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睡前故事》 正文 第1章 吸血鬼弗拉基米尔的自白书 我是一个吸血鬼,但是我晕血。 我叫弗拉基米尔,是吸血鬼王国最小的王子。 当我走在道路上,人们都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待我走后,他们聚在一起,肆无忌惮地大声议论,就像是在评鉴一只生下来就没有翅膀的鸟儿。 可是,当我的两个哥哥出现在道路上的时候,他们全部都恭恭敬敬地跪倒在地上,连头也不敢抬。 我叫弗拉基米尔,是吸血鬼王国三个王子中最没用的那个。 我大哥弗兰克,天生神力,能够一只手轻易扭断狼人粗壮的脖子,他曾经徒手杀死整整一队吸血鬼猎人,震惊了整个王国。 我二哥弗瑞德,拥有一双强大的魔眼,他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够让敌人丧失心智,自相残杀。 至于我,性格软弱又怯懦,再加上生下来就晕血,连吸血鬼最基本的“进食”都不会,成为包括我父亲母亲大哥二哥在内,吸血鬼王国所有人嫌弃的对象。 哦,不好意思,我忘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永远不会嫌弃我,她就是我十六年那年收的小侍女——莉莉丝。 忠心耿耿的小侍女莉莉丝,总是跟我一起呆在王宫的厨房里,陪我喝番茄汁。 我只会喝番茄汁,因为我是个晕血的吸血鬼。 我总是坐在榨汁机前,捧着番茄汁慢慢喝,一杯接一杯,鲜亮的红色让我着迷。 为了迁就我,莉莉丝总是微微皱着眉头,把我递给她的番茄汁一饮而尽。 这个傻丫头,不喜欢喝番茄汁直接说不就好了? 可是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不喜欢”这三个字。 每一天,我们都在一起喝番茄汁,一起诉说王国的趣事,一起谈论各自的烦恼,比如讨人的人,还有讨厌的事。 小小的厨房一角,成为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 外面动荡的世界与我们无关。 至少在那时候,我是这样想的。 后来想来,那还真是格外天真的想法呢。 任何一个王国都不可以缺少一个王,吸血鬼王国也是一样。 我的父亲——强大的吸血鬼王正在渐渐地老去,这意味着王位之争的到来。 王位之争跟废材的我无关,在我的大哥和二哥之间进行。 至于我,我只要跟我漂亮的小侍女在一起,整天呆在厨房里喝番茄汁就好了。 但是我没有想到,这场王位之争进行得异乎寻常地惨烈。 起先,时而是我足智多谋的二哥弗瑞德占据优势,把吸血鬼王国的高层大半收归到他的麾下,时而又是我那武勇刚烈的大哥弗兰克逆流而上,靠武力强压二哥一头,伴随着他们俩斗来斗去,因为这场王位之争死去的人也越来越多。 最后,就在我的大哥弗兰克即将取得这场王位之争胜利的时候,已经山穷水尽的二哥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选择跟吸血鬼王国世代的死敌狼人公国合作,引狼入室,狼人的大军把大哥弗兰克美妙的加冕仪式变成了一场血色的屠杀。 听着外面的厮杀声,我跟我心爱的小侍女莉莉丝一起躲在厨房阴暗的角落里,我搂着她:“不用害怕,王位之争跟我无关,二哥应该不会伤害我们的。” 看吧,我就是那么废材的吸血鬼,跟人们在背地里说的一样,怯懦渺小就连一只蚊子都不如。 莉莉丝她,还是死了。 我二哥没有杀她。 我万万没有想到,杀她的竟然是我大哥。 被我二哥的追兵追赶,身处绝境,穷途陌路的大哥,最后居然闯到厨房里来了。 他杀不了二哥,所以在临死前,他要拉一些人为他陪葬。 比如他的弟弟,比如他弟弟身边那个乖巧可人c人畜无害的小侍女。 我没能保护得了她,相反,她却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我。 “弗拉基米尔,快逃!!!” 莉莉丝瘦弱的身躯飘然倒下的那一瞬,此后在我的梦中无数次的重复。 我是一只晕血的吸血鬼。 胆小c懦弱c没有担当,像我这样的家伙,根本就不配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从动荡的吸血鬼王国逃出以后,我漫无目的地在世界各地流浪。 在这期间,我遇见了很多人,也学会了很多事情。 后来,我生平第一次有了师父。 生平第一次跟别人战斗。 生平第一次在战斗中将敌人杀死。 现在的我,已经不会因为鲜血而眩晕了。 从吸血鬼王国逃离整整十年后,我重返吸血鬼王国。 这里已经没有人认得出我,我想要为莉莉丝复仇,但我却在踏上王国土地的那一刻,忽然发觉,我已经无仇可报。 亲手杀死莉莉丝的大哥弗兰克,在杀死莉莉丝之后,还没来得及追上我,就被赶来的二哥的追兵乱剑砍死。而间接杀害莉莉丝的凶手,我辛辛苦苦,终于登上王位的二哥,屁股还没焐热,就被狼人公国派来的刺客暗杀在血王座之上。我想找狼人公国算账,但是狼人公国不久前已经在跟异族的战争中灭国。 现在的吸血鬼王国,坐在血王座上那个人的名字我连听都没听过,什么ぐ一單眼皮ヤ,念起来超拗口,听起来也很非主流,完全就没有复仇的啊。 我可怜的小侍女,可怜的莉莉丝,十年了,我还是没能为你报仇。 极度伤心失落的我离开了吸血鬼王国,重新回到了我师父的身边。 在他那里,我得到了新的启示。 他说,在那遥远的东方,有个叫做基兰的白胡子老头,他有办法叫人起死回生。 我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前往东方的路。 我是吸血鬼剑圣——弗拉基米尔。 莉莉丝,等我。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放逐之刃瑞雯,她和忧郁的那个他 “呃,好强!你到底是谁?”白胡子老头儿捂着胸口,用惊恐的眼睛看着我,他跌跌撞撞地向后退了几步,鲜血染红了他的胡子。 目标的名字叫风振,根据诺克萨斯军部提供的情报,这家伙似乎是艾欧尼亚风旋流的大长老,实力很强,曾经在战争中让诺克萨斯军队吃了不少苦头。 接到这次暗杀任务后,原本,我对这次任务的目标还抱有些莫名其妙的期待来着,期待着能够碰上旗鼓相当的对手,让我好好厮杀一场。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真扫兴。 “弱者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我向前一步,挥动黑色符文大剑,毫不犹豫地斩下他的头颅。 任务完成。 我叫瑞雯,是一名诺克萨斯剑士。 但是,在身为诺克萨斯剑士之前,首先我是一名诺克萨斯英雄。 我为我是一名诺克萨斯的英雄而感到自豪。 诺克萨斯是瓦罗兰大陆乃至符文之地最强大的帝国。 在外人眼里,它残酷,它暴戾,它血腥野蛮,它穷兵黩武,它欲壑难填,是疯子和野蛮人聚居的国度。 而在我们诺克萨斯人眼里,诺克萨斯,又岂止是一个伟大的帝国,它开放,兼容并包,抛弃阶级c年龄c种族c肤色的成见,任何人,只要你拥有足够的实力,都可以在这个国家出人头地。 诺克萨斯人信仰力量。 诺克萨斯,以力量为尊。 拥有力量,在这个国家你就等于拥有了一切。 轻抚我的黑色符文大剑,剑身上蜿蜒曲折的符文闪烁着莹莹的绿光,令我心醉沉迷。 依稀记得,我从诺克萨斯最高指挥部的斯维因大人那里得到这柄黑色符文大剑的情景。 那一天,在阴暗的大殿里,足智多谋的斯维因大人高高地坐在上面,两名诺克萨斯亲兵侍立在侧。 看到我来了,斯维因大人冷若冰霜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笑意:“瑞雯,这一仗你是头等功,想要什么奖励?” “奖励么?不需要。斯维因大人,你是知道的,我只是在为诺克萨斯而战!这样就够了。”我自豪地回答。 “很好,瑞雯军士,你很好。”斯维因大人接连说了两个“很好”,然后吩咐他的亲兵给我递来一把剑,那是一把黑色的符文大剑,剑上细细密密的符文意味着它得到了诺克萨斯术士的巫术加持。 “是一把好剑。”我摩挲着凸凹不平的剑身,赞叹道。 “听说你的剑在这次战斗中折断了,换这一把吧。”斯维因大人撇了撇嘴巴。 “这么好的剑交给我,有点可惜啊。”我犹豫着。 “别客气,瑞雯军士。你是诺克萨斯的英雄,你的剑就是诺克萨斯的剑,同样,诺克萨斯的剑就是你的剑!” 斯维因大人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我还能说什么呢。 往后,这把剑就一直陪伴着我。 陪伴着我走过了漫漫的征伐岁月。 雾月,寒冬时节,长久以来的积怨爆发,诺克萨斯终于对艾欧尼亚宣战了。 我作为诺克萨斯的英雄,接受诺克萨斯军部的指令,漂洋渡海前往艾欧尼亚,执行军部指派给我的暗杀任务。 我执行任务从未失手过,历次暗杀任务,总共有十三名艾欧尼亚的要人死在我的符文大剑下。 暗杀任务完成后,我又根据诺克萨斯军部的指示,加入了离我最近的诺克萨斯第九军团,第九军团在艾欧尼亚海岸的登陆地点停留两天后,马不停蹄地开赴前线。 战斗。 杀戮。 战争之影,如影随形。 在第九军团里,我认识了一个年轻的诺克萨斯军官。 他沉默寡言,他忧郁的眼睛令我着迷。 我忍不住跟在他后面,战斗的时候是,吃饭的时候也是。 他总是郁郁的,无论战斗开始前,还是战斗结束后。 偶然他也会因为军士们讲的笑话而哈哈大笑,露出愉悦的神情,然而没过两三秒,他的笑容就像烛火一样黯然熄灭,然后重新忧郁起来。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忧郁,正如他不知道,我有点喜欢他。 十二月,第九军团来到艾欧尼亚重镇克莱登镇附近。 在那里,我和他分别了。 攻打克莱登镇前的那一天晚上,一直沉默寡言的他突然絮絮叨叨地对跟在他身后的我说了很多话,什么故乡啦童年啦,还问我故乡在哪里。 “故乡吗?记不得了。诺克萨斯就是我的家。”我豪迈地回答。 “哦。”他郁郁地应了声,眼神黯淡下来。 聊过天后,回到军帐,我躺在帐篷里,眼皮一直在跳,总感觉有什么事情会发生。 第二天清晨一早,部队开营拔寨,我翻遍了每一座帐篷,都没有找到他。 正午,诺克萨斯第九军团向克莱登镇发动了迅猛的攻势,镇内的艾欧尼亚人奋力反抗,他们很勇敢,也很顽强,他们前仆后继,舍死忘生。 然而孱弱的围墙和木质栅栏并不能让这群临时拿起武器的镇民在诺克萨斯嗜血成性的正规军面前获得胜利,很快,克莱登镇的围墙就被攻破,栅栏被烧毁,杀气腾腾的诺克萨斯军队横行无忌,席卷一切。 镇上的抵抗越来越微弱,幸存者们被压缩包围在一个小小的胡同里,他们负隅顽抗,哪怕结局已定,他们仍不投降。 也许他们知道,对于诺克萨斯人而言,投降和不投降,结局是一样的。 作为诺克萨斯的英雄,我理所当然地率领着诺克萨斯第九军团的先锋队,攻向这群身陷穷途末路的敌人。 我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士兵们受我的鼓舞,也都一个二个斗志昂扬,奋勇争先。 然而,我却在冲锋的途中,看到了他。 看到了那双忧郁的眼睛。 他就在那群抵抗者之列。 他也看见了我,一如既往的,他用他那惯有的忧郁的眼神看着我,一言不发。 这个该死的背叛者。 我心中一股无明业火油然而起,我火急火燎地砍翻了沿路的杂兵,向他冲去。 我向他举起了我的黑色符文大剑。 “想不到,你竟然背叛了诺克萨斯!你的故乡!!!”我气急败坏地吼道。 “如果我告诉你,我的故乡就是这里呢。” 他笑了,而我却怔住了。 “不可能,你是诺克萨斯人!”我坚定地反驳道。 “瑞雯小姐,你说过吧,诺克萨斯兼容并包,抛弃阶级c年龄c种族c肤色的成见,任何人,只要你拥有足够的实力,都可以在这个国家出人头地。所以,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家人就带着我漂洋过海,来到了诺克萨斯。但是,一日故乡,终身故乡。”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眼神很坚定,坚定到让铁石心肠的我不由得对他产生了一丝怜惜的情绪。 这个人快要死了,而我想要救他。 我挥动符文大剑连续攻击把他逼到墙角,对他低语道:“我破墙,你走吧!” 他一愣一下,由不得他选择,我蛮横地把他拎到一边,举起符文大剑,一记疾风斩,胡同的土墙轰然倒塌,烟尘弥漫。 背叛诺克萨斯的负罪感还有压倒性的疲惫感占据了我的身心,我默默地从人群中退了出来。 他应该逃掉了吧。 然而,战斗结束后,我却看见他被士兵们抓住,送到军团统帅那里。 我想不通,他原来这么倔强,他没有逃。 那么,等待他的结局就只有死。 军团统帅的处置决定下得很快,宪兵们把他绑起来丢到军营中间,愤怒的诺克萨斯士兵们一拥而上。 我没忍心看。 在诺克萨斯,背叛者就只有这样的下场。 他这个傻瓜,为什么选择了这条路呢。 我很难过。 不因道德而犹豫,不因死亡而恐惧,是我多年从军生涯的人生信条。 但是,因为他的死,我动摇了。 战争仍在继续。 面对诺克萨斯的入侵,艾欧尼亚人顽强地抵抗了三个月,新年,德玛西亚的援军终于姗姗来迟。 率领他们的是德玛西亚年轻的皇子嘉文四世还有他的挚友德玛西亚之力盖伦。 原本一边倒的战况开始逆转,战争的天平开始向艾欧尼亚人那边倾斜。 在艾欧尼亚和德玛西亚人猛烈的前后夹击之下,战无不胜的诺克萨斯军队总算品尝到了失败的苦果。 最高指挥部孤注一掷,调动全部主力攻打艾欧尼亚首都失败,撤退被包围,艰难突围成功后又传来港口被攻占的消息。 前有强敌,后又追兵,作为诺克萨斯英雄的我,被授予了殿后的重任。 我带着诺克萨斯军部派发给我的一百多名老弱病残,死死地守在一座高地上。 艾欧尼亚地势险要,这里是敌人追兵的必经之路。 当潮水一般的敌人涌来的时候,我命令我的士兵们拿起武器,战斗到最后一刻,为我军的主力赢取一线生机。 我率领着手下的士兵们打退了敌人一次又一次的进攻,等待的援军的到来,支援我们撤退。 然而,我却万万也没有想到,我和我的部下殊死战斗,最后等到的却是铺天盖地的生化弹幕。 看到那鹅黄色的生化弹幕出现在战场上的一瞬间,我就明白了一切。 投放那生化弹幕的,一定是祖安那个臭名昭著的炼金术士辛吉德。 作为诺克萨斯高层的盟友,他一定是受到了军部的指令,要把我,我的战友们,还有那些蜂拥而来的艾欧尼亚人,德玛西亚人,均衡教派教徒全部一网打尽。 心当下变得瓦凉瓦凉的。 想不到极尽忠诚的我,也被诺克萨斯背叛了。 原来即便我是一名身经百战的诺克萨斯英雄,也不过是诺克萨斯高层眼中一枚微不足道的小小棋子,无论何时,都可以跟我身边的那些战友们一道,被毫不犹豫地舍弃。 征战多年,杀戮无数,原来,我只是一个弃卒而已。 在毒气的侵蚀下,身边的战友一个个面容扭曲痛苦地倒下,而我端着符文大剑,呆立在那里。 一开始的话,我是非常的愤怒,愤怒诺克萨斯的无情,也愤怒自己的愚蠢。 然而,愤怒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情感,愤怒也无济于事。 我突然间厌倦了。 我想放弃。 我想跟他死在一块儿,死在同一片土地上。 但是,在一片浓浓的毒雾之中,我再一次看见了他的眼睛,那双忧郁的迷人的眼睛,我好像听到他在对我说:“活下去,瑞雯,放下杀戮,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吧。” “傻瓜,到现在还想着我。 你其实,是喜欢我的对吧。 因为我知道,只有在我面前你才会展现出忧郁的样子,在别人面前,你都严肃得像个稻草人。”我没好气地反驳道。 听他的话,我走出了那片毒雾,放下杀戮,隐姓埋名,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那把黑色的符文大剑呢,不小心被我弄断了,在某一天我在山上砍柴的时候。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 狂暴之心凯南的魔镜历险记 “凯南,最近怎么没见你人。” “你怎么消失了那么久?” 问话的是阿卡丽和慎,均衡教派暗影忍者三人众的另外两人。 “嗨,别提了!”凯南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低落:“那天俺在召唤师峡谷里,捡到了一面不知道谁掉落的镜子。就在我往里面看的时候,那面镜子突然说话了。” 唔,这么说来,你捡到的难不成是一面魔镜?”阿卡丽玩弄着针管,若有所思地说。 “那么,那面镜子说的是什么呢?”慎好奇地问。 凯南叹了口气,把自己跟那面魔镜的纠葛向自己的伙伴们娓娓道来。 —— 当时,那面魔镜对我说:“想知道谁是这个世界上电力最强的人吗?” 你们知道,我很爱面子的,于是我果真向那面魔镜问道:“魔镜啊魔镜,谁是这个世界上电力最强的人?” 魔镜回答说:“在这个召唤师峡谷,电力最强的人是你,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比你电力强十倍的存在,你希望挑战他吗?” 我点了点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呢,我就被吸进魔镜里去了。 在那里,我见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动物,它的全身都是黄色的,两只耳朵很长,尾巴像锯齿状的闪电,它自称自己是“雷神皮卡丘”。原本以为这样的萌物根本不需要我动手,没想到,我跟他互相电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分出胜负。把它电晕了以后,我就从魔镜里面自动跳出来了。 这时候我又向那个魔镜问道:“魔镜啊魔镜,谁是这个世界上电力最强的人?” 魔镜回答说:“在这个召唤师峡谷,电力最强的人是你,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比你电力强一百倍的存在,你希望挑战他吗?” 管他十倍一百倍还是一千倍!我毫不犹豫地点头应战。 这一次,魔镜把我送到了一座岛上,岛上有个着上身,背着四个太鼓的肌肉男,自称是“雷神艾尼路”,他真的很强,我跟他互相电了整整一天还没有分出胜负,还好最后下雨了,艾尼路先生因为急着回家收衣服所以放了点水,呵呵,让我险胜。 从魔镜跳出来以后,我又向那个魔镜问道:“魔镜啊魔镜,谁是这个世界上电力最强的人?” 我心想,这下,总该是我了吧。 但是魔镜却回答说:“在这个召唤师峡谷,电力最强的人是你,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比你电力强一千倍的存在,你希望挑战他吗?” 我毅然决然地接受了挑战。 我进入了一个战火纷飞的世界里,在那里,我见到了一个自称是“雷神托尔”的男人,他可是货真价实的雷神,不过这时候他正忙着和巨人族战斗,并没有工夫迎接我的挑战。 不过他告诉我,只要我通过了那个人的挑战,魔镜就会乖乖承认我的电力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因为打造这面魔镜的原本就是雷神托尔嘛。 于是我就去寻找雷神托尔所说的那个人。 我历经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找到他了,他真的很厉害,我们见面一交手,他就把我抓住了,他还说我身上穿的是s服,断定我得了网瘾,需要治疗,然后把我关了起来。 呼——中间真是一言难尽啊。 我被他关了整整一年,他每天都用各种仪器电我。 —— “那你最后是怎么逃出来的呢?”阿卡丽和慎关切地问。 “哥哥姐姐们,我可是电耗子,不怕电啊。”凯南笑着说:“到最后,他付不起电费,破产了,而魔镜也终于承认我就是这个世界上电力最强的人。”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黑暗之女安妮关于她的小熊提伯斯的回忆 黑暗阴森的树化石林里,静寂无声。 突然,林中传来了沙沙的奔跑声,伴随而来的,还有小女孩银铃般的笑声。 我们年仅6岁的小安妮,在树化石林里欢快地跑着,脸上带着天真烂漫的笑容。 “来呀来呀,你来追我呀!” “呼——呼——呼——安妮,您跑慢点好不好?我都快要跑岔气了!”一个跟安妮年龄相仿的小男孩一边喊着,一边气喘吁吁地停下了脚步,他已经实在跑不动了。 安妮回头看了看这个叫做提伯斯的小男孩,骄傲地双手叉腰说道:“哼,提伯斯,你真没用!跑得这么慢,就像一只大笨熊一样。” 提伯斯叹了口气,走向安妮,递给她一束灿烂的鲜花:“安妮,好看吧。” 安妮捧着提伯斯送给她的花,脸上露出了陶醉的神情:“哇,好漂亮,好香哟!提伯斯,你这花是在哪里采的,明天带我去采好不好?” 提伯斯连连摆手,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情:“安妮,这其实是我在路边捡到的啦。” 他总不能说,那束花是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在这座树化石林深处的绝望沼泽里为她采的吧。 然而,提伯斯的回答,冰雪聪明的安妮根本不信,她依然用甜的腻人的声音缠着提伯斯,让他明天带自己去采那些美丽的花儿。 “我拒绝!”提伯斯义正词严地喊道。 “拒绝无效!!!”安妮的声音永远比提伯斯的分贝要大得多。 没办法,自打在树化石林里遇见小安妮以来,提伯斯就永远拿她没辙。 但是,提伯斯知道,绝对不能让她去绝望沼泽这么危险的地方。 所以分别之前,他鼓足勇气,对安妮说:“安妮,这里很危险,不是你一个女孩子家应该来的地方。” 说话的口气与平时完全不同。 安妮笑了:“提伯斯你真是啰嗦,我妈妈也常常这样对我说,她说这里有野狼,有老虎,还有凶猛的暗影熊。不过,我才不怕呢,我可是天才的美少女魔法师!” 提伯斯摇摇头,用他忧郁的蓝色眼睛怜爱地看着安妮:“安妮,狼c老虎还有暗影熊并不可怕,在这个树化石林里,有比它们更可怕的东西存在。纵使你是个天才的美少女魔法师,但你归根结底还是个小女孩,你还在成长,现在的你并不是它们的对手。” 安妮忍不住“哼”了一声:“提伯斯,你今天好像有点奇怪唉,为什么要说这么多奇奇怪怪的话?” 提伯斯狠狠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似的,他对安妮说:“安妮,对不起,我要搬走了。明天的话,我不会来这里了。以后呢,应该也不会了。安妮,请你以后也不要到这里来了。” “为什么!怎么会?提伯斯!!!”听到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后,安妮的眼睛红了。 她望着提伯斯的背影呆呆地发愣,她不明白那个小男孩为什么那样毅然决然地离去,不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惹恼了他,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之间丢下自己一个人。 安妮并没有听从提伯斯的劝告,她仍然每一天都出现在树化石林,在她从前跟提伯斯玩耍的老地方,默默地自己一个人做游戏。 她期盼着提伯斯有一天还会回来,她想告诉他,自己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任性了。 然而,提伯斯却始终没有出现。 一晃眼,一年的时间过去了。 那一天傍晚,安妮在穿过树化石林幽暗的林间小道,准备回家吃饭的时候,突然,一个一脸横肉的大叔横在了安妮的面前。 安妮认得,他是自己父母从巫毒之地的兽人萨满手中救下的献祭品,一个来自瓦洛兰大陆的流亡佣兵。 安妮还没来得及说:“雷曼叔叔,好啊!” 就被这个雷曼叔叔不由分说抱了起来:“嘿嘿嘿嘿,哈斯塔家的小安妮吗?真可爱啊!叔叔等下要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好不好?” “不要!不要!”安妮在他的怀里拼命挣扎起来,雷曼叔叔顿时露出一脸凶相:“不要叫!再叫叔叔打死你!!!” 找个地方把她那个之后然后杀了,这原本就是他的想法。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一声愤怒的吼叫传来。 一只愤怒的暗影熊及时出现,他咆哮着扑向这个恩将仇报,人面兽心的雷曼叔叔。 不得己,雷曼叔叔只得放下安妮,拔出腰间的阔剑。 他原本就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练佣兵,双手沾满无辜者的鲜血,区区一只暗影熊,在他眼里,算不得什么。 然而,这一战,却让他送掉了自己的小命。 而暗影熊也因为受伤过重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安妮跪倒在暗影熊的身边,扑在它血肉模糊的身体上,哭得像一个泪人儿。 就在刚刚的战斗中,她好像已经认出这只暗影熊是谁了。 “你看,我说得对吧。”暗影熊用微弱的声音说:“这座树化石林里,很危险。我早就说过,你不要再来了。” “提伯斯,你不要说了!你不要再说了!!!”安妮哭着喊道:“我会快快回去,我去喊大人来,你一定还有救!!!” “不用去了,没救了,我自己知道。”暗影熊提伯斯躺在地上淡淡地笑着:“安妮,我的天才美少女魔法师,发挥你的魔法才能,在我死后,把我的身体变成一只玩具小熊吧,这样我就能永远陪在你身边了。跟我做个约定吧,当你遇到坏人的时候,大喊一声:‘咬死他们,提伯斯!’,我就会出来,帮你把他们咬死,好吗?” 暗影熊说完话之后,就咽了气。 安妮跪在它身旁,含着眼泪,重重地点点头。 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小女孩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暗裔剑魔亚托克斯,你的剑是杀戮之剑?还是守护之剑! 很多年前,我师父曾经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 “亚托克斯,你的剑是杀戮之剑?还是守护之剑!” 当时我的回答没有犹豫:“剑,原本就是用来杀戮的。所以我的剑,当然是杀戮之剑。” 我至今尤然记得师父当时的表情。 他苦笑着看着我,摇了摇头,一脸的无可奈何。 也许,师父他认为我答错了吧,但是我始终认为我的答案是对的。 剑这种东西,制造出来就是用来杀戮的,我始终坚信着这一点。 出师以后,我背着巨剑,行走在世界各地。 我在血与火交织的战场上游荡,我在喧嚣热闹的市集中停留,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行,我在高高的山顶上向下眺望。 这期间,我见到了许多人,也杀掉了许多人,尽管他们当中有些人该杀,有些人并不该杀。 然而我没得选择,我的剑,便是那世间最饥渴的杀戮之剑。 巨剑出鞘的时刻,便是杀杀杀。 我只是单纯的为了杀而杀,我杀出了一片血海,也杀出了“暗裔剑魔”的威名。 一些富有的商人c王公贵族听闻我的名号,便愿意出最贵的价钱,请我出面帮他们搞定一些事情,比如帮他们护送一件昂贵的宝物,做他们的保镖,又或者,帮他们把某个人从这个世界上永远除掉。 对于我来说,既能够满足自己永无止境的杀戮,又能够赚钱,何乐而不为呢。 我不知道我沉浸于杀戮之中,到底是何时停止的。 但是,我知道,令我最终停止杀戮的,是她。 那一天,结束了血腥的任务之后,我身背巨剑,风尘仆仆地返回下榻的旅店,然后我就在店门口遇见了她。 我从未见过那样的眼睛,干净c清澈,就好像一汪清泉。 在看到那双眼睛的一瞬间,我的时间好像蓦然停止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用颤抖的声音问。 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我没有抖过,在尔虞我诈的赌场里我没有抖过,在瓦洛兰大陆最有权势的人面前我没有抖过,然而我却在她的面前,额头冒汗,身体发抖,微微战栗。 “希尔薇雅。”她笑起来真好看。 我想,希尔薇雅,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名字了吧。 希尔薇雅是这家旅店店长的女儿。 当天晚上,我找店小二要了两大桶热水,在自己的房间里,一遍又一遍地用力洗去自己身上的血污。然而不管我洗了多少次,那些浓重的血腥味一直停留在我的鼻尖挥之不去。 第二天,我早早地起来,去市集上给自己理了发,又买了几件新衣服。 在此之前,我的人生一直与剑为伍,与血做伴,平时不修边幅,极少理发,看起来就像是一头深山老林里盘踞的野兽。 这样的我,又怎么好意思去面对希尔薇雅呢? 此后,我推掉了所有的活儿,在这家旅店长住下来。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跟希尔薇雅渐渐熟识,我们俩之间的话也变得渐渐多了起来。 我喜欢她。 但是她喜不喜欢我,我却不敢确定。 因为潜意识告诉我,我配不上她,我是一个双手沾满了鲜血的屠夫,配不上她这样纯洁无垢的女孩子。 这种情绪叫做自卑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自己正深深地陷入苦恼之中。 某一天,希尔薇雅突然问我:“亚托克斯,你的剑是杀戮之剑,还是守护之剑?” 听到她的发问,我猛然一怔,想必她也从邻人那里听闻了我茹毛饮血的事迹吧,所以才会向我问起我师父当年问过我的同样的问题。 我望着她的那双清澈的眼睛,用嘶哑的声音坚定地回答:“守护之剑。我,亚托克斯,愿意成为你的守护之剑。” 无休止的杀戮,我早已厌倦。 我渴望希尔薇雅的怀抱,就好像我背上的巨剑始终在苦苦等待着令它沉眠的剑鞘。 再后来,我跟希尔薇雅交往了。 我努力忘却那些曾经束缚自己的过往,忘记杀戮,跟希尔薇雅在一起,度过了一段宁静而幸福的时光。 从收起巨剑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再是暗裔剑魔,我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 在希尔薇雅的帮助下,我努力克制自己体内的杀意,努力做到心平气和,我已经不再杀戮,甚至就连地上的一只蚂蚁也不忍心再踩。 我想,如果就这样一直下去的话,也不错。 如果,战火没有燃烧到我们这个小镇里来的话 那一天,我早晨起来,听到了久违的喊杀声,听到了大火熊熊燃烧的声音,还有绝望的哭喊声。 我匆忙推开旅店的门,我看到外面的骑兵骑着高头大马,正在肆意砍杀无辜的平民,我看到重甲的步兵举着火把,手提屠刀,冲入平民百姓人家。 这群强盗!!! 瓦洛兰大陆上战火历年不断,而这一次又轮到了谁家? 愤怒,我感到了压倒性的愤怒。 我愤怒的不是他们正在做的事情,而是他们欺弱怕强的本性,你们那么牛逼,欺负无辜的镇民算什么本事?有本事,你们去刚诺克萨斯啊?去怼德玛西亚啊? 我感到自己体内的血液就要迸发出来了。 我转身回房,去拿我的巨剑。 在房间门口,我遇见了希尔薇雅,她冲我无声地点点头。 我读懂了她眼神的意思,她的意思是说“你不用担心我,快去吧!” 她同意我去了。 顺带一提,我亲爱的希尔薇雅,她就快要成为母亲了。 我提着巨剑走出旅店,一声大吼,便将那群畜生们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来。 接下来我所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个——浴血屠戮! 血花飞溅开来。 很多年以后,就在我和希尔薇雅的孩子已经成长到二十多岁的时候,我们全家去了一趟艾欧尼亚。 一来是为了旅游,再来是为了见我的一位老朋友。 他叫无极剑圣易大师,姑且可以算作是我的师兄吧,我们曾经在很多年前交过手,我们英雄惜英雄,惺惺相惜。 只是我没有料想到,一见面,已经变成白胡子剑圣的易大师就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亚托克斯,你的剑是杀戮之剑,还是守护之剑?” 真是个无趣的问题啊,我耸了耸肩膀,对他说:“我的剑即是杀戮之剑,亦是守护之剑。” 说完之后,我俩拥抱在一起,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阿木木,谁能破解缠绕你千年的诅咒 “不要靠近我,也不要跟我说话。”二木同学悠悠地对我说道。 说这话的时候,二木同学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他的眼睛看上去就像夏夜墓地里绿莹莹的鬼火。 “为什么?”我百无聊赖地趴在桌子上,歪头看向我这位神经兮兮的新同桌:“难道你是刺猬吗?难道你的身上有刺吗?” 就在我跟二木同学在底下讲话这时候,我们的班主任物理老师大刘正在讲台上深情并茂地讲诉牛顿被苹果砸了的故事,他越讲越激动,手舞足蹈,唾沫星子飞溅。一想到那些飞溅的唾沫星子溅了前排好学生们一脸,我就忍不住想笑。 不过我到底还是忍住了。 眼下老班刚刚因为我犯下的弥天大错,把我从教室中间贬到了最后一排,现在心里面对我憋了一肚子火来着,万一我再捅个什么篓子叫他抓住了把柄,以后他还不得叫我跪着上课? 说起那个弥天大错,我倒是一点儿也不觉得遗憾啦。 不就是我这个班级排行三四十名的学渣,亲了我们年级第一的学习委员了吗? 这可是人家同意的啊。 我就不明白了,凭什么学渣和学霸不能谈恋爱了,凭什么谈个恋爱就叫我拖人家后腿,阻碍人家前程了?谈恋爱这东西不早谈,难道等到考上大学,大学毕业,毕业以后工作稳定房子买了再谈?难道要等到人家都成奔三的人了,再叫人家去学别人幼儿园就玩腻的东西,学怎么追女朋友/男朋友,学怎么哄女朋友/男朋友开心,学怎么处理男女关系中的定时炸弹,然后每每在男女关系中亦步亦趋,笨拙得就像一个幼儿园小孩? 真是迂腐,迂腐啊。我闭上眼睛,仿佛又回到了前天,在学校小花园里面,我将学习委员紧紧抱住,然后吻上她的嘴唇。 冰凉的,甜滋滋的味道,就像初恋的感觉。 我正在眯缝着眼睛仔细回味来着,坐在我旁边的二木同学突然又开口了:“喂,你知道殇之木乃伊阿木木的故事吗?” 我向他报以莞尔一笑:“不好意思,我不玩打野。” “是这样啊。”二木同学的脸上露出了明显失望的神色。 看来这家伙也是个寂寞的孩子啊,听说他在班里面也没啥朋友。 我叹了口气:“反正我现在无聊,闲着也是闲着,你就跟我说说,阿木木的故事吧。” 二木同学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那我就开始说了啊。” 为了防止被老班听见,打搅了他的故事会,二木同学压低声音向我说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在远古的恕瑞玛帝国,有一个王子叫阿木木,他是一个漂亮的小孩子。他很聪明,也很爱看书,怒瑞玛帝国的皇帝很喜欢他,假如他顺利长大的话,很有可能继任成为新一任怒瑞玛帝国的皇帝。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阿木木成长到七岁的时候,一种可怕的疾病在怒瑞玛皇室家族成员里蔓延开来,我们的阿木木也不幸染上了这种病,为了避免传染,阿木木被人们隔离在他小小的寝宫里。但凡得了这种病的人,都无药可医,他们的血肉在病毒的侵蚀下,会渐渐凋零,最后化为一具枯萎的干尸。可怜的阿木木,既悲伤又绝望,每一天,他都呆在只有他一个人的寝宫里,低声啜泣,没有人愿意和他说话。直到有一天,他的哭声感染了一个路过的小宫女。小宫女非常善良,她没事就来到阿木木的寝宫外面,隔着墙安慰他,给他讲宫里发生的大小事情,讲她从其他宫女那里听来的外面世界的趣事,还给他讲她那个会魔法的慈祥的祖母。作为回报,阿木木也跟她讲自己从怒瑞玛皇室的藏书里看过的传说故事。就这样,这两个人虽然从未见过面,却成为了十分要好的朋友。” “那么,接下来,就是这位宫女想尽办法治好了阿木木的病,然后顺利成为太子妃,走上人生巅峰?”我开玩笑逗二木同学说。 二木同学很认真地摇了摇头:“如果事情的发展真能像那样就好了。事实上,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更加让人绝望。没过多久,小宫女就给阿木木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原来是阿木木最后一个哥哥去世了。在此之前,阿木木已经失去了好几个兄弟姐妹。而这个哥哥在生病之前,是跟阿木木最亲的那一个。沉重的噩耗打击之下,阿木木非常非常的悲伤,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嚎啕大哭,善良的小宫女因为阿木木的哭泣而不知所措,她也想要替阿木木分担一点悲痛,于是她不顾被病毒传染的风险,偷来钥匙打开了阿木木寝宫的大门,冲进去安慰他。伤心欲绝的阿木木居然忘掉了自己是病人的事实,他紧紧抱住了那位小宫女,在她的怀里尽情地哭泣。然而这之后,阿木木惊讶地发现,因为他的莽撞,那可怕的疾病也传染到了小宫女的身上。小宫女去世以后,小宫女会魔法的祖母愤怒至极,她认为阿木木是故意这样做的,所以她给阿木木下了一道恶毒的诅咒。因为这道诅咒,阿木木将永远被困在他被病痛折磨的那一瞬间,他将永生不死,在永恒的生命里不断饱受病痛的折磨。同时,小宫女的祖母认为阿木木不配拥有朋友,诅咒他将永世孤独一人,但凡他喜欢的人都会遭到厄运,但凡被他触碰到的人都会立刻死亡。” 我顺口说了一句:“活着却生不如死,那也真够悲惨的啊。” 二木同学用悲哀的眼神看着我:“所以,你听明白了吗?关于阿木木的故事。这也是我让你不要靠近我,不要跟我讲话的原因。” 我一听,乐了:“什么,你的意思,难道说你就是阿木木吗?被可怕的诅咒缠绕千年的阿木木,我才不信呢!” 二木同学的眼神看上去更加凄凉:“万一我真是阿木木呢。” 他的眼神太过逼真,是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就信了,不过下一秒,我仍然嘴硬地说:“那你就证明给我看。” “等下课吧。”二木同学趴在桌子上,不再说话,我想,他一定因为我不相信他所说的话而感到暗暗生气。 反正中二病都这样,我见得多了。 下课以后,二木同学杀气腾腾地站起来,领我去了学校后面的小花园。 我去,那不是我跟学习委员亲嘴的地方吗? 咱们两个大老爷们来这儿干嘛? 我正想说来着,二木同学突然蹲了下来,他指着一只蚂蚁说:“我一碰,它就死了。” 我呵呵冷笑:“去你喵的,我上我也行。” 二木同学又转而指向一只七星瓢虫:“那我碰它。” 他用手轻轻地在七星瓢虫背上一掠,果然那只七星瓢虫当即就翻了个身子,流出黑血,死翘翘了。 我还是不服,我嚷嚷道:“杀益虫啦!有人杀益虫啦!不行不行,刚刚我没看清楚,也许这只七星瓢虫是你手指头偷偷使劲,被你摁死的。” 因为我三番五次的质疑,二木同学的脸都气绿了,他愤怒地对我说:“那好!我给你看个厉害的,叫你心服口服!” 说着他大摇大摆地往我们学校的教职工地下停车场走去。 等一下!停车场外面常年拴着一条老凶的大狼狗,那是看车的老杨养的,用来防贼的。 他该不会打那个凶神的主意吧 我狐疑地跟在二木同学的后面,上午十点这个时候,停车场外面一个人也没有,校长老师们要么在办公室里待着,要么在教室里呆着,老杨也翘班了,这里只有那条大狼狗在。 出乎意料的是,那条一见到老师就摇尾巴,一见到学生就汪汪汪直叫的大狼狗,见到了二木同学,不但不叫,还“呜呜呜呜”地哀嚎起来。 该不能它真的怕他不成? 二木同学朝那条狗走近,平日里作威作福的大狼狗此时此刻怕得不像话,它“哗啦”一下带着铁链缩到墙角,腿也在不住地发抖。 二木同学那么瘦弱,你怕他干什么呀? 我实在不明白。 接下来的一幕更加令我感到震惊,我确确实实看见,二木同学走过去用手轻轻地摸了那条大狼狗一下,然后那条大狼狗直接就仆倒在地,动也不动了。 看样子不是在装死,而是真的叫二木给摸死了。 “现在你信不信了?”二木同学回过头来看着我。 我咽了咽口水,点了点头,可能,二木同学真的是阿木木也说不定。 事实上,刚刚我不知道是眼花了还是怎么回事,我好像真的看到了一个活着的阿木木站在我面前。 “所以以后离我远一点,不要靠近我,也不要跟我说话。因为我会给身边的人带来不幸,被我触碰到的人会死的哟。”二木同学远远地望着我,低声说道。 不爽,总感觉超级不爽的。 “呵呵呵呵——”我看着二木同学,突然冷笑起来,笑得他头皮发麻,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回事。 随后我大步上前,一把握住了他的手。 结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我并没有死,也没有变成干尸。 “你疯啦!”二木同学叫了起来:“但是,为什么你碰到我,却没有死?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可以无视缠绕在我身上的诅咒?” 我毫不客气地敲了敲二木同学的脑袋:“二木二木,中二你个头啊!你游戏玩多了吧,你是殇之木乃伊阿木木,老子还刀锋之影泰隆呢!” 二木同学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回教室的时候,他在路边找了只西瓜虫摸了一下。 不好意思,西瓜虫也没死。 “啊!我的诅咒没了?难道被你解除了?太谢谢你了!!!太谢谢你了!!!”二木同学又惊又喜。 现在,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救世主一样。 从那以后,二木同学就成为了我最忠实的小弟。 据二木同学后来煞有其事地给我分析,为什么几千年来都没有人能破掉他身上的诅咒,我一下就给破掉了,那大概是因为从来没有人敢主动跟二木同学握手吧,毕竟,他说得那样吓人,又似乎真的能够摸一下死一头大象。 不过中二病的话跟白学家的话一样,我反正是不信的。 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就不知道了。 假如你今后听到某家网吧里传来这样的声音: “弟弟,弟弟,救我!!!” “弟弟,弟弟,舔他!!!” 那大概是我和我新收的小弟二木同学正在愉快地开黑吧。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德邦总管赵信:梦回三国,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该死的,粮食马上就要吃完了,人也快打光了,援军还没有到吗?”赵信拄着爱枪,站在破败的城墙上往下望去,绵延不绝的疲惫感如潮水一样向他涌来。 城墙外,不远处,就是诺克萨斯和祖安佬的联军扎下的营寨,营寨里篝火闪动,人影嘈杂,他们在欢笑,他们在大快朵颐。 赵信粗略估计了一下,联军的人数差不多是自己麾下士兵数量的十倍。不!也许二十倍都不止。他们不仅装备精良,还配备了两台祖安那群疯子科学家研发的生化投石机。 而我手下,现在还剩下多少人?一个星期艰苦的守城战下来,手下能征惯战的德玛西亚老兵几乎全部战死,剩下的几百人里面,有一半是刚入伍的新兵,而另一半则是伤兵。 敌众我寡,孤立无援,这座坐落于德玛西亚边境的小城镇迟早会被攻下来,而我的头颅最终也会被诺克萨斯人挂在城墙上吧。 即便是天也不怕,地也不怕的德玛西亚大英雄赵信,在压倒性的敌我实力差距面前,也难免这样悲哀地想。 敌营烤肉的香气顺着城墙攀沿而上,无情地刺激着赵信的胃,与腹中强烈的饥饿感随之而来的,是难以言喻的疲惫。这一个星期艰难的守城战下来,赵信身心俱疲,他觉得自己只剩下半条命。 就在这时候,赵信的耳边竟然隐隐传来哭声。 赵信诧异地皱起了眉头,他循着哭声找了过去,发现原来是一个新兵正坐在城墙边上,低声绝望地啜泣。 那是一张稚嫩的脸,可能只有十六七岁,也许还不到。 他是因为思念故乡吗?还是因为害怕接下来的战斗呢? 其实多半是饿坏了吧。 赵信叹了口气,走过去拍了拍那新兵的肩膀:“甭哭了,影响士气。” 当新兵抬起头来,发现自己的主帅正站在自己面前时,他惊慌失措,差点没从城头上跳下去,还好赵信及时拉住了他。 “主帅我我”新兵的脸涨得通红,他窘迫地说不出话来。 “呼——你一定饿坏了吧。”赵信把手伸进自己怀里,仔细摸索,把剩下的最后半块饼递给那个新兵,然后挨着那个新兵在城墙边坐了下来:“你吃!我小睡一会儿,他们打过来记得叫我。” 新兵感激地用力点点头。 赵信怀抱着枪,靠着城墙,沉沉地睡去。 这些天来,自打接到最高指挥部的命令坚守这座城镇以来,他就一直被连绵不绝的梦魇缠绕着。 一旦入睡,就会进入同一个梦境。 实在是颇为奇怪的梦境,由于这个梦境太过奇怪,以至于赵信在梦中甚至忘记了饥饿。 在这个梦境里,他俨然置身于一个陌生的东方世界,在一名东方将领的麾下做他的一员副将。 那个国家叫做华夏,那个年代叫做三国,那个将领的名字叫高顺。 高是高高在上的高,顺是低眉顺眼的顺。 高顺将军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他对待部下很好,唯独不允许他们饮酒。 酒能乱性,酒也能误事。 高顺将军统帅着一支名叫“陷阵营”的精锐,陷阵营仅有700人,但是却在当时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赵信在高顺的手下当差,而高顺在吕布的手下当差。 吕布是当时的一方豪强,他武艺高强,天下无敌,然而他又有着贪财,好色,短视等致命缺陷。 这样的性格在群雄纷争的三国时代,注定走不了多远。 赵信都能看得出来,高顺自然也看得出来,然而他却依然安安心心在吕布手底下当差,哪怕那家伙并不信任自己,哪怕那家伙只是把自己当作最后时刻的挡箭牌。 建安元年,六月,夜半,吕布部将,河内人郝萌叛变,率部攻打吕布。吕布不知造反的是谁,他慌慌张张,带领家眷连夜逃往高顺营寨,高顺不慌不忙地问吕布:“将军听到了什么?”吕布回答:“是河内人的口音。”高顺当即猜到造反的是河内人郝萌,于是率领陷阵营前去平叛,天亮他就带着郝萌的人头回来了。 高顺时常规劝吕布,不要做那些愚蠢的,短视的事情,然而吕布并不乐意听。吕布明明知道高顺忠心,却并不予以重用,还因为跟属下部将魏续的亲戚关系,将高顺一手训练出来的陷阵营从高顺手中蛮不讲理地夺走,交给魏续,直到快要打仗了,再把陷阵营的兵符重新还给高顺,让他统领。高顺自始自终没有抱怨什么。 赵信不知道高顺这样做的理由,但是赵信知道,有一种忠诚叫做“愚忠”。 但是高顺将军,看样子,并不是愚蠢的人啊。 建安三年,吕布反叛朝廷依附袁术,派高顺c张辽攻打沛县,高顺c张辽领军击败了刘备。曹操派猛将夏侯惇前往援救刘备,没曾想,就连夏侯惇也被高顺统领的陷阵营打败,夏侯惇还为此失去了一只眼睛。同年九月,高顺打败刘关张,攻破沛城,俘获了刘备的妻儿,刘备败投曹操。 同年九月,曹操率领大军亲征吕布。当潮水一般的曹军到来之际,骁勇善战的吕布也一筹莫展。他没有采纳陈宫的计策,而选择了听取自己老婆愚蠢的建议,从而失去了唯一可能取胜的机会。一句话,人若是蠢,即便把谋略无双的陈宫,战无不胜的高顺交给你,也是徒劳无用。 明明败局已定,然而高顺还是带着自己手下为数不多的陷阵营将士,与百倍于自己的曹军浴血搏杀。 明明吕布都已经放弃治疗了,他却还在殊死顽抗,只可惜结局已经写下。 梦境正在崩塌,赵信明显感觉到,这个梦境已经支撑不了多久了。 不过在自己离开之前,赵信还是执意向高顺问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将军,一定会输的仗,你还要继续打吗?” 高顺慨然答道:“陷阵营,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这支部队陷阵营吗?冲锋之势,有进无退,陷阵之志,有死无生!即便是一定会输的仗,我也会义无反顾去打。因为我是陷阵营的统帅!!!” 赵信深吸一口气,又问了高顺第二个问题:“吕布昏庸,将军可曾想过另投明主?” 高顺淡淡地笑了笑:“吕布他,曾经救过我的命,从那一刻起,我的命就不属于我自己了。喂,我说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吧。喂,你要去哪儿?” 赵信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渐渐地消失。 在临走之前,他向高顺将军敬了一个军礼,以陷阵营最标准的姿势。 赵信睁开眼睛,已是天明,城墙下,诺克萨斯和祖安的联军已经列队齐整,祖安的2台生化投石机已经到位,他们准备发动新的攻势。 “统帅,他们要来了!”昨天的那个新兵战战兢兢地向赵信报告。 “嗯,我知道了。”赵信将手中的枪高高举起,雄厚的嗓音响彻整座城镇:“兄弟们,不守了!咱们出去干死这群鳖孙!枪在手,跟我走!!!” “吼!!!” 这座城里的人已经压抑地太久了。 期待一场杀戮,期待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 一场死战,赵信率领着部下,抱着必死的信念,直杀得诺克萨斯祖安联军丢盔弃甲,抱头鼠窜。 战斗结束后,赵信的部下只剩下十余人。 而此时,德玛西亚的援军方才姗姗来迟。 赵信是个好脾气的人,赵信不生气,不生气。 一个月后,赵信回到德玛西亚首都,见到德玛西亚皇子嘉文四世,他告诉年轻的皇子,他想组建一支精锐部队。皇子好奇地问他打算给那支精锐部队起什么名字,赵信毫不犹豫地回答:“陷阵营。” 没错,陷阵营。冲锋之势,有进无退,陷阵之志,有死无生。从今往后,即便是一定会输的仗,我也会义无反顾去打。只因为我是陷阵营的统帅。 这就是高顺将军你教给我的吧,我学到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时光守护者基兰,你愿意拿什么来买我的时间? 场景一:杀意盎然的高考考场 “各位考生请注意,本场考试还剩下最后五分钟,请考生抓紧时间答题。” 听到广播里的声音以后,考生张明握笔的手不住地颤抖。 他的高考语文答题卡上,作文一栏还是空荡荡的,一个字也没写。 完了!完了!只剩下五分钟,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完一篇高考作文的。 张明皱着眉头,死死地盯着这次作文的题目《请讲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在此之前,他已经绞尽脑汁,对着这篇作文题想了足足有四十分钟,然而他的脑子里始终是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如何下笔。 张明想到自己复读一年来,忍辱负重,每天拼命努力学习,不知道耗尽了多少心血,累死了多少脑细胞,最后居然会因为一道古怪的作文题目而再一次倒在高考的战场上,急得都快要哭了。 一想到炼狱一般的复读生活自己明年没准还要再来一年,张明就感到头晕目眩,整个人差一点就晕倒在考场上。 然而就在这时候,一个白胡子的老爷爷飘然走进了考场。 老爷爷的穿着打扮十分离奇,他穿着宽大的法师袍,在他的背后还背着一个巨大的时钟,这稀奇古怪的服饰与高考考场紧张严肃的气氛格格不入。 令人惊讶的是,无论是讲台上的监考老师,还是台下奋笔疾书的学子们,没有一个人发现这个老爷爷。纵使考场中有厉害的学霸选手,他考卷早就做完了也检查完了,志得意满,百无聊赖,东张西望,可是当他望向老爷爷这个方向时,他的视线径直穿过老爷爷的身体,撞上了墙壁。 在他的眼里,这里可没有什么老爷爷,只有墙壁而已。 老爷爷向张明走来。 因为高考语文试卷最后一道作文题而焦头烂额的复读生张明,此时此刻还在埋着头,咬着水笔冥思苦想。 感受到有人向他走近后,张明猛然间抬起头,看到这个奇装异服的老爷爷,他因为太过惊讶而在考场上叫了起来:“你是谁?” 老爷爷的脸上面无表情:“我是时光守护者基兰,张明,你需要时间吗?” “需要!我需要!”张明不顾一切地嘶吼道:“请再多给我一点时间,看到你我已经想到作文该怎么写了。我只要,我只要半个小时,让我写完作文就好!!!” “那么,你愿意拿什么来买我的时间?” 张明怔住了,他喃喃地说道:“我只是个穷学生,没有钱。” 时光守护者基兰皱了皱眉头:“我不要你的钱,我要你用你自己觉得最珍贵的东西来买我的时间。” 张明万分痛苦地抱着自己的脑袋:“最珍贵的东西吗?我印象中好像没有。你知道的,我是学生,每天都在做题做题做题,对于学生而言,除了分数,哪里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呢?” 时光守护者基兰厌恶地摆摆手:“分数的话,老头子我可不要,老头子我年轻的时候可是学霸,分数这玩意儿根本不缺。” 张明难过地低下了头,许久,他咬咬牙,说道:“关于我初恋的回忆,是对我而言最珍贵的东西。我要用它来买你的时间。” “初恋的回忆的确是很好的东西,毕竟,人的一生只有一次初恋。想不到,张明,你为了高考顺利,竟然连初恋的回忆都愿意舍弃。这份觉悟,我该怎么说呢”时光守护者基兰点点头:“祝你取得好成绩,你的回忆,我收下了。” 时光守护者基兰离开后,考场内的时间又开始转动。 还有三十分钟,宝贵的三十分钟,复读生张明开始伏案,奋笔疾书。 回忆什么的,失去了固然可惜,但是对我而言,回忆并不是不可或缺的。 对我而言,不可或缺的并不是关于你的回忆,而是你。 等我考上了和你相同的大学,再由我们一起来创造新的回忆吧。 场景二:深夜里依然灯火通明的办公室 “小王,都晚上十二点了,你还不下班回家啊?” “明天这个软件就要交付给客户了,可是我代码里还有个bug没有找到,你先回去吧,我再找找看。” 同事离开了,程序员王景依然拖动着鼠标,眼睛紧紧盯着电脑屏幕上的一排排代码,想把那个讨人厌的bug给找出来。 项目经理早已回家去了,临走前还吩咐他,不把bug处理掉,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直接滚蛋。 然而他已经找了十个小时了,黑盒测试,白盒测试,用尽了办法,那个该死的bug还是没有找到。 没办法,继续找。 又是四个小时过去,此刻,已是北京时间凌晨四点。 天就快要亮了。 王景终于找到了bug! 他心里面一阵狂喜,处理掉bug,我就可以回家了,可以回家了! 呃!!!突然间,王景的心口传来一阵剧烈的绞痛,随后他昏倒在自己的电脑前。 就在王景倒下的同一时间,寂静的办公楼里传来了诡异的脚步声,那是前来拘魂的冥府黑白无常。 “王景,程序员,28岁,在单位加班时突发心脏病,猝死。” “哎,何必工作那么拼命,在他家里面还有个年仅6岁的小女孩,可惜了啊。” 不过,黑白无常两人还没走到王景那里,在楼道里就被一个白胡子老爷爷拦住了,而这个老爷爷正是时光守护者基兰。 “黑白无常勾人,你也敢挡?” “不好意思,请卖我基兰一个面子。” 不知道基兰跟他们说了什么,黑白无常终于退去了。 时光守护者基兰来到死去的王景面前,他叹了口气:“我一般不救人的。但是,你那个可爱的小女儿,从我的手里买了你一个小时的时间,想让你在她过生日的时候陪陪她。今天就是她的生日吧,我可不能就叫你这么死了。王景,你原本已是个死人,不过看在你女儿的份上,我再给你二十年,让你看着她长大,看着她走进婚姻的殿堂。” 时光守护者基兰走后,王景渐渐醒来。 他迷惑地站了起来,伸了伸懒腰,刚才发生了什么? 我睡着了吗? 感觉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看了看电脑下方的时间,嘛,现在不才四点十分吗?看来我刚刚不过睡了十分钟。 那么,bug解决了,现在可以回家了。 今天可是我家妞妞的生日呢。 办公大楼外面,时光守护者基兰一边走一边小声嘀咕着:“唔,表面上看,我用二十年换了半个小时,这笔交易亏大了。但是,其实我一点儿也不亏,还很赚。因为小女孩天真纯净的笑容,确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 场景三:呆如木鸡的书房 晚上23点55分。 陷入狂躁状态下的木鸡,一面疯狂地敲击着键盘,一面念叨着:“卧槽,时间老头儿,再多给我一点时间!不然这个月全勤又没戏了,今天我小说还没更那!” 站在他身后的时光守护者基兰毫不客气:“不给!谁叫你十一点之前,又逛b站又看斗鱼,一直拖到十一点才开始写,现在再来找我要时间,不给!!!” 时间向前推移到两个小时之前。 木鸡捧着一杯茶,坐在电脑旁边。 “嘿嘿嘿,snh48的小姐姐们真好看!” “嘿嘿嘿,马老师这波操作,66666啊!” “绝对不能卖给呆如木鸡时间。”——时光老头基兰的人生信条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德邦总管赵信:当年,我还是一头名叫维斯赛罗的野兽 “伙计们,开饭啦!”两个彪形大汉抬着巨大的食盆,走进角斗士的饭堂,他们吆喝着,然后“嘭——”地一声把食盆重重地往地上一放。 饥饿的角斗士们瞬间围了上来。明明食盆里装着的,不过是些干巴巴的烙饼,还有一些半生不熟的糙米饭团,然而在饥肠辘辘的角斗士们眼里,却无异于香甜可口的人间珍馐,来晚了,抢不到,就没了。 带着轻蔑的笑容,那两个抬食盆的大汉从人群中退了出来,冷眼看这群贪吃的猪猡为了一小块食物而你争我夺,自相残杀,心里面燃起一种残忍的快意。 “吼——”突然间,一声野兽般的嘶吼在拥挤的饭堂中响彻。 所有的角斗士,在听到那个声音以后,都不约而同地放下了相互挥舞的拳头,放下了自己好不容易抢来的食物,回过头望向发出声音的那个人。 他们用敬畏的眼神看着那个人,然后不约而同地侧开身子,给那个人让出一条道来。 那个人面目狰狞的,旁若无人地穿过人群,向饭堂中央的食盆走来。 他在食盆里信手抓起七八张烙饼,又抓了三个饭团,这才昂首阔步,大摇大摆地推开众人,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下,蹲到角落里慢慢享用午餐。 “这个家伙,为何如此嚣张霸道?”一个抬食盆的彪形大汉不解地向他的同伴问道。 “你刚来我们主人家没多久,当然不认得他。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维斯塞罗!”另一个彪形大汉大咧咧地说道:“他就是那个在绞肉大赛里的杀人狂魔,别人怎么打也打不死的怪物!在明天的绞肉大赛上,他将一个人面对300名全副武装的角斗士!!!” “卧槽!”发问的彪形大汉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角斗士维斯塞罗,原本是瓦罗兰大陆上一个小城邦的枪术教头,虽然他的枪法十分凌厉,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他却是一个相当温和儒雅的年轻人,他有一个很爱很爱他的妻子和一对可爱的孩子。他每天都在笑着。如果不是因为凶猛的诺克萨斯战团攻陷了他的城邦,杀害了他的妻儿,屠戮了他的人民,还把他当作奴隶卖给角斗场的话,他是万万也不可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环境彻底改变了他。 为了活下去,为了总有一天能够杀出这个角斗场,向毁掉他一切的诺克萨斯复仇,他不得不把自己变成野兽,变成一头披着人皮的凶残嗜血的野兽。 只有这样,大家才会怕他。 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在诺克萨斯残忍血腥的“绞肉大赛”中,一次次获得胜利,一次次死里逃生,一次次顽强地活下去。 按照诺克萨斯“绞肉大赛”的变态规则,每当一位斗士赢得比赛时,在下一场比赛,他要同时面对的对手的数目会随之增加。顽强的维斯塞罗一次一次地在角斗场上获得了不可思议的胜利,就在明天,他将孤身一个人面对300名角斗士,这个数目是之前角斗场记录的六倍。 300:1,这也许是维斯赛罗最后的比赛了。 他平静地把手里的烙饼和饭团吃完,然后走出饭堂,朝练武场走去,他想再练一会儿枪。 维斯赛罗的脚步,在练武场门口突然停住了。 他皱起了眉头,一股汹涌的怒意在他的胸腔里燃烧起来。 因为维斯赛罗看见,有个人正在动自己的枪,用他的脏手摸自己视若生命的枪!!! “你给我放下!!!”维斯赛罗怒吼道,如果那个人再不放下的话,他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在盛怒之下,掐断他的喉咙。 听到维斯赛罗的吼叫,那个人的身体像触电一样停下,那个人悻悻地回过头,露出一张陌生的脸。 讨好似的,那个人向维斯赛罗笑笑:“不好意思啊,其实,我是你的崇拜者。” 维斯赛罗冷冷地说:“我不认识你,新来的?” 那个人点点头:“昨天刚被抓进来的,我从他们那里听说了你的英雄事迹。” 维斯赛罗“哼”了一声,口气缓和下来:“快去吃饭去吧,去晚了,连饭渣都不剩下。” 那个人道了声好,便往饭堂走去。 然而就在他经过维斯赛罗的时候,维斯赛罗突然闪电般向他出手,铁钳一般的大手猛地抓向那个人的胳膊。 出乎意料的是,面对维斯赛罗的突然袭击,那个人竟然以极其敏捷的身手躲过,然后那个人还手,以狂风暴雨一般的攻势。 半刻钟,两个人堪堪战了个平手。 维斯赛罗望着面前喘着粗气的那个男人,脸上的寒霜厚了起来:“德玛西亚的皇家战技?你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你来找我,到底有什么阴谋?” 那个男人笑了,是淡定从容的笑容。 他警觉地朝四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把维斯赛罗拉到隐蔽的墙角:“实不相瞒,在下,乃德玛西亚国王,嘉文二世是也。近日来正在边境与诺克萨斯交战,听闻了阁下的英雄事迹,心驰神往,按捺不住,便亲自前来了。我的人马已经潜入这个城镇,明日正午时分,绞肉大赛开始之际,阁下有没有兴趣,陪我大闹一场?把愿意追随你的角斗士召集起来,到时我们点火为号,里应外合,来把这个角斗场闹他个底朝天吧!!!” 维斯赛罗盯着嘉文二世的眼睛:“你真是个疯子。” 然后他笑了:“但是,我乐意奉陪。” 翌日正午,在这个诺克萨斯边境小镇的角斗场内外,喊杀声震天。 角斗场看台上,往日里作威作福的诺克萨斯贵族老爷们,此时此刻一个个抱头鼠窜,狼狈不堪,叫苦不迭。 鲜血染红了整个角斗场。 赶在诺克萨斯的正规军到来之际,智勇双全的嘉文二世便带着自己手下精锐的小分队,维斯赛罗以及其他获救的角斗士,迅速离开这个诺克萨斯边境小镇。 骑着强壮的骏马,维斯赛罗回头望着这带给他无尽苦难的诺克萨斯小镇最后一眼,缓缓说了一句话:“那些残暴的欢愉,终将以残暴结束。” 这时候,嘉文二世骑马经过维斯赛罗的身边,大声向他宣布:“从今天起,你将成为我的兄弟。维斯赛罗,是奴隶的名字,丢弃它吧!我要赐给你一个新名字——赵信,你将成为我们光盾王朝的私人管家,你的血海深仇,将由我们德玛西亚替你向诺克萨斯一一讨还!” “万分感激。”赵信将手中的枪高高举起:“从今天起,我的枪,便是你的枪!”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武器大师贾克斯:寻找这世间最强大的武器 “还有谁?”我把黄铜灯柱重重地往地上一磕。 没有人敢吱声,亦没有人胆敢上前。 彼时,在我的周围,已经横七竖八地躺下了好几十个挑战者,各式各样的奇形兵器散落一地。 我的心中不禁泛起一阵悲凉。 这个世界是如此残酷,难道我就不配拥有旗鼓相当的对手吗? 我愤怒地挥舞着黄铜灯柱,向围观的挑战者们吼道:“还有谁!还有谁的武器比我手中这玩意儿更好用,更强大!!!” 无人应答。 我从那些挑战者的眼中看到了恐惧,他们忙不迭地收起自己的武器,灰溜溜地逃走了。 庸碌无为的一天,又结束了。 我所追寻的事情依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进展。 我是武器大师贾克斯。 我正在寻找这世间最强大的武器,我已经找寻了十几年了,依然一无所获。 时间太久,就连我当初为何会产生这个念头,我都已经记不清了,但是,找寻依然在继续。 我手中的,不过是一根稀松平常的黄铜灯柱而已,连我的黄铜灯柱都敌不过的武器,必然不是最强的武器。 然而普天之下,英雄豪杰,却鲜有人能够敌得过我的黄铜灯柱。 曾经有一个强大的光头法师夸下海口,说他背后背着的世界符文卷轴可以在展开后的一瞬间将我击败,然而,在他慢悠悠地展开世界符文卷轴之前,我的黄铜灯柱就已经将他的卷轴撕裂开来。那么慢的武器,绝对不可能是最强大的武器,我理所当然地确信。 还有一个值得提起的家伙,她的身高很矮,力量却很大,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约德尔人战士,她有一柄威力强大的圣锤。我跟她打了一场,可惜了,只差一点,只差一点她就能够战胜我。所以,我承认她的圣锤是一柄强大的武器,但还不是最强的。 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敌得过我的那个人是艾欧尼亚的无极剑圣易大师,然而他究其全力也仅仅能够和我打成平手。 无敌是寂寞的,寂寞的人生是不幸的。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蛮不幸的人吧。 但是,我自始自终都没有放弃找寻这世间最强大的武器。 最近,我听说,无极剑圣易大师新收了一个徒弟,很是无敌,甚至隐隐有超越他师父的意思。 我急急忙忙赶去易大师隐居的地方,一看,我就笑了,原来是一只猴子。 但是当他在我面前使了一套多兰棍以后,我就笑不出来了。 齐天大圣孙悟空,果然有跟我一战的实力。 我决定使出全力与他一战,我的内心隐隐有一种兴奋感,也许,他手中寻常无奇的多兰棍就是我苦苦追寻的这世间最强大的武器。 但是他输了,还是只差了一点点,只差了那么一点点,或许是因为我打得太投入了? 不!这场战斗还没有结束。 因为我看见那猴子的眼睛变红了。 他把手伸进自己耳朵里,掏出一根针,迎风一晃,那根针竟然变成了一根金光灿灿的棒子。 那棒子上分明写着“如意金箍棒”五个字。 如意金箍棒吗? 陷入了狂暴状态的齐天大圣孙悟空狂吼着扑向我,劈头盖脸就是重重的一棒。 我举起黄铜灯柱试图抵挡那力敌千钧的一棒,然后,我听见了黄铜灯柱破碎的声音。 原来,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比黄铜灯柱更强的武器的,原来,我这些年的苦苦寻觅并不是在作无用功。 只可惜那个猴子再来一棒,我就要死了。 他已经陷入了狂暴化,即使是他师父无极剑圣易大师也拦不了他。 然而就在我失魂落魄,万念俱灰之际,我听到了一记娇声呵斥。 “空,你给我住手!” 已经停留在我头顶上的铁棒,终究没有落下来。 当我再仰头看的时候,那猴子已经恢复了正常。 他一路小跑跑到那个喝止住他的女孩子跟前,亲昵地在她面前做着傻里傻气的怪样,逗得那女孩子哈哈大笑。 是个绝美的女孩子啊,她的笑容似乎有一种天然的感染力,能够让陷入暴怒的人恢复理智。 我支撑着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无极剑圣易大师身边,问他:“这个丫头是谁啊?” 无极剑圣易大师微微一笑:“九尾妖狐阿狸,我徒弟他女朋友,刚才,幸亏她及时赶到,否则,老贾你这条老命怕是要交代咯!” “嗯,是的。”我心悦诚服地对易大师说道:“这么多年,我苦苦找寻,直到今天,我才终于明白,这世间最强大的武器是什么了。” “是什么呢?”易大师好奇地问我。 “是人们喜欢的女孩子的笑啊。真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我放声大笑起来。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龙血武姬希瓦娜:当龙族少女爱上屠龙少年 龙血武姬希瓦娜初见阿星的时候,觉得这个少年跟其他年轻人相比,很是不同。 平凡无奇的发型下面,是一双木然的眼睛,眼光呆滞,木讷,就好像即使天塌了下来,他也察觉不到似的。 然而,希瓦娜跟他相处久了,就越发觉得,他的眼睛就像沉寂的深潭,潭水深不见底。 希瓦娜隐隐感觉,那潭底里面好像藏着些什么。 是什么呢? 希瓦娜不知道,也问不出来。 因为他总是闷闷的,不爱说话,往往希瓦娜说十句,他才慢吞吞地说上一句。 然而就是那十句中的一句,还尽是些傻话。 阿星他,分明就是个傻小子。 然而在这个傻小子面前,希瓦娜却本能地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既非恐惧也非激动,让她感觉暖暖的,暖得心里面痒痒的,甚至让希瓦娜本能地对半人半龙的自己产生一丝厌恶。 大约这种感觉,就叫做暗恋吧。 瓦洛兰大陆上有个著名的情圣说过,暗恋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情感。 所谓的暗恋就是,你明明知道你跟他或者她是不可能的,但还是执着地喜欢着,为他或者她而默默地一个人承受痛苦,而对方,要么对你的暗恋毫不知情,要么就是明明知道却故意装作毫不知情,总的来说,结果都是一样的,不是吗? 一段苦涩的暗恋往往能够持续很长时间,少则数月,多则五年,十年,甚至一生。 所有的暗恋,似乎从一开始,最后的结局就已经定下。 纵观瓦洛兰大陆,也没有人能够理解,强大的龙血武姬希瓦娜,一个赫赫有名的德玛西亚女英雄,一个在战场上横冲直撞,无人能挡的女武神一般的存在,为什么会偷偷恋上阿星,这个平凡无奇的,目光甚至有点呆滞木讷的少年。 是这个少年很帅吗?然而阿星只生了一张寻常的大众脸,他是那种一旦丢进茫茫人海里就会瞬间消失的存在。 是这个少年很强大吗?非也非也。大家都知道,阿星是个很弱的家伙,弱到他被街头的小混混揍得鼻青眼肿,快叫人家打死了都不敢还手。如果不是当时希瓦娜出手相救的话,他也许真就叫人家给打死了呢。 希瓦娜弯下身子来给阿星包扎伤口的时候,这个闷葫芦一样的家伙突然蹦出一句话来:“小希,其实,我才不是废材。我有屠龙术。我,生来就是为了屠龙而生的。” 希瓦娜没好气地停下手,吐槽道:“你是在做梦吧,傻瓜。龙已经在瓦罗兰大陆上消失很多年了,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龙了。” “也许你是对的。”阿星低下头,喃喃地说道。 然而,龙终究还是来了。 传说中在世界的尽头,沉睡了足足有几千年的恶龙史矛革,当他巨大的双翼遮天蔽日,遮蔽了整个德玛西亚的天空,当他发出愤怒的咆哮,炙热的火焰将德玛西亚最勇敢的战士都烧为灰烬的时候,我们的龙血武姬希瓦娜,一直在人群中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半人半龙身份的她,终于挺身而出,撕下名为人的外皮,化身为巨大的魔龙,为了德玛西亚的和平,与恶龙史矛革决一死战。 希瓦娜不知道的是,这头恶龙,原本,也就是奔着她来的。 因为龙族的骄傲不允许这个世界上有半人半龙血统的怪物存在,哪怕她按照辈分算起来,是自己的外甥女也不例外。 英勇的龙血武姬希瓦娜,即使变成了魔龙,拼尽了自己的全力,也不是恶龙史矛革的对手。 当挨了史矛革重重一击的希瓦娜从天空中极速坠落,地面上所有人都惊慌失措,跑了个精光的时候,意识昏昏沉沉的希瓦娜模模糊糊好像看见,阿星向自己坠落的方向跑来。 阿星纵身一跃,神乎其技地接住了因为伤重而退回人形的希瓦娜,将她放在地上,然后拔出了腰间的剑。 “傻瓜,你不想活了吗?”希瓦娜躺在地上,心如死灰,她知道,既然自己战胜不了恶龙史矛革,弱小的阿星就更加不可能战胜史矛革,因为她跟史矛革交过手,那家伙,几乎是不可能战胜的。 然而,下一秒,希瓦娜吃惊地看见,那个被她暗恋的少年,那个在她眼中沉默寡言,呆滞木讷,无比弱小,甚至需要她保护的少年,孤零零地站在燃烧的大地上,向不可战胜的恶龙史矛革举起了他的剑。 大风起,黄沙飞扬,他的剑在闪闪发光呀。 他的整个身躯都在闪闪发光呀。 裹挟着炙烈的火焰,恶龙史矛革扇动着大得骇人的翅膀,怒吼着扑了下来。 这毫无疑问是一场极其艰难的战斗。 阿星他赢得很不容易,他能够赢几乎是奇迹,但终归,还是他赢了。 战斗结束后,身上沾满血污的阿星,跌跌撞撞地回头,丢下自己的断剑,对希瓦娜笑笑:“小希,我早就对你说过,我有屠龙术。我,阿星,生来就是为了屠龙而生的。史矛革这条龙,我为你而屠。” 阿星,原来你一直在装吗?深藏不露是一种卓越的品格。你一直在人们面前装弱小,只是为了隐藏你屠龙者的身份。毕竟,屠龙之术,拿来杀鸡杀狗,未免也委屈它了。 希瓦娜对阿星报以惨然一笑:“恭喜你,你成功屠龙了。接下来,杀了我吧,为你屠龙的英雄事迹再添上一笔。不要犹豫,阿星,你生来就是为了屠龙而生的,而我,却是一头龙啊。” 今天突然间好大的风啊,风大到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原本以为我的意中人只是一个废材,没想到我的意中人其实是一个盖世英雄。 曾经在少女时期无数次憧憬勇者打败恶龙,救出公主,然后公主和勇者幸福生活在一起的故事,只是最后没想到,我的身份,并不是那童话故事里的公主,而是恶龙。 勇者,勇者,我亲爱的,我最爱的勇者大人,杀了我吧。 然而,就在希瓦娜闭上眼睛,以为自己难逃一劫的时候,她听见阿星轻轻地笑了起来:“傻瓜,小希你是龙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啊。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察觉到了。但是,那又如何。在别人眼里,你是龙血武姬希瓦娜,终有一天会变成毁天灭地的魔龙,但是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我的小希啊,可爱的小希,我最喜欢的小希。” “刚刚的这些话,算是表白吗?”希瓦娜睁开眼睛,红着脸问道。 偌大的瓦洛兰大陆,有谁知道,龙族的少女会偷偷地恋上屠龙的少年呢?而又有谁知道,在屠龙的少年第一次见到龙族的少女开始起,他就不可救药奋不顾身地爱上了呢。 符文之地,这个世界虽然很残酷,但是对于相恋的人来说,或许还不太坏。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无极剑圣易大师,回首我在战争学院那些年 不知道瓦罗兰大陆上的哪位哲人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战争学院,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战争学院,因为这里是地狱。” 易小天深以为然。 说战争学院是天堂,是因为这里毕竟信奉实力为尊,学院里谁的拳头硬谁的战斗力强谁说了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纵观整个瓦罗兰大陆都找不到比战争学院更公平的地方;说战争学院是地狱,是因为这里从某种方面来说,对易小天这样的人不太友好,你只要从这里的女孩子对易小天的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 战争学院的女生分为两种,一种是战争女神希维尔c刀锋意志艾瑞莉娅这样,一心苦练战斗技艺,把学院的所有男生都当成木头的,另一种是九尾妖狐阿狸,皮城女警凯瑟琳,光辉女郎拉克丝,琴瑟仙女娑娜这样,肤白貌美胸大腿长,s技能满点,对于她们而言,学习战斗技艺只是辅业,好好地在战争学院里钓个金龟婿才是正经事,所以像易小天这样的,根本入不了她们的法眼,就连看一眼的价值都没有。 同样,战争学院的男生也分为两种,一种是易小天这样既没钱又没身份没背景的24k纯丝,而另一种是德玛西亚皇子嘉文四世c未来守护者杰斯c探险家伊泽瑞尔c卡牌大师崔斯特c宝石骑士塔里克这样的高帅富,无论是他们的家世c财力还是潇洒风流的外表,都让我们来自艾欧尼亚偏远山村的易小天相形见绌。 易小天回想起三年前,自己刚考进战争学院,这个瓦罗兰大陆的至高学府时,他在班级里的自我介绍是这样的:“俺叫易小天,家住艾欧尼亚沙塘镇石牛村,俺的理想是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剑圣,我相信,总有一天,瓦罗兰大陆的人会叫我‘易大师’!” 易小天没想到,他这一段慷慨激昂c令自己感到浑身热血沸腾的自我介绍,在别人听起来格外的土气,所以还没等易小天这个山村穷小子说完,班上的男男女女就哄然大笑起来。 易小天不知所措地站在讲台前,从那一刻起,淳朴的他开始明白,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那鸿沟名为“阶级差异”。 所以大学头两年,易小天一直中规中矩,老实本分地在战争学院里扮演好自己山村穷小子的角色。每天早晨6点,当其他室友还在呼呼大睡时,易小天便蹑手蹑脚地穿衣下床,刷牙洗脸,然后去食堂买个馒头,要一碗稀饭。解决了早饭以后,易小天便来到教学楼前的那片草地上,捧着《利刃守则》摇头晃脑一遍一遍地朗读。白天跟着老师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战斗技巧,晚上便在操场上练习白天学过的动作和招式,辛勤地就像一只小蜜蜂。 然而就是这样努力的易小天,大学头两年,却始终在每个学期的期末比试中排行中不溜秋,既非垫底也非拔尖,渴望的奖学金永远也得不到。这自然也跟战争学院颇为人诟病的期末比试制度有关,因为在战争学院每个学期的期末比试上,学员既可以使用战争学院提供的多兰系列初始装备参与比试,也可以使用自己从家带来的武器装备。身背6把多兰剑的易小天,仅仅靠着比别人努力一点,就想打赢全身四件c五件c六件神装的人民币战士,怕是在白日做梦吧。 大三的时候,易小天的奖学金梦终于醒了。以前的他觉得只要自己肯努力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但是现在的他开始发觉,有很多事情你即使努力也做不到,因为很多人跟你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当你听到发令枪响,像只狼一样拼命往前飞奔的时候,其实你只要稍微一抬头你就会发现,有些人已经慢慢悠悠地晃到终点了。 在发现了这一残酷的真相以后,易小天开始变得消沉,自甘堕落起来。他开始跟他403寝室里的伙计们一样,每天浑浑噩噩,上课迟到早退,能不去则不去,整天窝在寝室里开黑打游戏,晚上通宵鏖战,白天呼呼大睡。至于每学期的期末比试?嗨!得过且过,考前突击一下,反正只要不用花钱重修即可。 说到寝室,大抵战争学院是按照家世和财力来分寝室的,否则的话,易小天的403寝室又怎么会被外人称作“丝集中营”? 403寝室的六个人,每一个都是外面人公认的丝。 这六个人按照年龄排序,老大寝室长德玛西亚之力盖伦,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拿着望远镜趴在窗前偷看对面女生寝室的,每每看到精彩处,口水流了一地;老二熔岩巨兽墨菲特,生得人高马大,差点就成高富帅,只可惜他长得既不帅,也没有钱;老三首领之傲厄加特,生的矮胖矮胖的,整天坐在电脑前屁股不离板凳,一个劲儿玩游戏,和别人说话也三句话游戏不离口,仔细想一想,之于他好像除了游戏便没有别的可说的了;老四便是易小天,整个战争学院都知道他是从艾欧尼亚偏远山村考过来的,来时还为了坐火车翻过了好几座大山;老五叫孙小猴,他人长得瘦瘦小小的,平生最喜欢在寝室里跟大家吹牛c侃大山,因为跟易小天是上铺下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所以易小天在寝室里跟他的关系最好;老六年龄最小,叫黑默丁格,兴趣爱好是木匠c手工,整天窝在寝室里敲敲打打做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因为他的头很大,所以室友们都尊称他“大头发明家”。 在游戏之余的闲暇时间里,403寝室总爱开卧谈会。 总结游戏经验,吹嘘超神事迹是次要的,男生们的卧谈会最重要的,当然是讨论学院里的女人,比如九尾妖狐阿狸,皮城女警凯瑟琳,光辉女郎拉克丝,琴瑟仙女娑娜她们几个到底谁的那个比较大,如果叫你选你会选谁这样对他们而言很有意义的问题。每一次卧谈会都开得如火如荼,一番讨论下来,寝室里各个呼吸燥热,面红耳赤,浮想翩翩。 然而403寝室这群被人视为丝的小处男们,可并不是光说不做的家伙,他们既然能够在高考的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通过极高的淘汰率,考入瓦罗兰大陆战争学院,就必定有他们的得意之处。 比如我们寝室长盖伦的妹妹,就是战争学院物理系系花光辉女郎拉克丝,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要把妹妹拉克丝哄好了,盖伦想要给某个女孩子递个情书,传个话什么的,就变得异常容易了,虽然递个情书传个话什么的到头来还是没卵用就是。 比如我们老二熔岩巨兽墨菲特,人高马大,虽然人穷了点,长得又丑了点,但是往那里一站,女孩子们忒有安全感。虽然女神们看不上他,但是把他当作忠心耿耿的保镖,还是很愿意的。这一点,老二熔岩巨兽墨菲特和老六黑默丁格的定位其实有点相像,换而言之,就是所谓的工具性备胎啦,不过一个是被拿来当保镖的,一个是被拿来修电脑的。什么?你还不知道黑默丁格会修电脑?人家可是“大头发明家”啊!装系统,拆硬盘,捣鼓些java什么的还不是小菜一碟!女孩子的那点电脑问题,根本就不是事情,每每有战争学院的电脑坏了,只消call一个电话,黑默丁格便会屁颠屁颠地掂着u盘跑去给她们装系统,装软件,杀病毒,忙活小半天,最后换来一声甜的腻人的“谢谢”,然后黑默丁格会因为这一声“谢谢”胡思乱想,开心一整个星期。至于熔岩巨兽墨菲特,每每们的前男友死缠烂打,找到学校里来了,或者存的某个备胎突然发了疯,石乐志,一心一意想要跟领证结婚,夫妻双双把家还,们一个电话,便是熔岩巨兽墨菲特作为保镖出场的时候。易小天曾经问过墨菲特:“你做保镖收钱不?”墨菲特白了他一眼:“你呀!护花使者当然是免费的啦!你听过收费的护花使者吗?” 老三首领之傲厄加特,是个电脑游戏迷,实在没什么说的,可能他已经把电脑当老婆了吧,不过据孙小猴私下里对易小天说,某天他回寝室的时候,推门发现寝室里只有厄加特一个人,孙小猴惊讶地发现,这家伙居然在看那个!!!易小天平静地吐槽道:“男人本性啊。” 说到老四了,老四易小天的得意之处嘛,呵呵,老实说他自己也不知道。 易小天扪心自问:你觉得我是一个努力家?但是,在这个大陆,努力并不值钱。说到底,我只是一个已经放弃了努力,可怜的自甘堕落的丝而已。 403寝室最后一个,老五孙小猴,除了爱吹牛逼之外,其实他人还是挺好的,脑子也挺聪明,身手也很敏捷,虽然平常不怎么努力,考前全靠突击,但是一到期末比试的时候,取得的战绩一点儿也不比努力家易小天差。给这两个人一人6把多兰剑,一对一,易小天还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战胜他,这猴子,精得很呢。 时间晃悠晃悠地在403室友们热火朝天的开黑和聊天打屁中虚度过去,一转眼,就已经来到大三下学期。 时值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桃花盛开。 一桩事情让整个403寝室沸腾了。 这事儿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那就是——我们的老五孙小猴同学,不知道他用的什么法子,居然把艺术学院的系花——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九尾妖狐阿狸给搞定了!!! 九尾妖狐阿狸是什么人?绝代佳人! 唇红齿白,软玉温香,胸大腿长什么的就不说了,重要的是,孙小猴,你一个丝是怎么搞定她的? 这不但是403寝室其他单身汉,也是整个战争学院男人们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不过孙小猴口风硬的很,关于他追求九尾妖狐阿狸的方法和过程,他一个字也不愿意多谈,似乎害怕被别的男人把方法学了去,反倒把阿狸勾走似的。 一时间整个403寝室里的气氛剑拔弩张,孙小猴每每从床上睁开眼睛,都能看到五个铁青着脸磨刀的室友。 不过在孙小猴答应指导他们如何追女生以后,包括易小天在内的五个室友又立刻欢天喜地地叫他大哥了。 我们易小天,原本是不近女色的。不是他天生不近女色,他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但是他穷啊,因为穷所以他骨子里自卑啊,他知道战争学院里这些打扮得花枝招展,身上喷得香香的女孩子,是不可能看上自己的。由于自卑心理作怪,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易小天都不跟其他女孩子说话,真要说话的话,几句话就脸红,就连抬头看人家女孩子都不敢。久而久之,战争学院的女孩子们给易小天起了个外号,叫“害羞的易小天”,她们一提起易小天,便哈哈大笑,不能自已。 不过现在的易小天,可不一样了。经过孙小猴苦口婆心的面授机宜,再加上一句寝室长盖伦一句煽动性的话:“你不好容易来战争学院,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岂不是白来了?”易小天听了登时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打算对自己偷偷暗恋了好一阵子的姑娘展开实际行动。 那个姑娘有一个有点男性化名字——赵无极。 赵无极跟易小天是一个班的,个子高挑,皮肤白皙,虽然颜值不算很高,但是很耐看,为人处事像个交际花一般,八面玲珑,好像任何事情交给她都能够处理得妥妥帖帖,在班上似乎跟谁关系都很好。易小天跟她接触久了,久而久之就很喜欢她。因为易小天潜意识里觉得,假如自己娶了赵无极,以后的日子大概会过得很省心,因为冰雪聪明的她正好可以弥补自己这个呆瓜的弱点,把一切自己脑筋转不过去,搞不定的复杂事情都处理得妥妥帖帖。 就这样,易小天每天在心里面想着她,每天在心里面偷偷念叨着她,久而久之,就算不喜欢,也变成喜欢了。 于是,大三上学期,易小天在仔细观察了赵无极一段时间,确定了她没有男朋友以后,就开始向赵无极贸然发动进攻了。 说是贸然,自然是因为易小天此前全无恋爱的经验,孙小猴灌输在他脑子里的那点pua内容,不经过实践,完全等同于纸上谈兵,除了加剧易小天的紧张感之外,对易小天几乎没有半点帮助。 所以易小天干脆不用什么花里胡哨的方法,凭借着一腔热血,他直接就向赵无极表白了。 啊,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快啦,事实上,易小天是在接近赵无极一个月以后才对她表白心迹的。 由于寝室蹲易小天跟赵无极两个生活圈子太大,完全没有交集,所以,易小天在最开始打定主意追求赵无极以后,就痛定思痛,率先跟自己那群闷在寝室里打游戏的室友划清界限,开始改变自己! 改变,要从自己做起。 自卑的易小天,为了努力成为配得上他心目中的女神——赵无极的男人,做了以下改变。 首先,他不再自甘堕落,窝在寝室里打游戏了。每天白天准时去上课,周末的话就去图书馆上自习,晚上不管刮风下雨,打雷下雪,雷打不动地在操场上练习他的战斗技巧和剑术,心中怀着对赵无极的热爱,他练得浑身是劲。仅仅一个月下来,易小天颓废的精神面貌就焕然一新,整个人气质都好像不一样了。顺带一提,因为对赵无极强烈的热爱,易小天现在已经管自己所练的剑道叫无极之道了。 其次,是形象大改造。这一点易小天虚心采纳了过来人孙小猴的建议,咬咬牙去校门口外面最贵的那家理发店剪了个发型,刮去了鼻毛,然后为了省钱,又到离战争学院老远的衣物批发市场采购了几件像模像样的衣服和鞋子。外形变了,浓重的乡下口音也要改,比如易小天以前张口闭口就是“俺”,现在改成“我”,珠圆玉润c吐字清晰的“我”。 最后,就是对战术策略的制定。这一点,易小天可执意没叫孙小猴帮忙。他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制订了一个月接近赵无极,两个月取得赵无极的好感,三个月跟赵无极约会的计划可怜的易小天单纯的他以为,女孩子愿意跟你去约会就代表你们俩是一对了。 哎,当真可谓是太年轻。 第一个月,易小天的接近赵无极计划。 “嗨,赵无极!”察觉周围没有认识的人后,易小天鼓足勇气,朝赵无极喊道。 赵无极回过头来,脸上露出了她惯有的标志性的迷人微笑:“易小天,你好啊。” 易小天感觉自己真是逊爆了,因为赵无极妩媚的一笑,此时此刻他的脸已经完全红了,整个人都心神不宁了。 易小天的脑内活动是这样的:哇塞!赵无极跟我说话了,她对我笑了耶!她一定也喜欢我,咿咿咿有戏!!! 易小天狂喜乱舞中。 赵无极淡淡地一笑,转身离去,留下易小天魂牵梦萦的背影。 易小天过了好久才缓过神来。 哎?等一下,我还没怎么跟她说话呢,她怎么走了啊! “嗨,赵无极!” “易小天,你好啊。” “嘿嘿嘿,真巧啊,又碰见你了。”易小天对着赵无极傻笑,这一回,他总算又憋出一句话来了。 “易小天,你现在要去哪里?”赵无极熟练引导着话题的走向。 “我要去图书馆。” “真巧,我也是。”赵无极柔声说道。 听着赵无极的声音,易小天感觉自己全身酥透了,接下来他跟赵无极在一起说了些什么,回到寝室以后,他完全不记得了。 “嗨,赵无极!” “易小天,你好啊。” “嘿嘿嘿,真巧啊,又碰见你了。” 易小天笨拙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月的时间,让易小天跟赵无极说上了好多话,了解到了关于赵无极的很多事情。你要知道,这对易小天的意义之大,因为他这个月跟赵无极说话的次数已经远远超过了他大学三年来跟全院女孩子说话的次数。 在得知了赵无极每天中午会跟她的小圈子——院学生会的几个人一起吃饭以后,易小天也厚着脸皮提出要加入她的那个圈子,随后每天中午都易小天大大方方地坐在赵无极旁边,端着饭盒,正襟危坐,那模样儿就好像赵无极的正牌男友一般。然而,虽然易小天厚着脸皮跟他们坐在一起,但是聊天的话却无论如何也插不上话,看着赵无极旁若无人地跟她的那群学生会的闺蜜,男男女女肆无忌惮地调笑,,打闹,甚至喂饭,易小天冥冥中有一种感觉,就是他面前的这个赵无极,也许并不是时常出现在大家面前那个如沐春风一般的赵无极,也不是他想象中那个女神雅典娜一般圣洁神圣的赵无极。 但是,易小天还是忍着心痛安慰自己,也许,他们只是红颜蓝颜的关系,也许他们只是相处得时间久,关系好呢。 为了打败这些自己潜在的竞争对手,我们的努力家易小天开始变得更加努力,除了每天学习和练剑的时间变得更长之外,他还特意加了赵无极的微信和qq,增强和赵无极在虚拟世界的联系。每天,像个傻瓜一样的道晚安早安,精神亢奋,絮絮叨叨地跟赵无极讲自己今天听到的好玩的事情,苦思冥想,努力做到每天内容都不重样。不过赵无极的回复远没有易小天那么勤,她回易小天最多的三句话是“呵呵”c“我要睡了”c“不聊了我要洗澡去了”,而且往往在易小天焦急等待数个小时以后,她发过来的消息才悠悠而至。 某一天,赵无极在朋友圈里发生病了可怜兮兮的照片,易小天立刻给赵无极在微信里光速回复:“你怎么样?现在感觉好不好?有没有吃药啊?多喝水,保重身体!!!!!”发完,易小天立刻披上夹克,取钱,光速跑下楼,自告奋勇去给赵无极买药,送去赵无极寝室。 然而,易小天等了好久,赵无极却没有下来拿药,打赵无极电话也没有人接,害得易小天心急如焚,以为她是不是在寝室里昏迷过去了。 然而她在半天以后,才悠悠地在微信上回了一个“不用了,谢谢!我没事,药a君已经给我买了。” a?!aaaaaaaaaaa君他也配!!!!! 易小天内心的火山爆发了。 a君便是每天中午坐着和赵无极一起吃饭的,赵无极在院学生的三名男闺蜜之一,这小子总是皮笑肉不笑的,出口就是笑话段子,经常在饭桌上把赵无极逗得很不淑女的哈哈大笑,手脚也不老实,易小天总感觉他是自己的潜在大敌之一。 现在看来,当初我分析的果然没有错误。 在挣扎了好几个不眠之夜以后,易小天在室友们的鼓劲下,决定速战速决,闪电战! 这即是易小天对赵无极的第一次表白。 由于实在没有经验,易小天选择了微信表白。 在把一大段自己一个字一个字手打的表白的话发送给赵无极之后,易小天便陷入了漫长的等待。 煎熬 易小天现在才明白,原来时间是如此的煎熬,如此的磨人。 当天,赵无极没有回易小天的微信,好像她没有看到一般。 当夜,易小天再次无眠。 不过第二天早上,当易小天再度追问的时候,赵无极还是在微信上给了易小天回复:“不好意思啊,易小天,我觉得你是个挺好的人,但是我们不合适。” 一张簇新簇新的好人卡就这么被赵无极塞到了易小天的手里。 我们不合适?哪里不合适了,你就不能明明白白告诉我吗?这样我好改啊!改正了不就合适了吗? 此时此刻,伤心欲绝的易小天不禁流下了绝望的眼泪,他不明白,赵无极为什么就不能明说,她觉得他们俩在那些地方不合适,因为易小天觉得他们俩其实挺合适,挺般配的啊。 不甘失败的易小天为了挽回败局,再发微信:“对不起(流泪的表情),是我莽撞了。赵无极,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重新开始?我们可以重新做朋友吗?让我们先从朋友做起,熟悉,认识,然后再” 见多识广的赵无极简单地回了句:“可以啊。” 易小天当即破涕为笑,心花怒放。 不过之后没过多久,易小天就察觉到,他跟赵无极的关系已经很难回复以前了,因为赵无极总是有意无意地躲着他,而且中午易小天蹭到赵无极那个小圈子想要跟她坐在一起吃饭时,赵无极也毫不客气地跟她的一个女闺蜜换了位置,拒绝那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伤心失落的易小天,在痛苦地挣扎了好几个星期以后,终于退出了赵无极的那个小圈子。 腆着脸留在那里也不是办法。 在恋爱达人孙小猴的建议下,易小天决定对他跟赵无极的关系进行冷冻处理。 你不是喜欢冷着我,对我不冷不热吗? 那么,很好,我选择暂时离开。 我要一个人冷静一下,我要把自己的人生先弄好,把自己的事业——无极之道先修炼好,其他的,以后再说吧。 所谓的冷冻,就是对自己过去热情的否定,其实也就等同于失恋。 情场失意的易小天开始把自己全部精力都灌注在自己的无极之道上,每天晚上他在操场上对着天上的明月和璀璨星空,刻苦专研剑道,功夫不负有心人,大三快要结束的时候,易小天的无极之道已经小有所成。他鼓起勇气参加校外企业举办的“巨石锋论剑”活动,幸运地获得了第一名,虽然不是什么正规的比赛,但是好歹也是一项可以拿得出手的荣誉啊,易小天从赵无极那里丢失的自信心又慢慢回来了,腰板也挺得更直了。 现在的易小天,又重新燃起了对赵无极的向往。 “现在的我,已经很优秀了,应该能够配得上她了吧。” 易小天没想到,自己在寝室里小声念叨的话,叫孙小猴听见了,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摇头晃脑地劝易小天:“我看,还是算了吧,赵无极不适合你,她那样八面玲珑的女人你终归拿不住。” 然而易小天却依旧固执己见,固执得就像一颗石头。 气得孙小猴直跺脚,骂易小天是个木头疙瘩,对赵无极执念太深。 易小天固执地开始了对赵无极的第二次追求。 然而,这一次,对易小天而言,竟如同一场噩梦一般。 由于在易小天对赵无极的冷冻期间,易小天虽然没有主动在微信上找赵无极说话,但是赵无极却十分奇怪地隔三差五跑到微信上撩易小天几句,没事发个表情,发个娱乐新闻链接什么的,知道易小天得了第一名以后赵无极还特地在微信发来祝贺,所以易小天天真地认为,赵无极的举动其实是表明,她对自己还是有感觉的,这一次,肯定能够把她拿下。 所以,易小天再一次发动了对赵无极的攻势。 借着“巨石锋论剑”夺得第一名,自信心爆棚的东风,易小天跟赵无极关系解冻,他不遗余力地迅速推进自己和赵无极的关系,两人在微信上更进一步,聊得,天昏地暗。易小天成功地在自己跟赵无极关系解冻的第六天,在微信上跟赵无极约好了在这个星期天晚上出去约会。为了这次宝贵的约会,易小天不惜下尽血本,支出了未来三个月的伙食费,作为约会的饭钱,此外,他还在约会前特地好好地洗了个澡,梳了个帅气的发型,并在室友的慷慨相助下,东拼西凑搭配了一身得体的西装。 易小天跟自己的女神——赵无极振奋人心的约会开始了。 讲道理,易小天是满心打算着就趁这次重要的约会,饭后再度向赵无极深情表白,然后把她拿下,抱得美人归的。 然而易小天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世界对他是如此的残酷。 欣然赴约的赵无极,坐在餐桌对面,笑意盈盈,长发飘飘,优雅地脱下外衣放在椅背上,露出玲珑有致的身段,把易小天眼睛都看直了。 舒缓的音乐在餐厅里回荡,赵无极一边优雅娴熟地使用着刀叉,一边亲昵地对易小天讲述学院里的趣事,甚至,还有易小天完全不知道的,她童年的小秘密。 易小天沉醉地听着,他张大着嘴巴听着,好希望时光就在这么温馨美妙的一刻永远停留。 然而,一顿西餐,一顿花掉易小天三个月的饭钱的西餐,又能够吃多久呢? 充其量不过三个小时不了? 三个小时过后,易小天付钱,赵无极搽干净嘴巴,心满意足地站了起来,盈盈一笑:“谢谢款待。” 两个人走出西餐厅,赵无极要打车回学校,易小天不让,易小天说我们再走走吧。 赵无极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你。”易小天跟她走了几百步,终于忍不住说道。 “我知道。”赵无极冷静地说,接下来她用更加冷静的声音说道:“但是,小天,我们真的不合适啊。你你来自艾欧尼亚的的那个什么村来着?” “石牛村。”再度被拒绝,易小天的声音也冷了下来。 “嗯,对!极度贫困的石牛村。而我家虽然也在艾欧尼亚,但是好歹是一户殷实的商人家庭。我们俩个门不当户不对,根本就没可能在一起的。而且,我的眼光很高的。我好歹是瓦罗兰大陆上最好的大学战争学院的毕业生,以后要嫁,肯定要嫁给一个王公贵族啊,就算嫁不成王公贵族,身家千万以上的大商人,也是最起码的。首先要有房子,还要有车,最好还要有游泳池和小花园。”赵无极絮絮叨叨地讲诉着她的择偶观。 “赵无极,想不到你居然是这么个势利的女人!你知不知道,我未来会比他们强一千一万倍!我将来,会成为整个瓦罗兰大陆上所向无敌的剑圣,无极剑圣易大师!!!”易小天停下脚步,铁青着脸看着她,现在他总算认清了她的真面目,现在的赵无极在易小天看来竟然是如此的可憎。 被易小天愤怒地责备了以后,赵无极索性也撕开面皮,当街指着易小天的鼻子,骂道:“易小天,还贱圣呢,贱你妈的圣!你就是活脱脱的一个贱人,死猪不怕开水烫。不怕说句伤你心的话,你他妈就是一个农村来的臭丝!居然想跟我在一起,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也配?我跟你,其实只是想玩玩而已,因为从来没有这么狂热地追求我看得叫人心里面怪好笑的。” 易小天阴沉着脸,点点头:“对,我是!对,喜欢你的我是!!!!!” 不知道为什么,他很想拔剑。 但是他最终没有把剑拔出来。 因为他知道,不值得,那个女人,赵无极,不值得一个未来的剑圣为她拔剑。 那一天,易小天回到寝室,在诸位室友殷切的目光下,一句话没有说,关灯,睡觉。 此后,易小天整整失语一个月。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拼命努力练剑,他对孙小猴说,他拼命努力,是为了让自己将来遇到更好的人,然后,可以在那个更好的人面前展示最好的自己。 孙小猴点点头:“嗯,恋爱使人成长,易小天,你的境界到底是上去了。” 赵无极那边,没有了易小天这个金牌备胎,她八面玲珑的人生照样继续。长袖善舞的她,虽然颜值在战争学院并不属出类拔萃,但依然让战争学院的男人们趋之如骛,同级的学长们对她指指点点,品头论足,幼稚的小学弟们围着她转,有的是男闺蜜们为了她争风吃醋,打架斗殴,某些高富帅也时常在无聊的时候把她约出去,去喝杯小酒,开个小房什么的。总之,人家赵无极才不缺男人呢,没有了易小天,她的人生照样转,朋友圈里永远阳光灿烂。 转眼,又是一年过去,战争学院的毕业季到了。 谁也没有料想到,毕业前,那场对于所有战争学院的毕业生最重要的毕业比试,决定了所有毕业生未来工作前途命运的毕业比试,最大的赢家居然会是那个“害羞的易小天”,那个403寝室丝集中营里的垃圾人,那个苦苦追求赵无极而不得的臭丝。 站在毕业比试的擂台上,手里轻轻拈着多兰剑,只有易小天一个人知道,自己苦苦追寻的剑道——无极之道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因为他终于领悟到,他的剑道既然是无极之道,那么他就不应该拘泥于赵无极。 这个世界上的好姑娘多着呢。 “易小天,给你眼镜!接着!!这是我送给你的毕业礼物,加油吧!!!”台下,“大头发明家”黑默丁格朝易小天大声喊道。 易小天对着台下给自己拼命加油的室友们谢过,戴上了眼镜。 嘿嘿嘿,戴上大头送给我的眼镜,其实还有点帅。 敌人上台了。 敌人杀气腾腾,他的装备是无尽c无尽c无尽c无尽c无尽c无尽。 易小天叹了口气,又是哪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吗? 然后他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多兰剑。 台下的孙小猴急得对他大喊道:“易小天,最重要的毕业比试,你你怎么就带1把多兰剑,要不要我回去给你拿,好歹你也带上6把呀!” 易小天微笑着摇摇头,晃了晃手里的多兰剑:“我可是无极剑圣易大师,一把多兰剑足以。孙小猴你给我听着,多兰剑在手,哥要日神仙!!!” 台下一阵尴尬,卧倒。 不出易小天的意料,毕业比试,是他一个人的表演,是他一个人的超级秀。 因为易小天在战争学院毕业比试上近乎完美的表演,很快,艾欧尼亚,诺克萨斯,德玛西亚等各个城邦,势力就向易小天发出了邀请函,易小天俨然已经成为了香饽饽。 易小天权衡了许久,最终选择了艾欧尼亚作为自己将来“工作”的地方。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那个赵无极开始方了。 她厚着脸皮找到易小天,楚楚可怜地哀求他,说:“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易小天平静地看着她:“不好意思,咱们俩不合适啊。” 然后他摆摆手,就让赵无极滚蛋了。 易小天能够用赵无极曾经拒绝自己的话来拒绝她,心里面偷偷暗爽。 不过他说的是实话,因为他现在觉得他们俩真的不合适了。 ———————————————————————————————————————————— 下面是易小天在第一次表白被赵无极拒绝的那天晚上,情绪激动写下来的信,当时伤心欲绝的他一度打算把信交给赵无极后,离开战争学院,去哪个山沟沟做佣兵,等混出个名堂再回来找她。由此可以看出易小天当时对赵无极的执念之深。 “起初我认为,像你这样好的女孩子,即使成不了恋人做好朋友也是好的,但是我越来越发现,果然我只是想和你做恋人,而不是做朋友。赵无极,因为你,我的人生发生了改变,你是我摆脱颓废,努力前进的动力。只是不过很可惜,在这段恋情里面,我只是感动了我自己,却没有感动到你,直到最后我也没有走进你的内心世界。 赵无极,我要离开了,祝你幸福。 虽然舍不得,但我知道如果我继续烦你的话,结果只是我痛苦,你也痛苦。 见到你和你聊天心都会乱。 什么事情也做不好,剑道也没有心情研究。 你一不回我信息,我的心态就会完全崩溃。 现在的我并没有办法给你安全感和幸福,我知道这样的爱太痛苦到最后会转变为恨,所以还是斩断这段恋情吧。 只有斩断和你之间的联系,我才能够好好地做回自己,专心致志地做好自己,强大我自己。 我不知道离开战争学院,离开你一年,两年之后,能否变成一个优秀的男人,但我愿意用你常说的话来说,那就是:“但愿吧”。 但愿吧。 遇到你之前,我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孤僻的剑圣,孤孤单单一个人的潇洒剑圣,这种想法简直太疯狂了,我可不希望一语成谶,就这样孤孤单单一个人度过一生。 但是,现在的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不能以你为动力而战,我必须为我自己而战。 无论什么感情,人首先要为自己而活,然后才为自己所爱的人而活。 爱情需要平衡,我在你面前太自卑了,卑微的人不配得到爱。 否则,不讲道理的无条件付出的爱会把人给压垮。 我需要足够的时间来改变自己身上的陋习,从一个颓废,懦弱的家伙变成一个,能够让女生产生兴趣并喜欢上的男人,也需要时间消磨你对我的坏印象。 我对于这段感情的心态不好。 非常急躁,功利。 反映到剑道上就是昏招频频,直到破绽百出。 请给我一年时间,一年时间里,我们之间绝对不要联系,双方各自好好过自己的人生,假如有喜欢的人就不要犹豫去追。 一年之后,我会给你打个电话,倘若你我二人到时仍然无主,可否互相把对方当作从未见过的陌生人一样,重新再认识一次。 也许这一次会有所不同。 你愿意的话在微信上回我个“可以”,我便会毫无牵挂地离开。 我承认,这段感情我失败了,一败涂地,但是我不后悔追你,只是我追你的时候不是我最好的时候,让你看到一个木讷,懦弱,迟钝,没用,婆婆妈妈的我。 这是我第一次给女孩子写信,也是最后一次了。 一年后再见!” 不过这封信,易小天一直没有递给赵无极。 离校那天,易小天在寝室收拾行李时从箱子底下找到它,看了两眼,然后就把它给撕了。 套用孙小猴曾经说过的话,谁的青春不迷茫?谁他妈年轻的时候没爱上过几个绿茶? 谁他妈年轻时候没有疯狂地爱过c恨过c过c最后一笑而过? 最重要的是,你从那些自己从前犯的经历里,有没有总结到什么更好的东西,帮助你遇见更适合你的人。 后来,易小天跟刀锋意志艾瑞莉娅在朋友圈里宣布他们要结婚了。 刀锋意志艾瑞莉亚是易小天在艾欧尼亚工作的同事,也是易小天在战争学院的校友,她是一个好姑娘,虽然在外面,她是威风凛凛的艾欧尼亚护卫队长,不过在家里,她可是标标准准的贤妻良母。易小天很爱她,她也很爱易小天,两个人夫唱妇随,很合得来。 有趣的是,这两人在大学期间只见过一次面,唯一的那一次,还是大一上学期的期末比试,艾瑞莉娅把当时的易小天吊起来打,相信当时她也不会料想到,自己此时暴揍的是自己未来的如意郎君吧。 孙小猴在易小天和艾瑞莉娅手牵着手的朋友圈照片下评论:恭喜小易终于找到自己的幸福啦!不容易啊。刀妹是个好女孩,小易你要好好珍惜!结婚请帖赶快叫人给我送来,不然俺老孙就去你家亲自取。 (孙猴子微笑脸)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时间刺客艾克:亲爱的,你能在这里等我十分钟吗? “嗨!小姐,我能坐在这里吗?” 坐在长椅上的年轻姑娘抬起头,看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奇装异服的男人,他有着一头古怪的发型,还有一张不羁的脸,眼下他正在对着自己微笑着。 该死的,这家伙是祖安佬!他是怎么混进来的? “脏兮兮的祖安佬,离我远点!再不走的话我就要叫警卫了!!!”姑娘叫了起来。 无可奈何的,男人耸了耸肩膀,姑娘看见他把手伸向自己的身后。 他是要拿武器吗? 姑娘大声尖叫起来。 “嗨!小姐,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坐在长椅上的年轻姑娘抬起头,看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长着一张英俊的脸,发型透露出一丝不羁,眼下他正在对着自己微笑着。 这个帅哥是谁?我从未在舞会上见过? “可以啊,请便。”姑娘向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男人大大咧咧地在姑娘旁边坐了下来,他陪着姑娘一起看着步行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一时沉默不语。 过了好一会儿,像是打破这令人尴尬的沉默似的,他伸个了懒腰,粗鲁地说道:“这些皮城佬真有钱啊。对了,你是哪个家族的?” 男人并没有得到姑娘的回应。 直到男人扭头,看那姑娘看他一脸黑线,他才醒悟过来,自己是祖安佬的事情暴露了。 叹了口气,男人把手伸向自己的身后。 不出意外的姑娘大声尖叫起来。 “傻丫头,这一次又不算。”说完,男人按下身后的按钮。 z型驱动启动,时间回溯,时光再一次回到男人从周围的商场盗取西装,修剪完发型以后。 男人再一次向这位姑娘走来。 自他第一眼看到她以后,他就隐隐约约觉得她是自己的命中注定。 “小姐,你太漂亮了,我自从看到第一眼就爱上你了,做我女朋友吧。” “滚!” “又失败了么。果然不该一见面就表白啊,连续试了100次,成功率为0。重来。”男人嘀咕着,把手伸向自己的身后。 “艾克。”请问,小姐芳名? “海莉,海莉·奥斯卡。” “哦,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奥斯卡家族的啊,前几天我还偷了你们家族的配件。哎呦,我擦勒,又说错话了。” 名叫艾克的男人把手伸向自己身后,第1001次按下z型驱动。 第1001次重来。 “你喜欢人偶吗?在祖安,有很多有趣的人偶,他们有的会变魔术,有的会唱歌,我还见过一个会放屁的,放屁的时候会发出‘嘟嘟'的声音,哈哈哈,老天。” 海莉·奥斯卡小姐津津有味地听着,忍不住笑出声来:“想不到,艾克,你,一个来自祖安的人,竟然如此幽默。” 艾克微微一笑,正想给可爱的海莉·奥斯卡小姐讲另一个好玩的段子,突然间听到有人叫他。 艾克抬头,看见自己在祖安街区的小伙伴,特里,正气喘吁吁地向自己跑来。 他穿得破破烂烂的,浑身上下弄得脏兮兮的,艾克甚至能想象得到,自己身后这位美丽的小姐是用怎样奇怪的眼神来看待自己的伙伴。 祖安街区里出生的小孩子,都是这样,皮城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小姐,是不会理解的。 “特里,怎么了?”艾克站了起来。 “艾克,不好了!你妹妹在隔壁广场卖花的时候,被炼金术士辛吉德抓住了,他威胁,如果你不立刻把z型驱动交给他的话,他就要拿你妹妹做实验。” “可恶,辛吉德这个混蛋!我妹妹在哪儿?你带路!!!” “艾克,你要走了吗?”海莉·奥斯卡小姐喊了起来。 她担心,自己可能是最后一次跟他见面。 虽然他是个顶有趣的年轻人,自己甚至有点儿喜欢他。 但是自己是皮城的大小姐,而他只是祖安的穷小子,可能以后也不大可能见面了吧。 离开之前,艾克回过头,深深地望了海莉小姐一眼,他叹了口气,对她笑笑:“亲爱的,你能在这里等我十分钟吗?只要十分钟。” 艾克的眼神是不容置疑的。 海莉小姐点点头,目送他离去时的一路狂奔。 这家伙,奔跑的样子挺帅。 用最快的速度,来到妹妹被抓的地点以后,艾克果然看见了守株待兔的炼金术士辛吉德,还有他手下那群杀气腾腾的改造人鹰犬。 对方很强。 但是再强,也强不过时间。 一次次的拼命,一次一次地失败,一次一次的重新尝试。 我们的勇士,时间刺客艾克,终于在今天第3884次按下z型驱动以后,打败了强大的炼金术士辛吉德和他的手下,救出了自己的妹妹。 然后再利用剩下的短短几分钟时间,争分夺秒,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交通工具,火急火燎地往回赶。 这些交通工具中,甚至包括艾克在路边碰见的好心的机器人布里兹,他愿意载他一程。 我们的艾克要赶回去,履行和海莉小姐的约定。 最后他终于气喘吁吁狼狈不堪地赶到了,赶到了自己和海莉小姐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出现在海莉小姐的面前。 “你去哪儿了?”海莉小姐问他。 艾克笑而不答,递给她一大捧来自祖安的花儿。 海莉小姐欣喜地接过花儿,这时候,奥斯卡家族的马车夫叫她了。 “海莉小姐,得回去了!” “对不起我得走了,谢谢你的花儿,艾克。”海莉小姐走近艾克,给了他一个吻。 “晚安,我的女士。”艾克很绅士地向海莉小姐鞠了一躬。 海莉小姐走了几步,突然回过头,向艾克问道:“喂,艾克,我们以后,还会见面的吧。” 艾克自信满满地回答:“当然,在下可是艾克,时间刺客,掌控时间之人。”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海牛王子加特林:嘴强王者之死 “孩子,你疯啦!你真的要去英雄联盟当一个英雄?从古到今,我们海牛族还从来没有任何一头牛能够做到这一点。我的老天,外面的世界已经足够危险了!”海牛王国的老国王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说。 “但是,成为英雄联盟的英雄是我的梦想啊。”海牛王子加特林笑着说。 “梦想的话,梦里想想就好了。傻孩子,你有没有考虑我c你母亲,还有你那体弱多病的妹妹?”老国王的眼眶湿润了。 “可是,成为英雄联盟的英雄是我的梦想啊。”海牛王子加特林惭愧地低下了头,把他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哎——”老国王长叹一声,放弃了劝服海牛王子加特林的打算。 不过加特林到底是他的儿子,老国王放心不下加特林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在加特林出发之前,老国王特意找来了一个武艺高强的海牛族将军,一个见多识广的海牛族长老。 海牛族将军负责指导加特林的武艺,海牛族长老则负责教导加特林关于外面世界的常识以及英雄联盟的战斗规则。 在这群崇尚和平,性格温顺的海牛族人当中,海牛王子加特林无疑是一个异类。他非常崇拜英雄联盟中那些拥有强大力量的英雄,并期待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够加入英雄联盟,成为他们之一。在所有的英雄联盟英雄中,海牛王子加特林最崇拜的是战无不胜的武器大师贾克斯。贾克斯是如此的强大,不可战胜,以至于英雄联盟的管理者不得不专门为了他制订了苛刻的规则,要求贾克斯在竞技场的战斗中只可以使用“非常规”的武器,比如路灯啦,鸡腿啦,钓鱼竿啦,牙签啦之类的。 作为贾克斯的小小迷弟,海牛王子加特林理所当然地模仿贾克斯,也为自己装备了两样具备海牛族特色的武器:一条大鱼和一个炒菜用的锅铲子。虽然武器看上去很逗比,但是他的武艺还行,尤其是针对他那些弱小的同类而言。 经过一番苦战,在战胜了海牛族将军以后,海牛族将军表示没有什么可以教给加特林的了,唯有祝他武运昌隆。 而海牛族长老则在完成了对加特林的教导之后,在老国王的授意下,花费大量的法力和精力,召集了大量的海牛族佣人和仆从,模拟英雄联盟的作战规则,为加特林准备了一个规模宏大的最终试练。 这场声势浩大的最终试练,同英雄联盟的规则一样,加特林必须和4名英雄队友通力合作,对抗对面的5名英雄,最终摧毁基地获胜。 然而,在这次试练中,海牛王子加特林的缺点暴露无遗。 在他自己没有察觉到的情况下,他的喷子属性暴露了出来,没错,他就是来自海牛族的“嘴强王者”。 “艹!我们怎么摊上这样一个垃圾打野?打野你到底会不会gank?会不会反蹲?会不会控龙?惩戒呢,舍不得放?” “中路你会不会报iss?打不过还硬刚,头真硬,你是铁头娃?” “下路在干什么?辅助愣在那里干什么,挂机呢?点他们啊!ad看看你补了几个刀?还死了那么多次?我真是哔了狗了!” 没错,我们的海牛王子加特林是上单。 他自认为自己打得是很完美的,最后输了完全是因为队友太,拖累了自己的缘故。 而他完全没有考虑,自己打得其实也不咋的,自己的实力其实也就那样。 虽然心态爆炸的海牛王子加特林输掉了这场最终试炼,但是他还是执意要前往英雄联盟,因为他相信英雄联盟里没有那么多队友,自己强大的战斗力会在英雄联盟中大放光彩。 他深信自己是王者,最强王者。 2010年3月下旬,海牛王子加特林从家中出发,前往英雄联盟。 2010年4月1日,海牛王子加特林距离英雄联盟战争学院只剩下2天的路程了。陆地上的炎热让作为海洋生物的海牛王子加特林叫苦不迭,为了躲避严酷的烈日,海牛王子跳进了召唤者峡谷中的一条小河,在河中畅游。 我们可怜的海牛王子加特林完全没有预料到,死神竟然会悄然而至。 饥肠辘辘的祖安怒兽沃里克恰巧经过这条小河边,当他看到游泳的海牛王子加特林以后,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捕猎。他纵身一跃,跳入河中,沃里克是那样的强大,以至于海牛王子加特林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他徒劳地挥动着自己逗比的武器,深陷压倒性的绝望之中。那绝望没有持续多久,沃里克三下五除二就将海牛王子加特林干掉了。他贪婪地啃噬着新鲜肥美的海牛肉,并将吃剩下的肉以及从海牛王子身上剥下来的皮交给了自己的同伴首领之傲厄加特出售。 外面的世界终归凶险的多,可怜的海牛王子加特林,魂飞魄散。 一个来自海牛族的“嘴强王者”,就这样迎来了自己的终焉。 然而,故事并没有就这样结束。 虽然海牛王子加特林因为自己的轻率自大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他坚持追逐梦想的精神鼓舞了一批海牛族心怀梦想的年轻人。 他们前仆后继,走向外面的世界,走向英雄联盟。 外面的世界非常残酷,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夭折了,但是,总有一些既努力又聪明的家伙,幸存了下来。 他们努力磨练自己的战技,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英雄联盟英雄而奋斗不止。 七年后,英雄联盟出现了第一个海牛族英雄,海牛一族开始在英雄联盟占据了一席之地。 十二年后,第二个c第三个海牛族英雄出现。 此后,海牛族成为了英雄联盟必不可少的种族之一。 而这一切,多少要归功于当初那个轻率稚嫩的海牛王子加特林。 他只是一个“嘴强王者”。 但他有一个小小的梦想。 他梦想要成为一个英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疾风剑豪亚索:瑞雯小姐,面对疾风吧! “妈的!你要我怎么说你才肯相信,风振大长老不是我杀的?我他妈根本不知道他是谁好伐!” 那个人歇斯底里地吼了起来,他已经快要抓狂了。 嗯,脸上的表情很真实,看样子大长老不是他杀的。 亚索点点头,不动声色地把刀抽了出来。 那个人,明明是个满脸横肉,五大三粗的汉子,此时此刻却慌了神:“你!!!你这个疯子,要报仇也要找到正确的报仇对象啊!我都说了多少遍了,风振不是我杀的!” 亚索向他微微一笑:“我已经知道了,不是你杀的。但是我看过你的资料,也听过幸存者对你的控诉,你曾经做过诺克萨斯的走狗,你的那双手,应该杀了不少人吧?” 那个人脸色一暗,知道辩解已是无用了。 满脸堆着笑以麻痹亚索的注意,那个人悄悄地把手放进腰间,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随即在电光火石之际,敏捷地猫下身子,不顾一切地朝亚索刺去。 然而,亚索早有准备。 这样狡猾的敌人亚索不是第一次遇见,也不是最后一次遇见。 面对疾风吧! 今夜,只有无罪之人,方可安睡。 我,疾风剑豪亚索,代表那些无辜的枉死者,审判你。 一番激烈的打斗后,亚索从房子里走出来,他看见,自己的乖徒儿,岩雀塔莉垭在门外转来转去,显然,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看到亚索平安无事走出来了,岩雀朝亚索调皮地眨巴眨巴眼睛:“搞定了?” “嗯,没有你师父搞不定的事。”亚索收起刀,冲她笑笑。 “那么他承认了吗?他是不是杀害风振大长老的凶手?”岩雀好奇地问。 亚索遗憾地摇摇头:“不是他,他也不会御风剑术。” “这样啊。不过总算,名单上又少了一个人呢。”岩雀说着,从身后的背包里取出一卷羊皮纸和一支笔,可着树干,小心翼翼地在羊皮纸上把今晚这个人的名字划掉。 正当岩雀打算把羊皮纸收起来时,亚索伸出手来:“给我看看。” 岩雀把羊皮纸递给他。 亚索看着这卷羊皮纸上面的名单,目光飞速掠过一个个被划去的人名。 他们没有一个是无辜的,没有一个。 他们全部都当过诺克萨斯的走狗,每一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当年诺克萨斯军队侵入艾欧尼亚,每逢他们在正面战场受阻时,这群刽子手就出动了,他们暗杀c放火c投毒,肮脏下流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许多艾欧尼亚的优秀将领和主战派的人物,在正面战场上没有牺牲,却凄惨地死在这群混蛋的屠刀之下。 艾欧尼亚风旋流大长老风振,就是其中的一名被害者。 当年,诺克萨斯的暗杀行动越演越烈,亚索作为他们剑术道场年轻人中的佼佼者,唯一一个掌握御风剑术的剑术天才,受他的师父指派,前去保护风旋流的重要人物,风振大长老的安全。那一天,亚索护送风振大长老的马车前往附近的城镇,在路上被一群诺克萨斯杀手拦住。年轻气盛的亚索,受到诺克萨斯杀手的挑衅后,怒不可遏地丢下风振大长老和其他护卫,冲上去跟那群诺克萨斯杀手展开了战斗。等到他浑身血污得胜归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风振大长老已经死了,他和其他护卫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马车边上。亚索,他尽管消灭了向他挑衅的那群诺克萨斯杀手,一个没留,但是他万万没有料想到,那只是调虎离山之计,还有另一批诺克萨斯杀手,趁着他走后,袭击了风振大长老一行人。 年轻的亚索陷入了绝望和深深的自责,他失魂落魄地返回自己的道场,打算一命换一命,用自己的死来赎罪。然而,亚索不但被控告玩忽职守,还被控告他犯有谋杀罪,人们指责,是亚索,丧心病狂地杀死了风振大长老。 我有错。 但是对不起,这个锅我不背。 杀害风振大长老的凶手,明明另有其人。 当曾经的师兄弟拔刀走向自己,准备以玩忽职守罪并谋杀罪将自己处决时,亚索不得不拔刀面对自己曾经的师兄弟,在尽量不伤害他们的前提下,亚索冲出了道场。 现在,在他的头上又增添了一个罪名:谋反罪。 等到通缉令一发,整个艾欧尼亚都要与他为敌了。 但是,亚索仍然要顽强地活下去。 因为,只有活下去,亚索才能够找到真正的凶手,洗刷自己的不白之冤。 在遇见自己的乖徒儿岩雀之前,亚索从来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孤独地四处流浪,一边努力寻找凶手的踪迹,一边辛苦地应对自己昔日同门不遗余力的追捕。他自始自终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是那样的认定,风振大长老是自己杀的。 直到有一天,亚索被自己的亲兄弟永恩追上了,一番迫不得已的打斗后,永恩倒在了亚索的刀下。永恩在临死之前,回应了亚索的疑问,他告诉亚索,人们之所以认定亚索是凶手,是因为他们根据风振大长老的伤口判断,风振大长老死于御风剑术,而掌握御风剑术的人,方圆百里,就只有亚索一个。 原来凶手是会使用御风剑术的人。 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亲兄弟后,亚索带着新的线索,踏上了新的征途。 这之后又过了十几年,亚索终于不再是一个人。他收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徒弟,岩雀塔莉垭,在她的帮助下,亚索搜集整理出一份当年参与过艾欧尼亚要人暗杀行动的诺克萨斯刽子手名单,并按照名单上的个人信息,一个一个找到他们,对他们施以迟来的正义审判。 一年又一年过去,岩雀替亚索在名单上划去一个又一个人名,可是,那个杀害风振大长老的凶手,那个跟亚索一样会使用御风剑术的家伙,还是没有找到。 有时候,亚索甚至会怀疑,那个人是不是根本就不存在。 今天的亚索,在解决了敌人以后,也同样是愁绪满满。 一个人竟然对着羊皮卷上的名单,呆呆地看了半响,不知道心里面在想什么。 岩雀适时打断了亚索的思绪,她俏皮地对亚索说道:“师父,岩雀忘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昨天我用三个银轮从一个路边的吟游诗人那里打听到一个重要的情报,咱们名单上第十三行第三列的目标,就在离咱们这儿不远的克莱登镇。她的名字叫” “瑞雯。” 亚索的目光敏锐地转移到手中羊皮纸上的第十三行第三列,当他看到“瑞雯”这个名字时,他的心油然一紧。 亚索冥冥中有一种感觉,瑞雯就是自己苦苦找寻的那个人,瑞雯就是杀害风振大长老,让自己承受不白之冤的罪魁祸首。 亚索仔细读起名单“瑞雯”下面的一行小字注释:“瑞雯,曾经是诺克萨斯赫赫有名的英雄,刽子手,惯使武器是一柄黑色符文大剑,曾经多次奉诺克萨斯军部的命令,谋杀艾欧尼亚要人。后来因为不明原因,叛出诺克萨斯,并折断了自己的黑色符文大剑,目前正在克莱登镇隐居中。” “岩雀,我们从这到克莱登镇要多久?”亚索向岩雀问道。 岩雀微微一笑:“徒步走过去的话,起码要两个小时。不过师父,我可以用浮石冲带你一程,那样的话,十五分钟就到了。” “很好!我们立刻出发。”亚索他,已经急不可耐了。 瑞雯,我要找的那个人,是你吗? 来到目标地点,站在克莱登镇“第七天堂”酒吧的金色招牌面前,亚索狐疑地望着岩雀:“你是说,根据你从吟游诗人那里买来的情报,我要找的那个诺克萨斯刽子手瑞雯,每天晚上都在这间酒吧里打工,做陪酒女?” 在亚索的想象中,瑞雯,作为曾经的诺克萨斯英雄,刽子手,杀人机器,毫无疑问是一个像野兽一样凶残嗜血的肌肉女汉子,粗鲁,并且奇丑无比。 这样的女汉子,纯爷们会去做陪酒女郎,亚索实在是无法想象。 但是岩雀却对亚索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情报不会有错,师父,我们进去吧。” 但愿不是无用功,亚索叹了口气,走了进去。 “嘿!几位,这边请。”里面的侍应生很是殷勤。 找到位置坐下后,岩雀给了侍应生一点小费:“请问,你们这有没有一个叫做瑞雯的女孩子?” “有啊,有啊,瑞雯小姐可是我们这儿的头牌呢。跳舞唱歌加陪酒,一个小时就要五十个银轮。”侍应生很爽快地说道。 亚索阴沉着脸:“钱,我们会付。快点叫她过来!” 侍应生为难地挠了挠脑袋:“大爷,现在恐怕她来不了啊。今天晚上点瑞雯小姐陪酒的先生格外的多。瑞雯小姐,刚刚才被德鲁先生叫过去。” 亚索杀气腾腾地掏出满满一袋子银轮,重重地拍在桌上:“叫她过来,我出三倍!!!” “是!是!是!”侍应生小鸡啄米似的重重点头。 有钱能使鬼推磨。 不多时,瑞雯便来了。 亚索静静地盯着瑞雯,瑞雯满脸含笑,同样望着亚索,这位今天晚上的土财主。 原本,亚索以为瑞雯是一个像野兽一样凶残嗜血的肌肉女汉字,粗鲁并且奇丑无比,想不到,瑞雯她居然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女孩子,除了皮肤稍微黑了那么一点,脸蛋,身材全都无可挑剔,再加上一身可爱的兔女郎装束,衬托得瑞雯更加显得柔媚娇俏,楚楚惹人怜爱。 奶奶的,你这幅模样,叫我这么恨得起来啊。 亚索在心中默默念叨一句。 会不会是找错人了? 但是下一秒,亚索从瑞雯诱惑勾人的眼神中读到了一抹杀气,那是一个曾经手上沾满鲜血的人,无论如何想掩盖,无论怎样拼命洗白,都无法抹去的——杀气的残留。尽管那杀气如今只剩下万分之一,常年在刀尖上行走的亚索也能够把它读出来。 那股杀气,毫无疑问是视人命如草芥,以众生为刍狗的杀气。 毫无疑问,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位美丽的陪酒女瑞雯,就是曾经杀人不眨眼的诺克萨斯女英雄,刽子手,冰冷残暴冷酷无情的杀人机器。 瑞雯小姐,无论你怎样努力伪装,都是徒劳。 亚索,轻轻地笑了起来。 瑞雯弄不清亚索在笑什么,看到这位土财主笑了,她也陪着笑了起来。 下一秒,亚索毫不客气地板住瑞雯的下巴:“我很想知道,瑞雯小姐,你出卖自己的感觉怎么样?” 顾客中常常有混蛋出现,瑞雯早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面对亚索极不礼貌的咄咄逼人的质问,瑞雯笑着用力把亚索的手拉开:“对不起,先生,你让我唱歌跳舞陪你喝酒都是可以的,但是人家卖艺不卖身哟!” “卖艺——不卖身吗?”亚索冷哼一声:“陪酒女,在我看来,你所做的,跟卖身没有两样。想当年,你作为诺克萨斯的走狗,出卖灵魂,滥杀无辜,立下累累罪业,现在,你又当上了最肮脏下贱的陪酒女,出卖自己,靠男人过活。我真为你而感到不齿。” 听了亚索的话,瑞雯的脸顿时黑了下来,她愤怒地一把掀开桌子:“该死的!满嘴吐屎的混蛋!!!你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过去?你到底是谁?” 亚索慨然拔刀,报出自己的名号:“在下,疾风剑豪亚索。瑞雯小姐,面对疾风吧!” 有那么一瞬间,亚索看到瑞雯的眼中杀意泛起,但是下一个瞬间,亚索看见瑞雯拼命地摇着头,眼眶里泪光闪烁:“不!我已经不想再杀人了。” 多么狂妄的女人啊。 亚索心里想。 居然狂妄自大到以为我会被她杀死,真是愚昧无知到不可救药。 亚索看到瑞雯手中没有武器,出于剑士的骄傲,他不愿意杀死手无寸铁之人,于是他嘲讽瑞雯,试图再一次激怒她:“诺克萨斯的大英雄,金牌刽子手瑞雯,你已经沦落到拿不起剑的地步了吗?说说看,哪个更沉重?是你的剑,还是你的过去?每个人都面临着清算,你永远也无法逃避,锐雯,你这个杀人凶手!” 亚索万万没有料到瑞雯不但没有被自己激怒,反倒反问起自己来了:“亚索,难道你这辈子杀的人,都是应该杀的吗?” 亚索猛然间怔住了。 的确,自己这些年来也杀了不少人,虽然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大奸大恶之徒,但是自己也不敢保证,自己是否错杀过好人。 趁着亚索愣神的机会,瑞雯飞快地踢开凳子,灵敏地冲向吧台后面,等到她出来的时候,手里赫然抓着一把已经断了半截的黑色符文大剑。 “师父!”岩雀提醒亚索,亚索这才回过神来。 瑞雯,好一个奸诈狡猾的女人! 亚索当即挥刀迎了过去,可是他没有料到,瑞雯从里面提了柄符文大剑出来,却并没有和自己战斗的意思。 她一脸凛然地擎着剑,拨开惊慌失措的酒吧众人,冲了出去。 想逃?没那么容易。 亚索冲着岩雀叫道:“我们追!” 昏黄的路灯下,瑞雯轻快迅捷地奔跑在崎岖不平的路面上。 亚索c岩雀二人一声不吭,穷追不舍。 瑞雯跑得贼快,他们眼看就要追不上了,岩雀发动了浮石冲,借助浮石冲的帮助,亚索和岩雀终于成功追上了瑞雯。 “呼——呼——呼——,你们真能追啊!”瑞雯停在原地,喘着粗气。 “呼——呼——呼——,瑞雯小姐,你也真能跑啊!”亚索不甘落后地回敬道。 “亚索,我承认,曾经的我是一部战争机器,是诺克萨斯的刽子手。但是,我早就已经背叛了诺克萨斯。无止境的杀戮我已经厌倦,我已经不想再战斗下去了。亚索,我没有跟你战斗的理由,你能放过我吗?”瑞雯用真诚的眼光看着亚索。 亚索用他最习惯的一句口头禅来回答:“不!瑞雯。今夜,只有无罪之人,方可安睡。” 亚索摆出了战斗架势。 语言行不通吗? 瑞雯流露出困扰的神情,但是,下一秒,她的神情变得异常坚定起来:“我不想战斗,但是,我绝不会束手待毙。因为我还不能死。我有必须要活下去的理由!疾风斩!!!” 一道凌厉的青色刀气迎面斩向亚索,亚索急忙唤起风墙挡住。 “疾风斩,瑞雯,原来你也会御风剑术!果然,当年,杀害风振大长老的人就是你!!!”亚索咬牙切齿地说道。 这么多年了,杀害风振大长老的凶手,终于叫他找到了。 亚索正想找瑞雯拼命,可是这时候,瑞雯已经跑远了。 看来她真的是无心战斗,刚才她放出那道疾风斩只是为了拖延亚索的时间。 “不能够放她跑掉!岩雀,我们追!”亚索吼了起来。 没想到岩雀居然站在原地不动:“师父,我看她好像真的不想和我们战斗。也许,她已经改好了呢?我们还要追吗?” 亚索恶狠狠地说:“狗改不了的本性,是一头狼,再怎么伪装,也会迟早露出狼牙来!绝对不能放过她!岩雀,快点!你的浮石冲呢?” 岩雀叹了口气,点点头,慢吞吞地发动了浮石冲。 在亚索看来,岩雀这孩子,什么都好,乐观开朗大方,就是心肠太软,心肠太软的人在符文之地可是要吃苦头的。 在亚索的催促下,岩雀带着亚索朝瑞雯逃离的方向追了过去。 瑞雯早就跑远了,亚索和瑞雯追到三岔路口,望着三条几乎一模一样的道路犯了难。 他们只好凭借着路边上的碎石块和模模糊糊的脚印,来勉强推测出瑞雯逃跑的路线。 幸运的是,他们蒙对了。 顺着这条路一直向前,又到了另一个岔路口,就这样一路连蒙带猜,还真叫他们摸到了一个破旧的大院子前。 浪客的直觉告诉亚索,他要寻找的瑞雯,现在就在里面。 院子的大门紧紧地关着。 亚索正想拔刀一刀斩断那扇大门,但是他停下了。 因为他听到了院子里面传来了很多孩子的声音,里面似乎有很多很多孩子。 什么鬼?瑞雯家里开幼儿园的吗? 强烈的好奇心压制住了亚索心中那股强烈的复仇,他跟岩雀相互对视了一眼,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悄悄爬上大院子的围墙,想看看里面是什么情况。 当他们爬上围墙的时候,他们看见了。 看见了天使。 脱掉了兔女郎装的瑞雯,穿着便装,被一大群天真可爱的孩子们簇拥着。 孩子们“妈妈!妈妈!”奶声奶气地叫着,在瑞雯的脸上,露出了慈母一般幸福的笑容,她和蔼地说:“大家的晚餐都好好吃了吗?妈妈回来了,这就给你们讲故事,好好上床睡觉知道吗?” 这哪里是刚才那个愤怒的,决绝的,凶巴巴的瑞雯? 这种安宁祥和的气氛是怎么一回事? 亚索皱起了眉头,他突然感觉,对于瑞雯,自己有点恨不起来了。 实在是没有办法对这么多孩子的妈妈下手啊。 亚索摇了摇头,看向岩雀。 岩雀也向他流露出恳求的眼神,这个善良的丫头,是叫自己放过瑞雯吧。 罢了!放下就放下吧,这么多年了,瑞雯都放下了,我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亚索下定了决心,然后纵身一跃,跳进院子里面。 “哈——师父?”岩雀惊慌失措地叫了起来,善良的她为了拦住师父,不让师父伤害瑞雯,只好也跟着跳进院子里面。 “是谁?”听到有人闯进来了,瑞雯警觉地喊道。 “是我。”亚索答道。 当瑞雯看到亚索像幽灵一样阴魂不散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时,脸色在一瞬间黯淡下来:“还是叫你找到这里来了啊。” “妈妈,妈妈,这是谁?”孩子们天真地问道。 “没事,乖啊,大家先回去睡觉,妈妈和叔叔谈事情,等下就来给你们讲故事。”哄走了孩子们以后,瑞雯冷冷地对亚索说道:“打架,可不可以换个地方。” 亚索摇摇头:“不要紧张,瑞雯。我原本想杀了你,但是看到你家里这情况,恐怕我下不了手了。我只想问你两个问题。” 瑞雯的目光变得稍微柔和了一些:“你问吧。” “第一个问题,这些孩子都是你生的吗?” 瑞雯扑哧一笑:“亚索先生,开什么玩笑,我又不是母猪,哪里能生得了那么多孩子?” 亚索心中疑问更盛:“那?” “其实,这些孩子,都是因为诺克萨斯的侵略战争留下的战争孤儿,三年前,他们被坏心肠的奴隶贩子抓住,关在大车里,那个奴隶贩子原本打算把他们卖给有钱人作奴隶的,我出手救了他们。但是我很穷。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间废弃的院子,给他们做幼儿园。白天,我给他们做饭洗衣服,晚上,我就到‘第七天堂’酒吧上班,赚来钱好给他们买吃的。”瑞雯的眼眶红了:“因为我曾经发过誓,我一定要照料好他们,不让他们挨饿受冻。姑且,也算是为我的过去赎罪吧。” “想不到,竟然是这样。”亚索看向瑞雯的眼神变得尊敬了几分:“瑞文小姐,第二个问题,风旋流大长老风振是不是你杀的,你老实回答我。” 瑞雯正待要回答,突然,她听见了一阵细碎的脚步声。 听那脚步声,很明显是训练有素的杀手。 瑞雯看向亚瑟和岩雀,他们俩果然也听见了。 “咚”地一声,院子的大门被蛮横地撞开了,看那群来人的装束,果然是诺克萨斯派来的杀手。 难道说是因为今晚在“第七天堂”夜总会的骚动,暴露了瑞雯的身份,引起了潜伏在这个城镇的诺克萨斯探子的注意,然后他们纠集人马,顺藤摸瓜找上门来了吗? 恐怕是这样,因为诺克萨斯人对于叛徒只有一个字——“杀!”,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也只有一个字——“杀!” 瑞雯默默地走到院角,拿起那柄断裂的黑色符文大剑,然而纵身轻灵的一跃,跳到亚索和岩雀身边。 背后就是她要守护的孩子们,现在,她有不得不战斗的理由了。 亚索和岩雀也各自拿起武器,全神贯注准备对敌。 对方是十二个人,我们这边是三个。 12:3,虽然人数上我们这边是劣势,但是我们这边可是疾风剑豪亚索,放逐之刃瑞雯还有岩雀塔莉垭啊。 三个强大的英雄,对付十二个无名的喽啰,战斗的结果显而易见。 然而,今天三个人的状态好像都有点不对劲。 战斗一开打,就是一边倒的劣势,三个英雄被那十二个无名小卒全面压制了,就连对面的那些无名小卒都感觉有点纳闷。 原来,亚索c瑞雯c岩雀三个人,战斗的时候都少不了风力的帮助。亚索跟瑞雯都是御风剑术的使用者,战斗的时候极度依赖风力不谈,就连擅长操纵岩石的岩雀塔莉垭,如果投掷石块的时候是逆风的话,结果可想而知,敌人没砸到反倒把自己砸得鼻青眼肿。 然而,现在偏偏就是逆风。 大风劈头盖脸地就是往亚索瑞雯岩雀他们三个人面前吹,亚索跟瑞雯连挥刀都费力,我们的岩雀同学就更可怜的,她已经被自己砸晕了过去。 亚索号称疾风剑豪,原本是风力运用的集大成者,可以自己运功,强行逆转风向。没想到从未失手的他,竟然生平第一次失手了。 这样下去,怕是三个人都得在这里交代了。 还好瑞雯看出了些端倪来。 原来那十二个诺克萨斯杀手,只有九个正面参与战斗,而另外三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躲在他们后面,闭着眼睛念咒。 八成这逆风就是这些家伙捣的鬼。 为了保护自己身后的那些孩子们,瑞雯心一横,决心跟他们拼了。 迎着这恼人的大风,为了顺利接近那三个念咒的混蛋,她把刀拖在地上,在风中奋力蛇形前进。有两个诺克萨斯杀手察觉到她的意图,挥刀向她砍来,瑞雯逆风情况下不得已,被砍了两刀。受伤的她用尽全力,发动了折翼之舞,以一个漂亮完美的三连跃,成功接近了那三个念咒的混蛋,将他们击飞,风顿时停下了。瑞雯趁机使用疾风斩,一鼓作气带走了这三个混蛋。 既然对面的风停了,就轮到亚索的收割时间了。 现在,该亚索的风吹了。 面对疾风吧! 亚索干净漂亮地解决了剩下的全部敌人。 他走到岩雀面前看了看,发现她没事,只是昏了过去,然后他走向受伤倒地的瑞雯。 “杀了我!”瑞雯艰难地吐了一口血,说道:“亚索,风振大长老是我杀的,杀死他是诺克萨斯军部的命令。我过去,杀了很多人,我的双手沾满了血腥。你杀了我吧!” 亚索默默地蹲下来,抱住瑞雯:“瑞雯小姐,不要再说了!都已经过去了,最重要的是向前看。老实说,我不知道曾经的你是个怎么样的混蛋,但是毫无疑问,现在的你是个好人,大好人。我没有杀你的理由。好好养伤吧,这个地方不能多呆了,等你养好伤,就带着孩子们换个地方吧。在你养好伤之前,我和岩雀会负责你和孩子们的安全。” “谢谢!”已经很久没有流泪的瑞雯再一次流下了眼泪。 “想不到,诺克萨斯军部居然这么狡猾。他们派出战争石匠到世界各地收集各种武艺功法,就连艾欧尼亚几近失传的御风剑术要诀都被他们弄到手了。怪不得瑞雯小姐会使用御风剑术哩!” “是啊,是啊。更让人想象不到的是,他们居然为了专门对付叛逃的瑞雯,专门研究了克制御风剑术的方法,还花费大代价培养出能够控制风向的驭风术士。三个驭风术士联起手来,可真是棘手,我们大家差点被他们干掉耶!”岩雀笑嘻嘻地看着亚索:“不过话说回来,师父,你的仇就这样放下了?嘿嘿嘿,师父,你可真是刀子嘴豆腐心啊。” 亚索点点头,如释重负地说道:“嗯,算是彻底放下了,感觉一身轻松啊!!!我的复仇生涯终于结束了。从今以后,我应该做什么呢?我好像有点迷茫。” 岩雀俏皮地绕着师父转了一个圈:“师父,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找个对象了。要不,就瑞雯小姐?” 亚索跳将起来:“哈?岩雀,你疯了!不过,似乎,好像,你的建议也还不错。那么,我该怎么追到她呢?” 岩雀神神秘秘地凑近亚索,小声地说道:“那就要有请符文之地的情圣——卡牌大师崔斯特先生帮忙喽!” 半月以后。 亚索主动来找瑞雯尬聊:“嘿!瑞雯,话说你家,不是开幼儿园的吗?” “你有什么事?”瑞雯一脸冷漠。 “那个,托儿索,你们幼儿园收不收?” “收!”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蛮族之王泰达米尔:“艾希,你相信宿命吗?” “尊敬的艾希殿下,这个野蛮人擅闯我们的营地,还打伤了我们十几个战士,该怎样处置他?是直接把他丢去熊窝里喂熊呢?还是把他扒光衣服绑在营地外的大雪松上活活冻死他?请族长定夺!”正午时分,艾希的族人们拖着一个被五花大绑的野蛮人走进她的营帐,他们一个二个怒气冲天,恨不得立刻就在此地将这个野蛮人千刀万剐,就地正法。 艾希瞥了帐下的那头困兽一眼。 看上去是个强壮的男人,强壮而坚定,明明身上受了很重的伤,却依然露出一副“老子无所畏惧,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这副不可一世的神气,我的族人恐怕学不来。 察觉到自己正在被上面的那位注视着,野蛮人艰难地抬起了头,看向坐在上面的艾希。 两个人的眼神相交,艾希看见,他的眼中闪耀着熊熊的火焰。 艾希巧妙地避过他咄咄逼人的眼睛,初雪一般白皙的脸蛋微微有点发红,毕竟,名义上,她是霜狼部落的族长,可是实际上,她还只是一个年仅15岁的少女,她还不太擅长应对异性这样灼热炽烈的眼神。 当然,在自己的族人面前,艾希还是必须要拿出族长的威严来,她用威严的不带任何感彩的声音向那个野蛮人询问道:“说吧,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闯进我们的营地,打伤我们的族人?” “在下泰达米尔。前来宝地,是为了寻找弗雷尔卓德最强大的战士,然后向他挑战,以证明我才是最强的!”那个野蛮人狂妄自大地说道。 真是个一根筋的傻男人,不过,倒是有那么一点点可爱。 艾希在心底里面笑笑。 然后,她对那个叫做泰达米尔的野蛮人说道:“很抱歉,我们霜狼部落爱好和平。野蛮人,你显然找错了地方,弗雷尔卓德最强大的战士不在我们这里。” “这样啊,真是遗憾。”野蛮人的脸上露出了十分遗憾的神情。 “野蛮人泰达米尔,你能够保证离开以后,不再伤害我的族人吗?”艾希向他问道。 “我保证,以泰达米尔家族的荣耀起誓!”野蛮人郑重其事地立下了誓言。 “很好,你们把他放了吧。这是命令!”艾希对自己的族人下令道。 族人们极不情愿地放开了那个野蛮人,走出帐外以后,他们大声抱怨的声音传到了艾希的耳朵里,艾希只有苦笑。 “艾希,你相信宿命吗?”野蛮人泰达米尔向艾希问道。 “啊?”猛然间他居然问自己这个问题,艾希有点恍神。 野蛮人泰达米尔笑了:“艾希,我们还会见面的,我保证。” 说完他就推开帐门,转身离去,只留下风雪之中他坚韧不屈的背影。 那个男人就好像山一样,让艾希实在难以忘怀。 泰达米尔,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大概不会了吧。 在这个永远永远被冰雪覆盖的弗雷尔卓德。 这里没有春天,没有夏天,也没有秋天。 永远是冬天。 在这个鸟不拉屎,生存无比困难,死亡要远远比活着更容易的鬼地方,我们可怜的族长艾希,仅仅是为了族人的生存就必须要竭尽全力了,那些转瞬之间的小小恋情,还有一见钟情的美味错觉,下一秒,就会在脑海中被强制冰冻,然后再下一秒,就会被悄然遗忘。 偶然间,她也许会想起泰达米尔这个名字,但是,无论她怎样用力去想,也再也想不起这个名字的主人到底是谁,他有着怎样一副魁梧的身躯,以及怎样霸道的眼神。 三年以后。 坚持和平主义,试图终止冰原上无穷无尽的杀戮和征战,将整个弗雷尔卓德的部族联合在一起的艾希,终于迎来了族人的反叛。有一大批对她心怀不满的族人,他们聚集在一起,密谋在一次打猎行动中将他们的族长艾希暗中杀害。幸运的是,在一只巨鹰的提醒下,艾希提早发现了这群人的阴谋。回头望着族人提着剑一步一步向自己逼近,惊恐万分的艾希开始逃跑。慌不择路的她不仅迷了路,还丢失了自己的武器。 艾希又冷又饿,在这个完全陌生的领域里,转来转去,最后来到了一个巨大的石冢前。 她极其惊讶地看见,那个自己以为,早已在自己的记忆里消失了的男人,那个自己曾经一见钟情,偷偷恋慕着的野蛮人泰达米尔,此时此刻,像一座铁塔一样站在石冢前。 他好像已经等待自己,等了很久了。 艾希和他相互对望,明明只有一眼,却好像已经度过了一万年的甜蜜时光。 追兵的呼喊声适时在身后响起,想必他们已经追寻着自己的足迹,追过来了。 “艾希。”野蛮人泰达米尔说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冰雪女王,阿瓦罗萨的墓。是阿瓦罗萨,在梦中给予我指示,让我再一次遇见你。这都是宿命的安排。艾希,进去吧,接受你的命运。而他们,将迎接我的燎原怒火!” 野蛮人泰达米尔拿起他的大刀,威风凛凛地守在墓旁。 现在的他,早已今非昔比,短短三年的时间里,他已经统一了北方的野蛮人部落,成为威震天下的蛮族之王了。 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艾希走进了冰雪女王阿瓦罗萨的墓中,墓中,彻骨的寒意包裹住她的身躯,同时也唤醒了一直潜藏在她身体中的力量。 她接受了自己的先主,阿瓦罗萨女王的力量。 她抓起了阿瓦罗萨女王的武器,那是一张巨大的华丽的冰弓。 外面的喊杀声越来越大,泰达米尔他一个人能搞定吗?艾希不禁有些担心。 但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一个人搞不定的话,两个人就可以了。 艾希毫不犹豫地拿着那张弓,快步走出墓门,她拈弓搭箭,弓如满月,箭似流星!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章 蛮王对剑魔说:“这一刀叫做解脱。” 我站在一个陌生的村落前。 头顶是清冷的月光。 手中的巨剑发出兴奋的轰鸣。 我知道,它在渴望着杀戮,渴望着大口大口地啜饮弱者的鲜血,品尝他们绝望的悲鸣。 被它的情绪感染,就连我也兴奋起来了。 杀!杀!杀! 把他们全都杀光吧!!! 不要。 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我每天日复一日地被这把剑控制着,杀戮,杀戮,杀戮,持续着嗜血疯狂的杀戮。 噩梦好像永无止境,有谁能够给我解脱? 深夜里。 一个不速之客毫无预兆地闯进了野蛮人泰达米尔的村子,开始了杀戮。 村庄在着火。 族人在哭泣在流血。 尽管年轻的野蛮人泰达米尔率领着他的族人拼死抵抗,然而在那个可怕的恶魔,还有他那把令人感到窒息绝望的巨剑面前,所有的抵抗似乎都变成了徒劳无用。 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内,那个恶魔就杀光了村庄里的所有人,只剩下可怜的泰达米尔还在浴血顽抗。 他倒下了,然而他很快又爬了起来,他满腔怒火,扑上前去,要跟那个恶魔决一死战。 然后他再一次被击倒。 那个恶魔站在倒下的泰达米尔面前,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的手下败将,迟迟没有挥下手中的巨剑:“你叫什么名字?” “泰达米尔,杀了我!否则的话,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很好,泰达米尔,我等着你。” 出乎意料的,那个恶魔竟然转身离去,并在离开之前给了泰达米尔一个了然的笑容。 后来,泰达米尔才从其他部落的人那里知道了这个恶魔的名字——暗裔剑魔亚托克斯。 泰达米尔发誓,总有一天,自己会杀了他。 但是现在的他还不够资格,在见识了暗裔剑魔亚托克斯的武力以后,野蛮人泰达米尔意识到,现在的他还太弱小,即便是十个自己一起上也不是那家伙的对手。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他需要变得足够强大。 于是,在之后的很多年里,野蛮人泰达米尔怀抱着复仇的愿望,孤身一个人浪迹在弗雷尔卓德的冰原上。他拜访冰原上的各个种族,挑战他们中最强的战士,直到再也没有人能够打败他。在这期间,他掌握了所有蛮族战斗的技艺,并将自己胸腔内的熊熊怒火锻造成了坚不可摧的武器。 凭借着强大的武力和无可匹敌的个人魅力,他很快就统一了北方的蛮族。 现在,他不叫野蛮人泰达米尔了,人们叫他——蛮族之王。 成为王的那一天夜里,泰达米尔的大帐外响起了刀剑相交的声音。 蛮族之王泰达米尔提着刀大步走出帐外,他再一次看见了那个恶魔。 “暗裔剑魔亚托克斯,我们终于又见面了。我要杀了你!!!” 蛮族之王泰达米尔毫不犹豫地冲向暗裔剑魔亚托克斯,他很自信,现在的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即便是那个恶魔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然而,这一次,他又输了。 那个恶魔远比他想象中更强大。 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暗裔剑魔亚托克斯再一次饶恕了泰达米尔的性命,并给了泰达米尔这样的评价:“泰达米尔,你变强了。但是,我从你挥出的刀上只看到了愤怒和仇恨。区区愤怒和仇恨是永远也无法战胜我的,所以,你的刀还不够强。而且,我还从你的刀锋上看到了恐惧,不要跟我说你不怕死。尽管你的无尽怒火能够让你在五秒内对死亡免疫,但是你还是怕死的对吗?其实,你在挥刀的时候,每分每秒都在计算着假如打不赢我的话什么时候开旋风斩撤退,因为你想要活下去,因为只有活下去,你才有机会替你的族人复仇。呵哈哈哈哈!!!” 泰达米尔躺在地上,看着那个洋洋得意的恶魔,心中五味杂陈。 下一次,我不会再输了。 三年后,蛮族之王泰达米尔和阿瓦罗萨部落的艾希公主结为了夫妻。 六个月以后,暗裔剑魔亚托克斯就出现在蛮族之王泰达米尔的面前,像往常一样,他将蛮族之王泰达米尔无情地击倒。 只不过这一次,他用的时间稍微久了一点。 暗裔剑魔亚托克斯癫狂地对蛮王说道:“泰达米尔,我最伟大的作品!你不愧是被我选中的男人!你要比上一次,更强了!为了保护你心爱的女人,你开始变得不顾一切了,你开始变得无所畏惧了!既然不怕死,你的刀法自然就纯粹下来,你不再思考如何逃跑,因为美丽的艾希公主融化了你铁石一般的内心,在你的心目中,艾希公主比你的复仇还要重要。因为在你的身后,就是你心爱的女人,你还未出生的孩子,所以,现在的你已经足够强。但是,还不够,在你的孩子出生以后,我还会再来的。到时候,你杀不了我,我就会当着你的面,杀掉你最心爱的女人,再杀掉你的孩子,只留下你一个人孤独地面对这个冷冰冰的世界!啊哈哈哈哈!!!” 这个疯子,绝对不能让他的阴谋得逞。 蛮族之王泰达米尔和他的妻子,发动了整个弗雷尔卓德的力量,搜集记载有暗裔剑魔亚托克斯的古籍,寻找他的弱点。 而与此同时,泰达米尔以蛮族之王的名义向符文之地最强大的战士们发出了邀请,邀请武器大师贾克斯,无极剑圣易大师,无双剑姬菲奥娜,疾风剑豪亚索等人前来弗雷尔卓德,指点自己的武技。 四个月后,蛮族之王泰达米尔和艾希公主的孩子出生。 暗裔剑魔亚托克斯如期而至。 “你终于来了。” “嗯,泰达米尔,你看上去和我们上一次见面没有什么不一样。你准备好了吗?” 蛮族之王泰达米尔没有说话,他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暗裔剑魔亚托克斯。 从一本古籍里,他已经知道了暗裔剑魔亚托克斯的过去,还有缠绕在他身上的诅咒。 那个恶魔,其实只是一个被自己的剑控制住的可怜人罢了,几千年了,一直永生不死,成为杀戮的机器。 根据古籍上的记载,想要杀死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向他挥刀的时候,不能带有愤怒的情绪,这对于以愤怒为武器的蛮王来说,很难。 但是他还是做到了。 面对着自己毕生的死敌,蛮族之王泰达米尔平静地挥出了一刀,这一刀饱含了怜悯c喜悦c悲伤等各种各样的情绪,却唯独没有愤怒的情绪在。 这一次,他终于赢了。 暗裔剑魔亚托克斯在倒地之前,大声叫道:“好刀!好快的刀!泰达米尔,你这一刀叫什么名字?” 蛮族之王泰达米尔对他说:“这一刀叫做解脱。”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章 慎和劫去调查连续杀人事件,惨遭戏命师烬无情戏耍 幕一:艾欧尼亚芝云行省某一间咖啡馆内 “呵呵,不愿意背叛马修?克里斯汀娜,你真是个纯情的女人呢。我实在搞不懂,马修那个整天不沾家的工作狂有什么好的,你居然会嫁给他,还心甘情愿为了他独守空房。我问你,难道你要一直嚼一个没有味道的口香糖吗?难道你就不想尝试尝试其他味道的口香糖吗?男人嘛,就像口香糖一样,没味道了就要立刻扔掉,换新的口香糖才对。克里斯汀娜,你知道符文之地有多少男人吗?整整10亿!!!” “唉,莎拉,我真受不了你啊。那我就去见见你说的那个男人吧。不过说好喽,我只是去跟他见见。” “见见不就好喽。嘻嘻,克里斯汀娜,我跟你说啊,我要介绍给你的那个男人叫比尔,他可是一只非常强壮的小狼狗哦!在他的胸口上,有一颗性感的痣!” “莎拉,为什么你对那个人知道得那么清楚?” “因为我试过啊。” 两个女人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当时,她们俩还没有意识到。 这一番对话,将会成为一起连续杀人事件的开端。 幕二:小旅馆凶杀现场 “慎c戒,你们两个看到现在,看到花儿都要谢了,到底看出来什么没有?”苦说大师一脸阴沉地向慎和戒问道。 苦说大师现在心情不好也是理所当然的,自打他答应了芝云议会的请求,带着自己的儿子慎,还有他最钟爱的弟子戒(在劫叛出师门前,他的名字叫戒),来到芝云行省调查臭名昭彰的连环杀人狂——戏命师烬的行踪以后,怎么说呢,他们一行人就一直在被那个杀人狂耍弄着。苦说大师c慎c戒三个人几乎是走到那里,凶杀案就发生在那里,简直就跟死神附体一样,邪了。要说不是戏命师烬特意这样干的,苦说大师都不信。苦说大师在心里面暗中发誓,自己在有生之年一定要抓住这个狡猾的坏蛋,为民除害。 “师父,根据这两个人的尸体来看,死亡时间大概在四个小时前。”苦说大师的儿子,慎,小心谨慎地回答道。 “嗯,你判断得没错。”苦说大师点点头,转而看向自己最看好的徒弟戒:“戒,你看出来什么?” 戒胸有成竹地回答道:“这两个人,一男一女,死的时候衣冠不整,不用说,死之前肯定是做过那个了。而且,从这两个人的穿着打扮来看,他们两个必定不是夫妻,而是情人关系。所谓夫妻嘛,夫妻夫妻,必定要讲究一个门当户对,换句话来说,最起码的,夫妻两个人身上穿着的衣服价位要基本一致吧。可是你们看这个女的,穿的衣服跟身上戴的饰品都是非常昂贵的牌子,而且很明显,都是真品。可是这个男的呢,穿的比街上的小贩还要差一些,很可能是个无业者或是流浪佣兵。既然这两个人不是夫妻,又同时死在这间小旅馆的房间里,我想,这个女人的丈夫有重大嫌疑,很可能是他们的奸情被她的丈夫当场撞见,然后痛下杀手。所以,我建议,咱们应该从这个女人的丈夫身上着手。” 苦说大师叹了口气:“慎c戒,你们两个说的都没错,但是都没说到点子上。因为你们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 苦说大师背着手,慢慢走到那两具尸体跟前:“你们难道都没发现吗?这两个人的死因都是枪伤,伤口都在眉间,而且均为一枪毙命。这很像是戏命师烬的手法,枪法够准,而且做得干净利落,什么都没有留下。除了弹壳——” 苦说大师变戏法似的亮出了手中的两枚弹壳。 黄铜弹壳,从弹壳上的花纹来看,毫无疑问,这一起案件又是那个戏命师烬的杰作。 慎和戒相互对视一眼,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俩异口同声地说道:“看来,这个女人的丈夫有危险啦。” 他们俩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这是他们跟随苦说大师调查了数百件戏命师烬制造的凶杀案件后得出的结论: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戏命师烬对4这个数字非常着迷,他所制造的案件,受害者通常都为4人,或者是4的倍数。这也就是说,在有戏命师烬出没的案件中,只死两个人的情况,是不存在的。 可以断定的话,那个变态一定会凑够4个人。 “你们还不快一点走!迟一点,这女人的丈夫也没得救啦。”苦说大师叫了起来。 慎和戒两人面面相觑:“可是,我们不知道这女人丈夫的家在哪儿啊?” “两个笨蛋,看我的!”苦说大师领着两个笨徒弟走出小旅馆以后,把手往路边一指:“嘿,那边的小哥,过来!” 外面的太阳晒得我头脑晕晕乎乎的。整个一上午,大家的注意力都被这间小旅馆内的杀人事件吸引住了,害得我一上午都没找着活干,肚子到现在还饿着哩。我正靠着墙,迷迷糊糊地睡着,突然听到好像有人在叫我。我睁开眼睛,看见对面有一个仙风道骨的老先生在看着我,还有两个年轻人恭恭敬敬地站在他身后。 看上去是个有钱的主哩。 我满脸堆着笑,迎了上去:“嗨!老先生,您叫我?” 我叫迪克,是这个城市里许许多多的跑腿小哥之一,名为跑腿小哥,其实就是无业,打杂,什么都干,没事就蹲在路边等着活儿找上门来。什么跑腿送信啦,帮忙殴打小学生啦,代写暑假作业啦,打酱油糊砖扛沙子啦,只要雇主肯给钱,我们啥都干。说起来我以前不是干这个的,可是没办法,自从诺克萨斯的那次侵略战争过后,艾欧尼亚的经济就一直不景气,找不到工作,我不干这个,就没法活命啊。 那个仙风道骨的老先生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笑了:“你干这行没多久吧?” 他怎么看出来的? 我生生吃了一惊,然后我诚实地回答道:“已经两个月了。两个月前,刚丢了工作。” “果然啊,小伙子,我看你业务还不熟练嘛。”老先生笑了笑,撂给我一块银轮:“我们查案子,你替我们跑跑腿,打听打听消息,案子查完之后还有奖励。人们都说,这座城市里的跑腿小哥有着千里眼,顺风耳,这座城市每时每刻发生的事情你们都了如指掌,小伙子,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啊。” “好嘞!老先生,你要问什么?这儿的情况我都知道!”我的情绪高涨起来。 “被害女子丈夫的姓名和地址,你能打听到吗?” “包在我身上!”我重重地点点头。 银轮在我的手心里被攥得发烫,不容易啊,今天的生意终于开张了。 幕三:被害女子丈夫家中 “哎,已经被杀了么!” “很可惜,我们来迟了一步。” 老先生跟他的徒弟站在那个男的尸体面前谈论着,我上前看了一眼,然后皱着眉头退了回来。 这个男的叫马修,他就是那个在小旅馆中死去的克里斯汀娜小姐的丈夫,身份尊贵,是艾欧尼亚芝云行省的高级公务员。我听其他跑腿小哥说,这个马修先生工作能力很强,升迁得也贼快,年龄还不到30岁,距离当上芝云议会的议员,只差一步之遥了。可惜,他今天死了。 死了的话就一文不值,可能连我们这些城市最底层的跑腿小哥都不如。 毕竟,我们好歹还活着啊。 “很奇怪,没有找到枪伤,所以应该不是戏命师烬干的。因为烬作案的时候,从来只用枪。” “难道在这起案件中,烬有同党?” “也许吧。” “师父,死者死前头部被钝器重击,结合地面上碎裂的花瓶来看,凶器应该就是这个吧。” “戒你漏了一点,死者胸前还有刀伤,所以这把掉在地上的水果刀也是作案凶器。” “可恶,杀害马修先生的凶手不是烬的话,那么到底是谁呢?” “凶手是个女人!”老先生斩钉截铁地说。 “为什么?”老先生的徒弟们异口同声地问道。 “因为这撮头发啊!”老先生笑呵呵地亮出了手里的一撮长头发。 “高!师父实在是高!” 老先生和他的徒弟们讨论了半天,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杀害马修先生的很有可能是克里斯汀娜小姐的闺蜜,理由是情杀。 他们认为,克里斯汀娜小姐的闺蜜似乎暗恋着马修先生,她在表白不成后便将他杀害,不过他们具体是怎么推理的,我始终没有听明白。 也对呢,我不过是一个跑腿小哥而已,脑回路怎么比得上这些侦探先生呢。 老先生又撂给我一块银轮,让我去查查,克里斯汀娜小姐有哪些个要好的闺蜜,还有那些闺蜜的姓名和住址。 “你就放心交给我吧!”我把银轮揣在怀里,跑了出去。 为了客户争分夺秒,是我们这一行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幕四:克里斯汀娜小姐唯一的闺蜜——莎拉小姐家中 莎拉穿着睡衣,站在床前,精神恍惚,眼眶血红。 就在这时候,响起了有节奏的敲门声。 “咚——咚——咚——” 透过门上的猫眼,莎拉看见站在门外的是一直追求自己的备胎男罗素,这个男人是个痴情的傻瓜,他愿意为了莎拉付出一切,哪怕莎拉叫他去杀人他也会照做。 莎拉把门打开,笑容满面地扑进他怀里:“亲爱的,你来啦?我担心死你啦!哎呀,你身上都是汗嘛,干嘛呢?” “没事,别担心,不就是杀了两个人嘛。我爱你,你要做什么,我都会答应你。”叫做罗素的备胎男搂着莎拉,温柔地说道。 莎拉用双手紧紧抱着罗素的后背,作小鸟依人状,同时悄悄地腾出几个手指头,把藏在手心里的折叠水果刀慢慢地掰开来:“喂,罗素,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但是万一,我喜欢的人不是你呢?万一有一天,我要你去死呢?你也会照做吗?” 莎拉盈盈地笑了起来,她知道,只要把罗素这个唯一的知情者杀掉,再伪装成自杀,就不会有人知道,为克里斯汀娜和小狼狗比尔牵线搭桥的是自己,通知马修让他去捉奸,告诉马修他们所在小旅馆房间号的是自己,叫罗素去把克里斯汀娜和比尔杀掉的是自己,去找马修表白不成恼羞成怒把他杀掉的也是自己。自己是多么的爱马修啊,爱他爱到奋不顾身不顾一切,可是他却不爱我。那么,他的下场就只有——死!死!死! 莎拉猛然间松开手,她打算用力把水果刀刺进备胎男罗素的后背,刺进他的心脏。 然而她还没有来得及这么做,就听到一声枪声。 “吁——好险那。”罗素面无表情地推开莎拉的死尸。 她的太阳穴被一枚子弹精准地贯穿了。 幕五:克里斯汀娜小姐唯一的闺蜜——莎拉小姐家小区门外 “呼——呼——呼” 戒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抱怨道:“该死的,那个叫做迪克的跑腿小哥给我们指了一条最远的路。明明二十分钟就能到的路程,害得我们绕了好大一个弯子!师父,你是不是小费给少了啊!” 慎板起脸来:“戒!别胡说,师父在想事情呢。” 戒奇怪地挠了挠头:“哎,慎,你说,那个跑腿小哥呢?怎么没跟着我们了?他后续的小费不想要了?” 慎若有所思地说道:“对哦,他给我们问到路以后,转过头就不见了,好奇怪啊。” 一直沉默的苦说大师开口了:“不好!我们可能被那个叫做迪克的跑腿小哥给骗了!他出现在最开始的作案现场附近,很可能不是为了接活儿,而是在等我们!如果我没推理错的话,他也有重大嫌疑!他忽悠我们绕远路过来,自己人却不见了,很可能他趁机抄近路先把克里斯汀娜小姐的闺蜜莎拉小姐杀了。我认为,很有这个可能!!!” “不会吧。”两个徒弟重复着这三个字。 应该不会吧,可能是师父脑洞太大了点。 幕六:克里斯汀娜小姐唯一的闺蜜——莎拉小姐家附近的公共厕所,厕所外挂了一块牌子“正在打扫中,请勿进入” “滴滴~嘀嘀~嘀~,滴滴~嘀嘀~嘀~” 我一边尽情放水,一边愉快的在厕所里面哼着歌,那三个傻瓜此时此刻应该开始抱怨起我来了吧,抱怨我骗他们绕了远路,没准,苦说老头儿已经怀疑到我有重大嫌疑。 但是很可惜,晚了啊。 以他们师徒三个人的智商,怕是这辈子也抓不住我了。 放水完毕以后,我走到镜子前,兴奋跳起舞来。 跳着跳着舞,突然,我发现,在这起案件中,我好像忘记了某件事情。 “一c二c三一c二c三” 我仔细地数着,每次都数到3就停顿下来。 怪不得我老觉得不对劲呢,原来在这起案件中,我亲手杀死的,只有三个:克里斯汀娜小姐c比尔小狼狗c莎拉小蹄子。很遗憾,马修先生不是我杀的呢。 不过补完第四个人很简单。 不是还有你嘛,罗素先生。 我慢慢地将右手指向自己的脑门:“砰!” 好了,罗素先生死了。 一c二c三c四,四字凑齐,耶!!! 我撕下了覆在自己脸上的罗素先生的面具,掏出打火机把它烧掉。 现在,覆在我面前的是迪克小哥的面具。不过我已经不需要它了啊,被苦说老头儿发现了会很麻烦的,于是我把这张面具也撕下来,烧掉了。 做完了之后我看向镜子中的我。 呀,这个面具一般般,只是一张平凡无奇的大众脸嘛。 但是无所谓,很快又要换了吧。 面具对于我来说,多的是。 每一张面具背后,都是另一张面具。 到底哪一张才是真的我呢,那个大名鼎鼎的戏命师烬?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 从来没有人看过戏命师烬真正的面容。 我推开公共厕所的门,大步流星地走在路上。 我跟苦说大师和他的笨蛋徒弟们擦肩而过,可惜没有并没有被他们发现。 否则的话,就要上演一场精彩的追逐战了哩。 他们什么时候能抓住我哩? 哎呀好烦!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9章 一个祖安佬的日记本:我曾经亲自参与复活亡灵战神塞恩 8月13日天气晴 今天早上,我跟塔利姆师兄,从祖安城出发了。 我们坐上了诺克萨斯人的马车,有一队全副武装的诺克萨斯人护送我们,我们随身携带着辛吉德老师交给我们的工具c炼金药剂和古老的炼金术卷轴。 离开之前,辛吉德老师交代我们,我们这次去,是为了协助诺克萨斯最高统帅部的斯维因大将军,复活一名诺克萨斯古代的英雄,诺克萨斯之子,我们此行代表了祖安和诺克萨斯的友谊,绝对不可以失败! 复活吗?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光是想想,就足以让我和塔利姆师兄这两个年轻的炼金术士热血沸腾了。 对了,那名死去的诺克萨斯英雄,叫什么名字来着? 好像叫赛塞恩? 8月17日天气晴 我们来到诺克萨斯的首都不朽堡垒,见到了最高统帅部的斯维因大将军,向他展示了我们祖安城的炼金技术。 斯维因大将军看上去兴致勃勃,他问了我们几个炼金术方面的问题。 嘿嘿,这些问题对于我们这些炼金术士而言,毫无难度。 我跟塔利姆师兄都迫切期待着能够尽快开始工作。 复活术,是炼金术中最黑暗的禁忌之术,也是每一个炼金术士的毕生追求。 辛吉德老师愿意把这么宝贵的机会让给我们,我们都很感激,但愿不要搞砸了。 8月19日天气多云 这几天,我们见到了几个来自暗影岛的亡灵教徒,他们也是被斯维因大将军招来的。 这些人性格怪癖,根本没法交流。 复活是一项大工程,根据辛吉德老师在炼金术卷轴上的说法,想要复活塞恩,必须要举行一场血与骨的仪式,必须要暗影岛上亡灵教徒的配合,还必须要有能够让亡者从死亡之神的阴影中站起来的黑魔法。虽然黑魔法在瓦罗兰大陆上已经失传已久,但是可以用炼金术来代替。 就在今天下午,斯维因大将军的手下把我们带到了不朽堡垒旧城区的一处荒凉的纪念碑前。 打开纪念牌。 曾经的诺克萨斯之子,塞恩残破的身躯出现在我们眼前,虽然残破但是难掩其高大。 毫无疑问,他生前是一个所向披靡的战士。 以他人之骨弥补其残躯,以苍青石药剂为血,以亡者之石实其心脏。 我,以炼金术祖师尼古拉斯·弗拉梅尔的名义郑重起誓:诺克萨斯之子塞恩,必将以亡灵战神的身份死而复生。 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8月20日天气多云 塞恩残躯的修复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诺克萨斯人的效率很高,在第一时间向我们提供了缺少的材料,人骨等。 鬼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弄来的。 这期间有个小插曲,虽然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不过我犹豫了很久,还是记下来吧。 塔利姆师兄似乎看上了塞恩挂在胸前的护身符,他趁监督我们工作的诺克萨斯人不注意,偷偷把它拿了下来,戴在自己脖子上。 这个傻瓜! 身为一个炼金术士,那个护身符是什么材料的,难道自己心里面没有一点b数吗? 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黄铜护身符,不过是年代久远了一点罢了,就想据为己有。 贪婪是炼金术的动力之源,同时,也是炼金术的宿敌。 关键之于,我们该在何时贪婪,又该将贪婪用在何处。 依我看,我的塔利姆师兄,怕是一辈子都无法洞悉炼金术的奥秘了。 8月25日天气大雨 塞恩残躯的修复工作终于完成。 接下来,我们将跟着诺克萨斯人把塞恩的躯体运送往诺克萨斯边境。 复活仪式将在诺克萨斯与德玛西亚边境交界的一个村子内举行。 这个村子叫克里斯村,是德玛西亚人的村庄。 据说这个地点是斯维因大将军在地图上亲自选定的。 我看见诺克萨斯人已经磨刀霍霍,他们都是天生的战士。 姑且为这个村子的人祈祷。 三天后,复活仪式就要开始。 8月28日天气小雨 突破德玛西亚边境的守卫,我们来到克里斯村。 血与骨的仪式正式开始。 面对手无寸铁的村民,诺克萨斯人开始了毫无节制的杀戮。 诺克萨斯人杀红了眼睛,无辜者的鲜血染红了地面,也染红了他们的盔甲和武器。 村民们的哭泣c哀嚎c呐喊c还有绝望的诅咒。 场面太——血腥了。 我的胃部翻江倒海,不舒服,想吐。 也许我不应该来这里。 我放下马车的窗帘,闭上眼睛,眼前一片暗红。 就在这时候,我听见有人在笑。 毫无疑问,笑声的主人是跟着我们一起来的那几个暗影岛的亡灵教徒。 疯子,这群疯子! 塔利姆师兄在黑暗中抓住我的手,对我说,不管怎么样,复活仪式都要完成。 因为我们是代表祖安来的。 傍晚,我们将塞恩的躯体运至村子中央,暗影岛的亡灵教徒们围绕着塞恩点起篝火,唱着,跳着。 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的古怪的歌谣。 真难听。 唱完跳完之后,那些亡灵教徒就在塞恩面前自杀了。 对于这些死亡之神的狂信徒来说,死亡才是正义。 亡灵教徒们完成献祭以后,接下来就是我们炼金术士的工作了。 想要让这头庞然大物从死亡的阴影中站起来,可不是一项轻松的活计,工作也许要进行一整夜。 8月29日天气阴 一直弄到早上,我们终于搞定了。 亡灵战神塞恩已经站了起来。 但是,好像有什么不对劲。 他好像完全丧失了心智。 从他的喉咙里不断发出骇人的低吼,好像一头饥饿残忍的野兽。 然后他暴走了! 他拿起了他的斧子,向我们冲来! 横冲直撞,屠戮成性,走到哪里就杀到哪里。 即便是自己的诺克萨斯同胞,他也毫不犹豫地挥下斧子,将他们劈成两段。 毫无疑问,他忘记了一切,忘记了自己作为诺克萨斯之子的荣光,只剩下杀戮的本性在。 现在的他,是一台极端纯粹的杀戮机器。 逃不掉的,我们完了。 全完了。 可恶,难道我就要死在这里? 塔利姆师兄拉着我,拼命地向村外逃。 可是,怎样才能够从那样的怪物手中逃走? 很快,怪物就追上了我们,当他看到塔利姆师兄脖子上戴着原本属于自己的护身符时,他愤怒地咆哮起来。 他伸出手来,轻而易举就扭断了塔利姆师兄的脖子,夺回了自己的护身符,然后慢吞吞地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塔利姆师兄的尸身颓然倒下,可怜的塔利姆师兄,护身符并没有护住他的身。 这个时候除了这头怪物喘着的粗气以外,周围已经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可能大家都被他杀了吧。 压倒性的恐惧感包裹住了我的身心,我一屁股坐在地上,腿脚酸软,四肢僵硬,差点动弹不得,然而强烈的求生还是驱使着我为了活下去而垂死挣扎。 我哭喊着,拼命抓起地上的石头扔向他,没有石头了就把手边的花啊草啦拽起来扔向他。 “花——”他把我扔向他的小野花一把抓住。 我怔住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塞恩开口说话。 我还以为这个怪物只会吼吼,不会说话呢。 亡灵战神塞恩就站在我面前,手里紧紧攥着那株残破的小野花,重复道:“花——很香。花——很香。” 备注:日记原作者从诺克萨斯回来以后,已疯,目前正在祖安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暂无好转迹象。 备注者:祖安青山精神病院羊教授 尾声 ——也许永远,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诺克萨斯有那么一个年轻的战士,在出征前,跟他的妻子和孩子有这么一段对话。 “孩子他妈,别哭了,还剩最后一仗了。打完这一仗,我就跟大将军请辞,回家好好陪你和孩子。” “塞恩,带上这个护身符。我只要你活着回来就好,你一定要活着回来啊!” “你就放心吧!” “爸爸!爸爸!还有这个,这是我刚采的花儿,送给你!” “嗯——我的乖宝贝,让爸爸闻闻,嗯,花——很香。你要乖哦,好好在家听妈妈的话。”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0章 盖伦:你要杀死你心中的小男孩吗?不! “盖伦,杀死你心中的小男孩,然后,成为一个大人吧。” 那一天,盖伦在练剑的时候,詹姆叔叔站在旁边看,猛不丁冒出这么一句。 盖伦旋转的剑停了下来,他一脸不解地看向詹姆叔叔:“杀死我心中的小男孩?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詹姆叔叔苦笑着把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盖伦。不管你信不信,在我们每一个人心里面都住着一个小孩子,像你和我呢,是男人,所以就是小男孩,而你妹妹拉克丝呢,则是小女孩。在我们心里面的那个小孩子啊,他天真单纯任性,坚信这个世界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坚信正义一定能够战胜邪恶,坚信着人定胜天。但是,这个世界并不是小孩子想象中的那样,既没有绝对的黑也没有绝对的白,既没有绝对的正义也没有绝对的邪恶。伴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从咿呀学语的婴孩长大成人,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要经历杀死自己心中那个小男孩的过程。盖伦,杀死你心中的小男孩吧。因为太单纯太执着的人,是无法适应这个世界的。” “可是,詹姆叔叔,我觉得那个小男孩没有错。天真单纯一点没有什么不好,我也相信,正义一定能够战胜邪恶!德玛西亚一定能够战胜诺克萨斯!!德玛西亚万岁!!!”盖伦激动地举起了剑。 詹姆叔叔摇摇头,用怜惜的目光看着盖伦:“算了,你现在还小,告诉你你也不会懂。但是,迟早有一天你会明白的。不杀你心中的小男孩的话,你会在未来的人生中到处碰壁,狼狈不堪,头破血流。直到你杀死你心中的小男孩为止。” 盖伦皱着眉头望着詹姆叔叔。 盖伦觉得詹姆叔叔变了。 自从这次战斗回来以后,詹姆叔叔就变了,变成一个他不认识的陌生人了,胡子也长长了,人也沧桑衰老了许多。 詹姆叔叔还是那个从小带自己练剑,教育自己冕卫家族的守则,告诉自己要用生命来维护德玛西亚的公平与正义的那个人吗? 也许他就像他讲的那样,把自己心中那个天真单纯的小男孩杀死了吧。 盖伦在心里面暗暗发誓,我绝对不会那样做。 因为我相信,那个小男孩是对的,明明没有错,为什么要杀死他? 彼时,盖伦12岁,尚未加入德玛西亚的最精锐部队——无畏先锋军团。 盖伦的叔叔詹姆·冕卫,34岁,德玛西亚另一支精锐部队血狮军团的首领,战功赫赫。在此前的一次战斗中,因为德玛西亚高层的权力斗争,导致他们的行军路线被提前泄露,部队中了诺克萨斯人的埋伏,损失惨重。等到詹姆浑身浴血,突围出来的时候,在他的身边只剩下两个身负重伤的德玛西亚士兵。 倒下的德玛西亚军旗。 过命的兄弟,爱吹牛但其实很可靠的军师,忠诚的部下,饱经风霜的老兵,一脸稚嫩的新兵,他们全死了。 仅仅是因为a跟b两个人有矛盾? 时年34岁的詹姆发觉,自己余生恐怕再也喊不出一句“德玛西亚正义”。 我心目中的德玛西亚正义,大概不是这样的吧。 正义,大概不会有人白白牺牲。 也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起,詹姆·冕卫杀死了自己心中的小男孩,成为了自己曾经最看不起的世故圆滑的大人。他辞去了在德玛西亚军中的官职,开始经商,从来都是盔甲与剑相伴的他,开始西装革履出入德玛西亚上流社会,去跟那些自己曾经最鄙视的家伙攀关系,培养感情。既英俊又风趣的他很快就德玛西亚的上流社交圈中掀起一阵旋风,成为各种社交场合的红人,成为王公贵族,达官贵人,夫人小姐们争相结实的对象。 詹姆叔叔他后来赚了很多钱,一直未曾娶妻的他娶了一个很漂亮的妻子,生了一个很可爱的孩子,但是,在他的余生,恐怕再也无法像当年从军时那样,带着自己的部下,在战场上什么也不想,只管为了德玛西亚奋勇杀敌,得胜了就大家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战败了就哭得像个孩子。 盖伦15岁那年,正式加入德玛西亚的最精锐部队——无畏先锋军团。 他在战斗中磨练,他在战斗中迅速成长。 杀敌,斩将夺旗,不忘初心,即便他后来遇到了比他的詹姆叔叔曾经遇到的更恶心的事情也不例外。 他总是坚定自己的信仰,坚信正义一定能够战胜邪恶,坚定地守护德玛西亚的正义,坚信德玛西亚的正义,与自己同在。 外面的世界再嘈杂,也无法影响到我。 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我无权评价詹姆叔叔的选择,但是,我心中的那个小男孩,一直都在。 人在,塔在。 人在,他在! 让你们见识一下,德玛西亚的力量吧! 19岁那年,年轻的盖伦破格成为无畏先锋军团的首领。 21岁那年,国王嘉文三世因为盖伦在对诺克萨斯战争中的英勇表现,授予他德玛西亚之力称号。 然后,在他22岁那年,盖伦遇到了自己宿命中的另一半,一个号称“不详之刃”,名叫卡特琳娜的女人。那是一场非常激烈的战斗,盖伦统领的无畏先锋军团与诺克萨斯的最精锐部队雷瑟守备正面相遇,无数士兵战死沙场。在德玛西亚的军旗下,盖伦与卡特琳娜相互对视,两个人都从对方的眸子里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随后,他们激烈交战。 那些参与了这场战争并且有幸活下来的士兵们认为,盖伦和卡特琳娜的对战根本不像是在打斗,反倒像是在跳舞。 就像一个小男孩跟一个小女孩的舞蹈。 “嗨!德玛西亚的傻小子,一副长不大的样子,你心里面的那个小男孩还活着吗?” “闭嘴,你的小女孩不也一样,德玛西亚正义!” 两个人一边跳舞一边斗嘴。 旁人都看呆了好吧。 命运的车轮开始转动,我们都不知道,自己会被命运的车轮牵扯向何方。 所以,不如跳舞 聊天倒不如跳舞 让自己觉得舒服 是每个人的天赋 继续跳舞 谈恋爱不如跳舞 用这个方式相处 没有人觉得孤独 也没有包袱 不如跳舞 ps今天状态好,本来预计下周一更新的盖伦篇,今天就更新了。文章结尾有魔性,我自己都跟着唱了好几遍。 嘿嘿,最后跟着唱出来的小伙伴们请举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1章 符文法师瑞兹:这个世界,由我来拯救! 我是符文法师瑞兹。 迄今为止,我生存的意义便是拯救世界。 并非打定主意要做正义的伙伴。 也并非想要做一个兴趣使然的英雄。 其实,我只是不想看见这个美丽的世界,在我有生之年毁灭而已。 假如世界真的在我面前毁灭的话,我大概会有负罪感吧。 那种负罪感应该会很强,因为在现在这个世界上,似乎除了我符文法师瑞兹以外,没有人会认为这个世界正站在毁灭的边缘。 众人皆醉,唯我独醒。 凡人啊,你们只看见每一天照常日出日落,一年里,春夏秋冬,四季流转,草长莺飞,万物生发,好像这个世界跟一万年前没有什么不一样。 但是,你们却看不见这个世界的本质。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古老的东方经文里完整地记述了这个世界万事万物诞生的过程。 三生万物。 我的老师泰鲁斯曾经告诉我,古老的东方经文中所说的“三”,指的就是世界符文。 世界符文,是创世神用来创造世界的魔法符文。 这个世界,本质上是由世界符文架构而成的。 这些威力强大的世界符文,各有各的功效,它们有的可以掀起势不可挡的狂风,有的可以瞬间铺起一大片森林,有的可以立起一片壮丽的山峦,有的可以召唤熊熊烈火焚毁一切,还有的可以使万事万物湮灭,重归虚空。 世界符文,它们既可以用来创造世界,同样,也可以用于毁灭世界。 泰鲁斯老师说,创世神在创造完这个世界以后,不知道是由于粗心大意还是什么缘故,遗留下十二枚世界符文散布在世界各地,隐藏在山川平原c五湖四海之中。由于这些世界符文使用起来非常容易,根本无需经验老到的法师,只要你找到它,就是三岁的毛孩子也可以轻松驾驭。也正因为如此,世界符文才足够危险,如果让别有用心的人得到的话,无疑将吹响毁灭世界的号角。 不幸的是,在我生活的那个时代,世界符文陆续被人们发现。 有的发现者只是一个贫穷的渔夫,在发现了与水有关的世界符文以后,摇身一变成为了比尔吉沃特最臭名昭著的海盗。 有的发现者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武师,在发现了与风有关的世界符文以后,不出半月,横扫艾欧尼亚各大道场,开宗立派。 还有一个野心勃勃的大军阀,在他的手下发现与火有关的世界符文之前,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山贼头目而已。自从他得到了与火有关的世界符文以后,他就习惯于用熊熊的烈火来征服一切,但凡挡在自己面前的,无论城池还是军队,通通叫它们化为灰烬。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不该得到世界符文的人得到了它,符文战争因此而开始。 贪婪的人们发动符文战争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争夺全部十二枚世界符文的所有权。 拥有了它们,你就等于主宰了一切。 五次符文战争过去了,符文之地上满目苍夷。 由于人们在战争中对世界符文的滥用,让整个符文之地变得脆弱无比,瓦罗兰大陆上每一天都在发生地震,无穷无尽的海啸每一天都在侵袭着艾欧尼亚的土地。明明是春天,却冷如漫漫寒夜。明明已经到了冬季,气候却宛如盛夏。 伴随着日渐频繁的自然灾害,大量的动植物死亡,人们终于意识到,脆弱符文之地已经再也无法承受下一次符文战争了。 符文战争开始的时候,尽管我跟泰鲁斯老师拼命阻挡,也无法阻挡战争的洪流,世界符文的伟力。 等到符文战争终于结束,世界符文再一次散落在世界各地之时,我跟泰鲁斯老师的旅程开始了。 泰鲁斯老师说,我们作为法师,有责任找到找到散落在这个世界上的世界符文,然后利用法术把它们藏到凡人无法触及的地方,保证他们永远不会被再次使用。 然而,泰鲁斯老师终归还是食言了。 一个人,假如背负了太多的东西,而不能够及时排遣这些压力的话,终有一天被会巨大的压力压垮。 在跟随着泰鲁斯老师四处寻觅世界符文的漫长岁月里,我就亲眼看见,泰鲁斯老师逐渐被巨大的压力压弯了他的脊背,然后又在意志力薄弱之时被世界符文所蕴含的强大力量所蛊惑,最终成为了世界符文的奴隶。 他彻底地疯狂了。 后来他竟然红着眼睛宣称,他是我们找到的那些世界符文的唯一主人,只有他有权使用它们,能够使用世界符文呼风唤雨,打雷闪电的他是这个世界的神。 没办法,为了世界和平,我杀了他。 这些威力强大的世界符文,在这个世界上,谁也不配使用,谁也没有资格使用,哪怕是我尊敬的泰鲁斯老师也不可以。 世界符文强大的力量会让人疯狂,哪怕是泰鲁斯老师也抵挡不了它的诱惑。 在含泪埋葬了泰鲁斯老师以后,我背上了泰鲁斯老师常年背在背后,用于放置世界符文的巨大卷轴,开始了孤独的一个人拯救世界的旅程。 每找到一枚世界符文,我就会去一个只有我自己知道的隐秘无人的地方,运用法术,把它藏匿到凡人无法触及的高阶法术空间。 找到,然后藏匿。 找到,然后藏匿。 在做这些事情的过程中,我的寿命不知不觉得到了延长。 我发誓,终有一天,我会把这些危险的世界符文全部找到并藏匿在高阶法术空间里。 那样,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我漫长的生命也算是得到解脱。 然而事到如今,十二枚世界符文,我才找到了五枚,离解脱的日子,还远着哩。 泰鲁斯老师曾经说过,我是一个异常执着的人。 不找齐所有的世界符文,我是不会咽气的。 最近,时来运转,我一直苦苦找寻的第六枚世界符文,似乎现世了。 而且,好巧不巧,这枚世界符文据说就落在了我昔日的老友,弗雷尔卓德的冰霜法师亚古手里。 世界符文无尽的力量会给使用者带来无尽的灾祸,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无尽的苦难,我得尽快找到亚古,把那枚世界符文拿到手。 “嘿!符文法师瑞兹,多年不见,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我走进亚古部族的帐篷,亚古热情地拥抱着我。 很多年没有见面了,亚古还是那样的热情好客。 这是我在弗雷尔卓德的冰天雪地之间所感受到的唯一暖意。 我诚恳地对他说:“请把那枚世界符文交给我!老朋友,你不会不明白吧,那是灾祸的源头。” 听我提到世界符文后,下一秒,亚古的脸就像冰霜一样冻结了。 “没门!”他嘶吼道:“瑞兹老混蛋!我看你八成是想独占世界符文!!!” 他吼叫的声音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十几里之外的冰霜巨魔们也发出了同样高亢的吼叫声来回应他。 我拼命解释说,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要试图使用世界符文,因为使用世界符文的代价是如此的高昂以至于没有人能够承受。 但是,沉湎于世界符文的强大力量中的人,是无法跟他讲道理的。 就像当年我师父一样。 “明天,我还会再来的。”我向他鞠了一躬,消失在风雪里。 离开了温暖的帐篷,我的胸腔再度被彻骨的寒意填满。 老友,假如明天你还是固执己见的话,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这都是为了这个世界啊。 第二天清晨,当我再次来到亚古的部族时,惊讶地发现,这里已经变成了一片狼藉。 邪恶的冰霜女巫丽桑卓正带领着她的部下肆意屠杀亚古的族人。 她一定也听说了有关世界符文的消息。 “丽桑卓!”我冲上前去,击退了她和她的喽啰。 冰霜女巫丽桑卓虽然很强,但是经历了漫长岁月的我,远比寻常的法师要强大得多。 所以,她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 一套法术轻而易举将她打退以后,冰霜女巫丽桑卓恨恨地带着手下离开了。 我扑进亚古的帐篷,发现他的身体已经凉了,是冰霜女巫丽桑卓杀了他。 “醒来,老朋友,回答我!世界符文在哪里?”我拼命摇晃着他的身子,没有回答。 帐篷的角落里传来了微弱的呼唤声:“救救我救救我的孩子。” 我走了过去,发现了亚古倒在地上的妻子,是她在求救,而她身上的伤口,看上去已经没得救了。 好在,她护在身下的小孩子还活着。 那是一个年纪很小的小男孩,小到还不会说话。 他泪流满面,瑟瑟发抖,就像一头受惊的小兽。 我把那个小男孩抱起来,向那个伟大的母亲问道:“亚古夫人,世界符文在哪里?” 听到世界符文,亚古夫人的脸上露出了惨然的笑容,她望了自己的孩子一眼,张开嘴巴想要说些什么,然而还没等到她开始说,死神已经悄然而至。 这个部族,除了这个小男孩以外,已经没有活人。 埋葬了老伙计和他妻子的尸体以后,我把这个亚古部族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世界符文的下落。 我反复思忖亚古夫人最后的举动,最终我得出了一个结论。 我的天!亚古夫妇,为了避免世界符文落入冰霜女巫之手,居然让他们的孩子把世界符文给吃了吗? 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我犹豫了很久,终究没有下定决心把这个小男孩杀掉。 我也并不打算把他丢到黑黢黢的高阶法术空间里,叫本就已经足够不幸的他再去承受一万年的孤独。 我决心带着他,让他做我的徒弟。 虽然不知道他原来叫什么名字,但是我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世界。 世界,由我来守护。 我叫符文法师瑞兹。 伴随着世界一天天长大。 属于我孤独的一个人拯救世界的日子很快就要过去了。 我知道,迟早有一天,这个世界将由两个人一起来拯救。 他们一个名字叫瑞兹,一个叫世界。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2章 祖安怒兽沃里克:你知道吗?有一种懦弱,叫做狼的懦弱 “汪汪汪!”邻居家的小狗气势汹汹地冲过来,不知疲倦地叫着。 “哎——好可怕,离我远点。”男人皱着眉头,连连摆手,避之不及。 没想到那只小狗居然得寸进尺,步步紧逼,害得男人不得不躲到了提莉亚小姐的身后。 提莉亚小姐哭笑不得:“嗨!沃里克,拜托,它只是一只小狗而已。你怎么怕成这样?亏你的名字这么威风呢!” 这位叫做沃里克的男人羞惭地低下了头,抓了一把额前汗津津的头发:“没办法,我从小就怕这个。” “你胆子好小哦。” 提莉亚小姐叹了口气,心里有点失落。 自从跟他认识了以后,觉得这个男人方方面面都好,唯独就是胆子小了点。 这一点,很让自己作为女生,感到安全感不足。 因为除了害怕小狗之外,沃里克他还害怕小混混,路边的顽童,街上驰骋的马车,甚至连颤颤巍巍拄着拐杖的老奶奶他都害怕得不要不要的,生怕人家跌倒了讹自己一把。 我的老天!在皮尔沃特夫,从来就没有老奶奶讹人的好吗? 沃里克他是从哪里学来的习惯啊! 不过,要说沃里克最害怕的,还要数那些来自祖安的炼金术士了。 每逢逢年过节,祖安的炼金术士们,但凡干瘪的口袋里攒到一些钱的,总会搭乘升降机到皮城来潇洒一把。 每每看到那些大腹便便,烟雾缭绕的炼金术士喝得醉醺醺的,大摇大摆地走在皮城的街道上,沃里克总会神经质地拉着提莉亚小姐快步离开。 提莉亚小姐有时候真搞不懂沃里克这家伙,平时这么温文尔雅的年轻人,究竟有什么童年阴影,让他害怕炼金术士害怕成这样。 沃里克虽然是个胆小鬼,但他并不是榆木脑袋瓜,他当然知道提莉亚小姐心中的烦恼,他总是小心翼翼地对提莉亚小姐说:“对不起,我是个胆小鬼,让你困扰了。” 提莉亚小姐也总是没好气地回答他说:“哎呀,别!你困扰我什么呢?困扰的其实是你自己吧!” 提莉亚小姐说话,有时候就是这么直接。 但是,最近的一件事情,让提莉亚小姐彻底改变了对沃里克先生的看法。 那是一天傍晚,提莉亚小姐晚上加班到9点,外面的路灯坏了,黑黢黢的,叫提莉亚小姐心里面有点发毛。 于是她打电话叫沃里克送她回家,顺便就当做给这个胆小鬼练练胆量。 沃里克倒也没有推脱,欣欣然出现在提莉亚小姐的单位楼下,很有绅士风度的陪着提莉亚小姐回家。 然而就在在他们两个人手牵着手,有说有笑,回家的途中,非常不走运的目睹了一起黑帮凶杀案。 不能叫目击者留下活口。 提莉亚小姐和沃里克先生不幸地成为了黑帮的袭击对象,一大群黑帮小弟手持武器枪械,不要命地朝他们冲来。 提莉亚小姐吓得当场就腿脚酸软,走不动路了。 沃里克先生呢,他不会吓晕过去了吧?我还指望着他背着我逃跑呢。 然而抱着这样的心态回头看向沃里克先生的提莉亚小姐,却惊讶地发现,那个自己曾经无数次嘲笑他胆子小的沃里克先生,此时此刻却昂首阔步迎上那群穷凶极恶的黑帮小弟,张开双臂,把自己护在身后。 我的老天!这个大傻瓜,太让我吃惊了,他居然愿意为了我挺身而出! 提莉亚小姐当时就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然而更令她惊讶的是,沃里克先生接下来的举动。 他深吸一口气,仰天长啸。 明月高悬。 下一秒,温文儒雅c文质彬彬的沃里克先生化身为一头威风凛凛,战无不胜的狼人,他怒吼着扑向那群黑帮小弟,在哭喊声中毫不留情地把他们撕成碎片。 这件事过后,沃里克先生不得不花费很长时间向提莉亚小姐解释了,自己是如何在童年时被邪恶的炼金术士辛吉德抓住做实验,不幸的变成了狼人,自己又是如何学会在狼形态和人形态之间进行切换的。 居然向我隐瞒了这么多重要的事情,简直不可饶恕! 不过,提莉亚小姐姑且还是原谅了他。 因为,她现在跟沃里克先生在一起,总是感觉安全感满满。 感到很幸福。 不过,平常的时候,沃里克先生依旧很怕小狗,炼金术士,不仅如此,他还害怕小混混,路边的顽童,街上驰骋的马车,甚至颤颤巍巍拄着拐杖的老奶奶。 偶尔小情侣之间吵架拌嘴的时候,提莉亚小姐就拿出这个攻击他,这时候沃里克先生就会红着脸解释说:“我的懦弱,读书人的懦弱,那能叫懦弱吗?那可是——狼的懦弱!” 嘿嘿嘿,狼的懦弱,听到一个新名词,真好笑! 不过,在提莉亚小姐看来,他说的也许是真的。 有一种懦弱,叫做狼的懦弱。 狼的懦弱,往往只在他的心上人面前展现。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3章 巨魔对冰霜女巫丽桑卓说:“我会成为巨魔之王!” 太多了。 源源不绝。 年轻的巨魔特朗德尔站在悬崖边上,奋力挥舞着手中的大棒,打退了冰霜守卫的又一次进攻。 地上横七竖八地留下了许多具冰霜守卫的尸体。 然而不远处,成群结队不知疲倦c不知道恐惧c也不知道死亡为何物的冰霜守卫依然高举着武器,士气高亢地向他冲来。 呼—— 身上受了这么多伤,已经到了极限了吧。 但是,后面就是悬崖,我已经无路可退。 而且,我没有死在这里的理由。 因为——我可是要成为巨魔之王的男人! 在强烈的信念支撑下,特朗德尔再一次投入了战斗,使敌人留下了比上一次多一倍的尸体。 “你们还有吗?尽管来吧!”特朗德尔高举着大棒,周围环视一圈,竟然再无一个敌人胆敢上前。 听了手下报告说,有一个不知好歹的巨魔闯进自己的领地,抢走了一个用极冰铸成的大棒,还以此为武器,打死打伤了好多冰霜守卫。 冰霜女巫丽桑卓登时勃然大怒。 你说啥?不过是一个肮脏卑贱的巨魔而已,竟然敢欺负到我头上来,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冰霜女巫丽桑卓决定亲自出马,不把那个不知好歹的巨魔冻成冰块,誓不罢休。 冰霜女巫丽桑卓是何等人物? 这一回,幸运之神终于没有站在巨魔特朗德尔这一边,在冰霜女巫丽桑卓的冰霜魔法和冰霜守卫们前仆后继的夹击下,巨魔特朗德尔终于支撑不住,倒在地上。 当冰霜女巫丽桑卓寒冷的冰矛直抵着特朗德尔就的喉咙,下一秒,他要一命呜呼之际。 年轻的巨魔突然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冰霜女巫丽桑卓大惑不解。 “我笑你蠢啊!”特朗德尔回答道。 “哈?!”冰霜女巫丽桑卓的肺都要气炸了,她本想立刻杀了他,但是她听出来那个巨魔话里有话,于是她强忍着愤怒,威胁那个巨魔说道:“为什么?不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的话,我会立刻杀了你!” 巨魔特朗德尔慢吞吞地说道:“尊敬的冰霜女巫丽桑卓大人,你觉得,是一支巨魔的军队比较有用,还是一具巨魔的尸体比较有用呢?” “你的意思是——你有本事给我一支巨魔的军队?”冰霜女巫丽桑卓哑然失笑:“哼!别逗了,看你那副寒酸样子,怕是在巨魔的部落中都是相当低贱的存在吧。你又不是巨魔之王,哪里来的巨魔军队?” “我会成为巨魔之王的。”特朗德尔面不改色地说道:“成为巨魔之王后,我会拥有巨魔的军队,然后当你需要的时候,只需要传个信儿,我便会带领着巨魔的军队赶到,协助你铲除你的敌人,作为对你放过我的报答。” 冰霜女巫丽桑卓盯了这个卑贱的巨魔很久,终于还是点点头,决定放了他。 他说的没错,一支巨魔的军队,当然比一具巨魔的尸体要有用得多。 看着那巨魔拄着大棒,一瘸一拐地消失在风雪之中。 冰霜女巫丽桑卓麾下的参谋不解地询问道:“大人,抢走了我们的宝物,还打伤了那么多人,咱们真的就这样放了他?巨魔这种肮脏卑贱的生物,可都是言而无信之辈啊!而且,他究竟能否当上巨魔之王,还是个未知数哩!” 冰霜女巫丽桑卓向他解释道:“不!身为一个卑贱的巨魔他也许会背叛诺言,但是你也看到了,他是那样坚信着自己会成为巨魔之王,所以他不会背叛自己的诺言。巨魔之王是不会食言的。我相信着,他将成为我们手中的王牌。” 当年八月,巨魔特朗德尔在冰霜女巫丽桑卓的暗中帮助下,如愿以偿地成为了巨魔之王。 两个月后,冰霜女巫丽桑卓率领着部族向阿瓦罗萨部落的艾希女王投诚,慑于对手的强大,寒冬之爪部落的瑟庄妮公主也暂时停止了对外的征战行动。 弗雷尔卓德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和平。 人们欢呼雀跃,但是没有人注意到,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危机即将降临。 起因即是冰霜女巫丽桑卓和巨魔之王特朗德尔的初次会面。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4章 小法:故事的最后,我终于成为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 我叫维伽,人们称我为邪恶小法师。 是的,没错,邪恶小法师。 我被那些人视作邪恶的象征,当我出现在人群面前的时候,我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了恐惧。 现在的我,是邪恶的没错。 但是我记得,在很久以前,我也曾经单纯善良过。 我也曾经是一个小小的,讨人喜欢的约德尔人,就像提莫酱一样,每天都开心快乐地笑着,似乎有没完没了的高兴事。 直到有一天,我所在的约德尔人商队在一次旅途中遭到了诺克萨斯人的血腥袭击,货物被抢走,大多数約德尔人被杀,少部分模样讨喜的,长得可爱的约德尔人被他们抓去,送往马戏团。 我当时趁乱,侥幸逃了出来。 这之后,我发誓要为我的约德尔人兄弟们报仇。 但是,复仇需要力量,像我们约德尔人这么弱小的民族,是很难拥有强大的力量的。 除非——除非出卖自己的灵魂,与恶魔签订契约,学习那些的黑暗的禁忌的法术。 为了学到那些威力强大的黑暗法术,我的足迹遍布整个符文之地,为了学到它们,我几乎不惜一切代价,不顾任何道义廉耻,最后我成功了。 我的法力足够强大,强大到足以让符文之地最富盛名的符文法师瑞兹汗颜。 我可以自豪地说,仅就法术而言,我在符文之地没有对手。 学成之后,我找到了当年袭击商队的那群诺克萨斯人,没有费多少力气就把他们全部都干掉了。 我本以为,报了大仇,自己心里面应该很开心才对。 然而,艰辛的漫长的复仇生涯已经让我失去了笑的能力,我竟然已经不会笑了。 心里面是无尽的空虚。 我不过是一个渺小的微不足道的约德尔人,然而我竟然成功地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法师。 我还成功地报了当年的仇。 所以接下来我还能做什么呢? 仔细一想也没有什么好做的。 接下来的人生中,也许是出于爱慕虚荣,也许是出于无聊吧,为了维持自己符文之地最强法师的名号,我开始寻找每一个将来有潜力超越我的法师,把他们毫不客气地干掉,甚至连法师学徒也不放过。 人们攻击我。 人们被我打败。 人们开始对我恐惧。 人们开始叫我“邪恶小法师”。 我不知道为什么情况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想笑,我想对着这个世界哈哈大笑,却又忘记应该怎么去笑。 直到有一天,我在恕瑞玛沙漠的集市里淘到了一本年代久远的故事书,书里面记载了这样一个传说。 传说里说到,在很久很久以前,在某一个遥远山谷里,住着一条恶龙,他每年都要求附近的村庄送给他一个少女。为了打败这条恶龙,数不清的勇者c英雄慕名而来,去与这头恶龙搏斗,但是自始自终都无人生还。怎么回事?是那头恶龙太强了呢?还是勇者们在山谷中迷路了呢?当又一个年轻的英雄出发时,有个好奇的村民悄悄尾随着这位英雄。他看到,那位英雄和恶龙战斗,奋力用剑刺死恶龙,然后他坐在恶龙的尸身上,看着一地闪烁的金银财宝,慢慢地长出鳞片c尾巴和触角,最终变成了恶龙。 杀死恶龙的勇者最终变成恶龙,呵呵呵,多么有趣的故事。 和我的人生又何其相似! 我合上书本,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我本想学会法术惩戒邪恶,完成复仇,但我最后竟然也成为了人们眼中邪恶的存在。 故事的最后,我终于成为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 也许,这他么的就是人生?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5章 虚空行者卡萨丁的自白:与全世界为敌是什么感觉 呵呵,少年,你用憧憬的眼神看着我,问我,与全世界为敌是什么感觉? 你以为,我孤身一个人对抗全世界的样子很帅。 我告诉你,不存在的。 你只看见我利用虚空的力量潇洒地突出重围,脸上带着好像什么也不在乎的若有若无的微笑。 但是你不知道,其实我早已身心俱疲。 没有人能够在全世界都把你当作敌人的时候,还能够感到悠闲自在。 我也是一样。 哪怕我是虚空行者卡萨丁,这个人们口中茹毛饮血,杀人不眨眼的虚空恶魔,也不例外。 想想广袤的符文之地,居然没有渺小的自己一片容身之地,我每天都在逃啊,杀啊。 这种日子的滋味可不好受。 我并不想与全世界为敌,但是,全世界却偏偏要与我为敌。 那些来自虚空之地的外来客们,什么虚空掠夺者卡兹克c虚空恐惧科加斯c深渊巨口克格莫c虚空遁地兽雷克塞c虚空之眼维克兹,在虚空先知玛尔扎哈的挑唆下,将我视作虚空势力侵占符文之地进程中最大的敌人,视我为虚空的叛徒。毕竟,在我的体内,隐藏着一头来自虚空的兽,他渴望着追随他同伴们的脚步。而我本人,却是正正宗宗的符文之地人,怎么可能容忍这头虚空生物的野心? 除去那群虚空来客,符文之地的人呢,则因为我的身上被打上了来自虚空的烙印,我的体内寄居着一只来自虚空的兽,就将我视为最凶恶的虚空罪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每一个人见到我以后都欲杀之而后快。 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个他们口中的虚空恶魔,虚空行者卡萨丁,我其实每一天,都在为了守护符文之地,为了抵御那些来自虚空之地的入侵者而努力。 我拼命努力对抗着我体内那只凶残狡猾的兽,我利用那家伙的力量,而那家伙妄图控制我的身体,但是那家伙每一次都被我击败了。 可是人们并不管那些,他们只想把我杀死,籍此来换取声名c荣耀c金钱和地位。 但是,我是不会轻易死去的。 这些年来,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经历了那么多曾经的亲朋好友的背叛,经历了那么多憋屈的恶心的事情,我最终明白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 这个道理就是活下去。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顽强地活下去更为重要。 正因为人生艰难,生存不易,所以倔强的我才更要坚强地活下去。 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 只有活下去才有明天。 少年,看着你青春稚嫩的脸,不由得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我也曾经年轻过。 那时候,年少轻狂的我执迷于探险,孤身一人离开了家乡,踏上了寻找艾卡西亚的道路。 历经千辛万苦,我终于如愿以偿,找到了这个人们传说中离奇消失的城邦,被遗忘的城邦艾卡西亚,完成了作为探险家最高的理想。 但是,当我站在艾卡西亚的土地上时,我同时也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那些来自虚空之地的残忍无情的虚空生物。 当我在凝望虚空的时候,却没有料想到,他们也在凝视着我。 他们其中的一只,一只极其狡猾的野兽,许诺留下我的性命,但是代价是让他进驻我的身体,使我成为虚空生物的傀儡。 但是,它没有预料到,我是那样一个倔强的人。 为了生我养我的符文之地,我是不会向虚空势力屈服的。 虽然伴随着它的进驻,我的体貌开始改变,我的相貌看上去已经渐渐向虚空生物靠拢。 但是少年,相信我,我每一天都在和虚空战斗。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惟愿世界和平。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6章 皎月女神:又是一年中秋,蕾欧娜,你现在还好吗? 皎月女神戴安娜站在高高的山岗上向下眺望。 山下便是烈阳教派的神庙,此时此刻那里一片寂静,想必里面的人都已经睡着了吧。 但是,对皎月教派的首领——皎月女神戴安娜而言,漫漫长夜,才刚刚开始。 不知不觉,又是一年中秋节了啊。 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又漂亮。 只可惜下面烈阳教派的那群人不懂得欣赏。 他们总是说一切生命都来自于太阳,阳光普照,能够滋养万物,而月亮则是虚伪空幻之物,月光洒落到地面,只会滋生出一些阴冷邪恶的生物。 他们总是信誓旦旦地说着,说着几千年前烈阳教派的信徒们就曾经说过的话,却从不去,也不愿意去思考,在这个广袤的世界上,太阳与月亮同是不可或缺之物,正如白与黑,日与夜,生与死。 这群固执的家伙,榆木脑袋。 也许是因为,人们骨子里只愿意相信自己乐意相信的事物,而对真理视而不见。 曙光女神蕾欧娜,你也是这样的吗? 想起那位久未谋面的曙光女神蕾欧娜,皎月女神戴安娜的思绪不由自主地跳转到若干年前,那时候,她们俩个还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那时候,同样作为烈阳教派的人,这两个人关系好到吃住睡觉都在一块儿。 她们俩个,喜欢的食物一致,穿衣的风格一致,就连喜欢的男孩子的类型都是一模一样的。 唯独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对月亮的态度。 作为烈阳教派忠实信徒的蕾欧娜认为,月亮这种东西毫无用处,没什么好看的,而戴安娜却固执地觉得,哎呀哎呀,月亮实在是太美了。虽然她也很喜欢温暖炽热的太阳,但是,相较而言,美丽优雅的月亮对于她来说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 本能的,她抗拒那些烈阳教派长老们灌输给她的教义,每天白天做完了长老们交代的工作,晚上没事的时候,她不是瞒着蕾欧娜,偷偷溜出烈阳教派的神庙出去看月亮,就是悄悄地点上一根蜡烛,在烈阳神庙晚上空无一人的书库里,如饥似渴地翻阅关于月亮的古籍。 她从一些破旧的古籍中了解到,在很久很久以前,在巨神峰区域,除了烈阳教派以外,还存在着一个皎月教派。皎月教派信仰月亮,他们认为月亮与太阳一样,是生命与均衡的源泉,太阳与月亮二者不可或缺。 戴安娜看了以后,深以为然。 于是,她悄悄地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自己亲爱的朋友蕾欧娜,不想蕾欧娜大惊失色,她要求戴安娜千万不要再告诉其他人,也不要再谈论这件事情,以免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但是,消息最后还是传到了烈阳教派的长老们耳中,他们大发雷霆,怒不可遏,要求人们立刻把戴安娜抓住,处死。 这消息到底是怎么传过去的,戴安娜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隔墙有耳吧。 不过这样一来,戴安娜就不得不逃了,如果她不赶快逃离这里的话,下场大概只有死了吧。 戴安娜逃离烈阳教派神庙的时候,蕾欧娜帮了戴安娜大忙,蕾欧娜骗开了蜂拥而来的守卫,给他们指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戴安娜是知道的,尽管蕾欧娜跟自己的信念不一致,但是,背叛自己,泄漏消息的人绝对不是她。 因为蕾欧娜是一个既重视朋友,又重视自己信仰的人。 正因为她两样都不愿意放弃,所以她把两样都扛在肩上。 真是个相当固执古板的女人呢。 皎月女神戴安娜至今依稀记得,自己逃离烈阳教派神庙的那一夜,正直八月十五,中秋佳节。 那一夜,月色清凉如水。 皎白的月光下,守卫们的声音渐渐远去,蕾欧娜把藏在阴暗的角落里冻得瑟瑟发抖的自己叫了出来,然后板着脸一本正经地对自己说:“你走吧!我之所以救你,是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你既然是信仰月亮的人,从今以后,我们俩就是敌人了。你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希望我们俩不用再见面了,否则的话,休要怪我手下无情!” 她说话的样子,很帅,真的很帅。 想到这样,皎月女神戴安娜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弯开了一个很好看的弧度。 年复一年又一年,又是一年中秋,蕾欧娜,你现在还好吗? 你还记得我吗? 有没有好看的男孩子向你表白呢? 就在这时候,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皎月女神戴安娜的思绪。 “报告首领,您亲手做的月饼,已经送到山下了,蕾欧娜小姐亲自签收了哦。” “哦?往年她都是直接丢掉的啊,这一次,她终于收了啊。那么,她有没有说什么呢?” “报告首领,她说,她说,不要五仁馅儿的。” “哼!知道了。明年,明年,咱们给她做韭菜鸡蛋馅儿的!让她嘴巴刁!” 皎月女神戴安娜气鼓鼓地说着,不过她的脸上却是微笑着的。 中秋节快乐!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7章 波比:你为什么就不肯承认,自己是那个绝世英雄呢? 穿着白大褂的心理医生坐在波比对面,笑眯眯地向她发问道:“波比,我看到你每一天都过得很焦虑,你在苦苦寻找着什么?” 波比回答:“我在寻找德玛西亚的绝世英雄。” “寻找他做什么?” “尊敬的奥伦大人临终前将这把圣锤托付给我,告诉我说,这把圣锤并非是属于他的武器。这把圣锤是为了德玛西亚的绝世英雄而生的,只有德玛西亚的绝世英雄才有资格拥有这把圣锤,因为他是唯一能够激发这把圣锤真正神力的人,而且,他还会将德玛西亚引向真正的伟大荣光。当时我就暗自向他发誓,我一定要找到这位德玛西亚的绝世英雄,将这把圣锤亲手交给他。那样,我的使命就算完成了。” “原来如此。那么,你找到他了么?” 波比失望地摇摇头:“没有。我走遍了德玛西亚每一座城镇,每一处偏远的角落,都没有找到绝世英雄的踪迹。我把圣锤递给每一个看上去像是绝世英雄的人,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配得上绝世英雄的称号。大多数人就连拿都拿不动,而少有的几个拿得动这把圣锤的人,也发挥不了这把圣锤真正的力量,他们甚至不能用这把圣锤击败一个稍微像样点儿的怪物。” 医生皱了皱眉头:“波比,你换个思路想想。也许,那个家伙根本就不存在。那个叫做德玛西亚绝世英雄的家伙。” “不!他一定是存在的。因为奥伦大人肯定不会说谎。” “波比!也许,奥伦大人所说的,那个德玛西亚的绝世英雄就是你呢?因为我们大家都曾无数次看见,你是那样熟稔地挥舞那把圣锤。” 波比飞速地否定了:“不!德玛西亚的绝世英雄绝对不会是我,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约德尔人,一个替奥伦大人暂时保管锤子的约德尔人而已。” “可是谁说,约德尔人就不能成为德玛西亚的绝世英雄呢?” 然而医生看到波比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只好苦笑。 在对波比进行心理诊疗的间隙,医生出去跟送波比过来的两个青年男女聊了聊。 “蒙多医生,我感觉啊,波比她就是太没有自信了。明明,那个有资格拥有圣锤的德玛西亚绝世英雄就是她自己嘛,我们全德玛西亚的人都知道,可是,波比她就是不愿意承认,还是每天不厌其烦地寻找什么德玛西亚绝世英雄。你看,这是不是心理方面有点问题呢?” “蒙多医生,我也同意盖伦哥哥的看法,波比她,就是缺乏一点自信。” “不!在我跟波比深入交谈以后,我发现,并不是自信方面的问题,也跟心理问题没有任何关系。其实,潜意识里,波比她自己也知道,自己其实就是奥伦所说的那个德玛西亚的绝世英雄。之所以她自始自终不愿意承认,其实是因为,她是那样恋慕着那个叫做奥伦的男人啊。那个男人在她的心目中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是真正的绝世英雄,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哪怕是波比她自己,也不可以。”蒙多医生意味深长地说。 当蒙多医生在外面跟盖伦和拉克丝闲聊的时候,波比在温暖的诊疗室里,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在睡梦中,她回到了很多年以前,当年幼的自己误打误撞,闯进德玛西亚人的营地,第一次看见奥伦大人的那一刻。 那个人高大魁梧,身上的每一寸铠甲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都闪闪发光。 许久,蒙多医生推门进来,看见波比在睡梦中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8章 暴怒骑士克烈:这个世界如此美好,为何我却如此暴躁 “呼噜——呼噜——呼噜——” “斯嘎尔!闭嘴!!!”我愤怒地吼道。 斯嘎尔被吓得一个哆嗦,跳将起来。 然而,当它睁开眼睛,惊慌失措地四下打量了一番以后,发觉周围并没有什么危险,于是它又继续趴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 如你所见,斯嘎尔是一头胆小嗜睡的沙漠龙蜥。你说它胆子小点也就罢了,可是它偏偏还嗜睡,你说它嗜睡也就罢了,可是它偏偏睡觉的时候还喜欢打呼噜! 作为这头无药可救的蠢蜥蜴的主人,我感觉很烦,我现在真的很烦。 啊啊啊啊啊!!!烦死了!烦死了! 不仅如此,我现在头还很痛,痛到我感觉自己的脑袋瓜子都快要爆裂开了。 我想我一定是病了,病因就是严重缺乏睡眠! 毕竟,托这头爱打呼噜的蠢蜥蜴的福,我已经好久没有舒舒服服安安心心睡上一觉了。 这会儿,我拎着手中的长柄战斧,恶狠狠地盯着这头趴在地上睡得烂熟的蠢蜥蜴。 感受杀人的视线吧。 有没有感觉不寒而栗? 盯—— 我盯—— 算了,看在你跟了我那么多年的份上,算了。 强行按捺住自己内心深处想要干掉那头蠢蜥蜴的冲动,我丢下战斧,在那头蠢蜥蜴的旁边盘腿坐了下来。 唔,睡不着,现在该干点什么呢。 我伸手捞过来一个大包,借着月色,我在包里面胡乱翻找起来。 这一大包东西,是我昨天打劫一个路过的诺克萨斯土财主得到的战利品。 天知道这老小子到底有多怕死,就他一个人,居然屁股后面跟了二十多个保镖。 只可惜在我暴怒骑士克烈,第二军团先遣炮队骑兵支援部少校上将大人面前,二十几个保镖算得了什么? 我孤身一人骑着斯嘎尔一顿冲锋,就把他的保镖们全部砍翻。嘿,真带劲! 当时,那个土财主看到自己手下的保镖全部被我砍翻,瞬间吓尿了,我还没开口说话,他就把自己身上戴的,马车里装的,一股脑儿搬到我面前,跪下来求我,只求我饶他一命。我看他实在是很有诚意,于是我就让他把衣服都扒下来,只留给他一条内裤,放他走了。 那么,让我看看包里这个滑不溜秋的小玩意儿是什么? 唔——是口红啊,住在城里的贵妇人用的玩意儿,要给我的斯嘎尔涂涂看吗?还是算了,我无法想象自己骑着一只涂着口红的变态蜥蜴,那样我也会被别人当作变态吧。 让我再看看包里这摊东西是什么? 哟!诺克萨斯制服c蜡烛还有皮鞭 奶奶的,你不得不说,这帮有钱人真会玩。 只可惜这一包东西对我而言毫无用处,全部都是垃圾。 哦?这个倒是除外。 我的手触碰到一面冰凉的镜子。 我小心翼翼地把那面镜子从包里掏出来。 魔镜。 “魔镜”可不是我说的,是那个诺克萨斯土财主说的。 他把这面小小的金光闪闪的镜子献给我时,说这面镜子是一面魔镜,是他花了很大的价钱从诺克萨斯边境的黑市上买回来的。 这面魔镜最早由瓦罗兰大陆上大名鼎鼎的探险家伊泽瑞尔在恕瑞玛某个机关重重的墓室中发现,后来几经辗转流入诺克萨斯边境的黑市,然后落入这位土财主的手里。 当然了,魔镜最后的主人是我。 据那个倒霉的诺克萨斯土财主所说,这面魔镜有着非常神奇的功效,仔细对着这面镜子看,可以体验到其他人所经历的人生。 体验其他人的人生? 听起来似乎很妙。 我想我看完之后没准会心情舒畅,应该对睡眠很有帮助。 于是我舒舒服服地躺在草地上,把镜子拿到自己面前来,目不转睛地盯着镜面。 起初,我从镜子中只能看到我自己的脸,充满英雄气概的暴怒骑士克烈的脸,我很恼怒,我该不能叫那个土财主给骗了不成? 然而正当我想要发火时,我发现镜子里面的那张脸开始变幻,变成了一张我从未见过的脸,毛脸雷公脸。 “有趣!”我话还没说出口,就发现自己已经穿越了。 我竟然变成了一只毛猴子,整天扛着一根铁棒,护送一个白白胖胖的和尚去西天取西经。同行的还有一头猪和一个大胡子。一路上千辛万苦,各种艰难险阻,到处都是妖魔鬼怪,他们每一个都想吃那个胖和尚的肉。而我和那头猪还有那个大胡子,因为身上背了有任务,所以不得不拼了命保护那个胖和尚。那个胖和尚倒好,他整天骑着白龙马,逍遥自在,肚子饿了就叫我们去给他找东西吃,心情不爽了就对我们念经,被妖怪抓住了就喊救命,大王饶命。 我好憋屈,好生气啊。 作为暴怒骑士克烈,我认为自己有必要给那个胖和尚一点颜色瞧瞧,谁知道我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对那个胖和尚抡起铁棒。 我甚至不能够控制这只毛猴子的身体,只能干看着。 想想也对啊,因为这面魔镜只是叫我体验其他人的人生啊。 所谓体验就是——什么也做不了。 好不容易取到了西经,我从魔镜世界里出来,一肚子恼火,打算换个其他的好玩的人生体验一下。 比如去个未来世界怎么样? 我心里这样想着,魔镜果然带我去了一个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高科技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我体验到了一种叫做“程序猿”的人生。 英雄联盟睡前故事——克烈:这个世界如此美好,为何我却如此暴躁 那是一种一天到晚坐在一台方盒子面前,敲代码敲到天昏地暗的人生。 那是一种领导把你当猴使,姑娘把你当猴耍,自己不把自己当猴的人生。 奶奶的,混得还不如那只取经的毛猴呢!那个胖和尚对他虽然不咋的,但是最起码,在那群妖怪面前,他斗斗威风,总会有一个两个胆小的妖怪怯怯地叫他一句“齐天大圣”。 我又换了一种人生。 这一次,我体验到了作为一个诺克萨斯普通士兵的人生。 当然不是我曾经亲身经历过的人生啦,怎么可能,我可是大名鼎鼎的暴怒骑士克烈,第二军团先遣炮队骑兵支援部少校上将,人称“伟大的轻骑兵”c“高阶少将元帅中士”。 诺克萨斯普通士兵的人生,该怎么说呢,果然很苦逼啊。 与其说是兵士,倒不如说是棋子或者炮灰更为贴切。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当你在前方跟德玛西亚人c艾欧尼亚人,弗雷尔卓德人拼得你死我活,断胳膊少腿,半条命都快没了的时候,没准,你的上司正在后方,醉醺醺地搂着个漂亮的姑娘,吐了一地。 干! 魔镜可以让我体验到其他人所经历的人生? 别逗了!!! 其他人的人生,有什么体验的价值? 光是体验而已,什么都做不了,什么也改变不了。 除了让我的心里面憋屈一点!再憋屈一点! 那么,不如让我痛痛快快地发火吧。 我摔烂了那面镜子。 抬头看,不远处,燃起了火光。 火光中,人影噪杂。 来了很多人,似乎是冲着我来的。 是那个土财主带人来寻仇的吗?他是想要回他那面值钱的破镜子吗? 不爽,打扰我睡觉了,真不爽。 我从地上爬起来,重重地拍了一下斯嘎尔的屁股,把那头又懒又没用的蠢蜥蜴叫了起来:“斯嘎尔,起来了!月亮晒屁股了!!!哦,小混蛋,你终于醒了。那么,咱们上吧,去杀个痛快!” 在骑着斯嘎尔冲锋之前,我望了一眼今晚的夜空。 实在很美。 不过真可惜啊。 这个世界如此美好,而我却如此暴躁。 第二军团先遣炮队骑兵支援部少校上将,暴怒骑士克烈,参上!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9章 那一晚,卡牌大师被寡妇发了好人卡 卡牌大师崔斯特一觉醒来,发现一切都变了。 钱包没了,这对于卡牌大师来说是小事,毕竟,钱没了还可以再赚。 但是等到卡牌大师穿好衣服,发现自己用来装逼的帽子没了,这事情可就严重了。 没有了那顶标志性帽子的衬托,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还怎么衬托出自己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卡牌大师形象呢? 万一在牌桌上大家看到自己邋里邋遢的形象,哈哈一笑,还没开始打,自己首先在气势上就输了。 想到这里,卡牌大师不禁为自己捏了一把冷汗。 牌还在吧,不会连自己的吃饭家伙都叫那个女人卷跑了吧。 卡牌大师下意识地把手伸进自己的怀里。 幸好,还在,沉甸甸的一打牌。 那么,我还有机会找那个女人翻盘。 卡牌大师当然知道,把自己害成现在这个模样的那个女人是谁。 寡妇制造者伊芙琳,那是一个对卡牌大师而言很有魅力,但是蛇蝎心肠的女人。 昨天晚上,他和她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卡牌大师有点儿记不清了。 他只记得自己跟伊芙琳一起在“第七天堂”酒吧里喝了几杯小酒,两个人情投意合,聊得很愉快,期间自己似乎鼓足勇气向伊芙琳表白了,然后发生了什么,自己就记不清了,也许酒里被那个女人下了药罢。 卡牌大师推开旅店的门,走向附近的街市,路上随手顺了一顶帅气的帽子。 有道是“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不过发型乱了也没有关系,咱家有帽子,一帽遮百丑,帅气惊世人。 接下来做什么呢? 去寡妇制造者伊芙琳的老巢找她算账? 卡牌大师抬头看看天,现在时间还早了点。 算了,晚上去吧,给那女人一个惊喜,现在,囊中羞涩,咱先去找个地点打上一把牌,赚点小钱。 老搭档,法外狂徒格雷福斯不在,最近有点寂寞呢。 不过,即使是寂寞,那也是无敌的寂寞。 毕竟,我可是符文之地连续四届纸牌大赛冠军c麻将王大赛冠军,兼黑白棋c跳棋c五子棋c象棋c国际象棋c军旗c飞行棋c斗兽棋大赛冠军。 呵呵呵,恐怖如斯啊。 头衔之多,就连我自己听了都害怕。 为什么我这么牛逼呢? 因为我有本事啊。 不是我吹牛逼,靠着我怀里的那打魔法卡牌,无论赌什么我也不会输的,就算手气再差,我还可以利用这些魔法卡牌来换牌啊。一手臭牌烂牌,轻轻松松,换得一副绝世好牌,大军压境,飞龙骑脸,你说,我还怎么输! “哟!卡牌大师,你又来赢钱了?”我去的那家店门口的侍应生很是殷勤。 “嗯。”我帅气地伸出手:“兄弟,我忘带钱包了,借点儿本钱,待会儿还你十倍。” 侍应生犹豫了一下,兴许是听说过我卡牌大师的不败传说了吧,借给了我一笔不菲的本钱。 我接过钱,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在我战无不胜的卡牌大师强大的威压面前,全场的牌友都畏惧地低下了头。 只有一个小男孩,胆大包天,居然敢盯着我笑。 不简单,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定力,佩服佩服。 我正想夸奖他几句,他竟然脱口而出:“叔叔!你的裤子拉链没拉!” 众人的视线,无数的视线顿时凝聚在我身上,随后就是全场肆无忌惮的疯狂大笑。 童言无忌! 谁家带来的熊孩子,童言无忌! 真真是把我给气死了。 哎呀好丢脸 一定是早上起的匆忙,我先拉上再说。 “好了好了,大家不要看了,继续!继续!” 今天运气不好,先来一把斗地主吧。 “叫地主!” “抢地主!” “不抢!” “加倍!” “超级加倍!” “快点啊,我等到花儿也谢了。” 啊,今天的牌好烂啊,换牌吧。 看我偷天换日之术! 我趁众人不注意,悄悄把自己手上的牌跟怀里的魔法卡牌进行了对换,打算把一手烂牌换来一手炸弹。 结果结果换完之后我才发现—— 纳尼!!! 为什么我手上攥着的是一堆我从来没见过的花花绿绿的卡片? 什么好人卡c哥哥卡c朋友卡c闺密卡,这些卡片是闹那样? 哦,我知道了,一定是伊芙琳那个女人捣的鬼,她把我的魔法卡牌给掉包了,而且,我也想起来了,昨天晚上,我向伊芙琳表白之后,她对我做了什么。 没错,她拒绝了我,并向我发了一张卡,一张簇新簇新的好人卡。 “崔斯特,你是个好人。但是对不起,我们俩个不合适,不过做朋友的话,还是可以的哦。” 好人你妹啊!做朋友你妹啊! 想到这里,我怒气冲天。 总之,这牌是打不了了,先撤吧,先用大招把我自个儿传送到小镇外面,溜了再说,然后再去找伊芙琳算账。 我的大招命运,可以通过献祭一张魔法卡牌,开启一个传送法阵,将我传送到方圆百里任何我想去的地方,可以说是逃跑的神技。 然而我却忘记了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我的魔法卡牌被伊芙琳掉包了。 按理说传送法阵根本就不可能发动,但是,它还是发动了。 祭品是伊芙琳给我的那一摞好人卡中的一张。 我本意是想先逃到镇外面去的,谁知道传送法阵竟然直接把我送到伊芙琳面前来了。 伊芙琳看到我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之后一脸懵逼,而我也是一样。 “给,你的牌,钱包,还有帽子。崔斯特,之前的事情,对不起。”看得出来,伊芙琳害怕了。 虽然,怎么说嘛,害怕的伊芙琳看起来也很可爱。 但是,在下已经被她残忍无情地拒绝过一次,怎么能心里面没有一点数。 她不是我的菜,虽然很可爱。 那么,接下来我要做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给,伊芙琳,这是你给我的好人卡,现在我原封不动地还给你,我们两清了!” 高傲的,狡猾的寡妇制造者伊芙琳生平发卡无数,终于第一次收到了别人发给她的好人卡。 那个人的名字叫崔斯特,就是我啦。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0章 恶魔小丑:为了给观众带来欢乐,他跟恶魔签订了契约 小丑萨科最近过得好不开心。 很长时间以来,小丑萨科都是这个巡回马戏团最耀眼的明星,观众们最喜爱的对象,其他的,什么钻火圈的狮子,会杂耍的猴子,木头木脑的大笨熊,统统都得靠边站。小丑萨科自有一套办法叫观众们哈哈大笑,捧腹不止。 马戏团的巡回路线遍布符文之地各大城邦,每到一处,小丑萨科都能够凭借自己天生的幽默搞笑细胞,赢得观众们的阵阵欢呼和热烈的掌声。 看到大家都在笑着,看到大家都笑得那么开心,尽管作为被嘲笑的对象,小丑萨科还是觉得很开心。 马戏团的巡回表演一年又一年的继续,马戏团老板的钱包越来越鼓,可是,小丑萨科却变得一天比一天不开心。 因为他发觉,观众们在看他表演的时候,已经变得不怎么爱笑了。 观众们不爱笑,小丑萨科虽然照旧卖力地表演节目,但是心里面总归有点儿难受。私下里,他用“只要有一个人喜欢看我的节目,我就仍然要努力表演下去”这样的话儿来安慰自己,但是,小丑萨科面临的境遇还是一天比一天差了下来。 再后来,观众们竟然一见到小丑萨科出场,就发出一阵刺耳的嘘声。 “嘿,那个小丑,快滚吧!我们等着看新节目哩!” “小丑的表演有什么好看?不过是人装的!我们要看猴哥儿!” 观众们态度变化的原因,小丑萨科其实心里面也是知道的,那就是他们腻了呗。 观众们对自己感到腻烦了。 小丑萨科想想也对。 那些自己擅长的节目,数十年如一日不断在舞台上重复,就算观众们不腻烦,自己其实也有点倦怠了,还有那些自己曾经引以为豪的开场白和一环扣一环的节目套路,观众们第一次品味可能还感觉新鲜,第二次就已经习以为常了,那么,到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呢?可能就不愿意看下去了吧。 于是小丑萨科决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改变。 观众们腻了我的节目,我就努力创造新的节目,观众们腻了我的开场白,我就不断更换新的开场白,观众们腻了我的节目套路,没关系,套路的话,我还有的是。 小丑萨科这么做了以后,的确在一段时间,得到了很多观众们买账。 大家如痴如醉地观看着小丑萨科的表演,笑容重又回到了观众们脸上。 只可惜,情况好转只维持了短短的一段时间而已。 很快,观众们又开始对小丑萨科感到腻烦,哪怕他费尽力气编排出新的节目,捣鼓出新的开场白,新的节目套路也一样。 马戏团的老板收到了观众们的投诉,很快就放出话来,如果小丑萨科再得不到观众们的喜欢,就要让他卷起铺盖走人。 小丑萨科非常苦闷,迷茫。 他快要疯掉了,以舞台为生的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做才能够不离开他所热爱的这个舞台,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才能够再一次看见台下观众们的笑容。 在又一次观众们排山倒海的差评声中,小丑萨科终于绝望地发现了一个他一直以来都不愿意承认的事实,一个让他自己后背发凉的事实。 观众们腻烦的不是他的节目,也不是他的开场白和他的节目套路,而是他的人啊! 只要他站在那里,哪怕他并没有戴着那副招牌性的小丑面具,只是他这个人佝偻着身子讨好似的站在那里,观众们的心里就会对他厌恶到无可复加。 那是发自本能的厌恶,那种厌恶会传染,无论是世故的大人还是天真单纯的小孩,一旦染上,他们看向自己的眼神都是那种鄙夷的样子。 心灰意冷的小丑并没有放弃。 但是这一次,他并没有自己努力,而是选择了投靠恶魔。 每一个刚入行的小丑都曾经听过关于恶魔小丑的传说。 一旦有哪一个小丑愿意出卖自己的灵魂,跟恶魔签订契约,便可以成为恶魔小丑。 恶魔小丑可以随心所欲地施展神出鬼没的欺诈魔术,制造出华丽致命的惊吓魔盒和一个又一个引人捧腹的幻象,而观众们都喜欢恶魔小丑的表演,他们永远都不会感到腻烦。 就这样,为了给观众带来欢乐,小丑萨科终于成为了观众们永远都不会感到腻烦的恶魔小丑。 但是令人感到讽刺的是,从成为恶魔小丑的那一瞬间开始,萨科他开始感到腻烦了。 不是对他自己感到腻烦,而是对他曾经的观众感到腻烦。 他拒绝为那些观众表演,擅自脱离了马戏团,独自一人进入荒野里,去给那些远离人群的怪兽c怪物c怪人们,甚至小花小草小树演戏。 他演的十分投入,而他的观众们,什么流浪法师啦,疾风剑豪啊,放逐之刃啦,姑且还对他一言不合就开始的表演感到满意,至于那些言语不通的,像是纳什男爵啦,虚空恐惧啦,翠神,则完全不知道这小子在干什么,说什么好吗? 只当是个嘴巴嘀咕个不停的疯子好了。 没错,小丑萨科成为了恶魔小丑,但是成为恶魔小丑的同时,他疯掉了。 这也许就是擅自把灵魂出卖给恶魔的代价吧。 又或者,从一开始,恶魔就不存在,只是他脑海里的臆想罢了。 可怜的小丑萨科,他把自己的灵魂当做了祭品献祭给了观众。 然后,他疯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1章 许多年前,年轻的武器大师不小心惹怒了铸星龙王 “老板,来一碗馄饨!” “好嘞!” 来人找了张靠近门口的桌子,大大咧咧地坐下,又取了腰间别着的那柄造型华丽的断剑,重重地搁放在桌子上。 “老板,好了没有啊?” “快喽!快喽!不要心急嘛。德玛西亚不是有一句古话,叫做心急吃不了热馄饨。” “但是,老板,我饿了嘛。”来人笑道。 说这话的时候,来人的眼睛珠子一刻不停地盯着老板看,似乎想从那个看上去饱经风霜,一举一动都颤颤巍巍的干瘪老头儿那里看出个什么花花绕似的。 当然了,他什么也看不出来。 这个馄饨摊儿的老板就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儿而已。 既不是那个一言不合就怒火冲天,拖着大刀冲过来要跟你拼命的蛮族汉子,也不是那个打了就跑打不过也跑跑得比兔子还快的无极剑圣,更不会是那个骄傲的红头发女人,仅凭一把刺剑就能够跟你大战三百个回合。 他只是个老头儿而已。 唉,看来这座城市里已经没有像样的对手了。 因为像样点儿的对手已经在今天上午被我全部打倒了啊。 现在的我,武器大师贾克斯,即使被称作无敌也不为过。 我现在是符文之地无敌的存在。 嗨,真无聊,就没有一点挑战性吗? 年轻的武器大师贾克斯胡思乱想的当儿,老头儿已经将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了他的桌子上。 老头儿正背着手,慢吞吞地要踱回去,武器大师贾克斯突然把他叫住:“老板!你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值得挑战的强者吗?你是本地人,肯定知道吧。那些中看不中用的废物就不用说啦!” “额,好吧。”老头儿转过身来,木讷地点点头:“年轻人,让我想想看。唔,德邦总管赵信大人,他可是德玛西亚公认的强者。他偶尔也会来我们这一片转转,来我这里吃一碗馄饨。” 武器大师贾克斯摇摇头:“赵信啊,莽夫,铁头娃,想起来就头皮发麻,不要不要,换一个。” “那——尊贵的德玛西亚皇子嘉文四世怎么样?皇子殿下他年纪轻轻就英雄盖世。” “也不行!我跟他交过手,只要躲过他的一套不解释连招,还不是被我吊起来锤。” “哎?那圣锤之毅波比呢?” “小战神啊,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的确有点棘手。只可惜,她上午已经被我打败了。哈哈哈!老头儿,你也不用再说下去了,因为没有必要!我武器大师贾克斯已经是符文之地无敌的存在了!” “无敌?”老头儿的话音突然变了,变得凌厉,变得愤怒起来:“是么。那么,我就让你见识一下在符文之地可以称作无敌的力量。而你所谓的无敌,标准又有多低。” 武器大师贾克斯还未来得及反驳,在下一个瞬间,他就发觉自己就像一个小蚂蚁一样在外力的作用下离开了地面。 他被一个庞然大物猛力抓起,急速升向天空。 武器大师贾克斯惊讶地发现,自己越飞越高,下面的景物变得越来越小。 转眼之间,下面的城镇和麦田看上去就像是小小的盒子和青绿色的手帕,而下面的行人就更小得看不见。 武器大师贾克斯的内心被极度的恐惧和高空中的寒冷灌满,原本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情绪早就被他丢到爪哇国去了。 武器大师贾克斯颤抖着抬起头,想看看抓住自己飞上天空的那东西是什么。 他看见,抓住自己后背的既不是什么神话传说中的审判天使,也不是地狱恶魔,而是一头巨龙啊。 一头原本只在符文之地传说中存在的巨龙。 铸星龙王奥瑞利安·索尔。 星空的始祖,大家都知道他是铸造恒星的巨龙,却鲜有人知道他同时也是瓦罗兰大陆上脾气最好的馄饨摊摊主。 这一次他发火,实在是被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桀骜不驯c目空一切的自大样子给惹怒了。 当他把年轻的武器大师贾克斯,这个愣头青小伙子放下来的时候,贾克斯的后背完全湿透了。 “年轻人,我告诉你,像我这样牛逼的家伙,在符文之地还有好几个。所以,你狂什么?” 年轻的武器大师贾克斯低着头,一言不发。 他感到格外的羞愧。 时至今日,他才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时至今日,他才明白,过去的自己完全是井底之蛙,坐井观天。 而与那羞愧伴随而来的,还有武器大师贾克斯体内重又燃起的熊熊斗志。 他终于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藏龙卧虎,想要成为真正的强者,还早着哩。 “老爷爷,谢谢您的馄饨。”年轻的武器大师贾克斯向老馄饨摊摊主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 此后,这个叫做武器大师贾克斯的年轻人更加努力地在符文之地修行。 数十年以后,他终于加入了符文之地真正强者的行列,而他的武器也由原先那柄华丽的断剑变成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黄铜灯柱。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2章 永猎双子千珏在战场上,遇见了不死的少年 少年浑身浴血,面无表情地行走在空旷的战场上,宛如一个游魂。 震天的喊杀声已经远去,此时此刻留在战场上的只有死人和乌鸦。 乌鸦们安静地咀嚼着战死者的血肉,少年机械沉默地跨过一个个战死者的躯体,跨过那些倒下的燃烧的战旗。 那些战旗上绣着的,无论是德玛西亚还是诺克萨斯的徽记都无关紧要,因为这场战争,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赢家。 死一般的寂静笼罩着战场。 而打破那寂静的是那两头诡异的生物,一头带着狼灵面具的羊灵,与一头带着羊灵面具的狼灵。 羊灵手持长弓,神情坚定肃穆,狼灵张大血盆大口,看上去对那个少年垂涎欲滴,急不可耐。 他们是千珏,象征死亡的一对精魂,羊灵和狼灵各成一体却永不分离。羔羊所到之处,必有饿狼随行。传说中,每个生命都由千珏来终结,只有接近死亡的人们才能够看到他们。面对死亡,坦然接受者,羊灵会用箭给予他毫无痛苦的解脱,而对于那些妄图从死亡的悲惨命运中逃离的人,则由狼灵抓捕他们,狼灵抓住他们以后,将用血盆大口贪婪地啃噬他们的血肉,给予他们最残酷暴烈的死亡。 毫无疑问,战场是千珏的常驻之地。 这一战下来,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合计战死五千有余,战死者中少部分被羊灵带走,剩下的都被狼灵给收拾了。 现在只剩下一个猎物。 就是那个少年。 那个浑身浴血,呆滞木讷行走在战场上的少年。 羊灵和狼灵追上了那个少年。 羊灵说:“站住!少年,坦然接受你的命运吧,因为你已经无路可逃。” 狼灵说:“少年,我们已经尾随你多时了,来吧,转过身来面对我们吧,又或者陪我玩一个叫做‘追,逃,咬’的游戏,我想你一定会喜欢上这个游戏的!” 少年回过头,木然地望了他们一眼,嘴里激烈地嘀咕道:“不!我还不想死,我还有活下去的理由!我不能死,因为我答应过她要回去的!” 羊灵和狼灵对视了一眼,真是伤感美丽的爱情故事呢。 但是千珏就是千珏,在代表死亡的千珏面前,众生平等。 少年嘀咕完以后,随即奋力奔跑起来。 想要活下去,那就只有一个办法——逃! 但是,从未有人能够逃离狼灵的追捕,今天也不例外。 狼灵不愧是天生的追猎者,当羊灵还在他屁股后面不紧不慢追赶的时候,狼灵已经干净利落地抓住了那个少年,将那少年扑倒在地,露出血盆大口和尖利的獠牙。 “我可以开动了吗?”狼灵向羊灵问道。 羊灵点点头:“当然可以,我亲爱的狼。” 对着少年年轻稚嫩的喉咙,狼灵迫不及待一口咬下,随后,他哀嚎起来。 痛,非常痛,牙齿碰牙齿,怎么会不痛? 狼灵万万也没有想到,自己一口咬下,却咬到了一团空气。 他放下那个古怪少年,呲牙咧嘴地向后退了几步,狐疑地望着那个少年。 直到羊灵缓缓发声:“嗨,老狼啊,咱们是不是年纪大了,记性不好了啊。我现在才发觉,这个少年有点面熟。是不是今天你一开始就干掉的那一个。” 狼灵仔细端详着那个少年,最后深吸一口气,表示承认。 原来,少年在今天的战斗一开始就已经死去。 他已经死去多时了。 而现在站在千珏面前的,只是一具游魂而已。 这种游魂往往是由人死前强烈的执念凝聚而成,游魂孤独地徘徊在人世间,千日不散。 “喂!你不要死了!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嗯,我答应你,我一定会活着回来的!你等着我,等我回来之后,就上你家提亲。” “你可要说话算数!” “嗯,咱们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在那远方。 雪依然在下,村庄依然安详。 只是不知道有多少对年轻的人们,他们在白桦林里手拉着手,在白桦林里接吻拥抱,最后默默消失在白桦林。 这一阵子感冒头晕,所以更得慢,见谅。争取周五再来一篇吧。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3章 如果,水晶先锋斯卡纳是一个宅男的话 在现实中,我是斯卡。 而在幻想里,我是斯卡纳。 我叫斯卡,是一个人们眼中没有用的死宅男。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窝在家里面上网。 每一天,待在满是垃圾的小黑屋里,用干涩通红的双眼,贪婪地盯着散发出淡淡荧光的电脑屏幕,从早到晚,从白天到深夜,就像一只沉溺在水中的鱼。 互联网是水,而我就是鱼。在水里,我尽情畅游,无忧无虑,然而一旦切断了网络,我就像鱼脱离了水一样,窒息了。 讲道理,互联网真是好东西,在古代,只有饱读诗书的圣贤才能够达到的“不出门而知天下事”,到了信息时代,变得随便谁都可以做到。看小说c看新闻c看电影c听音乐c聊天c购物c叫外卖,互联网几乎无所不能。 于是乎,像我这样本来性格就有点自闭,不太合群的家伙,放在古代社会里就是书呆子宅男一个,到了现代社会,就变得更加宅了。 嗨,朋友。你听过“英雄联盟”这个游戏吗?在这个游戏里,有一个英雄,叫做水晶先锋斯卡纳。 老实说,我很喜欢这个英雄,因为他跟我很像。 因为我们都很宅。 在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里说道,水晶先锋斯卡纳是一只巨大的水晶蝎,他有着坚硬的结晶外壳。很长时间以来,为了躲避数次符文战争的灾祸,水晶先锋斯卡纳跟他的族人都处在冬眠状态,他们深埋在恕瑞玛沙漠的地下深处。他们并不想去麻烦谁,并不想去和外面的人们开战,也不想被外面的人打扰,于是干脆躲在沙漠的地下冬眠。 这一点就和宅男很相似了。 我偶尔会在脑海中,把自己想象作水晶先锋斯卡纳。想象我,水晶先锋斯卡纳和我的族人们,宝宝人似的蜷缩在无比安全的沙漠底下,蜷缩在温暖厚实的沙子里,紧闭着眼睛,呼呼大睡,表情安详自在。这就跟作为宅男的我,无论在外面如何慌乱不安,一旦回到家,坐到电脑面前,轻轻抚摸着鼠标,盯着散发着荧光的电脑屏幕,心里面就感到无比安心。这二者相较,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理智又不断地告诉我,斯卡,你所获得的安全感不过是暂时的。 你宅又能够宅多久?家里蹲又能够在家里面蹲到何时? 迟早,你得出去面对外面的世界。 就像水晶先锋斯卡纳,跟着他的族人钻到沙漠底下,一睡就是几百年上千年。 然后呢,人类来了,人类炸开了沙漠,炸开了他族人的身体,只为取出嵌入他们身体中五光十色的水晶。 为了活下去,为了族人的命运,水晶先锋斯卡纳别无选择,他不得不醒来,并努力战斗,正如宅男最终不得不离开电脑,走出家门去面对外面的世界,并努力学会如何在外面的世界生存下去。 所以,宅就是一无是处的喽? 也未必然。 如果说存在即是合理,那么宅显然也是被这个世界允许的,只是要把握一个度而已。 正如水晶先锋斯卡纳从沉睡中醒来,惊讶地发现沉睡在自己身边的族人因为小小的水晶被人类无情地屠戮,惊讶地发现瓦罗兰大陆和几千年前一样,依旧战火纷飞,他不得不选择战斗,但是每每一场大战结束,斯卡纳一定会把自己埋在温暖厚实的沙子里,小小地眯缝一会儿。 宅男每每在外面的世界受了伤,碰了壁,摔得鼻青眼肿,不妨也可以回家稍息片刻,坐在熟悉的电脑面前,抚摸着冰凉的鼠标,对着散发着荧光的电脑屏幕,安安心心地做半天宅男,看看自己喜欢的动漫,追追自己喜欢的电视剧,来两盘l一l,便会满血满状态复活,外面的委屈似乎都无关紧要了。 那疗效,想必胜于温泉。 在英雄联盟世界,艰险的战斗中,水晶先锋斯卡纳以坚硬的水晶外壳来保护自己,而对于宅男们而言,宅就是他们用来保护自己的外壳啊! 坚实的外壳保护着脆弱的他们,鼓励着他们勇敢面对外面的世界,勇敢地去试错c尝试c碰壁,并在他们伤心失落的时候安抚他们,治愈他们的伤口。 斯卡默默地说:身为一个宅男,实在是太好了。 喂,斯卡,我说你,偶尔,也应该大声说出来嘛。 嗯,身为一个宅男,实在是太好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4章 s7特别篇:年轻的勇者与大魔王faker 一行人行走在艰险的山路上。 他们全副武装,他们行色匆匆,他们是年轻的勇者。 他们此次上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登上山顶,挑战那个盘踞在山顶上不可一世的大魔王faker。 年轻的勇者们来到半山腰,被一个白胡子的老者拦住。 老者忧心忡忡地劝告他们说:“年轻人,不要再往上走了。你们难道没有听说过,在那山顶上就住着那个威震天下的大魔王faker?” 年轻的勇者们笑笑:“我们知道啊,我们这次来就是为了挑战他的。” 到底是年轻气盛,白胡子老者竟然没有从那些勇者的眼里看到一丝一毫的害怕。 白胡子老者喟然长叹:“你们还是回去吧,你们绝不是那个大魔王的对手。你们知道那个大魔王有多强吗?他已经在山顶上为所欲为很久了,从来没有人能够奈何得了他。我曾经见过无数像你们这样威风凛凛的勇者被那个大魔王轻而易举打败,而他打败你们仅仅只需要一只手!” 年轻的勇者们相互对视了一眼,苦笑了一下,领头的那个勇者站出来,对那白胡子老者说道:“我们当然知道,那个大魔王faker强到变态的地步,我们当然知道,我们有很大的可能性不是那个大魔王faker的对手,我们当然知道,前面有多少个前来挑战大魔王faker的人都被他一一干掉了。” 领头的勇者停顿了一会儿,情绪激动地指着山顶那个大魔王的方向吼道:“但是,怎么可以因为这种原因就放弃!魔王这种东西,不就是用来打败的吗?” 白胡子老者背着手,冷冷地说道:“可是,你们的实力不够啊,打败大魔王的几率不过万分之一。” 白胡子老者一句话,把那个领头的勇者噎住了。 的确,在那个极端强大的魔王面前,他们这点儿实力的确是不够看的。 领头的勇者沉默良久,再度开口道:“即便,这一趟我们失败了又如何?即便,我们这一仗死在魔王手下又如何?老人家,请你看看山下,还有他们!即便我们战死了,还有他们!” 白胡子老者把目光望向山脚下,他看到又一批全副武装的勇者在山脚下集合,开始登山。 勇者们一拨又一拨,一波战死了,还有后来者。 那是源源不断的勇者军团,只为山顶上的大魔王而来。 哪怕那些勇者一时半会战胜不了那个大魔王,但是老者知道,迟早有一天,会有一队勇者,他们怀抱着必胜的信念,最终战胜了那个大魔王。 白胡子老者的眼睛放出光来。 他回想起,在很久以前,自己也曾年轻过,那时候,年轻气盛的自己带领着伙伴,勇敢地向那个大魔王发起了挑战,结果团灭。伙伴们都死了,只有自己幸存了下来。从那以后,自己就患上了魔王恐惧症,不仅自己害怕那个大魔王害怕得不行,还害怕其他勇者也去挑战那个大魔王。 因为他已经不想看到团灭的悲剧再重演了。 但是,现在他终于明白,那个大魔王没什么好怕的。 勇者们说得对。 魔王不是用来害怕的。 魔王的存在,就是用来打败的! 看到那群年轻的勇者们已经离开自己渐行渐远,白胡子老者猛然间回过神来,朝他们的背影喊道:“等一等!算我一个!” 这一次,请带上我。 我要拼上自己的一把老骨头,再跟那个大魔王战斗一次。 因为我已经不想再留下什么遗憾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5章 影流之主劫:只因偷学禁术我被逐出师门,但我从不后悔 “师父。”劫轻轻地说道。 在被师父苦说大师逐出师门以后,劫虽然在影之奥义上日益精进,不到三年,就已经小有所成,但是没有了师门的庇护,劫这三年来在外面闯荡,整日里风餐露宿,雨打日晒,于实力不济之时,时常被人欺辱,时常又遭人暗算,倒也不知道受了多少非人之苦。 劫本以为自己的内心经过外面残酷世界的打磨,早已坚硬如铁石一般,然而,当劫时隔三年以后,再一次站在自己曾经无比熟悉的师门前,再一次站在那个白发苍苍的师父面前,劫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 苦说大师淡淡地瞥了劫一眼,轻描淡写地说:“劫,你来了。” 久别重逢,师父的态度冷漠到让劫感觉如坠冰窖。 哼,也对,现在不是讲感情的时候。 劫深吸一口气,盯着苦说大师的脸,咬着牙说道:“三年了,我终于回来了。师父,这三年来,我可没有白过,那些苦,我没有白熬。现在的我,已经有足够的实力打败你。三年前,你说过的,只要我能够打败你,就有资格拿走那个盒子。” 苦说大师没有回答,他用沉默的眼光打量着劫的全身上下,像是想要掂量掂量劫,这个他昔日的爱徒现在到底有几斤几两。 真气极为浑厚,黑色的杀意包裹住全身,而且那黑色杀意不断向外弥散,苦说大师昔日的爱徒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会行走的杀人机器。 看来,劫这小子在影之奥义上已经造诣颇深,正面较量的话,恐怕自己和慎父子二人联手都不是他的对手。 作孽啊,作孽啊,苦说大师不禁暗自叫苦,自己当年到底有多白痴,竟然收了这么一个欺师灭祖的孽徒,这孽徒居然放着好好的均衡之道不去遵循,非要偷偷修习那个禁忌的忍术影之奥义,以至成为了天底下最最大逆不道之人,然而更愚蠢的是,自己当年在发现劫偷偷闯入师门禁地,偷看那个不祥之盒里面的禁术以后,出于对这个爱徒的怜惜,竟然没有一掌打死他,只是将他逐出师门,流放在外,以至于养虎遗患,铸成大错。 劫见苦说大师迟迟没有说话,焦急地追问道:“师父,难道你老人家忘了吗?难道您现在要反悔,不认账?” 作为均衡教派的一派宗师,苦说大师当然记得,三年前,自己在将劫逐出师门时,跟劫说过的那些话。那时候,自己对劫还抱有几分幻想,希望这个叛逆的爱徒能够在外面多历练几年,多吃点儿苦,多遭点儿罪,以期他能够在危难之时幡然醒悟,浪子回头,重返均衡之道,所以为了哄这个爱徒多在外面历练几年,自己对劫“只要我打败了你,就把那个盒子交给我”的无理要求,满口答应了下来。怎知事与愿违,这小子居然在那禁忌的影之奥义上愈陷愈深? 也罢,趁那个小子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前,由我来亲手了结他。 当年,是我在大雪纷飞的寒夜捡回了这个没人要的孩子,救活了他的命,现在,由我来终结他,无疑是符合均衡之道的。 苦说大师叹了口气,向劫点点头:“师父当然记得。” “那——我们来打一场,只要我赢了,你就把那盒子交给我!”劫跃跃欲试。 目前劫的影之奥义虽然已经小有所成,但是劫已经明显感觉到自己的修行已经到了颈,如果没有那个盒子的帮助的话,自己恐怕终生难以在影之奥义上更进一步,成为威震符文之地的男人。 不料看样子苦说大师并没有跟劫动手的打算,苦说大师转过身,推开宗庙的朱红大门:“算了吧,跟我过来!劫啊,你这个欺师灭祖的不孝子,你也不想想,你师父多大年纪了,哪里还会是你的对手。放过你师父吧,盒子给你便是,拿了盒子以后,你远走高飞,有多远你走多远,不要再回来,也不要再让师父看见你。” 师父一边走一边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劫走在后面,看着师父佝偻的背影,劫的心里面微微一动。 莫非自己真是师父口中那个欺师灭祖的不孝徒儿? 假如,假如时间重来,自己是否还会偷偷潜入师门禁地,胆大包天地偷看那个盒子中的禁术呢? 也许不会吧,劫苦笑,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在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自己既然选择的是与均衡之道相悖的道路,选择的是荆棘之路,暗影之路,那么一旦选择了,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不撞南墙不回头,就是撞倒了南墙也得强忍着疼痛继续前进。 这才是真男人。 劫跟着苦说大师来到宗庙深处,最里面的那间房间里。 劫满心以为师父会信守承诺,就像师父所说的那样,把那个盒子交给自己,然而谁知道,他们走进房间没几步,苦说大师居然突然暴起,返身给了劫重重的一掌,劫猝不及防,被打得猛然间一口鲜血喷出,随后苦说大师发动了早已在房间里布置好的机关暗器,一时间暗器齐发,活生生把劫刺成了刺猬,劫的鲜血流了一地。 “师父”劫躺在地上用微弱的声音说道。 苦说大师杀气腾腾地站在那里:“劫,你背弃了均衡之道,你可还有脸叫我师父吗?从你背弃了均衡之道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再是你师父了。” 苦说大师拔起戒刀,准备给陷入濒死的劫最后一击。 怎知,当苦说大师戒刀斩下的时候,劫浑身是血的身体霍然消失了。 冰冷的声音从苦说大师的身后响起:“师父,你永远是我的师父。” 比那声音更冰冷十倍的刀子悄无声息地插入苦说大师的后背。 苦说大师的身躯颓然倒下,他不甘心地闭上了眼睛。 怎么会!难道刚刚跟我对话跟着我走路的那个劫只是劫放出来的一个影分身?他居然已经修炼到这种地步了吗? 均衡之道竟然失败了,我不甘心啊。 “师父,你永远是我的师父。”劫面无表情地重复道。 他从怀里掏出盒子对地上的师父晃了晃,就在刚才自己的影分身陪师父聊天走路的工夫,自己已经潜入师父的卧室将那个宝贝盒子弄到手了。 这下慎非得杀了我不可。 但是,那么弱小的均衡之道,该怎样与我的影之奥义抗衡呢? 均衡只是一个谎言——我才是真正的忍者。 没有人可以逃离影子的束缚,光是我的影子就足够击败你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6章 加里奥石头做的为啥能动?大头和拉克丝为您揭秘真相! 广袤的平原上,一支德玛西亚的军队正在缓缓前进。 在这支军队的后方,一尊沉默的巨大石像格外引人注目。德玛西亚人驱赶着一大群强壮的公牛,靠着大量的滑轮以及密集钢轨的帮助,艰难地拖动着这尊巨像向前挪动。这尊巨像,这尊山一样的庞然大物,便是整个德玛西亚王国的象征——正义巨像加里奥,传说中“吃魔法的巨人”,全世界法师的克星。 每当德玛西亚人碰到那些难缠的会使用魔法的对手时,他们便会出动正义巨像加里奥,由这个巨像来摆平一切。尽管他现在还在沉睡着,模样就跟那些富贵人家家门口一动不动的石狮子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毫无疑问,当下一刻,敌人的魔法来袭的时候,这个可怕的巨人就会从沉睡中苏醒,然后成为那些法师们眼中c心中永远的梦魇。 这一仗,德玛西亚人的目标是收复德玛西亚边境一座正在被诺克萨斯人的铁蹄蹂躏的城市,之所以出动了正义巨像加里奥,是因为在那些诺克萨斯强盗们当中混杂了几个黑魔法师。那几个黑魔法师法力强大,手段残暴。假如没有那些黑魔法师出手,德玛西亚边境那座防备森严的城市原本也不会落入诺克萨斯之手。如今,只好派正义巨像加里奥出场了。 近年来,伴随着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之间矛盾的加深,边境的战事也愈演愈烈,去年,德玛西亚总共出动了正义巨像十二次,而到了今年,仅仅上半年,德玛西亚就出动了正义巨像二十七次!似乎,出动这个大家伙已经变成了习以为常的事情,就连德玛西亚的普通士兵们也都习以为常了。 不过,这一趟跟以往略有不同。 因为,这一趟出现在德玛西亚军阵中的,还有两个引人注目的人物。 一个看身形明显是约德尔人,但是脑袋却大的出奇,他便是皮尔特沃夫大名鼎鼎的科学家c大发明家黑默丁格。据大发明家黑默丁格声称,他跟着德玛西亚军队一道开赴战场,完全是为了科学研究。那么这家伙冒着生命危险来到战场上来,到底想要研究什么呢?大概是为了研究正义巨像加里奥,这个用石头做的大家伙,到底是因为什么原理而活动起来的吧。 德玛西亚高层本来是不准他来的,毕竟正义巨像加里奥算是德玛西亚的王牌,正义巨像加里奥能够行动的原理也是德玛西亚的核心机密。但是考虑到皮尔特沃夫跟德玛西亚关系还不错,大发明家黑默丁格的种种发明,比如路灯啦马桶盖啥的,又确实改善了德玛西亚人的生活,所以对于黑默丁格的请求,他们勉强答应了下来。 至于另外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嘛,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姐姐,德玛西亚军中的人们也对她非常熟悉。因为她就是无畏先锋军团的首领盖伦的妹妹,光辉女郎拉克丝。作为高贵的冕卫家族的成员,拉克丝这一趟负责保护大发明家黑默丁格的安全。不过,私底下,她还担负着另外一项任务,那就是在一路上监视大发明家黑默丁格的一举一动,防止黑默丁格知晓关于正义巨像加里奥能够行动的真正原因。因为再怎么说,大发明家黑默丁格毕竟不是德玛西亚的人,万一叫他把正义巨像加里奥的核心机密搞了去,回到皮尔特沃夫心血来潮造他个七八十头巨像,想必马上战争就开始了吧,“进步之城”皮尔特沃夫征服全世界的战争。 关于正义巨像加里奥能够行动的真正原因,即使在正义巨像的故乡德玛西亚,也只有极少数人知道。不巧,美丽的光辉女郎拉克丝就是其中之一。 “呜哇,怎么还没到啊!热死了热死了!”大发明家黑默丁格骑在一匹矮小的枣红马背上,拼命地擦着额头上流下的汗水,他满脸通红,卷曲的头发早已被汗水。他这样的表现实属自然,眼下正直夏季,骄阳似火,而约德尔人不耐热也是出了名的。 光辉女郎拉克丝骑着一匹俊秀的白马,跟在黑默丁格旁边,听着身边那位大脑袋的科学家不住地抱怨,她的心里面暗暗有些好笑。不过当她听到黑默丁格怒气冲天地赌咒发誓,要发明一种即使在炎炎夏日也能够吹到凉爽的风的设备以后,拉克丝忽然觉得这主意实在太好了,简直英雄所见略同啊。 于是她向黑默丁格提议,假如那个发明真的完成的话,就把它叫做空调吧。 空调?空气调节的意思吗?嗯,很有创意。 大发明家黑默丁格连连点头,对这个主意表示赞许。 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络起来。 “嗨,大发明家,你这次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拉克丝明知故问。 “当然是为了弄明白正义巨像加里奥的行动机理。众所周知,正义巨像加里奥是由数百年前的大雕塑家c天才发明家杜朗所造。杜朗在制造正义巨像时采用了巨量的禁魔石,但是奇怪的是,禁魔石只有吸收抵御魔法的功效,仅仅凭着堆砌禁魔石,是没有办法让这头巨像动起来,拥有自我意识的。我听你们说过,这头正义巨像很奇怪,假如是你们德玛西亚的魔法师,用奥术轰击他,再怎么轰他也不会动,但是敌人的魔法师哪怕只是用魔法轻轻碰他一下,他都会立即跳起来给敌人锤个稀巴烂。我想,杜朗一定埋藏了什么巧妙的机关在这头巨像的身体里面,哎,要是能够把这头巨像拆开来看一看就好了!”大发明家黑默丁格感叹道。 拉克丝恶狠狠地瞥了他一眼:“你敢!” “当然不敢,我说着玩玩的。”大发明家黑默丁格哂笑道,他只是热爱科学研究,拆了那头巨像这种念头他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他既不想得罪身边这位表面上温柔可爱实际上凶起来要人命的女士,也不想被狂热的德玛西亚人追杀。 拉克丝笑了:“谅你也不敢。” 大发明家黑默丁格向拉克丝恳求道:“我知道,拉克丝小姐你是个相当厉害的魔法师,可以在我面前展示一下吗?当你用魔法轰向正义巨像加里奥,我想看看他是什么反应,到底会不会动!是不是像你们德玛西亚人说的那样,只有敌人的魔法才能够让他行动起来。” 拉克丝起先不乐意,但是当大发明家允诺送给她一块美丽的红宝石以后,她勉强答应了下来。 拉克丝驾马靠近沉睡的正义巨像加里奥,用手轻轻一指,一道炫目的白色光华从她的指尖喷涌而出,瞬间击中了正义巨像加里奥的身体,随后,光华完全被正义巨像加里奥用禁魔石组成的身体吸收了。而正义巨像加里奥仍然在沉睡着。 看来,德玛西亚人所言非虚。 拉克丝毫不客气地伸出手来,大发明家黑默丁格开始在包里面努力翻找红宝石。 德玛西亚的军队在当天傍晚抵达了边境被诺克萨斯人攻占的城市,略一休整后,第二天天一亮,德玛西亚人便开始攻城。攻城起先进行得非常顺利,但是当诺克萨斯人的黑魔法师出手以后,战局瞬间被逆转,大量的德玛西亚士兵丧生。德玛西亚人的后备部队驱赶着公牛群将正义巨像加里奥拖向城墙前,天空中肆虐的黑魔法轻而易举就击中了正义巨像加里奥庞大的身躯。 然后他睁开眼睛,一跃而起。 不用说诺克萨斯人的黑魔法师们对他毫无还手之力,即便是最勇猛的诺克萨斯战士,在这头庞然大物面前,也不由自主地将胸腔中的血气抛到九霄云外了。 他们逃啊,跑啊。 正义巨像加里奥出马,杀人夺城,只在顷刻之间。 当战斗结束后,正义巨像加里奥再次停止了行动,一动不动地停滞在那里,由幸存的德玛西亚人再把他原封不动地运输回去。 大发明家黑默丁格全程注视了正义巨像加里奥的表现,他一直紧紧地皱着眉头,观察那些黑魔法师的法术在攻击到正义巨像加里奥时,他的身体产生的变化。 看起来根本不像是机关,大发明家黑默丁格认为,机关应该达不到这个水准,即便是数百年前那个伟大的发明家杜朗,应该也打造不出那么精巧的机关,不但能够活动,还能够辨别出德玛西亚人的魔法和敌人的魔法,然后对此做出不同的反应:假如是德玛西亚人的魔法打在他身上,他仍然纹丝不动,而当敌人的魔法打在他身上,他就会揍他丫的,往死里揍。 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 “是奇迹啊!”大发明家黑默丁格忍不住叫道:“一定是在杜朗大师的努力下,创造了奇迹!让这头死物有了生命。一定是奇迹的力量,让这头巨像明白了他的使命,就是守护德玛西亚人!” 对于大发明家黑默丁格而言,假如碰到实在弄不懂的原理,归功于奇迹或者神明,倒是蛮轻松的方法。虽然有点自欺欺人,不过这样一来,自己的大脑壳儿就不会因为整天拼命思考而热得发烫了。不管怎么说,黑默丁格觉得自己这一趟总算没有白来,起码弄懂了正义巨像的原理自己没有十年八年的肯定搞不清楚,暂时放下来搞搞其他的发明创造,比如说空调冰箱彩电什么的,丰富符文之地人民的生活,也是极好的。 数日以后,黑默丁格返回皮尔沃特夫。 拉克丝则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家中。 哦,忘记说了,拉克丝家其实离正义巨像加里奥的秘密存放地点很近。 毕竟冕卫家族嘛,财大气粗,住宅地段好也是理所当然的。 “去吧!加里奥,让我来看看你这一次助跑能跳多远!”一个女孩子兴奋的声音传来,毫无疑问是拉克丝的声音。 只听“咚咚咚”,然后一声巨响。 “加里奥摔倒了,加里奥要拉克丝抱一抱才能起来!” 一直在边缘处暗中观察,边缘一b的盖伦看着自己的妹妹跟那头巨像玩得不亦乐乎,脸上的担忧更浓了。 哎呦我去,拉克丝你天天这样,跟个贪玩的小女孩似的,何时才能嫁出去啊!会有人要吗?甭跟我说ez,那小子不靠谱得紧。 正所谓哥哥的烦恼啊。 我的妹妹哪有那么可爱。 不过总而言之,这一趟,对于德玛西亚而言,总算在大发明家黑默丁格面前保住了正义巨像加里奥能够行动的真正秘密。 那个秘密,才不是什么黑魔法啦,贤者之石啦,守护德玛西亚的信念啦,或者奇迹什么的。 你若问正义巨像加里奥能动的真正原因,当然是因为爱啦! 巨像被刻印在骨子里的对魔法少女的爱啦! 似乎坊间有小道消息说,当年那个名震天下的大雕塑家c大发明家杜朗本人,就是一个重度的魔法少女控那。 所以,重度魔法少女控的杜朗大师制造出一个热爱魔法少女的巨像倒也并不奇怪。 每次正义巨像加里奥出战,必有魔法少女随行。 毕竟,魔法少女什么的,贼可爱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7章 暗夜猎手薇恩:相亲日快乐! vn大小姐与众不同的相亲日 “我讨厌相亲。” “知道了,大小姐,去吧,去吧!今晚跟你相亲的那个年轻人,听说很帅哦。”薇恩家族的管家克莱亚夫人笑嘻嘻地把薇恩推出了庄园的大门。 被克莱亚夫人强迫着穿上了臃肿的晚礼服,使人行动不便的红色高跟鞋,暗夜猎手薇恩感到浑身不自在。 美丽?美丽有什么用呢?又不能用来杀恶魔。那些恶魔,也不会因为你美丽,就对你手下留情。 穿给那些男人看吗? 那些相亲的男的,薇恩感觉他们看自己的眼神一个比一个猥琐,个个讲话油腔滑调,尽往好的说,把薇恩夸得像天仙一样。这些人图的是什么,无非是薇恩家族的财富而已,或许,还有薇恩的姿色?不管怎么说,薇恩觉得相亲纯粹是在浪费时间,跟那些人相亲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猎杀恶魔有意思。如果不是忠心耿耿的克莱亚夫人担心薇恩家族无后,整天在自己耳边唠叨来唠叨去的逼迫自己相亲,假如不答应她每周挑一天出来相亲的话,她就寻死觅活的,自己才不会去呢! 于是,今天又是每周的固定节目——相亲日。 相亲日快乐! 不过,薇恩根本就快乐不起来。 薇恩满脸不情愿地上了一辆海克斯公交车。 是的,你没看错,海克斯公交车,“进步之城”皮尔特沃夫的最新科技,大发明家黑默丁格的得意之作,如今已经开始在德玛西亚正式投入使用。虽然现在还需要司机来驾驶,但是据说海克斯公交车的自动驾驶系统已经接近研发完成,届时可以做到真正的无人驾驶。 科技发展真是日新月异。 “滴——中学生卡。” 忍受着他人疑惑的目光,薇恩苦笑着将卡收回,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 打扮成这样,没人会把你当作中学生吧。 讲道理,薇恩家族并不缺钱,但是薇恩家族的管家克莱亚夫人却是出了名的节省,就连薇恩的公交卡也愣是叫她办成了中学生卡。 薇恩的真实身份,当然不是中学生,而是漆黑暗夜下的恶魔猎手,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薇恩直到现在还是一个中学生,因为薇恩的学校生涯,就在她初三那年,在那个血色的仲夏夜晚,戛然而止。 那一晚,不知从哪里跑来的恶魔屠杀了薇恩庄园中的绝大多数人,这其中就包括薇恩的父母,而薇恩也因此走上了成为暗夜猎手的道路,猎杀尽可能多的恶魔,向恶魔复仇从此就成为了对于薇恩而言唯一有意义的事情。 跟一个又一个残暴狡猾的恶魔斗智斗勇,浴血搏杀,长久的猎杀恶魔的生涯,使得薇恩不仅练出了一身敏捷的身手c精湛的武艺,同时,她的洞察力也远远胜过常人。假如只是普通乘客的话,上了公交车,能够找到个位置坐下就已经心满意足了,至于车上有多少人,几男几女,他们穿的是什么,有没有携带武器,身上有没有恶魔气息,谁管那么多呢!有那个瞎想的闲工夫,倒不如在座位上眯缝一会呢,只要不睡过了站就好。 但是薇恩却不同了,上了车,仅仅在短短几秒内,她就把这辆公交车上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职业习惯吧。 车上除了薇恩,还有五个人——司机,一个老太太,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还有一对情侣。 这辆车的司机,是个中年人,看上去很稳重。 老太太,坐在最前排,拄着个拐杖,大包小包的一个人占了两个座位,不过晚上坐车人少,老人家东西多占个座也无可厚非。 年轻的小伙子坐在薇恩对面靠窗户的位置,眼下正靠着椅背打着瞌睡,薇恩敢打赌,假如恶魔现在出现,这小伙子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至于那对情侣,坐在最后排,靠在一起看上去很恩爱的样子,不过直觉告诉薇恩,这一对貌合神离,很快就会分。 这五个人薇恩全都看过一遍,都没有携带武器,身上也察觉不到恶魔气息,但是,薇恩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她能够闻到血的味道,很浓烈,就在这辆公交车上。 恶魔的气息,危险的气息,好像被人刻意掩盖了一样。 薇恩开始兴奋起来,她摸了摸藏在她晚礼服下的手弩。 宝贝儿,待会儿你就能够大显身手了。 海克斯公交车晃晃悠悠地往前开,冷风透过车窗的缝隙灌了进来,令车里的每一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抱紧自己。 穿少了,今晚有点冷。 薇恩伸手把车窗用力带紧。 车继续往前行驶了两站路,来到这路公交车行车路线中最偏僻的地带。 碰巧,这一段路沿途的路灯又坏了,外面黑乎乎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司机开着开着,突然间!模模糊糊的有两个人影在马路边招手拦车! 按照道理没到站司机是不应该给他们上的,但是这司机不知道怎么搞的,鬼使神差的,把车给停了下来。 上来两个人,脸色惨白,穿着古代恕瑞玛王国的服装,十分诡异,关键是他们还抬着一具木乃伊! 车上的乘客,除了薇恩和那个熟睡的年轻人,全都惊慌地叫了起来:“哇啊!鬼啊!走开啦!” “没事,没事!”司机师傅一边开车,一边头也不回淡定地安慰大家说:“他们可能是剧院演戏的,工作太忙戏服还来不及脱。” 司机师傅这心也真大,简直勇敢地出奇。 “停下!我们要下车!”老太太开始用力敲拐杖了,司机师傅再不停车,她就要敲司机的脑袋了。 这时候,小伙子也醒了,看到眼下这事态,小伙子也慌了神。 司机一停车,一打开车门,全车的人,老太太c小伙子还有那对情侣全都争先恐后地下了车,他们包也不要了,拐杖也不要了,对象也不要了,没命得往外逃。 这下,车里面只剩下司机,薇恩,新来的那两个古怪的人,还有他们抬着的那具木乃伊。 公交车继续缓缓地向前开动。 新来的那两个人把木乃伊抬到薇恩身边,重重地放下。 若是正常人,早就吓也该吓死了。 但是薇恩依然坐在那里纹丝不动,神色淡定如常。 他们是恶魔罢,果然是恶魔没错吧,因为恶魔的气息我已经清楚地闻到了。 但是为什么身为暗夜猎手,身为恶魔猎手的我还不动手呢? 大概是因为好奇吧。 我很好奇,我对他们接下来想做什么感到很好奇。 那两个人蹲下来,开始将那个木乃伊一层一层剥开,薇恩眼睛都不眨地盯着他们。 直到他们把那个木乃伊的上层完全剥开来,显现出一张薇恩的脸。 毫无疑问,那具木乃伊里躺着的是薇恩。 当看到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的时候,暗夜猎手薇恩猛然一惊,随后她在一瞬间反应过来,这辆海克斯公交车是一个套,是一个局,又或者说它是恶魔们对薇恩猎杀恶魔行动的报复,是他们为薇恩准备的一具木乃伊!他们要把薇恩困死在这辆海克斯公交车里,就像困死在木乃伊里的那具薇恩的仿冒品一样! “你们很有艺术性!”薇恩终于站起来,说道:“但是,我想你们好像搞错了什么。不管你们耍什么花招,我暗夜猎手薇恩对于你们而言都是无敌的,到头来,你们只是作茧自缚。” 两个恶魔嚎叫起来,露出他们的真身,朝薇恩扑去。 只可惜,薇恩的箭更快。 当薇恩骄傲地踏着红色高跟鞋,踩着两个恶魔的尸体,端着手弩,走向司机时。 一直淡定勇敢的不像个正常人的司机师傅终于慌了。 他停下车,“扑通”一声就在薇恩面前跪下了:“女侠饶命!我不是恶魔,我只是个普通人啊!” 薇恩冷笑:“你的确是普通人没错,但是恐怕你并不无辜,因为你是他们俩的帮凶!在我之前,你们恐怕已经用这套路杀死了好几个猎魔人了吧。虽然每一次作案以后为了掩盖恶魔的气息,猎魔人鲜血的腥味,你都拼命清洗这辆公交车,所以普通人是闻不到的。但是,被我闻到了,鲜血的气味仍然在这辆公交车里弥散,挥之不去。” “你不要血口喷人,冤枉好人啊!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推断出,我是他们的帮凶的?”司机抬起头,粗声粗气地问道。 薇恩微微一笑:“从他们上车不刷卡,而你却对此毫无反应开始,我就察觉到,你是不正常的了。” “原来如此。正常的一个司机,碰上人坐公交车不刷卡,居然不轰他们下车,显然不合情理。果然,是我疏忽大意了。”司机师傅心悦诚服地说道。 “那么,你一个普通人,为什么要帮助恶魔呢?” “不帮他们,会死,然后大约是,为了钱吧。”司机师傅慢吞吞地说道。 随后,他趁着薇恩站在自己面前,神形有点松懈的功夫,突然间暴起,大喝一声,一双铁钳一般的巨手闪电般掐向薇恩的脖子。 然后,他的额头就中了一箭。 脑子坏啦?跟暗夜猎手刚正面?现在的人,头真是越来越铁了。 薇恩摇摇头,按下开门按钮,潇洒帅气地下了车。 有一个东方古国的成语很适合这个人。 为虎作伥。 “哎呀,怎么办呢,好烦啊!杀这几个恶魔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可是我现在离相亲地点还有十万八千里。现在咱的相亲对象,应该已经等得气急败坏了吧。想必对我第一印象极坏,那么,不管我今天再怎么在他面前表现,也没有意义了。那就不去了呗!” 不去了。 薇恩就这样决定了。 她打算走着回去,假如运气好,能够在路上碰到一两个恶魔的话,杀一个就是赚到,假如能够杀两个那就太赚了。 “不管怎么样。相亲日快乐!” 薇恩自言自语道,她轻巧地提着手弩,踩着红色高跟鞋,欢快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8章 没有什么是俺老孙一棒子搞不定的,如果有,那就两棒 他刚来到这个世界。 对他而言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一切都跟他原来的世界不一样。 这里既没有自大妄为的神仙,也没有笑里藏刀的佛陀,就连那些茹毛饮血的妖魔鬼怪都很少见。 尽管少见,但却也有。 这不,他就遇见了一个。 一只女性的九尾妖狐,九尾妖狐在妖怪中是很稀有的品种,与其用茹毛饮血来形容她,倒不如用漂亮来形容她更为合适。 她的确是一个很漂亮的妖狐女孩,当他从树林间猛然窜出来的时候把她吓了一跳,她在逃跑的时候摔倒了。 他背着棍子,居高临下地站在她面前,看着这个楚楚可怜的妖狐女孩:“你叫什么名字?” “阿狸。”妖狐女孩用怯怯的眼睛打量着他,脆生生地回答道。 声音很好听啊。 他弯下腰去。 “不要!”叫做阿狸的妖狐女孩尖叫起来。 “阿西,真是头疼,你想到哪儿去了。”他苦笑着一把将那个妖狐女孩从地上拉起来:“阿狸,不要怕!你以后我罩了!在下可是大名鼎鼎c天下无敌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普天之下,没有对手。” “嗯。”阿狸红着脸应了一声。 大约是被他的霸气打动了吧,尽管小小的阿狸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听说过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存在,但是那个男人的眼神是如此的坚定,没有一丝一毫地迷茫,以至于阿狸也开始在心里面坚信起来,她坚信那个说要罩自己的男人,是天下无敌的。 这个男人没有撒谎,他的确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但其实又不是。 因为他只是那个齐天大圣孙悟空的一个分身,或者说是齐天大圣孙悟空的一缕毫毛而已,机缘巧合,阴差阳错,才让他来到了这个世界。 他带着这个美丽的妖狐女孩儿,在这个世界游山玩水,不亦乐乎。 妖狐女孩告诉他这个世界的事情,做为回报,他会在这个表面上风平浪静但是实际上波澜起伏的世界里,保护这个柔弱无依的妖狐女孩儿,。 老实说,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他为什么每时每刻都想要把她带在身边,为什么想要跟她在一起,是因为这个妖狐女孩像那个世界的谁谁谁吗?他不知道,他只是一根齐天大圣孙悟空的毫毛而已,并没有那个威震天下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完完全全的记忆。 但是他只需要知道,自己自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就想要跟她在一起,以及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就够了。 “悟空,你真的有你所说的那么厉害吗?” “嘿嘿,我比你想象的还要厉害哦。” “去死吧你!”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 温馨的日常在继续。 但是,偶尔也会有不和谐的音符出现。 比如今天,就有好几个贪图九尾妖狐阿狸美色的男人,在路上拦住了他们。 这几个家伙,看身上的装备似乎是这个世界诺克萨斯的士兵。 在这个世界里,诺克萨斯的军人以残暴无情著称,怎么可能让九尾阿狸落到他们手里! 他站了出来,淡淡地向那几个傻瓜说到:“你们想清楚了吗?我这一棒子下去,你们可能会死。” 九尾妖狐战战兢兢地躲在他后面,默默地为他加油打气。 只见诺克萨斯士兵们挥舞着武器冲了上来,然后他迎风一棒。 只一棒! “老公,你好棒!”阿狸似乎说漏了嘴,说错了话,醒悟过来她白皙的小脸羞得通红。 “那当然!”他自信地说道:“没有什么是俺老孙一棒子搞不定的,如果有,那就两棒。”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9章 ——火男和符文之地的复仇者们 很久以前,复仇焰魂布兰德还只是一个孩子。 那时候,他的身上还没有那么多跳动的火焰,也没有人叫他火男。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生活在一个平平凡凡的家庭,一家人过着平静的日子。 如果不是因为符文战争的话,想必那平静的生活能够一直这样下去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父母一天天变老,年幼的布兰德渐渐长大,然后工作c结婚生子c养育后代,最后再由后代将那份平静的人生延续下去。 只可惜,符文战争恰巧发生在布兰德所生活的年代。 符文战争的爆发,就如同一颗炸弹,瞬间炸开平静的水面。 我们知道,无数个普通人,无数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他们相较于这个无比广阔的世界,不过是汪洋大海中的一叶扁舟而已,甚至可能连一叶扁舟都算不上,顶多算是大海中的一片树叶。 风平浪静的时候还好,可是一旦风暴来临,再想像往常那样平静地生活下去,俨然已是痴人说梦。 符文战争的风暴迅速席卷整个符文之地。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符文战争了。 这到底是第三次?第四次?还是第五次? 我们唯一能够知道的就是,在那场符文战争中,无数人失去家园,失去生命,失去至亲,失去挚爱,到了最后,所有的人都为了能够活下去而拼命挣扎,杀戮c出卖c欺骗c掠夺c背叛,弱肉强食的剧目无数次重演。 布兰德虽然在这场战争的末尾侥幸活了下来,但是彼时他已经失去了一切,他曾经所拥有的一切。 只剩下布兰德孤独一人,杳然一生,在这个冰冷残酷的世界里。 于是布兰德他发誓要复仇,向发起这场符文战争的混蛋家伙们复仇。 布兰德列了一个长长的清单,上面既有诺克萨斯飞扬跋扈的大将军,德玛西亚沉默阴郁的国王,也有黑色玫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首领,比尔吉沃特老奸巨猾的海盗,甚至就连那些流浪的无名法师c武者c诗人,但凡跟挑起符文战争能够扯上关系的,他通通都列在清单里。 然后布兰德带着这份清单,踏上了寻求力量的旅程。 布兰德翻越群山,寻访远离尘世的隐者和苦行僧,漂洋过海,去拜一切他认为比他强大的人为师,他百无禁忌,任何黑暗禁忌的法术他都愿意学习使用,只要能够让他完成复仇,他在所不惜。 布兰德之所以不惜性命,不惜代价,苦苦寻求强大的力量,为的就是有一天当他学成出山了,能够将那清单上挑起符文战争的战争贩子一个二个全部杀死,杀掉一个就划掉一个,直到清单上最后一个人也不剩下。 他为此拼命努力了很多年,年份久到那些黑暗禁忌的法术一点一点腐蚀他的身体,直到他把变成了一个燃烧的火人,他都未曾察觉。 为了复仇,他是如此的执着,以至于人们开始叫他复仇焰魂布兰德,又叫他火男。 那么,有人就要问了,他复仇成功了吗? 很可惜,他的复仇到了最后也没有成功。因为他为了寻求力量耗费了太多的时间,等到他终于出山,卷土重来的时候,竟然发现他列在清单里面的仇人早就已经死光了,甚至就连他仇人的孩子,以及他仇人孩子的孩子,都已经死了。 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久到复仇焰魂布兰德没能报的仇,时间替他给报了。 禁忌的黑暗魔法虽然把布兰德变成了一个火人模样,但与此同时又给予他漫长的寿命,那寿命漫长到足以让布兰德看遍沧海桑田。 当看到仇人墓碑的一瞬间,复仇焰魂的第一感觉是很空虚,那是一种浑身脱力的感觉,布兰德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接下来该做什么。 他浑浑噩噩了很长时间。 又过了几十年,复仇焰魂布兰德就连自己仇人的名字以及仇人墓碑的地点都记不清了。 他只知道自己是一个复仇者,除此之外,那副燃烧着的躯壳里还剩下什么? 布兰德不知道。 又过了几百年,复仇焰魂好不容易才给自己无聊无趣百无聊赖的人生找到了一个新的目标:那就是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符文之地的复仇者们完成复仇。 因为在那战火不断的符文之地,有的是复仇者。 在黑雾弥漫的暗影岛,名叫复仇之矛卡莉丝塔的幽灵正在海滩前磨利她的长矛,她生前是一位尊贵的将军,但是却惨遭部下背叛,即使成为幽灵也难以湮灭她心中的怨恨。她的仇人是战争之影赫卡里姆。 在冰天雪地的弗雷尔卓德,蛮族之王泰达米尔孤身一人行走在冰原上,他要向冰原上所有强大的战士挑战,这个怒火万丈的野蛮人拼死磨练自己,只因灭族之恨,没齿难忘。他的仇人是暗裔剑魔亚托克斯。 在混乱不堪的比尔吉沃特,赏金猎人厄运小姐手持双枪,大步流星走在街道上,枪身响起,敌人倒下,悬赏令任务完成,但是她的心里面却没有一丝一毫的高兴。因为她的仇人海洋之灾普朗克还好端端地活着。 在正义之城德玛西亚,暗夜猎手薇恩端着手弩,出现在夜幕里,在白天她只是薇恩庄园高贵的大小姐,看看闲书喝喝下午茶,到了晚上她便走出家门,化身为冷酷无情的暗夜猎手,疯狂地猎杀恶魔。万一,她的仇人,那个仲夏夜里袭击了薇恩庄园的恶魔,就在这群恶魔当中呢?所以,杀杀杀! 在风景秀丽的艾欧尼亚,看着燃烧的寺庙和倒在血泊中的人们,惩戒之箭韦鲁斯毅然决然走入深渊,他接受了来自深渊的黑暗力量,发誓要让造成这一切的诺克萨斯人血债血偿! 对于这些符文之地的复仇者们,复仇焰魂布兰德尽自己的全力来帮助他们实现目标,完成复仇。他出现在一个个复仇者们的身边,给他们加油打气,为他们包扎伤口,为他们提供力量,俨然他已经成为了符文之地的复仇天使。 “嘿,薇恩,你好吗?” “泰达米尔,你还行不行?要不要歇一会儿。” “厄运小姐,我这边有海洋之灾普朗克的情报哦。” 每一天清晨,复仇焰魂布兰德起床的时候都会对自己说:“加油吧,布兰德,今天也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呢。”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0章 杜克卡奥将军问策士统领斯维因:“你会背叛我吗?” 多年以后,当诺克萨斯的最高统帅杜克卡奥将军浑身浴血,站在围攻他的刺客面前,准会想起他最初遇见策士统领斯维因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熙熙攘攘的诺克萨斯市集上,那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就靠在墙边,在他的面前摆着一副棋。 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杜克卡奥将军突然就对那个年轻人产生了兴趣,他不顾尊贵的身份,在那个年轻人面前坐下,与他下了一局棋。 然后一局又一局,一发不可收拾,直到天色转暗,暮色西沉。 放下棋子,杜克卡奥将军对那个年轻人说:“很好,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年轻人回答道:“斯维因。” 出人意料的,杜克卡奥将军居然放下身份,向他恳求道:“斯维因,请成为我的部下吧!诺克萨斯需要你的智慧!” 年轻的斯维因淡淡地笑了笑,他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也许会为你今天的决定后悔的。” 杜克卡奥将军呆呆地愣在那里,看着那个棋艺超群c才华横溢c惊才绝艳的年轻人,就好像在看一头沉默的巨兽。那巨兽的身躯竟是如此的庞大,而自己与之相较又是如此的渺小,以至于只要那头巨兽微微张开他的血盆巨口,就能够将自己的身躯一口吞下。不!何止是自己,就连整个诺克萨斯,整个瓦罗兰大陆,整个符文之地,只要这家伙想的话,尽数倾没在他的巨口中也未可知。 杜克卡奥将军好久才回过神来,他的脸色惨白如纸,他挣扎着僵硬的身躯,深吸一口气,对那个年轻人说道:“我不会后悔。为了一个强大的诺克萨斯!” “好一个为了强大的诺克萨斯!”斯维因站了起来,向杜克卡奥将军伸出了手:“杜克卡奥将军,久仰。” 那家伙的手冰凉。 当时的杜克卡奥,不过是诺克萨斯最高统帅部十几个将军中的其中一位,在将军们中既不突出也不显眼。虽然杜克卡奥将军在战场上屡建战功,但是在诺克萨斯,有一种东西比战功更重要。 头脑,或者说谋略,只有这东西能够让你在诺克萨斯脱颖而出。 即便在武力至上的诺克萨斯也是一样。 杜克卡奥将军就认为自己缺少了几分谋略,而他在诺克萨斯市集上所遇见的那个让他感到敬佩,更让他感到不寒而栗的年轻人斯维因,最不缺的就是谋略。 这两人一拍即合。 一旦合作起来,不出半年,杜克卡奥将军就顺理成章地战胜了其他竞争者,获得大将军一职,成为了诺克萨斯的最高统帅。 有策士统领斯维因这等顶尖智囊相助,杜克卡奥将军如鱼得水,在成为了诺克萨斯的最高统帅后,他接连发动了对艾欧尼亚c德玛西亚c弗雷尔卓德c班德尔城等各大城邦的战争,意图将诺克萨斯的铁蹄踏遍整个符文之地。 虽然在各大城邦激烈的反抗下,杜克卡奥将军最终没能得逞,但是,毫无疑问,伴随着一次次征伐,诺克萨斯的版图正在一点一点地扩大。 人们说这都是杜克卡奥将军的功劳,但是只有杜克卡奥将军知道,那功劳有一大半属于替自己运筹帷幄的策士统领斯维因。 能够获得策士统领斯维因的帮助,是他杜克卡奥之幸,也是诺克萨斯之幸。 杜克卡奥将军对策士统领斯维因十分器重,给予他极高的地位与足够的金钱。 只是杜克卡奥将军没有想到,策士统领斯维因从来就没有真正打算为自己效力。 他只不过是在下棋而已。 自始自终他都在一个人下棋,自己跟自己下棋。 以整个符文之地的天下为棋子,诺克萨斯是他手中的棋,德玛西亚c艾欧尼亚c弗雷尔卓德c皮尔沃特夫c祖安等等亦是他手中的棋,他左手执白,右手执黑,普天之下,芸芸众生,莫不是他斯维因手中的棋子,就连他,尊贵的杜克卡奥将军也不例外。 不过是棋子一枚,随心所欲,用之即丢,挥之即去。 现在,策士统领斯维因下了一步棋,这步棋要诺克萨斯的最高统帅杜克卡奥将军被刺客杀死。 然后,他将取而代之。 再然后,他将下令向符文之地的各大城邦全面开战。 哪怕符文之地因为战争而毁灭他也在所不惜。 因为这个家伙他不在乎,他只是想随心所欲地下一盘棋而已。 以天地为洪炉,众生为棋。 “哎,好可怕!”姐姐卡特琳娜尖叫起来。 “这个故事一点儿——都不恐怖,我一点儿都——不害怕。”妹妹卡西奥佩娅故作镇定,颤抖着肩膀说。 “所以说,会下棋的人是很恐怖的。以后你们俩姐妹轻易不要去招惹你们斯维因叔叔,打搅他思考,知道了吗?”杜克卡奥将军笑着对两个可爱的小女儿说,然而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却有意无意地看向另一边。 策士统领斯维因正拄着拐杖靠在墙边,静静地看着自己,一如很多年前一样。 “你会后悔吗?” “我不会后悔。那么,你会背叛我吗?” “不会。你没听说过那句古话吗?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有机会咱们再对弈一局吧。” “嗯,只有你配做我的对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1章 光辉女郎拉克丝:大魔法使的诞生 “拉克丝,待会儿战斗的时候你躲在我们后面就可以了。” “魔法?魔法是什么?依我看,魔法就是歪门邪道,还是拳头和剑比较管用。” 拉克丝骑着坐骑星火,垂头丧气地跟在盖伦后面,就连她的马也因为盖伦在这一路上絮絮叨叨个没完而显得无精打采的。 哥哥无疑是关心自己的,但是,拉克丝知道,自己完全没有办法改变哥哥对于魔法的看法。 因为,哥哥盖伦就是这样固执的一个人,他跟其他德玛西亚人一样,固执得就像块石头。他们都把魔法视为洪水猛兽,一提到魔法,就不住地摇头,唉声叹气,就好像魔法真的有那么坏一样。拜他们所赐,拉克丝在童年时期可没少担惊受怕,因为她可是个天生的魔法师啊,然而会魔法的人在德玛西亚恐怕不太受人待见。 即便在后来,拉克丝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加入了被德玛西亚皇室承认的德玛西亚秘密法师部队——光明使者,成为了一名辉光使,当她兴高采烈地把喜讯告诉哥哥时,她从哥哥的脸上也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高兴,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 后来,拉克丝听说,盖伦虽然表面上不说,其实心里面对拉克丝成为辉光使感到十分恼火,一来是他觉得魔法这种歪门邪道,用于战斗无疑是自寻死路,到底是谁拉我妹妹进光明使者的,居然想把我妹妹往火坑里推;二来他觉得德玛西亚皇子嘉文四世虽然表面上是魔法的坚定反对者,实际上却对光明使者这支直属于皇室的秘密法师部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让他感到不理解,感觉很烦c很难受。不过呢,盖伦又不傻,他当然不会去找嘉文四世理论,他只是找到了那个把拉克丝拉进光明使者的家伙,然后跟人家干了一架,搞得全德玛西亚人都知道了她拉克丝有个妹控的哥哥。 哎,我鲁莽的哥哥啊! 真是个外冷内热的家伙。 就拿这一趟来说吧,消灭出现在石碑镇的怪物,本来是属于辉光使拉克丝一个人的任务。可是不知道怎么着,叫盖伦知道的,护妹心切的盖伦二话不说,带着一队无畏先锋军团的弟兄们,非要跟着来,说是不放心什么的。 拜托!人家可不是小孩子啦。 然而拉克丝知道,对于那个固执的哥哥,无论她怎么说都没有用。 拉克丝c盖伦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开进石碑镇,镇上荒凉的景象让他们大吃一惊。 原先繁华热闹的石碑镇此时此刻被死一般的寂静占据,这里悄无声息,了无人烟,只剩下一头头灰黑色的怪物在镇上四处徘徊游荡。 “杀!”哥哥盖伦是急性子,二话不说就拎着大宝剑冲上去了,无畏先锋军团的战士们跟在他们的首领后面,一拥而上,逮着那些怪物就是一顿乱砍。 至于拉克丝,自然被她哥哥丢在战场后面,看样子盖伦是想叫自己的妹妹老老实实地呆在后方,做一个美美哒观众。 拉克丝摸了摸坐骑星火的鬓毛,脸上露出苦笑。 恭敬不如从命,她静静地骑在马上看着战局的发展。 她看见哥哥盖伦挥舞大宝剑,奋勇当先,在那怪物群中如入无人之境。在盖伦身后的无畏先锋军团将士们也都一个二个如狼似虎,个个凶神恶煞,杀得那群怪物们尸横片野,叫苦不迭。 战局进行得一直很顺利,势如破竹,直到那个大家伙的出现。 那是一头巨大的幽灵猛犸象,全身上下都包裹着黑雾,透露出不详的气息,毫无疑问,这个大家伙原本属于暗影岛,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了这里,成为了这伙怪物的首领。 盖伦跟他无畏先锋军团的弟兄们当然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所以在他一声令下之后,大伙儿便将那只幽灵猛犸象团团围住,枪刺剑砍,一通猛打。 结果幽灵猛犸象毫发未伤,本来这家伙物理攻击就对它无效嘛。 而无畏先锋军团的战士们却被它用长鼻子一记重重的横扫,当即击倒了十好几个。 看到队友受伤,盖伦心中怒火万丈,他跳到那头幽灵猛犸象面前就是一个“德玛西亚正义!” 结果幽灵猛犸象只是掉了点血皮,它晃了晃脑袋,毫不客气地用鼻子一卷再一抛,就将盖伦甩到了天上,得亏盖伦一身重甲,皮糙肉厚,所以掉下来没甚事,只是摔得灰头土脸的,若是平常人,早就活活摔死了哩。 “让开!” 在这危急当儿,拉克丝一声怒喝,策马上前,颇有几分女侠一骑当千的气势。 无畏先锋军团的将士们看到首领盖伦的妹妹,冕卫家族的拉克丝大小姐要出手了,怎能不回避?于是纷纷让开来。 “starlight breaker!” 拉克丝开大了。 拉克丝一个魔法光束炮带走对手。 无畏先锋军团的将士们纷纷喊“66666”,盖伦目瞪口呆。 哎呦喂,我的妹妹有这么厉害么? 厉害了啊,我的妹。 这一天,无畏先锋军团的首领盖伦和麾下的将士们一起,见证了大魔法使拉克丝的诞生。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2章 佐伊篇:为什么暮光星灵会选中这个平平无奇的小女孩 在那人迹罕至的巨神峰脚下,搭起了一个又一个帐篷。 清晨,人们从帐篷里走进又走出,匆匆忙忙做着登山的准备。 假如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在他们的脸上都挂着兴奋,或者,还有几许不安? 山脚下的这些人都是从世界各地慕名而来的巨神峰的信徒,他们聚集在山脚下,为的就是那个被传得神乎其神c玄乎其玄的暮光星灵选拔仪式。 自巨神峰陆续出现四位星灵化身降世以后,人们都在期待着第五位星灵的出现。 传说中力量最强大,性格也最为乖张的暮光星灵,他到底会选择这山脚下的哪一个人作为他的化身,降临在符文之地呢?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 按照常理,星灵选择他的化身,通常以攀登巨神峰作为对凡人们的试练,只要你能够成功登顶,基本上就算是得到了星灵们的认可。 攀登巨神峰对凡人而言,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巨神峰不仅山上环境恶劣,时而极寒时而酷暑,而且山体也极为陡峭,稍不留神便会滑落到山下,化作一滩碎骨。想要成功登顶,没有极其强健的体格c相当的胆魄和意志力是万万没有办法做到的。而且,星灵们还会根据自己的恶趣味,给试图登顶的凡人们添加一些额外的考验,比如在山路上幻化些猛兽c强盗,弄一点让人神魂颠倒的幻境,给人家制造一点幻觉,再来点落石c山崩什么的,如此一来,登顶的难度又徒然增加了十倍,而能够成功登顶,通过星灵考验的凡人,毫无疑问,已经可以被称作神人了。 仔细想想,近年来陆续通过星灵考验的那四个家伙,曙光女神蕾欧娜c皎月女神戴安娜c战争之王潘森c瓦洛兰之盾塔里克,无一不是在体格c心智c意志力以及运气上都超乎常人的神人啊。 而这一次,又有哪一个幸运儿能够成功登顶,被暮光星灵选中? 这也是山脚下所有人都想知道的答案。 上午8点钟左右,完成了登山准备工作的人们陆陆续续开始攀登巨神峰。 山路当然很艰难,可是竟然没有人退缩,他们狂热地向上攀爬着,不死不休,只为获得暮光星灵的青睐,成为被星灵选中的化身。 有许多人掉了下去,摔得粉身碎骨。 但是没有人回头,他们继续前进,只一心看着山顶的方向。 此时,大家都去登山了,山脚下几乎已经没有人了,只剩下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自顾自地玩耍。 她是登山者的孩子吗? 可是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为什么她还在玩?难道她一点儿都不关注那些登山者的表现吗? 百无聊赖的暮光星灵,在天上把目光投向那个小女孩。 在星灵里面也算特立独行的他,本来就对这种星灵们热衷的,无聊的登山游戏半点兴趣都没有,他对那个小女孩为啥玩得那么开心倒是蛮好奇的。 他忍不住化作一个小男孩,出现在小女孩身边,陪她玩了起来。 天上本来就很无聊,小女孩接连教会了小男孩几个凡人小孩常玩的游戏,两个人在一起玩得很开心。 暮光星灵对那个小女孩好感倍增,开心之余,化作小男孩的他问那个小女孩说:“你父母正在登山吗?” 小女孩摇摇头:“不是哦。我只是家住在附近,来这里玩的。” “难道你不想去登山吗?难道你不想被暮光星灵选中吗?”暮光星灵好奇地追问。 “我才不去呢!在这里玩儿多开心。”小女孩回答说。 暮光星灵劝诱那个小女孩说:“但是,被暮光星灵选中,成为暮光星灵的化身会有很多好处的哟。你将拥有符文之地最强大的力量,凭借着符文之地最强大的力量,你可以拥有好多好多的钱,你和你的父母c你的兄弟姐妹都可以住宫殿,锦衣玉食,享之不尽。到时候,你既不用上学,也不用工作,每一天都可以玩,你可以尽情玩个够哦!” 小女孩微微一笑,捏了捏暮光星灵的鼻子:“你傻啊。根本不用成为暮光星灵那么麻烦,什么也不做,就是我现在也可以尽情玩个够啊。” 暮光星灵听完之后呆呆地愣在原地。 这是一个何等天真c单纯c无邪的小姑娘啊,跟我的那个不谙世事的青梅竹马何等相似。 暮光星灵决定了,就选她了。 至于那些苦歪歪登山的人,他才不管呢。 因为他暮光星灵从来就没有说过,他对凡人的考验是登山呢。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3章 奥拉夫问刀锋之影泰隆:“你为什么要救我?” 有人说,刺客的宿命就是—— 刀下生,刀下死。 我叫泰隆,曾经是一个很有名的诺克萨斯刺客,人们都畏惧地称我为“刀锋之影”,曾经有仇家丧心病狂,悬赏1000个金轮要买我的人头,后来我把他们全杀了,将他们连同他们派来的刺客一起,丢进了诺克萨斯冰冷的护城河。我站在诺克萨斯高高的城墙上向下望,我看见那护城河的河水暗红如血,微风吹过,水面波澜不惊。 不过那些都已经是从前了,好汉不提当年勇,现在,我已经放下屠刀,金盆洗手,做上了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你以为是山贼吗?理解错误,大错特错,这份职业当然不是山贼,而是中间人。 所谓的中间人,你大可以理解成“进步之城”皮尔沃特夫那些西装革履c口如悬河c滔滔不绝的房产中介,不过与那些房产中介不同的是,他们经手买卖的是房子,而中间人经手买卖的是人命。 人命多少钱一条? 在符文之地这乱世间,有些人的性命很值钱,有些人的性命一点儿也不值钱。 业内通常的流程是由雇主出价,再由那中间人负责寻觅符合价钱的刺客,至于刺客,只管拿钱取命便是了。 我,泰隆,作为一个在比尔吉沃特声名显赫的中间人,生意,自然是源源不绝送上门来的。 所以我只需要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价廉物美的刺客就好了,毕竟,做生意,最要紧的是赚钱嘛。一旦刺客得手,中间人从雇主手中得到的提成可是相当丰厚的。 我做中间人已经有十几年了,在我的手底下,形形色色的刺客们每一天来来往往,他们有的人现在还活着,有的人早就死了,或许醉死在温柔乡里,或许死在他们的同行手上,又或者,在哪一天的刺杀行动中不慎失手,抱憾身死,最后变成街边的一滩烂泥。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没有人会有兴趣知道,这个人,他在一个小时之前是谁,他在做什么,他喜欢什么,他想要什么。我还见过很多很多的人,他们昨天刚得了报酬,兴高采烈地提着钱袋去酒馆里左拥右抱,肆意挥霍,醉死梦生,千金一掷,第二天晌午时分就身无分文,醉醺醺地出现在我面前,低声下气地恳求我,钱又花光了,给点新活儿做。 作为中间人,这些我都看惯了,习以为常了。 对我而言,他们都不是人,他们只是名为“刺客”的工具,替我干活为我赚钱的工具而已。 而在我的那些工具之中,奥拉夫无疑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奥拉夫是一个狂战士。 他以前似乎是弗雷尔卓德的海盗来着,后来不知怎么着,也许是海盗船沉了吧,身无分文,最后沦落到这里,在我手下做起了刺客。 强壮的体魄以及粗鲁的言行举止,奥拉夫的一举一动都跟刺客这两个字极不搭调。 而且他的风格——怎么说呢,跟其他刺客很不一样。 别的刺客讲究的都是“隐忍”c“潜伏”c“等待时机一击必杀”,通常也都在黑灯瞎火,夜深人静的时候行动,可是人家奥拉夫才不管这些,他都是大白天直接从人家正门冲进去的。不管是蓄养了大批打手的大户土豪人家,还是海盗窝c贼窝c黑帮大佬的大本营,人家奥拉夫都是端着两把单手斧直接冲进正门,凶神恶煞般一路砍杀过去,就如同那秋风扫落叶,鸡犬不留。 按理说,这个奥拉夫头这么铁,性子那么莽,我估摸着刺客这个活计他应该干不了多久,可是他在我的手底下竟然年复一年地干了下去,而且干得还很好。 这家伙平时独来独往,不喝酒不抽烟,身上的衣服也八百年不换,只一门心思攒钱。久而久之,想必已经攒下了一大笔钱。 我曾经试着问他:你平时又不怎么用钱,攒这么多钱来做什么呢? 奥拉夫回答说他要攒钱买一艘海盗船,他要把它命名为“冬吻号”,这是他唯一的心愿。 似乎此前他沉掉的那艘海盗船的名字就是“冬吻号”呢。 怪不得那么努力攒钱,一艘船,怕是很贵,贵得要用命去挣。 别人不理解他,但我其实有点理解他。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理想,有的人的理想大一点,比如成为符文之地最强大的战士,最伟大的科学家,最厉害的将军,有的人理想小一点,或许是成功追到某个可爱的邻家女孩儿,又或许仅仅是得到一块可以填饱肚子的面包。 然而理想其实并无大小之分。 所有的理想都是这一刻在我们心中最大的理想。 比如奥拉夫这一刻,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努力攒钱买一艘叫做“冬吻号”的海盗船。 哪怕再也回不到从前跟兄弟们一起并肩作战,在守望之海和征服之海上放声高歌,放声大笑的时光也不要紧,最起码,只要看到那艘船,他就能够想起自己曾经的那帮兄弟们。 讲道理,奥拉夫干了这么多年刺客,杀戮甚多,积累的仇家自然也数不胜数。 几日前,作为中间人的我就收到了线报,说有雇主出了一大笔钱要买奥拉夫的人头,活儿被另外一个中间人接下了。为了保险起见,那个中间人一口气找了十好几个刺客,他们都是价廉物美只认钱不要命的。 这一回,我想,奥拉夫恐怕是凶多吉少,但是出于中间人的行规,我却不能够出手阻止。 否则的话,消息传出去,我作为一个中间人挡了雇主的道,从今以后,道上就再没有雇主愿意找你做生意了。 所以我只能远远地看着。 看着奥拉夫去死。 就像往常一样吧,默默地看着自己手底下的刺客们死去,不带一丝感情。 因为他们都是工具,我也是。 而工具是不允许拥有感情的。 但是,这一次,我却动摇了。 刺客们对奥拉夫动手的那一天,奥拉夫正坐在屋子里面烤火,在温暖的炉火烘烤下,奥拉夫眯缝着眼睛暖洋洋地打着盹,他惯使的两把单手斧此刻并不在手边,而是安静地放在窗台上。 刺客们蜂拥而至,电光火石之间,他们破窗而入,破门而入,有如蝗群。 他们抓起奥拉夫的单手斧,把它们丢到地上,他们向奥拉夫攻来,他们贪婪,他们不顾一切,就好像下一个瞬间,奥拉夫就能变成他们腰包里闪闪发光的金轮。 奥拉夫听得声音,一跃而起,然而他惯使的两把单手斧却叫刺客们丢到了地上,一时间他赤手空拳,无奈之下只得端起椅子勉强对敌。不多时,在奥拉夫的身上就多了十余道令人触目惊心的血痕。 他拼命挥舞着断裂的木头椅子。 他的身躯颤抖着,他的喉咙嘶吼着。 他不甘心,因为他还有理想没有实现。 尽管那个理想距离他是那么的遥远,但是只要理想还在,那么他就有活下去的理由! 然而,可怜的奥拉夫,一个狂战士如果没有了斧子,又该如何去战斗呢? 他很强壮,但是在那些蝗虫一般的刺客面前,又有多少血可以流? 就在奥拉夫濒临绝境的时候,一直藏匿在暗处的我终于下定了决心。 我出手了。 极速回旋飞舞的刀刃掠出,密集的刀雨在一瞬间覆盖了整个房间。 下一秒,满屋子的刺客倒下,站着的只剩下我和奥拉夫。 好多年了,我,刀锋之影泰隆,已经不做刺客好多年。 “你忘了!你可是中间人,中间人是不允许出手的!”奥拉夫皱着眉头朝我嚷嚷起来。 这个傻瓜,他难道不知道吗?我不救他,他可能会死呢。 我淡淡一笑,将奥拉夫的斧子丢还给奥拉夫:“中间人这生意,我已经做烦啦,不做也罢。” “你为什么要救我?”奥拉夫在我离开屋子前问了我一个问题。 我深吸一口气:“我想,那大概是因为我也曾经跟你一样,固执地为了一个理想奋不顾身,不顾一切。” 当我从奥拉夫一片狼藉的屋子里走出,突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在我的面前似乎出现了她的幻影。 她是一个多么潇洒c明媚的女人,在她的脸上总是带着开朗自信的笑容。 那么多年了,如今,我早已记不起她的名字,只知道无数次她在我的梦里出现。 在我成为中间人以前,她就是我的理想啊。 直到那个理想在现实面前轰然破碎的那一瞬间。 我叫泰隆。 现在我又做回了一个刺客。 所谓的刺客嘛,就是—— 刀下生,刀下死。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4章 俄洛伊红着眼睛对普朗克说:“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很多年了。 当男人再一次出现在娜伽卡波洛丝神庙的门口,已经很多年过去了。 当这个男人拼命支撑着伤痕累累的身躯,挥动着血肉模糊的手臂,发疯了一般蛮横敲击着娜伽卡波洛丝神庙冰冷的庙门,是否有那么一瞬间,他回想起从前,那段值得回忆的岁月。 那是一段短暂而甜蜜的时光,在那段时光里,他曾经和这座神庙里一个名叫俄洛伊的年轻女祭司心心相依,他们瞒着众人,也瞒着蟒行群岛的众神,手牵着手在一起,发誓要永远也不分离。 结果他们最终还是分开了。 他们已经分开了二十多年,现在,男人又回来找她了。 就在几个小时前,他遭人算计,几乎丢掉了性命,又几乎失去了一切,现在,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需要得到她的帮助。 男人是比尔吉沃特这座海盗之城里最臭名昭著的海盗,他是在守望之海和征服之海上呼风唤雨的海盗之王,人们叫他海洋之灾普朗克。 只可惜这个大名鼎鼎的海盗之王普朗克,现在沦落得一副惨兮兮的样子,属于他的海盗船冥渊号叫别人给炸沉了,忠心捍卫他的手下也都死光了,往日里对普朗克作威作福怒不敢言的仇人们这时候都冒了出来,争相夺取普朗克的地盘,悬赏普朗克的人头。很显然,甭管你普朗克平时有多风光,到了这种地步,身负重伤,又众叛亲离,此时的境遇倒还不如比尔吉沃特街头上的一只丧家之犬。 为了活下去,为了夺回自己原本的地位,以及,向那个处心积虑算计自己,炸毁了自己海盗船的臭娘们儿报仇,海洋之灾普朗克知道,自己必须得到自己的旧情人海兽祭司俄洛伊的帮助。 尽管他们俩之间的感情经过那么多年的疏离,怕是那恨的成分要比那爱的成分还要再多上十分。 但是对我们的普朗克船长而言,他自己的面子完全可以不要,因为他是个输红了眼的赌徒,所以他现在站在这里,站在娜伽卡波洛丝神庙的门前,他需要一个机会,他想翻盘! “真者,外面那个疯子快把我们的庙门锤烂了,他嘴里还在喊着你的名字。这个恬不知耻的臭男人,当年他抛弃了你,那么多年都没有回来找过你,现在他失势了,又厚着脸皮找过来了。真无耻!我们要不要把他抓起来,丢到海里去喂鱼?”海兽祭司俄洛伊的心腹,一个唤蛇者忿忿地在她面前说道。 “奥菲莉娅,算了,由他去敲门,我们不理他便是了。”海兽祭司俄洛伊面无表情地看着唤蛇者奥菲莉娅的眼睛:“还记得我对你说过,希望的反面是什么吗?” 唤蛇者脱口而出:“真者,您说过,希望的反面并不是绝望,而是不抱期待。” 海兽祭司俄洛伊满意地点了点头:“奥菲莉娅,那你知道,喜欢的反面是什么吗?” “喜欢的反面”叫做奥菲莉娅的唤蛇者犹豫了一会儿,迟疑地说道:“我想,应该是讨厌吧,喜欢的反面如果不是讨厌,又能是什么呢?” “傻丫头,喜欢的反面并不是讨厌,而是无视啊。”海兽祭司俄洛伊眯缝着眼睛,强迫自己不去看那扇晃动的庙门。 她要无视他。 庙门足够结实,任他使劲锤又何妨? 然而为什么,自己的心,却又跟着那扇门一颤一颤? 她很想无视外面的那个混蛋,尽管她既对奥菲莉娅说过,也曾经在心里面无数次对自己说过,无视那个男人对她而言是最好的选择。 那个男人性格乖张暴戾,为非作歹,肆意妄为,贪得无厌,铁石心肠,几乎全身上下都找不到优点,但是她却发现,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还是没有办法做到无视他。 毕竟,曾经爱过。 “开门!”不顾奥菲莉娅异样的眼光,俄洛伊对奥菲莉娅大声说道。 “我们不要再见面了!”在那一年分别时,俄洛伊红着眼睛对普朗克说。 再一次见面,已是多年以后。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5章 凛冬之怒瑟庄妮:凛冬将至,我为凛冬而生 “凛冬将至。” 这是凛冬之怒瑟庄妮从部落老祭司的帐篷里走出来,对外面苦苦等候多时的部下所说的第一句话。 部下们一听,全部都露出骇然的神情,不过凛冬之怒瑟庄妮本人倒是面不改色心不跳,看上去似乎,她心里面还有一点儿小高兴?作为凛冬之爪部落历史上最年轻的首领,她应该有自己的打算。 凛冬将至。 凛冬是什么? 在地理环境极端恶劣的弗雷尔卓德,冰天雪地,彻骨寒风,本来就是家常便饭。这里常年冰雪覆盖,可以说每一天都是冬季。但是凛冬不一样,凛冬是最严酷的冬天,也只有最严酷的冬天才配得上凛冬这个称号。弗雷尔卓德每隔数十年会迎来一次凛冬,而凛冬则意味着死亡。一定会有很多很多人在这个严酷的冬天里死去,只有他们当中最强壮的人才能活下来。 凛冬之怒瑟庄妮当然听部落的长老们说过凛冬的威力,但是常年在冰天雪地里摸爬滚打的瑟庄妮具有一种天然的乐天精神,她觉得,与其把凛冬当作恐惧,倒不如把它当作一个机会,一次千载难逢的统一弗雷尔卓德的机会。 为了牢牢抓住这次机会,她知道自己,还有自己的部落必须要早作准备。 一方面,瑟庄妮派出了凛冬之爪部落中最机敏的探子前往弗雷尔卓德各地打探情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另一方面,趁着凛冬还未来临,瑟庄妮抓紧整顿部落的军事,她将十三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子全部编入军队,严加训练,另外派出多支掠夺小队四处掠夺粮草,储备粮食,部落的女人和老人也没有闲着,瑟庄妮命他们尽力狩猎,尽力编织,抓紧修缮武器。 凛冬之怒瑟庄妮相信,到了凛冬,能够活下去的人一定是准备最充分的那一群人。而她也坚信着,凛冬之爪部落在自己的领导下,一定会熬过凛冬,打败各个部落,一举统一弗雷尔卓德! 派去各地的探子不久之后陆续回报,弗雷尔卓德各地的日头越来越短,就连野外那些性格慵懒的雪人也好像是得到了什么消息似的,拼命贮存食物,看来部落老祭司的预言和瑟庄妮在老祭司水晶球里看到的东西不会有错。 凛冬之怒瑟庄妮知道,自己现在只需要耐心等待。 这一年十一月,弗雷尔卓德突然爆出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毫无征兆的,苦行僧部落的首领丽桑卓向阿瓦罗萨部落的艾希女王投诚了。 在弗雷尔卓德,有阿瓦罗萨c凛冬之爪c苦行僧三大部落,三大部落呈三足鼎立状态。尽管阿瓦罗萨部落的艾希女王,在嫁给了蛮族之王泰达米尔以后,阿瓦罗萨部落越加强盛,但是总体而言,阿瓦罗萨部落并没有在总体实力上远远超出其他两个部落。可是现在,苦行僧部落的突然臣服,让弗雷尔卓德的力量天平完全倾向了阿瓦罗萨部落的一边。尽管苦行僧部落的首领丽桑卓也许并不是真心想要投降,她也许还另有阴谋,不过不管怎么说,从形式上看,凛冬之爪部落危险了! 对于这个如同晴天霹雳一般的消息,凛冬之爪部落的首领凛冬之怒瑟庄妮照旧面不改色心不跳。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凛冬将至”,就招呼部下继续作准备。 十二月,阿瓦罗萨部落的艾希女王派来了使者,他们带来了大量的谷物作为礼物,并给凛冬之怒瑟庄妮带来了一项和平的提议:只要瑟庄妮宣布,凛冬之爪部落与阿瓦罗萨部落联合,便可以得到更多的谷物,凛冬之爪部落的人民将永远不会挨饿。 凛冬之怒瑟庄妮拒绝了他们的提议,她冷笑着将来使赶走,只将他们带来的谷物扣下。 她对他们说,她会向阿瓦罗萨的艾希女王证明,只有最强者才配生存在弗雷尔卓德。 手下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当着使者的面,把他们送来的谷物全都烧掉,以表决心。 瑟庄妮反手给了他一巴掌:“你傻啊。” 凛冬将至,自然,所有的食物都很宝贵。 这个冬天会很漫长,但是瑟庄妮有信心。 因为她叫凛冬之怒,而她这种人,就是为了凛冬而生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6章 当没有存在感的提莫爱上了骄傲的安妮小公主 我叫提莫。 在我们学校里,我是一个没有存在感,无论怎么样都不会引人注意的家伙。 换句话说,就是隐形人,一丢到人群中就找不到的那一种。 性格既胆小又内向,上课的时候总是安安静静地趴在最后一排的桌子上,从来没有人会来找我讲话,就连老师也很少会把我叫起来提问,因为我的存在感是那样的微弱,以至于他们根本记不起来我的名字。在班上,我的存在被大家自然而然的忽视了,既没有男同学兴高采烈地拍着我的肩膀喊我去网吧打游戏,也没有相熟的女同学可以跟我一起聊天,打闹,对我而言,像那些现充一样的生活,很明显是不存在的。 因为我是个隐形人啊,就连班长也只有在要收班费的时候才会想起在班里还有我这么一个人存在。 不过我并不是没有朋友。 我只是朋友很少。 在学校里,我有一个叫做崔丝塔娜的朋友,她在隔壁班。 崔丝塔娜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同时,她也是唯一能够在人群中准确找到我的人,当我迷茫的时候,她会提供给我一些建议。 在我的心里面潜藏着一个秘密,那就是——我偷偷地喜欢着我们班的班花安妮。 不过,像我这样内向胆怯的家伙,也只能偷偷地喜欢罢了,就连大大方方地说出来也做不到。因为她是舞台上光彩夺目的舞会公主,骄傲而美丽,而我,只是舞台下一只可怜的丑小鸭,兴许一辈子也变不了白天鹅。 这个秘密除了崔丝塔娜,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崔丝塔娜真是个好女孩,即使对于我这样毫无存在感,也毫无利用价值的隐形人,她也不吝惜提出自己的建议。当我告诉她我喜欢安妮以后,她愣了一下,从她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失落,随后她非常热情地向我介绍起追女孩子的技巧来。 但是,不论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崔丝塔娜向我灌输了多少加油c努力的话,我始终不敢向前迈出一步。 我只是木讷地点头,告诉崔丝塔娜我知道了。 但是知道和做得到是两码事。 我真是个胆小鬼,可怜虫! 每一天,我偷偷注视着安妮,用憧憬而又满怀卑微的心情。一看到她我就感觉心情舒畅,一看到她我就感觉能够和她生活在同一个世界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事实上,只要能够看到她,就那样远远地看着她,我就心满意足了。 有些时候,我会在早上上学的公交车上碰到安妮。她有时坐得距离我很近,近到只有前后几个座位的距离。我坐在后排靠窗户的座位上,看着坐在前面的她的背影,她的倩影。我屏住呼吸,静静地看着她被微风吹起的发丝,光洁白皙的后颈,好想让时光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幻想着,假如自己能够鼓起勇气,在公交车上叫一声她的名字“安妮”的话,会不会发生足以改变我一生的变化,接下来故事的发展会不会像那些美好的爱情电影一样。 你说,我喜欢的安妮,她会不会回过头来,对我桀然一笑呢,然后她会不会用娇俏的眼睛偷偷地打量着我,然后用略带歉意的声音对我说:“提莫,不好意思哦,我刚刚上车的时候没有看见你。” 那样的话,想必即使我的心里面是一座冰山,也会被她融化的吧。 尽管对她而言,只是美人一笑,只是三两句话,但是我也许会以此为动力,改变自己,改变自己内向孤僻的性格,改变自己隐形人的身份,努力融入人群,和大家打成一片,变成一个全新的自己呢? 那样的话,我的人生一定会因此而改变的吧。 只需要我在公交车上鼓足勇气叫她一声“安妮”。 可是我的勇气呢? 勇气不足啊。 终于,在崔丝塔娜一千次甚至一万次的鼓励下,在崔丝塔娜一次次牺牲休息时间陪我排练以后,我终于在公交车上,第一次叫了“安妮”的名字,美丽的安妮回过头来,像我无数次在脑海中预想的一样,甜甜地对我露出了微笑。多亏崔丝塔娜陪我排练了那么多次,在安妮面前,我的紧张感好像完全消失了,我跟安妮坐在公交车上聊了一路,但是出乎意料的是,明明我日思夜想的安妮就坐在我身边,我的心里面却在想着另一个人。 崔丝塔娜。 我忽然发觉,自己也许弄错了,憧憬与喜欢的区别。 对于安妮,高高在上的班花,美丽的舞会公主安妮,我拥有的也许只是憧憬,就像所有男孩子都憧憬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子一样。我只是憧憬得太过火了,直到把那份憧憬变成了执念,一定要得到的那种执念。事实上,我跟安妮可能并不合适。而喜欢,在某种意义上,是习惯的同义词。我想,崔丝塔娜一定是喜欢我的,否则她不会为我默默做那么多。假如我跟安妮在一起的话,那么崔丝塔娜一定会选择离开我的吧。可是,在这些天来,我已经习惯了崔丝塔娜的陪伴,假如有一天看不见安妮的话,我可能会情绪低落,但是假如有一天没有崔丝塔娜陪伴在我身边的话,我就真的可能会死掉!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崔丝塔娜,这种习惯已经成为我骨子里的潜移默化,见不到崔丝塔娜的话,我即使追到了安妮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埋藏在心底里的话又能够跟谁诉说呢? 下了公交车,来不及向安妮告别,我发疯了一般向崔丝塔娜的班级跑去。 但是在隔壁班,我却没有看到崔丝塔娜的身影,她明明每天都很早来的,我望着崔丝塔娜的座位,那里却坐着一张陌生的面孔。 我抓住一个同学的肩膀问崔丝塔娜在哪里。 他说:“你搞错了吧,我们班没有这个人。” 问遍了人也没有答案,我失魂落魄地返回教室,返回最后一排的座位,上课铃响了,当我习惯性地抬起头,看向安妮的座位时,却并没有看到安妮,只看到一个陌生的背影。 很奇怪。 我环顾整个教室。 我发现不止崔丝塔娜,就连安妮也消失了。 就好像从空气中凭空蒸发,就好像她们从未存在过一样。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了这一天黄昏时分,我突然想明白了。 我所憧憬的安妮,是不存在的。 就连我喜欢的崔丝塔娜,也是不存在的。 大概是因为我这个人太孤独了,所以在自己的头脑中凭空臆想出这两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子,以此来消磨我寂寞无聊的人生。 我真是个傻蛋!错误地把幻想当成了现实。 放学了,背着沉重的书包,拖着沉重的步伐,我向校门口走去。 我淹没在放学的人群之中,每迈出一步都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我的人生,已经没有希望了么? 难道杳然一身,就是将来我的宿命? 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又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我听出来了,毫无疑问,那是崔丝塔娜的声音,还有安妮的声音。 我听到她们在叫我的名字。 “提莫,你快醒醒!” 我睁开眼睛,从病床上爬了起来,看着围在病床边,用关切的眼神看着我的两个少女。 我突然想起来一个事实,我提莫,原来是一个现充啊。 刚刚,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而已。 呼——真吓我一跳。 提莫不怕。 提莫不怕。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7章 大发明家黑默丁格:姑娘你好,在下中山桥爱迪生 我叫黑默丁格,是皮尔特沃夫首屈一指的科学家c大发明家,江湖人称中山桥爱迪生,皮的嘛,就不谈了。当今符文之地的各种新奇玩意儿,什么海克斯科技枪刃啦,海克斯科技原型腰带啦,海克斯饮魔刀啦,不才,都是出自在下之手。 不过,除了科学家c大发明家,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我是一个工具人。 如果要在“进步之城”皮尔特沃夫举办一场选美大赛,选出一名最可爱的女孩子的话,那么,一定非茜茜小姐莫属。而我,就是茜茜小姐的工具人。 在这个世界上,备胎有很多种,什么保镖c司机c提款机c情感垃圾桶数不胜数,工具人就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 什么,你不知道工具人是什么? “喂,我的海克斯美颜手机坏了,你快点帮我修好!” “喂,大头,我的海克斯计算机上不去网了,快来帮我修一下,么么哒。” 这下懂了吧。 我怀着很沉痛的心情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在这个世界上,大部分技术宅跟工具人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厘米。 不可否认,自从见到了可爱的茜茜小姐以后,我堂堂的符文之地大发明家中山桥爱迪生就彻底沦陷了。我沉湎于她的声音,沉湎于她的笑容之中不可自拔,最终,我心甘情愿的成为了茜茜小姐的工具人。 “哟,这么快就修好啦。乖大头,来,奖励你一杯。”茜茜小姐一面俏皮地拨动着我头上的卷毛,一面笑意盈盈地将一杯晶莹剔透的微光酒送到我嘴边。 女神赏脸,还用说啥?我不顾自己根本就不能喝酒的事实,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转眼间,我的脸上就红了一大片,酒壮怂人胆,我端着酒杯结结巴巴地说:“茜茜茜小姐,我好喜欢你,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看来是一不小心触及到了茜茜小姐的底线,茜茜小姐顿时收回了脸上的笑意,她冷冰冰地说:“大头,你喝醉了,先回去吧。” “遵命!”我放下酒杯,摆出了立正的姿势。 茜茜小姐被我逗得笑了起来。 她笑起来真好看,我一定要把这个笑容牢牢记住。 我很听话地向茜茜小姐告别,回家去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被茜茜小姐的保镖拦住。 我认得他,所谓的保镖,其实就是茜茜小姐的护花使者,还是他自愿的。这家伙人高马大,五大三粗,看他那副样子似乎一个能打我五个。 果不其然,在他面前,我毫无反抗之力,他很轻松就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提了起来:“嗨!小东西,我警告你,以后离茜茜小姐远一点。否则的话,信不信我弄死你!” 他嘴里的口臭差点让我窒息。 我狼狈地哂笑道:“别!嗨,兄弟,别!我只是帮茜茜小姐修海克斯计算机的,今天也是她叫我去的。” 茜茜小姐的保镖冷笑着掏出他破旧的海克斯手机,在我面前放了一段视频:“莱卡,我已经不想见到黑默丁格了,他今天又来骚扰我,还要向我表白。你去修理他一顿,叫他不要在我面前出现了!” 保镖的脸上一脸得意之色:“怎么样?臭屌丝,你还不死心吗?是我亲自动手,把你锤得满地打滚呢?还是你自己滚呢?” “我滚!我自己滚!”从看到视频里茜茜小姐那张怒气冲冲的脸开始起,我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所谓的工具人,自然也和工具一样,是她们随时都可以丢弃的东西,就好比东西坏掉了就要扔掉一样。 就这样,失恋的我失魂落魄地回家去了。 至少,在保镖眼里,在街上的路人眼里,我表现得伤心极了。 但是,一回到家,把门一关,窗帘一拉,我的表情立刻就变了。 那是临近成功的喜悦,那是由衷的开心,兴奋,手舞足蹈。 我走进地下室,走进我中山桥爱迪生的秘密研究场所,那里躺着一具跟茜茜小姐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偶。 我用颤抖的手着她柔软的脸颊,激动地对她说:“罗莎,我终于看到了茜茜小姐愤怒的样子,果然茜茜小姐生气的样子也很可爱。这样的话,愤怒的参数也收集到了,我马上就为你把这段参数输进去,罗莎,我的最爱,你将会成为符文之地最完美的女人。茜茜小姐终有一天会老去,但是你不会。” 人偶这时候突然睁开眼睛,用很好听的跟茜茜小姐一样软萌的声音说道:“主人,罗莎最喜欢您了。” 在皮尔特沃夫,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堂堂大发明家黑默丁格,江湖人称中山桥爱迪生,是茜茜小姐的工具人。然而,却几乎没有人知道,其实,茜茜小姐又何尝不是我的工具人?多亏了美丽的茜茜小姐,在下的人造女朋友计划终于顺利完成了。 从今以后,漫漫长夜,佳人相伴,不再孤单。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8章 牧魂人约里克:我在那绝望之岛上苦苦寻找希望 何谓绝望? 这里便是了。 此地原名福光岛,现名暗影岛。 全岛在那大片黑雾笼罩之下,万物衰败,怨灵哀嚎,死尸横行,真真是名副其实的绝望之岛。 吾之名为牧魂人约里克,是这座绝望之岛上唯一的活人。 然而,即便是唯一的活人,也是绝望之人。 因为在这座岛上,你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希望。 任何活着的生命误打误撞来到这座岛上,都无一例外会遭到灭顶之灾。不管他是天上飞的,水里游的,还是长着有三头六臂,到了这个岛上,都不管用。饥渴的死灵们会一拥而上,将他杀死,黑雾会无情地夺取这可怜的受害者的灵魂,将他变成黑雾的奴仆,让他永生永世不得安息。每一天,岛上黑雾的力量都在增长。每一年蚀魂夜,黑雾都会裹挟着岛上浩浩荡荡的死灵大军,顺着咆哮的海风席卷向周边的陆地,杀戮,掠夺,如同蝗虫过境。每一年蚀魂夜过后,黑雾的力量都会壮大一倍。 在这绝望之岛上,有那死亡颂唱者,高声歌唱,日夜不息;有那魂锁典狱长,手提灯笼,虎视眈眈;有那铁铠冥魂,野心勃勃,鹰视狼顾;又有那战争之影,杀气腾腾,如影随形。 而在那群残酷暴虐的死灵中间,我是唯一的活人。 我乃绝望之人。 我在这绝望之岛上苦苦寻找希望,正因为我是绝望之人,所以才更像那些溺水的人拼命渴求一根树枝一样,对那弥足珍贵的希望无比憧憬。哪怕那希望细小到微不足道,只有一点一滴,一分一毫,我也不愿意错过。 我本是福光岛上一个平凡普通的僧人,当福光岛上巨变来临之时,因为机缘巧合才没有被黑雾吞噬,故而成为了岛上唯一的一位幸存者。每一天,我做梦都想要消灭邪恶的黑雾,重现福光岛的荣光。 但是,在暗影岛这个鬼地方,魑魅魍魉,群魔乱舞,何处有希望在?哪里有成功的希望? 靠我自己吗? 依靠着挂在我脖子上的那个装有生命之水的水晶瓶,我勉强能够抵御黑雾的侵蚀;依靠着与生俱来的阴阳眼,我可以看见常人所看不见的亡灵生物,可以跟那些亡灵生物对话,并说服他们中的一部分加入我,为我抵御其他邪恶的亡灵。 我仅仅是在这个岛上活下去就已经竭尽全力了,我还能够做什么? 我能够帮助谁? 我能够救赎谁? 就凭我? 我陷入了深深的绝望。 直到有一天,在跟一队邪恶亡灵的遭遇战中,有一个跟随我的亡灵老兵为了保护我而牺牲了,他一直在战场上默默地替我抵挡着其他亡灵的攻击。他是一只沉默不语的亡灵,直到战死前,他才对我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他指着我的心窝,对我说:“希望一直都在,就在你心里。” 我猛然一愣。 实在没想到啊,我竟被他一言点醒了。 原来,我苦苦寻找的希望,其实就在我心间。 我既是绝望之人,又是充满希望之人。 我将在这个岛上继续奋战,至死方休。 希望有一天,怨灵退散,美丽的福光岛能够重现人间。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9章 蒸汽机器人布里茨:当有一天,机器人喜欢上一个人 布里茨不是人类,布里茨只是一个机器人,对于这一点,布里茨是知道的。 当初,机械先驱维克多之所以制造出蒸汽机器人布里茨,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向其他发明家展示自己强大的技术实力。事实上,维克多也的确做到了。蒸汽机器人布里茨要比同期的任何机器人都更加坚固耐用,敏捷高效,而且,布里茨还破天荒地拥有了为人类服务的自主意识,在这一点上,他又比同期机器人要强上太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布里茨都兢兢业业地为祖安人服务,他出没在祖安的大街小巷,不是去清理泄漏的化学毒雾,就是去救火救灾,没有一天闲着,偶尔有半日的闲暇时间,他也会一刻不停地琢磨着,如何把祖安建设得更好。 他是一个机器人劳模,他是我们人类的好伙伴,他勤勤恳恳地为人类服务,但是说到底,布里茨他只是一个机器人而已。只是因为维克多在制造蒸汽机器人布里茨的时候,突发奇想,在布里茨体内灌注了一道“主动为人类服务”的程序命令,所以他才会主动地,自发地为人类服务。机器人忠实执行交代给他的程序命令,这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不用大惊小怪,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机器人就是机器人而已,不管模仿人类造得再怎么像,也不可能取代人类,不管制造他的技术再先进,也不可能让他拥有真正的心,使他拥有和人类一样的喜怒哀乐等种种真情实感。相信普通人都会这么想的吧,但是,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 事实上,在布里茨被制造出来后没有多久,他就奇迹般的开始拥有了和人类一样的情感。 那是布里茨服务祖安城的第十个年头,相信我,对于布里茨这种出自名家之手,寿命绵长的机器人来说,十年时间真的没有多久。那是一个冬日的清晨,布里茨当时正在祖安城的街头扫雪。祖安都是一群夜猫子,大清早上没有什么人,布里茨哼着歌儿扫得正起劲。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脚步声,他抬起头—— 一个红衣服的小女孩迎面向他走来。 那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她生得非常美丽,简直可以称得上天生丽质,浑然天成,布里茨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她的美丽,他仅会的那五千个词组在她的美丽面前,显得太过单薄了。她她简直就不像是一个祖安人,像祖安这种环境污染严重,被高贵傲慢的皮城佬当成臭水沟的城市,是有多么大的荣幸,才能够诞生出这样一个“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女子? 布里茨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突然感觉到自己的金属胸腔内,那颗沉重的金属心脏毫无征兆地开始剧烈跳动,好像在那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苏醒了。 对着张大嘴巴,呆如木鸡的布里茨,红衣小女孩微微一笑,向他点了点头。 就在布里茨以为她就要这样离去,自己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的时候,小女孩突然停下了:“布里茨,大家伙,你叫布里茨对吗?” 她眯缝着眼睛,笑得极好看。 一股暖流流遍了布里茨的身躯,那一瞬间,世界好像都变成了粉红色。 布里茨知道,这种感觉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喜欢”吧,自己可能喜欢上她了。 “我叫布里茨。”迟疑了一会儿,布里茨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的眼睛说道,他现在有点儿害羞。 就这样,蒸汽机器人布里茨和这个美丽的红衣小女孩的故事拉开了帷幕。 布里茨是喜欢她没错,她也很喜欢布里茨,但是,喜欢又能怎么样? 他们一个是人,一个是机器人啊,跨越了物种是没有办法相爱的,跨越了物种的恋爱是不被允许的恋爱禁止。 所以他们只能够在一起,就像关系亲密的朋友,但是永远无法更进一步。 布里茨默默地守护着她,看着她像所有平凡人一样沿着前人既定的轨迹,读书上学毕业恋爱结婚生子,看着她一点一点一天一天变老,看着皱纹渐渐爬上她的额头,看着时光漂白了她的头发。布里茨毫无怨言,就这样一直守护她,直到她安然死去的那一天。 布里茨发现,人的寿命,相较机器人,竟然如此的短暂而美丽,当她生时有如玫瑰一般肆意盛放,然后又悄无声息地在风中凋谢。 傍晚,当人们纷纷离开墓地,只剩下布里茨一个人站在她的墓地前,布里茨宁愿相信,她没有死去,她只是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前来墓地扫墓的人们发现,在那个女人的墓边,一个机器人静静地躺在那里。 “他睡着了吗?”跟着大人一起来的小孩子好奇地问道。 “不!他只是坏掉了。”大人敲了敲机器人冰冷的外壳,肯定地说道。 不,布里茨没有坏掉,他只是给自己设定了沉睡1000年的程序。 他固执地相信,等到一千年以后,自己再次苏醒来的那一天,她也会奇迹般地从墓地中醒来。 他仿佛看到了,在那一年的冬天,大雪纷飞,红衣的小女孩笑意盈盈向他走来。 我会守护你的,直到沧海桑田,地老天荒,直到永远。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0章 虚空先知玛尔扎哈: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叫玛尔扎哈,我是一个天生的预言家。 我的眼睛能够看见未来所发生的事情。 靠着这项与生俱来的异能,我在德玛西亚的集市上摆摊子混口饭吃。 我的隔壁摊位是卖水果的阿花,她每天大清早上去临镇进货,白天卖力吆喝招揽顾客,直到暮色西沉才收摊回家,日日忙忙碌碌,起早贪黑,倒也赚不到多少钱。掐指一算,似乎我摆摊子赚得要比她多得多哩。 所以阿花总是在忙碌之余,向我抱怨:“扎哈啊扎哈,我真羡慕你。一个预言家,你什么活都不用干,只需要坐在那里,面前摆着个水晶球,自有大把大把的傻瓜给你送钱。” 我总是很严肃地对阿花说:“那怎么是送钱呢?那可是我自己的劳动所得!而且,小姐你想错啦,预言家可不是什么好职业。要是预言错了的话,顾客改天就会来掀我的摊子,砸我的招牌,就算我预言的分毫不差,要是这预言的结果顾客听了心里面不高兴,不满意,我不但拿不到钱,还得白挨一顿打。你说我容易吗我?” “难道你预言对了,顾客听了心里会不高兴吗?”阿花一面摆放水果,一面好奇地问。 “那当然。对于预言家而言,人们只愿意从预言家的口中听到他们想要听到的好消息,而对于真正的必将发生的未来,他们嗤之以鼻,他们不屑一顾,他们不愿意知道,也不想知道真相。就好比明明大家终有一天都会死,可是你若对顾客说他未来有一天会死,他准会怒气冲天,跳起来锤爆我的脑袋,但你若是不分三七二十一,也不管未来是真是假,使劲儿吹他以后能够升官发财,娶个漂亮老婆,多子多福,长命百岁,他没准笑得嘴都合不拢,还会多赏我几个钱。你看,人类就是这样固执而愚蠢的生物啊!” 这话讲完之后阿花看我的眼神都变了:“哦,听起来当一个预言家可真不容易啊。那你对顾客撒谎的时候,良心不会痛吗?”阿花用手指了指我的心窝。 “不会不会。”我向阿花报以谄媚的一笑:“混口饭吃。” 其实我也并不总是撒谎的,顾客若不是气势汹汹,五大三粗的七尺大汉,我为什么要撒谎呢?直接给他来个模棱两可,玄之又玄的预言,这样岂不是更好? 比如来一对小情侣找我问姻缘,我便对着水晶球装神弄鬼一番,然后神秘兮兮地对他们说:“若你二人同心,必定永生永世不相离。”这话两个人一听都很高兴,但是我也没有撒谎,因为他们两人若是同心则必然会相守在一起,而他们两个人要是心思不在一块了,同床异梦,那他们不就分了呗,到头来我也没有说错。 就连皇子大人嘉文四世都听过我的大名,专门来照顾我的生意。在一次出征诺克萨斯前,他来找我,让我给他预言一下吉凶,看看这一仗能不能打赢,他能不能活着回来,对方是皇子大人我当然很慎重,当时我就给他说了:“这一仗之后,你会变强。”其实我这话讲了等于白讲,因为打仗嘛,人总是会在战场上变强的,不管输赢都会变强的啦。可是皇子大人听了后依然很高兴。后来听说皇子大人他在战场上轻敌冒进,叫诺克萨斯人俘虏了,费了好大劲才逃回来,不过他本人嘛,果然比以前变强了许多。 我真是个天才预言家,嘿嘿,这话别说阿花不信,就连我自己都不信。 因为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动用我的能力去看那未来了,我甚至已经对自己产生了怀疑,我那能力是不是假的?放着那么久没用是不是已经失效了? 我之所以很久都不使用自己真实的预言能力,一来是因为使用能力对身体消耗很大,二来是因为你摆个摊做个预言家的小生意儿,你预言真正会发生的未来,人们不一定会信,但是你若连哄带骗,尽挑好的说,人们一个比一个深信不疑,三就是因为我明白预言的本质。 所谓的预言,就是告诉别人未来确确实实会发生的事情。 但是这种预言又有什么用? 身为一个预言家,你即便能够向大家预言真实的未来,又如何? 不管未来是好是坏,预言中的未来都是注定要发生的,就像命运一样,区区人类根本无法改变,也无力改变,即使你再怎么提前准备,也是徒劳。 即使身为预言家,也只能跟大家一起,眼睁睁地看着预期中的未来临近,却无能为力。 所以你告诉我,预言家有什么用?预言多少钱一斤? 但是,无能的预言家,什么也做不到的我,为什么现在心里面那么渴望着要改变未来呢? 为什么我现在会出现在远离德玛西亚的艾卡西亚,站在这片陌生的黑土地上呢? 其实我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预言家。 我之所以骗阿花说我不想干了,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其实是因为前些日子,我曾经偷偷看过我跟她的未来。 在未来里我并没有看到期待的图景,我只看见来自艾卡西亚大裂口的虚空生物有如蝗群,遮天蔽日,将整个德玛西亚乃至整个符文之地淹没,无人生还。 我们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像我这样的普通人就像是汪洋大海中的一片树叶,渺小到可怜,渺小到无能为力,当暴风雨来临之际,我们其实什么也做不到。 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也想做一些什么,为了我自己,也为了阿花。 所以我才会来到艾卡西亚,在艾卡西亚上空的裂口变得越来越大之前,我正在努力寻找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 我是一个无能为力的预言家,但我首先是一个男人。 男人嘛,总要去主动承担一些事情,比如拯救世界。 也许有人会劝我说:放弃吧,人类是改变不了既定的未来的。 那我一定要回呛他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 即便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也要靠自己的力量去改变未来。 纵使飞蛾扑火,亦了无遗憾,亦无怨无悔。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1章 瘟疫之源图奇:从下水道老鼠到祖安黑街之王 时至今日,在祖安城的大街小巷,瘟疫之源图奇的名号,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是祖安地下世界的传奇,他,是祖安黑街的王。 然而,鲜有人知道的是,在很久以前,瘟疫之源图奇还只是一只小小的瘟疫鼠,他平凡无奇,默默无名,整天跟着他那些卑微的同伴们一起,待在祖安肮脏污秽的下水道里苟延残喘。每一天,大量的垃圾,有毒有害的废水源源不断地从上面的工厂和实验室排放下来。即使这群以生命力顽强闻名的瘟疫鼠,也很难抵抗重重污染的毒害。 大部分瘟疫鼠都死了,只有图奇还有少部分瘟疫鼠侥幸活了下来。为了对抗剧毒的污染物,他们的基因发生了突变,使他们的身体变大,并产生了对剧毒的耐性,同时,他们还匪夷所思地进化出了直立行走的能力。图奇和他硕果仅存的同伴们,现在看起来倒有几分像人了。不只是外表看起来像,就连思想也渐渐向人类靠拢。下水道里的生存环境实在恶劣,图奇和他的同伴们琢磨着,要不要到上面去看一看,也许能够闯出什么名堂来。于是,他们来到了地上。 祖安是一座混乱的城市,这里有符文之地最狂妄大胆的科学家,有符文之地最奸猾狡诈的商人,有符文之地最多的工厂,当然,还有最多的黑帮。 图奇和他的同伴们,来到这祖安的地上,他们一没有文化,二没有手艺,只能够干最底层的工作。头脑机灵点儿的,去做了微光酒小贩,身体强壮点儿的,就去给炼金男爵做保镖,图奇自觉自己两样都不符合,正巧有家小黑帮临时招人,他便加入了。 排斥异类,原本就是人类的天性。更不用说,图奇根本就不是人,只是一只直立行走的瘟疫鼠。所以,他一进到那家黑帮里去,不出意外就遭到了很严重的排挤。因为图奇的地位最低,所以每个人都可以使唤他,每个人都随时随地,可以随心所欲地揍他一顿。图奇也很郁闷,但是没有办法,这里是鬼门关,进来容易,想要出去,可就难了,所以只有逆来顺受,先干着。 图奇进的这家,说是小黑帮,其实就是一伙子盗窃团伙,专门偷些祖安科学家捣鼓出来的新玩意儿,拉到城外去卖。外面想收的人,多着哩。黑帮不养闲人,黑帮老大让图奇干的活儿,便是望风,这是一个从古到今延续了几千年的职业,是一种很低端的活儿。 图奇一直干了有两年,还在干这个。两年时间里,黑帮里走掉了许多人,又新进来许多人,就连老大都换了几回。可是到头来,图奇在这家黑帮里的地位还是最末一名,人见人欺。一只老鼠,想在人类社会出人头地,实在不容易啊。 心里面极度苦闷的图奇开始在书本里寻求慰藉。他努力识字,努力学习文化,用每个月分给自己的那点微薄的小钱,去旧书店里买几本书看,他不拘种类,无论小说还是历史c天文地理,他无一不看。虽然短时间内并没有改变他恶劣的处境,但是好歹让他的内心充实了许多。他开始有了那么一点精气神,眼睛中也有了一点点光彩,他不再是那一只畏畏缩缩的老鼠了。 终于,图奇迎来了改变命运之日。 在这一天里,图奇在旧书店里邂逅了一本足以改变他命运的书,书的作者是一位古代的东方哲人。 如获至宝的,图奇捧起那本书,看了起来。 他在那本书上看到一段对话,对话的主人公一个是古时的大盗盗跖,一个是盗跖的手下。 这段对话的原文是这样的—— 跖之徒问与跖曰:“盗亦有道乎” 跖曰:“何适而无有道耶?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 翻译到现在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大盗盗跖的手下问他:“像我们这样的盗贼也有属于我们的道吗?” 盗跖说:“怎么没有?偷窃之前,判断情况以决定是否可以下手,为智;能猜出房屋财物的所在,为圣;行动之时,一马当先,身先士卒,为勇;盗完之后,最后一个离开,为义;把所盗财物公平分给手下,为仁。具备上述五点方能成为大盗。” 尽管这本书作者的原意并非是鼓励读者去当盗贼啦,作者在这一段后面还有批判性的评论,但是,我们的图奇小哥好像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只是一个劲地觉得上面那段话太有道理啦,简直就应该当作自己今后黑帮生涯的生存法则。 他后来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确定目标,把握原则,身体力行。 最后,他终于站在了祖安地下世界的顶点。 总结自己从下水道老鼠到祖安黑街之王的历程,瘟疫之源图奇意味深长地对自己的子孙们说道:“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2章 诺手对德莱文说:德莱文,我愚蠢的弟弟啊 “打他!打他!” “快点拦住他,别让他跑了!” “好嘞,我抓住他了!” 草坪上孩子们欢笑着,看似和煦的气氛却掩盖了一个可悲的事实,这里有一个可怜的孩子正在被一群孩子们欺负着,他们追他打他,肆无忌惮地捉弄他。被欺负的那个孩子身形瘦弱,满脸泪痕,可怜兮兮的样子更激起了大家欺负他的欲望,于是大家把他推倒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欺负得更惨。 有谁说人性本善呢? 其实哪来的善和恶,这个世界原本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 孩子们玩够了以后,到了中午吃饭时间,大家丢下那个叫做德莱文的受气包,一哄而散。 我们可怜的小受气包哭哭啼啼地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回家去,谁知他一抬头,竟然看见了他的哥哥德莱厄斯就在不远处的小山坡上站着,面无表情地注视着自己。 这一下子,小孩子心中的委屈,在心中压抑的积聚的委屈顿时爆发了,他气愤地奔向哥哥,对着哥哥又蹦又跳:“坏哥哥!你刚刚看见我被他们欺负,你为什么不救我!凭什么?” 叫做德莱文的小孩子委屈地又放声大哭起来。 因为,德莱厄斯哥哥可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如果就连他也对自己被别人欺负视而不见的话,那么,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可以依靠的还有谁? “德莱文,我愚蠢的弟弟啊。你被他们欺负,为什么不反抗?”年幼的德莱文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叫人家欺负得这么惨,到头来,哥哥竟然没有一句安慰的话,反而怪自己傻,怪自己不去反抗。 我的天啊,德莱厄斯,天底下有你这么当哥哥的吗? “你以为我不想吗?我打不过他们。”德莱文低着头郁郁地说道。 “打不过不是理由。你可以学习如何变强,你可以向我学习,也可以向揍你的那些人学习。”德莱厄斯斩钉截铁地说道。 “他们人多。” “人多也不是理由。像他们那样的菜鸡,我一个人可以揍八十个。你为什么不行?” 德莱文顿时间哑口无言,他知道,哥哥确实没有说谎,今年刚刚参军的德莱厄斯,已经在诺克萨斯军中崭露头角,几场关键战斗中他大杀四方的表现已经得到了最高指挥部的嘉许,前途一片光明,甚至有传言,最高指挥部有意赐予他诺克萨斯之手的称号。而德莱文,现在还是个可怜的小孩子呢。 “看来,我必须变强了呢。”德莱文对着哥哥叹了口气,小大人似的说道。 一阵风吹过,他感觉自己好像长大了。 “嗯,这就对了。”哥哥德莱厄斯大步走到弟弟面前,擦去他眼角的泪水:“亲爱的德莱文,诺克萨斯没有眼泪。你要知道,在诺克萨斯,没有弱者说话的权力。在诺克萨斯,力量就是一切。我之所以不帮你,也是想告诉你,迟早有一天,你要一个人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你必须要变成一个男子汉!” “嗯,我一定要努力变强,变成一个能够顶天立地的大男子汉!”德莱文重重地发誓道。 哥哥德莱厄斯满意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候,德莱文的肚子很破坏气氛的响了。 “看来你小子是饿坏了。”德莱厄斯笑着摸了摸德莱文的脑袋:“走!我今天带你出去吃点好的。回来以后,你一定要好好练习,努力变强,知道了吗?” “知道了!哥哥。” 德莱文扑向哥哥。 真奇妙啊,德莱文感觉,自己被欺负的屈辱感已经完全消失了,他在心里面坚信着,自己总有一天,一定会变成和哥哥一样顶天立地的大男子汉,成为诺克萨斯的一面旗帜。 哥哥说过,诺克萨斯没有眼泪。 所以,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哭了。 下一次,他们再敢来欺负自己,他一定会揍得那些家伙跪地求饶,满地找牙!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3章 深海泰坦:等我从这里出去,这个世界将永无宁日 等我从这里出去,这个世界将永无宁日。 我呆在漆黑一片,就连光线也透不进来的深海中,绝望地诅咒着,一遍又一遍。 我被困在这里,到底有多久呢? 几千年还是几万年? 我不知道,因为在我的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这儿听不到任何声音,也找不到其他活着的生物,时间在这里仿佛停止了。漆黑沉重的海水包裹着我的身躯,欲将我窒息。 曾经的我,好像是一个人吧? 然而现在的我,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 我叫深海泰坦诺提勒斯,是一个被困在深海中名为绝望的巨兽。 假如有一天能够离开大海,重见天日的话,相信我那丑陋可怖的模样一定十分骇人吧。 尽管就连我自己都不曾见过我现在的模样。 好想哭啊,但是哭又有什么用?海水要比我的眼泪更咸。 好想重新做一个人啊,双脚能够踩在坚实的地面上多好哇! 当初,我究竟为什么选择去做一名海员啊!我又是在什么东西的驱使下,跟着那一群混蛋乘船来到守望之海这片频繁出事的海域? 我们当时在寻找什么东西? 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他们拔出刀来,逼迫着我穿上一身笨重的潜水服。当时水面全黑了,下面好像有什么古怪的东西,我很害怕,站在甲板上的我瑟瑟发抖,因为冥冥中我感觉到,我这一旦下去,就再也没有可能上来,所以我迟迟不肯下去,于是他们把我推了下去。 我刚下潜了不到五米左右,就感到有什么东西在拉我,像是好多只手,它们狂野地抓住我的身躯,把我往下拖,往下拽。恐惧和绝望之下,我在海水中拼命挣扎,我想要抓住救命的稻草,我想要抓住一切可能抓住的东西,最后我抓住了船锚,我牢牢地抓住了它,死死也不肯放手。 我期待着,它们把我连同上面的那艘船一起拖下去。 假如船上面的那些混蛋一定要我死的话,那你们就跟我一起陪葬吧,狂怒之下,我是这样想的。 在冰冷的海水中,黑暗很快就侵袭了我的意识,之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我就成为了一个怪物,亦是这片深海中唯一活着的存在。 我叫深海泰坦诺提勒斯,曾经的我是海员诺提勒斯。 我呆在深海中,绝望而愉悦地想。 等我从这里出去,这个世界将永无宁日。 但是,我恐怕会一辈子,永生永世被困在这片深海中吧。 永远也出不去,永远也没有可能出去。 最近,海里面不是很宁静。 我听到海底传来隆隆的声音。 不过是稀松平常的火山活动,地质变化,我只当它们是在放屁,没有多想。 然后,忽然在某一天,我听到那响声突然急剧放大,强烈的熔岩和气流从海底火山喷涌而出,猛力将我庞大的身躯推上海面! 万万没有想到,我终于出去了。 等我从这里出去,这个世界将永无宁日。 我在漆黑的深海中诅咒了一千一万遍,但是当我终于浮出海面,顺着洋流来到那海滩上,脚踩着松软却坚实的地面,我的心里面竟然感到了久违的安宁和幸福。 深吸一口清凉的海风,在和煦的阳光照耀下,我站在海滩上,看着那碧海蓝天,由衷地开口说道:“这个世界,真好。”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4章 风暴之怒迦娜:我喜欢你,已经很久了。 在祖安城和其附近的海域,生活着一只风之精灵,她的名字叫迦娜。 她是一只很美丽的精灵,长发飘飘,白衣胜雪,她总是拿着一根冰蓝色的法杖出现在人们面前。 不过,与凡世间的美女不同的是,在她那可爱的脸庞上长着一对精灵们特有的尖耳朵。 但是请相信我,这并不能抵消她的美丽,相反,这更让她显得清丽脱俗。 我们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人有好有坏,事物有好有坏,精灵们自然也不例外。 既有邪恶的精灵肆无忌惮,召唤元素的力量毁灭凡世间的一切,也有那温柔善良的精灵,在邪恶精灵的威胁下挺身而出,进而成为人类的守护神。 迦娜,毫无疑问,就是其中最善良的那一个。 作为风之精灵,她操纵风的力量守护人类。 在大海上,她不知疲倦地为迷途的水手们指引方向。 在可怕的风暴来临之前,她会向他们及时发出预警。 孤独的夜里,她用温暖的微风抚慰思乡的水手。 在祖安城外的海滩上,她用清凉的海风拥抱兴高采烈的穷孩子们,拂去他们脸上一层一层厚厚的灰霾。 在祖安城内阴暗的小巷,她刮起一阵迅捷的狂风,将炼金男爵的走狗们吹得七零八落,为穷途末路的人博得了一线生机。 迦娜,她是水手们的守护神,她是绝望与无助之人的灯塔。 她倾尽自己的力量守护人类,慷慨地扶助弱小的无助的人们,却不去寻求任何回报。 直到有一天,那个男人的出现。 残酷的岁月在他的脸上和身体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的刀疤,却并没有使他屈服。 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他有着无比霸道的声音,无比坚毅的眼神。 他是一个久经风霜的战士,他在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祖安的贫民窟,在符文之地四处流浪,艰难求生。 小小的一个人在夹缝中努力生存。 为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活下去,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一天比一天更强大。 现在,他已经足够强了。 所以,他回来了。 他回来是要找一个人,他回来是要报答一个人。 因为那个人曾经在他幼年的时候帮助过他,在他快要饿死的时候给了他一块面包。 这之后,他和迦娜在熙熙攘攘的祖安城里相遇了。 相遇之时,迦娜被一个发狂的黑暗精灵追杀,而男人救下了她。 “你守护了大家那么久,现在,换我来守护你了。” 男人坚毅的眼神,在看向她的时候,却温柔的像水一样。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一点儿都没变啊,还是那么的漂亮。” 迦娜听着男人在自己面前絮絮叨叨地说着,在她的心里面突然涌起了一股想要扑进他怀里面的冲动。 她当然还记得当年自己帮助过的那个饥寒交迫的小男孩,不过现在他已经长得很帅,也很有男子气概了。 这个冬天很冷,冷到就连精灵也受不了,但是他的怀里一定很温暖吧。 “可以让我抱你一下吗?”浑然不觉的,迦娜脱口而出。 迦娜在一瞬间因为羞愧而低下了头,自己帮助别人,从来不求任何回报,为什么现在又向面前的那个男人提出过分的要求。 “当然可以。”男人伸出手臂,把她揽在怀里,轻呼她的名字:“迦娜,我喜欢你,已经很久了。” 关注头条号:呆如木鸡,近期沉迷头条和悟空问答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5章 德玛西亚皇子嘉文四世: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我乃德玛西亚皇子嘉文四世。 很长时间以来,我都固执地认为,这世间唯一的真理就在我长矛的尖上。 身为德玛西亚正统皇室光盾家族的成员暨德玛西亚的下一任国王,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拿起我的长矛,身先士卒,带领着麾下的德玛西亚士兵跟任何试图侵犯德玛西亚利益的敌人战斗。 那时候的我年轻气盛,满腔热血,常年出现在边境上,率领着军队跟诺克萨斯人战斗,跟弗雷尔卓德人战斗,跟蛮族战斗,跟贪婪的强盗和凶恶的巨兽战斗。在这些战斗中,无畏先锋军团的首领,冕卫家族的盖伦,一直跟随在我身边。他是我的同龄人,我儿时的玩伴,他是我的好兄弟,他总是跟着我一起冲锋陷阵。每一次战斗,我们都竭尽全力,生死无惧。 我们在一起打了很多胜仗,德玛西亚军队势不可挡。 曾经的我以为我们能够一直这样胜利下去,直到德玛西亚的声名响彻在瓦罗兰大陆每一处角落。 但是我错了,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百战百胜,永远不败的将军。 战场上瞬息万变,你固然可以赢一千次一万次,但是你永远也无法保证,下一场战争,那个赢家是不是你。 德玛西亚在边境战事上的一连串胜利,很快就引起了诺克萨斯高层的注意。 他们调来了大军,调来了诺克萨斯最精锐的战团——雷瑟守备。 在敌人潮水一般的攻势面前,我人生第一次品尝到了失败的滋味。 看着身边年轻的战士们一个个倒下,看着德玛西亚战旗在烈火中熊熊燃烧,那一瞬间,我心里面很憋屈,很苦涩,甚至感到有些无能为力。 当我深陷敌阵,绝望之际,我的脑海中甚至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就这样吧。 放下长矛,干脆就这样吧。 我的坚持我的荣耀我的理想,干脆就这样吧。 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但是我没有死,忠心耿耿的盖伦救下了我,为了救我他怒吼着在敌阵中杀进杀出,重铠被鲜血染红。 盖伦英勇的行为让我幡然醒悟,原来这世间最重要的不只是战斗,不只是我手中的长矛,还有兄弟。 因为盖伦我重新拿起了长矛,重新燃起了斗志,我振作精神,跟他一起冲出重围。 在这之后的许多年里,我离开边境,在符文之地四处游历,伴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开始一点一点意识到,这世间的一切远远并非我当初想象的那么简单。 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德玛西亚国王,我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在战斗的时候身先士卒,也不仅仅是要守护好我的兄弟姐妹,我还需要爱护我的人民,了解他们的需求,了解自己应该为他们做什么。 这就是所谓的“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而你所拥有的力量越大,责任就越大。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6章 圣枪游侠卢锡安:你看到锤石了吗?请把他留给我。 黄昏时分,比尔吉沃特的海滩上,伫立着两个人。 高个子长着一张冷酷无情的脸,他的腰间别着双枪,眼睛一刻不停地盯着远处的海面,似乎用不了多久,从那里边就会涌出一堆骇人的巨兽似的。 稍微矮他那么一些的汉子,则生着一副铁塔一般壮实的身躯。只见这壮汉子身披灰色斗篷,拄着一根巨大的铁铲,表情看上去比旁边的那个高个子要安然淡定多了,似乎再恐怖的事情在这壮汉子眼里,都算不得什么。 这两位,不是别人。 一位是瓦罗兰大陆大名鼎鼎的圣枪游侠卢锡安,一位是来自暗影岛的牧魂人约里克,这两位可都是猎杀亡灵生物的好手。 通常,这两个人都是单独行动。 而能够让他俩聚集在一起的,只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很快,这个地方就会有很多很多邪恶的亡灵生物入侵,那数量多到让这两个天生猎杀亡灵的好手都觉得棘手的地步。 不远处的海面,浓烈的黑雾悄无声息地出现,又悄无声息地弥漫开来。 蚀魂夜,让符文之地无数生物心惊胆战的蚀魂夜就要来了。 何谓蚀魂夜? 在广袤的符文之地,有一岛名为福光岛,原本是安宁祥和之地,后来不知怎么地,叫那些亡灵生物侵占,将那座岛上的活物杀得一干二净。于是乎,好端端的福光岛硬生生地变成了暗影岛,成为那些邪恶亡灵聚居之地,岛上终日被不详的黑雾笼罩。 然而,那些亡灵生物的野心又岂止于小小的暗影岛。每一年冬至的夜晚,趁着岛上黑雾力量最盛之时,亡灵生物的头领便会驱使着黑雾,裹挟着亡灵大军离开暗影岛,借着黑雾的保护和呼啸的海风,跨越大海,入侵符文之地各地。残暴的亡灵大军有如蝗虫过境一般一路席卷过来,所到之处,尸横遍野,寸草不生。 是为蚀魂夜。 而每一年,蚀魂夜的首站,便是这个在地理上距离暗影岛最近的地方——“海盗之城”比尔吉沃特。 “嗨,老兄,别紧张。咱们跟这些家伙交战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壮汉子牧魂人约里克开口了。 高个子的圣枪游侠卢锡安皱着眉头,嘀咕道:“约里克,你有没有发现,这几年蚀魂夜里的黑雾越来越浓。” “是因为那些亡灵借着每一年蚀魂夜掳来的活物作为祭品,补充兵源,所以暗影岛的亡灵数量才一年比一年多,力量一年比一年强吧。但是,卢锡安老兄你也不必要担心,咱们俩这些年来,也不是原地踏步。我们也要比几年前,要强的多哩。我知道,黑雾越浓,你的那两把圣枪吐出的净魂圣焰也会越加炽烈,而我,身为牧魂人可以劝化亡灵,以战养战,敌人愈强我愈强,又有何可惧?” 圣枪游侠卢锡安摇了摇头,吐出一口气:“我并不是担心这个。我只是担心,随着这暗影岛上的亡灵越来越多,再这样下去,每一年蚀魂夜,他们只要派一群炮灰出来就行了。至于锤石那个老混蛋,以后他要是一直躲在暗影岛的地底下不出来,那我还怎么救赛娜,我的毕生挚爱。” “别担心,他要是不肯出来。到时候我就陪你去暗影岛上,把他从地底下揪出来。”牧魂人约里克笑眯眯地安慰道。 来自暗影岛的黑雾越来越近了。 站在海滩上的两个人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被裹挟在黑雾里的形形色色的亡灵,还有他们狰狞的面容。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拿起了武器。 卢锡安掏出了他的双枪,约里克抡起他的铁铲。 “待会儿,看到锤石了,记得把他留给我。” “一k,没问题!” “你可别不小心死了。” “怎么会,打完这一仗以后,咱们哥俩个找个小酒馆喝两杯吧,跟我聊聊你和赛娜的事情。” 在比尔吉沃特,今年的蚀魂夜如期而至。 在那一片浓烈的黑雾之中,夹杂着那两个人浴血奋战的身影。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叫做英雄。 他们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 后记: 在很久之前的某一天,这两个男人之间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喂,卢锡安,你还单着哩。说吧,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让你约里克老哥给你介绍介绍。嗯,你是喜欢个子高的,还是矮的哩?你是喜欢长头发的,还是短头发的哩?你是喜欢胸大的,还是胸小的哩?” 年轻的卢锡安皱着眉头苦苦思索了很久,最后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其实吧,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身为光明哨兵,长年累月的猎杀亡灵使原本风趣健谈的卢锡安渐渐变得沉默寡言,不善言辞,更不用说讨女孩子的欢心,他想,估计自己以后也许要一个人度过吧。 谁知道,在这之后,卢锡安就遇见了她。 赛娜,他的今生挚爱。 卢锡安顿时觉得,个子高矮胖瘦,长发短发,胸大胸小其实都无所谓,只要是她就可以,我这辈子就是她了。 他们曾经很幸福地相爱过。 只可惜那幸福的幻梦在当他们遇到魂锁典狱长锤石时轰然破碎,锤石诱捕了赛娜的灵魂,并将她的灵魂关在了自己的灯笼,那座冰冷残酷的幽冥监牢中。 在这之后,卢锡安的人生就只剩下一个目的——杀了锤石,救出赛娜。 曾经卢锡安想要拯救很多人,现在,他只想倾尽全力拯救一个人。 有道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7章 武器大师贾克斯对无双剑姬说:“来战!” “菲奥娜,我亲爱的妹妹,你为什么非要豁出性命,去跟那个战斗狂拼命啊!为了我们劳伦特家族的荣誉吗?老实说,家族的荣誉对你而言,究竟是什么?” 女中豪杰,无双剑姬菲奥娜此时此刻腰别蓝钢佩剑,全副武装,更显英姿飒爽。菲奥娜跨上战马怒风,对着自己的哥哥阿姆达·劳伦特豪迈地一笑,回答道:“我,无双剑姬菲奥娜·劳伦特视劳伦特家族的荣誉为生命。哥哥,你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话音刚落,无双剑姬菲奥娜已经一骑绝尘而去。 实在是拦不住这个执拗的妹妹,菲奥娜的哥哥阿姆达·劳伦特长叹一口气,只有苦笑。 她说的没错。 在“正义之国”德玛西亚,如果说正义对于德玛西亚人而言等于一切,那么荣誉就是每一个德玛西亚家族的一切。 身为劳伦特家族族长的她,理所应当将劳伦特家族的荣誉视为生命。 如果菲奥娜打败了那个赫赫有名的战斗狂,则必将给风雨飘摇中的劳伦特家族注入一剂强心剂,重振家族的荣光,让劳伦特家族的名字重回德玛西亚上层贵族的行列指日可待。 可是,如果菲奥娜输了的话,没准她会死的啊。 毕竟,那个战斗狂的战斗力可是出了名的变态啊! 近年来,在瓦罗兰大陆上,流传着关于一个战斗狂的传说。 这个战斗狂的名字就叫做贾克斯,他自称自己是艾卡西亚最后一个武器大师。 想想那艾卡西亚是什么地方? 那是已经被一场大灾难毁灭了的地方,那是被一大群恐怖的虚空生物占据的地方,就连天不怕地不怕,生性好战,悍不畏死的诺克萨斯人经过艾卡西亚,都得弯下腰来绕道走。 能够活着从那个鬼地方出来的家伙,自然有资格称为武器大师。 事实上,武器大师贾克斯也确实非常能打,他也没有什么神兵利器,所用的武器不过是一根不知从哪儿捡来的黄铜灯柱。可就是这样简陋甚至可以说粗糙到玩笑的武器,陪伴着他在瓦罗兰大陆上从南打到北,从北打到南,几乎没有碰到过可堪一战的对手,真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的怪物。 而且,这位叫做武器大师贾克斯的家伙,不但非常能打,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战斗狂,他的战斗欲望强得非比寻常,每一天不找几个对手比试比试舒展舒展筋骨就浑身不自在。瓦罗兰大陆上武人众多,习武成风,可是现如今,已经有半数成名武人倒在了贾克斯的黄铜灯柱下,个个鼻青眼肿,头破血流,输得那叫一个心服口服。 最近,战斗狂武器大师贾克斯把瓦罗兰大陆游历了一遍,又出现在德玛西亚境内,四处寻求挑战,已经有不下五百个德玛西亚勇士败在他手上。 这家伙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么?难道是人们传言中的那样,他要通过比武找到一个足够强大的同伴,跟他一起重返艾卡西亚,去跟那些盘踞在艾卡西亚的虚空怪物搏斗吗? 这是送命的事,应该没人会愿意干吧。 我妹妹应该不是那么笨的女人。 应该就像她所讲的那样,她去跟武器大师贾克斯较量,是为了我们劳伦特家族的荣誉。 大概是吧。 一想到妹妹菲奥娜一拿起剑就两眼放光的情形,哥哥阿姆达·劳伦特的脸上就露出了意味深长的表情。 差点忘了,自己的妹妹,菲奥娜她也是一个战斗狂呢,要不然怎么能叫无双剑姬? 无双剑姬菲奥娜,天生的剑士,与生俱来的战斗狂。 家族的荣誉固然重要,但是相信比起家族的荣誉而言,妹妹她更期待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一个称心如意的对手。 想必现在,在距离我们劳伦特家族领地不过十里的莱茵镇上,我的妹妹已经跟武器大师贾克斯交起手来了吧。 整天带着家族族长的面具出入社交场所,你想必已经厌倦了吧,已经太久没有酣畅淋漓地跟别人干上一架了吧。 哥哥为你加油,你要赢哦! 莱茵镇上,在武器大师贾克斯的周围,横七竖八躺着许多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勇士。 武器大师贾克斯倚墙而坐,黄铜灯柱随意丢在一边。 写在他脸上的是满脸的无聊。 难道在德玛西亚,就没有我值得一战的对手了吗? 就在这时,暴烈的马蹄声响起,前方沙尘滚滚,在那马背上坐着的是一个身姿矫健,英气逼人的红发女剑士。 贾克斯不由自主地拿起了黄铜灯柱,站了起来。 值得一战的对手终于来了。 我,贾克斯,听说过你的名字。 菲奥娜,来战!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