环也要报答叶城主的知遇之恩,这下子更是无以为报。 对白云城的人来说,每和叶孤城的相处增加一日,他们心中澎湃的情感就更加多出一分。 叶孤城道:“你先去看看,究竟有多少人对《怜花宝鉴》有兴趣。”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又道:“岚风。” 一直在当布景板的婢女忽然有了精神,就连一丝不苟的头上都差一点有呆毛挣脱出来。 岚风道:“是。” 叶孤城道:“你去看看奇门遁甲。” 袖里乾坤这种作弊似的手段不到关键时刻叶孤城才不会使用,更何况,他觉得那些个江湖人根本没有办法闯进白云城,没看见江湖第一个十年才有本事进来,就算是沈浪,对奇门遁甲都无所适从,没有王怜花,他根本没有进来的可能。 这世界上还有几个王怜花那样的异才,他二十年学的东西,人家几辈子加在一起都学不会。 但就算并不是很担心,叶孤城到底也是个心思缜密的人,所以他习惯性未雨绸缪,先检查好,以不变应万变,如此才能万无一失。 岚风道:“是!” 心里想着一定要把城中善于奇门遁甲的人全部找出来,让这座城彻彻底底变成不会展现于人前的迷雾阵才可以。 她的想法很危险,因为在岚风心中,白云城已经成了移动炮台,已经成了进来就不可能回去的地方,如果再不够,她甚至还要弄出些虫子蛊毒,想来如果江湖人真的能进来,定然是生不如死,就好像进入了活生生的地狱。 她的想法也实在是非常的危险了。 两个婢女走了,最后自然只剩下叶孤城一个,他看着被硬生生塞到自己手上的《怜花宝鉴》心情十分复杂。 交给他,除了让他保管,还有另一重意思,王怜花还是蛮希望叶孤城可以看看自己毕生所学结晶的。 这自然不是因为希望叶城主当他的传人,真要说起来,不过就是小孩子一般的炫耀,虽然他王怜花没有在武学上大成破碎虚空的境界,但是他聪明,很聪明,非常聪明,就算是达成了破碎虚空的人,知识量也绝对没有他丰富。 在这点上,他王怜花是胜过了破碎虚空的叶孤城。 所以他能够洋洋得意。 叶孤城看着这本册子,几乎看见了王怜花的得意脸,他禁不住哑然失笑。 这人,怎么还跟个孩子似的。 所谓的返璞归真赤子心性,是不是能用来形容王怜花? 叶孤城心道:也罢,既然他这么希望自己知道,那就看看好了。 他翻开《怜花宝鉴》,一开始就是天文星象,巫术占卜。 塞外,也就是人口中的塞北,在冬日,是非常寒冷的。 眼下虽然还没有到冬日,只不过入秋一些日子,风就已经非常凛冽,刮在人的脸上,就好像刀子在人坚硬的皮肤上一刀一刀地割下去。 这些江湖人,除了以白面书生形象示人的年轻公子哥,又有几个不是饱经风霜,但即便是他们,都似乎有些挡不住塞北的严寒,脸通红,又好像带着紫色。 柳无涯看见在寒风中还顽强挂在旗杆上的酒旗,立刻对花有际喊道:“快,快去前面,那里有个酒馆!” 他的声音已经尽量放大,但是风实在是太严酷,再大的嗓门都不得不被风打乱。 花有际没有听加他的声音,便道:“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每一声都拖长两个节拍。 柳无涯道,他就知道是这样,只能叹一口气,迎着强风硬生生凑近了花有际再说一遍道:“我说前面有个酒馆。” 花有际终于听见了,他点头道:“我们快点进去。” 等两人好不容易在凛冽的秋风之中下马,进入酒馆,才感觉到被风吹到几乎开裂的脸上产生了疼痛。 但这疼痛不仅不让他们难过,反而十分欣喜。 因为这是活着的疼痛,只有活着才能感觉到痛,如果脸彻底麻木,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疼,是好的。 两大男人就挤在长条凳上,柳无涯先从包袱里拿出一个小瓦罐,打开里面是姑娘家的雪花膏,用手抠出一大坨,在脸上擦擦,花有际也是。 他们俩虽然是从死人身上发财的,但也不仅仅是下墓地,什么楼兰啊,沙漠啊,都去过,那里地尸体都是干的,沙尘暴更是大得吓死人,虽然与塞北的风有点不同,但也能把人的脸吹开裂。 所以在来之前,他们就做好了准备。 店小二先不上酒,反而上了两海碗的热水,这水是免费的,只要是能到这家店的人都能得到两碗免费的水。 两人一起举碗,咕嘟咕嘟热水下肚,才感觉到四肢百骸有传来了热度。 柳无涯道:“就算是塞北,也没有这么冷的,这还是秋天,雪花都没有飘,实在是古怪。” 花有际道:“确实,塞北不应该这么冷。” 那店小二听见他们的对话,嬉皮笑脸地凑上来道:“两位客官是不知道,我们这里比塞北的北还要再北一点儿,一年四季都刮怪风,寻常旅客若不是准备充足的,都走不到这里来。” 柳无涯眼神闪烁道:“没有旅客,难你们是怎么做生意的?” 店小二道:“虽然没有寻常旅客,但我们这里有商队经过,做生意就靠他们。” 连江湖人都很难进入的地方,竟然会有商队?柳无涯与花有际对视一眼,都陷入了深思。 小二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如果是真话,来往的商队,莫不就是城中的人? 此刻小酒馆好像只有他们两人,不,还有充满精神的店小二与瞌睡的掌柜,两人看着在外面形成旋的风,都没有了出去的**。 柳无涯道:“小二,有酒吗?” 店小二道:“我们这里既然挂着酒旗,自然是有酒的。” 花有际道:“我们要烈酒,比烧刀子还要烈的烈酒。” 店小二又道:“您还真是选对了,我们这里只有烈酒,而且每一种都要比烧刀子更烈。” 柳无涯道:“那就来一坛烈酒,并一碟花生米二两猪头肉。” 店小二道:“好嘞!” 烈酒放中间,二两猪头肉放在柳无涯身前,一叠花生米放在花有际身前。 泾渭分明。 忽然,两人又猛地放下筷子,他们听见了,马的嘶鸣。 又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凌乱又厚实,远远超过了两个人。 进来的是四个身形高大的彪形大汉。 一开口,声如洪钟,他道:“店小二,上最烈的酒。” 店小二道:“客官不先来碗热水?” 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从寒冷的风旋儿中过来,最好先喝一碗热水。 四人坐在四条凳子上,他们的身形实在是太高大了,在屁股与板凳相接触的瞬间竟然发出了响声,还好那条凳儿虽然看上去老旧,但却很结实,承受住了他们庞大的身躯。 那大汉道:“要什么热水,要烈酒!” 店小二也不劝说,直接将酒碗放在了他们身前,然后就赔笑着下去了。 四人又开始咕嘟咕嘟地喝酒,他们喝得很猛,又或者是想故意显示出自己的英雄气概,一碗酒,从脖子上漏出来了一小半,这实在是非常粗犷的喝酒姿势。 一碗酒下毒,比烧刀子还要热烈的劲儿从胃中一路上升,直冲天灵盖。 他们活了过来。 活过来之后,领头的那人嗓门似乎变得更大,他们一点都不介意别人知道来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即使柳无涯花有际频频侧目,以不善的眼神盯着他们看都没有停下。 柳无涯道:“是吴下四虎。” 吴下指得既是地名,也是吴下阿蒙的一语双关,这四个人练得功夫虽然霸道,但却是实打实的草莽,不仅脾气暴烈,行事说不上是光明磊落,对江湖上那些武功不如他们的人也怀有嘲弄的恶意。 柳无涯他们自然是被嘲弄过的,或者是,全江湖人几乎都嘲弄过他们。 就算是江湖人也是分有三六九等的,因为是从死人身上刨食,如果不是功夫还不是很弱,他们俩甚至不能被归入江湖人,而是直接被视贱业。 那是人人喊打的。 如果碰上个性子高傲的,看见他们甚至都不会去理睬,就当是看见了一团空气,但很可惜,最先看见他们的竟然是吴下四虎,这就逃不了一番戏弄。 老大先道:“刚才没有看清楚在这里的人是谁,想不到竟然是你们两个。” 柳无涯与花有际都稳稳当当地坐着,好像根本就没有看见说话的大汉。 他又道:“你们怎么也来这里,塞北可没有你们要的死人。” 柳无涯冷冷看老大一样,眼神阴沉得紧,他道:“我们来这里找的可不是死人。” 老大道:“找的不是死人,莫非你们也对《怜花宝鉴》有兴趣?” 他嗤之以鼻道:“省省吧,上面有无数的功法,但绝对不会有教人挖坟的功夫。” 柳无涯的性子很不好,即使受到了这么多次的嘲讽打磨,也没有把他的棱角打磨光,想来眉宇间的郁气就是这么堆积而来,所以他道:“靠杀人吃饭的,与靠死人吃饭的,比不上那个更加高贵?” 就如同这些人的功夫不一定比他好,但却能够在他们面前耀武扬威一样。 柳无涯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自己的功夫能够更好一些,他和花有际的功夫不算很好,也不算很差,比江湖上只有三脚猫功夫的人要好上很多,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备受嘲弄。 做什么事天生就不是自己选的,其中有种种原因,但就算是再离经叛道,做些不光彩的事情,有些人会被嘲弄,有些人却被讳莫如深。 他们是绝对不会自大到系那个要将自己与王怜花相比,只希望能够得到对方的馈赠,学个一两手功夫,让他们可以活得更加顺畅一点。 本来就都是为了《怜花宝鉴》来的,他们似乎没有被欺负的道理。 两方人似乎还有争执的余地,又似乎还要动起手来,却忽然听见一冷冷的,但又有些清脆的声音从墙角传过来。 那人道:“《怜花宝鉴》是什么?” 是小孩子的声音,或者说是少年人的声音。 几人动作同时一停顿,他们立刻转头向墙角看过去,竟然看见了一个十多岁的娃娃。 有到十多岁吗?或许有,或许没有。 在场人都睁大了眼睛,他们刚才竟然没有发现,这里还有别人! 店小二迎上去道:“小客官,可要加水?” 显然他已经在这里很长时间,但是无论是柳无涯花有际,还是吴下四虎都没有发现他。 那孩子道:“不用。” 吴下四虎的老大眼珠子一转,竟然抢在众人面前开口道:“你问《怜花宝鉴》是什么?但是在我回答问题之前,你也要回答一个问题。” 竟然对一小孩子耍心机。 但是那小孩子却不买账,他道:“我不需要知道《怜花宝鉴》是什么。” 他的声音冷冷清清,表情也冷冷清清,看上去竟然不像一个孩子。 但他又确实是一个孩子,因为他的眼神很清澈,是赤子,是动物才会有的清澈,又带有一股子野性。 动物,往往是最不容易被糊弄的。 但老大又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相反,他十分地霸道,最讨厌别人不顺着自己的意思来,就算对方是小孩子,也是如此。 他道:“你从哪里来的!” 小孩不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他并不需要回答这人的问题。 老大忍不住走上前,他又道:“你是不是要去奇门遁甲中的城?” 这小孩儿如此古怪,他会不会就是从奇门遁甲中出来的? 但明明是野兽般拥有清澈眼神的孩子,在听见“奇门遁甲”这四个字的时候却难得给出了反应。 他都:“我们就在奇门遁甲之中。” 打着旋儿的风,就是证明。 虽然没有缥缈的白雾,但他们确确实实已经在阵法中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点都不套路 【感谢时间】 最近大家都好热情,谢谢么么哒! 25085904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09:42:26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09:56:26 逐臣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8-06 12:21:33 虹梢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12:22:59 我很安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12:33:52 妄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12:33:54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12:34:19 19611097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12:48:52 呆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12:51:45 白泽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12:58:51 殇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13:13:21 此去经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13:17:42 一叶孤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6 13: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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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城中能者不止一个两个,虽然他自己对奇门遁甲没有了解,但是系统自带的阵法现在已经被白云城中那些了解这门技术的人摸得透透的, 他也不过就是围观过一次,就被那些两眼放光的技术人员吓得想要退避三舍。 当然没有表现在面上,毕竟叶城主无论什么时候都冷艳高贵没有死角,即使看见两眼冒绿光恨不得能把一座城都吞下去的技术人员,都还能维持他冷静的表皮,点头或者摇头,然后在众人崇拜的眼神之中再度飘飘欲仙地离开。 轻功自带特效,每一步都好像踩在云端。 技术众:不愧是城主! 但只有到了能够一人独处,不会被发现的地方,才会用袖子擦擦根本不存在的汗水,长长舒一口气。 不愧是搞技术的,看上去真的是十分恐怖呢! 知识分子的压迫感可不是虚的,他们不仅在气势上表现得与众不同,动手也能跟得上,白云城缺少奇门遁甲上的专精分子,诸葛孔明的遗产除了有大机缘的人,还有谁能获得手把手的教育,不过就是到处找孤本,自己对着纸张研究,要不然就是弄些小石头比划比划,像能把一座城给笼罩在其中的阵法,他们就没有一个人是看见过的。 所以白云城成了活生生的例子,对这些人来说简直就是天然研究实践的场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从某一天开始,他们好像已经通透了包裹在白云城周围的阵法,竟然开始着手研究改造。 叶孤城不是研究这玩意儿的人,都说是隔行如隔山,就算是下属跟他汇报,其实他也并不知道对方究竟说了些什么,但很幸运的是,他非常信任自己的下属,并且对自己没有接触过的领域缺少瞎指挥的雄心,竟然直接当了甩手柜,随那些人折腾,只要找岚风看过就好。 毕竟岚风对奇淫巧技还是颇为精通的。 那些人听见叶孤城的处理方式,也不知道是感悟出了什么,只觉得自己是三生有幸遇上了明主,个个都捶胸顿足表示要做出一番事业来,要对得起叶孤城对他们的信任。 叶孤城:不,只要不把城拆了就好。 在叶孤城没有回过神的时候,原本紧紧包裹着白云城的奇门遁甲竟然又扩大了不少,简直要辐射整个塞北,如果外人想要进入白云城,且别说要忍受塞北的严寒,有足够的运气,光是突破第一层奇门遁甲就有他们受的。 更不要说,整个阵法,都被白云城的人收入眼中。 就如同现在,明明远道而来的客人才进入第一层,岚风就已经对他们的状态了如指掌,听见叶孤城发问,回答道:“是九个人。” 叶孤城眉毛一挑,进来的人比他想象得要多。 岚风道:“先是一个店小二以及一个掌柜,他们不仅自己来了,还带了很多东西。” 这倒是有意思,想要带着东西进入第一层奇门遁甲,这两人的功夫绝对不弱。 叶孤城道:“你说是一个店小二与一个掌柜,莫非他们还要在阵法中开店不可?” 岚风道:“确实是这样。” 这倒是奇怪了,谁会做生意做到这种地方,更不要说做生意的人武功肯定不弱,想来他们定然有些别的目的。 叶孤城道:“是为了对后来的人下手?” 岚风道:“还不清楚。” 因为现在,这一队人还没有动手。 叶孤城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他道:“还有什么人来了?” 岚风道:“有一双盗墓贼以及吴下四虎。” 说到这里岚风一顿道:“还有一个小孩子。” 叶孤城道:“小孩子?” 岚风道:“是,只不过十岁上下,但却是伪装成店小二和掌柜的人来之后来得最早的人。” 她又道:“这小孩子来得实在是巧妙,说不定已经发现了店小二他们的不平凡之处。” 叶孤城心中惊奇,如果看见了少不得对这小孩子多关注一二,但除此之外,盗墓贼这个词也听让他好奇的,他这里又不是给挖坟墓的地方,怎么什么人都会被吸引过来。 而且,这年头竟然就有盗墓贼了? 叶孤城道:“盗墓贼是哪两个?” 岚风道:“是柳无涯和花有际,在江湖上有点名声,也会武功,不知道为何竟然入了这个行当,算是人人喊打的人物。” 叶孤城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明白了,他道:“让人盯着就行,别多做干涉,剩下如果还有人能够进来,再来通知我一声。” 某种意义上,能进入奇门遁甲的第一层,要不是有本事,就是运气太好,要不然,甚至连这一入口都发现不了。 岚风道:“是。” 随后又退下了。 房间中又只有叶孤城一人。 小孩子? 就算是他,眼中都流露出一二分探究之意。 成名的高手从小就会有不同于寻常人之处,想来能够进入白云城的范围,如果不是真的对阵法有所了解,就是太过幸运,或者直觉太好,真不知道那小孩子是哪一种。 叶孤城想,如果他真的能进入第二层阵法,就算是为了奇特的小孩子,他都应该要去看看才行。 说到底,他手持《怜花宝鉴》,什么都不做,岂不是太不负责任? 老大道:“你是什么意思?” 吴下四虎的脾气比老虎还要暴躁,而且是以他们的老大为中心,真要说的话,或许是大哥与马仔间的关系,出头的人一般情况下只有老大,其他人只负责动手以及随声附和。 老大虽然以江湖大侠自称,但却不同于一般的侠客,什么老人、小孩儿、女人,一律没有手下留情的,手段说得上是暴虐。 阿飞恰好是他最讨厌的那一类孩子,光是看他的眼神就让老大觉得自己在被轻视,又加上他不明不白说什么他们已经在奇门遁甲之类的话,让他的心情更加不妙。 他见过奇门遁甲,那不就是白蒙蒙的雾?这诡异的风旋儿,不就是塞北特产,怎么可能使他们已经进入阵法之中? 一般的孩子听见他的口气或许直接吓哭了,但是阿飞不是一般的孩子,他就像是一匹孤狼,已经有了未来飞剑客的端倪。 所以,即使老大的语气无比恶劣,甚至下一秒就可以打爆他的头,阿飞还是很淡定。 不,他的反应应该不叫淡定,而叫冷漠才对吧?就更没有听见对方说话一样,连回应都没有的冷漠。 阿飞没有反应,但柳无涯和花有际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花有际道:“原来如此,我们已经进入了奇门遁甲里面吗?” 比起柳无涯,花有际绝对称得上是沉默寡言,但他的业务能力一点都不弱,甚至可以说,在奇门盾甲这一块,他比柳无涯要强。 他们既然干盗墓的,就有自己的方法,能被盗的墓一般都属于权贵,别的不说,可以扰乱视听的阵法出现的一点都不少,在靠近城之前,花有际将这附近的地形粗粗地看过一遍,有的地方是自己走,有的地方是依靠地图,虽然大体上并不能完全确定这里的地貌,但他却认为,这里的地形与传说中的锁龙阵有异曲同工之妙。 就算是他们在奇门遁甲上研究比较透彻的人也不敢轻易尝试的阵法,一切记载只存在于古书中,活了小半辈子还没有看见过真正的锁龙阵。 花有际道:“按照古书上的记载,我们现在在的位置应该正好是锁龙阵的阵眼附近。” 与寻常只有一个眼的阵法不同,他们在的这个,一共有七个阵眼,其中一个负责进,一个负责出,花有际之前还在想,明明他们已经到了阵眼附近怎么还看不见升腾的白雾,和这原来是这里的阵法与他们想象中的并不相同,没有白雾,有的只有可怕的风旋儿。 柳无涯听见花有际的话,伸脖子往酒肆的门外看去,只看见原本能够刮得人脸生疼的风旋儿在他们说话的功夫竟然又扩大了很多,模样竟然像小型的龙卷风,向着他们所在的小屋子过来。 等等,撞上了! 木门碰上小风旋儿好像是撞上了什么锯齿,被“咔吱咔吱”几声给咀嚼碎了。 一点用都没有。 柳无涯终于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他道:“你们说,这里会有商队经过?” 看向店小二与终于不再打瞌睡的掌柜,手已经暗戳戳摸到了自己的武器。 他道:“什么商队会跑到奇门遁甲之中?而且,如果真的在这做生意时间长了,也绝对不会用木头的门,而是会换成不会被旋风绞碎的石头才对。” 对这些人已经生出了戒备之心。 那店小二还是带着活泼的笑脸,他道:“对不住了客官,如果再来一次,我们定然会直接把门拆下来,谁知道这里的风竟然会如此之大。” 他笑得露出了两排白牙:“不过,就算我们拆了门,你们也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了。” 话音刚落,柳无涯就吐了一口血出来,与他差不多的还有花有际与吴下四虎,但如果说他们只是简单的吐血,吴下四虎就是七窍流血,看他们的模样,虽然并没有直接死了,但五官也扭曲,仿佛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柳无涯能够感受他们在承受的痛苦,因为他现在也很疼。 就仿佛染上了心疾,心脏一抽一抽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炸裂。 店小二还是嬉皮笑脸的,但是平日里他的笑容或许会让客人心情不错,现在则是糟糕到了极限。 因为他的笑容仿佛就在说,你们下一秒就要死了。 他说的话或许比他笑容讨喜一些,店小二开口道:“安心,你们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 柳无涯道:“你下药了。” 他用的是肯定的陈述句,不仅是药,恐怕还是毒,要不然,他们的反应绝对不会这么强烈。 店小二道:“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如果现在找到解毒高手,你们应该还有救。” 嘴上虽然这么说,眼中却充满了嘲弄,荒山野岭,哪里有什么解毒高手,所能做的不过就是等死罢了,而且看他们的模样,死前定然还会承受疼痛的折磨。 花有际艰难地转头,看见吴下四虎已经疼的在地上打滚,看样子他们的疼痛感要远远超过他和柳无涯,脑袋一转便道:“你们把毒下在酒里。” 因为吴下四虎没有喝水,但是他们却喝了很多很多的烈酒。 他就说烈酒怎么会如此香醇,恐怕其中混杂的味道,并不是酒本身的味道,这世界上有很多种毒,也有很多种味道,遇上了不同的载体就会有不同的反应,这些人下的应该就是放在酒中更加香醇的毒。 他又吐了一口血出来,心脏的疼痛就没有下去过,无论是他还是柳无涯都不是善于解毒的人,唯一能对他们起到帮助的就是包袱里解百毒的丸药,吃下去或许能够将药性缓解一二。 但是店小二与掌柜在这里,眼睛都不带眨地盯着他们,即使想要将丸药掏出来,也没有机会。 等等,如果药下在酒里,这里岂不是还有一个人没有喝酒? 他的眼睛忽然一亮,往另一边转,看见了阿飞。 算了。 等真正将小孩子的身形打量一遍,却又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妄想,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罢了,想来进入这里都是误打误撞,想要敌得过两个江湖好手,根本不可能。 无论是店小二还是掌柜都是有备而来,他们想做的,或许就是杀了后来的所有人。 店小二笑道:“你们运气很好,是我们伏杀的第一批人,不过放心,等下去以后你们也绝对不会寂寞,因为之后还有很多人会来这里。” 只要《怜花宝鉴》还在城主手上,就会有无数人来。 柳无涯道:“你们是谁,目的究竟是什么?” 店小二的眼中有嘲弄,却唯独没有怜悯,他道:“来这里的所有人,唯一的目的不都是《怜花宝鉴》?” 至于身份,他手一翻,竟然从怀里摸出了一枚铜板。 柳无涯看了本来就灰败的脸色更加难看,他道:“金钱帮!” 想不到这江湖第一大的帮派竟然也要出手! 对了!对了!他心中一阵苦笑,除了金钱帮,什么单枪匹马来的人会在这里耗时间搭出一个酒肆,就为了坑害后面的人?他们或许已经看出了,这地方就是阵眼,就是唯一的入口,所以才会守在这里,只有与金钱帮有关的人才能进入,其他的人统统在这里被俘杀。 不过是一个看门的,就派出了这等高手,不愧是天下第一大帮派,金钱帮。 店小二将自己手里的铜币收了,眼中有得意之色一闪而过,只要是金钱帮的人,都会因为外人目露得意的目光而产生骄傲的情绪。 恐惧,是他们实力突出的证明。 店小二宣布道:“好了,你们已经死了,我要料理还活着的人。” 这些人虽然还在挣扎,但是中了□□对他来说就是死了。 店小二道:“朱三,你看着他们。” 掌柜往前走两步,一双精明的小眼睛死死地盯着倒在地上的几个人,在他们彻底死亡之前,他绝对不会移开视线。 店小二道:“小孩,接下来就是你了。” 他说的正是站在墙边上的阿飞。 阿飞站在墙边上,并不是因为他害怕,或者想要借助位置保护自己,而是因为他一开始的位置就在墙边上。 他的表情还是很镇定,镇定的与刚才吃了一碗饭,喝了一杯水没有什么两样,而不是一群人已经倒在地上,店小二面对他准备要他的命。 阿飞道:“你要杀我。” 他这句话说的,就好像是在讨论下一顿要吃什么,一点都没有生命的重量。 他这架势弄得店小二也是一愣,他杀过的人很多,但还没有见过如同阿飞一样淡定的,但是下一秒他就释然了,店小二笑道:“你该不会还不明白,死是什么吧?” 阿飞道:“死,我知道是什么。” 人的死,动物的死,他都见过。 如果白飞飞没有死,他也不会来塞北,所以,就连最刻骨铭心的死亡,他都见到过。 阿飞道:“但我知道,一个人杀一个人,是需要仇怨的。” 他用野兽一般清澈的眼看向店小二道:“我与你,没有仇怨。” 店小二笑道:“那我再给你上一课。” 他的身上已经有了杀气,看向阿飞的眼中更是蕴含着可怕的杀意。 店小二道:“人与人就算是没有仇怨,也是可以杀人的。” 阿飞道:“我明白了。” 他明白了什么? 下一秒,所有人都知道,他究竟明白了什么,因为阿飞从腰后面抽出来一把剑。 店小二笑道:“你拿出来的是什么?你莫非想说,这是一把剑?” 他笑得眼泪水都要出来了,这是什么剑?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破烂的东西,在他看来,那实在不算是一把剑,只是一条铁片,没有剑锋,甚至没有手柄。 不,它是有手柄的,两块软木片钉在剑的末端。 但这或许有不是一把剑,说它是一把刀也有可能,因为它长得实在是太畸形了,就算是小孩子玩闹的木剑,也比它看上去更像是一把武器。 阿飞的年纪不大,但是这把玩具似的剑却很长,如果他长个十多岁,用着把剑应该刚刚好,但是现在,剑甚至快和他的人一般高,与其说是别在腰后面,不如说是背在背上。 店小二道:“你拿出这玩具是要干什么?” 阿飞道:“这不是玩具,这是一把剑。” 他道:“我拿出剑,自然是要杀你。” 他不说话了,只用锐利的眼神看向店小二,这眼神与他之前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无论怎么看,这都不应该是人类的眼神,人类的眼神要更加浑浊,其中蕴含的情感也要更多。 他似乎是一个很单纯的孩子,但是很单纯的孩子并不知道什么是死,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杀人。 如果叶孤城在这里,或许会喟叹道,这不是孩子的眼神,这是剑客的眼神。 即使他的年纪很小,即使他的剑就像玩具一般,但阿飞无疑已经是一名剑客。 天生剑心。 世上天生剑心的人很少,但却总是扎在一起。 店小二感觉到了一股寒意,但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在某一瞬间竟然会被一个小孩子给吓到,就算小孩子拿着玩具剑,他依旧是一个小孩子。 他是上官金虹倚重的下属,虽然无功不是很出色,但是精通阵法,要不然也不会被派来塞北开路,但就算是武功不出色,也是相对的,虽然不是江湖一流的武功,二三流还是没有问题,现在竟然被一个小孩子吓到,让他从心底深处感觉到羞耻。 所以他并不承认自己被吓到了,反而更加愤怒,任由杀气充斥整间屋子,通过此来纾解他的狂怒。 店小二冷冷道:“你妈妈没有教过你,不要随意拿着玩具挑衅人?” 阿飞没有说话,他就像是开始狩猎的野兽,一旦找到目标,便会将全副心神锁定在猎物的身上,一切挑衅都与他没有关系,他的世界中只有自己与对手。 店小二开始警惕,甚至他的脖子后有一根又一根的汗毛倒立,但是这种警惕完全是下意识的,他自己根本不知道,在外人看来他就像是被猎人盯上的小动物那样,惶惶不可终日。 他甚至产生了一种诡异的错觉,对面的,并不是一个小孩儿,而是身经百战的江湖高手,他杀的人,不一定比自己少,下手,也不一定没有自己果断。 怎么可能! 他几乎要唾弃自己,摇摇头,将那些胡思乱想全部从脑海里被赶了出去。 他怎么可能会输! 两人摆好架势,柳无涯与花有际躺在地上,一大半的心思集中在他们绞痛的胸口上,另一半则艰难抬头,就为了看阿飞与店小二的对决。 没用的,不可能的,心中全是负面情绪,毕竟阿飞只是一个小孩子,而且他的剑—— 姑且算是剑吧,那玩具一样的铁片,怎么能杀人? 死的一定是阿飞。 但即使理智已经做出了判断,情感却不同,眼中虽然是一片漆黑的绝望,但是眼底深处,又好像有希望的白光在闪烁。 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期待些什么,又为什么会存在最后的希冀,或许是阿飞淡定的姿态感染了他们,又或许是他非同于常人的隐蔽功夫,这些与一般孩童截然不同的点仿佛是某种佐证,就算是个孩子,他也绝对不简单。 但一个不简单的孩子,能够杀了金钱帮的人? 他们又觉得不可能了,毕竟,就算是一个武功还不错的人,都无法杀了金钱帮的人。 金钱帮虽然是一个很大的帮派,但里面人的武功质量却没有良莠不齐,只有武功还不错的人,与武功特别高强的人。 无论扮演店小二的人是哪一类,都不好对付。 在场人中最淡定的是阿飞,其次就是看管几人的掌柜,他有一双小眼睛,但眼中却折射出了残忍甚至可以说是邪恶的光。 他不怀好意地打量地上的人,又看看阿飞,好像在计算他们究竟什么时候会死。 掌柜不是店小二,他无法感觉到阿飞给予对手的压力,他的精神专注到几乎能够形成实体,但这种压迫,只有站在阿飞对面的人才能感觉到。 两人忽然动了。 掌柜:嗯? 他的脸上脸上溅了一滴血。 他忽然有点疑惑,那小子的血能够飞这么远? 不由自主回头,却看见了让他睚眦欲裂的一幕。 血,竟然是从店小二断裂的脖颈上溅出来的! 一直屏息等待两人对决的柳无涯忽然动了,与他同时行动的还有花有际,两人不愧是多年的搭档,就算是亲生的兄弟,反应都没有他们灵敏,配合都没有他们精妙,同时将袖子一撸开,袖箭直直地向着掌柜的命门去了。 四只袖箭从不同的方向射出,即使掌柜的有两只手都无法在如此近的距离中挡下四支箭,更不要说他还沉浸在震惊中,根本没有感觉到从身后猛然逼近的危险。 又是几滴血绽放在地上,但这不仅仅是店小二的血,还有掌柜的血。 一眨眼的功夫,该死的人都死了。 柳无涯长长舒一口气,刚才那一瞬间,他甚至感觉不到从心脏中传来的疼痛,因为他实在是太紧张了,紧张的情绪已经压过了身体的不适。 不过一旦放松下来,便感觉到了更加剧烈的疼痛。 这下子可糟糕了,柳无涯苦笑道。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抬头,对一脸无所谓向外走的阿飞道:“小哥,帮个忙?” 如果他没有中毒,此时的样子应该痞痞的,带着江湖人特有的一股浪荡气,但很可惜,因为中毒的原因,就算是说话都没有什么力气,声音小得可怜,可以说得上是气若游云。 但是阿飞的听力很好,他脚步一顿道:“什么忙?” 柳无涯松一口气,他就怕阿飞根本不听他说了什么直接走,让他们兄弟两只能躺在地上等死,现在竟然停下了,这实在是一件大好事。 柳无涯道:“可否把我们包裹外围的丸药拿过来?” 阿飞听也不是什么大事,很是干脆地把装着丸药的小袋子勾出来,直接扔到了柳无涯的手上。 柳无涯哆哆嗦嗦拿了一颗,先递给花有际,然后再自己吞下一颗。 不知是不是心理错觉,从丸药一入口他们仿佛就有了力气,明明要小孩没有开始发作,却已经勉强盘腿坐下,开始调动少得不行的真气在经脉中冲刷。 阿飞也没有留下来等两个人,先踏出了屋子,结果被风旋儿又吹了回来,不得不说之前店小二与掌柜选了一个不错的地方,天然形成的石头屋子,墙壁上还有风化的痕迹,也只有这样的自然造物,才能真正防住锁龙阵中可怕的风旋儿。 阿飞不得不承认,以外面的风旋儿来看,简直就是寸步难行。 正好,柳无涯与花有金真气运行一个周天,胸口的疼痛也被冲散不少,虽然武功只有之前的一半,但是比起刚才命悬一线的情况,现在是好了数倍。 柳无涯道:“小兄弟救命之恩,我们兄弟两个没齿难忘。” 阿飞不搭话,仿佛柳无涯不是在对他说话来着,他一双狼似的眼睛盯着外面的风旋儿,只顾着想怎么出去。 柳无涯向外看一眼,哪能不知道阿飞在想什么,立刻道:“小兄弟可是在担心怎么出去?我们兄弟两个虽然拳脚功夫不行,但是对奇门遁甲还有些了解,想要要是突破这些风旋儿,并不是难事。” 阿飞终于用正眼看他了,他道:“你是说你们可以从这里出去?” 柳无涯道:“应是如此。” 阿飞道:“怎样带我一起出去?” 他仿佛担心柳无涯不知道他的意思,又加了一句:“我要给你什么。” 柳无涯哑然,他顿了一下道:“什么都不用给我,我们带你出去是为了报恩。” 阿飞道:“报恩?” 柳无涯道:“不错,报你救命之恩。” 心中却想,虽然武功很好,但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或者像是凭借直觉生活的野兽,到底没有江湖人的油滑气。 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 阿飞道:“原来是这样。” 他好像理解了于是便点头道:“好。” 他似乎很容易相信人,又或者只是相信柳无涯与花有际,并不担心他们在蒙骗自己,靠着墙席地而坐。 柳无涯回头看他一眼,在阿飞的背后还背着玩具样的剑,但无论是他还是花有际,都不敢小觑这把武器。 小觑他的结果只有一个,地上的店小二就是例子。 他心道,人家小兄弟根本不用担心他们怎么样,毕竟他有一把剑在,只要他与花有际有什么异动,一剑下去,死的肯定是他们。 想到这,连一点歪心思都不敢生,老老实实地接着看外面风旋儿的变化方式,还收到身边花有际一个嘲讽的笑容。 都说他们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无论想什么,都瞒不过另外一个人的眼睛。 那嘲讽的笑无非就一个意思,老实点,不要想些有的没的。 柳无涯哪里赶想些别的,盯着风旋儿眼睛都要看成斗鸡眼了。 外面风嗖嗖地刮,屋子里面也并不安静,吴下四虎还没有死,功夫最好的老大甚至有精神睁开眼睛,以一种非常可怕的眼神盯着活着的人看,仿佛在谴责,为什么不救他。 他们喝的酒太多了,所以中毒也深,如果说柳无涯他们只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喷血,这四个人喷的就不是血,是瀑布,是长河,在地上都可以汇聚成一小滩的鲜红。 而老大的眼神也无非是很令人恐怖的,本来就是将死之人,因为怨恨,眼白周围都有一根一根的血丝,如果给小孩子看见了,估计能成为一生的阴影。 也还好他无法说出话来,要不然谁知道他吐出来的文字会有多难听。 但即便老大做出这样一副姿态,在场的人却没有一个是理会他的,柳无涯与花有际被他嘲笑,至于阿飞,即使他单方面差点起了大冲突,那小少年眼中有没有这人还说不定。 这世上,虽然有无缘无故的帮助,但江湖人却很少会这么做,他们的血是热的,心却是冷的,即便是心变得滚烫,也要看面对的是什么人。 起码不会是吴下四虎这样的人。 花无际偶尔回头,眼神扫过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吴下四虎,就好像看见了一团空气,眼神轻蔑地不行。 这些人怎么值得一颗珍贵的解毒丸,想都别想。 柳无涯或许是从风旋儿中看出了什么门道,又或许是闲着无聊,看阿飞还在闭目养神,便问道:“小兄弟可是为了《怜花宝鉴》来的?” 他记得这人之前提问,说《怜花宝鉴》是什么,想来或许对这秘籍的功能并不清楚,但也正因为如此,他在这个节骨眼上到来才显得更加蹊跷,更不要说少年一身骇人的武功。 阿飞睁开眼睛道:“不是。” 随后仿佛又看不见两人一般,闭上眼睛。 柳无涯道:“那是要进城?” 阿飞没有说话,还在兀自闭目养神。 想与他搭话,似乎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柳无涯只能自己心里揣测,这小少年虽然一身武功高深莫测,但应该不是从城里出来的,要不然也不会与他们一起在这里,还要依仗他们突破八门遁甲,但他即使不认识《怜花宝鉴》,反应却有点古怪,想来无论要做什么,都与这秘籍有一点关系。 花有际道:“我们现在还要去找《怜花宝鉴》?” 柳无涯苦笑道:“怎么可能。” 他们身上的毒性并没有被解除,只是被解毒丸给暂时压制住了,现在有一半的武功可以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解毒丸的作用会越来越小,就算是死在半途中也不是什么没有可能的事。 生死关头,还有谁在《怜花宝鉴》? 柳无涯道:“但我们就算是出去也没有活路。” 外面肯定有人等着,给人知道金钱帮的人死在他们手下,两人也不用活了,更不要说他们手上最珍贵的丸药就是保命的解毒丸,现在已经用掉了两颗,再服用也没有用处,即使他们出去也没有什么解毒的可能。 柳无涯道:“我听说城里有无数灵丹妙药,我们去现在不求《怜花宝鉴》,只要看看能不能找到解毒的丸药。” 如果那里也没有,他们就真的没有活路了。 一番交流过后,柳无涯道:“小兄弟,找到路了。” 行家就是行家,才没有多久的时间,更然就看出了风旋儿的变化。 阿飞站起身道:“走吧。” 风,凛冽的风。 每走一步,只能听见风的声音灌入耳朵,勉强睁开眼睛,开路的成年人在身前,但他们都与自己一样,寸步难行。 他们好像已经走了很久,又好像并没有走太远。 阿飞勉强睁开眼睛,终于知道,他们已经走了一段距离,因为眼前的景物全都看不真切,而成了白茫茫的雾。 这雾就像是雪一样,除了白,什么都没有。 三人已经进入了奇门遁甲的第二层。 花有际在前方带路,心中也忐忑不安,他已经尽全力将锁龙阵的法门从脑海中翻了出来,又再三琢磨,终于选了一条较为稳妥的路。 但现在,就算是他都不能确定自己前进的方向对不对,虽然看见了茫茫白雾,但风却更加凛冽,一不注意,就会被刮走。 顺着这条路,他们会前往哪里? “有人来了。” 这声音不小,离三人所在的位置也不远,但是他们只能听见风的声音,听不见人说话的声音。 他们也看不见人的影子,能够看见的只是彼此。 岚风一挑眉道:“速度不错。” 她身边的人毕恭毕敬道:“应该是学过奇门遁甲的。” 要不然也走不到第二层。 岚风道:“罢了,我来会会他们。” 说完就走了出去,冷清的模样,如同月亮上的仙子。 柳无涯勉强睁开眼睛,他只是想看清前方,但忽然,他的目光一顿,前面,好像出现了一个人? 是他的幻觉?还是真的人? 他想说话,但是一张开嘴巴,只有满口的风,所以只能闭上嘴巴,咬牙向着有人出现的地方过去。 是人!真的是人! 他很激动,但是在真正看清人的面容时脸上激动的表情却僵住了,甚至连阻止他们前进的风旋儿消失都感觉不到。 难道江湖上的传说是真的? 奇门遁甲之中,根本就不是什么桃花源,而是一座仙城。 除了仙女,还有谁能长这样一副容貌? 岚风道:“来者为何?” 声音也很清脆,大珠小珠落玉盘。 柳无涯竟然不敢说话,就好像他一开口就亵渎了仙人。 但是他不开口,却有的是人开口。 阿飞道:“我来找城主。” 他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岚风道:“一个男人说他是世上最会用剑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也是满满的一章# 【广告时间】 虎趴落地式向各位小天使求营养液,谢谢谢谢! 【感谢时间】 谢谢打赏么么哒! 提线人偶师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08:25:54 这个人居然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09:08:37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12:47:24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12:56:55 妄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13:05:54 三千世界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14:05:27 三千世界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14:05:42 沙漏时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15:40:40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19:06:14 月林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21:02:52 取名真是难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7 23:11:06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岚风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 听见阿飞的发言, 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 确实,在这个世界并没有太多人知道叶孤城会用剑,也没有太多人听说过他的名字, 但是在陆小凤传奇中, 叶孤□□字可是响彻大江南北, 只要是用剑的人都知道他。 世上最会用剑的人,在岚风眼里,除了他们城主,还有谁能配得上这个评价? 所以阿飞说的是对的。 虽然在这个世界的人眼中, 最会用剑的人大概是沈浪? 她轻轻哼了一声, 想来阿飞的话还挺让岚风满意的, 但接下来却没有理他, 反而是看向了另外两个人。 她道:“你们两个, 是来做什么的。” 问的是柳无涯与花有际。 这时候,哪怕说假话, 应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柳无涯想, 毕竟这位仙女姐姐不知道自己来究竟是做什么的,他们完全可以编造一个理由,又或者是隐瞒自己一开始的目的,就连身世来历姓名也可以造假, 无论是桃花源里的人还是天上的仙人,都不会对地上的凡人有太多关注。 但脑海中虽然有无数的思想流窜而过,最后他竟然只是简简单单道:“我是柳无涯。” 花有际道:“我是花有际。” 他不善言辞, 所以报完自己的名字之后就果断闭嘴,将剩下说话的机会全部留给了另一人。 柳无涯顺畅地接下任务道:“我们原本是为了《怜花宝鉴》而来,现在却没了心思,只想求解毒的丸药。” 他道:“我们已经中了剧毒。” 他以异常诚恳的眼神看着岚风,眼中不含一丝欲念。 明明眼前的女人比所谓的江湖第一美人还要漂亮许多,但却生不出邪恶的心思,柳无涯明明是个重色的人,但现在心头却没有渴望,如果说原因是什么,大概就是岚风看上去实在是太高不可攀,让他生不出男人对女人的心思。 同理,不说谎话也是相同的原因。 柳无涯心中,是隐隐含着敬畏的。 神使鬼差,明明有许多编造谎话的机会,但他却没有说一句谎话,将自己与花有际的经理交代出来,不敢有丝毫的隐瞒。 岚风盯着柳无涯,她的身高不是很高,但却让男人产生了一种自己被俯视的错觉,也不知道岚风究竟看出了什么名堂,说道:“金钱帮的毒?” 柳无涯身子一僵,她怎么知道! 岚风道:“跟我来吧。” 什么都没有告知,竟然转身就走了,也没有说是接受了柳无涯的说辞还是没有接受,好像这一切她都不在乎。 不,不是不在乎,柳无涯忽然感受到了一股相似的恐惧,就如同意识到阿飞随时随地就能杀掉他们一样,这女人,就算不是天上的仙女,也有随时能够致他们于死地的力量。 不要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只不过是直觉罢了。 花有际见搭档一直没有动静,出声道:“走吧。” 说完竟然就率先跟在岚风后面走了,至于阿飞根本就是想都没想,犹豫都没有犹豫,想来他或许已经找到了自己要知道的答案,又或者是感觉到跟着岚风就能找到城主? 谁都不知道这孩子在想些什么。 岚风在这里是说一不二的,她也有自己出色的判断力,能够被她从第二层带进城里的人,可以免于凄惨地死在第二层的奇门遁甲之中,至于她为什么会做出这决定,与柳无涯他不耍小聪明说出实话有关,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看见了阿飞。 别人看不出来,她天天跟着叶孤城还看不出来吗?这小子,可不是什么误打误撞进入奇门遁甲之中的幸运儿,而是真正的剑客。 天生剑心! 上一个世界,岚风见过的天生剑心者只有两人,一个是叶孤城,一个是西门吹雪。 至于这个世界,天生剑心之人他可是一个都没有看过,沈浪虽然是用剑的,但却很少能够真正用到他的那把剑,他天下无双的是侠气,而不是剑法。 岚风想,这小孩儿既然是天生剑心,又知道世上用剑用的最好的人是城主,定然是受到人点拨才会来这里,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原因,但光是已知的两点就足够让他进入白云城。 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对天生剑心者都有独特的好感,更不要说阿飞还十分会说话了。 岚风:没错我们城主就是世上用剑最好的人哼唧! 这个不是马屁的马屁拍得刚刚好。 她在前面淡定地带路,但后面人却有些惴惴不安,像是柳无涯身上的冷汗流淌就没有停歇过,只要一回想起仙女口中吐出的“金钱帮”三个字,他就忍不住瑟瑟发抖。 她怎么会知道金钱帮,莫非是刚才就一直盯着他们几个看? 但他们在风旋儿之中,竟然没有一个人感觉到。 还是说仙人有仙人的手段,可以透过迷雾看人? 无论是哪一个可能,都让他非常地不安。 锁龙阵的第二层很大,以在场几人看来,只能见到浓浓的白雾,但是岚风却知道,这里有数不胜数的陷阱,还有一些在塞北也能活下来的毒物猛兽,更不要说躲藏在暗处暗戳戳盯着外来者的护卫,如果没有白云城里的人出来带,无论武功有多强劲,都无法完好无损地进入白云城。 如果真的能走到叶孤城的面前,只能说是真正的高手。 比如说当年的沈浪与王怜花。 岚风忽然脚下一顿道:“到了。” 阿飞跟着她也停下脚步。 只有柳无涯一个人心不在焉,也不知道想些什么,岚风说到了都没有听见,脚一溜烟地就像前面踢过去,正好踢在花有际的脚后跟上。 花有际回头,以愤怒的眼神狠狠瞪了柳无涯一眼,终于让这位的魂回来了。 柳无涯这才意识到岚风说了什么,讪讪地笑了。 不过,这么快就到了? 他一抬头,原本只是想看看桃花源是什么样子,没想到这一抬头竟然连嘴巴都合不拢,看着眼前的巨大城墙,彻底成了土老帽。 他也是到过都城的人,但就算是紫禁城看见了都没有现在这么震撼。 这真的是桃源花?此时此刻,他甚至觉得这个词都污蔑了白云城的格调,分明就是一座仙宫啊! 因为锁龙阵存在的缘故,从外面往里看,城附近全是升腾的白色烟雾,更加将巨大的城衬托得有如天庭一般,不要说那高度简直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的城墙,他这辈子从未见过这样高耸几乎入云天的城墙,即便脖子仰得老高,一眼还是看不到尽头。 在城墙下,只能让人更加渺小,城墙更加高大。 岚风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说,城门竟然就轰隆隆地打开了,这里的城门同别处不一样,没有护城河,自然也没有需要放下来的吊门,木质的门板向内部张开,成功好像有耀眼的金光向着眼睛刺来,他一下子竟然睁不开眼睛。 城内是什么? 是仙境? 阿飞的待遇与其他人不一样。 柳无涯与花有际,算是为了奖励他们进入锁龙阵的第二层,又难得没有把其他人都当猴子耍说了实话,早早便有人把他们带了下去解毒。 但运气不错的两人,说到底只是顺带的,真正的大头还是阿飞。 岚风为了表重视,亲自带他进入内城,期间还遇见了拿剑匆匆行走的叶孤鸿。 他和叶孤城在一起时间长了,竟然也有几分城主的风采,又因为眉目相像,比起白云城中玩cosplay的下属还要有先天优势,要不是因为他是叶孤城的堂弟,恐怕门都要给那些妒火中烧的下属给踏平了。 叶孤鸿道:“这孩子是?” 他看向阿飞,以他所站的位置,看不见阿飞的表情,只能看见他身后玩具似的剑,他甚至无法判断,这究竟是不是一把剑。 但他又是一个很不错的剑客,即便看不见阿飞的正脸,从背面也能看出很多,比如说他站得就跟一棵小白杨似的,身边又隐隐约约缠绕着锋利的气场。 叶孤鸿也说不出那气场究竟是什么,但他却觉得这气场不一般。 岚风道:“这孩子要去找城主。” 不说是叶孤城要见他。 叶孤鸿听到这,来了兴趣,他道:“为什么要去找兄长?” 他以为,这世上的人并不是很认识叶孤城,就算有,认识他的人也很少。 阿飞听他们俩的对话,也不知道是听出了什么,干脆转身回头看叶孤鸿。 叶孤鸿看见他的人,也震惊到了,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这小孩儿不一般,因为他身上竟然有种同西门吹雪,同叶孤城都隐隐相似的气质,说不清道不明,但他的眼中,却蕴含着剑锋一般锐利的光芒。 叶孤鸿道:“这是……” 他话还没有说完,竟然被阿飞抢先开口了。 阿飞道:“你也用剑。” 他已经看见了,叶孤鸿别在腰间的剑刃。 叶孤鸿的表情一下子严肃起来,他道:“不错,我是用剑。” 他以炯炯的目光看向阿飞道:“你也用剑。” 他虽然认不出来对方背后玩具似的铁片是剑,但是从对上阿飞的眼神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这少年是一位剑客! 而是是一位天资出众的剑客。 阿飞点点头道:“不错,你是用剑的高手,但是你却不是城主。” 他仿佛很笃定,但却让岚风与叶孤鸿都来了兴致,因为叶孤鸿也是用剑的高手,虽然完全不能与叶孤城相提并论,但是这世界上如果随意拽出一个剑客,一百个人中能有半个超过叶孤鸿就不错了,这孩子却能一下子就辨认出叶孤鸿不是城主,想来应该是有所依据。 叶孤鸿道:“我确实不是城主,城主的剑术要比我好上不知道多少倍。” 令叶孤鸿想不到的是,他说了这句话,那小孩儿竟然煞有其事地点头道:“确实如此。” 就算是岚风,看见他如此姿态,都有些好奇了,她道:“你明明没有见过城主,为什么会有如此自信?” 阿飞冷冷道:“因为告诉我城主剑法天下第一的那人,在我眼中就是天下第一。” 岚风追问道:“谁告诉你这句话?” 阿飞道:“是一白衣胜雪的男人。” 听见这句话,无论是叶孤鸿还是岚风的表情都一变,说到白衣胜雪,除了同样永远都一身雪白的叶孤城之外,他们只能想到一个人,因为只有这个人,才能配得上“白衣胜雪”这一形容词。 西门吹雪。 叶孤城道:“什么?” 乍一听见西门吹雪的名字,就算是他都绷不住性冷淡的一张脸,而露出微微动容的表情,因为对叶孤城来说,西门吹雪是一个很特殊的知己。 指间磋磨,甚至能感觉到破碎虚空之前的短暂温热。 西门吹雪的剑是人的,人也是冷的,但是手指尖却是热的。 那是热烈到能将人给烫伤的温度。 叶孤城道:“你说有一个孩子,见过西门吹雪?” 岚风难得露出了踌躇的表情,她想想道:“我不确定。” 但她说完这句话又立刻道:“但是,听了那个孩子的描述,除了西门庄主,我们想不到其余任何一人。” 叶孤城道:“那是西门吹雪让那孩子来找我的?” 他想,难不成这孩子有什么特殊之处,能够让西门吹雪另眼相看? 他几乎已经确定了,阿飞见到的就是西门吹雪,因为叶孤城知道,岚风绝对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她虽然踌躇,但在自己面前能够说出来,想来对这件事情已经十拿九稳。 岚风道:“应该不是。” 她缓缓道:“那孩子,应该是凭借自身意志前来寻找城主的。” 她想到了阿飞闪着光的眸子,不,不能说是闪着光,应该说是燃烧着火焰,他的眼中所燃烧着的,是对剑的渴望。 有这样眼神的人,定然不易被轻易劝说,他来这里,多半是被剑所吸引,或者说是被世上用剑最好的人吸引而来。 她在想,要不要直接告诉城主阿飞天生剑心,结果想想,并不需要自己多此一举,只要看见了人,城主一定会知道。 叶孤城好像对岚风的回答很满意,所以他点点头,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他道:“你知道,那孩子叫什么?” 岚风道:“阿飞。” 她顿了一下又说一遍道:“那孩子叫阿飞。” 叶孤城听见这名字直接一愣,竟然忘记了自己接下来要说什么。 岚风身为王牌婢女,一直全身心地关注着城主,自然能够第一时间捕捉到他的失态,但是一看叶孤城表情有变,岚风就十分紧张,她道:“这名字,莫非是有什么问题?” 她细数自己记忆中出现的名字,并没有阿飞,为什么城主做出这一副表情,就好像知道这人似的。 不,不仅仅是知道,他应该还十分重视? 反应实在是太特殊了。 叶孤城连忙调整自己的表情道:“不,没有问题。” 他道:“直接让他进来吧。” 岚风应了一声,退出了房间。 从她退出房间的那一瞬间开始,叶孤城的表情就变得十分微妙,不仅仅是因为出现了与西门吹雪有关的信息,还因为阿飞这个名字。 主角、有名望的剑客一窝蜂往他这小地方来真的没问题? 不不不不不,现在最应该思考的问题不是这个,是西门吹雪才对。 某一瞬间,叶孤城忽然产生了诡异的愧疚感,他竟然在知道西门吹雪或许来到这个世界后还先将注意力投注在阿飞身上,身为很久没有见过的知己,他实在是太不称职了一点。 但还没有等他想到为什么西门吹雪也会来这里,阿飞就敲门了,虽然是如同野兽一样清澈的少年,但意外地懂得礼法,白飞飞将他教导得十分不错。 叶孤城道:“进来。” 门被推开了。 对阿飞来说,无论是奇门遁甲也好,还是白云城中的繁华景象也好,都没有带给他丝毫的震惊,他本来就是一个意志坚定不会为外物所动摇的人,居住的地方无论是草堆还是皇宫对他来说都诶有任何的改变,心中更是升不起丝毫波澜。 如果说是冲击,能称得上让他形成思考的也只有在见到岚风的时候,但是与心里活动丰富的柳无涯不同,他毕竟还是个孩子,虽然已经形成了对于美丑的感知,但是却没有男人与女人之间特有的欲念。 他看见岚风,只会觉得这个人长得很好看,比他母亲还要好看,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但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旖旎的想法。 但是见到叶孤城,他却完全不一样了,他的眼中猛地迸溅出光彩,那神态怎么说,就好像是一直存在与想象之中作为憧憬的目标猛然出现在了眼前,又或者是某种只在书中有记载的传说忽然得到了证实,而且还是他亲眼证实的,亿万星辰汇聚于他的眼眸之中,说不出的绚烂与璀璨。 这眼神,让叶孤城响起了西门吹雪,偶尔,他也能从西门吹雪的眼中看见这样绚烂的光彩。 仿佛只有剑客,才能绽放出独一无二的光芒。 在看见阿飞时,叶孤城就知道了,这少年与自己一样,与西门吹雪一样,也是天生剑心。 是生下来就为了用剑的人。 阿飞道:“你就是城主?” 叶孤城道:“不错。” 他很友好地添加了一句道:“我叫叶孤城。” 阿飞也很认真地回话道:“我叫阿飞。” 叶孤城道:“你为什么要来找我。” 阿飞道:“我只是要看看,世上最会用剑的人究竟是什么样。” 叶孤城道:“为什么要知道?” 阿飞道:“因为在未来,我要打败你。” 如果是别人说出来,谁都会觉得是口出狂言,但偏偏说出来的是阿飞,是以后的飞剑客,虽然他或许并不能超过叶孤城,只会认为他是志存高远。 天生剑心,只要是天生剑心,以后必定会有一番事业。 叶孤城不置可否,他沉默一会儿道:“是谁跟你提到我。” 他不得不提到了西门吹雪。 叶孤城觉得,如果西门吹雪出现在这个世界,他一点都不惊讶,他自己竟然能够破碎虚空,那么西门吹雪就一定可以,他很相信对方的能力,必定是要成为剑神的人物。 但是西门吹雪为什么会和阿飞提到自己?又或者他现在是不是还在这个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叶孤城心存疑惑。 如果西门吹雪还在,为什么没有来找他? 阿飞道:“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却知道,他是天下数一数二的剑客。” 叶孤城道:“你怎么知道他是天下数一数二的剑客。” 阿飞道:“因为气,他的气势绝非普通人所能达到的。” 叶孤城道:“你不知道他的名字,那你知不知道他的长相?” 阿飞道:“那样的人物,就算是混在人群之中,我也能一眼认出来。”更不要说是知不知道他的长相了,定然是了然于心。 叶孤城沉声道:“好。” 随后竟然打开桌旁的一个匣子,从中拿出了一副一人高的图画。 如果是岚风或者郎月在这里,定然是一头雾水,叶城主这里什么时候有了这样一幅画? 她们知道叶孤城挺擅长于丹青,但也不过是挺擅长,作为日常的消遣,他会画花,会画鸟,会画景色,但唯独不会画人。 也不知道是他不善于画人,还是没有人配得上让他画。 画卷缓缓展开,最先出现在阿飞面前的是大片大片的梅花,他见过这种花,却从来没有觉得它美,它开得令人炫目,这还是第一次,他竟然被画出来的花所震撼到。 简直无法让人顺畅地呼吸。 在大片大片墨色渲染的梅花下,有一个人,黑白分明的线条勾勒出他的模样,有梅花的孤傲,雪的冷,以及剑的锐利。 阿飞眼前一亮道:“是他,是这个人!” 赫然就是西门吹雪。 叶孤城道:“他现在在哪里?” 语气竟然十分急迫,就好像等到他知道西门吹雪在哪里,就会放下手头的一切去寻找他。 阿飞道:“我不知道。” 他已经看出了叶孤城的急迫,在说话时表情也难得有了变化,但那变化却不是好的变化,他似乎在怀疑什么,又似乎在犹豫,自己说的话到底对不对,他的用词到底精准不精准。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阿飞他应该知道西门吹雪的下落。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组织好了语言对叶孤城道:“他说,他要去找一个人。” 叶孤城道:“去哪里找?” 阿飞道:“不清楚,他只是说路途漫漫,在找到人之前却不得不回去。” 回去?叶孤城的眉头一皱,莫不是回到陆小凤传奇的世界? 叶孤城又道:“你是什么时候遇见他的。” 阿飞道:“三年前。” 叶孤城又道:“你三年前遇到他,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 阿飞道:“因为我也是现在才知道,城主就是有《怜花宝鉴》的人。” 他并不知道《怜花宝鉴》到底是什么,也不需要知道,因为那本书对他并没有什么作用,阿飞从一开始寻找的,就是手持《怜花宝鉴》的人,是叶孤城。 一说到《怜花宝鉴》叶孤城的表情就有些不太对,他想阿飞一开始应该没有找他的打算,因为他只是从西门吹雪口中知道只言片语,但这些只言片语甚至不足以帮他判断自己在不在这个世界上,就算是西门吹雪都不知道他在这个世界。 所以,阿飞来找自己是阴错阳差,是两个方面相结合所导致的最终结果。 叶孤城道:“是不是一个男人告诉你,《怜花宝鉴》在我手上?” 阿飞点头道:“是一个油嘴滑舌的男人告诉我的。” 叶孤城:哦豁,油嘴滑舌的男人,这不是王怜花吗? 这个评价还真的是很恰当。 叶孤城道:“你现在来了,已经看过我了,接下来你要做什么。” 阿飞道:“我要练剑。” 叶孤城道:“练剑,你为什么要练剑。” 阿飞道:“练剑还有什么为什么?” 他说得理直气壮,就好像练剑对他来说是一件如同喝水如同吃饭,用来维持正常生活的事情。 叶孤城想,这很好,他几乎要按捺不住露出一个微笑来,或许是因为阿飞说的话,又或许是因为他对于剑的热爱。 同为剑客,同为天生剑心者,他忽然在阿飞身上看见了无限的希望,看见了未来。 对一个剑客来说,没有什么比看见一个未来的高手,一个天生就是为了使用剑而生的少年更好的事情了。 叶孤城道:“你有什么要去的地方?” 阿飞道:“没有。” 在白飞飞死后,他就没有要去的地方,一直在荒原上流浪,四海为家,无论到哪里对他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对阿飞来说,比起深入闹市,和人打交道,他绝对更愿意同动物,同狼群打交道,在寒冷的严酷的环境中,与风雪为生。 因为他知道,人是狡诈的,是不真诚的,一个人不应该欠另一个人的人情,否则则会衍生出无穷无尽的麻烦。 这都是白飞飞教给他的。 叶孤城道:“你没有可以去的地方,既然这样的话,要不要呆在我这里。” 阿飞一愣道:“呆在你这里?” 他也不知道理解了什么,不仅没有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正相反,脸色还变得很臭,冷得可以凝结冰渣子。 阿飞道:“你莫非是要教我学剑?” 如果是普通人,甚至是绝大多数的剑客,在听见这句话的时候不仅不会生气,反而会欣喜若狂,但是阿飞不一样,对他来说,学一个人的剑,是一种侮辱,是能够让他觉得生不如死的事。 因为阿飞的剑就是阿飞的剑,没有剑谱,没有招式,只不过是他练习无数次得到的最后结果。 学一个人的剑法,这不是他想要的剑。 然而叶孤城却道:“我的剑,你根本学不来。” 他又道:“你有自己的剑,为什么我要你学习我的剑。” 听到这句话阿飞脸上的冰雪终于消退,但他依旧心中不明了,如果不与叶孤城学剑,为什么他要在这里? 叶孤城道:“我让你在这里,这不过是为你多找几个对手。” 阿飞道:“对手?” 叶孤城道:“不错,难不成你以为,在荒野上同狼搏斗,同与剑客拼杀,是相同的一件事?” 阿飞不说话了,只是用他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叶孤城看。 叶孤城道:“剑,是凶器,不是用来杀野兽的,而是用来杀人的。” 阿飞道:“我知道。” 他虽然年轻,但是看神色,却俨然是成年人的神色,只有经历过大风大浪,才会有这样冷漠却澄澈的表情。 阿飞玩具似的剑,并不是真的玩具,明明只是一条薄薄的铁片,却同任何一把剑一样,可以夺走人的性命。 不见刚才才在锁龙阵里杀死了店小二?这绝对不是他第一次用剑杀人,也绝对不是最后一次。 叶孤城道:“你的剑,是怎么练出来的。” 阿飞道:“在荒野中同狼搏斗,还有杀人。” 杀人两个字在他口中说出来并不违和,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孩子,一个没有成年的孩子。 叶孤城道:“你杀过什么人?” 阿飞道:“不多,但都是一些想要杀我的人。” 他并不是嗜杀之辈,每一次出手,都是因为别人想要杀他,他的母亲曾经教育过他,不要接受别人的恩惠,但也不要对想要杀死自己的人手下留情。 叶孤城道:“杀死那些人,你有什么感觉。” 他道:“还没有我杀死一头狼,一只野兽来的辛苦。” 因为他所面对的,都是些江湖上二三流的人,一流的江湖高手,就算是邪道也不会随随便便对小孩子动手,他们都有自己的骄傲,只杀值得自己杀的人。 叶孤城道:“那你觉得,与我动手,你会成功吗?” 阿飞诚实地摇摇头道:“不会。” 叶孤城又道:“我听说,你已经见过我的弟弟。” 阿飞道:“是。” 叶孤城道:“那你觉得,你与他动手,你会成功吗?” 阿飞又摇摇头道:“不会。” 叶孤城想,与阿飞说话,不就是在欺负小孩子? 他又道:“那你想不想,与我们比试?” 听到这,阿飞的眼睛唰一下亮了,比试,与高手比试,对任何一个练剑的人来说,这都是不可抵挡的诱惑。 叶孤城光是看见了他的眼神,就知道了阿飞的答案,他就知道,只要是剑客,就绝对不会拒绝这一重诱惑。 但他费尽心思劝说阿飞究竟是为了什么?其实什么都没有,只不过难得看见一个天生剑心的小孩子,想要提点提点他罢了,剑客纵使寂寞的,站在最高处的剑客更是高处不胜寒,叶孤城虽然不至于想要花上十年二十年为自己培养一个对手,但他也希望江湖上百花齐放,出现许多能与他媲美的剑客。 想来西门吹雪会与阿飞搭话,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他了解西门吹雪,就如同西门吹雪了解他,这是时间无法阻拦的。 他们是知己。 如果不是知己,又怎么会涂抹出一副东梅问雪图?他画的并不是西门吹雪的皮囊,而是他在皮囊之下的□□,他的傲骨。 绝世无双的剑,绝世无双的人。 叶孤城是人,所以他也会感受到孤独,这种孤独不同于高处不胜寒的寂寞,仅仅是因为没有朋友,见不到自己的朋友,见不到自己的知己。 所以,他也有自己的方式来怀念。 如果打开画匣,就会发现东梅问雪图下面还有醉酒的陆小凤,鲜花满楼的小阁,甚至还有表情古怪到让人寒毛直竖的小皇帝,那都是叶孤城留在记忆中的深刻印象。 当然,如果岚风朗月一不小心发现这叠画,估计光是最上面的西门吹雪就能把她们吓一跳。 但是阿飞不知道他究竟看见了多么不得了的一幅画啊,所以沉默半晌便道:“我要给你什么?” 这都是白飞飞交给他的,人不能欠别人的人情,就算是死,也要还上。 叶孤城道:“我要你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客。” 阿飞抬头看他。 叶孤城道:“我要你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客,然后来挑战我。” 他似乎将自己的人设操成了剑痴,还是从小培养有天赋的年轻剑客就为了让其成为自己对手那一挂。 其实叶孤城并没有这个打算,因为要与他约战的人已经排成了一条长龙队,还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甚至能够破碎虚空来找他,这样看来,他根本就不缺对手,像阿飞这样还没有长大的小豆丁更不用说。 但是叶孤城又知道,阿飞是个老实的孩子,不仅老实,还认死理,如果你不告诉他自己养他是有目的的,是需要他回报的,绝对背着他的铁片子去荒野同狼群生活在一起了,那样虽然没有什么不好,但也没有什么好处,起码阿飞的剑心不会被发掘到极致,以后还会被林仙儿那样的女人骗。 剑客到了叶孤城这份上,做什么都讲究眼缘二字,愿意帮助阿飞唯一的原因也不过就是看他很顺眼,正好符合了叶孤城的眼缘,所以无论是帮助他在剑道一途上走得更远,还是挽留他在白云城,都是不求回报的。 但是这不能跟阿飞说,因为他就如同天真的动物,虽然有自然的野性,却并不能理解对他来说过分复杂的缘分。 阿飞听见叶孤城的说辞,便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甚至还点点头接受了。 阿飞道:“我知道了,我愿意留下来。” 留在塞北,虽然不知道他留下来的日子会有多久,但阿飞却知道,这里有许多强大的剑客,有许多可以磨练他剑术的强大的剑客。 阿飞道:“我愿意留在塞北,但我却不会住在你的城里面。” 他忽然又说了很奇怪的一句话,让叶孤城挑起眉头道:“为何?” 他的城,有什么不好? 但对阿飞来说,并不是叶孤城的白云城有什么不好,反而是他的白云城实在是太好了,他宁愿住在荒野,有狼,有野兽,有风雪,有残酷的环境。 他就是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之中成长并且活下来的,阿飞已经见到了白云城的精致,它的舒适,它的热闹,这是一座很讨人喜欢的城市,但却不是和苦行僧一般的阿飞。 他需要的是与严酷大自然搏斗的意志,以及强健的体魄。 阿飞道:“这里太舒服了,所以我不能住在这里。” 他道:“我要在风雪中。” 叶孤城道:“可以。” 他道:“你可以住在锁龙阵之外,住到塞北,有需要的时候,便进到白云城里来,找你需要对决的剑客。” 对阿飞来说,这是梦寐以求的条件。 阿飞郑重其事道:“谢谢你,我一定会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客。” 这便是他用来回报叶孤城的方式。 天下第一的剑客吗? 叶孤城笑了,但那是赞许的笑,不含一丝嘲讽与冷漠,全是祝福与对未来的期盼。 他对阿飞道:“你一定会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客。” 他们缔结的,或许是世上最诡异的师徒关系。 师父不像师父,徒弟不像徒弟。 叶孤城好像还想说什么,但门口却传来清脆的女声。 岚风道:“城主,又有人来了。” 叶孤城道:“是谁?” 岚风道:“是金钱帮的人。” 叶孤城没有说话。 岚风道:“来的是上官金虹。” 作者有话要说:  养成阿飞 get 画西门吹雪 get 这张信息量真大hhhh 【感谢时间】 迷失的暗羽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8 05:07:19 妄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8 12:05:38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8 12:09:34 小鱼扔了1个□□投掷时间:2017-08-08 12:38:46 长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8 13:05:33 大树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8 13:13:31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8 13:16:21 23380702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8 14:32:39 lovemayuyu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8-08 17:50:44 lovemayuyu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8-08 17:50:54 lovemayuyu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8-08 17:51:02 风铃呢喃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8 18:29:43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8 21:11:34 谢谢各位小天使的打赏,以及一如既往伸手求营养液,谢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上官金虹怎么会来? 叶孤城听见岚风的话, 并没有很惊讶,只是淡淡道:“他现在在哪里?” 岚风道:“在第一层的锁龙阵。” 进入第一层锁龙阵的人本来并不值得向上汇报, 但因为来的是上官金虹,是难得的高手, 所以便要特殊待遇, 在白云城中,有三个人被列入了需要关照的名单,分别是天机老人、上官金虹以及李寻欢。 前两者并不是很难理解,即使是在被沈浪与王怜花独占的第一个十年中,天机老人都没有被两人的光辉所遮掩, 一手天机棒使得出神入化, 世上有没有人能够匹敌还很难说。 上官金虹也差不多, 金钱帮一夜崛起,其范围竟然隐隐能比得过丐帮, 现在崛起的时间还短, 但已经令很多江湖人闻风丧胆,没有人知道, 未来金钱帮究竟会发展成怎样的庞然大物。 别人不知道,叶孤城知道啊!他可是读过剧本的男人, 他不仅知道, 还知道现在名气并不是很大的小李探花会成为大英雄。 读过剧本的男人就是这点好,未雨而筹谋。 至于白云城的人,才不会问叶孤城为什么关注这些人,也不会去探究, 他们早就对城主未卜先知的眼见有所了解,情感上只有满满的佩服。 真不愧是城主,能够看见许多他们看不见的事,这预见能力,也是绝了。 但就算是叶孤城也没有想到阿飞竟然会来找他,也没有想到西门吹雪竟然也能破碎虚空还与他时间差了,更没有想到,上官金虹也为了《怜花宝鉴》找到他的头上。 不,比起前两个奇异事件,最后一个可以说是非常容易理解了。 叶孤城道:“他有没有看见两人的尸体。” 岚风道:“应该是看见了。” 这就是锁龙阵的好处,在阵中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究竟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们,或者说,即使是有所察觉,也并不能找到人究竟在何处,因为经过白云城众改良的阵法,每一秒钟都在不断地变动,人的感觉是可以被欺骗的,用科学一点的道理,阵法中的磁场已经被扰乱,哪怕是武林高手的感知都可以被蒙蔽。 上官金虹就活在这种被蒙蔽的环境之中。 金钱帮虽然在江湖上一夜崛起,但是发展从未停下脚步,他的脚跟虽然已经站稳,但这绝对不是上官金虹想要的,他是一个权利**很重的人,从来都不知道满足,所以要一直向上向上,为此,一切能让他扬名的事情,上官金虹都会去做。 特别是他比起江湖上的其他侠客,手下的人要更多,消息也要更加灵通,所以他知道,现在正是百晓生编写兵器谱的时候,也知道《怜花宝鉴》的拥有者,似乎是个很了不得的高手。 这高手有多么了不得,是让沈浪与王怜花都心服口服的人物。 沈浪已经不出江湖多时,但他的影响却从来没有消退,甚至因为隐居于海岛,地位被过分神化,如果说一开始他是一个大侠,是一个武功很好的人,现在几乎就成为了一段传说,一个不可能被超过的传奇。 他的经历,他接触过的人,见过的事,每一样,都只能起到为传奇添砖加瓦的作用。 但即使是在沈浪还活跃着的时代,都有一条传说隐隐流传在与沈浪关系密切的一众侠客之中。 这个世界上,是有仙人的,并不是说这个人来自九天之上,而是他的剑,已经到了人所无法企及的境界。 谓之剑仙。 但谁是剑仙,这剑仙又究竟在什么地方,每当被问道这个问题沈浪只会神秘一笑,他道,既然是仙人,那就只会在仙城之中。 但仙城在什么地方,这世界上,难道真有仙人的存在? 用剑最登峰造极的人难道不就是沈浪? 说到这,沈浪一般都会无奈一笑,他有名的是自己的武功,是他的侠义,但绝对不是他的剑。 他用剑,但从腰间抽出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所以真正出名的,从来都是沈浪这个人,是他的事迹,是他的爱恨情仇,却不是他的剑。 上官金虹听到这则传说,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他虽然年纪不小,但也不是沈浪这一代人,应该说他是听着沈浪与王怜花的故事长大的,就算到了初入江湖的年纪,江湖上的人也只认识沈浪,只认识王怜花,却不知道上官金虹。 但他又是一个非常有野心的人,从很久以前,他就有一个宏伟的目标,所以,无论是成名已久的天机老人,还是江湖上已经成为一代传说的沈浪,如果不是他即使隐退江湖,恐怕就连沈浪都会成为上官金虹的目标。 因为这个可能,上官金虹自然要了解到与沈浪一切有关的事情,所以便听说了这则有关剑仙的传闻。 上官金虹知道这件事,但在心中却没有将其当做一回事,他想,就算是很会用剑又怎么样,世界上并没有仙人,就算是用剑用得好的人,也不一定能够配得上仙人的名号。 毕竟沈浪的剑法不是很有名,他有见过几个真正的剑客? 上官金虹有这想法是有原因的,因为他身边也有一个用剑用得很好的青年人,那就是荆无命,虽然年纪不大,但用剑的资质已经是他平生所见到最高,上官金虹从别人口中听见了对荆无命的评价,那就是天生剑心。 一个时代,有几个人会天生剑心?资质最好的那个人,已经到了他的手中。 但是等上官金虹真正将剑仙看在眼中,却是《怜花宝鉴》横空出世以后的事情。 上官金虹是一个枭雄,所以他看重亦正亦邪的王怜花,甚至比看重沈浪还要看重,沈浪对剑仙的评价并不奇怪,但如果王怜花在隐居之前却将《怜花宝鉴》大摇大摆地交到了这人的手中就很奇怪了。 以王怜花这样严谨又古灵精怪的性子,如果是送给了别人一份秘籍,大可以不惊动任何一个人,大摇大摆到江湖上每一个人都知道,就很奇怪了。 他并不像江湖上其他人一样迷信天机阁,因为他自己也是一个很大帮派的幕后人,所以看见连锁产业一般的天机阁,他只会警惕,只会想,这股势力背后的人究竟是谁? 但就算他是金钱帮的帮主也不是万能的,即使用尽所有手段,竟然都没有查到他想要知道的答案,甚至因为金钱帮隐秘的行动,天机阁已经有所防范,他们用情报编制出一张巨大的网,金钱帮的一举一动都不能逃过对方的眼睛。 上官金虹只能暂时放弃,他从王怜花的角度分析为什么将《怜花宝鉴》交给那城主,以千面公子的性格,既然做了这件事,莫非就是要全江湖人的人去争抢? 就好像是很刻意,将一个本来没有出现在江湖中人视线范围中的高手推上舞台一样,如果他能保住《怜花宝鉴》,在短暂的时间中,就能获得近似于无敌的声望,想来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中,应该也临时会加上一个席位。 但同样,如果有人夺走了《怜花宝鉴》,神秘莫测的城主就成为踏脚石,他桃花源似的城,也会暴露在众人的眼中。 上官金虹想要《怜花宝鉴》,想要桃花源中的财宝,更想要天下第一的名声,他的自信让自己无法想象竟然会存在输给另外一个从来没有出现在江湖中高手的可能,所以,为了名气更上一层楼,也为了完成他的野心,不得不走这一趟。 但就算是对决,上官金虹的心思都是很缜密的,他自己对奇门遁甲并不了解,所以就先找了了解的人,甚至将他们送进阵法之中,用手段排除异己,又在身边留了几个同样了解奇门遁甲的方士,与他一起进入锁龙阵之中。 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上官金虹的计划看似□□无缝,等到真正实行起来,却并不同他想象中的那么顺利。 当看见在锁龙阵中店小二与掌柜的尸体时,上官金虹的表情并没有变化,但是他的眼神却变得很可怕。 因为他是一个习惯性万无一失的人,像他这样的人,制定一个计划时,不知道要前前后后推敲多少遍,要精确到每一分每一秒,每一个步骤。 他的设想有很多,但绝对没有想过,费心挑选送进来的下属竟然会死得这么快,就如同他没有想到,这里的锁龙阵竟然有三层,而且每一层都是他手下的方士没有琢磨到的。 上官金虹还没有说话,但是他手下的人已经代替他走到了两具尸体面前,蹲下来,将他们身上的伤全部检验一遍,才顶着一头冷汗对上官金虹道:“一个是死于暗器,一个是死于……剑?” 他话尾微微上扬,就算是见过了无数的伤口,见过无数人死亡,也不能确定,店小二究竟是被什么武器杀死的。 看伤口知道是锐器,然而没有剑锋,真让他说,倒像是随处可以见到的铁片,甚至没有打磨开锋,仅仅凭借铁片条子,真的能够杀人? 他说不准。 所以即使是在同上官金虹汇报,他的语气也不是很确定。 上官金虹没有说话,甚至连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他以很寡淡的语气对身边的青年道:“荆无命,你去看看。” 那青年眼中没有光彩,但是对上官金虹是言听计从,好像是一抹幽灵,忽然出现在众人的身边,直到他弯下身子,都没有什么人感觉到荆无命的到来。 他们甚至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如同鬼魅的青年在上官金虹的身后。 刚才说出自己判断的人心头大震,这人究竟是什么时候来的。 荆无命是练剑的,在上官金虹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比他剑练得更好,但就是这样一名顶尖的剑客,却偏偏认定了上官金虹。 他的手指很长,也很漂亮,甚至连指甲都修剪得十分圆润,如果说有什么不美观的地方,大概是他虎口处因为常年握剑而产生的老茧。 上官金虹道:“怎样?” 荆无命道:“应该是剑。” 上官金虹道:“应该?” 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是很满意。 荆无命道:“无论是刺入人身体的时机,角度,还是力道,都证明使用这武器的是一名剑客。” 上官金虹不说话,他知道,荆无命的话还没有说话。 荆无命道:“但是,剑客手中拿的剑却没有剑锋。” 他对自己的判断十分自信,虽然与刚才看伤口的人得出的结论一样,但那人只能战战兢兢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荆无命,却是在下结论。 他道:“人是剑客,但武器却称不上是一把剑,只是一条铁片罢了。” 上官金虹道:“哦?” 他的表情还是很严肃,但却能从眼中看出思考的痕迹,他想了一会儿缓缓道:“你觉得铁片能杀死我手下的人?” 虽然店小二精通奇门遁甲,也并不同与金钱榜中其他人一样武功很好,但他起码也有江湖二三流的身手,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要不然根本无法进入锁龙阵,不过现在,这样一个在江湖中能战胜很多人的二三流高手,却死了,还不是因为正经武器,而是因为一条铁片,这个事实,怎么能令人不震惊。 但是荆无命却不担心上官金虹发怒,他的眼中全是敬畏,但这敬畏,又不同于那些随时随地担心自己小命不保的人,他敬畏的是一个枭雄,一个以大局为重的枭雄。 所以荆无命道:“铁片也可以杀人。” 他道:“如果铁片在我手上,江湖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会死。” 他虽然是上官金虹手下的棋子,但也是顶尖剑客,所以他也有顶尖剑客的骄傲,顶尖剑客的自信。 上官金虹道:“但用这铁片的人,却不是你。” 荆无命道:“他虽然不是我,但也无疑是一名非常出色的剑客。” 他道:“如果我想杀死这名剑客,就要耗费一点时间。” 上官金虹道:“那就好。” 他不再纠缠于派出去的人死了,甚至在得到荆无命承诺的同时就又有了新的打算,新的目标。 上官金虹道:“走吧。” 走,走到哪里去? 他用无比威严的眼神看了那坚定伤口的人一眼,对方很不得俯下身子将自己蜷缩成一只蚂蚁。 但上官金虹只是淡淡道:“带路吧。” 他甚至不是与那鉴定伤口的人对话,他说的是别人,是精通奇门遁甲的人。 那人立刻道:“是。” 吓得都腾不出手抹掉自己额头上的汗珠。 叶孤城是实在没有想到,上官金虹不仅这么快出场了,来的时候还带了一大堆人。 并不是他吹嘘,按照锁龙阵的结构,能够走到最后的最多也只有上官金虹以及他身边的荆无命。 但他所说的,是穿过锁龙阵的第三层,让他见到白云城。 应不应该让上官金虹见到白云城? 对此想法,叶孤城直接打了个大叉叉,他们白云城的人很多都改头换面投身于情报事业,到江湖上去了,所以现在的白云城中真正的人并不是很多,都是些并不愿意出门的,或者是年纪一大把想要安居乐业的老人,但即使城中人口稀缺,物品却一点都不稀缺,甚至比现在的京城看上去还要繁华许多,遍地黄金是个虚指,与事实挺有差距,但是在外人看来,这里绝对是一座尚未开发的巨大宝藏。 就连看遍世上所有好东西的王怜花都忍不住拍手称绝,更不要说是野心勃勃看重权利的上官金虹了。 如果真让他看见了白云城的模样,估计就直接变成攻城保卫战了。 毕竟金钱帮是江湖第一大帮派,即使比不上天机阁神出鬼没,都不得不防。 所以叶孤城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迎战上官金虹,而且是在第二层的锁龙阵中迎战。 如果让西门吹雪或者是玉罗刹知道了,心中定然很是不平,难道不知道与叶城主对决是要排队的吗?不仅要排队,而且是要排长龙队,想不到竟然被上官金虹这个还没有达到破碎虚空境界的人钻了空子,想想也是非常生气了。 然而上官金虹绝对不会知道,与叶孤城对决的机会在别人眼中是多么来之不易,他只知道自己在下属的带领之下行走于一片白茫茫的雾气之中,暗处还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看,无论走到哪里,视线都如影随形,甚至惹恼了身边敏感的荆无命。 说时迟那时快,原本很安静蛰伏的荆无命于瞬息之间忽然拔剑,向着某一个方向刺过去,他对自己的剑非常自信,只要是刺出的剑便不会落空。 但那是曾经,过了今天,荆无命几乎天下第一剑客的自信便瓦解了。 他刺了一剑,但是什么都没有刺到。 荆无命眼神一闪,随后收回了他的剑,因为他知道,即使自己再刺出一剑,也无法刺到他要刺的人。 无论是他还是上官金虹好像都小看了这阵法,锁龙阵,锁龙阵,是连龙都能锁住的阵法,人,怎么对付。 上官金虹道:“你的剑,落空了。” 他说的是肯定句。 上官金虹虽然不练剑,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高手,武功高强的人之间总有共同点,其中就包括他们的眼力,他们的感官。 他甚至没有正眼看阿飞出剑,光是凭借声音就知道人没有事。 荆无命没有说话,对剑客来说,出手的剑落空是称得上耻辱的一件事。 上官金虹道:“是因为奇门遁甲?” 他听说过奇门遁甲的诡谲之处,人的位置在不断变换,白蒙蒙的雾屏蔽人的眼睛,如果是因为如此,出剑落空似乎变成了很正常的一件事。 但是这正常是对于普通江湖剑客而言,对荆无命来说,是异常。 荆无命道:“不,不仅仅是奇门遁甲。” 他很沉默,但是必要的时候却会说话,在上官金虹面前,他是一个非常坦诚的人,也不会刻意玩弄语言,编织成诡谲的谎话。 荆无命道:“那一剑的落点,绝对没有出错。” 上官金虹道:“但是没有人死。” 荆无命道:“是因为那人躲开了。” 上官金虹没有说话,但是听见荆无命的话,无论是身前带路的人,还是跟在他们身后的人都露出了非常惊骇的表情。 别人不知道,但是他们金钱帮的人还能不知道?荆无命的剑有多快,他的心有多狠,只要是他要杀的人,就没有一个是能从他的剑下逃脱的,他们这些人甚至私下给这青年剑客取了一个外号,就号活阎王。 阎王要你三更死,怎能拖到五更天? 但现在他们却见到了,一个能够在荆无命的剑下逃脱的人。 上官金虹道:“我记得你说过,江湖上能从你剑下逃脱的人,绝对不到十个。” 荆无命咬牙道:“是。” 上官金虹道:“你莫非是要说,这人就是那十个人之一?” 荆无命道:“不是。” 他说话很流畅,但是如果看荆无命的脸,却会发现,他现在的表情比鬼怪还要狰狞,还要扭曲。 虽然他是一名影子似的剑客,但是能说出这样的话,就证明他非常骄傲,也非常自信,只不过这个世界上恰好有个上官金虹能够让他臣服罢了。 他本来已经相信,自己的剑法天下无双,因为他已经杀掉了许多有名望的剑客,而剩下的人,哪怕是天分也没有他来的高。 所以,能从他绝世无双的快剑中活下来的,只有江湖上轻功最好的十个人。 然后他被惨无人道地打脸了。 上官金虹道:“我虽然知道你的剑很快很好,但却也知道,你的剑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快,那么好。” 荆无命没有说话,他羞愤地几乎要自杀。 上官金虹又道:“经此一事,你要知道,如果自己的武功还没有登峰造极,还没有到江湖上没有人可以匹敌的程度,千万不要说大话。” 他淡淡看了荆无命一眼道:“想要做大事的人,就必须要学会坚持,必须要学会蛰伏,而不是因为已经获得的一点成就而沾沾自喜。” 荆无命垂头道:“是。” 他现在已经知道,自己在这江湖中,不算什么,他也知道,为什么刚才上官金虹感受到那些人暗中窥伺的事先没有出手,并不是因为他不够敏感,而是因为就算是上官金虹,也并不确定,自己能够直接让那些人死。 上官金虹都不确定,但他却贸贸然出手了,难不成他的武功要比上官金虹好? 当然不是,只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又太过于鲁莽,竟然都无法判断出对方的实力,所以才自打脸,将身为剑客的一点骄傲,全部击碎。 但在荆无命看不见的角落,上官金虹的嘴角却微微下垂,他之前虽然知道有许多人盯着他们,也知道那些人的实力很不错,但却没有想到实力竟然不错到这种地步,荆无命的一剑,竟然都能被轻巧地躲避开。 虽然荆无命是傲慢,但是他的傲慢确实有资本的,上官金虹并没有反驳他江湖中只有十人能够躲开他的剑这句话,是因为,荆无命的剑确实就这么恐怖,确实就这么无法避开。 他的剑速度很快,如果百晓生的兵器谱能够成行,定然能够排入江湖前十,如果没有这等自信,他怎么可能每天带着毛都没有长齐的小伙子到处走? 不过是因为荆无命足够中心,而他的剑,是天下一等一的杀人利器。 一个人能够躲过他的剑是巧合,但也不是巧合,上官金虹甚至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从四面八方看着他们,这些人的实力如果都同那躲开荆无命一招的人相同,究竟有多少个江湖一流高手在这里? 他的心,忽然不平静了,就好像镜面似的湖被投下了一颗石子,泛起了阵阵涟漪。 城中的高手,可能多得出乎他意料。 带路的人忽然停下了脚步,并不是因为他分辨不出方向,而是因为他的前方,依稀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子。 他道:“那里,好像有人。” 无论是荆无命还是上官金虹目力都要比他好,所以不用这人多说话,他们两已经看见前方有人出现,但是这人,却让他们心下都不由自主地警惕,因为他好像已经离得很近,但就算是武功高强如上官金虹,都没有感觉到,那里有“人”的存在。 是障眼法?他不得不如此想到,莫不是陷阱等着他们去踩? 但心中的某一处却在叫嚣着危险,叫嚣着,他们前方是一个人,而不是因为奇门遁甲而产生的影子。 所以上官金虹眼神闪了又闪,但还是往前走。 果然,是人,不是影子。 带路的人如此感叹,但是当他真正接触到人的面容时却又说不出话来,因为他实在不知道,眼前的究竟是仙人,还是走在地上的凡人。 如果是地上的凡人,又怎么能长得如此超凡脱俗?这是越过男女之前区别,远超所谓国色天香美人的一张脸。 只让人感觉到,神圣,冰冷,以及高不可攀。 他的思绪忽然变得迟缓,就连人也恍恍惚惚,即使上官金虹就在他身后,但在看清叶孤城面容的一瞬间却偏偏忘记了恐惧,人对美的追求是无限的,这种力量甚至能够压倒恐惧。 他忽然想到,自己来的地方不仅仅是奇门遁甲,在传说之中,这里被认为是桃花源或者是仙城,他原本并不相信这世界上会有仙人的存在,因为凡是加入了金钱帮的人都是些世俗的,甚至不相信因果轮回报应的人,但是现在他却忽然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这绝对不是尘世间的人。 上官金虹的表情不变,但这已经是他全力维持镇定的表现,眼神出卖了他,那是如同在场每一个人一样的震惊,一样的错愕,不知道他是被叶孤城的面容震惊到,还是被他萦绕在周身的气震惊到,又或者是两者兼有。 他的眼神不由自主移到了叶孤城腰间的剑上,眼神微微动容,他已经知道,面前的人是一名剑客。 剑仙! 这两个字猛然撞入他的脑海中。 上官金虹道:“你是城主?”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即使没有听过他的名字,在看见他的人时却已经能反应过来他是谁,因为这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城主,也不可能有第二个剑仙。 叶孤城道:“不错。” 上官金虹道:“《怜花宝鉴》在你手上?” 叶孤城没有说花,只是从他宽大的袖子中拿出了一本蓝皮书,上有王怜花亲笔题写的怜花宝鉴四个大字,端的是龙飞凤舞,明明千面公子的易容从未有人能够看破,但是看过他真迹的人却从来不会忍不出他以自己惯用字体所写出来的字。 当王怜花不模仿其他人笔迹时,那蕴藏在字迹中的潇洒以及狂傲,根本不是其他人能够复制的。 上官金虹自然是看见过王怜花的真迹,所以只看一眼,他就知道叶孤城手中的是真的《怜花宝鉴》。 叶孤城道:“你是为了这宝鉴而来?” 上官金虹道:“是。” 叶孤城道:“如果你的武功能够超过我,那这本《怜花宝鉴》便能给你。” 这是一开始就说好的。 江湖传言并没有骗人,无论是《怜花宝鉴》的真实存在也好,城主手上有这本秘籍也好,甚至是沈浪曾经神秘兮兮说出来的“剑仙”也好,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 但正因为如此,上官金虹这一刻却已经有了另外的打算。 他道:“我原本是为了取得《怜花宝鉴》而来。” 叶孤城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听他说完,因为他知道,上官金虹接下来要说的话一定很重要。 果然,上官金虹道:“但是在我看见你的一瞬间却知道,我定然是无法拿走这《怜花宝鉴》。” 他的话实在是很诚恳,对于一位枭雄来说,能说出这句话,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的傲慢程度远远在荆无命之上,如果想要让心服口服地说出这句话,他对面的人,无论是武功也好,心智也好,定然是不得不让他承认,比自己高出一大截的存在。 这世上能有人超过已经近乎是武林巅峰的上官金虹? 今天之前,除了隐居的沈浪与王怜花之外没有其他人,但是今天之后,却多出了一个。 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不似凡人的男人,很强,比自己还要强很多。 上官金虹的眼神微动,并不是惭愧,或是感觉受到了侮辱,他只不过是以一颗平常人接受了事实。 都说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还没有因为杀了天机老人而自我膨胀,在金钱帮还在发展的现在,他走的每一步都如履薄冰。 所以现在的上官金虹如果说缺少很多东西,缺少仁爱之心,缺少宽广的胸怀,缺少能够成为正派人物的一切,但唯一不缺少的就是身为枭雄的耐心。 他道:“光凭肉眼看,我就能知道,你的武功很高超,比我要强上很多。” 他悠悠道:“我原本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剑仙的存在,但是看了你,却又知道,这不过是我孤陋寡闻罢了。” 叶孤城道:“你既然不要《怜花宝鉴》,那你要什么。” 他知道,虽然眼前此人做出了一副暂时退让的嘴脸,但如果他愿意什么都不得到,什么都不做就回去,这就太不上官金虹了。 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目的,对此,叶孤城并不是很在意。 因为在一切压倒性的,强大的武力之前,所有的小心思,所有的计谋都是不存在的,就如同当年的玉罗刹于他,即使是奋力一搏,即使做出再全面的布置,因为玉罗刹是破碎虚空境界的强者,所以他就能随心所欲。 现在,他与上官金虹就是出于同样的位置上,他是高深莫测的玉罗刹,而上官金虹就是准备挑战的他。 当然,上官金虹没有他年轻,没有他长得帅气,也不是用剑的,甚至还不是一个贯彻爱与正义的主角,所以,除了位置之外,两人没有丝毫相似之处。 上官金虹道:“我只有一个请求,可否与我一战。” 他竟然用上了敬语,这对上官金虹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从很久以前起,这世界上好像就没有什么人值得他尊敬,就算是天皇老子也是如此。 更何况,难道他请求了,叶孤城就要答应? 白云城的下属在迷雾中看了,各个都以杀必死的眼神看向上官金虹,眼神中的杀气几乎都能把他淹没了。 他以为自己是哪根葱,竟然敢向城主邀战,而且姿态还如此高高在上,这种人,就应该用狗头铡给铡了! 虽然白云城众一直不认同小皇帝的粉籍,但也不承认,他祖宗弄出来的那狗头铡砍人可爽。 小皇帝:铡!铡!铡! 所有对叶城主不敬的人,通通都铡了! 然而,虽然白云城的粉头们碰上有关叶孤城的事都没有什么理智,但是身为爱豆,叶城主还是非常有理智的,与上官金虹决斗看上去是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对他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扬名机会。 之前是为了巩固破碎虚空的境界一直呆在塞北,甚至都不出白云城半步,但在境界已经得到巩固的现在,难不成他还天天窝在白云城里? 就算叶孤城想,小李飞刀的世界都不会放过他。 既然一定要出城进入中原,还有什么好机会,比踩着上官金虹的名声上位来得更快?至于上官金虹等人并不会帮他宣言自己头儿被打败的事? 这有什么关系,要知道天机阁是叶孤城的,全天下最大的情报组织是他家的,想要自炒还不容易,只要存在既定事实,以上官金虹的脸皮,也绝对不会否认,就算是他是一个不择手段的枭雄,唯独不能否定的就是自己被打败了自己的武功没有别人高强这件事。 这样想想,简直就是送上门的金字招牌。 叶孤城都在心底感谢王怜花的好意了。 叶孤城冷冷道:“既要对决,何不报上自己的名字?” 上官金虹道:“我是上官金虹。” 说完,已经拿出了自己的龙凤环。 叶孤城缓缓拔剑道:“我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风微动,迷雾被吹散,塞北光秃秃的土地暴露在人的眼中。 大漠,孤烟,飞沙,走石。 还有白到炫目的剑刃。 这是叶孤城的剑。 叶孤城道:“既要对决,何不现在动手?” 上官金虹道:“好。” 剑光一闪而过。 一招,只有一招! “哐当——” 有什么金属掉地了,但这声音,绝对不是剑,海外精铁所制的剑很沉重,也绝对不会发出幽长的声响。 所以落到地上的只可能是上官金虹的龙凤环。 荆无命的眼睛睁得很大,他还是第一次露出像人一样,有光彩的眼神,也不知道让他以如此眼光看的,究竟是上官金虹无悬念的落败,还是叶孤城那不属于凡尘的剑法。 应该是后者,荆无命痛苦地想到,他是荆无命,是上官金虹的剑,是他的左膀右臂,但正因为他是一把剑,一把杀人的剑,所以才更加不能忽视,叶孤城青天白日下一闪而过的白光,不能忽视他的剑。 这是,什么剑? 叶孤城道:“天外飞仙。”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有人喃喃自语说出了自己的问题,而叶孤城,他并不吝啬于说出自己的剑招名称。 阿飞道:“天外飞仙?” 他在白雾之中,也不知道是因为何种缘故,他竟然也被叶孤城带了出来。 或许就是为了让他看这划破天际的一剑? 他忽然想到了西门吹雪,想到了西门吹雪离开时的画面。 那也是一个雪天,一个并不明亮的雪天,已经到了半夜,天上没有星光,皑皑的白雪上有月光挥洒,但在这样冰冷的夜,就算是月光,都显得格外肃杀。 西门吹雪道:“你跟着我,是为什么?” 阿飞已经跟了西门吹雪很久,他的足迹在雪地上形成了一道没有尽头的曲线,但即使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他也没有停下的意思。 阿飞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他只有一个信念,就是跟紧,跟紧这个男人。 阿飞道:“因为你用剑。” 西门吹雪道:“难道你会跟着每一个用剑的人?” 阿飞道:“不,因为你是我见过最会用剑的人。” 这是一种直觉,天生剑心者的直觉。 西门吹雪道:“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世上最会用剑的人。” 阿飞道:“世上最会用剑的人?” 西门吹雪道:“不错。” 他久久地沉默了。 阿飞是一个并不很会说话的人,但是他却永远无法忘记,当时那人眼中的痛苦,挣扎,以及无懈可击的坚韧。 就如同一把剑,经过高温火炼,经过无数次打磨,终于焕发出光彩。 西门吹雪道:“去找他吧,如果你的运气足够好。” 阿飞道:“他是谁。” “叶城主。” 他道:“你只要知道,他是叶城主就够了。” 雪还在下,但是不断前行的足迹只剩下一个。 他要走到什么时候,他要去哪里? 这一切,阿飞都不知道。 但他知道,这世界上最会用剑的人,是叶城主,他也知道,有一名剑客,即使是在风雪之中都在不断地寻找,不断地寻找前进,或者回归的路。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四舍五入叶孤城就和西门吹雪养成了阿飞 你们这四舍五入也是极妙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所以我决定给你们发糖(?) 【感谢时间】 谢谢地雷么么哒! 待素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9 13:24:00 长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9 13:39:42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9 13:50:01 妄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9 15:49:48 闷不是我的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9 17:49:16 艾寻路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09 18:43:54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一位大侠的保质期是很短暂的。 江湖上, 每天都有许许多多的人生,每天又有许许多多的人死, 有人练成了绝世武功,又有人因为仇恨被一夕之间屠戮殆尽, 朝生夕灭, 如同涨潮一般,无论是名声也好,寿命也好,都像流星一般,一闪而过。 在江湖上, 只有一种侠客的保质期很长, 那就是真正很有实力的人, 比如说天机老人,比如说上官金虹, 又比如说已经成为传奇的沈浪与王怜花。 甚至还有小李探花, 他成名好像已经有几年,但竟然还在成名着, 虽然是朝廷命官,也算是一半的侠客, 少年时奇遇导致从小习得一身天下无双的好武功, 无论是谁找上门来,竟然都没有死。 死的,只有找上门来的仇人。 想来如果他再多活几年,多杀几个仇人, 便能成为上官金虹一样,保质期被延长的江湖人。 既然保质期短暂,在江湖上一夜爆红也是可行的,如果能够在初入江湖时打败江湖有名望的大侠,立刻就能踩着大侠的名声上位。 但这虽然是可行的,却很少有人这么做,因为初入江湖的人武功一百个有九十九个都是不行的,即便他们杀了什么人物,对方在江湖上都十分名不见经传,久而久之,这种一夜爆红的操作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真的想要红,还不如与江湖上数一数二的美人谈恋爱,或者说是散尽万贯家财就为天下苍生,做一个豪爽又四海为家的浪子。 沈浪走的就是最后一种操作方式,当然他的武功与侠义也是天下无双。 但江湖人却没有想到,在沉寂了这么多年之后,真的有人能够通过踩着江湖有名前辈的名声上位,达成一夜爆红成就,而且那被踩着上位的还不是什么侠义无双的名大侠,而是恶名远扬,又非常小气的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一切对金钱帮不利的人都要死,一切抹黑他的人都要死。 没有人知道这条消息是什么时候传出来的,当时,明明江湖上一半以上的人都对《怜花宝鉴》感兴趣,都往塞北马不停蹄地赶路,但在半路上也不知为什么得到了这一条消息,上官金虹带着他的金钱帮,已经到塞北了。 当这则消息入了人耳朵时,他们并不是很震惊,而是有一种意料之中的沮丧,甚至连赶路的速度都慢了下来。 也是,上官金虹这么会放弃如此珍贵的机会,但既然他都出手了,剩下的小喽啰们就一点成功的可能都没有了。 江湖上的人都惧怕上官金虹。 但还没有等他们打道回府,又得知了下一条消息。 上官金虹从塞北回去了,而且两手空空。 这下子江湖人就来劲了,上官金虹怎么会两手空空地回去,难不成他是把《怜花宝鉴》藏起来了? 毕竟谁来这里的目的都是为了王怜花的传世宝。 又有消息灵通者神秘兮兮道:“不是,不是把《怜花宝鉴》藏起来的,是他武功不敌城主,所以被打回来了。” 听见这句话的人表情惊讶到错愕,他道:“上官金虹的实力江湖人有目共睹,还有人能够将他灰溜溜地打回来?” 那人道:“千真万确。” 他挤挤眼睛又道:“我还去天机阁核实消息了。” 天机阁会贩卖不入流的小道消息? 那人脸都松开了。 还真的会,他们好像就无处不在似的,好像只要你有钱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就像是衣食住行都被人密切监视着,那人就住在他的脑子里。 一开始有人觉得恐怖,但所有向天机阁打听秘密的人,问得都是问题,都是别人的秘密,知晓这些秘密可以让他们的行动变得更加顺利,所以即使心存“天机阁会不会知道我秘密”的疑虑,他们却依旧离不开这古怪的组织。 当所有人都离不开之后,天机阁就不再是天机阁,不再是一栋特殊的楼,而成为某种权威的象征。 只要是天机阁放出来的消息就一定是正确的。 所有,当那人说自己去天机阁核实过之后,就算是听秘密的人表情都变得无比严肃,因为他知道,上官金虹竟然输了。 一个传一个一个传一个一个传一个,明明塞地广人稀,风沙又大得吓死人,时间久了,竟然所有来塞北说要《怜花宝鉴》的侠客都知道了这则消息,他们不约而同地放慢了速度,而将更多精力放在了失败的上官金虹身上。 他们绝对不会关注城主,关注胜者,因为上官金虹都失败了,他们这些乌合之众绝对没有成功的可能。 有人忽然道:“金钱帮的帮助竟然都失败了,出手的莫不就是城主?” 也不知道谁回答道:“应该是,不是说《怜花宝鉴》就在城主的手里?” “那城主的武功岂不是很了不得。” “如果说上官金虹的武功很了不得,他的武功只会比上官金虹好。” “这一点你就说错了。” “我说错什么了。” “他的武功绝对不仅仅是比上官金虹要好,而是比上官金虹要好上一大截,到他拍马也比不上的地步。” “何出此言?” “愚笨,到今天,难道你还不知道上官金虹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那人不说话了,陷入沉默,因为他太知道上官金虹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江湖上所有人都知道上官金虹是金钱帮的帮助,是一位枭雄,是一个绝对不能惹的人,如果你惹到他,就会人头落地。 在上官金虹的眼中,人命,甚至没有一块铜板来得珍贵。 这样一个人,如果被打败了会做什么事? 那人想到,他进入奇门遁甲之中定然不是一个人进去的,以金钱帮的排场,上官金虹出场,身边起码要带上他的剑,荆无命,又或者有许多金钱帮的能人异士,带他们一起去寻找城主的城,甚至在对决中作为旁观者。 如果上官金虹仅仅是差对方一点儿,为了胜过他,城主也精疲力竭,他绝对不会说是遵守江湖人之间的道义,胜者为王,而是让自己带在身边的下属蜂拥而上,直接要了那城主的性命。 因为对上官金虹来说,他输,是一件非常影响金钱帮士气的事,只要有隐瞒的可能,绝对不会让第二个人知道。 反正,这并不是正常的约战。 那人忽然了然,他道:“所以,城主不仅比上官金虹厉害,而且比上官金虹厉害海了去了。” 之前说话的人露出一张孺子可教的满意脸,他点头道:“我猜应该是这样。” 那人又问道:“那么怎样知道,上官金虹是怎样输的,城主究竟是怎样的人,究竟运用怎样的武器?” 他一想到上官金虹输了,就失去了为《怜花宝鉴》而动手的**。 因为胆怯。 来抢夺《怜花宝鉴》的都是什么人? 是上官金虹那样通过得到宝物扩大自己威望的人,但更多都是如同柳无涯与花有际一般,在江湖上籍籍无名,或者是不被人喜欢的后辈小侠,他们想要秘籍,不仅仅是希望能够提升自己的武功,更是希望能够在江湖上扬名。 因为清楚自己的能力知道凭借他们的天资他们的努力程度,不可能在短暂的时间内达到成名的地步,所以才希望走捷径,但即便是捷径一开始也没有抱着鱼死网破的打算,而是准备来碰碰运气。 真正如同柳无涯花无际那样思虑成熟定要得到《怜花宝鉴》不可的人是第一批来的,而后来的也不过就是想要凑热闹或者是碰运气的小人物罢了。 所以,小人物有一个通性,那就是他们特别容易退缩,在遇见强敌的时候容易退缩,知道自己夺得宝藏可能性不大的时候也容易退缩。 上官金虹的失败,似乎成为了某种谈资,因为他在江湖上代表着很难被动摇的权威。 那人听见对方的问话冷笑三声道:“你可以自己去问上官金虹。” 只不过在问之前,一定要做好掉脑袋的准备。 他又笑道:“我才不问。” 他又不是蠢的,而且势单力薄,绝对不会为了八卦赔上小命。 更不用说,他不问,有的是人会问。 他眼光闪了闪,要是没有记错的话,那些正义之士,来的好像也不少? 正义之士来寻找《怜花宝鉴》与邪魔外道或者在江湖上亦正亦邪的人物寻找《怜花宝鉴》是不一样的。 他们是为了让秘籍不落入邪道之手,才身先士卒,陷自身于危难之中,是各位江湖大侠的表率。 叶孤城坐在城主,听朗月汇报,说道正义侠士这一块,甚至连水都喝不下去,喝下去多少水,指不定就因为恶心而吐出来。 就算是朗月,都不由自主露出了难以忍受的厌恶表情。 她心想,与这世界的正义之士比起来,以前武当派木道人那样的伪君子都说的上是了不得的大好人了,因为这里的侠客,不仅武功低微,而且吃相也太难看,他们打出来的旗号,朗月看了都为他们感到丢脸,更不要说是叶孤城了。 叶孤城默默将水杯放下,就好像被恶心到不想喝水的人不是他一样。 他道:“不必与这些人多纠缠,想来他们现在应该已经与上官金虹对上了。” 上官金虹在江湖上打压这些正义之士很长时间,虽说是互相利用,但宁愿得罪小人都不要得罪伪君子,因为他们比小人还要记仇,知道了上官金虹失利,这些人会做的,绝对不是拉他一把,又或者是趁机来找叶孤城想要夺回《怜花宝鉴》,而是痛打落水狗,排除异己。 想到这,就算是叶孤城也不得不摇摇头,他忽然觉得陆小凤传奇所在的世界是个很好的世界了,因为那里有许多很可爱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甚至是反派都要比小李飞刀世界可爱的多,哪怕是伪装成好人的恶人,都要比这里的正义之士要严谨,也要大气许多。 陆小凤传奇的世界每一卷都有一个枭雄,而这里,在李寻欢的年代只有一个上官金虹,这或许就是差别。 叶孤城道:“我们只要按兵不动便可,上官金虹那里定然会有动作,等到名声扩大,时机到来之时才出面,方为上策。” 他只需要推波助澜便够了。 朗月道:“是。” 心中又有小人在挥舞着小彩旗,心想真不愧是叶城主,竟然辣么睿智! 睿智的叶孤城又道:“你去帮我打听一件事。” 朗月没有说话,做洗耳恭听状。 叶孤城道:“三年前,大漠往冰原,有没有人看见过一白衣剑客。” 朗月睁大了眼睛,那白衣剑客莫非是? 叶孤城道:“西门吹雪,三年前在那里。” 他说的非常笃定,因为这并不是叶孤城的臆想,而是经由阿飞口中说出来的。 孩子年纪小,虽然心智就如同在野外求生的动物一样通透澄澈,但也并不能分清东西南北,只知道一开始他与母亲白飞飞一起在沙漠之中,但之后就是满世界的胡乱行走,也不知道究竟是在哪里遇见了西门吹雪。 但是阿飞记得,那里的月亮明亮极了,那里的雪也实在是大极了,无尽的冰原上面承载着一个西门吹雪。 光是听见阿飞说的话,叶孤城几乎就能想象到西门吹雪的模样,在朗悦所看不见的室内,他的案桌上,竟然又多出了一幅画。 是雪,以及在雪地中行走的人。 人只有背影,看不见他的脸,但只要是看过西门吹雪的人却能在看见这幅画的一瞬间就能认出,这,是西门吹雪。 因为世界上没有第二个西门吹雪。 叶孤城用端正的楷体在画旁边落了几字“风雪夜归人”。 他很善于丹青,但世上却没有一个人像西门吹雪那样,在他手下栩栩如生,仿佛在画出来的一瞬间,就拥有了生命。 朗月道:“是。” 她退了出去,心中已是惊涛骇浪。 三年前,西门庄主竟然在这个世界? 但如果他也达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为什么没有来找城主? 朗月飞速运转她本来就十分聪慧的大脑,仅仅是一个呼吸间的功夫他就想到了很多。 阿飞竟然已经来找到了城主,就证明如果给西门吹雪足够的时间他是绝对能够找到白云城的,更不用说塞北原本就是西门吹雪的老家。 但是阿飞来了西门庄主却没有来,这只能证明,即使他破碎虚空之后在这个世界略做停留,现在也离开了。 西门吹雪都已经离开了,城主想要找他的踪迹,就显得有些耐人寻味。 朗月想想,也释然了,他们城主就这么一个知己,如果对他都不特殊一点,岂不是寂寞过了头? 虽然对小皇帝很有意见,从未承认过小皇帝的粉籍,但是白云城的各位对西门吹雪的感官良好,认为他是能够配得上城主的真正的剑客。 评价也是很两极了。 白云城的人作为大事件的始作俑者,在打败了上官金虹后就按兵不动,但是被他打败的人,以及被奇门遁甲拦在阵法外的人,却久久不能平静,如果说一开始所有人都是为了《怜花宝鉴》而来的,在知道上官金虹来了之后就已经歇了心思,他们将原本投注在秘籍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上官金虹身上,不出一天的功夫,只要是到了塞北的人都知道上官金虹惨败于城主,还各个都传得有鼻子有眼,好像亲眼看见了两人对决的过程。 上官金虹多骄傲的一个人,怎么能允许乌合之众随意议论他,更不要忘记他身边还跟了一个荆无命,简直就是上官金虹忠实的左右手,侮辱上官金虹对他来说比自己受到侮辱还要令人愤怒。 他的感官很敏锐,即使受到了叶孤城的冲击,在冲出锁龙阵的瞬间好像又成了无懈可击的青年剑客,像一抹影子似的跟在上官金虹身后,于阴暗处打量其他人不怀好意的视线。 锁龙阵第三层的风旋儿就如同潮涨潮落一样,有一个微妙的周期,当他们进去的时候,风旋儿盘旋的并不是很厉害,但是等到他们出去时,风却一下子猛烈了不知道多少倍,就算身后带着几个精通阵法的方士,出来的时候还是费了很大一番功夫,更不要说在看见叶孤城的惊天一剑之后这些人各个像丢了魂一样,思维迟缓的紧。 毕竟,大多数的方士,追求的不过也就是徐福帮助秦始皇寻找的长生不老药,奇门遁甲只是小道,只是学习的一部分,最重要的还是炼制各种延年益寿的仙丹。 丹房中挂着仙人的图,但他们却从未见过仙人的模样,不过,那只是曾经,今天岂不就是见到了真正的仙人。 作为方士,就算是死,也甘愿了。 上官金虹一直沉默着,从与叶孤城对战后就是如此,他的表现有些反常,但也并不同于自尊心被击碎之后的崩溃模样,上官金虹是一个很能隐忍,并且有卓绝志向的人,即使是引以为豪的武功被比得分文不值,他的骄傲,他的自尊却没有被碾碎。 但他现在的心情却不是很好,任何一个人在输了之后,都需要缓冲的时间,这时候,他其实只需要自己一个人,身边放着一樽酒,静静地看着月亮,沉默地思考一个晚上,或许就能重新将被打得七零八落的信心拼接在一起,然后为了一雪前耻而不断精进自己的武功。 这对上官金虹来说是最好的。 但现在所遇上的绝对是最糟糕的情况,他看着那些江湖上的正义之士,又或者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侠客,强者以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他,后者的眼神则躲躲闪闪,但其中总是少不了看好戏的意味。 上官金虹知道,自己战败这件事,已经被传出去的。 究竟是谁做的?他想自己身边的人绝对不会做这件事,但如果说是叶城主做的,理智上接受,情感上也不相信。 他是个不信鬼神的人,也从来不认为仙人会存在,正相反,上官金虹所相信的只有人无穷大的**,但叶孤城,他却无法确定,那到底是不是人。 剑仙。 这两个字还是重重地烙在他的心上。 比起是叶孤城将这件事宣扬出去,他到认为是千面公子王怜花干的,毕竟那位前辈亦正亦邪,肆无忌惮,《怜花宝鉴》好像一开始就是千面公子摆出来的噱头,叶城主所遭受的大概可以说是无妄之灾。 人都是视觉动物,就算是枭雄都不能免俗,倒不如说正因为是枭雄,所以才更加看重脸的作用也说不定。 即使知晓林仙儿蛇蝎心肠,上官金虹还是与她有两女,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王怜花:??? 叶孤城:=v=! 长了张仙气飘飘的脸真的是很便利哦! 上官金虹沉默不语只是以一双鹰隼似的眼看江湖侠士,有如实质的压力在静默的空气中蔓延,幸灾乐祸的笑容僵硬在嘴角,竟然不能向上提升半分。 人群间熙熙攘攘,原本只是来看热闹的小侠客纷纷低头,就当自己不存在,受到金钱帮压迫已久的侠士憋了一口气,不上不下。 他们就像是拥挤的蚂蚁,所有人抱成一团,因为缺乏共同的指令而显得笨拙,磨蹭许久,在上官金虹彻底不耐烦之前终于选出了一个人。 赵正义! 此刻的他还不是十几年后的铁面无私赵正义赵大侠,只是一个不算老也不算年轻的中年人,但是因为长了一张国字脸,看上去格外像正派人物而很受推崇。 这年头如果长得不整齐,是无法成为江湖中的正义之士的,但如果站的太风流太讨女人喜欢也不可以。 赵正义的脸刚刚合适,虽然他原本并不叫赵正义,而是为了一张国字脸特意改的。 他虽然被推出来,但心中却非常不乐意,已经将背后推了他一把的人问候的祖宗十八代,但面上却更加肃穆,炯炯的眼神看向上官金虹,充满了气势。 他道:“听说上官帮主,已经见到了城主?” 官腔重,问话也很冠冕堂皇,并没有其他人私下里窃窃私语不怀好意的模样,光看容貌与气度,当御史都够了。 上官金虹淡淡道:“不错,阁下有何指教?” 赵正义想说,你是不是输给他了,但是一对上上官金虹的视线,这句话却可么也说不出来。 他很恐惧,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恐惧些什么。 赵正义陷入了挣扎,他究竟是说话,还是不说话?说话,那他可能死,但是不说话,他的名誉,他到现在为止的经营,都化为了泡影。 那些人会怎么说他?想到这,赵正义就心怀恐惧,他们会说他不是铁面无私的人,会说他害怕上官金虹,会说他是金钱帮的走狗。 想到这,他就十分怨愤,正因为与能言善辩的正义之士是一伙人,所以他知道,如果自己退缩了会受到怎样的谴责。 他能后退吗? 后槽牙咬得死紧,在生命与可能存在的未来之中他做出了决断,本就刻板严正的脸显得更加死,更加板结,但是在其他围观群众眼中,却只看见了他的无私,他的铮铮铁骨。 铁面无私这顶大帽子,恐怕就是这时候彻彻底底扣在赵正义头上的。 赵正义道:“听说你输给了他。” 输!这个词才从赵正义口中脱口而出,上官金虹就变了脸色,他的变脸完全是下意识的,就算是意志坚韧之辈也有自己的逆鳞,对上官金虹来说,他的逆鳞就是一个字,就是输! 他的脸狰狞到可怕,那根本不是人应该有的表情,就像是一尊雕像脸上贴着的瓦片一片一片地脱落,最后留下的是黑漆漆的干硬的内在。 上官金虹心中的恨全部暴露在赵正义的面前。 完了! 他的脑海中只有这样一个词,因为赵正义知道,看见上官金虹这样表情的自己,绝对不可能活下去。 他后悔吗?他好像又不后悔,因为比起活在被人指责名誉扫地的未来,他倒宁愿被上官金虹给杀了,还能留下所期待的美名。 这世界上就有些人这样,比起窝窝囊囊地活着,倒宁愿自己死亡的体面一些,即使他的所谓体面建立在畸形的江湖上。 这本来就是一个只有伪君子才能活得很好的地方。 说时迟那时快,几乎是在上官金虹变脸色的瞬间,剑就从荆无命的腰间被抽出,直直地向着赵正义的喉咙刺去。 他是上官金虹的手,是他的脚,是他的剑,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唯一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上官金虹扫清面前的道路。 像赵正义这样的人物,在荆无命心中,别说是三天,连一刻都活不过。 赵正义看见剑尖越来越近,并不短暂的一生竟然像是走马灯似的在他眼前回顾一遍,但还没有等他回顾完,就发现自己眼前一黑。 并不是他死了,只是剑光太刺眼,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他要在黑暗中静静等待死亡的降临。 然而左等右等,他的死亡竟然还没有降临。 赵正义终于忍不住睁开了眼睛,竟然发现荆无命的剑,被缠住了,是洁白的飘带,就像仙女身上的配饰。 锋利的剑刃又怎么会被布帛包裹住? 他来不及多想,看那剑刃悬挂在自己的鼻子尖上,向前一毫米自己的鼻子就要被削成两半,想到这里赵正义的腿就一软,但是正义侠士的名头竟然化作力量,支撑着他,让他在感知不到自己软面条似的两条腿的情况下,往后,看似云淡风气地移了一步。 很好,身后是一个人。 将那人作为支点,偷偷将身上大半的重量依靠在那人身上,他才真正地松了一口气。 很好,自己竟然没有死。 也是十分的命大了。 性命暂时无忧,就生出了关心别的事情的心思,本质意义上,好打不平的江湖侠客就是一个非常好管闲事的职业,就算是为了操人设,赵正义对别人家家事的关心程度都要比自己的私事还要高,他顺着那牢牢束缚住荆无命剑的飘带,顺着飘带一路看过去,竟然看见一从九天而下的仙女。 赵正义终于知道,自己身后的人为什么任由他将所有的重量都堆积在自己身上,并不是因为他好心,只不过是他已经不会在意这等小事,男人的目光总容易被漂亮的女人吸引,但是遇上了飘飘欲仙的仙女,那目光只能用痴呆两个字来形容,因为过分震惊,连思考都要停止,这就是这些男人的现状。 除了上官金虹一排人,其他的男人竟敢都看呆了。 至于上官金虹他们不仅没有看呆,反而用一种非常冷漠的眼神看着那突然出现的女人,他现在已经带上了严肃的面具,刚才一瞬间崩坏的狰狞好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金钱帮的帮主无懈可击,即使是在被叶孤城轻易打到的现在更是如此。 上官金虹对于长得漂亮的女人会稍微宽容一点,然而这女人的模样,这女人的气质,实在是与刚才才见过的叶孤城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不论男女之间的诧异,但但从美的角度来说,这已经完美到极限的女人,是不如叶孤城美的。 她的容貌她的气质,无法让才感受过视觉盛宴的上官金虹动容。 岚风道:“收起你的剑。” 她的声音很冷,如同泥古不化的冰雪,一双厉眼射向荆无命。 岚风虽然是以蛊毒称著,但也有其他傍身的手段,要不然怎么跟在叶孤城身后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更不要说,这世界人的武功似乎比陆小凤传奇所在的世界武功要低上一点,荆无命已经是难得的剑客,却能被岚风制住,要知道,她这一手甚至无法拿下叶孤鸿。 以叶孤城相比,叶孤鸿还差得很远,但是以普通间可作为参照物,他已经是顶尖中的顶尖了。 荆无命还是没有收手,这世界上能够命令他的只有一个人。 上官金虹道:“停手吧。” 这才把剑收了。 但他的眼中却有屈辱的神色一闪而过,他在今天之前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女人制住。 短短一日之内,世界观破碎了多少遍,也是难为他了。 岚风道:“传叶城主令,锁龙阵境内,不许杀人。” 她又补充道:“第一层已死的人既往不咎,但下不为例。” 上官金虹的表情毫无波动,比起赵正义之前的那个输字,岚风的这句话对他来说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因为他比别人更加清楚一件事。 成王败寇。 上官金虹点头道:“好。” 他的态度很配合,配合得都不像是唯我独尊的帮主。 岚风只是帮忙传话的,至于竟然真好赶上拦住了荆无命的剑,对她来说只是不值得记住的一件最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连传话,事实上也并不是传给其他人听的,而仅仅是告诉上官金虹。 其他人,什么江湖侠客,什么正义之士,都不配与城主对话。 所以她走了,正如同她来的时候一样,悄无声息。 她没入锁龙阵,正如同游鱼入深海,谁都无法猜测到岚风前进的方向。 上官金虹道:“走吧。” 荆无命跟上他,而那些剩下的,属于金钱帮的人,甚至没有说话。 有人忽然道:“等等!” 他叫的是上官金虹。 人实在是很奇妙的一种生物,明明他之前并没有勇气与上官金虹说一句话,蜷缩在众人之后,相对而言更有勇气的反而是身为伪君子的赵正义,即使动机不纯,但他确实是唯一一个敢让上官金虹杀死的人。 但是现在,因为一个忽然出现的,美丽的女人,其他人也仿佛获得了勇气,说是色字头上一把刀也好,他甚至敢拦下上官金虹,如果是清醒状态下,就算是借他十个胆子,恐怕都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上官金虹并不想与这些人再共处下去,按照他的脾气,这些人都要死,但是他才听岚风传过叶孤城的话,而他也是答应的。 所以,起码现在,在这里,他不能杀死眼前胆大包天的人。 上官金虹没有说话,只是他的眼神,已经变得冰冷,而且不耐烦。 伸手拦住上官金虹的人并不知道他的心情,或者说他也不关心,只要想到刚才才出现的很美的女人,他就生出了无限的力量。 力量的源头是因为肮脏的**,有如同柳无涯那样喜欢与女人厮混的男人,在看见岚风朗月时,仿佛是看见了神,竟然没有一点想要亵渎的**,反而是满满的敬畏存在于胸膛中。 也有人,干的是道貌岸然的事情,却因为女人的容貌,心中全是□□。 他道:“你认识刚才那个女人。” 语气轻佻到不行,但他自己却没有发现。 上官金虹还没有说话,此人在他心中,已经成为了一个死人。 男人又道:“她是城主什么人?是妻子还是爱妾。” 对他来说,好看的女人似乎只有这两种用处。 上官金虹直接越过了这个男人,他的时间并不是用来与白痴纠缠的。 不回答让男人很不愉快,但是他虽然有拦下人的勇气,却不敢对他大吼大叫,理智还稍微存在一点点。 但是仅存的理智,并不足以让他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在美色的诱惑之下,他干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他进入了锁龙阵。 岚风来去匆匆如同一阵缥缈的雾,即使是盯着她看哈喇子都要流下来的男人也并不清楚他究竟是怎么进入了阵法,如此贸然尝试,只能说是他胆大包天。 在场的其他人看他行动,却心中各有计较,不断回味刚才看见女人的美貌,但脚却没有移动。 他们想先看看,这男人的结局。 结局就是,他竖着进了锁龙阵,一炷香的时间后,横着出来。 虽然出来了,但是人已经死了。 人是怎么死的,是被折磨死的,身上有数不清的鞭痕,森森可见白骨。 在场人噤若寒蝉,相互对视一眼,竟然如同鸟雀一样散了,只有这人的同伴,抱着尸体欲哭无泪。 这里甚至没有一副棺材,天寒地冻,怎么带着被抽烂不成人样的尸体回去? 于是从今天过后,江湖上有多出了几则传说。 塞北有座城,城主名叫叶孤城。 他的剑法高超,连上官金虹都不是对手。 他有一个很美貌的妻子,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生活在仙城之中,宛若一对璧人。 岚风:! 想不到我竟然也有与城主传绯闻的一天,真真是死而无憾了。 南海,波涛汹涌,岛屿密布。 但这里的岛屿虽然多,却没有岛屿叫做飞仙岛,岛上也没有一座城叫做白云城。 玉罗刹从海上回来,心累地叹一口气,这里也不是,没有叶孤城,就定然找不到他们家阿雪,都追着阿雪破碎虚空这么多年,竟然跟丢了,这要什么时候才能到个头啊。 身为老父亲,他完全没有想到,阿雪竟然没有斩情缘就破碎虚空了,还追着叶孤城一个世界一个世界地寻找。 他这个老父亲只能追着阿雪跑。 也是非常难过了。 玉罗刹想,再在这个世界打听打听寻找寻找吧,如果是在找不到,就再度破碎虚空换个世界找找看好了。 于是乎,在他歇脚的时候,竟然就听说了塞北有一个名叫叶孤城的城主的故事。 城主还趣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 玉罗刹将酒杯重重地扣在桌子上,木头桌子被戳了一个洞。 这酒喝不下去了。 叶孤城! 他的脸漆黑如锅底,墨汁子涂在脸上都没有他现在的脸色更恐怖。 好你个叶孤城!我们家阿雪辛辛苦苦一个一个世界地找你,你竟然在这里安家立业还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妻子?! 玉罗刹摸上剑柄。 他要替阿雪讨个公道! 作者有话要说:  一百章撒花!(虽然这篇文才写三分之一还不到) 看字数请叫我业界劳模 要亲亲要抱抱要举高高还要营养液 【广告时间】 一百章打个广告,为下一篇文求预收,《山海怪物志》,在我的专栏中有 【感谢时间】 吾皇在下本尊在上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12:39:03 山有扶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14:17:27 夜色倾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17:28:28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19:41:17 踏雪无痕扔了1个□□投掷时间:2017-08-10 19:50:12 踏雪无痕扔了1个□□投掷时间:2017-08-10 19:50:53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8-10 22:44:29 墨玉微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23:31:03 (?>?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0 23:51:40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岚风受到了排挤。 排挤这个词其实不太妥当,毕竟是在白云城中, 就算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意见都不会将情感带入公事之中, 因为他们共同的目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为了城主服务,所以, 即便是集体性质的嫌弃, 也只不过就是不被人理睬, 或者老是被放冷气罢了。 放冷气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类丑陋的嫉妒心。 只要是人活着就有嫉妒心, 这句话是正确的,看上去再像仙人,白云城的各位也不是仙人,他们只不过是有自己目标,有自己珍宝的人类。 叶孤城,是白云城中捧在心尖尖上的宝物。 城主本就不近女色,在他身边的女人没有一个会突破防线,也生不起心思, 在所有人都平等的大前提下, 相处和乐是正常的。 但是!但是! 谁都没有想到, 岚风的命竟然会这么好,只是帮城主传达一次小命令, 竟然就坐了火箭般原地飞升与城主传起绯闻来。 即使知道是绯闻也不行啊,光是看见岚风那张做梦一般恍惚的脸,就很想用武器捅到她的鼻孔里。 也是非常不怜香惜玉的想法了, 谁叫白云城的人各个长得都挺好看,在大家容貌基础差的并不是很多的情况下,岚风根本就不值得他们手下留情。 就算她美若天仙又怎样? 然而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又或者是眼神多像刀子,这对岚风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正相反,她甚至还很享受别人愤怒的视线,这意味着自己真的成为了绯闻女主角,而且还是和城主传绯闻的。 岚风:虽然十分自愧不如但还是耐不住心中窃喜,我也是死而无憾了! 唯一远离风暴中心的就是叶孤城,他甚至不知道究竟传出了怎样的绯闻,因为这条消息经过白云城众鉴定并不是必要消息,说出来反而是污了城主的耳朵,至于岚风自己暗暗高兴就够了,如果真的让城主知道了她自己怕是头一个要以死谢罪的。 原因都想好了,因为辱没了城主的名声。 叶孤城已经找到了新的乐趣,那就是为人师长的乐趣,难得还没有事情要从白云城离开出远门前往中原,就天天看他种在地里的小白菜。 哦不,不是小白菜,是阿飞才对。 叶孤城本质是个宅男,要不然也不能在飞仙岛一窝窝十几年,现在虽然来了塞北,除了环境有变化,还是一如既往地呆在白云城中,更不要说江湖上前十年被沈浪与王怜花搅得翻云覆雨,他还忙着巩固自己才到破碎虚空后飘飘然的境界,一晃眼十年过去了,竟然一次都没有出远门。 但即便他没有出远门,白云城的势力却在不断地扩张,这都多亏了能干的下属,在叶孤城并不知道的时候有了钱有了人脉,情报也有了。 所以他能更加安稳地在白云城中窝下去。 白云城众:为了城主创造舒适的环境是我们的义务! 也是非常乖巧了。 叶孤城披着一身雪白的大氅出锁龙阵。 塞北与南海不同,这里的冬天格外的冷,风也格外的凛冽,即使有内力护身,穿一身单薄的白衣还是让岚风和朗月看着就齿冷,所以即便是叶孤城的武功已经到了不畏严寒的地步,他的下属们还是会送上制作精良的大氅。 雪狐皮子又或者是雪狼皮,要白,要名贵,还要兼顾保暖与美观,光是制作出一件就要耗费无数的人力与物力,更不要说是年年都要做衣服,还是一打。 除了白云城,估计也没有谁能够负担得起这高昂的花销。 他披着一身大氅行走在风旋儿中,很奇怪的是,明明那风碰上入侵者就会化成尖刀,毫不留情地将其嚼碎,但是遇见叶孤城却好像变成了温顺的小绵羊,还没有碰到他的袍脚就自动退散,走了一路,大氅甚至没有沾染上灰尘。 出锁龙阵就看见一阵冰天雪地,塞北的天气一天一个样,但等进入冬天之后,无疑就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人很难在如此严苛的环境中生活下来,能够活下来的只有有厚厚毛皮的野兽。 大地白茫茫一片,根本分不清前进的方向,但叶孤城却早就知晓了道路,向着某一点坚定地走去。 他的前方是一片森林,在春夏交接的时候,甚至还会有茂密的枝叶生长,但是现在所剩下的也不过就是光秃秃的树枝,以及压在枝干上厚厚的积雪。 阿飞住在树林子里。 叶孤城走向森林中最高大的树,说来也巧,这树中是空心的,阿飞将这附近找了一遍,最后竟然跟小动物一样选择住在树的空洞中,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并不是觉得很冷,想来这树外皮的防风性能也很不错。 没办法,叶孤城也觉得这样住挺辛苦,倒是希望小子能够在冬天和他住在白云城里,但是阿飞就不,他非常抗拒欠人情,能够与白云城中的剑客对战本来就是欠了天大的人情,即使未来能弥补也一样,他怎么会同意住到城中? 更不要说阿飞不喜欢和人打交道,比起人,他更喜欢动物,更喜欢野兽。 所以叶孤城尊重他的决定。 他还没有到阿飞住的地方就知道,人又出去了,因为那大树底下实在没有人的气息。 阿飞去做什么了?是与野兽搏斗,还是捡柴火?又或者是寻找一天的口粮? 他和小动物一样,有在冬天来临之前寻找食物的习惯,但人毕竟不是动物,即使有部分储备,剩下的还是要到冰天雪地中寻找,将冬眠的动物挖出来,或者是找那些同样来寻找食物的野兽的麻烦。 叶孤城可以给他提供过冬的食物,但阿飞不需要,所以他也绝对不会主动插手。 叶孤城想想不由笑了,这小子,简直就是一个狼孩。 阿飞回来了,身上穿着厚实却丑陋的皮子,在寒冷的冬天具有完美的防风保暖性能,但却一点都不美观。 甚至连鞣皮都是他自己做的。 他的腰间穿了一根麻绳,上面挂着几只兔子。 也不知道他怎么会在冰天雪地里掏到这玩意儿,十有□□是找到了兔子窝。 阿飞老早就看到了叶孤城,因为他的黑发,在已经被大雪掩埋的森林中,黑色的头发实在是太过显眼。 他眼睛一亮,加快了步子,恨不得立刻飞到叶孤城的身边。 越是天天与森林与动物生活在一起的孩子,直觉就越敏锐,他能知道谁对自己很好,谁对自己不好,谁应该接近,谁不应该接近。 当然,对未来的阿飞也是一样,唯一的例外就是林仙儿。 因为那女人伪装得太好,也因为少年艾慕的情感来得太强烈,竟然掩蔽了一贯敏锐的感知。 阿飞道:“你来了。” 叶孤城道:“我来了。” 他叫叶孤□□字,但大多数时候用简简单单的“你”来代替,这理所当然会让岚风朗月觉得阿飞不尊重城主,所以叶孤城也没有让她们知道,无论是经常来白云城之外的树林,还是他与阿飞之间的称呼,都好像变成了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 阿飞道:“你吃过饭了吗?” 叶孤城道:“没有。” 阿飞道:“兔子,你吃吗?” 叶孤城眼中含笑意道:“好。” 他为什么要拒绝少年真挚的邀请? 塞北风如刮骨刀,十分凛冽,摇曳的火苗在猛烈的北风中本不应该存活,但也不知道阿飞是怎么做的,几块雪砖冰拼接在一起,为火堆挡住了来自四面八方的风。 火焰在熊熊燃烧,兔子肉也受热均匀。 阿飞道:“好了。” 将撒了盐的兔子肉给叶孤城。 叶孤城拿着树枝子,兔子的后腿串在树枝子上,明明是冬天,他找到的这窝兔子却个个肥硕。 阿飞吃得很认真,他吃饭的时候一向不说话,对食物也很珍惜,这或许是白飞飞教导他的,又或者是在严酷的环境中磨砺出来的。 叶孤城将兔子吃完,等待阿飞,他还在吃,而且饭量很大,很符合这个年纪少年应该有的胃袋容量。 他长得很好看,即使还没有张开,却已经能窥探出成年之后的风采,修长而充满力量的身躯被包裹在毛绒绒的皮子里,并不会感到寒冷。 叶孤城看他终于停下了咀嚼道:“吃完了?” 阿飞道:“吃完了。” 叶孤城道:“等你消化消化,我们俩练练。” 阿飞道:“消化?” 叶孤城道:“就是进食后休息一阵。” 阿飞道:“为什么进食后要休息?” 叶孤城道:“因为这样对身体更好。” 阿飞道:“原来如此。” 他的表情很认真,显然已经将叶孤城的话听了进去,阿飞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如果在进食后能够休息一会儿,对身体更好。 阿飞道:“要休息多长时间。” 叶孤城道:“一刻。” 有一刻的时间不能决斗,所以他们俩能干一些其他事情,就比如说问问阿飞是怎么训练的,而他也如实回答。 叶孤城道:“你是怎么练剑的。” 阿飞道:“每天在寒风中挥剑一万次。” 还有向前刺还有下劈,所有练习的动作都是一万次。 阿飞道:“这里的风,比大漠还要猛烈得多。” 在寒风中,人甚至很难站稳,一不小心就会被吹跑,但是阿飞却将其视为帮助他练剑的阻力,如果是在这样的北风中挥剑,无论是动作还是对剑的控制能力都会突飞猛进。 叶孤城道:“除了挥剑你还做些什么。” 阿飞道:“如果碰上蛮不讲理的野兽,就会与他们搏斗。” 野兽身上的毛皮就是战利品。 这就是阿飞一天的生活。 叶孤城不说话了,但是阿飞却好像找到了想要知道的事情,他道:“你是怎么练剑的。” 叶孤城道:“我?” 阿飞道:“没错。” 他又道:“我虽然不知道你的剑法有多强,但那个人却说,你是世上最会用剑的人。” 在阿飞心中西门吹雪才是世上最会用剑的人,在看见过叶孤城打败上官金虹时的天外飞仙时,这一判断却产生了动摇,因为他实在是辨认不出,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究竟是谁更加强一些。 叶孤城道:“我与你差不多,不过我是对着大海练剑。” 阿飞一愣道:“大海?” 他从生下来到现在都没有看见过大海。 叶孤城道:“不错。” 他道:“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因为见识过了海的壮阔,所以才能练成我的剑招天外飞仙。” 阿飞道:“你对上那任用的剑招,是不是就是天外飞仙?” 叶孤城道:“是。” 阿飞道:“我没有见过大海,但是听见你的话我却觉得自己一定要到海边看看。” 叶孤城笑道:“那你可要走很远的路。” 阿飞道:“这有何难。” 他道:“想要在江湖上行走,不是什么都要看?” 叶孤城道:“你想要在江湖上行走?” 阿飞道:“每一个学武功的人,不都在江湖上行走。” 叶孤城道:“确实。” 他看看阿飞又道:“那你在上江湖之前还真非要到白云城中走几趟不可。” 阿飞道:“为何?” 叶孤城道:“为了看女人。” 这话好像不应该叶孤城说出来,就连阿飞的表情都变得古怪,他只是与人交往不多,但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他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男人喜欢女人,也有女人喜欢男人。 但是叶孤城天生似乎就与情爱沾不上关系,所以由他说看女人,就算是被一个小孩子听见都不由侧目。 叶孤城的表情却坦坦荡荡,他道:“你在上江湖前一定要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是好看的,什么样才是不好看的。” 他就不信岚风和朗月还有白云城一众风水宝地养出来的女子会没有林仙儿好看,表现得会没有林仙儿善良。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等到阿飞将好看的人全部看了一遍又怎么会被林仙儿骗到? 一想到阿飞差点因为林仙儿而放下手中的剑,即使与未来还有很遥远的距离,他都打心眼里感觉到不舒服,可能是已经将阿飞看作是了自己的弟子,毕竟对一个天生剑心的剑客来说,找一个天生剑心的后辈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就算是叶孤鸿都不能让叶孤城感觉到什么才是真正的教导。 阿飞认真地看着叶孤城,以他的年纪并不是很能懂得叶孤城是什么意思,所以他也更容易语出惊人。 阿飞道:“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算是真正好看的女人,但我知道这世界上的大部分女人,是没有你好看的。” 这说的可是大实话,即使男人的英气与女人的柔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美,从单纯的审美角度来说,女人的美是比不上叶孤城的美的。 简直就成为了视觉上的享受。 叶孤城也笑了,他并没有觉得受到侮辱,他只是道:“那是因为你的年纪还很小,如果长大一些,你会发现自己也是‘美’的。” 物理意义上的美。 他缓缓道:“你要记住一件事,女人的美在这个世界上经常比男人的美更加具有力量,越美丽的女人就越危险。” 阿飞道:“越美丽的女人就越危险?” 他道:“我记住了。” 在两人对话的过程中,一刻的时间早就过去,感觉到自己已经休息好的阿飞立刻站起来,一脸跃跃欲试对叶孤城道:“休息好了。” 那张脸上写满了“我们来切磋切磋”。 叶孤城自己就是从少年剑客那岁数过来的,所以很能理解阿飞的急切,他也站起来,抬手,在头顶上取下了一根树枝。 树枝并不是很长,与剑相仿。 阿飞还不值得他拔出腰间的剑。 少年看见他的举动一点也不愤怒,因为他知道叶孤城的实力一定非常强悍,更何况,他自己将铁片子作为武器,本来就不是拘泥于形物的,又怎么会对别人有意见。 明明换一把更好的剑,便能更快地杀死仇敌,但阿飞却依旧抱着自己的铁片。 叶孤城道:“你的心境倒是通透。” 与西门吹雪一样,在自己执着的道路上撒腿狂奔。 阿飞道:“来吧。” 叶孤城想,像阿飞这样的孩子,能用十年的功夫练出别人花上一百年才能学会的功法,但也正因为如此,如果能顺顺利利修炼还好,一旦遇上了什么情伤跌一跤,之前的一切也比别人更加容易作废。 好好的天生剑心,怎么都喜欢练出世剑? 虽然阿飞的剑道还比西门吹雪好一些,真要说的话,就是叶孤城与西门吹雪之间的那个度。 既不是十分出世,也不是十分入世。 叶孤城道:“你先来。” 阿飞闻言,也不谦让,手持剑便迎了上来。 他是动真格的,雪又是他熟悉的环境,在北风的推力下,速度更快,几乎是眨眼的功夫就到了叶孤城身前。 少年有这一手可以列入江湖一流末端的轻功,本来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叶孤城轻轻侧过肩膀,心里想到。 还是太嫩了。 树枝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在阿飞身后,反手在他脖子上轻轻一点。 阿飞被扔了出去。 如果叶孤城手上的是真剑,他已经死了。 绝对的实力差,如果叶孤城想要他死,甚至活不过一秒。 他的身体在颤抖,因为纯澈的杀意,眼中有明亮的火焰,那是对剑对起那个大力量的渴望,无比兴奋的精神与身体形成对比,被杀气冲刷的身体,甚至有些麻木。 就算是白飞飞,也从来没有带给他这样的震撼。 白飞飞是一个魔女,一个致力于复仇的魔女,她杀掉的人,一点都不少。 身体又能动了。 在迅速地适应了空气的压迫后,阿飞直接从雪地中站了起来,身体在雪中留下了深深的印子,但他却没有受到影响,只不过用明亮的过分的眼睛盯着叶孤城看道:“再来。” 这世上就好像没有什么挫折会对他造成影响。 叶孤城也笑了,他忽然觉得自己面前的并不是一个少年而是一匹狼崽子,但是他对狼这种生物还挺有好感,阿飞的表现不仅不会让他感觉到不快,正相反,他高兴极了。 他道:“来吧。” 少年再一次乐此不疲地冲上来,然后体会到死亡的恐惧。 喉咙、心脏、胸膛、太阳穴。 每一次被树枝子指到的都是致命的位置,因为杀气的洗礼,阿飞全身上下每一根汗毛都竖起来叫嚣着危险,如果说心理上会因为知道自己不会死亡而松懈,那么与叶孤城的切磋就算是心理上存在着基础认知都会因为恐惧而被破除。 畏惧死,这是人类从生下来就获得的本能。 但是阿飞却在不断尝试克服这种恐惧,或者说,即使身体已经害怕得麻木变得迟缓,但是精神上还是百折不挠。 而且叶孤城清楚地感觉到,他确实是在飞速地成长。 有天赋的剑客会在生与死的对决中不断变得强大,每一次对决都能让他的实力更上一层楼,阿飞就是有天赋的剑客,而他的对手,又是世上最会用剑的人,如果说他的进步不神速,那甚至配不上叶孤城的出场费。 所幸,他进步的速度勉勉强强还够格。 叶孤城忽然道:“可以了。” 阿飞的身子猛然一僵,他抬头看向叶孤城,眼中的火焰并没有熄灭,相反,还燃烧得更旺。 就像是黑夜中的启明星。 叶孤城道:“我虽知道你的战意并未消退,但是你的身体已经承受不住了。” 阿飞这才发现,明明是在冰天雪地之中,自己的一身汗,将所有的衣服都濡湿了,肌肉并不酸疼,而是直接跃入了麻木的境界,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过渡活动,还因为杀气的冲刷。 心并未败北,但是身体却做出了反应,叶孤城的剑意,并不是他能够承受的。 今天,他已经到极限了。 但是…… 他低头,看向雪地,或者说是看向叶孤城刚才所站的位置。 那里只有一双脚印。 也就是说,在他猛虎似的不断扑向叶孤城的过程中,他甚至没有移动一步。 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他太弱小,甚至不能让剑客移动一步来对付他。 如果是别人,或许会将年龄作为托词,因为阿飞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才是叶孤城的几分之一,在他这岁数,无论是叶孤城或这是西门吹雪说不定都不会比他更强大。 因为年轻,弱小是可以被原谅的。 但是阿飞并不这么想,在从白飞飞死亡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长大了,再也没有避风的港湾,天底下能够保护他的只有自己,与他手中的剑。 所以对阿飞来说,年龄并不能成为托词,只能证明他的弱小。 阿飞道:“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会让你移动步子。” 他的表情很倔强,这代表着他很不甘心。 叶孤城道:“下一次,你也不会能让我移动步子。” 甚至没有假惺惺地安慰一下,只是说出实情罢了。 叶孤城道:“你与我之间的差距有如天堑。” 阿飞道:“所以我会尽快追赶。” 他并不是只有嘴上说的漂亮的那种人,而是会付诸于行动,如果一天挥剑一万次不够,那就两万次,如果对决的人太少,那就不断寻找机会。 他是不会放弃的。 叶孤城张嘴,才想说什么,表情忽然一肃,将手中的树枝子猛地投向某方向,灌注的剑气刚刚好,并没有让脆弱的枝干崩裂。 百步穿杨! “哐——” 明明是树枝,但却与剑刃相碰撞,发出金属特有的声响。 叶孤城眼神一凛,他的百步穿杨,被挡下了! 来的到底是谁? 忽然,叶孤城只听见一并不低沉的男声道:“多少年不见,你的境界竟然已经稳固了?” 叶孤城还是挺严肃的,因为他对这声音一点都不熟。 他换了一个位置,将阿飞护在身后,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来者不善。 然后一看上去还挺年轻的男子就从树后面出来了,一双眼睛钉在叶孤城身上,满是怒气。 谁知道他的怒气是从哪里来的。 叶孤城看着他的脸,觉得挺眼熟,花了一点儿时间在脑袋里搜索,终于找到对得上号的,他的脸色也是为之一变,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 叶孤城道:“玉罗刹?” 竟然还不敢确定。 玉罗刹哼一声道:“你以为会是谁?” 叶孤城不以为是谁,但也绝对没有猜到,玉罗刹竟然会来找他。 倒宁愿来的是西门吹雪。 叶孤城道:“你的雾气到哪里去了。” 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这才是他就最纠结的一点。 玉罗刹几乎被叶孤城气了个仰倒,他才出现,难道不是应该说些别的,比如说他是为什么破碎虚空来找叶孤城,阿雪又为什么没有跟他在一起之类的,谁想得到他竟然问他身上的雾气到哪里去了? 虽然雾气已经成为了玉罗刹的标志,但人究竟要没眼色道何种地步,才会拘泥于这种小事。 玉罗刹没好气道:“对你没用的功法,我为什么要用?” 叶孤城已经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那点装神弄鬼的雾气只对破碎虚空以下的人有效果,他玉罗刹才不会在对上另外一个破碎虚空的强者时花时间维持根本没有用处的白雾,那样也实在是太愚蠢了一点。 叶孤城心说,你没有被白雾笼罩,我差点就没有认出你来。 但这话也就是在心里想想,绝对不会说出来。 他道:“玉教主前来找我,是为何事?” 叶孤城虽然不自大,但也知道,玉罗刹专程跑到自己面前定然是有事情的,他倒是不惊讶为什么玉罗刹会换个世界,毕竟破碎虚空就是这样一点都不科学的境界,简直就是如□□仙界的飞升,而且他们飞升的世界还不止一个。 也是非常牛逼了。 玉罗刹阴测测道:“来看你过什么神仙日子。” 叶孤城:??? 虽然知道你在生气但并不知道原因。 这就很尴尬了。 叶孤城还惦记着身后的阿飞,冰天雪地之中,他身上的衣服全被汗水浸湿了,虽然练武之人身体强壮,但也不是能够随意糟蹋的,如果在寒风中站久了,谁都会生病,但是玉罗刹不走,阿飞就不能擦身再换身衣服,所以他并不想与玉罗刹耗下去。 叶孤城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如果没有别的事,我要带这个孩子走了。” 说话也是非常耿直了。 玉罗刹这才将视线落在阿飞身上,他才来,光顾着对叶孤城发怒,竟然没有看见阿飞,现在看见小小年纪却冷面的少年,不难看出他也是天生剑心。 玉罗刹勃然大怒道:“好啊,你在这里过得可快活,竟然连孩子都有了!” 叶孤城:??? 玉罗刹的逻辑没有错啊,这么小年纪就一张冷脸,还天生剑心,说与叶孤城没有关系他都不相信,更不要说是竟然能冷心冷面的叶城主如此在乎,不是孩子是什么? 想到这,他的表情就变得格外悲愤,原来不仅仅是有了美貌的妻子,还有了天资出众的孩子! 对比他们家阿雪一个人孤单地行走在追求剑道的路上,简直就玻璃心爆炸。 叶孤城冷冷道:“他不是我孩子。” 玉罗刹道:“我不信。” 叶孤城:…… 你不信就不信。 然后就带着阿飞先走了。 玉罗刹:!!! 虽然叶孤城很想从玉罗刹口中知道西门吹雪现在怎么样,对方又为什么在这个世界又为什么来专门找自己,但是他又绝对不会忘记阿飞还需要换衣服这件事。 所以玉罗刹就被无视了。 阿飞看上去就像是炸了毛的猫或者别的什么动物,因为玉罗刹的威胁是绝对的,而且他还不同于仙气飘飘的叶孤城,光是长相,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流露出不是好人的气息,阿飞对他的警惕十分正常。 但是当叶孤城伸手抓上他手腕,因为玉罗刹存在而带来的不安却诡异地消失了。 阿飞不知道原因为何,但是在某一瞬间,他确实因为叶孤城的存在而感受到了久违的安心。 玉罗刹被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了原地,简直要气个仰倒,都这样了,还说不是他孩子?就算不是亲生孩子也一定很有关系好吗? 对比起来,他们家阿雪更辛苦了。 然而,就算玉罗刹十分气不过,也绝对不至于对一个孩子出手,他扫了阿飞一样,也知道叶孤城急着带他走的原因,看见不远处的大树洞,心中的鄙夷更加增添三分。 他们家阿雪虽然是在塞北,但他改了个人间顶级的万梅山庄,衣食住行不用说,都是按照最高规格来,哪里像叶孤城,带个很有天赋的孩子,竟然让他住在树洞里,差评,必须给差评! 这样想完,竟然就又跟着叶孤城走了。 阿飞在树洞里休息,这里不是别的地方,对他来说,树洞就是他的家,是能让他感受到温暖的地方,有松软的茅草堆,以及许多可以用的干净的动物毛皮。 僵硬的树皮将他与寒冷的风隔绝开,当收拾完自己,喝一口热汤,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人间。 叶孤城道:“我会再来找你。” 阿飞点点头道:“好。” 他又用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盯着叶孤城看道:“跟在你后面的那个男人,他是谁?” 显然玉罗刹已经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叶孤城道:“他叫玉罗刹。” 他思考一下又对阿飞道:“不用在意,他伤不了你。” 阿飞点点头。 玉罗刹已经到了树洞门口,完全不想掩饰自己的行踪,一双眼睛紧紧地黏在叶孤城的身上,无论他做什么,都能感觉到从背后传来可怕的,令人心悸的视线。 简直就像是如影随形的恶鬼。 然而叶孤城的表现还十分淡定,他与阿飞道别完之后又走了几步,玉罗刹一直不远不近地缀在叶孤城身后,等到时间差不多了叶孤城才停下脚步,玉罗刹也停下了步子。 叶孤城道:“你来找我,是有何事?” 玉罗刹冷笑,并没有回答叶孤城的问题,反而道:“你来这世界,已经有几年了?” 叶孤城道:“十年。” 玉罗刹道:“在这十年中,你可见过阿雪?” 叶孤城道:“不曾。” 他想了一下又道:“阿飞,三年前见过西门庄主。” 玉罗刹一下子就反应过来阿飞是谁,他的表情终于缓和一点,原来刚才看见的那小子不仅与叶孤城有关系,与他们家阿雪也有关系。 想想也是,既然是天生剑心,他们家阿雪会关注一二也是理所当然的,更不要说那小孩子的性格应该与他们家阿雪还有点相像。 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没有阿雪可爱了。 这世界上的一切人一切事如果与西门吹雪扯上关系就会很容易博得玉罗刹的好感,所以他的表情终于变得没有一开始狰狞。 不过,这也仅限于叶孤城没有开口之前。 叶孤城道:“我听阿飞说,西门庄主已经离开了,这是怎么回事?” 虽然没有得到过确认,但叶孤城心中却有诡异的自信,西门吹雪破碎虚空来到小李飞刀的世界,很有可能就是来寻找自己的。 他的手指尖下意识地搓动,似乎在寻找当时与西门吹雪之间相交留下来的一抹热度,很可惜,叶孤城本人倒是没有注意到下意识的举动。 玉罗刹的脸又一阵扭曲,他道:“你还敢说?” 他的态度更加证实了西门吹雪的到来确实同叶孤城有关,但是态度却很不妙。 叶孤城严肃道:“西门,他出什么事了。” 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玉罗刹的表情绝对不至于这样。 玉罗刹道:“他很好,他回万梅山庄去了。” 但即便嘴上这么说,脸上的表情又是另外一种意思。 叶孤城道:“如果西门回万梅山庄,你应该也在才对。” 他看问题十分一针见血,叶孤城又道:“我想,他回去或许并不是出自于本意,而是有什么别的缘故。”光是从阿飞的描述之中就可以知道这些。 玉罗刹没好气道:“因为阿雪的境界与我不一样,我能在这里停留很长时间,但他却不行。” 叶孤城道:“破碎虚空,难道不是在三千小世界中随意行走?” 玉罗刹冷笑道:“那也要是真的达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才行。” 说到这里,就算是玉罗刹也想叹一口气,他道:“有太过深重执念的人,永远无法稳固在破碎虚空的境界。” 西门吹雪的实力虽然达到了,心境也没有太大差别,但是他与叶孤城与玉罗刹都不一样,他有执念,而是是盘踞在心中,无论通过何种手段都无法化解的执念。 所以,即使他已经破碎虚空,境界比起其他人却要薄弱得多,他可以打破空间的限制进入三千小时间,却无法停留更多的时间,而且远不如玉罗刹这样随心所欲。 玉罗刹有时候会想,为什么阿雪走上的偏偏是无情道,如果不是无情道,执念并不是什么很严重的问题,也不会影响到境界,但偏偏西门吹雪是需要斩情缘的,他别说斩情缘了,一开始就不走寻常路,没有什么情缘,用脚趾头也能猜测,在阿雪心中代替情缘重要位置的或许是什么知己之情。 叶孤城不仅仅是他的知己,也成为了西门吹雪的一段心魔。 玉罗刹道:“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吗?” 叶孤城心中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难不成令西门吹雪吊在破碎虚空边界上不上不下的执念与他有关?要不然为什么玉罗刹竟然会如此咬牙切齿地看着他。 玉罗刹道:“阿雪的执念就是你。” “紫禁之巅的对决一日不完成,我儿就不可能真正地破碎虚空。” 西门吹雪的执念,是叶孤城。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时间】 谢谢地雷和□□么么哒! 24660784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00:22:21 流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12:19:47 妄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12:30:57 大雷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12:32:05 甜食控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12:43:02 lzslqy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12:52:50 飞天老妖婆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13:06:47 氢离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13:45:04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14:47:37 22135605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15:14:31 踏雪无痕扔了1个□□投掷时间:2017-08-11 21:04:53 风铃呢喃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22:32:32 水宛月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1 23:34:31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沉默良久道:“我怎么去找他。” 玉罗刹冷冷道:“破碎虚空, 离开这个世界,寻找阿雪。” 就如同西门吹雪做的那样。 为什么阿雪要满世界地寻找叶孤城, 但是眼前这小子却安安分分地呆在一个世界中?光是想到这个问题,玉罗刹就有一股气从丹田直冲天灵盖。 虽然是知己,但两人投注的情感是不对等的。 朋友, 朋友, 朋友,虽然他并没有很交好的朋友,但却能从西门吹雪周围的那群人身上看到共同点,所谓的江湖大侠, 就如同陆小凤那样的,可以同真心爱慕的女人隐居,也可以为喜欢的女人报仇,但不一定会为了女人去死。 但是朋友不一样, 男人之间的友情是非常微妙的情感,就算为朋友两肋插刀也在所不辞。 玉罗刹想,他们家阿雪冷心冷情,有几个好朋友本来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为了朋友出手也是道义的一种,但是为了朋友破碎虚空? 叶孤城道:“不行。” 他这句话让玉罗刹火冒三丈,什么不行?这个低武世界就如此值得他叶孤城留恋? 然而叶孤城却道:“我没有办法随意破碎虚空。” 玉罗刹愣了, 他道:“没有办法随意破碎虚空?” 他问道:“那你当时是怎么离开的?” 叶孤城道:“不知道。” 他仿佛为了证明自己破碎虚空方式的与众不同对玉罗刹道:“难不成你还听说过破碎虚空可以拖家带口,连一座城都一起带走的吗?” 玉罗刹大惊道:“你带走了白云城?” 他还以为这座城是叶孤城破碎虚空之后重建的。 然而叶孤城却道:“没错。” 看见叶孤城的表情,即使心中觉得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却也不得不相信, 因为叶孤城不会说这么低级的谎话,一下子就能被戳破。 随之而来的就是久久的沉默。 就算是玉罗刹也说不准到底为什么能带着一座城一起穿越,按照有得便有失的基本法,他无法随意离开一个世界好像也说得通? 完蛋了,明明是气势汹汹来质问的,他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气势上就输了。 但怀疑叶孤城说的是假话? 怎么可能,很容易被戳穿的假话,说出来也没有必要。 玉罗刹道:“带我一起去白云城看看。” 他最后竟然只能做出这一决定。 叶孤城点头道:“好。” 白云城今日出现奇景,城主竟然和一年轻貌美男子一同游街。 说是游街也不过就是在大街上闲逛罢了,但无论是男子并非下属之一的身份,还是让万千少女小鹿乱撞的桃花眼,都招人眼球的不得了。 更不要说看他与城主之间过分近的距离,显然是认识的,但在这世界,城主明明天天就窝在白云城中,哪里会在外面有认识的人? 白云城中的子民这么想着,更加伸长脖子恨不得将一双眼睛都黏在玉罗刹的身上,更有人已经默默先去了白云城,就是为了告知岚风朗月姑娘或者其他下属这一奇事。 有客上门。 当玉罗刹进入城主宅邸时,理所当然看着婢女带一群人在门口迎接,个个虽然都貌若天仙,但却是他十分熟悉的脸。 玉罗刹想到,好吧,看来白云城还真是跟着叶孤城一起来了。 闻所未闻的操作。 怒气值消退,理智回归,终于也猜到了在江湖上流传得沸沸扬扬的传言到底是怎么回事,想来所谓的美貌妻妾十有□□就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如果单单见到岚风朗月中的任何一人出面,传言定然就会变得面目全非。 叶孤城道:“这是玉罗刹。” 竟然直接将玉罗刹的姓名暴露在下属耳中。 玉罗刹听见叶孤城的话,很不满地看了他一眼,好像在抱怨对方为什么直接说出他的名字。 虽然年纪一大把,但他还是很追求神秘感的,一点都不缺少江湖人所热爱的故弄玄虚,要不然也不会将自己折腾成秘密的化身。 朗月点头称是,却还没有退下,叶孤城看她道:“还有什么事。” 朗月看看玉罗刹没有说话。 机密要事,如果让西门吹雪陆小凤等与城主交好的人听见似乎没有什么,但旁边既然是玉罗刹就要有所提防,她以行动表现,这秘密并不是玉罗刹听的得的。 玉罗刹看见朗月的反应,哼了一声,对叶孤城道:“你们先去说什么秘密,我就一个人在厅堂中自斟自酌便可。” 一点都没有将自己当作是外人。 叶孤城看他一眼,没有说话,跟朗月以及小部分的下属走了,剩下的人有的给玉罗刹带路,有的安安心心做一根没有生命的木头桩子。 超过了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谁叫玉罗刹在叶孤城这里,从一开始信用值就是负数? 叶孤城到了偏殿,这里是可以安心讲秘密的地方,一关上门,朗月就将一个信封呈给了叶孤城。 叶孤城道:“这是什么?” 朗月道:“是递给天机阁的信件。” 叶孤城眉头一条道:“天机阁?” 朗月道:“是,指名要给城主。” 叶孤城伸手接过信件,没有急着打开,对朗月道:“可知是怎么送上来的。” 朗月道:“是忽然出现在京城甲号天机阁的柜台上。” 时间过久了,就算是天机阁都变成了连锁店,情报网能够遮盖中原,光是京城就有甲乙丙三家店,成三足鼎立之势,辐射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至于其他偏远地区,最少也有一家,要不然怎么能“什么都知道”。 叶孤城以指腹摩挲信封,一时间也不知道想了多少东西。 京城?这倒是奇了怪了,他到现在为止,分明就与京城没有交集。 实在想不通,便只能打开信件,但让叶孤城没有想到的是,里面竟然是一张只有寥寥几行字的信纸。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叶孤城的眼睛猛然睁大,他道:“这!” 信纸不是一般的信纸,也不知道通过使用何种工艺,压出了一道道错综复杂,却又精美无比的花纹。 朗月没有说话,她只是静静地站在叶孤城身边,安静的就好像她不是一个活着的人,而是一棵树,一株草。 她所做的,只是静静等待叶孤城下令。 叶孤城道:“备马,我要去京城。” 玉罗刹简直将自己当做是大爷中的大爷。 他坐在叶孤城的会客室里,喝白云城的茶,喝了一口觉得太淡,一脸嫌弃地要酒,等到婢女给他上了酒,又觉得年份不够,味道不甘醇,还是茶来的更香。 白云城众:妈的智障! 都用非常不善的眼神盯着玉罗刹看,但是动作还是那么轻柔,给他上了一开始备受嫌弃的茶水。 上茶水之后,玉罗刹好像又安静了,又或者是没有什么人可以给他挑剔,白云城的下属虽然看他心里都挺不爽,但是表情还是没有问题的,一点都不会出错的十全下属,连鸡蛋里挑骨头的份都没有。 不过…… 玉罗刹以眼扫视周围,他的记忆力很好,在过去偷窥叶孤城的时候便见到过他的下属,当时虽然没有太在意,现在从脑海中调出来仍然能认的得,悄咪咪地把周围人全扫过一遍,发现当年的人还与现在一个模样。 简直就同叶孤城一样,停留在了破碎虚空的时间点。 看来叶孤城没有说假话,他在心中想道,只不过,就算是他自己都没有听说过,武林巅峰境界,什么时候又这样的操作了。 他们又不玩佛家普度众生那一套,从来没有听说过,飞升也是能带着其他人一起飞升的。 这其中,必定有什么缘故。 玉罗刹还在想着,就看见叶孤城推门进来,身上的气势大盛,也不知道刚才被朗月带走听说了些什么。 叶孤城道:“我要去京城一趟。” 言下之意,没时间招待玉罗刹了。 玉罗刹道:“去京城?现在?” 他的表情有些微的变化,在玉罗刹看来,不会有什么事情比他出现更加重要了,这并不仅仅是出于玉罗刹强大的自信,还因为他也是破碎虚空而来的身份,也就是说,如果叶孤城想要寻找回到原世界的方法,或者是真正掌握破碎虚空的方法,都要和玉罗刹在一起探索才对。 他现在最重要的是,绝对不是去京城。 叶孤城却道:“没错,现在。” 他又道:“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玉罗刹道:“我为什么要和你一起去。” 叶孤城道:“因为京城中,或许还有一破碎虚空的人。” 玉罗刹不相信道:“什么?” 他道:“不可能,所有一只脚踏入破碎虚空境界的人,我都知道。” 除了叶孤城、西门吹雪,就只有自己。 叶孤城不置可否道:“我虽然不知道这人有没有破碎虚空,但唯有他一人你,我不可能认错。” 玉罗刹道:“为何?” 叶孤城道:“因为他的身份。” 京城繁华,无论在哪个世界都一样。 但等叶孤城真的入了京城却发现,即使大背景朝代相同,人与人,城市与城市还是不一样的。 叶孤城道:“你从南海而来,觉得这里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玉罗刹冠冕堂皇地窝在叶孤城的车厢中,因为他的车厢最豪华,也最舒服。 玉罗刹道:“与众不同之处?这里根本就不是一个地方。” 他的表情带了那么点不屑一顾,显然对这个世界充满了鄙夷。 玉罗刹道:“江湖人的武功差了许多,但是口花花的伪君子却变多了。” 他道:“都是些不成气候的玩意儿。” 叶孤城抬起车帘,看向街道,做生意的人有很多,乍一眼看过去似乎很繁华,但第二眼看却能看出他们的生活并不是十分舒心,这世上的江湖人好像更多,成分也变得更复杂,使轻功的人有官爷,也有风尘仆仆的江湖人。 但他们的行为却没有什么不同,会武功的官差吃酒不给钱,江湖人吃酒还是不给钱,而做小本买卖的人只能苦笑,除此之外竟然不会有别的反应。 叶孤城道:“这里的人,未免太不守规矩。” 玉罗刹道:“这些事情我见得多了,你是没有见过这里练武的人,不仅有大门派的弟子,还有官员。” 叶孤城道:“官员?” 他并不是很惊讶,因为叶孤城知道,未来闻名天下的小李探花有一首绝世无双的飞刀,还有那什么入了少林的和尚,似乎也是与小李探花一起当官的。 玉罗刹道:“不错,这里好像什么阿猫阿狗都会一两手的功夫,但无论是谁功夫都不是很好。” 叶孤城道:“那平头百姓?” 玉罗刹道:“如果平头百姓会功夫,那也就成不了平头百姓。” 他说完,以警惕的眼神看向叶孤城道:“这些事情,你不知道?” 似乎在担心叶孤城与他装傻。 叶孤城道:“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 他坐得稳稳当当道:“我毕竟闭关十年,对中原武林并不是很了解,想来还是玉教主行万里路,知道的事情更多点。” 玉罗刹哼了一声道:“算你老实。” 他不知想到什么又是一脸厌恶道:“这里的人虽然武功不是很好,但是花花肠子却一大堆,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愿意与这里的正派大侠打交道。” 叶孤城道:“请指教。” 玉罗刹看着叶孤城诡异地笑了,他道:“你要知道,这里可没有什么传承时间已久的武林名宿,有的只是义士联盟。” 叶孤城不说话了,只是挑了挑眉头,他也听说过义士联盟的名字,只要下属一提到这遍及大半个武林的著名组织,就一脸惨不忍睹。 玉罗刹笑道:“等你亲自与他们打过交道就知道了。” 马车缓缓地停下,一块砖道:“到了,城主。” 无论什么时候都好像有一块砖的身影,但他似乎更加擅长于做马夫。 叶孤城道:“下车吧。” 他们停在一处精致小院,在中原叶孤城有无数个没有进去过但是无比精致的小院子,这是白云城秘密置办的产业,为的就是让叶孤城在出行过程中能够舒适。 玉罗刹饶有兴致道:“我们要去见人?” 他还在心里一阵嘀嘀咕咕,因为玉罗刹道现在都没有猜到,究竟是谁才能在他眼皮子底下破碎虚空。 人与叶孤城认识,但他却不知道,这就很微妙了。 然而令玉罗刹想不到的是,他已经下了车,但是叶孤城还在马车上坐得稳稳的,他道:“是我要去见人,而不是你。” 玉罗刹道:“你让我留在这里?” 叶孤城道:“不错。” 玉罗刹道:“我要与你一起去见见那小辈。” 叶孤城道:“恐怕你对他不会有什么兴趣。” 玉罗刹道:“我没有见过,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兴趣。” 叶孤城道:“西门庄主曾经说过,你很讨厌与一类人打交道。” 玉罗刹眼前一亮道:“阿雪竟然和你提过我?” 这对玉罗刹来说才是值得他惊喜的事情。 叶孤城道:“他说你不喜欢与皇家的人打交道。” 玉罗刹道:“不愧是吾儿,对为父的喜好一清二楚。”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好像从他帮助宫九拔除剑气之后,就在不愿打交道的人中多了一种人。 西门吹雪只是顺嘴同叶孤城说过,竟然就被记住了,虽然西门吹雪不是什么都往外面说的人,但他好像一直都对玉罗刹有点意见。 叶孤城道:“所以我才在这里把你放下。” 玉罗刹神色莫名道:“难不成破碎虚空的竟然是皇家的人?” 这可是奇了怪了,皇家什么时候竟然有人这么有本事?就算是吴明的弟子,即使根骨很不错,玉罗刹也从不认为他有破碎虚空的本事。 无论是王爷也好世子也好,都一肚子花花肠子,对尘世充满了执念与**,他们这样的人,哪怕是武功登峰造极,都不可能真正成就破碎虚空的境界,甚至连武功登峰造极都不可能。 叶孤城道:“不仅仅是皇家的人,而且是天底下最大的皇家。” 玉罗刹沉默一下道:“你莫非在说天子?” 叶孤城冷冷道:“不错。” 颜狗小皇帝今天很兴奋。 但他身为九五至尊,隐藏情绪惯了,就算是胸膛中有无数个小人在跳舞,也不会让别人感受到他的欢欣雀跃。 唯一能稍微察觉到一点小皇帝心情的就是他身边的暗卫,连贴身太监都不知道这群人的存在,当然,这也是由于现在的皇帝并不与太监亲近的缘故罢了。 说来也奇怪,明明之前皇帝对他们这些內侍还算是信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好像就疏远了,而皇帝的心思也变得很难揣测,看他的模样,简直是九五至尊中的九五至尊。 小皇帝道:“都散了吧。” 连在身前侍奉的太监都被他赶了出去。 房间内静悄悄的。 “咔哒——” 严密贴合成一片的墙壁忽然裂开了一条小逢,但是仔细看,却发现这绝对不是什么裂痕,而是精心设计出来的一条暗门,墙的另一边是空心的,有条幽长幽长的暗道。 暗门的另一边,是谁? 小皇帝笑了,原本暗沉的眼中有光在迸溅,他道:“好久不见,叶城主。” 然而叶孤城却不吃他这套,表情还是冷冰冰的,像塞北冬天的雪。 他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小皇帝道:“你觉得我会知道?” 他和叶孤城陷入了沉默。 小皇帝道:“我曾听说过世上有一种武学境界,可以让人挣脱小世界,前往未知。” 他道:“佛家有语,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不就是这意思?” 他看向叶孤城道:“我知道,叶城主已经达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那你看,我有没有达到?” 叶孤城冷冷道:“没有。” 小皇帝虽然是个高手,却是个宗师境界都没有达到的高手,说他破碎虚空,简直就是扯淡。 更何况,就从来没有听说过换一个世界还是当皇帝的。 小皇帝两手一摊道:“或许是真龙天子有奇遇?” 叶孤城看他,不说话。 小皇帝道:“我说笑的。” 他压低声音道:“朕莫非是什么妖魔鬼怪不可?” 叶孤城淡淡道:“皇上慎言。” 小皇帝笑了几声,但谁都不知道他在笑容之中到底蕴含着些什么,就算是在陆小凤传奇中与他一起弄出《侠法》的叶孤城,在看见小皇帝的笑容时对他都会隐隐警惕。 他始终觉得,小皇帝不怀好意。 小皇帝:竟然还能见到爱豆这一定是命运的指引! 也是非常开心了。 叶孤城道:“皇上特意从塞北将草民招来,有何事。” 小皇帝道:“不是招来,只不过发现了一点事情。” 他笑道:“时间刚好,如果不是听见了叶城主的传闻,我也不知道天机阁竟然就是叶城主的。” 相似的名字让人怀疑,然而找不出出处这一点却让人烦躁,小李飞刀的世界毕竟不同于陆小凤传奇,没有太多可以动用的人,甚至还要处处提防。 小皇帝想到这里甚至要叹一口气,心想,这天下真是不要也罢。 因为太糟糕了。 小皇帝想,如果让他选择,宁愿与南王那样富有创造力的糟心亲戚在一起,也一点都不想面对这群心怀叵测的大臣。 一个朝臣连年入少林寺的朝廷,应该可以说是没有救了。 叶孤城还是不说话,只是以眼神询问小皇帝,他发现了什么事情。 能让小皇帝往天机阁十万火急送上信件将他从塞北召唤来的,必定不是小事。 小皇帝终于变了表情,他道:“叶城主破碎虚空,可是出自本心?” 叶孤城道:“并非。” 理所当然是因为触动了不得了的系统强行穿越。 小皇帝道:“我也是。” 在叶孤城面前,他好像一点架子都没有。 小皇帝又道:“但我既然并非能够破碎虚空,自然无法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更何况同借尸还魂相似的情况太过诡异,就算是我,也不能不多想。” 叶孤城洗耳恭听。 小皇帝道:“但最近,我听说了一件事。” 他道:“也许,能有破碎虚空的法门也说不定。” 叶孤城抬起头道:“如果你能听说,那我自然也应该知晓。” 他在皇帝面前向来没有过分的尊敬,虽然说江湖人应该将自己归于皇权之下,但叶孤城简直就是对皇权没有敬畏心的第一人,若不是小皇帝也心大到奇怪,指不定像南王一样把叶孤城当做眼中钉肉中刺。 小皇帝道:“非也。” 他笑得诡异道:“这消息,还是从李卿那里知道的。” 李卿? 听见这称呼,叶孤城脸色微微一变,他道:“皇上说的,可是李寻欢?” 这话一出口,惊讶的竟然变成了小皇帝,因为他实在没有想到,叶孤城竟然也会关注一新晋探花。 小皇帝道:“叶城主竟也会关注朝中小官?” 叶孤城道:“使得一手天下无双的飞刀,自然不是什么朝中小官。” 小皇帝叹道:“我却不知道叶城主对李卿的评价竟然如此之高,他那一手刀法虽然有名,但也说不上是天下无双。” 此时此刻,李寻欢还并未扬名,相反,倒是一门三探花的名头更盛,虽然他自己可能并不喜欢这名头。 李家的人想当状元都想得要死了,怎么能接受再来一个探花? 然而叶孤城却道:“他还没有出名并不是因为武功不够好,而是没有足够的机会。” 叶孤城道:“如果他忽然涌现很多仇敌,又有许多人想要追杀他,自然就知道他的飞刀例无虚发。” 他说得很笃定,仿佛已经看见了李寻欢的未来。 如果是一般人说了这话,听者定然存疑,因为世界上并没有什么人能够真正未卜先知,就算是天机老人也不可以,但因为说话的是叶孤城,就算是别人不相信,小皇帝也是相信的。 小皇帝道:“真不愧是叶城主,这样想来,李卿身上发生的事情,倒也有了缘由。” 叶孤城道:“李寻欢,他怎么了。” 小皇帝道:“他,他家被人追杀了。” 叶孤城道:“他家?” 小皇帝道:“不错,他的哥哥,和他的老父。” 叶孤城道:“江湖上被追杀的人很多,这并不稀奇。” 小皇帝道:“虽然不稀奇,但他家三口毕竟是朝廷命官,真死在眼皮底下我也是要管管的。” 叶孤城道:“但是现在被杀死的朝廷命官并不少。” 这也是同陆小凤传奇世界不同的地方,小李飞刀世界的朝廷命官,有很多都是习武的,不仅习武,还绑定一大堆仇人,死一个两个好像成了很简单的事情。 这样看来,小皇帝似乎也活得不是很安全。 小皇帝叹道:“但其他人死就死了,李卿是一个很不错也很能干的臣子,如果他死了,能用的人又少了一个。” 叶孤城没有说话。 小皇帝道:“所以我让人去保护他。” 他道:“但是送出去的暗卫却说,追杀李卿家的人,并不是普通的江湖仇敌。” 叶孤城道:“哦?” 小皇帝道:“他们只不过是伪装成了仇敌的模样,真正的目的另有其他。” 叶孤城道:“无非就是宝藏一类,同我何干?” 小皇帝道:“他们寻找的,还真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一个人。” 叶孤城道:“什么人?” 小皇帝道:“叶城主刚才说,李卿的飞刀天下无双,可以独步武林?” 叶孤城道:“是。” 小皇帝又道:“但我听说,从李卿少年时代练成这一手飞刀开始,就从来没有进步过,也从来没有退步过。” 一开始就已经无敌,这有可能吗? 叶孤城眼神闪烁几下,对与练武之人来说,这是很难想象的。 叶孤城道:“他应该是在进步,但是你却没有看见过罢了。” 小皇帝道:“如果真是这样,他的起点也要远远高于一般人。” 叶孤城道:“确实。” 小皇帝又道:“但很奇怪,无论是李卿的兄长,还是老父,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他道:“想学一门武功,就算没有秘籍,也要有人教导,叶城主觉得,李卿的武功是谁教导的?” 叶孤城道:“你的意思是?” 小皇帝点头道:“那些人寻找的,应该就是教导李卿飞刀的江湖高手。” 叶孤城道:“但这也不能证明什么。” 他道:“一个江湖高手,可能是归隐的人,也有可能是别的,并不一定与破碎虚空扯上关系。” 小皇帝笑了,是胜券在握的笑容,他心中仿佛已经有了定论,只要说出来,就一定能够说服叶孤城。 小皇帝道:“但那些人所在寻找的,确实三千世界之外的《长生诀》。” 叶孤城:??? 找什么你再说一遍? 小皇帝道:“暗卫的功夫虽然不好,但是听墙脚的能力却是一等一,那些仇敌虽然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在寻找教导李卿功夫之人时却口口声声要到三千世界之外,还有什么武林秘籍《长生诀》,听起来,不就是破碎虚空?” 叶孤城很想告诉他,不,你理解的有偏差,长生诀并不是单纯破碎虚空后的驻颜术,而是战国四大奇书之一,从杨公宝库中挖出来的宝藏,应该是几百年前的遗留老古董。 但是叶孤城也只能在心中疯狂吐槽,而不说出来,因为就算是他也不敢确定,自己想的此长生诀到底是不是彼长生诀。 如果是的话,小李飞刀世界的生存难度就会一路upupup地向上成倍递增。 叶孤城的不说话在小皇帝眼中却成了默认,他得意洋洋,然后往外面甩出更加大的□□。 小皇帝道:“我手下的人虽然不太能干,但听墙脚是一把手的,无法将李家的人救下,却有办法顺藤摸瓜找出那些仇敌的身份来。” 叶孤城眼皮子一抬道:“什么身份。” 小皇帝最享受的就是爱豆向自己提问的一刻,这会让他感受到存在的意义,心中纵使绽放出无数朵小花,面上却仍然十分淡定。 他道:“是义士联盟的人。” 叶孤城也不知怎么的,听到这回答竟然产生了上扬嘴角的**,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不过要感叹因缘真是很奇妙,又或者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明明才听玉罗刹说出这里中原武林的**,又弄出了什么义士联盟的玩意儿,实际上内里全是脏污,就听见小皇帝以言语定罪,将其推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不得不说,还真是奇妙的缘分。 叶孤城道:“需要我做什么。” 小皇帝道:“不是你需要做什么,是我们一起要做什么。” 小皇帝道:“就算是当皇帝也有好与坏也有舒服与不舒服之分,我可一点都不想再在这里呆下去。” 说出了很不得了的发言,简直就不是九五至尊能够说出来的。 小皇帝道:“叶孤城对这里,难不成会有好感?” 叶孤城冷冷道:“自然不会。” 但他又道:“不过我也不认为,靠三言两语就能找到离开的方法。” 小皇帝道:“那也要尝试过才知道。” 他道:“如果方向不对,能够救李卿一命,也是不错的。” 他笑道:“这朝廷上能用的人本来就很少,如果李卿再没了,那岂不是连能够看顺眼的人都没有。” 他的要求已经变得非常之低了。 叶孤城看小皇帝一眼,转身走了,没说自己会同意,也没说自己不同意。 但小皇帝却道:“我会让暗探去天机阁找叶城主手下的人。” 叶孤城不说话,便已经默认。 叶孤城坐在马车中,任由平稳的马车将他往并不偏远的小院子载去。 都说是大隐隐于世,这能在喧闹的京城中找到这样一方小院,也十分难得,只能说白云城的人业务水平就是高。 但即便马车做了防震措施,坚固的墙壁又能防止外界的喧闹入他耳朵,叶孤城还是觉得很头痛。 或许不是真的头疼,只不过是思绪纷乱的反射,但这也证明,他确实是因为小皇帝刚才的一番话而烦恼着。 比烦恼为什么并没有破碎虚空的小皇帝在这世界也成了皇帝还要烦恼。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长生诀》。 乍一听见很容易联想到是什么道教经典,但如果是和武功秘籍有关就完全不是那回事。 叶孤城想,这里是明代,虽然是武侠世界的明代但与隋唐时间上就相去甚远,应该是他多心了,这长生诀应该只是一般的秘籍? 毕竟这名字听上去就朗朗上口,被常用应该也是正常现象? 他下了马车,玉罗刹在院子中等他。 他并不是一个好奇心过分重的人,也知道了小皇帝与叶孤城似乎是朋友,又似乎是一条身上的蚂蚱,要不然在紫禁之巅的时候也不会很好说话,甚至还出来观战。 但他也实在没有想到,不过是一个根本不被在意的皇帝,竟然也能够破碎虚空,这样想来,他因为宫九而产生的不愿意同皇家人打交道的怪癖,某种意义上也是正确的。 不过,他正是因为武功而破碎虚空?玉罗刹想想觉得可能性不大。 如果不是,那他靠什么,难不成是执念? 什么执念? 小皇帝:=v=! 对迷弟来说,能够见到爱豆大概是被迫破碎虚空唯一的好事。 玉罗刹看见叶孤城回来了,终于收起了百无聊赖的表情对叶孤城道:“出什么事了。” 他虽然与叶孤城并不是十分熟悉,但比起其他人,丰富的阅历赋予了玉罗刹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万年不变的冷面都能让他发现究竟是在高兴还是不高兴。 叶孤城道:“出了一件可大可小的事情。” 玉罗刹道什么。 叶孤城道:“你可曾听说过《长生诀》?” 他本来只是试探性地问一下,因为玉罗刹看上去就是个隐藏了许多秘密的男人,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能够破碎虚空,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究竟是什么样的,总的说起来就是一团迷雾,即使在叶孤城已经破碎虚空的现在,却依旧不敢说自己能够同玉罗刹平起平坐。 就算是境界相同,也有高低之分。 谁知道玉罗刹听见叶孤城的话,竟然也变了脸色,他道:“你说什么?《长生诀》?” 明明是桃花朵朵开的面相,真板起脸来却无比严肃。 玉罗刹的反应却让叶孤城的心里“咯噔”了一声,他不动声色道:“你知道。” 玉罗刹的脸色变了又变,他道:“你从哪里听见了这个词。” 叶孤城道:“自然是从我来的地方。” 玉罗刹道:“你难道要告诉我《长生诀》已经在人的手里?” 叶孤城道:“或许。” 就算是他也不确定,就如同小皇帝也只是听了墙角就借助强大的脑补能力认为这是一本很不得了的秘籍。 不,他只是认为,教导李寻欢的人与破碎虚空有关罢了。 就连叶孤城都不得不感叹小皇帝敏锐的嗅觉,如果《长生诀》真是他想象中的那个,或许还真有点关系。 玉罗刹道:“我知道《长生诀》,但他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他看向叶孤城道:“如果能找到那玩意儿,你或许还真的能解决破碎虚空的问题。” 叶孤城道:“当真?” 玉罗刹道:“当真。” 他又迫不及待对叶孤城道:“你知道《长生诀》在谁的手上?” 叶孤城道:“我不知道。” 他顿了一下道:“但我知道,它与一个人有关。” 玉罗刹道:“谁?” 叶孤城道:“李寻欢。” 作者有话要说:  小皇帝穿越有原因,不是因为他是疯狂迷弟,这里暂时这里不剧透 《长生诀》出自大唐双龙传 虽然现在不占重头戏,但以后还是要带超武世界玩玩的 城主在低武世界太欺负人了 顺便,表哥要出来了 【感谢时间】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2 15:32:53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小李探花才高八斗心胸宽广武功高强, 却唯独缺了一点运气。 这一点运气直接将他从种马文男主推向了苦情戏男主。 就如同现在, 明明是个朝廷命官却被不知名的势力追杀得如同苍蝇一般四处乱窜, 有家不得回,甚至都不知道家里人现在究竟怎样,也是十分倒霉。 他甚至不敢确定自己的失踪会被除了家里人之外的人发现, 他老父本来就身体不佳, 这些年已经逐步逐步现出日薄西山之态, 至于他大哥,那更是打娘胎起身体就不怎么样,长到这么大岁数天天与药罐子为伴。 因为这原因,即使两人身上都有功名,他们李家现在在朝廷上做官的也不过就只有李寻欢一人罢了,而李寻欢一是年纪不大, 入朝堂不深, 二是如同他这样上朝的小官员数不胜数, 现在被追杀得几乎要出紫禁城,却并不能保证有人能来找他。 某种意义上, 也是相当凄惨的局面。 他是不知道自己在小皇帝心中重要的位置,只道自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再加上李寻欢生性宽厚, 少与人结仇, 到哪里都和和气气的,这样来势汹汹的千里追杀还真是从未见到过。 他躲在一处屋檐下,墙角很好地遮蔽住成年男人并不宽阔的身躯, 即使已经劳累到了极限,却强迫自己凝神静气,不泄露出一点声音。 因为他并不能确定,对方究竟有多少人,也不知道,那些人中究竟有没有人有能够将老鼠从暗中抓出来的本事,所以,即使现在身处绝妙的躲藏之地,他也不敢闹出半点动静。 那黑衣人在巷中走两圈,还是没有找到人,便对头顶上的同伙道:“人到哪里去了?” 头顶上的人道:“我也跟丢了。” 那人又看与他一起在街巷中游走的人,对方也一无所获,便啐了一口道:“我们三人加在一起,竟然还让一个年轻人给跑了。” 李寻欢默不作声听着,只觉得现在说话的人虽然刻意压低了声音,但是年纪一定不小,要不然也不会称呼他为年轻人。 他们只有三个人,那自己是不是可以强行突破?这念头才从脑海中浮现,李寻欢就摇摇头把想法驱散了。 不行,现在看来三人的武功都不差,就算是他出其不意一刀了结其中一人性命,他的位置也会暴露,虽然他的飞刀是很厉害,但在飞刀出手之前还要用大量时间来凝神聚气,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他静心,那飞刀绝不会例无虚发。 无论天资多么卓绝,他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一没有太多经验的年轻人罢了。 他现在应该怎么做? 李寻欢的脑子已经飞速地转了起来,他本来就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要不然也不能在练成一手天下无□□刀的同时还考上探花,但就算是他,现在也不能相处两全其美的法子。 他知道,在外面的三个人武功都很好,他一次只能制住一个,但每一次都会暴露自己所在的位置。 暴露位置,很可能会死。 李寻欢想,他应该再等等,再听听那些人来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因为他很确定,自己并没有惹上这等心狠手辣的仇家。 天天在朝廷上做事已经够他忙的,更不要说什么与江湖人会面。 他们千里追杀自己一定是有别的原因。 那三人似乎是确定李寻欢今天必死无疑,故而对话之间也不防着,好像根本不怕李寻欢知道她们的秘密。 有一人吞吞吐吐道:“这小子的飞刀阴得很,被盯上了只有一个死字,我们现在已经死了很多人,经不起更多的损失。” 有人打到他道:“事到如今,你还想说什么。” 那人又吞吞吐吐道:“我只是想知道,我们找的人究竟在不在他这里。” 李寻欢立起耳朵,找人? 另一人冷笑道:“他不在这里你怎么办?” 那人道:“我自然是不能怎么办,但我们已经损失了这么多兄弟,如果找不到人,恐怕谁都不会安心吧。” 另一人道:“所以,你是不相信我们?” 那人道:“如果真不相信,那我也不会与你们一起撑到现在。” 一人一直没有说话,却在发现两人有吵起来的苗头时忽然开腔,他道:“好了,别争执,那人定然是与李寻欢有关系的。” 李寻欢听见自己的名字,更加敏感,几乎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几人的对话身上。 世人有些知道李寻欢的飞刀例无虚发,但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练得是内家功夫,在精神力无比集中时感觉都能大幅度提高。 才说话训斥两人的一位似乎是中心人物,他一开口,原本吵吵嚷嚷的两人竟然都一声不吭,仿佛垂着头听他教训。 那头领道:“有人见过那人跟在李寻欢身后,想来毛头小子一身功夫就是他教的。” 这人又冷冷道:“虽然找了这么多年,但到底被我给找到了,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挖出来。”他已经疯魔了。 听见这话,李寻欢睁大了眼睛,他道自己没有仇敌怎么偏偏惹的人千里追杀,原来竟然是因为师父! 师父二字他只敢在心中悄悄地念,因为那人并不觉得自己是他的师父,他在对方眼中的形象,或许就是一个不错的饭票,又或者是能够保守秘密的仆人什么的,他甚至怀疑,对方有没有记得教过自己轻功然而小李飞刀名冠天下,靠得不还是别人传道受业解惑。 想到这里,李寻欢眼中竟然闪过一丝痛楚,因为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师父了,好像从他飞刀大成之后,那人就消失不见。 不,在他师父心中,自己的飞刀根本就没有大成,李寻欢尚且记得对方的眼神,教他时的轻蔑与离开他时的轻蔑一模一样。 他师父道:“你的飞刀,终究还是难登大雅之堂,比起再说上面耗费时间,倒不如好好读书,了了父母一桩心愿。” 就为了这样一个不是师父的师父,竟然有人要追杀他,这对李寻欢来说可以说是很不公平了。 但他自己却没有这么认为,或者说,如果一开始他的东躲西藏是消极抵抗的一种,现在竟然有了要从那仅剩下来的三人口中得知真相的**。 他手腕微微震动,飞刀便从袖口中划出来到他手指缝间,屏息凝神,等待关键的时刻,可以将外面的三人以最快速度一网打尽。 他可以做到吗? 李寻欢想,不管可不可以做到,他都要试试。 外面的三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激起了小李探花的斗争心,他们三人还在内讧,或者说一人在训斥另外两人。 那人道:“我等为了《长生诀》已经蛰伏多年,现在既然有了机会,定然要拼尽一切,要不然苟且偷生多年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有人道:“但《长生诀》,毕竟是传说中的秘籍又怎么能确定在那人手中。” 训话的人冷笑一声道:“你是不相信我?” 那人道:“不敢。” 他道:“只有那人手上才可能有,因为他根本就不是这小世界的人。” 李寻欢听了一头雾水,这是什么意思。 那人又道:“《长生诀》这种不属于三千小世界的宝藏,定然是在方外之人手中,如果他手上没有,还有谁手上可能有?” 他的表情变得愈发贪婪,声音也不如一开始的光明伟正,反而变得更加高亢,这是因为情感的渲染。 他道:“这是唯一的机会。” 《长生诀》三个字一出,就算是刚才还在闹内讧的两个人都表情一变,他们都是知道秘密的人,也有自己的追求。 都副这么多年,甚至连义士的名头都可以不要,为的不就是长生? 李寻欢听到这里,却是彻底听糊涂了,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长生诀》是什么,他的师父也对他提都没有提过。 在李寻欢的印象中,那男人除了教导他武功,便甚少与他对话,来无影去无踪,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度出现在李园。 他练的飞刀,自然不是对方的本命功法,只不过吐息之间略有改变,让他的呼吸更加绵长,生生不息。 这与教导他的师父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但比之常人,却已经很够用了。 他在回忆那种与现存功法都不尽相同的,奇异的吐息方式,将本在经脉中奔腾的真气压缩成绵长的丝线,丝之路一路蔓延,流向四海八荒。 他的身体中忽然充满了力量,那是对胜利的渴望。 两把飞刀同时夹在他的手指间。 就是现在! 刀刃划破寂静的夜空,却没有传来任何声响,死亡的脚步在沉默中逼近,黑夜,成为了天然的遮蔽布。 死,鲜血,月光。 喉咙上一滴血都没有,最初说话的人直挺挺地倒了下去,他眼中没有茫然,因为在死亡的那一刻,他甚至还在听他们间领头的那人训话,甚至都不知道,已经有把飞刀,插在了他的咽喉上。 小李飞刀,是不会有血的。 那血,究竟是谁的。 李寻欢睁大了眼睛。 “真危险。” 说话的是一开始训斥另外两人的男人,他脸被黑布蒙着,只留下两个洞眼能看见黑漆漆的眼珠。 他的眼珠子实在是很黑,比夜晚还要黑。 但真正让李寻欢心悸的并不是他的眼睛,而是他的手。 他的手指笔直,又很安静,似乎是一双并没有太多力量的手,但现在,那双手竟然扣在另一人的肩膀上。 那人的肩膀,被飞刀捅了个对穿,血就是从他的肩膀上来的。 被扣住肩膀的人脸色白的过分,在黑沉的夜晚中像是鬼,也不知道他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恐惧而面色发白。 男人道:“真危险啊。” 他再度叹息一声,但从他的声音中,李寻欢却没有听出对方在危险什么,正相反,现在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危险与逃走的,是他。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但现在竟然虚发了,应该如何是好。 李寻欢可以确定,自己的那一刀并没有出什么闪失,声音定然也是没有发出来的,被人躲开,只能证明在他看见刀之后,身体随之反映的速度比刀的速度更快。 但这可能吗? 李寻欢想,这是可能的,因为他知道,有人能够做到。 但他也同样知道另外一件事,如果一个人的速度能够快过他的飞刀,那他的武功与此人定然是天差地别。 冷汗从额角滑落。 那人道:“你的飞刀是很快,我原本以为他碰不到飞刀,没想到,肩膀竟然还是被穿了个透心凉。” 那人声音平和,其中似乎还包含着对于李寻欢的嘉奖,就好像他的飞刀速度已经出乎自己的预料。 李寻欢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在指间夹上了第二把飞刀。 虽然他已经知道自己的武功不如此人远矣,但这并不代表他会愿意束手就擒。 那人叹了一口气道:“如果我是你,就会放下手中的飞刀,因为我知道,它没有任何用处。” 他又劝慰道:“难道你还看不出来吗?” 李寻欢道:“阁下的意思,难道是要我束手就擒?” 那人道:“这可不叫束手就擒,而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李寻欢道:“李某只是一介书生,怎么能称得上俊杰。” 那人听见这句话,反而笑了,他道:“你既然是书生,就更应该跟我们走了。” 李寻欢警惕道:“为何?” 那人道:“读书人往往比江湖人更加在乎父子亲缘,兄友弟恭。” 听见这句话,李寻欢的心里直发毛,他很担心,对方说出什么令他绝望的事情来。 然而,这并不是李寻欢担心就不存在的,那人道:“小李探花在外逃多日,可有想过在家里的老父以及病弱的兄长?” 李寻欢闻言,甚至绷不住翩翩佳公子的外表,几乎睚眦欲裂,他道:“你!” 那人道:“小李探花得知道,人为了达成目的是可以不择手段的。” 他仿佛是在教导李寻欢人世间的道理,但是背后的意义却如此沉重。 李寻欢的人几乎要站不稳了,但他夹着飞刀的手还是端得稳稳的,然而即使面子上做得再好,他心里也清楚,自己如果现在发刀,定然射不中想要命的人。 因为他的心已经乱了。 有老父与兄长作为威胁,还有谁的心不会乱? 那人仿佛看出了李寻欢的动摇,又道:“看来小李探花已经知道了我们的意思。” 李寻欢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半晌道:“我怎么知道你有没有说真话,有没有说假话。” 那人还是微笑道:“你不需要知道我是在说真话还是在说假话,也大可认为我是在骗你,你的老父与兄长还好好的。” 他甚至还做出了一个请字的手势道:“如果抱着这样的想法杀了我们,某也没有怨言,就是不知道等小李探花回到李园见一片狼藉会有什么反应。” 李寻欢咬牙,不错,他怕的就是这个。 即使不知道眼前人说的究竟是真话还是假话,他依旧不敢轻举妄动。 李寻欢道:“你要我怎样?” 那人道:“不过就是让小李探花配合同我们走一趟罢了,如果你的表现够好,老父与兄长也能得救。” 他道:“安心,我想要的可不是你的性命。” 李寻欢心中的挣扎更加强烈。 那人仿佛看出了着一点,加一把火道:“你打可以中途趁机杀了我,因为我对小李探花不会设防备,也不知道你的飞刀究竟是从哪里飞过来的。” 他顿了一下道:“但还请小李探花记住一点,如果我死了,你的老父与兄长,或许也要陪我一起下去。” 闻言,李寻欢下了决定,他几乎要扔了手中的飞刀。 但也只是几乎而已。 一清冷男声忽然道:“一派胡言!” 比声音更加快而来的竟然是剑,划破凝重夜色的剑。 剑的移动速度太快了,根本就不是人的速度能够躲得开的,明明是比飞刀沉重数倍的兵器,但速度却也不知快了数倍。 李寻欢两眼愣愣地看着那忽然飞来的剑,就算是他,竟然也没有看过它飞行的轨迹。 刚才还在冠冕堂皇威胁李寻欢的人没有一点感觉,那剑便撕裂了他身边人的胸膛。 还是他耗费五分力好不容易从李寻欢刀下抢回来的一条命,竟然在瞬息之间就没了踪影。 他也愣住了,为什么,为什么他竟然没有看清这把剑。 难道一把剑的速度还能比飞刀快不成? 那清冷的男声又道:“小李探花莫慌,李园的李老爷与李探花都很有,由圣上严密保护起来,不曾被贼子得手。” 李寻欢听见这陌生的声音,竟无端感觉到一阵心安,连带着内容也相信了大半。 他心道自己不过一介小官,何德何能,竟然能让圣上严密保护家属。 他抬头,因为光线暗淡,看不清楚来人究竟是什么模样,只看见被剑刃穿胸而过的另外一人,他的肩膀还在潺潺流血,显然来人一出手竟然就将他刚才没能杀掉的人给杀了。 三人到现在,竟然只有一人可活。 但即使只活下来一人,他却不是省油的灯,不如说他才是发号施令的中心,剩下人都是给他打下手的,见叶孤城一剑就把费了点功夫才救下来的人给捅了个透心凉,干脆利落地将人放下,同叶孤城缠斗起来。 他的功夫全在一双手上,走的是刚劲霸道的路子,即便在如此困境之中,一双掌也舞得虎虎生威,李寻欢远远看着,竟然发现自己完全无法插入两人间的战斗。 他忽然觉得很羞愧,什么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比现在见到的两高手差不知道多少倍。 叶孤城也没有想到,竟然能在这世界遇见如此对手。 倒不是说他的实力不如对方,毕竟叶孤城已经破碎虚空,哪怕是在大唐双龙传这些超武世界,想来能超过他的都不到几人。 现在与他对决的,显然还没有到破碎虚空境界,但叶孤城用了七成力对方应付都不是很勉强,这就是值得褒奖的一件事了。 叶孤城心道,虽然只是玩玩,但不妨更加一层力,他倒要看看,此人究竟位于什么境界。 他这样想着,速度更快,力气也更加,长长一柄剑在人面前竟然好似分成了无数柄,眼花缭乱,根本看不出哪一把才是真正的剑。 又或者,每一把剑,都是真的? 那人也有点本事,知道这不是障眼法,而是人能达到的挥剑碎度。 他见叶孤城挥剑速度如此之快,黑色的头罩之后已经布满冷汗,这人实在想不通计划中究竟是哪一环节出了问题,竟然在实现夙愿之前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而且还强力得不得了。 他开始纠结了,因为这人忽然意识到,他的实力虽然超过李寻欢,但是比起眼前人还差了很多,甚至,如果他继续下去,很有可能死在这地方。 就如同身边两具,冷冰冰的尸体。 这人一咬牙,将那劳什子《长生诀》终于让到了一边,没办法,道家的典籍想要修炼,一开始要有命才可以,如果连命都没有,他就算有了《长生诀》那还有什么用? 虽然是劝解李寻欢识时务者为俊杰,从行动看来,这人才是真正的俊杰。 只见他向后一躲,任由叶孤城一剑刺在自己肩上,连呼痛都不呼一声,用完好的手从暗袋里摸出一个霹雳弹,往地上狠狠一摔。 烟雾将在场的三个人全部遮掩住,谁都看不见谁的影子。 李寻欢在烟雾中,变得更加警惕,因为他现在什么都看不见,只能见到白茫茫的雾,但李寻欢又知道,对方等一众人的目的是自己,又或者说是他的师父,如果在烟雾中不小心点,被掳走那可就得不偿失。 但这次倒还不错,即使李寻欢一直警惕从背后伸出来第三只手,但最后他也没有被掳走,等到烟雾散开,天上遮蔽月亮的乌云也被风吹动,露出一轮又大又亮的明月。 月光挥洒在地上,照在人的脸上,照在叶孤城的脸上。 看见叶孤城的容貌时,就算是自己容貌属上乘的李寻欢都是一愣,眼前的,莫非是天上的仙人? 还好小李探花就是小李探花,仅仅傻了一瞬就换上充满感激的笑容对叶孤城道:“多谢这位义士拔刀相助。” 他虽然从对方口中听见了皇上这词汇,却并不认为对方是在皇权之下的禁军护卫,李寻欢看过禁军,只能说狗就是狗,永远不可能变成狼,即使其中的年轻人个个都精神气十足,英姿飒爽,却比不上眼前人的一根小拇指。 叶孤城道:“我并非义士,只不过是受命前来。” 他将李寻欢从上到下打量一遍,竟然让李寻欢产生了自己被看透的错觉,好像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的一切在转瞬即逝的扫视中,都已经洞悉。 李寻欢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又道:“命令,可是皇命?” 叶孤城点头道:“差不多。” 其实差得可多了。 叶孤城道:“最近也不知道因何缘故,已经有很多官员或者且高权重之人受到追杀,因为已经有朝臣死了,便对这事件备受重视,我此次来也不过就是为了保护小李探花的安慰,想不到危机竟然来的如此之早,差一点就来不及了。” 早就想好了借口。 李寻欢笑道:“这叫恰到好处。” 但调笑完之后,他又立刻收敛了自己的表情对叶孤城道:“我观最后出现之人,绝非等闲人,此刻从手下逃脱,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会出现。” 李寻欢的本意是委婉的警醒,让叶孤城提防那人杀个回马枪,但想想好像又有点不对,毕竟对方是来找自己的。 这就有点尴尬了。 然而叶孤城却好像没有注意到这点小尴尬似的,接着道:“安心,他走不了多远。” 李寻欢道:“为何。” 叶孤城笑了,笑得有点诡异,又好像有点讥讽,他道:“有人正在等着他。” 那暂时的小头领借着一枚霹雳弹,终于是逃了出来,但看模样,却好像又是一只丧家犬,垂头走路,没有一点儿精神气。 他还在琢磨,最后出现的人是谁,练的又是什么剑法,他在这里经营如此多年,竟然没有看见过类似的阵法。 简直像就像是自创的一样。 剑客看上去才三十多,竟然已经有了自创的功法,说一句天才中的天才都不为过,特别是他的实力还远远在自己之上。 这小头领一步一拐地走着,就希望能够快点到彻底安全的地方摘下自己的面罩,黑色的布料桶一样地盖在他头上,想想就不舒服极了。 他想是不是最近太关注《长生诀》,信息不够灵通,要不然怎么会漏掉江湖中这么出色的人物,想着,竟然决定等到回去之后便找找用剑人的出处。 他的速度慢下来了。 或许是已经出了危险的区域,又或者是他的心开始放松,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精疲力竭,在严密而精湛的对决之后,竟然产生了虚脱之感。 此时他尚且不知道,一小块阴影不远不近的缀在他屁股后面。 玉罗刹跟在人后面,他们当时选了一座没有人的小村落当做追杀的地点,特意一路将李寻欢赶了进去。 村中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到处都是遮蔽物,想要隐藏,似乎变得非常简单。 就是没有想到,这精心挑选的地方没有便宜他们自己,倒是便宜了守株待兔的玉罗刹。 他眯着眼晴看眼前戴头套男人,心中全是翻涌的惊涛骇浪,玉罗刹想,他再看也不过就觉得此人是个普通江湖人罢了,充其量也就是一武功好一点的江湖人,但一个普通江湖人又怎么会知道《长生诀》? 是他从别处听说了什么,还是人就同小皇帝一样,没有破碎虚空就从三千小世界挣脱而出? 玉罗刹敏锐地嗅到了一丝不对经的气味,就好像是那并没有破碎虚空就跟过来的小皇帝,又或者是叶孤城带着白云城一起穿越,这些秘密,会不会与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长生诀》有关? 他一边思考,但脚步还是很轻快,也没有惊动前面的人。 他想,他要再跟着那人一段时间,到等到想要知道的事情都知道了,以及他漏出真面目才去找他。 所以,男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身后跟了一个活阎王,还在庆幸于自己竟然逃了出去,而两个人没有来追他,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今天所听见的最好的消息了。 只要活着,就能东山再起,他看得可开了。 他终于出了被废弃的村子,在森铃中静了下来,夜晚的森林总是显得宁静,除了虫鸣鸟叫,什么都听不见。 有人吗?除他之外,没有人。 现在既然出来了,头套应该可以摘下来了吧? 他想到这,三下并两下地将自己头上包得乱糟糟的头套拿下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让脸接触久违的月光。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在露脸的一瞬间,身后竟然就悄无声息多出了一个人。 似乎还是一很年轻的人。 他根本没有发现身后有人,还在忙着换气,直到有一只手从背后搭上他的肩膀,才下意识地猛然回头,对上一张能用妖孽来形容的脸。 张栋梁在短暂的懵逼之后立刻反应过来,当时就反手一掌想要拍上去,震他个五脏六五具碎,想不到,铁掌还没有拍到人的胸膛上,他就被制住了。 手被扭到身体背后,也不知道玉罗刹从哪里弄了一捆捆仙锁来,将张栋梁绑了跪在地上,差点叫妈妈。 这年头的年轻人,都已经怪物成这样了吗?张栋梁完全没有想到事情竟然有这样的反转,他原本以为李寻欢在年轻一辈中武功是最好的,哪知道今天一下子出来两个都让他应付得手忙脚乱。 不,不只是手忙脚乱,他已经被抓住了,虽然人品不太行,但他在江湖上还算武功很高强的,万万没有想到竟然会在阴沟里翻船,输给俩无名小辈。 他自然是不知道叶孤城与玉罗刹都已经迈入了破碎虚空的境界,无论是容颜也好,声音也好,都停留在迈入破碎虚空的瞬间,只能凭借外表来判断人,自然是非常年轻的。 玉罗刹看着跪在地上不吭声的人道:“你知道《长生诀》?” 他深谙说话的艺术,但现在说话求得只有直来直去才最有威慑力。 果然,那人听见《长生诀》三字,眼中的震惊一闪而逝,很微弱,却被玉罗刹捕捉到了。 然而张栋梁却死鸭子嘴硬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玉罗刹饶有兴致地看兀自镇定的男人一眼,他道:“需要我告诉你,你刚才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男人终于知道装疯卖傻没有用处了,对着玉罗刹,反而冷了他一张义士联盟的脸道:“我自然有我的方法。” 玉罗刹道:“如果我是你,这个时候说话就会爽快一点,因为等一会儿,就算是你想招,或许也撑不下来。” 他眼中闪烁着充满恶意的光芒,仿佛已经看见了他的惨象。 玉罗刹又道:“不过动手的是你,倒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的事情。” 说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也不过是因为男人的身份,就是义士联盟的盟主罢了。 玉罗刹一来这世界就发现这里并没有什么武林盟主,也没有什么武林大会,只有只是义士联盟。 赵正义就在其中,只要是联盟中的人,就是江湖正义的代表。 但义士联盟真的很讲义气?玉罗刹简直要一口唾沫喷在那些个正义之士的脸上,他们与他曾经见过的江湖豪侠差太远,就算是说一句话,他也不甘心的。 让玉罗刹没有想到的是,明明之前还一心想着逃跑,但真的被抓住,男人却又是另外一副面孔,换上了大义凛然的模样,竟然还对玉罗刹质问道:“你的目的是什么?” 玉罗刹道:“我的目的,不,我没有什么目的。” 张栋梁听见玉罗刹的话,看见他嘴角的诡异笑容,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被克制住了。 玉罗刹道:“如果说唯一一件与目的相关的事情,大概就是知道,你为什么会觉得长《长生诀》在这里。” 男人没有说话,他知道自己现在不能说话,此刻,他的心性还算是坚韧,想着就算是受到严刑拷打都不能泄露有关《长生诀》的信息。 因为《长生诀》是他的! 玉罗刹看他咬牙死不承认的模样,也有点兴致缺缺,因为他本人对《长生诀》没有兴趣,甚至玉罗刹觉得自己独创的武功比长生诀上面的还要更加精进。 他所在的,是为什么一本书会过来,那是不是也有人过来了? 如果有人来了,那会是谁? 他真正感兴趣的,是或许破碎虚空来的人。 玉罗刹抓住了人,见他不配合,也没有了审问的**,他本来在这事情上就没有太多的趣味,如果不是被叶孤城拜托来这里捉人,又对《长生诀》敏感,定然都不会出来。 现在做完了功课,也不过就是一手拿着捆仙锁的端头,往前走,将人一路带到叶孤城的面前。 叶孤城还在废弃的村落中,他与李寻欢谈得好像还不错,虽然尚且年轻的小李探花看上去拘谨,但显然对叶孤城好感度倍增。 这是理所当然的吧?玉罗刹想到,毕竟他有一张十分仙气飘飘的脸啊。 就连他们家阿雪都倒在了这张脸之下。 西门吹雪:??? 明明他是被叶城主的人格魅力俘虏的谢谢。 玉罗刹道:“你们别在唧唧歪歪的,人给你们带来了。” 然后就像拉牲口一样的,拉一把捆仙锁,将盟主张栋梁拉到了两人面前。 叶孤城是没有什么感觉,但是李寻欢看见了却大惊。 他是见过义士联盟的盟主的,虽然自己没有私交,但周围只要是见过他的都称呼其为难得的正义之士,是条好汉。 李寻欢想,怪不得他觉得对方的声音熟悉,原来是听过的。 玉罗刹将捆仙锁的端头递给叶孤城,叶孤城从善如流地接了过去。 他道:“剩下就交给我吧。” 也不知道是对玉罗刹说的,还是对李寻欢说的。 玉罗刹又恰到好处地摆出了一副恶婆婆的嘴脸,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好像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挑叶孤城的刺。 就算叶孤城不想承认也不行,从他知道西门吹雪为他破碎虚空并且在各个世界间游走开始,横在知己之间的那条限度已经慢慢越界,如果说他们一开始的联系是朋友,是剑,现在,似乎变得更多。 那他应该做什么? 叶孤城对自己问道,他应该为西门做些什么。 很简单,像西门一样,追逐他,寻找他,超越他。 玉罗刹道:“你,你能做什么。” 叶孤城道:“我能让他将一切知道的事情都说出来。” 他道:“《长生诀》的事情,三千世界是事情,破碎虚空的事情。” 他以寒星似的眼看向玉罗刹道:“我想见到西门的心情,并不比你少上半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时间】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08-13 11:16:16 抠脚大仙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08-13 12:02:28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08-13 13:39:06 抠脚大仙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08-13 14:28:32 抠脚大仙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08-13 14:59:37 抠脚大仙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08-13 15:16:58 倾歌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08-13 16:27:26 长生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08-13 23:40:48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玉罗刹一口气憋在胸膛中不上不下。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 只不过玉罗刹有一点可以确定, 听见叶孤城的宣言, 并不能让他的心情变得更好,反而更加糟糕。 但为什么变得糟糕?明明他天天为了阿雪感到不值,但真的收到了回应却更加恼羞成怒。 玉罗刹此人, 一把年纪还十分任性, 别人就算是发火也要找个原因, 但是他只会将自己的怒气发泄在其他人头上。 他有这么做的资本。 玉罗刹阴阳怪气道:“那我倒要看看,你究竟能查出些什么。” 然后甩袖子走了。 叶孤城在心中叹了口气,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希望破碎虚空的老乡是西门吹雪,小皇帝起码还挺识大体两人还能互相帮助,玉罗刹不是说他不识大体, 只是这人无论是性格还是行为动机都古怪的紧, 和他在一起, 叶孤城时时刻刻都要防止自己被坑。 玉罗刹就算是坑儿子都是不偿命的。 李寻欢看着两人好像起了争执,将自己的存在感又降低了一点儿, 根本不出声,这时候无论是出来打圆场还是想要拉架都不是明智的选择,更不要说他与叶孤城并不熟, 今天也不过是第一次见面罢了。 第一次见面, 就有救命之恩。 叶孤城见玉罗刹甩袖子走了,也不多管,反而对身边的李寻欢道:“小李探花受惊了, 现在人已经捉到,先送你回府如何。” 他做事可以说是相当的全面了。 李寻欢一想到自己差点受牵连的老父与兄长,眼圈都要红了,真是恨不得立马就插翅回去,连连对叶孤城道:“有劳。” 他是一个聪明人,从认出义士联盟盟主的时候就知道这件事已经不是自己可以管的,倒不如全部移交到皇上手里,就是不知道,那位高高在上的天子什么时候对武林竟然如此关注,要知道,虽然当朝的官员中有些与武林中人颇有些联系,甚至自己就是练武的,但圣上明面上可是视江湖人为无物,从来就没有关心过。 李寻欢叹道,果然是君心难测,帝王心术如果是他们可以猜得透的,那小官也不需要每日都战战兢兢活着。 他这么想着,对小皇帝的敬畏又更加向上提了两分,说到底,救他的人背后站着小皇帝,这世上的人谁会拿皇帝开玩笑? 所以叶孤城一说小皇帝对他的关注,虽然心中有点难以置信,但还是立刻就相信了。 这才是真正的脑肝涂地无以为报。 李寻欢上了叶孤城的马车,马车一路疾驰直奔李园,李寻欢掀开马车的窗帘布,往外探头探脑看着,在月光明亮的夜晚,依稀能看见身穿铠甲的人站在李园门外,重兵把守,就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在园内巡逻。 这一眼看下来,他是百分之百信了叶孤城的话,也信了小皇帝真的是派人来保护他父兄的安危,心口大石落地,就好像说话都变得轻巧一些,他道:“李某还不知道这位侠士尊姓大名。” 对方上来就叫他小李探花,而他的名字在江湖上在朝廷上都挺有识别度,绝对不是什么不能知道的名字,但看身后白衣剑客气度非凡,在李寻欢平生所见人中,也只有曾经传授他内功吐息方式与飞刀的师父才有这等气度。 但他自人在江湖上认识的人很多,却从来不知道有这等人物,想来对方才是真正的大隐隐于世,平日里不轻易出山的。 叶孤城看他一眼道:“我是叶孤城。” 李寻欢道:“可是黄河远山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的孤城?” 叶孤城微笑道:“正是。” 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诗句,从别人口中念出来,是很令他高兴的一件事。 叶孤城道:“后会有期,小李探花。” 李寻欢道:“后会有期。” 小皇帝在等叶孤城。 他看见暗门被猛的又推开,便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小皇帝道:“怎么样?” 叶孤城道:“人抓住了。” 他顿了一下道:“是义士联盟的盟主。” 小皇帝听及此,更加高兴,这证明他的判断并没有错,他道:“那人果然与破碎虚空有关?” 叶孤城道:“现在还不知道。” 他道:“不过看那人反应,应该没错。” 小皇帝好像松了一口气道:“这是我最近听见的最好的消息。” 叶孤城冷眼看他道:“皇上说笑了。” 他的神情好像在说无论你在哪里不都是做皇帝的,既然是做皇帝又有什么好坏之分? 九五至尊,如果这个位置不是那么有吸引力,又怎么可能会令南王与宫九前仆后继就是为了当皇帝? 身为叶孤城的迷弟,虽然嘴上不说,但小皇帝对叶城主的了解程度已经快要赶上岚风朗月,只要是看着他些微的表情变化就能推断出人究竟在想些什么。 只能说是天道酬勤,一个人如果真的想要做出点事,在一个点上不停地钻研,总能得到自己要的结果。 但叶孤城绝不会想到,明明是天下共主,竟然愿意在这种事情上花时间,如果他知道的话,或许就能发现小皇帝并不是不怀好意,只不过是迷到深处自然疯罢了。 小皇帝道:“虽然都是做皇帝,但在不同地方做皇帝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他就像是叶孤城肚子里的蛔虫,三言两语就能将对方的疑问给解决了,小皇帝又道:“像这里的武林,根本就没有整顿的必要,还不如有个英雄横空出世解决问题,要不然就让他们窝里斗把人都给端了。” 评价低到了谷底。 叶孤城想,如果江湖上有名正义之士聚集在一起形成的联盟会不堪成这样,对武林评价低好像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小李飞刀世界伪君子多,而真君子又很有分优柔寡断的性子。 不过,这些和他有什么关系?他的神情还是淡淡的,对小皇帝点头道:“那盟主现在在我手上,过不了多久就会让他说出有关破碎虚空的事,还请皇上多担待几日。” 小皇帝道:“叶城主办事,我可放心。” 说的那叫一个情真意切。 叶孤城点点头,又走了,来去匆匆。 义士联盟的盟主被关在地牢里,好像无论是白云城在哪里置办的小院都会有地牢的存在。 用他们这些下属的话说,则是因为柴房太不专业了,如果因为硬件设施不出色的原因让囚禁的犯人跑了,这对他们来说才是很得不偿失的事情。 叶孤城从紫禁城出来就对赶车的一块砖道:“现在跟我出来的,是丁家兄妹中的哪一个?” 一块砖道:“是丁独秀。” 叶孤城道:“丁独秀,交给她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毕竟她不仅仅抽过上官飞燕,还把宫九抽得欲死欲仙,这样一手绝世无双的鞭法,如果那抓到的人不招,反而成了他的问题。 马车在院子口停下,听说城主要用到自己,丁独秀恨不得在脚下踩两个风火轮,一溜烟冲到了叶孤城面前,与她看上去柔柔弱弱的良家小女子形象一点都不符合。 叶孤城道:“这人的身份有点特殊,就算是审问也不能在表面留下伤痕,你懂我的意思?” 丁独秀羞怯地笑了,对叶孤城道:“没问题。” 丁独秀往地牢走了,腰间还缠着她的小皮鞭,许是被派了任务,走起路来脚下都带风的。 在白云城中,每一位下属都因为能帮助到叶孤城而倍感骄傲。 玉罗刹幽灵似的从他身后闪过来,对叶孤城道:“你就派这一个小姑娘去审问?” 他是不知道白云城下人才辈出,又兼看叶孤城非常不顺眼,说句话都阴阳怪气的,一点都不像同叶孤城是老乡,反而像是仇人。 然而他们确实是老乡没错。 叶孤城道:“你可别小看她。” 玉罗刹哼了一声,没说话了。 叶孤城见现在到了自己地盘有有时间,便对玉罗刹道:“我虽然已经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但毕竟不能随意在小世界中进出,到现在都不知道,所谓破碎虚空究竟是怎样一种情状。” 玉罗刹看他道:“你想知道,我是怎么找过来的?” 叶孤城点头道:“就算是功法大成,来去应该也不会没有限制,否则你现在怎么会和我在一处?” 他早就看出了玉罗刹的心思,如果他真的能立刻回到陆小凤传奇的世界,那定然早早就离开去寻找他的阿雪了,怎么会现在还在这一处? 玉罗刹道:“你心里倒是明白。” 他知道这想隐瞒也瞒不住,并且不是什么大事,便慢条斯理道:“就算是破碎虚空,一年也只有一次。” 叶孤城心道,这简直就跟技能读条似的,听起来可玄幻了。 玉罗刹又道:“阿雪,在一地方停留半年就要回去,次数一多,我自然跟不上他的速度。”简直就是怨气冲天。 叶孤城心一动道:“你去过多少地方?” 玉罗刹似笑非笑道:“我又不用找人,连这里也不过就是四个地方罢了。” 他道:“那还是在年轻的时候,等到有了阿雪,谁愿意随意破碎虚空?” 人都挺有乡土情节的,年轻时如同无根的浮萍飘摇不定,等到年纪到了却又有了别的想法,以玉罗刹的想法,看着阿雪能够一路成为剑神破碎虚空对他来说就是很不得了的大事。 修习无情道的另算,他即使武功心境都达到了至高的境界,也并没有冷心冷情,无欲无求。 叶孤城看着他好像在追忆过去的模样,冷不丁道:“那《长生诀》,可是你在别的小世界知道的?” 玉罗刹当时就表情一凛,看向叶孤城的神色非常危险,他道:“你怎么知道。” 也没有想要隐瞒。 叶孤城才想说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借口,却偏偏又听到玉罗刹来了一句:“这也是你能看见的?” 他能看见什么? 叶孤城有点懵。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在这存在破碎虚空的武侠世界中,玉罗刹并不需要他给出借口,自己就能找到万全的理由。 叶孤城维持着一张高深莫测的脸对玉罗刹道:“你知道什么。” 对面前故弄玄虚的小辈,玉罗刹嗤之以鼻,他道:“你能看见什么,自己心中有数就好。” 他冷笑一下道:“在破碎虚空的边缘看见未来,真是相当少见。” 叶孤城:??? 不好意思你在说什么? 玉罗刹并没有看出叶孤城冷硬外表下的茫然,他接着道:“虽然在突破境界时有传言会看见些常人无法知道的事,但像你这样在稳稳迈入破碎虚空后还能见到的,真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 叶孤城终于知道玉罗刹在说什么了,原来破碎虚空时还有一定几率能够获得超能力?预知未来什么的。 哦豁,高级哦! 叶孤城还是一脸万事在胸中的高深莫测道:“《长生诀》应该不是这里的功法,也不是我们那里的功法。” 因为玉罗刹给他按上的万能借口,能够用作质问的事情一下子就变得多了起来。 叶孤城道:“既然这样,你是怎么知道的。” 玉罗刹道:“我是怎么知道的,自然是我曾经看过。” 这句话的信息量很大,叶孤城心中那是惊涛骇浪,但偏偏要崩人设,还不能摇着玉罗刹的肩膀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难不成你去过大唐双龙传的世界了? 他想想,这真不是没有可能的,毕竟玉罗刹已经达到破碎虚空的境界很久,就算在大唐双龙传之中与他境界相似的也不过就是一个石之轩,对方甚至翻云覆雨颠覆了一个隋朝,这么想想,玉罗刹简直就已经安分守己到了极致。 然而玉罗刹并没有说下去的**,他只是用格外深的眼珠子盯着叶孤城道:“旧事不重提。” 他既然不想说,叶孤城自然也不会说。 两人皆不说话,久久陷入沉默。 忽然,刚才脚下踩着风火轮去审讯盟主的丁独秀来了,她虽然是个见过大风大浪的,但这回出来,眼中却带着不解,叶孤城也没有想到她出来的速度会这么快,又或者是因为她的不解太过于明显便道:“怎么了?” 丁独秀看见玉罗刹不说话,叶孤城想想对她道:“无妨,有什么事直说便是。” 丁独秀道了一声是,便接着说道:“那人说的话,实在有点奇怪。” 她道:“他竟然说自己是宇文化及手下的人。” 白云城的下属不仅读过书,书都还读得不错,无论在什么年头,知识就是力量,就算是从小练武,如果文化底蕴不强,那根本就练武功秘籍都看不懂,更不要说什么搞情报工作的,所以丁独秀一听对方的话就觉得不对了,宇文化及那是什么人,是隋唐时期的人物,与现在都差了个几百年,这人莫不是疯了? 她虽然对自己下手的力道心里有数,又觉得对方内力深厚应该是能够吃得消的,所以除了一贯的技巧之外便有些肆无忌惮,等到对方被抽个爽了什么都愿意招便开始问话,哪想到对方晕晕乎乎上来就放了个大□□。 丁独秀有点方了,她很担心这人被自己给抽傻了! 叶孤城听见宇文化及四字,心中也是倒吸一口冷气,但看在下属就在眼前的份上面上却没有变化,比其他,玉罗刹的表情更加容易看出他心中的惊涛骇浪,脸都变黑了。 叶孤城道:“放心,继续审问。” 他道:“那人说什么你就记下来便是,应该是不会抽出什么问题的。” 已经洞悉了丁独秀的担忧。 丁独秀有了叶孤城的保证,简直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时间什么都不怕了,心中的那一丝惶然烟消云散。 城主说没有事,那就是没有事。 跟狂信徒似的。 叶孤城目送丁独秀走了,才好不容易舒了一口气,他看向身后脸色还是不佳的玉罗刹道:“你怎么看?” 他的目光很犀利,仿佛可以洞察一切,看见叶孤城如此镇定的表现,玉罗刹在心中断定他定然是看见了什么有关于隋唐时期《长生诀》的事情,就算是他心中也不免有些嫉妒。 这可是实打实的未卜先知,哪怕是破碎虚空的人中也只有叶孤城一人这么好运能有这样不属于凡人的能力。 叶孤城:呵呵。 他只是读过剧本而已。 但就算是被打上未卜先知标签的叶孤城,也在心里嘀嘀咕咕。 他就说这世界武林一片乌烟瘴气,怎么忽然就冒了一个认出来能接下他一分力的剑而不死,虽然之后看见他用出三分力后如同老鼠一样东躲西藏,但这也足以让叶孤城震惊的了。 合着根本就不是低武世界的。 他看着玉罗刹,玉罗刹也看着他,两人明明都没有说话,却好像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良久,玉罗刹道:“这个世界,是不正常的。” 从一开始就是不正常的。 在有了那人根本就不是小李飞刀世界的人,而是大唐双龙传世界的人这一大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无论他接下来说的话有多么奇怪,多么颠三倒四,似乎都很容易被理解。 玉罗刹的性子比叶孤城要更急一些,所以他甚至忍不住等到丁独秀审问完听结果,而是干脆让叶孤城带路两人也下了地牢。 丁独秀还在审问,看见叶孤城来了吓一跳,一双水盈盈的眼睛睁得老大,心道怎么能让叶城主到这种阴暗逼仄的小地方。 叶孤城看见她,以为自己打扰了对方工作,连忙道:“无妨,你接着问。” 丁独秀道是,鞭子挥得呼呼作响,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流淌出,又听见那盟主颠三倒四的回答。 玉罗刹原本只是来看他究竟说了些什么,看见丁独秀挥舞鞭子的动作,眼神却变得奇怪。 他就说这人看上去武功并不是很弱,怎么这么快就招了,原因竟然在这里。 他真不知道自己该以奇奇怪怪的眼神看向叶孤城,还是该以奇奇怪怪的眼神看向丁独秀。 叶孤城并没有接收玉罗刹的视线,只是听那人说自己为什么在寻找《长生诀》。 大概是被抽得没了脾气,问什么就说什么。 叶孤城道:“你问问他为什么确定《长生诀》在李寻欢师父的手上。” 丁独秀道:“是。” 鞭子“啪”的一声,张栋梁当时便招了。 他以十分虚弱的声音道:“《长生诀》根本就不在杨公宝库里,我看见有人带它飞升了。” 在叶孤城看不见的角落里,玉罗刹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心虚。 叶孤城听他回答,干脆自己提问道:“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他想了一下又补充道:“当时隋是谁在位。” 张栋梁道:“杨广刚刚登基。” 叶孤城一算时间,哦,那离剧情开始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说的定然是假话。 毕竟谁都知道,《长生诀》可是主角标配,如果被扔到其他世界了,那寇仲徐子陵还凭什么练成一生好武功。 不过,要是他没有记错,《长生诀》后来明明在石龙手上,怎么原本在剧情开始之前,竟然是在传说中的宝库中? 他回头看向玉罗刹,原本是想让玉罗刹说说他是怎么想的,却不想犀利过头的眼神竟然又让他胡思乱想,得出了其他结论。 玉罗刹道:“那玩意儿我给放回杨公宝库了。” 叶孤城:嘎? 他以一种非常难以形容的眼神看向玉罗刹,这人真的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然而他的眼神又被玉罗刹过度解读,便说出了更多秘密。 玉罗刹道:“我只不过是对杨素老儿的宝库有点兴趣,你要知道,在我破碎虚空的时候,那《长生诀》已经名满天下。” 他想想自己看过的内容道:“却没想到竟然在杨公宝库中,既然去走了一趟,当然要看看《长生诀》。” 他又道:“东西倒是好东西,只不过对我没有用处,又正逢我要离开,看完之后不就再扔回了宝库中?” 却不想,他这一随性举动竟然让人造成了奇思妙想。 叶孤城道:“你扔下《长生诀》就破碎虚空离开了?” 玉罗刹道:“要不然我还能做什?” 叶孤城一指奄奄一息的盟主道:“他似就是与你一同时间来到这世界的。” 玉罗刹立刻道:“这不可能。” 他回到了陆小凤传奇的世界,而这人却在小李飞刀的世界,分明就是两地方,又怎么可能是受到他波及一同前来? 叶孤城意味深长道:“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可怜的盟主已经被抽晕了。 他虽然提供了很大信息量,但却没有什么是对叶孤城有用处的。 因为他破碎虚空,都是玉罗刹带的。 虽然是违规操作,但玉罗刹自己都不知道原因是什么,想要这人能说出个什么所以然来便更加不可能。 叶孤城想,倒不如多看看李寻欢,那毕竟是主角,跟着主角一定会有奇遇。 就像这一次,明明是玉罗刹的历史遗留事件将人带到了另一个世界,还误以为《长生诀》也被带着跑了,却偏偏被盖在了李寻欢不知名师父的头上。 但就不知道,李寻欢那不知名的师父是谁了。 叶孤城对玉罗刹道:“现在你准备怎么办?” 《长生诀》的乌龙似乎已经被理清楚了。 玉罗刹皱眉头道:“还能怎么办,既然这人没什么用处,那你就找找其他破碎虚空的方法好了。” 他道:“你可以去问问皇帝,毕竟他也是武学境界未至而到另一个小世界的人。” 他虽然在与叶孤城说话,但眼睛却还集中在那昏死过去的盟主身上,仿佛意识到了什么,玉罗刹忽然道:“这人为什么会去找李寻欢?” 他的思维变得很流畅,玉罗刹又道:“如果他当时看见拿《长生诀》的人是我,又为什么会盯上李寻欢的师父。” 叶孤城冷冷道:“或许是因为他也能破碎虚空。” 大唐双龙传的世界和其他任何一个世界都不一样,破碎虚空这境界虽然不是人人都知道的,但却也有不少人晓得,如果是宇文化及手下的人,知道破碎虚空并不是难事。 玉罗刹道:“我可不认为这世上有人能够破碎虚空。” 他也是非常看不起这个世界了。 叶孤城道:“难道这里就允许你我破碎虚空而来,却不允许别人如此?” 玉罗刹道:“你是说有人破碎虚空来了?” 叶孤城道:“我可没有说,你可以等他醒了再问他。” 听见两人争执的丁独秀弱弱开口,她道:“这人说,是有人让他去找李寻欢师父的。”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忽然一顿,同时回头看向丁独秀道:“什么?” 丁独秀道:“他说,有人告诉他李寻欢的师父可以破碎虚空。” 接下来应该有些证明的途径,但到最后张栋梁确实是听信了那人的话,要不然也不会有现在这一出。 叶孤城追问道:“那人是谁?” 丁独秀道:“他不知道那人是谁。” 听及此,无论是叶孤城还是玉罗刹都深感荒谬,如果不知道一个人是谁,就听信他的话,甚至差点送命,只要是人就不能理解。 这其中一定有其他什么缘故。 叶孤城只能道:“你再好好看着他。” 丁独秀道:“是。” 地牢中虽然算不上是阴冷潮湿,却也终年不见阳光,任何一个终年不见阳光的地方,都不会让人觉得温暖。 当叶孤城再度沐浴在阳光便感觉到了令人心旷神怡的温度。 玉罗刹还在思考,即使在走路的时候,他的眉头都没有松懈,他已经很多年没有遇见过这么奇怪的事情了,平日哪一次不是他用计玩弄别人,哪里知道自从来了这里之后,却发现了这么多就连他都无法理解的事情。 明明是个低武世界,为什么有这么多事? 玉罗刹想,这里大概已经算不上是一个低武世界了,无论是破碎虚空来的人也好,那些扑朔迷离的谜团也好,好像都已经脱离了世界本身的定义。 玉罗刹道:“我准备离开。” 叶孤城并没有特殊反应,他只是看着玉罗刹道:“离开,你要离开去哪里?” 玉罗刹道:“我也不知道。” 他顿了一下道:“到处去看看,又或者去找找究竟是谁在推一手。” 他又道:“等到一年之期满了,无论那些秘密有没有被勘破,我都会离开。” 因为他要去找西门吹雪。 叶孤城道:“真希望你可以见到西门。” 因为西门吹雪也是有两条腿的,虽然在三年前西门吹雪出现在这个世界过,但又有谁知道,他现在在何处? 就算是玉罗刹要回去,也不过就是增加一点能见到西门吹雪的几率罢了。 玉罗刹道:“若我见到阿雪,定然会告诉他你在这里。” 他道:“你们之间的一战不结束,吾儿便永远不能真正地破碎虚空。” 叶孤城道:“我知道。” 他在回答玉罗刹问题时没有半点不耐烦,即使玉罗刹已经重复这个问题无数遍。 叶孤城道:“所以,我也在寻找他。” 他也在无数次地寻找,能够破碎虚空的方法。 玉罗刹道:“只会说漂亮话是没有用处的。” 甩下这句话,竟然就走了。 就如同他说的那样,他要以自己的方法来破解谜题,又或者等到恰当的时机,回去见西门吹雪。 叶孤城看着天,过于强烈的阳光让他不得不眯起眼睛。 阳光明媚,但他却觉得,自己面前只有重重迷雾。 紫禁城的偏殿并不如同主殿一样威严,却很受小皇帝的喜欢。 他办公,时常会将自己塞在并不是很大的偏殿之中。 并不仅仅是因为这边小,还因为偏殿很隐蔽,想要挖一两条密道也不是什么难事。 现在,他就在偏殿中看信,以小皇帝的想法,如果来的并不是信件而是叶城主本人当然更好,可惜城主日理万机,也不是什么大事小事都会入紫禁城的,肥肥的鸽子带亲笔信来,也算是聊胜于无。 他都恨不得将信纸放在鼻尖下闻闻嗅嗅。 小皇帝:叶城主的味道。 但这痴汉反应,自然不能被外人看见,李寻欢被召见的时候也就见年轻而威严的皇帝坐在桌后严肃地盯着一张纸看。 哪怕李寻欢是朝臣,也是此生第一次同九五至尊位置如此之近,而且他还不知道小皇帝是为什么特意召见他,不免也有些紧张。 但小皇帝才不管他是紧张还是不紧张见到李寻欢就超热情道:“李卿,你来了。” 虽然从他的说话口吻中一点都看不出小皇帝其实超热情。 小皇帝道:“赐座。” 不知道从哪里忽然出现个小太监,给李寻欢搬了个小凳子。 其实在小皇帝面前坐着一点都不舒服,因为那小凳子真的很小,而且坐着的人又有严格的动作要求,只能坐在凳子前一点点的位置,没有靠背背却要挺得笔直,简直是用生命来书写正襟危坐四个大字。 但就算是坐的很不舒服,那也是皇帝的赐座,有文人素养的李寻欢感受到了小皇帝对他的重视,心中的紧张更甚。 他到今天为止都没有搞清楚一个问题,明明他就是一普通至极的小官员,怎么能让皇帝如此看重甚至还专门找人将他从追杀之中解救出来? 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小皇帝力图走亲民路线,先问候李寻欢的家属道:“你老父与兄长怎么样了。” 李寻欢道:“谢主洪恩,老父与家兄一切安好。” 他的感激是真心实意的。 小皇帝是人精,自然能看出现在李寻欢对他走的是脑肝涂地无以为报路线,挂在嘴角的笑容都变得明显了一点,他道:“你父兄本来就是朝廷的栋梁,保护他们不受江湖宵侵害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小皇帝又很意有所指道:“不过现在的江湖人果然是胆大包天,连朝廷命官都敢杀害,真不知道什么是他们不敢做的。” 李寻欢心中又是一抖,他的记忆要是没有出问题的话,小皇帝明明就是不过问江湖人那一类的,要不然朝臣中也不会有这么多与江湖上的人勾勾搭搭,弄得一片乌烟瘴气,如果皇帝在朝臣面前一个模样,但在你面前却在大肆讨伐另一群人,就算是心理素质再好的人来了,也会恨不得自己是一个聋子。 李寻欢现在就很希望自己是聋子。 果然,小皇帝抨击完江湖人之后就看似和蔼可亲地对李寻欢道:“我若记得没错,李卿的一手飞刀,可以说是天下无双?” 李寻欢道:“不过就是徒有虚名罢了,只会粗浅功夫。” 小皇帝道:“李卿妄自菲薄了,朕却听说你的一手飞刀功夫很好。” 李寻欢的内衫都要被汗濡湿了。 小皇帝道:“像李卿这般身手不凡又心系朝廷的人可称是凤毛麟角。” 李寻欢心道,来了。 果然小皇帝下一句就道:“不知李卿你愿不愿意用一手武功为朕做些事。” 李寻欢当时便道:“圣上请吩咐。” 就算是小皇上要他去把上官金虹给宰了都要答应啊! 不过小皇帝并没有那么丧心病狂,他只是将桌上的一封密信递给李寻欢道:“你先看看这封信。” 李寻欢的手都不稳了,他脑瓜聪明,能猜得到这封信是什么,不是地方写给皇帝的密信,就是皇帝手下探子递上来的情报,哪里是他这样的小官员能够看的。 任何一有脑子的官员,都不会欣喜若狂,而是惴惴不安。 但等李寻欢真的看完这其中的内容眉头却皱了个死紧。 小皇帝道:“你可是也不曾想到,自己竟然不是唯一被追杀的朝廷命官?” 李寻欢道:“臣确实不曾想到。” 他之前还以为是江湖仇怨,虽然李寻欢自己生性温和,不曾与什么人交恶,但人在岸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就算是他,在不经意间多一两个仇家,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奇事。 后来又听那三人对话,听见他们说找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身后的师父,才真正知道原因。 但看见手上一封密报,他却又不得不怀疑对方找自己真的仅仅是因为他的师父神秘莫测,难不成还有什么附加原因? 要不然,这单子上的朝廷官员,怎么会和他一样,被拖家带口地追杀? 小皇帝道:“这是密报,我手下也无人同李卿一般武功高强,可以着手处理这件事。” 李寻欢了然,这件事情似乎已经落到自己头上了。 被皇上委以重任他还能说什么。 自然就是什么都不说默默地接受啊。 小皇帝道:“虽然此事全权交给你,但如果在查案的过程中遇见一人,你又一筹莫展,却可以向他求助。” 李寻欢道:“不知圣上说的是?” 小皇帝道:“自然是叶孤城。” 李寻欢道:“可是救了我的那位。” 小皇帝道:“全天下除了他,还有谁有那么大的本事。” 他明明是以骄傲的口吻说的,但听在李寻欢的耳中,却变成了小皇帝对能人的不满,思及眼前人对江湖人几乎称得上厌恶的态度,李寻欢一时间竟然不知道,皇帝说自己有问题可以去找叶孤城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想,就算是为了救命恩人着想,也不能去找他啊。 毕竟小皇帝的反应实在是太微妙了一点。 小皇帝:??? 玉罗刹一路从京城到南海。 这是他回去的路。 他似乎准备离开了,因为一年之约所剩的时间并不是很多,而他也并没有查出来什么。 但在此之前,他却遇到了一个本不应该遇到的人。 玉罗刹看见人,只能在心中惊讶道,他,怎么会在这儿? 这世界,已经乱套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皇帝:辞什么官?去什么关外?当然是要给我打工了! 于是表哥成了朝廷第一打工仔 【伸手,我要白白的营养液】 长生诀在剧情开始时是在石龙手上,玉罗刹拿到的时候离剧情开始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就设定曾经在杨公宝库好了… 20133179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4 05:56:00 艾寻路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4 13:50:29 司空十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4 20:28:45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塞北忽然变得很热闹。 当叶孤城回去的时候便发现, 原本明明是寒冷到少有人经过的地方,竟然多出了许多侠客的身影。 这些侠客并不会太靠近锁龙阵, 大多是试探一二,感受到最外层恐怖的风旋儿再灰溜溜地离开,有的干脆就围在阵法外张望,或许来一趟仅仅是想看看打败了上官金虹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又或者是看看他美若天仙的妻子。 又或者,是为了《怜花宝鉴》? 有锁龙阵的塞北,简直就成了旅游打卡景点一样的地方啊。 平湖百晓生与那些仅仅来观光的侠客又不一样,他呆在锁龙阵外面已经有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是来这里的人里面唯一一个多次尝试过突破阵法的人,然而找到第一层的入口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再往里走。 他自认博学多识, 却对奇门遁甲束手无策。 再一次灰溜溜从阵法中出来, 走回客栈,他也只能长吁短叹,一脸丧气。 不错,因为最近来将锁龙阵当做景点围观的江湖侠客变多了,富有经济头脑的白云城下属甚至在距离锁龙阵很近的地方开了旅店, 不过鉴于这些人都不知道白云城是什么模样,在旅店扮作店小二的人隐蔽功夫又很好,即使位置挺可疑,这些江湖侠客却没有一个人怀疑过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商人有了挣钱的机会,就算是虎穴龙潭都能进去, 更不要说是在塞北开客栈了。 客栈的掌柜是个有点上年纪的人,脸皮似乎都被塞北的风吹得坚硬,上有一道道年轮留下来的划痕,远远看着,竟然都不觉得他是一个人,而觉得他是一块石头,一尊雕塑。 但长得凶却不代表人不好,他的脾气说得上是和善,与人印象中一贯尖酸刻薄的掌柜不同,风里来雪里去的汉子很受这些来观光游览的江湖人喜爱,端上几碗酒,就能同他吹牛吹到天南海北。 百晓生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但再谨慎的人都不会对身边的所有人充满防备,他觉得这掌柜是个不错的人,所以也能说出几句话。 掌柜见他灰溜溜地进来便道:“又回来了?” 百晓生道:“无功而返。” 他的年纪不是很大,三十上下,介于青年人与中年人之间,在江湖上也不过就是壮年的岁数,但却有配得上百晓生名号的知识量。 在天机阁开遍大江南北的现在,知道一切,这个名号并不能让他很出名,也不过就是稍微能让江湖人敬畏一些罢了。 百晓生是个有野心的男人,有野心的人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名号就停留在被人知道这一点上,他希望自己能被记住,不仅仅是几年,而是几十年,几百年。 所以,他要做一件大事。 兵器谱,这个计划已经在他心中酝酿了好几年,大体已经完成,但小位置上还要协商,他自认为眼力不错,又不是很喜欢听信别人的传言,兵器谱越到前面,人与人之间武功的差距就越小,越不好比较,但那些榜上有名的人物之间却又没有切磋,所以便很难说谁的功夫高,谁的功夫不高。 他既然相信自己的眼睛,又要排出令人信服的排名,方法只有一个。 那就是亲眼看看,这些江湖高手的功夫究竟是谁高谁低。 叶孤城。 百晓生将人的名字在嘴中咀嚼数次,在一个月前,江湖上还没有人知道这人的名字,一个月后的现在,知道的人也不过就是寥寥无几,但他们无疑都是江湖上最厉害消息最灵通的一批人物,在这群人中,论消息灵通者,几乎没有人能超过百晓生。 所以他知道的事情比那些江湖人还要多一些,就比如说他不仅仅知道这人打败了上官金虹,还知道,神秘莫测的剑客与早已归隐海外的沈浪王怜花还有交情。 剑仙,不知什么时候,他从人的口中听说过这个词,但百晓生一向对鬼神之事不感兴趣,更不要说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相信别人说的话,听见了这带有神秘色彩的称号也不过就是一笑了之罢了,甚至连证明的心思都没有。 但听见上官金虹落败的传言之后,他却愣住了,因为百晓生知道,上官金虹是一个多么骄傲,多么自负,多么野心勃勃的人,也知道,他身边的荆无命绝对不允许有人抹黑上官金虹。 在知道消息的江湖人尚且怀疑事情的真假时,他已经收了一个轻便包袱,往塞北去了。 能够让上官金虹一败涂地的剑仙?他倒要看看,这人的剑法有多精妙。 然而事与愿违四个字却好像贴在百晓生脑门上似的,从今天往前算,这已经是他第七次无功而返了,那锁龙阵真是名副其实的锁龙阵,连龙都可以锁住,人怎么可以进去? 他百晓生虽然有名声,但那都是靠单打独斗在江湖上赚出来的名声,不同于上官金虹手下人才济济,有出挑的江湖方士,也不同于盗墓二人组自己就是精通阵法的,更不要说他还没有阿飞的野生直觉,凭借微薄的对奇门遁甲的了解在门口转了大半天,竟然连锁龙阵的第一层都没有进去过,也是倒霉到了极点。 他叹一口气,问掌柜要了一坛酒,就充满惆怅地饮起酒来,看着旅店中来来往往的人,竟然颇有些失意后打道回府的挫败感。 百晓生道:“掌柜的,这锁龙阵真的可以进去?” 掌柜将酒壶放在桌上幽幽道:“从小店开门起,还真没有人能进去过。” 百晓生道:“但我却听说,与上官金虹在一起的第一批人是进去过的。” 掌柜道:“我也听说过了,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上官金虹帮忙?” 百晓生叹了一口气道:“因为他绝对不会愿意卖我这个面子。” 他不仅知道上官金虹输了,还知道他输得很惨,要不然也不会在离开塞北之后就一头扎进金钱帮闭关磨练武艺,甚至连金钱帮拓展的速度都变快了。 能让这样一野心勃勃的枭雄停下脚步,定然是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大败。 掌柜道:“那你可以去找其他进入锁龙阵的人,据我所知,进去的人绝对不止上官金虹。” 百晓生道:“但那些人就如同人间蒸发一样。” 掌柜道:“你那么想进锁龙阵是为了什么?” 他在这里做了一段时间生意,还真没有人如同百晓生一眼地急迫。 百晓生道:“为了看这世上最好的剑。” 掌柜眼中有光一闪而过,但那光闪过的速度太快,就连百晓生都没有捕捉到,他口称“这就没办法”了,然后就再去招呼下一桌的客人。 百晓生只有一人在桌子旁边愁眉苦脸,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两亲被杀了,娘子被人拐跑了。 除了遭遇这世上最恐怖的两大仇恨,又有谁会摆出与他一样的表情? 但对百晓生来说,无法完成兵器谱的严重性可能比以上两种事情的严重性还要高。 一个人在旅游胜地喝闷酒,是很容易被注意到的,更不要说他在江湖上还略有些名气,时间还没有过多久,就有人坐到他边上道:“阁下可是平湖百晓生。” 百晓生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道:“正是。” 百晓生道:“你是什么人。” 那人打了一下顿,讪讪道:“我名龙啸云。” 百晓生这话可以说是非常不客气了,因为谁都知道,平湖百晓生认识江湖上所有有名望的人物,对他们的武器还很熟悉,这世界上除了神秘莫测的组织天机阁,恐怕没有谁比百晓生知道得更多,更不要说他还是一个人。 什么人会连百晓生都不知道,自然是在江湖上一点名气都没有的人。 百晓生道:“你找我做什么。” 龙啸云道:“我只不过见不得大侠一人喝闷酒,准备帮忙结个酒钱罢了。” 百晓生听此话,终于正眼看他,只见龙啸云笑道:“像平湖百晓生这样的人物,总是不应该自己结账的。” 是人,又有谁不喜欢被吹捧?特别是结酒钱这方法还很戳江湖人的点。 傲慢如百晓生也不会拒绝有人为自己付酒钱,他终于用正眼看向龙啸云道:“你想知道什么?” 他已经看破了一切。 龙啸云笑得更殷勤,聪明人与聪明人说话就是好,两人甚至不要多打马虎眼的,他道:“上官帮主,是真的被城主打败了?” 百晓生看他一眼幽幽道:“这消息你去找天机阁问就是了,来找我干什么?” 龙啸云道:“天机阁不过就给一个答案,听了以后心里空落落的不踏实,哪有您来得准确。” 百晓生最喜欢别人说自己知道得多,特别是在天机阁严重影响他扬名的现在,他道:“不错,上官金虹本人就是第一批也是唯一一批进入锁龙阵中的人,而且他对上城主,不仅输了,还是惨败。” 龙啸云听到这也愣了,他道:“我以为,上官帮主已经是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百晓生道:“不算沈浪王怜花,确实是。” 龙啸云道:“但就算是他,都被城主打得一败涂地?” 百晓生道:“不错。” 龙啸云道:“那他与天底下公认第一的天机老人相比,谁强谁弱?” 百晓生道:“这我还不知道。” 他来,不就是为了确定自己的兵器谱第一名要不要调位置? 百晓生想,横空出现的天下第一,哪有比这更好能够证明他消息灵通兵器谱权威的方法? 龙啸云不说话了,也不知道他问这一连串究竟是为了什么,他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走之前不仅帮百晓生结了酒钱,还又请了他一坛好酒,可以说是非常会做人了。 百晓生还在自斟自酌,忽然听见一阵大大小小此起彼伏的呼喊声,那人道:“有马车,不,有车队来了。” 车队? 他心头大震,也不知道是在模糊之间感觉到了什么,连桌子上的酒水都不管,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门口有什么? 是一小型车队,有一座大马车,并两座小马车,还有几匹骏马,以及在马上的人。 在马上的人有男有女,但无一不容貌俊秀,配合他们周身冷冰冰的气势,就好像是从云端走下来的仙人。 一时间,在场所有人都仿佛被他们周身散发出来不同于凡人的气势给震撼住了,男人与女人,俊秀的男人与美丽的女人,这一切本来能够引起人原始冲动联想的景致,真正映在人的眼中,竟然提不起半分淫邪的念头。 会产生淫念,那是因为对象是人,但当对象不是人,而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神,在这人人都对神鬼怀有敬畏的时代,又有谁敢真正地对神明大不敬? 就算是以博闻强识出名的百晓生,也彻底地愣住了。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发愣些什么,只不过那车队中似乎有些让他都不由自主心存敬畏的人或者事,就比方说那些婢女小厮不似凡人的气场,又或者是坐在马车中间的人。 和其他人并不相同,他的思维还没有完全断裂成两半,所以能判断出,穿白衣的在马上的男女并不是中心人物,而是再普通不过的小厮与丫鬟。 还有那些赶马车的,虽然像是深藏不漏的高手,但却只是赶马车的人罢了。 并不是说他们的武功不好,事实上,光是看气度就知道这些人已经是江湖中少有的高手,就算是他兵器谱前十的,也指不定才有几个人能胜过这些丫鬟小厮。 一个绝顶的一流高手就十分了不得了,更不要说是这么多个。 何况…… 他的眼皮子猛地跳动,似乎是因为埋藏在心中呼之欲出的想法而心惊肉跳,但是他却不得不猜测,能够将这么多武林高手当做是下人,城主的武功会有多高强。 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风,不知从何处扬起,又或者是贴在马车上的窗帘布从来都没有服帖下去,透过细细的缝,能看见一双灿若星辰的黑曜石一般的眼睛。 那并不是普通的黑曜石,在黑暗的最深处绽放出无与伦比的光芒,闪亮的好像拥有整个世界,又或者是无边际的漩涡,能够将与之对视的人,全部都吸入另一个世界。 这真的是,人的眼睛? 不,这绝对不会是人的眼睛。 百晓生几乎感觉不到自身的存在,他以为自己漂浮在半空中,又以为自己已经到了生与死的边界。 “这位大侠,这位大侠!” 有人在他耳边呼喊,是谁?是谁在喊他的名字? 他眼中已经没了焦距。 旁人见百晓生这被魇住的模样,竟然都有点害怕,又联想到刚才仙人的车队呼啸而过的场景,更加与神鬼之说联系到了一起。 他不会是看见了什么,人不能看见的东西吧? 掌柜见人群挤挤攘攘,竟然都在一个地方不进去,从旅店内出来,拨开人群嚷嚷道:“怎么了?怎么了?” 有人道:“平湖百晓生出事了。” 掌柜是见过大风大浪的,听见有人出事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镇定道:“出什么事了?” 又有人道:“我们也不知道,只不过刚才神仙车队过去,他就好像被魇住了。” 看他这眼神没有焦距,又神色呆滞,莫不是被鬼神勾去了魂? 想到这可能,在场人都感到脊背一凉。 他们刚才看见的,究竟是人还是神? 没人会认为,他们是鬼。 掌柜看百晓生,眼中闪过一丝了然,不管这人人品怎么样,还是有点真才实学的,又或者是挺有慧根,所以,他能感觉到,比这世界武学巅峰高远不知道多少倍的境界。 可惜了,能感觉到,但是心术不正,想来光是对上达到破碎虚空境界的人,他连站都站不稳。 因为恐惧。 掌柜道:“被魇住了,这简单。” 说着,宽厚的手掌高高扬起,再重重落下。 “啪——” 百晓生的脸肿得老高。 在场侠士都倒吸一口凉气,光是听见那声音,他们就脸疼。 不过…… 他们看向掌柜,那眼神复杂极了,但其中更多的还是尊敬,或者说是敬畏,这仅仅针对于他面不改色打了百晓生一巴掌这个事实。 他们也都知道怎么样能将被魇住的人最快弄醒,无非就是疼痛,但百晓生虽然武功不是特别好,比在场的大多数人还是要好多了,更不要说他是出了名的记仇与睚眦必报,打他一巴掌,就算是为了救人,都搞不好会被百晓生记恨,这些人都不是有胆识的侠士,怎么敢真的给人来一巴掌? 一不小心就要结仇啊! 他们会些功夫尚且如此,看见不会功夫的掌柜打一巴掌当然觉得对方是真的勇士,不过,这种情感中也包含了一定分量的幸灾乐祸,想要看看百晓生醒来之后究竟会对他怎么样。 这人惨了。 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 但掌柜却不管自己是惨了还是不惨,他很淡定地吩咐手下的店小二端了一碗醒酒汤出来,将被他一巴掌打懵的百晓生拎起来,给对方硬生生灌下去。 他的力气可真大,抓起一个成年男人,就好像拎起一只小鸡。 被魇住的百晓生忽然感觉到了疼痛,这是活着的感觉,他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但在别人眼中,却看见他的眼珠子转了一下。 “活了!活了!” 人群中猛然爆出惊叫,就好像他刚才是死了一样。 百晓生的理智在逐渐回笼,当被那双黑曜石一般眼睛吸进去的三魂六魄回到身体中,他所能感觉到的只有脸上的疼痛以及嘴中酸苦的味道。 百晓生当时就抢了起来,咳咳咳,咳个不停。 掌柜的好像解决了一桩事情,将空碗往店小二手上一塞道:“这不就好了。” 随后竟然丢下百晓生,自己回了旅店。 那些刚才不愿意出手的江湖人好像忽然间就找到了阿谀奉承的对象,一个个对百晓生嘘寒问暖起来。 没办法,虽然此人并不以武功出名,但是加上他号称什么都知道的名声,在江湖上的地位十分超然,一般的高手根本就比不上他。 百晓生道:“发生了什么事?” 有人道:“你刚才被魇住了。” 百晓生,一愣,魇住?他刚才原来是被魇住了吗? 那种灵魂从**中脱离,飘飘然在空气中沉沉浮浮的感觉,莫不是三魂六魄已经离了身体? 百晓生心头大动,不过就是一个眼神,还是对方并没有什么深意的眼神,竟然就能让他如此失态,他与对方境界的鸿沟,根本无法用言语来衡量。 此时此刻,不用说出名字,让就知道刚才看见的一双眼睛究竟是属于谁,定然是神秘莫测的剑仙,叶孤城。 百晓生沉默了片刻,又道:“是谁把我弄醒的。” 他感受到了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疼痛,就知道给他这一巴掌的人绝对不是眼前这些嘘寒问暖但道关键时刻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小喽啰。 果然,又有人道:“是这里的掌柜。” 他们在说这话时,有人眼中饱含对掌柜的同情,但更多人都是事不关己的幸灾乐祸。 明明掌柜与百晓生都与他们没有关系,但无论是被给了一巴掌,还是掌柜因为救人被百晓生报复,都是他们乐于见到的戏码。 并不是说这些人天生就是坏胚子,只不过大多数人都是愿意看见别人倒霉的。 但很可惜,在外界传闻中小气到不行的百晓生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道:“我真应该感谢他。” 众人:??? 留下这句话竟然就走了。 掌柜自然在他小柜台的后面。 他是一个很淡定的人,刚才楼中人跑空了出去围观他都没有出门看看进入锁龙阵的仙人们。 原因很简单,因为其中的大部分都是他的后辈,从职业上,他们是同僚。 为叶城主服务的,可不只是小鲜肉。 百晓生从外面进来,郑重一拜道:“真是谢谢您了。” 掌柜没有及时接受他的感谢,反而道:“你,有没有得出结论。” 谁都知道,百晓生来这里是为了看天下第一剑,是为了看,叶孤城的剑能不能上他的兵器谱。 百晓生郑重其事道:“我已经得出结论了。” 掌柜道:“什么?” 百晓生道:“城主的剑,能上兵器谱,又不能上兵器谱。” 掌柜道:“此话怎讲?” 百晓生道:“那已经是天下第一,但同时也是不能与凡俗混为一谈的天下第一。” 他道:“我曾经见过江湖上第一个十年时沈王二人的功夫,就算是他们,也万万不能与城主天人之姿相比。” 掌柜笑了,在心中加上四字,算你识相。 对白云城的人来说,吹捧叶城主让他们获得的快乐,比吹捧自己还要多出不知道多少倍,现在百晓生是真心实意地吹捧叶孤城,自然能让掌柜对他多出一些好感。 基于这一丁点儿的好感,他对百晓生道:“看见你眼力不错的份上,提醒你一件事。” 百晓生道:“您说。” 掌柜道:“年纪轻轻,可千万别妄动邪念。” 百晓生闻此言,猛地一抬头,就看见掌柜意味深长地看着自己。 他没有说话,但百晓生却忽然明白了掌柜的意思。 如果心中存邪念,下一次再与剑仙对视,可就不是被魇住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但是,这有可能吗? 十几日之后,百晓生的兵器谱横空出世。 第一是天机老人的如意棒,其次是上官金虹的子母龙凤环,第三是李寻欢的小李飞刀。 看排名除了第三的李寻欢其余都是江湖上久负盛名的人物,理应不会有人对这兵器谱的排名产生质疑,但偏偏,有一人空降在天机老人之上,看那抬头,也未免太过骇人了一些。 【剑仙:叶孤城】 武器那栏只有“剑”一个字,可见百晓生甚至不知道他的剑叫什么名字,但这样一个在江湖上并没有出现过的人物,却远远排在天机老人之上,甚至平湖百晓生直言,天机老人不配与此人较量,这话未免说得也太过了一些。 然而,上官金虹并没有对这排名不满,又说前三的其他两人,也并没有发声,此事好像只能不了了之。 但真被人问道,却又听百晓生说了一句话。 他道:“只要你们看见剑仙其人,就会知道我的排名对不对了。” 也是相当的高深莫测。 但既然是天上的仙人,又岂是那么容易看见的? 对别人来说或许并不是很容易,但是对李寻欢来说,却并不是很难。 李寻欢在江湖上,并不是特别有名的人物。 单轮名声不论武功,他是一个实打实的半吊子,说其他,任何人想起的除了飞刀之外,还有他“小李探花”的名头。 也就说现在,在江湖人的心中,他身为探花的名字比小李飞刀叫响多了。 江湖人对于朝廷上的事情有天然的不适应,他们对于考功名的风流才子,自然是不喜欢打交道的,更不要说李寻欢的功名还不是普通功名,而是书香世家,两代人出的第三个探花,这才举子眼中是很值钱的名头。 可惜小李探花年轻,三个姓李的放在朝廷上确实有几分分量,但只有小李探花一个,有没有其他人帮衬,也不会有人记得他这么一个小官员,明明连春风得意的时间都没有过去多久,一朝入朝为官,就成为没有什么人认识的小吏,也难怪他被追杀时还担心自己就算是失踪了都没有人发现,因为他在朝廷上并不出挑,也没有特别交好的官员。 但就因为这一重身份,想要被外派就变成了并不艰难的一件事,小皇帝动动手指头就把他调走了,都没有人发现。 拿着皇帝御令,能够指使三四个暗探的李寻欢摇身一变,成了帮小皇帝查验的密官。 他虽然并不愿意接下这苦差事,但既然是皇帝吩咐,又难道是他想要不接就能不接的,又想到自己无缘无故被千里追杀,最后追究原因还是他那已经离开很多年的师父,想想就有些难以置信,对其他有相似遭遇的官员就更加同情一些。 大明的官员有很多,但是皇帝手下的人却不多,救下李寻欢是因为盯得紧,剩下人死了,若不是天机阁协助,再加上身边跟着的暗探还算有几分本事,小皇帝都只当他们是染了恶疾暴毙了。 这些人死的时间虽然有点密集,但看死亡的地点与原因,,真是五花八门,想要给他们找联系分明是难上加难的事。 表面功夫做得不错,如果皇帝还是以前的皇帝,定然就被瞒住了,可惜现在的皇帝不仅精明一肚子坏水,还对江湖过分关注,想要把他骗住,比上天摘星星都要难。 于是李寻欢就带着几暗探下了江南。 下江南并不是因为情报,而是靠李寻欢自己的经验或者说是直觉判断,小皇帝只告诉他哪些人死了,是怎么死的,又说这背后一定有什么原因,除此之外竟然什么附加信息都没有简直就是一段无头公案。 想到这里李寻欢叹了一口气,他又不是包青天在世,没有查案的天分,给他的信息如此之少,应该怎么看? 左思右想,凭借他对江湖不算浅薄的了解,干脆将目标定在了追杀他的义士联盟身上,反正那盟主准备杀他全家是真,这样的人都能当联盟的盟主,谁知道那冠冕堂皇的表皮下,真正的联盟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义士联盟虽然是松散的团体,但也和武林大会差不多,是有据点以及盟主的,所谓的据点就是盟主所在的山庄。 张栋梁的山庄,就在江南。 但等到了江南,李寻欢又愣了一下,张栋梁被叶孤城被带走不在江南的事情,他心知肚明,想人既然忽然失踪,结果无外乎就两个,一是山庄内一片混乱,谁都想要找他们盟主,而就是因为人失踪而过分戒严,想要混进去一点都不容易。 这两种可能他都考虑过,还想过要怎么解决,但唯独没想过的可能就一个,那就是一切如常。 没错,一切如常,义士联盟的盟主还安安稳稳地呆在他的山庄内,谁都不知道他失踪了,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失踪。 但这又怎么可能? 当从暗探口中听见消息的瞬间,就算是李寻欢都愣住了。 但他也仅仅是愣了一瞬,随之就恢复了镇定,李寻欢道:“既然盟主未离开,那就打听打听他最近做了什么事情。” 暗探道了声好,以比他们回来更加快的速度离开。 李寻欢是一个很自信的人,虽然看上去温文尔雅,但如果一个人不自信,没有某种特长,便练不成绝世武功。 他以前见过张栋梁,知道那盟主什么模样什么声音,所以他便知道,自己自己前些日子遇见,差点将他追杀致死的人是真的。 如果他遇见的人是真的,又确实是被叶孤城带走了,那现在在山庄里坐镇的人究竟是谁? 很简单,那定然是个假货。 李寻欢想,如果没有这假货,他或许还查不出什么问题来,但现在有人竟然试图做出一副风平浪静的模样,而不引起武林哗变,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他不得不想,那推家伙上台的人知不知道自己根本没死,知不知道真的盟主已经被抓走了,如果知道的话,目的又是什么? 并非李寻欢太高看自己,只不过他想,如果对方有目的,那绝对与自己有关系,毕竟,真正的盟主失踪之前找的不就是他吗? 想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招惹上了很难缠的对手,对方布了天罗地网自己还不得不跳更令人忧伤? 反正他觉得,应该是没有了。 但毕竟他身负皇命,就算是知道山中有虎,也不得不向虎山行。 李寻欢干脆在江南住了下来,他在的位置与盟主的山庄并不远,小院子门口经常有山庄的丫鬟小厮走过。 没错,为了安全起见,他与几暗探干脆盘下了一个小院,住在院子里,谁叫旅店动起手来会波及其他人,而且又容易被发现? 李寻欢看了两天,也算是摸出了规律,那山庄来来往往人口很多,都是些义士联盟的人,因此,进出的盘查并不是很严密。 唯一的问题就是,义士联盟的人都互相认识,无一不是江湖上有名望的大侠,进进出出也很少有一人的,多是几人结伴,想混进去难度不小。 至于小厮…… 想到这里,他眼神一暗,采买的人就那么几个,好像是轮班倒的,时间也固定,甚至连路线都是固定的,每天只有一人出来,如果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人替换了,难度还比同江湖大侠一起混进去要小。 他想着,之前派出去打探消息的暗探也回来了,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拿的消息,竟然连张栋梁是什么时候出来吃饭的都知道。 暗探道:“这几日张盟主都闭门不出,似是在练什么功法,出房门吃饭三日内也就是两次,每次草草动几筷子就离开。” 李寻欢心想,这消息也实在是太具体了一点,竟然就连他吃了几次饭都知道,难不成是趴在他房间的房顶上盯着人看的吗? 但即使心中这么想,嘴上也不会说出来,反而是温温和和道辛苦了,便又自己一个人苦思冥想。 暗探给的信息很关键,以李寻欢看来几乎可以确定那张盟主定然是个假的,不仅是个假的,他还不希望别人发现这件事,要不然也不会闭门不出。 好在以他现在对张栋梁的了解,知道他对武功十分痴迷,闭关是经常的事,即使十天半个月不出门都是常态,想要扮演他,想来也不是难事。 但就连吃饭都小心翼翼的,这是不是说明,那假扮盟主的人并不希望被他身边人发现? 思来想去,李寻欢心中好像有了推断,便对暗探道:“可否弄来盟主山庄的地图,我准备夜里去探个究竟。” 暗探道了声是,立马又捧了一张地图上来。 李寻欢想,他们可能真的有人就睡在盟主庄的房顶上了。 李寻欢的轻功,并不比他的飞刀差多少。 虽然在江湖上没有人听说过他的轻功,但无疑已经列入了上乘武功,当他一个人趁着夜深人静之时潜入盟主庄的时候,没有惊动任何一人。 他轻手轻脚的趴在屋顶上,就像一只蝙蝠。 手指在瓦片上拂过,也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经验,几乎瞬间就判断出哪一片是最好撬开的。 小心翼翼地将瓦片挪开,甚至连呼吸声都要克制,自身气息已经被压制无限接近于无,眼睛黏在瓦缝上,在如此夜深人静的夜晚,竟然还能看见微弱的火光。 假盟主,并没有睡。 他人在哪里? 瓦片太小了,即使被撬开一片,也不能看见人在哪里,但他选择的明明已经是最中心的位置,这里几乎可以看见整间房。 不,还有一种情况他找不到人。 那就是他已经被发现了。 几乎是在意识到这可怕事实的同时,他就感觉到自己后衣领被猛得一拉,人下意识地向后仰去,毫无还手之力。 李寻欢一向淡然的眼中终于染上了一丝焦急。 拉他的人,究竟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在写百晓生那段的时候我意识到了一件事 我的实质还是一个汤姆苏写手 【感谢时间】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投掷时间:2017-08-15 07:01:40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5 11:38:01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5 12:22:03 顾道岭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5 21:41:25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上德阳楼, 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 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 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 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 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 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 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夜露深重,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我是神秘主义者谢谢 #你可能不是很清楚我们高武侧的手段# 讲真,《陆小凤传奇》比起《小李飞刀》,武功无论是等级还是强度都要玄幻多了,两个世界放在一起比较简直就是犯规 【感谢时间】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6 07:29:08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6 13:41:02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6 18:54:19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6 18:54:33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6 21:47:24 长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6 23:38:42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本文由  首发”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 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 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 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 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 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 只要有一口气在, 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 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 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 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路过的小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笑道:“去哪里,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听见宫九的话, 虽然表情不变,但是眼底的神色却变得更加不善起来。 他想, 这世界上怎么有人会如同宫九这样, 无论做什么事,都死死地踩在对方的怒点上? 不过, 如果对象是宫九,无论他说出什么都不奇怪。 他好像天生就以此为乐。 他不说话, 只是以寒星似的眼睛盯着宫九看, 好像在等他接下来会说些什么。 李寻欢原本跟在叶孤城后面, 但是从对方拔剑的那刻起就避了好远,他的武功很好, 但也不过就是入了宗师境的大门,且别说是与叶孤城一战,就算是观战, 也是不行的, 迎面而来的强劲气流差点让他站不住脚, 李寻欢清晰地认识到, 自己与真正的巅峰还差得很远很远。 宫九的武功不错, 但所谓的好与不好总是相对的, 就比如他现在虽然看上去很镇定, 但却已经想着脚底抹油怎么跑了。 他与叶孤城以前没有什么太大武功差距, 但当对方破碎虚空之后,两人间原本相似的境界就被拉得很大很大。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吴明曾经发疯似的想要破碎虚空。 宫九心想, 且别管这么多,他还是先跑比较重要。 他虽然看上去是的不要命的,但却有自己的野心,自己的抱负,在这世界呆着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回去报复他身为太平王的爹,如果死在叶孤城的剑下,反而得不偿失。 越是有坚定信念的人,就越不想死。 宫九道:“叶城主这样盯着我看,是有何意?” 心中的小算盘在不断拨弄,但面子上却很惹人厌。 宫九想,他对叶孤城还算是有点了解,若非如此,也不会放出有关西门吹雪的消息来。 啧,明明是准备当做保命用的杀手锏,却想不到竟然这么快就要用出来,以后还得避着叶孤城走。 叶孤城冷笑道:“你说我是何意?” 他竟然已经将宫九的心思猜的透透的,道:“你故意激怒我,是想与我谈条件?” 谈什么条件? 宫九道:“不愧是叶城主。” 他道:“我告诉你西门庄主身上发生了什么,你放我走可好?” 叶孤城不说话。 宫九道:“我虽然最近才知道叶城主在塞北,但行事可没有冒犯,江南漕运的事情想来与叶城主并没有太大关系,看见是故人的份上,何苦为难我。” 如今今非昔比,曾经想着找叶城主麻烦的宫九因为两人之间实力猛然不对等,姿态一改之前的傲慢。 他似乎是个很识时务的人,要不然怎么会愿意居于小老头的门下? 叶孤城道:“你觉得我会答应?” 宫九道:“以叶城主对西门庄主的重视程度,就算想不答应也很难吧?” 宫九仿佛看穿了一切。 叶孤城沉吟一秒不到便道:“你先告诉我,你究竟知道些什么。” 宫九道:“叶城主可是答应了?” 叶孤城不置可否。 宫九笑道:“那我就当你是答应了。” 他脸上虽然带着面具,无法看清表情,但却能从他的声音之中听出愉悦之情,对叶孤城来说,刺耳至极。 宫九缓缓道:“叶城主既然知道《天魔策》,想来对那世界也有些了解。” 叶孤城不说话,但心中却有他想。 这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随便遇到一个人,好像都知道大唐双龙传的世界? 玉罗刹清楚,那是有理有据,曾经破碎虚空穿越过的,但是宫九,他恐怕大宗师境都没有到,怎么会知道? 叶孤城想,这人恐怕已经在这世界呆了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因为在离开陆小凤传奇世界时,对方的功夫分明还在宗师境,对比现在,进步可以说是很大的。 虽然论升级速度,谁都比不过叶孤城。 他冷冷道:“知道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 宫九笑道:“我的了解虽然不多,但也知道向雨田是拥有《天魔策》的。” 他道:“不,应该说,我只知道这个人,只知道这神奇的功法。” 向雨田! 叶孤城心中一凛,要是他没有记错,这应该是连成了道心种魔**的第一人,成功破碎虚空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存在。 他对上向雨田,都不知道谁强谁弱。 宫九盯着叶孤城的脸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的,见叶孤城如此表情竟然笑了起来,他道:“看这表情,想来叶城主也知道这人是谁。” 叶孤城道:“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如此自信?” 他相当讨厌宫九的态度,明明他的武功并不如自己,但举手投足之间的气势却仿佛在说明叶孤城并不能拿他怎么样。 看见宫九就不得不承认,一个人如果让别人讨厌到了极点却还没有死,至少证明他会是一个很狡猾,又很会动脑子的人。 这种人当当朋友还好,成为敌人则会让人厌恶到极致。 但起码现在叶孤城并不能拿宫九怎么样,因为他所修的并不是玉罗刹那样反复无常的诡道,而是正道。 不说活得像个君子,但如果发了誓,是不能更改的。 宫九道:“我活得自信?能让叶城主这么说真是了不得的称赞。” 他道:“我活得自信,只不过是因为我知道,如果哪一天我不自信了,那恐怕就到了我的死期。” 叶孤城道:“那你有没有看见过你的死期?” 宫九道:“自然是没有的。” 叶孤城道:“那我告诉你,如果你今天再废话下去,就是你的死期。” 他的态度冰冷,就好像是手上泛着冷光的剑。 宫九不说话了,因为他知道,叶孤城说的是真的,他只要一剑下去,自己就会死。 所以宫九道:“向雨田在这里呆过,但他现在已经走了。” 宫九道:“他虽然呆的时间不算长,但也做了一件小事与一件大事。” 叶孤城道:“小事是什么,大事又是什么。” 宫九道:“小事,是他教出来了个端方君子的半个徒弟。” 这徒弟,就是李寻欢。 宫九又道:“至于大事——” 他拖长了声音,让叶孤城觉得有些诡异,接下来的内容,定然是让宫九很感兴趣的。 宫九道:“西门吹雪的剑被向雨田折断了,这算不算大事?” 叶孤城的眉毛抖动了一下。 宫九道:“你是不知道,那时,你大概还在塞北闭关,但西门吹雪却遇上了向雨田。” 叶孤城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宫九道:“我,自然是因为我跟着西门吹雪走。” 他道:“你以为不能破碎虚空的我是怎么来到这世界的,只不过西门吹雪练成破碎虚空的时候我在附近,没想到竟然被卷进去了。” 宫九道:“这世界,好像已经乱了套,练不成破碎虚空的人也能到另外一世界,但是真正练成大半的人,却只能停留半年。” 一个世界都成了筛子,怎么不乱套? 不过就算是乱套,也是有原因的。 宫九说话的重点,并不在破碎虚空上,他大概也有自己的一些秘密,但此时此刻,他并不想说。 他只想说说西门吹雪。 一个孤高的剑客,一个练成大半破碎虚空的剑客被折断,对他来说是一件很令人高兴的事情。 特别是将其告诉叶孤城,他渴望看见叶孤城露出错愕的表情,冷静的面具破碎,这实在是很美妙的一种体验。 在长久的过程中,他一直想要杀了叶孤城,又或者是寻找各种方法在对他动手,当脱离了最开始让他一笑的趣味之后,这已经变成了某种类似于执念的东西,正如同身体上的痛苦能让他快乐,在精神上,宫九也一直在渴望着折磨他人。 叶孤城,如果他痛苦了,这对宫九来说或许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快乐。 不知从何时起,白衣剑客在他心中已经成为了坚不可摧的化身。 然而,他刚才想一席话并没有让叶孤城露出其他什么表情,他只是淡淡道:“你说西门的剑被折断了,是怎么被折断的。” 宫九道:“他们俩进行了一番对决,然后西门吹雪被打败了。” 他又道:“他被打败了,但是他没有死。” 宫九笑道:“向雨田此人虽然连成了破碎虚空,但却绝对不是一个正派的人,他属魔道,行事手段虽不能提及,但是想来西门庄主厌恶他一定会大于厌恶我。” 他道:“当年我与西门吹雪初见,他甚至都吐了,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厌恶,如果死在我手下定然会倍感屈辱,更不要说是败在向雨田手下。” “更不要说谁都知道,剑客输了却没有死亡,是多么可怕的羞辱,更不要说他失败的过程本来就很令人恼怒。” 宫九叹息道:“那并不是一场令人满意的对决。” 说到这里,他以为叶孤城的表情会变的可怕,但定睛看去却发现,他的表情不仅没有变得可怕,正相反还很冷静。 如果说在看见宫九的一瞬间叶孤城曾经迸溅出无与伦比的怒气,那现在,他身上的怒气竟然已经消失了。 他的脸上,只写了两个字,那就是轻蔑。 叶孤城道:“西门吹雪,他受伤可重?” 宫九道:“经脉断裂,你说这伤重不重?” 宫九道:“他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拿起剑。” 叶孤城听见这话,竟然笑了,宫九看着当时就一愣,他还以为自己眼睛花了。 叶孤城道:“你走吧,下次见到你,我不会留你的性命。” 宫九道:“看样子,你似乎很高兴?” 他有些怀疑,声音中的愉悦都消失了。 叶孤城道:“没错,我是很高兴。” 宫九沉声道:“为什么。” 叶孤城道:“因为我知道,他的境界定然会更上一层楼。” 他道:“或需不需要与我一战,他便能真正实现破碎虚空。” 宫九道:“这不可能。” 叶孤城道:“你知不知道,自己的境界为什么会卡在大宗师停滞不前?” 宫九不说话了。 因为他不知道。 叶孤城道:“如果我是你,还不如早点放弃以剑破碎虚空,你的根基不正,就算是练一辈子都无法达到你要的结果。” 宫九道:“你说什么?” 叶孤城道:“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还练什么剑。” 面具后的宫九,眯起了眼睛。 叶孤城道:“难得我现在心情不错,告诉你一个道理。” 他道:“剑客,可以被打败,却不可以被打倒。” 宫九的表情很冷,他或许在想,叶孤城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的骄傲却不允许他问出来。 他心中忽然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思想,莫非当年小老头费尽心机几乎癫狂都要破碎虚空,就是因为心中这带有不甘情绪的怨恨? 他看着叶孤城,就好像已经体会到了吴明看向玉罗刹的心情。 他并不像步自己师父的后尘。 宫九走了。 叶孤城的威胁对他起了作用,又或者说一开始他就并不想碰上叶孤城,因为宫九知道,就算是自己曾经做的事情都能让叶孤城将他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他可以从叶孤城手上逃过一次两次,但如果是十次二十次又能怎么办? 就算是他也不认为自己的运气能够好到那种地步。 至于宫九练的功法可以起死回生? 他知道,那对叶孤城来说是没有效果的,如果心脏上的创口可以侥幸恢复,那身首分离,头与身体被埋在两个地方,又怎么能够起死回生。 所以,他只有尽快地提高自己的实力,只有他也到破碎虚空的境界,只有他与叶孤城看见同样的风景,两人才能接着磋磨下去。 他无法从剑上入道? 想到这里,宫九竟然有些淡淡的不甘,他原本以为,这种情绪应该不会在他身上出现,他虽然骄傲,但某些方面却是一个接受度很高的人,只要侮辱不来自于他的父亲,那就算被小老头生气起来钉在棺材里关上个三天三夜,对他来说都不是什么值得屈辱的事情。 但他却突然发现,自己极度讨厌被叶孤城作为对比,特别那身为对比项的还是西门吹雪。 他可以通过剑入道,但是自己却不可以。 即使宫九已经在心中模模糊糊意识到了这事实,却有些难以接受。 哪个高手没有脾气,更不要说是他了。 所以,他需要《天魔策》。 这是,他隐藏在面具之后的脸,忽然变得青铜鬼还要狰狞,并非是他长得不好看,只是将一往无前的坚定与残暴的恶意相结合,会让任何一个人都不敢抬头对着他的脸看。 那实在是太令人恐惧了一些。 宫九走了,叶孤城将□□的剑收回剑鞘。 他现在看上去很淡定,如果说一开始一言不合挥出一剑让李寻欢觉得他是来寻仇的,那现在,则觉得他是真见了一个故人。 不不不,果然还是有仇的故人吧? 李寻欢视线往下移,正好看见叶孤城洁白修长的手,现在皮肤上白皙一片,但要是李寻欢的眼睛没有出问题,刚才手背上应该有青筋暴起。 果然,不管面上看上去再淡定,心中还是有怒火的吧? 他心中自有想法,却没有同叶孤城说,因为李寻欢知道,对方现在一定不想提那话题。 他何必去揭伤疤? 叶孤城目送宫九离开,却突然道:“你现在可以去调查那些官员的事情了。” 他又道:“他们的死肯定与宫九有关,现在有我在,宫九一时半会儿绝对不会回到江南,所以,你现在有足够的时间。” 李寻欢道:“好。” 他已经知道,那十分神秘的鬼面青年叫做宫九。 叶孤城道:“你没有什么想问的?” 李寻欢道:“没有。” 李寻欢道:“我对朋友的秘密,没有过分的好奇心,因为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因为不想被别人知道。” 他微笑道:“但是,如果你想要说什么,想要找一个发泄口,到可以与我说说看。” 但他知道,叶孤城是一个很坚强很坚强的人,他不喜欢依靠别人,只是将伤痛或者怒火隐藏在心底深处。 想不到,叶孤城的心情却调整得很快,他甚至能与李寻欢打趣道:“你这样的话,可千万不可以同年轻的女孩子说。” 李寻欢道:“为何。” 叶孤城道:“因为善解人意的男人,是很招女人喜欢的。” 他又道:“但男人招太多女人喜欢,就不是桃花运,而是桃花劫。” 李寻欢一抽嘴角道:“我会谨记于心。” 这件事似乎告一段落,以宫九告诉叶孤城有关西门吹雪的消息作为结局,剩下的事情叶孤城当然不会插手,因为那都是李寻欢的工作。 他的办事效率很高。没过多久便找出了那些官员死的原因,他们都与义士联盟或者说是宫九有微妙的联系,通过漕运赚取了大量的金钱,但宫九本人并不是什么好相与的性子,他想要杀一个人就如同打碎一个杯子那么简单,当他真正对航道动心时,自然不允许有人骑到他的头顶上。 其实他借刀杀人的手法很好,奈何现在的小皇帝并不是原本那个想象力不丰富的,而变成了被亲戚篡位不知道多少次都稳坐钓鱼台的小皇帝,对江湖事的嗅觉想来敏锐,又加上叶孤城出手再联系李寻欢出色的动手能力,想要查清楚,也只是时间问题。 而宫九自然龟缩回他的一亩三分地,谁都管不到的南海,那里是他的老巢。 当李寻欢一跃成为天子心腹时,叶孤城则踏上了回塞北的路。 他要好好斟酌一下,系统忽然出现在他脑子里的电子音是怎么回事。 这事其实非常的莫名其妙,也就是在他决定下江南的前一日,已经整整十年没有动弹过的系统忽然出现了提示,告诉他《天魔卷》残卷在在此世界。 当时叶孤城先以为自己是幻听了,但想想,都已经到了破碎虚空境界的高手,身体还是没有问题的,更何况那电音真是该死的熟悉。 他不得不另作他想,是不是找到《天魔卷》残卷,就能离开这世界了? 他对回到陆小凤传奇世界有迫切的渴望,为了完成与西门吹雪之间的对决之约。 原本在接到玉罗刹那意味不明的信件时心中就隐隐有所动摇,忽然出现的系统提示音则变成了让他下定决心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本对这里的江湖并不是很感兴趣,明明练的是入世剑但在破碎虚空之后却有了出世之感,整个人都游离在武林之外。 因为没有人比叶孤城更清楚,这里并不是他应该在的世界。 那他要做什么?闭关练功,不问世事? 剑不磨是要钝的,如果长久不拔剑他就会失去出剑的能力。 天机老人就是如此。 但叶孤城并不是一个相信天命的人,系统能够让他强行破碎虚空,似乎就代表着对方拥有的力量,但他真的要顺应对方的意图去找那什么《天魔策》残卷,就如同他呆在这世界不能离去一样? 他当然不会,因为叶孤城是一个很骄傲的剑客。 他想,如果冥冥之中真有某种力量或者意志让他走上既定的轨道,他也绝对会想尽方法挣扎脱离,正如同他成就了破碎虚空的境界一样。 强加于他头上的天命,难道不是紫禁之巅死在西门吹雪手下?如果说他既定的人生轨道是这样,那他早就死了。 但是他没死,不仅没死,还换了一个世界,这是不是就说明,他已经挣脱出了天命? 这似乎已经变成了一个哲学问题,牵扯到了宇宙万物的道理。 最后,也不过是负手对岚风道:“备马,我要下江南。” 塞北很冷。 当叶孤城走的时候,这里的风,已经裹挟小雪花漫天呜呜地吹,当他回来的时候,放眼望去,只能见到银装素裹。 雪有多大? 他掀开窗帘,从天下砸下来的可不是轻盈的雪花,而是一团一团的雪团子。 砸到人的身上,生疼。 在白云城内,他绝对无法感受到漫天的雪花,也无法感受到塞北的严寒,因为那是一座很温暖的城市,下雪的速度或许还没有人扫雪的速度快,即使天降暴雪,城中的每一处,却依旧透着暖意。 白云城,同万梅山庄一点都不一样,即使同样在雪中,白云城是温暖的,而万梅山庄却是孤寒的。 他又想到了西门吹雪,白衣胜雪的形象一直在他脑海中逗留,挥之不去。 他想,西门经脉受伤了,那他在冬日的塞北,可还能出屋练剑? 心脉断裂,这对寻常武者来说,是非常严重的伤,但对半步迈入破碎虚空的强者来说却并不是什么是。 且别说有黑玉断续膏这样的武林圣药,就算是不断用真气冲刷身体内的经脉,就算是时间长一些,痛苦一些,都是可以恢复的伤。 西门吹雪,是不会倒下的。 叶孤城对一块砖道:“在森林那停下来。” 一块砖道:“是。” 从丹田发出的声音十分洪亮,风与雪的呼啸声无法挡住他们的对话。 叶孤城先从马车上下来,而其他人则听从他的安排直接往白云城里去了,阿飞并不喜欢见到很多人,所以他每一次来看阿飞都是一个人。 他离开塞北没有多久,但阿飞却好像已经长大了许多,他身体包裹在动物的皮毛之中,从远处走来,叶孤城竟然发现他长高了一些。 阿飞身后有一捆柴火,你甚至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了这捆柴火,他看叶孤城一眼道:“你回来了。” 叶孤城道:“我回来了。” 阿飞又道:“你不高兴。” 他并不是一个温柔体贴的人,但却有种笨拙的坦然。 阿飞道:“为什么你会不高兴。” 叶孤城饶有兴致道:“你看出了什么。” 就算是他,都没有少年同野兽一般的直觉。 阿飞道:“我没有看出来什么,但是看你的模样,就知道与平常不一样。” 他又道:“你平常,好像什么都没有在想,但是现在,他皱着眉头。” 叶孤城的眉头是平整的,任何一个人听见阿飞的话,都会很惊讶,但叶孤城却不会,他总觉得,直觉好的人,总能看见很多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 叶孤城道:“你觉得我是皱着眉头好,还是不皱着眉头好。” 阿飞道:“这你为什么要问我。” 他道:“人想要做什么,与别人有何关系。” 他又道:“你今天很奇怪,而我并不喜欢同奇怪的人说话。” 叶孤城笑了,与阿飞这样坦诚的孩子在一起,就算是心情再糟糕的人都会变得很愉快,因为他知道,这样的聊天是没有负担的。 叶孤城的表情放松了些,虽然不是冰雪消融,但如果被岚风朗月看见,却会令她们惊呼,因为他现在的表情一点都不像是一个仙人,倒变得有点像凡人。 叶孤城道:“我忽然发现,与你说话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他并不把阿飞当做是小孩儿,而将他当做是一个健全的大人,因为叶孤城知道,虽然对方坦诚而又相信直觉,但很多方面,他已经超过了大人。 阿飞回头看他一眼,又将柴火塞进树洞里, 他道:“你的心情又变好了。” 叶孤城道:“不错,因为同你对话,我又发现了一个道理。” 这回倒是阿飞好奇了,他道:“你发现了什么道理。” 叶孤城道:“我想做什么,与别人没有关系。” 所以,既然他想要突破破碎虚空的限制,想要找到西门吹雪,那他就应该以自己的意志行动。 什么出世入世,什么《天魔策》,一切只为了一个目的而服务。 他忽然发现,自己在进入破碎虚空之后停滞不前的境界似乎又应以很有所松动,这是之前的十年都不曾有的。 破碎虚空上,还有没有新的境界? 叶孤城不知道,因为前人似乎没有人考虑过破碎虚空以后的事情,或者说他们已经进入了新的境界,只不过是没有留下文字罢了。 他清晰地意识到,当武功达到了某种境界,剩下的功夫便是修心。 他的心,还不够强大。 阿飞道:“既然你不再烦恼,我们就来比一场。” 他将柴火安顿好,又拿出了自己别在腰后面的剑,一双眼睛闪着小狼崽子特有的光。 阿飞道:“你几十天不在,我就几十天没有人做对手。” 叶孤城对他来说并不是恩师,而是对手。 叶孤城道:“但你现在,还不值得我认真。” 叶孤城道:“只有认真了,你才是我的对手。” 阿飞道:“但你迟早有一天会承认我是对手。” 他在叶孤城面前的话好像挺多,比在他母亲面前还要多,有的时候阿飞简直不像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因为他身上燃烧着火焰。 这火焰是剑带来的,也是叶孤城带来的,对阿飞来说,叶孤城是他的对手,更是他的恩师。 即使阿飞自己,好像没有承认。 叶孤城道:“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阿飞道:“正合我意。” 看着对面小崽子手持剑,仿佛被打败无数次都不会被打倒的模样,叶孤城忽然觉得有些欣慰,他不切合时宜地想到,西门吹雪过去同玉罗刹,是不是也是这样。 不,不会的,因为玉罗刹看上去就是个很喜欢逗弄小孩子的人,而西门绝对不会理他。 但没有哪一刻,他比现在更加确定,即使输给了向雨田,但西门吹雪绝对不会同宫九所说的那样,无法拿起手中的剑。 他只会变得更强。 万梅山庄的雪,下个不停。 当玉罗刹破碎虚空的时候,小李飞刀的世界正是冬天,当他马不停蹄赶到万梅山庄的时候,这里也是冬天。 虽然是两个时空,但四季还是一样的。 他无法想想自己听到了什么,当随便进入在江南的某一个据点时就听见下属急匆匆地找到他道:“西门庄主在万梅山庄养伤。” 当时笼罩在玉罗刹身上的烟雾就是一抖,他道:“养伤?他怎么会受伤?” 下属道:“属下不知,只不过西门庄主在大半年前回到万梅山庄时就已经身受重伤,陈伯找了教主好多次,但却没有见到人。” 玉罗刹简直要疯了,会让陈伯找上门的伤,定然是不轻的。 他道:“备马,我要去万梅山庄!” 他□□的马都是万里挑一的好马,但从南方一路到塞北路途实在是太过遥远,就算是玉罗刹的大腿没有磨破,好马都经不起长时间的奔波,所以当他真正到塞北的时候,马已经累瘫了好几匹。 但是玉罗刹却神采奕奕,在大雪中,他甚至不用穿大氅,当然也可能是他爱子心切根本感受不到冬日的严寒。 万梅山庄对他来说是开放的,厚重的门拦不住玉罗刹,他熟门熟路地进去,然后潜入西门吹雪的院子,如果有人能够看见他,只能发现一团白色的雾在移动,就像鬼一样。 但是没有人能看见他,万梅山庄中的人本来就不多,因为西门吹雪并不喜欢与很多人生活在一起。 白色的雾进入了西门吹雪的卧室,没有人。 进了西门吹雪的茶室,没有人。 进了西门吹雪的静室,没有人。 进了西门吹雪的浴室,有人。 然后他被一剑劈了出来。 破碎虚空的人可以感知到与他们相同境界的人,但距离并不是很远,且别说玉罗刹的隐蔽能力本来就比其他人还要好一些,西门吹雪也只不过是一只脚踏入破碎虚空,另一只脚还在门外悬空。 所以,当玉罗刹与他的距离近到不能再近的时候,他才清晰地感受到了对方的存在。 他之前还以为是陈伯,如果有重要的事,陈波会在门口的位置通知他,但当白色的雾气靠近时,他才知道,来的竟然是玉罗刹。 剑风划破水面,带起浪滔天,成功地阻拦了对方的视线,又用水将玉罗刹泼成了落汤鸡。 西门吹雪冷冷道:“出去。” 他的心情非常糟糕。 玉罗刹的心情与西门吹雪相反,他非常非常地兴奋,恨不得冲到西门吹雪身边亲吻他的脸蛋。 玉罗刹道:“阿雪,你没事?” 西门吹雪的忍耐已经到了极致,他道:“如果你在不出去,有事的就会是你。” 玉罗刹连连点头道:“我这就出去,这就出去。” 他甚至都准备走了,但是在转身时却看见了西门吹雪胸上的伤疤。 那是贯穿胸膛的伤痕,足够让任何一个健康的壮年男人死。 玉罗刹当时就愣住了。 他道:“你的伤口,是怎么来的。” 脚步停顿,无法向外面移动一步。 但西门吹雪却不为所动,他道:“你现在应该出去。” 玉罗刹道:“那你要告诉我,这伤口是怎么回事。” 他身上忽然浮现出属于父亲的权威。 西门吹雪冷冷道:“是向雨田所伤。” 他道:“你应该认识这个人才对。” 玉罗刹喃喃道:“向雨田。” 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某一瞬间,他的脸上却闪过极致的痛恨。 西门吹雪道:“他同我的对决,与你无关。” 西门吹雪道:“而且我的伤,已经好了。” 他冷冷道:“你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出去!” 玉罗刹失魂落魄地出去了。 雾气横在门口,他低落的心情甚至让雾气变作了灰色,这让路过的陆小凤都为之一怔。 他并不同于西门吹雪或者叶孤城那样,时间停留在最美好的年华,十年,十年的时间让陆小凤变得更加成熟了,他的面容并没有太多变化,但是盯着那双历经沧桑的眼睛,却能感受到一股成熟的魅力。 十年的时间也能让他知道许多原本不知道的事情,就比如说玉罗刹与西门吹雪之间的关系。 陆小凤笑嘻嘻道:“玉教主你可回来了。” 他又道:“你莫不是为了阿雪的伤而伤心?放心,早在几个月前,他的伤就大好了,经脉甚至还得到了拓展,武功更上一层楼。” 玉罗刹却知道了别的,他惊道:“他连经脉都受伤了?” 陆小凤道:“你可别这样大惊小怪,西门想来也不会高兴。” 玉罗刹道:“我听说,他是被向雨田伤的。” 陆小凤摆摆手道:“我只不过是一浪子,哪里知道你们的事情。” 玉罗刹听见西门吹雪的伤已经好了,也终于镇定了一些,他对陆小凤道:“如果你想,未曾不能破碎虚空。” 陆小凤有这潜力。 然而他却道:“我是绝对不会破碎虚空的。” 玉罗刹道:“为什么。” 陆小凤道:“因为在天上的感觉实在是太孤独,也太寒冷。” 他道:“不是每个人都如同西门和叶孤城那样。” 玉罗刹道:“他们怎么样?” 陆小凤又笑了,他道:“莫非玉教主到现在都不承认?” 玉罗刹的心情又变得糟糕,他道:“承认什么。” 陆小凤道:“有的时候我觉得,他们两是一体的,只要有彼此就够了。” 他又道:“当然,我后来发现,这只是我非常肤浅的想法,但你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对彼此都很重要。” 玉罗刹冷笑道:“我不这么觉得。” 陆小凤叹道:“你这又是何必。” 她们亮得对话还没有结束,西门吹雪就从浴室中出来了,但是他的脸色很难看,看见那团灰色的雾,眼神更凶。 他对玉罗刹擅闯浴室很有意见。 玉罗刹道:“阿雪,你怎么样了?” 西门吹雪道:“我很好。” 玉罗刹看他的模样又道:“你被向雨田伤了,留下那么一大条口子,怎么会好。” 想到向雨田,他的面色更差,西门吹雪虽然能够接受自己的被打败,但他依旧会感受到气愤以及屈辱。 对他来说,这感觉大概与被宫九恶心死差不多。 他所擅长的是将屈辱化作怒火,通过手上的见,报仇。 西门吹雪道:“我准备再度破碎虚空找向雨田比试一番。” 玉罗刹失声道:“什么?!” 他道:“现在不急啊,阿雪,我已经找到叶孤城了。” 陆小凤闻言耳朵都竖了起来,他挺想插话的,但他却知道,现在绝对没有自己插话的空间。 西门吹雪眼中有情感在翻涌,他道:“找到叶城主了?” 玉罗刹殷切道:“不错,所以不如我们一起去找叶城主?” 西门吹雪想想却坚定道:“不。” 玉罗刹的心都要碎了,他道:“为何。” 西门吹雪道:“此事不了解,我的心一刻也不能宁静。” 他道:“带着一颗不安的心去找叶城主,这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 也不知想到了什么,他眼中竟然有丝人类的柔情一闪而过。 西门吹雪道:“只有身心纯洁,才能同叶城主一战!” 作者有话要说:  玉罗刹:??? 身心纯洁?阿雪你要做什么?! emmmmm下一章开启时光飞逝** 其实我已经感觉到剧情线有点混乱了,因为小李飞刀这个世界其实超级重要来着,前期伏笔埋得很多 现在一口气吐完剩下的剧情就能慢慢来了 待我先整理一下剧情线,重新找一下节奏什么的【捂脸】 【感谢时间】 长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8 01:53:29 抠脚大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8 04:25:16 流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8 12:00:24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8 14:36:27 闷不是我的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8 18:44:37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李寻欢其实并不喜欢下雪天。 因为雪天很寒冷, 而且并不利于赶路。 他坐在宽敞而温暖的马车中, 面前甚至有一壶温热的酒,马车将他与风雪隔绝, 只有在掀开窗帘时才会感受到些微的凉意。 但是这凉意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就好比文人雅士在冬日赏雪, 关外的风雪无法威胁到一个身负厚重内力的人。 更何况,他还很健康。 健康, 对一个酒鬼来说,是很珍贵的词汇。 想到这里,李寻欢叹了一口气,他看着眼前一小壶酒,心中颇有些哭笑不得的无奈。 对了,他已经不能算是一个酒鬼了, 因为在皇帝面前,任何一个官员都不能喝得醉醺醺的, 而在宦海浮沉多年得到的经验也告诉他, 给你自己的政敌送上把柄,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李寻欢,男,人到中年, 依旧是皇帝手下的红人。 他拉开了窗帘,任由飞雪进马车,铁传甲仿佛在脑袋后面长了眼睛,立刻回头, 非常不赞同地喊了一声:“老爷。” 李寻欢报以微笑道:“无事,只不过是闷在马车中太久,需要透透气罢了。” 他又对铁传甲道:“等入了关,就找地方歇息歇息吧。” 铁传甲道:“老爷想在哪儿下榻?” 李寻欢道:“就在龙门客栈好了。” 龙门客栈,悦来客栈,好像江湖人无论去哪里都会遇上这两家客栈,现在更奇怪,竟然连塞北都有了。 铁传甲道:“龙门客栈?老爷你要去那儿?” 他有些担忧,又道:“老爷你要知道,龙门客栈的掌柜老板娘还好,如果是遇见不长眼的江湖人,或许不会很客气。” 李寻欢笑道:“我也是江湖人,你这么一说,好像连我都被包括进去了。” 铁传甲浓密胡子下的嘴巴一抖动道:“这不一样。” 他想来想去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在脸上带有愤愤不平的表情。 李寻欢有意逗他道:“确实不一样,在那些人眼中我不过是朝廷的走狗,江湖的败类。” 听见这句话,铁传甲的眼睛都要红了。 李寻欢逗他还挺乐,刚想说什么,眼睛却一尖,在白茫茫的雪地中看见了一个黑点,连忙对铁传甲道:“前面,是不是有一个人?” 铁传甲眯眼看了道:“是。” 李寻欢道:“追上他,然后停车。” 骏马在雪地里飞奔,留下一排马蹄子印以及两道车轮深深的压痕。 马车行驶的速度总是比人走的速度要快一些,更不要说那前方的青年根本没有用轻功在雪地里狂奔,只是一步又一步缓慢却坚定地行走,李寻欢远远看着,甚至以为他在散步,塞北的雪地,就是他的后花园。 马不再奔跑,他们在慢慢走,与青年并驾齐驱。 李寻欢透过帘子看见阿飞的半张脸,心中微惊。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在这些年中好看的李寻欢都见过不少,但在雪地中行走的这青年,无疑是这些人中容貌顶尖的,光是看他的半张脸就感受到了刀锋般凛冽的锐气,不知道是因为他练剑,还是因为他的俊美太过霸道。 李寻欢想,如果在凡尘中,这种美定然是顶尖的,只要这少年再长大一点,或者说再会说话一点,无论多少岁的女人都会爱上他。 他见过的男人中,竟然只有叶孤城的美比眼下的青年更加霸道。 李寻欢在脑海中胡思乱想一阵,面上却带着和蔼的笑容,他对阿飞道:“天寒地冻,小兄弟要不上上来喝一杯酒暖暖身子。” 阿飞没有回头,就好像没有听见李寻欢的话。 看见自家老爷好心被当成驴肝肺,铁传甲先怒了,像他这样身躯如小山般的大汉,脾气总不怎么样,所以他声音如同洪钟一般对阿飞道:“我们家老爷在于你说话。” 阿飞终于有了变化,他抬头冷冷看铁传甲一眼道:“我听见了,你声音小一点。” 听见这句话,李寻欢心中对青年有了初步认识,这一定是个很有脾气的年轻人。 李寻欢又道:“所以小兄弟,要上来暖和一下吗?” 阿飞看着李寻欢道:“你刚才问我,我没有回答,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李寻欢道:“这是什么意思?” 阿飞道:“这证明我已经拒绝你,只是没有明说罢了。” 李寻欢错愕道:“什么?” 阿飞道:“看你的模样,应该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怎么会连这都不知道。” 李寻欢道:“你知道我?” 阿飞道:“不只是你,兵器谱上的每一个人,我都知道。” 说着又接着往前走。 李寻欢好像忽然有了聊天的兴致,他道:“你怎么认出我的?” 并不是李寻欢过分自信,一般情况下,认识他的人认识的都不是他这张脸,而使他的刀,如果小李飞刀没有出鞘,谁知道他是谁? 对于武者来说,武器比人的脸更有辨识度。 阿飞道:“因为我看过兵器谱。” 他又道:“兵器谱上,有每个人的画像。” 他终于给了李寻欢一个眼神,但这眼神却代表着嫌弃,似乎没有想到,堂堂小李飞刀竟然会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 但李寻欢却愣了,他怎么不知道,兵器谱上有人的画像? 他开口,还想说什么,却提前被阿飞打断了。 阿飞道:“你难不成还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想想道:“是。” 阿飞道:“我不喝酒。” 李寻欢道:“不喝酒?” 他很难以置信,这年头竟然还有不喝酒的江湖人? 叶孤城不喝酒不算,他甚至都没有办法与江湖人这个名头挂钩。 阿飞道:“没错,因为喝酒,会让我的剑变钝。” 他看向李寻欢,单纯好奇道:“如果你很喜欢喝酒,用两根手指捏住飞刀的时候,手会不会颤抖?” 李寻欢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阿飞道:“你现在还年轻,如果想要多稳住飞刀几年,应该早早把酒戒了才对。” 说完,又扭过头去,不看李寻欢。 阿飞的眼中仿佛只有皑皑的白雪,与通向前方的道路。 李寻欢不得不说,他这些年遇见了无数奇人怪事,但这青年却是他遇见的人中,顶顶奇怪的一个。 他并非牛皮糖,虽然对神秘的青年十分好奇,但对方既然不理他,就将马车的帘子合上,让铁传甲加快速度赶车,向龙门客栈去了。 龙门客栈是一个很大的连锁客栈,第一家在哪里开已经不可考,等江湖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好像哪里都有这家客栈,数量比悦来客栈还要多一些。 就像是塞北,也就是十多年前,锁龙阵现世之后,这里的旅游业就一下子发展起来。 不,说是旅游业还不太妥当,毕竟这年头的人还没有这观念,只不过越来越多的侠客,特别是剑客都从关内来到关外,他们有的是想要挑战一下锁龙阵,试图一睹叶城主真颜,有的不过是来打卡纪念罢了。 不过,如果是为了看叶孤城,那就更不应该来塞北了。 李寻欢都想为那些没头苍蝇似的江湖小侠叹口气,消息灵通一点的人都知道,叶孤城,根本不在塞北。 要不然,他这次前来塞北出公差,不总要上门看看自己的老友? 马车在龙门客栈门口停了下来。 店小二立刻面上堆满笑容地迎出来,只要是在客栈里做营生的,都长了一双慧眼,来的人骑什么马,坐什么马车,身上穿戴的是什么衣服,什么武器,只要看一眼就知道这人究竟是住天字号房间还是地字号房间的。 就比如眼前这位爷,马车虽然其貌不扬,但无论是前面的马,还是车轮子,都是上等货,也只有家底殷实的人,才会在这种不显山不露水的地方下功夫。 如同店小二所想的那样,从马车上下来的并不是不修边幅的江湖人,而是一翩翩公子,虽然这翩翩公子的年纪并不是很轻,却无损他儒雅的气度。 店小二的笑容变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他道:“客官,是吃饭还是住店?” 李寻欢道:“先吃饭,后住店。” 他带有鼓励性质地摸摸已经奔波几日的骏马道:“给他准备些上好的豆子草料与鸡蛋。” 店小二道:“得嘞,客官您请坐。” 李寻欢进店,他发现,客栈中的人并不是很少,又或者说,人还挺多,一楼大堂一半以上的桌子都有人在座,即使有的桌子边上只有一半人。 有些人的面容,他虽然不是很熟悉,但却知道那些人是谁,李寻欢冷眼瞧着,也不遮掩,只不过找了一张干净桌子坐了下来。 诸葛雷一个人坐着,神经兮兮的,他以一双小眼睛看向周围所有人,好像怕有人害他。 这种心态叫做被害妄想。 铁传甲也从门口进来了,他已经安顿好了两匹好马,进入大堂先以眼扫视一圈,才在李寻欢身边坐了下来。 铁传甲以只有他同李寻欢才能听见的声音道:“那人绝对有问题。” 他说的那个他,自然是连自己表情都无法掩饰的诸葛雷。 李寻欢要了一壶热茶,却帮铁传甲要了一大海碗的酒道:“不用管别人,他并不是朝廷钦犯。” 他笑道:“如果是犯人,谁敢跑到塞北?” 铁传甲道:“这倒是,毕竟全天下人都知道,叶城主虽然称不上是嫉恶如仇,但是在他地盘上,那些恶人都是要被送官的。” 对江湖人来说,这等癖好闻所未闻,但在所有抱着侥幸心理逃到塞北的犯人发现自己都被关入牢中后,也没有人敢来挑战叶城主的权威。 李寻欢道:“我看他的模样,倒像是身上带宝物的。” 铁传甲也好奇了,他道:“何以见得?” 李寻欢无奈笑笑道:“就凭借他的眼神。” 他道:“他与我这些年看过的自以为身怀重宝的人一模一样。” 李寻欢的任务很杂,身为朝廷官员,他一年中有超过六个月都在四处游荡,剩下六个月出去正月的休息,像任何一个被皇上看重的红人一样位于党派争端的中心。 四处游荡的六个月,他什么都做,可能是帮皇帝查案子,有可能是帮他平息江湖帮派的乱子,但大概是几年前开始,他多出了一个没有期限的长期任务,那就是寻找九大宝藏。 谁也不知道那九大宝藏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应该说,传说一直都存在,甚至可以追述到隋唐以前。 西晋史学家陈寿在完成六十五卷的三国志之后留下了一章图纸,据说是曹操用尽一辈子时间在寻找的藏宝图,被作为图纸附在三国志的附录上。 看在三国志是一部正儿八经的史学巨著份上,他留下来的附录应该是真实存在的,奈何后来真有人按照地图找了那神秘的九大宝藏,却没有下落。 原因很简单,虽然知道是九大宝藏,但因为三国志附的图画就不完整,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九大宝藏到底是什么,目前为止公诸于世的只有“一道两剑二佛”,分别是博山炉,龙渊剑,鱼肠剑,达摩经书以及佛指舍利,剩下的四种根本就没有人知道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所谓能够颠覆天下的九大宝藏,应该只是个传说吧? 但这些年,或许是一批不知道多少年之前的经书被从人墙面中找出来,竟然拼出了一张还算完整的藏宝图,又说那天藏宝图现世之时,天边出现五色祥云,又有金龙在云间穿梭,不要说是江湖人,就算是朝廷都为之轰动。 想到这里,李寻欢不由叹一口气,他原本最相信的一句话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那图纸从房屋中重见天日之时,他自己就在江南,天上的云朵翻涌紫气升腾都是肉眼可见的,如此就算是想不相信都很难。 原本以为仅仅是江湖人的盛宴,谁知道在明面上对这些玩意儿不太感兴趣的小皇帝竟然在朝廷上公然宣布自己被真龙托梦,说要将宝藏集齐可以得到几百年国运,不知是太义正言辞还是别的什么,竟然将那些个上了年纪的朝臣哄得一愣一愣的。 小皇帝手段可好,前几年明明能用的人还只有李寻欢一个,这些年也不知道是被菩萨点化了还是别的什么,竟然突然开窍起来,让那些背地里与江湖联络过多的打成流水席似的换了一遍,剩下的基本上都是上了年纪的纯臣,对江湖人不屑一顾的那种。 小皇帝一言不发,只是如同敦煌壁画上的飞仙,一脸岁月静好的神秘微笑,反手就给李寻欢布置了任务。 他对那九大宝藏很有兴趣,据说可以延年益寿啊,就只能麻烦李卿在闲暇之余出去找找了。 李寻欢当然只能说是,但是在跪下来行礼的时候却总觉得自己变成了徐福,自己面前的小皇帝成了秦始皇。 每一个想要延年益寿的皇帝都没有好结果。 更何况…… 他狐疑极了,明明过了十多年他自己都涨了不少白发,但是面前的小皇帝还是神采奕奕的青年人模样,需要什么延年益寿? 鱼肠剑在藏剑山庄,达摩经书在少林寺,佛指舍利还在法门寺供着,且别说是藏剑山庄是天下第一山庄,无论是少林寺的武僧还是法门寺的佛陀都不是说了玩的,这九大宝藏真能找到? 小皇帝又露出了岁月静好的笑容。 回想到这里,李寻欢只想叹口气,他看向眼前已经不冒热气的茶水,更加觉得自己心里很苦,比放了一天一夜的茶叶沫子还要苦。 他抬头,发现铁传甲还用一双大如铜铃的眼睛盯着他看,就差在脸上写“好奇”二字。 铁传甲道:“老爷可说说,他带的是哪一种宝藏?” 他们俩的声音很小,但奈何自从诸葛雷得到了金丝甲后就辗转反侧,彻夜不眠,天天担心自己的宝贝丢了,神经变得无比脆弱,“宝藏”二字更是一听就炸,别人叫他诸葛雷他听不见,但是听见别人说了“宝藏”,就算是人在十米之外都是能听见的。 从这方面来看,人的感官是可以进化的。 诸葛雷虽然很紧张,但是武功却很好,他原本看这店铺中并没有什么人功夫比他更好,紧张感更多是用来戒备外面不知什么时候杀过来的敌人。 但听见“宝藏”二字,他就不得不将一点注意力分到李寻欢的身上,一眼看过去有点怀疑,第二眼看过去,那就骇得直接站了起来,甚至撞倒了木条凳。 “哐当——” 大厅原本还算安静,就算是说话声也没有动静太大,但是他这一站起来,引起了所有人的侧目,他们都不约而同放下手中的事情,以不满的眼神看向诸葛雷,好像在说“你在做什么”。 但诸葛雷却并不在乎,他伸手很不礼貌地指向李寻欢,但是手指却抖个不停,就算是中风的老人都比他的手端得更平稳。 诸葛雷道:“你你你你你……你是李寻欢?” 李寻欢摆出了一张很无奈的脸,因为他已经意识到了之后的麻烦,他虽然武功高强,但在江湖上却名声狼藉,比起恶人的名声狼藉还要名声狼藉一点。 被认出来,这可真糟糕。 李寻欢道:“你认错人了。” 他还有些息事宁人的打算,用很诚恳的表情道:“虽然我与李寻欢长得很像,但我却不是李寻欢。” 铁传甲听见他们家老爷这么说,在暗处露出了惨不忍睹的表情,怎么来形容他复杂而微妙的心情,如果说一开始见到李寻欢为了省事否认自己姓名时,他还是很不高兴的,那现在剩下的也仅仅只有无奈而已。 对李寻欢来说,被认出来,是一件非常非常可怕的事情。 果然,诸葛雷并不吃这一套,他道:“不可能,我知道你是李寻欢。” 他中气十足道:“我以前见过你,你瞒不过我的眼睛。” 他的表情又是一变道:“朝廷的狗,你是为了宝藏来的?” 客栈中忽然变得很安静,灌入人耳中的只有呼呼的风声,风打在客栈的门板上,让年老失修的木头嘎吱嘎吱直想。 每个人的呼吸声都很清浅,他们害怕自己的声音一大了,就会盖过李寻欢回答的声音。 李寻欢道:“我只是一个旅人罢了,对宝藏没有兴趣。” 谁知道听见他这句话,诸葛雷的表情更激动,就好像坐在他面前的并不是一个未曾谋面的人,而是一个杀了他老父亲的恶鬼。 诸葛雷道:“你撒谎!” 他道:“你一定是为了宝藏来的,你以为江湖上还有人不知道,你在太湖试图抢夺龙泉宝剑的事?” 李寻欢只能道:“但谁都知道,那不是真正的龙泉宝剑,只是一把赝品。” 龙泉宝剑,说的就是九大宝藏之一的龙渊。 诸葛雷暴跳如雷道:“你竟然还敢承认!你分明就是抢了!” 李寻欢的眉眼依旧温和,他道:“抢了,便是抢了,那时候争夺龙渊剑的何止我一人,大半个江湖都聚集在了太湖。” 但是最后真正将赝品拿在手上,并且在断定其为家伙而折断的,自然是叶孤城。 世上有无数人想要聚齐九大宝藏,却没有一个人比他更有实力。 所以诸葛雷可以对李寻欢大喊大叫,但却不会敢说叶孤城一个字的不是。 诸葛雷道:“就算是抢,那也不一样!” 他梗着脖子道:“这是我们江湖人的事,而你,竟然在为了朝廷抢它!” 对任何一个江湖人来说这都是不能容忍的。 如果换一个地方,换一个时间,或者说换一个人,此时都会对李寻欢喝骂,朝廷的狗,本来就是很难听的称呼。 只不过自从上一次,有人想要他命,却被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提前送下地狱后,就没有人敢对李寻欢这么做。 李寻欢扫视周围一遍,发现所有人都很冷漠,当他视线扫过的时候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低头,就当没有看见他,就当李寻欢这个人不存在。 他看见这情景,心下大慰,心道真不愧是叶城主的地盘,就算是过客,都这么讲礼貌。 他看向在场人中唯一暴跳如雷的诸葛雷道:“如果我是你,就会安静一些。” 他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如果常人说这句话定然会有杀气,但是他没有。 李寻欢又道:“你不就是担心我抢你的宝藏?我不会的。” 他道:“现在认为自己手上有九大宝藏的人实在是太多,但到现在都没有一个人找到真正的至宝。” 他说完这句话,竟然从暗处传来了窃笑声,笑声虽然分不清来自哪个方向,又或者东南西北都有,却让在客栈中的每一个人都听见了。 诸葛雷的脸涨得通红,正向着猪肝紫不断转化,他很想辩解自己手上的一定是真的九大宝藏,但为了安全却又说不出这话来。 李寻欢又道:“你就算是对我的人品不是很放心,也因为相信叶城主的力量。” 他道:“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人,敢在叶城主的地盘上杀人夺宝?” 叶城主,这三个字好像蕴含着某种看不见的力量,就连店小二与掌柜都露出了某种崇敬的神色。 掌柜道:“没错,这里还没有出白云城的范围,无论是谁来这里,都不能杀人夺宝。” 他不会武功,但在说这番话的时候,眼中却闪过了自信的光芒,者自行源自哪里?自然是在锁龙阵之中的白云城。 诸葛雷只能坐下,又以恨恨的眼神盯着李寻欢看。 如果是平时他绝对不会有着胆子,因为诸葛雷并不是一个武功很好胆子很大的人,小李探花的飞刀,在江湖上找十个人出来,十个人都是害怕的,如果不是因为飞刀的恐惧,以他们对朝廷走狗的厌恶,李寻欢怎么会活到现在。 他活到现在的资本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飞刀! 李寻欢当然能感受到诸葛雷如影随形的视线,所以他现在的心情非常地无奈,他想,明明是对方觉得自己要夺宝,急急忙忙指出自己的身份,为什么现在被仇视的竟然是自己? 不过江湖上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他被仇视,好像并不需要理由。 此时,在场的宁静还未破,从门外竟然先传来一阵女子轻浅的笑声。 这笑声虽然轻,却很有穿透力,让在场的每个男人精神都为之一怔,除了李寻欢还淡定地坐在位置上喝茶,所有人都挺直了脊背,眼中炯炯有神,好像在等待仙女驾临。 李寻欢先看见的是几根手指,葱白的,看上去纤长而柔嫩,在他见过的女子中算是很好看的。 说是很好看,而不是最好看,自然是因为有不少人的手都比他现在见过的手漂亮。 他为了确立信仰对自己道,没错,诗音的手就要比她好看许多! 好男人要相信只有自己老婆是最美的。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他的定力,只不过是看见了手,他就听见有几个男人都咕咚咕咚地咽口水,放眼看出,整座客栈中竟然只有他、铁传甲、店小二与掌柜的眼皮子没有抬一下。 他们见怪不怪。 其他男人简直像是没见过美人,别说是镇定,恐怕这时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了,唯一神色有动摇的就是诸葛雷,恐怕他还记得自己身上有珍宝,不敢完全沉浸在美人编织出来的梦境中。 但他的挣扎也是相对的,当林仙儿将整张脸暴露在众人的视线中后,他也立马沉浸在了温柔乡中。 林仙儿娇声道:“这里只要是不是喊打喊杀,就不会有白云城的人来?” 掌柜敏锐地闻到了她身上的脂粉气,暗地里翻了个白眼,但是面上还是笑盈盈道:“确实如此。” 林仙儿似乎有些不满,竟然有男人没有拜倒在他的石榴裙下,就算是一个年老白胖的男人也不行。 但还好,她今天的目标并不是这男人,而是已经神魂颠倒的诸葛雷。 林仙儿道:“我听说诸葛先生得到了一样宝物。” 诸葛雷这是哪里想到他甚至原因用生命去捍卫他的宝藏,立刻点头道:“是。” 林仙儿眉头一皱,那忧郁的样子恨不得让在场男人一个箭步上来抹平她头上的褶皱,她道:“我听说,诸葛先生得到的,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金丝甲。” 李寻欢听着,摇摇头,九大宝藏之一的铠甲是龙鳞甲,虽然金丝甲已经足够珍贵,但也比不上龙鳞甲。 更何况,那玩意儿不早已被人收入囊中? 没有人比他的消息更加灵通了。 诸葛雷仿佛被摄取了三魂六魄,林仙儿说一句,他就应一句,还是不停点头道:“是。” 他甚至还很上道地加上了一句:“有什么可以帮你的?” 林仙儿道:“我最近总觉得,有人在暗处偷看我。” 男人的心思无非有两个,诸葛雷先道:“那一定是姑娘你花容月貌,让人不由自主心神摇曳,想要多见见你罢了。” 他道:“多看你一眼,我就能多活一年。” 林仙儿笑了,她道:“何必叫什么姑娘,我名林仙儿。” 诸葛雷大震道:“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真是名副其实,名副其实啊。” 李寻欢眉头一皱,他的表情说不上是痛苦还是尴尬,但铁传甲看见他的表情便知道,自家老爷已经快要听不下去了。 果然这种没头脑的商业互吹还是很尴尬的吧? 果然林仙儿又道:“那眼光,我看着却不同您这样纯善,是有坏心的。” 她眼角甚至有泪光隐隐闪现,林仙儿道:“我担心,他要我死。” 李寻欢眼睛一闭,非常痛苦。 他听不下去了。 诸葛雷当时就想道我有金丝甲可以保人性命,不若我脱下来给你算了? 但他话还没有出口,就听见了无比清晰的一声:“阿嚏——” 林仙儿的表情忽然有点扭曲,但在人看过来之前她已经将扭曲的表情给调整好了,又准确地定位在柔情似水上。 但是那刚才打喷嚏的人却没有想放过她,竟然有“阿嚏”“阿嚏”连打几声,然后在林仙儿几乎要崩表情时又来一句:“你为什么要站在门口,你知不知道堵了别人的路。” 少年的声音原本清冷,但因为不断打喷嚏竟然多了些可爱的鼻音。 李寻欢听着,竟然情不自禁露出了一个微笑,因为听这声音,他已经能猜到来的人究竟是谁。 那是一个非常可爱的人。 林仙儿嘴角僵硬,她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回头,用柔柔的声音道:“这位大侠……” 大侠道:“你还进不进去。” 也是非常地冷酷无情了。 林仙儿:“……” 哎嘿,好气啊! 但她的定力却很不错,明明已经很气了,却不在面上显露出来,反而露出了被欺负的委屈表情柔柔弱弱道:“是我的不是,这就进去。” 理所当然,美人一皱眉,自然引起众怒,她还没说什么,在客栈内的男性就对还没有露出脸的阿飞群起而攻之。 他们道:“你做了什么!” 阿飞的脸终于露了出来,虽然他还在不断地打喷嚏,但却无损于那张脸的年轻与英俊,这张脸会让女性喜欢,但对同他相一样别的人,只能激起无尽的愤恨。 阿飞道:“阿嚏——我什么都没有做。” 他顺嘴对林仙儿道:“你最好别用香粉,很难闻,让我很想打喷嚏。” 林仙儿几乎不能忍了! 但她只能道:“对不住了少侠,我下次一定不用香粉。” 阿飞听不出女人话中藏针,但却能感受到在场男性对他的愤怒,但这对阿飞来说并不算什么,被一群人愤怒地盯着,对他来说还不如被一群熊,一群狼愤怒地盯着。 阿飞就在众人的怒视之中走到空无一人的桌子旁,拉开凳子做下来道:“掌柜,给我上一碗热水。” 然后就掏出来几个铜板。 阿飞有钱,虽然钱不多,但也足够他在客栈中休息一天,喝上一碗热水,叶孤城虽然任由他出来闯江湖,但并不会真的让小狼崽子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阿飞想得很开,比起欠不知名人的人情,还是欠叶孤城的人情让他更加安心点。 掌柜道:“好嘞!” 他笑眯眯的,似乎已经看见了接下来的好戏,对店小二道:“给这位大侠上一碗热水。” 水滚烫,被放在阿飞面前的桌子上,他就在所有人无声的凝视之中喝了一大口。 李寻欢想,这青年真是一个奇人,在这么多人愤怒的眼神中竟然还能气定神闲地喝茶。 然而,即便阿飞坐得住,其他人也坐不住了,在场的男人几乎一打照面就成了林仙儿的拥趸,当看见一个美人欲哭无泪地站在角落,他们的心都要碎了。 所以有人立刻道:“小子,还不向林姑娘道歉?” 阿飞没有说话。 李寻欢想到了对方的理论,他一定是听见了这人在叫他,但他已经拒绝了,所以干脆不说话。 李寻欢几乎要笑出声来,当时不觉得,但是看他这样对待别人却是一件很解气的事情。 那人或许是看阿飞不爽,又被林仙儿冲昏了头脑,看他不出话,竟然忘记了这是在白云城的地盘上,想要动手。 抡起大刀,朝阿飞的头上砍去。 阿飞坐得稳稳的,水在桌子上,人却已经到了另一边,他的手搭在了破铁条剑上,表情很冷。 他道:“你要杀我?” 他的声音很冷静,但是听话中的内容,却似乎很迷茫。 阿飞道:“你为什么要杀我。” 掌柜道:“这里不能打打杀杀。” 他的话仿佛成了背景音,无论是动手的还是没有动手的都不曾能听见,男人有点怂,但一想到林仙儿在这里,有美女看着他,他就觉得自己不能后退,不能屈服。 所以,他强硬道:“你让林仙儿姑娘伤心了,你说我什么要杀你。” 阿飞道:“既如此,我也不得不杀你了。” 说着就拔出了身后的长剑。 李寻欢看两人之间竟然有些老死不相往来,终于出生道:“依我看,两位还是静一静。” 阿飞和那动手的男人都看向他。 李寻欢又道:“如果在这里死了,按照白云城的规矩,动手没有道理的那人是要送官的。” 他意味深长道:“官家最恨那些无辜杀人之辈,这被他知道了,可是要上断头台的。” 在这里说话的如果不是李寻欢而是别人,就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但偏偏阻止两人的是朝廷命官,所以男人原本就怂了一般的熊心豹子胆这回可全怂了。 他放狠话道:“算你走运。” 阿飞:? 他大概只觉得莫名其妙。 李寻欢带着他的一壶茶主动走到阿飞身边,阿飞看他一眼,也没有驱赶。 阿飞道:“我只喝水。” 李寻欢道:“茶,喝吗?” 阿飞道:“可以。” 但他又摇摇头道:“我不喝别人请的茶水。” 李寻欢道:“这又是为何。” 阿飞道:“因为我不欠人人情。” 李寻欢道:“那你可以喝了,因为我有问题要问你。” 他微笑道:“一个问题换一壶茶,这并不叫欠人情。” 阿飞不说话,但看他模样,分明已经接受了李寻欢的说辞,他道:“你想问什么。” 李寻欢好奇道:“你看着她,感觉怎么样。” 那个她指的是林仙儿。 李寻欢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见过白云城的人,那么他大概不会如此淡定,掌柜与店小二更不用说,能在这里开店,还经常见到白云城的仙女,想来就算来十个林仙儿都不会抬一下眼皮子。 但是眼前的青年,为什么没有反应? 阿飞道:“我为什么要有反应?” 很多人关注着他们这一桌,所以当阿飞说话的时候,所有人都洗耳恭听,他们也想知道这答案。 李寻欢道:“你就不觉得她美?” 阿飞道:“美?” 他点点头道:“或许。” 或许?在场人都恨不得拎起他的耳朵咆哮,什么叫做或许?!美得跟天仙似的好吗? 阿飞道:“但我觉得,她实在是不怎么样。” 接着放出□□,阿飞道:“比她好看的,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很多。” 林仙儿撕碎了一块手帕。 李寻欢心中已经有猜测,他道:“你是说……” 阿飞没有说话,他嗅了嗅鼻子,就像一个小狼崽,当林仙儿离他很远,脂粉味几乎要散尽后,他的嗅觉又起到了作用。 或者说不是嗅觉,只是因为太过熟悉而产生的类似于本能的感应罢了。 阿飞道:“比他美很多的人就在这里。” 他指向天字号房间,对掌柜道:“是吧?” 掌柜不说话了,他也不笑,表情变得无比严肃。 那个永远空出来的房间,在昨天夜间迎来了一位贵客。 白云城主,叶孤城。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恕我直言,你们都没有我一半好看。 【伸手,我要营养液啦】 写这章的时候又找到手感了(搓搓手) 忘川之畔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9 14:03:46 妄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9 15:14:17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9 15:49:14 天然卷家的多串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19 17:40:37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在场人都目瞪口呆。 这目瞪口呆的人群中, 甚至还包括一个一直都很淡定的小李探花。 李寻欢看着表情无变化的阿飞, 又想到了对方刚才小狼崽子似的嗅气味的行为,竟然说不出话来。 他们已经从掌柜那里得到了确定的消息, 叶孤城就在这里没错。 即使他现在还没有从房间中出来,却仿佛已经能够感受到他身上不属于凡间的仙气。 最惊恐的是刚才差点与阿飞动手的大汉, 他恨不得将自己埋在泥土中,两条腿不住地颤抖。 他见过叶孤城, 应该说现在全江湖有大半的人都见过叶孤城。 因为整个江湖都已经被九大宝藏搅得天翻地覆,无数典籍证明那些宝藏存在,冥冥中又有一股力量告诉江湖人,如果他们能够得到九大宝藏,将其汇聚一堂,绝对能发生奇迹。 谣言止于智者, 但若不是谣言又怎么办?这些江湖人中有许多看见了当年宝藏图出世时紫气升腾天降金龙的神秘景象,在宗教崇拜鼎盛的朝代, 这些人自然会心怀敬畏。 敬畏到, 几乎所有人都会神秘的宝藏有所憧憬。 最先行动的是金钱帮,在过了几年深居简出的日子之后,上官金虹又以绝对强大的姿态横空出世,他的武功更加超绝, 有人曾言他已经是武林巅峰。 武林巅峰手下有很多人很大的势力,他想要宝藏,这并不是一件难事,然而, 明面上存在的几大宝藏早有重兵把守,什么少林寺、法门寺,并不是有实力就能硬闯的。 高深莫测的少林十八铜人阵不说,光是鼎盛大寺的香火就让他们头疼。 所以上官金虹决定,将这些同宗教有关系的宝藏排在最后。 但排前面的又怎么样?武林秘宝绝不轻易现世,身为九大宝藏最后的秦始皇十二金人甚至没有人知道埋藏在哪里,即使金钱帮下的能人异士如此之多,也无法确定宝藏究竟在什么地方。 在这节骨眼上,横空出世的龙渊剑就引起了江湖所有人的注意。 那真是一场诡异无比的厮杀,为了一把剑,所有人都想至别人于死地,在每个人脸上表情都狰狞如恶鬼的前提下,翩然若仙人的叶孤城自然是显眼无比。 他令人震撼的不仅是他的脸,还有他的武功。 叶孤城道:“这是赝品。” 清冷如泉的声音后,是清脆的铁器断裂的声响,无数人在目瞪口呆的表情中看见他得到了龙渊又将其折成两半。 上官金虹是叶孤城的手下败将,即使出江湖,他也知道,自己的武功比对方差远了,所以,他竟然是反映最小的一个,早早离去,没有讲一句话。 大汉想到叶孤城云淡风轻折断剑的模样,又觉得自己身体一定没有一把宝剑坚韧,如果他听见自己刚才的话,会不会把他就如同一团破铜烂铁,拧巴拧巴给丢了? 这实在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 他都要尿裤子了。 这时候,所有人都沉浸在莫大的震惊与恐惧中,竟然没有人能抬头关心一下林仙儿,看她在做什么。 林仙儿一介女流,也不同于岚风朗月那样,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她的武器有自己美丽的**,超高的对付男人的手段,以及还在不断在学习的武功。 林仙儿在今天之前从未担心过自己武功不好,因为她有一大群一大群忠诚的护卫,只要她摇摇手,男人都会变得更狗一样跑到她面前打滚撒欢。 这些人为了她,甚至能付出生命。 林仙儿眼中光一闪,所以,她从来不缺少送死的保镖。 但现在是怎么回事?看着周围呆呆的人,林仙儿几乎要气炸了,这里莫不是有人对那些个江湖大侠下了降头?明明之前还在奉承她,眼睛还黏在她的身上,但是现在,却都遥遥地看向二楼顶端的一个小房间。 一阵怒火冲上林仙儿的心头,一个男人,就算再强再仙都是一个男人,这世界上还有男人会比她更好看的吗? 全是肌肉硬邦邦的爷们有什么好看的? 她心中的恶意几乎能将叶孤城捅穿成两半,但面子上却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温婉而含有歉意地笑着,足够戳中世界上大部分男人心中的红心。 阿飞十分不会读空气,他道:“你还站着干什么。” 他在对李寻欢说话,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李寻欢站了起来,而且没有坐下。 李寻欢道:“我……” 他眼中闪过深沉的思绪,似乎是在组织语言。 李寻欢道:“你怎么知道叶孤城在这里?” 所有人都不敢出一声大气,束起耳朵听阿飞的话,摆出了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阿飞却不回答,他只道:“难不成你喜欢站着?” 李寻欢苦笑道:“自然不是。” 他看着还在喝热水的阿飞,又换了一个问法道:“你是怎么发现叶孤城在这里的。” 没错,不是“知道”,是“发现”。 阿飞道:“还要怎么发现,他人在房间中,我自然就会知道。” 李寻欢道:“但我们,为什么不知道?” 阿飞冷冷道:“这就要问你自己了。” 李寻欢一脸懵道:“什么?” 为什么要问他自己。 阿飞道:“如果你周围有人,无论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敌人,会允许他们在不知道身份的情况下接近?” 李寻欢道:“我知道朋友是谁,我能认得出。” 阿飞道:“我就是这样,”他又道:“我知道他就在二楼的房间中。” 李寻欢偷偷向上看一眼,却发现房门还是纹丝不动,如果叶孤城在房间中,听见他们的动静,难道不会开门看一看?勾得他们下面的人抓耳挠腮。 林仙儿忽然用娇而柔的声音道:“如果叶城主在上面,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与叶城主见一面?” 是的,他们这些江湖下层的人,好像忽然有了见到叶孤城的机会。 想到这,那些大小侠客忽然就精神备至。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如果说阿飞一开始指出叶孤城在客栈中时对方就出现,这恐怕会给他们留下足以影响一生的震撼,但谁知道,现在所有人都尴尬地站着,又有林仙儿出来打圆场,叶孤城竟然还以没有出现。 不由有人想到,这青年莫不是胡说的?毕竟,掌柜也没有明面上表达,如果他们沆瀣一气,就是为了骗自己等人怎么办? 打定了主意,那人道:“林姑娘想要看看叶城主,还不是小菜一碟的事。” 那人道:“这世界上恐怕没有男人看见林姑娘能够忍得住道心不动的。” 众人仿佛又有了主心骨似的,短暂的震撼与心虚之后,他们又有自信心升腾,至于自信心的中央,自然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林仙儿。 林仙儿对阿飞道:“这位大侠,我可不可以去看看叶城主。” 阿飞奇怪道:“脚长在你腿上,问我干什么。” 以林仙儿的视角,就是阿飞四两拨千斤将问题又拨回去了,真是可恶至极! 她虽然心中不悦,表现到脸上也不过就是瞪了阿飞一眼。 美人就算是生气都别有一番风情,有人看见了林仙儿的侧脸,全身骨头都酥了半边。 林仙儿眼角的余光看着,再一次印证了自己的魅力。 哼!那小鬼头说他不美,一定是不知道女人的好处! 她心中冷笑,等小鬼头知道女人的好处了,有他受的。 很可惜,林仙儿太气愤,竟然忘了李寻欢也在阿飞旁边,他虽然在江湖上名声不好,但到底是个老婆孩子热坑头的人生赢家,又怎么会不知道女人的好处。 李寻欢看阿飞还在一心一意地喝茶,又看看林仙儿的娉娉婷婷的背影,暗暗叹了一口气。 他想,好好一个美人,为什么要自取其辱? 转眼之间林仙儿已经走到了叶孤城的房门前,但是房内还是没有动静。 掌柜忽然幽幽来了一句:“如果我是姑娘你,就不会想要打扰叶城主。” 林仙儿粲然一笑道:“这可不是打扰,不过我仰慕叶城主已久,想要见见真人罢了。” 说着,就伸出白嫩的手,在门框上“扣扣扣”敲了三下。 她道:“叶城主,我是林仙儿,可否一见?” 她似乎认为,江湖上没有人不认识自己,毕竟江湖上男人居多,他们一般会知道谁是武功最好的男人,以及谁是最美的女人。 她在外一向表现得知书达理,看见林仙儿的人绝对想不到她贫贱的出生,扣了三下就放下了手,然后细心等待。 “嘎吱——” 门开了。 林仙儿露出一个自认为最有魅力的微笑,然后僵硬在了原地。 出来的并不是叶孤城,而是一个女人。 李寻欢眼尖地认出,那是朗月。 朗月面无表情道:“叶城主不见外客。” “嘶——” 其他看见朗月的江湖人都倒吸一口冷气,虽然出来的并不是叶城主,但他们怎么觉得,出来的这女人,好像比林仙儿还要好看? 不仅仅是视觉上的,还有气质上的,一个是天上的凤凰,一个是地下的山鸡,颜值差距或许不大,但是气质上却是天差地别。 这就很尴尬了。 林仙儿自己也感觉到了,所以她第一次无法维持住甜美的笑容,僵硬得有些丑陋。 她道:“是,是吗?” 竟然落荒而逃了。 朗月往下看一眼,也不知道是在看阿飞还是在看李寻欢,但是眼中颇有些警告的意味,然后手一拉,将门关上了。 又是一室寂静,然后便议论纷纷,有人甚至壮胆对阿飞道:“不是说里面是叶城主?” 阿飞没有说话。 他并不是回答不出来,只不过是不想回答那人的问题。 他也是个有脾气的青年。 李寻欢的脾气比阿飞好一些,更何况,算是对这幕戏剧的回礼,他觉得自己应该要说些什么,便对那问问题的人道:“里面是有叶孤城,但应该还有别人。” 他道:“他身为一城之主,该有排场的时候排场也并不小。” 确实,那人心道,他们都听说过,白云城主出场时会有鲜花美女,就算是给他赶车的小厮都是顶个的帅气,不过传闻就是传闻,没有亲眼看见过,谁会相信。 又有人道:“那是叶城主的妻妾?” 有人道:“不,不会,听说那一位是个剑痴。” 他道:“应该是婢女。” 说到这里,在场人心情更加微妙,这是说,一个婢女,长得比江湖第一美人要好看?看气质,说那人是公主他们都是信的。 这些人纷纷低头,看平整的地面,就是不看林仙儿。 所谓第一美人的神话,在见到了比她更好看的人之后也不过如此。 阿飞这时却有了说话的**,他并没有坏心,只不过是想更加有力地证明自己的观点,便对林仙儿道:“你看,这世上比你好看的人还有很多。” 林仙儿神色可怖地瞪他一眼,竟然连温婉的外表都无法维持,就直接走了。 她无法忍受这么大的侮辱。 阿飞道:“她为什么突然走了?” 李寻欢苦笑道:“你难道不知道对一个女人是不能说这样的话的?” 阿飞道:“什么样的话?” 李寻欢道:“比如说丑,又比如说老。” 阿飞道:“照你这么说,遇见满脸褶子的阿婆也要说她美丽?” 他满眼的不赞同道:“人应该坚持自己所看到的。” 李寻欢想说,不,不是这么问题,但看见阿飞的神色他又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对面这少年,他虽然坦诚而率直,却如同动物一样,有直觉与野性,想来他自有为人处世的方式,自己又为什么要多插嘴? 阿飞终于喝完了他的一碗热水,对掌柜道:“掌柜,住店。” 掌柜笑眯眯道:“好嘞,请问客官住什么房间?” 阿飞道:“地字号房间。” 他虽然没有入江湖,却已经知道了许多江湖上的事情,小到客栈陈设通通都知道。 天字号房间时最好的没错,但阿飞休息,甚至不需要一张床,只要给他一个角落就可以睡下来。 他留下来只不过是今天晚上不方便走罢了。 他想,自己还有要做的事情。 夜晚静悄悄。 所有风尘仆仆的人都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客房中,他们是下午在客栈中喝酒的人,外面大雪纷飞,只要是时间不是很赶的,谁都不会选择在风雪交加的夜晚赶路。 牢固的门板挡住了风雪,只听见风“呼呼——”“呼呼——”地吹。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但这里的风声太大,一楼有没有人,到处都黑暗一片,哪里有人能听见门口细微的声响? 门被打开了一条小逢,一条纤细的影子,从门外闪了进来。 她移动速度很快,但也不过就滑了几步,脚尖点地,悄无声息,定然是练过轻功的。 而且,还是江湖上乘的轻功。 她的目标是二楼,准确来说是叶孤城在的房间,那房间在漆黑的夜晚中无比显眼,因为房间中的灯,还是亮着的。 林仙儿露出了无声的微笑,仿佛已经预见了即将上演的好戏。 她下午虽然拂袖走了,但人一直就在客栈附近转悠,晚上正好看见朗月从旅店中走了,一头扎进风雪之中,也不知道要去做些什么。 林仙儿对她要做什么并不在意,她只想,现在那女人走了,房间中应该只有叶城主一个? 这是一次很大胆的行动,因为林仙儿并不能确定房间中有几个人,但她觉得,自己应该试一试。 她知道叶孤城手上应该有九大宝藏其中几样,因为对方一直表现出了对搜集宝藏无与伦比的热情,而且江湖上知道最多的百晓生也被她套话,道如果真想要见到宝藏,应该要去找叶孤城。 她原本只想去白云城外遛遛,看能不能碰运气,又听说诸葛雷身上好像有金丝甲,现在全江湖的人都在猜闻所未闻的龙鳞甲是不是就是金丝甲,所以对金丝甲的渴望也上升了不少。 但是!但是! 想到这里,林仙儿眼中就闪过愤怒的火焰,她绝对不相信,这世界上竟然会有男人,能够逃脱她的魔爪! 她的美丽本应该是无与伦比的,如果对她没有感觉,那一定不是男人! 阿飞:??? 也是很无辜了。 忽然,林仙儿的表情又是一变,变得柔情似水。 她想,不管别人怎么样,叶孤城她是听说过的,那不仅是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很好看的男人。 上官金虹可以被他俘虏,没道理她的魅力对叶孤城无效。 某种意义上,她真是一个非常自信的女人。 非常自信的女人轻手轻脚地推开了房门。 她先看见了宽敞明亮的大厅,抬头发现,这里竟然是用夜明珠照明的。 就算是看过不少好东西的林仙儿都露出了震惊的神色,这里的陈设说不上的珠光宝气,只有另类的低调奢华,但只要是人都知道,低调奢华是珠光宝气的进化版。 白云城主比金钱帮的帮助要有钱多了。 房间很大,却没有人,以她并不厉害的功夫也感觉不到人活动的气息,方便夜行的衣服此时已不起遮蔽身形的作用,剩下来不过就是将她火辣的身材表现得更加诱人。 黑色的夜行服贴在雪白的**上,这是男人无法抵挡的诱惑。 林仙儿的脚步更加散漫,但每走一步都摇曳生香,她不知道叶孤城在哪里,又不知道他有没有在看着自己,所以只能每一刻都使尽浑身解数,展现她的美。 忽然,有人冷声道:“林仙儿?” 林仙儿先一激灵,随后大喜道:“可是叶城主。” 叶孤城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道:“你鬼鬼祟祟来,有什么事。” 林仙儿此时已经认定同她对话的必定是叶孤城,便娇嗔道:“我来,自然是有事。” 她又道:“却不想叶城主生得一副铁石心肠,竟然都不让仙儿进门。” 那声仙儿念得真是九曲回肠,让叶孤城硬生生打了一记冷颤。 林仙儿还没有等叶孤城说话,就接着往前走,她的步子甚至有点急迫,恨不得三步并作两步,早一秒种见到叶孤城也是好的。 然后她就看见一身白衣的男人坐在宽大的桌前,闪着寒星的眼一动不动地盯着她。 林仙儿看见那双眼睛,竟然痴了,她此生原以为不会有人比自己的美貌更具有震撼力,想不到早上遇见朗月,晚上竟然会看见叶孤城。 但女人见到女人,同女人见到男人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早上,她想做的事只有刮花朗月的脸,但是见到叶孤城,她的身体却已经酥软了。 像是一汪泉水,迫不及待地想要投入叶孤城的怀抱中。 叶孤城还是很冷漠,即使林仙儿已经像是发情的母猫,他却不为所动,声音反而更冷道:“你想要与我说什么。” 林仙儿道:“一个女人同一个男人会有什么可以说的。” 话还没有说话,便已经抽出了自己的腰带。 这夜行服设计得可巧妙,当抽出腰带时,她便已经露出了雪白的胸脯,以及细软的腰肢。 叶孤城:长针眼了! 他不得不感叹,从未想到林仙儿不在李寻欢面前宽衣解带,竟然跑到自己面前脱衣服了,她难不成是想一脱成名? 叶孤城深沉道,其实他也算是钻石王老五来着,但奈何是在不好林仙儿这一口。 想完,叶孤城便冷冷道:“阿飞。” 从阴影处忽然走出一青年,他扫了林仙儿一眼,好像在看一根狗尾巴草。 叶孤城很欣慰自己的教育成果,好东西吃多了,嘴就挑了,俊男美女看多了,眼界就高了,林仙儿这等胭脂俗粉,阿飞时绝对不会看上的。 所以阿飞直接抗麻袋似的将林仙儿扛了起来,两人有什么肢体触碰都被视作无物,别说什么心神摇曳,连心跳漏一拍都没有。 林仙儿在惊呼,或许是因为震惊,她惊呼的声音格外大,阿飞听在耳朵里,怕她把其他人吵醒了,干脆就把林仙儿抽出来的腰带窝成团,往她嘴巴里一塞。 世界就清净了。 他将林仙儿摔在了雪地里,外面其实很冷,所以阿飞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穿衣服不多却一点都不冷,明明林仙儿的武功低微,内力根本无法取暖。 他对林仙儿道:“如果我是你,就会换上一件厚实的衣服,因为在冰天雪地里,你很容易冻死。” 林仙儿不说话,也没有办法说话,只是用一双美目狠狠地盯着阿飞看。 这双眼睛此时此刻一点都不美,阿飞看了都直想皱眉头。 他道:“你还是找件衣服快点走吧,下一次摸进叶孤城的房间,还是会被丢出来,他最恨小偷小摸的人。” 林仙儿:我是来小偷小摸的吗? 奈何腰带将她嘴巴堵得死死的,根本说不出话来。 阿飞道:“我走了。” 然后就真的把一个衣衫半退的大美女留在了暴风雪中。 他回到了客栈中,还顺手锁上了大门,阿飞是个很细心的人,伪装成林仙儿不曾来过的模样,对他来说小菜一碟。 叶孤城还在看书信,见阿飞来了淡淡道:“送走了?” 阿飞道:“送到雪地里了。” 他下一句话道:“我还了你一个人情,还欠你一千三百四十一个人情。” 叶孤城哭笑不得道:“你这种小事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阿飞道:“这不是小事,欠人人情是大事。” 他又道:“虽然我欠你人情很多,但是慢慢还,总是能还清的。” 叶孤城道:“你能成为绝世剑客,已经是还了我人情。” 阿飞道:“不,成为绝世剑客,充其量只是一个人情,其余还剩一千多件,我要一件一件还回去。” 叶孤城哑然失笑,有的时候,他会觉得阿飞较真的性格很可爱,但有的时候,也只会哭笑不得。 阿飞道:“看来你已经不需要我了,那我走了。” 叶孤城道:“好。” 说完,阿飞就门一推,走了出去。 叶孤城还挺头痛,他看着阿飞出去道:“岚风,你觉得,怎么样。” 虚无缥缈的身影从房间的一角拐出来,就算是阿飞都没有发现原本这里有人,但是岚风看上去一点都不淡定,一点都不冰冷,叶孤城背对她,自然看不见女人眼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愤怒的源头还有谁,自然是林仙儿。 那女人怎么敢用污浊的躯体污了城主的眼睛? 但岚风又知道,叶孤城问她话绝对不是有关林仙儿的,而是有关手下的情报,事实上,晚上朗月匆匆出门,就是为了这一则情报。 有人疑似发现了九大宝藏之一的错金博山炉。 叶孤城保证,他们白云城定然是第一批得到这个消息的,因为发现的人是柳无涯同花有际。 两人虽然是干盗墓行当的,却很讲义气,当年受了白云城不小恩惠,总想着用自己的方法来报恩,十多年来,虽然在江湖上名气越来越响,武功也越来越好,却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脱离盗墓的行当,在这被人称为是贱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但是时间久了,他们总能找到一些别人找不到的玩意儿,就比如这一次,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凭借洛阳铲硬生生撬开了中山靖王的墓,他们还没有敢走完,却已经发现了不少一生从未见过的宝贝。 就算是他们两个经常下墓的,也没有见过。 花有际比起柳无涯虽然称得上是沉默寡言,但绝对是见多识广,从柳无涯认识他的时候,对方就已经对历朝历代的古董了如指掌,如果不和他干这行当,去看着古董店绝对没有问题,所以,当他将豆形器皿捧在手上,便惊呼道:“错金博山炉!” 柳无涯听此言,也是一愣,立刻道:“可是九大宝藏之一的错金博山炉?” 花有际还没有从激动的情绪中平复下来,对柳无涯道:“我现在还不能确定,快点到地上,我要点把火好好看看。” 柳无涯一定,哪有不应许的,恨不得脚踩风火轮,直接飞上去算了。 他们这行当一般都是半夜下墓的,两人也不例外,好不容易爬到地面上,浅淡的月光不足以他们看清博山炉的模样,当机立断,就算是火把会暴露所在位置,也要点一把看看。 借着火光,花有际将博山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仔仔细细打量一遍,无论是三龙出水状,还是盘上俊俏崎岖的山峦,都被他一一抚摸过。 半晌,花有际长舒一口气道:“错不了,就是这玩意儿。” 柳无涯先是兴奋,被江湖人哄抢的九大宝藏,他们手上竟然也有了一个,还是最神秘的之一,这怎么能让人不兴奋。 嘿,他们是不是也能凭借这个在手,不断收集别的,最后及其九大宝藏,获得绝世秘籍,成为江湖高手,成就一段佳话? 他的哈喇子都要流下来了。 然后花有际冷眼看着却道:“别想了,就凭我们的功夫,还保不住这玩意儿。” 柳无涯瞪他一眼道:“我知道,但就不能想想?” 他义正言辞道:“你可以告诉我残酷的事实,但却不能剥夺我拥有梦想的全力。” 花有际冷笑道:“前提是你的梦想有视线的可能,而不是无边无际的妄想。” 花有际又道:“我只知道,如果你让别人知道了这玩意儿在我们手上,别说是收集别的,一天之内,我们绝对会因为手握重宝而被搞死。” 他冷笑道:“一个上官金虹,甚至不用自己出面,他手下金钱帮的人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把我们淹死。” 听见此话,柳无涯像被戳了一个洞的气球,才膨胀起来的气立刻就漏了。 他道:“那你说,我们怎么办?” 他还没有等花有际说话,却已经有了新的点子,他道:“对了,我们可以把它卖给黑行,让那些有钱的傻大个竞价。” 他道:“二一添作五,就算只能拿到一部分,那我们也能下半生衣食无忧。” 说得好像他们缺钱似的,事实上,这些年光是他们找到宝贝陪葬品卖给黑行攫取的利润,就能让下半辈子衣食无忧,天知道为什么要做出这副财迷的模样。 花有际甚至都不冷笑了,他用怜悯的眼神看向柳无涯,就好像在看一只傻狍子。 他叹了一口气道:“你以为在黑行上买卖陪葬品的是谁?” 柳无涯道:“自然都是些有钱的大官。”他捧着错金博山炉道,“这玩意儿,就算不是九大宝藏,光凭借观赏价值就能买个好价钱,在黑行上处理,不是很简单?” 他又道:“更何况,那些个官员也是很清楚九大宝藏一事,要不然小李飞刀怎么可能会被皇帝派出去东奔西走,就为了打探与宝藏有关的事?” 他越说越自信道:“皇帝都关注,一定能卖出更好的加钱。” 花有际叹道:“你既然知道皇帝都关注,怎么会想到把他卖给达官显贵?” 柳无涯道:“什么意思。” 花有际道:“我的意思是,虽然我能经常在黑行做交易,但也不是没有把柄的,那些达官显贵往往只在乎货物,不在乎供货人,又加上黑行背景很厚实,就算想要找人都不容易。” 柳无涯道:“背靠皇家,当然厚实。” 花无际道:“你这个猪脑子,背靠皇家,你还准备把东西卖给皇帝,你是嫌命太长了让他顺藤摸瓜把我们捉出来?” 他恐吓道:“就算是被捉到,也不是死个痛快的事情,估计死之前还要帮那些个皇家的人挖很多墓地,像个奴隶一样地死去。” 看在小皇帝对宝藏很有兴趣的份上,这绝对是可能的。 柳无涯想到这恐怖的画面,不由自主又吞咽几口唾沫,自暴自弃道:“那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花有际道:“献上去。” 他语气坚定,想来心中已经有了打算。 柳无涯道:“献上去,献给谁?上官金虹?” 花有际道:“自然是比上官金虹武功更好,人品更值得保障,又对我们有恩的。” 柳无涯瞬间反应过来道:“你是说叶孤城!” 花有际道:“你还没有蠢笨到极致。” 柳无涯道:“我刚才只是兴奋过了头,现在回过神来,自然不会犯错误。” 他道:“这倒是个好主意,如果献给叶孤城,就算是后来被江湖人都知道了满天下地找我们,还能有个地方躲的。” 他兴奋地错了错手指:“白云城,就算是最精锐的部队,或者几百个江湖人加在一起都不可能把白云城攻破。” 花有际道:“我看你是巴不得能够躲在白云城里,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花花心思?” 柳无涯嘿嘿笑道:“但你要知道,哪里的姑娘各个都水灵灵的,即使不能招惹,看看也大饱眼福。” 柳无涯又道:“如果真能入了白云城,干脆就让我不要再出来好了,在里面待上一辈子,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花有际翻了个白眼道:“这你也就是说说,又不是没有看见,他们所有人都一心向着叶孤城。” 柳无涯道:“这倒是,不过这还不是因为他武功高强神秘莫测?” 他道:“无论是容貌武功还是人品,都比上官金虹高了不知道多少倍。” 他想到什么,猛然打住话头道:“说起来,你知道怎么联系白云城?” 花有际道:“知道,有过几次小交易,都是岚风顾念接待的,如果只是想递书信,肯定没有问题。” 然后经由花无际操刀的书信就以极快的速度一层一层地递送上来,到了叶孤城的案前。 他想想,这里的事情还没有结束,如果剧情还有惯性,林仙儿又给力一点,他甚至可以一次性将九大宝藏之一的鱼肠剑与达摩经书收入囊中,而错金博山炉那里已经派朗月去了,以她的能力应该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这一宝藏顺利接收,然后再把一对好搭档给安定下来。 叶孤城想,也不枉他在剧情开始前很久就在这附近守着,要不然怎么会正好撞见林仙儿出现,小李飞刀回关? 虽然剧情已经面目全非,但还有类似于诸葛雷这样坚挺出现走剧情的人,现在只能再看看别人那里。 不过,他虽然希望林仙儿可以给力,却没有想到她可以给力到这地步。 想到刚才看见的女人白花花的大片胸脯,他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半裸是色情,**是艺术,他承认林仙儿确实是知道色情两个字怎么写,但却不知道灵活变通。 讲真,比起在他面前袒胸露乳,还不如打扮得高冷一点,禁欲一点,和叶孤城自己一个款式,这样能让他稍微有点好感。 叶孤城叹了一口气,他想这就是自己长得太好看的烦恼了。 上门勾引的女人甚至还没有他自己长得好看!这让他怎么给出反应? 就算是色、诱也一点都不专业,差评! 他烦恼的内容也可以说是非常奢侈了。 “扣扣扣——” 还没有等叶孤城想完,又听见门口传来了门被均匀敲击的声音,他立马调整坐姿,将其固定在背脊挺直如青松上道:“进来。” “嘎吱——” 门被推开了。 叶孤城看着门外的人微微惊讶道:“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色、诱也是要讲究基本法的谢谢 【广告时间】 下一篇文求预收,在我的专栏中有《山海怪物志》,感兴趣的妹子可以收藏一下,谢谢么么哒! 【感谢时间】 妄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0 13:37:51 山有扶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0 13:56:54 天然卷与多串君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0 14:08:44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0 15:26:31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08-20 21:12:40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会这时来敲叶孤城门的, 除了李寻欢还有谁? 开门, 便看见一张儒雅带笑的脸。 比起叶孤城上一次见到李寻欢, 他的眼角多了些细纹,如果不细看还是风度翩翩的探花郎,但岁月确实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 特别是在面对容貌不曾变化的叶孤城时。 李寻欢微笑道:“来找朋友喝喝酒。” 叶孤城道:“我不喝酒。” 李寻欢叹了一口气道:“说笑罢了,事实上这些年,我喝酒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叶孤城不为所动道:“这是一件好事,林诗音,她会很高兴。” 他又道:“而且不喝酒,起码能让你拿刀的手不抖。” 李寻欢苦笑道:“见到一个小朋友,他也是这么说的, 真不知道你们练剑的是不是串通好的, 竟然都说一样的话。” 叶孤城道:“我们说一样的话,是因为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 他又道:“还站在门口做什么, 进来吧。” 门又合上了。 岚风已经准备好了茶水, 因为叶孤城不喝酒, 白云城的下属总是在这些他愿意进嘴的小物上多费心思。 叶孤城先给自己倒上一杯, 随后给李寻欢倒上一杯,桌子已经收拾干净, 两人面对面摆出了要谈话的模样。 李寻欢先道:“你不问问我,为什么要从塞北回来?” 他已经在塞北一段时间了,为的就是打探有关九大宝藏的秘密,至宝出于常人不可见之处,正因如此, 他从楼兰到塞北一路什么景色都看过了。 叶孤城道:“这还需要问?” 他道:“不就是梅花盗再次现世?” 李寻欢道:“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你。” 李寻欢道:“梅花盗现世以来太过猖獗,竟然惊动了圣上,所以便让我来看看,能否平息一场灾祸。” 叶孤城道:“正是因为如此,你在江湖上的名声才如此之臭。” 李寻欢道:“都是为君分忧,能有什么办法。” 叶孤城道:“我这次,也是为了梅花盗而来。” 他的突然坦诚让李寻欢面露惊讶之色,又或者他实在想不到,为什么高高在上的叶城主竟然会突然对梅花盗有兴趣,要知道这些年,他每一次出现都伴随武林九大宝藏的消息。 只不过有的时候消息是真的,有的时候消息是假的。 李寻欢道:“莫非,梅花盗与九大宝藏有关系?” 叶孤城道:“不错。” 他又道:“不过,我可不会同你一起走。” 李寻欢笑道:“你告诉我,就不怕我提前将宝藏带走了?” 叶孤城道:“那又何妨,给你拿走,最后还不是要到我手上?” 小皇帝哪是自己对九大宝藏感兴趣,分明是叶孤城想要,便让李寻欢也帮忙寻找,说到底不过就是个托词罢了。 李寻欢道:“真不知道你和圣上是什么关系。” 他这些年也算是了解到了小皇帝的冷心冷情与深明大义,但对方同叶孤城这等人物之间隐秘的联系,却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的。 叶孤城冷硬道:“我与他没什么关系。” 李寻欢只能笑笑。 他似乎准备走了,因为现在的时间已经很晚,而朋友间的叙旧并不需要很长时间。 如果是真的朋友,两人在一起,反倒是没有那么多话要寒暄。 叶孤城道:“看你要走了,我提醒你一件事。” 李寻欢道:“什么。” 叶孤城道:“如果想要好好地逮捕梅花盗,记得小心女色。” 李寻欢道:“怎么,一段时间不见,就算是叶城主都学会看相了?” 叶孤城道:“看你还需要看相?就算是不会看相的人都知道,你命犯桃花劫。” 李寻欢道:“你这样说,诗音肯定要生气,她最相信你的话了。” 他又道:“而且我看,这一次还是你命犯桃花更加严重,我打赌,林仙儿被你以朗月姑娘拒绝一次,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你可不要小看她那种女人的毅力。” 叶孤城心道:她已经来了,只不过是你不知道罢了。 但心中这么想着,到底没有说话。 李寻欢反手将门关上,过不了多久,屋子里的灯也熄灭。 夜,已深。 阿飞有狼崽子一样的脾气,也有野兽一般的作息。 当别人还在呼呼大睡的时候,他已经醒来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人,也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猎物。 他是个心思缜密的人,所以先在外面晃了一圈,看林仙儿是不是真的死在雪地中了。 但想想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林仙儿是一个非常珍惜生命的人,想要她这样的人死,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光是想着如何刮花朗月的脸让她再成为名副其实的江湖第一美人,就能给林仙儿源源不断的活下来的动力。 雪下了一夜,将人走路留下的痕迹填满,如果不是阿飞确定自己昨天将林仙儿扔在这里,恐怕就算是他都不能确定,这里曾经有一个人。 他确定自己还了一个人情,还挺满意,就连心情都好了不少,眼中神采奕奕,随后,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一个兔子窝,挑了最肥的一只兔子,回到旅店。 此时,旅店已经开门了,他才进屋,就碰上了鬼鬼祟祟的诸葛雷,他看见阿飞,当时就是一惊,似乎是没有想到这么早竟然还能碰到别人,立刻摆出了如临大敌的架势。 阿飞却不理他,直接找到已经在后厨摆弄的店小二道:“将这只兔子炖了。” 店小二道:“一大早,客官就要吃炖兔子?” 阿飞道:“一顿不吃肉,就觉得胃里空落落的,好像什么都没有吃。” 店小二道:“好嘞,绝对会把这只兔子炖得香喷喷的。” 阿飞忽然想到自己进门时所看见的静悄悄的旅店,便道:“叶孤城,他已经走了?” 店小二的笑容不变,他能微笑着谈论叶孤城,这已经证明他是白云城的人,他道:“昨天半夜,城主就已经走了。” 阿飞眼皮子一跳,正眼看着店小二,他原本以为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为他身上没有武者的气息。 店小二道:“客官你不用这样看我,我的武功低微,甚至比不上客官武功的一半。” 但能有阿飞武功的一半厉害,这绝对算不上低微。 一个武功并不低微的人,但你偏偏感觉不到他在习武,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阿飞道:“但我感觉不到你习武。” 店小二道:“如果我习武会被发现,还能看着龙门客栈?” 阿飞想,现在江湖上看客栈的难不成都要会隐蔽功夫的特技? 这样想想,自己一路上到底要见多少个深藏不漏的高手? 但这也只是阿飞想想,因为不是每一个客栈都是龙门客栈。 店小二对阿飞道:“客官与城主之间关系亲密,所以多提醒一句话也无事。” 阿飞道:“什么?” 店小二道:“所有的龙门客栈,都是城主的。” 他在骄傲地微笑:“所以,无论你看其中的掌柜,老板娘,或者店小二没有武功 ,或者武功十分不济,都不需要怀疑。” 他反手扔出一把尖尖的菜刀,那原本是用来处理大菜的,非常笨重,而且不好控制,但此刻,尖刀却精准地钉在了一条蜈蚣的尾巴上,而且没有伤害他的身躯半分。 这种时候,这个地方,怎么会有蜈蚣? 店小二的心情很好,他甚至要哼小曲,他道:“这是好东西,我帮你处理干净炸了,味道喷香。” 阿飞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点头道:“好。” 阿飞似乎准备走了,但是在走之前,他又想到了别的事情。 他道:“你说,所有龙门客栈都是叶孤城的,那龙门客栈究竟有多少个。” 店小二笑道:“共有五十七个,这已经算是很不得了的数字。” 确实很不得了,因为号称全天下哪里都有的天机阁只有五十六个,龙门客栈的数量比它要多。 但同样,一个客栈,是不需要多少人维持下去的,而天机阁,一个据点就需要很多人。 阿飞沉默一下道:“当狼群分开的时候,就会产生新的头狼。” 店小二微笑着看着他。 阿飞道:“你们都已经离开白云城,为什么不会产生新的头狼?” 店小二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在问我们,为什么不会背叛城主。” 阿飞点点头,他是这个意思。 在叶孤城之前,获得的一切教育都告诉他,人类是很丑恶的,人类是很容易背叛的,比起人,他更喜欢与狼群与野兽一起生存。 安全感,人群无法给予他,但是野兽可以。 店小二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归根究底,这应该是一种信仰。” 阿飞道:“信仰?” 店小二道:“是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信仰。” 他道:“白云城的人本就已经服侍叶氏好几代,对我们来说,跟着城主是从出生开始的使命。” 但即便是出生开始就拥有的使命,也是会厌倦,也是会被打破的。 店小二道:“你知道什么样的人是最值得人信服的吗?” 阿飞道:“什么?” 店小二道:“伟大而且孤独的人。” 他道:“你看城主,只能看见他的武功,只能看见他的人,但是对臣民来说,我们所最重视的并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的理想,他的信念。” 理想与信念,江湖中的人很少有在乎这个的,他们似乎只在乎自己的武功。 阿飞似懂非懂,因为他的阅历还不够,他的经历还太单薄,所以并不能理解店小二究竟在说些什么。 他只知道,在眼前这人心中,叶孤城并不是一个高手,也不是什么天上飞的仙人,对他来说叶孤城或许是一位君主,一个统治者。 店小二道:“你先出去,如果想喝水,记得从后厨倒,千万不要喝厅里已经放凉的开水。” 阿飞道:“好。” 所以他就捧着一碗热水出去了。 他在大堂中见到了穿戴整齐的李寻欢,想来对方已经醒了有一段时间。 当他看见李寻欢的时候,对方正好拿了一个杯子似乎想要在大堂弄些凉水,阿飞立刻道:“别在这里喝水。” 李寻欢的动作一顿道:“怎么?” 但他确实已经放下了拿着杯子的手。 阿飞道:“我不知道怎么,只不过店小二让我们别在这里舀水喝。” 李寻欢道:“店小二?” 他似乎想到什么,没有先皱在一起,随后又变得平整,他道:“如果是店小二说的,倒是真应该听听。” 他好像知道什么□□。 李寻欢露出一个微笑,他虽然认识阿飞的时间不长,但仿佛已经很熟悉他,他道:“你起来得真早,可是已经吃过早饭了?” 阿飞道:“未曾。” 他坐下来,李寻欢坐在他对面。 李寻欢似乎想要说什么,身形忽然一顿,袖子一甩,一把飞刀钉在了蛇的七寸。 李寻欢脸上还是带着微笑,就好像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打碎他的笑容一样,他道:“天气如此寒冷,能找到一条不曾进入冬眠的毒蛇,想来也很费心思。” 但阿飞却并不在乎,他只是盯着那条毒蛇道:“这玩意适合用来烤蛇段。” 说着,就直接将已经死了的飞刀从毒蛇身上扯了下来,他将刀还给李寻欢道:“这就是远近闻名的小李飞刀?” 没有恐惧,也没有赞叹,他道:“确实是很快的刀。” 或许是阿飞的赞美太平淡,李寻欢根本没有将注意力集中在这句话上,而是停留在上一句,他道:“你真要用这条蛇来考蛇段?” 在李寻欢说话的功夫,阿飞竟然已经将蛇的牙给卸了下来,同牙连在一起的毒囊也不放过,瞧他动作,一看就知道是个熟练工。 阿飞道:“当然。” 他又加了一句:“等店小二来了,就把蛇给他。” 李寻欢听了,只能微笑着摇头。 店小二上菜很快,除了早餐的清粥小菜,还有一只炖兔子以及一盘炸虫子,阿飞与李寻欢看了一眼,都是一愣。 阿飞道:“刚才不是只有一个?” 店小二道:“客官你走的时候只有一只,但之后,在后厨里还爬出不少只来。” 他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道:“我将所有不请自来的客人一起炸了,现在后厨一只虫子都没有。” 阿飞点点头,随后将他处理好的蛇递给店小二道:“这是李寻欢刚才在大堂捉住的,你要能不能煮个蛇段。” 店小二欣喜道:“我刚才在厨房也抓到了几条,已经进锅了,这条加进去一起煮煮,味道一定会更好。” 说着就拿着一条蛇走了。 阿飞拿筷子,不尝兔肉,先吃那盘炸物,他看阿飞吃得“嘎吱嘎吱”好像很美味的样子,便犹豫道:“这是什么肉?” 他从那条毒蛇嗅到了一丝不对劲。 阿飞道:“我只看见了一只,是炸蜈蚣。” 李寻欢的笑容一僵。 阿飞吃得津津有味,他虽然能享受美食,但对食物进嘴的要求很低,生活在野外,炸蜈蚣对他来说已经是难得的美食,根本不像李寻欢这样的贵公子,一说起来就有心理负担。 李寻欢迟迟不下筷子,他只道:“你不吃?味道不错。” 李寻欢道:“不了,我肠胃不好,早上不吃炸物。” 阿飞道:“原来如此。”然后接着大快朵颐。 在他们吃早饭的功夫,周围的虫子毒蛇好像又来了一拨,原本只是试探性地在门口盘旋,似乎在担心里面的人将他们都吃了,但也不知道受到什么力量的驱使,即使再犹豫还是磨磨蹭蹭地进来了。 李寻欢道:“阿飞你觉得,来的是哪一拨?” 阿飞终于将炸蝎子炸蜈蚣全吃完了,对李寻欢道:“你问我?” 李寻欢微笑道:“虽然你刚入江湖,却好像什么都知道。” 阿飞道:“我不是什么都知道,只是有人教过我罢了。” 李寻欢微笑着不说话。 阿飞道:“西域驱使毒虫的人很多,但能够大面积驱使这么多的人听说却不多,除了西域的五毒童子蓝蝎子,也只有赤面毒蛇以及毒娘子。” 李寻欢想,这一连串,几乎将江湖上最会用毒的几个人都说了一遍,不管在入江湖前给他启蒙的人是谁,都相当地尽心。 阿飞又道:“但我听说,无论是五毒童子还是蓝蝎子都已经向着中原九大宝藏的藏地去寻找了,而赤面毒蛇已经是个年纪很大的老头,听说他已经死了。” 李寻欢道:“所以,来的只有可能是毒娘子。” 阿飞道:“但我去想不到,她是为什么来的,因为诸葛雷已经走了。” 他一双眼睛跟明镜似的,虽然看上去就像一匹涉世未深的小狼崽子,但阿飞什么都知道,他将一切都看得很明白。 他道:“诸葛雷,他以为自己手上的是龙鳞甲,也有很多人以为他手上的是龙鳞甲,如果想要杀人夺宝,不应该来这里。” 他看向李寻欢,冷冷道:“但我觉得,你应该知道她为什么要来这里。” 李寻欢道:“不错。” 他又道:“毒娘子来是报仇的。” 阿飞道:“什么仇。” 李寻欢道:“杀夫之仇。” 李寻欢话音刚落,就听见凄厉的女声从门口传来,毒娘子道:“李寻欢,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李寻欢道:“很多人都同我说过这句话,可惜到现在我还没有死。” 他的话并没有被毒娘子听在耳朵里,她似乎很确定,自己一定能杀死李寻欢,如果不能,她活着也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她的丈夫“蛊先生”,已经被小李探花杀死了。 他被抓了送官,上了断头台,这种仇恨,不能找皇帝报,找李寻欢还是没有问题的。 毒蛇以及毒虫变得越来越多,几乎可以将地上铺满,最前方的虫蛇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以并不慢的速度向前推进,几乎要接触到李寻欢的脚。 然后它们前进的道路又忽然停止了,因为李寻欢脚下有一圈粉末。 阿飞动了动鼻子,是雄黄。 是五毒的克星。 他似乎早就有了准备。 五毒不能近身,这对毒娘子来说是莫大的麻烦,毕竟她最能拿得出手的也不过就是这些宝贝以及几根追魂钉罢了。 她的暗器功夫并不是很大,总要等到这些宝贝们将人团团围住,然后再出手,如果毒蛇不前进,她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敌得过史上第一的暗器大师。 毒娘子尖叫道:“你怎么会有雄黄?” 李寻欢道:“像我这样满江湖都是仇敌的人,总要提前做一点准备。” 别看他两条宽袖看起来空空荡荡,事实上李寻欢什么都有。 他道:“你还要出手?” 毒娘子一咬牙,不成功便成仁,如果这次没有得手,以后也肯定没有机会。 所以她干了非常冒险的一件事,从门背后出来。 眼睛都没有来得及眨的功夫,一条闪着银光的刀忽然出现在了她的咽喉上。 心脏还在跳动最后一拍的女人面无表情地低下头,便看见了要命的小李飞刀。 她蓦地倒下了。 虫蛇仿佛感觉到了毒娘子的死,忽然不动弹,它们就好像瞬息间失去了生命,虫子翻在地上,而毒蛇进入冬眠。 阿飞道:“他们怎么突然死了?” 李寻欢道:“你见过在冬天不需要冬眠的毒蛇?” 阿飞道:“只要是蛇,就需要冬眠。” 李寻欢道:“不错,所以毒娘子的宝贝们都已经违反了自然规律。” 他道:“恐怕此人是以秘法驱使,让它们活动,所以主人已不在,这些虫子蛇就死了。” 阿飞道:“这些东西,你就任凭他们在地上躺着?” 李寻欢看阿飞一眼,也不知怎么的,竟然理解到了他的意思。 李寻欢道:“你可以把他们烤了晒干当做干粮。” 阿飞周围的空气竟然暖和了一瞬。 他看着那满地的毒虫和蛇道:“不用那么麻烦,路上所需要的干粮不多,只要挑一些烤烤便可以了。” 李寻欢想,他好像找到了讨阿飞喜欢的方法。 随后阿飞又道:“你的行踪是怎么泄露的?” 他对李寻欢道:“叶孤城告诉我,你是一个行踪很神秘的人,只要不是刻意,别人都不知道你在哪里。” 要不然,李寻欢也不会能潇潇洒洒活到现在,要知道,他现在几乎被江湖所有人仇视。 可今次,他却被毒娘子找到了,想想就很不同寻常。 李寻欢道:“我的行踪,应该是泄露了。” 他道:“我素日里走路尝避开人,选一些无人的小路,也正是如此,才鲜少被人察觉到行踪,但今次却不同,毒娘子显然是有备而来,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找到我的。” 阿飞也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忽然对李寻欢道:“她这些毒蛇虫子,如果在雪地里走,会不会伤人?” 李寻欢道:“何止是伤人,只要是活着的人,被咬一口定然是没命留的,她与蛊先生无恶不作,仅仅是出来一趟就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死,若非如此,蛊先生怎么会上断头台?” 阿飞道:“那我们去找找看一个人。” 李寻欢道:“谁?” 阿飞道:“诸葛雷。” 诸葛雷已经死了。 他像一座冰雕,屹立在雪中。 毒娘子的毒蛇实在是太厉害,仅仅是一口,就能要人性命,恐怕他死之前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身中剧毒。 或许是因为外面太冷,他即便死了竟然都没有倒下,而被冰雪冻得浑身僵硬,还做赶路的模样,李寻欢从背后初见,还以为他没事,若不是叫了诸葛雷好几声都没有反应,而他也没有再向前跨出一步,谁知道他已经死了。 李寻欢道诸葛雷身边,脸上没有沉痛,只有淡淡的遗憾,他将掉落在地上的布包拿出来看看,又毫不避讳地掀开尸体的衣服道:“金丝甲不见了。” 阿飞点头道:“真相已经水落石出。” 李寻欢道:“不错,想来那人的目的就是诸葛雷身上的金丝甲,毒娘子只是用来声东击西,分散注意力的。” 阿飞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走了。” 李寻欢一愣,好像有点理解不了阿飞为什么转折如此之大,按照一般的套路,他难道不应该和李寻欢成为朋友然后一同查案吗? 当然,就算真的这么套路了,李寻欢也是会拒绝的。 阿飞是个很有个性的少年,所以李寻欢短暂的愣怔之后就点了点头道:“一路顺风。” 他才注意到,阿飞竟然将包袱背在身上,这是店小二给他的,里面有处理好的蛇段。 他是真的准备把毒蛇当做干粮。 李寻欢看见阿飞已经走出两步,忽然大声道:“你准备去哪里?” 阿飞脚步不顿道:“到江湖上去。” 闻言,李寻欢摇头直笑。 到江湖上去,天地如此浩大,那里不是江湖? 但如果是去江湖,自然会有重逢的一天。 叶孤城又在赶路。 他是一个未雨而筹谋的人,又因为有庞大的情报网,他好像什么都知道。 就算十个百晓生加在一起,拍马也不及他。 叶孤城经过深思熟虑对一块砖道:“先去少林寺。” 一块砖不问为什么,直接道:“好嘞。” 少林寺这种传承不知道几百年的大寺,不仅不缺钱,不缺香火,还不缺气势,他马车才一停下来,心湖掌门并同门的心树连同一群少林武僧迎了出来。 欢迎的规格之高,平生罕见,但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欢迎还是震慑。 掌门先道:“不知叶城主有何事,今日竟然会光临本寺。” 他并不是生了顺风耳或者是千里眼,仅凭借感官就知道叶孤城要来,只不过是几日前莫名其妙收到了白云城的拜帖,也不知道这位名声显赫但从来不与少林寺有所联系的城主是为什么要来。 几乎第一时间,在场人就联想到了叶孤城对于九大宝藏的执着,他们的达摩真经不就是九大宝藏之一? 少林寺中经书众多,其中有很多都是江湖人可求的武林秘籍,上百年来不是没有人动了邪念想要硬闯少林窃取经书,特别是最近几年,更是很多人听了达摩经书的大名蠢蠢欲动,然而少林寺被防御得有如铜墙铁壁,就算是江湖上排得上号的高手来,也只会有去无回。 上官金虹也试图进入过少林寺,却被方丈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就算是实力大如上官金虹也没有办法,叶孤城来会不会吃闭门羹还很难说。 叶孤城从马车出来,那副仙气与威严并重的模样当时就让心湖心树两位大师一愣,面对这样的叶孤城,神情不由更加肃穆,甚至还念了一声阿弥陀佛的法号。 叶孤城道:“见过两位大师。” 心湖道:“叶城主来,是有何事。” 叶孤城道:“自然是有事相托。” 心湖道:“若没猜错,可是为了达摩真经。” 叶孤城道:“是,也不是。” 心湖道:“若是为了达摩真经,叶城主还是请回吧。” 谁都知道,上次来的即便是上官金虹,他们也是不外借的,更不要说上次上官金虹带了一群人来撑场子,而叶孤城只有几个人。 叶孤城道:“如果我是为了达摩真经而来,就不会在这里站着。” 他道:“我是为了救人而来。” 心湖道:“救人?” 他道:“少林寺中有无数典籍,杏林高手也不占少数,更何况现在少林之中根本无人重病,怎么会有救人一说?” 叶孤城道:“掌门可否借一步说话?” 心湖想想,摇摇手,让其他人都离开得很远,而他自己,则走到了叶孤城身边。 心湖道:“这样可以说话否?” 叶孤城道:“贵寺,这些年可否丢失了七部经书?” 心湖的表情一变,就差在脸上写“你是怎么知道的”。 但叶孤城还是报以高深莫测的冰冷表情,心中想道,果然朗月的情报靠谱。 剧情优势再加上各方打听,想要确定一个事实,并不难。 他正好一直想着,怎么从少林寺把达摩真经借出来,恕他直言,就算是法门寺,因为有小皇帝在上面顶着,什么舍利他也是能暂时拿出来一用的,奈何少林虽然是大寺,却和皇家的联系不是很紧密,只有他自己想办法拿到达摩经书。 想了不知道几年,等的就是现在这个突破口。 当然这些年他也不是白呆的,在全江湖人眼中还没有现世神秘莫测的龙鳞甲就给他收入囊中了。 每当看见江湖人还在为了龙鳞甲奔波,甚至将什么金丝甲银丝甲当做是龙鳞甲的时候,他在心中就一阵暗爽,这大概就是所谓高处不胜寒的快感??? 但他也只能在心中想想,毕竟叶孤城是360度无死角的高冷。 一听见他说这句话,就变了脸色,他现在看上去严肃极了,想了一会儿变对叶孤城道:“可否进一步谈。” 涉及到少林的秘籍,两人的位置竟然一下子就掉了一个个儿。 叶孤城点点头道:“好。” 掌门并心树将他迎入了少林寺,这还是几十年来很少有任叶孤城这种身份的人进来,毕竟,江湖人对少林寺的瑰宝多有窥探,他们一般是不会让江湖人进来的。 与叶孤城对话的地方是在方丈室,这里足够隐蔽,而且说话不会走漏风声。 掌门坐下来沉声道:“我派经书失窃,叶城主怎么知道。”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高深莫测地打量掌门,等到掌门心跳速度加快才道:“不可说。” 如果别人说这三个字,掌门少不得要皱眉,明明是知道了却还卖关子,不是吊着他们又是什么? 但是叶孤城的脸却意外适合扮作高人,他说不可说,就好像中将包括了无数自然妙礼,说出来便一语道破天机。 所以掌门竟然意外没有强求,而是换了另一个问题道:“叶城主刚才说救命,敢问是救谁的命。” 这回叶孤城道没有卖关子,他道:“是救心树大师的命。” 心树有点懵,并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被提到,以一种很可爱的表情伸手指自己道:“我?” 叶孤城道:“没错。” 掌门道:“叶城主莫非是知道,有人要害他?” 叶孤城道:“并不是。” 他道:“我所知道,那人并不是为了害心树大师而来,只不过中间会起一些争端,波及到心树大师罢了。” 掌门看向叶孤城道:“叶城主是为什么知晓?” 叶孤城淡淡道:“我虽不才,但也到达破碎虚空,看见一些常人不可看见之事还是可以的。” 掌门失声道:“破碎虚空?” 他明显是知道这个词的,因为破碎虚空,最早便与佛家典籍有关,在他们的理解中,便是功德圆满,达到真正的圆融,从内部打破小世界的限制,飞升至大世界。 这些,也是朗月告诉叶孤城的,他们仿佛是在少林寺安插了探子,无论是武功秘籍还是大小境界什么都知道,就算是掌门想要讨论些高深的佛理,叶孤城都未必听不懂。 他一是做了功课,二是武功到了他现在所在的境界,无论说什么好像都能融会贯通。 掌门没有说出让叶孤城证明自己已经到达破碎虚空境界的愚蠢话,只是放开自己的全身的感知,他自己已经是一个宗师巅峰境界的高手,这世界上并没有太多人无功能比心湖还要高的。 但是凭借他宗师的境界,却无法感觉到叶孤城的存在,你能明白那种感受吗?视觉上知道他就在你的面前,但是气,他身上的气却告诉自己面前什么人都没有。 这能说明什么?心湖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只能证明,他已经同自然融为一体,本身就是世界的一部分。 心湖的面上有肉眼可见的崇敬,他看向叶孤城,已经将自己视为了叶孤城的后辈,据说达到破碎虚空境界便会容颜不老,谁知道眼前的年轻人有多少岁? 在他成名的时候,叶孤城是一个三十左右的男人,但是现在,他看上去还是三十。 #永远三十的男人# 心湖道:“没想到前辈已经到达了破碎虚空的境界,之前我真是失礼了。” 连称呼都变了。 叶孤城矜持地点点头,他早就猜到了心湖的反应。 心湖又道:“不知前辈所看见的究竟是什么?” 叶孤城道:“天机不可泄露。” 他又道:“更何况,我这一次来,也是有自己的私心。” 心湖终于从见到破碎虚空前辈的诡异兴奋中被拉了出来,又恢复了身为少林掌门方丈应有的端庄姿态。 叶孤城道:“我希望可以借达摩真经一用。” 他又补充一句道:“不带出去。” 这可以说是很优厚的条件了,优厚到就算是在场两位大和尚听见叶孤城的话都吃了一惊。 仅仅是寺院内借阅?好像没有什么不同意的。 但掌门还是道:“这,我需要商量一下——” 叶孤城很通情达理道:“好。” 掌门道:“这些日子,前辈不妨就住在寺院之中?” 他们有专门给居士的住处。 然而叶孤城还是摇摇头道:“住在这里就不必了。” 他道:“佛门重地,我一个外人住在这里,于理不合。” 他相当不喜欢与宗教相关的地方,道教还好,像是金光灿灿的佛门,总是让他感觉到压抑,恐怕到叶孤城这境界,已经能感受到所谓佛门的大功德,又或者是人愿望的汇集之所,这些都会令他深感不适。 大概是所练的功法不属于一个系统? 叶孤城见掌门还想挽留道:“我就在附近的院子中住,若掌门想好了,还请传书于我。” 他道:“还有,今日我告诉掌门的话,除了你与心树大师之外,万万不要让第三个人知道。” 他意味深长道:“小心隔墙有耳。”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我是池面担当,出场只要耍帅就够了。 PS:多情剑客无情剑,心树称呼心湖为掌门师兄,然后心湖又是少林寺的方丈,所以他应该是方丈加掌门的设定?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1 13:13:14 榎\月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1 21:44:42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有的时候李寻欢会想, 为什么江湖上的伪君子会这么多,死了一波还有一波, 就像是麦子,一年不知道能成熟几次, 但是割了一茬, 还有二茬三茬四茬。 他并不是对这些人有意见, 毕竟谁都知道, 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廷,伪君子都要比真君子多得多, 而且李寻欢吃饭,靠得不就是抓这些伪君子的把柄, 或者戳破他们的阴谋? 想到这里, 他还是叹了一口气。 好吧,其实他倒是更情愿自己的工作少一点,就算是回去陪陪诗音都是好的。 然而只有他想并没有什么卵用, 江湖上的事情很多,小李探花还是要一年奔波六个月,到处看人冷脸。 他原本并不清楚有关金丝甲的事情,因为李寻欢关注的点在九大宝藏来着,他是江湖上少有知道龙鳞甲已经被叶孤城收入囊中的人,所以同把金丝甲当做宝贝的人不一样,看一眼都欠奉。 但谁知道现在因为一件铠甲竟然顺藤摸瓜找到了故意陷害他的人,这一点李寻欢就不能忍了。 他能在人人喊打的情况下活到现在,本来就挺不可思议的, 因为他的谨慎,小心,武功高强,以及直觉惊人等一系列因素,只要出现在江湖上就会被人追杀的经历赋予了他敏锐的嗅觉以及强大的联想能力,他在发现金丝甲失踪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天机阁把与金丝甲有关的情报全部都调阅一遍。 情报费用很贵,但却是公家出钱,花得大手大脚也没有什么可以犹豫的。 李寻欢先将一锭金子放在柜台上道:“最近江湖上有谁在找金丝甲。” 天机阁的小哥把金子一掂量,可以回答八个丙字号问题,又或者两个乙字号问题,他咧嘴一笑道:“现在全江湖的人都在找金丝甲。” 李寻欢来了精神道:“为何,难不成他们都认为金丝甲是龙鳞甲?” 小哥摇摇头道:“不是,因为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要金丝甲。” 小哥道:“谁把金丝甲拿到林仙儿面前,她就愿意嫁给对方。” 李寻欢一愣道:“知道她要金丝甲的原因吗?” 小哥道:“听说是林仙儿被梅花盗盯上了,要找金丝甲防身。” 那小哥看向李寻欢道:“据说江湖第一美人原本不准备把自己的婚期赔上,但可惜找到诸葛雷要金丝甲却被打断了,无奈之下只能出此下策。” 看他模样应该已经知道李寻欢在这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但李寻欢却并没有在意小哥的打趣,他的精神都集中在了梅花盗三个字上。 李寻欢道:“这与梅花盗有什么关系?” 他顿了一下又道:“林仙儿,她怎么会知道自己被梅花盗盯上了。” 小哥道:“因为她已经受过梅花盗的袭击。” 李寻欢皱眉道:“如果她已经受到梅花盗的袭击,怎么可能有闲心到塞北?” 梅花盗复出以后在江湖上作案七十与起,但凡是受到他残害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不仅身体残缺,精神好像也残缺了,但是他看林仙儿,却认为她还是很自信,很有光彩,一点都不像是被梅花盗袭击过的样子。 小哥道:“因为她被梅花盗袭击的时候,有人在旁边,正好保下了她。” 说到这里,他脸上带有嘲讽之意:“也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有失手过的梅花盗竟然在林仙儿面前失手了,就连保护她替她挡了一记梅花钉的人都没有死,只不过受了重伤,真不知道传说中的江湖第一美人要是怎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样貌,才可能在真正的大盗面前躲过一劫。” 李寻欢哑口无言,因为他觉得,虽然林仙儿已经很美了,但却没有白云城的姑娘来得更美,当然他也知道,寻常人是无法同仙境中生长的人相提并论,所以这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 但同时他又很好奇,自己这么想算了,眼前这位小哥,莫非也见到了比林仙儿更好看的人,要不然怎么会口气如此嘲讽? 小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立刻换了一副口吻,并不想在这件事上多谈,又对李寻欢道:“你还有什么要问的,看见刚才你问的问题有的简单有的难的份上,你还有四个丙级问题可以问。” 李寻欢皱眉想想,如果林仙儿被人盯上了,又对金丝甲有需求,虽然他现在都不知道金丝甲是谁拿走的,如果去见那位江湖第一美人,也许能够一箭双雕? 他道:“那你就告诉我,林仙儿现在在哪里吧。” 小哥道:“这个问题简单,其实你不用来天机阁,只要出去上大街随便找一个江湖人问问都能告诉你答案。” 他道:“毕竟,江湖第一美人的噱头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说话这句话,他便回到了正事上,对李寻欢道:“她在兴云庄,就是原来的盟主庄。” 李寻欢道:“可是原来义士联盟的盟主庄?” 小哥道:“你这一辈的人,果然还听说过盟主庄,这样就好解释了。” 他道:“就是原来的盟主庄。” 他估算一下,发现李寻欢给的银子并不值得他将最后一个答案说完,但想想,李寻欢又经常来惠顾他们生意,而且又是一个出手大方的,便爽气道:“这问题就当是我送你的,听完你就走吧。” 李寻欢作洗耳恭听状。 小哥道:“盟主庄十年前如何败落,小李探花怕是知道得一清二楚,我这个才一知半解的便不在小李探花面前班门弄斧。” 他这话一出口就让李寻欢脸色一变,他万万没想到,当年盟主庄的事情如此隐秘,又有叶孤城连同神秘莫测的九公子出面,竟然还会被人知道! 小哥也不管他的表情怎么样,又或者是他已经看太多人如此表情,便对李寻欢接着道:“陈忠已死,而他们的盟主也不知到哪里去了,整间盟主庄群龙无首,不就会引得下面人蠢蠢欲动?” 李寻欢道:“但我听说,义士联盟在几年前就已经散了。” 小哥又道:“但在解散之前,还挣扎了很长一段时间。” 他道:“他们换了一个两个三个盟主,但是没有一个能在盟主庄活过一个月的,有两个是莫名其妙地死在睡梦中,还有一个是死在处理公务的时候。” 他笑一声道:“你看,所谓的正义之士还不都是这样,他们争斗起来比普通人更厉害,像是乞食的野犬,或者在空中盘旋的秃鹫。” 李寻欢道:“那第五任盟主,是谁?” 小哥道:“没有第五任盟主,因为那时候,义士联盟终于出来了一个稍微聪明点的人。” 他道:“赵正义,我猜你肯定认识他,他现在已经成为了江湖上很有名的侠士。” 李寻欢道:“我不认识他,但我却知道他。” 他道:“如果是赵正义,倒是很好理解,因为能在江湖上活很多年,甚至闯出名声的人,即使武功不是很好,但都有他们的特长。” 小哥嘲讽道:“你直接说他们很会动花花心思就好了,还是说因为将自己也算了进去,所以不方便这么说?” 李寻欢只能无奈地笑笑。 小哥又道:“他提出了一个祸水东引的点子,那就是将盟主庄送人。” 李寻欢惊呼道:“将盟主庄送人?!” 这在他看来,好像是很不能理解的一件事。 小哥道:“不错,他们决定将盟主庄送给一个真正德高望重的人。” 李寻欢道:“那岂不是江湖上的老前辈?” 小哥摇摇头道:“非也非也,他们所说的德高望重,是在江湖上很有活力,很豪爽,又很正义的人,也就说是,跟早年进入义士联盟的条件是一样的。” 李寻欢懂了,这岂不就是在义士联盟里面挑选人? 小哥又道:“这赵正义聪明就聪明在这里,他规定了一个条件,只有不是义士联盟的人,才能够获得盟主庄。” 李寻欢叹息道:“他这是为了让联盟内的人不打破头。” 小哥道:“不错,然而当时的义士联盟,并不是这种小措施就能挽回的,人心已经溃散,各个组织也已经分崩离析,虽然的提出来的举措还不错,但是没过半年,义士联盟就彻底解散了。” 他道:“说到底,便宜的不过就是继承了盟主庄的龙啸云罢了。” 李寻欢道:“龙啸云是谁?” 他竟然没有听说过这人的名字。 小哥道:“你不知道他是正常的,因为他的武功不好,而且并不喜欢参加些江湖上的大事,就算是这几年将江湖搅得风起云涌的九大宝藏他也不掺和。” 李寻欢道:“那他怎么会继承盟主庄?” 小哥道:“因为他主持了很多公道的小事。” 他在小事上加重了声音。 李寻欢道:“那我就明白了。” 他大概猜到了这人成名的套路。 小哥道:“这位办了很多小事的江湖大侠,一不留神竟然帮助了江湖第一美人的林仙儿,他就是那个帮林仙儿挡了梅花盗一招的倒霉鬼。” 李寻欢又道:“不是说他武功不好?既然武功不好又怎么能挡住梅花盗的攻击?” 梅花盗之所以在江湖上有名,归根究底是因为他杀了很多有名的大侠,多的是人想要捉住他,但是没有一个人是成功的,反而被他杀了,这样一个人物,那些武林成名的侠客都没有捉住,怎么会被武功不好的人躲过去了。 小哥道:“这就不清楚了。” 他说得不清不楚,眉眼间仿佛带有神秘的韵味,他又道:“或许是这位龙大侠豪气云天,竟然将梅花盗给震慑住了。” 李寻欢也配合得笑了笑,两人同时将龙啸云武功不好没办法保护林仙儿这件事翻篇。 小哥撇撇嘴道:“不管他们之间有什么龌龊,反正现在林仙儿与龙啸云已经成了结拜兄妹,现在就住在兴云庄。” 李寻欢道:“所以江湖第一美人一开口,全天下的侠客都往兴云庄去了?” 小哥道:“可不是吗?他们一是可以讨好江湖第一美人,而是可以顺便讨论下怎么铲除梅花盗,一举两得。” 他道:“江湖大侠就是喜欢开会,也不知道他们开会能开出什么名头,这么多年一点长进都没有。” 李寻欢叹息道:“可不是,只不过这倒是方便了我行动。” 小哥道:“好了,我都说完了,你的银子也花完了。” 李寻欢点点头道:“真是谢谢。” 小哥道:“谢什么谢,如果你真的要感谢我,下一次来就指名我好了。” 李寻欢:??? 讲真你们不是非常神秘的天机阁吗?竟然还有指名一说? 小哥仿佛看穿了李寻欢在想什么,调皮地眨了眨眼睛道:“对一般江湖人士没有的,但是对你这种大客户,却有。” 他道:“小李探花在天机阁的消费已经到了可以指名讲解人的地步。” 李寻欢道:“但我下次如果去天机阁的其他点……” 他还没有说完,小哥就热情道:“不妨事,我们这些人在各个点之间也是流动工作,只要您想,总能见得到面。” 李寻欢见小哥如此热情,甚至还给他多讲了这么多江湖趣闻,忽然觉得自己如果不同意就会很不好意思,所以便道:“那请问阁下怎么称呼。” 小哥道:“叫我甲二便好!” 这是他的员工号。 李寻欢道:“好,那就谢谢了。” 说完便带着心底泛起的奇怪的触感,转身走了。 天机阁的其他人见小李飞刀走了,才从幕布后嗖的一下蹿出来,伸出拳头,目标就是甲二的脑袋,哪里知道这小哥也像是脑袋后面长了眼睛,随随便便一移动脚步,竟然就将来势汹汹的拳头给躲了过去。 乙八道:“太狡猾了!” 如果不是这狗东西眼尖,看见小李探花出来了立刻抢班蹿了出去,这好事情怎么会落在他的头上? 他们每个人都想为小李探花服务好吗? 且别说是偶尔调动到他们部门的一块砖说李寻欢与城主有点朋友关系,又说他是个非常有钱的大主顾,他们这些满世界轮换的天机阁成员也知道,那李寻欢不仅出手阔绰,而且天南海北的跑,一半个江湖人加在一起,都没有他一个人在天机阁花的钱多。 这种vip中的vip,谁不想要啊,有一个固定客户,下半年的业绩就不愁了好吗? 更不要说他们还能根据天机阁的情报分析出李寻欢前进的路线,到时候只要有点小本事,跟着大客户一路调走不是难事。 想到这,被甲二抢先一步的人就更加气愤,看向他的眼中都喷着火! 甲二洋洋得意道:“你们知道为什么我是甲,你们是乙丙丁吗?” 这是白云城的工作编号,每个字后面有一到十是个顺位数字。 乙八没好气道:“还不是因为你跑的速度快一点,排队在我们前面,才入了天机阁的岗位?” 甲二道:“不不不,这是因为我比你们更能抓住机会。” 他将得意两个大字写在脸上,对牙咬咬的几个人道:“今年的业绩奖是我的了,你们这群小东西就在这里磋磨吧!” 说着,便逃命似的,一溜烟地跑走了。 李寻欢尚且不知自己的出现在天机阁小范围内引起了怎样的震动,他走在街上,看似闲来无事地晃荡,实际上宽阔的胸膛都快被思绪塞买了。 他就想着自己应该怎么混到兴云庄里去,毕竟,他在江湖上人人喊打,贸然出现,搞不好这一次的以捉住梅花盗为主题的屠魔大会就变成屠自己了,虽然他没有做什么,但这世道,光是为了皇上办事,对江湖中人来说好像就是一件很不能容忍的事情,比梅花盗的罪恶还要大。 因为这对江湖人来说,是背叛,背叛了一整个群体。 李寻欢虽然在思考,但并不影响他耳听六路眼观八方,也不只是走到哪里,竟然听见了熟悉的冷清之声。 阿飞道:“从这里到江南兴云庄怎么走。” 他几乎是惊喜地抬头,果然见到了阿飞,才一段时间不见,他身上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李寻欢却觉得,阿飞更加清俊了些。 可是他是抱着父辈看子辈的慈祥心态来看阿飞的。 李寻欢立刻赶上去道:“是阿飞?” 阿飞听见自己的名字立刻回头道:“李寻欢。” 李寻欢道:“你要去兴云庄?” 阿飞道:“不错。” 李寻欢道:“去有何事?” 阿飞冷冷道:“为了成名。” 李寻欢忽然想起来,这青年忽然到江湖上,为的不就是在江湖上成名? 又或者说,同阿飞一样年纪的小子,一般都是怀揣着同样的梦想来这里的。 所以李寻欢的态度还是很好,他道:“如果要去兴云庄,你可以同我一起走。” 阿飞道:“你也要到兴云庄?”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 阿飞想一下道:“你有什么条件?” 李寻欢错愕道:“什么?” 阿飞很认真地解释道:“你带我去兴云庄有什么条件?” 李寻欢连忙摆摆手道:“朋友之间举手之劳,哪有什么条件不条件的。” 但是阿飞坚持道:“那我就不同你一起去了。” 李寻欢这才发现,眼前这青年,是绝对不愿意欠人一点人情的。 李寻欢略作思考便道:“这样吧,我现在虽然没有什么需要你还人情的地方,但你大可将这人情留下来,等我需要帮助时再出手也不迟。” 他这一句话终于安抚下了又准备同驿站人谈价钱的阿飞,他看向李寻欢道:“一言为定。” 李寻欢嘴上虽然答应了,心中却又哭笑不得之感。 从来只听说有人要别人还人情的,从来没听说有人竟然赶着上门还人情的。 他只能感叹,这阿飞,还真是与众不同。 阿飞同李寻欢上了马车,李寻欢的马车很宽敞,足够两成年男人坐着。 阿飞看着李寻欢道:“我去兴云庄是为了扬名,那你是为了什么。” 他想,李寻欢已经不需要扬名了。 李寻欢道:“我是为了追查梅花盗,顺便查查究竟是谁想要我死。” 阿飞记得李寻欢之前不是已经看过死去的诸葛雷便道:“谁要你死?难道不是林仙儿?” 李寻欢忽然坐直了身体道:“你怎么知道?” 他清楚阿飞并不是信口开河的人,听他一开口,便认为阿飞定然是知道什么消息。 阿飞顿了一下道:“哦,你原来不知道。” 李寻欢道:“知道些什么?” 阿飞道:“林仙儿,那天半夜来找过叶孤城。” 李寻欢就连呼吸都变得急促,他催促道:“然后?” 阿飞头一歪道:“然后?然后我把她扔到了雪地里。” 李寻欢听了,目瞪口呆,他道:“为什么是你把林仙儿扔到雪地里了。” 虽然知道阿飞并不知道什么叫做怜香惜玉,但是把一个女人扔到雪地里,这是不是太过分了?不不不,不是这个问题,而且也算不上过分,问题是,阿飞那时候为什么会在叶孤城的房间中。 李寻欢想,阿飞这样的性格,如果你有什么疑问还是直接对他问出来比较好,如果拐弯抹角,他定然懒得回答你,便道:“你那时,为什么会在叶孤城的房间李。” 阿飞道:“为了还他人情。” 李寻欢道:“还人情?” 阿飞道:“怎么,难道我只能欠你人情,就不能欠其他人人情?” 这话其实说的很不客气,但李寻欢却知道,阿飞并没有什么坏心,所以他道:“自然不是。” 阿飞道:“然后我就为了还人情,把林仙儿丢出去了。” 李寻欢道:“如果将林仙儿扔到雪地里,你又怎么确定,是她把金丝甲拿走的?” 阿飞道:“我并不确定,只是猜测。” 李寻欢道:“你说说看。” 阿飞道:“诸葛雷应该死得还不算久,当我们去的时候,他身上有一股隐秘的香气。” 李寻欢的表情忽然变得很一言难尽,他大概是在想,阿飞这是狗鼻子吗? 阿飞道:“这股香气,我虽然不能判断出是不是林仙儿身上的,但昨日来的这些人中,只有她身上的香气让我想要打喷嚏。” 他又道:“而诸葛雷身边的味道,也让我有点想打喷嚏,虽然很淡,鼻子确实挺痒。” 李寻欢想,自己应该相信阿飞的判断,因为林仙儿是有动机的。 他很善于看人,虽然不至于见林仙儿一眼就能看出她光亮外皮下恶毒□□的本质却也知道她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至于得到了金丝甲之后贼喊捉贼? 这不是很正常嘛?金丝甲在身上,就能保证她放出来的约定最后都不会作数,但却像钓鱼一样,美味的饵可以引来源源不断的猎物,那些冲着江湖第一美人名头而聚集在兴云庄的人,就是因为林仙儿美貌而被吸引来的。 推理有理有据,李寻欢自己都要相信了。 他再一次坚信,不管是横空出世的龙啸云也好,还是一直在自取其辱的林仙儿也好,定然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要不然怎么会把江湖上所有的豪杰都聚集在兴云庄? 思考告一段落,一个小念头反而是从脑海中一闪而过,他眼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悄悄对阿飞道:“林仙儿,去叶孤城的房中是想要干什么?” 就算是小李探花也是会八卦的。 阿飞冷冷道:“她去勾引叶孤城。” 李寻欢道:“哈?” 阿飞当他还没有理解,将自己看见的场景说得更明白了一些,他道:“林仙儿在叶孤城面前把衣服脱了。” 李寻欢:…… 所以他说林仙儿是自取其辱来着。 少林寺与兴云庄隔得很远。 叶孤城在少林寺旁坐镇,本人自然不能在兴云庄出现,但即便不行,也有人帮他转播,只不过时间不同步,每一条重大消息都要慢上半天。 所以,叶孤城就给了一块砖随机应变的权利。 朗月跟在他身边,她已经同最近的天机阁联络过了,当时就为了这一天考虑,离少林寺不足一公里的地方就有天机阁的分部,虽然少林寺的人有些不喜,但也没有霸道到不允许人在这里做生意的地步,更何况,他们自己也是经常要到这地方问询的。 叶孤城开始每日一问道:“宫九,今天还安分吗?” 九公子真的刷得足足的存在感,以一个武力不济的反派来说,他简直就是业界劳动楷模。 朗月道:“今日依旧在闭关。” 也不知道是真的找到了天魔策还是别的武林秘籍,这些年的每日一问,十有□□宫九都是在闭关,连带他之前扩张得很过分简直能同金钱帮分庭抗礼的神秘帮派都停下了扩张的速度,一直蜷缩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一动不动。 叶孤城听见朗悦的话却点点头道:“没出来就好。” 他还是挺担心自己的计划被破坏的,虽然宫九实力没有他高强,但是这世界上没有人比叶孤城更清楚他的破坏力有多大。 叶孤城又道:“错金博山炉,怎么样了?” 朗月道:“我方人员已经去接应,想来过不了多久,这宝物就能直接送入白云城的宝库。” 叶孤城想,很好,最近过得还算顺利。 所以,他提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他道:“百晓生,你们盯着他,怎么样?” 朗月一顿道:“我正要向您汇报。” 百晓生觉得自己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在编出了兵器谱之后,他终于从江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他的状态,到了每个人都知晓他,虽然兵器谱上的排名引起了上榜人的质疑,但就看见排名的人而言,都觉得他排得很好,很正确。 最近百晓生也在考虑,要不要再把兵器谱上的排名调整一下,毕竟已经过了十年,十年足够江湖上当年名不见经传的人成长,又足以一些老家伙退出历史舞台。 当他正在思考这件事的时候,忽然听见娇俏的女声,林仙儿扬手从外面走来,带起各种脂粉混在一起特有的香风。 然而,她还没有靠近百晓生就听见对方道:“你身上的香粉味,怎么变淡了?” 林仙儿笑容僵了一下,她没想到对方一出面就狠戳她痛脚。 她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凝神静气,因为百晓生并不知道阿飞做了什么,所以不能同他动气,他们还有合作要谈。 哎嘿,还是好气啊! 林仙儿的眼中闪过一丝儿狠毒的光,如果下一次再见到那小鬼,她一定要给她好看! 她已经想到了整治阿飞的好方法,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方法比让一个少年爱上自己,再狠狠玩弄他,让他失去原有的青春活力以及锐气更加恶毒的报复方法? 这方法只有林仙儿才能想出来,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心是黑的,还因为她的自信无人能敌。 江湖第一美人觉得,只要是男人,就没有办法逃出他的桃色陷阱,在见到白云城人之前,是这样没错。 而林仙儿,还没有见过几个白云城的人。 林仙儿巧笑道:“不过是最近换种香粉罢了,好闻吗?” 百晓生并没有察觉到林仙儿的不悦,他道:“还不错,比之前的好多了。” 林仙儿几乎咬碎一口银牙。 但她知道,眼前这男人,虽然贪图她的美色,却与那些看见她就走不动路的男人不一样,他还要名声,而且人诡计多端,林仙儿同他,比起单纯的**关系,还多出了许多合作上的关系。 林仙儿问道:“少林寺的秘籍,怎么样了?” 百晓生道:“你应该去问心鉴,而不是我。” 也是相当冷淡了。 林仙儿却道:“我问他做什么,那秘籍,虽然是我想要的,但还不是先从你手上过一遍?想来每本都留了手抄本,随后才会转至我的手上,再说,我与心鉴相见的时间,比起同你,少之又少,现在不来问你,要问谁?” 说到最后,她的语气近乎于娇嗔,就算百晓生知道这女人的真面目,也不由地骨头一酥。 只要是男人,听见她的声音,就没有一个会不动心的。 百晓生道:“虽然你这么说,但这一次,我确实还没有拿到最后一本佛经。” 他又看林仙儿一眼道:“倒是你,江湖上有关金丝甲以及梅花盗的事情传的沸沸扬扬,如此大张旗鼓,你究竟是想要干什么。” 林仙儿笑道:“我不想干什么,只是干大部分江湖人都想做的事情罢了。” 百晓生脑筋一转道:“你莫非是说九大宝藏?” 林仙儿道:“要不然还有什么,除了九大宝藏,这世界上便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所有江湖人争抢的。” 她一双盈盈美目看向百晓生又道:“我可听说,只要聚齐九大宝藏,那出来的新宝物,可以延年益寿,驻颜数十年,又有人说,什么愿望都能实现,这可是真的?” 百晓生道:“你问我?我可不知道。” 他一顿又道:“不过确实有些传闻,说可以实现人的任何愿望。” 他想九大宝藏或许只是藏宝图的一部分,聚齐之后应该能开启更大的未曾现世的宝藏,若非如此,怎么会有能实现人所有愿望之说? 热的愿望,都是无穷无尽的。 林仙儿道:“那就是了,你说这世界上哪个女人听见这宝藏内容能够不心动的?” 林仙儿就不能,更何况,她本来就是个有很多很多**的人。 然而,让林仙儿没有想到的是,百晓生听见她的话只是淡淡看她一眼便道:“我却你还是省省。” 这明摆着的泼冷水让林仙儿笑容一僵道:“你是什么意思。” 百晓生冷淡道:“我没有什么意思,只不过如果事情真像你想得这么容易,你觉得我会不动手?” 百晓生不是个正派人物,他有野心,也有智谋,这些加在一起,让他所需要的比常人要多的多的多,要不然,也不会同林仙儿心鉴合谋,从少林寺盗取经书。 这也是令少林寺中人很不能理解的一点,如果有人能盗取经书,少的为什么不是这几年最火的达摩真经,而是上乘武学?要知道,虽然传授上乘武学的经书很少,但也没有达摩真经稀有。 百晓生好像是真的对传说中的九大宝藏无意。 他的冷淡直接让林仙儿面色一变,她冷嘲热讽道:“这九大宝藏与你是结了什么仇怨,竟然连提都不敢提,想都不敢想?” 百晓生并没有被林仙儿刺激到,相反,他竟然还承认了林仙儿的话,百晓生道:“没有仇怨,只是在寻找九大宝藏的人,我惹不起。” 林仙儿道:“这世界上还有你惹不起的人?” 百晓生道:“怎么没有。” 他又道:“上官金虹,我就不想和他打交道。” 百晓生又道:“叶孤城,我要避开他走路。” 林仙儿眉头一皱道:“叶孤城?” 百晓生听见她语气不对,回头道:“怎么,你已经和他打过交道了?” 林仙儿没有说话。 百晓生看他模样,心中就有了猜测,他对林仙儿道:“你既然见过他,就应该知道,与他抗衡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全江湖的人都知道白云城主在收集九大宝藏,而且势在必得,一个知情趣的人,就不会想和他成为对手。” 他上一次见到叶孤城也就是几年前的事,但也不过就是将他心中已经开始模糊的影子再度加重了几分,让百晓生意识到,叶孤城,根本就不是他们这些凡人,可以接触的。 林仙儿又道:“这是你们男人的想法,但身为女人,对男人的诱惑是天生的,在我这样的美人面前,就算是叶孤城……” 她一顿,将只有自己才能察觉到的心虚掩饰过去,林仙儿又道:“就算是叶孤城,也会同一个普通男人一样。” 她甚至都不愿意回忆自己在叶孤城那里遭受到了怎样的挫败,因为那对林仙儿来说,是一种最根本的,自我的否定。 百晓生狐疑地盯着她看道:“你真的是见过叶孤城了?” 林仙儿道:“是又如何。” 百晓生道:“如果你真的见过他,就不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他用一种不知道该说是怜悯还是嘲弄的眼神看着林仙儿道:“不过叶孤城,你有没有见过他身边的婢女。” 林仙儿没有说话,但她试图用充满女性魅力的眼神将自己武装起来。 她的武器就是自己的身体。 但这武器,就算在百晓生面前好像都失效了。 百晓生对林仙儿道:“我见过叶孤城身边的婢女,我觉得她们比你要好看得多。” 他用一种平淡的语气诉说着最让林仙儿抓狂的事实,百晓生道:“你明白吗?地上的山鸡,是无法同天上的凤凰相提并论的。” 他道:“白云城的人都是凤凰,而你是山鸡。” 百晓生道:“山鸡是无法同凤凰争辉的,你知道吗?” 他抬起头来,看见林仙儿已经不再美艳,反而扭曲的表情见怪不怪,因为她已经猜到林仙儿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他又道:“我劝你将表情收敛收敛,因为你这样一点都不美。” 不美,这两个字戳中了林仙儿敏锐的神经,她立刻又恢复了之前美丽又清纯不可方物的模样。 林仙儿忽然道:“你说我没有她们美,但你知不知道,这世界上见过那女人的人屈指可数。” 百晓生道:“我知道。” 要不然林仙儿就不是江湖第一美人。 他又道:“你想做什么?” 林仙儿娇笑道:“秘密。” 比她更美的人毁了容颜,她不还是江湖第一美人? 作者有话要说:  林仙儿:哎嘿,好气哦! #所有看过叶孤城的人都认为我不美了# #比美比不过男人的悲哀# 虽然林仙儿很恶毒,但某种意义上她也算是小李飞刀中第一出彩的女性人物了,虽然是负面意义上的出彩。 大大我不要么么哒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2 17:24:52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2 19:53:53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李寻欢到了兴云庄外。 他现在的位置, 离兴云庄一点都不远, 却能保证其他人看不见他。 阿飞看看他道:“你为什么要躲在这里。” 李寻欢回道:“因为我要想一个让其他人都认不出我的方法。” 阿飞道:“你想好方法了吗?” 李寻欢道:“我在等方法送上门来。” 还没有等阿飞问他什么方法, 就听见马车的门板被“咚咚咚”敲响了,然后又听见铁传甲与敲门的人寒暄, 两人很熟悉。 李寻欢笑道:“方法来了。” 他一下马车就看见一块砖万年不变的脸, 虽然是个俊俏的小伙子, 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 收敛了锋芒,放在人群中,你绝对认不出他,但如果一块砖想要你认出来,便能从他的眼中看出常人不曾有的光彩。 一块砖微笑道:“好久不见。” 李寻欢道:“确实很久不见,这次还要麻烦你了。” 一块砖道:“你我之间何必言谢, 更何况城主已经传信给我,让我给你帮助。” 他又笑道:“不过, 我倒是觉得你很有必要学一学如何易容,不行的话, 让你家中那位学学也行, 否则每次都要找我,也挺麻烦。” 李寻欢却笑道:“诗音她学不来这些,不过我, 倒是真的要自己琢磨看看了。” 他道:“如果不自己学学,那真是连门都不能出。” 然而一块砖却道:“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小瞧你夫人。” 他道:“你可不知道, 小瞧女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李寻欢却道:“这可不是小瞧,只不过诗音向来不喜欢听江湖事务,我若告诉她,反而不美。” 一块砖摇头道:“我也只是说说罢了,听不听都是你的事,反倒是你。” 他抬头看向李寻欢又道:“这次,想要张什么样的脸?” 李寻欢道:“只要是不引人瞩目的脸就行。” 不引人瞩目的脸,这要求听起来简单,但是实行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李寻欢本人的气质实在是太过特殊,即使他的脸变得平庸,但从眼中隐隐透出的神采,却让他看上去与众不同。 然而一块砖小哥已经是熟练工了,他帮李寻欢换过好几张脸,这工作放在他手上,驾轻就熟,一刻的功夫都没到,一张平庸至极的脸便新鲜出炉。 将他扔到大街上,绝对没有人能认出来。 李寻欢叹道:“你的手艺,还是很精湛。” 一块砖将工具收起来道:“有一成的功夫,都是在你脸上练的。” 他眨眨眼睛道:“想要让你看上去平凡无奇,这可不是一般的易容术可以做到的。” 李寻欢道:“谢谢了。” 他都不问一块砖为什么会来这里,李寻欢也知道,一块砖绝对不会因为要帮他多走一趟,就算是帮他易容,应该都是叶孤城的意思。 他顶了一张平凡的脸上了马车,阿飞看见他先是一愣,身体都随之紧张起来,他的手,已经搭在了剑柄上。 但也不知为什么,或许是在李寻欢的眼中看见了熟悉的光芒,他顿了一下道:“李寻欢?” 李寻欢惊道:“你认出来了?” 阿飞道:“你的脸怎么会变成这样?” 李寻欢笑道:“不过是易容罢了,要知道,以我的脸想在江湖上随意走动,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阿飞道:“那你就以这样子进兴云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又道:“那你现在里面等着,等我先进去,你再进去。” 李寻欢道:“为何?” 阿飞道:“因为现在江湖上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们两是见过面的,我虽然在江湖上没有名声,但难保会被那些人认出来。” 他道:“你易容,不就是为了不被江湖人人出来?这样同我走在一起,反而有风险。” 李寻欢忽然发现,阿飞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机敏,还要聪明,这一番话说下来,他竟然找不出丝毫漏洞。 他感叹道:“就连我都没有想到。” 阿飞对李寻欢点点头,随后竟然就从马车上一跃而下,他已经看见了兴云庄,一个人走过去,连半盏茶的功夫都不要。 龙啸云以豪爽好结识朋友为名,全天下的人,只要是正道人士,那进入兴云庄都不问来路,他不仅赚了好名声,也能让阿飞顺利地混进来。 阿飞长得很帅,又很年轻,一进门的时候有不少人盯着他看,但在发现这张脸没什么人认识之后,他们又把脸转了回去。 没办法,这些年纪大的人已经不仅仅看脸和武功了,他们更加在意,背后的名气以及江湖声望,若不是如此,武功低微的龙啸云怎么会出名? 阿飞找了一个角落,安静地蹲了下来,他的气息几乎与周围融为一体,但是一双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远处呈现众星捧月之势被围在中间的龙啸云。 龙啸云打了个寒颤,往周围看看,却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人,又或者所有人都盯着他,让他无法发现这眼神来自何处。 他心道,算了,估计是我的错觉。 随后又投入了新一轮的互相吹捧之后。 阿飞看着这人,心中却有了新的疑惑,他想,这人的武功如此低微,为什么能被其他人包围在最中心?他又想,这明明是江湖上最大的盛事,为什么来的人武功都不是很好? 他不太明白。 他又看看门口,李寻欢也进来了,那些人在李寻欢脸上停留的时间,甚至没有在他自己脸上停留的时间长,可能是因为李寻欢的脸看上去太平庸了,一看就不是有名望的大侠。 今日,是重大侠讨论抓捕梅花盗一事的日子,也是林仙儿宣布要嫁给找到金丝甲之人的日子。 龙啸云看见人来的差不多了,便高声道:“我龙啸云感谢诸位大侠在百忙之中抽空,汇聚一堂!” 之后的话阿飞没有多听,因为那对他来说就是一群没有营养的废物,他好像在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眼角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不知从哪里挤进来的一块砖。 他就像是一条鱼,进入拥挤的大厅不仅没有没有被阻拦前进的道路,反而越走越顺畅,但阿飞却搞不懂,他为什么要在人群中流窜,他的目的是什么? 一块砖也注意到了阿飞的视线,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工作,因为一块砖知道,阿飞是他们这边的人。 对于这被城主教导大的小狼崽子,他们白云城上下认可度还是很高的。 他回头,对阿飞眨了眨眼睛,好像在说,就当没有看见我。 阿飞也眨了眨眼睛,谁知道他在想什么。 在一块砖忙活的期间,龙啸云也终于讲完了他要说的话,举起手中的海碗,仿佛庆贺似的道:“舍妹林仙儿欲嫁给献上金丝甲的能人,想来诸位都是知道的,她天性顽皮,喜欢英雄豪杰,今日这等大局面,定然是要到前厅来看一看,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欢呼声几乎将房顶都掀翻了,阿飞神游的思绪也终于被拉了回来,他看向周围状若癫狂的人,眉头轻轻一皱,因为他实在不知道,为什么林仙儿出来会让这些人如此兴奋。 他还没有get到林仙儿的动人之处。 几乎龙啸云话音刚落,一抹雪白的影子便从幕后缓缓移出,林仙儿是一个年轻的女儿家,虽然不说喜欢穿金戴银,但平日打扮却少不了艳丽的色彩,但自从她见了白云城的人之后,衣着品味上仿佛也有了改变,竟然格外喜好穿浅白或者鹅黄诸如此类的颜色。 不得不说,她穿上这些衣服还是很好看的,在大部分江湖人眼中,简直就是九天之上降落的仙女。 然而无论是李寻欢还是阿飞,心中都有了相同的感觉。 画虎不成反类犬。 见过世界上最适合穿白衣的人,就不会觉得林仙儿适合穿白衣。 林仙儿开口自带欲说还休气场,声音虽然清脆,但并不是很有穿透力,为了听清她的话,在场人无一不是屏气凝神,就怕漏了一句。 林仙儿道:“诸位聚集如此,想来是为了梅花盗,我在此先谢过各位江湖豪杰,愿意铲除江湖一大毒瘤。” 群众一片叫好声,更有人说出了心声,那人道:“梅花盗竟然敢袭击林姑娘,真是可恶至极,我们这些人如果能尽到微薄之力,死了都甘愿。” 重点并不是梅花盗,而是被梅花盗伤到的林仙儿,这些江湖人的目的虽然单纯,但如果是为了美人,也可以理解。 一个江湖,如果没有名动四方可以搅得江湖风起云涌的女人,那就是不合格的江湖。 林仙儿目前还是能担当起重任的。 果然,有了一个人开腔,就有第二个人开腔,不谈梅花盗,倒是说起了与林仙儿有关的金丝甲。 此人道;“若我没有记错,金丝甲原本在诸葛雷手上,但现在却听说,诸葛雷已经死了,而金丝甲也不在他手上,林姑娘可知道此事。” 林仙儿沉痛地点点头道:“不瞒各位所说,在诸葛大侠死前一天,我还见过他。” 群众哗然,立刻让林仙儿细细道来。 林仙儿道:“那一日,我原本是为了拜见叶城主到了塞北。” 阿飞一抬头发现一块砖已经到了他身边,便以不大的声音对一块砖道:“那天,林仙儿根本就不知道叶孤城在塞北。” 她分明就是奔着金丝甲去的。 一块砖也点头微笑道:“如果城主的行踪能被江湖人知道,那我们还干什么饭吃。” 他又对阿飞道:“你且听着,我觉得她应该会暴更大的猛料。” 一听见叶城主的名字,众人当时便一愣,随即道:“叶城主?可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林仙儿欲语还羞地一低头,看她模样,就如同二八的少女。 众侠士的心情很复杂,怎么说,他们就算是没有见过叶孤城的,也听说过他的名声,如果是一般人还好,如果是那男人,除了嫉妒,什么都不能做。 哪里知道林仙儿说变脸就变脸,下一句话便用很失落的语气道:“但是叶城主却不愿意见仙儿。” 他的自称让一块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打了个冷颤。 他觉得这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但是一块砖这么觉得,其他人却未必,听在那些江湖大侠耳中,只有对林仙儿的爱恋,以及对叶孤城的同仇敌忾。 不见林仙儿,这忽然成了叶孤城的罪了。 林仙儿又道:“叶城主不愿见我,我自然也无心同诸葛大侠谈论与金丝甲有关的事,所以便匆忙走了。” 她又道:“但我第二日去,却没有见到诸葛大侠,只见到他在雪地中的尸体,那金丝甲,自然也是不见了。” 有人到过塞北,听了这句话便道:“那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知道金丝甲存在的人也并不多,无非就是同样居住在客栈中的人,莫非是客栈中的人杀人夺宝,立刻带着金丝甲逃了吧?” 他这一言,引起了众多人的赞同,都对林仙儿道:“那天早上,有何人出门,林姑娘可知?” 然后林仙儿又露出了她标准的欲言又止表情,便道:“这……” 众人一听“这”,就知道有戏,接着又道:“林姑娘休要卖我们关子,这可是同整个江湖息息相关的大事,知道什么就说出来,我们这么多大侠,难道还不能帮你吗?” 林仙儿立刻道:“我不是这意思,只不过当天早上走掉的人,委实不可能做杀人夺宝这种事。” 她又摆着犹豫脸道:“当日上午走的,不是别人,正是叶城主。” 场面再次变得鸦雀无声。 如果这时林仙儿说的不是叶孤城,而是别人,或许这些人的反应时间还会慢一些,毕竟叶孤城名字的震慑力很大,在江湖上,除了他,大概也只有上官金虹的名字有这么大的作用。 至于李寻欢,他不算的,谁都知道,小李探花如果不是被人杀到门上,不会轻易出手,他是一个读书人,身上没有江湖人的草莽气,否则,名声也不会如此之差。 江湖大侠喜欢欺负老实人,真像上官金虹那样霸道的,反而没有人敢说一个字的不是。 叶孤城,这是一个奇妙的名字,对江湖人来说有异样的震慑力,但他们对叶孤城,有的最多是震撼,而不是恐惧。 他们不会像恐惧上官金虹一样的恐惧叶孤城,因为他出场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所以,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终于有人不太有底气地说道:“就算是叶孤城,杀人夺宝也是不对的。” 有人立刻接了一句道:“你莫不是忘了龙渊剑?他不仅夺宝,还把宝藏给毁了。” 又有人道:“不是说那金丝甲很可能是九大宝藏之一的龙鳞甲,如果他因此将龙鳞甲拿走了,不也很有可能?” “是极是极,但若是叶孤城把龙鳞甲拿走了,我们就算加在一起,都没办法把宝藏夺回来?” 听见这话林仙儿又狠狠咬牙。 刚才还说是你们这么多江湖大侠聚集在一起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事,现在就直接成了因为是叶孤城,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 改口真快。 林仙儿又柔声道:“诸位可否再听我一言?” 开始打退堂鼓的众人又被林仙儿拉了回来,不管怎样,美人的话还是要听的。 即使他们心中为了林仙儿把金丝甲找回来的渴望并不是很强烈。 宝藏是身外之物,毕竟以他们的能力,根本没有办法设计九大宝藏,如果仅仅是一副金丝甲就能娶到江湖第一的美人,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女人在这时代,一般情况下都是男人的附属价值,如果说普通的女人就是一件衣服,那林仙儿无非就是最贵重的衣服,只要穿上这件衣服,连带着她的丈夫都会变得珠光宝气起来。 想要成为一流的大侠,如果没有高强的武功,也可以另辟蹊径。 比如说娶江湖第一美人,在江湖第一美人名头易主之前,她的丈夫在江湖上的风头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但对这些半吊子的江湖大侠来说,名声,说到底还是没有他们的性命重要。 如果娶到林仙儿的代价是死,那还真要掂量掂量。 林仙儿又道:“我想找到金丝甲,并不是给我自己用。” 她又缓缓说出了另一重用意,林仙儿道:“诸位不是想知道,为何我义兄对上梅花盗却没有死?” 听见自己被提及,龙啸云下意识抬起了胸膛,好像在证明自己的勇敢与无畏。 林仙儿道:“诸位都知道,我义兄虽然胆识无双,但比起江湖的各位大侠,武功并不是很好,但是梅花盗,他是公认杀了江湖无数高手的存在,义兄能够活下去,也多亏了金丝甲。” 她道:“金丝甲,可以挡住梅花盗无往不利的暗器。” 听见她话的大侠露出一丝了然,他们怎么说龙啸云这种在江湖上一点名气都没有的小楼楼能救江湖第一美人,原来是金丝甲的功效。 又有人试探道:“我听说,金丝甲原本是在平湖百晓生手中?” 林仙儿又道:“不错,但是在之前,百晓生已经亲手将金丝甲送给了我义兄。” 明显不想细说其中的过程。 但这些人却仿佛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结果,若不是有了金丝甲,以龙啸云的武功,是万万不能救下林仙儿的。 又有人道:“龙大侠既然见过了梅花盗,可知道对方是怎么用武器的?” 龙啸云脸上闪过一丝歉意,他道:“在下武功低微,虽然侥幸救了义妹,确实在没有看清梅花盗是怎么出手的。” 在场人听见这句话,虽然面上不显,但是心中的想法却惊人的一致。 众人:要你何用! 又有人道:“金丝甲既然是在龙大侠手中,又怎么会到诸葛雷手里?” 林仙儿又道:“那是因为在大哥拿到不久之后,金丝甲又失窃了。” 她好像在编故事,故事虽然离奇,但每一个情节都有理有据,给众人听了,虽然觉得挺无语的,但又找不到什么错处,索性只能认同林仙儿所说的就是真相。 众人又在掂量了,如果他们之前离开,充其量只是不受美□□惑,毕竟那金丝甲是给林仙儿用的,但是现在,只要他们还想要名声,就绝对不能退出铲除梅花盗一事,更何况,谁知道梅花盗有没有过来报复,如果他们现在一个人两个人单独走了,被梅花盗杀了怎么办? 为了让梅花盗不被杀死,找回金丝甲便成了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 即使他们到现在还不知道,找到了金丝甲应该是谁来穿。 好像每个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金丝甲应该是自己穿才对。 不同人的声音又开始变了。 “如果是这样,那叶城主将金丝甲独占,确实很不对。” “我们可以先借,等捉捕到梅花盗之后再还给他。” “是极是极,否则,我们怎么能顺利捉捕梅花盗?” 一个人开口,就有两个三个四个,一时间,刚刚都准备离开不帮助林仙儿的人都改了口,开始声讨叶孤城的不是起来。 但这都是因为叶孤城不在他们的面前,如果在他们面前,也不知道这些人会怎么说。 林仙儿眼中闪过一丝满意,她就知道这些人会这么说,她什么已经猜到了,一旦她说出拿走金丝甲的人是叶孤城之后,众人会打退堂鼓的反应。 她想,这些人看不起女人,也看不起□□,天天自认为是江湖大侠,谁知道内里是个什么东西,男人都像狗一样,很容易被驯服,但他们在床上说得话,好像要掏心掏肺为你付出一切,这都是没办法相信的。 只有找到他们真正害怕的事情,把人吊住了,才能达到想要的目的。 林仙儿对现在的局面,很满意。 阿飞还是待在角落里,不参与江湖人的对话,他身边只有一块砖一个。 但是在看完短短时间内江湖人的反应之后,他的脸上却浮现出显而易见的困惑。 阿飞对身边的一块砖问道:“他们是什么意思?” 一块砖还是笑眯眯的,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所以你无法看出他眼中的情绪,是不达眼底的笑意,还是领地受到侵犯的愤怒? 没人知道。 一块砖道:“你是不是不能理解,他们这么快就改口?” 阿飞点点头,但他随后又道:“我还不能理解,为什么林仙儿说一句,这些人就认为金丝甲是叶孤城拿走的,明明没有人看见,而叶孤城也不屑于带走金丝甲。” 就好像凭借林仙儿空口白牙说了一通话,所有人就站在她这边一样。 一块砖道:“因为她是江湖第一美人,江湖第一美人说话,总是比一个真正高手说话,相信的人要多得多。” 阿飞道:“一般人,难道不会相信高手?” 一块砖道:“你说的是一般人,但你要知道,聚集在这里的江湖大侠都是些乌合之众。” 他与阿飞的对话声音很低,保证那些乌合之众听不见,当然,他们现在的注意力都在林仙儿身上,绝对不会有人跑来关注阿飞的。 一块砖道:“江湖第一美人,她说的话对这些人来说就是圣旨,而且在他们心中,林仙儿就是九天之上的仙女,楚楚可怜,她是绝对不会随意污蔑任何一个人的。” 阿飞道:“所以叶孤城就不得不被污蔑?” 一块砖道:“在他们看见城主之间,或许会这样。” 阿飞又道:“但,他们要叶孤城交出金丝甲。” 他眉毛一扬道:“金丝甲不是叶孤城拿的,但就算是他拿的,为什么他要交出来。” 一块砖道:“这就不知道了。” 他带着一点坏心眼道:“你可以问问他们。” 他道:“所有你不能理解的事情,都能通过提问来寻求答案。” 他支了一个歪招,但阿飞又是一个非常实诚的孩子,所以无论一块砖说什么,只要他觉得是正确可行的,就会去做。 于是他忽然大声道:“金丝甲不会是叶孤城拿走的。” 他从丹田提气,保证每个人都能听得见自己的声音,果然,阿飞一出声,就看见所有原本还在吵闹的人都停了下来。 他们回头,用一种绝对不含善意的眼神盯着阿飞看。 林仙儿之前还没有看见阿飞,但他这么一出声,却把自己给暴露了,她眼中闪烁着报复的快意,显然是想到了什么好方法折磨阿飞,但是面上却不曾改变。 众人被打断,心情本来就不是很好,身为江湖大侠,他们最讨厌自己的权威被质疑,回头一看,发现开口的竟然是一毛头小子,心情别提有多糟糕,眼中还带上了轻蔑。 有人道:“小子,这里可不是应该你说话的地方,还是回去找你妈喝奶吧。” 粗俗的言语却引起了哄堂大笑,当然,这些人都不是哄笑说话人的,而是在说阿飞,看他的眼神,分明就写了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几个大字。 但是阿飞却好像没有受到侮辱一样,接着道:“你们听这女人说了几句话,就确定金丝甲是叶孤城那走的,有什么证据?” 又有人道:“这还要证据?林姑娘怎么会污蔑叶城主。” 阿飞又道:“叶孤城那里肯定没有金丝甲。” 有人道:“那定然是他把宝贝藏起来了。” 很奇怪,明明每次开口说话的人不是同一个,但他们的思维确实连贯的,在场人虽然来自不同地方,来自天南海北,但他们确实形成了阿飞不能理解的集体意识。 所有人的想法都惊人地相似。 有人忽然道:“这小子一直在为了叶孤城说话,难道是叶孤城的同党?” 从叶城主到叶孤城,又将阿飞打成同党,不过是几分钟的事情,阿飞眼中有金属般的光芒一闪而过。 他知道同党这个词,他也知道同党并不是一个好词。 林仙儿忽然柔柔弱弱道:“阿飞小兄弟,你怎么会在这里。” 阿飞冷冷看着林仙儿,不说话,但他的眼神,却好像有刀子,随便一刀就能将林仙儿千刀万剐。 这种刀子似的眼神并没有吓到林仙儿,反而还带给了她诡异的快意,这世界上有一种人,越被人憎恨就越快活,因为这能让他感受到报复的快感。 林仙儿就是这种人,她让阿飞不高兴了,要不然,阿飞绝对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但她报复的方法,不就是让阿飞不高兴吗? 林仙儿一开口,就引起了无数人的关注,同样是关注,阿飞获得的是嘲弄,但是林仙儿所获得的,却是无休止的吹捧。 立刻就有江湖大侠柔声道:“林姑娘你认识这青年?” 连小子都改换成了更文雅的词汇,就仿佛担心那些粗鲁的言辞会惊到林仙儿一样。 这当然是无法惊到林仙儿的,因为她本人是一个能用恶毒来形容的女人,在恶毒的内里外包裹纯洁无瑕的表情,这是她最要命的地方。 所以林仙儿道:“阿飞小兄弟,就是在塞北的龙门客栈认识的。” 众人一听有戏,那龙门客栈,不就是叶孤城出现的客栈?联系到阿飞之前一直在为叶孤城说话,他们最起码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这小子,肯定同叶孤城有关系。 江湖大侠的语气变得更加循循善诱,就好像林仙儿是一只惊弓之鸟,怕他们说话声音大一点,就会把她吓死。 他又道:“那这小子,莫非同叶孤城有关系?” 林仙儿看阿飞一眼,又露出了招牌的欲言又止表情,她道:“叶城主住在龙门客栈,就是他说的。” 江湖大侠大喜过望,仿佛找到了重要的证据,来证明阿飞就是叶孤城的同党,回头看向阿飞的表情不由带上了一丝洋洋得意,就算是声音,都很兴奋。 他道:“小子,这下你应该承认了。” 阿飞冷冷道:“承认什么?” 那人道:“承认你是叶孤城的同党!” 他耀武扬威似的说道:“我劝你,还是快点说出叶孤城在哪里,连同金丝甲的去处,否则我们就要不客气了。” 阿飞听见这人的话,脸上几乎要结一层寒霜,他道:“你要不客气什么?” 那人道:“怎么,我们这么多人,你就一个,还敢同我们叫板?” 阿飞道:“你们虽然有一群,但都是乌合之众,我虽然只有一个,但我却有我的剑。” 说着,竟然拿出了他玩具似的铁条子。 那人道:“你叫这个,剑?” 阿飞不回答,因为他已经不想回答,他向来是不回答必死之人的话的。 哄堂大笑。 那人道:“就让我来告诉你,什么才是剑。” 他也是剑客,身上的剑被安放在剑鞘中,剑鞘华丽,不仅有精雕细刻的花纹,还有宝石镶嵌在刀鞘上。 这定然是一把很贵的剑。 阿飞不在乎剑贵不贵,他只在乎,剑,有没有用。 能杀人的剑,就是好剑。 江湖人道:“我们虽然人多,却不时兴欺负你这样的毛头小子,所以你的对手只有我。” 嘴上说着冠冕堂皇的话,但是眼里只有戏谑,他对上阿飞,这在围观者的心中,就是以大欺小。 但是他们才不在乎,身为江湖人,谁没有以大欺小过? 阿飞道:“拔剑吧。” 他的脸很冷,声音也很冷,也从来不在对决的时候说垃圾话,因为叶孤城教导过他,在对决中说太多话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死的,绝对不会是他。 这样不作回应的态度让江湖人很不高兴,他的脸虎下来,又对阿飞道:“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说着,拔出白亮的剑刃,竟然就向阿飞冲了过去。 阿飞眼中光芒一闪,太慢了! 他从来就没有看过这么慢的剑,就像是跛足的笨熊,但熊有厚实的皮毛以及坚韧的熊掌,而对方,只有一把看上去华丽的剑。 一点用都没有! 剑光一闪,血从人的身体中喷溅而出,洒在地板上。 没有人说话,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血究竟是从谁身上喷溅出来的。 他们不得不承认,自己没有看见阿飞动。 或许是吓傻了? 有人这么想,但当这想法从脑海中划过去,就连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是身为江湖人的直觉,在经历过大大小小的事情,杀过大大小小的人之后,就算是乌合之众对于生与死都有了另类的感悟。 他们虽然分辨不出谁在说大话,谁没在说大话,谁是真的高手,谁是假的高手,但在生死关头,却能判断出掌握生死的那方。 所以,即使没有本事,却能活到现在。 “轰隆——” 持剑的江湖人,倒地了。 阿飞将他的铁片条插入腰带,但无论是谁,都不能出声嘲讽,他们甚至说不出话来,像是吓呆了的金鱼,鼓起眼睛看着阿飞,喉咙间不断发出“嗬嗬”的声响。 想要说话,却偏偏吐不出一个词。 他们能看出来,眼前这青年,虽然大放肆词,虽然说的话让他们嘲笑,但却是一个很厉害的剑客。 厉害到哪里,他甚至可以杀死在场的任何一个人。 他说的没错,在场人虽然不说话,但心中却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与这青年作对比,他们都是乌合之众。 林仙儿尖锐的声音响起,她的嗓音并不同于一开始的娇柔,但此时此刻,没有人在意这一点,因为他们都惊呆了。 林仙儿惊道:“你杀了他!” 阿飞道:“不错,我是杀了他。” 他用冷冷的眼睛看过林仙儿又看过目瞪口呆的江湖人,道:“如果你想要杀我,那我就会杀了你们。” 杀,这个字仿佛是什么奇怪的开关,竟然让震惊的江湖人回过神来,他们接触到青年眼中的杀气,忽然意识到,这人说的并不是什么假话,而是真的。 他们就要坐以待毙,任凭此人杀戮? 怎么可能? 心中忽然燃起一丛火焰,是杀意,是由杀衍生出来的火焰,他们道:“这小子要杀了我们,我们要先下手为强把他给杀了!” 一个两个三个,越来越多的人拿起了武器,或许是阿飞的杀意太明显,又或许是刚才眼前一幕让他们十分震惊,拥有集体思想的人又同时被感染,产生了杀死阿飞的**。 坦诚的青年不会回避,他的信念只有一个,那就是战! 这些人想要杀死他,那他就提前杀死他们。 这么想着,却忽然发现自己的衣领子一轻,像被拎小鸡崽子一样拎了起来。 他离地近两米,下面就是江湖人的头。 如果他此时能抬头,就会发现用轻功踩在人身上行走的有两人,一是头戴斗笠的女子,二是笑眯眯的一块砖。 他刚才也不知道去哪里了,现在看来,应该是去搬救兵了? 女子似仙人踏月一般的来,又似仙人踏月一般的走,斗笠上连接的轻纱是半透明的,更不要是一边被掀开。 所以江湖人便看见了,真正貌若天仙的半张脸。 是朗月。 朗月才不管江湖大侠在想什么,同一块砖一起将阿飞提了老远,等到了人追不到的地方落地才道:“你真是给我添了不少麻烦。” 说的自然不是阿飞,而是一块砖。 一块砖却嬉皮笑脸道:“我这也不是看他们不爽,想要给他们一点教训?” 朗月冷笑道:“我看你不是不爽,是已经气炸了。” 一块砖道:“如果你听见他们说什么话,也是要气炸的。” 他又道:“所以,现在这小朋友怎么办?” 小朋友是阿飞,严格意义上,他真是被一块砖推出去的大□□。 阿飞:? 朗月道:“还能怎么办,先送到城主那里。” 她又看向一块砖道:“至于你——” 一块砖表情突然严肃。 朗月道:“你一会儿先给我说说,他们怎么污蔑城主的吧。” 她道:“如果你所言属实,我亲自来整治他们。” 一块砖嬉皮笑脸道:“那就劳烦朗月姐姐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李寻欢:还有人记得我吗??? PS:小李飞刀里面众人污蔑李寻欢为梅花盗一段汇聚了各种人间极品,感觉小李飞刀最大的看点就在这里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林姑娘……” 几乎所有人都回头, 以犹豫的眼神看向林仙儿。 他们的神情是犹豫的,但在林仙儿看来却带着另类的软弱, 唯唯诺诺, 根本就不像个男人。 但是现在不像男人的,不止一个两个, 而是一群。 她深吸一口气, 告诉自己要镇定,既然早就知道这些人是乌合之众, 为什么还抱有期待? 但她实在没有想到,这群乌合之众竟然连一个阿飞都没有留下来,死了人,激发出来的并不是他们的血性, 而是他们的畏惧。 她又回头看龙啸云, 发现他的目光躲躲闪闪, 显然此刻并不准备出现多说两句话。 罢了罢了,林仙儿虽然心中烦躁, 但也只能靠自己。 她朗声道:“各位稍安勿躁,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将这位大侠给安葬了。” 她一开腔, 其他人才发现, 原来还有具孤零零的尸体躺在地上没有收拾。 哦,他们忘了。 所有人只记得阿飞杀了他的模样, 但是在他们心中留下更加深刻印象的则是刚才才看见的美若天仙的半张脸。 光是想想就心中摇曳,竟然连刚才那青年杀人逃走的事情都不记得了。 可能这才是林仙儿暴躁的最主要原因,原本以为要刮花脸的只有岚风一个, 现在竟然冒出了第二个朗月。 林仙儿:??? 真是日了狗了。 她又深吸一口气。 那些个江湖大侠就算是收敛尸体都心神摇曳,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江湖大侠:啊,真美啊。 他们抬头,看见林仙儿娇俏的脸庞,忽然又觉得她没有那么美,刚才吃迷药一样觉得林仙儿貌若天仙,但是现在就好像雾里看花的迷雾破了,她也不过就是一个人。 一个挺美,但不是特别美的人。 如果让林仙儿知道这些人的想法,估计要吐血三升。 龙啸云的准备充足,估计是早就想到这次屠魔大会又会死人,兴云庄里竟然已经打了几口棺材,但谁都不知道,这些棺材这么早就会被派上用场,而且死得还是自己人。 宝剑精雕细琢的大侠已经退场,所有人都安静地坐在凳子上喝闷酒,现场的气氛很是沉闷,完全想不到一开始他们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林仙儿的笑容中多了一丝疲惫,但除了离她最近的龙啸云,没有人能看出这点微小的变化,她又道:“各位大侠,你们怎么看?” 有山羊胡子的侠客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子,老学究一般道:“此事,还需要从长计议。” 林仙儿心中一咯噔,心想,坏了。 她最怕的就是江湖人的从长计议,这用在别人身上倒令人高兴,但用在自己身上,就不太令人满意了。 因为你永远无法知道,江湖人的从长计议要多久。 突然,有男声从门外传来,声音郎朗,仿佛辽阔的天空,那人道:“什么从长计议!” 林仙儿听见这声音,就惊喜回头,果然看见了一眼熟的青年。 是游龙生! 他显然是赶路匆匆来的,衣角还有策马扬鞭掀起的灰尘,向来是一路快马加鞭,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赶过来。 藏剑山庄的少主游龙生,原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么小规模的江湖集会之中。 乌合之众之所以是乌合之众,就是因为一个有名望的真大侠都没有。 李寻欢:…… 其实我来了。 他还是以一张路人甲的脸混在人群之中。 林仙儿发现游龙生来了,即使心中高兴,面上也不会表现,因为她将自己当做是高高在上的玉女,这样的女人,是万万不能与某个男人有太亲密的表现,所以,她只能在游龙生看得见的角落,含情脉脉地看他一眼,这对游龙生来说,已经是莫大的鼓舞。 游龙生道:“你们在说什么!” 众人看他,都眼含敬畏,不仅仅是因为他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还因为他人尽皆知的好武艺。 在青年一代中,没有人用剑用得比游龙生更好,要不然,他也不会如此意气风发。 龙啸云走出来,他脸上的表情充满了尊敬,看着游龙生,一点都不像是看小辈,而是在看不得了的江湖大侠,隐形的崇拜让游龙生浑身舒坦。 龙啸云道:“游大侠不知,这里刚才,出了一点小事。” 游龙生道:“小事?我看一点也不小?” 他又隐晦地看了一眼林仙儿,正好接触到她脸上混杂着惶然与焦灼的表情,又看见地上的一大摊血迹,以他的眼力,自然能看出,这是锐器造成的伤口,而流出这么多血的人也一定死了。 游龙生道:“这里有人死了?怎么回事?” 龙啸云叹了一口气道:“是一位少侠做的。” 游龙生冷冷道:“少侠?”他嗤之以鼻道,“在这里杀人,根本就称不上是侠。” 他又问道:“杀人的,是谁?” 龙啸云没有说话,因为他到现在都不知道阿飞是谁,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同叶孤城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江湖上又确实不曾出现过这个人。 还是林仙儿的消息比较灵通,她立刻道:“叫阿飞!” 游龙生更加嗤之以鼻道:“无名小辈。” 龙啸云道:“他虽然在江湖上没有名声,但是却练得一手很好的剑法,不能说成是无名小辈。”说完又状似无意地感叹道:“我还没有见过那么快的剑!” 他知道,青年都是血气方刚,也都很容易被激怒,游龙生的剑,在青年一辈中是第一,他的傲气也是第一的,所以必定听不得有人的剑比他好。 果然,游龙生听龙啸云的话又冷冷道:“那是你没有见过真正的剑客。” 他这么对龙啸云说话是很不客气的,但别说他说话的对象是龙啸云,就算是现在兴云庄的任何一个人,都只有低头称是的命,因为游龙生的武功,也因为他背后的藏剑山庄。 藏剑山庄才是现在江湖上真正的第一山庄,在藏剑山庄面前,兴云庄根本就不值得一提,就像是泥土做的。 藏剑山庄中有九大宝藏之一的鱼肠剑,但就算霸道如上官金虹,都不敢上前明抢,这已经证明了藏剑山庄的分量。 在江湖上,就算是从这山庄的名头,也不会有什么人想要惹到游龙生。 游龙生又道:“叫阿飞的,为什么杀人?” 龙啸云还没有说话,就被林仙儿接过了话头,一开腔,清脆如百灵鸟的声音就让游龙生酥了半边身子。 他到底是半大的小伙子,还是处于热恋期连传家之宝都能拿出来当做是定情信物的那种,自然林仙儿说什么就是什么。 林仙儿表情委屈,那就是阿飞欺负了他,欺负了林仙儿,就是同他游龙生过不去。 所以他明明没有听林仙儿说话的内容,只顾欣赏他的嗓音,就拍案而起道:“岂有此理,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人,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是几流货色。” 林仙儿用崇拜的眼神看向游龙生,又不痛不痒地补上一句道:“但阿飞,同白云城主叶孤城有点关系。” 游龙生卡了一下,立刻道:“不就是白云城主?我藏剑山庄好歹也是江湖第一山庄,难道还怕了他不成?” 这是,躲藏在人群中的李寻欢就微微叹了一口气,这游少庄主,定然是没有见过叶孤城的。 他顿了一下,想来家中的长辈已经告诫过,但是这年级的青年,哪一个不会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逞强?有眼睛的人就能看出他对林仙儿的脉脉情意,别说是没有见过的叶孤城,这时候哪怕是他爹出现在面前,恐怕都是要呛声的。 游龙生是贵客,他这样的贵客,自然要被迎到内间,又有林仙儿陪同的,没过一会儿的功夫,大厅又变得吵吵嚷嚷,龙啸云游龙生甚至林仙儿都不在了,自然能给这些江湖人畅谈的空间。 留着山羊胡子的人道:“游少庄主,还是太年轻了。” 年轻二字中有无限的深意,但在江湖上,这绝对不是一个褒义词,因为年轻就代表着没有资格,就代表着犯错,当一个江湖老前辈说谁年轻时,一定是因为他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就比如说现在,在这山羊胡子说了以后,又听见一背后背斧头的人道:“可不是,他一双招子,都要黏在江湖第一美人身上。” 又有人道:“这话说的,年轻气盛,除了武器,不就是美人了吗?” 有人接了一句道:“你将美人排武器后头?” 哄堂大笑。 背板斧的人又道:“但是只在乎美人说了什么,完全看不见我们这些老人,这就不太对了。” 他叹息道:“简直就像是被迷了心神一样。” 又有大片的人迎合是极是极。 他们谈论起来,就好像刚才被林仙儿迷得不认识东南西北的人不是他们一样。 但现在林仙儿一走,他们好像就从对方异样的魅力中逃了出来,又或者是,他们发现了某种可以打破林仙儿桃色陷阱的东西。 有人忽然道:“你们记不记得,刚才那白衣美人?” 林仙儿也穿白衣,但说起白衣美人,在场人中没有一个会想到林仙儿的,他们想得都是头戴斗笠的朗月。 果然,立刻有人道:“此等美人,就算是想要忘记,都忘不了!” 想想,竟然露出了心旷神怡的表情。 有人道:“应该是叶孤城手下的,要不然怎么会把那小子救走了?” 他们根本就没有人看见一块砖,即使知道有两人带走了阿飞,却只记得朗月神女一般的容貌,哪里还记得她旁边有一个俊朗的小子。 山羊胡子叹道:“说实在的,老夫此生阅女无数,却从未见过有此不应存在于天地间的美貌。” 有人忽然道:“如果是白云城手下,不就是叶孤城的人吗?” 又有人道:“是叶孤城的婢女?” “也有可能是妻妾。” “但我却听说叶孤城不近女色。” “你家又这样的妻妾,会允许她出来抛头露面,还救了另外一个俊俏的男人?” “确实如此。” “那应该就是婢女吧。” “婢女都如此美丽,白云城中的女人,究竟要长成什么样?” “不是有人说,那塞北的锁龙阵到现在都没有人进去过,叶孤城本人也如同天外飞仙,可不就是仙人洞府,出来的婢女都是仙人。” “管她是不是仙人,我只觉得,那女人比林仙儿好看多了。” 众人忽然恢复了沉默。 怎么说,虽然刚才被林仙儿迷得七晕八素,大都是因为皮相,没有像游龙生自以为的爱情,所以这些人的坚贞程度也比游龙生低上很多。 果然,白云城的女人是比林仙儿好看吧? 心怀鬼胎的男人们对视一眼得到了相同的答案。 没错,女人,真的比林仙儿好看! 容貌的魔力,差点让他们愿意为林仙儿单挑叶孤城,但是现在,当容貌的魔力衰退,又见到比林仙儿更美丽的白云城女子,心中的天平就有了倾斜。 或许,叶孤城没有拿金丝甲? 想到被阿飞杀死的人,想到他精妙的一剑,不由自主打个寒颤。 果然,关于他们要不要去找叶孤城,还是掂量掂量吧。 林仙儿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她现在的心情很好,因为游龙生的出现。 对方给她的定情信物鱼肠剑还被收拾在衣服最里层,对林仙儿而言,鱼肠剑不仅是九大宝藏之一,还是全天下少见的神兵利器,她的武功不好,但如果武器好一点,还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便以此为由,将鱼肠剑从游龙生那里要了过来,当作防身的武器。 林仙儿想,如果藏剑山庄的庄主知道他儿子把传了不知道多少代的宝贝拿出来送给了一个女人,不知道会露出怎样可怕的表情。 她轻蔑一笑,所以说,男人就是狗啊,给一块骨头就极容易被驯服的狗,游龙生这样的年轻小子,几次没见就可以驯服得服服帖帖,哪要担心别的。 她说东,游龙生绝对不会往西。 抱着这样诡异自豪的心态,她进了兴云庄的内院,在这里,藏了一个谁都不知道,也根本不应该在这里出现的人,百晓生! 林仙儿见到百晓生的第一件事,就是对他冷嘲热讽,他道:“你不愿意出来又怎么样,还不是这么多人到了兴云庄,为我做事。” 百晓生淡淡看她一眼,没有说话,但他那眼中,仿佛没有看见林仙儿,只是看见了一团会说话的空气。 林仙儿简直要被气死了,她这个人,无论是女人用怨毒的眼神看着她也好,男人直流口水盯着她也罢,都能让她感觉到从心底深处升腾而上的自豪感,但只有一种情况,是林仙儿最讨厌的。 她最讨厌别人看不见她。 百晓生显然知道怎么才能最快惹怒林仙儿,所以他就无视她。 林仙儿盯着百晓生看,眼中满是怨毒,她不能拿百晓生怎么样,因为百晓生此人,无论是智谋,还是武功,甚至小心眼,都在她之上。 林仙儿道:“你究竟是个什么狗脾气,原本都说好的帮忙,听了叶孤□□字竟然就龟缩在庄子里不出来了,要不是我临时把游龙生叫来,这大会连办都办不起来,早被人上门给踢馆了。” 百晓生听见她的话,却突然来了兴趣,但是他的兴趣点很古怪,竟然兴致勃勃对林仙儿道:“你说,有人上门踢馆?” 踢馆这词还挺时髦的。 林仙儿肺都要气炸了,明明她是想要告诉百晓生他临时变卦的严重性,没想到对方竟然还很开心似的?他到底记不记得他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不管是谁翻船了都没有好结果。 哪里想到,百晓生还没有等林仙儿说话,就接上了下一句话,他道:“我不是和你说了,别同叶孤城扯上关系,如果想要忤逆他,倒霉的一定是你。” 林仙儿的肺炸了。 她冷笑道:“那还真是抱歉了,我没有倒霉,相反我觉得倒霉的会是他们。” 百晓生却道:“不,你一定已经倒霉了。” 林仙儿的眼神已经不是怨毒了,她像母老虎一样,眼中喷射出两道火焰,那是□□裸的怒火。 百晓生道:“你看,如果你没有倒霉,绝对不可能用这样的眼神看这我。” 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甚至带了点炫耀,百晓生又道:“你了解我,就如同我了解你,我知道,如果我之前说得不对,你根本不会反驳,而是用轻蔑的眼神看我,告诉我你又找到了哪个男人愿意帮助你,而你的计划又有多么成功。” 百晓生道:“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把自己太当一回事,你要知道,不是每个男人在你面前都像狗一样,就像是叶孤城,他也是个男人,但你勾引他却失败了。” 他看见林仙儿的脸已经涨红了,却依旧没有停止,就如同林仙儿说的那样,百晓生,他是一个很小心眼的男人,一个很小心眼的男人总是会记得自己受到的侮辱,即使是一句冷嘲热讽,也能让他记很久。 就比如说是现在,他所等待的就是这样一个,不断嘲弄林仙儿的机会。 他又道:“让我想想,你是不是遇到了,白云城的女人?” 林仙儿的瞳孔忽然放大,就连心跳都漏了一拍。 百晓生笑了,他道:“你看,我猜对了。” 林仙儿冷声道:“闭嘴!” 百晓生没有闭嘴,他道:“你感觉怎么样,遇见比你漂亮,气质更加出尘的女人。” 他满怀恶意道:“你知道吗,那些人,她们是天上的凤凰,而你只是地上的山鸡。” 林仙儿道:“我说了,给我闭嘴!” 百晓生又道:“凤凰与山鸡永远不是一种东西,山鸡就算是收集了无数鸟雀的羽毛披在身上,也不会成为凤凰。” “因为山鸡,根本就不会飞。” 林仙儿道:“我说闭嘴,你听不见吗?” 百晓生笑道:“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脸变成了什么样子?” 林仙儿不说话了,只是表情一僵。 百晓生道:“我建议你出去,找一面镜子,看看自己现在的模样。” 他又道:“如果你知道自己现在顶着怎么样的一张脸,就会知道,自己甚至还不如一只山鸡 。” 原本的林仙儿是美的,但是现在,她的表情狰狞如恶鬼,脸丑陋得可怕。 那是一张让男人看见了,就会震惊退后的脸。 林仙儿终于收敛了表情,但是她的脸色还是铁青,她猛地退后,从这房间中逃了出来,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能再面对百晓生,再面对百晓生,她的表情只会变得更加糟糕。 百晓生满意地看着房间,没了暴怒的林仙儿,这里又变得很安静,安静到让他可以考虑新一本兵器谱的地步。 高高在上的自然还是叶孤城的剑,百晓生到现在都坚信,只要是看过叶孤城的人就会知道,自己的武功,自己的境界永远不可能达到他的境界。 那是凡人无法突破的境界。 他或许是最坚定认为叶孤城非凡人,而他手下的人也是仙籍的江湖人之一。 他承认,自己并不是一个好人,有很大的野心,也充满了虚荣心,他会鼓捣许多阴谋诡计,偏偏又很喜欢美人,所以即使知道林仙儿内心狠毒,也愿意为了虚假的皮相同她有鱼水之欢。 但他这样一个不是好人的人,却偏偏有底线,或者说,偏偏知道,什么可以触碰,什么不可以触碰。 百晓生打心底提醒自己,叶孤城与白云城,那就是他不可触碰的东西。 因为他知道,一旦成为他们的敌人,自己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所以,林仙儿的结局很久以前就决定了。 是死。 阿飞道:“你们要我去哪里?” 他身边站着冷冷的朗月以及笑眯眯的一块砖。 一块砖还准备折回去,因为他身负城主给予的使命,朗月也要回去,因为她要支援一块砖。 当然,更重要的,他还要看看,那里的人是不是真的侮辱了城主,如果是真的,大概能看见传说中朗月的暴怒。 那是能让白云城为之颤抖的,□□级别的暴怒。 朗月道:“你去找城主。” 她又道:“城主现在在少林寺旁的小别院中,以你的嗅觉,应该很容易就能找到。” 阿飞却道:“我不想去找叶孤城。” 朗月严肃道:“为何。” 阿飞道:“我来这里,是为了到江湖上来,去找叶孤城,不就与塞北一样,在森林中活动?” 朗月道:“你要到江湖上去,那就更应该找城主。” 阿飞的表情很冷硬,但了解他的人却知道,这只是严肃罢了,证明他在好好听朗月的话。 朗月道:“城主在的地方,就是江湖的最中心。” 她又道:“如果你愿意在那里等着,就会发现,过不了几天,整个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无都会聚集在少林寺,不是你在兴云庄看见的乌合之众,而是兵器谱榜上有名的高手。” 阿飞的眼睛亮了一下,他道:“我已经见过李寻欢,他的飞刀确实很好。” 朗月面不改色接着道:“兵器谱上排名前几的其他人,武功也很好。” 阿飞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 然后他就独自往少林去了。 朗月同一块砖一点都不担心阿飞中途跑了,毕竟他就算是跑了,对岚风朗月都没有一点影响,他们救人,只不过是顺带的,甚至他们两也不觉得,像阿飞这样的小子,能帮城主多大的忙。 不过好歹是城主细心呵护长大的苗子,总是比江湖上的其他人有更多可发展空间。 阿飞不在,朗月的态度以肉眼可将变得更加冰冷,无论是岚风还是她对一块砖的态度都大差不差,明面上是同僚,但是深究却是敌人! 明明原本是城主得力助手的只有她同岚风,但是一块砖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出现,竟然隐隐有同她们并驾齐驱的驱使。 这怎么可以呢! 她们当时就同意了战线,攘外必先安内。 朗月冷冷道:“我不知道城主交给你的命令,但我知道你已经暴露了。” 她道:“用真正的脸活动在众目睽睽之下,还被发现了,身为情报人员,你是不称职的。” 上来就给一块砖宣判了死刑。 一块砖笑眯眯道:“不,你说错了。” 朗月不说话,还是用杀必死的眼神看向一块砖。 一块砖道:“有你同我一起出现,在场的人绝对只会看见你,而没有一个人看见我。” 话是实话,但朗月听了却一点一点一点都不高兴。 他觉得一块砖在嘲讽自己,在说自己没有搞情报的能力。 明明白云城最大的情报头子就是朗月小姐姐好吗? 所以朗月非常不高兴,她道:“你最好能够完成城主的任务。” 她恐怖的眼神仿佛在说,如果你完不成,就别想活着活到白云城。 但一块砖还是嬉皮笑脸的,就跟没有接收到朗月信号似的,事实上他肯定是知道朗月在想什么,只不过是装傻不承认罢了。 一块砖自认为对女性温柔体贴,是难得的好男人,但是对岚风朗月?如果你真像善待普通女性一样的善待她们,一不注意就会被咬死。 这哪是两个人,分明是两条美女蛇! 也是非常不服气了。 一块砖道:“不用担心,城主交代的任务,我就算一条命不要了,都会完成。” 他又道:“倒是你,不是说要惩治那些对城主不敬的江湖人?” 他做了一个手势道:“请。” 朗月哼了一声,她这次收到的命令是协助一块砖,也就是说,一块砖才是打头的,不得不说,比起她和岚风这样的专项人才,有的时候还真比不上一块砖这样的多功能辅助型。 他好像什么都会,但什么都不是特别精通,比起王怜花的等级稍微差一点,以叶孤城的话来说,一个一块砖大概等于大半个王怜花。 这已经是很不得了的比例了。 一块砖道:“我的任务是拿到鱼肠剑。” 朗月一挑眉,仿佛在说,你同我说这个做什么。 然而一块砖却不管她的表情在说什么,接着道:“藏剑山庄的宝贝,原本应该是在游龙生身上的,看时间,他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兴云庄。” 但他又话锋一转道:“不过,城主已经给了我提示,结合多方情报,鱼肠剑现在应该不在他手上。” 朗月还是不说话,她的表情仿佛在说:我就看你在BB些什么。 一块砖道:“鱼肠剑,应该在林仙儿手中。” 朗月的表情终于变了,她道:“林仙儿,你是说,江湖第一美人?” 一块砖道:“不错。” 朗月道:“不可能。” 她声音冷冷冰冰的,她道:“这是藏剑山庄的宝物,老庄主每日都不离身,如果愿意给游龙生,这证明游龙生已经成为了他最想要的继承人,足以成为庄主的人。” 她一说庄主,就想到了西门吹雪,想来游龙生只有成为了西门吹雪那样还算可靠的人,才会有拿到鱼肠剑的资格。 朗月道:“这样的人,是绝对不会吧如此重要的武器,给一个无关的女人。” 一块砖道:“要不要打个赌。” 朗月道:“什么?” 一块砖道:“如果我赢了,就让我当城主的近侍怎么样?” 朗月道:“我拒绝。” 斩钉截铁,没有缓和的余地。 一块砖道:“怎么,你不敢赌?” 朗月道:“激将法对我没有用处。” 她道:“即使只有一丁点的可能,我都不会让出城主身边的位置,这不仅是对我的侮辱,也是对城主的侮辱。” 在她心中叶孤城是不能用来打赌的,所以现在看向一块砖的眼中满是愤怒的火焰。 此人胆大包天,竟然妄想从自己手中夺走成为城主近侍的位置,其心可诛! 朗月恨不得立刻就把一块砖给诛了! 一块砖并没有气馁,应该说他一开始就不认为自己能这么简单做到城主身边的位置,但是没关系,只要他还没有放弃,就有机会。 一块砖又道:“你不相信?既然不相信就和我一起来好了,正好,我也有要你帮忙的地方。” 因为是公事,朗月不会拒绝,应该说只要是叶孤城吩咐的,无论白云城的下属之间竞争有多激烈,都要冰释前嫌,他们待在岗位上的目的,都是为了服务于叶孤城,如果因为争风吃醋而导致工作出现了问题,那就得不偿失了。 朗月先同一块砖又折回了兴云庄,两人的轻功都无比高妙,凭借兴云庄中四处晃荡的江湖人,还没有人能够看透他们的脚步。 一块砖早就将整座庄子的陈设都铭记于心,所以他也知道,这里面还有一个秘密的小院子,里面还有百晓生。 其实他很奇怪,为什么百晓生没有出现,要知道,他看起来好像是同龙啸云林仙儿一伙的,这三个人中,就算是一块砖都只知道林仙儿的目的是九大宝藏,其他两人,谁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勾结在一起。 反正这和他们白云城没有关系,对他们来说,只要拿到九大宝藏之一的鱼肠剑就足够了。 一块砖带朗月熟门熟路地绕过各种障碍物,到了林仙儿住得院子里。 据他的分析,这里最有可能是林仙儿同游龙生在的地方! 然后,两人才一靠近窗户,就听见林仙儿千娇百媚的声音声。 “啊~嗯~不要~” 一块砖:“……” 朗月:“……” 讲道理你们能不要白日宣淫好吗? 我们顶着仙气飘飘人设的白云城群众听着也是很尴尬的! 阿飞已经到了少林寺。 他的方向感很好,移动的速度也很快,最重要的是,他有牛的恒心,只要决定做一件事,便会心无杂念。 当他赶到少林寺的时候,就算是白云城传信的鸽子都没有到。 这几乎是个奇迹,但阿飞偏偏做到了。 他先出现在少林寺的门口,一身江湖人的打扮让少林寺看门的武僧有点警惕,毕竟,试图往少林寺里面闯夺取达摩真经的不是一个两个人,而是一群人,数都数不过来。 但是阿飞并没有鸟他们,因为他记得朗月说叶孤城是住在少林寺旁,那就肯定不在少林寺里面。 他动了动鼻翼,好像在搜集空气中的残留气味,试图找到叶孤城所在的方向。 除非有狗的嗅觉,怎么可能顺着气味找到?要知道,就算是掌握了秘法的犬郎君,也只是易容得像狗,而不是变成真的狗。 但或许是野外长大赋予了阿飞奇特的能力,他使劲嗅鼻子,好像真的发现了蛛丝马迹,竟然坚定地想着一个方向走了过去。 少林寺的武僧见阿飞是真的走远了,才放下了手中的禅杖,又想现在的江湖人真是越来越奇怪了,你根本就不知道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以他们的视角,阿飞就在少林寺门口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就走了。 你说奇不奇怪。 叶孤城居住的小院永远在很难寻找到的地方,并不远,但就是要穿过各种各样奇怪的小巷子,常人就算手持地图,都找不到正确的方向,但阿飞却不一样,凭借嗅觉,竟然一路找到了叶孤城的院子。 他对门口守门的人道:“叶孤城,是不是在里面。” 守门的小哥看阿飞一样,发现这不是城主养大的小狼崽子吗?但城主没有说他今天会来啊,怎么会突然出现? 他顿了一下对阿飞道:“你等等。” 然后就用轻功跑了。 守门的人都是白云城土生土长的,紧急情况下自然有直接找叶孤城的权利,他估摸着这事情找岚风姑娘没有用,因为阿飞恐怕是突然过来的,就直接冲到叶孤城的门口道:“城主,有客上门。” 叶孤城一听也愣了,这时候上门会是谁? 他一点都不担心是少林寺的和尚,如果来的是和尚,一定是岚风来告诉他“城主,和尚来了。” 叶孤城道:“客人是谁?” 守门人道:“是阿飞。” 叶孤城顿了一下立刻道:“快点请他进来。” 心中也是嘀咕,阿飞怎么到他这里来了。 她这时候不应该在兴云庄帮李寻欢吗? 还没等他思考出个所以然来,正主就已经到了叶孤城的面前。 叶孤城道:“阿飞,你怎么来了。” 阿飞道:“是一个女人叫我来的。” 叶孤城道:“什么样的女人?” 阿飞道:“你身边穿着白衣服的女人。” 叶孤城明了,是朗月。 他道:“你做了什么,朗月才会让你来。” 阿飞道:“林仙儿说金丝甲是你偷的,我说不是,有江湖人说我说的是假话,我与那人比剑,他死了。” 末了,阿飞还颇为嫌弃地加了一句道:“他的剑法,太差了。” 叶孤城听见阿飞是为了维护自己,心头暖暖的,但还是接着道:“你来这里,是避祸的?” 阿飞道:“不,我是来找高手的。” 叶孤城道:“高手?” 是在说自己吗? 阿飞道:“没错,那女人说兵器谱排名很前的人会过来。” 叶孤城想,这就是在忽悠阿飞了,人家就算去,也是等事情闹大了去少林寺,不来他这里啊! 他刚想着自己应该找谢什么方法把阿飞忽悠过去,又见守门者匆匆上门。 他道:“城主,有客上门。” 叶孤城很疑惑,今天客人怎么这么多? 他道:“谁?” 守门人道:“嵩阳铁剑,郭嵩阳。” 阿飞的眼中冒出了许多小星星。 叶孤城:…… 他一脸狐疑地看着阿飞。 这孩子,很邪门啊! 作者有话要说:  阿飞:??? 看我干什么。 春天在哪里呀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5 00:23:59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虽然阿飞邪门, 但叶孤城并没有什么办法。 所以他只能把郭嵩阳请进来。 不过叶孤城依旧有一个问题,郭嵩阳, 是怎么找到他的? 要知道, 白云城的小院子,一个比一个难以寻找。 以郭嵩阳的实力, 并不足以令叶孤城出门迎接, 他不是阿飞,与叶孤城没有过多的联系, 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他上门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出门认领郭嵩阳的是岚风,冷冰冰的女人以严肃的视线将他从上到下扫视一遍,在郭嵩阳眉头都皱起来时才对守门人道:“是嵩阳铁剑。” 守门人接收到了岚风的信息, 打开了门, 放男人进了院子, 但进院子之后,却没有一个人向前走, 三人尴尬地站在院子里,相顾无言。 郭嵩阳忍无可忍道:“这就是白云城的待客之道?” 他本来就很不喜欢女人, 天知道为什么郭嵩阳会对女人产生这么大的偏见, 但他在江湖上很有名的一句话,就是“看见女人的眼泪都觉得恶心”, 这年头还没有恐女症这一说法,但是消息灵通点的江湖人都知道,嵩阳铁剑是一个古怪的正派人士, 古怪到甚至不愿意见到女人,不愿意和女人在一起。 他看不起女人。 所以,即使知道,岚风的实力恐怕不低,对这人的态度也不会变好。 女人的实力,就算是不低,又能高到哪里去? 思想中全是对于另一性别的轻蔑。 但是岚风却没有因为他的态度不好而皱眉,因为岚风本人的态度也非常非常糟糕,她以看猪,看牛,看牲口的眼神将郭嵩阳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然后高高在上道:“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郭嵩阳道:“我来这里,自然是为了挑战叶孤城。” 他是个很心高气傲的人,所以并不认为自己应该排在兵器谱第四,但同时,他又是一个剑客,而且是除了叶孤城之外排名最高的剑客。 剑客,会对另一个剑客更有战意,所以,在打听到有关叶孤城的消息之后,他便立刻冲了过来,哪里还记得自己原来的计划是去兴云庄。 也多亏了他路过少林寺,要不然也不会从武僧口中得知有关叶孤城的消息。 岚风嗤笑道:“就凭你?” 她道:“你走吧,你没有资格挑战城主。” 郭嵩阳本来就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他不允许自己的剑被看轻,更不允许自己的剑,被一个女人看清,所以他冷冷道:“女人还是到一边去,你有什么资格为叶孤城做主?” 岚风道:“我有什么资格?” 她冷冷地笑了,手指头微微一勾,就算是郭嵩阳都没有看清她的小动作,但是下一秒,他却感觉到自己的喉咙上抵了个小东西,低头一看,竟然是一条蝎子。 蝎子不大,但是尾巴却很尖锐,闪着幽幽的绿光,一看就有剧毒。 岚风道:“我当然有资格,就凭借我一瞬间就能要你的命。” 郭嵩阳承认,这女人在驱使毒物上可能很有一手,但你说这能让他服气? 用剑的人,向来看不上用毒的,即使他们的手法精妙,即使瞬间就能置人于死地,但是在他们心中,这些人就仿佛生来低人一等。 因为这是小道,在江湖上是不入流的,正如同西域的五毒童子,虽然人人都知道他实力高超想要杀死谁就能杀死谁,但一想到他侏儒般的身材,以及用五毒置人于死地的本事,就算是恐惧,其中都带着一股轻蔑。 郭嵩阳想,眼前的女人能够杀掉自己,只不过是因为他没有戒备罢了,但如果是拼武功,一定是自己更强一些。 人没由来的,就会生出这样诡异的自信,就算是对剑很执着的人,也是如此。 岚风看他表情就知道这人在想什么,眉毛一挑,心中更是不爽,当时就想着要不要让蝎子一尾巴下去,给男人一点好看。 不想,她的行为还没有付出实践,就听见背后有人道:“叶孤城说,让我来这里。” 她回头一看发现是阿飞。 岚风道:“城主让你来这里是做什么。” 阿飞道:“他让我来领教一下嵩阳铁剑的武功。” 说着,便看见因为一只蝎子动弹不得的郭嵩阳道:“你就是郭嵩阳?” 郭嵩阳想,自己好歹是兵器谱第四,更何况,他认为自己的实力并不止这排名,但进小院子有一段时间,不仅没有见到叶孤城的面,竟然被接连羞辱,被女人的毒制住不说,随随便便一小子跑出来,竟然就要领教他的武功。 他是一个中年人,看见阿飞青涩的脸庞,哪里不知道,他还是一个小子? 在郭嵩阳心中,就算是号称青年第一人的游龙生,都是没有资格与他较量的,更不要说一个无名小辈。 所以郭嵩阳道:“你又是谁,竟然要我来指教?” 阿飞看着蝎子还在脖子上的人道:“不,不是指教,是对决。” 他道:“我其实并不是很想要与你对决,因为我忽然发现,你不仅没有岚风厉害,甚至还不如小李探花。” 岚风露出了奶奶般慈祥的笑容,不愧是城主带出来的孩子,这话说得就是中听。 然而郭嵩阳还没有很生气,因为他听见了小李探花四个字,他原本不就是准备去挑战小李探花的吗? 他饶有兴致道:“你觉得我没有李寻欢强?” 阿飞老实地点头,他道:“我觉得,我或许接不下李寻欢的飞刀,但我一定能接下你的剑。” 郭嵩阳道:“好大的口气!” 他对阿飞的态度以肉眼可见地好转,因为阿飞不仅是从叶孤城的院子里出来的,还认识李寻欢,这至少证明,他的实力应该很不错,或者很有潜力。 江湖上有个定论,虎父无犬子,实力高强的人只会同实力高强的人在一起,他看着,觉得阿飞的实力或许很不错。 阿飞道:“但我觉得你的口气更大一些。” 他看看岚风道:“你现在甚至连命都不在自己手里,却还大放肆词,难道这就是兵器谱排名第四的嵩阳铁剑?” 郭嵩阳的脸给他一说,又涨红了,天知道他是因为羞愧还是因为被嘲讽的气愤,但他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现在好像真是小命都在岚风手里。 所以他便道:“不知这位姑娘,可否原谅我的失礼?” 他是一个还挺有学问的人,愿意低头时,用词都很雅致,就是脸上的表情不好看,想来还是不情不愿的。 岚风哼了一声,便把蝎子收了,轻飘飘地看了郭嵩阳一眼,便对阿飞道:“这人就交给你了。” 好像很确定,在江湖上名不见经传的阿飞一定可以打败郭嵩阳一样。 岚风:我们城主教出来的崽子,怎么可能输给一条老咸鱼? 她就这态度。 郭嵩阳道:“你想要怎么样?” 阿飞道:“自然是对决。” 郭嵩阳道:“对决?” 他看向阿飞背后的铁片子道:“你也用剑?” 阿飞道:“对。” 郭嵩阳的视线一下子变得锐利起来,他道:“对决,可不是说了玩玩的,一不小心,就会死。” 阿飞道:“我知道。” 郭嵩阳叹息道:“念你年轻,我不会用全力,有潜力的年轻人如果死了,本就是很可惜的一件事。” 阿飞冷冷道:“随你。” 他又道:“不过,如果你不用全力,肯定很容易死。” 说着,就把自己的铁片子拔了出来。 郭嵩阳看他的表现哪里能不知道自己只有打败了阿飞才能见到叶孤城?故而也拔出了自己的剑,但他心中却并不同面对一般小辈,满是轻视,多多少少还是严肃了一点。 好吧,即使他歧视女人也不得不承认,就驱使毒虫来说,那女人的功夫还是他平生所见最好的,又联想到有关于白云城的一系列神异之事,还有叶孤城被百晓生吹上天的名头,都让他觉得自己应该警惕点。 要不然,他真有在阴沟里翻船的可能? 阿飞:不是可能,是肯定。 铁片子很白,但剑刃却是乌黑,一黑一白在阳光的折射下,产生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威势。 白得像风,像雪,像锐利的气,青天白日劈下,只能看见一道闪电,森寒的剑气已经到了人的面前。 黑色十分厚重,却不沉闷,一剑劈下来,宛若幽长的龙吟,震撼人心。 岚风在旁边看着,能感受到两人的剑气,以及高涨的剑意,如果是别人看见这场对决,定然会屏息一动不动,就好像看见了绝世剑客的对战,但她却不一样,她看多了叶孤城的剑,知道真正的剑道高手究竟是什么样的,阿飞同郭嵩阳,最多也只能让她说一句,这两人的剑练得还不错。 在场几人心中都十分平静,除了郭嵩阳,即使是在对战之中,他的心却如同在惊涛骇浪中漂泊的一叶扁舟,上上下下,起伏不定。 郭嵩阳很庆幸,自己在出剑的那一刹那因为长期对决积累的经验,改变了自己出剑的力道,神差鬼使,竟然用了十成十的力,他现在将全副心神都集中在剑上,因为他忽然意识到,阿飞是一个非常非常不好对付的对手。 这是他到现在为止见过的,最强的剑客。 但他还是一个少年,郭嵩阳在心中想到,他竟然全力同一个少年相争! 这是他从来没有想到的。 阿飞的速度变得更快,力气更大,就郭嵩阳走神想事情的功夫,竟然差点没有招架住阿飞的攻击,这让他更加谨慎,哪里敢想些别的什么。 他隐隐之中竟然有了种错觉,眼前这青年,实力搞不好要比自己更强些。 但这有可能吗? 这当然是可能的。 虽然别人不知道阿飞的实力,但白云城的人知道,特别是练剑的,很多人都被叶孤城专门拎出来给阿飞当陪练。 说得一点都不夸张,叶孤城养阿飞,那简直就是当儿子养的,而且小子天生剑心,才练了几年的剑,几乎都要和叶孤鸿并驾齐驱了,这让叶孤城养大的正牌弟弟气得跳脚,又闭关去了。 他觉得自己实在不能让一毛头小子超过去,那实在是太丢脸了。 叶孤鸿的能力,在这世界除了叶孤城应该就没有什么剑客能够比得过了,同理,阿飞虽然年轻,但已经展现出五年之内就能超越叶孤鸿的魄力,郭嵩阳的剑虽然练得不错,但到底不是荆无命,甚至可以说,荆无命想要杀他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所以,当最开始的两方对垒过后,对决呈现出焦灼的状态,阿飞的优势就自然而然地体现出来了。 郭嵩阳用剑招架阿飞的动作,只觉得这小子的剑一次比一次重,但是速度却一次比一次的快,他不由自主在心中想到,这小子莫非是怪物不成? 他只觉得,阿飞在对决之中竟然也在飞速得成长,简直就像是一个怪物。 一个为剑而生的怪物。 岚风甚至都转身,没有耐心看下去,因为她知道,胜负已定。 “哐——” 当坚硬的铁碎成无数片,总会发出响声,这大概是碎剑之前的哀鸣,昭示着一把好剑的破灭。 阿飞的铁片子是无法发出这样清脆的鸣叫声,那铁片,虽然在他手上被用得得心应手,但终归并不是一把称职的武器。 所以碎裂的,一定是郭嵩阳的剑。 阿飞道:“你输了。” 郭嵩阳的表情愣怔,他好像在消化自己对决失败的事实,过了一会儿,脸上的表情又哭又笑,他对阿飞道:“我输了,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阿飞道:“你不想杀了我,为什么我要杀你?” 他道:“我只杀想要杀我的人。” 郭嵩阳道:“但是对剑客来说,输,不如死!” 阿飞道:“真按你这么说,我早就死了。” 郭嵩阳道:“你很早以前就输了?” 他还没有等阿飞说话就道:“不可能,以你的剑法,怎么可能输?” 阿飞道:“我从来就没有赢过。” 郭嵩阳道:“什么?” 阿飞道:“我见到的每一个人,除了你们这些江湖上的,都要比我强。” 他又道:“所以从我能够熟练地用剑起,就在不断地输。” 他道:“输,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因为每个人不可能生下来就很强大。” 他又道:“但你既然输给了我,就不能去挑战叶孤城,因为你的剑,根本比不上他的一根小手指头。” 郭嵩阳恍然大悟道:“你说一直在输,就是输给他?” 阿飞道:“他是其中最强的一个,但还有很多人,比我要强大。” 他对郭嵩阳道:“你的剑,如果是半年前,我定然比不过你,但现在我能比得过,就是因为我一直在输,但我每一次都变得更强大。” 他道:“人只要活着,还在练剑,就有可能达到无止境的高度,但如果因为一次失败而放弃剑,就永远不可能变得更强。” 郭嵩阳哑然失笑道:“你是在劝我?” 阿飞点点头道:“不错。” 他道:“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对手,在见到很好的对手时,总是不愿意对方就此放弃剑的。” 郭嵩阳直摇头,很奇妙,当输给阿飞的那一瞬间,他几乎是万念俱灰,但是听见阿飞这一番小孩子似的诡辩论,他竟然觉得,输了,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可能是因为眼前的青年太坦诚,说的话又太有感染力,听完之后他竟然觉得,活着,是充满希望的一件事。 郭嵩阳原本觉得,自己根本就不会输,因为当他输了,就一定会死,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而他的骄傲根本就不允许自己输了还苟活。 他突然道:“如果我的剑法又有了突破,可否再找你对决?” 阿飞道:“当然可以。” 郭嵩阳又道:“当我赢了你,是不是就能见到叶孤城。” 阿飞却摇摇头道:“这可不是我决定的。” 他道:“当叶孤城觉得你可以见他时,就自然会出现在我的面前,因为我的实力很弱小,打败了我,还有别的人会挡在你的面前。” 郭嵩阳道:“听起来,想见到叶孤城,是很难的一件事。” 阿飞点头道:“确实,你能找到这里,都是你的运气很好。” 他知道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不能像他一样凭借气味就能找到叶孤城在哪里,他能找到,这都是因为他和叶孤城很熟悉,但是世界上跟他一样熟悉叶孤城的人却不多。 就算白云城的人,很多用叶孤城相处的时间都没有他多,这样看来,阿飞其实是很幸运的一个人。 他幸运吗?他不知道,因为阿飞根本就没有幸运或者不幸的概念。 郭嵩阳走了,带着一包破碎的剑刃,孤零零地走了。 他说要将这包破碎的剑刃投入熔炉之中,融化打造,让它成为一把新的剑。 他会用旧剑铸成的新剑不断练习剑法,不断突破,知道自己成为更强的剑客,到时候再找到阿飞一雪前耻,然后像他说的那样,试着打败比阿飞更强的人,最后走到叶孤城的面前。 听着,叶孤城好像就跟传说中的魔王级别Boss一样。 叶孤城:??? 不,其实我是勇者来着。 阿飞又到了叶孤城的面前,他的眼中闪烁着快活的光。 叶孤城见他来了,终于放下手中的书,对阿飞道:“这场对决,你觉得怎么样?” 阿飞道:“郭嵩阳的实力还没有朗月强。” 他是同朗月对决过的,虽然朗月是个女人,用得是软剑,但却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对手,至少在阿飞同她对决的时候,还比不上对方。 但在说了这句话后,阿飞又道:“虽然他的实力不是很强,但对现在的我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对手。” 他道:“我差一点就输给了他,但最后我还是赢了。” 叶孤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道:“因为你在不断进步。” 这才是他最欣赏阿飞的地方,一个真正的,有潜力的剑客,是会在对决中不断成长的,阿飞还年轻,而且又在过分严酷的环境中长大,又过早遇见了一些对这个世界来说强大过了头的剑客,所以,无论是心理承受能力,还是未来发展,都会比这里的剑客走得更远。 叶孤城满意地向,不愧是他养大的崽儿,这世界真正能对他形成威胁的剑客,应该只有荆无命才对,其他人,都不值得一提。 但是等阿飞打败了荆无命,也不至于陷入没有对手的窘境,因为还有叶孤城在。 树立了一个过于遥远的目标,对剑客来说,反而有利于身心发展,因为他的对手是无限大,而他不至于打败了一群小喽啰就成了独孤求败。 然而阿飞的下一句话却让叶孤城有点哭笑不得,他道:“虽然郭嵩阳是一个不错的对手,但我认为他的实力绝对称不上是江湖第四。” 他道:“我已经见过李寻欢的飞刀,我觉得那是一把很好的飞刀,但是郭嵩阳的剑却不是很好的剑。” 他最有总结道:“如果江湖上的高手实力才同他一样,那兵器谱根本就没有挑战的价值。” 叶孤城:…… 他以一种非常深沉的眼光看向阿飞。 阿飞:??? 他道:“你为什么一直在看我。” 叶孤城道:“你以后,可别跟别人说这样的话。” 阿飞道:“为何?” 叶孤城道:“你会被打的。” 阿飞还没有问自己为什么会被打,就听见叶孤城对他道:“好了,你说的兵器谱上面的人已经来了,如果你还想看见别的对手,大概还要等上个几日,你是好好在院里歇着,还是出去走走?” 阿飞忘了上面那个问题,对叶孤城道:“为什么还要等上个几日?” 他的好奇心其实挺重,但在常人面前不会表现,如此看来,叶孤城同他的关系还是不一般,除了他的母亲,或许没有谁对阿飞而言会比叶孤城更亲近了。 叶孤城道:“因为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并不会对阿飞说太多,因为说太多就没有神秘感了,只有说得少一些,才能端住城主的逼格。 阿飞道:“你说兵器谱上的高手,现在真的不会来了?” 叶孤城道:“是。” 阿飞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谁知道他失望的表情还没有露出来三秒,岚风的声音竟然又从门口传了过来。 岚风道:“报,金钱帮的上官金虹,带着一群人向这里赶来。” 叶孤城道:“什么?” 岚风道:“信鸽先一步传信过来,他们再过半个时辰应该就会到少林寺。” 天知道上官金虹是去少林寺还是冲着叶孤城来的,或者说,如果他真到了少林寺,那些个和尚十有□□会先把他推出来挡剑。 毕竟,叶孤城又没有让少林寺的人帮忙隐瞒他的行踪,被暴露出来不是很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吗? 叶孤城:…… 他看向阿飞,果然又在她的眼睛中看见了小星星。 叶孤城想,他再也不会认为阿飞这个表情可爱了,因为他一露出这表情准没有好事。 阿飞道:“上官金虹?是兵器谱第二名的那个。” 叶孤城心情复杂地点头道:“是。” 阿飞道:“你刚才还说兵器谱上的人不会来,现在又来了一个。” 他说了一个大实话道:“也许天机老人过一会儿也会来。” 叶孤城:…… 经过了一阵可疑的沉默,他对阿飞道:“我要与你商量一件事。” 阿飞道:“什么。” 叶孤城道:“在你住下的期间,千万不要说,又有什么高手要来了。” 阿飞道:“为何?” 叶孤城沉痛道:“没有为何。” 他真是信了阿飞的邪! 一块砖与朗月面面相觑。 朗月应该说得上是面无表情,或者说以不知道该怎样描述的心态对着一块砖,她虽然看对方不爽,但总觉得他是一个靠谱的人,想不到竟然会出这样的问题。 简直是可笑极了。 一块砖自己也尴尬啊,他原本是准备悄悄在屋子外面等着,等到林仙儿和游龙生分开再把她迷晕了从身上找到鱼肠剑,虽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举动,但他本来就不是大侠,手段只要有效就好,哪里在乎别的。 但他还是太天真,原本只是猜这一男一女在窃窃细语互述愁肠,哪里想得到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竟然就上演了活春宫。 讲真你们是不是太着急了。 朗月嘲讽道:“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她道:“如果鱼肠剑真的在林仙儿身上,她也绝对不至于这时候都带着鱼肠剑,现在那鱼肠剑应该混在衣服堆里,只要你想,去摸摸一定能找到。” 但问题是在于,这时候谁能到室内? 然而,让朗月没有想到的是,一块砖竟然道:“好主意,我应该进屋看看。” 朗月皱眉道:“什么?” 一块砖认真道:“我进过这个房间,所以也知道这里的结构。” 他又道:“林仙儿的床,是有帘子的,不管这里面的两人**到什么地步,总应该把帘子放下来,因为现在还是大白天。” 朗月明白了一块砖的意思,她道:“你是说,你要去翻翻她的衣服?” 一块砖道:“就是这样。” 他道:“那两人现在情绪正激动,想来并不能注意到我做了什么,如果真进去看了,应该也不会被发现。” 就算被发现了,他也可以跑啊!一块砖想到,他可不认为里面无论是林仙儿还是游龙生,轻功会比他好。 朗月:…… 她沉默了一阵道:“你觉得可行,就去看看吧。” 这句对不是因为她觉得这个计划很好,而是相信一块砖的跑路能力。 一块砖笑着点头道:“我去去就来。” 他从正门进了屋子。 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林仙儿幽会几乎会吧所有人都避开,只留下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给她放风。 一块砖别的不行,让人在无知无觉中进入短暂的睡眠是他最熟悉的,各种迷烟配合在一起形成的妙用,全天下恐怕没有谁比他更清楚。 不会武功的小姑娘,只要一根最短的烟就能轻而易举地对付了,所以他进入屋子,没有惊动任何一人。 他知道卧室在哪里,就算不知道,听林仙儿的声音也能找到路,他走得速度并不慢,但是步子却很轻很轻,就算是脚掌上有肉垫的猫,都不会比他更轻巧一些。 衣服都散落在地上,他不得不猫着腰寻找,因为他得让自己的影子不映在帘子上。 这一件底下没有,这一件底下也没有。 一块砖不得不想,林仙儿不会是把鱼肠剑带到床上去了吧? “这鱼肠剑,真的就给我了?” 他忽然听见了林仙儿千娇百媚的声音,而且这短短的一句话中竟然还有他寻找已久的关键词,一块装当时就动作一顿,呲溜一下窜进了床肚里。 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加适合听墙角? 游龙生的声音有点喘,可能是在运动之中,呼吸不够均匀,这样一对比,看似千娇百媚的林仙儿才是游刃有余的那个,而武功还不错的游龙生,只是个新手。 一块砖想,为什么现在的毛头小子,都不能判断出一个女人是真的善良又纯洁还是假的善良又纯洁,林仙儿这种低等级的都能耍得他们团团转,如果换了一个等级更高的,比如说美如岚风朗月的,那岂不是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 游龙生道:“当然是送给你了,这东西还不是我说了算?” 哦,一块砖心道,还真有一个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的。 林仙儿道:“你真好。”她伸手在游龙生胸膛上画圈圈,更是撩得他火气大盛。 林仙儿又道:“但这到底是你们山庄的传家宝,我怎么能贸然收下?” 游龙生道:“你迟早是我们家的人。” 他几乎已经认定,林仙儿必定会嫁给他了。 游龙生忽然道:“现在说什么扫兴的事,这鱼肠剑虽然是神兵利器,但怎么能放在床上?要时划破了你的皮肤,可不就得不偿失?” 一块砖咋舌道,竟然真的带到床上来了?林仙儿够狠啊! 然而即使游龙生已经提出了不满,林仙儿却不同意让这宝贝脱离自己的视线,这可是她唯一拥有的九大宝藏,要是也被拿走,她岂不是要哭死? 现在林仙儿有些草木皆兵,都是被白云城的人整的。 所以她撒娇道:“但我一想到这剑确定了我们两人的关系,就觉得它可爱无比,一刻也不想离开视线。” 她道:“别把它拿走,好不好?” 游龙生听她这话,哪里还记得自己刚才说了什么?立刻好好好,一点原则都没有。 一块砖想,自己应不应该走了,这一趟来,根本就毫无收获啊! 他才这么想着,谁知道在外面守着的小丫头竟忽然大呼小叫起来道:“小姐小姐,不好了!” 一块砖心道坏了,果然他头上的两个人忽然停止了动作。 在这样不上不下的时候被迫停下是很不舒服的一件事,所以还没等林仙儿说话就听见游龙生咬牙切齿道:“什么事。” 小姑娘道:“赵正义赵大侠来了,龙庄主请姑娘立刻过去。” 林仙儿道:“让他等一会儿我立刻去。” 小姑娘道:“龙庄主说不能等,说有急事要请姑娘商量。” 林仙儿道:“究竟是什么事?” 小姑娘道:“我不知道,只是听传信的人说,与小李探花有关。” 不仅是林仙儿,就连游龙生都变了脸色,因为在江湖上,李寻欢的地位实在是太特殊,而他那一手飞刀,更是无人能及。 无人能及的意思是,你永远不知道那飞刀什么时候就会飞出来,忽然要了你的命。 所以,即使两人正在不可打断的运动中,此时此刻也是不得不停下的,果然林仙儿咬牙道:“好,我立刻过去。” 小姑娘这才走了。 游龙生咬牙道:“你立刻过去?” 林仙儿柔声道:“我们还有独处的机会,但是你也知道李寻欢究竟是一个多么不好对付的人,江湖上虽说每个人都恨他,但也没有人不怕他的,如果与他有关,我是必须要去的。” 游龙生陷入了沉默,因为他也知道,李寻欢是一个很可怕的人,他在江湖上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善名,即使所有人都知道,儒雅的探花不可能长得青面獠牙。 就算是他父亲,都不想惹到李寻欢。 毕竟,除了天下闻名的小李飞刀,李寻欢的背后还有另一个名字。 皇帝! 他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 林仙儿匆匆走了。 一块砖虽然在床底下,却能通过丝帛之间摩擦的声响判断出她究竟将鱼肠剑藏在了什么地方,结果发现,女人心思缜密起来果然很恐怖,她竟然将这暗器藏在紧贴中衣的那层。 藏得有够严实。 林仙儿走了之后,游龙生仿佛还回味了一会儿才从床上起来,但他的心情显然很不好,还往床板上捶了一拳,一块砖的头上都是被他锤下来木屑以及灰尘,他还挺担心对方力气太大砸穿床板直接一拳头到自己头上。 还好没有。 游龙生再不爽,也磨磨蹭蹭地穿上衣服,从后门走了,此时此刻,房间中真的只有一块砖一个人,他才从床伴底下爬出来,又是一根迷烟把小姑娘暂时地放倒了,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来。 朗月蹲在草丛里,看一块砖来了便道:“鱼肠剑拿到了?” 一块砖苦着脸道:“没有。” 朗月挖苦道:“没事,就算拿不到鱼肠剑,好歹也听了一出春宫,不亏。” 一块砖哭丧脸道:“耳朵要烂掉了。” 朗月冷笑道:“活该!” 林仙儿变脸很快,上一秒还在同游龙生温存,下一秒就看上去高不可攀,她的衣服把身体包裹得很严实,保证没有什么不该被人看见的痕迹露出来,就算在老古板赵正义面前,也不会露馅。 她先柔声对赵正义问好,显然没有得到对方的好脸色,因为赵正义是公认的不近女色,而且对迟到的人又有过分偏见。 林仙儿大概是踩了他不止一个雷点。 还好有龙啸云打圆场道:“赵大侠还是先说说同李寻欢有关的事。” 赵正义的脸色依旧很不好,一方面可能是不喜林仙儿,另一方面可能是赶路太累,要知道他也是从边塞过来的,而且走的时间还比李寻欢他们迟,现在竟然能赶到兴云庄,肯定要跑瘫几匹马。 赵正义道:“我从关外来,所以知道几件事。” 龙啸云道:“您说。” 赵正义道:“其一,毒娘子已经被李寻欢杀了。” 众人表情肃穆,因为他们都知道毒娘子不是好惹的人,李寻欢也不是好惹的人。 赵正义又道:“其二,诸葛雷应该是被毒娘子杀了的。” 然后现在金丝甲下落不明。 赵正义道:“至于在这其三……” 他将周围人扫视一遍,发现他们都露出了凝重的表情才满意道:“李寻欢,可能已经到了兴云庄。” 龙啸云大惊道:“什么?” 他又道:“可是真的?” 赵正义不满道:“我说的难道还有假?” 他道:“路上见到几个朋友,都说他是往这方向来了,但是在兴云庄附近又不见了人,十有□□已经混到庄子里了。” 龙啸云道:“他来这里,有什么目的?” 赵正义道:“谁知道,可能是想捉拿什么人,又或者是想对宝藏下手也说不定。” 龙啸云道:“这可如何是好?” 赵正义不满道:“什么如何是好?” 他道:“当然是排查全庄,将任何可能是李寻欢的人捉出来!” 李寻欢:??? 终于有人想起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阿飞,实力可爱担当! #我的台词燃得跟少年漫一样# 越写越觉得阿飞可爱 顺便月底了,向各位大佬伸手求营养液 【广告时间】 下一篇文求预收,在我的专栏中有《山海怪物志》有兴趣的可以收藏一下 春天在哪里呀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5 00:23:59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5 14:58:33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一块砖对朗月道:“我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 朗月道:“什么?” 一块砖深沉道:“他们所有人都在找李寻欢,自然就没有人将注意力放在我们身上。” 朗月道:“所以你准备怎么做?” 一块砖道:“趁林仙儿落单的时候, 把她给绑了!” 朗月:“……” 她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道:“既然能这样, 你刚才为什么空手而归?” 仅仅是多了一个游龙生,对擅长于轻功的一块砖来说, 抢了东西就直接跑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 一块砖顿了一下,讪讪道:“刚才,刚才我忘了。” 朗月:“你怎么不忘记带着你的帽带回来?” 听她的语气, 也是非常不满了。 朗月深深地觉得, 一块砖浪费了城主的时间, 简直罪无可恕! 一块砖的表情也有点羞愧。 朗月道:“你如果要抢, 记得做一件事。” 一块砖道:“什么?” 朗月道:“遮住你的脸。” 一块砖道:“这是当然的。” 他不仅要遮住自己的脸,还要找个替罪羊出来, 他又不傻,虽然不知道江湖上有没有人知道他是白云城的人,或者能认出他的一张脸,但出门在外,即使武功再高强,也是不想给白云城树敌的。 乌合之众虽然是乌合之众,若真被骚扰也很麻烦,城主又不是玉罗刹, 以玩弄上门的江湖大侠为乐, 他有自己的事情,有自己的目的,哪有时间同这里的江湖人周旋? 一块砖想, 如果得到了鱼肠剑,那九大宝藏中只有天魔策、龙渊剑、金蚕蛊以及十二金人没有收入城主手中了。 城主耗费了近十年的时间,终于要达成夙愿,他们这些下属,除了更加努力帮他更快将所有宝藏到手之外,还能做什么? 毕竟,九大宝藏集齐会有奇迹出现,这可不是个传说。 这是真事。 朗月道:“你准备用谁的脸?” 看一块砖的表情就知道他不怀好意,到底是相处得久了,她甚至已经猜到一块砖的打算。 一块砖狡黠道:“就游龙生的好了。” 林仙儿从龙啸云那里回来,忽然遇见了游龙生。 她心中已经厌恶地皱起了眉头,因为在得到了鱼肠剑之后,她已经很不耐烦应付这个毛头小子。 年轻人的精力总是比中年人更加旺盛的,而且他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的抚慰,还有心灵的抚慰,坦白来说,他想同林仙儿谈一场恋爱,然后再顺理成章地结婚。 比起那些习惯打一炮就走的江湖人,他的目的要纯洁多了,甚至行为也正当多了,但正是因为如此,林仙儿才非常不耐烦他。 睡一觉要花得时间很少,但是谈一场恋爱,花得时间就要多了去了,特别游龙生还黏她,林仙儿被他大型犬似的跟在屁股后头,非常不爽。 她想,反正鱼肠剑已经拿到了,找个机会,将游龙生当成炮灰踢出去好了。 这毕竟是人家家的传家宝,以林仙儿的心思,并不排除游龙生与她感情淡了再把东西要回来,为了防止这情况出现,她要找个机会,将游龙生了结了。 在热恋期让对方为自己死,相当容易。 心中转的全是恶毒心思,面上却没有表现,林仙儿笑盈盈地走向游龙生,柔声道:“怎么了?” 游龙生没有说话,直接揽上了她的腰,林仙儿的眼中又闪过一丝厌恶,她真的很讨厌,粘人的男人。 游龙生柔情脉脉道:“我想你了。” 说着竟然就抱着她到了身旁的树林里。 兴云庄中种了许多树,都是曾经义士联盟时代留下来的,时至今日,个个都长得高高大大,郁郁葱葱,想要遮挡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很容易。 游龙生与林仙儿本来就是习惯白日宣淫的,对他们来说,在小树林里来一发或者说说体己话,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不被人发现就好了。 林仙儿一会儿就发现,游龙生可不是想同她说体己话的,因为他正对着自己上下其手。 林仙儿想,才一会儿不见,怎么就觉得这人手法变得高超起来。 她有些意动,正向着同游龙生来一发,却发现,对方手竟然从她身上撤了下来,睁开眼睛,就发现对方眼中满是警惕。 游龙生道:“有人来了。” 林仙儿道:“有人?” 她没有听到声音。 但林仙儿又想想,自己的武功低微,五感也不灵敏,游龙生听得见,不代表她听得见,所以便很是接受。 游龙生道:“我想离开,等一会儿你再走。” 两人要分开走,这是林仙儿教给游龙生的,但平日里他总是很不情愿,今天听见男人竟然主动提出来,林仙儿还惊讶了一阵子。 今天好像很听话啊。 她点点头,做善解人意状道:“好。” 随后就任由游龙生走了。 “游龙生”三步两步走出林仙儿的视线范围,立刻换上了一块砖特有的嬉皮笑脸,他的脸还是游龙生的模样,那年轻人不是严肃就是傲居的,从来没有做这表情,而且五官搞怪,浮动太大,看上去竟然有一点点僵硬。 没办法,虽然一块砖的易容技术可以说很不错,但毕竟还没有登峰造极,更何况,任何一个人易容时,如果表情变化太大,都会有不同层次的五官错位。 还好游龙生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应付林仙儿时他一点破绽都没有。 他伸手往脸上一拉,竟然就撕了一层皮下来,又将皮里面的填充物全摘下来,又是一张白白净净的俊脸。 一块砖对树丛后的朗月道:“东西拿到了?” 他的笑容中不免带了一丝得意,将藏在袖子里的鱼肠剑拿出来道:“只可惜破坏了一对没有未来的情人。” 朗月道:“你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她道:“走吧,城主还等着鱼肠剑。” 一块砖道:“好。” 他想想又道:“不过在走之前,我要去找一次李寻欢。” 他道:“城主让我走前提点他几句。” 李寻欢一直默默地呆在兴云庄的一角。 当然想要缩小存在感时,几乎没有人能够发现他,又有一块砖的易容,更是让他泯然众人。 因为泯然众人,所以李寻欢便能打听到很多消息,比如说梅花盗又出现做了什么事,又比如上官金虹往少林寺去了,还比如林仙儿并不像表面上看上去的冰清玉洁。 但最近谈论得最多的,还是忽然出现的朗月,明明只露出了半张脸,却把在场人全都俘虏了,光是想想就让他们神魂颠倒。 李寻欢不由感叹,这年头美色当道,比起一个江湖高手,或许一个美人的威力会更大。 当然他也只是感叹一下,因为李寻欢混入兴云庄的目的是寻找梅花盗。 他心中已经有了点猜测,但还需要证实。 奈何李寻欢还没有证实,便在角落里看见了一块砖,对方笑眯眯地朝他招手,他哪有不去的道理? 一块砖道:“我要走了,走之前要告诉你一件事。” 李寻欢道:“要走了?” 他也不多问,反而道:“什么事?” 一块砖道:“龙啸云他们已经知道你在兴云庄,我看他们的行动,恐怕是想杀你。” 李寻欢惊道:“杀我?” 他想,自己与这些人无冤无仇地怎么老是有人想要杀他? 一块砖道:“知道有人想要你死,你走不走?” 他又道:“你是我们城主朋友,如果真死了,城主应该会伤心,这里的人虽然都是些乌合之众,但如果齐心协力还有可能对你造成威胁,如果现在不走,想要走就难了。” 李寻欢叹了一口气道:“虽然我也很想走,但无法在已经查到与梅花盗有关情报时说走就走,真要走,也要把梅花盗送官才行。” 一块砖道:“那你的工作真是不轻松。” 李寻欢只能苦笑。 一块砖道:“城主应该也猜到了有这一天,所以他让我走时告诉你一件事。” 李寻欢道:“什么。” 一块砖道:“城主说,如果你走投无路提前出逃,记得将这些人引到少林寺去。” 李寻欢苦笑道:“我记得了。” 他想,听了这句话,自己走投无路出逃几乎就是板板上钉的事了。 自从叶孤城身边有言灵属性的阿飞后,生活就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他原来的生活虽然说不上是无聊,但也挺平庸的。 叶孤城其实并不喜欢出门,特别是在拥有了漫长的时间以后,他偶尔出现在江湖上,也只是近几年的事情,几乎每一次出现,都伴随着九大宝藏的消息,这才让白云城主的名号在江湖上叫响。 他是一个谨慎的人,谨慎的人都知道,如果全江湖人都发现他自己,连同身边的护卫婢女不会变老,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到时候,恐怕他才会成为江湖公敌。 长生不老是人的终极梦想,当有人发现他们之外有人能够做到,究竟会干出多么丧心病狂的事? 他可不愿意看见混乱的未来。 所以白云城是神秘的,城中人的工作是在暗地里的,就连叶孤城见过的外人都很少。 知道岚风朗月的只有李寻欢与阿飞,他们都是可以信任的人。 但只要是人都是有忍耐得极限,白云城的人只要叶孤城下命令便能愉快得完成,但是身为一城之主的叶孤城,却不得不考虑更多的事情。 所以,他正在积极得行动。 上官金虹的反应并没有出乎叶孤城的预料。 虽然还没有搞清楚对方直接朝着少林寺来的原因,却也知道对方的下一步,一定是来找他。 叶孤城想,自己虽然在江湖上算不上香饽饽,但是对上官金虹来说却绝对是最特殊的那个。 因为不甘与悔恨。 他自己在尚未武功大成时同玉罗刹对决过,所以他知道,上官金虹究竟会多念念不忘。 他对身旁拥有神秘乌鸦嘴技能的阿飞道:“你想见上官金虹?” 阿飞肯定地点头道:“想见。” 叶孤城道:“因为他是兵器谱榜上有名的高手?” 阿飞道:“没错。” 叶孤城道:“既然想见,你就帮我去带他进来好了。” 阿飞道:“我?” 他想难道不是岚风? 叶孤城仿佛知道阿飞在想什么便道:“岚风被我调出去了。” 在听到上官金虹消息的时候,他做得第一件事就是将对方十年前看过的人全部调走,因为叶孤城知道,这人,几乎是小李飞刀中唯一的枭雄。 枭雄,是不能轻视的,十年对他来说是弹指一挥间的事,而叶孤城也知道,这十年对方恐怕一直活在记忆与屈辱之中,他对白云城的印象,恐怕比世界上的任何一人都要深刻。 十年前,上官金虹与荆无命见过岚风,所以岚风不能出现在他们面前。 阿飞才不问叶孤城为什么,他甚至能感觉到现在这小院子中剩下的人非常非常少,原本虽然人不是很多,但也没有少成这样,但现在,那些打杂的人好像一夕之间都消失了。 阿飞看向叶孤城忽然问道:“你是不是怕自己的秘密被得知。” 他知道,关于对方长生的秘密。 叶孤城点头道:“没错。” 阿飞道:“拥有你这样的武功,还会害怕?” 叶孤城道:“只要是人,就是会害怕的。” 阿飞道:“但我听说,长生,是所有人都希望拥有的。” 他除了塞北,走过不少地方,也在酒楼中听过说书人讲故事,自然也听说了秦始皇求仙丹,又或者是哪一任皇帝修仙的奇闻异事。 对白云城人的长生,他忽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知道那是人人都希望能够达到的境界。 不,不能说人人,应该说,大部分人,起码阿飞自己就好像对长生不老没有太大兴趣。 叶孤城道:“正因为所有人都期望拥有,所以才会害怕 。” 阿飞道:“你在害怕什么?” 他道:“你知道,那些人,没有一个能对你造成伤害。” 叶孤城道:“他们或许伤害不了我,但却能伤害与我有关的人。” 他道:“城中的人,你都是知道的,他们也都长生,但是他们却没有保全自己的力量。”所以老人与孩童很少出去走动。 阿飞道:“保全自己的力量……” 叶孤城道:“没错,你既然知道长生不老,想来也听说过那些仙人的药引。” 他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道:“千年鲛人的肉,据说可以长生,鲛人,这种神秘的生物好像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为了长生,能吃鲛人的肉,为什么不能吃人的肉。” 阿飞觉得叶孤城说的很有道理,所以他也突然明白了,叶孤城在担心什么。 对他来说,长生不老的负担并不仅仅来源于自身,还来源于周围,来源与白云城。 这或许才是破碎虚空之后,真正会阻止他一路向前的牵挂。 一群人,悄无声息地降落在院子门口。 这些人的武功很高强,动作也很轻,如果不是叶孤城与阿飞,或许都无法发现有人进来了。 但正因为他们两人在,才会知道上官金虹已经来了。 上官金虹虽然找到了地方,没有主人家的吩咐却不敢进去,他并不是一个守礼貌的人,这世界上,没有谁比他更清楚强权的力量。 他不进去,仅仅是因为在屋子里的是叶孤城,是令他敬畏的人。 畏或许大于敬。 荆无命站在上官金虹身边,他是上官金虹的武器,从很久以前一直就是,他无所畏惧,简直就不像是一个人。 人都有害怕的东西,但是荆无命却没有。 上官金虹真正的儿子站在上官金虹身后,他的位置,好像比荆无命要前一点,也离上官金虹更近一点,就是这微小的距离,却足以让上官飞露出会心的微笑。 他道:“我们为什么不进去。” 他与荆无命年纪一样,但却比荆无命更像个少年人,既然是少年人,就会有朝气,也会有好奇心。 然而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无论是上官金虹还是荆无命。 这让他的脸色变得不善起来,但是上官飞,是绝对没有胆色去责怪他的父亲,所以他只能阴测测地看荆无命一眼。 荆无命两眼直视前方,根本没有将上官飞看在眼中,这又让青年感受到了无声的嘲讽。 他本就嫉妒荆无命,现在更是觉得,对方看不起他。 被人看不起的青年总想做些能让人看见他的事,比如说现在,如果不是上官金虹挡在他的面前,他绝对就会直接闯进这不起眼的小院子,告诉荆无命,你实在是胆小如鼠! 但上官金虹在,所以他不敢。 忽然,有人从院子里走出来。 是一个青年。 这青年年纪比荆无命要小一点,但是任凭谁看见他,都会想到荆无命。 他们无论长相年龄都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但两人的气质,却莫名相似。 这或许是剑客才会有的气质,又或者他们生下来就是对手。 果然,阿飞也注意到了荆无命,所以他先看了一眼荆无命才对上官金虹道:“叶孤城,允许你进来。” 这话说得很高高在上,甚至让上官飞变了脸色,但是上官金虹却点头道:“我知道了。” 他很少有这么讲道理的时候。 上官金虹忽然道:“你是阿飞?” 阿飞看他一眼道:“不错。” 他又道:“你还是我步入江湖以来,第一个直接叫出我名字的人。” 上官金虹道:“因为我很关注叶孤城。” 所以,就会关注与叶孤城有关的事情。 阿飞无所谓地点点头,对他来说,上官金虹关注谁,与他并没有什么关系。 上官金虹道:“但我虽然知道你与叶孤城有关系,却不知道你们究竟是什么关系,他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之间有什么联系。” 阿飞道:“我们之间的联系为什么要告诉你?” 他的态度,也很容易让人觉得傲慢。 上官飞道:“你知不知道,你在同谁说话?” 他想,自己身为儿子,为父亲出头是理所当然的。 上官飞与上官金虹有点像,但又不太像,他比上官金虹冲动,还不善于隐忍。 阿飞看他一眼道:“你留在外面。” 上官飞道:“什么?” 阿飞道:“有人告诉我,见叶孤城也是需要资格的,你没有资格见他,自然要留在外面。” 上官飞道:“你竟然说我没有资格?!” 他的语气像是要吃人。 阿飞诚恳道:“是的。” 上官飞到:“你……” 上官金虹道:“你留在外面。” 随后就带着荆无命走了。 上官金虹拉开最后一道门,看见叶孤城一愣,他道:“十年,你一点变化都没有。” 叶孤城轻飘飘看上官金虹一眼道:“十年,你却已经老了。” 他对上官金虹点头道:“坐。” 对方在他对面盘腿坐下。 两人并没有什么交情,但就算凭借上官金虹站在这世界顶峰的武功,就能有同叶孤城说话的资格。 上官金虹道:“我来这里原来是确认一件事情。” 叶孤城道:“什么。” 上官金虹道:“我自认为在武林巅峰,原以为自己与你的境界应该相差不远,所以十年才见你,但现在我却发现,十年实在是太短了,我依旧不知道你的武功在哪一重境界。” 叶孤城淡淡道:“所以,你想做什么?” 上官金虹道:“原本我准备来挑战你,但是现在,我准备走了。” 叶孤城道:“哦?” 上官金虹道:“我从来不打必败的仗。” 叶孤城道:“请便。” 上官金虹道:“但我还有一个问题。” 叶孤城道:“你说。” 上官金虹道:“为什么你还要收集九大宝藏?” 叶孤城道:“我以为九大宝藏的传说可以吸引所有江湖人。” 上官金虹道:“你是说可以实现一切愿望?” 上官金虹又道:“我以为你没有什么无法实现的愿望。” 叶孤城道:“不,你错了,我也是一个人,自然就有愿望。” 他又道:“你不也是应该没有愿望吗?你已经有了权利,有了财富,还有武功。” 上官金虹道:“但我的武功,比你还差远了。” 两人又陷入了沉默,他们在很费劲地打哑谜。 上官金虹道:“你的愿望,是什么?” 叶孤城道:“无可奉告。” 你问我什么我就回答什么,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上官金虹不说话了。 半晌,他起身道:“谢谢招待。” 明明连一杯水都没有的喝。 叶孤城没有说话,他好像在闭目养神,又好像根本没有听见上官金虹在说什么。 上官金虹出门,又看见荆无命与阿飞站在一起,他们好像相互敌视,又好像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但是当上官金虹走过的时候,荆无命却直接跟上了他,他像黑暗中的影子。 叶孤城在确定上官金虹离开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出笔墨纸砚,大笔一挥,让岚风去调查上官金虹来之前究竟见了什么人。 别以为上官金虹几句话就能骗过他,几乎每一句都话里有话,而且绝非叶孤城的错觉,他觉得上官金虹眼神怪怪的,看他就跟看什么神奇动物一样,眼底深处闪着光。 一定有问题! 白云城肥肥的鸽子随时在鸽子房里待命,阿飞听叶孤城的将鸽子提了一只过来,当时便道:“山鸡?” 他看向鸽子的眼神中,闪烁着凶光,这绝对不是看信鸽的眼神,是看向食物的眼神。 阿飞想直接把鸽子烤了吃掉。 叶孤城道:“这不能吃,它是信鸽。” 说着就将纸条塞进了鸽子脚上的小竹筒里,肥肥的鸽子被阿飞吓得够呛,不愿意在他的手上多呆一秒钟,当时就扑棱棱飞走了。 好像多呆一秒就会被吃掉似的。 上官金虹走出了院子,他凝神屏气,确定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才对荆无命道:“怎么样?” 荆无命道;“那叫阿飞的少年,年岁一定不大。” 上官金虹道:“是吗?” 他道:“那他应该是叶孤城这些年才带在身边的人。” 荆无命没有说话。 上官金虹又道:“你看叶孤城,觉得他与十年前有什么变化?” 荆无命摇摇头道:“我每天做梦都会梦见他,他依旧与十年前的影子一模一样。” 荆无命道:“他没有一丁点儿的变化。” 上官金虹道:“所以,那人没有骗我们。” 他道:“时间,在叶孤城的身上停止了。” 上官飞:??? 你们在说什么好深奥我听不懂。 上官金虹的眼光变得深邃,或者说,他的眼神变得十分贪婪。 长生不老,这世界上有人会不憧憬长生不老? 他都恨不得从叶孤城的身上咬一块肉下来。 兴云庄内部发生了内讧。 起因是林仙儿在找自己的鱼肠剑时发现鱼肠剑不见了。 她这人很敏感,而且疑心病又重,鱼肠剑被她放得挺贴身,但又绝对不会影响行动,是一个想到时就立刻能把东西找出来的位置。 但当一个时辰过了,她想摸摸宝藏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怎么都找不到鱼肠剑。 林仙儿这才发现,她身上的重量好像有点轻? 她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刚才没有发现? 林仙儿做得第一件事就是回到房间,把衣服脱下来找一遍,结果理所当然没有找到她的武器。 然后她就强镇定下来,开始回想,这么重要的宝贝究竟是什么时候丢的。 她对自己藏宝贝的能力挺自信,所以绝对不相信,是在路上走的时候把鱼肠剑弄丢了。 林仙儿将衣服穿回去,开始深思,她去找龙啸云之前还看见确定鱼肠剑在自己身上,究竟是什么时候被偷走的? 然后她就发现了唯一的机会。 游龙生与她在小树林的时候。 林仙儿肺都要气炸了,她想自己竟然没有看出来游龙生是会这样一个人,如果真的要把鱼肠剑收回去,那就同她说啊,那样不管是撒娇还是转移注意力,她总有办法让游龙生忘记这件事,但现在可好,竟然是找机会从她身上摸走,这样她就是有想法,也不占理啊! 林仙儿想不行,她一定要找机会把鱼肠剑再从游龙生手上给拿回来! 所以她在把游龙生把到手之后第一次衣着款款地去找对方,脸上还带着喜悦的笑容,让游龙生小心脏扑通扑通的。 但还好他有一丝理智,知道看看周围有没有人,再对林仙儿道:“你找我来有什么事?” 表情可羞涩,就像是怀春的少男。 林仙儿微笑道:“没有事情,就不能来找你了?” 心中却咬牙切齿想,自己竟然从来没发现游龙生是这等货色,不仅变脸快还善于伪装,她真是小瞧游龙生了。 游龙生连连道:“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说着手就放在林仙儿细软的腰肢上。 林仙儿试探道:“你之前给我的鱼肠剑……” 游龙生道:“鱼肠剑怎么了?” 林仙儿在心中痛骂,不是东西,竟然还跟她装傻! 但是嘴上却道:“那么贵重的东西放在我身上真是寝食难安,要不然我还是还给你吧?” 游龙生道:“无妨,给了你就给你了,男子汉大丈夫还能要回去不成?” 他摆摆手道:“此事无需再提。” 他这话说的可是掏心掏肺,但是听在林仙儿的耳中就是这件事情让她不要管的意思,她听着很不得咬碎一口银牙,觉得游龙生真不是东西。 撕磨半晌竟然一句话都没有套出来,游龙生好像突然聪明了起来,无论她怎么试探都装傻,跟之前是天差地别。 林仙儿不由阴谋论道,难不成对方之前露出傻样都是在骗自己的,让她放松警惕,好好同他花时间玩一场恋爱游戏? 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毕竟游龙生可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怎么可能真的跟江湖上的毛头小子一样对她掏心掏肺?那鱼肠剑,搞不好都是哄她玩玩的,现在再收回去,就是为了看她得到宝藏时的表情。 林仙儿想着,不禁勃然大怒起来,她想,这游龙生不是个东西,一定不能留! 鱼肠剑不给她就不给她,她还可以杀人夺宝! 林仙儿在心中冷笑,他游龙生不愿为自己服务,还有许多人愿意帮她,绝对不缺游龙生这一个! 想完,她就匆匆赶到龙啸云身边,与她说了部分打算。 当然,她和龙啸云都不是好人,虽然在合作,同时也在提防着对方,这样的关系,怎么可能告诉对方全部真相?都是半真半假的。 就比如说林仙儿告诉龙啸云,游龙生不小心发现了她的真实身份,要快点把这人给解决掉。 龙啸云道:“他发现了你的身份?” 他缓缓道:“什么意思。” 林仙儿道:“意思就是,他不小心看到了梅花盗的暗器,虽然我搪塞说是头上的簪子,但看他的表情好像不相信。” 龙啸云道:“你什么时候竟然变得如此不缜密?” 林仙儿道:“朝夕相处,难免会有些疏忽。” 龙啸云道:“你的疏忽就自己去解决,与我说什么?” 林仙儿道:“我一个弱女子,怎么能处理掉他?” 龙啸云道:“难道我就可以了?” 林仙儿冷笑道:“如果我是你就会选择同我一起合作,你难不成以为自己还有拒绝我的可能?” 龙啸云道:“你说什么?” 他这时候一点都不像是门外义薄云天的大侠,同林仙儿之间的对话也完全看不出他们是义兄妹,竟然像是冷酷至极的仇人。 林仙儿道:‘’我要提醒你,如果没有我,那些江湖人也不会过来,同理,如果没有我,他们也不会帮你一起抓李寻欢。 龙啸云死死地盯着林仙儿看。 林仙儿笑道:“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男人,愿意为了一个不认识你的有夫之妇,去杀了她武功高强的丈夫,而且杀人的方式还如此恶毒。” 她嘲笑道:“真不知道你是情根深种还是卑鄙无耻。” 龙啸云道:“我无耻?肯定不如你。” 他道:“你这么说,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林诗音,她比你好千万倍。” 林仙儿嘲笑道:“一个病歪歪的大家闺秀,能比我好?” 她笑道:“我不信你在看过我的身体之后还能说出这句话。” 龙啸云不说话只是鄙夷地看着林仙儿,说来也奇怪,这两人明明互相鄙视,却偏偏可以凑在一起合作。 林仙儿道:“给句准话,你帮不帮我杀游龙生。” 龙啸云道:“杀了他可以,但是你得帮我想个办法嫁祸给李寻欢。” 他道:“你也知道,他在这庄子里,等把他找出来之后,我要把这罪名按到他头上。” 他要李寻欢死得很惨。 龙啸云从第一次见到林诗音就产生了一种错觉,产生了一种对方合该是自己老婆的错觉,而且随着时间越长,他的错觉就越深,现在竟然丧心病狂到想要干掉李寻欢。 明明林诗音都不认识他。 林仙儿觉得这人就是个疯子,但这疯子还挺会做表面文章,两人合计了一下,拉上百晓生,准备干一件大事。 可惜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人虽然没死,竟然最重要的百晓生先撤退了。 这与人死了有什么两样? 林仙儿道:“嫁祸,这容易,你只要帮我杀了游龙生,一切好说。” 两人这一番对话,竟然达成了奇妙的共识,随后林仙儿又款款离去。 龙啸云显然很不满意自己被威胁,在林仙儿走后砸了好几个花瓶,让婢女收拾掉后,竟然也走了。 他还要同江湖人一起共商大计。 等两人都走了很久,李寻欢才从房梁上一个翻身下来,他脸上的表情简直复杂到了极限。 怎么说,如果听墙脚不仅知道了梅花盗的真相,还知道有人要杀自己,原因是看上了自己的老婆,又发现了江湖第一美人的恶毒面目,谁都会和他一样心情复杂。 李寻欢想,自己大概要好好计划计划,怎么样把林仙儿同龙啸云送官,然后再跑路了。 不不不,现阶段将他们送官根本就没有人相信,最好找个好点的方法。 他想,这两人不是准备杀了游龙生然后再嫁祸给他吗?既然这样的话,如果他在关键时候救下了游龙生不就人证物证俱在,到时候有藏剑山庄的少庄主给自己做担保,绑了龙啸云与林仙儿也算有说服力? 李寻欢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就这么说定了。 他一定要给那个盯上诗音的登徒子好看! 至于救下了游龙生后追杀往哪里跑? 不是说好了去少林寺了吗? 李寻欢:有叶孤城在哪里一定不会有事的! 他对自己的朋友可以说是非常信任了。 然而李寻欢却没有想到,自己只是想救一个游龙生而已,竟然会惹出这么多的事情。 当他看见自己同半死不活的游龙生脚底下竟然有无数的毒蛇与毒虫,以及对面林仙儿龙啸云脸上带着惊悚的扭曲表情时,竟然忍不住想要苦笑。 他想,自己最近可能与蛊毒比较有缘分,所以才杀了一个毒娘子竟然又来了一个五毒童子? 他朗声道:“不知极乐峒主是何意?” 有点像小孩子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出传来,他道:“你说我找上游龙生,会有何意?” 五毒童子道:“当然是为了他身上的鱼肠剑了。” 朗月&一块砖:=v=! 深藏功与名。 作者有话要说:  对没错,其实这一卷还是有主题的! 上一卷的主题是【天下太平】,这一卷的主题是【长生】(虽然现在才出现主题,没办法不到老爷爷的年龄没有长生的感觉) 至于为什么是长生大概是觉得城主的武力值太犯规了,所以要从他推Boss改成别人推他了 其实我觉得他的人设本来就很Boss,而且还是魔王级别的 然后你们要的庄主一定会出来啊,只是还没有到时候 毕竟要给他安排一个踏着七彩祥云背后闪金光的帅气出场啊【喂!】 【伸手,月末求营养液,求小姐姐们用白白的营养液浇灌我!】 浮锦拈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6 15:19:16 浮锦拈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6 15:19:33 浮锦拈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6 15:19:44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李寻欢叹了一口气道:“极乐峒主何必如此?游龙生我是要保的,毕竟我还要靠他当人证。” 五毒童子冷笑道:“我管你要什么人证, 李寻欢, 我与你无冤无仇, 但如果你再不放手, 就要连你一起杀。” 林仙儿与龙啸云听了大喜过望, 他们现在特别希望五毒童子能够动手, 将李寻欢与游龙生一起杀了, 这岂不是正合他们意? 原本看见李寻欢突然出现,他们俩都要绝望了,没想到峰回路转, 竟然来了个大圆满结局。 游龙生虽然受了重伤却还有知觉, 原本他还以为林仙儿同自己有什么误会,现在看见女人眼中惊喜的光芒,彻底心如死灰。 虽然不知原因为何, 但他捧在心尖尖上的情人是真的要自己死,对一个恋爱脑的青年来说,还有比这更大的打击吗? 但游龙生并不是什么恋旧情的主, 林仙儿既然不仁, 就别怪他不义了, 想到这里,他艰难开口,哑着嗓子对五毒童子道:“极乐峒主你也不必如此,鱼肠剑根本就不在我身上。” 一直不说话的伤员开口,内容还让所有人惊讶, 就算是对峙的李寻欢与五毒童子也将注意力集中到了游龙生身上。 五毒童子道:“那你说说,鱼肠剑在谁身上?” 他依旧没有现身,只能听见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游龙生心灰意冷道:“鱼肠剑,在林仙儿身上。” 林仙儿尖叫道:“你在骗人!” 她的声音尖锐中带着急促,看游龙生的表情就想看杀父仇人,不不不,对林仙儿来说,她恶毒的眼神应该是像看岚风朗月的眼神,对她来说杀父仇人不算什么,只有比她美的女人,才是林仙儿的心头大患。 林仙儿道:“极乐峒主你可千万不要被他骗了,鱼肠剑早就被这小人拿回去了。” 五毒童子乐道:“我活这么久,还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大戏,明明是武林正派却在闹内讧,你们这江湖第一美人和江湖大侠却比我还像是邪道。” 他又嘲笑道:“你猜我是什么时候来的,又将你和龙啸云干得事情看了多少?” 林仙儿不说话了,因为她也知道,如果五毒童子将她做的事情都看在眼里,那定然是不会相信他和龙啸云的。 因为他们的目的是杀人灭口! 五毒童子又道:“小李探花。” 李寻欢道:“什么?” 五毒童子道:“我们虽然都是江湖上人人喊打的,但我却认为比起信任那边的两个,还是你和你怀中已经重伤的人更加值得信任一点。” 他道:“这样,你如果能把鱼肠剑交出来,我就放了你和游龙生,我知道你可以逃走,但是以你的功夫,是无法带着一个重伤的人一起跑掉的,如果你一个人跑了,我想你说不定就会被传为罪魁祸首。” 李寻欢苦笑,因为他知道五毒童子说得没有错,起码在一般情况下确实如此,但如果他听墙脚听来的是对的,那鱼肠剑还真不一定在林仙儿身上。 但谁知道,林仙儿究竟是不是贼喊捉贼? 李寻欢这样想着,看向林仙儿道:“林姑娘,要不你在身上再找一找鱼肠剑?” 林仙儿尖叫道:“我说了那玩意儿不在我身上。” 游龙生气若游云道:“你别相信那毒妇,东西在她中衣外面。” 他挣扎道:“你去搜,一定能摸到。” 李寻欢想,自己有老婆的人,这么搜一个未出阁的姑娘,风评不太好啊。 五毒童子特别善解人意,又或者是他也看不太爽林仙儿同龙啸云,他还没等李寻欢提出来就道:“那边穿紫衣服的,你搜搜江湖第一美人就好了。” 无辜躺枪的龙啸云惊讶道:“我?” 五毒童子道:“不错。” 他的语气竟然还挺愉悦,就好像看了一出大戏。 李寻欢想,五毒童子来的时候可能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早,正好看见林仙儿龙啸云联手追杀游龙生,要不然也不会对两人忽然产生兴趣。 他懂五毒童子的感受,就算是李寻欢自己,想着在江湖上被编排得人人喊打,但明明很有威望的龙啸云同林仙儿暗地里却在做见不得人的勾当,甚至惦记他老婆也会义愤填膺。 他也挺希望那两个人能够倒霉的。 龙啸云以不知道是正直还是不正直的手法将林仙儿搜查了一遍,紧要关头,林仙儿也丢了自己的纯洁仙子人设,在龙啸云宣布没有的时候以嘲弄的眼神看向游龙生道:“怎么样,东西在不在?” 游龙生道:“你把它藏起来了?” 林仙儿冷笑道:“什么藏起来了,还不是你这个不要脸的又把东西从我身上摸走了,你以为我为什么急着要杀你,不就是为了找鱼肠剑?” 游龙生道:“你以为谁都是你,暗地里做一些不要脸的勾当,我男子汉大丈夫,自然不可能出尔反尔。” 李寻欢无语了,一炷香的时间都没有到,就从伉俪情深变得你死我活,这对情侣不管原本是真的还是假装的,还是难得的人间极品。 五毒童子发现东西不在林仙儿身上,也疑惑了,他道:“要不再搜搜游龙生?” 李寻欢自动揽下了这任务,然后意料之中地答案,也没有。 林仙儿尖叫道:“这不可能!” 鱼肠剑这么重要的东西,自然要随身携带,游龙生在这里有没有认识的人,东西肯定在他身上,但现在竟然不在,就很有问题了。 五毒童子的心情变得糟糕,他道:“你们在愚弄我?” 地上的毒虫在躁动,因为主人的心情变得糟糕。 李寻欢道:“游龙生身上没有鱼肠剑,我是不是能带他去疗伤了?” 他的伤挺重,拖得时间再长一点,可能会死。 五毒童子烦躁道:“不能,你要等我把东西找到!” 李寻欢叹了一口气道:“那只能得罪了。” 说着,竟然就使起了常人从未见过的轻功,都说李寻欢的小李飞刀是天下前三的兵器,看他的轻功,虽然不被人所知,搞不好也能排入天下前三的行列。 带一个成年人走,对他来说好像也不是难事。 五毒童子暴怒道:“李寻欢!” 李寻欢朗声道:“得罪了。” 他其实并不想得罪五毒童子来着,但是现阶段先把游龙生给救了才是重要的事情。 五毒童子一开始没有拦下李寻欢,之后根本就追不上他,只能咬咬牙,让速度最快的蛊虫跟上,确定他的方向,之后在徐徐图之慢慢料理。 因为他判断,比起已经跑掉的李寻欢,更可能愚弄他的是面前的两个人。 五毒童子对林仙儿和龙啸云道:“我现在的心情很不好,如果你们把鱼肠剑交出来,我会考虑饶你们一命。” 林仙儿脸假笑都笑不出来,她的表情非常扭曲。 林仙儿终于知道,那些被自己通过各种手段踩下去,还有口难辩的女人究竟是什么心情。 林仙儿道:“我说了,鱼肠剑不在我手上。” 五毒童子道:“是吗?” 他冷酷地宣布道:“那你没有机会了。” 李寻欢知道,自己要帮游龙生找个能救命的人。 游龙生的伤势很重,如果放着不管,半个月都撑不到就会一命呜呼,但普通的医生,在伤重者奔波之后能把他救回来的几率小之又小,所以李寻欢只能找杏林圣手。 恰好,他认识最近的杏林圣手就是岚风。 游龙生气若游云道:“你不要管我。” 李寻欢没有说话,只是露出了无奈的笑容。 游龙生道:“被林仙儿那样的女人欺骗,我已经没有颜面活在世上。” 心高气傲的年轻人羞愤到不行。 李寻欢思考了一下开口道:“你也不要羞愤,江湖上被她欺骗的人又不止你一个。” 游龙生的声音拔高了一点道:“什么?!” 李寻欢心道,哎,实话真是太伤人了。 李寻欢道:“你应该往好出想想,虽然受了重伤,但你也算是看清了林仙儿的真面目,以后不被她蒙骗就可以了。” 游龙生一脸悲怆道:“不,我已经没有挽回地余地了。” 李寻欢想了一下道:“你真的把鱼肠剑送给她了?” 游龙生都要哭了,他道:“我竟然把传家宝送给这等恶妇!” 李寻欢道:“那你是挺应该哭的。” 游龙生道:“什么?” 李寻欢说话的声音有点小,他没有听见。 李寻欢没事人似的道:“没什么。” 李寻欢道:“但林仙儿身上,好像没有鱼肠剑?” 游龙生道:“不可能,定然是被她藏起来了。” 李寻欢却觉得不像,因为林仙儿当时表现出来的愤怒是真实的,或许真的是有一个游龙生到她面前把鱼肠剑骗走了。 但是自己救下的惨兮兮的这位,光是他的恋爱脑就不会做出这种事。 所以,是有人易容成了游龙生的样子? 联系一下在兴云庄的人里面究竟谁会易容,又对鱼肠剑有兴趣,李寻欢忽然有了答案。 他觉得,让白云城的人医治一下游龙生挺好的,毕竟已经把他的传家宝拿走了,如果连人都就不回来,好像有点说不过去? 至于五毒童子在发现林仙儿真的没有鱼肠剑之后,会不会愤怒地追上他,这点李寻欢并没有放在心上。 五毒童子虽然不好对法,但也不难对付。 叶孤城面无表情道:“所以你是说,要我出人救他。” 李寻欢道:“是这样。” 叶孤城道:“我没有理由救他。” 李寻欢笑道:“你有。” 他道:“鱼肠剑,是不是在你手上?”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高深莫测地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道:“看,我又猜对了。” 叶孤城道:“救了他,然后你要做什么?” 李寻欢叹了一口气道:“我要用他做人证。” 叶孤城道:“什么人证?” 李寻欢道:“林仙儿同龙啸云勾结的人证。” 他叹了一口气道:“你不知道,在江湖上一个很有名气的大侠同一个美人在一起,究竟能掀起多大的波澜。” 叶孤城眼皮子跳了一下道:“我知道。” 李寻欢道:“哦?” 叶孤城并没有在这话题上多谈,他道:“游龙生在我这里,那你去哪里?” 李寻欢道:“我应该在少林寺附近转转。” 他道:“反正不会呆在你这里。” 叶孤城道:“你又惹上什么人了。” 李寻欢道:“不是我惹上的,五毒童子,他也在找九大宝藏,所以在找游龙生。” 他道:“他以为我和游龙生在一起,所以只要我出现在江湖上,就一定会来找我。” 李寻欢最后道:“虽然我并不是很想同他起冲突,但如果真的遇上了,我也能对付得聊他。” 叶孤城顿了一下道:“你以前或许能对付得了他,但是现在却不一定可以。” 李寻欢道:“什么?” 叶孤城拿出了一叠信纸,但还卖关子,好像不准备一次性拿给李寻欢。 叶孤城道:“你知不知道在你走了之后,兴云庄发生了什么?” 李寻欢一头雾水道:“什么?” 叶孤城道:“那里面的人,全都死了。” 五毒童子是一个侏儒。 他的侏儒是天生的,无论用多少种名贵的草药,练什么武功都无法改变。 但他又十分厌恶自己的外表,虽然他长得像个小孩子,但毕竟已经是个成年男人,只要是成年男人,就无法忍受自己的外表同自己的年龄差了三十岁。 但他无论用什么办法,都不能让外形改变半分,想来就算是白发苍苍,他的身量还是小孩子似的高度。 五毒童子想这样不行啊,他一定要活得像个成年人一样。 所以他用了各种办法,早年甚至还试过少林寺洗髓经的残卷,但就算身体上在疼痛,他拓宽的都是经脉,而不是身量。 这时候,五毒童子忽然知道了一则江湖秘闻,而且是一则有理有据的江湖秘闻。 只要集齐九大宝藏,便能视线任何愿望。 这对他来说就像是出现在溺水之人面前的最后一根稻草。 五毒童子只看自己手上的金色小虫,他在装了香灰的小罐子里翻滚,很舒服。 他的脸上带了一丝丝笑意,明明看得是一只小虫子,却比看见自己的亲儿子还要亲近。 虽然以五毒童子的身量,并不具备有儿子的能力。 不过别说是一个儿子,就算是一百个儿子合在一起,可能够没有罐子中的小虫子来得珍贵。 这可是九大宝藏之一的金蚕蛊,在被养出来之后,已经换了无数任主人,五毒童子,就是金蚕蛊现在的主人。 他也是前些年才得到这宝贝,当时嫌弃得不得了,现在却成了能够让他翻盘的宝贝。 谁都知道,只要是养了金蚕蛊的人,必定命途不顺,孤贫夭,三者必须有一。 五毒童子虽然看上去像个小孩子,但他的年纪已经可以做叔叔了,所以夭他是没有的,至于贫,他并不贫困。 还好幼年丧父,三者之中有了孤一字,倒也有了养金蚕蛊的理由。 但这小玩意儿并不好伺候,明明只是个虫子,却仿佛开了灵智,每年还要告诉他上一年到底挣了几个钱,带着账册对金蚕蛊念,等他满意了你才能离开,要不然心脏还会一抽一抽地痛。 所以,虽然是九大宝藏之一,大爷似的小玩意儿并不受欢迎。 五毒童子想,虽然烦神,但也还算有用。 他身后,是一群接着一群踌躇的江湖人,大部分人倒在地上,还有□□的力气,但是让五毒童子最看不顺眼的龙啸云与林仙儿,已经没有了生气似的倒在地上,脸白得比纸还要白,如果不是心脏还在微微起伏,谁知道他们是活的死的。 他们会死,但绝对不是现在,而是经受了百般折磨之后,心脏成了蜂窝式的形状,上面有无数个小空洞,在疼痛到极致中死去。 这才是金蚕蛊真正恐怖之处。 五毒童子想着,露出了一个阴狠的笑容,他想林仙儿这里没有鱼肠剑,那就一定在游龙生身上,对方现在与李寻欢在一起,以游龙生的伤势,现在应该还倒在床上,所以,他只要能捉到李寻欢就是了。 想到这,五毒童子对身边人道:“你去江湖上找李寻欢。” 那人战战兢兢唯唯诺诺,就怕五毒童子一个心头不爽快,自己就同倒在地上的人一样。 五毒童子慢条斯理道:“我来想想,找他的原因。” 他道:“对了,就说他被兴云庄的人逼到极限之后大开杀戒,将这里面倒下的人全杀了。” 五毒童子对那人道:“你看这里有,能不能引起整个江湖的愤怒?” 那人点头道:“肯定可以。” 五毒童子道:“如果他引起了江湖人的愤怒,是不是就会看见他的任何一人追杀?” 那人又道:“只要看见他的人身上还有江湖人的骄傲,就一定会这么做。” 五毒童子道:“好,那你用最快的时间把李寻欢找出来。” 他露出了一起并不难看,却让对话人瑟瑟发抖的笑容。 五毒童子道:“你最好在我等到不耐烦之前找到李寻欢,你已经看到了,我的脾气并不是很好,所以我也不知道,我发火之后,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那人屁滚尿流地跑了。 五毒童子看着倒在地上的江湖人,嘴巴一撅。 他对胖胖的金蚕蛊道:“我这次可是难得地没有做恶事。” 他感叹道:“让这些人都死了,江湖上的风气才可谓是焕然一新啊!” 金蚕蛊在香灰中欢快地打滚。 李寻欢看着叶孤城给他的江湖情报,冷汗直流。 他道:“这……” 李寻欢实在没有想到,自己才走几天啊,竟然就成了恶贯满盈的人,还把兴云庄的人给屠戮了,他根本就没有带那么多飞刀好吗? 叶孤城道:“知道你现在去江湖上的后果了吗?” 他冷笑道:“我可不帮恶贯满盈的小李探花收尸。” 李寻欢苦笑道:“我确实有点不敢去江湖上了。” 他又迟疑道:“只是,五毒童子将兴云庄的人都杀了?” 他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李寻欢对五毒童子的了解还停留在比毒娘子高一线的人物,虽然对方也是朝廷眼中的高危人士,但下手却很知道轻重,起码不会随意杀人。 但今次,可是难得的大手笔。 不不不,重点是,以他的实力,真的能如此?虽然兴云庄都是些乌合之众,但好歹还有点能用的人,集中在一起,也不至于被一个人杀了啊。 叶孤城看面色纠结的李寻欢道:“你觉得,以五毒童子的实力不能一次性制住这么多人?” 李寻欢默默摇头。 叶孤城道:“我也这么觉得。” 李寻欢想,那你还说什么。 叶孤城道:“所以我已经让人去查了。 他道:“几天晚上,应该就有结果了。” 五毒童子已经不在兴云庄。 他接到了消息,李寻欢在兴云庄的作为惹怒了几乎所有的江湖人,立刻就有人回忆道,说好像是见到过李寻欢,五毒童子听说之后就立刻走了。 他在兴云庄留了人,就是原本兴云庄的宾客,他特意剩了几个来作证,顺便帮他看住兴云庄那些已经无法动弹的“尸体”。 当白云城的探子悄悄潜入兴云庄之后,就看见了无数倒在地上,却没有死去的人。 那人眼睛一转,落地之前先在自己身上抹了些泥土,然后在地上冷不丁吐了口唾沫。 唾沫消失了,身上的泥土也在消失。 他的脸色变得格外凝重,猛然用轻功向天上一跳,身上的泥土终于停止了消失。 城主的猜想,竟然是真的! 在这里的,竟然真是天下最大的毒物,金蚕蛊。 金蚕蛊很喜欢干净,想要判断这种蛊虫在不在,最快的方法就是在地上扔一把泥土,或者吐一口吐沫,看这些玩意儿有没有消失。 凭借肉眼,人是看不见金蚕蛊的,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原理,当它在地上游走时,总不显形,只有在香灰中,才会露出肥肥胖胖的身子。 一只大的金蚕蛊中,有无数的子虫,在被下蛊的人身体中游走,啃噬他们的心脏,但这种虫子特别喜欢干净,偶尔看见外面大厅有了泥土灰尘或者蛛丝,便会从人的身体中猛地蹿出来,然后再打扫干净。 然而,子虫只会伤害被它们寄生的人,其他人则不受他们辖制。 真正决定人生存或者死亡的,还是最初的母虫。 现在母虫被五毒童子带走了,留在兴云庄的只是子虫罢了。 白云城的探子想,他要快告诉城主这消息。 九大宝藏之一的金蚕蛊,竟然也现世了。 这探子却没有想到,竟然有人比他传信的速度还要快。 当百晓生来到叶孤城的院子时,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这个据点,不能要了。 都已经被人穿成马蜂窝了,要它有何用?一点神秘性都没有。 百晓生比前面来的几个人都要更加乖觉一点,上来就自报家门道:“是上官金虹告诉我叶城主在这里的。” 当是叶孤城正在院子里练剑,这对他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每天都要练上一个时辰。 叶孤城停下练剑,冷冷道:“你从哪里知道消息,与我何干?” 他记忆中自己与百晓生并不是很熟悉,但对方每次见他,眼神都特别狂热,而且还不是白云城人的狂热,百晓生的眼神让叶孤城感到不舒服。 但今天,这眼神中好像又带上了一些别的什么,让他更加不舒服了。 叶孤城想,自己应该怎么解释这眼神。 他心道,对方看自己,好像是在看活动的宝藏,又或者是一块绝世珍宝? 百晓生已经极力将自己的眼神调整在恭敬上,但就算是江湖中浸淫多年的老油条,都无法完全遮掩住眼神中的异样。 他对叶孤城道:“我从哪里知道,虽然与城主没有关系,但我给您带来的消息,您定然是想要听的。” 他竟然用上了敬语,明明叶孤城看上去比他要年轻。 因为十年中,百晓生已经有点老了,而叶孤城完全没有变化。 叶孤城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神分明写着爱说不说。 这是睥睨凡人的眼神。 平湖百晓生并没有卖关子,他道:“金蚕蛊,在五毒童子手上。” 他又道:“五毒童子,现在在找李寻欢。” 他三言两语已经描绘出兴云庄中的真相,百晓生又道:“那些人可不是李寻欢杀的,他们甚至都没有死,只不过中了金蚕蛊,生不如死罢了。” 叶孤城静静听完道:“你告诉我这些,有什么目的。” 百晓生笑道:“只不过是投诚罢了。” 他用非常诚恳的语气道:“因为我相信,最后可以收集齐九大宝藏的定然是您。” 叶孤城道:“你既然这么觉得,就应该知道,我不需要你的投诚,也能知道这消息。” 百晓生还是微笑道:“不过是想要城主您少走一些弯路罢了。” 他道:“既然是投诚,自然就要诚恳一些。” 叶孤城看他一眼嗤笑道:“你可真会说话。” 百晓生微笑道:“那我还有几句话要说。” 叶孤城道:“什么?” 百晓生道:“既然金蚕蛊已经出现了,那我要献上的自然就是对付金蚕蛊的方法。” 叶孤城不置可否。 百晓生猜,自己已经拿到了许可,便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他道:“金蚕蛊能成为九大宝藏之一,自然是因为难以破解,虽是活物,却无形,以肉眼看不透他的存在。” 他又道:“想要金蚕蛊显形就一个办法,使其身体沾上香灰,方可有形。” 但这样还是不行的,就算能看见金蚕蛊,他的行动速度太快,毒性太强,只要接触到人的身体,便会钻进去,从经脉或者其他什么路径一路行走,直到人的心脏。 他会在心脏排下子蛊,一口一口地啃噬,直到那人的心脏千疮百孔,再也不能跳动。 百晓生道:“能够防住金蚕蛊的布料只有一种,那就是天蚕丝。” 他道:“以天蚕丝做手套,只要同时具有眼力与速度,便能抓住金蚕蛊,将其放在有香灰的白玉瓶中,封住瓶口,方才捉住了他。” 叶孤城静静听完道:“你觉得我手上会有天蚕丝?” 百晓生眼中又流露出一抹奇怪的情绪,他道:“叶城主手中,什么好东西没有,别说去去一副天蚕丝的手套了。” 他对叶孤城,好像比叶孤城对他自己还要自信一些。 叶孤城道:“如果说完,你就可以走了。” 百晓生竟然一点都不意外,拱拱手,又走了。 他好像只是单纯来卖叶孤城一个人情的,就如同他自己说的那样,是一场有诚意地投奔。 然而叶孤城却知道,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他先对藏在暗处的岚风道:“对付金蚕蛊的方法,他说得对不对?” 岚风道:“是对的。” 叶孤城点点头,他料想对方应该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做文章。 他陷入了沉思。 百晓生的动机,说得话,甚至是所谓投诚,都好像水到渠成,找不到丝毫不妥之处,因为他原本就很敬畏叶孤城,就好像是当年初见时被震慑了一样,留下了高高在上位于神坛的初印象,在此之后,虽然谁都知道百晓生这人不是个好东西而且野心勃勃,却意外地绕着叶孤城走。 就和上官金虹一样。 但偏偏是这两个十年之内都绕着他走的人此时却都赶着找上门,而且都用按捺不住的古怪眼神打量他,这就很让叶孤城在意了。 那两人都太高看自己的伪装,又太小看叶孤城的直觉,已经露出了一点,却都不自知。 叶孤城兀自沉思,他在不断回忆百晓生的眼神,又在不断放大,那种让他不寒而栗的触觉,在欣喜之中又有人类最原始的**。 就好像看见了一个宝藏。 叶孤城眼皮子一跳,因为他忽然想到了一个更恰当的比喻。 就好像看见了一块唐僧肉。 他正心中泛起惊涛骇浪,却又见有人从门外拿着封信件匆匆赶来。 那人道:“城主,有急报。” 叶孤城只能先放下心中的猜想,翻开了急报。 内容与他想象得差不多,五毒童子,已经向着少林寺方向来了。 他得从源头解决问题,所以一切都要给九大宝藏让路。 不过,这种万能许愿机的套路,虽然无论是什么武侠作品中或者漫画轻小说中都会出现,但真正有用的,好像还没有出现过。 叶孤城真的挺希望,他自己遇见的是第一个有用的万能许愿机。 毕竟他的问题,有点大,绝非人力可以解决。 叶孤城对岚风道:“准备一下,把天蚕丝的手套拿出来,然后将院子里洒满香灰。” 岚风道:“是。” 她进院子的地牢,因为里面没有关人,所以被当做了地下仓库一类的东西。 仓库里面,是从各大寺庙搜集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满满的香灰。 也是十分未雨而绸缪了。 五毒童子被引到了少林寺。 他并不觉得自己被引导着过来,虽然五毒童子很有能力,但到底平时一人呆在南疆,也不常常出江湖,他的能力,他的金蚕蛊确实很厉害,但如果想要耍心眼,却比不过在江湖上浸淫许久的老油条。 更何况,他实在没想到,这世界上竟然有人费尽心思,就为了把他引到叶孤城面前。 明明他们从来就没有见过面。 他以为自己追的是李寻欢,以及他带着的拖油瓶游龙生,等到了少林寺门口,却被老秃驴们告知对方并不在少林寺内,五毒童子想着,会不会是这些人包庇两人不让他进去,后来想想李寻欢在少林寺这边风评也不怎么样。 虽然是寺庙,但却不受皇权管辖,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廷都站中立,这样的少林寺自成一派,怎么可能要这没事干收下犯了弥天大案的李寻欢? 五毒童子决定按捺住自己的臭脾气,再寻找寻找。 然后在七拐八拐之后,找到了一个小院。 院子很白,很空旷,从外面看就有股不同寻常的意味。 五毒童子先躲在树林中悄悄地打量,这院子还很新,绝对不是什么林间被废弃的屋子,但又实在不像是在这里的隐士居住的茅草屋。 谁家的茅草屋修建成这样?虽然院子不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就连瓦片都是上好的。 五毒童子还是有眼力的,所以他更加警惕。 忽然,他听见一阵声音猛地从耳边炸起。 并不是有人在他耳边说话,只不过对方用了传音入密这等手段,即使位置相隔有点远,却如同在他耳边说话一样。 那人道:“来者是客,阁下何不出来一叙?” 五毒童子睁大眼睛,这传音入密有一个使用条件,就是知道他在哪里,他还以为不会有人发现自己隐藏在树林中,没想到已经被看透了。 既然被发现,五毒童子也不藏头露尾,倒是从树上下来大大方方道:“我来了,你在哪里?” 他嘲笑道:“你难道是藏头露尾的鼠辈?” 这次,那人没有用传音入密,而是用自己本来的声音大大方方道:“我就在你面前。” 声音相隔的位置并不远,就在刚才被五毒童子判断为无人的小院中,但等他真的顺着声音的源头看过去,眼中的惊疑不定却比刚才接收到传音入密时更甚。 因为那说话人就站在院子边上。 位置是有点偏,但五毒童子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不可能。 他刚才,明明就把院子扫视过一遍,分明没有看见人。 不,还有一个可能。 想到这可能,他真是恨不得打了个冷颤。 江湖人,特别是武功好的江湖人,看人,基本不靠眼睛,特别是有点远的地方,他们靠“感觉”。 这是种很玄妙的说法,但当你武功迈入了江湖一流的境界,就会发现眼睛是欺骗人的,人如果躲藏得很好,眼睛不一定能发现。 但人的气却不会骗人,无论动静是大还是小,只要人存在,就会有属于自己的气,武功高强者能有所察觉。 五毒童子的武功绝对不会差,虽然使用得是奇诡的蛊毒之术,但武功这种东西,往上归结,都一脉同源,他对自己的感知力向来自信,又怎么会漏掉一个大活人? 然而,他就是看漏了。 五毒童子想,难道是因为对方身上的气与自然一样,甚至欺骗了他的感官? 他只想到了这一个可能,却不能相信。 他一翻身,越过栅栏进了院子。 果然,即使再怎么感知,面前人身上都没有属于人的气。 五毒童子瞳孔一缩,但这,有可能吗? 叶孤城道:“极乐峒主,久仰大名。” 五毒童子警惕道:“你……” 他眼尖地看见了叶孤城腰间的剑鞘,将中原武林的传闻在脑袋里搜索一遍毫不迟疑道:“你是叶孤城?” 叶孤城道:“没错。” 五毒童子道:“我不是来找你的。” 他道:“我来找李寻欢。” 叶孤城道:“恐怕你找的,并不是李寻欢,而是鱼肠剑。” 五毒童子道:“你知道?” 叶孤城道:“我当然知道,因为鱼肠剑就在我手上。” 他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匕首大的武器,只要看见这武器的人,定然能瞬间认出它的来历。 是春秋时代流传至今的鱼肠剑? 五毒童子找这鱼肠剑已经很久了,他原本以为,自己看见这武器,眼中会闪烁光芒,但他却发现,当鱼肠剑被叶孤城那在手中时,他心中只有无限的警惕。 五毒童子道:“你想怎么做?” 叶孤城道:“我?” 他道:“我正好也在搜集九大宝藏。” 他抬头,一双眼直视五毒童子,锋芒毕露。 叶孤城道:“所以,把金蚕蛊留下来。” 他对金蚕蛊,势在必得!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今天是虐狗节 所以就更不能让西门城主见面了(深沉脸) 顺便昨天瞅了一眼“我与晋江有个约会”的榜单 忽然生出了一股危机感 月末,求各位大佬来一发营养液 【虎趴落地式感谢】 24101656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7 11:55:31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7 12:31:17 长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7 15:24:01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五毒童子脑海中忽然出现了一个词。 关门打狗。 很可惜,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他就是那条狗。 但他能逃吗? 他当然不能逃。 五毒童子咽了口口水,就算是为了叶孤城袖子里的鱼肠剑, 他都不能逃啊! 他知道叶孤城, 但是与其他人知道的途径不一样, 兵器谱上的剑仙与他没有关系,五毒童子自己就是邪道,不能上兵器谱的, 自然不会去关注没有女人没有邪道水分足足的兵器谱。 他听说叶孤城,是因为叶孤城也执着于寻找九大宝藏,是他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顺便一提,他的竞争对手中还有上官金虹以及李寻欢,简直就是修罗场一般的存在啊! 因为一直知道叶孤城在找九大宝藏, 所以在这里遇上他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唯一非意料之中的就是叶孤城的实力, 比他想象中的要强上太多。 五毒童子想,对方虽然很强, 但他不弱不是?而且手上还有金蚕蛊, 这可是出奇制胜的法宝, 就算对方是久负盛名的剑仙, 也不一定能对付金蚕蛊,这么看,他还有胜利的机会。 这样想着,五毒童子甚至连试探都不试探, 上来就用上全力,毒虫毒蛇猛得向前冲,连命都不要了。 可不是命都不要了吗?五毒童子虽然蛊毒出众,但是本人的武功却拿不出手,轻功还不错,但也只剩下轻功,一般的攻击套路是自己躲在暗处,驱使虫蛇攻击,对他来说,光是站在叶孤城眼皮子底下这一条,就很没安全感。 对方随手一剑搞不好就把他刺死了。 但在五毒童子眼中的大魔王却没有一剑把他刺死,虽然他拔出了剑,也不过是轻轻一挥,斩出一道剑气,地上还在前进的虫蛇猛然一顿。 身体猛然被斩断成两半,从微小的躯体中流出一丁点儿的血,染红了灰黑色的地。 一剑下去,全军覆没。 五毒童子:??? 讲道理这还怎么打? 脸上的表情太过错愕,仿佛过了假的人生。 无形之中装了一个**的叶孤城淡淡道:“还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 五毒童子的脚不受自身意志操控地向后撤。 虽然脑子还是清醒的,但身体已经清晰地表现出了恐惧。 噫,其实他想逃跑了。 五毒童子心中可纠结了,他想逃跑时没错,但是逃跑也要讲究个基本法啊,从这一剑就能看出,对方的武功怕不是已经登峰造极,自己迈着小短腿施展轻功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捉住,这跑和不跑有意义吗? 他的毒虫都死得差不多了,还剩下最后几条都是保命的,根本不够叶孤城一刀斩杀。 想到这里,五毒童子的表情变得特别凝重,他想,生死就在此一举了。 然后默默地打开了装金蚕蛊的小罐子,眼睛看都不看地上,在计算金蚕蛊差不多落地的瞬间,直接一转身,跑了。 金蚕蛊移动的速度很快,要是不出意外,定然能帮他拖住叶孤城。 如果金蚕蛊得手了,会自己来找他,如果没有得手,起码能够帮他争取逃跑的时间。 在一眼看出自己同叶孤城之间的差距之后,原本的雄心壮志都成了空想,一开始的嚣张气焰荡然无存,就想着快点跑掉算了。 他要找一个地方,躲起来。 转身太快他自然没有看见,他引以为豪,无行迹的金蚕蛊刚一落地,就现出了他肥肥胖胖的身子。 小院的地板是灰黑色的。 有什么土地,能是灰黑色的?五毒童子当时只看了一眼,觉得同院子中建筑物的颜色出自同源,也没有觉得违和,想那应该是被什么瓦泥之类砌了一层,变平整了,才会有这般颜色。 这颜色,确实是被特殊材料堆砌出来的,但绝对不是他想的泥土,而是各大寺庙的香灰。 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东西,甚至人命都可以明码标价,只要有钱,很多东西都能买得到。 恰好,白云城别的没有,但钱,真的是非常非常多,而寺庙的香灰,则很廉价。 廉价到没什么人愿意花钱正儿八经买的地步。 如此,愿意高价收购香灰的白云城就显得格外可观了,或者说像个冤大头? 三年的功夫,搜集的香灰都足够推个房子出来,如果一阵一阵灰撒到地上,说不定还会被五毒童子发现,但现在竟然都砌成了平整的地面,就算五毒童子的脑洞再大也发现不了。 只能看见金蚕蛊扭动着肥肥的身子,以看似很快,但又能被叶孤城清楚看见的速度在香灰地面上游走。 虽然是只虫子,但看他小心避过每一片血迹还挺可爱的。 叶孤城对虫子无感,但他同样爱干净,这小小肥肥的金蚕蛊,可以说是深得他心。 金蚕蛊可不知道有人在看着自己。 他虽然开了灵智,是天下难得一见的灵物,但从生下来开始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呆在白玉瓶子中,哪里知道外面世界的险恶,还想着要一边避开脏污一边完成五毒童子留下来的任务,就感觉到自己肥肥的身子被人捏住了。 金蚕蛊:??? 丝滑的触感。 那是叶孤城手上的天蚕丝手套。 然后他就被捏着塞进了另一个白玉瓶子里,里面已经装了半瓶的香灰。 九大宝藏,又到手了一件。 所谓的破碎虚空,本来就是上天垂怜才会有的突破,每一个破碎虚空的人,不说别的,绝对是天之骄子。 叶孤城也是其中之一。 只要是他想做得事,没有一件,是不成功的。 五毒童子在树林中狂奔。 他的脸上还带着恐惧,就像看见了怪物,好不容易死里逃生。 对他来说,叶孤城其不就是怪物? 那深不可测的实力,以及一剑挥下去将所有蛇虫斩断的精准力,这一切怎么会是人类能达到的? 他自认为自己实力很不错,在江湖上绝对是排很前的高手,但是对上叶孤城,却像是螳螂在狮子面前耀武扬威,当他真正意识到狮子抬抬脚就能把自己踩死时怎么会不惊讶? 内心深处叫嚣着逃离二字,根本不敢回头,就怕看见叶孤城追了上来要他的命。 还好,叶孤城本人对五毒童子没有兴趣,他想要的仅仅是对方手上的金蚕蛊,人,随便他到哪里去。 他想,自己应该找一处足够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在这附近,让他稍微有点安全感,认为叶孤城不会擅闯的只有少林寺。 看在白云城主风评不错的份上,应该不会擅闯佛门重地。 这么想着,五毒童子脚一蹬,竟然就越过少林寺的墙壁翻了进去,也不管自己会不会被当做想要入少林寺偷经书的宵小,就算是进少林寺的地牢,对他来说都在比外面晃荡安全一点。 他在慌乱中逃跑,感知能力极度下降,隔着围墙,竟然都没有发现墙另一边有人,跳过去后,同心鉴和尚大眼瞪小眼。 五毒童子失声道:“单鹗!” 正是心鉴的俗家名字。 心鉴是半路出家的,在成为少林寺的高僧之前,他在江湖上人称七巧书生,是公认的下毒行家。 没有人知道他这一手毒术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但也没有人深究,因为江湖上很多人都这样,只知道他们擅长什么,却不知道技艺从何而来,有的是家学渊源,有的是莫名其妙得到了什么武林秘籍,又有师父是江湖隐者,不愿让其他人知晓身份,除了大门派的弟子,江湖人对别人的武功渊源,并不喜欢太过问。 自然也没有什么人知道,心鉴原本是五毒童子的师兄弟,但一入中原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即使五毒童子寻找过几回,也没有找到。 原来是在少林寺!他心下大震,怪不得找不到他。 心鉴也很惊讶,他道:“师兄,你怎么会在这里?” 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在这种情况下重逢。 五毒童子道:“你别管我为什么在这里,你先告诉我,少林寺有没有可以藏人的地方?” 眉眼间很是焦急。 心鉴想他大概是被仇人追杀了,但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能让他师兄五毒童子狼狈逃窜? 或许是因为少得可怜的师兄弟情,又或者他也怕五毒童子报复自己,心鉴眼睛一转道:“要不,你藏到我的院子里?” 他自己是掌门的师弟,在少林寺的辈分很高,一般情况下,绝对不会有人到他的院子里查人。 不过是一般情况下。 五毒童子比心鉴警惕一些,他道:“你的院子里,有没有外人?” 心鉴道:“我与掌门是同一辈的,就算是查人,他们也绝对没有人敢查到我的院中来。” 五毒童子听了这才放心,在心鉴的带领下躲到了五毒童子的院中。 他从庭院中出来,正好看见心树,见他行色匆匆便道:“师弟何故行色匆匆?” 心鉴立刻道:“我刚听说李寻欢在兴云庄做下如此惨案,又逃到少林寺附近,心中惶恐。” 心树点头道:“我也听说了此事,正准备找掌门师兄商量。” 五毒童子能查到李寻欢往少林寺来了,少林寺的人难道会不知道?他们的消息指不定还要比一般江湖人灵通点。 在听说李寻欢往这里逃之后,就在第一时间将附近几个庄子搜查了一遍,理所当然没有发现小李探花的影子。 但没有发现影子,这件事情只要沾上了少林寺名字的边就与他们扯上了关系,身为江湖中最大的门派,少林寺无论是在平民心中还是江湖心中都很有威望,这时候必须排除武僧在各处巡逻,以安民心。 心鉴听心树一说,哪有不跟他一起去的道理,立刻就朝着方丈室走了,等到了才发现,不仅仅是他们两人,心眉竟然也到了。 几人见礼过后,便抬头看坐在上首的心湖,他微微颔首道:“想必各位师兄弟已经听说了有关李寻欢的传言,各位怎么看。” 谁都想不到的是最先说话的竟然是少林寺中最为内敛的心树大师,他看上去很年轻,身上有带着一股子书卷气,比起和尚更像是翰林退下来的清流,一开口便道:“我认为,这件事不是李寻欢做的。” 他说得很是笃定,让周围人都吃了一惊,在少林寺中,他很少如此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场人听了之后才模模糊糊想起来,这位心树大师,在出家之前,可是在朝廷上当官,可不就是小李探花的同僚? 既然是同僚,他对李寻欢的了解就比其他人都要深刻,果然,心眉眉头一皱道:“师弟何出此言?” 心树道:“我虽投入少林寺十年之久,却能凭借当年的印象确定,小李探花不是这种人。” 他道:“虽然他的武功是很不错,但从来不杀与他无冤无仇之辈,本就是帮圣上办事,各位又知道当今圣上最恨在江湖上打打杀杀动不动屠戮对方全家的恶人,李寻欢既然能成为天子近臣,哪怕是为了自己的前途,也不会这么做。” 他问道:“朝廷,可有什么反应?” 心湖道:“朝廷什么反应都没有。” 就好像这震惊江湖的血案根本就没发生过,明明这些江湖大侠已经难得像个平民一样,到官府衙门要说法了。 然而,平时效率就不太高的官府衙门这回更是安静如鸡,连吭声都不吭声的。 心眉心湖都陷入了沉思,他们觉得心树说得挺对。 但这是,心鉴又开腔了,他道:“不过师兄,你既然认识的是十年前的李寻欢,又怎么知道十年后的李寻欢与他当年一样?” 他话说得在理,但怎么听都觉得挺嘲讽,或许是江湖人读书人势不两立,即使师出家之后,心鉴与心树的关系也不怎么样。 更不要说,心鉴的姘头林仙儿在兴云庄,他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的火气,都准备找到李寻欢发泄了,这时候心树突然为了李寻欢开脱,他的心情怎么会好? 因为心情不好,说得话也很不中听,他道:“李寻欢在兴云庄屠戮各江湖大侠的事情,是赵正义赵大侠传出来的,他在江湖上顶着铁面无私的名头行走了很多年,谁都知道他是一个品行端正的大侠,你这一番话莫不是认为赵大侠说得话有假?我觉得,他说话的可信度比你对李寻欢的印象可信度大多了。” 在场人不得不承认,心鉴说的也很有道理。 无论李寻欢是真的杀了那么多人还是无辜的,都要等找到他人再经过对峙才能得到答案,一面之词说明不了什么,他们少林寺就算很有威望,也不能说什么就是什么。 果然心鉴下一句话便道:“依我看,还是快点把李寻欢找出来,逼问出事情的真相,这比我们在这里空谈有用多了。” 所有人都看向心湖,等他下最后的结论。 心湖道:“那就再加武僧的数量,让他们多寻找寻找,看看能否把李寻欢找出来。” 心鉴带着一肚子火气离开了,走之前还瞪了心树一眼,让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本来就是个很内敛的人,一年中也见不得同心鉴说几句话,哪里知道自己又怎么得罪对方了。 心树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位入了少林的师弟,竟然是为了情之一字同自己翻脸,而他担心不已的情人,则是在兴云庄被屠戮后就没了音讯的林仙儿。 心鉴想,这件事真奇怪,要说林仙儿是江湖第一美人,无论是死了还是活了,都应该第一时间就把消息传出来,她一个人的分量抵得上千军万马,更不要说兴云庄除了她之外都是些江湖上的小喽啰。 没看见现在虽然传言李寻欢做下惊天惨案,除了他们少林寺这样被挂钩的,全江湖虽然都很愤怒却没有一个人叫嚣着要给那些人报仇,而是怂怂地去报官? 乌合之众的朋友,不也是乌合之众。 若不是心鉴身在少林不方便出去,他都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兴云庄,就为了看自己可怜情人的下场。 他带着不悦的心情回到院子里,门一关就看见五毒童子坐在椅子上。 他这师兄还真是十年如一日地没有变化,身形与小孩子一模一样。 五毒童子看他脸色不好,眯眯眼睛便道:“我看你的心情很不好,是出什么事了?” 听他的语气真像一个温和的师兄。 心鉴也是心里紧张,听五毒童子这么问便迫不及待道:“师兄你从南疆到少林寺,可是路过了兴云庄?” 五毒童子想,他何止是路过,就是从那里来的,但是心中这么想,嘴上却不说,反而道:“你所担心的事情同兴云庄有关?” 心鉴道:“实不相瞒,我虽然入了佛门,但却没有戒女色。” 五毒童子看他一双招人的桃花眼点点头理解道:“这是自然。” 心鉴脸上竟然流出了一丝痛苦,这让五毒童子吓了一跳,他还以为自己这师弟没心没肺,想不到竟然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难道是找到真爱了? 想到这里,五毒童子的表情认真了一点。 他与这师弟关系还可以,要是对方真爱出了问题,他也是可以帮忙的。 心鉴道:“我可怜的情人,就在兴云庄中,听说李寻欢将兴云庄上下都屠了,我每日都寝食难安。” 五毒童子心中忽然有了丝不祥的预感,他装作若无其事道:“要是我没记错,兴云庄里面都是些男人,你情人怎么会在里面?” 心鉴道:“师兄你有所不知,兴云庄里虽然都是些男人,但也有一个女人。” 他叹了一口气道:“还是江湖上最美的女人。” 五毒童子:…… 这就有点尴尬了。 心鉴将五毒童子不说话,还以为他许久未入江湖不知道现在的江湖第一美人是谁,所以便好心道:“现在的江湖第一美人是林仙儿,是一个很好很善良的姑娘。” 五毒童子:…… 忽然想到了林仙儿与龙啸云联手杀游龙生,又想到对方在金蚕蛊的折磨下吐露的各种真相。 他抬头,看心鉴的眼神有点奇怪。 你这双招女人的桃花眼,莫不是被眼屎糊住了吧? 很可惜心鉴并不知道五毒童子究竟在想什么,他道:“像她那样手无寸铁之力的弱女子,若李寻欢狂性大发,定然也无法防备。” 他又道:“不过以林仙儿的姿容,江湖上应该没有什么男人会对他动手。” 五毒童子实在忍不住了便道:“师弟,你既然已经入了佛门,最好还是同佛门弟子一样。” 心鉴:??? 师兄是什么意思? 五毒童子以此生最郑重的语气对心鉴道:“我觉得,你还是远离女色为好。” 他道:“这是佛祖对你的考验。” 心鉴:…… 心情有点复杂,说出这话,师兄莫不是中邪了吧? 带着莫名的心情心鉴又出了自己的院子,他觉得自己和五毒童子可能没有办法顺利交流。 难不成少林寺的佛光灿烂,他师兄一介侏儒进入少林寺,竟然都被佛祖的慈悲之光感化,想要一心向佛? 他心中颇带些恶意想到,不过看他师兄的提醒,想要戒色还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他忽然恍然大悟,所以刚才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泡到了武林第一美人所以师兄嫉妒了? 啧,他真是一个罪孽深重的男人。 五毒童子:林仙儿那样的女人白送我我都不要。 他还在想自己要找个什么方法到兴云庄探个究竟,却不想竟然有人潜入了少林寺。 而且这人与他还十分熟悉。 当心鉴在墙角处看见百晓生时,虽然在心中感叹一秒少林寺的武僧都调出去了,里面警戒就跟纸糊的一样,但是在他心中占据上风的还是林仙儿的安危,他立刻与百晓生挤在墙角道:“林姑娘,她怎么样了?” 百晓生想到林仙儿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憔悴样子,在心中皱了一下眉头,在疼痛的折磨下,她身上曾经的光环够化作虚影,现在的林仙儿一点都不像曾经艳光四射的江湖第一美人。 百晓生感叹,果然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他虽然知道林仙儿已经没有救了,却不能这么告诉心鉴,因为他还要靠心鉴从少林寺中偷到经书,这是他与对方有联系的唯一目的。 毕竟,少林寺不是每天都防卫这么薄弱的,这还是百晓生第一次有胆子混进来,真要谢谢被诬陷的小李探花。 百晓生道:“她不是很好。” 心鉴连忙道:“不是很好的意思是?” 百晓生道:“她虽然还活着,但是心脉却受到了重伤。” 他想,自己说的没有错啊,如果把胸膛剖开,林仙儿的心脏都被金蚕蛊咬得千疮百孔了,可不就是心脉受了重伤? 虽然一般的心脉重伤是有救的,她是没有救的。 心鉴闻言,松了一口气,不是被小李飞刀直接一刀送下黄泉就好。 他很上道地表示:“我能做些什么?” 百晓生慢吞吞道:“我来就是为此。” 他道:“林仙儿还能活着,都靠之前少林寺的功夫吊着一口气i,你知道她修习了调整心脉的功夫,虽然武功不是很好,但比起一般人,心脉总是要强健一些,所以即使正面中了李寻欢一掌,心脏还有微弱的跳动,可见是真气护住了最关键的地方。” 心鉴自己没有练过给林仙儿偷盗出来的经书,只是粗粗扫了一眼,听百晓生这么说,被糊弄得一愣一愣的,还以为他说的是真的。 他大喜欢道:“那卷经书……” 百晓生猜到他要说什么,便接着道:“那卷经书有七卷,而林仙儿只看过前六卷。” 他道:“想要救她,关键就在最后一卷。” 一听最后一卷,心鉴又是一顿,他迟疑道:“最后一卷……” 百晓生一脸深沉地点点头,他道:“我也知道最后一卷很难拿出来,所以,即使你失败了,我想林仙儿也不会怪你。” 他道:“我们当时本来就说好不偷最后一卷,要不然也不会任由它放在那里这么多年,现在怂恿你拿,不过是我的私心。” 他面不改色道:“我也是一个男人,所以便无法看着林仙儿那样美丽善良的女子死去,这都不是她的想法,只不过我偷偷来与你谈论罢了。” 林仙儿是一个很神奇的女人,她最神奇的地方不是别的,是同时脚踏N条船却不翻船,只要是与她关系比较密切的男子,都认为她温柔又善良,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真面目,都被耍得团团转。 百晓生知道那女人的真面目,林仙儿骗不了他,但是心鉴却不一样,他在少林寺中本来就很少见到女人,哪一次不是被温柔小意的林仙儿哄得服服帖帖。 说句好听的,此时此刻,恐怕就是林仙儿让心鉴为了她去死,说不定都能成功。 心鉴被百晓生一怂恿,原本就摇摆不定的心,现在更是摇摆不定,那最后一本真经的名字江湖人都很熟悉,叫做《达摩真经》。 没错,就是九大宝藏之一的《达摩真经》! 普通的经书偷了也就偷了,少林寺的人虽然会暗暗警惕,但到底不是如此重要的经书,名不见经传的东西,他们都丢得起。 然而《达摩真经》却被众多武僧看着,就算想要偷走,都很不容易。 不,等等…… 心鉴忽然眼神一凛,如果说防守,现在正是防守最薄弱的时候,武僧都被分散出去找李寻欢了,他想偷走,比平时的难度讲得不是一点半点。 忽然一阵热血涌上心头,是他属于男人的雄心壮志,心鉴想,自己要救林仙儿。 他看着百晓生,郑重其事道:“我去偷经书,林姑娘一定要得救。” 百晓生仿佛要被感动哭了,他道:“真是谢谢心鉴大师。” 然而他心中却十分不屑,只道林仙儿那样的女人虽然长得还可以,却也只有这一个好处,与真正的国色天香比起来就是胭脂俗粉,送到面前都不会觉得好看。 他竟然因为自己见过更美的人,而隐隐产生了一种自豪感,特别是面对被林仙儿耍得团团转的江湖人。 他们的眼光,也就这么低级了。 百晓生来仿佛就是为了给心鉴通风报信的,他也担心自己被少林的人捉个正着,到时候就算有一百张嘴巴也难以把自己摘出去,通知完后就翻墙走了,正好与少林武僧错开。 只留下心鉴一人一脸深沉,想着怎么去救林仙儿。 他思来想去,觉得自己竟然是去偷盗最有名气的少林经书,怎么着都要准备得充分一点,以他自己的功夫,或许不足突破削弱版的重围,还需要借助外力。 想到这里,心鉴就眼睛一亮,外援,不就在他的房间中? 五毒童子道:“什么,你要毒?” 心鉴点点头道:“毒虫,毒蛇或者见血封喉的毒,师兄你身上若有,就匀给我一些,之后定然重金酬谢。” 五毒童子道:“师兄弟之间何必言谢,你已经收留了我,这就当给你的回报好了。” 他说完这句话,忽然想到自己的宝贝们都被叶孤城一剑砍了,动作微不可查地一顿,还好这停顿太过微小,并没有被心鉴发现。 五毒童子装作没事人道:“但毒虫与毒蛇,都是我从小驯养,贸然交给你不好控制,我身上正好带了一味□□,我炼制过后还不曾在江湖上使用,给你用正好。” 心鉴听后大喜过望,没有人能够辨认出来路的□□,还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他的吗? 他虽然与五毒童子师出同门,但已经进入少林寺十年,这十年中很少有机会用自己曾经学过的毒术,更多用的都是少林功夫。 坦白来说,他下毒的功夫早就还给师父了,现在五毒童子愿意出手真是再好不过。 然而五毒童子答应下来后却道:“你在少林寺应该很安全,要毒做什么?” 心鉴想,自己与师兄很多年未见,关系也没有亲厚到什么都能说得地步,去偷《达摩真经》这等大事,最好还是不要与师兄说。 他眼珠子一转道:“我被掌门师兄勒令出门找李寻欢,却担心自己的实力难以应付,故而想找师兄找保命的法宝。” 然而五毒童子听他此话却道:“找李寻欢?那你放心,这毒定然是用不上的,他不会杀你。” 心鉴有点急了,这是要出尔反尔? 还好五毒童子的下一句话就让他放心了,五毒童子道:“不过我既然答应你了,当然会把毒给你,让你图个安心。” 心鉴大喜过望道:“谢师兄!” 五毒童子看着他欢喜的脸,不知怎么的又想到林仙儿,他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道:“我再做休息几日就会离开,但师弟你万万要记得一件事。” 心鉴心里美滋滋的,自然五毒童子说什么都应着,他道:“师兄你说。” 五毒童子道:“师弟你既然入了佛门,就将之前在师门学的都忘了吧,连同风流的作风一起忘了。” 心鉴:??? 师兄你原来不是这态度。 他心道,果然嫉妒会令人丑陋,师兄定然是嫉妒他能够把江湖第一美人泡到手,而且又有一般男性会有的体魄,所以心里发酸,想要让他离了美人。 他痛心疾首地想到,就算师兄你怎么说,我也不会离开林姑娘的,还是别嫉妒了。 五毒童子:呵呵。 想太多。 不管内心戏如何丰富,心鉴现在到底还是要靠五毒童子的,所以他面上十分乖巧,立刻点头称是。 五毒童子又感叹道:“我从懂事开始就厌恶自己这一副身子,但是最近看了许多,竟然觉得这一副身子也有些好处,起码不会犯大部分男人都会犯得错误。” 林仙儿妥妥不会对他温柔小意啊! 他又用怜悯的眼神看向心鉴,虽然这人已经在美人计中栽了,然而他已经将林仙儿这个罪魁祸首处理了,就算是栽了也有清醒的一天。 想想自己竟然干了一件大好事,如果没有他,林仙儿会祸害多少江湖上的青年才俊啊! 或许还有老年才俊? 五毒童子默默给自己点了一个赞。 心鉴是个特别有行动力的和尚,在加上心系林姑娘,速度又提高了好几倍,前脚才从五毒童子手上拿到了毒,后脚竟然就到藏经阁去了。 他这在些年中入了藏经阁无数次,闭着眼睛都知道《达摩真经》在什么位置,来这里偷盗都不用踩点。 他先运轻功不惊动任何一人地入了藏经阁,在距离武僧挺远的位置探头探脑。 果然不出他所料,有一半的武僧都被派出去寻找李寻欢了,现在的守备可以说是几年中最低。 心鉴想,只有这么点人,他说不定可以成功。 轻手轻脚地靠近那些个少林武僧,出其不意点了其中几人的穴道。 那些人纹丝未动,显然已经被点穴定住了。 说时迟那时快,他借武僧被定住的时间,一把粉往最后的两武僧脸上劈头盖脸地一撒,那两人的脸色一变,但来不及反应,显然是没有想到,怎么会与人从僧侣才知道的隧道中走出来。 这回偷经书的莫非是内鬼? 这些人虽然心中不甘却来不及反应,而心鉴洒出来的毒虽然毒性不大,却能让人在吸食的瞬间失去一切行动力,软绵绵地倒下,简直是最适合现在使用的毒。 他早就用布巾将自己的脸遮了起来,谁都看不出前来偷经书的到底是谁。 心鉴想,自己的运气真不错,简直是占据了天时地利与人和,果然上天都想要他救林姑娘吗? 脚下生风,速度愈发地快了。 但是心鉴却没有想到,明明他放倒了所有少林武僧,却半路杀出了陈咬金来。 心眉,悄无声息地堵在了他离去的道路上。 心眉喝道:“你是什么人,竟然也敢擅闯少林寺!” 心鉴心里啧了一声,想虽然是十年的师兄弟,但挡了他救林姑娘的道路就没有办法了。 这时候也只能插兄弟两刀。 心眉练得是少林寺外家功夫,而且比他多练了十几年,真的硬碰硬,就算是十个心鉴也不够心眉打的,所以他当时就想到了一个好方法。 那就是用师兄给的毒! 他当机立断打开瓶子,往心眉身上一撒! 不想心眉还是怒目金刚相,但他自己的心脏,却好像被千万蚂蚁啃噬一抽一抽地疼了起来。 原来五毒童子给他的毒,是从金蚕蛊身上提出来的粉末,无形无色,触之即用。 这种毒防不胜防,却偏偏有金蚕蛊的特性,那就是与香灰会形成特殊反应,只要是身上沾有香灰,哪怕是一点都不会起效果。 五毒童子原本打算的很好,心鉴再怎么说也是做和尚的,出去追捕李寻欢必定穿少林寺的衣服,和尚天天在佛前念经,这是每日必做的功课,衣服上总会沾染到香灰。 他这毒一撒,便能将不可能手头有香灰的李寻欢给逼得疼死了。 然而五毒童子却没有想到,心鉴并不是去找李寻欢的,而是在寺庙中偷经书,他偷经书前为了不泄露自己的身份,还特意死了个澡,将身上的香火味道洗去,衣服也换了绝对不会在寺庙中出现的短打,撞上才在佛前念经,打扫完香灰的心眉,哪个中招只要有脑子的都会知道。 心眉原本看小贼套了一个瓶子出来,如临大敌,心想对方莫不是有什么烈性毒,自己毫无防备难道要身殒于此? 却不想反而是那小贼满地打滚,连《达摩心经》也从他怀里滚了出来。 心眉虽然狐疑,但还是小心翼翼地看见对方,将脸上黑布巾一摘。 他失声喊道:“心鉴?!” 心鉴疼得说不出话来。 下午,叶孤城千等万等的少林寺众人终于来了,还给他带来了一个中毒的病号。 虽然病号的人选他万万没想到。 叶孤城脸色凝重道:“这是?” 心湖叹了一口气道:“叶城主还是像帮忙医治这逆徒吧。” 他道:“他痛成这样,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叶孤城道:“好。” 心想最近的反派怎么都这么蠢? 心鉴:归根结底还不是你害的!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反派的克星,正义的好伙伴! 啧啧啧,五毒童子选错了刷Boss方式,应该从小怪一层一层刷上去,直接撞到魔王面前瞬间被秒 PS:看了一下大家的评了,恍惚间觉得选小李飞刀世界写挺不合适的,因为这里的江湖真的好弱… 下个世界改半玄幻侧,武侠已经装不下城主了 明天开始剧情翻篇,看起来可能会比较玄幻? PPS:觉得这一卷剧情水的妹子可以说一下大概是哪里觉得剧情水吗? 因为我之前思路混乱理清之后自觉写得蛮流畅的而且过剧情速度很快,因为大家不喜欢小李飞刀 说一下阅读体验不好的原因我可以改,主要我想搞清楚是我写法的问题还是单纯这个世界就很无聊… 我也不想写会让读者觉得无聊的剧情啊,如果提意见我会尽量修正的,第一次写武侠没经验,各位请多指教(鞠躬) 【再瑟瑟发抖求一发营养液】 陌潇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8 12:48:03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8 12:59:56 氢离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8 14:05:01 三千世界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8 16:48:46 洛月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8 20:50:19 17724959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8 20:57:37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 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 向他点头致意, 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 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 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 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 在院子里一阵翻腾, 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 但也不算差, 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 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心下愕然,走到陆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一下大家的评论,受益匪浅 所以我觉得把小李飞刀的剧情快刀斩乱麻结束了,直接跳这一卷最重要的原创剧情 秦皇地宫篇(这一卷所有伏笔都是为了这篇章埋的大概) 唔,不知道大家会不会喜欢,但我猜应该不会比小李飞刀更糟了… 求一下阅读体验,我对半玄幻纯原创剧情有点没底 谢谢大家 长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9 01:50:30 阿喀琉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9 14:13:51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29 17:55:46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 他或许只是忘了, 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 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 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 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 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 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 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 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 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 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 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 这时候, 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 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作者有话要说:  玉罗刹:咬手绢 西门吹雪上线待机中 唔,这两天心态爆炸文风有些漂移,然后三次元又不顺,但是这章到最后好像终于把漂移的文风调整回来了??? 这大概就是所谓水逆总有过去的一天吧【沧桑脸】 解释一下下一个世界,其实是大秦帝国来着,因为我想看政哥包子(没错我就是很有恶趣味) 武功设定可能会偏向秦时明月 但我这章写完觉得一点都不玄幻,因为忽然发现秦时明月看似很玄幻的功夫陆小凤传奇中也有 然后我会把自己因为评论以及一系列三次元不顺砸碎了一地的玻璃心粘起来,抖擞精神写文 被评论打乱节奏一点都不帅气,写出来的东西也不像我 还是希望能够成为一个写文都能很帅气的写手 【最后,我,九月三号,开学了】 【字数,尽量,稳住】 So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0 10:46:17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投掷时间:2017-08-30 14:21:50 谢谢打赏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在客栈安顿了下来。 这里是龙门客栈, 全天下五十七所龙门客栈其中之一, 不大的铺子中汇聚了全白云城最有能力的人。 叶孤城是个缜密的人,他做事之前向来要制定计划,更不要说这骊山以及阴阳家之类的事情闻所未闻,到现在为止, 手头上的情报也不过就是步思凡他们的亲身所见罢了。 叶孤城听步思凡说完,微微一顿道:“你是说,徐静输, 他称我活了一千六百年?” 步思凡道:“是。” 叶孤城冷冷道:“无稽之谈!” 步思凡还是低着头, 因为他也觉得, 这是无稽之谈。 不过,城主连同他们的面容已经二十年未变,如果真活一千六百年…… 步思凡为了心中的猜想打了个寒颤。 他不敢抬头看叶孤城的脸,因为他现在正在汇报工作,头一次接替朗月的职务,心中满是坎坷不安, 只想着自己一定要做到最好。 所以,也错过了叶孤城脸上的严肃与冷然。 叶孤城不说话, 房间又陷入难熬的沉默, 他正在思考。 叶孤城道:“先去查查阴阳家究竟是什么。” 他道:“就算是一千六百年前的小道, 如果真实存在过,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史书也好,门派也好, 遗迹也好,只要是牵扯到阴阳家三个字的消息,通通都呈上来。” 他倒要看看对方用的究竟是什么法术。 步思凡道:“是。” 又低头退下了。 等他出去,叶孤城低头叹了一口气,这时候就知道十全婢女郎月的好处了,她因重伤修养,手上的情报线不得不分给别人,然而,偌大的白云城,确实没有什么人能够比得上朗月,即使步思凡他们都很聪明,但毕竟术业有专门,贸贸然接手朗月的工作,上手速度总没有朗月快,现在又是紧急时刻,做什么都要争分夺秒,就叶孤城感觉,多少都有些力不从心。 但力不从心又怎样?敌人都打到门口来了,总要做出反应。 叶孤城还在沉思,他在思考从步思凡与朗月口中得出的,徐静输说的每一句话,以他自己来看,他与对方万万没有那么大的仇怨,至于千年以前的徐福,就更加不知道从何说起。 更何况…… 他的眼睛移到眼前的墙壁上,那里已经挂了一幅地图。 骊山。 两个字被用朱砂笔醒目地写在了一座山脉旁边。 南依骊山,北临渭水之滨,是谓秦始皇陵。 若自称是徐福的后人,与其说是在骊山等他,不如说是在秦始皇陵等他。 “扣扣扣——” 门板被扣动三下。 叶孤城抬头道:“进来。” 是岚风,她恭敬道:“城主,有客上门。” 叶孤城惊道:“这时候?” 岚风道:“是。” 叶孤城心想,究竟是谁这么神通广大这时候竟然还能找上门来,明明他的行踪并不被太多人知晓。 叶孤城道:“是谁?” 岚风道:“李寻欢。” 叶孤城了然心道,如果是他,能找上门并不稀奇,因为对方身后还有个小皇帝。 只不过他并不知道,对方这时候忽然来找他会有什么事情。 叶孤城道:“让他进来。” 李寻欢进来了,不仅仅带来了自己的人,还带了一个被布包裹的长条。 他先跟着朗月在龙门客栈幽长的地道行走,深觉这里的气氛于平日与众不同。 他见叶孤城,气氛向来都挺轻松,但这一次,甫一踏入没有光线的地道,就感觉到了异样严肃的气氛。 从暗处探出不知多少道眼神黏在他的身上,就好像在观察,他来的目的。 全员戒严。 李寻欢想,定然是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岚风帮他推开房门,叶孤城在房间里。 也不知道地道是怎么连接的,叶孤城所在的屋子明显是地上,冷冷的月光透过窗户洒进屋子,一半落在叶孤城的脸上,让他的脸显得更白。 没有血色的白,眼中有冷冷的火焰在燃烧,某一瞬间,李寻欢甚至以为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不是仙人,而是高高在上的神。 要复仇的神。 他想果然是发生了什么,他与叶孤城不过短短时间未见,对方身上竟然发生了如此天差地别的变化。 他好像从天界被拉入了人间,拥有了人才会有的七情六欲。 李寻欢道:“你的脸色并不是很好。” 叶孤城道:“我的脸色一直是这样,只不过是你没有注意。” 他顿了一下道:“你来这里,是要做什么?” 李寻欢无奈一笑道:“是有东西要交给你。” 他将被软布包裹着的长条让叶孤城面前一放道:“七星龙泉,也就是龙渊剑。” 叶孤城表情一悚道:“是从哪里弄来的。” 李寻欢失笑道:“这当然不是我弄来的。” 他毕竟是给皇上当差的,就算是获得如此至宝,即使与叶孤城是至交好友,也不能直接给他。 能够弄到龙渊剑并且做主给叶孤城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小皇帝! 叶孤城表情微动道:“我知道是谁弄到的。” 但他还有一个疑问,据说同李世民陪葬的龙渊剑怎么会突然现世? 因为心中有疑惑,便抬头看李寻欢,希望对方能给自己一知半解。 李寻欢道:“别看我,我也不知道。” 其实他倾向于小皇帝刨了李世民的坟,因为帮对方当差十年,他已经意识到对方是多了丧心病狂的人。 就像他好不容易死里逃生从江湖再回到朝廷就看见小皇帝笑盈盈的脸好像在说“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而李寻欢除了背后生出冷汗低头谢恩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然后就见小皇帝将龙渊剑扔给他道:“给叶城主送去吧。” 李寻欢自然是一个字都不能多问的,只能低头道:“是。” 就有了现在这么一出。 叶孤城低头沉思,小皇帝行事向来古怪,让人捉摸不透,但不管怎么样,此时能把龙渊剑送来,对他来说绝对是利大于弊。 诚信高洁之剑吗? 他盯着龙渊剑,仿佛能感受到自己腰间的飞虹在嗡鸣。 剑器有灵,飞虹被他佩戴几十年,早已与叶孤城心意相通,或许是感受到对方会把龙渊剑也带上,通过嗡鸣发泄自己的不满。 简直就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 叶孤城哑然失笑,将手放在腰间的飞虹上以示安抚,过了一会儿对方才停止他身为武器的抗议。 李寻欢终于松了一口气道:“你的表情,变得比之前好看了一些。” 叶孤城听了还是冷冷道:“我说过,我的表情一直没有变化。” 李寻欢叹道:“你自己看不见,所以不知道,你刚才的表情究竟有多么恐怖。” 他道:“发生了什么事?” 叶孤城道:“这与你没有关系。” 李寻欢听见叶孤城生冷的拒绝,哪能不知道发生的事情与白云城有关?而且这定然是一件很危险的,他无法介入的事情。 所以,他只能道:“我的武功比之你,虽然低微,但如果有什么我能够帮的上忙的地方,尽管传信于我,定然会尽全力给你提供帮助。” 叶孤城道:“我的事情是我的事情,怎么能够麻烦别人?” 李寻欢道:“我的事情也是我的事情,但你却经常帮助我。” 他笑道:“朋友之间,没有什么你的事情我的事情,只要有难,就算是两肋插刀都会尽全力帮助,这才是朋友。” 他知道,叶孤城是一个非常骄傲,也非常孤独的人。 骄傲而孤独的人,往往不喜欢分担,而将所有的事情都扛在肩上。 这虽然能够证明他的实力,但对这人来说,实在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起码李寻欢觉得,非常痛苦。 一个人如果所有的难关都由自己来度过,那他的朋友未免也太失职了一些。 这纯然的善意让叶孤城的表情微微动容,他忽然想到了一个许久没见的朋友,他似乎也与自己说过这番话。 陆小凤。 他看向李寻欢,心道,是不是古龙笔下所有的主角,都如此的重视朋友,如此的愿意为了朋友两肋插刀? 不管李寻欢能不能帮上忙,叶孤城愿不愿意让他帮忙,他的话,总会让听者感到一阵暖意。 叶孤城道:“你的话我已记在心里。” 李寻欢露出了一个微笑,他以为自己能够帮得上叶孤城的忙。 然而叶孤城的下一句话却打碎了他的猜想。 叶孤城道:“但你要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件事,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假借他人之手的。” 李寻欢道:“是什么?” 叶孤城冷然道:“是仇恨!” 他眼中似乎有雷电一闪而过,象征他雷霆一般的怒火。 叶孤城道:“仇恨,血的仇恨,是无论如何我都要一个人完成的。” 李寻欢不由肃然起敬,因为他认可叶孤城的话。 他道:“好!” 李寻欢眼中也闪动着光,似乎是对叶孤城的鼓舞或者对他的支持。 李寻欢道:“听你这么说,我已经知道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他道:“但至少有一件事,是我能够做的。” 他最后道:“我只能在这里祝福你,成功。” 不管是复仇也好,做别的事情也好,只要是叶孤城想要做得事情,绝对不会失败。 叶孤城道:“好!” 三个白云城人被杀的仇恨,必须要敌人的血来偿还! 徐静输到了骊山。 此刻正是清晨,山上有云雾缭绕。 他站在山巅,向下俯瞰。 骊山北构而西折,以他所在的位置,正好能看见山脉左右对城,呈怀抱之势。 谷峰相间,林木葱郁,山体在南边略作弧形展开,状似盛开的莲花。 莲花的中心是一个小山坡,徐静输知道,小山坡之中,是秦始皇陵的封土。 他嘴边挂起一抹微笑,似乎是为了这绝妙的地势而不由自主地称赞。 帝陵位于骊山峰峦怀抱之中,是陵园的绝妙地点。 他看着日头,太阳还没有上升到最高处,至于月亮才隐藏在云层之后,他以绝佳的目力可以看见,这月亮还缺了一块。 徐静输想,还不到时候。 距离秦始皇陵六十年一次的打开时机,还不到时候。 步思凡道:“所有的情报,都在这里。” 他将一叠厚厚的纸放在叶孤城面前,因为城主要求,要将所有的情报不加删节的汇聚在一起,等他亲自过目。 在徐静输出现之前,他们从未有人关注过什么秦始皇陵什么阴阳家,前者先不说,就算是身为九大宝藏之一的始皇帝十二金人也与皇帝的陵墓没有关系,至于后者,那阴阳家根本就听都没有听说过。 但事实证明,不知道只是因为他们没有关注,当充满目的性地调集资料之后,真的能够找到不少具有价值的情报。 叶孤城一张一张拿过来看,什么方士的飞天入地之能他看都不看,比较能引起他注意的,是有关徐福的传说。 上古有仙人,以一千岁为寿。 旁边还有一个老头连同童男童女的图画,看他们的模样,似乎在一艘大船上。 在传说中,徐福带着三千童男童女帮始皇帝去海外寻找长生不老药,这说得岂不就是这幅画面。 叶孤城想,难不成他真的找到长生不老药回来,然后活了这么多年。 他又想,这这可能啊? 这怎么不可能,破碎虚空的人也能活不知道多少年,要是徐福正好也是一个武林高手怎么办?若达到破碎虚空的境界,为什么不能活这么久? 但最大的疑点便是徐静输的行为。 叶孤城想,对方的目标是自己,但他甚至不知道徐静输是怎么认识自己的。 什么他活了一千六百岁肯定是无稽之谈,但却不排除其中一个可能。 叶孤城以手指画面,他并不在看图画,而是在思考。 有没有可能,他之后经历破碎虚空,正好到一千六百年之前? 就算是他都感到十分头疼,如果他真的跑到了一千六百年之前,究竟为什么才会引起徐福死了都要找他麻烦的执念,甚至还让自己的第不知道多少代子孙找上门来?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是想拼命摇动未来自己的肩膀,问问他究竟做了些什么。 算了算了,叶孤城想,重点并不是在这里。 他转向第二个视觉盲区,如果说徐静输在骊山等他,骊山究竟有什么? 骊山有秦始皇陵不假,但他的记忆也没有出问题,靠着对未来为数不多的记忆,叶孤城大概知道就算是再过了一千年秦始皇陵也没有得到发掘,因为地下埋了大量的水银。 他又摇摇头,不不不不不,以科学的态度来揣测神奇的武侠世界,这一点都不科学。 他想到这里,干脆招来了岚风。 岚风垂手立于叶孤城身前,等待城主下命令。 叶孤城问道:“水银之毒,可解?” 岚风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只要是城主问出来的问题,她哪条不好好回答,略作思索便对叶孤城道:“可解。” 叶孤城又接着问道:“若有一地以水银为河,毒从河水中来,人在河岸旁行走,此毒可解?“ 岚风虽然并不是很清楚这世上怎么会有水银做成的河流,但略微一思忖还是给出了肯定的答案道:“可解。” 叶孤城道:“如何解法?” 岚风道:“只要在走近水银河之前服下解毒的丸药便可。” 说得轻描淡写,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再一次挑战了城主的三观。 叶孤城面上一片平静道:“大善!” 心中却如同沸腾的油锅,还是炸锅的那种。 他心道,原来困扰未来人挺久的水银毒问题竟然如此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就要一颗丹药就够了? 真不愧是武侠世界,也是非常地黑科技了。 其实他还挺想问问土壤被水银污染的问题,但转头一想,他又不是真的准备挖秦始皇陵的,充其量就是到那里探秘罢了,把该杀的人千刀万剐,还有什么别的事情? 就算是询问水银毒一事,也不过是为了以防万一罢了,他想,对方虽然自称阴阳家,听起来手段也挺神通广大,但总不至于真的能打开陵墓? 那就跳节目了! 即使叶孤城心中真的隐隐存在不祥的预感。 为了这股不祥的预感,他顿了一下还是对岚风道:“解开水银毒的丸药,需要多久才能制成?” 岚风道:“只要三日便可。” 叶孤城道:“好,这三日中尽量多制造些解毒的丸药。” 他道:“我有大用处。” 岚风道:“是!” 毫无疑问地退了下去。 在她眼中看叶孤城的表情,除了高深莫测就只有高深莫测,仿佛他还没有到骊山,就已经知道那里会发生什么事情一样未雨绸缪。 这并不能让岚风震惊,只不过有种意料之中的敬佩。 他们还在焦头烂额,为了一个阴阳家而苦恼,但城主已经想到了破解的法子,这天底下还有比城主更加有远见的人吗? 没有! 岚风小姐姐每天都在毫不犹豫地吹城主。 然而叶孤城并没有因为水银毒的事情解决而松一口气,因为他又接着看有关秦始皇陵的情报了。 真是没看一条,就想流一滴汗。 每到阴天下雨,秦皇地道便有阴兵经过,人欢马叫,热闹非凡。 叶孤城:??? 这是真的武侠世界吗? 怎么连阴兵都冒出来了? 他想,镇定,镇定,这算什么阴兵,定然是因为阴雨天引起的自然景象,只恨这个世界没有一出走近科学,要不然早就解开有关秦皇地宫的谜团了! 他坚定了自己的目标,他是去报仇的,是去杀徐静输的,和秦始皇的秘密一点关系都没有! 虽然这样想,他却不由自主看向了放在桌上的龙渊剑,纠结了一会儿,做了一个动作。 他将传说中的诚信高洁之剑也绑在了腰上。 飞虹:!!! 叶孤城携带多年海外精铁所打造而成的佩剑发出了嗡鸣,似乎是在发怒,他在质问叶孤城为什么在身上带了另一把剑。 叶孤城见房间四下无人,对腰间的剑呵斥道:“安静!” 飞虹不动了。 这年头剑用多了,一时不满都会抗议,更不要说是人了。 叶孤城想,既然是春秋时代留下来的充满正气的宝剑,应该会对阴兵有效吧? 去骊山这么大的事情,叶孤城身边总要带上几个人。 徐静输已经用神鬼莫测的手段杀了三人,如果叶孤城执意一人去,恐怕白云城的下属会在他面前长跪不起,直到城主改变主意才会起来。 因为他们或多或少地感觉到,这绝对不是一场普通的复仇,骊山,一定有问题。 古人对神鬼之事多敬畏,就算是白云城的人都不能免俗。 叶孤城道:“我不需要太多人同我一起去。” 他想想道:“岚风,步思凡,丁三秋你们同我一齐走。” 被点名的三人道:“是!” 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并没有太多白云城的人,留下来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如果说岚风是因为出色的医术被叶孤城带上的,剩下两人完全就是应对过对方的机关蛇有经验才被带走。 叶孤城有预感,这次的敌人并不是普通的敌人,不是以力可以破的敌人,所以他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叶孤城看向又想偷偷溜走的柳无涯,对方自从被白云城的人救到龙门客栈起,就活在严密的监视之下,因为他与徐静输在一起搭伙不知道多少年,到现在为止都不能确认这人的安全性,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对方看似心狠手辣诡异多端,却偏偏将这一个满嘴口花花的男人留了下来。 叶孤城见他都要从门口出去了,冷声道:“柳无涯,你同我一起走。” 柳无涯浑身一激灵,差点蹦个老高,他也确实跳了起来,对叶孤城张牙舞爪道:“我不是白云城的人,为什么要和你一起去?” 对上叶孤城严厉的眼神,他浑身的气势立马散了,好像变成了一只乖顺的小猫,他软绵绵道:“我是说,我比起你们一点用都没有,我去岂不是会拖后腿?” 叶孤城没有说话,岚风替他开腔,她本来就不能容忍任何人对叶孤城不敬,更不要说柳无涯竟然在她面前对叶孤城吼了起来。 简直就杀无赦! 岚风道:“城主说什么,你就做什么!” 她眼中露出凶光以及几乎形成实质的杀意,让柳无涯瑟瑟发抖。 岚风道:“难道你想忤逆城主?” 叶孤城看着面前一出逼良为娼的好戏,并不说话,在岚风的质问下,柳无涯的脑袋摇得如同拨浪鼓一半,就恨不得发毒誓表示定要让自己跟着叶城主走。 叶孤城淡淡道:“放心,带你去只不过是为了以防万一,应该不会有什么大事。” 柳无涯:…… 你刚才是说了应该对吧? 要是真有事怎么办? 柳无涯欲哭无泪,虽然他心有余而力不足,看样子必须同叶孤城他们在龙潭虎穴中走一遭了。 他想自己最近简直倒霉透了。 月圆了。 徐静输盯着一轮圆月,露出诡异的笑容。 这笑容中充满了狂热的期待,若有人看见他现在的表情定然会毛骨悚然。 因为他笑得实在是鬼气森森。 徐静输喃喃自语道:“是时候了。” 是什么时候? 夜并不黑,因为天上有一轮圆月,不知是不是错觉,那轮圆月好像正悬挂在徐静输的头顶。 忽然,一阵嘹亮的鹰啼从远处传来,明明应该是辽阔无比的啼叫,此时却让人感觉到了异样的凄厉。 骊山是没有鸟的,或者说,秦始皇陵是没有鸟雀的,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说给谁听都不会相信,因为这里明明就有葱郁的树林,有山有河,是鸟类天然的栖息地。 这样一个好地方,怎么会没有鸟雀? 但如果是生活在这附近的人就会摇摇头,没有什么道理不道理的,这里就是没有鸟雀。 如果说原因,大概只有一个。 这里是皇陵。 是秦始皇陵。 徐静输从山峦上以轻功一路向下。 他的轻功很不错,明明是陡峭的山,却如履平地。 天地忽然变得很静谧。 他已经到了谷底,抬头看月亮,见月亮果然已经到了自己的头顶,在心中默默念叨:来了。 不知从哪里忽然飞出了一只黄色的鸟。 鸟类在山谷间盘旋。 徐静输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退下去过。 秦始皇陵周围的山林没有鸟。 这黄色的鸟突然出现,自然是有来路的。 它是从秦始皇陵中出来的。 传说中项羽在打开秦始皇陵时有黄色的鸟从陵墓中飞出,所有看见的人都大惊失色。 什么样的鸟雀可以在没有空气的陵墓中活这么久? 这似乎是个奇迹。 忽然,他抬起了手,那鸟雀好想收到了神秘力量的召唤,竟然越飞越低,越飞跃低,落在了徐静输的手上。 这世界上有什么鸟可以活上一千六百年? 当然没有。 他看见栩栩如生的黄色鸟雀在梳理羽毛,它实在是像一只真的鸟,但徐静输知道,它不是。 公输家的霸道机关术,即使过了一千六百年也没有人会超越。 当然,就算是再强大的技术,也不可能让鸟的动力维持一千多年,自然有人在这些年中不断地更换黄鸟,不断地为它填补动力。 开始是徐福,等徐福死了,就变成了他的后人。 每六十年一次的秦皇地宫开启,他们绝对不会错过。 上一个六十年,到场的事徐静输的父亲,这一个六十年到场的是他。 他想想,心中竟然有激越之情在回荡,已经一千多年了,连徐福都没有等到那个人出现,但他竟然等到了。 这莫不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他的手还在不断梳理机关鸟的羽毛,而机关鸟也很乖巧地停留在他手上。 徐静输想,他已经杀了三个人,那三个人与叶孤城都有联系,虽然不知道会不会让他感情产生波动,但总会成为对方心上横着的一根刺。 他猜像叶孤城那样活了无数年的人,应该很傲慢才是,他已经代表着不可撼动的权威,当有人能够真正地挑战到他,这已经是一种成功。 但这还不够。 徐静输想。 他要遵循祖宗的遗命,让他失去一切,让他众叛亲离。 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 江湖无处不在,但大多数人都认为,这虚无缥缈的地方存在于街坊酒肆。 街坊酒肆中有酒,有剑,有江湖人,还有八卦。 一侠客一边喝酒一边对他同桌的江湖人道:“你听说过那件事吗?” 那人懵道:“什么事?” 喝酒人提示道:“有关白云城的。” 另一人恍然大悟道:“啊,我知道。” 他犹豫道:“但我不相信这件事。” 喝酒人道:“我也不相信。” 他摇头晃脑,好像喝醉了,又好像仅仅是通过动作来表现自己的权威。 他道:“你知道的,这世界上无论是谁忽然说出这件事,都不会有人相信。”“因为这件事实在是太奇妙了一些。” 另一人道:“可不是?” 他道:“你要我相信一个人驻颜有术还成,你和我说他能长生不老,还是很多人都能长生不老,这要我怎么相信?” 喝酒人冷笑道:“你不相信可以,因为你一点都不重要。” 那人听他说话,也觉得心中不爽道:“你和我说我不重要,那你觉得究竟谁才是重要的。” 喝酒人冷笑道:“百晓生,上官金虹,哪一个人不比你重要?” 那人也冷笑道:“我承认他们都很重要,但既然他们在江湖上都很有地位,就更不可能相信所谓长生不老的鬼话。” 他道:“白云城的人都能长生?你当你是在唱戏吗?” 喝酒人道:“是不是唱戏,你亲自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那人道:“你当我是傻的,白云城外面有锁龙阵,这么多年下来,我就从来没有人听说有人成功进去过。” 喝酒人幽幽道:“上官金虹就成功进去过。” 另一人被噎到,咳嗽了两声。 没错啊,上官金虹是成功进去过啊,然后全江湖人都知道他输了,所以那根本就不算啊! 他反唇相讥道:“所以上官金虹想要进去再输一次?” 喝酒人叹了口气道:“说你蠢,你还真的很蠢。” 哎嘿,这就很不服气了。 他道:“你说什么?” 喝酒人道:“上官金虹能进去,自然是因为叶孤城不在白云城。” 另一人道:“你怎么知道。” 喝酒人理直气壮道:“当然是猜的。” 另一人:…… 他道:“你要是再耍我,我就走了。” 喝酒人道:“走什么,我说的都是真话。” 他道:“上官金虹真的已经往塞北去了,我骗你干什么!” 那人狐疑道;“真的?” 喝酒人没好气道:“难道还有假?” 其中一人陷入沉默,他或许觉得喝酒人不会这么骗他,因为这个谎言实在是太低级了,很容易被戳破的低级。 他道:“你想怎么办?” 喝酒人道;“怎么办,当然是去塞北一起凑凑热闹。” 他露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道:“不管传说中能够长生不老的传谣到底是不是真的,你难道不想看看白云城究竟是什么模样?” 另一人动摇了,因为他真的很想知道。 喝酒人道:“你想想,这世上人都说白云城是桃花源,里面有数都数不清的金银财宝,现在叶孤城又不在白云城中,里面还会有几个高手?” 他眼珠子咕噜咕噜地转,又道:“有上官金虹打头阵,我们都是跟在后面的杂鱼,没有人在意我们,到时候要是真的趁乱弄到一些宝贝,下半辈子吃喝不愁,岂不妙哉?” 另一人给他说的,竟然也有些心痒痒,他想想道:“你确定我们浑水摸鱼不会出事?” 那人笑道:“怕什么,两条腿长在你自己身上,看见局势不对难道不会跑吗?” 他胸有成竹道:“捡个漏而已,一定不会有事的。” 南海诸岛。 宫九深居简出已有十年之久。 自从得到天魔册之后,他好像就不再关注江湖上的事情,潜心修炼起来。 这一修炼,就是十年。 好在宫九前期已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即使不出现在江湖中,大事都逃不过他的耳目,虽然并不同天机阁那样什么事都知道,但只要是值得入他耳朵的事情,却是没有一样错过的。 就比如说现在,有下属恭敬地跪在九公子脚下道:“下属有事要报。” 宫九用不带感情的眼神看人一眼,在黑暗之中,没人能看见他的脸色,当然,也没有人敢抬头看他的脸。 宫九的下属永远只能看见九公子的白袍子与九公子的鞋子,给他们一百个胆子,都不敢抬头看人。 所以,他们自然也发现不了,常年的黑暗,让他的皮肤比雪白的衣服还要白。 这是病态的苍白。 宫九道:“说说看。” 下属得到首肯,语气越发恭敬,就怕说的什么话触犯到宫九的雷区,人就没命了。 他性格本就喜怒无常,这些年好像更加严重了一些,伺候的人愈发胆战心惊,就怕什么时候人就没命了。 下属道:“江湖人都在向白云城去。” 宫九来了兴致道:“哦?” 下属道:“那些人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白云城的人能够长生不老,所以都疯了一般涌向白云城。” 他想想又补充一句道:“上官金虹与百晓生是冲着长生不老去的,但是其他人,似乎只想看看白云城是什么模样,又或者去浑水摸鱼。” 他道:“江湖上有传闻,说白云城遍地黄金,这次上官金虹行动,让江湖人也按捺不住贪婪的野心。” 宫九道:“这传闻叶孤城没有制止?” 以他对叶孤城的了解,对方在听到这传闻的时候应该会动员手下人第一瞬间封杀,然后将行动的人全部宰了。 别以为叶孤城不会杀人,当他愤怒起来,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手段有一百种一千种。 下属道:“白云城主行踪不明。” 宫九道:“行踪不明?” 下属道:“有传言说他现在不在白云城,但也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在什么地方。” 他又加了一句道:“这次消息传得很快,瞬息之间就传得整个江湖都知道了。” 他的潜台词是,可能有人从中作梗。 宫九陷入了沉思,这莫非是有人想要挑战叶孤城的底线? 厉害了,连他都没有做过这种事。 宫九的行为向来都是对人的,因为他只有对某个单独的个体才会产生“兴趣”,叶孤城是最让他有“兴趣”的人,其次是陆小凤。 但也正因为如此,他的视野似乎就被限定在了“人”的身上,而忘了对方背后背负着的整体。 当然,就算他记得,也不会不知天高地厚到对白云城动手。 那是叶孤城的死线。 宫九含糊不清道:“真是有胆子。” 也不知道在说谁。 但他忽然之间又产生了兴趣,对属下道:“你带着一些可靠的人去,如果那些乌合之众连锁龙阵都破不开,可以给他们一些帮助。” 他道:“但是你一定不能暴露身份,如果有暴露身份的危险,你知道应该怎么做。” 属下的额头上悬挂着一滴冷汗,但是他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回答。 他道:“是。” 恐惧,而又坚定。 只要有玉罗刹在,万梅山庄就不会平静。 就算是陆小凤,都比玉罗刹要安静一些。 陆小凤:??? 他可真无辜。 玉罗刹道:“阿雪,你真的要走?” 声音无比凄厉,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 西门吹雪不理他。 玉罗刹见自己哭惨无用,眼珠子一转道:“阿雪,你回来还没有多久,怎么破碎虚空?” 他自己一年只能破碎虚空一次啊! 西门吹雪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他道:“我有残损的邪帝舍利。”是他从向雨田身上得到的战利品。 借这宝物,想要破碎虚空一次还是没有问题的。 玉罗刹连嚎哭都嚎哭不出来。 他唯一的感觉,就是儿子有了知己不要爹,不仅化身拼命三郎,还追着对方满世界跑,让他这个爹爹操碎了一颗玻璃心。 西门吹雪道:“我还要感谢你告诉我叶城主在哪个世界,否则我一时半会儿还找不到他。” 玉罗刹:夭寿咯! 陆小凤听者,猛然插嘴道:“你现在还在叫叶孤城城主?” 西门吹雪默默看陆小凤一眼不说话。 陆小凤纠结道:“你没有觉得这称呼实在是太生疏了?” 他提议道:“你看,以你们的关系,你可以叫他叶孤城,他可以叫你西门。” 西门吹雪微微颔首道:“等见到叶城主,我会转告他。” 说这,竟然就拔出剑,想要破碎虚空了。 陆小凤道:“西门!” 西门吹雪回头。 陆小凤道:“在我把万梅山庄的酒喝完之前,你要回来啊!” 西门吹雪点头道:“这是自然。” 剑划破虚空,人猛然消失。 一片混沌中,西门吹雪看见了光,他知道,自己已经要到目的地了。 然而就算是他,在看清目的地的瞬间都有些惊讶。 这里是…… 作者有话要说:  对没错我终于让西门吹雪上线了! 也是非常不容易了。 PS:忽然发现,写什么林仙儿啊,只要打怪升级嫖男人不就够了吗?(咦好像哪里不对) [广告时间] 新坑求预售,《山海怪物志》有兴趣的妹子可以去我的专栏中收藏一下,谢谢! 陌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1 02:03:41 飞天老妖婆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1 12:31:49 飞天老妖婆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1 12:31:59 待素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1 12:33:46 独语2333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1 12:38:51 红枪—R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1 12:50:30 清平调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1 15:33:29 折子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1 15:45:54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1 21:16:17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投掷时间:2017-08-31 22:21:50 此去经年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8-31 22:52:09 谢谢打赏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夺命镖的尸体被保存得很好。《 这世界上的能人异士很多, 付出足够的代价, 不说活死人,也能肉白骨,一具小小的尸体,想要将他定格在死亡的一刻, 不是什么难题。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脾气不够和善,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 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 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 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 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 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 夺命镖的死, 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 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朗月惊道:“什么?”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世界观碎了一地。 西门吹雪:没关系有我! 叶孤城:??? PS:发现自己月底忘求营养液了真失策 所以虽然是月初求问各位有营养液吗ORZ (伸手)想要白白的营养液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23.第123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 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 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 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 因为他知道, 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 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 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 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 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 所以, 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 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 虽然城市不算很大, 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 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 任何一角, 任何一个人, 比起单纯的游街, 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夺命镖想到伙计的表现,笑得更甜,他只负责做杀人的买卖,其他与他一概不想干,看那些人眼皮不抬一下就将尸体放下来,抬进无人的仓库中,除了白天黑夜不分什么时候都能见到他们的武林人士,还真是没人看见发生了什么。 金铭灭的伙计,各个都是顶胆大的小伙。 随意找了一个理由,金铭灭关门一天,期间,夺命镖路过几次,竟是没有听见哪怕一两句的风言风语。 京城,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扔一个小石子下去就能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死了个有名的掌柜,怎么看都要引起轩然大波。 他想,时间长了,掌柜不露面,肯定有人发现不对,便一天路过店铺三次,观望下去。 金铭灭的位置不错,用时髦一点的词语,那就是在京城的商业中心带,一天路过三次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不仅不夸张,而且还很正常。 他第二天从金铭灭门口路过,却皱眉头道:“奇事。” 确实是奇事,昨日才被他亲手勒死的掌柜竟又在笑盈盈地迎接客人,他微胖的脸上挂有一团和气的笑容,每一个进店的客人都是他的财神。 掌柜对财神爷,是应该笑脸相迎的。 听到这,南王终于绷不住他故作严肃的表情,沉声道:“你确定。” 夺命镖道:“我确定。” 他来回踱步,人内心焦灼时总要找些排解压力的好方法,他道:“莫非死人能复活。” 南王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却足够夺命镖听见,笑眯笑眯的青年朗声道:“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南王回头看他,当两人视线相交时,他焦灼的心终于沉下两三分。 他是个非常爱面子的人,很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确定与弱势,他应该是骄傲的,器宇轩昂的,无懈可击的。 调整完自己的状态,就连胸膛都比刚才多挺立几分,南王道:“死人不可能复活,那你杀死的人为何会再次出现。” 他的语气中多出了一丝不信任,难不成是他根本没有杀掉金铭灭的掌柜? 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夺命镖确定道:“不,他一定是死了。” 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规矩,做杀手的,完成任务后总是会多停留几秒确定他们的目标是真死了,而不是假死了,夺命镖对自己的身手很确定,金铭灭的掌柜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可能。 南王冷笑道道:“他死了,但他却又出现了?” 虽有南王世子与皇帝长得一模一样为前车之鉴,但让他相信随便杀一个掌柜就有一模一样的掌柜出来顶替他是不相信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夺命镖道:“死的是死人,出现的是活人。”他虽然不通此术,但却知道江湖上有一独门绝技名为易容,又有几个大师精通易容术,只要他们想,随时随地便能成为另一个人。 他自信道:“有人易容成了掌柜的样子。” 窗外,有鸟扑闪翅膀划过。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24.第124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虽然风流俊美, 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 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 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 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 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 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 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 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 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 也很费功夫, 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夺命镖想到伙计的表现,笑得更甜,他只负责做杀人的买卖,其他与他一概不想干,看那些人眼皮不抬一下就将尸体放下来,抬进无人的仓库中,除了白天黑夜不分什么时候都能见到他们的武林人士,还真是没人看见发生了什么。 金铭灭的伙计,各个都是顶胆大的小伙。 随意找了一个理由,金铭灭关门一天,期间,夺命镖路过几次,竟是没有听见哪怕一两句的风言风语。 京城,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扔一个小石子下去就能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死了个有名的掌柜,怎么看都要引起轩然大波。 他想,时间长了,掌柜不露面,肯定有人发现不对,便一天路过店铺三次,观望下去。 金铭灭的位置不错,用时髦一点的词语,那就是在京城的商业中心带,一天路过三次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不仅不夸张,而且还很正常。 他第二天从金铭灭门口路过,却皱眉头道:“奇事。” 确实是奇事,昨日才被他亲手勒死的掌柜竟又在笑盈盈地迎接客人,他微胖的脸上挂有一团和气的笑容,每一个进店的客人都是他的财神。 掌柜对财神爷,是应该笑脸相迎的。 听到这,南王终于绷不住他故作严肃的表情,沉声道:“你确定。” 夺命镖道:“我确定。” 他来回踱步,人内心焦灼时总要找些排解压力的好方法,他道:“莫非死人能复活。” 南王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却足够夺命镖听见,笑眯笑眯的青年朗声道:“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南王回头看他,当两人视线相交时,他焦灼的心终于沉下两三分。 他是个非常爱面子的人,很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确定与弱势,他应该是骄傲的,器宇轩昂的,无懈可击的。 调整完自己的状态,就连胸膛都比刚才多挺立几分,南王道:“死人不可能复活,那你杀死的人为何会再次出现。” 他的语气中多出了一丝不信任,难不成是他根本没有杀掉金铭灭的掌柜? 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夺命镖确定道:“不,他一定是死了。” 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规矩,做杀手的,完成任务后总是会多停留几秒确定他们的目标是真死了,而不是假死了,夺命镖对自己的身手很确定,金铭灭的掌柜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可能。 南王冷笑道道:“他死了,但他却又出现了?” 虽有南王世子与皇帝长得一模一样为前车之鉴,但让他相信随便杀一个掌柜就有一模一样的掌柜出来顶替他是不相信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夺命镖道:“死的是死人,出现的是活人。”他虽然不通此术,但却知道江湖上有一独门绝技名为易容,又有几个大师精通易容术,只要他们想,随时随地便能成为另一个人。 他自信道:“有人易容成了掌柜的样子。” 窗外,有鸟扑闪翅膀划过。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25.第125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喝一口酒, 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 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 而且, 他确实有了眉目, 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 速度很慢, 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 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 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 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 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 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 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 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26.第126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 但无论是怎样的人, 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 他的仆人, 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 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 她垂着头, 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 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 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 更不要说, 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 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 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 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 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 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 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 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多么响亮的称号,多么振聋发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c女人c老人c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27.第127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白虹贯日, 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 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 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 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 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 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 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 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 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 道, “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猴精!”凭空一声暴呵让伙计浑身一惊,但司空摘星却连眉毛都不跳一下,因为全世界,会叫他猴精的,只有一个人。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28.第128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 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 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 向他点头致意, 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 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 而且建得富丽堂皇, 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 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 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 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 在院子里一阵翻腾, 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 但也不算差, 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 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 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 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夺命镖道:“查清楚了。”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 是个奇怪的人。? 他或许没有西门吹雪的剑,没有花满楼的小楼,但却他有四条眉毛。 任何看见他四条眉毛的人都会恍然大悟, 哦, 原来这就是陆小凤。 他虽然风流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 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 只要是武林高手, 目力向来是不差的, 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 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 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 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 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 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 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 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夺命镖想到伙计的表现,笑得更甜,他只负责做杀人的买卖,其他与他一概不想干,看那些人眼皮不抬一下就将尸体放下来,抬进无人的仓库中,除了白天黑夜不分什么时候都能见到他们的武林人士,还真是没人看见发生了什么。 金铭灭的伙计,各个都是顶胆大的小伙。 随意找了一个理由,金铭灭关门一天,期间,夺命镖路过几次,竟是没有听见哪怕一两句的风言风语。 京城,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扔一个小石子下去就能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死了个有名的掌柜,怎么看都要引起轩然大波。 他想,时间长了,掌柜不露面,肯定有人发现不对,便一天路过店铺三次,观望下去。 金铭灭的位置不错,用时髦一点的词语,那就是在京城的商业中心带,一天路过三次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不仅不夸张,而且还很正常。 他第二天从金铭灭门口路过,却皱眉头道:“奇事。” 确实是奇事,昨日才被他亲手勒死的掌柜竟又在笑盈盈地迎接客人,他微胖的脸上挂有一团和气的笑容,每一个进店的客人都是他的财神。 掌柜对财神爷,是应该笑脸相迎的。 听到这,南王终于绷不住他故作严肃的表情,沉声道:“你确定。” 夺命镖道:“我确定。” 他来回踱步,人内心焦灼时总要找些排解压力的好方法,他道:“莫非死人能复活。” 南王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却足够夺命镖听见,笑眯笑眯的青年朗声道:“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南王回头看他,当两人视线相交时,他焦灼的心终于沉下两三分。 他是个非常爱面子的人,很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确定与弱势,他应该是骄傲的,器宇轩昂的,无懈可击的。 调整完自己的状态,就连胸膛都比刚才多挺立几分,南王道:“死人不可能复活,那你杀死的人为何会再次出现。” 他的语气中多出了一丝不信任,难不成是他根本没有杀掉金铭灭的掌柜? 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夺命镖确定道:“不,他一定是死了。” 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规矩,做杀手的,完成任务后总是会多停留几秒确定他们的目标是真死了,而不是假死了,夺命镖对自己的身手很确定,金铭灭的掌柜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可能。 南王冷笑道道:“他死了,但他却又出现了?” 虽有南王世子与皇帝长得一模一样为前车之鉴,但让他相信随便杀一个掌柜就有一模一样的掌柜出来顶替他是不相信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夺命镖道:“死的是死人,出现的是活人。”他虽然不通此术,但却知道江湖上有一独门绝技名为易容,又有几个大师精通易容术,只要他们想,随时随地便能成为另一个人。 他自信道:“有人易容成了掌柜的样子。” 窗外,有鸟扑闪翅膀划过。 陆小凤,是个奇怪的人。 他或许没有西门吹雪的剑,没有花满楼的小楼,但却他有四条眉毛。 任何看见他四条眉毛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就是陆小凤。 他虽然风流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作者有话要说: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08 15:27:32 冬青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08 16:47:11 阿喀琉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08 16:48:44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上德阳楼, 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 日子别提有多惬意。喜欢就上 朋友来了, 是和他打赌的朋友, 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 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 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 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 而且, 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 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 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 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 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 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作者有话要说:  啧,这大概是宫九的收官篇了 他要杀青了(并不) 伸手,求一发营养液谢谢么么哒!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09 13:03:36 拂萤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09 17:27:40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 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 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 因为南王很自信, 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 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 放在人堆中, 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 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 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 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 “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多么响亮的称号,多么振聋发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作者有话要说:  大声问:西门帅不帅? [感谢时间]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10 08:48:06 幽幽子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10 10:54:48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10 12:48:47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2.第132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 看了多少, 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 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 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 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 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 人, 武功都忘不了, 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 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 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 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 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 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陆小凤皱着眉头喝酒。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心下愕然,走到陆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路过的小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笑道:“去哪里,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3.第133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主人家不在府内, 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 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 有太多的刀与剑, 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 只要是他在的地方, 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c女人c老人c小孩, 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 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 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 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 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朗月惊道:“什么?”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一v一!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4.第134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从未见过月姑娘。 在半天之前, 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穿白衣, 戴斗笠, 腰上缠着一把软剑, 还是顶个的美女。 不过,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 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 等一个人, 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 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 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 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 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 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 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 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 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 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 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 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5.第135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在半天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 穿白衣, 戴斗笠, 腰上缠着一把软剑, 还是顶个的美女。 不过, 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 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 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 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 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 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 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 干瘪,头大如斗, 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 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 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 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武士刀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蛤蟆,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6.第136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白云城主, 叶孤城! 多么响亮的称号, 多么振聋发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 他从来没有想过, 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 颜色很柔和, 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 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 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 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 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 但来自外界的污蔑, 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嬉蛔值溃骸暗彝狻!彼溃叭嗽谒乐埃苁悄苡谢嵫≡褡约菏窃趺此赖模绻饣岫济挥校疵饪上А!?br />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共豢梢月页裕安豢梢月医玻阌腥嗨炅耍俊?br />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缢悄肿乓方5摹!?br />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陆小凤从未见过月姑娘。 在半天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穿白衣,戴斗笠,腰上缠着一把软剑,还是顶个的美女。 不过,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嬉蛔溃爸换ㄎ迨骄拖胫老扇说睦创Γ疵庖蔡阋四懔艘恍!?br />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绯雒挪欢啵怀鼍褪窃睹牛钤兜氖焙蚰芩孀藕4艿椒錾#只蛘呤悄显闭薜奈饔颉?br />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闶前卜郑19挥斜硐殖鱿拭鞯姆粗尽?br />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蛤蟆,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7.第137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在琢磨, 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 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 发出一声脆响, 陆小凤眼尖看到, 那子, 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 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 所以他道:“你是白子, 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 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 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 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 “我不可能杀夺命镖, 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 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脾气不够和善,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ィ蛭缁溃贤跷首约海2皇俏颂∷囊饧且嫔胶汀?br />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缡樟嘶厝ァ?br />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缃衽朴盟颗涟。比皇窍悠匾谷说模浪氖峙敛凉┦裁矗蛐砘峋侵魇种械氖参铮趺醋乓驳们謇砀辖舨懦伞?br />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绲男蜗筇诶淝澹裉焐系拿髟拢搅种械姆纾怯杀┒殉傻娜宋铮庋呐樱挥心腥嘶嵯胨肓硗庖桓瞿腥嗽谝黄穑路鹣胂螅褪且恢治耆琛?br />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缁挂览霭俦兜纳裣慑印?br />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缟砩系囊屡郏荒芽闯瞿鞘擎九淖笆退悴计ナ翘焐系慕醵斜嘀贫桑彩蔷员炔簧纤闹魅说摹?br />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缡种薪庸衽疲嬉夥旁谏砼缘陌郎希驼拼蟮呐谱颖会绮恋孟顺静蝗荆虾玫陌子裢ㄍ缚扇耍赵谑种斜隳芨械秸笳蠛狻?br />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缛戳12捶从吹溃骸盎共恢!?br />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绲溃骸澳亲好挥忻郑挥写唬挥泄ィ裁挥形蠢础!?br />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嬉蛔值溃骸暗彝狻!彼溃叭嗽谒乐埃苁悄苡谢嵫≡褡约菏窃趺此赖模绻饣岫济挥校疵饪上А!?br />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共豢梢月页裕安豢梢月医玻阌腥嗨炅耍俊?br />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缢悄肿乓方5摹!?br />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サ溃骸盎姑挥小!?br />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8.第138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猴精!”凭空一声暴呵让伙计浑身一惊,但司空摘星却连眉毛都不跳一下, 因为全世界, 会叫他猴精的, 只有一个人。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 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 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 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 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 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 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 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 虽然不知原因, 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夜露深重,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c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陆小凤从未见过月姑娘。 在半天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穿白衣,戴斗笠,腰上缠着一把软剑,还是顶个的。 不过,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9.第139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她拒绝透露有关叶孤城的一切行程信息, 因为城主没说可以告诉陆小凤。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但对朗月来说, 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 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 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 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 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 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 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 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 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 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 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 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 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他身在南海,却并非与京城相隔绝,世界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得到想要的情报,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不对等。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陆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c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40.第140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来到码头, 应天府在内陆, 并不靠海,想要找到一处有码头有渔船的地方,不是件容易事,如果那船家的目的地要是南海飞仙岛就更难上加难。 虽然难, 但并不是绝对不可能, 他所在的港口, 就有一艘大船,船老大在指挥伙计装载货物,他们脸上充斥这对未来的希望,正因为这点希望,哪怕工作再苦再累,也没觉得有多辛苦。 陆小凤走近道:“是往飞仙岛去的吗?”虽然他在问, 但却胸有成竹。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不错,是去飞仙岛的。”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 问道:“活人和货物, 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 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 但也不少, 但在他眼中, 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赵姬被丢下了。 毕竟, 嬴异人他们是去逃命的, 根本无法带着一个身怀六甲的妇人连夜奔逃。 赵姬留在赵国,反而比去秦国更安全一点,且不说她的身子无法在马上长时间颠簸, 如果因为劳累而滑胎,反而得不偿失。 她自己也是知道这一点, 所以看上去十分镇定, 起码比嬴异人看上去要镇定多了,赵国还不至于对一个孕妇动手,即使她怀着秦国公子的骨血, 也不会行下作之事,古老的时代民风较后代淳朴许多, 对于有生殖力的女性,抱有相当程度的尊重。 嬴异人反而有些不堪大用的模样,就差抱着赵姬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叶孤城冷眼瞧着, 起码知道这对夫妻之间应该是真的有些情感。 稍微知道一些后世传言的他略带些好奇地打量吕不韦一眼,这赵姬原本是吕不韦的未婚妻, 都上升到谈婚论嫁的那种, 不知道他现在心情怎么样? 吕不韦的心情不怎么样,或许有女人的缘故在里面, 但更多则是嬴异人表现出的孱弱。 哭哭啼啼,当断不断,非大丈夫所为。 以他的心情很不得直接把人敲晕了捆在马上, 他们是要逃命的,而且是千里奔逃,时间怎么经得起这样浪费。 好在嬴异人告别的时间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长,虽然心中不舍,还是快速上马,想来他也是怕大计功亏一篑。 来之前荆云已经告诉了叶孤城他们准备逃跑的路线。 从邯郸西门出赵国国都,飞驰向西北方的武安官道,出武安要塞,过滏口陉峡谷,穿越上党再东南直下安邑渡河入秦。 眼下距天大亮还有三个时辰,赵国的军队就算是有心拦截嬴异人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调集人口,只要顺利一些,在雾气消散之前他们能到上党,那里虽然是赵国的领地,却没有多少赵军把守。 只要到了上党,就一定能逃回秦国! 真正危机四伏的,是到上当之前的路途,以及半路中可能会杀出来的追兵。 想到这里,叶孤城竟然有一丝丝的兴奋,也不枉他换下白衣混在死士队伍中帮吕不韦嬴异人渡过难关,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历史转折点,且不说下一任秦王,赵姬的肚子里还塞着一个真正的宝贝蛋。 他又暗戳戳瞅了赵姬一眼,更准确一点,是对方的肚子一眼,他对秦始皇的印象除了教科书式的千古一帝之外,剩下的就是在秦皇地宫中相貌年轻英俊威严的男子。 不过,现在在他面前的秦始皇甚至还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包子,一个没有出生的包子。 叶孤城:莫名感觉有点爽。 至于为什么他愿意帮荆云一个忙,护送嬴异人回国,这就有关于另外一番计较了。 所谓的封神之路,除了炼体,还要炼心。 炼体是让身体,让武功达到极致,那么炼心? 是追求道吗?是实现自己的理想吗? 他的道是王道,他的理想是什么? 叶孤城想,一开始他的理想很简单,保护好白云城,挣脱自己的命运。 这是小道,但是一开始,他的力量只能做到这些。 但是当力量越来越大,能量越来越多,他甚至能够辐射一个国家,拔剑便能震动整个江湖,理想也随之扩大。 所以他同小皇帝协力颁布了《侠法》。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他所在乎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皇权统治,而是在这畸形的,普通人与武林人并存,朝廷与江湖两立的时代,塑造出一种新的平衡。 拥有力量的人能够欺辱没有力量的人,按照丛林法则,这是正确的,但是这不是丛林,这是天下。 所以,就算拥有力量都不能肆无忌惮,都要被约束。 他已经重新划定了平衡,如此看来,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那么现在,他应该将理想扩大到哪个方向? 叶孤城想到了春秋,这宏伟到能够称之为野心的理想,还是他周游列国之后才隐隐产生的。 四分五裂的国家需要统一。 这是顺应历史的想法,也是迟早会出现的,但叶孤城希望,这个过程能够走得更加平稳一点,当秦统一六国之后,带来的也不是□□,而是长久的和平。 法家治理民风剽悍的国家还好,但是治理六国,每个国家的人有不同的民族习惯,严刑峻法只会激起人心中的不满与反抗。 这或许是一个很自大的想法,叶孤城想,然而,这是在战国末期,但凡是进入了稷下学宫的学子都与他的想法差不了多少,甚至面前的吕不韦也是如此。 他们的区别,不过就是有的人能够做到,有的人不能做到,有的人能够改变天下,有的人不能改变天下罢了。 叶孤城想,他比其他人都知道的要多,起码他知道,这未来的统一大业究竟是怎么被做到的,人究竟是谁。 他会出现在这里,只不过是想见证一下,顺便让既定的历史能够更平稳地过渡罢了。 他远远看向赵姬的腹部,表情不知道是该说复杂也好,还是欣喜也好。 血统无法改变,想要突然自立为王也是异想天开。 但如果,他能把王者教导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某种意义上也不是改变天下? 叶孤城想,他也是个狂傲的人啊,比原著的叶孤城更加骄傲。 因为感受到高处不胜寒的无聊,所以想要改朝换代? 他所做的,不也是这件事吗? 而且他还更加过分。 赵姬忽然打了个寒颤。 她是在恐惧吗?不知道,只不过某一瞬间她忽然汗毛倒立,毛骨悚然。 这是柔弱的小动物被大型猛兽盯上才会有的反应。 但她这人偏偏又与吕不韦不一样,就算知道自己被大型猛兽盯上了,也没有足够的洞察力,发现大型猛兽来自何方。 应该是她的错觉吧? 赵姬想。 毕竟,她内心的惶恐一点都不少,远远比不上面上表现出来的镇定。 不过,就算是紧张也无所谓,叶孤城想。 就算是吕不韦带着他的人跑了,还有一股更加隐秘的力量保护着怀胎的赵姬。 因为这些人与秦国与吕不韦并没有什么关系,就算是赵国进行地毯式搜查,怕都发现不了什么。 位于巴蜀之地的丹药大商,垄断了六国的水银朱砂,就算是名满天下的吕不韦,都没办法与之抗衡。 走了!马在嘶鸣,人趴伏在马背上,生怕自己被甩下来。 □□无一不是难得一见的好马,如果马不好,甚至支撑不了跑到秦国。 逃亡过程本身是十分无聊的,不过就是一群人骑着马极速地飞驰。 “勒马慢行!” 忽然听见荆云一声高呼,几乎是瞬间,所有人都放慢了速度。 叶孤城眯着眼睛,便看见远处武安要道上黑压压的人与马。 赵国的军队在明,他们在暗,这距离只有他们能看得见赵国的军队,而对方一行人,是万万看不见他们的。 反应好快!就算是他,也在心中惊呼,想来赵国已经知道了他们逃跑的消息,在要道处严防死守。 这就是逃亡过程中所出现的意外之一,人生在世,不能事事顺心。 叶孤城想,如此看来,只能临时转道。 在叶孤城的心中,已经有一幅地图缓缓展开,其中标注了从赵国到秦国的各种大小关隘以及出口。 他想了想,好像手持红笔,在其中一个点上画了一个圈。 改道,走阏与谷口。 阏与谷口是赵国屯兵之地,有大量赵军驻守,然而,如果有一支精锐军队能够如同刀尖一般刺穿阏与谷口,出去经晋阳山道一路狂奔,便能看见秦国的离石要塞。 各种意义上,是最难走的一条路,也是最好走的一条路,只要能冲出来,便与秦国最近,但如果冲不出来,只有死在阏与谷口。 50%的几率。 他看向荆云,不知道对方会拿什么主意,叶孤城心知肚明,此人为将才,又是吕不韦最信任的死士,无论走哪条路都要看他的主意。 荆云也是个有担当的,只是想了一下便道:“走阏与谷口。” 他抬头,也不知是不是凑巧,眼神正好同叶孤城四目相对,荆云的眼中划过一丝抱歉与痛惜,明明叶孤城是贵人之子,特意来帮他,但现在他们竟然要走最危险的一条路,他猜,就算叶孤城身手非同于常人,都无法全身而退。 他自己是早就有了为吕不韦殒身的觉悟,跟着的其他死士也是一样,但就一个叶孤城是外援,自己竟然将他陷于了不利之地,是谓不义。 对任侠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义。 义,是驱使他们行动的根本。 叶孤城摇摇头,动动嘴皮子道:“不要多想。” 随后竟然跟着一众死士一起掉头,即使身穿黑衣带黑布巾,他还用上了隐蔽之术,只因为叶孤城本人的眼睛太亮,就好像是天上的星星。 对他来说,泯然众人,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天生的发光体。 嗯? 叶孤城忽然一顿,对荆云喊道:“有埋伏!” 他的声音低沉却有穿透力,就算是吕不韦都听见了。 他当时就一愣,因为这不是荆云的声音。 那一队死士中,还有人会越过荆云说话的? 更不要说他们前后无人能看见敌人的影子。 然而叶孤城的感知力,荆云是见识过的,他立刻勒马打了个手势,全队的人都停了下来。 荆云道:“埋伏人几何?” 叶孤城道:“百人左右。” 荆云道:“是胡马飞骑!” 胡马飞骑是平原君亲兵,两百人上下,赵王虽谈不上昏聩,也绝对不是马上的好手,更没有平原君那样敏锐的洞察力。 身为战国四公子之一的赵国平原君,还是很有能力的。 然而此时就算有埋伏,也不得不走,荆云想了想道:“越剑无三骑护人脱身!马队埋伏截杀!” 他看向叶孤城道:“你也同吕公一起走!” 他不敢贸然暴露叶孤城的身份,甚至没有办法对他用敬称,然而叶孤城的本事他是知道的,有这人在,绝对能保吕不韦与嬴异人不死。 马队中留下殿后的人都心存死志,绝不可能活着离开,他们唯一的用处就是拖住赵**队,叶孤城身份高贵,怎么能与他们一起死在这里? 然而叶孤城却道:“我先同马队同行,后再追赶吕公。” 他看向荆云道:“以你之力,拖不住赵军许久。” 如果能拖住他们更多的时间,吕不韦逃跑也会更有把握。 两人的对话时间其实很短,因为是在逃命途中,就算是商量对策也不能话太多时间,但是叶孤城说得话都很有分量,只要是他开口的,荆云都不太做反驳,原本让他同吕不韦他们一起走了,不想才说两句话,就将荆云轻飘飘地打了回去。 吕不韦虽然知道形势危急,但是听了两人的话却还是有点好奇,想着这说话的究竟是何人,一回头,正好看见叶孤城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这世界上大约有一种人,你就算是才看见他的眼睛,就知道他和别人不一样。 叶孤城显然就是这种人。 他互在马队最外侧,这是最危险的地方,无论是胡马飞骑射箭还好,还是拼杀也好,最显受敌的一定是他。 常人就算是死士都不愿意在这位置,能护在最外面的无一不是武功高强之辈,但是他却主动站在最外侧,显然是对自己的实力充满了自信。 吕不韦看了一眼,发现他的腰间别着两把剑,无一不是名剑。 虽然与他所知道的大家之作不同,但光看刀鞘就知道与众不同。 等等…… 他忽然觉得其中有把剑有些眼熟。 但是还没有等他想起来那把剑究竟是什么,就听见荆云高呵一声道:“冲阵!” 他们面前,是世界上最精锐的部队之一。 平原君的胡马飞骑人数是荆云下死士的一倍。 阏与谷,是奇诡的山谷之路,道路崎岖,多有遮蔽,就算是站在山巅,也不一定能看清下面人在做些什么。 荆云的队伍中大部分人身穿黑衣,只有一小部分同赵**队一样身穿红衣,为的是在过关的时候可以扮作赵**队打开城门,之前过邯郸门的时候便是如此。 当时方便,现在却成了催命符,平原君的飞骑军站在半山腰向下眺望。 “报,红衣骑士不见了!” “不见?” 平原君倒吸一口冷气,已经进入了山谷,怎么会突然不见? 他到底是战国闻名的四公子之一,短暂的错愕之后一下子就镇定下来,这里是赵国,是他熟悉的土地,不可能不见。 只有可能是他们借助遮蔽物,藏了起来。 他道:“出山守住要道!” 管他们藏在哪里,只要是要出山的,只有一条道路,只要盯着这条道不放,还怕他们从眼皮子底下溜出去? 然而平原君却没有想到,还没有等他们守住出山要道,竟然就遭到了伏击。 山路奇险,半山腰中有一石块突兀地将山阴山阳分开,远远看着,竟然像是将山劈成了两半。 也正是因为这巨石菜导致赵国的胡马飞骑察觉不到吕不韦手下马队的踪影。 他们前进的路上也小心翼翼,生怕碰见了敌人。 斥候开路,六名斥候先到了巨石附近,似乎准备看看有无敌人,这条路可否通行,却想不到仅仅是向前探脑袋,就看见白光一闪,人头落地。 六个人头在地上咕噜咕噜地转,甚至都没有发出呼救声。 剑太快。 斥候没有发声,身后人怎么可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在那里等着斥候回来报告。 就算有埋伏,呼喊几声,也能提早做准备。 荆云低声道:“三骑冲杀,其余放箭。” “越剑无三骑护人奔走,冲破飞骑队!” 赵军实在没有想到,他们并没有等到斥候回来报告,反而等到了铺天盖地的箭雨。 等到反应过来,前面的骑士已经被箭雨射中,倒在地上。 平原君神色一凛道:“有埋伏!” “三骑并行,战马衔尾,尽速通过山嘴巨石弯!” 但荆云的队伍岂是那么好打发的? 只看见三骑兵忽然冲了出来,手上或持刀,或持剑,来不及躲闪的骑兵被正中胸口,斩于马下。 跟在平原君身边的人眯了眯眼睛,他并非是飞骑队的成员,而是平原君门下食客。 平原君好养士,门下食客数千,虽然被嘲讽为鸡鸣狗盗之辈尔,但其中却有几个有能力的人。 邹胜就是他养的食客。 这人名不见经传,但是家里却有个非常有名的人物,开创了阴阳家的邹衍就是他的族兄。 如果叶孤城愿意往前考考据,就会发现,邹家一脉曾经在吴国呆过,做得是相术营生,当年摆摊与专诸相邻的邹老,就是邹家的祖宗。 或许是家学渊源,这人虽然不像邹衍那么能言善辩,还提出了五行学说,但人家可是一个实干家。 简单说来,名气很大的邹衍擅长天文地理,夜观星象,这人则是画个符之类的,可以咒杀他人。 要不然,平原君才不会将这人呆在身边,合着就是一个保镖啊! 追随至远古时代,邹家是大巫的后代,传说中尧舜禹的时代曾经有巫咸国存在,巫咸国的人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龙,地处大荒之中,可以呼风唤雨,主长咒杀祭祀,后来经过多年的演变,这个国家自然是不存在了,甚至连是否真实存在过都不可考,但是邹家的历史中却记载着,他们的先祖是巫咸国的子民。 邹衍从小学习咒术,同时也顺应时代变化,读了满肚子的经书,然而这人天生就对治学不感兴趣,就算是读了经书,也不同他族兄邹衍一样,想要研究什么天地阴阳之理,他所要做的,不过就是如同这时代大部□□怀异能之人一样,选择一个合适的主人,成为他的门客,帮助完成大业。 投入平原君门下不过是机缘巧合,但既然已经决定了,他自然会好好辅佐对方。 与常人不同,他的眼中所能看见的,并不是浮于表面的图像,正如同刚才明明出现了三骑士冲阵,后又有无数的箭雨跟上,但是他所能看见的也不过就是一个人,一道光罢了。 邹胜眯起了眼睛,仿佛被某种光芒闪瞎了眼,至于在场其他人,留下来对付那三个骑士的,无不被对方有如奇迹一般的剑法所折服。 这里真的只有三个人吗? 挡在最前面的骑士想到,就算有三十个人,都没有这么难对付。 微妙的气势笼罩在几人身上,他们知道,秦国不要命的打法确实可怕,但他们也都是虎狼之师,没道理连三个人都拦不住。 这样想着,挥刀的速度更快,更加用力,围住他们的人更多,不多时,其中俩剑客身上便挂彩,从马上坠下。 只有一个人了。 然而真正接触到这人的视线,赵国的骑士却齐齐咽了口口水。 他们忽然知道,为什么三人的压迫感给他们如此之重,就是因为这人。 其他两个,不过是陪衬罢了,就算只有这一个人,仿佛就能把他们压得喘不过气。 这是怎么回事? 心中生出恐惧,然而身体还是要一味向前,手上的刀已经被高高扬起,四面八方的骑士将一个人团团围住。 ! 白光一现,人头起起落地。 四个人头如同小孩子手上拍得皮球,整齐地落在地上,都没有弹起来,便咕噜噜地滚走。 你甚至没有看出,他是怎么挥剑,又怎么一个人杀了死人。 怪物!喉头滚动,一口口水吞咽下去,瞳孔不由自主地睁大,手因为恐惧而在不断颤抖。 怪物! 然而那怪物,好像没有与他们周旋下去的心,杀了足够多的人,拖延了足够多的时间,竟然就转头走了。 平原君如大梦初醒,立刻道:“放箭!” 没有箭可以落在那人的头上。 平原君也将那人的举动看在眼中,谁叫最后只剩下叶孤城一个人,他一个人对多名骑士,几乎是必死的棋局,然而,他不仅没有死,还让其他人都死了,简直就是笑谈。 他不由自主看向身边通晓鬼神之事的邹胜道:“你怎么看?” 邹胜却没有多惊讶,只是对平原君道:“初见我沟通鬼神,咒杀仇人时,平原君可惊讶否?” 平原君一顿道:“自然。” 邹胜道:“人尚且能够沟通鬼神,如果剑术修行到了极致,为何不能以一当十?” 他道:“百年以前,专诸尚且有一人抵万人之势,天下异人何其多也,以一当十又有何惧?” 听了这两番话,平原君稍有些不安的心终于放松下来,确实是这样,天下拥有一样才能的人太多,只不过有的在他手里,有的不在他手里,就比如说秦国的白气,虽然杀孽深重,又有谁敢不说他是难得的将才? 然而难得的将才又如何,还不是死了? 只要是人,都终有一死,只不过看方法对没有对罢了。 他沉声道:“三骑前行清道,全数上马追击,务必在出谷口前包抄截杀!” 叶孤城快马加鞭,赶上了先头大部队。 荆云看见他稍微有点惊讶,随后心情就恢复了平静。 如果是叶孤城的话,能在人群中杀出一道血路并不是什么难事。 然而,另外两个死士没有跟上,定然是折损在哪里了。 足够了。 荆云想,一开始他以为要赔掉起码五十骑才能冲杀过赵国的飞骑君,哪里知道,叶孤城一个人,竟然就抵得上四十骑、五十骑,他定然是时间拖延得差不多才会赶上先头部队。 荆云已经看见了,他们能逃回秦国的曙光。 ! 山体两侧忽然有大石滚落,他立刻勒马道:“躲闪!” 然而落石来得毫无挣扎,还是有不少骑被压在了巨石底下。 怎么回事?! 荆云想,这条路怎么会天降巨石?难不成赵国的军队有那么多,竟然都能到他们头顶上推石头了? 自然是不可能的。 距离他们还挺远的地方,邹衍擦了擦自己额头上的冷汗。 他虽然能够沟通鬼神,通晓阴阳之理,但是借鬼神之力改变自然,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很大的负担,就比如说他刚才利用咒的力量催动不远处的巨石,让其滑落,就令他面色煞白,额头上有豆大的汗珠。 然而以他的全部力气,也没有办法将道路全堵住,如果所谓的阴阳之学真有这么大的作用,天下早就是他们阴阳家一家独大了,邹衍也不需要在学宫中讲学,还靠辩倒公孙龙在世上扬名。 终究是笑道。 荆云道:“全员听令,绕过碎石!” 碎石防不胜防。 也还好,从天上滚落入地的碎石并没有伤到吕不韦与嬴异人,如果他们两人真的被巨石杀了,就得不偿失。 然而,两人还是抬头看天,一脸诧异。 吕不韦还算是镇定,只是脸色变得不好看一点,但是嬴异人,就面有菜色了。 还好他有点老秦人的血脉,虽然算得上是多愁善感,但比起其他不堪教化的秦国公子,还是很有些本事的。 荆云低声道:“上面没人。” 他的目力比一般人好多了,所以才比常人更加清晰地察觉到了这起灵异事件。 叶孤城也有了莫名的预感,不说别的,这手段就是让他联想到了徐福。 气场挺像的。 果然,下一秒脸色并不是很好的吕不韦便道:“是邹胜!” 这人的名号在各国中虽然不是很响亮,也不是没有人知道,毕竟他是平原君的门客,还经常被平原君带在身边。 有人嘲笑平原君年纪大了,竟然也相信神鬼之说开始求仙问道,然而即使面对这样的冷嘲热讽,平原君偏偏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不在意的笑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只不过那邹胜还是被他带着。 吕不韦知道的比别人更多一些,就比如说他知道邹胜是邹衍的族弟,也知道比起擅长研究提出阴阳家学说的邹衍,这邹胜更擅长于巫术。 巫术中最有杀伤力的不就是咒杀之术?想来大巫都能沟通自然,他能够击落碎石也是正常。 吕不韦道:“会不会还有后手?” 荆云回答不上来,他虽然是将才,到底没有接触过巫术一流,对这些神秘莫测的手段并不了解。 然而叶孤城却道:“不会。” 他第一次在吕不韦以及嬴异人面前开口,表现出他不同于其他死士的一面。 吕不韦的洞察力很强,早就发现了他的与众不同,又从荆云的态度上意识到了叶孤城并不是死士,说不定是他找来的友人也说不定。 吕不韦对任侠向来敬重,知道这群人不仅很有本事,而且还很神秘,你甚至无法发现他们的行踪,想要结识,也只能凭借机缘巧合。 叶孤城在他心中已经成了神秘主义任侠的代表。 他道:“足下何意?” 叶孤城道:“沟通天地,需要精气。” “一个人,就算有大巫血统,精气都是有限的,我观邹胜,见他身上并无大师之气,想来也不过就是比普通方士高出一筹,再来一次巨石滚落,他还没有这能耐。” 更何况,要是有这本事,定然早就用出来了,而不是等到现在,想来这大概是最后的杀招。 吕不韦听了,直点头,想这死士队伍中竟然混了一个深藏不漏的高手,等到度过危机,此人拿下面罩,定要好好畅谈一番。 他已经感觉到了叶孤城的与众不同,又加上这次他竟然愿意参合此事,对他等施以援手,就知道此人对他们的印象定然不会太差。 既然没有什么太大危险,也不用担心神鬼莫测的手段再现江湖,那就没有什么需要害怕的,只不过是小心翼翼地绕过巨石,接着向前冲罢了。 马在飞速奔腾,赵国的飞骑队也在紧追不舍,叶孤城之前争取的时间因为巨石滚落被拉回来了不少,跑在最前面的赵**人已经能看见死士队伍的尾巴。 平原君哪里有什么多余的话要说,当时就一抬手道:“放箭!” 荆云镇定道:“后三骑抵挡,其余人冲阵。” 他们已经具有了优势,只要能够出谷,长驱直行一段路,便能进入秦国的离石要塞。 胜利已经在眼前。 叶孤城并不在后三队伍之中,因为他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留下来拖延时间,至于现在就把平原君留在此地,这可不是他想要做的,平原君要好好地回到赵国,否则秦国与赵国之间定然会不死不休。 他绝对不能死在这里。 平原君道:“可行否?” 他看向身边的邹胜,表情严肃。 平原君是要让所有人都清楚,他们已经没有办法把嬴异人追回来,但是真这样任凭他们离去,之前的一切努力不久功亏一篑?正常手段不行,非常正常手段能不能把人留下来? 在阴阳之学大盛之前,平原君原本也不相信什么巫术方士等等诸如此类的事务,但见识过一次邹胜的咒杀之术,他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是有超越常规的力量的。 也罢,春秋战国能人异士太多,不说是乘奔御风,就算在武道上,能够以一敌百的人绝对不少。 刚才那神秘骑士就是一个。 邹胜的脸色已经很苍白了,但是在平原君问他的时候,他还是咬咬牙道:“可以!” 这时候,就算是不可以也要可以。 邹胜想,失败了大不了就一死,但如果成功了,他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对赵国有功。 他渴求俗世的名利。 咬破手指,逼出一滴鲜血,这血珠每往外一分,邹胜的脸就苍白一瞬,等到一滴血珠停留在手指间时,他的脸白得像鬼,端的是气若游丝。 平原君发誓,那一定不是他的错觉,明明是鲜红的血,他竟然在血珠的周围看见了一层淡淡的金光。 这是精血。 是人的心头血。 一个人能有多少滴心头血? 修行几十载的邹胜负责任地告诉你,别人不知道,反正他知道,自己只有四滴。 所以他真是用自己四分之一的命,来杀嬴异人,讲道理要是没有成功,他剩下的生命估计都不足以支撑自己活下去。 怒极攻心,当场倒地什么的。 口中念念有词,手一弹道:“去!” 金光裹挟着血液,当离开邹胜手的时候,忽然化作一堆黑色的烟雾,光是以肉眼看,似乎就能看见这雾中的不详。 这是什么? 有死士发现了不详的烟雾,伸手想要挡住,然而这无形之物却好像有灵智似的,轻轻一散开就能躲开这些人的攻击。 钝器对它来说什么都不是,对它造不成哪怕一丁点儿的伤害。 糟糕! 吕不韦心中警铃作响,他能猜到对方的真正目标到底是谁,除了嬴异人,还有谁值得邹胜大费周章? 然而,他们真的能挡得住这一击? 心中有无数雷从半空中落下,炸出一堆堆绚烂的火花。 这已经不是人类可以触碰的境界,是神,是鬼!吕不韦第一次后悔自己身边竟然没有带一个方士,原本他是从来不相信这些方士有什么手段的,更不相信他们能够沟通鬼神,制造延年益寿的丹药这些个鬼话,但现在他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真有无法理解之物的存在。 丹药的作用打个问号,但是咒术,已经亲眼见识到了。 怎么办? 他心中一阵慌乱,比他更加慌乱的,是已经感觉到危机临头的嬴异人。 他应该怎么躲过? “!” 白色的光划破天空。 不,那不是什么白色的光,只不过是剑在黑夜之中折射出了无与伦比的色彩。 是谁,挥动剑的到底是谁? 是叶孤城。 吕不韦盯着他□□的那把剑,与凡剑不同,那把剑身上仿佛沐浴着异样的光辉,其他死士再怎么努力想要斩断黑雾都无济于事,但偏偏叶孤城的剑,却能将其劈散。 他忽然知道,为什么最开始会觉得叶孤城手上的剑有些眼熟,因为他已经想起了这把剑的来历。 龙渊剑,诚信高洁之剑! 他看向叶孤城,眼中带有隐隐的探究,为什么,这把宝剑会在他的手上? 叶孤城可不管吕不韦脑补了些什么,他右手才以龙渊剑将黑雾打散,左手就顺势拔出了荆云腰间的剑。 他道:“借我一用。” 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手腕一翻,寸劲打入剑柄之中。 百步穿杨! 剑在半空中,一路飞驰,速度快得像是闪电,无论是死士还是赵军,个个都呆若木鸡,没有人能挡得住叶孤城的剑。 剑如活物,只能看得见自己的目标。 它穿透了邹胜的眼眶,钉在了他的脑子里。 荆云想,怪不得叶孤城不用他自己的剑啊。 因为这一下子,剑肯定是有去无回啊! 还要荆云的剑是消耗品,被扔出去多少把都没事,只要能够将飞骑军拖住,无论是扔出了多少把剑,他都不在乎啊!现在已经不用在乎了,荆云想。 反正,赵国的军队已经不可能追上他们了。 他们成功了。 离石要塞的大门静静放下,等待飞奔的马队进去之后再重重地落下。 东方,有熹微染亮天空,昭示着新一天的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耍了一会儿帅 马上要去观察还没有出生的政包子了[沉思]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0 17:26:16 零零星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0 22:27:09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趁着夜色悄悄出了秦国。 吕不韦在找他, 但他现在却不想见到吕不韦。 因为还不是时候。 只有荆云一人知道他的身份, 当叶孤城换下衣服,在两把剑的剑鞘上缠上厚厚的布条,坐在马车中, 好一副世家大族嫡子的模样,没有人能想到, 他刚才还做黑衣死士打扮, 帮助嬴异人从赵国奔逃回秦国。 巴家已经在巴蜀驻扎百年,说得毫不客气一点,秦国就是他们的大本营, 想要在国内往外送一个无名无姓的人,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简单。 更不要说吕不韦甚至不知道叶孤城长什么样子, 只凭借仅有的一点儿印象要找他,无异于大海捞针。 所以,当吕不韦好不容易脱险, 想要结识神秘任侠的时候, 却发现那人来无影去无踪,竟然已经找不到人了。 他对荆云试探道:“那位以一敌百的任侠, 究竟来自哪里?” 荆云道:“我也不知。” 吕不韦惊道:“你也不知?” 荆云道:“他是我一恩人, 然,虽有恩情待我却同友人一般, 又看重义气,颇有古时任侠遗风。” 他叹道:“这次本是传信寻求帮助,却不想他竟然亲自前来, 这大恩,怕是一辈子都无以为报了。” 吕不韦一听,不由肃然起敬,既是对叶孤城的人品,也是对荆云的衷心。 如此看来,是找不到这神秘的侠客了,吕不韦想。 也罢,对方本就已经帮助他许多,他日如果有缘,必能再度相见,不急于这一时。 他想到自己同嬴异人已经逃回了秦国,心中不由又涌上一阵狂喜。 他为了能够真正步入政坛,大展拳脚这一日已经等了许久,现在,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不管怎么样,吕不韦在嬴异人身上的投资,总算是开始有了回馈。 果然是奇货可居。 被吕不韦心心念念的叶孤城正在马车上。 他从秦国离开是借巴家族人的身份,当然这神秘大族目前还不被秦国内很多人知晓,就算是浸淫商道多年的吕不韦,也只是听说过巴家的传闻,并没有真正地打过交道。 这家人的神秘之处就在于,他们的货物一般都是直接送进王公贵族的院子,要不然就是被那些四处游荡神秘莫测的方士购买,常人想见到他们,真是难上加难。 车夫低声道:“去哪里?” 叶孤□□字在族内讳莫如深,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知道的,更不要说,他并不希望人人都知道自己的身份。 巴家改姓多年,忽然冒出来一个姓叶的,不是很奇怪吗? 就怕有人多想。 叶孤城道:“齐国,稷下学宫。” 他还是一个学生,虽然年纪很大了,但有一群与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同学和他作伴。 英雄不都是这样,拯救完世界,还要去上学吗? 李斯看见叶孤城,将他从上倒下打量一遍道:“你回来了?” 叶孤城被他看得毛骨悚然,然而面上还是强撑道:“是。” 非常的言简意赅,一撩衣袍,坐在软垫上,竟然就从桌子上拿起了一卷竹简。 他的阅读量其实非常丰富,稷下学宫的藏书,无论是哪一家,他都看了个大概,偶尔被那些个尊崇周礼的老学究看见,也会摇摇头,落个“杂而不精”的名头。 可不就是杂而不精吗? 叶孤城想,他又不准备做学问,为什么一定要专精? 荀子学生中未来最有成就的韩非与李斯,也都是法家的集大成者,至于荀子本人,倒是落了个“外儒内法”的名头。 也正是因为这名头,虽然他是稷下学宫最后一位大师,却不是很被专门钻研儒家学问的学究待见。 叶孤城想,这也算是学院冷暴力了。 李斯见叶孤城回来还跟没事人一样,竟然有点想笑,当然,他就算是笑都是被气笑的。 大家毕竟都是成年人,以他的教养也做不出直接到叶孤城身边把竹简抽走的事儿,所以就走到他身边道:“你不准备说些什么?” 叶孤城抬头看他冷冷道:“你要我说什么?” 李斯道:“我闻你准备行出师礼?” 这是让李斯非常不高兴的地方,他与韩非虽然同样投入荀子名下,但因为李斯为人圆滑,与同窗之间关系友好,又兼之常与人论学,在学宫中很有口碑,至于韩非因为口吃,又兼之傲骨铮铮,不愿意同无才之人结识,基本上都行单影孤,不见他同什么人走得很近。 这一点倒是同叶孤城有些相像,不过叶孤城虽然在学宫之中,与同窗几乎就不走动,常常在藏竹简的书阁中一窝就是一整天,久而久之,他竟然成为了所有人都见过,但是所有人都没有说过话的人物。 李斯与韩非被冠上了“热李冷韩”的称呼,至于叶孤城一个独行侠,反而连议论的人都没有几个了。 李斯在学生中很有人气,又深受老师喜爱,故而知道的比一般人要多得多,他原本认为自己同叶孤城拜入同一老师名下,私交还算不错,却没想想到,对方要出师这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竟然都没有听叶孤城提过,反而还是荀子告诉了他这一事。 叶孤城见对方火冒三丈地质问,终于放下竹简,来了一句:“不错。” 他淡淡道:“得时无怠,时不再来。“ 李斯面容一整道:“叶兄差矣!” 他竟也坐在垫上,同叶孤城细细分析天下大事。 李斯道:“叶兄应知,如今山东六国都显疲软之态,除非再次合纵连横,皆不可能有所作为,看似实力最为强盛的赵国,实则实力疲软,想要抗秦无异于刻舟求剑,实不可为。” 他见叶孤城不说话又道:“秦国,听闻嬴异人方才回国,还看不出是否会影响秦国局势,至于安国君则年老体弱,不堪大任。” 安国君就是现在的秦王,身形肥大,体内空虚,甚至都无法撑完朝会,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难得的好运气,但谁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一命呜呼。 身体不行倒也罢了,然安国君性格荏弱,虽然能够自保,却无向外扩张的能力,更不要说现在的国相蔡泽虽然擅长计然之道,盛世可以富国强兵,但是在乱世之中,却实在没有治国之能。 眼下战国七雄全都小心翼翼地维持现状,虽然嬴异人回国,现在也还看不出会有什么作为,投不投他都要思考一二,在李斯看来,现在离开学宫,无论是在哪个国家谋职,都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他不相信叶孤城会看不懂! 李斯一双锐利过分的眼睛紧紧锁定在叶孤城身上,不愿错漏过他任何一丝反应。 他知道这老同学虽然不声不响,也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高谈阔论,但绝对是个有见解的,不仅有见解,他所能看见的未来,似乎比他们要更加深远。 荀子很欣赏叶孤城,曾经同李斯说过“此子非池中物”,这种欣赏,与他和韩非因为学术被欣赏被认可不一样。 他能感觉到,叶孤城甚至人格上都是被欣赏的。 虽然原因不明,但是他还很愿意相信老师的判断,更不要说自己有眼睛,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的视线落在了叶孤城腰间的两把剑上。 这两把剑剑鞘上都缠着厚厚的布条,仿佛是故意不让人看见剑身是什么模样,他也曾经猜测过,这是不是什么传世宝剑,就如同他对叶孤城的真实身份其实很好奇一样。 他甚至都怀疑,对方是什么王公贵族的子弟,就是化名来读稷下学宫的。 叶孤城淡淡道:“我知。” 李斯说得他能不知道?想来现在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山东六国局势不对,更不要说是主掌秦国的安国君不是明主,这时候往外投,入朝堂,根本就不会有什么起色,在经历过苏秦张仪的悲剧之后,什么合纵连横也不被士子所相信,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复杂狡诈,经常还没有打到共同的敌人就窝里反。 过去是如此,现在更是如此。 叶孤城看李斯的表情,终于决定稍微透露一点儿自己的行踪了。 他道:“我出师,并非为了入朝堂,封侯拜相,而是另有他事。” 李斯的表情变得特别怪异,或者说是无奈。 不是他说啊,虽然对叶孤城这人人品还是信任的,但是李斯真的觉得叶孤城现在是在忽悠他。 这都是什么年代了,不管是务实还是不务实的,进入稷下学宫的大部分弟子都是为了学习之后再出宫,投入一个称心的朝堂,一展抱负。 剩下小部分没有这需求的人都是单纯为了研究学问,如果是为了研究学问,除非是哪个国家出资资助当事人建立官学之外,还有什么地方比稷下学宫更好?这里可是汇聚了个大国的著名学士。 而且,李斯心中默默想到,看叶孤城的模样,一点都不像是当学究当大师的料啊。 看上去就像个任侠,还是行踪飘忽不定的那种,说来他在稷下学宫的存在感也不高,似乎并没有兴致同其他学生高谈阔论,偏偏被问到什么问题,总能说出比其他人更加深刻的见解,而且经常不被门派所限,吸纳百家长处。 这优点,可是荀子都经常赞扬的。 叶孤城见李斯满脸不相信,变道:“我这次出师,是为了完成故友之托,成为他遗腹子之师。” 这当然是胡说八道的,嬴异人还没有死,而且叶孤城和嬴异人的关系说是有一面之缘都抬举了。 不过就是对还没有出生的政包子伸出了魔爪罢了。 然而,如果不说谎,好像也给不出什么强有力的解释,这时候叶孤城就觉得战国时期重承诺的风气很好了,就算他突然离开稷下学宫,只要高举故友遗腹子与增经有承诺两面大旗,就没有人可以说他做得有什么不对。 相反,他所为的,还是能被人人称道的义举。 然而李斯还是满脸难以置信,他这人虽有大才但难免务实过头,既然看重现在生活,就会对所谓的上古遗风看淡一些,就比如说你要他现在为了什么劳子“故友遗愿”放弃在稷下学宫的学业,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不仅不可能的,任何一个人真的做了这事,虽然面上不说,甚至还会笑盈盈地称赞,心中难免还是会叹息一声,觉得那人有点傻。 但现在的问题是,叶孤城并不属于他觉得傻的行列啊,然而看对方模样又觉得这人不会说谎,如果这是真的,也实在是太让他难以接受了一些。 叶孤城道:“时候不早了,我还要去与老师论道,你可有别的事?” 李斯道:“没有。” 带着古怪的表情离开了。 叶孤城觉得自己的表面工作做得不错,起码看上去就是不屑于说谎话很被人信任的那种,要不然精明如李斯绝对不会相信他这满口的糊涂话。 如果换个别人说说不定还会被李斯训斥,认为是在故意愚弄他,但偏偏说话的是叶孤城,他就是看不透这一戳就破的谎言。 不过,接下来去见荀子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想到这,叶孤城表情凝重,他敬重荀子,不仅仅是敬重对方的满腹锦纶,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与深邃的思想。 他可不认为,自己胡说八道就能骗过李斯的说辞,能够骗得过他的老师。 然而让叶孤城没有想到的是,荀子那里甚至不需要编造理由,因为对方根本没有询问叶孤城理由。 他是个很尊重学生选择的老师,虽然知道现在入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那完成故友所托也不太像真实理由,但是他就偏偏一个字都没有说。 只不过在叶孤城离开之前道:“子志如何?” 叶孤城只吐出四字,掷地有声道:“天下归一!” 寻常学子绝对不敢说这话,但是他偏偏敢说,不仅说,好像还确定自己能够实现似的。 荀子悠然一笑道:“可是西行?” 西边,是秦国。 叶孤城道:“是,也不是。” 嬴政是未来的秦王,然而现在还是一枚包子,而且是一枚在赵国还没出生的包子。 听这古怪答案,荀子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他叹息一声道:“子非篷间雀,行期一定,老夫定当亲自为你饯行。” 叶孤城只有深深一鞠,借此来感谢对方几年内的教导之情。 他入赵之事,已经势不可挡。 赵姬每日都在担惊受怕。 她现在已经怀胎八月,还差一个多月就到了临盆的时候,寻常妇人在临盆之前,虽然不说是金山银山地堆积出来,至少也会在有限的范围内加强营养,胖上一圈。 然,或许是这些日子忧思过重,她看上去竟然越发地瘦了,只有一个大肚子,高耸得惊人,整个人看上去摇摇欲坠。 如果嬴异人在这里,绝对想象不到这是他曾经貌美果敢的妻子,能先同吕不韦订婚,后又被嬴异人一眼看中求做妻子,赵姬此人不仅貌美,身上还有一股寻常女子所不具有的活力。 大胆、情感如同火焰一半熊熊燃烧。 她在嬴异人离开时,原本是不惧的,因为她知道赵国的法度,绝对不会杀孕妇,更不要说她虽然是赵国人,却是假托他人身份嫁给嬴异人。 秦国与赵国现在是世仇,她不仅仅是赵国人,还是赵国大商家的嫡女,竟然嫁给秦国公子,如果给人知道,就算是赵国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她淹死。 从秦国围赵之后,两国原本就不怎么样的关系更加是急剧恶化,几乎到了所有人看她的眼神中都带着仇恨的地步。 吕不韦是个聪明的,虽然赵姬嫁给嬴异人的时候两国的关系还没有这样,但是他仿佛猜到了这一天,明明是出嫁,却大费周章地给她伪造了一个假的身份,说是已灭陈国的公主,血统既配得上嬴异人,身份上还勉强说得过去。 公主配公子,这可是战国的标配。 灭了国的公主也是公主啊,更不要说当时嬴异人还是在赵国的质子! 她的娘家自然是知道这件事的,不仅知道,还因为同吕氏商社交好,同意了这一偷梁换柱的大事,将赵姬悄悄地嫁了出去。 赵姬虽然出嫁,却没有被家里人放弃,因为只有她一个人留在赵国,还有就是几个老仆,根本无法好好招呼孕期中的赵姬。 她虽然出自商贾之家,从小却都是锦衣玉食养大的,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 一开始的坚定果敢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很快,她就成了现在这忧思过重的模样。 整个人形销骨立,只有肚子是大的。 别的不敢确定,但以她现在的状态,对胎儿绝对没有什么好处,更不要说最近赵国内暗流涌动,已经到了连她的娘家都不敢偷偷接济赵姬的地步。 就怕被发现赵姬的真实身份,孩子还没生下来,人就死了。 别说是赵王了,就算是平原君对嬴异人出逃这件事儿都气得火冒三丈,他们原本对人质的态度就不怎么样,在吕不韦插手之前,嬴异人可以说是养得瘦瘦弱弱,营养不良,整个人看上去非常凄惨。 他们也没有做什么,只不过是把赵国答应给嬴异人的生活费削减一半,然后派人把院子围起来,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之前倒好,嬴异人好歹是秦国放在赵国的人质,就算是有心搞他都不能弄得太过分,虽然人瘦是瘦,但好歹还有命留着,毕竟赵国也担心他,嬴异人死了,然后秦国就有了攻打他们的借口,这看上去实在是非常的得不偿失。 但赵姬这事情不一样啊! 首先,她根本就不是秦国放在赵国的人质,赵国并没有养她的义务,所以钱是不用给了。 至于身份,虽然她的肚子里有个未来的秦国公子,但那毕竟是未来的,以赵姬现在的状态,孩子能不能生下来都很难说,什么未来的人质作用,那根本就是没影子的事儿!然而,让嬴异人跑了还不够,竟然还为难他留下来的女眷,甚至把人杀了泄愤,这实在是有违天和,如果赵王真的干了这样的事情,绝对会成为六国的笑柄,再也没有人愿意同他合作。 更何况,如果嬴异人登位成为秦王之后,因为自己杀了他的老婆孩子,派军攻打赵国又怎么办?都说杀妻之恨,这几乎是人间千百种仇恨中最严重的一种了,如果真要是因为这原因,打破两国之间本来就不存在的岌岌可危的和平,那赵王是万万不同意的。 他本人并没有什么为王的才能,甚至还有些气量狭小,若不是平原君没有自立的渴望,赵国的王位由谁来坐还挺说不定的。 然而都说了赵王气量狭小,虽然知道赵姬杀不得,但是让她顺风顺水地在赵国养胎,这对他来说也绝对不是什么很能让人舒服的选择。 赵王就是这样,你的存在让他不舒服了,就不要想他让你舒服。 他对平原君道:“我应该怎么处置这女人?” 平原君淡淡道:“为难女子,非大丈夫所为。” 赵王从他的位置上一把跃起,如同一头愤怒的老牛,一边在殿前缓慢地行走,一边从鼻子里吐着粗气。 显然,他并不接受平原君的说法,所有冒犯他,冒犯赵国权威的人都应该受到惩罚! 他忽然一拍手道:“有了!” 他天生长了一双三角眼,愤怒时眼角下垂,眼中冒出凶光,看上去就像会是被正义主角打倒的反派人物。 有人说像由心生,在大部分人身上这都是不正确的,但是在赵王身上,还有那么一点儿道理。 平原君眼皮子一跳,心想这人定然是不会听他话了。 果然,赵王一拍手,略带得意道:“他们既然是夫妻,怎么对付嬴异人的,就怎么对付他妻子好了。” 无非就是令人将居住的院子团团围住,不给外人进去,里面的人没有钱,只能不断变卖随身的财物来维持生计,到最后便会陷入只有一丁点儿食物吊命,通通营养不良的窘状。 但问题在于,嬴异人是个身体强壮的青年,就算饿得病歪歪的,也没有出大问题,赵姬可是一个身怀六甲的孕妇,这样对待一个孕中妇人,简直就是要她死! 平原君原本有心阻拦,但是看着赵王的神色,就知道自己根本没有阻止的余地。 赵王的年纪越来越大,竟然对他这老相起了怀疑之心,明明他没有表现出自立的意图,但赵王的怀疑却越来越深。 想到这里,平原君的脸上不由自主带出一丝冷笑,如果他想要自立,以他的名望,赵王还能安安稳稳地坐在位置上? 如果他想自立,至于从青壮年等到白发苍苍? 无论是胸怀,还是深邃的思想,赵王都差他的长辈太多太多。 平原君只是静静站着,一言不发。 红衣甲士从王城中出,将邯郸城中一处并不简陋的小院团团围起。 赵姬还算是镇定,这镇定并不因为她是一个胸中有丘壑的奇女子,而是因为这景象,这些天她已经见过很多次了。 几乎是在嬴异人逃跑的当天,赵军就将她所居住的宅邸团团围住。 赵姬不是很聪明,但也并不愚笨,她知道,在这个节骨眼上,赵王就算是为难她也绝对不会让她死!娘家的偷偷接济更让她对自己的判断深信不已,所以即使心中还有些惴惴不安,她都安安心心地养胎,吃穿用度与嬴异人离开之间没有丝毫区别。 她肚子里的毕竟是嬴异人的孩子,说不定就是下一任的秦王,之前几个月的相处,让她对嬴异人还算有些了解,知道对方是个性情中人,又深爱她。 赵姬还年轻,年轻的女子总是相信爱情的力量,特别是在民风彪悍的战国末期,她想着,对方有朝一日定然会将她接离赵国,所以,她也应该好好保重自己才是。 赵国的甲士并没有让赵姬不安。 然而,在她院落附近偷偷藏匿的卓家人却怕了。 赵姬原名卓昭,是赵国富商卓原的女儿,虽然卓昭改名换姓假托赵姬之名嫁给嬴异人,但是与娘家还有隐秘的联系。 前些日子赵军的看守虽然严密,但还有空子可钻,卓原寻思着给女儿送了一些金银细软,就怕以后出了什么事那些金银细软可以典当。 然而近日卓家的下人前去探查,却发现别说是缺口,赵国的士兵根本是将并没有多大的院子围得水泄不通,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他们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立刻跑回家中,同卓原禀告。 卓原道:“什么?!” 他的脸上划过一丝深深的震惊与痛,这些下人不知道赵国甲士是怎么站岗的,他还能不知道?毕竟是赵国富商,之前嬴异人被软禁时期的仗势他也见到过,就算是一个健康的大男人,都能被硬生生饿瘦三圈。 但那是一个大男人啊,赵姬她可是身怀六甲,哪里能与嬴异人当年相提并论? 他跌坐在榻上,仿佛已经看到了一尸两命的未来。 他没有办法帮女儿了!卓原双眼无声,抬头看向穹顶。 他的眼中忽然闪过一丝痛苦。 卓原道:“你们不要再去了。” 两下仆一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因为他们知道,卓原其实很爱自己的女儿,即使将他嫁给了嬴异人也一样。 卓原道:“若被发现赵姬与我卓家的关系,不仅她和她腹中的孩子,就算是卓氏全族也会性命不保。” 断尾求生,弃车保帅,这不是大族经常干的一件事吗? 一黑衣死士半跪在叶孤城面前道:“情况就是这样。” 这年头已经有了豢养密探的传统,秦国的黑冰台不说,简直就是战国七雄中排名第一的情报组织。 国家有隐蔽的情报组织,更不要说是世家大族,像盘踞巴蜀的巴寡妇清,她手下甚至有以家仆为名的私人军队,更不要说是区区暗探。 按照当年留下的家训,叶孤城在巴家本应该拥有最高的权限,而他也确实如此,然而家族绵延百年,那些各族老并不是个个乖觉,虽然叶孤城能打开八卦炉,也不是各个人就真的信服他,还好叶孤城并没有试图从巴寡妇清的手中□□,或者想要在巴家大刀阔斧地改革,正相反,他简直就成了一个甩手柜,还是什么都不管的那种。 唯一提出来的要求就是去稷下学宫读书,还有几人供他差遣调动,这更让那些原本担心他插手过多的人松了一口气,就任凭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人都是有私心的,说是将经营下的百年基业让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即使这人看上去再身份高贵都不行。 但是战国时代的人又很在乎祖宗,如不到万一,也不想违背祖训。 现在叶孤城没有表现出让他们伤筋动骨的野心,这是一件有利于家族安稳的大好事,那些个隐秘的力量,稍微任他调动一二,也成了一件可以接受的事。 眼下半跪在他面前的,就是巴氏的密探,早早地被安插在了邯郸,又在叶孤城的吩咐下盯着嬴异人的院子看。 在嬴异人出逃之前,他家院子附近原本有不少隐秘的力量,但是在他走了之后,那些人对赵姬连同她腹中的孩子都失去了兴趣,没过几日,人竟然都接二连三地散了。 一个还没有出生,并且很有可能夭折的秦国公子并不值得他们盯梢,甚至可以说,大部分人都不觉得那孩子可以生下来。 有这时间,还不如去铁桶一般的秦国打探消息。 赵王日渐刻薄,赵姬一人在邯郸中孤立无援,嬴异人才逃回秦国,后续发展还很难说,虽然他是目前成为太子赢面比较大的公子,然安国君未死,一切都很难下定论。 这时候,各方人宁愿将所有探查的力量都调动往秦国,也不愿意再赵国浪费时间。 叶孤城的反其道而行之,就算是手下的暗探都不能理解,但,暗探是没有发言权利的,他们是工具,是兵器,只会做主人布置的工作,如果主人没有说话,他们自然也什么都不会做,什么也不会说。 叶孤城陷入了沉思。 他坐在车中,车队前进的目标是赵国,他是以商人的身份入赵。 这身份,在出入于各国的各种人中是最保险的,因为商人可以走南闯北而不被人怀疑,更不要说叶孤城的车队中是确确实实带着货物。 这是巴家在邯郸商社要卖的货物。 听起来赵姬的处境有点不妙,他想。 现在距离嬴异人逃回秦国已经有两个月,按照暗探的报告,赵姬已经怀胎八月以上。 在这时代,对女子来说,怀胎是几乎能让人没命的凶险事,更不要说在发现卓家准备弃车保帅不管自己之后,赵姬的心情变得很差,据说夜夜啼哭,人也憔悴的厉害。 外有赵**队围困,内又心事重重,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养胎的好环境。 叶孤城顿了一下道:“你之前说她没有东西吃,现在怎么样了?” 赵王的招数委实有些阴损,并不是杀人,而是控制有什么人可以进院子,有什么人可以出来。 就算是出去买东西的仆人,都要经过严密的搜查,买东西的时候也被盯梢,想要从什么地方拿到钱,被接济,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钱只会越来越少,又没有别的补充,仆人开始四处逃离,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钱吃饭,到最后,只剩下秦国带来的老仆人照顾赵姬。 一个女人,两个仆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赵姬从小也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哪里吃过这种苦头,更不要说心中的恐惧感越来越盛,内外相结合,就以极快的速度消瘦了下去。 就算是暗探看了都暗暗心惊,赵姬原本是个美人,没人就算是瘦过头都会有弱柳扶风的美感,然而她现在可以说是瘦过头了,配上高挺的肚子,只会让人觉得恐怖。 暗探道:“我们尽力送了些钱。” 藏在并不是很隐蔽的地方,老仆人也没有多在意,以为那是他们之前没有发现的钱,从洞中掏出来之后如获至宝,总算是没有断了口粮。 如果没有他们接济,以之前留下的金银细软,如何撑得过这么长时间,想来赵姬与她肚子里的孩子早就一命呜呼了。 然而暗探道:“近日戒备愈发森严,以我们的功夫无法再度潜入院中。” 一他们之前留下来的钱来看,如果再过一段时间还没有找到潜入院子的方法,赵姬他们又要断粮了。 也不知道她肚子里的秦国未来公子有没有那么命大,能够熬过重重磨难。 叶孤城想了想道:“还有多久到赵国?” 暗探道:“还有半天。” 等到半天之后,正好是晚上。 叶孤城道:“你且给我说说,嬴异人的院子在哪里。” 他竟然准备亲自给赵姬送钱。 没办法,叶孤城想。 现在秦赵两国局势紧张,赵姬的困境,并不是空有武功就能解决的。 而且对方肚子里是真的揣了个伟人,叶孤城现在绝对不敢轻举妄动,如果真的因为他的贸然插手,政包子不出生了怎么办? 那真是没有地方哭去。 他得维持表面上的现状。 在不会打草惊蛇的范围内,小心翼翼地接济赵姬。 赵王的计策实在是太毒,而围住院子的人也实在是太多,现在如果没有叶孤城亲自出马,还真没有人能够帮到赵姬的忙。 他想,还好自己先行出师礼从稷下学宫出来了。 现在哪里是再读书的时候,如果不好好看着这对母子,历史的齿轮就要拐弯了!他忽然感受到了自己肩上沉甸甸的重量。 他简直就是维护历史齿轮旋转的英雄嘛! 赵姬夜不能寐。 怀胎八月,身子愈显沉重,她原本纤细的腿,都因为水肿粗壮得如同五十岁的妇人。 如果嬴异人在,赵姬的心情或许会好一点,因为她是一个热情如火的女子,嬴异人也很有热情,也很爱她,他们两之间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天作之合。 然而,现在嬴异人已经不在了。 她抬头,看向墙角落灰的秦筝。 赵姬是弹秦筝的高手,嬴异人亦然,在并不遥远的曾经,他们会一起对月弹筝。 但现在那把秦筝,她已经很久没有弹动过了。 想到这,赵姬竟然落了两滴泪。 她伸手,将秦筝抱起,拂去上面的灰尘,纤细的手指在筝面上拨动。 一串流畅的音符从她之间划出。 多可惜啊。 她想,明明自己在弹秦筝却无人欣赏。 多可惜啊。 然后她就见到一白马王子从天而降。 叶孤城看着她,脸虽然是冰冷的,但在月光的映照下,她竟然硬生生从中看出了一丝柔情。 赵姬忽然感觉自己冰冷许久的小心脏砰砰砰直跳。 天哪,这也太帅了吧! 叶孤城:??? 忽然感到一阵阴风刮过? 怎么觉得有点冷? 看见赵姬呆呆地望着自己,他决定暂时忽略心头的那一丝冷意,道:“你就是赵姬?” 赵姬还是呆呆地点点头。 她是个还挺在乎男人容貌的女子,应该说像她这么大的女子,很少有不在意男性容貌的。 哦,不仅仅是容貌。 她想,声音也很好听。 叶孤城道:“嬴异人让我来接济你。” 这是他早就想好的托辞。 随后将一袋金银细软放在了桌子上。 赵姬还是呆呆的。 叶孤城想,就算是他也不能呆太长时间,竟然准备走了。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走之前,却发现自己的衣角被人抓住了。 回头,只看见赵姬一张含羞带怯的脸,一点都不像是刚才以泪洗面的。 赵姬道:“恩公可要听小女子弹秦筝一首?” 叶孤城:? 这是什么操作? 赵姬:近距离看更帅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哎,长得太帅容易出问题啊! 月底了要营养液啦! 月初钓船稀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1 06:42:35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9-21 14:03:13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9-21 14:03:25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1 20:11:53 一土广大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1 21:28:34 谢谢打赏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自然是冷酷无情地拒绝了赵姬的要求。 大晚上的, 有点声音就会引起外边赵军的注意,更不要说是弹秦筝了。 夜半琴声,听着像是鬼。 叶孤城完全无视了对方眼中涌动的情绪, 他接着操自己的人设道:“子楚公子知你生活艰难,让我送些金银细软过来, 勉强还能应付赵军的围困。” 他道:“眼下已接近生产日期,还请夫人保重身体。” 说到嬴异人,又说道临产日期, 赵姬就醒了过来,她的年纪还小,虽然嬴政都要出生了, 却还是一个不足二十岁的少女,这年纪的少女, 就算有些心思, 也比不过那些老狐狸狡猾。 听见叶孤城的话, 她忽然又记起自己现在糟糕的处境,心头涌上一股子仇怨, 就算是面前有帅哥, 有金钱,都无法消除她心头的郁气。 叶孤城见她又开始自怨自艾,反倒是松了一口气, 他这人虽然没什么女命,但却聪明得过分,虽然看上去冷冰冰的, 但却精通人情世故。 怀春少女与怀春少妇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两种女人,起码对叶孤城来说是这样。 他可没兴趣给嬴异人戴绿帽子,更不要说赵姬似乎还与吕不韦有一段缠绵悱恻的过去。 叶孤城打了个寒颤。 讲道理,牵扯进一个女人同几个男人的关系,真挺可怕的。 他也不管赵姬在想些什么,放下金银细软就走,叶孤城的轻功出神入化,那些暗探想尽办法也找不到进入院落的方法,但是他轻轻松松就能进来,又轻轻松松就能出去。 想要提高一下未出生政包子的生存情况,讲实话,对他来说还挺容易的。 叶孤城从围墙里翻出去,果然没有惊动任何一人,他在黑夜中流窜。 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是偶尔有守夜的士兵手持火把走过。 他走近一间房门紧闭的屋子,伸手,在木板们上敲了敲。 声音一点儿也不清脆,甚至可以说是很沉闷。 只有这样,才不会在寂静而空旷的夜晚被士兵听见。 门,静悄悄地打开了,没有发出丝毫声响。 那人看了叶孤城一眼,让出一条道路,让他进去了。 这是暗探所在的屋子。 他们在赵国有身份,明面上是做小买卖的商人,从卫国过来的,这样的人在赵国中数不胜数,根本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以叶孤城的身份,此时应该要去巴家在赵国的房产中,与那些个族兄弟在一起,然而他偏偏跑到了暗探的房子里。 显然,他有话要对暗探说。 叶孤城道:“你们去找找,有什么灵药是对即将临盆的女子有好处的。” 巴家卖的货物只有丹方的原料,那些个水银朱砂,对人的身体有百害而无一利,吃多了是要死人的。 想要调养赵姬的身体,自然不能回去找,还是托付给暗探好一点。 两暗探低头,自然是应下了,但是心中却不住地嘀咕。 他们之前被叶孤城派遣看着赵姬,从对方显怀那一天起,日日跟在对方左右,不过是没有被发现罢了,某种意义上,他们看着赵姬的时间甚至比嬴异人还要多。 什么对孕妇有好处的灵药,那肯定是给赵姬找的啊! 暗探是不能将自己的心思写在脸上的,但他们却可以腹诽,叶孤城的举动实在有点让他们浮想联翩,毕竟对方不仅是个很好看宛若仙人一般的人物,还是个男人。 一个男人特别关心一个怀孕的女人,而且还假托别人的名义去帮助她,这是怎么样的一种精神啊! 简直要感动死了好吗? 目前为止,根本不会有哪怕任何一人认为叶孤城的真正目标是赵姬肚子里的秦国公子,仿佛从嬴异人逃回秦国的那一刻起,所有人都默认,赵姬肚子里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弃子。 嬴异人会有很多个孩子,他改名子楚,成为了秦国的太子,后宫的美人定然数不胜数,早就不是只有一个赵姬的质子了。 这么看来,赵姬似乎没有什么用处。 这些暗探想,如果有找一人赵姬身为嬴异□□子的身份导致他遭受杀身之祸,叶孤城会带着她一起逃跑也说不定。 这究竟是怎样一种精神啊!想到这,两人立刻摇摇头,将奇怪的念头从自己的脑子里甩出去。 不行不行不行,现在叶孤城就是他们的上司,又身份高贵,怎么是他们可以胡思乱想的? 叶孤城本人倒是丝毫不知道这些人在想些什么,他在交代完之后就回到了巴家在赵国的宅子中。 巴家走得是大隐隐于市路线,除了他们在巴蜀之地宛若堡垒一般的族地,在各国的商铺看上去都低调得不得了,叶孤城走到门口,只看见牌子上写着籀文,以他现在对籀文的了解,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丹”字。 丹药的丹。 敲敲门,门打开了,露出伙计的淡定脸。 这里的人都知道叶孤城身份高贵,是家族中的嫡系子弟,然而空降兵不受欢迎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更古不变的道理,他现在跟在商队中算是寄人篱下,上面有管事,也有巴家有能力的族兄。 族兄名志,颇有些经营的才能,但为人心胸却不是很宽广,甚至说得上是狭窄,要不是当家的巴寡妇清指名要叶孤城跟着他入赵,以他的脾性,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族中知道叶孤城存在的,有相当多的人看他都不太爽,这家人虽然是经商的,但是因为势力很大,在穷山恶水的巴蜀之地更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久而久之,其人的傲慢脾性完全不亚于王公贵族家的子弟。 巴志就是其中的中翘楚。 叶孤城回来虽然挺晚,但他还没有睡,刚刚对完了最近一年的账单,端着烛台出来正好看见了回程的叶孤城。 两人算得上是狭路相逢。 他开口,颇有些阴阳怪气之意道:“这么晚了,才忙回来?” 巴志眼狭长,在灯火的映衬之下颇有些诡谲意味。 叶孤城并不愿意与此人多谈,他点点头道:“是。” 随后便想将人绕过去,回自己的房间。 巴志也不蠢笨,只不过有点小器罢了,见叶孤城不愿纠缠就哼了一声,又端着豆大点儿的灯走了。 叶孤城心中一阵无语,虽然在稷下学宫如同这人一般的学子也不少,但那时候他毕竟有自己的独立居室,想要不理会那些人就能不理会那些人,毕竟就连课程都不同,想要说酸话甚至看不见叶孤城的人。 但是巴志不一样啊,他们共处一室,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每天听一人对自己阴阳怪气地说话,这不是自找没趣吗? 他想着,自己反正在赵国还要呆很长时间,是时候找个新的营生,独立出去了。 不得不说,叶孤城这人是真的天赋绝佳,练剑的时候是万里挑一的好手,经商的本事常人拍马也难及。 这世界上很少能有人在聚精会神地做了一件事情后在别的事情上能取得很大成功,但是他的智慧就在于能够在剑客、商人以及城主三个身份之间随意转换,而且还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如此看来,叶孤城简直就是全才啊! 当然,他本人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以他的说法,不过就是在巨人的肩膀上向外眺望罢了。 能取得常人难以企及的成就,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他晚上躺在床上半宿,等到早上起来的时候竟然就想到了新的赚钱法子。 水泥制造法! 一定有人会需要这制造法,他想到。 因为现在的秦国,正在治理巴蜀的水灾,李冰带头建设都江堰!更加坚固,可塑性更强的水泥会是他们所需要的,叶孤城毫不怀疑,只要能够让懂行的人看见,这水泥制造法会在建筑行业中搅起多大的波澜。 他不得不感谢一下自己曾经学到过的知识,很多时候,他就是靠一个点子来完成最原始的资本积累。 至于以后? 叶孤城嘴角扯出了一抹微笑。 有了第一桶金,还会担心没有第二桶第三桶金吗? 荆云是吕不韦的心腹。 他帮助吕不韦嬴异人逃离赵国,本来已经报了必死的决心,那样危险的情况下,就算他有大将之才,想要从赵国安安稳稳地将人带回秦国也是不可能的。 但是荆云万万没想到,叶孤城竟然会来,他不仅来了,竟然还有以一敌百的力量。 荆云不得不承认,他原本以为自己的功夫在任侠之中已经算得上是数一数二,除了那些神秘莫测大玩机关术的公输家子弟,或者云游四海的高傲方士,他的功夫,根本就不会敌不过任何一人。 神秘侧与非神秘侧比起来,还是神秘侧在暗杀上比较吃香,然而他身为任侠,身为刺客,身为死士,本身已经站在非神秘测的巅峰,就比如说是邹胜,虽然咒杀手段防不胜防,但如果一开始他心里有底,想要取这人性命也不是难事。 他有骄傲的资本,但是惊天大逃亡过后,荆云却发现,自己连骄傲的资本都没有了。 因为叶孤城的剑法比他强太多。 在震惊与羞愧之后,他对叶孤城就存有不知应该怎么形容的敬畏之心,原本就因为恩情对他充满了愧疚与感激,现在只要叶孤城对他说的事情不会伤害到他发誓要保护的恩公吕不韦,荆云什么时候不是有求必应的。 更不要说只是将一小小的水泥制造法呈给吕不韦了。 当荆云抱着一捆竹简出现在吕不韦的面前时,就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商人也好好地震惊了一下。 荆云此人向来对政事不感兴趣,他所在意的好像只是能不能帮助到吕不韦,能不能保护他的生命安全,从赵国逃出来之后,因为保护太子子楚有功,本人有深受太子信任,吕不韦的地位可以说是水涨船高。 荆云保护了他的性命,又与吕不韦结识这么久,可以说,吕不韦有今天的成就,其中一半都要多亏于荆云的功劳,他本来想要感谢荆云,无论是金银财宝还是一官半职,只要荆云提出来,就算是要摘下天上的月亮,吕不韦都会努力尝试实现荆云的梦想,奈何这人实在是显得无欲无求了一点,或者说现实的利益无法撼动他的心灵,就如果神秘的任侠一样,对功名利禄一点儿都不在乎。 因为这原因,除非有要事,荆云都很少出现在吕不韦的面前,更不要说是还主动拦下他,手上抱着一捧竹简。 这样的姿态,吕不韦从来都没有见过。 他理所当然地高度重视,立刻严肃了一张脸对荆云道:“荆云,有何事?” 还以为发现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荆云道:“我一友人,听闻李冰要治理巴蜀水患,特献上一新奇物的制造方法。”说这就将竹简以双手递给吕不韦。 吕不韦接过竹简,心中暗暗惊讶。 他惊讶的点无非于两点,一是荆云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朋友,竟然能让他代劳帮自己把竹简送到案前,另一点就是在想究竟是什么新奇物,竟然与巴蜀治水有关。 带着好奇,吕不韦打开了竹简。 他是一个饱学之士,哪一家的学问都懂一些,然而最擅长的便是看货物以及经商,看货物需要眼力,无论是看人也好,看死物也好都是如此,等到读完竹简,知道水泥是个什么东西,吕不韦不由两眼放光,手一拍大腿道:“妙啊!” 如果这物的作用真的没有被夸大,在建造水利工程中一定能起到不小的作用,比他们现在用的砖块要强上不知道多少倍。 他抬头盯着荆云道:“是何人送上这竹简,可否引荐一二?” 荆云很淡定道:“我那朋友是山野隐士,因听说李冰之奇事大感此举有利于千万秦人,故而送上此法,并不愿意透露身份。” 他扯谎已经很熟练了呢!吕不韦面露失望之色,最后挣扎道:“可否告诉我怎样感谢这位隐士,拿出这等奇法,若不表现一二,倒显得秦国没有感恩之心。” 荆云更淡定道:“只要给刀币就好。” 吕不韦:??? 你说什么我是不是听错了??? 不是说好了山野隐士吗,怎么会要钱? 讲道理这是不是太庸俗了? 吕不韦的脸上带着难得的错愕,但是荆云的表情却很淡定,他看着现在的吕不韦仿佛看见了之前的自己,毕竟叶孤城提出的要求实在是太不同于他飘飘欲仙的仙人气场了。 但他就是说出了这么庸俗的话。 良久,吕不韦终于道:“好。” 荆云道:“我先替友人谢过。” 哎,怎么说,心有点累。 吕不韦是个很大方的人,更不要说给叶孤城钱的并不仅仅是吕不韦,还有秦国。 这种什么都不要,只要钱的封赏,真是第一次看见啊。 李冰也看见了叶孤城托荆云呈上的竹简,显然他也是一个识货的,立刻就让下面的人按照竹简上刻的方法调制出了水泥,经过尝试,发现无论是韧性还是硬度,都比现在用的材料好上不知道多少倍,简直就是欣喜若狂。 有这方法,这庞大的水利工程,定然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秦国的人高兴了,叶孤城也高兴了,他看着荆云带来的刀币,要不是场合不对恨不得笑出一朵花。 然而叶孤城是操高冷人设的,所以即使高兴,也只能心中偷着乐,表现在脸上是万万不可以的。 荆云道:“有三箱刀币以及十枚金饼。” 可以说是非常有钱了。 叶孤城在心里盘算,这些钱可以说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富商一年的收入,吕不韦的出手还真的挺大方的。 比他想象中的启动自己要多不少。 他点点头道:“非常感谢。” 荆云道:“小事而已。” 如果没有荆云,叶孤城还这是没有办法这么容易将东西递给吕不韦,就算给了,对方给的应该也不是最合他心意的赏金,而是别的什么。 荆云也不问叶孤城为什么会在赵国,又为什么会要这么多钱,他这人从来都不问不该他知道的事情,更不要说对象是叶孤城。 只要不危及吕不韦,现在可以说是叶孤好吃呢个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荆云忽然想起了什么,他道:“内人现在正在孕期之中,再过几个月就会生下孩子,我寻思着如果是儿子,就将他送回巴蜀,来履行老祖宗的遗嘱。” 他自己没有完成老祖宗的遗嘱,他的儿子毕竟要做出弥补才行。 叶孤城才想说不需要,反正他根本就不要别人保护,但是看见荆云的表情,却根本说不出这句话来。 他的表情实在是太认真了,叶孤城知道,虽然自己不需要保护,但是对荆云来说这是他们一族延续至今的目的,是使命,他自己没有完成老祖宗的遗愿,这已经是不能投入祖坟的大恶事,如果他的儿子再不能完成,他说不定会羞愧自杀。 叶孤城:…… 哎,他觉得为了对方的生命安全,还是答应比较好。 他道:“你儿子,准备叫什么名字。” 荆云不动声色地放下一颗今天大雷。 他道:“轲,我给他取名荆轲。” 叶孤城心道:哦,这真是一个好名字。 听着就是个历史大人物啊! 他原本还想笑一下,但脸皮子绷得死紧,怎么都笑不出来,他干巴巴道:“荆轲,不错的名字。” 说到自己的孩子,就算是荆云眼中都绽放出了光芒,那是为人父的光芒。 他道:“这孩子一定能继承老祖宗的志向,完成我没有完成的事。” 叶孤城不忍心打断他的积极性,沉默了一会儿道:“别把他送回巴蜀了,直接送到我的身边吧。” 他道:“如果是你的儿子,我会教导他武功,教导他剑术,教导他做人的道理,想来以他的资质,学习这些应该不难。” 荆云几乎是欣喜若狂,他听见了什么? 立刻跪在地上,对叶孤城道:“就拜托您了!” 竟然将他还没有出生不知道是儿子是女儿的孩子如此轻易地托付给了叶孤城。 叶孤城想,哪有什么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的,一定是儿子! 四大刺客中最有名的荆轲啊,原来在这里等着他! 人生也真是捉摸不透。 有了钱,叶孤城就能干很多事,可以开拓市场,可以再置办一份产业。 当然,对现在的他来说,最重要的却是给赵姬找安胎药,让她可以顺顺利利地把嬴政给生下来。 暗探之所以是暗探就因为他们几乎无所不能,只要叶孤城给了明确的目标以及足够的时间,他们什么都能打听到。 让他们却打听什么安胎药,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然而,暗探的职业性还是不容置疑的,安胎的灵药很多,有的在市场上就可以买到,有的在遥远的山林中。 考虑到距离赵姬生下嬴政只有一小段时间,现在再说去山林中帮她找安胎药实在是来不及了。 摆在叶孤城面前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高价收购。 他日理万机,哪有时间干这些小事,索性给了暗探一个金饼子,让他们自己去收购说的那些安胎药。 只有一点是要注意的,千万不要轻信民间传言,什么安胎药都要给医看看才行,至于什么方士的丸药,那时想都不要想,根本就不用考虑买。 丸药中都是重金属哎,真的吃下去,政包子出生就打娘胎里带了病症怎么办? 叶孤城也可以说是非常上心了,恨不得事事情都亲力亲为。 那些暗探从他手里接过金饼子,等到叶孤城走远之后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复杂到不行。 哎,他们算是明白了,这人不仅仅是担心赵姬,还十分宝贝对方肚子里的孩子。 讲道理,要不是叶孤城之前一直在稷下学宫没有入赵国,他们真的怀疑对方胆大包天给嬴异人带了绿帽子,赵姬肚子里揣的球是他的种! 等等! 说到绿帽子,暗探忽然毛骨悚然,因为他想到了另一个可能。 以他来看,这可能还挺值的相信的。 他想,叶孤城不会是看上赵姬了吧,对方肚子里的那孩子是给他当儿子养的? 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好吗?那赵姬他们都看过,绝对是不可多得的美女,更不要说对方骨子里还有一股与楚地温柔小意女子不同的奔放火辣,但是比起大胆的胡女又显得十分宁静。 就是这一静一动,让她具有了寻常女子绝对不会有的魅力,否则,嬴异人也不会为了她而神魂颠倒。 所以说,他们的主子不会是真的看上了赵姬吧? 想到这,两人竟然打了个冷颤。 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叶孤城并不知道暗探是怎么想他的。 如果被他知道了,搞不好会在两人头上一人敲一个大包,看看他们究竟在想些什么!有时间在这里瞎编故事,还不如苦练轻功,弄个草上飞什么的,以后赵姬的院子再被围住了,也不要叶孤城出马,他们就能解决。 他日理万机,并没有很多的时间处理这些小事。 虽然心里活动有些丰富,但是巴寡妇清拨给叶孤城的两暗探专业能力还是不容置疑的,虽然说不上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是什么都知道一点,在山东六国也有自己的情报网,没有过多长时间,竟然就弄来了所谓安胎的灵药。 叶孤城看着丑丑的草药道;“这玩意儿真的管用?” 然而暗探却道:“管用的。” 要不是管用,能被各国的后宅夫人削尖脑袋想要争抢到了,却没有想到,这玩意儿竟然落在了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手里。 要不是两位暗探身手矫捷,恐怕还真是要吃点亏。 叶孤城将丑丑的植物再度包裹回宽大的袖子中,想着什么时候要给赵姬送过去才行。 他是一个行动派,更不要说是赵姬肚子里的包子托不得,如果真的怀孕生子出现了问题,叶孤城估计自己要后悔死。 他想着现在既然东西都来了,那干脆就当天晚安上直接去赵姬就是了!也是很明智了。 赵姬在看月亮。 明明已经到了睡眠时刻,万籁俱寂,但她却无法入眠,只能用手指轻轻拨动秦筝上的弦。 可惜无论拨了什么都不成调子,想来赵姬现在所要干的,并不是对月弹筝,她只不过是借此机会,发泄一下自己心中的情绪罢了。 孕妇有很多都是多愁善感的,放在现代,这应该被叫成是产前综合症,但是现在,却没有这种说法。 赵姬心情很差,是因为孕妇都是这样,但她的情况却比其他人都要糟糕一些,因为她到目前为止的经历,所经受过的磨难,已经比很多人都要多了。 这种情况下,她这胎竟然稳稳的,没有丝毫滑胎的迹象,只能说是胎儿的身体很强健,与他虚弱消瘦的母亲完全不一样。 赵姬毕竟是商人的女人,比起娇滴滴的,什么都不知道的公主,她随着大父与父亲走南闯北多年,也算是一个很有见识的人,所以当她今天之前某一天醒来,看见床头真的有一袋从未见过的金银细软之后,她不得不相信,原来昨天晚上所经历的一切并不是他的梦境,真是有个仙人似的人物忽然出现在她面前同她说话。 她对那人的记忆并不是很真切,可能是因为当时形势危急,赵姬所能记住的实在不多。 就比如说那人长得很帅,这是她可以记住的。 赵姬这人,并不是仅仅看脸,如果是看脸,虽然吕不韦也是宽袍广袖,颇有些名士风范,然而年纪实在有点大,比赵姬大了十岁都不止,如果只是普通热爱美少年的小娘子,十有□□会觉得吕不韦的年纪有点大,但是她却完全没有觉得。 第一次见吕不韦,对方帮她与她大父解围,从官吏手中拿回了他们的货物,这成了某种她“爱上”吕不韦的契机。 真正让她心动的,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对方救了他们时,那刻在灵魂上的自信以及运筹帷幄。 赵姬,就是这样被打动的。 至于之后发现吕不韦并不是她心目中的英雄,以及嬴异人的疯狂追求,那就是别的事了。 如果嬴异人在这里,知道赵姬何种情况下看见了叶孤城,定然会产生危机,因为他知道,赵姬一个多情的女子,而对方又格外容易喜欢上救了她的人。 但是嬴异人现在不在这里啊,他在秦国忙得就像是陀螺,甚至没有时间回想他与赵姬曾经的生活,也没有时间想他们未出世的孩子。 留下的,不过仅仅就是拨动秦筝的赵姬罢了。 她善于弹筝,可用秦筝中弹出千军万马,但是此时仅仅是拨动一下,流露出一串不成曲调的音符。 这仿佛代表她纷乱的内心。 当叶孤城带着灵药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呆呆看着月亮的赵姬,她的表情,与其说是忧郁,不如说是正在发呆。 她好像又增添了新的烦恼。 叶孤城一点都没有怜香惜玉的心,说实在的,他看见赵姬的背影,心中只有一个想法。 她怎么还没有睡? 叶孤城的感知能力并没有倒退,理所当然的,他知道赵姬坐在院子里。 毫不夸张地说,他是特别从赵姬背面跳入院子的,为的就是对方发现不了他。 他一点,一点也不想同对方打照面。 将灵药放下,正准备走,叶孤城突然听见赵姬长叹一声,声音中的幽怨,就算是他听了都要起一身鸡皮疙瘩。 他知道对方没有发现自己,毕竟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没办法发现叶孤城。 赵姬以叶孤城能听见的声音喃喃自语道:“那男人,究竟是谁?” 叶孤城冷着一张脸心道,这就是他一点儿都不想遇见赵姬的原因。 说实在的,他真的很担心对方因为看见了他的脸对他有过分好的初印象。 简直就跟脸上被点了爱情痣的迪卢木多一样,叶孤城的脸对他年轻女性,向来很有吸引力。 他翻出了嬴异人的院子,心想自己应该离赵姬远一点,起码不能再让对方看见自己的脸见到自己的人了。 他可不想被卷入古代版的修罗场之中。 赵姬当然不知道叶孤城想了什么。 她只知道自己一回头,准备睡觉了,尽然在桌子上发现了灵药。 那灵药她是不认识的,但是赵姬知道,原来这里没有东西,所以连忙把老仆摇了起来,问她人不认识这是什么东西。 老仆被突然摇醒原本还挺不开心,然而看见了这灵药,精神却为之一振。 她道:“夫人,这是难得一见的灵药啊!” 赵姬道:“灵药?什么灵药?” 老仆道:“安胎的灵药。” 赵姬想,来无影去无踪,难道又是昨天那位年轻的侠士? 她露出了一个微笑,可以说是非常的浮想联翩了! 叶孤城:其实我关心的只是包子。 赵王的心情非常糟糕。 他的气量以前还不算是很小,但是随着年龄的改变,可以说是越来越小器了。 就算是连续辅佐过三任赵王的平原君都被他怀疑有不臣之心,说话的时候夹枪带棒,暗戳戳地嘲讽,直到对方在朝廷上保持沉默,不怎么说话赵王才扬眉吐气,就好像解决了一个心腹大患。 如此看来,他绝对不算是一个好王。 小器的人往往很记仇,放在别人身上不知道怎么样,但是在赵王身上是绝对可行的。 秦国并没有停止对他们的围攻,虽然没有做出要进攻的模样,但这时刻让人惴惴不安的短暂和平更加让人想要吐血。 然而没有人比他更加清楚,现在的赵国绝对不是过去的赵国,内部实力已经空虚,甚至可以说有些疲软,想要同还在盛期的秦国相争,实在是天方夜谭。 就算是两败具伤,他们也绝对是更惨的那个。 巨大的精神压力让他想要找些释放的余地,想到被团团围住的赵国,就不由想到了,在赵国之中被同样团团围住的赵姬。 虽然不是嬴异人,但那是他的妻妾,聊胜于无。 想到这,赵王伸手,招来一个消息灵通的内侍道:“怎么样了?” 那内侍十分激灵,自然知道赵王问得是什么,但就是因为他知道,所以才面有难色,因为内侍很清楚,他的答案绝对不是赵王想要的。 然而对于王者来说,从下人的表情上进行判断简直就是基础技能,他一挑眉,对内侍道:“怎么,没有出事?” 内侍轻轻点头道:“赵姬十月怀胎,胎很稳。” 赵王道:“他们不是被圈起来了?” 内侍道:“是这样没错,但是他们还有些钱。” 所以就算赵国不给他们钱吃饭也没有问题。 赵王出离地愤怒了,也不知道是哪句话点燃了他愤怒的火焰,竟然如同喘着粗气的公牛。 他道:“按你这么说,他们过得很不错?” 内侍有点害怕,但是他更担心自己说了假话被发现,谁都知道赵王的脾气并不是很好,像他这样的小人物,生或者死,就是赵王一句话。 这人偏偏很讨厌别人骗他。 所以内侍只能道:“一开始确实很不好。” 赵王低头听着,想要看看究竟是怎么不好。 内侍道:“她的仆人跑了很多,没过几天,只剩下了两个秦国的老仆人以及她自己。” 内侍道:“那时他们的钱应该还挺拮据的,就算是两个老仆人出去采买,无论是数量还是种类都很贫瘠。” 那时候稍微知道一点这些破事的人都认为,嬴异人的孩子要保不住了,甚至连他年轻貌美的妻子都要死。 与这些消息一同散布出去的,还有赵王的刻薄之名。 这可没有说假话。 赵王道:“但你却说,她最近活得很好。” 内侍硬着头皮道:“是。” 就算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说得两番话是前后矛盾的,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 他又道:“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那两老仆人买东西的种类丰盛了一些,虽然一次两次看不太出,但是细细观察还是可以发现的。” 他道:“变化最大的是赵姬,她之前很憔悴,全身上下都是空荡荡的,只有肚子是挺着的。” 但是现在,赵姬的气色却很好,因为社会原因而被蹉跎的岁月似乎又回到了她的身上,明明已经有了孩子,但她本人却如同豆蔻年华的少女。 非常奇怪。 赵王想,这其中定然是发生了什么。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点子,对小内侍招了招手,在他耳朵边上耳语了一阵子。 小内侍的脸变得苍白,但还是很果断地向赵王拱手,表示自己已经知晓了 赵王想,什么气色好不好,这些与那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所在乎的并不是气色,而是对方有没有死! 谁也不知道,明明没有见过一面,他对赵姬的仇恨竟然会如此之强。 正因为如此之强,他才会对小内侍下了命令。 杀了嬴异人的妻子会被认为不仁不义? 赵王想,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人不是他弄死的就行了。 想要人活着或许很难,但是想要人死…… 他忽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微笑,如果平原君看见了定然会心头大震,让赵王不要做蠢事。 让人死,比让人活,容易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哎,像我这样有魅力的男人是很容易引发争端的。 诶嘿嘿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2 01:05:33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王者可掌权, 却不可弄权。 当平原君听说赵王心情很好, 将围着嬴异人院子的赵军全部撤回之后,他的眼皮子猛地一跳弹。 赵王在早年虽然称不上是雄才大略,但也挺有见地,身为王者有容人之量, 从来不玩弄权术,做那些亡国之君才会做的事情。 但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好像自从长平之战过后,他的性格一下子变得阴沉起来,原本开阔的眉眼间莫名多出了一股黑气,竟然有了小人之相。 对王者来说, 这种相貌是大大不能有的, 山东六国本来就处于危机之中,而赵国也不比当年,国力空虚,外又有秦国虎视眈眈,在这种情况下王者的判断就显得格外重要, 如果心胸狭窄,久而久之便会被其他几国所知, 到时候甚至找不到一个盟友,想想就可怕极了。 他忽然想到了邹胜以前说过的话, 平原君此人原本是不太信方士所说之话的,然而邹胜确实有奇能,不同于那些骗人的只会炼丹的江湖术士, 在平原君看来,对方确实有沟通天地的能力。 要不然,一个江湖方士,还真做不了他的门客。 然而邹胜的咒术虽然是祖传的,但他们家姓邹的老祖宗其实干的不是这个,往上追述百年在吴国的时候,他们家的老祖宗其实是看相的。 甚至还看出了名堂留下了一本书,是叫《相经》还是《麻衣相术》之类的。 邹胜已经记不清楚了,因为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上一次接触相术大概是十几年前,只要是邹家的人都会以此书为启蒙,过了这么多年,并没有留下特别深刻的记忆,但是基础的面相还是会看一点的。 他跟在平原君身边一段时间,多多少少还是见过赵王几面,甫一进宫殿,一双招子就锁定在赵王脸上,又在对方发现他之前把头低了下去。 好像只是一个跟在平原君身边的普通门客。 他距离赵王挺远,那人倒是没有注意到邹胜偷看他的事儿,然而平原君不一样啊,他在邹胜身边,能不注意到对方做了什么吗? 等到离开了邯郸的宫殿,立刻对邹胜道:“我看你之前盯着王上看,可是看出了什么名堂?” 被这么一问,邹胜也挺窘迫的,毕竟他本人不是看相出生,也不知道自己看得到底对不对,又离得太远,没办法近距离打量,哪里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 然而平原君问他了,就算本人不是很确定,也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啊。 他道:“在下不才,对相术一事没有太深刻的研究,然因家学渊源,对此也算有点了解。” 他顿了一下道:“初见王上,见他面有黑气,聚集在眉心之间,虽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面相,但应该不是什么好事。” 普通人看人,与他这种方士看人是完全不一样的,别人充其量就觉得最近赵王怎么看上去这么阴沉啊,好像脸一下子变得刻薄了,但是他看来,则能看见对方眉眼间的郁气。 他还有一句话不敢说出来,对方眉眼间的郁气,可不像因为心情不好或者是内心滋生压力而产生的,倒像是因为外力而产生的。 至于是什么外力…… 他想想,不由打了个寒颤,这可不是他这个小人物可以瞎想的,要是真的是人为,十有**是他的同行,如果引起赵国对方士大清洗,这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但平原君多聪明啊,一听他这么说立刻就有了联想,而且他的联想还是就朝着这方面想的。 平原君也不动声色,因为他知道,这是一件大事,就算真的发生了,还是从长计议比较好。 起码要发现,赵王身上究竟有什么不对劲的才行。 他开始变得沉默,因为他在观察,在试图以自己的眼睛确定,赵王的变化。 然而平原君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变化实在是太缓慢了,时间又恰好是在长平之战后,又很符合一个王者因为特殊境遇性格产生变化的解释。 有点糟糕啊。 将秘密压在心头绝对不是什么好体验,更不要说这秘密的分量还十分沉重,特别是在邹胜死了之后,平原君还没有找到可以代替对方位置的人,只能看见赵王的性格一天变得比一天更加阴沉。 各种意义上,这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 所以今天,当赵王心情很好和他宣布自己要把围在嬴异人院子周围的赵军撤离时,他的眼皮子却一跳。 说实在的,他完全不认为这是对方终于想开了知道身为王者不应该同妇人过不去,而是觉得对方有了什么更加深刻的阴谋。 不不不,那甚至说不上是阴谋,只不过是小道罢了。 平原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对手下人道:“你们去盯着嬴异人的姬妾,务必让她不要出事了。” 另一方面,也在正儿八经地思考问题,他是不是真的要找个术士来看看赵王是不是出问题了。 妖术乱世,国将不国啊! “怎么回事?” 暗探一直盯着嬴异人的院子,在发现赵军竟然撤离之后,一个个都睁大了眼睛。 一点征兆都没有,人竟然就走了? 立刻有暗探道:“向主人报告!” 另一人点点头,他们两人,一个人接着盯梢,一个人马不停蹄地向叶孤城那儿奔了过去。 叶孤城不在巴家的店铺,他已经独立了出去,用的是荆云给他带来的刀币。 这些钱都被他投入了有关盐铁经营的大宗生意中,他这人倒好,有荆云帮助,无论是人还是关系都不少,想要将货物从一个国家运到另一个国家,有了这些关系,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一件小事。 国与国之间维持着虚无却短暂的和平,无论是铁还是盐,都很有赚头,要不然吕不韦当年也不会靠这些东西一举成为大商。 又不会太突出博人眼球,靠这些东西躺着也都能赚钱,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何乐而不为的好事。 考虑到叶孤城的身份,他一点都不方便拿出什么新技术,挑战战国人的认知。 对他来说现在最重要的事不过是求稳而已。 当暗探屁颠儿屁颠儿地跑来找他的时候,他还在处理大宗生意。 手下已经拉起了一套很有些办法的班子,确保他不在的时候能够维持稳定运转,他的个人魅力能够保证有才之人源源不断地投入自己麾下,又有荆云提供的死士帮忙,想要做出一点儿事业不要太简单。 虽然肯定是比不上巴家的产业,但是能让他一个人在赵国活的不错。 更何况…… 叶孤城手上刻字不停,却又想到了坐在屏风后的巴寡妇清。 不愧是历史上第一个有名望的女性商人,她确实有非同一般的敏锐的观察力,如果说普通女人的第六感准确度只有10,她的第六感准确度应该有100吧? 暗探穿着普通人穿的衣服,远远地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商贩,至于那张脸又格外地大众,走在人群中泯然众人矣,根本不会招来别人异样的注视。 这是做暗探的好素质。 然而叶孤城认识这暗探啊,眼睛又很尖,从看见对方的第一秒开始就放下了手中的竹简,见四下无人就直接将他招到面前道:“怎么了?” 暗探道:“赵军异动。” 叶孤城挑眉,示意对方说下去。 暗探道:“赵军,突然从嬴异人的院子周围离开了。” 叶孤城道:“突然离开?” 暗探道:“是。” 叶孤城陷入了思考。 他不同于平原君,对赵王没有过多的了解,但是他知道,因为嬴异人出逃而为难他留下来的女眷,甚至刻意想要饿死他们,这绝对不是一个心胸宽广的王者会做的事。 他有理由相信,如果没有自己,别说是赵姬再度容光焕发,平安无事地怀胎直到九月,他们说不定已经死了。 要知道,孕妇很容易受到伤害,也很容易死亡。 叶孤城想,对方让赵军离开,绝对不是出于好心,而是有什么别的阴谋。 很可惜,就算是巴家,也没有办法从王城中打探消息,因为他们的力量并不同于当年的白云城那么大,而暗探,也不过就是身手比较好的人,他们或许像是江湖人那样能够飞檐走壁,但是王宫中拥有如此能力的人也绝对不少。 叶孤城想,既然不知道赵王的目的是什么,他只能加大保护赵姬的力度。 不,比起赵姬,他所想保护的应该是对方肚子里的宝贝。 还差几天?叶孤城想,是一周,还是五天? 这时代很难有个准确的孕期时间,他只是知道,要是不出意外,政包子的出生时间应该就在这几天,越是到了这样关键的时刻,就越不能出问题,因为才出生的婴儿是孱弱的,容易被杀死的,他本人并不是很相信所谓的历史轨迹,正如同引起得克萨斯风暴的蝴蝶效应,一只小小的蝴蝶尚且有如此能力,如果因为他的存在把未来的千古一帝和谐掉了,那有应该怎么办? 想想就可怕极了。 所以叶孤城经过思考,对暗探道:“我亲自去盯梢。” 暗探吃了一惊,当时就对叶孤城说不可!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道理他们还是懂的,人的身份有高低贵贱,那是不可逾越的阶级鸿沟。 就如同叶孤城可以上战场为将,但是做如他们一样的暗探就不行,因为这是非常低贱的工作。 贵人是不能做这种事的。 正因为如此,即使他是一个暗探,对主人来说只是一把趁手的武器,但他也很少表现出了自我意志,就是为了劝叶孤城不要做暗探的工作。 也可以说是非常的忠心了。 叶孤城看着对方,他欣赏会提出自己意见的下属,虽然他的下属提意见是因为考虑到身份之间的区别。 在叶孤城的想法中,人的高低贵贱确实并不重要,在他的年代,人类虽然因为各种原因并不能达到平等,却也有着“人生而平等”的口号,这起码证明,所谓的阶级并没有明确到这时代已经成为天地恒长道理的地步。 所以,如果他拒绝了下属某个要求,他一定会说明自己拒绝的道理。 叶孤城道:“我不得不做这件事。” 他道:“以赵王的行事来看,如果他真起了什么坏心,定然会耗费许多的人力物力,并不是你们可以对付的。” 正如同潜入嬴异人的院子,只有他才能做到,因为他的武功很好,轻功也很出众,没人会发现他。 但是他的暗探实在没有这样的能力。 叶孤城道:“赵姬肚子里的孩子对我,对这个乱世来说都很重要,我绝对不允许他出任何问题。” 叶孤城都说到这份上,暗探哪有不听的,但他的心中却也有些嘀咕。 什么叫做“对这个乱世来说很重要”? 他想,那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长大,这时代,小孩子的夭折率高得难以想象,以嬴政的身份,从出生开始就危机四伏,比其他小孩儿活下来的可能还要小一些。 现在知道嬴政未来成就的,说到底不是只有叶孤城一个吗? 虽然听不出叶孤城话中的真正意思,但是就冲着他愿意给自己等人解释,暗探还是被打动了,但是他们却自发性地想要呆在嬴异人屋子的周围,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以他们的功夫还能帮助叶孤城一二。 毕竟,叶孤城对邯郸城的了解绝对没有他们深,虽然是巴家的暗探,但是他们在这座城中已经生活了好几年了。 叶孤城自然是答应的,随后便招来了管事,让对方接着做他的工作。 直到赵姬生产之前,他都要守在对方左右。 比起之前憔悴的模样,现在的赵姬几乎可以说是容光焕发。 外在的原因自然是叶孤城送来的那些金银细软,虽然秦国的老仆人也犹豫过这些钱是怎么来的,但是却不妨碍他们使用这些钱,即使嬴异人逃回了国,赵姬的肚子里毕竟还怀着一个,这可是他们秦国的王孙,太子的长子。 光是这两重身份,就足够忠心耿耿的老秦人守着赵姬,给对方变花样地补充营养。 跟着叶孤城的两个暗探也是挺靠谱的,叶孤城让他们去寻找安胎的灵药,找回来的灵药还真的很有效果,如果说赵姬之前因为忧思过重,瘦得像是骷髅,全身上下只有肚子是挺着的,但是现在,她看上去却挺圆润,终于有了孕妇该有的样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见过叶孤城,心中怀揣着少女心思,就算是忧郁的时间也变少了,时不时慈爱地抚摸自己的腹部,身上散发着女性独有的光辉。 哪怕是看着赵姬的两位老仆人都欣慰地点点头,一切似乎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这一日,赵姬原本又坐在院子中拨弄秦筝,这些日子她过得还挺舒心,因为身子沉重没有办法跳舞,但是练练乐器还是可以的,如果叶孤城在这里或许会想着赵姬这胎教做得还挺超前,即使是无心的,听听音乐据说对胎儿的发展还挺有好处。 老仆人如同之前的每一天一样拿着金银细软出门,他们要先去典当这些东西,让他们变成钱,然后再买菜以及其他的生活必需品。 刚开始还精打细算,用得小心翼翼,但是自从发现这些金银细软可以换钱的东西源源不断之后,花钱就变的大手大脚起来。 当然,他们维持着默契,并不探究这钱是哪里来的,恐怕在他们心中,是嬴异人派到赵国的探子,或者是同赵姬熟悉的人偷偷接济的吧。 战国出高人,在真正的高人面前,那些将院子围得水泄不通的赵军也并不算什么,秦国的黑冰台中全是这样身怀异能之辈,有这战国七雄中最好的间谍情报组织,他们老秦人还是挺骄傲的。 出了房间,竟然觉得今天的阳光比平日要耀眼一些,还以为是今天的太阳很大很好,但是等出了院子却发现周围空无一人之后,老仆人却一惊,眨巴眨巴眼睛,发现自己的眼睛没有花,围着他们长达几个月的赵军竟然都走了!狂喜涌上心头,哪管还要买菜做家务,立刻就冲回了院子中,告诉赵姬这个好消息! 他道:“夫人,赵军离开了!” 赵姬手一抖,弹出一记响亮的破音,她惊喜地抬头道:“离开了?!” 赵姬只是一个小女子,并不会想太多,如同秦国的老仆人一样,对他们来说赵军离开简直是这几个月最好的一件事儿,哪里会怀疑他们的动机。 赵姬道:“我终于可以出去走走了!” 在这个小院子里憋了这么久,她简直要闷死了好吗? 然而听见赵姬这句话,那些个老仆人却连连摆手道:“夫人不可!” 他们盯着赵姬的肚子苦口婆心道:“夫人生产日期在即,还是稳妥点好,等到小公子生下来再出去转转也不迟。” 赵姬听见这话,也泄了气,不错,她挺着这样一个大肚子,看上去十分不好看,就算是上街,也要担心会不会有人撞到她的肚子。 这么看来,还是先把小公子生下来比较好。 她点点头道:“说的是。” 然后又坐了回去。 那仆人怀着这些天少有的好心情,哼着小曲出去买菜,时间越来越近,今日干脆买些吊命的人参,给夫人备着好了。 说到赵姬生产,唯一的好处恐怕就是不需要请医女,这年头就算是贵族人家生产找的也不是什么医生,都是身边有丰富生产经验的老仆人跟着,未来这些人或许会发展出名叫产婆的新职业,但是现在,只不过都是些年老的妇人罢了。 别的不说,跟着他的两个老仆人不仅忠心耿耿,在生产上也十分有经验,如果真的找了赵国的妇人,还担心对方有什么坏心,但是这两人根本就是看着嬴异人长大的,真是一点儿怀心思都不会有。 他们甚至比赵姬更加宝贝嬴异人的头生子。 叶孤城赶到赵姬院子时,就看见对方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他没有穿白衣服,而是同暗探一样穿着不引人注目的衣服,看看房子中的构造,选择翻身上了大梁,也做一次来梁上君子。 只有这地方,既能将房子中的每一个角落都收在眼底,又不会被其他人发现,可以说是非常的隐蔽了。 小内侍乔装打扮出了赵王宫。 他此时身负赵王的重任。 自从对方心胸变得一天比一天更狭小,赵王宫就不得安宁,原本赵王的脾气还算不错又很好伺候,他们这些做下人的过得也还算顺心,但是自从长平之战后,赵王的脾气一天比一天更差,他们也受到了牵连。 最明显的是,几乎每几天赵王宫的下人就要少一个。 或许是被赶走了,或许是被打了,又或许是被杀了,原本还算贤明的赵王竟然变得和东周那些喜好玩弄权术的王者一样。 明明东周才多大一块地方,王者却弄出了“特务”,天天就以威吓子民为乐,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各个国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或者说是笑柄。 他默默地叹了一口气,如果赵王的有些行为被人知道,恐怕他们会成为新的谈资吧? 然而就算心中不认可,甚至还默默腹诽赵王的行径,但是小内侍却没有反抗的勇气,他甚至不敢对平原君通信,只能默默执行对方荒谬的任务。 正如同秦国有黑冰台一样,赵国也有这样一支秘密的军队,但是与秦国不同,他们的黑冰台只听王调度,赵国却还要听另外一个人的,那就是平原君。 也难怪现在心胸狭小的赵王会对平原君有意见了。 因为知道自己的行为瞒不过平原君的耳目,所以赵王竟然秘密又养了一只队伍,这里面的人在小内侍看来不过就是普通的市井流氓,但也不知道赵王做了些什么,这些人竟然都愿意为他服务。 空有一身蛮劲,如果有什么常人不如的地方,那大概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胆量了。 什么都敢做的人最可怕了。 小内侍打了个寒颤,他在想,如果赵王的计划真的成功会有什么后果。 好像也并不会有什么后果。 因为嬴异人还没有成为秦王,他现在只是太子。 因为是太子,所以并没有攻打一个国家的力量。 但是他如果成为了秦王,要为了自己的妻子报仇怎么办? 小内侍比谁都更加清楚,赵王的毒计,是真的想要赵姬的命。 算了,就这样吧? 他放弃了,因为国家之间的矛盾与仇恨,根本不是他这个小人物可以管的。 他所做的,不过是管好自己罢了,帮赵王做好事,然后苟延残喘地活下去。 他先找到了那些市井流氓。 个个都长得高大健壮,甚至比军队中的人还要精干,然而不同于军队中人低调的煞气,他们身上有的竟然是市井之人特有的泼皮无赖之气。 然而这份泼皮无赖之气中又有一丝血光,显然这些人是杀过人的,只不过并没有被官府的人抓到过罢了。 虽然说起来不好听,但他们也是为了赵王办事啊,既然为了赵王办事,又怎么可能被抓住? 小内侍他们不认识,但是他们认识小内侍出示的腰牌,更不要说这群人居住的地方本来就十分隐蔽,要不是有赵王的吩咐,仅仅凭借小内侍一个人还找不到他们所在的地方。 领头人一连凶神恶煞,走到小内侍身前道:“王上有什么吩咐?” 小内侍是没有见过大风浪的,这么一个彪形大汉走到他面前,腿都软了,吓得够呛,但想想赵王交给自己的任务,还是尽力停止了腰板。 他道:“王上说要嬴异人的家眷死。” 他又补充一句道:“还要死于意外。” 可以说是非常拙劣的甩锅方式了。 就连那大汉听了都嗤笑一声,人都死在赵国了,还有什么意外,就算是赵王没有动手,市井一流传,到了其他国家人的耳朵里,肯定还是赵王心胸狭窄,竟然杀了妇人开刀。 他这是市井之人都知道,赵王怎么会不知道? 然而,就算是知道,他也不会说什么,毕竟这人没有什么国家荣誉感,往上一代就不是赵国的人,而是从别的国家逃过来的。 他帮赵王办事,本来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又怎么会考虑这对赵国有没有利。 这人又确定一遍道:“只要是死于意外对吧?” 小内侍强镇定道:“是。” 这人又道:“有什么别的要求。” 小内侍道:“没有。” 他又强调了一句道:“务必不能让人联想到王上。” 那人想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而且这又不是说不联想就不联想的,别人要真是想了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但这话不过也就心头想想,是万万不能说出来的,毕竟他帮人干事,怎么着都要表现出自己的职业性。 所以他只是点了点头道:“好。” 转头又在研究,怎么样才能让赵姬死得稍微意外一点。 他脑筋转得飞快,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对方只差几天就要生了。 眼中精光一闪。 在这个所有人平均年龄只有三十岁的年代,对一个女人来说,最大的生死关不是别的,而是生育。 就算是准备完全的贵族之家,想要在这种关头活下来都不是一定的事儿,更不要说赵姬现在身在赵国,周围根本没有什么人了。 他忽然觉得,如果找准时机,搞不好真的能让对方死于意外也说不定。 毕竟,生孩子死了,这种事情谁能怪到赵王头上。 叶孤城还住在嬴异人家的房梁上。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要不是他常年练武,能够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苦难,定然坚持不到这天。 盯梢一个人,而且只有自己一个全天十二个时辰盯梢,事实上是很折磨人的一件事,虽然在房梁上能坐着能蹲着能躺着,但那毕竟是在房梁上,搁得他背疼。 他估摸着这几天一定是赵姬的产期,因为那两个来自于秦国的老仆人已经越来越紧张,恨不得全天都和赵姬在一起,就怕她什么时候生了,还时不时小心翼翼地扶着对方出去走走,让她在产前活动活动。 简直就是死神敲门前的号角。 说实在的,叶孤城其实也有点好奇,并不是好奇嬴政出生是不是天边真的会有紫气,从东方再传来龙吟。 他好奇的,只是单纯母亲生子的过程。 活了这么多年,他其实还真的没有看见过,生产到底是什么。 当然即使心中好奇,他也没有忘记自己在这儿的使命,无非就是看着赵姬,让她在生下孩子时不会出什么问题,无论是她还是她的孩子,都要平安才行。 都说女人生孩子是在鬼门关前走一圈,虽然因为历史惯性并不担心对方生产过程艰难,但就是怕有小人作祟,从中破坏。 他这样想着,人变得更加警惕一些,就怕出了什么事儿。 姜还是老的辣,秦国的老仆人眼力不是盖的,大晚上赵姬的肚子终于开始痛了,叶孤城听着好像是羊水破了。 他心中的欢欣雀跃绝对不比真正做爸爸的嬴异人要少,以他的姿态,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翘首以盼。 这可是嬴政啊!即使知道生下来的是一个真正的还没有经过教化的小婴儿,他的心还是砰砰砰直跳弹。 赵姬的生产过程并不是特别顺利,起码一段时间中叶孤城的耳中满是女人撕心裂肺的叫声,他不得不对生产中的女人产生了一丝敬意。 这样是怎么样的疼痛啊! 然而正在他于心中默默赞美赵姬的时候,却忽然听见外面有人大喊:“回禄之灾,有回禄之灾!” 那嗓门实在是很大,甚至能盖得过赵姬的叫声。 叶孤城的眼神一凛,这什么时候,竟然能失火?! 回禄是传说中火神的名字,在这年代,所谓的回禄之灾指得就是火灾。 两个老仆人自然也是听见了外面的喊话,当时就是一惊,两人对视一眼,又看看鬓角已经全被汗水打湿的赵姬道:“我去看看,你在这里呆着。” 说着,一个老仆人就走了出去。 现在竟然只有一个人看护赵姬了。 叶孤城心道不对劲。 并不是说没有火灾,他能与天地自然相沟通,虽然不能如同方士那样改变一小部分的地貌,但是有火是很容易察觉出来的。 火灾是真的火灾,但是距离这边还有一小段距离,他能感觉到,人已经被火从睡梦中唤醒,一家有一家的人穿好衣服,从房子中走了出去。 他们就算是走出去,也没有什么负担,但是以赵姬现在的状态,是根本无法走的。 老妇人很奇怪,明明是走出去看看火灾情况,竟然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守在屋子里的老妇人看看尖叫声都有气无力的赵姬,又听见外面一声又一声的回禄之灾,心中越来越没有底。 她想,外面情况到底怎么样了,如果没有事的话,为什么出去的人不回来,但如果有事的话,事情到了什么情况,她要不要把正在生产中的赵姬带出去? 这是很晦气的一件事,让生产中的女人出产房,然而如果火灾烧了过来,她难道就呆在这硬生生被烧死? 怎么可能。 这么想着,心中又不又多了一丝惶然,在夫人肚子里的孩子命不好啊,明明是出生之日,却有回禄之灾,大凶!她心中终于有了决定,不管怎么样,都要出去看看啊,没听见外面人叫得越来越凶,要是火烧过来了怎么办啊! 从老妇人出去的那一刻起,叶孤城忽然就知道了这是一个阴谋。 因为他还感受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气息。 这人在门外面转悠,显然是故意收敛自己的气息,但某一瞬间,他好像确定自己安全了,光明正大地从门口进来。 叶孤城眯起眼睛。 是一个男人。 赵姬已经昏迷过去,只有身体还在无意识地抽动,嘴里有上好的参片,是老妇人一开始切好给她吊命的。 她的情况可以说是十分凶险了。 男人手持匕首,一步一步地靠近赵姬。 走到对方身边,看见已经昏迷过去的女性,他的手高高抬起,并没有因为对方是个生产中的妇人而怀有恻隐之心,而是目露凶光,仿佛下一秒就要让女人和孩子死!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自己手中的匕首并没有落下的机会。 噗嗤—— 剑入身体发出的沉闷响声早已被外面的“回禄之灾——”“回禄之灾——”遮掩过去,剩下的,也不过就是呆呆立着的人罢了。 叶孤城捅剑捅得很注意,并没有让血喷溅出来,因为他知道,这人的行动定然是有预谋的,他有同党!必须小心一点,不让别人发现他的存在才行。 就算是毁尸灭迹,都不能留下痕迹啊! 这时候就要有毁尸灭迹的神器出现了。 叶孤城叹了一口气,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小瓶子。 不得不惊叹于中国劳动人民的智慧,在他的记忆中,这种能够溶解金的酸溶液明明是一千五百年之后被波斯炼金术士提取的,但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明明是朱砂大商却会有这样的宝藏。 王水,未来的人这么称呼小小的一瓶酸,但是对现在人来说,这件事就是从彼岸来的妖魔之物。 巴家,也只有小小一瓶啊。 叶孤城完全想不到,那位仿佛一切都不看在眼中,遇见什么困难都能运筹帷幄的女性究竟是基于什么样的心理才把这小玩意儿给他。 巴寡妇清。 他在心中念叨着名字,又发出一声叹息。 究竟是怎么样一个神秘的人啊! 几滴水滴在人的身体上。 从肉身上破开一个又一个的小洞,也不知道是怎样蔓延的,很快人就化成了一滩水。 水在泥土地上看的并不是很清晰,又是晚上,除了叶孤城没有人知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他心想,这种反派才会做的事本不应该他所做,但现在除了这又没有什么能够立刻毁尸灭迹的好方法。 看了一眼赵姬的肚子,肌肉还在不断地抽动。 哎,为了正在出生中的政包子,他还真是付出良多。 ? 叶孤城一惊,仿佛是为了应和他心中的想法,胎儿的头竟然从赵姬的肚子里出来了! !!! 叶孤城几乎说不出话来,这时候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扰已经成了空话,他只能不住地向外张望,看两老仆人还有没有回来。 结果当然是没有的。 叶孤城终于意识到,自己所遇见的难题根本不是什么有人想要杀赵姬,而是始皇帝出生了没有人接着! 难道只能自己上了吗? 咕咚一声,咽了一口口水。 他真是感谢自己的未雨绸缪,虽然顶着暗探怀疑的目光,但还是让对方去打听一下应该怎么接生,为的就是防止这种紧急情况的发生。 简直就要被当成变态了啊! 但就算被当成变态都比什么都不做干看着好。 他拿起老妇人之前便准备好的柔软的布巾,小心翼翼地托住始皇帝的头,让他慢慢地从赵姬肚子里出来。 好小,好软。 他想,这就是才出生的婴儿吗? 然而叶孤城却不知道,就在嬴政出生的那一刻,他身体中的封神榜却又有了变化,或许是认可嬴政身上缠绕着的气运,又感受到了叶孤城通他之间复杂的因果关系,竟然再度金光大盛。 西门吹雪的神魂波动,当在意识空间中睁开眼睛时就看见了被白布所包裹的婴儿。 西门吹雪:??? 这是什么情况? 但同时他心中又涌上了一股怪异的错觉,比如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没有动,但是所能看见的图像却在改变。 他在哪里? 从生了这想法开始,他的视觉有一阵变换,仿佛灵魂出窍,竟然看见了小婴儿与一眼熟过分的男子。 西门吹雪:…… 就算是神魂,他的表情都变得很奇怪呢! 厉害了我的知己! 一段时间不见原来儿子都有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不,西门,听我解释! [伸手,政包子都出生了,西门吹雪都出来了,还不给我营养液吗?] 暮落ギ阙长空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3 00:31:01 璃清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3 09:33:52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09-23 14:53:42 谢谢打赏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 便听见一声暴呵, 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 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 手起刀落, 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 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 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 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 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他以为自己耳朵聋了,不,照他所听内容来看,他不是耳朵聋了,是脑子坏了,否则怎么会听见叶孤城说出“他们太喜欢我了”这种话。 就算陆小凤这种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都不会说这种混账话。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作者有话要说:  酝酿着搞事 白日依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4 12:28:46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4 13:54:19 阿喀琉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4 14:32:26 零零星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4 14:36:14 洛月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24 17:21:42 谢谢地雷么么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46.第14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强烈推荐: </strong>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如果这样, 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 没有死, 怎么去查他的死因。超快稳定更新小说,本文由  首发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 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 有的时候起得很迟, 男人都知道, 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 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 呆立在房间中, 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 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 像一抹幽灵, 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47.第147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叶孤城很白, 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 而是属于人的, 珠圆玉润的白, 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 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 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 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 是一个很骄傲的人, 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 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 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 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 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 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 又顺经络一路向上, 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 就好像在男rén iàn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shā rén,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shā rén,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shā rén,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一v一!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i i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l一u d一ng。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shā sh一u,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shàng én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shàng én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岛屿第一任拥有者姓氏名谁,生于何年代现已不可考,然拥有者的后人却一直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无论是朝代更迭,亦或是中原战乱,似乎都没有影响这海上漂泊小岛的命运。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48.第148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 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 但仔细看, 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 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 官话腔这才发现, 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 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 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 乌蒙蒙的黑发, 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 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 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 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 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 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 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y一u hu一,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dà á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di piliu áng,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di pi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di piliu áng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陆小凤回到京城,他没有一下船就直奔金铭灭去,反而是找了家店,好好地洗澡,将身上因为来回奔波而染上的尘土洗净,然后换了身衣服。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chuán qi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u qi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shā rén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shā rén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shā rén的青衣楼shā sh一u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iàn ju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在半天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穿白衣,戴斗笠,腰上缠着一把软剑,还是顶个的ěi nu。 不过,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rén iàn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rén iàn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rén iàn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rén iàn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hu一 d一nghu一 d一ng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rén iàn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49.第149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这世界上的能人异士很多,付出足够的代价, 不说活死人, 也能肉白骨, 一具小小的尸体,想要将他定格在死亡的一刻, 不是什么难题。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 脾气不够和善,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 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 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 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 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 轻功也很好, 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 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 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chuán qi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主人家不在府内,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c女人c老人c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shā sh一u,青衣楼的shā sh一u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shā rén,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shā rén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shā rén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shā rén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l一u d一ng。 一点l一u d一ng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x hà一,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0.第150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 眼中一片清明, 哪有醉酒的样子, 但仔细看, 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 但我要找的, 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 官话腔这才发现, 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 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 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 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 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 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 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 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 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y一u hu一,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dà á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di piliu áng,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di pi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di piliu áng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一v一!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i i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l一u d一ng。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一v一!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i i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l一u d一ng。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1.第151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人在黑暗之中, 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 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 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 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 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 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 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 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 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 那人不已经死了吗, 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 发现他的说话语气, 生活习惯, 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 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hé pg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rén iàn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c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dá àn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shā sh一u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dá àn,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tu一 futu一 fu。”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月姑娘道:“无可奉告。” 她拒绝透露有关叶孤城的一切行程信息,因为城主没说可以告诉陆小凤。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kǎn dā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c海浪c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2.第152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过了许久, 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 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 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 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 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 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 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 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 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 又怎么会活, 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 生活习惯, 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 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 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hé pg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rén iàn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c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dá àn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shā sh一u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dá àn,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tu一 futu一 fu。”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rén iàn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shā rén,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shā rén,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shā rén,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多么响亮的称号,多么振聋发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rén iàn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shā rén,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shā rén,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shā rén,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白云城的子民都知道,他们的现任城主,不仅是一个威严俊美的年轻人,还是一个剑痴。 白云城主练剑的时候是不能被人打扰的,能够陪伴他的,从来只有白玉般的浮云,卷着浪的大海,还有灿烂的阳光。 有关他剑术多么高超的传言,子民都是从身后捧剑的小童口中得知,或者驾着货船小心翼翼避开漩涡来到此地的商贩话语中知晓。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x hà一,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 站起来, 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 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 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 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 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 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 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 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 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 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 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 “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 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他以为自己耳朵聋了,不,照他所听内容来看,他不是耳朵聋了,是脑子坏了,否则怎么会听见叶孤城说出“他们太喜欢我了”这种话。 就算陆小凤这种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都不会说这种混账话。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作者有话要说:  emmmm为下一篇开的文打call求预收 《山海怪物志》有兴趣的妹子可以去我的专栏里看一下点击收藏,谢谢啦~ 求求求求求投票! 作者君在参加我与晋江有个约会,求投票啦! 网页和手机页投票地在下面,app上好像不能投票,用app的小可爱可以上手机页帮我投一票吗(星星眼) 票不要钱的! <INPUT TYPE=button VALUE=网页投票地址 OnClick=window.open("my.jjwxet/sp/essay/index.php")> <INPUT TYPE=button VALUE=手机投票地址 OnClick=window.open(".jjwxet/essay/index")> 谢谢投票的小可爱们么么哒!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02 00:43:13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10-02 12:20:01 清风唯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02 18:17:42 三苏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02 22:15:59 没想到今天除了地雷还有手榴弹,很兴奋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4.第154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 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 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 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 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 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 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c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 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 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 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 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 高洁的, 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 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 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 几秒钟过后, 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dá àn,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kǎn dā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di jià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chuán qi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zhi fu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dá àn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5.第155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 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一次, 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 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 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 如若是落在人身上, 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 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 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 就算是作恶多端, 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 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 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 或者是死了, 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 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x hà一,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c商人c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u qi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c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chuán qi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蛤蟆,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y一u hu一,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rén iàn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shā rén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rén iàn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u qi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6.第156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从未见过月姑娘。 在半天之前, 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穿白衣, 戴斗笠,腰上缠着一把软剑, 还是顶个的ěi nu。 不过, 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 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 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 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 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 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 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 头大如斗, 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 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 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 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rén iàn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rén iàn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rén iàn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rén iàn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hu一 d一nghu一 d一ng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y一u hu一,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dà á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di piliu áng,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di pi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di piliu áng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陆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c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dá àn,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他或许没有西门吹雪的剑,没有花满楼的小楼,但却他有四条眉毛。 任何看见他四条眉毛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就是陆小凤。 他虽然风流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7.第157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 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 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 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 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 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 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 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 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c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 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 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 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 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dá àn,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rén iàn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shā rén,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shā rén,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shā rén,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chuán qi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shā sh一u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ěi zhuāng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ěi zhuāng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8.第158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 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 心下愕然,走到陆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 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 谁都知道, 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 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 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 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 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 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 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 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 便听见一声暴呵, 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 因为他听出来了, 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shā rén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shā sh一u,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shā sh一u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shàng én,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c女人c老人c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shā sh一u,青衣楼的shā sh一u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shā rén,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shā rén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shā rén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shā rén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l一u d一ng。 一点l一u d一ng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rén iàn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shā rén,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shā rén,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shā rén,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9.第159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 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 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 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 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 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 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 雪白的大腿, 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 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 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 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 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 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 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 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y一u hu一,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dà á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di piliu áng,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di pi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di piliu áng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shā rén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shēn y,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shā sh一u,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shā sh一u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shàng én,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shā sh一u,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shàng én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shàng én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y一u hu一,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dà á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di piliu áng,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60.第160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 还在他反应够快, 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 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 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 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 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 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 又怎么会活, 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 生活习惯, 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 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 吃不好,睡不好, 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 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 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hé pg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rén iàn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c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dá àn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shā sh一u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dá àn,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tu一 futu一 fu。”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shā sh一u,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shàng én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shàng én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shā sh一u,青衣楼的shā sh一u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shā rén,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shā rén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shā rén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shā rén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l一u d一ng。 一点l一u d一ng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61.第161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 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 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 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 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 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 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 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 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 毕竟, 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 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 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 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 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 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u qi,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iàn pi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kǎn dā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一v一!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i i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l一u d一ng。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rén iàn前奸c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shā rén,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shā rén,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shā rén,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62.第162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天有多明亮, 南王宅邸就有多昏暗。 主人家不在府内, 只有零星两三盏灯, 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 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 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c女人c老人c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 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 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 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 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 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shā sh一u,青衣楼的shā sh一u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shā rén,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shā rén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shā rén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shā rén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l一u d一ng。 一点l一u d一ng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y一u hu一,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dà á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di piliu áng,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di pi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di piliu áng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天有多明亮,南王宅邸就有多昏暗。 主人家不在府内,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c女人c老人c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shā sh一u,青衣楼的shā sh一u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shā rén,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shā rén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shā rén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shā rén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l一u d一ng。 一点l一u d一ng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63.第163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有关他剑术多么高超的传言,子民都是从身后捧剑的小童口中得知, 或者驾着货船小心翼翼避开漩涡来到此地的商贩话语中知晓。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 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一次, 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 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 掌面很大, 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 啪一声下去, 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 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 没了骨头的人, 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 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 就算是作恶多端, 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 人就算是死, 也要死得有尊严, 成为一滩肉泥, 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 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x hà一,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库房阴森幽暗,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hé pg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rén iàn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c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dá àn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shā sh一u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dá àn,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tu一 futu一 fu。”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shā sh一u,青衣楼的shā sh一u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shā rén,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c愤怒c颓丧c忧虑c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shā rén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shā rén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shā rén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l一u d一ng。 一点l一u d一ng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64.第164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 脾气不够和善, 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 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 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 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 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 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 轻功也很好, 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 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 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 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 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 越是强大的剑客, 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chuán qi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x hà一,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shā rén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shēn y,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shā sh一u,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shā sh一u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shàng én,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有关他剑术多么高超的传言,子民都是从身后捧剑的小童口中得知,或者驾着货船小心翼翼避开漩涡来到此地的商贩话语中知晓。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x hà一,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上德阳楼, 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 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乐文 小说 朋友来了, 是和他打赌的朋友, 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 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 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 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 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 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 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不错,是去飞仙岛的。”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问道:“活人和货物,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跟你说我都不用装的。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4 12:20:28 雏笙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4 13:09:53 零零星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4 13:16:33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10-14 13:54:35 慕沉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4 21:59:47 我很安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4 16:39:30 21600116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4 19:15:09 “我与晋江有个约会”投票 <INPUT TYPE=button VALUE=网页投票地址 OnClick=window.open("my.jjwxet/sp/essay/index.php")> <INPUT TYPE=button VALUE=手机投票地址 OnClick=window.open(".jjwxet/essay/index")> 有月石的话请投一票,谢谢啦!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赵姬收到了一枚竹简。 欣喜若狂。 她等这枚竹简等的花都要谢了。 能让她兴奋成这样, 来的自然不是吕不韦的消息,吕不韦已经是她的裙下之城, 比起一开始没有得到对方的时候少了一份新奇感,现在能让她心心念念的, 只有另一个人。 一个还没有回应她的男人。 赵姬此人,虽然容貌顶尖, 又通音律, 贵为太后, 手握重权,却对政治没什么兴趣, 可以说是一个少见的矛盾体。 你说她没有垂帘听政的心, 比之宣太后好对付了不知道多少倍, 但如果真让吕不韦和叶孤城说, 这女人真的一点都不好对付。 举个例子, 如果她仅仅是在梁山宫养男宠, 别说是吕不韦叶孤城, 就算是她儿子嬴政估计都没什么意见,反正她年轻又有权势,又加上春秋战国时代作风开放,无论她想做什么,只要没有影响到朝堂, 就算是再死板不过的族老都不会说她一个不好。 寡太后养男宠,已经成了惯例。 但现在的问题是,赵姬不养男宠, 她经手过的男人严格意义上只有秦庄襄王以及吕不韦两个,在这时代绝对不算多的。 然而,睡到手的与心口的白月光又不一样了,叶孤城这样心心念念了十多年的白月光在眼前晃荡,即使被吕不韦警告过后极力压抑自己的**,但是没有过多久就旧态复萌,又想着去勾搭叶孤城。 也是非常会搞事情了。 这就是最让叶孤城吕不韦头痛的事了,你说睡男人就睡男人,偏偏睡谁不好,就是要找国家最手握重权地位超然的男人?而且她还被明里暗里拒绝了不止一次!就算是叶孤城都不得不为了赵姬的恒心而点赞。 如果被纠缠的男人不是他的话。 所以在思考过后,他决定釜底抽型,一劳永逸! 他让莫胡给赵姬的牌子被严严实实地包裹在绢丝布里,只要不打开,旁人绝对看不到竹简上的字。 正是因为这样严密的包装才让赵姬心花怒放,她以为叶孤城是个矜持的人,如果对方拒绝自己不会给丁点儿回应,现在不仅给了回应,还避着不让其他人看见,这难不成是同意了? 她一双柔荑摸上近日来愈发娇嫩容光焕发的脸蛋,嘴角漏出一抹甜蜜的笑容。 在秦庄襄王死后,她确实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寡居的日子,但毕竟她还年轻,一人居住在宫殿中,难免心中空荡荡的,在勾搭上吕不韦之后,简直就是焕发了第二春,不仅心中的空荡被填满,身体也好像变得年轻起来。 她本来就年岁不大,与吕不韦好上之后,更是像十几岁的少女。 现在“少女”脸上又带了娇羞的笑容,可不是看上去更加年轻? 莫胡没有打开包裹着竹简的布,她与赵姬想得一样,以为她主子能够心想事成,所以脸上也带着一抹笑,当然,这是提前恭贺的微笑,手稳稳地捧着竹简,就等赵姬什么时候打开。 赵姬犯了一会儿花痴,终于醒了过来,醒过来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将竹简外的布都给拆了,但是等她真的接触到竹简上刻得秦篆,嘴角边的笑容却凝固了。 莫胡见赵姬表情,心里可是“咯噔”一响。 竹简上刻了什么? 这可不是勾搭上白月光后会有的表情。 赵姬凝固在嘴角的微笑弧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竟然成了平平的一条直线,虽然她脸上没有皱纹,但面无表情的样子也够恐怖。 宫室安静得过分,就算是人的呼吸声都被刻意压低,就怕自己的声音扰乱了房内的气氛。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赵姬终于开口了。 她道:“莫胡。” 她的动作依旧没什么变化,这让赵姬看上去就似一樽不变的雕像。 莫胡一惊,立刻上前道:“在。” 赵姬抬眼皮子看了莫胡一眼,表情一点活气都没有。 她慢条斯理道:“你帮我看看,这是什么意思?” 说着竟然将竹简递给了婢女。 莫胡觉得自己的手在颤抖,但是她不能让赵姬看出来,所以她表现得镇定可靠极了。 但她心里也在打鼓啊,莫胡想,自己还从来没有见过赵姬这模样。 她并不是一个好脾气的女子,虽然不会打杀下属,但下面的人也都见过赵姬发怒的样子。 不过她发怒的样子与现在一点都不一样,现在的模样应该说震惊到了极点不想说话,还是已经气急败坏都没发表现自己的心思? 莫胡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要更加小心一点。 但等到模糊一目十行将竹简上的内容看完,她的心态也炸了。 表情僵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竹简上刻了一首民间诗歌。 刻诗歌,这班来没有什么特别的,这年头男女之间表达感情的方式都是诗歌,就算是赵姬想要勾搭叶孤城,也是送了一首诗歌过去,内容不仅不劲爆,还很隐晦。 相比之下,叶孤城回得内容就大胆了许多。 但问题在于,这不是给女人回得情诗啊!莫胡脸裂了,她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叶孤城回赠的竹简上,明明白白刻了一首《越人歌》! 她盯着其中一句“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简直要背过气去。 怎么说,你就算只留下“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她还能蒙蒙太后,现在整首诗都写上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这首诗歌的解读方法很多,在国与国之间的政治中使用,多是表现臣子对贤明君主的向往,但同时也有解读为恋歌。 男女恋歌或者男男恋歌都挺有可能,毕竟恋歌的使用实在是太广泛。 但现在的问题是,当年子皙同越人之间的故事赵姬也是听说过的,考虑到大背景,不少人将其作为男男恋歌,又在龙阳君之后,多国男风盛行,说出去也不是什么不上台面的事,甚至很多人认为,这事其实还挺风雅。 在这样大大前提下,叶孤城的传信就十分耐人寻味了。 如果是真的回应太后的情感,为什么要专门找这样一首诗歌来回应,难道他不知道这诗歌很容易让人误会? 还是说,其实他就真的是那意思? 这就很打脸了。 也不怪赵姬的脸色一直不好。 她沉默许久,终于道:“太子傅,有没有家室?” 她只想着嫖对方,根本想起来问有没有家室的,毕竟吕不韦也有家室啊,这年头,有家室算什么。 要不是因为叶孤城递回来的竹简太可疑,她根本就想不到问。 然而,向来万能的莫胡却道:“婢子不知。” 是真的不知道,叶孤城此人在朝廷上一贯走神秘风,又因为那不伦不类的国师称呼,朝廷上的大臣都不知道该不该与他结识,现在虽然因为吕不韦同他关系不错,连带着站吕不韦的那一批人都同叶孤城热络起来,但是他们却不曾交流过家事。 说起来,这年头无论有没有娶妻,妻子什么样,好像都不是会被关心的话题。 以上种种原因导致叶孤城的家庭情况无人知晓,也可以说是挺凑巧的。 但是凑不凑巧赵姬不在乎,她现在就想知道一件事,叶孤城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她脸色青青白白,不断变化,一会儿想叶孤城龙章凤姿,怎么可能喜好南风,但又想龙阳君不也是好看又有才华,叶孤城也没有必要为了拒绝她找这理由,而且魏王除了龙阳君外不也有很多女人,这应该不影响? 但如果是假的,难不成他真的是为了不同自己好,找了个泼自己污水的理由?要真是这样,实在是太没有面子了。 不管怎么样,赵姬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是糟糕透了。 但她又是一个挺坚韧不拔的人,虽然坚韧不拔的点用的是不是地方。 赵姬道:“你去帮我查查。” 莫胡一愣,查什么。 赵姬咬牙道:“你就帮我查查,他有没有家室。” 莫胡听了有点无语,但是面上还是答应了。 如果叶孤城真的有妻妾,但是为了拒绝太后而抄了首越人歌送过来,这不是更惨吗? 莫胡想,算了,她还是不说了,太后让她做什么他就去做什么。 但是心中,却已经给赵姬的行为打上了自取其辱的标签。 叶孤城好像将赵姬的事情忘到了脑后。 他现在正在研究一个至关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纸! 他实在想不到,自己竟然也走上发明纸张富国强兵的起点男主道路了。 说到纸,自然是需要毛笔。 大概也就是前些时候,秦国神童蒙恬从国外学习归来,不仅带了满肚子的知识,还弄出了新的发明。 就是毛笔。 这年代人们还没有笔的概念,写字都用竹签,竹签沾墨,一会儿就干,所以要写字,就需要不停地沾墨,可以说是非常烦了。 据蒙恬自己所说,是因为看到了动物尾巴沾血在草地上拖出了一道痕迹而获得了启发,叶孤城才不管为什么传说中的“笔祖”为什么较历史记载30年前就弄出了毛笔,说实话,自从看见嬴政与公输元做了战车出来,他无论看到什么发明创造都波澜不惊。 但等到毛笔被发明出来写字不用竹签或者刀刻,他又发现了另一个问题。 都有笔了,怎么能没有纸? 没有纸,怎么写字? 他终于忍受不了竹简的笨重,准备造纸啦!叶孤城想,反正秦国正在抓教育,马上灞下学宫也要招生了,这时候把纸发明出来,恰到好处。 以后看书就不用背几十斤重的竹简了。 也不知道叶孤城穿越之前是做什么的,好像什么知识都懂一点,连造纸术都熟悉其中的一种,简直就是为了穿越而生的人才。 他略懂的造纸术并不是蔡伦发明出来的那种,而是蔡伦的弟子孔丹为了纪念老师改良出来的造纸术。 宣纸。 叶孤城想,自己要是真的能弄出来,怕是可以名垂世界历史了。 以青檀皮为主要原料,以沙田稻草作为主要配料。 捣碎加入草木灰蒸煮,将蒸煮后的原材料放于朝阳的山坡上,经过风水日晒自然炼白。 然后再降原材料捣碎、浸泡、发酵、打浆,加入树糊后形成纸浆。 手工捞纸,最后放在太阳底下晒干。 上面的那些当然不是他亲手做的,而是让手下人做的,但是等死士的成果出来了,叶孤城的表情却有点奇怪。 他顶着手下崇拜不得了的表情,将草纸那在手里揉了揉。 怎么说,明明想做的是宣纸,出来的偏偏是上厕所用的草纸。 叶孤城很怀疑,这能不能写字。 至于他手下那些并没有见过纸的死士却不知道叶孤城心中的纠结,虽然他们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出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知道,叶孤城弄了一项发明创造。 只要是叶孤城弄出来的,肯定就与常人弄出来的不一般啊!就是有这样的自信。 等纸张新鲜出炉的时候,西门吹雪也过来了。 他和叶孤城的日常接轨,但某种意义上又互不干涉,在叶孤城鼓捣纸张的时候,西门吹雪去协助公输元弄机关兽了,除了吃饭的时候,他们不怎么常见面。 就算是叶孤城,有时都会因为两人低频率的见面儿忧郁。 怎么说,之前和西门吹雪的神魂形影不离,居住在同一具身体里,现在又分开,还是挺不适应的。 [想见面,想见面。] 然后西门吹雪就真的出现了。 他好像只是路过,因为并没有来找叶孤城的理由,但人却笔直地向他走过来。 叶孤城道:“何事?” 如果没有事的话,西门吹雪应该不会来找他。 然后西门吹雪也给了一个很好的理由。 他道:“我听这里有动静,便过来看看。” 叶孤城点头道:“原来如此。” 西门吹雪看他身后忙碌的人道:“那是什么?” 已经看见了被人拿在手中的纸。 叶孤城道:“我原本想做宣纸。” 结果却成了草纸。 他默默地叹了一口气,然后把略有些发黄的草纸递给了西门吹雪。 如果用铅笔在这玩意儿上写写画画还称,但是毛笔…… 等等!叶孤城的眼睛一亮,他怎么没想到还有铅笔啊! 果然是在明代时间太长了,竟然连铅笔的存在都忘记了吗?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聪明,现在可和未来不一样,战国时代的人们写字只用两种东西,一是竹签,而是干脆刀刻,都很坚硬,毛笔虽然可以吸水,但是触感却软绵绵的,想要适应恐怕还要过不少时间。 但是铅笔不一样啊,铅笔的触感本来就是坚硬的,而且还方便制造,他大概能够猜到,如果自己真的想制作出宣纸,要需要无数次的试验,现在手下的草纸并灭有太大的用处,人还是要用竹简。 但是有铅笔就不一样了,就算是草纸都能使用啊! 叶孤城兴奋了,依照现在的条件,没有石墨还可以用木炭条啊! 发明实用,又有身份推动,蒙恬的毛笔尚且没有得到大面积推广,就被叶孤城献上的草纸与木碳条给压偏了。 他本人的年纪与嬴政差不多大,也并无邀功的心思,虽然自己的灵机一动想出来的毛笔没有得到推广,但当事人却一点意见都没有,甚至连他自己都在用草纸与木碳条。 木碳条的质地不一,有软的,硬的,不软不硬的,叶孤城弄出来的这种虽然比不上铅笔,但也能用,以粗麻布包裹,在草纸上写字,干干净净,比在竹简上雕刻字容易多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草纸的质量不够高,而木炭条写下的字时间长了会糊,无法长时间保存,想要将什么文书流传到下一个朝代,还需要竹简。 在他弄出真正质地精良的宣纸之前,竹简还不能退出历史舞台。 但不管怎么样,草纸与木炭条的搭配还是立刻在七国风靡起来,明明一开始只有秦国使用,但不久之后竟然也在山东六国兴起,更因为造纸技术目前只掌握在秦国手中,所以增添了不少国家财产。 不错,出于各方面考虑,叶孤城直接将造纸技术教给了嬴政,他对做纸张供应商不感兴趣。 他更在意的,是因为纸张推广而在秦国刮起文化旋风的附加价值。 山东六国,已经遍地是纸张。 尤其是在学宫的士子,对于这可以让他们免于雕刻的小物喜爱非常,上手速度非常之快。 按理说读书人是很不容易接受新事物的,然而他们本来就是战国末年的读书人,与其它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一样,很懂得变通,更不要说这玩意儿确实是好用,方便他们随时随地记载,由纸张钉成的书籍又很轻便。 唯一的问题或许就是草纸容易损坏,而炭笔一个写不好字迹就会模糊,但是比起竹简的笨重,他们还是更愿意使用纸。 实在不行就最后用竹简刻一份以做留存好了。 总体而言,纸张绝对是利大于弊。 有读书人感叹道:“没想到纸张竟然发自秦国。”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以示赞同。 秦国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公认的学术沙漠蛮荒之地,读书人承认秦国的国力强大,但那都是群武夫,在朝堂上活跃的有识之士,无不是外国人,虽然可以说是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渴望人才,并且看重人才,但是另一方便也证明了“秦国无士人”这句嘲讽是成立的。 本身的教育水准,低到不能看。 有读书人道:“这纸,是秦国人发明的,还是在秦国的士子发明的?” 后者自然是指秦国的外国人。 大多数人都猜是后者。 然而,却有人摇摇头道:“是秦国人发明的。” 众人纷纷倒吸了一口冷气。 当真? 真的,因为叶孤城的国籍是秦国。 虽然没有大肆宣扬纸张是谁发明,但是有心之人却也可以打听到。 学子道:“秦国莫不是要开始重视进学?” 有人道:“只不过是发明了纸,就说他们开始重视进学?这跨度是不是太大?” 又有人道:“但我却听说,灞下学宫请了不少有名的大师。” 甚至连远近闻名的稷下学宫都被挖了墙角。 灞下学宫找得名学者,绝对不是一个两个! 嬴政现在有钱了,七国之中只有秦国才能产纸,虽然不知道技术什么时候会被破解,但在这段时间内,他们可是靠纸张挣了个盆满钵盈,再加上学宫的建设由商人出钱,国库之中,贵重金属堆得都要溢出去了。 请大师的钱,多的是! 管他秦国的法律允不允许,卖纸挣来的钱,应该算是私房钱才对。 私房钱就是可以随意使用的! 一想到这,嬴政的脸上都露出了笑。 他并不是不喜欢笑,只不过秦王需要威严,特别是年少的秦王只有表现出少年老成之相才会更让大臣信任,也更让他参与政治的行为有说服力。 不错,因为嬴政出色的政治嗅觉,当年秦庄襄王留下来的遗诏简直就成了摆设,虽然明面上他是在吕不韦的教导下学习政事,但就算是老辣如吕不韦都得承认,嬴政已经十分有自己的主意了。 好在他的主意同吕不韦的主意是一个类型的,虽然细节上有所不同,但是在新政的大方向上,两人可以说是十分一致。 想来就算几年以后吕不韦还政于嬴政,他的新政都应该能持续下去。 当然,这么好的开局,一切都要归功于渭南开禁,如果渭南开禁失败,想来嬴政接触政事定然会困难重重。 但是现在却不一样。 灞下学宫即将开学,而在渭南前端的商人早已纷纷开门。 为了保留自然风光这里商铺的开设位置十分讲究,但一点儿都没有影响这里的人气,且别说是来踏青顺便买东西的秦国人,就算是山东六国的人,都有因为听说过渭南风光专门远道而来的。 跟在山东六国宣传纸一个套路,在这个没有广告什么都靠口口相传的年代,只要传播面积够广,就不怕没有人来。 叶孤城可比真正的战国人会炒作多了。 宣传于无形之中。 他走过渭南街道,看见了许多秦人,还有些士子。 这些读书人会成为灞下学宫最初一批学生。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在嬴政开心的时候,他妈却一点都不高兴。 委托莫胡等人去打听叶孤城的家室,当时她以为很快就能得出结论,谁知道能干如莫胡出去了许久,也没有打听清楚事实。 因为叶孤城实在是太神秘,又几乎从来不带人回去,同僚都不清楚他的婚配,至于想跑到他家打听,甚至都不知道叶孤城家里的门往哪个方向开。 可以说是非常之惨了。 但莫胡没有打听出结果怎么敢回去?她毫不怀疑,自己会被赵姬给手撕了。 不管怎么样,她都要打听个结果出来啊! 然而,赵姬手下毕竟没有能人,她一个太后,也没有本事养死士,派出去打听的人虽然已经尽量小心翼翼,还是很快就被发现了。 最先知道赵姬行动的,是吕不韦。 莫胡在跟着赵姬之前是跟着他的,是他养的婢女,但很多年不见,早就断了联系,现在俨然是一副一心以赵姬为主的样子。 但她不联系吕不韦,却不代表吕不韦不盯着莫胡。 叶孤城装gay这事一开始还是吕不韦建议的,虽然不知道叶孤城最后有没有听取他的建议,但他却能从赵姬那方人的表现中猜到一些。 比如说,之前一直忙着骚扰他的赵姬忽然又不骚扰他了,问派安插在梁山宫的探子,只说太后最近一段时间身体不适郁郁寡欢,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还时不时暴怒,随便砸东西什么的。 又问这情况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是莫胡姑娘回去后忽然就变成这样了。 再说莫胡姑娘之前干什么去了,说她之前好像找了一次太子傅。 哦!吕不韦心里门清,叶孤城十有□□是采取了他提供的方案。 装得gaygay的。 赵姬不知道他还能不知道吗?叶孤城到现在都没有娶妻,而且同他这个很多年前就死了原配的不一样,对方就没听说有什么关系亲近的女人。 吕不韦还算认识叶孤城,觉得这是因为对方心中全是宏图大业没有给女人留下余地,并没有往对方是真gay的方向想,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更愿意相信叶孤城是个性冷淡。 但是赵姬就不一样了,对方脑子里的选项只有两个,喜欢女人,不仅喜欢女人还喜欢男人。 说实在的,要是按照她原本的理解,这世界上的所有男人都是喜欢女人的,而且都**深重,因为她本人就这样,但是现在,因为叶孤层暧昧不明的越人歌,她脑子里又多出了另外一重认知。 这新的认知让她的心情十分之糟糕,连吕不韦都不想见了。 吕不韦发现赵姬不骚扰自己,可以说是心头大石暂时落地,同时对吸引了火力的叶孤城非常感激。 说实在的,就算是他都觉得叶孤城特别无辜,因为自己同赵姬有牵扯,还是因为吕不韦自己定性不足,同她滚在了一起,现在差点脱不开身,可以说是自食恶果。 但是叶孤城,他可以说是非常无辜了。 只是因为长得帅就被赵姬念念不忘,而且怎么甩都甩不开打着太后旗号的牛皮糖,简直糟心到没有边际。 所以他就干脆派人给叶孤城传信,告诉他赵姬在打听你的私生活。 叶孤城:…… 心情有点微妙。 说实话,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赵姬能然能这么执着。 叶孤城原本以为,那首《越人歌》已经代表了他的态度,不管他究竟是真gay还是假gay,都充分说明了他不想与赵姬有什么瓜葛,就不知道这女人是真的不死心还是假的不死心,都这样了还派人来打听。 也是非常有毅力了。 顺便叶孤城也坚定了信念,有这样一位摄政太后,必须要好好管制住才行,要不然,秦国的朝堂说不定真会因为一个女人而陷入暂时混乱。 这可不是同史书一样将国家灭亡的罪证推到一个女人的头上,而是她确实彪悍,又手握实权,一旦赵姬哪天想起来自己可以干涉朝政,或者是为了她的小情人做什么事,后果不堪设想。 不不不,现在这些都不是问题。 独自一人在房间中的叶孤城猛地摇摇头,就为了把自己跑偏的思维给拽回来。 他要想想,怎么样才能装gay到底,把赵姬派来打探消息的人给隐瞒过去。 [好愁啊!] 西门吹雪的耳朵里又响起了淡淡的忧郁之音。 他的手指微微一顿。 西门吹雪正在下棋,当然,是自己与自己下棋。 只要想,便能找到许多打发时间的方法,在之前的几十年中,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哪怕万梅山庄的人并不少,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同西门吹雪下棋的,而他本人,似乎从小开始就分外享受孤独。 连玉罗刹来了都嫌烦。 不对,嫌玉罗刹烦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远在另一个世界的老父亲:阿嚏—— 一定是阿雪想我了。 西门吹雪一动不动,远看似乎是在沉思,在思考接下来下哪一步棋,但如果叶孤城来了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在发呆。 焦距完全不在棋盘上。 但西门吹雪又不在发呆,他正在聚精会神,听叶孤城的话。 他已经非常有经验了,一般来说,叶孤城的心理波动都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要不就什么都听不见,如果听见了一定是一连串的话。 他在等后续。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比之以前,更加关注叶孤城的心音了。 过了半天,终于来了一句。 [哎,好烦啊……] 西门吹雪:“……” 能不能来点实质性内容? 然后实质性内容终于来了。 [怎么在赵姬面前装gay啊?] gay? 西门吹雪被难倒了。 完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再观察观察。 好在内心住了一个小公主的叶孤城戏很多,要不就没有心音,要不就冒出一连串的心音。 [龙阳之好,好麻烦啊!] 西门吹雪沉默地站了起来,和叶孤城在一起时间多了,他的联想能力也在不断上涨,现在已经可以从对方的只言片语中提炼出完整的意思,可以说是非常了不起了。 他去找了叶孤城道:“一起出门走走?” 叶孤城:??? 可以说是非常惊讶了。 惊讶归惊讶,西门吹雪的邀约,不管他当时正在做什么都要一口应下。 叶孤城道:“好!” 两人出门走走并不挑地方,西门吹雪看了叶孤城一眼,示意他来定,叶孤城想想,干脆将西门吹雪带到了渭南。 如果战国时代也评选出一个榜单,什么“最让人流连忘返的地方”“旅游胜地No.1”“我心中的香格里拉”,这地方非渭南莫属。 因为宣传到位,以及设计合理,渭南大市开张不到半年,俨然成为了秦国中最受欢迎的地方,竟然超过了经营很多年的咸阳大市。 简直就是奇迹。 但渭南大市能够成功,自然有他成功的道理,叶孤城已经来这里很多次了,每一次都会为这里的景致而震撼。 现在日子刚好,是春天,渭南正处于一年之中最美的季节,且不说河边杨柳依依,看枝头上嫩绿色的新叶以及地上的花花草草,都能令人由衷产生好心情。 不知怎么的,叶孤城总觉得自己的心情比之前任何一次来这里都要好一些。 难不成是因为西门吹雪在他身边? 西门吹雪的表情不变,但叶孤城侧头看,却能发现西门吹雪现在的心情很好。 他和叶孤城的人设挺像的,其中有一点就是如果不是对他非常非常熟悉的人,绝对无法从他的脸上看出情绪波动。 然而叶孤城就属于对西门吹雪“非常非常熟悉”的人之一,看一眼就能判断出他现在的心情。 叶孤城道:“怎样?” 西门吹雪还是第一次来渭南大市。 听了也孤城的话,西门吹雪点头道:“不错。” 就算是他也没想到,这里完工之后竟然会这么好看。 叶孤城心想,这里能不好看吗?蓝图都是我亲自画的! 西门吹雪眼中笑意更盛,让叶孤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刚才什么都没说啊,西门吹雪在笑什么? 但还没有等叶孤城想个所以然出来,就感觉有股实现牢牢地盯在他们身上。 是莫胡! 莫胡的运气也是糟糕,被赵姬打发了任务,没得到答案她甚至都不敢回梁山宫,这几日赵姬的心情本来就很不好,她一个也看见那首《越人歌》的回去难保不会成为对方的出气筒。 而且她要找到答案啊!不管太后听见了答案之后她是死是活,总不能就这么拖着吧? 她将委托盯梢的人都遣散出去,自己一人却来到渭南大市转悠,想着渭南的花草树木能不能让她稍微放松一点。 她得说,自己这两天,都紧张到掉头发的地步了,早上起来梳头发,一把一把地被扯下来。 山水拯救不了她糟糕的心情,一个劲儿得唉声叹气。 但人的倒霉是有限度的,她就一抬头,竟然就捕捉到了一抹白色的身影。 嗯?!莫胡一愣,眼睛睁了又闭闭了又睁,发现还是叶孤城。 天哪! 她都要惊呆了,派了那么多人跟着他跑,甚至还在咸阳宫门口埋伏着堵人,但也不知道这太子傅是什么来头,跟长了三头六臂似的,饶是他们用尽全力都没有堵到过人。 但她现在,竟然遇到了! 运气太好。 而且…… 她眼前一亮,又看见了叶孤城身边的西门吹雪。 她是看过叶孤城给赵姬的竹简,读过竹简上的《越人歌》,比起垂死挣扎的赵姬,她更加相信叶孤城是喜欢男人的。 毕竟,以她看来,赵姬好歹是一国太后,长得也挺好看,与她睡一晚,并不吃亏,这世界上的男人很少有能够在女人猛烈的攻势下不低头的,而赵姬,他对叶孤城足够热情,对方却一直拒绝。 也没有听说他身边有什么女人,《越人歌》背后的隐藏含义,她已经读出来了。 但等她看清楚了西门吹雪的容貌却不得不感叹,这世界上原来真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啊。 是不同于叶孤城的,另外一种冷冰冰的美。 莫胡虽然称不上阅人无数,看过的男人也多,还真的没有什么男人能同叶孤城西门吹雪相提并论的。 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 她以为自己藏身的位置挺隐蔽,就光明正大地打量两人,当然,是从侧面。 叶孤城且不说,五官精致,气质出尘,在宫中混的人多多少少听说过他的事迹,现在也终于有人知道,他国师的身份是怎么来的。 莫胡几次遇见叶孤城户恶搞,都觉得他下一秒就能羽化而登仙。 她之前还以为,没有人能够比得上叶孤城了,没想到又来了个西门吹雪。 虽然都穿白衣,但气质却完全不同,西门吹雪像剑,像冰川。 自有一番风味的男人,冰冷而尊贵。 莫胡忽然有点忧郁。 哎,原来好看的男人和好看的男人都去结龙阳之好了吗? 怪不得她平日里看不见帅哥。 这样想想,竟然有点小难过。 作者有话要说:  赵姬,推动感情发展的好帮手! “我与晋江有个约会”投票 <INPUT TYPE=button VALUE=网页投票地址 OnClick=window.open("my.jjwxet/sp/essay/index.php")> <INPUT TYPE=button VALUE=手机投票地址 OnClick=window.open(".jjwxet/essay/index")> 有月石的话请投一票,谢谢啦! 阿喀琉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5 13:01:09 零零星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5 13:35:18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5 13:50:23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南王嘴上不说, 心里却是怕的。乐—文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 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 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 越是强大的剑客, 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 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 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 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 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 他的想法很是在理, 唯一的问题就是, 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 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 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飞仙岛是南海的一座孤岛,因其状似敦煌壁画上的飞天而得名。 岛屿第一任拥有者姓氏名谁,生于何年代现已不可考,然拥有者的后人却一直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无论是朝代更迭,亦或是中原战乱,似乎都没有影响这海上漂泊小岛的命运。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夜露深重,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作者有话要说: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7-10-16 12:34:41 21600116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6 13:10:34 “我与晋江有个约会”投票 <INPUT TYPE=button VALUE=网页投票地址 OnClick=window.open("my.jjwxet/sp/essay/index.php")> <INPUT TYPE=button VALUE=手机投票地址 OnClick=window.open(".jjwxet/essay/index")> 有月石的话请投一票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住在灞下学宫旁。 学宫中的学子并不是很清楚太子傅的住处, 但见他几乎每日都来视察便能知道他所居不远。 不管是才入秦国还是已经入秦一段时间的学子对他都是好奇的, 且不说这人的官职来历过于神秘,又无实权,但谁都知道, 他是现在秦王的老师,而且走的路子与当年的吕不韦有异曲同工之妙。 有好事者信誓旦旦称他定然是下一个秦国丞相, 毕竟, 现在的秦国新政名义上没有叶孤城的参与,却处处有他的影子。 因为国师的称呼以及嬴政的信任,叶孤城这人虽然在山东六国未露面,却被不少人盯上了, 灞下学宫的学子对他也十分好奇。 如教导主任一般走过兰池, 池边有摇曳的柳树, 嬴政跟在叶孤城的身后,眼中有好奇之色。 灞下学宫开学不久,他还是第一次来。 高大而显赫的王车停在学宫门口, 因正值上课时间, 竟然没有人一个注意到这车架,嬴政静悄悄地下马车, 跟着叶孤城走进了学宫中,身后还缀着一个小尾巴赵高。 叶孤城看了赵高一眼,没有说话,但那一眼却看的赵高打了一个寒颤。 随着他年岁渐长,叶孤城看他眼神中的探究越来越多, 让赵高不敢因为王上的看重而轻狂,反而越来越慎重。 不是他说,叶孤城的眼睛里,像埋了刀,埋了剑。 赵高又把头埋了下去。 嬴政不用叶孤城介绍,因为灞下学宫的内部陈设是他们一同设计的,从头到尾都没有隐瞒过他。 他来的时候,正好到了学宫聚论时间,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知名导师开题演讲,学生讨论,虽然在叶孤城看来并不算什么新鲜事,但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了不得的超前教育了。 今日开题的,是叶孤城曾经的老师荀子。 也不知是因为叶孤城的面子还是因为秦国的邀请太诚恳,或者是荀子本人的对秦国就很有兴趣,他竟然也来了灞下学宫。 连同几位别派大师,可以说镇宫之宝了。 嬴政在门外悄悄走过,看年轻的学子在屋内高谈阔论,明明那些学子都较他更年长,但他竟然目露慈祥之色,简直像是在看茁壮成长的幼苗。 叶孤城站他身前,高大的身躯正好把嬴政挡住,里面的学生无法看见秦王。 因为“校长”本人时不时来学宫中转一圈,这里的学生早就习惯了叶孤城的存在,看见他来了也就是点头致意,然后接着讨论自己的事,可以说是非常有定力了。 荀子的眼力和那些学生不同,他倒是发现了嬴政的存在,却没有告诉学生的打算,点头算是同秦王致意,面上不卑不亢,一派大家风范。 年轻的秦王听了一会儿荀子的话,又听听学生的讨论,心情愈发好了,想荀子不愧是他老师的老师,讲得东西让他都受益匪浅。 嬴政道:“叶师,去天斟堂吧。” 这才是他此行的重点。 两人却没看见,在他们走后,一瘦高的青年以很隐晦的视线从屋内打量他们,甚至连之前一直很热心的聚论都不管了。 有人看他一眼道:“徐君房,你在看什么?” 徐福道:“我在看秦国的国运。” 他名福,字君房,报名的时候直接用了徐君房的名字。 那人闻言一梗,心想你们阴阳家的人就是神神叨叨的,天天就在看日月星辰,谁知道你们在说些什么。 原本以为徐君房还挺正常,没想到同其他人也是一个样的。 想到这,儒家的小弟弟默默离他远了一些,又将精神集中于聚论之中。 徐福的眼睛眯了起来,眼中满是探究。 天斟堂可以说是叶孤城最骄傲的一个设计。 只有百家成绩最优异的学生才可以进入深造,毫不夸张地说,能进入天斟堂的都是秦国最优秀的人才。 因为优秀,所以他们就能参与很多事情,比如说,新秦法的制定。 这还不是叶孤城提出来的,而是身为秦王的嬴政自己提出来的,他觉得秦国的法律已经有些不符合朝代了,并不是说法律太松散,而是太严苛。 山东六国子民的生活自由到了糜烂的程度,而朝堂上更是一片乌烟瘴气,要不然,拥有众多人才以及精彩文明的六国也不至于脆到秦国一捏就死的地步。 然而他们现在真的就这么脆。 在并不遥远的未来,这些人会成为秦人,从极致的松到极致的紧,定然会出乱子。 能进入天斟堂的优秀学子,会得到参与秦国新法编纂的权利,对于读书人而言,这绝对算是梦寐以求的好事。 嬴政道:“这里的人,怎么这么少?” 他以为天斟堂会有20以上的学子,却发现里面只有十多个人。 叶孤城道:“剩下的被丞相抽调走了。” 调走了? 嬴政一愣道:“调走人做甚?” 叶孤城道:“去编纂他的杂学书。” 嬴政恍然大悟。 之前说了,为了秦国能够文化昌盛,他们想到了一系列的方法,灞下学宫的建立算是其中一个,叶孤城的纸笔研究也推动了发展。 而吕不韦,他则决心为了秦国编出一套可以扬名天下的书。 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吕氏春秋,就是从此而来。 叶孤城想着秦国正在繁荣起来的经济与文化,一切似乎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当叶孤城回去的时候,发现西门吹雪已经在等他了。 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儿事,好像自从赵姬对叶孤城死缠烂打之后,他和西门吹雪反而变得更加亲近起来。 并不是说他们以前关系不好,只不过那时候两人虽然关系好,却并没有出现经常出去走走的情况,毕竟西门吹雪是个可怕的宅男,可以每天都钉死在院子里的那种。 现在,他们偶尔会结伴出行。 叶孤城不仅对此没有意见甚至想要举双手赞成,因为他也觉得西门吹雪太宅了,这对身体不好。 哎,终于能感受到之前白云城人那么担心他几天不出门了,但问题在于他自己只是不出岛而西门吹雪是不出庄啊!庄子这么小怎么能住得下西门吹雪?他又陷入了沉思,真想把渭南全部推平建成庄子啊。 [想给西门建大庄子] 练剑的西门吹雪又收到了叶孤城的心音。 现在他已经习惯了,无论是听见了什么,什么时候听见的,都能波澜不惊。 因为他的不说话,叶孤城一知不知道自己几乎有关于西门吹雪的所有想法对方都能听得见,所以每天都畅想得非常欢快。 都不知道他在西门吹雪面前已经变成了一个透明人。 西门吹雪练剑结束、沐浴、换衣服,几件事做得紧紧有条。 他总是能给自己练得无情道找到好处,最新找到的好处,可能就是情感波动比少,除非联想与叶孤城有关的事情他甚至不会有起伏。 但他似乎颇有控制自己想法的心得,比其他自己,叶孤城基本接受不到什么来源于西门吹雪的心音,就算是接受到了,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大事。 归根结底还是西门吹雪隐藏得太好,让叶孤城都不知道自己露馅了。 他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虽然他挺喜欢住大房子,也习惯了精致的生活,但叶孤城并不需要帮他真的把渭南大市推翻了做庄子。 他觉得现在住的可以忍受,特别是和知己住在一起,让他心情更加愉快。 因为自己心情不错,他也想让叶孤城心情变的好一点。 所以他决定今天与叶孤城出门走走。 他倒是不清楚为什么叶孤城会执着于要带他一起出门散步,但可以确定的是,每次出门叶孤城的心中都会冒出粉红色的泡泡,西门吹雪觉得那些泡泡很可爱。 可爱,至于想不想日,还不清楚。 他们一般出门约会都跑不远,反正都是咸阳城内,叶孤城想,这大概就是跟饭后散步一样的日常活动,但是每天都散步得其乐无穷。 今日他们决定去咸阳城北,因为叶孤城去那儿有事要做。 咸阳城北,是类似于郊区一样的地方,比起繁华的都内,有点类似于还没有开发的渭南大市,但城北的花草树木又略显杂乱无章,树木高大却奇形怪状,走入森林中只觉得阴森诡异。 很少有人愿意在晚间停留于城北。 但就在这阴森诡谲的森林之中,有一处小院。 这院子与寻常的建立方法不一样,墙壁皆为青石壁堆造而成,莫约是上个朝代留下的产物,经过积年的风吹日晒,显得无比光滑。 叶孤城进入石屋中,虽然材质特殊,位置又偏僻,但在石屋中却不是什么茹毛饮血的野人,看见叶孤城进门,打扮规整的婢女都低头默默地退了下去。 西门吹雪并不喜欢这一地的气氛,所以便没有跟着叶孤城进去。 屋内别有洞天,比起外面幽静到可以用阴暗来形容的氛围,里面不仅气流畅通,还十分亮堂。 也不知究竟是怎么做的。 清夫人就在房子的最深处。 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同叶孤城联系过了,而以他们的关系,若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交代,也是不会见面的。 但无论是叶孤城什么时候见到巴寡妇清,对方都是从容不迫的。 这一次除外。 叶孤城的眉头微微皱起,这房间的通风很好,导致他之前根本就没有闻到浓重的药味。 清夫人重病?为何? 他在婢女的带领下走到屏风之前,清夫人就在屏风后。 嗯?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的眼前画面忽然失去了原有的色彩,就好像处于神魂状态一样,看什么上面都带着一股气运之色。 所以便理所当然地看见了屏风背后的黑色。 自从西门吹雪神魂从他身体脱离之后,他好像就没有看见过这些神奇的颜色了,虽然没有后悔过,但叶孤城也想,这样要是忽然出了问题,他会不会看不见有小人以咒术作祟? 但现在他却知道,这问题并不存在。 他阴阳眼一般神奇的能力,是被动触发型的。 已经看见了清夫人的不对劲,但叶孤城却没有急着出手,而是不动声色道:“多日不见,夫人的身体……” 话说了一半,意犹未尽,聪明人一听就知道怎么回答。 果然,清夫人道:“似是染了风寒,也不知为何,两日之间就成了这模样。” 叶孤城听着虽然声音嘶哑,但却是清夫人无疑,就不知几日间出了什么事,竟然让她身体成了这副模样。 连屏风都挡不住的黑气,她被下的咒可以说是相当厉害了。 叶孤层想想,觉得好像从几年前芈旦死后就再也没有看见过这黑气了,但果然,世界上会用咒术的人并不只有楚王室的人,而他也确定,这下在清夫人身上的咒,十有□□不是冲着他来的。 巴家是丹方大家,日日与方士打交道,其中有江湖骗子,也有真的有能力的,就算是为了保证他们丹药的来源,也绝对不会得罪巴家的人,更不要说是巴家本来就有些神鬼手段。 也不知是不是叶孤城曾经留下的仙人名号起了作用,几代下来他们中还真出了有点特殊能力的人才,能力如何不好说,但应该不是很差。 在有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下还中咒术,原因就很耐人寻味了。 所以叶孤城意味深长地来了一句道:“清夫人所染,真是风寒?” 巴寡妇清的咳嗽声都停下来了。 她在装咳嗽。 沉默一会儿她道:“你能看出来?” 叶孤城道:“能。” 巴寡妇清道:“请移步到屏风后来。” 叶孤城之前就觉得这屏风挺奇怪的,虽然清夫人见人都以黑纱覆面,但那是见每一个人都这样,他并不是特例。 但突然搬了一座屏风,就好像刻意要遮掩人们的视线一样。 现在问题来了,她为什么要刻意遮掩人的视线。 叶孤城走到屏风后,光看见对方的手就知道了原因。 他眼神一凛道:“这……” 清夫人或许并不年轻,但是保养技术一等一,上一次见面,她□□在外面的手还肤若凝脂,光是看手就能猜到她黑面纱下是怎样一张动人的脸。 但是现在,手背皮肤干枯而褶皱,尽然如同七老八十的老妪。 她声音嘶哑道:“还请贤侄揭开我脸上的面纱。” 重病之中尚且以黑纱覆面。 叶孤城闻言将她脸上的面纱揭开,不得不说,就算是叶孤城看见了都是呼吸一窒。 左脸眼下全是密密麻麻的刀疤,而右脸,虽然是皱巴巴的老妪脸,但也可以想到她年轻时是多么貌美。 但以清夫人的年纪,应该不会这么老。 不对。 叶孤城又想,她之前外在皮肤表现出的年纪好像有些过分年轻了。 清夫人道:“很丑?” 叶孤城没有说话。 清夫人叹息一声道:“我身为巴家之主,若有处子之脸,倒不太合适。” 为了行政方便干脆把脸毁了。 叶孤城道:“我以为,你另外半张脸不应该衰老至此?” 他道:“谁施展的咒术,可知晓?” 清夫人道:“是三代以前的仙师。” 叶孤城道:“也是巴家之人?” 清夫人道:“也是巴家之人。” 他眼神一凛,围绕在身体周围的金光集中于手上,随随便便在清夫人身体上方挥动,黑色的烟雾竟然如同触碰到了天敌,随之消散。 他算是知道为什么西门吹雪之前驱散咒术这么容易了,他走上封神之路后,无论是他还是西门吹雪根本就是阴邪之物的天敌啊。 清夫人惊道:“你!” 她竟然一下子觉得自己精神了。 原本身体很沉重,躺在床上就好像被这么压着,动一动都很难,更不要说生命力每时每刻都在流逝,被咒术以缓慢的速度腐蚀,灵魂似乎都沉睡在冰冷的水中,全身上下没有一点暖意。 但刚才,她竟然觉得身体忽然暖洋洋的,而且再也没有变冷过。 莫非真是叶孤城做了什么? 她虽然知道对方身份高贵,是老祖宗的后裔,却没有想到他竟然能能耐成这样。 叶孤城道:“可以来说说,你的身体怎么会这样了。” 他不是西门吹雪不知道清夫人还有几年可活,因为她的模样跟以前的秦庄襄王一模一样,但以她所见,对方身体周围并没有丸药之类的东西。 咒术,归根究底还是吸收生命力的,不管对方怎么下咒,表现方式都大同小异,但如果对方只是忽然下咒,清夫人应该不致于也只有几年可活吧? 清夫人挣扎着坐了起来,她已经有了些力气。 她道:“这事情还要从几日前说起。” 几日之后,咸阳宫中进行了一轮秘密搜查。 若说原因,还是因为叶孤城从清夫人口中听见的奇闻。 她被下咒的原因挺微妙,那三代以前的巴家仙师在某天晚上忽然跑来找她,从窗户进来,飘飘欲仙,似是从云端上而下,胡子长得可以拖到地上。 然而看上去仙风道骨,提出来的要求就非常世俗了,他竟然对清夫人道,希望清夫人将他的儿子塞进王宫中,还说这儿子有封侯之相。 古人对忽然出现的老祖宗是非常信任的,特别这位来的仙师在族谱中有记载,又颇有几分神仙手段,按理说接受了叶孤城并且对叶孤城非常之好的清夫人不应该拒绝这位仙师的决定,然而偏偏对方的封侯拜相之名让她心生警惕。 她想到了叶孤城在朝廷上超然的身份,又想到了叶孤城看上去不也跟仙人一样吗? 她对方士圈子挺清楚,有名望的方士同有名望的方士都是互相认识的,理论上叶孤城与这位老祖宗出自同源,又都用些神仙手段,更不要说叶孤城是国师又是嬴政身边的红人,如果想要把人弄进宫廷之中,为何不找叶孤城,反而舍近求远来找自己? 这就很值得怀疑了。 所以她让仙师却找叶孤城,并且拒绝了他。 然后清夫人就在对方一怒之下被下咒了。 可以说是非常任性了。 显然叶孤城也觉得十分不对,更不要说在他的印象中,秦国开国之时封侯拜相的人并不多,就算有几个,那都是有名有姓武将世家出生,哪里有被人塞在宫中就封侯的。 但很可惜,即使把咸阳宫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什么可疑之人,秦国法度很严明,进宫的人家谱都是往上查七代的,每一个都有迹可寻。 便是宦官,也是如此。 他想着,要不自己到清夫人那里堵人,看能不能等到那什么仙师现身,问他儿子究竟是什么人,然而那仙师恐怕是怕了叶孤城的本事,再也没有出现过。 咒术一旦被破处,施咒人就会受到反噬,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死了。 如果人死了,自然就无从查证。 [好烦啊!] 西门吹雪看向叶叶孤城道:“可还是一筹莫展?” 叶孤城点头道:“是。” [好不安啊!] 西门吹雪道:“若与咒术有关,可要去楚国找找?” 现在他们都知道楚国是巫术大国,出了同巫蛊有关的问题,先找楚国。 叶孤城摇摇头道:“并非楚国。” 他有预感,问题源头,说不定还呆在秦国内。 [愁!] 西门吹雪道:“我来帮你。” 叶孤城惊道:“你来帮我?” 叶孤城点头道:“你所担心的,交给我便是。” 毕竟,叶孤城可不是陆小凤,不需要用两条胡子来交换西门吹雪的帮助,也不需要让西门吹雪在帮助他的过程中感到趣味。 他是个薄凉的人,又有那么一点恶趣味,就算是对朋友的帮助,都能体现西门吹雪这些特质。 当然,他还是愿意帮助陆小凤的。 但是叶孤城不一样。 [不一样的] 叶孤城:嗯? 什么不一样的? 他久违地听见了西门吹雪的心音。 他究竟在想什么,才能强烈道能让自己听见? 下一秒,他便听见了再完整不过的一句话。 [叶孤城,是不一样的。] 因为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愿意主动伸出手。 就如同在很久以前的十年之中,他进出入各个世界,就为了找到他一样。 所谓的百密一疏,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叶孤城搜查了咸阳宫上下,却偏偏忘记了梁山宫与夏宫。 这两宫殿是赵姬的地盘,如果别人不提起,根本没有人能想到还有赵姬这个人。 因为吕不韦过早地同她斩断关系,又加上赵姬因为自己的容颜衰老而癫狂,已经很久没有人进出梁山宫了。 之前又有人说她身体不适,已经到了卧病在床的地步,为表孝心,同她并没有什么母子情谊的秦王还去看了两次,但每一次,都被婢女挡在宫门外。 赵姬拒绝见嬴政。 他们母子关系淡泊,嬴政来看,也只是出于孝道,但见他母亲这么不配合,几次之后也觉得没意思,表面文章都懒得做了。 梁山宫,已经成为了一个无人问津的地方。 想在无人问津的地方塞个人进去,不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吗? 更不要说这人,是赵姬亲自点的。 吕不韦上一次见赵姬,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自从对方在叶孤城那里受了打击之后,就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了一样,对**的要求也一下子退了个干干净净,每日里就卧病在床,十分懒散。 吕不韦也免受对方骚扰,因为这事,他私下里还感谢过叶孤城。 无论是他还是叶孤城都觉得,一个日日守在梁山宫中的女人是翻不起风浪的,且别说她对政治没有兴趣,在秦国已经走上正轨的现在,就算她忽然想要在其中插一脚,摄政太后的身份也不能给她讨到丝毫好处。 几个当权者,都不把她当回事。 然而在吕不韦一遍醉心于编写吕氏春秋,一边忙碌于朝政的时候,莫胡忽然又出现了。 上一次见到吕不韦时,她还神采奕奕,但是现在,脸上却有疲惫之色,憔悴了许多。 真不知道赵姬是怎么折腾的,才能让身边的婢女累成这样。 而她来找吕不韦只有一个原因。 她让吕不韦去找一个男人。 吕不韦惊道:“找个男人?” 他当时就愣住了,为什么要找他? 莫胡的表情有点尴尬,恐怕她自己都知道,接下来说的话太过不堪入耳,但就算是不堪入耳,是太后的命令就要说。 她在吕不韦耳边耳语道:“太后要找一个男人。” 听者表情微妙,因为他已经猜到了莫胡接下来的话。 果然,莫胡道:“太后要找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 吕不韦同看着模糊,神色微妙极了。 他想了想,以赵姬并不聪明的脑子恐怕也看出自己不愿意理睬她,所以退而求其次,想要找一个能够理睬她的男人。 平心而论,这个要求一点都不高。 很多太后都是这么干的,而且她们不止有一个两个男人,而是一堆男宠。 吕不韦想,这是合理要求,自己应该答应。 反正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听说有寡居太后玩男宠玩出问题的。 过几日,一个叫做嫪毐的人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吕不韦的门客。 他出现的时间,也实在是太巧合了一点。 西门吹雪藏身于幽静的林中。 他出门的频率变得很高,因为叶孤城之前不太好的预感。 他们俩算是明白了,这世界,只要与方士勾搭上边总没好事,也难怪秦始皇焚书坑儒一大半坑的都是方士。 他和叶孤城不一样,因为以神魂时间存活时间太长,他的神魂敏锐度大大提高。 如果说利用散发着金光的魂魄驱散咒术难度只有1,那么通过残留咒术追踪到主人那里难度就是10。 他这几日还挺常在巴寡妇清居所周围晃荡,就是为了残留的咒术痕迹。 然后他还真的找到了! 更确切地说,是那曾经施咒诅咒巴寡妇清的人到了附近。 咒术本身,其实并无好坏之分,然而当使用咒术是为了害人,为了夺取其他人的生命,就变成了邪术。 因为清夫人拒绝而施展咒术的老头子看上去仙风道骨,但当西门吹雪守到他时,却面目狰狞。 人只有在独处时,才会表现出自己真正的模样。 老头子显然没有注意到西门吹雪的存在,他虽然打扮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比之前些日子却苍老了许多,脸色蜡黄,如同干枯的树皮。 咒术被破解引起的反噬,在折磨他的身体。 “究竟是谁!”他咬牙切齿,却不敢再靠近清夫人的居所,只敢在外围徘徊。 他已经感觉到,自己绝对不是那破解咒术之人的对手,但是这么轻易就被夺走大半条性命,他不甘心! 想到这里,他的脸上又闪过一丝怨毒。 他是清夫人的老祖宗,但现在却不显老态自然不是什么长生不老药吃的。 咒术既然能夺走人的生命,就能延续人的生命,他练得一手好采阴补阳功夫,让自己活得更加长久,要不然也不会在这种岁数搞出来一个可以封侯拜相的儿子。 虽然这封侯拜相的手段,不太光彩。 但他却不知道,当他盯着不远处处心积虑想要报复又没有胆子时,危险却默默逼近。 剑光一闪,将他的肩头捅个对穿。 极致的痛苦让他面部一阵扭曲,叫都叫不出声来。 他快要昏死过去了。 西门吹雪眼明手快,点了他几个穴道,纵使汗如雨下,人也没有倒下去。 他竟然发现,自己的意识还是清醒的,可以听清身后人的问话。 男人冷冷道:“你儿子是谁?” 他的记忆力非常好,还记得叶孤城同他说这人来就是为了给儿子谋官职的。 这人大概算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式反派,又加上年纪大了更加在乎自己的性命,疼得龇牙咧嘴,哪里记得要保护自己儿子,立刻招道:“他叫嫪毐!” 下一秒,一剑穿心。 当西门吹雪忙着杀人的时候,叶孤城却被拉出去喝酒。 准确说来,是他看着别人喝酒。 自己就喝喝茶。 但是能让他陪着的,自然也不是什么普通人。 正是他十年前的同窗李斯。 算算时间,李斯应该早就入秦国了,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来都没有和李斯遇上。 却想不到,竟然在吕不韦这里看见了李斯。 他也不知道怎么操作的,竟然进了灞下学宫,然后又因为出色的学识顺理成章进了天斟堂,被吕不韦看重一起去编书了。 一来二去,他们竟然从来没有遇上过。 但是今天,李斯久违地回到天斟堂上课,然后就与查课的叶孤城撞一起了。 十年的时间,让李斯的容貌多多少少有点变化,更老也更沧桑。 但叶孤城就一点变化都没有了,他的模样,已经算不上是岁月很眷顾他,而是如同长生不老的方士一样,在他身上根本看不出时光的流逝。 李斯暗暗心惊,却只是记在心里没有说出来。 他原本就觉得自己这同窗来历成谜,更不要说他身上还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现在看见他十年容貌未变,也只是更有几番猜测罢了。 但不管怎么说,两人都是多年老友未见,还有许多话要说。 也就说说自己这些年都在干些什么,但最主要的还是关于李斯的仕途。 他现在算是在吕不韦手下做事,为的就是有一日能够出人头地,但是在干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吕不韦手下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想要出头一点都不容易。 尚未亲政的秦王是潜力股,他也隐约听说了少年秦王天资聪颖很有能力诸如此类的言论,但因为本身不在朝堂之上无法判断这说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叶孤城既然是天子近臣,应该对这些事很清楚吧? 即使被打探消息,叶孤城也不恼,不如说他一直就知道李斯是这种人,他只要遇见自己就肯定会打听。 但李斯本身有才啊,即使有点唯利是图,只要用的好了依旧是把利刃,以嬴政现在的能力想要驾驭他可能有些困难,但如果自己在身边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叶孤城想,是时候给嬴政组建一些班底了。 按现在的局面,他亲政绝对用不到二十岁,既然能提早,就要早做准备啊。 叶孤城对李斯道:“秦王虽然年纪小,但已经展现出了未来可能会有的雄才大略。” 李斯一听,是又惊又喜啊,他立刻道:“你的意思是……” 叶孤城点点头道:“他距离亲政还有几年,但以我看来,新秦王一定会提前亲政。” 可不是吧,他现在就已经操刀很多事了,只不过这些只有在朝堂上的人才知道,学子就算是再有名气也是不了解的。 秦国的朝廷就如同铁桶一般,只要不想,什么消息都流不出去。 若不是看重李斯才华,他也不可能给出这么多暗示啊。 李斯的眼中已有震惊之色,但是眼底,却有神经末梢在跳动。 他已经兴奋起来了。 叶孤城高深莫测状,将杯中的水一饮而尽。 李斯已经有了决断。 此时的梁山宫不同于外面的任何一个地方,也不同于任何一处宫殿,太后的寝宫早已变成了男女**的天堂。 赵姬虽然不聪明,但也没有蠢笨到极点,等她好不容易从叶孤城的打击中缓和回来之后,就发现,原本对她就很不热情的吕不韦就更加不闻不问。 叶孤城出柜一事似乎让她过于自信的大脑变得清明了一些,终于意识到吕不韦也厌弃自己了,心中愤愤不平,又加上看见自己容貌变丑,日日为了这些事儿担心,等到时间一长就发现自己的脸上更加增添一抹黑气。 如果说她与吕不韦欢好时还如同十七八的少女,现在就像是十七八少女的妈。 她觉得这样不行啊,之前已经没了情郎,现在要是容貌没有了她会觉得自己简直是一无所有。 痛定思痛下,便疯狂寻找能让自己变得年轻的方法。 她本来就是个相当遵从于**的女人,之前的容光焕发都是在与情郎打得火热时,想来想去,觉得自己应该寻找一年轻有力的男子,有听说嫪毐以**推车的功夫,竟然忍不住心神荡漾,打发莫胡去找吕不韦,让他把人带到自己面前。 这是赵姬倒聪明了,她分明就是知道以吕不韦想要摆脱自己的急切心思,定然会把嫪毐送到自己面前。 然后没过两天,拔了眉毛同胡须的男人就充作宦官进了她的梁山宫。 嫪毐粗鄙非常,又有胡人血统,奈何床上功夫十分不错,没几日赵姬同他便如鱼得水,日日在宫中厮混。 男人在床上口风不严,女人也是同样,等两人混熟之后,赵姬便同嫪毐愤愤不平地说了叶孤城喜好龙阳一事。 嫪毐一双眼睛睁得圆圆的,他道:“这世上还有男人不喜欢女人倒喜欢男人的?” 赵姬恨恨在他身上咬了一口道:“可不是!” 她想到就生气,自己竟然被一个男人比了下去。 嫪毐现在正想着法讨好赵姬呢,他听说过国师的名号,却又知道对方没什么实权,在并没读过书的他心中就是一个很好拿捏的对象。 赵姬现在这么恨他却没动,十有□□是因为对方还出现在朝廷上,但是他出现在朝廷上,他的姘头却没有啊! 心中浮现出一个恶毒的主意,在赵姬耳边叽里咕噜一通,然后就见到赵姬笑瘫在她的怀里。 她道:“就这么办。”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回庄子的时候, 西门吹雪已经在等他了。 一开门,除了灯光还有西门吹雪,心中有股说不出的熨帖。 叶孤城:这难道就是家的感觉? 死士:??? 还有我们呢? 虽然忽略了死士不太好, 但叶孤城的表情却变得柔和。 西门吹雪道:“我有话与你说。” 表情不严肃,却让叶孤城生出一股豪气之意。 有什么话要说? 叶孤城端端正正地坐在了对方身边, 一副相敬如宾的夫妻样。 他道:“何事?” 西门吹雪道:“巴家古怪祖宗的身份, 我知道了。” 更确切地说,是被他送进宫中的儿子的身份, 西门吹雪知晓了。 叶孤城看他表情, 忙道:“是谁?” 西门吹雪说出了一只要是后世人都知道的名字。 他道:“嫪毐。” 叶孤城惊道:“嫪毐?!” 只要是西门吹雪说的, 他都无条件信任, 从名字从对方口中吐出的那一刻起,他就在拼命地联想。 怪不得没有在咸阳宫中找到人,也怪不得说可以封侯拜相,嫪毐岂不就是长信侯, 管他侯位是怎么来的,总归占了个名头。 失策了, 叶孤城想,之前太过忙碌, 竟然忘了还有这一回事。 一心扑在秦国的经济建设上, 忘了这国家还有一个很会搞事情的太后。 短短几秒之内,他的心中闪过无数个念头。 之前还觉得嫪毐的存在挺影响人的,但是到现在这份上,见识过赵姬的战斗力之后, 他竟然觉得留着嫪毐并不是什么坏事,毕竟他可以让赵姬真正的放纵,犯下无数错误之后彻底远离政治中心,也能完成嬴政的权力过渡,顺便断绝很会搞事情太后的干政可能。 如此看来,嫪毐这人的存在简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不,害处也是有的,他想。 赵姬生的两个孩子,可以说是让嬴政颜面扫地并且谣言四起。 这么想来,嫪毐简直就是一把双刃剑,需要妥善处理。 叶孤城想想,觉得有些头痛,让他现在就把人处理掉,实在是太不值得,但是什么时候动手,也是个麻烦事。 要他说,最好在赵姬怀胎之前戳破这件事,毕竟真的让她怀孕生子,这对秦国的外在形象都很有影响,孩子要是死了,那十有□□又会出现对嬴政不利的言论。 哎,政治上的事,比治理白云城还要麻烦多了。 叶孤城一抬头,就看见坐在窗边的西门吹雪。 看上去可靠极了。 他原本是个喜欢什么事情都自己扛的性格,在白云城时就如此,因为在白云城他是唯一的主心骨。 因为是主心骨,所以他什么事都不用找别人商量,什么事都可以自己一力承担下来。 西门吹雪的出现让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 他无处发散的保护欲并不用附加在西门吹雪的身上,与武功的高低无关,对方是唯一一个各方面都能与他持平的,宿命般的存在。 当能力相同时,能让两人之间地位发生改变的便是性格,内心是个小公举的叶孤城比起冷淡的西门吹雪就有点可爱了。 他对西门吹雪道:“你说,嫪毐是杀还是不杀?” 西门吹雪虽然不参与政事,但心跟明镜似的,不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叶孤城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就会同他提问。 西门吹雪一挑眉道:“杀,但不是现在。” 跟叶孤城可以说是英雄所见略同了。 但睿智的西门吹雪也拿不定主意,关于什么时候杀嫪毐。 所以他们决定等等。 两人没有想到,他们决定等,对方却等不及了。 自投罗网,应该能这么说。 在某一天出门散步时,叶孤城忽然发现自己被盯上了。 更准确一点,是他和西门吹雪被盯上了。 之前便说过,他们已经养成了类似于饭后散步一样出门走走的习惯。 至于出门走走的地点,选项并不多,因为咸阳城周围实在没有什么好散步的地方。 虽然叶孤城在咸阳宫中来无影去无踪,但是平民百姓倒是有挺多见到他的机会,更不要说是衣服颜色特殊人又长得帅气,再加上他身旁的西门吹雪也是风味不同的美男子,久而久之竟然传出了都市奇闻。 比如说“没十天就会出现一次的帅哥二人组”之类的。 不知不觉间,在他们两人的头上,已经出现了不少新的定语。 宫中的人同民间的人还是有很长一段距离的,这导致他们到现在都不知道叶孤城散步的习惯,也不知道到哪里找他。 准确说,宫中的人并没有寻找的意识。 但是赵姬与嫪毐手下的人就不一样了。 赵姬还好,毕竟过了几年养尊处优的生活,颇有太后的样子,但是嫪毐,则是实打实的贱民出生。 从他粗鄙的谈吐就能看出这人并没有受到过教育。 叶孤城有特殊的出宫技巧,从来没有在咸阳宫门口被跟上过,想要找他,只能偶遇。 莫胡之前遇见两人的渭南大市算一个,剩下就是嫪毐觉得男人回去的那些地方,绿行或者胡人酒肆之类的,只要跑人守着,总能看见。 他的本意是通过叶孤城找到西门吹雪,既然是龙阳之好,他与姘头就算不住在一起都会经常相见吧? 西门.姘头.吹雪:??? 实话告诉你,我们吃饭都在同一张桌子上。 不错,为了给赵姬出气,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嫪毐原本对男人喜欢男人一事并没有什么兴趣,但因为他在性上的天赋,想要打听与男男不正当关系的有关事,比赵姬容易多了,就比如现在,他终于知道七国之中有龙阳君的存在,精通剑法与政术;也有韩仓,柔弱无骨,为赵王迁的男宠。 龙阳这般才貌双全又不失英气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都是同韩仓一样,比宫中的女人还要柔弱几分。 嫪毐想,男人如果硬邦邦的就没什么好抱的,既然是喜欢男人,那男人必定同女人一样全身上下都软绵绵的,要不然干嘛喜欢男人? 赵姬因为被叶孤城拒绝了不痛快,想要讨好赵姬就要让叶孤城也不痛快,他本人身居高位,胆大包天如嫪毐都不敢轻举妄动,但他却敢那叶孤城小情人撒气。 就算人死了,他都不知道是谁动的手,只能打落门牙往肚里吞。 嫪毐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而沾沾自喜。 叶孤城&西门吹雪:…… 如果叶孤城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说不定会笑出声来。 但不管怎么说,当他同西门吹雪再度出门的时候,便感觉到了身后如影随形的目光。 今天他们在渭北的咸阳大市晃荡,这里的胡人酒肆一点都不遮掩,就建在大路中央,皮肤雪白的胡女见有人经过便扭动自己的丰腴的身躯试图招揽顾客,有太多男人从路边上走过就迈不动步子,鬼使神差进了胡人酒肆。 男人与女人的笑声,从门后传来。 这些小玩意儿虽然能吸引很多男人,却不包括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目不转睛地走过,却发现自己的身上粘了道视线。 叶孤城的眉头微微皱起,是谁在鬼鬼祟祟地打量。 等他与西门吹雪出了大市还能感觉到那视线如影随形,直到用了点小技巧才摆脱。 叶孤城心有疑窦,这是怎么一回事? 诸如此类的事情在当年过后竟然还出现了几次,但是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却能发现,跟着他看的并不是自己认识的任何一人,而他们所盯梢的也不仅仅是自己。 更多都是他身边的西门吹雪。 但那些人看西门吹雪的眼神却也不太对,他几次回头都发现盯梢的人表情十分纠结好像在怀疑自己的人生。 他回头对西门吹雪道;“怎么回事?” 西门吹雪道:“眼神中没有恶意。” 好像只是专业盯梢他们而已。 算了,西门吹雪想。 不过就是被人盯着看看罢了,倒还不至于让他太过重视,现在虽还不知道原因,但如果对方有什么目的不过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与叶孤城二人都在,有什么不能应付的。 更何况,从他在陆小凤世界成名的那一天起,只要出万梅山庄,他就能受到无数视线洗礼,因为西门吹雪的名气太大,又是全江湖剑客的爱豆。 不就是被人盯着看,早就习惯了。 但他们走得坦荡,那些盯梢的人可是难过极了。 诚然,他们是没有恶意,因为他们接到的命令只不过是找到太子傅的姘头而已。 赵姬告诉他们,叶孤城喜欢男人,所以只要看他和哪个男人总在一起就能把人找出来了。 赵姬同嫪毐厮混的时间长了,用词略见粗俗,跟他们形容这事时,还夹杂着“不要脸”“狐媚子”这样的用词,硬生生捏造出一个祸国殃民的妖精。 但问题是西门吹雪与妖精这个形象一点都不符合。 他很冷,很英俊,看着并不像是会行龙阳之好的人,但叶孤城同他在一起的时间确实是最多的,而且两人之间的气氛不一般,这让他们也很难判断对方的身份。 算了,领头的人想到。 反正赵姬只是让他们找到这个人而已,至于人同赵姬脑补的一不一样,就不是他们能管的了。 这人想着,默默把头缩了回来。 大概是从第一次被发现以后,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出门总是能感觉到身后传来隐晦打量的视线,就像是狗仔或者侦探,单纯就看看,并不准备做什么。 但两人不仅警惕想得也比其他人多,被盯梢这么多天,定然会有大事发生,现在就按兵不动,好好等待。 然后那一天就真的到来了。 西门吹雪虽然很少一个人出门,但似乎是被散步习惯带的,现在一个月你还是能看见他独自出门一次的,与在秦国结识的当代好剑客论道,或者有别的什么事,总而言之他就是出门了。 路过咸阳大市,就感觉到有比同叶孤城一起出门更加强烈的视线如影随形,这回和之前不同,视线中带有明显的恶意。 善意恶意,他是分辨得出的。 西门吹雪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还是干自己该做的事情,甚至为了配合身后人,脚步都放慢了一点。 他不想让那些人跟丢,跟丢就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了? 西门吹雪想,这事说不定挺有趣。 他有预感。 西门看上去冷,但毕竟是个会拿陆小凤胡子开玩笑的人,趣味广泛,虽然不会因为生活太过平淡而开玩笑,但是送上门的乐子哪里有不笑纳的。 古代尚且没有城市规划,咸阳大市里有许多错综复杂的小道,想要到他的目的地就必须从小道中穿过,然后在其中一条人迹罕至的小道中,有人伸出了罪恶之手。 “咔嚓——” 罪恶之手被折断了。 至于为什么没有听见人的痛呼声,那是因为他已经晕过去了。 西门吹雪一双闪着寒光的眼将周围扫视一圈,五个大汉,都被点了穴道,除了那个已经断了胳膊的,剩下只有一双双虎目盯着他,但此时虎目中只有胆怯与惊疑不定。 他们甚至没有看见西门吹雪是怎么出手的! 心中叫苦不迭,不是说好是一柔弱无骨的男宠,怎么忽然就变成高手了? 又看他腰间悬挂的剑,怕是比现在秦国如日中天的剑客盖聂出手都要快。 西门吹雪淡淡道:“为何跟着我?” 有一个大汉还能说话,虽然身体不能动弹,但是嘴还可以用,不过因为眼见的一切实在是太超过他的承受极限,而西门吹雪的凶残终于让他心中的猜想落实。 光是看他的外表,就不像是柔弱的男宠啊! 大汉开始后悔自己鬼迷心窍接下钱,要不然现在也不会性命不保。 他知道西门吹雪在问自己,就算是为了能够活下来他都要好好回答。 大汉哆哆嗦嗦道:“有人要找你。” 西门吹雪道:“找我?” 大汉道:“是,他让我们把你打晕了,送走。” 西门吹雪道:“送到哪里去?” 大汉道:“梁山宫。” 这个地名益处终于让西门吹雪挑眉。 梁山宫,赵姬,嫪毐。 还没有等叶孤城找到杀人的时间,他们竟然就开始行动了。 西门吹雪又道:“为什么要去哪里?” 大汉哆哆嗦嗦道:“我不知道。” 西门吹雪看他,眼中带了点杀意。 骚味扩散,大汉胡裤的裆部湿了一小块。 他的杀意,习武之人尚且不能承受,更不要说是一普通人了,要不是西门吹雪对赵姬他们挺有兴趣,想要知道她的计划,绝对不可能有耐心逼问这人。 胆敢对他动手,就要做好死的准备。 西门吹雪绝对不是善人。 他的脾气比叶孤城要冷硬多了。 杀气一激,那人什么小心思都没了,原本他的小心思就是为了让西门吹雪不要愤怒彻底而出现的,大胆隐瞒下来的都是上司传达给他的,不知所谓的言论。 几乎是痛哭流涕地对西门吹雪承认道:“他们要我们绑那白衣人的男宠!” 白衣人是对叶孤城的代称,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叶孤城是太子傅。 但却知道梁山宫,不得不说赵姬的保密能力真差。 不,这些大汉,恐怕是嫪毐找到的吧?当初同他一起在市井中厮混的人都知道这人凭借出色的“能力”一步登天。 混子们羡慕极了,但又没有同他一样的能力,所以他们都抱了嫪毐的大腿。 他小心翼翼地打量西门吹雪的表情,却发现他的脸还是没什么变化。 但这是在外人眼中,如果叶孤城在这里,定然会发现西门吹雪眼中的错愕,而他的脸,已经僵硬了。 什么表情都做不出来。 面无表情与面瘫是有区别的。 男宠?!西门吹雪被雷了个里嫩外焦。 与此同时,被雷了的里嫩外焦的还有叶孤城。 由于西门吹雪太过于惊讶,心情起伏不定,导致离他远远的叶孤城也接受到了对方的心思。 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听过西门吹雪的心理活动了,因为对方的情感起伏太小,所以现在蓦地听见这样一个词在耳边炸开,简直就是开天辟地一件大事。 [男宠?!] 简直都能听出感叹号了呢!所以叶孤城立刻就愣住了,在他对面原本滔滔不绝在说些什么的嬴政都是一愣。 他发现叶孤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回神,小心翼翼道:“叶师?” 叶孤城当机的大脑终于再度运转起来了,他看了嬴政一眼道:“我忽然想起来,今日家中有急事,要吸纳回去一趟。” 嬴政愣道:“哦。” 已经傻了。 然而叶孤城现在根本没有心情看嬴政究竟傻不傻,留下一句“告辞”竟然就跑了出去。 连轻功都用上了!在咸阳宫中悠哉行走,一边走还一边聊天的大臣只感觉一阵飓风从身边刮过,甚至连他们的头冠都被刮得不稳了,但是等睁开眼睛抬头,却发现天气晴朗,白云动都不动。 刚才那是怎么回事? 表情一变,莫非是有异诏? 因为用轻功赶路速度太快的叶孤城根本不知道那些大臣心中的疑惑,他现在满心满眼只有“男宠”两个字。 [男宠男宠男宠男宠男宠……] 西门吹雪忽然产生了堵住耳朵的**。 但“魔音穿耳”,穿的却不是耳朵,而是直接传送到大脑中。 啊,他有点淡淡的无奈。 早知道刚才情绪就不这么激动了。 事情的发展并不是以西门吹雪的意志为转移的,就算是他,都有惊讶到说不出话的时候,他用脚趾头猜都知道,自己刚才的小心思定然是传递到了叶孤城的耳中,尚且能让他惊讶万分的“男宠”两字,给叶孤城听见就如同火星撞地球,不得安生。 他的情绪,向来比西门吹雪来得激烈点,毕竟没有修炼无情道,而叶孤城的思维也活跃得厉害。 西门吹雪并不讨厌这样,相反,他经常觉得听听叶孤城的心声会有与众不同的趣味。 啊,来了。 叶孤城努力让自己看上去不是那么急匆匆,但他回来的速度却表明了一切,在门口守门的死士看见他回来目瞪口呆,这时候不应该是在咸阳宫中教学吗? 他是一个很敬业的人,从来没有少上过一分钟课,突然回来死士还以为出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不不不,今天确实是出事了,因为西门吹雪破天荒绑了一个人男人回来,现在男人正被关着审问。 但问题在于,他们的人才出门通知叶孤城啊,他自己怎么就回来了? 谁知道叶孤城进门都不与死士说话,直奔西门吹雪处。 他确实衣带飘飘,头冠也戴得很正,但是速度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地上,尘土飞扬。 西门吹雪坐得端正,现在是在等叶孤城。 他看见叶孤城用轻功飞奔到自己面前,在席子上坐下来,然后一言不发。 应该说什么? 叶孤城茫然,难道说我听见了你在想“男宠”二字? 太奇怪了吧? 在他绞尽脑汁想怎么开头的时候,西门吹雪却说话了。 他道:“我今日上街,遇见了一件奇事。” 叶孤城立刻紧张道:“什么?” 西门吹雪道:“可还记得我们前几次出门有人尾随?” 叶孤城道:“记得。” 他又道:“可是那些人动手了?” 西门吹雪点头。 叶孤城勃然大怒,虽然知道宵小之辈不仅动不了西门吹雪范儿会被他修理但还是很生气!西门吹雪道:“我留下一人,从他口中知道了些事。” 叶孤城更生气了,留下一人,竟然是围殴? 西门吹雪道:“这群人是嫪毐同赵姬派出尾随我等。” 叶孤城道:“什么?” 可以说是非常惊讶了。 他第一反应就是赵姬贼心不死,想要对他做什么,但随后又想到不太可能啊,如果是赵姬派人还情有可原,如果是嫪毐,他不想着给自己固宠,竟然还来找自己麻烦,这不是连现在的好日子都不想过了? 他现在能滋润是因为赵姬罩着他,如果叶孤城真的与赵姬有事,嫪毐就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说到这,西门吹雪眼中出现了似笑非笑的神色。 他道:“你可是对赵姬说了什么?” 叶孤城有点心虚,他想到自己装gay的事。 当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在西门吹雪面前想起来就是心里不大对味。 他不说话了。 叶孤城不说话,却不代表西门吹雪什么都不知道,叶孤城过于丰富的心理活动早就把他自己给出卖了。 所以他道:“这些人来,是想抓你的男宠。” 他吐字清晰,甚至连男宠这两个字说出来都不带亵渎之意,但叶孤城听着,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尴尬到了言语无法形容的地步。 叶孤城道:“我没有男宠!” 表情不变,但语气却很急切,就好像担心西门吹雪误会什么。 西门吹雪还是不动声色。 他道:“我知道。” 日日住在一起怎么可能不知道? 他道:“但是嫪毐与赵姬不知道。” 他向叶孤城说了两人自以为绝妙的主意,不过就是抓着叶孤城的心头好折磨一番,让赵姬能够挽回面子,但谁知道这心头好虽然存在,却不是他们想象的那种,不仅没有把人抓住,去抓的人也出了问题。 除了被抓回来的这个,剩下人都够呛。 叶孤城听见西门吹雪表面上轻描淡写,但是内容却足够丰富的话,都要气炸了。 因为那些人的胆大包天,更因为自我代入。 他想西门吹雪虽然能力很强,常人无法伤害到他,但这名誉上的污蔑也是十分严重的,还男宠,你见过他这样的男宠吗? 没长眼睛的东西。 他要气死了。 叶孤城并不是一个忍气吞声的人,相反,只要被他纳入保护圈之中的人都会得到很好的照料,西门吹雪因为能力原因并没有被纳入保护圈,但叶孤城对他的敬重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如果是别人,名誉上的污蔑他都不太过插手,让他们自己报仇便是,但是西门吹雪。 呵呵,赵姬他们要完蛋了。 之前还在想什么时候把嫪毐做掉比较合适,现在简直就进一步升级成了找死。 叶孤城一脸冰寒道:“这件事我会处理。” 西门吹雪的委屈不能白受啊! 西门吹雪点点头。 [西门怎么可能是男宠!] [你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宠吗?] [男宠哪有他重要!] [在我心中西门的分量有——————那么大!] 虽然不懂叶孤城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但应该指向不错。 西门吹雪默默点头。 叶孤城对他来说也很重要。 可以把心填满的重要。 嫪毐是赵姬宠信的男人,想要杀他还要费一番功夫。 这里不是说他杀他有什么难的,而是要悄无声息地让这人消失掉并且不引起反扑。 如果贵为太后的赵姬疯起来,常人还真无法解决。 所以叶孤城找到同样在这件事情中参上一脚的吕不韦,两人进行了一场亲切友好的会晤。 吕不韦听说叶孤城上门还有点奇怪,他们两基本不私会的,只要见面必定带上嬴政。 他想,难道是出了什么事儿? 吕不韦没有想到,叶孤城开口第一句话就让他脸色大变。 叶孤城道;“嫪毐可是你献上的?” 被直白地问出来,吕不韦的面色有点难看,虽然这是太后的私事,当如果真让人知道是丞相帮太后找男宠,听起来就很不是一回事。 放在后世一定会让他被御史参的。 但与叶孤城合作这么久,吕不韦也清楚他的脾气,所以道:“可是出了什么事?” 叶孤城嘴角挂上一抹嘲讽的笑容道:“你在送人之前,不知道你找的人有多么的胆大包天?” 吕不韦听他话,心中一咯噔。 他小心翼翼道:“嫪毐冒犯你了?” 叶孤城的笑容中更增添冷意。 叶孤城道:“冒犯?” 他的话让吕不韦心中一抖。 吕不韦道:“他做了什么?” 叶孤城意味深长道:“他想帮赵姬出气。” 出什么气?脑子飞开地运转起来,但是每一种答案都让吕不韦眼前发黑,最近真得罪赵姬让其颜面扫地的,恐怕就是叶孤城的装gay行为,但是这行动最开始甚至是吕不韦提倡的,因为他们认定这样能够一劳永逸翻不起风浪。 但如果赵姬认定自己受了侮辱又有人想要给她报仇怎么办? 吕不韦开始隐晦地打量叶孤城就担心他真的被伤到了。 叶孤城道:“我没有受伤。” 吕不韦松了一口气。 他又道:“因为他们目标并不是我?” 吕不韦的心提起来了。 叶孤城道:“他们找人跟踪我,跟踪我身边的人,然后将可能是男宠的人绑架,然后教训一番。” 这话说的让吕不韦心在滴血。 绑架,教训,还可能是男宠? 他知道叶孤城并不是真的有龙阳之好,而平日里与他较好的,不是灞下学宫有学问的学子,就是叶孤城的私交。 无论是哪一个,出了事都不是寻常人能够承担的。 那都是天之骄子,是秦国未来的栋梁。 吕不韦急忙道:“可有人受伤了?” 叶孤城冷笑。 嫪毐的人可不是受伤了? 但在吕不韦眼中,他的冷笑却意义非凡。 好了,上实锤了。 吕不韦的心沉入了海底。 叶孤城道:“必须快把嫪毐处理掉。” 他道:“现在就能如此肆无忌惮地行事,天知道他未来会做什么事?” ”你也不应该希望,自己坦荡的官途被这样一个大阴人阻碍?” 吕不韦当然不希望,因为嫪毐之前当过几天他的门客,而且是通过他手上的途径送进梁山宫的,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一查就能查到他的头上。 后果不堪设想。 事情牵扯到了太后,同秦王离心都是有可能的。 叶孤城额头上滴下汗珠。 他一点都不希望,秦国完美而充满光辉的未来一个大阴人毁了。 吕不韦道:“怎么做?” 竟然已经默认要把嫪毐处理掉了。 叶孤城道:“人,我可以处理,但是太后……” 看向吕不韦,意思很明显。 赵姬必须被安抚住,而且身边千万不能再出现嫪毐这样的“人才”。 叶孤城何止是在征求吕不韦的意见,他实在警告。 往太后身边塞人,不妥。 吕不韦长长呼出一口气道:“我明白了。” 他道:“太后身边绝对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人。” 他看向叶孤城眼中含希冀。 他道:“王那边……” 叶孤城道:“太后身边出了污秽之事,何必让王上知道污染他的眼,污染他的耳?” 他表情淡淡的。 叶孤城又道:“既然太后已经定居梁山宫,就不要让梁山宫的事情影响咸阳宫。” 反正梁山宫的人不过,而他们也并没有对赵姬做过分的事情,只不过是处理了嫪毐,想来如果秦国的宗室知道了,也会觉得他和吕不韦的行动干脆利落,又能为了秦国王室减少在丑闻而不计较。 至于太后身边的人…… 吕不韦眼神一闪。 不过是几个婢女宦官罢了,如果他们对太后“不忠”换一批便是。 幽禁,这是绝对不会出问题,也绝对不会令人诟病的政治手段。 至于秦王与太后的关系…… 从生下来后就没有怎么相处,哪里来的母子情分? 可以说是非常的水到渠成了。 赵姬与嫪毐还在做着美梦。 梁山宫因为两人的存在已经变成了**的乐园,不分时间地点得□□,就如同最原始的野兽。 但野兽的□□是有时间限制的,嫪毐凭借自身的“天赋”能够封侯拜相,就证明他的能力着实不一般。 他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那个仙人父亲死了。 他那父亲,其实不太管他,因为他本人并灭有什么学习咒术的天赋,又有胡人母亲长大,在秦人眼中都粗鄙得可怕。 但偏偏他的采阴补阳术练得很好,他与众不同的性能力就是因为这术法而来。 当然,赵姬毕竟贵为一国太后,他还要靠赵姬才能地位稳固,自然不能在她身上施展这书术法,但是在逃离入咸阳之前,他便是因为□□太多妇女而被当地的族人追杀,如果不是他那个父亲忽然出手,请然不能完好无损地逃入咸阳。 摆脱了人人喊打颠沛流离的生活,他现在的工作只有一个,那就是伺候好赵姬。 幕天席地地野合,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两人都粘在一起,这让赵姬抛弃了属于人的理智,每天就在**的海洋中徜徉。 她想,这样也不错。 甚至没有时间思考这是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就被卷入更深一轮**的火焰之中。 在中场休息时,她终于想到了之前派出去的人还没有回来,喘息着对嫪毐问道:“那些人,回来否?” 嫪毐粗声粗气笑两声道:“应该回来了。” 他道:“一会儿,我出去看看。” 在他们淫乐的时候无论是婢女宦官都是不会出面的,以至于现在的梁山宫主殿经常空荡荡的,除了他们俩,其余一个人都没有。 这样的空档,很容易给人可趁之机。 赵姬娇笑着趴在他身上道:“好啊。” 嫪毐的笑声从喉咙中来,胸膛上上下下不断起伏。 突然,他的笑声卡住了。 “嚯——咳————” 竟然说不出话来。 赵姬当时还没有注意到出了什么事,直到发现嫪毐一直没有回答她话的时候才抬头看他。 这一看,赵姬大惊。 刚才还好好的男人,嘴角竟然留下了一道鲜血! 怎么回事? 赵姬被惊呆了,哆哆嗦嗦说不出话来。 随后嫪毐仿佛受到了什么打击,猛地喷出一口血来。 血,喷在了赵姬脸上。 思维中一片空白,只能看见空荡荡的天花板,倒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已经没了声息,只留下赵姬一人,满脸都是血。 女人尖细的笑声再度划破梁山宫的上空。 至此,未来会引起秦国上下骚动的嫪毐,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叶孤城听见手下死士的汇报,微微一点头。 他虽然不知道那男人究竟是怎么死的,但只要知道嫪毐现在不在了,并且死的时候没有别人看见,死士动手也干净到没有留下把柄就行了。 他们并没有用暗器,而是使用隔空打穴的功夫,这门功夫在武侠世界还挺常见,但是在这个世界,就是少见的独门绝技。 死士毕竟跟了叶孤城这么久,终于有一两个练成的,暗杀嫪毐的事情就交给了他们。 一个没什么功夫的大阴人而已,并不需要叶孤城出马。 但不得不说,从西门吹雪被袭击到嫪毐死,整个过程可以说是非常之快了。 想到嫪毐,就算是知道他死了,叶孤城还是很不爽,这样一个人,竟然觉得西门吹雪是男宠,简直是瞎了眼了!事实上,嫪毐并没有看见过西门吹雪,他只是下了命令。 叶孤城:我不听! 他们明明只是知己,这是对他们纯洁关系的亵渎! 更不要说一系列随着而来的后续麻烦。 西门吹雪好像从赵姬的事情中总结出了什么秘密,冷不丁对叶孤城道:“你喜欢男人?” 叶孤城一激灵,下意识回绝道:“没有!” [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而已!]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刚才心中闪过了什么念头。 所谓的潜意识,就是会在主人死守一固定观念的时候,把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真实给出卖了。 西门吹雪挑了挑眉。 他想:我们不早就在一起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西门吹雪:看破不说破。 emmmmm糖撒得差不多了,要开始走称霸路线了(并不) 雏笙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7 07:30:34 我很安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7 16:44:51 景唁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7 20:18:41 景唁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10-17 20:18:47 景唁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10-17 20:22:25 twobelight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7 21:51:12 尺吾雨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10-18 13:07:44 小小云端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18 13:15:09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赵姬病了。 按理来说, 太后卧病在床,虽然不至于全国上下一片不安, 但在秦国内也会引起不小的波澜,却因为赵姬长居梁山宫, 竟然没有在咸阳宫大朝廷引起半分的动荡。 嬴政身为其子,倒是专门去了一次梁山宫探望,然而也不知因为何缘故, 赵姬并没有同嬴政见面,而是将他挡在门外, 对自己的儿子可以说是相当严酷了。 虽然碰了一鼻子灰, 但少年秦王却没有多懊恼,反而和颜悦色地嘱咐宫人让他们好好照顾赵姬,然后就走了。 秦王与太后看上去虽像一对模范母子, 然而多年未曾亲近,即使有一层血缘联系两人也不过就是熟悉的陌生人罢了。 赵姬的拒绝在嬴政心中翻不出一点风浪。 更何况,他现在所关注的,另有其事。 因为嬴政出色的表现, 咸阳宫中一众大臣作出了一个决定。 提前加冠。 按照周制, 男子二十行冠礼,历史中秦始皇在秦王九年加冠,也就是二十二岁。 但是现在, 嬴政满打满算也就才十五岁,虽说天子诸侯为了早日执掌国政而提早行冠礼,这时间未免也早得有些惊人。 传说中周文王十二岁而冠, 成王十五岁而冠,嬴政十五岁加冠礼,岂不是能与成王相提并论。 因为这缘故,朝廷上儒家的大臣对于他加冠的态度有点微妙。 不过,现在秦国朝廷上儒家能占一席之地,都是因为嬴政看重儒家的缘故,别以为他们都是迂腐的酸儒,在战国末年无论是哪一家都不会出死读书的人物,特别是有政治理想的,秦国是法家大国没错,但谁说儒家没有成为秦国大家的梦想?在沉寂了这么多年之后竟然有秦国的君主愿意重用他们,简直就是难得一见的好机会。 不管心中怎么想,表面上,他们是大力支持嬴政加冠的,甚至还能给他找出提前加冠的理由,要不是因为读书人说话不能太过谄媚,而他们也算有自己的学术坚持,说不定都能将出嬴政才华堪比成王这种话来。 大臣的支持只是一个方面,不管怎么说,现在在朝廷上主掌政事的还是吕不韦,他甚至还有一个“仲父”的名头,想要让嬴政亲政,他的态度,才是最关键的。 此事能够促成,少不得吕不韦的功劳。 很长一段时间内,秦国上下到处涌现有关少年秦王天资卓越的传闻,不仅朝廷上的大臣知道了嬴政的聪明才智,就算是民间的百姓也津津乐道,他们都相信,秦国在各国都走向衰败的节骨眼上出现了这样一位王者,是他们从中兴时期再度重回巅峰的开始。 对此,叶孤城不置可否,只是在进入灞下学宫时,听见有学子就嬴政的才能是否配得上传闻而大肆讨论。 他们并不知道,已经成为了学术界瑰宝的灞下学宫在建立之初就有嬴政的一份力,否则,估计会把这位天资聪颖的王者吹上天。 受到了外界的强力关注,嬴政本人却没有任何不安,对他来说,加冠是迟早会到来的一天,加冠之后做的无非就是处理政事,以前在暗地里处理,现在在明面上处理,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同。 他的政治道路走得相当顺遂,连大的波澜都没有起过。 然而在加冠前一天,尚且还是少年心性的他又干了一件胆大包天的事。 竟然在加冠前一天晚上偷偷溜出来,找叶孤城“夜话”。 加冠之地并非咸阳,而是在雍城,秦国的太庙就在此,嬴政在雍城太庙沐浴斋戒三日,而后祭天祭祖。 叶孤城无论是以太子傅的身份还是以国师的身份都要到场,虽然不至于让他开坛**,还是要伴随嬴政左右的。 但君臣有别,两人住的地方并不在一起,所以等叶孤城看见嬴政的时候吓了一跳。 这小兔崽子,胆子贼大。 嬴政也被吓了一跳,不仅被吓了一跳,心中还有一点小委屈。 因为他又又又又又在叶孤城身边看见了西门吹雪! 在叶孤城家里看见西门吹雪与在雍城看见西门吹雪是两个概念,他既不是叶孤城的死士也不是他的下属,为什么到哪里都要跟着? 朋友关系好也没有这样的。 到底是少年人,虽有天纵之才又有些心高气傲,该郁闷的时候还是会郁闷,就比如说是现在,心情一下子变得很糟糕。 还好,他并没有小孩子似的问“为什么西门吹雪在这里”。 叶孤城看他道:“你怎么在这里?” 嬴政道:“加冠之前,想来见见叶师。” 叶孤城摇摇头道:“有什么好见,明日就能看见了。” 嬴政想,又不是叶师给我加冠,看见了与没看见有什么两样的。 叶孤城仿佛他肚子里的蛔虫道:“文信侯与你加冠,正合适。” 嬴政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道:“今日痛饮一杯?” 叶孤城都乐了,为了少年偶尔天马行空的想象。 他道:“你斋戒三日,现在告诉我要痛饮一杯?” 他看着在站在门口的少年道:“罢了。” “酒没有,茶却是有的。” 眼睛都亮了。 嬴政虽然见过西门吹雪很多次,但两人却没有怎么说过话,他来找叶孤城也不是出于对未来的彷惶不安,而是出于一种莫名其妙的,想要见到叶孤城的安心感,如果真让他自己来选择的话,比起吕不韦,他一定更愿意让叶孤城为他加冠。 秦庄襄王是他血缘上的父亲,但对嬴政来说,真正扮演父亲角色的,只有叶孤城一个。 他双手捧起清茶,问出了一个很让他在意的问题。 嬴政道:“那个男人,同叶师你,是什么关系?” 叶孤城的手一顿道:“你明日就要加冠,现在竟想这问题?” 真想把他的小脑瓜撬开,看看在想什么。 但是嬴政确实不担心所谓的还政不还政,他现在满脑子就是西门吹雪。 雍城,叶孤城有住处,住处很小,想要弄出一个规格相同的院子绝对不是段时间内能够搞定的,所以西门吹雪理所当然同叶孤城住在一起。 两人已经很习惯这套路了。 但是他们习惯,外人看来却不习惯,知己之间抵足而眠为佳话,但那也是偶尔一次两次,天天睡在一起像什么样子。 嬴政却没有因为叶孤城的训斥而退缩,他道:“以叶师的年纪,为何现在不曾娶妻?” 叶孤城一噎,这问题可是问得有点犀利了。 这年头娶妻是成功男人的标配,死了原配也好,反正所有人年纪轻轻都结过婚。 叶孤城的年龄不好推算,但总归早就过了正常男人娶妻的年纪了,嬴政想,叶师不仅是没有娶妻,连交好的有来往的女性都没有,这让他不得不有点担忧。 特别是他最近还隐约听见了一些传闻。 叶孤城不说话,他的沉默让嬴政更加紧张。 嬴政道:“莫非……” 绝对不是有隐疾! 叶孤城道:“国不定,何以家为。” 说得很有一番豪情壮志,终于暂时稳住了嬴政。 果然,只是叶师太忙了所以没有娶妻? 又或者是一心都扑在了自己身上,所以没有时间? 想到这,嬴政都有点内疚了。 但他却不是一个好糊弄的人,所以上一个问题并没有放过去。 他道:“那白衣人是……” 叶孤城想,今天这问题是绝对混不过去了,所以他道:“是我知己。” 他加了一句道:“是比伯牙子期更加亲密的知己。” 嬴政:哦。 说实话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 总觉得,这两人并不是单纯的友情。 他最怕的就是哪天叶孤城拉着西门吹雪对自己说“我心悦于他”。 要知道,嬴政是真的将叶孤城当作他爸来尊敬的,那副画面光是想想就让他打了个寒颤,简直就是一个招呼都不打就给他找了个后爸,虽然他是秦王,在这方面的接受力并没有特别高。 只能求脑海中的画面就是脑海中的画面了,千万不要变成现实啊。 说起来,这世界上真有比俞伯牙钟子期更加亲密的知己? 在叶孤城都不知道的瞬间,他心中忽然泛起了粉红色的小泡泡。 [心悦之——] 不远处,西门吹雪的眼皮子一跳。 过了一会儿,叶孤城莫名其妙接受到了西门吹雪的心音。 [我亦然。] 叶孤城:??? 发生了什么事? 在所有人都各怀鬼胎的气氛之中,在雍城的最后一夜终于结束了。 次日正午,加冠礼在大郑宫正殿举行,吕不韦自去“仲父”之名,还政于嬴政。 算一算,他也没有当政几年,嬴政就上台了,可以说是同当年秦庄襄王的预计一点都不一样。 真要说的话,还是归功于叶孤城的教育方针以及嬴政自己的聪明才智,要不是他着实办了几件漂亮的大事,表现出了他非同一般的能力,秦国的国政还有的磨。 但让众臣没想到的事,在大礼过后,嬴政并没有多做停留,就直接从雍城回到了咸阳,一刻都不愿意耽误。 若不是祖制不可违,想他应该也不会斋戒三天,秦国上下正如同高速运转的精密仪器,而最核心的位置便是由他参与,在这拓展国力的节骨眼上,他真是不想为了这些礼制而多浪费时间。 当行政的能力摆到明面上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大展身手了。 回咸阳之后,他颁布的第一道诏书就让许多族老脸色大变,引起朝野上下一片动荡。 宽法度! 就这一条,便破了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持续百年的常理。 “不可!” 果然不出所料,朝廷上最坚定的反对派便是秦国的宗室族老。 “律法为秦国之本,自商鞅以后,国力不断强盛,靠得是老秦人的意志力以及严明的法度,如果宽律法,一时尚不见弊端,但是长此以往,必同山东六国一般,风气败坏,国将不国!” 说到这,秦国族老虎目含泪,他跪在地上大拜后道:“请王收回成命,以保秦国百年基业。” “请王收回成名,以保秦国百年基业——” 身后哗啦啦跪了一批人,各个都是秦国的宗室,偶尔还有些宗室的门客,所有人都奉商君书为盛典。 如果是寻常人物,见到这场景定然会很有压力,但叶孤城抬头看看嬴政,却发现他脸色都没有变一下。 很正常,因为他们在颁布法律之前已经猜到了下面的老臣会有什么反应,吕不韦对群臣的了解让他们知道反对派大概会有哪些人,其中有激烈的反对派,温和的反对派,以及左右摇摆不定的墙头草,而叶孤城则用他来自后世的经验,以及庞大的信息库推测出这些人会有什么反应。 连话都没有变多少,叶孤城想。 一点儿都不用担心,因为他们之前已经帮嬴政模拟过了。 一抬头,就发现少年秦王脸色不变,就好像下面没有声势浩大地跪着一圈人,而是很淡定地在讨论今天吃什么。 嬴政慢条斯理道:“卿可听说,秦周人□□?” 族老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了什么药,谨慎回答道:“臣略知。” 所谓的秦周人,就是原本的周人,随着秦国这些年的扩大,属于周的最后土地,也有不少纳入了秦国的版图,在那片土地上生活的周人就成为了秦人,然而因为并非土生土长的秦国人,在秦之后还要加上周字,证明他们的来历。 这就是所谓的秦周人。 嬴政道:“那你可知是什么引起秦周人□□?” 听到这,宗室成员眉眼中染上了不屑的意味。 他道:“因为他们不耐秦国严刑峻罚,肆意触犯法律,却不服管教,最终引起□□。” □□的结果就是,一部分秦周人死了,一部分秦周人被打服了,现在正蛰伏起来,维持着表面上的平静。 但这些人却从未有一天把自己当作是秦人过,虽然对他们不屑也知道周人不成气候,却也无法信任这些人,只能将他们小心翼翼地看管起来,还颇为耗费人手。 嬴政道:“严加管教,此法可行?” 宗室道:“有何不可。” 他道:“假以时日,等他们知晓秦法的好处,就自然会遵守法律。” 嬴政道:“我看未必。” 他道:”心怀怨愤者为民,是祸患。” 这年代被出卖之后倒霉的人一点都不少,人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是一个国家,如果秦周人真的想要坑秦国一笔,抱着鱼死网破的心,他们还是能成功的,现在不曾行动,只不过是因为没有被压迫到极限,如果秦国的律法严苛到印象他们生活的地步,原本活在压抑环境中的秦人还好说,他们要是真的鱼死网破,谁也没有办法。 更不要说,秦国已经处理掉一批□□的秦周人了,剩下人早就产生了共识,秦国人非常不好对付,如果被发现违规,他们可能会死! 死这个下场,已经深深地刻进了他们的脑海中。 这套路,只要是对史记熟悉一点的人就会想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再联系秦国未来的四分五裂,只要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宽律法的重要性。 然而对嬴政提出来的可能,宗室却道:“秦国的军队远胜于秦周人。” 言下之意,想要镇压□□十分简单。 嬴政道:“若是他们向山东六国求助何如?” 宗室自信道:“山东六国不会响应。” 一群合纵连横都失败的人,没什么搞头。 然而嬴政却道:“国家不响应,不代表百姓不响应。” 他道:“我国既志在天下,就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百姓虽不至于心向秦国,却也绝对不能让他们过于怀念故国,这样便会给心怀叵测之人可趁之机。 他需要让秦国以外的百姓接受秦国,靠的就是即使遵守了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方便的新法律。 宗室哑口无言,他应该还没有被嬴政说服,但谁叫新秦王逻辑太严密,一时间竟然令他找不出突破口,最好还是先沉默一会儿,等到想起反驳的法子再接着说。 随后,嬴政又颁布了第二道法令。 招贤令! 秦孝公的招贤令重出于世。 这消息如同投入平静海面的巨石,一石激起千层浪。 别说是正在灞下学宫学习的学子,就算是山东六国之人都在议论纷纷。 他们在议论招贤令背后的含义,以及秦国的新当政的王者嬴政。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少年秦王并没有进入山东六国之人的眼球,因为他们在乎的秦国现在的当权者是吕不韦,对他们来说,嬴政不过就是一个表面上的吉祥物。 没人知道,他们眼中的吉祥物究竟做了多少事情,也没有人知道秦国现在的新政有多少都出自他手,让山东六国的学子注意到他,还是新秦王加冠的时间,吕不韦竟然都同意了,那应该是真的很有才华的少年王者? 他们原本还准备观望一二,却想不到他的第一道第二道诏书就如此有魄力。 “秦王,大才也——” 远在韩国的韩非,难得没有任何结巴地说出一句话。 但在他说了这句话后,却长叹一口气。 自然不是因为秦王而叹气,而是看见了秦王之后又想到了他们国家不成体统的君主,怎么想怎么悲愤。 如果他不是韩国宗室的话…… 想到这里,就算是韩非都一阵恍惚。 如果他不是韩国宗室定然会被秦王发出的招贤令所打动,往秦国去了吧? 想来现在天下众多能人,都在往秦国赶,不久之后,本来就迸发出生机的咸阳会变得更加生机勃勃。 山东六国之国度,无一能与之相提并论。 他叹一口气,又开始动笔。 手上拿着毛笔,而桌子上的纸是二次加工后的草纸,比起最开始研究出的一代,这纸张的颜色虽然没什么变化,但硬度却提高了不少,写起来触感也更好。 因为墨水不会把植物纤维浸染开,所以秦国开始大力推行造价更为昂贵的毛笔,这种笔只要干了之后字就不会再糊掉,比起炭笔更加受读书人的喜爱。 当然,炭笔还是没有脱离历史舞台,中下层人民比起毛笔更经常使用便捷的炭笔,而且价格上,一支好的毛笔比炭笔要贵许多,他们更倾向于选择便宜又耐用的炭笔。 连墨水钱都能省了。 韩非正在写文章,等到他的文章写完,集结成册,就会成为后传后世的法家宝典,韩非子。 但他今日,是注定不能好好写书了。 小童清亮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道:“公子,有客人 。” 韩非闻言一愣。 以他在韩国不受欢迎,甚至可以说是被韩王厌弃的身份,有什么人会来找他? 心中狐疑,便对小童道:“是什么人来了?” 他虽然胸中有大才,生性孤僻也是真的,如果来的人是他不想见到的人,绝对能做出让人托词自己不在,或者干脆把人哄出去这种事。 跟着他的小童别的不说,韩国的贵族还是都认识的。 小童却道:“公子,我不认识。” 韩非想,难道不是韩国人? 他想想又道:“你与我说说那人什么样子?” 小童道:“那人穿一身白衣,长得很好看。” 是无法用别的词汇来形容得好看。 白衣,长得很好看? 韩非在脑海中不断思索,忽然,一十多年未见的影子撞入了他的脑海中。 他眼皮子一条道:“快让、让他进来。” 有些急切,都结巴了。 他说话一向很慢,因为慢的时候就不会结巴,说话如此快,如此急,还真是很少有的。 小童一愣,立刻冲了出去,没过一会儿,就把人领了进来。 叶孤城道:“十五年未见。” 韩非睁大了眼睛。 他因为惊讶过度,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韩非终于从极度惊讶之中醒了过来,他的第一句话便是:“你的脸,为何一点变化都没有。” 岁月在叶孤城身上,凝固了。 他与十五年前相比,几乎没什么变化,什么目光深邃,眼神沧桑都不曾表现出来,就好像十五年对他来说就是弹指一挥间,在漫长的生命中无法留下足迹。 韩非以前就经常觉得,他这难得聊得还不错的同学同世间格格不入,但是没有哪次,比现在这一刻,更强烈。 韩非再一次道:“你的脸,为什么没有变化?” 就连他自己从一个孤傲的青年变成了一个发间夹着根根银丝的中年,眼尾多了点皱纹,这都是岁月的痕迹。 小童已经被屏退,只有两人面面相觑。 叶孤城道:“你看得出?” 韩非冷笑一声道:“怕是过去见过你的人,都看得出。” 他道:“莫非你也去修仙问道,习得长生不老术?” 他是很认真在问这个问题,沉迷丹药,从很多年前就开始了,秦国的皇帝虽然还没有表现出这一倾向,但是山东六国,宫殿里不知道养了多少方士,大多都是为了延长诸侯的寿命而来。 韩非身为王室,自然知道一些辛秘,就比如说是咒术的存在,方士的存在,但他从来都是嗤之以鼻,诡术不可乱国,就算他们拥有神奇的能力又能怎么样,对国家并不会起到什么影响。 但如果真的长生不老,就是另外一回儿事了,别说是山东六国,就算是秦国都会闻风而动。 但叶孤城却摇摇头道:“与之无关。” 然而,就算他的外表不变没什么关系,他都不想多谈。 韩非子的情商并不是很高,但他也是知道,有些秘密不可以多说。 只不过…… 他想,叶孤城这模样,若是给有心之人发现,是要出问题的。 两人毕竟是同窗,而且过去还是关系很不错的同窗,韩非又恢复了生人勿近的冷淡神色道:“你从秦国而来,找我何事。” 他关注天下各国的政事,秦国尤甚,自然不会不知道叶孤城的身份。 叶孤城这人说话也很直白,他对韩非道:“自然是为了招贤令而来。” 招贤令名字一出,韩非的眼皮一跳,已经猜到叶孤城接下来要说的话。 韩非不动声色道:“招贤令?” 他是在装傻。 叶孤城知道韩非在装傻,但他却不说破,他道:“秦国的招贤令,与我有什么关系?” 叶孤城道:“自然因为你是世之贤人。” 言下之意,想招揽韩非。 嬴政虽然选择重用儒家,但骨子里对法家也不是没有好感,然而现在秦国想要有一个好开局,就必须把儒家提上来。 儒家的大师不少,秦国内有那么几个,但是现在依旧在秦国社会占据主流的法家却没有什么大人物。 这就有点问题了。 不管怎么样,就算是撑场面,也需要法家的大师来才可以啊! 叶孤城想想,战国末的法家大师一共就李斯与韩非两人,李斯现在正在嬴政手下艰难地打下手,剩下的不就只有韩非一个? 虽然知道韩非现在来韩国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但也要试试看啊,反正嬴政才颁布招贤令,就算来找韩非刷一波印象也都是好的。 为秦国,他可以说是煞费苦心了。 韩非摇摇头道:“担不起此评价。” 他虽然恃才傲物,但这些年因为遇见的挫折颇多,脾气也稍微变得好了一点,而且所谓的世之贤人,评价实在是太高,韩非觉得,自己还配不上这称呼。 读书人,还是很有尊严的。 叶孤城却道:“现在咸阳城中,需要法家大师坐镇。” 法家?韩非没有一皱道:“我怎么听说,秦国现在重儒?” 叶孤城摇摇头道:“法家为秦国国本,非一日可改,更别说法家有法家的好处,只要使用得当,于国有利。” 韩非道:“我为韩国人,你就不怕我到秦国之后,用什么计策?” 叶孤城一听,便知道他有点被自己说动了,立刻道:“若他看不透你的计策,只能证明他判断太差。” 他知道韩非说的是嬴政,所以他回答的也是嬴政,但因为他与嬴政的关系实在是情同父子,韩非听在耳朵里,只觉得两人之间有种说不出的亲昵。 韩非欲言又止,他自己是写驭下之道的,所以当然知道叶孤城同嬴政的关系已经亲近得过分,但是以他的身份也不好多说,甚至叶孤城对他发出的邀请也不能正面回答。 只是道:“再说吧。” 毕竟,他能不能入秦,这可不是韩非自己能决定的,韩国的朝堂再昏庸,这点事儿也是要告诉他们的。 而且韩非毕竟是个爱国的韩国宗室,这一重身份,让他不能同天下读书人一样先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即使不被重用,他也是心向韩国。 但就算是韩非都没有想到,他们国家,竟然比自己想象得还要糟糕一点。 因为惹火了韩王,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出门了,读书人都知道的事情能够通过小童知道不错,但是对韩国来说更为机密的事情,却与他没什么关系。 叶孤城挑眉道:“你莫非不知道,郑国入秦一事?” 韩非大惊道:“什、什么!” 惊讶得结巴了。 他被这名字,以及其背后的含义给吓到了。 叶孤城也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道:“我先走了。” 他道:“如果你什么时候改变了主意,随时能来找我。” 不管韩非入秦国,是另一个疲秦计还是别的什么缘故,只要他愿意进入秦国,对现在的秦国来说就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 叶孤城走了,只有韩非一人因为叶孤城话中的信息量而坐在原地兀自思考。 郑国,是韩国的水工,以在秦国修了郑国渠扬名于天下,而郑国渠则是能与都江堰相提并论的大型水利工程。 按理说,有郑国这样的水工大家,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小心翼翼地珍惜,偏偏韩国认为此人在国内会消耗国力,所以把如此大家献给秦国,让他修建水利工程,认为可以消耗秦国的人力,物力。 此之谓疲秦计。 一开始就知道韩国“妙计”的叶孤城,也是很无语了,但正是因为韩国的愚蠢,让他想起了曾经的同学,韩非。 据说他在韩国内不仅得不到重用,还很被韩王嫌弃。 恰好秦国现在正在寻找法家大能,以平衡朝廷上之局势,谁叫秦国虽然信奉法家,却也很多年都不得推成出新,还保持着早年的法家观念。 叶孤城明明记得,第一个提出中央集权的就是韩非,虽然在未来中央集权被认为是封建糟粕,但是现在不得不说是划时代的一笔。 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韩非的死法,一是弹劾姚贾而被报复将韩非关入大牢,二则是李斯嫉妒将他毒死。 就算韩非主张存韩,光是看他的才华就知道,这人活着绝对比死了好,实在不行,就算是圈着著书立说都对国有裨益。 叶孤城不得不感叹,这世界上大概很少有人比他更加担心秦国的未来了。 经济得到发展,有更多的贤能之士入秦,嬴政的雄才大略,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得到的结果可不仅仅是蝴蝶扇动翅膀在地球另一边引起风暴,秦国现在已经露出爪牙对山东六国虎视眈眈,然而,这统一的时间比历史上所记载的早了将近十年。 想来只要郑国渠完工,秦国又多出大量重劳力,接着整顿内务再休养生息一段时间,就真的要磨刀霍霍,统一天下了。 而叶孤城现在所做,无非就是让统一的过程更加平稳,不多生事端。 五年,他想,最多五年,定会开始统一大计。 当叶孤城远在韩国的时候,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无动静的梁山宫又再生事端。 风言风语流传到了咸阳宫中,说梁山宫闭门许久,无一点消息,说不定太后已经死了。 等消息传入嬴政耳中,并没有花太长时间,他虽然日日学习处理政事,没有太多时间八卦,但是身边却跟了个神出鬼没的赵高。 赵高常年被叶孤城所震慑,以他在嬴政心中的重要程度,若是其他宦官早就开始玩弄权势,但是他本人却还老老实实的,只是充当嬴政身边忠实的耳报神。 朝廷上才流言四起,他就到了嬴政耳边,对他悄悄说道:“梁山宫有异。” 嬴政眉头一挑道:“什么?” 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从人的口中听见梁山宫这个词了。 赵姬存在与否,对他来说一点区别有没有。 赵高道:“小高子听见别人说,梁山宫大门久闭不开,说不定太后已经死了。” 嬴政眉头一皱淡淡训斥道:“荒唐。” 赵高立马跪了下去。 嬴政道:“太后久病,若是忽然出事,定然会令人派我前去探望,哪有人死了我都不知道的道理。” 他毕竟是秦王。 赵高道:“但我却听说,梁山宫中的宫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宫外行走。” “太后的用度,也并未到咸阳宫中支取。” 这就有点严重了。 赵姬是个开销挺大的人,咸阳宫定期送到梁山宫的钱财根本就不够她使用的,她的宫人一没有钱就回来咸阳宫要钱,这已经成了惯例。 但是最近一段时间,咸阳宫中分给梁山宫的钱竟然就足够,简直就是破天荒的事。 难道是生病要用的钱比较少? 但也不见得梁山宫来找太医啊! 他原本以为赵姬生病只是对方不想见到自己的托词而已,之前赵姬也是以相同的理由拒绝自己的探望。 还是去看看吧。 秦王的车架久违地停在梁山宫的门口。 正如赵高所说,宫门大门紧闭,与咸阳宫完全不同。 从外面看来,竟然感觉不到这里有人气,配合这里的凉风,只觉得鬼气森森,宫中真有人居住? “嘎吱——” 门被推出了一条小缝。 一幽灵似的宫人走了出来,衣服穿得整整齐齐,脸色苍白,瞳孔过黑,虽知道“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看着这宫人,也会觉得他身上缺乏活人的人气。 怎么说,就好像宫门内是另一个世界一样。 浑身上下都没有色彩的宫人对嬴政道:“太后不见人。” 平板语调,好像被设定好的机器。 赵高道:“大胆!” “王上乃太后之子,哪有不见的道理?” 宫人眼中流露出了惊讶的色彩,这是活人才会有的神色。 前几次,只要一说这句话嬴政就走了,毕竟,他自己也一点都不想见到赵姬,但是今天,事情似乎发生了变化? 他摆出了秦王的谱道:“这世上,还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 大步流星,竟要硬闯! 宫人大惊道:“等等!” 却发现自己已经被跟着秦王来的护卫架住,不可动弹。 眼睁睁地看着嬴政进了宫殿。 甫一进宫殿,他就露出了难以言喻的嫌弃表情。 明明宫殿很大,却充斥着一种不可言说的味道。 这可能与空气的长期不流通有关,梁山宫本来是用来欣赏大自然景色的宫殿,这回却窗门紧闭,明明是在正午,宫殿内却如同在黑夜,黑黝黝的,恐怖极了。 嬴政命令道:“大开门窗!” 宫殿中终于有了阳光。 但他却没有想到,在光线洞穿宫殿的同时,从宫殿深处,竟然传来了野兽的嘶吼之声。 众人脸色都齐齐一变,这里是梁山宫,怎么会有这种声音? 再看嬴政,脸上已经有了冷然之色。 他道:“进去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小广告] 今天整理了一下后文的大纲,大概在12月底或者一月初这篇文就能完结了 所以,在这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就是原山海怪物志,因为被吐槽这名字肯定没人点,思考了一下还是改了orz) <INPUT TYPE=but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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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嬴政忍不住皱眉头以袖子捂口鼻的味道扑面而来,很难形容这究竟是什么味道混合而成,好像有人身上的异味, 有排泄物的味道,有血的味道,也有试图将这些味道全部压下去的香料的味道。 香炉被点燃,袅袅香烟从炉中散出。 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忽然冲了上来,还没等到嬴政看清楚这女人是个什么模样,就被跟着嬴政来的护卫给挡住了。 两个壮年男人,将一个女人给拿下。 她的头发披散下来,将脸遮挡住,除了脸以外的位置也无法让嬴政判断出这是什么人,毕竟在他印象中赵姬还是一个美妇人,而现在这女人,说是骨瘦嶙峋也不为过。 看她的皮肤,就如同皱巴巴的树皮,想来女人的年纪应该很大了。 但就算这女人嬴政并不认识,萦绕在他心头的不详预感却没有减少,他沉声道:“将头抬起来。” 老妪动都不动,扣着他的两护卫只能借助外力,将女人的头强抬起来。 头发散乱在脸颊两侧,但多多少少终于能看见这人的脸了。 看见一张意料之中的脸,嬴政竟然没有惊骇,因为他刚才就已经猜中了,现在不过就是肯定一下他的猜测而已。 嬴政道:“有没有人上来与我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抬头,一双鹰隼似的利眼直指藏在阴影中的女人。 是莫胡,她的身体蜷缩在一起,小心翼翼地藏身在阴影之中,存在感几乎为零。 但即便是这样,也没有躲过嬴政的观察。 人都被指出来了,除了出来,她自然是别无选择。 憔悴了不少的莫胡跪到在嬴政面前。 嬴政道:“我记得你是太后身边的宫女?” 莫胡低眉顺眼道:“是。” 嬴政道:“那你说说,现在这是怎么一回事?” 莫胡道:“太后疯了。” “疯了?” 嬴政的语气微妙极了。 他道:“之前不是说病重,怎么现在就疯了?” 莫胡没有说话,她也没什么话可说的。 一个谎言总是能拽出一大连串的谎言,但是现在其中的一个谎言已经被戳破了,剩下的,就算她有几条舌头,都不够辩解的。 反正,事情已经这样了。 嬴政道:“所以之前说太后病重也是假的?” 其实也不能说是假的,毕竟人都疯了,可不就是病重? 莫胡道:“是。” 嬴政还是很淡定。 他道:“说说看,人怎么疯的。” 莫胡不说话了。 之前就说了,为了圆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作为支撑,他们不敢说出赵姬是怎么疯的,就是因为如此。 总不能说是因为情郎死在了她的身上所以疯掉的吧。 那么之前,她为什么要找情郎,与情郎在宫中干了什么,而他们又有多胆大包天,竟敢对太子傅下手,这些事情,比赵姬疯掉还要严重。 莫胡既然能成为赵姬身旁的宫女,就是因为她的聪明才智,以她所见作为依据判断,嬴政本人对赵姬早没有什么母子情感,在母子情感之上有很多东西,比如说秦国的面子,又比如说赵姬到今天为止的所作所为。 她清楚,叶孤城对嬴政很重要,如果真的深究嫪毐之事,十有**能查到他们对叶孤城身边的人做了什么,毕竟嫪毐与赵姬办事时一点保守秘密的心思都没有,光是在梁山宫中知道的就有不少。 莫胡想,她现在不能说话,如果真让嬴政知道了这些事,比知道赵姬疯掉还要难收场。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以莫胡的想法为转移,嬴政想要知道一件事,并不是莫胡不说就能不知道的,她虽然口风很严,但那都是没有经过严刑拷打,真正能保守住秘密的只有死士,而莫胡虽然年轻聪明,却没有死士的魄力。 嬴政道:“不说?” 光是看莫胡的表情,他就知道对方已经有所决断。 嬴政哼哼一声道:“好吧。” 莫胡一惊,难道自己已经被放过了。 嬴政手一挥道:“带走。” 不仅仅是疯癫的赵姬,还是梁山宫中的宫人。 他倒要看看,这里究竟出了什么事。 咸阳宫中多了一位“客人”。 这位客人被嬴政悄悄安置在属于秦王妃子的后院之中,然而现在因为后院并无什么妃子,居住的多是秦庄襄王当年的妃子,可以说人是非常之少了。 无论是哪个年代的后宫,都有些令人害怕的传说,自古以来枉死的妃子只多不少,尤其是人迹罕至的冷宫,如果有了什么声响,只当是鬼魂作祟,也没有什么人敢进去的。 将疯了的赵姬安置在无人去的冷宫正合适。 同样从梁山宫中带出来的宫人,一部分进入了大牢严刑拷打,一部分则是留在赵姬身边,战战兢兢地照顾已经没了神志的太后,当然,嬴政绝对不会让他们单独呆着,还有不会说话,如同雕塑一般的宫人看管着他们。 太医被悄悄地带入后宫,然后再静悄悄地出来,在嬴政面前战战兢兢地下最后判断,就算是知道新王雄才大略,忽然碰见这样的王家辛秘,他们也很怕自己被杀人灭口。 好在嬴政对他们的态度还算是不错,最起码没有表现出要杀人的冲动,即使他们表示自己医术低微无法医治也并没有为难他们,而是将人放走了。 嬴政无法,只能对赵高道:“去民间看看,寻找有没有能让太后恢复神智的医师。” 赵高点头,随后道:“这事,是否要让吕相或者叶师知晓?” 嬴政顿一下道:“叶师远在韩国,吕相日理万机,切勿以此等小事麻烦他们。” 俗话说的好,家丑不可外扬,要是叶孤城在,嬴政或许会愿意分享一下赵姬的问题,但是吕不韦,还是别去打扰他了。 也正是因为此,他才错过了最好的杏林圣手。 无论嬴政去找吕不韦或者叶孤城,十有□□都会被带到西门吹雪身边吧? 什么病,如果西门吹雪不能治,那恐怕就没有人可以治疗了。 都说是大隐隐于市,市井间确实会有一二能人,就算是宫中的御医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但是更多的都是江湖骗子,以欺骗百姓攫取金钱,想要从他们中分辨出少有的真正有能力的人,并非易事。 所以嬴政将任务交给了赵高。 小高子跟在他身边多年,其他不说,眼力是练出来了。 赵高对来自嬴政的命令不敢不重视,他先亲自去了一趟黑冰台,将民间医者的名字拉了一份单子出来。 千万别小看这存在不知道多少年的谍报机构 ,可以说,他们知道秦国内的一切秘密,黑冰台的人无处不在,作为国家机关,每天向中枢系统运送不知道多少重要情报。 赵高拿到的单子是筛选过一遍的,很明显的江湖骗子并不被包括其中,剩下的都是多多少少有点本事的,排在最上面的,则是灞下学宫的学生徐君房。 他看着来历还有点吃惊,灞下学宫的学生竟然也帮百姓看诊?怕不是墨家的人吧? 要知道,这年头的医还算在百工的行列中,正儿八经的读书人才不会去学习什么医术,百家之中有可能会学习的,也不过就是亲近百姓的墨家人罢了。 但是一看他隶属阴阳家,赵高就觉得有些古怪了。 算了算了,他想。 先去看看此人究竟有什么能耐吧。 徐福没有居住在学宫中。 灞下学宫的待遇非常好,不仅给学生发钱,保证他们不受生计所迫,还给他们提供住处,自古读书人多贫困,学校的低保措施起码可以让他们衣食无忧,一心向学,如果学问做的好了,甚至还有额外的金钱奖励,若不是这样,他们怎么也不可能心无旁骛地做学问的。 但徐福比其他的一众同学,可以说是非常富裕了,不仅不需要住在学校中,还在渭北有自己的小院子。 渭南与渭北已经开辟出了一条相互连接的道路,叶孤城秉持着想要富先修路的思想,在秦国境内修了不少路,比起之前颠簸到坐在马车中都东倒西歪的道路,用水泥新铺的大路十分平整,大大地改善了秦国内的交通运输情况。 也正是因为他的路,让渭南渭北都连接起来,学子如果居住在渭北想要到渭南,也不过是一刻的功夫。 渭南因为要保护自然风貌,并不允许百姓随意建屋子,这里的房价可以说是六国之最,寸土寸金,想要住在这里,非富豪不可。 道路的修建,也为了居住在渭北的学子提供了便利。 赵高先去灞下学宫找人,得到了徐君房今日休沐的结论,又听说他休沐之时总在渭北看诊挣钱,就立刻马不停蹄地到他家。 早几年的秦国百姓并没有看医生的概念,只有有钱人家的老爷才会在生病时请医师,但那都是□□,但是这两年,考虑到此时代人多夭折,平均存活年龄只有35岁,国家又急需青壮年,几番思考之下,叶孤城竟然在秦国提出大力宣传医疗的作用,并且由国家补贴,降低看诊费用,让大部分人都看得起医生。 费用虽然说国家补贴,却并不是从国库中走,而是走嬴政的私人帐户,嬴政现在可以说是富得流油,毕竟手握造纸术,还有炭笔毛笔两大宗,渭南的生意也做得很好,他自己的私库应该比国库还要有钱。 青壮年人手不足的问题困扰了秦国很多年,一听见叶孤城同他说做好医疗说不定能提高平均存活年纪,二话不说就允许了医疗补贴。 事实上,他提出的建议还是挺有效果的,也就是几年的功夫,在百姓有了自主找医生的概念之后,国民平均存活年龄已经提高了五岁不止。 可以说是非常显著的进步了。 大部分的医院都是国家建造,但也有少部分是民间有名的医师,选择一处宅子给人看诊,虽然他们没有接受什么国家补贴,但因为来看病的百姓变多,即使压低价格也是有赚头的,徐君房因为看病见效快,花的钱比别人少,在百姓中颇有人气。 等赵高找到他时,就看见一挺小的院子,有百姓在进进出出。 他鼻翼两侧动动,闻到了一股药味。 虽然赵高不是专业的,闻到这味道,也对徐君房认可三分。 说不定不是出来装神弄鬼的? 他排队进入院中,等到前面的人看好之后就坐到了徐福面前,徐福将赵高从上到下打量一遍,觉得他气色实在很好,便道:“你哪里有问题?” 赵高道:“我哪里都没有问题。” 徐福道:“哪里都没有问题,找我来做什么?” 赵高道:“因为我想请你去看一个人?” 徐福道:“我不看诊。” 赵高只是笑了一下,不说话。 他道:“疯病,你可能治?” 徐福道:“疯病?” 赵高道:“人同野兽一行好叫,四处撕咬人,又有时安静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这可不就是疯病?” 徐福道:“也可能是犯了癔症。” 赵高道:“随便你叫什么名字,就说说,这能不能治。” 徐福皱眉头道:“不好说。” 赵高道:“此话怎讲?” 徐福道:“如果是癔症,只要让他回神便是。” 他看向赵高道:“这样的人,多半是看见了什么东西,被吓住了,一时回不过来罢了,等他接受了现实,不就自然而然地回来了?” 赵高的眼神闪了闪。 虽然那些宫人还没有交代清楚,但他已经知道赵姬是受了什么刺激所以才忽然疯了的,按照这读书人的说法,岂不就是癔症。 这样的话,应该还有能够恢复原状的余地? 赵高道:“如此说来,是能治?” 徐福道:“要等你把病人带到我面前才行。” 赵高道:“用不着。” 他稍微拍拍手,从门外又有两人进来,猛地到徐福身后,将人架住了。 徐福:! 赵高微笑道:“只能请先生,走一趟了。” 徐福口呼:“你们想要干什么。” 但是暗地里却露出了一个笑容。 他知道来人到底是谁了。 以黑带覆面,保证徐福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什么地方,一路被两个大汉绑着,到了无人所知的房屋之中。 一进屋子,他就闻到了一股异味,久病之人常有这味道,因为长时间在通风不好的阴暗屋中,晒不到阳光,才会有这味道。 “呜呜——呜呜——” 有人在不断挣扎,但是她的嘴好像被堵上了,所以什么都说不出来。 赵高道:“失礼了。” 随后解下了男人眼上的黑带子。 一个披散着头发,不断挣扎的女人印入徐福眼中。 他道:“这是?” 赵高微笑道:“这就是需要先生诊治的病人。” 徐福看了他一眼,好像是被局势所迫,认识到自己绝无可能逃走,反而慢腾腾地坐到赵姬面前,开始帮她看病。 他在芈旦手下这么多年,对方又无论做什么事都不避着他,长时间下来,早就将对方的本事都学会了,又加上徐福自己也有奇遇,得到了学习阴阳之理的宝典,在灞下学宫更是师从有名的博士,到现在,竟然已经成了方士中能力最强的那一类,只不过他为人低调,并没有人知道徐福的本事。 他早上出门前给自己算了一卦,解读出来,很有几分意思,大概是说他追求已久的今日终于会有突破,徐福自己琢磨了一会儿,实在不知道他自己在追求什么,说实话,他想要的东西很多,但也没有那么多。 然后赵高就来了。 他只看一眼,就知道现在这被捆在榻上的疯女人是赵姬。 他看人与常人看人不一样,为什么徐福血统低贱年纪轻轻却在阴阳术上有如此成就,靠的就是一双阴阳眼。 在阴阳道上,这双眼睛简直就是至宝,多少金银都换不来的。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是特例,他们的眼睛不叫阴阳眼,叫外挂,但是徐福可是实打实的,天生天长得阴阳眼。 这眼睛不能看见鬼怪,因为这世间好像并没有鬼怪的存在,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他能看见人的气运。 赵姬即使疯了,到底也是秦国的太后,而秦国,根本就是被天明眷顾的国家,咸阳宫上空的紫气就是证明。 徐福从来不怀疑这个国家最后能够统一六国,因为天就是这样预示的。 疯了的赵姬身上萦绕着淡淡一层紫气,这紫气并不属于她,而是属于国运。 因为她曾经有亲政的机会,所以紫气才会缠绕她身,但因为机会被浪费,现在萦绕在她身体周围的气稀薄到简直不能看的地步。 徐福以熟练的手法扒开赵姬的眼皮,看看她上下眼睑,又号脉。 如果他只是一个简单的医师,光是看这些应该看不出什么名堂,也不知道怎么拯救一个因为过分刺激而疯掉的人。 他的眼睛微微闭上,睫毛下垂,如同一把小扇子。 但赵姬是被紫气环绕的人,这样的人因为紫气温养三魂六魄比正常人要坚固不少。 她无非就是被吓到了,吓到三魂六魄动荡,如果施法让她的魂魄归位,应该就能让人恢复神智。 但是徐福现在并不是很想暴露自己属于方士的一面,因为宫中还有叶孤城的存在,他在灞下学宫远远看过那男人,如果说自己拥有一样眼已经脱离了普通人的范畴,那人就已经快要羽化而登仙。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身上萦绕的,不仅仅是紫气,还有刺目的金光,仿佛国运都系之一身。 光是看见叶孤城,就让他浑身上下警铃作响,不断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在这男人面前施展阴谋诡计,也千万不要让他抓到自己的把柄。 并不知道这想法产生的原因,或许,只是一种直觉罢了。 直觉告诉徐福,离叶孤城远一点。 但他都能看见秦国的气运了,让他做一普通小民想想也很不甘心。 他思来想去,准备试着治疗一下太后,如果能成功的话,多少能够在秦王心中留下印象。 加油徐福,你是最棒的! 当叶孤城从韩国回来时,秦国的朝廷又有了新的变化。 因为招贤令的出现,有更多的能人涌入秦国,而宽政也逐级被秦人接受,虽然他们并没有因为政策放宽而对自己放松管理,但是才入秦国的外国人却因为宽政策而松快不少。 咸阳城中紧绷的气氛因为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光是呼吸着宽松氛围下的空气,叶孤城的心情就好上许多,心中飘舞着蓝色泡泡,让西门吹雪对他频频侧目。 西门吹雪嘴角带上了一点儿笑意,但或许是为了保证他威严的形象,笑意被他强压下去道:“你现在很高兴?” 叶孤城看向西门吹雪,心想你怎么知道我高兴,但还是很老实地点点头道:“是。” 西门吹雪道:“是因为秦国?” 叶孤城道:“不错。” 两人对于秦国的情感是有区别的,西门吹雪此人感情淡薄,又会破碎虚空,唯一能让他产生特殊好感的也就是陆小凤传奇世界,而且仅限于万梅山庄,出了万梅山庄,哪里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一点归属感都没有。 不,现在的话,能让他感觉到有归属感的地方又多了一个。 想到这里,他正大光明扭头看向身边的叶孤城。 只要有叶孤城在的地方就能让他感觉到安心。 他现在并不是拘泥于自己在什么地方,而更重视自己身边的人是谁。 西门吹雪之前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但是现在他却突然能感受到“此心安处是吾乡”的真正含义。 他现在可以说是正儿八经的,心系某人于一身了。 虽然无形撩的叶孤城还不知道。 因为在他心中,西门吹雪和他是知己啊!既然是知己的话,无论多亲近都是理所当然的吧? 知己:不……我没有……我不是。 知己也是非常冤枉了。 叶孤城心道,看着秦国一天一天地走向富强,他也很激动啊。 他自己信奉能够让天下天平的王道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享受了一把挣钱发家致富的爽感。 叶孤城:啧,果然人都是会沉迷于建功立业的。 他觉得自己特别适合走起点流! 西门吹雪:??? 起点流是什么? 还好西门吹雪已经学会听见什么都默默地咽回去,他只要知道叶孤城心情很好就行了,两人也不及,干脆就在咸阳的大街上慢悠悠地走。 这世界对他来说就纯属是陪着叶孤城度假的,西门吹雪有预感,他的机缘在下一个世界中,只有再度破碎虚空,他才能在封神路上有新的突破。 好在之前与叶孤城的生死对决让他直接进阶,并且在封神路上走了一大截,几年的悠闲时光并不会对他造成什么影响,相反,他现在还挺享受同叶孤城在一起的悠闲日子。 修炼无情道人的感情向来极端,要不是没有,如果能被他记在心中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更不要说已经过了斩情这一关,现在叶孤城对西门吹雪来说早就变成了独一无二的存在,与他呆在一起,西门吹雪一点都不觉得是浪费时间。 之前叶孤城说了什么新词? 他想,对了,是约会。 西门吹雪觉得,约会挺好的,挺让人愉快的。 “嗯?” 叶孤城一抬头。 在咸阳城的大门口,聚集了很多很多人。 这里的人流量本来就很大,要知道,在一系列促进经济的措施之下,咸阳城已经成为了战国七雄中最大最有名的都城,不仅仅是秦国人总是在咸阳城中进进出出,其他国家的人也是如此,更有外国的商人远道而来,专门在咸阳城中行商。 但就算是咸阳城热闹,也不应该在门口就有这么多人,虽然他们没有堵住大路,人们还是来来往往,但抬头就能看见黑压压一片人头,也挺让人好奇那里发生了什么。 西门吹雪不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性格,但叶孤城却是,他真的特别想去看看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然而想到自己冷艳高贵的外表,就觉得与凑热闹这个属性很不符合。 虽然知道在西门吹雪神魂附着的那些年,自己表面的伪装早就丢了个干干净净,但偶尔叶孤城还是会挣扎一下,表示自己还是一个高洁的小仙子,所以现在,只能强按捺自己蠢蠢欲动的好奇心,就是不上前。 西门吹雪甚至看都没有看叶孤城一眼就对他道:“我们去那里看看。” 叶孤城:!面子上矜持了一下,装傻道:“哪里。” 西门吹雪眼中的笑意都要溢出来了,但是他知道,绝对不能让叶孤城看见自己的表情,要不然他是要尴尬的。 为了叶孤城不尴尬,他也是煞费了苦心。 西门吹雪悠哉道:“就是人最多的一处。” 叶孤城矜贵地点点头道:“好。” 这次可不是他要去凑热闹的,是陪西门吹雪一起去看看! 美滋滋。 西门吹雪不仅是眼睛里有笑意了,心中也溢满了糖。 比他当年在应天开的糕点铺的甜食都要甜。 叶孤城:? 忽然看见了粉红色的泡泡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心中忽然产生了可怕的猜测,难道这粉红色的泡泡是西门吹雪发出的? 侧头看西门吹雪一眼,发现他的表情还是一眼的严肃,应该不是吧? 再一看,粉红色的泡泡不见了。 叶孤城忽然安心,果然是自己的错觉。 西门吹雪怎么可能发出粉红色的泡泡呢? 又不是坠入爱河。 城门不可能无缘无故围很多人,等叶孤城走到附近,就看见了在城墙上贴着的几大张纸。 这才是让众人围在这里的“罪魁祸首”。 他的目力很好,是不受现代电子产品荼毒过的那种好,更不要说是古代成名剑客的眼睛都很不错,如果连人都看不清,怎么知道自己要刺谁,不能刺谁? 隔着许多人,他就能读到纸张上的大秦篆。 ——吕氏春秋 叶孤城了然,这书,原来现在就已经出现了? 他还记得吕不韦找灞下学宫的人以及他手下的门客一同编纂吕氏春秋的初衷,不就是为了在文学荒漠中创作一片绿洲。 比起山东六国,之前几百年间并不是很在乎本国教育的秦国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文化沙漠,什么拿得出手的文人都没有,更不要说是有名的术。 这在种情况下,吕不韦决心要给秦国编纂一部能够流传千古的书,这就是吕氏春秋诞生的雏形。 无非就是想要本国的文化更加繁荣昌盛罢了。 嬴政也知道这件事,甚至可以说,在听说了吕不韦的初中之后,他大为感动,为了秦国对吕不韦郑重道谢,直言,他有什么想要的人才就尽管搜罗去,或者说自己能对吕不韦起到什么帮助就尽管说来。 他一定会大力支持。 想不到这书这么快就被编纂出来了,叶孤城想。 正巧,吕氏春秋才被张贴一会儿,张贴几张大纸的人还没有离开,反而喊出了吕不韦的要求。 “若此书有一字可改,赏千金。” 西门吹雪挑眉道:“这就是所谓的一字千金?” 叶孤城点点头道:“正是。” 一字千金的典故,就是从吕氏春秋来的。 可以说是非常的有魄力的。 这句话落入人群之中,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千金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很了不起的财富,也只有对自己编纂书非常自信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显然,吕不韦认为吕氏春秋已经完美到了没有可改变的地方。 他这重自信对叶孤城来说是好事,对秦王来说是好事,但是对天下的很多读书人来说就是他狂妄的证明。 吕不韦不过是一届商贾,就算是已经官至相位,也无法磨灭他的出生,这年头虽然还不想未来一样过分的重农抑商,但是读书人的矜贵已经表现出来了。 这群因为自己身份而自鸣得意的人,在未来就会成为“酸儒”群体中的一员。 他们都卯足了劲儿想要从吕氏春秋中找到可以改正的地方,不仅仅是想搓一搓吕不韦的傲气,更有对金钱的渴望。 但吕氏春秋文字之精妙,无法从中挑出什么错误,纠结之下,只能从大方向立意上鸡蛋里挑骨头。 有读书人朗声道:“我见吕氏春秋,以道家为中心,却在其中收纳了儒墨阴阳等百家思想,同秦国的立国之本法家不仅不符合,甚至都无自己的思想,不足为一家之言。” “这样的杂论,竟然也能张贴在咸阳门之下,岂不是为天下人耻笑?我们秦国难道真没有一个有本事的读书人?” 有人听他话,立刻反驳道:“此言差矣,搏百家之所长乃此文精妙之所在,又怎么能成为缺憾?” “秦在商鞅之后以法家立国,然在这些年中,也多多少少参合了其他各家的思想,王上加冠之后不仅重开招贤令,也放宽的秦国的法度,其效果肉眼可观之,秦周人处原本□□频发,但是近些日子却很少听闻那里出事,岂不就是宽律法的好处?” “以秦现在之势,并吞六国指日可待,然若要求其他国人能够一起遵守秦法,并不可能,国之风非一日两日可改正。” “然,苛政生乱,若律法过于严苛,只会让他国之人心怀怨愤,一时虽然看不出,但等时间久了,积怨已深便会成为隐患,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想要真正实现伟业,必须从小处做起,积微成巨才能成就大事。” 那人一锤定音道:“吕相的吕氏春秋,不仅说不上是不足为一家之言,反倒是百家言论的精华所在,只有海纳百川,才能完成统一大业。” 众人听此人一言,都陷入沉默,在短暂的沉默之后,有人爆呵一生道:“好!” “好!” “说的是!” 百姓被那一声好惊醒,接二连三地也叫起好来。 他们秦人性格向来质朴完全,又胸怀广阔,虽然不能要求其他国家能够同他们一样,却也有接受他国之人的胸怀,正因为这样善于接受的宽广心胸,秦国的朝堂上才会有那么多的外国人能够施展才华,要是在其他国家,在朝堂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定然是本国之人。 秦人向来因为自己等人宽广的心胸的自豪,现在又听闻吕氏春秋是这样一本能够代表秦国精神的书,又怎么能够不称赞?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看见周围秦人的反应,说不震撼是不可能的,毕竟两人一个在朝廷上活动,一个干脆就活在一个人的世界中,怎么看都与市井之人不搭边。 但是现在,忽然看见了周围的小人物原来都生得这样一副宽广的心胸,又怎么会不震惊。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叶孤城想,他终于懂得了这句话的意思,也明白,为什么经济不繁荣文化不昌盛的秦国能够统一六国。 凭借的便是西北大地人民特有的质朴以及宽广的胸怀。 胸膛中,似乎有种激烈的情感在荡漾。 然而,在他所不知道的地方,暗流涌动。 有人看见秦国人在咸阳门内振臂高呼的景象,悄悄道:“吕不韦对国人影响太深,明明他只是一个外国商人罢了。” “他的吕氏春秋,有违国本,若无法家,秦国不为秦国,怎么能让异端邪说在人心立足?” “那嬴政小儿竟然也与他瞎胡闹,果然身上有赵国的血统就不是老秦人了,这小儿坐王位,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为了秦国的未来,公子,下令吧。” 被他们称为公子的人站在人群之中,看着不远处的吕氏春秋,又看见众多秦人欢呼的画面,心中有散发着臭气的淤泥被搅动。 这淤泥代表着他的嫉妒。 秦王本来已经是他来做,至于吕不韦不过是一届商人罢了,竟然在秦国能够一呼百应? 要不是吕不韦当年的考题,嬴政怎么可能当上秦王? 他的眼神闪了闪道:“好。” 他所做的,可也是为了秦国的未来啊。 一个并不让人期待的,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广告】 本文大概12月底完结,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就是原山海怪物志,因为被吐槽这名字肯定没人点,思考了一下还是改了orz)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0 12:19:18 twobelight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0 12:30:11 呆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0 12:38:18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10-20 12:56:18 瓶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0 18:38:46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0 19:28:39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历史节点这个词有许多种意思。 广义上, 可以被理解成一种认知结构,从纷繁、外化的各种细节中,发现历史变化的结构和规律。 狭义上, 则被理解为重大历史事件, 比如说身为一战□□的萨拉热窝事件,又或者是公元前2070年夏朝的建立, 让中国从原始社会转型为奴隶社会, 这也是历史节点。 叶孤城现在所面对的虽然不是让中国从奴隶社会转型向封建社会的历史节点, 却也十分重要。 因为这关系到嬴政对他的信任。 一个没有回答好,说不定就会走向秦二世而亡的悲剧未来了。 他可还记得,破碎虚空到春秋战国之前,偌大的秦皇地宫, 以及拉着自己要他陪葬的秦王嬴政, 还有看似同秦始皇有一段联系的忠臣徐福。 所有人都希望他留在秦皇地宫中。 叶孤城也好好思考过,他要怎么做怎么样才会真的打出bad ending的结局,但同时又经常觉得,以自己现在和嬴政的关系, 结果定然会有改变,因为他确定自己拥有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嬴政的信任。 这可是十多年堆积出来的坚定的信任,想要动摇两人之间的信任柱,绝对不是简单的事情。 然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历代雄才大略王者的通病就是多疑,而嬴政是他亲自养大, 没有人比叶孤城更加清楚对方也同样有多疑的毛病,更不要说权利这种东西是可以异化人心的,很多王者在登上皇位之前还可以说是心胸宽广的人物,但是在功业已成后卸磨杀驴也是常有的事情。 他并不能保证,嬴政未来会不会成为这样的人。 所以当他看见自己一手带出来的少年王者板着脸询问自己是否知道赵姬有关的事情后,叶孤城就意识到,这问题他必须好好对待好好回答。 要是回答错了,说不定就会在两人的信任之柱上留下一道不可磨灭的痕迹。 叶孤城思考一会儿承认道:“略知一二。” 嬴政道:“略知一二是指知道多少?” 叶孤城道:“太后得了疯病,我是知道的。” 嬴政道:“为什么我身为秦王,身为他的儿子不知道这件事,但是你却知道。” 嬴政在质问的时候还挺受伤的,并不是出于“臣子以下犯上”的气愤,而是觉得叶孤城不信任自己。 因为不信任自己,所以才会不告诉他,要不然太后得了疯病多重要一件事啊,怎么可以不让他知道呢? 他明明已经亲政了,已经有足够判断是非的能力的。 叶孤城顿了一下道:“不告诉你,是因为不想要这件事影响你。” 嬴政道:“不过是一个不参政的太后,能有什么影响?” 叶孤城只看一眼,就能发现对方故作平静外表下隐藏着的愤怒委屈,他想想还是准备全盘托出了。 为了圆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支撑,更不要说他现在并不清楚嬴政究竟知道了多少,赵姬并不是一个很能保守秘密的,起码她身边的宫女应该有知道对方做了什么荒唐事,如果自己的说辞同宫女的不一样,不过就是扩大他与嬴政间的不信任。 这么想想,赵姬还真是厉害啊,在正史之中,嬴政同吕不韦的关系破裂就是因为赵姬与嫪毐之间的关系被嬴政所知,而嫪毐又是吕不韦献给赵姬的,如果没有这么一层,吕不韦说不定还消消停停地行新政,哪里会有自裁的结局? 赵姬这女人,可以说是非常有杀伤力了。 两人僵持着,大有叶孤城不说实话嬴政就不放他走的架势。 叶孤城叹了一口气道:“你可知道嫪毐?” 嬴政的表情一僵。 叶孤城心想,这是知道了? 叶孤城道:“你既然都知道了,还要我说?” 赵姬同一个大阴人混在一起,又因为那大阴人死在自己身上而疯了,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说出去,会让天下人耻笑的。 但叶孤城其实抓错了重点,嬴政最在乎的,还真不是赵姬,而是从宫女莫胡口中听见的传言。 赵姬喜欢叶孤城甚至去纠缠都无所谓,但他是以什么理由拒绝赵姬的? 嬴政才知道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 莫胡说叶孤城有龙阳之好,身边跟着的白衣人是他相好。 不是说好是知己吗,怎么忽然变成相好了? 忽然多出一个后爸的嬴政完全不能接受。 他憋了半天,叶孤城差点以为嬴政放弃质问自己了,没想到他竟然来了一句:“龙阳之好可是真的?” 叶孤城:…… 这我就没法回答了。 他实在没想到,这小崽子竟然问了一个如此高难度的问题。 他又抬头看嬴政,发现对方已经绷不住刚才冷淡的表情,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让叶孤城说不出话来。 他刚才还以为他们两人已经快要产生信任危机了,但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样? 嬴政好像只是单纯想要知道自己的性向而已。 所以他该不该回答? 嬴政道:“你不是说你们只是知己?” 他已经等不及了。 叶孤城还在沉默。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做了完整心理建设的叶孤城终于点头艰难道:“龙阳之好,是真的。” 被迫出柜,他的人生完整了。 吕不韦比叶孤城还要慌张。 原本,弄出了吕氏春秋的他春风得意,来到嬴政面前也是向新秦王邀功的,因为他让秦国的文化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然后就看见了嬴政的黑脸。 吕不韦被吓了一跳,他从来没有看见少年王者露出这样一幅表情。 嬴政冷笑着将他带着往宫殿深处走,本来就七上八下摸不着头绪的吕不韦看见躺在床上无声无息的赵姬,连膝盖都软了。 他和嬴政之间可没有叶孤城那么坚固的关系链,一个不好说翻脸就翻脸的。 慌忙之下,吕氏春秋的宣传也交给了其他人,郑国渠也交给了才提拔上来的李斯,自己偷偷跑到叶孤城哪里,就为了打听打听另一个当事人的口风。 然而叶孤城的心情也不怎么样,如果说他平时人就是冷的,现在萦绕在他身边的气更是如同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冷到让人发指。 叶孤城冷冷道:“此事不用担心。” 吕不韦心想,你骗鬼啊! 吕不韦道:“王上的意思是……” 叶孤城道:“王上并不追究我等隐瞒不报之事。” 他顿了一下道:“若有担心的功夫,还不如多去看看郑国渠的建设,或者推广吕氏春秋的作用。” 他道:“虽然吕氏春秋的核心为道家精神,但其海纳百川的性质却可以代表现在秦国的新政,将此书推行到其他国家,虽然可能引起非议,却也能让很多有志之士意识到,秦国政治的改变,想来也能让更多人才进入秦国。 听他的话,吕不韦也点点头,可不是吗? 等等,不对。 他猛然惊醒,自己来可不是为了这件事。 吕不韦道:“王上是怎么知道赵姬已疯的?” 又扯回了一开始的话题。 叶孤城顿了一下道:“太后久不出梁山宫,朝廷上早有些风言风语,王上会发现,不是很正常?” 吕不韦又道:“但我却听说,王上能够知道事情的真相,还是因为赵姬的疯病好了。” 吕不韦有自己打听消息的途径,在咸阳宫中他的人手只多不少,消息也要比叶孤城灵通多了。 叶孤城听见他的话,倒是抬了抬眼皮子,他原本以为嬴政是逼问莫胡才知道的真相,现在吕不韦竟然告诉他赵姬也在其中起到了作用? 但谁都知道,赵姬已经疯了,这时代,还真有人能够治好发疯的人? 他不由想到之前对西门吹雪的询问,当时西门吹雪对他道,受了刺激的人想要恢复正常,还挺难的,这时代的医疗水平应该做不到,所以他才安心不管赵姬,毕竟一个疯了的太后,是绝对不会有威胁的。 但现在…… 叶孤城终于愿意理会吕不韦了,他道:“太后的疯病是怎么好的?” 吕不韦道:“说是从宫廷外找了民间的能手,竟然把太后的疯病给治好了。” 民间的能手? 叶孤城想,还挺让人在意的。 但也只是一点点而已。 他对吕不韦道:“切勿在此事上纠缠,秦国现在正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王上也并未因为此时对我等失去信任,只要做好本职工作便好,不要多想。” 吕不韦勉强点头,但心里却敲响了警钟。 不管怎么样,赵姬终究是个隐患,只希望她的存在没有改变嬴政的态度就好。 在叶孤城走后,韩国的王宫中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 说是争吵似乎有点不太对,因为韩非此人并没有那么能言善辩,为了让自己能说出顺畅的一段话,他必须说得很慢很慢,但是愤怒与急切冲昏了他的大脑,面对韩王不屑的嘲讽,他更加结结巴巴。 结巴的结果就是,无休止的嘲弄。 韩非道:“你不能这样做?” 韩王很不耐烦这个总是反驳他的结巴,即使他的太子挺中意这人也是一样,事实上,他觉得韩非的存在就是为了捣乱。 疲秦计是多么伟大的计划,郑国的存在确实让秦国这些年无法顾及其他国家,剩下的壮劳力都用来修建水利工程,这虽然不能让他们得到足够的时间攻打秦国,因为山东六国每一个国家都在休养生息,但至少,他们现在不需要担心秦国忽然攻打自己。 韩王想,他可以说是为了世界和平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韩非与韩王不同,对方不知道郑国渠的作用,他还能不知道?看看都江堰就知道了。 从民不聊生的巴蜀到有天府之国美誉的都江堰,一共才花了多少年?更不要说最近一段时间天气并不是很好,连同秦国在内所有的战国大国都出现了少雨干旱的迹象,根据阴阳家的判断,只要不出意外,从明年开始就会出现维持很长时间的旱灾,如果郑国渠能够完工,秦国则会成为唯一一个不受到旱灾影响的国家。 而本来就弱小的山东六国只会变得更加弱小。 韩王耐着性子听韩非说完这一席话,慢条斯理道:“所以,你觉得我应该做什么?” 韩非慢慢道:“将郑国召回,,在韩国内大兴水工。” 只有这样,韩国才有崛起的机会。 他接着解释道:“郑国家眷妻儿都在韩国内,想要将他找回应该不是一件难事。” 韩王打断了他,他道:“你是让我把好不容易送到秦国的郑国召回来?” 韩非道:“是。” 韩王道:“你还让我在国内修建郑国渠?” 韩非道:“这是救韩的唯一道路。” 韩王大呵道:“荒谬!” 他的暴呵声足以让任何一个小孩子陷入恐惧,但却无法动摇韩非的意志。 他心里有一杆秤,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他也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看着现在的韩国,就像看一出闹剧。 想到这里,他的眼中不由浮现了悲苦之意,因为他的身份,因为他是韩国王室的一员,即使知道这个国家几乎无药可救,他都要努力去拯救它。 但是没有人知道他的所作所为。 韩王道:“你是想将韩国置于死地吗?” 他咄咄逼人。 “以秦国之力,为了修建水利工程都要举全国之力,以韩国之力,若是修建了这么庞大的工程,几年之内都缓不过来,若是秦国趁机攻打韩国,有没有命可活?” 他道:“只要几日,韩国就会覆灭。” 韩王道:“你说你,有何居心?” 他古怪地笑道:“你既然觉得自己的计策很好,为什么不到秦国去?” 韩非眼中闪过震惊之色,仿佛没有听见韩王在说什么。 韩王道:“我已经听说了,秦国的招贤令,你要真这么能耐,就去秦国好了,我们国家的朝廷上可养不了你这样一个人才。” 他的表情阴狠,可以说是对韩非下了逐客令,由韩王亲口说话的,可以说韩非未来在韩国定然是没有什么发展了。 现在,如果他真的留在韩国,只能让人鄙夷耻笑。 他有些唏嘘,完全没想到自己会有这样的结果。 竟然是被韩王赶去秦国的。 叹了一口气,又回想到了刚才叶孤城专门来劝说他时的画面。 真没想到,这才几天啊,就不得不入秦了。 正如同韩非说的那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干旱之况越来越明显,等到夏种之后,就没有见下过几滴雨了。 西北的夏天,其实还挺热的,天上高高悬挂着一个大太阳,将黄土地晒至干裂,种子都已经被种在了田里,却因为缺少水分,不见动静。 要是干旱持续下去没有改善,夏种的这一波粮食,就可以直接放弃了。 但是与哀号连连的山东流过不同,秦国上下还是挺淡定的,他们的底气并不是求雨,而是因为郑国渠在三日之前已经彻底完工。 现在要做的,只不过是最后检查,以及等待渠内通水罢了。 叶孤城早早便到了泾川瓠口。 秦国为了抢夏种,这段时间,大部分不太重要的事都被搁置,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修建郑国渠,可以说是非常齐心协力了。 别说是叶孤城,就算是嬴政自己都到了郑国渠的源头,当然,他并不需要亲自动手干活,干的工作无非就是慰问百姓,为正在工作中的劳苦大众打一记强心剂。 在秦国,秦王还是非常有号召力的。 瓠口幕府前,云车将台已经搭建完毕,多亏了公输元的技术指导,这将台比传统将台要倒高大沉稳许多,人站在上面往下看,可以说是一览众山小,气派非常。 将近午时,水司马来报,瓠口之外的所有关卡都已经检查完毕,随时能够通水。 只要郑国渠能够顺利运行,秦国的农业就能再也不受天气影响,当山东六国都在因为干旱而元气大伤时,他们反而能够积蓄能量,甚至趁虚而入,一举兼并六国。 虽然他们付出了一点时间与人力,但这绝对算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叶孤城想,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不是吗?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叶孤城身上的神魂已经越来越亮,紫气也越来越多,如果说一开始只是因为捆绑了国运而让他的神魂闪烁着金光,现在他身上光芒的闪亮程度已经足以让阴阳眼的拥有者睁不开眼睛。 只要这个国家能够真正地统一他在封神路上的进程就可以向前迈一大步,但谁能判断这个国家是否真正地统一,这要看天命。 秦国虽然还没有开始统一的过程,但是道路前方的障碍已经被搬走了,只要顺着路一步一步走下去,自然能打出完美的结局。 所以天命判断他所作所为皆为正确。 在叶孤城不知道的时候,他的道路已经走了一大半,很快就能打出happy ending结果。 潜藏在神魂中的封神榜打了个嗝。 国运吃太多,有点消化不良。 且不谈国运一事,当水司马告诉嬴政一切正常时,他的表情称得上是喜上眉梢。 正午的太阳逐渐爬到人们的头顶上,众大臣站成正方形的方正,列于将台后方。 “吉时已到!” 吕不韦浑厚的声音响起,而嬴政而已登上了讲台。 “秦王击鼓告天!” 国师列于秦王之后,祭告上苍。 在成为秦王之后,嬴政已经知道了许多有关于阴阳之学的事情,也知道了咒法的存在,这些力量,如果说是人类本身就拥有的也太过傲慢,他宁愿相信这些力量是来源于神本身。 所以,国师的职业中就包括了一些神神叨叨的部分,当然考虑到叶孤城的形象,并不需要他站在台上跳大神。 只要假惺惺地上柱香就可以了。 嬴政手持鼓槌,把牛皮面敲得轰隆隆作响,恰好泾川瓠口在峡谷之中,他击鼓的声音甚至能压过泾川的水声,在峡谷之中回荡。 “泾水河渠,定名郑国渠——” “泾水河渠,定名郑国渠——” 第一声由嬴政喊出,第二声则是负责传达他话的吕不韦,郑国渠的名字传入在下面等待的百姓的耳中,一个个又笑又跳。 秦国的王、大臣虽然也心情激荡,但到底比不上这些亲手将河渠挖出来的百姓,更不要说他们各个都在等待夏种,郑国渠可以说是让夏种能够顺利进行的必备品,对他们来说,这一条河渠的重量甚至能够超过他们生命的重量。 曾经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巴蜀已经成了天府之国,而本来就挺肥沃的原野在郑国渠的灌注下定然会更加肥沃。 从干旱之中将夏种抢回来,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战胜了上苍的一件大事。 叶孤城听着下面人的欢呼,嘴角也不由自主带上了一抹笑意。 封神路的进度条,悄咪咪地向前推进了一小格。 秦国上下已经彻底运行起来,就如同精密钟表不会停摆,国家也不会因为郑国渠通水而进行短暂的休憩。 政事永远都处理不完,现在已经加冠的嬴政又迎来了一件大事。 那就是娶妻。 和叶孤城这样无论什么时候结婚娶妻都无所谓的男人不一样,嬴政身为一国之王,是必须要娶妻的。 最重要的将血脉传递下去,除此之外还有考虑到联姻人选诸如此类的要求。 虽然秦庄襄王的妻子是赵姬,是随意选择的对象,但是华阳太后可是楚国的公主,往上几个年代,秦国同楚国联姻好像已经成了定律,看在秦国日益强大的份上,想把公主送进秦王后宫的人只多不少。 当郑国渠发挥作用,国家再度运转起来之后,就立刻有人上书张罗着要帮嬴政娶妻。 可以说是非常积极了。 嬴政因为对此早有预料,所以并没有表现出排斥性,但现在又有一个问题,王娶妻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妻子人选也不是可以随意选择的,按理来说,让赵姬决定这人选才是最恰当的,但她因为受了嬴政的厌弃,即使已经治好了疯病却也被打发入冷宫,哪里有说话的余地? 大臣们想来也是听说了些风言风语,在娶妻一事上只口不提赵姬,相反,倒是说让身为丞相的吕不韦以及甚微国师的叶孤城多参考参考。 叶孤城:??? 这关我什么事? 嬴政郑重其事道:“就拜托叶师了。” 分明是把叶孤城当成了爹。 叶孤城还能说什么,自己都没有结过婚的大龄青年,在小崽子的拜托下也只能道:“好。” 端的是惜字如金。 因为是被拜托了终生大事,不好好回答也没有办法,他想想,干脆就回去对西门吹雪道:“政儿要大婚,你觉得和谁结婚比较好。” 西门吹雪一听也愣了,心想我没结过婚啊,你问我? 但因为是叶孤城问他的,他还是老老实实道:“至今日尚未婚配,我也不知。” 但在回答的时候西门吹雪心中又莫名其妙飞起了蓝色的泡泡。 怎么说,他其实很喜欢叶孤城什么都对他说的感觉,当然,对方平日里面上不显,一个人在心里慌张也很可爱就是了。 只差一点点,就要发展到可爱想日的地步了。 叶孤城想想也是啊,原本在陆小凤传奇中西门吹雪是和孙秀青结婚的,但是在有他插入的发展线里面,孙秀青干脆就没有出现过啊,但凡是女主走的戏份都被叶孤城给走了。 想到这里,叶孤城竟然有点淡淡的内疚。 他觉得自己欠了西门吹雪一个老婆!但当这想法出现时,在他都不知道的内心角落,竟然飘起了紫色的泡泡。 泡泡还带着一股酸味。 是醋的味道。 果然,比起和孙秀青结婚,西门还是现在这样比较好。 叶孤城心道,看陆小凤传奇中的剧情,他的婚姻也算是以悲剧收场了。 西门吹雪此人性格中虽然不乏恶趣味的一面,但很多时候,还是严肃认真的,对待陆小凤他可能会开玩笑,但如果对面的人是叶孤城,只要叶孤城提出了什么请求什么问题,他肯定是不需要任何条件地接受,认真地思索答案,或者是尽全力帮助叶孤城。 就算是一个小问题都这样。 西门吹雪想象道:“秦国如今势大,并不需要结他国姻亲来稳固地位。” 叶孤城点点头。 西门吹雪道:“还是看他本人意愿为好。” 叶孤城心说我也是这么想的,但现在的问题在于,嬴政还真没有什么喜欢的女子。 传说中阿房宫的建立就是因为他有一个喜欢的女子名为阿房,叶孤城虽然不知道未来会不会这样一个女人出现,但是他知道,现在是肯定没有的。 如果要给嬴政的属性贴标签,其中一定有工作狂,他对于国家政务的热情已经高涨到了吕不韦甚至都不能相提并论的状态,毕竟吕不韦已经年纪挺大了,但是嬴政还是一个小青年。 小青年激动起来可以说是相当可怕了。 叶孤城面无表情说了一个冷笑话。 他道:“如果按照他自身意愿的话,说不定会和章台宫结婚吧?” 章台宫是秦王处理政务的地方,嬴政最近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住在章台宫中。 西门吹雪挺能理解叶孤城超前于时代的幽默,他的眼中荡漾着笑意。 在两千年后的金元时代,结婚被赋予了更多的附加含义,除了传统意义上的与“所爱之人”结婚之外,更多则是一个合格经济互助组的建立,至于在西门吹雪所诞生的明朝,也讲究的是门当户对,而漂泊的江湖儿女,很多都是成为情人,而并非夫妻。 都是不太正常的婚恋观,好像对嬴政的大婚并没有什么参考价值。 叶孤城叹了口气心想,如果是妃子到罢了,那些都是为了均衡各个国家在后宫势力而不得不纳的批量产品,但王后,果然还是要他喜欢的吧? 他这么想着,也说了出来。 叶孤城道:“正妻,总要找一个他喜欢的。” 原以为对这问题并没有什么兴趣的西门吹雪竟然在叶孤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点头赞同。 他道:“不错。” 眼睛看向叶孤城,只要这时候叶孤城回头一下,定然能看见西门吹雪异常的眼神。 结婚,还是要自己喜欢的。 并不像寻常男人一样,对三妻四妾没有太多兴趣的西门吹雪在心里想到。 如果不是自己喜欢的,还结什么婚? 甚于古龙世界的人物,接受度都挺高的,什么喜欢被鞭打的宫九,喜欢男人更胜过喜欢女人的粉燕子,关系开放拥有众多情人的男男女女,这都是世界的缩影。 比起正统的明代,古龙的明代要更加的敢爱敢恨。 西门吹雪在结婚上是个比较传统的人,按照他的想法,如果确定了情投意合,就必须要结婚不可,正如同原本他和孙秀青那样,甚至在等到破碎虚空斩情之后还将万梅山庄留给了自己的儿子与前妻,可以说是相当丰厚的离婚礼物了。 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在看向叶孤城的时候产生了再顺理成章不过的想法。 [你我互相欢喜,为何不成婚?] 西门吹雪想:当然要成婚了? 叶孤城:??? 他的动作忽然一顿,猛地摔了摔自己的头。 他刚才听见了什么? 因为情绪波动太多激烈,西门吹雪也收到了满脑子的问号。 他慢条斯理来了一句道:“我说,成婚吧。” 叶孤城:…… 不好意思信息量太大,他的神经中枢已经麻痹了。 叶孤城的第一反应是,西门吹雪在对谁说话? 他冷艳高贵的面具终于裂开了,眼中流露出一丝带着惊讶的慌乱,不知为什么,叶孤城忽然想到之前在嬴政面前被迫出柜的模样,他以为自己是在敷衍对方,为了给嬴政一个答案,但事实上,在说出结果时,他并没有觉得勉强。 相反,他自然极了。 叶孤城想,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他真的弯了而且对象是面前的西门吹雪? 好像刚才他的好知己还在对他说“结婚”? 带着深深的疑惑与难以置信,叶孤城道:“你是在和我说?” 西门吹雪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事实上,他很久以前就想同叶孤城说这个问题了。 一个人的心音是不会骗人的,西门吹雪的开窍还是因为叶孤城千奇百怪的心音,但是他开窍了,也确定对方是喜欢自己的,两人之间却偏偏还隔着一层窗户纸这是怎么回事? 虽然西门吹雪本人是没什么意见啦,但早点成婚不好吗? 在家庭观念上很传统的西门吹雪想,当然是要结婚咯! 在原著世界中,他和孙秀青从认识到结婚的速度,可以说是上了火箭,快到人类难以想象。 西门吹雪点点头道:“是?” 他以一副在谈论明天吃什么的正常口吻道:“我心悦于你,你也心悦于我,为何不成婚?” 轰—— 叶孤城上演原地爆炸360度托马斯火箭炮回旋。 打直球也不是这么打的啊! 最重要的事…… 叶孤城惊恐地发现,对西门吹雪的话他竟然无法反驳。 难不成他真的是心悦于西门吹雪却被知己之情蒙蔽了双眼所以一直没有看出来? 知己:…… 你们终于可以放过我了。 还紧紧攥着知己之情不放手的叶孤城硬着头皮垂死挣扎。 他道:“我觉得,成婚,有点不太合适。” 西门吹雪的眉头皱了一下道:“为何?” 还没等叶孤城绞尽脑汁想出理由,西门吹雪自己就找到了合理解释。 西门吹雪道:“莫非你在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嗯,两人直接私定终身确实不太合适。 虽然他们双方的父母只剩下玉罗刹一个了。 玉罗刹:哭唧唧。 这时候才被想起来,简直要气哭。 叶孤城挣扎道:“是。” 对,没错,就是这个!他想,拖到玉罗刹那里,他定然不同意西门吹雪与自己成婚。 说实在的,光是忽然接受他们原来互相心悦对方就已经耗尽了叶孤城所有的经历,突然跳到结婚,结对不是他的脆弱的心脏可以接受的。 原本已经他已经见过大风大浪,谁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西门吹雪的段数比他高多了。 西门吹雪听到这解释勉为其难道:“那就等回去再说吧。” 等回去见到玉罗刹,然后再找几个他们共同的朋友,在万梅山庄摆一桌,然后再在白云城摆一桌。 叶孤城:不,等等…… 接收到西门吹雪脑内画面的他毛骨悚然。 那简直是公开处刑好吗? 当嬴政再一次看见他的老师时,叶孤城已经找到了回答嬴政的最好答案。 叶孤城严肃道:“你是秦国的王,而秦国现在是七国之中最为强大的国家,既然注定要统一山东六国,娶谁对你来说都毫无意义。” 他道:“做你想做的事情就行了。” 嬴政想,自己已经开始变得坚硬的心脏被戳了一下。 触感就像是手指戳到了桔子果冻,果冻颤巍巍地动了一下,无比可爱。 他需要来自于师长的认可,嬴政想。 这对他而言,至关重要。 他道:“是吗?” 与其虽然平淡,但眼中已经闪烁着火焰,他喜欢叶孤城这么信任他,也喜欢叶孤城这样对他说话。 当然,如果被他视之为父亲的老师不给他找个后爸就好了。 他虽然对西门吹雪了解并不深刻,却不防碍于嬴政讨厌他。 当然,他知道,自己可是一个成熟的王者,一个成熟的大人,所以个人喜恶并不能影响他的判断,也不会影响他的行动。 想要做一个能够名垂青史的帝王,就要学会克制。 这还是叶孤城交给他的。 嬴政道:“所以我不立后也行?” 叶孤城点点头道:“我会支持你,吕相也会支持你。” 他和吕不韦在这种事情上,向来很有共同语言。 更何况,在这个年代,王后代表着君王死后的执政权,垂帘听政之事经常发生,考虑到赵姬给他们曾经增添的麻烦,这个国家中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希望再来一个不知根底的王后。 如果这位王后身上还缠绕着错综复杂的属于别的国家的政治关系,那秦国的未来简直就是个悲剧。 不立后,是个相当不错的选择。 只不过…… 叶孤城想,嬴政的这个选择,有多少是出自于对于政治对于国家的思考,有多少是因为赵姬的前车之鉴? 他不知道。 但是就算是不立后,妃子的人选也要好好考虑,叶孤城想。 还有招贤令部分的事,军队内务整合的事,有太多事情需要他来忙碌。 所以,结婚什么的,暂时放在一边好了。 他选择性遗忘了自己被知己求婚的羞耻事件。 但他们却不知道,就因为嬴政的结婚选择,秦国暗处又滋生出了阴暗。 在嬴政的名声因为郑国渠而急速上涨时,公子蛟意识到,同嬴政硬碰硬对自己来说绝对不是一件有利的事。 但他本人有实在是不甘心让这个天降兄弟坐上秦王位置,这几年来,他心中妒忌的火焰并没有随着时间流逝而熄灭,反而愈演愈烈。 他想要将嬴政从王位上拉下来,就要寻找盟友。 公子蛟想到,秦国内不说,秦国外,想要将嬴政拉下来的人绝对不少! 只要能取得他们的帮助…… 阴影,在角落滋生。 作者有话要说:  直球系西门吹雪,稳! 我要加快这个世界进程让他们回陆小凤传奇世界结婚了XD 【小广告】 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宫颜倾城泪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1 00:30:27 雏笙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1 11:52:15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1 12:49:00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1 14:21:14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王上大婚本应是举国上下一片欢腾的大事, 然而郑国渠刚刚完工, 人民还没有从拼命工作的劲头中缓过来, 又加上这一次大婚在历史上绝无仅有,不立后,想要大办也没什么底气。 更重要的是嬴政本人的意志, 以他看来, 自己娶妻不过人伦常理, 若违此劳命伤财,就是他的不是了。 从小在赵国严酷环境中长大的他并没有一般王者耽于奢靡, 甚至不止米粮与肉何价更贵的毛病,嬴政不仅了解民生疾苦,而且生活朴素, 所以能省的步骤全部简化, 到头来, 他结婚之日,咸阳竟然一切如常, 还是从宫中传来消息, 咸阳城中的百姓才知道他们的秦王已经大婚了。 平静得不像是王上结婚。 从外国而来的客人学者听见嬴政此举,无不点头称赞。 “秦王,贤王也——” 就算是初入秦国的韩非都从心底发出了感叹。 他现在已经进入了咸阳, 正在一小小的客栈落脚。 跟在身边的小童劝说他何不先去寻找自己的同窗,小童还记得,叶孤城非常欣他们公子的才华,这一次公子入秦就是为了进入朝堂, 又听说那人已经官至“国师”。 虽然不知道这秦国才创造的官职究竟有什么作用,但既然在名字前冠以“国”字,定然很了不起吧? 而且…… 小童想,光是以那人天人之姿,就定然在朝堂上占有一席之地。 无论什么时代,都有颜控。 想要当官,想要当名士,如果相貌丑陋,从根本上就被断绝了晋升的机会,越是古早的朝代,就越没有“不可以貌取人”这句话,相貌丑陋身怀残疾者不可入朝堂,已经成了各个国家之间的共识。 也可以以此类推,长得越好看的,当大官的可能性就越大,当然,这还要取决于对方出了脸之外的其他能力。 想到这,小童又再一次对韩非道:“公子何不先去拜会友人?” 总比他们住在街边上的客栈好吧? 想到这里,小童竟然有点委屈。 他们公子虽然不被韩王看重,到底也是韩国的宗室,之前在稷下学宫学习的时候,韩国补贴的钱颇多,让他根本就不需要因为金钱而感到为难,就算是韩非自己不是很在乎衣食住行,给他做衣服的料子也都是上等料。 但是现在,情况却完全掉了一个个儿。 韩王的厌弃十分彻底,既然把人都赶出韩国了,自然不可能帮韩非垫付生活费,而读书人,尤其是没有当官的读书人,一般都很清贫,更不要说他现在虽然已经著书立说,但是代表着自己思想的书却还没有被人看过,韩非身上只有一个空荡荡的韩国公子名头,说不定还能戴个荀子学生的帽子。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缺钱,对他来说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了。 为什么只能住在大街上的小客栈里,当然是因为没有钱啦! 然而,听见小童的话之后,韩非只是摇摇头。 还不到时候,他想。 朋友是一定要拜会的,毕竟无论是他之后想要被引荐入朝廷,还是最简单的经济问题,他都需要找个强有力的后盾,叶孤城和李斯不同,在稷下学宫时代他们的关系就很不错,如果说找其他人寻求帮助会让心高气傲的韩非感到屈辱,找叶孤城则不会让他产生怨愤之类的情绪。 但他同样也信奉格物致知,或者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虽然之前在韩国内已经听说了秦国的种种变化,但是不让他亲眼见到,总是无法把握一个度,了解到现在的秦国究竟是怎样一个国家。 他认为,一个国家的都城可以体现一个国家的精神面貌,虽然秦王的新政已经推行到秦国的每一个角落,但也有个先来后到的顺序在,咸阳身为国都是最先实施新政的地方,什么灞下学宫他也有所耳闻。 他要在咸阳城中,好好看看这个国家在短短的几年之中被建设成了什么样。 脑中忽然闪过叶孤城的相貌,对方虽然是他的同学,但是在灞下学宫去不同于任何一个学子,战国时期的学生都好辩论,如果彼此之间有什么不同意见,就会发生激烈的争论。 老师对此大部分都乐见其成,他们都知道真理越辩越明的道理。 其中好辩论者以韩非尤甚。 是的,最然他是个结巴,但是最跑起来吓死人,特别稷下学宫的学生都比较有涵养,是会等他把话说完的! 李斯比起他们的同学堪称有一副八面玲珑的性格,最擅长于在不破坏同学之间和谐关系的前提下展示自己的能力,所以老师也很喜欢他。 唯一的异类就是叶孤城,他甚少参加众人间的辩论,但是偶尔说一两句话,却十分振聋发聩。 就算是再有能力的学者,也不过就是通几家的学说罢了,但有的时候韩非却觉得,叶孤城什么都知道。 不是杂而不精的什么都知道,而是杂却精的什么都知道。 而且他的思想还要更加深邃。 这一点不仅仅是韩非察觉到了,李斯也知道,甚至可以说他们的老师荀子是最清楚的。 韩非甚至记得,当年荀子对自己感叹道:“孤城,大才也。” 韩非虽然恃才傲物,但是对有真才实学的人都是十分敬佩的,当然,李斯不算,虽然他们师出同门,但从一开始就非常不对盘。 然而,荀子门下能称得上学生的一共只有三个,韩非也是人啊,既然是人就是群居动物,就是需要另一个人陪伴的。 和李斯关系不好,自然就和叶孤城关系不错了。 因为以上种种原因,叶孤城反而成了李斯与韩非之间的润滑剂。 当年叶孤城离开稷下学宫的时候,韩非就觉得,他肯定会成一番事业,谁知道竟然在赵国沉寂了10年,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才回到秦国就一跃而上,成为了太子傅。 别人看不出来他还看不出来吗?现在的秦国新政很多都是叶孤城的手笔,毕竟除了他之外,大部分人都没有那么长远而深邃的眼光。 叶孤城: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XD。 就算是出于对叶孤城的信任,他都要看看这个在对方先进理念下建立的国家有什么不一样的。 然后他进入了客栈,受到了第一个冲击。 就算是刚才一直在抱怨的小童看见客栈的内部陈设都有点惊讶了。 他道:“公子……” 怎么说,这里一晚上才多少钱啊,相对于山东六国的客栈,可以说是非常干净了。 虽然里面的东西都不一定都是新的,可被子是洗过的,蓬松的,散发着阳光的味道,这年头的驿站哪有这么好的待遇。 一般房间都是阴暗的,被子上还散发着潮湿的味道。 简而言之,一股馊味。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本并不繁华的咸阳绝对不可能有这么好的客栈,事实上,只有越有钱的国家才会有越好的基础建设。 秦国现在不仅仅是有正郑国渠这样方便农业的大型水利工程,有关民生的地下排水系统做得也很不错,咸阳已经感受到了大型排水设施的妙处,雍城的也即将完工。 一个好的环境有利于国民的寿命延长,最起码也可以防止疾病的发生。 什么霍乱之类的病,虽然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出现,一开始不就是因为病菌滋生才会出现吗? 现在的咸阳,可以说是做到了这年代卫生的极致。 从细微之处便能看出这个国家的改变,韩非想。 他并非从来没有到过秦国,这年头,只要是有点追去的学者都会周游列国,正如同孔子当年一样,宣扬自己的学说还是次要的,更加主要的是了解民生,亲身体会各个国家之间的不同。 如果连国家特质都不了解,怎么给国家制定政治方针? 所以韩非也是到过秦国的。 但是他当年看过的秦国和现在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将行李放好,对小童道:“出去看看。” 咸阳渭北很繁华。 到底是老牌的商业街区,虽然和最近几年炒得火热的渭南不一样,却有另一种味道上的繁荣。 这里有的是自然粗犷的美。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嘴,虽然渭南已经作为带有景点性质的主题商业街被推广挺多年了,但是对大部分人,特别是外国人来说,那里还挺新奇的。 千万不要高看这个时代信息的流传速度,虽然各个国家之间的人有交往,但毕竟只能靠最原始的腿和车马来传递信息,和未来同步直播新闻的时代一点都不一样,为很多人来说,已经开张挺多年的渭南大市还是新奇事。 在各个国家间相对和平的现在,每天还能迎来不少外国游客。 可以说是独一份的了。 韩非到的时候吕氏春秋才新鲜出炉没有多长时间,原本吕不韦似乎准备把吕氏春秋刻在石碑上放在咸阳城门口展览的,但经过讨论,也觉得吕氏春秋虽然编写得精妙,争议性也同样存在,更不要说商君书都没有刻在碑上待遇,吕氏春秋这样未免有夸大吕不韦的成分在里面。 而最近正好因为赵姬的事情让他有点怕,之前才编写出吕氏春秋的轻狂又如同蜗牛一样“嗖——”地一下缩回了壳子里。 人最忌讳的就是骄傲过度,叶孤城的存在加上嬴政的雄才大略,终于将原本在秦国内可以呼风唤雨的大臣给压制下去,都说三角形是最平稳的图案,对他们来说也是这样。 可以小心翼翼地揣度,而不是放肆大胆地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正好可以避免吕不韦功高盖主,让他作为一个大臣本分地工作。 要是真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如同范蠡一样功成身退。 对于大臣来说简直就是最好的出路了。 至于叶孤城,虽然同样处在微妙的平衡之中却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未来。 实在不行,他可以回老家结婚啊!叶孤城:不……我没有…… 吕氏春秋以毛笔工整地书写在雪白的大纸上,这是造纸坊的最新研究成果,可惜暂时还不能量产,考虑到吕氏春秋的重要性,就先给他们用了。 如果是下雨天,纸张可能比较受影响,但现在日日晴朗,这天气已经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倒不用担心下雨把雨打坏了。 对了,干旱!韩非不动神色地打量周围的秦国百姓。 今年的干旱并不仅仅在秦国内造成影响,山东六国也很久没有下过雨,从韩国出发一路到秦国,他特意绕路就为了看看其他国家有什么好的应对干旱的措施。 结果是韩非想多了,哪个国家都没有应对的措施,也并没有大型水利工程的存在,干旱已经影响了百姓的生活,而并不富庶的国家也没有足够的存粮给百姓食用,就算是开放粮仓所能救济的也只有一小部分的百姓,大部分人还活在水生火热之中。 他终于发现了,秦国与之前其他国家最大的不同在哪里。 是精神气。 这里的百姓并没有受到干旱的折磨,即使同样缺少降水,但每个人都活得很有朝气。 这很奇怪,要是他没有记错,郑国渠就算是通水,也只能挽救之后的夏种,上一波粮食受到了影响,绝对不可能让秦国在征收赋税的前提下将百姓养得很好。 而秦法规定,不因为天气原因减少赋税,莫非是有了什么别的改变? 他随意找一个看上去挺好说话的老农提问,那人看见韩非的打扮当时了然地点点头道:“可是因为招贤令来的别国学子?” 韩非点头称是。 虽然原因稍微有点不同,但他能来秦国也确实是因为有找招贤令的存在。 秦人朴实,而且对这些外国人也没有什么偏见,甚至可以说是很有好感,毕竟现在对秦国起到好的改变的大臣水工,那都是别的国家的人。 他对韩非道:“赋税虽然没有减少,却推迟了?” 韩非道:“推迟?” 老农道:“今年不征收赋税,而将今年的量平摊到未来五年,我国的赋税比之山东六国本来就不算多,现在又有郑国渠可以保证每年丰收,五年还一年的赋税,这对我们来说并非难事。” 甚至可以说是十分轻松。 韩非恍然大悟,这真是好办法! 如果是非这年头的人,一听见这说法脑海中就会浮现分期付款的概念,但是在土地私有制才蓬勃兴起的战国末年,分期付款制度可以说是非常超前了,叶孤城才提出来的时候可是废了很大一番功夫才说明了不太会变通的秦国族老,当然还是因为有嬴政与吕不韦支持他最后才能通过。 不过因为新政实行的原因,朝廷上涌入了一大批很敢想并且勇于做的年轻人中年人,所以这概念才被提出来就被他们轻而易举地接受了,也没有耗费额外的力量。 韩非也连连点头,他已经看出了,这政策背后的巨大影响。 在同老农说完之后,他就将视线投到了吕氏春秋上。 因为吕氏春秋也就才写出来,所以目前只在秦国内流传,他可以说是最早看见吕氏春秋的外国学子了。 身为法家集大成的韩非对糅合各家学说没什么意见,因为他的学说本来就是从申不害的“术治”与商鞅的“法治”中提炼出来的。 韩非身上有许多头衔,比如说是道家最能继承老子学说,又或者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他的老师甚至还是儒家的大师,总而言之,他本人应该能算是各家的集合体了,正因为如此,吕不韦将百家学说汇聚于一本书中的行为并没有让他厌恶。 韩非想,如果吕氏春秋真的代表了秦国新政治,定然可以将秦国建设成一个更好的国家。 山东六国,绝不是秦国的对手。 韩非在心中叹了一口气,环境再严酷,形式再严峻,他也不能放弃啊。 毕竟,韩国是自己的母国,他是韩国的公子,保住自己的国家,可以说是他的责任与义务了。 他要好好想想办法,最起码,能够让韩国成为山东六国之中存活时间最长的一个。 如果那样的话,他也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咸阳大市给了韩非足够的冲击,在短短几年之中,这座城市无论是经济也好,民生也好,都得到了足够的发展。 韩非可以说,这里的文化底蕴虽然没有山东六国深厚,却表现出了一种另类的勃勃生机。 超过六国指日可待。 在渭北视察过后自然就轮到了渭南。 韩非一过桥,就睁大了眼睛,可以说渭南给了他新的震撼。 山水风光与商业的完美结合,可以用这样的句子来形容渭南。 考虑到这种先进的旅游业模式在遥远的春秋战国从来没有出现过,韩非看着渭南精致的建筑简直说不出话来。 不用怀疑,这里的房子和秦国传统的房屋一点都不一样,不仅如此,还有没有山东六国任何一个国家的痕迹。 建筑堪称巧夺天工,远远超于这个时代的设计。 但无疑,这里的建筑是美的。 西门吹雪:…… 深藏功与名。 渭南的建筑设计虽然是叶孤城送上去的,但大部分都是由西门吹雪完成。 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都是当贵族养大的,也就是说他们同江湖浪子不一样,会许多十分风雅的技艺。 丹青。 西门吹雪可以说是非常擅长作画了。 感谢中古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在西门吹雪画出图之后,工匠就能自寻华点,将房屋制造出来。 毕竟是能够完成秦始皇陵如此庞大工程的工匠,制造房屋对他们来说不是小菜一碟? 有人看见韩非做学子打扮,还非常热心地对他指道:“那就是灞下学宫。” 灞下学宫? 他心头一动。 从稷下学宫出来的韩非可以说是对灞下学宫向往已久了,特别在知道他的老师荀子接受了灞下学宫的邀请到了秦国之后。 最开始,所有人都以为秦国这样的文化荒漠是邀请不到有名的学者的,他们这里只适合野心勃勃的政治家,单纯的学者并不适应在这里生根发展。 因为文化底蕴。 秦国缺少文化底蕴。 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也不知道秦国给各国的大师灌了什么**汤,竟然都接二连三一个个到秦国去了,不仅如此,韩非还听说过,灞下学宫并不是以法家学说为主,而是法、儒、道三家并行。 韩非本人就是法儒道三家的结合体,没有人比他更加好奇现在灞下学宫的运行模式了。 但是要怎么才能进去? 他有些犯难,要知道,稷下学宫是不允许外人随意进入的,只有学宫中的学子才能出入,有士兵在门口严格把守,只有出示了身为学子拥有的腰牌才能进去。 这是不是代表着,他也没办法进灞下学宫? 因为长时间站在门口发呆,他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负责灞下学宫安全的侍卫走近他,很客气地问道:“你有什么事?” 态度可以说是非常之好了。 韩非道:“我想进去看看。” 他说话很慢,为了让自己不结巴。 韩非是个非常心高气傲的人,结巴对他来说是很大的缺陷,在外人面前,他就更不想表达出自己有这一缺陷。 侍卫当然没有发现问题,他看看韩非道:“阁下不是灞下学宫的学子?” 韩非摇摇头,心想莫不是自己就要被赶走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侍卫竟然对他道:“请阁下跟我来。” 韩非一头雾水。 然后他就被带到了一个类似于售票处的地方,当然,并没有真的要韩非钱。 那侍卫说明之后帮他领了一块腰牌,当然,和灞下学宫内的学子并不一样。 他道:“将这腰牌拴在腰间便好。” 韩非惊讶极了。 他道:“难道我可以进去了?” 侍卫道:“当然。” “灞下学宫,向全天下的学子开放。” 随后发放腰牌的人给韩非解释了一下他在灞下学宫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比如说听课是可以的,甚至还能参与学生辩论,只不过参观者扰乱治安就会被学宫中的侍卫赶出去。 再说图书,因为是外来人员,藏书是不可借阅的,但如果在这里抄是可以的,但是需要付钱,如果没有钱就要帮忙抄书。 这条规定是为了方便没什么钱的读书人。 韩非一愣一愣的,简直被灞下学宫的规定给吓呆了。 谁都知道,这年头图书是很贵重的物品,虽然现在发明了纸张,但是大部分书还是以竹简的形式存在的。 竹简,是没有办法大量复制的,就算叶孤城弄出了活字印刷术都一样。 这年头读书识字的人如此之少,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成本太高。 不是谁都能读得起书的。 但是秦国竟然开放让学子读书抄书,还弄了专门藏书的地方,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叶孤城:其实我想弄国家图书馆的,可惜现在秦国识字的人太少,只能从普及义务教育开始了。 可以说理想十分远大了。 进了灞下学宫,门口先是地图,告诉韩非他在哪里。 没办法,学宫简直面积太大,叶孤城几乎是把他当作是园林来建造的,常人进去,一天都逛不完的,这时候自然就需要地图了。 要不是考虑到学子要有安静的读书环境,他都恨不得把学宫弄成开放式的了。 虽然韩非拿到了腰牌,但并不是人人都能拿到的啊,之前便说了,这里只有学子才能进入。 侍卫各个都练了一副火眼金睛,是读书人或者不是读书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年头的读书人还是比较高冷的,素质有保障。 韩非已经震惊到麻木了,干脆就在门口研究地图,但到最后,他还是决定将里面所有的地方都走一遍。 他得承认,就是当年让他自豪不已的稷下学宫,硬件设施都没有这里好啊。 现在就看看软件设施有没有这里好了。 也是凑巧,韩非才走一会儿竟然就碰见了熟人。 这书人并不是与他关系好或者不好的同门师兄,而是他一向敬仰有家的老师。 荀子看见韩非,也挺惊讶的,实在没有想到对方竟然会出现在这里。 荀子道:“韩非,何故在此?” 韩非对自己的老师行礼,然后道:“因招贤令之故入秦。” 荀子摇了摇头,却没有说话,这世界上谁都有可能因为招贤令的缘故入秦国,韩非除外。 因为他是韩国的公子,王室的身份让他根本没有彻底为秦国所用的可能。 但荀子也知道韩国王室的昏聩,以韩非的性子定然不被韩王喜欢,想来他这次入秦国,应该是被“发配”至此。 荀子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体贴学生的老师了,虽然知道韩非来的原因却不说破,相反还带着他参观灞下学宫。 他身为一个学者,很喜欢这地方,因为较兰陵稷宫更加纯粹的学术气氛,也因为秦国焕发的勃勃生机。 一个国家如果一心搞文化,是能在几年之中见到成果的,特别是这时代断问识字的人并不多,读书人的水准很容易提高。 秦国人可以说是坐在进化的快车道上。 荀子带着韩非在稷下学宫中参观,又意外见到了叶孤城。 之前便说叶孤城身为灞下学宫的校长,总是在校园中转悠,跟教导主任似的,今天又到了他转悠的日子。 看见韩非,他一点都没有惊讶,可以说是早就想到了对方有入秦的一天。 说不定以他的情报网,在韩非入秦国的时候就知道了。 叶孤城态度正常地点点头道:“在看灞下学宫?” 不知道为什么韩非觉得有点尴尬。 叶孤城道:“我带你看看?” 韩非急忙道:“不用了。” 他终于知道哪里尴尬了,之前叶孤城专门来找他想要找自己到秦国,但是他当时就坚定地拒绝了。 然而在拒绝之后就直接被韩王赶到了秦国,简直就是打自己脸啊。 对于很要面子的韩非来说,可以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 还好叶孤城非常清楚韩非的这一属性,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正常地对待他。 韩非道:“你还在忙,千万别管我。” 叶孤城心想,忙什么,忙着结婚吗? 想到结婚,他心里又冒出了紫色的泡泡。 这是蓝色泡泡与粉色泡泡的结合体,代表他现在纠结的心情。 结婚什么,绝对不是简单地说说。 他们不会真的回到陆小凤世界就要结婚吧? 那样玉罗刹会爆炸的。 玉罗刹:??? 终于想起我了? 但就算玉罗刹不爆炸,他自己都会爆炸的。 在西门吹雪说出惊人宣言之后,竟然意外地沉寂下去,也或者说没有沉寂下去,只不过他和叶孤城的相处方式与之前没有丁点儿区别。 活得非常坦荡。 这可能与他们之前的相处方式非常老夫老妻有关。 所以真的要结婚了? 叶孤城摇头,不不不不行,他们可是知己啊,怎么能结婚? 知己:呵。 我不陪你们玩了你们自便吧? 韩非见叶孤城又陷入了沉思,心里七上八下,还以为出了什么事。 他小心翼翼道;“叶孤城?” 这一声呼唤终于将叶孤城从自我封闭世界中拽了出来。 抬头一看,韩非面露担忧之色,而荀子的眼神竟然有点慈爱? 叶孤城道:“无事。” 他对韩非道:“你来咸阳几日了?” 韩非道:“这是第三日。” 叶孤城点点头道:“可是将咸阳看清楚了?” 聪明人说话就是简单,他立刻点点头道:“已经看清楚了。” 叶孤城道:“那今日便住到我的宅邸中来吧。” 他沉声道:“旅店虽好,定然没有家中住得舒服,更何况你入秦国,我总要尽些地主之谊。” 都说到这份上了,韩非哪有不答应的,当时就点点头道:“好。” 他可不是什么不识时务的人,除了对韩国抱有过分的责任心之外,其他地方还是想对会变通的。 当晚,叶孤城的庄中久违地迎来了客人。 韩非到了叶孤城的住处还一惊,他实在没有想到对方会住在灞下学宫附近。 渭南的地,在秦国可以称得上是寸土寸金了。 当然,对叶孤城来说,钱不是问题,让韩非惊讶的,应该是对方不在渭北置宅这件事本身。 朝廷重臣住得都距离咸阳宫不远,为的就是方便出入宫廷。 叶孤城道:“渭南有路连通渭北,骑马入咸阳宫,也就不过一刻的时间。” 说到路,韩非又精神了。 他道:“我见秦国道路平坦非常,又远比一般黄土路结实,不知是什么材料铺设而成?” 叶孤城沉着道:“水泥铺路。” 韩非道:“水泥?” 并不知道那是什么。 叶孤城道:“是由吕相友人献上的其他发明,坚固非常,无论是修筑水利工程,还是铺设道路都可以用此材料。” 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好像水泥的提前出现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 韩非也没有多想,只是感叹现在的秦国能人辈出,竟然连如此新奇的材料都发明出来了,可以说是非常了不起了。 他被叶孤城带到客房,这房间比起他之前在客栈住的房间,可以说是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韩非想想道:“等明日,我有文章想让你一观。” 叶孤城心想来了,这不就是鼎鼎大名的韩非子吗? 但是面上,他还十分淡定道:“好,你今日先好好休息。” 然后就走了。 他在外面一路走着,一路思考应该怎样安置韩非。 韩非子这书肯定是要先给嬴政的,因为他提出的中央集权思想在这时代先进又实用,掺和了一定儒家道家思想的法制也很符合民心,叶孤城想着自己再往上提一提,说不定就能把董仲舒的那一套儒家治理方法提前弄出来了。 这套方法经过了多少朝代的检验,可以说是非常有用了。 然而,韩非本人很有才华是没有错,但他却是万万不能放在秦国的朝廷上的,不仅仅是说他对韩国的态度很可能让嬴政产生错误判断,最重要的事,这会让他自己小命不保。 秦国的朝廷虽然能够容纳各个国家的人,但其中绝不包括对秦国有异心的人,更何况,李斯已经在朝廷上了,他八面玲珑的性格笼络了一批人,而韩非,只是得罪人。 时间久了,就算是韩非的智慧常人难以企及,两人之间也会爆发出一边倒的矛盾。 结果十有□□是韩非死,这都不用猜的。 叶孤城希望能把韩非保下来,但同时,他又不能真的参加秦国的政治,既然这样的话,把他丢到哪里才能将作用发挥到最大? 叶孤城眼神闪了闪,心想,灞下学宫岂不是最好的安置场所? 虽然说是法儒道三家并行,事实上现在法家在灞下学宫正处于弱势。 因为这里的法家学子中一个大师都没有。 千万别小看大师的作用,荀子不仅满腹经纶,而且能够学习儒术的年轻人细心解疑,有他在,在与其他学派辩论的时候甚至都觉得自己更有底气了。 道家也有自己的大师,身为传承时间最久,目前也最被推广的家之一,道家的优势可以说是十分明显了。 他们不仅有自己的标杆,还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从商周到现在,吸取了各家精华的道家一直都活跃在改变世界的最前线。 也就是说现在没有扛把子的就是法家了。 说到底,法家虽然在秦国盛行,在山东六国却势微,不被推崇,也没有多少人研究,以至于叶孤城想要找个法家的有名人物都找不到。 因为找不到,所以法家的名师位一直是空悬的,说实话,这很打击那些相信法家才是秦国第一大学说的人。 睡觉战国末年法家学派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作为? 叶孤城早就想到这个问题了,对于众人的担忧他嗤之以鼻。 现在没有大师又怎么样? 他想,以后有大师不就行了吗? 至于从什么地方弄一个法家大师出来,他更相信自己的看人本领。 韩非,是历史钦定的法家大能,写出来文章的分量能够让嬴政对他五体投地。 这首先肯定了他的才华,韩非的文章,肯定有火得潜质。 而叶孤城想要做的,无非就是让他火得更快一点。 短时间内可以火遍七大国,成为法家的大师就好了。 到时候,灞下学宫岂不就是白赚一个法家大师吗? 他嘴角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像韩非这样的人不能在秦国玩政治就去著书立说啊,多简单的一件事! 叶孤城点点头,为了自己完美的安排。 他了解韩非,对方虽然可能为了韩国在提出来的政治方针上动手脚,以至于他在秦国的朝廷上没有立足之地,但是他本人对国家出了责任感之外是没有什么好感的。 而韩非本人高傲的秉性,是不会让他向学生传递帮助一个自己都看不上的国家的思想。 所以说他真的很喜欢耿直的读书人,连坏事都不怎么做的。 叶孤城想。 不管怎么样,主要有了韩非,灞下学宫的法家学子也有人来□□了,简直就是解决了他长久以来的一块心病。 他不得不用发绿的眼神看韩非,就好像是看见一块肉的恶狼。 非常垂涎。 韩非:怎么有点冷? 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某个恐怖的存在给盯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富国强兵再打仗XD 叶孤城:一手推动改革开放 马上就要开始平推其他国家了(沧桑) PS:这里无论是郑国渠还是韩非入秦都早了7年到8年 【小广告】 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凤梨没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2 11:50:25 凤梨没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2 11:50:35 呆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2 12:32:31 twobelight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2 12:45:28 Kuroi海妖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10-22 13:02:04 月出钓船稀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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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道:“王上认为他是大才,但韩王却不这么想。” 嬴政道:“哦?” 大为吃惊。 叶孤城道:“虽然秦国有招贤令,但这招贤令招来的,只是一般的学子。” “一般”并不是说明他们的才华下等,而是单就身份而言。 贵族之子都挺常见的,偏偏没有看见宗室之子。 战国四公子当年也贤民远扬,你能以金钱地位动之,让他们为秦国效力? 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是公子,是宗室,就算自己的国家再垃圾,都要捏着鼻子认了。 其他有才之士入其他国家并不会让人斥责,但如果宗室为了其他国家效力,那就是卖国贼,是要杀头的。 嬴政不可能没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叶孤城才开口,他就点点头。 叶孤城道:“若我没有猜错,韩非应该不是自己想来秦国,而是被放逐来的。” 嬴政福至心灵,他道:“你之前远赴韩国,这就是为了这人?” 叶孤城点点头道:“不错。” 他道:“韩非大才,就算有一点半点的可能都要试试他能否为秦国所用,就算不在朝廷上占一席之地,凭借他精心研究的法家新思想,都能对正在崛起的秦国大有裨益。” 嬴政不由自主点点头。 叶孤城说得不错,刚才光是看了他写得几篇文章,他就醍醐灌顶一般,如果说原本秦国的未来还蒙着一层暧昧的雾,现在则是清晰地展现在了他的面前。 他仿佛知道,之前一直拿不准的改革应该怎么动手,这个国家未来的政治制度大体框架应该怎么搭建。 秦国终将统一天下,但绝对不能成为第二个周,韩非文章中的丝线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有关于秦国的未来建设。 但就是因为这缘故,嬴政才更加摸不透韩国的人在想什么。 他道:“正是如此,然以我观之,只要看过韩非文章之人都会被他的才华所震撼,不放着这样的大才建设韩国,反而将他放逐来我们秦国,可是为了劝说我们不先攻打韩国?” 叶孤城道:“以后,如果韩非真的能在秦国朝廷上占有一席之地,或许会有此作用。” 以后? 嬴政的眉头纠结在一起。 叶孤城以非常微妙的语气道:“一个连连出拙劣计策,甚至为了什么疲秦计将郑国送来我国的国家,你觉得他们会认识到韩非的作用?” 如果在绿茵场上,韩国简直就是乌龙球专业户,本国的人才不急着留下,还一个接着一个地往秦国送,甚至还沾沾自喜,认为自己对山东六国起到了保护作用,他们送到秦国的人才都不是人才而是定时炸、弹。 这么有想法的国家,就算是昏聩之人频出的六国之中,也算是头一份了。 要不然,其他五个国家怎么都不约而同地无视韩国? 因为这队友猪到他们都看不下去了。 嬴政:…… 只有六个点点才能表现他的心情。 他现在的表情称得上滑稽,以嬴政聪明的脑袋实在是想不到,一个国家的大臣王室怎么会智障到如此地步,而且还不是一个两个人脑子不太正常,是所有人都不太正常。 这就没法治了。 既然这样,韩非他就笑纳了。 他们秦国对人才向来是来者不拒,或者说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只要是送来的,别想他们吐出来。 但虽然笑纳了韩非,怎么处理也是一件难事。 嬴政想,考虑到对方未来真的可能变成组织秦国攻打韩国的定时炸、弹,而秦国的族老也没有宽宏大量到可以容忍一个外国的公子在他们的朝廷上蹦跶。 而且这样的人才应该爱惜啊,如果他一心向韩国,那会提高把韩非斩首的概率,嬴政别的毛病或许有一大堆,但他很爱惜人才啊,既然爱惜人才,就不想韩非死,就算对方真的不能为他所用也一样。 光是著书立说就值了! 嬴政想想道:“以叶师看,此人应该用于何处?” 以他对叶孤城的了解,对方既然将韩非推荐给了自己,定然是想到了处理对方的方法,谁叫叶孤城一直以来实在是表现得太无所不能,让嬴政对他的能力充满了信任。 果然叶孤城没有辜负嬴政的期待,他道:“你看,灞下学宫如何?” 嬴政道:“灞下学宫?” 叶孤城道:“正好学宫内法家示弱,比起新学说层出不穷的儒家,以及本身就学子众多的道家,法家虽是秦国的治国之本,却没有在治学一途上能够说得上话的人。” 嬴政了然道:“你是说让韩非填补大师缺失的空缺?” 叶孤城道:“正是。” 嬴政道:“以韩非的年纪,会不会太过年轻?” 要做到大师,起码要比现在的韩非再长20岁啊! 无论是哪个年代资历都是很重要的。 然而叶孤城道:“韩非年纪虽轻,但他的才华却已经担得上大师的名号,你见他所书,即使痴长二十载,又有谁能够写出同韩非一样的文字?” 嬴政点点头,这倒是。 事实上,要是让他来看,韩非绝对是当得起这个大师的,可惜他虽然是秦国的王者,万事却不能以自己的喜好来决定,他不仅仅要让自己接受,还要让全天下人接受,灞下学宫已经成为了秦国文化的对外标杆,每一位大师的加入,每一条规则的改变,都会引起山东六国之人议论纷纷。 所以他不能轻而易举改变。 韩非真要说起来并不是年纪不够,而是他的资历不够,名气不够。 嬴政叹息道:“他在山东六国并未扬名。” 这几乎是为一阻挡他成为大师的障碍了。 就在嬴政可惜之时却听见叶孤城道:“此事交给我来办即可。” 嬴政:??? 猛的抬头。 他道:“你要怎么办?” 叶孤城道:“让他成名。” 说得具体一点,是在短时间内成名。 不要忘记,叶孤城虽然是个剑客,是个学识渊博的人,同样还是个商人。 是在明代的时候将养殖珍珠生意做大,在春秋战国短短几年内就攒下万金身家的商业奇才。 他的人设可以说是非常汤姆苏了。 叶孤城想,虽然这个时代的商品还有“酒香不怕巷子深”一说,但是在他最开始受到冲击的金元时代,商品本身的质量虽然不能说不被考虑,其重要性也被大幅度降低。 在未来,决定一商品最开始能不能火爆的是宣传,是营销,然后才是商品的质量能够经受住时代的考验。 韩非子一书经过了几千年的时代考验,其质量根本不用说。 他勾起了一个势在必得的笑容。 既然这样的话,不就只剩下炒作韩非这一个问题吗? 他绝对会让韩非一夜爆红的! 一个学者火起来是非常简单的。 特别是在战国末期,百家争鸣,一场众人皆知的辩论赛就可以捧红一个新的文化明星。 当有人拿着韩非的文章参加七国共同关注的辩论,顺便还一举夺冠之后,所有人都知道韩非的名字。 在早几年,秦国的学子是绝对不会参加辩论的,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屑于同山东六国相比较这种听上去拙劣又高贵的理由,而是秦国根本就没有能够与山东六国一战的士子。 老秦无士子,这可不是胡说八道。 文化上,他们应该算是彻头彻尾的悲剧了。 然而,这情况在灞下学宫建立之后飞速地扭转了。 所谓的教育资源师资力量,只要这些都跟上,再有一批并不蠢笨的学生,想要赶上山东六国的底蕴虽然还需要不少年,不过单纯地想要在辩论上胜过他们,还是挺简单的。 第一年,灞下学宫的人虽然没有夺得魁首,却有一个好成绩。 第二年,他们开始有人名扬中原大陆。 …… 等到今年,韩非子的文章凭空出世,在六国文化界就如同晴天霹雳,向众人宣告,现在他们不仅有出色的学子,而且还有了出色的大师。 那人的国籍这些学子是不管的,毕竟现在的学子都满天下求学,与其说是国家培养了他,倒不如说是他的老师,他所处的环境培养了他,在哪个国家求学任职期间弄出了重大学说,就是那个国家培养他,这已经成为了共识。 韩非成名的过程很简单,秦国负责答辩的人观点新奇,虽然像是法家的思想,又好像混合了儒家道家,但在这些熟读经书的人面前一开腔,就发现这让他们有点熟悉感的文章,其实并不属于任何一家。 当时就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样精妙的言论,定然不能是临时组织出的语言,肯定是有出处啊。 然后就顺理成章引出了韩非的《孤愤》《五蠹》等等篇章。 炒到这一波,就算叶孤城不接着当推手,韩非的名字都将传遍各国,因为这辩论会一年两次,可以说是读书人的盛会,现在的成名大师当年就是从这辩论会上出来的,可以说是最好的处子秀。 接下来只要等待时间发酵,就可以变得越来越有名气,五年之内应该就能算是法家大师了。 但是不够啊,叶孤城可没有五年的时间给韩非等待。 现在就要看朝廷的配合了,这年头的读书人大部分的志向就是进入朝廷,让他们学说可以为当权者所用,这就证明了他们的能力,至于三请四邀进入学宫当祭酒,这待遇就更加了不得了。 当韩非已经在读书人中有名声时,秦国公开宣布要用他的学说作为新的法家根基,简直就是惊爆全世界。 要知道,就算是学说再好韩非都是个韩国人啊,而且不是一般的韩国人,是韩国的宗室,你秦国喜欢招揽别的国家的人才着大家都知道,还能称赞一句心胸宽广,但如果用的人不仅仅是外国人,还是宗室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心胸宽广可以解释的了。 不出所料,秦国朝廷上的族老集体反对,为了秦王的诏书,都要秦王收回成命,谁叫他是真的准备让韩非的学说代替商鞅学说在秦国的地位,虽然都是法家,但是国本和一起其他国家不知道是不是心怀不轨的读书人这能比较吗? 然而族老集体反对没有办法,因为以吕不韦为首的大臣是站嬴政的。 在新政实施的时候族老就集体抗议过,但是抗议无效,更不要说虽然他们哭天抢地国将不国,但秦国却是真的一天一天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飞速发展的经济以及农业证明他们的方针是正确的。 既然是正确的,那就接着实施下去啊。 自从新政开始之后,已经有不少人认识到商鞅的那一套对秦国来说有点老了,在秦昭王时代商君书确实带领秦国走向了兴盛,但是现在,他们需要能够跟得上时代的新学说,新方针。 虽然不知道韩非的理念能不能支撑秦国走向真正的兴盛,但是目前看来,好像也没有比他的学说更加完整的,更加有实用性的学说了不是吗? 当然,韩非的也不能全盘照搬,还需要柔和与修正。 这时候,朝廷上越来越多的儒生就起到了作用。 但不得不说,比起较早的商君书,韩非的法家理念是他们可以接受的,果然不愧是荀子的学生吗?受到过相对而言更加完整的儒家教育,不知不觉间儒家的部分理念融入了新法家中,所谓的学习不就是这么一回事? 因为嬴政的推手,韩非的名声更上一层楼,这时候大家就开始扒一扒了,比如说他是荀子的学生,原本回到韩国一心想要强国,但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了秦国。 招贤令? 懂行的人嗤之以鼻,怎么可能! 招贤令虽然招贤,可没有听说过招别家的公子! 更不要说当韩非的学说从秦国公布之后,韩国人并没有什么反应,也没有出面谴责韩非为什么不对自己国家献上这等学说,这就证明,韩国早就知道他的存在,并且刻意无视了。 读书人八卦起来简直就不要命,又有人开始回顾当年稷下学宫他越来越低的生活费,这些事情都是有迹可循的,然后回到韩国之后多次上疏却不被重用。 结论很明显,这样一个人才为什么会默默无闻多年,因为韩国不要他啊! 其他国家的人扒出来之后就不得不感叹秦国运气好了,捡漏小能手,自己国家不盛产读书人,就去捡别的国家的,一捡一个准。 然后就顺便暗地里讥笑一下韩国,啧啧啧,真不愧是韩国,干得这叫什么事! 虽然山东六国都被秦国打得起不了身,但就算是输也有个高低的,韩国这种天天大摆乌龙阵的,肯定被剩下五个国家耻笑啊! 听说秦国新修建的正过去就是韩国的水工修建的,明明是能解决干旱问题的人才却偏偏送到别的国家,是智障吗? 类似于上文的言论在各个国家之间传递。 然后身为被简陋对象的韩非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大学者。 叶孤城:=v= 计划通! 估计现在唯一不爽的就是韩王了,他才不相信韩非这么能耐,明明是自己不要的读书人,跑到秦国转一圈就成了炙手可热的人才! 身为被讥笑的对象,他都要气死了。 韩国的朝廷鸦雀无声,其实谁都知道,如果韩非真的有外面传得那么能耐,自然是召回自己国家最好了啊!但现在的问题是,没有人敢和韩王提这个问题。 他既然那么相信自己的判断,不停出昏招还不知悔改,起码就证明了韩王是一个非常以自我为中心的执拗的人。 这样的人是永远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的,外国都谴责他一定不是因为他真的做错了,而是因为秦国的阴谋。 对了,还有韩非! 如果说他一开始只是单纯地讨厌韩非,现在可以说是厌恶至极了,这人竟然串联秦国蒙骗他,让他颜面扫地,简直就是国家的耻辱! 别说是召回韩非了,估计现在的韩王不死,他都没有办法回国,一回国被砍头的概率几乎就是百分之百啊! 韩王气愤成这样,又有谁会劝说他,又有谁敢劝说他。 果然,这时候只要跟着他一起骂韩非就好了啊! 最终赢家,只有秦国。 不知不觉间就扬名七大国的韩非一脸懵逼。 他现在已经不借住在叶孤城家里了,因为他写的书,秦国的政府给了一笔丰厚的稿费。 一开始确实是有秦国的政府不向除了军队以及农业之外的各方补助的铁律,但人世间的所有事都有缺口,一开始的渭南建设是由上头掏钱,后来的文学推广则是走嬴政的私人小金库,在适当的时候将纸张制造收归国有,甚至专门建立起了研究新生事务的机构。 “研究所”,如此新式的名字偏偏在经书中能够找到合理的解释,这就是秦国新的科技开发中心。 第一任所长理所当然是公输盘,他已经开发出了不少对战争有益,或者对民生有益的武器,秦国也在投入量产之中,只要全面统一战争一开始,这些玩意儿定然能打个外国措手不及。 纸张制造属于民用,顺便还能给秦国创收,没有人会禁止他们研究纸张,即使是最老派的宗室。 在秦国上下已经出现如此惊人改变的现在,将所有的国有收入统一,并且开放对其他项目的支援,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了。 如果不是还轮不上这一茬,叶孤城简直像把出版业也弄出来,纸张普及之后,书本的造价就变低了,因为他们有量产纸张的方法,还有配套的活字印刷术,这两项技术让秦国几乎一跃成为了文化中心。 没办法,文化输出的力量很强大啊。 但很可惜,现在秦国的义务教育还没有彻底普及,也不是大部分人都具有最基础的阅读能力,所以他的想法只能暂时搁置。 但这并不妨碍秦国给有名的学者研究者发放经费。 话题扯回来,韩非实在是不知道,就短短几个月,他怎么就成为可以容自己老师相提并论的大学者了。 最重要的是,虽然秦国采用了他的学说为了政治方略,但他本人却没有登上秦国朝堂啊! 他已经见便了秦国的大人物,比如说是嬴政吕不韦之类的,本人的想法也开始在秦国逐步实现,这对于绝大部分的读书人来说可以说是实现了人生至高理想,但韩非就是很憋屈。 你都用我了为什么不让我上朝堂啊! 说秦国偏见也不像,但就是很憋屈啊。 然而,在韩非摸不透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时候,叶孤城又给他带来了新的消息。 这消息不能说好,也不能说不好。 他终于快要摆脱无业游民的窘状了。 韩非道:“这是?” 叶孤城道:“灞下学宫的邀请书。” 他郑重其事道:“你是否愿意担任灞下学宫的祭酒?” 因为缺少人才,法家的支持者一直没有在灞下学宫中担任要职,无论是嬴政还是叶孤城都不愿意找一个名气与治学能力都不够的人讲究。 韩非,可以说是目下最合适的人选了。 韩非道:“灞下学宫?” 他傻了,实在没有想到,自己的任命书竟然是去学宫当老师的。 并不是说他不喜欢这工作,事实上能与自己老师荀子相提并论,干一样的工作,对他来说已经是十分了不起的褒奖了,而韩非本人其实还挺傲气的,他虽然尊敬荀子,却也认为自己的研究未必到不了自己老师的境界。 但你们秦国是不是太不按常理出牌了一点? 他的心情微妙无极限。 说好的进入朝堂成就一番事业呢? 还没等他回答,叶孤城就叹了一口气道;“以你身份,入秦国朝堂是不可能的。” 韩非震惊又愤怒,这是嫌弃她的身份还是嫌弃他结巴? 说好秦国什么人都接受,怎么轮到他就不行了? 他刚想愤怒地开口,嬴政就道:“这安排,并不是因为你的身份,而是单纯处于爱惜人才,不想你死罢了。” 韩非一愣道:“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以为我不了解你?” 韩非一窒。 叶孤城道:“入秦虽然是被迫,但若韩国同你传信,你也定然会奋不顾身,献上保韩计策。” 考虑到秦国预定第一个动手的国家都是韩国,这一天不会太远。 叶孤城道;“你可知那时候没有人能够保住你?” 韩非僵着脸不说话了。 叶孤城道:“先治学去吧。” 远离朝廷,起码能让他活得更久一些,至于如果韩国真的王国,他会不会殉国,这就不是叶孤城能够管住的了。 能多活一天就多活一天吧,毕竟韩非可是历史盖章认证的人才啊。 可下来,秦国迎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平稳期。 或者说是,内部发展期。 对外战争还在继续,但都是对秦国而言小规模的战争,比如说同赵国打仗,用来磨练新兵,而他们已经改良到9.0版的新式武器依旧没有出现在战场上。 让秦国的军队不懈怠,以及让外界其他国家产生他们军队疲软的错觉,就算是嬴政的目的。 内务还在整顿,经济与科技还在发展,研究所的研究范围变得很大,甚至在叶孤城的提议下开始研究杂交水稻,从胡人那里来的种子在西北种植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稍微让人有点失望的就是土豆番薯和玉米依旧没有在亚洲存在,且不说水军的概念还没有诞生,美洲现在有没有这些作物都很难说。 还好战国的人口并不是很多,改良后的水稻小麦足够国人富足地生活下去,甚至还能堆满许多米仓。 与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山东六国,在那场死了无数人的干旱之后,这些国家的农业正在慢慢复苏,但占据了天然肥沃土地的他们产量依旧不高,在发现无论建立几个谷仓都无法堆满前几个季度收获的粮食起,长久以来一直缺少米粮的秦国终于做起了粮食生意。 10年前还无大商的秦国商人,终于成为大商的代名词,其他国家的商人也意识到,如果想要挣钱,就来秦国好了,经济前所未有的繁荣。 就在这时,几年之前被叶孤城打发到南海建造城池的人终于有了消息。 没有城池能够保留千年,他派人到南海当然不是为了建立白云城,公输家的族人在南海弄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巨型船只,这才是他们到南海完成的最重要的任务。 可以承载一座城的巨型船只,简直就像是秦时明月中才有的超玄幻科技,虽然这个秦朝本来就不太一般。 这里要说的,并不是统一之后才能起到作用的船只本身,而是研究过程中的附加产物。 火、药。 当几年未见的公输家人风尘满面进入咸阳宫中时,别说是嬴政了,就算是叶孤城都为了这超前过头的科技而目瞪口呆。 他实在没有想到,最先弄出具体火、药的并不是炼丹炸锅的方士,而是公输家的科技狂人。 因为是制造武器出生,所以在第一次发现□□的时候就想到了火、药在军事上的运用吗? 叶孤城陷入了沉默,即使下面发现了火、药的公输家人还在手舞足蹈。 之前的黑科技玄幻就玄幻了,但是这能够打破热武器与冷兵器之间界限的火、药出现让他不得不深思。 在公元前就出现这样具有杀伤力的武器,会不会对这个国家的未来产生重大影响? 对人也好,对环境也好。 他话中所指的国家绝对不仅仅是秦朝,而是神州大陆本身。 他听公输家的人喋喋不休地说完,好像全部停进耳朵中一样将他客客气气地送走,顺手表现了一波自己对他们研究的支持,但是对火、药的诞生闭口不谈。 这很正常,公输家的人也没有意识到什么不对。 这么重大的,甚至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发现,任何人都要好好思考一下未来走向。 发现者的身分赋予了公输敏锐的嗅觉,他似乎已经看见了,大变革时代的到来。 超乎寻常的智慧让他们省略许多步骤,虚无的炼丹并不会阻挡他们的脚步,展现在他们面漆那的只有火、枪与大炮,只要有足够的想象力,迟早会弄出具有强大杀伤力的炸、弹,如果叶孤城愿意提点一两句,这个过程会来的更快。 但是他本人,并不愿意提点。 叶孤城陷入了思考,他的思想从来都深邃非凡,而且从来没有因为改变过去而迟疑。 如果一个人不是果粉畏惧自然或者命运的正常人类,就会知道对许多人来说的过去,是对当时代人而言的现在,或大或小的改变不会让世界崩溃,也不会让人间再度归于混沌。 命运本身从来都不是一尘不变的。 但是…… 他回到庄子,打开门,看见了西门吹雪。 对西门吹雪来说,这世界上并没有太多能让他心起波澜的事,无论是大时代也好,个人恩怨也好,如果他插手,那是因为趣味,是因为那是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因为恐惧,或者其他丰富的情感。 他可以说是将毕生的感情波动都投到剑与叶孤城身上了。 当门被拉开时,一双几乎永远冷静的眼睛黏在了叶孤城的身上。 他道:“你心不静。” 叶孤城点点头道:“是。” 他对西门吹雪道:“你听见了什么?” 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西门吹雪竟然回答道:“我什么都没有听见。” 或者说,他听见的混乱的杂音并不能组成句子。 叶孤城的心,乱了。 他早就知道,有关于未来已经另一个世界的话即使在心中想也不能传入西门吹雪的耳中,他目前为止并没有尝试过这些话能不能说出来,因为没有必要。 就如同他从来没有过问过西门吹雪小时候是怎么长大的一样,他的过去是没有必要多谈的事。 剑客,向来不喜欢追忆自己的过去。 叶孤城道:“我放在南海的人,发现了火、药。” 他决定把西门吹雪当成是心灵的垃圾桶,即使这人也没有看见过热武器君临天下的时代。 明朝的火、药可以说是冷兵器时代的热武器巅峰,在大大小小的战争中,火炮得到了广泛使用,相当数量的士兵配备火铳与鸟铳,传说中的火、焰、喷、射、器经过多次改良,已经有了巨大的杀伤力。 然而,虽说是冷兵器时代的巅峰,那还是冷兵器时代,特别是在古龙手下的江湖,一道剑气可以劈碎巨石,和一枚强力炸、弹的功力差不多,特别是西门吹雪本人已经是破碎虚空境的强者,这意味着,现存于世的一切热武器都无法对他造成巨大伤害。 根本没有他手上的剑厉害啊! 西门吹雪听见了叶孤城的心音,但他这一次并没有装作自己什么都没听见,因为西门吹雪感觉到,现在的叶孤城,心中有了困惑。 这很不寻常,到了他们这境界,能够让他们产生困惑的事情非常少。 西门吹雪道:“我知道,火、药会成为非常强大的武器。” 他的话中不含温度,却让叶孤城将注意力放在西门吹雪身上。 叶孤城看向他,好像在说,你接着说。 然后西门吹雪就真的接着说了。 他用自己的言语来表示,刚才和叶孤城将的并不是随意说说,他是真的在很认真地思考。 虽然他思考的方式,有点特殊。 西门吹雪道:“当我们离开的时候,江湖中的人已经越来越弱了。” 这几乎是没有办法阻止的衰败,无数个年轻的剑客堆积在一起才能成就一个强大的剑客,结果一般是一个人的存活以及无数人的死亡。 武功并不是一代不如一代,只不过外界的诱惑越来越多,暗器与霹雳弹已经能比得上练了很多年武功的人,武器越来越强大,人越来越容易获得强大的力量,他们就不会有耐心花长久的时间练功。 随着热武器的崛起,冷兵器必将败落。 为了剑而生的西门吹雪反而比很多人都能更加清晰地看见遥远的未来。 西门吹雪道:“所以你在犹豫什么。” 叶孤城道:“早了几百年发现火、药,会不会对未来产生影响。” 比如说是破坏环境之类的。 西门吹雪道:“你认为,秦朝长久地延续下去,产生的变化会不会比火、药出现更大?” 叶孤城卡了。 人是很神奇的生物。 王朝的改变与火、药的出现同样都是划时代的,但历史上有无数个王朝,而火、药只有一种,在遥远的未来,过去的王朝已经过去,虽然对现实生活有影响,却成为了曾经,而火、药还依旧贯穿人类的生活。 所以叶孤城主观判断火、药更加重要。 但正如西门吹雪所说,火、药真的比秦国的延续更加重要吗? 好像没有。 他道:“顺其自然。” “只要做你觉得正确的事情就行了。” 火、药的产生本身是没有善恶的,它并不是被发明,而是被发现,而它本身的作用是根据使用途径来决定的。 它或许会带来好的改变,或许会带来不好的改变。 但世间之物,既然存在就是合理的。 朴素的道家观念,但却有它存在的道理。 西门吹雪看向叶孤城,眼中是从来都不曾动摇的坚定。 做你想做的事情吧。 他永远支持叶孤城,不需要任何理由。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各种武器的名称被锁了的无辜的一章…… 【小广告】 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灯笼草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3 13:14:14 秋木耳她隔壁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3 20:53:00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韩国的朝会, 所有人都沉默地过分。 韩王坐在上首, 略含威严的眼扫视下方人一圈, 但凡是被他视线扫过的人都低下了头,就好像是缩脖子的鹌鹑。 因为他们知道,韩王马上会说什么。 老生常谈罢了。 果然, 韩王扫视完所有人, 失望地发现果然没有人抬头, 清了清喉咙道:“韩非,最近怎么样了?” 他巴不得韩非在秦国过不好, 一部分是出于自己被下面子的不爽感,一部分是卑劣的窥探欲,比起嬴政, 韩王虽然称不上是昏聩, 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好王者, 心眼比针眼还要小,但是猜忌人的能力却大无穷。 当他讨厌上一个人, 对那人的所有情感都会化成负面的, 哪怕是有真才实学,也绝对看不到,偏偏这人还自以为是的很。 对韩非的现状询问已经成了保留节目, 十天半个月就要问一次,巴不得听见韩非在秦国出了问题。 死了最好,既让他省心,又能当做是谴责秦国的借口, 还能让他们以重因为重用韩非的错误判断而感到羞愧。 但最重要的,应该是能借韩非的死敲诈一笔。 以国力来看,即使是宗室死人,韩国也是万万不会对秦国动手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这能力。 韩王认为,如果韩非死在了秦国,他们身为宗主国理所当然有追究的权利,明面上斥责两声是可以的,而秦国定然会因为道义有失而心怀愧疚,所以对他们的态度也会好一些。 说不定还能提要求呢。 当然,这也就他们想想而已。 但是,这样根本没有可信度的谬论,韩国人竟然相信了,所以除了秦王之外,其他的韩国宗室对他们国家的“叛徒”韩非也有点关注,就为了看看他能不能给韩国带来什么利益。 不过,就算他们关注,也没有韩王盯得紧啊! 有人在心中呐喊。 稍微关注一下就行了,干什么十天半个月就提出来遛一次啊! 他们都熟悉韩王的套路了,一会儿等人汇报完,肯定发火。 众人的视线默默集中在其中一位大臣身上,眼中的催促之意明显。 这不是你管的吗?赶紧出来说话吧! 那人理所当然接收到了周围众人的视线,心中悄咪咪将他们臭骂一顿,但本人还是要小心翼翼地出来微笑道:“罪人韩非,最近没什么变化。” 韩王眉毛一竖倒:“没有变化,是什么意思?” 那人腹诽道,没有变化还能有什么意思,没有变化就是没有变化呗。 心里这么想,嘴上怎么敢这么说,还必须做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道:“就是,他还是在灞下学宫教书。” 韩王更加勃然大怒了,他道:“不是说秦国现在的政策都是韩非制定的,怎么能还没入朝堂而是在灞下学宫?” 那人心想,谁告诉你现在秦国政策都是韩非制定的,吕不韦还没死呢,更不要说有那个莫名其妙的国师在,秦国那么大一个国家要是所有政策都是一个人制定的不早就完了,就算是抬自己国家的人也要讲究一下基本法啊。 而且韩非可不是被韩王赶去秦国的吗?要是早点承认他的才华,现在哪需要隔三差五地问话啊。 大臣道:“不知。” 韩王出离地愤怒了,他狠狠地敲一下坐垫道:“这也不知,那也不知,你知道什么?!” 熟悉套路的众人将头低得更低,而回答的大臣则从善如流地跪下道:“我王息怒。” 开始一两次他还挺害怕的,现在干脆就是习惯了,反正韩王无论干什么都不会把他的脑袋摘了,因为韩国现在根本就没有多少能用的人。 就如同他预料的那样,韩王就如同一头年老的公牛,气喘吁吁地发了一通脾气,然后就挥手示意下朝。 可以说是非常随心所欲了。 下朝后大臣们终于松了一口气,这群人中并不是没有聪明人,就算是庸人也都有一技之长,但长久以来韩国的朝堂都是宗室的一言堂,在申不害改革之后,这个原本淳朴的国家开始玩弄权术,并且认为这是贤明的象征,宗室的成员有的时候都会因为别人的诬告而小命不保,更不要说他们这些外国人了。 想要长久地活下去,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低调做人。 偶尔再捧捧韩王就行了。 互相猜忌让人与人之间出现了信任危机,即使一肚子牢骚都不能与自己的同僚吐槽,想来想去最后也就只能咽回肚子里,顺便再吐槽一下他们的韩王为什么会蠢成这样。 如果韩非真的很有才就把他召回来啊,为什么秦国可以用他,而他们国家不能用,明明国力大幅度下滑的韩国才是最需要变革的国家。 算了算了。 大臣麻木地想到。 就这样吧。 反正他们已经没有胜利的可能了。 并非韩国宗室的他们,干脆也去做秦人好了。 炮火声在秦国的边境响起。 这里的边境并非是连同赵国的边境,而是面向匈奴的边境。 北方游牧民族依旧存在,并且长年累月持续着对汉人的骚扰。 即使城市中有众多胡人胡女谋生,真正会烧杀强烈的游牧民族依旧存在,几乎每隔几年就要来上一波。 他们本来就没有种植粮食的习惯,一般都是靠豢养牛羊为生,但是在牛羊生长不好的年份,自然就要南下争取一线生机。 反正他们只要抢了就能跑,并不需要攻略城池,又因为生活在草原上日日命悬一线,所以比寻常人还要更多处拼命三郎的气势。 各种意义上,都是很难对付的对手。 但那是对过去的秦国而言。 嬴政泡在研究所内,他看公输盘带着一大堆研究人员忙活,已经脱离了少年身姿的公输元变得壮硕,甚至还蓄起了胡须,但是眼中的光芒却从未改变,比少年人更加旺盛的求知欲,对于真理的渴求,无时不刻不在思考的大脑,这一切都让他看上去与常人与众不同。 他的眼中闪着光。 叶孤城思考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将发现了火、药的工匠送到嬴政面前,当然,他是悄悄送的,不仅仅是因为叶孤城本人对于火、药的考量,还因为避嫌之说。 他是臣,嬴政是君,臣子研究武器,总是会让当权者惴惴不安,就算是嬴政相信叶孤城,如果被秦国的族老知道,那恐怕不流血就无法解决了。 就算这是对秦国未来有所裨益的武器,臣子不能碰就是不能碰。 规定也是非常死了。 所以叶孤城只能直接把人领到嬴政面前,还是悄悄的。 嬴政知道,叶孤城让他见的人,看的东西向来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他无论当时在做什么事,当叶孤城领着人到他面前的时候都一定会放下手上所有的事情,来到他老师跟前。 但是这一次,叶孤城领着其貌不扬工匠到他面前时,嬴政还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叶孤城之前就告诉他了,眼前的人是公输家的人,要给他展示一种“发明”。 发明这个词还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源头当然是研究所,好像从某天开始那里的人就开始说什么发明创造,久而久之,这个词虽然还没有进入大众生活之中,却也在咸阳宫上层传开了。 但平时就算是公输家的人或者非公输家的人给嬴政看什么划时代的发明,都是带着东西一起来的 哪里像这一次,公输家的人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 叶孤城道:“这是公输忽。” 嬴政点点头。 心里在琢磨,究竟是带了什么来? 谁叫这时代还没有热武器的观念,但凡是冷兵器都是有形体的好吗? 公输忽实在不像是把武器藏起来的人。 嬴政道:“你发明了什么?” 态度很好,他算是一个谦逊的王者,特别是对有一技之长的人,叶孤城想,自己怕是教导出了读书人心中的理想王。 虽然不是西方的哲学王。 公输忽道:“不是发明,是发现。” 说着,他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食指那么粗的小炮仗。 没错,就是炮仗。 叶孤城的表情微妙极了。 这玩意儿勾起了他的童年回忆,一块钱一盒小孩子新年时玩得惯炮。 很遥远的回忆,但他却还有印象,10岁以下孩子童年的玩具中绝对包括惯炮与擦炮,后面的需要擦一下点燃,但是惯炮是只要用力扔在地上就会炸开有一声响。 当然,哑了的炮仗除外。 虽然每年都有层出不穷的,小孩子被炸伤的报道,但只要是同时代的小孩儿大部分都玩过这东西。 虽然知道有惯炮的存在,但是他本人却不知道那炮仗爆炸到底是基于什么原理,不过在看到公输忽拿出来的时候就意识到对方做出了什么东西,直觉也正是不错。 公输忽道:“退后。” 这是对秦王说的。 如果别人对嬴政这么说话,十有八、九会被治个大不敬,即使嬴政自己并不是很在意,但是秦王的权威还是要的。 然而他早就习惯了,那些研究所不通世故的科学家,他们在说话的时候经常会因为兴奋过度而忘记礼制的存在,说话没有读书人周全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和他们计较,他才是个大傻瓜。 公输忽出声让他吓了一跳,随后就往后退了很多步,叶孤城也与他一样。 然后就看见公输忽将炮仗狠狠往地上一扔,发出巨大的响声。 嬴政受到的惊吓比刚才还大。 “声如雷。”等他反应过来,还心有余悸,除了打雷,什么时候会发出这么剧烈的声响? 对古人来说,第一次看见鞭炮,能够稳住身子就已经是很不错的表现了,因为这是挑战他们认知的新物种,如果是稍微愚昧一点的平民在这里,说不定就直接跪在地上求神拜佛了。 但是嬴政却知道,这并不是神佛,而是世界上本来就存在,可以为人类所掌握的东西。 令他敬佩的,是人类的智慧,而不是虚无的神明。 他兴致勃勃道:“这是什么?” 嬴政也可以说是非常大胆了,受了一点点小惊吓,随后从眼中迸发出来的,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兴趣。 公输忽道:“一种才被发现的新材料。” 嬴政道:“可以再来一次?” 公输忽道:“当然。” 然后又是一枚惯炮。 叶孤城:…… 虽然知道两人在讨论改变世界的新发明,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想笑。 惯炮给他带来的童年记忆太深刻,现在看着两人分明就是两个成年人如同孩子一样地在玩闹啊。 不过…… 叶孤城想,在发现了火、药制造配方之后,第一个成品原来是惯炮吗? 他这才意识到,之前他想的什么炸、弹啊,火、铳啊,那都是杞人忧天,火、药的配方是经过一代代摸索一代代加工才最终确定的,相比起能够杀人的武器,研究出鞭炮烟花这些副产品反而更加简单,更不要说所有的配比吸纳在都是不确定的,想要其效果真正稳定,并且具有杀伤力还需要漫长时间的实验,哪里能够一蹴而就? 火、药才发现就能用于战场,他想太多。 嬴政眼睛亮晶晶的,他道:“这东西是爆炸开的?” 公输忽道:“没错。” 然后两个一个制造武器,一个正在准备打仗的人一拍即合,想到一块儿去了。 嬴政道:“这东西如果突然炸开,是不是也能让人受伤?” 公输忽道:“理论上是可以的。” 嬴政道:“理论上?” 公输忽道:“我觉得其材料还有更加稳定的,其他配比方法,但是现在只能通过大力惯让他爆炸。” 他道:“人的身体不必地面,是软的,冲击力不够就不能爆炸。” 嬴政听了,稍微有点失望,当然,只是稍微一点点失望而已。 他已经影影约约地感觉到,这东西未来会起大用处。 但就算是惯炮,他能够给它找到作用啊。 嬴政热情道:“你刚才扔的什物,能不能量产?” 公输忽道:“应该可以。” 因为惯炮其实超容易制作。 嬴政更高兴了,他道:“你先教教研究院的人制作方法。” 然后惯炮就被用到了对匈奴的战役上。 匈奴特别悲剧,自从秦国层出不穷地发明新武器之后,他们就成了第一批也是目前唯一一批实践对象。 没办法,嬴政还是期望打闪电战的,并不是因为秦国国力不够,只不过战争时间越短越好,既然准备打闪电战,就要让这些武器发挥出最大的力量。 其他国家的人如果提早知道了,他们的用处不就没有这么大了?所以必须要好好隐瞒其他国家才行啊。 但是将士又要上手啊,如果没有亲自使用过这些武器,到战场上捅篓子怎么办?练习和实践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不管怎么说,在真正开展之前,他们都要上手试试看。 然后就在根本不可能痛山东六国有联系的匈奴人身上尝试了。 非常的极致。 之前战车以及新改良弓、弩都适应良好,机械兽虽然因为不能量产无法投入大规模使用,但军队中留着一两只算是出其不意的保护。 然后匈奴方自然是死伤惨重。 为了让小白鼠不全部死了,在让将士熟悉了新武器之后,战车就被收了回去,好歹没有让匈奴人吓破胆,等过两年稍微回点气,就又来骚扰秦国边境了。 这一次,不仅仅有超级改良版的战车等待,还有惯炮。 没错,没有名字的炮竹已经被叶孤城给定名惯炮了,毕竟是他手下的人发现的东西,不让他取个名字实在是太过意不去。 甚至就连嬴政都觉得他老师无欲无求过头了。 难道不是吗,人才也好,之前的造纸术也好,这次的惯炮也好,甚至连人才都直接给他,而没有所求任何嘉奖。 这是不正常的。 嬴政想,就好像他对俗世没有任何留恋,心中所想的就只有秦国。 但问题在于,叶孤城并没有表现出对秦国过分的热爱,要不是他还有的西门吹雪在,嬴政真的以为叶孤城要羽化登仙了。 人是不可能没有**的。 这是他最近对西门吹雪接受度变高的根本原因。 他还是挺为自己老师考虑的,最好他能变得像人类一点就好了。 那样的人,他们中间,应该就不会有随着时间向后推移越来越严重的距离感了吧? 就好像,他的老师从来就没有融入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一样。 嬴政摇了摇头,他想什么呢。 算了,无论心中有多担心,有多怀疑,这些矛盾点都不应该现在暴露出来。 他现在所等待的,只是惯炮的使用效果。 匈奴的轻兵出现在秦国的边境。 他们胯、下的马还挺强壮,但是数量却有限,远远地看,这些伙同而来的人根本说不上是一支军队,并不是因为他们缺少纪律,而是因为人来少。 肃杀的风吹过,干枯的草甚至发出了“咔嚓咔嚓”的响声。 在大旱过去后的第三年,再次爆发出了局部性的旱灾,不过这次还算不错,旱灾的包涵区域只有赵国秦国以及匈奴。 秦国不用说,郑国渠的存在让他们几乎可以不管天气如何,只要不是让渭水干枯的天降灾难,就不用担心作物的生长。 但是匈奴就不这样了。 游牧民族,是靠着畜牧为生的,干旱所带来的后果,不仅是粮食短缺,还有操场减少。 到处都是干枯的草,曾经鲜嫩多汁的青草好像就没有生长出来似的,大批大批的牛羊因饥饿而死,当他们活不下去的时候,只能铤而走险,到秦国来寻找生机。 赵国,他们已经尽可能地洗劫过一遍了,但农作物欠收的他们情况甚至比匈奴人还要糟糕,就算是去烧杀抢掠也找不到什么可以果腹的粮食。 如果不是这样,他们能来招惹秦国? 匈奴的几个大部落都公认,秦国现在是越来越不好惹了。 之前那奇形怪状的兵器战车,差点让他们灭族。 没有了青壮年的匈奴,怎么可能存活下来? 虽然不知道什么缘故,秦国上次只攻击了一拨就收了,而他们也小心翼翼地捂着最后的火种藏到了草原深处,如果不是天灾,起码十年他们不敢再来进犯秦国,但现在形势危急,他们不得不行动。 行动也是死,不行动也是死,倒不如放手一搏。 胯、下的马,是他们在干旱之际保留下来的,最后的战马。 靠近秦国边境,所有人都十分紧张,小心翼翼地盯着前面,就怕秦国的士兵已经在等待他们。 大部分匈奴人勒马,小队长道:“斥候,先去一探究竟。” 五个斥候出列,向前缓慢地推进。 “没有人。” 匈奴人松了一口气,这是个好消息。 他们的人已经很少了,而且是轻兵上阵,没有人发现才是最正常的事,但是考虑到秦国人如同鬼神一般的手段,他们也害怕,即使自己做到了最好,最隐蔽,都会被他们发现。 现在没有秦国的士兵,他们起码能抢劫最近的一个村子,等到抢劫完带着物资粮食当时就跑绝对不停留。 谁不知道秦国这两年富得流油,而他们部落近些日子刚刚减员,两相对比之下,一个村子的存粮恐怕就能养活绝大多数人。 这次冒险,可以说是很值得了。 如果他们能成功的话。 斥候没发现不对劲,剩下的人就放心大胆地上前,走过一个土坡,看见了袅袅的炊烟,这道烟让他们喜上眉梢,仿佛已经闻到了食物喷香的味道。 仿佛已经看见了未来的成功。 轻兵是最好的选择,领队的匈奴人想到,最起码,他们能避开恐怖的秦国大部队。 秦国在北边有驻军,当然不是因为赵国,而是因为匈奴,即使这些年他们蜷缩在草原的最深处秦国的人也没有撤兵,他们这次从草原深处而来,就绕过了起码六个有秦国人驻军的地点。 每一次都是命悬一线。 现在终于到验证胜利成果的时候了。 他道:“冲!” 马在飞奔。 景色都向后掠过。 没有人在意如同刀子一般刺骨的风。 匈奴人生活在草原,从生下来就要经过风刀霜剑,大自然赋予了他们强健的体魄,而适应草原生存的基因让他们比秦国人长得更加高大。 高大且敏捷。 他们冲向不远处的村子,脸上的表情甚至都不属于人类,而属于野兽。 贪婪的豺狼虎豹。 因为渴求,所以他们会忽视一些东西。 村子明明有炊烟,为何街道上却没有人? 相对于这世间,未免太空旷一点了吧? 有人在暗处嘴角一勾,打了个手势。 放! 分散在周围的士兵从兜里的小袋子里拿出一小颗粒,狠狠往远处投掷。 落点正好是马的踢下。 “轰——” 强力的撞击让惯炮从内部爆炸,发出刺耳的声响。 就好像耳边有雷炸开。 匈奴人惊慌失措,又因为忽然在耳边炸起的响声,更多则是因为惊马。 胯、下的马受不了一点点的惊吓,或者说,都不了来自于近距离爆炸响声的惊吓,这些生物被□□射时会惊慌失措,但却不会慌乱到现在这地步。 左摇右摆,而惯炮引起的剧烈的爆炸声还在他们耳边作响,根本没有停下的可能,即使骑在他们背上的都是匈奴的勇士,都是驯马的好手,也无法在这时安抚他们的坐骑。 因为他们自己都惊慌失措。 怎么回事? 这是什么声音? 是神明吗? 是神明的惩罚? 慌乱与恐惧吞噬他们的内心。 “啊——” 第一个骑士坠于马下。 他的马还在疯狂地踩踏,人的脑袋被马蹄子踢个正好,仅仅是一蹄子就能将人置于死地。 他的脑袋连同身体,咕噜噜地滚远了。 银光一闪。 圆滚滚的头颅被刀砍下。 第一个。 秦国士兵起哄道:“割下他的左耳。” 以务实著称的秦国人在论功行赏时也意外地朴实,怎样证明你杀了多少敌人,获得了稍多功勋? 大将取首级,小兵砍耳朵。 原始而凶残,这或许也算是这时代的特色吧? 有了第一个坠马的人就有第二个第三的。 有的是真的被他们的马甩了下去,有的则是一抬头注意到了好似神人一般从天而降的秦国士兵,一愣神,就落下去了。 落下去就真的不可能活了,即使不被马踢死,秦国人都会一刀取首级。 匈奴人的领袖目露绝望之色,如果这时候他还不知道一切都是秦国人的阴谋,那他也不要做匈奴人的小领队了。 有去无回。 当战报传回咸阳,就算是制定了计划的嬴政都为之震惊。 ”全灭?无一人伤亡?” 匈奴骑兵全灭并不令人震惊,因为他们之前就有这样的能力了,新武器横扫战场。 但是无一人伤亡,这就有点难以置信了。 每个国家都不缺少实力高超的勇士,不仅有身手,还有胆识,即使在秦国的先进武器面前,都有一两个人能够杀到大部队的面前,取秦国士兵的醒明。 当然,这样的人其实非常少,而秦国的伤亡也很小,但即便如此,小伤亡同零伤亡是不同概念。 嬴政都惊讶成这样,更不要说是叶孤城了。 当嬴政同他分析捷报的时候他不得不怀疑,自己听说的大发神威的武器,真的是记忆中小孩子都能玩的惯炮吗? 讲道理,你们一定是在说不同的东西吧? 但现在的问题在意,他们在说的还真的相同的东西。 叶孤城想,自己真是高估了古人在热武器面前的适应能力。 周朝统治之后,较之商代鬼神之风大减,但也仅仅是大减而已,从出门买菜都要占卜一下当天运势到国家大事专门请巫看看此战役能否成功。 虽然程度降低了很多,但对叶孤城来说,这些都是封建迷信啊,并没有什么差别。 不管是真实存在的力量还是封建迷信,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就是这时代的人对于“异像”的接受度非常之低,低到看见不祥之兆,听见什么声音都会引起他们恐慌的地步。 匈奴人虽然凶残,但也有自己的神,他们还信奉自然,信封草原,耳边突然炸起的雷声让他们惊恐非常,甚至恨不得立刻跪下来叩拜。 而马就更不用说了。 好了,这起码能够确定一件事。 叶孤城想。 秦国又多了一种,并不能算作是武器的武器。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秦国的内务整顿到了极致,而国家财富也已积累到了能够轻松支撑几场战争的地步。 并不是普通的足够,而是轻松支撑,某种意义上可以想到秦国的富庶。 军队不知不觉间变得无比强大,不为人所知的武器更给他们增加了胜利的资本。 三年之后,嬴政终于下了他政治生涯中划时代的一道诏书。 备战,亡韩。 韩安觉得自己有点点儿背。 他的新韩王,才登上王位一年,之前对韩非充满了意见的韩王是他爹,但是他已经死了。 这很正常,毕竟这是人均存活年纪才35岁的春秋战国,就算是一个国家的王,什么时候死都不是什么事儿。 其实他当年就挺喜欢韩非的,甚至觉得他的政治方法说不定能够拯救韩国,然而在韩国韩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越是昏聩的君王到了晚年就越没有人敢忤逆他,比如说他爹,所有人都知道在韩非这件事上他是错的,但谁都不敢说出来。 韩国的宗师对他的态度只有一味的赞许与吹捧,而在韩国的外国大臣根本没有说话的余地。 这就是韩国朝廷的现状。 但是等到较为明事理一点的韩安上位,情况又掉了个个儿。 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欺软怕硬也是常有的事,韩安他爹虽然是个很自我的,称得上是昏聩的君王,但正因为他的昏聩,才能真的想要把谁从韩国赶出去就把谁从韩国赶出去,韩非会被赶走根本上就是这原因。 但人换成了韩安就不一样了。 因为他的性格软弱,能听得进族老的话,所以被欺负的人就变成他的。 韩安说:“我想把韩非接回国。” 他想得很好啊,韩非在到秦国之后,秦国采取了他提出来的执政方针,然后真的走向了兴盛,这证明韩非的政治方法是有效果的。 这样的人才如果还放在秦国就可惜了,当然是要他回国,救韩国于水火之中。 他甚至都想到了要是秦国不放人怎么把人救出来,但事实上,韩安忧郁地发现,如果秦国不放人,他还真的没有办法把人带回来。 但是韩安万万没有想到,他的营救韩非行动还没有展开,竟然就被腰斩了。 韩国的族老竟然不同意! 他人都要呆了好吗? 但那些人,他是说那些族老还振振有词。 他们道:“不可,罪人韩非不可回国!” 韩安啼笑皆非道:“这时候,你们还叫他是罪人?” 族老义正词严道:“有何不对?他明明是抛弃韩国逃走的罪人。” 那人顺着自己长长的胡子道:“就算是回国,等待他的也是斩首。” 叛国之人,最少也要斩首,向上不封顶,什么用锅煮了,或者五马分尸之类的酷刑这年头早就存在了。 反正韩非就是死啊,怎么死都是死啊。 韩安觉得下面同自己叫嚣的族老都不可理喻,他道:“你们明明知道,韩非是怎么离开的。” 他并不想离开韩国,不仅不想离开,而且还很想留下来。 韩安不是愣头青,好歹做了这么多年的太子,政治上的弯弯绕还是懂得,只不过比起已经麻痹到极限的族老,他心中还有热血,因为有热血,他还想要拯救一下韩国,想要挣扎挣扎,让韩国存活更长时间。 他也想要改变韩国的政治环境,像秦国一样发布招贤令,然而人才本身既然想要被重用,除非是对韩国有特殊的好感,否则会什么要放弃强大而心胸宽广的秦国,而到十有□□要坐冷板凳的韩国来?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招贤令不符合韩国国情。 既然外国的人才不行,本国的总可以了吧? 出于这一重考虑,他理所当然想到了韩非。 本国宗室的人才,多好的选择啊。 但没想到,这群人竟然已经愚蠢到本国的人才都拒绝的地步了。 韩安在思考,为什么他们会拒绝,难道这些人感觉不到,韩国已经病入膏肓,随时随地都能死了吗? 当他接手这个国家的时候,韩国的领土已经七零八落。 这里两座城,那里三座城,破碎的城池无法形成完整的国土,甚至连在自己封地上的大夫都不愿意从自己的封地赶来,参加朝会。 朝会已经很久没有完整过了,韩安看见的,尽是一些没有实权的大臣以及冥顽不化的族老,用他的话来说,这个国家还拥有少部分力量的达成已经彻底抛弃了他自己这个韩王,如果秦国的铁骑有一点踏入现在还属于韩国的土地,那些人怕是会直接大开城门,挣扎就不挣扎一下就欢天喜地地称为新秦人吧? 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秦国的国籍比韩国有用多了。 理智上理解,但情感却无法产生共鸣,他还是爱这个国家的,正是因为此,对那些直接抛弃了国家的人实在不可能有什么好脸色。 当然,在他眼中,这些与他有相同姓氏的族老一个个也面目可憎。 言语上没有对这个国家做什么,但是行动上,却在将韩国一步一步往深渊里推。 他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一点,即使恨不得直接把面前人的头给打通了。 面目可憎的族老阻止韩非回国,因为他代表着自己父亲,上一人韩王的错误,明明那时候所有人都在腹诽韩王的恶行,但是等他死后,那却变成了同等的善行。 他所做的是正确的,不可推翻的,所以如果韩安想要把韩非接回韩国那几句是大逆不道的。 “你想违背先王?” 韩安深吸一口气道:“不敢。” 好吧,他承认,自己被戳中了死穴。 因为这年代,孝道重于一切,虽然韩国摇摇欲坠,这王位做得晃晃悠悠,但依旧有许多兄弟虎视眈眈。 不孝能给他们提供理由,将自己从这个位置上拉下来。 当热血从脑子中离开,他就作出了“正确”的判断。 韩安再也不提将韩非带回去的事情了。 宗室志得意满,认为他们终于翻身了,在经过了先王长久的压迫之后,在他的儿子身上找回了场子。 垃圾行径。 韩安回到市内叹了一口气道:“你帮我去秦国送一封信吧。” 外交手段绝对无法成功,他只能做私人努力了,比如说给韩非去一封信,看能不能把他召唤回来。 至于结果?只能听天由命。 然而,在帮他送信的内侍离开不久之后,又有新的内侍神神秘秘进入了他的房间之中。 韩安道:“怎么?” 内侍道:“有客人上门?” 韩安道:“什么客人?” 内侍道:“我也不知。” 他顿了一下道:“只是,客人让我给王上带话。” 韩安道:“什么?” 内侍道:“他们说,他们有阻挡秦国前进的方法。” 韩安睁大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才道:“请他们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广告】 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零零星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4 12:46:25 呆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4 12:46:39 天然卷家的多串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4 15:57:38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4 17:51:55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4 17:52:04 我不在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4 18:59:22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来客的打扮很奇怪。 看他们的打扮, 你绝对看不出这是哪国人, 一身说不出什么颜色的古怪的袍子, 将身体包裹在其中, 就好像一条毯子,或者一条小棉被, 将身体遮得严严实实, 高矮胖瘦一律不清楚。 再看脸, 以青铜面具覆之,除了一双黑黝黝的眼睛露在外面, 你也无法知他的容貌究竟如何。 奇怪的事, 即使身着奇装异服, 却似乎与周围的环境形成了奇妙的化学反应,当人安安静静地坐在原地,你说不定会下意识地忽视他的存在。 韩安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应该是闭息之术。 不管怎么样, 起码可以说明,在他面前的不是普通人。 应该是某家或者某国的死士。 死士这两个字才浮现在韩安的心头, 就让他的脊背不由自主地挺直,更不要说这些人在进来之前还说是知道对付秦国的方法。 就算新韩王认为秦国已经强大到了不可战胜的地步,但不最后试试,他又不甘心。 韩国在秦国内的探子传来消息,秦国的军队已经开始集结,似乎想要掀起一场浩大的战争,韩国本来就弱小, 而且距离秦国并不远,根据战国时代远交近攻的理论,秦国不是对自己国家动手就是对赵国动手。 赵国现在的国君虽然不着调,但他们国家的底子韩国深厚多了,无论是国土面积也好还是军队力量也好,无论怎么算,韩国都是最好打的一个。 韩国的时间不多了。 他皱眉,又想起了托人给韩非送的信件。 虽然他早就想到信件石沉大海的结局,但是等了许久却没有等到回复,还是挺失落的,如果能联系上韩非,说不定他还能帮助韩国与秦国周旋一二,但现在连联系都没有联系上,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倒不如听听面前人想要做什么。 这样想着,他直视眼前人道:“不知阁下有何救韩良方?” 他话说的漂亮,但是对方却不买账,如同停摆许久的钟表忽然又开始转动,却没有上足够的润滑油,低头,甚至都能听见“卡塔卡塔”齿轮转动的声响。 死士道:“我不知道什么救韩良方。” 声音沙哑,嗓子似乎被烟熏火燎熏坏了,说话的时候就好像声带破了一个洞,还会窜风。 韩安眉头微微一皱,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生硬,还是因为他不尽如人意的回答。 但下一句,死士却说到点子上了。 他道:“我只知道对付秦国的方法。” 韩安大喜道:“这就足够了!” 知道怎么对付秦国,起码能多撑一段时间啊。 死士道:“秦国决定攻打韩国。” 一句话一个雷,刚才心情才变好一点儿的韩安脸又白了。 晴雨表都没有他变脸来得快。 但韩安是真的被这句话吓到了,他道:“阁下所说可是真的?” 死士道:“韩国在秦国的探子难道没有发现?” 就是因为发现了,所以才会恐慌啊。 韩安想,他们的探子只是发现秦国在做战斗准备就让他辗转反侧,夜夜不得安眠。 但即便是担心到心态爆炸,他也还在自欺欺人,试图说服自己,秦国或许不是对他们国家动手的。 毕竟秦国周围还有赵国啊,山东六国又不仅仅只有一个韩国。 即使攻打他们国家的可能高达90%。 现在忽然跑出来一个神秘人告诉他韩国要被秦国攻打了,韩安心理防线瞬间崩溃。 立刻就相信了。 因为之前的闭口不谈,只是因为他的胆小。 韩安沉默了一会儿,努力不让自己因为恐惧而过呼吸,之后就朝着对面的死士深深一拜道:“请阁下教我如何对付秦国。” 如果在这里的不是死士,而是一个正儿八经的读书人,无论来自哪个国家说不定都会被韩安周全的礼数感动一下,谁叫韩安是韩王,这年头王真的能礼贤下士的绝对不多,嬴政算一个,然后就没有别人了。 韩安如果早生一点,说不定还能成为中兴之主呢! 虽然现在韩国要灭亡了。 但他再礼贤下士都没用啊,因为在他对面的不是读书人,而是一个同机器人没什么区别的死士。 他是不会感动的。 死士接着机械地说明对付秦国的方法,他道:“秦国现在有几样常人无法对付的新武器。” 一听新武器韩安眼中闪过一丝恐惧的光芒,他也不是没有脑子的人,能够被专门提出来说的新武器,其作用可想而知,更不要说加上了“常人难以对付”的定语。 他立刻道:“什么武器?” 死士道:“有一物名为战车。” 韩安道:“可是寻常见到的战车?” 死士道:“当然不是。” 他道:“战车上有唐弩,一次性可以发十箭以上。” 韩安傻了,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 毕竟单独的唐弩就是攻城武器,一次只能发射一箭都能改变战局,更不要说是一次能发射十箭以上了。 他心中有所怀疑,这样的武器真的会出现? 死士还在讲秦国的新武器,但如果一个秦国的机密要员在这里,就会发现他话中的武器都是几年前的款,惯炮什么的更是没影的事,显然,这个死士的主人就算是秦国内的人,也绝对不是内部人员。 现在秦国的几位当权者都是小心谨慎之辈,绝对不会将新武器的事透露给有异心之辈,但说到底,保护得最严密的,那肯定是最新的科技,前几年的武器都被淘汰了。 但就是这些已经被秦国淘汰的武器,韩王听着竟然还不太相信,因为它们的存在远远超过了他的认知。 一开始韩王还挺认真地听,但后来,表情却逐渐逐渐地变了。 他心里想,众人怕不是来糊弄他的吧? 你把现实世界逼逼成玄幻世界总是要上实锤的吧,说了这么多却不给他看看证据,有什么用。 一张嘴谁不会吹啊! 就在他的忍耐快要到极限时,眼前人终于上实锤了。 他从怀中掏出一张图纸。 图纸在韩安面前缓缓展开,他的眼睛瞪得老大。 韩安道:“这是?” 语气中满是惊疑不定。 死士道:“这就是战车的图纸。” 或者说战车3.4版的图纸。 但秦国内已经进化到9.0版了。 这是三年前的老古董了。 但问题在于,死士的主人不知道这是老古董,韩王也不知道。 他的鼻子中喘着粗气,虽然韩安看不懂图纸,但这并不妨碍他了解到,这战车是非常非常厉害的发明。 可以连续射出10支箭,而且还是唐弩,这是什么概念啊。 死士终于将自己主人所要传达的最后一句话说完了。 他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虽然听起来不是那个意思,但他所想表达的,应该就是用秦国制造出来的武器攻打秦国制造出的武器吧? 韩安兴奋地搓手,他心道,韩国,说不定有救了。 下属递给了叶孤城一封信。 叶孤城将信件接下,下属静悄悄地退了出去。 不得不说纸真不愧是四大发明之一,当秦国改良出了可以书写易于保存的纸,并且找到了短时间能将纸张量产的方法之后,在短短的几年之内,书简被飞速地淘汰了,读书人都用上了洁白的纸张。 就算是难得识字的拼命都能买得起纸,因为一大块的纸价格还没有打一次酒贵,可以说是最底层的百姓都买得起。 更不要说秦国开设的学校还免费发纸。 关于学校,这可以说是秦国首创的新措施,在此之前,只有大学与小学之分,与后世不同,在这年代小学才是高等学府,是在宫中开设的小课堂,而大学,那则是开设于乡野之间,供下层贵族上的。 私学的兴起让平民也能上学,但也只有富庶的平民能够上学,束脩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并不是人人都能承担起的。 而且,对大部分的百姓来说,上学根本就是必要的啊,秦国可是农本位国家,会种田就行了,再不济大家还能立军功啊! 所以义务教育的开设一开始是因为秦国的钱现在多到让人发指,而嬴政本人意识到科技改变世界之后,终于发现了受教育的重要性。 能培养出吕不韦这样的政治大才,或者是韩非那样的士子,再不济还要有人能够进入研究所为了公输家打下手啊。 然后他就无奈地发现,按照秦国的基础教育,大部分人只能去种地。 但以前,是田地太多收成太少,在针对性地研究农业之后,杂交技术让秦国的产量翻了好几倍,都江堰以及郑国渠的存在保证提供不受天气影响的合理灌溉。 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平均存活年龄上涨,如果还像以前一样,将大部分的劳动力都投入农业,好像就没有必要了。 当然,这不是说秦国已经成为了一个商业国家,事实上,他们是再传统不过的农本位国家,农民的数量多到了山东六国无法想象的地步。 他们需要的并不是改变重农抑商的现状,只是进行些微调整,寻找一个对秦国更好的,新的平衡。 族老在朝廷上装死,他们已经学会了眼皮子抬抬不表态。 比起韩国的族老,秦国的族老简直就称得上可爱。 特别是他们的君王,同韩安也不一样,嬴政虽然很礼贤下士,很听得进臣子的劝谏,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强硬派。 特别是对他完全不同意的有关于遵循祖制的言论。 客气地听族老抱怨完,然后再客气地把他们送走,转头就寻个理由,让他们十天半个月进不了咸阳宫,这是常有的事。 对于族老来说,可以说是非常不客气了。 但是想想,连太后都被他圈了,嬴政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他从来都不是个愚孝的人。 可是说是非常强势了。 秦国的族老们捶胸顿足呼天抢地,但等过了一段时间却发现,按照新政运转的秦国竟然真的变得更好了。 哑口无言。 这他们就没办法了。 这群人可不是韩国族老,老秦人务实的天性克在他们的骨血之上,发现新政对秦国更好,自然不会去排斥。 毕竟他们都是真的想让秦国变得更好。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这个国家上下一心的程度,让全世界为之震撼,否则,位置偏远,文化不昌盛,还没有钱的秦国,为什么能够成为战国中的庞然大物? 靠的就是齐心协力。 在某一天之后,嬴政他们忽然发现,他们朝廷上的阻力变小了,无论说什么,都会跳出来阻止他们的族老开始不哼气了。 局势变得越来越好。 话题扯回来,叶孤城从下属手中收到了一封信。 这信件的主人显然不是他,这是从韩国而来,送给韩非的信件。 虽然不太好,但叶孤城还真的是在韩非收到信件之间就将这玩意儿拦截下来了。 他想,自己就算是闭着眼睛都能猜到其中的内容。 展开雪白的信纸,果然。 如果删掉其中抒情的话语以及啰啰嗦嗦的句子,剩下来的也不过就是最后几句隐晦的询问。 能不能打听秦国的现状? 他们想要干什么? 是不是要攻打韩国? 如果要攻打韩国,你能不能周旋一二? 韩国的未来就靠你了! 叶孤城嗤之以鼻。 如果一个国家的命运是靠一两个人就能扭转的,那就不叫一个国家了。 大厦将倾,竟然将延续一个国家的重任全部担在一个人的肩膀上,这波偷懒,就算叶孤城也不得不服。 而且…… 他看看寄信人,果然是新上任的韩王韩安。 是他传信,那就不是偷懒了,而是逃避责任。 自己是韩王,是最应该肩负起一个国家兴亡的人,却偏偏要将这责任全部让渡给韩非,可以说是很牛逼了。 叶孤城想,这种信件才不需要给韩非。 所以他就直接将信纸给烧了。 他次啊不是那种给自己留下后患的蠢人。 但就算是韩国来的信纸已经被他烧了,也并不意味着,叶孤城就能不担心韩非了。 毕竟他在灞下学宫任职,而不是将自己关在铁屋子里著书立说,学校能让他见到各种各样的人,也能从学生的口中知道情报,千万不要小看这些学生的消息灵通程度,来自各个国家的学生,时不时就能收到来自中华大地各地的信件,这些信件如同纷纷扬扬的雪花,能将人给埋住。 秦国的学生自然知道秦国开始做战争准备,当他们将消息带回学宫之后,每日一次的聚论题目就变成了“秦国最先攻打哪个国家”。 然后韩国就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了胜利。 所有人都默认,第一个攻打的必须是韩国啊! 谁叫他们那么弱还与秦国靠得近。 韩非在灞下学宫中走动的时候,就正好碰见了下面的学生讨论。 不得不说,叶孤城把他送对地方了。 灞下学宫中虽然有很多学子都为了进入朝廷而努力,但是作为学宫,这里还算是一个学习气氛浓郁的地方。 韩非虽然口吃,但丰富的学识让他收到了学生的钦佩,年纪不大虽然让他一开始被一些学生所排斥,但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切磋无非就是在课堂上,当他展现出了远超自己年纪的知识后,大部分的学生都因为之前对他的轻视而深深地懊悔,对韩非更加重视。 他在灞下学宫可以说是人气教师了。 韩非走进聚在一起的学生问道:“今日的论题为何?” 那学生一时间没有多想,竟然大咧咧道:“是秦国究竟最先攻打哪个国家。” 他的同窗嘴角一抽,以宽大的衣服做演示,在他的脚上狠狠地碾了一下。 大嘴巴学生:…… 疼到飙泪好吗? 但正因为过于夸张的疼痛,他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韩非先生不就是韩国的宗室吗?自己怎么能在他面前说这种话。 恨不得抽自己一百个巴掌。 韩非的态度还算是正常,他道:“那你们就来说说,秦国会最先攻打哪个国家?” 学生都不说话了。 明明是热闹的聚论场所,却因为提问人的改变而鸦雀无声。 他们并不想说是韩国,但也想不到说其他国家的好理由,只能沉默。 很多时候,沉默本身就是一种答案。 韩非笑了一下道:“可是韩国?” 别误会,他的笑容很和善,至少是不带嘲讽的,对这些学生,韩非的态度好极了,一点都不像是对待曾经韩王那样横眉冷对。 然而,学生们看见了他的笑容,一个个表情严肃,如临大敌。 也是非常害怕了。 有人想说“先生,不想笑就不要笑了”,随后却硬生生将自己安慰的**止住。 大部分的学生都是小贵族或者有钱的平民出生,这里就算是有大贵族,一般也都是秦国的大贵族,宗室,其他国家的,除了韩非一个都没有。 本身就无法理解韩非现在的心情,还要劝说,这就有点假了。 韩非摇摇头,感叹一声道:“时也,命也。” 众人模模糊糊猜测到了他的意思,但却没有出声挽留。 就任凭他带着一身苦意走了。 等到韩非走了之后,仿佛被按下休止符的学生们才动了起来。 最先说错话的学生眼中含惊恐,他道:“韩非老师不会……”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旁边聪明的学生又踩了一脚。 他道:“慎言!” 他会不会自杀? 所有学生都是这么想的。 在这年头,自杀并不是自杀,还有很多其他意思。 就比如说自杀以明志,自杀以殉国,这都是义士所为,是值得称赞的。 但如果真的要自杀的变成了身边的人,他们的师长,原本应该被称赞的行为却让他们无法顺利接受。 但是以韩非刚烈的性格,还真有可能这么做啊! 不要怀疑,他是真的以韩国为己任的。 “快去找国师。” 终于有人想到了叶孤城这个校长的存在,但是大部分学生还是更加适应以他在朝廷上的古怪官职来称呼他。 灞下学宫的学生每一个都看过叶孤城,因为他经常夜游神似的在学校的角落里神出鬼没,虽然长得帅气,但总会让不少学生吓一跳。 好像被教导主任抓包了似的。 说实话,学生们都挺害怕他的。 但这时候,已经顾不上还不害怕教导主任了,因为他们都知道,叶孤城同韩非私交甚笃,做学生的确实没有办法劝说韩非,但是叶孤城这个做朋友的可不一样。 虽然私心很重,但他们真的怕韩非殉国。 这么好的老师哪里找第二个? 学生们一合计,立刻找了个学生代表出来,准备派遣他去找叶孤城。 这时候,还没有到国师在学宫中到处转悠的时候,然事情紧急,刻不容缓,既然在学宫里找不到人,就直接去他家好了。 这么多年下来,难道还弄不清叶孤城的住处?就在灞下学宫往里面一点。 但火急火燎的学生并没有想到,在叶孤城家门口,他竟然同韩非的车架正面撞上。 这就很尴尬了。 当时叶孤城正好出来迎接韩非,学生也撞了个正好,叶孤城记得灞下学宫中所有学生的脸,看见这一个,立马就认出来了,以眼神询问他有什么事。 学生纠结到爆炸,韩非就在他面前,这怎么说啊。 只能讪讪道:“散步,散步。” 然后火速撤离。 韩非轻笑一声,还能不知道学生是为什么来的? 叶孤城也了然,韩非来找他是为了韩国的事,而学生来找他,恐怕就是为了韩非的事情了。 也是好心。 叶孤城道:“进来喝一杯?” 他这么说,喝的肯定不是酒,而是茶。 韩非点点头道:“好。” 他顿了一下又道:“不知泡茶的……” 韩非本人颇为好茶,而叶孤城这里的清茶又是独一份的。 叶孤城本人不善泡茶,但西门吹雪却是斗茶的高手。 说来也奇怪,这两人除了剑术一样高超之外,其他才艺竟然没有一项重合的,可以说是完美地形成了互补,就算是练得乐器都不一样,而是能相互配合的琴与萧。 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叶孤城顿了一下道:“我与西门说说。” 但他无奈地补充一句道:“他要是不同意就算了。” 韩非却道:“若是你说,西门阁下定欣然同意。” 无敌的信心。 试问,韩非都知道西门吹雪的存在了,秦国的朝廷上还有人不知道的吗? 答案,当然是有的,只不过同叶孤城关系比较亲近的都知道了。 但无论是吕不韦还是李斯都不是一般人物,龙阳之好这一说在战国已经非常普遍了,也不是是不是某种定律,有龙阳之好的,一般都是长得很好看,或者在某方面特别有才华的男子,叶孤城同西门吹雪两人摊牌之后,好像默认回老家结婚的设定,相处起来更加像老夫老妻,被发现两人关系与众不同,是迟早的事。 而且和叶孤城一样,西门吹雪也属于看上去就知道非常人的那一类型,而两人的气质又说不出道不明的相似。 果然,如果是他们两人在一起,还能接受?不不不,应该说,还挺相配? 总而言之,有资格知道这件事的所有人都没有表现出“不能接受”或者诸如此类的情感。 十分和谐。 西门吹雪心情好的时候会泡茶,当然,绝对不是给客人喝的,是给叶孤城喝的,因为他知道,叶孤城对喝茶有独特的好感,而且不喜欢喝酒。 连酿酒技能都点上的西门吹雪无所不能,不就是泡茶吗,讲道理他的泡茶技术都能和茶博士相提并论了。 韩非当年在叶孤城家里借住的时候就意外喝到了西门吹雪泡得茶水,惊为天人,之后每一次来叶孤城这里都要讨上一杯。 有的时候能成功,有的时候不能成功,这取决于叶孤城想不想喝茶,如果他正好在喝茶,韩非就能顺上一杯。 叶孤城将韩非带到茶室,心想这人还挺冷静的。 知道要喝茶,那大脑还是清醒的。 韩非本人性格尖锐有极端,当年在稷下学宫就因为特殊过分的性格招了一大堆仇人,这些年虽然当老师修生养性,却不代表他的棱角被磨平了,一个不注意就会有尖锐的刺冒出来。 他今天运气不错,才在茶室坐下来,就看见面前的矮桌上有滚烫的茶水。 茶水中仿佛有烟雾升腾,各种波澜壮阔的景象出现在小小的茶碗中,可以说是非常令人震撼了。 这是宋代开始盛行的斗茶技术,但是在明代会的人已经不多了,要不然怎么说西门吹雪的本事比一般茶博士还要高超许多? 这就是原因。 韩非感叹道:“这技艺真是绝了。” 叶孤城见他欣赏完斗茶,这才道:“你可是为韩国一事而来?” 他这人就这样,说话直白得厉害。 当然,这并不是说不懂虚与委蛇,论说话的艺术,如果他想要说,可能没有人比他更精通了,毕竟叶孤城身上有多重身份,除了剑客还是商人,你见过成功商人不会说话的? 反正他不是特例。 但人说话,也不能说什么都弯弯绕,该直爽的时候要直爽,该委婉的时候要委婉,如果委婉没有必要,事实本身就是血淋淋的,就不需要再加一层遮羞布。 韩非显然是习惯了叶孤城的说话风格,他点点头道:“是。” 叶孤城道:“事到如今,想问什么?” 韩非道:“第一个国家,果真是韩国。” 叶孤城点点头。 这不需要隐瞒,就算是今天不知道,过几天就会知道了,反正秦国宣布也就是这两天的事。 叶孤城道:“此事没有更改的余地。” 韩非长叹一口气,随后从自己的袖中拿出一张纸。 他将纸放在了桌上。 叶孤城却还没有接,他道:“你真要如此?” 韩非道:“这世上有许多事,是不得不做的。”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说的应该就是这回事吧,只不过韩非的努力定然是徒劳的,因为既定的事实,是不可能改变的。 叶孤城没有接那张纸,他道:“你可知道,这张纸递给王上,会有什么后果?” 韩非道:“不过就是死在牢狱中罢了。” 他看上去十分轻松,而这轻松,也不是伪装出来的,而是真的轻松。 牢狱之灾,甚至是死,对他来说也不过如此。 韩非一早就决定好了,不管事成不成,当韩国亡国的那一天,他定然会殉国。 所谓的死,也不过就是时间问题啊。 奇特的是,他虽然已经想到了希望,但是眼中却没有死志,无论多敏锐的人到他面前,也只能看见他的眼中闪烁着光芒。 又或者是,摇曳着火焰。 火苗虽小,生生不息。 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事情都有积极的与消极的两面,甚至死也是这样。 虽然都是自裁,但是韩非的自裁,说不定是积极的自裁。 这是战国时代以外的人无法理解的。 但叶孤城却能理解,对他来说,这就跟当年他与西门吹雪对决一样。 谁会想要死? 谁都不想死。 但是这世界上,偶尔会出现,比生命更加重要的东西。 朝闻道,夕死可矣。 他虽然没有融入秦国,却很好地融入了武侠世界,因为在与西门吹雪对决的一刻,他甚至觉得,就算是死在对方剑下,也算是宿命般的死法了。 这是值得的。 所以,他忽然很明白,韩非想了什么。 叶孤城沉默了一阵,终于结下了韩非的信。 他郑重其事道:“我会交给王上。” 韩非微笑道:“这就足够了。” 随后韩非便走了。 当然,他喝完了西门吹雪泡的茶。 就算是冷了,也不损茶意,他是这么说的。 叶孤城:…… 不是很懂你们茶痴在想什么。 但不管怎么样,对他来说这件事已经结束了。 西门吹雪掐的时间刚刚好,等到韩非离开一会儿,他就进来了。 刚才他在后院练剑。 都说谈恋爱耗费时间,当然,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谈恋爱并没有让他们练练剑的时候都没有,而是让他们练剑的时间更长了。 对现代人来说,谈恋爱打发时间的好方法无非就是看电影逛游乐园,但是对处于古代的两人来说,一个是没有让他们看小电影的条件,还有一个就是,两人无欲无求,对这种庸俗娱乐不感兴趣。 还约什么会啊,两人练剑就是了。 简直就是灵肉结合,心与心的交流。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交流方式比两个人一起练剑更好了。 所以他们练剑的时间就变长了。 西门吹雪在叶孤城对面坐下来,他带了泡茶的茶具。 这年头的差距与明代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但战国时期已经有了许多很优秀的工匠,他们的动手能力是机械化时代的人无法想象的,只要给足够精密的图纸就能制造出西门吹雪想要的茶具,可以说是非常牛逼了。 西门吹雪道:“是韩非?” 叶孤城道:“是。” 他叹了一口气道:“果然,准备殉国。” 他根本没有打开韩非的信件,两人在对话的过程中,也没有说到殉国之类的字眼,但他就是知道,韩非的打算。 西门吹雪淡淡道:“这正是他的夙愿。” 叶孤城道:“是。” 所以他根本没有觉得悲伤。 那些学生还年轻,无法理解他们这层次人的想法。 韩非没有习武,但如果在武侠世界,怕也是能走到相当境界的人,当你在一个行业做到巅峰,精神上都是相通的,就比如说是叶孤城,说是西门吹雪,他们并没有为了韩非而心情低落,只不过有点惋惜罢了。 他不算是生不逢时,只不过没有生在合适的国家。 但以韩非事件为开端,也说明了一件事。 叶孤城在战国时代停留的时间,终于可以一眼望见头。 要是他没有猜错的话,当秦国变成秦朝的那一刻,他的王道便得到了验证。 一开始发的宏愿是统一七国,而且他所想要建立的,并不是一个短命的王朝,而是一个能够维持百年以上的,健康的朝代。 按照现在秦国的发展,嬴政的眼界,如果能让秦朝再度二世而亡,就是硬生生将一手好牌打成烂牌了。 叶孤城并不认为,自己一手养大的崽子会做出这种事。 听起来实在有点蠢。 所以,很快就能结束了。 西门吹雪并不是一个急躁的人,但是在听见叶孤城的话之后,他也眼前一亮。 他道:“甚好。” [马上就能回去结婚了] 带着淡淡喜悦的心音在叶孤城耳边响起,让他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 怎么说,西门吹雪也太揪着结婚不放了。 他心情微妙无极限。 这简直就像是自己现在还紧紧拽着知己的小手一样。 简直是个悲剧。 他光是想想,自己和西门吹雪在一众认识的人,比如说陆小凤花满楼面前结婚就像捂脸,更何况,他还没有忘记,西门吹雪身后,可站着一个一点都不弱的老丈人。 玉罗刹。 他原本以为玉罗刹是破碎虚空,但是在自己踏上封神路之后,叶孤城认为,玉罗刹应该也踏上了封神路才对。 过去种种不曾注意到的细节因为自身实力的提升而注意到了,就算是非常不买玉罗刹账的西门吹雪都不得不承认,他爹的实力,其实相当的不错。 以前把西门吹雪压得死死的。 [如果我和西门结婚了,玉罗刹会做什么?] 叶孤城心中泛起了淡淡的愁绪,还被西门吹雪接了个准。 他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 然而,已经很久没有太过夸张感情波动的西门吹雪却皱了皱眉头道:“我不会让他怎么样。” 叶孤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想法怕是被西门吹雪接受到了。 但说实话,西门吹雪会这么说,本来就很有问题。 玉罗刹不动手才怪。 叶孤城幽幽叹了一口气,看来,想要结婚,他还必须先打败守护着公主的巨龙。 也是非常麻烦了。 玉罗刹:阿嚏—— 在遥远时空中的玉罗刹打了个喷嚏,这回他并没有说“一定是阿雪想我了”之类自欺欺人的话。 因为西门吹雪还在另一个时空中啊,距离他可远了。 他打完喷嚏,就接着气势汹汹地对对岚风朗月咬牙切齿道:“为什么你们回来了阿雪却没有回来。” 岚风朗月又岂是好惹的,虽然她们并不是玉罗刹的对手,但只要一想到城主,心中就有无限的力量。 朗月道:“我怎么知道!” 高贵的朗月一秒钟变成凶巴巴的恶婆娘。 他们当然要凶玉罗刹了,因为城主该死的同西门吹雪对决了,而且在知道他们两人对决结果之前,两人的身体竟然硬生生地消失了。 十有□□是破碎虚空。 只有白云城回到了陆小凤传奇的世界,当然,还有小皇帝。 岚风&朗月:委屈!她们也想跟着城主一起走啊! 再说紫禁城中,小皇帝坐回了熟悉的龙椅上,看着下面人,却没有惊讶。 因为他当年穿越就悄无声息的。 再一问时间,乐了,他这不是走了没几年吗? 三年还是四年? 反正时间比他想的短多了。 更加奇妙的是,这个国家还在顺利地运转,就如同小皇帝根本没有离开一样。 他突然回来,也没有任何人觉得不对。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世界修正力吧? 虽然他本人并不知道这条理论。 但这几人绝对想不到,当他们因为回到了原本世界时,西门吹雪同叶孤城却在春秋战国时代活了很多年。 真所谓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作者有话要说:  emmmm,许久不上线的陆小凤世界众 【小广告】 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晴天有时下猪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5 08:19:48 零零星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5 12:26:43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5 19:37:46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将韩非的信件递上嬴政案头。 嬴政为了表示尊敬, 以双手接过信件,慎重拆开。 他在默读。 阅读的过程并不愉快, 以肉眼可见, 嬴政的眉头越皱越深,越皱越深,眉宇间形成了川字型沟壑。 显然, 信件中的内容一点都不简单,甚至可以说,很艰涩, 让嬴政心烦意乱。 但是看到最后,嬴政的眉头却忽然松开了,他无奈道:“真不愧是韩非子。” 只有饱学之士才能被冠以“子”的称呼,叶孤城的老师荀子作为一方大儒被称为荀子,而现在, 他的同窗韩非也因为写出的诸多精妙文章, 被称为韩非子。 他俨然是这一代法家的领头人。 这或许让叶孤城最为自豪的一点,比起不看重韩非的韩国,秦国显然是一个很适合对方的治学场所,灞下学宫中的无数场的辩论, 让他本来就深邃的思想变得更加完整, 在短短几年之中产出了无数曾经历史上不曾有的,更加精妙的言论。 他的才华,可以说是在秦国被发挥到了极致。 法家的未来,已经改变了。 这份改变, 让秦国也更加壮大。 正是因为韩非在秦国的地位如此之高,嬴政根本无法忽视他的任何一封信件。 嬴政道:“叶师可知道这里面写了什么?” 叶孤城道:“自然是不知。” 信件被封得严严实实,而他也没有拆开过,怎么可能知道内容? 但他接着说了一句道:“虽然不知,却能猜测一二。” 嬴政道:“叶师就来猜猜,写了什么。” 叶孤城道:“无非是存韩攻赵之事。” 嬴政赞许道:“不愧是叶师。” 叶孤城道:“只要是了解韩非子的人,都能猜到。” 嬴政道:“那叶师说,我应该怎么办?” 他苦笑,就是韩非子这一封信,让他陷入了两难的境界,即使早就知道在决定攻打韩国之后,现在可以说是对秦国起引导作用的韩非子定然会反弹,因为他是个韩国宗室,一心向韩国。 当时在接收韩非的时候就猜到了这一天,但是真到了这一日,还是会犹豫踌躇。 嬴政道:“我要攻打韩国,又要韩非子的才华,如何两全?” 叶孤城喝了一口茶道:“事事两全,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多如意事。” 以他看来,这件事是绝对不可能两全的。 嬴政道:“他已有殉国之志?” 叶孤城道:“自然。” 嬴政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他又接着沉默一会儿道:“这封信,我就当没看过。” 留中不发。 秦国的铁骑已经整装待发,却迟迟没有接到韩国的国书。 秦使姚贾常年出使韩国,对这国家的气性心知肚明。 在韩安上台之前,老韩王对秦国厌恶得厉害,秦使若去韩国都城,只能落一个杀头的命运,前韩王在杀人上一点都不含糊的,根本不在乎这样会不会挑起两国之间的争端。 在早年的时候,他也算是一个还不错的王者,以术治为人称道,但是入了晚年却越发昏聩起来,就算是本国的大臣尚且不能忤逆韩王的意思,更不要说身为他眼中钉肉中刺的秦国大臣了。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韩王不好说话,却不代表姚贾什么都做不到。 姚贾以能说会道著称,在对韩国有了充分的了解之后秘密从秦国宫廷支取大量金钱,换成同等的宝藏与黄金,踏上了前往韩国的道路。 这样一个国家,远远不如秦国上下一心,就算是赳赳老秦,都有背叛国家之人,更不要说是韩国了。 以金钱以财帛动之,在之前几年秦国不会吹灰之力打下的韩国城市就是这么来的。 现在老韩王死了,新韩王虽然一开始有点复国之志,但到最后,也不外乎就是一个软脚虾,又有宗室的胁迫,并不存在与秦国硬拼的可能。 他几乎是对嬴政打包票,韩国定然会向秦国俯首称臣,就为了宗室现在所拥有的一点身份。 他几乎可以猜得到韩国那些人的想法,既然他们都称臣了,那秦国就没有追究下去的可能,说不定还会因为他们的表现将其作为六国表率,给他们保留一块封地。 术治本身没什么问题,当年第一个开始实行这种治理方法的申不害就将韩国变成了强国大国,但是跑偏了的术治就不是智慧了,而成了脑洞,脑补。 想太多而且还想太好,这就成了韩国盲目自信的源泉。 他们怎么会觉得,秦国就要按照他们所想的做? 秦国又不傻! 他们现在所面对的,大概是战国七雄中最清醒的那一个了。 然而姚贾左等右等却没有等到韩国送来诏书,反而在他耐心几乎要被消耗殆尽时,听见了韩国集结军备的消息。 姚贾的眼珠子几乎要从眼眶中跳出来。 集结军队,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怂怂的韩国吗? 在确定了消息来源之后,二话不说,就上咸阳宫找嬴政请罪去了。 为的就是他夸下的海口。 姚贾道:“臣有罪。” 嬴政看着他道:“快快请起,卿何罪之有?” 这倒不是惺惺作态,他是真的认为,这件事和姚贾一点关系都没有。 姚贾到没有深受感动,但眼中却闪过一丝满意。 他这样老奸巨猾的狐狸,距离才入朝堂的愣头青高了50个level不止,愣头青们很容易被感动,他却不会。 甚至可以说,在王上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偷偷观察嬴政。 在看嬴政是不是真的值得托付的王者,是不是真的能够将自己超过一半的身家性命堵上去,就为了给这人卖命。 全部身家性命是不可能的,像姚贾这样的人,怕是永远都留着一手。 一半,这已经是非常非常高的比例了。 显然,嬴政所表现出来的礼贤下士,以及对臣子的信任,都是一个雄才大略开拓性君王应该拥有的品质。 不仅仅如此,他虽然对臣子信任,却不是盲目信任,万事都有自己的考量,对犯了根本性错误的人绝不姑息,可以说是雷霆雨露皆具。 仁慈与威严都具备,这样的王者,可以说是非常完美了。 他定然会名垂青史。 姚贾想。 他谢过嬴政的宽容之后又开始分析,仿佛准备将功赎罪,从韩国的□□势开始分析,到韩国人的通性,他们如果真的决定开战,那证明他们现在非常有底气,但是在他上次出访韩国的时候还没有这底气,这段时间内,定然发生了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这变化虽然发生,他们却没有察觉到,就很不应该了。 嬴政道:“黑冰台的人传来情报。” 他判断,姚贾可以知道这情报。 姚贾低头,只有一双耳朵竖着。 按理来说,黑冰台是直属秦王的情报机构,他们这些人是不能探听的,但是嬴政愿意告诉他,这就是合法的。 嬴政道:“韩国,在准备新武器。” 新军备? 姚贾花了一秒钟消化一下,然后原本并不存在的冷汗刷的一下就从脑门上挂下来了。 所谓的新军备,不就是新武器? 姚贾虽然前几年因为忙着出使韩国远离权力中心,但是他被吕不韦等人判断为是可以信任的那一类人,更不要说秦国制造新武器的动静太大,对于大部分的臣子来说,就算想不知道都不可能。 所以姚贾也是知道,秦国在制造新武器。 这倒不是说怀疑韩国人的创造力,或者说只有秦国人才能制造新武器,只不过,韩国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几乎就处于自我放弃状态,你说他们现在忽然垂死挣扎,而且还兴致勃勃地制造武器是因为什么。 千万别说韩国之前只是想蒙骗他们,打草惊蛇,等到敌人轻敌之后再动手。 虽然韩国的宗室有一肚子歪理,总是拿出一些啼笑皆非的救韩要方,但他们却没有大智慧,甚至那些计策连小聪明都算不上。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能想到,他们得到的新武器制造方法与秦国有关。 这是目前为止有最大可能的猜测。 谁会把这种东西献给韩国? 姚贾不知道,但是他清楚一点,不管嬴政信不信任自己,总是在韩国到处乱跑,而且与他们大部分贵族都有交集的自己才是最有嫌疑的。 他做了一个相对而言还算是明智的决定。 跪下去,一言不发。 聪明人知道,这时候装傻是没用的,但是大喊大叫“臣冤枉”又太不雅观,看上去还有做贼心虚的嫌疑。 还是默默跪下来比较好。 嬴政道:“卿这是为何?” 与之前关心姚贾时的语气一模一样,充满了关切。 但是这一次,比起上次的满意,站在臣子角度上的评判,姚贾的心情要微妙得多。 他在心中感叹道:这就是帝王心术啊! 虽然帝王心术是一个合格君主必须具备的,但备用在他自己身上,难免就有点恐惧了。 姚贾沉痛道:“臣,罪该万死。” 嬴政微笑道:“此事与你无关,何来罪该万死一说。” 与之前姚贾前来谢罪相似,但情节却更加严重。 嬴政道:“黑冰台传来情报,韩国所制造的新武器,确实与我国的武器有关。” 甚至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所制造的是当年的未完成版,与秦国最终研究出来的庞然大物比起来,不值得一提。 但秦国出了内鬼,这件事是肯定的。 嬴政眼中闪过一丝暗芒。 他甚至能够猜测到,那内鬼到底是谁。 这件事情本来与姚贾无关,但是适当的敲打还是必须的。 嬴政想到。 这人虽然聪明,但近些日子却因为韩国的事情稍微有点膨胀,他的任务是用金银离间各个国家,虽然任务完成得不错,却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与甚至都没有在朝堂上的韩非非常不对盘。 韩非本人是有直接上疏秦王的权利的,这是秦国对不世大才重用的表现,之前有一次,韩非就上疏把姚贾骂了一通,说他带出去贿赂其他国家君臣的财宝其实是“自交”,有很大一部分落入了自己手中。 嬴政查了查,发现姚贾虽然真的有一点财宝落入自己手中了,但是绝大部分还是用来完成任务的。 他是一个有人情味的王者,也知道不能对下属要求过于苛刻,即使知道姚贾德行为却只当作自己不知道,什么都没说。 但姚贾此人也是神通广大,不知从哪里知道了韩非把自己在秦王面前骂了一通,两人彻底交恶,似乎准备对韩非不利。 两人明明一个在朝廷上一个在学校里,隔空关系还差成这样,可以说是非常有水平了。 嬴政只是借着姚贾进宫找他的机会,顺便提点一下对方罢了。 并不是对他就失望了。 真要说失望,应该是对另一个人吧? 他想到这,嘴角带上了一抹讽刺的微笑。 以为把新武器的图纸给韩国就有救了。 呵呵。 他要让韩国看看,秦国与韩国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韩国的新武器制造,并不同韩安一开始想得那么容易。 按理说拿到了图纸就能制造出他们想要的东西,但问题,只有大图纸,没有细节图,想要弄出东西,其实还挺难。 如果制造者有想象力倒也罢了,韩国的工匠第一次接触这个,在看图纸的过程中,一群老头子连身在王宫中的恐惧都忘了,全身心的投入这份图纸之中,还时不时“哦”两声,表示自己深受震撼。 韩安在旁边看着,原本还美滋滋的,他以为这些工匠在这里哦来哦去那是已经知道了图纸中的精华所在,可以制造出来了。 但他完全没有想到,等自己喜气洋洋地询问一句:“怎么样,可否立即开工?” 那些原本还深受震撼,恨不得立刻就把东西弄出来的工匠却回头对他道:“不行,我们试做结束,吃透这样图,还要不少天。” 韩安的笑容渐渐变形,他当时就傻了,图纸都给你们了,难道不应该是立刻就把实物给制造出来吗? 工匠因为得到了珍宝一般的图纸,解释的时候十分耐心。 因为韩安给他们的是大致图,而不是细节图,众多零件的大小他们都摸不准,要仔细尝试才能做出同图纸中大差不差的战车。 韩安道:“那要几天才能做出来?” 工匠一合计道:“最快15天。” 韩安心如死灰。 他心急如焚地等待了15天,终于看见了一辆威武的战车,推到空地上,十根□□连发可以击碎厚实的石板。 他简直欣喜若狂。 之前还觉得没有救,现在有了这么强力的武器,还怕什么? 他心中升腾起一股自信,有了相同的新武器,他们同秦国,不也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了吗? 完全没有想到,在秦国还没有这新武器的时候,他们也照样被对方打个落花流水。 可以说是喜悦过头,智商掉线。 韩安道:“此物可量产?” 工匠道:“若有模具便可。” 韩安一算秦国可能对他们开战的时间到:“一百天内,能生产多少战车?” 工匠道:“最多五十架。” 韩安又道:“不是说可以量产?” 工匠道:“虽然可以量产,但组装战车也需要很长时间,还要制造能与战车相配的□□。 就算他们这些老将人组装得过来,秦国又有多少可以生产零件的铁铺? 他们国家已经分散到没救了好吗? 正常国家应该有的商铺,店,他们什么都没有。 生产条件可以说是非常艰苦了。 韩安出于无奈自我安慰道,既然他们的生产条件如此艰苦,秦国的生产条件应该也不怎么样?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制造吧! 嬴政:呵呵。 这世界上最怕就是人盲目自信。 黑冰台的探子混入工匠之中,清楚地知道韩国每一天制造武器的进展。 按理说,这种东西,应该交给可以信任之人秘密研制,秘密制造,但韩安光是劝说族老奋力一搏就已经耗费了很大功夫,要不是见到了新武器惊人的威力,他们说不定还不会同意。 当然,韩安在诉说的过程中下意识地隐去了这图纸的来历,说是一仙人在梦中送给自己,醒来的时候发现枕头边上有图纸。 韩国众接受良好,毕竟这时代还是带一点神异色彩的,都是张良的学问是黄石公传授,不也被大众接受了。 而且,这听在韩国众人的耳朵中还有另一重意思。 神仙竟然托梦给韩王,这证明天不亡韩啊! 此乃吉兆。 韩国上下,其乐融融。 好不容易蒙住了韩国的族老,让他们终于不在一旁指手画脚,韩安却发现,想要大量生产武器,现在的人还远远不够。 他之前找来的都是十分确定忠心耿耿于韩国,当了五代以上韩国人的工匠,但因为现在的韩国不仅七零八落还小的可怜,符合要求的工匠的数量,少到韩安难以想象的地步。 但要武器是真的啊,所以他只能放宽自己的要求,征集全国上下的工匠,只要家里没有人在秦国就可以了。 韩安认为这样,就能让秦国的人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可以说是非常傻白甜了。 秦国在各个国家都有很多探子,探子涉及各行各业,有的甚至在那个国家扎根,发芽,结果,作为其他国家人的身份在非秦国的土地上繁衍好几代,但是每一代都是黑冰台的成员。 如果说纠结于为什么离开了秦国,却一心一意为了秦国服务?明明他们的后代并不是秦国人。 这只能说,老秦人的忠诚是刻在骨血之中的,能够加入黑冰台的,都是一辈子都不会背叛的人,选拔的条件十分苛刻,但也让秦王确定,分散在其他国家的成员,所传递来的情报都是真的。 这样的忠诚,只有秦国才能做到。 叶孤城当然也是知道韩国发生的事的,不知他知道,嬴政知道,吕不韦也知道。 秦国曾经的三大巨头中,吕不韦同叶孤城都有休养生息的趋势,在朝廷上发言的次数越来越少,吕不韦是感觉到自己的岁数越来越大,有意提拔有能力的年轻人上台,毕竟长江后浪推前浪,要是他一直占据高位,却在年老之后提出的计策跟不上时代,就很糟糕了。 所以,他在有意隐退。 至于叶孤城,又是出于另外一种考量。 他想着自己在秦国说不定还要呆几年,反正时间越来越短是肯定的,如果他还作为主要参与者对秦国的政治指手画脚的,等到他离开之后,秦国的政治说不定会因为缺少一个指引人而陷入混乱。 更不要说他的容貌多少年没有变化过,虽然大家都默认他的不同寻常,他不是等闲人物,但是人老而不死视为贼,他顶着不会变老的容貌在朝廷上长久地占有一席之地,就算嬴政没有意见,其他人也会有意见。 不老,这实在是太恐怖了。 叶孤城现在手上就一个灞下学宫,非政治性的学宫让他看着就没有人提意见,至于朝堂上,他现身的时间越来越短,有什么事情都是直接通嬴政商谈,至于什么新发现新启发,则是通过公输家的人或者李斯等等其他路子曲折地递上去。 起码不让族老发现,这些对秦国改变起到重大作用的事情,都与他有关。 他可不想如同某个被称为“大英政府”的男人一样,被人称为“大秦帝国”之类的。 历史记载,这样的人都没什么好结果。 虽然叶孤城有意避开,嬴政对他的态度却从始至终都没有变化过,就比如说是知道了韩国的搞笑举动,他实在找不到人分享就找到了叶孤城。 叶孤城听完之后,表情一言难尽,很难说他究竟想了什么。 因为太搞笑了啊。 他知道韩国人不太正常,却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不正常成这样。 什么“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讲道理这运用场合根本就不对,更不要说,他们哪里来的自信,保证自己按照秦国图纸制造的武器,会比秦国本身运用得更好。 这个笑话可以说是非常好笑了。 叶孤城道:“你说他们准备在一百天中制造多少?” 嬴政微笑道:“五十台。” 叶孤城:…… 很好,实力非常不对等,且别说他们手上的根本就是不是3.0版的战车,五十台,秦国的库存比他们加了一个零都不止。 嬴政好脾气道:“虽然说是五十台,但据黑冰台的人汇报,真正可以使用的应该只有三十台。” 叶孤城:哦。 非常牛逼了。 高损耗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比起已经形成流水线工程的秦国,才拿到图纸的韩国可以说是一群匠人一点一点以手工打造出来的。 秦国的大型武器一开始也是匠人制造出来的,但是他们已经研发将近十年了,在这十年中,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兵工厂就这么建立起来了。 简单制造的冷兵器也有自己的兵工厂,虽然以其制造的难易程度,说成是铸造厂更加恰当,毕竟只要有模具就可以制造出来。 但是战车却不一样,虽然都是可以量产的武器,后期的组装却是一个□□烦,而公输元引以为豪的机关兽到现在都没办法进行大量产出,只有少数手艺精巧的匠人一点点打造,一点点组装,才能最终成型。 准备充分的秦国尚且如此,韩国就可以想象了。 不过…… 叶孤城道:“我们还需要准备一百天?” 嬴政的笑容更深,甚至可以说有点狡黠。 他道:“表面上或许是这样。” 但事实上,只需要五十天就够了。 所谓的一百天,是个□□啊。 叶孤城:…… 讲道理,所谓的以卵击石,也不是这么玩的啊。 “什么!!” 韩安面前的矮桌翻了。 当然不是他掀翻的,新韩王并没有掀桌板的古怪爱好,他的反应用受惊过度来形容,刚刚好。 韩安道:“你说,秦国来了,宣战使节?” 他现在说话甚至还没有韩非顺溜。 来告诉他的宦官也吓得要死,脸苍白到不能看。 而现在,韩安也上演一秒变脸。 他道:“不该是一百天吗?” 他问宦官,宦官也没有办法告诉他答案,事实上,一百天这个数字,也是韩国的探子打听到的,至于秦国是不是真的要准备一百天,谁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只不过韩国相信了而已。 因为是他们愿意相信的,所以现在改了时间,也不能斥责任何一个人啊。 他脸煞白,额头上全是冷汗,双目失焦说不出话来。 比他还要镇定一点的宦官不得不提醒道:“王上,使节在外面等着。” 这种来宣战的使节,是万万不能怠慢的。 因为宦官的出声,韩安终于中迷茫的自我世界中挣脱出来,他对宦官道:“宣、宣!” 真的成了结巴。 秦国的使节理所当然是姚贾。 以他自己说来,到韩国这次是将功赎罪的。 因为宣战使节这种角色是很容易没命的,要是被宣战的国家一时不爽把人砍了就有去无回。 恨过多家都这么做,毕竟吗还是那个就要开战争了啊,既然要开战了无论死不死都没有救了,那还不如最后砍一个人爽一下。 反正爽完就什么都没有了。 也是非常光棍了。 姚贾敢走这一次,主要是觉得韩国人都没有气性,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胆子砍自己的。 但风险还是存在的,就如同之前想得好好的,他们要对自己国家俯首称臣了,却忽然变成制造武器了一样。 要是韩国人真的狂性大发,他十有□□就要死在那里了。 一半一半,二分之一的概率。 他觉得自己不至于点背到真的死在韩国。 当然要是死了算他倒霉。 当韩安出来的时候,姚贾降表情一秒钟切换到高傲不屑道,他知道韩安的性格,也知道怎么样自己存活的可能做高。 他现在,就是要趁着对方被一棍子打懵,再往上添一把火,把他弄得晕头转向的,这样才能在宣布了诏书之后安全地回去。 如果韩国真的灭了,他加冠晋爵是肯定的。 前提是能够活着回去。 韩安因为差点被吓死,连面子都不太要了,直接对着姚贾哆哆嗦嗦问道:“秦国宣战,当真?” 姚贾嘲讽一下道:“诏书已来,难道有假?” 韩安道:“不,不是。” 当年想要与秦国一战的雄心壮志被他忘到了一边,态度软和到谄媚。 他道:“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姚贾冷硬道:“什么误会都没有。” 他道:“王上还是好好准备准备,迎接秦国的铁骑。” 韩安憋了一会儿,见四下无人,对姚贾道:“若我韩国现在对秦国称臣……” 话还没有说完,姚贾就打断了他。 姚贾道:“这你要问我王。” 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使者,说什么都不做数的。 面上不显,心中却把韩安嘲笑到死。 果然对方还是他记忆中只要宗室一说话就不坚持的软脚虾,他之前还在想,韩安竟然决定对秦国动手,莫非是性子有了什么改变? 结果发现,什么改变都没有,可能只是对方忽然自信,又或者是心血来潮,但现在,看韩安的表情就知道,他肯定是后悔了。 如果他死撑到底,甚至把姚贾杀了,说不定还让人更加钦佩一些。 可惜他没有。 韩安心烦意乱,既没有杀姚贾,也没有说准备对使节的接风宴,任凭对方宣布完之后脚底抹油一溜烟跑了。 在姚贾宣布完消息之后一会儿,韩国的宗室也知道了消息,纷纷到韩安这里,疯狂互相指责。 “之前说是向秦国称臣,这次倒好,就现在就算是称臣都没机会了。” “不是说他们还要准备五十天,为什么时间缩短成了一般?” “情报,情报是谁负责的。” “看我干什么!” “难道不是你负责的?” 相互争吵竟然让韩安醒了过来,或许是在关键时刻,他身为韩王的责任心稍微抬了一点头,又或者是周围韩国宗室的声音如同鸭子一样烦人。 他抬头,虚弱道:“够了。” 明明声音很小,韩国的宗室猛的停了下来,看向他,异口同声道:“请王上定夺。” 就算现在形势危急,韩安都忍不住腹诽道:现在终于知道我是王上了? 那之前我说要把韩非接回来的时候你们反对什么?! 十分疲惫。 韩安道:“还定夺什么。” 宗室有不好的预感。 他叹了一口气道:“战吧。” 宗室大惊。 当真! 韩安见周围人表情不断变化,赤橙红绿青蓝紫在脸上都过了一遍,五颜六色,一个没什么心事的人在这里,肯定要笑出声来。 可惜他现在心中满是苦涩,哪里笑得出来。 终于有宗室磨磨蹭蹭开口道:“王上,不可啊。” 韩安疲惫道:“有什么不可。” 他嘲讽一笑道:“之前,你们不还都同意与秦国开战,怎么现在就不行了?” 那人义正词严道:“因为之前臣等皆以为同秦国开战是一百天,谁知道他们竟然毁约,变成了五十天。” 韩安想,谁跟你毁约,又谁跟你说好的五十天。 是不是想得太美了。 韩安缓缓道:“五十天与一百天,五十辆战车同二十五辆战车有什么区别?” 其实他自己知道,区别可大了。 而且,说不定不是二十五,是十五。 现实太残酷,他都说不出口了。 但就在他内心充满绝望时,韩国的其他大臣却仿佛被点醒了似的,忽然想起来他们还有战车。 这神奇的武器,说不定能够颠覆局势呢? 盲目乐观这个词简直就是为了他们发明的。 谁叫他们并不知道,战车,根本就是秦国的武器啊。 新郑,身为韩国的都城,也身为韩国仅剩下的几座城池之一,可以说是少有的,还保持着身为韩国人骄傲的城市。 其他城市的人听说秦国人要来了,哪里有即将亡国的情绪,各个都欢天喜地,就等着秦国的人来了。 他们对韩国绝对称不上是喜爱,特别在韩国落败之后,大部分人的生活都变得很糟糕,听说现在的秦国非常富庶,又有从韩国回来的人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可以说是很期待换个国家了。 战国时代,换一个国籍非常简单,很多国家现在的土地当年就属于其他国家。 对着一部分经常变动国家的国民来说,换国籍是问题,不存在的。 之前的几年中,被割给秦国的几个韩国国家,百姓生活比起他们在韩国的时候要好上很多,因为这缘故,这些原本就对韩国并不是太忠诚的百姓甚至都要抱怨,为什么加入秦国的不是他们。 这样一圈看下来,唯一能够为韩王所用的军队,竟然就是新郑的军队了。 但是等战争真的开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 韩国的士兵还是很兴奋的,因为他们的新武器。 □□很珍贵,他们也不能多试,但光是一辆战车□□十连发的壮举,就叫他们举双手欢呼,心中也升起了豪情壮志。 有这么强大的武器,他们一定能赢。 战争并不是靠小部分武器取得胜利的,但是威力强大的独门武器却可以振奋军心。 他们说不定能胜利吧? 吧? 怎么可能胜利! 战场上,尸横遍野。 虽说每一场战争都是这样,但这场战争,也未免太让人害怕了一点。 韩国仅存的残兵眼中只有恐惧与绝望,他们实在没有想到,差距会这样大。 韩国也失败过,几场战争撑下来的老兵都成了老油子,他们以为只要能够划水成功,就没有什么事了。 他们什么战争没有见过啊。 但这战争就真的没有见过。 被以为无敌的战车与秦国的战车一比较简直就是玩具,无论是体形也好,坚固程度也好,甚至是连发的□□也好。 他们能够十连发,对方就是二十连发,而且剑的破坏力比他们要大得多。 惯炮在耳边炸响,忽如其来的巨大声响让韩国的士兵皆是一愣,惊恐地看向四周,试图找到爆炸的源头。 但就在他们愣神寻找的时候,秦国的士兵又立刻跟上,闪着冷光的刀刃宽广而又锋利贴上了脖颈。 血花一闪而过。 人头落地。 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压倒性的优势。 战车开道,惯炮突击,在地上四处游走的机关兽殿后,秦**队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感谢他们选择开展的地方并不是城池,而是荒野,荒野上仅存的绿意都被付之一炬,如果是在城池之中,恐怕只剩断壁残垣吧。 这大概可以被称为闪电战,只不过闪电得不太标准。 当看见战报时,叶孤城想。 德国二战时首创的闪电战是以突然袭击以及机器收割地方主力作为要点,秦国对韩国的战场战役,虽然是以新武器收割对方主力军,但是突然袭击却称不上。 他们可是光明正大与韩国对决的,只不过力量悬殊太大,堪称绝对碾压。 这是理所当然的。 叶孤城想。 不管怎么样,在军事上,秦国怕是要领先韩国百年。 这样想着,他在眼前的地图上画了一个小叉叉。 第一个国家,结束了。 一辆马车,载着秦国的某位贵族,风一般地奔向赵国。 他的身后仿佛有豺狼在追赶。 再快一点,再快一点! 再不走的话,就要来不及了。 飞奔入蓝田大营,只要出了这里,对面就是他的避难所! 赵国。 作者有话要说:  疯狂推进度条 [关于番外本] 这两天整理了一下要写的番外 1、化猫(这是一个长番外,分上中下,大概就是城主变成猫之后的一系列故事) 2、洞房花烛夜(这个不用解释了) 3、玉罗刹有话说(可怜的老父亲的独白) 4、宝宝(关于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因为黑科技拥有后代的故事) 5、宝宝有话说 6、如果回到现代(两人双双到现代后的生活) 7、叶孤城的一天 8、???(emmmmm结尾彩蛋暂时保密) 一共八个番外,8~10万字,不在网络上公布,番外本50多块钱一本,开始预售时间应该是11月,会在淘宝放链接,然后12月中下旬正文完结正好发货 番外本的目标是满足作者一切恶趣味(hhh) 想要的妹子请举起你们的手 [小广告] 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呆亦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6 12:17:28 阿喀琉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6 12:22:44 零零星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6 12:40:28 蔷薇★几度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6 13:29:23 晴天有时下猪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6 21:49:01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成蛟跑了。 比起亡韩的干脆利落, 他竟然能跑掉这件事更让秦王震怒。 灭了曾经战国七雄之一的韩国, 并没有让秦国上下欢欣鼓舞, 因为对他们来说,这如同喝水吃饭一样, 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小事。 这些年, 随着韩国土地不断割给秦国,秦国的百姓对这没骨气的国家早就失去了兴趣。 他们的所有精神力, 都集中在下一个国家。 赵国。 长平之战后, 秦赵两国不共戴天,相比起许多国民连韩国人身份都舍弃的韩国, 赵国可以说是最难啃的骨头。 并不是说赵人有铮铮铁骨,只是他们能向任何一个国家的人低头,但这国家中却绝对不会包括秦国。 特别是, 叛徒成蛟竟然跑到了这个与秦国有血海深仇的国家,更加让老秦人火冒三丈。 竟然投赵,猪狗不如的东西。 叶孤城看着面前脸色黑沉,无法掩饰自己怒火的嬴政, 沉声道:“他带走的图纸,可查出来了。” 嬴政道:“查出来了。” 他道:“都不是什么重要的图纸,莫越是四年前研制出的一篇,对我们倒造成不了什么影响。” 最新的图纸都经过层层保管, 可不是成蛟可以碰到的。 从很早以前嬴政就知道,成蛟怀有异心,对自己能够当王一事十分不满, 甚至想暗戳戳掀翻嬴政自己当王。 这种事,涉及到了权力之争,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很常见,所以嬴政根本就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小心翼翼地提防着成蛟。 至于在他动手之前将他直接处置了,这是暴君所为,所以成蛟一辈子都安安分分地呆在自己的封地上,嬴政也乐意当个宽宏大量的君王。 只不过,在提防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就放松了警惕。 没有办法,嬴政实在是太忙了,秦国狂奔在进化的快车道上,在他登基之后的短短十年间,秦国走了许多国家一百年,几百年才会有的进程,如何让相对这个时代而言过于先进的政治经济理念为秦国所接受,这是他需要担心的。 成蛟,不知不觉就被抛在脑后了。 所以当成蛟搞事情偷了秦**队的新武器设计图时,嬴政也没有发现,谁叫他拿的图纸本来就是不太重要。 说白了,是被偷了都无法让他心痛的那种。 在韩国制造新武器的风声放出来之后,嬴政就开始默默关注成蛟了,因为想了一圈除了他实在不觉得还有什么人会做这种事。 在他的关注之下,竟然还让成蛟跑了,可以说是十分打脸。 嬴政咬牙切齿道:“他身边的死士着实不错,用断尾求生的方法,总算把他送进了赵国,以我国与赵国现在的局势,就算赵王荒诞到了极致,都不会把他送给秦国。” 其他国家说不定能以金钱利益动之,让他们把成蛟蛟出来,但如果荒唐的赵王起了这意思,赵国的一众臣子恐怕会死谏。 现在赵国的君王荒淫无道,整日就在宫闺内厮混,甚至从全赵国上下搜罗貌美的女子,赵国真正处理朝政的是郭开,奸诈小人四个字都不能形容他的所作所为。 但郭开的胆子绝对没有大到无视两国之间的仇恨,如果真的将成蛟送回去,他说不定会被铤而走险的侠客刺杀。 考虑到这一冲因素,成蛟恐怕会在赵国内呆到天荒地老。 叶孤城道:“再等等吧。” 想要处置成蛟,恐怕要等到赵国灭国之时。 嬴政道:“是……” 话还没有说完,忽然感到一阵针刺似的疼痛从大脑深处传来,让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手肘撑在矮桌上,扶着自己的额头,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 偏头痛,这一未来常见病症,正如同史书所记载的那样,出现在了嬴政的身上。 从韩非殉国之后,嬴政就多了这一症状,但是在叶孤城面前发病,还是第一次。 多亏了史书记载,让嬴政刚一发病叶孤城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当即便帮助嬴政躺下来道:“可是头痛异常?” 嬴政点点头。 一阵一阵的头痛,让他甚至没有说话的**。 叶孤城想,这怕就是徐福治好的头痛症了。 但这想法只是一闪而过,更多是对嬴政的心痛,到底是他养大的小崽子,对方会得这病,与他工作力度太大,积劳成疾有脱不开的联系,按照嬴政现在的工作状态,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过劳死了。 叶孤城倒是几次劝他休息,但嬴政仗着自己年轻身强力壮,有用不完的精力,即使叶孤城当面让他好好休息,等到离开之后嬴政还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是秦王,如果真的想工作,还有人能阻止他不成? 本来就过度工作,又因为死了韩非而悲痛,发偏头痛也顺理成章。 在当权者中,这可是发病率很高的疾病啊! 叶孤城见他疼痛难耐,连指责的话都说不出来,他道:“我找人帮你看看吧。” 如果嬴政还能说话,说不定会说什么“太医都看过应该是没办法根治的”这类话,他本来就是个很要强的人,也并不想给叶孤城造成额外的负担。 但是现在,嬴政疼得说不出话来,就算是思考,剩下来的也是最原始的思考能力,他没有办法理解叶孤城究竟说了些什么,却知道,他是可以信任的,只要是叶孤城说的话,对自己都有好处。 正是因为这缘故,他义无反顾地点头。 叶孤城扬声道:“赵高。” 宦官从门外匆匆进来,看见嬴政模样时了然,定然是王上发病了。 他身为秦王最看重的宦官之一,嬴政生病他才是最先知道的,但是嬴政让他不要告诉叶孤城,所以赵高自然要隐瞒下来。 他对叶孤城很是敬畏,腿脚比寻常人快可以帮助嬴政跑腿是因为他会轻功,轻功是当年叶孤城手下的人教导他的。 从童年时期刻下的敬畏已经深深地埋入他的灵魂,刻入他的骨血之中,即使因为时间的推移,因为嬴政对他的看重而令赵高越来越膨胀,但只要看见叶孤城就会一个激灵,忽然找到自己的位置。 他不敢造次。 但这是在叶孤城在的时候,如果他不在,赵高变成什么样就很难说了。 他的存在,就是威慑啊。 叶孤城道:“好好照顾他。” 将嬴政扶起来,交给了赵高。 赵高口称是,搀扶着嬴政回到了休憩的地方。 而叶孤城,自然是去寻找可以治疗偏头痛的人。 嬴政的病,肯定是能够治疗的,这并不是以未来的医术来看,徐福是因为治好了嬴政的病而在秦国占有一席之地,这点叶孤城心知肚明。 严格意义上讲徐福并没有做什么事,但他对叶孤城确实造成了很大麻烦,不过,亲手改变过自己命运的叶孤城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未来是会变化的。 人的一生是由无数天构成的,但是每一天,人都会遇见六个可以改变自己未来的选择点,正是因为众多的可能性,才会诞生八兆平行世界的理论,所以,叶孤城做的任何一件小事,不经意间,就能改变未来。 为了一个或许不会产生的未来而提前杀人,他并不会做这种事。 某种意义上,叶孤城身上还是有属于君子的一面的。 他所做的事情,只是让西门吹雪出手,抢走属于徐福的出场机会。 西门吹雪身为资深宅男,常年窝在叶孤城的庄子中,一找一个准。 当叶孤城火急火燎进来时,西门吹雪已经将出诊的箱子整理好了。 显然是叶孤城的心音太强烈,他早就听见了对方混乱的心音。 西门吹雪直接道:“走吧。” 他在这里等候多时了。 快马加鞭从咸阳城中回来,又立刻折了回去,叶孤城养的马都是万里挑一的好马,脚程飞快,当叶孤城到咸阳宫门口时,守门的护卫都是一愣。 来去匆匆,莫非是出什么事了? 他想着叶孤城的身份,心头涌上一阵不好的预感,朝廷上谁都知道,叶孤城只同吕不韦交好,除此之外,就是与秦国的最高统治者嬴政关系十分亲近,吕不韦此时不在咸阳宫之中,能让他这么来回的,岂不只有嬴政一人? 秦王莫非是出了什么事? 护卫紧张无极限。 秦国的人大多单纯朴实,他们尊敬自己的君王,那就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将他当作是自己的父兄。 这年头看重孝道,如果父兄生病,定然要在窗前侍疾,嬴政如果出了问题,还不允许他们担心一下吗? 想到这,护卫一激灵,猛的摇摇头。 他在想什么! 怎么能诅咒王上出事!
摇摇头,立刻将大逆不道的想法从脑海中驱逐出去。 只要是咸阳宫内没有传出风声,肯定就是什么问题都没有,他怎么能擅自揣测! 只能看着叶孤城离去的背影,默默为了嬴政祈福。 王上一定会没事的。 西门吹雪一袭白衣进入章台宫的偏殿,赵高已经在门口等待多时。 嬴政因为偏头痛而倒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因为秦国正在兼并战争的关键时期,在从现在开始到未来兼并战争长达几年的过程中,嬴政必须要作为标杆似的人物,长久并且健康地存活下去。 否则,秦国的大业会因为他的死亡功亏一篑。 想想吧,秦国现在与嬴政同辈的公子中,根本就没有能拿得出手的人物,而下一代…… 扶苏已经出生了,但还是个尚未开蒙的小孩子,指望这样一个小孩子上台,那定然会演变成傀儡政权,就算是朝臣原本并不想当“you know who”的神秘人,形势所迫也不得不当。 到时候,被清君侧的可能性不要太高。 秦国的命运与嬴政个人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西门吹雪三步并作两步到嬴政身边。 赵高在门外守着,偌大的宫殿中只有三人。 叶孤城来回的速度很快,第一波的偏头痛已经结束,嬴政陷入了深深的睡眠之中。 病痛会消耗人的体力,身强力壮的成年人因为偏头痛而倒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是对嬴政而言,却是头一次。 这次偏头痛的发作,好像是故意让叶孤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一样,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要严重,叶孤城之前一直没有发现,除了嬴政隐藏得很好之外,还有就是他的疼痛并不剧烈,与大臣对话时,疼痛突然袭来,不动声色地握紧手中的笔,便能将这一波疼痛熬过去。 什么疼到脱力,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西门吹雪身为一个合格的杏林圣手,动作熟练又专业,切脉,诊断,一气呵成。 叶孤城眼巴巴地盯着,活像一只紧张过度的老母鸡。 他等到西门吹雪放下手才道:“怎么样,可以治吗?” 偏头痛在这年代虽然是疑难杂症,甚至医生都不知道怎么引起这疾病又怎么根治,但对西门吹雪来说却是小菜一碟。 他惜字如金,但是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切中要害,他与你解释疾病产生的原因,以及怎样治疗,毫不含糊。 西门吹雪道:“不过就是休息太少,又忧思成疾。” 他道:“我给他开些安神的药,注意休息,只要十天,便能彻底根治。” 因为发现得早,所以能够尽早治疗。 别怀疑西门吹雪的方子事都有效,某种意义上,他的医术甚至比遥远未来科技时代的医术还要好。 毕竟,在科技时代,是不存在“黑玉断续膏”这样的神奇药物,人死了也就是死了,绝对不可能复活,也不能活几百年几千年,更不能不变老。 武侠世界还是很神奇的。 叶孤城听了西门吹雪的话,先是眉头一动。 忧思成疾? 他在想嬴政怎么会有这问题。 仔细回想对方是从什么时候露出得病的端倪,当将画面从记忆中一帧一帧地抽调出来,不断对比,自然能找到正确时间。 叶孤城在回忆中“看”见了韩非自裁后嬴政的神思不属,叹息道:“原来是那时候。” 嬴政因为韩非得偏头痛,并不是因为什么超越了友谊或者是君臣之谊的情感,只不过是单纯出于惜才。 嬴政认为,虽然他和韩非在身份上,地位上,甚至年龄上都天差地别,但是在思想领域,两人却能引为知己。 他读过很多家的学说,以理性思维来看,每一家的学说都有其独特的魅力,但在读过韩非的文章之前,从来没有哪一家的文章能让有茅塞顿开之感。 又说韩非之后的政治手段,一条一条地列在纸上,哪怕能实现其中一条,秦国的内务就会得到整顿。 毫不夸张地说,韩非仅仅凭借他的笔,就左右了秦国未来将近十年的发展。 还好在这方面他并不作假,正如同郑国一样,不管他是抱着什么样的心进入秦国,在修建郑国渠时,却没有一点儿偷工减料,或者有意坑害秦国的行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这些人都是很虔诚的,这也是为什么叶孤城对春秋战国时代的印象非常好。 这里有一批非常可爱的人,不管他们来自哪个国家,又不管他们有怎样的目的,都因为对待自己专业的赤诚的心,而变得可爱非常。 韩非或许不知道自己在嬴政心中的地位,所以他死得坦坦荡荡,但是在嬴政心中,他们已经神交已久,在政治上,在法家学说上,可以说是难得的知己,现在世界上最懂得自己政治理想的人死了,怎么能让他不心痛? 他排解心中苦闷的方式更加奇葩,就是不断地工作。 不断地工作,麻痹自己的感官,才能让他感觉不到痛苦。 本来就是工作狂的嬴政变得更加工作狂,心情不舒畅,身体也要垮了,大脑无时不刻高速运转,不出问题才怪。 接下来,他要迎来一段时间彻底的休息。 叶孤城黑着脸想到,他要亲自看着这小崽子。 对沉睡中嬴政横眉冷对的模样,就好像是一只毛茸茸的,严厉的母鸡。 母鸡妈妈都这样。 另一边,逃入赵国的成蛟过得并不是很好。 他逃入赵国,可以说是历史大趋势了。 在原本的历史中,嬴政对同父异母的兄弟成蛟还颇为信任,愿意委以重任,在秦国对战赵国的战役中,他作为将军攻打赵国,然而在一个叫做屯留的地方,他做出了一件让无数秦国人都很费解,也很愤怒的事情。 叛秦降赵。 当时秦国与赵国之间的兵力差别并不悬殊,但秦国也是稳稳占了上风,几乎所有人都能看见,秦国胜利的未来。 就算是叛国,也要找个有成功可能的国家啊,加入赵国,他身为秦国公子的身份本来就不受欢迎,又加上两国之间已经开始大肆征战,等到出结果的时候,他有很大可能性都会被秦国人杀了。 因为赵国一定会兵败啊,他身为叛徒,下场绝对比赵国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惨,想要自己能够安安稳稳地死了,倒还不如在秦国的军队攻入城池之前,一尺白绫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比起秦国传统的五马分尸,这种死法可以说是非常温柔了。 没有人知道,在真正的历史中,成蛟是有多想不开才会逃到赵国,但是现在,起码可以确定一点,他逃到赵国绝对不是什么心血来潮,而是靠的最近的就只有赵国了。 距离秦国比较近的两个国家一是韩国,而就是赵国。 韩国人的行动力简直就是糟糕到无极限,明明他已经弄出了图纸,通过死士交给韩国的王,他也就弄出十多台破铜烂铁,在嬴政无敌的军队面前,这些都是玩具,都是开胃小菜,连被记住的资格都没有。 他想到这里就忍不住要叹气,没办法,他并不是秦王,黑冰台自然不可能被他调遣,所以对各个国家的秉性,以及他们是否有发展的可能,一点都不清楚。 六国中最神秘,最无法接触的黑冰台,不能为他所用,真是人生一大憾事。 他能用的,只有自己豢养的死士,判断失误也是在所难免。 成蛟很清楚,嬴政在堤防他。 就算这两年成蛟安安分分地呆在自己封地中,嬴政还是堤防他,也没有让他参与国家的重大事项建设。 或许是冥冥中有所预感,成蛟一定会反,这样的预感让嬴政拒绝令成蛟接触其他国家的事情,免得他真的跑到其他国家去了。 但就算是嬴政防着,成蛟也不可能什么都不知道啊,更何况他并不是一个人,一些族老,或者说是被时代抛弃的老古板,在发现他们无法与同样是族老的其他人说到一起,而嬴政几乎一段时间就要违背一次祖训的行为,让他们恨不得背过气去。 这些人非常有亡国之君身边臣子的特点,迂腐,不知变通,死抱着几代以前秦王的观点,认为这就是秦国的根基,如果有一天秦国灭亡了,一定是因为违背了这些道理。 眼睛被遮住了,看不见外面的景象,耳朵被捂住了,听不见外面的声音,他们拒绝发现,现在的秦国正在越来越好,每天都活在自我的世界中。 同样是族老,其他人并不能接受这些老古板的说法,在爆发了多次争吵之中,他们竟然被同样为秦国族老的一大群人狠狠告上一状,找了个理由不得不告老还乡,从此远离秦国的政治圈。 但就算远离了政治圈,他们也没有气馁,相反,胆子越来越大,竟然想着要暗戳戳搞事。 比如说干脆把不遵循祖宗条例的嬴政从秦王的位置上拉下来,选择一个更能成事的王上。 谁都不知道,老古板疯狂起来,竟然这么有行动力,这么可怕。 就算是成蛟,被找上门的时候都惊讶极了。 他并没有被族老们喷满天的唾沫洗脑,成蛟从来就没有表态过,只是从这些人的口中挖出些他想知道的事情,比如说秦国朝廷的局势,又或者是外国的秘闻,天天在朝廷上的人就算是脑子不太正常都记得这些重要大事,成蛟借用这些人补课的行为可以说是十分机智了。 但事实证明,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异想天开的,如果异想天开了倒霉的一般都是自己。 比如说他帮助韩国一事。 他虽然知道这些年韩国越来越弱小,但抱着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心,成蛟认为,韩国是一个不错的试点。 既可以让他知道秦国新武器的威力,可以让阻止一下秦国前进的脚步让君王的威信下降。 但他绝对没有想到,韩国的军队这么弱,而秦**队这么强,中间的差别,根本不是几辆战车可以弥补的啊。 这是第一个异想天开。 第二个异想天开更加统一被解释,就是他以为,自己偷了图纸这件事情并不会被知道,因为他这些年都很安分,就算是怀疑,这国家中不是有更多人都值得被怀疑吗? 他是秦国的宗室,满朝野的外国人无论是哪个都比他更有理由通敌。 但成蛟还没有想到,嬴政谁都不检查,直接找上他了,就好像是确定坏事一定是他做的一样。 好吧,坏事确实是他做的。 因为嬴政查案速度快到难以想象,意识到有什么不对的成蛟决定弃车保帅。 不管怎么样,他自己一定要顺利逃到别的国家,至于他的门客,这就没有办法管了。 选入赵国,并不是因为他对赵国有特殊的好感,而是因为这里距离秦国最近。 赵国人厌恶一切秦国人以及秦国人制造的东西,他进入赵国,甚至都应该被挡在门外,但等赵国人收到他叛秦,甚至还在战争中坑了秦国一把的消息之后,赵国的当权者眼睛直转悠,心想有这样一个人,那他们的武器是不是也能更上一层楼? 他已经听说了,秦国的新武器,以及韩国低劣的仿制品,如果他们赵国也有,定然能够打造一支无敌的军队。 唯一的问题是,现在开始打造军队,肯定是来不及了。 然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虽然肯定来不及了,如果在北方镇守的李牧知道这些武器的存在,仗说不定会打得顺畅一点。 就很没有心理负担地把东西送到边境去了。 等成蛟知道赵国当权者郭开的行为之后,只为了自己当时饥不择食忙跑到赵国的行为深深地后悔。 如果跑到其他国家,说不定还有多活几年的余地,但是赵国,自己应该是没救了。 只要看过赵王迁与郭开相处方式的人都会保佑与他相同的想法。 果然,这个国家根本就没救了。 智商掉线毁一生,成蛟迟早要为了他的冲动和愚蠢,付出沉重的代价。 嬴政难得迎来了一个漫长的假期。 说是漫长,其实也不过就十天,但是对身为工作狂的他来说,全年365天,根本没有哪天不工作的,而且这超长时间的工作并不是被迫,而是出于他的责任心与兴趣。 工作使他快乐。 10天不工作,一开始他是抗议的,抗议的结果就是叶孤城和吕不韦都经常来找他“谈心”。 反正只是10天不工作,如果真出了问题就得不偿失了。 你好好休息吧。 秦国的百姓也不希望你劳累。 或许是担心身体,又或者,他是真的被这些言论所感动,倒是老老实实在床上瘫了十天。 在这十天内,他的偏头痛竟然真的没有发作过,不得不说西门吹雪的医术非常神奇了。 嬴政的休息,并没有让秦国的政治陷入瘫痪,为了让臣子不担心,现在位高权重的几位臣子各个都进宫,被嬴政告知病情真相,也都知道自己只需要辛苦工作十天罢了,十天之后,他们的王又会神采奕奕地出现在朝会上。 这告知无疑让他们很放心,并不是因为恐惧做更多的工作,只是他们都知道嬴政的重要性,说得严重一点,就算是自己死了都不希望嬴政出问题。 有大臣问道:“那这十日,以何人的意见为主?” 嬴政思考一会儿,决定把当年肩负秦国未来的大把手二把手也拉出来溜溜,他们已经远离政治中心有一段时间了,但聪明的秦王知道,就算是远离真正中心,朝廷上没有什么事能够瞒过他们。 嘴上喊着退休,实则宝刀未老啊。 他道:“就让吕相与叶师来吧。” 新臣子听了到没什么反应,但是老臣子听了,却一阵骚动。 真是好久没有听见,这两个名字了。 叶孤城:其实我一直都在。 两人虽然暂时代理执政,也没有做逾越的事,毕竟到了他们这种已经快要告老还乡的状态,对权力并没有太多留恋。 只不过吕不韦许久未见叶孤城倒是来了一句。 他道:“你以前同我站在一起,像是兄弟二人,现在站在一起,倒像是父子了。” 这个父自然是吕不韦,而子,则是叶孤城。 他们两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秦庄襄王还没有逃回秦国,当然,那时候叶孤城知道吕不韦是谁,但吕不韦却认不出全身上下都是黑色,脸上还扣着一个面具的叶孤城。 那时候的吕不韦风流倜傥,虽然是商人却有名士风范,正儿八经的读书人读过的书都不一定比他多,可以说是很受女孩子喜欢了。 要不然赵姬也不会看上吕不韦。 可惜政治本身就挺磋磨人的,就算吕不韦因为嬴政的支持,新政之路发展的不错,毕竟也耗费了一番脑子,而且年纪也挺大的,曾经乌黑发亮的头发中夹杂着根根阴丝,眼角多出了皱纹,还好后背没有佝偻,但是从他的脸上,还能看出老态。 他对叶孤城这么说,可不是为了单纯的打趣,而是出于关系还不错的朋友善意提醒。 你应该要“消失”了。 不会变老,这比起世界上的任何一件事都要有诱惑力,人类的野心是无穷无尽的,但长生,这绝对属于众多野心中难得共同的一个。 无论野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肯定包括在其中的就有健康的体魄以及悠长的寿命,缺少了这两样东西,无论有多少金钱或者多大权利,都没什么用处。 吕不韦的提醒出于善意,早年叶孤城能够以国师之名立于秦国朝廷,就是因为他神奇的能力,当年的吕不韦看在眼里没有说话,想来也是给叶孤城打上了仙人的标签,对方这些年点子越来越多,而且都超前于时代,加上他根本就没有变化过的一张脸,心中默默给他下定论也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吕不韦认为理所当然,别人却不这么认为。 他的容貌与他的年龄已经成了谜团,在大臣中流传。 意识到他脸多年未变的人绝不仅仅只有吕不韦一个。 这会滋生混乱。 他想。 如果叶孤城聪明一点,就应该同范蠡一样功成身退,仙人回到海外仙山,没有人能够找到他,但只要还在俗世间行走,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时间在他的身上停止了。 这件事就是一个悲剧。 面对吕不韦善意的提醒,叶孤城只能点点头以示感谢。 他怎么能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他也知道啊。 叶孤城想,但是他现在不能走啊,只有统一六国建立秦朝他的任务才会结束。 所以,即使知道他从未改变的容貌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他却没有办法离开。 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悲剧。 暂时将他的年龄放到一边,在休息了十天之后,嬴政再度神采奕奕得出现在朝廷上,为本来就没有因为他生病而士气低迷的国家再打了一针强心剂。 叶孤城与吕不韦,终于又从大部分人的视线中消失了,事实上,叶孤城还挺喜欢过这种清静日子的。 嬴政的风格与两人都不一样,他们毕竟是代理的,处理事情的手段称得上是温和,但是嬴政就不一样了,雷霆手段是他经常用的,更不要说现在无论干什么就一个目的,把就是把眼前的赵国给推翻了。 在与韩国发生战争时候,嬴政的态度并不激进,因为对他来说,韩国就是手下的玩物,想要什么时候将国家收回都可以。 韩国人缺少国家荣誉感,换一个国家,这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但赵国又正好相反,当秦国休养生息的时候,赵国也在休养生息,所以,现在赵国的经济已经复苏到相当境界了。 复苏到可以与秦国抗衡一段时间的境界了。 赵国与秦国之间有血海深仇,想要他们轻易认输,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只能硬扛了。 特别是,韩国是没有出色的将领,但是赵国有,李牧是赵国的名将,曾经与秦国交过手,说来惭愧,秦国与赵国的战争中,没有使用新武器,用的也是新兵,或许就因为这两点,他们被李牧打得落花流水。 可以说是非常丢人了。 新仇旧恨加在一起,不打得惨烈一点呢,根本就不可能结束啊。 这一场战,嬴政心中早有成算。 必须把赵国打趴下,打得他们七零八落!
这可能是在他统一山东六国过程中,最大的阻碍。 当休想生息结束后的嬴政再度出现在章台宫,所下的第一个命令就让朝廷沸腾起来。 嬴政道:“准备攻赵!” 赵王赵迁正在与胡女嬉戏。 说是嬉戏,眼前的画面堪称淫、乱,众多胡女全身上下不着寸缕,与他在庭院上完角力。 相较于一般女子,胡女的身形高大,身体也要壮实许多,被赵王迁扔出去也只会发出一连串不痛不痒的笑声,然后再读扑上去。 能够承受他最多蹂、躏的胡女就能晋级成妃位,现在赵王宫中妃子的等级混乱不堪,说是“朝令夕改”也不为过,全凭他的个人兴趣。 辅佐赵国几代的老臣还能说什么? 昏君无道,小人媚上,这是亡国之兆啊! 对比隔壁国家励精图治的君王,真是连哭都哭不出来。 当赵王迁在与胡女角力时,有传信的使者忽然冲了进来,跪在地上,慌乱道:“报!秦国正重整军备,欲对赵国出兵。” 气氛凝固了。 赵王迁慢条斯理地走到这人面前,皱着眉头道:“出兵就出兵,你竟然在这时打扰我?” 给他传信的使者愣住了,似乎在想,眼前这人究竟是说了什么啊! 他这才发现,赤身**的不仅仅是胡女,赵王迁也是。 比起一国的君王,他看上去更像是代表着人类最原始**的野兽,在他心中,除了淫乐,没有什么是可以入眼的。 就算是赵国的存亡,他也不在乎。 明明赵国不在,他这个王也当到头了。 秦国的军队都要打上门了,就这样,还什么都不管吗? 赵王迁不满道:“郭开何在?” 郭开从角落中神出鬼没地蹿出来,陪笑道:“臣在。” 这是一个精壮的小老头,虽然年纪不小,眉眼中却无老态,相反,一双小眼睛中满是精明。 但这精明绝非什么褒义词,从他出来时周围臣子使者忿忿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一二。 他才是现在赵国的真正的当权者。 赵王迁满不在乎道:“这等小事你来出来,切勿打扰我。” 郭开道:“是。” 这哪里是亡国之兆啊。 根本就是马上要亡国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emmmm,大概还有几章这个世界就要结束了。 小广告] 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7 12:29:52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7 12:43:54 阿喀琉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7 13:53:54 罗羲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7 14:06:21 喵克塔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7 19:36:54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李牧, 是赵国唯一能用的将领, 但光是这一个人, 就足以令政局混乱的赵国在战国末年稳稳当当地存活下去。 战国四大名将分别是白起、廉颇、王翦、李牧,前两位已经退出历史舞台, 而王翦则开始崭露头角, 至于李牧,已经成名了。 有个时候, 一个人, 就能左右一个国家。 但是当郭开令人将成蛟带来的图纸交给李牧之后,他难得感觉到了一丝棘手。 赵国的兵力并不少, 在面对秦国人的时候也很有拼劲,若不是有这一重原因在,他们也无法在之前的小战争中打败秦国。 但这一切, 都是在没有新武器出现的前提下。 赵国对韩国的战争,他关注了,应该说现在山东剩下国家的将领都关注了这一场战争,秦国的野心已经暴露, 韩国是第一个被灭国的国家,却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在现在的秦国眼中,剩下的国家都是待宰的羔羊, 一个一个,只能迎接死亡的命运。 在这节骨眼上,想要阻止秦国, 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合纵连横。 到底都懂,但合纵连横这个词一出来,就算是李牧都要笑了。 而且据对不是善意的笑,而是嘲讽的笑。 算了吧。 战国四公子在的年代,合纵连横就成功过一次,还是在他们晚年时发现再不遏制秦国十年之内就会被并吞之时。 之前的合纵连横,都是破坏于内部人员之手,总有人无法一心抗秦,而是在各个国家都在准备,准备对秦国动手时,总有其他国家趁着绝大部分国家备战时后背空虚时暗戳戳捅刀。 就比如说,赵国,已经被燕国捅了很多次了。 但是,合纵连横最关键的一点并不是有强大的外敌,而是每个国家都有清醒的君王。 就仿佛是为了让秦国崛起一般,在秦国时隔多年出了雄才大略的君王之时,其他国家这一代的君王都不约而同衰败到了极限。 韩安那样性格软弱但智商没有问题的已经算是少有的好苗子了,如果臣子清明,说不定还有挽救的余地,可惜在君王清醒的同时,他的臣子却在一个劲地拉后腿,这对一个本来就不强大的国家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 至于他们国家…… 想到这里,李牧都要苦笑了,因为他并不确定,凭借自己以后身后一众军士的力量,能够保住赵国。 他相信“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但是赵国内昏庸的赵王,以及他忠实的走狗郭开却给了李牧不好的预感。 当年廉颇被诬陷可不就郭开做的,他对赵国的武将从来都么有好感,谁都不知道郭开究竟想要做什么。 他现在还没有对李牧动手,说不定在只是因为没有找到下家,一旦有了可以让他活得更好,比在赵国当权臣更好的生活方法,指不定立刻就把赵国给坑了。 想到这里,李牧甚至连叹气的心都没有了。 外有豺狼虎豹,背后还被自己人捅刀,甚至连打仗都打不安稳啊! 他甚至都没有办法想赵国的未来,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第一步,就是先研究研究,怎么解决秦国的铁军团。 之前便说过,各个国家的将领都很关注秦国对韩国的战争,他们的关注并不是仅仅停留于书面情报,甚至还派了人去围观战争。 一场战争有太多人死亡,一个不小心,他们派去围观的人说不定就全死了,好在李牧这次运气还不错,派出去了20个人,还回来了四个。 这20个人,个个都是他手下最精干的勇士,应该在战场上折损了大半,只能证明战况激烈。 他们带来的新情报中就包括,秦国作弊似的武器,跟巨无霸一样的战车,可以连发□□20,虽不可挡,入宫不断咆哮前进,将一切敌人都吞入腹中的凶兽。 这凶兽,甚至能让身经百战的勇士恐惧。 韩国也有新武器,看上去和秦国的新武器很像,但无论是数量上还是威力上都远远弱于秦国的战车。 发□□的数量只有秦国的一半,速度也没有秦国来得快,驾驶员甚至对承载着重量的马车束手无策,连车都驾驶不好,更不要说是用于攻击。 那些在战场上如同玩具一样的韩国战车,比秦国战车的大滚轮碾得七零八落。 可以说是非常残酷了。 剩下来的四人将这些新武器看在眼中,所有被李牧派出去的人,都有一个能力,那就是能将看见的图像在纸上画出来,从四个面看见的战车一拼,自然就成了一个整体。 李牧最开始了解到的,就是这一个整体的战车。 现在,成蛟将图纸献给了赵国,让他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所要面对的,究竟是怎样一个不可战胜的怪物。 看样子,韩国临时制造的战车就是由这图弄出来的。 他想。 但是汇报的人又说,虽然同是战车,秦国的战车却比韩国的战车大,比他们的坚固,甚至连攻击也比他们的有力,这证明成蛟带出来的图纸是几年前的,起码不是秦国现在用的。 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 必须要想想,怎么对付秦国的“怪物”才行。 他想。 必须要拿出一个办法,否则赵国将会一败涂地。 在李牧思考怎么对付秦国时,咸阳宫中也在进行一场秘密的会谈。 到场的人不多,皆为现在当权的一代,其中最为重量级的人物,就是嬴政与王翦。 身为战国四大名将中最为年轻的一个,王翦才开始崭露头角,但正如历史上的名将从还没有成名时期就开始表现出异于常人的特质,王翦也是如此。 他所拥有的,不仅仅是对战争的直觉,还有对计谋的熟练运用。 王翦道:“李牧在赵国,势必会影响我**队进攻的速度。” 嬴政一挑眉道:“就算有战车,有惯炮,也不行?” 王翦道:“惯炮之用,想来王上也清楚,不过是以其响声震慑敌人,如果被敌人看破了其中的关窍,便不足为据。” 韩国在闪电战中被迅速地灭国了,并没有看破惯炮的作用,相反,其比打雷更大的响声让他们吓破了胆。 但对手成李牧就不一样了。 本来,赵国的军队人就很多,甚至比秦国的军队人还要多,而且他们的士兵也很精干,很服从命令,从士兵的素质来看,同秦国不相上下。 秦国能胜过赵国的,只有来自君王的大力支持,以及新武器。 新武器是关键。 兵力上相差并不大,将领又很有脑子,虽然秦国最后应该能获得胜利,但是比起同韩国的战争,这场战斗应该会艰难许多,不仅耗时长,而且消耗人力物力,但秦国还有攻打其他国家的计划,这种大计划必须一气呵成,才能不留后患。 所以,嬴政与王翦正在思考的,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力量,灭了赵高。 这就要用一些计策了。 “李牧!” 铺在他们面前桌板上的是一张大白纸,白纸上写了赵国几个关键人物的名字,最中间的,便是名将李牧。 王翦道:“只要李牧死,赵国不足为据。” 嬴政道:“但李牧现在可是赵国的支柱,怎样才能让他死?” 他想,赵国应该不会智商低到,随随便便杀了自己的名将吧。 不,等等。 他忽然想到了韩国的乌龙,他们当时不就很嫌弃韩非这个不世大才,并且把他赶到秦国去了吗? 所以说啊,这世界上,无论是最终变得强盛的国家也好,最终被灭掉的国家也好,总是有共通性的。 果然,王翦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 他道:“想让李牧死,很简单。” 嬴政道:“怎么?” 王翦道:“现倾尽全力,在战争中表现出绝对优势。” 嬴政洗耳恭听。 李牧道:“第一场战役赵国便大败,情报一定会传导赵国的王室之中。” 嬴政道:“但我听说,赵王迁,是个从来都不管事的。” 王翦道:“没错,所以我们真正希望可以看到这条情报的,并不是赵王迁,而是郭开。” 嬴政皱眉道:“郭开。” 他对这人的印象十分不好,嬴政虽然是秦国的王,但是对其他国家的能人还是很敬重的,其中就包括老将军廉颇,和白起一样,可以说是一个时代的骄傲了。 但是比起白起,廉颇的没落可以说是十分没有面子,因为他是被郭开诬陷,然后不得不从赵国离开的。 对一个老将军来说,还有什么比不让他打仗更加可怕的事? 而且,廉颇如果能够留在赵国,对赵国绝对是有好处的,因为一个小小的私人恩怨,就把廉颇坑到了其他国家,可以说是非常不在乎自己的国家了。 就这样一个人,竟然能成为赵国真正的当权者,还是因为不断给赵王迁献女人,甚至纵容着他越来越荒唐,还与赵国现在的太后有一腿,这郭开,可以说是垃圾到极限了。 赵国竟然出了这样一个亡国臣子,简直就是悲剧。 就算倾国是赵国的对手,他都不忍。 但嬴政虽然不忍,本质意义上还是一个君王,所以他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利用郭开。 或者说,这时王翦要做的事。 王翦道:“想来王上一定听说过郭开诬陷廉颇一事。” 嬴政点头道:“是。” 王翦道:“他既然能做一次,就能做第二次。” 嬴政道:“什么意思。” 王翦道:“郭开此人,十分贪生怕死,他与李牧素有仇怨,却能够纵容对方到现在,正是因为赵国出了李牧之外没有可以带兵打仗的将领,为了他能够在赵国长久地得势下去,必须要让李牧活着。” 嬴政点点头。 王翦道:“但如果他意识到,李牧的存在并不能让赵国存活,他会怎么做?” 嬴政了然道:“你是说,让赵国在一开始取得压倒性的劣势,动摇郭开的判断?” 王翦道:“正是如此。” 战争之中,没有什么国家会一开始就把自己的所有底牌全部摊出来,特别是秦国,他们的新武器虽然无敌,但也会有损耗,秦国的军工厂已经是这个年代的巅峰,却也不是能够无限量地制造战车,更不要说惯炮对于赵国来说,是一次性消耗品,估计在战场上用一次就不会再有用处,机关兽,那是用来出奇制胜的,如果一开始就暴露了机关兽的存在,只有赵国就会有防备。 把所有的底牌在第一次用完,可以说是非常冲动了。 但如果这样能够动摇郭开的判断…… 嬴政陷入了思考。 王翦接着道:“如果郭开意识到赵国不行了,必定会开始寻找下家,相对于战国之中其他的国家,日益壮大并且不断并吞其他国家的秦国,无疑是最好的落脚点。” 他道:“若我国以重金动摇郭开,又蓄意高官厚禄,身为阻挡他投秦最大阻碍的李牧,怕是会死于非命吧?” “到时候没有了李牧的赵国,就如同待宰的羔羊,呆呆地站在原地,想要打垮他们,易如反掌。” “郭开甚至会献上赵国以表示他的诚意。” 简直就是一条龙服务。 嬴政不得不承认,他已经被王翦刻画出来的美好未来说得动心了,更不要说,王翦说的话,并不是空口白牙一张嘴乱说,而是十分有可能出现的未来。 如果真能这样,秦国就少了许多的麻烦,甚至能保留大部分的兵力,用来对付其他国家。 虽然有点对不起李牧,但是兵不厌诈,如果有了办法还不用,那就是傻瓜。 嬴政一锤定音道:“就这么办吧。” 叶孤城做了一个梦。 他这样的人,是很少做梦的,因为对进入破碎虚空的人来说,只要是做梦,往往就代表着某种预示,或者是对未来的预示,或者是对某件事的警告。 他在梦中所看见的,并不是未来,而是一个可能发生,甚至已经发生过的过去。 这段过去,连接着他在陆小凤传奇世界中经历过了未来。 秦皇地宫。 长久以来,叶孤城一直在思考,究竟是什么情况才会让嬴政在壁画上留下他的图像,却疯狂地渴望他动手,甚至让徐福活到未来,就为了让叶孤城陪葬。 梦中的一切,就是答案。 他所看到的未来,源于破碎虚空。 不知是不是叶孤城的错觉,他发现,在自己梦中出现的他自己,与现在的他自己并不是很相信。 他本人虽然看上去高冷,但内心住着一位小公主,特别是因为西门吹雪在他的身后,两人又产生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小公主一天一天地愈发壮大。 但是在他的梦中,叶孤城并不像叶孤城,看着他冷淡到冷漠的表情,就好像对世上一切不在乎的漠然,让他想到了一个人。 西门吹雪。 或者说是,不在叶孤城身边,已经实现斩情的西门吹雪。 他清楚,“叶孤城”绝对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梦境向后推演,他做的事情与自己想象又不想象,没有置办产业,与人的相处很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攫取了大量金钱,又教导嬴政。 他好像很少与人产生交集。 两种行为的混合体,同时代表了他和西门吹雪两个人的特质。 他发现了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这个梦境中,西门吹雪并不存在。 不,他曾经存在过,但现在,已经死了。 叶孤城终于知道哪里不对了,恐怕在梦境中的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他与西门吹雪并没有同归于尽又复活,而是他活了下来,西门吹雪死了。 他们之前有过约定,无论两人中是哪个人活了下来,就必须背负对方的一切活下去。 这条件,其实很苛刻。 梦境中的叶孤城,不仅仅是背负了西门吹雪物质上的一切,还有精神上的,他的道是两者道的混合体。 西门吹雪的无情道,以及自己的王道。 两者混合在一起,或产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 看着梦境中的自己,叶孤城忽然回想起很多年前,在高科技时代看过的一部动漫,里面孤独的王者不也是这副模样。 还有一句名言,是什么? 亚瑟王,不懂人心。 虽然不是一个年代,甚至不是一个国家的王者,但这句话却偏偏能够用在梦境中的叶孤城身上。 他继承了西门吹雪的无情,是完美的,无牵挂的王者。 他做出的一切判断都是正确的,合理的,标杆性的。 唯一的缺陷是,他忽略了人心的重要性。 所以当嬴政终于忍受不了自己过分脱离尘世,甚至永远都不明白他在想什么的老师,而妄图把高高在上,不会老的仙人拉入凡尘,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他所需要的,是一个如同父亲一样会与他交流的人,会教导他怎样成为一个出色的正直的人的父辈,而不是永恒的标杆。 所以,悲剧发生了。 人在漫长的岁月中做过很多种抗争,同自然抗争,同君王抗争,同国家抗争,为什么他就不能用与岁月抗争,与高高在上的仙人抗争。 徐福帮助他寻找长生不老药,就是为了称为与叶孤城相同的存在。 如果不那样的话,恐怕致死,对方都不会多看自己一眼吧? 叶孤城打了个激灵,醒了过来。 虽然是以第三视角观看小电影一般的梦境,但是他却投入其中。 很奇妙的是,叶孤城所感受到的,并不是“自己”的情绪,而是嬴政的情绪。 带着浓烈的疯狂与绝望,仿佛是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 他的渴望其实一点都不多,但那个“叶孤城”却什么都没有给他。 简直就是好消息同坏消息并存啊。 叶孤城想。 好消息是,他能确定自己已经避开了Bad ending;坏消息是,起码在某一个世界中,他与嬴政的未来,悲惨到了自己都无法直视的地步。 没有西门吹雪的未来? 叶孤城忽然觉得很恐慌,他想到了梦境中的自己。 没有西门吹雪的未来,简直就是一个恐怖故事。 [还好有你在] 与他一墙之隔的另一个房间,西门吹雪猛地睁开了眼睛。 他眼中闪过淡淡的疑惑,这时候,叶孤城应该已经睡了吧,怎么会突然产生这样的想法。 难道是想他了? 西门吹雪很严肃地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和他睡到一个房间去? 产生这个想法,并不怪西门吹雪,他本人,已经是陆小凤传奇世界中少有的正经人了,就是说,不会和不明不白的女人一起困觉。 陆小凤都怀疑他是不是性冷淡。 但古龙的陆小凤传奇并不是正史,里面的男人女人,特别是江湖儿女生活都非常开放,只要看对了眼就可以滚在一起,对他们来说,结婚反而是很麻烦的一件事,什么明媒正娶,那时只有武林大家还会有的,更不要说在他们结婚前,女人有无数个男人,男人有无数个女人,都没有人管的。 因为江湖风气如此,准备结婚的两个人睡在一起,不要太正常。 西门吹雪已经下定决心同叶孤城结婚了,但是两个太正经的人因为画风不对,连一个kiss都没有打过,至于什么谁在一个房间,那更是没影的事。 但是叶孤城在大晚上都想他,不会真的是希望两个人睡在一起? 黑暗之中,西门吹雪皱起了眉头。 叶孤城:…… 不,我没有,我不是。 等到第二天太阳升起时,秦国就定下了新的对付赵国的方略。 叶孤城当时正在学宫之中,或许是因为吕不韦的提醒,他这段时间越发小心翼翼,几乎就成为了朝廷上的隐身人。 至于吕不韦自己,也是将自己藏在了宅邸之中,闭门研究学问,偶尔出来,都是到叶孤城这里,为的就是抽调几个人才,和他一起编书。 年纪大了之后,沉迷于编书不可自拔,很像未来许多钱挣够了之后再回到大学中二次深造研究学问的人。 但两人不出现在朝廷上,并不代表着他们消息不灵通,新提拔上来的人都不太值得信任,但是他们两人,可是十几年的老交情,并且共同度过了荣辱,到了他们这份上,简直可以说是无话不说,没有什么太需要隐瞒对方的事情了。 尤其是在,政治上。 吕不韦先对嬴政道:“你可知道,今早王上秘密宣布了新的对赵方针。” 叶孤城心道,都已经是秘密了,你还说出来干什么? 虽然他们都知道,新的骨干大臣中有当年的吕不韦的门客,但也不能暗箱操作得太明显啊!又或者,这是嬴政想要告诉他们的,却又知道两人并不愿意太参与超正,所以只能以这方法暗戳戳地告诉他们? 也有可能吧。 所以叶孤城也不动神色道:“什么?” 年纪越大越大八卦或许是人的通病,就算是吕不韦也不例外。 他道:“王上欲以郭开将李牧杀之。” 叶孤城一听就知道怎么做,而且他对秦统一六国的历史了然于心,嬴政定下的这计策同历史上的并没有什么区别,想来也能顺利实施。 他道:“好方法。” 虽然这么说,但语气还淡淡的。 吕不韦有点失落,觉得叶孤城一点都不惊喜。 在才听到的时候,他可认为这是一个好计划啊。 不知不觉间充满了骄傲,为了嬴政的雄才大略。 有这样一位君王,秦国的未来一定会很好。 所以说,叶孤城的反应太平淡了。 叶孤城心想,以秦国现在的实力,想要灭赵国估计也没多长时间,特别他们的计策定得很好,秦国现在又有很多新武器做铺垫,第一场战争想来会取得远远超过赵国人意料的大胜。 这样的话,时间也会被缩短吧。 等等。 叶孤城眼神一凛。 他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在吕不韦的眼中,就是叶孤城经过了长久的沉默之后忽然抬头对他说道:“等王上大胜之后,我要同他一起前往赵国。” 吕不韦:??? 突然间怎么了? 他的表情忽然变得很微妙。 怎么说,虽然秦国战胜赵国是理所当然的事,但现在明明还没有打仗啊,就说王上会前往赵国会不会太早了。 明明还没有发生来着。 等等,吕不韦又是一愣,他也不知道脑补了什么,表情变得严肃极了。 明明周围没有人,他却对叶孤城低声道:“莫非,你看见了什么?” 叶孤城:??? 这回眼神微妙的变成了叶孤城。 然而,还没有等他说出些什么,吕不韦又接着将自己脑补中的内容说了出来。 周围还是没有人,他的声音却压得更低。 活像特务接头。 等等,这年头哪里有特务,明明只有黑冰台好吗? 吕不韦道:“是不是你看见了什么?” 叶孤城无语道:“你说我看见了什么。” 吕不韦道:“未来啊。” 他一直觉得叶孤城是仙人来着,虽然不知道这仙人为什么会对秦国的未来这么关心,甚至还在嬴政身边一呆呆这么长时间,果然是因为嬴政生而不凡,注定就是当王的料吗? 要不然也没办法解释,为什么叶孤城会做这么多事。 对啊,如果是仙人的话,能够看见未来也很正常嘛! 吕不韦觉得自己的逻辑非常正确。 因为叶孤城就给了他这种全知全能的感觉啊。 然而叶孤城只是很复杂地看了他一眼,眼神中包含千言万语。 他道:“你想多了。” 吕不韦:? 虽然知道叶孤城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怎么就觉得他很疲惫呢? 莫非是刚才做了什么费心费力的事? 叶孤城:不,我只是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吕不韦而已。 当年的吕不韦多好啊,多严谨啊,就算是在女色上有些欠缺和赵姬搞在一起但是其他地方还是没有问题的嘛! 但是现在,或许是因为书写多了,脑洞越来越大,止都止不住。 但某种意义上,吕不韦想得也没有错啊。 叶孤城要和嬴政一起去赵国,就是因为知道了未来。 所以,他要阻止一件事发生。 秦国大军逼近。 赵国的斥候早就将这情报传回了李牧耳边,在边境,无论做什么事,李牧都拥有最高决定权,什么从王城传来的情报,且不说现在赵国当政的到底是什么人,李牧本人,可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忠实拥趸。 也就是说,如果从赵国内传来了什么不着调的命令,他是一定不会听的。 好在目前为止,郭开虽然把赵国的朝堂弄得乌烟瘴气,却没有对他李牧做过什么,可能是因为知道他现在就是赵国的守护神,如果没有了李牧,他就算是玩弄权术都不安心。 在良方的妥协之下,他们形成了一个还算是和谐的平衡。 但就算是李牧见多识广,这次秦国的军队还是让他吃了已经。 黑亮闪着光的金属构筑起了秦国的战车,就算从人的口中,从图纸中了解到了怪物的存在,亲眼看到时,他心中的正酣还是无与伦比的。 除了战车,更让他警惕的还是秦国的阵型。 第一场战争,两国之间往往不会尽全力,除非对手是韩国那种一仗就可以把整个国家打趴下去的。 他以为秦国的将领同自己已经达成了共识,这会是一场时间很长,消耗很大的战斗。 但是看秦国现在的架势,竟然是一打照面就准备倾尽全力? 心中暗暗叫苦,如果秦国一个照面就拼尽全力,他们绝对损失惨重。 虽然已经提醒过下面的士兵,但那只是大概印象,与亲身经历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而李牧所能做的,只有高声提醒他的士兵,让他们注意警惕。 然而,再怎么喊都是没有用的。 当秦国的惯炮声响起,就算是最英勇的士兵都为之一震,然而,就在他愣神的时刻,□□便随之而来,一根□□可以连续次穿五人的胸膛,他们被叠加在一起成了人肉串串。 战场上人太多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代表着更多的牺牲。 随随便便就能横扫一大片,秦国的人真的巴不得赵国的士兵更多一点。 李牧紧紧闭上自己的眼睛,他以为自己流下了血泪,但事实上并没有。 北方的风如此干燥,眼中怎么可能会有泪? 他大声道:“撤退——” 第一战,赵国,大败。 郭开接到了前线的战报,火冒三丈。 李牧与他虽来不对盘,但他却能容忍李牧到现在,还不是因为赵国需要李牧的存在? 对赵国的民众来说,李牧或许是他们的守护神,但是对郭开来说,他却是自己的眼中钉,肉中刺。 是非常讨厌,但是不得不让他存活的人。 郭开发誓,一旦给自己找到机会,他绝对会以最快速度致其于死地! 现在,几乎或许是来了,却让郭开烦躁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李牧唯一的用处就是打仗,但是他引以为豪的本事在秦国面前却一点用处都没有,被打得一败涂地还损失了城池,郭开完全能以这理由将他给杀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李牧那么厉害都被打成这样,如果换了人,那不是比李牧更加糟糕? 但不管怎么打,赵国都是死路一条吧?他要不干脆计划着逃跑得了。 但是现在逃跑又能跑到哪个国家? 郭开纠结极了,他觉得前路一片黑暗,无论做什么,好像都没什么用处。 但就在他陷入深深的纠结时,秦国的使者,造访了他的府邸。 不,并不是使者,严格意义上,只是密探而已。 携带者秦王令的密探。 郭开能做到现在的位置,不管他的人品怎么样,也不管他的政治处理能力怎么样,这人,还是有特长的。 就比如说他特别会察言观色,脑子也转得很快。 这时候秦国竟然有人来找他,肯定是有什么秘事要谈,否则为什么派密探前来而不是其他人? 他又看看这使者的脸,发现他和颜悦色,对自己的态度十分好,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人说不定,是有”生意“要与自己做啊! 如果能够搭上秦国的线,那其他国家都算什么,现在秦国可是公认最强大的国家,还相统一全天下的。 不是他说啊,虽然自己很想杀了李牧,但是他的能力在战国至终还是出类拔萃的,其他国家,根本就没什么将领能够与李牧相提并论。 所以说,根本没什么国家能够战胜秦国啊!这个结论,也是十分正确了。 秦国派来的使者态度很不错,起码对着郭开和颜悦色。 很奇怪,明明郭开是赵国真实的一把手,对上秦国的使者,就好像低到尘埃里似的,恨不得说话间点头哈腰,秦国的使者说什么就是什么。 然后,他果然听到了一个好消息。 秦国的人想要拉拢他!天地良心,当他听见秦国的使者委婉地问他,他有没有加入秦国的打算,他恨不得跪下来亲吻对方的脚尖。 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 他恨不得马上就成为秦国人好吗? 在赵国没有救的现在,为自己寻找下家,才是聪明人所为啊! 郭开的脸因为喜悦而扭曲了一阵,接下来就非常热情地询问道:“需要我做什么?” 秦国的使者道:“李牧,他在妨碍秦国铁骑前进的道路。” 他道:“若你想成为秦国人,在国内拥有更多的财宝与封地,就要有所表示。” 说着,为了展示秦国强大的财力,将一个黑箱子送到了郭开的面前。 箱子沉甸甸的,两个下人一起搬才能抬起来。 郭开欣喜若狂,虽然还不知道箱子里有什么,但他发誓,一定很值钱。 他这人,是会被财帛所动的。 使者道:“打开!” 黄金的颜色,闪瞎了他充满精光的小眼睛。 所以说,无论在什么国家,黄金都是硬通货啊,是最能展现出财力的通货。 并金钱所迷惑,也不是什么耻辱的事情。 但郭开存在本身,就是耻辱的证明。 他的眼睛都要睁不开了,嘴上却道:“我一定会让秦国看见我的诚意。” 这是已经答应下来了。 战国四名将之一李牧的性命,换来了一项黄金以及他光辉的前程。 这笔交易,对郭开来说,不要太划算啊。 李牧接到了来自赵王室的传信。 从内容上来看,这信件一定不是赵王迁传来的,而是郭开传来的。 在严厉指责了他的大败之后,要求李牧回都城,他会派新的能打的将军来接受他的工作。 李牧轻蔑一笑,以为他会相信? 赵国,还真没有比他更会打的将领了,天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但他清楚一点,回去了之后,迎接他的定然是鸿门宴,说不定就有去无回了。 他还要考虑对付战车的方法,没时间与他们瞎逼逼。 李牧想。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恕难从命。 郭开快要被李牧的回信给气死了。 不得不说,他还真就没有碰见这么不把他的话当一回事的人,就算不听他的话,这信件岂不是以赵王迁的名义送的?竟然回他个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真是个刺头!郭开冷笑道,但你真的以为,不回来就能避开了? 他眼中闪过一丝狠毒的光芒。 李牧不愿意回,他可以派人去。 照样要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死在战场上。 作者有话要说:  [小广告] 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诅咒作者不更新就穿越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8 05:02:21 蔷薇★几度花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8 09:17:00 17976348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8 17:26:44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一条流言, 在赵国都城邯郸悄无声息地传播。 说是现在赵国的主将李牧副将司马尚同秦军勾结, 准备叛赵, 之前的赵国大败,就是他们送给秦国的见面礼。 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听了, 都嗤之以鼻, 根本不把这流言当回事,因为在之前的很多年中, 李牧已经为赵国带来了无数场胜利, 可以说赵国能够延续至今,绝对不是因为昏聩的赵王迁当道, 而是因为李牧的存在。 这样一个国家的守护神,你说他要叛赵,怎么可能? 但问题在于, 其他人相不相信都无所谓,只要赵王迁相信就可以了,他盲目听信郭开的话,对他来说, 郭开的存在是自己可以肆意享乐,又坐稳赵王位置的保障,只要听对方的话,自己什么都不用担心。 李牧, 因为劝谏过赵王迁几次,并且态度强硬,给赵王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他这人向来视人性命于无物, 平日里同他一起淫、乐的胡女嫔妃说杀就杀,有的甚至死于残忍至极的虐待,人畜生至此,又怎么会在乎一个与他不对盘的将领? 他早就想要李牧的命了。 当郭开毕恭毕敬地同赵王报告有关李牧的流言时,赵王迁理所当然地愤怒了,他当时便一拍桌子道:“大胆李牧,竟然如此行事!” 郭开假惺惺地劝慰两句道:“我王息怒,李牧是我国最有能力的将领之一,此时秦军逼近邯郸,不便与李牧动手,还是拉拢为上,许以金银财宝,让他心回我国。” 这话对赵王迁来说可以说是火上浇油,他本来就是个可怕的暴脾气,又要求其他人无时不刻地顺着他,如果有大臣劝谏,心情好的时候拂袖而去,心情差的时候就要那大臣的性命,郭开正好挑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来,结果可想而知。 更不要说,郭开的话分明就是披着劝谏皮子的穿小鞋罢了,怕也只有赵王一人听不出其中的深层含义。 他难得“聪明”了一回道:“既已经有了叛国之志,可是能够拉拢的?谁要在这等叛徒身上许以金钱。” 竟然还知道,想要离开赵国的人都是留不住的。 不过,重点果然是许以金钱吧,赵王本人对钱的热爱仅次于他对于美女的热爱。 赵王迁顿了一下道:“我记得之前赵**队大败,这莫不就是李牧的阴谋,想要将赵国的军队任秦国人围剿,以全了他的投秦之志吧!” 赵**队大败还是郭开告诉赵王的,为的就是他现在能够将一系列事情串联到一起。 考虑到赵王的脑容量,他还费了不少功夫。 郭开心中微微一笑,心道:成了!但是面上却不显,反而是诚惶诚恐地跪下,暗暗拍一通马屁歌颂赵王的英明神武,再暗戳戳地问道,所以李牧应该如何解决? 以为自己难得做了一个好决定的赵王迁飘飘然,心想自己如果认真处理政事说不定也能成为千古一帝,然而谁叫他的兴趣并不在此,所以只能偶尔英明神武一回。 他这样的人,一定能在赵国的历史上留在浓墨重彩的一笔啊!某种意义上,赵王迁也没有想错就是了。 因为他是赵国历史上最荒唐的亡国之君啊! 赵王迁假咳一声道:“还有什么处理方法?” 他立刻又自问自答道:“这样不忠心的臣子,当然是杀了!” 要不然还留着他过年吗? 郭开想,我等的就是这句话。 他也不诚惶诚恐了,又跪着拍一通马屁,主题内容是赵王迁的决定好到了极限,只有这样赵国才能存活下去,又说他们国内有比李牧更好的将领,可以用他们来代替李牧现在的位置。 总而言之,在君臣二人眼中简直就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在说完之后,郭开又换上了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他道:“但我却听说,那李牧在外是个素来不听朝廷指挥的,如果他不愿回来受罪又怎么办?” 赵王迁鄙夷地看了郭开一眼道:“这么简单的事,竟然还来问我?” 他道:“他不承认自己的罪,难道就不死了?那当然是用各种手段,一定要他当时便死个干净。” 也就是说,暗杀什么的,这些原本不应该出现在君臣之间的手段,是可以用的。 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啊! 君王不知事情经过,仅仅凭借一条流言就将人杀了,而且还不是光明正大将人押回邯郸再死,而是随便用什么手段,用计暗杀,这是一个君王应该做得事? 然而赵王迁就是做了。 秦国针对李牧设下的计策,取得了作用。 意料之中。 李牧收到了来自邯郸的信。 信中将他斥责一顿,并没有提到在邯郸城中传得沸沸扬扬的流言,只说他第一次大败让赵王怀疑他的能力,要他回邯郸谢罪并且让其他人代替他的位置。 郭开将流言传递范围控制得很好,确保在边境的李牧不会听说,也猜不到他们的意图。 毕竟,郭开还是赵国人,同样是赵国人,别国的人绝对想不到,怎么会有人丧心病狂到这地步,想要把自己国家拱手让给另外一个国家,甚至还把唯一能够保住国家的将领给杀掉。 李牧也没有想到。 他太天真了,只是以为郭开本来就对自己有意见,现在见到他没有用处就迫不及待地想要拉下他,换上自己的人,但他也不想想,偌大一个赵国还有比他更能打的将领? 自然是没有的。 战争是不可以被卷入政治斗争卷里更迭中的,因为他的敌人是秦国,并不是赵国这个国家内部的人员,就算想要发落他,也要等到赵国的局势平定之后,起码要等到处理完秦国啊! 第一次对决虽然损失惨重,但他已经隐隐有了想法,关于怎么对付秦国的战车,虽然付出的代价大一点,但搞不好可以破了战车无敌的特性。 值得尝试。 李牧将信丢掉了一边,就当自己没有看见,他可不是为了赵王迁打仗,是为了赵国的未来,赵国的百姓打仗,怎么会听他们的话?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但他此时却没有想到,郭开早就预想到了他的反应,并且已经做了应对的计划。 等了三日,送信的使者果然发现,赵**队内一切如常,李牧什么都没有做,就好像是忽视了使者的存在,也忽视了他收到的那封信。 一般情况下,密信的内容,除了写信人与收信人,其他人都没有资格知道,但是这次来到赵国边境的使者,可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送信之人那么简单,他虽然伪装得很好,却是死士出生,一直跟着郭开,忠心耿耿,帮他做了不少阴私事。 郭开在让他送信之前就说了,如果李牧没有反应,就在信送到他手上的三日之后动手! 动手做什么? 自然是要李牧的命。 所以,在赵**队内紧锣密鼓地为了下一场战斗做准备时,使者竟然找到了李牧的副将,死缠烂打硬是设了一场宴。 好在,他并没有说让李牧去参加。 这挺正常的,因为郭开本人崇尚豪奢,宴会什么更是三天两头就有的事,赵王迁也是如此,平日里使者来了,李牧为了做面子工程也要设宴款待他们一番,好让他们回去时不像当年诬陷廉颇一样诬陷自己,但这一次,本就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哪里还有宴会可设?他恨不得每天晚上不睡觉苦思冥想做战术推演。 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谁知道这次的使者不是一个人来的,竟然带了一个还算不小的使者团,见他们没有受到一向的好待遇,纷纷抗议,见不到李牧就找李牧的副将,扬言他们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如果宴会不设,就要回去在传递声音的过程中添砖加瓦,让军队的军饷化为泡影。 李牧的副将目前还不知道信件中的内容是什么,李牧也只字不提,想来想去还是设了一场宴会,就为了稳住这些蛀虫。 毕竟他们可是郭开的人啊,这些人心中从来就没有国家这个词,在这种节骨眼上克扣军粮,正常人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们不是正常人啊,如果真这么做了,自己也没有办法。 无奈之下,宴会终于在使者心满意足的眼神中开了。 李牧当年晚上也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又或者是被人呆着的,总而言之,他路过了大帐,不想竟然听到了舞乐之声,这些日子因为同秦国战争大败,军中士气低迷,士兵哪里有兴致听音乐,更不要说音乐传来的地点竟然是大帐。 他心觉荒谬,更加想知道这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所以就大步流星地走过去,一把掀开帐子的门帘。 然后就看到一众使者竟然在大吃大喝,而他的副官坐在位置上苦笑连连。 为了让这些人不打扰到李牧,也不打扰到军中的将士,他可以说是做出了非常大的牺牲了。 李牧或许也感受到了副将的无奈,又想到了使者给自己送来的信件,当时便心头火起,一觉踹翻了离自己最近人的桌子,暴呵一声道:“这是怎么回事!” 他突然后悔,自己没有同副将说这些人究竟给他传了什么信。 虽然他不知道,这些人究竟有知道不知道信件的内容,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郭开手下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然而,无论是副将还是李牧都没有想到,情况却在瞬息之间产生了变化。 副将还没有解释为什么开设宴会,那桌子被踹倒后锅碗瓢碰落在地上的声音仿佛就是什么信号,原本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享乐的人都换了一副表情。 他们从袖子中拔出刀剑,距离副将最近的一人直接抹了他的脖子,副将到死脸上的表情都定格在错愕上,因为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至于其他人,则齐齐向着惊疑不定的李牧扑了过去。 原来这些人,根本就不是什么使者,而是郭开培养的死士,无论是跟着来边境也好,还是胡搅蛮缠开设宴会也好,唯一的目的就是将李牧引过来,然后杀死! 李牧是赵国的著名将领不错,又力大无穷,除了熟读兵书之外,自己的身手也相当不错。 然而他学习的,是正统的,用在战场上的功夫,这些死士,天生就是为了杀人而被训练出来的,他们所学习的,甚至都不能被称之为武功,而是杀人的技法。 十多位死士同时扑向李牧一人,就算他天生神力,也没有逃脱的可能。 当他拔出自己腰间的青铜剑,向着眼前人挥去时,却有人从背后猛地袭来,将匕首深深地捅入了他的心窝之中。 李牧的动作当时就一顿,他身后的人却还还是不停,匕首差点从他的前胸透了出来。 成了。 这种伤口,就算是李牧,也不得不死!他一双虎目睁大,喉咙中发出“嚯嚯嚯”的声响,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脸上带着愤怒与失望的表情,眼底深处甚至有了一丝丝绝望。 这绝不是因为他死了,对于战场上的将士来说,什么时候死,在那一场战役中死都是有可能的,他们只要能够活好每一天就行。 甚至对这些人说,死在战场上是荣耀,是他们的夙愿。 但那是死在战场上啊!死于自己人的阴谋之中,对李牧来说,是耻辱。 更何况…… 他的眼睛不曾合上,身体也维持着站立的姿势,死士们怕他还未死透,把剑直接斩下去。 身首分离。 李牧,死得不能再死。 头颅飞了出去,落在地上,死不瞑目的眼中,永远停留着一抹绝望。 他死了。 赵国,没有救了。 这是他绝望的根源。 郭开迫不及待让秦国看见他的诚意。 所以,当李牧死后,使者分为两批,一批前往秦国,告诉秦王嬴政李牧已死的消息,而另一批则前往邯郸,告诉郭开自己他的计策成功了。 考虑到边境与秦国之间的距离,嬴政肯定是比郭开让更早知道这一消息的。 他并不为李牧感到惋惜,这计策本来就是自己所定,如果现在再假惺惺地撒鳄鱼泪,他这人不就太虚伪了? 所以,在得到消息之后,他就点点头,传令让王翦准备了。 趁他病,要他命,此时不打,更待何时? 在赵国边境上的王翦已经等待许久了,这段时间,赵国的军队同他的军队都按兵不动,等待的就是这一刻。 他每天都观察赵国的军队,虽然隔的挺远,但他们有六国最出色的斥候,越过层层防线,看赵国的动态。 这两日,赵君的动态似有些不对,让日历,就算是不开战,他们都没有一日放弃过操练,隔着很长一段距离,打量他们的敌人,似乎在春找破绽,找到能够打败他们的方法。 但是最近,赵国的军队中人都挺慌乱,虽然不像是死了主将似的杂乱无章,却也与平时不一样。 李牧一时间无法确定,他们是被主将训练得出色到了没有人在也能令行禁止,不至于溃散成一盘散沙,还是主将没有死,只不过出了什么别的事? 当秦王的使者来时,一切都有了答案,就算是王翦也不得不对已经死的李牧生出异样的敬佩,能够培养出这一支近乎无敌的军队,想来他是耗了不少心力吧? 但正是因为此,当他站在秦国的对立面时,就必死无疑了。 王翦终于下了这些天来的第一道命令。 他道:“进攻!” 秦国的铁骑,踏破了邯郸城。 郭开做得太绝了,不仅杀了李牧和他的副将,甚至没有派接替他们二人位置的人,这导致赵国的军队根本没有人指挥,在王翦的军队冲进去时,都不知道怎么应对。 秦国的军队绝对不会因为他们少了主将而手下留情,甚至下手更加凶猛,一鼓作气,收割了大量生命,还一路攻占了数不清的城池。 也没有过多长时间,秦国的军队竟然就包围了邯郸城,来了一出军临城下。 王宫内,空荡荡的。 原本在赵王宫内的大臣已经不见了,他们中,有一部分是看到大事不妙,协同一众家眷逃跑了,另一部分,则是想到了李牧究竟是怎么突然死的,被郭开提前动手除了个干净,还有些是忠心耿耿,见大势已去直接殉国的,不管怎么样,现在的邯郸王宫中除了郭开的人手,根本没有人活着。 至于赵王迁? 他早已尸首分离,他的头颅,会成为郭开献给秦国的又一个礼物。 他自觉立了大功,以秦国的“忠臣”自居,甚至已经想到了未来在秦国坐拥封地的情景。 但是郭开能在赵国从一个小臣子做到操纵国政的大夫,自然是很有野心的一个人,他绝对不仅仅满足于称为秦国的诸侯,甚至还有想在秦国将他在赵国行的一套故技重施。 这人本身就□□熏心,所以他相信,这世界上就没有男人能逃得过美人关的,据说那秦王向来不近女色,男女**十分淡薄,但他眼中,这就是好引诱的对象。 越是少接触女人的男人,就越是缺少经验,他敢保证,自己献上的美人蛇能够将嬴政迷得找不到北。 郭开怪笑了两声,他献上的女人,可是现在赵国的太后啊! 赵国的太后是个胡女,让胡女当王后,这可是战国历史上的又一壮举。 由她可以推导出两个结论,一是赵国的上一任王也很不正常,还有就是这位王后确实是国色天香。 她不仅仅是国色天香,比之赵姬,私生活要混乱不知道多少倍,传说在赵国朝廷上出入的臣子,有超过一半都是她的入幕之宾,唯一的底线就是还没有同自己的儿子赵王迁搞在一起,可喜可贺。 郭开相信,以赵太后的魅力,绝对能将嬴政伺候的服服帖帖,然后他便能如同在赵国一样故技重施,为所欲为。 想到美好的未来,郭开伸手,捋了捋自己的胡须。 看上去人模狗样。 他在赵国的王宫中设了宴会,为的就是迎接嬴政以及跟着的一众臣子。 在韩国灭国时,嬴政倒是没有亲临现场,但是赵国到底同秦国不一样,是秦国的死敌,他来这里一趟,算是验收胜利成果了。 顺便,还有一件事要做。 想到这,他嘴角露出了一抹冷笑。 某人,必须要处理掉才行啊。 郭开换上了秦国的传统服饰,在邯郸王宫前恭恭敬敬地立着,迎接秦王的到来。 秦国的车十分庞大,但前进速度并不慢,从远处而来,马车的蹄子踩在地上,宛若地震一般,发出了轰隆隆的声响。 听见秦国车前进的声音,不知为什么,郭开心中竟然咯噔一响,心头猛地笼罩上一片阴影,但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害怕些什么。 然而,在秦国封侯拜相的喜悦实在是太强烈了,竟然让他忽视了刚才一瞬间涌上心头的不详。 马车停了下来。 郭开跪拜在黄土地上,他大概学习了一下秦国的礼仪,以臣子之礼接待对方,可以说是十分卑微了。 头不敢抬起,只能看见黑色的靴子。 秦王年轻却威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嬴政沉声道:“可是郭开?” 郭开喜不自禁地回应道:“臣在。” 说时迟那时快,剑出鞘。 嬴政有一个很有趣的小习惯,寻常人只有一把剑,而他有两把。 当在朝廷上时,身后悬挂着代表着秦王威仪的太阿剑,但是在腰间,却悬挂着同普通剑长度相同的辘轳剑。 太阿剑是名家所出,为十大名剑之一,然而长得过分,比起实战,更多是作为象征而存在着的。 嬴政是从小练剑不错,但是叶孤城对他的要求是剑术足以自保,都说是千金之子不坐垂堂,考虑到曾经出现的荆轲刺秦事件,谁知道没有了荆轲会不会冒出其他什么人对秦始皇行刺? 历史上的大人物都是有很多人想要刺杀的,就比如说是希特勒一生中经历了四十几次暗杀,但几乎每一次都成功躲过了。 这年代的刺杀手段同样层出不穷,毒杀什么的基本没有成功的可能,但如果是武力强杀,起码嬴政要能支撑到援军来啊! 他现在练习虽然疏忽了,但毕竟剑术当年是叶孤城传授的,叶孤城是什么人啊,剑仙。 老师的不同会影响学生未来的发展,嬴政的剑术,可以说是比这年代的很多游侠都要强了,这还是在他成年之后疏于联系的前提下。 虽然这个假设并不存在,但嬴政的剑术,足以他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侠客了。 他刚才那一件,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剑势居高临下,竟然颇有叶孤城天外飞仙的□□。 他砍下郭开的头颅就如同切豆腐一样轻而易举。 叶孤城在他身后颇为赞许地点点头,刚才一剑,可以说有江湖二流高手的能力了。 对嬴政来说,相当不错。 头颅滚地,郭开的表情还定格在洋洋得意,看见他的表情,所有人都知道,即使他已经毕恭毕敬作足了臣子的姿态,但心中必定是在打坏主意。 嬴政收回自己的剑道:“此人,该杀。” 并没有给出解释,因为在这里的所有秦国人都知道,郭开之前做了什么好事。 对秦国俯首称成的郭开,甚至比不上十分之一个对秦国不善的李牧。 前者就算是帮助了秦国都让人鄙视,而后者虽然死于阴谋,却是真正的英雄。 差别可大了。 接下来,应该就清点战利品。 或者说,清扫赵国的王宫。 嬴政在来之前已经派了先行部队,因为赵国的护卫该死的都死了,所以王宫的守卫数量已经降至于近年来最低,带一队人从赵王宫后绕过去,悄悄潜入,根本没有人会发现。 要是没有猜错,现在赵国的王宫中应该还关着一大堆的女眷。 说来可笑,赵王迁虽然耽于淫、乐,却没有留下哪怕一个子嗣,后宫中空关着大量嫔妃,这些女人并不同于大臣,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算是现在,也只是因为赵王迁有几天没有来找她们寻欢作乐而惴惴不安,以为她们失宠了。 笼中鸟,被高高的围墙隔开,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一切。 这些女子该被怎么处理也有了定论。 按照各个国家的处理方式,她们不过也就是被充作官妓罢了。 秦国的人口虽然在战国时期还算多,相对于飞速发展的国家,却远远不够,在军队中的人,很多都已经要忘了女人究竟长什么样了。 这些女人,会成为“赏赐”。 这是战国很不人道的一点,大部分时候,女人还是作为商品而存在的,特别是罪妇。 改变这一点,还需要漫长的时间。 但让嬴政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并没有等到押解到囚车上的女人,而是等来了冲天的火光。 嬴政大惊,连带着还有周围的臣子。 火,明显是从后宫来的,看其蔓延的速度,定然不是什么意外,而是有人刻意放火。 赵高! 嬴政的额头直跳弹。 他究竟做了什么! 叶孤城表情变得凝重,这就是他到赵国的目的。 在历史上,嬴政在执政前期唯一一次因为人情而宽恕手下人就是这一次。 让赵高押解罪妇,他却因为看见了郭开的布置擅自揣度嬴政的意思,将后宫一把火烧了。 他知道,因为赵姬的缘故,嬴政对于淫、乱的女子向来没什么好感,而赵王太后比起赵姬行为更加差劲,郭开竟然异想天开想要把赵王太后献给嬴政,若让秦王看见了定然会勃然大怒。 所以就干脆将人杀了,然后放火烧后宫。 他以为这样大胆的行为可以博得嬴政的欢心。 赵高心中也是有怨气的。 在其他国家,他这样陪着嬴政一起长大的宦官,在王当政后也会获得实权,但在法律上,其实是不允许这么做的。 嬴政是个看重法律的人,而赵高也没有表现出政治才能,所以,虽然他呆在嬴政身边的时间很长,自己却没有什么发展。 更不要说,还有“叶师”盯着。 想到叶孤城,他心中就一整恐惧,但是恐惧之中还夹杂着丝丝怨愤。 赵高是个非常敏感的人,应该说宦官大多如此。 他能感觉到,叶孤城对自己没有好感。 并不是漠视,而是没有好感。 这问题就很严重了。 因为他心知肚明,嬴政虽然重视自己,但是最重视的还是叶孤城。 对嬴政来说,叶孤城是父亲啊。 而且是永远不会犯错,理想中的父亲。 父子之间,并不是每一对都有矛盾,也有关系十分和谐的父与子,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父亲要跟得上时代,而且要有威信。 所谓的威信,就是父亲对孩子的要求,都是他自己能做到的,而不是以一些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要求自己的孩子。 叶孤城绝对不会犯这种错误,因为他自己就是近乎于“完美”的存在啊。 种种原因导致,嬴政与叶孤城的关系一直很好。 赵高从来就没有奢望过自己能够掰倒叶孤城,因为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到如今,唯一希望的,也不过就是险中求富贵罢了。 他希望嬴政能因为自己出色的办事能力而看重自己。 身为宦官,只能从揣度帝王的喜好入手了。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天生就没什么是非观念,就算是死多少人,也不会动恻隐之心。 赵高就是这种人。 只不过在这个草菅人命的时代,他并不显得突出,又因为嬴政没有让他做多太多与人命相关的事,他的这一特性根本就没被发现。 然而今天,他的这一特性被发现了。 赵高跪在嬴政的面前,他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濡湿。 赵高没有想到,自己的小聪明,竟然会招致这等结果。 虽然知道秦国有新法律,他本人却对这法律并不感兴趣,甚至没有刻意地理解过,赵高认为,自己是嬴政身边的人,就算是触犯了法律,都不应该与平民百姓相提并论。 不是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说法?他虽然不是大夫,但也是在咸阳宫中走动的人,在宫中走动,某种意义上比平民百姓面临的危险更多,他们一旦触怒了贵人,被打杀也不过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啊! 但之前便说了,嬴政是一个很崇尚法律的君王,他心中虽然对人权没有哪怕模糊的认识,却知道宫女宦官是不能不找理由地随意杀死的。 宫中的人若养成了这习惯,又有什么资格谈法律? 他们本身就是违反法律的第一人。 赵高跪在地上,头死死地贴在地面上。 他在等待前方未知的命运。 嬴政非常为难。 因为他在纠结,怎么处理赵高。 赵高的行为,绝对是没有回旋余地的死刑。 但嬴政是人啊,小高子从他童年时期开始陪伴他到现在,养猫狗十多年尚且会产生情感,更不要说是养一个人了。 就他个人来说,是不希望赵高死的。 而嬴政的地位又决定着,如果他让赵高活了下来,没有人会说什么。 但就算是没有人说什么,嬴政自己却会不安。 他才修订完秦国的法律,在将原本的严刑峻罚放宽之后,新的秦国刑法可以说是非常合理了。 但就算是再合理的法律,杀人偿命这一条都是成立的,秦国可不是未来的西方世界,会因为人道主义精神而废除死刑,事实上,就算是在遥远的未来,中国都不会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 这是正确的,就算是叶孤城都这么认为。 他是个尊重男女平等的人,身上应该也具有人道主义精神,但正因为如此,才认为死刑是世界上唯一不应该被废除的刑罚。 一个人杀死另一个人,并不是简单的剥夺自由就能偿还的,这会给未完全成熟的,未完全进化的部分人一个信号。 杀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啊。 就像是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少年叫嚣着要在成年之前试试犯法一样。 赵高杀掉的人,已经不是一个两个可以计算的了,那是一个能用庞大来形容的数字。 因为他是一个残忍并且心思缜密的人,放火之前封住了后宫的门,保证女人们无法从宫门中逃出去。 如果说赵王太后应该死,那些赵王的嫔妃则是无辜的,她们甚至都称不上赵国余孽,赵王同党。 因为她们中的很多人甚至都不是赵国人,而是其他国家的人,是胡女。 也就是说,她们是倒霉的无辜者。 所谓的倒霉,针对的是她们会成为官妓这件事,而不是会被牵连杀死。 死在火中,这已经不能用倒霉来形容,而应该被称之为不幸了。 嬴政还在犹豫。 他下意识地寻找周围人的视线,想要从大臣的脸上得到一点提示。 他无法下定决心,所以想从其他人身上获得力量,一点点赞同就好了,无论是杀还是不杀,只要一点点提示就好了。 但是大臣们多聪明啊,在嬴政回头看向他们的同时,所有人都齐刷刷地低下了自己高贵的头颅。 人的行为中有一半是情感控制的,嬴政现在虽然在向他们寻求答案,但如果日后忽然想起赵高,又或者忽然后悔时,最先责怪的绝对不是自己,而是给予他提示的臣子。 到时候,就算嬴政是一位清醒的王者,都难免给他们穿小鞋,如果他恼羞成怒,想来这大臣的政治生涯就到头了。 就算是考虑到这些风险,他们都不能抬头啊。 但这些人中,或许包括任何一个人,却绝对不包括叶孤城。 当嬴政失望地环视一圈,无奈看向最后一个人时,却忽然看见了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他先被吓了一跳,然后又心道果然如此。 抬着头的是叶孤城。 他的存在与臣子是不同啊。 叶孤城,在平日里便能左右嬴政的决定,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他并不愿意给嬴政提示,并不是出于要担责任这样的隐忧,而是叶孤城单纯认为,很多事情只有自己思考才能得到答案。 这一次,恐怕是他最明显,最坚定,要左右嬴政想法的一次了。 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眼,也是理智而无情的。 这一刻,你甚至无法感觉到站在自己身后的是一个人,而认为,他是一个神。 一个没有感情的神。 神是绝对公平的,没有人情味的,他心中只有公正,甚至没有正义与不正义。 绝对的公正,有的时候代表着死板的法律。 但那法律却不是人制定的,而是神制定的。 在这一瞬间,叶孤城已经成为了神。 他的存在并不是给嬴政提示,让他心中的天平倾斜,而是直接左右他的想法。 嬴政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如果自己没有遵循叶孤城的想法,他会羞愧致死。 因为叶孤城从小就教导了他关于法律的公平性以及重要性,但刚才,他竟然犹豫了,竟然想要率先打破自己设定的法律。 这是人的底线,如果第一次打破,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这是不可以的。 在接触到叶孤城闪烁着寒光的眼的瞬间,嬴政已经知道了他的意思。 嬴政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张开嘴,或许是因为心中的挣扎,他的声音干涩而破碎。 嬴政道:“赵高,当杀!” 影响秦国长治久安的又一个隐患,消失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广告] 推一波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9 13:37:45 瓶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29 16:13:32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小孩子是世界的财富。 当把扶苏抱在怀里时, 就算是叶孤城心里都美得冒泡。 怀中的孩子,软绵绵的, 整个人就像一块巨大的棉花糖。 他不是没有抱过小孩子,比如说嬴政, 那就是叶孤城当爹又当娘一手带大的。 从婴儿时期一直看到现在, 啊,不知不觉间曾经的小孩子竟然也长成了现在高壮的青年,真是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啊。 但是,叶孤城不得不说一句,就算是小孩子与小孩子之间,都是有区别的。 嬴政小时候长得也好看啊,但不知道是不是秦始皇自带气场, 还是因为叶孤城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 总是觉得嬴政早熟的过分, 看上去可爱实际上人一点都不柔软, 独立性又强的不得了,大概三四岁的时候就不要叶孤城抱着跑了,而是自己一个人走, 跟个小大人似的。 其实看他一板一眼叫自己老师也挺不错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叶孤城一腔慈父心肠都没地方发泄。 但扶苏和嬴政不一样啊, 白白的,软软的,跟小馒头一样, 两三岁,正是小孩子最可爱的年纪,从小就养了一幅安静的性子,又有父母遗传的好相貌,抱在手里,真是跟洋娃娃一样。 叶孤城把扶苏抱在怀里,不像是抱秦国的下一代,反而是像抱孙子。 他想,嬴政是当儿子养大的,这不就是孙子吗? 这个逻辑也是很正确了。 扶苏相对他现在的年纪,也是早慧的,可以把话说得很流利,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叶孤城抱着他,小孩子自己竟然觉得挺窘迫,连连道:“叶师,可否把我放下?” 叶孤城其实挺想逗逗他,然而他的人设并不能做出逗弄小孩子这种事,所以他只是一本正经道:“不可以。” 扶苏:…… 这行为和逗弄小孩子有什么区别! 倒是嬴政对眼前的场景适应良好,因为在他心中叶孤城就是这样一个有爱心的人啊!喜欢扶苏不是很正常的吗? 虽然对扶苏他妈没有过多的好感,但是对扶苏本人,嬴政还是很喜欢的。 这是他的长子,虽然现在还看不出来未来的发展,但嬴政对扶苏目前为止可以说是非常上心,他和叶孤城的关系,可以说是独生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了,这年代的父母不可能只有一个孩子,除非是生育能力有问题,大部分家庭就有很多孩子,王宫更是有一个足球队的工资,孩子多,父母当然管教不过来,这与只有一个孩子,父母都盯着长大的现代是不同的。 虽然后者的结果有的好,有的坏,但是相对于孩子是父亲附庸的战国时代,嬴政对待扶苏的方法,甚至能用先进来形容。 他会抽时间教他识字,甚至帮他开蒙,这还是在嬴政日理万机的前提下。 他这么重视扶苏,将孩子经常带着给叶孤城看也是正常的事啊! 谁叫他扮演的是爷爷的角色。 叶孤城打开了阴阳眼。 这双眼睛,可以让他看见人的气运。 嬴政身上本来就有紫气,随着秦国统一越来越多的国家,他身上的紫气也越来越浓厚,到现在,自己已经凝结成了一个薄薄的影子。 龙。 就算是叶孤城也不得不想,所谓的真龙天子,原来是真的存在的啊。 并不是出于人们的臆想,而是代表着气运本身。 再看扶苏,明明年纪还小,身上也有一丝紫气。 这让叶孤城略微放松。 自从有了阴阳眼之后,他就时不时同阴阳家的学生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叶孤城发现,像他这样因为神魂出窍有阴阳眼的人这个时代几乎没有,但这里却有天生拥有阴阳眼的人,这些人被认为是天生能够沟通天地之人。 阴阳家内部,有这些人留下的记录,对不同气运也颇有研究。 其中有一点就是关于龙气的。 没错,他们把紫气叫做龙气。 有种说法是说,所有身上缠绕着龙气的人,只要不出意外,都有成为帝王的可能,但相对,一生下来身上就没有龙气的人,无论再怎么样努力,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总而言之无法成为国家之主。 因为庞大的国运,并不是人人都能承担的。 叶孤城与秦国的国运紧密相连,他身上虽然没有紫气萦绕,但是丹田之中,却储蓄了不少紫气。 封神榜:嗝—— 全被我吃下去了。 这起码证明,扶苏未来,还是有很大可能成为秦二世的。 赵高已死,胡亥上位的可能就少了一大半,李斯虽然也一心向上爬,甚至很容易被滔天权势迷了眼,但是没有赵高帮助他,他一个人成就大事的可能性其实还挺低。 因为李斯相当会审时度势。 只要不给他希望,就不会铤而走险。 叶孤城想。 而且现在的朝廷上,可不仅仅只有李斯一人啊,新一代的臣子中,不乏有能力者,嬴政的招贤令起到了重要作用,挖到了很大一批不世出的人才,李斯未必能比得过这些人。 更不要说灞下学宫也在培养一批又一批有能力的学生,当他们进入秦国的朝廷之后,定然会比现在一批人做得更好。 要不然叶孤城干嘛还让在秦国朝廷上行走,甚至是在郡县工作的实吏来给他们讲课?还不就是为了让这一批准备进入秦国朝堂的未来臣子先一步了解到什么才是真正对这个国家有用的。 纸上谈兵与实际操作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有这样一批人成为李斯的同僚,想来未来的秦国朝廷绝对不会出现一人专政的局面,而是百家争鸣,竞争压力这么大,哪有心情想些有的没的,先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可以了。 总而言之,现在的秦国,可以说是没什么隐患了。 只要统一完六国,叶孤城大概就可以结束他在这时代,漫长的假期了。 然而,秦国现在是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没错,其他国家却不是这样。 在接收了韩国与赵国之后,他们终于暂时停下了前进的步伐。 韩国还好,只剩下几个小城市,但是赵国,那可是很大一个国家,国民对秦国又素有仇怨,并不是把地方打下来就可以放着不管的。 在战争过后,需要的是合理治理,想要让赵国人完全消除对秦国的仇恨,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起码在这一代是如此。 但嬴政并不是暴君,所以他也绝对不会把赵国看他不爽的百姓全部杀了的,战国时代的劳动力多么珍贵啊,有时间杀人还不如让他们都去服役。 秦王正在完成中的工程太多了,急需大量人手,现在只要是没有犯必须以死才能抵消的罪行,都是可以一服役抵消的。 免费劳动力啊,对人手不管怎么样都不足的秦国来说,简直就是求之不得。 所以,秦国在原赵国领地干的事情也不过就是商铺进驻,宣布法律,开设学校这种事情,至于没事找事,甚至敢袭击商铺的全部送去服役了。 还有些在战后不安好心,在街上偷鸡摸狗的地痞流氓更不用说,只要被秦国巡逻的士兵逮到他们不干好事,也全部送去劳动改造。 就算是服役也有重量级以及劳动时间长短之分,说实话,现在秦国的法律可以说是相当完善了。 虽然很憋屈,但是赵国人不得不承认,他们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比在昏君手下生活时更好。 但他们都是有国家情怀的人,绝对不会因为生活的好而对秦国产生好感,还是该违规的违规,该砸店的砸店。 然后再被秦国的士兵扭送去服役。 不少人还挺震惊的,他们以原为,按照秦国严苛的法律,这些犯了事情的人应该都死了,家里都一片哭天抢地,却没想到过了几个月后人竟然还回来了,虽然黑了瘦了,但这只是辛苦劳动留下的痕迹,人无论是**还是精神都没有因此受到什么伤害。 当意识到秦国与他们想象得并不同,而赵国人也对服役没有兴趣之后,反抗的力度终于减轻了。 不过,游击战,还是存在的。 就在赵国余孽争取时间时,燕国与魏国,都陷入了深深的恐慌。 燕国与魏国,对于秦国来说,需要考虑的问题,无非就是先南下灭魏,还是先北上灭燕。 在赵国灭国之后,秦国的中央政治集团开了个会,灭赵国的时间比他们想象得还要短暂许多,这既表现出了秦国的实力与野心,也可能给他们增加隐患。 原本的山东六过只剩下四个,如果四国在赵国灭过之后警醒,想要再度合纵连横抗击秦国怎么办?就算是现在的秦国,面对四国的合纵连横也会有点棘手。 暂时停下来治理赵国,就是为了看这四个国家的反应。 结果,别说是合纵连横了,这四个国家甚至都没有派出使者交流,就如同大门紧闭的四个铁盒子,每一个都是独立的个体。 楚国齐国距离秦国太远,接下来动手推平的,定然不是这两个国家。 燕国与魏国,二选一。 “燕虽弱而善附大国,当先为山东剪除羽翼!” 这句话,作为小会议的终结,也让秦国定下了接下来的灭国方略。 先灭燕国。 魏国与燕国不用在惴惴不安中等待了。 秦国四十万大军北上燕国,商旅纷纷离燕,在国内颇有些积蓄的富户也拖家带口,逃离这个必将灭亡的国家。 秦国的国书已经传到了燕国,他们还是很明礼的,在开战之前都会像秦国的敌人递交国书,不降即战。 别说秦国没有诚信,之前说给献城的郭开封侯拜相结果却把人杀了,那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面上正儿八经谈话的。 甚至没有留下国书,就算是对郭开的许诺,都仅仅是口头答应罢了。 但凡郭开有理智一点就会知道,这种口头答应的要求,是很容易翻脸的。 但谁叫他当时已经狂喜到了极致,连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秦国的要求,被不明不白地干掉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吧。 连个给他作证的人都没有,可以说是非常的可怜了。 除了郭开本人,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与秦国之间还有这样一出公案。 燕国则不一样,秦国同燕本就没有大仇,又因为燕国疲软,国力衰弱,燕王喜在被赵国打怕之后就一直萎靡不振,他们直接答应投降的可能性还是比较高的。 如果可以白捡一个国家,就算是秦国也不想额外耗费国力啊,毕竟他们接下来还有三个国家要打。 但是燕国现在,却并不是他们信奉无为而治,日日就在行宫附近打猎的燕王坐镇。 而是已经二十多岁的燕太子丹。 看他的模样,说是三十多都有人信。 燕太子丹的经历,比起历史上又有了很大变化。 在原本的历史之后,燕太子丹一直就是赵国的质子,在战国局势变化,秦国日益强大之后,他又变成了燕国在秦国的质子。 但是嬴政并不信质子这一套,或者说,他对维持各个国家之间微妙的平衡没有兴趣,再加上当年从赵国逃出来时被燕太子丹坑了一把,两人之间塑料花瓣虚假的兄弟情谊就此破碎。 让燕太子丹来秦国,嬴政也不可能将他放归,肯定落个软禁的结局,恐怕太子丹自己也清楚,他已经把嬴政得罪了,在秦国表现出他们不需要质子时就顺水推舟,没有去。 他在燕国经营多年,虽然还顶着个太子的名头,但他父亲燕王喜在政治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雄心,燕国的大政早就落在了他的手上。 可以说是燕丹有太子之名,行的却是君王之事。 秦国的国书落在了燕丹的手上。 燕丹此人,报复心还是有的,且不说些冠冕堂皇的大话,最恨秦国欺压周围弱国之类,但就个人出发,他非常非常想报复秦国。 为何会偏激至此的心路历程不谈,最终得出的结论就是他非常想报复秦国。 然而,燕国国力贫弱也是事实,对他们来说,最好的情况或许真的是降了秦国,在与赵国的几场战争后,燕国可以说是连像样的军队都没有,且别说秦国是这些年最强盛的国家之一,就算是山东仅存的三国之中哪个国家出手都可以灭了燕国。 没人动手,只不过是看不上燕国的小地方,这些年各个国家又都政治混乱,根本无人有灭燕的野心。 某种意义上,国家积贫积弱至此,还能存在,可以说是运气很好了。 而燕丹,就死守着这样一个国家,寻求报复秦国的方法。 他先找了自己老师鞠武。 鞠武是燕国的太子傅,同叶孤城在秦国的职位相当,但不同的是年龄,他已经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了。 因为德高望重,他在燕国内很有威信,如果取得了鞠武的支持,想来燕国的世家大族应该也会同意燕丹疯狂的举动,报复秦国。 与其说是找鞠武商讨报复秦国的方法,不如说是他尽力说服对方,因为鞠武本人并不同意他对秦国复仇。 千万别说他没有骨气,因为燕国朝廷上的大臣,都与他想法差不多。 大部分人都认为,以燕国现在的国力,甚至都没有当年一直在割地的韩国强,国家都这样了,何必挣扎,他们没有个十五年二十年是无法繁荣起来的,如果贸贸然报复秦国,触怒了他们,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 不如就直接降了吧。 这可以说是对燕国,对燕国的百姓最好的方法了。 鞠武沉默地听燕太子丹说完,他话中的重点在于秦人残暴,不可依附,若归于秦国,不知有什么严刑峻罚,而燕国早年得罪与秦国,两国定然不可共存。 对他的话,鞠武不置可否。 沉默了一会儿他道:“你既然说两者不可共存,难道不知秦国兵力强盛,地广人众,又兼之农业大兴,并非我等可以对付的? 燕丹却神秘兮兮道:“我既说要报复秦国,自然是有妙计。” 鞠武不置可否道:“你且先说来听听。” 燕丹道:“刺秦王。” 短短三个字,让鞠武睁大了有眼睛,他上上下下打量燕丹,如果不是他面容沉静,一双眼中闪烁着光芒,鞠武几乎要以为他疯了。 下意识看看周围,没有人。 怪不得在谈话开始之前燕丹让他屏退身边之人,原来是这缘故! 他压低声音道:“你疯了?” 燕丹道:“我没疯。” 他竟然开始同鞠武分析起来。 燕丹道:“秦国强大至此,也不过就是近10年来的事,秦王虽然残暴,在政治上却很有能力,不是等闲人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但同秦王对比,秦国的其他公子却平庸的过分,之前稍能成气候的成蛟叛国后被杀,其余秦国公子皆是痴愚之辈。” 燕丹这人倒也挺神奇的,本人虽然不在秦国,却没有哪怕一天放弃过对秦国的观察,对秦国的王室都能说是了如指掌。 所以他判定,如果嬴政突然死了,秦国会陷入内部混乱之中。 他道:“嬴政之子最大不过3岁,想要做上王位还要很久,且不说那么多与秦王同辈的公子,相争起来,十不存一。” 这还只是公子层面,秦国现在有能力的大臣这么多,他们的存在也是个祸患。 三家分晋是怎么回事所有人都清楚,如果秦国的王室势弱,天知道强大的臣子会做些什么,别人不说,吕不韦几年前不就同秦王的地位一样?虽说在秦王亲政之后迅速地退了下来,但也握有大片封地,谁知道他在想什么。 燕丹很确定,秦王一死,定然会掀起朝廷内部的争端,到时候根本无法腾出手收拾他们。 更不要说赵国的残党虎视眈眈,又有匈奴人在北边盯着,到时候秦国先后狼后有虎,绝对会陷入有史以来最大的困局 。 而燕国的困局,便能迎刃而解。 鞠武不说话了,因为他不得不承认,燕丹其实说得很对。 如果嬴政死了,秦国到目前为止形成的强大帝国便会土崩瓦解。 最终,鞠武闭上眼睛道:“此事我不予评论。” 他不参与,但同时也不反对。 燕丹大为惊喜,他连拜次道:“多谢老师。” 鞠武既然这么说,他就能打着对方的旗号招摇撞骗了。 棒呆! 虽然燕丹很聪明,很有能力,但是鞠武在燕国内的影响力,比他强太多了。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啊。 与此同时,秦国的王宫中也得到了一条消息。 从秦国内逃跑许久的大将樊於期出现在了燕国。 嬴政当时便表情一变,对黑冰台的人道:“燕国哪里?” 他毫不怀疑黑冰台情报的准确性,如果不是经过了层层确认,这消息绝对无法送到他的面前。 但就算是嬴政也想不到,这人竟然如此想不开,竟然在这节骨眼上跑到了燕国,难不成他竟然觉得燕国有对付秦国的可能吗? 樊於期从秦国内叛逃,完全就是他自己的问题,就如同成蛟之前从赵国叛逃一样。 他出事的时候,还是吕不韦当政,当年吕不韦为了报复五国攻秦一事,派人攻打五国以报仇。 然后军队被李牧打得落花流水,直接损失两万大军的军队。 这损失,与他有脱不开的关系。 樊於期平日就恨吕不韦窃国,这场战争因为是吕不韦掀起的,他更是恨到了骨子里,四处编排这是吕不韦为了给自己侍妾报仇而掀起的战争,并且要在战争中将对吕不韦本人不利的人全部耗死。 樊於期本身就是秦国老将,他这么说,自然弄得军心动荡,上下人心不齐,李牧又用兵如神,会有什么结果可想而知。 秦国可以说是一败涂地。 在战败之后,他心道不好,明白这事情肯定会追究到自己身上,一旦被抓到,命肯定是没有的,干脆来了一出畏罪潜逃,直接从秦国溜了。 当时朝野震怒,因为樊於期不同于其他人,是秦国的老将,重要性与宗室等同。 秦国人就算是苛待了其他人,也绝对没有苛代他,不仅因为自己的私心让秦国蒙受了巨大损失,竟然还敢畏罪潜逃,简直就是胆大包天。 之后许多年,秦国都没有放弃对樊於期的搜寻,到嬴政亲政之时也是如此,就差跑到草原来找他了。 至于在原山东六国之间传得纷纷扬扬的,秦国人诛了樊於期九族,是不存在的。 之前便说秦国的法律相较之前已经宽松了许多,基本上很少有株连的法律,最多不过就是诛三族,这在战国时代可以说是非常宽松了。 樊於期的家中女眷虽然被充了官妓,家中男丁流放,但人毕竟还没有死,流传在其他国家的不外乎就是为了渲染秦国残暴形象而编造的,莫须有的传言。 想到这,嬴政就大为火光,这等罪臣,不回来承担责任不说,在外一直抹黑秦国形象,朝廷上的大臣没有一个不恨他,直说他们秦国怎么会出这等败类。 黑冰台的人不抬头,都能感受到从嬴政身上传来的杀气,他已经想杀樊於期很久了。 他道:“人在蓟城。” 嬴政冷笑道:“现在还在?” 黑冰台人道:“尚未出城。” 嬴政道:“好!” 他道:“我倒要看看,燕国的胆子是否大到敢私藏秦国的罪犯。” 嘴角挂冷笑,眼中闪冷芒,他的冷,对的不仅仅是樊於期,还有燕国现在真正的当权者。 燕丹。 嬴政虽然雄才大略,但他也是一个非常记仇的人,在赵国时便表现出了这点,曾经欺负他的人等到嬴政一有机会,便会报复回去,就算是当时没有成功的,在他回到秦国,成为了公子,甚至成为秦王之后也报复了回去。 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在他身上是绝对成立的。 报复心这么强,自然也不会忘记,当年燕丹在赵国时是怎么坑害他的。 一想到当年年少无知,嬴政恨不得在自己脸上来一个巴掌。 如果是本来就与他不对盘的人,背叛了也没什么好说的,比如说成蛟,不就是背叛了秦国吗,除了让国家蒙羞之外,嬴政本人倒是没有特别突出的情感。 但是燕丹却不同,他恨对方就恨在嬴政之前还同燕丹成了朋友,甚至以为他是一个好人,是自己童年时代唯一的玩伴。 对象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燕丹从赵国逃出去后处处不顺心,很难说嬴政没有从中作梗。 所以说啊,两人现在仇怨颇深,不是没有原因的。 他们恐怕都恨死对方了。 燕太子丹收到了嬴政的信件。 他给了燕太子丹一个下马威,那信件,甚至没有传送到燕国的宫廷中,而是递到了燕太子丹的私宅中。 这是威胁。 他还没有打开信件就知道。 燕丹知道嬴政的意思,他是要让自己知道,燕国上下到处都是自己的人,黑冰台早就深入到了燕国的最深处,无论燕丹想要做什么,都逃不过嬴政的耳目。 甚至燕国中有哪些人,嬴政也都知道。 他恨得牙痒痒的,如果嬴政在他面前,说不定会用雪白的牙齿,从嬴政身上撕咬下一块肉。 但是嬴政不在他的面前,所以他也不能这么做。 所以说啊,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仇敌,不外乎是兄弟反目,嬴政与燕太子丹,原本可以说是情同手足的朋友,但是现在,他们对对方的憎恨,大到了只要是人就会恐惧的地步。 真可怕啊。 燕丹的手背冒出了青筋,但他还记得克制自己的力量,因为手下的是纸张,而不是更加坚固的竹板。 在纸张得到普及的现在,六国之中已经很少有竹简的存在了。 秦国采用了几年啊。 想想就恐怖,秦国的发展太快了,无论是本来就擅长的军事也好,还是原本应不擅长的经济以及文化也好,这个国家,已经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强国,没有瘸腿的那种。 就算是燕丹,偶尔都会动摇。 他真的可以,报复如此强大的秦国吗? 就算是他自己都不清楚。 但他知道,走一步,算一步。 让他放弃,是绝对不可能的。 内心戏非常足的燕丹光是开封信就脑补出了无数的故事,当然,在外人看来他也就是犹豫了一下罢了。 信纸展开,果然是来自嬴政的威胁。 不是来自秦国的,是来自嬴政的。 “不过不交出樊於期吗?” 一抹冷笑也挂上燕丹的嘴角,当他冷笑时,竟然同远在秦国的嬴政十分相像。 没有办法,两人能成为朋友,也是有相似之处的啊。 “我还就偏偏不交了。” 房中只有对他忠心耿耿的宦官,但当他说话时,宦官却恨不得把头低到尘埃中,当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因为他知道,现在的燕丹并不需要有人回答他的问题,甚至不需要有人听见他的话。 只要把自己当做是没有生命的家具就好了。 只有当主人召唤自己时,他们这些宦官才有存在的价值,才会从家具变成一个人。 这是宦官的最高境界。 燕丹收留了樊於期。 即使朝野上下没有人不反对他的,燕丹却一意孤行。 这可不是因为他想要手下樊於期气嬴政,而是因为樊於期对他有用。 燕丹可是实打实的利己主义者,他别他现在还心怀复仇的野望,只要是他做的事,每一件事都是有效果的,他绝对不做无用功。 燕丹做的一切都是大环节中的小分子,等到万事具备,一连串的细节组合在一起,就会发现,环环相扣。 燕国已经多年不出人才了,而燕太子丹,算是足智多谋之士,若不是现在燕国危机,他会有一番作为也说不定。 他在隐秘地招募勇士,小心翼翼。 因为燕丹要避开秦王的耳目。 他现在做的事情,不能让嬴政的爪牙知道,如果秦国人知道了,绝对不会等到燕国准备好,而是直接打上门。 因为他要的,可是嬴政的命啊。 这世界上很少有人能够胆大包天成燕丹这样的。 终于在某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一游侠进入了燕丹的秘密庭院。 燕丹的秘密庭院藏匿于市井之中,只有他万分信任的才能进入。 他相信,只要是自己看过的人,绝对不会是嬴政的走狗,因为仇视嬴政,他脑中也自动生成了雷达,用比较好懂的话就是,嬴政的走狗都有特殊的臭味。 他能判断出这臭味。 来的游侠是田光,一个相貌平平的男人。 他虽然长得不突出,但是身份却很是突出,田光是战国末期少见的士侠。 士侠与一般侠客不同,这些人并不是路边游手好闲的泼皮无赖,本身就是文武兼修的风流人物,在某种技艺上锤炼到了极致,可以以大师相称,又或者是是某种学说的拥趸,并将这种学说运用到了生活之中。 有坚定的信念,文物兼备,这是“士”。 “侠”则是因为他们行侠义之举,但是这些人行侠义之举,并不是因为他们想以此方式出名,而是为了贯彻自己的信念。 也就是说,没有信念的侠义之举对他们来说是不存在的。 士侠之中最多的就是墨家学子,信奉“兼爱非攻”,多混迹于市井,很少出出现在朝堂。 然而,这种高洁之士从战国中期向后,就越来越少出现了,田光算是个异类。 燕丹在找一个人,那人也是士侠,并且比田光更加出名,甚至有常人不可为的“斩蛟”之举,已经成了常人不可琢磨的存在。 想要找到这人,必须寻找另外一同样是士侠的人引见。 田光可以帮燕丹引荐,但是他却不确定,自己引荐,对方就真的会愿意见燕丹一面。 他找的那人,名为荆轲。 荆轲无家,四海为家。 听他朋友说,荆轲为卫国朝歌人,是齐国大夫庆封后代,至于他的身世究竟如何,并不可考,也只能凭借荆轲酒后之语判断。 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全中华即将统一的现在,他应该可以说得上是无国之人,只在各处行侠仗义,前一日还能在赵国看见他,几天后,人说不定就到秦国去了,再过几天,又去了燕国。 他现在,正好游历到燕国。 田光看见荆轲时,他正好在饮酒。 说来也奇怪,明明荆轲自己说过,他的大半个师傅,是从来不喝酒的,但是他自己,就好像腹内住了条酒虫,一开始喝酒,再也停不下来,除非让酒虫饱了。 但那条酒虫,好像永远都不会喝饱似的,无论他灌下去多少酒,人都不会醉,所谓的海量,只得就是他这样的人吧? 田光是在蓟城一酒肆找到他的,当时,他正在喝酒,对面坐着高渐离,以筷子为棒槌,在酒樽上奏出美妙的乐章。 战国最著名的乐师,就算是演奏的设备再简陋,都能奏出天籁之声。 田光还是在外面欣赏了一会儿音乐再进去,然而屋内的人却是他为无物,连一声招呼都没有的。 田光也不尴尬,自顾自地倒了一杯酒,坐在了荆轲身边,欣赏起高渐离临时谱写的乐章。 等到一曲终了,荆轲才开口道:“你来的正是时候,又不是时候。” 田光见他终于搭理自己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他道:“什么叫来的不是时候,能欣赏到这么美妙的音乐,怎么不是时候?” 荆轲道:“你虽然欣赏了这么一首美妙的乐曲,却只听见了结尾,没有听见头,怎么能是时候?” “更何况……” 他将酒樽拿起来,头朝下倒了倒,果然,里面就算是一滴酒液也不剩了。 荆轲道:“这么好的酒,却被你个假酒徒给喝了,真是暴殄天物啊!” “最后一滴,可是黄金的一滴。” 田光笑道:“什么谬论。” “一樽酒,哪有价格高低之分,不都是一样的酒罢了。” 在他眼中,最开始的一滴与最后的一滴,没有区别。 但荆轲却摇摇头,他道:“听听,这是不是假酒徒?” 高渐离含笑点点头。 荆轲道:“不谈酒了,你来找我,应该也不是谈酒的。” “你找我,有什么事?” 田光道:“是有事情找你。” 但是在说这话时,他却看了看对面的高渐离。 田光已经决定与燕丹共谋大事,也知道最近形势危急,燕国已经被秦国的黑冰台之人渗透了,他无法确定,高渐离是不是值得信任的。 让田光没想到的是,他的行为却让荆轲很不爽。 他将杯子往桌上狠狠一放道:“高渐离是我的朋友。” “你莫非不信任我的朋友?” 田光心道:坏了! 果然,荆轲的下一句话就是:“你连我的朋友都不信任,怎么敢来找我?” 田光自然是连连陪笑道:“当然不是。” 他道:“燕太子丹,想要与你一见。” 荆轲眼中一道光飞速闪过,然后他就恢复了平日里的表情。 “燕丹想要见我?” 田光道:“正是。” 荆轲道:“找我何事?” 田光道:“这还要你去一次才知道。” 荆轲想了想道:“好。” 在距离燕国颇远的咸阳,盖聂竟然难得上门找了叶孤城。 或许是他一个剑客平日里一个人住着太孤单,偶尔也是想要找别的剑客聊聊天的。 聊着聊着,就说到了荆轲。 盖聂道:“那小子,可是你门下出来的?” 这是对叶孤城说的。 叶孤城道:“算不上,只是我教过他两手。” 他道:“荆轲,还挺有天赋。” 盖聂道:“我看未必。” 他道:“你知不知道,我仅仅是瞪了他一眼,他就走了。” 叶孤城笑道:“你可别从表面上看他。” 盖聂道:“怎么说?” 叶孤城意味深长道:“这小子可精明了。” 作者有话要说:  emmmm,这卷明天应该就能结束了。 [小广告] 本文12月中下旬完结,推一波完结后的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阿喀琉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30 01:44:21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10-30 12:08:18 我很安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0-30 18:27:36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荆轲想, 最近人找刺客都不打听打听来历的吗? 他在赵国以及秦国呆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段经历虽然不代表什么, 却不难看出,他本人对秦国是没有什么厌恶感的。 现在只要是在秦国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 都会对这个国家产生好感, 不仅仅是因为那里的人十分淳朴,在秦国进行改革之后,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也超过了其他国家,更加重要的是,他们的法律适度。 比其他几个国家好多了! 君王也挺不错,那么,在秦国的人怎么会有理由讨厌这个国家? 山东剩下几个国家的商贾在意识到秦国统一天下的意图之后, 二话不说, 拖家带口跑了。 跑路目的地绝对不是朝不保夕的剩下四个国家, 而是秦国。 他们都躲到秦国去了, 因为这个国家很安全啊。 买房买地,他们的目标是做新秦国人,反正再过不久, 全天下的人就都是新秦国人了。 他们只是先抢占市场而已。 咸阳的房价, 一定会在六国统一之后迎来一轮小**的。 正如同其他人所说的那样,荆轲真正的来历没人知道, 即使是他的朋友,他也没有提到过,喝酒之后似是而非的只言片语并不值得相信, 因为荆轲可以用内力。 所以叶孤城说他挺有天赋的啊,练武功都练出内力了。 他的千杯不倒也并不是因为荆轲海量,只不过是因为他在偷偷用内力蒸发体内的酒精。 虽然是以士侠的身份在各个国家间行走,但他应该算是死士出生,很小的时候父亲荆云就教导他,不能同自己一样,要担任好叶孤城身边的侍卫,这是他们家的历史使命。 但是师傅才不需要他。 荆轲想。 他的剑术有一部分是叶孤城传授的,叫他一声师傅,理所当然。 叶孤城本人的剑法比他高超多了,而且他也不需要有人为了自己疯狂地献出生命。 叶孤城对他道:“你还年轻,不如趁着还有机会,看看大好河山。” 所以他开启了四海为家的道路。 周游各国,行侠仗义,结识朋友,这么看,荆轲的行为与未来的江湖侠客几乎没有区别。 本来就没有区别啊。 他可是侠客的始祖。 但这位侠客的始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名字竟然带来了麻烦。 应该可以说是麻烦吧? 他看着身前的燕丹,表情不变,但心情却微妙极了。 叶孤城都说他精明,那肯定没有夸大啊,荆轲不仅聪明身上还有野兽般的直觉,几乎燕丹才坐到他面前就猜到对方是个什么意思。 让他去刺杀嬴政? 不不不。 荆轲想,应该是让他刺杀小师弟? 虽然嬴政从来没有承认过他这个师兄,但是在小时候一起练习剑术时,他最喜欢逗弄和自己差不多大,但是却根小大人似的嬴政了。 看他气急败坏的脸,简直就有趣无极限。 如果说燕丹与嬴政小时候感情特别好,是情同手足的朋友,荆轲和嬴政应该就是天生不对盘的一对冤家。 荆轲特别跳,嬴政特别稳重,两人想对盘都对不起来啊。 荆轲想,让他刺杀嬴政,真是挑对人了啊,虽然他的小师弟年纪大了之后疏于练习剑术,但小时候的根子可扎实了,而且天赋出众,自己天天练剑也不必嬴政强上多少。 估计这世界上没什么人知道,嬴政本人也是非常了不得的剑客。 寻常人不可近身的那种。 “先生?先生?” 耳边响起了燕丹的声音,荆轲懒洋洋地抬眼皮道:“我在听。” 心中却道,走神了。 燕丹讪讪地笑了,他刚才还以为荆轲睁着眼睛睡着了,因为他坐着,眼中没有一点焦距,就算燕丹说得唾沫横飞也没有给出反应,他差点以为自己刚才说的一切都打水漂了。 所以,不仅没有睡着而且他说的一切都被对方记在脑子里了吗?只能说不愧是大侠,连听人说话的方法都与常人不太一样。 因为确定荆轲有在听,他才继续道:“先生有经天纬地之才,可能助燕国一臂之力。” 荆轲道:“你走吧。” 燕丹大惊道:“先生?” 以为荆轲同他并不志同道合,准备让人走了。 但是下一秒,荆轲的反应却又让他一颗心安定地归回原位。 他道:“还没到时候。” 燕丹道:“秦国四十万大军整装待发,此时不是时候,更待何时?”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点急切了,因为秦国的军队真的很吓人,燕丹认为自己国家的人绝对无法承受秦国大军兵临渭水这种压力。 荆轲心道,让你回去本来是不想插手此事,放你一条生路,现在急着出手是怎么回事? 简直就是迫不及待想要死啊。 这样他就没办法了。 荆轲想,其实他一点都不想“师兄弟相残”。 即使他的好师弟一直不把他当作师兄。 荆轲冷冷道:“你真的准备刺杀秦王?” 燕丹道:“是。” 荆轲道:“付出再多也在所不惜?” 燕丹道:“是。” 荆轲道:“好。” 他道:“成大事者,要为常人不能为之事,刺杀秦王一事,困难非常,所以要提前做许多准备。” 燕丹大喜道:“先生这是同意了?” 荆轲冷冷道:“尚且不曾。” 他道:“我要看看,你能满足多少条件。” 燕丹道:“有什么燕丹能够帮的上忙的地方先生尽管说。” 荆轲道:“首先,我需要一把绝世兵器。” 燕丹一愣道:“绝世兵器?” 荆轲道:“匕首,或是短剑。” 他又道:“刀刃必须十分锋利,可以划破秦王的铠甲。” 民间隐隐有传说,嬴政有一件绝世的金丝甲,轻薄非常却能够刀枪不入,他既然准备刺杀嬴政,武器就必须能够破掉这层防御,要不然,说什么刺杀? 显然燕丹也反应过来了,自然是满口答应,不仅是满口答应还道:“这种小事就交给我。” 迫不及待道:“先生还有什么条件?” 荆轲道:“既然要刺杀,就必须要见到嬴政才行。” 燕丹点头。 荆轲道:“虽说嬴政平日里也会出咸阳宫,但那并非什么刺杀的好时机。” 燕丹道:“还请先生赐教。” 荆轲道:“现在全天下,想要嬴政性命之人数不胜数,正因为如此,每一次他出门,就多一次风险。” 燕丹点头。 荆轲道:“如果本就到个有刺杀危险的环境中,你会怎么做。” 燕丹恍然大悟道:“加强守备。” 荆轲道:“没错。” 他道:“所以,刺杀,就要挑他最安全的时候。” 燕丹道:“什么时候,才是他最安全的时候?” 荆轲一笑,竟然颇有些指点江山的味道。 他道:“自然是在咸阳宫的时候。” 秦国最大的宫殿,朝会,宫殿外有无数的护卫,大臣都不能带武器上殿。 还有什么时候,比嬴政在咸阳宫的时候更加安全吗? 话说到这,燕丹也知道嬴政的第二个条件是什么了。 他要给嬴政创造机会。 给他创造一个,到咸阳宫中走一遭的机会。 荆轲与嬴政的关系非常微妙。 说他们关系差好像也没有那么差,但说他们关系好,是绝对不可能的。 两人甚至都说不上是塑料姐妹花。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手中偏偏有黑冰台的联系方式。 传说中秦国最神秘的谍报组织,除非是对秦国非常忠诚的人,其他人甚至进不了这个组织。 荆轲因为不确定在哪个国家呆多少年,所以也没有具体职位,只能说是黑冰台流动岗位上的监察官,在哪个国家如果发现了什么异动便会通过黑冰台的路子往咸阳城递送信件。 他平时比较懒,嬴政已经有几年都没有看见过荆轲递送上来的信件了。 可以说,他都忘了还有这人的存在。 所以,当荆轲的信件作为加急信件送上嬴政面前的桌板时,他都挑了挑眉头。 同时在心中悄悄冒头的,还有在童年时期便伴随他成长的不爽感。 这对师兄弟的关系真不好。 什么时候师兄弟相残都不一定的那种。 对嬴政来说,他讨厌荆轲,与相信荆轲,这两件事并不矛盾。 展开信件,等到他一目十行地读完,可是实打实吃了一惊。 考虑到这事没有办法找别人商量,因为其他大臣都不知道荆轲的存在,他便找了自己修身养性,已经完成不在朝廷上出现的老师叶孤城。 他正在逐渐淡出倾国的朝野,如果再坚持一段时间,说不定就没有人能记住叶孤城了。 叶孤城被嬴政找到,一点都不惊讶。 从他从盖聂那里回来起,就一直在等着这一天。 就算战国的历史因为他的存在已经被搅得七零八落,有些大历史事件还坚强地存在着,只不过换一种方式出现在他的面前就是了。 估计也会换一种方式结束。 嬴政毕恭毕敬对叶孤城道:“师兄近日要回国。” 叶孤城惊讶地看他一眼道:“你是说荆轲?” 他道:“你什么时候叫他师兄了。” 嬴政心道,我就客气一下。 毕竟马上要上演无间道了,他还要使唤荆轲。 按理说来,如果是别的君王知道有人要刺杀自己,定然会勃然大怒,如果换个人给他传递情报,嬴政也肯定会冷笑。 但因为被找上的杀手是荆轲,就算是想要冷笑都笑不出来了。 他就觉得搞笑。 至于燕国?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是燕太子丹的主意。 嬴政心道,好啊,那就顺一次他的意好了。 燕丹想要刺杀他,他就给他刺杀不好吗? 他就是想看燕丹在拥有了希望之后绝望的样子。 因为是他讨厌的仇人,嬴政可以说是非常坏心眼了。 叶孤城:…… 叶孤城道:“你想怎么做?” 嬴政道:“将计就计。” 叶孤城不说话。 嬴政道:“他不是准备刺杀我?想要见到我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正好燕国内有我想要的东西,就趁着这机会全诈骗来好了。” 可以说是,一石二鸟。 就算燕丹再不值得人同情,叶孤城都想给他点蜡烛了。 田光献上了神兵利器。 恐怕在燕太子丹拉拢的人中,唯一真的同他志同道合的就是士侠田光了。 荆轲与这人不熟,没办法评价。 大部分士侠都挺有钱的,田光这种自己武功不行靠一张嘴以及接济别人来实现人生理想的士侠格外有钱。 就算是一般的燕国大商人,都比不上他的。 而且因为身份,他认识许许多多见不得光的人,神兵利器,很多时候并不是钱够多就能弄到手的。 当他将匕首展现在燕丹面前时,燕丹眼中都闪着光。 他当时便激动道:“这莫非是成名已久的徐夫人匕首?” 田光微微一笑道:“正是。” 徐夫人匕首,可是世界上锋利的武器之一,有了这匕首,定能要嬴政的命。 荆轲看过了不少好武器,但是见到徐夫人匕首也是一惊,这可不是一般的武器,堪称是大师之作,只不过很久以前就因为各种原因消失不见了,有人说是被私人名家买去,做了收藏,也有人说是在战争中被折断了。 没想到竟然会出现在这里。 他将徐夫人匕首握在手上,从自己头上拔下一根头发。 细长的头发丝依靠在锋利的刀刃上。 轻轻吹一口气,头发丝断成两半。 吹毛立断。 荆轲道:“好匕首。” 他终于正面回应了燕太子丹的期待,对他道:“有这神兵利器,不管嬴政是真的穿着金丝甲还是没有穿金丝甲,也只能受死。” 燕丹激动道:“是。” 脸上泛起了两坨红晕。 看着他的模样,荆轲又提醒道:“第一个条件已经满足了,至于第二个……” 燕丹道:“我已经有了头绪。” 荆轲道:“什么?” 燕丹道:“先生可知道樊於期?” 荆轲眼睛都不眨道:“我知。” 他的语气变得有点古怪。 “我不仅知道秦国在追杀他,还知道,他最近正藏在燕国。” 正是燕太子丹的这行为,引得秦王大怒。 原本燕国还有投降的机会,但是现在,秦国似乎是认定他不准备投降,四十万大军整装待发。 燕丹道;“我已经同他说了此事。” 荆轲道:“他?你是说樊於期?” 燕丹道:“正是。” 荆轲道:“他说什么?” 燕丹道:“他说想要复仇。” 想要对秦国复仇。 荆轲一下子就笑出声来。 燕丹疑惑地看着他。 荆轲道:“不过是一届逃犯罢了,怎么复仇?” 这当然是他找的托词,不要小看荆轲的情报网,他什么都知道,包括樊於期是为什么逃离秦国。 所以在他看来,还复什么仇啊,他就应该干脆利落地回到秦国一刀把自己砍了算了。 并没有被秦王诛九族,却因为一己之私坑害了两万人的军队,这时候说复仇,不是搞笑吗? 当然这时候荆轲是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的,一旦让人知道,不就暴露了他从头到尾都不看好燕丹刺杀行为的思想吗? 他既然决定玩一出无间道,就要专业才行啊。 而且…… 荆轲想,当年樊於期因为恐惧死亡逃离了秦国,他真的愿意帮忙复仇? 燕丹还停留在上一个问题,他道:“以樊於期一人之力,自然是无法复仇的。” 荆轲换了一个听故事的姿势。 燕丹道:“所以他要借助我们的力量。” 荆轲道:“怎么借助?” 燕丹道:“他借我们项上人头,我们拿他的人头献给秦王,这应该就够了吧?” 荆轲道:“不够。” 燕丹:“啊?” 忽然错愕。 荆轲道:“将头颅献给秦国,甚至见不到嬴政本人,只有涉及邦国之间的礼才能上咸阳宫,这樊於期的人头,不过就是一个添头。” 他这可没有说错话。 燕丹其实也知道,但是他心里还不是抱着一丝侥幸? 邦国之间最大的礼物无非就是土地,然而燕国已经穷成这幅鬼样子了,还要割地,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燕丹道:“你的意思是,要割地?” 荆轲道:“是。” 燕丹心头在滴血,他道:“与秦国云中郡相邻的全部畜牧之地八百里,如何?” 荆轲还是干脆利落道:“不行。” 为了不让燕丹因为他接下来的话暴跳如雷,他还解释了一下道:“这地,虽说还算在燕国的范围内,但因为与秦国相接壤,早就没有燕人在土地上生活,燕国之地,名存实亡。将这块地献给秦国,无外乎以秦国之地献给秦国,作伪之举,太过明显。” 燕丹已经不想说话了,他的表情十分勉强,虽然知道荆轲说得对啊,但他能怎么办呢?割地可不是小事情,你难道要他接受? 燕丹道:“先生意下如何。” 荆轲道:“想要让秦国相信燕国的诚意,只能自割燕南之地。” 燕丹说不出话了。 燕南是燕国最为富庶的地方之一,蓟城就被包含在内,你让燕国割燕南之地给秦国,就是把首都给献上啊。 这他目前还做不到。 燕丹道:“容我想想。” 神思恍惚地离开了。 荆轲道:“时不我待。” 任由对方离开。 但转身,他又给秦国去了一份信件。 燕国需要逼迫。 没有紧张感,燕丹如何能狠下决心? 荆轲也是很坏坏了。 嬴政接到荆轲的信件乐了。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个师兄,人还挺不错的嘛! 不仅手黑,一次性从燕丹身上抽血扒皮,还要秦国从外部恐吓燕国,这手笔,他喜欢。 嬴政就喜欢看见燕丹倒霉。 他道:“四十万大军出发,兵临渭水。” 这一波逼迫,可以说是相当给力了。 在叶孤城身体中沉睡的封神榜终于醒了。 他虽然是以物为载体,但早就生出了灵魂。 只要是上古时代留下的神兵利器,都有器灵一说,即使封神榜本身并不算完整,也生出了神志。 从姜子牙时代到今天,已经又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吃紫气吃国运吃到饱了。 因为吃了那么多东西,他自然已经变得同秦国的国运相连,所以,每当国运有重大变化之前,他也会受到提示。 这恐怕,是秦国立国之前的最后一个障碍了。 只要消除这种障碍,未来的秦国就可以传十几代,甚至几十代。 千万代不太可能,毕竟这还是封建时代啊。 但叶孤城的行为,已经可以说是严重改变历史了。 封神榜想,再吃一波,他估计要撑到爆炸了。 “什么!” 燕丹吓死了。 不不不,也不是吓,就是震惊。 “秦国大军已经到了渭水边上?” 他的手心全是汗。 “怎么会这么快?” 没人能回答他的问题,只有一脸苦相的大臣立在燕丹面前道:“还请太子早作决断。” 是降是战? 投降,燕丹肯定不会接受,但是战,燕国的朝廷估计又会一阵动荡,不管作出什么决定都会有人反对,他现在真是进也不行,退也不行。 燕丹好不容易冷静下来道:“备马。” 大臣:“啊?” 燕丹道:“我要去见一个人!” 他见得自然就是荆轲。 荆轲一点都不惊讶燕丹会来找自己,如果他不来找自己,那秦国的四十万军队不就是白围了渭水? 当然不会白围,他都算好了。 燕丹来着荆轲的时候却看见荆轲一身白衣。 他眼皮子一跳不知怎么的忽然想到了当年嬴政的师傅。 只看了叶孤城几次,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在这时代,白衣代表着庄重,代表着肃穆,叶孤城那算是奇装异服,等他稍微冷静一点就知道,荆轲已经作出决断了。 燕丹也不含糊,将国书直接给了对方。 还有荆轲之前便同他说的牛皮地图。 徐夫人匕首藏在牛皮地图之中,被小心翼翼地卷起来。 牛皮让匕首不会从中脱出,就算安置在怀中,也不会有危险。 可以说是准备十足了。 燕丹此次来,并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说到底荆轲并非是燕国人,让他一人独自上路燕丹始终是不放心,所以在他身边还有一高壮青年,叫秦舞阳,据说是燕国难得的勇士。 燕丹毫不掩饰自己的目的,直说让荆轲带着这人一起走。 荆轲笑笑,答应了。 在历史上留下浓重一笔的荆轲刺秦,人已经到齐了。 荆轲:快来看我的表演。 秦国的军队在渭水边匆匆停下。 令行禁止,这是秦**队特有的素质。 据说燕太子丹忽然想通了,准备给秦国献地,不仅如此,为了表示他们的诚意,还带上了樊於期的头颅。 听上去非常像是一个心怀理想的青年迫于现实的压迫终于决定放弃自己的梦想,看在燕国人的眼中也是这样。 但他们并没有咒骂燕太子丹没有骨气,相反,绝大多数人还松了一口气觉得燕丹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燕国已经没有军队了,这国人都是知道的。 但就算是他们的军队尚且存在的那些年中,他们的军队也没有秦**队的气场。 隔了渭水便有燕人居住,一抬头,就能看见黑压压的人墙。 真的是人墙,每个秦国士兵都站得比树桩子还要直,铠甲也为黑色,全身上下散发着肃杀之气。 就好像是沉默不语的猛兽,紧紧地盯着自己的敌人。 不寒而栗。 燕国的百姓心生恐惧。 这样无敌的军队,谁能战胜? 光是看着,就觉得腿软。 荆轲到秦国的路,顺利地不可思议。 都不要燕太子丹催促,当所有人员物色好之后,就匆匆上了前往秦国的路,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他的好友高渐离等人并未来相送,据荆轲本人所说,是因为来去匆匆,没有通知自己的朋友。 如果田光在燕太子丹身边,估计就会心中起疑了,毕竟,士侠与常人不同,对于这些古礼是非常看重的,风不要说荆轲是去秦国做一件大事情啊。 但田光不在燕丹身边,所以燕丹自然也看不出其中的猫腻,在荆轲上路的时候还很感动,认为他们的计策一定会成功。 他们一路上,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拦截,顶着燕国使者的身份,一路上消消停停地到了咸阳。 顺利得都有些诡异了。 秦国人对他们的态度也很不错,将人安置在了旅店中。 秦舞阳年纪不大,又是第一次来秦国,几乎是进入旅店的瞬间就被秦国的旅店陈设给震撼到了。 莫非是专门迎接外国使者建造的? 也太豪华了吧! 叶孤城:emmmm,只是很普通的宾馆,你想多了。 他们还没有国民宾馆的存在呢。 只不过,这些年秦国推出了旅店分级制度,越是等级高的旅店设施就越好,价格就贵得越发合理,燕国两位使者入住的,是咸阳城中相对星级比较高的酒店。 荆轲倒是什么都没有说,表情深沉极了。 秦舞阳以为他是在担心明天的刺杀,所以也保持安静。 其实他自己也挺紧张的,心脏扑通扑通,几乎要跳到嗓子眼了。 荆轲:嘿,紧张什么啊! 不就是去送人头吗? 反正送的也不是他的。 每个国家的宫殿,都与众不同。 并不是说秦国的咸阳宫就比其他国家的宫殿好,事实上,咸阳宫秉持了老秦人粗犷豪迈的作风,其他国家,甚至是燕国的宫殿,都要比咸阳宫来得精致。 但或许是一统天下的霸气加持,又或者是紫气在咸阳宫上方升腾,当视线接触到宫殿前一眼望不见尽头的楼梯时,秦舞阳发现,自己不仅仅是心脏跳得贼快,连他的胃都开始疼了。 人紧张到极致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肚子痛想要上厕所什么的,他虽然被燕丹说成是燕国的第一勇士,但是心理素质显然无法与他的表现相衬。 腿肚子都开始抖了。 秦国带路的官员侧目,但他显然是被打了招呼的,在秦舞阳看不见的角落对荆轲挤了挤眼睛。 再不处理一下身边的傻小子,他都没办法当作没看见了。 荆轲:哎。 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 这样想着,他的脚猛得伸出去,在秦舞阳的腿肚子上来了一记佛山无影脚,但是在他跌倒在地之前,又伸手把人拉了起来。 秦舞阳被拉起来第一时间就抬头看秦国的官员,还好对方眼睛平视前方,就好像根本没有看见他们似的。 这才放下心。 秦国官员:屁嘞! 你们动静这么大,要是我什么都没发现,还能在这个位置上呆? 只是当作什么都没发现罢了。 人生可以说是十分艰难了。 秦国的大臣站在宫殿两侧。 道路的尽头就是秦王。 距离太远没人能看清嬴政的表情,但荆轲莫名其妙就觉得,这人在看着自己。 真想不到,师兄弟隔了这么多年再相见,竟然是这幅局面。 但这幅局面其实也不错啊。 荆轲想,老师,你在看着吗? 叶孤城说,我当然在看啊。 就是他的视角有点问题。 他蹲在咸阳宫的房梁上呢。 选择这样一个位置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他已经很久不在朝廷上出现了,无论有多大的事情都是如此。 所以,叶孤城在的位置必定不能被众人看见。 而且他也担心啊,虽然嬴政将一切都布置好了,但忽然出问题怎么办? 以秦舞阳的胆子应该不至于狂性大发,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宣燕国使者上殿——” 秦舞阳落在大殿之后,荆轲一个人捧着个盒子往前走。 每一步走的都很沉稳。 为什么不让秦舞阳捧盒子,很简单。 因为他的手已经抖得拿不起任何东西了。 如果这是一场刺杀,他的存在,整个就是帮倒忙的。 还好这不是一场正常的刺杀。 各种意义上,这就是一场表演。 嬴政道:“盒子里装的是什么?” 荆轲道:“是樊於期的人头,以及燕国的地图。” 割地送地图,这是老传统了。 嬴政不可置否道:“打开看看。” 荆轲道:“是。” 盒子被打开,里面还有一个稍微小一点的盒子。 掀开盖子,是经过防腐处理的樊於期的人头。 嬴政认识樊於期,所以点点头道:“是他。” 秦国的朝野上下微微震动,都是高兴的。 因为樊於期此人,就是他们秦国将领的耻辱,在外潜逃多年,几乎成为了这些人的心病。 恨不得用刀子将他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刮下来。 终于,轮到了盒子旁的牛皮地图。 “咕咚——” 秦舞阳咽了一口口水。 他很不镇定。 旁边的秦国官员频频侧目,心道就你这心理素质还玩刺杀? 没发现我白了你很多眼了吗? 地图被缓缓展开。 只剩下最后一个小卷。 如果匕首藏在最后,这个大小好好好。 图穷匕见? 荆轲勾唇一笑,将地图完全展开。 什么都没有。 嬴政道:“你的匕首在哪里?” 他的声音还挺威严,但是现在听起来,颇有些调笑的意味。 秦舞阳也听见了,他当时就一愣道:啊? 什么意思? 荆轲道:“我怎么会把匕首展现在你面前?” 他道:“多少也算半个秦国人。” 秦舞阳:啊啊? 他这是要再没反应过来,就是个傻子。 秦舞阳刚想说话,就之间身旁剑光一闪—— 人头落地。 嬴政冷冷地看着远处的人头道:“都知道怎么说了?” 问的是秦国的大臣。 大臣都知道怎么说。 燕国人竟然胆大包天借献城之名刺杀秦王,还好有护卫即使制止,但这刺杀的过程依旧惊险万分。 总而言之,这是一场实施了,惊险的,但是没有成功的刺杀。 在众人看不见的角落,叶孤城身体中的封神榜,猛的绽放出金光。 叶孤城还是相岔了,所谓封神路,并不是像他以为的那样,统一六国便代表着完结。 事实上,当嬴政统一之路前方的一切障碍都被扫清,国运判断他已经是唯一的王时,叶孤城漫长的副本时间就已经结束了。 而天道判断的最后一个关卡就是荆轲刺秦。 其实这一关对叶孤城来说反而是最好过的,因为他从来到这个时代开始,便收养了荆轲,所以从根本上杜绝了历史事件出现的可能。 但天道是很死板的,他只会按照既定的时间来判断,只有到历史上荆轲刺秦的时间,才能判断叶孤城成功与否。 他的掌心忽然变热。 叶孤城:嗯? 变热只是一开始的,他还没有来及从房梁上下去,掌心忽然就绽放出一阵金光。 叶孤城:!!!还好现在是白天,咸阳宫中也亮堂堂的,如果是在黑夜,天花板上一阵亮光,定会被人看见。 跟闹鬼似的。 金光闪过,一本小册子静静地躺在他手上。 封神榜。 陆小凤传奇世界,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但这变化,只有很少人发现了。 比如说陆小凤,比如说小皇帝,比如说玉罗刹。 陆小凤是世界主角,这个世界就是为着他转的,即使在世界自由发展的过程中出吸纳了许多变化,他也依旧保留了不少特权。 比如说,他在某一天忽然发现,说书人的保留剧目中多了《大秦传》,他听了以后目瞪口呆,恨不得去看看自己是不是学错了历史。 但只要是有记载的史料都告诉他,自己还真他妈是学错了,秦国不仅有秦始皇秦二世,还是秦三世秦四世,秦二十世。 陆小凤:我仿佛读了一本假的历史书。 但你以为这点改变就是全部? 错了,这只是刚刚开始。 历史发生改变,只是第一点,很长一段时间,他真的以为是自己活在梦中,或者是读了假的历史书,要不然怎么全世界就他一个人知道的历史不一样? 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当他发现江湖上忽然多了什么香帅,什么日月神教,什么移花宫,陆小凤的脸就变成了暴漫脸。 #你是不是在逗我# #这不是我呆过的江湖啊# 当花满楼和他说楚留香干什么干什么的时候,他直接一口水喷在了花满楼的脸上。 花满楼温柔的笑容裂了。 “陆小凤!”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然后他就被请到了皇宫中。 陆小凤坐在皇宫里,坐立不安。 他眉毛似的两枚胡子无精打采地向下撇着,充分表现陆小凤这段时间萎靡不振的精神状态。 皇上叫他来做什么? 就算是想这件事都懒洋洋的。 他觉得,如果不是自己疯了,就是江湖疯了。 小皇帝看上去挺威严,但是在看向陆小凤的时候眼中却带着笑意。 不知道是不是陆小凤这段时间看谁都觉得有问题,他竟然觉得小皇帝的笑容也很不怀好意。 小皇帝道:“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听哪个。” 陆小凤道:“坏消息吧。” 他道:“相信我,绝对不会有什么坏消息比我这段时间的经历更糟糕了。” 他都以为自己成了个疯子,能不糟糕吗? 小皇帝哦了一声道:“那我就先说坏消息了。” 他道:“这个世界的历史改变了,而且和其他好几个世界融合在了一起。” 陆小凤:咦咦? 连忙道:“你什么意思?!” 小皇帝慢条斯理道:“我的意思就是,你没有疯,因为世上真的多出了很多不存在的东西,不存在的人。” 他道:“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你我还有个别人发现了这件事。” 陆小凤松了一口气道:“谢天谢地。” 他道:“虽然你觉得这个一个坏消息,但对我来说,这大概是这段时间内听见的最好的消息了。” 小皇帝:“还有一个好消息。” 陆小凤道:“有什么消息会比你刚才告诉我的消息更好?” 小皇帝道:“当然有。”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知道你们都想看结婚(暴漫脸) 我都写得这么快了不收藏一波新文吗? 小天使们再爱我一次! 不爱我就不让他们结婚了(并不) [小广告] 本文12月中下旬完结,推一波完结后的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回归引起了轰动。 应该说是在江湖小范围中引起了轰动。 江山代有才人出, 各领风骚数百年。 虽然他们才走了几年,但在这几年中, 江湖上又有无数新的高手出现, 将他们两的曾经的光辉盖过一二。 比如说今天楚留香窃玉偷香,明天移花宫又养出了一个浊世翩翩贵公子, 后天黑木崖又处理了一场叛乱。 信息时代虽然没有到来, 但在这传递速度不够快的世界, 人们的大脑似乎已经饱和了,要处理的事情太多, 哪里记得的一剑神一剑仙曾经的风采。 不, 也不能这么说, 他们分明是成为了传奇,出现在故事里的那种, 只要有人说起他们的名字, 江湖上的后辈便会肃然起敬,用充满尊敬的口吻叙述他们曾经的光辉。 要不是陆小凤还宝刀未老活跃在江湖上,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说不定就要成为上个时代的符号了。 陆小凤:喂! 明明我还很年轻好吗? 但就算全江湖都忘记了西门吹雪, 都忘记了叶孤城,有两个地方也是绝对忘不了他们的。 一个, 是塞北的万梅山庄。 一个, 是南海的白云城。 白云城已经脱离江湖很长一段时间了。 他们现在,单纯是作为一个贸易枢纽而存在的。 并不是白云城的人都失去了武功,事实上,他们发现, 在回到陆小凤传奇的世界后,原本在他们身上停滞的时间诅咒,居然被打破了,所有人的时间都再次流动,生老病死都回归到了他们身上。 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的,正如过在之前漫长的时间中,他们也没有因为不老不死而痛苦一样。 大世界的意志不会让他们察觉到两者之间的区别,人大脑上的皮质层似乎对他们并不起作用。 所以在小李飞刀的世界中,即使过了100天相同的,无聊的一天,他们都不会觉得厌烦。 但这都是题外话。 现在的题内话就是,当白云城再次坐落到南海之中,白云城向外不断扩展的经济脚步终于稍微放慢,从吞噬性的扩张变成了舒缓的巩固。 这世界上单反说自己是经济起家的大企业,多多少少都带着一点背景。 本朝禁止出海,靠海商发家的白云城,本来就是游离在法律之外的存在,他们居住的地方,甚至不受皇帝的管辖。 之后谈生意,也多多少少都和江湖有关,简直就是黑白两道通吃。 能够涉及方方面面也没有倒下,并不仅仅是因为白云城的下属很有能力,更因为他们有标杆性质的存在。 叶孤城。 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人,比一个绝代的武林强者更值得人拉拢了。 可以说,只要叶孤城在一天,白云城就不会倒塌。 同理,就跟玉罗刹一手遮天的西方魔教一样。 知道他不倒下,西方魔教就绝对不会乱。 但是少了叶孤城的白云城是怎么样的存在? 岚风朗月都心怀警惕,一块砖从白云城之外传递过来的情报更是体现了他们现在的形势畏惧。 白云城和万梅山庄不同,后者虽然是塞北的大势力,但是塞北,并不是一块好啃的肉,没有多少油水。 但是海运和商道不同啊,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江湖上忽然冒出了许许多多的新势力,有的仿佛是知道叶孤城的威名,慎重地观察,不敢轻易动弹。 但是有的,却迫不及待地伸出爪牙想要分一杯羹。 好像叶孤□□号对他们来说不管用,眼中根本就没有白云城一般。 这让岚风朗月气了个仰倒。 怎么,他们才几天没有在江湖上出现啊,竟然有这么多人迫不及待? 呵呵,看样子不让他们知道知道白云城的厉害是不行了。 嘴角拉出一抹阴冷的笑。 以为城主不在,他们就是好欺负的? 这里就不得不说,虽然叶孤城是白云城唯一武功臻至化境破碎虚空的存在,但是其他人的武功也不弱。 就比如说岚风朗月一块砖,身为白云城的前三把手,又经过这么多年磨练,都已经踏入宗师境,比叶孤城是差远了没错,但是在江湖上却也是难逢对手,小猫小狗绝对无法撼动他们。 当这三人真生气时,那就是雷霆之怒,出手迅疾如闪电,那些个想要占便宜的,立刻就被收拾得人仰马翻,哭爹喊娘,立刻就从白云城插手的产业链中退了出来。 然而,这次白云城虽然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但却让白云城的前几把手提高了警惕,因为他们也知道,这些还没有打听好形势就敢出手的,都是小卒子,被人扔出来试探的,真正的黑手还躲藏在幕后。 “必须要放慢速度。” 朗月表情凝重。 她道:“在城主回来之前,我们必须守护好一切财物。” 他们默认,白云城甚至自己都是叶孤城的私产。 听起来似乎不太和谐,但是就这年代的从属关系来说好像也没有错。 岚风道:“让天机阁的人都动起来。” 她倒要看看,究竟是谁敢给他们下黑手。 皇宫中,形势也很复杂。 小皇帝看着暗卫送上来的情报,头痛异常。 他道:“不太妙啊。” 说的是现在的江湖形式。 还记得当年也孤城破碎虚空之前在陆小凤传奇世界中做得事情吗? 他心中怀揣远大理想,想要换天下人一个充满了法度,就算是江湖人都能被约束住的世界,所以同小皇帝一起颁布了《侠法》,并且训练出了一大批武功还不错,可以量产的捕头。 在陆小凤传奇世界中Boss都死得差不多的情况下,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但现在有个问题。 陆小凤传奇世界中的Boss是死得差不多了,但是当世界各地莫名其妙多出了许多的新地方,多出了许多新的武林高手之后,《侠法》也开始没办法顺利运行。 那些忽然从角落里冒出来的江湖人啊,个个都是暴民,同陆小凤传奇世界一开始差不多,心中根本没有法律的概念。 当年光是让一个世界中的江湖人接受了法律的存在,就费劲了小皇帝的心思,现在忽然又冒出来了很多人,这要他怎么办? 小皇帝一个人头痛可不愿意,自然要他手下的人跟着他一起头痛,所以便对下首的李寻欢问道:“李卿,你看这怎么办?” 李寻欢无奈苦笑。 他还能说什么。 这大概是小皇帝最满意的一点了,虽然世界被拼凑的七零八落,人的生存空间也似乎变得拥挤,但好歹李寻欢也跟来了啊。 这可是上个世界小皇帝最满意的朝廷鹰犬,要才华有才华,要颜值有颜值,要武功有武功,还可以随便使唤。 这种下属,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啊! 小皇帝实在是无法,干脆不看奏章,一屁股坐下,倒在椅子上。 椅子面是硬的,膈得慌。 小皇帝葛优躺瘫在椅子上。 哎,还是等到叶城主回来再说吧。 他已经是个废皇帝了。 玉罗刹大概是这群人中最淡定也最不淡定的。 能感受到世界改变的,只有三种人。 一,世界中心之子,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主角。 比如说陆小凤。 二,曾经到过其他世界的人。 比如说小皇帝。 三,境界高至破碎虚空者。 比如说玉罗刹。 他这人想来喜欢游戏人间,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世界改变再大也影响不了他,要不然也不会明明有一路登上皇位的力量却在西部蜷缩做他的土皇帝。 没办法,玉罗刹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搞事,其次就是养阿雪。 然而这两样,都不是皇位能够带给他的。 他知道了世界的改变,也知道忽然多出了不少同自己实力相近的破碎虚空境,甚至踏上风封神路境界的强者。 这并不能让他感到紧张,因为对玉罗刹来说,这世界上最强的,他只认可自己。 这就是强者的自信。 但是让他不爽的事,这群高境界的强者中,有一个很麻烦的女人,那女人还成为了自己的邻居。 他虽说是西域的土皇帝,但这西域并不是狭义上张骞走河西走廊出使西域的狭义的地区,而是广义上,整个中国的大部分西部到北部。 他势力范围最远的地方,甚至能与戈壁相接壤。 戈壁的另一边,就是大漠。 大漠原本空无一人,但现在,却莫名其妙多出了一个大漠的主人。 他之前抱着探究之人让人去看过,结果竟然在大漠深处找到了许多许多,连成花海的罂、粟花。 这让玉罗刹震怒。 他虽然是个戏精,但这世界上也有很多东西,是他发誓不碰的,也不希望别人碰的。 比如说罂、粟。 个中原因有许多,这里不便一一说明,但可以肯定的就是,罂、粟,从罂、粟花中提炼出的白色粉末,这些东西有百害而无一利,只会消磨人的意志力。 当他发现大漠那里的人竟然有胆子把生意做到他的头上,玉罗刹直接把敢伸手到他这里来的人全部砍了祭天。 非常干脆利落,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才遏制住了大漠主人蠢蠢欲动的野心。 玉罗刹与那人暂时退回了进水不犯河水的界限。 但他比任何人都要更加清楚一点。 江湖。 起风了。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的回归,比蝴蝶扇动翅膀的动静要大一点。 并没有隔着半个地球把蝴蝶扇动翅膀带来的微风变成飓风,而是直接把起风的江湖拖入了龙卷风之中。 当然,这是后话,一开始他们的回归消息只是在小范围中传播。 “听说没有,西门吹雪回万梅山庄了。” “哦哦,谁?” 那人一愣,天知道因为他是别的世界融合来的对西门吹雪不熟,还是因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江湖上听见西门吹雪的名字了。 “我说,西门吹雪!” 那人很不满他的反应。 “就是那个剑客中的传奇,剑神西门吹雪!” “哦哦,原来是那个西门吹雪?” 终于反应过来。 “他之前不是失踪了吗?” “不是失踪,听说是云游天下。” “但就算是云游天下,都不可能一天消息都没有吧?” “或许他是找了个深山老林闭关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他现在出关了。” “不,我不知道。” “那你怎么知道他回到万梅山庄了?” “因为江湖上有人看见他回去了。” “看见,这人已经是上个时代了老传奇了吧,还有人能认得出来?”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 “我胡说了吗?你想想西门吹雪是五年还是十年没有出现了?” “十年前的上一个时代,不是沈浪王怜花的时代吗?” “等等,你在说什么,上一个时代不是石观音叱咤风云的时代吗?” “你怎么不说是燕南天和邀月宫主?” 两人看着对方,都气呼呼的,眼睛都瞪成了斗鸡眼。 “好了,我们不说这个问题。” 还是其中一个人先放弃了,别问他为什么放弃,因为这人觉得,此问题如果接着争论下去,说不定会成一个无底洞。 “好吧。” 另一人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暂时不争论了。 “既然我们对江湖上一个十年的代表人物是谁有分歧,就来找个大家都没有异意的说说看好了。” “你觉得江湖上这么多人,说哪一个,可以彻底代表西门吹雪的时代。” 那人笑一下道:“莫非你忘了,与他们同时代的,还有一个大侠在江湖上活跃?” “你是说陆小凤?” “这倒是没有什么问题。” “不仅仅是陆小凤,花满楼不也很年轻吗?” “你说的对。” “他们都还在江湖上活跃,而且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很重要的事情。” “是的,所以即使陆小凤还没有引退,他就已经成为了活的传奇。” “但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地位都应该比陆小凤高一点。”“为何?” “因为他们的武功还要比陆小凤强很多?” “你怎么知道?” “是陆小凤亲口说的。” “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 “你莫非不知道,他在回去的路上已经杀了人?” “我还真不知道。” 那人一顿道:“他杀了谁。” 另一人感叹道:“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啊。” “他杀了江湖上臭名远扬的毒蝎子。” “毒蝎子?!” 那人惊讶极了。 “号称下毒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见面必死的那位?” 倒吸一口冷气。 “他可是江湖上的大毒瘤啊。” 虽然心思歹毒,吹得牛皮也大,但本事确实厉害,没有人知道这人真正长什么样子,因为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已经死了。 就算是这些年江湖上有名的大侠也有不少人死在他手中。 “西门吹雪的出场,真是不一样。” 另一人冷笑道:“如果他再恢复多年前的习惯,恐怕江湖上很多人都要害怕得逃跑吧?” “什么习惯?” “杀恶人的习惯。” 西门吹雪的回归,可以说是非常高调了。 且说那一日毒蝎子正在街上晃荡,想着下一个要杀的是谁,不想竟然撞上了一身白衣的西门吹雪。 他现在不是陆小凤传奇原世界的,看一白衣剑客面色冷峻,好像不把任何人放在眼中,目中无人,顿时让毒蝎子心头一阵火起。 他这人没别的喜好,就喜欢杀人。 每十天,如果不杀一人,就会全身上下痒痒,十分难过。 而且这人有个臭毛病,杀人,一定要是江湖上的名人,要不然他还不乐意了。 江湖上的名人,自然是正道人士,久而久之,他竟然是做实了邪道的名头。 今天正好是第十天,他又正好遇见了一看就不是邪道的西门吹雪。 然后,悲剧就诞生了。 当然,不是西门吹雪的悲剧,而是他的。 一剑穿心,非常干脆利落了。 西门吹雪在闹市区杀的人。 他从来就不在乎,杀人不能让人看见,既然有人想要杀自己,为什么不能提前把他杀了? 在一个视杀人为艺术的眼里,没有什么是不允许的。 所以,当他出剑的时候,不少人都看见了。 鸦雀无声。 这里,自然有很多江湖人。 五年未见,许多人已经忘了西门吹雪的模样,当他一身冷气地进一逼仄酒馆,要了十个白煮蛋时,这些人的记忆在渐渐复苏。 但那时,他们脑海中不过就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 模仿西门吹雪的年轻人太多了,这些年,甚至出了些被人称为“西门吹雪第二”“西门吹雪第三”的年轻剑客。 这些年轻剑客,有的耻于这称呼,有的洋洋自得。 不管怎么说,能让自己的名字成为标志,本身就很了不得。 但是,一个人的衣服,一个人的神态,甚至一个人的吃饭喜好都是可以模仿的。 但是,西门吹雪的剑,是不能模仿的。 当剑光划破天空,在他周围的人甚至都不能眨巴眼睛。 一双招子黏在西门吹雪的剑上。 剑刃上有一滴血摇摇欲吹,西门吹雪低头,将那一滴血吹落。 耳边忽然响起了某人的叹息。 西门吹雪吹得不是血。 是寂寞。 高处不胜寒的寂寞。 “嚯嚯嚯——” 喉咙里冒出了奇怪的声响,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恐惧。 抑或是,两者都有? “是西门吹雪!” 人群中炸开了锅。 “西门吹雪回来了!” 西门吹雪回来了,那叶孤城还会远吗? 叶孤城当然不远了。 因为他们是一起回来的。 但比起在回万梅山庄路上忽然被认出来的爱豆西门吹雪,叶孤城可以说是非常低调了。 他们降落的地点是京城,所以叶孤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直接找了京城的天机阁点,让他们给白云城送信。 当时他也问了西门吹雪要不要给万梅山庄送信,西门吹雪摇摇头。 不用,我自己回去。 可以说是非常独立了。 叶孤城也没有多问,他做出了一副自己还有很多事情想要处理的样子对西门吹雪急急忙忙道:“那我就先回去了。” 还没等西门吹雪说什么,就跟着兔子一样,一溜烟地逃窜了。 是真的逃窜,就好像身后有人在追杀他。 [再留下来就要结婚了] [好紧张] 西门吹雪:…… 他想,叶孤城莫不是忘记了,他想什么,自己有的是可以听见的吧? 叶孤城:我还真是忘记了。 不过,结婚是什么令人恐惧的事情吗? 西门吹雪心中泛起了淡淡的疑惑与不解。 他其实是个很正统的人,而且心理承受能力不怎么好。 要不然,在第一次面对变态宫九时,就不会吐得那么凄惨。 按照这个时代的观念,或者说是按照古龙小说中的观念。 同性喜欢上同性,是一种变态的情感。 就比如说是水母阴姬同她手下貌美的弟子,女人与女人之间的恋爱,是畸形而变态的。 所以,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情感也是畸形而变态的。 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古龙似乎觉得,只有男人与女人间的情感才是正常的,当然,在明代也确实是这样。 如果他知道两人自己都不认识的男人要成亲,说不定会出现当年他看见宫九要求抽打自己相同的反应吧? 但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如果是他和叶孤城之间有某种已经超越了朋友的隐秘的联系,西门吹雪却不会觉得恶心,也不会觉得不正常。 应该说,任何熟悉他们的人,都不会觉得不正常。 那可以被称之为爱吗? 但如果不能被称之为爱,要叫做什么?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份情感,已经超过了世界上的所有情感,成为了联系他们两人的纽带。 所以,结婚吧? 西门吹雪想。 说起来,结婚这个词,还是从叶孤城脑海中学到的,西门吹雪的词典中并没有结婚,他只知道,什么叫做成亲。 结婚与成亲的意思相同,但不知道为什么,叶孤城似乎更喜欢用前者来表述。 在叶孤城的脑海中,他看见了许多自己不曾知晓的新奇的思想,但是西门吹雪一点都不好奇,那些思想是怎么来的。 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这些新奇的思想放在别人身上或许会让他觉得格格不入,但是放在叶孤城身上,却没有让他产生任何不适感。 好像本该如此。 婚姻本身的意义是神圣的。 按照叶孤城的理解,是两个人走下去共度一生,互相陪伴的一种关系。 而并不代表着男女之间的**。 这是契约缔结。 就带着满脑子的奇思妙想,他已经站到了万梅山庄的门口。 他回万梅山庄的速度不慢也不快,所以当出关之前,爱子心切的玉罗刹就如同春天的百灵鸟,飞一般扑进了万梅山庄的怀抱。 如果条件允许,他甚至想要亲自去接阿雪回来!但他知道,要是自己真这么干的话,西门吹雪绝对会当做没有看见自己。 没办法,可怜的老父亲已经在他这里碰壁很多次了。 他终于学会,人要变得聪明一点。 既然主动出击不行,那守株待兔就好了!玉罗刹终于放下了隔壁虎视眈眈的疯女人,来接自己的孩子。 来吧,阿雪,快扑进为父的怀抱中吧!然后,才到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看见了一团粉红色的烟雾。 西门吹雪:…… [好恶心的颜色] 远远的,叶孤城耳中忽然出现了西门吹雪的声音。 带着淡淡的嫌弃。 这让叶孤城大惊,西门吹雪已经很久没有情感波动强烈到能让自己听见了,这是出了什么事? 他想想,还是修书一封去问问西门吧! 但是玉罗刹,完全不知道西门吹雪多么嫌弃自己。 粉色烟雾飙着泪,将与他一样高的儿子抱在了怀里。 当然,这是玉罗刹在做梦。 真实场景是,他被西门吹雪如同躲避死老鼠一样,充满嫌弃地躲开了。 对他来说,玉罗刹本人确实是比瘟疫还值得人躲避吧? 但问题是,这粉红色的烟雾,并不是其他人,而是他爹。 所以有些事情,西门吹雪还是要和他说的。 就比如现在,西门吹雪顶了一张冷若冰霜脸对他道:“我有事同你说。” 玉罗刹一愣,心想,儿子竟然会撒娇了?! 没错,他管西门吹雪对他说话叫撒娇,很为西门吹雪已经有很就很久没有主动同他说话了。 玉罗刹的身体周围飘起了小花花。 比粉红色的烟雾还要可怕。 玉罗刹道:“你说啊!” 用殷切的眼盯着西门吹雪看。 西门吹雪道:“我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玉罗刹道:“什么?” 西门吹雪张嘴。 “——” 岚风朗月快要高兴哭了。 她们虽然是女人,而且是很美的女人,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比男人还要刚强许多,就比如说无论遇上多么艰难的事,都从未落泪。 有的时候叶孤城都怀疑,是不是她们落泪时,眼泪会变成珍珠,从莹白的脸颊上滚落下来。 因为他们美得就如同山海经中有记载的鲛人,是南海诸岛上最璀璨的明珠。 但当她们见到叶孤城时,却哭了。 并不是因为太久没有见到叶孤城。 事实上,因为两个世界之间流速不同,距离她们上一次看见叶孤城,只过了一个多月,对她们来说,这是很短暂的时间。 但是,岚风朗月是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人之一,所以,从城主的一举一动中,她们判断,恐怕城主离开她们的时间,比她们要多得多得多。 因为时间是可以改变人的。 对于叶孤城这样已经破碎虚空的人来说,一年两年,对他不会有什么改变。 但是十年,二十年? 想要改变叶孤城,需要的是时间与精力,他在上一个世界几乎呆了三十多年,当然会在他身上留下深刻的烙印。 但如果,在遥远的未来,他真的如同任何一个破碎虚空踏上封神路的人那样不老不死,三十年对他来说又算是什么呢? 说不定只是弹指一挥间而已啊。 岚风朗月知道,在对叶孤城来说相当一段重要的时间中,她们并不在对方的身边,光是这一份关于工作失格的苦恼,就足够她们心态崩了。 叶孤城:!!!竟然哭了!忽然有点手足无措。 但当他看见晶莹剔透的泪珠从两人脸庞上划过时,第一反应竟然是,啊,没有变成珍珠吧? 等反应过来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 这时候不安慰她们两个瞎逼逼些什么呢? 叶孤城僵着一张脸道:“为何哭泣?” 岚风道:“为了婢子的失职。” 朗月道:“城主一人,生活了多长时间?” 叶孤城也没有想到两人这么敏锐,一打照面就看出来了。 他无奈道:“三十又八年。” 好了。 几乎是之前岁数的总和。 这么想,他已经是个老爷爷了啊。 但似乎因为身体与精神都停留在了全盛时代,他依旧同年轻人一样有有活力,并且充满了奇思妙想。 这是好事。 但对岚风朗月来说,这是她们失职到没救的证明吧? 叶孤城道:“不带我到城里看看?” 其实他知道白云城这里应该没有变化,他从岚风朗月的态度中已经推断出,两个世界的流速不一样。 但即便如此,他在刚回到这世界时却有种淡淡的违和感。 自己也说不出来原因,只是觉得,世界变得不一样了。 叶孤城这个层次的强者,如果有了什么预感,那定然是发生了大事,他决定一会儿等两王牌婢女心态平稳下来再询问她们。 大概能够感觉到,某一瞬间笼罩在两人身上的绝望。 当在小李飞刀世界时,她们还以为自己能作为婢女陪伴叶孤城,因为她们身上的时间都是禁止的。 但现在,情况却又不一样了。 当他们容颜老去时,城主却从未变化。 这或许是对她们来说最绝望的事情了。 不能一直陪伴着叶孤城走下去这种事。 但即便心头有千万种愁绪,岚风朗月还是在叶孤城说话时露出了最标准的微笑。 她们异口同声道:“好。” 白云城没有任何变化。 就算是稍微控制了对外扩张的速度,但是城内还十分繁荣。 理论上,与在小李飞刀世界的白云城没有任何变化。 但只是理论上而已。 叶孤城原本还在感叹自己在外漂泊三十多年终于回家了,但是看看见城中某建筑时却忽然一顿。 他眼睛死死地盯着高大的青铜像道:“这是什么?” 朗月道:“是某一日忽然出现的。” 她道:“也不知什么时候起,白云城中忽然出现了一些原本没有的东西,查了史书却发现这些东西可能是秦朝留下来的。” 白云城的人跟着叶孤城一起破碎虚空过,所以他们也没有受到世界合并的影响。 因为从小皇帝那里知道了李寻欢的存在,他们对于世界融合一事的接受度比一般人要高很多,白云城中忽然出现了许多新的建筑物,他们都没有破坏,而是小心翼翼地保存起来。 因为他们知道,这或许是城主破碎虚空到过去留下的东西。 历史的修正力让秦朝并没有留下叶孤城的姓名,所有关于他的记载都以国师二字模糊指代,但所有人都知道,嬴政便是这莫名出现又莫名出现的国师养大的。 后世还有些专门演这段历史的喜剧,都说那国师本是天上的先人,等到辅佐嬴政建国之后便回到了天上,来去无踪。 但是白云城的人开始了解那段历史之后,却觉得这国师和他们城主很像啊!这才是他们一致没有对残留青铜器动手的原因。 朗月道:“可是有危险?” 叶孤城喉头滚动,半晌吐出了一个“不”字。 他道:“就让这些东西留着吧。” 朗月道:“是。” 叶孤城心想道,这世界还真是奇妙啊。 虽然是在南海建造了大船,顺带着以一座岛屿为中心建立了粗糙的城池,但他完全没有想到,白云城真的就是当年的岛屿。 虽然并没有什么一千多年前的遗留物,但也算是很不错的纪念品了。 就当纪念秦国曾经的存在就是了。 对了,他回到白云城,有一件事时一定要岚风朗月知道的。 光是想想,叶孤城的好心情就一点不剩了,他甚至有点头疼。 但再头疼又怎么办,果然,这种事情还是要说出来吧? 因为就算他不说出来,以西门吹雪的行动力最后还是会弄得所有人都知道啊。 岚风朗月是他最亲近的人,这种情况下,是要最先知道情况的。 做好心理建设,叶孤城对她们道:“我们在前面的酒楼落脚。” 岚风朗月当时都一愣,她们还以为城主会直接把白云城逛一遍呢!但不管怎么样,话是叶孤城说的,他们都会无条件地同意,当时便点点头道好。 朗月上前,要了个雅间。 叶孤城才回来,除了岚风朗月根本没有人知道他回归的消息,白云城的人虽然没有王牌婢女这么想城主想到急切,但还是很想念叶孤城的。 刚才从他在港口落脚起,就好比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人都盯着叶孤城看。 在酒楼中也是如此。 知道叶孤城才回到白云城就在他们酒楼落脚,酒楼的主人激动得要过呼吸了。 他是白云城的一员,同时也是商人,所以让他激动的事情有两件。 一是城主到来,让他身为白云城子民备感荣幸。 二就是叶孤城来了,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活字招牌,都想好之后广告要怎么打了,“城主念念不忘的百年老店”这样的,作为绝对会供不应求,客人为了上座都要打爆头啊! 也是非常会做生意了。 叶孤城率先坐了下来。 他为什么会选择这里是有原因的。 因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消息,而他身为一城之主,不仅仅是要让岚风朗月知道,还要让白云层的人知道。 他先要看看两人什么反应,才能回到白云城自己的宅邸通知其他人,顺便让两人在回去的这段路钟消化一下巨大的信息量。 他暗自点点他。 准备可以说是很全面了。 叶孤城看见小二给他们上了茶水,体贴道:“现在还是不要喝水为好。” 但他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嘱咐让本来就紧张的两人各更加紧张了。 岚风道:“难道水里有毒?” 她自己就是玩毒的,但现在竟然连水里有没有毒都看不出来了。 叶孤城道:“当然没有。” 他看见来两人没有喝水的意图,深吸一口气道。 “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 咕咚—— 两人咽了一口口水。 叶孤城道:“也许很突然,但是我要成亲了。” 哎? 岚风朗月突然睁大了眼睛。 “哎???!!!” 叶孤城面无表情想。 啊,他应该堵住耳朵的。 “成亲?!” 玉罗刹也吓了一跳。 但是他的反应比岚风朗月要镇定多了,虽然表情有点僵硬,却没有失去理智。 玉罗刹从牙缝里憋出几个字道:“和谁?” 西门吹雪一脸坦荡道:“叶孤城。”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副标题 也许很突然,明天我要结婚了! [小广告] 本文12月中下旬完结,推一波完结后的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1 12:36:04 twobelight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1 12:47:00 阿喀琉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1 13:02:24 凌羽邪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1 13:48:02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1 19:12:39 零零星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1 19:42:47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玉罗刹惊掉了下巴。 他心中忽然升腾起了一股火焰, 这是他几乎暴走到形成实体化的怒火。 “不准!” 他很少对西门吹雪这么说话,一般, 玉罗刹对他儿子说话时, 声音总是温柔到了恶心人的地步,起码在西门吹雪耳朵中是这样的, 这回忽然被吼一嗓子, 西门吹雪不仅没有生气, 反而还挺有兴趣。 西门吹雪道:“不准?” 嘴角勾勒出一抹笑,不知道是冷笑, 还是别的什么, 但笑容中的讥诮之意一目了然。 玉罗刹: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他见四下无人, 直接将浓雾散开,就在西门吹雪宣布自己要成亲时, 粉红色的烟雾立刻就变成了惨白色。 简直就是玉罗刹心情雷达。 玉罗刹道:“那小子不是说你们是知己?怎么就要成亲了?” 说得咬牙切齿。 在玉罗刹心中他们家阿雪就是最好的, 如果提出什么匪夷所思的要求,定然是被别人家的孩子给带坏的。 叶.坏孩子.孤城:??? 其实我可冤枉了。 因为结婚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西门吹雪打得主意啊, 他只不过没有驳回而已。 西门吹雪冷冷地反驳:“知己就不能成亲?” 玉罗刹:不、不是! 他绞尽脑汁就是觉得不太对。 讲道理,你就不觉得成亲会给你们纯洁的友谊蒙上一层阴影吗? 西门吹雪:你哪只眼睛见到是纯洁的友谊。 明明很多纯洁的友谊都gay离gay气的。 西门吹雪开口, 放出最后一个大招。 他道:“我心悦于他。” 这句话就如同一根尖针, 把玉罗刹气鼓鼓的身体被戳破,顷刻间憋了下去。 就如同一个泄了气的皮球。 阿雪是不会在这方面说假话的。 玉罗刹垂头丧气地想。 所以,不管叶孤城是什么态度,阿雪说心悦于他就是真的心悦他。 好吧。 老父亲痛心疾首地想, 这大概是他唯一一个无法反对的理由了。 情之一字何其珍贵,特别是对走无情道的西门吹雪。 他能感觉到,阿雪已经踏上了封神路,与自己的境界都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他也知道,走上这条路的阿雪有情就是有情,无情就是无情,根本不是外界能够干涉的。 因为他喜欢,所以没有人能够改变阿雪的决定。 所以老父亲哑口无言。 性别这种事情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玉罗刹见多识广,能够做到西方的土皇帝还破碎虚空踏上封神路,他什么没有看过。 小声逼逼,所以他之前就觉得阿雪与叶孤城那个狗东西走得太近,果然不仅仅是单纯的知己吗? 因为阿雪喜欢而战斗力全失的玉罗刹一想到叶孤城就火冒三丈。 舍不得对自家宝贝儿子发火,他还不能把气全部撒到叶孤城的头上吗? 越想越气,又将自己记忆中的叶孤城拉出来鞭鞑无数遍,再想想对方的产业,玉罗刹觉得这小子真穷酸。 叶孤城:??? 不行不行,门不当,户不对。 玉罗刹自顾自地磨牙。 也是非常嫌弃了。 西门吹雪了解他爹啊,所以光是看见他一脸狰狞地出神就能想到玉罗刹又在进行脑内妄想。 他根本不想理会间接性神经病的玉罗刹,而是转身,准备进万梅山庄。 他是个冷清的人,就算是成婚也无意让太多人知道,最多也就邀请好友,还有叶孤城那里的好友。 但就算是人少,西门吹雪无论最什么都要做到极致,所以婚礼的过程不能省略。 说起来,结婚有什么步骤? 他思考一下,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算了,还是去问问于伯吧? 玉罗刹一个人在门外纠结。 他思考得太深入了,以至于根本感觉不到周围天气的变化,当他意识到天上在飘雪时,他已经被大雪埋成了一个雪人。 他已经一动不动好久了。 “阿雪?” 玉罗刹忽然惊醒,但是看看周围,哪有人? 万梅山庄的大门紧闭,他们并不欢迎站在门口不请自来的客人,现在想要再进山庄,除了翻墙之外没有其他可能。 于伯是玉罗刹的旧部下,如果他真的翻墙进去,怎么着也是会找出一个房间给他睡觉用的,西门吹雪也不会把他可怜的老父亲丢出去。 事实上,在通知完玉罗刹之后,对方在他眼中和一团空气就没两样了。 但玉罗刹会进去吗? 当然不会了!他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能止小儿啼哭。 明明是一张相当俊美的脸,现在却有这效果,他的表情有多恐怖可想而知。 玉罗刹想,睡什么觉啊,现在当然是连夜赶到南海白云城了!虽然他已经是记忆力不好的老人家,但还记得,他的准女婿or准媳妇,在破碎虚空之前还与他约定过要决斗。 他的表情越发恐怖了。 既然约定好了就要与他比剑啊!连他都打不过就想和他们家阿雪成亲,开什么玩笑?!受死吧小崽子! 玉罗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现在的心态和即将嫁女儿的爸爸没有任何区别。 想尽一切办法为难女婿,就这是他的做法。 此时的叶孤城,尚且不知道有一个□□烦逼近自己。 在岚风朗月震惊到尖叫之后,两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不,这不应该说是沉默,应该说是精神恍惚才对。 与其说是两人面无表情,不如说是她们面露痴呆之色。 眼中无焦距,脸上一片空白,好像一睡千年后大梦方醒,不知今夕是何年。 叶孤城:…… 我是不是刺激有点过了? 他忽然转头,正好看见店小二小心翼翼地探头。 刚才岚风朗月尖叫太过,恐怕整个白云城都能听见她们的声音。 身为一个负责任的店小二当然要上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叶孤城对店小二点点头。 没事。 他的眼神中传递出了这样的信息。 店小二一脸纠结地点点头,又偷偷瞄岚风朗月一眼。 他的视力很好,虽然距离不近,却能看见两人脸上痴呆的表情。 你确定这没事么? 一点都不像是没有事的表情啊! 但顾客就是上帝,叶孤城不仅仅是客人还是白云城的城主,他说没有事情就是没有事情啊。 店小二又是个很有眼力见的,大概知道叶孤城并不希望此时楼上有人,所以在短暂的纠结之后他就一溜烟地跑走了。 哎,人不能知道太多超出自身承担能力的秘密,好奇心害死猫啊。 似乎是因为店小二一打岔,岚风朗月稍微清醒了一点。 但这稍微清醒,也只是让他们的表情没有刚才那么痴呆而已。 但怎么说,本质意义上完全没有冷静下来吧? 朗月强行让自己冷静,但她才开口,舌头还是有点打结。 朗月道:“城主是要与何人成亲?” 表面上,两人的态度并没有玉罗刹对西门吹雪那么排斥,但说不定是因为还不知道对象是谁。 即使思考能力基本告罄,她们也想知道,要是什么样的天仙才能让城主成亲啊。 怎么说,在白云城,白云城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形象早就树立了,要不然以他黄金单身汉的身份,怎么能连个妾室都没有啊。 当然是因为一切女人见到他都会自惭形秽咯! 叶孤城道:“在我说出人是谁之前,你们答应我一定要冷静。” 他很少说这么长的话,特别是对岚风朗月。 因为两人是他的王牌婢女,同叶孤城简直能说是心意相通,无论叶孤城自己想什么,她们都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更不要说两人从来都不崩塌的面瘫脸,更是得到了叶孤城的真传。 像刚才那样失态还是第一次。 叶孤城不能确定,如果他们两个再尖叫一次,他能不能管好自己不伸手捂住自己的耳朵。 因为她们的声音实在是太高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女高音啊。 岚风朗月给叶孤城这么一说,脸顿时就一红。 她们也发现,自己刚才失态了。 这样很不好。 所以岚风道:“一定。” 她深吸一口气做心理建设。 无论马上听见多么震惊人的话她都不会尖叫了!即使那个要同城主成亲的女子她们都认识也绝对不会尖叫。 想到这可能,岚风心中一堵。 没办法,她把自己的记忆库搜索了很多遍,都没有找到哪怕一个能够配得上城主的女子。 哎嘿,好气啊!无论幸运儿到底是谁,和城主站在一起都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啊! 鲜花是谁牛粪是谁自行领悟。 叶孤城道:“好,我要说了。” 岚风朗月屏住了呼吸。 他道:“是——” 是? 岚风朗月眼睛睁大。 “是——” 是? 心脏砰砰砰跳动。 叶孤城终于呼出了一口浊气。 “是西门吹雪。” 哦—— 岚风朗月松了一口气。 哦,是西门吹雪啊。 挺好……嗯? 等等! 两双美目睁大。 虽然逼格能够配得上城主,但是性别不对啊! 一口气又不上不下卡住了。 朗月道:“城主……” 欲言又止。 叶孤城:“嗯?” 朗月道:“城主可是喜欢男人?” 叶孤城道:“不。” 朗月道:“那……” 叶孤城道:“只是因为,他是西门吹雪而已。” 人的一生,是有无数可能的。 这不仅仅是指对于未来的选择,也指人类永恒的命题。 爱。 所谓的爱,是什么? 是亲人之爱,友人之爱,伴侣之爱? 叶孤城并不确定,他对西门吹雪有爱慕吗? 可能是有的,可能是没有的。 但确定是爱恋的爱吗? 不是的。 他知道,不是的。 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细水长流的亲情,都不是他和西门吹雪之间的爱。 他到现在为止,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如果过去改变,他也有可能爱上别人,或者是女人,或者是男人,或许长得好看,或许面貌丑陋。 前提绝对不是,他是个男人或者他是个女人。 那么,为什么要结婚? 叶孤城想,如果按照修□□的说法,他和西门吹雪应该叫做结为道侣。 一起在大道上探索追寻的伴侣。 对。 他的眼睛一亮。 这才是他和西门吹雪之间的关系。 维持两人联系的是道。 而不是冲动的爱。 但对拥有道心的两人来说,道即自身。 只要道心不消,两人便不会分开。 所以叶孤城道:“我或许不爱他。” “只不过,在封神的道路上,我知道,自己只会同他携手。” 所以,才有成亲一说。 这是一个仪式,对两人来说是缔结契约的仪式啊。 啊。 不知为何,岚风朗月都松了一口气。 但随之而来的,是淡淡的失落。 输了啊。 她们想。 这是输的一败涂地。 在叶孤城身边的婢女,说不对她们城主心怀爱慕,都是骗人的。 岚风朗月自己,都曾经对叶孤城有少女怀春之心。 这不仅仅是因为叶孤城帅气,武功高强。 当然,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如果他奇丑无比,就算是武功高强,喜欢他的人应该也不多吧。 但是,叶孤城在同时拥有容貌、武功、财富的同时,还拥有各种让她们心动的品质。 在这个年代,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 就算是江湖上的女侠也是如此。 女侠武功再高气昂,不入男人的武功排行榜。 男人睡了很多了女人叫做风流,甚至被当做是可以炫耀的优点。 女人睡了很多个男人叫做放、荡,是人尽可夫的婊、子。 古龙世界男女之间的情感更加大胆,但这种大胆却造成了更多始乱终弃的江湖故事。 陆小凤有许多许多的红颜知己,每个似乎都很爱他,但每个都不能让他为之停留。 西门吹雪练了一手好剑术,但也有“女人不应该练剑”的名言。 这些人之中,真正的君子有两人。 一是花满楼。 二是叶孤城。 花满楼无法改变世界,所以他打造了自己的小天地,鲜花满楼。 叶孤城正在试图改变世界,所以白云城的女人活得都挺舒服。 这样一个男人摆在面前,怎么会没有女人喜欢? 但越是喜欢,就越是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 萤火无法同皓月之辉相争。 叶孤城是一轮皓月。 岚风与朗月,还有白云城许许多多的女人,都将自己心中的一点点爱慕藏了起来。 在漫长的等待之后,朗月终于开口了。 她的出声让岚风都是一愣。 两人虽然都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但是性格却有差别,似乎是因为在西域苗疆呆得时间太长,岚风身上似乎都染上了苗女独特的豪爽作风,朗月即使比江湖中的百晓生知道得还多,但天生的性格中却带有腼腆的一面,往往在这种需要人出头的事情中,岚风都是先说话的那个。 谁都想不到,在这场合中先说话的竟然是朗月。 朗月低头道:“恭喜城主。” 深深低头。 岚风如梦初醒,也低头道:“恭喜城主。” 叶孤城表情微微一动,心头似乎有暖流滑过。 他郑重其事道:“谢谢!” 陆小凤觉得西门吹雪叶孤城不够意思啊! 明明之前就与叶孤城说好,有一壶酒要喝,还有西门吹雪万梅山庄酿的酒,他也有很多都没喝。 他日日夜夜等两人回来,等了这么久,等到人真的回来了,却好像都忘记了他陆小凤的存在,竟然连两人回来的消息都是从小皇帝口中听见的。 实在是太不够意思了!陆小鸡气得毛都要掉了。 他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去找那两个薄情寡义的朋友算账,虽然他们没有来找自己,但也没有规定自己不能去找他们啊! 但是在究竟先去找谁这个问题上,他还是好好纠结了一下。 最后陆小凤决定先去找西门吹雪,因为到万梅山庄的距离不是很远,但是到南海,这对他来说可以相当长的一段距离,他现在正好就在关外附近,想要找到西门吹雪,只要两三天。 陆小凤决定,先去关外。 万梅山庄,有什么不一样了。 陆小凤才到大门口,就发现了万梅山庄的改变。 主人的回归,似乎给这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很难形容,这是什么改变,但是陆小凤知道,原来的万梅山庄是死的,现在他活了。 但好像不点不对惊? 当他翻墙进完美山庄时,又觉得哪里同自己想象得不同。 怎么说,虽然刚才从外面看就觉得这里很有活力了,但现在万梅山庄是不是有点活力超标? 你们还记得自己的主人是大冰块西门吹雪吗喂! 展现在陆小凤眼前的,是一副忙碌到极致的画面。 他敢打包票,自己这么多年到万梅山庄这么多次,从来就没有哪一次看见过这么多人。 虽然他知道,这些人是存在的。 许多人在庭院中忙碌。 似乎是在修新的花草山水。 从关内请来了有名的大师,告诉他们房间应该怎么布置。 原本同幽灵一样来去了无痕迹的婢女小厮终于脚踏实地,像个人类一样地干活,虽然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陆小凤却硬生生从他们的眼中看出了喜悦。 但是,在喜悦些什么? 难道是要庆祝西门吹雪的回归? 不对吧,他真觉得西门吹雪不是这么浮夸的人,起码不会因为这种小事,兴师动众。 忽然陆小凤眼前一亮,这是看见熟人了。 他立刻向人走去,大喊一声道:“于伯!” 于伯听见陆小凤的声音,脸笑得如同绽放的老菊花。 他道:“陆大侠?” 陆小凤盯着于伯看,觉得他年轻了不只十岁,而且整个人看上去喜气洋洋的,便道:“可是有了什么喜事?” 于伯道:“自然。” 陆小凤八卦道:“什么喜事?” 于伯道:“庄主要成亲了?” “什么?” 陆小凤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于伯道:“庄主要成亲了。” 身体力行证明陆小凤耳朵没有出问题。 陆小凤瞠目结舌。 厉害了啊,西门吹雪。 不不不,厉害的不是西门吹雪,而是降服他的女人。 谁能让冰山融化? 他虽然知道西门吹雪很英俊,武功很好,但是他真的会喜欢上一个女人?竟然还要成亲? 陆小凤喃喃自语道:“天要下红雨了吗?” 于伯当做自己没听见。 他还是笑咪咪的。 做长辈的看见晚辈结婚,是好事啊! 说实话,老头子他还以为庄主会孤独终老,不管是谁,反正最后找了个可心人,光是这点就足够他满意了。 陆小凤终于震惊够了,对于伯道:“是谁?”于伯还是微笑,当做自己没听见。 陆小凤知道,这慈祥的老头是在报复自己刚才说“天要下红雨”呢!立刻告罪,然后又急切道:“西门是要同谁成亲?” 于伯道:“你为什么不自己问庄主?” 他神秘道:“庄主会告诉你的,因为那人,你也认识。” 陆小凤更惊讶。 他认识的女人,要同西门吹雪成亲? 不是开玩笑吧!说实话,虽然他认识得很多女人都很出色,但她们中真的没有人能够打动西门吹雪的。 而且西门已经完成斩情了是吧? 虽然陆小凤不走这条路,但他却能隐约猜测到,这条路是什么样子。 陆小凤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的聪明不仅仅是局限于出色的头脑上,事实上,他的武功天赋也数一数二,未必就比西门吹雪叶孤城差。 如果他有心,破碎虚空,也有很大可能。 但问题就在于,陆小凤一点都不想破碎虚空。 高处不胜寒啊,他还是就呆在热闹的人间好了。 天上的风景有多好,他都不想看,人的一生短暂,却如同烟花般绚烂,有人追求的是永恒的美,有人追求的是短暂的喜悦,这中间难道有什么冲突吗? 每个人都是不同的。 所以,他能理解西门吹雪的冷,能与他成为朋友。 这世界上,能和西门吹雪成为朋友的人绝对不多。 能和西门吹雪成为夫妻的人,那根本就是没有。 陆小凤的表情十分纠结,他想了想,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走到了后院。 于伯告诉他,西门吹雪正在后院练剑。 远远的,便感受到了一股肃杀之气。 这是秋天的肃杀。 陆小凤的表情变得严肃,他实在想不到,西门吹雪的剑术竟已经到了如此地步。 他的每一剑中都有自然之意。 只有沟通天地之人才能如此。 但是沟通天地,这已经不是人类的领域了。 这属于神。 他远远地看着,竟然发现自己瞧不出西门吹雪的深浅。 很久以前,他还有自信能够接下西门吹雪一剑,但是现在,除非他不想要两根手指头。 他们现在的差距,大到惊人。 陆小凤想,自己说不定也要好好练功了。 但想想只是想想,他清楚,如果想要达到西门吹雪的境界,就要有西门吹雪的寂寞。 他可没有这么强的定性啊。 西门吹雪收剑。 他已经练完了。 以西门吹雪的感知,他自然知道有人来了,而且他还知道,来的到底是谁。 西门吹雪道:“陆小凤!” 话冷冰冰的,但陆小凤天赋异禀,竟然从声音中听出了一丝属于朋友的亲昵。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道:“谢天谢地。” 西门吹雪道:“怎么?” 陆小凤道:“我刚才还以为,你已经变成了真正的冰山。” 结果发现,虽然西门吹雪身上属于人的部分已经很少了,但还不是一个完全的“神”。 他还有友情。 说不定还有爱情。 陆小凤想。 对了,如果他变成了一个完全的神,是不会同别人成婚的。 说到成婚,他忽然想到了,自己专门来找西门吹雪的原因。 他道:“你要和谁成婚?” 西门吹雪不动神色道:“你猜?” 很难想象,他为什么会顶着一张冷冰冰的脸说出这么调皮的话,但事实是,他就真的说了。 陆小凤适应良好,因为西门吹雪其实是个有点恶趣味的人,而这点恶趣味十次有九次是发泄在他身上的。 就可怜了他的胡子。 陆小凤道:“猜不到。” 他道:“如果我猜得到,就不会来问你了。” 西门吹雪道:“难道你没有问于伯?” 陆小凤道:“问了。” 他道:“但是他不告诉我。” 西门吹雪慢条斯理道:“他不告诉你,我什么要告诉你。” 陆小凤:…… 来了!他如临大敌。 这就是西门吹雪式的刁难。 他叹了一口气道:“你怎么才能告诉你。” “是要我的胡子?” 陆小凤豁出去了。 他道:“别说是两条胡子了,四条都可以。” 就算让他把脸上刮一遍,他也要知道答案。 然而,西门吹雪只是看看他,一挑眉头道:“等到时候就知道了。” 竟然就真的不准备告诉他了。 陆小凤急得跳脚。 他道:“你这就不够意思了。” 西门吹雪慢条斯理道:“你迟早会知道,现在这么急?” 陆小凤道:“你是在吊我胃口啊!” 愁眉苦脸。 西门吹雪露出一个转瞬即逝的笑容。 他的笑容就一个意思,对,我就是在吊你胃口,怎么了。 陆小凤:…… 还真不能怎么。 陆小凤只能深深叹一口气道:“你不够意思。” 他宣布道:“那我不问你了。” 西门吹雪道:“自便。” 陆小凤看他一眼道:“我不问你,自由问的人。” 西门吹雪不看他。 在他眼中,陆小凤与一团空气没什么区别。 这种无视让陆小凤更加不爽了。 他大声宣布道:“我要去问叶孤城。” 他相信,叶孤城一定知道西门吹雪要和谁结婚,因为他们是知己啊!知己和自己这种可以用来欺负的朋友是不一样的,陆小凤想,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不一样,他那么好心,一定会告诉他的。 西门吹雪的反应如下。 直接转身,当作没有看见陆小凤。 陆小凤:…… 哎嘿,气死了! 他很生气,自然也不愿意让西门吹雪好过,一不做二不休,跑到西门吹雪埋酒坛的梅花树下。 他要把西门吹雪酿的酒全部找出来喝光! 他挖了很深很深,什么都没有找到。 正好万梅山庄中有人路过,看见好像在泥潭中打滚过的陆小凤,宛若再看一个智障。 他道:“这里没有酒。” 可能是太同情陆小凤了,干脆告诉他不要努力下去了。 陆小凤道:“什么!” 仆人道:“庄主全令人挖出来了。” 陆小凤道:“为何?” 仆人道:“有用。” 陆小凤再也不是陆小凤了,他失去了梦想,成为了一只无精打采的陆小鸡。 根本不试图从仆人口中听见酒去了哪里,因为万梅山庄的人不会让他知道的。 西门吹雪可以说是把陆小凤欺负得非常惨了。 陆小鸡收拾一地掉落的鸡毛,决定去投奔叶孤城。 他要善良的叶孤城亲亲抱抱举高高。 此时此刻,正在往白云城的绝对不止陆小凤一个。 冲在最前面的就是玉罗刹。 他的速度比陆小凤快太多,当陆小凤到万梅山庄的时候,他已经出海一段时间了。 他是不计成本一定要最快赶到白云城,所以就算是跑死了几匹万里挑一的好马也在所不惜。 反正玉罗刹有钱啊,怎么跑都不心疼。 不要和一个儿控谈论钱这种庸俗的问题。 他心中只有阿雪!就算这时候都要表白阿雪,可以说是非常忠诚了。 西门吹雪:呵呵。 唯独不想要这种老父亲。 最近海上的天气还不错,出海几日他便看见了白云城的影子。 玉罗刹做了一件非常夸张的事情,因为嫌弃船开得太慢,他竟然从船上跳了下来,开始运行自己无敌的轻功。 脚尖点在海浪上,但还没有等到海水沾湿他的靴子便再度腾起,明明是在海面上是用轻功,但身上却没有一点属于水的痕迹,可以说是非常了不得了。 也只有走上封神路的人才能这么做啊。 为了赶时间,玉罗刹还真是第一次施展出自己的真正实力。 “嗯?” 白云城是海岛,叶孤城按照西门的航海知识修建了灯塔,不仅仅是为了给远处的渔船指路,还在灯塔上安排了人,看海面上有没有异动。 人实在是太渺小了,当玉罗刹在水面上狂奔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他是个人,以为他只是海中的一个小黑点。 但是当玉罗刹距离飞仙岛越来越近,想要无视他这个人都不可能了。 有人大惊道:“那是什么!” 其余人被他的声音吸引过去道:“什么?什么?” 那人哆哆嗦嗦地指向远处某一个方向。 “是人?” “你在开玩笑?” 有人打趣他。 “人怎么可能在海面上,浮尸吗?” “不,不是。” “是在奔跑的人。” “怎么可能。” 那人还是不相信。 此时此刻,另外一人也出声了,声音哆哆嗦嗦的。 “好像,真的是人?” “你在开玩笑吧?” 他皱起了眉头。“你看一下啊!” “好吧。” 他勉为其难向那方向看过去。 然后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 “竟然真的是人!!!” 玉罗刹还没有上岸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可以说是体现了他非比寻常的搞事能力。 所以他的封神路就是搞事吧? 此时的玉罗刹,身体周围并没有他身为西方魔教教主代表的白雾。 因为在海上使用轻功,是一门非常高明的学问,他们可不是忍者,可以调动查克拉什么的,海上漂,靠的就是技巧以及内力。 精神高度集中,怎么能将分散到制造出雾气上。 然而玉罗刹的气势太足了,即使隔了很远,白云城的人却下意识地觉得他是来寻仇的。 那人道:“快去通知城主!” 直接略过了岚风朗月。 虽然她们的武功很好,白云城也有许多有能力的人,但他们却知道,这些人都不能如同那个在海上漂的人一样,有这么高明的轻功。 轻功高超的人不一定武功很好,但是武功好的人轻功绝对很好,这他们还是清楚的。 所以现在能够对付此人的,定然只有他们的骄傲,白云城主叶孤城了。 “好!” 另一人当时就放出了信鸽。 他在信鸽的脚踝上绑了红绳。 这是紧急事件需城主出动的标志。 白云城的人已经知道叶孤要成亲了。 但是大部分人只是知道这件事,却不知道他的成亲对象是谁。 知道对象的,只有白云城的一众高层。 反正是秘密婚礼啊,又不用昭告天下,只要自己人知道就行了。 并不是因为西门吹雪拿不出手,只是谁都知道,天下人中虽然有开明的贤者,更多还是喜欢嚼舌头的庸人,男子成婚,可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到时候如果众人知晓,剑仙剑□□头定然会被蒙上一层阴影。 西门吹雪不在乎外人的眼光,但是叶孤城会心疼。 如果说,因为这事,让别人在看向西门吹雪的眼神中带有鄙夷,他一定会先出剑,让那人去见阎王爷。 他其实也是个非常有血性的人啊! 既然要成亲,就必须要计划一下了。 叶孤城想,成亲的地点果然还是定在白云城比较好吧,既然这样的话就要准备起来了。 两人虽然说着要结婚,细节却没有太讨论,以至于两人都以为成亲地点是在自己的地盘上。 可以说是非常尴尬了。 叶孤城想,既然是新婚肯定要有新房啊,里面的大局要打;穿衣服的话,果然还是婚服吧,两人都是白衣有点不像样啊。 都是男人,肯定不会有女人的凤冠,但普通的婚服无法体现出西门吹雪哪怕万分之一的风采,果然还是找人来专门设计吧;院落的陈设也要改一改,多种点梅花树好了,反正西门吹雪喜欢…… 虽然叶孤城还是面无表情的,但身体周围已经飘起了粉红色的肥皂泡泡。 可以说是非常少女了。 然而,正当他思考陷入佳境时,岚风却忽然打开了房门。 “城主,有急报。” 叶孤城抬头。 “有人在向飞仙岛跑过来。” 跑? 叶孤城的眉头拧巴在一起。 讲道理,应该是游吧,这里可是海岛啊。 岚风道:“那人施展轻功,在海面上狂奔。” 啊? 叶孤城站了起来。 他道:“走吧。” 他倒要看看究竟是谁这么高调地来找他。 叶孤城和玉罗刹就仿佛说好了似的。 当叶孤城到港口的时候玉罗刹正好登岸。 两人都是一身白衣,玉罗刹更是全身上下干干净净,哪里有还有的潮湿啊? 干爽得不得了。 叶孤城看见来人,哪里不知道玉罗刹来是因为什么缘故。 还不就是为了西门? 他有点头痛地想,果然来了。 叶孤城早就猜到,以玉罗刹对西门吹雪的宝贝程度,怎么会不来找他麻烦?叶孤城道:“玉教主为何事而来?” “为何事而来?” 玉罗刹笑得非常狰狞。 他道:“正好,要是我没有记错,我们多年前曾经约定有一战。” “你不是想和阿雪成亲?” “那就打倒我好了。” 说着,剑已经出鞘。 叶孤城:…… 默默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但是当他睁开眼睛,眼中只有一往无前的锋利。 叶孤城沉声道:“请赐教。” 作者有话要说:  玉罗刹:想嫁给阿雪,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叶.王子.孤城:打败玉罗刹魔王,迎娶西门公主 可以说是非常热血了 小声逼逼:还是陆小凤世界写得最顺 [小广告] 本文12月中下旬完结,推一波完结后的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白云城并不是一个好的对决地点。 因为这里有太多人。 有太多人, 还都是叶孤城的子民,打起来难免就束手束脚。 而玉罗刹与叶孤城这一战, 定然是惊天动地两方丝毫不留手, 天知道会不会如火影忍者片场一样打出一个终结之谷,但可以确定的是, 如果两人火力全开, 白云城起码会坍塌一半。 玉罗刹这人虽然喜欢搞事情, 但还是有武者的骄傲的,虽然在大部分人眼中, 他狡猾得过分, 但如果是与同等级的强者正式对决, 他就绝对不会允许对方不尽全力。 计谋,不是用在这地方的。 约战, 要堂堂正正。 所幸白云城是建立在南海一个比较大的岛屿上的, 周围还有无数的小岛,光是在白云城上就能看见不少黑点。 那些都是岛屿,但无法住人。 现在用来两人对决, 岂不正合适? 叶孤城道:“去那里怎么样?” 他指向了一个比较大的岛屿。 玉罗刹当然答应。 他道:“好。” 决定好了地点,怎么去? 两人十分默契。 不等岚风朗月准备渔船, 便同时运起轻功, 在海面上一通狂奔。 脚尖点在浪花上,借力,再度腾起。 脚下没有固定形态的大海,在他们的脚下, 却成了踏板。 这世界上还有人能有如此出色的轻功? 可能吧。 但朗月确定,有这等功力的人,一只手绝对能数得过来。 轻功对于大部分武者来说是消耗精力的,高明的轻功,用起来甚至比至刚至强的刀法还要费力。 但是对这两人来说,轻功却已经成了身体的一部分,对他们来说,在海面上奔跑的难度并不比在陆地上奔跑来得更大。 当武功练到极致,这世界上的大部分功法对他们来说都大同小异。 玉罗刹落在海岛上。 这是一个不大的岛,一刻钟便能绕上一圈,以他所在的位置,向外眺望,甚至能看到岛的另一个边缘。 但这岛上没有人,没有建筑物,没有动物,没有一切人工的痕迹,有的只是杂草。 很适合他们对决。 如果他们的动静太大,远处白云城的人应该能看见他们。 但是他们做了什么,应该也不至于影响到白云城,这可以让叶孤城心无旁骛。 叶孤城与他站在两边,遥遥相望。 “请赐教。” 嘴上说着后辈才会说的话,但是叶孤城脸上却没有一点属于后辈的谦虚,相反,他冰冷而又傲居。 叶孤城是个很好相与的人,比起西门吹雪,他的脾气可以说是非常好了。 但这好,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好,也并不是无条件的。 花满楼那样的好人都会发怒,更不要说是他了。 剑客的剑,是杀人的剑。 无论是为了保护还是为了提升自己,他们行为的本质都沾染着鲜血。 这样的人,还有谁能说他是个完全的没有脾气的好人呢? 怎么可能。 但叶孤城的表情并没有激怒玉罗刹。 他道:“真是傲慢啊,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嘴上这么说,但是他脸上的傲慢却胜过了叶孤城。 玉罗刹每一个毛孔中都塞满了他独有的傲气。 “以为破碎虚空成功,踏上封神路,就可以看不起前辈了?” 叶孤城没有说话。 武功,是没有前辈后辈之分的。 天赋与勤奋决定一切,在大部分时候,时间并不起决定性作用。 正如同他对上玉罗刹。 看见了。 他第一次看见了,两人之间的差距。 怪不得在小李飞刀世界他尚且还不能完全看清玉罗刹的境界,因为那时,他已经踏上了封神路。 但是现在,他们两是站在同一水平线上的。 叶孤城不知道玉罗刹现在多少岁了,但在秦国的经历同样赋予了他与众不同的时间和经验。 叶孤城道:“你的道,是什么?” 玉罗刹道:“我的道?” 他并没有回答,相反,竟然对叶孤城道:“在问我的道之前,你是不是应该说说你的道是什么?” 叶孤城道:“我以为你知道。” 玉罗刹道:“我知不知道与你有什么关系。” 他道:“你没有告诉我,我就听不见。”可以说是非常恶劣了。 叶孤城:…… 终于知道为什么西门和他的关系这么差劲了。 别的不敢确定,但是玉罗刹惹人讨厌的功夫绝对是天下第一。 叶孤城道:“我的道,是王道。” 玉罗刹道:“这年头,还有人选择这么古老的道啊。” 他看叶孤城一眼道:“老古董。” 叶孤城:…… 呵呵。 想把剑鞘扔在玉罗刹的脸上。 玉罗刹终于道:“那我就勉为其难告诉你我的道好了。” 他道:“我的道,是与你完全相反的道。” 叶孤城眉头一动。 他大概猜到玉罗刹的道是什么了。 玉罗刹朗声道:“三千世界何其之广阔,只求遨游在天地之间,自在随心。” 自在随心,这便是他的道。 就如同在天地间到处飘荡的断了线的风筝,这世界上怕是没有能够束缚玉罗刹的存在。 原本。 叶孤城想,但正如□□炼无情道的西门吹雪保留了最后一缕情思,修自在道的玉罗刹也为自己拴上了线。 能够让他暂时停留的线只有一条,那就是西门吹雪。 应该说作茧自缚吗? 不。 叶孤城想,这说不定就是对方自在随心的一部分。 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 想到处飘荡时如同一叶扁舟,想要限制住自己时却能化身可靠的港湾。 道修炼到玉罗刹的份上,可以说是非常了不起了。 玉罗刹道:“闲话说完了小子。” “还不开打?” 就在说话的同时,他的腰间白光一闪,剑竟然已经出鞘。 能够生出西门吹雪这样的剑神儿子绝非偶然,玉罗刹虽然因为修炼道的缘故并不拘泥于自己的武器,对他来说,什么武器都能够使用,什么武器都能发挥出其他武器的特点,但是对他来说,用得最顺手的依旧是剑。 而他的对手是剑客叶孤城。 如果是别人,一个业余用剑的人,对上当代最出名的剑术大师,可以说从一开始就必败无疑,但是玉罗刹却不这样。 他对剑没有叶孤城那么熟悉,甚至可以转变成他的优点。 当叶孤城与他对决的时候也不得不想,这究竟是什么该死的剑法。 不不不,这真的是剑法吗? 他可以负责任地说,玉罗刹用的并不是剑术,他绝对没有把剑当成剑来用。 如果站在这里是一个迂腐的剑客,怕是一开始就会败在玉罗刹诡谲的动作之下,即使输了也不会承认自己的失败。 把剑当成刀来用,简直就是邪道啊!叶孤城得说,他甚至没有用握剑的方法在用他的剑。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当玉罗刹将自己的速度提升到极致,几乎是在眨眼之间就冲到了叶孤城的身边。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练过什么少林功夫,一身钢筋铁骨,手上的剑明明已经是世界上数一数二锋利的剑,却能徒手握住刃,以较短的那一部分向叶孤城的脖子砍去。 这是西域用圆月弯刀的方法,可惜剑刃比弯刀要长,也没有打造成弯弯的模样,直接向他的脖子看来有点难度。 所以玉罗刹用了握剑方法来调节。 叶孤城不得不承认,玉罗刹第一次这么逼近他,他真的没有反应过来。 灵活闪躲,却没有完全躲过去。 留下了一片白色的衣袖。 什么鬼? 他的脑中全是问号,还能这么操作? 玉罗刹道:“速度挺不错。” 眼中满是杀气,以及享受战斗而产生的喜悦。 他道:“大部分与我交手的剑客,连第一招都躲不过,你可以说是这招最快躲过的人了。” 没有办法,剑客是会拘泥于剑术的,看见玉罗刹拿剑第一反应就是对手也是个剑客,既然对手是个剑客,就只要用揣度剑客的方法来猜测他的行为就可以了啊!谁知道玉罗刹这么不走寻常路,明明用的是剑,却不知道他将剑当成了什么武器来用。 可以说是非常有迷惑性了。 但叶孤城一点也不同情那些被他欺骗的剑客。 如果因为这种原因连玉罗刹的第一招都没有躲过,只能证明他们的功夫不怎么样。 因为天下武功那么多,武器那么多,又有谁规定拿着剑一定要用剑招? 如果玉罗刹那这的不是剑,而是鞭子,而是其他武器,是否他就要按照使用鞭子的方法来使用鞭子。 但,什么又叫使用鞭子的方法? 有什么叫做剑术? 只要知道,任何一种武器对他来说都没有差别就足够了。 无论他手上拿的是什么,都不要被局限在自己的想象,局限在自己的经验之中,这才是一个优秀的武者应该做的事情啊。 叶孤城看得很清楚。 啊,失败了。 当玉罗刹看见叶孤城的眼神时,就知道自己再也吓不了他了,刚才对于剑的违规操作确实让叶孤城顿了那么零点零几秒。 但并不是玉罗刹没有抓住机会,只不过叶孤城的反应太快。 不可小觑啊。 他想。 不过,这也没有出乎他的意料就是了。 玉罗刹轻笑一声,瞬间改变自己的攻势。 以剑为剑,用了再传统不过的方法向着叶孤城刺过去。 这一剑朴素而古直,与西门吹雪的用剑方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谁都猜不到,玉罗刹原来也能用出这样的剑。 叶孤城向后一仰,随后直接出脚踢上玉罗刹持剑的手。 与非剑客对决,你指望全程用剑就太天真了。 拳脚功夫必不可少,还好叶孤城的拳脚功夫也是顶尖级别的。 他什么都好,只不过比起其他什么都好的方方面面,剑术也已经锤炼到了极致。 仅此而已。 但是玉罗刹的手即使被叶孤城踢上也稳稳当当,不,并不是被提到了一点事情都没有,只不过他借力打力,当叶孤城的脚踢上他的手时,人已经向上腾起,如此,他的手只是和叶孤城的脚点了一下,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 这一手也可以说是非常漂亮了。 两人现在都腾在半空中,不过个几百招是不可能的,叶孤城扔下自己的剑鞘脚在剑鞘上一点,直接跟上了玉罗刹的脚步,两人都手持剑辅助拳脚功夫,短短的时间中,在半空中已经过了无数招。 把他踢下去!叶孤层一发狠,终于抢了半招,接了对方不大不小一掌,另一只袖子也被内劲震碎,但却一拳打在了对方的肩膀上,让他在找不到任何支撑物的半空中直接落了下去。 原本他是想在对方的脸上来一下的,可惜玉罗刹察觉到了叶孤城的意图,强行改变方向,让那一拳头落在他的肩膀上。 玉罗刹怒不可遏,这小子刚才想要干什么? 想要打我的脸? 他活腻了吧! 明明是在玩高空坠落,还在一个劲地瞪叶孤城,瞪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叶孤城:…… 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但是玉罗刹能这么让自己掉下去吧? 玉罗刹:说让我掉我就掉,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所以,他手持剑,对着地狠狠一劈。 他虽然不是个专职练剑的,但也剑气了得。 在地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烙印。 人也安全着陆。 叶孤城轻轻叹了口气。 可惜啊 怎么说呢,虽然他知道这场战斗是绝对无法提早结束的。 但他真的不想打成持久战啊! 白云城中,岚风朗月翘首以望。 但是岛屿有点远,他们连岛都看不清,怎么回能看见岛上的人呢? 朗月岚风一合计,决定把城主收藏的“那个”拿出来。 “那个”? 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到底是哪个?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早就点亮了科技树,什么都会一点,为了钱都把淡水珍珠养殖搞出来了,同时弄出其他东西也并不奇怪吧? 就比如说大部分人到古代都会制造的,眼镜。 在明代的时候,眼镜已经被制造出来将近百年了。 别人不说,小皇帝那里就有,但也就是特别精致的单片眼镜片,与未来的眼镜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而且别的不说,造价很贵啊。 叶孤城是出于什么原因想要制造眼镜暂时不谈,但谁知道,他在弄出眼镜之前就弄出了眼镜的副产品,望远镜。 这可是个好东西,不仅仅自己用了方便,如果能够用在军队中更是不得了的神兵利器。 所谓的千里眼再也不是传说中的能力了,望远镜可以实现一切。 然而,忙碌到现在,叶孤城这里也只有望远镜的样品。 手工打磨不仅仅耗费时间,精准度也不行,望远镜虽然有用处,但是造价太高了,想要大面积推广出去根本不可能。 又加上在制造出这玩意儿的时候叶孤城特别忙,暂时还关不上怎么多制造点望远镜,计划就暂时搁浅了。 但是岚风朗月什么人啊,是叶孤城身边的王牌婢女啊。 身为王牌婢女,叶孤城弄出了什么东西她们都知道,包括望远镜。 这东西甚至是她们两个收起来的。 现在这场合,把望远镜拿出来正合适。 她们实在是太想知道,两人的战斗进行得怎么样了。 岚风用轻功回到叶孤城的府邸,将望远镜带到海港边上。 海港边上已经围了太多太多的人,原本要做生意的人甚至都不做生意了,就想知道城主怎么样了。 现在叶孤城和玉罗刹的对决全城上下都知道了。 如果要问原因,那就是玉罗刹来得太过高调。 他们想不知道都不行。 朗月道:“东西拿过来了?” 岚风将望远镜给她。 朗月当时就往自己的眼睛前一摆。 考虑到朗月是做情报工作的,语言表达能力比岚风更强,所以解说战况这一工作就交给她了。 相信朗月可以很好地完成。 她之前没有正儿八经地使用过望远镜,这玩意儿在她和岚风手上就是用来玩的。 没办法,她们还是年轻女子,到底还是有点小女儿心性的,端庄大方如同薛宝钗还有宝钗扑蝶的画面,更不要说是她们两个了。 朗月:“啊,找到了。” 众人屏住呼吸。 岚风道:“怎么样了?” 朗月道:“城主和那男人都在天上。” 天上? 众人一惊。 莫非是什么仙法? 要知道,轻功不能上天啊。 朗月道:“是轻功,他们以彼此为借力点,停留在空中,在交手。” 她的语气忽然变得很不妙。 “那不要脸的男人。” 怎么? “他竟然一个劲得盯着城主的脸打。” “虽然城主都躲开了。” 这话点燃了城中人的怒气值,都纷纷咒骂玉罗刹。 即使他们不知道玉罗刹到底是谁,少数人听见了玉罗刹之前与叶孤成的对话,知道这是他们城主未来的老丈人,都对他非常非常的不满。 他们城主的脸那么好看,怎么忍心下手? 定然是因为这男人嫉妒城主! 叶孤城也很烦啊。 玉罗刹与他的脸大概是彻底杠上了。 但对方对着他的脸打,他不能就这么让他打啊。 所以叶孤城也下了一个决定。 他也要打玉罗刹的脸。 虽然武功高强,但两人可以说是非常像小学生打架了。 这才是真正的打脸啊。 且说陆小凤。 他并不知道叶孤城与玉罗刹正在进行对决。 玉罗刹就算是再有钱,都没有陆小凤运气好的。 他之前不是说也要去白云城,而且还比玉罗刹迟出发了几天? 要是按照正常情况,他最快也要到几天后才能到白云城。 这还是在他和玉罗刹一样在路上不计成本的情况下。 但是陆小凤运气好啊。 他虽然有时有钱有时没有钱,但是他却有全天下最宝贵的财富。 朋友。 他最近手上没有钱,但是他的朋友绝大部分都是不缺钱的。 所以他们一路将陆小凤送到了港口。 这时,他和玉罗刹在陆地上花的时间差不多。 但是在港口,他却遇见了自己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好朋友。 他与自己这个好朋友,还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说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朋友都不为过。 这人便是有老板止称的朱停。 朱停是个非常懒,并且非常宅的男人,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别的事,他是绝对不会出门的。 现在竟然跑到了港口,简直就是十年都遇不上一次的奇事。 陆小凤看见他也好奇啊,当时便道:“朱停,你在做什么?” 朱停听见陆小凤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转身。 他不慢条斯理也不行啊,过分的养尊处优,让他的身体如同一个胖胖的圆圆的球。 全身上下唯一没有赘肉的大概就是他的一双手了。 那可以说是一双非常漂亮的,骨节分明的手。 就不应该长在朱停的身上。 与他的身材,与他的人实在是非常不搭。 但如果没有这么一双漂亮的手,灵巧的手,他又怎么实现自己的奇思妙想? 朱停道:“啊,原来是陆小凤。” 他道:“你来这里,是要做什么?” 陆小凤道:“我要去南海。” 朱停道:“南海?” 他想了一下道:“是去找叶孤城?” 陆小凤道:“你知道他回来了?” 朱停道:“我不知道。” 他道:“只是我知道,西门吹雪回来了。” “西门吹雪回来了,你要去南海,除了叶孤城也回来了,难道还有第二个可能?” 陆小凤笑道:“你还是这么聪明?” 他道:“所以,你怎么会在这里?” 朱停道:“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是不想在这里的。” 陆小凤点头道:“我知道,除非是不得已,你绝对不会出自己的小店。” 朱停道:“还是你了解我。” 陆小凤道:“所以,你莫不是有了什么新奇的发明?” 朱停道:“知我者,陆小凤也。” 他道:“你不是说要去南海?” 陆小凤道:“是。” 朱停道:“那要不要试试我的发明。” 陆小凤道:“你莫不是做了船?” 朱停道:“是船,也不是船。” 陆小凤好奇道:“怎么说?” 朱停道:“你可见过,不需要人划就能动的小船?” 陆小凤摇摇头道:“没有见过。” 朱停道:“那你有没有见过,游得比海豚还要快的船?” 陆小凤还是摇摇头道:“没有见过。” 朱停道:“那你就一定要上上我的船了。” 陆小凤道:“你做的船,莫非不需要人划动,而且比海豚还要快?” 朱停笑笑道:“正是。” 他道:“做我的船,到飞仙岛,只要三天。” 陆小凤是真的震惊了。 一般情况下,去飞仙岛最快也要十三天。 这可是少了整整十天啊。 他立刻摩拳擦掌道:“我要坐。” 事实证明,朱停没有骗他。 陆小凤躺在小船的船头,十分惬意。 他在享受海上的阳光。 这船虽然小,但速度却很快,不仅速度很快,开得也很稳,只需要一个人把握前进的方向,避开暗礁便可以了。 但也正因为船的速度太快,需要有一个老练的水手跟着,如果不老练,哪里能适应这么快的速度,肯定一不小心就冲过头了。 今天正是第三天。 刚才水手便告诉他,只要顺利,再过半个时辰就能看见白云城了。 一听见这话,陆小凤就不由自主带出了一个微笑。 不仅仅是因为海上的风,海上的阳光如此合他的心意。 更是因为他要见到自己多年未见的老友。 他还记得当时叶孤城走之前,他们说话,在那场说不定生死的对决后,他们要喝一盅酒。 这酒,陆小凤还给叶孤城留着。 而且,他们不仅仅要喝一盅酒,还要彻夜饮酒,直到天明。 第一盅,是因为叶孤城与他的约定,之后,则是因为他的不告而别。 当时没有人猜到,竟然会这样。 叶孤城突然破碎虚空,而且还没有控制好破碎虚空的力量,竟然就直接到了别的世界。 唯一的问题就是,为什么白云城也会跟着他跑,这点没有人可以解释。 但陆小凤并不是很关心这些秘密的人,他只是单纯为了朋友的回归而高兴。 所以,他们要喝酒。 就算是叶孤城不怎么喝酒也要喝啊。 当浮一大白,值得庆贺。 他这样想着,忽然身下传来一阵晃动。 这晃动之大,竟然将他差点从船上翻到海里。 还好陆小凤反应及时,稳住了。 他立刻跑进船舱道:“怎么了?” 老水手虽然夜挺奇怪的,但还算是镇定,在海上漂了这么多年,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吓到他了。 他道:“不知道。” 因为出去,还是上风平浪静的,海风也十分和煦。 但是这浪很不对啊。 就算是海啸要来了,都没有这种浪。 老水手道:“我再看看。” 但等他们真的抬头再看看时,却目瞪口呆。 卧槽??? 陆小凤惊呆了。 他木然道:“这是什么?” 老水手纵使经验丰富,也没有见过这场景啊。 他道:“海啸,吧?” 为什么要加一个“吧”,是因为他从来没有看过这种海啸。 无论是产生的时间也好,位置也好,甚至是规模也好,他都没有见过。 这玩意儿到底是怎么来的啊?! 谁管这个啊!陆小凤想。 现在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逃命了! 他的一身内力派上了用场,当时就伸手往船面上一拍,一块板子都这么下来了。 他拽着愣神的水手,直接上了船板。 陆小凤要干什么? 冲浪啊! 那块板子被他使用到了极致,先顺着海浪的方向划水,让板子到海浪的位置,然后迎难而上!抱着一个男人确实是影响他的重心,却并非不能冲浪,毕竟他是练过武功的人,而且还练得很好,对自己全身上下熟悉的不得了,加一个男人应该怎么样调整重心也一清二楚。 老水手就呆呆的被陆小凤扛着,一动也不动。 他都要傻了。 不仅仅是因为海浪,还因为陆小凤的动作。 你们江湖人都这么牛逼吗? 然而他马上就会发现,江湖人才没有这么牛逼。 他们只会比你想象得更加牛逼好吗! 陆小凤的直觉在提醒他海浪有问题。 所以,当他攀登到浪花最好处的时候,还做了一个高难度动作。 回头。 他道要看看,这海浪是怎么来的! 但是当他发现事情真相时,深深感到自己受到了伤害。 这海浪竟然是人为的! 先是叶孤城使用天外飞仙,在海水中辟出一条道路,宛若摩西分海。 接下来玉罗刹借力打力,弄出了滔天浪花,唯一的目标就是让叶孤城喝一肚子海水。 但显然,两人都没有如愿以偿,虽然他们因为打斗看上去都变得有些狼狈,但起码衣服还没有湿啊。 身上都挺干爽的。 但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陆小凤就是这池鱼。 陆小凤面露痴呆之色。 怎么说呢,虽然原本知道叶孤城就已经很强了,但那还是在人类的领域啊。 之前见到西门吹雪时,就从他身上的气判断此人更进一大步,已经到了随随便便能够碾死陆小凤的地步,但是模糊的感觉,和能亲眼看见是不一样的,声势的浩大程度也能印象人的判断。 不得不说,叶孤城与玉罗刹的战斗堪称一场魔幻大片。 陆小凤:…… 吓死宝宝了。 海啸终于停下来了,有惊无险,但考虑到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两人又会掀起一波海啸,他将拆下来当做是冲浪板的木板又当成船来使用,一个劲地向前划水。 无论是谁都好,快点让他到白云城啊! 他才不想插手那两个非人的战斗! 但或许是上苍听见了他的请求,当陆小凤划水化了一小段路时,竟然看见一小艘渔船向他行驶过来。 陆小凤几乎要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他立刻在船板上站起来道:“这里有人!” 快来救命啊!划船的人更加凑近了。 当然到面前时,陆小凤发现自己见过这个人。 正是丁独秀的哥哥,丁大丁青竹。 那对使鞭子使得很好的S/M兄妹中的一员。 他用的是刚猛的鞭法,臂力大得不得了,可不就适合划船吗? 丁青竹立刻将陆小凤救到船上,连同在他身上终于稍微冷静一点的老水手。 他道:“陆大侠你受惊了。” 他打趣道:“不是我说,您这次来得还真不是时候。” 陆小凤表情微妙道:“我发现了。” 他道:“你们城主这是在干什么?” 丁大微笑道:“约战呢。” 他道:“还好朗月姑娘看见你了,要不然陆大侠你就真的要漂到白云城了。” 陆小凤更惊讶了。 “看见我了?” 他的语气变得十分古怪。 “不会是你们破碎虚空一圈,都有了别样的遭遇了吧?” 就差说是不是你们破碎虚空都获得超能力了。 不过这时代还没有“超能力”这个词就是了。 丁大道:“不。” 他道:“你上岸就知道了。” 上岸后发现一群人聚集在一起。 陆小凤并不是自我情感过剩的人,所以看见一群人聚在一起,也绝对不会认为这些人是来欢迎自己的。 联系叶孤城的壮举,再加上朗月可以“看见”远方,肯定就是在等战斗结果呢。 他终于知道朗月是为什么能够看见了,并不是因为他的眼睛好,是因为她手上拿着一个怪模怪样的仪器。 陆小凤想,其实有没有仪器都无所谓。 就那海啸的声势,他们看看海面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朗月道:“城主使出了天外飞仙。” 众人:“哦哦。” 朗月:“被躲过去了。” 众人:“哎——” 叹气。 朗月:“城主用了一套组合拳。” 众人:“好!” 朗月:“在男人脸上留下了印子。” 众人:“棒!” 朗月:“城主被踢下去了。” 众人:“哎呀!” 陆小凤:…… 怎么说。 他已经无法描述自己的心情了。 万万没想到到白云城竟然看见了这样一幅画面。 说话,能够和叶孤城打成这样的男人到底是谁啊。 他想着,就对丁大问出来了。 丁大神秘一笑道:“是城主的老丈人。” 陆小凤愣住了。 最近是流行结婚吗? 西门吹雪要成亲叶孤城也要成亲? 纯洁如他并没有想到,两人之间有不和谐的男男关系。 明明丁大已经提示成这样了,只要往那方向一想立刻就能猜到。 可惜陆小凤是一个纯洁的直男。 虽然他很好奇叶孤城要和谁成亲,但是吊着他的毕竟是西门吹雪,所以陆小凤还是准备先询问西门吹雪。 他道:“我听说西门吹雪要成亲,你知不知道?” 丁大道:“知道。” 陆小凤道:“哪家的姑娘?” 丁大微笑。 比蒙达丽莎的微笑还要神秘。 陆小凤道:“小哥你知道?” 丁大道:“这你要问城主才行。” 陆小凤不死心道:“那叶孤城呢?” 丁大道:“这你也要问城主。” 不管他知不知道,都不会和陆小凤说的。 想要知道找城主,白云城上下就这态度。 他们能够知道西门吹雪要和叶孤城成亲的高层口风都很严的。 陆小凤无精打采,如同泡了水的小鸡。 但随后他就振奋了精神。 算了,他问叶孤城还不行吗?他信心满满,叶孤城这么好的人,肯定会告诉他究竟是谁啊! 叶孤城与玉罗刹的战斗已经进入了尾声。 并不是因为他们要分出胜负了,是因为他们要没有力气了。 战斗,是很耗费精神的,特别他们两人都是绝顶高手。 对精神力的消耗更大。 更不要说,虽然两个人打得这么凶,但是他们知道一件事。 那就是再怎么打也不能弄出不可逆转的伤害,更不能死人。 他们现在的关系就是婆婆与媳妇,或者老丈人与女婿。 考虑到西门吹雪,怎么能出事?所以这场战斗,一开始就只有一个结果。 那就是平手! 但是玉罗刹不爽啊。 他儿子要成亲了,而且是和叶孤城这个坏东西,不打到给对方一个教训,怎么能停止呢! 他看着叶孤城终于有点狼狈的样子嘲笑道:“你也不过如此!” 叶孤城:…… 他的表情很复杂。 不要说的好像你占据了上风好吗? 明明你看上去也很狼狈啊! 但叶孤城是个聪明人,所以他知道,这时候反驳玉罗刹是不对的。 这只会让他将这场战斗无限度延期下去而已。 明明已经能够结束了。 叶孤城举剑道:“结束吧。” 玉罗刹也有了结束之意,但是你让他嘴上不占便宜是不可能的。 所以玉罗刹道:“怎么,你没力气了?” 但不管他嘴上怎么说,总归也是举起了剑。 最后一招,要足够绚烂才行。 叶孤城理所当然用天外飞仙,而玉罗刹那边也是他自创的剑法。 可以将他所修炼的自在道发挥到极致。 九九八十一剑,都汇聚在一剑之中。 结束吧。 两剑同时挥下。 眼前,只能看见耀眼的白光。 叶孤城先去白云城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没办法,他现在的样子实在是有点不雅,并不适合见朋友。 陆小凤在会客室等他。 虽然没有看见叶孤城与玉罗刹的招式,但他却看见了耀眼的白光,以及被劈成两半的岛屿。 你能想象吗?不大的一个岛屿,竟然被分成了两半。 就算是陆小凤也不得不感叹,顶级的武者,竟然能够做到这地步啊! 可惜的是,老丈人玉罗刹并不愿意在白云城多停留,换了身衣服就走了。 和陆小凤完美错过。 陆小凤想,错过就错过吧,他现在只想叶孤城告诉西门吹雪即将成亲的对象到底是谁。 对决的男子可以先放到一边。 他点头道:“陆小凤,好久不见。” 陆小凤也点头道:“是。” 叶孤城道:“之前太过繁忙,直接从中原回来处理事务,竟然没有见你。” 他微笑道:“我还记得,我们有一盅要喝。” 如果是其他时候,陆小凤肯定很愿意和叶孤城喝酒,但是他现在心里跟猫抓似的,除了西门吹雪的成亲对象是谁,其他什么都不想知道。 所以他打断了叶孤城的话道:“这些先不说,我只想知道一件事。”他道:“西门吹雪要和哪家的姑娘成亲?” 眼中闪烁着光芒。 叶孤城:…… 他道:“你去问西门吹雪吧。” “我不告诉你。” 陆小凤:! 可以说是非常绝望了。 作者有话要说:  陆小凤:你们都玩我! [小广告] 本文12月中下旬完结,推一波完结后的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2 12:11:52 每天都在吃土QAQ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2 12:44:51 原收天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2 13:11:57 钺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2 13:23:40 夕颜若殇已成恨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2 13:25:48 风铃呢喃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2 13:35:46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2 14:36:18 瓶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2 23:08:47 一叶孤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3 12:12:07 雏笙橘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3 17:19:47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陆小凤虽然是个很有好奇心的人,但一般情况下, 他并不会多纠缠。 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都有自己不想说的事情, 如果对方没有说的意图,何必强迫? 他还算是善解人意。 但是今天,陆小凤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是没法善解人意起来。 因为他实在是太想知道答案了。 陆小凤皱巴着一张脸道:“为什么不能告诉我?” 他可怜兮兮的, 眼神都有点绝望了。 陆小凤道;“莫非我认识那姑娘。” 叶.姑娘.孤城:…… 他十分冷艳高贵地回答了一句:“大概。” 什么叫做大概? 陆小凤发现,自己实在没有办法跟上叶孤城的脑回路。 认识就是认识, 不认识就是不认识, 哪有什么大概不大概的? 但是他一看叶孤城的表情, 又觉得自己是彻底没戏了。 无论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都是不容易动摇的人,他们不愿意告诉自己,就是不愿意告诉自己。 虽然, 他并不知道原因。 陆小凤:我做错了什么吗? 叶孤城:你说错话了。 姑娘姑娘的,无论是他还是西门吹雪都不可能告诉他啊! 谁叫他一直纠结于性别呢? 叶孤城:这我就没办法了。 陆小凤终于放弃了, 他决定不在西门吹雪的成亲对象上多做纠缠。 反正这里还有一个。 陆小凤道:“那要与你成亲的, 是哪家的姑娘。” 姑娘? 叶孤城的眉头不留痕迹地一皱。 又来? 姑娘这个词, 实在是有点戳动他的神经。 没有办法,西门吹雪无论如何都不能用姑娘这个词来形容啊。 他绝对是没有成为女装大佬的潜质的。 当然, 如果性转的话应该是冰清玉洁的仙子类型吧? 叶孤城一时间竟然有点想入非非。 啧啧啧,有点想看西门吹雪性转的样子了。 一定很美。 陆小凤道:“叶孤城?” 他是不是在发愣? 因为陆小凤叫了自己一声,叶孤城终于回神了,但是他对陆小凤的态度可不怎么样。 叶孤城道:“这也不能告诉你。” 陆小凤发出一声哀嚎, 直接趴在了桌子上。 他道:“你们一个两个怎么都这样!” 几乎要崩溃了。 “是说好的吗?” 叶孤城只是瞥他一眼。 他道:“你好奇心这么重干嘛?” “反正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陆小凤道:“我要等不及了!” 叶孤城残酷道:“随意。” 陆小凤:…… 没有办法对话了。 他只能从别的地方旁敲侧击,顺便挽回一下他同叶孤城的友谊。 他觉得再这样下去,两人之间友谊的小船要翻船了。 陆小凤道:“你和西门吹雪是在哪里遇见的姑娘?成亲是不是说好了一起成亲的?要不然时间怎么会间隔得如此之近。” 他有理由相信,两人是说好的。 叶孤城对含有“姑娘”这个词的的问题充耳不闻,倒是回答了第二个问题。 他道:“我们成亲是说好的。” 陆小凤感叹道:“你们的关系真是好过头了。” 叶孤城想:可不是吗? 要是关系不好他们就不会在一起了。 陆小凤打趣道:“虽然全天下人都知道你们关系好,但是成亲之后,可要多在乎在乎妻子。” 叶孤城道:“为何?”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这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能够大度到自己的丈夫在乎另一个男人更胜过在乎自己。” 他自己有许多红颜知己,也有许多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朋友比他的红颜知己要重要得多,正是因为这缘故,不少女人都对他有意见。 一面爱着陆小凤,一面又恨得牙痒痒。 但是在陆小凤看来,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身上必定会出现这样的事,因为明摆着,他们对于知己的重视高于一切。 绝对不是半路杀出来的女人可以相提并论的。 也正是因为这缘故,他才会奇怪啊。 想到这里,陆小凤竟然觉得有点荒谬。 这世上真的有人愿意嫁给他们吗? 岚风&朗月:怎么没有! 愿意嫁给城主的人可以绕着白云城排一圈好吗? 她们对陆小凤这样肤浅的男人没有兴趣,喜欢的就是城主这样冷艳高贵的。 然而,面对陆小凤颇有经验的好心劝告,叶孤城却道:“不会。” 陆小凤道:“不会什么?” 叶孤城道:“不会嫉妒。” 陆小凤苦口婆心道:“你说出这话,证明你不懂女人。” 如果懂女人的话,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他忽然有点同情叶孤城未来的妻子了。 叶孤城只是露出了一个带着点嘲讽表情地笑,好像在说陆小凤少见多怪。 他能不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他未过门的妻子和西门吹雪是同一个人啊! 算了,反正过一段时间陆小凤就会知道了。 叶孤城想。 白云城宅邸,可要加紧装扮了。 这时候的叶孤城毫不怀疑,他和西门吹雪成婚定然是在白云城的。 因为在他的想法中,自己绝对是丈夫啊! 可以说是非常自信了。 玉罗刹很气愤地回到了万梅山庄。 不得不说西门吹雪的效率实在是太高了,说做什么就做什么。 当玉罗刹离开万梅山庄的时候,这里还没有动工开始装修,但是等到他回来的时候,该弄的都已经弄得差不多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 西门吹雪从小就不知道缺钱是什么滋味,以他的性格,成亲定然不会大办,但是婚房什么的,一定要是最好。 所以,无论是房屋设计也好,采买也好,都是最高级的。 唯一让西门吹雪有点头疼的就是喜服。 他找的绣娘是江南最好的绣娘,做婚服尤其是一把手。 但问题在于,人家只会做新娘子的婚服,男人的,还是两件,还要与一般的男子婚服不太一样,这就让她有点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 主要是摸不准西门吹雪的要求。 当玉罗刹到的时候,正好听见有婢女在同于伯说话,就在讲这件事。 玉罗刹痛心疾首。 哎,几天不见,竟然已经到这地步了。 也是非常难过了。 不过,有件事他稍微有些在意。 玉罗刹想,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之前到白云城的时候,白云城的人也在准备婚房对吧? 难道他们是没有说好在哪里结婚吗? 虽然玉罗刹心里觉得,既然是结婚那肯定是在他们阿雪的地方啊,毕竟他们家阿雪才是丈夫才是娶人的那一个啊!但是在与叶孤城交手后的现在,虽然他心里还是不太舒服,却认可叶孤城作为强者的实力,这让他生不出太多diss对方的心思。 玉罗刹难得好心地想到,还是告诉阿雪这件事吧。 总不能他们都弄到了婚礼布置场景,却发现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结婚吧? 西门吹雪的每一天依旧过得没有什么差别。 如果让旁人来看,甚至会觉得他的生活十分无聊。 没有办法,谁叫西门吹雪是个宅男,他每天的生活有规律得不得了,练剑的时间是雷打不动的,睡觉也好,洗澡也好,吃饭也好,甚至能够精准到秒。 这已经不是一般生物钟能做到的精准度了,怕是他的脑子里就有一个钟摆吧? 当玉罗刹找到西门吹雪的时候,他正在吃饭。 玉罗刹大刀阔斧地在西门吹雪对面一坐道:“阿雪,爹得问你一件事。” 西门吹雪:嚼嚼嚼嚼嚼。 他的眼中根本就没有玉罗刹这个人。 玉罗刹早就习惯了来自于西门吹雪的家庭冷暴力,即使对方当作没有看见自己,他也不会放弃同西门吹雪说话。 玉罗刹道:“阿雪,你和叶孤城可是定了何日成亲?” 听见叶孤□□字,西门吹雪终于有点反应。 他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去,顺便放下自己已经什么东西都没有的碗,对玉罗刹慢条斯理道:“未曾。” 所谓食不言寝不语,只有吃完饭才能说话。 他还是很在乎礼的。 玉罗刹的心忽然一凉。 这两人不会是什么都没有商量就张罗着要成亲了吧? 玉罗刹接着问道:“那你们有没有说,在哪里成亲?” 西门吹雪道:“未曾。” 玉罗刹道:“那八字可是合过了?” 西门吹雪道:“不需要。” 反正就算是八字不合两人都是相生相克的命他们都不会放弃成亲的。 这回无语的变成玉罗刹了。 可以说,他很少在西门吹雪面前发现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果然不能让小年轻自己张罗成亲啊!玉罗刹想。 虽然他自己也没有正妻,又喜欢搞事情,但他毕竟活了很长时间而且还经历过这种事情,比起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的两人还是很有经验的。 他终于意识到,如果让叶孤城西门吹雪这样自顾自地搞下去是要出事情的。 玉罗刹苦口婆心道:“阿雪你还是传信于叶孤城同他商量商量这事吧。” 要是两人再不商量,恐怕就要闹出乌龙了。 隔了几天,叶孤城接到了西门吹雪的信。 他还挺稀奇的,因为叶孤城以为,两人之间的通信应该是从他准备去万梅山庄将西门吹雪带回白云城开始的。 他从来都不怀疑,他们的婚礼是在白云城进行,婚后,可能西门吹雪跟他住在一起吧!他为了西门吹雪可是再度点亮了新的科技树,明明南海的气温很高根本就不适合梅花生存,他也不知道从哪里弄出来了长得挺像的优良梅花枝,将她们养活了。 如果在未来的话,叶孤城就算不练武功当科学家助理也是足够了。 想到梅花,就想到了西门吹雪。 明明还没有展开信件,他的脸上却已经挂上了一个有些轻松的微笑。 信中有什么内容? 叶孤城在脑补。 难不成是阿雪想他了,在信中同他互诉愁肠? 很有可能啊!在叶孤城看来,于结婚一事上,西门吹雪可以说是非常直球系了,他之前就经常说出一些明明很正经但是让叶孤城震惊又感动的话,有的时候两人传信,虽然都是些小事情,但叶孤城总是能从西门吹雪冷峻的字体中,自动找到华点,探询对方内心深处可爱的一面。 陆小凤:…… 呵呵。 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西门吹雪如果可爱的话,你让他的剑下亡魂如何自居啊! 不过这一次,西门吹雪的信件真是让叶孤城变了脸色。 其实信件很短,就提了几个问题,比如说时结婚时间结婚地点什么的,却让看见的叶孤城十分茫然。 对哦! 他想。 虽然他们都已经开始忙着布置婚房了,但是成亲的日期却一直没有定下来啊!还有要邀请什么人也没有说过。 事实上,他们根本就没有就成亲一事好好谈论过,只是凭借着一腔热血开始布置而已。 事实证明,一时冲动要不得啊。 而且,一场盛大的婚礼可比他们想象得要累人多了。 他们干脆就将见面的地方安排在了京城 因为京城距离万梅山庄的距离与同白云城之间的距离都是相当的。 找一个对两人来说都挺近的地方,对他们来说正好。 两人包了一个雅间,房间里只有西门吹雪以及叶孤城,外面是笑咪咪的一块砖以及冷笑的玉罗刹。 京城是一块砖的驻扎地,这里他就是一个地头蛇,由他跟着叶孤城比岚风朗月跟着还要有用一点。 至于玉罗刹,那就是死皮赖脸一定要跟着西门吹雪来的。 他现在对自己的儿子的婚姻充满了忧虑。 在发现西门吹雪的尝试竟然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少之后。 玉罗刹简直痛心疾首。 阿雪,你以为成亲是那么容易成的吗? 西门吹雪:…… 但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雅间内竟然意外地冷场了。 因为第一个问题。 成亲是在万梅山庄成亲还是在白云城成亲? 两人微妙地发现,他们竟然都准备在自己的地盘上成亲。 这就有点尴尬了。 [要不,干脆举办两次婚礼的得了?] 西门吹雪忽然接受到了叶孤城的心理电波。 他现在一定已经纠结到无极限了,要不然也不会如此轻而易举地给西门吹雪听见心音。 但是西门吹雪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啊! 他开口道:“好。” 叶孤城:??? 刚才发生了什么? 并不知道自己的心音漏到西门吹雪那边去了。 西门吹雪才对上叶孤城有点茫然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说实话,他觉得这样的叶孤城很可爱。 西门吹雪道:“我说,我们可以成两次亲。” 叶孤城:…… 重婚罪??? 不不不,不对。 他忽然发现自己想岔了。 立刻在脑内剧场摇摇头,对西门吹雪道:“你说,我们在万梅山庄办一次婚礼,然后再在白云城办一次婚礼?” 西门吹雪点点头。 就是这个意思。 叶孤城道:“好。” 这简直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至于到底是在哪里先哪里后? 叶孤城想:抓阄好了。 两个同样不太说话的人凑在一起谈问题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灾难。 因为他们很容易陷入谁都不说话的窘境,从而陷入玩“比谁先说话”的尴尬局面。 但好在叶孤城西门吹雪之间还有一个心音辅助,这让他们两的谈话还算顺畅。 对了,说到心音。 叶孤城将一直守在怀中的卷轴拿了出来,谈着谈着,不知怎么的他们就谈到正事上了。 西门吹雪看那金灿灿卷轴道:“可知道这是什么了?” 叶孤城道:“是。” 他说出了三个字道:“封神榜。” 封神榜,就是在他完成在秦国的封神之路后出现的金灿灿的卷轴。 西门吹雪道:“可是姜子牙的封神榜?” 叶孤城道:“现在还不知道。” 他甚至都没有办法打开封神榜。 说来也蹊跷,明明叶孤城是从秦代过来的,甚至还懂得籀文,但是封神榜三个字偏偏就是看不懂,天知道是用什么文字写的。 还是等到他找到了一个研究古文字的大师对方才告诉他,上面的三个字写作“封神榜”。 西门吹雪道:“你之前可是说,这封神榜是从你手心里出来的?” 叶孤城道:“是的。” 西门吹雪道:“最近可有什么反应?” 叶孤城摇摇头。 但是他冥冥中有种预感,陆小凤传奇世界的改变,定然与这从他手心里冒出来的小东西有关联。 现在的陆小凤世界可不是单纯的陆小凤传奇世界了,他之前通过情报推断了一下,这里还有楚留香传奇、绝代双骄、笑傲江湖,以及小李飞刀种种世界。 这还只是他发现的,可以说是非常糟心了。 算了算了,现在想这么事做什么。 叶孤城叹了一口气。 他还是和西门先成婚吧,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 尚且记得当年西门求婚的画面,一想,他就要按捺不住自己身旁粉红色的泡泡了! 叶孤城道:“封神榜的事情目前灭有什么进展,还是先将成亲的事情处理好罢了。” 叶孤城道:“现在虽然决定了成亲日子,还定了地点,但是请的朋友却还还没有定下来。” “你可有哪些想要请的朋友。” 西门吹雪露出了一个谜之微笑道:“陆小凤。” 他的笑容中带着说不出的戏谑。 叶孤城能看出来,西门吹雪怕事好好玩了一下陆小凤。 要不然对方到白云城的时候也不会是可怜兮兮的陆小鸡。 他觉得有些好笑,便道:“你对陆小凤说了些什么?” 西门吹雪慢条斯理道:“我?” “我只是逗了他一下。” 叶孤城道:“怎么?” 西门吹雪道:“不过就是他很想知道与我成亲的女子是谁,我没有告诉他罢了。” 他道:“我又不是与女子成亲。” 叶孤城想:那和他拒绝回答的理由一样啊!只不过他有理由相信,陆小凤被西门吹雪欺负得很惨。 小皇帝忽然接到了来自白云城的急件。 是肥肥的鸽子送过来的。 白云城的鸽子都很肥硕,如果给人看见了,十有□□会以为是芦花鸡在天上飞,但是他却很喜欢肥鸽子毛茸茸的触感,每一次都给他们准备不少食物。 当从肥鸽子脚上的小竹筒中倒出纸条时,小皇帝还挺好奇是发生了什么事。 最近好像没有什么值得让叶孤城用加急信件送给他的事啊!然而,当他真的把小纸条展开时却很是惊讶了一番。 这上面竟然不是情报,而是请柬! 是成亲的喜报。 也只有叶孤城会把这东西送给小皇帝了。 在他看来,虽然自己同小皇帝说不上是朋友,却是多年共事的关系,如果自己结婚了,不邀请对方似乎不太合理。 至于小皇帝能不能从紫禁城中爬出来这就是他的事了。 然而,迷力十足的小皇帝看见纸条正面的时候脸都黑了。 这时候,他尚且不知道叶孤城的成亲对象是谁。 正如同娱乐圈某两位知名人士公布恋情时有多人脱粉一样,小皇帝身为叶孤城忠实的深藏不漏的粉丝,心情也是非常复杂。 当然,他是绝对不可能脱粉的,但是心中也飘过了这样一行字。 到底是谁勾引了我爱豆! 没错,在他看来,这世界上是没有人能够配得上叶孤城的,所以成亲什么的,更是不可能的事。 然而,这不可能的事还是发生了。 小皇帝的心在滴血,即便如此,他还是坚强地翻过了纸条。 背后写着成亲对象的名字。 没办法,他们还爱豆如此信任自己,结婚了还给自己发请帖,不看简直就是对叶城主的亵渎!虽然他的心已经碎成一瓣一瓣的,但还是要坚持看下去。 但是等真的看见那名字了,小皇帝却发现,自己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西门吹雪? 他以为自己眼睛出了问题。 但是等眨巴眨巴眼睛再看。 还是西门吹雪! 小皇帝:…… 心情可以说是相当复杂了。 顺便,他也没有忽视下面的一小行字。 [不要告诉陆小凤] 陆小凤:??? 我招惹谁了? 西门吹雪同叶孤城的朋友并不是很多。 抓阄之后两人决定了结婚的地点的先后顺序,先是在万梅山庄,然后是在白云城。 虽然朋友不是很多,也没有诏告江湖,但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亲人都是很多的,这亲人,特指万梅山庄的仆人,以及白云城的下属。 反正白云城除非是轮班留守的人都来了。 九月十五,吉日,宜嫁娶。 万梅山庄平日里很大很冷清,又加上现在天还有些凉意,在塞北,这份凉意更是被放大了无数倍。 倘若在平时,你看万梅山庄,甚至感觉不到人存活的气息。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但是今日,却很不一样。 万梅山庄中挤满了人,有的来自南海,有的来自江南,五湖四海同西门吹雪叶孤城有朋友或者亲属关系的人都集中于此,好不热闹。 陆小凤看见了不少熟人,比如说花满楼小皇帝之类的,后者的出现让他吓一跳。 没有听说小皇帝和西门吹雪关系好啊,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脑洞大开,莫非是西门吹雪即将过门的妻子同皇室有联系? 但不是说那女子他也认识的吗,他什么时候认识皇室的女子了。 陆小凤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而且不知道怎么的,他总觉得这些人看他的表情有点怪。 但又说不出来,为什么奇怪。 众人:哦哦哦,这就是西门庄主/叶城主特地嘱咐不要透露成亲对象的陆小凤陆大侠。 没错,在这里的所有人都知道要成亲的新婚夫夫是哪两个,除了陆小凤。 有这样的朋友可以说是很悲剧了。 万梅山庄的房檐上挂了红色的绸缎,如果不是陆小凤亲眼看见,这辈子都不知道万梅山庄能够挂上这颜色。 然后他就看见今天的新郎官。 西门吹雪身穿红衣,这颜色似乎融化了他眉眼间的冰冷,只余下一层淡淡的冷意。 但是缺少了如同冰块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他的容貌就越发让人觉得惊艳起来。 陆小凤都吃了一惊道:“红色很衬你。” 他说的是真的,看着穿红衣的西门吹雪,真有种眉眼如画的感觉。 西门吹雪点点头。 陆小凤是西门吹雪少有的朋友,而且以西门吹雪的脾气万万不可能作为新郎招呼宾客,所以他便同西门吹雪聊起天来。 陆小凤道:“不知怎么的,来的人看我眼神好像都怪怪的。” 西门吹雪道:“错觉。” 陆小凤狐疑地看他一样道:“是吗?” 西门吹雪目不斜视。 算了。 陆小凤又感叹道:“你与叶孤城的关系是真的好啊。” “明明是你成亲,白云城竟然来了这么多宾客。” 他甚至以为整个白云城都搬过来给西门吹雪撑场子了。 花满楼当时正好在陆小凤的身边,听见陆小凤的话,竟然不由自主笑出声来。 陆小凤看花满楼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为什么这么笑? 他知道对方是在笑自己,但是他说得话有什么问题吗? 陆小凤道:“你在笑什么?” 花满楼道:“我只是在笑,陆小凤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陆小凤道:“怎么说?” 花满楼道:“陆小凤啊陆小凤,这么多的提示给你了,你就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陆小凤:??? 西门吹雪也忍不住开口了,他道:“陆小凤,你不看看身后?” 陆小凤心头忽然涌上一阵莫名的预感。 就好像他回头之后世界都会变得与众不同。 所以他会回头吗? 当然。 他先看见了一袭红衣。 正红的红,再准确一点,是嫁衣的红色。 陆小凤从下往上看,先看见了金线勾勒出来的纹路。 以他对女子嫁衣浅薄的理解,只能想象到凤冠霞帔四个大字,但就算是嫁衣再精致,他也无法用这形容词来形容眼前的衣服。 陆小凤了然地笑了,他道:“我真是天下第一号的大傻瓜。” 这分明是男人的衣服。 身穿红衣的男人道:“陆小凤聪明绝顶,何必真么说自己。” 声音也很熟悉。 陆小凤终于抬头了,他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叶孤城的脸,但是他的嘴角却带着揶揄的笑容。 陆小凤苦着脸道:“我这叫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也同意了花满楼的话。 没有办法啊。 他如果能回到过去,甚至想扇自己一巴掌。 什么女子啊,明明西门吹雪的成亲对象是谁一目了然,他却因为纠结于女子这个性别而忽略了许多本该发现的事情。 简直就是愚蠢透了。 这世界上还有哪个女子能够配得上西门吹雪,有哪个女子能够配得上叶孤城? 当然只有两个人凑合在一起过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他竟然没有想明白。 陆小凤笑道:“既然是你们俩成亲,我准备的礼钱就不够了。” 他道:“两方都是我的好朋友,礼钱也要出双倍才行啊。” 叶孤城并没有拒绝,相反他慢条斯理道:“理应如此。” 说着,叶孤城走到了西门吹雪身边。 两人深深地凝视着对方。 西门吹雪道:“你今天很好看。” 叶孤城微笑道:“你也是。” 陆小凤:被喂了一嘴狗粮。 两人之间飘着粉红色的泡泡,根本就不是其他人能够插入的。 陆小凤想,多奇怪啊。 他喜欢女子,所以并不是很能理解那些男子喜欢男子,女子喜欢女子的特殊情况,甚至之前见到喜欢男人有喜欢女人的粉燕子,看他用□□的,色迷迷的眼神打量自己,竟然会产生想要吐的冲动。 但是看见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站在一起却完全不一样了。 他只觉得,这两人十分相配,已经相配到了任何人都不能插足的境界。 一对璧人。 不,不能这么说。 他绞尽脑汁想要形容两人之间的气氛,却怎么都形容不出来,陆小凤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词汇很少,语言贫乏,明明他在大多数人眼中是那么的能说会道。 他们眼中只有彼此。 陆小凤灵光一闪,他忽然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他们在对方的眼中,就是整个世界。 一个世界的重量尚且不及你一人。 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情感。 陆小凤想,自己怎么这么蠢,怎么会没有想到。 明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西门吹雪叶孤城两人更加不可插入的,单个生命了。 灵魂相牵绊,永世不分离。 玉罗刹一身正装,坐在高堂上。 西门吹雪站在玉罗刹的西南侧。 而叶孤城则站在西门吹雪的对面。 赞礼唱:“拜兴——” 两人拜兴。 赞礼唱:“拜兴——” 再拜兴。 “平身——” 西门吹雪向叶孤城作揖后就坐,而叶孤城则给西门吹雪斟酒。 两人互相斟酒,又再同食。 礼成。 玉罗刹看见下首的两青年,不知为何竟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他的阿雪,已经成了真正的大人了。 成了破碎虚空,踏上封神路,甚至还成亲的大人了。 其实他并没有表现出的那么反对这亲事,因为这世界上没有人比玉罗刹更加清楚,封神路是怎样一条孤独的道路。 这世界上没有人是能一直享受孤独的,当人开始彻底的抛弃俗世,就证明他已经分离了身体中属于人的一部分。 玉罗刹虽然是玉罗刹,但他是阿雪的爹爹,所以他希望,阿雪可以快乐。 不仅仅是剑术大成的快乐,而且还是保留着人性的快乐。 与叶孤城在一起时,他还像个人。 玉罗刹想:罢罢罢,在一起就在一起吧。 拥有彼此,两人绝对不会孤单。 但是…… 他想,如果叶孤城那个混小子敢欺骗他们家冰清玉洁的阿雪,他一定会把人给活剐了!他说到做到!可以说是非常像嫁女儿的老父亲了。 天色已深,但院中却还灯火通明,虽然两位新郎都是安静的性子,但是宾客可闹腾,在礼成之后就以自己方式向两人送上最真挚的祝福。 他们是真的希望,这对不被世俗相容的伴侣可以相互扶持,共登大道。 陆小凤道:“你们二人一起走,想来就算是登仙路,也不会孤独。” 叶孤城道:“借你吉言。” 说着,面不改色喝下陆小凤给他满上的酒。 可以说是非常霸气了。 叶孤城虽然平时不喝酒,却不代表着他不会喝酒,相反,他可以说得上是海量。 陆小凤道:“好!” 他放下杯子,刚想说“**一刻值千金,我也不灌你了,先入洞房吧”,但忽然想到眼前这两究竟是什么人,竟然怎么也说不出这种话来。 果然,因为这两个人朋友太正经了,所以无论怎么样都说不出这种带有暗示的话来。 即使这是对每一个即将洞房的新郎会说的话。 陆小凤卡死在原地。 还好无论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都挺体贴人的,知道陆小凤不知道说什么就提前开腔。 叶孤城道:“我们准备进去了。” 陆小凤当时就“好好好”。 点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走了。 他们走的时候,会场好像被按下了休止符,没有人说话。 短暂的沉默。 随后就炸开了锅。 缺少了两位新郎的震慑,宾客好像有说不出的话。 没办法,这可是两大剑客的世纪婚礼啊!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静静地坐在新房中。 两人并排并坐在一起,就是不说话。 叶孤城的心脏疯狂跳水,面上看着没有事,耳边却能听见自己心跳“砰砰砰砰砰”。 好紧张啊,现在要说什么。 睡吗睡吗睡吗? 谁睡谁啊! 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突然,西门吹雪动了。 叶孤城:惊! 西门吹雪从自己的袖子中掏出了一个剑穗。 和普通的剑穗不一样,这剑穗似乎是黑色的丝线编成,但并不知因为什么缘故,底下编成了麻花辫的模样。 等等,这是丝线吗? 不,不是的。 是头发。 是西门吹雪的头发。 还有叶孤城的头发。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在成亲之前,西门吹雪问叶孤城要了一缕头发。 叶孤城一句话都没有问,当时就以飞虹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 西门吹雪很少对他提要求。 但只要是西门吹雪说的,叶孤城绝对不会犹豫,如果西门吹雪说要天上的月亮,他回摘下天上的月亮,如果说他要自己的命,他也会交出自己的命。 如果叶孤城对西门吹雪提要求也亦然。 他们之间,已经没有彼此之分。 现在,那头发与西门吹雪的头发混在一起,被编成了两剑穗。 一个,已经悬挂在西门吹雪的剑上。 而另一个,现在在西门吹雪的手中。 他郑重其事对叶孤城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两人靠在一起,头发相纠缠,似乎就代表着他们未来永恒交织在一起的命运线。 叶孤城的手指曲了曲,勾上了西门吹雪的小手指。 约定好了。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作者有话要说:  之后省略n字洞房花烛夜 这段内容我们番外本见XD [小广告] 本文12月中下旬完结,推一波完结后的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4 13:09:24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4 22:22:04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对玉罗刹来说,这两天的经历可以说是让他永生难忘了。 第一天, 他终于嫁出了自己的儿子。 从今天开始, 他的儿子就不是他的儿子了, 而是别人家的了。 这个事实足以让玉罗刹心痛到留下一泡鳄鱼泪。 但那是私事啊。 第二天,当他端端正正地坐在上首,等待叶孤城给他敬茶的时候却突然接到了情报。 不仅是私事不顺,公事上也出问题了。 西方魔教传来急报, 他们的大本营,给人偷了! 玉罗刹面色一阵扭曲。 摸进了他的大本营? 开什么玩笑, 那可是他亲自布下的天罗地网, 除非是踏入破碎虚空境界之人, 没有人能够安全地摸进他的大本营再摸出来。 早就死在阵法里了好吗? 所以说,他一开始就没有考虑那些忽然融入的世界中奇奇怪怪的人,什么盗帅楚留香也好, 或者是本世界的人也好,一是他们根本就没有胆子摸到他这里, 二就是他们也没有这本事。 所以说, 范围已经能缩小到最小了。 毕竟, 同为破碎虚空之上的人,在他们还没有摸清这世界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究竟产生了怎样改变的前提下,让他们动手,这不太可能。 互相忌惮,互相警惕, 从而维持了一个微妙的平衡。 只有一人例外。 只有一人,在世界融合时,因为住的地方同玉罗刹的地盘相接壤,两人之间已经隔空有了一番冲突。 更不要说那人胆大包天,竟然敢把罂粟弄到他的地盘上。 石观音。 这女人,真的是,胆子太大了。 因为提防着对方真的从自己的地盘上弄走了什么东西,玉罗刹连叶孤城的茶水也不喝了,当时就走。 只让于伯带了一句:“敬茶就留到下一次吧。” 于伯当面好好应了,但是等玉罗刹走了之后却叹了一口气。 老主人真的是越来越像小孩子了。 他不得不这么想。 明明就算他在这等一个上午,白云城主都不会给他敬茶的。 没有办法,就算是叶孤城的脾气比较好,西门吹雪却不那样啊。 他一向把玉罗刹当做是空气的。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当睁开眼睛时,叶孤城觉得天地都为之一变。 哦对,他已经从一个钻石王老五,黄金单身汉,变成了一个已婚人士。 然后已婚人士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叶孤城想。 好像也没怎么样啊。 原本他和西门吹雪住在不同的房间里,现在他们住一起去了。 所以说啊,根本就没有区别。 叶孤城琢磨着,等到过段时间他们还要在白云城再办一次婚礼,这次要比现在弄得还要盛大一点,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他白云城的财力。 叶孤城还是很要面子的。 “怎么?” 低沉悦耳的男声从耳边传来,都不用回头,叶孤城就知道究竟是谁说话的。 当然了。 他想。 因为他昨天晚上就是和西门吹雪睡在一起的啊! 换言之,他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做过了。 毕竟拜过天地就是合法夫妻了。 至于说不上惨烈也说不上如鱼得水的过程…… 心情微妙到了极致。 怎么说呢,反正西门吹雪的技术绝对没有好到能让他食味入髓,以后就当受了。 说白了,他觉得充满了理论实践的自己技术一定要比西门吹雪好! 至于为什么要让西门吹雪先上。 没办法,他都对自己撒娇了啊。 想到这里,叶孤城的心里又冒出了粉红色的泡泡。 什么“在万梅山庄成亲就让他先来吧”。 特别是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还一动不动认真地看着他。 叶孤城:不行他这是在撒娇吗,天呐我要被萌到过呼吸了! 然后他就躺平了。 但是,在结束之后…… 叶孤城以稍微有点沉痛的语气道:“下次到白云城的时候,还是让我来吧。” 西门吹雪道:“听你的。” 剑客的生物钟让他们根本就没有接着躺在床上赖床的概念,每天什么时候醒,什么时候起,就如同每天什么时候练剑一样,都是不可能改的。 既然睁开了眼睛,就要起床,无论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都有这习惯。 但是等出去的时候,面对于伯那张笑眯眯的脸,他告诉西门吹雪,老爷已经离开了。 叶孤城道:“玉罗刹,不在?” 他还挺惊讶的,叶孤城之前还以为,按照玉罗刹一向的搞事风格,会让他一大早起来给对方去敬茶什么的。 不用怀疑,玉罗刹干得出这种事。 于伯道:“老爷已经回去了。” 叶孤城心道:这还挺稀奇的。 忽然,他的耳边传来了一阵电子音。 并不是西门吹雪偶尔漏到他耳边的心音,而是机器人才会发出的,纯电子化的声音。 这声音,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见过了。 [新信息加载完毕] [西门吹雪,身份,宿主伴侣,载入] [晋江封神系统共用模式开启] 等等? 叶孤城当时就一愣。 他要是没有记错的话,这系统的名字不是叫做晋江系统?为什么现在晋江系统之后还多了封神两个字? 奇怪。 他只是在心中提问,却没想到,这次竟然有人回答。 这叫做晋江系统的玩意儿,不是从来都没有人回答的吗? [那是因为宿主的等级还没有上升到足以知晓秘密的地步] 虽然还是电子音,但明显很有人情味,让叶孤城以为,自己应该是在和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智能生命体对话。 [我是封神系统的主AI] 叶孤城心道:“所以说,我会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你的缘故?” [并非] [我们只是发出了召唤的邀请]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没有应答是不会到这世界的。 [受到邀请的对象,在现世中都已身亡] 叶孤城:…… 好了,可以了,他一点都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了。 “你们的目的是什么?” [封神] 封神? 这两个字让叶孤城狠狠地震惊了一把。 “怎么封神?” [用封神榜] 是他手上的那明黄色的书卷? [是,也不是] “怎么说?” [你手上的,只是七分之一的封神榜] [只有拥有完整的封神榜,才能封神] “封神,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 [可以将世界恢复原状] [现在,并不是世界在融合,而是世界在崩溃] [只有封神榜真正出世,世界才会再一次趋向于稳定] 但是,无论是谁得到封神榜,世界都会稳定的吧? [不] [陆小凤传奇世界,是第一个开始崩溃的世界,只有本世界的人封神,世界才能稳固] [而这世界中拥有封神榜的,只有你一个] 叶孤城:…… 怎么回事? 他觉得很荒谬。 这是强买强卖成为救世主了吗? 他还有一肚子的问题要问那个据说是主AI的存在,但是对方充满人味的回答却忽然戛然而止,换成了机械音。 [警告:主AI下线] [最终任务:封神计划,开启!] 随后,一切又趋于平静。 销声匿迹。 叶孤城觉得很荒谬。 这莫名其妙的封神系统,到底是什么? 突然找到他说一通话,就是为了送信息吗? 可以说是非常像修仙世界中的随身老爷爷了。 封神系统并不叫封神系统。 准确来说,他应该叫做造神系统才对。 并非来源于盒子外的世界,这系统一开始,便是上古的第一批神明留下的。 至于为什么会有如此洋气的运作方式,可能是因为那时候神已经拥有了远超未来的科技吧? 在遥远的过去,他们就已经“看见”了诸神黄昏,也看见了末法时代。 天地中终将再也没有神的存在。 如果没有神,谁能唤醒沉睡的上古神明?谁来支撑这个尚且存在着信仰的世界? 所以说,这系统一开始被制造出来的目的,只是为了让神明存在于世间。 因为世界还是需要神明的。 如果已经没有活着的神明了,那就制造一个。 以姜子牙的封神榜为依托,封神系统存在。 这就是为什么,虽然破碎虚空上是封神路,却从来没有人现身说法,成为真深的。 因为封神路到成为真正的神明,是需要契机的。 没有封神榜,大道再完整也无济于事。 但是他们不得不承认,人类的潜力是有限的。 上千万人中,也只有一个被选中的人走上了封神之路,剩下的竟然都是与封神系统毫无关联的人。 千万分之一的几率。 剩下的那些人,他们都达到了常人不可达到的境界,然后又因为机缘巧合得到了封神榜。 可以说是运的极至。 不管怎么说,考虑到封神与世界未来间的联系,叶孤城要做的事情就一件。 为了这个世界的和平,努力地封神吧! 叶孤城:??? 西门吹雪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叶孤城的身后。 因为刚才那有关于伴侣的认证,他多多少少也知道了一些事。 比如说,想要让世界延续下去,叶孤城要收集齐封神榜。 就跟收集七龙珠便能召唤出神龙一样。 但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并不是系统说什么他们就会做什么的人,事实上,他们都在怀疑,那从天而降的诡异声音究竟值不值得信任。 西门吹雪道:“怎么?” 叶孤城摇了摇头。 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他想想道:“总之,先去找找看,剩下的封神榜碎片到底在哪里吧。” 因为世界突然融合是真的,他身为七分之一封神榜的主人,也能感觉到,那神秘的金色书简同世界命运相连。 他可是曾经获得了秦国国运的人啊,在得到国运的瞬间,他似乎看见了遥远的未来,嬴政身穿黑色王服站咸阳宫也好,他定下了皇帝的名号也好,秦国存在的未来也好,甚至是世界未来融合成了一个奇怪的球体也好。 所谓的一眼万年就是这样。 但是信息量太大,他所能捕捉到的只有一点点一点点。 如果有人提醒,他便能断断续续地回想起“未来”,但如果没有人提醒,他也什么都不知道。 总而言之,是个非常鸡肋的能力。 但是有一点,他是可以确定的。 叶孤城的直觉在提醒自己,这个世界确实是与封神榜连在一起。 说不定,当他得到了封神版的时候,因为有了秦国国运而往前推进一大截的封神之路,可以看见底 他回头,对西门吹雪道:“要一起去吗?” 西门吹雪点了点头道:“当然。” 他也是时候寻找,自己的封神之路了。 西门吹雪的眼中闪过一丝光芒。 他希望那些融合的世界中,有能够同他约战的强者。 陆小凤传奇的世界中,已经没有什么人,能够让它更上一层楼了。 玉罗刹飞奔回了西方魔教。 等他回去的时候,意料之中看见了伤亡惨重的惨样。 玉罗刹简直要气笑了,他道:“这就是你们说的偷?” 跟打了仗似的。 他们还是输家。 下属跪在地上道:“属下无能。” 那人原本应该是抱着偷的目的来的。 但是来了之后,在玉罗刹的藏宝库中翻箱倒柜找了一阵子,就触动了玉罗刹布置下的天罗地网。 千万不要小看玉罗刹,他不仅仅实力好,本人还是一个阵法大师。 精通包括奇门遁甲在内的一切奇技淫巧。 可以说是非常有才华了。 那前来偷东西的人十有八、九也没有想到玉罗刹如此有本事,所以触动机关时还一惊。 当时便离开了玉罗刹的宝库。 因为她担心玉罗刹有后招。 但之前便说了,能够悄无声息地进入玉罗刹的阵法之中,还全身而退,必定是同他一个等级的强者,差一点点都不行的。 那人忌惮的是玉罗刹留下的未知后手,而不是西方魔教的乌合之众。 没错,在破碎虚空人的眼中,那些普通的高手,就是送菜的杂碎罢了。 阵法被触动,西方魔教的人自然也发现了这个胆大包天的小贼,所以他们当时就合计一下,找了实力最强的几个人,去围攻那个小贼。 不想,倒霉的却是他们。 明明是西方魔教中身手最好的一批,却死的死伤的伤,玉罗刹的面子几乎要丢尽了。 玉罗刹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怒气,白色的烟雾不断扩大,向他汇报的人瑟瑟发抖,因为他甚至看不见四周的景色,眼前只有白茫茫的雾。 他知道,这是教主发怒的表现。 玉罗刹道:“我之前同你说过什么?” 那人哆哆嗦嗦道:“若有人能够不惊动任何人进入教中禁地,即使触动阵法,也按兵不动,等教主回来后定夺。” 显然,无论是发令人还是西方魔教的高手们都忘记了这句话。 他们还以为,这世界上所有人,都能因为人够多而被降服的。 玉罗刹连叹气都叹不出来了。 他甚至都不想关心那些人的伤亡如何,接着问道:“所以,宝库中失踪了什么?” 那人道:“长老去看过,什么都没有少。” 玉罗刹的宝物非常非常多。 每一样都很重要,每一样流到外面去都会掀起轩然大波,所以在西方魔教中,保留着一份秘密清单,上面就记载了玉罗刹的宝藏。 只有他还有他唯一信任的长老才能保存这清单,才能出入宝藏库。 在出事之后,那唯一能被他信任的长老就直接去了宝藏库,清点损失。 但让他惊讶的是,什么都没有少。 以那小偷的行为,明眼人看了都觉得,他定然是想要带走什么,但是现在清点宝库竟然什么都没有少,这就很值得怀疑了。 所以,对方深入西方魔教一趟,是为了什么? 玉罗刹将信将疑。 他道:“我亲自去看看。” 玉罗刹才到藏宝库就打了个喷嚏。 跟过敏似的。 他的鼻子虽然没有传说中的香帅楚留香那么灵敏,却也不遑多让。 虽然不能随时控制闻到什么不能闻到什么,但却能记住,最让自己讨厌的味道。 或者说,最让自己讨厌的,人的味道。 他最近最讨厌的人是石观音,前段时间从大漠出来后就再也没有变化过。 玉罗刹去找石观音,第一是为了抢地盘,第二就是为了砸场子。 为什么要砸场子,自然是因为她竟然敢从自己的地盘上绑男人走,还在他的地盘上贩卖罂、粟花提炼出来的白色粉末。 那时候,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尚且没有回来,玉罗刹就算是本事通天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家隔壁原本一个人都没有的大漠之中忽然多出来了一个很有权势的女人。 而且江湖上除了他之外的人都还认识那个石观音。 玉罗刹虽然费解了很久,却从来都没有怀疑过,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 但他也确实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一边让人把现在江湖上的新情报收集一遍,一边暗戳戳地盯着隔壁的那个女人。 他的预感告诉自己,这个女人是个会搞事情的。 下属虽然奇怪为什么玉罗刹突然又要知道江湖上的事情了,还要他们事无巨细地搜集,但毕竟他们是做下属的,无论教主提出什么古怪的要求都要做到,更不要说,玉罗刹此人喜怒无常,平日里就什么古怪的要求都提过,这次根本不算什么。 所以过了一段时间,厚厚的几沓纸就上了他的案头。 果然事无巨细,江湖上出了什么事他的下属都给回报了。 玉罗刹先将新出来的几股神秘的,可以同西方魔教一拼的大势力看过一遍,其中就有占据了整个大漠的女人。 石观音。 据说现在江湖上的三大母老虎就是邀月、水母阴姬以及石观音,可惜玉罗刹发现,自己一个都不认识。 这就十分尴尬了。 但是出于玉罗刹搞事精的第六感,无论是邀月还是水母阴姬都没让他感觉到危机,只有石观音,光看见名字就让他脑内小雷达直响响。 不行,他要好好盯着那女人。 从玉罗刹发现石观音存在的那天起,他就让人暗戳戳盯着大漠了。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石观音的胆子这么大。 最开始,只是他派了一个长得还不错的小哥哥到大漠办事情而已。 没办法,玉罗刹是个有经济头脑的人,要不然他也不能积累下大量财富,虽然对大漠的石观音很忌惮,但那片大沙漠中同样有其他人。 比如说也是突然出现的龟兹国。 这个国家非常有钱,而且他们的国王还愿意花钱。 想到这里,玉罗刹笑了一下。 人傻,钱多,他非常喜欢同这样的人打交道。 因为龟兹国的存在,西域破例开始同大漠中的国家通商了。 为了捞钱啊。 但是捞钱也是有讲究的,第一条就是要让龟兹的人知道,他们很有实力,让龟兹国的人知道,西域的人不能随意糊弄。 所以,玉罗刹找了一个长相俊俏武功高强而且很会说话的人作为使者。 这样的人才就算是西域之中也很少见了。 但是玉罗刹绝对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人才,送进了大漠,竟然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什么?” 玉罗刹的表情一阵扭曲。 “你再说一遍?” 下属哆哆嗦嗦道:“甲三,失踪了。” 在西方魔教中,玉罗刹的亲信也是有代号的,最上层能力最强的是甲字级。 他派出去的人年纪轻轻就是甲级了,说实话,丢了一个,你说玉罗刹不心疼是不可能的。 重点是,怎么可能会失踪? 就算是遇见了什么事,在出事前也会有信鸽传递情报啊! 玉罗刹道:“在哪里失踪的?” 下属还是哆哆嗦嗦的。 因为他说不出来在哪里失踪的啊! 玉罗刹表情更臭。 “你不会不知道吧?” 下属惭愧道:“属下不知。” 玉罗刹气笑了。 他道:“那你说说,他最后一次传递情报是什么时候吧。” 下属道:“是在龟兹国的时候。” 也就是说,他可能一出龟兹国就失踪了。 玉罗刹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一般情况下,他并没有这么在乎下属的姓名。 但是一是大漠实在是个很敏感的地方,而是他觉得这人失踪太莫名其妙了,怎么会一点情报没有人就不见了? 肯定有问题啊! 起码掳走他的人比这人的实力强太多。 实力比他强的人? 玉罗刹觉得自己太敏感,要不然他怎么总觉得是大漠中的那女人呢? 石观音? 他就真的和这未曾谋面的女人杠上了。 玉罗刹又挑了自己的下属进入大漠。 是最谨慎,最善于侦查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长得有点丑。 然后他传信说,大漠深处有一座城。 或者说,一座府? 他最后传来的一条消息是“石林洞府”。 然后人又失踪了。 石林洞府? 玉罗刹冷笑。 据说这是石观音的老巢? 他倒要看看,石观音的胆子多大,才敢接二连三对他手下的人动手。 所以,在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还没有回来的时候,玉罗刹做了一件挺疯狂的事。 独自深入大漠。 这对任何一个认识石观音的人来说都是胡闹。 特别是,楚留香传奇世界中的人。 他们深深地记着,石观音带来的恐惧。 没有人看过她的真人,但所有人都听过有关石观音的恐怖传言。 比如说,她实在是太喜欢男人,也太喜欢折磨男人。 玉罗刹一亲自出马,世界上就仿佛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他很快就根据探子留下的信息找到了石观音的居所。 更准确的说,他最先看见的是被石观音抓住的男人。 大部分人神情麻木,宛若行尸走肉,只有一点点人,还有神志,但脸上也有深深的疲惫。 甲三就是其中一员。 看见玉罗刹的瞬间,他的世界中突然绽放出了光芒。 因为他知道玉罗刹的厉害,也知道玉罗刹一定能救自己。 “什么味道?” 玉罗刹的表情很不好。 他问到了一股能让普通人神魂颠倒的味道,但是对他来说,这味道只会让他皱眉头。 “是罂、粟。” 明明面前只是一团白色的烟雾,甲三眼中却充满了敬畏。 玉罗刹皱皱眉头道:“你吸食了?” 甲三脸上充满了愧疚。 “是。” 石观音用罂、粟控制她手下的男人。 虽然他自己不吸食。 玉罗刹啧了一声。 他见识过罂、粟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对这种花,他称得上是痛恨。 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 就当是他对石观音的回礼好了。 她杀了一个自己的探子,囚禁了一个自己手下的得力干将,怎么看他都要找方法回报一下这女人啊! 比如说,把她的罂、粟花田烧了。 不用怀疑,玉罗刹是个说到做到的男人。 所以他真的一把火把罂、粟花田烧了一半。 至于为什么是一半,因为在火势彻底蔓延之前,石观音出现了。 石观音从来就没有想到,这世界上竟然有这么胆大包天的人。 烧了她的花田,这已经不是挑战权威了,这是找死。 然而玉罗刹的动作太快,下手又太狠,第一波来救火的石观音的弟子,皆成为了玉罗刹的剑下亡魂,一点怜香惜玉之心都没有。 所以石观音亲自出面了。 她当时便道:“何人如此大胆!” 从一团看不清人影的白雾之中,传来了听不出男女的声音。 “怎么,抢了我的人,却不认识苦主?” 石观音的眼神闪了闪道:“苦主多了去了,我怎么知道是哪个?” 玉罗刹冷笑道:“那我倒要让你知道,你得罪的究竟是哪一个。” 然后两人就有所保留得大打出手了。 至于为什么有所保留,因为无论是玉罗刹还是石观音都知道,这是试探。 是两个世界融合之后,破碎虚空境以上强者的相互试探。 谁都不知道这场对决的结果,只不过在玉罗刹从西域回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两家都井水不犯河水,当然,为了报复玉罗刹将罂、粟传入西域的那一次除外。 在玉罗刹为了报复石观音,再次杀了一波她的弟子祭天之后,两方人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地迎来了和平期。 所以玉罗刹才会气成这样。 他这个人别的不说,对自己的能力还是很有自信的。 他之前以为,自己已经给了石观音足够的教训,既然这样,对方应该就不会上门打扰他。 要不然,他也不会安安心心地离开西方魔教,去参加西门吹雪的婚礼。 他身为一个顶级儿控,怎么能错过儿子的重要日子? 但玉罗刹没有想到的是,前脚他刚刚走,后脚竟然又被人端了老巢。 他十分确定,一定是石观音动手的!
光是藏宝室中留下来的,属于罂、粟花的臭味,他都能确定是石观音。 石观音:谁身上有罂、粟花的味道了? 讲道理,玉罗刹觉得自己能闻到石观音身上的味道,根本就是他的错觉。 高明的武者才不会在自己身上留下味道。 与其说是他真的闻到了味道,不如说这是玉罗刹的直觉。 那他的直觉究竟正不正确? 当然是对的了。 石观音回到了自己的洞府。 她恨得牙痒痒。 满屋子的镜子都阻止不了她的坏心情。 理论上,石观音对自己的热爱可以胜过一切,就算她什么时候心情不好,只要多看看自己的完美的身体,心情就能变好。 但这一次除外。 石观音也是人,所以她从来都不会去招惹水母阴姬,因为她知道,水母阴姬的实力出众,自己如果真的招惹了,只能得到无穷无尽的麻烦。 同理,在那一次同玉罗刹打过之后,她知道玉罗刹也是一个麻烦。 但是这麻烦,偏偏是她最喜欢的那种男人,而且这男人还对自己不假辞色。 不要怀疑石观音有没有看过玉罗刹的脸,考虑到他们都是破碎虚空境的强者,玉罗刹并没有自信到会在对决之中还带着一阵阵白雾的地步。 以白雾遮掩,会让他分心,而玉罗刹并不清楚,石观音这个女人,是不是他分心也能够轻而易举战胜的。 他看未必。 出于谨慎,便散开了雾气。 然后他那张俊美到妖异的脸,就暴露在了石观音的视觉范围中。 石观音当时一看,要命,这是她喜欢的男人啊! 只要是长得好看的男人她统统喜欢。 但是玉罗刹的长相格外合她的胃口。 更不要说对方强悍的实力,这让她更加有征服欲。 但是征服欲背后的事实却是。 她好像打不过玉罗刹。 即使她是楚留香传奇世界的巅峰之一,却依旧打不过玉罗刹。 或者说他们基本上在伯仲之间,但是玉罗刹比她稍微强一点点。 在发现自己的脸都被对方打肿了之后,石观音虽然气到爆炸却选择撤退。 现在再不走还任凭对方留下来打吗? 开玩笑! 正是因为这些可以说得上是惨烈的经历,让她有了想法。 关于封神榜的想法。 把玩着让自己保持容貌的源泉,石观音笑得十分美艳。 她手上只有七分之一的封神榜碎片。 虽然不知道收集齐了会发生什么奇迹,但她却饿知道,七分之一就能让自己长生不老,全部的话,定然有更加强大的力量。 之前,这珍宝一样的物件分散在各个世界之中,即使她有心收集齐,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但是现在她知道,在这个变得乱七八糟的融合世界中,封神榜应该是完整的。 而她,确实想要得到完整的封神榜。 只要是持有封神榜的人,总会知道有关于混乱世界的一点点真相。 但就算知道这东西存在,她却不能确定封神榜在谁手上。 以之前楚留香世界似是而非的传言来看,她觉得,能够得到封神榜的,那最少也要到达破碎虚空的境界,最好能够踏上封神路。 这样的话,眼前不就有一个吗? 她想,这事情这么有趣,那男人怎么也要掺一脚啊!
所以,在听说玉罗刹不在之后,她竟然一个人深入西域,在玉罗刹的地盘上翻箱倒柜。 她确定,这东西如果不是被玉罗刹藏起来,就是随身携带。 随身携带可以找机会在他身上摸索,但是在玉罗刹的地盘寻找,只能挑他不在的时候。 然后就有了她到玉罗刹的藏宝室偷窃这一事。 可惜,什么都没有找到。 可以说是十分倒霉了。 玉罗刹:呵呵。 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封神榜,藏宝室里怎么可能有,你这叫异想天开。 西门魔教与大漠石观音关系不好这件事,终于传出来了。 之前为什么没有人传? 一是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二是两人之间的切磋也不过就是小打小闹,没有办多去纠缠的。 更不要说玉罗刹卸下有方,这种挺重要的战略消息是万万不允许人流到外面去的。 石观音就更不要说,西方魔教的人将消息传出去最多就是被抽一顿,但是他们这里,只要断胳膊断腿的。 之前能够将消息捂得密不透风,但是现在,因为石观音的缘故,西方魔教内一片混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被捂着的消息一下子就公开了。 大部分人才听见这消息,都等茫然的。 石观音是谁。 这是陆小凤传奇世界中人的想法。 玉罗刹是谁。 这是楚留香传奇世界中人的想法。 但随后,在世界修正力的作用下,他们的眼神逐渐清明。 哦哦哦,好像听说过他/她啊! 据说是个很有名的江湖人啊! 但随后,他们又面露不屑。 不管是谁,绝对战胜不了玉罗刹/石观音的。 对本世界强者的实力,他们可以说是非常自信了。 全江湖人都知道的事,西门吹雪叶孤城怎么能不知道。 但现在,他们两人都在白云城,距离大漠相差十万八千里。 你们他们在白云城做什么? 二婚啊! 之前不是说好还要在白云城结一次婚吗? 叶孤城可期待了。 虽然身为一个清心寡欲的剑客这样想不太好。 但这一次终于轮到他推西门吹雪了。 叶孤城:哎,等好久了。 别问他为什么这么兴奋。 然而,这世界上的无数个事实告诉人们,怕什么就来什么。 千万不要太早兴奋,否则结果就是乐极生悲。 当天晚上,两人已经进了洞房,准备再体验一次洞房花烛夜,出事了。 一直跟在玉罗刹身边的长老找到了早年的同僚于伯,然后于伯纠结了一下,还是打断了暂时没有开始美好夜晚的两人。 “庄主。” 隔着一道门,传来了于伯为难的声音。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面面相觑,这时候来人,莫非是出了什么事? 叶孤城对西门吹雪点点头。 西门吹雪道:“何事?” 于伯道:“老爷失踪了。” 西门吹雪:…… 叶孤城:…… 两人表情瞬间冷漠。 西门吹雪道:“与我何干?” 听过狼来了的故事吗? 在西门吹雪还年轻的时候,玉罗刹因为总是被西门吹雪无数,想了无数方法吸引西门吹雪的注意力。 失踪,就是惯用的手段。 于伯在门外叹了口气,心想,如果老爷过去不这么逗弄庄主,就不会出这种事了。 他又说了一句话。 “老爷在大漠中失踪了。” “石观音的大漠。” 西门吹雪:…… 叶孤城:…… 哎,真难过。 叶孤城想。 今天好像吃不到西门吹雪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留到下次推吧。 【番外本暂定11月10号晚八点开始预售,预计12月底发货,争取在完结当天发货。 全文字数8万多,200页左右,前一百位附赠签名,所有购买番外本者随书赠送书签。 预售结束日期为12月25号,在预售期间价格为59RMB,预售结束价格会上调至66RMB 到时候会同时在微博与作者有话说中发番外购买地址链接,请有兴趣的妹子关注一下 番外本内容 1、化猫(上) 2、化猫(中) 3、化猫(下) 4、洞房花烛夜(西叶) 5、一辆叶西车 6、玉罗刹有话说 7、宝宝(如果两人有孩子的预设) 8、宝宝有话说 9、现代一日游 10、叶孤城的一天 划重点!!! 不包邮 这是番外本番外本番外本,不含正文 暂时没有出正文本的打算,因为正文太长了成本太高(卖的话,考虑到全文完结200万字,售价可能要近400RMB了,按照以前卖全本的经验很可能是卖不到最低印刷套数的ORZ) 考虑到我每次出本都有人盗版,请各位擦亮眼睛,走作者给的链接 拒绝家长帮忙购买,真的,上次番外本就有家长觉得太贵同兼职客服小姐姐的作者君撕逼,简直就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这真的是番外本,没有正文,59RMB买不到全套的 番外本内容不在网上公布 10号晚上八点上架 店名叫做“素素的小屋屋屋屋” 1.<INPUT TYPE=button VALUE=淘宝(电脑版) OnClick=window.open("https://item.taobao./item.htm?id=561078793949")> 2.【[预售]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番外本】v.cvz5./h.vz6pVx 点击链接,再选择浏览器打开;或复制这条信息¥s77306nnZpL¥后打开👉手淘👈 微博名:咸鱼君浮云素 谢谢大家】 [小广告] 本文12月中下旬完结,推一波完结后的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阿喀琉克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11-05 12:20:47 HesperRiver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12:22:13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12:22:40 HesperRiver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12:23:29 twobelight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12:32:13 零零星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12:42:24 一叶孤城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13:26:27 诅咒作者不更新就穿越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15:16:49 妄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15:24:25 只有半首歌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11-05 19:05:09 忘川之畔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21:26:26 瓶子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22:15:45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5 23:11:05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 真是一件稀罕事。超快稳定更新小说,本文由  首发” 陆小凤又笑了, 他是个很爱笑的人, 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 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 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 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 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 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 还很清醒, “戌时二刻, 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 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 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有关他剑术多么高超的传言,子民都是从身后捧剑的小童口中得知,或者驾着货船小心翼翼避开漩涡来到此地的商贩话语中知晓。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作者有话要说:  提前公布一下淘宝预售地址,现在本子还没有上架 但可以提前放入购物车XD 店名叫做“素素的小屋屋屋屋” 1.<INPUT TYPE=button VALUE=淘宝(电脑版) OnClick=window.open("https://item.taobao./item.htm?id=561078793949")> 2.【[预售]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番外本】v.cvz5./h.vz6pVx 点击链接,再选择浏览器打开;或复制这条信息¥s77306nnZpL¥后打开👉手淘👈 [小广告] 本文12月中下旬完结,推一波完结后的接档文,《大佬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专栏里有,感兴趣的妹子们可以收藏一下,谢谢。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手机版) OnClick=window.open(".jjwxet/book2/2892097")> <INPUT TYPE=button VALUE=大佬的自我修养(网页版) OnClick=window.open("xet/onebook.php?novelid=2892097")> 棉花糖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11-06 09:19:21 棉花糖扔了1个手榴弹投掷时间:2017-11-06 09:19:35 24409280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6 12:19:46 殇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6 12:42:32 闷不是我的错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6 12:55:52 天然卷家的多串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6 15:26:03 阿喀琉克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11-06 16:20:00 清风唯梦扔了1个火箭炮投掷时间:2017-11-06 17:32:50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89.第18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夜露深重, 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 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 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 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 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 很镇定, 但只有自己才知道, 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 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 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 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 声音遍布四面八方, 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陆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0.第19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果然, 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 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 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 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 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 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 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 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 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 他敏锐地感觉到, “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 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 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 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 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 打赌不能不管, 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 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朗月惊道:“什么?”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1.第19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第一眼看过去, 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 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 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 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 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 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 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 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 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 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 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武士刀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蛤蟆,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夺命镖想到伙计的表现,笑得更甜,他只负责做杀人的买卖,其他与他一概不想干,看那些人眼皮不抬一下就将尸体放下来,抬进无人的仓库中,除了白天黑夜不分什么时候都能见到他们的武林人士,还真是没人看见发生了什么。 金铭灭的伙计,各个都是顶胆大的小伙。 随意找了一个理由,金铭灭关门一天,期间,夺命镖路过几次,竟是没有听见哪怕一两句的风言风语。 京城,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扔一个小石子下去就能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死了个有名的掌柜,怎么看都要引起轩然大波。 他想,时间长了,掌柜不露面,肯定有人发现不对,便一天路过店铺三次,观望下去。 金铭灭的位置不错,用时髦一点的词语,那就是在京城的商业中心带,一天路过三次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不仅不夸张,而且还很正常。 他第二天从金铭灭门口路过,却皱眉头道:“奇事。” 确实是奇事,昨日才被他亲手勒死的掌柜竟又在笑盈盈地迎接客人,他微胖的脸上挂有一团和气的笑容,每一个进店的客人都是他的财神。 掌柜对财神爷,是应该笑脸相迎的。 听到这,南王终于绷不住他故作严肃的表情,沉声道:“你确定。” 夺命镖道:“我确定。” 他来回踱步,人内心焦灼时总要找些排解压力的好方法,他道:“莫非死人能复活。” 南王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却足够夺命镖听见,笑眯笑眯的青年朗声道:“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南王回头看他,当两人视线相交时,他焦灼的心终于沉下两三分。 他是个非常爱面子的人,很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确定与弱势,他应该是骄傲的,器宇轩昂的,无懈可击的。 调整完自己的状态,就连胸膛都比刚才多挺立几分,南王道:“死人不可能复活,那你杀死的人为何会再次出现。” 他的语气中多出了一丝不信任,难不成是他根本没有杀掉金铭灭的掌柜? 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夺命镖确定道:“不,他一定是死了。” 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规矩,做杀手的,完成任务后总是会多停留几秒确定他们的目标是真死了,而不是假死了,夺命镖对自己的身手很确定,金铭灭的掌柜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可能。 南王冷笑道道:“他死了,但他却又出现了?” 虽有南王世子与皇帝长得一模一样为前车之鉴,但让他相信随便杀一个掌柜就有一模一样的掌柜出来顶替他是不相信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夺命镖道:“死的是死人,出现的是活人。”他虽然不通此术,但却知道江湖上有一独门绝技名为易容,又有几个大师精通易容术,只要他们想,随时随地便能成为另一个人。 他自信道:“有人易容成了掌柜的样子。” 窗外,有鸟扑闪翅膀划过。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2.第19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 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 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 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 居高而击, 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 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 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 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 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 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 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 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 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 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 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 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 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 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 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有关他剑术多么高超的传言,子民都是从身后捧剑的小童口中得知,或者驾着货船小心翼翼避开漩涡来到此地的商贩话语中知晓。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就算陆小凤这种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都不会说这种混账话。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3.第19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 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 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 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 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 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 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 从港口到飞仙岛, 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 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 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 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 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 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 哪怕是问询, 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八九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湿淋淋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赤裸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4.第19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 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 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 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 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 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 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 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 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 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 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 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 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 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天有多明亮,南王宅邸就有多昏暗。 主人家不在府内,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5.第19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 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 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 伙计都记得, 他的脑子很好, 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 人, 武功都忘不了, 奈何内力有限, 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 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 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 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 想要和剑仙做朋友, 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 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陆小凤皱着眉头喝酒。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心下愕然,走到陆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猴精!”凭空一声暴呵让伙计浑身一惊,但司空摘星却连眉毛都不跳一下,因为全世界,会叫他猴精的,只有一个人。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6.第19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 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 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 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 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 也要死得有尊严, 成为一滩肉泥, 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 或者是死了, 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 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 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 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 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 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 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 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7.第19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 也耍得一手好刀, 手起刀落, 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 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 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 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 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 先对赵大点头, 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 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 有的时候扮成女人, 有的时候扮成老人, 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8.第19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天有多明亮, 南王宅邸就有多昏暗。 主人家不在府内, 只有零星两三盏灯, 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 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 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 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 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9.第19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身在南海, 却并非与京城相隔绝, 世界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得到想要的情报,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不对等。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 陆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 他已陷入思考, 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 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 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 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 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 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 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 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 有的时候起得很迟, 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陆小凤,是个奇怪的人。 他或许没有西门吹雪的剑,没有花满楼的小楼,但却他有四条眉毛。 任何看见他四条眉毛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就是陆小凤。 他虽然风流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武士刀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0.第20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暮色苍茫, 屋内灯光摇曳。 南王坐在宽大的椅子上,椅背很高,很硬, 坐在上面的人一定不舒服,但他却像是靠在最柔软的褥子上, 道:“查清楚没有?” 夺命镖道:“查清楚了。”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 道:“该死的人没死, 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 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 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 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 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 手上的银子很多, 也很愿意花出去, 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陆小凤像是活吞了一只癞蛤蟆。 他以为自己耳朵聋了,不,照他所听内容来看,他不是耳朵聋了,是脑子坏了,否则怎么会听见叶孤城说出“他们太喜欢我了”这种话。 就算陆小凤这种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都不会说这种混账话。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1.第20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 但无论是怎样的人, 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 他的仆人, 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 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 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 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 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 道:“还要很久。” “很久, 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 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 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 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 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 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 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 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2.第20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也有醉醺醺的酒鬼从街头巷尾中爬出来, 左边脸上用墨汁写了“王八”, 右边脸上用墨汁画了王八, 醉眼朦胧,可不就是一个大王八。 路过的小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 笑道:“去哪里,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 眼中一片清明, 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 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 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 乌蒙蒙的黑发, 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 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朗月惊道:“什么?”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3.第20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 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 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 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 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 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 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 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 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 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 这时候, 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 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 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 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 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 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 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路过的小青年操一口纯正的官话腔,笑道:“去哪里,大王八?”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4.第20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苦笑, 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 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 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 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 看成了神, 想要和剑仙做朋友, 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 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 怕是在他们心中, 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 他敏锐地感觉到, “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 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 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 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 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陆小凤奇道:“掌柜又活了?” 他身在南海,却并非与京城相隔绝,世界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得到想要的情报,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不对等。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陆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5.第20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叶孤城没说可以, 也没有说不可以, 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但对朗月来说, 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 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 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 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 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 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 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 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陆小凤走近道:“是往飞仙岛去的吗?”虽然他在问,但却胸有成竹。 船家回头看他一眼道:“不错,是去飞仙岛的。” 陆小凤道:“可否多载我一个。” 船家笑道:“你是想当活人还是相当货物。” 陆小凤也笑了,问道:“活人和货物,有什么区别。”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八九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湿淋淋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赤裸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6.第20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 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 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 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 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 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 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 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 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 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 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 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 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他身在南海,却并非与京城相隔绝,世界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得到想要的情报,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不对等。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陆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7.番外:If支线(上)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 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 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 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 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 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 放在人堆中, 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 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 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 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 是会发臭的, 更何况, 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8.番外:If支线(中)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 因为那里很不安全, 有太多的武林人, 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 只要是他在的地方, 南王绝对不会出现, 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 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 是江如画死, 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 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 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 放在人堆中, 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 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岛屿第一任拥有者姓氏名谁,生于何年代现已不可考,然拥有者的后人却一直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无论是朝代更迭,亦或是中原战乱,似乎都没有影响这海上漂泊小岛的命运。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在半天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穿白衣,戴斗笠,腰上缠着一把软剑,还是顶个的美女。 不过,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9.番外:If支线(下)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 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 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 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 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 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 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 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 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 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 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 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 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 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 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 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 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清晨,弄堂里的姐儿本应还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闲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哑的声音唱道:“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叠金明灭,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宝? 青年道:“有。” 官话腔回头,说话的是一个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双浓眉,睫毛密而长,鼻子下边有两撮修建整齐的胡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灵动,好像时时刻刻闪着光。 他伸出两根手指头,满意地顺多出来的两条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宝,就在金铭灭。” 金铭灭,是应天府一家珠宝铺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叠金铭灭”中的后三个字,但因避讳,将“明”改作了“铭”。 掌柜是个矮胖的中年人,脸不白,也不黑,但总挂着和气的笑容,团团圆圆,比馒头还要软上三分。 但他软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个人,半长不长的眼中总是闪现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为他是个和气的软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没人知道金铭灭怎么出现的,就好像一夜间平地起了一栋房屋,有掌柜,有仆人,还有各色奇珍异宝,拳头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状红色珊瑚,还有层层叠叠花簇堆积的金钗。 任何一个爱美的女人都无法抵挡住这些珠宝的诱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连看遍天下好东西的霍休瞧见了,也少不得赞叹一声好物。 能让霍休赞叹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见过的好东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几百年前名匠鲁直亲自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张随时能被拍碎的椅子。 虽然不知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但光是就这里的掌柜,怕都是一个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条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却死了。” 陆小凤出现在珠宝阁前,这店的规模实在是太大,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铺的面积,至于装饰陈设,雕梁瓦片,更是无一不精巧,虽不如同珠光宝气阁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在懂行的人眼中,价值也是没得说。 时间已至正午,平常这时候,店中人群早就络绎不绝,将几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满满当当 ,但是今天,伙计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他们早就把掌柜的尸体从房檐上放了下来,但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拿出个具体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脸上呈现出铁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颜色,被白色的布所覆盖,摆放在才腾出来的库房中。 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就喜欢同别人打赌,至于彩头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生吞上百条蚯蚓,或者学小狗在地上转三圈,这些都是常见的彩头。 他昨天和人打了个赌,看谁能够在一个时辰内逮到更多的蚂蚱,陆小凤捉了三百零一只,而和他打赌之人则捉了三百零二只,原只是赌了玩玩,彩头还没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见金铭灭的掌柜于门前自挂东南枝,干脆手一指,对陆小凤道:“你就查查他怎么死的好了。”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0.第20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灼灼百朵红, 戋戋五束素, 红的白的黄的紫的,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 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 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 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 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 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 至于侍女, 容貌清秀只是其一, 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 跨着花篮撒花瓣, 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 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 自然是其中最美, 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1.第20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奇道:“掌柜又活了?” 他身在南海, 却并非与京城相隔绝,世界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得到想要的情报, 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不对等。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天,陆小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 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如果他活了, 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 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 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 所以, 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 天蒙蒙亮, 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 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 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 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 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 有的时候起得很迟, 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他以为自己耳朵聋了,不,照他所听内容来看,他不是耳朵聋了,是脑子坏了,否则怎么会听见叶孤城说出“他们太喜欢我了”这种话。 就算陆小凤这种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都不会说这种混账话。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2.第20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计划赶不上变化。 不知道对其他人来说是怎么样, 反正对于叶孤城, 对于陆小凤他们来说这句话是成立的。 而且是经常成立的。 所以,当陆小凤他们还因为才得到的消息兴致勃勃准备查人, 看看能不能从枯梅大师的交际圈中扒拉出这神秘瞎子时,叶孤城那里已经传话出来说是锁定了嫌疑人。 陆小凤目瞪口呆, 你是在开玩笑吗? 这才过了多长时间你竟然就确定犯人了, 逗我完? 明明玉罗刹的情报网络也不小好吗?但是他们查了一路偏偏一个人都没有找出来, 这已经证明了那人藏得有多么严实, 谁知道叶孤城一下子就把人给掀出来了。 跟开玩笑似的。 但偏偏无论是陆小凤还是玉罗刹,无论是对叶孤城感官好的感官差的, 听见他说找到了人, 而且还十分确定,他们就没有一个是不相信的。 最多就是感叹一下你的速度也实在太快了吧?到底是怎么确定人是谁的?你的情报网究竟有多大?而没有人胆敢认为叶孤城是随便找了个人出来糊弄他们。 “他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如果被问到为什么这么信任叶孤城,陆小凤一定会一脸莫名其妙地表情回答道:“哪里需要什么证据, 只要知道他是叶孤城就够了。”因为是叶孤城, 所以不会糊弄人, 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自己的原因的, 都是有自己的道理的。 无论他表现得多么神通广大,知道多少不应该是他知道的事情都不需要惊讶。 因为是叶孤城。 越是他的朋友, 越知道叶孤城的力量, 就却清楚,这人有多么传奇。 他用几十年的时间, 为自己塑造了一副铠甲, 一代表着威信与尊严的, 固若金汤的城池。 无论是多么讨厌叶孤城的人都不得不承认他言必行行必果,正如同无论是认识花满楼的还是不认识花满楼的都承认,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这是威信。 陆小凤的朋友中包括小皇帝,他的智商也不低,甚至可以说是很聪明,这几点结合在一起,足够让他知道不少原本不应该是陆小凤知道的事情。 他知道,叶孤城不仅仅是武功高强,他的情报网,他的行动力,以及他对江湖的操纵,都比其他人要高。 这个其他人中包括玉罗刹。 玉罗刹:哎嘿!好气啊! 他虽然是西域的土皇帝,但毕竟只是局限在西域啊。 不过…… 陆小凤看完桌上机长绝密档案,心情微妙到不行。 他的眼中难得带上了不确定,因为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相信。 叶孤城看他表现,直接道:“你想要说什么直说便是。” 陆小凤的表情就跟便秘了似的。 比其他,玉罗刹的表情倒是挺正常的,他的表情甚至可以被解读为了然。 是的,没错,如果是个三观正常的人,看见叶孤城拿出来的这份文件,看见纸上书写的原随云的生平,看到作为推测的人,他和枯梅大师的关系,定然会觉得叶孤城在开玩笑,就算是对叶孤城十分信任的人,都会觉得他这次是不是弄错了。 因为枯梅大师与原随云之间实在差得太大了,家世也好,年龄也好,还有武功。 当然,最重要的就是长相。 枯梅大师,说是丑都抬举她了,身为一个年纪很大的女人,她的容貌几乎可以说是可止小儿夜啼。 据说她年轻时候不长这样,甚至可以说是好看,但那时,以原随云的年纪还没有出生,自然不可能知道那时候的枯梅大师长什么样。 陆小凤觉得自己还算是挺尊重女性的,然而他一旦知道枯梅大师长什么样,之前让他颇为感动的那些含情脉脉的书信,甚至都会让他泛起一阵恶寒。 没有办法,因为枯梅大师实在是太丑了,而人都是视觉动物,一个帅气的俊俏的年轻的小公子,怎么会和这样一个女人是情人? 那女人的年纪甚至可以当她情郎的妈,当他情郎的奶奶。 不可能的。 所以陆小凤就说出来了。 他道:“是不是搞错了。” 叶孤城道:“哪里搞错了?”陆小凤从一沓纸中挑出两张画像。 并非是传统国内的画法,这模样看上去更像是西方的肖像画,跟照片似的,总而言之,看见画面就知道人是谁。 一张是枯梅大师,面似恶鬼。 一张是原随云,风度翩翩。 陆小凤道:“这样两个人,怎么会能够走到一起去?” 他话没有说完,但谁都知道陆小凤的潜台词。 枯梅大师长得这么丑,怎么会和原随云在一起? 然而叶孤城只是对陆小凤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之前就推测枯梅大师的情人是瞎子。” 陆小凤点点头。 叶孤城道:“原随云是个瞎子,你觉得枯梅大师丑,是因为你可以看见她长什么样,但是对原随云来说,所有人,无论长什么样子,都是一具骨头架子。” 陆小凤愣住了。 或许是因为叶孤城骨头架子的比喻。 好吧,在看见枯梅大师画像的瞬间,他只是感觉自己被丑到了,所以不认为原随云会看上这样一个年纪很大的女人,但是他却真的忘记了。 原随云看不见枯梅大师。 不仅仅是叶孤城,在他身后的玉罗刹嘲笑似的发出两声。 他道:“红颜之下,皆是枯骨。” 他笑道:“你着相了,陆小凤。” 他这话说的,好像少林寺的僧人,但少林寺的僧人不会在自己的话中夹带浓浓的嘲讽之情,也不会发出古怪的笑声。 玉罗刹就是来恶心陆小凤的,但是他并没有想到,陆小凤没那么容易被恶心到,他甚至在认真思考玉罗刹的话。 陆小凤想想其实很对,但被玉罗刹这么说,颇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当然,他也批评了一下自己实在是太看脸。 但是,在叶孤城说破的同时,不管原随云和枯梅大师勾结做了些什么,他又真的在某瞬间对他们产生了钦佩之情。 他自己都搞不清楚钦佩之情从何而来。 只是一个俊俏的少年,一个丑陋的老妪,两人或许在灵魂上是可以结合的,这听来好像有点变态,但又让人很佩服。 不过…… 陆小凤想,就算他们之间真的有些什么,以他的接受能力绝对承受不了。 这年头被认为是上不得台面的关系,他的朋友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说不定也算是其中之一,但陆小凤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很容易被认可的,起码只要看过两个人,都不会觉得不能认可。 从外表到心灵都是相通的,这听起来实在是时髦极了。 而且他们是正义的。 陆小凤想。 虽然西门吹雪并没有足够的是非观,他追杀恶人,往往是因为那些人该杀,而他们的实力都不错,江湖名气又差到了被西门吹雪杀了都不会有人来找他麻烦的地步,总而言之,杀起来万无一失,绝无后患,所以才杀他们。 绝对不因为西门吹雪本来就觉得他们是错的。 但是叶孤城有值得人喜欢的是非观。 陆小凤想到这,觉得自己实在是放飞了自己思想,他想的太多了。 所以他猛地甩了甩头,就像是落水的狗抖落自己漂亮皮毛上的水滴。 陆小凤道:“好吧,我不管他们是不是畸恋,也不管他们有什么关系。” 他道:“你既然都告诉我了,应该就是没错的。” 叶孤城不置可否。 陆小凤道:“所以接下来我该做什么?” 他道:“我们上华山派的时候,别说是枯梅大师了,就算是她手下身手挺好的弟子都不在,而我们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我们现在应该去哪里找他们?” 没错,这才是他们应该担心的。 正如同之前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发现的那样,原随云应该是需要许多年纪轻轻但是身手不错的人,帮他做打手或者别的什么,断断续续不短的时间中,江湖上失踪了不少这样的人。 但他很聪明,控制的也很好,找的本来就是那些名气没有非常大的,要不然就是东躲西藏避着仇家走的,这些人巴不得能找个地方将他们好好藏起来,如果原随云找到他们,说不定会主动乖乖跟着他走吧? 至于剩下的,那就是些已经迷恋上罂、粟的人了 持续一段时间抽鸦、片,这让他们无论是体格也好精神状态也好,都已经跌到了平均线以下。 更不要说是时不时爆发一通的脾气,这些人他们原来或许有朋友,或许有师门,但因为鸦、片,那些人开始逐渐远离他们。 社会关系变得冷淡,这是失踪的第一步。 然后他们会想办法搞到钱,再交易更多的鸦、片。 这会让他们穷困潦倒,原本愿意和他们交往的人迟早会远离他们。 江湖人情淡薄,虽然有人会讲就义气,但其中绝大部分人的朋友只是酒肉朋友,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只会说风凉话的那种。 而且江湖人都有仇家。 大部分人不会为了另一人的失踪而白费功夫。 这么听起来,似乎没有人能够找到这些失踪者了,但事实上,只要想,这世界上的大多数事情都是能做成的。 而且,人失踪,而且是许多人失踪,不可能没有留下痕迹,就算原随云是个小心缜密的人,他手下的人却不一定与他一样小心缜密。 可以找到痕迹。 陆小凤是这么想的。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叶孤城却是需要自己的帮助,但是他的帮助并不同陆小凤之前想的一样。 叶孤城道:“你和楚留香是朋友。” 陆小凤一愣。 他似乎没有想到为什么会在这时突然提到楚留香的名字。 等等。 他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之前上华山派的时候玉罗刹说了什么。 他不能从正门进华山派,被小姑娘说成是坏男人好像和楚留香有点关系? 准确说来,是和楚留香的朋友胡铁花有点关系。 叶孤城道:“你可以去找找楚留香,他一定知道高亚男在哪里。” 高亚男是枯梅大师的大弟子,她在哪里,她的师傅就一定在哪里。 她是这次随着枯梅大师离开的人之一。 陆小凤有点好奇到:“你怎么确定,他们能够找到高亚男?” 为什么枯梅大师不会带着她自己的徒弟到没有人的地方? 说实话,她有点疑惑,因为叶孤城所表现出来的,胸有成竹。 他的自信不仅仅是对自己的判断,还有对楚留香他们运气的胸有成竹。 叶孤城没有说话,只是神秘地笑了一下。 说是笑,也不过是扯动了一下嘴角。 叶孤城想,他当然有自信了。 因为主角效应啊。 不是他说,目前为止,这些与剧情有关的主角效应一次都没有失败过,该遇见的人,一个都不会少。 他以微妙的眼神看向陆小凤,这让陆小凤有点想打寒颤。 他的实验对象就在这里。 叶孤城想。 同为古龙的亲儿子,他就不相信楚留香的运道会比陆小凤差。 楚留香的运气确实是不差的。 不仅不差,甚至可以说是占据了天时地利与人和。 最开始,他收到了陆小凤的传信,陆小凤说有事情要同楚留香商讨,两人要见一面。 楚留香也是个居无定所四处游荡的。 他其实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庄园,但他就是喜欢居住在船上,喜欢四处飘荡。 浪子好像都这样,如果他们有一天想要回家了,那就是从江湖中隐退了。 如果希望传奇时间可以延长一些,他们绝对不能回家。 巧的是,居无定所的楚留香最近正好是在江南游荡。 陆小凤给他的地址,与他现在在的地方就大半天的教程,两人想要见面,轻而易举。 楚留香理所当然同意了,他是个很不错的朋友,而且有现在江湖人所没有的义气。 他可以为了自己的朋友两肋插刀,可以为了自己的朋友死。 他几乎是快马加鞭赶到了陆小凤所在的位置。 “高亚男?” 楚留香听见陆小凤的话有些吃惊。 陆小凤道:“你知道她在哪里吗?” 楚留香点点头。 他道:“我知道她最近要出海。” 当然,他只是知道对方要出海,却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他和高亚男是是多年的老朋友了,在江湖上老朋友是最少的,因为你无法确定友谊能够维持多少年,也不能确定,江湖人能够活多少年。 他非常珍惜老朋友。 楚留香对危机有独特的嗅觉,即使他的鼻子什么都闻不到。 他道:“怎么了?” 陆小凤的表情不变。 但正因为如此,楚留香的心里一咯噔。 他道:“高压男,是被卷入了什么危险之中?” 陆小凤终于开口了。 他道:“我们还不确定。” 我们? 这让楚留香顿了一下? 陆小凤道:“但你可以小心翼翼地关注,甚至到对方的身边。” 他道:“只不过,这次的事情,非常非常的危险。” 他知道,楚留香和自己是一种人,都是为了自己的朋友什么都可以做的人,现在知道自己的朋友出了事,不可能坐以待毙。 陆小凤道:“但我没有办法告诉你太多,除了她现在或许在危险之中,我什么都不能说。” 楚留香谨慎地点点头。 他没有质问陆小凤,没有质问他,为什么明明他知道一些事,却不告诉自己。 那很没意思。 他想。 而且这世界上确实有不少事是不能说出来的。 但楚留香心中有点别的想法。 他想:我得叫上胡铁花。 他的朋友,原本喜欢高亚男,但是在高亚男回应的时候却狼狈逃跑,躲了对方是多年的负心汉。 楚留香简直要叹气了,怎么说,虽然胡铁花是自己的好朋友,为了自己的朋友什么都能做,是真真正的男子汉,但是在对待感情,对待自己喜欢的姑娘上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 然而,天平两边的重量不相上下,无论是胡铁花还是高亚男都是楚留香的朋友,所以他左右为难。 什么都不能说。 但如果,高亚男遇上了危险,胡铁花必须去。 他想到。 要不然他一辈子都会后悔。 楚留香走了。 他对陆小凤非常信任,信任到了即使陆小凤什么都没有透露,他也没有一点儿怀疑的地步,只是基于对方给出的一点模模糊糊的提示,一头扎进漩涡之中。 江湖中是有真正的朋友,真正的信任的。 即使他们少得过分。 “知道了吗?” 叶孤城稳稳地坐在桌子后面。 看他高高在上的姿态,真的有点像是总裁。 但是他不是总裁,而陆小凤也不是他的手下。 他们是朋友。 陆小凤笑道:“你好像什么都知道。” 叶孤城也笑了。 他道:“那你就是知道了。” 陆小凤道:“只知道一部分。” 他道:“楚留香并没有那么清楚,他大概最近见过高亚男,她说她要去海上。” 陆小凤想到这里有顿了一下道:“我告诉他高亚男有危险,他好像急匆匆去找胡铁花,要去帮助高亚男。” 叶孤城道:“不用担心。” 当然不用担心,虽然原因不一样,但在原著中楚留香不就是因为在船上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找到了蝙蝠岛,同原随云产生了一系列的摩擦吗? 这里也应该是这样的。 而且…… 他想,如果他们跟着楚留香,说不定也能找到前往蝙蝠岛的路,唯一的问题就是等待时间比较长,而叶孤城他们对等待并不感兴趣。 他有上岛的本事,高亚男是其中的一条线,但还有别的支线。 比如说江湖上那些想要在蝙蝠岛上进行拍卖的人。 有许多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已经拿到了请帖,只要找到一张请帖,就不用担心找不到地方。 因为请帖至少会告诉他们要去哪个港口,如果能确定港口,叶孤城就一定能找到岛屿。 他们有朱停发明的新动力船,而叶孤城本来就是在海上长大的,对大海的熟悉程度,高到了寻常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这样的他怎么会找不到人? 还是那句话,广撒网,重点捞鱼。 “你听说过那个吗?” 丝绸一般顺滑的男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涌入他的耳中。 中年人战战兢兢。 他已经跪坐在了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他当然不敢动,就着他现在的动作,身体周围有一圈暴雨梨花针。 这是多么恐怕的控制力。 这些针,并不是用机关盒子射出来的,而是被隐藏在暗处不知名的人一根一根以手射出来的,但无论是速度也好,力量也好,一点都不比机关射出来的他。 正因为拥有这样恐怖的身手,那人才能随随便便绕过他的保镖,来到他的身边。 他知道安全就在门外,外面有他的人,他的宾客,但是他偏偏不敢喊出声。 明明他没有被点哑穴不是吗? 但你说让他说话? 他不敢说话。 因为他确定,在自己开口出生之前,在自己叫人来之前,那闪着绿光的针尖一定会扎上他的喉咙。 比起让这人死,他更喜欢自己的命。 男人想到。 最可怕的是,他心中有种预感,就算是把在外面徘徊的人叫了进来,他们也没有办法帮助自己。 他们没有办法打过这个男人,唯一的结果就是大家一起死。 这绝对是个悲剧。 他终于开口了,因为他做了决定。 无论这男人来找他的目的是什么,他一定会答应。 不过,真的是男人吗? 他想,这声音,或许是女人伪装的。 男人道:“你想要什么?” 他的声音发虚,能够连成一句话,已经很不错了。 他的手在抖,比中风的人抖得还要厉害。 因为极度紧张。 “放松点。” 充满了恶意。 明明说放松点,却放出了一点点杀气,房间内温度骤降,中年人的额头上,后背却都是被吓出来的冷汗。 他很冷,是出于对生命即将逝去的恐惧而产生的极度的冷。 这人决定杀了自己了吗? 那人道:“你听说过一个地方吗?” “蝙蝠岛。” 这个名字让男人变得稍微清醒了一点,但也给他带来了新的恐惧。 他就知道,这地方会害死他!心中充满了怨毒。 但有什么办法,他想要蝙蝠岛上的宝藏,而且如果他不去,如果他不配合,他会身败名裂,他会一无所有。 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说,身败名裂一无所有的重量并不比直接暴毙而亡来的更轻。 但他还是忍不住地恼火,他的眼道子淬了毒。 这要到自并不是向不知道躲在哪里的男人去的,一个聪明人都知道,在关键时刻惹火一个掌握着自己性命的男人,这绝对不是一个好决定。 这会害死他。 但是他真的很愤怒,他要找个目标发泄自己的痛恨发泄自己的恐惧,即使他只能想想,什么都做不了。 所以他愤怒的对象是蝙蝠到幕后的主人。 说来也有趣,他根本不知道那人是谁,不知道是男是女,不知道高矮胖瘦,更不知道他年龄几何。 但这并不妨碍中年人恨他。 “看样子你是知道了?” 威胁他的男人有一把好嗓子,他的声线绝对能用华丽来形容。 但是这华丽的声线在中年人听来却如同催命符。 “是的。” 他吞咽了一口口水。 他道:“我知道,我还有蝙蝠岛拍卖会的邀请函。” 藏在暗处的人道:“听起来不错。” 他道:“那里的拍卖会怎么样,说说看吧。” 听他的语气会以为他正在和自己的老朋友聊天。 但很明显,这里的两人可不是老朋友,他们是胁迫关系。 隐藏在暗处的人让中年人感到恐惧,在他的记忆中上蝙蝠岛明明是挺令人高兴,能够让他快乐的事情,但在这种情况下说这些事,显然并不能让他愉快。 他在拼命地回忆,尽可能早地描述,他害怕暗处的杀手不耐烦。 “那是一个只有黑暗的地方。” 他道。 “拍卖场在岛屿的中央,不知道他们是挖空了一座山还是在地下,反正,蝙蝠岛的主人不会让客人知道他们在哪里,就算是拍卖也只能凭借声音。” “每个人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有人会专门把客人引导到座位上。” “还有皮肤细腻的女人。” 说到这里,他的脸上露出了淫邪的笑容,对女人的回忆甚至能让他暂时忘记自己在什么地方,自己在做什么事,自己的生命正在受到威胁。 “蝙蝠岛的主人品位不错。”他之前明明还在憎恨对方,认为是蝙蝠岛的主人让他沦落到现在的境界,让他倒霉,但是一想到当时无与伦比的快乐,他的心情就雀跃了。 “因为是在黑暗之中,那些女人都没有穿衣服,不过她们的身体摸起来很不错,而且有一把好嗓子。” 他已经快要沉浸在回忆之中了,滑腻的触感,黄莺似的嗓子。 将他拉回可悲现实的是人敲击墙壁的声音。 他的声音变得冷冰冰的,连之前刻意的邪恶都没有了。 他道:“我赶时间。” “我来找你,可不是听那些女人的。” 中年人差点被吓死。 对了,他忘了。 别说是冷汗了,他的头发都变得湿漉漉的,因为汗太多了。 恐惧。 他差点就死了。 “好的,好的。”忙慌不迭地答应。 “重点不是女人,是在蝙蝠岛能够买到一切东西。” 这句话似乎引起了暗中之人的兴趣。 他拖长声音道:“一切东西?” 心情不错。 他道:“继续说。” 显然一切东西这个词让他产生了好奇之心。 中年人道:“一切东西的范围很广很广,可以是人,可以是武功秘籍,可以是一切在表面世界找不到的珍宝。” “只要你有足够的金钱。” 哦。 玉罗刹听着,只要有足够的金钱吗?“如果没有足够的金钱怎么办?” 他的问题都很刁钻,似乎提问都是为了让这被他胁迫的中年人寝食难安。 他非常会折磨人,无论是心灵上的折磨还是身体上的琢磨。 玉罗刹很喜欢这个。 他的癖好让西门吹雪不齿。 不过,正是因为他喜欢这个,所以明明可以来找人的人这么多,最后却让玉罗刹来了,因为所有人都觉得,他很擅长从人的口中得出秘密,让他来干这件事情,起码能够保障他们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 至于对方会变得多惨,变得多像个破布娃娃,这就不是他们能够管到的。 那人的反应也挺快,或许是已经习惯在重压之下寻找能让自己活下来的突破口。 他道:“如果没有带足够的金钱,可以用宝物来换。” 玉罗刹道:“什么宝物?” 中年人道:“蝙蝠岛上没有的宝物,但你得先让蝙蝠岛的主人认可,你带来的宝物的价值。” 也就是说,这还是一场不等价交换。 “好孩子。” 他称赞道。 被他称赞的人显然是已经发福的中年人,不过就算是再怎么发福,比起玉罗刹这种老妖怪,所有人都是小孩子。 当然,他这么称赞是用来恶心这人的。 但是这人没有什么反应他,他甚至松了一口气,以为自己不用死了。 玉罗刹道:“所以,怎么上蝙蝠岛?” 中年人道:“会收到请柬,在某个码头或者是小船只上集合,被蒙上眼睛,大概一个时辰之后就能到蝙蝠岛。” 他几乎是殷情地说道:“下一次蝙蝠岛的拍卖会就是十五,我的请柬被放在桌子上,只要一伸手就能拿到。” 玉罗刹轻巧地从房梁上一跃而下。 当然,没有惊动中年人。 明明他现在就在那中年人的身后,与他之间的距离短得过分,但是他偏偏不知道自己身后有这样一个人。 因为他的轻功太好了。 可以这么想。 那中年人没有骗玉罗刹,准确说来他也不敢骗玉罗刹。 轻而易举,就找到了请柬。 到目前为止,玉罗刹的工作可以说是完全结束了。 哦不,还差那么一两件事。 他看完请柬,第一遍就将上面的内容牢牢地刻印在了脑子里,为了安全起见,他一共看了三遍。 然后…… 灵巧地翻身,他的眼睛正好对上了中年人满是惊恐的眼睛。 摄魂大法!看着男人眼睛失焦脸上一片呆滞,玉罗刹心情还挺不错地回收了那些被他当作飞镖扔的暴雨梨花针。 所以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会让他来啊。 摄魂大法,一招下去什么都不知道,万无一失。 好了。 玉罗刹想。 他现在什么都知道了。 玉罗刹回去的路上心情不错,因为他给自己找了乐子,顺便完成了任务,他迫不及待想要去西门吹雪面前邀功,证明他这个老父亲宝刀未老。 显然,他不应该是西门吹雪的爹,而应该是他的儿子。 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的速度竟然还慢了一步。 当他喜气洋洋地打开房间门,竟然看见了陆小凤。 陆小凤在和他儿子说些什么表情看上去还挺严肃。 玉罗刹有点不高兴,因为他更喜欢同自己的儿子独处,当然,如果实在没有天时地利人和就算了。 他挤开陆小凤,并没有顾忌玉罗刹的冷眼与陆小凤的苦笑,然后宣布自己找到了港口说出了名字与下一场交易开始的时间。 然而,西门吹雪冷冷道:“我已经知道了。” 啊? 他下一句话更如同插刀子一样插在玉罗刹的心上。 “楚留香他们已经找到高亚男了。” 因为楚留香他们找到了高亚男,所以陆小凤当然也知道了地点,对势力遍布大海的叶孤城来说,只要知道是哪片海域,他一定能够找到目的地。 一群主角与反派组成的队伍人才济济。 他们不用担心有什么事情是一群人无法解决的,因为他们小队的配置实在是太豪华了。 西门吹雪对玉罗刹道:“准备准备吧。” “我们要走了。” 玉罗刹送给了陆小凤一个眼刀子。 陆小凤就当自己没有看见,无比淡定。 这已经是他近十天接到的第不知道多少把眼刀子了。 陆小凤只有一个感觉。 习惯成自然。 叶孤城先一步出发了。 因为他得负责在苍茫大海上找到蝙蝠岛。 这任务其实很繁重,但是他得做到。 而且,还要避开蝙蝠的眼线。 原随云敢将蝙蝠岛建立在海上,就证明了他对这里的控制程度,最重要的是,就原著的描写来看,从外观看,蝙蝠岛就是一普普通通的岛,什么都没有,也找不到人居住的痕迹。 它是中空的,交易的地点在岛屿中间。 这也就是说,他得从千篇一律的荒岛中判断出哪一座岛是原随云的大本营。 这很难。 非常非常的难。 但是叶孤城有办法。 他从朱停那里弄来了小渔船,有动力装置的那种。 体积大小保证它不是那么容易被注意到,而远远快于一般船只的速度保证他们就算出了什么问题都能逃走。 最重要的是灵活机动。 目前为止知道这门技术的人足够少,反正不用担心原随云也掌握到了这种技术,叶孤城有小心保密。 他还找来了最有经验的渔夫,以及地质勘探者。 当然,事实上地质勘探者这么洋气的名字还没有出现,但是人做的就是这工作。 叶孤城心说他是看不出岛屿上有没有人工改造的痕迹,但他看不出就以为所有人都看不出了吗,怎么可能? 术业有专攻。 叶孤城想,如果有人问他除了剑术之外还有什么本事,如果他不回答长得好看,说不定就说“有钱”了。 没错,他是真的认为,有钱是很重要的一种能力,起码对他来说是这样的。 因为经济上的宽裕所以他能挖到各种各样的专家,神不知鬼不觉的。 当然,原随云能够在江湖上掀起风浪,一开始靠的也是有钱,还有就是鸦、片。 小皇帝很清楚,这种东西不出现还不怎么样,在过去,鸦、片是被当作药物使用的,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也没有什么人有瘾,现在,因为原随云开了一个并不好的头,导致人们知道了这玩意儿的存在。 因为知道了,未来就一定会生出祸端。 他从来都不小看人的劣根性。 所以,小皇帝下了一道死命令。 禁烟。 这说不定是他上台之后为严酷的命令了,虽然没有诛九族,但是一旦被发现熬制鸦、片,是要诛六族的。 六族的人已经非常非常多了。 但是必须这么做的。 小皇帝想,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天下会大乱。 顺便,最近江湖衙门的衙役多了一份工作。 抓人。 抓瘾、君子。 他倒是没有多余的心思管原随云了,从叶孤城给他说过之后小皇帝就手一挥把所有与原随云有关的事情都交给叶孤城负责了。 他们搭档的时间绝对不短,而且可不是仅仅在一个世界搭档,小皇帝很信任叶孤城。 所以,现在什么都准备好的叶孤城正在等待他的同伴。 还有他的丈夫。 他头一抬,隐约闻到了梅花的味道。 西门吹雪来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3.第21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 看成了神, 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 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 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 怕是在他们心中, 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 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 “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 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 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 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 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 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 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 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 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 陆小凤问什么, 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月姑娘道:“无可奉告。” 她拒绝透露有关叶孤城的一切行程信息,因为城主没说可以告诉陆小凤。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4.第21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白云城主, 叶孤城! 多么响亮的称号,多么振聋发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 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 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 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 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 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 颜色很柔和, 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 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 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 而现在的叶孤城,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 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 但来自外界的污蔑, 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心下愕然,走到陆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5.第21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猴精!”凭空一声暴呵让伙计浑身一惊, 但司空摘星却连眉毛都不跳一下, 因为全世界, 会叫他猴精的,只有一个人。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 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 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 人, 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 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 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 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 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 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 虽然不知原因, 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6.第21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 却有所耳闻,只要是他在的地方,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 是江如画死, 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 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 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 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 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 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 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 然后在活人死后, 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7.第21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 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 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 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 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 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 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 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 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 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 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 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 哪怕是问询, 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八九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湿淋淋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西门吹雪每年也出门,最多就四次,却不会引起人围观,人们就算是知道他要去哪,也不会凑热闹似的跟过去,只因为他是西门吹雪。 船家见陆小凤脸上浮现出礼貌性的笑容,叹一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感兴趣,事实上,在我看见白云城主前,对他这人也是不大感兴趣的。” 陆小凤没有说话,其实他对白云城主很感兴趣,只是并不晓得,为什么他出门能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这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是吗? 船家见陆小凤没有回答,接着说道:“但你实在是应该看看他,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白云城主,是世界上难得一见的人物。” 陆小凤道:“有多难得一见?” 船家道:“当你见过他后,便永远忘不了他。” 也不知何时,白云城有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月末的时候白云城主会到街上巡视。 其实他只是没有目的地行走,将自己治下的城池看一遍,有什么缺的,有什么少的,但凭借叶孤城的眼睛一扫,便能知道个大概。 这世界上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月末城主出门这一天,是他们一个月中只有一次与城主零距离接触的机会,那心中的激动之情是相当的澎湃,恨不得将一颗赤裸裸的真心剖出来,捧到叶孤城的面前。 之前都说了,叶孤城在白云城有超高的人气,如果打个比方,他是现象级的天皇巨星,下面的百姓都是可怕的迷弟迷妹,最没有理智的私生饭早就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将自己塞进白云城的最中心,给他们亲爱的城主当差去了。 剩下的百姓没有疯狂到私生饭的地步,但每当城主出门的时候,却难免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夹道欢迎,怀春的少女更是随身携带花朵绢丝,激动之情按捺不住时便将这些花朵绢丝像叶孤城砸去,颇有魏晋风范。 叶孤城虽然冷,但对自己的子民是有温度的,女人的花朵绢丝,他从不随意践踏,有身后跟着的婢女帮他收拾,当绕弯白云城一圈时,收到的花可以开一家小店。 比花满楼的小楼还要更丰富点。 陆小凤坐在酒楼上听船家绘声绘色地描述上一次偶见白云城主出城时的盛况,听到关键处津津有味,连手指尖拈着的花生米都忘记扔进嘴里,他空出来的手一拍大腿道:“听起来,他是个很招女人喜欢的男人。” 男人总是会讨厌比自己更招女人喜欢的人,但陆小凤却不这样,他风流多情又脸皮奇厚,这天底下比他招女人喜欢的人还真不多。 他这么说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好奇,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那等级的剑客很少会招女人喜欢。 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人,而是仙,是神。 船家道:“他或许不会很招外面的女人喜欢,但白云城的女人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 两人说话间,酒楼间竟然一个人都没有,二楼的人都跑到窗户边上探头探脑,一楼的更不用多说,连厨子都拎着菜刀挤到路边上。 怕是哪家姑娘抛绣球招亲,也不会比这排场更大。 船家也放下筷子,难得能看白云城主一次,他是不愿意错过的,现在还在一心一意吃花生的竟然就只有陆小凤一个。 受女人喜欢的仙人,他想想,竟不由自主想要笑。 陆小凤觉得,叶孤城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而他向来喜欢认识那些很有趣的人。 陆小凤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 所以他也出去了,在人头攒动的街边上挤挤攘攘,就为了看白云城主一眼。 武林高手做到他这份上,还真是头一个。 正在游街的叶孤城:“……” 所以他不喜欢出门,因为每次出门都太麻烦。 后有白云城的子民夹道欢迎,前有长相秀丽的侍女撒花瓣开道,他不得不说,这真的不是自己的布置,他又不要用花香来掩饰自己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为什么出趟门都要如此隆重? 灵魂深处那一点宅的思想再度冒头,每当他经历如此大的排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练剑。 百姓A:嗷嗷嗷,城主看过来啦! 百姓B:嗷嗷嗷,城主皱眉头了! 百姓C:姐妹们,投掷花朵准备! 天上又下起了阵阵花瓣雨,姿容端丽却又气度不凡的青年人走在花瓣雨中,他的脸因为冷峻的表情而显示出另类的庄严宝相,远远看来,竟像是自黄河远上白云间踏云而来的仙人。 陆小凤在凝视叶孤城,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和眼前的年轻人交朋友,这念头来得是如此之快,当他意识到时,已经如同野草般蔓延。 叶孤城猛然回头,炯炯的视线不偏不倚,正对上有四条眉毛的青年。 陆小凤报之以善意的笑容。 他的微笑,一向是给朋友的。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8.第21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扑了个空, 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 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 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 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 陆小凤回头, 吓了一跳, 乍一眼看, 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 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 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 身上的气质, 一模一样。 冰冷的, 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陆小凤回到京城,他没有一下船就直奔金铭灭去,反而是找了家店,好好地洗澡,将身上因为来回奔波而染上的尘土洗净,然后换了身衣服。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不仅死了,还死得很诡异,据他探听到的消息,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他们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小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小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9.第216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 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 虽然城市不算很大, 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 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 任何一角, 任何一个人, 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 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 他就能活得很好, 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 既然接手了一座城, 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 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武士刀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蛤蟆,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夺命镖想到伙计的表现,笑得更甜,他只负责做杀人的买卖,其他与他一概不想干,看那些人眼皮不抬一下就将尸体放下来,抬进无人的仓库中,除了白天黑夜不分什么时候都能见到他们的武林人士,还真是没人看见发生了什么。 金铭灭的伙计,各个都是顶胆大的小伙。 随意找了一个理由,金铭灭关门一天,期间,夺命镖路过几次,竟是没有听见哪怕一两句的风言风语。 京城,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扔一个小石子下去就能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死了个有名的掌柜,怎么看都要引起轩然大波。 他想,时间长了,掌柜不露面,肯定有人发现不对,便一天路过店铺三次,观望下去。 金铭灭的位置不错,用时髦一点的词语,那就是在京城的商业中心带,一天路过三次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不仅不夸张,而且还很正常。 他第二天从金铭灭门口路过,却皱眉头道:“奇事。” 确实是奇事,昨日才被他亲手勒死的掌柜竟又在笑盈盈地迎接客人,他微胖的脸上挂有一团和气的笑容,每一个进店的客人都是他的财神。 掌柜对财神爷,是应该笑脸相迎的。 听到这,南王终于绷不住他故作严肃的表情,沉声道:“你确定。” 夺命镖道:“我确定。” 他来回踱步,人内心焦灼时总要找些排解压力的好方法,他道:“莫非死人能复活。” 南王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却足够夺命镖听见,笑眯笑眯的青年朗声道:“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南王回头看他,当两人视线相交时,他焦灼的心终于沉下两三分。 他是个非常爱面子的人,很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确定与弱势,他应该是骄傲的,器宇轩昂的,无懈可击的。 调整完自己的状态,就连胸膛都比刚才多挺立几分,南王道:“死人不可能复活,那你杀死的人为何会再次出现。” 他的语气中多出了一丝不信任,难不成是他根本没有杀掉金铭灭的掌柜? 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夺命镖确定道:“不,他一定是死了。” 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规矩,做杀手的,完成任务后总是会多停留几秒确定他们的目标是真死了,而不是假死了,夺命镖对自己的身手很确定,金铭灭的掌柜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可能。 南王冷笑道道:“他死了,但他却又出现了?” 虽有南王世子与皇帝长得一模一样为前车之鉴,但让他相信随便杀一个掌柜就有一模一样的掌柜出来顶替他是不相信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夺命镖道:“死的是死人,出现的是活人。”他虽然不通此术,但却知道江湖上有一独门绝技名为易容,又有几个大师精通易容术,只要他们想,随时随地便能成为另一个人。 他自信道:“有人易容成了掌柜的样子。” 窗外,有鸟扑闪翅膀划过。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0.第217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 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 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 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 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 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 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 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 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 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 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 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 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 又轻轻地走, 像一只花蝴蝶, 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咔——”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呵——”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是江如画死,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因为南王很自信,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1.第218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 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 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 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 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 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 又冷得沁人心脾, 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 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 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 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 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 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 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 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 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 江湖的水很深, 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 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 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 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脾气不够和善,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2.第219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白云城主, 叶孤城! 多么响亮的称号, 多么振聋发聩的名字! 江如画的脸铁青,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 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 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 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 而是属于人的,珠圆玉润的白, 颜色很柔和, 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 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 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 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 而现在的叶孤城, 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 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 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 但来自外界的污蔑, 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夜露深重,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发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发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发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3.第220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第一眼看过去, 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 因为他知道, 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 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 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 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 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 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 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 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 任何一角, 任何一个人, 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 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 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 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武士刀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凤:???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夺命镖想到伙计的表现,笑得更甜,他只负责做杀人的买卖,其他与他一概不想干,看那些人眼皮不抬一下就将尸体放下来,抬进无人的仓库中,除了白天黑夜不分什么时候都能见到他们的武林人士,还真是没人看见发生了什么。 金铭灭的伙计,各个都是顶胆大的小伙。 随意找了一个理由,金铭灭关门一天,期间,夺命镖路过几次,竟是没有听见哪怕一两句的风言风语。 京城,是个没有秘密的地方,扔一个小石子下去就能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死了个有名的掌柜,怎么看都要引起轩然大波。 他想,时间长了,掌柜不露面,肯定有人发现不对,便一天路过店铺三次,观望下去。 金铭灭的位置不错,用时髦一点的词语,那就是在京城的商业中心带,一天路过三次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不仅不夸张,而且还很正常。 他第二天从金铭灭门口路过,却皱眉头道:“奇事。” 确实是奇事,昨日才被他亲手勒死的掌柜竟又在笑盈盈地迎接客人,他微胖的脸上挂有一团和气的笑容,每一个进店的客人都是他的财神。 掌柜对财神爷,是应该笑脸相迎的。 听到这,南王终于绷不住他故作严肃的表情,沉声道:“你确定。” 夺命镖道:“我确定。” 他来回踱步,人内心焦灼时总要找些排解压力的好方法,他道:“莫非死人能复活。” 南王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却足够夺命镖听见,笑眯笑眯的青年朗声道:“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 南王回头看他,当两人视线相交时,他焦灼的心终于沉下两三分。 他是个非常爱面子的人,很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不确定与弱势,他应该是骄傲的,器宇轩昂的,无懈可击的。 调整完自己的状态,就连胸膛都比刚才多挺立几分,南王道:“死人不可能复活,那你杀死的人为何会再次出现。” 他的语气中多出了一丝不信任,难不成是他根本没有杀掉金铭灭的掌柜? 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夺命镖确定道:“不,他一定是死了。” 干一行就要有一行的规矩,做杀手的,完成任务后总是会多停留几秒确定他们的目标是真死了,而不是假死了,夺命镖对自己的身手很确定,金铭灭的掌柜不可能有活下来的可能。 南王冷笑道道:“他死了,但他却又出现了?” 虽有南王世子与皇帝长得一模一样为前车之鉴,但让他相信随便杀一个掌柜就有一模一样的掌柜出来顶替他是不相信的。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夺命镖道:“死的是死人,出现的是活人。”他虽然不通此术,但却知道江湖上有一独门绝技名为易容,又有几个大师精通易容术,只要他们想,随时随地便能成为另一个人。 他自信道:“有人易容成了掌柜的样子。” 窗外,有鸟扑闪翅膀划过。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4.第221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白云城的子民都知道, 他们的现任城主,不仅是一个威严俊美的年轻人, 还是一个剑痴。 白云城主练剑的时候是不能被人打扰的,能够陪伴他的, 从来只有白玉般的浮云,卷着浪的大海,还有灿烂的阳光。 有关他剑术多么高超的传言, 子民都是从身后捧剑的小童口中得知, 或者驾着货船小心翼翼避开漩涡来到此地的商贩话语中知晓。 他极少离开飞仙岛,但仅有的几次,却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一次,他杀了作恶多端却又武艺高强的“赤铁掌”吴不让,一次, 他杀了垄断南边十四港的漕帮帮主萧萧下。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 掌面很大, 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 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 没了骨头的人, 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 软烂地摊在地上, 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岛屿第一任拥有者姓氏名谁,生于何年代现已不可考,然拥有者的后人却一直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无论是朝代更迭,亦或是中原战乱,似乎都没有影响这海上漂泊小岛的命运。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这岛屿的主人家,世代姓叶。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5.第222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清晨,天蒙蒙亮, 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 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 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 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 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 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 有的时候起得很迟, 男人都知道, 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 只要你想, 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 呆立在房间中, 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 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 像一抹幽灵, 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 乍一眼看, 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 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 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6.第223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西湖之畔有梅庄, 而西湖之底有囚室。 梅庄中有四位庄主, 各个武功不俗, 他们手上握有通向湖底囚室的钥匙。 任我行被关在西湖湖底这么长时间, 如果在囚室中被关押的是寻常人物,早就放松了守卫,毕竟东方不败并不是很重视这位手下败将, 虽然不知道为何不将他直接杀了, 而是费了大功夫囚禁,但他又真的几乎从来没有过问任何有关前教主的事。 然而任我行并不是寻常人物,光是看他的模样, 看东方不败为了囚禁他而布置的牢笼,看他被铁链捆绑的四肢,就没有人敢小觑这位前教主,四庄主受人所托,又兼之西湖周围有诸多东方不败眼线,怎么敢玩忽职守, 自然是日日兢兢业业, 不敢离开梅庄半步。 再说东方不败这里, 虽然玉罗刹让他不要对叶孤城他们太好, 千万别管他们去见任我行,起码不要大开方便之门,但他这段时间本来就是和玉罗刹柔情蜜意, 两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突飞猛进, 心情又好到不行, 又怎么会真的为难叶孤城他们? 说白了,为难叶孤城他们对东方不败而言根本就没什么好处,他对封神榜没兴趣,没渴望,那玩意儿虽然说原本是在任我行手上,甚至出于他的傲慢,将第一份直接就归入了日月神教的宝库之中,不过他在得到另一份封神榜碎片之后去突然多了个心眼,或许是冥冥中有所预感,又或者是得到了什么提示,没有将其放在原本的位置,而是出于不知名的原因,将其藏在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隐秘的地方,东方不败与其说是让叶孤城他们去找最后一份封神榜碎片,不如说是给他们打开方便之门提供给他们一个找到任我行,与他来一场谈话的机会,至于这人究竟会不会开口,那就很难说了。 要真让他看来,这一部分计划中最难的绝对是让任我行开口这一部分,东方不败对他的了解足够深,自然知道此人是怎样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不管是威逼还是利诱,他都不会动摇。 想到这里,东方不败的心情甚至能够轻松愉快来描述,一方面是想到了未来叶孤城手足无措的窘境,他人的不幸总是能带给他愉悦的,另一方面则是想到了任我行被逼到极限的模样,这也能让他心情不错,东方不败只要任我行还活着就行了,至于他活成什么样,他才不在乎。 他一心两用的功夫相当厉害,又或者,能够一心两用是因为他对自己手上正在做的工作足够熟悉。 东方不败的手上是一件新裁纸好的衣袍,黑色的衣袍。 他正在给衣袍绣花, 他自己,定然是不会用如此沉闷的颜色,毕竟东方不败偏好红色,他可以接受什么粉红色、玫红色诸如此类的变种,但是黑色,除非是绣金纹,要不然他是绝对不会穿的。 这不符合东方不败的美学。 但是,虽然这不符合他的美学,却很符合玉罗刹的美学啊! 他喜穿黑衣,特别是表面上黑色,但是只要被阳光一照射,暗纹就会在阳光下显现出来,甚至反射着光的,骚气的黑衣。 还记得他们在第二次见面的时候,玉罗刹就感叹过东方不败衣服上绣纹的精致,他自己衣服上的花纹本来就是找江南最好的绣娘绣出来的,然而对比东方不败的衣服尚且不能及,玉罗刹特别想要问对面的红衣教主,你衣服是谁帮你做的,绣娘能不能借我用一用。 但他们那时候还不太熟,特别是对比现在两人已经有了点亲密接触的关系,简直可以说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 而玉罗刹,他的性子不用说,在东方不败看来是个会撒娇的,自然也熟悉一切顺着杆子向上爬的技巧,才没过多久,就能用尖尖的下巴磕在他的肩膀上,询问他的衣服究竟是什么人做的。 东方不败听见玉罗刹的询问也激动了啊,要知道他修炼《葵花宝典》时选择的武器是针,这世界上绝对没有人比之他能够更加灵巧地操控针线,就算是与针线打了一辈子交道的女人也不行。 而且他的速度还很快,就算是精细的绣花,有了真气的加持,针线在半空中都能玩出花样,在缎面上绣龙飞凤舞的字比他真的泼墨在纸上的速度还要快。 只要绘画功底足够强,这世界上还没有什么是他绣不出来的。 而且,东方不败早就想要给玉罗刹做衣服啦! 许多小女孩儿都有给娃娃做衣服的爱好,而东方不败,他在修炼《葵花宝典》之后自然也迷恋上了裁剪,他在着装上的审美虽然偏向于大红大紫之流的艳丽色彩,但用这些寻人不会穿的衣服裁剪出来的衣服,却还颇有些品味,起码让玉罗刹来看,都不得不承认,那些衣服是艳丽的,华贵的,好看的。 得庆幸一下,他在妆容上诡异的品味并没有延伸到衣服上,而他的品味起码得到了玉罗刹的认可。 之前东方不败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自己亲手所作。 而玉罗刹的衣服…… 当玉罗刹问起他的绣娘是谁时,东方不败的表情非常意味深长,让玉罗刹误以为自己是主动送入虎口的羔羊。 而他的问题,更是愚蠢至极。 所以东方不败的表情究竟是怎么样的? 面前没有镜子,他可看不见自己的表情。 但是东方不败心知肚明,在他的眼中,玉罗刹根本就变成了一个大型娃娃。 小女孩儿最心爱的娃娃。 他想着,对自己热爱的玩具应该怎么做? 自然是用华贵的衣袍,用金丝银线,用翡翠宝石将他装点起来,不用怀疑,身为日月神教的教主,他有这样的财力。 他要让玉罗刹的身上到处都是自己的味道,他衣服上的熏香是东方不败最喜欢的,他黑长而顺滑的头发由自己来梳理。 他的衣服—— 哪怕是最深处最贴身的衣服,都不得不出自他手。 想到这,东方不败竟然有点兴奋。 他知道自己会怎么做,他会一针一线地给这男人缝制好那些衣服,然后在特定的场合,最好是在他的床上,亲手将这些衣服,一件一件地扒下来。 所谓的贤妻良母不就应该这么做吗? 他兴致勃勃,几乎已经想到了每天早上他亲手帮玉罗刹把衣服穿上,然后每天晚上再亲手脱下来的模样。 哦,好吧,贤妻良母才不是这模样。 他想象中对待玉罗刹的方式,其实是有点变态的。 这点变态,玉罗刹自然也感觉到了,他背后汗毛倒竖,几乎是瞬间就想要站起来,远离危险。 但是东方不败自然是不会允许他这样跑走的,他灵巧地转身,然后伸手,抓住了玉罗刹的胳膊。 “你想知道我衣服是谁裁剪的,上面的花纹是谁绣的?” 玉罗刹扯了扯嘴角,但他的表情怎么说,有点苍白? 东方不败的态度让他以为这问题是个禁区,刚才对方的眼神实在是让他毛骨悚然,他那根灵巧的舌头甚至都无法用合适的言语表达出东方不败眼中的侵略性,这让他颇为警惕。 玉罗刹道:“不,其实也不是那么想知道。” 东方不败冷笑。 他道:“晚了。” 我是触到什么雷点了吗? 玉罗刹简直要绝望了。 他甚至不知道,接下来东方不败会对他做些什么。 不过,现实比他想得稍微要好一点。 或者说好上太多? 看着手持一卷皮尺在他身体各部分游走衡量的男人,玉罗刹的心情有点微妙。 先不得不说一下,东方不败的身高。 他很高,与玉罗刹不相上下,如果真的好好比一比,他说不定还比玉罗刹高上1、2厘米。 但当他弯腰为自己测量时,玉罗刹恍惚间竟然生出了一些,东方不败其实还挺娇小的错觉。 当然,只是错觉。 玉罗刹舔了下自己的嘴唇,天知道为什么他竟然会感到一阵干渴,而且这种干渴,并非生理的,而是心理的。 他道:“所以你是想告诉我,你的衣服,你衣服上的花纹,都是自己绣上去的?” 东方不败抬头,睨了他一眼,那斜着飞过来的小眼神,简直让玉罗刹的心都要化了。 妩媚动人。 他满脑子就这个词。 东方不败故意逗他道:“怎么,你觉得我做不到?” 玉罗刹道:“不,怎么会。” 他道:“知道是你,我反而觉得,情理之中。” 他感叹道;“那些精巧的纹路,除了你,若还有人能够绣出来才会让我瞠目结舌。” 东方不败道:“就你最会说话。” 但看他嘴角浅浅的微笑就知道,他的心情很不错。 玉罗刹的恭维对东方不败来说可以说是非常受用了。 他们两人在东方不败的闺房中,外面是人间仙境一般的小院,相视一笑,竟然还真有点神仙眷侣的味道。 然而,几乎是同一刻,两人的笑容收敛。 随后是脚步声,轻微到几乎听不见的脚步声,他们听那声音靠的也不是耳朵,而是神识。 神识是他们的手,他们的足,他们的耳,他们的眼。 两人的神识交叠在一起,覆盖整座小院。 说实话,要不是因为没有get到修真小说中的神交究竟是什么,东方不败和玉罗刹肯定早就那么做了。 各种意义上,他们比西门吹雪比叶孤城会玩多了。 当然,这似乎并不是那么值得称道? 在听见踩在神识上的脚步声后,现实世界传来了一阵颇有礼貌的敲门声。 东方不败的声音听起来依旧霸气而充满威严,他终于彻底地放弃了刻意捏得尖细的女声,说实话,那一点都不适合他。 东方不败道:“什么事?” 外面的人毕恭毕敬道:“教主,西湖梅庄已经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什么? 东方不败严肃的表情松动了一些。 自然是准备好迎接客人。 东方不败道:“看着办吧,只要记住以贵客之礼对待所来之人。” 他想了想又加上一句。 “记得别让任我行跑出来。”现在距离他夺、权的时间并不是很远,按照笑傲江湖的时间线,距离任我行逃出来还有好几年。 说白了,日月神教也不过就在他手上才几年。 东方不败虽然没有费心掩饰自己的篡位,但是对教中知道任我行知道老教主的那些人,他还是不会直接吐出对方的名字,要知道,那实在是有些,不尊重。 但在有一种人面前,他是不需要费心掩饰的。 那些人是他最忠诚的部下,是他的走狗,是一开始就跟着东方不败的人,是他的死士。 他能够信任的人不多,但这群人,即使他已经从日月神教的大殿转移到了密道后的小院子,即使他之前将部分权力转移给了杨莲亭,他也依旧在使用这些死士。 这些人,他们,让东方不败什么都知道。 全天下都充满了他的耳目,在小小的黑木崖中尤甚。 然而,即使是他最宠爱杨莲亭的时候,那男人都不知道,这些秘密死士的存在,东方不败也从来没有同他解释过,自己是怎么当上日月神教的教主的。 控制这么多人,其中不乏任我行的旧部,可不是只有武功就能成的。 杨莲亭不知道这些人的存在,当然是东方不败故意为之,玉罗刹知道这些人的存在,显然也是东方不败故意为之。 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 意味着,他愿意告诉玉罗刹一些事儿,愿意对他开放一些权限。 玉罗刹多聪明的人啊,他当然也意识到了,所以当时就和东方不败交换了一个充满深意的眼神。 他想,这是一个好兆头啊。 他说不定能从情人升级成未婚夫了。 当然,这也就是他想想,毕竟,虽然他们最近亲密了不少,但他依旧没有上东方不败的床,两人充满性、张力的日常变得趋于平缓,趋于生活化,比如说东方不败枕在他的大腿上睡个午觉之类的。 玉罗刹一点也不焦急,好像在那天之后,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他怀疑东方不败是个天、阉,或者,练功让他的那方便出了点岔子,而东方不败,自然对玉罗刹的猜测心知肚明,但他却没有辟谣。 两人对对方的小心思心知肚明。 至于为什么玉罗刹没有直接问东方不败? 傻子才会那么做。 他嗤之以鼻。 他会一点一点地试探,一点一点地向前推进,他会发现东方不败不算是秘密的秘密,落实他的猜测,同时也会一点一滴地侵入他的生活,成为东方不败生活中的一部分,直到他们两已经纠缠得无法分开。 这才是他的目的,这才是聪明人会做的事。 至于那一点或许存在的小小缺陷? 谁在乎那个! 更何况,平缓的恋爱日常也挺不错啊! 他的脑子刚才清醒了几秒钟,然后又迅速切换到恋爱脑的频道,成人低、俗爱情故事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因为他们不能每天就住在床上,平淡却有些小甜蜜的日常生活也是需要的,既可以当做是调剂,也不烦趣味,目前看来,无论是他还是东方不败对这种有点小情调的浮动着暧昧气息的日常都接受得不错,甚至可以说是很喜欢。 他们简直是天生一对。 玉罗刹心满意足地得出了结论。 无论是哪方面都是如此相配。 也就是几秒钟的功夫,他的脑中已经转过了不知道多少想法,然而现实时间的流动,也不过就是短短的一瞬间,他听见东方不败让那人“接着做自己的工作”,然后他就走了。 玉罗刹明知故问道:“西湖梅庄?” 东方不败还是似笑非笑,甚至都没有接话。 他手上忙着给玉罗刹量尺寸记录测量下来的数字。 玉罗刹道:“之前说了,你大可不必对叶孤城这么好。” 东方不败道:“不过是给人方便罢了,反正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事。” 他道:“不过,哪有我给了他一个方便就能轻轻松松拿到封神榜那么简单的。” 说到这,东方不败都笑了一下,天知道他的笑容中究竟包含恶意还是善意。 玉罗刹道:“怎么?” 东方不败道:“任我行可不好对付,想要从他口中问到封神榜的下落难之又难。” 玉罗刹脑子一转道:“合着东西不是他贴身携带?” 之前听玉罗刹的说法,他还以为东西就干脆在任我行的身上呢。 东方不败道:“你要知道他现在是个什么模样被囚禁在西湖之底,绝对不会问这问题。” 玉罗刹耸耸肩。 他道:“好吧。” 他大概能够想象到,对方究竟是个什么模样了。 东方不败道:“从他口中问出答案,可比杀了他还要困难。” 若不是在黑木崖走不开,他其实还真挺想看看叶孤城究竟是怎么对付任我行的。 他得说,其实光是想想,就觉得挺有趣的。 玉罗刹不置可否。 在这方面,他对叶孤城的能力还是挺相信的,更不要说叶孤城身边还有西门吹雪跟着。 不过,正因为相信,他才不想管叶孤城究竟要做什么。 他现在更在意的是别的什么,比如说他自己的“终身大事”。 玉罗刹道:“你成日同我在这里厮混,无事?” 东方不败嘲笑似的看了玉罗刹一眼,仿佛在说,你问我,怎么不看看你自己?说实话,虽然东方不败已经有很长很长时间没有在日月神教的大殿中露面过了,但好歹还有许多的死士,那些可以绝对相信的手下从密道进入他修建的小院,告知他教中之事。 他虽然人不在,但是日月神教中的事,没有一件可以隐瞒过他,他依旧为了日月神教中的大小事宜而做主,就算是之前移交给杨莲亭的一小部分,在杨莲亭失宠之后也被东方不败收了回来,分散给了手下的其他死士,反正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重要的权利,倒不需要他紧紧攥在手中。 但是,教中关键,他就没有一天放手过。 反之,看玉罗刹,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无所事事。 他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用他管,明明是西方魔教的教主,东方不败早就从情报得知,那是一个很大的教派,影响力并不比他的日月神教小,在西域更是说一不二的土皇帝。 有这样显赫的身份,但玉罗刹什么都不用管,这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如果换个人,东方不败说不定以为他都被篡位了。 玉罗刹腆着脸道:“我怎么了?” 他凑近东方不败道:“在这与你一起,可是我的头等大事。” 东方不败都笑了,越是熟悉玉罗刹,他就越觉得这人没脸没皮,当然,考虑到他没脸没皮的对象是自己,他甚至觉得,这勉强还能算作是一个挺不错的优点。 他凑近了东方不败,但是嘴里却没有吐出什么事实上并没有意义的情话。 他的语调虽然轻盈,他看上去虽然漫不经心,但是他说的话,却很有分量,在某些西域之人听来,甚至可以说是一字千金。 这世界上大概没有人能同玉罗刹这样了解西方魔教。 因为这是他一手创办的教派,一手创办之后,已经在西域的土壤上生长了近五十年的教派。 这似乎可以窥探一下玉罗刹的年龄,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 玉罗刹道:“西域的势力比较复杂,在我创办西方魔教之前,更北有扎根多年的拜火教的势力,我一开始的立教根基不过就是反对拜火教的人罢了。” “而现在那些因为反对宗教而聚集我麾下的人都不剩下几个,剩下的年轻人虽然是才进入的,野心勃勃,但不清楚宗教与神秘力量在西域土地上留下的痕迹。” “他们以为统治西域土壤的是武功,而西方魔教是江湖教派,却不知道,教派在西域当地百姓心中神圣的地位。” 比起江湖教派,倒不如说宗教的意味更强一些,而玉罗刹会以烟雾的形象示人,在并不信神佛的江湖人心中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为了隐瞒他真正的身份,他的模样,他的岁数,但是在西域众人心中,却是神明力量的象征。 西域之人与中原之人不一样,武功并没有在西域大地上留下太多痕迹,虽然他们的弯刀依旧锋利,但统治百姓心灵的是敬仰以及宗教,玉罗刹通过五十年的时间熬死了最后一批信奉拜火教的人,而让他西方魔教诸神诸魔的教义代替了曾经的拜火教。 比起江湖教派,他手下的西方魔教倒不如说是有完整教义的宗教了。 东方不败听了他的话,还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本来就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物,一点就透,一听就明白,然而他也只能感叹一二道:“你这方法虽好,却不能在中原地方用,更何况日月神教传承多年,绝对不能装神弄鬼蒙混过关。” 他的眼中闪烁着光,这场有关于势力的双向坦白,让他的心情不错。 这是一个良性的开端。 但玉罗刹想要说的好像不仅仅只有这些,他用脸颊蹭了蹭东方不败的脸,好像一只占有欲强的慵懒的大猫,然后他出其不意用唇齿叼住了东方不败的耳朵。 东方不败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势,让他能够更好地揽住玉罗刹纤细的腰肢。 他道:“怎么?” 玉罗刹道:“我忽然想到了一个人。” 他颇有些口齿不清。 东方不败道是:“什么?” 他的耳朵忽然有点痛,只有一丝丝。 玉罗刹加重了咬合的力度,于是东方不败知道,他想到了些令自己不那么高兴的事儿。 玉罗刹道:“杨莲亭。” 他道:“你的上一个男宠,是不是叫这名字。” 他家中强调了“上一个”,天知道这是不是在强调他现任的身份。 东方不败的眼中划过一抹无奈,但是更多是笑意。 他道:“你吃醋了?” 玉罗刹没有说话。 东方不败道:“你看,你自己都说了,他是男宠,但你不是。” 他调戏道;“正房夫人何必计较这个。” 他心说,其实玉罗刹才比较像小妖精来着。 不过说起来…… 东方不败想,杨莲亭这个名字,他好像已经很长很长时间没有听说过了。 他这人的冷心冷情可不是盖的,他甚至不会因为杨莲亭跟过自己一段时间给他留个体面,事实上,没有如同他过去的七个妻妾一样直接杀了,已经是东方不败手下留情的证明。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心知肚明对方活不长。 正房夫人的名号并没有让玉罗刹满足,他还在东方不败耳边喋喋不休,试图黑杨莲亭一把。 他道:“以你的品味,怎么会看上那样的人。” 他的问题似乎挺无辜的,但是只要看他的眼睛,就能发现里面闪烁的精光。 他好像在问杨莲亭,但事实上,他在试探些别的什么。 东方不败也听出来了。 他回头看向玉罗刹。 玉罗刹无辜地与他对视。 他几乎要哑然失笑了。 这人说话还是一如既往如此地迂回。 玉罗刹此人的说话方式很迷,有的时候吧,他好像会变得过分直白,但是大多数时候,他倾向用华丽的辞藻以及充满了迷惑性的修饰词,试图用自己的话将对方绕得团团转,但又在自己精准的操控下于层层叠叠的语言陷阱中埋藏一些有关于真实的线索。 关键就是与他对话的人从不聪明,如果人不够聪明,那和玉罗刹聊天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他是语言艺术的大师。 东方不败很聪明,自然也不会被他迷惑。 他轻描淡写道:“因为练功出了点岔子。” 练功出了点岔子? 让他不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的岔子? 玉罗刹默默记在了心里。 比起若有所思的玉罗刹东方不败的心情还挺不错的。 他知道玉罗刹的试探,也知道他的心思,在刚才那番对话之中,试探的成分占到了四成,然而剩下六成,则是全然的嫉妒。 他真的是在吃醋,杨莲亭这名字脱口而出的时候,东方不败甚至能凭空问道酸溜溜的味道。 他为什么会专宠杨莲亭? 因为《葵花宝典》。 那武功秘籍,让他向往纯男性的气息,即使杨莲亭只有表面上才像个大男人。 但他为什么会欢喜玉罗刹? 因为本心。 这说不定是他脱离了武功秘籍影响,全凭借本心作出的决定。 不过玉罗刹的话确实是提醒了他,好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有听说过自己曾经挺宠爱的,被封成总管的男人了。 他现在还活着吗? 东方不败神色漠然。 谁知道。 杨莲亭的死活他一点儿都不关心。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策马扬鞭。 他们没有贪图享受的习惯,武者的体魄又十分强健,破碎虚空,这更是让他们拥有了常人所不能比较的无穷无尽的精力。 舒适的马车从来就不在两人急行的名单中,如果哪一次使用马车,那定然是因为叶孤城需要装逼,除此之外,他绝对不可能使用马车。 当然,就赶到杭州西湖这件事,其实原本也没有那么焦急,能让他们如同火烧屁股一地离开小院,更多还是因为玉罗刹与东方不败的热恋期生活。 他们柔情蜜意,百般交缠,就如同形影不离的鸳鸯。 让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被恶心到了。 叶孤城还懂得一些现代热恋期情侣的套路,什么互相喂饭什么的,但是西门吹雪就完全不能理解了,他说不定还以为这世界上大部分人谈恋爱都和他同叶孤城一个模子,在确定了之后就进入老夫老妻状态,虽然不谈什么恪守礼教,坚持不发生婚前性行为,但约会的最高峰也不过就是两人一起出去散散步之类的。 那两人,光是眉来眼去,就让西门吹雪有点生理性不适。 不过双标严重的他并不能理解为什么玉罗刹在看见他和叶孤城交换眼神时会掀桌。 叶孤城多了解西门吹雪啊,看他眉头稍微动一动就知道西门吹雪在想什么,看在他们已经知道任我行被囚禁在哪里,而他们也得到了完整含密道的地图的份上,几乎是一准备好就带着西门吹雪离开了是非之地。 哎,眼不见心为净。 叶孤城这么想到。 反正他们走了,就算是玉罗刹带着东方不败随处打、炮,将他们两人的体、液挥洒到院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没关系。 反正他已经另找住处了。 不过,忽视这些想法,忽视和玉罗刹甜蜜蜜的热恋期小事件,对叶孤城来说,东方不败绝对算是一个不错的人。 杭州可是日月神教的领地,黑木崖出生的人将西湖看守得一只苍蝇都非不进去,而周围,从进入这座城市开始,就有人的视线如影随形。 是日月神教的人,是东方不败控制的人,他们在盯着叶孤城他们看。 但就算是盯着看,却什么都没有做,他们的眼神比其说是监视,不如说是在辨认他们的身份,在确定了他们身份之后,就索性不再关注,反而打开方便之门。 想来东方不败的命令应该已经传递到了杭州,无论叶孤城他们在这里做了些什么,他们都不会阻拦。 无论这是做一个人情,还是考虑到玉罗刹的存在促使东方不败这么做,反正叶孤城他们是领情的。 他忽然勒马,而跟在叶孤城身后的人,包括西门吹雪都做了一样的动作。 “前面就是梅庄。” 他对西门吹雪道。 此时正值半夜,月亮被云层挡住,星星也不见踪影。 这是一个格外漆黑的夜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月黑风高杀人夜。 而叶孤城他们所要做的事,好像并不比杀人好上多少。 西门吹雪不置可否。 在之前,叶孤城已经给他讲解过这里的几条密道,那些人工挖出来的道路遍布西湖地底,纵横交错,但却有相同的唯一的交汇点。 就是梅庄。 打开囚禁任我行几道大门的钥匙,显然也就在梅庄。 据说这里有武功高强的四位庄主,相对于一般人的武功高强,而然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放出神识,可没有发现四人。 他们下马,徒步走进庄园,一点都没有因为未知而紧张,闲庭信步,正如同在自己家的后花园散步。 从黑暗中忽然窜出一道更黑的银子,在这样的夜晚,几乎与天幕融为一体。 “奉教主之命恭候多时。” 这人的声音十分沙哑,又不含人类的情感,听在耳中难受得紧。 显然,这人就是因为东方不败那道“好好招待贵客”的命令而在这里等待的。 他甚至调开了四位庄主,给叶孤城他们准备了引路人。 送佛送到西的好事。 不过这并没有让叶孤城的心情变得很好。 他现在就两感觉。 其一是,玉罗刹估计最近真的和东方不败关系处得很好,让他心情很不错。 其二就是,任我行一定很难搞,即使他们一路畅通无阻,东方不败提供了诸多帮助,都不一定能够拿到封神榜的那种难搞。 他表面上却没有一丁点儿的变化,好像事事都在叶孤城的计划之中,只是对那人微微颔首道:“带路吧。” “稍等。” 那人用他沙哑的声音道。 叶孤城抬头看他一眼,好像在问,怎么了? 那人道:“两位贵客只是两个人,最好再多带一人进入密道。” 叶孤城道:“为何?” 那人道:“贵客有所不知,这地倒下的铁门一定是需要四人才能打开的。” 那人从怀里掏出一连串的钥匙,正好四把。 他已经受到了东方不败的关照,知道这两位贵客的身份与常人不同,是他万万不能探知的,对常人来说不能言,甚至连日月神教中人不能知道的秘密,都能如实告诉他们。 那人道:“同时将这四把钥匙塞入四个钥匙孔中转动,才能打开最后一扇铁门。” 然而听了这人的话,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却不为所动。 他点点头道:“无妨,只管带路便是。” 那人听见叶孤城的话,也不多劝导,想他既然确定,必是有什么能够以三人代替四人的方法,便直接转身向前走。 沉默地带路,在幽静的隧道中唯一的声音,不过是四把钥匙打在一起发出的丁零咣啷的声响。 带路人停下了脚步。 他们面前横着一大扇铁门。 海外玄铁? 叶孤城眯起了眼睛。 不,比海外玄铁更加坚硬,而且…… 他伸手触摸上铁门,只感觉到一股子凉意从手心一路向上窜,传入四肢百骸。 他终于知道这牢房为什么要建在西湖之底了。 在囚禁任我行一事上,东方不败可以说是煞费苦心。 那人自己手上指留下了一把钥匙,站在铁门最东面,西门吹雪手上有一把,叶孤城手上有两把。 他左手持钥匙,多出来的那把早已被插、入了铁门的孔洞之中。 只等一声令下,从指甲尖上发出一道真气—— “咔嚓” 铁门被打开了。 武功练到了叶孤城的份上,几乎有了些无所不能的味道。 “走吧。” 他道。 抬头,是一片深不见底的黑暗。 他能感觉到,在黑暗之中静静蛰伏的,从未被驯服过的野兽。 “哐当——” 锁链被拉动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7.第224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伙计苍白着脸道:“夺命镖死了。” 不仅死了, 还死得很诡异, 据他探听到的消息, 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 在场两人都不蠢, 不仅不蠢,还很聪明,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 他们能想到, 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 相反, 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 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 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 直接死了, 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 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陆小凤皱着眉头喝酒。 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心下愕然,走到陆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陆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陆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宝最精巧的地方。” 官话腔道:“那你走错了,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这里是应天府,离关中相距十万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错了。”他抬头,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样子,但仔细看,眼却又半眯起来,红色氤氲在眼角周围,端得是醉眼朦胧。 他道:“关中阎家是珠宝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宝。” 他身后传来一阵靡靡之音,官话腔这才发现,男人跌跌撞撞爬出来的,可不就是顶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边上,里面的姐儿各个都俏,雪白的大腿,乌蒙蒙的黑发,丰满的身躯被轻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里的女人,合该戴最精巧最艳丽的珠宝。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8.第225章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猴精!”凭空一声暴呵让伙计浑身一惊, 但司空摘星却连眉毛都不跳一下,因为全世界, 会叫他猴精的, 只有一个人。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 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 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 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 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 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 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 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 虽然不知原因, 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月姑娘的表情很冷,也很硬,与其说她像一尊冰雕,不如说她已是一尊冰雕。 月姑娘道:“无可奉告。” 她拒绝透露有关叶孤城的一切行程信息,因为城主没说可以告诉陆小凤。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八九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9.完结章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 相反, 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 彰显自己的实力, 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 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 皇权没有那么重要, 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 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 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 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 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 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 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 随后便死了, 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一v一!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他以为自己耳朵聋了,不,照他所听内容来看,他不是耳朵聋了,是脑子坏了,否则怎么会听见叶孤城说出“他们太喜欢我了”这种话。 就算陆小凤这种招女人喜欢的浪子都不会说这种混账话。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超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c毅力c恒心c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陆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陆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陆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小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说什么。 陆小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小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小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小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小,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小。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碎片,不由分说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小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小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小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小凤笑了,没有说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小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天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小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说,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说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船家伸手一指简陋的破船舱道:“那里是给活人住的。”有伸手指另一艘吃水很深,富丽堂皇的大船,伙计还在源源不断地往上运送货物,他道:“那里,是给货物住的。”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30.傻黄甜(一)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岛民富得流油, 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 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 南海一带气温高, 一年有8个月, 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 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 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 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 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 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 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 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 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c海浪c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31.总裁恋爱故事(二)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回到京城, 他没有一下船就直奔金铭灭去, 反而是找了家店, 好好地洗澡,将身上因为来回奔波而染上的尘土洗净, 然后换了身衣服。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 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 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 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 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 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 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 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 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 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 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 他确实有了眉目, 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 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陆小凤睁大眼睛,他听过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货物贵重许多,因为人是有生命的,而货物是没有生命的。 陆小凤是一个很热爱生命的人,和花满楼成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 所以陆小凤说:“我要当货物。” 他很会享受,从港口到飞仙岛,在海上漂泊的日子并不短,比起在破旧肮脏的小渔船中佝偻着身子,他宁愿与一船货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风,看蓝天白云。 船家道:“好,运送货物要五十两。” 陆小凤道:“好。”随即拿了一锭银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却没有将手掌心收回去,他将手稳稳地端着,道:“错了。” 陆小凤道:“什么错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两银子,是五十两金子。” 陆小凤道:“你觉得到飞仙岛值得五十两金子?”他没有谴责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哪怕是问询,姿态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两银子是活人的价钱,货物是五十两金子。”他的态度很明显,一分不让,如果眼前的年轻人只愿出五十两银子,那就得请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舱里。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好。”他从布兜里掏出五十两金子,很难想象有人会把金灿灿的金锭放在又老又旧的破布兜里,但陆小凤就是一个。 船家的手还是稳稳的,他将五十两银子退给青年人,又接过五十两金子,就好像对他来说金子银子没什么区别。 对一个船家来说,他的态度未免太冷静,毕竟那是五十两金子,除非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很少人拿这么多钱手不会抖。 船家也将五十两黄金放进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实,想来其中不仅仅有五十两金子,怕是连一百两,二百两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见他眼中没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别的负面情绪,眼皮一跳,轻描淡写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飞仙岛,就知道五十两金子不算什么。” “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飞仙岛遍地是黄金可能有些夸张,但白云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黄金屋更加贵重,随随便便一个不起眼的花,可能就是几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贵过分的屋子里,郎月的表情可见不得多好,虽然她的冷气没有叶孤城大,但身边也好像结了一层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铭灭与白云城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人,她甚至才查完账从京城回来,前脚跟才到,后脚跟肥嘟嘟的鸽子就带来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当然的。 她直接弯下膝盖,在叶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职。” 叶孤城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他细细将纸条上的内容翻来覆去咀嚼好几遍,道:“先把库房的货看好了。” 没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饰店有多值钱,自古以来,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无论是闺阁中的大家闺秀,还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爱漂亮,也都爱首饰。 女人买首饰打扮自己,男人买首饰送给女人,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一家金铭灭,每年给白云城带来的利润根本无法估量,黄金一船一船地载回飞仙岛,除了经手的人,没人知道。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掌柜死了,肯定不是自杀,如果是他杀,那又是什么原因? 南王的名号从叶孤城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身居海外,几乎不介入中原武林,至于那些店铺暗桩也埋得不浅,结仇,这对天外仙人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他的仇人大多在扶桑,但这年头,扶桑的人想要进入中原就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至于杀一个有名店铺的掌柜,怕是没有这能力。 有动机,有能力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才怼过的南王府,但又有问题了,南王他是怎么确定,金铭灭是自己的产业? 猜测是猜测,确定是确定,能在应天府有这么大一个店铺,背后的水不可谓是不深,九曲十八弯都被打通了才堆出一个天下第一珠宝的名头,没个正经理由,也不会贸然动手。 那是确定了?叶孤城不动声色,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五十两金子没有白花。 他舒舒服服地躺在货物的位置上,背后是一匹一匹堆在一起贵重的绢丝。 飞仙岛,可能不差珍珠不差黄金不差珊瑚,但是这些稀有的中原特有的绢丝是一定差的,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食物,布匹,甚至木材,都要靠从外面进口,因为开辟了通往扶桑的海运线,白云城并不是很缺少粮食,但布,那是一定受欢迎的。 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32.总裁恋爱故事(三)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 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 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 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 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 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 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 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 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 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 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 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 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33.总裁恋爱故事(四)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 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 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 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 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 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 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 速度很慢, 方便更多人看见他, 向他点头致意, 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34.总裁恋爱故事(五)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 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 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 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 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 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 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 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 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 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 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 在院子里一阵翻腾, 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c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35.总裁恋爱故事(六) ,最快更新[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最新章节!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 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 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 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 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 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 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 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 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 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 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 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 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 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 又轻轻地走, 像一只花蝴蝶, 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