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混世魔王》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一章 洞房惊魂 好汉无好妻,赖汉娶花枝。古话说的一点没有错。 五丈河,自西向东,绵延远去。河畔有一处村庄,正热闹非凡。村口人声嘈杂,锣鼓喧闹,惊得鸟雀高飞,鸡鸭乱跑。 一辆辆马车披红挂绿,望不到头尾。车上全是大大小小的箱子,鎏着金边镗着银线,阳光下明晃晃的刺眼。一群青衣小帽的仆从赶着车马,推搡喝骂着着看热闹的人群,趾高气昂的进了村庄。 这是大宋治下的吴家庄,里正姓吴,吴存。吴家累世在五丈河边吴家庄生活,积攒了不薄的身家,只是到了吴存这一代,不知道是坏事做的太多,还是善事做的太少,吴家人丁突然就不旺了。 吴存本就是独苗,如今年过四十,子嗣上还是艰难。虽然妻妾成群,但是到如今,还只得一子,吴亮。 自小,吴亮就是吴家的宝贝疙瘩,要星星不给月亮,要上房揭瓦,就有人赶紧递上梯子,自来说一不二。 这吴亮也真是说一不二,因为他只会数到一,如果能再多数一个数,或者能自己把流到胸前的口水擦掉,那都能让他老爹高兴死。 可惜,吴亮先天弱智,嘛事不懂只会吃。所以他老爹也就没高兴而死。 可是这又能如何?家里有钱,田里有地,老爹又是村里的里正,要娶个儿媳妇,女方家里不够点层次的,吴存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今日就是吴亮大婚的日子。新媳妇不但貌美如花,更是大户人家出身。 县城里面的任老爷,生意做的很大,半条街都是他家的产业。任家的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要钱,那更不用提了。 新媳妇是仁家的庶女,亲娘是任老爷不得宠的小妾。若非如此,哪能轮到吴亮这个傻货占便宜。 新娘子任潇潇坐在花轿里,眉头皱的好像梨花未放,拧成一朵花苞,没有半点笑模样。 纵然她是任家庶女,纵然再不受待见,爹不亲娘不爱的,那也不应该嫁给个傻子啊。 想着未来的日子,任潇潇忍不住打个寒颤。这未来的夫婿,她早打听清楚过,若是吴亮能有七八岁孩子的头脑,也就死活不论的凑合凑合,可这夫婿连哼哼都不会哼哼一声,除了吃就是睡,连打狗骂鸡都不会。 这和木头桩子有什么区别?还不如木头桩子呢,至少木头桩子不用人喂饭。 任潇潇自小就是聪慧无比,什么东西一学就会,会了就精,远超姐妹兄弟。这本来让她很是骄傲,可没想到的,却是兄弟姐妹中最伶俐的自己,嫁到这样一户人家,嫁给这样一个夫婿。他连马都不能骑,连接亲都做不到,若非如此,怎么会丢人的自己家给送上门来。 自定亲以后,任潇潇一哭二闹三上吊,可全没作用,最终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被梳洗打扮一番,送到了吴家庄。 一路来到洞房,任潇潇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的花轿,迈进的大门。就好像失了魂魄一样。只觉得身边人来人往,去了一波来了一波,来了一波又去了一波。 直到丫鬟小桃搀扶着坐下,又木偶一般的饮下合卺酒, 她才恍惚发现,房间竟然安静了下来。 任潇潇勉强抬眼四望。桌上一对红烛已经烧了大半,四周阴暗难明。自己的身影在身后的墙壁上刻下长长的一道,满头珠花仿佛是一根根利箭,插在头上,随着烛火的晃动,一点一点像要钻进头里。 床上的新郎烂醉如泥,新郎官的吉服不知什么时候脱下,扔在床尾。一个一个的大红喜字,好像一张一张恶心的面孔,长着血红大嘴,放肆的嘲笑眼前的一切,又好像要吞噬夜色中的所有。 “啊,啊,啊” 新郎官突然歪过头,喊叫了几声。 任潇潇吓的一下跳了起来,手心握得更紧。剪刀的坚硬和冰凉,从指尖一路传到心脏。这种感觉,绝望中带点解脱。死,有什么可怕?难道和这样的傻子过一辈子?那样说来,死亡,才是最美的结局。 青春知慕少艾时起,任潇潇也曾无数次幻想过自己未来的夫婿。那不说是连中三元,金榜题名的状元,也得是探花榜眼,再不济也得榜上有名。换个满身铜臭的商贾,就是再有钱,自己也看不上的。 只有风流倜傥,才华出众,一表人才的大才子,才配的上自己这娇容美貌,玲珑身段,比干心窍的俊姑娘。满县城,谁不知道任家的任潇潇七娘子大名。说不定京城里都有人听说过呢。 那河上一条条的大船,接人的送货的,都在韩城县经过,或是打尖或是住店。任潇潇十一二岁开始就帮着家里查账盘款,也算是在五丈河上薄有微名。 那些南来北往的客人,最喜欢在酒馆茶楼,勾栏瓦巷谈天说地嚼舌根子,指不定他们在京城里面闲聊一嘴,说起五丈河韩城县任潇潇的大名,那也许就被状元公听到,没准状元公就胸口戴着大红花,双手捧着生辰八字,坐着大花船来娶自己。 凡事皆有可能!这是任潇潇的宗旨。做人,不能放弃,有一丝希望,就要去拼。这也是在任家乌烟瘴气的斗争中逼出来的才能。可是如今,一切都没了,春花一样的落了,露珠一样的化了,太阳没了,月亮没了,连星星都没有半颗了。 两支红烛,突然爆出一团火花。 小桃连忙过去减掉一截灯芯。烛火才恢复了平稳。 任潇潇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剪子是她早就准备好的。从迈出闺房那一刻,她就立下了死志!不过即使要死,也不能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死。小七绝不做这样亏本的买卖!死一个,也得饶上一两个。 爹娘无情,可是不能杀啊,毕竟他们生养了自己。那显然,陪死的必须是吴家人!若不是他们自不量力妄想高攀,自己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你不仁,休怪我不义。 她早打听过了,吴亮是吴家独子,只要杀了他,吴家也就断后了。 哼哼。 一拍两散,一了百了!对一个存了死志的女子来说,这是绝对划得来的买卖! 说干就干! 新郎官躺在床上,四仰八叉,口水流了半个枕头,鼾声一波高过一波,宛如猪啃槽,听得人脑仁疼。 每一声,都好似催命符,让新郎官一步一步迈进地狱;又好像安魂曲,让任潇潇略带惶恐的心逐渐平息。 就冲着鼾声,也得宰了他! 任潇潇随口吩咐小桃:“去看下窗门,锁紧了没有。” 小桃忙不迭的点头跑开。 七娘子的精明能干,她可是领教多少年了。若是她吩咐的事情办的有半点不妥当,那接下来可别想好日子。 指使开小桃,任潇潇抬手把剪刀摆在胸前,躲过小桃的视线,稳稳的迈着碎步,不显山不露水的,宛如平日一样,轻手轻脚的来到床边。厌恶的望了一眼床上那个勉强算是人的东西,双手死死的握住了剪刀,果断的高高抬起。瞬时,一股快意涌上心头。 只要使劲扎下去,这一切就都解脱了! 这时,新郎官好像略有感觉。似乎冥冥中总有那么一丝天意,傻了十几年的吴亮,突然睁开了眼! 却只见一抹亮光突然在吴亮眼前滑过,他恍惚中只觉得胸口一阵疼痛! 血光迸现!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章 死或生 死了吗?这红的是血?不是胭脂? 我手里握得,是剪刀?不是针线? 杀人了?我杀人了?这么容易,一个人就死了? 任潇潇简直不敢相信。小时候看厨子杀鸡宰羊,鸡呀羊呀还得扯嗓子乱吼一通呢,怎么这么大一个活人,半点动静都没有,就这么完了吗?按大宋律例,谋杀亲夫,是死罪吧? 任潇潇此时的心情,就好像三九寒天,整个人被丢进了五丈河的冰水里面,她的牙齿忍不住开始打颤。 她是任家七娘子,她还有大好年华,还有那么多胭脂水粉,那么多漂亮衣服,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还有那么多的状元郎,都等着自己呢。自己就这么完了?香的辣的还没吃够,衣服胭脂还没买完,那些风流倜傥的状元郎,一批一批,找不到自己,他们怎么活的下去?不为别人,只为了那些状元郎,自己也不能死啊! 任潇潇突然之间,很不想死了。 不能死,不能死,一定不能死!自己是个姑娘,那么柔弱,怎么可能一剪刀就戳死这么大个的一个傻子。这两百来斤的份量,就是一头猪,也得戳几十几百刀吧,别说还是一个人了。再怎么说,人也得比猪强点吧。 傻子一定是喝醉了,喝多了!他没有死。 也许剪刀只是戳破衣服。顶多划破点油皮,连骨头都没碰到。这红的,也许是不小心蹭到的胭脂。 肯定死不了,死不了的! 新郎官不能死! “七娘子,你这是要……”小桃查看过门窗,都关的严严实实的,刚一转头,就看到自家娘子面对床铺,背对着自己,弯着腰,这要是开始洞房了吗? 小桃面色立刻变得绯红。她是陪嫁丫鬟,是娘子最贴身的人,按惯例,她是很有可能升级为妾室的。虽然这个官人是个傻子,但是总好过自己当一辈子丫鬟。傻子再蠢,他也是男人啊。 娘子这阵子哭天抹泪,说不想嫁给傻子,看来也不过是做做样子,这不一进了洞房,还不等自己服侍,就慌不得的要上床了。 “七娘子,等奴婢给你宽衣。”小桃一边说话,一边两眼放光靠近大床。她比任潇潇年岁大了不少,这些年从家丁厨子那里听了一肚皮的下流话,早懂得了男女之事,就是一直没机会亲身试过。如今总算熬到娘子出阁,这眼前的活春宫,怎么也不能错过。 “宽你个大头鬼,快滚过来帮手。”任潇潇气的恨不得抽出剪子给小桃来个透心凉。都什么时候了,还宽衣! 她虽然是没出过远门,但是南来北往的客人见得多,也听的多,知道这时候不能抽出剪子来,所以双手死死按住傻子出血的位置,指望小桃过来帮忙,赶紧先处理好伤口,再说以后。 至少这人别死了。 烛光昏暗,看不清傻子的鼻子是不是有出入气,可手下的感觉还算温乎,好像还有那么点起伏,这算是没死吧? 小桃忙不迭的跑过来,近前一看,妈呀一声就要大叫:“可了不得啦,杀人啦!” 还没等她出声,任潇潇一脚就把小桃踹个倒栽葱。 “闭嘴!” 小桃瞬间就捂住了嘴巴,大气不敢出,瘫坐在地上。看一眼娘子,再看一眼床上的新郎官。这是要不过了啊! “给我拿块布来。”不管怎么样,先止住血再说。这也是任潇潇听来的经验。 “娘子,你杀人啦,咱们快跑吧。”小桃颤颤巍巍的挤出一句话。 她本能的想听娘子的话,去找布给任潇潇,可是一使劲才发现浑身没有半点力气,就好像整个人只剩下上半截,屁股下面就是地,自己的双腿早飞的没影了。杀人这么大事,拿块布能干嘛?这时候还要收拾行李,包裹点银两细软不成?还不有多远跑多远,跑到河边再说吧,万一有条船呢。 “蠢才!”任潇潇压低声音骂道:“谁看到我杀人了?我是拿剪刀剪灯花,不小心歪了一下。” 蜡烛在桌子上,傻子在床上,这俩不是一个地方好不好?你要剪灯花,然后歪出去一丈开外,跑到床边,这话说出来,就床上那个傻子也不信呐。 “他没死?”小桃对任潇潇从来是顺服。七娘子多年的积威总算有了影响,不管这个的理由多么的傻,小桃也莫名其妙的就觉得,好像不用马上就跑。娘子说没死,那可能真的没死。也许真是剪灯花,然后从关紧的门窗透进来那么一阵风,娘子这娇小的身子骨,禁不住那一阵吹不灭蜡烛的狂风,也就顺势那么一歪歪,歪到床上,好巧不巧的,就轻轻的戳了一下新郎官,也就戳破那么一点点皮。 小桃感觉自己的腿脚又归位了,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去箱笼里面翻找。 “疼……” 死猪一样的新郎官突然喊了一声。 小桃毫无防备,顿时被吓的跳了起来:“哎呀妈呀,诈尸啦!” “放屁!”任潇潇连粗话都爆出来了。 听到新郎出声,任潇潇心里顿时一块石头落地。能说话,就不是死人。好容易逃脱了谋杀亲夫的罪名,再听到小桃大惊小怪大呼小叫,任潇潇恨不得把她的碎嘴给缝上。 “快给我拿块布。” “好嘞。” 小桃一点不傻,就是有点胆小。她也明白过来了,姑爷能叫,就是没死。人没死,那就不用太害怕了。她手脚麻利的打开描着鸳鸯的那个箱笼,里面有一叠准备好的白布。这本来是新婚夜垫在床上,见证新娘落红的用的,现在正好,不用洞房也能见红了。 任潇潇双手死死按住新郎流血的胸口,一边看着小桃的动作,一边轻声对床上的傻子说道:“官……官人,你今夜喝太多了,不小心摔倒,跌到剪子上,奴家正在给你医治,切莫着慌,别乱叫喊,越叫越疼啊。” 吴亮天生的傻子,他哪里管什么大声小声,再说他也听不懂人话啊。他爹的话都听不懂,别说半夜三更的一个陌生人的话。 他只知道自己胸口疼的要命,还有个人不要命的按着自己,这是要杀猪吗?吴亮爱吃肉,可是他再傻,也知道自己不能当猪被人宰了啊。 “爹,我疼……”吴亮哪管得了那么多,当时就要大叫起来。总算他晚上被灌的酒水太多,四肢无力,否则以他两百多斤的块头,早把小娘子踹门外去了。 “堵嘴!”任潇潇当机立断。 小桃哪里还不明白,两三步跳过来,一把就将白布塞进新郎官的嘴里。 吴亮半个字没喊出来,就给憋回去了。 任潇潇轻出了一口气。 听这傻子的出气,中气充足,可见没多大事。而且根据她手下的感觉,剪刀进入肉里也不深,顶多进个尖尖,连半寸都没有。这肥猪的肉怕不得有三寸都是油,怎么也伤不到性命。别说性命,估计明天早上,身上连疤都不会留下。 傻人,能吃也是福气!换个身板薄的,半寸也能要命啊。 活该自己命不该绝,状元郎们不会单身一辈子了。任潇潇总算放下心来。 他不死,自己就不是谋杀亲夫,那以后的日子,以后再说,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 呸,任潇潇暗骂自己一句。怎么想到这么粗俗的话,这都是被小桃带坏的。谁让她平日总和家丁眉来眼去。一群粗人。 “娘子,咱们把剪刀先收了把。”小桃现在也看清楚了,这剪刀只进去短短的一点,如果不是新郎官肉肥的离谱,剪刀都立不住,早自己掉了。 “好。”任潇潇一手继续按着伤口,一手抬起来握住剪刀。小桃双手正拿着白布死死按住新郎官的嘴巴,好让他不能喊叫,拔剪刀这事只能自己来干了。 剪刀很轻松的就拔了出来。 任潇潇又不是江湖女侠,平日里可没玩过石磙子,没打熬过力气。她就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娘子,能有几分劲头。这一剪刀已经是她怒气攻心之下,超水平的发挥了。若是换做平日,估计顶多刺破衣服,连油皮都擦不破。 拔起剪刀,任潇潇和小桃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轻松。总算没酿成大祸。 俩人莫名其妙的,不约而同,都轻笑了起来。 却在这个时刻,眼前凭空闪现一抹亮光,刺的两人眼睛霎时间紧紧阖上。紧接着,任潇潇手上突然剧痛,不知被什么东西拍在手上,不由得握着剪刀,狠狠的向下戳了进去。 不等她想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被不知什么东西扑到身上,仰面朝天跌倒在床前。 任潇潇连忙睁开眼睛,顾不得浑身摔的生疼,也顾不得看自己身上压着什么东西,第一时间就扭头去看床上的的新郎。 只见新郎官胸口上一把剪刀,直没入柄。剪子柄泛着点点寒光,威风凛凛的还在颤悠着。 这把剪刀是任潇潇特意挑好的,剪子刃特别长,可如今只剩下短短一截手柄在外面,那剩下的东西,不用问,全在傻子身体里面了。 这长度,怕不是给新郎捅透了吧。 任潇潇两眼一翻,顿时昏死过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章 不速之客 头疼欲裂! 秦牧不得不试图用双手去挤压太阳穴。如果再这样疼下去,他怀疑自己脑袋就要爆炸了。看来年轻也不能任性,频繁的熬通宵,的确不是个事。赚钱要紧,但命更要紧。没命了,要钱有什么用? 紧闭着双眼,死皱着眉头,全身肌肉暴突。这突如其来的居痛,让秦牧一时间丢失了五感,恨不得把头揉扁。可是为什么自己的手就放不到自己的头上呢? 是什么挡住了自己的手臂?硬硬的,有点丝滑,摸起来,莫非是个椰子?可是自己没买过椰子啊。家里连苹果鸭梨都没买过,哪里来的椰子?不管了。头疼一阵赛过一阵的凶猛,秦牧疼的无法睁开双眼,只能使劲的扒拉开手下的东西。 但是怎么扒拉都扒拉不开呢?这什么玩意,好像长手上了。 秦牧忍住剧痛,勉强睁开双眼。 “呀!娘子!” 猛然一声尖叫传来,吓得秦牧一哆嗦。 他不是胆小的人,只是这深更半夜的,自己一个人的房子,怎么会多出一个来?人吓人,吓死人。 秦牧立刻睁开眼,顺着声音看过去。 小桃正双手按住新郎官的嘴巴,瞪大双眼,死死盯着秦牧。 这怕是闹鬼了吧。 刚才的事,小桃看的清楚。光芒亮起的时候,她正背对七娘子,所以没有被晃瞎。等她扭头来看,就见半空中突然出现一个白花花的人,就那么直戳戳的掉下来,一下踩到娘子握着剪刀的手,然后又扑倒了娘子。 这是个男人!还是个白白的,漂亮的男人。 小桃眼睛多贼呀。只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个男人。多明显啊,他身上什么都没穿,小桃再看不出男女,那简直这辈子白活了。如果不是一眼看出是个漂亮男人,小桃早扯着嗓子嚎了,绝不会只尖叫一声,然后马上闭嘴。 一个光身子的男人,不管出现的多稀奇古怪,但是他也是男人不是。 是男人,在这洞房里面,无论如何,那是不能大嚷大叫的。要是招来吴家的老老少少,大大小小,那可就抓瞎了。七娘子还活不活?刚收拾完烂摊子,这就搞出新的麻烦。在判断麻烦方面,小桃还是有天生本领的。 丫鬟的直觉! 房间内光线昏暗,但是架不住情形太怪异了,秦牧一眼就看傻了。 这是做梦吧?自己不是正在家里打扫卫生吗?怎么突然一切都没了,什么都变了。桌椅板凳电脑沙发呢。这都什么玩意?这绝不是自己的家! 这是一个房间,不是荒郊野外,但是屋里黑漆漆的,光源是蜡烛不是节能灯,沙发变木头椅子,电脑桌和电脑,全没了踪影,而且最关键的,眼前怎么有一个女人?而且穿的跟几百年前古人似的,好像床上还有一个人,一动不动。 剪子! 秦牧瞬间清醒了过来。天大地大,死人为大。床上那个人,胸口心脏部位,明晃晃插着一把剪刀,红的血正顺着胸口流淌,莫不是死了吧?杀人了?凶杀!好端端的,自己怎么会和凶杀案沾上边?他脑袋嗡的一声,连疼痛都暂时感觉不到了,扭身就要过去看个究竟。 “啪!” 秦牧才要动作,任潇潇恰好醒了过来。 突然看见一个陌生男人趴在自己身上,双手抱着自己的头,还揉来揉去,她想都不想,抬手就是一个嘴巴,脆生生打在对方脸上。 秦牧这才发现,自己是趴在地上,身下还有一个女人,自己正双手搂着人家脑袋。 这个发现,让秦牧差点疯了。 女人,凶杀,古装,自己莫非招惹了不得了的麻烦,被下了这么大一个套?按说不应该啊,自己安分守己,勤劳奉公,完全没有仇家,哪里来的横祸? 他一轱辘爬了起来。起来之后,秦牧立刻发现了一件更严重的事情:现在的他,浑身上下光溜溜一丝不挂,连个小裤头都没有。这时候的秦牧,无比怀念那个雷朋墨镜。如果戴着墨镜,至少感觉没那么羞耻。自记事以来,除了洗澡,他再没有这样光猪一样。 死人为大,还是形象为大?这不需要考虑,秦牧四处一看,见到床尾有一件长衫,立刻扯了过来,下就缠在腰间。嗯,先解了燃眉之急再说。 无论如何,赤身裸体的形象,做什么都不方便。 裹住关键部位,秦牧才静下心来仔细打量床上情况。 一个男人,身高一米六出头,体重目视两百多斤,平瘫在床上,胸口心脏部位插着一把剪子,血液正一股股的漫出来。床头,一个古装姑娘,双手拿着白布,死命按着男人的嘴。地上,还有一个年轻一些的古装姑娘,半躺着。刚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床上男人,面色狰狞。两个姑娘,一脸惊恐。 秦牧伸出两根手指,在男人鼻孔前一厘米停下。没有感受到进出气。这应该是死了吧?他不是学医的,不知道如何准确判断一个人的生死,依照经验来说,似乎应该摸摸脖子上的血管,感受是否有跳动,这样更准确。但是眼下情况极端诡异,秦牧绝不敢盲目行动。万一留下指纹那可是跳黄河也洗不清了。 小桃眼都不眨的盯着秦牧。这人,可真是太好看了。自小到大,小桃可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还这么白。这身子,看起来比最光滑的绸子还滑溜,要是能摸上一下,那滋味…… 可气的是这人两三下就把自己缠起来了。真是让小桃暗自恼火。就不能让小桃姐多看一会吗? 此时的任潇潇,脑袋里面简直乱成一锅粥。 一切的一切,完全莫名其妙,稀里糊涂。好好的,把剪刀拔出来就完了。没死人,以后的日子再仔细筹措。凭自己一身能耐,还治不了一个傻子?现在可倒好,新郎官肯定死的透透的了。那么长一截插进去,就是大罗金仙也救不活他了。 可是这人是谁?又是怎么进来的呢?房门窗户,锁的严严实实的。自己特意吩咐过小桃,想来她也不敢不尽心锁好。洞房里面凭空多出一个男人,还不穿衣服,这事比谋杀亲夫也好不到哪里去呀!通奸,以宋律,“有夫者,徒二年”,起码是蹲两年大牢,纵使“奸从夫捕”,自家的男人不追究自己偷人,那也得自家男人是活的,会喘气的。现在,新郎官是死的,连个帮自己说话的都没有。任潇潇可不觉得吴家长辈会放过自己。 银牙一咬,任潇潇有了主意。 “呔!”任潇潇抬手一指秦牧:“你这厮,是哪里来的强人,害了奴家的官人性命。快快放下凶器,随我去见官府大老爷。” 见官?官府大老爷?演戏还是恶作剧?这都什么词呀,听起来好像自己是进了古装剧组了。而且自己的角色看来还是个杀人犯。 秦牧一头雾水。世道艰险!人心狡诈!如果不是演戏,那么这个圈套是谁下的?自己没招人没惹人,怎么莫名其妙就成了杀人犯?而且这男的女的,自己一个也不认识,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犯得着杀人吗? 莫名其妙! 秦牧下意识的离开床上的男人一段距离,不知不觉就靠近了躺在地上的任潇潇。 “放开我家娘子!” 小桃眼见不妙,这男人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要对娘子动粗呢?主辱臣死,这个道理,小桃还是知道的。所以她不管不顾,三两步跑到秦牧身前,一把就抱住了这白白净净的男人,双手箍的死死的,脸蛋贴在人家胸口。 要侮辱娘子,先侮辱我再说!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章 我怎么才能回去 饶是任潇潇聪明伶俐,一时之间也是有点抓瞎。 谋杀亲夫的事,那肯定不是自己干的。洞房里面多出来的这个人,一定就是杀人凶手,这点没人能怀疑。就是拿到大堂之上,官府大老爷也没别的话可说。自己和小桃两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哪里能杀的了两百来斤的大活人。更何况这死人是自己的男人,簇新的新郎官,一晚上日子还没过呢,自己怎么会杀了自家官人。 凶手一定就是眼前这个光溜溜的人!他就是再能狡辩,口吐莲花,那也逃不出大宋律法的大棍子。 三木之下,就是铁人也变铁渣。哼,这白花花的身子骨,是不是能扛得住一棍子都很难说呢。 杀人者!确定是他了。只是这个凶器比较难解释。虽然任娘子没杀过人,但是听的江湖故事可不少。没听那个强人杀人用剪刀的。用剪刀杀人的强人,那也太恶心了。不过这是个小事,谁规定强人杀人不可以用剪刀呢?万一这个人偏好剪刀也说不定。 反正抵死不说剪刀是自己的。上面又没字,怎么能说剪刀是任家的?你叫它它会答应吗?官府大老爷难道不信任家,反倒信这个强人? 不过任潇潇到现在还没大声叫喊,也是委实无法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这是吴家庄的吴家大院,可不是城里的官府衙门!面对官老爷,任潇潇自然不怕,反正人也不是自己杀的,有啥好担心的?可是在吴家庄那就不得不怕了。 吴庄主的独生儿子死在自己眼前,而且屋里还多出一个光溜溜的男人。这要是被吴庄主发现了,恐怕自己是等不到进衙门,就先上奈何桥了。就算是没被吴庄主,也就是自己的名义上的公公,一顿乱棒打死,至少皮肉之苦是少不了。 没准运气不好,还被打残了,破相了,这样的任潇潇,哪个状元郎还会喜欢? 怎么才能从眼前天大的麻烦里面把自己摘干净,安稳回到娘家,这实在是有点难度。以任潇潇的玲珑剔透,也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仔细回想适才的场面,似乎这个男人就凭空出现在房间里面。这也太古怪了。任潇潇眼不花耳不聋,她确信,这个人不是从门窗那边过来,而且没有半点的脚步声,那么肯定是悄悄的揭开房顶,从上面偷进来。 然后,他就直直的从半空掉下来,踩到自己手上。然后就那么一下,剪刀就戳进去了。新郎死了,这男人就趴到自己身上。 要说此人是特意来杀新郎官,眼下这样也是太没有道理。就算是吴家惹了要人命的仇家,那这个仇家也不用光着屁股来杀人呀!除非仇深似海,只杀了人家独子还不够,必须得再干点什么更恶心吴家的事? 更能恶心吴家的事? 想到这里,任潇潇突然身上一寒! 明白了。这是杀人独子,绝人门户,再儿媳!好狠的人! 新郎官是死了,可旁边还摆着那个儿媳妇!杀人犯还没办完事,这接下来,岂不是自己就要受辱了?被侮辱完了,再挨一剪刀? 任潇潇忍不住打了寒颤!目光不由自主的望向那把剪刀! 肥肉上的剪刀还在颤悠着。两个孔好像大大的一双眼,空洞却带着莫名的诡异。仿佛下一刻,就要戳在任小娘子的胸脯上。 “我不想死啊!”任潇潇大叫一声翻身就向门口爬去。再不管是不是会被老吴家打残打废的危险了。只要活着,怎么也比被先侮辱再一剪刀捅死好! 一地鸡毛,场面太诡异了。秦牧完全搞不清眼前的状况! 但是再怎么样,也不能让这个女的这样大喊大叫。在没有弄清楚一切之前,至少要控制住局面。尖叫声不知道会引来什么,但是肯定不会给自己带来好事。那么别让局面变得更坏,就是唯一的选择。 任潇潇没爬出半尺就被秦牧合身扑住。然后就被扳过身子,一张嘴被牢牢捏住,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这一下砸的任潇潇差点晕过去。 这样状态下,秦牧也不想任何人再受伤,但是自己身上还挂着一个人,想要灵活的抓住疯狂爬行的任潇潇,不废点力气真办不到。所以只能合身一扑,三人全倒。 小桃死命抱着秦牧,嘴脸全在秦牧的腿下,半点声音发不出来。秦牧又压住任潇潇,一手捏住她的两颊,把任潇潇小嘴弄得合不上。一时之间连喘气都困难,更别说叫喊了。 不过任潇潇也不是白给。这时候不反抗难道等死吗?嘴不能叫,不是还有手脚吗? 于是双手直接就去撕扯秦牧的头发。 其实戳眼睛插鼻子更能要人命,不过在女人的思维里面,头发才是关键!薅住头发赢一半!同时双脚乱踹。即使踹不到人,能弄出点响动也是有用。 吴家庄的人,可不都是死人!只要有一两个人冲进来,自己就得救了! 秦牧只有两只手。一只捏着人家的脸,另一只对付任潇潇的双手,要控制对方的双腿就不得不上腿了。 但是一抬腿,自己就春光乍泄了。毕竟刚才是胡乱把长衫缠在腰上。不过火烧眉毛,且顾眼前!一时之间,秦牧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任潇潇手脚和嘴都被控制住了,可是小桃只是被压在腿下,她的双手双腿还完全的自由。秦牧可是再没多余的手脚去管小桃了。如果小桃再来一通手舞足蹈的,那就不堪设想。 小桃被秦牧带倒在地,压在腿下。眼见着这个男人扑倒了娘子,要做那不能看的事,顿时急的要大声喊叫。可是自己嘴巴被秦牧的腿堵着,想出声也出不了,要救娘子,只能四肢拼命扑打。 可是恰恰这个时候,秦牧抬起一条腿去压在娘子身上。 小桃瞬间双眼就直了,眼前金星一片,脑袋上朵朵桃花,一时之间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竟然就这样呆呆的,发起愣来。 “不许叫!”秦牧压低声音,盯着任潇潇冷冷的问道:“你们是谁?这是哪里?” 蛮子! 任潇潇尽管心里惶恐的要死,却还是本能的翻了个白眼给秦牧。 这口音听起来离京师千里万里,完全没有汴梁味道。离京城越远的人,口音越粗俗。哪像自己,虽然也不是汴梁人,却从小就自觉模仿汴梁口音,如今一口汴梁话说的和京城人一样好! “我不会伤害你们!”秦牧看任潇潇翻起白眼,还以为自己动作太用力,连忙接了一句:“但是你们都不许再叫,冷静点!听我话,仔细听好,先回答我,这是哪里?” 问她们是什么人没用。就是告诉你叫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又能如何?反正一个也不认识。所以秦牧马上改变次序。先弄清楚自己在哪里。 秦牧捏着任潇潇脸蛋的手缓缓收力。 “你是谁?为什么杀了奴的官人?”任潇潇稍微喘了一口气,也压低声音说道:“你若识相的话,现在放了我们,我任家保你一条活路!” 任潇潇不敢大声叫喊。眼前这个蛮子很是有把子力气。自己和小桃俩人完全弄不过人家。被压的小鸡子似的。若是再惹怒了他,那床上的新郎可就有了阴婚新娘了。 不过要让她老老实实回话,也太看低了任七娘子。这里是大宋治下,王化之地。就算你杀了吴家人,那不过一个庄户土财主,哪里能和城里的任家比的了。敢杀吴家傻小子,未必敢杀任家小娘子! 秦牧眼光一寒。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奴家,官人,还保我一条活路。我又没杀人,凭什么要你保我?秦牧单手一紧,狠狠的攥住任潇潇的双手。同时捏住任潇潇的小脸蛋,免得她吃痛叫喊。 任潇潇顿时疼的龇牙咧嘴。可惜嘴巴已经被捏住,也变不出别的模样,只剩下眼泪刷刷的流。 “我问,你答!不要搞错!我不说第二遍。” 说着,秦牧收了一点力气:“这是什么地方?” “韩城吴家庄。”任潇潇老实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这是江湖明训。 可惜,对秦牧来说,这全是废话。 韩城吴家庄是个什么地界。自己明明在首都,怎么来到韩城吴家庄了?而且秦牧差不多走遍了首都,也没听说过有个韩城吴家庄的地址。可惜手机不在身边,否则搜一下就好了。 不过现在古怪事情太多。不说手机不在,自己衣服怎么会全没了呢?秦牧想破头皮也想不出来,就算有人设下圈套要坑自己,也没必要把自己衣服都扒光。 难道一定要自己身败名裂?可自己这么一个小人物,百姓中的百姓,草根中的草根,哪里有什么值得败坏的地方呢? 眼前这位姑娘似乎又没有撒谎。而且听她口音,明显是外地人。虽然眉目清秀,眼神机灵,可是这一嘴外地口音,看起来进京也没多久。在首都混日子不容易,但是再不容易,也不能帮人做局坑自己,而且是把自己牵扯进杀人案件里面。杀人可是重罪!搞不好就是被枪毙。 到底是谁和自己有这么大的仇呢?幕后黑手又图谋什么呢?看这个布置,这环境,这道具,这俩姑娘,投入实在是不小呀。没个十万以上,排不出这个场面。不说别的,那个死人,看起来就是真的,而且还非常的新鲜。 什么人有这么大本事,搞来一具新鲜尸体,只为了坑一个小老百姓? 没有道理,实在没有道理。 突然,仿佛一道闪电撕裂漆黑的夜幕。 “去除掉所有不可能的因素,留下来的的东西,无论多么你不愿意去相信,但它就是事实的真相!”福尔摩斯说过的话,让秦牧一阵颤栗。 这房子,这家具,这蜡烛,这俩古装姑娘,以及消失不见的一切。莫非,自己不是被陷害,而是,穿越了? “现在是哪一年?”秦牧压制住内心的恐惧,尽量平静的问出最关键的一个问题。 “宣和二年!哼,这都不知道。”任潇潇还是忍不住撇了撇嘴。虽然被这蛮子控制住,但是该鄙视那还是必须鄙视。乡下人就是乡下人。什么都不知道。 “完了!”秦牧脑袋里面轰然炸响,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我怎么才能回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章 捉奸 宣和是哪个朝代? 秦牧完全没有概念。中国历史这么长,不说三皇五帝,就是秦皇汉武一路下来,不知多少个年号,让一个理工科的毕业生记得这些,可是太为难了。唯一感到庆幸的是,如果真的穿越了,至少没穿到白皮黑皮的世界。要是给自己扔在索马里吉布提,或者回到中世纪的欧洲,那可是更加悲剧。 眼前的人和物,怎么说还算是顺眼。至少这房间,这桌椅,这蜡烛,看起来不那么原始,还有点古香古色。而身下这俩姑娘,虽然说话带口音,可是至少能让自己听得懂。 “现在是唐朝?”秦牧觉得不太可能是秦朝。秦二世而终,而汉朝好像也没“宣和”这样的年号。 “什么唐朝?”任潇潇的鄙视简直要从大大的眼睛溢出来。毫无半点见识的蛮子。连如今是什么时候都不知道,还唐朝,太可笑了:“当今乃是赵家的天下。大宋宣和年间。” 任潇潇一边说,一边瞅着秦牧的脸色。 看起来这个强人,虽然没有见识,却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凶残,一时半会似乎没有生命危险,名节吗,好像暂时丢不掉,那不妨多说两句,安稳住他。 “当今天子圣明。国泰民安,四海升平。尤其天子一心向道,心存体恤,爱惜众生。你纵使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若是诚心悔过,不但死不了,还能等到天下大赦,脱了牢狱之灾,从新做个好人。” “等等!”秦牧打断任潇潇的蛊惑:“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 “那个。”任潇潇眼神示意秦牧看看床上:“奴家今日大婚,才喝了合卺酒,还没有圆房,官人就被你杀了。” “胡扯!”秦牧大怒:“我和他根本就不认识,为什么要杀他?再说我怎么杀的他?” 那家伙身上明晃晃插着一把剪子,连瞎子都看的见。秦牧很清楚自己是赤条条的来,别说剪子了,就指甲钳也没一把。 “如非不是你,难道会是奴家和小桃杀的官人不成?别忘记那可是奴家的新郎官,我有什么理由谋杀亲夫?不是你杀的,难道是我杀的不成?这道理摆在衙门也说不过去。” 任潇潇一边言语套牢秦牧,一边心里暗自焦急。 虽然自己不敢高声叫喊,但是这一通折腾,也闹出不小的动静。可怎么到现在,也没个吴家人过来看看呢?难道傻子没人缘?可是不对啊,自己了解的清楚明白。这傻子可是老吴家的宝贝,他爹可上心了。要不怎么会费尽心思,讨到任家门上娶媳妇。自家可是城里的大户。 秦牧看了看床上的新郎官,实在有点摸不到头脑。 看起来自己的确是穿越了。还是来到经济比较发达的宋朝。只是不知道南宋还是北宋。南宋北宋其实无所谓,关键是怎么才能回到原来的时空。他绝没有复古的爱好。古代可不是秦牧喜欢的生活时空。如果能控制穿越,秦牧反倒喜欢穿到未来。至少科技更加进步,也许能让自己的问题有个解决办法。 过去事情无法后悔,反正穿也穿了。眼下难题却必须解决。总不能刚穿过来,就顶个杀人的罪名,被莫名其妙抓进大牢的砍了脑袋。十恶不赦的帽子,必须摘掉。 “小姑娘,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杀人了?我和你的官人,无冤无仇。今天之前,我都没见到过这个人。我为什么要杀他?何况,男人杀人,有几个用剪刀的?我不管你有什么居心,但是人绝不是我杀的。这十恶不赦的帽子,你自己带吧。谋杀亲夫,不知道在大宋是什么个罪名。不过一切和我没有半点干系,我就当什么都没看见。我悄悄离开,你自己摆平自己的事。” 他要跑! 任潇潇万没想到,这个人竟然要跑。不是杀人子辱吗?怎么不按本子来?杀了人就想跑,做梦。你跑了,我怎么办? 秦牧以为自己光明磊落,该说的说完,该溜号赶紧。可出乎意料的是,他刚要起身,却被两个姑娘死死给抱住。 “你从哪里来??”任潇潇双手反抓住秦牧,就要问个明白。 “你要哪里去?”小桃也露出来脸来。 秦牧蓦然被问到这样一个经典哲学问题,下意识的回答:“你们更应该问问,我是谁?”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穿越这样反科学的事情发生之后,秦牧对一直笃信的唯物主义,产生了一丝困惑。本来不成问题的问题,已经成了大问题。 按佛家所言,我就是我,我从来处来,向去处去。这样的偈语当然和胡说八道没区别,骗不了自己。秦牧一直活的很踏实,脚踏实地的一步一步前进,只为了多赚一些钱,好实现自己的目标。 我是一个普通人,从贫穷来,向富贵去。这就是秦牧的朴素人生认识。但是显然现在出了问题。秦牧还是不是原来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还能不能踏踏实实的赚钱,现在都打上了问号。显然老天爷和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人生道路,不管他同意不同意,现在是拐了一个巨大的弯。未知已经不可预测,而眼下,似乎都没法解决。 两个人四只手,就是女人力气小点,秦牧在不伤害对方情况下也很难挣脱。 “你是谁?”任潇潇和小桃同时发问。 “我叫秦牧,二位怎么称呼?” “这是我家七娘,我叫小桃。”小桃抢着回答。 “七娘……”这个称呼真有点怪异。 “你可以唤我做任七娘子。” 看来是一对主仆。主人青春美丽,仆人吗,一时半会看不见脸。 新婚夜,新郎胸口插一把剪子。除了自己和主仆两人,房间里面再无第四个出气的。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情杀。 看那死去的新郎,五短身材,长的跟武大郎似的。任七娘子不但容貌赛过潘金莲﹎电影里的,脸上更是没有半点妖娆,反倒是多了一丝天真。好像是新世纪的大学生一般。这样的组合,不用脑袋想也知道,肯定不般配。换了秦牧做新娘,也恨不得宰了这矬地丁。尤其那一把剪刀,简直就是敲锣打鼓的宣告天下,凶手是个女人。 秦牧毫不怀疑这姑娘就是杀人凶手。只是因为自己的凭空出现,被她当作了替死鬼,冤大头。 秦牧当然不会就这么干挨坑。眼前状况一团乱麻,自己才穿越过来,两眼一抹黑,必须赶紧的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任七娘子是吧。”秦牧尽量保持平静的说:“你今天新婚,才做的人家新娘子,现在这样子,躺在别的男人身子底下,怎么着也不合适对吧?再说你那老公,还在旁边呢。有话,咱们起来说。” 先脱离接触,然后凭自己年轻健壮又长期坚持锻炼的身体,一溜烟跑掉,这俩小娘子肯定是追也追不上的。 “老公?”任潇潇听了心里一惊,忍不住打个冷颤。他说老公在旁边看着?莫非傻子的爹爹来了?如果被公公看到他儿子死了,自己又躺在别人怀里,那真是大祸临头了。 “哪里哪里?公公你听奴说,你儿就是这厮杀的,可不干奴家的事。”任潇潇连忙放开了秦牧,大眼镜四处乱看。仿佛傻子的爹正躲在阴暗的角落窥视着。 小桃也吓得放开了秦牧双腿。 秦牧暗喜。他早计划妥当,只要能脱开身子,就去取了新郎官的鞋子,然后有多远跑多远,先离开这个什么吴家庄再说。不过没有鞋,光着脚是走不了路的。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不穿鞋踩土路你试试,不扎死你。没有鞋子,他可没把握跑出多远。 可还没等他从任潇潇身上爬起来,就听得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想起:“儿呀,快给爹爹开门!” 任潇潇顿时一张俏脸变得煞白。 完了,公公来了,这是被捉奸在房呀!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章 思维太固化 被堵住门了? 秦牧完全没料到会发生这样的状况。按说谁家儿子新婚洞房时候,老爹也不能来听墙根呀。还这样不要命似的拍门。大宋是啥风土人情?太有违人伦了吧。 可不管怎么样,人家堵上门了。自己怎么跑? 面对两个小姑娘,秦牧自负还搞的定。连哄带骗,脱身不难。主要是自己行为没有任何亏欠。人不是秦牧杀的,小娘子一个两个,自己也没半点非礼过分的举动。所以行得正坐得端,他的心态很是踏实。除了一开始发现自己穿越之后,有片刻的惊诧之外,秦牧就一直冷静的考虑接下来的行动。 不管怎么样,必须先离开这房子,离开这俩姑娘,越远越好。这么小年纪,敢于用剪刀杀人,纵然看起来再天真,那也是有一股子狠劲。秦牧现在可没时间和精力对付她们。都是麻烦,撇开才是上策。 可是计划虽好,却不得不终止。 房间三面是墙,只有一面有门有窗。门外听起来有喧杂的声音,似乎人数不少。拍门声一下高过一下。感觉这房间的大门都要被拍散了,下一秒就要房门洞开,再没有遮掩。 秦牧抬手抓过蜡烛,倒过来按在桌面上。 蜡烛熄灭,房间内陷入黑暗。房屋外面,影绰绰有纷乱的火光。 秦牧贴近任潇潇脸旁,压低声音说:“你说,你已经睡下了。有什么事明天再来。” “公公,官人已经歇息了,奴奴此时不便开门,公公有事的话,奴奴明日早起去听吩咐。”任潇潇也是急智,马上整理出一套话。这深更半夜的,你一个做公公拍儿媳妇房门,而且儿子还睡着了,媳妇当然不便开门了。有什么事,天大的事,明天早晨再说。这样即不失礼数,又可以名正言顺的不开房门。 躲得一时是一时。 “七娘,大事,赶紧开门。”门外的声音越发急躁。 秦牧差点疯了。 这什么家庭呀。儿子新婚之夜,公公拼命敲门。儿媳妇都说了不方便开门,这做公公的还不依不饶死缠着不放。自己做了什么孽,穿越到这样一户人家。 就算是穿越到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的家庭,也并无不可,只要落地点不在这新房里面,别的任何地方,都勉强可以接受。但是偏偏自己就出现在人家新婚的洞房,而且还赤身裸体的靠着人家新媳妇。床上是死去的新郎官,门外是新媳妇的公公。 这什么狗血情节? 就算以秦牧的冷静,也一时半会找不出应对的办法。 门外越来越嘈杂,似乎这个公公带了不少人来。 邪门。 若是偷儿媳妇,肯定不能大张旗鼓带一群人。除非是别的原因。难道是捉奸?自己穿越时候好像被白光包裹住,也许这群人是被这道光引来的?倒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但是不管怎么样,管他偷人还是捉奸,自己纯粹是无妄之灾啊。现在想不跑也不行了。必须跑,还得跑的快。 秦牧借着窗户传来的微弱光亮,摸到床前,把死人的一对靴子脱了下来。 别说,虽然是古人,但是鞋子挺时尚。看起来好像高腰皮靴。穿的过程有点费劲,毕竟第一次接触,不太熟悉。不过幸运的是,虽然新郎官是武大郎一样的身材,却有一双大脚。这双鞋子,秦牧穿起来刚好,不大不小。莫非这是穿越福利? 有了鞋,衣服也得解决。古人的衣服就不那么好穿了。他刚才是把新郎的吉服胡乱裹在腰间,现在想要穿上,完全摸不到头绪。在秦牧看来,这根本就是一块布,短时间怎么都弄不明白。 “两位,帮我穿上这个。” 事态紧张,任潇潇也清楚,虽然新郎死了,新房多了一个陌生男人,但是一个穿衣服的男人,和一个不穿衣服的男人,那还是很不同的。所以她没有言语,和小桃摸黑就给秦牧穿衣。 任潇潇心里害怕,手有点的不受控制。小桃却毫不在意,连摸带蹭,下就把衣服给秦牧穿上了。 有了衣服鞋子,秦牧心又定了几分。至于小桃顺势揩油的举动,那也是管不了了。 “开门开门,快给爹爹开门。” 秦牧想用桌子顶住大门,不过这只能躲得一时,躲不了一世。在人家屋子里,三面是墙,一面堆着人,自己能跑哪里去?所以干脆放弃堵门的计划,悄声的来到窗户旁边。 窗户没有玻璃,窗愣上糊着一层油纸。秦牧对穿越又信了几份。 他伸手沾了点唾液,轻轻捅破窗纸,向外张望。 一看,吓了一跳。 窗外院子里面,竟然有七八个汉子,俱都举着火把,手里提着明晃晃的刀子。这是要闹哪样啊。大喜的日子,怎么跟强盗进村了似的。这究竟是什么人家啊。 “大郎,快醒来。”门外公公的声音又响起来:“七娘,快开门,咱家遭了贼了,赶紧叫起大郎快走。” 任潇潇不知什么时候也凑到了秦牧身边,有样学样的捅破窗纸向外看着。 院子里面刀光火光一片,把任潇潇吓的浑身哆嗦。这是要砍了自己吗?难道连公堂都不过一下了?审也不审就要问斩?可怜那些状元郎…… 不过转眼听到公公说遭贼了,任潇潇立刻就放松下来。看来不是捉奸,也不是追究自己,只是来了贼人,公公要带自己和新郎官跑路。可是她转念一想,还是不对呀!新郎官还能跑吗?早死的透透的了。 如果自己打开房门,公公进屋看见儿子死透了,再看见一个陌生男人,那不用说,先不管贼人,也得宰了眼前这一对。 这可怎么办才好? 她不由得望向秦牧。如今是一根绳上两个蚂蚱。跑不了你,也蹦不了我。 秦牧脑袋一个有两个大。 怎么偏偏今晚遭贼呢。大宋这治安也太不靠谱了吧。 新婚夜啊! 人间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洞房花烛夜遭贼,你说得多腻味。这得对新郎新娘这对小夫妻造成的多么大的伤害,一百吨够不够?更何况牵连到自己。自己没招谁惹谁,穿越也不是主动要求的,就这么懵懂懂的被牵扯进来,简直万吨伤害从天而降。 他举目四望。 房梁太高,估计有三米多,自己肯定跳不上去。床下倒是有空间,但是毫无遮拦,空荡荡的一眼能看到多半个空间,就是一个小姑娘藏里面都够呛,别说自己了。 关键这都不是事。如果这形似武大郎的新郎官没死,怎么都好说,就算凭空多了一个男人,但是新郎官在,往大了说,不过一个小偷小摸而已。可是现在他死了。他死了,自己就从小贼升级为杀人凶手,再加上这一身新郎的衣服,又可以兼一项“荣誉”:奸夫。 当然奸夫,肯定不能是自己一个人。奸夫是自己,是任七娘子。还真就是谁也跑不了。 这可如何是好。 秦牧不禁有点埋怨任潇潇。 你就不能再等等吗?等我穿越完了,离开之后你再杀人。 任潇潇要知道秦牧的心思,那绝对气炸了肺。 她本来都收手了,如果不是秦牧从天而降,一脚把剪刀踩进新郎官胸口,新郎官根本死不了,现在哪能落到如此的境地,左右都是个死。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任潇潇小脸越来越白,身子开始打摆子一般颤抖起来。 秦牧也额头见汗。实在是无解的局面。 “砸开!”门外的公公忍不住了。 万没想到,自家儿子娶媳妇的当口,闹出这样的祸事。 不是昨天,也不是明天,偏偏是今天,就这个夜晚,一群佃户造反了。以吴强领头的几十个汉子,拿着棍棒刀枪,叉子靶子,一路杀进了吴家大院。 连杀带烧,打了吴庄主一个措手不及。 今晚儿子大婚,护院的家丁都喝了不少,正醉醺醺的,完全挡不住佃户的进攻。没多久人家已经杀进了中央,连片的房屋已经起了大火。 还好吴庄主为人精明,知道轻重缓急。这时候也顾不得其他,只叫了身边的几个护院,着急忙慌的来到儿子的院子。 幸亏吴强等人是从西面进来,新郎官的新房在东跨院,现在还一点没被波及到。儿子虽傻,却是吴庄主的心头肉,那是毫毛也不能伤的。所以他连妾室都没顾得上管,直直的就来救儿子。 眼见怎么叫都不开门,吴庄主也急了。 砸开! 逃命要紧,这时候哪还管的了什么伦理名节。 两个身形壮大的护院马上冲了过来,以身子当攻门的木头,一下,一下,拼命撞击着房门。 房门眼看着就要被撞烂。 此时的秦牧,却莫名的有点想笑:“人的思维一旦固化,真是太可怕了。明明窗户比门脆弱的多,却偏偏没人想得起砸窗户。” 任潇潇如果知道秦牧现在脑袋里的想法,估计会掐死他。 都什么时候了,火烧眉毛了,你还觉得人家傻不成?他们要是聪明的话,我们现在都死翘翘了。 还好,任潇潇无论如何都猜不到秦牧脑袋里面的想法,所以也就没先给秦牧抓个满脸花,让秦牧临死前尝尝,女人的暴怒。 “怎么办?这可怎么办?”任潇潇只急的跺脚。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章 高科技的低级应用 吴强是吴家庄吴庄主的佃户。 吴家庄大部分百姓都是吴庄主的佃户,就好像吴家庄大部分土地都是吴庄主的一样,那么完美统一。佃户也分层次,吴强无论依照什么规则分类,都是最低等的一个。 他没有自己的房子,租住的是吴庄主的房子。上有破瓦,挡得住阳光,遮不住雨水。下有牲口棚,养着一头耕牛一匹战马几口肥猪。不过这都是吴庄主的财产,他身兼三职,牛倌马倌猪倌。虽然重任在肩,吴庄主却不曾给他半个大钱。因为这都是吴强欠庄主的。 吴强既然姓吴,又居住在吴家庄,打根子上论,百年前也还是吴庄主本家。几年前,吴强也有三间瓦房,几亩薄地。自从老娘患病以后,为了给娘治病,吴强卖了房子又卖地,最后连唯一的妹妹也卖出去了,又欠了庄主一屁股债,还是没留住老娘一条性命。 自此以后,吴强就只能全身心的为庄主卖命做工。春种秋收,冬夏徭役,一年辛苦到头,除了落个勉强饿不死之外,剩不下几文钱。如果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做下去,吴强也许会在某年某月某日,年老力衰,冻饿而死,也算是个了结。可今春,朝廷又多征了一笔讨贼捐。说是南方有方腊作乱,朝廷要发兵讨伐。发兵就要用钱,用钱,就得吴强这样的千千万万个百姓掏出来。 吴强早就被压榨的半文钱都没有,哪里还拿得出一百文。可朝廷不管这个,庄主不在乎这个。管你拿得出拿不出,反正朝廷要钱,就向庄主开口,庄主二话不说,吴家庄人人有份,谁也逃不了。能拿出钱的,还算走运,拿不出来的,女的卖身,男的,充军 大宋朝,一无所有的男人,也就这点价值了。 吴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终于在这个夜里,吴家庄庄主儿子大婚的日子,带着一批穷哥们,杀进了吴家大院。 过程意外的顺利。往日里趾高气昂的护院家丁,完全没有防备,一通乱棒,再加上四处点火,吴家大院就烧起来了一半。吴家的男女老少,简直被吓呆了,胆小的呆呆坐着等死,胆大的也不过如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窜。 吴强一边吩咐人去抢劫财货,一边带着几个最好的兄弟,四下寻找吴家庄的庄主。 最黑最坏的,就是这人。吴强认为自己和兄弟们变成如今这个鬼样子,全是吴庄主做的孽。今晚,所有的仇恨,一并报了吧! 他在大院里面四处乱撞时候,吴庄主正拼命的在砸门。 东跨院,新郎的新房,房门眼看着一点点被撞的走样,连撞再砍,房门已经挤出来很大一道缝隙,眼看只要再加一把力,房门就塌了。 任潇潇早就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平时万般的精明,在明晃晃的刀子面前,没半点用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何况她还不是秀才。一个小娘子,一辈子也不可能有个官身。 小桃也傻了。这真是天塌地陷了。只要吴庄主冲开大门,看见自己的儿子胸口插着剪子,死的透心凉,那他还能留我们几个活命吗?用头发想也是不能了。 可怜小桃这一生,才摸到郎君细腻光滑的大腿,还没尽情享受那让人心跳的汉子味,就要入土了。 也罢,至少临死,还能和小娘子,秦牧郎君在一起。死了,也值得了。 小桃临死之前,反倒放下了一切。人死如灯灭,死了就死了,反正活着不能白活。于是小桃转身保住秦牧道:“秦郎君,和奴奴一起死吧。” 秦牧正凝神看着外面的动静,冷不防被小桃这一下,差点摔一个跟头。冲击力太大了。 “呸!谁说要死了?”秦牧一把抓住小桃,顺手也扯过任潇潇:“我没死,谁都不许死!” 任潇潇听了这话,崩溃的心理突然有了一些秩序,能哆哆嗦嗦的发出几个字了:“你,你,说,咱们可以,不死?” “我没说!”秦牧立刻摇头否定。 任潇潇白眼一翻,差点晕死过去:“那你刚才又那样讲。是什么道理?” “我说的是,我没死,谁都不许死。”这时的秦牧,突然展颜一笑,好像阳光洒入冬雪,任潇潇和小桃的心,莫名的有了一丝生机。不管这男人颠三倒四说的什么,只看到这一副笑容,就好像天大的危险,也都不算事了。 “快点给我砸开!”吴庄主咆哮着。他人到中年,但是耳不聋眼不花,早听着远处吴强的声音,正越来越靠近这里,哪能不着急呢。 哐当一声,大门四分五裂。 吴庄主一把推开眼前的护院,小跑着进到屋内。身后护院跟着一拥而入。 “啊!我的……”只听得吴庄主大叫一声,突然就呆在了当场。 这声音简直不是人声。尖锐中夹杂着恐惧,远远的传了出去。 吴强给吴庄主干了这么多年的活,早就熟悉了他的声音,听到之后,立刻调整方向,直奔东跨院而来。 吴家庄上下几十口子,院落重重叠叠,但是整体来说,也就中间大院和东西两院。吴强已经杀到了中间,到东跨院不过是几十步。他心口一团怒气,随着火光越来越暴躁。 老娘的死,妹妹的被卖,失去房屋,失去田地,这么多年的当牛做马,一切的一切,都着落在吴庄主身上。今夜,他吴强就要把所有公道都讨回来。 三步并作两步,吴强跨入了东跨院。 谁知道才跨进院门,就见正房里面噗噜噜的跑出一票人来。一个个脚歪眼斜,握着火把的手不断颤抖,地上的影子也胡乱扭曲,仿佛失了魂魄一般,直愣愣的向着吴强一行人冲过来。 借着火光,吴强看的清楚,打头的正是吴庄主这老儿。 “你这腌臜老儿,纳命来吧。”吴强大吼一声,手里朴刀直取吴庄主的颈项。 吴强正当壮年,又一直喜好武艺,对付一个半老的老头,完全不用担心失手。只是他看吴家护院也是不少,足有七八个人,和自己身边兄弟差不多少,所以不敢拖延时间。一出手就是搏命的招式,同时也防着那些护院的救援。 谁知道那些看家护院的家丁,仿佛就跟没看到吴强一样,没看到他的人,也没看到他的刀,脚步虚浮,却片刻不停的叫喊着,绕过他们身边冲出了院子,跑的不知道有多快。 这等好机会吴强那能放过。 只一刀,吴庄主脑袋就离开了脖子,喷洒着一捧血迹,滚落地上。 吴强预计中的厮杀根本就没有发生,这让吴强和他的兄弟们有点摸不到头脑。 “吴大哥,你看!”有个兄弟突然指着地上的人头,对着吴强带着颤音叫道:“这是咋啦?” 吴强低头望去,只见吴庄主的人头翻滚几圈之后,恰好卡在一处石缝里面,没有倒地,反倒如生前一般直立着。脸上的肌肉扭曲在一起,双眼还睁的大大的,眼神中满是恐惧,仿佛在躲避什么东西,即使只剩下个脑袋,也在拼命向前逃窜。 一股冷意从吴强的脊椎升起。 鬼! 这院子里面有鬼! 若非有鬼,那些护院怎么能吓的如此模样。 吴强望了望周围的兄弟。众人无疑都想到了一起,眼神中同时泛起了惧意。院子中,不知不觉沉寂了下来,每个人连手指也不敢动一下。 “桀!桀!桀!”突然之间,一股难听至极的声音响起。 吴强下意识的抓紧手中刀,抬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那里正是吴庄主一伙人逃窜出来的房间。房间里面昏暗漆黑,什么都看不清楚,又恍惚似有一些东西,影影绰绰的动着。 “谁在装神弄鬼,给爷爷滚出来!”吴强是这群人的头领,自然不能就这么认怂。他仗着自己年轻气盛,虽然心底怕的要命,也勉强控制着身体,没当场转身逃命。 “哦,桀!桀!桀!”那声音又响了起来。吴强等人听在耳中,就好像残破的锯子,在石头缝里面拉扯,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一干人中胆小的已经腿肚子转筋,几乎瘫倒。 “你,要,我,出,来。” “出来!”吴强纵然再大胆,也不敢给鬼当爷爷,不知不觉嘴上都怂了一半。 “你,让,我,出,去,那,我,就,出,来,吧。”恐怖的声音再次想起。吴强收回指向前面的刀锋,颤悠悠横在胸前,脚下忍不住退了三四步。 那房间的大门破烂不堪,偏偏两旁的窗户完好无损。鲜明的对比,说不出的诡异。 吴强勉强稳住自己心神,使劲望向房内。 突然,房间内走出一个怪物。 只见他膀大腰圆,魁梧无比。 若是一个人膀大腰圆,吴强当然不会害怕。可这怪物不是人啊。这世上哪有人长着两个脑袋。 这怪物一个脑袋死人一样垂着,眼睛鼻子嘴巴,血红的颜色,一股又一股流淌;另一个脑袋倒是正常,但是嘴里却伸出一只手,那惨白的手指,正对着吴强等人,仿佛下一刻就要从嘴里伸出来,掏出他们的心肝肚肺。 吴强发一声喊,转头就跑。眨眼间院子就没半个人影,只剩下一地的火把刀枪棍棒粪叉子。 “桀!桀!桀!”秦牧从嘴里掏出那个人手,扬天大叫。 “求你别叫了,人都跑光了。再叫下去,你吓不死别人,把我们先吓死了!”任潇潇颤抖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 秦牧赶紧撤回屋内,把房门虚掩上——想关也关不了,早就被砸烂了。 任潇潇和小桃蜷缩在角落,根本不敢靠近秦牧。 虽然这一切也有她们的帮手,可现在看起来,秦牧还是妖魔鬼怪一般,即使知道底细的她俩,也浑身乱颤。 就在破门前,秦牧飞快的对着两人说了一句话:“装鬼!” 任潇潇和小桃完全不知道秦牧是什么意思。好在秦牧根本就不跟他们废话。他一把抽出了尸体上的剪子,然后发疯一般的剪下了新郎官的一只右手。本来他还想把另外一只手也弄下来,可是实在是时间来不及了。 然后随手沾着新流出来的血迹,把新郎官打扮一番,弄的五官出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这时候秦牧充分发挥了原来电脑作图训练出来的技能,简单几个处理,就让一个普通的死人头变得恐怖异常。要知道当时为了赚钱,秦牧可是什么活都接的。像这样处理个图像,太小意思了。 接下来就让任潇潇和小桃帮忙,先把自己衣服脱掉,再把武大郎捆在自己背后。这一步稍微费了点时间,毕竟武大郎死了一段时间,身体有点硬。不过还好,这是任潇潇的新房,趁手的家伙事还有。像布匹绳子什么的,都不缺。 三两下把武大郎斜背在背上,然后再穿上新郎官的衣服,于是一个身子俩个头的怪物,就这样被创造了出来。 同时,秦牧也没让任潇潇和小桃闲着。人血管够,技术现成。再几笔把俩姑娘变成俩女鬼。只靠化妆,当然差点意思,但是秦牧来自后世,见多识广。那些街头魔术看的多,也知道一些障眼法。 正好这时候的衣服宽大,他让两人分列左右,同时一板一眼的给她们摆好姿势,再加上几块沾血的白布,弄的俩人上半身和下半身,好像分开两节一样,中间似乎没有东西连着。 秦牧自己在站在正中间,把一截断手咬在嘴里。 其实整件事最困难的反倒是这一下。毕竟一个人的腕骨也是很有直径的,武大郎身材短促,腕骨却是不小。不过为了活命,秦牧也豁出去了,在险些噎死的情况下,成功的叼住这只断手。 吴庄主急急忙忙的冲进屋里,火光摇曳之下,只见这么一副人间地狱的模样。一个双头鬼,两个断身鬼,不死不活的盯着自己。 任潇潇和小桃这时候早就吓傻了。若非秦牧特意安排她们靠着床站立,这俩早就先瘫软了。可即便如此,还是忍不住的颤抖。 她们不颤抖还好,一颤抖,反倒好像断身鬼活了过来,把吴庄主一伙吓的吱歪乱叫。 秦牧也有点受不了了。毕竟人生第一次,嘴里咬着一个人的手,还是自己亲手取的食材,可说新鲜至极。他忍不住喉头犯恶心。一时间只想吐出来。 这下可不得了。要说断身鬼双头鬼是非常恐怖,已经把众人吓得魂飞魄散了,但是比起嘴里长手,那还是小巫见大巫。 不管怎么样,断身也好,双头也好,总是大概齐有点人样。可是嘴里长手这画面,完全反人类了。 别说大宋的百姓,就是回到二十一世纪,放在游乐场鬼屋里面,也能吓死个人。 崩了,全崩了。 吴庄主和家丁当时就傻了,于是被吴强讨了便宜。 偏偏吴强讨了便宜还不走,只逼得秦牧再出杀招。 先掏出那只手,模拟出几声怪叫。二十一世纪啥恐怖片没有?秦牧想都不用想就给吴强来个超时空享受。 吴强显然是欣赏不来,一看见双头鬼出现,撒丫子跑个没踪影。这些人连抢来的财货都不敢带了。被双头鬼看上的东西,世间凡人,谁敢抢? “桀!桀!桀!”秦牧怪笑一声。 任潇潇和小桃齐齐打个冷战。 “你们猜猜,我是谁?”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八章 和尚还俗 吴强等人逃走后,吴家庄勉强恢复了秩序。救火的救人的,哭嚎声喝骂声,直到黎明来临,吴家大院依然乱成一锅粥。 吴庄主死了,死在吴强手下。 吴庄主的独生子也死了,自然也是死在吴强手下。 那么问题来了。吴家已经没了正经姓吴的,这诺大家财该归谁呢?若是早一天发生这等事情,自然有吴家远亲来继承财产。当然这只是大宋法理上的规矩,实际上一笔财产没了主事人,自然变成一块大肥肉,有权有势者分之。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吴家人,靠边站吧。 现在却不能这样分,因为吴家还剩下一个寡妇:任潇潇。虽然进门第一天就死了官人和公公,可说克绝了全家,但是法理上来说,剩下这庞大的家财都归她所有。 如果任潇潇不姓任,只是个小门小户的女子,也就没了许多麻烦。小门小户,人微言轻,想要守住这块肥肉根本不可能。可是她偏偏姓任,城里任家的正牌小娘子,虽然是庶出,那也是正经大户人家出身。任凭谁想要咬这块肉一口,都要掂量掂量任家的份量。 任潇潇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她大早上起来就坐着马车回了娘家。吴家庄留下几个陪嫁的丫鬟家丁,看管住场面就可以了。当务之急,还是得和家里长辈商量个办法。吴家出了这么大事,她自己没法拿主意。 不过吴家家大业大,她不得不多留人手,免得被人偷空了。所以只带着小桃和秦牧,三人一起回城。 秦牧如今和任潇潇关系大不相同。 二十一世纪的人际关系有四大铁:一起扛过枪 一起同过窗 一起分过脏 一起嫖过娼。 穿越到千年之前,依然是定律。 他们俩一起躲在屋里担惊受怕,算是扛过枪;一起合伙完成杀人事件,按说也是同过窗﹎牢狱铁窗;分赃嫖娼,前一个没赃款可分,后一个性别不合适没法一起干。就是说,四大铁,他们能干的都干了,而且还是最关键的两大铁。所以秦牧从乡下蛮子一跃而成任府家丁。还不是外围下等的家丁,而是贴身贴心的那种。 任潇潇可不敢放跑了秦牧。毕竟自己小辫子还攥在他手上,彼此心知肚明,那剪刀是怎么回事。虽然事后秦牧已经知道是自己的出现,造成了武大郎意外死亡,让任潇潇被动变成“潘金莲”,但是凶器可是任小娘子事先备好的,怎么说她也是有杀人计划,自己只不过是意外的推了那么一下。 从结果来说,任潇潇心底别提多欢喜了。这简直比她能想到的最好结果还好一万倍。 傻新郎死了,连公公都跟着死了。不出手则以,一出手死一家,这很和任潇潇的脾气。吴庄主原配,也就是新郎官的亲娘,早就故去。如今吴家庄能管的了任潇潇的,一个也没有。 虽然吴庄主妾室还有一堆,但是宋朝的妾室毫无社会地位,基本就是高级丫鬟,经常被买卖被当礼物送人。她们又没生个一儿半女,完全没有可依仗的资本,能讨得任潇潇欢心不被赶出家门就烧高香了,哪还敢有什么非分的想法。 如今的吴家庄,实际上已经姓任了。 任潇潇从新媳妇一枚,一跃而成吴家庄新庄主,地位蹭蹭的飞一般涨起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秦牧也就鸟枪换炮,发达起来。毕竟刚来到这个时代,他是光溜溜连线头都没一根,而现在的他,青衣小帽皂靴,干净利落潇洒,轻松的跟在任潇潇的马车旁边,一边挽着拉车的牲口,一边看着四处风景。 这是他第一天切实看到大宋的乡野。 一条黄土路,比轿车的宽度略宽,如果并排两辆绝对错不开。路面基本平坦,路边是不太高大的杨树,杨树外面就是麦田。不过这麦田却和后世不同。 后世的麦田,整齐划一,一畦一垄,好像排列整齐的军队。而如今大宋的麦田,就好像一匹补了又补的破布,一块又一块大小不一的形状奇怪的麦地,东西南北杂乱无章拼接在一起。看起来很有丐帮百衲衣的风采。 秦牧没种过地,也不知道地里的麦子长势如何。只是看起来黄橙橙一片,也到了该收获的时候。 小桃走在秦牧身边,满眼是星星,心里扑扑的跳的欢快。毕竟,小桃也参与了一切,也是四大铁的关系。她自己觉得和秦牧完全可以说是一家人了。共犯,懂不懂?小桃可是知道的,这就是一伙。 “秦郎君,你的头发怎么这么短呢?是不是才还俗?”这时代的男人是蓄长发的,秦牧的板寸发型,在宋人眼里,和光头没区别。所以小桃很奇怪。 秦牧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后世的首都也就是如今的幽州。想来不管千年之前还是之后,口音大概还差不多吧。既然秦牧改不了口音,那就设置出身地:“小桃姐英明。”先拍个马屁:“前阵子我在幽州当和尚,世道太乱,这活干不了了,只好还俗,想来京城碰碰运气。” “刚巧就来到吴家庄了是吧?” “是。”昨天可说忙了整整一夜,秦牧一直没找到时间解释自己来历,毕竟凭空掉下一个活人怎么也是太惊悚:“没了盘缠,又渴又饿,只好做了一回梁上君子。” “是房梁上的汉子?”小桃毕竟是丫鬟,还以为梁上君子就是在房间大梁上面的男人。 “也可以这样说。”秦牧解释道:“吴家庄这么多人,我也混不进来呀。所以只能走房顶。不难走,揭开几片瓦,然后进到屋里,藏在大梁上,再把瓦片盖上就可以了。” “你是要偷吃的吧,郎君肯定是饿坏了。不过你下次要再偷吃的,不要去正房,要走厢房。厨房哪有放在正当中的呢。”小桃听说秦牧挨饿,顿时同情心爆发。 “小桃姐说的太对了。我要是早听到小桃姐的话,也不至于……”秦牧心说我巴不得躲开你们远点呢。 “小桃,你个傻丫,他说什么你信什么。”车厢里传来任潇潇不屑的声音:“偷吃而已,用脱的精光吗?” 如果是面对面,任潇潇一个刚结婚的小媳妇,还没进化到生冷不忌的大娘级别,肯定不好意思说的这么露骨。不过隔着车厢,就没那么多忌讳,而且任潇潇也必须打探清楚秦牧的底细。 “七娘子说的有道理。”秦牧一挥缰绳,让马车加快点速度:“小娘子家境殷实,自然不知道草莽中人的艰苦。为了吃饭,总得吃苦。如果穿着衣服当贼,行动起来太不利落。碰着个锅碗瓢盆的,闹出什么动静,可就麻烦大了。” “哼,你当我是傻子?你不穿衣服,袋子也不拿一个,偷了东西怎么拿走?” “小娘子不知,这倒是我独有的特点了。”秦牧耐心的编造理由:“我和别的贼人不同。出家人讲究四大皆空,金银财宝于我如浮云。我只求一餐半饱。有吃的就吃,吃完了就跑,我也不拿百姓一针一线,这点觉悟,贫僧还是有的。” 任潇潇觉得秦牧很有趣。即使说的一嘴外地口音,谈吐却很有文采,绝不是大字不识的乡野村夫。想来他和尚的身份是真的。除了当和尚,任潇潇想不出他还能在哪学的这些,更何况这年头除了天生秃顶,否则只有和尚才没头发。 “那你昨晚……”任潇潇说了一半,又有点害怕起来。昨晚的一幕一幕太吓人了。就是现在走在阳光下想起来还有点肝颤。 “正是和尚本事。”秦牧解释道:“佛经讲述十八层地狱,每一层都有各种恶鬼。庙里这样的雕塑有许多,昨夜情况紧急,所以也不得不如此。对于小娘子的官人遗体,本僧没有半点不敬,事急从权,迫不得已,还望任七娘子见谅。” 他不说还好,一说起昨晚的“武大郎”,任潇潇和小桃俩人差点连早饭都吐出来。看着秦牧的眼神都变了。昨晚她们亲眼看见这个和尚拔出剪刀嘁哩喀嚓就把新郎官的一只手给弄下来了。如果不是当时门外吴庄主一伙拿着明晃晃的刀子,她们早跑的没影了,哪敢和秦牧待在一起。 “没事没事,过去的别提了。”任潇潇赶紧拦住秦牧,可别再说手的事了。 “是呀,尘归尘,土归土。”秦牧微微一笑不再言语。昨天趁乱他就把吴庄主父子扔到厢房,一把火连房子带尸体都给烧了。毁尸灭迹,点滴痕迹也不留。 不知不觉,韩城县的城墙出现在秦牧眼前。 “记住,以后你别摘帽子,旁人看不出你没头发。”进城前任潇潇再次叮嘱了秦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九章 无妄之灾 秦牧站在城门之前,只觉得门洞幽深,城墙高大,不由自主的泛起一股无能为力的感觉。 这和他在二十一世纪逛古城的感受截然不同。当时,不止是秦牧,包括所有的游人,没有一个对古城墙表现出敬畏之心。实际也没办法敬畏。那时候城门前站的是检票员,他们手里可没提着枪握着刀死盯着游客。而且后世的城墙纯粹就是风景,你想上就上,没人拦你,只要肯掏钱。 容易得到的,很少有人会珍惜。就好像饿了就买个馒头吃,你会珍惜馒头吗。但是如果三天没吃饭了,眼前只有一个馒头,需要用全部身家去换,而且换完以后还就再没有吃的了。你看会不会珍惜这个馒头。 但是到了宋朝,一样的城门,一样的城墙,意义完全不同。这可不是给钱就让上的地方。城墙不是风景,而是御敌的防线,是保命的手段。看看城门前的兵丁,还有城头飘扬的旗帜,自然泛起肃杀萧瑟之意。 小桃缴了入城税,一行三人穿过城门,再穿过瓮城,来到了城内。 按照秦牧的估计,从吴家庄到县城,大概不到十公里。 任小娘子这架马车制作很精巧,从车辕到车身到车轱辘,每个部分都很细致。就连马鞭子都有一个对应的孔,停车时候,可以把鞭子握把插在里面,非常方便。 鞭子插入孔里的部分近乎垂直,于是出发之前,秦牧用指甲在鞭杆的影子位置做了个标记。进城之后,再把鞭子插入孔里,现在的影子和之前的标记有个夹角,大概三十度左右,按照经验,应该有两个小时。秦牧虽然赶着马车,但是他和小桃都是步行,步速略快于平时速度。秦牧知道自己快速行走时候,大概四十五分钟五公里;从吴家庄一路行来,比自己穿越前快走的速度要慢一些,估计五十到六十分钟五公里。所以吴家庄到县城,大概齐十公里左右。 老马识途。进城之后,不用秦牧驱赶,那马拉着车子走走拐拐,穿过熙攘的大街,很快就来到一处宅邸前。门前有一排条石做的台阶,台阶上大门敞开,门上是一副匾,写着任府两个大字。 到任七娘子家了。 小桃让秦牧把缰绳交给出来迎客的家丁,然后挑起车帘,搀扶着小娘子下来。 任潇潇心里着急,也不多说,只招手让秦牧跟上,当先进了任府。 秦牧跟在主仆二人身后,一路四处观瞧。青石板的路,干净整洁,两边有几株丁香,正开的茂盛,庭院里面充满恬淡的香味。 任潇潇转身进了一个院门。小桃落后几步,拦住秦牧说道:“秦郎君,里面是内宅了,你不得进去。”说着伸手向旁边一勾,立刻跑来一个家丁:“小桃姐有何吩咐?” “带这位兄弟到厢房歇着,茶水点心伺候。”说完,小桃轻轻捏了捏秦牧的衣袖,小声嘱咐:“任员外规矩大,你切莫乱走动,乖乖听话。” 任员外就是任潇潇的爹,任若虚。韩城县的任员外,人到中年,早已经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儿女成行,按说应该没什么烦心事,可今天的任员外却脸色不虞,坐在客厅里面,半晌都没有言语,只静静的望着窗外。 又过了一会,任员外的大少爷匆忙走了进来。 “爹,我回来了。” “伯渊,事情办的如何?”仁家大少爷,名:文,字:伯渊。是任员外正妻生的长子,很得员外看重。 “朱家还是不肯通融。”大少爷脸色沮丧,隐隐有一股怨气。 任员外点点头,说道:“不急。这事成与不成,也不在你。正好小七刚回来,一起见见。” “什么,七妹今天回来了?”大少爷有点吃惊。昨天这个妹妹可才出阁,怎么今天就回来了。任文知道这桩婚事妹妹不同意,也私下替妹妹向老爹求过情。吴家庄那个傻子,哪有半点配的上任家小娘子的鞋跟,爹爹怎么会把妹妹许配给这样一个人呢。可任员外态度坚决,家里人谁都不敢反对,尽管小七一路哭闹着,婚事还是成了。可昨天出嫁今天就回门,大宋朝也没这个道理呀。莫不是出了事端? “爹,大哥,我回来了。”任潇潇人还没进门,清脆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七妹,回来啦。”任文很喜欢这个最小的妹妹,连忙招呼道:“来,这里坐。” 任文拉过一张椅子,让妹妹坐下,正犹豫着怎么开口询问,却听任潇潇说道:“爹,大哥,吴家庄闹强盗了。” “什么?”任员外本来还拿捏着长辈姿态,听得这话也有点吃惊:“闹了强盗,那小七你没有被强人伤到吧?” “没事,爹爹放心。”任潇潇快人快语。 任家父子看着她全须全尾,脸色红润,想来也没什么问题,不由松了口气。可接下来,被任潇潇一句话,又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我官人,我公公,全死了。” “什么?”任员外还勉强坐得住,任文却忍不住跳了起来:“你男人你公公全死了?” “是啊,都死了。” “怎么死的?”任文焦急的问道。 “谁干的?”任员外也问道。 任文略有点尴尬。这是爹在不动声色的教育自己。人死了,什么事最重要?显然怎么死的不重要,管他掉井里还是被驴踢。重要的是其中是否关乎自家。所以弄清楚是谁干的才关键。可别是妹妹杀的吧?任文想到此处,望向妹妹的眼神都变了。他可是知道小七多敢干。 “不是我,是吴家庄本庄的佃户。穷的造反。半夜杀进来,宰了吴家父子,然后都跑了。”任潇潇一句话就让父子俩定了心。 不是小七干的就行。只是这吴家庄的治安也太差了点,虽然小七现在毫发未损的坐在眼前,但是肯定昨夜一晚的担惊受怕,吃了不少的苦。 “幸亏七妹你没事。快给哥哥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 任潇潇口才便利,一讲起来,滔滔不绝。 任潇潇和小桃一去不回头,秦牧在仪门外的厢房等的无聊,心想昨天的事情那么诡异刺激,估计任潇潇和长辈要叙说许久,自己也不好在任府里面到处乱转,干等着又浪费时间,不如出门去街头瞅瞅。大宋的县城,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于是和那个家丁招呼一声,就出了府门。那家丁也不敢阻拦。一来是秦牧看起来眼生,他不认识,也许是七娘子在婆家新招的家丁,自己不好约束;二来小桃姐挺看重此人,他更不能得罪。反正秦牧要出门,也不是在府里闲逛,犯不了府里的规矩那就无妨。 秦牧一个人溜溜达达的来到街上,哪热闹向哪走。穿过拥挤的人群,走过一间又一间的店铺,看着吃的喝的买的卖的,打把势卖艺的,挑担子卖花的。人声鼎沸,杂乱中透出繁华。真实的大宋,就这么绽放在秦牧的眼前。 他不知不觉来到了河边码头。 韩城县在五丈河畔,五丈河在城前分出一个支流,穿城而过,再汇入五丈河。如此一来,韩城县的码头就显得得天独厚了。除了京城这样的一些大城市,一般的码头都依着河畔天然设立。客人和货物下了船,离城里还有多多少少的一段距离,显得很是不便。 韩城县码头就不同了。因为有一段支流穿城而过,码头就在城内,人和货上船下船都不出城,快捷便利的不是一点半点。所以韩城县码头在五丈河上大大的有名。 从这里到京师,只有一天的船程,大部分船只都会在韩城县停留,或者打尖住店,略作休息,或者装货卸货做进京前最后的准备。因此韩城码头从早到晚都是忙碌拥挤不堪。 秦牧自然要上前看看。在想不到办法回自己时代之前,自己还要在大宋活下去。既然来了这个时代,总不能一直在外围转悠。他现在已经从两个姑娘那里了解了一些当前情况。现在的宋朝,京师还是开封,没到临安。以秦牧贫瘠的历史知识他也知道,现在的京城,也就是大宋开封府,正站立在全世界的巅峰,被人称作天上的城市。繁华热闹冠绝全球。他当然要去看一看。现在没有高铁也没高速公路和汽车,人员流动最快捷的是走河运。即使现在不能去京师,也要了解一下船运。 在秦牧看来,韩城码头有点狭小。顺着河岸只能能依次停泊四五条船,更多船只只能排队在河里等候。密密麻麻的搬运工走上踏板,来到船上,搬起各色货物,再颤悠悠的踩着踏板上岸,把货物放到各种车辆里面。装满货物的车辆,或者人推或者牛马拉着,离开码头奔向城里各处。 繁忙却不混乱,看起来到还是秩序井然。 然而秩序马上就将给秦牧展示全新的一面。 在码头西边,有一个小棚子,棚子离突然爆发出激烈的争吵。 “朱俭,直娘贼!”一个高大的汉子指着对面人的鼻子骂道:“老子的船排了这么久,凭什么让别家船先卸货?” 那被骂的人,正是朱俭,韩城富豪朱家的四少爷。他阴阴笑着,也不睁眼看对方,歪着头回道:“任老三,码头是我朱家的,我说让哪个先,就是哪个先,你算什么东西,来老子地头吵吵。” “直娘贼。”高大汉子是任员外三少爷,任英,他负责任家船队货运管理,今天收到下人通报,说自家的货船被耽误在码头没法卸货,立刻就从家里跑了过来:“你那点子小心眼,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不就是春满楼的花大姐那点屁事吗。” “你说是,那就是吧。”朱俭也不怎么反驳。 “二十贯,老子也就和花大姐喝了顿酒,还没梳拢她。我今天给你个面子,花大姐让你先了,你别给我的船找麻烦。” “花大姐脑袋上写着任字吗?她又不是你任家家养的,我朱四需要你任三让?老子有的是钱。” “好,算你狠。我任英也撂下句话,春满楼老子从今天起不去了。你马上给我安排卸货。”任家的生意做的很大,但是主业是各色果品。五丈河沿岸,方圆几百里地的出产从乡间山里逐渐汇集到河边,再整理装船,一路运到韩城。 这个时代,乡间根本没有再加工深加工能力,果实摘下来之后,必须尽快运到大城市,发放到市场,否则很快就破损败坏卖不出去了。但是一路运输,又是在河上漂泊,总有磕磕碰碰,所以大宗果品都要在韩城集中处理一下。品相好的,直接发送京师,只一日路程,不用太过担心,至于次一等的,可以发往周边小一些的城镇,再等而下之,那就需要制成各色干果蜜饯了。 正因为如此赶时间,任老三才会在朱老四面前舍了面皮。实在是果子耽误不起时间。按惯例昨天这几船货就应该运到任家库房了,可谁知道硬被朱老四卡着,到现在船还靠不了岸。青楼倌人重要,还是任家的货重要,任老三还是分的清楚。 “啊呸!你这撮鸟。你去不去春满楼干老子何事。老子的规矩,就是你的家船靠后站。别说你个泼才,就是你老子来了,我朱四也是这句话,靠边凉快去吧。”朱俭鸟都不鸟任英。 任英肺都气炸了。他可是任家老三,韩城县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本来就趾高气扬,目中无人,若非为了家里生意,怎么肯对着朱老四低头。可眼见自己低头了对方还不罢休,甚至连他爹都给连带辱骂了。这哪还压得住火气,顿时捏紧拳头,一拳就砸在朱老四脸上。 朱俭被砸的一个跟头,鼻血长流。 “混蛋,你们都是死人,看戏的?”朱俭捂着鼻子骂道:“给老子打!” 他身边一群朱家的家丁立刻挽着袖子冲了上来。 任英也不是吃素的。他回手一招叫道:“干死他们。” 于是一群任家的家丁也呼啸而上。 码头上顿时乱作一团。两拨人拳头棍棒起飞,顿时鸡飞狗跳,惨叫一片。 秦牧一看大事不好,赶紧脚底抹油就想溜。 这场面太刺激了。在二十一世纪,尤其在首都,哪有机会看到这么大规模的群架。两边各自几十条汉子,喝骂着拳拳到肉,棍棍生风。赶紧有多远跑多远吧。 “那小子别跑。” 秦牧还没弄明白,就被人一拳砸在脑袋后面,只打的他眼冒金星。 “任家的狗腿,哪里走。”两个同样青衣小帽的家丁张牙舞爪就要给秦牧一顿暴打。 秦牧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他可不是外人,衣服上正大大缝着一个“任”字,就好像对方衣服上一个“朱”字,同样明显。 坏了菜了。他被当作任家的家丁被揍了。可是去哪说理呢?自己这身衣服摆明就是任府的出身。 朱家码头是朱家的重中之重,向来维持秩序的家丁不少。三四个朱家的打一两个任家的,还有富裕。这群人打惯了的,场面门清。一看秦牧这样的小白脸,就是菜鸟中的菜鸟,柿子要捡软的捏,立刻又冲过来俩人,都提着棍棒。 秦牧很想说:“我新来的,不干我事,我就是一看热闹的。”但是谁会理他。 大棍子带着风声,就向秦牧砸了过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章 混乱的码头 国人好热闹。千年以来,都没什么变化。 码头上层层叠叠围满了人,却很大方的把中间场地让了出来。跟看猴戏似的,外面一圈,中间一块空地。毕竟人家只是想看热闹,不想挨棍子。 秦牧想跑就难了。四周完全没有空隙可钻。一个个看客满脸笑容,打起十万分精神,看着免费的大戏。不花钱,还真打,过瘾。秦牧甚至怀疑,如果自己敢跑出圈子,看客能把他扔回来。 眼见四面堵了三方,秦牧转身就向河边狂奔——现在就那地方人少。 幸亏在原时空勤于健身,长跑短跑,户外室内,篮球足球,秦牧一直没停过,所以凭借良好的身体素质,竟然从四个朱府家丁手下逃出了一段距离。 看到软柿子跑的这么快,几个家丁觉得有点丢人。这不是看不起俺们吗。追! 码头拢共就这么大地方,几步路就跑到了河边。前面是河水,后面是追兵,秦牧想也不想,纵身跳上了踏板。 因为水位原因,船只泊放的和岸边有一段距离,所以上下船需要踏板。秦牧没把握一下跳到船上,所以借助踏板,一个起落,跳进了一条大船。 不等站稳,秦牧随手就抄起踏板,拼命向船上拉。 他可不想追兵也顺着踏板过来。 没有了踏板,那些家丁一时上不来船。就算他们再搬踏板来,只要自己守在这边,他们也冲不过来。拖得一时是一时。秦牧不信,朱家和任家能打到地球末日。 坚持下去,最终的胜利必然属于布尔什维克。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还没等他喘口气,就听身后有人低声喝道:“滚!” 接着屁股上挨了狠狠一脚,顿时腾云驾雾飞了起来。 这是谁啊,好大的力气。秦牧裸重七十五公斤,被人一脚能踢飞起来。太不可思议了。他晃晃悠悠的从船上飞向了码头,震撼中还来得及扭头回望。 船上俏生生站着一个红衣女子,面无表情的盯着自己。眼神冰冷,带着一丝厌恶。 秦牧完全不敢相信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 在健身房他也打过沙袋。健身房的沙袋还不如他体重大呢。就这样,也没见谁能把沙袋踢的飞起来,顶多是晃悠的幅度大点。船上女子这一脚,就相当于把沙袋从门口踢出窗户。这得多大的劲头。而且还是巧劲,否则自己飞不起来,只能被踹骨折。 飞行总是短暂的,毕竟秦牧身上没长翅膀。他越过追兵的头顶,掉在码头中央,打了个滚爬起来,竟然意外的没有感觉到多疼痛。 不用想,赶紧跑。秦牧趁着追兵没上来,向着人群就冲过去。边冲边挥舞着拳头大叫:“直娘贼,给老子闪开。” 他唯恐冲不过人群,所以现学现卖,来两句粗口给自己增添威势。 好像真有点被他吓住,人群纷纷向两边拥挤,中间露出一条通道。 秦牧大喜。打不过,还跑不过吗?只要自己跑起来,不信还有人能追的上自己。 他两条大长腿甩开了,就冲进了通道。 谁知迎面出现一人,正挡在他前进的路上。 “让开!”秦牧伸手就去扒拉对方。太没有眼力见识了,没看到我正跑路呢吗。 没想到来人不躲不闪,就那么轻松的站在秦牧眼前。眼看就要撞到一起,秦牧却眼前一花,不知道怎么就被人抓住了手臂,不由自主的转了个身子,又回到了场地內。 朱府家丁看到这小子又回来了,立刻棍棒拳头一起招呼了上来。 秦牧心说,这次是躲不过去了,连忙抬起双手交叉在头上。胳膊骨折好过脑袋开瓢。在这个没抗生素的年代,秦牧可不想给自己来个颅骨手术。 没想到的是,这几个人还没打到秦牧身上,就被人一脚一个,踹出好几米,俱都痛苦的蜷缩在地上,嚎叫着翻滚不迭。 出手的人,正是拦住秦牧逃命那个汉子。 “你这猢狲,不敢打只会逃,怎生做的护院。丢我王泰的脸面。”这人是任府护院的教头,听到消息赶了过来,却正看到秦牧撒丫子狂奔,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任员外规矩虽然大,但是在银钱上却不小气。王泰是任员外请的教头,不但月俸丰厚,逢年过节还另有赏赐。所以王泰一直尽心尽力,带领着一群家丁,护得任府阖家安全。 任府家丁在他统领下,从来是有进无退,哪有像秦牧这样见人就跑的。而且三少爷还在跟人拼命,你一个家丁反倒跑了,到底他姓任还是你姓任? 王泰感觉自己一张脸都被丢尽了。所以含怒出手,瞬间就收拾了那几个朱府家丁。 “都停手!”说话间,王泰向着三少爷的战团冲了过去。也不见他动兵器,只是所过之处,就好像热刀切奶油,打斗的双方都被震开,不多时就把混战的一团人分开两边。 “三少爷,没受伤吧。”王泰不管别的,先走到任英身边,护的他周全。 “王教头,我没事,就是这鸟人太欺负人了。”任英指着朱俭道:“揍他,出了事我担着。” 朱俭比任英矮了大半头,身体瘦小,吃了不少亏。但是驴死不倒架,根本不正眼看这边,鼻孔朝天的说道:“来呀,谁怕谁,打不死我你是我孙子。” 秦牧看的目瞪口呆。这话,熟悉,“打不死我你是我孙子”,真光棍。没想到千年之后的光棍根本没玩出啥新鲜的,只是仅仅继承了老祖宗的套路。不过他对王教头却有点惊诧。这战斗力太强大了,简直是变态级别。几十个人的混战,被他一个人就平息了。而且看起来似乎还没费什么力气。这样的人物,后世可从没见到过。 秦牧转头望向河边,那个红衣女子已经看不到了,想来是进了船舱。短短时间之内,出现两个战斗力爆表的人物,让秦牧突然觉得,如今这个时空似乎有那么点意思了。 “都住手!”不知何时,任员外被一群人簇拥着,穿过人群走了过来。 “叔平,怎么回事。”叔平是任英的字。任员外走到儿子身边,扫了一眼四周。目光所过,众人都没了声音。连朱俭也不敢炸刺儿。他敢招惹任老三,但是对任员外就万万不敢了。 “爹,朱老四欺人太甚。咱家的货早该卸了,可朱家硬压着不让靠岸,我这……” 任员外摆手制止儿子再说下去。这里不是说这些话的地方。 “哎呀,任员外,任员外。”又有一波人簇拥着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 “朱员外。”任员外转身打招呼。 来的是朱家家主,朱俭的爹:朱德庸。 “这是怎搞的,乌七八糟,成何体统。”朱德庸身材不高,藏蓝色的绸缎袍子罩住明显发福的肚子,无论何时都是一副笑眯眯的面孔,看起来人畜无害,可却是实打实的韩城富豪。他也不看自己的儿子,先喝骂一顿,然后转向朱员外笑道:“适才正和范知县喝茶,下人来说码头有点事,范公就让我过来看看,却没想到任员外也在。” “我也是刚刚过来。” “任员外,这里不是讲话的地方,咱们移步,我做个东道。”说着,他吩咐朱俭道:“赶紧给任员外的船卸货。” “也好,我这里才得了一些今年的君山银针,正想请朱员外品品。”任员外点头答应。 一场风波,消弭于无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一章 怎么来,怎么回 回到任府,小桃把秦牧拉到僻静没人的地方,用热水浸湿了帕子,轻轻给伤员按摩痛处。 看着秦牧龇牙咧嘴的样子,小桃心疼不已:“不是嘱咐你别乱跑吗。怎么就不听话。” “这大宋朝的治安,可真有点够呛。”秦牧料不到在大宋的县城里面,还会被打。 “什么治安不治安的。你不乱跑,跟着我和小娘子,就不会有事的。”小桃完全拿秦牧当自己人看待。 在她想来,一起经历过那么多的事,这一辈子都撕剥不开。虽然秦牧只是个家丁,可是去看家护院和做小娘子的贴身跟班,那能一样吗? 在小桃看来,秦牧有着大好前程,只要紧跟小娘子,钱有的赚,福有的享,保不齐哪天小娘子心情好,没准就把自己许配给他了。从此俏丫鬟和俊家丁一起幸福生活。 这样美好的前景,让小桃春心牢牢系在秦牧身上。这个郎君,又漂亮又白白的,还说话有趣,办事有手段,打着灯笼也难找呀。可是这样的人,偏偏从天上掉到自己眼前,可见是月老牵线,嫦娥做媒。自己万万不能辜负老天爷的好意。 “小桃姐,秦小哥,你们在这呀,让我一通好找。”那个招呼秦牧的家丁从假山石后探出头说道:“秦小哥,王教头召集大伙,赶紧来吧。” 秦牧已经从小桃嘴里知道码头上大发神威的就是府里拳棒教头王泰。听说他要召唤,看看自己身上这打扮,想想还是过去一趟。 虽然他准备略微熟悉一下大宋情况就离开这里,去京城转转,但是在走之前,他不想给任潇潇惹麻烦。毕竟他是任潇潇召进来的人,如果不守任府的规矩,自己走了当然无所谓,可是任潇潇难免被人背后议论。 不管大事小事,秦牧不愿意有负朋友。经过那样的夜晚,他把任潇潇和小桃都当作朋友。在这个时空,最先遇到的两个人,再一起担惊受怕,让秦牧心底对她们有了一丝温情。 “好的,我这就来。”秦牧说着就要起身,却被小桃一把按住。 “去什么去。七娘这就要回吴家庄,你马上去套车等着。”小桃霸道的替秦牧拒绝了。 “好的,小桃姐,那我先去了。”被小桃看入眼的家丁都是精明人,自然不会主动触霉头。王教头要发脾气,自己来找秦小哥好了。他可是听兄弟们说了,大家伙干仗时候,这家伙转身就跑,是被王教头抓回来的。想着王教头平日对兄弟们的严厉,秦小哥要真去了,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小桃早就打听清楚了码头的事,就知道王教头不会饶了秦牧,所以干脆利落的挡驾了。 她说的也不是谎话,任潇潇真的着急回吴家庄。她把事情改头换面和爹娘说过,让家人有个底,剩下还有大把事情等着她呢。最关键的,她作为吴家的儿媳,死了男人和老公,她要主持发丧。现在天气热了,尸体根本放不住,她也从心底想快点解决,早早埋了了事。 于是秦牧逃过一劫,赶着车又回到了吴家庄。 任潇潇才进大门,就有下人来报,韩城县于正县尉领着手下已经等候多时了。 吴家庄死了这么多人,出了这么大事,庄里人不敢不上报。虽然任潇潇没安排人去县衙报官,但是吴家庄还不是她任潇潇说了算,自有庄子里面的耆长去县里报信。 县里一听,死了这么多人,连庄主都死了,也不敢怠慢,当时就派了县尉下来。若非这么大案子,哪轮的到县尉出面,顶多一个都头就办了。 县尉来的早,任潇潇却没在庄子里面,难免一股子火气。早吩咐下去,现场不许动,既然火已经扑灭了,大家都靠边站,针头线脑都不能拿,都是呈堂证供。 任潇潇就在这样情况下,对上了韩城县尉。 “县尉,请茶。”任潇潇亲手奉上茶汤。 破家的知县,灭门的令尹。这话可不是说说那么轻松。别看知县在大宋官场是不入流,放在京城都没人搭理,可是在本县之内,可说是土皇帝,一般平民百姓的生杀予夺,全在人家手上。任潇潇跟着爹爹做事这么久,自然知道轻重缓急。所以亲手调的茶汤,连带准备好各色果品,一并奉上。 虽然吴家大院房子过半都失了火,往日的会客厅不能使用,但是吴家家大业大房子也多,随便收拾出一两间宽敞明亮的房子做客厅,一点不为难。 “有劳任七娘子。”县尉于正,韩城响当当的前几号人物,和任员外自然多有往来,所以和任潇潇也不陌生。 “适才七娘子不在,我本不该冒昧祭拜令公和令官人,不过事急从权,发生这么大事,也容不得拖延。刚祭拜过吴氏父子,是私,现在要和小娘子谈的,是公事。” “奴家承情了。奴家才经了这么大的祸事,官人和公公俱都过去,实在是心痛如割,于公事上如有怠慢,还望于县尉海涵。” 于正多少也知道任潇潇这门亲事。要说任潇潇心痛,那纯属没长眼。这小娘子没乐疯了就是够有城府。哪个青春美貌的小娘子愿意嫁给吴家的傻子?现在倒好,过门第一天,公公官人全完蛋,夜里进门,大院还姓吴,早上起来,改姓任了。换谁谁不乐? 有这么大的乐事,不分润分润,也太说不过去了。 “按说吴家新丧,本不该这时候来叨扰,可是朝廷有朝廷的规矩,下官也是不得已。这点还望七娘子见谅。” “于县尉言重了。小女子自然不敢坏了朝廷规矩。” “我来呢,有两件事。第一,是朝廷的讨贼捐,万万不能拖延。本来这是吴庄主的本职,他是吴家庄里正,该当在这个月底之前办好差事,可现在吗,吴庄主不在了,这讨贼捐朝廷又该向谁要呢?眼看期限所剩不过十日,所以第二件事,就是里正一职,却该由谁担当?七娘子何以教我?” “岂敢岂敢。”任潇潇连忙起身微微颔首:“奴家哪能当的起一个教字,朝廷的事,但凭衙门吩咐。只不知衙门是否有了合意的人选?” 韩城县那么大,吴家庄又不是什么重要的庄户,韩城县从知县到县尉,除了吴庄主哪里还知道别人。吴庄主正当壮年,办差得力,谁会想得到突然横死。 要县里定一个新的里正,还真是为难。连人头都不知道怎么选。所以于正实话实说:“人选,还真是没有。这点还得看吴家庄百姓的意思,当然,小娘子如果有合适的,也不妨谈谈。” “奴家才到吴家庄一日,自然对庄里的事务不甚了解。不过朝廷的差遣是大事,这本来是奴家公公的本职,也算是吴家的事。如今公公虽然不在了,却不能因私废公,坏了朝廷差事。如果县尉不计较奴家的女子身份,奴家愿意为朝廷尽一分力气,也算对得起公公官人在天之灵。” 任潇潇要当里长。这太出乎于正意料了。大宋朝没这个规矩呀。哪有女子当里正的。 可是转念一想,却也未必不成。因为朝廷这笔讨贼捐要的太急,如果从吴家庄再挑人,耽误时间不说,还未必办的成事。谁不知道收税的艰难。自来各个村落的里正都是村子里面的强人,可说是说一不二。没有这样的本事,怎么能收的上来银钱。 吴家庄这么多年就吴庄主一个声音,他说东就是东,他说西就是西,骤然换上旁人,哪有这样的权力。 没有这样的本事,银钱就收不上来,收不上来就完不成韩城县的讨贼捐,范知县面子里子都过不去,考绩上肯定会被重重记上一笔,某年某月某日,朝廷捐税没有完成。如此一来,知县生气,自己日子也不会好过。 所以眼前最要紧的不是谁当里正,而是先收上钱来。 于县尉仔细琢磨着,突然发现任潇潇话里有话。小娘子并没有直接说自己要做里正,她只是说“为朝廷尽力”。为朝廷尽力和做里正,仔细想想,其实完全是两码事。不做里正,一样可以为朝廷尽力。 于县尉不禁眼睛一亮。小娘子好本事呀。这意思是说,里正可以暂时没有,但是银钱我负责收起来。虽然里正不是朝廷命官,但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位置,这位置如果交给一个小娘子,朝廷且不说,知县脸上须不好看。 现在小娘子的提议完全避开了里正问题,只干活不要位子,好,很好! 不过如此好事,那岂能没有条件。毕竟任潇潇也不欠他于县尉什么。 “任七娘子果然名不虚传。人中龙凤,肯为朝廷分忧解难,佩服佩服。” “应当,应当。”任潇潇谦虚道:“奴家的公公官人俱都被贼人所害,朝廷要讨伐这些贼人,征集钱粮,奴家自然心甘情愿。也算是为奴的公公和官人报仇。” 于正心说,你家公公把自家佃户压榨的快死翘翘了,哪里赖得着江南的贼人。不过这话当然不能说,他呵呵一笑说道:“小娘子勇气可嘉,只是时间紧迫,却不知小娘子可有些什么打算?” 于正这话说出来,就是肯定了任潇潇的提议。里正先不管了,暂时不定。否则这边让任潇潇办事,那边县上定了个里正,到底还办不办事了?究竟谁说话算呢? 任潇潇既然答应了,这钱就自然着落在她身上。不管她有没有,不是身后还有任家吗。想来一个村的讨贼捐,在任家眼里也不算啥。这事就等于妥了。 可任潇潇给了自己这么大面子,自己也不能没点表示。吴家庄死了这么多人,要是按照往日的惯例,管你原告被告,都去衙门过个堂,石子里面也得榨出二两油。可如今就不好这么办了。毕竟朝廷公事要紧。 任潇潇没有说话,只是挥了挥手。 秦牧早就在外面等候多时,见状立刻进了屋内,双手捧着一个托盘,里面沉甸甸都是银子。 于正没想到任潇潇说干就干,这么利索,不由得又高看任家一眼。 “于县尉,这是吴家庄的讨贼捐,请签收。” 于正扫眼一看,全是正经的官银,比吴家庄负担的钱粮多了不止一倍。他自然明白,多出来的,就是他的好处。 明白人,做事讲究! 于正挥手找来下人收起银子,心情大好道:“任七娘子快人快事,任员外生的好女儿。” “县尉称赞,奴家愧领了。”任潇潇在城里时候就想好了一切,一回来就准备好了这笔钱,不过钱给了,她却还有话要说:“于县尉,奴家公公官人新丧,家里又糟了盗贼,过了火。这接下来的事情杂乱纷纷,若是再配合衙门里的公事,奴家真的是有心无力了。” “任七娘子言之有理。这公事吗,今天就了结。吴强一干人杀人放火,事实俱在,人证物证清楚,再没有麻烦任七娘子的地方,小娘子节哀,告辞了!” 于正说走就走。吴家庄的事,庄里耆长说的清清楚楚,也没什么阴谋诡计。剩下的就是发文海捕。至于抓到抓不到,那谁也不知道。他本意就是为了催税,顺便捞好处。可这两件事干脆利落解决了,于县尉心满意足,当然不会留下来惹人厌。毕竟人死为大,发丧要紧。 送走了衙门的人,任潇潇接着就发丧。 按照民间规矩,人死之后要停灵几天,再发丧入土。可现在天气热,吴家大院又烧了一半,关键是吴家本家的人就两个,全死光光了,再没吴家人挑理,所以任潇潇特事特办,第二天就给父子俩埋了,也没人敢管。 纵使简单的丧事,也废了不少的精力。从坟地回来之后,任潇潇立刻扯掉了身上的孝服,进屋歪头就睡。这几天的确是累坏了。纵使她正当青春年华,也有点扛不住了。 秦牧跟着忙里忙外,好容易看事情了结了,就准备告辞。 可任潇潇回到家就睡了,他总不能半夜跑去辞行,所以只好静静躺在床上,想着心事。 “我到底是怎么来的大宋?又怎么才能回去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一章 独特的家族史 秦牧自身的经历平淡无奇。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别人怎么走过来,他也一样重复一遍。亦如千千万万个北漂一族,毕业后漂在京城拼命搏生活。但是硬要说有什么不同,还真的多少有那么一点。 这不同不在于秦牧本人,而是他的家族。秦牧家族有非常奇特的一件事,就是每一代都是单传,也不知道传了多少代,反正秦牧的爸爸,爷爷,老祖宗,祖宗尖,以及没记录的上上上辈,都是兄弟一个,连个姐妹都没有。 如果这还不算奇特,那么另一个奇特就是悲伤的传承了。 他家的每一代人都活不过四十。而且恰巧都在四十岁这个年纪,无疾而终。 秦牧的父亲,在四十岁过世,没任何疾病,一觉睡过去,就没醒来,然后他母亲没过几天,也跟着故去。 听父亲说起,爷爷奶奶就是这样的情况。而爷爷也曾和父亲说起过,爷爷的父母,也是如此。 这恐怖的传承,让秦牧心底总有一丝阴霾。 二十一世纪国人的人均寿命七十多,身边八十岁的老人一点不少见。可是秦牧的人生如果不出意外,只有常人的一半。所以他自小就比别人多付出许多的努力,毕竟很大可能,甚至就是必然的,秦牧见不到四十一岁的太阳。 莫非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挑中自己穿越?那么穿越到大宋朝,自己会不会能活过四十呢?如果能活过四十,那回到古代,放弃了一切现代化享受,算是值得还是不值得呢? 不管值得不值得,既然来了这里,只能在哪山唱哪歌。只是多年熬夜的习惯不会一下就改变过来。按秦牧的估计,现在已经是半夜十二点了,没有电脑手机,也没用电视电灯,唯一的光源是窗户透进来的月光。 这房间秦牧倒是熟悉,就是任潇潇的新房,自己穿越第一天就来到这里。 如今被砸烂的大门已经换上新的,任潇潇的嫁妆也都搬走,只剩下桌椅和床,还是原版。 这间房子任潇潇当然不敢住。按她想法,最好是换个院子。可是吴家大院过火大半,想挤出一个空院子太不容易了,于是就只能还住在东跨院,只是把自己的陪嫁都收拾到厢房,再不敢来正屋。 以秦牧的身份自然是不能住在东跨院的。一个家丁,哪能和主人家住一个院子呢,何况还是女眷。但是秦牧和任潇潇关系又不同普通的主仆,让秦牧离开自己眼底,任潇潇还不放心。 毕竟剪子可是她带来的,谋杀亲夫未遂,这个罪名完全成立。如果秦牧到处乱讲的话,任潇潇纵然不怕,也会感觉很麻烦。虽然以她对秦牧的了解,这个还俗的和尚不是那样的人,可是还是看紧点比较好。 于是秦牧就荣幸的住进了女主人的院落,还混了个单间。 至于外人怎么想,一个年轻家丁和吴家小寡妇住一起,秦牧完全没这个概念。他一天到晚在琢磨如何能回到自己的时空。如果回不去,又如何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总不能当一辈子家丁。 五六十岁也就算了,当个家丁消磨余生,可秦牧才二十六岁,就算离四十大限也还十四年呢,他绝不肯蹉跎了时光。 秦牧仰面朝天躺在床上,借着月色看着房梁。 自己就是从那里掉了下来,想想也真是奇怪。凭空出现,好像仙人一般。但是仙人会腾云驾雾,会飞啊。自己也不会飞,一出现就好像一块石头落进水里,直巴愣登的摔下来。要不怎么会踩的那么重,直接把剪刀踩入新郎官的身体呢。 对新郎官的死,秦牧没什么愧疚。是人都要死,二十一世纪车祸死的人还少吗?哪个是该死的?而且武大郎明显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等于是自己找死。 如果不是痴心妄想,贪图任潇潇美貌,自不量力的娶了这么一个媳妇,哪能新婚夜遇到剪刀?没有媳妇就没有剪刀,没有剪刀,自己掉下来顶多踹他一脚,根本死不了。所以武大郎一切都是自找的。 然而自己为什么会穿越呢?秦牧仔细回想穿越前经历的事。那天自己和平常一样,起床洗漱,公交地铁,公司上班,然后再公交地铁,回到租住的小窝。到这里都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还真有一件事。 秦牧记得自己穿越之前正在擦拭一个柜子。 这个柜子可有年纪了。是他爷爷的爷爷传给他爷爷,再传给他爸爸。秦牧父母已经故去很多年了,平时除了上坟,秦牧很少回老家。只是最近老家拆迁,老房子给拆了,秦牧要回去领拆迁款,顺便收拾点值得纪念的东西。 秦牧一番搜索,发现除了这个柜子,家里再没有值得留的玩意了。电视电话都是好多年前的。以现在的电子行业发展速度,两年就一个时代,秦牧老家的电器都古董的不能再古董了。 所以秦牧一概都没要,只带了这个家传柜子回来。 回来之后,秦牧一直把柜子扔在墙角没时间打扫。昨天总算是不加班,回来早了点,于是难得的有了点空闲,亲手擦拭这个柜子。秦牧时间很宝贵,毕竟他比别人少活一半,因此他没本钱浪费时间,打扫卫生这样的事情,自他工作以来,都是请的小时工。算是花钱买时间。 柜子毕竟不同,是家传的,算是个古物件了。不知道传了多少代,秦牧不想让别人动手,所以亲自打了一盆水,拿着抹布就开始清洁。 里里外外,秦牧把柜子打扫的锃光瓦亮。可是扫去灰尘之后,这个柜子也还是一个很普通的柜子,看不出什么木头做的,也没描龙也没绣凤,朴素的不能再朴素了。 要说有什么特别的,也就是柜子比较大。秦牧整个人进去,伸开双手够不到两边,抬起手刚好够到顶。这柜子也许在几十年前算大,可放在现在来看,各种整体家装,往往一面墙都是柜子,自家这个祖传柜子比起来也就完全不算大了。 总之,没有值钱的感觉。 如果值钱秦牧还考虑给它卖掉。毕竟他非常的需要钱。但是不值钱就只能摆着了。这让秦牧略感遗憾。一脉单传这么久,怎么老祖的老祖不传个真正值钱的玩意呢。要是给自己传下来一片汝窑,那岂不是分分钟发达了。 也许自己心里的埋怨被老祖宗听到,秦牧突然感觉自己手指有些疼痛。拿起一看,食指有一丝血迹。仔细看,原来是划破了一个小口子。秦牧回家时候好好的,打扫完柜子手就破了,看来柜子上面有毛刺。 破口很小不用理会,不过柜子有毛刺必须处理。否则放东西时候不小心再弄破皮肤或者刮破什么就不好了。 秦牧仔细寻找,终于在柜子的内部顶上发现了毛刺。还不是一根,而是有规律的一片。他感觉奇怪,莫非这就是老祖宗留下的秘密?柜子里面有点黑,所以他立刻掏出手机把毛刺拍了下来。拿到外面一看,原来毛刺是一排字。 一排篆字。 秦牧自幼被父亲逼着练毛笔字,各种字体都有涉猎,所以到也认识。每个字都很平凡,但是组织在一起却不得了。这是八个字,一句话:“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这是秦始皇传国玉玺上的字呀! 看来这柜子还真可能是个古董。也许能值点钱。秦牧一时兴奋,忍不住念了出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谁知道刚念完,就出现在了这里。 秦牧躺在这张床上,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穿越密码吗。可这八个字不知道被多少人念过,难道他们都穿越了?那得有多少失踪人口啊!社会还不乱了套。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问题看来在柜子上。可是柜子留在二十一世纪,也没跟自己穿越过来,想研究都没地方找去。 难道穿越就是一次性的?可是柜子流传了这么多代,爷爷父亲也不是突然失踪穿越到不知哪个朝代,而是死在家里床上。难道他们没穿越?或者穿越了又穿回来了? 不管了,再试一次。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秦牧低声念出来这八个字。静静待了片刻,毫无反应,自己还是一个人躺在任潇潇的新床上。 “昌永寿既,天于命受。”他又倒着念了一遍。依然毫无反应。 秦牧尝试尽了八个字的各种组合,神神叨叨的念了十来分钟,还是没回去。风声吹过窗棱,好像阵阵嘲笑。 秦牧有点泄气了。 这几天他一直没有放弃尝试,每到没人时候,就各种念叨,可是除了看起来像神经病之外,没任何神迹发生。他依然在大宋朝,穿着青衣小帽,干着家丁这份工作。 “莫非还要血祭不成?”秦牧心想,要不要给自己来一刀,流点血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二章 秦牧要走 清晨起来吃过早饭,秦牧就找上了任潇潇。 任七娘子心情很不错。她一直觉得自己聪明伶俐,只是因为晚生了几年,又是个女子,所以爹爹才不看重自己,没法独当一面。如今可是遂了自己心思。诺大的吴家庄,她任潇潇说了算。 眼下就有一件大事,要做成了给爹爹看看自己本事。 像收拾过火的房间,重盖吴家庄,整理各种文书,收讨贼捐,这些虽然重要,却不是顶顶重要。反正吴家庄男女老少也没睡野地里,挤挤总能住的下来。 讨贼捐自己已经给了朝廷,什么时候把钱从庄户们手里要上来,那也无需着急。现在最最要紧的事,是爹爹交给自己的任务:在吴家庄附近寻个好地方,建个码头。 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爹爹要把自己嫁给吴家大傻子,直到昨天回门之后,她才明白原来爹爹另有深意。 大宋朝的商人如果想做大,背后必然得有靠山。他任家也不例外,在京城有大人物给撑腰。只是半年前这位靠山倒了,靠不住了,所以任家就成了一块肥肉,多少张嘴都伸了过来,想咬下一口。 任员外自然不会轻易被人宰,自然一概都婉拒。但是敢伸嘴的,哪能没半点本事?所以很快任家就遇到麻烦。果品这个行业,要快收快运快处理,每在路上多耽误一天,就必然会损失一些。点点滴滴积累起来,就是一笔了不得的数字。 任家在这方面一直做的很好,所以才由小做大,占据了京城果品的一块江山,可最近不行了,任家的货船屡屡被毫无理由的刁难,经常是一天两天无法泊岸卸货。 韩城码头是朱家的地盘,任家根本说话不算。任家和朱家几次沟通都没得到解决。任员外清楚,这就是故意的刁难。只要自己一天不投靠京城的那位,自己的船就一天不会顺当。 可任员外也是个有主见的人。没主见也做不成这么大生意。 大宋官场就好比一壶开水,起起伏伏沸沸扬扬。今天你下去明天他上来,没准后天下去的又上来,上面的又下去。他总不能为了一时的好处就随风倒。否则改天运气不好,自己家的靠山再上来,还能给任家留活路? 所以他宁可顶住压力,也没答应改换门庭。这样的阴招,无非让自己暂时损失点银钱,长远看来,并不能伤筋动骨。而且任员外也有应对的招数。嫁女,把任潇潇嫁到吴家庄,就是他的一手妙棋。 吴家庄离韩城县城不过二十里地,靠着五丈河,完全可以独自建立个码头。只是吴家庄和他老任家没有半点瓜葛,吴庄主凭什么帮他?吴庄主又不傻。所以任员外舍了最小的女儿出来,明知道吴庄主的儿子是白痴,也硬要嫁过去。无他,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任潇潇明白了爹爹的用心,对爹娘的不满顿时烟消云散。 这时代,家族远远大过个人。为了家族牺牲,任潇潇心甘情愿。她只是埋怨爹爹没有早告诉她这个计划。 其实任员外也有苦衷。他怕任潇潇年龄太小,藏不住话。如果当时说了,我们家有麻烦,看上你老吴家的地了,恐怕吴庄主掉头就得跑。吴庄主别看是土财主,那也是精明人。否则怎么能把持吴家庄这么多年。如果他知道任家危险到了送女儿了的地步,他才不会沾上任家半点呢。 如今皆大欢喜。吴庄主父子入了土,任潇潇一天小媳妇也没当,直接掌权了。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盖码头! 任潇潇兴致昂扬,正要撒开手脚大干一番,却被秦牧一句话说郁闷了。 “任七娘子,我来向你辞行。” 要跑?为什么?要去哪?任潇潇完全摸不着头脑。在她看来,秦牧留发还俗跑出和尚庙,明显是混不下去日子了。从幽州那样蛮子成堆的地方来到韩城县,这里虽然比不上东京汴梁,那也是天下有数的繁华地界,秦牧完全应该知足。 有吃有穿还要什么呢?一个小和尚,诺大年纪了,不说老老实实的给她任府做下人,求个三餐吃饱,有瓦盖头,还要什么?更何况小桃总是偷偷拿好吃食给他,可没委屈了他。 再说经过那样的夜晚,他想走就走的了吗?任潇潇可有痛脚捏在秦牧手里。尤其现在正是任家关键时刻,容不得半点意外,若是秦牧有心或者无意的说出点什么,万一被对头听到,岂不是送刀子到人家手里? 想走,那是万万不可能。 可是不让他走,有什么理由呢?秦牧并没有和任家签下身契。当时情况那么紧急,只是想带他在身边,随便给了个身份,换了身衣服,主仆的身契却根本没有。没有身契,就没办法强硬的留人。 任潇潇正在为难,小桃却忍不住上前扯住秦牧衣袖,委屈的说道:“秦大哥,你不要我了吗?” 秦牧没想到小桃来了这么一句,望着小桃幽怨的眼神顿时一愣。 这哪跟哪啊。 古时候不是很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吗。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三媒六聘,不是男女之间很难很难自由恋爱吗。怎么几日之间这姑娘对自己就好像有私定终身的意思了?而且还不遮掩。可是自己哪有半点男女感情的意思? 看起来,这时代比原时空在恋爱方面也没多大差别,看顺眼了就是你了。 这点秦牧却是完全误会了。大宋朝男女结婚过程复杂的很,门当户对就不用说了,即使双方都对彼此满意,纳采,问名,纳征,亲迎一套手续也不能少。可是这都是针对有身份的人家,小桃在大宋朝没有半点身份地位,只是个奴婢。奴婢还有什么讲究。 而且关键是小桃认为秦牧也是下人,和她身份相当。既然都不是官宦人家,那还不自由恋爱等什么? 要知道大宋朝可没有网络没有微信,小桃一生认识的人,迈不出任府这个圈子。任府和她年龄相当的青年她早都了解过,虽然平时没羞没臊的听他们耍贫嘴,可要说看入眼的一个也没有。 小桃本准备跟着任潇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纵然大傻子傻了点,可毕竟是有身份的,不是家丁这样的下人,所以任潇潇不接受,小桃却觉得还凑合。 可转眼间局面变成现在这样,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俊哥哥,还和自己地位相当,又一起经历了那么吓人的夜晚,而且自己还平生第一次看到男人的那个,还亲手抱过他,小桃感觉这就是自己命里的姻缘。 不管秦牧同意不同意,她是牢牢认定了。所以每天都偷偷给秦牧拿点好吃的,生怕累着亏着情郎。哪想到情郎一点没有良心,招呼都不打就要走。小桃难免春心碎了一地。 秦牧挠挠头,真是难以回答小桃的问题。怎么办呢?这个问题直指本心,没办法含糊。 说要你,怎么要?秦牧对小桃完全没感觉。不只是小桃,对任潇潇也是同样的无感。因为秦牧是穿越而来,这才几天时间,他看眼前的一切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好像自己在做梦,又好像自己在看电影,看杂志。 他是个头脑清醒的正常人,正常人怎么会爱上二次元的女人——除非是原时空的死肥宅才会这么变态。 说不要,也不合适。毕竟女人这样子开口,简单粗暴的拒绝,肯定会给对方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因为家族特有的遗传规律,所以秦牧尤其珍爱生命,珍惜身边每一个人。即使小桃是个下人,他也绝没有区别对待。 而且秦牧也无法区别对待,毕竟他一直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他的生活中从没有主仆关系这样的存在,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他看小桃,就是小时工,只不过是长期的而已。 所以问题就在这里。小桃是大宋土生土长的,自然认为天生人和人就有地位的不同。七娘子幻想自己的官人是状元郎,小桃却根本不可能这样想。 小桃认为家丁配丫鬟才是天地正理。秦牧配她也不委屈呀。自己长的水灵灵的,在任府的丫鬟堆里是数一数二,不信问问那些家丁,哪个不夸自己是一朵鲜花。 虽然年岁是大了点,已经十八岁了,可秦牧也不小呀,自己问过他年纪,足足二十六岁了,比自己大那么多,又没有半点财产,连衣服都是小娘子给的,和自己在一起,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小桃的委屈溢于言表。可她没什么见识,更多的话也说不出来,只扯着秦牧的衣袖一个劲掉眼泪。 任潇潇不能不说话了。 “秦郎君,你要去哪里?”任潇潇思前想后,恍然明白一件事。自己这两天忙昏了头脑,竟然错以为对方只是个家丁,却忘记了那晚上秦牧的手段。或者她也是下意识的不敢去回想那一夜。如今想想,能在那样危急时刻不乱了阵脚的男人,怎么可能甘心只做个家丁。 她立刻端正了态度,以尽量平等的语气和秦牧说话。 任潇潇的话可算是救了秦牧,终于不用回答小桃的问题了,他连忙说道:“我想去京城看一看。” “你有盘缠吗?”任潇潇突然促狭的一笑。她最近忙的脚丫子朝天,很多事情都没细细交代。尤其没交代秦牧的月俸。所以秦牧干到现在,一个子儿也没有。没钱寸步难行,看你能去哪里。 “盘缠我是没有。”秦牧坦然承认,不过这难不倒他,既然开口辞行必然想好了计划:“任府的船每天都要往来京城,我可以搭船过去。不白坐,就当我是任府的伙计,该干的活一定干好,就当是船资。” 任潇潇郁闷了一小下。没想到这小子如此狡猾。连后招都想好了。 按理说,自己是没办法强留下他。大宋朝是有规矩的,下人不是奴隶,只是雇佣关系,合约到期来去自由,没人可以干涉,何况秦牧连身契都没签,就是现在抬脚走人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不过任潇潇就是任潇潇,眼珠一转就有了办法:“那你有户贯吗?”。 这倒是有点麻烦。 任潇潇所说的户贯就是原时空的户口籍贯类似的东西,秦牧哪可能有。他赤条条的来,被任潇潇看在眼里,自然知道他一无所有。户贯藏哪?总不能放耳朵眼里面吧? 秦牧本以为大宋这样的农业社会,没有网络没有监控,自己没身份证也无所谓,走一步算一步,可任潇潇既然提出这个问题,自己也不好不答。万一任潇潇给自己报了官,岂不是抓瞎。 秦牧知道任潇潇担心什么,所以还真不敢乱来。毕竟韩城县任员外是个人物,要是自己进了韩城大牢,谁知道自己捏着的这点小辫子能不能管用。没准都来不及说出口就完蛋了。 这个时空太可怕了。他一来就遇到杀人放火,接着就是码头混战。似乎死个人跟杀个鸡似的,根本没人在意。自己要什么没什么,被人弄死了也就弄死了,还能咋样?所以安全问题一定要考虑周到。 不能和任潇潇硬来。 “这个东西,我现在还没有,不过想想办法总会有的。”秦牧相信在农业社会搞个身份应该还是很容易的。毕竟没有数据库存储所有公民信息。连照相机都没有,想来无非是一张纸,找对门路搞一个问题不大。 “那你先想办法吧,别的事以后再说。”任潇潇果断的给谈话定了调。没户贯不要想跑。她可不信一个外乡人在韩城县能轻易搞到身份。想要户贯就得进城去衙门,任潇潇决定再不带秦牧进城了,不进城哪里搞的来户贯。就算是你有了户贯,那走还是不走,还得两说。 秦牧生生的吃了一个憋。 不好办呀。这小娘子厉害。 “也行。”秦牧点点头说道:“我还有个事,想请教小娘子,不知道我干这个家丁,每天能赚多少钱?” “十个大钱。”任潇潇磕巴都不打一个,就报出价格。 之前小桃还为秦牧说好话,想要小娘子给情郎多点月俸。任府顶级家丁是一个月三贯,也就是三千钱,合每天大概一百文,小桃想着让秦牧也拿这个数。 现在好了,连最低等的家丁也不如。但是小桃却很满意。男人没钱,什么事也做不了,那不是只能老老实实待在任府,待在自己身边了吗。 秦牧对这时空的货币价格完全没有概念,十个大钱能干点什么,够不够一个包子,还是能买三只鸡,全不知道。可工资是必须要的,钱多钱少,不能没有。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有一文就比没一文强,何况还是十文钱。 “好。”不管满意不满意,秦牧也点头答应下来。 “秦牧你听好了,接下来要你办的事很要紧,关系到朝廷。”任潇潇马上分派任务:“你带着吴管家去庄里把讨贼捐收了。” “七娘子不是都交过了吗?”银子还是秦牧亲手送上去的。 “那是我的钱,先垫着。难道我把体己钱送给朝廷,白白便宜了那群泥腿子?赶紧给我收回来。”任潇潇不容置疑的命令道:“你知道时间有限,十天之内,收不齐这个钱,你的工钱也就别想了。” “……” 秦牧郁闷的没话说。看来任小娘子的这个钱,难得一见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三章 釜底抽薪 吴管家姓吴。但是这个吴和吴庄主并不是一家,他是吴庄主花钱聘来的。毕竟作为吴家庄的里正,吴庄主收税收捐坑蒙拐骗,也需要有一个会写字懂算学的帮手。 吴管家虽然顶着管家的名头,也帮着吴庄主处理庄子里面大小事情,甚至对吴家的事也能插上一两嘴,但是他的身份注定只是个帮工,对任潇潇没有半点威胁。 吴管家当然明白自己的身份地位。原来吴庄主给他开工钱,现在任潇潇给他开工钱。给钱的就是老大。吴管家是个敬业爱岗的人,虽然换了老大,活还是原来那些活,只不过这次身边多了一个秦牧。 吴管家提着一个小木箱,里面放着笔墨纸砚,还有各种文书,轻松的走在前面。 吴家庄几百个院子,千余口人家,吴管家哪个没打过交道?轻车熟路。 一边走,一边提点着秦牧:“秦小哥,七娘子把这事交代给咱俩,咱俩呢,也算是第一次给七娘子办差事,可不能办砸了。” 虽然任潇潇是吩咐秦牧带着吴管家做事,但是实际操作起来肯定是以吴管家为主。 秦牧点头示意自己明白。 吴管家见秦牧好说话,也心底稍微放心了点。吴家庄巨变时候,管家第一时间就钻个犄角旮旯藏了起来,所以油皮都没破一个。等太阳出来,确定强人都跑远了,他才晃悠出来。这时候才知道吴家庄已经变了天。 他对吴庄主自然没多少感情,所以庄主死了就死了。换个东家还不是一样的干吗。只是这新东家到底什么脾气秉性,管家看不透。这几天冷眼看着,似乎是个人物,办事干脆利落,眼里不揉沙子比原来吴庄主都要精明几分。 吴管家有了这个看法,自然就多了几分小心。他知道秦牧是任潇潇的贴身人,要不怎么都明目张胆的住在一起呢。 男男女女,一个院子,半夜院门一关,谁知道他们在干嘛。虽然一个是大户人家的小娘子,一个是看家护院的家丁,身份不同,可小娘子出嫁了,出嫁随夫,丈夫又死了,夫死从子,儿子也没有,那从谁呢?还不是从自己。 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她想怎么就怎么干。这干柴烈火的,不用问,早烧的一佛出窍二佛生天了。就算搞出孩子都不怕,毕竟人家新婚是过了门的,不是黄花闺女。 秦牧顶着这么个招牌,吴管家自然不能拿他当寻常家丁看待,事事多谈谈,绝没有坏处。 “讨贼捐呢,已故的吴庄主收取了一多半,只剩下三四十家还没收齐,咱们加把劲,早早把银钱收到手里,也好让七娘子省心。”说着,吴管家压低声音道:“要想事情办的快,咱们也得做的讲究点。先收吴古奇家的。” 秦牧年龄不大,但是一直用心去生活,远不是同龄人可以比较,他当时就听出吴管家话里意思。问道:“管家,吴古奇家是什么个讲究?” 吴管家很是满意,孺子可教也。 他做事不怕辛苦,就怕俏眉眼做给瞎子看,自己一番用心,若是不能被任潇潇知道,那不是白费力气。看见秦牧上道,连忙说道:“秦小哥果然不凡。这里面的确有点讲究。” “管家谬赞了,还望指教。” “剩下的三十六家里面,吴古奇不是最穷的,也不是最富的,却是最软的。” 秦牧一听就明白了。吴管家要的是时间。和最穷的要钱,可能人家根本没钱,要也要不到,还得扯皮半天。 和最富的要钱,既然富裕,多少有点本事,有本事的人也难讲话。尤其现在吴庄主不在了,吴家庄很多人都观望风头,有本事的人更是如此,要钱肯定不容易。 从这两种人身上开始收钱,无疑是最慢最耽误时间的。只有找最软的人下手,才能最快速度收齐银钱。 人都是有从众心理。三十六家,如果先收最难收的,另外三十五家都会抱团看着。前面顶着的不服软,后面就不会怂。现在从最软的开始,吴古奇肯定是根本不敢顶撞,只要他交了,就只剩下三十五家了。 依次类推,团伙的力量就这样一点一滴的被削弱。最后剩下最难啃的,可是人数有限,成不了气候。 世事洞明皆学问呀! “釜底抽薪。”秦牧脱口而出。 “秦小哥高明!”管家极为意外。一个家丁竟然知道三十六计。他都没想到自己操作的办事套路竟然暗含了兵法。难怪秦牧以家丁身份做了小寡妇的入幕之宾,原来不是只凭借漂亮脸蛋,人家真读过书:“对对对,就是这釜底抽薪之计。” 说话间。两人来到一处院落门前。木栅栏做的大门半开着,吴管家也不敲门,直接就闯了进去。 院子里面是个菜园,菜园里种满了蔬菜。茄子,黄瓜,胡萝卜,莴苣,大葱等等等等,一眼看去,绿的紫的,煞是好看。中间一条路,直通正屋。正屋是五开间,中间一扇大门,也是半开着,一个壮硕的中年汉子正走了出来。 “吴管家。”那汉子连跑几步,到了吴管家面前,猫腰低头说道:“快请屋里坐坐。” 吴管家也不客气,当没看到一样,直接进了房间。 屋里有个中年妇人正在收拾房间,想来是吴古奇的娘子,看到吴管家进来,连忙避过一旁。 吴管家也不管那么多,大刺刺的扯了把矮凳坐下,说道:“吴老二,这次的讨贼捐,咱们庄子上可就你们几家还没交了。怎么着还让我再跑一次吗?” “哪敢劳吴管家大驾。”吴古奇不敢站着,这样比吴管家高;也没敢坐下,那样和吴管家平等了,所以蹲在地上,低声下气的说道:“该交的我们肯定交。” “什么叫该交的?”吴管家顿时发火道:“朝廷收的,哪有不该交的。你吴老二厉害,朝廷的事,你也敢说该不该。好,我还不收了,如今吴庄主没了,看来是管不了你们了,我这就去县城,找衙门说话。” 吴古奇当时就蔫了。他只是随便说一句话,哪想到惹来这么烦。吴庄主对他来说已经是天一般的存在了,更别说县城,衙门,这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他连忙拉住吴管家长衫的衣角,结结巴巴的说道:“管家,管家,别,别,别。都好说,都好说。” “哼,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是属驴的吧。”吴管家拍掉吴古奇的手,从木箱里面拿出一个账本,不紧不慢的翻开,找到一页,指着说道:“你家四等户,五口人,每人一百文,就是五百文,这就拿来吧。” “管家,这怕是闹错了吧。”吴古奇诺诺的说道:“家里那个老幺,今年才十四,还不算男丁。” “切。吴老二你是傻了吧。”吴管家看都没看他,轻蔑的说道:“你那个老幺,崇宁五年生人。直娘贼,还想骗我?莫非不怕王法吗?” 吴老二顿时耷拉下脑袋。 一家一家的走过去,时间或多或少,吴管家连蒙带咋,连哄带吓,一天时间就收齐了二十六家,只剩下最后十家没收了。眼看天色已晚,两人连午饭都没吃,只随口吃了点携带的干粮,到现在也有点口干肚饿,于是约定明天再收。 秦牧回到东跨院,小桃笑眯眯的迎上来,一边抽出帕子给他拍打身上的灰尘,一边说道:“出去一天肯定累坏了吧,秦大哥,我给你留了饭,快趁热吃吧。” 说着,拉着秦牧衣袖来到房内。也就是任潇潇的新房。 桌上摆着一个大腕,有菜有肉堆的冒尖,还有三个大馒头。这时候馒头叫炊饼,就是武大郎卖的那个,这让秦牧感觉多少有点别扭。在武大郎的房间吃炊饼,他虽然不是西门庆,可任潇潇怎么看都有点潘金莲的泼辣。 别再下个药给自己干翻了吧。 死人才能真正保守秘密。任潇潇也许不知道这句话,但是绝对清楚这个事实。 不管了,饿了一天哪有那么多想法。 秦牧坐下就吃,狼吞虎咽,只看的小桃心里喜欢。不错,能吃才能干!端的是个好郎君! 等秦牧吃完,小桃收拾碗筷出去,接着又端来脸盆,为秦牧递上帕子,伺候着情郎洗漱干净,小桃才心满意足的退了出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秦牧低声嘀咕几声“既寿永昌”那八字经,依然是没有效果,只好叹了一口气,躺在床上静静想事情。 从那个世界来到这个时空已经有六天了,不知道另一个时空的她,现在在干什么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四章 吴小妹 第二天,吴管家带着秦牧早早来到吴家庄村东,吴小妹的家。 望着眼前破败的院落,秦牧忍不住心底叹息。这也太惨了点。如果没看到房顶的炊烟,秦牧还以为这里荒废了十年八年呢。 院墙是一排枯萎的高粱杆,很多地方都破着大洞,根本没有院门。房间塌了半扇,看的见屋里杂草丛生,似乎再有一场雨,剩下的半间房也就保不住了。如果不是吴管家特意带他来,秦牧都以为这里不可能有人住。 吴管家根本就不进去,在门外色眯眯的扯着嗓子喊:“小妹,小妹,出来接客了。” 竹帘子挑开,从里面走出一个小姑娘。秦牧心头一震。这姑娘太瘦了。比竹竿强不到哪去。脸色枯黄,带有菜色,一身打满了补丁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好像灯笼一样,肥大而怪异,仿佛来一阵风就能把她吹上天。 让秦牧吃惊的是,姑娘手里攥着一把剪刀,明晃晃亮锃锃。 大宋朝这是怎么了,姑娘随身都带着剪刀吗。 “吴管家,”小姑娘面容严肃,没半点笑容:“你且放低声音,莫吵到爹爹。” “你这小娘,先把剪子收起来。”吴管家不再嬉皮笑脸,略带紧张的说道:“今日我来不为别的,只是收讨贼捐,你家两口,你和你爹,一共两百文,这点点钱,不为难吧。” 说着,不着痕迹的退了半步,躲到秦牧的身侧。 吴小妹长的漂亮,在吴家庄鼎鼎大名。家里又人丁稀少,除了一个久病的老爹,就没别人了。庄子里不少的男人都打过她的主意,可是吴小妹性如烈火,那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都被吴小妹打了出去。 虽然吴小妹当时年纪不大,但是敢拼命,不怕死,所谓穷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吴小妹又穷又横还不要命,几次之后,吴家庄再没人敢打她的主意,连吴庄主都不敢。吴管家只是嘴上口花花,过过瘾,碰到真格的,那肯定是要缩的。犯不着为了一个乡下女人玩命。 “吴管家,且再宽限几天。这几日爹爹病重,不能离了人。等爹爹好一些,奴去城里卖了园子里的菜,就有钱了。”吴小妹面无表情,冰冷而倔犟。 “我是等得,但是朝廷等不了。”吴管家也不再嬉皮笑脸,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说道:“你这小娘子懂的什么!来让我告诉你知道,南方现如今有了强盗,杀人放火,还吃人肉,这要是不管,等他们打到咱们吴家庄,你这娇滴滴的小娘子还不够人家打牙祭的。朝廷为了保护百姓,特意发大军去讨伐他们。出兵就得要钱,没钱怎么出兵。几十万大军不能等着你卖菜吧?” “哼。几十万大军缺奴家这两百文?”吴小妹根本不吃这一套:“如果朝廷没了这两百文就不能发兵,我看也就别去了。几十万人少两百文就不肯出门,我倒想看看这样的兵是什么个德行。” 秦牧眼前一亮。没想到,真没想到。他来大宋朝这么些日子,头一次看到如此人物。草莽之间,藏龙卧虎。不纠结于细节,直接点出本质。这样的本领,不知道眼前这个小姑娘是如何得来。莫非天生的?一时之间,连姑娘身上的百衲衣都好像有了光彩。 吴管家被憋的没词了,恼羞成怒的挤出几个字:“今天必须拿钱,没钱就收了你这院子。” 吴小妹家唯一能值点钱的就是这个院子了。可是没了这院子,吴小妹父女在何处容身?难道睡在荒郊野岭吗。若是吴小妹自己,还算不怕,大不了走了,去城里总能有一碗饭吃,可是还有老爹在,吴小妹根本走不了。 吴老爹在小妹八岁那年就瘫了,十年间,里里外外全靠吴小妹一个人支撑。因为这个病,小妹家曾有的那点薄产早就卖光了,最后连仅剩的三间瓦房都卖了,换了这处破房子寄居。如果吴家再收走这块地,吴小妹父女就真真活不下去了。 大宋虽大,却没有他们立足的地方。 “你敢!”吴小妹怒喝一声,手里剪刀提起。 “吴小妹,你要弄清楚,不是我吴管家要你家的钱,是朝廷,朝廷要你的钱!你和我耍这些没用,有本事去衙门耍威风。”吴管家毫不通融:“今天你肯也得肯,不肯也得肯,你要不拿出两百文,这院子我收定了!” 吴小妹霎时间双眼变得通红,挥着剪刀就冲了过来。十年的威名难道是假的不成?如果吴小妹不是真敢玩命,她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哪能保持的住女儿贞操。 吴管家吓得掉头就跑,边跑边嚷:“有本事你去衙门,去衙门。别对着我来。” 吴管家跑了,还有秦牧在。吴小妹哪管谁是谁,反正来的一概都是坏人,于是一把剪刀就冲着秦牧扎过来。 秦牧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不躲就要挨一剪刀,躲起来,那这事没完没了,逃避不是办法。正犹豫间,就听到破房内传来一通剧烈的咳嗽声。吴小妹立刻丢下秦牧不管,急急忙忙的跑回了房间。 秦牧心底暗自叹息。却又无可奈何。他纵然想帮忙,却没有半文钱啊。不过自己也是有工资的,现在兜里没钱,可是任潇潇每天欠自己十个大钱,吴小妹不过要交两百文,就替她给了吧。 秦牧眼见吴管家又踅摸了回来,就对他说道:“吴管家,看起来吴小妹确实没钱,不过朝廷规矩也不能废,你看是不是这样,我替她掏了这两百文。” 吴管家大吃一惊,一副怪异的眼神望向秦牧。如果他知道外星人这个名词,估计会以为秦牧就是外星人。 “秦小哥,你以为吴家缺这两百文?”吴管家压低声音说道:“吴家要的是这地,这小娘子。地,永远都不嫌多,小娘子转手卖到城里,也是一笔快钱。两百文,小哥你别逗我。” 吴管家觉得秦牧简直是傻了,挺明白的一个人,识文断字,怎么这事想不明白呢。他以为吴家诺大的家财哪里来的?难道是一文一文攒起来的?真是笑话。若非连抢带骗,哪里能让吴家庄大半土地都姓吴。 而且吴小妹这块地是任潇潇特意吩咐他必须拿下。吴管家的老大是任潇潇,可不是秦牧。老大要的东西必须拿到,何况自己占着道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吴小妹交不出钱来,不拿地顶怎么行? 秦牧感到非常的为难。于情于理,吴小妹并无不妥。她不是不交钱,只不过要宽限几天,等去了城里,卖了园子里面的菜,才能有钱可交。讨贼捐的截止日期还有几天,如果吴小妹能按她说的做到,就没拖欠,完全不用卖房子卖地。可吴管家态度坚决,看起来一定要这块地,这可怎么办才好? 正思量间,就听屋里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爹呀,你怎么舍得丢下我一个人,自己就这么去了,让我以后可怎么活呀。奴不活了,你这就带我去了吧。” 是吴小妹的声音,难道吴老爹死了? 秦牧身体比想法行动的更快,没等他想明白,人已经冲进了屋里。 只见破烂的床板上躺着一位老人,双眼闭着,吴小妹伏在他身上痛哭,手里紧紧的握住剪刀,正高高抬起,对着自己的脖子。 秦牧大惊,一步跨上去,一把握住吴小妹手腕。 吴小妹状若疯魔,这时候也不知道身边什么情况,只知道爹爹死了,是被这群人气死的,现在手腕被攥住,一腔怒火有了突破口,立刻疯了似的反身和秦牧扑打。 真是不要命呀。 一个人要是不想活了,是不是肾上腺激素十倍分泌呢?简直如嗑药了一样,以秦牧的力量竟然控制不住吴小妹。他一只手不敢撒开吴小妹握剪刀的手腕,另一只手只来得及护住脸面别被挠的满脸开花,剩下地方可就顾不过来了。 吴小妹连打带咬,秦牧竟然被打的狼狈不堪。他就好像掉进动物园的狼窝,片刻之间,身上衣服被撕扯的到处都是口子。 “住手,住手,你给我住手!”吴管家也跑了进来。看到吴小妹发疯,他可不敢靠近,只远远的吆喝着。 突然之间,秦牧感到手上一松,吴小妹全身力气似乎都用尽了,整个人瘫软下来,若不是秦牧还拽着她,她就要倒在地上。 秦牧连忙搂住吴小妹,只见她双目紧闭,一时竟然昏了过去。 秦牧穿越的第七天早上,吴小妹,家破,人亡!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五章 卖身钱 任潇潇正在村东不远的工地上指指点点。这里是她家的工匠头选中的地点,水流合适,远近方便,只要再扩大一些规模,硬化一下路面,就是一个可以立刻使用的码头。 不过任家不只是要建一个简单的码头,还要建若干的仓库和工坊,所以任潇潇才一定要吴小妹家那块地。因为计划中的码头覆盖了那个地方。 听到村口传来的声音,任潇潇扭头看去,远处吴小妹家里吵闹异常,她立刻带着小桃赶了过来。这个地方不容得出问题。 秦牧正一手搂住吴小妹的身子,一手掐着小姑娘的人中。 “秦牧,你在干什么!”任潇潇一声断喝。 秦牧头也没回说道:“救人。” 小桃挤了过来,看清楚情况,立刻帮着秦牧抱住吴小妹的头,方便秦牧使劲。 吴管家悄悄的把事情经过一一告诉了任潇潇。 任潇潇看了一眼床上的吴老爹,又看了看吴小妹,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万万没有想到会闹出人命来。虽然看起来吴老爹这个样子,就是不逼他也没几天活头了,但是毕竟是吴管家上门要钱时候他突然死掉,要说吴家一点责任没有也有点过分。码头的事情不容耽搁,眼前的事情又怎么办好呢? 吴小妹悠悠醒了过来。她愣了片刻,一时间不明白自己身在哪里,怎么会躺在这个吴家家丁的怀里。猛然间又想起爹爹死了,顿时悲从心来,又痛哭起来。 这些年她过得太难了。那么小小的孩子开始,眼看着自家一点点败下去,爹爹的病越来越重,她每日还要强颜欢笑,不想爹爹看到自己的艰难。地里的活,园子里的活,家里的活,全是她一个小小的女子支撑着,每每到了深夜只能独自默默哭泣,还不敢出声,怕爹爹听到。 吴小妹没有别的想法,也不知道以后怎么样,她只求爹爹能多活几年,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过下去。可是这小小的愿望也破灭了。 爹爹说走就走,只丢下她孤苦伶仃在这个世上。这十年除了受苦受难,吴小妹根本没有半点的快乐,她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顿时嚎啕着去找剪刀。她实在不想活了。 秦牧早把剪刀丢的远远的,看她如此寻死觅活,一边抱紧她一边说道:“吴小娘子,人虽然不在了,可做儿女的还有许多事情要办。总得给吴老爹入殓吧。你不能让老爷子走的不安生。” 一席话仿佛一阵清风,吹醒了吴小妹。是啊,爹爹还没入土,自己怎么能死呢。 她擦了擦眼泪,从秦牧怀里起身,默默走到爹爹遗体身边,仔细的为吴老爹整理。 屋里气氛十分的尴尬。 任潇潇眼瞟了一眼吴管家,管家心领神会,慢慢说道:“吴小娘子,人死为大,入土为安。别的先不提了,可是吴老爹得入殓,你在庄里面也没个亲眷,你看是不是大家伙帮个手,把这后世办妥当吧。” 吴小妹情绪激荡,心思却已经冷静了下来。今天爹爹过世虽然是吴家来催钱引起,但是吴老爹早就身体垮了,就算没这事,也不过天的光景。硬要赖吴家害死了爹爹,也不是很有道理。 可是吴小妹不知道自己还能赖谁。是谁让自己落到这样的地步呢?她内心糊里糊涂完全想不清楚。不过这些事情可以慢慢想,眼下还有大事要办。 爹爹不能一直这样躺在床上,得买棺材成殓。买棺材是必须的,但是钱呢?她犄角旮旯都扫遍了,也只有五十个大钱。桐木松木这样的棺材想都不要去想,只最便宜的杨木棺材都得五百文。 吴小妹哪里去找这五百文呢。何况有棺材了还不够,还得有墓地。她家能卖的早卖了,哪里还有墓地。没有墓地,老爹埋在哪里?庄子里有公用墓地,可是不会白白给用,也是要花钱买的,最不好的一块地也需要五百文。这就一贯大钱了。 剩下的买寿衣,请帮手,抬棺材挖墓地,都是要出钱的呀! 钱在哪里? 吴小妹完全没了办法。 吴管家明白吴小妹面临的难处,心底一笑,正要说话,却被任潇潇抢先开了口:“吴家姐姐,奴家是新嫁到庄里的,名儿换做任潇潇,眼下呢,庄里算是奴在管事。吴老爹既然在奴家眼前故去,奴家断不能不理。棺椁墓地出殡送葬,等等烦难事,妹妹我先掏钱垫上,三贯钱,你看够不够。不够再添。” 吴小妹有些吃惊。她知道任潇潇是吴庄主的儿媳,才过门就克死了全家,所以对任潇潇心里就存了好感。毕竟一直欺压她家的不是任潇潇,是吴庄主。她自己没能耐反抗,却无时无刻不想有个好汉出现,把吴庄主一家痛打一顿。 吴庄主虽然死在吴强手里,可是庄户人家更喜欢传播稀奇古怪的消息。吴强杀了吴庄主有什么刺激的,任潇潇这样的年轻漂亮小娘子克死吴庄主一家,才够火辣。 吴小妹一直就躲着庄里人生活,生怕惹麻烦,所以根本不知道真相,只听说是任小娘子克死了夫家全家人,还不够解气,顺带放了把火,烧了大半个吴家大院。所以吴小妹对未谋面的任小娘子很是敬仰!太厉害了,只一夜就把自己多少年想做不敢做的事情办成了。 因为这个由头,吴小妹对任潇潇并不抗拒,只是对她提出的数字太过吃惊。三贯钱,足够给爹爹买个柳木棺材再寻个好墓地了。只是这么多钱,任小娘子真会借给自己吗?就是真借给自己,又拿什么去还呢?难道她还是想要自己家这块地。 可是爹爹新丧,自己唯一的念想就是这个院子这个屋子了。如果没了这个家,自己又该怎么活下去? 吴小妹彻底迷失了。 “吴小娘子,你别担心。这钱不用你还,我来还。”秦牧实在看不下去了。他完全明白任潇潇的意思。码头需要这块地,不管怎么她都要拿到手。可是他也很理解吴小妹的心情,对这个家多么的不舍。 如果吴小妹接了任潇潇的钱,这块地势必守不住,可是如果不接受的话,难道看着她老爹入不了土吗?秦牧因为自身四十岁魔咒的缘故,比寻常人多了太多的感触,生活已然如此艰难,他愿意去做任何事,只要能让生活多一些美好,哪怕只是点滴。 “秦大哥,你哪有这么多钱啊。”小桃急了。三贯钱,就是三千文,秦牧一天的收入只有十文,三千文要他不吃不喝干三百天呀!更何况是给无亲无故的吴小妹,若是吴小妹生的蠢点丑点还好,偏偏就是一身补丁衣服也掩不住她的漂亮。小桃自然不愿意。 “我预支工钱。三贯,任七娘子,你看可以吗?” 任潇潇脑袋里面飞速盘算着。如果秦牧借钱给她,这块地就别想了,可是秦牧却很长时间跑不了。是要地还是要人,片刻之间她就有了决断。码头没了这块地,可以向另一个方向扩展,反正那边是吴家的地,只是多一些花销而已。 而秦牧如果跑了,对自己威胁太大,还是留着在身边划算。 “好,一言为定。三贯,小桃拿给吴家姐姐吧。” 钱都不过秦牧的手,就被塞到了吴小妹手里。三贯钱就是三两银子,任家的银子用的都是官银,一两一个童叟无欺。三两银子在手里,吴小妹恍如做梦一般。 任潇潇说道:“吴家姐姐,节哀,妹妹先告辞了。”说着对吴管家吩咐道:“你留下,帮姐姐办事。” “你跟我走。”她一指秦牧,当先迈步离开。 秦牧摇摇头,暗自叹了口气,对吴小妹轻声道:“安心料理老爹的后事吧。生活总会好起来的,一定!”然后跟着任潇潇出了门。 回到工地上,任潇潇叫来工匠头,吩咐把吴小妹那块地划出去,从新规划一下码头。工匠头只是干活的,当然主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她要多花钱那也随她去。不过多费点时间,多费点料材。 看着众人继续忙碌起来,任潇潇才得空对秦牧说道:“秦牧,三千文呢,就是三百天,今天是五月初四,我算算啊。”说着她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指,掐着指肚念叨了片刻说:“要到明年四月二十八才满三百天。你可要记好了。明年四月二十八之前,都是我的家丁,哪也不许去。” 秦牧完全没心思想这个,脑袋里全是刚才的场面。他下意识的点点头。 任潇潇大喜。今年有个闰八月,等于凭空多了一个月,她又胡乱填了些日子,算起来秦牧要给他干将近一年才算结束。大大赚了个便宜,七娘子心情大好,吩咐道:“回家,吃酒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六章 探清水河 任潇潇心情大好,吩咐小桃尽心操持,整治一桌丰盛的酒席,小娘子要好好乐一乐。 自她定下这门亲事以来,每日可说是以泪洗面,等嫁到吴家庄,又一波三折惊险无比,到今日总算大局定了。 自己成了个自由自在的小寡妇,没有公婆夫婿来拘束,吴家庄也算是基本把持在自己手里,码头按部就班的开工,爹爹的吩咐算是有个好的开头,秦牧这个还俗和尚也没跑掉,一切尽掌握在任潇潇小手之内,想想自己才芳龄十六就有了如此局面,怎能不让她志得意满。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秦牧坐在任潇潇对面,看着小娘子微红的脸颊,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却怎么也遮掩不住的青春稚气,一瞬间秦牧以为自己都是老头了。想想也是,自己的生命只有四十岁,到今年走过二十六个年头,只剩下不到十四年,可不是老头吗。 小桃不断的给两人斟酒布菜,一边忙碌的伺候着,一边偷空自己来一两口。 任潇潇年纪还小,酒量不大,可是这时候的酒度数也低,喝到半饱也只是微醺,不会醉倒。 似醉不醉时候话语最多,不知不觉任潇潇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絮絮叨叨的把自己的事都给倒了出来,一边小桃还不断丰富着细节,秦牧这才全盘了解了故事的经过。 难怪任潇潇这样青春美丽会嫁给一个武大郎,原来背后有裸的利益计算。 秦牧为任潇潇可惜,小小年纪就被家族当作筹码,从姑娘变成了寡妇;又为她庆幸,幸亏还没圆房,否则武大郎那模样,自己想想也会吐。 任潇潇似乎想起什么,举起酒杯嗔怒道:“秦牧,你好不老实,净是奴家在说了,你却不说说你。奴不依,要你讲讲你的故事。” 我的故事?那就说来不但话长,而且还没法讲。我能说来自千年以后,来之前都没问我同意不同意,就被老天爷莫名其妙的扔你新房里,还做了杀人帮凶。 可是不说也不行,不但任潇潇不干,小桃也不答应。面对两个花一样的少女,秦牧也不忍焚琴煮鹤坏了气氛,就随口说了起来,他照着京城西山云居寺的布局,想着历代和尚的功课,开始编制自己的日常。 早起洒扫,然后吃斋念佛,然后跟着主持迎来送往。 本就不是他的经历,所以自然编的干巴巴毫无趣味。纵使小桃那么爱他,也听得毫无味道,觉得情郎这前半生也太不快活。 任潇潇性子直爽,不屑的说道:“青灯古佛,有什么乐趣,奴家才不喜欢。潇潇喜欢的是胭脂水粉,花花世界,最爱唱曲儿跳舞。秦牧,你听过我们大宋的曲子吗?” 现在的幽州属于燕云十六州之一,早被石敬瑭割让给辽国,严格说来,秦牧是辽国人,不属于大宋。但是幽州人从血统说,还是中原正朔,秦牧的相貌一看就不是辽人,所以当作宋人也说的过去。 “没有听过。”这是实话,他就算在后世听得歌曲再多,甚至自己还能自弹自唱,也没现场听过千年前的古曲。 “小桃,拿我的箜篌来。” 任七娘子亲身演绎,秦牧深深领情,他端起酒杯致敬道:“谢小娘子美意。” 任潇潇骄傲的说道:“且听奴家一曲。” “ 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 日上花梢,莺穿柳带,犹压香衾卧。 暖酥消,腻云亸。终日厌厌倦梳裹。 无那。恨薄情一去,音书无个。 早知恁么。悔当初、不把雕鞍锁。 向鸡窗、只与蛮笺象管,拘束教吟课。 镇相随,莫抛躲。针线闲拈伴伊坐。 和我。免使年少,光阴虚过。 ” 任潇潇手指洁白如玉,在弦上灵动如燕子衔泥,轻巧似蜻蜓点水,曲子如泣如诉,歌声似梦似幻,秦牧不由的听痴了。 “秦牧,奴的曲儿如何?”任潇潇得意非凡。 “听了小娘子一曲,今夜我还如何睡的下。”秦牧也有点点喝高,宋朝的酒度数虽低,架不住量多。眼见着脚下已经放了十几个空的酒瓶了。 在这样的时刻,面对如此佳人,秦牧不由得有点心思恍惚,一点点别样的情绪弥漫全身。 这一曲是柳永的《定风波》。字里行间全是浓浓的小女儿情思,思念远方的情郎,悔不该放情郎去求功名,到如今相思两地。早知相思难耐,宁可不要他金榜题名,只求日夜相伴,耳鬓厮磨。 古人嫁女早,十几岁出嫁是常态。任潇潇正是情窦初开,今晚借着酒劲,自然就露出小儿女心态,一曲唱罢,满屋尽是相思。 “睡不下,那就不要睡,给奴唱曲儿,就唱你家乡的曲儿。”这顿酒已经吃了很久,早就天色黑暗,屋里只有两支红烛,温暖的照着小小的房间。 家乡的曲子?自己家乡哪有曲子。秦牧若是硬算籍贯,应该是河北人。幽州倒也在河北,河北梆子还是大名鼎鼎的。但是河北梆子他也不会呀。 秦牧只会流行歌曲,但显然搁在现在不合适。 “秦大哥,快唱一个嘛。”小桃也双眼绽放桃花,眼巴巴的望着他。 “好吧,我哼一个幽州小调。”说着,他从小桃手里拿过牙板。小桃显然也会乐器,刚才就是她用牙板和任潇潇拍合,让曲子增色不少。 “唱的不好要罚酒!”任潇潇亲手给他斟满酒盅:“十杯!” 秦牧牙板一敲,房间顿时安静下来。 “ 桃叶那尖上尖, 柳叶儿就遮满了天, 在其位的这个明啊公, 细听我来言呐。 ” 秦牧声音干净,好像黎明的露珠,顿时清澈了世界。 两位姑娘没想到秦牧的歌声这样好听,而且这调子陌生,全不是她们听过的词牌,极端简单的敲击声,却和歌声配合的天衣无缝,让任潇潇和小桃不由收起了之前的轻视,全心的沉浸进去。 这首《探清水河》虽然也算是流行歌曲,但是它的曲子传自清末民初,实际上也算是接近古风,所以秦牧缓缓唱来,毫无违和,反倒给小屋凭添一股异样。 “ 姑娘她叫大莲, 俊俏那好容颜, 此鲜花无人采, 琵琶弦断无人弹, 奴好比貂蝉呐思吕布啊。 ” 这首歌还有个特点,它实际是完整的讲了一个小故事,别说宋朝没有这样的曲子,就是二十一世纪也没有哪首歌曲能唱出一个完整的故事。这本来就是老派说书唱曲的节目,只是后来有人改成流行歌曲模式。 任潇潇和小桃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的曲子形式,随着秦牧迷人的声音,一个香艳又哀怨的女儿故事,就这样一幕一幕展开在她们眼前。 “ 太阳它落了山, 秋虫儿闹声喧, 日思夜想的六哥哥, 来到了我的面前呐, 约下了今晚那三更来相会啊, 大莲我那个羞答答, 是低头无话言呐。 ” 任潇潇仿佛看到那个小娘子,满是期盼的在闺中坐立不安,粉面含羞,玉指纠缠,一时之间,自己的手指也不知不觉纠缠在了一起。 “ 二更那鼓儿发, 小六儿他把墙爬, 惊动了的这个上房屋, 痴了心的女娇娃呀, 伸出手打开了门双扇呐, 一把手我是拉住了, 哥哥呐我的冤家呀。 ” 小桃早就身心失守了,差点就叫出了“冤家”。 “ 三更鼓儿喧, 月亮它照在中天呐, 六哥哥来到, 姑娘喜心间呐, 鸳鸯呐戏水我们说说心里话呀, 一把手抱住了冤家我的心肝儿。 ” 任潇潇怀中的箜篌再也抱不住了,不知何时滑落在地。 “ 四更鼓儿忙, 二人就上了床啊, 上得那牙床宽, 宽去了我的衣裳啊, 我二人口对口就腮贴腮啊, 六哥哥地舌头尖儿, 点上了我的上牙膛。 ” 小桃浑身上下似乎着火一般,口干舌燥,就算跳进五丈河里也浇不灭自己热情。 “五更那天大明, 爹娘他知道细情, 无耻的这个丫头哎, 败坏了我的门庭呐, 今日里一定我是将你打呀, 皮鞭子的这个蘸凉水, 我定打不容情啊。 ” 皮鞭蘸凉水怕什么,任潇潇哪怕这些,自从那晚举起剪刀之后,七娘子再无畏惧。只要能和情郎欢好,一身伤痕又有何惧。 “ 大莲她无话说, 被逼就跳了河, 惊动了的这个六哥哥, 来探清水河呀, 妹妹呀你死都是为了我呀, 大莲妹妹你慢点儿走, 等等六哥哥呀啊。 秋雨下连绵, 霜降那清水河, 好一对的这个痴情的人, 双双跳了河呀。 痴情的女子这多情的郎呀, 编成了那个小曲儿, 来探清水河呀, 编成了那个小曲儿, 来探清水河呀啊。 ” 秦牧牙板一收,歌声戛然而止。 看着眼前两位姑娘面色通红,青丝散乱,一身软如温玉,正在欲望迸发的边缘挣扎,秦牧不由得有点后悔。 他对这个世界本能的抗拒,就好像看着一幅画,怎么也难对画中人产生感情。可酒是色媒人,一时把持不住,竟然融入了进去,唱了这么一个小曲。从年龄来说,眼前两位姑娘才不过高中生,而自己都大学毕业四年了。 这让他产生了深深的负罪感。 秦牧轻轻将牙板放在桌上,饮尽了杯中酒,起身说道:“两位娘子,夜深了,我先去歇息。”说着,拎起剩下的一瓶酒,径自回到自己房间。 关好门窗,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了很久。不该如此呀,不过做了也就做了,多想无意。 总算定下心来,秦牧又拿起酒壶,一仰脖,一口气喝完壶中酒,例行来了一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突然一道白光闪过,秦牧惊讶的四处一看,竟然是如此熟悉的场面,自己又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小窝!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七章 我是唯一的神话 秦牧离去很久,任潇潇还没从那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中挣扎出来。 宋朝娱乐业高度发达,不说汴梁城勾栏瓦巷遍布,就是韩城县也不缺少这些。各色人等混迹其中,说书唱剧的各有本事。因为受众基本都是城镇的市民阶层,所以自然风格属于下里巴人,色情文艺必不可少。 可是说归说,这样的言语却无法变成文字。有宋一朝,是上下五千年文人地位最高的时代,他们把持着伦理道德的话语权,竭尽全力维护自身的高贵地位,自然不肯让民间俚语堂堂正正变成文字。 任潇潇最多也就是接触到柳三变,再向下,那就不可能了。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去勾栏瓦巷听淫词艳曲。今晚秦牧给她的震撼是开天辟地一般,仿佛一下掀开了遮挡在眼前的迷雾,男女情欲香艳的摆在了面前。 任潇潇全身没有半点力气,连手指弯一下都做不到,只能歪在椅子上,急促的喘息着,望着那一对牙板,想着那个男人。 “七娘子,”小桃毕竟比任潇潇大两岁,又是丫鬟出身,平时和底层多有接触,所以适应能力强了那么一点,先缓过劲来:“以前听过这个曲儿吗?” “没。”任潇潇嘤咛声音好似蚊子一般弱小。 “我也没听过。秦大哥唱的真好听。我们再去让他唱一曲吧。”小桃百爪挠心,哪里平静的下来,只想马上看到秦牧。 “这么晚了,人家会说闲话的。”任潇潇勉强给自己找着拒绝的理由。她怕自己沦陷进去。 “院门关着,谁能知道。” “小桃,你知道秦大哥说的鸦片烟是什么吗?”只关着院门,这太有点自欺欺人了。任潇潇不会做的这么不讲究,所以马上想出一个主意。 “从来没听说过。” “我听秦大哥曲子里说,大莲的父母爱抽鸦片烟,却不知道抽鸦片烟是个什么样子。想来大宋还没有这个东西,如果我先拿到,也许能让我任家的生意做的益发大。” “对对对,七娘说的太有道理。我们这就去找秦大哥问问吧。” 任潇潇找到了合适的借口,就仿佛有了挡箭牌,似乎所有的羞涩都能隐藏在后面,可以大大方方的深夜去会秦牧了。只是她还挪不动腿,只好唤小桃:“你来扶我一下吗,没看到我喝了这么多酒,动都动不来了。” 小桃心知肚明,却不敢戳破,她也是勉强能动,可是见情郎心切,自然能撑着自己起身,搀扶着七娘子,两人相伴走出屋门,来到院内,正迈步向秦牧的房间靠近,就见窗户上闪过一道白光。 任潇潇和小桃都吓了一跳,不约而同的想起那一晚。 那一晚的秦牧也是伴着白光突然出现,只是后来两人都觉得这事太过怪异,而秦牧的解释环环入扣,又一直表现的非常正常,没有稀奇古怪的地方,所以她们想着也许是自己眼花看错了。毕竟那晚做的可是杀人的大事,脑筋不正常眼睛看不清很可能。 但是今晚不同,两人都是明白的看到白光在窗户上闪过。难道是酒后眼花? 她们正是酒后胆壮,又色心正盛,没有半点害怕,反倒是担心秦牧跑了,一时双腿充满了力气,双双抢到大门边,用力拍着门道:“秦大哥,你在吗?你在干嘛?” 秦牧回到自己的二十一世纪小窝,脑筋一时根本转不过来。 怎么就回来了?之前念了一千八百遍八字经也没管用,今晚一次就神仙显灵了?没道理呀。莫非自己这几天一直在做梦?什么大宋朝,什么任潇潇武大郎,小桃吴小妹,都是自己梦里的画面。 但是手中这个酒壶怎么回事?这不就是酒席上那个吗?梦里总不能带到现实。要是自己做梦都能带出东西来,那自己无数次梦到金山银山,怎么没一两半斤的带出来? 而且还有一件怪异的事。如果一切只是一个梦,自己在入梦前可是穿着衣服的,如今怎么光溜溜一丝不挂?除了手里这个疑似梦里酒壶,全身上下就再没遮掩了。 如果不是梦,自己真的去了古代,可那身家丁的青衣小帽呢? 他四处看看,发现自己曾经的衣服全掉在地上。手机,关键是手机。他看到了手机,连忙放下酒壶走过去,一把抓起,顺手再把短裤套上。手机的指示灯一直在闪烁,滑开一看,电话短信信息无数。再看时间,现在是星期一早上九点。 秦牧被震撼的近乎癫狂。他清楚记得自己是周五了晚上九点左右清洗的这个柜子,如今是周一早上九点。也就是说,从自己离开到回来,二十一世纪的时间足足过去了六十个小时。 这段时间去了哪里?莫非自己真的去过了宋朝一趟?他不由得望向地上的酒壶。这玩意是自己从大宋带过来的?如果真的如此,岂不是发了大财? 莫非自己真的是暗合那个八字经:“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秦牧不知不觉又念了出来。 一道白光闪过,秦牧暗叫一声糟糕。果不其然,秦牧再看四周,熟悉的黑暗,熟悉的房子,又回到了任潇潇的新房! 一切如第一次一样,秦牧又变得光溜溜一丝不挂,刚穿上的短裤没了踪影。可是他这次没有惊慌,因为那套青衣小帽就在床上。 秦牧都没顾得上穿衣服,连忙再次念起了八字经。 可是不管他念出花来,白光都没出现,他还是没被召唤回去,倒是把任潇潇俩人招了过来。 敲门声一下紧似一下。 “秦大哥,你在吗?”小桃的声音。 “秦大哥,你没出事吧。”任潇潇的声音。 秦牧略感奇怪,自从当了家丁之后,任潇潇一直是叫自己名字的,怎么现在也跟着小桃叫大哥了。 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一时也回不去了,就想赶紧把衣服穿上。总不能光着屁股见人吧。 就在这时候,秦牧突然发现房间里面多了一个箱子。一个完全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箱子。那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快递纸箱。他想起来了,这是自己打扫卫生时候,放乱七八糟杂物的箱子。只是这个箱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那自己的衣服手机呢?怎么没跟过来。 不管这些,总算有些二十一世纪的玩意过来了,秦牧幸福的简直要爆炸。 他顾不得穿衣服,两步跑了过去,随手拿起一个玩意,正是他玩户外时候买的强力太阳能手电筒。秦牧暗自祈祷,希望电筒千万能用,如果一按没有光亮,他怕自己受不了这个打击。因为无法确定是没电了还是穿越过来的电器不能用。 一道雪白的亮光划破漆黑的房间。 呼,秦牧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能用! 任潇潇和小桃再也忍不住了,拍了这么久秦牧不开门,眼看又一道白光亮了起来,两人顿时分开来到两扇窗户前,各自伸手捅破窗纸向里观望。 房间内一道亮的刺眼的光柱,正从秦牧手里发射出来。而她们的秦大哥赤身裸体,纤毫毕见,正看着光柱傻笑。 任潇潇和小桃吓呆了。 这是什么东西呀。怎么这么亮呀。怕不是比天上的太阳还亮吧。 秦大哥哪里来的这个东西,秦大哥到底是什么人呀。 两人的情欲和酒劲还没退去,即使受了惊吓,反倒更刺激了欲望,两人凑到门前拼命的拍。 经过短暂的失态,秦牧平静下来。 他快速的穿上衣服,拿着电筒打开房门。 任潇潇和小桃一下冲了进来,望着手拿电筒的秦牧,带着一分畏惧,二分好奇,还有七分爱慕,齐齐问道:“秦大哥,你到底是什么人?” 秦牧微微一笑,说道:“我是电,我是光,我是唯一的神话!”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八章 百达翡丽 任潇潇和小桃望着秦牧,脑袋一片空白。 秦大哥手里的东西是什么呢?尺许长的一个黑棍棍,前面冒出这么亮的光,就好像一个大柱子,在黑暗的房间里穿出一个白白的洞。秦大哥说他是神话,别是神仙吧? 除了神仙,谁还有这等本事。 宋朝不似唐朝,一到夜晚就宵禁,人人都锁在各个坊里,整个城市漆黑一片。大宋朝经济极度发达,每到夜晚就流光溢彩,别说汴梁,就是韩城县也灯火通明,勾栏瓦巷更是彻夜狂欢。 她们对灯笼火把并不陌生。可灯笼火把的光哪能和秦大哥手里的光比较。就好像萤火比太阳,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任潇潇感觉这个光柱子比太阳光还亮,都晃的她有点睁不开眼。 秦牧明白两位姑娘现在的感受,就好像如果有外星人突然出现在二十一世纪人面前,那也得惊得他们目瞪口呆。科技水平的碾压,本来就是对当前常识的摧残。没有谁能面对这样的打击还能保持平静。否则科幻电影凭什么吸引人?还不是因为极度震撼,极度不可思议。 秦牧抓过任潇潇的小手,把手电筒塞到她手里。 任潇潇本能的就想丢开,仿佛那黑棍子是妖魔鬼怪一般。 秦牧紧紧抓住她的小手,不让她松开:“这个东西叫手电。夜里照亮用的。你看,是不是能握在手里,是不是能发亮光,这个亮光就是电变得。” 秦牧的声音似乎有一股魔力,任潇潇逐渐放松了紧绷的小身板,畏畏缩缩的握紧了手电。 秦牧握着她的手缓缓的动起来。 光线所到,一切亮如白昼。 秦牧买的这把手电是户外专用,亮度极高,远超家用灯具。它不是柔和的日光灯,要照顾人类视觉,防治刺激和疲劳,而是暴力的劈开黑暗,把一起都看的清楚明白,让所有现实的潜在的危险都暴露出来。 任潇潇和小桃即使第一次接触日光灯都会被震撼,更别说如此暴力的户外手电。任潇潇的小手随着秦牧的大手移动,改变着电筒的指向。这屋子本来是自己的新房,可是在暴力光线之下,一切都变得那么陌生,变得那么怪异。 若不是她被秦牧半搂半抱着,早就丢了手电逃跑了。 小桃也吓的不轻,颤声道:“秦大哥,你是把天上的闪电给关到这个黑棍子里面了吗?” 秦牧有点吃惊,没想到小桃有这个认识。严格说理论上还真就是,可该怎么跟小桃解释呢? “我没那么大本事,把天上的闪电抓下来。不过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手电里面的电,和天上闪电相似,你看,不都是很亮吗。”秦牧说着,也拉过小桃的手,让她和任潇潇一起握住手电。 两个姑娘手贴着手,似乎彼此给彼此增加了胆量,慢慢的不再那么害怕了。 可是一旦不害怕,好奇心就发作了。女人的好奇心就好像火山,只要被勾搭起来,那就喷发的异常壮观。 两人开始还一起握着手电小心翼翼的晃动,逐渐熟悉了之后,发现这个光柱子对她们没有任何损害,就是手指伸进去都不疼不痒,于是任潇潇立刻掰开了小桃的手,自己一个人握着手电,四处游荡起来。 小姑娘这看看,那照照,仿佛人生第一次来到这个房间,怎么看都看不够。 小桃有点颤颤巍巍的依偎着秦牧。 原来她以为秦大哥就是个家丁,和自己这个丫鬟,竹门对瓦片,正般配。可现在看来不是那么回事。秦大哥有手电呀!有这样神仙般的东西,自己还能配的上他吗? 大姑娘的心,就好像秦大哥唱的那首小曲,自己这个“痴了心的女娇娃”还能不能等到“爬墙的六哥哥”。 任潇潇很快就发现了地上的纸箱。立刻跑了过去。 秦牧也带着小桃靠过去。他早就着急想看看箱子里面还有什么东西了。刚才一直顾及两女的情绪,所以才忍到现在。毕竟一下拿出太多古怪玩意,怕吓坏了姑娘们。 任潇潇对着箱子在发呆。后世的快递箱都是瓦楞纸制造,大宋朝可没有这样的玩意。任潇潇摸着箱子,似乎不是木头,有点像纸,可是纸也没用这么硬呀。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秦牧没有注意任潇潇的疑惑。他更关心箱子里面还有什么。刚才匆匆一看,似乎自己收拾的东西还都在。 他一样一样的拿出来。 首先是一把刀。造型独特,好像一根狗腿样子。 秦牧握在手里,想了想,递给了小桃,说道:“拿好,这是一把刀。” 秦牧要马上检查箱子里面的一切,看看是不是还能用。可是刀子不同,这半夜三更的,自己突然抽出一把刀,那还不吓坏了两个姑娘。所以他把刀子连刀鞘递到小桃手里。 “刀子?”小桃从没见过这样的刀子。前面大,后面小,怎么拿的出来。 “快拿出来看看,快看看。”任潇潇年纪小两岁,好奇心更强,一旦确定没有危险,就变身好奇宝宝,什么都要弄个究竟。 小桃还是分得清哪里是刀柄的。她一手握住刀鞘,一手握住刀柄向外抽。刀子有点沉,她没抽动。 秦牧指着刀鞘的卡扣,说道:“这个要打开。”他知道小桃肯定没见过后世的卡扣,所以自己打开了卡扣,说道:“现在可以拔出来了,小心点,慢慢拔,当心割伤自己。” 小桃听话的把刀子拔出来。 任潇潇手电用的纯熟——本来也没啥难度小孩子都会用,光线照着这把怪异的刀子。 刀子太怪了,不但样式没见过,连颜色都不对呀。 刀子不都是明晃晃的吗,怎么这刀子黑漆漆的,只在刃口有一丝亮光。 “这叫反曲刀,你们可以叫它大狗腿。”秦牧只说不动,免的让姑娘害怕:“看看,是不是长得跟狗腿似的?劈柴砍树很好用。” 这把刀是秦牧朋友送的,那是个富二代,疯狂热爱户外,搞了一堆稀奇古怪的好东西。这把刀是他从国外搞来的,一次搞了两把,送了秦牧一把。 国内的刀具管制严格,这种超过了军队制式武器水平的刀具更是肯定买不到的。 秦牧了解了一下,这把刀子是冷钢公司出品的顶级产品,国内没有,国外也稀少。质量没得说,他在户外用过几次,手臂粗的树干一刀就断,非常好用。 “这个刀子怎么是黑的?”任潇潇奇怪的问道。 “有一层涂料在上面。”秦牧已经想好了,对于任潇潇她们的问题,尽量用后世的语言来讲解,否则越讲越不清楚。他隐约中有感觉,自己很可能会在古代现代来回穿越,而大宋这边的穿越点,就是任潇潇的新房,所以自己避不开她们。 既然避不开,就只能接受她们成为自己秘密的守护者。他可不想消息传出去被当作神棍抓进大牢。 其实秦牧这点顾虑还真是不一定对,在大宋做神棍可未必进大牢,没准还能进皇宫呢。 大宋一朝,尤其北宋,不但是文人的巅峰,也是神棍的乐园。 宋朝有名的神棍很多,现在京城就有好几个,最著名的叫林灵素。林灵素最早当的是和尚,后来受不了师傅的棍棒,跑出寺庙改行当了道士。然后一路混到了东京汴梁。到了京城,不知道怎么使出手段,让当今皇帝,也就是宋徽宗赵佶知道了他的名号,召见了他。 赵佶问他,为什么初次见面却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林灵素说徽宗是上帝长子“长生大帝君”,原本管理南方,下界做了皇帝。青华帝君是长生大帝君的弟弟,管理东方,主持神霄宫。之前请徽宗去做过客,林灵素自己是神霄宫的“诸慧”,所以两人曾经见过,是熟人,现在他奉命下界辅佐徽宗来了。 皇上一听,好吗,原来我不只是人间皇帝,还是天上神仙,这林道长和我是同班同学呀。于是大喜,赐号林灵素通真达灵先生,加号元妙先生、金门羽客,等等一堆头衔。而宋徽宗自己经常称林灵素做“聪明神仙”。 所以秦牧的担心其实有点多余。但是秦牧又不是学历史的,他哪知道这些事情,只能按自己的正常逻辑推论,要小心谨慎,切不可张扬。 刀子看起来毫无问题,和原来一样,没有变灰变渣渣,秦牧放心了。 手电筒是好的,刀子也是好的,看来从现代到古代,能传输物资。 接下来是一双鞋子,高帮软底,登山靴。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放在一边。 一个户外急救包,目前不是急需的,不管了放在一边。 一块防水手表,带指南针。有用。 还有一个花盆。秦牧记得这里原来种的是仙人掌,现在只剩下盆了,仙人掌没了踪影。秦牧拿起花盆,用手翻了翻泥土。仙人掌的根都没了痕迹。莫非生物不能穿越? 纸箱里还有一个小盒子。包装的异常精美。 身为女子,任潇潇天然对漂亮的东西没有抵抗力,不等秦牧动手自己就拿了起来。 “这个好漂亮,秦大哥,是什么呀?” “手表。”这是上次去户外时候,富二代买的准备泡妞用,谁知道半路接到电话,人家根本不给他面子,压根没打算一起出去玩,富二代一气之下就要扔了。 秦牧拦了下来。不糟蹋东西,是人生美德。二代二话不说就扔给了秦牧。反正别让他再看到这块表,省的憋屈。于是包装都没拆的一块名贵女表就出现在了千年之前,在任潇潇的小手里。 “手表是什么?” 任潇潇刚才也看到了秦牧的那块男士潜水表,可秦牧没说她也没好意思问。但是这个小盒子不同,包裹的漂漂亮亮,还有粉的蓝的黄的彩带,也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看起来就那么的诱惑。如果任潇潇不拆开这个盒子,简直就活不过今晚。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小桃也看的心里痒痒。听到秦牧发话了,马上把刀子丢在一旁,扎到任潇潇身边,眼巴巴的看着那个漂亮小盒子。 任潇潇把手电递给小桃。如果不是一只手拆不开盒子,她才不会把这么好玩的东西给别人那呢。 女人在拆包装上果然天赋异禀。虽然是二十一世纪的玩意,可根本难不住千年前的姑娘。三两下就拆开了包装。 这是什么东西?太精致,太迷人了。任潇潇一下就错不开眼珠了。 工业的精致和农业的精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就算是皇帝睡的龙床,镏金边镗银线,描龙绣凤,富丽堂皇的无以复加,他依然是这个时空的产物,脱不开这个时空的格局,顶多是手艺的上限。任潇潇即使见到龙床,也不过觉得皇帝真有钱而已。 这块腕表就不同了。百达翡丽,在二十一世纪也是高端奢侈品。不说别的,就是表盘这样完美无缺的一个精致的圆,就足够让任潇潇震惊了。更别说散发着金属光泽的表带,纤细的指针,而且指针还在这么小巧的一个透明罩子里规律的运动。 任潇潇觉得自己这辈子简直白活了。自以为见多识广的小姑娘,被一块手表打的体无完肤。她觉得自己现在拥有的所有一切,甚至包括家族的产业,加在一起换这样一块“手表”都值得。 任潇潇小手颤抖着把手表小心翼翼的从盒子里面拿起来。 光线滑过,闪烁的光芒好像一颗一颗小星星,看的任潇潇心口扑扑乱跳。 女人对这些简直是无师自通。不用秦牧说明,她也知道这个是戴在手上的。只是圆圈太小,她怎么也套不上去。只急的眼泪都快下来了。这么美好的珍宝,如果因为自己手腕太粗戴不上去,那不如砍了手腕算了。 秦牧哪能看着任潇潇吃瘪。这款表的腕带是金属的,有个卡扣,解开之后,秦牧轻轻的把手表戴在任潇潇白皙的手腕上,再扣好表带。 不松不紧,刚刚好,仿佛是为任潇潇订做的一般。 “这就是手表啊!”小桃两眼星星点点全是羡慕。 “嗯,其实就是沙漏,不过比沙漏高级点,也方便一些。” 才不是沙漏呢。任潇潇翻起白眼撇了一眼秦牧。沙漏怎么能和手表相比。土的掉渣的玩意,竟敢我手上的珍宝放在一块提起。简直是太可恨,可气,甚至可以宰了吃肉。 这是最好的手镯,不对,手镯也太粗俗,也不配和我的宝贝摆一起。 这个就是手表,天下间独一无二。 望着任潇潇旁若无人的陶醉,秦牧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手表上了她的手肯定拿不回来了,可小桃还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呢。 箱子里面还有一瓶洗发水,可是显然不够份量,沙宣洗发水和百达翡丽手表放在一起,瞎子也知道选哪个。秦牧想了想,把自己那一块潜水表捡了起来,拉住小桃的手,亲手戴了上去。 这块表是大路货,和百达翡丽不能相提并论,而且这个是实用品不是奢侈品,肯定没有那么炫目夺人,反倒很低调。毕竟功能不同,潜水表不是用来炫耀身份的,只要皮实好用不出错就行。 可再怎么说,它也是一块手表。也是工业时代的精细产品。 小桃顿时喜笑颜开。刚才黑漆漆的没注意到,现在戴自己手上,才发现这块潜水表的精美。虽然和七娘子腕子上的比不了,可除了那块手表之外,全韩城县也没有第三块手表了。 幸亏她不知道,别说全韩城县,就是东京汴梁,就是全大宋境内,就是加上大辽国,就是全世界,现在都没有第三块手表。要是小桃知道天下间唯二的两块手表有一块就戴在自己手腕上,属于一个普通的小丫鬟所有,她肯定马上晕倒。 她一时忘形,把手电对着自己手腕一通狂看。 任潇潇不乐意了。自己手腕没了光线,看不到手表了,这怎么成。一时一刻,自己的眼神也离不开手表呀。 于是一把抢过手电,对着自己的手腕,继续开始陶醉起来。 夜,越来越深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九章 我要瓷器 任潇潇和小桃兴奋的根本没有了睡觉的概念。 两人对着手表翻来覆去看个不停。 秦牧有太多话要说,最后只能把俩人拉到了床上。把手电筒从任潇潇手里夺过来,立着放好,光柱朝上,然后三人围坐一团。任潇潇和小桃完全不管秦牧说什么,一刻也不停的把手腕放在光柱里面,满是陶醉的欣赏。 秦牧实在忍受不了了。你们也太肤浅了吧。一块手表就疯了?不过又想想自己在二十一世纪也买不起这块百达翡丽,不由得有点泄气,自己也没深沉到哪里去。 两个女人叽叽喳喳好像一群争吵的麻雀,在小屋里面乱哄哄的飞着。亏得秦牧心态摆的正,性格还算安稳,就在这样情况下,还把手表的功能给两人讲清楚,顺便指导他们怎么给表上弦。 俩人一股脑开始拧。秦牧又连忙拦住,别再拼命使劲给拧坏了,差不多就得。 一通忙乱之后,任潇潇总算恢复了点状态,才把眼神依依不舍的从百达翡丽收了回来,望着秦牧困惑的问道:“秦大哥,你到底是什么人呀,这些东西,都是你做的吗?” 秦牧差点哭出来。你也太看得起你秦大哥了,如果自己会造百达翡丽还用租房子吗?早满京城的买大别墅了。 “造不出来,你秦大哥不是神仙。你砍我一刀我会流血,流血多了,我也会死。”看着两人一脸不信的神情,秦牧话锋一转:“不过我不是幽州人,我来的地方,是一个神仙国度,有很多的好东西,眼前这些,微不足道。” 任潇潇的眼神瞬间燃烧起来。 这些东西还是微不足道,那什么东西才是真正的好东西呢?任潇潇感觉自己有点晕,胸口似乎被什么压迫住,望着身边的秦牧,似乎有祥云缭绕在他身前。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五色云间鹤,飞鸣天上来。”任潇潇憧憬的说道:“秦大哥,你来的地方就是天上白玉京吧。” 秦牧知道任潇潇这四句话出自李白,《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想来任潇潇穷尽想象,最后的概念,也就是白玉京了。 神仙一样的人物,在神仙一样的地方,过着神仙一样的生活。 “每天都抽鸦片烟吧?”任潇潇一脸憧憬。她现在想想,秦牧的小曲一定就是他们过得日子。 “ 最可恨的这个二爹娘, 爱抽呐鸦片烟呐, 耽误了小奴我的婚姻事啊, 青春要是过去, 这何处找少年呐。 ” 连闺女的婚事都不顾,也要抽鸦片烟,那肯定是很美好很美好的。 秦牧差点噎过去。 任潇潇这姑娘脑袋可真大。 “不是不是,抽鸦片烟可是很不对,是很不好的事情,绝不能碰,我们都不碰。碰的都是坏人。”秦牧连忙解释:“不要乱猜了,以后你们会知道。” “秦大哥,你会带奴去吗?”任潇潇心思灵动,马上感觉到了希望。 秦牧话头一窒,这个还真不知道能不能行。毕竟自己带了一个酒壶过去,至于是不是能带一个大活人,没试过不知道。 “潇潇,”秦牧改了称呼,每天七娘子八娘子的,叫的真累:“现在我还不知道能不能带你们过去,不过眼下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你帮我。” “秦大哥,不论什么事,奴一定做到。”任潇潇根本没意识到秦牧在称呼自己的闺名,她只怕自己在两人关系中毫无用处,那样还怎么相处。秦牧有求自己那真是太好了。否则还真不好意思要这块手表。当然,戴上之后谁也取不走,除非杀了她。 “我来的地方吧,有一些好东西,可是也缺一些东西。” “是不是缺绸缎?”任潇潇立刻说道:“难怪秦大哥来的时候不穿衣服。” 秦牧顿时脸上一片通红。 你这小姑娘也太恶心人了。合着你以为二十一世纪满大街的人都是光屁股跑来跑去吗? “不是不是,不是绸缎,是瓷器。我需要瓷器,大宋最好的瓷器!” “原来是瓷器呀。”任潇潇心底放松下来。她生怕秦牧说出来的东西自己根本听都没听过。那样才是麻烦大了,自己就没用了:“这个好说的很。最好的瓷器都在京城,咱们去京城买就好。” “我就是这个意思。”虽然秦牧不了解历史,但是他知道古董很贵,宋瓷很值钱。既然自己亲身来到大宋,不搞几件瓷器简直是对不起穿越界的各位前辈,也对不起自己的银行卡。 “可是秦大哥你能等等吗?爹爹让我建码头,做不好这个我怕爹爹责骂。” “没问题,不过这些日子我想去城里逛逛。” “好呀,奴陪你一起去。庄子里面闷透了,要不是为了码头的事,奴才不愿意留在这里呢。”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得了这样一件宝贝,再让任潇潇整日留在吴家庄,简直和杀了她一样。有宝贝不显摆给识货的人看,就好像胳膊痒痒却拼命挠头发,根本不解气呀。吴家庄的泥腿子们懂得什么好坏,要到韩城县走一圈,才能让任小娘子得到更高层次的满足——心灵的满足。 不知道三人絮絮叨叨说了多久,终于两个姑娘熬不住了,不知不觉就睡在了秦牧身边。 秦牧关上手电,夜色顿时笼了过来,屋里恢复了漆黑。 因为有了两次过来一次回去的经历,又把大宋的一个酒壶带回了后世,秦牧感觉只要寻找到方法,自己必然可以在两个时空来回穿梭,,所以现在心态极为亢奋,一点没有睡意。还用问吗?发财就在眼前。 黑暗中,似乎有一条光明的大道,若隐若现。 前一晚消耗了太多的精力,第二天日上三竿任潇潇主仆才醒来。突然发现自己竟然睡在了秦牧的屋里,两人都是大惊。急忙看看身上,衣服还如昨夜一样,俱都松了口气。可各自心思却不同。 小桃觉得很失落,自己都爬上哥哥的床了,却白白过了一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遂了自己心思。 现在小桃的心里悬在半空,觉得秦大哥突然和自己离的很远很远。他是那么高,高到在天上,自己只是地上一个普通的小丫鬟。可是她又有着一丝希望。 女孩的心是敏感的,小桃明显感觉到秦牧和大宋的男人不同。他对七娘中和自己,并没有主仆之分。没有把任潇潇捧上天,也没把自己踩到地。 无论什么时候,在秦大哥身边总感受到一丝温暖。不因为她是丫鬟就少了一分。要不怎么会把手表也给自己一块呢。 小桃心里明白,自己手上这块表没有夺目的光彩,应该男人用的东西,毕竟手表不是饰品,是用来计时的,也许就是是秦大哥自己用的,只是怕她委屈才给了她。小桃心里突然暖烘烘美滋滋,似乎自己这块才更有意义。 任潇潇想不及这些,她着急回家显摆。立刻吩咐小桃打水洗漱,再让下人准备吃食。 秦牧在他们起身之前就出了院落,来到了村东。 吴小妹破败的院子里面搭起了灵棚,一口黑漆漆的棺材摆在中间。吴小妹一身孝服,头上裹着白色的孝布,跪在灵棚下。 院子里面已经有了许多来送葬的庄户人。 秦牧走到灵棚跟前,弯腰鞠了个躬。吴小妹向着秦牧认真的磕头还礼。 秦牧小时候在老家也参加过葬礼,知道规矩。这时候应该是随礼钱的,可是他一时忘记了向任潇潇要钱,现在想起应该掏钱,兜里一文也没有。 正尴尬中,吴管家给他解了围。 “秦牧,礼金十文。”说着自掏腰包点出十文钱放在礼金堆里。 任潇潇吩咐他帮着吴小妹办事,他就尽心尽力,一点不敷衍。买棺材搭灵棚扯孝布请帮工,大事小情安排的井井有条一丝不乱。银钱上,吴管家从不信别人,所以亲自当记账的。眼看秦牧没钱,就顺手卖个人情。 吴家大院谁不知道秦小哥和小寡妇睡一个床的。十文钱买个交情,太值得了。 秦牧点头示意感谢。 已经快中午了,酒肉的香味不断飘过来。 不论红事白事,送礼完了自然主人家要招待一顿酒席。秦牧看着眼前一切按部就班,就放下心来悄悄的离开了。 回到吴家大院,正见任潇潇对着工匠头吩咐着什么。和往日不同的是,任潇潇这一刻是挽着袖子,露出葱白一样的手腕,小手指指点点,百达翡丽在阳光下烁烁生辉。就是瞎子也得被晃的睁开眼。 秦牧不由得感叹:女人呀,千年之前和之后,全无变化。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章 王教头 来到韩城县时候,已经过了中午。 一路上任潇潇不断看着手表。她已经知道指针对应的时辰了。其实这一点不难。 任潇潇跟秦牧讲起过,大宋的一昼夜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再分为八刻。这样算来,一刻相当于十五分钟。表盘上一个刻度是十二分钟,和古时候的刻差不了太多。在这个无需精细计时的年代,这种误差就不是误差。 进城门时候,任潇潇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说道:“都到午时七刻了,怕是未时才能到家。” 小桃也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说道:“七娘说的是。” 秦牧忍不住想笑。这俩小姑娘一路上就好像两尊老式座钟,每隔十分钟一打点。还好两人都青春年少声音动听,才没让他感觉烦心。 守城的兵丁看的目瞪口呆。 大宋朝谁见过手表呀。城里人靠听钟鼓获得时间,就这样也不过是知道个大概,要精确到几刻,需要用漏壶。除了衙门和大户人家,老百姓谁伺候那东西,麻烦都不够麻烦的。 可是眼前的任家小娘子只看了看手腕子上的银镯子,就报出准确的时辰,简直是妖孽。这镯子莫非是宝物? 虽然不知道她报的准不准,可是看太阳在头顶的位置,还真差不了太多。既然这时空没有随身携带的计时工具,那么人们自然练就了看太阳看影子估摸时间的本事。 任潇潇得意的一笑,头也不回的进了城。 到了任府,小桃陪着任潇潇进去内宅,她要先和爹爹沟通好。 秦牧这次待遇不同了,再不用在门房等候,直接就被安排进了二进院落。这也是任员外会客的地方。正房同样的坐北朝南,东西两边是厢房,院中花香阵阵,很是幽静。 秦牧就在西厢房等候。因为有任潇潇的吩咐,任府的丫鬟自然不敢怠慢,各种时鲜果品摆的眼前满满当当。 秦牧走了一路也有点渴,就拿起茶水,刚要喝,就听门帘响起,接着一声断喝,吓了他一跳。 “你这猢狲,今天却向哪里逃。” 秦牧抬头一看,认识,任府的王教头。想起上次的事,秦牧明白了,肯定是有人打了小报告。 上次自己跟着任潇潇跑了,躲过王教头的怒火,今天又送上门来,王教头哪能不来找自己麻烦。他听小桃说起过,王泰是个很严厉的教头,对任府忠心耿耿。那天自己在码头丢下三少爷就跑,被他看在眼里,王泰认为自己有愧任员外的信任,早就想教训秦牧一顿,以正家风。 “王教头,有话好好说。”秦牧连忙起身,放下茶杯说道:“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等一会七娘子过来你自然明白。” 王泰大怒。 他是靠本事吃饭的人,一身棍棒拳脚功夫很是了得。这样的人天生讨厌没本事的幸进之徒。在王泰眼里,秦牧就是标准的幸进之徒。小白脸一个,只凭一身好皮囊,就骗的任家七娘子五迷三道。身为家丁,临阵不说护住主家,反倒比主家跑的还快。这样的人,留着何用。 王泰上次就想打一顿赶走了事,可没想到秦牧溜的快,没抓住他。王教头总不能跑到吴家庄去执行家法。那不合适。今天听手下说这厮又来了任府,还进了二进院落,王泰更加怒了。 才几天不见,七娘子对他是更加宠信了。一般家丁哪有资格来二进院落。这里是接待贵客的地方,一个新进的家丁,凭什么在这屋里待着?还不是骗的七娘子欢喜,想引荐他给任员外。 放着王教头在此,断不能让此事发生。 王教头在任府也是有身份的人,打跑一个小小家丁,那是他份内的职责,任员外绝不会怪罪。甚至说不定还会暗地里点头,毕竟有些事他不好出面。不能指着小白脸对女儿说这是个骗子,仗着漂亮专门骗小娘子。 王教头抬手就抄起了棍子。 家法还是用棍子执行比较好。王教头功夫强悍,说打断你一根骨头绝不会打断两根。 秦牧一看这情况不对,若是任由他出手,怕是等不到任潇潇回来自己就被打死了。就算不死也是个残废。这时候别说呼喊任潇潇了,就是叫老天爷都没用。王教头这一脸正气,一身怒火,那是都凝聚在棍子上了。 秦牧也不废话,一弯腰就把抽了出来。 进城之前,他特意换上了原时空的鞋子。至少穿着舒服跑的快。再顺手把大狗腿绑在小腿外侧,用裤脚挡着。城里太危险了,动辄就是拳脚棍棒,虽然自己这次是去任府,但是加点小心也没错。有刀子在手,总好过赤手空拳。 王教头吃了一惊。 他没想到秦牧敢还手! 以王泰在任府的地位,他要教训家丁,哪个不得乖乖听着,他棍子挥起来,手下人只能立正挨打,这样他还下手轻些,若是有人敢躲闪,那他手下得更重。可今天邪了门了,第一次遇到有人敢还手。 秦牧弯腰的时间,够王泰给他都打出来了,可是王泰没动。他看秦牧的动作,就知道对方要掏家伙。虽然大宋的武人习惯刀子跨在腰间,但是各种暗器藏哪的都有。秦牧弯腰肯定是要掏家伙了。敢在任府掏家伙,还在他王教头眼前,王泰心里的怒气值猛涨,直接爆了表。 他本来想打断秦牧一条腿,再扔出城外,现在改了主意。一条腿太便宜他了,不留下一手一脚,小白脸别想活着走出任府。 王泰本想着秦牧一动家伙,自己马上就出手。以他的功夫,三个秦牧一起上,他绑着一条胳膊都轻松打死,可看到秦牧掏出家伙之后,王泰愣了。 因为秦牧手里这把刀! 这把刀太怪异了,王泰从没见过这样的刀子。 大宋的刀子大部分是直的,少部分有弧度也是向外弯曲,可小白脸这把刀是向里弯曲。全不对呀,这样能砍人吗?可是细想一下,这样的弧度也许砍人更方便。 武人哪有不爱刀的,就像文人喜欢笔墨纸砚一样,近乎本能。更何况秦牧这把刀子不止是弧度奇怪,颜色更奇怪。除了刀锋带着一抹冷色,其余部分漆黑一片,看着就那么邪性,那么让人恐惧,甚至,说白了,看着就想抢过来。王泰看过的刀比秦牧吃过的盐都多,他一眼看出这刀子的不凡。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秦牧如今身怀利刃,甚至可以说是宝刀,却半点功夫不会,靠着一张脸坑蒙拐骗,还专坑小娘子,还坑到了任府,坑到他王泰当教头的地方,那对不起了,这刀子归俺老王了。 骗子,能算人吗。骗子,不配拥有宝刀。金簪送美人,宝刀配英雄。唯有他王泰,才配掌握这把宝刀,杀人除害。 秦牧虽然年轻,却不幼稚。王泰的心思简直都写在脸上。想来他也根本没必要在自己眼前隐藏什么。只要自己敢动手,王教头绝不会给自己半分机会。 他带刀可不是为了对付王教头这样变态的功夫高手的。没有ak47傍身,秦牧绝不相信自己干的过人家。王教头一个人干翻了一码头人,棍棒拳脚无数,都对他没半点威胁,自己拿着把刀算什么,给人送菜吗? 不过秦牧根本就不会动手。他唯一目的就是拖延时间。 拖得一时半刻,任潇潇回来就没事了。 “王教头,你认识这把刀吗?”秦牧一开口,把王泰刚要动手的心就给打没了。 是啊,这刀子他根本不认识。自己都不认识的刀子,想来整个韩城县也没人认识。既然没人认识,那这刀子叫什么呢?这样明显的宝刀,不可能没名字。自己就算抢过来,如果这小白脸不说,那他王泰连刀的名字都不知道,日后带出去,朋友问起来怎么回答,岂不是惹人笑话。 王泰泛起了犹豫。 不过转眼又想,管他叫什么名字呢,反正先抢过来再说。 秦牧一直盯着他的脸,眼见对方眉头一立,就知道言语没框住他,这是要动手。他也不犹豫,立刻倒转刀锋,刀把向前轻轻抛了过去:“王教头,你好好看看这把刀。” 王泰一生大小争斗无数,当然知道王泰只是扔过来给他接着,不是耍飞刀要他命。宝刀在眼前,王泰本能的就抄在手里。 刀一入手,王泰几乎忍不住要大喝一声:“好刀!” 这把刀太好了。长短轻重,俱都合意。而更神奇的是握在手里竟然有和手臂融为一体的感觉。 这就是二十一世纪科技和古时候作坊的区别。 的设计经过不知道多少道科技,从原材料选择到制作工艺,都远远不是大宋可以比较的。这刀子在二十一世纪也是巅峰的几款,何况在千年前的古代。而且后世的人体工程学,是本时空根本没有的概念。 简单说,就是大宋的刀子只考虑够不够硬,够不够利,但是不考虑好不好使,或者说很少很少考虑使用者的感受。 这把大狗腿就不同了。这个造型是从不知多少款设计中选出来的,不但刀柄的材质是本时空没有的,对使用者更加友好,更因为它的重心刚好和使用者的发力点重合,所以使用者会有一种毫不费力的感觉。 王泰握住这把刀,完全不用发力,寒光已经四射! 明明是很有份量的一把宝刀,握在手里却恍如不存在,然而只要稍微挥动,却处处是刀锋。 这刀子太好了。 王泰握在手中,一时都忘记了秦牧,甚至忘记了时间,只把刀子摆到眼前,一双眼仿佛望着情人一般,一寸一寸在刀子上滑过。 秦牧留神看着,防备王教头清醒过来给他一刀。 “这把刀,有什么名号?”王泰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若是不知道这把宝刀的名号,他是浑身都不能舒服。就好像遇到一见钟情的美人,却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家乡何处。 “……”秦牧犹豫了。倒不是他不肯告诉王泰,而是这刀子没名字。 古时候十大神剑什么的,各自有名号。干将莫邪鱼肠承影,那是因为不是批量生产,量太少,每一把都是独一无二,所以可以起名字。 冷钢公司一年出好几款刀子,一款刀子几万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的制造,那能每把刀子都有名字呢。 秦牧一直管这把刀叫大狗腿,可是看王泰脸上那看情人一样的神色,要告诉他这刀子叫大狗腿,那自己恐怕当时就得躺地下。不为他之前在码头逃跑,只因为他不尊重王泰的情人。 你要是告诉人家这大美人叫狗剩,看看人家揍你不揍你。 秦牧脑筋飞速转动,从自己看过的小说,玩过的游戏中检索着。 “王教头,这把刀唤做九转轩辕斩。”这名字霸气十足,想来王教头不会不满意。 “原来宝刀是这个名号。”王泰右手持刀,左手轻抚刀锋,还未贴上刃口,一股寒气已经逼迫过来:“好刀!好刀,却不知此刀为何唤做九转轩辕斩?” 秦牧一愣。难道这是附加题?不是告诉你名字了吗,还问那么多干嘛。为什么叫九转轩辕斩,那还不是哪本不知名小说里面这么写的吗。 可这话不能对王泰说。 秦牧稍一思索,说道:“轩辕乃是皇帝嫡传后代,取名轩辕,自是因为此刀有皇帝的霸气。而轩辕又出自有熊氏,有熊一族以黑熊为旗,此刀全身乌黑,更是应了轩辕之传承。所谓九转,那是因为制刀不易,传说是历经一个兵器世家九代人的锻打,才得此一刀。和此宝刀相比,其余刀剑恍若朽木,一斩而断。” “原来如此,果然当得起九转轩辕斩之名。”王泰听到秦牧这番解释,更觉得手中宝刀不是凡品。 三皇五帝的传说在宋朝就存在,王泰自然知道这个皇帝不是现在大宋朝那个,而是更古时候。古人的古人,肯定好过现在,要不怎么古时候有干将莫邪现在反倒没有名刀了呢。 没想到自己今天能见到绝世好刀,王泰舒服的每个毛孔都张开了。自然没了杀意。 懂得这么多名堂的小白脸,也许不是那么坏。若是他肯送刀子给我,定要在任员外面前给他美言几句。 “王教头,这刀子在我手里就是杀鸡屠狗,砍柴伐木。” 王泰听到秦牧竟然用这把绝世好刀干着屠子和樵夫的活,好悬没给气死。这还有天理吗,自己那把刀子,比起九转轩辕斩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可说就是垃圾,但是自己从来都是小心伺候,哪知道这小白脸竟然如此糟蹋宝贝。且看我不揍死…… 没等他动手,秦牧接着说道:“我是半点也不会用这刀,如果王教头喜欢,不妨拿去。这刀砍柴有点轻,杀鸡有点长,不太合适。” “果真送给我?”王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他是万般想要这把刀子,可之前觉得小白脸不是好人,可以理直气壮去抢,现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态度,觉得秦牧这个小郎君还是可以谈的来的, 就不好意思明抢了。 想要又不能抢,王泰矛盾的要抓狂,如今听说秦牧要把刀子送给自己,高兴的都怀疑在做梦了。 秦牧潇洒的一摆手说道:“王教头,你有所不知,其实我不喜欢玩刀,枪才是我的强项!”反正吹牛不用打草稿。 “好,秦兄弟,我王泰领你这份情了。”王泰也爽快:“改日我给你寻一把好枪,再传兄弟你几路枪法,包你打出威风!” “……”秦牧无话可说了。 他说的枪,可不是大宋的长枪,那得是喷子弹的枪才行呀,你王教头哪里去寻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一章 合作愉快 任员外面对眼前的三样东西,好半天没有动作。 一把太阳能手电筒,两块手表,整齐的摆放在案几上。 案几是紫檀木所制,清漆刷的油光发亮,四条腿上的牡丹雕花栩栩如生。这是任员外从京城最好的木器行——老鲁家木店,买来的他家最好的案几。不论材料还是手工,都是大宋顶尖水准。 可是和案几上的东西比较起来,大宋的顶尖水准似乎一钱不值。任何一个人来到案几前,绝对是眼里只有案几上的东西,再看不到这个案几。 这三样东西太特殊,也太震撼,甚至可以说,太美了。美的不似人间所有。 若非确确实实有这三样东西摆在眼前,任员外根本不会相信小女儿的话。什么神仙国度,什么世间珍宝。怕不是话本看多了,发烧糊涂了吧。他都忍不住想摸摸闺女的额头,看看是不是烧的能烫酒了。 任潇潇早就知道爹爹不会相信。所以她把事情讲完,随手就把藏在背后的手电筒递给了爹爹,又忍痛摘下手表,也把小桃的手表一起摘下,递给任员外。 任员外万万没想到闺女说的竟然是真的。 他连忙接了过来,小心翼翼的摆放在案几上,聚精会神的仔细观瞧。 要说最吸引人的,还是百达翡丽。 十万块呢!这做工,连现代人都会被吸引,何况千年前的古人。 任员外不错眼珠的看着手表,光滑的表盘,精致的表带,和那个透明罩子里面,滴滴走动的表针,那么规律,那么神奇,这真的是神仙国度才有的宝贝吧。 任若虚年过半百,一辈子走南闯北也算见过世面的人,可是眼前这三样东西,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连名字都没听说过。 手表?为什么叫手表呢。听闺女说,是计时用的,可是家里计时用的漏壶,那么大玩意,怎么给缩小到这丁点大小,还能戴在手上。漏壶别说戴手上,就是歪一歪水也洒光了。怎么还能用。 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她闺女的确是从手腕子上摘下来的。这两块手表虽然样子不同,指针的位置却完全一样,长的短的一样指向一样角度,听闺女说,这就是现在的时辰。 好神奇,简直是神器! “爹,你看够了没有,看够了还给我。”任潇潇不满意了。爹爹已经溜溜的看了一刻钟,也就是说有这么长时间手表离开了自己的腕子,这简直是不可以忍受。 “急什么!”任员外不悦的说道:“还怕爹吞了你的东西不成。早晚给你。” 说着,任员外拿起了那块潜水表,问道:“七娘,这手表怎么戴?” 小桃差点哭出来,好悬腿一软就要跪下。任员外你可是主人家,别没良心抢丫鬟的东西呀。 大宋的仆人更类似后世的公司员工,只是在主人家干活赚钱而已。不像之前的唐汉两朝,仆人是主人的奴隶,别说私有财产,就连生死都攥在主人家手里。 西晋的巨富石崇,每次宴客都让美丽的女仆给客人敬酒,如果客人不给面子不肯喝,他就杀了敬酒的女仆。有一次一个人非常不给面子,连续三个女仆敬酒他都不喝,石崇就连续杀了这三个美丽女仆。 换大宋绝不可能。杀了仆人,主人也要偿命的。 任员外正常情况下当然不会贪图仆人的东西。就好像一个亿万富翁怎么会看上打扫卫生阿姨手指上的戒指。可眼下不同,三样东西件件都不寻常,别说是家里丫鬟的,就是皇上的东西,如果不杀头的话,他也要拿来看看。 “员外,”小桃带着哭腔说道:“这块手表是奴的。” “我知道是你的,我试试不行吗?又不是不给你,真是丫鬟见识。”任员外不悦的说道:“过来,给我戴上。” 小桃没办法,员外的积威她可受不了,只能委屈的撅着嘴把手表戴在任员外的腕子上。 任潇潇感觉到了危险,马上伸手去抓自己那块,却被任员外一把攥住手腕:“说了别急,放这里它也不会长翅膀飞了,你这丫头怎么如此不听话。” 任潇潇恨恨的甩开爹爹的手,坐在旁边生闷气。 没想到爹爹是这样的人。她不过是想把事情经过讲明白,征得爹爹同意,然后和秦大哥一起进京,谁料到爹爹见钱眼开,竟然…… 任员外倒不是没皮没脸的人。只是这几样东西实在是太过珍惜,来的也太过蹊跷。他是风里浪里闯过来的,他的心思自然不是任潇潇这样的黄毛丫头能看透的。 任员外戴上手表,仔细端详着每一处细节,突然指着表盘问道:“七娘,这是做什么用的?” 潜水表比百达翡丽多了一个小圆圈,里面有一个指北针,灵活的晃动。 秦牧给她们讲过表的各个功能,所以任潇潇清楚。 “这个是指北针。”任潇潇提高音量,炫耀的说道:“秦大哥说了,不论走到哪里,不论白天黑夜,这个小箭头都指着正北方向,永远不会迷路。” 说着,任潇潇拿起手电,按动开关,一道光柱猛然射出。 任员外吓了一大跳,总算是几十年练就的涵养,让他还能控制住没有失态的摔倒。 这东西好邪性啊。纵使在白天没有夜晚那么震撼,可是一道光柱从这个黑棍棍里面冒出来,也太怪异了。 光,任员外并不稀奇。白天有太阳,晚上有月亮,街道还有灯笼火把,屋里有蜡烛,这些都能发光。可是这个黑棍棍为什么也能发光?里面又没见半点火苗。而且这光线凝聚不散,似乎被捆在一起,真的太厉害了。 神仙国度的手段端的厉害! “秦大哥说了,有了这个手电,再有指北针,黑天走夜路也不怕了。” 任员外心里一动。 七娘说的对呀。有这两个宝贝,晚上走路,岂不是如白天一般清晰,还不怕迷路。真是太有用了! “伯渊,”他问站在一旁看直了眼的大儿子:“你怎么看七娘这事。” “爹爹,我先看看再说。”任文没有他爹的阅历,更是被三件东西震住。只是上有老爹,下有妹妹,他哪边都不能抢,所以一直忍着好奇心没动手。听见爹爹发话,他马上伸手把妹妹手里的电筒抢了过来,翻来覆去的端详。 任潇潇一看大事不好,自己的宝贝看起来非常的危险,两个男人虎视眈眈,而且一个是爹一个是兄长,都是自己抗衡不了的,所以当机立断抢过自己的手表连碰带跳的出了门。 “我去给娘看看。”说着一溜烟跑没影了,只丢下小桃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按说她应该跟着自家小娘子,可是潜水表还在员外手上戴着呢,她不能走呀。 “咦!”任员外诧异的望着小桃:“你怎么不去服侍七娘?” “奴……”小桃委屈的流泪了。 “快去快去。”任文瞪着眼把小桃给轰走了。 房间内只剩下父子两人,一个戴着手表,一个拿着手电,一时鸦雀无声。 半晌,任员外开口了:“伯渊,这秦牧,我家必须倾全力结交。你去吩咐设宴,马上开席,请秦牧。” 任府家大业大,仆从众多,任员外要请客,分分钟就准备齐全。 任老爷主位,秦牧坐在客位,任文和任潇潇左右相陪。 望着满桌子的好吃食,秦牧肚子忍不住咕咕叫。毕竟早上走了那么远的路,刚才又跟王教头斗智斗勇,太消耗体力精力了。秦牧感觉现在他连桌子都吃的下去。只是任员外不动筷子,他也不好下嘴。 小桃给众人满上酒,退到旁边伺候。 还好,任员外毕竟是要脸面的,手表又回到了小桃的手腕上。小桃现在加倍打起小心,生怕惹恼了员外,把她的宝贝找个借口抢走。 “秦牧,听七娘说,你来自神仙国度,才到大宋,就遇到我任家的女儿,这可说是一种天地注定的缘分,老夫冒昧问一句,”任员外端起酒杯,满面笑容问道:“你可有表字?” 称呼表字,是一种身份的认可,是熟悉且亲近。 秦牧想了想,自己在大宋活动,应该有个表字比较方便。那字什么好呢?有了! “任员外,我有表字。我字功业。”建功立业,好兆头。 “好,功业,”任员外略带兴奋:“来,饮了这杯。” 有酒有肉好谈话。 任员外或者旁敲侧击,或者拐弯提问,秦牧俱都如实回答。他说的都是事实,可事实未必全说。 酒过半酣,任员外终于了解到他想知道的情况。 看来神仙国度也不是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就比如秦牧的落脚点,只能是大宋朝韩城县吴家庄自家闺女的婚房里,而神仙国度也有缺少的货品,就是大宋最好的瓷器。 这两点就是两家合作的基础! 你有我要的,我有你要的,而且还不能被替代。 这样的生意简直太完美了。 任员外看着秦牧,就好像看着一座闪闪发光的金山,恨不得给他炼化了,刻上“任”字。转眼又看到坐在秦牧旁边的任潇潇,顿时有了主意。炼金炉有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二章 吴小妹的决定 事态进展超过了秦牧最好的想象。 秦牧以为自己根本无法解释清楚自己的来历,毕竟不坐船不乘车不走路,突然就出现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现在的大宋朝神神鬼鬼的多如牛毛,他的经历根本不算什么。 京城里的骗子成群,吹的更神乎其神。林灵素不是说自己位列仙班吗?当今皇上不是深信不疑吗。 仙人都能下凡当官,何况秦牧说自己是个普通人,只是神仙国度有大能力,把他传送过来而已,不会腾云,也不会驾雾,更没有七十二般变化,仅仅是带几样宝贝来和大宋做生意。 任员外等人接受起来毫无压力。 东西都摆在眼前了,还能不信吗?何况,秦牧说的真的假的,重要吗?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钱赚! 大宋朝的经济活动极端发达,据后世不科学统计,大宋的gdp占到当时全世界的八成! 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越容易接受神神鬼鬼。 新中国前几十年,牛鬼蛇神一概没有,都埋头种田呢,哪有多余的粮食伺候妖魔鬼怪。 然而经济好了之后,大师成群结队出现。不意外,因为社会上有点闲钱了。大师也是人,也得吃饭。人人没隔夜粮时候大师怎么骗?都是救命钱。只有吃饱喝足之后还有点余粮,大师才有生存的土壤。 现在的大宋就是如此。极端的繁华培育出各式各样的骗子,秦牧跟他们比起来,什么也不是,完全不会造成社会的认知困难。 秦牧是真没想到事情办的这么顺利,一顿饭吃完,和任家就算是结了盟了。 真好! 秦牧走路都轻快了几分。只用了来时一多半的时间就回到了吴家庄。 任员外要送他一匹马,秦牧没要,他不会骑马。曾经在草原农庄骑过一次,又不稳又磨大腿,根本不舒服。 任员外请他坐车,秦牧也婉拒了。这时候的马车没有减震装置,刚性连接,地又不是平整的柏油路,坐两小时马车非把自己颠散架了。 还是走路最快乐。 他本来可以不回吴家庄,但是任潇潇要回去,所以秦牧也就跟着回来了。他感觉吴家庄任潇潇的新房,是自己在大宋的家,唯有在那里他才能心情平静安稳。 任潇潇不得不回,码头的事,吴家大院的事,还等着她主事。去京城之前她需要把一切安排妥当,交给大哥任文接手,才能放心去逛汴梁城。 三天之后,任潇潇把乱七八糟的一大堆事情总算料理清楚,然后告别了大哥,和秦牧小桃一起向码头走去,等着登船进京。 这时候的码头并不是新时空的码头,远没有那么复杂。一块水流和缓土地结实的平地就足够可以当码头。 之所以任家一直没建自己码头,就是因为大宋土地金贵,任员外纵然有钱,可适合建码头的地方都有主人,人家打死不卖他也是没辙。所以才不得已嫁女到吴家庄,只是没想到造化弄人,女儿刚进门就成了寡妇。 小寡妇全不在意自己的身份,她对吴家又没感情,现在这样是她求之不得的。如今又多了一个神仙一样的秦大哥,带着她去逛东京汴梁,全天下最好玩的地方,她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转眼间走到村东口,却见路边跪着一个女子,向着她们一行的方向,一动不动。 秦牧快走几步靠了过去,却原来是个熟人,吴小妹。 吴小妹专门等在这里。爹爹丧事料理完了之后,吴小妹虽然心痛不已,可还得考虑以后的日子。不说别的,三千文的债务,她怎么还呀。唯一的办法就是卖了这个院子。 吴小妹非常舍不得。她今年只有十八岁,十岁那年就搬到了这里,从此和爹爹相依为命,尽管受苦受难,可是她的人生八年全是在这小院里度过,如果从记事时候,也就是五六岁开始算,甚至可以说她的全部记忆都是这个院子。院子没了,她的根就没了,从此浮萍一样的漂泊。 吴小妹不想这样。可是钱还得还呀。 还好,她的债主不是任潇潇。钱是任潇潇给的,但是债主却是那个好心的家丁。 吴小妹也不知道一个家丁怎么有那么大面子,能让主家预支那么多工钱,但是既然人家好心好意借给了自己,自己绝不能就偷摸不认账。这不是小妹的性格。 吴老爹是个落地的秀才,原来在吴家庄开私塾,病了之后,每日躺在家里,吴小妹得闲时候就和他学习,所以小妹算是大宋底层女子中少有的文化人。小桃就大字不识一个。 有文化就必然有一定的思想。吴小妹之前怕惹是非,所以主动远离吴家庄的人。现在老爹死了,为了生活她要从新打算,自然要了解清楚自己债主的情况。 秦牧的事太好打听了。一句话就能概括,小寡妇的小白脸,村子里面人都这么说。 她对秦牧充满了好感。肯为了一个陌生女人预支工钱的男人,又没有任何图谋,无论怎么说都是大好人。吴小妹只是觉得很可惜,这样一个大好人,高高大大的,怎么会当了小寡妇的入幕之宾呢。 可是不管秦牧人品如何,他对自己好,自己欠他债,必须要还。 吴小妹知道要想挣钱,只能去韩城县卖身当丫鬟。既然要当丫鬟,给谁当不是当,还不如给秦牧当呢,就当抵债了。反正秦牧有小寡妇这个女人,也不会打自己主意。就算他打自己主意,有小寡妇看着,他也不敢。 于是她每天等着机会,终于在这天早上堵住了秦牧。 秦牧完全没有料到发财路上还有这么一道坎。他兴冲冲的要去京城发财,哪想到被一个姑娘堵在半路。 秦牧费尽口舌,说了不用她还债,一文钱也不要,只要她好好生活就可以,但是吴小妹态度异常坚决,半步不肯后退,如果他不答应,就跪在这里一直到死。 秦牧相信她说的出做的到,自己一身衣服还是她撕烂的呢。不过任潇潇大度,当时没计较这些,直接又给他一套新的。 眼看着大把钞票在前面等着自己,秦牧也没耐心再和吴小妹纠缠了,就点头答应下来。 队伍里面又多了一个吴小妹。 任潇潇现在根本不敢管秦牧了。秦大哥可不是任府家丁,谁敢让神仙国的人当家丁。任潇潇不敢说话,小桃更不敢说话了,虽然她非常的不乐意看到吴小妹的加入。多了一个漂亮丫鬟,对自己是很大压力呀。 任家的船非常舒适。这条船只运人不载货,追求的是速度和安全。 船上丫鬟婆子船夫家丁俱全,带队的还是熟人——王教头。 秦牧和任潇潇去京城,任员外自然不敢掉以轻心,所以把自家最强大的战力派了出去。 不过秦牧的身份却是尽可能的保密,任员外只说秦牧是远方亲戚家的孩子,之前做家丁是为了掩人耳目,现在要进京了,就不用再遮掩了。 至于为什么要掩人耳目,任员外不说,王教头自然不会去问。 只是秦牧身份变了,这刀子可就成了王教头心里的一块大石头。 要小白脸的刀没问题,但是如果小白脸是任员外的亲戚,那就不能要了。可是要还回去,王泰实在舍不得呀。 还好,所有的纠结都在一见面就解决了。 “王教头,我还等着你给我寻的大枪呢。”秦牧握住王泰的手,笑嘻嘻的打招呼。 “秦兄弟,老哥我定然给你找一柄顶尖的大枪!”王泰顿时放了心。他知道秦牧的话外的意思,刀子还是给他的。 王泰心里感激,一路上照顾的更加周全。 从吴家庄出发去汴梁,虽然逆水但是恰恰今天顺风。所以没半日就看到了汴梁城。 当巍峨的城墙出现在秦牧面前,他忍不住低声道:“宋瓷,我来啦!”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一章 拿去看 任员外生意做的很大,汴梁城里也有他家店铺。 这时候的店铺基本都是前面开店后面住人,任家果品店铺面不小,院落很大,秦牧一行人都安置在里面。这里主事的是任府的一个老掌柜,也姓任,跟着任员外干了几十年了,就如一家人一般。 刚放置好行李,任潇潇就要出去逛街。 汴梁城,天下顶顶豪华的地方,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可不能白白浪费时间在屋子里面。 秦牧也正有这个意思。东京汴梁呀!被西方人称为天上的城市。因为在全世界的夜晚还黑咕隆咚的时候,汴梁城已经是不夜城了。这什么概念?领先世界近千年! 现代的不夜城要到工业革命开始之后才逐渐出现,那真是千年以后了。 秦牧和任潇潇是主事人,他们发话,自然无不听从。 王泰是任府教头,经常随着任府货船来往京城,对汴梁一点不陌生。有他一个人一把刀,又是在东京汴梁,大宋的京城,开封府所在,禁军厢军衙役捕快无数,自然不会出什么大事。 任家果品店是开在观前街,已经是热闹非凡。 观前街东边并排的一条街叫碧水街,街边沿河有一处院落,院子不大,看起来不寒酸也不富贵,一如寻常人家。院子里面种满各色青菜,屋门半开半掩。 屋子内有个人,个头不高,生得小鼻子小眼,这样的人物汴梁城里千千万万,属于扔人堆里就找不着的,可他却不是个安分守己的老百姓。 这人诨号短蚱蜢,本名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蚱蜢这种玩意,体格短小,善于隐藏,又有一双突出的眼睛,天生有偷窥的本事。短蚱蜢人如其名,正是这一片的盗贼团伙中负责打探消息的那个。 秦牧一行人刚下船就被他贼咕上了,现在正一五一十的汇报。 “锁老大,这可是一群肥羊。”短蚱蜢双眼放光,说的唾沫横飞。 “细讲。”锁老大坐在屋里阴暗的角落,看不出五官。一个恶鬼面具挡住了他的脸。 “是。”短蚱蜢有些不舒服。虽然已经跟着锁老大干了三四年,但是锁老大的声音他还是不习惯。就好像垂死的病人,有出气没入气一般,听起来让他提心吊胆,好像一口气换不过来,人就嘎巴了。 不过他可是知道锁老大绝不是个半死的人,相反,他比谁都生猛。几年来不知有多少不开眼的捞过界,都被锁老大打了回去。包括观前街碧水街这一片的四条街,如今都是锁老大的地盘,所以人称他为锁四条。 四条街内,锁老大没点头,哪个兄弟都不许动手。 “这群肥羊是外乡人。”短蚱蜢是老手,知道哪些是要紧的地方,外乡人才好欺负。 “说下去。” “他们身上有宝。”短蚱蜢眼睛里面不揉沙子。再加上任潇潇根本就没有遮掩她的手表,反倒有意无意的张扬出来,短蚱蜢想看不到都不行。 “什么宝?” “一双靴子,一个镯子。” “靴子?”锁四条略坐直了一些。靴子也是宝?有点可笑吧。他看了看短蚱蜢,发现还是原来那个小贼,没有被谁替换掉,也没烧的满脸通红,那他就需要一个解释。靴子什么时候称为宝贝的?踩在脚下的东西,难道金子做的?不沉吗? “这伙肥羊穿着一身新衣,看料子得几十贯。他们在船上就开始东张西望,一看就不是城里人。八成是外地富家子进京来玩。” 锁四条点点头。这说的在理。汴梁城里面不是没人穿新衣服,但是城里人早就熟悉了身边一切,不会看仙境一般的四处张望不停。只有外乡人才会看什么都稀罕。穿着值钱的新衣服看街景的九成九是外地进京的富贵人家。 “可那个年青小郎君脚下的靴子,我活了几十年,走遍了汴梁城,却从没见过这样的款。” 那是,千年后的登山靴你要是见过才是活见鬼。 “不过新款的靴子,值得大惊小怪?”锁四条有点不满了。还以为是金子做的,结果不过是短蚱蜢没见过。就是再新款也不过一双靴子而已,少见多怪。 “锁老大,不是这样子。”短蚱蜢双手揉搓着,想拼命讲清楚这双靴子的不同。可是怎么形容呢,他又不知道后世的靴子用料是什么,这东西只有看到才能明显感觉到奇特,看不到是说不清楚的。 “那就不说了,说镯子。” “好。这镯子可是宝贝。”短蚱蜢眼里看过的首饰成千上万,说起这个可是落他手心了:“不是金的,好像银的,可也不是银的。” 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短蚱蜢是探风的,不是下手的。他不能凑近任潇潇身边去看,只是几十年磨练出来的本事,让他本能的感觉到这个手镯不是凡品。绝不是市面上常见的,甚至可以说市面上从没出现过。 “难道是铜的铁的?”锁老大语气明显不悦。你逗我玩呢?靴子也说是宝贝,镯子也说是宝贝。靴子且不说,这镯子有什么宝贝的。满大街那么多金银首饰店,哪家没有手镯。还说不是金的不是银的,铜的铁的值得你说?今天的短蚱蜢抽风了不成? “不是不是。”短蚱蜢连忙摆手道:“老大你看看就知道了,我算认栽,见识浅,看不透,可我敢拿命赌,绝对是市面上没有的宝贝。” 锁老大双眼似乎闪过一道亮光。 短蚱蜢的眼力他是知道的,他说是宝贝,如果这混蛋没发疯的话,那连他都说不出来好处的宝贝,一定是非常的珍奇! 既然来到四条街,那就留下吧。 琉璃巷是大宋女人心中的圣地。这里专营胭脂水粉金银珠宝。任潇潇第一站就奔了这里。 果然没有让七娘子失望。这里的一切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千百倍。街道不宽,却充斥着富贵气息,不论是两边高高的店铺,鲜艳的招牌,还是望不尽的人潮,都在时时刻刻刺激着任潇潇。这就是京城,这就是汴梁。 若不是任潇潇手上有一块划时代的手表,她怀疑自己根本没有底气走在琉璃巷里面。 在韩城县,她是人上人,是泥腿子仰望的存在。可是在琉璃巷里,她却是有点自惭形骸。本以为自己这身衫子是顶好顶好的了,即使来到京师也不会落伍,可真到了地方才发现自己的无知。 京城的女人,真会穿着呀。哪怕是一根丝带都那么的和自身般配,比起来自己简直是土包子。 七娘子是百折不回的性格。虽然觉得自己穿的有点过时,有点尴尬,可却毫不畏惧。怕啥,你们就是再光鲜时尚,你们有手表吗? 她小手攥成拳头,暗地里给自己打气。然后头也不回的扎进了一个个店铺。 事实总是不因为个人意愿而改变。纵使任潇潇再有底气,她也改变不了旁人。琉璃巷里的铺头,可说是全京城最好的铺子。里面的店伙也眼界高。像任潇潇这样的外乡人,他们见得多了。就算是再能伪装,可眉眼间也会流露出一丝鄙视。 秦牧到觉得很正常。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京城人看不起乡下人,多少年都是如此了。就算千年以后,沪上人还不是觉得外地人都是二傻子吗。哪怕这个沪上人明天就没米下锅,也不耽误对外地开保时捷的翻白眼。 可任潇潇年纪小,那受得了这个。她一直是韩城县有头有脸的任七娘子,怎么到了经常就变成人家眼里的泥腿子了。 小胸脯气的忽闪忽闪,小脸蛋一会红一会白。纵然再多各色首饰都压不住这股子邪火。 可是她还没法发作。店伙计一个一个的,都是那么低眉顺眼,伺候的周到细致,可是任潇潇总能感觉到对方心底里的看不起。 因为长长的柜台上,京城里的女人扎堆在挑着首饰,认识不认识的,都能彼此叽叽喳喳几句,只是对着她,好像空气一般的看不到。她身边除了秦牧没别人。小桃和吴小妹是丫鬟身份,旁边伺候着,不算人。 被隔离的感觉让任潇潇越来越恼火。难道我没钱吗?怎么就这么看不起人呢。 秦牧了解她的感受,可是也没办法。很多时候有钱未必就被尊敬。就像后世煤老板身价过亿,在很多场合一样被看不起。 “潇潇,你试试这个钗子。”秦牧总得给她想想办法。没人搭理,我说话还不行吗。说着从精致的木盘中拿起一个钗子递给任潇潇。 任潇潇接过来看了看,也没什么特殊的,就是个凤凰展翅,一百个钗子九十九都是这样。不过秦大哥好意她是明白的,所以就捏着钗子插在自己发髻上。 “呀,真漂亮啊!”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似乎是对着任潇潇说的。 任潇潇扭头看过去,身边不知何时凑过来一个小娘子,正笑眯眯对着自己。 “妹妹这个钗子真好看。”那个小娘子看似盯着任潇潇头上的钗子,实际上注意力全在任潇潇扶着钗子的左手。 “这个吗?”任潇潇取下钗子,左看右看,也是很一般的货色。 “是呀,小娘子不知怎么称呼?”那女子又靠近些,亲热的发问。 “任潇潇,你可以叫我任七娘。姐姐怎么称呼?”好容易有个京城女人和自己说话了,任潇潇顿时升起了万分好感。总算自己在京城认识个人了。 “奴家贾红线,算是痴长七娘几岁,若是潇潇不嫌弃,就叫奴红线姐吧。” 贾红线身材高挑,比这个时代大部分女人都略高一些。但是她五官精致,皮肤尤其的白皙,仿佛牛奶一般,这样一来,贾红线高的丝毫不别扭,反倒是别有一番风情。 “红线姐,你喜欢这个钗子?我让给你吧。”任潇潇说着伸手把钗子递了过去。 这钗子本来就一般,自己又不喜欢,正好送个顺水人情,反正也不花钱。 “却是生受了。”贾红线没有接钗子,只是盯着钗子细看:“其实事情是这样。钗子本非奴家要买,是奴家的一个好姐妹看上了这个款式,比了几家后,就这家的便宜,所以约好了今天来这里。只是你看这天,都这个时辰了,她还没来,想是有事羁绊住了。正巧妹妹拿了这个钗子,奴一时着急……” 原来这钗子是贾红线的姐妹早看上的。难怪她过来搭话。 不过搭话就好。任潇潇正瞌睡遇到了枕头,只要有个由头,自然能聊的火热。 “这个时辰吗,”任潇潇装作随意的抬起手腕,望了望手上的表,用的口吻说道:“未时五刻了,的确是很晚了呢。” 贾红线吃了一惊。什么等朋友看钗子都是假的,她其实诨名栀子花,乃是锁四条派来摸底的女贼。 短蚱蜢说的宝贝如此稀奇,锁四条哪能不上心。靴子先放一边,镯子一定要弄清楚。只有女人才方便靠近女人,这活就落在栀子花头上。 栀子花的吃惊却不是伪装。她刚才已经借着看钗子把任潇潇腕子上的百达翡丽看的分明。奈何这玩意真的是划时代产品,她实在是搞不懂,究竟这个是什么宝贝。但肯定是宝贝,还是了不得的宝贝,这点她万分确定。 如今任潇潇看了一眼宝贝,就报出时辰,还这么精确的报时辰,想来这宝贝是计时用的。 这样一块小巧玲珑的东西,这么漂亮的不似凡物,竟然还会计时,真是天大的宝贝呀。 栀子花故意扭头望了望外面,看似估摸时辰:“是吗?都已经未时五刻了吗?不过奴看着天色,也不过未时一刻。” “哈哈,姐姐你这就错的离谱了。”任潇潇哈哈一笑,总算是扬眉吐气了。被你们城里人这样看扁,如今到叫你们见识见识,我这个外乡人才是宝贝——的拥有人。 她探出身子,手腕几乎顶到贾红线鼻子,自豪的说道:“姐姐,你不知道这是什么吧?这是手表,专门计时用的。你看这个长针,这个短针,走到这个位置,岂不正是未时五刻。” 栀子花真的惊呆了。 她是刚刚一直打量这个手表。可是任潇潇的手一直在动,而她对手表又没有概念,怎么知道表盘里面的指针还在走动。如今摆在眼前,却见三根精巧的针长短不一,其中一根细针正不紧不慢却有非常规矩的一格一格在转圈。 宝贝呀!真的是宝贝。 贾红线费劲力气才忍住一把抢过来的冲动,勉强让自己平静的说道:“妹妹,这个叫手表吗?奴从未见过,可以给奴看看吗?” “有什么不可以的?拿去看。”任潇潇炫富的心态得到充分的满足。还有什么比一群看不起自己的城里女人低头求自己更解气的呢? 她毫不犹豫的摘下了百达翡丽,递到了贾红线眼前。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章 我叫她奶奶 王泰站在店铺门口。一边可以看到店内,一边可以观察街上。 汴梁城聚集着全天下的富贵,也避免不了小偷小摸,甚至当街明抢的。不过现在还是白天,太阳正好,这光天化日之下,纵使再大胆的强盗也不敢明着作案。王教头只是防备不开眼的小毛贼。 贾红线凑近任潇潇时候,王泰还不在意。这里是首饰铺子,满屋子都是女人饰品,要让任潇潇在这里不开口那简直是为难她。 王泰虽然没成家,可是深通人情世故,否则也做不到任府的教头,顶多混军队,甚至做强盗。 他自然不会去干涉女人之间的乐趣。 但是看到任潇潇把手表摘下来递给了贾红线,王泰就不得不留神了。 他知道任潇潇手上这玩意是宝贝。因为他身上也有一件宝贝,正是秦牧给他的那一把宝刀:九转轩辕斩。 这宝刀真是了不得,他这几日是睡觉都不离身。这把刀,吹毛断刃不是虚的。 身怀利刃,杀心自起。王泰当然不会疯狂到杀人去试刀,可手里握着这么一把宝刀不砍点什么东西,简直是对不起这个霸气的名号。 砍什么好呢?找把刀子去砍砍?他真舍不得。虽然觉得一定能砍断,可是让王泰拿宝刀去砍铁,他才不那么傻呢。既然吹毛断刃,不如就用头发试试。 这时空不论男女都是长头发,所以王教头完全不用求人,直接拔下自己一根头发,搭在刀刃上,轻轻一口气吹过去,头发果然断成了两节。 好刀!好刀! 王泰这几天头发稀疏了一大片,都是吹毛断刃玩的。 如果不是要护着秦牧一行上京城,估计再过几天,王教头都变秃子了。 如今刀子就在王教头的小腿外侧绑着。 王教头撇了一眼自己小腿,感觉是那么充实。 宝刀啊宝刀! 这刀子不仅仅是本身好,连刀鞘都不是凡品。 起码王教头不知道刀鞘是什么做的。更让王教头不可思议的是,刀鞘上面的两个带子,带子上面密密麻麻的线圈,王教头也一概不知道是什么材料。 可是不知道不要紧,他会用。这个东西太简单了,只要一搭上,就粘在了一起,一使劲又能撕开。 看带子大小,再想想当时秦牧是从小腿把刀子拔出来的,王泰有样学样就把刀鞘绑在小腿上。 人体工程学当然不止是应用在刀子上,刀鞘也要考虑。 这把刀子是户外用品,现代人又不同古代人,只需要一把刀挂在腰间就可以。现代人出门玩户外身上全是零碎,腰这个位置更是大口袋小口袋一堆,大点的刀子都没地方摆。所以这把刀的设计就是绑在小腿上的。 两根尼龙魔术贴很轻松的把刀鞘绑在小腿上,完全不影响正常的活动。 王泰对这个设计赞不绝口。真是天才,真是神物。虽然王泰除了知道刀子是砍人的,别的一概不认识,可是不妨碍他识货。 这把刀绑在他的小腿,使用时候,只要一弯腰,撩起裤脚,手掌握住刀柄,顺势解开扣子,一个动作刀子就能出鞘,而且刀鞘还牢固的绑在腿上不会丢。 收刀时候,按上卡扣,刀子就一动不动老实待在鞘里面。因为有卡扣限制,不论自己怎么活动,刀子都掉不出来。虽然大宋的刀也有绷簧一类的机构锁止,但是绷簧是向下按的,拔刀出鞘需要两只手两个动作,哪如这口宝刀的方便。 天上地下的差别。 王泰有了这个见识,自然明白任潇潇手上的手表也是从秦牧手里得来的神器。 他就越发看不懂秦牧了。到底是什么人呢?全大宋也没如此的宝贝。就是拿出一样都可以让天下人争抢,他却一下拿出两样,还毫不在意的送了自己一样。 任员外并没有对王泰说起秦牧的来历,王泰自然也不会多问。 秦牧这样够朋友,他王泰也不是不讲究的人。他一改之前对秦牧的态度,变得非常恭敬。 眼见任潇潇把手表递到外人手里,王泰站不住了。这怎么行呢,小娘子毕竟是女子,没有半点江湖经验。常言道财不露白,连金银财宝都不能暴露,何况这样的神器。不藏着不说,还主动交给别人手里,还是个陌生人,才认识没一盏茶时间。 不行,他得制止。 王泰刚一动,贾红线就动了。 “妹妹,这手表真是个好宝贝呀!”贾红线这句话是真心的。她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女人的直觉让她感到发自内心的想拥有,即使明抢也不在话下。可是她还算没失去理智,知道任潇潇敢戴着出门,还敢递给她看,绝对不是自己一个人。 秦牧不放在贾红线眼里,小白脸,没两斤力气,自己可以一个打他两个,那俩丫鬟更不算人,任潇潇简直一个指头都能捅倒,可是门口那个汉子她却不得不考虑。 王泰只是自然的站在那里,就给贾红线很大压力。知道自己不会是他的对手。 贾红线虽然专注的看着这块百达翡丽,但是余光一直没离开王泰。眼见对方动了,她马上就把表还了回去。 贾红线拉住任潇潇的腕子,亲手给她戴上了手表。一来是讨好任潇潇,二来,更重要的是她要学会怎么摘怎么戴。 手表卡扣这个东西,大宋没有,她刚才不错眼珠的盯着任潇潇的动作,可是卡扣在腕子底下她看不到,只是拿到手里才发现这么个装置。所以必须借着戴表学会怎么用。 好在现代的东西都特别简单,只要一看就会。 贾红线毫不费力的把手表戴在任潇潇的腕子上,才依依不舍的收回眼神。 任潇潇别提多得意了。 报仇了!虽然面前没有任何敌人,但是任潇潇觉得满京城人都是自己敌人。 满屋子的金银首饰,算什么?加一起有我这块手表值钱吗?你们真是狗眼看人低。 她们这番动作自然惊动了店里的人。那些本来看不起任潇潇这个乡下人的店伙和贵妇,不由的全望了过来。 美! 任潇潇小脸扬起多高,对着秦牧说道:“秦大哥,这里的东西太俗气,奴看不上眼,我们换一家吧。” 店伙眼睛掉了一地。这可是京城有名的字号,你个乡下来的小娘子还说俗气,也不看看你这身打扮,要多村有多村。可是他们还不能发火,客人是不能得罪的。而且人家也有资格说这个话,就说小娘子手上这块手表,自己这伙人见都没见过,若不是小娘子自己报出名来,他们连名字都不知道。 这样的打击也是够直接,顿时让店伙们收起了小看的心思,不敢反驳半句。 他们没胆,可不是店里的人全没胆量。 这家店在汴梁顶顶有名,来的客人非富即贵,要不怎么会那么明显的看不起任潇潇呢。没别的,你一个乡下小娘,穿的半年前流行的服饰,一看就不是我们这圈子里的人,谁会自轻自贱的和你搭讪。 但是你一句话,说这里的东西太俗,岂不是把我们这群人都骂了进去。 一个乡下人有什么本事在汴梁撒野。 她们看不起任潇潇,自然一开始就有意无意和任潇潇拉开了距离,似乎坐的近了都掉价,所以就没能听清楚任潇潇和贾红线之间的对话。可是任潇潇和贾红线手里来来回回的明晃晃亮堂堂,倒是引起了她们的兴趣。 “哪里来的小娘子,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敢说王家首饰店太俗。”一个满头首饰金光闪闪的女人转头对着任潇潇说道:“怕不是拿着兰花当野草,又或者拿着黄土块硬当金元宝。” 任潇潇正遗憾自己的威风没抖够,如今有人送上门来,自然是心花怒放。 “你说谁不识货?”任潇潇也掉过头,叉着腰毫不畏惧的迎上对面的目光。 “我说谁,谁不知道吗。看清楚你脚下踩的,不是庄稼地,是汴梁城。” 这是直接把任潇潇当成泥腿子了。 任潇潇勃然大怒。 “好,好,好!”任潇潇一把撸起袖子,把白生生的手臂高高举起:“汴梁城的贵人们,都来瞅瞅看看,你们谁拿的出来这个,我叫她奶奶!”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章 我不同意 也就是大宋没有,否则他们一定会说,眼前的场面就好像一颗扔进池水,当时就炸锅了。 好,你个小娘子有种,真的是不知天高地厚。知道不知道在座的都有谁吗?那个谁谁谁,侍郎的儿媳,那个谁谁谁,太师的孙女,那个谁谁谁,谏义大夫的老娘——这个岁数大点,战斗力不靠谱,但是不怕,还有那么多中年青年娘子,一起打你一个还能怕了你? 不过女人的斗争,是靠嘴的。当然没有谁会摞胳膊挽袖子,十几张嘴就足够了。 一时鸡飞狗跳乱成一团。 秦牧觉得脑袋大了一圈。 这真是无妄之灾。你说你吃饱了撑的和人家叫板?又没耽误你吃又没耽误你喝。你要看就看,要买就买,没人拦着你买,也没人拦着你走,何苦要惹人厌呢。而且是犯众怒。 关键是,还是一个单挑一群女人。 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这里的女人数量,足够开养鸭场了,还是超大型的。 秦牧自问己方毫无胜算,赶紧溜才是正道。 他攥住任潇潇高举的手臂,使劲拉了下来说道:“走吧,别折腾了。” “我没有折腾,是她们先动手的。”任潇潇根本不服气。 秦牧郁闷。 人家哪根手指动你了?还先动手…… 道理是讲不通的,秦牧手下用力,拉扯着任潇潇就要出门。 他想走,人家还不干了。当时就有一个宽宽的身子挡在门前。 “不许走,乡下人撒完泼就想溜,当我们汴梁人是好欺负的吗?” 秦牧看着眼前半边门板一样的女人,真觉得绕不过去。她都快把门堵死了,留下的口子连任潇潇这样苗条都挤不过去。 秦牧看了看王泰,王泰也一脸尴尬。 要是动手,王泰自然不怕。虽然各位富的贵的娘子都带着家丁,可是王泰绝对有信心把他们都打趴下。但是人家的家丁也不动。家里女主人之间的战斗,家丁掺合什么。 这点自知之明大家都有,否则哪能在大户人家混。 吵架没准还是女人的乐趣呢。哪个家丁肯傻乎乎的出头?简直是找死不要太快。所以店里面的男人没一个动的。 任潇潇自然不怕,她底气十足,只是这时候没人跟她理论是不是能拿的出宝贝,全是荤的素的一起上。但凭嘴上本事,任潇潇自信还是能打两三个的,可是四周十几个战意盎然的对手,她就是喊破了喉咙,也盖不住对方人多呀。 很快任潇潇的声音就被淹没了。 眼看闹得不可开交,就听铛铛铛几下锣响。众人不由得暂时停下嘴巴,望了过去。 二楼走下来一个人,手里提着一个小号的锣。 “诸位诸位诸位,怠慢怠慢怠慢。”来的是店铺掌柜,王麻子。 王麻子是王家首饰店的老掌柜了,平时都在二楼坐镇,等闲不会下来。今天是听下面乱糟糟不成体统才赶紧出面。 这个小锣就是他特意准备的。首饰店基本全是女人,万一出点什么事,也是女人之间的麻烦,全是嘴上功夫,他要插话都插不进去,所以特意弄个小锣,看你们嘴厉害还是锣厉害。 眼见场面稍微平静,他才转身走向任潇潇。 王麻子是了解大概之后才下来的,知道问题出在这乡下娘子身上。他也有点生气,你一个乡下人,跑到汴梁城最大的首饰店,不老老实实的买东西,扯什么旗号呀。你知道这是谁的买卖吗?你知道这里都站着谁吗?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如今之计,很简单,赶出去了事。算是圆了在场诸位贵客的面子。 至于乡下人的面子?她有面子吗?没找她要损失就不错了。 王麻子才不信一个乡下人有什么宝贝呢。可笑至极!汴梁城是什么地方?全天下的宝贝都在这里,你一个乡下土包子说自己的才是宝贝,简直就是捡起驴粪蛋,硬当豆沙包。 王掌柜都懒得看一眼任潇潇的所谓宝贝,直接说道:“本人王麻子,是店里掌柜,替东家照顾生意。这位小娘子,小店招呼不周,还请担待,改日再登门致歉。你且先去逛逛别家吧。” 一番话说的还挺得体。 他先说自己只是个掌柜,不是东家,这样说错什么,别怪东家,只怪他个人。免得影响招牌。 然后他不能说小店寒酸不入你眼。要这样说,等于把贵妇全得罪了。你的店铺寒酸,那我们来干嘛的?他不能这样说。 王掌柜只能说招待不周。招待不周是店伙的素质问题,是下人不够档次,和商品和客人无关,这样就把店和客都摘了出去。至于登门道歉全是场面话,他连地址都不问,去哪登门呢。 最后一句才是他要说的,你哪凉快去哪,别在这碍眼了。 任潇潇如何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顿时火更大了。 合着你也看不起我呀,不问青红皂白就要赶我走。我要这样走了,还有什么脸面在汴梁城里逛游,岂不是走到哪里都被人耻笑! 现在任潇潇就是鞭子抽她都不走了。 “王掌柜。”任潇潇甩开秦牧的手说道:“你这话奴不爱听了。你说你的店伙计招呼不周,那你应该让他们给我赔礼道歉,为何一句话不提,反倒要赶我走呢?我家也是做生意的,做生意的哪有这个道理?” 王掌柜一愣。小娘子牛呀。敢在我面前提做生意。你家也是做生意的,你什么生意,敢和我百年老店相提并论。笑话。 还敢跟我提道理,我到要让你看看什么叫道理。 做生意和气生财,王掌柜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呢。所以他对任潇潇可以说也算客气,没一个字责怪对方,反倒把错归在自家伙计身上,只是请她离开,还送上道歉,其实是很委婉,留了面子给任潇潇了。否则一个乡下人,废这么多话干嘛,敢来闹事,直接赶出去。 奈何对方不领情!难道是年纪太小听不出我话里意思?又或者诚心来捣乱? 如果诚心捣乱就不好说了。 王掌柜留神看了肯任潇潇,从头到脚摆明一个乡下小娘子。再看她身边这位小郎君,长的一表人才,穿的人模狗样,可是这衣服真新,昨天刚做的吧。为了进城才做新衣服,标准土包子。 王掌柜想来想去,觉得这就是俩傻瓜。于是不再客气了。 “怎么着,小娘子想教我王麻子做生意的道理吗?” “岂敢,王掌柜年纪比我大,道理自然是你懂的多。”任潇潇毫不示弱:“不过道理之上,还有实力。” “呦呵!”王掌柜差点气乐了。你跟我比实力,行,放马来吧:“看起来小娘子这实力要比咱家这铺子强了?” “就是这个意思。”任潇潇一伸手臂,说道:“我腕子上戴的这个东西,你铺里如果能拿出一个比的上的,我马上爬着离开汴梁城。” 王麻子看了看任潇潇伸出来的手臂,一截嫩黄的袖子挡着腕子,不知道他腕子上戴的什么。想来无非是镯子而已。 王麻子还以为任潇潇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谁知就是腕子上的玩意,这东西全天下能有比的了王家首饰店的吗?可笑,可怜。 他一点没犹豫,点头道:“你这小娘子可要和老夫赌一把?” 大宋赌博泛滥,开国皇帝就是好赌之人,有这个榜样,下面人好的了吗。大事小事都可以用来开赌,何况这么精彩的事情。 “你若不怕,我自然不会反对。”任潇潇根本无所谓。 “好,赌了。”王麻子本来还想给任潇潇留点体面,可是眼看对面气焰嚣张,他半点同情心也没了,你想死就去死:“若是我家店铺拿出了比的上你手腕上的东西,你就爬出汴梁。” “好,要是拿不出呢?” “我爬出汴梁。” 一片唏嘘声音响起。这可是豪赌。当然不是说钱多钱少,在座各位哪个也不缺钱,可不缺钱的人更看重的是面子。这间首饰店可是汴梁头号,后面的东家地位尊崇,王麻子虽然只是个掌柜的,但是宰相门前七品官,何况他经营这么久,本身也有足够的地位了。 拿自己的名声地位和一个乡下人对赌,简直是豪迈!一时之间,贵妇们看着王掌柜脸上的麻子都觉得顺眼不少。男人气! “你爬出汴梁对我有什么好处。”任潇潇却不要这个条件。 众人都吃了一惊。你是怕了还是傻了?这条件不敢接吗? “那你说怎样?”王掌柜有点怒了。 “我赢了,我也不要你爬。你呢,是汴梁城人,我呢,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本来呢,我只是来汴梁买瓷器,顺便走走看看。如果我赢了,就麻烦王掌柜给奴做个东道,介绍几件真正好瓷,如何?” 任潇潇多聪明的人,她才不会无端的结了冤家。王掌柜爬着走还是倒立走,对她有什么好处?还不如猴戏好看。 任潇潇扯起了旗杆,就懂得什么时候放下。她赢了,出了气就足够,顺便再结个善缘。里子面子全有了。 王麻子看了一眼任潇潇,没想到小娘子还真懂做生意,知道和气生财。合着之前是故意气我?这乡下人还有点意思。 “那就如小娘子所言。”王麻子答应了。 其实任潇潇的手表有店伙计看到,知道自家店里没有比的了的东西。别说自家店,就是全汴梁也没有这玩意。谁知道一个乡下人哪里得来的宝贝。 可是王麻子和任潇潇放对,这样热闹哪能不看,一群贵妇把他俩围在正中,店伙被隔到了外面。他的身份又不能大喊大叫提醒掌柜的注意,所以只能瞪眼干看着。 “好,既然如此,我不能占小辈的便宜。你若输了,就当眼前事没发生过好了。”既然对面懂事,王掌柜也不过分,他就想赶紧了了这事:“既然谈好了赌约,小娘子就请出宝贝,给我们开开眼吧。” 任潇潇点点头,刚要挽起袖子,就听有人说道:“且慢!我不同意。”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章 赌局 谁喊得?谁不同意? “是奴说的,”见到所有人都望过来,贾红线面上浮起一缕粉红,更衬得她艳丽四射:“真是很冒昧,对不住大家。” “……”众人有点无语。你是谁呀,这里有你一个小娘子什么事。众多贵妇没有一个认识她的。 “奴有一点小小的心思,”贾红线虽然面带羞涩,吐字却明白,让所有的人都听得清楚,又兼她声音非常动听,一时间竟然没人拦着她:“今日众人凑在一起,遇到这个赌约,也是不小的缘分。” 大宋朝迷信的人多,越有钱越迷信。所以说起缘分,又让人舒服几分。 “既然有缘,何不分润一些呢。也好过在旁边白白看着。不如开个盘口,买小娘子胜的,一赔五,买王掌柜的,十赔一,奴家和两边都无瓜葛,如果大家不嫌弃,奴就坐这个庄家,如何?” 赌博,在宋朝叫关扑,最是百姓喜闻乐见的活动了。就好像后世打麻将三缺一时候,一声招呼就能引来一群人。 “这主意好。” “我是太师孙女谁谁谁,买五十贯王掌柜。” “我是侍郎儿媳谁谁谁,也买五十贯王掌柜。” “我是谁家啥啥谁谁谁,买一百贯王掌柜。” …… 店伙计送来笔墨纸砚,贾红线飞快的记录着各人的投注,姓名。虽然声音嘈杂,但她笔下纹丝不乱。 片刻之后,贾红线看渐渐声音息了,没人再下注,这才抬头说道:“现有投注王掌柜的资本,一共两千三百贯。” 接着,稍停了片刻,继续道:“投注任潇潇小娘子的,没有。” 呵呵,房间里顿时想起一片奚落的笑声。 看见没,贵妇的眼睛是雪亮的,没有谁瞎的投注乡下人,那不是白扔钱吗。 投王掌柜,赢定了。虽然赔的少点,十贯钱才赔一贯钱,但是一贯钱也是钱呀。 好在她们都是有身份的人,见多识广,眼前这赌局不大,钱太多了反倒会压垮了。坐庄的这个众人都不曾识得,看起来不是上层人物,但是敢在京城最好的首饰店里面开盘,也应该多少有点身家。两三千贯的盘子比较合适。 大家熟归熟,钱要算分明。何况庄家还不是她们的熟人,更要问的清楚明白。 当下就有贵妇问道:“不知庄家的本金够不够。” 贾红线冲问话的妇人微笑点头说道:“应该是够的。” 说着,她摘下了自己手上的镯子,递到王掌柜面前,问道:“王掌柜,你看这个镯子尽够赔的吗?” 王掌柜干这行几十年了,眼睛就是价格表,只扫了一眼就点头说道:“小娘子这镯子最少五百贯,足够。” 他根本就没考虑任潇潇会赢。自己赢定了,那么买自己的两千三百贯,十赔一,不过两百三十贯,这镯子赔完还有富裕。 贵妇们一听,钱还没赚钱,顿时嘈杂起来。 “加注!” “加注!” “我也要加注!” 贾红线点头说道:“不急,一个一个来,奴都记下。” 一会功夫,注码加完了,贾红线报出一组数字:王掌柜名下,六千四百贯,任潇潇名下,没有。 又是一片奚落声。 一会,有人询问:“庄家可还赔的起吗?”镯子只有五百贯,如今买王掌柜的有六千多贯,如果掌柜的赢了,要赔六百多贯。而买任潇潇的一文钱也没用,这赔付可都要着落在庄家身上。 “奴家还有些体己钱。”贾红线依然那么温柔但是坚定。 说完,她把镯子递到王掌柜手里,说王掌柜道:“王掌柜,这镯子就先放在店里,做个抵押。” 王掌柜是赌局中人,本不应该拿着庄家的资金。可是这里也没别人更适合做公证,那么放在店里,以王家首饰店的金字招牌,大家都相信。王掌柜也没推脱。 他拿着才放心,要不自己赢了庄家跑了,这钱他怎么赔给诸位贵妇?这些女豪杰可是不会去找庄家,只会揪着自己要钱。 “奴觉得吧,奴这个庄家本金有点小,诸位似乎还不尽兴。如此一桩乐事,留下些遗憾反倒不美。不如容奴家两日时间,等奴再去筹措些本钱,让诸位一把尽兴可好?”贾红线似乎觉得不过瘾,还要加码。 “好!”白给钱谁也不嫌多。而且现在就开赌,感觉非常不过瘾。王掌柜大度,即使赢了也不让乡下人爬出汴梁,让看客少了巨大的乐趣,如果再这么匆匆结束,太有点便宜这个乡下人了。 能多等两日时光就解气了。到时候叫来亲朋好友,一起羞辱她,那才解气。 这庄家是个秒人!又送钱又送乐子。 王掌柜第一感觉觉得不妥当。和乡下人比宝,赢了没什么可吹的,输了却不止是自己面子无光,还损了店铺的招牌。这样好吗? 没等他想明白,贾红线就笑着对王掌柜说道:“王掌柜,此乃巾帼乐事,想来王家首饰店定然会大力成全的。” 话已至此,王掌柜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他也不想得罪了这么多京师“巾帼英雄”,所以点头应承了下来。 任潇潇气的差点跺脚,竟然没一个人买自己,自己岂不是很没面子。 秦牧捏捏她手,示意稍安勿躁。 他还不知道大宋的赌局有什么规矩。毕竟王掌柜没自己买自己,买他赢的全是外人,而自己和任潇潇是一伙的,谁都看得到。秦牧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买任潇潇赢。 他还没开口询问,王泰却抢先说话了。 “我买六千四百贯,任娘子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章 一万贯 这又是谁呀,别是个傻子吧。 六千四百贯,恰好是买王掌柜的数字,摆明是要和贵妇们做对呀。 一众贵妇齐齐望向王泰。 王泰泰然自若,脸上神色不变,心里却乐开了花。 他是知道结果的。任潇潇必胜无疑。庄家开出的盘口一赔五,六千四百贯出去,回来就是五倍,三万两千贯。 王泰一个月工钱是二十贯,三万两千贯他不知几辈子才能赚回来。天大的好处掉在地上,自己不捡起来,那真是傻了。不如抽出九转轩辕斩,给自己脖子一刀,来个痛快。 这个数字也是王泰故意为之,摆明替任潇潇撑腰。毕竟任潇潇是任府小姐,他赚钱的同时也不忘做人。 秦牧现在还不下注,他也猜不出秦牧的心思,总不能一直让任潇潇的面上难堪。所以果断就喊出六千四百贯。 贾红线忍不住面色一变。 六千四百贯,买任潇潇赢。这是抢钱呀,还抢到贼祖宗身上了。 如果真的比宝,肯定是任潇潇赢,这点贾红线毫不怀疑。任潇潇赢了,自己要赔出去三万两千贯,这边只能收回六千四佰贯,你当我是傻的不成? 哼,蠢才,真以为老娘是为了赌钱吗?且让你高兴两天,做两天美梦吧。这投注,我接了。 不过接归接,钱上要清楚,你说六千四百贯就六千四百贯,钱呢? “不知这位好汉怎么称呼?” “王泰。”王教头很懂规矩,说话间就弯腰取下宝刀,来到任潇潇面前,说道:“这是我的赌本。” 众人本就被王泰的赌注吓了一跳,如今再看王泰拿出一个好像刀子一样的东西,都非常的好奇,俱都伸头观看,好像一群鸭子被拎着脖子等着挨宰。 六千多贯对她们来说虽然不是很大,也不是小数目了。这么大一笔钱说扔就扔,端的是个好汉。可得看看好汉啥模样。 “这是什么?”贾红线不敢接。谁知道有什么古怪。接手下来,万一他说自己搞坏了怎么办?已经扯开这么大场面了,贾红线必须小心。 王泰也不理她,拿着刀子递到王掌柜面前,说道:“王掌柜,请给估个价,看看值不值六千四百贯。” 说着,他打开卡扣,缓缓抽出了刀子。 众目睽睽,光天化日,王掌柜当然不担心对面行凶。他小心的接过刀子,连刀鞘也一并拿了过来。 刀一离手,王泰心头一阵心疼。虽然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分别,两天后就会回到自己身边,可还是万分舍不得。如果不是为了三万贯,打死他也不会让刀子离开自己。 王掌柜面色变了又变。这是一把刀子,确定无疑。可是这把刀子怎么如此怪异呢。王家首饰店虽然主营各色首饰,可是其本质是经营贵重物品,所以一些市面上稀罕的东西,在买卖双方无法在价格上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会来这里找他给个都认可的价格。 就因为这样,王掌柜手上见过的宝贝无数,所以眼力也是非同一般。 这把刀,一看就不是大宋的玩意。大辽也不是。难道是吐蕃。可是全天下的刀子都是明晃晃白花花的,这个漆黑一片是什么原因? 王掌柜用手在刀面使劲摩擦了一下,抬起手来细看,一点黑色也没有。看来不是墨。 王泰忍住心里讥笑。你以为我的刀能用手抹的动? 刀子的造型,这样古怪,颜色如此稀奇,王掌柜看不明白。 再看看刀柄,非木非铁。自己也搞不清楚是什么材料。 王掌柜来了精神。 好东西呀。 再看刀鞘。还是搞不明白材质。非金非铜也不是牛皮。可是摸起来异常的有韧性。 这上面还有两根带子,带子上还有一片密密麻麻的线圈。这都是什么玩意? 王泰知道王掌柜不会用。他伸手拿起尼龙魔术贴,粘上又撕开,撕开又沾上,变戏法似的演示了几遍。 王掌柜大吃一惊。这是好东西呀!他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奇妙的事物,贴在一起,就粘住了,可一使劲又能撕开。 这玩意,厉害呀! 王掌柜纵使再有城府,也忍不住带出好奇的神色,望着王泰。 “这把刀,名唤九转轩辕斩,王掌柜,我抵六千四百贯,不贵吧?” “不贵,完全可以。”王掌柜瞬间就做了决定。这刀子必须留下来。 他的东家可是好刀如命,府里不知道收藏了多少好刀。可是那些刀子和眼前的这把比起来,简直一文不值。 其实这就是物以稀为贵。如果一把宋朝的刀子来到二十一世纪,那价值可以买一火车。可这不是倒过来了吗。大狗腿来到宋朝,那就是买两车皮大宋的刀子。 有了这把刀,只要让东家看看,东家也会对自己更高看几分。即使自己比试输了,也完全没有任何的关系。 看到刀子的奇异,王掌柜有点担心自己的赌局了。他看得出王泰是任潇潇的从人,保镖。 从人都有这样的奇物,那主人身上的宝贝更是精彩了。 王掌柜现在反倒一点不担心自己赌局了。反正他也不是庄家,输了不用自己掏钱。 反到因为在王家首饰店出现了两件奇物,会让自己家的店铺名头更响亮。 王掌柜一张老脸笑的褶子更深了。 “来呀,”他叫过来伙计吩咐道:“这把刀子请到珍宝阁,十二个时辰专人看守,必须不错眼珠的盯着。若是有半点疏忽,人头就不要想留了。” 伙计看掌柜说的这么严重,登时就打起一百二十分的小心,一个人抱着,俩人旁边看着,三人一起护送宝刀上了楼,再也没下来。 别问,盯着刀子去了。 王泰见状送了一口气。 他其实特别担心王掌柜不识货,不在乎他的刀子,那样他宁可不赌了。否则刀子被弄丢了,他杀光了店里上下几十口子也没用。如今刀子被专人整日整夜看守,又是在汴梁城最大的首饰店,他才放下心来。否则今晚别想睡得着。 秦牧看的都几乎不信自己的眼睛。 王教头好大气魄呀。他现在对这个时空的价格体系大概有了个认识。 在任府时候,他和任员外商量过手电筒的价钱。具体怎么定价,秦牧也没概念,可是他知道自己要买的东西很贵。 他也不贪心,是个长久买卖,所以他只要五套最好瓷器的价钱就可以。 任员外虽然是韩城富豪,可在京城却没什么太大关系,他也不好瓷器,又不做这个生意,所以不是特别了解瓷器行当。不过再怎么不了解也比秦牧强的多。他给出了一万贯,足够买五套顶尖瓷器。 秦牧很满意。一把手电换五套顶尖瓷器,这买卖做的太不人道了。所以他定下决心,以后再不能大规模倒腾手电了。稀罕才值钱,要是满大街都是手电,任员外还不得掐死他。 现在眼看着王泰把刀子又卖出一个天价,秦牧不得不再增一份遗憾。大狗腿这生意也没法做了。 只是这家伙有点不地道呀。一赔五的买卖,我也做的过呀。也就两天时间,我手里也有钱呀。怎么被这小子抢了先。自己再加注一万,不知道庄家会不会接。 如果加上自己的一万贯,贾红线要赔八万出来,就算秦牧不是大宋人,他也知道这绝不是一个小数字了。 他不由得望向了贾红线。嗯,庄家还挺漂亮的,怎么看都像散财童子。 似乎是看透了秦牧心思,贾红线转头向他微笑道:“这位郎君,是否也想下注?” “我也可以吗?”秦牧略微有点吃惊。 “当然,奴家还有点体己钱。” 你这体己钱也太多了。 “那我买任娘子,一万贯。” 一万贯,哗,店里顿时又响起一片唏嘘。 疯了吗,今天疯子扎堆呀。这小白脸看着挺漂亮,没想到是个傻的。 一万贯说扔就扔。 “钱!”贾红线走到秦牧面前,摊开手。 “跟我回去取。”没等秦牧说话,任潇潇接了口。 “好说,姐姐就随妹妹走一趟。”贾红线笑嘻嘻满口答应。 王家首饰店开赌的消息就如春风吹送柳絮,迅速在汴梁传递开来。 有点身份地位,或者勾搭的上这个圈子的人,都知道了王家首饰店要和一个乡下人对赌宝贝。 其实整个赌局的赌资并不算多,之前贵妇买了六千四百贯,王泰跟了六千四百贯,加上秦牧的一万贯,不过两万出头。就算外乡人赢了,庄家赔七八万贯,在大宋朝的汴梁城,还真不是多大的数。 可是这个赌局不同寻常。等于是京城贵妇阶层集体对上乡下小娘子。在这个层面上来说,京城人有点抱团心态,都想看个热闹。所以一场不大的赌局,就变得城了汴梁城里头号新闻。 经过勾栏瓦巷的推波助澜,一天时间就几乎传遍了汴梁城。所有人都在期盼,等着京城的贵妇们羞辱不开眼的外乡人。 外乡人好不懂事,羞辱贵妇,就是羞辱我们全部的城里人! 秦牧完全没料到任潇潇能搞出这么大的事。不过看看首饰而已吗。怎么闹到如此地步。 就好像带女朋友逛一趟王府井,结果上了热搜头条,全国人民都知道自己这档子事了。 不好办呀。秦牧从来没想过要在大宋朝出名。相反,他非常非常的想低调发财。买几套瓷器,跑回二十一世纪换巨额钞票,纵使自己活不过四十,至少也精彩十几年。 现如今就有点锅砸在手里的感觉。 棘手! 事情发生了,就不要去后悔。这是秦牧的人生宗旨。如果有麻烦,自己大不了就跑回二十一世纪呗。 这样一想,似乎也没多烦了。 望着身边任潇潇的兴高采烈,走路似乎都飘起来。秦牧简直不知道她脑袋里装的是什么。 唉,本以为眼前是一条金光大道,却原来世事难料!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章 强取 王家首饰店在琉璃巷就算不排第一,也没人敢说它是第二。 金银珠宝,奇珍异物,天南的海北的,大宋的大辽的,甚至远自大食国来的,堆积无数。这样的所在,自然在安全上讲究了又讲究。 不分昼夜,店里总是最少有十个功夫好手坐镇。他们或名或暗,守护着店铺。 今夜,守卫的人员更是翻了一倍。因为东家来到店里,要看一把刀。 “这就是九转轩辕斩?”东家王樵望着眼前的宝刀,盯了好久,才问道:“麻子,你给我再说说当时的情况。” 王麻子连忙又详细的把白天发生的事情讲过一遍。 他知道东家虽然年纪不大,却没有年轻人的跳脱,反倒老成持重。二十岁就接下了首饰店,到现在五年过去了,王家首饰店从琉璃巷排行中等一跃成为前两名的存在,可说全是王樵的能力。 王掌柜虽然年岁足足大了王樵一倍,却对这个少东家很是佩服。眼光和手腕,比自己浸淫几十年的本事强太多了。果然不愧三槐王家的后人。 听王麻子说完,王樵微微点头,这才拿起了宝刀。 先不急着看刀,王樵先看刀鞘。 刀鞘漆黑,韧性十足。没有铜铁刀鞘那么生冷僵硬,也没有牛皮刀鞘用久了那种软烂。即使是鲨鱼皮的刀鞘,和这把刀的刀鞘比起来,也不堪入目。 这刀鞘看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美。王樵感受的到,却说不出来。 这就是工业制品和手工制品的区别。 工业化大生产的商品每一款都是海量,而现代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被无数的工业品包围,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见惯了根本不稀奇。 王樵可从未见过工业化的产品,只是在他的层次,本能的就隐约感到这把刀,仅仅从刀鞘看就不是凡品。 任潇潇就认识不到这点。在任七娘子眼里,百达翡丽就是好,就是好,哪里好她才不管也不会去刨根问底。只要好,就足够了。 王樵能感受到其中的美,可是他偏偏说不出这把刀美在哪里。这样的情况他长这么大从没遇到过。 王樵兄弟四人,他最小最聪明,可是却不喜欢做官。尽管学问见识远超三位哥哥,却不去考科举。只好美酒美人,和宝马宝刀。今天听王掌柜说得了一把绝世好刀,所以一结束酒宴就赶了过来。 没想到这把刀给他的感觉比最好的期待还要好。刀没出鞘,已经让他震惊。 以王樵的学问,竟然面对刀鞘说不出感受,简直是人生头一次。 他对刀子更好奇了。 刀鞘有卡扣,王樵观察片刻,手指一扣,卡扣打开。 王掌柜连连点头。他是看了王泰操作才学会开卡扣的。少东家果然不是常人,简直生而知之。 刀子出鞘,那怪异弯曲的造型却没让王樵有太多惊讶。 王樵能文,却更好武艺,结交了许多军中的朋友。他听说西军对上吐蕃时候,有兵将见过不合常理弯曲的刀子,想来也许就如眼前一般。 虽然王樵对弧度没太多惊讶,却被刀子的颜色震撼了。 漆黑如墨,只在刃口有一抹寒光。 王樵身份地位尊崇,三槐王公的嫡传后人,即使当今皇上对王氏也是恩宠有加。有这个身份,他自然能阅尽天下宝刀。别的不敢说,至少汴梁城里面有数的几把刀,他都见过。就是他自己,也收藏了好几把宝刀。 可是王樵从来没有见过黑色的刀。这年头的钢全是白生生的,哪有黑色的钢呢。 王樵忍不住也把手指放在刀面上摩擦片刻,抬起来细看指尖,一个黑点也没有。 不是涂抹上去的墨汁。是真的和刀身融为一体。 这是什么样的手艺?他确信刀子还是钢的,只是这钢口摸起来怪异。也是他从未接触过的存在。 刀子好不好,还看利不利。王樵随手扯下一根头发,放在刃口上,轻轻一吹,断做两节。 看来天下好刀之人都是一个心思。和王泰的操作一样。 吹毛断刃。好刀。 “哨棒!”王樵随口吩咐道。 从人自然明白少东家意思。立刻有人提着哨棒过来,双手握着端在身前。 王樵一刀挥出,好像切豆腐一般,手上几乎感受不到半点阻隔,哨棒断做两节。 真是好刀。 他可不像王泰那么小心。刀子是好,但是如果不用来切点什么,怎么能证明它的好? 这也是身份地位差别巨大。王泰一辈子也就因为遇到秦牧,才机缘巧合得到这样一把超时空的刀子,当然要眼珠子一样的看护好。 王樵的身家地位岂是王泰能够得着的。自然王樵也不会如王泰一样小心谨慎,恨不得供起来。 刀子再好,不用岂不是和没有一样? 一刀下去,王樵彻底感受到这把刀的优秀。 锋利那是自然,关键是握在手里非常非常的舒服,就好像握着美女的手腕,几乎不用费劲,却能随心所欲。 他不知道后世人体工程学的发达,自然只是以为刀子打造的好。 “好刀!真是好刀!” 见猎心喜,人之常情。眼下这样一把绝世宝刀,都不用四处寻访,自己就跑到王樵眼前,他哪里还能放过。 听说那人只抵押了六千四百贯,王樵简直要吐他一口,糟蹋东西!还有比这更有眼无珠的人?六千多贯就抵押了出去?换自己,六十万贯也不肯卖的。 王樵听王麻子讲过细节,于是收刀入鞘,不太熟练的使用着尼龙魔术贴,把刀子绑在自己小腿上。 王麻子有点慌了。 他是让少东家看看,讨少东家欢心,可没让他拿走。看这架势,少东家似乎觉得刀子就是自己的了。这可怎么办。 王家虽然地位尊崇,可也不能毫无理由的抢吧。原主没有把刀子卖掉,只是抵押而已。 “少东家,”王麻子不得不说话了:“这刀子……” “怎么?”王樵有点奇怪。 “他是抵押的,没有卖给咱们。”王麻子不得不提醒他。 “九转轩辕斩,呵呵,那厮怎么配的上。”王樵冷哼一声:“一个乡下人的仆从,竟然为了六千贯把宝刀抵押。可笑可怜至极。” “……”王麻子心说,就是人家再可笑,你也不能抢呀,我就是让你看看。 “给他钱,要多少给多少。” 钱,真是个大问题。世间人无不为之烦恼。锁四条也不例外。 贾红线开盘受注,赌金之多超出了自己预料,虽然根本就没打算赔偿,可是明面上必须有足够赔付的本金,赌客也要验资的,否则凭什么信你?这就要七八万贯,去哪找呢? 他手里现钱顶多能凑三万贯,看来明天要走一趟质库了。 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今晚还有正事。 “刘一刀,”锁四条起身向门外走去:“跟我来。” 一个健硕的汉子从房间角落闪身出来,无声无息的跟在锁四条身后。 黑暗中,他的一双眼冷冷盯着锁四条的背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漠然,不知在想些什么。 来到门前,锁四条停住脚步,头也不回的吩咐道:“和往常一样,去吧,记得别伤人。” 刘一刀似乎早知道锁四条会如此。他也不说话,径直从锁四条身边走过,出了院门,转过街角,汇入人群消失不见。 锁四条左右看看门外无人,于是迅速摘下面具,匆匆去了。 东京汴梁,是一座没有夜晚的城市。任潇潇来到这繁华所在,自然不肯浪费时间在店铺里面干坐着,只是白天惹出那么大的事端,要和任掌柜讲清楚说明白,不能让任掌柜嘛事不知。 一耽误就到了晚上,任掌柜要摆晚饭,任潇潇干脆的拒绝了。 在家里吃有什么意思,自然是去街上才有乐趣。 秦牧也想看看汴梁的夜晚。 于是任潇潇兴冲冲的就要出门。没想到却在门口遇到了贾红线。 贾红线手里提着一个竹编的小篮子,里面摆着几样精巧的包裹。 “潇潇妹妹,好巧呀。”贾红线先打起招呼。 “红线姐,你这是?”任潇潇没想到会遇到唯一的熟人,也很开心。毕竟全京城女人就贾红线一个人看得起她。下午时候,为了拿秦牧的赌金,贾红线跟着任潇潇来过任家果品店,只是没想到晚上她又过来了。 “特意来看你。”说完,不由分说把篮子递了过去:“几样薄礼,不成敬意,不过都是姐姐用心挑选的,妹妹别笑话奴家。” “哪里哪里,姐姐费心了。”任潇潇接过篮子,连忙伸手请道:“里面坐吧,姐姐。” 贾红线似要迈步,却又停了下来,摇头道:“还是不要了。看样子妹妹是要去逛街,不阻了妹妹兴致。不过……” 说道这里,贾红线凑近几步,到了任潇潇身前,压低声音说道:“汴梁城虽然是京师所在,但是夜里还不生。若是不嫌姐姐冒昧,就听姐姐一句话。” “什么?”任潇潇好奇。 “妹妹那个手表,最好是摘下来留在家里。若说呢,姐姐不该多嘴,可是呢,后天还要和王家首饰比宝,如果出了意外,不说别的,就是妹妹脸面上也是无光。” 任潇潇一听,真的很有道理。自己在汴梁城人生地不熟,若是被贼娃子偷去了手表,她哪还顾得上面子不面子,里子都让她能哭死。 这个姐姐太好了。 “姐姐说得太对了。” “哪里呀,不过是在汴梁住的久一些而已。”贾红线笑起来很好看,让人完全没有防备:“不如这样,妹妹且回去放好手表,姐姐我做个东道,今晚带你好好玩耍一番。” 有本地人带路自然方便的多。任潇潇不等王泰反对,连忙答应了下来。 有个这样的姐姐就是好。自己也算是京城里有人了。要不闷头乱转,岂不是牛嚼牡丹。王泰纵然熟悉京城,可是他能知道女人的喜好吗?还是红线姐带路更好。 夜色更深,街道却更亮。 汴梁城,不夜城,灯笼火把无数,一派歌舞升平。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章 刘一刀 太阳再亮,世间也有阴影。 汴梁城的夜晚,怎么也不是现代化的手术室,头上顶着着无影灯,边边角角没有黑暗。 纵使“东风夜放花千树”,却也有“灯火阑珊处”。 如今,在观前街的一处“灯火阑珊”地方,静静的站着一个人。黑色的短衣,黑色的靴子,几乎就是黑夜的一部分。 刘一刀,诨号“万人敌”,正耐心的等待今夜的“客人”。 他不知道谁会来,但是这些无关紧要,谁来也不会有区别。 观前街,只能有一个声音。 任家果品店的任掌柜今夜有点担心。最近生意很是不顺。倒不是任家的果品水准下降,让客人埋怨,而是任家的货船总是被刁难。掌柜的知道前一阵子,韩城县码头出了问题,自家货船被刻意耽误卸货,可没想到京城跟着也出了问题,一样的在码头被刁难。 在韩城县,任员外可以在吴家庄再开个码头,可是在京城就不行了。任家哪有这样大面子!就是开封府尹要新开个码头,也得皇上点头才行。任家远不够看的。 任掌柜为了这件事跑细了腿。能求能拜的都做到十成十,可是依然解决不了问题。 任家的货船总是被耽误一两天才能卸货 一两天,十成鲜果能看的也就剩下五六成,这样的损失是任家绝对负担不起的。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任员外才没有多余的精力花在任潇潇身上。谁知一个看不住,就出了大篓子。 和琉璃巷王家铺头对赌,小娘子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她以为京城是韩城县吗?别说任潇潇了,就是任员外亲自来了,在京城什么也不是。 韩城知县来了又如何?一样夹着尾巴做人。 小娘子太少见识了。不过这也不能怪她。任掌柜老于世故,知道这些个富家子弟什么心态。没经过风雨,总觉得天大地大老子最大。多吃几次憋就好了。 事情既然发生,也不能当没有。任员外都没兴趣看任潇潇的宝贝手表,只是认真吩咐伙计加强护卫。 不用问,发生这么大事情,任家果品店肯定被贼人惦记上了。 他想的一点不错。惦记上的贼人还不止一伙。 黑酸枣,就是其中之一。 黑酸枣的地盘在酸枣门附近,平时里也守着规矩,不捞过界。可是听到王家店的赌局,他坐不住了。 肉太肥了!而且就掉在地上,不捡对不起祖宗。 王家首饰店奇珍异宝多了,但那些东西绝不是他能碰的,想都不许想。汴梁城如果这点治安也没有保证,开店的今天被偷明天被抢,那开封府尹可以自杀了。 但是现在这块宝贝不同,它不是琉璃巷任何一家店铺的,在一个乡下小娘子的手里,而偏偏这宝贝还能跟整个王家店铺对赌。 这样的好东西,这样的现状,不是等着各路英雄好汉来取吗? 黑酸枣自然不肯落后。去他的江湖规矩。一贯两贯可以讲规矩,百十贯也不用破坏规矩,但是这宝贝关系到几万贯,甚至更多。谁会跟几万贯讲规矩?规矩没有钱大。 黑酸枣带了两个身手最好的兄弟,就来到了观前街。 “羊粪蛋,”阴影里面闪出一个人,冷冰冰的向着他说道:“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黑酸枣得来这个诨号,是因为他的地盘在酸枣门,而他下手又黑,一些小摩擦他也不留情面,经常弄的人非死即残。所以人送外号黑酸枣。可是真正的黑色酸枣样子和羊粪蛋几乎一样。放在一起不留神根本分辨不出来。因此就有人背后叫他羊粪蛋。 背后叫他,他也管不到,可是今晚当面被人打脸,黑酸枣的火气腾的就蹿了出来。 “刘一刀,你家老鬼又让你来送死?”黑酸枣站定脚步,两个手下不言不语的走到刘一刀身边,三个人品字形围住对手。 “滚回去。”刘一刀仿佛没有看到身边两人,只盯着黑酸枣。 “直娘贼,你当你是天王老子吗?给我干了他!” 江湖恩怨,没那么多废话,不服就干。 黑酸枣拧身,抽刀,跨步。 做完这三个动作,他就安静的躺在了地上,脖子上的鲜血咕咕流出,一双眼睛死鱼一样的翻着,临死前,勉强看到自己的兄弟身上插着好几根箭,眼看也是活不成了。 “收拾干净。”刘一刀收刀入鞘,似乎在自言自语。 墙头树上顿时出现五六条身影,飞快的抬走尸体。迅速打扫之后,一切就仿佛没有发生一般。 任潇潇正玩的兴高采烈。 马行街是汴梁城最繁华所在,尤其夜晚更是热闹非常。 秦牧感觉就好像回到二十一世纪一般。这里的一切就好像王府井步行街,人挨人人挤人,除了各人手里没有攥着手机之外,几乎和后世没有区别。 实际上眼前比后世还繁华。毕竟后世是一个商场挨着一个商场,大街只是连接商场的所在,没有别的功能。 马行街却不同。这里不分店里店外,到处都是看点。说书的,耍猴的,变戏法的,卖大力丸的,相面算卦的,卖冷饮热饮的。因为没有音响,全凭个人的嗓门吆喝,整条街就好像炸了一般的热闹。 走在街上,只恨自己眼睛少,看不够那么多好看的;肚皮小,吃不下那么多好吃的。 生机,无处不在的生机,这点比后世还要强得多。 秦牧走在马行街上,恍惚有一种感觉,竟然觉得这里很不错。就是不回去也不赖。 在这里,他能感受到浓浓的人情味儿。 说起来也不奇怪,大工业化时代,商品的丰富造成了人情味的淡薄。是矛盾,却也是现实。 他在出租屋已经住了两年了,隔壁是谁他都不知道。 反倒是这个大宋,这眼花缭乱的街头,让他有一种兴奋。 “这边来。”贾红线牵着任潇潇的手,停在一家铺子门外,向着后面的秦牧招手。 店铺是二层小楼,挑着长长的一串灯笼,幌子上写着“石逢巴子”。 等秦牧走到跟前,贾红线说道:“秦少爷,这里的酒菜,就是在汴梁城也排得上号,奴特意订了位置,楼上请。” 秦牧客随主便,当先进了铺子。铺头很大,中间摆满了桌椅,食客满满当当,喧闹异常。有店伙计过来,似是已经得了招呼,径直引着秦牧从旁边回廊穿行,到了楼梯口。 秦牧迈步上楼。贾红线跟在身后。 她就是特意要看看秦牧的靴子。日间有衫子遮挡看不清楚,今夜借着上楼的光景,果然发现了不同。这靴子,没见过呀。根本不是新款可以说明的。完全就是全新的玩意。 这一群乡下人到底什么来头。 每一个身上都揣着宝贝。 这一天所见,比她这辈子见的稀罕都多。贾红线强自按耐住心里的好奇,坐在桌边,一叠声吩咐开席。 京城的饭店果然不同寻常,就连餐具都和别处不一样。大碗小碟,果盘菜盆,都是银子打造,在遍布四周的烛光下,闪烁着美丽的光芒。 各色酒菜不过抽根烟的时间就摆的满满当当,夜风从河上吹来,带着水汽,带着街上喧杂的人声,柔软的包裹着秦牧。 这一刻,秦牧恍然发现,自己一生中吃的最好最舒服的一顿饭,竟然是在大宋,竟然是在眼前!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八章 真正好玩的地方 酒过半酣。 “秦少爷口音听起来不像京畿人士。”贾红线亲手提秦牧斟满酒杯,随意的问道:“是来访友?还是探亲?” “我是幽州人,来看亲戚。潇潇是我表妹。”这也是秦牧和任家谈好的,在外人面前就如此应对。 “原来是表兄妹,果然是一对璧人。”贾红线拍手笑道:“潇潇妹妹,改日有空,姐姐陪你去大相国寺耍耍吧。汴梁城里都知道,大相国寺好求姻缘。” 任潇潇霎时面色通红。 大宋朝已婚和未婚妇女的发型不同,任潇潇既然成婚了,就应该梳朝天髻,或者同心髻,可还没圆房新郎官就死了,她自然不愿意改了发型,好像已经被武大郎占了便宜似的。 如今任潇潇依然是未出阁姑娘常常梳的双丫髻,难怪贾红线误会。 大宋朝表兄妹成亲,那是亲上加亲,很是普遍。但任潇潇可不是姑娘了,她正经是过了门的妇人,虽然过了门就当寡妇,但是这身份也还是还可以和秦牧成婚的。只是就算她有点那方面的小心思,可还不知道秦牧的想法呢。 而且任潇潇心中理想的夫婿,必须是唱名东华门,皇榜前三名,赴过琼林宴,骑马御街前。 秦牧又占了哪一样呢?除了来自神仙国度之外,也就剩下一副好皮囊了。 如果过得两三年,还没有状元郎捧着大红花来娶自己,再考虑考虑秦大哥也不迟。何况自己马上就要扬名汴梁城,任七娘子还少得了状元郎吗?就算再不济,榜眼探花也得来一两个。 大宋这个时期社会风气略显变态。从上到下对名气的追求无以复加。不过想想后世,又一点不奇怪。 二十一世纪,经济腾飞之后,尤其智能手机普及之后,人人争做网红,个个自命不凡,实际上和千年以前的大宋毫无区别。 任潇潇就真心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多不切实际。凭自己的姣好容貌,玲珑身段,只要一朝出名,大宋的男人还不是排着队等自己挑吗。 秦牧秦大哥吗,先排队好了。 秦牧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备胎。可怜他在二十一世纪还没谈过恋爱,如今回到千年前,却还不如没回来。 小桃却听得满心欢喜。 如果七娘子嫁给秦大哥,自己肯定要跟过去的。她本来以为秦大哥和自己地位差距太大,自己满心的想法可能要落空了,现在听到贾红线的话,心里突然转过弯来了。 对呀,自己身份和秦大哥配不上,不是还有七娘子吗。她一直钻了牛角尖,只想着丫鬟家丁般配,家丁不是家丁了,丫鬟就配不上了。可现在回过味来,丫鬟配不上秦大哥,还有小娘子呀。 七娘子身份岂不是正合适吗? 小桃大为兴奋,忍不住就为贾红线斟满了酒。那意思,你多喝点,喝多了话多,如果撮合了成这段姻缘,岂不是天大的美事。 小桃挽起袖子,不小心就露出了腕子上的潜水表。 贾红线差点没忍住叫出来。 真是活见鬼了。怎么一个小丫鬟手腕上也带着一块手表? 虽然潜水表不如百达翡丽光彩照人,但是贾红线对手表已经有了切实的感受,所以一眼扫过就知道那不是大宋的首饰,而是一块真正的手表。三个表针好像三根线,把她的心都勾起来了。 这一伙子乡下人到底是哪里来的?怎么连丫鬟手上都有手表? 贾红线百分百肯定,在任潇潇出现之前,大宋汴梁城从来没有手表这样的东西。可是她出现之后,先是手表,再是一把怪异的刀子,然后又是一双鞋,再然后又一块手表。 眼前这几个人究竟是什么人呀,各个都身怀宝物。 贾红线眼睛不由得瞟向吴小妹。不知道这个丫鬟身上有没有什么宝贝。 吴小妹完全没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就糟了灾,正一心一意的在秦牧身后伺候。 贾红线心里有事,自然加意奉承,一顿酒吃的宾主尽欢。 第二天,秦牧想着去看看瓷器,毕竟这是他的主要目的,谁知道却被一个人打搅了。 任英,任家的三少爷赶个大早从韩城来到了京师。 秦牧拿出的东西,和秦牧的身份,由不得任家不重视。只是任员外做事谨慎,虽然东西就在眼前,可是他一定要去吴家庄看看才能放心。 这样的事,自然不能当着秦牧做,所以等秦牧和任潇潇进京之后,任员外马上就亲自来到吴家庄。 现场考察,多方打探,尤其是吴管家的一番话,让他定了心。 吴氏父子在任潇潇新婚当夜一起丧命,实际内情任潇潇根本没对任员外讲。她把一切都推到了吴家庄佃户造反身上,秦牧的名字提都没提。 这给任员外造成一个假象,就是秦牧一来到大宋朝,就遇到自家闺女,然后他们就带着宝贝来给自己看了。 任潇潇也是这样说的。虽然秦牧之前去过任府,但是任府那么多家丁,任员外怎么可能知道每一个家丁的情况。 任员外就信以为真,听信了任潇潇的假话,如今遇到吴管家,他才知道事实真相。 原来秦牧比自家闺女说的早了几天,就到了吴家庄。不但他参与了那一夜,而且还和自家闺女明铺暗盖的,早睡一起了。 任员外听到这个消息,意外的没有生气。 这年头一个女子的名节并不是多大的事。如果你要在乎,自然可以在乎,可是社会风气普遍并不那么在乎。如果任员外在意这个,怎么可能把任潇潇嫁给一个傻子。 他看重的是利益! 任员外心里反倒很高兴。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他确信秦牧说的没有假话。果然是从神仙国度过来,而且一来就到了吴家庄。 既然这样,就要更深度的参与。只任潇潇一个人陪着秦牧,其实是有点不尊敬。当然秦牧完全没感觉到,他一心只想买瓷器发大财。至于任员外尊重不尊重自己,有必要在乎吗? 任员外第二天就把三少爷派来了京城。他自己暂时还不想出面陪伴,毕竟差着年纪,也自重身份。 秦牧那么年轻,和自己的儿女倒也般配,凑在一起有话说。 任英那天没有在任府。他是三儿子,不是长子,没和父母住一起,在韩城县另有宅子。现在听到有这样的奇事,竟然有神仙国度的人来到他们任家,还看到手电筒这样的神器,自然风风火火的跑了过来。 奇人,奇物,在大宋朝那就是人人都爱的玩意。既然老天爷把好运气给了任家,任英怎么能放过。 天蒙蒙亮就开船,天随人愿又一路顺风,他刚好把秦牧堵在了店里。 任英肩负重任。他要陪的秦牧吃好玩好心情好。 任员外知道,很多事,任潇潇是不可能办的到的,毕竟男女有别。大宋的诸多享受,只有男人才能得到,也只有任英才是最合适人选。 任英是任员外几个儿子中最会玩的,也是最爱玩的。听曲儿看戏,走马斗鸡,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玩不到的。 秦牧尽管非常非常想去看看瓷器,但是架不住任英的热情。简直是不跟着他去汴梁城转一圈,就等于要了他的命。 秦牧无奈,只能陪着这位二世祖开始满汴梁溜达。反正瓷器行也不会跑掉,而且自己身上也没钱,钱都给了贾红线了。 这让他想起了后世做销售的,不陪舒服了客户绝不罢休。 任英带着秦牧整整转了一天,连吃带喝还带泡澡。直到入夜了,秦牧心想总算可以歇会了,却见任英一副“你懂得”的笑容,板着他肩膀说道:“秦哥哥,走,弟弟带你去真正好玩的地方。” “还没玩够吗?”秦牧其实已经有点厌倦了。毕竟买瓷器才是正事。只要想想回到后世,转手就有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钞票入账,眼前的一切哪里还有颜色。 任英却误会了秦牧的想法。 秦牧是想着大把钞票,所以一直懒洋洋提不起精神,而任英觉得是自己招呼不周,这神仙国度来的秦兄弟看不上眼。 秦牧越是懒洋洋,任英越是着急。他是要让秦牧玩好,哪能玩的灰心丧气呢。 所以任英一咬牙,祭出终极大招:“哪些都不算什么,秦哥哥,真正好玩的地方,咱们这就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九章 又闻旧曲 秦牧和任英出去玩,任潇潇自然也不会在家闷着。 她有正事。 一大早就来到了贾红线的家里拜访。其实是为了验资。 贾红线收了贵妇六千多贯,如果王掌柜赢了,只需要赔六百多贯,她镯子就五百多贯,所以贵妇们自然不会为了一百贯还看看庄家荷包。 秦牧和王泰这边就不同了。两人下注一万六千多贯,一赔五,贾红线要掏出来八万贯,这么多钱,不验证一下凭什么相信。 王泰跟随任潇潇主仆来到贾红线府上。一个不大不小的院落,干净整齐。 贾红线请众人进了客厅,一会功夫拿来各种茶引盐引和大量金银,足有十万贯以上,任潇潇大为放心。 这些钱很大一部分是锁四条从质库抵押来。质库就是当铺,汴梁城里面大大小小很多,只要抵押品足够值钱,换出钱来很方便。 王泰踏实了,庄家的地址都清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自己不怕她输了不认账。 他是踏实了,可王家首饰店的王麻子踏实不了。 少东家拿了宝刀就走,剩下的事怎么办?少东家对这些芝麻绿豆大的俗事从不过问,一概交给王麻子处理。 对少东家来说,一个乡下人,把刀抵押了,也不是自己抢来的,既然看到了,喜欢就拿了。至于后续的首尾,不是有王掌柜吗?否则那么高的工钱给着,难道白养? 对他来说的确是小事,可对王麻子来说,这事却不是那么小,但是也不是很大。 能拿出这样宝刀的人家,想来任小娘子手上的宝贝也不寻常,真没准自家店铺一时没有盖的过的宝贝。 不过这点事要是能难倒王麻子,他也没脸说自己在琉璃巷混了几十年。 任潇潇的底细他已经打探清楚。韩城水果商任若虚的庶女,和她一起的年轻人是她表哥,抵押刀子的是任府护院王教头。 这样的背景,在京城来说,就等于没有背景。 就是任若虚亲来汴梁,想求见少东家都没门路,真不算什么人物。而且听说任家的生意最近还惹上点麻烦。这时候他家的小娘子还跑京城来耀武扬威,简直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既然了解了对方的底细,处理起来就好办了。 没地位,也没靠山,就不会惹来什么麻烦。 王麻子找人传了个话,请观前街街道司的乌都头过来。 街道司不算正式衙门,却是个管事的地方。一条街或者几条街设置一个街道司,职责类似后世的城管,人员就由禁军充当。 乌都头就是观前街街道司管事的。 他的身份和王掌柜还差很远,所以王掌柜请他过来,那是给他脸面。乌都头连忙就赶了过来。 王麻子却也不瞒他,把事情经过一说,然后要他做一件事。在明天上午,务必不要让任潇潇一行人在王家首饰店出现。 只要任潇潇不出现,那么这赌局就算王掌柜赢了——对手都不敢来,还不是赢的彻底吗。 乌都头多精明的人,立刻懂得了王麻子的意思。 这还真是个小事,对自己来说,动动嘴就办了。 因为王掌柜只要求任潇潇不要出现在这里,又不是要乌都头要了任潇潇的命。拦着一个小娘子的路,太容易了。乌都头不动脑子都能想出七八十条办法。 他也知道这个赌局,知道任潇潇是外乡人,而且王掌柜没瞒着他,把任家底细都说的清楚。一个没根没底的外乡人,也不放在乌都头眼里。 于是乌都头拍着胸口保证,明天别说上午,就是一整天都不会让任潇潇在琉璃巷出现。 王掌柜很满意,满意乌都头的表态,也满意自己的计划。多简单的事,少东家拿着刀子放心玩耍去吧。 他这边很是满意,却总有那么不太满意的人。 任英现在就很不满意。他看到秦牧只是一味喝酒,没多少高兴模样。 在汴梁城的樊楼,全天下男人向往的地方,一个男人不高兴,那说明什么?说明自己招呼的不够,让秦兄弟觉得不爽利。 这可真是有点头疼。 任英是韩城的纨绔,可在汴梁城什么也不算。樊楼这个地方不是有钱就能耍的开的,你还要有地位,有名望,不是猫三狗四就能人五人六的。 他尽管大笔撒钱,可是也没坐上樊楼的第三层。 樊楼高三层,一层比一层富贵。 任英总算是钱花的到位,没给安排在第一层,勉强上到第二层,有个小房间,却还不是一桌,而是房间里面有三桌。 任英也知道这里不是自己能撒野的地方,倒也算老实。 北宋有发达的市民消费,催生了大量意想不到的服务。比如帮闲这个职业,在后世很少有人专门帮闲,甚至都没有这个说法,但是在汴梁,帮闲却是一个正经的赚钱生意。 他们终日在各种场合厮混,自己没有本金,却啥事都门清,所以能给有需要的人各种消息和服务。 任英要讨好秦牧,自然不会舍不得银钱,请的帮闲也是很有能力的。 帮闲也有本事,虽然他请不到樊楼的头牌李师师,却把李师师的徒弟请来了。 这也是好大的面子了。要知道全天下可是只有一个李师师,而且当今皇上都是她的恩客,能请来她的徒弟,也足以值得吹嘘一番了。 李师师的这个徒弟眉清目秀,怀里歪抱着一把琵琶,犹如新春嫩柳,雨后杜鹃,卖力的施展一身技艺,让任英听得神魂颠倒。 这可比韩城县春满楼的花大姐强太多了。 其实樊楼任英也是第一次来。这等场合对于他这样地方富豪的二代,还是略微高了一些。不过钱花的值,京城就是京城,韩城县完全比不了。 这简直是废话。就好像后世中心歌舞团和小县城的草台班子,能放一块吗? 李师师是樊楼头牌,因为皇上的宠爱,隐隐是汴梁欢场第一人。可是樊楼这么大,总不能只有李师师一个人,所以李师师还要教一些徒弟。 姜月奴就是李师师徒弟中比较出色的一个。 今日的客人没有什么出名人物,可眼前这三桌客人不是面目可憎,也算是入的了她的眼。所以她也拿出了八九成本事,虽然不是她的巅峰水平,也很说得过去了。没看那一桌的任少爷眼睛都看直了吗。 另外两桌的燕少爷和方少爷,也频频点头。屋里的客人,只有两个人让她感觉扫兴。 一个是任少爷旁边的秦少爷。一直心不在焉,只顾着喝酒吃菜。另一个是方少爷的弟弟小方少爷,名字虽然叫方白,可脸上黑不溜秋,好像石炭一般,哪里和白沾的上边,叫方黑还差不多。 这个方白就根本没正眼看过自己。 难道奴生的不美吗?弹的不好吗?唱的不妙吗? 难道奴家真的比师师差那么远?李师师只要一出现,所有人都为她倾倒,哪会有这样不当回事的人,还一次有俩。 欢场就好像江湖一样,不前进就是完蛋,姜月奴想要有朝一日做到樊楼头牌,眼前两人必须征服。 可适才自己也弹得唱的七七八八了,就算再努力,再多花精神,发挥到十二分水准,似乎也没太大把握打动这俩人,那怎么办呢? 姜月奴心思一动,莫不如试试那个曲儿吧。新得来的曲子,自己还没正式演出过,不如就用他俩试试手。 “诸位少爷公子,月奴近日新得一曲,只是不知该不该唱将出来。” 任英自己是听得开心,可他看秦牧不高兴,心里着急,自然赶紧说道:“唱,唱,唱,有啥该不该的。” 这时候的曲子都有固定名称,就好像《望海潮》一词,曲调固定,但是内容却不同。柳永有望海潮:“东南形胜”,秦观也有望海潮:“梅英疏淡”。 姜月奴纵然唱的再精妙,实际也就是声音好,模样俊,至于歌词,任英早听过八百六十遍了。他看秦牧一直没什么兴致,以为是不满意这些旧曲,现在有新的,自然赶紧唱将起来! “好,诸位少爷公子,这曲子于平日的却有很大的不同,还望不要责骂奴家。” “怎么会责骂于你。”那燕公子也连胜催促:“唱将起来!” “好,”姜月奴纤纤玉指一弹,琵琶清脆声中,开口唱道:“桃叶那尖上尖,柳叶儿就遮满了天,在其位的这个明啊公,细听我来言呐。” 这曲儿没听过。新的! 任英大喜。有新曲儿,这面子大了。 其实这就好像后世演唱会,歌手只是唱以前旧歌,观众就是听一热闹,但是如果歌手在演唱会上发布新歌,这场演唱会的层次立刻上升了,观众也与有荣焉。 这下该让秦兄弟满意了吧。他扭头去看秦牧,却见秦牧面色改了。虽然不是之前懒洋洋提不起精神,却没有露出笑容,反倒眉头皱紧了。 这人真难伺候。 其实任英真错怪了秦牧。 汴梁城吃喝玩乐再厉害,那也是对现在这个时空而言,对于秦牧来说,看一会儿是新鲜,看一天早没感觉了。见惯了超大型魔术的人,会喜欢看大街上卖艺的表演吞宝剑吗?看惯了飞船爆炸星球毁灭的大场面电影,会喜欢看皮影戏吗? 有什么比成千上万上亿的钞票还吸引人呢? 眼看着钞票就在不远处,可是任英这小子拉着自己就不去瓷器行,秦牧要是能开心才怪。只是他不想扫了任英面子,毕竟对方一番好心,而且自己以后也要和任家合作。 姜月奴唱的再好,可也就是那样。顶尖歌星的嗓子难道能差十万八千里吗?后世歌手歌星那么多,听都听不完,还要各种五花八门的乐器来衬托,如今就一把琵琶,她就是唱出花来,秦牧也没觉得多了不得。 他一心想着买茶壶好呢还是买花瓶。要不一样买几个? 可是突然之间听到姜月奴唱起《探清水河》,可把秦牧吓了一跳。怎么自己偷偷唱给任潇潇和小桃的歌,她也会了呢?所以不由望向月奴皱起眉头。 任英一看情况不对,秦兄弟不但不高兴,好像还有点生气,立刻一拍桌子:“什么烂曲子,给本少爷停!”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章 燕青 秦牧不只是奇怪,还有点震惊。这歌可是二十一世纪的歌,就算再向前追,也就是不过清末民初。大宋朝就有这首歌,那几乎不可能的。 这样只有一种情况,是有人把自己这首歌传出去了。如果这样倒是没什么问题,可万一源头不是自己,那岂不是说本时空至少还有一个人,是来自于后世? 如果这样可就真不好说了。不知道对自己是好事还是坏事。 “月奴,”秦牧坐直了身体,拦住正拍桌子的任英,说道:“这曲子,叫个什么名?” 姜月奴本来被任英吓了一跳。可是瞬间就平静下来。樊楼的女子,还怕这点场面吗?她刚才只是没心理准备,从来没被人当众喝止过。 “这曲子吗,奴家是从别处听来的,到叫任少爷见笑了。”姜月奴轻松自在的缓和了紧张的场面。 她其实不知道曲子名,却不肯说自己不知,含糊混过。 这样的答案还是让秦牧无法确定,是不是在这时空有个同行。他没有搭话,却不想惹恼了一个人。 “你两个是哪里来的猢狲。”邻桌的一个年轻人也拍着桌子指着秦牧这边喝道:“月奴弹唱皆是大家风范,乡下人听不懂就别喳喳,老实坐着,没人当你们是傻子。” 任英一听就炸了。 这是骂我们是乡下傻子呀! 别说有秦牧在,他丢不起这个人,就是没秦牧在,他自己也受不了这个!被人指着鼻子骂。 都他娘的坐二层,谁比谁高哪里去?任英倒是看的明白。你要有本事你去三楼,有能耐骂我没能耐去楼上,简直是欺负人。 “直娘贼,你是哪个,敢报个名号不?” “有何不敢?你这猢狲听好。”那人站起身来,刷拉撕开上衣,露出大半个胸口,上面颜色鲜艳,一时晃的秦牧睁不开眼:“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浪子燕青燕小乙!” “直娘贼,焉的你名字这么长?”任英大刺刺说道:“我乃韩城震半河任英。” 震半河这名头是任英现想的。他也不认识燕青,但是对面的名字这么长,任英自然不肯短一截。 不过说完任英又满懊恼!还是比人家短了。再加上自己的字就好了。 秦牧看的目瞪口呆。 浪子燕青啊!这可是水浒里面著名的人物,没想到真出现在自己眼前!到大宋这么久,今天是第一次遇到史上留名的。 看眼前人半身肌肤如雪,上面花团锦簇一副上好的纹身,遮挡住大半个身子,就连秦牧看到都是一愣,更别提月奴。她简直看直眼了。 宋朝人好纹身,但是纹身也得看纹在谁身上。要是一个黑不溜秋的大汉,就是绣出花来,也难入月奴的眼。 燕青却是不同,水浒传里面写到:“一身雪练绣了这身遍体花绣,却似玉亭柱上铺著阮翠。若赛锦体,由你是谁,都输与他。” 这样的人难怪小娘子喜欢。 任英身上也有纹身,却远远不如燕青这身。不说别的,就是皮肤就差远了。对面肤如雪,都赛过很多妇人,任英虽然不算黑,可也不是白的,只能暗自咬牙。 他想着,早晚得拉着秦牧去纹一身。虽然他没看过秦牧上身,但是秦牧的脸和手都是白皙的很,完全不输燕青。 秦牧没想到遇到传说中的燕青。他和任英进来的晚,旁边两桌已经坐了客人,自然不会互相通名姓。所以到现在听燕青自报家门才意识到,这真是大宋朝,不是二十一世纪。 在秦牧思想深处,一直没把眼前当作真实,总觉得很虚幻很无法把握。这里没有一个人是自己熟悉的,他只想倒腾点宝贝到后世赚钱,然后认真安排有限的余生。 然而燕青的出现,彻底把秦牧惊醒了。 四大名著深入人心,其中的人物自然也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秦牧没听过任潇潇没听过韩城县,可是秦牧听过燕青大名。即使他来到樊楼,一路听着任英吹嘘李师师,他也没多在意。毕竟没见到,而且他一直心不在此。 燕青,让秦牧突然想起了许多事。 燕青来汴梁,到樊楼会李师师,是因为李师师能联系到宋徽宗,他是替宋江来探路的,想要招安。那就是说现在宋徽宗还活着,宣和是他的年号。如此一来,接下来早晚就是靖康耻呀! 这让秦牧有点肝疼。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小孩都知道的话,秦牧自然知道。他知道靖康耻是徽钦二帝被金国从汴梁抓走。是汉民族的奇耻大辱。 靖康之后,北宋没了,南宋建立,京城就是临安,不在汴梁。 现在京城还是在汴梁,自然在靖康之前,只是原来秦牧不知道是哪个皇帝,任潇潇自然不会直呼皇上的名字,而他自从知道自己能来回穿梭之后,也对了解这些没了兴趣。 又不打算在这边常驻,李逵还是李鬼对自己有什么区别。 可是燕青的出现,把他的逃避心态全打没了。 有了燕青,就有了梁山,然后方腊,辽国,金国,一大堆乱七八糟惨绝人寰的事就要发生。 如果没有燕青,秦牧还可以装不知道,但是现在,他不得不睁开眼看这个世界。 “浪子燕青?”秦牧犹豫的问道:“梁山好汉?” “正是!”燕青却不惊慌。宋江在梁山泊扯起旗号,却没要造反,他更是为了招安而来,所以完全不在意:“你知道我?” 秦牧点点头没有说话。 就是燕青又如何,自己还是神仙国度来的人呢。谁怕谁呀。再说燕青刚才言语无礼,把自己和任英都骂了进去,秦牧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 秦牧不说话,燕青却不肯罢休。 他来京城是为了梁山好汉谋出路。宋江一意招安,可招安得有门路,向地方官府投降,宋江还不放心,他想直接面对当今皇上。 既然要卖,就要卖最高价。无疑皇上出的价格才会最高。 燕青又不是皇上他外甥,怎么可能见得到皇上,所以必须有个渠道。 燕青号称浪子,自然有他资本。简单说,就是男的女的都喜欢他。人长的漂亮,又一身好绣,简直是男女通吃。 来到汴梁,人生地不熟,他又想最快的速度联系上皇上,自然就是发挥自己本事,走女人路线了。 可走女人路线也得分哪个女人。总不能走皇上的老婆闺女门路吧。他可是浪子,要敢走皇上老婆闺女的路,那你是来招安啊还是来打皇上脸呢? 所以燕青才选了李师师做桥。一个浪子,一个花魁,般配。 可是李师师哪能是那么容易见到的。浪子燕青有什么身份地位?不过江湖客而已,所以他也是撒了大把钱,才混到二层坐坐。 不过燕青自然不是寻常人,没机会也要创造机会。眼前月奴是李师师徒弟,只要自己引起她的注意,就很可能搭上李师师。 燕青一直抱着这个心思,一路捧着月奴,又大把的赏钱。只是月奴本就不差,见惯了这些场面,不过每日常规,燕青根本没进了月奴的眼。 燕青看的清楚,姜月奴对她,就是礼貌的寒暄,隔着距离呢。 他正愁没有机会,结果任英拍桌子摆脸色,这送上门来的机会燕青哪能放过,立刻怼了上去。 英雄救美,套路虽老,却永不过时! “你这厮,放着我燕青在此,须由不得你们放肆。”燕青指着秦牧说道:“快快给月奴姑娘道歉!” 他看任英一副混不吝的模样,纠缠起来麻烦。倒不是他怕任英,不论拳脚棍棒,燕青都没把任英看在眼里。他只是看任英一副二世祖样子,如果只是嘴上呼来喝去,太丢了身份。在月奴面前失了体统。 还是秦牧看起来好捏鼓。 “我为什么要道歉?”秦牧有点生气了。首先不是自己拍的桌子,也不是自己喝止了月奴,这都是任英干的,要道歉也是任英。 而且这是什么地方,樊楼!说白了就是后世的会所,月奴是什么人?不过是服务员。哪有客人给服务员道歉的?这摆明是欺负人了。 “放肆!”燕青喝道:“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汴梁城的樊楼,不是你韩城县的勾栏。月奴大家的技艺,你欣赏不了,就老实坐着。适才你们不但不安静品味,反倒无端的呵责。今天遇到我燕小乙,却看不过眼去。” “直娘贼,你待如何?”任英不甘示弱的回骂。 没等燕青回话,秦牧抬手一摆说道:“燕小乙,你说我欣赏不了月奴的技艺,那你可欣赏的了?” “自然!” “好,那刚才月奴这曲儿是什么名字?” “……”燕青哪知道啊,他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可也没听过二十一世纪的歌曲。 “我不知道,难道你知道不成?”燕青却不弱了势头:“月奴说了这是新曲儿,自然只有她知道名头。” 秦牧点点头,没有反驳,继续说道:“你说我不懂欣赏,那我要告诉你,月奴唱错了,你待如何?”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一章 姜月奴 “哈哈哈!”没等燕青回话,另一桌却有人开口:“你这小小家丁,也敢说月奴对错。” 秦牧转头去看,就见那桌坐了俩人,说话的人满脸漆黑,一张嘴两排白牙,很是怪异。 秦牧也有点不明所以。自己是做过家丁,但是那都是以前了。现在他可是标准的大宋书生打扮,怎么还被人叫家丁?而且这小黑鬼自己也不认识呀。 那桌坐的是兄妹两个,哥哥叫方毫,妹妹叫方好音,在这里报个假名方白。这俩人不是常人,他们的爹是江南方腊。 因为花石纲的压迫,富裕的江南如今遍地饥荒,民不聊生,方腊已经扯旗造反了。所以才有的讨贼捐。 方氏兄妹被派来京城打探情况。这年头没有照片没有网络,谁知道他俩爹是谁。也就没什么危险。 市井巷陌自然各种流言,可是层次太低,也不知真假虚实。方氏兄妹想要更确定的朝廷消息,自然要向高层发展。 樊楼无疑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只是他们也和任英一样,有钱没身份,只能混个二楼。 来的是欢场,方好音自然不能女装示人,所以换了一身男装,再把自己脸涂黑。 眼前有了这么一出好戏,方氏兄妹都是伶俐之人,马上明白机会来了。 示好姜月奴自然就可能接近李师师。接近李师师就有可能接近皇上。甚至搞不好还有机会杀了皇上,那样老爹的造反大业更是多了几分把握。 至于踩秦牧一脚两脚,方氏兄妹自然毫无愧疚。方好音甚至还有点开心。她那日在韩城县码头打尖,秦牧慌不择路跑到她的船上。身为家丁,临阵逃跑,丢下主家,这样的人简直是渣滓。 方腊正在扯旗造反,如果手下全这样的东西,那还造什么反!方好音尤其痛恨秦牧。所以一脚就把他踢回去了。幸亏她知道自己任务重,不敢惹事,因此秦牧只是打个滚没有受伤。 若非如此,秦牧腿骨就保不住了。 转眼之间,人尽敌国。 秦牧真是觉得流年不利。 不过逛个会所,还惹了众怒了。可是自己什么也没做错。 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秦牧只有四十岁的寿命,自然活的与众不同。珍惜的,无比珍惜,敌对的,毫不畏惧,性格非常极端。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何况还谈不到打生打死。 就算燕青再厉害,可这里是樊楼,还能出人命不成? 他也不理会为什么这个小黑鬼叫自己家丁,转头面向月奴。 “月奴大家,这个曲子,怕不是师师大家传授的吧?”秦牧也明白了一些这里的称呼,说的还算得体。 “这曲子是奴偶然听到的,连名儿都不知道呢,只是觉得好听,一时技痒,还望秦少爷包涵。”姜月奴大方的承认了。她不知道名字。 燕青和方氏兄妹多少有点尴尬。 任英来劲了,正要说话,却被秦牧拦住。 “月奴大家,今日听到这曲儿,却是有缘。”秦牧说着,向月奴身后伺候的丫鬟吩咐道:“取牙板来。” 小丫鬟看了看月奴,月奴点点头。 不多时,牙板到手,秦牧轻轻一敲,说道:“实不相瞒,这曲子正是我做的。月奴大家唱的动人,只是却非曲子原味。” 大宋的曲儿多半都是词牌。灯红酒绿这么多年,整体偏艳偏温柔,比如“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又或者如柳永,凄凄惨惨。再加上乐器的不合适,完全唱不出《探清水河》的神韵。 毕竟这个东西根本不是词牌,姜月奴用酒瓶装新酒,完全不是味道。 这曲子是小桃回到任府和姐妹唱过的,然后姐妹传给家丁,家丁随着货船进京,有送货到樊楼的,恰好樊楼有个丫鬟和家丁是亲戚,两人见面时候就知道了这曲子。 姜月奴从丫鬟嘴里听到的曲子,不知道转了几道手了,大概旋律还在,歌词倒也全,只是她硬要用词牌的韵律去演绎后世评书大鼓的表现,那当然错的离谱。 “这曲子竟然是秦少爷做的?”姜月奴大吃一惊。怎么看也不可能呀。 自己的曲儿他一句也没正经听过,还以为他根本不懂得曲子妙处,难不成是身负大才,看不上自己吗? 秦牧也不答话,牙板敲击,开口唱了起来。 “ 桃叶那尖上尖。 柳叶儿就遮满了天。 在其位的这个明啊公。 细听我来言呐。 ” 秦牧嗓音本来就好,又是唱的一首完全新奇的曲子,顿时吸引住了姜月奴。 “太阳它落了山。 秋虫儿闹声喧, 日思夜想的六哥哥, 来到了我的面前呐, 约下了今晚那三更来相会啊, 大莲我那个羞答答, 是低头无话言呐。” 原来曲子是这样唱的呀。自己真的是差的很远很远,完全没表现出曲子的意境。 姜月奴师从李师师,在本时空已经算是音律大家。她一听就知道这曲子是全新的形式,绝不是又一个新的词牌。 这种形式,在樊楼这样的高端欢场从未有过。 欢场求的是什么?新鲜的感觉!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一首曲子再好,天天唱日日唱也总有听厌的时候。 为什么柳三变特别受欢场女人欢迎,甚至他死后也是这些女人集资葬的他,就因为他扎在女人堆里,还总有新词。说白了他就是后世音乐界填词的。 李师师为什么总能占在樊楼顶端,除了她自身是绝色,又有皇帝捧场之外,那些文人喜欢她,愿意为她写词,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这就好像后世歌手,一个总有新歌唱,一个只能唱别人唱过的老歌,哪个受欢迎还用问吗?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周邦彦都为她写词,她想不红都难。 姜月奴也想有这样的资源。可是这时空,欢场女人和成名词人的比例太夸张。一万比一都挡不住。她哪有这么好的命,等到一个肯为她作词的男人。 今天,眼前,突然就出现了这么一个人,不但自己作词,连曲子也是自己的,这岂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宝贝? 姜月奴顿时就动了心了。 适才她还被燕青一身刺绣惊的芳心一颤,如今早忘了燕青是谁了,眼睛里只有秦牧。好大一坨黄金。 一走神,才发现秦牧停了下来。 她恍惚知道秦牧唱到了二更天,明显没有唱完,这怎么可以。 她连忙问道:“秦少爷,下面呢?怎么没了?” 秦牧顿时被噎的够呛。哪能问男人下面,还没了。明明有的吗,我又不是太监。 只是接下来的三更四更略带香艳,在樊楼这个所在,他不知道该不该唱。可是姜月奴说他下面没了,这不能忍。下面必须得有! “三更鼓儿喧, 月亮它照在中天呐, 六哥哥来到, 姑娘喜心间呐, 鸳鸯呐戏水我们说说心里话呀, 一把手抱住了冤家我的心肝儿。 ” 一口气唱完,姜月奴已经听呆了。 一来这个曲调是划时代的,不管好坏,它是全新的。而且,这个小曲好像一个短剧,可是短剧是几个人在台上来来往往演绎的,不适合樊楼这样场合。 这曲子不然,一首下来,从头到尾,完整的讲了一个故事。非常适合在樊楼演绎。 二来,秦牧唱的很好听。樊楼可没有男人唱曲儿。男人都是来听姑娘唱曲儿的。姜月奴是头一次听男人唱,还这么好听。 三来,姜月奴早已经放飞了自我,脑袋里想着日后,秦牧给她作曲填词,从此名扬天下。 “下贱!”姜月奴不说话,可有人说话。 方好音忍不住站起来指着秦牧鼻子喝到:“你这小小家丁,怎生如此不知廉耻。” 方好音是个姑娘,来樊楼本身就不得已,好在樊楼是高端会所,诸位姑娘唱的也都是“晓风残月”,还算勉强可以接受。 突然间秦牧一通“口对口,腮贴腮”怎么能不让她愤怒。 其实她更愤怒的是自己,为什么明明心里反抗,不想听他的淫声艳曲,身子却那么老实,不肯开口打断,直到听他唱完了才反应过来。 方好音对秦牧的痛斥,反倒更多是对自己的掩饰。 哥哥就在身边,若是自己一句不说,岂不是让哥哥以为自己也是个不知廉耻的姑娘。 秦牧这个生气! 这是什么地方?樊楼,你要不爱听就不该来。 再说我都停了,是月奴要我继续,你们听的时候不反对,听完了还骂我,简直神经病一群。 秦牧正要反驳,姜月奴却抢到他的身旁,攥住秦牧的手说道:“下贱,不过是个人心中所想,秦少爷清风明月,何惧人言。” 秦牧一怔。这句话说的有水平,就好像鲁迅说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又好像佛印说苏轼,心中有佛,所见皆佛。心中狗屎,自然看什么都是狗屎。 姜月奴的水平真的很高,拐弯抹角替自己解了围,还没得罪别的客人。 她意思是,方好音自己心中有淫,所以才从曲子里听到淫,若是秦少爷吗,那自然是朗朗如明月,磊落如清风,格调高雅了。 秦牧给夸的都不好意思了。 其实他没那么高尚的,虽然自己现在还是童男子,但那是因为顾虑自己的家族宿命。既然活不过四十岁,秦牧真不想招惹任何一个女人。 不能陪她终老,何必误人青春! 秦牧突然感觉眼前的姜月奴竟然是难得的知音,不知不觉双手握了上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二章 特殊的唯一 燕青和方氏兄妹惊的目瞪口呆。 事情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他们就算是眼睛瞎了,可耳朵还没聋。 秦牧唱的无论从那个方面来说,都比姜月奴纯粹完美,这曲子仿佛天生就该如此,任谁都明白,秦牧没说假话。这曲子就是他的。 燕青自不必说,就是方好音也尴尬的说不出话。 你说人家下贱,可姜月奴说,那是你自己心理不干净。被一个欢场女子这样这样说自己,方好音可还是没出嫁的姑娘,顿时脸红的能滴血。 幸亏涂的够黑,多害臊旁人也看不出来,只是一时再也不敢说话。 任英乐的鼻子都歪了。跟老子过不去,这就是下场!他正要趁势再损燕青两句,却听姜月奴说了一句话,直把他惊的张大了嘴却发不出声音。 “秦少爷大才!”姜月奴紧紧握住秦牧双手:“月奴今日听得此曲,纵使金满屋,玉满堂,也不足偿。可恨月奴一无所有,只剩完璧之身。如果秦少爷不嫌弃奴家蒲柳之姿,请过奴家的闺中一叙。” 这是当面邀约求欢了。 别说任英吃惊,就是月奴的丫鬟都被惊的合不拢嘴。 汴梁城的樊楼,是天下最顶级的欢场。这里的姑娘可不是寻常青楼瓦肆的女人,钱掏够了就能随男人的心。 樊楼之所以是樊楼,就因为樊楼姑娘自重身份,绝不轻易的卖掉自己。她们平日主要贩卖的是才艺,而不是身体。 可是男人心里也是很贱,越得不到越觉得好。 越是卖艺不卖身,男人越是追求,反倒越能卖的高价钱。 樊楼有点名气的姑娘都很自重身份,尽可能多的掌握各种才艺,无时无刻不在提高自己声望,争取在自己进无可进的时候,找到一个身份名望都合适的人,隆重的售出自己第一夜。 姜月奴无疑属于樊楼很有名气的姑娘,能和她比肩的,也就了了三四个。这样的人物,今夜突然说要把自己的初夜给一个毫无名气的乡下小郎君,就好像宝马卖个驴子价,岂不是惊掉一地眼睛。 一时之间,羡慕嫉妒恨,充满了整个空间。 秦牧被月奴紧紧攥住手,没等他甩脱,姜月奴整个身子都贴了上来,把头深深埋在他的怀里,低低的声音说道:“秦郎,奴家实在爱煞了你,才不顾女儿廉耻,若是你不肯答应,月奴也不想活了。” 你不点头我就死。 这也太激烈了吧。 姜月奴虽然不曾破身,但是她在樊楼早就阅人无数,秦牧的脾气秉性,通过这短短的时间她已经了解大概。 只看他不卑不亢面对燕青和方白,就知道此人性格沉稳,有远超年龄的成熟。而一曲唱罢,技惊四座,又不再乘胜耍威风,追杀对手,显出了非凡的气度。 这才是可以托付的人物。若是只会写个小曲儿,却生性油滑,不知轻重,给点颜色就敢开染坊的人,月奴只怕躲的不远。 机会在手,必须当机立断。 姜月奴生怕秦牧会拒绝,所以说完自荐枕席的话之后,立刻趁势靠在秦牧身上,以死相逼。 唯有真正尊重女人的男人,才会被这句话所框住。 若是秦牧不答应,只能说他完全不在意女人的性命,也就不是自己可以依靠的男人。 秦牧果然被难住了。 他只想买瓷器而已。用得着搞出这么多事吗? 可是他还要犹豫,姜月奴却不给他这个时间了。 只要秦牧不第一时间拒绝,姜月奴就完全明白了他的心性,不由得心内大喜。天上掉下来的宝贝,自己不抓住可真要去死了。 不等秦牧搭话,姜月奴已经拉着他的手,款款的离开了房间,只留下神情各异的一群人,面面相觑。 汴梁今夜的风,是温柔的。 姜月奴的闺房布置的非常简单,唯一的的装饰,就是床边的一盆水仙。 单独面对秦牧时候,姜月奴完全没了适才的大方,反倒变得扭扭捏捏。毕竟这是她的第一夜。虽然她知道自己要经历什么,也早有这个心里准备,可是事到临头,女儿本能的羞涩还是控制不住。 秦牧完全没有那个心思。 这什么跟什么呀,他在二十一世纪都没谈过恋爱,更别提和姑娘上床了,怎么会在大宋朝,和一个刚见面的姑娘发生关系。 秦牧只是不想当众伤了姜月奴的面子,毕竟她还要在樊楼讨生活,面子是最最要紧的。 “月奴,来,喝口茶。”桌上有小丫鬟摆好的茶具。秦牧想喝口水缓和下气氛。 姜月奴闻言,连忙起身,抢过秦牧手里的杯子说道:“秦郎,你且安心坐着,月奴来伺候。” 接着泡茶的时间,两人似乎都放开了一些,不再那么尴尬。 “月奴,其实事情不必如此,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奴知道,你是一个好人。” 秦牧真是不好接了。我是好人没错,但是世上好人不止我一个。 似乎看出了秦牧心思,姜月奴低低声音说道:“一个特别的好人,对奴来说,是唯一的好人。” 这样说就麻烦了。如果一个女人说你是她的唯一,那么就不要想着占便宜就跑。 秦牧根本就没想占便宜,可是似乎也跑不了。 “秦郎,”姜月奴端起茶杯,喂到秦牧嘴边说道:“你知道月奴为什么喜欢你吗?” 秦牧摇摇头。要说一见钟情,他肯定不信。之前姜月奴也没高看他一眼半眼。 “因为你特殊。”姜月奴毫不隐瞒的说道:“开始时候,奴家是没看出来。可是当秦郎唱起那个小曲儿时候,奴家才感觉到,你是那么的特殊,那么的与众不同,让月奴完全身不由己。 姜月奴这话并不是假话。 她想依靠想利用秦牧不假,可是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上秦牧,绝不会这么着急的自荐枕席。 秦牧唱起《探清水河》的时候,是全心投入的。这个时候,秦牧仿佛回到了二十一世纪,完全忘了自己是在大宋。 这时候的秦牧,就不自觉的忘了伪装,忘了对大宋这个时空的妥协,恢复了二十一世纪的自我。 大宋的秦牧心里一直各种顾虑,完全没法放开自我,一直有点心不在焉,所以姜月奴发现不了他的特殊,只当是二世祖。 可二十一世纪的秦牧完全不是这样。他知道自己时光有限,人生只有常人的一半,一直以来认真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不浪费每一分时间。 认真的人,自然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气质,让人不由的喜欢接近。 就好像秦牧的朋友,那个富二代,和秦牧的地位天差地别,但是偏偏就只有秦牧一个真心朋友。这完全是秦牧的人格魅力。 这魅力一旦显露,姜月奴无可抵挡。 秦牧无话可说。他的特殊他知道,姜月奴说的是真心话。 任何时候,真话总是比假话更有杀伤力。否则秦牧也不会在当时情况下,瞬间感觉姜月奴是知音。若不是有这点感觉,姜月奴是拉不动他的。 “秦郎,给月奴讲讲你的故事吧。”不知何时,姜月奴坐到了秦牧怀里。 夜已深。 “我的故事说来话长了。”秦牧一时不知道怎么说。 “说说你的父母。” “他们二老早都仙逝了。”秦牧淡淡的说道。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其实也引不起秦牧多少伤感。 “啊,却是月奴该打,勾起了秦郎伤心事。”月奴作势要打自己,秦牧连忙拉住她的小手。 “和你无关,”秦牧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关于自己家传的短寿基因,秦牧从没和任何人提过,可是这毕竟是很大很大一件事,这么多年压在心里,一直找不到发泄的地方。今夜,不知不觉的,秦牧对姜月奴说了出来。 也许是月亮惹的祸。 “啊,秦郎怎说的这样话,莫不是身体有病?月奴认得京城名医赵太丞,咱们明儿就去看。” “不是,我什么病都没有。人的命,天注定,我只是一时失言,不碍事。”秦牧迅速收拾起心情,不再提这个。 姜月奴把手放在秦牧胸口,轻轻抚摸道:“秦郎,好壮硕的身子,断不是有病的。” “那是,肯定没病。”秦牧笑笑说道:“我们一起长命百岁。” 这是誓言吗?姜月奴心里欢喜。 她虽然是欢场女人,却有真性情。 其实这样的人物历来都不缺少。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卖油郎独占花魁。都是青楼女子痴心爱着普通男人。 只能说,真正的感情,不因为月奴是青楼女子就不存在她身上。相反的,这样的女人一旦动了感情,反倒更加的决绝。 “秦郎,夜深了,月奴给你脱靴吧。” 说完,不等秦牧推脱,就弯下腰去,脱秦牧的靴子。伺候自己的男人,月奴觉得是自己本份。 秦牧拉也拉不住,只见月奴突然又直起身子,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秦郎,你这双靴子,月奴从未见过这样的款式,奴不会脱……” 连脱靴子都不会,姜月奴觉得自己很丢人。 “在我身上,你没见过的会很多,”秦牧微微一笑,自己脱下靴子,躺到床上,望着窗外的夜色,缓缓说道:“来吧,让我告诉你。”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三章 潜火队 温柔乡是英雄冢。 就在秦牧以为自己要迷失在大宋朝的时候,门外突然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是连做一片的拍门声:“月奴,开门,快开门。” 没等秦牧起身,那门外之人就忍耐不住叫道:“撞开。” 紧接着姜月奴闺房大门被哐当一下冲开,一个中年美妇带着几个身形粗大的婆子冲了进来。 一进屋就直奔床边,不等秦牧反应过来,两人身上的被子就被掀起。 “还好,还好。”那美妇看着秦牧和月奴衣裳都还齐整,忍不住拍着胸口喘了口气。 “你是哪里来的野小子,”美妇看着月奴还没失身,心神大定,转眼换了一副面孔,横眉冷目的指着秦牧道:“竟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妈妈,是月奴愿意的。”来人是樊楼的老鸨,月奴喊做妈妈。眼看着老鸨一副要吃人的模样,她赶紧坐起身来,半跪着拉住老鸨的衣袖求情。 姜月奴的初夜哪能这么轻松送出去。她的身体可不是属于自己,那是樊楼的资产。不赚个成千上万贯的,哪能对得起这么多年樊楼的栽培。 老鸨得了小丫鬟的通报,立刻就带人赶了过来,紧赶慢赶,总算是赶上了。 “你闭嘴,一会再跟你算账!”老鸨厉声喝到:“来呀,给我打出去。” 那几个身形粗大的婆子都提着棍棒,她们本来就是负责看管樊楼里面姑娘的,手下自是有一股狠劲。 可怜秦牧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就被打出了月奴的闺房,一路被赶到了大街上。 “哈哈,快看,又一个可怜虫被赶出来了。”樊楼是什么所在?汴梁城的风月中心,自然门前热闹非凡。 秦牧被一群婆娘用棍子打出大门,街上的人俱都哈哈大笑。 显然这样的情景他们见得多了。总有不通世故的书生去樊楼碰运气,痴心妄想的以为自己会是才子佳人话本里面的主角,必然能遇到瞎眼的姑娘看上自己,又给钱又献身,从此过上吃喝玩乐的美好日子。 秦牧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前赴后继,不过给汴梁城又添了一段笑话而已。 秦牧连跑带颠,总算是脱离了婆娘们的势力范围。他不得不跑,慢了多挨棍子;也不得不颠,没有鞋子,光脚在街上跑,那是很扎的。 跑了一阵,他突然发现自己迷路了。 姜月奴牵了秦牧走了,任英自然不会留下。他的目的就是让秦牧满意,如今秦兄弟都成了红牌姑娘的入幕之宾,人家姑娘还是处女,这还有啥不满足? 任英早就回店里休息了。这一天下来,他也累的够呛。 如此一来,秦牧就麻烦了。 他不认路,兜里还没钱。正准备找人打听一下任家果品店的方向,却见城东一片火光亮起。 接着就听周边锣鼓声声,一群兵丁推着车挑着担匆忙向火光方向奔跑。一边跑一边大声吆喝:“都让开,都让开,潜火队救火!” 汴梁是不夜城,现在虽然夜已经很深,可路上依然灯火辉煌熙熙攘攘。 听到特有的锣鼓声,街上众人连忙挤向两边,让出路来。 秦牧也被裹挟到一边,挤在人群里。 “城东那块呀。”有人说着。 “嗯,是啊,看样子是仁家果品店那一片。”有人补充着。 秦牧脑袋轰的一声。着火的是任家果品店? 自己来大宋认识的人不多,现在几乎全在那个地方,这一把火难道要包圆? 任潇潇等人的面孔瞬间在秦牧眼前闪过,似乎正在火海中挣扎。 秦牧立刻推开堵在眼前的人群,撒腿跟着兵丁跑了过去。这时候,脚上一点感觉也没了,只有若有如无的呼救声,在他心里翻滚着。 任家果品店的火是快三更时候烧起来的。 这时候众人刚刚入睡,正是香甜时候,谁也不知道一场危机已经找上门来。 火是从库房烧起,一开始并不大,只是些许火苗,有值夜的守卫看到,马上担水去灭火。本以为小小的火苗可以轻松浇灭,谁知道眨眼间一片大火就烧了起来。 从库房到大门,连成一片。只逼得守卫连连后退。 叫喊中众人都醒了过来,看窗外通红一片,知道失火了,顿时手忙脚乱哭爹喊娘的向门外冲。 这要是给堵在屋里,连烧纸都省了。 男人还好说,天气已经很暖,穿一条犊鼻裤就可以跑。但是女人就不好办了。总要顾着脸面。 任潇潇只穿着贴身的小衣,外面人嘶马叫火光一片,只吓的她腿脚都软了。摸了几次衣服也摸不到,想这样就冲出去却实在不敢,毕竟七娘子还要脸面,这样出去和光着有什么区别。 小桃和她在一个屋里,现在也吓得六魂无主,总算她稍微大了几岁,胡乱揪了一件衣服披上,又忙活着给七娘子穿衣服。 火头越来越大。潜火队的锣鼓敲的山响。救火的已经到了,这让任潇潇略微放松了点神经,才勉强在小桃帮助下穿好衣服。 正找鞋子的功夫,大门被大力撞开,一个兵丁窜了进来,身上各处都带着火光。 任潇潇和小桃吓得大叫救命。救火的都这样了,自己还逃的出去性命吗? 那兵丁也不说话,一把拽过任潇潇,飞快的在她双手上摸了摸,没摸到任何东西,于是二话不说,一脚把任潇潇踢出门外。 这人喊马嘶的,小桃哪看的清这些,只见七娘子出去门外了,她也要跟着过去,却不妨被兵丁一把拉住。 小桃只觉得自己腕子一紧。那兵丁摸到小桃腕子上的手表,顿时抬手砍在小桃后脑。小桃立刻晕了过去。 兵丁熟练的解下小桃手腕的手表,揣在怀里,然后一脚把小桃也踢了出去。 房间里面已经没人了。兵丁飞快的在各处翻捡。 任潇潇放在床头柜子上的首饰他看都没看,两三下翻到了枕头下的小包,打开一看,果然是任潇潇的百达翡丽。 兵丁抄起放在怀中。 他正要离开,却看见桌上有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瓶子,似木非木,似瓷非瓷,造型怪异,惹人喜欢。于是毫不客气的收了。 正是秦牧送给任潇潇的洗发水。 得手之后,他也不走正门,只轻轻一跃,攀到房梁之上,再靠近后窗户,几脚就踹碎了窗户,紧跟着钻了出去,消失在汴梁城的忙吗夜色里。 秦牧不顾死活的冲进院子内,里面烟熏火燎到处都是人都是火,哪里看的清谁是谁。 秦牧只好跟着一起拼命的救火。 等火头都被扑灭,他看到店里的人都没什么大事,除了几个倒霉蛋挂了点彩,其余的不过是面上黑漆漆,变成了非洲难民。 水火无情,大火里面,即使以王泰的高明身手也没什么大用,衣服上这破一块那撕一缕,满头落的灰烬,哪还有半点高手风范,好像个要饭的花子。 任潇潇和小桃更是惨了点。 那兵丁下手有分寸,小桃摔地上片刻就醒了。 周围都是大火,她哪留心到自己的手表没了,只一叠声的叫着救火。 等火被扑灭,天也蒙蒙亮了。 小桃一模手腕,顿时大叫一声:“我的表没了!”说完就蹲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任潇潇看小桃这样,马上意识到什么,连蹦带跳的奔进自己房间。 还好,房间没有过火,可床上的枕头被掀到一边,包裹百达翡丽的手帕还在,可手表早就没了踪影。 任潇潇也大喊一声:“我的表!”登时软倒在地。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四章 任潇潇还要赌 这一天的早晨,很多人都有点期盼。 王家首饰店的赌局今天要分胜负。大家都期待看到王掌柜随便拿出一个珍品,就打的乡下人抱头鼠窜。但是显然他们会失望了。 王掌柜赢了,赢得毫无悬念却出乎意料。 乡下人根本就没出现。他们怕了,怂了。听说自己放了一把火,宝贝就烧没了。 汴梁人感觉赢得有点不过瘾。贵妇们感觉更是如此。 她们一大早兴冲冲的呼朋唤友来到王家首饰店,把宽敞的铺面挤的满满当当当,只为了看乡下人吃瘪,谁知道一拳打在了空出,任潇潇根本没露面。 眼看着快到正午了,任潇潇还没出现,只王掌柜一个人不断陪着诸位谈笑。 看来消息是真的,乡下人怕输,宁可自己放一把火烧了家,找个借口不出现,也不想来丢人。 可是赌局就是赌局。赌场无父子,更没有借口。 否则还赌什么。今天你说头疼明天他说屁股疼,人都不露面,如果没有点约束,岂不是把投注的人耍着玩? 过了午时三刻,贾红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声宣布:“鉴于赌注双方有一方没有出面,此次赌局,王家首饰店获胜。” 贵妇们顿时叽喳一片。 “早就知道这群乡下人没胆。” “就是,还敢来京城撒野,不知谁给她的胆子。” “没亲眼看到乡下人吃瘪,赢得都不快活。” “她要是敢露面,我非让她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宝贝。” …… 贾红线耐心的等着。过了一会人声渐渐平息,她开口说道:“恭喜诸位,现在咱们本金返还,派发红利。” 虽然只是十赔一,但是好歹也是个彩头。 于是贵妇们俱都开心的拿到了自己那份彩头。 忙碌完毕,王掌柜引贾红线来到了待客的小屋。这里清静。他和贾红线之间也有账目要盘对。 贾红线的镯子在店里面压着,王泰的刀子也在店里,抵押了六千四百贯,这都要给贾红线。 “王掌柜,恭喜。”贾红线客客气气的笑着恭维王麻子。 “师太,客气。”王掌柜没称呼贾红线名字,却叫她师太。 贾红线也不意外。她自小在城外白鹤庵出家,不过是带发修行,没有剃头。长大后在城里生活,实际上算白鹤庵的俗家弟子。 说起来,就好像后世各个地方的驻京办事处,她就是白鹤庵驻汴梁办事处的代表。 王掌柜本来不认识她,可是既然有赌局,王麻子绝不会不搞清楚方方面面的底细,所以很快就了解了贾红线的身份。 如果庄家不靠谱,是想空手套白狼,王麻子岂不是阴沟翻船?他这样的人物怎么会犯如此幼稚的错误。 贾红线有身家地位,那就跑不了,所以王掌柜才放心由她坐庄。 “这是师太的镯子,还有六千四百贯,请师太收好。”王掌柜随手递过去说道:“说起来,这次师太才是真正的赢家。我们都是跟着看戏而已。” 王掌柜说的皮笑肉不笑。 这场赌局,从经济上来说,王掌柜一文钱也没赚到,贵妇们拢共才拿走六百多贯,真正的大头是贾红线拿走了。 一万六千四百贯,是秦牧和王泰投在任潇潇身上的钱,如今一个不剩,全归了贾红线。谁让任潇潇人都不来,赌局自然输了。 一万六千贯,两天时间,贾红线就赚到手里。即使以王掌柜这样见惯世面的老江湖,也觉得她赚的未免太容易。 当时情况,只是王掌柜和任潇潇俩人之间的斗气,和贾红线毫无关系,没想到她却果断的出手设置赌局,近乎空手套白狼一般,抢走了一万六千贯。 人才呀! 贾红线拿起自己的镯子,戴在手腕上,去没取那些钱。 王掌柜有些不解,望着贾红线。 “王掌柜,”贾红线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说道:“那天,我记得王泰押的是一把刀。” 她不要钱,要刀。 钱算什么,那把刀才是真正宝贝。 王麻子脸色顿时沉了下去。 别给脸不要脸。 王泰当日是掏出了刀子,但是他只是要抵押六千四百贯,不是要抵押这把刀。 刀子还是自己给估价,这事大家都看到,如今贾红线要刀不要钱,这事做的不地道。 若是普通一把宝刀也就给她算了,王家店铺家大业大,不会在些许小事上计较,免得传出去影响声誉。可是这把刀不是凡品,而且少东家早就拿走了。 贾红线要刀,是明摆着有点欺负他王麻子了。 怎么着,老虎不发威,当我是茄子?好捏是吧? “师太,”王麻子把钱向贾红线身前推了推:“当日,那王泰押注六千四百贯,押的可是钱,不是刀。这把刀子,只不过是拿来和小店换钱而已。” 王麻子只想把事情快快了结,所以还很客气的和贾红线解释。他不想让这点子破事影响店里生意。 “可是,王泰的确拿出来的是刀子,不是钱。他只是让王掌柜给估个价,值不值六千四百贯。”贾红线却不退缩。 昨日的一场大火,是锁四条命人放的。 汴梁城有完善的消防系统,城内设置有“望火楼”,楼下有营房,驻扎着潜火队员,也就是后世的消防兵。城内有火情,他们马上就会带着专业的灭火设施出动灭火。 正因为如此,锁四条才定下计策。 火头起来之后,他就换好潜火队员的衣服,躲在附近,等潜火队过来,他就趁乱摸黑跟着一起冲进了任家铺子,顺利的拿到了两块手表。 手表到手,已然让锁四条发觉其中的特别之处。这明明是整个大宋朝都没有的玩意,所以对任潇潇一伙拿出的别的东西也非常感兴趣。 那把刀子,他也想要。所以贾红线不要钱,只要刀。 王麻子生气了。 怎么给脸不要脸。先是一个乡下人在店里耀武扬威,眼下一个尼姑也敢跟自己抢东西。难道三槐王家的名头这么不亮了吗? “师太,”王麻子看都不看贾红线,似乎对着空气说话:“昨夜城东起了一把火,我听说,不像是伙计不小心弄的,有消息说,好像是有人特意放火。在大宋,不知道纵火是个什么罪名。要不要吃刀子呀?” 锁四条一伙自认为做的隐秘,可王麻子多精的人。哪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王麻子只不过因为是开店的,讲究和气生财,所以才不会使用这些下作手段,只是让乌都头想办法拦住任潇潇就行,不伤人更不会伤性命。 但是王麻子不会使暴力手段不代表他不懂得这些。 乌都头一大早就向他来回报,任家店铺失火了,而且火起的快,感觉比较蹊跷。 王麻子顿时就明白了。现在贾红线死活要这把刀,王麻子心里禁不住鄙夷。胃口太大了点吧。 贾红线吃惊不小。 昨夜的火她自认为放的很隐秘,没想到还是被有心人看了出来。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证据,只要他想,只要他是个大人物,那就是证据。 王麻子虽然不算大人物,但是他身后站着的绝对是大人物。 贾红线本想着混过去,看来自己是低估了王麻子。 “奴也听说了。任家铺子失火,任娘子还不知道怎么样,奴要不是因为这边事情牵挂,早就应该去看看了。听说,”贾红线压低声音,似乎在吐露一个秘密:“任家招惹了汴梁城的大人物,唉,真是替小娘子头疼。” 说着,她收好钱,提也不提刀子的事,起身道:“事情既然了结,奴这就去看看任小娘子。” 王麻子望着贾红线离去的背影,呵呵冷笑。 任家铺子乱糟糟的一团。 院子过火的面积不大,睡人的屋子都没有着火,所以万幸的是人员没有伤亡,但是仓库和门面都烧没了。 任掌柜粗略估计,损失在近万贯。发生了这么大事,他必须赶紧通知任员外。 任掌柜正准备派人给任员外送信,却没想到任员外自己来了。 任员外在吴家庄了解清楚之后,立刻动身来了汴梁,和任英不过相差一天。 他也不全是为了秦牧的事,更主要的是因为自家生意。 韩城码头的问题通过在吴家庄建新码头解决了,可京城那边的码头又出了问题。这更是要命,在京城他没有过硬的关系,解决起来更是不容易。 不容易也得解决!船上的一箱一箱鲜果等不了。 任员外快中午时分来到了汴梁,一到汴梁就看到店铺凄惨的样子,这火烧的,差点认不出来是自家店铺了。 任掌柜把任员外让到屋内,一五一十把事情汇报清楚,连任潇潇和人打赌也没隐瞒。 这场大火起的蹊跷,任掌柜久经世故,内心隐隐感觉和任潇潇的赌局脱不了关系,所以特意给东家点出来。 任家店铺在京城开了几十年了,纵使商场斗争不断,可还没有人动用烧铺子这样的手段打击对手。这纯粹不守规矩了。 任员外听完,没有说话,只是闭目思量。 他也认同任掌柜所说,这场火来的莫名其妙。城里那个大户是要吃任家的肉,可不是要把任家砸烂。砸烂对他有什么好处?放火这样的事,肯定不会是他们干的。 听任掌柜说,火灾里面没有人员受伤,也没丢银钱财务,唯一丢的只是任家两块手表。 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吗。 任员外不禁对任潇潇很是生气。让你来是陪秦牧买瓷器,谁让你去赌博了。 就是赌博也没关系,可你也要懂点事,什么人是你惹的起,什么人是你碰都不能碰的。这都不明白,你还敢在汴梁行走? 他这里正生气,却见任潇潇推门进来,哭着说道:“爹爹,你把手电给我,我要去跟他们赌上一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五章 好好聊聊 任员外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任潇潇。 自家闺女这是疯了吧。店铺都被人烧了还要去赌,你脑袋里面装的是水吗?再赌,怕是自家的船都要沉了。 “七娘,昨夜你也受惊不小,幸亏没有受伤,且下去好好歇息。”任员外果断敲醒了任潇潇的美梦。 “哼!”任潇潇看到爹爹拒绝,气哼哼的一摔袖子,扭头出了房间。 她怎么能休息的下去。大宋唯一的手表都丢了,自己不但失去了宝贝,还丢了面子,以后还怎么在汴梁城露面。岂不是被那些汴梁女人笑话死自己。 堂堂韩城县任七娘子,怕不是以后再也不能逛汴梁的琉璃巷了。 只要想想这一生还那么漫长,自己却不敢踏上天下女人最爱的哪条街,任潇潇怎么能忍得住。 昨天失火时候,有兵丁冲进自己的房间,一定是他偷了自己的手表。小桃的手表也是他偷的。 后窗户都破了,还不能说明有强盗吗?正常救火的兵丁怎么会走窗户? 一定要去开封府告状。让任潇潇白白咽下这口气,那是不可能。 只是眼前有更要紧的事,告状先等一等。 今天是赌局开盘的日子,虽然上午已经过去,可是今天不是还没结束吗?任潇潇还没有输。 眼见着爹爹还在那个房间和任掌柜说话,任潇潇飞快的溜进了任员外放行李的屋子,很快就找到了秦牧卖给任员外的手电 宝贝到手,任潇潇立刻招呼小桃和王泰一起奔了琉璃巷。 王麻子没想到任潇潇还敢过来。他以为这事早结束了。 昨天任家铺子失火,今天一上午任潇潇也没出现,再加上赌局已经被庄家结束,该赔的赔该赚的赚,这事就完了。 他也让乌都头不要再难为任家。任家自有对头,他王麻子没道理去沾,没得给东家惹麻烦。 他懂得收手。东家白得了一把宝刀,自己又让东家高看自己两分,挺好。 正得意的时候,任潇潇冲进来了。这让王麻子很头疼。早知道就不让乌都头撤了。 他知道任小娘子脾气有点火爆,又有点乡下人的愣,所以不敢让她在大堂停留,赶紧让进了僻静的会客室。 “任小娘子,你这又是为什么来呢?”王麻子和颜悦色的问。 “王掌柜,你是明知故问吧。”任潇潇一点不怯场:“不是定好日子,今天比宝吗?” “什么?你还不知道吗?”王麻子故作惊讶的问道:“比宝定的是上午,现在,都申时了,早过了点。” 接着王麻子挺了一下腰,让自己坐的更笔直一些,说道:“何况,庄家已经判我赢,你输。赌本都交割了。你现在来,太晚了。” 王泰听到赌本交割了,差点晕倒。 怎么这就结束了?那我的刀呢?输给人家啦? 昨夜大火,再加上任潇潇和小桃的手表被盗,王泰就明白是被江湖人士惦记上了。他一万分想追上盗贼,把他们一个个的碎尸万段,抢回来手表。 可他只是一个乡下的教头,在汴梁可说两眼一抹黑,哪有这个本事。 别说他了,就是让开封府捕头立刻抓到贼人也是不可能的。 早上时候,王泰心里万分惦记自己的宝刀。本来准备如果赌局输了,自己夜里就把刀偷回来。绝不能让刀子离开自己。 他发誓,以后就是有一百万贯放在自己眼前,自己也不让刀子离身。这次给他教训太深刻了。 原以为轻松赚一大笔,谁知道钱没赚到,刀子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后来任潇潇偷了任员外的手电,要去继续赌博。王泰心里没半点犹豫就跟来了。 换做原来,王泰一定会制止任潇潇,即使制止不了,也会通知任员外。可是这次,他不但什么都没说,还主动在门口为任潇潇把风,赶跑了两个靠近的家丁。 王泰不知道任潇潇偷的宝贝是什么,可是他知道任潇潇既然敢来,肯定是有把握。 自从表少爷秦牧出现之后,任家突然出现了许多古怪的东西。任潇潇手里这根黑棍子,不是铁的不是木头的,而且任潇潇手电到手时候还开了一下,王泰看到了闪光。 又是一件宝物。 王泰心里踏实不少,一定能赢的了。 谁知道王麻子说赌局上午就结束了,自己刀子赔给人家了。 王泰差点疯了。他一步跨上去喝到:“贼子敢尔!” 王麻子被吓了一大跳。这人真是太不懂规矩了。一个下人也敢在主人面前吼,果然是乡下人家,没家教。 王麻子身边的护卫立刻走上两步,抽刀止住王泰。 这里是奇珍异宝汇聚的地方,自然不缺高手护卫。王麻子陪客人时候,自然身边也有从人。 任潇潇拦住王泰,对着王麻子说道:“王掌柜,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们说好今天比宝,今天没过完吧?你凭什么就早早结了赌局?” 王麻子被问的有点尴尬。 其实结束赌局这件事,是他和贾红线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 任家店铺早不失火,晚不失火,偏偏在昨夜失火,而且大火只烧任家店铺的一个角落,左邻右舍没一点被连累,这明摆着是有人放火。 干的出放火的事,肯定不是为了点把火图开心,他一定得图点什么。 图什么,还用问吗? 只看任潇潇整整一个上午不敢过来,自然是宝贝没了。 因为他推测任潇潇百分百宝贝没了,所以才认可了贾红线的结束赌局。 都没的比了,干耗着干嘛?他铺子还要做生意,可不能一天都是闲人看客挤的满满的。 但是这话现在没法对任潇潇说。难道说我知道你家里遭贼人放火丢了宝贝。如果任潇潇问他你怎么知道,难道是你做的? 这不是没吃到羊肉惹一身臊吗。本来就跟自己没关系的事,王掌柜绝不会沾半点腥。 可是现在任潇潇又杀上门了,似乎还有宝贝。王掌柜有点纳闷,你家宝贝怎么这么多呢?难道你家地里不种粮食,种宝贝不成? 王掌柜对于任潇潇的手表现在有了点概念。 那天招待任潇潇的店伙看到过手表,事后等清静时候一五一十和王掌柜汇报过。说那是一个做工精致还能计时的玩意,看一看就可以知道当前时辰。 王掌柜没亲眼看过,怎么也想不出能计时的玩意是什么样。可是店伙也不是新手,在店里也干了快十年了,绝对不会看走眼。他说自家店里没有能比的上的,那就是真没有。 王掌柜这才请拍乌都头帮忙,把任潇潇拦下。 可是现在任潇潇又来了,而且显然是那个什么手表没了——否则怎么会上午不来,又带来了新的宝贝。 她宝贝可真多。 不过,这次的宝贝未必就多厉害。 像手表这样的东西,连王掌柜都没听过,必定是世上罕有,也许就那么一件。丢了手表,再拿个宝贝出来,可未必铺子里面的东西就比不上。 如今面对任潇潇该怎么对付呢? 以王掌柜的地位,就是不提身后的东家,都足以给任潇潇轰出去。 赌局结束了你再来就是捣乱。在王家铺子捣乱可是胆子太肥了。轰出去算客气,敢反抗直接送官。 而且赌局也不是王掌柜决定结束的,正主儿是贾红线,你要找人算账,应该去找庄家,找我算怎么回事。 道理在王掌柜这里,可是王掌柜却迟迟没决定轰人。因为他也想看看任潇潇到底还有什么宝贝。 毕竟现在是在待客的静室,不是在大厅,没有旁人。纵是再折腾客人客听不到。 该怎么才能看到宝贝,又不和任潇潇开赌呢? 王掌柜一时陷入思量。 “掌柜的,有客人。”有店伙隔着门通报。 “哪位?”王掌柜问道。 “韩城县任员外。” 王掌柜开始还没意识到是谁。韩城县任员外,自己不认识啊。可是看到眼前的任潇潇,突然明白了,这是你爹呀。 “快请进来!”老的来了,这就太好了。 王掌柜知道任潇潇完全不懂规矩,实在是没法打交道。任员外就不同了,韩城县的富豪,在汴梁也有铺子,这样的人完全知道怎么说话。来的太好了。 任员外一进门,当先就走到任潇潇面前,狠狠的一个嘴巴,骂道:“你这不懂事的畜生,非要害死我们全家吗?快把手电拿给我!” 任潇潇没想到自己被爹爹当着众人的面打了,顿时委屈羞辱的哭了出来。她觉得自己在多待一秒钟都受不了——这个秒的概念还是秦牧给她普及的,立刻把手电塞到任员外手里,哭着跑了出去。 小桃连忙追了过去。 王泰犹豫片刻,终于下了决心,也追了出去。 守护任家人的安全就是他的责任。如今小娘子这个情况,怕别出了什么意外。 至于刀子,过后再想办法。 任潇潇走了,王麻子的客厅立刻就恢复了正常。 “王掌柜,任某家教不严,让你看笑话了。”任员外自然听过王掌柜的名号。 “哪里哪里,任员外生意繁忙,怎么今日有空来小店?莫不是要挑几件首饰?若是如此,看在任员外亲自过来,定当多打折扣。”王掌柜自然不会提刚才的事。 “王掌柜,我是特意上门赔礼。小女七娘是老幺,被宠的不知天高地厚,得了几件宝贝,就目中无人了,连王掌柜都敢得罪,我回去定当严惩。” 王掌柜脸上微微一抽。 任员外话里有话呀。明着是代闺女赔罪,可暗地里直言自己有宝贝。而且那意思是,若不是王家店铺面子大,单论里子,他还真不怕比。 任员外可不是任潇潇那样没见过世面的小娘子。他说的话,不说十成十吧,至少九成九可信。 莫非他手里这宝贝,的确是世间罕有? 可是世间罕有的,怎么扎堆去你任家了? 不过王掌柜不着急。任员外可不是黄毛丫头,完全可以好好聊聊。 “来呀,上茶。”王掌柜吩咐道。然后转头殷勤的笑着对任员外说:“任员外,请坐。难的任员外大驾光临,咱俩可得好好聊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六章 三槐王家 枣子巷两边都是枣树,因此得名枣子巷。 汴梁城百年未曾遭遇战火,大宋的核心区域可以说一直是歌舞升平,各行各业的发展如今几乎都在历史的巅峰。 全国各地众多商品汇聚京城,久而久之,自发扎堆成群。 瓷器铺大部分都开在了枣子巷。 枣子巷里面大小店铺近百家,汇聚了宋朝所有顶级瓷器。 宋朝的瓷器闻名天下,一般以窑口分为汝、哥、官、定、钧等等,不一而足。 秦牧一家一家店铺看过去,几乎看花了眼。 他对瓷器半点研究也没有,只看个头大小,是否好看。 宋瓷,在秦牧印象里面,就是值钱的代名词。 印象中有一件宋代的瓷器,在苏富比拍卖行拍出过两个多亿的天价。这就是秦牧对宋瓷全部的期待。 可是哪一件才值两个亿呢? 每个铺子里面都有各自的精品,报价也极为骇人。 最普通的一个盘子也要一百贯。稍微看得上眼的玩意就三四百贯,普遍在七八百贯,而各家的精品没有低于三千贯的,甚至还有万贯的瓷器。 那是一个大大的花瓶,几乎有一米多高。通体洁白,上面有各色花鸟,栩栩如生。 伙计介绍说这是出自定窑,因为没被宫里采买的太监看上,才放到店里卖。 秦牧感觉这个很不错,至少个头大。可是一万贯一个花瓶,也太贵了。都赶上自己的手电筒了。 虽然手电筒在后世不值钱,几百元的玩意,可在大宋是独一份。 在樊楼时候,虽然最后被老鸨打了出来,可是在之前单独和姜月奴相处时候,秦牧仔细问过了姜月奴哪里得来的这首《探清水河》。 知道源头还是自己,他就放心了。至少这时空没有另一个穿越者存在,那么自己的买卖就是独家的。 独家的东西,卖贵点当然应该了。 一个手电筒换这么大一个花瓶,怎么说也不亏。可是他没钱。 钱都押注了。而且眼见是拿不回了。 火灾过后,看到大家都没事,秦牧踏实了不少。 虽然是一个莫名其妙的世界,可是秦牧也来了不少日子,尤其燕青的出现,让秦牧对这世界的疏离感弱了不少,渐渐对这个时空有了那么一点感情。 虽然手表丢了,但是钱财身外之物,秦牧需要钱,却不会被钱奴役。 他的余生不过十几年,没时间悲秋。 丢了就丢了,人没事就行。 只是丢了表赌局就输了。输了赌局,自己投注的一万贯就拿不回了。 没了钱怎么买瓷器。 还好有任英这个二世祖陪着,拍着胸脯答应借钱给秦牧,要不秦牧都不打算来枣子巷了。 先回去再倒腾点东西过来换钱才是正经。 可是有任英热情的怂恿,秦牧也不好拒绝。 不过任英毕竟不是任员外,没那么丰厚的身家。秦牧根据这几日的消费情况,估量着任英大概也就能借给自己百贯。 眼前花瓶再好,可是也买不起呀。 逛了多半日,看的眼花缭乱,秦牧也不知道哪个窑出的瓷器在后世能卖高价。 每个店铺的伙计都说自家瓷器最好,听的秦牧都晕了,于是干脆不管三七二十一,挑了一套定窑的茶具。有一个水壶,五个茶杯,还有一个瓷罐子,应该是装茶叶的。 五百贯买了这么多东西,秦牧也觉得不亏。 他还没看到过有成套宋瓷拍卖的消息。两亿多的那个,也不过是一件而已。自己这套带回后世,就算不是最好的,但是这是一整套,肯定拍卖价格低不了。 而且店铺还送托盘。 秦牧觉得自己这选择很好。试想一下,后世的富豪,就是再有钱,两个亿你拍到一个宋朝茶壶,可没有配套的茶杯,只能说钱多,却不好装风雅。 如果买了自己这一套,那就完全不同了。 宋朝的茶壶,宋朝的茶杯,甚至托盘也是宋朝的,完整一套。拿出这么一套家伙事待客,那得多有牌面! 全世界独一份。 全世界独一份的东西,如今就在自己手里,秦牧心里很是满意。 王樵现在也正拿着大宋独一份的手电,仔细端详。 王麻子见识过任员外的手电之后,立刻明白,这真是一个宝贝,所以很殷勤的把任员外请到了王樵的府邸。 王樵这两天很开心。这把九转轩辕斩他越看越喜欢,每天刀不离手,院子里面的花花草草被斩的七零八落,成排的翠绿竹子都没了半截,没别的,王少爷喜欢。 这刀子到底是怎么打造的呢?刀鞘刀柄,还有这两条带子,和上面神奇的粘钩,是什么材料呢?谁有这么巧的手艺,能钩织出这么密密麻麻的线圈。 只怕江南最好的织娘也没这手艺吧。 王樵这两日足不出户的把玩这把刀子,感觉天下的奇物无过于此,直到今日见到任员外,见到了手电筒。 以任员外的身份地位,寻常根本是见不到王樵的,更别说登门了。 任若虚不过是韩城县一个土财主,做的是果品行,在京城有个小小的门面,这样的土豪汴梁城可以说车载斗量。 他想和三槐王公搭上话,真是没那个门路。 三槐王家是什么地位? 三槐王家是名门望族,属于大宋开国打江山那一波人。兵部侍郎王祜是跟着宋太祖赵匡胤混的。 之后王祜发现次子王旦聪敏过人,前程可喜,便亲手在自家院中植槐树三株,十分自信地预言:“吾子孙必有为三公者,此其所以志也!” 王旦后来做了宰相。 王旦故去之后,宋仁宗赵祯亲书“全德元老之碑”六字;又下诏命大学士欧阳修为王旦撰写碑文。其子在汴梁城东王氏宗祠院内亦植槐树三株,并将宗祠命名为“三槐堂”,三槐王氏的称谓至此渐闻于世。 再后,王家后人王巩拜访苏轼,请这位词坛泰斗亲为自家的宗祠题了“三槐堂”三字,并作《三槐堂铭》。 至此三槐王家闻名天下。 王樵是这样的家庭背景,任员外一个县城土财主哪搭的上去。 然而任员外手里有了手电筒,那就不同了。王樵竟然在客厅正式的接待了他。 任员外心里大喜。 自家事自家知。任家现在生意被明里暗里搅和的快做不下去了,他是不想低头,可做生意不是赌气,得切实拿出办法来。 在韩城县,任员外舍了自家闺女的一辈子幸福,换来了一块自己的码头。可是在汴梁城他就没办法了。 就算仨闺女打包送出去,别说码头了,连大人物正眼看一下也换不来。 小虾米小鱼的事,大人物哪有兴趣关心。 任家铺子就算倒闭了,难道汴梁城就缺水果了?笑话,大把的商家可以补上这个缺口,对汴梁城果品行没半点影响。 想咬一块肉的大人物,只不过是看上了这块现成的肉而已。咬起来方便,还不硌牙。 任员外一直为这个事情发愁,所以才带着手电上京。他只能去碰机会,看看是不是能找个有份量的人物帮自己解决麻烦。 没想到一上岸就看到自家店铺烧了,了解之后才知道任潇潇惹的事,没等他想清楚怎么办,任潇潇偷了他的手电就跑了。 任员外这才一路追到王家店铺,给任潇潇一个嘴巴,打跑了不知死活的孩子。 可是这也给了任员外一个机会。王家店铺后面是三槐王家,这可是真正的大宋世家,既然摆在自己眼前,任员外自然不会放过。 现在已经是掌灯时分了,王樵破天荒的请一个县城小财主在家里吃了一顿晚宴。 这待遇可不得了! 纵使汴梁城有一定身份的人物,可以和王樵结交的,也没被他在家里宴请过。最多樊楼潘楼,就很有面子了。 任员外受宠若惊,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把手电的用途一五一十的讲给王樵。 不过任员外也不傻。手电的来历他却不会明说。只说是一个华国商人卖给他的。 这也是秦牧和他商量好的。神仙国度也得有名字,就叫华国吧。位置吗,谁都找不到,在大海中间。 夜里的手电光芒更是不同白日。 亮光耀眼,盖过百根蜡烛火把,而且光线凝聚不散,就好像一根笔直的大柱子。这简直是神迹,比九转轩辕斩还要神。 王樵两天内得到两样宝贝,一样比一样神奇,一样比一样不解,而且全是从任家身上得到,他不得不仔细审视眼前的任员外。 怎么看也不过是个土财主,为什么他家会有华国商人出现呢?不合理呀! 这样的神器,要是卖也得来到汴梁城卖,怎么会跑到韩城县去。 王樵百思不得其解。 可是腿上的宝刀,手里的电筒,都是实实在在的。不管他多不理解,事实就是有着如此宝贝的华国商人,根本没在大宋汴梁城出现,只和他任家做交易。 若非如此,王樵怎么会舍下身份设家宴款待乡下土财主。 “任员外,这样的宝贝,你想必还有不少吧。”王樵把玩着手电,装作不经意的问。 “王衙内,”任员外赶紧正色回答:“却是目前手里没有了。” “噢……”王樵意味深长的说了一个字。 有意思,眼下手里没有,那么意思是以后还有了? “以后的事也很难说,”任员外叹了口气说道:“近日我家生意遇到点麻烦,在衙内看来也许是芝麻大的事,可搁在我身上就快扛不住了。” 任员外一五一十把自家的麻烦说了一遍,然后说道:“要是这个码头的事办不妥当,我也无心做别的勾当。” 王樵明白了,这是求我来了。 他看了看手里的手电筒,点点头说道:“码头的事,我也说不上什么话,不过到是可以跟大哥提一下,也不算大事。” 说完,他把手电直接冲着任员外按下开关,一道白光刺的任员外睁不开眼。 “倒是那个华国商人,若是再去韩城县,还请任员外给我引荐引荐。”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七章 黄金沙 来的时候一肚子心事,回去时候神清气爽,这就是眼下的任员外。 他才不会顾忌自己家闺女的心情呢。 这次进京总算没白来,运气意外的好。若不是任潇潇任性胡闹,自己哪能歪打正着进了三槐王家的大门。 有王樵出面,自然是再无麻烦。 虽然王家现在不如之前,没有真正的高官,但是架不住王家子弟做官的多,京官地方官甚至军队里面,都有王家的势力,既然王樵应承下来,自然再不用担心任家被刁难。 否则这就不是任家的麻烦,而是王家招牌被抹黑了。 任员外一行在韩城县下船,秦牧和任潇潇直接回了吴家庄。 任潇潇一路哭丧着脸,一句话没说,回到吴家庄就扎到自己屋里不出来了。 她哪还有半点心情。 秦牧回到屋里小心翼翼把茶具放好。这是发财的本钱,可不能出问题。 算算从上次穿回吴家庄,已经六天了,这期间他一次也没敢念八字经,生怕自己传回去,又怕八字经失效传不回去,心里很忐忑。 如今瓷器也买到了,自己必须要回去,所以不管担心不担心,也要行动了。 他仔细回想着上次回去的情形。 那是一个夜晚,自己念起八字经,然后突然就回去了。之前不论白天还是夜晚,他也曾经念过不止一次,但是都没回去成功,那么那晚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是夜晚,其次那天喝酒了。 硬要分辨不同,也就是那天喝酒了。 秦牧于是找小桃要来几瓶酒,耐心等到夜晚,一气喝干了,感觉略微有点酒意,于是坐到床上。 上次他就是躺床上穿越回去的,这次不能改地方。 秦牧仔细考虑过上次的情形,关键是带回去的东西。 首先,身上衣服都没有了,说明贴身的未必能带回去。其次,带回去一个酒壶,酒壶是捏在手里的,说明手里东西能带出去。 他当时是躺在床上,而床没有带回去,显然,只接触的东西带不走。 秦牧现在有一套茶具,一手一个也只能捏俩,就是茶杯一手捏仨,可是还有茶壶茶叶罐,也不能都捏在两只手里。 秦牧想了片刻,有了主意。 他把那个赠品茶盘摆在床上,然后把茶具一个一个的摆在茶盘上,然后端起了茶盘,这样就全有了。 “好,那么就开始吧。”秦牧自言自语道。 现在大概是晚上十点多,秦牧一咬牙,开口念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 没反应。 秦牧额头顿时出了一层细汗。 回不去。 不应该呀,自己上次就回去了,还回来了。怎么会回不去呢? 今晚和上次回去那晚,没什么区别呀。 再来!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还是没反应! 秦牧急了。 八个字翻来覆去念了不下百遍,可是依然在大宋的韩城县吴家庄没有离开。 莫非自己回不去了? 秦牧坚决不信。 回不去了要这一堆瓷器有什么用?好几百贯的钱,都是借来的。 以自己现在这点工钱,得还到猴年马月去。 他来大宋可不是要给地主抗活做长工的。 再来! 如此折腾了溜溜一个小时,还是没回去。 秦牧有点泄气。都快十二点了吧。自己怎么才能回去呢?莫非还要跟任潇潇唱一曲? 任潇潇此时哪有心情听曲儿,气都气饱了。 小桃也哭的眼眶红肿。 这次进城可太亏了。小桃感觉自己的魂都没了。 作为一个小丫鬟,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她能得到连皇上都没见过的宝贝。可没欢喜几天,宝贝就没了。 巨大的打击让主仆二人除了哭也没别的办法了。 哭到半夜,小桃忍不住想起秦牧,她偷偷打开门,向秦牧房间望去,就见一道白光闪过! 小桃顿时叫道:“七娘快来,秦大哥又闪光了!” 秦牧念八字经已经念了不知多久,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突然一道白光笼罩了他的全身,眨眼间四周环境变换,等白光褪去,他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家。 大喜! 秦牧所有的担心都放了下来!回来了!能回来就不怕。 可接下来,秦牧差点哭出来。 瓷器呢?茶具呢?怎么一件瓷器都没有,手上只端着一个空荡荡的木头托盘。 秦牧没时间考虑这些。他放下托盘,先拿衣服穿上,免去赤身裸体的尴尬,接着把手机抄了起来。 时间!时间最重要! 手机显示现在是星期四晚上九点。 上次自己看时间,是星期一早上九点,就是说,又过去六十个小时,两天半,可自己在大宋的时空,过了足足七天。两边时间不同步! 秦牧仔细回想穿越的要点,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穿越能力就好像游戏里面的技能,有冷却时间。 在大宋要待足了七天,才可以穿回来。 而要穿回大宋却不需要冷却,只要念出八字经就可以马上回去。 明白了这个道理,秦牧自然是不敢现在念八字经了。他有要紧的事情做。 手机上全是未接电话短信消息。 现在九点钟,公司肯定是没人了,先不去理会。 他随手拨通了富二代的电话:“金子。” 富二代姓黄,他爸爸给他取名金沙。寓意是好的,让他如金子一般富贵,却又不是金矿那么招惹麻烦,像沙子一样,不显山不露水。他和秦牧是大学同学,秦牧一直叫他金子。 没等秦牧说话,对面狂风暴雨一般的言语就冲过来:“二代,你去哪了?这快一礼拜了没消息,明天你再没消息我都要报警了。你等着,我马上过去。” 说着,不等秦牧回话就挂了电话。 秦牧放下手机,先走到那个家传柜子前,仔细的打量。 柜子没有任何变化,还是那么土里土气。 不过和他离开时候不同,柜门已经被关上了。 秦牧第一次穿越时候,是刚清理完柜子,柜门是开着的,第二次回来的太匆忙,没来得及看柜子就又回去了。柜门肯定不是自己关上的。 不过他也不奇怪。 秦牧的家庭卫生一直是小时工来做,他给了那个保洁大妈一把钥匙,现在屋里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显然是打扫过。 这让秦牧有了一个猜想。 他拉开柜门,果然看见自己那一株仙人掌正死气沉沉的躺在柜子里,已经抽干了全部水份,好像木乃伊一样了。 显然,保洁大妈打扫卫生时候,把自己整理的杂物箱放在了柜子里面,然后箱子随着自己穿越到了大宋。 仙人掌没跟着穿越,那么只有一个解释,有生命的东西不能穿越。而且在穿越时候,放在柜子里面的活物会失去生命。 这让秦牧略有遗憾,不能带人过去了。 这时候,门被拍的啪啪作响,黄金沙在门外大声叫着:“二代,快开门。” 秦牧的小名叫“二代”。至于是不是这俩字他也不清楚,反正小时候他父亲就这样叫他。 孩子时候不懂事,长大点他也觉得奇怪,怎么给自己起这样一个小名。要是叫二蛋他都不会奇怪,可是二代太诡异了。 他父亲又不是没文化,也是上过大学的,正经大学毕业生。不信他不知道二代的意思。 也许是叫错了,本来应该叫二蛋,有口音叫成二代。 可是黄金沙不管这些,自从有一次听到他父亲这样叫秦牧之后,就一直叫秦牧二代了。 还好现在的社会二代比较多,什么官二代富二代农二代拆二代,秦牧这个二代也没啥惹人惊讶的。 秦牧打开门,黄金沙一步窜了进来,一把抓住秦牧,上下打量着他好久,仿佛看熊猫一般。 “二代,不够意思!”黄金沙恼怒的说道:“你出去这么久连我都不给个信儿,还当不当我是朋友?” “金子,别着急,我这边出了点事。” “啥事?连个消息都不能发?去火星了没信号?” 秦牧心说,你说的倒也差不多,虽然不是火星,可是真没信号。 穿越这个事情太过诡异,他暂时不想告诉黄金沙,省的说不清楚,他还有好多事情要做。 “我这次走的急了,而且真没信号。今天才回来,这不就立刻找你了吗。” 黄金沙仔细打量着秦牧,看起来不像说谎。他很看重和秦牧的友谊,毕竟就这么一个真心的朋友,剩下的所谓朋友,无法是酒肉之交。 “那你知不知道,穆千柔病了,住院了。” “什么,她怎么住院了?不是一直好好的吗。”秦牧一直没来得及看手机,不知道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事。 穆千柔和黄金沙一样,都是秦牧的大学同学。 穆千柔是校花,全校男同学都把她当女神一样看待,追求的自然也不是少数。 黄金沙大学四年,献了四年殷勤,却连手指都没碰过。 不过黄金沙也没感觉多丢人,因为穆千柔对谁都一样,大学四年没和任何人谈过恋爱,所以黄金沙只是感觉遗憾。 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如果能喜欢自己,他是绝对要娶进门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秦牧又不是怪胎,自然也是喜欢美女的。只是他深知自己家族的奇特,不会招惹任何女人。他家可不是只姓秦的活不过四十,连配偶都活不过四十。 他要和谁好,那岂不是意图谋杀吗! 秦牧只会把爱慕藏在心里,绝不会说出口。也许因为这样,穆千柔反倒和秦牧接触的更多,毕竟秦牧对她看起来没想法。 “她不是一直好好的吗,怎么会住院?什么病?严重吗?”秦牧连忙问道。 “再好的身体也架不住糟蹋。”黄金沙遗憾的说道:“二代,你不知道,这几年她怎么过得。” 秦牧走出校门之后,就和穆千柔没见过几次面,只是在群里还有时候说两句,所以对穆千柔了解不多。 不像黄金沙,一直不死心,穆千柔的一切他都了解的清清楚楚。 “怎么过的?” “一个人打三份工,铁人也受不了啊。” “干嘛这样?”秦牧有点诧异:“她很缺钱吗?” “还不是她父母闹的。”黄金沙愤愤不平的说道:“你是不知道,她那个父母就是奇葩。为了儿子,把闺女当牲口使唤。” 黄金沙絮絮叨叨的说了好久,秦牧才明白事情大概。 穆千柔的父母是乡下人,除了这个闺女之外,还有一个儿子,是穆千柔的弟弟。 这个儿子可是穆家的宝儿,自小就捧着,长大了啥事也干不了,就是伸手向家里要钱。 穆千柔的的父母就是庄家主儿,能有几个钱,所以一概都向这个在首都打工的闺女伸手。穆千柔只是一个北漂而已,又不是印钞票的,哪里来的多余的钱供给家里。那就是一个无底洞。 而且现在她弟弟也到了结婚年纪,媳妇家要房要车要彩礼,这一切都压在她身上,不多打几份工怎么行。 “所以她这么拼命,是为了她弟弟?” “可不是吗,”黄金沙一拍大腿说道:“我才知道千柔为什么不谈恋爱。她性格太敏感,也太自尊。有这样的父母这样的家,她生怕连累了别人。” 秦牧也才明白。穆千柔在大学期间就拼命打工,原来还有这样的原因。 “她还在医院?” “可不是吗。” “走,咱们这就去看看。”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八章 董玉琼 现在已经很晚了,护士没有让两人进病房。只大概给两人介绍了一下病人情况。 很不幸。穆千柔得的是肾病。 这个病要命也不要命。分什么情况。和后续治疗。 穆千柔幸运也不幸运。不幸运的是得了这么一个病,幸运的是她还不太严重,如果治疗及时到位,很可能痊愈。但是治疗很花钱。 秦牧和黄金沙面面相觑。 他们都不是医生,可是这病听起来就很可怕。不过还好,只要花钱就有很大可能能治愈。可是穆千柔哪里是有钱人?她缺的就是钱。 黄金沙一直对穆千柔很上心,经过多方打探,了解到穆千柔那点辛苦赚来的钱,除去基本生活费,都给了她家人。现在住院还是借的同事钱。 护士刚才和他们提了一句,穆千柔卡上的钱快不够用了,让他们通知家人快点续费。 秦牧连忙答应下来。不论如何,先要治病。 出了医院大门,秦牧上了黄金沙的车。 黄金沙一边启动,一边对秦牧说:“二代,这几天去哪了?赶紧给哥们讲讲。” 穆千柔的病既然只要花钱就很大把握治愈,黄金沙就不那么的担心了,反倒对秦牧一下子消失好几天特别感兴趣。 他们认识以来,秦牧从没这样过。 “这事很难讲。”秦牧一时不知道怎么说,他不想欺骗朋友,可这事也不能告诉他。至少现在不能。 “和我也不能说的?”黄金沙有点生气。他拿秦牧当朋友,唯一的朋友,当然不想朋友什么事都瞒着自己。 “不是不能讲,而是很难说明白。等我想想,过几天详细告诉你。” 黄金沙这才点点头。 这样才对吗。 “不过我得和你说一件事,你的表让我弄丢了。”秦牧抱歉的说道:“等一阵子,我买一个还给你。” 那块百达翡丽是秦牧抢下来的不错,可他只是看不得朋友糟蹋东西。当时他们正走在半山腰,车窗外就是悬崖,富二代直接就要丢进山沟里面,秦牧这才拦下来。 本来是想等二代忘了那女的,秦牧再还给他,可现在活生生丢在了大宋,想还都没办法还。 “我的手表?”黄金沙想了一会才想起来:“啥玩意,丢了就丢了。你不丢我还要丢呢,看见就来气。” 那是黄金沙的耻辱。十万的表都约不来妞,简直让他恨不得砸了那表。 “我还有一件事要麻烦你。” “二代,几天不见,你怎么和哥们这么生分?你我之间用说麻烦吗?啥事,赶紧说。” “你认识不认识古董这个行业的?我有两样东西,想请人看看。” 古董自来就是富人,超级富人的玩意,秦牧自然沾不上边。 “我想想。”黄金沙想了片刻,说道:“还真有这么一个人,咋着?这些日子你倒斗去了?” 黄金沙以为这么多天见不到秦牧,肯定他是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又想起穆千柔的病,需要那么多钱,而穆千柔大学四年唯一算是朋友的,就是秦牧了。别问,秦牧早知道她生病了,去搞钱了。 黄金沙越想越有道理,忍不住双眼放光说道:“二代,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千柔要用钱,你跟我说,都是同学,我能见死不救吗?” 秦牧没明白什么意思。 “你不能为了千柔的病,去倒斗呀,那犯法!”因为网络文学的发达,盗墓小说的流行,倒斗这样专业的术语,也普及起来。 “你看我像干那个去了吗?”秦牧苦笑着摇摇头。 其实细想想,自己做的和倒斗也没啥区别。不过倒斗是从古代死人身上掏东西,自己是从古代活人身上掏东西,本质是不是有点不同呢?这还真不好分别。 “像,要不你怎么四五天不接电话也没有消息,除了在地底下没信号,全国各处,哪里还能没信号?” 黄金沙这段推论还很有道理。 现在全国各地哪里还有没信号的地方呢?连珠峰大本营都有信号。 除了挖地三尺,躲进古墓,否则躲都躲不开信号覆盖。 “二代,你这就不够意思了。这么有意思的事,你怎么能不叫着我呢。啥时候还去?明后天?我收拾一下,跟着你,你指哪我打哪。”黄金沙双眼放光,宛如猫看到老鼠。 盗墓,这太有意思了。自己以前怎么没想到呢。什么爬山攀岩,早玩腻了。而且现在户外设备越来越好,玩户外几乎没有风险,完全刺激不了黄金沙贫瘠的心灵。 他每天除了玩就是玩,都玩的快失去生活乐趣了。 “不是,我干不了那个。不过真的有两件东西需要人看看。” 黄金沙看秦牧否认了,不禁大感失望。不盗墓,多没劲。 “那不如咱俩去倒斗吧,在城里待的快憋死了。”黄金沙想到如此好玩的计划,怎么能放弃,所以立刻鼓动秦牧:“今晚上我就找找,看看哪还有漏网的古墓,明儿咱就出发。” “明天,还是先找人看看我那两样东西再说。”秦牧没有说死。说实话,自己干的这个和盗墓也没区别。 黄金沙本想和秦牧来个抵足长谈,可秦牧现在哪有时间,黄金沙只好遗憾的把秦牧送回了家。 秦牧关好房门,立刻坐到电脑前,飞速的开始查找资料。 宣和二年。这到底是什么年代?又发生了什么事?以后会怎么样?太多问题需要答案,秦牧盯着屏幕,不时的记着什么。 不知不觉,天光放亮了。 王宫饭店,是首都比较出名的酒店。不只是因为贵,主要是因为它开的早。经济还没腾飞的时候,这里就是京城衙内聚会的点儿。如今首都遍地高档豪华酒楼,衙内们基本不来这里了。可在这里请客,还是很有档次。 董玉琼也当的起黄金沙的尊重。 不说背景,就说她本人,首都大学考古系毕业。这么冷门的专业,一般人可不会去上。 一般人高考考了那么高分,都进了首都大学提档线了,谁会报考古系。这专业出来干嘛?挖坟掘墓吗?只有不愁吃不愁穿,纯粹是为了爱好的考生,才会报这个专业。 董玉琼就是如此。她对历史有浓厚的兴趣,尤其对历朝历代的文物,特别喜欢。所以想都没想就进了考古系。反正她的家庭也根本不在乎她学什么。 毕业之后,她本来可以去故宫博物做研究员,可她却不喜欢上班,太拘束,于是就一直自由自在,但是也没闲着,总有人找她鉴定各种文物。 黄金沙和她是发小。 董玉琼比秦牧他们大两界,基本上大两界也就是大两岁。可是董玉琼一身火红的连衣裙,配着长筒靴,看起来好像高中生一般。 对于今天的见面,董玉琼其实不太愿意。黄金沙根本就不懂文物,他的朋友能带来什么值得自己看的东西? 不过黄金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自己小时候没少欺负他,如今就当还点债吧。 “琼姐,这是我朋友。”黄金沙先给董玉琼介绍秦牧:“秦牧,我大学同学。你叫他秦牧或者二代都可以。” “秦牧,这是我姐,”黄金沙接着介绍:“董玉琼,你跟着我叫琼姐就好了。” “二代,你好。”董玉琼大方的伸出手来。秦牧给她的第一眼感觉不错。算得上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不过二代这个名字,未免有点古怪了。 “琼姐,别逗我了。”秦牧有过一丝尴尬,很快就坦然的说:“金子爱开玩笑,我算什么二代呀。” 黄金沙之前给他介绍过董玉琼的身份,这个才是真正的二代,或者也可以说是三代四代。自己,顶天了说,也就是农二代。 “东西呢?”董玉琼不拿秦牧开玩笑了,直接要看东西。 秦牧连忙把东西递过去。 一个木盘,一个酒壶。都是从大宋朝带回来的。 这次穿越回来,瓷器一个也没跟过来,只有木盘回来了。 看来自己能带回来的东西,只能是双手之间攥着的,上面摆的全不算。 董玉琼本来还想戴手套,这是看文物的规矩。人身体有汗腺,就是洗的再干净,也难免会出汗。要不做手术医生干嘛戴手套呢,洗洗就完了。 可是看到这盘子和酒壶,董玉琼觉得太浪费手套了。 简直是应了那个笑话。 有人请专家给鉴宝,问:“您看我这东西,是东周还是西周的?” 专家说:“我看你这个不是东周也不是西周,是上周的。” 这盘子和酒壶也太新了。 说昨天才出厂的都有人信。 古董古董,要的就是一个古。历经千百年流传下来,历史总会留下烙印,刚出炉的东西,就是样子仿的再逼真,可没有那种积淀。 所以做假古董的,都会做旧处理。可是这位到好,连做旧都不做,直愣愣的就拿过来了。 若不是黄金沙在,董玉琼简直想把盘子酒壶全摔了。 你就是不尊重我,也得尊重我的学问吧。拿这两样玩意耍我玩吗。 黄金沙立刻看出不对来了,连忙小心问道:“琼姐,这俩怎样?您尽管说,我们都是外行。都听您的。” 秦牧也很不好意思。就是他什么都不懂的人,也知道这盘子酒壶太新了。 只是这俩玩意确实是他亲手从宋朝拿回来,真的不能再真的古董,所以怎么也得请人看看。 “琼姐,这俩玩意的确看起来挺古怪的,我是拿不准,还是您给说道说道。”秦牧也小心陪着不是。 董玉琼这才拿起盘子,仔细看了看。 “二代,你要我看的是古董还是家具?”董玉琼轻巧的问道。 “当然是看看年份。” “年份吗,手里没设备,不好精确判断,不过如果你信我的话,这个盘子不过一两年。” 完了!不值钱! 秦牧倒抽一口冷气!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九章 采购 一两年!怎么也不能算古董了,哪怕自己说是恐龙时代拿回来的也没用。 看到秦牧一脸失望,董玉琼口气一变,说道:“不过,也别太在意。就是不按古董说,这玩意也还不错。首先,你看材质。” 说着,董玉琼双手捧着盘子向着亮出让两人看。 “小叶紫檀,而且是最好的那种,我以前都没见过。不提做工,就这一块木头,也得两三万。”说完,董玉琼把木盘放在桌子上,指着上面的雕刻说道:“这做工地道,很有古风。现在市面上可没有这样的样式。” 董玉琼现在多少来了点兴致。虽然不是古董,可也不是随便的玩意,至少她没见过。 “这是手工作品。不是机器雕出来的。光这一点就值不少钱。而且,雕刻的东西,还是一套完整的故事,你看这牛,这老人的形象,应该是老子出函谷关那一段。” 秦牧昨天了解了不少宋朝事情,知道宋徽宗好道,所以当时的工艺品上道家形象也多。 “那值多少钱呢?”秦牧最关心的是这个问题。 从宋朝拿来的东西,没有千年沉淀,完全不能当古董用。这让秦牧瞬间心灰意冷。想想那么多瓷器,一个就算一千万,他能给自己打一个金身。现在完了,打个铜的都不行。不值钱啊。 “虽然不是古董,可这材料这手艺都是顶尖的,如果我买的话,真心讲,十万。” “十万!”秦牧眼睛一亮!虽然不是两个亿,可十万也不错了。 他毕业四年了,目前也算小白领,不过每月一万出头。还是因为他聪明又勤奋,才升的比一般人快。 他的大把同学目前还五六千的混日子呢。 十万块,比自己半年薪水还多的多。 “那这个酒壶呢?”秦牧还不满足。 “这个吗,二十。” “好吧。”秦牧闹个脸红:“琼姐,如果你看的上眼,这盘子就八万给你了。” 秦牧也不是不会做人。黄金沙的面子一定要给。人家给十万,自己不能全要。 “我不欺负人,看你和金子是朋友,不占你便宜,就十万。” 十万块,卖了个木盘。 接着秦牧也没闲着,先到公司辞了职。反正公司很大,有他不多没他不少,正好自己的项目刚结束,新项目也没开,只把手头东西交接了一下,结了这月工资,奖金就不要想了。 拿着自己不多的东西回到家,盘算了盘算,卖盘子的收入和刚结回来的工资,加上现在的存款,秦牧还有十七万。 这就是他全部的身家了。 在首都生活不容易。以秦牧现在的收入,最好是和人合租,可是他不太习惯和陌生人相处,所以忍痛自己单独租了一个一居室。 别看一居室,在首都也得小五千,他的位置好,离公司近。虽然近也得每天倒腾来倒腾去,可是毕竟是近点。 上下班路上节省出来的时间,够他干很多事了。 既然生命有限,别人用八十年时间干的事,自己四十年就要干完。 秦牧的理想是环游世界。可是要环游世界,就不能没有钱。所以他需要大量的钱。如今老天爷不知道为什么看上他,给他一个巨大的作弊器,他要是再赚不到钱那就是白痴了。 从宋朝倒腾瓷器看来是不行了,可别的没问题。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宋朝瓷器不值钱,可黄金还一样值钱。守着现代化的二十一世纪,从宋朝人手里换点黄金,还不是很简单的事吗? 而且宋朝未必没古董。 虽然宋朝的瓷器不值钱,可是秦汉唐呀! 黄金沙盗墓的一番话倒是提醒了秦牧。在二十一世纪不能盗墓,可在另一个时空谁管的了自己?先来两套编钟再说。 秦牧稍微一考虑就知道这活绝对干的过。现在那么多历史博物馆,里面的各种文物大部分都有来历,自己只要知道出处,就去回去宋朝把他们刨出来。 比如编钟。 著名的曾侯乙编钟就有确切的出土位置。在湖北随州,而且在现代保护性挖掘之前,经历过被盗。 自己回到大宋,只要去到曾侯乙墓,岂不是要什么拿什么?这可是真正的古董了,肯定有年头。 两条腿走路,一边搞金子,一边搞古董。相信过不了多久,自己就可以实现环球旅行的宏伟计划。 穆千柔的病,更是不再话下。 秦牧觉得现在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问题。毕竟自己几乎就是守着印钞机。 不过在去宋朝之前,自己还要好好计划一下,这次要带什么过去。毕竟有一个巨大的柜子,这么大的空间,不塞满了太浪费。 最终秦牧采购了二十块男表,二十块女表。 秦牧觉得手表还是最好的商品。虽然二十一世纪任何商品几乎都强过大宋,但是仔细想想,能脱离二十一世纪这个硬件环境还能好用的,不多。 电视好吧,大宋没电。 所以全部电器全砍掉。 汽车好吧,首先大宋没汽油,其次塞不进柜子。砍掉。 手电筒,带两把。自己留一把,另一把再说。这玩意不能太多,毕竟任员外花了一万贯,要是自己给弄过去一柜子,会贬值的。 刀子,没用。大宋不缺刀。 衣服就算了,不值钱。 另外还有好的东西,就是药,尤其是抗生素,这东西拿到大宋就是神药,暂时记下。 高产的粮食种子,有用,可惜带不过去。仙人掌就是失败的例子。 再带一千个一次性打火机。这东西肯定有需求。要压电陶瓷点火的。这个和火石打火不同,宋朝人肯定不明白原理。 砂轮摩擦火石,喷出火星点燃燃料,这样的打火机,宋朝人能看明白一半,唯一不明白的也就是燃料。 可是压电陶瓷打火机的点火是利用压电效应。 某些电介质在沿一定方向上受到外力的作用而变形时,其内部会产生极化现象,同时在它的两个相对表面上出现正负相反的电荷。当外力去掉后,它又会恢复到不带电的状态,这种现象称为正压电效应。 这样的打火机才能符合自己神仙国度商人的身份。 林林总总的盘算着,最终记录了满满一张a4纸。 算算要采购的商品,再算算自己的存款,秦牧满意的点点头。还行,勉强够用。 还有比这更容易的生意吗?简直是黄铜换黄金。 能网购的网购,不能网购的采购,秦牧忙了一天,把该买的东西都买齐了,剩下的就是等快递了。 他没有采购任何特殊商品,又选的是附近商家,所以最迟明天晚上也会到齐。 黄金沙这时候来了电话。 “二代,出来喝酒。” 楼下传来黄金沙的座驾,奔驰大g的喇叭声。 秦牧钻进黄金沙的车里,问到:“喝了酒你怎么开车回去?” “不回去了,今晚咱哥俩好好聊聊。” 黄金沙带着秦牧一路狂奔,来到了城外。路上的车越来越少,在拐进一条偏僻小路之后,就再没有车了。 开了不久,前面景色逐渐变化,城市气息越来越少,乡村感觉越来越浓。 当一排竹篱笆出现在眼前时候,黄金沙得意的说道:“到了。” 这酒店是由一个又一个单独的院落连绵组成,每个院落都古色古香,青砖碧瓦上挂满绿色植物,一走进去,人间的喧嚣全没了踪影,让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轻松。 房间内也是一样的风格,各项现代化设施都被巧妙的设计,或隐藏或遮掩,绝不突兀,统一在古风里面。 “不错。”秦牧感觉这样才是他能接受的古韵。他回到的那个大宋,如果不是为了赚钱,他真不想回去。别的不说,洗澡就不方便。所以这次他还特意准备了一套卫生间带过去。 “二代,”黄金沙身子懒洋洋的靠在躺椅上,可神情兴奋的说道:“哥们越想越觉得你是倒斗去了。别不仗义,这次带我一起去吧。” “金子,你就不能想我点好?倒斗那么危险,适合我吗?”秦牧没有直接反驳,毕竟他干的事情和倒斗区别不大。而且,他还真准备去大宋倒斗。 “我了解你的性格。如果我说的不对,你早否认了。”黄金沙狡猾的一笑:“你既然没否认去倒斗,那么一定是去干了,至少也是跟这个事沾边。” 秦牧不得不承认,这小子还真贼。几乎猜中了事实真相。 秦牧不愿意骗朋友,他斟酌了一下,正组织语言,就看黄金沙一摆手,说道:“不急,咱哥俩几天不见,先喝着。” 各种精美菜肴一一摆上。 黄金沙亲手为秦牧倒满,冰镇的啤酒瞬间让玻璃杯上面挂满水珠。 秦牧一口干完一杯。 舒坦。大宋朝可没有这玩意。 “沙子,这几天我的确出去办了点事,”秦牧缓缓说道:“可不是倒斗,是……” 黄金沙双眼放光,灼灼的盯着秦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章 清明上河图 “我家有个柜子,可以穿越到宋朝。” 秦牧说完这句话,感觉全身轻松不少。 一来他不想骗朋友,二来这秘密压在他身上,没有倾诉地方很难受。毕竟有更大的秘密压在身上,四十岁的诅咒他背负了二十多年。这个柜子就好像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总要有个宣泄的出口。 相对来说,能穿越的柜子可以给朋友带来惊喜,而四十岁的秘密只能白白让朋友担心。他只愿意让朋友分担喜悦,不愿意让朋友跟着担心。 痛苦留给自己就好。欢乐,才是应该和朋友分享的。 “我信!”黄金沙猛然从椅子上跳起来,差点把桌子掀翻。 “我信我信我信。”黄金沙一叠声的说道。 “这么容易相信?” “别人说我当他们放屁,可二代你说的,一定是真的。因为你从来没有骗过我!” 秦牧不由有点感动。这个富二代,真是…… 不骗人只是他的人生哲学,却没想到黄金沙如此看重。 “二代,你肯定这几天去宋朝了,哪个时期?岳飞,见没见到?穆桂英,有没有?你带手机了吧?有没有照片?赶紧给我看看。”黄金沙简直迫不及待了。 穿越啊,还能穿回来。做梦他也想不到这样刺激的事情,竟然发生在自己朋友身上。 这样的日子,才是人生呀!喝酒泡妞,玩车玩表,简直就是蛆一样的生活。 他一直觉得秦牧和别人不同,只是他说不出来具体怎么不同。反正和秦牧在一起,就感觉很让他脱离浮躁,有一丝清明。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秦牧本身就特殊。 要不怎么他家柜子能穿越? 全世界也没听过谁能真正穿越,可自己朋友亲口告诉自己,他能穿越。 这太让黄大少激动了,简直是热血要喷出来。 这可比倒斗刺激多了。 “现在我没有照片。”秦牧摆手说道:“我穿越的很突然,手机没带过去。不过我带回来了宋朝的东西。” “什么?在哪?赶紧给我看看。”黄金沙眼镜里面恨不得长出钩子。 “你见过了。”秦牧呵呵一笑。 “啥?”黄金沙一拍脑袋,大叫一声:“原来那个盘子和酒壶,真的是古董呀!” 秦牧点点头。 黄金沙抄起一瓶啤酒,仰脖喝干:“你怎么不早说,白白便宜了琼姐。” “说也没用,”秦牧摇摇头,随手掏出大宋带来的酒壶扔给黄金沙:“这个给你了,二十块的玩意,拿去吧。” 黄金沙顿时手忙脚乱。差点没接住。 “不值钱。”秦牧随意的说道:“二十块。” “胡说。”黄金沙双手捧着酒壶,翻来覆去仔细的看着:“那是琼姐没长眼。这帮专家,都是狗屎。” “你这么背后说她,当心传到人家耳朵里找你算账。” 董玉琼没有顺风耳,自然不知道自己的小弟在背后诋毁她是狗屎。 现在她心情很好。十万块买的这个木盘,怎么看怎么满意。 虽然不是老玩意,新的好像刚出炉的冒着热气的烤鸭,可是这材质,这雕工,这整体跟人的感觉,无不让她舒心。 对,就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舒服。 董玉琼也有点奇怪。她自幼喜欢历史,长大后对文物产生浓厚兴趣,很多时候,似乎那些古董能和她产生反应,不用仪器探测,只凭感受,就能把文物判断个八九不离十,是真品是赝品,是多少年前什么时期,很少有失误。 可今天这个盘子给她感觉太古怪了。 一开始她觉得是现代的工艺品,后来看上了材质,觉得还可以,再后来雕工又吸引了她。可惜,没有历史感,不是文物。否则就这一个盘子,如果是清朝或者更古,几百万上千万的价值没问题。 可是拿回家来之后,她越来越感觉到莫名的喜欢,似乎这本应该是历史,却的确不是历史。 舒适却又莫名奇妙。董玉琼不由对秦牧产生了好奇心。这小子哪搞来的东西,怎么这么奇怪呢。 是不是那个酒壶自己也看走眼了? 那个酒壶正在黄金沙手里,里面斟满了冰镇啤酒。 “我,黄金沙,今生头一次用宋朝的酒壶喝啤酒!”黄金沙随手掏出手机,摆出姿势来个自拍:“必须记录一下。” “老子也得瑟一下。”说着就把照片发了朋友圈。 “金子,这事得保密。”秦牧看了看手机,那酒壶陪着黄金沙兴奋的脸,有点担心他嘴不严。 把这个秘密告诉黄金沙他也是考虑过很久。 在大宋搞来的金子要在这边卖出去。大笔黄金交易,对他一个小老百姓来说,太异常。他需要一个渠道,黄金沙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他家生意做的很大,自己搞来的这点金子,完全可以消化掉。 秦牧一直是为了环游世界做准备,对别的事情兴趣不大,交游很窄。可是自己一个人单枪匹马闯大宋,没点保命的玩意不行。很多东西,也要借助黄金沙来搞。 他相信朋友的人品,这个秘密,会只在两人之间。可是还是要提醒一下,别得意忘形。 “放心,二代。”黄金沙一点没有醉,他只是兴奋:“打死我,我也不会告诉第二个人。” “嗯,这样最好。”秦牧不慌不忙的把自己这几天的事情,简单和黄金沙说了一遍。 “原来那块表丢在了宋朝,妙极了!”黄金沙听的平静不下来。 想着自己的百达翡丽目前正戴在宋朝一个小贼手上,黄金沙兴奋的想放声大笑。这也太奇妙了。 “不过,这个宋朝多少有点不那么一样。”秦牧给黄金沙泼了点冷水。 根据他查的资料,燕青只是《水浒传》创造的艺术形象,可是那个大宋却真实存在。方腊的起义在十月份,那边才五月份,方腊已经开始搞事了。韩城县这个地方,秦牧也查不到对应的历史地名。 总之,那个大宋和历史上的大宋,似乎有一些微小改变,可是大的方面却没变。比如皇帝还是宋徽宗赵佶,汴梁还是那么繁华,樊楼还有李师师,五丈河也在照常流淌。 “管他呢,是宋朝就行。”黄金沙突然不怀好意的一笑:“二代,你老实交代,是不是和大宋朝的小姑娘滚床单了?” “这个真没有。”秦牧连忙摆手:“老实说,我还没觉得那边是真实的世界,总觉得好像看电影,看杂志一样。你会对二次元女性起爱心?” “这不废话吗。”黄金沙大声嚷道:“我爱死火影里面的纲手了。要是能钻到火影世界,呵呵……” 秦牧不喜欢看漫画,只知道《火影忍者》是很出名的动漫,却不了解里面的人。想来纲手应该是个漂亮小姑娘。要是他知道纲手在火影里面的设置…… “金子,过两天我还得去大宋,”秦牧郑重的和黄金沙说道:“瓷器这个东西看来不值钱,我准备直接带金子回来。你有什么要带的吗?” “干嘛要你带,我跟你一起去啊!”黄金沙急的差点哭了。 “可惜,不能。”秦牧摇头拒绝道:“不是我不带你去,而是活的东西带不过去。” “什么?怎么会这样!!!!”黄金沙瞬间从云端跌落海底。 他听到好朋友有能在大宋和现在来回跑,正兴奋的要上天,以为自己从此可以活的与众不同,谁知道好事只发生在朋友身上。 “不行,我得试试,不试试怎么知道!”黄金沙坚决不罢休。 “金子,这个真不能试。会死人的。” 第二天,黄金沙整整一天都和秦牧泡在一起,翻来覆去把秦牧的柜子看了又看。 那颗倒霉的仙人掌,秦牧送给了黄金沙。有这个例子,黄金沙再也不敢提去大宋了。 穿越虽然好玩,可是命也要紧。这个东西没法尝试,只有一次机会。 不过他也没死心,网购了一只乌龟,到要看看是不是活物穿越时候会死。 秦牧的商品陆陆续续的到齐了。把东西仔细的在柜子里面摆好,秦牧再一次问黄金沙。 “金子,想好要什么了吗?” 他和黄金沙说过自己的限制,只能双手拿的住的玩意才能带回来。 “清明上河图!”黄金沙咬牙切齿的说道。对于自己不能亲自去大宋朝,他是恨的不能再恨了。 那就把大宋朝的清明上河图拿回来吧。这就是大宋的纪实照片。虽然秦牧答应他这次会拍大量照片视频回来,可是那能比得了清明上河图吗? “这玩意我怎么弄的到!你换个现实点的。”秦牧有点为难。 清明上河图在大宋也是宝贝,被皇帝收在皇宫里面,自己一个草民,怎么进得去,又怎么偷的出来。 “就这个,二代,你一定给我弄到。需要什么装备你跟我说,我倾家荡产也给你弄来。” 这是要让自己做大宋的飞天大盗啊! “好!我答应你!”秦牧郑重的点点头。金子不能去大宋,心态都快崩溃了,自己再不能满足他这点愿望,太对不起他了。 不就是皇宫盗宝吗,有二十一世纪的装备支持,不信玩不过千年前的古人。 “既然你要这个,那这段时间你别死守我家里,帮我联系联系设备。即使比不上碟中谍的阿汤哥,也要差不离。” “二代,够朋友。这边事你就交给我吧。早去早回。” “先去医院看穆千柔。”秦牧最后交代着。他转了五万给黄金沙,让黄金沙去医院打到穆千柔的户头。 黄金沙依依不舍的望着秦牧。眼见着一道白光闪过,秦牧消失的无影无踪。 “日,真的去大宋了,为啥不能带着我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一章 大宋有秦牧 秦牧消失了。 黄金沙连忙打开柜门,果然,满满当当的一柜子东西也跟着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一只脱水的乌龟,木乃伊一样。 他这才死了心。活物真过不去呀! 李师师只能便宜了二代了。 秦牧哪里有心思想李师师。他正忙的不亦乐乎。 穿越回到大宋,果然还是熟悉的房间,一切都没有任何变化。自己还是赤身裸体的,看来除了把物资放在柜子里面,自己是没法空手拿东西过来的。 要说变化,也有那么一点。除了第一次穿越回大宋,这两次穿越都没有头疼,而且也不会从半空掉下来。 如果穿一次疼一次摔一次,他宁可不来了。 秦牧熟练的穿好穿越回去前掉落的衣服,把那套高价买回来的茶具捡到一边。因为穿越时候是端着茶盘的,茶盘走了,茶具没走,摔了一地,没几样完整的了。 一样的黑夜,有些许月光,让秦牧还能把屋里模模糊糊看清楚。 房间里摆满了一地的箱子。都是他在后世打包过来的。 他立刻走了过去,先找营地灯。 在古代,秦牧感觉最不方便的还不是没有手机,而是夜晚没有灯。熟悉了二十一世纪永远有光的环境,回到大宋,晚上简直就是变成了瞎子。 柔和的灯光亮起,光明洒满房间。 拍门声啪啪的响起。 “秦大哥,秦大哥”任潇潇一叠声的叫。 秦牧一开门,任潇潇风一般闪了进来! “又有手电啦!”明亮的光线让任潇潇脚步停顿了一下。好像盲人乍见光明,有点躲闪。不过很快就适应了。 后世满满一柜子的箱子,现在平摊在房间地面上,很大的一片。 这柜子真贴心,所有箱子的包装都完好无损,就好像是被呵护的婴儿一般,被轻轻的放下。 “这么多宝贝呀!”任潇潇双眼放光。 小桃前后脚跟进来,望着满地箱子,简直不敢相信。 “秦大哥,白天才从京城回来,晚上你就弄来这么多箱子,真是神仙一样。” 秦牧刚才还在微笑。这么多物资足够自己展开发财大业了。可是听到小桃这样说,他感觉到一丝古怪。 看看任潇潇,看看小桃,俩人都很正常。看看自己,看看周围,也没什么怪异的地方。可是总是有点不对。 “白天,晚上。”秦牧仔细思考着,突然明白问题所在:“小桃,你说什么?今天是什么日子?” “五月十二呀!”小桃有点奇怪的看着秦牧。怎么秦大哥连日子都记不得?不是今天才从汴梁回来的吗。这可是小桃长这么大第一次去京城,还丢了最宝贝的手表,这日子到死她都不会忘记。 秦牧的心里一时翻江倒海,差点跌坐地上。 难怪,屋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化,连月光照出来的影子都还在原来地方。原来在他离开这个大宋的时候,这个大宋的时间就停止了。 他第二次穿越回来时候,因为是无意间念出八字经,所以在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停留,因此没有感觉。 这一次就不同了,他在后世忙前忙后可是足足待了两天。 秦牧计算过,自己在大宋待七天,二十一世纪的时间过去六十小时,两天半。可以约略当作大宋的三天对应二十一世纪的一天。 自己在二十一世纪待了两天,大宋这边,他以为应该过去了六天,可是小桃的一番话明白无误的告诉他,现在,就是自己离开那一天,一天时间也没有过去! 这么说,一旦自己离开,这个大宋就停摆了。 这是一个什么世界? 秦牧本来对这个大宋刚刚培养起来的熟悉感觉,又消失了。 一个离开自己就不再运转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世界?这是真实的世界吗? 秦牧不由得想起了游戏。 这个大宋是不是很像游戏?自己在大宋时候,就是在玩游戏,游戏里面的花花草草,人物车马,都鲜活的生存着。可是自己一旦离开,就好像按下暂停键,所有的一切都定格了。 最恐怖的是,这里的任何人,任潇潇,小桃,完全不知道这一点。她们根本不知道时间停止过,根本想不到,如果自己不回来,她们就会保持一个姿势,停在一个时间,直到永远。 不会老,不会死,也不会有任何感觉。 这还是人类社会吗? 秦牧身上渐渐发冷。眼前有血有肉的两个人,渐渐变成两个游戏里面的造型。他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变成一个游戏人物了。 小桃发现了秦牧脸色不好,连忙来到秦牧身边,挽住他的胳膊望着秦牧惨白的脸,担心的问道:“秦大哥,你怎么了,是生病了吗?” 说着,差点留下眼泪。 看来做神仙国度的商人很难呀。秦大哥只是在屋里接货,就累成这个样子。 伤的是元气呀! 秦牧很快冷静下来。想这些没有用,既然存在,就是必须面对。哪怕就是一个游戏,自己也已经身在局中了。而且真金白银的能带回二十一世纪,这样的游戏,别人想玩还玩不到。 “没事,刚才有点累,现在好了。”秦牧很感谢小桃的关心。二十一世纪自己没女朋友,从来没异性这样牵挂过自己。 “来,”秦牧拉着小桃来到一堆箱子前,挑出一个打开,取出一个小盒子,打开后取出一块女表递给小桃:“这个给你。” 小桃不敢相信的望着手表,张口结舌的问道:“秦大哥,这个是给我的?” 秦牧虽然给过小桃和任潇潇各一块表,可是那时候是初次表明身份,作为一个神仙国度的商人出现,送一些礼物拉近关系也是正常。只是礼物贵重了点。 这次就不同了。现在是秦牧正式开始做生意,却一点不在意自己弄丢了手表,又给自己一块。 这块表比上一块小了一号,更像给七娘子那一块。 小桃大概明白,自己之前那块应该是男人戴的,这一块才是女表,秦大哥专门给自己挑的。 接过手表,小桃扭过头偷偷抹掉眼泪。秦大哥对自己太好了,这辈子不知道怎么才能报答他。 “秦大哥,我的呢?”任潇潇望着一堆箱子不知道怎么下手,眼看秦牧送小桃手表,自己也着急了。 “这块是给你的。” 秦牧又取出一块递给任潇潇。 自然不会是百达翡丽,只是一块有牌子的女表,和小桃的一个价格,都在五千左右。 再贵也买不起了。 “秦大哥,这个是送我的吗?”任潇潇自然不会简单接下来。秦牧不提,她不能装糊涂。人家是做生意,不是开慈善堂。就是开慈善堂也已经开过了,之前给过自己一块,总不能丢了再要。所以要问清楚,如果是卖的,自己要付钱。 当然,最好还是送。没看都送小桃了吗。她可是没钱买这么贵重的手表。 “这两块是送你们的。” 正说着话,吴小妹不声不响的也走进了屋里。 她是秦牧的丫鬟,自然也住这个院子。晚上院里闹腾起来,她一直睡的轻,就连忙出屋。 漆黑的夜晚,秦牧的房间射出耀眼的光芒,简直把吴小妹惊呆了。吓得她差点扭头就跑。蜡烛火把可没有这样的亮。别是闹鬼了吧。 可是总算她还有点胆量,又听到房间里面传来秦牧和任潇潇主仆的声音,一切都还正常,这才轻悄悄的摸进来。 好亮呀! 吴小妹没见过手电,她一进屋就被营地灯吸引住了。 这个东西,是天上的太阳吧。怎么刺的自己眼睛疼呢。以前看太阳时候就会眼睛疼。可是现在是大半夜呀,太阳怎么会在秦大哥的屋里? 秦牧看到吴小妹进来,可是畏畏缩缩的站在门口不敢靠近,就招呼道:“小妹,来。” 说着,也拿出一块手表,戴在吴小妹腕子上。 他在大宋也没几个熟人,身边这几个都属于要打好关系的。虽然吴小妹只是他的丫鬟,可是秦牧根本没有丫鬟的概念。她无依无靠跟着自己,自然自己要照顾好她。 而且以后日子还长,很多事情不可能自己一个做,这几个人也许可能作自己的帮手。 吴小妹望着手腕上的表,身体都僵硬了。好半天一动也不敢动。 她和秦牧一起进京,路上没少见任潇潇显摆,就是小桃也偷偷给她显摆过几次,知道这是手表。 小桃和她说了,这个东西全大宋都没有,只有这两个,是秦大哥从神仙国度带来的。 吴小妹这样才知道原来秦牧不是家丁那么简单。 后来铺子失火了,两块手表都被偷走了,吴小妹也替任潇潇主仆伤心好久。 这么好的宝贝,被小贼偷走了,她心里诅咒小贼不得好死,连秦大哥送的东西都敢偷。 她对任潇潇感觉只是一般,可是对秦牧却很感激。毕竟和她无亲无故的一个人,在那种时候,宁可自己背债也要帮她。 白天才丢了手表,晚上就又有了,而且眼前地上,遍地都是箱子,这么多东西,是怎么来的呢?她可是知道秦牧根本没有出门的。 果然是神仙国度来的人,有法术! 吴小妹对秦牧的感激,不知不觉变成了崇拜。 大宋有了秦大哥,会变好一些吧?吴小妹有点憧憬的幻想着。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一章 卫生间 遍地都是箱子,可是真正用来做交易的商品不多,占据最大份额的是一套卫生间材料。 在大宋,秦牧第一不能忍受的是夜间的黑暗,第二就是卫生设施。 没有抽水马桶,只有旱厕,这个倒是可以勉强忍受,可是不能每天洗个澡简直无法忍。既然决定要好好利用这个世界,自然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第二天一早,秦牧就向任潇潇提出要找一些工人。 任潇潇自然无不同意。吃人最软,拿人手短,何况秦牧是她任家最重要的生意伙伴。 秦牧的要求不高,只要会盖房子就行。这样的人别说庄子里面,就是吴家大院里面就很多。 吴家大院不止是吴家一个宗族,更像一个小小的职能中心,仆人们都能干各种杂事。不过秦牧并不准备用吴家大院的人。 任何时代,有钱人都会本能追求享受。在京城,盖房建宅子,自然有专门队伍,一般人家只要花钱雇佣就可以。 农村却不行了。人口基数太少,养不起闲人。庄里人要盖房子,自然请庄里懂行的人掌总,然后剩下的就是大工小工。 大工干一些技术性工作,比如垒墙。这个不是谁都能干的,不是熟练工很容易把墙垒歪了,也许不等上房梁墙就塌了。 小工就简单了,纯力气活,会出气的人就能干。 秦牧现在的穿越点就固定在任潇潇的婚房,所以他一时离不开任家,可是秦牧并不觉得一切都通过任家转一道手续是好事。 既然他来到这个世界,既然老天爷选他做这个世界的“神”,他就要去掌控这个世界。凡事被隔开一层的感觉太差。 秦牧本来想贴个广告,招聘启事,可是想想现在这个时代可悲的识字率,摇摇头算了。还是请吴管家出面比较合适。 秦牧没再管任潇潇,随她在自己带来的箱子堆里面找宝贝,自己出了东跨院来找吴管家。 现在他正式身份是任家的表少爷,自然不是家丁身份了,吴管家对他更是换了态度。 吴管家看得出来,吴家庄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姓秦了。 听说秦牧要招工盖房子,吴管家立刻行动起来。 吴家庄百姓盖房,都是请村西童老汉掌总,秦牧既然不用吴家大院的人,自然也只能请他了。 秦牧开出的价格是一天五百文,比市场价高五十文,自然是为了买一个踏实,希望工头能干的又快又好。 有了掌总的就好办了。大工小工用谁要几个,童老汉心里有数。 只是吴家庄的麦子马上就要收了。收麦子是很赶时间的一件事。早收不成,麦粒不实在,晚了也不行,一场雨下来麦子全倒了埋土里了。 所以麦收时候全家老少都会下地,这时候没有闲人。 现在离麦收没有几天,童老汉见过秦牧后,跟秦牧商量要多请一些大小工,尽量在麦收前把房子盖完。 秦牧自然同意,越快越好,最好一眨眼就盖完了,哪怕多出一百倍的价钱他也愿意。大宋的钱在他眼里不是钱,一个手表能换一堆。 于是东跨院就立刻变成小小的工地。 任潇潇按照秦牧的安排,把这次要交易的商品全搬去了别的院子,这样马上就能开工了。 童老汉一辈子生活在吴家庄,从小工做到大工,再做到现在掌总的,可以说盖了一辈子房,吴家庄多一半房子都经过他的手,自然是经验极其丰富,可是听到秦牧的要求之后,却有点挠头。 这主家怕是脑袋不正常。 这年头普通的庄户主儿,就在院子角落盖个旱厕。简单说就是三面一围中间挖个坑,连顶都不用。 有钱有身份的人家,才会大小便用马桶。可是用完之后也是拿到屋子外面去。谁像秦少爷这样,要给茅厕正经八百的盖一间房,用料还要好。 这是钱多烧的吧。 不管理解的了理解不了,童老汉还得办。他是个办事牢靠的人,否则也不会干这么多年,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先问明白。比如这个茅厕为什么要建在屋子里面,这年头久了,肯定臭的进不去人。 在童老汉看来,如果按秦牧这样做,不出半年,别说屋子,就是这院子都臭的进不来人了。 不过当秦牧在童老汉面前打开笔记本电脑时候,把童老汉惊的差点背过气去。 这,这,这是什么东西?这么个小小的盒子,还能打开两半,太精致了。一边是密密麻麻的小块,另一边会发光。发光的一面上面花花绿绿的,不知道都是什么玩意。 秦牧随手点开cad,打开一个文件。 因为要在大宋建卫生间,所以秦牧就在自己之前做过的一个设计基础上改了改,主要是尺寸要适合现在的环境。 随着一个漂亮的房间突然出现在屏幕,童老汉看的眼都直了。 这肯定是个房子,可是这房子怎么还能装在这么个小小的方盒子里面?这什么人才能住进去呢? 秦牧随手把房子三百六十度来回旋转,又上下俯仰,各种角度给童老汉看明白。 他相信大宋的人不是原始人,只要经过最初的震惊,自然就会接受下来。毕竟这只是一个房子的模型,而不是外星战舰的模型。 秦牧相信后世论坛上常说的一句话:“无图言屌。” 没有图你说什么说。 一张图胜过千言万语。 而且这还不是一张图,这实际就是一个真正的房子,可以进去,当然只能是眼神进去。 秦牧随口解说着,让童老汉明白这就是他要的房子。看老汉渐渐呼吸平稳了,不会一下脑梗抽过去,秦牧再推动鼠标,这下又让童老汉差点抽了。 这房子能进! 随着秦牧的动作,老汉仿佛亲身进入房间。 秦牧给童老汉看的是渲染后的效果。四白落地的效果,在后世是最简单最朴素的装修,可是放在现在,把童老汉看的呆住了。 他根本分不清这白花花的到底是什么。还有白花花的马桶,银闪闪的花洒,光滑的洗漱台,还有吓人一跳的镜子。他还没看到房顶的吊打。毕竟第一次进到3d世界,看不全很正常。 秦牧很耐心,他知道只有事先沟通的充份,工程才能完成的迅速。看似浪费时间的准备工作,非常的必要。这样可以少走甚至不走弯路。 尤其在工头完全不理解他的设想时候,现在的沟通非常必要。 童老汉终于又平静下来,随着视角变化,开始敢询问秦牧一些他想了解的东西了。 秦牧很高兴。童老汉别看岁数大了,没想到接受新事务能力很强。前后不过用了一小时,就开始和自己谈起如何施工了。 不过别忙,这还不算完。 秦牧随手一点,房间所有的渲染效果全部消失,只留下骨架。 在童老汉看来,房子突然透明了,能一直看到房子地基下面的地里。 还好,他今天见怪不怪了。而且他经验丰富,马上发现那个奇怪的马桶原来不是封住底的,下面还有一个地洞呢。 难怪秦少爷的茅厕可以盖在屋里,原来有地洞通向外面。 真新鲜,真神器。 童老汉对自己的手艺很是自傲。他本以为就算秦少爷出身大户人家,可是论到盖房子,还得听自己的。谁知道现在完全颠倒了过来。秦牧不但没有听自己,自己还得听人家的。而且听的他全身心的佩服。 这才是盖房子!自己之前的做事,只能叫垒砖头。 童老汉作为手艺人,天生对自己的行业技术有本能的追求。笔记本电脑这样的神器,他自然不敢打主意。这不是他能碰的东西。可是眼见一个新的建筑样式展现在自己眼前,他肯定要拼命钻研透。 童老汉不懂就问,懂的不太详细也要问清楚。 秦牧一个一个的问题仔细给他讲明白,没有半点不耐烦。 这让童老汉非常的感动。这年头师傅教徒弟都留一手,不会这样尽心。不给师傅干足了年头,别想学真东西。就是干够了年头,也要讨师傅喜欢,才能学点真东西。 秦牧什么都不要求他,反到生怕他学不会,这态度简直让童老汉高兴坏了。 他甚至学着动了动鼠标。 不过这个操作显然失败了。他完全不知道怎么用,只是看秦牧又推又拉的。 童老汉讪讪的笑笑,秦牧也笑笑,没有在意。 即使现代化的卫生间,只要不是盖在大楼里面,那也不过是一个小平房而已。 童老汉最终发现这个房子和自己以前盖的区别并不大,只是要先挖一个化粪池,再挖一个下水管道,剩下的就是一些管线安装。这个活他别说干过,连见都没见过。 可是秦牧拿过各种管线给他看过,童老汉已经见怪不怪了。面对这些没有见过的玩意,再结合房间模型,他就知道应该怎么办了。不知道的还可以问秦牧,这都是小事了。 终于在下午准备动工。 不过在动工之前,秦牧还得培训童老汉最后一样技能——和水泥。 大宋可是没水泥的。秦牧特意从后世带来几袋。 最终,秦牧丢下面对水泥效果目瞪口呆的童老汉,让他自己安静待会,回回神,自己出了跨院门。 任员外来了!自己在大宋唯一的经销商上门,自然必须抓紧会面。 任员外看他如金山一般,他看任员外何尝不是如此。 大宋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一个世界。在这里,他虽然被设置为“神”,可是却没有神力。砍一刀会流血,掉脑袋会送命。他又没有吕奉先的本事,赵子龙的能耐,不说别人,就是王教头都能轻松要了他小命。 这样情况下,他要是自己拿着一堆手表去卖,简直就是向着断头台狂奔。 “死”字怎么写秦牧还是很清楚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章 水泥 任员外的内心颇不平静! 实际他岂止不平静,简直是非常激动。 只一夜时间,神仙国度就又运货过来了。即使秦牧一再强调他是个凡人,可任员外不信。 就算是秦牧是凡人,但是能联系神仙国度,凭空运来这么多神奇的货物,那也是神仙国度的凡人,和自己这等人是有区别的。 不知道自己家哪位老祖宗显灵,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偏偏落在他任家。 明天必须去祠堂多烧几把香! 不对,烧香远远不够,干脆重新修祠堂。请老祖宗继续显灵,让秦牧千万别挪窝。 秦牧这次要交易的商品是四十块手表,二十块男表,二十块女表。都去掉了原包装,秦牧单独定做了一批礼品盒。统一印刷了自己设计的标志。 黑丝绒的盒子,上面印着红色的镰刀和斧头。 商标的概念,大宋就已经有了。任员外完全明白这是秦牧特有的标志,可是为什么是镰刀斧头呢?按说神仙国度,应该是乘龙跨凤才对。 镰刀斧头,这不是农夫和樵子吗。 看不懂。 秦牧很遗憾,自己没法和任员外讲明白镰刀斧头的含义。神仙国度的一切基础,就是镰刀和斧头。在大宋这个时空,秦牧自然的就选了这个符号做自己的商标。 这次秦牧就不要钱了,也不要瓷器。他要金子。 大宋的大额金钱很多是票据。盐引茶引地契房契。这些东西的确能在大宋交易,而且信用顶呱呱,可是拿回后世能干嘛?当卫生纸都嫌硬。 秦牧只要金子。 为了交易计算方便,秦牧直接按比例要金子。一块表换五倍重量的黄金。 四十块表,每块在150克到250克之间,总重8000克左右,大概八公斤。五倍重量就是四十公斤,按照后世一克三百多元,一共一千四百多万。 任员外对这个价格完全没有异议。对他来说,太合适不过了,甚至说占了大便宜。 黄金这种东西,大宋朝要多少有多少,可是手表吗,全大宋就只有眼前这些了。 一块表只要五倍重量的黄金,简直是良心的不能再良心了。 这点金子任员外家里就有,都不用特意去兑换。 不过这次的商品里面没有手电,让任员外有点遗憾。那个手电虽然卖的很贵,可是太有用了。 秦牧倒是带了一盏营地灯过来,可是他要自己用,不卖。 还有打火机。 这种一次性打火机小巧方便,使用灵活,任员外顿时就喜欢上了。 神仙国度的东西,就是好。 大宋朝当然有引火之物,叫做“发烛”。一个寸许长的木片,一端涂有硫磺,需要用时候要去灶台,在保存的灰烬下有火头,就着火头把木片点燃,然后再去点蜡烛。 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多费一道手。 哪里如这个打火机方便。只要轻轻一按,火头立刻就出来了。而且还稳定不灭。 简直太好用了。任员外把玩着几乎不想放下。这个东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任员外想着是不是自家也能做的出来。 一次性打火机的原理超级简单。如果不是秦牧特意选择了压电陶瓷,而是用转轮摩擦火石生火花,任员外理解起来更容易。 火石火镰也是如此原理。 任员外虽然看不到按下时候的火花,他也能想得到,一定是火花点燃了油。 油能燃烧。 秦牧选的打火机全是透明塑料的,就是为了让用户能看到里面的油。否则点不着火了就该埋怨供货商了。 任员外想明白道理,可是如何制作却全无头绪。整个打火机除了那一小圈铁片他认识,别的都是没见过的东西。 这东西一看就和手表不同。它在神仙国度一定是大路货,就好像自家的果品,谁都用的到,也买的起的。 这让任员外心里动了别样心思。 手表是好东西,可是一看就是不能在大宋制造的,而且面对的客户必然是达官贵族大户人家。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道理任员外不会不明白。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县城的小商人,凭什么全大宋只有他掌握这样的商品?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尤其千夫还全是有来头的人物。 如果换成做打火机生意就好的多了。虽然也是独家,可是面对的对象上到达官贵族下到贩夫走卒,就好像卖香饮子一样,没有压力。只是不知道这打火机秦牧定价多少。 “功业,”任员外笑容满面:“手表的事,就这么定了。不知道这打火机你想怎么交易?” “全送你了。”秦牧大方的一挥手。 “什么,不要钱吗?”任员外一脸不相信的样子。怎么神仙国度的人这样做生意吗?可是自己不想这样呀! 免费的东西,才是最贵的东西。 这个朴素的哲学千年以前的任员外就懂得。他宁可秦牧要价高点,也不希望秦牧不要钱白送给他。 “当然,不是值钱的玩意,任员外拿去用吧。” 秦牧在后世虽然没有做过商人,可是却不是书呆子。 他把面对大宋的商品分两类,一类是奢侈品。比如手表这样的,长久而珍惜。另一类是消耗品。比如打火机。消耗品是不可能卖高价的,而且也不适合占据珍贵的柜子空间。 如果自己要卖消耗品,那么一定是立足在大宋设厂生产。 至于手电,本来是耗材让他按奢侈品卖掉了,以后不会再有这样情况。 这些打火机就当是小礼品,非常适合任员外用来上下打点关系。 任家发展的好,对自己是很大助力。 秦牧这样白送,反倒让任员外很为难。他是想问问秦牧能不能在大宋制造打火机,现在却不能开口了。 免费呀,唉! 天色已晚,任员外就留宿在吴家庄,准备明天再和秦牧谈谈。 第二天,天刚放亮,吴家庄的东跨院便忙碌了起来。 童老汉经过一晚的消化,把秦牧的要求理解的七七八八,做起事来更加顺手。尤其是有水泥这个全新的生产材料,建筑速度更是明显加快。 秦牧一早就开始在工地上忙碌,连任员外过来都没有注意到。 任员外早听任潇潇说起过,秦牧这次运来了好多箱子,可是除了手表和打火机交给了任员外,别的都在东跨院放着。 任员外自然想看看都有些什么。谁知道一进院门,就看到这里热火朝天的盖房。 盖房子,对任员外来说自然不稀奇,别说秦牧要在院子里面盖房子,就是他要把院子拆了任员外也不会阻拦。相反,还会问问秦牧,是不是拆的不满意,还要拆哪里。总之秦牧是他任家的贵人。他的要求一概满足。 任员外感到意外的是砌墙的粘合剂。 这种粘合剂他没有见过,一看就是秦牧带来的稀奇玩意。 在大宋朝,穷人家盖房子用的粘合剂是黄泥。将黄泥碾碎后和水,加入小段的细草,不断踩踏至粘稠。这样的粘合剂不是特别结实,给百姓盖房可以,盖稍微好点的就不行了。 比如城墙,绝不能用黄泥——太不结实了。 盖城墙要用糯米汤混合石灰粉,制作工序复杂,成本很高,但是结实。 昨天为了演示水泥的用法和效果,秦牧特意搅拌了一点水泥,把两块转粘在了一起。凝固后让童老汉看看结合强度。 如今那两块砖头就摆在一边,任员外捡了起来,使劲去掰。 纹丝不动。 好稀罕。 任员外顿时有了主意。比起打火机,这个更适合生产。不就是土吗。 任员外本能的觉得水泥就是土,只是细致点,当然,肯定里面掺合了一些神仙国度的玩意,大宋的土可不是这样的。 这不就是任员外要的东西吗? 大宋的人可以不戴手表,可以不用手电,但是他必须盖房子。盖房子必须有粘合剂,而最好的粘合剂不就在这里吗? 任员外顾不得地上杂乱,两步来到秦牧身边,拉着秦牧来到一边,指着水泥砂浆问道:“功业,这个是什么?” “水泥。” “水做的泥?”看起来怎么也不像水呀。 “不是,”秦牧解释道:“是泥,和了水就能用,砌墙粘砖用。” “好东西呀!”任员外双眼放光的问道:“这个水泥,我看就是处理过的土,好像水果变蜜饯一样。是不是?” 秦牧想了想,觉得任员外说的还真挺像。水泥的原料就是石灰石和粘土。处理成了现在的样子。 于是秦牧点点头。 任员外大喜说道:“功业,那你看咱们能不能也造点水泥呢?” 造水泥? 秦牧没想到任员外是这样的人。非常出乎他意料。 在独家掌握二十一世纪产品的时候,任员外没有热昏了头,一门心思想多卖手表,而是盯上了毫不起眼的水泥,想在大宋建工厂造水泥,这想法真是非常非常的有远见。 能抛开眼前的巨大利益,看到长远的未来。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物。 如果任员外对他提出再要多少手表多少手电,秦牧虽然不会拒绝——这也是他发财的渠道,但是也只仅仅如此了。 现在任员外要建水泥厂,这个想法超越时代,让秦牧也有了兴趣。 他本来就打算做消耗品。这才是真正长久赚钱的生意。 如果只是赚点钱就跑,他也无需在大宋盖个卫生间了。 秦牧仿佛从新认识了任员外一般,点点头说道:“好,我们就建个水泥厂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章 味道 水泥和黄泥哪个好,自然不用问。如果水泥不够好,为什么农村盖房都用水泥不用黄泥呢? 要知道农民是最在意每一分钱的了。放着免费的黄泥不用而买水泥,显然是水泥的性价比完爆免费的黄泥。 在后世成立的道理,放在大宋一样成立。 只要建立起水泥厂,肯定不用发愁销路。有多少卖多少,而且不显山不漏水。这才是秦牧想要的。 揣着一兜子手表在大宋跑,早晚掉脑袋。毕竟他不是随时能逃回二十一世纪。每次来到大宋,他至少要待足七天才能回去。 这七天里面,他可不是刀枪不入的神仙。 水泥厂要建,不过先要忙完卫生间。 不管任员外兴致勃勃的在秦牧带来的箱子里面寻宝,秦牧只一门心思盖房子。 人多力量大,而且吴家庄的吴家大院就是个小仓库,砖瓦木头都不缺。 古时候就是这样。生产力水平决定了至少在乡村一级,财富很大一部分是实物,而且建筑材料绝对是必须齐备的。 完备的材料加上充足的人工,在秦牧和童老汉双重领导下,只用了四天时间,房子就盖好了。现代化的建筑材料,和古人智慧毫无阻碍的融合在一起,除了类似拧螺丝这种二十一世纪才有的操作秦牧要先演示一遍之外,剩余工作都是吴家庄大小工完成。 四天时间,整体工程全部完结,只要再晾一晾就可以启用了。 在大宋盖卫生间和二十一世纪不同。这里没有现成的上下水,都要自己打造。 下水好说,化粪池和管道。上水就麻烦了。秦牧不想为了一个卫生间还修个水塔。而且修水塔更麻烦,怎么把水提到水塔顶呢? 秦牧的解决方式是挨着卫生间单独盖个开水房。隔着一道墙,垒个台子,上面放了两个来自后世的汽油桶。一个装冷水,另一个下面有灶台,可以烧热水。 非常简单的解决了冷热水问题。 既然卫生间解决了,秦牧决定去京城看看。 这段时间一直忙卫生间事情,他都成了一个后世装修队小老板了。这不是白来大宋了吗。 必须进京。 黄金沙要《清明上河图》,不去京城走走怎么行?总不能等名画自己飞过来。这不科学。 汴梁还是那个汴梁,再次到来,让秦牧少了一些陌生感。 如今他有了身份——任员外给他在韩城县弄到了户贯,也就不怕住店被京城做公的查房了。 他在潘楼酒店附近住下。这里向北边一条街全是古玩字画。宋朝当代的作品不算古董,可是汉朝唐朝总是古董,而且还有更远的秦朝东西周。 如果拿回去一件西周的古董,董玉琼总不会说这是上周的了吧。 对于古董,他是一窍不通。上次回到二十一世纪,在有限的时间里面他主要是了解宣和年间的历史。可是短短时间哪能了解许多,只能知道个大概齐。 古董这方面,自从被董玉琼打击之后,更是没心情看。 不过没有关系,有任英陪着,这也算是个地头蛇——至少他是大宋古人。 秦牧也送了任英一块手表。上次买瓷器还是任英借钱给他的。这份人情要还。 任英得了手表,美的和任潇潇没啥区别。果然是一个爹的孩。就差扯了袖子光膀子吆喝几声,哥们有手表。 不过因为上次的失火,任英也明白什么时候可以显摆,什么时候要低调。到了汴梁城他就小心翼翼的收拾起纨绔派头,安心为秦牧带路。 秦牧小时候被强迫学习过书法,虽然没写出什么名堂,可是他也因此知道一些书法家。 北宋四大书法家,苏黄米蔡,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他们的作品自然是传世精品。就算拿回去不被当作古董,秦牧也想带走一两幅。 任英陪着秦牧一连逛了许多家字画店,可是都没有秦牧看的上的。 他没想到,就是在大宋这个时候,苏黄米蔡的作品已经成了气候,市面上已经很少有售卖的,都被人收藏了起来。 可是除了苏黄米蔡之外,更古老的作品,那就更稀少了。这些书画店卖的都是没名气人物的作品,虽然其中也有一两幅字,秦牧觉得很不错,奈何作者他都没听到过,不出名。拿回去也没什么用。 秦牧并不是书法爱好者。 转了一天也没用收获,第二天秦牧继续去转。这次就不要任英陪了。 任英喜欢眠花宿柳,走马斗鸡,书画这行当,实在没兴趣。陪了秦牧一天就和上了一天刑似的。 秦牧也不需要他陪,自己一个人更自在。今天转一下书画店,再去皇城看看。 反正时间还早,自己现在也回不去二十一世纪,就在汴梁转两天好了。 几个铺子转下来,还是没什么收获,秦牧放下手里的一副字,正要离开铺子,身后却有一个人走过,走到柜台前,招呼伙计道:“孙掌柜在不在?唤他出来见我。” 这声音很熟悉。贾红线。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她! 贾红线开赌局,一下赚走秦牧一万贯,搞的秦牧买瓷器只能借钱,这让秦牧对她很不感冒。 可是愿赌服输,她也没逼自己下注,要怪似乎也怪不到她身上,只能说自己倒霉,跟着任潇潇吃了挂落。 若非任潇潇没事显摆,也不会被人纵火偷走了手表。 可是总归这个人让秦牧有点反感。还好自己背对着她,她看不到自己,更没认出自己来。 秦牧正想就这样默默离开,却突然感觉到一丝不对。 味道,熟悉的味道,奇怪的味道! 这个味道,不应该出现在这里,那是二十一世纪的味道——沙宣洗发水。 随着手表一起丢失的,还有自己送任潇潇的洗发水。 小偷不但偷了手表还顺走了洗发水,那么这个味道出现在贾红线身上,岂不是明摆着,小偷就是贾红线! 秦牧怒了。原来贾红线监守自盗!她设了赌局,却又去偷了手表,难怪她一点不怕输钱。敢开一赔五的赔率! 自己真该死。太天真了。莫名的以为古人就愚蠢,而自己来自二十一世纪,足有千年的差距,完全可以在智商上碾压他们。 可谁知道,被玩残了的却是自己。 若不是今日偶然闻到不属于大宋的香味,他肯定要被骗一辈子。毕竟洗发水容量有限,用完了也就没了。 那时候即使贾红线出现在秦牧面前,他也想不到小偷就是眼前这个高个美女。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早早晚晚。 秦牧不是君子,等不了十年。 秦牧也不是小人,不会一天到晚没事就念叨报仇。 今日事今日毕,既然遇到,那就来个解决吧。 不是秦牧放不开一个小贼,而是这个小贼太可气,让秦牧损失巨大。 不止是一个手表那么简单。 那块百达翡丽是黄金沙要扔的,秦牧只是可惜,所以暂时提朋友保管,想等黄金沙脾气过去还给他。现在倒好,丢在大宋,让秦牧没法解释。 如果不对黄金沙说实话,那么好像自己贪图了朋友的手表。虽然黄金沙绝对不会那么想,可是秦牧却不愿意朋友之间有误会。 对黄金沙坦白穿越这个事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那块手表身上。而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贾红线了。 秦牧于是停下脚步,继续拿起一副书法作品装作欣赏。 贾红线也是来买字画的,看起来和这间铺子的老板很熟。老板出来和贾红线一番交谈,看起来铺里没有她要的东西,贾红线匆匆告辞了。 秦牧立刻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身跟了出去。 看你能跑到天涯海角! 贾红线的确是来买字画。她是白鹤庵的俗家弟子,其实就是负责庵堂的一应俗事。 师太也是人,还是女人,该吃吃该喝喝,也要有钱也要有娱乐。 今日有师妹过来传话,掌门近日要请汴梁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来做客,要给庵堂里面添置点上档次的东西。具体什么就让贾红线看着办。 庵堂里面能添置什么呢?总不能是宝马香车吧。虽然贾红线敢买,师太们也敢用,可是贾红线觉得还是买点别的吧。 于是贾红线就在汴梁城里面偶遇了秦牧。 她完全没认出来秦牧,一来心里有事,二来秦牧背对着她,可是出来铺子门不久,她就发现了秦牧的跟踪。 别忘了,她暗地里还有一个身份,是锁四条手下的栀子花。 一个正经人跟踪一个贼,简直太搞笑。 贾红线认出了秦牧,心里多少有点紧张。她自认为事情办的漂亮,连王掌柜都没话说,可是这乡下小子难道看出了门道? 贾红线仔细想想,虽然手表戴在手上不舍得摘,可是一直袖子掩盖,不会被人看到,那么怎么这“表哥”会找上自己呢? 如果他找到自己的家门口,那就是已经确信背后搞鬼的是自己。可是他没来自己家,只是在铺子里面偶遇。这个铺子也不是自己一定要来的,那么就是说,他是偶然遇到自己时候才发现了问题。 贾红线立刻想到了那一瓶洗发水。 虽然这是她第一次看到后世包装的洗发水,可是那上面有字,“洗发”虽然是简体字,可是简体字很多都是脱胎于前世的书法,并不是凭空造出来的,所以贾红线知道这是洗头发用的。 于是她毫不客气的就给自己用上了。 谁知道一用之后,才发现后世洗发水的妙处! 丝滑的享受,可是这时代的皂角完全比不了的。 原来是这样! 贾红线明白了。 竟然是在这点上露出了破绽。还好有机会补救! 贾红线定了决心,毫不犹豫的迈步向碧水街走去。那是锁四条的据点,到了那里,自然就不会再有麻烦了。 就让“表哥”安静的消失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章 不正常的女人 走到碧水街巷口,贾红线脚步突然放缓,似乎想起了什么事一般,没有进巷子,反倒转了个方向,继续走下去。 她本想让锁四条的手下动手,可是想起手表还在自己手上,就转了念头。 秦牧自然远远的吊着。 毕竟他的专业不是特工,没受过这方面训练,完全没有意识到身边的人越来越少。 等进入了一条小巷子,几乎就剩他们俩人,贾红线不知怎么三晃两晃没了踪影。 秦牧连忙快跑几步,在贾红线消失的地方停下。 一个小小的院落,墙壁阻隔了秦牧的视线,院门半掩着。莫非这就是贾红线的家? 贾红线不在视线里面,秦牧也不能张嘴喊两嗓子:“贾红线在家吗,有你快递。” 他只是想确定一下贾红线的落脚点。秦牧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凭着自己这点本事,估计是奈何不了贾红线。随随便便就敢放火烧人的小贼,已经不能算是贼了,这简直是强人。 来到这个时空,秦牧发现一个他以前从不相信的事实,就是真的有人功夫很厉害。 后来他才想明白。这个时空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大家的闲暇时间岂不是就和身体较劲吗。 以后世的不能来反推大宋也不能,完全是形而上的错误。 后世就算专业的散打队伍,也是穿着一身护具,守着不能打要害的规则在比试。实际就是把人捆起来打架,和大宋完全不一样。 大宋没有这些规则,,一个人是完全可以借着无数次真正的搏杀一路胜出,成为真正的高手。 在秦牧看来,王泰就是这样的高手。 那个在船上踹了自己一脚的女人,也是高手。 来大宋没有几天就亲眼见过两个高手,秦牧自然会加点小心。他没有想过抓住贾红线问出贼赃,只是想确定贾红线的落脚点。 可是秦牧忘了一件事,任潇潇是知道贾红线的地址的。她来确定过庄家资本。 也许热血上头吧,秦牧就这样一路跟到了贾红线的门外。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脑袋上挨了重重一下,顿时失去了知觉。 等秦牧醒过来时候,他发现自己坐在椅子上,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眼前正是贾红线,正一脸戏虐的望着自己。 秦牧立刻想要跑,却贾红线的一个动作定住了。 贾红线抬起右腿,一下就踩在秦牧的胸口,接着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把刀子,亮晶晶的冷冰冰横在秦牧的脖子上。 “表哥,”贾红线戏弄的称呼着秦牧:“你跟了奴这么久,都到奴的闺房了,却是要干什么呀?” 表哥这个称呼,任潇潇都没叫过,完全是为了糊弄外人的。 如今贾红线这样叫着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讽刺意味。 “贾娘子,你搞错了吧。”秦牧也只能装傻了:“我没有跟着你,只是顺路。” “顺路,”贾红线笑容一冷,突然刀子上挑,贴着秦牧的脸颊滑过,就在秦牧以为自己鼻子要保不住的时候,却觉得头顶一凉,原来帽子被她挑掉了:“还是个和尚!” 望着秦牧短短的头发,贾红线吃了一惊。显然她没想到秦牧是个和尚。这时空如果不是和尚没人头发这么短,只有和尚太久不剃头才会如此。 “很好,这样一来,奴家杀你就更有理由了。” “为什么?”秦牧有点脑筋短路。这时候还问为什么。不是应该求饶吗? “你这和尚,倒是有点胆量。”贾红线也没想到秦牧这般回答:“不过杀你之前,我会给你个明白。现在你先给奴个明白。为什么你是个和尚却说是任潇潇的表哥。” 秦牧被贾红线问糊涂了。 难道任潇潇的表哥就不能当和尚了?这是什么规矩。不过刀子渐渐滑倒了他的眼前,看样子只要自己一个回答不好,眼珠就没了。 从小到大秦牧还没遇到过如此危险的情况。 二十一世纪,不论强盗还是小偷,可没有想要他命的。他又不是什么名人,又没什么仇家。普通老百姓一个,一辈子也遇不到现在的情况。 可是眼前一切不是做梦。这个女人绝不是吓唬他,秦牧感觉的到对方的杀气。 可恨现在还不到半夜零时,自己念八字经也不会有用。虽然这里不是吴家庄,可是如果熬过七天,总算有个希望。 虽然不知道换了地方灵不灵,可总是有那么一个脱险的可能。 眼下只能拖了。既然贾红线这么大大方方的把他放在这里,自然就不会有外人意外进来。 “我不是任潇潇的表哥。”秦牧立刻组织好语言:“我这和尚也是假的。” 对女人来说,八卦最要命,即使是女强人,也是女人。 秦牧也不求饶,直接丢八卦。只要贾红线有女人的好奇心,总是能给自己说话的机会。 “噢,不是表亲,也不是和尚。那你还真是个有趣的人。” 贾红线并不想就这么杀了秦牧。虽然最终还是会杀掉他,但是杀之前,有一些问题必须问出来。 贾红线收回刀子,也收回了腿,在秦牧对面坐下。然后不知从哪里掏出了那块百达翡丽,还有那块潜水表,摆在两人中间的小桌上。 “如果奴没有猜错,这个东西不是任家的,应该是你的吧?” 任潇潇一看就是乡下小财主家出来的,怎么能有这样的玩意。 贾红线原来以为秦牧也是一样货色,可是眼下却不这样看了。乡下小财主哪有这份定力,在自己刀子下还面不改色心不跳。 其实她高估了秦牧。秦牧全部心思都用在拖时间上面了。只要时间一到自己就很可能脱身,因此秦牧脑袋里面一直高速的运转,想着怎么讲点故事让贾红线别马上动手。 贾红线既然开口询问,这就太好了。 不过贾红线这样做等于是亲口承认她就是那个强人,而自己知道了这点,十成十是要被灭口了。 现在只能看是不是能拖到半夜十二点之后。 还好她有一些问题想要从自己身上得到答案。这也是秦牧唯一可以利用的机会了。 “对,全是我的,这样东西,你要多少我有多少。”先抛出一个大饼再说。 “奴家不信!除非你马上给奴再拿出一个来。”贾红线嘲笑的看着秦牧。这东西如此的名贵,就算是你的,也不可能要多少有多少,当奴是三岁小孩吗。 “好,我这就给你一个。”秦牧说着,缓慢的抬起双手。衣袖滑下,露出手腕上一块潜水表。他来大宋自然也要戴一块手表了。 秦牧刚要去解手表,没想到贾红线快如闪电,一把就攥住了秦牧的手腕,还没等秦牧反应过来,手表已经到了贾红线手里。 真是头疼,怎么大宋净出这样的猛人,看来在门口就是她对自己脑袋来的一下。这样功夫完全不用同伙。 的确是贾红线打晕的秦牧。只是把秦牧提到屋里之后,贾红线并没有搜他身子。 贾红线很讨厌男人。反正既然要宰,搜不搜有什么区别。她完全没想到秦牧身上还有一块手表。 贾红线有点蒙。这样宝贝的东西,怎么“表哥”不要钱似的一块又一块的拿出来。 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贾红线的神色落在秦牧眼里,秦牧也暗暗松了口气,至少暂时小命保住了。好奇,就好。你是不知道,有句话叫,好奇害死猫。 “你是什么人?”贾红线厉声喝问。 “我说了你别不信。其实我不是大宋人。” “这个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你不是大辽人。大辽更不会有手表这样的东西。” “贾娘子果然聪明。”先拍拍马屁,总不是坏事:“其实我来自另一个国家,叫华国。” “华国?没听过,在哪里?” “一直向东,走到大海,再向东,过了扶桑,走到大海的中间,就是华国了。” “你敢骗我!大海中间哪有什么国家。都是水。” 大海呀,你都是水。贾红线也就这个水平了。 “绝对不骗你。贾娘子,你要是不信,我带你去看看。”秦牧再抛出一张大饼:“我们国家好东西多了去了。手表真不算什么。” 贾红线眼神稍微有一瞬恍惚。 连这样精致的手表都不算什么的国家,那是会什么样子呢?贾红线想不出。 可是瞬间她神色又恢复了清明,转眼又化作妩媚:“好呀,奴也想跟你去看看。不过奴不要你说,奴要你拿出来,马上,现在,如果你拿不出比手表更好的宝贝,奴这就杀了你。” 她指着窗外,继续说道:“你看见那些清清脆脆的瓜果没?知道奴家的菜园为什么比别人家的好吗?” 秦牧摇摇头。 贾红线把刀尖顶在秦牧的胸口,稍微刺进去一些,让秦牧感受到皮肤的刺痛,然后语带怜悯的说道:“就是因为像你这样骗我的男人,被奴杀了太多,埋在地下,自然瓜瓜果果长的好啦。” 秦牧想说,我不信。大宋是古代不假,可是也不能随便杀人吧。听你说的好像杀了十几二十个似的。这么多人莫名失踪,开封府难道能一直装傻看不到? 可是他要敢说不信,马上就会见证到自己的尸体。这点自觉他还是有的。 贾红线给他出了一个难题呀。 在这个时空,这块百达翡丽的确就是最好的工业产品了。毕竟除了秦牧带来的手表,大宋再没有任何工业品了。 贾红线想不出更好的东西很正常。就好像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如果看到外星人的飞船,对着外星人说,这就是你们最好的作品了。毕竟人类看到的只有这个,而外星科技的高度,自然是人类想不到的。 可是既然外星人能来到地球,怎么可能没有更好的玩意。 贾红线就是可怜的地球人,可是秦牧现在是更可怜的外星人。如果他拿不出东西来,贾红线会认为自己被欺骗了,于是下场就不用提了。 秦牧感觉这女人精神不太正常,可是要杀自己肯定不会犹豫。神经病杀人都不犯法,何况这地方还没地方去告状。 换做上次回来前,秦牧面对眼前情况,还真是没有办法。眼下却不同了,因为他的确还有一件东西,比手表还好的多。 “好,贾娘子,不如我们打个赌。如果我拿得出比手表更好的东西,东西给你,你放我离开,就当一切没发生过,如何?” “想和我对赌吗?” “当然,既然上次你开了赌局,这次我开一个也不过分吧?” “奴答应!”贾红线爽朗的一笑。就在秦牧以为她答应下来的时候,贾红线一刀在秦牧胸前滑过,吓的秦牧以为自己被开膛破肚了。正要不顾一切的和贾红线拼命,却没感觉到疼痛。 低头一看,自己的衣服被滑开长长一道,露出大半个上身,光溜溜的。 秦牧突然觉得这个大宋不太正常。怎么动不动就光身子呢。自己在后世除了洗澡时候光着,平时哪里有这样情况。 “表哥,果然你还有好东西。” 秦牧怀里掉下来一个玩意,被贾红线眼疾手快捏在手里。 “不过,奴不喜欢赌博。赌博都是骗人的,是害人。记住,如果有来生,你可别再赌了。”贾红线用匕首爱怜的拍了拍秦牧的脸。 秦牧暗道晦气。这女人是疯的。 不过他倒是没那么紧张,反倒有了一些轻松。因为贾红线拿在手里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一只手机! 这个是秦牧特意新买的。就为了在大宋拍点东西回去,好给黄金沙看看。而且即使大宋没有网络,手机的很多功能还是很方便实用的。 贾红线又安稳的坐在秦牧对面,匕首就随意的放在桌上,也不怕秦牧去抢。自然秦牧也没这个能耐抢得到。 手机是全黑的,整体看来就是一个黑盒子。不过屏幕和手机壳的不同还是非常明显。贾红线也看的明白。可是明白是明白,她根本不会用呀。 这个东西和她之前得到的手表,洗发水,完全的不同。手表她知道是计时用的,洗发水是洗头用的,可是这个黑盒子干嘛用的?黑不溜秋,难道是暗器? 可是这么薄,里面也放不下几把刀子呀。 贾红线仔细的打量着。又发现了手机上有几个凸起。还有一端开了一些小孔。 贾红线有点相信了秦牧的话。他真的没有骗自己。这个东西虽然不知道干嘛用的,可是就这做工,一点不比手表差。而且怎么看起来,反倒有一些神秘,似乎真的更好一些。 贾红线却不敢乱动。她小心翼翼的把手机放到桌子上,还很注意的让屏幕一面向上。 “表哥,”贾红线微微笑着说道:“没想到你真的很实在,看不出来噢。奴都有点喜欢你了。不如咱们打个赌吧。” “你不是说赌博害人吗?”秦牧哭笑不得。 “害人的赌博,奴不做,救人的吗,倒是可以做那么一做。” “赌什么?” “先说赌注吧。如果奴赢了,你就告诉奴家你全部的秘密,一点不许隐瞒。如果表哥赢了,那奴就送表哥上路。” 日。秦牧忍不住心里暗骂。 这算什么赌注。上路这个词含义太丰富了。是让自己回家呢还是回老家呢? 回家也是上路,回老家去阴曹地府也是上路。 可是自己有的选吗? 反正能拖一时是一时。 “好吧,你赢了,别送我上路了。” “还没赌你怎么说奴赢了?看不起奴吗?”贾红线面色突然寒冷,一刀奔着秦牧下身砍过来,没等秦牧叫出声,就见自己两条腿又露了出来。 “这次没有宝贝啦。”贾红线看起来有一些遗憾。再没掉出来东西了。 “没了,就这个宝贝了。你好好玩吧,很好玩的。”秦牧可不敢让她再肆意妄为了。再来两刀估计小命要交代了。 玩手机吧。这个东西够你玩一辈子。 “这个吗?不急。”贾红线很是小心,不碰手机,说道:“奴和表哥赌什么呢?不如就赌奴有多少跟头发吧。” 这女人真不是人。 这是什么赌法,谁知道你有多少根头发。 可是贾红线刀子在手里那么一转,秦牧不由的就说话了:“一根。”随便说一个最不可能的数,反正不能赢。 贾红线一头乌黑靓丽的青丝,只要不是瞎子就看得到。 秦牧想的很明白,就这赌注,自己只能输。赢了没半点好处,谁知道她让自己上路去哪里,必须让她赢。 和疯子不能计较。神经病杀人,真的不犯法的。 “那么表哥觉得,是你说对了吗?” “我说错了。贾娘子你赢了。” “不,你说对了。奴家的头发呀,就是一根。没想到表哥猜的这么准,那说不得,奴只好送表哥上路了。”贾红线笑嘻嘻的站起身来,走到秦牧背后,刀子横在秦牧脖颈上,低头问道:“表哥,还有什么话要对奴说吗?” 秦牧没想到贾红线这么狠,这么变态。神经病加三级。 冰凉的感觉从脖颈传来,秦牧觉得再也拖不下去了。和疯子没法正常对话。 拼了吧。反正不拼是死,拼了也许能有一线生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章 高衙内 今夜的汴梁城,注定不能平静。 连见惯了大场面的高衙内都有点绷不住劲。 高衙内在大宋可是了不得的人物。只要提起他爹,天下无人不知,乃是大宋太尉高俅,执掌大宋殿前司,统管天下兵马。妥妥的位高权重。 这还不足以体现高俅的地位。 大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在黄袍加身之前的职位,就是殿前都点检。实际就是高俅现在的位置。因为陈桥驿兵变,赵匡胤一个都点检做了皇帝,所以大宋为了避讳,就取消了都点检这个名号,改为殿前都指挥使,就是高俅现在坐的位置。 这个位置可以说和皇室关系莫逆。没有过硬的信任,谁能坐的住。赵匡胤可就是在这个位置干出了最大成绩——推翻了老柴家,自己坐了龙庭。 高俅能坐的了这个位置,还坐的那么稳,是因为他深得皇帝信任,好的几乎穿一条裤子,这关系比什么都强。 有这样一个爹,高衙内自然百无禁忌,在汴梁城横着走都没人敢管。 高衙内有着男人的通病,好色。 只要被他看上的女人,不管你是谁家的大姑娘小媳妇,一概抢了再说。 不过今天他来到三槐王家的府邸,却不是为了抢女人,而是为了赏宝。 高俅发迹之前是个破落户,曾跟着苏轼混了一阵,然后跟着驸马王诜,后来偶然和当时还做端王的赵佶搭上关系,至此一飞冲天。 概括来说,就是个暴发户。 这样的出身在大宋传统世家豪门看来就是个笑话。可是笑归笑,谁也不敢当着高家的人笑。关起门来偷笑就好。 因为这样的心态,高衙内这伙暴发户和世家豪门的衙内,有着隐约的界限。虽然都在大宋京城,却很少有交集。都看对方不顺眼。 今夜王樵这样一个著名的衙内竟然设宴款待高衙内,简直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头一遭呀。 高衙内立刻兴冲冲的赶了过来。 尽管表面上嚣张,可高衙内内心还是有着些许的自卑感。在贩夫走卒面前,他自然飞扬跋扈,可是面对真正的世家子弟,高衙内内心总是没底气。 高俅发迹时间很短,骤然攀升高位,根本没有根基。 世家子弟叙说起祖宗,能从大唐说起来,高衙内怎么说?他爷爷还给人砍柴种地呢。而且高衙内还不是高俅亲儿子,不过是螟蛉义子,干儿子而已。 所以王樵请客,而且是家宴,这面子大了去了。 高衙内依足了礼数,兴冲冲的早早赶了过来。 王樵请高衙内只有一件事:显摆。 他也是年轻人,年轻人总是气盛。他不服气高俅,更看不起高衙内。 他的祖上是跟着开国太祖打江山保江山的,有实打实的大功劳,才有资格荫蔽子孙。高俅算什么东西,会踢球就能当太尉?是不是如果一条狗踢球踢的好,也能爬到殿前司那个位置上? 一条狗都能管着天下兵马吗? 不过形势比人强,王樵也许不知道这句话,却肯定明白这个意思。以他的家教城府,自然不会对高俅父子说三道四。可是心里的火气却是难免。 高衙内好美女,也好宝刀。各种奇珍异玩,他都喜欢。 平日仗着自家爹爹的势力,在汴梁城几乎是明抢,好刀子弄到不少。王樵觉得就凭自家的收藏,还真未必比的过高衙内。 那天他见了九转轩辕斩,二话不说就取走,完全不管是不是别人肯卖,就是有了和高衙内比个高低的心态。除了王樵真心爱宝刀,另一层很重要的就是他世家子弟心态:“我不能比暴发户差”。 这把刀一定能给王樵带来足够的面子。 更让王樵踏实的是那一把手电。 如果只是一把刀,王樵还多少有点犹豫。刀子吗,无非锋利不锋利,这把刀纵然好,可万一高衙内也有差不多的呢?虽然九转轩辕斩的刀鞘刀柄都是异物,可高衙内完全可以不认账——我们比刀子不是比刀鞘。 现在加上手电就不同了。华国的商品,大宋没有! 任员外说了,全大宋只此一把,再无第二个。 暴发户算什么,就是再能巧取豪夺,有世家的几百年积淀吗? 任员外为什么不求别人而是求到自己门上?还不是因为王家的招牌够厚实。 这点就是王樵自视太高了。任员外并不是一开始就准备求他,只是事赶事赶到他王家头上了。 可是凡事皆有因果。如果王家没有百年积淀,也不会开这么大店铺,也遇不到任潇潇,引不来后面一堆乱事。所以说王家招牌够亮也讲的过去。 在王樵用心的款待和高衙内刻意逢迎情况下,宾主尽欢。 一顿酒喝到月上枝头。这时候才是谈正事的开始。 “高衙内,”王樵眼看时间差不多了,该让暴发户见识见识了:“你我都是爱刀之人,兄弟近日得了一柄宝刀,心内喜欢。想着圣人教诲,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所以冒昧请衙内一起鉴赏。” “王公子眼中的宝刀,自然好的不得了。”高衙内自然是依足了规矩。 他是高衙内,却不敢称公子。这时候的公子可是真的公子,祖上必须称公,后代才有脸被人叫公子。 他只能是高衙内,却不是高公子。叫他高公子那是打他脸。他爷爷是啥“公”? 而且高衙内也是真心想看看,世家公子拿出来的玩意和他手里的有什么不同。 这些年高衙内搞到不少宝刀,甚至为了这事搞的不少人家破人亡,他到要看看,自己这么费心费力,难道还比不上这些世家公子哥? 王樵哈哈一笑,说道:“衙内请看!” 说着一抬腿,潇洒至极的抽出了狗腿大砍刀。 这动作王樵不知道练了多少次,要的就是一个干净利落。玩的就是一个“酷”。虽然大宋还没这个概念,可是千年之前和之后,人心没什么不同。 “狂拽酷霸叼炸天”。后世杀马特人群的追求,在这个时空,某些情况下,通用。 高衙内果然被震住了。 烛光下的王公子,一袭白衫,长发飘飘,手中一把造型怪异的宝刀,一往无前。这造型,太帅了。 很快高衙内就被这把大狗腿吸引住了。 这刀太怪了,怪的那么让人喜欢。真不亏是世家,自己怎么就没这么一把刀呢。 高衙内连胜赞道:“好刀,好刀!却不知此刀叫个什么名?” “九转轩辕斩!” 高衙内文化不高,轩辕是什么他不知道,可是这么长的名字,一听就是好啊。 什么干将莫邪,鱼肠承影,才俩字,这个有五个字。 五个比两个牛,这个概念高衙内还是有的。这还是因为发达之后,有人给他普及的知识。换原来的高衙内哪懂这些。 简直一把刀顶过去名剑两个半。 “能不能给小弟拿手里看看?”高衙内半是捧场半是真心的要求:“实话说,这屋里有点暗,小弟不太习惯,看不清楚。” 这句话却挠到了王樵的痒处。他早等着高衙内这句话呢。 房间里面的蜡烛摆放不足平时一半,自然光线不够亮。这样才能更显得手电神奇。 高衙内半是找场面半是认真的点出王家的烛火不够,舍不得钱,比不得他高家有钱奢侈。 纵然你是世家又如何,你有我钱多吗? “暗?”王樵装出意外的样子,说道:“原来如此,那就亮一些好了。” 说着,王樵掏出了手电,一按开关,一道雪亮的光柱笔直射出,直射高衙内双眼。 被这样的强光照射,高衙内当时就吓傻了。 他从没见过,想都没想到,王樵会来这么一出戏。 这什么东西?身体的本能让他顿时闭上双眼,身体后靠,双手连摆。一不小心就摔倒了椅子下面。 厅里面顿时响起一片压抑的嗤笑。 高衙内跌倒在地,脸上腾的就红成一片。 “你耍我!”高衙内心里大怒。自己好心好意来赴宴,没想到王樵这么对待。等着瞧。 王樵也有点意外。 他是想给高衙内点颜色看看,可是却不想高衙内在这么多下人面前丢丑。 眼下这局面不是他要的。 王樵忘了一件事,高衙内是暴发户二代,不是世家子弟。他平日里打交道的都是世家子弟,有着大概相同的教养素质。换了是他被强光晃到,只会本能的闭眼,却会刻意保持住风度仪态,绝不会从椅子上摔下去。 但是这种气质是从小培养教育出来的。他能做到,他的朋友可以,高衙内却不行。 他从小偷鸡摸狗长大,哪受什么教育了。若不是高太尉,也就是他干爹,需要这么一个干儿子,他还满大街偷鸡呢,哪能坐在王家的宅子里面,和真正的公子喝酒。 这脸丢大了。 王樵连忙上前想要搀扶高衙内。 没等他过去,高衙内身边伴当陆虞侯就把衙内扶了起来。 “王公子,你是何意?”没等高衙内说话,陆虞侯抢先质问起来。 打狗看主人。反过来主人有难,狗也得叫几声。 王樵没有搭理陆虞侯。这样的小人物,不值得王公子一句话。 “衙内,却是得罪了。”王樵上前亲手搀扶着高衙内:“实在没想到,这件宝贝让兄弟如此惊吓。其实我当日第一次见到,也是如此不堪。” 王樵一番话说的四平八稳,给高衙内道了歉,看似非常的诚恳,可是如果高衙内用心去想,却会发现话里有话。 重要的是“不堪”两个字。说是王樵和高衙内一样,一样什么?一样的“不堪”。就是不成样子。 可是高衙内的不成样子是在外人面前,当着王樵和一干下人。王樵说自己“不堪”谁又看到了。 只是高衙内没那么深的文字工夫,被人骂了也不知道。反倒觉得王樵够朋友,自己和他都一样“不堪”,那就是说,自己和世家子弟也没区别。 这是高抬了自己呀。 于是高衙内转怒为喜。 “没事没事。”高衙内立刻将刚才的不快丢到脑后,紧紧盯着王樵手中的电筒问道:“王公子,这是何物?” 王樵礼貌性的一笑,掩盖住内心的鄙视。他觉得自己一番话白说了,对方果然是暴发户,领会不了自己微言大义。 这也就是王樵年轻,若是换了他的兄长,断然不会如此。在高太尉家人面前逞口舌之利,简直愚蠢。 聪明却未必有智慧。这也是王家长辈对王樵的看法。 “手电!”王樵随手递过去:“衙内,拿去看看吧。” 高俅一把就抓了过来。 这东西他没见过呀。什么玩意能射出这样亮的光芒。简直好像把黑暗掏出一个大洞。 怕是太阳都没这么亮吧。 这玩意怎么我从没见过呢?连听都没听过。若是让我先见到,怎么能落到王樵手里。 汴梁城好玩的东西,什么不是先让自己知道? 这东西肯定不是王家祖传的,否则他早就知道了,王樵也早拿出来显摆了。一定是最近王樵新得的玩意。 有了手电,高衙内连刀子都忘了,一门心思的东照照,西照照。 正玩的高兴,却见手电光照到一个人,脸上一股杀气,正快步向自己冲来。 高衙内别的不行,对自己的小命到很敏感——当然了,他做了那么多坏事,能不心虚吗。 这有坏人呀,怎么老王家还玩刺杀不成?自己没惹着他们呀? 高衙内正纳闷时候,却听身边王樵大喝一声:“什么人?退后!” 那人听到这话,突然从腰间抽出一把刀子,不退反进,一步就跨到两人面前! 刀光闪烁,高衙内大叫一声:“救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章 手机 刀光一闪。 一根乌黑的长发飘落,顺着秦牧的脸庞停在他的胸口。 “奴家现在是光头啦,和表哥一样。”贾红线伏低身子,在秦牧耳边低低说道:“那么这个赌,却是奴家赢了。” 秦牧长长出了一口气。 差点被这小娘子吓死。他都准备拼命了,没想到贾红线玩这么一出,自己割掉了一根头发。 “你赢了,听你的。”秦牧连忙说道。 “当然,愿赌就要服输。”贾红线身子贴着秦牧背心,妩媚的说道:“表哥,奴家好想知道你的一切呢。快给奴说说。” 贾红线赢了,按照约定秦牧要给他讲故事了。秦牧的故事。 此刻,月上柳梢头。虽然很浪漫,可是现在的秦牧哪有半点旖旎的心情。 任谁脖子上横着一把刀都不会有别的想法,虽然身后紧贴着一个大美人。还是古装的。 可惜现在离十二点还早呀。必须拖下去。 “我的故事说来就话长的很,不如小娘子安心坐好听吧。”秦牧不想她万一情绪激动,给自己脖子上来那么一下。 “这个样子不是很好吗?”贾红线故作不解:“奴可是这辈子第一次贴着男人呢。” “我宁可你离我远点,越远越好。”这是秦牧心里话,可是不能说。 “原来你也怕刀子呀。”贾红线装作恍然大悟:“表哥有怕的就好,奴还以为你那么神奇,刀子都捅不死呢。那样奴就危险了。” 贾红线一番做法不是无聊,而是她完全看不透秦牧。就好像人类面对外星人,如果外星人连抢指着脑袋都不怕,人类是不是心里很没底。 现在知道秦牧害怕,她就踏实多了。 怕我,怕刀,就好。 贾红线手一转,刀子就消失不见,不知被她藏在了哪里。 “好了,表哥,现在可以说了。”贾红线却没有离开秦牧身边,依然贴着他的背心:“手表什么的,奴知道了,这个却不懂,表哥给奴说说吧。” 说着,贾红线从秦牧身后探出身子,伸手拿起手机,递给秦牧说道:“表哥,先说这个吧。” “这个叫手机。”秦牧拿在手里,给贾红线解释。 “哼!你敢骗奴。”贾红线突然大怒,她本就在秦牧身后,这时一把勒住秦牧的脖子,勒的秦牧顿时呼吸不得:“难道华国什么都是手开头?手表奴就不说了。手鸡是什么?这个东西哪里像鸡?就这么点点的小洞洞,能下多大的蛋?怕不是米粒大小吧。” “……”秦牧被弄的喘不过气来。 “表哥不老实,吃米粒大的鸡蛋,怎么能长的这么高高大大白白净净。”贾红线手上再一紧:“怕不是欺奴软弱无力,见识浅薄吧。” 秦牧心说,见识浅薄那是肯定的,但是软弱无力却纯属胡说。谁敢说你软弱无力,那替换了我来试试。 秦牧连忙抓住贾红线的手使劲拉开点距离。再不松开自己就要归位了。 贾红线也没难为他,顺势松开了一些,也不能真把秦牧弄死,很多问题要着落在他身上,死人可不会说话。 贾红线只是要保持主动权,绝不能被秦牧骗了,所以有点疑惑马上发威。 手表她可以理解。“表”这个字在大宋并不稀罕,看着手表就理解了。可是“机”这个字却无论如何无法和眼前的小黑盒子联系起来。贾红线自然以为就是母鸡的鸡。 母鸡能长这样,不是骗自己还是什么? “不是母鸡,是机器,”秦牧好容易能出气了,连忙分辨:“机器,你懂吗?” “要你说,别问奴懂不懂。”贾红线生气了。是看不起我吗? “好好好。”秦牧一叠声的答应。要拖时间,不要惹女霸王发怒。 “接下来我要做的事,可能有点不那么平常,贾娘子你千万别动粗。在我们那是很寻常的事,对你对我没有半点伤害。”秦牧先给贾红线打好预防针。否则看到手机发光,惹的这小娘子发怒,那就大事不妙。 “表哥,你做你的,奴是很温柔的呢。” “那就好。” 秦牧说着手指一按,解锁了手机。 贾红线的闺房中,第一次亮起了来自后世的光芒。 随着手机屏幕点亮,秦牧就觉得脖子一紧,又被勒的喘不过气来。 这变化对贾红线来说,太刺激了。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小黑盒子会亮,而且这么亮堂,简直刺的眼睛睁不开。 她本能的感觉到危险,手比脑子还快,第一反应就是控制住怀里这个男人。 秦牧又一次被勒住,而且这次是贾红线失控的反应,手下没了轻重,秦牧只觉得天昏地暗差一步就要去地府报道了。 随着秦牧胡乱的踢打,贾红线总算清醒过来。手下稍微松了松,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一般,笑嘻嘻说道:“表哥,原来手机是这样用的呀。” 秦牧大口喘着气,好容易挤出几个字:“你拿去玩吧。” 说着把手机向后递过去。再拿自己手里太危险了。 “奴不会玩。”贾红线难得承认自己的不如:“这是个玩意吗?表哥你教奴怎么玩。” 亮晶晶,这么精致,原来是个玩意。 大宋朝经济发达,仓廪足知礼节,当然也可以说是有吃的之后就追求玩的。这个几千年没变化。 好吧,教你。教什么呢?手机最开始的用途是打电话,人与人之间联系。可是现在这个时空没有基站,也没第二个人有手机,这用途就没法演示。 还好,智能机现在早摆脱了最基本的用途,功能多的一塌糊涂。虽然很多都需要网络支持,但是也有一些不用网络一样用。 比如拍照! 这个太好玩了,一定能让这女魔头玩的忘记时间。只是现在有点暗,这样的光线拍照,拍出来的都是妖魔鬼怪,这样肯定是不能让魔鬼满意的。 “首先呢,咱们需要一点亮。这屋里太黑了。”秦牧慢慢的交代着:“你看,我要点一下这里,然后就会有光线,正常现象,你不要再勒我。” 贾红线点点头。虽然她在秦牧身后,可是因为紧挨着秦牧背心,所以秦牧感受到她的动作。 这就好。 手电筒功能启动。 一道光线从手机射出。 “啊!”贾红线被秦牧提醒过之后,纵然有了准备,可是她意识里面的光线不过是烛光月光火光,哪想到会有一道亮如白昼的光柱从小盒子里面射出。她顿时手臂一紧,秦牧又呼吸不得。 “表哥,原来手机是发亮的。这个太好了,走夜路再也不用怕黑了。”贾红线瞬间意识到自己失态,马上收了劲头,有点不好意思的自己解释起来:“真是个天下难得的好东西。” 手机当电筒,也只有大宋的人会如此了。 “是的呀。这个手机能照亮。你看,挺好玩的吧。”秦牧赶紧把手机递了过去。 贾红线马上接了过来。 如此宝贝自然还是在自己手里合适。 她也不离开秦牧身子,就一只手拿着手机左照照右照照。熟悉的闺房在强大的光线照明下,似乎都变了模样。再不是自己熟悉的感觉,有一点点陌生,甚至,恐惧。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怎么自己的床,自己的桌子,窗棱,门户,全显得那么陌生呢? 陌生会带来不舒适,甚至恐惧。 一个人尤其如此。所以需要有人壮胆。 幸亏身边有一个人。 贾红线不由得更靠近了秦牧一些。 “表哥,奴看这个手机,这个光,开始没有的,你那么一弄,就出来了。你教奴吧。” “好啊。”只要你喜欢玩就行,爱玩多久玩多久,最好玩一晚上,我就跑了。秦牧接过手机,拿到眼前,对着贾红线说道:“你看,你点这个地方,点一下。” 夜晚,手机屏幕点亮时候会刺眼,不过过一会人眼就会适应。 贾红线已经适应了屏幕的亮度,仔细的看着秦牧手指点在小盒子上面一个东西上,光线突然就消失了,而盒子还是亮的。 秦牧再点一下,光线又出现了。 这么简单?贾红线有点不敢相信。 她犹豫的伸出了手指,却不敢去点,好像那个盒子会吃了她一般。 秦牧不能等呀。让她玩手机总比玩自己脖子好。 “来,没事的,我教你。”秦牧握住贾红线的手,牵引着她按到手机上。贾红线难得的没有反抗。 光线熄灭。 再点一下,光线又出现。 眼见盒子不吃人,贾红线顿时放心了。 这东西真好,太好了。自己可不是正需要这样一个宝贝吗。夜里走街串户,有这个就太方便了,哪里还用得着火折子。 “表哥,这个手机太好了,有了这个,奴再也不需要用火折子了。” 火折子和手机比起来,简直是…… 秦牧万没想到贾红线把手机和火柴相提并论,差点被气死——有这么比较的吗。合着我白来大宋了,拿着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给大宋当柴火用。 就算你是女魔头,你也不能不尊重科学。 而且还有个大问题,火折子再好玩,能玩半小时吗? 谁能玩火柴一玩一天? 不行,得让女魔头玩的时间长点。 好吧,咱玩别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章 刺客王泰 王樵的府里一片大乱。 有刺客。这个刺客高衙内不认识,王樵也不认识。 这谁呀。 怎么半夜三更抽着刀子就杀进来了。是对自己还是对高衙内? 别管谁了,先拿下再说。 万幸的是,刺客刚进门就被高衙内的手电光意外的罩住,这才让他显露出不端。 因为此人一身王府家丁打扮,如果不是被手电光照着,他还不会暴漏出来。 来人正是王泰。任府的王教头。 那日回到任府,王泰立刻请辞。尽管任员外很是诚恳的挽留,甚至开出更高的月俸,奈何王泰心意已决,终于还是离开了任家。 王泰立了誓言,不取回九转轩辕斩绝不偷生。 这把刀是秦牧送给自己的宝物,而自己为了赚钱却拿去抵押,虽然当时以为稳赚不赔,只是离开自己两天而已,可是终究是失去了。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结果。 燕赵多义士,慨然重言诺。 秦牧和他不过是一面之交,却因为自己的喜欢,就毫不在意的把宝刀送给了自己,可自己却丢失了。这让王泰完全无法接受。 这不止是失去宝刀这样简单,更要紧的是他觉得自己辜负了秦牧的看重。 唯利是图,难道自己是这样的人吗? 如果拿不回刀子,王泰觉得自己在秦牧心里,就是一个唯利是图之辈。玷污了两人之间的友谊。 古人云,白发如新,倾盖如故。 有的人,即使一起生活在一个地方多年,从小到老,都白了头发了,也不过是点头的交情,所以叫白发如新。 而有的人,只是路上偶遇,车子相错的瞬间,车盖倾斜,只是看了一眼对方,却是一生的朋友。 倾盖如故,王泰觉得自己和秦牧就是如此。虽然自得了宝刀之后,又明白秦牧身份大有来头,王泰很少和秦牧交谈,可是他已经把秦牧当作了最好的朋友。 如今没了刀子,让王泰如何还能站在秦牧面前。他还有脸和秦牧说话吗? 秦牧都不用说一个字,只要看他一眼,王泰就觉得自己应该跳五丈河。 拿回刀子,或者去死,王泰眼前只有这两条路。 王泰了解到王家首饰店背后的东家是三槐王家,也知道自己的刀被王樵拿走了。他就要从王家取回来。 不过王泰做人讲究,不愿意连累旁人,所以先从任家请辞。万一自己出事,他不想祸害到任员外一家。 他在王府附近转悠了几天,今天正好借着王樵请客的机会,把刀子拿出来。 王樵请高衙内看刀,又不是地下党接头需要保密。这样的消息自然会在汴梁传播,只要王泰有心必然听得到。 他正愁王府高门大院,即使混进去也不知道哪里找宝刀,现在巧了,机会就在眼前。 借着今日高衙内进王府,他悄悄混了进来。 王泰功夫高强,混进个院子轻而易举。他还熟悉大户人家的规矩,所以毫不费力搞到一身家丁衣服,一路混到了王樵宴客的房间门外。 眼见王樵拿出宝刀,摆出拉风的姿势,王泰再也无法按捺自己的心情,立刻冲了过来。 只是这时候身边还有很多王府家丁,他不能走的过于显眼,只能趁人不注意向前凑。还好一众家丁也被厅内的事情吸引,没有发现这个混进王府的外人。 计划进展的很顺利,直到被高衙内的电筒光线意外扫射到。 不过手电筒对王泰来说却不陌生,他看任潇潇用过,所以这吓不到他。趁着众人失神的机会,王泰加快速度,三两步就来到了王樵和高衙内眼前。 高衙内吓得扭头就跑。 王樵却比高衙内胆量大多了,气度也不可同日而语。 他一提手里的狗腿大砍刀,指着王泰喝到:“什么人?敢闯我王府,来人,给我拿下。” 虽然王泰是王府家丁打扮,可是家丁却不能进到这个屋子。这里伺候的都是丫鬟,哪有家丁的份儿。王府家丁没有这么不懂规矩的人,所以王樵立刻就发现了不对。 王府的家丁这才醒悟过来。毕竟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立刻一群人举着棍棒刀枪的冲了进来。 王樵练过武艺,虽然和王泰比不了,却比一般人强得多。 除了府里的教头,家丁都不是他的对手。 王泰本来以为王樵是公子哥,只要自己冲到对方身前,王樵还不手脚发软瘫倒在地,那不就是手到擒来吗。 可是没想到王樵根本不惧,手里刀挥的有章有法,王泰一时之间根本拿不下他。 而且还有一个关键地方,王樵是世家子弟,见多识广,宝刀虽好,也不过就是一口好刀,他不会视若性命。该怎么砍就怎么砍。 王泰却不同了,这把刀子可是自己的,如果拿手里的刀对上九转轩辕斩,万一磕坏了碰坏了怎么办? 一个无所顾忌,一个束手束脚,又拉近了一些两人的差距。 院子到屋里能有多长距离,两个照面没有拿下王樵,王泰就被家丁团团围在了一起。 高衙内一看不是杀自己的,顿时心神大定。 没想到世家子弟也仇家不少呀。一个一个看起来人模狗样,还不是和自己一样欺男霸女。 要不怎么人家都杀上门了。要不是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能这样吗? 高衙内打定主意,回家之后要再多雇家丁,一定不能让人都杀到内院来。 不过这不耽误他现在看戏。而且手里还有手电这个神器,想看哪就照哪,真是好玩极了。 他想起自己被晃眼的一幕,突然间脑袋开窍,拿手电照着王泰的脸上就晃起来。 好汉架不住人多,王樵的家丁可比韩城县那群家丁强太多了。 王泰在韩城县码头打县级别的家丁如入无人之境,但是在这里却不行了。怎么说也是京城大户人家的护院。 转眼间王泰被众人缠住,知道今天是没有得手的希望了,本打算杀出一条血路,日后再图谋。谁知道手电光突然射过来,这样的户外用品光芒极强,王泰避免不了的要躲开,否则根本睁不开眼。 这一下就乱了阵脚,不多时身上就大大小小出现多处血痕。 “拿下!”王樵喝道。 “好好打!老子有赏。”高衙内还忍不住添乱。 王泰,陷入了绝境。 秦牧现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能说暂时逃脱了性命危险,却陷入了另一个麻烦事。 手机是神器,这个神器可不只是在大宋,在二十一世纪,手机也是当之无愧的神器。 多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每天抱着手机须臾不能离开。 亚洲四大神技,泰国的变性,韩国的整容,日本的化妆,中国的ps。 那三大神技太依赖硬件环境,一般人没法做到。 变性和整容,得去现代化医院。 即使化妆术稍微简单点,也得有后世的各种成套的化妆品。 只有中国的ps大法,一部手机搞定。 “表哥,你看奴这个姿势怎么样。” 在经过最初的震惊,明白拍照不是把自己魂魄偷走,禁锢到小黑盒子里面之后,贾红线顿时对手机的功能有了飞跃的认识。 照相!这个就是照相。能把人活生生的看的如此清楚,还能永远保留住那一瞬间。 这时候大宋的镜子照人还不清楚,远远没有后世镜子的水平。所以手机里纤毫毕现的景象让贾红线痴迷了。 自己原来真正的样子是这样吗? 有这么美丽吗?一丝的皱纹也没。要知道自己年纪可是不轻,足有二十三岁了。 奴的脸蛋,如此白皙,赛过高山白雪。 奴的眼睛,杏核一般,灵性无比。 奴的小嘴,樱桃一点,不薄不厚。 怎么就这么可爱呢。 唉,谁让贾红线不知道后世的ps大法呢。四大邪术之一,可不是吹牛。 虽然她本来就已经很漂亮了,可是ps大法不管你这个,在ps大法之下,丑的变俊,俊的变神。 贾红线已经从美女荣登女神宝座了。 而且因为拍照,自然会看相册。秦牧手机相册里面还有一堆出厂自带的各种图片。 里面的美女图片少。 贾红线对比之后,感觉自己不论哪个方面来说,并不比秦牧来的那个地方的女人差。只是不会拍照时候摆姿势。 于是秦牧就成了贾红线的摄影师。 “嗯,稍微扬一下头,侧一点。”秦牧爱好摄影,算是半专业人士,所以虽然是手机拍照,也一点难度没有:“让光线打在侧面,可以勾勒出轮廓,更美一些。” “这样吗?”贾红线听话的扬扬头。 “对,就是这个姿势。”秦牧按下快门,当然手机没快门。 “接下来,把手腕抬起来,托着脸蛋。”秦牧指点道:“手腕侧一点,不要正对我,要不手表会反光,白花花一片。” “这样吗?”贾红线很灵性。马上懂得了秦牧的意思。 “对对对,又一张。” “表哥,和奴一起拍一张。”贾红线熟悉了自拍和被拍,玩的不亦乐乎。 “好好好,来,脑袋靠近我,一起说,茄子。” 只要爱玩,就可以。合影还能拉近两人关系。 关系好点,总不能说翻脸就翻脸。 秦牧一边拍照,一边看着时间。 眼看11:59了。 秦牧盯着手机,看到数字蹦到00:00。 秦牧站直了身子,向着贾红线哈哈一笑说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告辞了您吶!老子不陪你玩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八章 王教头入狱 “表哥,你说什么?”贾红线没有听懂。秦牧这么没头没尾的一句,什么意思? 她不是没有文化的人。逛书画店的人没有没文化的。 这几个字,她是听说过的。秦皇玉玺上的吗。 不过莫名其妙正玩的高兴,怎么秦牧突然蹦出这么八个字。 秦牧一脑袋冷汗。 怎么回事,没回去。自己还在贾红线的闺房里面。 不行,再试试。 秦牧编个理由说道:“红线,你知道这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他们俩关系飞速发展,贾红线已经要秦牧叫她名字,不许叫她小娘子了。 秦牧等于又说了一遍八字经。可惜,眼前还是贾红线。 “知道啊,只是表哥莫名其妙说这八个字干嘛?不是秦皇玉玺上的字吗。” 贾红线眼里闪过疑惑。 不好,秦牧不能让女魔头有怀疑。费劲千辛万苦才得到她一点信任,不能再让自己陷入危险。 怎么办呢。 秦牧飞速的想着。 “是这样,我突然想起,咱们今天遇到是在书画店,你不知道我去那里干嘛吧?其实我是想找找秦始皇那个玉玺。” 怎么说这也是个理由。 “那个东西?”贾红线有点看傻子似的看着秦牧:“表哥你疯啦,那个东西哪个书画店敢有?而且奴听说早就没了的。” “也对也对,我想差了。”糊弄过去就好。 “不过,表哥你这么一说,奴倒是想问问,你的东西,都是奴从没见过的宝贝,那你来大宋要什么呢?莫非表哥是要字画?” “说对了。”秦牧连忙点头:“我那里不缺手表手机,可是我那里缺字画。不是一般的字画,要名人字画,而且越是以前的名人越好。” “以前?多久以前呢?” “越久越好,什么唐朝汉朝都行。本朝也行,苏黄米蔡都好。” “苏学士?黄山谷?米南宫?蔡少师?” “对对对。” 苏黄米蔡,是苏东坡,黄庭坚,米芾,蔡襄这四个人。 贾红线说的四个人,正是这四人的称呼。 “你有他们的书画吗?”秦牧大喜过望。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 “奴没有。” “……” 没有你说的这么轻松,好像你和他们是亲戚似的。 “不过,奴有一副唐朝的画。” 贾红线一句话让秦牧冷却的心又火热起来。 过山车似的。你倒是早说啊。 “什么人什么画?” “杨妃出浴图,唐朝周昉的。” 唐朝人的画。杨妃应该就是杨玉环,周昉却不知道。 秦牧在大宋也连不到百度,自然没法搜答案。可是唐朝人的画,而且贾红线能说出来,肯定也是个人物。只看贾红线在书画店里面的表现,就知道她是店里的常客。 她收藏的画,肯定不是一般没名气的画作。 好呀! 唐朝的画,比宋朝的还好! 至少年代久。 “那个,红线,你能不能,给我看看。” “不给你看。”贾红线果断拒绝了。 “……”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若不是自己八字经失灵,秦牧早甩脸子走了。如今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了,秦牧只能白白吃瘪。 “表哥,奴想卖给你。”贾红线又让秦牧做了一回过山车。 “好好好。我买,你要多少钱。” 画看不看无所谓,反正秦牧也看不懂。贾红线说是唐朝的,那就应该是唐朝的没问题。这小娘子看起来很专业——在书画方面,当然看起来杀人也很专业。 能随口说出苏黄米蔡外号的,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也没几个这样的人。 “奴不要钱。”贾红线眼珠一转,说道:“奴要表哥你答应一件事。” “好,我都答应。”秦牧想也不想就应承下来。有这么一幅画,回到二十一世纪,自己就发财了。 “好,表哥,一言为定。”贾红线把桌上的东西都捧在了手里说道:“这两块表,是奴拿的,你不许追究,那个洗发的,也不许追究,你的这个手表,奴不要了,手表奴够多了。但是这个手机,你要给奴。” “就这些?”秦牧有点不敢相信。唐朝的画啊,就换这么点东西?除了百达翡丽贵点,剩下哪还有值钱的。 贾红线心思电转。马上明白了,看来自己还是要少了,少太多了。 她马上接口道:“表哥,你想什么呢,怎么能只有这点呢。来来来,让奴好好跟你说道说道。” 一个无法平静的夜晚。 第二天,任英着急了。 不是因为秦牧一夜未归。大宋的男人,经常整夜的不回家,虽然秦兄弟来大宋不久,可是男人吗,正常。 自己不是带兄弟去过樊楼吗。秦牧还做了姜月奴的入幕之宾。 任英并不是为秦牧着急,他是为王教头,为任家着急。 既然来了汴梁,总要去自家铺子看看。谁知道一到铺子就听到晴天霹雳的消息。 王教头行刺三槐王公的后人,没成功,被抓起来了。 任英觉得天下滑稽莫过于此。王泰只是一个枪棒教头,大宋这样的人物多了去了,可三槐王公的后人是什么人?天下有数的人物。 无论如何,都看不出王泰会和王樵结仇。 天上地下的差别,他俩怎么可能有仇呢。 他可不知道宝刀的事情,任潇潇没和他提起,王泰也没和他说过。都是丢人的事,哪个愿意满大街嚷嚷。 尽管他不知道王泰为什么要去杀王樵,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他任家就麻烦大了。 王泰虽然只是个教头,可是这个教头却是他任家的——曾经的。 一大早王家的人马就冲进了任家店铺,不问青红皂,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任英也没跑了。 简直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自然有人去出城去给任员外送信,任英这时候想到的是任家在汴梁的枝枝蔓蔓,别被牵连。 还好任家在汴梁的全部人员都在铺子里面,有一个算一个,都挨揍了。 除了一个人——秦牧。 这样任英就着急了,别秦牧也受到牵连。大人物的报复可不管你是真亲还是表亲。 多少年了,大宋都没有这样的事发生,汴梁城一直是达官贵人的安乐窝,活的不知道多么开心惬意。 现在居然有人刺杀三槐王家后人,这不是对王家一家一姓,这是对汴梁城上流社会的蔑视,也是危机。 怎么突然世界变的不同了? 纵然大宋外有辽国的威胁,西夏的骚扰,内有各处不断的骚乱,可是汴梁城承平百年,这些高官世家一直是在蜜罐里面生活,哪里遇到过这样的危险。 这件事立刻就惊动了开封府。 这还了得。今天敢行刺王公后人,那明天是不是就敢杀皇上了? 王樵本来不想这件事张扬的满城皆知。又不是什么好事,有人杀到自家门上,难道不给老王家抹黑丢人吗? 他拿下了王泰,本来想私下解决,可是当时高衙内也在场。有他在消息还能保密的了吗?于是汴梁城都知道了有人要刺杀王家后人。 这问题就大了。王泰只能被交给开封府,拘押在大牢里面。 王樵不认识王泰,可是王掌柜认识,他是奉命来陪客的。毕竟他懂得多见识光,给少东家做个帮衬。 有他在,王泰想隐瞒身份都做不到。他是陪着任潇潇去在王掌柜面前露过面的。刀子还是他亲手押在王掌柜手里。 王樵大怒。 自己好心帮了任家一把,却换来这个结果,这是恩将仇报。 而且一个小小的拳棒教头,还是乡下土财主家里的,这都什么阿猫阿狗,也敢来三槐王家门上撒野,简直是太看不起王家了。 他王樵,给王家金子招牌抹黑了。 这口气他当然要出。 王泰在送交开封府前就被打到半死,如果得不到精心医治,估计活不过几天。死了才能让王樵稍微出点气。 这不算晚,必须跟任家算账。 汴梁城任家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别想跑。 秦牧来到任家果品店时候,只见刚修好的铺子一片狼藉。和过了土匪似的。 门也碎了,柜台也塌了,各色果品丢的满地都是。 伙计们各个挂彩,连任英脸上都青一块紫一块。 这是怎么了?秦牧完全想不到原因。汴梁城可是这个时空全天下最安稳享乐的地方,怎么城里还闹土匪吗? 他昨天和贾红线整整待了一晚上,直到清晨才稍微睡了一会。 万幸贾红线最终和他做了交易,没有杀他反倒放了他。还给他换了一身衣服,只是尺寸有点小,穿在身上有点短。 秦牧也是心里暗叫侥幸。若不是自己这次带了个手机,那真是见不到今天的太阳了。 没想到大宋还有这样奇葩的女人。 他回到客栈看任英不在,于是就来果品店找任英。算算时间他已经可以回后世了,只是昨晚念八字经失灵,没回去,看来还得回到吴家庄才能灵验。 他怀里揣着《杨妃出浴图》,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回去了,没想到却看到眼前的凄惨景象。 幸亏他来的晚,王樵已经带人走了。要是来早点,秦牧也逃不过这一劫。 任英见秦牧回来,没出什么事,这才把事情和秦牧讲清楚。 秦牧大吃一惊。没想到王教头去了王家,还要刺杀王樵。 秦牧想着,王教头可能只是想找回自己的刀子,但是王樵不会那么以为。再说什么理由也不重要,事实是王泰带着刀闯进了王府。 《水浒传》里面林冲误闯白虎堂又如何? 高衙内看上了林冲的媳妇,他手下陆虞侯设计策,派人卖宝刀给林冲,然后高衙内以赏刀为名,邀请林冲去高府,却被陆虞侯带入了军事重地白虎堂,这是他爹高俅办公的地方,于是诬陷林冲有刺杀高俅的心思。 最终林冲入狱发配。 林冲什么身份?大宋八十万禁军教头,至少是官身,还落得个入狱发配。王泰只是草根百姓,如今进了开封府大狱,还有活路吗。 听任英说,王泰已经被打的不成人样,离死不远了。 秦牧心里焦急万分。 他和王教头虽然开头的相识不愉快,可是这段时间接触下来,秦牧却觉得王泰的确是个好人。 做事认真有担当。不论在码头保护任英,还是对任府的安全尽心尽责,都让人无可指摘。 而且在王家首饰铺,当时一个人也不看好任潇潇,是他为了撑任潇潇的面子,抵押了宝刀。这件事归根结底是任潇潇惹出来的。如果再向前追,罪魁祸首是自己。 如果自己不拿出这把刀,王泰还安稳的在韩城县生活。拿着一份丰厚的俸禄,日后娶妻生子,安稳的过完一辈子。 现在却身陷牢狱,而且命都快没了。 这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己。 秦牧在大宋认识的人不多,王泰算是自己的朋友,眼见朋友大难临头,他绝不能当看不见。 可是自己和王教头比起来都差得远,又能做什么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九章 解锁 贾红线昨夜睡的很不踏实。 毕竟屋里还有一个人,一个男人,年轻的男人。她从来没有和男人半夜三更单独在一个房间待过。 虽然这个男人对她来说毫无威胁,可是却让她非常的羞涩。 贾红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她自从爹爹离世之后,就被寄养在白鹤庵。 白鹤庵里面大大小小的尼姑,理应青灯古佛,独立于世。可实际上白鹤庵却是个淫窝,比起青楼女子半点也不差。 汴梁城有很多有钱有身份的大人物,就好这一口。 青丝玩腻了,光头来调剂。 贾红线十三岁就在白鹤庵里面生活,对师父和师姐妹的丑态憎恶异常。因为她只是寄养,并不是出家,所以师父也没强迫她接客。 实际上对白鹤庵的尼姑来说,客人是稀缺资源,并不需要有人来分润。她不接客反倒少了一份竞争,是好事。 贾红线长到十七八岁,没嫁人,也在庵里面呆不下去了,于是就来到汴梁城,接手了这一处白鹤庵的产业,负责庵里和汴梁之间的生意来往。 她爹是行伍出身,有一身武艺,她小时候就跟着爹爹习武,到了汴梁城之后,没了庵堂的约束,自然就恣意妄为。 她很讨厌那些去白鹤庵寻欢的有钱男人,所以就想给他们点教训。 贾红线很清楚,自己一个人是做不成事的,必须要有手下。于是她女扮男装,再戴上面具,凭着自己一身功夫,打出了锁四条的名号。 这些人是她的消息来源,她的臂膀。 在她的约束下,那四条街的百姓倒是安全了不少。贾红线禁止手下去偷窃骚扰寻常人家,只能对有钱人下手。 那夜她亲身扮作救火的兵丁,偷走了任家两块手表和一瓶洗发水,本以为自此就和任家再无瓜葛,可谁想到世间自有因果,秦牧能睡到自己的房间里。 这个表哥,真是个奇怪的人呢。 她本以为自己偷了这么样贵重的宝贝,秦牧肯定要报官抓她。毕竟手表这东西大宋朝皇上都没有。 贾红线手上没有人命,可是说不得这次也要开斋了。 她本想就杀了秦牧了事,可谁知道事情发展到现在,自己非但没杀了这个男人,还和他做成了交易。 原来手表在表哥眼里真不算什么。 贾红线现在开了眼界。手表算什么,手机才是真正的神器。 能拍下照片,时时刻刻看到自己美丽的样子。 她做梦都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东西。 若不是亲眼见到,只凭秦牧的一番话,贾红线肯定不信,只会以为这个男人骗她,更是坚定杀他的信念。 可是手机现在就在手里,真实的不能再真实了。 贾红线笑的都合不拢嘴了。 她早上送走秦牧,还把自己的衣服给他换了——秦牧原来的一身被她割烂了。 现在贾红线睡了小小一觉,有了精神,立刻被窝都没出,就开始玩手机。 她学着秦牧的样子,在那个地方轻轻一点。 “咦!” 屏幕没有亮。 贾红线出了一身冷汗! 难道手机坏了? 怎么会不亮呢? 她当然不知道手机需要指纹解锁了。 每次秦牧给她玩手机,都是解锁之后才给她,现在秦牧不在,手机自然不亮了。 贾红线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 这个小盒子,难道只玩了一夜就坏了?这么好的宝贝,自己再不能玩了吗?可那一副《杨妃出浴图》已经给了秦牧,他都带走了。 难道表哥骗了自己? 贾红线大怒。自己这一辈子,第一次对一个男人这样好,明明可以杀他都没有杀,不但放了他还给了他自己的衣服,他却这样对自己? 不行,不可以,绝不能接受。 贾红线立刻起身,就要去韩城县抓回秦牧。 骗子,到时候多捅你三刀! 她一腔怒气,刚走出院门,却见秦牧正匆匆忙忙的赶过来。 好呀,正想找你算账,你却自己撞上来了。 贾红线气昏了头,也不管现在正是大白天,街上还有人来人往,直接拽住秦牧的脖子,一下拉进了院子。 看的邻居直瞪眼。 贾娘子这是怎么了?自来以后这么多年,一直是冰清玉洁,别说男人,她的院子里面公鸡都没有一只,怎么今天当街就揪着一个小白脸进了门? 莫非这才是她的相好的? 贾红线很会做人,平日里和邻居常有走动,送点饮食小礼物什么的,所以邻里关系相处的非常好。 大家自然也不多说什么,只当没看见。 秦牧急匆匆赶过来,有重要的事情和贾红线商量。可还没等他开口,就被押进了房内。 “说吧,表哥。”贾红线怒意极盛,反倒面上更是温柔:“这手机怎么就不能用了?谁给你的胆量敢骗奴家呢?” 秦牧没想到这一点。他一心想着王泰的事,想来想去,还只能先找贾红线 。 可是他忘了一点,他给贾红线手机时候没安好心,因为手机上有很多他下载的历史书籍,秦牧怕贾红线自己给点出来,那样他的穿越者身份就暴露了。 他说自己来自海外,人们可以接受,可是如果说自己来自千年以后,那简直就是太打击当事人了。 秦牧不告诉贾红线手机需要指纹解锁,他想着下次来交易时候,再给她一个干净的手机,没有任何泄漏秘密的地方,谁知道自己忘了这个茬,撞人家枪口上了。 “没有没有。绝没有骗你,手机也没坏。”秦牧连忙接过手机,随手解锁然后递过去说道:“你看,好好的吧。你打开相册,你的照片都在呢。” 贾红线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亮的,和昨夜一样。 贾红线反倒更加生气,原来还藏着机关呀。这还不是骗我是什么?只有你在我才能用,你走了就是废物一块。这简直不可忍受。 她完全不能明白其中的原理,只是认准了一件事,秦牧不老实。 女人不能忍受男人骗自己。贾红线尤其不能忍受。否则她也不会逃出白鹤庵。 去白鹤庵的男人全是牲口一般,只为了皮肉之淫,完全没有对女人的感情。 本以为这个华国男人是个忠厚人,和大宋男人不一样,可谁知道自己还是看走了眼。全天下的男人都一样。 一时间贾红线有点心灰意冷,她不知道为什么对秦牧有点动了心,可现实却是秦牧骗了她。她这样的女子,绝不能容忍,所以再不准备多说,直接就把刀子掏了出来。 “表哥,骗奴不好,奴不要被骗,永远也不要,以后表哥你再不能骗奴家了。”贾红线的刀子在秦牧脖子间比划着。 秦牧万没想到这女人说变脸就变脸。昨天两人谈的好好的。她用一副《杨妃出浴图》,换了她那两块手表外加手机,然后要秦牧再给她找三样华国商品,可以摆在庵堂。 白鹤庵要待客,要稀奇玩意,这幅《杨妃出浴图》本来就是贾红线要交给庵里面的。只是这个不是她买的,而是偷的。到时候用偷来的画换庵里面的真金白银。 贾红线一点不觉得愧疚。一群淫尼,她们的钱不要白不要。 现在不需要秦牧拿来稀奇玩意了。这样的男人留不得。既然这件事骗了自己,那么别的事呢?他说不报官就不报官吗? 贾红线不信了! 秦牧要是知道只因为解锁这么一件事,自己就要被砍死,简直真是太冤枉了。 他只是想给贾红线一个全新的手机而已。又不是不给她。 “慢着!”秦牧连忙摆手说道:“红线,你说我骗你,我哪里骗你了?” “为什么表哥就能打开手机,奴家就不行?这还不是骗奴?” “不是不是,肯定不是。”秦牧思索着借口:“我能打开是因为这个手机它是很个人的东西。你知道吧。个人,很隐私的。” “隐私?” “对对对。”秦牧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理由:“手机这种东西,在我们那里,是每人都要用的,就好像衣服一样,人人都要穿。” “那有什么隐私?难道穿了衣服不是给人看的吗?” “这个吗,手机只是好像衣服,可是它不是衣服。”秦牧觉得女人太聪明真不是好事:“它记录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东西不方便被别人看到。如果自己手机丢了,被别人捡到就能打开,那岂不是很不好吗?” “表哥,这样说倒是也有点道理。” “对喽,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手机才会有锁。这个手机的锁,只能我自己打开,别人打不开它。” 听了秦牧一番解释,贾红线面色本来已经柔和下来,可现在又泛起了不怀好意的冷笑:“这么说来,表哥,你就没想着真正的给奴家这个手机吧?” 其实秦牧心里真的是这样想的。这一部手机他真不能给贾红线。事后给她一百部都行,但是这一部不可以。 可是逼到现在这地步,秦牧没了办法:“怎么会,我是诚心实意的给你。只是我遇到一件特别大的事情,让我心思不定,所以一时忘了。现在我就给你开锁。” 说不得也得给她录入指纹了。 秦牧拿过手机,说道:“我先得做一番处理,就可以把锁给你啦。” 说着,他飞快的把阅读app给删除了。 删文件太慢,怕贾红线起疑心,删了app,一个动作就够。没了阅读软件,她也看不到文件。 贾红线不错眼珠的看着秦牧的操作。可是这些已经完全超越了她的理解范围,不论秦牧干什么,她都只能干瞪眼。 “好了,来,你要用哪个手指解锁?” “原来是用手指的吗?”贾红线非常吃惊。她看着秦牧随便拿手一滑屏幕就亮了,没想到这手指就是锁!太不可思议了。 “好吧,都给你用上。”秦牧为了挽救自己的信誉,干脆多给她弄几个手指。 “来,这样按一下,再抬起来,再按一下。” 秦牧握住贾红线的手,一下一下的操纵着。 不知不觉中,贾红线满腔的怒火消失无踪,渐渐的升起一缕情愫。 人生第一次,一个男人握住自己的手。而自己非但没有半点愤怒反感,反倒有一丝丝甜蜜。 “好了,左手右手都能开锁啦,你试试。” 贾红线接过手机,学着秦牧的样子,把手放了上去,果然屏幕点亮了。 再点开相册,正是自己和秦牧的合影。 自己笑语盈盈,表哥也那么好看。只是秦牧衣服破裂,半身,看起来有点滑稽。 贾红线来回操作几次,次次都成功了。这才放下心来。 “那么说,表哥,这手机也是咱俩的隐私了?” “那是啊,让别人看到这样照片怎么成。” “表哥你放心,手机在奴手里,是万万丢不掉的。放在你手里,却是不保险。” “……”秦牧心说,你说的太有道理了。要不我的手机怎么都成了你的呢。 “不过,表哥匆匆过来,却是为了……”贾红线现在才想起来问秦牧干嘛来的。不是早晨才走吗,肯定不是为了给自己解锁才回来的。这点她还是很清楚的。 “红线,我找你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秦牧当然有事,没事他早跑回后世把古画变现去了。 “表哥你说。”见秦牧神色郑重,贾红线也收起了笑脸,认真的等着秦牧讲话。 “怎么说呢。”秦牧不知道如何开口了。他找贾红线是因为贾红线是小偷。他要救王泰,总不能跑到开封府找官老爷说我来自未来,你给老子放人。那样除了自己也被关起来没第二个结果。 他要找民间的力量。说白了就是找鸡鸣狗盗之徒。刚巧,他认识一个这样的人,就是贾红线。 可是要直说,我找小偷,你就是小偷,所以我来找你了。那不用问,肯定被一脚踹出去。 “是这么个事。”秦牧也不隐瞒,就把自己送刀子给王泰,王泰又用刀子打赌,然后输掉刀子,到现在大闹王府,又入了监狱,前前后后讲个明白。 贾红线就是打赌的当事人,所以她一点不陌生。她早问明白秦牧的一切,知道那个刀子是秦牧送的,只是今天她还没出门,所以不知道汴梁城发生这么大的事。 “那表哥你找奴?”贾红线有点不明白秦牧的意思。王泰进王府不管是抢刀子还是杀人,最终进了监狱,那是自己技不如人。 做贼能偷吃,就别怕挨打。贾红线自问如果是自己落到这步田地,绝不会埋怨任何人。一切事情自有因果——在白鹤庵没白长大,至少知道因果了。 秦牧来到大宋没多久,还送了这么好的刀子给王泰,这个王泰不懂得珍惜,竟然用来打赌。然后丢了刀还不认输,竟然想去三槐王公府邸抢回来。 一个如此不明智的人,还能怎么样呢?送了命就送了,也是应该。可是看表哥的意思,他想要救王泰。 不行,绝不能让表哥有这样的妄想。 开封府是什么地方?表哥这样白白净净的一个人,自己一个女子都能打的他生活不能自理,难道想劫狱不成? “表哥,奴不同意!”贾红线坚决的说道。 秦牧一脸郁闷。我说什么了你就不同意。我明明什么都还没说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章 杨妃出浴图 回到吴家庄,秦牧一头扎进了卫生间。 这卫生间从竣工以来他还没用过。不过他肯定不是第一个使用者,任潇潇早就拔了头筹。 卫生间又不是手机这样的高科技,只要不是傻子都会用。 通体洁白的房间,见所未见的洗漱台,马桶,花洒,水龙头。 任潇潇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泡在这里。 现在她已经不怎么用时辰,改二十四小时制了。 干净,极端的干净。 任潇潇想不通为什么最脏的地方,会被秦牧变成最干净的地方。 这个卫生间,也就是大宋的茅厕,不但一点异味没有,还那么的香喷喷。 那是,秦牧还带了好几瓶各种浴液。洗头的护法的,任潇潇不知道用了多少,自然卫生间里面喷喷香了。 而且关键在于水封。马桶的水封隔绝了异味,各个下水口也是翻盖水封,不反味。 每天起床,任潇潇都要先到卫生间折腾半天。让小桃烧热热的一汽油桶水,自己美美的冲个澡。 这个可比木桶泡澡舒服多了。 木桶的水要不断添加不说,用久了木桶还散发怪味。 花洒就好多了,热了就扭那边一点,冷了就扭这边一点。总能调整到让自己非常舒服的温度——对,温度这个词她也知道了。 还有洗发水。 洗发水她用过,只是后来被偷走了。 现在不但又有了洗发水,还有护发的。 洗发水已经让她满足的不得了,护发素用过之后,让任潇潇的长发更加有光泽。 关键是,这里有一面镜子。这面镜子可是不同于大宋的铜镜。 大宋的镜子,也就是看着里面是个人,要说眉眼高低,那看起来就费劲了。最好的石家铜镜,照人还不如河里的倒影清楚。 可是这面镜子太好了。任潇潇从来没这样清楚的看到过自己。 这是自己吗?怎么这么俊呢? 尤其是每次淋浴之后,任潇潇总要对着镜子好奇又害羞的看了又看。 镜子里面的自己,多白呀。 就为了这面镜子,她也每天来十几次卫生间。 任潇潇很好奇,为什么秦大哥会把这么一面镜子放在卫生间里面,莫非他喜欢看自己?若不是镜子固定在墙上,她都想搬到自己的闺房。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里的一切,简直是美好的超乎她想象。 华国真是个好地方。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去玩玩呢? 任潇潇现在感觉秦牧生活的地方,要比汴梁城还要好许多。她再不敢把秦牧当乡下人看待了。甚至还偷偷学秦牧的口音。 《探清水河》这首歌,还是用普通话唱比较好。不信可以想象一下,东京汴梁就是现在河南开封,汴梁口音约等于后世河南口音。 用河南话唱一出《探清水河》什么感觉。“打死你个龟孙……”岳云鹏即视感。 秦牧回来时候还好,卫生间没有被占用。 他飞快的冲了个澡。让自己冷静冷静。 好说歹说,总算让贾红线听了自己的话,也算有个开头。可是剩下的事情更难办。 难办也得办。 他洗完澡,回到自己的房间。也就是任潇潇曾经的婚房,现在彻底归他了。 房间一角堆着一堆箱子,是修卫生间的剩余物资。 秦牧走过去,找出了一锭黄金。 真是好大的一锭黄金。这是按照他的要求,任员外特意做出来的。四十公斤的一个黄金哑铃。只有这个样子才好一只手握住。 秦牧一手握住黄金,一手攥着《杨妃出浴图》,念出了八字经。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白光闪现,秦牧回到了二十一世纪。 “二代,你回来啦!” 黄金沙一脸震惊和期待,当头给他一个拥抱。 秦牧就知道这小子不会离开。有这稀奇事,他怎么能走得了。 只是现在秦牧有点尴尬,毕竟他还赤身裸体呢。 这个穿越恶习真是太讨厌了。 秦牧连忙推开黄金沙。 “这个给你。”说着把金子和画都塞给黄金沙。自己转身先找衣服穿上。 “好大一块金子。”黄金沙根本拿不住。 四十公斤的哑铃,也很沉呢! 他赶紧把金哑铃放到地上——黄金再好,也不过是钱而已,钱对黄金沙来说就是纸。 黄金沙双眼放光的盯着这幅画。 文物呀!文物就在自己手上。虽然他是完全没概念,可是这玩意是秦牧从大宋亲手带回来的。那完全不是一样的感觉。 似乎这幅画和自己都有了感情一般。 “这谁的画啊?” “唐代周昉的画,杨妃出浴图。” “唐朝的画!好家伙。杨贵妃出浴。我得好好看看。”黄金沙把秦牧的床上被褥都扔到一旁,整理出一片空间,把画小心翼翼的展开。 “杨贵妃呀!原来长这个样子吗?”黄金沙还挺讲究,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准备好一副白手套,戴在手上仔细的研究着。 “啥样,我看看。”秦牧一直都没打开过,现在也是第一次看。 “就这样。”黄金沙也没什么词。怎么说呢,他们都不是玩古董的,更对书画没兴趣,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 秦牧看了两眼,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反正是古画不假。 他捡起自己手机,看看这几天的消息。没什么重要的。再看看时间,下午三点。 “金子,穆千柔现在怎么样?”秦牧最关心的是这个同学的病。 “没问题,我每天都给医院打电话,你这才走两天能有什么变化?还那样。放心吧。” 秦牧这才略略踏实。不管怎么说,二十一世纪才是他生活的地方。这里有他关心的人,有他的朋友,有他成长的痕迹。 可是大宋呢?自己离开了大宋,那个大宋就停摆了。 只要自己不回去,他们就会永远停留在那一个瞬间。 王泰也不会死。但是会不死不活,满身伤痕的存在。 这样的世界,还是世界吗? 秦牧摇摇头,收回蹦跳的想法。先解决眼前事情要紧。 “金子,你看现在约琼姐出来合适吗?” “有啥不合适的。我还着急呢。不过你先给我看看大宋风情啊。”黄金沙也着急。他还想看看活的李师师呢。 “嘿嘿,手机也没了。”秦牧不好意思的一笑。 “什么,手机也丢了?”黄金沙吃惊不小。兄弟你这是去的大宋还是贼窝啊,怎么去一次丢一次东西呢。 “路上说吧,先约琼姐。” 老地方,同样的三个人,不同的是眼前的东西。 董玉琼这次戴着手套,一边看着《杨妃出浴图》,一边看着秦牧。 这人什么来头? 那个木盘就说不清道不明,让董玉琼都有点怀疑自己水平了。 说是现代产品吧,却又能感觉到古意。可是说是古董,却真的没有年代感。 难道自己的技术水平跌到这样程度吗? 眼前这个《杨妃出浴图》也太让董玉琼惊讶了。 周昉,是唐朝著名画家。他的名气直追吴道子。书画界历史上,绝对有他的一席之地。只是他传到现在的作品不多,一副《簪花仕女图》,收藏在辽宁省博物馆,一副《调琴啜茗图》,被美国纳尔逊美术馆收藏。 董玉琼看过这两幅画真迹。 以她的眼力,看得出这幅《杨妃出浴图》就是周昉的亲笔,而且这幅画虽然没有流传下来,可是后世各种史籍都有提及过。 这一幅画,和流传到现在的那两幅不同。 不论《簪花仕女图》还是《调琴啜茗图》,都描写的是唐朝贵妇的户外生活。 而这一幅画,却是室内的场景。 贵妃出浴。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白居易《长恨歌》这样描写杨玉环。 可是白居易出生时候,杨玉环已经故去了。 白居易是公元772年生。 杨玉环是是公元756年卒。 白居易是凭着想象在写杨贵妃。 周昉就不同了。他本人虽然没有确凿的史料记载出生年月,可是他哥哥周皓跟着跟着唐朝名将哥舒翰西征吐蕃,是在天宝八年,也就是公元749年。这个时候周昉据推测应该二十来岁。 可见周昉和杨玉环是同一代人。他非常可能是亲眼见过杨玉环本人的。 这一副《杨妃出浴图》,如果真是周昉真迹,那么可以说是考古界一个重大新闻。 虽然东西方画作风格不同。东方重神韵,西方重写实,可是周昉如果见过杨贵妃,那么这幅画作里面的贵妃,怎么也有八九分杨玉环真实的样子。 这都不能用新闻来评价,这应该说是重大发现。 这么一个重大的发现,就随随便便摆在餐桌上,董玉琼简直觉得荒谬。 眼前这俩家伙完全不理解这幅作品的意义,尤其秦牧那个样子,眼里晃动的都是钞票。 董玉琼很生气。她爱文物,不是爱文物的价格,仅仅是发自内心的喜欢那种历史。 从一件一件的古物身上,她仿佛能穿越时空,和古人神交。 这种感觉,秦牧之流怎么能理解。她觉得和对方谈艺术,简直是对驴弹琴。都不能称为牛。牛至少还憨厚,秦牧看起来哪有牛的老实,完全就是个驴子。 只不过唐朝到现在一千多年了。今天之前这幅画都没有现世,秦牧又是从哪里搞到的呢。 她知道这东西肯定不是黄金沙弄来的。黄金沙就没有这个基因。 可是秦牧一看就是文物界的门外汉,完全就是什么都不懂的人,他哪里来的渠道?就算是去盗墓,那也会有消息在文物圈流传。自己可是一点没听到呀。 董玉琼相信自己的眼光。这幅画百分百是真迹。虽然还需要后续技术手段检测,可是仪器的测量并不是唯一标准,只能是参考。 比起仪器,她更相信自己。 “金子,二代。”董玉琼斟酌着语言说道:“这幅画,我看是真迹。” 秦牧和黄金沙对视一眼,大喜。 “不过你们也别高兴太早。”董玉琼随后给他们泼了一壶冷水:“我就直说了。二代,你是要把画卖了吧?” 秦牧点点头。当然啊,费了老大劲,差点把命都丢在贾红线手上才得来的东西,不换钱难道挂起来供着吗?他还没这个实力。 古董,有钱人的玩具。他和有钱俩字根本不沾边。 “卖画不是你想得那么容易。这幅画算是出土文物,你要光明正大的拍卖,首先得问问国家同意不同意。” 秦牧明白了。卖不掉。至少没法拿出来卖。 黄金沙立刻嬉皮笑脸的说道:“琼姐,瞧您说的,国家那么忙,咱这点小事情,就不要麻烦政府了。” “好,那么私下卖的话,老实说,这幅画我没法估价。” 中国历史上的英才太多。画圣吴道子,公认的不世出天才,可是他所有画作没有一本真迹存世,流传下来的都是摹本。就这个也是宝贝,是天价。 《送子天王图》就是一件摹本,现收藏在日本大阪市立美术馆。 这样的作品如果出现在拍卖行,以亿起拍绝对少说了。 周昉是比肩吴道子的人物,他的作品,还不是摹本是真迹,而且是杨贵妃的写真,这价值简直没法估计。 不过书画界有许多黑幕,却是秦牧这样的外行不懂的。 “二代,这幅画价格很高,几千万打不住,姐姐还是少说了。不过呢,你想一下卖出这个价格不可能。” 董玉琼给秦牧普及了一下行内潜规则。 说白了就是炒。这幅画就算真有这么高价值,可是书画不是明码标价的东西,你说多少就多少。这个东西先小拍一次,比如一千来万,然后买家都是自己人,过一阵再拍,要来回几次炒到最高价。 这周期可不短。有时候要几年。 因为这幅画并不是已经在市面流传,得到世人肯定的作品。 比如《蒙娜丽莎》,什么时候拍都是高价。因为他的价值已经被肯定了。 秦牧这一幅画不同。新出现的,并不被世人认可。 买文物的未必都是爱好者,投资的人占了大多数。对他们来说,这只是一个生意而已。现在有了这么一幅画,自然要榨取最高利润。这需要操作需要时间。 秦牧最缺的就是时间。 他总共没几年好活了,哪能等得起。 “琼姐,不管价格多少,我只要快,最好今天就卖掉。” “二代,你真这么着急用钱?”董玉琼有点诧异,今天就卖掉亏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很可能几千万都没了。 秦牧点点头。他是要用钱。 董玉琼又看了看黄金沙。 她知道黄金沙家里很有钱,如果秦牧开口,看他俩关系这么铁,黄金沙一定会借给朋友的。 黄金沙耸耸肩膀,没有说话。 秦牧的性格他早了解,如果为了钱和自己开口,那就不是秦牧了。这也是黄金沙欣赏秦牧的原因。 别人和自己接近,百分百为了钱。只有秦牧从来没这个想法,真当自己好朋友。 连穿越这么秘密的事情都告诉自己了,这朋友还有的说吗。 秦牧需要钱,他会自己想办法解决。而且黄金沙现在一点不担心秦牧没钱,自己守着一个大宋朝,还缺钱? 黄金沙觉得董玉琼完全看错了。他们俩人中,现在黄金沙才是那个穷光蛋。 “二代,那这么着你看行吗。”董玉琼咬咬牙,说道:“我最多能凑一千万,现金,这画我要了。坦白说,这是姐姐占了你大便宜。” 董玉琼家里有权有势,却不是那么有钱。 她是实在喜欢这幅画。而且这幅画价值远远高于一千万,她买回去,也没亏待家里,实际还大赚一笔。 “好的,琼姐,这画归你了。”秦牧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一千万,加上黄金换一千四百万,够自己干点事情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一章 拖下水 董玉琼拿了《杨妃出浴图》离开,回家去筹钱。秦牧和黄金沙也离开酒店,开车去医院看同学。 他们到了医院才知道穆千柔已经办了出院手续走了。 秦牧手机滴滴响了两声,是一条消息,穆千柔发来的。 “秦牧,谢谢你,钱算我借的,会尽快还你。最近我很忙,回头再见。” 黄金沙凑过头来看看说道:“小穆还是那脾气。” 秦牧知道,她是暂时不会见自己了。她这样独立的一个人,不喜欢接受任何施舍。虽然面对现实被逼无奈的认下这一次,可是她却不想在这样情况下和自己见面。 秦牧收起手机。把一段思绪也同时收了起来。 还有很多事情等着自己去干呢。 在去见董玉琼的路上,秦牧已经大概和黄金沙讲过这几天的事情。把黄金沙听得目瞪口呆。 大宋真美好,还有这样的女强盗。可恨怎么不是自己穿过去呢。 当时时间短,秦牧没有说完,现在俩人忙完正事,有的是时间,秦牧正好要和黄金沙商量一件事。 还是来到上次的古风酒店,秦牧一边喝着冰镇啤酒,一边把王泰的事情详细讲了一遍。 “金子,我得去救他。” “什么?你要去劫狱?”黄金沙瞬间就明白了。哥们要去玩命。 “嗯,我要去劫狱。”除了劫狱还有什么办法呢?他听任英说起过,王泰一条命丢了七八成,活不过几天了。 不说骨折这样的伤势,只一个伤口感染就肯定要了王泰的命。 在没有抗生素之前,伤口感染几乎是必死无疑。 要不怎么抗日战争时候地下党为了一支盘尼西林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呢。 “可是大宋真的不是电脑游戏。二代,你是人不是神,你这样的,怎么去跟那帮牲口对着干。”黄金沙通过秦牧的讲述,知道大宋那个地界,能打的人很多。 一个贾红线就把秦牧治的死死的。 要知道秦牧在他们这一届同学里面,还算是能打的呢。至少秦牧能打两个自己。 “我不能这样去,我需要出国,去俄罗斯。” “干嘛?” “特训。你帮我联系渠道,不怕花钱。” 秦牧想好了。他这样赤手空拳回去肯定不行。但是自己依托二十一世纪,如果连农业时代的监狱都搞不定,那自己也别穿越了。太丢人。 俄罗斯是好地方,肯定搞的来,而且关键还有各种训练营。 黄金沙皱着眉头想了又想。他知道秦牧性格倔强,既然决定做了,就不会听自己劝告放手。 而且自己也没法劝告。秦牧回到宋朝,黄金沙也跟不过去。在宋朝秦牧还不是想干嘛干嘛。与其让他没有装备的硬干,还不如在二十一世纪准备好。 好吧。 没想到这么快就要用到这个人情了。 秦牧一千万卖画给董玉琼,是一个天大的人情。这个人情董玉琼认。黄金沙本想着留到以后,关键时候用用这个人情,可是现在秦牧就要去大宋朝劫狱,那只好现在就用了。 “等着,我联系琼姐。” 黄金沙马上就给董玉琼打电话。 董玉琼很奇怪。 黄金沙的这个朋友是不是疯了。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周昉真迹不说,现在还要出国参加特训。 这个特训不是别的,是军方特训。按黄金沙话里的意思,最好还能买武器装备。 他要干嘛啊?不过是盗墓而已,用得着武器装备吗?难道还要跟僵尸干一仗不成?再说国内怎么可能让你带着武器装备到处跑。 董玉琼完全莫名其妙。可是看在这幅画的面子上,她还不得不想办法。 毕竟黄金沙赌咒发誓,秦牧绝不会带一颗子弹回国。他只是玩的大,玩的野,想去中东参加雇佣兵,玩真人战争。 真是疯子啊。刚有点钱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董玉琼无奈的摇摇头。 只要不是在国内搞事就行。国外,随便。 反正他也带不回国内任何武器,这个人情就卖了吧。 董玉琼家里长辈都在军队服役,背景深厚。安排一个人出国到军事训练营培训,并不是难事。两国军方交流很多。 可是正常的交流和私下安排,性质完全不同。这事如果她和长辈提起来,自然不会被答应。 董玉琼也没找长辈,就找她哥哥,董玉山。 董玉山目前军衔不高,却在有实权的位置上,办这点事不在话下。 有钱能使鬼推磨。三天时间不到,秦牧和黄金沙,再加上那个祖传穿越柜,就来到了西伯利亚。 在这里,秦牧接受了五十天的魔鬼训练。生生的掉了十斤肉,然后练出一身真正的战场技术。 从无人机操作到架设,从杀人到救人。 把一个二十一世纪普通小青年,锻炼成一部杀人机器。 虽然是新鲜出炉,还没真正开过荤,可是已经和之前的秦牧完全不同了。 黄金沙也跟着凑热闹。虽然没坚持几天,至少也啥都明白点。 这样的训练营只是为了钱,有钱就能来学,教的也是真东西,而且还提供武器装备,只要你想要的,没有他不卖的。 可是你得有钱。 秦牧满打满算有两千四百多万,转眼间花出去多一半。 钱不禁花呀。 终于,一切都准备妥当,秦牧看了看镜子里面的自己,脸明显黑了,身材也瘦了一圈,可是整个人变得棱角分明,似乎一颗出膛的子弹。 “金子,这次回去,我一定把清明上河图给你带回来。” “二代。”黄金沙哭了,他知道秦牧这次回去就要劫狱,虽然准备了各种现代化设备武器,可是毕竟好朋友是一个人在另一个时空,真出了事,也是一个死。他知道那七天之内秦牧回不来,而且离开吴家庄他也回不来。 “先别哭。我还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里穿过去呢。等我过去你再哭。” 秦牧宽慰着好朋友。 能不能在西伯利亚穿越,秦牧也不清楚。但是他总得试试。 满柜子的设备,国内肯定搞不到,所以他不得不把柜子带出国。 秦牧觉得自己穿越的关键是这个柜子,在柜子身边,随时可以到大宋。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白光闪过,秦牧消失的无影无踪,连着那一柜子的装备。 只有一套军队的作训服留在黄金沙面前地上。 “二代,你别死。兄弟等你回来!” 大宋,汴梁城。 贾红线万般不情愿的去帮秦牧办事。 如果是别的还好说,可是让手下去探听开封府大牢的情况,这也太过分了。 民不与官斗,她是贼,可不是反贼。 她又不想杀贪官,也不想当女皇,只是看那些有钱的坏男人不顺眼,时不时偷他们点东西,给他们点教训,自己心里舒畅就好。 王泰死了就死了,和表哥有什么关系,又不是表哥让他去送死。 表哥这样的好人,好心的送他一把刀,他自己保不住,还作死,那就去死呗,莫得连累表哥。 可是秦牧要去救人,贾红线不得不听。 谁让她有点喜欢上表哥了呢。 就是表哥这点愚蠢的义气,也让贾红线很是喜欢。在别人身上,这就是愚蠢,可是放表哥身上,就是美德。 喜欢一个人果然什么都是好的。 纵然再不情愿,贾红线还是按照秦牧吩咐,把王泰的情况打听个大概出来。 大宋又不是后世,监狱有严格的制度,而且王泰也不是什么名人,说白了就是一不知死活的鬼,搞到三槐王公的门上,那不是找死吗。 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自然没有任何保密的必要。贾红线手下没费什么力气就把情况摸清楚了。 因为秦牧离开后,这个大宋就停摆,所以秦牧在后世几十天,这里还一分钟没前进。 在任潇潇等人看来,秦牧就是在卫生间洗了个澡,然后进屋待了一会就出来了,期间白光闪了闪,显然又有好东西了。 不过这次秦牧没时间搭理她,急匆匆的上了任家货船,赶回了汴梁。 他把所有装备藏在两个箱子里面,上面用水果遮掩,外面看起来,就是两个正常的水果箱子。 到了汴梁,他立刻雇车拉着箱子来到贾红线门口。 贾红线没想到表哥这么快就回来了。 这才一天都没过去,早上走快天黑就回。莫非表哥是舍不得我吗? 看看,才一会时间不见,表哥黑了,也瘦了。 贾红线怪心疼的,连忙生火做饭。 外面吃当然方便,可是哪有在自己家里温馨呢?和表哥一起吃饭,让表哥好好看看自己的手艺。 奴可不只是会杀人放火偷东西,女人的本事,自己一样厉害。 秦牧把两个箱子弄到贾红线的闺房,一边等着贾红线做饭,一边静静的想着事情。 大宋朝,我秦牧又回来了。 这次,我留给你的会是什么? 你又能给我什么呢? “表哥,开饭啦。”贾红线摆好了碗筷,开心的招呼他。 抱歉,红线。这次要把你拖下水了。 往后余生,不论如何,我绝不丢下你。 秦牧暗自发誓。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二章 夜色下的汴梁 汴梁的夜晚很美,贾红线已经不知多少次的体验过,原本以为不会再为京城的夜色惊叹,可是今晚,秦牧再一次颠覆了她的世界观——虽然她还不知道什么是世界观。 可是眼里的一切,还是自己熟悉的汴梁吗? 这是皇宫吗?这是汴河吧。这里是马行街,看夜市上多热闹。 虽然眼前的一切只是黑白两色,可是从天上看京城,这是大宋开天辟地头一遭。 二十一世纪的无人机搭载微型合成孔径雷达,来到千年前的时空,默默的一遍一遍扫描着。 贾红线呆呆的依偎在秦牧身边,一动也不敢动,大气也不敢出,一双杏眼瞪着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面正是汴梁城的地图,正一点一滴的绘制出来。 表哥到底是什么人啊! 之前贾红线看到表哥运来了满满两个大箱子,真是喜欢的不得了。 她的感觉是,华国的商品都那么小巧玲珑的,这两大箱子得装多少好东西啊。 她忍不住就想去看,却被秦牧拦住了。 难得的她没有发脾气。虽然这里是自己的家,自己才是主人,可是现在的秦牧,出去一天,瘦了一圈,黑了好多,身上多了一种让贾红线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不再那么由她任意揉搓了。 她就听话的没有动。女人敏锐的直觉,能让她知道自己怎么做才是最好。 秦牧当然不能让她动,这两箱子里面除了设备就是武器弹药,哪敢让贾红线随便碰。 当秦牧一件一件的取出箱子里面的宝贝时候,贾红线完全懵了。 也不是手表,也不是手机,乱七八糟说不清道不明,这都是什么呢? 看到无人机在夜色中飞上了天空,贾红线吃惊的差点软倒。若不是被秦牧一把搂在怀里,她真要吓的跑回屋里了。 太吓人了,这么个铁旮瘩怎么就飞上天了。难道华国的鸟都是铁的不成?可是翅膀也和大宋的喜鹊不一样呀。怎么不是一边一个,而是长在脑袋上面,好像几根大辫子。 大辫子转呀转的,铁鸟就飞起来了。 她有点失去了行动能力,只能依偎在秦牧身上。看着表哥一通忙碌。 这个大大的黑盒子好像大号的手机,可是却不是手机。 表哥一下就把黑盒子掰开两半。 贾红线还以为要弄坏了,却不成想黑盒子也亮了起来,然后表哥在黑盒子上面敲呀敲呀,按着那一个一个的小方块,结果突然汴梁城就出现在自己眼前。 无人机传回来的信号非常稳定。在大宋朝,没有任何电磁干扰,这款最新军用垂直起降无人侦察机,工作状态十分完美。 有钱能使鬼推磨。虽然这些都是秦牧在俄罗斯训练营购买的,可是他们的货却是从中国进口的军品,这让不懂俄语的他非常满意。 “哪里是开封府?”秦牧操纵着无人机在汴梁的上空飞行。这款无人机声音很小,在几百米高空飞行,下面的人听不到一点声音。任何人都无法想到,自己的头顶上,有一双,不对,是两双眼镜好像神仙一样在看着他们。 俯视苍生!贾红线就是这个感觉。 表哥怕不是和神仙一样吧。是不是他也能飞呢? 半小时过后,震撼渐渐平息,贾红线已经能大概看明白屏幕上的内容了。 “再向下面一些。” “好,是这里吗?”无人机迅速的移动位置。 “就是这里。看,这是大门,这是二进,这个是仪门,这是大堂。”贾红线指着屏幕说道。有了玩手机丰富的经验,她对于电脑屏幕倒是不再畏惧。 “牢房在哪?” “在这里。” 秦牧迅速定位到牢房,拉大图像。 贾红线又吃了一惊。这图片还能变大。好神奇。 牢房布局简单,就是一个长方块。大门进去,左右和底部都是一排房间,王泰就关押在这里。 秦牧需要确定王泰具体在哪个监牢里面。这也是他必须拉贾红线进来的一个原因。 靠他自己,怎么打探的出来,即使打探出来也晚八辈子了。 “甲字三号房。”贾红线对后世的地图还不能一下子熟悉,尤其是天空视角。她仔细的分辨了好久,才指着左手一间说道:“应该就是这里。” “这里,好。”秦牧在地图上标注了地点,然后输入一串命令。 屏幕开始变化。以王泰牢房为中心,出现了各种颜色粗浅不一的线条,线条上还有各色大小的点。 这是各种可能进入的路径。 有陆路,有水路。没有空中路径——这个选项被秦牧禁止了。他不可能带一架能载人的直升机过来,柜子里面实在放不下。 陆路有墙壁阻隔的地方,会有一个点,标注着:“爆破,可能当量:xxx。”提示使用者在这里放多少。 水路上的点标注着:“水运,宽度:xxx。”提示使用者最大能通过的船只。 贾红线看的都要疯了。 她是识字的,自然看得懂屏幕上各种提示。虽然很多意思她不能不理解,可是她能感受到这个小盒子的神奇。 怕不是有个人在里面吧。 这个和贾红线对手机的理解又完全不同。秦牧只教给了她拍照和自拍,别的功能都没教她,她自然不知道,实际她的手机一样很神奇。 无人机在开封府大牢上空一遍一遍的盘旋,不断丰富着细节。 秦牧皱着眉头思索。 贾红线一动不动的蜷缩在秦牧臂弯里面,感受着神秘且强大的男人气息。 她再没有了那种可以轻易掌握表哥的感觉,反倒觉得自己就好像软绵绵的小羊羔,在表哥庞大的力量面前,没有一点反抗的心思。 “好,就这样。”秦牧思考已定,准备收回无人机。 “不要,”贾红线突然拉扯住秦牧的手,不让他合上笔记本:“表哥,给奴看看大相国寺吧。” “看那个干嘛?”秦牧有点莫名其妙,大半夜的看寺庙?这又不是开封府监狱,白天看不好吗?可是贾红线是自己的伙伴,她的要求如果不是太离谱,秦牧都会满足的。 “作。”秦牧必须让贾红线学会使用他带来的设备。正好让她试试。 “奴来吗?好呀。” 贾红线顿时兴奋起来。这个太好玩了。 她按照秦牧的教授,操纵无人机向着大相国寺飞过去。 这是山门,这是钟楼,鼓楼,大雄宝殿。 大雄宝殿前面这棵千年柏树是贾红线的目标。 汴梁城的怀春少女哪个没有在这里求过姻缘呢。 贾红线如今在百米高空,对着姻缘树轻轻的念叨着:“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如来佛祖,观音菩萨,满天神佛,诸位天王,保佑奴贾红线今生今世能和秦牧郎君,白头偕老,一生不负。若是心愿得偿,奴必给诸位重塑金身,广开道场。” 她嘀嘀咕咕说了半天,秦牧一个字也没听清楚。 秦牧想着,也许是她干这行的一些怪癖吧。行动前总得念叨点什么。 贾红线求缘完毕,全身都轻松了。 那一丝情愫终于不在朦胧,而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切切实实的落在了秦牧身上。 自此以后,刀山火海,生死与共。 她很清楚秦牧要干什么。本来贾红线还想再劝劝表哥,可是今夜的一切已经彻底颠覆了她的世界。秦牧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是天上神仙一样的郎君。她贾红线何德何能,命里遇到这样的男人。 既然秦牧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那就是老天爷对她的赏赐。她一生寻找的是什么?不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吗。 既然自己的男人要去劫狱,那就一起去。哪管生还是死。只要和秦牧一起,贾红线无所畏惧。 大宋纵然再繁华,可不是后世。这个时代阶级分明,人和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 贾红线尼姑不是尼姑,俗世不在俗世,还半黑半白的身份。哪样的男人才是她心中的良配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可是天上掉下来一个秦郎君。人不是人,神不是神,不在大宋又在大宋。 这样的人几乎和贾红线天生的般配。 贾红线只经过一天一夜,就彻底沦陷在对秦牧的感情中。 她现在已经二十三岁,在大宋朝,妥妥的老姑娘,剩女之王。感情一旦发作,就是老房子着火,没救了。 这时候就算秦牧让她一个人去杀皇帝,她也没半点犹豫。 可是秦牧完全不知道贾红线心思,他脑袋里面全是劫狱计划。 水路,旱路,怎么走,怎么组合,什么时间行动,遇到抵抗怎么办,得手后怎么撤离。 三四个计划,以及大量的细节在他脑袋里面翻来覆去的思量,哪想到身边的女魔头已经变成小绵羊了。 今夜的月亮好圆,只想让人犯罪。 可惜,秦牧想的犯罪,和贾红线想的犯罪,完全不是一个罪行。 白白辜负了这个花好月圆的晚上。 第二天,秦牧和贾红线出了城,向北十五里,有一座小院。孤零零戳在田地里。 这片土地是属于白鹤庵的,麦收过后,还没种上新的庄稼。这间院落平日里面没人,只是贾红线偶尔来看看庄稼,稍微在这里休息一下。 秦牧和贾红线说起,要找一处没人的地方,不能在城里,于是贾红线就带他来到这里。 这里没多少人,可是还是不能让秦牧满意。开封附近没有山,没有山的就没有真正僻静的地方。这院子就在大道边上,不时的有人经过。 贾红线付了车钱,打发走雇来的马车,来到院内。 进了屋,就见秦牧已经把箱子打开,各种古怪的玩意铺了慢慢的一床。 “来,红线,换衣服吧。” 贾红线俏脸腾的就红了。 莫非就在这里,就在现在,自己和秦郎就要洞房了! 可是奴还没准备好呀,而且还是大白天,不能等到晚上吗?表哥这样着急吗? 贾红线有些扭捏,却还是毫不犹豫的走了过去,靠近秦牧,低头羞涩的说道:“表哥,你给奴宽衣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三章 天生一对 任员外带着一块手表,一百只打火机,来到王府登门赔罪。 他不得不来。 他家的王教头意图刺杀王公后人,这简直是泼天大祸。 任员外恨不得杀了王泰。平日里这么稳重的一个人,怎么会办出这样没头脑的事。 他接到城里的报信,当时脑袋就大了。 这怎么说的,无缘无故,王泰是疯了不成?难不成他辞职不干就是为了这个? 还好任员外一把年纪,总算经历的多,很快平静了心情。他仔细回忆着有关王泰的一切,发现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王泰和王家有仇,甚至王泰都未必知道三槐王公。 那么不用问,一定是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显然就是自家闺女进京惹出来的祸。 他立刻来到吴家庄,把任潇潇好一顿审问,这才了解了前因后果。 这闺女,人才啊!什么事都藏着不说。非要把父母坑的家破人亡才罢休。 任员外好不容易才忍住冲动,没给任潇潇来俩巴掌。气哼哼的离开吴家大院,立刻来到京城。 这时候秦牧还没回吴家庄,也就错过了和任员外沟通的机会。 王樵满腔怒火。 汴梁城安稳了百多年,这里的达官贵人,高门大户,哪一个不是骄傲的如天上神仙,平日里极尽豪奢,和泥腿子完全活在两个世界。 就如高俅一般的暴发户,也是尽可能学习世家的生活做派。 高衙内在汴梁城尽管嚣张,可是在他王樵面前,还不是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 这就是世家的风范,特质,气派。 可是这一切都被王泰的一刀毁掉了。 耻辱! 被一个泥腿子闯到了王府的内院,这成何体统! 王家高贵的做派,自此有了一个污点。还是他王樵带来的。 王樵悔不该当时听了高衙内的劝说,留了王泰一条小命。 高衙内提议,留着王泰的命,送交开封府审判,这样才能显得三槐王公仁义。 当时王樵正在气头上,完全没有想到其中的利害,竟然点头同意了。现在想起来,高衙内没安好心。 这是给他王家难堪啊。 本来一个泥腿子,杀了也就杀了。闯入王府就是死罪。可是现在进了开封府大牢,日后升堂问案,在诸多泥腿子面前,王泰要是把前因后果一一说出来,岂不是王家落个巧取豪夺的恶名。 虽然这刀子自己是赢来的,可是泥腿子们哪会在意这些。一群无知愚氓,只会看大户人家热闹。 他们一定会想着,王樵王公子抢人宝贝了。 真是小看了高衙内,竟然变着法子想看自己出丑。 哼!高衙内,你也小看了我王樵。 升堂审案,王泰这辈子别想了。 不过只处理了王泰,根本不足以平息王樵的怒气。 污点除了用人命洗刷,更需要金钱的弥补。韩城县任家,不知道够不够填饱自己的胃口。听说他家的果品生意做的不错吗。 任员外好像还有个手表,不知道是什么个东西。 王掌柜和王樵说起过任潇潇的手表,只是王掌柜的消息已经是伙计处得来,他自己都不知道手表的模样,再转述就更离谱了。 王樵只知道任家有手表这么个宝贝,被人放火偷走了。可谁说任家只有一只手表呢?这不刀子和手电,都是任家出来的吗。眼下的机会再好不过了。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归。 既然王府被因为自己蒙上污点,那么就由自己来把它变成亮点吧。 任员外苦苦等了一日,也没见到王樵。 可是王樵也没放他走,就软禁在府里。 先熬熬这老头再说。 任员外提心吊胆,饱受煎熬。 秦牧也受到了另类的煎熬。 “宽衣?”秦牧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红线,这个事,你不能自己办吗?我还是给你穿衣吧。” “可是不宽衣怎么穿衣呢?”贾红线靠在秦牧身上,低头羞涩的说道:“表哥,还是得先脱掉啊。要不奴给先给你宽衣吧。” 说着贾红线就开始动手给秦牧脱衣服。 她在白鹤庵生活那么久,虽然自己洁身自好,可是平日里见多了各色男女,自然知道男女之间是怎么回事。 自己都这个年纪了,早过了姑娘的岁数,表哥既然性急,那么这清白的身子,就给了他吧。 贾红线说做就做。这一身衣服本来就是她自己的,因为秦牧的衣服被她割烂了,才换给秦牧。脱起来更加快捷。 只剩下一条亵裤了,秦牧连忙抓住她的双手。 “这个别脱了。” “这个怎么能不脱呢?”贾红线脸色红的简直要滴血。 “没事,这个裤子不耽误事。” “穿着裤子,办那事,不耽误吗?”贾红线想不明白怎么穿着裤子办。 “你跟我学。”秦牧说着话,把从后世带来的作战服一件一件套在身上。 总不能一身长衫去做战术动作吧。 贾红线羞得差点找个地缝钻进去。 原来表哥是要换衣服,不是要和自己白昼宣淫。 自己却是想差了。她有点害羞还有点失落。不过转眼就清醒过来。表哥是要干劫狱的大事,掉脑袋的事,现在哪有心情和自己亲热呢。 她看秦牧穿戴整齐,这一身衣服黑漆漆的,款式自己从未见过,知道是表哥从华国带来的。 眼见床上还有一套小一号的,肯定是自己的了。 贾红线眼珠一转,心里有了主意。 她也不去隔壁房间,就这样大大方方在秦牧面前,将自己的衣裙一件一件的褪下。 秦牧眼珠蹬的老大。 这也太开放了吧。 自己这辈子,除了手机电脑上看过二次元女人的身体,还是人生第一次,如此近距离欣赏真正美女的身段。 贾红线只剩下抹胸和亵裤。洁白身体好像白色大理石雕塑一般,该鼓的鼓,该瘦的瘦。她又身材高挑,只比秦牧矮一个头,放在二十一世纪,是标准的女神。 “表哥,奴美吗?” “美。”秦牧咽了口唾沫,由衷的赞叹。 “表哥,奴的身体,从没有被男人看到过。”贾红线突然上前一步,搂住秦牧说道:“从今往后,奴的身子,只给表哥看。” 低低却坚决的声音,让秦牧一时失去了意识。 这是怎么了,自己要恋爱了吗?可是我们是要去劫狱啊,现在谈恋爱合适吗? 在大宋,秦牧见过的女子不多,任潇潇,小桃,吴小妹,姜月奴,贾红线。 他一直当这些人是游戏人物一般,直到王泰被打到半死入狱,他才和这个世界有了点血脉相连的感觉。 而那时刻开始,就是贾红线陪在自己身边。所以他对贾红线的感觉也是和别人不同。 贾红线也更符合他的审美。而且这女子特立独行的性格,让秦牧不由的有点心动。 唉,不管了。反正劫狱之后,她和自己也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 既然分不开,也就无需矫情。 秦牧这一生还没恋爱过,贾红线无疑是一个很合适的姑娘。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时候。他任由贾红线搂住自己,低头在姑娘耳边说道:“红线,我都明白。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自己在大宋,只要不死,就是神。 贾红线全身一阵颤抖。 表哥答应了! 她一个姑娘家,虽然爱极了秦牧,可是时间这么短,不过两三天,自己就投怀送抱,她生怕秦牧看低了自己。说出那番话之后,贾红线只怕秦牧拒绝。如果表哥要是拒绝了自己,自己只能杀了他再自杀了。 可是秦牧一口答应下来。贾红线顿时被巨大的幸福包围住,突然间天旋地转,双腿失去了力气,瘫倒在秦牧怀里。 秦牧没想到她这么大反应,只好搂着贾红线,一边轻轻抚慰一边小声说着:“红线,以后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好,干完这单买卖,会越来越好。” 他也不会说太多情话,只能宽泛的开解她的紧张。 贾红线在意的就是以后。这单下单都没有关系,就是跟着秦牧天天劫狱她也愿意。 “表哥,奴都听你的。”贾红线毕竟不是寻常女子,很快恢复了平静。 表哥要干的是掉脑袋的大事,自己不能拖后腿。眼下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 秦牧本来就是要给贾红线穿作战服的。要不也不会叫贾红线过来脱衣服。他肯定贾红线不会穿后世的这套服装。 劫狱,肯定算是特种作战。 至少需要一个小队,很多事情一个人没法完成。 在大宋他找不到一个小队,只能找一个伙伴,一个搭档。这也是秦牧需要贾红线的重要原因。 他去劫狱,需要一个可以依托生死的搭档掩护支援。除了贾红线也没第二个人能办的到。 任英就不行,他为了家族,肯定不敢干劫狱的大事。而贾红线本来就是小偷,杀人放火都敢做,劫狱,也不过放大那么一点而已。 所以俩人天造地设的,就成了一对。 秦牧给贾红线穿好作战服,一身零碎都挂上之后,看着她更顺眼了。 这完全就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特战女神吗。 贾红线第一次穿这样的衣服,自然开始感觉有点别扭,可是很快就适应了。 这套衣服比大宋的襦裙行动起来方便多了。而且自己和表哥穿的一模一样,谁都看得出来,自己和表哥才是真正的一对——那是当然,衣服都是统一款式。 大宋只有这两套。 枪!是战士的第二生命。秦牧首先要教贾红线用枪。 长枪还是短枪呢?秦牧想了想决定先教她长枪。 毕竟近身搏斗起来,贾红线功夫高强,不用枪都很厉害了。自己对她的定位是狙击手,负责远距离狙杀危险人物,观察战场情况。所以在有限的时间里面,先让她学习狙击步枪。 国产cslr4型762高精度狙击步枪,出现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四章 行动代号:开封 开封府的大牢不同于御史台的诏狱。 苏轼因为乌台诗案,被皇帝扔进了诏狱,可是大宋的诏狱关的都是上品高官,而且大宋不杀文官,只杀武官,这些文官今天在诏狱,明天没准就官复原职,甚至爬的更高。 所以诏狱的狱卒对待诏狱里面的犯人,基本毕恭毕敬。谁敢不恭敬?改天眼前的囚犯发迹了,要自己生死岂不是一句话的事。而且这是个大概率事件。 开封府的狱卒就不同了。大牢里面全是泥腿子,最高不过芝麻绿豆大的官,等儿子接了狱卒的班,这官也未必放的出去,出去也做不大,所以开封府的狱卒整日价在犯人面前趾高气昂。 王泰双腿骨折,浑身皮开肉绽,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若是不得到及时的医治,离死也就不远。他没有成家,在汴梁城也没有朋友,唯一可说是熟人的,是任府一干人等,可这时候哪有人会来看他。 都被王樵打的一肚子气。若不是王泰连累,好端端的,王公子怎么会打上门来。没来骂他就不错了。 王泰也自知这些,既然落到这个地步,他也不去想太多,只是觉得对不起秦牧。 王泰此生,没有负过任何人,除了秦牧。 这身子是不行了。他是习武的人,对身体的感受更是深刻。即使活下去,也是废人一个。如今他一个人被关在单间里面,没有饭也没有水,快将近一天了。 望着铁窗外的天空,王泰无比怀念宝刀在手,天下我有那种曾经的感觉。 只可惜,便宜了屑小之辈。 若是自己不顾忌九转轩辕斩受损害,他自信两招之内拿下王樵。 可惜了。 看王樵那么不在意宝刀,王泰更是心痛。为宝刀心疼,也为对不起秦牧愧疚。 他已经忘记了饥渴,意识也在逐渐失去。 这时候,牢门突然打开。一个狱卒走了进来。没有一贯的趾高气昂,反倒老老实实的对着王泰说话。 “王教头,任员外赏你的饭。” 说着放下手上的托盘,里面是一碗上好的米饭,和三样肉菜,一壶酒。 王泰没有想到任员外还惦记着自己。他这次可是连累了任员外一家了。 身体本来已经麻木,可是酒肉的香气勾起了他的本能反应。 王泰双手还能动,于是端起碗筷,很快的吃个干净。 酒菜都不错。似乎是汴梁城里酒楼的手艺。 狱卒看他吃完,一句话也没说,收拾起碗筷出了门,上了锁。 对面房里的一干囚犯看的眼热,这么好吃的饭菜,怎么没自己的分儿呢。狱卒在时候他们不敢炸刺,现在全来了精神,各种脏话对着王泰就喷过来。 王泰毫不理会。只看着窗口。那是曾经自由的天空,如今只小小的一块了。 窗外,夜色开始慢慢爬上天空。 这一天给贾红线的震惊一波接一波。她都被震得麻木了。 当秦牧把递到她手上时候,贾红线知道这是武器,不过她以为这就是华国的狼牙棒。毕竟这个枪不是枪棍不是棍的玩意,怎么砍人扎人呢?只能抡起来砸了。 她双手握着枪管就要举起试试手感,却被秦牧一把攥住。 这是好不好,枪管很重要,您老别给掰弯了。 这是枪?枪头在哪?简直是一堆不规则的铁疙瘩。虽然看起来依然是亦如华国的商品那般精致,可是怎么伤人呢? 直到看见秦牧一枪打穿了几百米外的一株杨树,贾红线才彻底明白,华国的杀人武器多么的厉害。 她天生聪明,又喜欢武艺,自然对大宋的兵器有很深的了解。 可是正因为她非常了解大宋,才越发感到恐惧。 大宋最厉害的单兵作战武器是神臂弓。尽管大宋朝武备松弛多年,兵不像兵,将不像将,被大辽西夏吐蕃轮番欺负,可是就凭借神臂弓,大宋这么多年也没割地,只是赔款而已。 可见神臂弓的厉害。 但是神臂弓再厉害,在表哥的面前,屁都不是。 神臂弓号称能射两百多步,她知道这只是号称,真到两百多步外,箭头也就没劲道了,射不穿敌人的盔甲。 神臂弓威力大,上箭时候自然更花力气。一个好的弓手,七八轮过后,再上箭就很勉强了。 可是表哥这把不同。完全不需要消耗力气,只轻轻松松的勾一下手指,多远的人都得死,而且还能连续发射。一次打死好几个。 若说手表手机给贾红线带来的是全新的享受,那么给她的,就是彻底的恐惧。 她根本想不到,这天下间的军队,有谁能挡得住表哥的军队——如果表哥拉起一只队伍,每人都配备。 贾红线就在秦牧疯狂的下,震惊着,接受着,熟悉着秦牧给她的一切。 总算她是真的很聪明,又被手机熏陶过一阵子,到了快关闭城门的时候,马马虎虎勉勉强强的都会用了。 汴梁是个不夜城不假,可是得分什么地方,开封府大牢显然不在此列。 这地方白天都没人来,别说晚上了。 贾红线按照秦牧的安排,带着全身装备爬到开封府大牢外百米处的一株大树。 这是一株老树,冠盖亭亭,藏在枝丫之间,完全不虞被外人看见。 而且大半夜的,也没人抬头看树上,难道抓鸟吗?抓鸟也没有半夜抓的。 这是这片区域的制高点。 秦牧填鸭似的给贾红线灌输了一肚子后世的特战原则。 贾红线明白自己的任务,就是观察和支援。 她小心的架好狙击步枪,试了试不会因为晃动而掉落,再把的射界清除干净。跟着自己选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趴下,把带夜视仪的望远镜举到眼前。 顿时,漆黑一片的开封府大牢鬼魅一般出现在自己眼前。 绿油油的世界,如果不是秦牧带着她使用过多次,她真有点不敢用这个玩意。 太诡异了,简直是阴曹地府的样子。 惨绿惨绿的。 牢房的正门紧闭着,门口有两个狱卒,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牢房的院落里面空荡荡的没有人走动。不过贾红线知道,开封府的大牢平日里面至少有十几个狱卒,只是现在天气还不是太热,他们可能没有出来乘凉。 一间房里有光亮透出。窗纸上不时有影子晃动。 想来是狱卒们扎堆赌博。 这太正常不过了。大半夜的,谁想到有人会劫狱。这里也没关着什么重要人物。 视野里,贾红线看到秦牧快速的接近了大牢的院墙。 院墙很高,一般人不用梯子可上不去。可是她知道这难不住表哥。 秦牧先把一块c4贴到墙角,插好引爆器,接着从腰间掏出抓钩,蹲在阴影里面悄无声息。 贾红线知道表哥是在等自己的命令。 这让贾红线心里美滋滋的。表哥还得听自己的话。 那是当然,不听她的也不行,她是观察手,没她发话秦牧怎么行动,翻过去掉人堆里面怎么办。 贾红线收拾起乱七八糟的心情,仔细的观察了片刻。 大院里一个人也没有,于是对着送话器低声说到:“安全,猫头鹰可以行动,殴我。” 猫头鹰是秦牧在这次行动中的代号。这次行动,秦牧给了个名字,叫“开封”。 他就是要在汴梁城,把开封府的大牢打开。 不过猫头鹰本来是秦牧给贾红线起的代号,因为贾红线用过夜视仪之后说,这样子不就是夜猫子了吗。可是秦牧要叫她猫头鹰贾红线坚决不要。 猫头鹰多难看,自己这么漂亮,怎么能是猫头鹰呢。平日里自己行窃,可是用栀子花做名号的。 猫头鹰绝对不行,于是贾红线给自己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孔雀。 猫头鹰就归表哥了。 不过通话完毕,表哥叫她要说over,这个词是英文,贾红线一时半会哪里掌握的了发音,所以总是说殴我。搞的秦牧很尴尬,好像他有暴力倾向似的,总要殴打女人。 “明白,猫头鹰开始行动,孔雀继续控场。over” 贾红线美滋滋的。 这个东西太好了。表哥给的一切都是太好了。 这么远,平日里就算大声叫喊表哥也不会听到。可是现在有了这个玩意,自己低低的话,表哥都听得清清楚楚。而且自己的话别人还听不到。耳机塞在耳朵里面。声音就好像在脑海中一样。 这让贾红线尤其满足。表哥都到自己脑袋里面了。 她调整了一下枪口指向。避开了秦牧的方位。 毕竟表哥不是神仙,挨一枪肯定死。他给自己时候,特意强调用枪第一要务,就是永远不要指向自己人。 贾红线脸颊贴紧,感受着后世工业制品的精致触感。 即使是杀人利器,可是也那么美好。 如今的贾红线心里别提多美了。 和秦牧定了终身,然后和情郎一起干掉头的买卖,虽然看起来危险,可是看看这一身装备,在看看大宋的狱卒,简直就是神仙杀鸡。 贾红线觉得就凭这些装备,自己和表哥去皇城里面杀个皇帝都轻松。 他们可不能在漆黑的夜里看到东西。 夜晚的贾红线,尤其的强大无比。 秦牧可没她这么多心思。劫狱就是劫狱,不是郊游散步。 计划再好的行动,都可能因为想不到的意外情况失败。这是教官反复叮嘱他的。 教官不知道秦牧是要去农业社会玩特战,还以为他真的想当雇佣兵,玩真人pk呢。战场上子弹炮弹横飞,就是再小心都不算多。 秦牧自然不会掉以轻心。关键是这里不是野外,他失手了没法跑。城门紧闭,能到哪里去? 钩爪丢上墙头,稳稳的抓住院墙。 秦牧试了试,没有任何松动,于是飞快的攀上院墙。趴在墙头仔细打量院内情况。 依然空无一人。 他这个位置是特意选的。下去后正对面就是甲字三号,关押王泰的牢房。 斜对面露着光线的房间传出杂乱的声音,似乎是狱卒在赌博。 秦牧出溜到院子内,三两步跑到靠墙位置。 这个位置是甲字三号的后墙壁。也就是说,只要自己在这里打个洞,钻进去就能看到王泰。 王泰,撑住,我来救你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五章 丁计划 墙壁上的窗户离地面很高,秦牧跳起来也够不到下沿。窗户上有铁条。除非犯人变成老鼠,否则绝对钻不过去。 这些细节都在秦牧的掌握中。他又掏出一块c4贴在墙角,插好引爆器。然后利用钩爪上到了房顶。 秦牧观察了片刻,找到房梁的位置——这里可以承重。 他轻手轻脚的揭开一片瓦,探头进去,牢房内漆黑一片。 这也正在他的预料之中。囚犯又不是客人,难道还给他们点蜡烛不成? 秦牧把单目夜视仪拉到眼前,顿时大吃一惊。 王泰正在牢房内痛苦的扭曲翻转。 他两条腿明显的断了,扭曲成恐怖的角度。身上脸上全是伤口血痕。他张大嘴似乎要嚎叫,可是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怎么会这样? 王泰就算受伤再重,可是从贾红线打探出来的消息看,他没有不能说话。 现在的王泰一边在地上痛苦的翻滚,一边双手掐住自己的喉咙,“赫赫”的只有出气声,却叫不出一个字。 秦牧挂好抓钩一边滑入牢房一边低声说道:“孔雀孔雀,目标身体情况有变,准备执行乙计划。over。” “孔雀收到,明白,乙计划。殴我。” 贾红线看着秦牧鬼魅一样的钻进了牢房,视线里失去了心上人的身影,心里不由的很是紧张。接着耳机中又传来表哥的命令,要执行乙计划,贾红线立刻打起精神,强迫自己平静紧张的神经,深深的呼吸几次,然后把的保险打开。 接下来,只要她扣动扳机,762毫米子弹将撕碎想伤害表哥的一切——不管是什么人。 秦牧为了这次行动准备了好几个计划。一般来说用abc标明,可是回到大宋,就改甲乙丙了,否则贾红线不懂。 甲计划是相对来说,麻烦最小的。 一路不惊动任何人,也不会动用后世的设备,悄无声息的从房顶进入,然后秦牧把王泰背在身上,原路返回,同时一切恢复原状。 如果甲计划能顺利完成,等狱卒发现王泰消失,却看不到牢房有任何破口地道,自然会疑神疑鬼。等开封府扯皮的时间,秦牧早跑的没影子了。 可是现在王泰不像个重伤员,在破草堆里面等死,反倒疯了一般掐着自己脖子满地打滚。这样的王泰根本没法听自己安排,别说背着他,不被他掐死就是好的。 秦牧知道,自己即使在后世强化训练了几十天,也不过就是一般战士的水平,比后世的普通老百姓自然强大,但是比起王泰可差太远了。 他也可以给王泰打一针安定,让王泰暂时失去意识。不过考虑到王泰现在的身体状态,怕是扛不住这一针。 既然无法背负,甲计划就无法执行。 天不从人愿。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秦牧特意挑选这个时候行动,就是因为这个时候一般人最困,睡的最沉。 他来到牢房内,小心的避开地下翻滚的王泰,先仔细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开封府的大牢是对面的两排牢房,中间夹着过道。 透过牢门看过去,对面一排的牢房内,囚犯们正打着鼾声呼呼大睡。 没有人发现王泰房间里面多了一个人,这样秦牧放下心来。 他这才靠近王泰,伸手按住王泰的肩膀,试图让王教头安静下来。 王泰本能的就反抗。可是这时候他已经不是原来的王教头了,浑身力气散去了大半,挣脱不了秦牧的掌握。 秦牧靠近王教头,低声说道:“王教头,我是秦牧,你不要动,我来救你出去。” 王泰这时候腹内疼痛,嗓子已经说不出话来,整个人都快失去知觉了。他根本没发现房间里面多了一个人,听到秦牧的声音,他才突然有了一丝的清醒。 秦牧来了。他来救我。 果然,自己没看错朋友。 全天下的人都抛弃了自己,可是秦牧没有。他到开封府大牢来救自己了。 王泰成年之后,第一次掉下了眼泪。 可惜他已经不能说话了。 王教头清楚,任员外送的那一餐饭,是断头饭。 王家给他的是筋骨皮肉的伤,任家给他的却是毒药。 现在他双眼看不到东西,喉咙也不能发出声音,只可惜不能亲眼看到秦牧,亲口对他说一声,谢谢。 王泰身上似乎突然有了力气。 他知道自己这是回光返照了。 王教头努力坐起身子,面向秦牧,连连点头。 秦牧看王泰似乎一时好了许多,心里大喜。压低声音说道:“王教头,我这就带你去看医生,接下来一切,你都听我安排。听明白没有?听明白你点点头。” 王泰急促的摇头。 秦牧心里很着急。 摇头什么意思。如果没听明白自己的话,应该是没有反应,如果听明白了,自然应该点头。现在王泰不断摇头,难道听明白了而他不同意? 都这地步了还不同意自己安排吗? 秦牧也不管许多了。他拿出准备好的安全锁具,准备把王泰背在身上。 既然王泰恢复了清明,最好还是执行甲计划。不要搞得鸡飞狗跳才好。 他正要动手,却见王泰低下头来,在地上拼命的写着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夜色越来越深。 开封府大牢的狱卒却还挺精神。 赌场不到官老爷上班是不会停的。 “谢老六,你别赢了就跑,做人不地道,出门就撞鬼。”这位明显是输急了。 那个被叫做谢老六的狱卒手气正旺,赢了不少,正离开牌桌走向门外。听到同伴诅咒他,笑骂道:“孙子,别急,爷爷我去趟茅厕,回来再收拾你这厮。” 不管众人的哄笑,谢老六出了狱卒的班房。他没去院子角落的茅厕,反而直奔甲字三号牢房。 月色下,谢老六的影子在开封府大牢的地面上,拖出长长的一道。 恍惚勾魂的牛头马面,一步一步靠近着甲字三号。 “猫头鹰猫头鹰,孔雀呼叫,有狱卒一人,向你处接近。殴我。” 怎么,有狱卒来了。这大半夜的,他吃多了撑的吗? 秦牧虽然对这样情况有预案,可是他只是为了万全,才做的准备。心底里他也不相信半夜三更的还有狱卒不睡觉跑到牢房来。可是事情就是这么巧。 真应了教官说的,凡事总有意外。 “孔雀,汇报距离。over”。 “猫头鹰,还有一百步到牢门前。殴我。” 一百步,普通人走只需要一分钟到两分钟的时间。 秦牧抬头看了看房顶。自己要背着王泰上去,虽然时间紧张,可是全力以赴好像也差不多。只是不能再耽误,需要马上行动了。 他立刻把王泰背起,用锁具把他牢牢束缚在背上。 这一套操作他练了很久,代替王泰做试验品的正是贾红线。 贾红线被秦牧背起来放下去,再背起来,来来回回折腾了几十遍。只背的贾红线心头小鹿乱撞,喜悦无边。 贾红线是自愿的,可是王泰不是贾红线,他不但不配合,反倒疯狂的抗拒。 一边推开秦牧,一边指着地上。 这是怎么了,王泰疯了吗? 秦牧现在力气大过重伤的王泰,虽然废了些时间,却还是把王泰背到了身上。 背着一个人,多了几十公斤的份量,要靠自己的力气顺着悬索爬上房顶,那真是不可能。不过秦牧早料到这样情况,带了一套电动装备,已经固定在房顶。 秦牧抓住悬索,启动开关,悬索缓缓上升。 身后的王泰这时候安静了,一动也不动。 秦牧升到快接近房顶,扭头看了一眼地下。 王泰刚才似乎在拼命写着什么。只是秦牧一直想着尽快离开监牢,根本没有心思看他写字。 而且王泰的字七扭八歪,也看不太明白。 现在升的高了,秦牧心里略微踏实,向下一看,却见王泰写的是四个半字:“任員外殺艹” 这什么意思?任员外杀草? 任员外改行做了除草工?要不杀草干嘛? 来不及多想,房梁已经在眼前了。 牢房过道已经响起了狱卒的脚步声。 秦牧翻身上了房顶,立刻收拾好装备,再把瓦片一一恢复原样。 然后顺绳索滑到地上,收回c4,拆掉,紧接着猫腰快步跑到牢房的院墙前。 到了这里还是很麻烦。他背着王泰依然没法上墙,所以要好几个步骤。 秦牧解下来王泰,让他依靠墙根坐好,低声说道:“王教头,我这就救你出去,你不要动。” 王泰一动不动,头低低垂在胸前。 秦牧觉得不对劲。他立刻双手扶起王泰的脑袋,却见王泰七窍流血,已经气绝身亡。 秦牧脑袋轰的一声。 他手指按住王泰的颈动脉,感受片刻。 没有半点生机,王教头已经死了。 怎么会这样?秦牧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王泰受伤很重,不但骨折,还有感染。如果这个世界没有秦牧,如果秦牧不是来自后世,王泰肯定是只有死路一条。只感染这一样,神仙都救不了。 可是现在有秦牧的出现,王泰本不会死的。感染在大宋无解,在后世只要抗生素而已。 秦牧要救王泰,就是因为王泰不会死,也不应该死。可是现在偏偏王泰死在自己眼前。 秦牧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王教头七窍流血呢? “猫头鹰,出了什么问题?殴我。” “孔雀,目标死亡,执行丁计划。over。” 丁计划是最后一个计划,就是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没有事先估计到,那么就全力撤退。 跑吧。 王泰死了,这个情况秦牧完全没估计到。如果早知道王泰会这时候死,还救什么呢?费了诺大力气,把人从监牢里面运到院墙下,可是他却死了。 这下子问题大了。 秦牧不可能带着王教头尸体跑路。这没有意义。 “来人呀,有犯人越狱啦!”突然牢房里面传出狱卒的大叫。 寂静的夜,被谢老六一声嚎叫撕破了。 越狱,大宋开封府大牢自从盖好了,还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打牌的,看门的,都被这一嗓子惊着了。顿时开封府大牢变成了炸群的马蜂窝,乱作一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六章 任员外杀我 谢老六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王泰怎么没了。 牢房里就剩下一堆烂草,王泰整个消失不见了,人影也没留下。 谢老六不敢怠慢,顿时大声呼喊起来。 王泰和别的犯人不同,和他谢老六有那么一丁点关系,否则谢老六还不用这么着急。 王泰最后一顿饭是谢老六送进来的。让他送饭的人交代他,要对王泰说一句话。 “王教头,任员外赏你的饭。” 然后看着王泰把饭吃完,别的就不用管了。 谢老六干了半辈子狱卒,这点事怎么能不明白。 断头饭,里面肯定下了药了。而且对方也不隐瞒,直接告诉谢老六,要王泰死。 不过谢老六并不担心。交代事的人是乌都头,乌都头告诉他,是王樵公子要王泰的命。 王泰的事情闹得汴梁城满城皆知,谢老六自然更是清楚。他就是吃这碗饭的。 而且王泰眼下的样子,也活不了几天了,无非是王公子不想王泰上到大堂乱讲,丢他王家脸面。 王家的脸面多大,小小一个谢老六自然不敢不听。 乌都头找到他,是看得起他,否则找别人还不是一样干。这点小事,抢着干的人多了,谁不想在王公子面前留个名呢。 王泰死了绝不会出问题。他这伤随时都能死,早上起来报个伤势过重死亡,上官绝不会多问。 可是死了没问题,人没了就问题大了。 犯人不见了,开封府大牢干什么吃的?人犯都看不住。 官老爷有责任,他们这帮喽啰更是跑不了。 今晚值班的狱卒,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吃挂落。轻的罚俸,重的没准要吃牢饭了。 谢老六能不着急吗。 他急吼吼的一嗓子吼完,惊动了狱卒也惊动了犯人。 不管那些看稀罕的犯人,谢老六把油灯往地上一放,马上掏出钥匙解开锁,推门闯了进去。 翻遍了烂草堆,每一根草都翻开过了,也没找到王泰。 这王泰就变成个蛐蛐,也躲不过谢老六这一双眼。可是真没有。蛐蛐须子都没一根。 谢老六抬头向后窗户望去,铁条好好的还在。 地上没有地道,墙上没有口子,这人去了哪里呢? 地上倒是有几个字,可是谢老六不认字,也不知道写的什么。 不管什么,反正对自己没好事。谢老六一点没犹豫,伸脚给擦了个干净。 他转身急匆匆来到牢狱过道,指着对面监牢的犯人喝到:“王泰呢?去了哪里?谁知道谁知道,老实给爷爷讲出来,否则别怪我谢老六翻脸。” 他是狱卒,就是牢里的天。 谢老六干久了这个差事,更加的心狠手辣, 要不怎么杀个人和吃顿饭似的,没任何压力呢。 他要翻脸,这帮犯人可就要受罪了。 只是犯人们都在熟睡,要不是谢老六一嗓子,他们还不知道王泰没了。 顿时各样人有着各样脸色。 有幸灾乐祸的,有羡慕逃跑的不是自己的,有担心谢老六拿他们发泄的。 一时之间,牢狱内到没了声音,只有油灯一点光亮摇曳,人间牢狱更仿佛是阴间地狱一般。 大牢外,却乱哄哄一片嘈杂。 有的狱卒顺着声音跑过来,有的赶紧去看大门,也有的匆忙去自己负责的牢房,看看别是自己看管的犯人跑了。 开封府监狱,人声噪噪,火光点点。先得把火把灯笼点起来。否则大半夜什么都看不到怎么办。 汴梁城是人间天堂,自然藏龙卧虎。 就算是个监狱,里面的狱卒也不都是草包。 相反,在任何时空,能混成公务员的,大多数都是人精。 董霸,开封府大牢的管营,眼见着乱糟糟一片,他却不惊慌,取了弓箭在手,叫过一个手下,径直登上了一座望楼。 这里可以看到整个大牢的全面情况。 董霸有一手好弓箭。他不在军中,不可能拿到军队的利器神臂弓,可是这把黑漆弓也是好弓。这把弓比神臂弓略短,可是射程一点不近。 站在望楼之上,整个大牢每一个角落都在他的弓箭之下。 不管是逃狱的犯人还是劫狱的强人,都逃不脱他的神箭。 就凭这一手箭术,他才坐在管营的位置。 果然,才一瞭望,董霸就看到了东北的院墙上,有一个黑乎乎的人影,正在向墙头爬。 好呀,该着老子立功。 一见射死你,没准开封府尹都能知道自己名字了。 若是运气好,没准以后还能当个官儿。 管营,听起来霸气,在监狱里面威风八面,可是在大宋朝,连个正经的官儿都不是。 他拉人过来,也是要给他做个见证。要不怎么说贼人是自己射死的? “看那里。”董霸一拍同伴的肩膀,指着前方说道:“看我董霸神箭!” 秦牧全神贯注的爬墙。 这时候想别的有什么用?还好监狱够大,一时半会还没狱卒跑到这个位置。 “猫头鹰,望楼有箭手。殴我。” 有箭手!秦牧连忙扭头去看。果然望楼上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指着自己这边。 “孔雀,别动手,我马上就翻过去了。over”。 秦牧离墙头只有一臂的距离,他想尽可能的不要留下后世武器的痕迹。能不开枪就别开枪。 可是他太低估了自己在贾红线心中的地位。 表哥的生命,比自己的还重要,贾红线哪能允许有人威胁到表哥。 她的枪口早就指向望楼。瞄准镜里面,十字线的中心牢牢盯在那个箭手的胸口。 秦牧给她展示过这把枪的厉害,只要打中身体,就是一个超级大洞,神仙也得死。 虽然表哥说不要动手,可是那个箭手已经举起来弓,正要搭箭。 贾红线毫不犹豫的扣下扳机。 762毫米子弹,出膛速度接近千米每秒。贾红线藏身的大树距离望楼不过三百米,可以说眨眼时间就到了。 董霸手中的弓刚刚抬到一半,胸口突然出现一个大洞,鲜血和碎肉炸开,糊了身边的同伴一身。 那家伙正兴冲冲看着院墙上的黑影,等着董霸一箭射杀,哪料到身边的董管营爆炸了。 董霸被巨大的动量带的直接翻出望楼,摔到了开封府大牢的院子内。 隔着如此远的距离,枪声已经微不可闻,所有人都没有发现异常。即使他们听到声音,也不知道这声音能带来死亡。倒是董霸从望楼摔了下来,一众狱卒赶紧跑过来。 董管营好歹是他们的上司。这下摔的够狠,都起不来了。 天色太黑,不靠近看不到董霸的惨状。 秦牧自然听到了的声音。回头看着望楼上那人直挺挺摔了下去,不用问,死的不能再死了。 趁着院里更加混乱,秦牧一股气爬出院外,取下最后那一块c4,拔下,简单检查了一遍装备,没有任何的遗漏,这才一路小跑来和贾红线汇合。 不管开封府大牢乱成一团,两人按照事先制定好的线路撤退。 来到一间客栈的后面,二楼窗户打开着。他们就是从这里出发的。 从贾红线家里到大牢太远,不适合行动,所以他们事先住进了这家客栈。入夜后从窗户翻出来,本计划救完人一起返回。现在倒好,出去俩人回来还是俩人。 回到客栈,贾红线抑制不住的兴奋。 好宝贝呀。比起手机来,也一点不差。 那么远的距离,还是半夜三更,黑灯瞎火,自己只是稍微动了动手指,一条人命就没了。 这是她第一次杀人。可是这年头不是后世,死个人什么的太正常不过了。贾红线并不惧怕杀人,只是她不嗜杀。在江湖拼命,哪有不见血的。她给人放血不在少数,只不过没要了对方性命而已。 她不是为杀人兴奋,而是为怀里的利器激动。 啊,太好了。以后看谁不顺眼,一枪就要了他小命。 秦牧却没有贾红线的情绪,行动算是失败了。毕竟王泰死了,死在自己眼前。 他使劲抢过贾红线攥着不放的。弹匣退出来,枪膛里面的那颗更是关键,必须退出来。 解除了危险之后,再熟练的把拆解开,一一放在专用的盒子里面固定的位置。 合上盖子,一把狙击步枪变成了一个长盒子,可以藏在大宋稍微大点的箱子里面了。 他就是这样把一身装备带进来的,否则怎么住店?总不能一身特战装备进门吧。那店老板还不报官把他们抓起来。 他们是按照夫妻的身份登记住店的。只当是来汴梁城见世面的小夫妻。这样的人店老板见多了,自然不奇怪。 乡下人吗,来京城看新鲜,带着一大箱子行李,很正常。 只是这新媳妇真俊。让店老板很是嫉妒秦牧的好运气。 贾红线自从在秦牧面前脱光衣服之后,就改了发型。 她觉得,自己这就算是有官人了,不再是云英未嫁的闺女。哪怕没有圆房,可是难道他能不承认吗? 所以贾红线把自己的发型先给改了。梳了一个漂亮的同心髻。 这是妇人和姑娘的分别。 任由秦牧把她全身上下摸遍,把所有的设备都收了起来。虽然不甘心,却是心里美滋滋。毕竟官人和自己这么亲密的接触,感觉好奇怪,好羞涩。 秦牧也不得不如此。她身上还挂着很多零碎呢。什么震撼弹。 这全副披挂的,万一不小心炸了,自己连四十岁都不用想了,今晚就得交代在大宋。 一边折腾,秦牧一边跟贾红线讲起刚才的经过:“王教头死了。七窍流血。” 贾红线完全没感觉。死了就死了呗,难道还给他买个棺材? “王教头死前在地上写了几个字。”秦牧说着,掏出纸笔,写出了那几个字。 “任員外殺艹”。 这是什么意思呢?秦牧有点不明白。无论如何,任员外都不会去除草。而且那个时候,显然是王泰临终遗言,这个和除草有什么关系? 那么任员外怎么了? 杀? “表哥,这不是很明白吗。”贾红线拿过秦牧的纸笔,刷刷写了几笔。虽然她抓笔的姿势还是抓毛笔的样子,可是不耽误写字。 “任員外殺莪。” 原来是任员外杀我! 任员外杀的王泰?为什么? 难道是怕王泰攀咬任家?任员外是这样的人吗?如果是这样,那自己也不安全了。 毕竟自己的秘密,任员外可是知道。 任员外现在在哪?听任英说起过,王樵要任员外上门,那么现在任员外是不是已经在王府了?那自己的秘密,是曝光了呢还是没有? 想到这里,秦牧有点紧张。 如果没有今晚劫狱的事情,自己还不会太担心。不过带来一些后世的商品而已。 这年头自称神仙的那么多,也没见宋徽宗把他们都杀了,反倒好吃好喝好款待。 可是今晚劫狱之后就不同了。尤其贾红线的一枪,可以说打破无数人脑袋都想不出,那个箭手是怎么死的。 他在训练营虽然没亲手杀过人,可是看过许多被狙击死的照片,还亲自操刀射过活的死的各种动物。那一枪的威力,大宋没有任何武器能制造出来。 不知道他们找得到找不到弹头。 贾红线狙击的距离太近。这么短的距离,很可能弹头不会被留在尸体内。 烦恼的事一堆,不过现在还不用担心,睡觉再说。 身体是本钱,不论做什么,没有身体是不行的。 秦牧已经紧张的行动了一晚,现在也有一些疲惫,很快就睡了过去。 贾红线却睡不着。和表哥头碰头脚挨脚躺在一张床上,虽然衣服没有全脱,可是这感觉,也是她人生第一次。 兴奋和羞涩,期待和恐惧。 男女之间那种无法言喻的感觉混杂着在她心头翻来覆去。她怎么睡得着觉。 反倒是一枪杀人这么大事,她完全没有想过。就好像没有发生一样。 以后的日子,肯定美的不得了。贾红线感受着身边情郎沉稳的呼吸,身体不由自主的贴了过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七章 杀头之罪 任员外总算等到了王樵见他。 “任若虚,”王樵直呼任员外名字:“你家教头为什么想要杀我?他和我无冤无仇,定然背后有人指使。” 任员外吓了一跳。这罪名不小啊。 不是王泰的罪名,而是自己的罪名。听话要听音。显然王樵把账算在自己头上了。王泰在他王公子眼里屁都不算一个,连名字都不提,反倒把自己的名字点了出来。 世家公子,没有白给的。话不明说,可是意思要你知道,自己掂量轻重吧。 这是在等自己的反应。背后有人,是谁?可以是小猫小狗,也可以是他任员外。全在王樵一念之间。 怎么才能让王樵转念,别把罪名扣在自己头上,就看任员外接下来的表现了。 若是能让王公子满意,那么自然王泰是别人指使的,如果不能让王公子满意,那么不用问,自己就是背后那个指使的人。 “王公子,”任员外毕恭毕敬的拱手施礼,说道:“王泰是我家的教头,可是他几日前辞去了。之后的事情,我真是完全的不知道。听说此人胆大包天,竟敢来行刺王公子,我吓得魂不附体。” 他一边说一边偷眼看着王樵的脸色。 王樵面如沉水,没半点变化。 “三槐王公,是太祖的麾下第一良臣,他老人家劳苦功高,所以才能荫蔽王公子,逢凶化吉,没被那匪人得逞。这是王家大幸,也是我大宋之幸。” 王樵还是没半点表示。 这种虚头巴脑的话他听得多了,比任员外吹捧更厉害的有的是。他要是为这句话就饶了任家,那也白当公子了。 公子,虚名要有,实利更重要。 哪个公子哥兜里是没钱的?没钱你当什么公子哥。 任员外自然也不会以为空口白牙就能过关。这不过是开场白,该有的过场。接下来就是戏肉了。 “公子高义,替任家解了大难,这份礼物,是我一点心意。还请公子笑纳。” 说着,任员外掏出一个小盒子,恭恭敬敬的放在王樵面前。 黑丝绒的小盒子,这质地,一看就高贵异常。至少王樵没见过。 任家果然是古怪。怎么他家宝贝这么多?真的是卖鲜果的吗? 王樵把盒子拿在手中,触感非常舒服。 丝绒面的,大宋没有。 上面有一个镰刀和斧头交叉的标志。这是哪家商号的?王樵一点没有印象。 盒子没有锁,细看有一条缝隙。王樵轻轻掰开,盒子内的东西让他顿时吃了一惊。 太精美了。 这是什么?莫非就是手表? 可是任家铺子那把火,不是让手表被偷了吗。那么眼前这一块手表,是任家另外的? 他家有多少块手表? 王樵拿起手表,感受着冰凉,和奇妙。 “这东西是手表。”任员外自然不能在这时候拿大,赶紧给王樵讲解:“王公子请看,这三个指针,指示出现在的时辰。” “怎么玩?”王樵倒是不拿架子。在任员外面前拿架子毫无意义。他的架子要在同类面前摆起,在草根百姓身前,他连架子都不需要拿。 他们当不起。 “这样,掰开这个卡子,戴在左手手腕上。” 王樵一看就会,顺势就戴好了手表。端起胳膊在眼前,怎么看怎么喜欢。 这东西比刀子手电好。 刀子虽然好,没事不能拎着满大街走。 手电更好,可是白天不能用,至于晚上,王樵也不好亲自使用。 这年头有身份的人,绝不会自己动手做杂役的事。走路照亮的事情,自然有使女家丁来做。他自己拿着手电照亮,有点失身份。 手表就不同了。他自然是有见识的。这一看就是私人用品,非常符合他的身份。 “王公子请看,这三个长短指针。” 任员外赶紧对王樵解释手表的功能。 听任员外讲完,王樵点点头。果然是神器。竟然把时辰做在这么小的钢圈里面,而且还能方便的看到时辰。 他聪明绝顶,立刻认识到手表的重要性。 这绝不是手电宝刀可以相提并论的。 手电,即使没有也没关系,大宋不缺火把蜡烛。没有手电一样可以照亮。 刀子就更不缺了。 可是大宋没有手表。 不论是日晷还是燃香计时,和这块手表比起来,就好像萤火比太阳,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这个东西的重要性和实用性,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可是这样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任家? 他也让人了解过任家的情况,不过是韩城县一个小商人,做鲜果买卖,在汴梁有一间铺子。这样的小商贩,汴梁城里车载斗量。可是怎么别的商人没有手表,他家一下出来两块呢? 而且这个材料,这个做工,单就说这块透明的玩意——大宋就没有。 以王樵的见多识广,也不由得动容。的确是宝贝。 那天任家和自家铺子比宝,若是比的是手表,那自家真的会输。 王家首饰店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比的上这块手表。 如今,手表就戴在自己腕子上。 按照任员外所言,现在是午时正。表盘上指针正对着十一点。 这块表来自华国,任员外说华国是不用时辰的,而是用小时。 这是一块男表,任员外特意挑选了亮银色的——秦牧选表的时候特意淘汰了所有黄金色的,省的在大宋惹不必要的麻烦。 亮银色和黑色,是秦牧选的两个色系。 如今王樵手腕上银光闪闪,秒针极为刻板规律的,一下一下转动。 每一下,都让王樵赞叹。 他的见识可比任员外高多了。这样的精巧走动,需要多么高明的工匠,用多么顶尖的手艺,才能打造出来呢。 大宋没有这样的工匠。 而且王樵完全看不明白,这块手表的动力来自哪里。 牛马拉车,车才会走。 漏壶有水滴下,才能计时。 可是这手表的动力是什么?听任员外讲,只要拧这个圆圆的小铁疙瘩,就能给手表上弦,然后手表就可以一直走好长时间。 神器,神奇! 王樵爱不释手,不经意的露出了一丝笑容。 任员外心里长舒一口气。 王公子不再冷着脸了,看来任家能逃过一劫。 他还带了一百个打火机,看样子不用拿出来了。 还是靠秦牧啊。没有他的手表,自家是过不了这个关卡了。 可是话说回来了,如果不是因为秦牧给了王教头一把刀,自家也惹不上这个祸。 他的出现,对任家到底是好是坏,任员外一时有点算不明白。 不过能度过眼前危机就好。 任员外暂时也不敢奢求更多。 王樵把玩良久,才放下手臂,挺直身板,端坐着冷冷的望向任员外:“任若虚,私藏军国重器,你这是死罪!” 任员外本以为事情都过去了,还交好了王家,正筹划着以后的大好发展,哪料到王樵说了这样一番话。 什么?死罪?自己怎么就是犯了死罪了?军国重器?自己只是一个卖水果的,哪里能和军国重器沾边?莫非现在大宋的军队不用弓箭,改用核桃砸人了? 任员外顿时失了分寸。 死罪,自己犯了死罪了。 祸福无门,唯人所召。 很多事情都是如此。 如果董霸不是一心想要建功立业,登上望楼要射死贼人,他也不会被贾红线一枪打的稀烂。 贾红线对自己这一枪非常满意。 回到自家之后,她缠着秦牧问,自己是不是不比华国的女子差。 秦牧自然连连点头。 这不是恭维,是事实。 这款早不是莫辛纳甘那时候的水平了。 这款国产cslr4型762高精度狙击步枪,不是简单的一把枪,而是一套系统。除了枪械本身外,还有激光测距仪,弹道计算计算机8-32倍白光瞄准镜微光图像增强器等多种配置。 贾红线一个古代女子,短短一天时间能使用千年后的设备,纵然有越现代的东西使用起来越简单的原因,更重要的还是她本人的天赋超群。 似乎天生她就适合这行。 三点一线,就这么简单的道理,后世大学生军训打靶时候,还有很多人都上不了靶。 贾红线只用了五十颗子弹,就从入门到精通,简直是天才一般。 这点远远超越了后世的普通女人,甚至女兵。 不过秦牧现在没多余时间奉承她,还有事情要办。 “任员外杀我。” 王泰的这句话,让秦牧思考很久。 昨夜的行动,秦牧头戴式摄录设备全记录了下来。如今正在电脑上回放。 贾红线对秦牧带来的各种神奇已经习以为常了。 如果秦牧说带她去月亮上,那她就要精心打扮准备去见见嫦娥,别丢了自己的脸面,而不会怀疑情郎有没有这个能力。 看到王泰的死状,贾红线告诉秦牧,这似乎是中了毒。 如果是中毒的话,显然是在牢狱里面被人下的毒药。王泰闯三槐王家时候,可是活蹦乱跳的没有中毒。 在监狱里面中毒,再结合“任员外杀我”这句话,让秦牧不得不联想,是不是真的被是任员外下的手。 毕竟王泰是任家的教头,他出事之后,最倒霉的不是王泰,而是任家。 完全事无妄之灾。而且王泰单身一个人,连老婆孩子都没有,没什么好连累的。 王家的一团怒火,肯定会找个渠道发泄,无疑任家是最合适的,也是唯一的。 按这个思路讲,任员外的确有杀王泰的理由。 如果真的是任员外派人毒杀了王泰,那么这个人的人品就值得考虑了。 自己还能不能信任任家? 要知道一切的开始,都是自己带来的。自己的秘密,目前在大宋,也只有任家有限几个人和贾红线知道。 如果任员外把自己给供出去怎么办? 现在还不到七天,自己跑也跑不了。 秦牧决定先不回吴家庄,等时间到了再做决定。 眼下有两件事,一个是要了解清楚开封府的动静。昨晚发生那么大事,开封府不被惊动是不可能的。 另一件事,就是《清明上河图》。据他查的资料,和贾红线说的一样,这幅画被徽宗收藏在皇城里面。自己答应了朋友,要拿到这幅画,既然没办法买到,那么就只能巧取豪夺了。 贾红线依偎在秦牧身边,摆弄着手里的国产手枪。 自然子弹都是卸掉的,否则秦牧可不敢让她这样子玩。 太长,而且是远距离射杀用的,在贾红线的闺房里面,施展不开。 手枪就不同了。正好在这不大的房间内比比划划。 “表哥,在你们那地方,是不是打仗比大宋轻松的多呢。”贾红线好奇的问道:“奴看大宋的神臂弓,和比起来,就好像宦官和皇帝,完全没法比较。你们那边杀一个人,只要一颗子弹。换做神臂弓的话,别说那么远都射不到人,就是放进了射,也要射好多好多箭。” “……”哪有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这样完美的事情。 “红线,这个打仗的事,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秦牧赶紧给她科普一番,显然贾红线有点武器至上论,这很有坏处:“在我们那里,消灭一个敌人,不是一颗子弹的事情,你猜猜要多少子弹才能打死一个敌人?” “一颗还打不死吗?难道都是怪物?”贾红线完全无法想象出来,这人间还有什么东西能扛住一颗762毫米子弹。 “不是怪物,只是像你我一样的普通人。可是打准不容易。” “那么三颗子弹也够了吧。”贾红线有点不相信。可比神臂弓准多了。大宋的神箭手都能百步穿杨,现在有了这样的神器,几百步之外射杀一个人还不是和梳头一样轻松。 “二十万。”这是美军公布的数字。美军平均二十多万颗子弹打死一个人。至于是不是敌人还很难说。 “什么!”贾红线吃惊的长大了小嘴,杏眼瞪的溜圆,不敢相信。 二十万子弹,那是多大的一堆啊。 二十万子弹打死一个人?好像比神臂弓还不如了。 如果二十万根箭才能射死一个敌人,大宋也不要打仗了,直接完蛋。 “很多事情都不太一样的,”秦牧只是让她不要过分迷信武器装备:“但是也有一些东西是相同的。咱们准备准备,今晚去皇城里面转转。” “好呀!”去皇城啊,和表哥夜探皇城,这太刺激了,太美好了。 贾红线瞬间就忘记了二十万这个数字,满心的都是期盼。 莫非真应了自己的名字。红线啊红线,你是不是就是唐朝侠女窦红线的转世今生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八章 大相国寺闹剧 唐朝侠女窦红线,是潞州节度使薛嵩的人。 魏博节度使田承嗣,私养武士,想要吞并薛嵩的底盘。 薛嵩为这件事吓得要命,他实力不够抵抗的。 窦红线为了薛嵩,夜里潜入田承嗣的军营之中,把他贴身的一个金盒偷走。 然后薛嵩派使者给田承嗣送信,信中说:“昨夜有一位客人从魏中来,他说:从元帅的床头获得了一个金盒,不敢自己留着,恭谨地给您奉上。”田承嗣自然明白真相,吓得再不敢图谋薛嵩。 窦红线凭借一己之力,化解了一场战争,留下一段传奇。 潞州是山西境内,魏博节度使在山东,两地相隔千里,而窦红线一夜往返。 贾红线知道这个故事,自然对窦红线的神迹一样的行为心驰神往。可是她一直以为是唐人传奇,是话本,不是真实的事情。 一千里地呢,怎么可能一夜就往返。而且田承嗣军营是防守多么严密的地方,窦红线怎么可能进的去,还偷入到最核心的长官房中。 可是现在她不这样想了。 秦牧给她的一切,让贾红线明白到,一夜千里往返,偷入军营重地,并不是不可能。 今夜,她就要做大宋朝的红线女。 想起来就心跳加速。贾红线望着秦牧的眼神,全是期盼。 不只是爱慕情欲,还有对今夜的渴望。 这状态不对头啊。秦牧看着贾红线,咱们是去偷东西好不好,不是去旅游,你别这样兴奋期待的不得了好不好。 这样不行,他知道越是行动前越要平静,否则光是兴奋就能耗干了精力。晚上哪还有体力干别的。 贾红线已经吩咐手下去打探消息,现在还没有回报,既然现在没什么事,就出去转转吧。 反正大宋不是后世。别说开封府不知道是谁杀的董霸,就是知道凶手的模样,在诺大汴梁城找出这个人,也是不可能——没有相片怎么找人。 去哪里转转呢? 既然有了行动目标,秦牧也就不想去书画店了。 贾红线告诉他,书画店里面很少有值钱的书画,她看不上眼的,秦牧自然更看不上。好东西都要去偷。 秦牧觉得自己这个女朋友癖好真太古怪了。难道生做贼吗? 他知道贾红线没有父母,和自己一样,是个孤儿。这让秦牧无形中和贾红线更拉近了距离——同病相怜。 贾红线在尼姑庵长大,还不如自己呢。自己好歹也是在学校长大。 他还不知道那个尼姑庵全是淫尼——这点贾红线不好意思告诉秦牧。要知道自己的女人是在这样环境长大,秦牧会更心疼她。 去哪里转转呢? “表哥,陪奴去大相国寺还愿吧。”贾红线现在几乎是事实上秦牧的女人,除了最后那一关没有过,所以她想起那晚许的心愿,觉得老天爷真的很保佑自己,那么自己一定要说话算数,要去还愿。 大相国寺每个月开放五次,允许市井百姓进入礼佛。今天正是开放的日子。 每到这个日子,大相国寺就不只是一间寺庙,更像是庙会,集市。 寺里面各种铺面纷杂,卖花的,卖衣服的,卖珠翠头面的,卖书籍字画的。反正想什么有什么。 秦牧牵着贾红线的手,不像逛寺庙,倒像是逛百货商店。 大宋风气开放,青年男女手牵手非常普遍,秦牧和贾红线一点不另类。 两人中午来到寺里,逛了好久,贾红线买了许多禅香,彩带,最后拉着秦牧来到老柏树前。 树上已经挂满了红的绿的彩带,树下烟气缭绕,挤满了男男女女。 秦牧恍然间觉得这和二十一世纪也没什么区别吗,除了衣服穿的不同。还不是一样的许愿一样的迷信。 贾红线这时候不理睬秦牧了。她的媒人是老天爷,自然要虔诚感谢一番。 她在彩带上写满了话,却不要秦牧看。然后挂到树枝上,点起禅香,跪下喃喃低语,一副信徒的模样。 秦牧只能无奈的站在一边。 他是不信神神鬼鬼的。虽然穿越到了大宋,这样的不科学,可是他还不信鬼神。 如果有鬼神有佛祖,为什么自己家族的人活不过四十岁呢。这不是一代人,而是代代如此。 相信祖上不会少拜佛,可是显然佛祖根本不灵验,或者就不管这事。既然他们不管自己,自己也没必要信他们。 贾红线虔诚的嘀咕完,然后浑身轻松,起身去拉秦牧。 她施舍了不少香油钱,虽然离重塑金身差得远,可自己还不是没真正和表哥成婚吗。等真的成婚了,哪怕借钱,也要给佛祖塑金身。 贾红线伸手去拉秦牧,这时,突然有人插到两人中间。 “这个小娘子,好俊俏的模样。”来人一副泼皮无赖相,肆无忌惮的挑逗着贾红线。 “表哥,我们走吧。”贾红线见多了这样的人。她人生的漂亮,又高挑白皙,平日里登徒子泼皮无赖自然有觊觎她的,可是都被她各种手段化解。 在四条街,她的地盘,那就来狠的,让他们知道什么人是他们不能惹的。 在大相国寺里面,自然不能动武,可是这里的无赖泼皮也不敢动手动脚,毕竟是大相国寺。 这样的人,无视就好。 贾红线轻巧的绕过眼前人,来到秦牧身边,亲热的挽着秦牧的手臂,就要离开。 没想到那无赖却不干了。 他一步挡在两人面前。斜着眼瞅着秦牧,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道:“你这厮是哪蹦出来的猢狲?认识我吗?” 秦牧没想到在大宋的大相国寺里面竟然还遇到流氓了。 他不是惹事的性格,但是遇到事却绝不退缩。被人无端辱骂如果能忍,那也不是秦牧了。 “我又不是你爹,怎么会认识你妈。”秦牧微笑的说道:“你问问他们。” 秦牧随手指点四周说道:“他们可能都认识你妈。” 贾红线长的漂亮,本就吸引眼球,如今又有热闹看,自然有更多许多人望过来。 那无赖有人认得,正是大名鼎鼎的花花太岁——高衙内。高俅高太尉的儿子。 高衙内欺男霸女,在汴梁城早就出了名了。被他看上的女人,不管是大姑娘还是小媳妇,都逃不出他的手掌。 这些年不知道坏了多少女人名节。 看到贾红线这样一个漂亮小娘子又要遭到毒手,众人都为她可惜,又敢怒不敢言。 可惜了这一对小夫妻,又要被高衙内祸害的家破人亡了。 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这小相公完全不怕高衙内,反倒一句话骂到了高衙内全家。 什么叫“我又不是你爹,怎么会认识你妈。”这不是骂高衙内不知道谁是亲爹吗。 高衙内是螟蛉义子,就是干儿子,高俅的确不是他亲爹。这骂的可是诛心了。 而且小相公话还没完,接下来更绝:“他们可能都认识你妈。” 这是说大相公寺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可能是高衙内的爹。 这里不光有百姓,还有和尚。 和尚也是高衙内的爹,这可就把高衙内骂惨了。 和尚有儿子,不是正经和尚。那么和和尚私通,这样比不正经还要不正经,难道是尼姑? 高衙内横行无忌,脑筋却不是那么灵光。 周边看客都快笑趴下了,他还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人在变着花样骂他。 而且还骂的这么损。 我不过说你是猢狲,你却骂我没爹找爹。 这简直是高衙内升级成衙内后,开天辟地头一遭遇到。 谁对着他不是又捧又夸的。就是王公子,对自己也客客气气的,重话也不曾说过半句。怎么今天到被一个泥腿子给骂了。 高衙内这火腾的就起来了。 没等他发作,身边的陆虞侯先开口了:“什么人,大胆!还不给高衙内跪下赔罪。” 主人被打,做狗的自然先吼两句。 他本来应该动手的,陆虞侯有一些功夫,不怕打起来。可是他看秦牧一副书卷气,似乎没多少力气。那么打人这样快乐的事情,留给衙内亲自做就好了。 高衙内?贾红线自然知道花花太岁的名头。可是汴梁城这么大,她也不知道高衙内是长这么个样子。要是早知道的话,贾红线自然就扯着秦牧走了。 她又不是不懂天高地厚的女子。在京城历练这么久,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什么惹得起什么惹不起,她还是很明白的。 虽然有了表哥的神器,可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宋朝的京城,和高衙内闹起来,却不好收场。 现在想躲也躲不了了。秦牧一句话,把高衙内得罪到家了。 不过贾红线却一点不惧。别说表哥有那么神奇的本事,就是表哥一点本事也没有,可是自己爱着他,有自己在,纵然拼了性命,也护得表哥安全。 她有点后悔听秦牧的话了。 秦牧怕出危险,不让她带手枪在身上。 这等好宝贝不带着干嘛呢?如今只有一把匕首护身了。对面七八个大汉,看起来不好打发。 她知道表哥最近体力身手好了许多,可是不论宝贝,单比功夫,自己还是稳稳的收拾表哥没问题。 惹了高衙内,他们又是这么多人,自己和表哥俩人怎么脱身呢? 贾红线一手挽着秦牧的胳膊,另一只手偷偷握住了匕首。 无妄之灾。 任员外也承受着这样的灾祸。 原来手表竟然是军国重器! “任若虚,军中以军令为第一。令行禁止。说是辰时三刻开拔,晚半刻都不行。”王樵冷冷的望着任员外:“如今这手表能准确显示时辰,军队方能令行禁止。这样重器,你一个小小果品商人竟敢私藏。莫非不怕掉脑袋吗?”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手表是能显示时间,可是没手表之前呢?大宋的军队就不开拔不打仗了? 怎么如今有了手表,就成了私藏军国重器了。 早知道这样,打死自己,任员外也不会拿出手表来。 王泰刺杀王樵,往小处说,他自己的事,和自家无关。 往天大事情说,不过是有人可能指使他刺杀,这个人可能是任家。到底是不是任家,要开封府断案,也不是王樵一张嘴就算的。 可是自己为了消除祸端,把手表献了出来,没想到却惹来泼天大祸。 私藏军国重器,是要灭门的! “王公子,你莫要冤枉我。这怎么就是军国重器了?”任员外绝不敢同意。 王樵冷冷一笑,说道:“任若虚,你说官家是信我的话还是信你的话?难道你这个手表没有计时功能?” 王掌柜一直在旁边,这时候起身笑呵呵对任员外说道:“任员外,这等东西,岂是你我这样的人配的上的?听我一句劝告,这手表,你家里有多少算多少,赶紧都给王公子吧。” 这边鼓敲的恰到好处。 任员外是心急,一时想不明白了。 王樵要的是钱,又不要他命。 他任家就算一家死绝,对王樵有什么用?他要一屋子死人干嘛。 任员外现在算想明白了。他太明白了。 自今天起,手表就和任家无关了。 他要敢再敢留着手表,等到的就是抄家灭门。 任员外冷汗瞬间就湿透全身。 怎么办? 贾红线也面临这个问题。 高衙内在大相国寺,汴梁城顶顶的热闹场所,当着这么多看客的面,被人骂到父母,他要是能忍也枉称花花太岁了。 打! 嘴上玩不过,手上见真章。 打死你个泥腿子。 在高衙内眼里,百姓都是泥腿子。天生该死。 他横行霸道惯了,连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都不敢对他动手,秦牧算什么。 想当年,高衙内在五岳庙调戏林冲的媳妇,林冲看到都没敢动手,反倒客客气气的带着媳妇走了。最后怎么样?要不是那小娘子自杀,自己早就玩烂了她了。 八十万禁军教头都怕自己,这个泥腿子算什么。 他想都不想挥着拳头就过来了。 贾红线更不需要多想,立刻就要掏刀子。 这时候天塌下来她都不怕,敢打奴的表哥,先给你个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秦牧手臂一紧,拉住贾红线,在她耳边低声快速说道:“你别弄出人命,让我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九章 舍财留命 一众看客都为秦牧小两口担心。 高衙内的恶名,可是无人不知,今天这小两口要遭殃了。 男的被打残都是轻的,好不好要被打死。 女的,肯定被高衙内抢进府里,摧残玩弄,名节尽毁。 有看不过去的,就要跑去找大相国寺方丈。也只有方丈面子才管用了。 眼见高衙内挥舞着拳头冲到秦牧身边,却没有意料中的事情发生。 秦牧好端端的一动也没动,高衙内却好像突然犯了重病,哐当一下重重摔倒在地。 四肢抽搐,口吐白沫,双眼翻白。眼看就要不行的样子。 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高衙内抽羊角风了? 有的见识过羊角风病人,就是这样形状。 “高衙内抽风了。” “衙内抽风了,赶紧找郎中。” 有看热闹的精明人,不管是不是真抽风,这是个机会,可以让小夫妻摆脱危险,所以扯着嗓子大喊。 陆虞侯一干人等正等着高衙内发威,好好教训一下那个不开眼的破落户,没想到这时候衙内抽风了。而且看起来很严重,跟马上就要断气似的。 他们顿时也顾不上秦牧了。 衙内要紧。这是他们的饭碗。饭碗破了,不赶紧修好,难道还去追那个砸破饭碗的石头吗? 就是追究,也得等以后,先顾着饭碗再说。 好端端的,怎么会这时候抽风呢。衙内以前没这病根呀。 不管他们想破脑袋,秦牧早牵着着贾红线离开了大相国寺。 “表哥,你怎么做到的?”贾红线一脸羡慕,望着秦牧。 这太厉害了,她紧挨着秦牧,自然看的明白。 高衙内向前一冲,表哥只是伸手在他身上点了一下,手指都没露出来,隔着袖子点了一下,高衙内就瘫倒在地开始抽风了。 怎么表哥变得这么厉害?这样自己可就打不过他了。 不过贾红线不信表哥有这么强大的功夫,一定还是神器。 秦牧手掌伸出袖子。给贾红线看。 果然,一个黑棍子在表哥手里。 “电击器!很好用吧。”强力电击器。一招制敌! 秦牧不想随随便便就杀人,可是在大宋也要有点自保能力。电击器就是非常合适的选择了。 宋代服装袖子宽大,藏在里面外人根本看不到,随便一碰,别说高衙内了,就是大象都得倒。花花太岁,也怕电击。 超越时代的科技,会给人带来方便,也会带来祸端。 分搁在谁身上。 任员外就被手表给祸害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任员外本来准备用这些手表上下打点,为自家生意的发展铺路。现在别提发展了,都要被抄家灭门了。 任员外懊恼的无以复加。 他实在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权贵。 送礼,也要看身份。若是开封府尹送三槐王公一块手表,那是同僚之间的友善,可是换了一个小商小贩,送王公子一块手表,那就是找死。 哪怕送金子送银子都可以,但是你一个草民,有什么资格拥有皇上都没有的宝贝。 和氏璧是天下至宝,楚人卞和得于荆山,先后献给楚厉王,楚武王,被先后砍去了双脚。 自己明知道这个故事,怎么还不长记性呢。 眼下怎么办?王樵摆明是要明抢。而且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搬出了皇帝压自己。 皇帝听王家的还是任家的,还用问吗? 普天之下,皇上最大。他知道任若虚是谁?还不是王公子一句话,皇上一道圣旨,自家就满门抄斩。 这天下还有道理可讲吗? 又能去哪讲道理呢?手表明明是华国商人卖给自己,自己可是真金白银换来的,哪想到换来的是泼天祸事。 钱,可以不要。这些手表就是都交出去,任家财产伤筋动骨也没有关系。钱财身外之物,和全家性命比起来,都不算什么。 问题是手表交出去,王家要还不满足怎么办?不算闺女儿子手上戴的,自己一共四十块手表,这在大宋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产。 大宋有钱人家太多了,四十块手表根本就不够抢的,任员外本准备开个表店,做汴梁城独一无二的生意。那时候任家可就不是韩城县的土财主了,而是大宋京城有头有脸的真正员外。 谁知道一切都是一场梦。 三槐王公的后人一句话,就把任员外从美梦中打落地狱。 别说发财了,连命都要没了。 任员外继承老爹的产业时候,任家的生意不过就是在韩城县一县之内,是他励精图治勤勤恳恳几十年,创下了诺大家业。 任若虚可谓大风大浪见得多了。 不过片刻,就拿定主意。 毒蛇噬手壮士断腕。 这时候不断腕求生还等什么? 任员外当机立断:“王公子,华国商人交易了四十块手表,不算这一块,我家里还有三十九块。我这就派人取来,任凭王公子处置。军国大事,我一个小小的水果商,真是万万担当不起。” 四十块手表! 王樵愣了一下。任家到底什么来头,华国商人怎么如此豪阔。 这手表他以为最多一两块,没想到有四十块之多! 王樵顿时心里起了变化。 他开始只是想咋一下任若虚。没想到想钓条小鱼却钓上一条龙王。 四十块手表,在任若虚手里不过是了不得的财富,可是放在自己手里,那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是一笔庞大的资源,足以用来办许多事。 不过相比手表来说,华国商人才更重要。 手电,宝刀,不都是这个华国商人带来的吗。可是这商人为什么只和任家做生意,不来京城呢? 而且既然有一有二,还有四十这么多,那么以后呢?别的好东西呢? “任若虚,你说华国商人和你交易的手表,那这个华国商人现在哪里?” 任若虚就知道王樵会问,早就想好了答案:“他已经回华国了。” “什么时候再来?”王樵连忙问道。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任若虚把事情推个干净。 既然自己再不准备碰奇珍异宝的生意,自然秦牧也就不能再和自己有瓜葛。 “华国商人来咱们大宋,和我只是偶遇,他是要来京城做生意的,以后任家是没这个福气了。”任员外继续推个干净。 “华国商人姓什么叫什么长的什么样?” “他说他姓东方,叫异人。大概四五岁十岁年纪。”任员外谎话张嘴就来。 “华国在哪里?”王樵根本就没听过这个国家。 “东方异人说,华国在大海中央。” “他乘船来的?” “这倒不是。”这点任员外不敢胡说,否则以王樵的能力,去查那条不存在的船却查不到,岂不是要了自己老命:“东方异人跟我讲,他们华国有大能力,就好像京城的仙师,能腾云驾雾,不需要坐船。” 王樵听的将信将疑。 这些话,如果放在后世,自然正常人不会相信,可是现在是大宋朝,这时候的人不是说迷信,而是环境不同。 当今天子,也就是宋徽宗,疯狂迷恋神神鬼鬼。人间的享受他已经达到极致。 地位,他是皇帝,大宋第一人。统一全世界当球王,赵佶根本没这个概念。 金钱,仓库里面堆满了。 享受,花石纲把全天下的奇珍异宝都拉到皇城内,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女人?这个更不用说了。赵佶闺女儿子几十个,总不可能是皇后一个人生的吧——她也不是猪,一下下一窝。赵佶有的是女人。 别说皇宫里面,就是樊楼行首李师师,都是他的女人。根本不缺女人。 人心不足蛇吞象。既然人间的享受已经不能更进一步了,赵佶就只能向非人类方向努力。 地狱就不去了,不适合赵佶这样的艺术家,那么只有天庭才是唯一的选择了。 所以大宋朝,在赵佶这个时期,各种妖魔鬼怪都粉墨登场。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其中最著名的当然是被徽宗亲热的称为“聪明神仙”的林灵素。 林灵素是有道行的高人,他在徽宗面前和太子请来的高僧斗法。徽宗请文武百官和权臣世家观看。王樵也列席了。 当时场面壮观诡异,林灵素含一口清水喷出,化作五色祥云,其中有仙鹤飞舞。还有金龙狮子,在云间出没。 有高僧不服气,说这都是纸的,我们只要念诵佛经就能破解他的障眼法,结果这几个和尚刚要念经,却发现很多人口不能言语。徽宗赶紧命林灵素解除了他们身上的法术,他们才恢复言语能力。 接下来,林灵素表演了吹气成冰,深入火洞,一下就折服了众人。 这不是天上神仙下凡吗。除了神仙,谁还有这等大能。林道长,活神仙呀! 于是徽宗发布了命令。 让全天下的僧侣,不叫和尚了,叫德士,而且不许剃光头,要留头发戴帽子,和道士看齐。反正你们比法术输给了道士,自然低人一头。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任潇潇初次见到秦牧的短发,并不很奇怪。这还全是宋徽宗办的好事。天下和尚都不光头了。 王樵亲眼见过林道长的本事,虽然他还是将信将疑,可是毕竟有这样一个事情摆在前面。任员外说华国商人东方异人腾云驾雾的过来,他也不能说就是假的,是骗他。 不知什么时候华国商人会来汴梁,真想见上一面。 “任员外,那个东方异人还和你交易了什么宝贝?手电,宝刀,还有多少?” 王樵不方便说话,王掌柜方便。这时候就该他出面。 “除了手表,别的再无任何东西。宝刀手电只有一样,如今都在王府。” “那你还不快快派人取来。” 王掌柜提醒道。这时候别舍命不舍财了。 手表不到,任员外不能放。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章 雌雄大盗 秦牧和贾红线有惊无险的从大相国寺回到了家里。中间贾红线还拐了个弯,戴上面具,以锁四条的身份去碧水街听手下汇报。 开封府大牢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切照旧。 秦牧想了一想就明白了。 王泰虽然死了可是却没有丢。人死了尸体还在牢里面,只是不在牢房而是跑到了大院里面。但是谁会在意这些? 没有犯人越狱就行。这样开封府大牢没有任何事故发生。大牢里死个囚犯很正常,当官的根本就不会细问。 至于董霸,听说是饮酒过量,跌落身亡。是个意外。他只是个管营,都不是正经的官,就由开封府出钱,补偿了家眷一些损失,也就不了了之。 真是成熟的官僚体制。只要明面上没有问题,内里的乱事,没有人在意。 这样也好,秦牧不用担心了。 贾红线根本就没担心过。她和秦牧不同。秦牧来自后世,虽然现在在大宋,但是思维不可能马上变成这个时代的思维模式。 如果在后世,监狱系统里面,一个囚犯不在牢里,而是死在牢房外面,并且看守监狱的人员意外死亡,那么内部自查,上级调查,肯定接踵而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责任人是谁,如果有凶杀,凶手是谁,如何缉拿归案。这都是接下来的流程。 贾红线的思维模式肯定不是如此。她从几百米之外一枪狙杀了董霸。那个人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会知道,就是找凶手,去哪找?既然根本没人发现自己,自己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表哥更是不用担心了。黑漆漆一团影子而已。难道开封府会发海捕,去抓一团影子吗? 她完全不知道秦牧担心什么,还特意要她去打探开封府消息。不过表哥的话不能不听,不仅仅是因为表哥是自己男人,自己要听他的话,更因为贾红线真心觉得表哥不是凡人,比自己,比大宋朝所有人加起来都强。 所以尽管她觉得无所谓,还是照办了。 都是小事而已,打探消息不是短蚱蜢拿手的吗。 相比那些事,今夜的行动才是贾娘子关心也期待的。 行动代号:黄图。 代号最好有寓意,但是又不能点明行动的内容。否则人家一听就知道你要干什么了。 “黄”是“皇”的替代字。 “图”就是清明上河图了。 不过秦牧定了这个代号之后,却发现有那么一点不对劲。黄图,怎么跟色情图片似的。不过不管了,就是它。 贾红线全盘接受。她觉得表哥的一切都是好的。说的什么都是对的。就算表哥说月亮是黑的,她也认为自己眼睛出了问题,而不是表哥错了。 大宋的皇城可不比开封府的大牢。 大牢没人敢来,皇城是人没法来。一道护城河包裹着大宋皇城,过了河,是高高的城墙。十几米的高度,可比开封府大牢的院墙高多了。 要进皇城,除了长翅膀的鸟能飞进去,别的都得过河进城。可是每座城门都是皇宫警卫的重中之重,一天十二个时辰,每时每刻都有禁军看守,从这里进去难度太大,即使以秦牧的能力也费劲。 秦牧也不打算走城门,这样危险系数太高。 皇城这么大,依仗的不过是城墙高度。这个对他来说毫无难度,唯一有点困难的是如何过河,总不能游泳过去。不说水太凉,就是一身湿漉漉的也不好行动。 到了夜晚,贾红线租了一辆车。 大宋的服务业异常发达,和现代有的一比。 现代有出租车,大宋也有。晏殊有词写道:“油壁香车不再逢,峡云无迹任西东。”油壁香车,就是说油壁车里面做了个美女。 这句话放在后世,就是说偶然看见出租车上有个美人,让我很动心,可是过后哪里去寻找那个美人呢。人家坐出租走了。 有出租车,自然也有租车的业务。租一辆马车很方便。 夜幕降临,两人驾车来到金水河畔。这边不是购物街,夜里没什么人。在车里换好了装备,秦牧和贾红线来到金水河畔。 这一处不是码头,没有船舶停靠,也没有人家,除了树上的鸟叫,再没有什么动静了。 秦牧把橡皮艇充好气,推到河水中。 好精致的小船。贾红线虽然对表哥的手段见怪不怪,可是每一次见到表哥使用新鲜的玩意,她都会心里惊讶。 这么一个玩意,刚才还扁扁的,一下子这样鼓,然后飘在河水上,自己和表哥两个人在上面都不会沉。真是好东西。表哥浑身上下都是好宝贝。 汴梁城有好几条河道,最要紧的是汴河,这条河道沟通东南,是汴梁城的粮食和经济命脉。其次五丈河,沟通东北。相对来说,金水河连接西北,西北物产比东南东北差的多,所以也就人烟相对稀少一些。 河上的船只没有那么多,又都熄了灯火,没有人发现河上多了一条奇怪的漆黑小船。 秦牧架着橡皮艇顺流行驶,都不怎么用划桨,就弯进了护城河。 两人靠边上岸,把橡皮艇拖到一棵大树底下藏好。 向前十几步就到了皇城城墙下面。 阴影里面,两个黑漆漆的人,和夜色融为一体,任谁都没法发现。 秦牧低声说道:“检查装备。” 接下来他们就要爬城墙了。这是行动的一个节点,从船上到岸上,检查装备是一个环节。 贾红线听话的从头到脚数了一遍自己的装备,一个不少。 再看看眼前的表哥,全身上下一团漆黑,脸上都涂满了黑色。这让贾红线看起来忍不住想笑。表哥白净净的一个人,怎么非要涂成昆仑奴的样子。 贾红线就不这样干。 她别的都听秦牧的,可是唯独在脸上涂抹战术迷彩油,这一点她不干。 自己的脸蛋这么嫩,涂的这黝黑黝黑的东西,表哥看了不喜欢自己怎么办。她直接把自己扮演锁四条的面具戴脸上了。 秦牧看着她也蛋疼。 战术迷彩是隐藏面貌用的,戴个鬼脸面具,虽然是把相貌隐藏了,可是也太容易被看到了。惨白惨白的。吓死个人。 尤其在扣上单目夜视仪,更是恐怖。和脸上长犄角差不多。 贾红线感受的到秦牧的心情,她抬手掩着小嘴一笑,更是让秦牧感觉一丝诡异。 毕竟她面上是小鬼面具,可姿态却是小女儿的风情。极端的不搭调。 秦牧检查过两人装备,俱都完备,于是掏出机械弩高高举起,把钩爪射上了城头。皇城的城墙太高,单凭力气扔不上去。 整个行动中,这一下是要冒点风险的。不知道这段城墙上有没有巡逻的兵丁。 城墙这么大,总不可能站满了守卫,而且现在是晚上,更是人少,所以大概率是没人的。 运气不错,钩爪抓住城头,没有传来警卫的呼叫声。看来这块地方果然没人。 两人先后爬上墙头。蹲伏在女墙的阴影里面。 附近没有巡逻的兵丁,只在角楼处有火光,里面有人影晃动,应该是紫禁城的守卫。 显然他们巡逻的并不很勤快。 大宋朝的汴梁城,百多年没经历战火,早就没有了警惕。何况这里是城中城,皇城,哪个不开眼的贼人敢来?城头的守卫只是虚应事故,没有半点心思看管城墙——有这时间多赌两把是正经。 秦牧探出头仔细打量着大宋的紫禁城。 明清的皇城,也就是现代的故宫,秦牧进去参观过,大致格局有印象。 大宋的皇城和明清的略有不同,但是整体架构没有相差太多,又有无人机绘制的地图,秦牧很快就把实际的地形和地图对应了起来。 贾红线非常的兴奋。这里就是皇城呀。官家住的地方。自己做梦都没想到过有一天能来到皇城偷东西。 作为一个专业小偷,能到皇城里面偷皇帝的东西,那是人生最高奖赏——专业领域内! 大宋皇城的中心建筑是大庆殿,是举行大典的所在。确定了大庆殿的位置,依次定位紫寰殿,垂拱殿,文德殿,集英殿。之后是延福宫,这里是皇上休息的地方。也是秦牧黄图行动的目标所在。 赵佶的奇珍异宝都收藏在这里。 这些并不是什么秘密,贾红线就打探的到。 只是延福宫不是单独一座宫殿,而是一个巨大的建筑群。有一道略矮的院墙把这里从皇城分隔出来。 东旁的殿有移清、会宁、成平、叡谟、凝和、昆玉、群玉。阁有蕙馥、报琼、蟠桃、春锦、叠琼、芬芳、丽玉、寒香、拂云、偃盖、翠保、铅英、云锦、兰薰、摘玉。 西侧的阁有繁英、雪香、披芳、铅华、琼华、文绮、绛萼、琼华、绿绮、瑶碧、清荫、秋香、从玉、扶玉、绛云。在会宁殿之北,有一座用石头叠成的小山,山上建有一殿二亭,取名为翠微殿、云归亭、层亭。 在凝和殿附近,有两座小阁,名曰玉英、玉涧。背靠城墙处,筑有一个小土坡,上植杏树,名为杏岗,旁列茅亭、修竹,别有野趣。 宫有右侧为宴春阁,旁有一个小圆池,架石为亭,名为飞华。又有一个凿开泉眼扩建成的湖,湖中作堤以接亭,又于堤上架一道粱入于湖水,粱上设茅亭栅、鹤庄栅、鹿岩栅、孔翠栅。 《清明上河图》究竟藏在哪里,贾红线也不清楚。她不知道,秦牧更没有办法弄明白了。这次只能是看到什么摸什么。 秦牧特意带着贾红线不只是为了支援掩护,还要借重她书画方面的认识。就算找不到《清明上河图》,找到别的宝贝也不错,至少对黄金沙是个安慰。 “孔雀,执行甲计划,over”。 “猫头鹰,孔雀明白,殴我”。 两人顺着马道溜下城墙,借着夜视仪的高科技手段,轻松避过了巡逻的兵丁,还有各种明哨暗哨,按照计划一步一步进行,最终无惊无险的翻进了延福宫里面。 这里是皇帝和他的女人们起居所在,也就没有禁军了。 毕竟皇帝女人那么多,这里要有第二个男人在,皇帝难免会担心自己的帽子颜色。 没了禁军,只有一些守夜的宦官,更对两人形不成威胁。 从哪里开始下手呢?秦牧的计划是从群玉殿开始。这没有任何理由,纯粹是因为群玉这个名字里面有个“玉”字至少和宝贝沾边。可是若摸上去发现是妃子的住所,那也只能再退回来。 谁知道这些里面装的都是什么呢。也许是金银玛瑙,也许是妃子佳人。摸到什么算什么吧。 秦牧看了看表,半夜十二点。夜深人静好干事。就算宋徽宗还在女人身上折腾,可是他一个人也没法折腾一群女人,大部分妃子肯定是睡着了,不会给自己的行动带来麻烦。 他现在就是站在杏岗之上——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制高点,仔细搜索目标。 贾红线也举着带夜视功能的望远镜四处张望。 突然,贾红线捅了捅秦牧。指向一个方向。 秦牧立刻望了过去。月色下有一个人,身着长袍,正鬼鬼祟祟的顺着宫殿的阴影向前溜。 不对头。有问题。 这可是皇上住的地方,除了皇上和他的一群媳妇,应该只剩下宫女和太监才是。 那个人明显不是女人,不会是宫女,可是穿的也不是太监衣服,也不是龙袍,反倒是一身道袍。 一个道人。 一个道人怎么会大半夜的出现在皇城内,而且不老实的睡觉反倒在皇帝寝宫附近转悠什么呢? “孔雀,是谁?over。”秦牧低声问道。 “猫头鹰,奴不知道呀。殴我。” 秦牧思考片刻,觉得这意外出现的道人,没准是自己同行。而且看他行动似乎有目标,显然是对皇宫格局有一定了解。跟着他事半功倍。 即使自己判断错了也没有关系,大不了偷偷离开就是,那道人也发现不了自己。 “孔雀,我们跟上去。over”。 秦牧说动就动,两人飞快的走下杏岗,坠在那道人身后。 道人很是小心,一直走在阴影里面。可是他再小心,也是针对太监宫女这样的人物,万没想到背后远远的跟着两个用千年后装备武装到牙齿的雌雄大盗。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一章 黄图行动 走在大宋皇城内院,秦牧感觉十分古怪。尤其还跟踪着一个小贼,而且身边的姑娘,实际也是个小贼。 很奇怪的是,秦牧并不反感贾红线的职业。虽然她还设局坑了自己一把,甚至还放火伤了人。也许这就是美女的魅力吧。无处说理。 换了男人试试,秦牧打不出他屎来!显然对贾红线他完全没有这种情绪。 果然颜值即正义! 不但没有愤怒,反倒有很多喜欢。 秦牧不知不觉已经接受了贾红线。 他曾经喜欢过一些女孩子,但是从没有表白过。也许那时候,仅仅是单纯的喜欢。 后来到了大学,他也和别的男生一样,喜欢着校花女神穆千柔。不过那时候他也算长大成人了,知道要为自己为别人负责,自己家族奇特的遗传基因让他不允许爱任何女孩。 如果因为自己让心爱的女孩活不过四十,那自己是爱她呢还是谋杀她呢? 这份爱慕一直藏在心里,从不曾表白。 秦牧准备孤单一辈子。只要赚到足够的钱,就单身闯天涯去了。 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他有时候会想,自己最终会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会看着朝阳还是看着月落,离开这个世界。那时候穆千柔也是妈妈了,陪着老公带着孩子,幸福的生活在温暖的春末。 她也许还记得,也许早忘了,有那么一个同学。可能名字都想不起来了。 可是毕竟自己曾经爱过,虽然她不知道。 这曾经是秦牧的终极幻想,他的人生不过如此,只是万万没想到老天爷挑中了他,给了他一个世界!一个人的世界。 随着在大宋的时间越来越长,秦牧发现自己人性中正常的一面渐渐恢复起来。四十岁的诅咒渐渐会有时候忘记。不知不觉中,在这个时空里面,他的爱情开始萌芽。 贾红线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身边,尤其是主动的表白,一起的患难,还有那些坑他骗他,让秦牧很自然的就接受了这意外的缘分。 如今贾红线小猫一般的跟在自己身侧,悄无声息,但是秦牧知道,她一直在看着自己。每当自己回头时候,都会看到贾红线的眼里荡漾着爱慕。 虽然小鬼面具很恐怖,带着单目夜视仪更滑稽,可是都挡不住那一眼的风情。 夜风吹过,秦牧收回发散的思绪,看了一眼前面的道士。 那人依旧鬼鬼祟祟的前行。显然他很熟悉路径,在每一个转弯处从不犹豫,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处阁楼门口。 秦牧抬头望去,偃盖阁。 好,到了藏宝的地方了。 阁楼竟然没有锁,那道士推门就走了进去。接着有烛光亮起。 秦牧蹲在暗处搜索片刻,没有半个别的人影。于是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门前。 这道士胆量不小,竟然敢点亮烛火作案!看来他很熟悉环境,来过不止一次,一点不怕被人撞见。 贾红线跟在秦牧身边,看着表哥从背包里面掏出一个小盒子。 表哥身上的小盒子真多。这个小盒子又是干嘛的呢?比手机大,比电脑小——贾红线已经知道笔记本电脑的名字了。 秦牧这个装备是专门偷窥用的。整个装备就是一个简易电脑,不过没有那么复杂的功能,是专门配合摄像头使用的。窥视仪带着硬质软管,前端是一个带夜视功能的摄像头。 捅破纱窗,秦牧把摄像头放了进去。 硬质软管可以如蛇一般的全方向转动,摄像头把所看到的一切都显示在屏幕上。 贾红线再次目瞪口呆。这次不是为了表哥装备的神奇——这点她早被震撼习惯了,她看到了一幕脏眼睛的画面。 屋内,两个男人正楼抱在一起亲吻抚摸。其中一个正是他们跟踪的那个道士。 边上还有两个宫女在伺候。 秦牧差点把装备给扔掉。这演的是哪一幕啊,自己毫无防备,就被污了双眼。 他本来以为会看到一排一排的架子,上面放满了奇珍异宝,或者是金的银的,或者是珍珠玛瑙,还有各种盒子——字画应该装在盒子里面吧。一个道士举着烛火在架子中间来回寻找,选择下手的对象。 可是画风完全不对。 没有架子,没有宝贝,只有另一个男人。 原来道士是个gay,跑这里偷情来了。 秦牧感觉自己受到一万吨伤害。一把就将摄像头扯了回来。 贾红线笑的几乎直不起腰来,还得拼命憋着不能出声。 她在白鹤庵长大,男的女的,女的女的,男的男的,反正男男女女的事,她知道的多了。虽然被意外的晃了一下,可那是因为出乎意料,而不是震惊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搂抱。 她看的出来,表哥却是和自己不同。他完全被震惊了,甚至被恶心了。一副想吐又吐不出的表情,就是满脸黝黑都掩盖不住。 贾红线又好笑又开心。 这年头的大宋,男人爱男人的可不少。自己和表哥都同床共枕好几次了,可是表哥还没越过最后一丝底线。她很怕表哥喜欢的不是女人,现在彻底没有这个怀疑了。 只看表哥那一脸崩溃的样子,就知道表哥有多讨厌男人了。 秦牧一挥手,头也不回的逃离了“车祸”现场。 难道是自己给行动起的代号出了问题。别真应了“黄图”之内涵。 秦牧谨慎的贴上另一间宫殿,依样画葫芦捅进去纱窗,开始偷窥。 晕,望着手中的屏幕,秦牧差点喷鼻血。 房间里面是两个光溜溜的女人,在床上正滚的热火朝天。 这个和刚才不同,秦牧可以接受。不过没等他再看下去,贾红线伸手遮住他的双眼,扯着他胳膊就要离开。 秦牧表示很遗憾。这个画面自己可以适应的了,不用如此着急忙慌的。 不过他也不想贾红线不高兴,也就顺手抽回摄像头,准备找下一个目标,却在这时候,屋里传来了声音。 “姐姐,你听说了吗,汴梁城里面如今有个新鲜宝贝。” “妹妹,你说的是手表吗?” 手表?里面俩光溜溜的女人说手表。若是说别的,秦牧也就不会在意,可是手表不行,这个肯定和他有关系。 于是秦牧停住脚步。贾红线也停了下来。 秦牧又把摄像头塞了进去。只听语言不够全面,有时候还要结合手势神态,才能更准确。 贾红线撇撇嘴,没办法再关他了。这理由也正当。 她戴着面具,撇嘴秦牧也看不到,就当她同意了。 下面那个女人说道:“手表?姐姐说的这个奴倒是不知道,我说的新鲜宝贝是手电。” 手电?别问了,还是和自己有关。秦牧更加仔细起来,支棱着耳朵盯着屏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妹妹说的手电是什么?莫非和手表一样不成?”上面那个女人问道:“奴听说手表是日晷做到核桃大小,能戴在手腕子上。” “姐姐,这个手电倒是不同的。手电是能放光的。夜里照亮比蜡烛不知道强多少。若是我们有了手电,晚上看的就更清楚了。”下面那个女子一边说一边嗤嗤笑着。似乎想起什么好玩的事情。 “能比蜡烛还亮吗?” “听说比好多好多蜡烛加一起还要亮呢。” “那可真是个好东西。”上面那个女子似乎一时忘记了手表,全被手电的神奇吸引到了:“可是妹妹,我们去哪里买呢?” “这个奴还不知道。听说是三槐王家里的。明日我们遣人去问明白再说。” “好呀,妹妹,”下面的女人眼神更加热切:“问明白了,我们也买一些手电,那样夜里……” 贾红线听不下去了。没什么正经的玩意。 她不由分说拉起秦牧就走。再不走表哥要被这群不正经的女人带坏了。 秦牧遗憾的离开了香艳现场,再到了另一处宫殿。 这次是一男一女。 秦牧心说,真没有起错的名字。黄图,果然黄色之旅。 不过这次他没有着急离开。即使贾红线拉他他也没动。 殿里面是一男一女,这里是皇城内院,女人切不管是谁,男人只能有一个,就是宋徽宗。 虽然这样认识宋徽宗场面是尴尬了点,可是既然来了,怎么也得看看宋徽宗什么模样。 可惜那男人背对着秦牧,看不到长相。 秦牧正想怎么换个角度能看到他正面,却听那女人说道:“死阉货,没半点用处。滚吧。” 阉货。秦牧思索了半秒钟,突然明白了。 这哪里是宋徽宗,这分明是个太监。 是徽宗后宫女人太多,分润不过来。正直青春年华的女人忍不住红杏出墙,找太监玩假凤虚凰。 呸呸呸。 这是什么“黄图”,也太另类了。 秦牧深深感觉到自己起名的失败。 那太监似乎早被呵斥习惯了,畏缩的捡起地上的衣服穿好,默默离开。 秦牧赶紧拉着贾红线继续逃跑。 连续三个地点,就没遇到一对正经人。 秦牧在考虑今晚还继续不继续。 按说开局略有不利可以忽略,可是连续不利,莫非今晚不适合行动? 这片建筑群落一座又一座,哪里才是真正藏宝的房子呢? 如果再看两三处这样的场面,秦牧怕自己可能要吐在皇城内院了。 就在他躲在暗影里思索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惊叫喝骂之声。 “有刺客!护驾!” 寂静的夜晚,顿时沸腾了起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二章 初会林灵素 屋漏偏逢连夜雨 ,船迟又遇打头风。 黄图行动真的变成了一场鉴黄的旅行,秦牧正感到郁闷,却没想到皇城里面不只有春宫,还闹起了刺客。 急促的铜锣声响起,城墙上火把接连不断的亮了起来。 “保护官家。” “别走了刺客。” “弓箭手跟我走。” “刀斧手快护驾。” “……” 秦牧想退到杏岗已经来不及了,而且那里不过是个小土包,又不是深山老林能藏人,杏子树是为了美观种植的,稀疏的躲不住人。 皇城内院里面也乱了起来。 各个宫殿都点亮了烛火。有一些宫女宦官开始慌乱的跑了出来,无头苍蝇一般乱转。 秦牧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就没法脱身了。 “孔雀,丁计划,over”。 “猫头鹰,孔雀明白,丁计划。殴我”。 又是丁计划,贾红线就是不说,秦牧都觉得有点丢人。 事先计划的好好的,甲乙丙丁各种计划。丁计划就是事态失控,全力跑路。可是没想到连续两次行动,最终都是跑路。 简直是有损秦牧神仙国度来人的身份。 还好贾红线无条件的相信他爱慕他,不会有二话。换了是教官估计自己会被骂死。 秦牧飞快的检查了一遍装备。 外城的喊叫声越来越大,显然更多的紫禁城卫兵已经冲出营房,开始抓捕刺客。 就在这十万火急的时刻,秦牧突然脑中闪过一个念头,竟然让自己愣了片刻。 刚才看到了一男一女,秦牧以为男的就是宋徽宗,结果是个太监,可是之前的另一个男人呢? 当时秦牧被男同给恶心住了,只想离的越远越好,没有思考的能力。现在外城一片保驾的呼喊,让秦牧突然想起一件事。 保驾,保的是皇上,宋徽宗,那宋徽宗应该在皇城内延福宫,也即是自己所在这片建筑群。那个假凤虚凰的,是个太监,但是玩男同的,除了道士可还有一个男人。 在这里的男人,除了秦牧自己,就应该只剩下一位——宋徽宗赵佶。 秦牧被自己的推导震惊了。 怎么当今皇上是个gay?可是他那么多子女也是真的。难道说徽宗是个双插头,男女都不忌口? 这算不算是考古大发现呢? 秦牧脑袋里面转着乱七八糟的闲事,手底下却不慢,三两下整理好装备,向着来时候的路跑过去。 这时候外城乱作一团,内城因为都是宫女宦官,没有兵丁的素质,行动迟缓的多。 还有足够的阴影掩护他们撤退。 秦牧和贾红线一路小跑,巧妙的避过慌乱又不知所措的宫女宦官,很快就要接近他们来时的那处地点。 刚转过最后一个弯,秦牧突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这不是那个道士吗。他怎么也跑出来了。 那道士步履匆匆,正向着一间宫殿走去。 如果不是他手上拿着一个盒子,秦牧也就没时间搭理他,现在跑路要紧。可是那道士来时候双手空空,走时候多了一个盒子,而秦牧知道他去见的是宋徽宗。 宋徽宗宝贝多,他可以说是历朝历代皇帝中的首富。不只是钱多,更重要的是他收集的文物多。 从宋徽宗身边出来还拿着盒子。秦牧哪能放过他。 那道士可能也是怕被人看到,一直小心的走在阴影里面,若不是秦牧戴着夜视仪,也很难发现。现在既然看到就别想跑了。 秦牧加快步伐,飞速的接近那道士。 他和贾红线已经很小心谨慎了,后世的作战靴踩在青石路面上几乎没有脚步声,可是那道人似乎灵异有异常人,竟然在秦牧靠近他三米时候,转身回头面对上秦牧。 道人半夜私会男人,这个男人还是当今皇帝,本就是不能声张的事,否则以他的身份,以皇帝的身份,还用得着这么小心翼翼偷偷摸摸吗,可是小心翼翼偷偷摸摸不代表他没本事。 这道人正是当今皇帝眼里的红人:聪明神仙林灵素。 能被宋徽宗看在眼里的男人,自然是有两下子的。 他转身瞬间,就想好了对策。 皇宫内院能有谁?无非是宫女宦官,最多是贵妃美人什么的。总不会是刺客杀到这里了。就算杀到这里,他也不会杀道士,应该去找皇上。 想来是宦官看到自己身影来提醒自己躲避。现在他已经离开了皇帝身边,自然不怕人看到了。捉奸捉双,现在自己单独一个怕什么。 带着这个判断,他一转身,看到全身漆黑的一个人,脸上还长了一个犄角,就长在眼上——林灵素当然不认识单目夜视仪。 这的的确确吓了林道长一跳。 就算他见多识广,可是真没见过脸上长角的人。而且不是一个,还俩。 后面一个更恐怖,白惨惨的一张小鬼脸。脸上也长犄角。 这是黑白无常吧。 莫非自己终日装神弄鬼,今天遭到无常索命? 林灵素吓得手脚发麻。可是他终究不是常人,在皇上和文武百官面前都不曾怯场,这份定力很是可怕。 他一激灵从麻木的状态清醒过来,随手掏出一物向着秦牧就要丢过去。 这是他保命的手段。 秦牧没想到这个道士有这么大胆量,看到自己这样子还敢还手。他可是知道自己这模样有多怪异,更知道贾红线更加的恐怖,那个鬼脸即使自己看了也发虚。 现在想不了那么多,这时候被特训过得身体本能快过了思维,他已经把速度提到最快,在道人出手之前,秦牧抢到了他的身边,随手一点,林灵素顿时倒地。 电击器又立新功! 贾红线前后脚的跟到。她在秦牧身后,看着道士掏出东西要丟表哥,担心的一颗芳心乱颤。 要是敢伤了表哥,自己非活剐了这个臭道士不可。 她把手枪都抄在手里了,可是手枪不比,没那么多时间瞄准,而且秦牧就在她身前,挡住了她的射击线路。 贾红线对手枪可没什么把握,不敢在隔着秦牧射击。 眼看臭道士被表哥打倒,她立刻把枪口顶在坏人的头上就要开枪。 秦牧连忙一把拽住她,摇摇头。 这时候就别添乱了。虽然枪口有,声音不会很大,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快跑要紧。 秦牧抓过那个盒子塞在背包里面,扯着贾红线来到内院的院墙边,顺着窄小马道一路跑到墙头。 内院的院墙矮小且窄,上面没有设置哨位。道理很简单,内院啊,是皇帝女人住的地方,一群厮杀汉大半夜待在院墙上干嘛?看皇帝女人洗澡吗? 他们愿意效忠皇帝还不答应呢。 利用钩爪下了院墙,就来到了广阔的紫禁城里面。 还好紫禁城够大,而且秦牧选的这个地点离各门和建筑比较远。禁军兵丁都聚集在延福宫正门,这里暂时还没有危险。 秦牧继续奔跑。 他爬进紫禁城的位置靠北,城墙离延福宫不远,和大庆殿,紫寰殿,垂拱殿那些主建筑不是一个方向。 那边兵丁众多,火光更盛,自己这边相对少的多。 他和贾红线小心翼翼的前进。时而奔跑,时而潜伏。 走不过十分钟,终于接近了他们来时的那段城墙。只要顺着马道上了城墙,就可以利用钩爪翻出墙外,顺利脱险了。 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 这时候紫禁城已经被惊动了。城头上影绰绰的站了不少兵丁,而且马道的出口处,也就是马道和城墙的交界处,更是站了七八个兵丁把守。 要想悄无声息的出城看来是难了。 贾红线把手枪揣了回去,拽出了一颗。 这个东西秦牧也教她用过,而且还实弹投掷了几次。那威力,贾红线现在想想都害怕。不过眼下刚好用得到。 秦牧连忙说道:“孔雀,先别用这个,听我指挥。over”。 “猫头鹰,孔雀明白,殴我”。 贾红线听话的把挂了回去,又抽出了手枪,端在手里,遥遥的指着城墙上。 她知道这个手枪现在还不顶用,打不了那么远。这时候她无比想念那把。如果有在手,她可不在乎城头那些兵丁,无非是勾几下手指而已。 都是表哥不好,非说今晚的行动用不到远距离武器。 看,不听奴的话,就是这个结果。也没有多沉,带上怕什么。 现在没得用了。 秦牧自然不能让她带。 狙击步枪是远距离支援武器,这次行动不需要远程火力。 今夜是进皇城找宝贝,贾红线必须跟在自己身边,在屋子里面到处翻检,身上背着那么长一杆步枪,多不方便。 眼前的情况虽然很麻烦,秦牧却不担心,自己事先的安排足以发挥作用。城上这几个人不是问题。 他正要行动,却见一群兵丁嘶喊着向这边冲了过来。 “抓住刺客,别让他跑了。” “弓箭手,放箭。” “快追。” “刺客中箭了。他跑不了了,别放箭了,抓活的。” 秦牧大吃一惊。 情况再一次的出乎意料。果然教官说的没错,事情总有意外。 他计划好退路,以及会遇到的各种可能,但是千算万算,没算到今晚会多了一个刺客。而且刺客显然和他的目标相同,都是那一段马道。 这下糟糕透了。城墙上有七八个兵丁把守,那刺客已经跑到了马道入口,身后一群兵丁,不下几十人,前后脚的就要追到了。 这帮人一旦都堵在马道上,自己要脱身可就千难万难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三章 方好音 方好音已经绝望了。 她跑到这里,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背后中了一箭,右腿上中了两箭,身上还有一些大小不一的伤口,正流着血。 方好音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血,伤口的疼痛感变成了麻木。 疼痛不怕,至少告诉自己还活着。麻木就可怕了,看样子血快流干了,自己要死了。 只可恨没有杀掉狗皇帝。 其实她连皇帝的影子都没看到。 她和哥哥来到汴梁,是为了打探朝廷的消息。 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个使命,就是去梁山泊联系当地的好汉头领宋江。 如果不是为了去梁山,他们是不会在韩城县落脚的——不顺路。从南边过来走汴河,直接到汴梁,不用经过五丈河。 去梁山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宋江一心只想被招安,当大宋的狗官,根本没心思造反。 幸亏宋江还有点江湖义气,没有绑了他们送给大宋朝廷。 这点到是方好音高估了宋江的底线。 宋江就是绑了他们给朝廷,朝廷也得理他才行。现在是朝廷根本不搭理他,当他是个屁。他想贴人家冷屁股都贴不上去。所以也就没把这兄妹俩怎么着,反倒客客气气的送走了。 你们造你们的反,别连累我就行。 于是兄妹俩来到汴梁打探军情。 听市井流言所说,朝廷准备派媪相童贯领军,近日就要开拔出征,平定江南匪患。 媪相,真是敢叫。 方好音是识字的。她爹方腊是江南财主,有钱,她自然从小就受到很好的教育。文武双全。 媪,就是老太婆。 童贯一个大男人,没了男人的根,进宫当了宦官,给自己按个老太婆的名号,简直是可怜可笑。 宦官领军打仗,大宋朝没男人了吗? 看来该当爹爹起事。大宋朝连能领兵的男人都找不出一个,比自己这姑娘身都不如。 他们兄妹本想接近李师师,然后看看有没有机会干掉当今皇上,可是一直没有成功。 别说皇上,连李师师他们都见不到。 樊楼行首,可不是有俩钱就能见到的人物。起码的身份你得有。可是他们兄妹是什么身份呢? 大宋的身份是白丁两个。一个还是小娘子。 实际呢,反贼方腊的亲儿子亲闺女。 这俩身份哪个也没用。后一个更不能暴露。 见不到李师师,又得到了童贯即将发兵江南,方好音的哥哥就回去报信,留下妹妹继续探听。 这样的安排并没有错误,这年代又不是后世工业国家有完备的通讯工具。方腊起兵是迫于形势,花石纲搅的江南民不聊生,老百姓都活不下去了,所以逼不得已就造反了。 方腊自然没有提前安排间谍在汴梁打探消息。 方氏兄妹一个留下一个回去,正是眼下最好的解决方案。 哥哥方豪回去可以带兵,是方腊很重要的助力,所以他要回去。 妹妹方好音是个小娘子,即使再武艺高强,也没法领兵作战,所以留下继续打探消息。 怪只怪方好音武艺太高强,哥哥一旦不在身边,她就有了自己的打算。 既然来到京城,怎么能不去试试取了皇帝狗命呢。 如果自己杀了皇帝,爹爹定然能更容易的推翻大宋,天下就姓方不姓赵了。 方好音艺高人胆大,趁着夜色就摸进了紫禁城。 她走的路线和秦牧恰好相同,都是从金水河进入护城河。这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也没第二个选择。 秦牧他们动手早,因为要翻箱倒柜找宝贝花时间。 方好音就简单了,她只要杀了皇帝赵佶就可以,所以比秦牧他们出发的晚——更晚点人睡的更熟,方便她行事。 可是她太低估了大宋禁军的能力。纵然大宋武备松弛多年,禁军里面大部分人连弓都拉不开,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号称八十万的禁军,怎么能没有高人存在呢。 豹子头林冲,这样响当当的人物,就是禁军教头。 守卫紫禁城的兵将更是有一些好手。 方好音可没有秦牧一身高科技装备,她进入皇城还算顺利,毕竟有点本事的军官也不会被派到墙头受夜风,可是进城之后就遇到麻烦了。 各种明哨暗哨,躲得过一个躲不过两个。很快她就被巡夜的兵将发现了。 连延福宫的墙都没沾到,方好音就陷入了重重围困。 在付出一身伤口的代价之后,方好音不知道砍死多少敌人,才冲出重围,来到了马道前。 这时候她已经快要接近晕厥了,只靠着一股勇气支撑着没有倒下。 城墙上,已经有兵丁放下弓箭,抄起了刀斧。显然他们不打算射死自己,而是要捉活的。 身后的追兵也不远了。借着月色,她都能依稀看清楚对方贪婪的眼神。 抓住自己之后,升官发财是肯定的了。 方好音性格刚烈,纵然落入绝境,她也不肯自杀。就是死,也要再砍死几个大宋的官兵,然后死在敌人的刀剑下。这才是武者的尊严。 手中的刀子,不是拿来砍自己的。 刀锋上的血,必须是敌人的血。 方好音深吸一口气,已经麻木的右腿似乎又恢复了点知觉,既然敌人不肯放箭,那么自己就走过去砍他们。 秦牧眼看着一个蒙面的黑衣人瘸着一条腿,顽强的举着刀向上前进,不由得有点佩服。 这是牛人! 什么都没有,就凭一把刀子敢独闯紫禁城——好歹你得有个夜视仪呀。 换了自己肯定没这胆量,就是给自己两把刀也不行。这不是干事情,这是送死。白白送死的事情秦牧不会干。 可是他虽然不会干,却很钦佩敢这样做的人。 虽千万人吾往矣! 如果换一个环境,他可能只是佩服就完了,但是现在不行。他不能不管,因为这群人堵住了自己唯一的出路。 方好音跑不了,自己也就跑不了。 方好音一步一步的接近马道中央,后有追兵前有堵截,可是她浑然不惧。 明年的今日,就是自己的忌日,可是自己纵然要死,也要轰轰烈烈。 就让自己变作一团火,烧光这个欺负人的朝廷。 不知是不是老天爷听到了她的心里话,突然之间,城墙上面传来巨大的声响,还有火光四射。 方好音被震的再也站不住了,摔倒在马道上。 c4的效果,杠杠的! 城墙上面的兵丁即使没有被炸死,也被炸飞了。 正是秦牧适时的按下了遥控起爆开关。城墙上面的路打通了。 方好音身后的追兵都被吓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城头那么大声音,还有火光。 爆炸在大宋朝是个新鲜事。大宋的军备里面,火器已经存在,但是都在萌芽状态,很原始,所以绝大部分兵丁都没见识过爆炸。而且后世的高能效果哪是大宋的简陋比的了的。 一时之间,兵丁门以为是天上掉下了炸雷。 老天爷发怒了? 他们正呆呆的发愣,不知所措,就在这时候,身边又是一声巨响,连着火光。 这次爆炸就发生在他们身边,顿时死伤一片。 不得了啦,神仙发火了。 能动弹的兵丁全是这般心思,也不管地上死伤的同伴了,全都掉头逃命。 神仙打架,不干我们小兵的事。 朝廷不是有神仙道长吗,这事得请他出面。我们这群凡人是没有办法的。 他们这时候哪还顾得上刺客,只恨腿软跑不快。 两块c4是秦牧安排下的后路,他本来没想到会用上。上次劫狱他也安排了,就没用上。这只是有备无患,可是没想到今晚真的还全靠了它。 逃跑的道路完全空了出来。 秦牧把夜视仪拉下来戴好——爆炸时候巨大的火光会影响夜视仪所以先要去掉,一路狂奔上了马道。 走过刺客身边时候,他有点好奇,究竟是什么人这么大胆子呢,于是手欠的把刺客蒙面的黑巾扯了下来。 一张黝黑的面孔映入眼帘。 秦牧觉得有点熟悉。他来大宋这么点时间,认识的人两只手数的完,稍微一回忆,记起来了。 这不是那天在樊楼怼自己的方家少爷吗。 怎么他好好的不去逛勾栏,反倒跑来刺杀皇帝了。 若是只有这么点交情,秦牧不打算带他一起跑。可是那日在樊楼小黑人说了一句话,他说自己是小小家丁。 秦牧当家丁的时间很短,知道的人更少,这件事他一直记在心里,没有答案,眼见小黑人又出现在自己眼前,答案就在他身上,说不得,带走吧。 还好是下城,要是向上爬他肯定带不动一个人——这次可没带电动升降装置。 贾红线不明白表哥为什么救这个刺客。可是表哥要办的事,自然自己要帮手。他们不但是夫妻——虽然没入洞房可是贾红线早就这样认为了,还是搭档。 有贾红线帮手就快捷了许多。三个人顺着钩爪的绳索来到城下。 方好音一身伤,再加上的震荡,早就昏了过去,什么都不知道。 贾红线把藏着的小艇推入护城河,秦牧背着方好音上了橡皮艇,然后启动电动机。 来的时候是顺水,秦牧没有发动机器,回去是逆流,又要迅速逃跑,自然不能靠划桨了。 电动机不是内燃机,几乎没有声音。 小小的橡皮艇载着三人,安静的逆流而上,飞快的消失在汴梁的夜色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四章 方好音的困惑 贾红线的香闺如今变成了战地医院。 可是主刀的医生却有点不靠谱,正盯着眼前这一具胴体发呆。 怎么这个小黑是个女人。 秦牧完全没有想到这黑古溜秋的家伙竟然是个大美人。 要知道的话,自己还会不会剪破她的衣服呢?想来还是会的,医者父母心,医生眼里不分男女,全是病人。 可是毕竟美女和凡夫不同。一具的美女肉体横陈在秦牧面前,要说秦牧不心动,他自己都不相信,要说心动吗,还真不是那种感觉。 因为方好音浑身上下都是血,只是擦干净小脸蛋看出是个大美人。 一路上方好音和贾红线待在车厢里面,以贾红线的精明,本来能发现方好音的女儿身。可是贾红线被c4暴烈的性格惊呆了。 她是打过,还亲手杀过人,可是枪支杀人和弓箭杀人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给人身上来个洞,不过大小而已。 她也扔过,在野外,什么也没炸到,只是一地土,而且爆炸时候还被秦牧按在地上,什么也没看到。 就不同了。她耳听着不似人间的狂怒声音,眼看着飞在半空的断臂残肢,整个一副地狱景象。 这个场面对她的刺激太大了。 她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表哥那个地方的全部本事,各种奇妙的宝贝,可是相对来说,视觉刺激不强烈。 无人机绘图,只让她惊奇,手机拍照,让她喜欢,杀人,让她感到操纵世间生命的满足感。但是的横空出世,让她感觉到自己是那么渺小。 所有的一切,在面前都会粉身碎骨,包括自己也包括表哥。 一路上贾红线都没缓过神来,直到秦牧在自己的闺房把方好音的衣服全剪开,一个大美人光溜溜的出现在两人眼前,她才醒悟过来。 这是别的女人啊! 太狡猾了,竟然扮成男人来自己家里。 女人这个时候没有什么理智。她也不想想,方好音怎么会想来她的闺中。 她连贾红线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不过说什么都晚了,这血糊糊的一身,得治。 秦牧别的没多带,急救包却带了不少。保命的玩意,富裕点没坏处。 小屋的窗户被挡的严严实实,一丝光线透不出去。两台射灯摆在身边,给方好音美丽的身躯加了一层柔光,更显得极端妖艳。 又美丽又可怕。 贾红线已经擦拭干净方好音身上的血迹。秦牧仔细检查过后发现,方好音真是好运气,或者说本领高强。 看起来一身血迹很吓人,可是真正致命的伤口却没有。 那么多禁军围攻一个要杀皇帝的刺客,肯定都下死手,不会留情面。如果不是方好音武艺高强,绝对不会在各种间不容发的瞬间躲开致命的攻击。 这些伤口只要抹上药就可以恢复,愈合后连疤痕都不会留下,应该问题不大。 真正致命的是背后的一根箭,插在右边肩膀下方。还有右腿上两根,都深深扎在肉里。 这样就不得不动刀子了。 秦牧接受过残酷的战场训练,治疗外伤是必不可少的技能。 说干就干。 全套的战地手术器材摆开,秦牧主刀,贾红线做助手。 一台手术历经两个多小时,终于完成了。 秦牧亲手给方好音涂好药膏,包好绷带。 这个活贾红线当然不想表哥做,在别的女人身上摸来摸去,她肯定心里不好受。可是医疗技能也是技能,不是随便缠缠就行的。这点分寸她还是懂得。 等一切收拾结束后,秦牧才想起自己还抢了一幅画。 还好,不算白白逛了一趟皇城。 若是没有这幅画,只捡了一个麻烦回来,他真是亏大了。 不说那些,就是方好音用的抗生素,在大宋来说比黄金贵得多,说是保命仙丹一点不夸张。 她到好,一分钱没花,一句谢谢没有,就都享受了。 方好音也没法说谢谢。她失血过多又被震的五迷三道的,再加上手术这一通折腾,纵然有麻药顶着,她也受不了这番痛苦。一直是昏迷不醒。 秦牧打开盒子,检查今晚的战利品。 不是一幅画,却是一副字。 字体非常熟悉,是著名的瘦金体! 宋徽宗的字,值钱了! 宋徽宗虽然在历史定位上是昏君一枚,可是他的艺术成就非同小可。 就好像南唐后主李煜,被宋徽宗的祖宗抓了,亡了国,可是李煜的词千古流传,人称词中之帝。 宋徽宗赵佶也是如此。 在他手里,北宋亡了国,不过他的字却被世人乃至后人追捧。 单从书法艺术来讲,瘦金体的确自立门户,属于开宗立万的层次。 有他的一副字,今晚的辛苦不白费。 秦牧没有自大到今晚就找到《清明上河图》,这不现实。他今晚只是探路,剩下的不过是顺手牵羊的事。 现在看来,这一头羊还挺肥。 看看写的什么吧。 “昔日繁華子,安陵與龍陽。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輝光。悅懌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盻發姿媚,言笑吐芬芳。攜手等歡愛,夙昔同衾裳。願為雙飛鳥,比翼共翺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繁体字,那是肯定,现在都这字。 这是一首古诗。不过秦牧却没听说过。 在脑海里转换成简体字,是这样的。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盻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夙昔同衾裳。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这什么意思呢。 因为是繁体字,在脑海里要和简体字对照一下,秦牧没有能立刻想明白。 念一念吧。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秦牧念了一遍又一遍,贾红线都快学会了。可是贾红线也不明白内里的深意。 她是识字,可是识字未必就是有学问。 她是在白鹤庵长大,能记账会算数就是好本事了,难道还要皓首穷经去考状元吗? 她对字画的认识,就是值钱不值钱,至于内容好坏,不关她的事,她也不上心。 秦牧多少有点明白了,这是爱情诗。只是不知道谁写的。而且这爱情诗还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是男男之恋。 安陵是谁,他不知道,但是龙阳君太著名了。 春秋战国时期的魏王男宠。 所谓龙阳之好,就是男人爱男人的文雅表达。 看来和道士鬼混的男人真的是大宋皇帝赵佶呀。 就是不知道安陵君谁。秦牧倒是知道信陵君,课本里面有,安陵君也许有吧,只是秦牧实在记不得了。 他问贾红线,贾红线摇摇头,不懂啊。 双飞鸟,共翱翔,这个她知道,可是安陵君是谁,她怎么知道呢。又不是大宋的有钱人,她连了解的兴趣都没有。 可惜没有这时空没有网络可以连接百度一下,只好拿回去再说了。 正在秦牧遗憾的时候,就听床上传来声音:“哼,安陵君都不知道,果然是个小小家丁。” 秦牧吓了一跳。这丫头体质也太强悍了,怎么这么快就清醒过来了。 还以为她再昏迷五六个小时呢。 方好音醒了有一阵。不过她没有动,开始是搞不清楚自己在哪,发生了什么情况。 她还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后来发现自己没死,能喘气还能听到人说话,又发现自己浑身上下光溜溜,背上腿上都裹着白白的布,显然自己的箭伤被医治过来。 包扎的如此仔细,显然不是落在了狗皇帝手下,她这才稍微安了心。 可是转眼发现自己身上一丝不挂,身边却是那个小小家丁,还有一个陌生女子。 不用问,一定是他们干的。若是只有那个女子,她早就开口道谢了,可是还有秦牧在。自己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脱得光溜溜。这让方好音无论如何不敢说话了。 而且她还发现了极大的古怪。 这个房间竟然如此的明亮。亮的好像是自己昏倒前看到的巨大火光,可是却没有吓死人的雷声。 她花了好大一段时间才发现亮光的来源。 后世的射灯,让方好音陷入了迷惑。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贾红线和秦牧都换回了大宋的服装,所以方好音还没发现秦牧的奇装异服。 否则她更惊讶了。 这不是那个在韩城县码头逃跑的家丁吗。 这不是那个又装作什么富贵人家跑去樊楼睡姜月奴的秦少爷吗。 现在他又和一个高挑白皙的美人混在一起。 他到底是什么人? 方好音想不出来,只能装昏迷。 可是秦牧在身边王八念经一般的来来回回念叨,而且念叨的是这样一首诗,终于让方好音按捺不住火气了。 “就算是你救了奴,奴也不想听你再念叨这首诗。要不你杀了奴吧。” 秦牧没想到她醒了,连忙放下那幅字,转头问道:“这位姑娘,请问你是谁?怎么认识我的?” 秦牧没想到她就是在码头踢自己一脚的红衣俏女人。 那时候方好音略微化了妆,掩盖了一些真面目。 秦牧认识的她,是樊楼那个小黑人。今夜方好音就是如那晚在樊楼一般的涂抹。 “奴的名字,说出来怕吓着你。还是不要说了。至于奴怎么认识你,看在你们救了奴的份上,倒是可以告诉你。”方好音虽然躺着不能动,却输人不倒架,语气很是强硬:“那日在韩城县码头,奴踢的你,这么快就忘了?” “原来那个人是你?”秦牧这才恍然。 那个女人就是这个小黑人。 “可是你我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踢我?”这点秦牧一定要问明白。 “奴方好音最看不起逃兵。”方小娘子一生气连自己真名都忘了隐瞒了。 “你叫方好音?”贾红线冷冰冰的对着方好音:“奴家贾红线,你正是在奴的房中。是奴的官人救了你的小命。说话给我客气点。” 方好音不说话了。 她虽然刚烈,却知道自己欠人家的。向着救命恩人发火,真不能那么理直气壮。 秦牧现在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挨了一脚,纯粹是她多管闲事。 不过事情过去那么久了,现在又这样情况,也有点同舟共济的味道,他也不想追究——总不能拉伤员起来给她屁股一脚吧。 “好吧,方小娘子,”秦牧不打算再说过去,一切向前看:“刚才你说我安陵君都不知道,那么你肯定是知道安陵君了?方便不方便给我讲讲。” 方好音看了看贾红线,见她脸色冰冷却没有阻止自己,就开口道:“这是阮籍的咏怀诗其中一首。阮籍你懂的吧?” 她现在也明白秦牧绝不是一个小小家丁了,自然语气客气了点。 “知道,阮籍,竹林七贤吗。这是他的诗?” “对。这诗不是好诗,你有这么漂亮的妻子在身边,还想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奴真是为红线姐姐担心。” 秦牧没想到她还会拉统一战线!这么快就叫姐姐了。 不过相比这个自己更担心被误会。毕竟那样太难受,他赶忙撇清自己:“我哪想乱七八糟的事情了,明明是你想的才对。” 方好音听完秦牧这句话,突然脸就红起来了。 她想起了那日在樊楼,姜月奴说的那番话。 “下贱,不过是个人心中所想,秦少爷清风明月,何惧人言。” 难道自己果然心底不正,所以才胡思乱想。莫非这个姓秦的真是好人?只是纯粹吟诗而已吗? 自己怎么就没发现自己竟然是这样的一个人呢。 我方好音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五章 安陵君 没等她想明白。贾红线突然说了一句话,吓得方好音差点又昏过去。 “是方腊让你来杀官家的?” 秦牧一直看着那幅字,都把刚才皇城的事情忘了。 这次不同劫狱。劫狱是为了救王泰,王泰身上的线索很多,刀子,任家,都能牵扯到秦牧身上,所以他很关心开封府的动静。 皇城却不同了。谁知道皇城的爆炸是他干的。一切了无痕迹。做过就不再想。 贾红线这句话倒是提醒了他,一个小姑娘没事去杀皇帝干嘛。除非有仇。和皇帝有仇的,又姓方,没准真的是方腊的女儿。 不这样不足以解释今晚的一切。 如果方好音真的是方腊亲闺女,那方腊可真够狠的,眼睁睁让亲生女儿去送死。 “红线姐姐,你猜到了。”方好音经过短暂的惊慌,很快平静下来,说道:“不错,奴的爹爹就是方腊,如今正造大宋的反,你们把奴送给狗皇帝吧,赏钱就当是你们给奴看病的诊金。” 秦牧气的想要抽她。 怎么说话呢,会不会说人话。 要不是看她捆的跟粽子似的没法还手,秦牧真打算给她两下——至少报了一脚之仇。 “诊金。好音妹妹,”贾红线嗤嗤一笑,一脸鄙夷的说道:“你以为你多值钱不成?你知道不知道,奴的官人给你上的药,是抗生素。” 方好音一脸迷糊。抗生素是什么?完全没听说过。 “你是方腊的闺女,又一身好武艺,想来也见过伤口。”贾红线一脸看不起:“若是旁人受了这样的伤,除非老天爷眷顾,赏他一条命,否则哪个不是躺着等死。若不是有表哥给你用上神药,你还能在奴面前拿腔作势?” 她指着窗外——虽然被挡住看不见,说道:“看见没,园里清清脆脆的瓜果,你早做了肥田的料了。” 秦牧心说你怎么老惦记着那园子瓜果。上次就要埋我,这次又要埋她。 方好音这才醒悟过来。确实如此啊。 这个时代的战争很残酷,因为受伤了就基本等死。 这时候的伤口的感染叫做“疡”,和口腔溃疡不同,伤口的感染是不治之症。命大的能撑过去,大多数都是一死了之。 她现在没有全身发热神志不清,还能和秦牧拌嘴,这不就是身体没大事了吗。 难道真的是姓秦的给自己用了神药,什么什么抗生素。 是什么东西?仙丹吗? 秦牧在给方好音做手术的过程中,就把一些用的到的医疗知识普及给了贾红线。 贾红线天生聪明,一下就明白了抗生素的神奇。 这可是比手机还要重要的宝贝。 救人性命啊! 表哥身上的宝贝真是太多了,多到她都想不过来了。 看着方好音拿腔作势的样子,贾红线根本就不惯着她脾气。 在我的闺房,在表哥面前,那轮的到你这个小狐狸精炸刺。 “别提诊金了,咱们还是聊聊阮籍吧。”秦牧打了个圆场。不然能怎么样呢,在大宋朝,就是把方好音切开零碎着卖,能值回一剂抗生素吗? 方好音老实了,不再摆公主架子。 她这也是惯的。她爹造反,如果成功登基坐殿,改了朝代,她就是正牌公主。虽然现在方腊还没成事,可是已经占据了好大一块底盘,自封“圣公”,年号“永乐”,这样说来,方好音也勉强能算是公主。 可是不管她是真公主还是假公主,在贾红线面前都不好使。 方好音很快就认清楚了这个事实。 眼前两人中,秦牧还是算厚道小郎君。念在他费心救了自己的命,自己就不怪罪他了。 那就快点谈阮籍吧。别替其他的找不自在。 “这首诗秦少爷哪里不懂呢?”方好音故意的问道。不懂就请教我啊。 贾红线白了她一眼。 方好音顿时声音放低了几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看我日后身子好了,再不受你的的气。 不过我方好音也不是不知好歹的女人,念在你救我的份上,日后封你官人做个大官,你也跟着沾光吧。 不过又是官人又叫表哥,莫非他俩是表兄妹? “我是不知道安陵君是什么人。”秦牧哪知道方好音脑袋里面都想到方腊做皇帝的事情了。这八字还没一撇呢。 “安陵君是楚王的男宠。是楚国贵族。” 方好音有条不紊的给秦牧介绍着安陵君。 安陵君因为楚王的宠爱,所以位高权重。 这时候楚国有个人叫江乙,他劝导安陵君说:“您对楚国没有丝毫的功劳,也没有骨肉之亲可以依靠,却身居高位,享受厚禄,人民见到您,没有不整饰衣服,理好帽子,毕恭毕敬向您行礼的,这是为什么呢?” 安陵君回答说:“这不过是因为楚王错误地提拔我罢了;不然,我不可能得到这种地位。” 江乙说:“用金钱与别人结交,当金钱用完了,交情也就断绝了;用美色与别人交往,当美色衰退了,爱情也就改变了。所以,爱妾床上的席子还没有睡破,就被遗弃了;宠臣的马车还没有用坏,就被罢黜了;您现在独揽楚国的权势,可自己并没有能与楚王结成深交的东西,我为您非常担忧。” 安陵君说:“那可怎么办呢?” 江乙说:“希望您一定向楚王请求随他而死,亲自为他殉葬,这样,您在楚国必能长期受到尊重。”安陵君说:“敬遵您的教导。” 三年以后,安陵君仍然没有说什么。江乙又拜见说:“我给您说的,到现在您也没有实行,您既然不采纳我的意见,我要求从此不再会见您了。” 安陵君说:“我实在不敢忘记先生给我的教导,只因没有遇到好机会啊!” 在这时,楚王要到云楚地区去游猎,车马成群结队,络绎不绝,五色旌旗遮蔽天日,野火烧起来,好像彩虹,老虎咆哮之声,好像雷霆。 忽然一头犀牛像发了狂似的朝车轮横冲直撞过来,楚王拉弓搭箭,一箭便射死了犀牛。楚王随手拔起一根旗杆,接住犀牛的头,仰天大笑,说:“今天的游览,实在太高兴了!我要是百年之后,又和谁能一道享受这种快乐呢?” 安陵君泪流满面,上前对楚王说:“我在宫内和大王挨席而坐,出外和大王同车而乘,大王百年之后,我愿随从而死,在黄泉之下也做大王的席垫,以免蝼蚁来侵扰您,又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呢!” 楚王听了大为高兴,就正式封他为安陵君。 “这是《战国策》里面的记载。怎么秦少爷没看过吗?”方好音说完安陵君的故事之后,还不忘损一句秦牧。 好像毫没来由。方好音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平时自己不是这样的人呀。 方好音想着,也许自己是对姓秦的初次见面就很反感讨厌。在码头上,小小家丁却不救主,一个人逃命。这就是逃兵,是可耻的。 然后在樊楼,却又让姜月奴变着法的说自己下贱。这是可恨的。 可耻可恨的人,怎么都让方好音无法好言相对。 而且她现在还看不透眼前这两口子了。什么神药她没见过,可是神光却在眼前。 方好音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看到灯光!当然,大宋看到过灯光的统共也没几个人。她排名还算靠前的。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男人,他看光了自己的身子,却一点表示都没有,连句赔罪的话都不肯讲。自己可是公主!公主! 可怜她还没成亲就被这个姓秦的玷污了。日后自己还怎么嫁人。 如果不是自己真的被他们从皇城里面救出来,又给自己医好了伤口,保住性命,以方好音的脾气,早拿刀子砍了秦牧脑袋了。 方好音为自己的好脾气感到一丝骄傲。又觉得自己在见识上高了秦牧一筹。看看,连《战国策》都没读过,还神奇个什么。 没有学问。还比不过我一个女子。 《战国策》秦牧是看过,不过只看过有限几篇。教学大纲里面有的,他就看过,没有的,就不知道了。 显然安陵君的故事不可能进入教学大纲,自然秦牧也不知道。不过方好音能把这样一个故事讲的条理分明,让秦牧对她又高看了一眼。——文武双全的女人。 秦牧不关心安陵君,他想的是宋徽宗。 如果这幅字真的是宋徽宗亲笔,那就值钱了。 自己拥有一个世界,秦牧对于从这个世界淘换出什么值钱的东西很关心。宋徽宗的真迹,在后世也是论亿计价。这么说自己要发财了? 这次不着急等着用钱,不能再便宜董玉琼了。至少不能那么便宜的卖。 他和黄金沙在训练营的时候,黄金沙一直和国内有联系。 金子说董玉琼拿着《杨妃出浴图》请了许多专家鉴定加估价,他们一致认为是真迹,价值以亿计算。 这么算来自己亏到姥姥家去了。 可谁让自己当时那么缺钱呢,董玉琼也没有骗自己。 回到后世就变现,变现了就能有足够的钱给穆千柔看病,自己也能实现环游世界的理想。 除了四十岁诅咒之外,似乎自己的人生已经很完美了。 可是,秦牧目光扫过——贾红线正含情脉脉的望着他,这里的一切怎么办? 让她们永远不生不死的停留在自己离开的那一瞬间? 让贾红线就这样等着自己到天荒地老? 这和自己对穆千柔万缕柔情却不敢说出口有什么区别。 他知道那种痛苦,可是他怎么能把那种痛苦又让贾红线再尝试一遍,而且是天荒地老没有尽头的痛苦。 秦牧怎么可以忍心做下这样的事情! 自己不能不回来啊。还是得回来。 且不想那么多吧。眼前还有烦。 方好音怎么办,这可是大宋反贼——鼎鼎大名的方腊,的闺女。 秦牧怎么办才好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六章 方好音的把柄 不管人间有什么样的喜怒哀愁,悲欢离合,太阳都会按照自己的规律准时升起。 当角楼上的神兽被罩上一层金光的时候,林灵素已经打扮整齐。 他身着天青色的道袍,上面绣着七只白鹤,或高飞,或觅食,或交颈缠绵,或并肩依偎,神采飞扬,栩栩如生。 脚下金线镶边的道履,一尘不染。 道长一改昨日的鬼鬼祟祟形象,腰杆笔挺,跨步出门。脚步轻盈,拂尘随意摆动,真是一派仙风道骨,宛如天上神仙。 昨夜林道长被黑白无常索命,瘫倒了好一阵。幸亏当时皇宫大乱,没有被人发现自己的丑态,如今皇上召见,他连忙收拾整齐去见徽宗。 到了政事堂,皇上还没来,宰相王黼已经等在那里。 林道长向王黼点点头。他做的不是大宋的官,是天庭的官,不需要对人间百官之首客气。 王黼也点点头。林神仙是赵佶捧在手里的道人,他也一直用心交好。 过了一会,赵佶来了,看见两人都在,立刻问道:“神仙,王相,昨夜之事,惹得禁中不安。王相……” 该王黼说话了。 王黼一大早就被召进了皇宫,皇城司把昨夜发生的事情汇报给他。 皇帝召见他,自然不是问他昨夜发生了什么——这个赵佶比王黼知道的还清楚,而是问后续的手段措施。 他是大宋宰相,总理天下事情,自然出了事就找他。 大宋朝自开国以来连年征战,可是战争全发生在边疆地区,京城汴梁百多年没有经过刀兵,皇城更是全天下最安乐的地方,昨天突然闹起来 刺客,这是破天荒头一遭。 王黼拿不准赵佶现在的心态,是愤怒还是恐惧。还是又愤怒又恐惧。 他偷偷看了看赵佶。只见皇上气色稍微有点差,好像睡眠不足的样子。这到是难免,换了是自己,大半夜的闹刺客,要杀自己,自己也睡不着。 不过赵佶的心情似乎并不是特别差,头上戴那朵石榴花很是新鲜。既然还有心情戴花,现在不会特别怪罪自己。 林道长一如平日的风姿绰约,翩翩迷人。 王黼有底了。 “官家,昨夜有宵小不自量力,妄图行那大逆不道之事,天怒人怨。可官家乃是天生贵胄,岂能被宵小所伤。不过为了官家安全,我准备将皇城司守卫再添一倍人手,彻底杜绝宵小之辈的贼心。” 赵佶点点头。昨夜的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他正和林道长交流的深入,却被打断了兴致,要说不生气是假的,甚至还有点担心。 刺客功夫高强,一个人就杀伤许多兵丁,若不是天降神火,险些被他逃走了。 “昨夜的刺客是从金水河进到护城河,”王黼继续说道:“然后凭借勾索上得城楼,如今刺客乘坐的小船和攀墙的勾索俱在,可见刺客来得去不得。” 方好音是被秦牧救走,她来时候乘坐小船和爬墙的勾索自然都留下来做了证据。 “臣听说是天降神雷,那刺客神形俱灭,这正是官家受上天眷顾,是官家之幸,是大宋之幸。臣为官家贺。” “却也没那么神奇。”赵佶指着林灵素说道:“这件事,还是全靠了林神仙的本事。当日朕留神仙在宫中,你等还劝谏,全不知朕的心思。昨夜刺客凶悍,伤亡多人,若没有林神仙护驾,哪有今日的从容。” 林灵素拂尘一摆,说不出的潇洒自在:“官家谬赞。王相说的也有道理。官家乃长生大帝君下界,自是有诸天护持,世间凡人怎能损伤官家分毫。只是神仙下界,纵然气运护体,大能加身,不会受损,可是若不给这等不开眼的贼人一点教训,却让人不知诸天威势。” 说着话林灵素拂尘指天:“昨夜我用神霄宫正宗五雷大法,炸的刺客尸骨无存。不用雷霆手段,不显诸天神威。” 他昨夜就知道事情经过,其实连夜就又跟徽宗见过面,这番功劳早揽在自己头上了。 原来是五雷大法。王黼对皇城司提到的巨大声响和火光一直弄不清楚。听起来像是天上的炸雷掉在城墙上了,所以炸死了很多守卫。没成想是林道长召唤来的。 这让王黼又敬畏又不满。 既然你会五雷大法,那么你也看着点人好不好。炸死刺客是本事,炸死皇城司的人怎么说? 只是林道长是皇上眼里的红人,王黼不会说这些碍眼的话。 可惜的是刺客给炸没影了,连头发都没留下一根,这样就少了自己一份功劳。若是皇城司拿下刺客,必然会问出不少口供,有没有同谋,幕后指使是谁,这也至少在皇上面前有话可以说。现在可好,功劳全归神仙了,错还得自己背着。 “道长真神仙!”接着王黼沉吟片刻道:“这件事应该昭告天下,以安天下人的心。再有林道长的五雷法,也应该让凡夫俗子知晓。有神仙护持,我大宋天子江山安如磐石万万年。” “可。” “而且还要再选秀女入宫,补偿官家所受骚扰。” “可。”选秀女不错,赵佶面带微笑说道:“不过这次就不要做的太大,周边百里足矣。” 赵佶只是做个姿态。女人他有的太多了,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腻。延福宫里面的女人他都忙不过来,何况汴梁城还有大把的勾栏,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只是自己昨夜受了惊吓,虽然林道长用五雷法炸死了刺客,可是若没有点补偿,似乎这个皇帝做的有点亏。毕竟受惊吓的是自己,刺客要杀的也是自己,不是这些吃好的喝好的玩好的大臣。 自己担惊受怕,他们吃喝玩乐,这不公平! 总得来点补偿才能安慰赵佶的心灵。那就小小的选一下吧。 一日之计在于晨。清晨总是很忙碌的。 秦牧昨夜就睡在贾红线的闺房里面。 贾红线的院子里,只有这一间房子有床,所以三人挤在一张床上。秦牧想去隔壁屋地上睡贾红线不同意,那多凉啊,受寒了受潮了怎么办,要去也是方好音去。 可是方好音这个样子,真不能睡地上,于是只好挤在一张床上。秦牧和衣而卧,一觉醒来天已放光,他先离开了屋子。 早上忙啊,先要解决个人卫生问题。而且也要出去留给方好音和贾红线私人空间。 贾红线跟着起床,然后叫方好音道:“妹妹,姐姐服侍你起来吧。” 方好音还是个伤号,不良于行,可是人有三急不是说你受伤了就没有了人类的功能,该去哪还得去。 见秦牧出去了,方好音也揭开被子,坐直了身体。 果然是神药。一夜的休息竟然让她恢复了一些力气。虽然上阵砍人还不行,可是起坐已经没有问题了。 昨天她身上的伤都是皮外伤,最严重的三处箭伤都没伤到内脏器官,加上划时代的手术措施和神药,她除了一条腿还不敢太用力气之外,别的倒也没什么大问题。 她起身之后却有点羞涩。 虽然秦牧不在屋里,这房里没有男人,可是在一个同性面前身体也是够羞耻的。 尤其这个姐姐还拿着一个小盒子对着自己不知道在干嘛。 当然是拍照啦。 贾红线不会错过任何机会。方腊的女儿在自己手上,万一她爹成事了呢。不攥着点本钱怎么行。 手机就是好,你看这照片拍的,即使是个病号,都梨花带雨的模样。 方好音受的箭伤在肩胛骨之下,秦牧给她包裹的时候特意避开了胸口。毕竟胸口那么大,用起纱布也费。 这样子的方好音更是一番后现代风格。 的身体缠着洁白的纱布。 贾红线的一通自拍算是给“黄图”行动划上完美的句号。这才是真正的黄图啊。 方好音很是奇怪,贾红线拿个小盒子折腾什么呢。这个小盒子又是干什么用的呢?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盒子。这么薄,能装什么呢?胭脂水粉肯定放不进去。而且贾红线拿在手里,一会这样一会那样,盯着盒子又看着自己。 她在干嘛呀。 贾红线各种角度拍了一个够,然后来到床边,坐在方好音身旁说道:“妹妹,你看这是什么?”说着把手机屏幕对着方好音。 方好音突然看到盒子上有自己的形象,登时吓得一哆嗦,差点就失禁——毕竟这是早晨。 怎么自己会在这个小黑子里面。莫不是被贾红线勾了魂魄吧。 她想起昨夜最后时刻就是听到炸雷响起,看到火光四射。难不成贾红线会法术? 她就是功夫再高,学问再好,也脱离不了这个时代。 大宋皇帝好道不是从宋徽宗开始,之前好几个皇帝都好道,喜欢神神鬼鬼的。这么多年的过来,民间早就有了迷信的气氛。方好音怎能例外。 她自然而然的首先想到了法术。 炸雷难道不是法术吗?天上的雷怎么会落在人间,而且刚巧不巧的炸死了前后的兵丁,却没炸到自己。现在贾红线又把自己拘束在这么一个小盒子里面。 难道自己今生今世都要做贾红线的奴仆了? 可是自己乃堂堂公主,怎么能被一个小小的妇人压在头上。 她一时都没想到自己是赤身裸体被拍下来,满脑子都是别的。 贾红线不知道她公主病犯了,她只是准备拿这些照片威胁方好音。万一你以后发达了,别忘记有这样的丑样子在我手里。 “妹妹,知道这是什么吗?” 方好音都迷糊了,只是本能的扯过被子裹住全身。 “这东西叫手机,”贾红线说着一张一张给方好音翻着看:“这些是照片,你看,这都是你刚才的模样。” 方好音痴呆的看着,有点魂不守舍。这样让她越发感觉自己被勾了魂魄,身子都不是自己的了。 贾红线很是满意方好音的状态。一时大意,结果翻多了一下,把自己和秦牧的合影给翻出来了。 方好音顿时一个机灵,清醒了过来。 原来不是收魂魄呀!否则怎么她和秦少爷的样子也在盒子里面呢? 不是收魂魄就不怕。 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堪。看来这个东西就是个画册,只是画的真实无比。比她见过的所有画都真。 可是自己一丝不挂的被画了,贾红线和秦少爷穿的还整整齐齐——秦少爷也不整齐,衣服破破烂烂的。 这还是那晚秦牧被贾红线制住时候拍的合影,衣服都没换呢。 方好音这时候没了恐惧,却是满满的羞涩和不堪。自己这算什么样子。 她身手就去抢贾红线的小盒子。 贾红线早就防着这一手。 方好音要是抢秦牧的手机,秦牧还真打不过她,可是贾红线不是秦牧,她也是有一身高明的功夫,纵然比不过方好音,却也不能那么容易被她得手,何况方好音还是病号,功夫十成去了八九成。 贾红线一下跳开,说道:“妹妹,别怪姐姐没提醒你,日后要懂得大小尊卑,别过了河就拆桥。” 方好音抢不到手,徒然跌在床上。 完了,这辈子在她面前抬不起头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七章 高衙内来了 王鼎,大宋的开封府尹,正为了一件事头疼。 大宋朝能让王鼎头疼的事情不多。作为开封府尹,再进一步就是朝廷中枢,等闲小事根本都到不了他眼前。 这件事能摆在他眼前,并且让开封府尹都感觉到麻烦,那么自然是又严重又难办的。 王黼命他追查刺客。 在皇上面前,王相自然只报喜不报忧,为什么要惹赵佶不高兴呢?让官家每天快快乐乐的不好吗?所以王黼只提了增加皇城司守卫人数,再昭告天下显示皇上的神圣不可侵犯,然后选一波秀女。 但是刺王杀驾这么大的事,皇上面前可以如此敷衍,对王黼个人来说,绝不能就这样过去。 他是宰执,统领文武百官,就这么瞎糊弄,下面人可不干。该有的程序还是要走的。 而且宋徽宗赵佶是个极端聪明的人,王黼也是聪明人,徽宗手下全是聪明人。 这种刺杀的事情,赵佶要脸面,他是不会自己说什么的,可是刺客是要他命去的,他要是不在乎,那也不是赵佶了。 他心里在乎,嘴上不会说的。所以才任由王黼在他面前糊弄。这也是他要的糊弄。 人前糊弄是大家都需要,可是人后你得给我个结果。究竟谁要杀朕啊,我得知道。 于是这件事就交到了开封府尹手上。 王鼎就为这事头疼。可是他没法推脱。这是他的职责所在。 好在他不是一个人在工作。开封府下辖十几个县,大把人员供他差遣。只是这事不好办,因为刺客已经死了。如果没死,自然好说。抓起来严刑拷打,三木之下什么口供问不到? 可是人都死了,连毛都没留下一根,怎么查。 王黼这条老狐狸,他是把该做的表面文章做全了,却根本不想想事情能不能办成——开封府尹现在就完全没有头绪。一个死人怎么查,连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 林神仙五雷大法这样厉害,不但炸没了刺客,连靠近刺客的兵丁都死伤不少。见过刺客身影的人都不多,他们唯一给出的话就是刺客是蒙面的。 这还不如不提。蒙上面谁知道是哪个。 可是王相交代的事,又是刺杀皇帝这么大的事,必须办。 于是开封府尹发下公文,下面的人,动起来吧。 霍钟霍捕头,就被开封府祥符县知县派了这么一份任务,去调查刺杀皇上的刺客,至于刺客姓什么叫什么长什么样,一概不知道。 不过也不是全无头绪,刺客留下两样物证,一条船和一截绳索,绳索上还有抓钩,去查吧。 霍钟干了二十来年的捕头,一直在大宋官僚机构的外围混,离知县的地位都十万八千里,如今却头一次如此接近皇上——通过一个死去的刺客。 最近怪事真的很多。开封府管辖着许多个县,每个县都有大牢,可是别的大牢都没事,偏偏祥符县的大牢闹鬼了。 他是捕头,不是管营,不在监狱当值,可是抓犯人的和关犯人的,怎么都是很熟悉的关系。他听说前几天牢里出了怪事,一个犯人不知道怎么就从牢里跑到了外面,然后死了。 死个犯人不稀奇,稀奇的是大牢的锁没有被撬,墙壁和窗户也都没被破坏,那个犯人就好像会穿墙术一般,跑到了牢房外面,别的犯人都没发现。 若不是他死在院墙内,这事还真遮掩不过去。 而且更古怪的是,当天晚上,管营董霸上了望楼准备射箭,却突然胸口开了个大洞摔了下来。 他身边的伙伴当时就吓傻了,到现在都没回来当值——还在家养着呢。 这不是闹鬼是什么,若不是有人会五鬼搬运大法,怎么能把犯人从牢房里面拉出来,还不破坏任何东西。 若不是有人也会林神仙的五雷大法,董霸胸口怎么会破一个大洞。 虽然这些事肯定不是林神仙办的,可是办这些事的人,至少不比林神仙法术差。 霍捕头想起自己要和这样的人物打交道,就有点脑后生凉风。 跟神仙做对,太难为自己了。可是朝廷交代的事情还得办。不过这事还好,刺客如果有法术,还用得着刀子吗,直接一个五雷大法就把官家轰开一个大洞了。 这话可不能说,大逆不道,想想就好。 刺客没有法术的话,霍捕头就不担心了。开封府这么多衙役,只要给他找出这个人,成百上千抓他一个还担心什么。 可是刺客已经死了,上面交代的去调查刺客的幕后,这就太为难了。 就凭一条小船,一根绳子,哪去找幕后的人? 船和绳子他都看过了——领了任务的捕头全看过,很是寻常。 汴梁城里面河道众多,河上的船只多如蚂蚁,这样的船每天不知道有多少在京城里穿梭,上面又没有写字号,怎么去找原主人? 绳子就更头疼了,完全没有下手的地方。 唉,吃官府的饭就得给官府办事。继续走吧。 只能先从那条船入手了。船虽然小也值不少钱,如果是谁家被偷的,失主很可能报官。就先从这条线索入手吧。 开封府辖区内的捕头,开始全面行动起来。 此时高衙内也没闲着,他也行动了起来。 那天在大相国寺,高衙内做了一次大宋第一:第一个被电击器放倒的人。他如果知道第二是林神仙,自己还排在林神仙前面,估计会很高兴。 可是现在他不知道这些,自然也不会高兴,只觉得那个斯斯文文的男人不是好人。 莫非他会法术? 电击器的目的是控制人,不是奔死了电。高衙内躺了半个小时就没事了。事后想起秦牧和贾红线,再去找可就找不到了。 高衙内哪能吃这个亏。 给我找!掘地三尺也得把小娘子给找出来。 陆虞侯这班狗腿子当然得卖力了。汴梁城里面可劲的转。 只是汴梁城这么大,人口不下百万,寻找一个陌生的漂亮女人太有难度了。 可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总有想抱高衙内大腿的,陆虞侯就遇到这样一个,告诉他那个小娘子姓贾,住在碧水街附近。 有姓,有大概地址,这就好办多了。 于是高衙内带着陆虞侯一帮狗腿,就来到了碧水街。他们转悠好几圈,也没看到贾娘子。 贾红线家并不在这里,他自然很难碰到。 不过贾红线个子比寻常的大宋女子要高,又生的特别白皙,这附近还是有知道她的人,就给高衙内指了一个大概方向。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高衙内纵然不是好人,却是个有心人。为了美女他一贯很有心。 快到天黑的时候,高衙内一伙已经摸进了贾红线所在的这条小巷子。 大宋没有宵禁,夜里更是人间天堂。 高衙内一行人挑着灯笼,举着火把,正挨家挨户的打听。 眼看着就要来到贾红线的门外。 这个时候,任员外也在找秦牧。 交出四十块手表之后,任员外才被赶出王府。 他不敢再待在京城,立刻回了韩城县,都没回家,直接回了吴家庄。 他要找秦牧。 可是秦牧没在吴家庄,听任潇潇说,秦牧早就进京去了。 任员外没有办法,这年头没有手机,他也联系不上秦牧,于是只有等。 只有等到秦牧,他才能决定今后的发展。手表是不敢碰了,可是他还有希望:水泥。 秦牧这一整天都待在贾红线的闺中。 能去哪呢?家里放着一个病号,哪都去不了,而且很麻烦,怎么打发她呢? 方好音却没有这个觉悟,她正拼命恢复着健康,想着把手机抢过来。自己大好年华刚刚开始,怎么能把这样的照片留在贾红线手上——她现在已经知道那个叫照片,不叫画了。 贾红线自然很高兴。只要和表哥在一起,怎么都是开心快乐的。何况表哥还有那么多本事,自己都没学会呢。 既然手机都给方好音看过了,而且她又见识过射灯,纱布,还有抗生素也给她用了,然后又是换药什么的,后世的种种也就没太多保密的必要——她早晚能想到那晚是如何脱困的,肯定不是五雷大法。 所以秦牧也就没刻意对她藏着掖着。首先是要搭建一个警戒线。 秦牧在贾红线的小院四周建立起警戒网,一旦有人接近,就会报警。 这一天来过两个邻居,贾红线都应付了过去,方好音傻傻的盯着笔记本上的监控影像,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有这样的好宝贝,即使没读过《战国策》也不那么丢人。 自己贵为公主,都没有这个笔记本电脑呢。 自己坐在屋里,却能看到外面的一切,这是天上神仙才能用的法宝吧——莫不是千传说中的里眼?虽然距离近了一点。 贾红线打发邻居当然简单,人家只是来正常走动串门,说一句有事改天再来就足够了。可是对付高衙内就不管用了。 改天?不行,就得现在。 肯定今天要为那天在大相国寺的事情买单了。 秦牧没想到在大宋朝这样落后的时代,高衙内竟然有这个本事找到门上来。看来他还是有点低估了古人的能耐。 不过躲也躲不过去了,高衙内一伙人离这里只隔着两户人家,现在想跑有点来不及。而且身边还一个伤号,虽然能动却瘸着一条腿,方好音还不能跑。 贾红线看着监控,没有多说话,却把手枪掏了出来,拧上,子弹顶上了膛。 很简单啊,来一个杀一个,杀完就没事了。大不了跑路,天下这么大,和表哥在一起,哪里去不得? 所有打她主意的男人,在她眼里全是可杀的。 表哥除外。这个是自己打他主意,还没得手呢。 秦牧看着贾红线一脸杀气腾腾的样子,有点蛋疼。 太简单太粗暴了。如果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枪解决,那世界该变得多恐怖。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八章 夜回吴家庄 杀人不能解决问题,但是无疑也是个选项。如果到了最后没有别的办法,杀光这群人倒也是不错。 可是高衙内不是别人,是高俅的干儿子。在大宋朝汴梁城里面是有名号的,他死了可不是死个小猫小狗,接下来肯定京城震动,对自己未必是好事。 在大宋朝淘宝,还是需要一个安定祥和的环境的。 秦牧决定,在自己没有彻底了解这个大宋之前,最好保持尽可能的原汁原味。 “丁计划。” “表哥,又是丁计划啊。”贾红线都有点不满意了。每次都制定好多计划,让自己费了好大力气才记得下来,可是每次都执行丁计划。早知道就只定丁计划好了。 可是表哥的话还是要听的。 于是贾红线和秦牧一起动手,飞快的把装备收拾整齐,再叫上方好音,悄悄的走后院,来到河边。 这是五丈河的一条小分叉,贾红线早早就在这里停了一只小船。 她干这个高危行业,自然是多留几条后路才踏实。 三人上了船,顺水而下,很快就汇聚到五丈河上大大小小的船只里面。 此时离汴梁城的水门关闭还有一段时间,秦牧终于赶在关城门之前离开了京城。顺着五丈河一路而下,凭借夜视仪的功能,三更时分来到了吴家庄。 靠了码头,秦牧没有马上上岸。他让贾红线换上了作战服,佩戴好装备,拎着先上岸占据制高点。 既然王泰说“任员外杀我”,秦牧对任家自然要多一分提防。贸贸然的进去,万一任员外带着大队人马等在吴家庄怎么办?现在可还不到七天,自己即使回到吴家庄也跑不回后世。 秦牧不知道任员外和王家发生了什么,但是小心无大错。 船里面这么小,自然没有隔舱可以让贾红线避开别人视线。好在船里面就他们三个。表哥吗,自然是不怕给她看到自己身子的,方好音是个小娘子,她的裸照都在自己手上,贾红线也不在意。 方好音一直被震惊着。 她完全没想到秦牧竟然能在夜里行船。大宋朝可是没有船老大敢摸黑开船的。河道上黑漆漆一片,什么都看不到,秦少爷他怎么敢开船,难道不怕撞上什么船沉了吗。 还好秦牧并不藏私,把夜视仪给她玩了会。 望着视野里惨绿却又清晰的世界,方好音震惊又震惊。除了震惊她也没别的感受了。 秦牧究竟是什么人?——她现在知道秦牧的名字了,怎么自己竟敢踢这样人物的屁股。 方好音想起当日在码头的事情,就觉得自己真胆大。 这是个神仙人物呀,自己却踢了神仙的屁股。 她偷偷按住碰碰跳的胸口,还好还好,当日自己脚下留情,没踢断他的骨头,否则秦牧一生气,还不得把自己轰死。 眼见着贾红线脱光了衣服,又换上一身黑漆漆的不知道什么服装,身上还挂满了零碎,然后拎着一根长长的狼牙棒上了岸,她才偷偷问秦牧:“秦大哥,红线姐干嘛去了?” “她去爬树。” “爬树干嘛?” “掩护我,支援我。” “那个长棍子是干嘛的?”方好音不认识,她觉得是狼牙棒,可是却和寻常的狼牙棒不太一样:“打人的吗?” “那个叫。是打人用的。” 方好音想不出的意思,可是想着秦牧要进庄子,贾红线在树上支援,那么应该是弩和-一样的东西了。 她想了想说道:“秦大哥回去有危险吗?”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只是个准备而已。” “那我也能支援秦大哥。”方好音本身是个好手,即使腿现在还不敢用力气,可是射箭没有问题:“给我一副弓箭就行。” “弓箭?”秦牧一边换着衣服一边说:“这个东西我可没有。” 他也不准备穿着大宋的长衫回去。这样跑路可不利索。再说,他也要全副武装,大宋的服装可没地方挂装备。 方好音满脸通红的看着秦牧换衣服,虽然羞涩却没有转头——你看了我我也要看回来。 秦牧突然想起一件事,对着方好音说道:“方小娘子,我有一件事要对你说。” 方好音连忙点头道:“秦大哥你说。” 她现在的公主病好了许多,见识过这么多神器之后,她再也没有本钱在秦牧面前当公主了。 “医者父母心,”秦牧开口道:“我救你时候,你就是我的病人,在我眼里,不分男女老少,你就是个患者。患者,懂吗?” “好音知道的。”患。串起来的心。秦大哥意思自己自然明白。方好音心里想着,秦大哥真是的,还特意用这个字考自己。难道是暗示不成? “知道就好。”秦牧看方好音点头,以为她都明白了。自己虽然看了她的身子,却是形式所在逼不得已。 哪个病人做手术时候还穿着衣服啊。就是貂皮大衣都得脱掉,何况当时方好音浑身上下都是血,谁知道伤口都在哪里,不脱光也不行。 “那我先上去,如果没有问题,再来接你。你好好在船上等着。” 秦牧穿戴妥当,再检查了一遍,又拿出一个通话器,戴在她的头上,说道:“用这个联系,我教你。” 方好音连忙点头。 秦牧身上层出不穷的宝贝已经让她只会点头了。 “用这个东西,最好有个代号。给你起个什么代号好呢?” “代号?是不是诨号?”方好音很聪明,虽然不知道代号的意思,马上也能联想的差不多。 大宋朝的人热衷出名,稍微有点本事都给自己来个诨号。 水浒传一百单八将,哪个没有诨号。 “是也不是。这么说吧。我代号是猫头鹰,你红线姐姐代号是孔雀,你喜欢我们怎么称呼你?” “猫头鹰,孔雀,”方好音立刻明白了。猫头鹰夜里能看见东西,戴上夜视仪的秦大哥不就是猫头鹰吗。孔雀吗,肯定是贾红线自认为她够美丽,哼,奴也不差吗,奴还比她年轻:“秦大哥,奴叫凤凰可好?” “没问题,凤凰。”名字而已,叫家雀也行凤凰也行,一个代号。秦牧点头答应。 “这个通话有规矩,你看我说一遍。”说着秦牧打开通话器。说道:“孔雀,情况如何,over”。 方好音没想到秦牧站在眼前,声音却突然在耳朵里响起,吓了一大跳,接着就听到贾红线的声音:“猫头鹰,情况正常,殴我。” 原来是这样说话呀。 “孔雀,方好音代号凤凰,在船里留守,我这就上岸。over”。 “猫头鹰,孔雀明白。凤凰儿,要听姐姐话噢。殴我。”贾红线调侃的声音让方好音很不好意思。毕竟她给自己拍了那么多难堪的照片。 “孔雀,凤凰明白。哦我。”方好音立刻就掌握了这门技能!毕竟也太简单了点,就是说话先讲代号,然后加一声“哦我”。 “哼。”这却是贾红线的不忿声音。学的这么快,还有代号了。简直是小狐狸精。 秦牧安排好一切,上了岸,来到吴家大院。 大院早关了门。都三更了,这时候的大宋农村肯定家家户户都关门睡了。 秦牧翻过了墙,直接来到东跨院。 咦,这跨院里面却有亮光。自己的屋里和卫生间,这两处都有灯光。 卫生间有灯光不稀奇,可是自己屋里怎么会亮灯呢。 他悄悄的顺着墙根来到窗边,捅破窗纱向里面看。却见一个女人正在自己那一堆箱子旁边,蹲着不知在干嘛。 秦牧四处打量一番,没发现别人,他这才推门进去。 门声惊动了那个女人,她显然是吓了一跳,一跤跌坐在地,慌乱的转身看着大门。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九章 任潇潇和贾红线 眼见门口进来一个全身漆黑的男人,她几乎要叫了出来,可是很快看明白来的是秦牧,这才忍住叫声。 “吴小妹,怎么你在这里。”秦牧没想到那个女人不是任潇潇也不是小桃,却是吴小妹。 这个姑娘自己几乎都忘掉了。虽然他借了任潇潇的钱,替吴小妹发送了她爹,可是不论是任潇潇还是秦牧,都早不提这份欠款了。 吴小妹为了还秦牧的钱,算是卖给了秦牧做丫鬟,但是秦牧一直以来都没当回事。他到大宋可不是为了买个丫鬟,而是淘宝来了。以至于很多时候他都想不起来还有一个吴小妹,是自己的丫鬟使女。 这么半夜三更的,吴小妹怎么没去睡觉,跑到自己房里面来了。 偷东西吗?秦牧念头只是一闪就过去了。虽然他和吴小妹打交道时间很短,但是以吴小妹倔强的性格来看,不是那样的人。而且这堆纸箱里面没有任何可以说的上是宝贝的东西了。除了那盏灯。 但是灯好端端的在地上摆着,只是照亮而已,吴小妹动都没动。 剩下的全是盖卫生间的剩余物资,乱七八糟的没有值钱玩意,尤其是没有对女人来说值钱的玩意。 她在干嘛呢? “少爷,你回来了。”吴小妹连忙站了起来。 秦牧才发现她手里拿着两个东西。一个扳手,一个套着螺丝母的螺丝钉。 晕,这姑娘喜欢玩这些。 秦牧回来大宋带了一套五金工具,而且考虑到大宋没电,自己特意带的全是手动工具。盖好了卫生间他就把工具箱丢在了这里,没想到吴小妹感兴趣的是这些。 秦牧到有点意外。 “小妹,你半夜不睡就是为了玩这个?” “少爷,奴觉这个扳手和螺丝很有用。就忍不住过来看看。若是少爷不喜欢奴动,奴就不碰了。”吴小妹在盖卫生间的过程中一直跟在秦牧身边,帮他打下手,这过程中看着秦牧使用过后世的工具。 “没有没有,”秦牧摆手说道:“我是没想到你喜欢这些,你喜欢就送你好了,只是暂时这些东西也没什么地方用。而且该睡觉就要睡觉,这么晚不睡觉对身体也不好。” 秦牧看着吴小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吴家大院里面还是有一个自己人的 。 这不就在眼前吗。 秦牧连忙问起这些日子吴家大院的情况。 吴小妹算是秦牧的使女,任潇潇不能使唤她。而且秦牧早就今非昔比,不是一个小小家丁,而是她任家的合作伙伴,来自华国的大商人,还有大本事,吴小妹也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跟着秦牧水涨船高了。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本着报恩的心态卖给了秦牧,想着以后做牛做马报答秦少爷,却一跤跌到了富贵乡里面。 每天吃好的喝好的不说,还没人使唤自己做事。即使秦牧不在的日子里面,她也是自己想干嘛就干嘛。秦少爷还送她一块手表,全大宋都没有的,而且还有这个卫生间,是她和秦少爷亲手盖起来的。 这样的卫生间,更是全大宋都没有。 她问过秦牧,是不是宫里的皇上就用这样的卫生间。 秦牧明确告诉她,皇上也没用过。 在任潇潇和小桃不霸占卫生间的时候,吴小妹也会悄悄的洗个澡。 不是说她不能用,而是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小丫鬟,和任潇潇同用一个卫生间好像有点失礼了。可是这个卫生间对女人的吸引力还大过手表。 不说方便卫生的马桶,不说一开就能调出合适温度的花洒,就说洗漱台上那个大镜子,就足以让吴小妹流连了。 没有女人不爱美的,尤其是吴小妹还是有名的美人。 任潇潇霸占卫生间可不是因为要蹲马桶——她又不是造粪机器,完全是因为这面镜子。每天没事时候,她都要照个十七八遍。 也就是这两天任潇潇开始有事要做,才来的次数少了。吴小妹这才能抽空多待一会。 “卫生间里面是谁?”秦牧有点好奇,谁大半夜不睡觉跑卫生间去。他进来一会了,按说就是方便也该结束了,可是卫生间里面的灯还是亮的。 这些灯可都是带蓄电池的,仅仅靠太阳能可不够用。一旦没有电了全抓瞎。 “应该是七娘子吧。” 吴小妹就把这些日子秦牧不在时候的事情,都一一讲给他听。 “这两天七娘子白天忙着收租,没有太多时间照镜子,可能晚上要补上亏欠的。” 照镜子还有规定次数吗?白天不够夜里补。真有她的。 从吴小妹的话里秦牧知道,任员外来了吴家庄,一个人来的,没带着官府的兵丁,也没任家的家丁,这样子让他心里安定不少。 若是家里有大群官兵,那少不得就要开动战争机器了。毕竟这个地方他不能放弃。 既然没事,那么首先得叫那俩人进来。 “孔雀,安全。带凤凰进来吧。over”。秦牧对着送话器发出命令。 吴小妹看的呆呆的,不知道少爷在和谁说话,不过肯定不是自己。 孔雀和凤凰又是谁?难道少爷带了两个鸟回来吗?好奇怪,听的懂人话的鸟。自己到要看看。少爷出身华国,一身都是宝贝,他带来的鸟肯定也是宝贝鸟。 秦牧说完,就出了屋子,来到院墙边。 这时候让吴家大院开门显然不方便。他怎么进来的,贾红线也怎么进来。只是方好音腿还不能吃力,翻不过来墙,所以秦牧只好自己爬上墙头把她拽进来。 一番动作自然惊动了卫生间里面的人。果然是任潇潇。 她看到一身黑衣的男人本能的要叫救命,秦牧却先和她打了招呼,任潇潇这才放下心来。 秦牧在她心里越来越神,早从家丁进化成半仙了,所以秦牧怎么样她都不会觉得奇怪。 看着秦牧从墙头接过来一个女人,接着又是一个女人,一身黑衣服和秦大哥穿的一样,这让任潇潇有点好奇。莫不是神仙国度又来了人。要不怎么和秦牧穿的一样呢。 那人一进院子,却先和任潇潇打了招呼:“潇潇妹妹,别来无恙,姐姐来看你了。” 任潇潇这才认出来,这不是京城的贾红线吗? 她怎么来到吴家庄,还打扮的和秦大哥一样 。难道他们俩有一腿。 自己那块表,是不是她偷走的呢。 任潇潇并不傻,那把火烧的莫名其妙,铺子那么大,什么都没丢,只自己和小桃的表还有洗发水丢了,要说和贾红线一点关系没有,她是不信的。 可是硬说有关系,是她偷的,任潇潇也没有十分的把握。 不过没关系,既然来到我吴家大院,那还不是我说了算,早晚问清楚。 “姐姐,真是稀客啊,怎么这个时候来看妹妹了。早说呀,妹妹开大门迎接,怎么能让姐姐翻墙呢。”任潇潇也不是省油的灯,话里带刺。 “还有一位姐妹,却不知道怎么称呼。”任潇潇看见秦牧搀着方好音,感觉有点不舒服。虽然秦牧只是她的备胎,但是现在不是还没有状元郎出现在七娘子眼前吗,所以备胎也不能随便跑。 “奴家方好音。” 任潇潇本要请她们到自己房间坐——怎么说也是客人,可是院子里面只有两个房间有灯。一个是卫生间,在这里待客显然不合适;另一个是秦牧的房子了。 灯不是手电,不能搬来搬去,至少任潇潇现在还不会搬动,她怕搞坏了。所以只能让大家都来到秦牧的房间。 不过这房子也不错。这里本来是任潇潇的婚房,自然是院里面最好的房子了。除了那一堆纸箱,别地方都收拾的整整齐齐干净利落。 进了屋,任潇潇留意到贾红线和方好音都对灯光没有表现出诧异,这让七娘心里更加吃味。 电灯啊!任潇潇以为全大宋朝,就自己这院子里面才有,可是她猜错了。显然这两位娘子都是见过电灯的,否则绝不会这样视若无睹。 秦大哥不老实啊。竟然还有电灯给别人。 可是任潇潇却没法说什么。秦牧又不是她什么人,他是华国商人,他想卖什么卖给谁,自然他说了算。自己纵然不高兴却也没办法。 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任潇潇等众人坐定,故意撩起袖口,看了一眼腕子上的手表,说道:“都快凌晨一点了,怎么秦大哥和两位姐姐这时候过来?” 贾红线手上就有一块手表,方好音自然见过手表是干嘛用的。可是眼见任潇潇腕子上也有一块,顿时有点惊讶。 怎么这东西谁都有吗?可是自己怎么没有。以前连见都没见过。 而且这里也有电灯啊。不过这点她倒是不稀奇。秦牧说了,这是他的家,他家里自然该有的全有。只是不知道任潇潇是秦牧什么人。显然不是秦牧的妻子,贾红线才是。 这一点贾红线亲口说的,而秦牧也没反对。 那么问题来了,这里是秦牧的家,却不是贾红线的家,家里有个小娘子,却不是秦牧的妻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方好音都糊涂了。 贾红线也抬起手臂,看了一眼腕子上。 后世的衣服衣袖短了许多。垂下时候还遮挡住手腕,抬起来自然就露出了手表。 这块表不是那块她偷任潇潇的百达翡丽,而是一块军用多功能手表。和秦牧戴的一样。 百达翡丽是奢侈品,不以功能性见长。战场行动自然不能戴着名表。 “潇潇妹妹说的是,姐姐今天是来的晚了点,仓促间没有准备什么礼品,这点子瓜果,妹妹不要嫌弃,是姐姐自家园子里面的。”说着递给任潇潇小小一筐瓜果。 贾红线做事滴水不漏。虽然是为了避祸躲开高衙内,她却问明白秦牧要去哪里,知道来吴家庄会遇到任潇潇,仓促间也没办法买礼物,就在园子里面摘了一些瓜果——胜在新鲜。 任潇潇就是要看看贾红线有没有手表。眼见着她腕子上面果然有手表,可是却不是自己丢的那一块,不由得有点失望。 难道不是她偷的吗?这块表不是自己的百达翡丽,倒是大大的好像男人戴的。 任潇潇又有点高兴。她知道秦牧为人细致,送她和小桃还有吴小妹的,都是女表,表盘小一些适合女人。送给哥哥任英的是男表,表盘大一些。 贾红线腕子上这一块,更是大了不少,显然不是女人的表。这让任潇潇又有点满意。 看来秦大哥没把红线姐姐当女人。 瞬间的交锋就这样完成。吴小妹连忙出去烧水。又是要烧泡茶的水,又是要烧卫生间用的热水。 少爷带回来的不是两只会说话的鸟,只是两个小娘子,虽然一个打扮的稀奇古怪,还背着一个长管子,可是再怎么奇怪也不是会说话的鸟,没有稀罕可看,吴小妹自然要去忙正事了。 少爷肯定要用卫生间的,就是这两个小娘子,也肯定需要的。到时候再烧就来不及了。整整一个汽油桶的水要烧热也需要不少时间。 “秦大哥,这些日子你去哪里啦,爹爹急着见你。”任潇潇顾不得别的,先着急自家的事。 任员外自然不会对任潇潇全说在王樵府上发生的事情。 虽然任潇潇是参与者,但是她年纪还小,当不得事情,只是说找秦牧有急事。 任潇潇听爹爹有急事,自然把旁的放在一边,先顾着自家了。 “奴这就去叫他。”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章 果断的任员外 任员外可算是把秦牧盼回来了。 不管秦牧为什么不走大门却翻墙回来,任员外赶紧把在王府发生的事情仔细的给秦牧讲了一遍。 秦牧这才知道任员外差点因为自己家破人亡。吓了他一大跳。 这个王家什么来头,怎么如此霸道。 简直不讲道理,这是明抢啊!自己是给任家招灾了。秦牧满心愧疚。不过他还有一句话要问:“任员外,王教头已经故去,听说他临去前是你派人送了最后一餐酒水。” 王泰这些事情都是贾红线打探出来的,开封府大牢并没有多严的保密措施。瞒上不瞒下,只要费点心思花点钱,什么都能搞清楚。 任员外大感诧异。他是知道王泰死了,可是自己什么时候给他送过酒水呢?摘还摘不干净呢,自己怎么还敢沾王泰的边。 “功业何出此言?那王泰,我恨不得打他一顿。好端端的去惹什么王家。可是那时候我被关在王府里面,根本就没有行动的自由,不知道功业是哪里得来的消息,说我送他一餐酒水?” 秦牧想这才对头。 任员外怎么看也不是那么心狠手辣的人,否则自己也不敢和他合作。 结合刚才他的一番话,秦牧心里明白了,定然是王樵假任员外的名号做的。 好狠的手段,好狠的人。 为了几块手表竟然要把任家灭门。 还好任员外不是糊涂人,知道身外之财该舍就舍,这才保住了一家老小。 “任员外,那个消息我也是在汴梁时候偶然听到,想来是以讹传讹。” 任若虚顿时就明白了。秦牧是对自己人品有了怀疑,还好自己这几天都关在王府里面,否则还说不清楚。 他连忙解释道:“王教头是个好人,在我家多年,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我对他只有敬,虽然他惹了大祸,还连累了我家,但是我任若虚绝不会做那等天怒人怨之事!天地可鉴!” “任员外,言重了。”秦牧摆手结束了这个话题:“说起来,其实一切的源头还是在我身上。是我对不起王教头,也连累了你。” “功业,你这话却错了。”任员外一脸郑重的说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王泰和我,不过都是匹夫怀璧而已。即便不是你,换了任何人拿出这等宝贝,我和王泰一样会忍不住想拿到手里。这和是不是你拿出来的无关。要怪,就怪我和王泰都有点不自量力。” 秦牧没想到任员外如此明白。 这些道理他很清楚。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背着一袋金子在闹市行走,自然人人都会惦记。小孩根本没有保护自己财产的能力。换了一个壮汉手持利刃,自然觊觎的人就少了。 这件事错不在秦牧拿出手表,错在任员外没有能力保护这些手表。 换了手表在宋徽宗手里,你看大宋谁敢惦记。 但是这些话他是不能说的,现在任员外自己说出来,让秦牧有点感动。 任员外,明白人,不会被金钱冲昏了头脑。 可是自己拿了人家那么大一块金子,却害的他差点家破人亡,这事怎么也说不过去。但是还能拿什么补偿他呢?拿什么他也保不住。就冲王樵一句话,军国重器,他任家拿什么出来都是要完蛋。 任员外看出了秦牧的心思,爽朗一笑说道:“功业,这事和你无关,就算过去了。日后华国的奇珍异宝,我任若虚再也不碰。不过我想做那个水泥。” 任员外精明! 秦牧忍不住佩服! 后世任何精美的奢侈品任员外都保不住,可是这水泥却不同。没有人会在意一堆土,王樵更不会看上。不过黄泥的进化版而已,汴梁城的王孙公子哪会看在眼里——泥腿子才会碰的东西。 当机立断,又绝处逢生。任家不但不会一蹶不振,反倒会因为水泥一飞冲天! 好,就是水泥了! 秦牧一定要给任员外建造一个水泥厂!不这样他都良心过不去。 两人仔细的讨论起水泥厂的事情。 任员外和秦牧谈正事,任潇潇她们自然要回避的。 贾红线和方好音都被任潇潇请到自己闺房。 这里相比起秦牧的房子,奢华是奢华不少,但是没有灯啊!虽然任潇潇大方的多点了几根蜡烛,可是再多的烛火也比不了电灯。 贾红线自然不会笑话她,可是任潇潇却总觉得贾红线笑她。 哼!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京城女人而已。给你见识见识我的享受。 她自信有一样东西贾红线绝对没有享受过,那就是卫生间。 因为卫生间是她看着秦牧盖起来的,就那么多材料全用在自己院子里面了,贾红线怎么可能有。 那就给你们见识见识吧。开开眼。 贾红线和方好音果然被震撼了。 方好音还好说,她和秦牧接触时间不长,各种震撼都习惯了。贾红线却不同,她和秦牧在一起时间算是比较长的,而且关系不同,两人一起出生入死的,有血脉相连的感觉。 她以为自己已经差不多把表哥了解全面了,可是走到这个卫生间,却还是发现自己远远没有了解完这个表哥。 她一身装备除了手机之外都是杀人用的,没有什么享受的玩意。 卫生间可不是用来杀人,而是让生活更美好。 大宋的茅厕,竟然在华国是这个样子。 这里别说没有异味,竟然还有好闻的香气。 而且这面大镜子,真的很明亮啊。若不是贾红线有手机,只这一面镜子就会让她惊讶。她原来的镜子,算是民间能买到的很好的镜子了,和眼前这一面巨大的镜子比起来,完全不成样子。 还有洗澡用的花洒,看任潇潇左扭扭右扭扭,就能调出冷热合适的洗澡水,还是从头顶喷洒出来,这样对女人来说也太方便好用了。 还有这么多瓶瓶罐罐,洗发的,还有护发的,还有洗面的…… 简体字也是字,贾红线认识。 她怎有这么多好东西。怎么表哥都没给自己呢? 贾红线有点吃醋了。 不行,也得给自己的小窝弄一个这样的卫生间,还要比这个好的多才可以! “红线姐姐,一路辛苦了,你就先洗个澡吧。嘻嘻。”任潇潇感觉到两个姐姐的吃惊和羡慕,只要看看她们张大的嘴,瞪圆的眼就明白了。这比什么恭维话都好。 任潇潇得到了想要的满足,全身都舒畅,连贾红线看起来也顺眼了许多。 哼,看不起我,我到要看看,这一切你们有吗?见过吗? 大宋独一份! 她要是知道老爹因为这个大宋独一份差点被灭门,不知道还能不能保持这样的愉快心态。 尽管不想在任潇潇面前显得自己没见识,但是一个现代化的卫生间摆在面前,让贾红线说出拒绝使用的话那真是不可能。何况这时候大宋的民间百姓要洗澡并不方便,尤其女人更不方便。 贾红线卸下了装备,尤其是把子弹都退出了枪膛。这玩意可不是闹着玩的,她可不想洗澡回来看到任潇潇肚子炸开一个大洞。 把自己装备收拾好,然后千叮咛万嘱咐任潇潇不许乱动,又留下方好音看守,这才去了卫生间。 留下方好音她就放心了。方小娘子是见过的,她知道其中的厉害,自然会看住任潇潇,不许她乱碰。 直到凌晨,秦牧才和任员外谈了个大概。 送走任员外之后,他稍微睡了俩小时,就爬了起来。 既然给任员外一家带来了这么大的损失,甚至差点让人家被灭族,秦牧自然要尽快的补偿对方。 王樵那边,秦牧暂时没有什么想法。除非杀了这个王公子,否则能怎么样? 可是就算杀了王公子,还有李公子张公子,秦牧一个人杀的完吗? 把这大宋全部公子王孙都杀个干净,也许任员外才能保住自己的财产。但是显然这个活超出了秦牧的能力。 做不到就不去想了,能做的到的不拖延,这是秦牧的态度。 盖厂子先得有场地。他一大早就出了门,来到吴家庄村口。 走过吴小妹的旧屋,走过码头,来到五丈河边。 五丈河一如既往的自西向东,千百年如一日的流过。 河上大小的船只,扬着帆,拉着纤,向着远方,奔向未来。 却不知道在五丈河边,秦牧的脚下,一个巨大的变数正悄然发生。 大宋,有一股新生的力量,正如小草一般,渐渐的开始萌芽,钻出了坚硬的土地,向着阳光,迎接未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一章 三人的公司 秦牧再一次回到了二十一世纪。 别说自己在大宋不会造水泥,就是回来之后也不会。 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毕业生,有多少会造水泥的?工业化多年以后,分工越来越专业。所谓术业有专攻,就算是首都大学的毕业生,每年毕业三四千人,有几个会盖水泥厂? 全国最高学府出来的学生,经管,医学,工程物理,固体力学,高电压工程,通信与电子,半导体等专业的毕业生,让他们回到大宋赤手空拳建一个水泥厂也是抓瞎。 不过秦牧却不担心。只要有钱,一定能在二十一世纪找到解决方案。 关键是有钱。现在他没多少钱了——几百万在秦牧眼里已经不算钱了,先要去搞钱。 不过去搞钱之前先要给朋友一个交代。黄金沙还眼巴巴的等着看大宋风情呢。 秦牧回了大宋之后,黄金沙就和柜子一起回了国。 虽然秦牧只离开了两天多,可是黄金沙感觉和分别了两年似的。毕竟这次兄弟去大宋是玩命的。他虽然对武装到牙齿的秦牧有那么一点信心,可是大宋的人也不是木头,万一出点什么意外,秦牧就再也回不来了。 黄金沙守在柜子旁边度日如年,连家里叫他去相亲都不理睬——有什么事情比等兄弟回来还重要? 当秦牧终于出现在黄金沙眼前的时候,黄金沙又差点落泪。 总算是全须全尾的回来了。还带了一副字画。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黄金沙拿过字画,顺便也拿过手机——秦牧手里那一部。 秦牧只能用两只手带东西回来,所以只能带一幅字画和一部手机。字画就是宋徽宗用瘦金体写的《咏怀》,手机里面是他几次行动的实时录像。 每次行动的场面都被戴在头上的记录仪拍摄下来,秦牧都给导入手机了。 这样也算能是让黄金沙分享自己在大宋的刺激。 秦牧穿好衣服,黄金沙已经把视频导入电脑了。 好几段,黄金沙一手攥着字画,一手点开视频,兴奋的说道:“二代,那个教头救出来了?” 秦牧摇摇头。 “怎么?”黄金沙感到有点意外。既然秦牧安全的回来,又有这么多行动录像,显然是去劫狱了,怎么人没救出来呢? “他死了,死在监狱里面。”秦牧有点伤感。 猛然间听到王泰死了,黄金沙也觉得不怎么舒服。 王泰的事情秦牧都给他讲过,只为了一把刀竟然丢了小命,在二十一世纪的他看来太不值得了。就是几亿几十亿的财富放在自己眼前,告诉自己拿命来换,黄金沙半点都不犹豫,直接走人。 多少钱能值得他用命换?无价! 可是在大宋朝,一把刀就惹出这么多是非,直接让王泰丢了性命,黄金沙有点不好受。 早知道自己那一把刀也给秦牧就好了。让他再给王教头,也就不会送了性命。 黄金沙却不知道王泰的心思。这不是一把刀的事情,这是做人的道义,是对“朋友”这个词的尊重。再给王泰一万把大狗腿,他依然会去抢回秦牧送的那一把。 那不是一把刀,那是一份信任。他拿了这把刀,就是认下这个朋友。丢了刀,就玷污了“朋友”两个字,王泰宁可死也要亲手洗清这个耻辱。 求仁得仁,王泰死时候见到秦牧,心里只有平静和安慰。 秦牧不愿意再去想往事,拿起自己留在二十一世纪的手机,随手翻看。 只有大量垃圾信息,没有一条是他想要看到的。 穆千柔没有再来消息。 黄金沙一边看视频,一边说道:“小穆挺好的,二代,我替你看着呢,放心。唉,这就是王教头啊。” 他看到秦牧从监狱房顶进入的画面,王泰正在地上翻滚。 “他怎么了?” “中毒了。” “谁这么狠心下的毒?”黄金沙没想到王泰是死于毒药:“忒孙子了。王教头都这样了还不放过,二代,你得给王泰报仇。” “可能是王樵干的。”秦牧只是推测,但是这个推测应该很接近事实。 这件事里面的人物关系相对简单,凶手无非王樵和任员外,不是任员外只能是王樵。 秦牧也想过杀了王樵给王泰报仇。可是这件事里面的是非曲直很难讲明白。 贾红线开盘,王泰是自愿入局。他抵押刀子不是白辛苦,不只为了撑任潇潇的场面,他是要赚钱的。而且是高额的回报。一赔五。 虽然贾红线放火,让任潇潇输了赌局,可是愿赌服输,这个道理秦牧很明白。 世界上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王泰并没有全占着道理,王樵也不全是凶杀。 如果王泰不入局,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但是既然他开了头,怎么结束肯定不能全听他的。 当输掉赌局失去刀子的时候,王泰如果光棍的认输了,以后什么事也没有。他还是任府的教头,继续安稳的生活,一直到老。 王泰不认输,去王府抢王樵手里的刀子,这是另一件事的开始。换了自己是王樵,也不会任由王泰抢自己不还手。到这个时候王樵都没什么错。 甚至打伤王泰都不是什么大错。 二十一世纪,很多小偷做的事情天怒人怨,被抓住之后痛打一顿还有人叫好。 在王泰事件中,王樵唯一错的是不应该毒杀了王泰。 王泰罪不至死,他没想过杀人,最多算是抢劫。 而且已经入了开封府,王樵从任何方面都不应该再继续干涉这件事。但是他还是毒杀了王泰。这就是秦牧无法接受的地方。 杀了王樵? 对秦牧来说并不是难事。而且王樵还明抢了任员外四十块手表,这是任员外用四十公斤黄金和自己换的,结果换来差点被抄家灭门。 两罪归一,似乎应该杀了王樵,可是秦牧想过,如果自己杀了王樵,就算自己没事,大宋朝廷绝不会不管。王樵的死必须有人偿命,怎么算都是任家跑不了。 他杀王樵一个,结果是任员外满门陪葬。这样的事他真没法去做。 现在暂时忍一口气,以后再说。 眼下最要紧的是搞钱。 “这个谁啊,这个道士,怎么搞gay?”黄金沙双眼放光,盯着“黄图”行动的视频,“这是皇宫吧?” 秦牧点点头。 “皇宫啊,卧槽,那这个人,是宋徽宗?”黄金沙突然醒悟过来,“我得好好看看,宋徽宗啥样。哎,二代你怎么不拍了。关键时候啊。” 黄金沙急的抓耳挠腮。 关键时候画面换了。 这时候正是秦牧一把扯回摄像头,自然什么都看不到了。 不过黄金沙很快转移了注意力。 “这小妞就是偷我表的那个?这鬼脸够酷!我也得搞一个戴戴。” 视频是秦牧头戴记录仪拍摄的,秦牧看到的一切,视频全记录了下来。画面里自然有贾红线的身影。 “可惜了,看不出什么模样。不过就看这身材,脸蛋错不了。” 秦牧很怀疑黄金沙的话有多少技术含量。作战服又不是紧身衣,宽宽大大的怎么能看出身材?男女都看不出来,黄金沙能联想到容貌,真是奇才! “金子,先联系琼姐吧。这幅字请人家给看看。” 黄金沙接上导线,一边把视频导入自己的手机,一边打开那幅字。 不是《清明上河图》,这也正常,秦牧是人不是神,大宋是一个世界不是一个游戏,不可能想什么鼠标一点就找出来。 不急,慢慢来。黄金沙比秦牧还享受这个穿越——虽然他过不去,可是越这样越感兴趣。 隔靴搔痒,越来越痒。 “这什么诗,还双飞鸟,共翱翔,够幼稚的。”黄金沙也没读过阮籍这一首《咏怀》,“这能值钱吗?我看不如美人出浴那幅画。” 他还没看完视频,不知道是秦牧从道士手里抢来的。 “徽宗亲笔,你说值钱不值钱?” “赵佶写的?”黄金沙顿时神态变了。这首诗老实说他没觉得怎么样,书法他又不懂,所以觉得这么一幅字可能不如美人画值钱,但是皇帝写的就不同了。 宋徽宗的字,值钱! 黄金沙立刻闭上眼睛,双手握住那幅字,似乎在和宋徽宗神交。 秦牧顿时一阵恶寒,赶紧拉着他出门——和徽宗神交真要不得,那人男女通吃。 老地方,老三样。 三人一桌,一幅字。 董玉琼已经有点看不明白秦牧了。。 从一开始的看不上,到被《杨妃出浴图》震撼,再到现在面对一幅瘦金体的《咏怀》。 秦牧究竟是什么人,他从哪搞来的这些? 唐朝周昉的画,宋朝徽宗的字,都这么出名,秦牧如果是盗墓贼,墓主人会是谁呢?能用这两样东西陪葬的人物,肯定不是历史上籍籍无名的。 这样的人物如果陵墓被盗,肯定圈里早就纷纷扬扬了,可是现在一点消息也没有。 那秦牧究竟怎么搞来的呢? 董玉琼确认这两样东西第一次出现就是在秦牧手里。 《杨妃出浴图》只是史籍有记载,谁也没见过真迹,早就失传了。 《徽宗书阮籍咏怀》更是历史上都没这个记载。 这首诗董玉琼当然知道,也明白是写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恋,可是宋徽宗怎么会写这么一首诗。 宋徽宗是皇帝,而且子女众多,有记载的就几十个,显然是喜欢女人的,他怎么会写这样的诗?而且从流传在世的徽宗真迹来看,也看不出他有喜欢男人的癖好。 只这一点疑问就让这幅字的价值大幅缩水。 董玉琼认为这幅字是徽宗手书,真迹,可是因为写的内容过于另类,而且上面还没有徽宗的印章,很不容易被这个圈子肯定。至少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应有的价值。 那一幅《杨妃出浴图》已经让董玉琼付出了全部身家,这幅字虽然她非常的喜欢,却拿不出钱来了。 不过好东西绝不愁卖,而且,秦牧这样简单粗暴的卖,简直是翡翠卖个白菜价,董玉琼都替他不值——虽然占大便宜的是自己。 一向快人快语的她难得的沉吟良久,对着秦牧说道:“二代,这幅字我认为是真迹。你还是着急用钱吧?” “是,琼姐,我需要钱。” 董玉琼很是奇怪秦牧为什么这么缺钱,自己上次给他一千万,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不是小数了。 就算秦牧玩的另类,玩真人战争,可是当雇佣兵是赚钱吧?难道装备路费还得自己掏腰包? 可是就算自己掏腰包,以董玉琼的了解,一个顶尖佣兵一身装备也要不了一千万。如果这样没哪个国家打的起仗。 不过那是秦牧自己的事,她不方便去了解。 “秦牧,金子,我有个建议,不知道你们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黄金沙一贯的不在意:“琼姐说的,肯定好的没跑。” “别臭贫嘴,我说正事。” “琼姐你说。”秦牧想听听董玉琼要干嘛。毕竟人家是专业人士,她的建议肯定要仔细听。 “不如我们成立个公司,我们三个,”董玉琼自然不会放着大好机会不懂利用,她虽然有背景,但是背景不是钞票。 董玉琼也要钱,她和钱也没仇,谁怕钱多呢:“秦牧负责出文物,金子你拿启动资金,我负责买卖。” 秦牧马上就明白了。 董玉琼的意思是文物要炒才能达到最大值,可是这需要时间。自己着急用钱,如果再轻松卖掉会很亏。 现在他们成立一个公司,就是让黄金沙拿一笔钱出来,其实就是给秦牧用,等于买下这幅字,然后他们再去炒,几个来回之后,在合适的价格把字画出手,一定会赚的沟满壕平。 三个人都很关键。 没有秦牧就没有文物,没有黄金沙就没有资金,没有董玉琼就没有渠道和操作的技术。 这主意不错。 玉琼金沙工业公司正是成立! 玉琼和金沙,是两人的名字。秦牧自然也要凑个名字上去,但是他不想用自己真名,就用自己在大宋的字来凑数。 在大宋他和任员外说自己字:功业,现在就改成工业。迷惑性更大一些。 不知道的以为是一家工厂性质的公司,谁知道是干古董买卖的。 黄金沙先拿了两千万出来给秦牧,然后再准备几千万做启动资金。毕竟炒来炒去都是钱,还不是一点的钱。 不过黄大少不在乎钱,他家有钱,还是独子,而且董玉琼的身份在那摆着,就是黄大少父母不信他们的儿子也会信董玉琼。 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人品靠得住。她的提议黄大少的父母绝不会反对。 万一这孩子看上他们家小子呢,就当是给儿媳妇嫁妆了。 两千万到手,秦牧又有钱了,可是他却有点傻眼。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不够多。而且即使够多也没有用,一个水泥厂的机器设施太庞大了,远远超出了他的估计,根本塞不进那个柜子。 隔行如隔山,他是学计算机的,这辈子都没看到过水泥厂,还以为简单弄点原料粉碎一下就ok,哪知道就算是最原始的水泥厂——清末民初时候的,都是庞然大物,是他无法想象的规格。 自己那个柜子和水泥厂相比,就好像蚂蚁比大象。 真装不进去啊! 这可如何是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章 微缩火柴厂 “江厂长,你意思是实在没办法吗?” 江书,北方机械制造厂的厂长,黄金沙介绍过来的。黄家的生意做的很大,大量的机械设施都是北方机械制造厂的产品,是厂里的客户。 的黄大少请客,还是介绍生意,江厂长自然兴冲冲的过来。 可是面对秦牧这个新客户,江厂长有点为难,何止为难,简直有点恼火。 这是消遣自己玩吗?要把一套水泥厂的设施简化到能塞进一个柜子里面。开玩笑也不是这么开的。 就是一个水泥窑都有几层楼高,你告诉我要装进一个柜子,一个普通的大衣柜,这活不应该找我,应该找魔术师啊。 “秦先生,很抱歉,不客气的说,你的要求不只是我们北方机械厂做不到,就是全世界,噢,说大点,全宇宙的机械厂全做不到。” 秦牧看着江厂长忍不住怒气的神色,知道人家误会了,还以为自己消遣他玩。 不过秦牧知道江厂长说的是实话。他也查过许多资料,知道这真是太强人所难,根本做不到。 只是他还有话。要不也不必请江厂长过来了。 “是这样,江厂长。”黄金沙连忙亲手给江厂长续上茶,“我这个哥们有一些特殊的需要,您再听听。” 江书点点头,看在黄大少面上,就忍一下吧。 “江厂长,你可能觉得我说的条件很无理,或者说,无厘头,莫名其妙。不过我给你讲一下实际情况你就知道了。” 江书看秦牧不是寻他开心,总算气顺了点。 想想也是,他也不是什么电影明星,有钱人想消遣,想找乐子,怎么会找到一个机械厂厂长身上。看看这姓秦的到底要干什么吧。 “江厂长,”秦牧诚恳的说道:“实际上我是要在非洲开拓事业。不是卖手机卖拖鞋,我想做实业。就是开厂子。” 这倒是听着像真的。江书点点头。不是没事消遣自己就好。 北方机械厂说大不算大,可也绝不是一个小厂子。江书也是有身份地位的,岂能被小青年寻开心。 “我本打算开个水泥厂,可是呢,您说不可能放在一个柜子里面,这我就没法继续了。” “秦先生,容我打断一下。”江书有点莫名其妙,非洲又不是月球,需要航天,所以要计算每一克的载重。不过隔着大海而已,就是全套设备运过去,一艘海船足够还有富裕:“难道您在非洲要开拓的地方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所以全部设备要放在一个柜子里面?” 黄金沙噗的笑了出来。 一间房子那么大的国家,江厂长真幽默。 秦牧有点尴尬,不过还好他早想好了借口:“江厂长,不怕您笑话,其实我的理想很大。在非洲我就算复制一个唐山钢铁厂又能怎么样?别说我没这个实力,就是有,也不过是重复一遍前人的路。” 全世界钢产量排名: 第一名:中国(不包括河北省) 第二名:中国河北省(不包括唐山市) 第三名:中国河北省唐山市(不包括瞒报产量) 第四名:日本 第五名:美国 第六名:印度 第七名:俄罗斯 第八名:韩国 第九名:中国河北省唐山市的瞒报产量 (唐山市瞒报5000万吨产量,刚好比第十名德国多了一点) 第十名:德国 看看这个排名,江厂长实在不明白。这小伙子口气很大吗,竟然想在非洲建立一个巨型钢铁厂,他知道这有多难吗?而且有意义吗?难道他不知道全世界都成一个村了,以国内钢铁的价格,足以吊打全世界,在非洲建厂,那真是钱多的花不完了——必须扔掉。否则谁会在非洲建立钢铁厂。 小伙子怕是脑筋有问题,或者是没睡醒吧。 这事怎么听着都不靠谱。 “江厂长,我说实话吧!我不想走前人走过的路,我要走一条新路。不是在非洲,而是离开地球,迈向深空!星辰大海,才是我的目标。”秦牧装出激昂的神色,用力的一挥手。 “星辰大海?”江厂长不明白了。水泥厂和星辰大海有什么关系吗?难道外星人也需要用水泥盖房子?这外星人看来很low啊。 “是的,不在地球上折腾,要折腾就去外太空,外星。我们几个朋友成立了一个公司,玉琼金沙工业公司。这是我的名片。”说着秦牧递上了新印的名片。他的头衔是生产总监。 董玉琼是总经理,黄金沙是财务总监。 “玉琼金沙工业公司。”江厂长看着名片,上面有金沙两个字,看来不是虚的。至少黄大少有钱这个他肯定。 有黄大少参与,真金白银的事情,纵然是听起来再荒唐,可是也能赚钱!有钱赚就值得自己坐下来谈。 “是,公司草创阶段,还不成气候。”秦牧恰到好处的表现着应有的神态,毕竟自己这借口说出来没人相信,但是也得让他相信:“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我们要在外星开启新时代。” “……”江厂长目瞪口呆,就凭你们两个货?能开启外星新时代? “我们不准备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这一条路。我们准备直接开启工业时代。所以才想着把水泥厂装到柜子里面。”秦牧羞涩的一笑,满满的吹牛不上税的魅力:“因为航天器目前还不成熟,所以每一克重量都要计较,因此才有这个条件。” 原来是这样。江厂长明白了。这俩人真敢想啊!可是国家目前还没有开放私人航天吧?你们能造火箭?就算能造火箭还能载人?就算能载人,你们去哪找一颗有外星人的星球呢? 就算找到这么一颗星球,你能确定是你们殖民外星人,还是去给外星人送菜? 这不是瞎扯淡吗。 不过人家公司都成立了,而且显然他们没忽悠自己,至少不是骗自己钱,反而是送自己钱。 江厂长决定怎么也得赚这笔钱。 傻子的钱,不赚是犯罪。 于是他一改刚才的态度,变得非常的诚恳,对秦牧说道:“秦少!”他都不叫先生了,这事先生做不出来,得富二代才能如此没谱:“您和黄大少有这样的志向,真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我当然绝对不敢和二位的才干相比,可是也愿意给星辰大海事业添砖加瓦。” “多谢多谢。”秦牧一看,有门!莫非江厂长有本事能把那么多设备塞进去? “秦少,您说要开启外星工业化时代,这个具体怎么做,自然您是大才,我不敢多嘴,不过因为您谈到了水泥厂,我就想起一件事,给您个参考。” “江厂长请讲。” “既然在外星开启工业化时代,显然您的意思是外星人还处在刀耕火种时期,最多不过清朝末年水平,是这样吧?” “对对对!”没等秦牧说话,黄金沙连连点头:“江厂长您太聪明了,就是这样。” “好,那么现成的有对比。清末时候,英国最早开始了工业化,他们输出大清的产品您知道是什么吗?” “鸦片啊!”黄金沙又接过话头。这谁不知道啊,鸦片战争吗,还打了两次。 江厂长略显尴尬。鸦片,黄大少怎么想的。 “您说的是火柴?”秦牧这些日子查过很多资料,尤其是工业化初期时候,知道那时候英国向中国倾销火柴。 “对,火柴,您俩年龄小可能不知道,但是我父母那一辈,还管火柴叫洋火,是洋人的玩意。” 江厂长侃侃而谈。 “英国当时工业化产品很多,但是清末中国的实际状况导致绝大多数没有销路,只有火柴物美价廉而且必不可少,迅速打开了市场。既然您二位要殖民外星,而他们的技术水平还不如清末,我觉得可以先建个火柴厂。毕竟没有水泥他们也没睡野地里。” “江厂长说的有道理。” 秦牧瞬间就被这个计划吸引了。水泥厂看来是没戏了,但是火柴也不错啊。 现在的那个大宋,根本就没有火柴这样的引火物,日常全靠灶膛里面保存火种,这不但不方便而且非常浪费。如果自己做出火柴来,肯定能迅速打开销路,不止是大宋,当时整个地球都需要火柴。 任家这就要发达了! “那您的意思是,火柴厂能装进柜子里面?” “这个勉勉强强能做到,不过还有个问题,火柴厂的机械设备方面我可以按照您给的尺寸设计制造,可是化工这方面就不行了。” 江厂长仔细给秦牧介绍了火柴的生产工艺和需要的原料。 秦牧一听,脑袋有点大。原来一根火柴做出来都这么复杂,难怪清末的时候,中国就算见识到了火柴,了解它的方便好用,想自己生产都那么困难。 单化工这块就没法解决。 比如火柴头里面必须用到氯酸钾,可是氯酸钾不是自然界产物,需要工艺合成。这就需要一个化工厂。 江厂长就是有天大本事,也不可能把一个化工厂塞到柜子里面。 不过江厂长只想赚钱,要赚钱就要给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 他给出的办法是,既然你们要星际殖民了,就好像清末的英国,是日不落帝国,全世界殖民,那么殖民不是移民,你总得有来有回吧。如果一去不返那叫移民。 有来有回就好办。在地球配好所有化工原料,只带着一个微型的火柴厂过去,到时候建好流水线,所有化工品全是现成的,只有木材和煤炭需要从外星本地获得。 这办法好!妙极了!一下就解决了秦牧的问题。 他真没办法在大宋搞出氯酸钾来。也许别的穿越者能人所不能,可是秦牧确实不会。 大工业时代,不是手工作坊。弄俩瓷瓶烧点土就能把后世耗资巨大的化工产品造出来,这不是童话,是神话。 江厂长根据他们的外星殖民计划,考虑到那里没有电,所以一切以英国工业化初期为模版,动力选用的是蒸汽机。 你的外星总不能没有水没有柴禾吧。有这两样就有动力,如果没有,那也别去殖民了,没水人都得死,还殖民什么。 这一套一体化解决方案江厂长报价两千万。 秦牧感觉这简直是抢钱! 可是江厂长有话说。因为一切要考虑尺寸和耐用程度,所有的都要从新设计制作,根本没有任何一样可以现成使用的设备,所以一点也不贵。 如果尺寸不合适,塞不进去那个柜子。 如果不够耐用,从外星拉回地球修理,那费用可就太高了。 所以这个价格很良心。 而且还包送化工原料,先给你准备一吨,以后价格再议。 两千万啊,秦牧咬着牙签了合同。 黄金沙到无所谓。两千万算什么,别说自己家有钱,就是秦牧随便倒腾回一件玩意都不止这个数。 无非是个数字而已吗。赶紧的,签字。 玉琼金沙工业公司第一单买卖做成,一套微缩火柴厂,两千万,即将在大宋落地生根!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章 罗氏兄妹 秦牧对江厂长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快! 当然合同上的要求必须做到。这套设备如果塞不进柜子就是违反合同。江厂长要赔钱的。 江厂长如今走路都带着风,两千万呢!一扭头就赚到了。傻子的钱就是好赚。 不过江厂长并不觉得自己过分。秦牧他们要玩的是航天,航天懂不懂,这里面的钱根本不是以千万计,最小单位都是亿,都准备开始星际殖民了,还在乎几千万的钞票吗? 不赚白不赚啊。 可是钱到手真得给人好东西,这点江厂长还是很有节操的。 秦牧付钱爽快,直接一半就拨过去了。江厂长带着一千万回去,立刻就组织厂里最精锐的科研技术人员开始设计,同时安排最熟练的工人准备生产。 可是再快也需要时间,所以现在对秦牧来说是难得的悠闲时候。既然手里还有几百万,又要等江厂长那边的消息,不如开始稍微旅行一下吧。 他曾经任职的公司连出差机会都少有,秦牧去过的地方不多。 别说全球旅行了,连全国旅行都差很远。 一辆车,一个人,随心所欲的行驶在苍茫天地间,去陌生的地方,感受不同的风景,是秦牧的理想。现在既然有这么一段时间,那就开始吧。 首先需要一辆车。 首都的车太多了,以至于买车要摇号,否则你有钱买车却不能上牌照。 秦牧估计自己能按规矩买上车时候,坟头草都老高了,所以他只能放弃京牌。 不过这点对秦牧不是问题,他不用京牌车,外地牌就可以,反正也不打算在首都市区上下班用。 什么车好呢? 首先必须是能越野的,其次要四驱——两驱越野是假越野, 再其次……,好像也没什么要求了。 本着一贯低调的原则,秦牧选了一款大众的途锐。 大众的车是套娃脸,不熟悉的都分不出哪款是哪款,正好满足他的要求。 全款买车就简单多了,交钱正好有现车,提车挂上临牌走人,第二天上好地方牌照,秦牧如今也是有车一族了。 他以前虽然没车,却经常开金子的奔驰。玩户外的时候通常他俩换着开,而且秦牧开的时候多。毕竟黄金沙老带着不同的女友需要在后排交流感情。 秦牧算是老司机,开长途没问题。他兴致勃勃的计划着行程。江厂长给他的时间是十天。十天时间按每天四百公里计算,能跑四千公里。其实也就是最多能跑出去一千五百公里就要回头,向南还是向北呢?东边还是西边呢? 哪里都想去看看,新车总是让人手痒。可是没等他想好目的地,就被黄金沙给拉走了。 董玉琼请他们出席一个晚宴,一个收藏家圈子的小规模聚会。 秦牧对这些没有什么兴趣。自己的爱好是旅游,是享受所剩不多的余生,哪里有时间浪费在不喜欢的事情上。如果是黄金沙邀请他,秦牧可以拒绝,但是拒绝董玉琼却不好了。 她为了自己也算是费了心,而且现在他们是合伙人,于公于私,都要给琼姐面子。 聚会的地点在郊外的一处酒店。 秦牧刚买的车,自然很兴奋。他让黄金沙把奔驰大g停在楼下,俩人开着途锐来到宴会地点。 酒店小巧,却很奢华。 他来的时候不大的停车场几乎停满了一水的豪车,一眼望去没有低于两百万的。自己的途锐虽然新鲜出炉,放在这里却仿佛一群天鹅里面混入了一只丑小鸭,有点扎眼。 不过秦牧却不在乎这些。对一个生命只有四十年的人来说,对一个余生不过短短十几年的人来说,还会在意这些外物吗? 车子皮实够用就足够。 可是他不在意,却有人在意。 他旁边刚停下一辆法拉利,副驾驶位下来一个青春妖娆的姑娘,看了一眼秦牧的车,低声说了一句:“哥,看来这次不会有什么好东西,你看连开这种车的人都有。” 主驾驶下来一个小伙子,一身唐装,脚下布鞋,和法拉利站在一起很是另类。 他也看了一眼秦牧的车,随口说道:“玉琼还是有分寸的。” 秦牧没有什么表示,黄金沙却忍不住了。 怎么着,看不起哥们的车,真是狗眼看人低。你们懂个屁,我哥们只是低调,低调懂不懂,说出来不怕吓死你们,这可是拥有一个世界的男人。 “怎么着,姐们,开好车的就一定是好人吗?”黄金沙张嘴就把一句电影台词撂了出去。 “哎,你这人怎么说话呢?”那姑娘不干了,“你凭什么说我们不是好人。你算哪根葱?” 眼看俩人就要吵起来,秦牧连忙拉住黄金沙。 犯不着和这种人生气。这世界本来就是看行头说话的。你管不了别人怎么想。吵架没有意义。再说今天是给董玉琼捧场,不是来捣乱的。 那男人称呼董玉琼如此不见外,显然是琼姐的朋友,秦牧不能给人家添麻烦。 “妹妹,咱们赶紧过去吧,时间不早了。”那男人没有搭理黄金沙的挑衅,从车里取出一个包,拎在手里,径自离开。 姑娘瞪了黄金沙一眼,又瞪了秦牧一眼,这才跟着她哥哥离开。 “二代,你拉我干嘛,论吵架我什么时候输过?”黄金沙忿忿不平。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说自己穷。这让黄大少很郁闷,他可一直是有钱人的代名词,从小到大还没遇到过比自己有钱的同龄人。 “我们又不是吵架来的,别给琼姐添堵。”秦牧安慰着黄金沙,拉着他走向酒店。 酒店只是三层的一幢小楼,规模很小,可是里里外外都显露着奢华。 今夜是董玉琼包场,黄金沙递上请柬,有服务生领两人来到二层。 房间里面已经有了不少的客人,秦牧进来时候,董玉琼正和刚才停车场遇到的那一对兄妹寒暄,看到他俩进来,向他们点头示意了一下,意思他们随意。 他们不算客人,算是合作伙伴,董玉琼打算借着这个机会让他们了解一下这个圈子。 俩人随意找个地方坐下,有服务生端上各种饮料。 黄金沙拿起一杯酒,秦牧要了一杯水——他还要开车不能饮酒。 房间不大不小,十几个人在里面不局促,却也不觉得空旷。董玉琼很花了一番心思,连这样的细节都考虑周到。 他们俩看来是最后一批客人。 过了一会,再没有人来,董玉琼拍拍手,房间里面安静下来。 “诸位,咱们又有俩月没聚了。今日轮到玉琼做东,怠慢之处还望多多包涵,希望大家玩的愉快。下面就开始吧。” 董玉琼有个玩古董的小圈子,大概十几个人,固定的有一些,也有不固定临时加入的。大概每两个月聚一次,今天轮到董玉琼做东。 这个聚会的目的是拉近感情,交流消息,当然主要是交易各自手上的玩意。 董玉琼既然拉着秦牧和黄金沙一起,自然少不得让他俩熟悉一下圈子的气氛。 玩得起古董的都是有钱人,在座的大部分都是熟人,多少了解各自的身家,生面孔只有两位,秦牧和黄金沙。 黄金沙也是有钱人,但是他对古董没兴趣,从来没接触过这个圈子,圈里人也不认识他。秦牧就更不用说了,一直和有钱俩字不沾边。前阵子还是苦哈哈的打工一族,为了房租和每日的伙食奔波呢。大家更是不可能认识他。 董玉琼作为主人,自然有义务要介绍一下新人。 她指着黄金沙说道:“黄金沙,黄天企业的少爷。” 黄天企业是黄家的产业,实力雄厚,有知道的就明白黄大少身家了。有资格在这里坐着。 接着介绍秦牧:“秦牧,我朋友。” 秦牧不好介绍。因为《杨妃出浴图》的事情,董玉琼找黄金沙了解过秦牧。她知道秦牧父母双亡是个孤儿,没任何背景,只是一个普通的北漂。 这样的人出现在这个场合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她现在和秦牧是合作伙伴,必须让他了解一下这个圈子。 合作关系最要紧的是彼此坦诚,尤其是开始阶段。如果秦牧觉得自己什么都瞒着他,那也不用提以后了。 可是来这里就得有身份,秦牧什么身份都没有,董玉琼自然只能以朋友含糊过去。 反正她是这次聚会的主人,她要带朋友来,谁也不能说什么。 人家看看还不行吗? 大部分人都没有说什么,只有坐法拉利的那个姑娘靠近她哥哥耳边,压低声音却故意能让周边人听到:“哥,你听,玉琼姐的朋友,你要小心了。有情敌。” 董玉琼开场白之后,众人自然聚了过来。靠的近自然听得到。 开法拉利的青年对妹妹的话毫不在意。冲着秦牧微笑着伸出手,说道:“在下罗浩。” “秦牧。”人家伸手,秦牧自然要接。两人握着手交换了姓名。 罗浩是谁,秦牧根本不知道,可是看人家是开法拉利过来的,自然非富即贵,和黄大少类似。 “我也是玉琼的朋友,”罗浩收回手,诚恳的说道:“以前没听玉琼提起过秦先生,不知道秦先生在哪里发财?” 秦牧自然听到罗浩妹妹充满挑拨的话,可是他又能怎么样呢。 总不能当着一群人面说我不是你情敌,我和董玉琼才认识没两天。这话说出来不是摆明不给董玉琼面子,让她下不来台吗。可是事实上自己和董玉琼纯粹是合作伙伴,才认识没两天。 看来罗浩是董玉琼的男朋友,这才让他妹妹这么敌视自己。 董玉琼对黄金沙的介绍就很正式,非常官方,黄天企业的少爷,身家地位全点出来了,公事公办。 可是在秦牧身上,就是“我朋友”三个字。这三个字在不同的人心里解读完全不同。 放在无关人身上,就是普通朋友,可是放在有心人身上,意思完全不同。 越是字少越是情深。要不怎么连身份都不提呢。“我朋友”就是秦牧在董玉琼心中的份量。 其实这真是误会了董玉琼也误会了秦牧。 董玉琼实在是没法用这个圈子的语言介绍秦牧。以秦牧的身份是根本没法坐在这里的。都不应该出现。 秦牧更是冤枉,他本来就不想来,如果不是董玉琼非要他来,他现在都开车跑出几百里地了。 莫名其妙的成了情敌,秦牧真是躺着也挨枪。 黄金沙却不干了,他听得明白罗浩这小子不怀好意。 他们看到秦牧开一辆途锐,自然以为秦牧没钱——当然是跟他们这个圈子比,还特意问秦牧在哪发财,不是寒碜哥们吗。 秦牧涵养好,黄金沙却没这个肚量,得替哥们出头。 “我们哥俩攒了个公司,准备开发外太空,为人类未来星际移民做开路先锋,罗先生有没有兴趣投资?” 董玉琼气的翻白眼。 黄金沙从小就不着调,没想到这么大了还一样。 她只知道秦牧飞快的把两千万给了一个机械厂,却不知道秦牧和江厂长那一番话。 如果知道的话,肯定死活拦着不让干。这不是花钱,这是扔钱。 就算黄家有钱,就算这钱属于秦牧,但是也不能这样用。这不是败家,是根本不要家了。 “好大的口气,还人类未来,哼哼,”没等罗浩回话,他妹妹接口了:“你怎么不说穿越回过去。” 秦牧和黄金沙俱都一愣,这姑娘还真歪打正着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章 拿出来吓死你 董玉琼自然不允许黄金沙在这个场合犯浑。 “沙子,闭嘴。”董玉琼一叫黄金沙“沙子”,就表示她很生气了。沙子叫出来和傻子差不多。黄金沙顿时收了声。 从小到大被压制的惯性,让他对董玉琼有点畏惧,即使到这个年纪琼姐余威犹在。 黄金沙不说话,那个妹妹自然也不能不给董玉琼面子,也就一副你牛皮随便吹,我看不起你的样子,不服不忿的收了声。 “罗乔你别介意,金子从小就爱说笑。老毛病,回头我教训他。” 那姑娘叫罗乔。 “金子,秦牧,这是罗浩,罗乔,家里开的荆商银行,你们也认识认识,以后多亲近。”董玉琼是主人,要把场面烘托起来。 开银行的,难怪看不起人。 秦牧知道在国内这种环境下,能开起一家银行得多大的能量。 就秦牧的了解,国内应该没有私人全资的银行,最起码都是国家或者国有企业控股,里面允许有民间资本参股,董玉琼话里肯定有捧人的意思,可是即便如此,罗家的能量也是非同一般。 没有足够的背景人脉资金,怎么能和银行业沾边。 罗氏兄妹的确有骄傲的资本。难怪看不起自己的小车。 黄金沙却不在乎。他又不求爷爷告奶奶需要银行贷款,相反,他家是优质企业,银行还排队找他家放贷呢。 罗氏兄妹在他眼里啥也不是,老子又不稀罕你家的钱,别在老子面前拿大。 黄大少就是这脾气。 你家开银行了不起?老子还有直通大宋的快递呢。和老子比? “董小姐,麻烦您给我这件玩意掌掌眼。” 气氛不好,自然有人和稀泥。 都是朋友,何必呢。 不看别的,也得看董玉琼面子。一个中年男人掏出一个铜器,小心的摆在董玉琼眼前的桌子上。 秦牧看了一眼,造型像个痰盂。 当然这肯定不是痰盂,可不是痰盂是什么呢?这就是他不知道的了。毕竟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个圈子。 “宣德炉吗?”董玉琼仔细打量了一会,然后戴上手套,小心的捧起那个铜器,翻来覆去的端详。 “您给看看品相。”铜炉的主人已经到了中年,按岁数都能做董玉琼的爸爸了,可是却对董玉琼使用敬称。在这个圈子里面,董玉琼是公认的专家。 “张老板,品相不品相不用提了。”董玉琼略带遗憾的放下炉子说道:“这是一件旧仿。” “旧仿”是行话,明清时期就有做假古董的了,那个时候做出来的古董,就叫“旧仿”。之后,也就是民国以后做出了的假古董,叫“新仿”。 “怎么地呢?”张老板好奇的询问,面色没有什么变化:“您给讲讲。” “好。”董玉琼也不藏私:“宣德炉是明宣宗朱瞻基在大明宣德三年参与设计监造的铜香炉,当时的用料叫风磨铜,而款式都是定制的,有必须的规矩。匠人们要遵照《宣和博古图》上面的要求来铸造。所以宣德炉和清朝的香炉不同就在这里。” 讲究还真多。 “后世匠人要仿宣德炉,用料上有难度,但是勉强还能以假乱真,可是因为不是同一类材料,所以在工艺上就会有体现。”董玉琼指着炉子上面的字说道:“真正的宣德炉,这里是一体浇筑出来的。” “这几个字?”张老板凑近了仔细看:“有什么讲究?” “大明宣德年制,这个德字少一横,仿造的很仔细。真品也是如此写的。可是呢,”董玉琼继续说道:“真宣德炉上的字和炉子是一体成形的,您这个炉子,字是錾刻出来的。这是根本的区别。” “所以我说这个肯定是一件旧仿。”董玉琼最终做了总结。 “高明,高明。”张先生心悦诚服。 玩古董的第一要有钱,第二要不怕被骗。几百万没了就没了,如果在乎这个就别玩了。几百万的损失不能承受,这行您就不应该沾。 有钱不怕被骗,才有了入行的资格。显然张先生是够格的。一点没在意笑呵呵的拿回了炉子,就当交了学费。 有张先生开头,聚会就热络了起来。 每人都有一两件玩意,有的请董玉琼掌眼,也有的就当下交易了。 秦牧和黄金沙都不喜欢这些玩意,只好像个局外人一样干坐着。 黄金沙掏出手机,戴好耳机开始欣赏秦牧的几次行动视频。 自从知道秦牧的探宝行动叫“黄图”之后,黄金沙大为佩服。 兄弟你太有才了,就知道探宝是虚的,鉴黄才是真的,早早想好了名字。不过老实说,夜视仪的景象看起来不是那么舒服,总感觉别别扭扭,若不是知道视频里面是千年前的古人,就这画质,花钱请黄大少他都不看。 可惜还是一个人的面貌都没有,顶多看到几具身体。 “方好音到底啥样?”黄金沙正看到方好音被困在马道那一段场面。之后给方好音治疗的画面秦牧自然不会拍了。 “一个小姑娘,挺漂亮的。” “二代,你这就不够意思了。那么多漂亮女孩,你一个都没拍给我看看,合着都归你一个人了。不仗义啊,怎么也得让兄弟过过眼瘾。” “成,下次我拍给你看看。”秦牧想这也不是多大的事,拍几张照片吗。 他们在这里私下说话,却不想罗乔一直留意着。 罗乔对古董也没兴趣,她喜欢玩车,尤其是飙车赛车,所以才对车子那么敏感。一看秦牧的车就知道什么档次。 这次来董玉琼的聚会,纯粹是帮哥哥的忙。 罗浩一直追求董玉琼,董玉琼也一直没答应做他女朋友。罗乔想着自己是不是多少能敲个边鼓,帮哥哥点忙,如果成了的话,哥哥没准一高兴,給自己一两千万,那改装起车来就更宽裕了。 她心思既然不在古董上,自然就发现了秦黄二人的不对劲。 这俩小子也不是圈里人,那他们来干嘛?给哥哥添堵吗? 看董玉琼对黄金沙亲密的态度,不像是恋人,倒像是姐弟,而且介绍的那么正式,应该自己的猜测没错。 那么秦牧显然就是董玉琼的恋人了。难怪放着哥哥这样的钻石王老五都不要,原来有个小白脸。 其实秦牧现在已经不是原来那么皮肤白皙了。在训练营的几十天,让他黝黑消瘦了不少。可是正因为这样,反倒让他不同于现在的宅男,没有那种死宅气息,也不同于健身房出来的健身达人,形体是不错却一看就是雕琢出来的,鲜花一般只能看。 经过严格又残酷的锻炼,真刀真枪用过,又在大宋实地行动了两次,每次也是又惊又险,让秦牧的气质短短时间内有了巨大的变化。 有棱角却又内敛,总之非常的与众不同。即使罗乔这样的外人,一见之下也能感觉到秦牧的不凡。 可是不凡又怎么样呢?这个社会是金钱社会,凡和不凡,主要看钱包够不够鼓。 开大众的能和开法拉利的比吗? 罗乔觉得董玉琼瞎了眼,竟然喜欢上开大众的,不喜欢开法拉利的。这简直是荒谬。如果你董小姐这么另类,为什么自己开保时捷呢? 她不敢得罪董玉琼,却不在乎损秦牧两句。 何况黄金沙一看就不着调,竟然说什么“人类未来”。人类未来要交在你这样的二世祖身上才是没有了未来。 虽然她也是二世祖,可是却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可负担不起人类未来。这样的责任起码也是哥哥那样的人物才能勉强沾边。 “唉,我说你看什么呢?”罗乔倒是自来熟,凑到黄金沙旁边看着他的手机。 “起开一边去。”黄金沙对罗乔没有好印象。 虽然他喜欢美女,罗乔也算是美女,可是第一印象就不好,黄金沙不会给她好脸色。 而且这是机密!哪能给外人随便看呢。 “什么烂片子,一晃一晃的看的人眼晕。”罗乔看了一眼就没兴趣了。 秦牧拍的视频是自己行动的场面,记录仪就在头上戴着。实际上画面效果虽然可以,但是给观者的视觉体验非常差,因为视角一直在晃动,会让人看起来头晕。 如果不是黄金沙知道内情,他连三十秒都看不下去。 罗乔本来就不是针对黄金沙,她是要对付秦牧。黄金沙不让她看就不看,反倒坐过来秦牧身边,压低声音说道:“唉,我说你哥们是不是傻的,看着那样的烂片,还要负担人类未来。” 她这次刻意小声说话,只说给秦牧一个人听到。只想激起秦牧的怒气。秦牧一发火,形象自然大打折扣,在董玉琼心里的评价自然低了几分。 秦牧打量了一下罗乔。年纪不大,长的很标致,尤其鼻梁很挺,五官立体,是个小美人,可是怎么说话这么难听呢。一张嘴就怼人,自己也没招惹她。 如果只是说自己,秦牧大人不记小人过,有限的余生没必要和陌生人置气,但是说到黄金沙却不行了,那是他朋友。 秦牧可以不计较自己被挑衅,却不能任由朋友被她说傻。 “罗小姐,”秦牧客气的说道:“你和我不是苏轼和佛印,我们对谁负责不必对你解释。” 罗乔明白秦牧是拐弯在骂她。 苏东坡与僧人佛印是好朋友,一天,苏东坡对佛印说:“以大师慧眼看来,吾乃何物?”佛印说:“贫僧眼中,施主乃我佛如来金身。” 苏东坡听朋友说自己是佛,自然很高兴。可他见佛印胖胖堆堆,却想打趣他一下,笑曰:“然以吾观之,大师乃牛屎一堆。” 佛印听苏东坡说自己是“牛屎一堆”,并未感到不快,只是说:“佛由心生,心中有佛,所见万物皆是佛;心中是牛屎,所见皆化为牛屎。” 吃亏的倒是大才子苏东坡。 罗乔说黄金沙是傻的,秦牧就用这个典故说她才是那个傻子,所以看谁都是傻的。 “以言伤人利于刀斧。”秦牧又说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罗小姐,我们都是琼姐的客人,还是看古董吧。” 说着不再理她。 罗乔被噎的一口气喘不上来。 她是真正的天之骄女。家庭背景雄厚,自己又年轻漂亮,刚刚名牌大学毕业,从校花晋级到女神,从来都是一群男的追在她身边献媚,哪想到被一个陌生人给教训了。 你以为你是老几?开个大众敢教训法拉利?难道市场价值颠倒了不成? 怎么说也是自己教训他才对啊。可是自己还没发飙呢,却被兜头一拳,打个眼冒金星。 罗乔要是能咽下这口气也不姓罗了。 她想着要反击,可是一时气糊涂了,全没有往日的伶俐劲,组织不起来狠辣的语言。泼妇骂街这种是肯定和罗小姐绝缘的。她的反击要有力致命而且优雅。 “好,农二代,你说古董是吧。你有古董吗?”既然看古董,那就让你见识见识。她听黄金沙叫秦牧二代,显然是外号,故意叫出来讽刺秦牧——你是什么二代,农二代吧。 罗乔这句话恰好问的秦牧尴尬了。不是因为农二代,而是这问题本身不好回答。 若是问秦牧你“懂”古董吗,秦牧自然会告诉她,自己不懂古董。 但是罗乔问秦牧有古董吗,秦牧就不好否认了。 在场的有一个算一个,没有比他拥有的古董再多的了。甚至都不在一个数量级,他可是独自拥有一个世界。 换了在别的场合,他承认自己没古董也无所谓,但是现在,在这里,却不行。他知道这是董玉琼给他拉进古董这个圈子,给公司造势。 秦牧可以说自己不懂古董,却不能说自己没有古董。没有古董你们公司卖的什么?全是仿货吗?假的啊。 罗乔含恨说话,自然大声不少。不但董玉琼听到,连戴着耳机的黄金沙也听到了。 “什么,姐们,你问二代有没有古董,呵呵,巧了,你还真问着了,我哥们不但有,还有的是,拿出来吓死你。”黄金沙大大咧咧的一番话,简直把在场的所有人都鄙视了。 “沙子,别胡说八道。”董玉琼不高兴了。吹牛也要有点谱,不说别人,就罗浩一个人,秦牧就算再牛也比不了。你知道人家拿来的是什么东西,还吓死他,别自己被吓死了。 罗浩来之前就和董玉琼通过消息,所以董玉琼有心理准备。 这绝对是震撼人心的文物! 黄金沙吹了这么大的牛,一会可怎么收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章 景羊五尊盘 这是…… 董玉琼简直不敢相信,罗浩拿出来的竟然是这样一件东西。 国宝啊! 这件文物让在场的人全部动容,甚至包括外行人秦牧和黄金沙。 这是一件什么东西呢。暂时还没有名字。 不过这件东西极为类似一件著名的国宝:曾侯乙尊盘。 曾侯乙尊盘,青铜尊通高301厘米,口径25厘米,底径142厘米,重9公斤;青铜盘通高235厘米,口径58厘米,重192公斤。它是出土先秦青铜器中复杂精美的一件,代表中国古代青铜铸造工艺的巅峰。也是举世无双的珍宝,因其工艺极其复杂,至今未出现复制品。 这是首批国家永久禁止出境展览的国宝之一,具有不可估量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而且具有超高的科技价值。 简单说,就是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现在,任何国家都复制不出来。 而这件宝贝成于战国时期,距今两千多年前。 当时的古人能造出两千多年后的今人也无法仿造的青铜器,简直是鬼斧神工不能形容。 罗浩拿出来的这件东西,就像是缩小的曾侯乙尊盘那个尊。还缺少下面一个盘。 不过就是如此已经骇人听闻了。 这种东西,连丧心病狂的造假贩子都没有仿制过,几乎不用鉴定都可以肯定是真的。 这…… 董玉琼失声了。 这真不是古董,这叫文物。 “罗浩,你是从哪得来的?” “玉琼,你给掌掌眼。”罗浩没有回答董玉琼,却做了个手势,让董玉琼尽情欣赏。 董玉琼这时候真的是心里砰砰跳的厉害。 类似曾侯乙尊盘的文物,虽然小那么一号,可是真的是国宝级别的。 她去欣赏过曾侯乙尊盘,当然是隔着玻璃,但是已经被震撼的五体投地,实在想不到几千年前的古人怎么可能做出如此精美的青铜器。 现在竟然有机会亲手触摸,这太让她激动了,竟然有点不能自持。 过了好一阵,她才稳定了情绪,手上恢复了力气,小心的端起这个类似曾侯乙尊的文物,仔细端详。 青铜器一入手,董玉琼就感受到那种难以言说的历史气息。 这好像是她的一个特异功能似的。其实她分辨很多东西是不是古董,更多是靠直觉,给别人讲的道理更好像是对照答案讲解题过程。实际上没有经过过程,她早就知道答案了。 董玉琼感觉自己仿佛进入了这个青铜器里面,正身处一群古人之中,那是一群匠人,正将烧热的青铜汁倒入做好的泥范。 又好像置身一座宫殿,有一个“王”在凝视着自己。 这种感觉让董玉琼流连忘返,久久不能放下。 终于,董玉琼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面色绯红,仿佛怀春的少女一般,把文物再小心翼翼的放在桌子上。 “罗浩,你知道这物的名字吗?” 罗浩连忙摇摇头。他肯定是不知道。 “这件文物极为类似曾侯乙尊盘上面那个尊,可是只有上面的尊,缺少下面的盘。”董玉琼指着铜器上面一排鬼画符一样的文字说道:“这应该是楚国的篆字,景羊五作持用终。” 董玉琼竟然连楚国的篆字都认识,人才啊。 要知道春秋战国时候,秦始皇还没统一海内,书同文还没有实现,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字。 这几个字秦牧一个也不认识。 “这件文物,可以叫做景羊五尊。如果能找到下面那个盘,就可以合称景羊五尊盘。虽然比曾侯乙尊盘小一号,但是价值一样不可估量,是国宝。” 在场诸位都一双眼瞪的通红。 国宝啊,竟然能在自己眼前出现,这是多大的福分! 他们虽然身家不菲,几百万都不当钱,可罗浩更是高人一筹。他显然不是拿来卖的,只是请董玉琼鉴定。 得到了董玉琼的肯定,罗浩心理踏实下来。 这东西花钱多少不是问题,问题是,别被骗了。 在董玉琼面前丢人,可是他最不愿意发生的。 罗浩是钻石级别的王老五,生活中自然不缺女人,可是女人和女人不同。弱水三千,董玉琼偏偏就是那一瓢。他对于古董也是有着浓厚的兴趣,否则也不会因此结识董玉琼,可是在国宝和董玉琼之间,他果断的选择了美人。 “玉琼,你喜欢?那我送给你。” 送我? 董玉琼一下子愣住了。 罗浩曾经试图送自己许多东西,大到房子车子,小到口红项链,包括古董也送过不少,可是董玉琼一概没接受。 她并不喜欢罗浩。有共同的兴趣却不代表喜欢。不喜欢的男人送的东西,董玉琼绝不会收。 可是那些东西怎么能和景羊五尊相比。董玉琼这一生都忘不了刚才的感觉,这尊青铜器贴着手心,一股厚重到无法抵御的历史感包围着她,她幸福的几乎无法呼吸。 要还是不要呢?要,就几乎是要接受罗浩的追求,这点让董玉琼无法答应,可是拒绝的话,恐怕自己再没有机会捧着景羊五尊了。 从来没有过的犹豫感涌了上来,董玉琼一时难以决断。 “罗浩,我问一下,这个尊是只有一件吗?下面的盘你没有?”董玉琼想着拖延一下时间,让自己冷静冷静。而且她也好奇罗浩手里是不是还有配套的一个盘。 一个尊一个盘,才是这件青铜器的完整面貌。 “玉琼,目前只有这一件尊。你说的盘,却是没有。” 罗浩简单的说了两句来历。 这个尊最初的来源是百多年前的一个盗墓贼,进了一处杭州附近的墓葬,偷了许多宝贝。尊盘这样的青铜器对于盗墓贼来说太沉重了,他只是临走前看这个实在好看,就抄起上面这部分,下面的“盘”就放弃了。 罗乔这时候来劲了。 “黄大少,农二代,”她眉飞色舞的冲着两人示威:“来来来,拿出来吓死我啊。拿出来!” 秦牧摇摇头,和小姑娘较什么真呢。过了今天谁还认识谁。显然她也不是这圈子里面的,纯属瞎胡闹。 黄金沙却不怂,怎么着?看不起老子。呵呵,什么尊什么盘,不过是小一号的曾侯乙而已,国宝先不碰,至少不能拿给你们看,但是这个什么景羊五,老子能怕了你。 呵呵,你是不知道我哥们本事! “琼姐,”黄金沙都不搭理罗乔,对着董玉琼说道:“你别被人家骗了,尊盘是一对,只一个成什么话,而且以我钻研古董二十年的眼光看,这一定是个假货。” 董玉琼气的都不打算搭理他了。 你才多大,能钻研古董二十年。我看两天都没有。还说罗浩东西是假货,你到是拿个真的给我。 “琼姐,你别不吭声。这东西,假的,你别要。等两天,不,最多一个月,我给你拿一套过来,有尊有盘,一样不缺。”黄金沙手指一圈,在座的都有了:“诸位等我消息,一个月之后,还这里,我请客,给大家看真正的景羊五尊盘,全套!” 董玉琼都有点傻了。 黄金沙今天吃错药了吧。 这东西难道还能定制网购不成?这是国宝!全世界就这么一件,你还能拿来一套,还定在一个月之后。莫非你家不是卖水果改卖文物了? 她觉得黄金沙虽然不靠谱却也不能傻成这样,不由得望了望秦牧。 “我们哥俩,找真的去,不行吗?”黄金沙怕秦牧为难,主动揽过话:“反正我看这个就是假的,如果真的是国宝,盗墓贼又不是缺心眼,怎么能只拿一个出来。肯定是真正的宝贝还在,这就是个假货。” “好,黄少和秦少,不愧是英雄出少年。”罗浩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俩明明是棒槌,什么都不懂:“那我就一个月后,还来这里见识见识真正的景羊五尊盘!玉琼,先告辞了。” 说着,他收起那个铜尊,走了。这场面这气氛,实在不适合对着董玉琼表白了。 罗乔也丢下一句话:“一个月,不见不散。”跟着哥哥也走了。 董玉琼望着两个合伙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回到自己的小窝,秦牧埋怨黄金沙道:“金子,你是不是疯了,那明显是真的,就连我这外行都看得出来。” 那么繁复到极致的青铜器,一看就珍贵之极。 “二代,我没疯。你没看姓罗的那小子眼神,恨不得把我琼姐吃了。”黄金沙别看一直玩手机,却什么都没放过:“可是琼姐不喜欢他啊。这是逼婚!” …… 这你都看的出来,真不亏黄大少。 “那你说一个月后拿出来全套尊盘,难道只是随口打发走罗浩?” “怎么可能那么简单。如果我拿不出来,就算姓罗的不找我麻烦,琼姐也得活剥了我的皮。” “那你吹什么牛。” “二代,我真没吹牛,这不是有你吗。”黄大少贼兮兮的一笑。 秦牧顿时明白他的意思了。 原来兜兜转转,是要自己去大宋朝盗墓。 黄大少到是精明。既然罗浩说百年前那个墓才被盗墓贼打开,那么之前肯定是完好无损的。只要自己回到宋朝先把那个墓给盗了,不就能拿到全套的尊盘了吗? 好算盘啊,可是却把自己卖了。 那个墓在浙江,如果自己查到的历史和那个大宋的历史没有太大出入的话,现在方腊正在浙江造反呢! 那里是战场啊! 有心拒绝黄大少,可是他吹了这么大的牛,而且显然是姐弟情深,一切为了董玉琼,面子里子都得顾及。 再说董玉琼还是合伙人,对自己也不错。最初的启动资金还是琼姐慷慨买下那个木盘子才有的。 那就走一趟吧。 可是走是走,如果得手了,怎么和董玉琼交代呢? “二代,你这瞎操心了。”黄金沙面对秦牧的疑问大不以为然:“东西都到手了,谁管你哪来的?这一行的规矩,不问出处。” 黄金沙最近到是没有白白浪费时间,多少了解了一下古董行业。 这个圈子,不允许问来源。大部分好玩意都是刨坟掘墓来的,你问人家来源,怎么着?黑吃黑要送人家进监狱不成? 原来是这样。 没了这个顾虑,秦牧决定,为朋友,盗那么一次墓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章 任员外的野望 十天的假期肯定是泡汤了。 要去大宋盗墓,总不能扛着工兵铲过去就开始刨,每行每业都有专业的技术,倒斗更是需要有万全的准备。 古墓里面的危险都是无法预料的。 秦牧和黄金沙自然都不会这门技术,但是不怕,黄金沙有钱啊。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交游广阔,认识的人多。以前只是不关心古董这个行业,现在自己既然也在这行混了,他多少会留意一点。 钱撒出去,人就找来了。 一个陕西老汉,盗墓一辈子,无儿无女,看在黄金沙的大把钞票面上,再加上自己也去日无多,不可能亲自下现场了,所以算是对秦牧倾囊相授。 他的简陋图纸被秦牧用计算机3d技术变成立体的模型,土洋结合的很完美。 十天时间后,秦牧总算掌握了基本的工作方法,对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了一些准备。 然后就接到江厂长的电话,合同完成了,让他去取货。 秦牧和黄金沙雇了一辆运货的卡车,拉着柜子就来到了北方机械厂。 到了厂里,两人得到空前热烈的欢迎。 谁都想看一看要开启外星殖民的是怎么样的二百五。 自己家孩子要是这样,做家长的非抽死他,但是别人家的孩子瞎胡闹,而且胡闹的这么有创意,可得参观参观——比大熊猫还稀罕。 黄金沙自然无所谓。你们懂个蛋,我哥们可是拥有一个世界的男人。他自顾自玩着手机根本不搭理厂里的人。 秦牧也没时间在意别人的嘲笑,他忙着验收呢。 火柴厂什么样子,他只是有纸上概念没感性的认识。这一点江厂长就做的很体贴,一整套设备都摆在厂房里面,亲自给秦牧演示如何操作。 整套流水线的动力来源是一个蒸汽机。 “秦少,”江厂长热情的介绍说:“根据你提供的资料,外星的科技水平最高不过清朝末年,我们决定选择最简单的单胀式蒸汽机。” 秦牧对这些不太了解,只能点点头。 “三胀式蒸汽机热效率更高,可是技术就复杂多了,外星土著——我可以用这个词吧,他们如果要是维修起来太困难,虽然我保证这个蒸汽机一百年也不用修,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选的最基础技术。” 这个想法不错。越简单越好。 复杂的别说大宋土著不会修,秦牧也不会修。 “只要水和煤,这蒸汽机就能保证输出足够的动力。”说着江厂长开动了流水线:“驱动这个流水线还有许多富裕。” 他把一截木头塞进了刨片机。 木头翻滚着变成了平整的薄木片,然后被切割成了一根一根的火柴棍,之后是调制化工原料,再然后一根一个的火柴棍在流水线上依次浸泡在各种液体里面。 流水线操作非常简单。 就好像那个笑话,猪从这边赶紧去,那边出来香肠。 用了半天时间,秦牧算是完全的掌握了一整套工艺流程。其中的关键点江厂长特意给秦牧做了指点。 江厂长还真是挺有良心。虽然要价比较狠,却非常用心。那是,两千万买这么点东西,不多给客户准备点贴心实用的,吃相也太难看了。 这一条流水线可比中国第一家火柴厂高明多了,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江厂长没干过火柴厂,但是他干了一辈子机械,这点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江厂长不但给秦牧了一条高效率低故障的生产流水线,而且他还很周到的解决了秦牧没有想到的许多问题。 比如火柴的包装问题。 火柴盒是纸的,可是在外星肯定没有造纸厂,那么这纸的来源怎么解决? 再造一个造纸厂不是问题,问题是塞不进这个柜子的空间里面了。所以江厂长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就用全部用木头来解决了。 这套流水线又能生产火柴棍,又能生产火柴盒,不过火柴盒就不是纸的了,是薄木片。 同时江厂长还充分考虑到外星人低下的科技水平,准备了好多看图识字一样的画片,把蒸汽机以及整套流水线的技术原理都画了出来,就是不认识地球文字,看图也能明白个大概。 这还不算完,他还给秦牧准备了一个u盘,里面存放着火柴生产涉及到的化工原料的制备工艺流程。就是说秦牧可以照着这个流程在外星盖一个化工厂,这样可以避免每次都从地球运化工品过去。 毕竟星际运输也太遥远了,没准下次见到秦牧都七八百年后了。 江厂长今生是没打算再见到秦牧了,这一次就是诀别。所以他能想到的知识点,施工方案,全给秦牧设计好放在u盘里面。 江厂长的意思是,你有这个u盘,至少能在外星初步搞起一个小小的工业体系。至于需要多少年那就不关我的事情了。 总之一句话,两千万没白要你的! 秦牧非常满意。江厂长简直是工业百科全书,这两千万花的也算值了! 在众人看傻子一样的目光欢送下,秦牧和黄金沙离开了北方机械厂。 柜子里面装的满满当当的,除了那一套流水线还有化工原料。 江厂长设计的这条流水线是日产火柴百万根,化工品配了三个月的量。再多也装不下了。 化工原料可不能这样随便的进京,各种手续各种检查非常的复杂繁琐。秦牧自然不需要等待,他直接在半路就穿回了大宋,剩下黄金沙拉着空柜子回京。 吴家大院没有人发现秦牧已经离开过好多天,他们的时间停顿于秦牧消失,重启于秦牧回来,这让秦牧感觉很是悲哀,可是穿越多次也习惯了,这点悲秋之情只是一瞬间的闪过,转眼就被秦牧忘掉脑后。 现在有大事要干。 秦牧走的时候特意选择了半夜,现在回来还是半夜,但是秦牧每次穿越都伴随着闪光,任潇潇或者已经习惯了,又加上最近事情多,睡的正酣没有发现,可是贾红线却一直留意秦牧的房间。 她虽然自称是秦牧的娘子,发型都换做是已婚妇人打扮,可是在吴家大院还不好意思和秦牧住在一起。而且还有个方好音在,还是个伤号,于是她们俩单独住一个屋子。 贾红线看到官人屋里的闪光,担心秦牧有什么事情,连忙赶了过来。 “表哥,”贾红线进屋看到秦牧没有没有任何危险,只是赤身裸体,不由得脸色羞红,却没有转头:“你这是……” 穿越者之耻啊。怎么每次都不能穿衣服呢。太丢人了。 秦牧连忙把丢在大宋的衣服捡起来。 贾红线帮他穿好。 秦牧说道:“红线,华国每次运东西过来,我都得不穿衣服才能接到。这可不是我有什么毛病。” 这点要解释清楚,否则贾红线没准以为自己是大变态。 “表哥,不用和奴讲这些,你穿不穿衣服,都是奴的官人。” …… 好吧,那就不讲了,先看货。 柜子里面的东西一如既往的被小心安置在地上,没有半点磕碰——柜子在这点倒是很贴心。 秦牧大概看了一眼,什么都不缺,于是从地上捡起一个盒子,递给贾红线。 “表哥,这是什么?”贾红线好奇的接了过来。 这盒子可不是手表手机电脑,只是个纸盒,包装用的,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华国的化妆品。”这是秦牧的一点私心。 贾红线和她出生入死,不但是行动的搭档,更是自己在大宋的恋人。于公于私,都要奖励和感谢。 大宋以白为美,女人自然追求白了又白。但是为了白净,大宋的化妆品里面含有铅,铅是有毒的,长期使用对人的身体有害。 贾红线虽然已经很白了,可是对白的追求永无止境,她也用化妆品。为了她的健康着想,秦牧才特意买了一套后世的化妆品,硬塞进了挤的满满当当的柜子。 美丽是女人的终生追求,何况贾红线本来就是个漂亮女人。 化妆品对她的杀伤力几乎不可估量。她看过手机里面的时装模特照片,对那些女人精致的面孔非常羡慕。 她是个聪明人,知道人靠衣裳马靠鞍,既然表哥也是一个鼻子两个眼,那么华国女人也没有三头六臂的与众不同。她们这么漂亮化妆肯定占了很大的功劳。 贾红线一心想要比过华国的女人。在大宋,秦牧身边的女人里面,贾红线自问自己是最漂亮的。虽然个子高了那么一点点,似乎不美,但是表哥好像并不介意。 个子高并不是贾红线骄傲的地方,反倒有点自卑。 小巧玲珑才是这时空的审美标准。 因为这一点,贾红线更想让自己变得漂亮一些。现在有了这套化妆品,再参考手机上那些漂亮女人的照片,自然她能美出新的高度。 于是都没想着看看表哥又带来了什么新玩意——反正好东西表哥肯定少不了自己的,就急匆匆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化妆还是个很私人的事情,最好画好了再给表哥看。而且她没有用过华国的化妆品,要好好的钻研一番。 秦牧这一段时间在后世非常辛苦,没日没夜的学盗墓,然后又跑到几百公里外接收设备,现在回到大宋,仿佛到了家一般,突然放松了下来。 不管走到哪里,家才是最舒服的地方。 二十一世纪是自己的家,还是大宋才是自己的家,秦牧已经无心分辨。他已经累的睡着了。 第二天,任员外兴冲冲的来到秦牧的房间,准备的开始做大宋的水泥。 不过秦牧遗憾的告诉他水泥就别想了,咱们做火柴吧。 在秦牧的仔细解释下任员外才遗憾的接受了现实,不过转眼任员外就又兴奋起来。 火柴也是好东西!商人最要紧的是赚钱,而不是做什么。几十年买卖鲜果,自己也就是爬到韩城土财主这个层次,离真正的富豪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他是想凭着水泥能混成真正的员外,汴梁城里面响当当的员外。如今水泥虽然没了,可是火柴一样可以让他实现目的。 谁家不用火呢?这个比水泥的需要还广泛。不是每个家庭都要盖房,可是每个人都要点火。 柜子里面有江厂长用这套流水线做出来的成品。 任员外拿起一盒火柴,仔细端详着。 精致!只是个小木盒而已,却和秦牧之前带来的华国产品一样,给任员外完全不同于大宋产物的感觉。 几个小木片围城一个小小的盒子,怎么会这么精致呢? 任员外想来想去,发现关键在于统一两个字。 这盒子的长短大小每一个都相同,甚至每个长短的面都一样,完全事一个模子造出来的。这就是工业制品和手工制品的区别。 大工业生产,任何一件商品都是百万千万个同类中的一员。 就好像国庆大阅兵,任何一个士兵都是整体中的一个,不论是单独还是一起,都是震撼人心的力量。 小小一盒火柴,就给了任员外莫名的震动。 华国,真是大能! 他轻轻一推,打开火柴盒,里面是牙签一样的短棍子,一端涂着红球。 他学着秦牧的样子,拿起一根火柴,在火柴皮上划过,火焰柔和却稳定的燃烧起来。 一连用过几根,每一根都同样的燃烧。 任员外大喜。 “功业,”他指着那些大大小小的设备说道:“这就是你说的火柴厂流水线?” 流水线是个什么东西,任员外并没有概念,不过他不着急,东西都在眼前了,到时候自然全明白。 “嗯,任员外,”秦牧也指着设备说道:“这一套设备,可以日产火柴百万根,大宋的火柴市场,是你的了!” 百万!这数字一时让任员外有点头晕。 百万是什么概念?一盒火柴大概四十根,百万就是两万五千盒,一盒如果赚十文钱,就是二十五万文,二百五十贯钱。一年将近十万贯。这还只是利润在一盒十文的情况下。 如果一盒二十文三十文的利润,那简直是不可想象。 任员外是有钱,一个手电他都花了一万贯。可这是他几十年的积累,还有上一辈的财富,一点一滴攒的这么多。 如今只要一个火柴厂建立起来,就是年入十万贯。 而且汴梁城不下百万人,难道平摊下来每人每天不用一根火柴吗? 何况大宋不只是汴梁,大宋人多了,还有大辽,还有西夏吐蕃,这都是他的钱袋子啊! 这个火柴厂只要再建造几间,全天下的钱都会像河水汇聚大海一般,来到他的家里。 美好的前景让任员外几乎忘了秦牧。 “任员外,”秦牧不得不给他泼点冷水:“火柴是好东西,可是别再来一次军国重器什么的。” 任员外这次很果断的摆手说道:“不会。功业你想,这个火柴不是奇珍异宝,是每个人,上到公子王孙,下到贩夫走卒,都会用到。他们还有什理由说这个是军国重器?如果连卖香饮子用的玩意都叫军国重器,我看这大宋朝也就……” 说到此处,任员外不说了。 这意思很明显,如果朝廷连卖香饮子这样的人都抢,那也就别干了。 “好!”秦牧最后一点担心也没有了:“任员外,那咱们就给大宋朝添个亮,加把火!”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章 任员外的烦恼 历时十多天,大宋第一家使用蒸汽机的工厂建立了起来。 十多天时间都是在盖厂房,只有最后一天才是搭建设备。秦牧亲自动手组装调试,一次通过。 为什么这么快呢?因为除了核心的装备在厂房里面,别的地方只是草草圈一块地方,算是厂区,柱子都没一根。否则在大宋朝十多天天时间怎么能盖出来一个厂子。 工厂取名“大光明”。 按照任员外的意思,还是叫“任家火柴店”比较好,可是秦牧说这厂子还是别带着任家的标志比较安全,于是就叫“大光明”。 大光明火柴厂开始试运行。 这段时间走的有点磕绊。除了秦牧,大宋朝还没有专门的产业工人,对于后世工厂那一套完全没概念。 秦牧也没下过工厂,他全部的打工生涯都是在写字楼里面度过的,不过好在他来自后世,写字楼也是工人,不过领子白点而已。基本的概念他不缺少。 厂子面临最大的问题是缺少人手。 吴家庄大概有两千多口人,能算的上劳动力的,也就是十二岁以上六十岁一下大概一千三四百。根据秦牧的计算,大光明火柴厂需要的职工人数在一百三四,这是指纯在厂子里面做工的,不算外围人员。 相对于一千多的劳动力,似乎一百多人不算什么,可是农村不是城市,农民不是市民。 每年庄稼地里面的劳动都要消耗大量人工,只有黎明前天黑后才有富裕的劳动力,这还是最能干的青壮年,干了一天农活还有精神再出来卖力气。 要不就得等冬天了。冬天农闲,天天白天可以出来做工。 任员外当然不能等,这个工厂他恨不得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只是因为晚上没有照明,才不得不忍受每天十小时运转。 现在连每天十小时的人员都保障不了,任员外不得不想,是不是应该让任潇潇再狠点,收租的时候搞点手段,尽快的把这些庄稼汉全变成没有地的闲散汉子。这样自己的厂子就有充足的工人了。 资本家都是一样的,古今中外没有区别。 秦牧果断的制止了任员外的盘外招。这是要在大宋朝搞“羊吃人”运动吗? 可是他制止了任员外的歪门邪道,自己也没更好的办法。秦牧又不是孙悟空,一根毫毛能变出一个小猴子。他也变不出人来。 火柴厂的工作相当枯燥,根据各个工位的不同,工人的工作也不同。但是相同的地方也有,就是大量的机械化运动。 比如流水线开头的刨片机,需要工人把经过处理的原木横着放在进料口上。 工人要做的就是不断的弯腰抱起木头,然后放在机器上,一做做好久。 在地里种田也辛苦,可是种田至少有一点比做工强,就是可以自己选择时间。天气热了,就早点去,不到中午就回来,可以躲太阳。 下午呢,晚点去地里,中午还可以睡个懒觉。 可是工厂不同,哪能你想什么时候干什么时候干,机器可不等你。 而且每一个工人只是生产线上的一环,你这个环节没完成,自己睡午觉去了,下面流程没法走。 泡药的,装盒的,全没事,干等着。 过了开始的新鲜劲之后,招来的几十个工人有一些就受不了了,坚决不干了。 任员外急的直挠头。 秦牧给自己盖的这个厂子是真好,木头进去,火柴出来,简直神极了。可是眼看着这么好的生产线不能满负荷运转——这个词也是秦牧教他的,每天只能生产几万根火柴。 一盒火柴四十根,一千盒算是一件,大概四万根火柴。 一件火柴正好装在一个任家运果品的箱子里面。这一天只生产出一箱火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任员外满意。太慢了,有钱不赚简直是犯罪——尤其在他付出那么多黄金之后。 任员外给秦牧那么多黄金,换回来的手表却被王樵给抢走了,还好他想的开,就当黄金换火柴厂了。 那一件件的机器,在任员外眼里,可都是金子做的。 眼看着工厂吃不饱一样的运转,任员外真着急。 他可以让任潇潇把吴家大院的佃户长工给派来做事,可是又名不正言不顺。 这个厂子可是和任潇潇没关系,是他和秦牧俩人的。秦牧三,任员外七。秦牧少要了一些股份,算是对任员外的补偿。 从自家处理鲜果的人手里面抽调一部分过来,也是救急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秦牧和他说过,这种厂子不同于大宋的作坊,要很规律的运转,朝九晚五,每天八小时工作,虽然看起来时间不长,可是一分钟就是一分钟,不能像种地一样,累了歇会,困了睡会。 任员外深以为然。他是有见识的,从流水线的运作很清楚秦牧说的有道理。 他不需要农民像以前给官府出徭役一样,扛个扁担来了,扛个扁担又走了。他需要的是工人,是产业工人。 不要你抗扁担,不要你带任何生产工具,但是要你这个人一天十二个小时牢牢钉在工作岗位上——秦牧说八小时任员外自然不同意,果断放开到十二小时。这样他还不满意,若非秦牧死命要求在厂子里面严禁火种,他恨不得让工人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点着灯笼干呗! 可惜现在还只能干十小时。 产业工人啊!任员外面对这个新生问题很是挠头。 要不干脆买奴隶算了。 大宋朝实际上是有奴隶交易的。奴隶的来源少部分是破产的农民,比如吴强就差点被卖了当奴隶,所以他杀了吴庄主父子跑了。 大部分奴隶来自于战俘。别看大宋朝打辽国不行,可是打西夏和吐蕃还是经常取胜。大量的俘虏会被卖到内地,女人或做使女,或者入了青楼,男人除了少部分幸运儿能有个好点的去处,大部分都要进矿井,一直干到死。 挖煤!黑煤窑任何时代都不少见。最危险最重的体力活,自然得强迫人去干。 只是自家的厂子用奴隶的话,好像有点风评不好。大宋这点还挺有意思。每个人都特别在乎名声。 在名和利之间纠缠了好久,任员外最终还是放弃了使用奴隶的计划。 也不是纯粹为了名声考虑,更主要的是奴隶不好管理。 下煤窑和在厂子做事完全不同。 煤窑基本就是个监狱,谁进去也跑不了,怎么跑都是死。 可是大光明火柴厂四处漏风,想怎么跑怎么跑,为了一帮奴隶再花钱雇佣一群监工,那还不如直接花高价雇人。 于是任员外推出了史无前例的高工资,一天一贯钱,终于雇佣了专门的工人五十名。剩下不够的就雇零工。主要是装盒这一块,不需要那么严谨。 可是工钱这么高,火柴的定价自然也要提高。 他本打算一盒赚十文钱,现在果断提到了三十文。 一盒火柴的成本很低,因为秦牧给他的生产线产量太高。在大工业化时期,产量越高,成本越低,不算人工的话,一盒火柴成本几乎不到两文钱。 以汴梁城来说,普通市民一天能收入一百多文,稍微勤快点的能有两百多,更勤快的就更多了。 任员外把批发价定在了三十文——可以少赚点,大客户吗。 零售价是三十五文。 基本全是利润! 过了几日,大光明火柴厂总算生产出了十件火柴,装上任家的货船,一路驶向汴梁城。 秦牧和贾红线方好音三人也在船上,他们的小船挂在大船的后面。 任潇潇最近很生气。因为秦大哥给了贾红线那么多华国的化妆品,什么口红眼影眉笔唇膏,自己什么都没有。 这也怪不得秦牧。她把秦牧当备胎,秦牧把她当朋友。朋友哪能随便送化妆品呢。再说那个柜子实在是太满了。 江厂长已经充分利用了每一个立方厘米,秦牧也是费了好大劲才把化妆品盒子塞进去,再塞不进第二盒了。 因此任潇潇就很不开心,也就没有跟船一起进京看热闹。 其实这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她要大斗进小斗出的收租。朝廷的税和她吴家的租子——她身份是吴家媳妇,都得她操心。 这次又接受了任员外暗中指使,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这个词也是秦牧教的,尽可能多的让农民破产,来他的厂子做工,自然更离不开吴家庄了。 任家的货船很大,不但能运货,还有几个船舱能住人。 方好音和贾红线待在船舱里,她身体好了多一半,走路完全没有问题,一身的功夫也能使用个五六成。至少不再是拖累了。 这些日子方好音的世界观完全崩塌了。 大宋的吴家庄还是大宋朝地界吗?这里怕是另一个世界吧。 火柴的使用很简单,方好音一下就会——当然,要是连火柴都不会用那是傻子。 大宋也有引火之物,叫做“发烛”。方好音自然用过。可是发烛自己是不会着火的,需要去借灶膛里面的火头。 火柴却不同了,只要在火柴皮上一划就着火。而在别的地方怎么划都不着。这样又安全又方便还特别好用的东西,秦少爷是怎么想出来的? 给她震撼的还不是火柴,而是以蒸汽机为核心的生产线。 生产线上瀑布一般喷出来的成千上万根火柴棍才让方好音合不拢嘴。 在她的世界,在这个大宋朝,哪一样东西不是一个一个被匠人制造出来的呢?哪里有突然出现一大堆完全一样的东西这样的事情。 火柴棍好像是缩小的箭杆,可是大宋的箭杆也是一根一根造出来,不是一下子几千上万个像河水一样奔流出现。 要是让大宋朝的匠人做一万根火柴棍,怕不是得干半年多?还未比如这样大小统一长短一致。 这就是华国厉害的地方吧。 想着秦牧,看着贾红线。红线姐正在玩手机,这又让方好音眼热不已。 她这些日子日日夜夜和贾红线在一起,学会了使用手机。当然她不会删除照片,只会自拍。而且她也不懂的解锁,只能是贾红线点亮屏幕她才能用,使用时候还被贾红线监督着。 贾红线当然离不开手机了。 有了后世的化妆品,再对照手机里面美女的妆容,贾红线无师自通的就变成了化妆达人。 或浓或淡,或清雅或妖艳。 秦牧忙着盖工厂的时间她也没闲着,完美的掌握了后世的化妆术。 如今的贾红线更加风采迷人,想要多漂亮就有多漂亮。 她正对着窗户,借着阳光玩自拍。只看的方好音眼红。 还好秦牧上次带过来几个蓄电池,否则根本架不住她这样日日夜夜玩手机。 “红线姐,奴想跟你们去南边。” “这个别问我,表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秦牧这次离开吴家庄暂时就不回来了。他要从京城走汴河,去找景羊五尊盘。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八章 方好音的想法 进了汴梁城,来到任家果品店。 这里连续经过火灾——贾红线放的,匪灾——王樵干的,又收拾一新,而且还盘下了隔壁的店铺。 隔壁的店主人被吓怕了。好吗,你这店子一会着火一会跟闹土匪似的,谁还敢挨着你。 如今隔壁铺子新挂的招牌:大光明火柴店。 “火柴”是个什么东西,汴梁百姓完全不明白。可是这个不要紧,汴梁城的百姓最喜欢新鲜玩意。不明白我不会看吗? 新店新玩意,一下子围拢了不少人。 任员外自然不会出面,任掌柜也不出面,出面的就是伙计。 任员外很清楚,火柴根本不愁销路,连敲锣打鼓扎彩棚这些新店开业的流程都不办,就悄悄的开张了。 伙计都是伶俐人,又是售卖大宋没有的好玩意,那真是一张嘴说的地上无天上少,再加上火柴的确是非常有用。每个家庭每个人都需要,而且价格不贵。 也就三十五文。汴梁城底层市民一天收入的三分之一。 换到后世来说,就是假如一个人日薪一百,这盒火柴卖三十五。 三十五一盒的火柴,在后世当然暴利,那么在大宋更加的暴利。 伙计有话说,一盒三十五是听起来贵,可是您看看这盒子里面,可不是一根火柴,足足有四十根,一文钱一根您还赚好几根呢。 这样一说似乎又有那么点道理。 有人犹豫,那就有不犹豫的。这么好用的东西,买啊!你不买别挡着我。 被扒拉开的自然不干了,不过三十五文一盒,这么好用的玩意,你不让我买?看不起我?起开后面去。 伙计恰到好处的划着一根又一根的火柴,每一点火光都好像在召唤,赶紧来买啊,晚了可就没了。 一时间鸡飞狗跳,很快就卖光了好几件。 这还是在任员外的叮嘱下,控制着销量,别一下子都卖光,否则遇到点什么意外没有准备。 场面不出秦牧意料。在清末能倾销,在大宋一样是倾销。 他和方好音坐在任家果品店里面,等贾红线回来。 贾红线去了城外的白鹤庵。 主持上次派人通知她,让她采买东西给白鹤庵装点门面,好迎接贵客。 贾红线准备好的《杨妃出浴图》给了秦牧,秦牧答应给她三样华国的商品。 上次秦牧就带回来了,不过太大不方便跟装备混和在一起运进城,这次就顺路带了过来。 东西很普通,三个一人高的穿衣镜。 在后世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可是在大宋这是神器!大宋哪有如此好的镜子。照的人可以说纤毫毕见,连头皮屑都给你照出来。 贾红线这三件镜子往庵里面一放,可把主持吓坏了。 要是贾红线挂几幅美人出浴图,虢国夫人游春图,这样的书画作品,庵里的主持并不会吃惊,不过就是花费多少钱的问题,可是这三面镜子不同。 这三面镜子,连她脸上皱纹里面的残留脂粉都看的清清楚楚。 这是照妖镜吧,人间哪里会有这样的玩意。而且一下来三个,还都一模一样。 这也就是秦牧懒,买镜子连款式都不换,一下买三个一样的。 这东西没法估价呀!白鹤庵怕是拆了也付不起这钱吧。 贾红线却也大方。毕竟白鹤庵养她到大,虽然是一群尼姑,可也是自己的亲人。价格好商量,先用着,等回来再说,肯定不会让庵里破产。 她还着急回城和表哥南下呢,没时间在这里耗着。钱不钱的,以后再说。 有了手机这样的神器,贾红线自然不觉得镜子多值钱了。 她抓紧时间回城,不能让小狐狸精那么长时间独自在表哥身边。这才是最要紧的。 方好音这时候正缠着秦牧。 “秦少爷,奴要去南方,不在京城了。”她的任务是在京城打探消息,可是听秦牧说起要去江南,顿时改了主意。 刺杀皇帝那是不要想了。自己当时太不自量力,竟然把杀皇上想的那么容易。要是那么容易爹爹早派人杀了他了,何至于让她动手。 要是能借秦少爷的一身宝贝,倒是可以试试,可是秦牧既不是她亲人也不是她男人,为什么要帮她。这话提也不能提。 要做皇帝的是她爹,秦牧可半点这个心思也没有。 凭什么让秦牧杀了现在姓赵的皇上换上一个姓方的皇上呢? 难道是因为自己脸蛋漂亮吗?可是贾红线也不差啊,而且秦少爷也没多看自己两眼,虽然他把自己全身上下都看光了,连姑娘家最隐秘的地方也没留下。 但他还是没想做自己男人,平时亲近的言语都没有一句,“方娘子方娘子”的叫自己。 什么“方”娘子“圆”娘子,难道我没有名字吗?叫一句“好音”会死吗? 就是想白占我的便宜,吃完了不认账,那是绝对不可以的。 方好音比任员外对秦牧的认识深刻的多。 她是跟着秦牧从皇城里面杀出来的,虽然当时自己昏迷了不知道具体过程,但是看后来秦牧的一番手段,那些稀奇古怪的宝贝,那自己用了也不知道的神药,方好音就知道秦牧绝不是任员外眼里的商人那么简单。 商人怎么会有武器呢。她可是问过贾红线那晚上背的铁棍子是什么。 贾红线没有瞒她,反倒吹嘘了一番。贾娘子有自己的考虑。方好音的爹爹正在造反,想当皇上,万一要是成事了呢?到时候方好音翻脸不认人,来个恩将仇报,自己也得有拿得出手的玩意。 她就是不在乎有难堪的照片在自己手里,也要掂量掂量这把狙击步枪。几百步外要人性命,全在她贾红线一念之间,管你天大的功夫都没有用。 方好音知道贾红线的一身神器全是秦牧给的,之前还不是跟自己一样,不过一个大宋普通的小娘子。她还不如自己呢,自己好歹是公主,她才真是草根。 可是因为秦牧,草根变孔雀了,自己这个公主能不能成为凤凰,全在人家身上。 秦牧要自己是凤凰,自己就是凤凰,他要是不管自己,自己只能被这个草根压住了。就算是公主也没有用。在贾红线眼里,自己这个公主和任潇潇那个小娘子没区别。 没见贾红线不给任潇潇用化妆品,也没给自己用吗。这个公主出了江南爹爹的势力范围,毫无用处。 实际上方腊这时候起兵没多久,他自己刚刚称王怎么来得及封公主。 如果真的封了公主,他还敢把方好音放出去吗? 不过这都挡不住方好音自以为是公主。 可是公主要想货真价实,那就需要方腊争气,即使推不倒赵家,也不能被赵家推倒。 她从江南过来时候,当地百姓被“花石纲”搜刮的惨不忍睹,直如人间地狱。 苏州应奉局自朱勔掌权以来,以“花石纲”为名目,实际就是明抢。不管是有钱的没钱的,家里只要有他看上的东西,不问青红皂白,冲进去盖上一块黄布,就算是朝廷的了。 主人不但不能抵抗,反倒要好好看护被强征的器物,否则给你盖一个“藐视朝廷”的罪名直接下狱。 普通人家卖儿鬻女,倾家荡产比比皆是。 朱勔甚至连死人也不放过,但凡被他知道的古墓,都要刨开寻找陪葬的宝贝。 若不是江南已经被祸害的如此不堪,人间已经没有了生路,方腊起事也不会这般容易。 登高一呼从者如云。百姓实在是活不下去了。 江南如此衰败,在方好音的概念里,大宋就早该垮台了,可是她来到了汴梁城,只看到一派歌舞升平,安居乐业的景象。 朝堂民间完全没有半点推翻老赵家的意思——都活的好好的,谁吃饱了撑的要造反。 这才让她萌生了刺杀皇帝的念头。可惜别说刺杀皇帝,就是皇帝的面都没看到,自己差点死在皇城里面。若不是刚巧赶上那晚秦牧也进皇城,自己现在早没气了。 说起来秦牧进皇城干嘛呢?这点贾红线一直没和方好音说,她也没办法问秦牧。 秦牧这一阵子忙的几乎没时间睡觉,哪有空陪她说话。 不过秦牧要干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如果他肯帮自己的忙,别说一个大宋皇帝,就算大辽西夏吐蕃的皇帝都绑在一起,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方好音在这点上非常的肯定。她比任员外要想的深远很多。两人层次不同,见识自然也不同。 无论如何她都要跟在秦牧身边。相比起来,打探情报完全无所谓。大宋的情报加一起也没有秦牧一个点头有用。 贾红线难得的不在身边,正好和秦牧套套近乎。 首先不能让他们俩把自己甩下。 贾红线说要和秦牧去江南,自己也要去。 秦牧没想到方好音会提出这个要求。她不是要在京城帮方腊打探消息吗?去江南还打探什么消息,那是回家。 “方娘子,你不在汴梁……待着了?”他不好说你怎么不继续做间谍了。 “秦少爷,别叫奴方娘子,叫奴好音。”方好音果断的拉近两人距离,看着秦牧犹豫的脸色,她连忙委屈的说道:“奴的清白都被你看光了,若是你还如此生分,却对得起患者吗?” 患者你忘啦?串在一起的心啊! 秦牧心说我都跟你解释过了,你是病人我是医生,形势所迫不得不如此,不给你脱光了,现在你坟头草都老高了,还跟我掰扯什么生分熟分。 再说这样怎么就对不起患者了。 不过秦牧来到大宋,觉得对女性总是小娘子小娘子的称呼实在别扭,叫名字却也爽快。 “好音,”秦牧改口说道:“你还是清白的,那天晚上红线也在,你肯定是清白的,这点请你放心。” “若是红线姐姐不在呢?”方好音羞答答的问道:“是不是秦少爷就要了奴的清白身子了。若是如此,奴宁可红线姐姐不在。” 为了方腊的事业,方好音不会舍不得自己。更何况秦牧在她的心里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不是那个小小的逃兵,也不是寻花问柳的纨绔。 做家丁算什么,那是秦牧微服私访体验大宋民情。 寻花问柳算什么,那是秦少爷风流倜傥。 因为秦牧在这些日子里面的形象一日高似一日,方好音早就开始仰望不到头了。 方好音这样的女人,在方腊这样的家庭,受到这样的教育,她的心上人自然和任潇潇不同。 任潇潇一心想着状元郎。御街上骑马戴花的。 她和贾红线也不同,贾红线只是找到了爱的感觉,所以义无反顾的投入。即使秦牧失去了神奇,贾红线的爱依然不会变化。 方好音爱的是英雄。是建立不朽功绩万人敬仰的大英雄。 她在大宋还没找到这样的人,直到皇城刺杀之后遇到秦牧。之前的秦牧完全不入她的眼,可是之后的秦牧一天一天高大起来。 不只是那些神奇的装备,也不是他英俊的脸庞,而是秦牧不同于大宋所有人的气质。 这气质是睥睨天下,大宋权臣皇帝,全不在他眼里。 这是方好音和秦牧接触多了才有的感觉。 别说,她的感觉还真敏锐。秦牧就是这样的人。倒不是他自以为有多高明,而是他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这里的一切最开始都好像游戏一般,谁会对游戏里面的角色恐惧?就是最终boss也不过就是几行代码一堆数据而已。 秦牧无意中就把这个不在意给带了出来,可巧被方好音敏感的捕捉到。 连任潇潇和贾红线都没有这个感觉。 方好音遇到了心中的英雄,立刻改变了对秦牧的看法。以前的种种看不上就全变了说辞。 总之爱一个人,即使他坏的地方也是好的。女人总会给心上人找到各种理由开解。 秦牧没想到方好音这样说,什么叫宁可红线不在,要了你的身子,难道自己在大宋自带种马属性了吗? 见一个女人就被一个女人喜欢。 怎么在二十一世纪没有这样好运呢。 没等他想好怎么回答,却听屋外传来贾红线的声音:“好啊,果然是个小狐狸精,怎么这就嫌弃奴碍眼不成?”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九章 陈知州 贾红线生长在白鹤庵,这样的环境让她有着非同一般的泼辣和早熟。 既然能坚持清白之身到现在,那么一旦爱上也就无怨无悔,谁也不能抢走她这份爱。 她其实只听到最后几个字,不过这就足以让她发火了。 怎么着,才一会不见就要篡位不成? 对于方好音的存在,贾红线也有点左右为难,悔不该没有在那天晚上发现她的真面目。等到秦牧把她衣服都剪开,一切都晚了。 现在是大宋,不是二十一世纪,女孩子不会随随便便。 自己的官人看了人家的身子,虽然是为了救命不得不如此,可是终究是毁了姑娘的清白。 她深深的痛恨白鹤庵里面同门的,自然就把贞操看的格外重。将心比心,她也不好赶走方好音,所以才拍了裸照算是攥着个把柄。 谁知道自己才离开多大一会,她竟然想赶走自己。 是可忍孰不可忍。 方好音没想到贾红线回来的这么快,还听到了自己的话。 她没想赶走贾红线,只不过是想秦牧对自己要负责而已。可是那些话总是很羞人的,尤其被红线姐听到。 她哪知道贾红线只听到最后几个字,对她有了这么大误会。还以为她只是骂自己不知廉耻。 面对怒气冲冲的贾红线,秦牧很是头疼。 他没有这样的经验呀。 方好音很快平静了下来。 “红线姐,你的话从何而来啊,奴从来没想赶走你什么的,”方好音拉着贾红线的手:“奴只是想跟着你们两个一起去江南。” “哼,”眼见方好音服软,贾红线也不能过份,在表哥面前必须保持形象:“你知道我们去干嘛吗?我和表哥要去刨坟掘墓,你这个娇滴滴的公主能干的了这活?不怕遇到鬼吗?” 秦牧感觉自己有点丢脸了。 怎么贾红线说的这么难听呢,刨坟掘墓,自己成什么人了。不能说的含蓄点吗,摸金发丘多好听。 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曹操设的官职,虽然干的是刨坟掘墓的事,但是说起来好听多了。 贾红线本想把方好音吓跑,她自己跑了就不干自己的事了,良心没亏欠,却没想到方好音大眼睛眨了眨,说道:“姐姐这么说的话,更应该带上奴家,别忘了江南可是奴的老家,那里的一草一木,还有比奴更熟悉的人吗?” 秦牧心思有点被打动了。 方好音说的对。他的确需要一个向导。 黄金沙给董玉琼夸下海口,一个月拿来真正的景羊五尊盘。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月对应着这里的三个月,自己已经在吴家庄耗了二十多天,时间不太富裕了。 大宋不是后世,没有飞机没有高铁,也没有高速公路,从开封出发到江南要走多长时间,秦牧没有具体的概念,而且到了江南人生地不熟的,没有一个当地的向导自己做什么也不方便。 这个向导还不好找,毕竟自己一身装备来自后世,被不相干的人看到很是麻烦。 方好音正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 首先她是江南本地人。其次她已经知道了许多自己的秘密,再多透露点也没太大关系,最关键的是她爹是反贼,自己去盗墓,她总不能报大宋的官府抓自己。 若是换了别人可就说不准了。 比较之下,带上她好处多多,坏处吗?暂时还想不到。 “带上你也可以,不过你要听话。”秦牧决定带上她。时间紧张,没空再找别人了。 方好音顿时笑的一片灿烂。从汴梁到江南,这一路上有的是时间,够自己下功夫了。 贾红线绝不会反对秦牧的意见。表哥说带那就带着吧,不过可是有言在先:“这一次是去给表哥办事情,你别给表哥惹麻烦。” 从东京汴梁到江南,要走汴河,然后入淮河,再进入大运河,就是江南了。 江南是一个笼统的称呼,秦牧要去的地方是杭州。这只是他第一个目的地,真正的目标他现在也不能确定。 黄金沙只打听到墓地在杭州附近,剩下的全靠秦牧自己去寻找。 历史上方腊打下了杭州,可是那应该在宣和二年十月份之后,现在不过六月,如果按照史书记载,方腊还没有起事呢。但是显然这个时空和原来的历史有一些变更。方腊不但已经起事,童贯也已经被派去镇压了。 童贯和秦牧走的是同一条路。在古代水路要比陆路方便快速的多,所以能走水路绝不走陆路。 秦牧乘坐的这一条船是专门跑长途的客船。他能搭上这条船比较运气,全靠贾红线的手腕。 这条船的主人姓沙,用乙字命名,估计是按照甲乙丙丁拍的序号。这年头大部分商家都如此排号,不奇怪。 沙乙号本来被一个官宦人家包了,从汴梁去苏州,贾红线知道秦牧赶时间,而跑长途船只本来就稀少,这条船错过后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现在可不是后世能按点发车。这年头要有船又凑够人,才能启程。贾红线付出了双倍的船资,再加上用秦牧带来的几个打火机做贿赂,才勉强被允许上船搭乘。算是个顺风船。 不过待遇就差了点,三人只分到一间房。 这也轮不到他们挑剔,能上船就不错了。 白天行船,晚上就要在码头停靠休息。这年头可没有日夜赶路的硬件支撑能力。 船行几日后,秦牧也从贾红线打探的消息得知同行旅客的身份。 船上是新任的苏州知州陈铠,在后世来说,就是苏州市一把手。 陈知州带着一家老小,一妻五妾,三儿两女,履新赴任。虽然是去苏州当一把手,陈铠整日却没什么笑模样。 对这次升迁他是很失望的。若是往日自然算是个肥差,可是近日不行了,方腊在江南造反,虽然还没打下苏州,但是紧挨着的杭州已经被反贼占据了。 杭州城大大小小的同僚,听说跑出去的没几个,剩下的全被刨腹剜心,做成人肉汤了。 每每想到那个画面陈知州都不由得全身冒冷汗。这别是自己的下场吧。 若不是媪相童贯先一步领兵去平叛,他都有心辞官不做了。犯不着为了赵家的江山搭上自己一家老小性命。 不过既然朝廷发了大军,苏州也没陷落,那么就先去看看再说吧。 长途行船毫无乐趣可言。离开了汴梁城这个花花世界,整日里在狭小的船舱憋屈着,把陈知州闷的快长毛了。 这两天他偶然出舱看到了贾红线和方好音两位,顿时惊为天人,于是心里有了别样的心思。 若是旅途上有这两位美人作伴,倒也是一段佳话。 不过名花有主,这两位美人身边还跟着一个小郎君。看起来似乎和美人是夫妻,倒是不好办。 贾红线自从有了现代化妆品,又掌握了后世化妆术之后,容颜上立刻大变样。若不是还穿着大宋的襦裙,就连秦牧都不能把她当作古人,直追时尚杂志上的封面模特。 船上无聊,贾红线半是练手半是示好,把方好音也折腾了一番。 于是两个现代化的古人就凭空出现在了陈知州的船上。 陈知州矜持了一天,终于忍不住了,这天晚上,等船泊下之后,设下了宴席,派使女请秦牧三人过来小酌。 这就好像后世做长途火车,有陌生人拿出吃食邀请,一般人都不会拒绝。秦牧也没有拒绝。陈知州是苏州一把手,苏州和杭州挨着不远,和苏州的一把手拉一点交情也是好事。 秦牧带着贾红线和方好音来到宴席上。 虽然是船上的宴席,可是陈知州却不含糊。沙乙号每夜都泊在大城市的码头,大宋发达的服务业无处不在,城里的酒楼有送餐服务,眼前这一桌不论餐具还是菜肴,俱都精美丰盛,显然知州是点的本地最好酒楼的饭菜。 两边见礼完毕。 秦牧和贾红线用的是本名,介绍自己是一对小夫妻,方好音却隐藏了真姓名,改了身份,充作贾红线的妹妹,叫贾线娘。 这个名字是方好音自己取的。 红线姐的名字一听就是取自唐人传奇窦红线,自己也不能弱了。所以她也取了一个唐朝奇女子的名字,线娘。 刚巧唐朝这个线娘和唐朝的红线是一个姓,都姓名窦,窦红线窦线娘,好像俩人是前世姐妹似的。 窦线娘出生于贝州,夏王窦建德之女,罗成之妻。姿容秀美,身材苗条,胆识过人,有勇有谋,善使一杆方天戟,练就了一手金丸弹绝技。年幼时曾改装避祸,居住二贤庄。 窦建德称帝后,线娘封勇安公主,随军出征,为后队,又训练一支纪律严明的女兵,作为侍卫,征战四方。 这身份刚巧还暗合了自己公主的身份,别提多可心了。 方好音觉得这样非常好,就好像俩人前世做姐妹,不过做妹妹的却是公主,压姐姐一头,这一世都改姓了贾,可妹妹还是公主,一样压姐姐一头。 贾红线当然明白方好音这点小心思,她也不在意。公主又怎么样,还不是有今没明的。这一生做公主还是做厨娘不重要,重要的是遇到一个真爱的男人,能一起到白头。 她已经找到秦牧,此生心满意足,自然不会搭理方好音的小把戏。 “却原来功业是携美游历,人生雅事,人生雅事。”秦牧对陈知州介绍自己是从幽州来,带着妻子和妻妹,游历天下,现在从汴梁去江南,要听听吴侬软语,见见西湖风光。 陈知州大为羡慕,至少表面上是很羡慕:“那似我等俗辈,一入庙堂,身不由己。真希望有一日能卸下这副担子,也如功业一般天下间转一转。话说幽州我还没去过,莫非两位娘子是幽州人?” “这倒不是。”秦牧解释道:“拙荆姐妹都是汴梁人,我们是在汴梁成亲,这次也算是新婚游历。”就是度蜜月。 “功业,你真是好福气啊。”陈知州这话却是真心的。贾红线本来就是美人,经过后世化妆术的升华,一下就把陈知州的妻妾比了下去。 以陈知州的身份,纵然娶妻娶的是身份,纳妾却要看容貌。他的五个小妾各个如花似玉,如果不和贾红线贾仙娘姐妹比较还都是美人,但是她们比不过后世的化妆大法啊。 秦牧笑笑没有说话。人家夸你媳妇漂亮,你能说什么呢。 “喝酒,喝酒。良辰美景,怎能不饮个痛快。”陈知州殷勤的劝酒。 本来以他的身份,完全不应该对一个白丁如此客气,奈何他有歪心,只想灌醉了秦牧。 酒醉之后,呵呵,那就由不得你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章 方好音的野望 陈知州久历官场,自然是修炼的一张好面皮。心中纵然再急色,表面上却忠厚异常,就如对晚辈的关怀一样,劝着秦牧饮酒。 秦牧喝酒不是因为旅途无聊打发时间,实际上他有很重要的事情要从陈知州这里得到答案。 大宋的消息传播完全不是后世的速度,根本没法比。现在江南怎么样他一点不知道,眼前这个陈知州正是去苏州上任,必然知道最新的情况。 “知州,却不知现在的江南如何。”秦牧诚恳的问道:“听说那边不是很太平。” “你却是问对人了。”陈知州不免有点得意,消息也是资源,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就算你家里有钱,娘子漂亮,但是你不是我这样的官宦,天下事就不清楚,还得请教我:“功业,我看你这西湖暂时是看不成了,反贼方腊作乱,近日盘踞在杭州城里,你且等上几日吧。” 方腊都占了杭州了?真是够快的。那么自己是去杭州呢还是不去呢? 后世历史书上可以给方腊定义为农民起义,有其正义性,但是后人坐在空调房里面怎么说都成,反正方腊早就做古,也不能从地下爬出来砍他们。可秦牧身处这个时空却不得不考虑现实问题。 不管方腊是正义还是非正义,他占据了杭州首先就打破了原有的秩序。 世人是在秩序下生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当街打劫杀人放火成了家常便饭没人管,那么这世道也就乱了。 现在方腊推翻了原有的秩序,不可能迅速建立全新的秩序。自己走在街上连人身安全都没法保证,杭州还能去吗? 陈知州看出秦牧的犹豫,接着说道:“功业,就是你胆子大,可也要为两位小娘子想一想。这么如花似玉的小娘子要是落在反贼手里,呵呵……” 他是不想和秦牧三人分开的。自己要是在船上没有得手,到了苏州的地面上,俩人还不是任由自己揉搓。 他看秦牧还没说话,继续劝道:“我看不如这样。你们就先在苏州停下,苏州也是吴越旧地,有虎丘遗迹,不妨游玩几日。童相已经带兵去了杭州,朝廷的雷霆怒火不是区区几个反贼能承受的住的。” 眼见秦牧有点意动,陈知州诚恳的邀请道:“功业,你我同船也是有缘,不如就让我做个东道,你们就在苏州衙门住下,相见也是方便。” 如果他们答应在苏州知州衙门住下,那岂不是鸟入牢笼。陈知州想着日后的美事,不由眼里露出一缕,扫过贾氏姐妹,转眼又收了回去,恢复了忠厚长者的样子。 秦牧心里计算着日子,想着计划,没有留意到陈知州的神态,可是贾红线和方好音哪是那么好骗的人。 她们一滴酒也没沾,一左一右的伺候着秦牧,同时提防着意外。 秦牧来自后世,后世的国内环境太过安全,哪能想到大宋是步步危机呢。 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话说的就是古时候的情况。 古人可不全是圣人,甚至和圣人都不沾边,否则怎么会有这句话呢? 就是因为车船店脚牙这些行业,坑蒙拐骗偷太普遍,甚至杀人放火都不稀奇。贾红线和方好音虽然是女子,却生长在这个时空,自然明白行路的艰险。 若不是知道请客的是朝廷官员,她们绝不同意秦牧来赴宴的。万一被人迷倒了毒杀了怎么办。 陈知州色眯眯的眼神虽然只是一瞬,却被两人都看在眼里。 这不是好人呀。 若是他不邀请秦牧住在自己衙门也就算了,上岸之后分道扬镳,再也没有见面的时候,可是他竟然开口让秦牧住在他的官邸,这就万万不可了。 没等秦牧说话,贾红线开口了:“知州一番好意,奴和官人都心领了。只是我们此番要顺路拜访长辈,若是住在知州衙门里,恐怕长辈面子上须不好看。还望知州体谅。” 贾红线说自己有亲戚在江南,有地方歇息,不能住在知州衙门了,否则难免被长辈责怪。 这番话说的合情又合理,陈知州一时没有办法可想。总不能让护卫的兵丁抓起他们吧。大宋朝还没堕落到这个地步,基本的规矩还是有的。陈知州虽然身为地方上的一把手,也不能不守明面上的规矩,否则和方腊还有什么区别。 可是眼睁睁的看着两朵鲜花就这样放弃,也让陈知州不能接受。 怎么办呢? “多谢知州好意,日后功业自当登门拜谢。”秦牧听贾红线不愿意,也就歇了心思。实际上他倒是想住在苏州衙门里面。 黄金沙做事大大咧咧,那是他有资本,从小到大养成的坏习惯。反正吹出去了之后,以他家的财力,从来也没有办不到的。 但是这件事不同别的,黄金沙尽管按照往日的脾气胡吹一通,真办起来他屁用没有,全靠秦牧。 秦牧既然答应了黄金沙,不管多难,都要想办法办成了。日三省吾身,第一句就是“为人谋而不忠乎?” 他从小的教育让他很看重朋友的嘱托。也因为这样他才交友谨慎,就这么一个朋友。答应朋友的事情就要做到,这件事黄金沙没有任何办法,秦牧却要在没办法中找到办法。 他的思路很明确。根据他查到的资料,曾侯乙这个人,是战国时候的人,他姓“曾”是南方的“姬”姓,不是楚国人也应该在楚国附近。 曾侯乙尊盘出土的位置是湖北,古楚国的地界。景羊五尊既然和曾侯乙尊这么相似,很大可能也是楚国贵族的陪葬物。 罗浩说这个墓在浙江,黄金沙查到在杭州附近,再详细的资料就没有了。 秦牧想来想去,决定从《地方志》入手。 四大文明古国,中国得以独存,就是因为文化的延续性。 任何地方都有《地方志》,只要没有毁于战乱等不可抗力,那么县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都有本地的《地方志》。 楚国当时有三大贵族,“景”是其中之一。既然是贵族就应该在地方志留名。自己在江南一代的各个衙门翻找地方志,应该多少都会有收获。 既然杭州现在不能去,留在苏州也是不错的计划。 秦牧本打算接受陈知州的邀请,住在衙门里面。这样多方便,直接可以翻看《地方志》,但是既然贾红线反对,他也不会坚持,换个地方住也没什么问题。 《地方志》总是会看到的。这也不是军国重器。 结束了晚宴,三人回到房间。 舱内狭小,自然不能再隔出单间来,所以就胡乱挤在一张床上。 贾红线当然要躺在中间,隔开秦牧和方好音。 窗外月如钩,合着阵阵水声,摆动的船只好像摇篮一般,让秦牧很快的进入了梦乡。 贾红线却睡不着。突然间,她轻声叫道:“表哥,你别摸奴这里,好痒。” 秦牧早就睡着了,自然没什么反应。 过了一会,贾红线又低声道:“对,表哥,就是这里,你弄的奴好舒服。” 实际上秦牧什么也没干,全是贾红线一个人演独角戏。 她故意演给方好音看。越来越接近江南,那是方家的底盘了,自己若是不坐实了和表哥的关系,方好音怕是要没大没小了。 方好音隔着贾红线什么都看不到也感受不到,自然以为秦牧在和贾红线卿卿我我。 心里又是害羞又是生气:“当着我的面你们也太不顾廉耻了吧。秦牧怎么是这样的人呢。可是,唯大英雄能本色,他这样做,岂不是真正的不拘小节。” 在女人眼里,情郎什么都是好的,即使做坏事,也会给他找得到开脱的借口。 但是让方好音这样一言不发的忍着,也不是她公主的性格。 “姐夫,”方好音既然假冒贾红线的妹妹,自然叫姐夫了:“明日和奴去城里,奴要你买一朵玫瑰给我。” 长途旅行也要讲卫生。船只每次都泊靠在大城市,城里有浴池,他们都会进城沐浴一番。 尤其是两个姑娘在吴家庄使用过来自后世的卫生间之后,更觉得一日不洗浑身难受。 可是洗澡归洗澡,他们仨却不能一起去,每次都得留下一个人看守行李。这是船上可不是自己家里,不能不防备。 留下谁呢?方好音肯定不能单独留下。不管怎么样这些东西得防着她偷走,丢一件秦牧都没法完成任务。 方好音不是贾红线,还不是秦牧认可的恋子。 因此只能是秦牧和贾红线分别留下,这样每次进城都是两个人。或者方好音和贾红线,或者方好音和秦牧。 明天进城就轮到秦牧和方好音俩人了。 这是俩人单独相处的时候,就是贾红线也没法挑毛病。 听到方好音挑衅的话,贾红线也有些郁闷,没办法,睡吧,以后找机会再治你。 船行一日,到了无锡,过了无锡就是苏州了。无锡离苏州还有一段距离,今夜就泊在了无锡。 留下贾红线看家,秦牧带着方好音就进了城。 从浴场出来,两人俱都神清气爽。 秦牧和方好音走在无锡的街头,夜风送来阵阵花香。 南方的风光不同北方,小桥流水的韵味秦牧还是第一次领略。没想到在二十一世纪没有达成的愿望在这里不经意的实现了。 窄小的街巷,油一般润的石子路,灯笼高挑,身边是一位端庄秀丽的南方姑娘。花香伴着方好音的体香,让秦牧一时有点迷醉。 这样的大宋,真是不赖。 有卖花郎凑了过来,方好音挑了一朵白色的玫瑰花,戴在了鬓角。 卖花郎眼巴巴的看着秦牧,你得给钱啊,难不成要抢? 秦牧连忙掏钱打发了卖花郎。自己还以为方好音要掏钱呢,谁知道她只买不花钱。 不过方好音身上的钱也是贾红线给的,当日救她时候,方好音身上一文钱都没有——去刺杀皇帝不用带钱。 “姐夫,”方好音鬓角斜插着白色的玫瑰花,更衬的她青丝闪亮,说不出的明艳动人。 她依偎在秦牧身上轻声说道:“你说爹爹能成事吗?” 秦牧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一句话。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氛围,你却说杀官造反的事,是不是有点不合适啊? 不过姑娘开口了,他也不好不理睬。这些日子的同船共渡,秦牧对方好音多了一份感情。 大宋朝对他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他认识的每个人,秦牧都不想看到他们被伤害,何况方好音和自己还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 秦牧绝不忍心看到这样一个青春美丽的少女因为她爹的事情受到牵连,最终落个不堪的下场。 他仔细想了想,说道:“好音,你想听我说真话还是假话。” “自然是真话。姐夫,你莫要用假话哄奴开心。奴只要你一颗真心。” “……”真话和真心是两回事好不好。 这时候也不合适纠正她的用词不恰当,秦牧硬着头皮说道:“如果你爹爹按现在的做法继续下去,最终怕是没什么好结果。” 秦牧狂补了一顿这段时期的历史,知道方腊的造反大业只持续了一年左右就完蛋了。 这是史实,虽然这个大宋在细节上和历史有些不同,但是方腊的一番行动没有脱离历史轨迹,现在不过是提前了几个月。 历史上方腊也是杀到了杭州,然后兵败撤退,最终被擒。 他不想看到方好音失望的双眼,正想开解一番,却见方好音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转向了她,似乎放着光芒一般说道:“姐夫,那么说来,如果爹爹不按照他现在的做法行事,就能有好的结果了?你快告诉奴,应该怎么做。” “……” 怎么自己突然变身狗头军师了。明明是去盗墓好不好,和造反根本不沾边。 可是眼前姑娘的双眼有着热切和依赖,似乎自己就是她的救世主,这样子让秦牧真无法说出拒绝的话。 “好音,我是人不是神,不是你的所有愿望我都能实现。”秦牧先给方好音泼点冷水,接着话锋一转道:“你爹爹现在这样只是早死晚死问题,不过,如果能换一个做法,未必没有希望。”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一章 方好音的恐惧 秦牧对历史不甚了解,是不喜欢纠缠于历史的细节,不是完全不了解历史。相反,他对于历史有着自己的认识。 他不知道宣和是哪个朝代的年号,却知道方腊这样的农民起义不会有好下场。几千年的历史事实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杭州是方腊造反的巅峰,然后他就一路败退,最终退到了大山里,被韩世忠抓住,做了大宋的俘虏。 “好音,你是读过书的姑娘,不同别的女人。” 秦牧的话让方好音芳心窃喜。果然自己在他心里是不同的。红线姐也就是占了来的早的便宜。若是自己先遇到秦牧,肯定不会有红线姐什么事了。 她却忘记了自己实际比贾红线更早认识秦牧,只不过当时她一脚把“姐夫”给踢飞了。 秦牧完全想不到方好音脑袋里面转的乱七八糟念头,见她老老实实的靠在自己身上,以为正用心听自己说话,就自顾自的说下去。 “你告诉我,你爹爹为什么要造反?” “因为被官府欺负。” “那跟着他造反的那些人呢?” “也是被官府欺负。” “你再想想,他们和你爹爹的理由一样吗?”秦牧不认可方好音的答案。 方腊不是草根百姓,他自家有漆园,起码也是任员外那样的身份。 方好音似乎没有想过秦牧不认可她的话,但是姐夫的话她都要仔细想一想,姐夫不会对她胡说八道的。 想了片刻,方好音似乎明白了点什么,犹豫的说道:“那些人活不下去了。没有饭吃。” “对,”看到方好音如此聪明,秦牧不由得更加喜欢——聪明又漂亮当然更招人爱:“跟着你爹爹造反的人,和你爹爹,是两种人,这一点你一定要分清楚。” 方好音连忙点头。 她现在明白秦牧的意思了。自己的爹爹和手下那群泥腿子,的确不是一种人。 “你爹爹造反,一个人肯定不行,他要拉起一群人。可是什么人会跟着你爹爹造反?比如我就不会,因为我还有饭吃。” 方好音不安的扭了扭身子。她多想秦牧能跟着爹爹造反啊!要是秦牧肯点头答应跟着爹爹造反,就是让她做小她都干,甚至秦牧再纳几个女人她也不会反对。 “跟着他造反的人想的肯定不是要当皇帝,当大官,也许以后他们会这么想,可是眼下肯定不会这样想。他们唯一想的就是能吃饱饭,活下去。” “可是跟着爹爹就能吃饱饭啊。” “对啊,如果跟着你爹爹造反都吃不饱饭,他们干嘛跟着你爹爹卖命?你爹爹是给了他们饱饭,可是你爹爹不是粮仓,不会变粮食出来,他只能带着这群人去四处抢掠。抢到了才有饭吃。” “抢掠?”方好音有点不高兴了。在她眼里,爹爹造反是很正义的,就好像武王伐纣一般,是神圣的,是讨伐昏君。难道皇上不是昏君吗?都害的江南百姓活不下去了,这样的皇帝能是好皇帝吗? 可是姐夫怎么用“抢掠”这样的字眼呢,这是不好的字眼。方好音比贾红线有学问多了,连《战国策》里面的故事都记得清清楚楚,自然知道这不是一个好词。 “对,就是抢掠。”秦牧不能在这个地方松口。这也是他以后要说的道理基础所在:“虽然粮食在朝廷的粮仓里面,可是这都是百姓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其实和你爹爹半点关系也没有,他弄到手里不是抢吗?” “可是按照姐夫你这样说,朝廷不是也抢掠了百姓吗?”方好音敏感的发现了秦牧话里的逻辑性矛盾。 “这里却有根本的不同。”秦牧仔细的和方好音解读其中的区别:“朝廷之所以是朝廷,不是因为有一个皇上,而是因为提供了一套制度,让百姓在这个制度下能正常的活下去。” 他知道方好音不太好理解这些,也不等她回话,继续说道:“比如我们在汴梁,为什么我们可以带着钱在大街上走,而不是走一步遇到一个抢劫的呢?是因为汴梁城里面的人都是圣人吗?显然不是。是因为抢劫是犯法的,要被抓进大牢。” 方好音这段倒是听懂了,可是还没完全联系起来。 “他们为什么怕犯法?法律是写在纸上的字,哪个字能跳出来打人呢?肯定没有吧。他们不是怕文字,而是怕衙役捕快,朝廷有人手来执行这些法律。这就是制度。” “这就是制度吗?” “这只是制度的一个小小方面,更大方面来说,比如你我,我们走在这里,为什么那个卖花郎要我钱?我为什么要给钱?为什么我不可以随便抢过来就给你戴在头上再一脚踢飞了他?” 方好音偷偷的笑了。显然是想象中秦牧一脚踢飞了卖花郎,抢来白玫瑰戴在自己头上。 “这就是制度,只是这个制度多年来潜移默化,被我们自觉的遵守了。就像呼吸一般自然。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呼吸,可是你留意过自己正在做这件事吗?” 方好音发现自己果然没注意过这一点。 “制度的维持需要人力,这些人力维护了这个制度。朝廷的存在不是因为那个皇上,而是维护这个制度的人需要那么一个朝廷,有一个权力来收钱收粮食,好让维护这个制度的人能活下去。” “如果他们没饭吃,制度也就维持不下去了。”方好音听明白了秦牧的这段话。 “对,如果制度维护不下去,别说你爹爹方腊了,就是我为什么要花钱买花,喜欢就抢,反正那个卖花郎打不过我。” “可是奴家打的过你。”方好音笑嘻嘻的说道。 “是啊,我打的过那个卖花郎,你又打的过我,可是总有打的过你的人,这样打来打去,世上还有活人吗?” 方好音沉默了。她这是生平第一次听到如此的道理。 秦牧的语言完全不是书上的调调,没有半点文采,就好像自己和贾红线平日里聊天一般,却说的那么真实。这世界在方好音眼里仿佛也变得不一样了。 “你爹爹想做皇帝,这个并没有什么错。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这天下的皇帝也不是一开始就姓赵,老李家,老柴家,不都做过皇帝吗?天下间没有一个规定,皇帝必须姓赵,还必须是赵匡胤的嫡系后代。” 方好音吃惊的张大了嘴。 她是第一次听到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从秦牧嘴里说出来。这可是大宋的地界,还没到爹爹的地盘呢。 还好附近人不多,秦牧又凑在她耳边小声说话,才没有引来骚乱。 方好音同时感觉甜滋滋的,自己果然没看错秦牧,一个连皇上都不怕的男人,是奴的大英雄。 “你爹爹要做皇帝,我不反对,就是你要皇帝,我也不反对,可是我问你,你爹爹要做的这个皇帝,和现在大宋的皇帝,有什么区别吗?” “自然是区别大了,我爹爹如果做了皇帝,肯定不再有花石纲,不再让百姓饿死。” “好,你爹爹做了皇帝,不再让百姓饿死,没有花石纲,那么这是他做了皇帝之后的事,眼前他还没做皇帝,只是想做皇帝。想到和做到是两回事,中间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首先他要杀很多人,而且绝大部分都是大宋的百姓。” 秦牧严肃的指出了问题的本质。 方好音似乎有点不明白,又有点生气。造反吗,难道不杀人还请吃请喝不成? “好,那我换个说法,你爹爹要带领手下人吃饱饭,所以去抢,可是全天下并不是百姓都没吃饱,至少汴梁城里面的百姓就吃的很饱。是不是?” 方好音不得不点头承认,秦牧说的是事实。汴梁城里面的百姓何止吃的饱,还吃的很好呢。 “那么你爹爹就不能带动汴梁城的百姓造反,对不对?” “是。”方好音小小声音的回答。 “你爹爹打下了的这些地方,无不是百姓都活不下去了,所以就算没有你爹爹,换个人牵头,百姓也会跟着干。他们这时候面对的只有不多的朝廷官兵而已。几百几千人面对成千上万人,自然官兵打不过。” 方好音点点头。她来汴梁城之前方腊已经起事,秦牧说的就好像他亲眼见过一般,当时的确就是如此。 方腊登高一呼,从者云集,就好像野火一般席卷了周边大小的城市。 “现在你爹爹打到了杭州,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拿下杭州,可是有一个事实没法改变,就是他最终会遇到能吃饱饭,过的下日子的百姓,而且这些百姓还不是少数。现在你爹爹的敌人不是几百几千官兵,还有那些能吃上饭的许多百姓。他就越来越难取得胜利。” 后世说起来,花石纲为祸大宋,似乎是罪魁祸首,可实际上大宋不是后世,没有四通八达的交通基础设施。大宋的生机就在几条关键的河道。花石纲为祸也就是这几条河道边上。 再远点,他就是抢到又怎么运输呢? 实际上祸害最深的地方肯定要乱,但是大宋一朝的土匪也就是江浙一带居多。四川西北两广都没什么大乱子。 江浙就是花石纲的重灾区,也是这里出方腊的原因。 方腊最终的地盘就是浙江和安徽一部分,如果天下大乱他自然不会只困在这里。 “你想到了?”秦牧看方好音不说话,知道她可能多少有点明白,就继续说道:“当你爹爹能抢的都抢完,剩下的地方抢不动,想坐下当皇帝了,这时候他会发现,他也要建立制度。否则他治下的百姓连钱都不用,看上什么就抢,那他这个皇帝当的还有意思吗?” 方好音明白秦牧是给他留了面子。 如果按照秦牧说的,他爹爹治下的百姓见什么抢什么,这不是土匪吗。甚至还不如土匪呢,土匪也不能什么都靠抢,梁山的那些人抢来了钱也还是会去买东西的,否则抢钱干嘛,什么都抢不就完了吗。 “现在你爹爹没有能力建立制度,他只好继续前进,绝不能停止脚步,只要他停下来,就是失败的开始。可是总有一天他打不下城市,抢不到粮食和金钱,那么你爹爹会干嘛?” “他会干嘛?”方好音也不知道如果到了这一步方腊会干嘛。 “他会从哪里来的回哪里。”这不是秦牧胡说,历史上方腊基本就是如此。虽然并没有退回起事的地方,但是也不算远。总之是他觉得安全的老巢。 秦牧游戏玩的多了,经常见到这样情况。一方占据了绝对优势之后,另一方只能待在泉水,连家都出不来,眼看着敌人越发展越强大,自己这边眼巴巴坐等死亡。 方腊就是这样,他一旦失利,就要向自己觉得安全的地方跑。哪里最安全?自然是老巢了。 明知道是死,可不是还没马上死吗,似乎可以指望拖延下去等到奇迹。结果无一例外,世上没有奇迹。 “姐夫,那应该怎么办呢?”方好音急了。她本以为天下这样乱,方腊只要一起事就很容易推翻老赵家,自己做皇帝。可是这些日子以来的游历,再看到汴梁城里面安居乐业的景象,她早就没了那份乐观。 现在又听到秦牧一番石破天惊的话,她才明白自家爹爹别说做皇帝,连命都快保不住了。 一切的希望全在这个男人身上了,他这么有本事,一定要帮我!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二章 绍隆禅师的推荐 方好音回到船上时候,胸口起伏不定,面色潮红,一副激荡的样子。 贾红线立刻就想歪了。莫非表哥背着我偷吃?这小狐狸精有这么大胆子吗? “表哥,你把妹妹怎么啦?”贾红线必须问明白,她是爱着秦牧,却不允许秦牧不明不白的。 “什么怎么样了?怎么样也没怎么样啊。就是说了会话。”秦牧有点不太明白。 “不许骗我,你是不是和妹妹洞房了?”贾红线指着方好音头上那朵玫瑰,恼怒异常。昨天说买花今天就戴上了。 “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吗。”秦牧顿时面红耳赤,口不择言的说道:“要洞房也是先和你。” 听到这句话,贾红线顿时没了愤怒,立刻眉开眼笑起来。 果然自己才是表哥心里最要紧的那一个。 可是方好音这到底怎么了,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 “妹妹,你怎么了?” 没有被方好音抢先,贾红线气就顺了,口气也好了许多。 “姐姐,你要帮我,”方好音突然抱住了贾红线,哭泣道“你要帮我啊。” “好好好,你别哭,说来听听,让姐姐帮你什么?” “你让姐夫帮我造反!” 贾红线差点气的背过气。 帮你造反?你疯了。表哥别说不造反,就是造反为什么要帮你爹当皇帝,他自己当不好吗? 对于这种无理要求贾红线当然不予理会。 “造反个屁,赶紧睡觉。”气的贾红线都不会好好说话了。 失败的原因清清楚楚,几句话就能讲明白,可是成功的道路千辛万苦,怎么能那么容易讲明白。秦牧在短短的这段路上当然没法给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再说秦牧也并不觉得自己应该掺和进去。 历史上的方腊也不是善茬,他的手下凡是抓住大宋的官吏,定要割其肉,断其体,取其肺肠,或者熬成膏油,乱箭穿身,用各种办法折磨他们,讨还血债,以解心头恨。 这样的人物已经超出秦牧容忍的底线。他宁可自己造反也不会帮方腊。这样的人当皇帝难道会比徽宗赵佶好? 只不过方好音和自己关系复杂,秦牧想保住方好音的小命,给她说明白这些,是让她明白方腊死路一条,别向火坑里面跳。 没想到这小姑娘不死心,竟然求到贾红线头上。还好贾红线根本不鸟她——女人的眼泪对贾红线绝缘。 方好音一会好一会坏的折腾了一夜,秦牧和贾红线都没有搭理她。 第二天继续行船,终于在天黑前赶到了苏州城。 和陈知州辞别之后,秦牧一行住进了客栈。这么多日子在船上颠簸,人都要散架了,到了苏州必须要好好休整一番。 离黄大少给的截止日期还有五十天左右,秦牧觉得时间还算宽裕。 他们好好的睡了一晚,次日起来精神完全恢复了,秦牧准备出门转转。 偷得浮生半日闲,这阵子在船上太辛苦了。就算是旅游吧,还是在另一个时空,别有一番味道。 苏州城很是萧条,街上行人匆匆,开门的店铺不足一半,即使开门,也没有几个客人,倒是乞丐很多。 秦牧对苏州的印象是苏州园林,不过苏州园林兴起于明清,现在那些著名的园子还一个也没有。他再听说的一个就是虎丘塔,正巧今日天气晴好,三人雇车来到了苏州城外云岩寺。 贾红线给足了香火钱,寺内和尚殷勤款待,破例让他们登上虎丘塔观赏。 站在塔上,只见远处群山掩映中一片清澈的湖水,宛如人间仙境,平和又充满了生机。 这样的风光是秦牧今生第一次看到,不由得心情舒畅。多日的疲劳在这一刻尽数放下,他闭上双眼,用心感受每一缕风的吹拂。 良久,秦牧才睁开眼,向着身边陪客的方丈说道:“多谢绍隆禅师款待。” “施主,且留笔墨。”绍隆禅师是云岩寺方丈,他听执客僧说有京城贵客来访,所以亲自作陪。 贵客就是香火钱给的多,京城人自然是因为贾红线的汴梁口音。 大宋也是尘世,人总分高低贵贱。秦牧在贾红线的精心打扮下,活脱脱一个富贵少爷,所以绍隆禅师才难得的露面。 要写字吗? 秦牧望着纸笔有点犹豫。写什么呢,总不能是“秦牧到此一游吧。”这样禅师还不得把自己踹塔下面去——塔可是够高的。 他想了片刻,提笔写道:“柳条折尽尚东风,杼轴人家户户空。只有虎丘山色好,不堪又在客愁中。” 这首诗不是他写的,作者是谁秦牧也不记得了,可是肯定不是宋朝以及之前的人。 这首诗并不出名,秦牧也是练毛笔字时候学到的,现在写下来却刚好应景。 苏州城显然是因为方腊的战火波及导致市面萧条,乞丐遍地。也就是城外的云岩寺还暂时算是逍遥所在。 诗不算多好,却也不算烂。中上水平,难得的是刚好写出了眼下的局面,这让绍隆禅师很是满意。 人间处处烽火,只有丛林禅寺才是保命安身所在,秦牧等于变相的捧了和尚。 “施主大才,”等小和尚收起了秦牧的墨宝,绍隆禅师语气和缓的问道:“不过贫僧看施主题中之义,似乎有点不开心。不知施主为何事所惑?” 秦牧发愁去哪里找那个景羊五尊盘,现在还全然没有进展,当然没那么开心了。 “禅师,我这次来江南游历,一来是见识下别样的山水,二来呢,是想体会不同地方的风情。” “这似乎并不难办到,施主又何必犯愁?” “杭州眼下不太平啊。” “这也不需担心,朝廷大军一到,邪魔外道自然化为粉碎。到时候定会还天下一个太平,施主只需多待几日便可。” 绍隆禅师对方腊可没有好印象。方腊对朝廷来说是反贼,对禅师来说是魔鬼。 方腊起事不仅仅是趁着花石纲之压迫裹挟了贫困的饥民,而是在之前就已经开始准备了。 他自号“圣公”是对大宋朝廷,对民间他还有一个称呼“明教教主”。 方腊早就利用这个身份在民间开始鼓动。 “明教”源自“摩尼教”,“摩尼教”源自古波斯,传到中土之后,一度声势浩大,信徒众多,在唐武宗会昌五年灭佛时,摩尼教遭到严重打击,转而成为秘密宗教,改称“明教”。 同行是冤家。 “明教”在“佛教”眼里自然不是好东西。 绍隆禅师称呼方腊为“邪魔外道”一点不意外。他可没想到身边就站着“明教”教主的女儿。 “……”这样的话秦牧可不好接了。 顺着和尚口气说,就得罪了方好音,可不顺着人家,也得有个话。 秦牧想了想说道:“纵然如此,可是市面凋零,江南风情十不存一,也是个遗憾。想来只能去故纸堆里面寻访了。” 绍隆禅师对今日的客人比较满意。精通人情世故——给钱多,会写诗——不是俗人百姓,又没有纨绔的跋扈。 对于这样的客人他愿意提点两句。 “施主来此,也是有缘,贫僧指点你一个去处,江南风情,尽在此间。” 苏州城西美巷,白墙黑瓦,好似淡墨山水一般,宁静中显露着不凡。 这是贺铸的宅邸。 贺铸是宋朝开国太祖赵匡胤的第一任妻子贺氏后人。 贺氏没有等到赵匡胤登基坐殿就故去了,但是她为赵匡胤生了好几个儿女,宋太祖对她非常喜爱,以至于爱屋及乌,对贺氏后人多有提携。 不过大宋开国到现在都经过多少任皇帝了,轮到贺铸的时候,这份殷泽剩不了多少。 贺铸本人有才,性格却比较古怪,豪爽过人,不肯阿谀奉承,一直没当上真正的高官,最后在承议郎这个级别上退休了,回到苏州老家养老。 他的宅子就在苏州城西美巷,几乎整条街都是他家的院墙。 贺铸在大宋不以官位出名,而是以文采出名。 他著名的诗词很多,其中最为人称道的是一首词:青玉案。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华年谁与度?月台花榭,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 碧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因为这首词太著名了,所以贺铸有个外号,贺梅子。 他自号“庆湖遗老”,绍隆禅师给秦牧指点的地方,就是贺铸的府邸。 大宋的文人很富,贺铸更富。他不但是文人,娶的妻子还是宗室之女,是苏州城顶级的富豪。纵然市面再凋零,他的宅子里面不会受影响。 而且关键一点,他还是一位藏书家。这年头的书可不像二十一世纪,图书馆,书店,网上,你要什么书有什么书。现在的技术差得太远了。 绍隆禅师听说秦牧想见识江南风情人物,自然给他推荐了庆湖遗老。 想见贺铸可没那么容易。 他是苏州顶尖的文人,富豪,要是谁想见都能见,贺府岂不是成了汴梁的马行街,整天都是闲人吗。 要见贺铸先要过门房的关,尤其是秦牧这样的外人,给钱都不管用,你得是文人,还不能是冒牌文人,一般学子,要有水平。 怎么体现水平呢,很简单,写诗词啊。写的好,自然贺铸会见,否则哪来的回哪去吧。 秦牧没想到自己跑到大宋还要面临考试。可是面对纸笔他也不能退缩。不是为了见贺铸,而是为了他的藏书。 绍隆禅师说贺铸藏书是苏州乃至江南都数一数二的,秦牧要找《地方志》,无疑这里是最好的选择,不见也得见。 写什么呢?刚才随便抄的那一首肯定不行。比起“梅子黄时雨”差姥姥家去了。这样的作品估计贺铸看了就得扔,不行不行,得让他一看就错不了眼珠的。 贾红线和方好音却不着急。她们在虎丘之上已经见识了秦牧的诗才。本来以为秦牧不是大宋的人,以前又没有显露过这方面的本事,会被老和尚难住,没想到他提笔就写,轻松的就打发了老和尚。 她们觉得这首诗很不错。表哥姐夫很厉害。所以对贺铸的考验全不当回事——再写一首就好了吗,不行就用刚才那个。 秦牧思索片刻,提起笔一气呵成。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三章 贺铸的考验 庆湖遗老贺铸,今年已经快七十了。这一生他经过见过的多了,自从苏学士《念奴娇-赤壁怀古》一词之后,文坛再没有可以比肩的作品,也没出过他看得上眼的人物。 晏几道,终日莺莺燕燕,温柔乡里,“琵琶弦上说相思”,脂粉气! 周美成,“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青楼味。 秦少游,“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小家子气。 李易安,却是个女人,“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怨妇而已。 贺铸本以为他这一辈子是看不到能入眼的新人新作了,要带着遗憾入土。 大宋如今外有强敌,内有患匪,远没有开国的恢弘气势,文坛也凋零至斯,没了气候。可不成想今日眼见一首新词,一位新人,竟然让庆湖遗老迫不及待的要请来相见。 好词啊! 水龙吟-登苏州虎丘塔。 这是登塔感怀,还是我们苏州的塔。此塔本就扬名海内,日后更会因为这首词名垂千古。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阑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未?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 这首词太对贺铸的胃口了,甚至比苏轼的大江东去还对胃口。 并不是说这首词比苏轼千古名篇大江东去要好,而是词风不同。 苏轼这个人,有点类似李白,比李白务实一些,却比绝大部分普通人洒脱的多。非洒脱之人写不出“大江东去浪淘尽”。可是这首词极尽英雄主义的浪漫幻想,但是却没有自身对英雄行为的追求。 最后一句:“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人生如梦,别那么在意——这就是苏轼的态度,贺铸却是不认可的。 贺铸虽然是文人,却一直有侠客之风,他的词《六州歌头-少年侠气》就是倾诉自己的志向。 “肝胆洞。毛发耸。”,“白羽摘雕弓”,“剑吼西风”。 简直是要一剑能挡百万兵。怎么能如苏轼一般做个梦就算了。那能算吗? 苏轼的浪漫并不适合贺铸。 “竹杖芒鞋轻胜马”不过是苏轼说说,贺铸不信苏轼穿着草鞋握着竹棍,在大雨里面比自己骑马走的快。 这首词不同,通篇有一股英雄却又无奈的悲愤气息,直欲破纸而出,简直是贺铸此生的写照。 “把吴钩看了,阑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此时候的大宋,年年向辽国进贡,而且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大辽才是老大,大宋不过是老二。这让贺铸如何肯甘心,文人向来是心比天高,他尤其的高。一直是报国无门,无法带兵打仗。 这一句写尽了他的委屈。拿着“吴钩”这样的利刃只能登塔赏风景,却不能上阵杀敌。天下间谁人能明了我心呢? “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未?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 大量的典故,信手拈来,却又丝丝入扣。 晋朝人张翰字季鹰,在洛阳做官,见秋风起,想到家乡苏州味美的鲈鱼,便弃官回乡。贺铸如今也是如此。 求田问舍就是买地置屋。三国时许汜去看望陈登,问发财的事,陈登对他很冷淡,独自睡在大床上,叫他睡下床。许汜去询问刘备,刘备说:天下大乱,你忘怀国事,求田问舍,陈登当然瞧不起你。 贺铸有点惭愧。自己何尝不是如此,让此词作者耻笑。 “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 桓温北征,经过金城,见自己过去种的柳树已长到几围粗,便感叹地说:“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树已长得这么高大了,人怎么能不老呢! 这句话更戳心窝。是啊,人都老了,都七十岁了,岂不是可惜了流年。只能“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 “来人,”贺铸抹了一把老泪,大声吩咐道:“摆宴。” 接着起身道:“我要亲自迎接。” 贺铸亲自迎接秦牧,让秦牧有点惶恐。 老人家了,这么大的宅子,从里面走过来不容易。他自信凭借辛弃疾这首词一定能打动贺铸,可是没想到打的这么狠,都把人从屋里打出来了。 用辛弃疾的词秦牧是不担心的。那是南宋的人物,现在还没出生呢。 “英雄出少年!”贺铸没想到词作者如此的年轻,又是意外又是欣喜。年轻人才有可能实现抱负,如果也如自己一般垂垂老矣,也不过空留遗憾。 “承议郎过奖了。”秦牧向贾红线请教了这时空的称呼礼仪,知道这样称呼贺铸算是礼貌。贺铸最后一个职位就是承议郎。虽然官不大也是官。 “哈哈,请!”贺铸性格爽快,快七十的人了,耳不聋眼不花,在大宋是难得的好身体。 到了宅子内,直接请上宴席,彼此介绍过后,贺铸明白了秦牧的来意。 原来是游历天下。有抱负。果然非如此人物写不出如此好文。 “功业,老夫没想到今生还能看到如此绝妙好词,这都是你的功劳,让老夫即使闭眼了,也能安心。大宋后继有人,后继有人。” 贺铸的夸奖让秦牧感觉有点面上发烫。 这词不是自己写的,是辛弃疾写的,自己不过是改个标题。原题目是“登建康赏心亭”,自己给改成“登苏州虎丘塔”,其余一个字也没动。 大宋要是后继有人的话,应该是有辛弃疾,不过那要历史不要大变样才可以。 “惭愧,惭愧。”秦牧这到是实话。 “何愧之有啊!”贺铸以为秦牧是自谦,爽快的说道:“说来老夫才应该惭愧。你看。” 他指着周围,全是莺莺燕燕,有他的侍妾和使女,十几个女人。 “这不就是红巾翠袖吗?”贺铸说道:“只是老夫老了,也流不出英雄泪,就剩老人泪了,这个不流也罢。” “承议郎的洒脱,功业佩服。”秦牧对贺铸有一定的了解,除了诗词本就知道之外,他手机里面还有更多的资料,来时偷偷翻看过。 “不知功业的坐师是哪位?”贺铸看到秦牧如此年轻虽然是喜欢,却觉得这样的年纪不应该写出那样的文字,就想了解一下他的师承。别是盗用人家的文字。 这个时空什么都讲究出身来历,尤其文学方面。 武力上你可以说天赋异禀,生下来就力大如牛,但是文学上不行,总不能天生就识字吧。你得有老师,得学习。 有老师,老师也有老师,这就是传承。老师可能不出名,但是你总得有一个甚至几个,没准我知道呢? 秦牧的老师多了,从小学到大学,算算得有几十个,可是哪一位也教不会他写宋词,还是辛弃疾的词。 挑谁当老师好呢?要不苏轼怎么样?反正他已经故去了。 可是算算时间,够不到啊。 苏轼1101年故去,现在1120年,自己就算在他死那一年跟他学,按照自己岁数算,也学不了几年,那时候秦牧还是小孩呢。 苏轼不行,那么别的故去的词人也不行。 活着的不能考虑,这简直一下就穿帮。 有了,就他老人家吧。 “功业的老师姓李,讳德胜。” “李德胜。”贺铸不由得摇摇头,这个真没听说过:“不知这阙水龙吟是功业的旧作还是新章。” “是今日访云岩寺登虎丘所作。” 原来是新词。贺铸看秦牧这样年轻,而那一首词里面颇多典故,怕他是冒牌货,有心考他一考。 “功业大才,老夫心下欢喜,不如你就此刻情景再添一首如何?” 秦牧没想到老头这么难对付。 一首不够还要来一首。 这到是麻烦了。 文学作品忽悠的了外行骗不了内行。今天你抄辛弃疾,明天改抄李清照,再后天甚至来一个曹雪芹,这在行家眼里一看就是文抄公,根本不是一个风格。 就好像一个人不能一会男人一会女人。就是做男人也不能一会慷慨激昂上阵杀敌,转眼胆小如鼠叛变投降。 如果有个时间跨度也好说。比如年轻时候气壮,老了平和,可现在和刚才不过一个小时,自己这文风不能变的太快。 而且眼下是个宴席,眼前是个老者,写什么好呢? 贺铸发话自然有使女为秦牧铺好了笔墨。 秦牧略一思索,提笔写到。 “水龙吟。” 又是《水龙吟》。贺铸点点头,这才对。一个文人总有拿手的词牌,看来秦牧最拿手的是《水龙吟》。 “己亥岁寿庆湖遗老。”庆湖遗老是贺铸的别号,贺铸满意的点点头,这是要给我贺寿。有心了。也应景。 “渡江天马南来,几人真是经纶手。长安父老,新亭风景,可怜依旧。夷甫诸人,神州沉陆,几曾回首。算平戎万里,功名本是,真儒事,君知否。 况有文章山斗。对桐阴,满庭清昼。当年堕地,而今试看,风云奔走。绿野风烟,平泉草木,东山歌酒。待他年,整顿乾坤事了,为先生寿。 ” 一篇新词,在秦牧笔走龙蛇之间呈现众人眼前。 贺铸大悦!好词好词!和上一首词意不同,但是文风一看就是出自同一人。 秦牧果然好文采,还会做人。 这首词点明给贺铸做寿。里面全是夸赞。而且和上一首词一样,大量用了典故,却一点不突兀,浑若天成。 “渡江天马”是晋王室南渡,建立东晋,因晋代皇帝姓司马,故云天马。 自那个时候开始,有几个人是治国能手呢?没有,就是贺铸一个。 “长安父老,新亭风景,可怜依旧”。就是因为没贺铸,所以他们那么可怜,都被人打的南渡了。 “夷甫诸人,神州沉陆,几曾回首。”夷甫是西晋宰相王衍的字。他专尚清淡,不论政事,终致亡国。他们比贺铸差远了。 “算平戎万里,功名本是,真儒事,君知否”。一切还得靠我贺铸这样的真正儒生。 “况有文章山斗”。这是夸贺铸的文采乃泰山北斗一般高大。 “对桐阴”。这更是贺铸的得意之作。这里有两个意思,一个是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夸的是贺铸家世显贵,而另一层意思就更针对贺铸狠夸了。 贺铸写过一首悼亡妻子的词,在大宋朝非常有名,是他得意之作。其中更有两句话被人称颂:“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对桐阴”岂不是正夸他这两句吗? “绿野”是唐宰相裴度,他退居洛阳,其别墅曰绿野堂。 “平泉”是唐宰相李德裕在洛阳的别墅名平泉庄。 “东山”更了不得,是东晋谢安寓居所在。 这三个字极大的抬高了贺铸的身份。他不过是以承议郎致仕,和上面三个宰相级的人物差老鼻子了,如今被秦牧夸的和他们一样,能不开心吗。 而且还夸他老当益壮,“待他年,整顿乾坤事了”。 还能再整顿几十年。到时候秦牧再来“为先生寿”。 简直绝妙之极! 贺铸再想不到秦牧会当着他面写出这样一首词,简直句句话都搔到了他的痒处,却没有半点阿谀奉承之感,反倒有忧国忧民之态。 人才啊!天才! 那是当然,辛弃疾的词,能不是天才的词吗。 辛弃疾被称为“词中之龙”,他的每一首作品都经得起推敲。 这首《水龙吟》是“甲辰岁寿韩南涧尚书”,本来就是给人祝寿写的,自然句句都合主人心意了。 “功业,老夫有一个孙女……”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四章 尊盘现身 当夜秦牧就被留宿在贺铸宅邸。贺铸还贴心的派人去客栈取回来他们的行李——贾红线跟着去的,否则可不放心。 秦牧和两位娘子都被贺铸吓的够呛。 贾红线是怕贺铸硬把孙女塞给秦牧。虽然秦牧介绍自己时候,说了自己是他妻子,可是这时空男人可以有许多女人,秦牧并不是只能有她一个。而贾红线到现在也没和秦牧真正同房,自然不希望再多一个女人。 方好音当然也是同样心思。 秦牧和她们担心的不同。他是被贺铸的长相吓坏了。 贺铸长的丑,人送外号“鬼头”。文友交往当然无所谓,可是你要把孙女送给我,那不是要吓死我。 秦牧连忙婉拒了。 贺铸深感可惜。这么好的一个小郎君,如此文采飞扬,肯定会扬名天下。虽然他已经娶妻,可是那又何妨?大丈夫三妻四妾不是很寻常吗,像他自己不就一群女人吗。 自己孙女跟着秦牧,这一辈子岂不是过得很幸福。 不过贺铸也没有死心,这么好的一个人才,自己不能放过。 实际上贺铸不知道他已经为秦牧挡了一次灾难。 秦牧也不知道,他早被陈知州派来的人给盯上了。现在陈知州刚到苏州还立足未稳,等过两日手下人马都熟悉了,再摸摸秦牧的底子,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用抢也要把贾氏姐妹弄到手。 可是秦牧意外的进了贺铸府邸,这就不得不让陈知州谨慎了。 贾红线说要拜见长辈,莫非贺铸就是他们的长辈? 如果是这样,事情多少有点棘手。以陈知州的地位,虽然贵为苏州一把手,对上苏州地头蛇却也说不上谁输谁赢。 贺铸每日设宴,和秦牧交谈甚欢。 开始还只是诗词,诗词上秦牧比贺铸知道的还多,自然不会穿帮露馅。然后就越谈越深入广泛。 秦牧来自后世,对大宋当前局面的看法与众不同,很多时候都给贺铸极大的启发,有耳目一新的感受。 贺铸觉得此子简直是天纵奇才,他日绝非池中之物。 他把自己的子女甚至孙辈都叫来和秦牧相见。也许有一天自己的后辈能借着今日的机缘得到秦牧的照拂。 秦牧连着应付了好几天,才终于闲下来,去贺铸的藏书楼找他要的东西。 他有景羊五尊的打印材料,不过却不好拿给贺铸看。 这点事一看就明白,合着你才子是假的,找古董才是真的。 如果秦牧一开始就给贺铸看反倒没什么,可是开始没说,现在更不能提了。 方好音今天也离开了苏州,去杭州找她爹方腊。她带走了一张打印材料,要给秦牧在杭州找找。 秦牧觉得这也不错,万一杭州有懂得这个的人呢?毕竟这里是大宋,离春秋战国近多了。 只剩下贾红线在秦牧身边帮忙,两人倒是动作迅速,很快就翻完了大部分的藏书。 他们看书很简单,只找关键字。首先《唐诗》《宋词》这样的集子不用考虑,其次《太平广记》这样的也不用看。 《太平广记》是一套书,里面有大量的类似现在小说一样的文章,离秦牧的要求太远。 他们俩一心找《地方志》。 《地方志》到是有不少,可是秦牧看起来很费劲。古文太难懂,这可不是古诗词。贾红线也不擅长这个。不过也难不住秦牧,他只找关键字。 “楚国,贵族,景,羊五”。等于是关键字搜索。 楚国的资料查出一些,贵族也有不少,可是暂时还找不到“景羊五”。 剩下的书籍不多了,秦牧估计再一天就能全看完。眼下也时间不早,又快到了掌灯时分,贺铸请他们赴宴。 现在贺铸每顿饭都会和秦牧一起吃,席上的交谈是这位老人最喜欢的了。他觉得秦牧简直是鬼才,虽然自己模样像“鬼”,可是秦牧脑袋里面才是“鬼”。 他怎么可能知道的那么多,好像天下大事小事没有不知道的。可是他才多大年纪?莫非都是他的老师李德胜教的? 有这样的弟子,可见老师多么厉害。只可惜秦牧说老师已经故去,不能一见,甚是遗憾。 如今只能和弟子交流了,幸亏弟子也很厉害,自己活这么大年纪,感觉竟然不如年轻的秦牧看事情明白。 贺铸想说“今”,秦牧却只想谈“古”——他着急找景羊五的资料。 贺铸急了,老说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有什么意思:“功业,莫非你老师要你上溯到三皇五帝不成?” “……” “过去的都是故事,眼下的才是生活。”贺铸这句话真的有哲理,秦牧只能点头。 “承议郎,表哥只是个白丁……”贾红线不想秦牧和这个老头多聊了,这么多日子天天聊个没完没了,趁着方好音不在和自己多睡会不好吗? “贾娘子,此话差矣。”贺铸怎么会明白贾红线的心思,他谈兴正浓:“文正公言道,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功业虽然现在还是白身,可他如此大才,异日谁能阻挡。” 他让使女摆上笔墨,立刻提笔写了一封信,再盖上自己的私印,交给了秦牧。 “功业,这封信是老夫写给朝中李翰林,他和老夫有旧,你拿着这封信去见他,自然会出人头地。” 原来是一封推荐信。秦牧看了看抬头,是写给李邦彦的。 他知道李邦彦,是大宋著名“六贼”之一。这都是他恶补的历史。 能称为“六贼”,自然能量不小,有贺铸的这封引荐信,再加上“六贼”之一的能量,自己要是想在大宋做个官真是很容易的事。 可是秦牧根本没有这个打算,只好谢谢老人家一番好心了。 他恭恭敬敬的把信收好——不管他做官不做官这是做人的态度,对贺铸说道:“多谢承议郎。”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不知不觉竟被贺铸强留了七天,秦牧实在是等不下去了,终于在这一天辞行离开了贺府,离开了苏州。 在苏州一无所获,除了偷了两首词,认识了一个著名文人,关于景羊五尊盘的线索一点也没得到。 秦牧要去秀州,也就是后世的嘉兴,这里离杭州更进一步。 秀州是目前秦牧能到达的最前线了,再向前就是杭州,已经被方腊占据。 到了秀州,秦牧准备做两件事,一个是继续看《地方志》,另一个就是联系本地的地方势力,类似贾红线在京城四条街的角色,找一些地头蛇想想办法。 任何时空都有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大宋也不例外。蛇虫鼠蚁也要生活,盗墓贼还是本地的好。 如果联系到盗墓贼,秦牧准备花大价钱雇佣他们,作为自己的触角到处去试试——这也是不成办法的办法。 苏州还有点正常市面,秀州已经全面戒备了,气氛非常紧张。 街上的店铺十家关了九家,街道几乎没有几个行人,城头上却兵丁密布。童贯的先锋部队已经开到了秀州。 不过这时候城门还没有关闭,百姓进出城算是自由。 秦牧和贾红线分头行动。秦牧去找本地的《地方志》,贾红线去联系地下势力。 一连几天,两人都没有什么收获。 本地的藏书大户远远不如贺铸,秦牧送上不菲的礼物,被允许观看,可是这里的藏书他在贺铸府上几乎都见过,没有任何新的线索。 贾红线也是进展缓慢。她不是江南人,虽然在汴梁城四条街以锁四条的名义混的风生水起,可是在秀州谁知道她呢? 眼看着四天又过去了,可以说一点也没有前进,秦牧不由的有点着急。 这准备想新的办法时候,事情迎来了转机。 方好音回来了。 秀州除了是秦牧的下一站,还是事先和方好音定好的联络地点。 方好音带回了一个对秦牧来说天大的好消息,她不但问出来景羊五尊盘的下落,还把这件宝贝拿在了手里。 秦牧极为诧异。按照后世的情况判断,景羊五尊盘应该现在还在墓里面没有被盗才是,怎么方好音已经到手了呢? 可是方好音没有骗她,因为方好音拿回来一张画,画的就是景羊五尊盘的全貌。 虽然秦牧给她的打印资料上有景羊五尊盘的模样,可是那是在董玉琼鉴宝聚会上随手拍的,只有尊没有盘。 现在方好音给他的图上有尊有盘,一看就是一体的。这充分说明了景羊五尊盘的确在方好音手里。 不过方好音没有带过来,她要请秦牧跟她去杭州亲自取。 去杭州啊,那里可是战乱之地,只看秀州现在的样子,还没有遭遇刀兵就如此紧张,杭州那该是多恐怖。在一切都是混乱的城市,人身安全完全得不到保障。 “姐夫,你信不过奴吗?”方好音焦急的说道:“你和姐姐救了奴的性命,奴会害你们吗?” “妹妹,”贾红线抢过话头说道:“你既然知道表哥救了你的命,那为什么不把尊盘拿过来呢?为什么非要让我们去杭州,现在那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秦牧的安全是贾红线唯一看重的。杭州那么乱,刀枪无眼,表哥可不是真正的神仙。 方好音脸上一红,还好因为她是涂黑了脸蛋混进的城,倒也不是很容易看出来窘迫:“姐夫,姐姐,奴想请姐夫救爹爹。” 秦牧吃了一惊,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吧。我怎么能救方腊。现在童贯大军正源源不断的开过来,按照历史进程,方腊会攻打秀州,也就是他们现在待的地方,接着就是方腊大败,然后一路被追杀,最终被生擒活捉。 自己已经站在了时间节点上,马上就准备跑路了,这时候还能往火坑里面跳吗? 杭州不但现在危险,以后更加危险。现在不过是方腊的乱兵,日后还要加上童贯的官军。 匪过如梳,兵过如篦,两边细筛子一样的一堵,自己向哪跑? 这真不行。 秦牧面露难色。这是一趟自己从来没准备趟的浑水。他已经拥有一个世界,只要从这里随便取几件宝贝,就够自己在二十一世纪随心所欲的生活。 环游世界在之前是一个梦想,可是现在已经变成很容易实现的现实。 不去完成自己的终极理想却在大宋玩命找死,秦牧实在找不出理由。 景羊五尊盘是要紧,可是自己命更要紧。朋友的事情要办,可是要分轻重,无论如何黄金沙也不会要他拿命换尊盘。不过去盗个墓而已,以二十一世纪的装备没有任何危险,所以黄金沙才要秦牧去。 如果黄金沙知道现在的情况,不用秦牧说,他第一个要反对,而且是坚决反对,拉也要把秦牧拉走。 黄大少只是看不过罗氏兄妹,要给他们添堵,小事一桩,哪能让朋友玩命呢。 “姐姐,姐夫,”方好音声音低沉,很是难过:“奴也知道好歹。救命之恩别说那一件东西,就是再多十倍百倍也不能报答。换了之前奴肯定早早取来给姐夫了,可是姐夫那晚和奴说的一番话,让奴好害怕。” 什么话?贾红线不知道,好奇的望向秦牧。难道你背后偷偷吓唬她了?怎么吓唬的? 这时候却也不好解释,秦牧说道:“好音,先不提这个,我问你一下,这个东西你是怎么得到的?” 方好音回到杭州,见过方腊之后先去了仓库。不是大米白面的仓库,是存放方腊抢来的宝贝的仓库。 这是方腊攻城略地大肆搜刮得来的,若不是方好音是方腊亲闺女,她都进不来。 仓库里面堆积如山,方好音好一通寻找,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秦牧要的尊盘。 方好音比秦牧更熟悉这个时空,更熟悉江南。 朱勔在江南不但抢活人的,还抢死人的。他不知道刨了多少古墓,可是方腊破杭州破的迅速,朱勔根本来不及转移财货,他的东西全落入了方腊手里。 方好音知道秦牧要找的宝贝在古墓里,可是她又不知道秦牧在后世的经历,所以根据她的判断,东西很可能被朱勔挖出来了,然后被爹爹得到。 事情果然如此,方好音心里欢喜。至少能帮姐夫做点事了。 可是接下来方好音就犹豫了。 秦牧那一晚的话好像刻在她心里一般,这杭州城果然如姐夫说的一样,完全失去了秩序。 方腊手下除了有限的几队兵马是经过训练的,其余全是饥民组成。人的思想很多时候就在一念之间。之前还是普通的百姓,安分守己,可是一旦因为饥饿活不下去开始造反,立刻就变成暴徒。 这些人数量庞大,跟着方腊杀进杭州城,见东西就抢,见谁不顺眼就杀,杭州城短短时间近乎死了三分之一的人口。 血流成河都不足以形容城里的惨像。 方腊眼见着这样的情况,想过控制,却也控制不住——那些饥民提着脑袋跟他造反,难道进了城抢点东西杀几个人不行吗? 私底下方腊也有点不想控制。粮食就那么多,死一个人多一口饭。粮食是物资,是他打天下的最起码基础。没粮食了兵都没法带。 于是在方腊的默许下,杭州城一日混乱过一日。 就连方好音若不是武艺高强,连杀了几个乱民,她都见不到方腊——路上就被乱民杀了。 这样的人间地狱让方好音不由得想起秦牧那一晚的话。 秦大哥虽然没亲眼见到,可是眼前的一幕一幕,又哪一样不是他早就料到的呢。 他能料到眼前,而且还料到爹爹的结局。这岂不是说方腊必死无疑? 方好音怎么能眼看着自己爹爹等死,她必须要阻止这一切发生。必须把秦牧请过来劝说爹爹,并且还不够,一定要他给方腊指一条出路! 姐夫肯定可以做到,他那么有本事! 秦牧听方好音说完这一切,真是有点难以决断。 方腊的死活他根本不在意,他连方腊啥模样都不知道,就好像游戏里面没见过的小boss,跟自己完全无关,哪用管他死活。 方好音不同,她不在自己眼前时候还好,看不见只是一个想念,可是她活生生站在自己眼前,自己怎么能眼看着她去死呢?如果自己不带她离开,这姑娘肯定是活不成了。 连方腊最后都被生擒,方好音还能跑得了吗? “不行,表哥不能去杭州。”贾红线断然拒绝道:“妹妹,你要是有良心,就把那个东西拿过来,别的也不用多说。” 方好音听到这话,失望的望着秦牧,两行泪珠滑过脸庞,好像黑土地上两条小溪。 她知道自己的要求很是无理,秦牧没有任何的理由非要帮她,他不欠自己什么,相反自己却欠人家一条命。 万般的无奈,万般的不舍。她要回去了,她爹爹即使失败,即使死,她做女儿的也要陪在身边。 这也许是今生最后一次见到秦牧吧。 突然间,方好音鼓起勇气,抱住秦牧,不管贾红线诧异的眼光,在秦牧唇上深深一吻。 “姐夫,奴走了,东西会送来的,你且在这里等两天。” 说罢,方好音好像下了多大的决心,抽泣着扭头走向门外。 “等等,我跟你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五章 论英雄 秦牧下了决心! 眼睁睁看着方好音这样花一般的姑娘去送死,秦牧真心做不到。 今天看着她离开,改日听到她的死讯,秦牧一辈子良心上都过不去,不论在这个大宋,还是回到后世,他日日夜夜都会受到煎熬。 这一生秦牧还没有负过任何人,他不想有限的生命过得有亏欠。 但是如果方好音就这样的离开这个世界,秦牧觉得自己欠她一生一世,而且还不了。 不能这样,绝不能这样。 我跟你去! 贾红线叹了一口气,没有说话。表哥既然说了,那么就去做。表哥总是对的,即使不对,那也是对的。 离开秀州不难,没人管你,但是进入杭州就难了,门口都是方腊的士兵。 杭州城简直就是修罗场,每天都有大量死人被拉出城门丢入河里。这早晚要闹疫情啊!秦牧忍不住更加担心。 还好方好音在这里安排了一支卫队,领队的是方腊手下大将石宝,在方腊的年轻一辈军官里面武艺可说第一。因为担心自家闺女的安全,所以派了他来保护方好音。 一队人马进了城,向着知州衙门走去——方腊就占据在那里。 大宋的城市秦牧也算见识过许多,基本上大同小异,杭州和苏州秀州更是没什么大区别。 秦牧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估计快到地方的时候,秦牧停下了脚步,指着路边一处客栈说道:“好音,我和红线就在这里等。” 他绝不会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去见方腊,那是把命交在别人手里。 方好音有些吃惊。不过秦牧说了她自然遵从。姐夫能跟她进杭州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她自然不能再要求什么。 让爹爹来见秦牧也是应该,毕竟是自家求人家。 方好音见到方腊,把事情经过说明白,请方腊过去见秦牧。 方腊立刻就变了脸色。他是什么人?“圣公”方腊,是要做皇帝的,去见一个无名小卒?而且这里是杭州,是自己打下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屈尊去见一个毛孩子? 怕不是他不想活了吧。若不是听女儿说他救了好音的性命,就冲他这个架子,自己二话不说派人宰了他。 和他见面已经是天大的脸面了,如今还要自己过去,方腊这火就压不住了。 方好音连忙扯住方腊的衣袖苦苦劝说。 这不是为自己,是为了爹爹的性命着想啊! “圣公,”旁边站起来一个人,五短身材略显肥胖,一张圆脸随时随地都是笑嘻嘻的:“我看不如去见上一见。想当年刘皇叔三顾茅庐,那是何等佳话。” 这位是方腊的丞相,方肥。是他最重要的智囊,方肥的话方腊还是听得进去的。 有道理。既然自己要当皇帝,这个气度胸襟还是要有的。前有刘皇叔做榜样,自己难道还不如大耳贼刘备吗? 好,那就去见。 方腊带着丞相方肥和大将军方七佛,在禁卫的保护下来到了客栈。 客栈里面只有秦牧一个人,贾红线却不在。 方腊来到客房,秦牧起身说道:“当面可是圣公?” “是我。”方腊看了看秦牧,不过一个普通的书生,也就是个子高点,长的漂亮点,怎么也看不出他有能力在大宋皇城杀个七进七出。 他径直走到主位坐下。方肥和方七佛分坐两旁,护卫守住了门户。 秦牧大大方方的坐在方腊对面。 “你就是秦牧?”方腊冷冷的问道。虽然是学刘备三顾茅庐,可是方腊毕竟不是刘备。刘备表面功夫绝对做的十足,甚至内心也是真的很诚恳,否则怎么能骗过精明如半仙一般的诸葛亮。 方腊学其形,失其神。他觉得自己来到这里已经给秦牧好大面子了,难道还需要供着对方不成?若不是他救了自家闺女,早叫刀斧手上来一顿暴打。有什么话还问不出来?他要是有妙计还能不招供吗? 这时候的方腊已经心里不太正常。任何人看到杭州的人间地狱都会不太正常,何况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 “我是秦牧。”秦牧望着方腊,看着历史上的人物活生生出现在眼前,感觉真是很奇妙。 方腊个头不高,非常壮硕,眼神冰冷,放在桌上的手掌青筋暴起,显得虬劲有力。 方好音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壶热水,几个杯子,给在座的四人都倒上了水,然后悄悄退到一边,却没有站在方腊身后,而是站在秦牧身边。 方腊目光一寒。看来闺女长大了,有外心了。女大不中留。 “听好音说,你有道理要教教我,那就说来听听。”方腊也不废话,他要掂量一下秦牧的斤两。 “圣公,不知道你是否听过青梅煮酒论英雄?”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的作品,现在肯定是没有的。 方腊没有说话,方肥笑嘻嘻的接口道:“是故事吗?我却是爱听,不如秦少爷讲来听听。” “好,那我就说说。这是三国曹丞相和刘皇叔的一段事。” “莫非是曹操说的那句话,”没等秦牧说完,方肥说道:“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 咦,竟然知道。不过秦牧也不太吃惊。三国演义脱胎于三国志,虽然有大量的再创作,可是一些事情还是有来源的。听这人说的文邹邹的,想来是古书上有这么一段。 “不错,说的就是这句话。不知这位怎么称呼?” “方肥,”方肥依旧笑嘻嘻的:“圣公赏我个丞相做做。” “方丞相,既然你知道还要我说吗?” “请秦少爷继续,青梅煮酒我却没听说过。” “好,话说那日”。 秦牧简短截说,把曹操和刘备在三国演义中这一段讲了一遍,一群人都听得入了迷。 这年头有话本,有说书的,可是不论从哪方面开说,比起四大名著都差的太远了。尤其青梅煮酒论英雄这一段是三国演义里面重要的篇章,罗贯中着墨颇多,里面的人物对白和场面描写,只如身临其境。 远远不是方肥一句话所能比拟的。 连方腊都听入神了。 “秦牧,你可是说我是天下英雄?”方腊听完之后,没明白秦牧的意思。难道他是拿自己比曹操和刘备? “淮南袁术,河北袁绍,荆州刘表,江东孙策,益州刘璋,圣公自问可比哪一位?” 这正是刚才秦牧讲的那段故事里面提到的几个人物。刘备说他们是英雄,可是曹操说这些人不值一提,天下英雄,唯你我二人。 现在秦牧问方腊,他比得了上面哪一位,方腊有点呆了。 他完全没想到秦牧不是拿他比曹操和刘备,而是比那些不足论的人物。可是他冷静一想,自己还真比不了那些人。 那几个无不是世家出身,有稳固的地盘和基业,要人有人,要粮有粮,自己有什么?要什么都没有,要命倒是有一条。 他发现自己以前从来没考虑过这些,至少从没和古人对比过。他只看到了天下大乱——方腊眼中的天下就是他看到的这一块,是个机会,所以趁机就起事了。 现在被秦牧点出来之后,方腊发现自己连这些人都比不了,何谈和曹操刘备相比。 他立刻火冒三丈! 我就是比不了他们,难道还杀不了你吗? 他大喝一声:“来人,给我拿下!” 方好音看爹爹突然发怒,连忙抢到秦牧身边,拦住身后的禁卫说道:“不可以。爹爹,你不能这样。” 方腊哪里会被一个小儿女所左右,他不耐烦的一挥手喝到:“你且躲开一边,爹爹不会要他性命。” 方好音死活拦着不动,一双眼全是泪水。 一边是她爹爹,一边是她情郎,方好音简直要被逼疯了。 秦牧稳稳的坐着没动,他拍拍方好音的手,说道:“不哭,没事。” 接着面对方腊,微笑说道:“圣公,天下之大,能人异士层出不穷。想来好音也和你说过我不是大宋人。我来自华国,和大宋有些不同,不如让我给圣公变个戏法,好过这样的剑拔弩张。” 他也不等方腊回答,起身走到门边,站在一个禁卫面前,转头对方腊说道:“圣公,这看来是你精锐的力量了,看这把刀就不是凡品。” 方腊的禁卫自然是军队中装备最好的。不论盔甲还是武器,都可以和大宋的精兵有的一拼。 秦牧转头对着那个禁卫说道:“圣公要擒我,只不过是个玩笑,但是你作为手下,自然也要意思意思,不如就把刀举起来吧。” 那个禁卫对秦牧有一些好感——白听了一段跨世纪的评书,又见方好音死命阻拦,方腊也没有继续下令,不知不觉竟然听了秦牧的话,把刀子举过了头顶。 是啊,意思意思也得意思意思。这秦少爷还挺风趣。 哪知道他刚把刀子举起来,就听见刀子发出清脆的一声,接着刀头就掉了下来。 若不是他躲得快险些伤了自己。 方腊大惊,顿时跳了起来。方七佛一步跨到方腊面前,抽出刀子横在胸前,一边戒备一边四处打探。 难道有刺客?可是以他的眼力竟然看不到是什么人行刺,可是刀头怎么掉了下来? 秦牧示意那个禁卫捡起刀头,连刀柄一起递给方腊。 方腊接过来一看,登时抽了一口冷气。 刀头上圆圆的一个洞,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刺出来的。 这可是百炼的好钢,什么东西能戳纸一般在上面戳一个洞出来?就是大宋的神臂弓也射不穿这口刀的刀面。 洞的位置靠近刀背,正是最厚的所在。 然后看刀柄,不知道被什么东西从中间打断。若说是刺客办到的,可是刺客在哪呢?他极目四望也找不到半个人影。 这自然是贾红线的手段。 自进城开始秦牧就一直留意四周的地理,这间客栈有两层小楼,不远处有高大的树木,在树上能清楚的看到客栈二楼情况。 秦牧特意挑选这家客栈住下,就是为了让贾红线埋伏在那里,好控制局面,让自己有一份底牌。 方腊来的时候,贾红线早就埋伏好了,这才在众人面前演了一处好戏。 秦牧知道方腊这样的人,他什么性格自己也不好猜测,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想当皇帝却怕死。 历史上方腊是被生擒的,他手下许多战将都死在战场,甚至有自刎的,而他本人却活到被生擒,带到了汴梁,才被斩首。 显然是怕死,否则怎么能被生擒。大把时间留给他自杀。 以死来威胁对方,比什么语言都有力! “圣公,小小戏法,活跃一下气氛,接下来我们可以好好谈谈了。” 秦牧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回到自己位置坐下。 “很好,那就谈谈。”方腊也瞬间冷静了下来。也当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坐了回来。 会谈终于在友好的气氛下开始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六章 和方腊的交易 入夜,秦牧终于看到了景羊五尊盘。 这是完整的一套,上面是尊,和罗浩那个完全一样,下面是盘,却是罗浩没有的。 尊盘散发着青铜的光泽,神秘而尊贵。 总算能不负所托。现在还有四十天时间,足够自己赶回吴家庄回到后世,给朋友一个答复。 不过先要回得去才行。 和方腊之后的交谈就愉快多了,知道秦牧随时可以要了他性命,方腊顿时没了自大的气焰,两人很快达成了协议。 尊盘交给秦牧,秦牧也要给他点好处,至于要什么,他要回去再想想。 自然是和方好音商量了,秦牧有什么宝贝他其实都没留心过。 方好音之前所说的一切已经超出了方腊的理解范围,他以为女儿是看上了小白脸,怕他看不上,所以开始胡说八道替情郎吹牛了。 今日自己亲眼见识到了秦牧的不凡,方腊又想起了女儿的话,这才留下秦牧从长计议——他先和方好音聊聊再说。 秦牧和贾红线被安排在一处军营,四面是方好音的亲兵,带队的是大将石宝。 贾红线出现的时候已经收好了,全部装备都放在一个背篓里面,就和普通的大宋小娘子没什么区别,除了太过漂亮。 两人终于又全须全尾的在一起了。想想白天发生的事情,贾红线手里还是会出汗。 表哥太胆大了。自己一把枪能杀的了几个?若是方腊不顾一切的让手下一拥而上,表哥肯定就没命了。 她很不满意秦牧为了方好音竟然不顾自己的安危,心里有点生气,脸上就带了出来。 秦牧当然明白她的心思,走过来抱住她的身子,低头在她耳边细语道:“红线,别生气了。放心放心,没事的,我算过命,四十以前不会死。” 贾红线一听就急了。四十以前不会死,那四十以后呢? 她可是信命的。 “四十以后?”秦牧爽朗的一笑:“算命的说我四十以前逢凶化吉,四十以后富贵无比。” 贾红线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吓死奴家了。 秦牧这样的话让她一下子忘记了自己的小脾气,反身抱着秦牧说道:“表哥,咱们圆房吧。” …… 秦牧没想到她会说这样一句话,圆房?也太不合适了吧。这里是军营啊,周围住的全是大头兵,怎么也不合适呀。 “奴不管,就要现在。”贾红线已经等了这么久,她不想再等下去了。 哪管什么合适不合适,这里就是最合适。 …… 秦牧犹豫着。 不是他不喜欢贾红线。在大宋这么久,两人一起出生入死,秦牧早就把她看作自己的恋人,妻子,只是正因为如此,他想给贾红线一个美好的环境,而不是在死人遍地的杭州城里,方腊简陋的军营里面。 这太对不起贾红线了。 可是贾红线这个状态,这个心情,秦牧要是不答应却也太伤人。 在他左思右想没个决断时候,房门被打开,方好音闯了进来。 看到两人正搂在一起,方好音面上一红,却也习以为常。 三人在一个床上都睡过,这算什么。 “姐姐,姐夫,等会再亲热,爹爹有请姐夫。” 方腊请秦牧。那得去。 借着这个机会,秦牧安慰了贾红线几句,跟着方好音离开了房间。 他走在前面,方好音故意拖在了后面,出门前扭头调皮的像贾红线眨眨眼。 什么意思,贾红线自己去想吧。 方腊局势危急,每一分钟都是宝贵的,所以不等天亮就召见秦牧。 “秦牧,你和圣女说起过圣公有危险,却不知如何?” 在座的还是那几个人。方腊,方肥,方七佛。 方腊没有说话,这些话是方肥说的。 秦牧这才知道方好音是明教圣女。 “想来我说过的话,好音都一一转述了,再多说一遍也没有意义。不如我说说当下吧。” 过去的都是故事,眼下的才是生活。贺铸的话还挺有道理,秦牧不由得就想了起来。 “我等恭听。”这次是方七佛发言。他是武人,佩服的是武力,贾红线日间那一手震惊了方腊等人,他自然是钦佩莫名。他自己是做不到的。 “童贯已经带着大兵到了江南,先锋抵达了秀州。秀州城里不再是寥寥几百几千宋军,而是有上万几万的军队。” 这个消息方腊等人知道,不算新闻,所以都点点头没有说话。 “圣公接下来恐怕是要进攻秀州。”这也是方腊不得不走的路,杭州已经糟蹋的差不多了,他不管明白不明白秦牧说过的道理,实际上不得不按照秦牧说的走。停下来就是死。 于是众人再点头。 “如今不止是秀州兵多,关键是大宋皇上给了童贯很大权力,允许他自拟圣旨,好像御驾亲征。他有了这个权力,第一要做的就是安抚人心。如何安抚?肯定是把花石纲这事情摘清楚。” 江南之乱的起源就是花石纲。不理清楚这件事情大宋在江南没有民心,还得乱。 “他会说大宋皇上要严办花石纲有关的大臣,朱勔一家以及余党肯定会被撤职。”这不但是历史事实还是贺铸和他讨论的结果。 贺铸不亏是精明人。秦牧是看着史实来说,贺铸却全凭自己推断,得出一样的结果。 童贯果然如历史上一般,自己拟了圣旨把朱勔以及同党给撤了。 这是釜底抽薪,顿时就化解了江南的民怨。 此时候大部分百姓是不反皇上的,他们只埋怨贪官污吏。 别说百姓了,就是梁山上造反的那拨人,都不反皇帝只反奸臣。 如今奸臣被撤了,世界就清明了。 童贯说官家给花石纲是付了钱的,钱都被朱勔给贪污了,现在撤了他,花石纲停办,那么自然百姓就没了怨气。 百姓没了怨气,那方腊就危险了。 人心思治,一百万人里也挑不出几个愿意世道乱的。既然皇上给大家太平,为什么不好好过日子呢?相反,此时的方腊却成了魔鬼一样的人物,他所过之处官吏是被杀了,可是草根百姓也没少被宰。 眼下的杭州不就是吗,都杀了那么多人,河水都红了。 百姓这样害怕方腊,如今又有了大量官军出现,自然有了底气,可以说军民团结共抗方腊。 这时候方腊再也不能和以前一样轻松破城了。 他之前破城无一例外全是城里官兵稀少,百姓也不抵抗。现在的秀州完全变了模样,他再也不能轻松的打下来。 这时候童贯会招降。 这不但是史实也是贺铸的看法。 童贯也的确这样做了。 秦牧的意思是方腊就接受招安算了。怎么都给个官做,省的最后掉脑袋。至于当皇帝也就别做梦了。大宋朝还轮不到你当皇帝。 这也是他给方好音谋划的最好出路。若不是为了方好音秦牧绝不会来杭州,还和方腊废这么多话。 方腊听完秦牧的话,表情略带尴尬。 秦牧说的非常正确,有的是他知道,有的不知道,但是听起来就对头。 尤其招安这件事,童贯肯定不会泄露给他。秦牧不过是个白丁,若非他自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有天大的本事,怎么能推测出来。 童贯的确是派人来招降了,可是方腊心高,一心想做皇帝。他把来人给斩了。 眼下想后悔都没地方后悔,后路已经断绝了。 “秦牧,你可知我已经斩了招安使者。” 我晕,你办事真利落。 既然如此也就不废话了。 “圣公,那么你要从我这里要点什么呢?”秦牧已经不打算再说什么了,直接交易吧。原始点,以物易物。拿东西就走,顺便带走方好音。 “你那个,给我,景羊五尊盘给你。”方七佛说话了。 他听方好音说起过,知道这东西的厉害。若是有这么一样宝贝,比大宋神臂弓还厉害一百倍的玩意,也未必打不过宋军。 “好说,这个没问题,不过我有一样要求,我要带走好音。”秦牧连半秒钟都没犹豫。 一把枪给你就给你,不信你能拿这玩意翻盘。 决定战争胜败的是人民,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就是给你也没用,别说一把了。 但是方好音他要带走。秦牧不能看着方好音送死。 “这个吗,还是让好音自己决定吧。”方腊说话了。 他预感到自己前途暗淡,可是走到这一步也无法回头。而且有了新式的武器,他白天亲眼见到了这件武器的强大,未必不能搏一下。只是女儿的性命他还是很关心的。 让方好音和秦牧走,总是一条活路。 如果自己运气好,能推倒老赵家,自己登基坐殿,再让好音回来也没任何问题。 但是女儿愿意不愿意走呢? 方好音陷入了重重的矛盾中。 她和秦牧回到营房,三人又睡在了一张床上。 这个时候,她觉得只有在秦牧身边才能心安。 方好音不怕死,就好像那晚在大宋皇城,她临死前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可是不怕死不代表明知道去死也要做。当日刺杀皇帝是因为想着能成功,而不是必死。要知道必死她也不会去。 现在方腊面对的局面简直就是必死无疑,可是爹爹却还揣着一丝幻想,妄图凭借红线姐姐那把改变结果。 虽然方好音知道那把枪很是厉害,今天也亲眼见识到了,可是她和秦牧时间很长,秦牧一直教育她,决定战争结果的绝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 何况这把枪还需要用子弹,就好像弓箭手需要弓箭一样。 秦牧还有一百多发子弹,全给了方腊,又能如何?总有打完的那一天。然后呢? 怎么办?到底怎么办? 方好音睁大双眼,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仿佛想从天上寻找答案。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七章 试枪 任员外如今是春风得意。 若非年岁实在大了,提不起那方面兴趣,他都想再纳一房小妾,给自己再添几个儿女,好继承日后庞大的财富。 火柴销售的火爆出乎他最好的意料。 汴梁城里面如今谁家没有一盒火柴都不好意思出门跟人打招呼。 邻居都用上一划就着的火柴了,你还苦哈哈的在灶膛里面留火种,落伍啊!土啊! 可是大光明火柴厂的产量是有限的。 任员外发现秦牧骗了他,这个产量根本就达不到日产百万根。 其实秦牧没有骗他,江厂长就是这样说的。但是江厂长说的是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可不是每天就干十个小时。 在江厂长看来,你都去星际殖民了,难道还讲究工人福利?再说外星人要各个都跟牲口似的呢?二十四小时甚至四十八小时不睡觉还能照样玩命。 而且你是殖民者,不是企业家。殖民要的是利润,你管外星人死活呢。 他报的产量越高,越对得起那两千万,低了岂不是不好意思吗。 任员外也明白了这一点,他满打满算一天只能开工是十个小时,再早点晚点都不行了,没灯看不见呀。 于是大光明火柴厂的产量只能在三四十万根的数量上徘徊。 这真急的任员外脑门冒汗。 汴梁城的老百姓还等着自家的火柴呢,排队挤着送钱,怎么能不要? 不过大光明火柴厂也不全是着急事,还有一件好事,不但任员外没预料到,连秦牧都没想到。 吴小妹作为秦牧的唯一直属丫鬟,自然就有了那么一点特权。 秦牧不在,她不用跟在身边伺候,任潇潇也不敢使唤她,于是她天天泡在大光明火柴厂。 江厂长很贴心的给秦牧准备了好多看图识字一般的招贴画,吴小妹对着画看着机械,竟然无师自通的入了门。 她不但能调节转速,还能调节刀具。反正比秦牧对流水线的操作还要强了。 秦牧也没对流水线费过心,搭起来能转就行。 吴小妹创造性的开发出长根火柴,每一根火柴都要比最原始的长一半,粗一些。 这样的火柴是精品火柴,任员外当然明白该怎么做。 精品就是贵。 一百文一盒。这样原来一盒半火柴的材料,应该卖五十文左右,任员外大笔一挥,给提高了一倍。 利润啊,就这样滚滚而来。 任员外也会做人。高端精品火柴自然要送给贵人。 王樵那里少不了。虽然他坑的自己那么狠,可是任员外却不能不去。 他必须去说明白,这不是军国重器。 任员外很清楚的和王樵讲明白,这是华国商人教会了他做法,可不是直接拿华国的产品来卖,省的王家再打歪主意。 而且任员外现在也不怕王樵对他家打主意。 火柴已经深入到汴梁城每一个角落,家家户户都用。总不能说卖花郎手里也拿着军国重器吧。 他要敢这样对皇上说,皇上先得问问他脑袋是不是被驴踢了。 即使打压任家,任员外也不怕。火柴完全是卖家市场——这也是秦牧教他的词,根本不在乎买家。你爱买不买,卖不卖你看我高兴不高兴。 如果王樵敢给自己家的生意找麻烦,自己就干脆停两天工,再放出风声说是三槐王家找的事,看看汴梁上上下下骂不死他。 王樵没想到任员外竟然还能咸鱼翻身,真是看不出来。 这华国商人东方异人真是奇人,他怎么就能想出这样的好玩意呢? 王樵随手抽出一根精品火柴,划着了,看着火焰稳定的在眼前燃烧,不由得陷入了迷惑。 这是什么玩意呢?为什么一划就着火? 木头棍子他自然认得,他不认得的是火柴头。 火柴在汴梁城爆炸一样的销售势头,有心人都看在眼里。 这全是钱啊!大光明火柴店门口的队伍都排出两里地去了,这还是靠开封府调拨大量衙役维持秩序,否则得把柜台挤塌了。 汴梁城里面的商户,可没有哪一家如此兴旺。 就是樊楼都比不了。 因为火柴的确是必需品,而汴梁城,甚至全大宋,全天下,只有这一家。自然是供不应求。 任员外很后悔自己定价低了,就这样的销售情况,再高一倍,不,甚至两三倍都卖的出去,他们还未必抢得到! 产量有限啊! 不只是大宋的百姓,连大辽西夏的商人都来抢购。一时间别说任员外,也别说任掌柜,就是店里的伙计都成了汴梁城里面的红人,谁都想拉点关系,走个后门弄到火柴。 走后门可不是后世才有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会有——只要利益所在。 任员外就算是身家还暂时没到汴梁城真正的员外级别,可是人气已经远超汴梁城里面普通员外了。 他走到哪里都被人高看一眼,就是到樊楼,都能上三层了。 没别的,他才是火柴的真正主人,手里有硬货,走到哪里都不怕。 哎呀,可把任员外高兴坏了。 就是厂里出了两起生产事故都没影响他好心情。不过一个人掉俩手指,一个人摔断了腿而已吗。 赔点钱,养好了接着来干。 任员外唯一担心一点,秦牧什么时候回来。 别的不怕。木头有的是,石炭——也就是后世的煤,也有的是,人手,也不缺了,这么高薪水都排队等着来,可是他的化工品越来越少。 幸亏是流水线不能满负荷,否则再过几十天就见底了。 现在看着能支撑几个月,但是之后呢? 如果自己不能再提供火柴,汴梁城的上上下下还不得打死他?怎么着,赚了钱就想跑?关键是这东西用惯了之后谁也不想再退回去。 用“发烛”去灶台接火,那不是脱裤子放屁吗。 有压力啊! 秦牧现在在哪呢? 秦牧正在杭州方腊的军营教方七佛用枪。 不是红缨枪,是。 一百二十发子弹,就是全部的弹药了。 整齐的一排子弹摆在面前,亮闪闪泛着寒光。已经组装完毕,撑开脚架,稳稳的放在地上。 这是军营核心中的核心,绝密所在,除了那天谈话的几个人,连石宝都进不来。 一百米之外立着一个木桩,上面套了四层宋军的盔甲——再多实在套不上了,否则秦牧还让他们套。 距离不远,可是军营里面地方不够大,而且太远了跑去看效果太占用时间。 秦牧详细的给方七佛讲解和冷兵器的不同。 物理化学原理就不提了,但是怎么上子弹怎么瞄准,怎么使用测距仪瞄准镜肯定要教的。 方七佛望着眼前的,无法相信这竟然是兵器。 那子弹倒是看着不小,子弹头比箭头还大,可是怎么给射出去呢?这枪不是弓,没有弦呀。 就塞到这个膛子里面,一扣扳机,子弹就出去了? 方七佛死活想不明白这个道理。 “好,道理说的差不多了,来看看实际效果。” 秦牧趴在地上,据枪瞄准。 一百米对来说实在太近了,都不用瞄准,随手一枪过去。 枪声吓了众人一跳,没想到这东西还出声。 方七佛亲自跑到对面取回来盔甲,一个碗口大的洞出现在盔甲上,全穿透了。 距离实在太近了,子弹的侵彻效果绝不是几件盔甲挡得住的。 这又不是坦克的装甲,大宋的盔甲是应对敌人弓箭的,自然不会厚的让人穿不起来。 一层铁皮再一层铁皮,四层放一起也没用。 “好,接下来方将军试试吧。” 自己就别浪费子弹了,每一颗都这么宝贵,打一颗少一颗。 贾红线很是不满意,这把她一直当作是自己的,可是表哥却给交换出去了——早知道不跟小狐狸精显摆了。 这样的好东西,他们配用吗? 秦牧好说歹说算是安慰住了她,答应给她更好的。 听说有更好的枪,贾红线这才勉强点了头。 秦牧也不知道更好的是什么,这把枪在大宋已经无敌了,难道下次给她带一把反器材?那都是打装甲的,一枪都等于一炮了,拿来大宋打什么呢? 方腊和方肥各自拿着盔甲反复观看。俩人都是心惊。 华国武器太厉害了。不但样子和大宋武器完全不同,这威力更是天上地下。 不论是谁,你再武功盖世也好,都挡不住这一枪。 盾牌算什么?四套盔甲罩在一起都能被打一个对穿,举着盾牌就管用吗?笑话。 方腊如今对自己的未来突然有了底气。 他觉得秦牧很是可笑。用这样的神器换那个死物。一堆青铜,就是做出花来,又有什么用。简直是木头脑袋。 不管秦牧,他留心看着方七佛。这是他手下第一大将,如今有了神器,应该是天下无敌了吧。 那么自己是不是霸业可期呢? 方七佛被眼前的世界震惊了。 这太神奇了,远处的目标好像被拉到了眼前,第一眼看到差点让他把枪丢到一边,总算是方腊手下第一大将,强烈的克制住自己的惊慌,逐渐冷静下来。 神器,神奇的武器。 想着盔甲上的洞,感受着手指上传来的冷冰冰,方七佛的世界观也颠覆了。 他自幼勤练武艺,又有名师传授,随着方腊起事以来,死在他刀下的宋军将领大大小小不下几十名,自以为就算不是天下无敌,却也难逢敌手。 可是他现在握着,透过瞄准镜望出去,看到哪里都是一个“死”字。 别说自己这样的战将用这把枪,就是不会功夫的方肥用这把枪,一样想杀谁就杀谁,管你是天下无敌还是世上神仙。 方七佛仔细体会着眼里手上身上一切的新鲜感觉。 很快就进入了忘我的境界。这也是武者的自觉。 当然也是秦牧给他的子弹太少,要是几千几万发摆在这里,他早就扣动扳机了。 一百多发子弹啊!如果不能一枪要一个宋军大将的性命,这也太可惜了。打了就没了。 连方腊都等的不耐烦了。 “方将军,怎么不开枪?”方腊有点着急了。 “臣想把靶子放的更远点。”方七佛放下手里的枪,站了起来。 一百米的距离已经接近弓箭手的攻击范围了,他想离的更远点。 秦牧说过,这把枪有效射程六百米,至于六百米是多远,秦牧也给了示范,六个到刚才盔甲的距离。 那就要出军营了。 “好,出营,试枪!”。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八章 逃离杭州 杭州的城门紧闭,城下是望不到边的宋军营帐。 杭州被包围了。 方腊的军队去攻打秀州,大败而归,宋军趁势追了过来,四面团团围住。 秦牧跑不掉了。 他没想到方腊败的这么快。要走也走不掉了。 这个时候又没有汽车飞机,秦牧要回汴梁还得走来时的路,就是他还要离开杭州去秀州,但是方七佛带兵去了秀州,那里正是前线,显然过不去,所以秦牧的计划是等他们打完了,自己先出城躲躲。 不论谁胜谁败——按照历史来说方腊肯定是败了,秦牧先躲过兵灾再说。可是方七佛溃败的太快,他准备在杭州休整三天就出城,没想到被堵在了城里。 城里一片愁容惨淡。方腊的队伍士气跌到了谷底,秦牧从石宝的兵丁脸上就能看得出来。每个人都紧绷着嘴,眼神空洞。 他们根本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 童贯的大军把杭州四面围困,这里已经是一座孤城了。 方好音低低的抽泣着,她不为自己的安危,只是觉得连累了秦牧。如果不是自己要救爹爹性命,怎么会把姐夫牵连进来,一起在杭州城里等死。 贾红线也没有好气,时不时的挖苦她两句。 这时候方好音还能说什么,贾红线怎么说她都得受着。 若是秦牧骂她一顿她还能心里舒服点,可是秦牧一个字都没责怪她,只是低头看着手机。 秦牧自然把手机带了回来,如今正研究地图。 虽然这时空没有gps和北斗,也没有网络,但是他离线了地图包,一样可以使用地图。 杭州虽然被四面围困,可是秦牧却不觉得一定就逃不出去。 历史上方腊就是从杭州跑的,这次也未必做不到。而且杭州城门众多,童贯的十五万军队并没有全开拔上来,只是前锋部队三万人而已,漏洞肯定是有的。 他听方好音说起方七佛失败的经过。 方七佛一如从前一般,以一万军队为骨干,驱使着几万饥民攻打秀州城。 可是秀州城却不是以前他们打下的城市那般,一波就能推倒。 童贯的先锋三万人充实了秀州的城防,而且秀州知州王子武亲自上城墙督战,各种防御器械完备,方七佛的军队不但攻不上城墙,反倒被宋军追着打。 方七佛有了这个神器,本来想杀一两个宋军的大将来扭转局面。可是他根本不知道的正确用法。 狙击在大宋可以理解为偷袭用,攻城时候一把有什么用。而且他对枪械才熟悉多久?更不舍得浪费子弹用于训练,所以即使王子武在城墙上督战他也没打中,白白消耗了五颗子弹。 然后就是溃败,幸亏回来是顺水,大宋军队追之不及。 秦牧对这个结果根本不意外,只是觉得宋军来的太快。若是再慢一天半天的,他就出城了,好过现在被围在城里。 整整一天杭州城里都乱糟糟的。 到了晚上,秦牧让贾红线换好作战服,自己也穿戴起一身装备。 这时候必须走了,夜晚才是他的天下。 “姐夫,你要走吗?”方好音看两人穿戴整齐,就像那夜在吴家庄一般,知道秦牧要行动了:“奴送你出去吧。” 方好音很是惊喜。她本来以为秦牧因为自己的原因会被困在杭州,却一时没想起来秦牧是可以在夜里行动的。 大宋的夜晚,没人能捉得住姐夫。 “不是你送我出去,你要跟我一起走。这里是死地。”秦牧冒着生命危险来杭州,就是为了救她,当然不能独自离开,否则不如不来了。 “奴也一起走吗?”方好音犹豫起来。跟着秦牧无疑可以逃出去,可是爹爹怎么办? “你爹不会死,至少不会死在这里。”秦牧也无法跟她解释原因,只好说道:“宋军不过三万人,杭州城里你爹还有几十万军队,他要突围出去不困难。” “那我们留下来一起突围吧?”方好音不想丢下方腊。 “妹妹,你别好心当作驴肝肺。”贾红线不乐意了,好心带你走你不领情不说,还要拉着我们等死:“表哥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哪有你说话的地方?” 贾红线脸上带着鬼脸面具,显得尤其恐怖。对于方好音她是十万个不满意。若不是为了救她表哥怎么会进杭州,又怎么会被困在这里,自己的还没了。 方好音不敢辨白,心里万分为难。 杭州是死地谁都看的出来。 如果方腊不尽快的突围,朝廷的军队会越来越多,最终大家都会死在这里。可是突围的话,天下间还有哪里能去呢? 姐夫早就说过,爹爹必须一路打下去,一旦打不动了,就是彻底的失败,再没有别的可能。 秀州的失败,难道就是真正失败的开始吗? “好,奴和姐夫姐姐一起走。”方好音撒了个谎。 她决定陪在爹爹身边,要生要死,一家人一起。可是秦牧却不能为了自己家丢了性命。她不走的话秦牧也难走,所以方好音准备送秦牧出城自己再回来。 “好,戴上这个。”秦牧把通话器给方好音戴在头上。 方好音顿时又想起那一夜,姐夫就是这样和她们俩说话的,一时心情激荡。今夜一别,也许就是天人阻隔了。 她先出了门,石宝连忙走了过来。 “圣女,这么晚还出门吗?”方腊派他来保护女儿,石宝不敢不用心。而且他对圣女也仰慕已久。 “嗯,出门走一趟,你们不用跟着了。” “这……”石宝看了看方好音身后的秦牧和贾红线两个人。 这俩人什么打扮啊,怎么和鬼似的。只是他知道俩人是方腊贵客,也不敢多问。人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可是不能不管圣女呀。现在都快三更天了,杭州城里处处危机,怎么能让圣女独自出门呢。 “圣女,城里现在危险万分,我等必须护卫圣女安全。”石宝是肯定不能让方好音几个人单独外出的。 这时候石宝的手下也都聚拢过来,列队在他身后。 没有石宝的命令,秦牧几个人算是出不去了,除非把这些人都杀死。 正在争执时候,就听到城里突然乱了起来。 “城破了,快逃啊。” “城门开了,朝廷杀进来了。” …… 怎么杭州城这就破了吗? 秦牧原以为会等到明天白天宋军才会攻城,没想到半夜偷袭。 不过也无所谓了,偷袭更好,越乱对他越有利。 秀州的失利,让方腊军心乱了,杭州城里更加的失去控制。而杭州百姓的民心肯定不会在方腊一方,现在外面有朝廷大军围着,就有那不怕死的百姓偷偷杀到了城门,趁乱把城门给打开了。 宋军趁势杀了进来。 这时候想不跑也不能了。 “跟我来。”方好音当机立断,向着城外冲去。 杭州城全乱了,杀声阵阵,火光冲天。 方好音,那里有船可以逃。 向东不行,那是大海了。 石宝这一支队伍人数虽然不多,却是方腊的精锐,战斗力相当的强悍,又加上秦牧的夜视仪和通讯器的辅助,在夜里大概能看清楚局势,还能及时联络,他们选人少的地方突破,竟然一个人手没损失,就冲出了杭州城。 城外一样的乱做一团,不过现在是夜里,河道上却没有宋军的船只巡视。 他们抢了一条船,秦牧借着夜视仪的高科技,一群人玩命的划桨,终于逃出了宋军的包围圈。 一直跑到天亮,秦牧才让船只靠岸。 这里也不知道是哪里,没有卫星根本没法确定位置。不过秦牧一直看着时间,估计着速度,计算着着大概走过的距离,如果没有太大误差的话,前面不远应该就是富阳了。 富阳这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还在方腊的手里。 他给方好音大概讲了一下眼下的情况,方好音立刻命令石宝去打探,众人趁机休息一下。 这一夜兵荒马乱的,大家能从杭州城里逃出来简直是奇迹。 这些兵丁可从来没想到夜里还能行船。他们望着秦牧和贾红线头上顶的犄角——白天夜视仪推到了头上,没人敢出声,都在默默休整。 这俩人别是仙师吧。要不怎么能有夜里看路的本事呢。 只有仙人才能看透一切。 也就是因为秦牧满脸都涂的迷彩油,黑漆漆没有半点风度,而贾红线更是一张小鬼的面具,和仙人不沾边,否则兵丁就不用怀疑,直接认定他们是仙人下凡了。 没过多久,石宝跑了回来。 前面是富阳城,还在方腊手里。 那么进城不进城呢? 进城可以休整一番,可是眼下局面很危险,秦牧无法判断宋军的行动速度。是紧跟着就过来还是会在杭州停留一两日。毕竟杭州是大城。 “圣女,我们进城吧,等圣公。”石宝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现在有方好音在,轮不到他做主。 “姐夫,你看呢?”方好音对接下来怎么办一点头绪也没有,只能求助秦牧。 石宝也看向秦牧。 根据小道消息说,眼前这两个服饰古怪的人是华国商人,有大能力。这点石宝认可,没有本事谁能在漆黑一片的江面上行船。可是怎么圣女叫他姐夫呢? 那旁边这个就是圣女的姐姐了。倒是很漂亮——石宝守卫着他们,自然看过贾红线的容貌。 如果不是见识过秦牧昨夜的大能,石宝肯定不会老实等着。在眼前众人中,除了方好音就是他地位高,要轮到发号施令也是他来发。 可是现在他只能等。 “我们不能进城,要继续向前走。”秦牧思索片刻拿定了主意:“不过需要在城里取一些补给,石将军可以做到吗?” 他也不是这队人的主官,只能询问不能命令。 石宝看看方好音,方好音连连点头。 这时候秦牧说什么就是什么。 一条船装满了补给,粮食和器械,逆流而上,继续前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九章 方腊的生路 秦牧认为停在富阳弊大于利。 在富阳固然这一小队人能得到休息,甚至很大可能等到方腊的主力,可是接下来必然面对宋军的追赶。 方腊历史上守不住富阳,现在一样守不住——只看军队人心惶惶就知道,到时候接着再跑,那么就是一路逃跑,士气越来越低,而且被人追着屁股跑,完全得不到休整。 离开富阳继续前行,相对来说好处就多了去了。 首先是避开了追兵。其次脱离了方腊的主力,这一小队人马人数少,船小好调头,怎么跑都方便。最后,跑的远点还能休息的好点。 只是向哪里跑呢?他们现在在富春江上,只能顺着河道不可能有别的路,可是必须找个暂时的终点。 秦牧对着地图比较了半天,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只能走方腊的老路。 怎么看都是奔着睦州去。 方腊最终被活捉的地方就在睦州青溪县,秦牧前几日还和方好音说过,方腊一定会选择自己认为最安全的地方跑,没想到方腊还没跑,自己先向那个地方去了。 显然形势比人强,即使自己知道未来大概走向,在目前情况下,他也没别的地方可以去。 秦牧想过躲起来,可是再想想,这个方法是不行的。 大宋朝还是农业时代,这个时候人员的流动很少,除了做生意的商人,大部分百姓一辈子都在方圆几十里甚至十几里地生活,低头抬头都是乡里乡亲的熟面孔。 如果这一小队人聚在一起,躲在江边的村镇,显然是藏不住的,到时候宋军追上来全包圆了。 分散开更不行。百姓有墙头草的属性,宋军来了,谁敢隐瞒外乡人?还不是被抓起来交出去。 如果是自己和贾红线两个人还好说,甚至加上方好音也没问题。秦牧身上有贺铸送的折子,靠这个宋军不会为难他们。但是带上这一群方腊的士兵肯定不行。 秦牧扫了扫船上,算上石宝有三十七人。 这么多人,都是性命,秦牧也不忍心丢下不管。 如果他们仨跑了,剩下的人肯定是个死。 那就走吧,奔睦州。 秦牧真为方腊感到悲哀。 看看地图,方腊的打下的地盘是歙州,衢州,杭州,把这几个州连接起来做一个圆,睦州几乎就是圆心。 等于说方腊造反就是东一下西一下,根本就没离开老窝多远。 这怎么可能成功呢。历史上想做皇帝的,哪一个不是一条线的打上去。 不论南统北还是北统南,都不可能在老窝附近打打杀杀就完了。 当然也可以说是方腊实力不够,他想从杭州一路向北,可是在秀州就被堵住了。 秦牧一行没有再停留,第二天来到了睦州城。 此城还在方腊手里,石宝是方腊军中著名将领,城内守将认识,所以让一行人进了城。 方好音虽然是方腊的亲闺女,但是方腊军中多有不识的。 方腊不让方好音经常的露面,只是以明教圣女的名义大肆宣传。圣女的标志是左臂有圆形,右臂有月牙形胎记,这也是方好音天生奇特之处。 进了城,秦牧觉得还是没个头绪。现在离杭州越来越远,自己该怎么回去?或者不考虑那么远,就考虑眼前,接下来该怎么办? 方好音和贾红线都一左一右依偎在秦牧身上,好奇的盯着秦牧的手机。 俩人自然对手机都很熟悉,可是她们都不知道手机还能看地图。而且这份地图如此的详细,简直好像全天下真的都装在了里面。 不止如此,还能放大缩小,秦牧随手一划地图就大了,原来看不清的小地方变得充满屏幕,看的清清楚楚,再一划又更大。 方好音大是后悔,相比来说,这个手机才是真正的神器。有了这个手机,天下都看的如此明白,爹爹未必不能靠此打出一份江山。 秦牧不知道方好音脑袋里面的想法,贾红线却一下就看明白了。 她撇嘴嘲笑道:“妹妹,可是后悔没要这个手机了?别怪姐姐多嘴,你真觉得方腊有了这份地图就能坐天下?” 贾红线后来缠着秦牧问明白了那夜她不在时候俩人说的话,知道表哥早就指出方腊是死路一条。 如今一切都明摆着,表哥说的一点也没错。方腊输了一场,就全完了,只能跑。 “妹妹,别做梦了,听表哥的话,你要再胡乱的折腾,别怪姐姐翻脸。” 说着她扬扬自己的手机。这里可是有明教圣女的裸照,不怕她不听话。 “圣女。” 门外传来石宝的声音。 “进来。”方好音让石宝进来。 石宝带来消息,方腊带着人马也撤回到了睦州,如今已经进城了。 “爹爹还有多少兵马?” “还有……一万多吧。”石宝偷偷看了看方好音的脸色。 方好音很是着急,立刻说道:“带我去见爹爹。” 她跟着石宝离开,屋里只剩下秦牧和贾红线。这时候他们已经休整了两天,总算是从疲惫中恢复了一些。 方腊几乎前后脚的跟来,看起来情况非常的不妙。 几十万大军只剩下一万多,看石宝吞吞吐吐的样子,没准还不是实话,以秦牧的估计,真正能战的不过几千了。 历史上说方腊是在睦州青溪县帮源洞被擒,抓他的是大将韩世忠。 这时候韩世忠还不是大将,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兵头,估计是类似后世班排长。史书说方腊藏在青溪县帮源洞里,宋军找不到地方,韩世忠一个人在山里转悠,找到一个女人,那女人泄露了方腊的藏身地,韩世忠孤身一人就把方腊抓住了。 秦牧之前看这段历史时候,随便扫了一眼,只是了解一下史实。可是现在他身在局中,觉得这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史书说方腊藏身的地方山高林密,洞中藏兵二十万。 现在秦牧到了睦州,才发现这里是丘陵地带,目之所及根本就没有什么高山,反倒全是水,千岛湖就是在这附近。大宋到后世有一千多年,水系和后世很多地方不同,现在的河流多了许多。 这里大小河流密布,把陆地分割的支离破碎,难怪宋军找不到方腊,谁知道他藏在哪一个岛上。 而且任何一个洞也藏不住二十万人,就是两千人都藏不下。 否则韩世忠怎么能带着几个人就把方腊捉住了?方腊手下又不是木头人。 韩世忠是宋朝名将,修史的人自然多有美化夸张。 秦牧研究着地图,不断设计各种方案,为以后做准备,这时候方好音来请他去见方腊。 见到方腊,秦牧发现昔日的圣公已经再没了当时的霸气。整个人都苍老了十几岁,双手藏在袖子里,袖口不断的摆动。 这是帕金森了吗? 方肥也没了笑容,垂头丧气的坐在桌子边上。 方腊势大时候,仿佛天下马上就要姓方了,方肥这个丞相自然顾盼生辉,可是一旦事败,哪怕还没到了绝境,方肥也早早崩溃了。 真以为他是兴周八百载的姜子牙,旺汉四百年的张子房吗? 他不过是方腊乡里,沾亲的本家,本行就是私塾先生,不过多读过几本书而已。 方腊顺势时候,他可以指点江山,一旦败了,连激扬文字都做不到,只有后悔自己脑袋当时是不是被驴踢了,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反倒跟方腊造反。 方七佛面无表情,背着端正的坐着。 他是战场上打生打死过来的,对生死没什么畏惧,所以反倒是这仨人里面最坦然的一个。 几十万大军,说出去气势,可方七佛知道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败成这个样子他一点不惊讶。 不过当时江南百姓被花石纲压榨的活不下去,不造反也不行,而且一路方腊的大军攻城拔寨,宋军比方腊也强不了哪里去,这让方七佛有了一个错觉:朝廷不过如此。 直到秀州城下见识了朝廷真正的军队,他才彻底明白,自己这伙人,差远了。 虽然朝廷跟大辽打起来,逢仗必输,可是打自己完全不用费力气。就算自己再多一百支这样的神器也起不了任何作用。 他看了一眼秦牧,难怪这个人毫不在意,说给就给了自己,然后一路就跑了。原来他早就知道结果。 方七佛自然知道秦牧对方腊的判断,眼见一切都如对方所言,心里不由得佩服。 这人莫不是诸葛转世? 秦牧坐了一会,眼见方腊也不说话,只好开口道:“圣公,接下来还得你拿主意。” 宋军马上就追过来了,干坐着可不行。你要送死自己送死,我要先走了。 “姐夫,你给爹爹出个主意吧。”方好音扯着秦牧的衣袖求道:“我们听你的。” 听我的?我也没主意。 秦牧是做了几个计划,可是每个计划都不包括方腊。 他自己可以跑,但是带着方腊肯定跑不了。 方腊就好像一块烂肉,宋军是无处不在的苍蝇,只要闻到味,立刻就会扑上来。 跟方腊在一起只能是送死。 可是这话不能当着方好音面说。 怎么办? “圣公,如果按我说,还是有一条路。”秦牧最终还是可怜方好音,给方腊指出了一条活路。 “姐夫,你快说。”方好音眼睛亮了。不只是她,方腊方肥眼睛都亮了,连方七佛面上都有了一丝变化。 “眼下招安是不可能的了,留在睦州只有等死,所以必须走。” “去哪里?”能走方腊早走了,可是天下虽大他没有地方待啊! “海外。从睦州出发,走兰溪,过婺州,再走永康溪,到处州这里,可以选择去温州出海向东南,也可以继续向南去福州泉州,然后再向东南。” 这条逃亡路线是秦牧能设计的唯一路线了。 大宋朝肯定没有方腊存身的地方,只能出海。 宋朝的精兵都在西北西南,东南一直缺兵少将,包括江南都没多少官军,否则方腊怎么能起事的如此容易。 现在趁着大宋能调动的精锐都牵制在以睦州为中心的这一小片地区,顺着河水向南跑,运气好总能逃出包围圈。 如果运气差,那死了也活该。 跑出包围圈之后,也就是过了婺州之后,宋朝就没什么兵将了,即使有也都守在大城市,以方腊现在手下的力量,足以在更南的方向横行。 一直打出了海,算是能保住一条性命。 方腊听了秦牧的话开始犹豫起来。 这年头可不是后世,人人手里一份世界地图,想看哪看哪。 方腊对世界的理解,就是睦州周边到杭州,然后杭州苏州扬州一线,沿着河水向北打到汴梁就坐了天下了。 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到温州福州泉州。 民间哪有地图呢?这可真是军国重器。 不说方腊,就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如果不用手机导航,没有地图,从睦州——后世淳安县,到温州,有几个人知道怎么走的吗?还不用腿,就开车去。 方腊眼光根本就没在全中国,自然也想不到那么远。 秦牧给他指出了一个方向,婺州他是知道的,打下来了,不过现在也丢了,但是再远的处州,就不是方腊能有印象的了。 至于温州福州泉州,方腊更是没想过。 而且到了那地方,还要出海,海外有什么?都是水啊。 秦牧这些日子一直看地图,方好音跟着也懂得了不少。 她知道秦牧指出来的这条路是唯一的生路,向别的地方走都不行。 从睦州向北就是奔京城,自然不行,向西是荆湖路,一直走会走到西军重地,这不是找死吗,东边是杭州,朝廷大军正追过来,只有南边还有一线希望。 “爹爹,姐夫说的对,就这样办吧。” “容我再想想。”方腊挥手让众人退下。 他请秦牧来就是想要问问以后的打算,听听秦牧的建议。 秦牧很懂事的不提眼前局面,只是给他指出了一条路,而且看起来可行。 只是方腊并没有真正的看过这个世界,他的世界就是眼前这一块。 历史上方腊到死都是在这一小圈转悠,唯一一次进京城开眼界,还是以俘虏的身份。 离开熟悉的家乡,跑到海外,这已经超出了方腊的想象,他实在是很难下决心。 走还是不走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章 逃离睦州 秦牧没时间等方腊决定。他走不走不干自己事,自己是要走了。 他先回了自己的住地,没过多久方好音也回来了。不但她回来了,还抱着那把。 贾红线一见之下,立刻就抢了过来。 “这是?”秦牧完全不明白。方好音怎么把枪给抱回来了,自己不是给了方腊吗? “这把枪还给姐姐。”方好音把一兜子子弹也递给贾红线:“爹爹准备留下,这把枪,他也用不着了。” 怎么?方腊不走吗?在这里等死? “那你爹爹?”秦牧要问问方腊的打算。 方好音勉强的笑了笑,比哭还难看,说道:“爹爹说这里是他的家,只要向山里水里一去,朝廷肯定找不到他。躲个两三年也就过去了。” 秦牧大惊。 方腊是疯了还是傻了?怎么能这么幼稚。你不是犯的别的事。不是偷钱不是抢钱,你是要造反。 就是你睡了赵佶的老婆,赵佶都未必跟你玩命,他老婆那么多,自己还是双插头,你躲两年没准事能过去。 你这是杀官造反,要抢他的江山,坐他的龙椅,这事两三年能过去吗?二三十年也过不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秦牧无法理解方腊的想法,现在也无心关注这些。 自己已经尽力了,给他指出了生路,方腊显然不是有担当的人。那就随他去吧。 不过把枪还回来什么意思? “这枪?” “爹爹不准备再跟官军杀来杀去,留着这样的神器也没用处。”方好音有点惨然。 她没想到爹爹是这样的人。想当初扯旗造反时候多么的英雄,睥睨天下,完全不把大宋皇帝放在眼里,可是只一场败仗就让他彻底的失去了雄心,别说雄心,连平常人都不如了。 方腊手下好多兵丁还没服软呢,他们的首领先怂了。 “那你?” “奴跟姐夫走。”方好音性格刚烈,绝不轻易认输。她连皇城都敢进,皇帝都敢杀,怎么会留下等死。 方腊不走,她不能绑着爹爹走,那就自己走。 “妹妹,你还是留下帮你爹爹吧。”贾红线诚恳的劝说。 回到自己手里,贾红线欣喜万分,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生怕被磕碰了。 不过这到是她多想了,这样的神器,方七佛神一样供着,哪能有半点磕碰呢。 现在听说方好音要跟自己一起走,贾红线不太高兴。 她知道秦牧有好几个计划。 如果表哥和自己两个人走,大可以直接去杭州。他们不是本地人,身上又有贺铸的折子书信,肯定不是叛军,不会被官兵捉了去。 就算是遇到小股官军不讲道理,以他们俩的本事也轻松面对——大不了全杀了。 可是带上方好音就不行了。 她是方腊的闺女,是明教圣女,虽然江南知道她名字的不多,可是难免有危险。 如果她留下来陪着方腊等死,那不论从哪方面来说对自己都是最好。 “不能。”没等方好音开口,秦牧果断否决了:“好音必须一起走。马上就走。” 秦牧的决定贾红线绝不反对。带着就带着吧,真是麻烦。 跟着秦牧三人一起出发的还有石宝那队护卫。 方腊把方好音等于就是托付给了秦牧。他自己躲在这里,却不忍心让年轻的女儿和自己一起等死。既然秦牧喜欢好音,那就正好托付给他。 他本来想让儿子也和秦牧一起走,可是方豪坚决的要陪着老爹,只能作罢。 给秦牧的兵不多,多了反倒跑不了,这是方腊的经验,所以就让石宝这一小队跟着。 这也正合了秦牧的心思。人多了反倒不行。其实如果没有这一队人秦牧行动起来更方便,但是他知道这些人留下肯定就是死,这几天的相处让秦牧对他们有了一些感情,不忍心眼睁睁看着一切发生,干脆就都带上吧。 秦牧给方腊设计的路线是向南,他自己肯定不能向南跑,那样越来越远,不能在限期内回到吴家庄了。 他先向西走。 西边是歙州。 睦州附近还没有官兵出现,秦牧顺利的出了城。一条船,四十个人,逆流而上。 船上的气氛凝重,除了贾红线之外,没人有笑脸。 显然贾红线这时候的欢乐有点不合适。可是她就是高兴,失而复得,表哥又准备回汴梁,这还不够她开心吗? 她从来没想过官兵的事,在她心里,没有什么事是表哥应付不来的。 这真让秦牧头疼,别人都哭你非要笑,这不是招人恨吗。 尤其现在是一个小集体,都在一条船上,极其不利于团结。 秦牧把贾红线半抱半劝的送进了船舱。 因为睦州暂时还没乱,所以他们仔细挑了一条合适的船只,不但状况良好,还有几个隔舱。毕竟船上还有圣女。 夜幕渐渐上来了。 天公作美,一路顺风,所以不怎么需要用桨,众人都还有体力。 离睦州越远,就离官兵越近。 紧张的情绪越来越凝重。 他们现在停泊在一处小小的河弯,天色开始变暗,就算河上有船也看不到他们,正好休息。 秦牧知道这时候自己该说话了。 “弟兄们,知道我们是要去做什么吗?”秦牧尽量说的慢,这时候没有普通话,要让人听懂只有尽量慢。 月光下,一双双眼神都是迷茫。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要去干什么。只是跟着石将军,保护着圣女。 “我们要去京城,圣女将在京城开始新的大业。” 这是唯一可以鼓动人心的话了。 眼前是一群因为造反失败而走投无路的人,天下虽大,却没有一寸土地能让他们活下去。 秦牧要给他们希望,否则这些人根本撑不了几天。 接下来不会是旅游,硬仗恶仗都要有准备。 他们现在的状态显然是没法打仗的。 “圣公在睦州拖住官兵的主力,就是要让圣女能顺利的离开这里,到汴梁开创新的基业。你们这些人,是圣公的手下,是圣女的卫士,你们有勇气也有能力完成这一使命。” 人群中的眼神渐渐有了光泽。 是啊,他们还没绝望,圣女还在,希望还在。 “我,是圣女的……”秦牧说到这里顿了一下。 他是方好音什么人呢?朋友?这关系有点单薄,男人?显然不能这样说,明教圣女谁知道能不能嫁人,嫁人了还能叫圣女吗? 那么不是她的男人也不是她的朋友,自己到底和方好音什么关系才能让这群人听自己的呢? 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他不可能每个命令都让方好音转述一遍。 若是平时,秦牧当然不在乎领导权,他都和这群人不会有瓜葛。但是现在不行,这一队人,算上自己只有四十个,要冲破前面成千上万的宋军,除了自己来领导没有第二个办法。 “他是我的官人!”方好音突然从暗处走了过来,搂住秦牧的身子,坚定的说道:“官人的话,就是我的话。” 石宝眼神一黯。 方好音的美丽不是瞎子都看得到。见过她的人没有不喜欢的。石宝是方腊的大将,如今正当年,一直拼命杀敌,想着多多建功立业,万一得到圣女欢心,好成为圣女的男人。 可是眼前的一切说明自己一直在做梦而已。 方腊很疼爱女儿,所以才让大将石宝放下大军,领着一队精锐的禁卫亲自保护方好音。可是显然方腊并不是最看重石宝,最后他把圣女的安全交给了秦牧,而不是自己。 石宝只是个禁卫头领,而这一队真正领军的人物是秦牧。 不过石宝绝不会因为圣女喜欢的人不是他就撂挑子。 爱一个人,就希望她幸福。石宝三十出头,不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情绪。 秦牧的确值得他尊敬。也比他更适合带领这个小队。 那一夜杭州突围就是在秦牧的领导下才能成功。若换了石宝领队,绝不能不损一人的把弟兄们全带出来。 秦牧没想到自己就这样确定了领导地位。 不过这关口不是推辞辩解的时候,眼前有天大的困难要自己闯过去。 见到队伍的情绪缓解了,方好音就去找贾红线。抢了她男人怎么也要说一声。而且方好音知道现在她不适合留在这里。虽然给了秦牧领导权,但是如果自己在这里,禁卫还是会听自己的,不听秦牧的。 秦牧让大家稍微放松休息,然后把石宝招到自己身边。 石宝是南方人里面难得的高个子,只比秦牧矮一头。 “石将军,我的计划是走歙州,然后到绩溪,到这里或者走宣州,或者走泾县,最后到长江。到了长江,就是胜利。” 说着,秦牧把手机递了过去,给石宝看。 石宝一开始几乎拿不住。 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小这么亮,上面还有图有字,花花绿绿的,又不是纸。 石宝见识过贾红线的狙击步枪,但是他还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那本就是方腊的军事机密。 那根铁棍子,石宝只觉得精致异常,不似大宋的东西。 更古怪的他也见过,那夜杭州突围时候,秦牧和贾红线眼睛上都带着一个犄角一样的东西,石宝没有用过自然不知道那是夜视仪。只是觉得稀奇古怪。 今天是他第一次接触后世的科技,被吓了一跳。 秦牧等他拿稳了手机,给他详细的讲解着地图。 这是一张当前的地图。还不是后世有高速公路的地图,是秦牧特意找来的后世绘制的大宋地图。 石宝是大将,难得的认识字,所以慢慢的就看懂了地图。 这真是绝妙的宝贝,若是有这个地图,圣公也不至于失败。 这是石宝的想法,秦牧如果知道的话,也只能说一句你太天真了。 不过石宝拿得起放得下,既然到了这个地步,也不用说如果了。他熟悉了地图之后,大概就明白了以后要遇到的艰苦和危险。 歙州肯定有官军,沿途每一个州都会有官军,可是未必会太多。 沿途的官军都被调集到睦州周围的一圈,只要突破歙州,以后的路会好走的多。 “秦少爷,我们怎么过歙州?”这是目前最关键的问题。 “坐船过。”秦牧微笑着递给他另一件后世的科技产品——夜视仪。 今夜,石宝的世界观也颠覆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一章 闯过歙州 原本漆黑一片的世界变的明亮起来。惨绿惨绿的。 夜视仪石宝见秦牧和贾红线戴过,可是一直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如今总算亲自体会到了。 秦少爷怎么这么多宝物!莫不是天上下凡的神仙吧。 方腊的手下更加迷信。因为方腊一直就宣传这个。 他宣称自己就是这个转世那个降生的,石宝虽然武艺高强,可是并不代表他能超越时代。他连方腊都超不过。 秦牧在他眼里的形象更加神秘。而对于未来,他平添了无比的信心。 有圣女的男人相助,大业可期。 圣女的男人,应该叫什么呢?难道不应该称为“圣公”吗? 石宝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圣公”比方腊那个“圣公”更像圣公。 “石将军,今夜我们就要过歙州。” 石宝完全明白了秦牧的计划。有晚上能看到东西的神器,夜里行船就没有问题。宋军可没有这样的宝贝,他们晚上只能躲在岸边。今夜正是过歙州的好机会。 “石将军,你来掌舵,现在我们就开船。” 队伍立刻行动起来。虽然是逆流,可是三十多壮汉划桨,船速一点不慢,趁着夜色奔向了歙州。 贾红线满肚子的不高兴。何止不高兴,她简直要气炸了。 怎么一会功夫不见,小狐狸精就对着这群兵丁说表哥是她官人。这还有王法吗?自己可是有媒人的,大相国寺的老柏树就是媒人——虽然它不会说话,可是自己真花了不少钱买了香烧给它。 你的媒人在哪?而且我是没有父母的,婚事当然自己做主,你还有爹有娘,在睦州城里面不知道生死,你怎么可以在这时候找男人? 你不管你爹娘死活了? 还和我说什么娥皇女英,二女共侍一夫,如果没有你,我不就是一个人拥有表哥吗?干嘛要共侍一夫。 算了,反正都不算数,一切听表哥的。 等离开这破地方再说。 贾红线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和自己做对,没有一处让自己高兴的地方。 她忿忿不平的走出舱门,来到了船头。 表哥的话还是要听的,今夜先要闯过歙州。 黑漆漆的歙州城墙出现在前方,城头有密密麻麻的火把,还有不少兵丁的身影。 看来不好办啊。 贾红线尽量忘记方好音给自己带来的不快,找个舒适的姿势趴下,眼前堆着几个草袋子,垒起一个小高台。 她把的支架放好,看了一下射界。 射界开阔,没有阻隔。于是静下心来,透过微光瞄准镜盯上了城头上的兵丁。 歙州城靠着新安江,江水就在歙州城畔流过。 靠近歙州城的一边河岸泊满了大船。上面有挂着红色的灯笼,灯笼上写着不同的字,照亮夜风中舞动的军旗——都是大宋的兵船。 从歙州城墙上能清楚的看到河道,虽然现在是夜晚,但是城头上满是火把,河道也隐约可见。 从城墙上射箭过来,距离有点远,即使射到秦牧的船上也不会有什么杀伤力,可是秦牧还是很担心。因为大宋有床弩。 他在在这一路上也算多少对大宋的武器有了一个基本了解。从城墙上发射床弩的话,能把这条船打个对穿。 贾红线的任务就是阻止城墙上发射床弩。 秦牧让船只尽量贴着远离城墙的一边行驶,要求每个人都尽可能轻的划桨,不要激起太大的水声。现在没有风,船帆早就降了下来,这让秦牧感觉多少有点安心——目标又小了点。 他希望大宋的官兵就如那晚的开封府狱卒一般,别没事勤快的盯着外面,该赌博赌博,该睡觉睡觉。可是显然他的希望落空了。 在船只刚接近歙州城的时候,城墙上突然传来声音。 “什么船?停下!给老子停下!” 接着就是锣声一片。 整个歙州城好像突然从睡梦中惊醒,立刻活了起来。 城墙上又亮起了不止一倍的火把,多了不知多少兵丁。 岸边的宋军兵船也动了起来。 “全速!”秦牧大声命令道。这时候只有冲了。 每一个桨手都紧咬牙齿,绷紧肌肉,拼尽全力的划船。 船速明显提了起来。 秦牧感觉速度至少提高了一倍。按照他的预计,只要能坚持十分钟就可以冲出大宋床弩的射程。 十分钟,难熬的十分钟。 城墙上喧哗声一浪高过一浪,似乎歙州城的宋军全都上了城头。 弓弦声音响起,火光中飞起来一片箭雨。 “盾!”秦牧大喝一声,随手提起盾牌把贾红线挡住。 他们从睦州出来时候带齐了装备,这时候派上了用场。 “表哥,别挡住奴射界。”贾红线轻轻的推开了一丝缝隙。 箭雨绝大部分全落入了河中,射到船上的仅有一两支,还没伤到人,只是扎在了船帮上。 果然弓箭射程不够。 秦牧略微放下点心。 船上的禁卫看到大宋弓箭没有威胁,更加的卖力。把盾牌都丢到一边,拼命的划桨。 每多一丝力气,就更快一点脱离危险。 谁都明白眼下的局面,冲不过去全都的死在这里。 所有人都用尽了吃奶的力气,船只就好像奔马,在河上劈开长长的两道波痕。 石宝紧紧的把住船舵。夜里行船,即使有夜视仪的帮助也危险异常。 他完全无视箭雨,只紧紧盯着前方。 秦牧仔细观察着城头,只见火光中有一些宋军开始摆弄大型的器械。难道是床弩? 这是对他们唯一的威胁。 弓箭射程不够,投石机没有准度,只有床弩射程又远准头又足,船上如果中了一发,最少带走几个人的性命,若是中的多了,船都会沉。 他们的船并不大——四十个人可开不动巨大的运兵船。 “红线,干掉他们。”秦牧发出命令。 本来他是想亲自射击的,可是贾红线不让。在的使用上贾红线好像有天赋,比秦牧还要用的厉害。 在起伏的船上,瞄准镜里面的目标一直在丢失又出现。 贾红线没有一点慌张,她平静着自己的呼吸,感受着船只起伏的规律,微调着枪口的指向。 好,就是此刻。 当一个操作床弩的宋军刚刚从女墙后露出大半个身子时候,贾红线扣动了扳机。 的火焰在夜色中明亮异常。 一道火焰喷出,墙上的宋军突然就只剩下了身子,失去了脑袋,扬天倒在了地上。 这恐怖的景象顿时吓坏了周围的宋军。 这是什么武器?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注意到河上的火光,即使有少数人看到,却也想不到火光会带来死亡。 大宋没有这样的武器。 这一具床弩顿时失去了威胁。没人敢靠近那具尸体。 城墙上不止这一具床弩,秦牧就至少还看到三具。 贾红线不慌不忙,连续射击着。 石宝和他的手下全看呆了! 贾娘子的这根铁棍太神奇了。 只见铁棍随着响声喷出火光,城墙上就倒下一人。 他们离得远,还看不清死亡宋军的惨样,否则就不只是惊讶,而是恐惧了。 在这个距离,762毫米子弹足以扯断人的四肢,打透人的身体。 每一具宋军的尸体都是残缺不全,这让恐惧如风一般在城墙上蔓延。 别说床弩没射出一次,连弓箭手都不敢射箭了。 宋军全都躲在了女墙下面,有胆小的干脆五体投地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城头出现了诡异的安静——一个人影也没有了,只剩下无数火把继续燃烧。 这场面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不好,”刚刚解除了城头的威胁,秦牧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的水面上横着一道铁索:“竟然玩铁锁横江。” 夜色中一道铁索本就不好发现,更何况当时他全部精力都放在城头,哪想到宋军竟然还有这样的手段。 “全体停止。”秦牧大声的发出命令。 这样的速度撞上铁索,虽然不会像高速公路120时速轧上石头一样翻车,可是河面也不是硬质沥青路,没那么平坦坚实,船只失控是肯定的。 他们唯一的逃生工具就是这条船,如果船只失控,下场不问可知。 宋军的兵船已经动了起来。 船上挂满了灯笼,好像一座移动的灯塔,这段河面也渐渐亮了起来。 船上有宋军出现,但是人数远没有城墙上的多。想来没人愿意在船上睡觉,所以留守的兵丁不多。 有三条船动作比较快,已经冲着秦牧的坐船开了过来。 秦牧可以看到船上长长的拍杆举起。 这是大宋船战的利器。只要给它贴近了来上那么一下,这条船肯定受不了。 方好音紧张的看着敌船,还有前方横亘在水上的铁索。 船只依着惯性持续向前,速度越来越缓慢,眼看着就要撞上铁索。 铁索高度正好卡在船舷下面一点点,速度快的话会骑在上面动不了。 方好音一身冷汗。幸亏姐夫眼尖,否则这条船被卡在铁索上既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就算姐夫一身宝贝,面对数不清的官兵也没有办法。 众人都看到了铁索一点一点的接近,谁也不敢说话,都盯着秦牧。 这是生死存亡的时刻,过不去的话,一船人全要死在这里。 圣女的男人,还有办法吗? 船只在靠上铁索的时候速度已经足够慢。 秦牧一低头抄起铁索,掏出c4贴在了上面,然后大声命令:“倒车!” 倒车是什么意思?虽然这词很奇怪,大家还是立刻明白过来,纷纷调转划桨方向,船只迅速后退。 向前是逆流,后退是顺流。很快秦牧就退到了安全距离。 这时候有两艘宋军战船已经梭巡到炸点附近。 秦牧果断的按下。 一声霹雳般的巨响,河面上爆发出极度炫目的闪光,铁索被炸的四分五裂。 不但铁索没了,连两艘宋军战船都被波及,一艘明显歪斜一边,眼看着就要倾覆。另一艘也失去了控制,顺着河水就冲了下来。 石宝和他的手下完全没有准备,哪想到秦牧请到了天上的神雷,一下就炸开了铁索。 短暂的震惊过后就是狂喜。 前路通了! 有活路了。 这时候不玩命还等什么? 全体都迸发出最大的力量,船只飞一般的逆流向上。 所有宋军都被这一声炸雷吓呆了,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任由这只船飞快的穿过歙州城,消失在夜色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二章 检查站 逃出生天的激动刺激着众人,几乎让他们感觉不到疲劳。 船只轻快的好像一片风中柳叶,在河水中起伏着奔向前方。那里是光明,是未来。 天蒙蒙亮的时候,秦牧让船停在一处河湾,该歇息了。 这一晚的经历即使对秦牧来说也过于刺激,更别说对古人了。 泊好了船,秦牧和石宝商量了一下,安排好放哨的人手,其余众人开始休息。 秦牧钻进船舱,贾红线和方好音都躺在床上,睡的正香。 这条船不大,没有太多船舱,秦牧只好和她们又挤在了一起。 还好,方好音说过了他是圣女的男人,否则自己这样钻进来,还不得被那群禁卫打死。就是石宝也饶不了他。毕竟在方腊地盘上时候,方好音没有晚上和自己一个房间休息。 他刚躺下,贾红线就醒了。 “表哥,圣女的事是怎么回事?”等不到回汴梁,她这就要一个答案。 “这个,”秦牧能怎么解释呢?方好音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都说出去了,自己当时没反对,现在翻脸不认账,也不行啊:“事急从权。” “那回到家里,就不算数好不好?”贾红线当然不肯白白多了一个姐妹。 “当然不可以。”方好音也在秦牧进来时候就醒了,听到贾红线这些话立刻就反对:“明教圣女的话难道说了不算吗?” “哼,你算什么圣女。”贾红线根本就不认可。 “姐姐你看。”方好音说着把两只袖子挽起来,露出白净净的一双胳膊。两个胎记,一个太阳一个月牙:“这就是圣女的标志。” “我看就是你爹编的。” “就算是我爹编的,又如何?只要有人认可就行。大宋皇帝又如何,他是能打的过你还是打的过我?可是都当他是皇帝,他就是了。” 这个道理简直绝了。连秦牧都没法反驳,更别说贾红线了。 “我不管,”贾红线反手搂住秦牧说道:“表哥,你娶我。” “就在这?”秦牧简直是无法理解。 “就在这。”说着,贾红线就去解秦牧的衣服。 她在白鹤庵长大,对男女之事自然不陌生,而且也远比寻常女人放的开。 一旦确定了今生所爱,贾红线没有任何的顾忌。就是当着方好音又如何,自己也不是没看过她光溜溜的身子。 这可真是要了秦牧的命了。 他从来没想过回到大宋还有这样的福利。今生他还没碰过女人呢,可是眼下却要在另一个女人面前表演活春宫。 这无论如何他也无法接受。 秦牧连忙攥住贾红线的手说道:“红线,别闹,现在不是时候。” 可是他的力气没有贾红线大,功夫更是比贾红线差得远,根本止不住她的行为。 “好音,快帮忙。” 还要有帮手。 贾红线不在乎环境,方好音还在乎呢。 外面全是自己手下,她在里面胡天胡地像什么话。 方好音功夫比贾红线还强很多,有她帮忙,贾红线总算是没有得逞。 “小狐狸精,你就是不安好心。你记着,绝不可以在我前面!”贾红线知道今天算是不能成了,只好狠狠的说着狠话。 这个姐妹看来不要也得要了,可是绝不能让她爬到自己头上。 休息到中午,众人才恢复了力气,吃了饭,石宝来找秦牧商量下一步计划。 “秦少爷,这一上午有几批官军的快马从对面岸上过去。我看是向下面的州县通报消息。” 秦牧想了想,这到是很可能。 虽然这片地方遍布河流湖泊,可是短距离的通信还是快马比较迅速。 自己一行人昨夜闯过了歙州,以朝廷对方腊的重视,必然会四处堵截,有人通报他们的方向很正常。不过这样一来就不好办了,前面的敌人有了准备。 “石将军,我让你临行前搜集的宋军军服旗号带了吗?” “都在船上。” “好,都换上,继续前进。” 这身衣服就是秦牧为了应对局面准备的。 昨天还不能穿,穿上根本走不过歙州。因为歙州的船都是向东的,根本没有回头的宋军。只有过了歙州,这身打扮才能起作用。 不论是运下来伤员还是来回拉粮食,都有借口。 众人都换上宋军的战袍,贾红线和方好音躲进了船舱,小船继续逆流而上。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是绩溪。 河面上不时的有船只经过。大部分都是宋军的战船,也有少部分民船。所有朝廷的战船都是向着向着歙州方向前进,他们这条船就显得极为另类了。 好在这个时候的大宋军队体系比较混乱。 拜宋太祖赵匡胤所赐,宋朝的军队和前朝大不相同。 因为赵匡胤得国不正,皇帝不是他打下来的,是被手下推上来的。所以他很担心自己的手下再出一个类似的。 因此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然后大力整顿军队。简单说就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不让大将拥有自己的军队。 这一点在边疆执行不下去,可是在大宋的腹地执行的很彻底。 围剿方腊的军队就是大宋的禁军和厢军,恰恰就是执行这个策略做彻底的,因此秦牧才面对几次盘问有惊无险的应对了过去。 过了歙州之后,就不用那么拼命了。他们白天行船,晚上歇息,眼看着离绩溪没有多远了。 前面是一个小小的关口。这里河道变窄,宽度刚刚能通过宋军一艘最大的战船。 宋军在这里停泊了一艘战船,设下了一个检查站,拦住过往船只检查。 秦牧感觉不太正常。 检查站的宋军只检查向绩溪方向去的船只,却不查绩溪过来的船只。 秦牧仔细观察着检查站。 岸上竟然有床弩。 这样的攻城守城利器,怎么会摆在岸边? 这就像是后世军队里面的重炮,是军国利器,绝不会随随便便摆在野外的,一定是有必须的理由。 秦牧叫来石宝,指给他看。 “秦少爷,宋军看来有准备了。”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这一关怕是有点麻烦。你叫弟兄们都精灵点,一会见机行事。还是我先上去去招呼。” 他们这一路过来,面对宋军的拦阻全是秦牧打发过去的。 不是因为秦牧会说话,而是因为口音。 石宝他们都是江南本地人,宋军围剿方腊,自然对操着江南口音的人要多一份小心。 秦牧是幽州口音,在江南不多见,可是在禁军厢军里面却有一些,这样更像是北方调来的军队,不容易惹人怀疑。 若不是贾红线身为女流不好出面,让她和宋军打交道反倒最好——正宗汴梁腔。 船只渐渐靠近检查站。 “停船停船。” 有宋军高声叫喊。 “靠过来,靠过来。” 船只慢慢的靠上临时码头。 “你们是哪里的队伍,却又向何处去?” “我们是河北厢军,去绩溪休整。” “河北厢军?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船只已经泊岸,秦牧没有下船,宋军也没用上船。 这宋军是个军官,看起来很精明。一双眼不住在船上四处打量。 “上官要送一批军需到绩溪老家。” 这个借口非常好。打仗吗,赢了就要抢,可是抢到手的东西要放在那里呢? 秦牧就虚构一个老家在绩溪的上官出来。既然不远,干脆抢来的东西送回老家好了。 所谓“军需”自然是含蓄的说法。大宋的官兵一听就明白。 前几次都是靠这个借口应付过去的,秦牧这次继续照猫画虎。 “军需?好,你等且下船,让我上去检查一番。” 那军官却没有如以前几次的好讲话,竟然还要上船检查。 秦牧其实不怕检查,方好音跑路时候带了一堆金银财宝,都可以算作“军需”。可是这军官行为太反常了。 能动用军队送战利品的军官一定是够级别有资格的。 既然有这样的身份,一个普通的军官怎么敢检查他的船只。 秦牧有了疑心,顿时望向河道。 只见那艘宋军战船已经开始开动,竟然是要打横堵住河道。 秦牧完全来不及想自己是哪里漏了马脚,顿时喝到:“动手。” 他早就对这种情况有了预案。 话音刚落,船舱里面立刻传出枪声。 岸边操纵床弩的宋兵应声倒下了一个。 秦牧也没犹豫,掏出手枪,连都不用,照着岸上那个军官连开三枪。 接着就掏出扔向了岸边的宋军。 岸边的宋军已经弓弩都在手里,只等军官下令就会动手,可是谁知道军官眨眼时间就死了,接着那人扔过来三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然后就是爆炸。 虽然动手的只是秦牧和贾红线两人,但是这种前所未见的打击顿时把岸上的宋军打蒙了。 他们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家长官就死了,而且炸雷就响在身边,兄弟们倒了一地。 有机灵的转头就跑。 剩下的本来还在发懵,看到了榜样也明白了过来,跟着逃吧。 一次短促的接触战就打垮了宋军。 秦牧当先冲上了岸,追着宋军杀过去。 眼下最重要的是把敌人赶的远远的,好让船上的众人都上岸。 水道肯定是不通了。那么大一条战船横在河上,堵死了前进的路线。 要上岸。 宋军船上的官兵也有点发懵。 秦牧的打击太突然太诡异,等他们明白过来想放箭时候,秦牧一群人早跑的没影了。 这一队宋军的确是接到了命令在这里设卡检查。 童贯这次带队得到皇上的严旨,务必抓住方腊。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方腊早就离开睦州钻进了这片广阔的山水,童贯一时半会找不到他。可正因为这样太才更是小心,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人突出包围。 秦牧的船只闯过歙州,他很快就得到消息,于是发下命令去寻找这样一条船。 可是他没想到秦牧他们早就换上了官兵的服装,一路骗了过去。 等他接到报告,说有一搜宋军战船向西北行走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可是这时候睦州包围圈的外围已经有往返的船只了,不是每一艘向外走的战船全是假的。所以他才下令在更远处设下检查站,严密查看每一艘向西北行驶的船只。 秦牧的好运气至此到头了。 大宋不是后世有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铁路,飞机。离开船运可以说根本没法长途旅行。除非不计较时间。 一个赶考的书生从云南走到汴梁,能走多半年。按照这个速度,秦牧要走回到汴梁,至少也得四五个月。 就算黄金沙不着急,秦牧也着急。几十个人在路上根本就藏不住,早晚得被宋军围住。只有尽快的离开这里,进入长江水道,才能混入熙熙攘攘的船只,脱离危险。 前路漫漫,如何是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三章 又闹土匪 他们离开河道已经有一段距离。江南的路蜿蜒曲折,他们追丢了官兵,也看不到河岸。 秦牧命令前后布置哨位,其余人等就地休息。 贾红线和方好音围在秦牧身边。 “都怪你,若是没有你这个累赘,表哥怎么会遇到这样的危险。”贾红线毫不客气的指责方好音。 方好音却不示弱。 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再互相指责有什么意义,何况四周都是她的手下,就算为了圣女的面子也不能弱了气势。 “哼,姐姐,你说这话有什么用处吗?如果没用,就别再提了,莫得打搅表哥想事情。” 方好音不软不硬的给她顶了回去。 语气生硬,称呼却拿捏的准,给足了贾红线面子。 她也改叫表哥了。不能叫姐夫,那怎么算是自己男人,也不能叫官人,那样比贾红线还亲近了,干脆跟着她叫吧。 她们在秦牧身边吵架,禁卫们根本没在意,他们全盯着秦牧,好像看神仙一般。 他们在夜里已经见识过了,可是因为是夜晚,而且贾红线在船头开火,很多人看不清楚。今天秦牧的动作他们却都看清楚了。 秦少爷掏出一个铁棍,响了三声,那个宋军就死了。 然后扔出三个不知道什么东西,落地好像炸雷一般,把岸上几十个宋军炸死一片,剩下的全跑了。 石宝本来还准备带着队伍硬冲的,可是没想到一眨眼时间敌人全被秦牧解决了。 他们也如宋军一样的懵,只是下意识的跟着秦牧跑。 秦牧让停,就停下来。 暂时全失去了思维能力。 如今只剩下秦牧一个人在苦苦思索。 他可以依靠的其实不是这些人,也不全是后世的武器,而是那张大宋的地图。可是后世人画的千年前的地图,能有大概准确就不错了,怎么可能深入到乡镇。 这张图上最小的行政单位是县。而且秦牧觉得也未必可靠。唯一靠谱点的应该是河流,所以秦牧绝不能离开河流。 离开了河流他不但失去了方向,连自己在哪都不知道。到了那个地步,除了等死再没有别的办法了。 必须回到河上,可是怎么才能回到河上呢? 正在皱眉苦思的时候,有哨兵过来报告,后面有追兵上来了。 追兵?哪里来的? 哨兵报告看起来是那条战船上的宋军。 秦牧想了一下,这才合理。 这段路程前后都没有城池,只是因为这里河道狭窄才被设下检查站。现在后面追来的宋军只能是船上的官军。 好!来的好。 追来的果然是船上的宋军。 领兵的将领还没有搞明白事情,岸上的兄弟已经死的死跑的跑。他当然得追,这肯定是方腊余孽,没准还是方腊本人呢。这样的军功他哪能放弃,于是把船开到岸边,留下几个弟兄看守,自己带着剩下的一百多人上岸追了过来。 岸上的路弯弯曲曲,不过好在就只有一条路,不担心追丢了。 这里是丘陵地带,很快他们就来到一处小坡下面。 刚下船没跑多远,队伍还没散,一群人挤做一团。 就听一声脆响,领头的将领仰面翻倒在地,脑袋只剩了下半截,眼见是活不成了。 接着就是箭雨,和连续不断的脆响。 秦牧带着部队埋伏在这里,就是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敢追,那就是心急了。 有心打无心,再加上贾红线的弹无虚发,每一个宋军有威胁的点全被她清除掉,先是军官,再是弓弩手,其次是想跑的。 所有人都被一杆枪压制住。秦牧的禁卫军只需要拼命放箭就可以。 一场单方面的杀戮,很快就结束了。 不过一根烟的时间,一百多宋军变成了一地死尸。这是石宝带人打扫战场干的。 秦牧下不了这样的命令,可是石宝却没有半点犹豫。他们这点人怎么可能要俘虏。没死的宋兵全补了刀,一个活口没留。 “找个像圣公的首级。”秦牧发出了最后一道命令,结束了这场伏击。 四十个人的队伍皮都没掉一块,就全歼了一百多宋军,这样的战绩让方腊的人简直不敢相信。 如果次次打仗都能如此,就是打到汴梁又有何难呢? 莫非眼前这位秦少爷才是真正的“圣公”。 秦牧没时间跟这些人喘气,时间非常紧张。 他带入来到河边,在最后一处转弯地方,命令众人停下。 “红线,在这里设置阵地,一会打弓箭手。”秦牧给贾红线下达了命令。 “表哥,放心吧。”贾红线如今简直就是军神。一杆指谁谁死,风头几乎盖过了圣女。虽然圣女才是方腊那边的人,可是战场上最实际,方好音刚才的表现可比贾红线差远了,毕竟她没有。 “好,其余人听我命令,一起呐喊。” 这里是个小小的拐弯,转过去就会进入船上弓箭手的射程。秦牧不敢假定船上就没有留守的宋军,毕竟那条船很大,如果船舱有人也看不出来。 众人一起呐喊,果然从船舱出来了几个宋兵,还有一个手里拿着弓箭。 “冲,夺船。”秦牧下了命令。 一声枪响,那个弓箭手顿时没了活路。 禁卫们一起冲锋,船上的宋兵已经被吓呆了。怎么追人的没了,被追的到杀回来了。 很快,这条船就落入了秦牧的手里,一样的没留活口。 他命令继续乘坐原来的小船,驶过了检查站那段狭窄水道,再派人把那条宋军战船横着搁浅在河道上。 这样就会阻隔后面的追兵。以大宋现在的工业能力,这么一条漏了水搁浅在河道的船,要想挪开肯定需要一番时间。这就是他的活路。 收拾完一切,继续前行。前面就是绩溪了。过了这里,他们将转入一条新的河流,泾水。 绩溪也有宋军的检查站。 众人都有点畏惧了。这可不是刚才,只是临时的检查点,只有一条船的宋军。 绩溪是城池,岸边停泊着几十条宋军战船,城头还有无数的宋军。现在是大白天,秦牧夜视仪的优势也没有了。 还过得去吗? 秦牧让停船接受检查。 有宋军上来,秦牧说道:“速速检查,别耽误了媪相的大事。这是方腊的首级,还有这些俘虏,都是方腊手下重要人物。” 秦牧在伏击战时候就想好了对策。他特意让石宝找一个比较像方腊的宋军砍了首级,用石灰保存好,然后让几个禁卫换上方腊军的服装,捆好了扔在船舱里面,冒充俘虏。 以大宋的通讯现状,绩溪的宋军未必知道杭州的情况。这里离前线已经很远了。 搬出童贯的大帽子,再摆上一颗首级,加几个俘虏,很大可能可以骗过去。 这条计策还有一个危险,就是怕检查的宋军有认识这颗首级的。 不过这是小概率事件,世上哪有没风险的事,就是吃饭都有被噎死的。 果然宋军被骗了过去。 童贯是这次的主帅,统管所有军队。他抓住了方腊,还有这些俘虏,着急送汴梁向皇上请赏,这种心理是人就知道。 虽然不走杭州走绩溪是有点奇怪,但是谁知道方腊是在哪里被抓的呢?就没可能是靠近绩溪的地方被抓吗? 宋军不敢阻拦这样的大事,绩溪就这样有惊无险的闯了过去。 过了绩溪后就没有检查站了。 童贯万万想不到秦牧他们能跑出那么远。 于是一路急行,过了泾县,终于在四天后来到了长江岸边。 宣州,芜湖,长江的一个口岸。 到了这里就不用担心了。 芜湖商旅云集,四十个人都丢了军服,换上百姓服装,雇了一条船,沿江而上,再回到来时的老路,走汴河入汴梁。 到汴梁时候已经快夜晚。他们进了城,汴梁城就关了城门。 秦牧不敢把他们都撒上岸住客栈,就集体休息在船上。 总算是到了汴梁了,他很想去大光明火柴店看看,可是眼下还不是时候,明天先要出城,这一群人在汴梁城里面可不安全。 今夜,总算是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算算日子,离黄金沙给出的一个月期限还有一天,总算不负朋友所托,没让他牛皮吹破了。 一路几千里地的行程,又动刀动枪,斗智斗勇,即使秦牧强化过身体也承受不住,到了汴梁放下所有心事,他很快的睡着了。 这个夜晚,月亮很大。 任潇潇正在卫生间里面。 她最近很是得意。在吴管家的用心指导下,成功的逼的十几户人家失去了最后的土地,如果不给她家当佃户,那么要不就当流民,要不就去找事做。 想去汴梁她管不到,可是如果不走,那就只能在大光明火柴厂打工了。 经过这几个月的磨合,厂子的生产稳定了下来,工人也适应了工厂的强度,这个工钱吗,自然就降了下来。 原来最高一天一贯,现在顶多四百五十文。这工钱当然这也不算低了,可是劳动强度很大。 尽管如此,求着进厂工作的人还是挤破了脑袋。 事情总是在变化。 现在一切都向着有利于任家的方向转变。 任潇潇今天刚拿到最后一块地,心里很是高兴,晚上多喝了几杯,也许受凉吧,有点闹肚子,三更天起来上卫生间。 卫生间里面的灯早就没电了。 蓄电池加太阳能也架不住她这样频繁的用。 好在她还有打火机。 这东西秦牧带来了不少,任员外不让卖,省的惹麻烦,所以任潇潇就拿来玩了。 不只是玩,确实好用,比火柴还方便。 她来到卫生间,打着火机,四周黑漆漆的不像原来。 没有了灯光让任潇潇感觉有点恐怖。 赶紧处理完个人卫生,正要回去睡觉,就听到村子东边隐约传来喊杀声。 她吓得一激灵。 这情况,怎么回事?她可是经历过这样的夜晚,新婚第一夜就赶上佃户造反。 任潇潇心里扑腾扑腾的,赶紧来到院子里面,声音更加清晰了。 “杀啊,抢啊。” 怕什么来什么,果然是闹强盗了。她腿肚子都哆嗦了。 任潇潇捏着小拳头给自己鼓着勇气,冲进了闺房,拼命的拍打小桃。 可是小桃陪着任潇潇喝了太多酒,睡的死猪似的一动不动。 任潇潇可等不了了,她冲出闺房,冲出跨院,一边大叫闹土匪了,一边冲出了吴家大院。 她绝不能再被堵在里面了。上次有秦牧救她,这次秦大哥可不在家。 任潇潇一路狂奔,不管吴家大院乱作一团。 村东闹土匪,只能向村西跑了。 幸亏有月光,还不是太黑。 她深一脚浅一脚的跑出了村子,身后是一片喊杀声。 她都不敢回头,一路跑着就来到了码头。 到了这里还不敢停,继续再跑,前面是大光明火柴厂。这个时候,那里还有一个人,吴小妹。 吴小妹最近经常住在厂子里面。晚上门一栓,就是她一个人的天下。 任潇潇下意识的跑到这里,想起了厂里还有个吴小妹,她连忙穿过厂子,来到厂房大门,使劲拍打。 吴小妹刚刚睡下,听到敲门立刻心里紧张起来了。 她生的漂亮,一直以来就加着小心,只是最近做了做了秦牧的丫鬟,在吴家庄地位大大不同了,才没有人敢来骚扰她,今晚难道? 可是很快她听出是任潇潇的声音,连忙穿衣打开门。 “快跑,快跑,村里闹土匪了。” 吴小妹大吃一惊,连忙向村里望去,已经起了好几处火头,还有杀声哭声嚎叫声传来。 她马上就想跟着任潇潇跑,可是看看厂子,又有点犹豫。 这是秦大哥的心血啊。就这样丢这了? 任潇潇那管这些,拉着吴小妹的手就出来厂子,继续向西跑去。 什么时候了还管厂子。丢了就丢了。 自己丢了手表又怎么样,秦大哥还不是给自己一块新的。 保命要紧! 她才不管别的呢,哪怕吴家庄陷入了人间地狱。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四章 小桃死了 小桃死了。 不但死了,手还被砍断。 面对小桃的遗体,秦牧手脚冰凉,一颗心仿佛沉到了世界最深渊。 他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耳边不断回想起那句话:“秦大哥,你不要我了吗?” 这是小桃在他第一次辞行时候对秦牧说的。 那一双幽怨的眼睛,永远的闭上了。 她再不会牵着自己的衣袖叫自己秦大哥了。 “谁干的?”秦牧一张脸扭曲着,眼里的杀意让任潇潇都忍不住退了半步。 她昨夜拉着吴小妹一直向西跑。直到累的喘不上气才停下来。 今早都没敢回吴家庄,直到看见秦牧的坐船。 秦牧一早就赶回吴家庄,却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任潇潇和吴小妹。 “秦少爷,昨天那群贼人自称梁山好汉。” 旁边闪出了吴管家。 昨夜那么乱,吴家庄里面又是死人又是着火,可是吴管家头发都没掉一根。这份本领当真难得。 “梁山好汉?”秦牧想不出来为什么他们会来吴家庄杀人放火。 “听他们呼喊,好像领头的是什么黑旋风李逵。”吴管家别看藏的比谁都好,可是比一般人了解的事情还多,别人都稀里糊涂呢,他到是明白个七七八八,不愧是人老成精。 “李逵!”秦牧从牙根里挤出这俩字:“我不亲手宰了你,誓不为人!” 昨夜的匪灾吴家庄没人能够幸免,多半个庄子都过了火,几乎家家都死了人。 吴家大院更是悲惨,吴庄主全家老小几乎被杀光了。他的妾室,本家,所有住在大院里面姓吴的人,被杀的省不了几个。 院子也烧没了一大半,就东跨院还勉强留了下来。 昨天的确是梁山的人来干的这票买卖。领头的是李逵和宋清,带路的却是吴家庄本地人:吴强。 吴强那夜杀了吴庄主之后,就投奔了梁山。 梁山好汉众多,吃饭的嘴也多,时不时就得出去抢。吴强作为新来的,想要坐稳甚至出头,自然要有所表现。他就向小头目提议抢自己老家。 吴家庄本来是一个不出名的小村落,大宋朝这样的村庄成千上万,宋江原来是绝不会同意的。 如果换做别的村庄,宋江只以为吴强是个疯子,或者傻子。 兄弟们都是有身份的人,去抢泥腿子?他们是有钱还是有漂亮女人——庄户主俩个都没有! 不值得,要抢也得抢大的。 可是吴家庄不同。 最近几个月,汴梁城多了一样新鲜的玩意,叫做火柴。 这个东西可是好,只用小棍棍一划就能取到火。也太方便好用了。梁山上也买到一些。 火柴在汴梁城卖的断货,大光明火柴店每天都挤满了人,店主赚的钱数也数不尽。 听说火柴就是吴家庄出的。那里有个什么“厂”,专门造火柴。 这么说吴家庄不但有钱,还有好东西。 宋江意动了,现在有当地人领路,抢起来更是方便。于是就命李逵和自己的弟弟宋清做头领,带着三百手下去抢吴家庄。 梁山是一片水域,连着五丈河,他们乘了四条大船沿河而上,在吴家庄附近靠了岸。 码头他们不敢停,几百个青壮汉子太扎眼,一看就不是好人。 他们停在吴家庄村东几里地的一处岸边,先在船上藏着,等三更天,趁着百姓都在熟睡的时候,血洗了吴家庄。 这次抢劫让宋清很失望。 那个火柴厂的确是在吴家庄,可是厂里面没有钱——钱当然不会放在厂子里面。 吴家庄也没太多的钱——只是一个小村庄而已,农民能有多少钱,钱都被任员外放在韩城县里面。 于是梁山的怒火就发泄在吴家庄百姓身上——出来一次不能这么憋屈。 不顺眼的——杀,漂亮的——先奸后杀,吴家庄普安分守己的庄户人家遭了殃,吴家大院更是重点被祸害了。 全村就这院子像样,不抢这里抢哪里?何况吴强对吴家大院恨之入骨,自然吴家人几乎没有幸免的。 总算他被当日东跨院闹鬼的事情吓坏了,没怎么敢靠近这里,算是给吴家大院还剩下一点。 小桃醉醺醺的睡的正香,可是吴家大院闹得这么大也把她惊醒了。 这时候想跑已经跑不出去了。 李逵把吴家大院的男女老少都集中到一起,逼问藏钱的地方。 任潇潇是有一些钱,但是她最主要的财富是地契是房产,相对来说现钱不多,至少绝不会让梁山好汉满意。 他们要房产地契干嘛?他们只要钱。 于是怒气更加的暴烈。没钱他们不是白来了吗?于是大开杀戮。 男的杀女的淫。 有敢反抗的一概杀。 小桃就是这时候遇难的。 她虽然是个丫鬟,却绝不甘心被土匪侮辱,更何况她还有心上人。 于是拼命的反抗,结果被李逵一斧子砍了。 在小桃反抗中露出了胳膊,手表被李逵看到。这是个好东西,他从来没见过,于是想抢过来。 手表有表扣,他不会解开,气急败坏中又一斧子砍断了小桃的手,拿下了手表。 秦牧觉得自己简直马上就要爆炸。 如果现在李逵在自己面前,哪怕明知道不是他的对手,秦牧也要冲上去用刀子把他砍成碎肉。 这是一个什么世界。小桃招谁惹谁了,怎么会就这样死了。 秦牧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遇到的就是小桃和任潇潇。 就好像新生的动物,总会把第一看看到的认作母亲。 在他潜意识里面,小桃和任潇潇两个就好像是自己的小妹,所以秦牧才有着无尽的包容。 手表丢了就丢了,再给你们。 什么喜欢,就拿去玩。 他在后世没有兄弟姐妹,是独生子,来到大宋这个全新的世界,好像是重生一般,有了亲人。 秦牧就好像哥哥喜欢妹妹一般的照顾着她们俩。 自己的房间她们随便进,东西随便翻,秦牧从来都不在意。 可是小桃却死了。死的这么惨。 秦牧真想马上就带着人把梁山上下杀个干净。 贾红线和方好音看着秦牧暴怒的样子,一左一右走了上来,一人抱着他一个胳膊。 “表哥,人死不能复生,你别气坏了身子。”贾红线和小桃见过几面,多少有点感情,看见小桃这样她也有点悲伤,可是她更担心秦牧的身体,别被气坏了,气病了。 “表哥,你要报仇带着奴。”方好音着眼点却和贾红线不同。 血债血偿,你杀了我的人,就别想着这么结束。以血还血。 “好,你们等等。” 秦牧根本无法冷静下来,报仇的念头充斥着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他无法再待下去,再待下去他忍不住马上就要杀上梁山,可是显然靠自己和这么点人完全报不了仇。 他连李逵的面都见不到。梁山那么大一片地方,那么多大小土匪,就靠自己这几十个人,简直是以卵击石。 这样的事情没法做,可是什么事都不做他会爆炸。 秦牧头也不回的拎着包裹进了自己的房间。 关好房门,他掏出景羊五尊盘,一手拿着尊,一手拿着盘,狠狠的念出八字真言。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白光闪过,秦牧回到了二十一世纪。 “二代,你可担心死我了。”黄金沙正等的心焦。 秦牧一去这么久,他怎么能不担心。 这时候他都有点后悔了,干嘛吹那么大一个牛,让朋友为了自己去冒险。 他也查了资料,再结合秦牧之前说的,知道现在方腊正在造反,就在杭州那地方。 秦牧去杭州盗墓,别是遇到危险了吧。 这些日子黄金沙天天守在柜子旁边,都急的瘦了好几斤。 他本来就是个瘦子,如今更像竹竿一般。 “给你。”秦牧把东西递给黄金沙,然后穿好衣服。 回到后世,秦牧冷静了下来,终于可以正常的思考问题,而不是全身都喷着怒火,只想要炸掉一切。 “真的拿到了!二代你牛!”黄金沙没有发现秦牧的情绪不同,他全部心思都被手里精美的青铜器所吸引。 “走,马上出发,时间刚好。”今天是黄金沙约定的的截止期限,秦牧如果再不回来,他只能跑去装孙子了。 “给他们丫挺的看看,这帮孙子,敢瞧不起我们哥俩,姥姥!”黄金沙是首都土著,时不时就冒出一堆土话。 “金子,我今天不去了,这段日子太累。你一个人去吧。” 秦牧哪里有心情和黄金沙去什么鉴宝大会。他现在唯一的想法是化身兰博,全身上下挂满了武器弹药,一路杀上梁山,人见杀人,佛见。 只有杀戮才能平息他的怒火,才能让小桃去的安心。 黄金沙挠头了。 他看出来秦牧情绪不高,可是黄金沙以为是累的。好几千里地呢,大宋可不是现在,飞机唰的就过去了。别说飞机,连自行车也没有,看兄弟这样子,肯定累的够呛。 可是黄金沙和那群人约定了时间,就是今晚,离现在没几个小时了。现在赶过去刚刚好,不能再耽误了,否则那帮人还以为自己只会吹牛。 他犹豫了一会,说道:“二代,那你等着我,我去去就回。” “去吧。”秦牧没有多说话。 打发走了黄金沙,秦牧来到柜子面前。 虽然闭着眼他都知道柜子的尺寸,但是现在他无比想让柜子大一圈,不,十倍。 要是能装进去一个坦克就好了,这样他一个人就能杀光了梁山上下。 可惜,这柜子他不敢拆,谁知道拆了之后还有没有神奇的功能。 他无比遗憾的叹了一口气。正准备去卫生间洗个澡,让自己冷静冷静,然后考虑接下来的行动,却突然发现柜子有了一些变化。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五章 神奇的柜子 柜子没有变大,但是上面却浮现出一行字。 “秦牧,你不错。” 这!秦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若说他在大宋拿出来的那些二十一世纪科技产品让古人不敢相信自己眼睛,那么现在他就如古人一般,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这柜子怎么还能有字出现? 字就出现在柜门上,而且不在一扇门,而是随意的写在中间,正好隔着门缝。 门缝就好像不存在一般,完全没有隔断文字。文字就悬空在门缝上面。 这科技水平,秦牧也要晕了——比现在的所有显示器都领先不知多少代。 “你是?”秦牧翻来覆去也找不到能输入文字的地方,只好开口询问。 文字继续出现。 “我是柜子。” “……”我知道你是柜子,但是你怎么还能和我交流,你不应该是个死物吗? “不要惊讶,你身为嬴政的后代,别这么没起色。” 连“起色”这么土的话都知道,简直是绝了。 秦牧一时都忘了自己的怒火。 突然他发现柜子说的话不一般,什么“身为嬴政的后代”。嬴政不是秦始皇吗? 怎么自己是他后代? “你说我是秦始皇的后人?”秦牧还真不敢相信。 “不然呢?如果你不是他的后人,凭什么拥有这个神奇的柜子?” 秦牧想了想,发现柜子说的还真有道理。不但柜子能让自己来回穿越,关键是咒语就是那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这真是秦始皇专用的。后人不过是盗用。 “我真是秦始皇后人?” “当然。” “那我是哪一支?”秦牧知道秦始皇子女众多,就他听过名字的,至少有扶苏和胡亥。 “愚蠢,哪一支有什么重要?重要的是你的祖宗是嬴政。”柜子毫不客气的骂了秦牧。 秦牧还没辙,总不能揍他一顿。他也不知道疼。 “好吧,柜子,你既然这么神奇,能不能变大一些?” 秦牧刚才满心遗憾柜子太小,不能装下坦克,现在看到柜子更加神奇,自然提出了要求。 自己是秦始皇后代,那么是不是应该有点特权呢? 柜子应该听自己命令吧。 “贪婪,会害死你!”柜子又显出一行字。 “……”秦牧无话可说。 “知道为什么我会和你说话吗?” “不知道。” “因为你不错,比你爸爸和爷爷都强很多。” “什么意思?”秦牧真不知道比长辈还强。 “你以为只有你能拥有一个世界吗?你祖上都有同样的经历。” 秦牧彻底晕了。他还以为这柜子是自己独有的发现,父亲爷爷都不知道柜子有神奇功能,可是没想到他们也穿过。 “他们都穿过?” “当然,每一个嬴政的后代,经过我的确认之后,都会得到一个世界。” “怎么确认?” “血。” 秦牧想起自己打扫卫生时候手指被刺破的经历。原来那就是验血啊。 “那我爸爸也去过了大宋?”秦牧想着如果父亲也去过大宋,那么应该在古代留下点东西吧。 “每个嬴政后代都会得到一个世界,不是你去的那个大宋。” 原来每个人去的还不同。 “你意思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单独的拥有一个世界?” “单独拥有!不错,你很聪明。就是这意思。” 这就聪明了?这不是明摆着的意思吗。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秦始皇后代都被如此照顾?可是父亲以至于爷爷那一代,也没见多有钱,自己连富二代都不是。 “首先,得问问你,怎么看待你的祖宗。” 秦牧当然知道这个祖宗是指的谁,绝不是他爷爷的爷爷。 “千古一人。” “不错,嬴政当得起。他统一了这片土地,建立了全新的制度,二千年以来,不管世间是谁当道,都施行他开创的体制。” 这话说的很对。 秦始皇之前是分封制。周天子把这块地给你,那块地给他,地上的一切都是你们的,去干吧。这些人就是诸侯。 到了秦统一天下就不同了。天下不再有诸侯,都是秦始皇的。各地主事的人不过是秦始皇派出去的管理人员,而不像从前拥有这块土地。 就是中央集权制从此确立起来,并且一下子延续了两千多年。 “可是后人多有不如,”柜子继续的写道:“作为嬴政的子孙,有责任延续祖先的辉煌。” “什么?”秦牧一时没明白过来。 “这个宇宙中,世界有很多个。”原来柜子知道平行宇宙的概念,而且看来还是真的:“在每一个世界,嬴政的子孙都应该以祖先为骄傲,不能做不肖子孙。” “这点我不是很好理解。”秦牧得问明白。 “简单说,你要在你的那个世界,做到不逊色于嬴政的功绩。” “统一天下?” “这只是其一。而且天下那么大,如果让你都统一了也是难为你。你只要做到大过之前的疆域就行。” “比秦始皇大?” “不,比历朝历代都要大。” 秦牧倒吸一口冷气。秦始皇虽然统一天下,但是那个天下可远远不如后面。至少唐朝都快打到西亚了,秦始皇可能都没西亚的概念。 “那是多大?” “统一欧亚大陆就行,这算是够大了。” “欧亚大陆,你疯了?就是现在欧亚大陆也没统一,你怎么可能让我去干这事!” “现在虽然不能统一,但是在你的世界却未必不能,要不怎么会有我呢?难道你在这里拥有的一切,还不足以让你在你的世界称霸吗?” 秦牧想了想,觉得柜子说的有道理。自己拥有二十一世纪的科技,在那个大宋怎么也都是吊打才对。 如果这么说,统一欧亚大陆似乎有那么一点可能。 “不过你也别想的那么容易。这只是其一,还有其二,你要开创一个新的制度,能再延续二千多年。不能比祖宗差。” “……”这简直是让秦牧抓狂。 统一欧亚大陆还好说,一路平推过去,可是建立新的制度那就难了。 新的制度肯定是不同于秦始皇那一套,但是哪有新制度让自己建立? “知道我为什么说你不错,比你长辈强吗?” 秦牧摇摇头。既然都拥有一个世界,他不觉得自己比长辈能强到哪里去。想来父亲爷爷做的和自己一样,也是淘换点东西回来换钱。 “因为他们只图享受,却从来没想过发展。凭借本时空的高端产品,终日在自己的世界寻欢作乐,毫无作为。这样的人不配做嬴政后人。” “……” 原来他们每天在自己的世界吃喝玩乐啊。 “你却不同,在你的世界引入了全新的力量。蒸汽机,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始。我就是见到如此,才现身和你交代一番,否则你也如你长辈一般,四十岁就完了。” 看到这里,秦牧心头巨震。难道自己能打破四十岁宿命。 “柜子,你说我能活过四十岁?” “这要看你的本事。嬴政三十九统一天下,我不能要求你如他一般雄才大略,所以宽限你一年。如果你能在四十岁做到我上面说的两点,自然就能活过四十岁。” 晕了,原来自己家族的岁数全掌握在柜子手里。 那么是不是自己劈了这个柜子,就能…… “不要有愚蠢的想法。我乃天生神器,岂是你能毁去。毁了我,你马上就会死,而我还是会重生。” “你真厉害!”连自己想法都知道。 秦牧仔细思索着柜子的要求。突然想起一个关键问题。 “你说要我四十岁做到你要求的两点,但是不知道这个四十岁是以这里的时间计算,还是那个世界的时间计算。” “哪个先到算哪个。” 日! 这是什么霸王条款。怎么和4s店似的,三年十万公里保修,哪个先到算哪个。 秦牧本以为两边时间流速不同,如果以这里计算,自己到四十还有十四年,换算成那边有四十二年。这么多年想来差不多够自己统一欧亚大陆了。可是没想到柜子这么坏。 “如果我在我的世界到了四十岁,在这边没到,那么怎么办?” “你会死在那个世界,在这边你还是会活到四十。” “那你意思是我的长辈……” “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享受到四十岁,然后就死在那边。” “那他们怎么没有拿回点宝贝在这边享受剩下的时间?” “因为我从来没和他们说起过这些。他们以为自己会一辈子在那边享受,所以从来没有想过在这边的余生。” 这么说,自己的长辈可是够自私的。都没想给后人留下点好东西。 “你不必吃惊,并不是每个嬴政后人都会出色。我只会帮助本质出色的嬴政后人,只贪图个人享受的那些,就让他享受去吧”。 “如果我没有把蒸汽机带进我的世界……” “那么你就不够出色。” 秦牧没想到自己被柜子另眼相看是因为如此,说起来自己还算是托了任员外的福。如果不是他先提议造水泥,自己还不会折腾一个蒸汽机过去。 “四十岁是不是有点时间太紧张了?” “不要和我讨价还价。嬴政三十九岁做到的事情,没理由你四十岁还做不到。” “那怎么能比,他出身就那么高。” “可是我也给了你这边的科技。” “……” 说的还真有道理。 “那我问问你,为什么我长辈去世时候,母亲那一系也跟着去了。” “虽然他们不成气候,但是也是嬴政后人,自然以君王礼下葬。女人,是陪葬。” 秦牧出了一身冷汗,原来如此啊!难怪,难怪。 “说起这点,我倒是想起来了,你现在还没女人和后代,这可不行。作为嬴政后人,你必须留下后代。” “我若是不想呢?”秦牧心说你能操纵我生死,我反抗不了就认了,可是你还能控制我找女人吗?我一辈子不结婚不找女人,省的害人。 “这点也由不得你,你必须有后代,到时候自然会有女人找你。” “……” “好像没什么要说的了,我走了。” 说着,文字隐没。 “喂喂喂,你别走啊,我还没和你聊完呢。” 秦牧没想到柜子做事这么干脆,说走就走,任凭他怎么叫唤文字都再没有出现。 一切竟然如此! 秦牧现在全明白了,可是明白之后他更头疼了。 原本秦牧以为自己逃避不了四十岁魔咒,只想赚点钱环游世界,让自己死的安心点,现在却徒然有了希望。 四十岁的坎不是跨不过去,只要做到柜子要求的两点,自己就能继续活下去。 十四年的余生突然变成几十年,这让秦牧欣喜若狂!至少自己不再是单纯的等死。可是要做到柜子要求的两点,也真是太难了。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手机响了。 “二代,为什么不来?”是董玉琼的电话。 “我有点事。” “不行,你必须过来,马上。我等你。” 电话挂了。 秦牧没想到董玉琼会打过来。去还是不去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一章 莫名其妙的董玉琼 董玉琼现在十万分想见秦牧。 她万万没想到黄金沙真的拿来了成套的景羊五尊盘。她一上手就知道是真的,绝不是黄金沙造个假货糊弄她。 黄金沙没这个胆量,而且现在科技也造不出来。 罗氏兄妹也是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东西还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不成?难道自己手里的是赝品? 黄金沙一拿就是一套,说到做到,而且还毫不含糊,说一个月一天都没耽误,卡着点拿来了。 众人都大开眼界,简直是红了双眼,若不是大家还算斯文人,讲究个体面,恨不得当时动手就抢。 这是国宝啊,还不是一件,是一套,完整的国宝。 这东西没法拿出来交易,全是私下完成。 拿出来肯定国家没收了。 现在国宝就在他们眼前,自然每一个人都虎视眈眈。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人家卖吗? 只要卖多少钱都买。 董玉琼必须给秦牧打电话,她十万分的想看到秦牧,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秦牧不得不过来。如果是黄金沙的电话他就不理了,现在真没心情,但是董玉琼的邀请就不同了。 董玉琼对他不错,以自己的身份,若不是有黄金沙这个中介,根本够不到董玉琼。 人家为了自己的事情跑前跑后,不说别的,就是出国特训,没有董玉琼的帮手根本做不到。 出国可以,但是自己怎么联系的到俄罗斯的训练营。这不是随随便便能进的地方。 秦牧开车来到了上次的酒店,董玉琼一见到他,竟然有点失态的拉着他的手离开聚会的房间,避开了众人,躲进一个小房间,连黄金沙都给赶跑了。 这让秦牧有点尴尬,在现代社会还没别的女人对自己这么亲热。他虽然爱穆千柔,可是两人连手都没有牵过。 算起来这是第一个牵手自己的女人,不算大宋朝。 “二代,你究竟是谁家的二代?” 秦牧没想到董玉琼没问尊盘的事,莫名其妙的问了这么一句话。 若是原来秦牧肯定很不好意思,这不全怪不靠谱的长辈吗,他一直以为自己可能小名是“二蛋”,只是被叫错了。现在当然不这样认为了。 他可是货真价实的二代,“皇二代”。 可是这事情也不能和董玉琼说,他只能苦笑说道:“琼姐,你就别逗我了,我就是一个农二代”。 “我不信,要是农二代都和你一样,那我也当农二代了。” 哪个农二代能接二连三的搞来这么多宝贝,还一次比一次神,最后连国宝都弄来了。而且这国宝国家还不知道,没登记。 “琼姐,你不信我我也没办法。” “景羊五尊盘你从哪弄到的?”董玉琼其实想问是怎么弄到的,可是这行规矩她不能不遵守,何况是这样贵重的国宝一级文物。 “杭州那边。” 这也是实话。秦牧的确是在杭州得到了尊盘,不过不是自己挖出来的,这活朱勔给干了。 “那这东西你准备怎么处理?” 景羊五尊盘不是别的古董,这算文物,国宝,是没法买卖的,更别提炒作了。市面上根本不能露面,一切都得私底下,这就和董玉琼之前的规划不同了。 “琼姐,你看着办吧,我只是要钱。” “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你就那么缺钱吗?”董玉琼有点生气了,却又没办法真正生气。现在的秦牧在她眼里不但神秘,还有那么一丝可爱。 之前董玉琼只把秦牧当弟弟看,和黄金沙一样。现在却不同了,不知道为什么董玉琼越看秦牧越顺眼,连他死要钱的性格都让自己没法生气。 是因为景羊五尊盘吗?为了自己不被罗浩追到,秦牧才不顾一切的搞来了真正的尊盘? 他对自己竟然这么在意吗? 难道说,他那么便宜的卖给自己《杨妃出浴图》正是因为喜欢上了自己? 若是这样,自己答应不答应他呢? 董玉琼不知不觉的陷入了自己勾勒的一幅景象,完全不知道这些是不是现实。 秦牧哪里是因为喜欢才便宜卖给她,完全是着急要钱,又找不到第二个买家。 可是董玉琼现在不这么想,她的心思不知不觉就拐到了自己的思路上。 自己也老大不小了,比秦牧还大两岁,虽然现代社会女人普遍结婚晚,可是二十八岁也很恐怖了。 女人不禁熬,三十一过就过气了。 现在自己挑男人,过了三十就是男人挑自己了。 与其那样,不如趁着现在找个真正喜欢的人。 秦牧怎么看怎么顺眼,可是他的身份却和自己不般配,门不当户不对。 但是自己一生的幸福难道不是比门当户更重要吗?为什么一定要门当户对呢?听黄金沙说秦牧父母双亡,这不是再好不过吗? 现在社会上不就是流行这样的找老公条件吗。 有车有房,父母双亡。 听黄金沙说起过秦牧的经济条件,原来就是一个打工的,没车没房。可是现在不同了,他有钱啊,只是都糟蹋了。不过没关系,只要结了婚,自己自然会替他管好钱。 不过不能再让他去盗墓了。这个不但危险还有伤阴德,对两人的后代不好。 以自家的地位,给秦牧找个好的工作完全没有困难。到时候自己在家相夫教子,真是美的不能再美的日子了。 董玉琼一时想的心花怒放,看着秦牧眼睛都有点直了。 秦牧完全不知道董玉琼脑袋里的念头,要是他知道,肯定要大骂柜子一番,原来你是这样的坑我! 董玉琼对秦牧一直就当弟弟看,即使秦牧一次比一次表现的神秘,她也不过就是更加感兴趣,一时半会扯不到男女感情。 如果她是这样的女人,也不至于到现在没谈过恋爱。 可是柜子神通广大,他说要秦牧有后代,那么必然要给秦牧找个女人。 柜子又没有手没有脚,不会走,他的办法自然不是保媒拉纤,而是直接影响秦牧身边的女人。 董玉琼不知不觉就成了第一个牺牲品。 秦牧还什么都不知道,他看董玉琼半天不说话,只盯着自己发愣,忍不住轻声说道:“琼姐,我是有点缺钱。” “别叫我琼姐,我有那么老吗?姐,姐的叫着,都被你叫老了,你叫我玉琼。” “可是金子……”黄金沙是叫琼姐的,自己叫玉琼算什么。 “别和他混,他不靠谱,你不能不靠谱。”董玉琼想都不想就说出了这样的话,说完了自己都有点吃惊。 这是自己说的话吗?这个太羞人了,秦牧是自己什么人?怎么用这么亲热的语气。 “……”秦牧多少感觉到有点不对劲。 怎么叫别和金子混,咱们仨可是攒了一个公司的,大家都是股东。而且自己和黄金沙是多年的朋友,和你才认识多久,怎么能说不和金子混,难道和你混? 今夜董玉琼怎么啦? 他有点怀疑董玉琼病了,所以仔细的看了看董玉琼的脸。 脸庞通红。 难道发烧了? “琼姐,你是不是不舒服?” “说了别叫我琼姐,叫我玉琼。或者叫小玉。”董玉琼既然话都出口了,也就将错就错。什么事不都是稀里糊涂开始的吗,尤其男女之间的感情。 小玉? 秦牧彻底糊涂了,能这样称呼你?你可是比我大。 可是叫“琼姐”真的不合适了,董玉琼屡次三番的重申,自己要是还叫“琼姐”不是故意让她生气吗。 还是叫玉琼吧。 “玉琼,你发烧了吗?” “二代,我有点不舒服,你摸摸我烫吗?”董玉琼说话间凑了过来。 秦牧没想别的,伸手在她额头摸了摸。 并没有发热。 害羞是脸红,不是额头烫,这和发烧是不同的。可是秦牧也不能去摸人家脸,只能纳闷的收回了手。 “不烫,挺正常的,应该没事。” 秦牧摸过了董玉琼,董玉琼反倒有点惊醒,略显的不好意思。 “二代,你要那么多钱干嘛?几千万还不够用?”董玉琼也不算没话找话,也是没话找话。 我要钱用处可大了,建设一个世界,能没钱吗?几千万哪里算钱,几千亿也不够啊。只是这话没法和董玉琼说。 “我想去环球旅行。”秦牧想好了借口:“玉琼,你知道最近那对夫妻环游世界吧,什么北极啊,大西洋啊,都去过了,我也想这样做。” “咦,刚巧我也有这样的想法,二代,我们一起去环球旅行吧。” “……”秦牧万万没想到董玉琼会这样说。这是说的哪里话啊。我就是一个借口,虽然之前的确是这样想的,但是现在真没时间去旅行,再过十四年如果我不能统一欧亚大陆,命就没了,哪有时间去旅游。 “也不要太多钱吧,你还差多少?我给你想办法。” “……”秦牧真觉得董玉琼今晚有点不对劲。这哪像之前的琼姐呢,完全是变了一个人。 既然自己能穿越,那么世上别的稀奇古怪事情也未必不能发生。莫非有别人的灵魂占据了董玉琼的身体? 怎么看怎么都不对劲。 他们俩的关系怎么也到不了董玉琼想办法给自己找钱的地步。 再说就算她给,秦牧也不能用。 他不用别人的钱,更别说女人的钱了。 要钱自己去赚。 “玉琼,我这只是一个计划,也不用那么着急。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他怎么都觉得今晚太古怪,不敢多待,逃命似的跑了。 刚知道自己的身世,又被压上那么大的责任,而且事关自己小命,秦牧真没心思再管别的。 董玉琼出了问题自然有她家人处理,请和尚还是道士是他们的选择,自己还是躲远点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章 近卫团 黄金沙快到凌晨才回来。秦牧本来以为他今晚不回来呢。 “二代,你怎么自己跑了?不够意思。你是没看到那孙子的样子,逗死我了。”黄金沙今晚扬眉吐气,即使一晚没睡也神采奕奕。 秦牧短暂的睡了一觉,虽然现在天刚蒙蒙亮,不过也恢复了精力。 “金子,”他不关心罗浩的样子,只关心钱:“那东西怎么处理的?” “处理?二代你也太不尊重国宝了。怎么能处理呢。” “那你给拿回来了?” “没有,我给琼姐了,她想留着。” 以三人的关系,尊盘放在董玉琼手里也算应该。只是这钱怎么算?秦牧还需要大量的资金开始自己的事业。不说别的,他要血洗梁山就得有军火。 没钱谁给他军火。 “琼姐说先从公司给你两千万用着,以后再说。” 董玉琼到是明白人,没有被国宝冲昏头脑,也没有因为爱情失去理智,还知道该怎么做。 不管秦牧用了什么手段得到的尊盘,钱都得给人家,哪怕少点也得先给。 “二代,给我讲讲,这东西你怎么得来的。” 秦牧这次回来因为两只手都占着,所以也就没法拿手机。其实这次手机也没拍什么东西,拿不拿无所谓。 他简短的给黄金沙讲了一下这几个月的经过,然后说道:“金子,我得去报仇。” 秦牧只讲了大宋发生的事情,自己的身世和责任自然一个字也不能透露。 “梁山这群孙子,忒不是人了,不杀他们我都出不了这口气。”金子听到小桃死了,比自己死了还生气,大宋对他来说就好像梦幻世界,那里的人,通过秦牧的述说,和他有了牵扯不断的联系。 “炮,咱们这次用大炮轰丫挺的。云爆弹怎么样?我听说这个厉害。” “我还得出国。” 黄金沙点点头。他当然明白在国内这些想都不要想,就是他那一把都得偷着玩,何况军火。 反正也轻车熟路,上次他俩就一起出的国。 再次来到了训练营。这次不用训练了,纯属买军火,也不费时间。 除了补充原来的弹药损失之外,秦牧新买了大量的武器装备。 他很生柜子的气。 给自己这么艰巨的任务,柜子却不会变大。你要是变大点,我装一个坦克进去多好。如果再大点,我装一个师的机械化装备,肯定平推了欧亚大陆。这么大点地方,够干嘛用的。 军火也不能太多,因为还要留出空间来装化工品。 吴小妹和他说了厂子的情况——她最关心工厂,秦牧知道厂子被放了一把火,可是生产线却没有坏。 这点不得不说江厂长的良心了。一套设备要两千万,真的很黑心,可是却用料实在。 李逵是想拆了设备带走,可是他不会干这活。 于是想砍烂了,砸碎了,可是江厂长给这套设备用的料太好了,李逵的斧子都砍缺口了也没砍坏。 他们不敢多耽误,怎么说还有个朝廷,还有官军,宋清就放了一把火。 大火只是烧毁了厂房,却烧不烂机器。 江厂长用的钢全是最好的,这点温度根本烧不坏,顶多熏黑了。 不过化工品全没了,那个怕火。 秦牧又了一批化工品,运到了训练营,占用了一部分宝贵的运输空间。 “金子,我过去了。”秦牧检查过一切,都没有遗漏,心里涌起了无边的壮志,大宋,我又要来了。 “二代,宰了他们给小桃报仇。”黄金沙紧紧握着秦牧的手:“这次别忘了录像!”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白光闪过,秦牧消失的无影无踪。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黄金沙恨恨的念着。不过念三百六十遍也没用,他还是好好的呆在原地。 “哼哼,这老天爷真不够意思,好东西都给二代了。” 秦牧回到了大宋,任潇潇的婚房。 第一件事自然是先穿衣服。外面都是人,若是被人看到自己赤身裸体的,那真是什么气势都没了。 自己虽然在后世耽误了一个多月,可是在大宋朝一秒钟都没经过。 贾红线等人看到房间里面白光闪过,连忙跟了进来。 虽然是白天,但是这光线还是挺明显的。 “表哥,你没事吧?” 秦牧已经穿好了衣服,正检查自己的货物。 一样也不少。 “没事。放心吧。” 方好音也跟了进来。 秦牧的房间是特殊的,除了有限的几个人,别人不能进。 秦牧捡起一个包裹,递给方好音说道:“给你的。” “奴的吗?”方好音连忙打开一看,是一部粉红的手机。 手机啊!方好音乐坏了。她一直眼热贾红线那一部手机,可是秦牧再没有第三部了,也没法给她,这次总算能满足她的愿望了。 “怎么只有她的?奴的呢?”贾红线不高兴了。 看着表哥怒气冲冲的进了屋,本以为他要干什么,谁知道转眼就没了怒气,反倒给方好音一部手机。 在她眼里秦牧只是进屋的一瞬间,可她怎么能知道秦牧在后世过了一个多月呢。 一个多月,谁也不能生这么长时间的气,那得气死。 “这是你们的。”秦牧又捡起一个包裹递给贾红线。两套新的化妆品。他也想不起更多新鲜玩意了,除了手机好像只有化妆品了,只能再买了两套。 “哼。”贾红线还是不高兴。这样子小狐狸精和自己就一样了。 不过还好,表哥总算还是想着自己的,知道化妆品快用完了,就给自己新的。 这剩下的大大小小的包裹是什么呢? 贾红线自然不会等秦牧同意,自己就去翻看。 “注意点安全,都是装备和化工品,没有女人的玩意了。” “装备?”贾红线和方好音对视了一眼。她们和秦牧待的久了,渐渐也熟悉了后世的词语。 装备就是武器啊。 这个比化妆品还好。 两人立刻手忙脚乱的开始拆包裹。 秦牧摇摇头,怎么自己这两个女人如此不同寻常。看到枪比看到什么都兴奋。 任员外听到自己厂子被毁了的消息,差点没背过气去。 他丢下送信的使者就从家里冲了出去,几十岁的人了,骑着马一路狂奔,到了面目全非的厂子跟前,任员外差点摔下马来。 厂子没了啊,这黑漆漆的一片,这挨千刀的梁山贼人,我的火柴,我的钱! 任员外哆哆嗦嗦的下了马,走到原来的厂房,总算心里定了点。 机器还都在,好像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被熏的乌起码黑的。 任员外也不怕脏,用手拼命的擦拭,总算擦出一点钢铁的本色。 不知道还能不能开动起来。 这是任员外的命根子,厂子没了,他不只是没钱赚,更要命的是天下人饶不了他,就汴梁城的人都饶不了他。 谁让你卖火柴的。原来没有火柴我们一样生活,可是你既然拿出火柴这样的好东西,就不能停。 停下,就是死罪。 任员外连忙赶去吴家大院。秦牧不知道回来没有,要是他不在可就要了老命了。 唉,秦牧也是,没事去游历什么,大宋朝哪里还有比汴梁好的地方?樊楼还不够你游的吗? 樊楼不是有个姜月奴吗?这个还不够?任员外去过几次樊楼,听说起姜月奴为了秦牧发誓做一辈子清倌人,卖艺不卖身。 吴家庄很惨,可是任员外根本没在意这些。 他接到消息是厂子被毁了,任潇潇没事。 这就足够了。别人爱死不死。 到了吴家大院竟然见到秦牧回来了,任员外心思定了一多半,他在就不怕。 秦牧找个地方请任员外坐下说话。自己的房子不合适他看到,都是武器。 “功业,这可怎么办才好?” “哪方面?” “自然是厂子了,这帮天杀的煞星,我真想一刀宰了他们。” “厂子没事,今天就能开工,化工品我也运到了。”秦牧先给任员外了一颗定心丸。 “能开工?那就马上开工啊,还等什么。”任员外激动起来。秦牧真是救星,自己愁得要恨不得去死,他一句话就解决了。 “那这样吧,厂子那边,我让吴小妹负责。”他已经知道吴小妹的本事了;“化工品这就搬过去,恢复生产。吴家庄这边的后事……” “这边都交给功业了,你看着办。” 吴家庄死了这么多人,善后的事情不少。任员外根本没精力搭理这些小事。 死的也不是任家的人,他唯一的亲人就是任潇潇,头发都没掉一根。 “可以。这边我来善后。不过任员外,我有一件事得跟你谈谈。” 任员外一边叫来吴小妹组织人手马上开工,一边和秦牧说话:“功业,你说,什么事。” “我来的那天就闹了一次土匪,这才多久又闹土匪了。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这次没毁了工厂,下次呢?再下次呢?” “这……”任员外顿时冷静了。 秦牧说的对啊。 刚才任员外是太关心厂子了,一时没想到这个问题。 这是大问题,就算这次厂子恢复了,能挡住下一次闹土匪吗? 他原来是做果品生意,遇到的小贼也不过是毛贼级别,土匪什么时候会抢村庄?都不够行脚钱。 可是吴家庄不同了,放着一个金凤凰。就算这里没钱,可是土匪不知道啊。而且他们这次没拆走机器,未必下次拆不走。 “功业,你说该怎么办?” “要有自己的武装。”秦牧这才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我这次出门游历,带回了一些吃不上饭的穷汉,本想着让他们在厂子里面做工,有口饭吃,也算是个善事,可是现在看来,不如做厂子的护卫更好一些。” “有道理。”任员外大大的点头。 若是有一票精干的护卫,梁山贼人也没那么容易得手。 “我再给你点家丁。”任员外决定这个应该搞。 “这个暂时不用,任员外现在家大业大,不得不防啊。”秦牧不想用家丁。这些人和方腊的禁卫不同。 放在后世来说,方腊的禁卫是军人,任员外的家丁就是保安。 秦牧现在时间很紧迫,哪有时间把保安训练成军人。 任员外听秦牧这样说,又连连点头。 秦牧说的对啊。自己现在赚的钱这么多,眼红的多了去了,不但不能给秦牧分人,自己还得多招家丁。 两人定下了大事,正要分头行动,这时候县里来人了。 吴家庄发生这么大事,死了这么多人,村里的耆长哪敢不上报。 这人也是精明,在梁山贼人手里逃出了性命,天不亮就跑进城报信。 来的是韩城知县范乔,还有县尉于正。 这俩人一个是县城一把手,另一个可以说是公安局长,兼民兵头子。 这时候分工没后世那么明确。不过这俩人到了就能决定县里的所有事。 任员外赶紧迎接。 知县和县尉也没办法,他们是不得不来,但是来了也没用。 他们手里没有兵,只有一些捕快衙役,靠这些人维持地方秩序还可以,可是去梁山剿匪,那不是让母猪上树吗。想也不要想。 秦牧私下跟任员外说了几句,任员外连连点头。 任员外看着地方父母官的一脸为难,给出了一主意。吴家庄干脆建立个民团。 土匪今天能来,难道明天就不来了? 既然知县是父母官,总得起到父母的作用,得保护小民。如果保护不了,那也得让小老百姓自己保护自己。 鉴于眼下的情况,知县和县尉商量了一下点头同意了。 吴家庄死的人太多,如果土匪再来一次,庄子都可能给屠杀没人了。 在自己治下一个村给土匪杀光了,朝廷要不治他罪那是不可能的,搞不好得下狱了。 于是吴家庄成立了自己的武装,名字就叫:近卫团。 就近守卫的民团。 团长就由秦牧担任,至于人手兵器上面一概不管,自己想办法去吧。 这点恰恰是秦牧想要的。 有了名号就好。这样可以暂时依托在大宋这个体系下。如果自己现在就拉起武装,就这么大猫小猫两三只,就是武装到牙齿也没用。 秦团长,要报仇,要立威! 先拿梁山开刀。 秦牧不是君子,不讲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有仇就要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章 古怪的短蚱蜢 秦牧一开始只当这个世界是一个游戏,一个特别的游戏,他可以从游戏里面取到宝贝,在后世换到巨额财富,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 那个时候他对于大宋没什么特别的感情,环游真实的世界才是他的兴趣所在。 然后逐渐的和游戏里面的人物有了丝丝缕缕的瓜葛,这个世界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占据了绝大部分时间。这时候他发现自己好像离不开这个世界,离不开这里的人了。 再然后柜子突然发言,这个世界对秦牧的意义就变得完全不同了。 可以说,这个世界就是秦牧的命。 做得好,长命百岁,做不好,四十完蛋。 当秦牧知道这一点之后,不知道应该感激还是愤怒。 难怪自己家族的人寿命如此奇怪,原来全是这柜子搞的鬼。若不是自己阴错阳差带了个蒸汽机进来,自己也会稀里糊涂的死在四十岁。 哪里去讲道理? 那日之后秦牧无数次和柜子交流,可是柜子还是那个柜子,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出现。 但是秦牧知道那天的一切不是做梦,是切切实实的发生过的。 既然柜子不想搭理自己,那就不管它了,专心的谋划以后才是正经。事关生命。 十四年统一欧亚大陆,这目标不管多么巨大,至少是个硬指标,看到波斯湾总能合格了吧?但是建立一个新的制度,还能持续两千年,太虚幻了。以什么来评判呢? 肯定柜子不会给自己两千年的寿命来验证。如果他能这么神奇,现在秦始皇还应该活着呢。 相对来说,这个软目标才是真正难以实现的。 不过不管了,至少还有十四年,先报仇再说。 接下来的几天是无休止的忙碌。 逝者长已矣,但是需要埋葬,需要善后。 死了这么多人,按大宋的风气,总要请人做个道场,超度屈死的冤魂。否则庄子里面的人都定不下心来。 请谁呢?这事秦牧不懂,他人生地不熟,在后世就没干过这样的事情,在大宋更不会了。 不过还好,贾红线全明白。 她是白鹤庵出身,白鹤庵是正宗尼姑庵,请她们做法事再应该不过了。 不过贾红线却不准备把这门生意给白鹤庵。若是别的地方倒也罢了,在吴家庄做法事,秦牧就在这里,他看到自己这帮同门会怎么样?万一,甚至可以说一定,表哥会发现她们不是好女人。那他会怎么看自己? 虽然自己冰清玉洁问心无愧,经得起表哥检验,可是有这么一群同门总不是光彩事,何况现在还多了一个方好音。 就是秦牧不在意,方好音也会看在眼里,日后对景了说起来,自己真没什么面子。 于是这一笔业务就落到了报身寺头上。 一两百条性命,一两百个冤魂,每个一两贯钱,就是三四百贯,也算大生意,还别提行脚钱,茶水费,香油烛火的价钱了。 这样的生意不是随便一个人带句话就行的,得主家亲自去人,还得去的是掌事的,有身份的,说话算数的。 吴家庄掌事的是任潇潇,可是她现在完全不想离开吴家大院。 外面的世界太恐怖了,最近她受了惊吓,且得缓缓呢。 小桃是从小跟她到大的,说是丫鬟,却情同姐妹。要不也不会和她一起饮酒。 任潇潇是庶女,在任家本就不得宠。如果得宠的话,就是任员外再想要吴家庄的地,也不能把闺女嫁给一个傻子。 当时陪在任潇潇身边的,只有一个小桃。 如今小桃没了,任潇潇着实掉了几斤肉。小脸都瘦了。 那晚上的事她很内疚,可是如果再重来一次,她还是会跑。 正是因为想明白这点,任潇潇更加内疚,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任潇潇不能管事,那么只能靠秦牧了。 秦牧和贾红线进了汴梁城,生意谈的很顺利,有贾红线做中间人,自然没有问题,最终以五百贯的价格全包给了报身寺。 忙了一天,今天回去也是来不及了,秦牧和贾红线就回到了她的小院。 其实贾红线现在不太喜欢住在这里了。 秦牧的根本显然在吴家庄,自己在汴梁,表哥在吴家庄,这肯定不行,贾红线要时刻跟在秦牧身边才踏实放心。 再有一个是,这里没有卫生间。 因为吴强怕鬼,所以东跨院难得的保存了下来,连秦牧放在屋里的装备都没丢。 卫生间没有被破坏,这让贾红线和方好音都异常的高兴。 这几个月东奔西走,都没好好洗个澡,简直是太辛苦了。 经过这番比较,两个女人更是离不开现代化的卫生间。 贾红线和秦牧回到了她在京城的家。 高衙内自然不会天天在这里守着,那事都经过几个月了,想来也淡了。 两人先回了家,歇息一阵,眼看到了三更天,贾红线准备出门。 她一回到汴梁就留下了暗记,联络手下去碧水街见面。几个月不在汴梁城,她都不知道城里的事情,必须要尽快的了解一下城里大事小事,尤其是四条街最近的事。 贾红线要出门,秦牧拦住了她,把通话器和夜视仪放在她手里。 “表哥,今夜用不到这些。”贾红线见秦牧如此关心她的安危,心里美滋滋的。不过今夜不会有什么危险,只是听听手下汇报而已,带一支手枪足够了。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枪,以她之前的性子,一把刀子就足够了。 “小心无大错。” 秦牧现在的心态和以前变化很大。 这个世界不是游戏,是自己的命。 而且小桃意外离世让秦牧尤其珍惜自己所爱的人,不论是友情还是爱情。 贾红线接过装备,离开家里来到碧水街锁四条的巢穴——也就是她以锁四条形象出现时候的落脚点。 这里离家其实不远,通话器的功率还能覆盖——这也是表哥教的术语。 正好让表哥知道一下自己的事情,贾红线不想有什么事情瞒着秦牧,除了白鹤庵那件事,能瞒多久瞒多久吧。 贾红线戴着鬼脸面具进入屋里,已经有两个人等在屋里了。 不错,看起来和走时候没变化,这让贾红线感觉到安全。 她虽然顶着锁四条名头做事,但是毕竟是女儿身,很多时候不方便,所以她直系手下只有两人,一个是刘一刀,一个是短蚱蜢,别的人只知道锁四条名号,却不知锁四条是老是少,什么模样。 他们连贾红线鬼脸的样子都没见过。 “短蚱蜢,说说吧。”贾红线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左右看了看。 烛光的昏暗让贾红线很不习惯。 这几日在吴家庄可用的是电灯,一下回到了老样子,虽然自己接触电灯也不久,可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别说卫生间了,就是没有电灯她都不习惯。 “锁老大,”短蚱蜢几个月没见贾红线,似乎有点畏缩,他说话都不太利落了:“这几个月咱们街上还算安静,就是那个大光明火柴店特别热闹。” “讲。” 短蚱蜢开始絮絮叨叨的说起来。 从天南说到地北,贾红线开始还在仔细听,可是越听越觉得不对劲。 短蚱蜢这是怎么了?往日说话绝没有这么颠三倒四的,都是直接说谁有钱,哪里可偷,又有什么新鲜宝贝。今夜怎么连碧水街张婶偷汉子的事情都讲了起来。 这可不是短蚱蜢的性格。 和钱无关的事情,他以前从不在意。 这是怎么了? 贾红线是女儿身,心细如发,立刻就感受到了不对。 她望向刘一刀。 刘一刀还是老样子,躲在阴影里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对于刘一刀这个人,贾红线一直很奇怪。虽然刘一刀是她手下,可是她感觉的到,刘一刀功夫比自己强的多,只是不知他为什么一直很听自己的话,甘心辅佐自己。 “短蚱蜢,”贾红线突然喝道:“你可知道,骗我是什么下场?” 短蚱蜢本就心神不定,听到这话顿时浑身一颤。 他本能的后退两步,来到门边,结结巴巴的说道:“锁,锁老大,我怎么敢骗你,你这话是……” 一句话没说完,他突然开门飞一般窜了出去,大叫道:“霍捕头,抓人啊!锁四条就在屋里。” 这一声尖叫,让贾红线立刻明白事情出了意外。 短蚱蜢反水了。 为什么? 自己去了江南一次,离开时间也并不是很长,是什么原因让短蚱蜢背叛了自己? 霍捕头,如果自己料的不错,应该就是开封府祥符县的霍钟。 贾红线为人精明,既然选择了暗地里做这一行,自然不会对开封府没了解。 霍钟在开封府的捕头里面,算是个不错的,不怎么欺负百姓,可是自己和他也没打过交道。 嘉红线自认为行事利落,从没留下过任何痕迹,如果不是短蚱蜢这一声喊叫,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和开封府捕头联系起来。 那么今晚到底是怎么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贾红线的手不由自己的握住了手枪。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章 刘一刀的身份 霍钟霍捕头,这几个月为了找刺客的线索跑细了腿,可是一无所获。 不只是他,别的捕头一样没有得到有用的消息。 可是上头不说停,他们也没法停,非但如此,最近还多压下来一个任务,找一个鬼脸人。 这次上面还算办人事,给了一张画像,是一个小鬼脸的样子。 这张画像出自林灵素的手。 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聪明神仙”渐渐恢复了聪明劲。他觉得那晚上自己遇到的不是黑白无常,应该是两个小贼。 黑白无常是要命的,不是求财的。 自己命没丢,那个徽宗亲笔手书的字却没了。 想明白这点之后聪明神仙差点气炸了。 偷东西偷到自己头上来了,也不打听打听自己是什么人! 连皇上都抱在怀里的人,你们也敢打主意? 他立刻画了一幅画,正是贾红线的小鬼面具。 这时候就看出后世迷彩的好处了。 林灵素也想画出秦牧的脸,可是迷彩让他无法下笔,没有正常人的五官轮廓。 他把这幅画给了开封府,开封府自然不敢怠慢。这位虽然没有官身,可人家是天上神仙下凡,又是皇帝眼里的红人,自然是要多用心有多用心。 有了这幅画,总算是有个东西,霍捕头找遍了他辖地的蛇虫鼠蚁,终于从短蚱蜢嘴里问了出来,他的老大锁四条就是这个样子。 霍捕头大喜,差点当时就把短蚱蜢掐死——太兴奋了。 这不只是找到个小偷,而是很可能找到刺杀皇帝的线索。 听上面说,这个小鬼那晚上也在皇城里面——当然是小道消息,聪明神仙绝不会自己说出去他被人在皇城里面抢了。 霍捕头当时就要去抓捕锁老大,可是恰好那时候贾红线跟着秦牧去江南了,找不到人。把霍捕头急的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今天终于给他等到了短蚱蜢的通知,立刻就带人赶了过来。 短蚱蜢说锁老大很是精明,所以霍捕头没敢在附近埋伏,而是撒开人手远远的设置了一个包围圈,等贾红线进了屋里之后,才命令手下缓缓接近。 尽可能悄悄的,别惊动了里面的目标。 正是因为如此,短蚱蜢才胡言乱语的拖延时间。 眼见短蚱蜢跳出了屋子,霍钟顿时招呼手下围住了这个院子。 瓮中捉鳖!看你往哪里跑。 今夜霍家祖坟冒烟,这次的功劳,该着是自己的了!日后升官发财还用想吗?妥妥的。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我包围了,速速缴械投降,胆敢反抗,死路一条。” 霍钟想抓活的。 活人肯定比死人值钱。 他带的人不多,毕竟他只是个捕头,手下也就十几个捕快。 虽然是这么重要的人物,可是霍钟想独吞功劳,所以根本没上报。 报上去之后,这事就轮不到自己露脸了。 甚至他对手下都没说实话,只说抓贼,就怕手下有嘴不严的走漏了消息,被别的捕头知道,分了自己的功劳。 因为人手不够多,所以他想先吓唬吓唬,听短蚱蜢说锁老大武艺不错,还有个帮手刘一刀也很厉害。 不过霍捕头也不担心。他带了八具弓箭,足够了。 就这么大的地方,你就是武艺再好,能躲得过去吗?如果武艺好就能躲过弓箭,那大宋朝为什么还会打败仗呢?派几个武艺高强的人过去不就完了,反正弓箭射不死他们。 正因为没有人不怕弓箭,功夫再高也不行,所以霍捕头有持无恐。 屋内,贾红线顿时变色。 只是面具遮着,刘一刀看不出她的变化。 贾红线根本没想到短蚱蜢会背叛她。 她是贼不假,可是却没骚扰过这四条街,相反,她还保护了这四周的普通百姓,免得被各路毛贼骚扰。 她下手的对象都是像秦牧这样的人,有钱,又不通世故,还是外乡人。 再有就是去过白鹤庵寻欢的男人。 但是哪一次她都没有留下过把柄,别说事后找不到贾红线身上,就是连锁四条都没有案底。 可是现在短蚱蜢在院子里面大叫霍捕头,显然是惹来了开封府的人。 自己什么事能招惹到开封府的人呢?难道是那天跟着表哥劫狱? 肯定不可能。自己躲的那么远,表哥又是一团黑漆漆的,他们怎么可能找的到自己。 那么是什么事情呢?会让这个霍捕头指名道姓抓锁四条。 贾红线想不明白,不过现在也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眼前危机万分,可是屋里还有一个人——刘一刀。 短蚱蜢反水了,刘一刀呢?这几个月不见,会不会…… 她面向刘一刀,冷冷的说道:“你也要抓我吗?” 刘一刀笑了。 他很少笑,可是现在他走出阴影,笑了。 “红线。”刘一刀一开口就吓了贾红线一跳。怎么他看破自己身份,还知道自己名字? “谁都会背叛你,可是我不会。因为你不知道我是谁。” “你是谁?”虽然现在危机万分,可是贾红线还是要问明白。 “刘一刀,我就是刘一刀。但是刘一刀的命不是自己的,是你的。” 贾红线不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喜欢自己? “现在没时间说太多,你只要知道,你爹爹救了我的命,两次。如果不是你爹爹,世上早没了刘一刀这个人。他救了我的命,传了我一身武艺,去世前,让我保护你长大。” 他是爹爹的人。 贾红线这才恍然,难怪刘一刀这么一身高明的武艺却甘心在四条街厮混,原来为了报恩。 “我也不知道短蚱蜢发了什么疯,你知道我对这些没有兴趣。” 贾红线点点头。刘一刀一直以来只是打打杀杀,从来不过问别的。 “红线,今夜你不用害怕,我拼了这条命,也要护得你的安全。”刘一刀说着把刀子抽了出来。 今夜凶多吉少。既然人家摸到门口了,肯定是布置好了罗网。 刘一刀知道这个院子没有别的出口。 这是碧水街上寻常的一个院落,只是他们偶尔落脚的地方。 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正门,冲过去就是生,留下来就是死。 他准备用自己这条命换贾红线的活路。 这条命就当是还给师父了。 “等等,刘大哥。”知道了刘一刀的身份,贾红线自然改了称呼:“不用你拼命,我们不会有事的。” “凭什么?你那个小白脸吗?”刘一刀说出身份之后,似乎人都活泛了起来,又或者以为今夜必死,话比平日多了许多。 贾红线被他说的脸色通红,还好面具挡着他看不到。 “他不是小白脸。” “怎么不是?师父命我保护你,你以为我能不在意?这个小白脸以前去过樊楼,和樊楼的姜月奴不清不楚,别说我没有告诉你。” 刘一刀是用心保护贾红线,可是他不能偷窥人家姑娘,所以只是白天正常时候远远留意一下。 再说贾红线也有一身武艺,寻常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刘一刀不是很担心。 相反他倒是调查了一下秦牧的来历,结果被他查到秦牧去樊楼会姜月奴这一段。 贾红线从刘一刀的话里明白他根本不知道秦牧的真本事。不过也不着急,马上他就会见识到。 “刘大哥,我没有骗你,你等着,先别动。接下来我要和他说话,你别感到奇怪。”贾红线先给刘一刀打个预防针,别到时候吓着他。 “他也来了?我怎么没发现?”刘一刀感觉奇怪,难道自己看走眼了,那小子竟然是高手中的高手,连自己都瞒了过去? “他没来,但是我可以和他说话。刘大哥你先别说话,我和他说。”贾红线摆手示意刘一刀别动,接着说道:“猫头鹰,这里是孔雀,我被围住了,殴我。” “孔雀,猫头鹰明白,我已经运动到你房间三点钟方向,有十五个人围在四周,弓箭手八人,你听我指挥。over”。 “孔雀明白,殴我。” 贾红线刚才一直按着通话器开关,她知道秦牧听到自己这边有危险,肯定会行动,所以才坐的安稳。 即便外面是刀山火海,有表哥在,她也不惧。 “红线,你这是?”刘一刀惊讶万分,他完全不明白贾红线在和谁说话,又是猫头鹰又是孔雀的,难道红线长了本事,训了一群鸟出来?可是今晚的事情,鸟有什么用? “刘大哥,以后我和你解释,今夜你跟着我就行,千万别独自行动,表哥,噢,就是你说的小白脸,在外面救我们呢,我们要听他的安排行事。” 刘一刀完全糊涂了。 可是不用送命总是好的,且听小娘子的吩咐吧。 “里面的人听着,放下武器,双手举高,一个一个走出来。” 霍钟有耐心。这里是碧水街比较偏僻的地方,四周都是空房,贾红线选这里落脚也是看中了这点。 但是他的耐心也有限,不可能无限制的耗下去。 秦牧还在移动。他现在离贾红线的院子还有一段距离,当然可以杀死全部的人,但是这里是汴梁,贾红线莫名其妙的被围住,他要找出原因,全杀死并不是最好的对策。 最好能抓住那个短蚱蜢。 如果只靠,他不觉得自己有贾红线的水平,说打腿不打脑袋。 万一自己一枪打死了短蚱蜢,就问不出真相了。 现在贾红线还没有危险。就大宋的水平,只靠弓箭的话,贾红线随便缩在角落前面摆一张桌子就没有问题。而且她身边还有个刘一刀。 想起刘一刀,秦牧觉得有点头疼。 这个人也保护的过分了吧,怎么还去调查自己的过去。 去樊楼和姜月奴的事情,自己可是没和贾红线说起过。 虽然方好音知道这事情,但是贾红线只知道自己去过樊楼,不知道自己和姜月奴的一系列莫名其妙。 管他呢,先解决了今晚的问题再说。 秦牧终于运动到位。 在这个位置,他可以主宰一切。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章 叛徒的结果 霍捕头守在正门前,一边是四个弓箭手,一边是六个刀斧手。 贾红线所在的房子的隔壁,房顶上站着两个弓箭手,房后安排了另外两个弓箭手。 这样的包围锁四条插翅也难逃。 汴梁城富足,碧水街这片的房子也盖的好。如果是烂土墙的话,霍捕头还要防备锁四条破墙逃出去,可是砖墙就不用担心了。 不过是个盗贼头子,难道还会五雷法不成?有本事震塌了房子我看看。 可是霍钟却没想到,如果锁四条真会五雷法,为什么要震塌了房子,直接震死你不好吗? 房顶是瓦,相对薄弱点,所以霍钟特意安排两个弓箭手守在上面。 他们敢露头,地上房上就一起射。 在霍钟想来,除非锁四条乖乖投降,否则绝对就是个死。 他不算个狠心的捕头,否则就不顾弟兄们死活,直接冲上去抓人了。 几条命换他一条命,总能抓个活的。 霍捕头爱惜手下性命,捕快们自然明白,所以对霍捕头忠心耿耿,只怕走了贼人,各个都打起精神,睁大眼睛,张开耳朵,不放过一丝动静。 刘一刀等了一会,外面除了那个应该是霍捕头的人叫了几句之外,就没有别的动静,正纳闷时候,就见贾红线突然对他说道:“刘大哥,听我吩咐。” 干什么?要冲了吗?不等你的小白脸了? “闭上眼睛,堵住耳朵。一定使劲闭上眼睛,拼命堵住耳朵,一丝声音也听不到才可以。千万千万要使劲堵住。” 贾红线非常郑重的语气让刘一刀不得不收起轻视的心态。 莫非那个小白脸要搞什么动静不同。 “马上,照做!”贾红线低声但是强硬的命令道。同时她自己也紧紧闭上双眼堵住了耳朵。 刘一刀不明所以,可是既然贾红线说的这么严重,她自己也如此做法,刘一刀立刻有样学样。 不过他还是稍微慢了点,等他刚刚堵住耳朵闭上眼睛,就听到外面传来一声惊天的声响,眼前雪白一片。 这还是他闭着眼睛堵住耳朵的情况下。 刘一刀几乎站立不稳,摇摇晃晃的,要靠扶着椅子才能站立。 他立刻睁开了眼睛。 这是怎么了?天塌了吗? 天当然没塌,只是一颗震撼弹的效果。 秦牧不能在汴梁城随便杀人。那夜在皇宫是迫不得已,还有方好音这个刺客的掩护,现在可是没有别的幌子,如果他杀了这里的捕快,开封府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不杀人要想救人,那就玩点别的吧。 即使刘一刀被贾红线提醒过,事先有了准备,还被震得站立不稳,脑袋发懵,更别说门外的捕快了。 贾红线他们可是隔着一座房子,有墙壁保护的。 霍捕头一行完全被这一颗震撼弹给撂倒了。 即使现在是漆黑的夜晚,可是他们每一个人的眼前全是白茫茫一片,不论是刀斧手还是弓箭手,都丢了手里的武器,蜷缩在地。 守在房后的俩人没受到光线的照射,但是声音已经足够让他们晕倒了。 失聪和失明,如果秦牧想杀他们,可以杀一百遍。 “孔雀,安全,出发。over”。 “猫头鹰,孔雀收到,出发。殴我。” 贾红线比刘一刀情况好得多,她虽然没见识过震撼弹的威力——这个秦牧没给她演示,可是她知道表哥每一样武器都强大无比。 秦牧让她闭眼就闭的紧紧的,让她堵耳就堵的死死的,再加上房屋的保护,她几乎没受到影响。 “刘大哥,跟我来。”说着,当先冲了出去。 刘一刀勉强能走路,摇摇晃晃的提着刀子跟了出去。 还好碧水街比较偏僻,不是热闹所在——要不贾红线也不会在这里设点,再加上现在是半夜三更,人们早就熟睡,即使被这声巨大的声音吵醒——那几乎是一定的,要起来也得需要时间。 秦牧开路,贾红线跟随——她手里还提着短蚱蜢,刘一刀最后。 三人迅速的离开现场,回到了贾红线的小院。 这时候汴梁城里面想起了特有的锣声,潜火队出动了。望楼上巡视的兵丁发现了亮光,还听到巨大声响,还以为是失火了。 到了屋里,刘一刀已经完全恢复了状态。 他好奇的望着一切。 秦牧让他好奇,可贾红线屋里的一切更让他好奇。 因为梁山的事情,秦牧现在出门和原来不同了,他会尽量的带一些装备,谁知道什么时候能用到。反正一路是坐船坐车,放在筐子里面遮盖一下也不会露馅。 正因为如此他才有震撼弹什么的。 这屋里也一样,贾红线遮住了窗户,屋里开着营地灯,亮堂堂的,外面却一丝光也看不到。 刘一刀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灯光,一下子就被惊住了。 好一会才缓了过来,看看秦牧。 秦牧不是那个书生打扮的小白脸模样了。 他一身漆黑的作战服,脸上涂的乱七八糟——在刘一刀看来,若不是贾红线待他如情人一般自然,刘一刀都不敢肯定这个怪人是那个小白脸。 “刘大哥,我叫秦牧。”秦牧介绍着自己。 “刘云飞。”这是刘一刀的真名,连贾红线都是第一次听到。 他对今天晚上的事情还是理不出头绪,可是现在脱离了危险他还是清楚的。 贾红线已经蒙住了短蚱蜢的双眼。这里的一切可不能给他看到。 她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就是怕被短蚱蜢听到。 贾红线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刘一刀明白了。怎么说俩人也配合了好多年,在四条街打出了名号,这点默契还有。 刘一刀对着短蚱蜢一巴掌挥了过去。 清脆的声音,短蚱蜢一边脸眼看着肿了起来。 刘一刀当然知道短蚱蜢没死。活人死人他还是分得清的。 “短蚱蜢,两条路,说实话,放你走;不说,宰了你。”刘一刀的话总是很简单粗暴,更多时候他是用刀子说话的。 短蚱蜢早就清醒了,只是全身说不出的难受。 震撼弹不是那么好消受的。 他哆哆嗦嗦的开口道:“刘一刀,你说话算数?” 刘一刀根本不再说话,直接一刀扎在短蚱蜢大腿上,同时捂住他的嘴不让他出声。 短蚱蜢疼的浑身哆嗦。 他连连点头。刘一刀的脾气他早知道,能用刀绝不用嘴。自己再不说的话恐怕是没有好下场。 短蚱蜢结结巴巴的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 贾红线这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原来是自己那个面具。 真是的,早知道就听表哥的话了,哪知道一个面具露了底。 她摘下面具,掏出了一个zippo打火机,叮的一声挑开了盖子,食指轻轻一划,火苗升起。 这段动作她做的行云流水,很有艺术美。 这是秦牧这次带回来的物资。来时候路上闲的无聊,教贾红线玩的小花样。 贾红线心灵手巧,两三次就学会了。 当然打火机也就归她了。 面具被烧成了灰烬。 该问的都问清楚了。贾红线向刘一刀点点头。 刘一刀心领神会,堵住短蚱蜢的嘴,拎着出了屋,去到后院。 秦牧知道他要干什么,可是抬了抬手,却被贾红线握住了。 贾红线摇摇头,秦牧明白,是不让他说话,这事听她的。 算起来秦牧在这个时空杀了不少人。 第一次穿越时候,意外的踩死了新郎官。 然后在“黄图”行动中,炸死了许多皇城禁卫。 在江南逃亡时候杀的就更多了,至少几百人因为自己而死。 可是那几次都不同,可以说是逼不得已。 今夜却是他眼看着贾红线处死一个人。一个叛徒。 如果让秦牧亲手杀,他还下不了手。可是他知道贾红线这么做是必须的。 短蚱蜢不死,贾红线就可能有麻烦。瞬间秦牧就想明白了,扔掉莫名其妙而来的情绪,向贾红线笑了笑。 贾红线明白表哥理解了自己的作为,顿时眉开眼笑。 她杀人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可是却不想表哥认为自己是个嗜杀的女人。 过了片刻,刘一刀回来了。 贾红线知道刘一刀做这个很熟练,完全不用担心纰漏,所以提也不提,只搬过一个椅子,请刘一刀坐下。 “刘大哥,今天才知道,这么多年来一直得到你的照顾,红线多谢了。” “红线,这些话不用说,不过以后怕是照顾不了你了。”刘一刀知道自己该走了。 贾红线有秦牧这样的神人照顾,自己当然可以放心了。师父在天之灵肯定也会放心。 他不能不走。贾红线戴上面具才是锁四条,摘了面具就没有锁四条这个人。 面具已经被贾红线用那个神奇的玩意给烧了,开封府的捕快再也找不到锁四条。 可是刘一刀不同。他在四条街大名鼎鼎,甚至汴梁城的黑道都数的上名号,捕快找不到锁四条肯定会找他。他不走不行。 贾红线明白这一点。 她想了想说道:“刘大哥要去哪里?” “出了汴梁城再说。” “若是刘大哥没有选好地方,到不如跟我去个地方。”贾红线短短时间已经有了计较。 秦牧显然要对梁山动手了。这次可不会向以前那般容易,梁山上强人众多,只凭借自己和表哥两人肯定不行。要不怎么表哥这次运回来那么多枪呢。虽然不是,可也全是打子弹的。 表哥肯定要带着方好音那一群人干,自己这边只有一个人,未免有点人单势孤。 说起来虽然自己是姐姐,可是手下一个人也没有,反倒是做妹妹的带着几十号人马。 这怎么可以呢。 贾红线虽然还不知道秦牧有统一欧亚大陆这么庞大的目标,可是她也知道表哥绝不是凡人,是要做大事的。做大事就得有人,自己这也算是帮表哥。 也给刘一刀一个出路。 一举三得的美事。 “跟着你?”刘一刀不太明白。自己已经不能在汴梁混了还怎么跟着你? “也不是跟着我啦,是跟着表哥干。” “到要看看,秦少爷武艺如何。”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章 搬砖 王黼忙了一早上的公事,绝大部分奏章都处理完毕,只剩下眼前的两份让他有点犹豫。 一份是韩城县遭了匪灾。一伙自称“梁山”的匪人在韩城县吴家庄抢劫杀戮,死人一百七十八口,其中妇人九十六,大半个吴家庄都毁了。 王黼皱着眉头,心里大骂。真是一帮不安生的土匪。 江南的反贼方腊刚刚被平定,就不能给皇上一点休息的时间吗? 他接着向下看。 知县范乔请朝廷发兵讨匪。 这不是给王相添麻烦吗。现在哪有兵将去打梁山。都被童贯带去江南了。那边刚打了胜仗,还没回京城,如果让他们再去讨伐梁山,就是童贯乐意,手下兵将还未必乐意。 不给人休整的时间吗? 王黼有些恼火。不为朝廷操心,一天到晚只要这要那,能是个好官吗? 范乔,这个名字记下来。 接着再看,却是范知县话锋一转,说在朝廷发兵之前,在吴家庄自组民团,不要朝廷一文钱,一个兵,也不要粮草器械,全由吴家庄自己解决。 这到是个明白人。知道体谅朝廷。 现在大户人家那个没有看家护院的,吴家庄不过是把家丁改个名字,叫做近卫团,换汤不换药,可是却好像做了多大的事情,会当官。 连领头的人选都定了,秦牧。像模像样的,做戏做全套。 王黼转怒为喜。 不错。准! 不花钱不派人,能维持住地方治安,就是人才。 就按他的办。 这本奏章看完,还有一本。 这本却是开封府送来的,是汴梁城昨夜发生的事。 碧水街上天降炸雷,不过却无人受伤,也没房屋损毁。 王黼觉得最近未免老天爷脾气大了一些,怎么老降炸雷呢? 虽然之前皇城的炸雷林仙人说是他的五雷大法,可是那也是从天上借来的。 还好这次的炸雷没有死人,不过这份奏章送上去不送上去呢? 王黼想了想决定这份送上去,毕竟没死人,而且汴梁的事情瞒不住赵佶,韩城县那一份就不送了,免得惹皇上不高兴。 昨天的炸雷的确没有任何人受伤,可是霍捕头一干人被吓的够呛。 巨大的声响和刺目的光线,当时就让这些人失去了反抗能力,别说抓人,不被人宰了就是万幸。 当时他们什么念头也没有了,只翻滚在地。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一个的渐渐恢复了正常。 霍捕头赶紧冲进锁四条的巢穴,一个人也没有了。 再找短蚱蜢,也没有了。 他惊的一身冷汗。 怎么?锁四条会五雷大法?难道他也是神仙下凡? 霍捕头越想越觉得自己正确。 本来就有小道消息传出来,说这个小鬼是林神仙要找的,好像和林神仙有过节。 都怪自己猪油蒙了心,和林神仙有过节的能是凡人吗?神仙打架,自己竟然还想插手。 幸亏神仙大人大量,没炸死自己这伙人,只是瞎一会聋一会,万幸万幸,这个神仙脾气好。 霍捕头现在满心都是后悔,悔不该插手。又有万分的侥幸,幸亏为了贪功他谁都没告诉。也没通知上官也没告诉同僚,连手下他都瞒着。 这样跑了贼人就跑了,谁也不知道跑的是鬼脸神仙。 短蚱蜢,爱死不死,霍捕头才不会再理呢。 不过估计也是完蛋了。 神仙就是气量再大,放过了自己这等人,却不会放过反水的小人。 不过他死不死都不干自己事了。 霍捕头连忙收兵,再也不插手神仙的事情,还是专心抓人间的小贼吧。 秦牧三人早早就出了城,生怕昨夜的事情引来开封府抓人。他们没想到霍捕头根本就没什么都没说,三人无惊无险的回到了吴家庄。 刘一刀这才发现吴家庄竟然有几十条精壮汉子,全是秦牧的手下。 可比贾红线在四条街的队伍强多了。 但是要刘一刀跟着秦牧干,却也没那么容易。 他是西军出身,很小时候就跟着队伍上阵了。就因为这样才被贾红线的爹,也是他的师父救了两次命。 后来师父去了汴梁,他随后在军队里面犯了规矩,混不下去了,就来汴梁投师父。 那时候师父去日无多,贾红线已经被送到了白鹤庵,刘一刀这才遵循师父遗命,暗地里照顾贾红线。 现在他也二十多岁,汴梁城待不下去了,贾红线也大了,又有了如意郎君,自己这差事也可以放下了,天地之大,尽可能去闯一闯。 刘一刀一时也没地方可以去,就过来跟着看看。 而且秦牧如此的神秘,他也好奇。 可是要他跟着秦牧干,却也不是贾红线随口说说他就肯答应。 刘一刀一身武艺,佩服的是强者,秦牧不过仗着稀奇古怪的玩意而已,真刀真枪的比划,肯定不如自己。 这点他是不服的。 秦牧也没时间让他服,吴家庄的事够他焦头烂额了。 临近中午时候,报身寺的和尚来了。 足足一船,好几十口子,各种家伙事都带上,在吴家庄摆下好大的阵势。 这是大事,是让全体吴家庄活人安心的手续,每个吴家庄的人都戴孝,一村尽是哭声。 任潇潇也哭的起不来,她是想起小桃的悲惨样子,受不了。 吴小妹勉强把她搀扶回了房间。 任潇潇刚哭完,没过多久,方好音也哭了。 报身寺的和尚来自京城,消息灵通,做完法事后闲聊中讲到一件事,简直是石破天惊。 江南方腊死了。连带他的一家,他的丞相大将军,全死了。 如今首级正运来京城。皇上要登上城楼为南征的大军庆贺。 方好音顿时受不了了。 虽然她离开江南就有了这个心理准备,可是真的当消息传来时候,她怎么受得了。 石宝一群人也是目中带泪,一个个垂头丧气。 贾红线一路安慰着方好音。 吴家庄愁云密布。 如今对这个消息没什么感觉的只剩下秦牧和刘一刀。 秦牧是早就知道结果,所以不会被触动。 虽然在历史上方腊是被活捉送到京城斩首的,但是自己的这个大宋和历史本就有一些细微差别,方腊死在江南也不算意外。 刘一刀则是事不关己,方腊死活跟他有什么关系,他也没去过江南,更不认识方腊。 趁着这个时候,刘一刀想跟秦牧比试比试。 他去找秦牧时候,却见秦牧正在搬砖。 刘一刀大为惊讶。怎么这样的一个人干这样的活?他在汴梁城都不会给人下苦力,秦牧怎么看都是吴家庄的头目,反倒在做粗贱的事。 “刘大哥,找我有事吗?你先坐一会,等我忙完这点事。” 吴家庄被毁掉了一大半,吴家大院更是重灾区,这么多人没地方住总要解决。 大家埋葬了逝者之后,都在盖房子。今天有法事别人都脱不开身,秦牧就自己接着干。 他在后世实际没有做过这样的力气活,虽然他还年轻,正是体力好的时候,可这种活不是健身房里面健身,是完全不同的体力活动,只一会功夫他就腰酸背痛了。 搬完了五千块砖,秦牧也有点撑不住,于是随意的坐在刘一刀身边。 打开保温壶喝了一口水。 喝热水是秦牧一直坚持的,他不想随随便便的倒下,各方面能注意点就注意点。 热水壶自然是后世产品。 刘一刀看着精致的水壶,越发的迷惑了。 这家伙用的一切怕是皇上也没有,可是怎么会在吴家庄搬砖? “秦少爷,怎么你会做这样的事情?” “搬砖吗?”秦牧怎么和他解释呢?这年头有身份的人都不可能做贱役,自己一番做法足够惹人惊讶了。 这个和他盖卫生间不同,那时候他必须上手,很多后世的东西古人不会。但是那时候他也没搬砖和泥,只是技术指导。 可是现在不同于那个时候了。 那时候秦牧只是想从这个时空带古董回到后世,换无数的钞票,从此过上想要的生活,好让余生不留遗憾。 现在完全不同了。这个世界不是他的古玩店,变成了他的性命。 那两个目标可以归根结底为一个词:建设。 他不再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存在,而是变成了建设者。 最最关键的是,在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怎么建设一个新世界。那他只能从头做起,从我做起。 一切事情都要身先士卒,身体力行。 这不是矫情,这是建设者的必须品质。 秦牧知道,没有任何一件事情的成功,是领导者高高在上,只凭指点江山就能实现的。 真正的成功人士,无不是从基层,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这是他的责任,是他的使命。 搬砖也是建设。不搬砖哪里来的房子。他要盖一个参天大厦,可是开始的地基也是一块一块的砖。 可是这个道理怎么和刘一刀讲呢? 刘一刀并不是一个建设者,他只是一个游离在大宋主流社会之外的退伍军人。 他没有义务建设这个大宋,更没有觉悟建设这个大宋,有那功夫喝点酒睡一觉不好吗? 看看刘一刀,再看看刚起了地基的房子,秦牧越发感到任务的艰巨。 未来,该怎么走?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章 刘一刀比武 “秦少爷,咱俩过过手”。 面对刘一刀屡次三番的挑战,秦牧有点挠头。 今天已经是法事过后的第三天。 这几天吴家庄全体都在盖房子,石宝等人也不例外。 石宝已经改了名字,叫石遗。 方腊完了,为了避免被牵扯到,像石宝这样有名的将领自然不敢用原名。 方好音也改了名字。 幸亏原来吴家庄知道她名字的只有任潇潇和吴小妹,虽然任员外当时也在吴家庄,但是以任员外的身份自然不会去打听小娘子的名字。 为什么改名,秦牧不说,任潇潇和吴小妹自然不会问。 这点聪明劲她们还是有的。 方好音直接用了去江南时候的化名:贾线娘。真的就当作了贾红线的妹妹。 从今以后,她将用这个身份生活下去。 石遗和手下这些日子一直跟着秦牧盖房子。没房子就没地方住,这道理谁都懂的。 他们本来就是江南的百姓,做起活来轻车熟路,虽然南方北方房子样式不同,可是也没什么高科技的玩意,看看就会,剩下的就是埋头苦干。 都是庄户人家,干活是本份,一群人到也安心。尤其是秦牧亲自领着他们一起干,更让他们感动。 在石遗这群人眼里,秦牧就是半仙。 就是秦牧不露面,只发下话来让他们干什么他们也会拼命去干,何况现在他和大家一起劳动。 吴家庄损失惨重,但是砖头还是有的。 毕竟大火烧毁了木料却不能把砖头都烧成渣。 木料也不缺少。 大光明火柴厂需要大批木材,这几个月以来任员外早理顺了原材料来源,每天都有大量的船舶停在吴家庄码头卸下木材。 随便匀一点过来就够盖房的了。 吴家庄变成了一个大工地,每个人都在拼命盖房。 除了一个,刘一刀。他每天没事可干只有瞎转悠。 他的身份特殊。 刘一刀不是方腊系的,自然方好音管不了他,管他的应该是贾红线。 可是贾红线知道他身份之后,也没法命令他做事了。 按说他还是自己师兄,又暗地里保护自己这么多年,再说贾红线都不回四条街了,那个团伙也就散了,刘一刀本来要走的,是她请人家在这里,自然不能命令什么。 秦牧更不好开口了,隔着贾红线呢。 经过江南的逃亡,方腊一系的人马把他视做恩人,是从心底里认可的领导者。 有圣女在,有秦牧在,他们会自觉的跟随在这两人身后。 秦牧带头盖房,自然人人不惜力。就连石遗都毫不计较的做着力气活。他们是穷苦人出身,有着朴素的观念,一日不作一日不得食,劳动对他们来说是天经地义的。 若不是朝廷无道,让江南百姓连劳动都没法劳动,他们也不会跟着方腊造反。 如今来到了吴家庄,难得的太平,没有官府欺压,又有着神仙一样的领导者,再说还是给自己盖房子,自然各个卖力。 这天中午吃过了午餐,正是休息的时候。 大家坐在树荫底下乘凉,刘一刀就向秦牧提出了挑战。 秦牧还没想好怎么应对,却惹怒了方腊一系。 你算老几,敢和秦少爷动手。 “刘一刀,让我来会会你。”石遗站了出来。 他是方腊手下大将,一身武艺经过战场的考验,根本不惧一个汴梁城里面的泼皮。 方好音自然把刘一刀的情况都告诉过石遗。 贾红线有点为难了。 她当然不想让刘一刀和秦牧动手。 若是原来的刘一刀,贾红线能一枪打死他。敢对表哥动手,那就是死。 可是现在不同了。刘一刀是爹爹的徒弟,只看在这个关系上,她也不好动粗。 方好音偷偷撇了一眼贾红线。 贾红线自然能感受到方好音的意思。那就是看自己笑话。 方好音明白贾红线的心思。自己手下有几十号人马,她却孤零零的一个人,所以借着汴梁的事,就把刘一刀带了过来。自然也是要和自己比较个高低。 现在到好,高低不用比较,先惹出烦。 秦牧是他们这群人的核心,是领导,甚至是半仙,他的尊严不容挑战。 刘一刀却也不惧,管你是谁,要让我服气,先问过我的刀子。 他抽刀走到场地中间,等着石遗。 石遗其实完全不想打这一架。 他不是汴梁的泼皮,他是方腊的大将。 他打的是战争,不是无赖混战。 这样打架一般的比较,石遗都觉得丢人。 而更重要的是,从见到秦牧开始,这一路上他的世界观完全颠覆了。 以前他引以为傲的拳棒功夫,在秦牧面前完全是笑话一般。 他就是再能打又如何?贾红线远远一枪就能要了自己的命。 一颗,他连全尸都留不下。 而这些东西,七岁小孩就能用。 当石遗觉得拳棒功夫毫无用处的时候,对于比试武艺这样的行为,真心觉得厌倦。这根本就不是事,是玩闹,甚至是耍猴。 尤其是当着秦牧圣女和贾红线,还有这一帮手下。 他们可是全明白怎么回事的。 自己和刘一刀打这一架,不论输赢都是丢人。 他们完全不在意谁胜谁负,再好的拳脚功夫又如何,挡得住一颗子弹吗? 可是这些东西刘一刀不明白。 刘一刀见识的过电灯,通话器,热水瓶,还有别的乱七八糟的后世装备,可是他没见过秦牧开枪。 那晚秦牧到是背着,可是如果不开枪,这个和铁棍子有什么区别? 在他心里,觉得真刀真枪的比划一下,才能分个上下高低。 “刀枪无眼,刘大哥,别用刀。”见到石遗出场,贾红线松了一口气。不是表哥就好。但是这时候就得她出面了,不能让秦牧的手下伤了和气。 她虽然和方好音私底下较劲,但大事上还是很明白的。 这些人都是表哥的班底,不能坏了表哥的事。 贾红线随便找了两根木棍,沾了点石炭,递给了两人。 点到为止。 刘一刀扔了刀,接过棍子。 他是在汴梁城混,却不是无赖之人。 从小就跟着西军打仗的人,什么场面没见过,该怎么做他是心里有数的。 石遗也接过棍子,站到了刘一刀对面。 他有点泄气,这一架打的真毫无意义,反倒像小丑一般。 刘一刀却兴致勃勃,仔细打量着对手。 他看的出石遗也是高手,可是自己一身本事也是实打实的,不是花架子。 谁输谁赢,手下见真章。 近卫团的人自然全给石遗加油。他们现在和方腊已经彻底脱离了干系,全被秦牧编入了近卫团。 他们围成一圈,给长官助威。 若不是刘一刀是贾红线请来的人,不好听的话早骂过去了。 只是贾红线也和他们一路杀过来,表现的战神一般,这才给刘一刀点面子。 “等等。”秦牧拦住了两人。他对着刘一刀问道:“刘大哥,如何才能比较两个人谁更厉害呢?” “谁倒下就是输。” “就这么简单?” “当然,要不然你以为呢?” “好,你们等一下。” 说着秦牧跑回了任潇潇的婚房,现在是自己的书房和卧室,当然最主要的功能是仓库。 这里是禁区,除了他自己之外,只有贾红线方好音能进来。现在连任潇潇和吴小妹他都不让进了。 秦牧打开一个箱子,里面是枪。 二战著名的一款美军武器: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这款枪在二战鼎鼎有名,在朝鲜战争时候还是美军步兵的主要武器,直到被16取代。 秦牧选的是1c改进款,比原款多了一个瞄准镜。也可以当使用。 选这款枪秦牧也是经过深思熟虑。 要实现他的伟大目标,靠冷兵器肯定是不可能的。而且既然要搞工业革命,武器的革命显然是必须的。 他时间有限,不可能按部就班的走一遍前装滑膛枪,后膛枪,栓动步枪的路。如果那样一步一步来,到四十岁他可能都走不到东南亚,必须有一款压倒一切的武器。 当然开着飞机坦克能压倒一切,可是不可能实现,柜子带不过来。 全自动武器火力更猛,但也不合适,毕竟目前唯一的弹药来源只是那个柜子。容量有限。 可是如果打一枪拉一下栓,火力密度又不够。 他人手太少了。不说别的,就是他马上要面对的目标,梁山匪帮,根据《水浒传》里面的描述,头领就有一百零八个,士兵就更不用提了。 成千上万的人打一枪拉一下栓,没打几下人家冲到眼前了。 近卫团算上他才四十个人,还包括了两位女将,没有一定的火力密度根本不可能。 当然可以用,但是一支部队没有枪支,全是简直是不能想象。 无论什么什么时空的陆军步兵,一支可靠的步枪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秦牧选择了这支1c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在各种条件限制下,这款枪比较完美的达到了秦牧的要求。 而且还有一个算不上理由的理由。秦牧看过一个电视剧《兄弟连》,里面的美军就是用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他觉得美军用起来很帅,所以在众多同类产品中选择了它。 刘一刀看着秦牧背着一杆枪走了过来。 那天晚上,刘一刀看过。可是是更加现代化的产品,整体黑漆漆的,上面没有木头,刘一刀以为是一根棍子。 这把1c不同了。木头他还是认得出来的。关键是上面还有刺刀。刘一刀自然认为这是大宋的长枪,只是样子古怪。 近卫团的人全动容了。 秦牧这些日子偶尔提起过,会给他们装备新武器。 这把枪莫不就是秦团长——秦牧现在自命近卫团团长,提到的新武器? “刘大哥,我和你比吧。既然你说倒下的输,那就谁倒下谁输。” 贾红线连忙走了过来,牵着秦牧的手,焦急的说道:“表哥,不能这样啊。” 她可是知道的厉害。这把枪她见过,知道不如自己的先进,可是就算如此,也不是刘一刀能对付的了的。 这个时空还没人能扛得住子弹。 “姐姐,那你要表哥怎么样啊?这样不能那也不能。”方好音有点不满意了。 你带的人要挑战表哥,你不但不管还阻止表哥。这样怎么带队伍? “别担心。我不会伤害刘大哥。”秦牧安抚着两人。 真是麻烦啊。 “秦少爷,你还是担心自己别受伤吧。尽管放马过来。” “刘大哥,我们手上见真章吧。” 刘一刀傲然而立。 比试,马上就要开始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八章 吴家庄讲话 “刘大哥,刀枪无眼,你照顾了红线这么多年,我不能对你动手。”秦牧不可能一枪打死刘一刀:“换个方式,也能分胜负。” “秦少爷,红线是师父女儿,照顾她是我该做的事情,你不用留手。”刘一刀根本不信秦牧能伤了自己。秦牧算不上高手,论武艺连贾红线都远远不如,他根本不担心。 “刘云飞,比试之前,我有个问题想请教。”秦牧正色说道:“你学武艺是为了什么?” “不被人欺负。” 真是朴素的答案。 “那你现在觉得自己是不是学成了,已经不被人欺负了?” “那是当然。”刘一刀对自己这身功夫很是自傲。 “那么为什么那夜会被围住呢?” 秦牧的问题让刘一刀有点没法回答。那晚被开封府的捕快围住,他本想以自己的命换贾红线的生路,可是却被秦牧解了围。 这无形中让刘一刀感觉有点丢脸。自己是看不起小白脸的,可是最后却被小白脸救了。 这也是刘一刀执意要和秦牧比划比划的原因。 胜了之后,自己再跟着他混,这样不丢人。 “你怎知道我就冲不出去?”刘一刀有点恼怒:“没有你,我一样救的了红线。” “好,你是红线的师兄,我是红线的男人,我们较量起来会让红线伤心。不如这样,我们模拟一下那夜的情况,看看谁能解围,谁解围的快,谁就是赢家。” “好。”这办法不错,不愧是做少爷的。 刘一刀同意了。但是他有个要求,让秦牧别再使用法术,别再弄五雷大法,那他比不了。 秦牧点头同意。 按照秦牧的要求,很快布置了一个模拟的场景。 不过因为是模拟,所以一切比较简单。 秦牧用线在地上画了一个长方形,算做房子,然后前后左右布置了十五个目标,每个目标是一个香瓜,挑在一人高的木头上。 十五个目标散落各处,距离在百米左右。 “秦少爷,那晚上捕快可不是离的这么远。”刘一刀有点疑惑。这也太远了。那夜捕快就在门外。 “刘云飞,如果目标就在眼前,凭良心说,对方一拥而入你挡得住吗?” 刘一刀没有说话。 秦牧说的是实情。按那晚的情况,捕快们就在院子外面,一顿弓箭过来自己真挡不住。 就算能拼死几个,最后恐怕也是凶多吉少。即使贾红线能跑掉,自己很大可能就死在那晚了。 “规则很简单,突围要求时间短,不管用什么武器,在规定时间内打破这些香瓜,用时短的算赢。” “我来计时。”贾红线连忙开口,说着挽起袖子,露出手表。 表哥真是聪明,想出这样的好办法。 刘一刀已经见识过了手表,知道这个神器的作用。 “好,不过我要用弓箭。” 这么远的距离,十五个目标还前后左右的分散着,用刀子捅肯定是不行的。 贾红线的爹是西军将领,弓箭上的功夫很是了得,刘一刀在这方面更是强悍。 这个时空的大户人家都有护院,也不缺武器,除了不能私藏盔甲,这等军队的制式装备之外,弓箭并不缺。 秦牧命人取来了弓箭。 刘一刀试了试力量,还不错,不是样子货。 “秦少爷,你不试试弓吗?” “我用这把枪。” 刘一刀没想到秦牧不用弓箭,反而用枪。 用枪去捅香瓜,每个都那么远,跑也跑死你。 “好,咱们谁先开始?”他也不废话了,准备开始。 “我是主人,你是客人。你先请。” 刘一刀带好箭壶,取弓在手。 “计时开始。”贾红线按下按钮。这块表不是百达翡丽,是军用多功能手表,有类似秒表计时的功能。 每个目标都在一百米开外,这个距离已经超出了弓箭的正常射程。 刘一刀迅捷如风,一溜烟跑出了四五十米,然后开弓放箭。 正中香瓜。 不过目标并没有都放在一起,射完这一个之后,要继续移动。 刘一刀继续奔跑。 跑到距离下一个目标五十米左右,再次放箭。 十五个目标散落在四周,刘一刀功夫的确了得,不但身法迅速,箭法更是出众。 十五个目标,十五支箭,箭无虚发,五分钟不到,每一个香瓜上都插了一根箭。 刘一刀回到秦牧身边,略带得意的说道:“秦少爷,该你了。” “四分五十秒。”贾红线报出了时间。 “好,我来。” 近卫团的人马对刘一刀的身手也是佩服。可是却不怎么在意。他们全心都等着秦牧出手。 “团长,给我们露一手。” “团长,快开始吧。” 一个一个急不可耐。 刘一刀有点郁闷。难道自己这身功夫不够漂亮吗?怎么这帮家伙不识货呢?秦牧能比自己做的更好?不说别的,就看他不用弓箭,反倒抱着一支枪,这样一个一个捅过去,不用问也是自己赢了。 到时候自己要说点漂亮话,给秦牧个台阶下。毕竟是师妹的男人,别太伤他面子,这样师妹面上也不好看。 秦牧摆摆手,近卫团安静下来。 他示意贾红线。 “计时开始。”贾红线开始再一次计时。 跪姿,据枪,开火。 这把枪在穿越前已经校过枪,非常的准。 秦牧把表尺定在百米,透过瞄准镜,目标清晰出现在觇孔照门,三点一线,扣下扳机。 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的弹匣容量是八颗。秦牧连续扣动扳机,每一声枪响,都让一个香瓜爆开。 八声过后,“叮”的一下,弹匣弹出枪身。 秦牧掏出第二个弹匣,飞快的装好,继续射击。 “一分二十秒。” 一分二十秒的时间, “哇。”众人都惊呆了。 这就是我们的武器?近卫团的士兵脸上全是不敢相信的喜色。 他们一直就羡慕贾红线那一支,可是这样的神器,怎么会轮到自己用。 眼见团长拿出来一把新的枪,他们隐约的感觉到这就是他们的武器,早就心痒难耐,现在看到如此的威力,更是各个心花怒放。 有这样的神器,近卫团还会怕谁呢? 刘一刀脸色说不出的难看。 他万万没想到秦牧的这把枪竟然不是用来捅人的。 满以为对手就是跑断了腿也比不过自己,可是现实如此残酷。秦牧连地方都没动,就把香瓜全打碎了。 这是什么神器? 刘一刀不是笨蛋。他立刻意识到一点,如果真的是性命搏杀,自己根本到不了秦牧眼前就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秦牧是手下留情了,否则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刘大哥,不让人欺负不是靠武艺高低。”秦牧说完这句话,不再理他。若是他能明白自然好,不能明白的话,自己也没有太多时间浪费在刘一刀身上。 “集合。” 秦牧发出命令。这几天近卫团除了盖房之外,也接受了基本的队列训练。 他们本来就是士兵,队列训练并不陌生,虽然秦团长的要求和以前略有不同,但是众人还是很快的掌握了。 近卫团迅速列成三排。 “报数。” “一,二,三……” “团长同志,近卫团集合完毕,应到三十七人,实到三十七人。”石遗跑到秦牧面前,大声汇报。 训练生产两不误,在生产间隙训练,在训练后继续盖房,在短短几天里面,秦牧已经把后世军队最基础的条令强化了下去。 “入列”。 石遗跑步回到队列。 秦牧望着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一双双兴奋的眼睛,心里也有点不由自主的澎湃。 这就是自己的队伍,三十七人,虽然相对大宋朝,相对整个天下来说,是个小到不能再小的数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自己来说,这就是征服天下的开始。 “同志们,我们近卫团的每一个战士,包括我自己,一路几千里,从江南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是因为在家乡活不下去,要为自己,为家人找一条活路。” “我们冲出杭州,离开睦州,闯过歙州。我们乘船,我们走路。我们打败了一切拦在前面的敌人。历经重重险阻,我们来到了这里。” “在这里我们安定了下来。有吃的有喝的,有房子住,以后还会有土地财富。可是,一瞬间所有的都被毁掉了。” “他们杀人,他们放火,他们破坏一切。” “他们不允许安分的百姓过好日子。” “今天我们盖房,种地,做工。明天他们还会来,杀人,放火,破坏一切。” “同志们,我们来自,我们有共同的目标,就是过上正常的生活。” “无论是谁,想要阻止我们,我们都要和他们战斗到底!” “他们从河上来,我们就在河上和他们战斗,他们从陆地来,我们就在陆地和他们战斗。我们在每一处村庄田野战斗,我们永不屈服。” “我们决不投降,我们之所以不投降,就是因为我们还有希望,我们还有着对自由与胜利的向往。敌人可以焚烧我们的家园、可以屠戮我们的亲人、可以暂时夺取我们生的希望,但是,他们夺不走我们的尊严,只要有尊严,我们就会一直抵抗下去。直到打光最后一颗子弹、流尽最后一滴鲜血,牺牲最后一名战士。” “同志们,为了这片土地的和平,让我们战斗到底!”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九章 梁山的问题 这才是真正的军队吧。 刘一刀看着眼前整齐的队伍,心里不由得一颤。 虽然这些人穿的和庄户人一样,连一套统一的军服都没有,可是他们笔挺的身躯,坚定的眼神,比刘一刀曾经服役的西军强出太多了。 可是强在哪里,他一时也说不出来。这只是他没来由的感觉。 秦牧没时间搭理刘一刀。 时代在前进,每一个人要主动的追赶时代,而不是让时代停下来等你。 追不上的,无一例外全部被淘汰。世界就是这么残酷。 秦牧来到了团部。 这是吴家大院的一处小院子,刚修理个七七八八大概能用,秦牧用来当近卫团的团部。 “石排长,”秦牧任命石遗当排长,一个班十个人,一个排三个班,现在有三个半班,排长是个合适的职务:“最近我们要有一次行动,你准备准备,安排一下自己的工作。” “是!”石遗立正敬礼。 这些日子以来,可以说自认识秦牧以来,石遗觉得眼前的世界全变了模样。 如果没有遇到秦牧,他会带着兄弟们,向着大宋的军队冲锋,用刀用弓箭去杀敌,然后胜利,或者失败。直到最后死在宋军手里。 这是他原本的宿命,他早有准备。 可是一切在遇到秦牧之后改变了。不只是他带来的那些强大的武器,神秘的装备,而是秦牧带给了他对世界全新的认识。 说不清道不明,可是在一点一点发生改变。 就说队列训练这一项,方腊的军队自然也有训练,这些弟兄们都是好手,走起队列不会出错。 可是那些东西和秦牧要求的一比,简直是轻松的好像吃饭。 秦牧对队列的要求极为严格,甚至严格到走路先迈哪一只脚,抬腿高度多少,每分钟走多少步都有规定。 石遗不明白秦牧为什么要求的这么苛刻,可是他知道秦牧比自己高明,还是远远的高明,高到自己根本够不到的地步。这样的人下令,不管理解不理解他都会严格执行。 从江南一路突围,如果没有秦牧的带领,他们早就死在路上了。 正因为如此,近卫团每一个人都服气秦牧,所以再苦再累,再不理解,都认真的去做。 短短几天时间,石遗发现自己手下这些人虽然还是那些人,可是精气神有了明显的变化。 用秦牧的话来说,他们现在是兵了,不再是老百姓。 之前这帮人虽然能打仗,可是脱了盔甲和百姓没有区别。 现在不同了,即使穿着百姓的衣服,也和吴家庄本地的乡亲完全不同。只看走路的姿势就根本不一样,更别提精气神了。 练为了战,今天秦牧让新式武器在战士们面前亮了相,每一个人近卫团的士兵都有点迫不及待想拿到自己的枪。 不过秦牧今天没有把枪发下去。 开玩笑呢,这可是。没经过大量的训练哪能随便给他们用。目前他们还是冷兵器时代的士兵,随便玩枪会出人命的。 石遗离开之后,方好音和贾红线走了进来。 秦牧要打梁山了。可是梁山那么大,敌人那么多,自己这点子人就是各个化身州长施瓦星格,扛着飞机大炮也不行。他自然不会如此无脑。找两人来就是安排接下来的行动。 梁山他没去过,甚至在哪都不知道。不过没关系,方好音知道。她去过,还见过宋江。 “线娘,”为了安全,秦牧公开场合全称呼她的新名字:“你给咱们讲讲梁山。” 方好音今天也被秦牧的一番话激动,现在还不能平静。 表哥果然是英雄,自己没看错他。虽然不想承认,可是方好音知道秦牧比方腊强多了。那一番话爹爹就说不出来。 方腊只会说他家乡有皇气,他应该做皇上。 睦州历史上有一个女皇帝,叫陈硕真,是唐朝人。她起事的原因和方腊一样,也是在朝廷的压榨下,百姓活不下去了,于是率领众人造反。 她自号“文佳皇帝”。不过她的地盘比方腊还惨,周边几个关键点都没打下来,最终失败身亡。 如果没有秦牧的出现,方好音会如方腊和陈硕真一样,杀官造反,最终结果也不会有不同。但是现在有了秦牧,方好音不知不觉中明白了许多事,她知道自己爹爹以及之前“文佳皇帝”那一套完全行不通。 他们没有高度——对于高度的这样解读,还是秦牧教她的。 他们注定会失败。 可是秦牧不同。他做的一切都那么不一样,方好音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对于大宋的朝廷她恨之入骨,不只是替江南百姓,更是为她一家老少。 如果让她带头向宋军冲锋,方好音绝不犹豫。 可是她不是笨人,相反还非常聪明。 她绝不会这时候就鼓动秦牧造反。 表哥比她高明一万倍,表哥说什么,自己只要尽力去做就行了。 早晚有一天,大宋的皇帝会跪在自己脚下。她莫名的就有这个自信。 秦牧要她讲讲梁山的事,方好音就详详细细的把自己上梁山的一路上所见所闻都讲了一番。 梁山这个地方,现在叫梁山泺,是好大一片水系,五丈河把梁山泺和吴家庄联系在了一起。 梁山泺可以算作一片大湖,类似千岛湖那样,不过湖中的陆地要比江南多,也有比较高的山。 进梁山需要乘船,如果不是梁山人引路,外人是找不到梁山匪徒聚集的地方的。 这也是朝廷没办法剿灭梁山的一个原因——太能藏人,也太难找了。 秦牧静静的听着方好音讲述,逐渐完善着自己的计划。 梁山上,如今很快乐。 李逵在吴家庄砍死了小桃,又砍断了小桃手臂,得了个稀罕玩意,不知道是干嘛用的,给了宋江。 宋江也不知道是干嘛用的,这圆圆的,怪好看的。 他请教公孙胜,公孙胜也不知道是干嘛用的,不过他觉得应该是像日晷一样的东西,用来看时间的。 于是他们去请教卢俊义。 卢俊义卢员外是大名府的财主。这个财主可比吴家庄的任员外强的多。 大名府是大城市,韩城县不过是小县城,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卢员外见多识广,宋江以为他应该认识,可是没想到他也不认识。 恰好这时候燕青回来了。 他去京城多日,到最后也没见到皇上,只得回了梁山。 燕青告诉宋江,这东西叫手表,是最近京城里最出风头的宝贝。 若是你问汴梁城里面的百姓,京城现在什么货最好卖,答案一定是火柴。 可是如果你要是问汴梁城里面上到皇帝,下到王孙,这个上流阶层,什么东西是汴梁城里面现在最让他们眼热的,无一例外的回答会是手表。 手表是三槐王公府里出来的,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卖的,全看王公子喜欢。他想卖给谁就卖给谁,不想卖的,不论出多少钱都没用。 王樵不缺钱。 宋江如今就有这么一块,倒是很出乎燕青的意料。 要知道现在的汴梁,连梁师成都没有手表。梁师成可是大名鼎鼎的宦官之偶像——当上了太傅的宦官。 一个童贯,一个梁师成,是北宋最牛的两个宦官。一个统兵打仗——自称媪相,一个替皇帝写诏书——自封隐相。 梁师成身份贵不可言,他的面子都没用,没买到一块手表,如今宋江手里却有一块。 这让燕青很吃惊。 他不是吃惊宋江怎么来的手表——不用问肯定梁山弟兄们下山“做生意”搞回来的,而是吃惊他们去什么地方做的“生意”。 除了京城哪里还有手表?可是梁山也没在京城搞事呀。 难道除了汴梁,别的地方还有手表不成? 宋江大喜。 连梁师成都没有的手表,自己手上却戴着,简直是很美好的感受。 不过,要是梁师成肯替自己引荐,能和皇上见那么一面,再促成了招安的事情,这块手表到是可以忍痛割爱。 燕青这次去汴梁没什么收获。时间搭进去不少,钱也没少花,可是却没结果。 连李师师都没见到。 不如就借着这个机会,再去一次? 宋江找来吴用,这事情要和军师好好商量商量。 吴用正好也有事找宋江。 梁山大小将领一百多号,兵丁好几万,再加上这些人的家属,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 人多吃的也多,虽然梁山这一块多水,有大量渔获,可是少地,就缺粮食。人不可能只吃鱼活着,粮食还是要吃的。 如何获得粮食就成了大问题。 人数少的时候,抢来的金银就足够买粮食开销,可是随着好汉越来越多,兵马越来越盛,粮食问题就凸显了出来。 最开始时候,还可以靠四处抢掠为生。 三打祝家庄,最终破了庄子,获得大量的补给,同时也算拿下了李家庄,扈家庄。 这几个庄子有地有粮食,暂时解了粮食危机。 可梁山是发展的,是壮大的,人更多之后必须有更多的粮食,于是只能攻打州县了。 高唐州就这样被梁山抢了。 梁山现在就面临和方腊一样的问题,他必须四处抢掠,否则活不下去。 如果不是有宋江晁盖一伙人聚集在这里造反,梁山泺本不会有这么多的人口存在。 一块地面能供养的人口有限,以梁山目前的农业渔业生产能力,负担不起梁山如此众多的人口,梁山必须去抢。 可是周边总有抢完的时候,这时候怎么办? 继续去更远处抢是一个选项,可是梁山这地方离汴梁城并不远,也没有江南那么发达的水系,出了梁山泺,就只有几条大河,不是遍布四处的溪流。 这几条大河固然可以运兵,可是朝廷比他们更能运兵。 如果他们借着大河去抢劫,必然遭到朝廷凶狠的打击。 窝在梁山泺祸害周边还可以,但是向西一点就是京城了,他们还没这个胆量。 困难是现实的,吴用作为梁山的大管家,必须找到解决办法。 向西不成,那就换个方向好了。 这就是战略性的问题了,必须宋江拿主意。 抢哪边好呢?宋江也有点头疼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章 杀人者王樵 李家道口,东山酒店,老板是号称“旱地忽律”的朱贵。 “忽律”就是鳄鱼。旱地忽律说的是鳄鱼在岸上,沾满泥巴一动不动好像烂木头,让人没有警惕,可是遇到它看上眼的猎物,一下就能要命。 朱贵这个小店很有一段历史了,在梁山老大还是王伦的时候,他就在这里开店。晁盖做老大时候,他还在这里开店。现在老大变成了宋江,开店的还是他。 朱贵人到中年却是满头白发,想来是看人多了历练出来的。 这些年在此打尖的客人,可有不少变成了味道古怪的肉包子——肉包子不只是孙二娘会做。 不过今天来店里的这一对小夫妻他却不敢贸然动手。 秦牧和贾红线这一对眷侣,男的精神女的俊俏。 贾红线特意给秦牧打扮了一番。戴一顶皂纱转角簇花巾,穿一领紫绣花袍,系一条玲珑嵌宝玉环条,穿一双金线抹绿皂朝靴。标准的汴梁富家公子打扮。 她自己更是披金戴银,珠环翠绕。豪门少妇的气派逼的朱贵根本不敢动别的心思。 朱贵的这家酒店是梁山的眼线,要上梁山,先过此关。 方好音上次来见宋江就是经过李家道口东山酒店,然后从这里乘船进入梁山泺。 她因为已经在梁山众人前露过面,这次秦牧就没让她来,而是带上了石遗,做跟班打扮。 “王公子,你说要卖粮食给梁山?”秦牧化名王樵——顺便给王家添点堵,所以朱贵称他为王公子。 “对,汴梁城生意不好做,吃这碗饭的太多。听说梁山泺一带人口众多,想来不会拒绝我吧?” “王公子又怎么知道梁山泺人口众多呢?”朱贵阴恻恻的问道:“莫非特意打探过我梁山不成?” “朱掌柜,梁山人口众多并不需要打探。燕青在汴梁城可没有藏头露面。该说的可都说了。如今汴梁城里面谁不知道梁山好汉人多势众。” 秦牧随口胡说。反正燕青的确去了汴梁城,这点到是不怕穿帮。至于燕青在京城说了什么,朱贵怎么可能知道的那么清楚。 朱贵没想到梁山的大名在汴梁都传遍了,一时也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发愁。 山上是缺粮,如果不缺粮也不用一会打这个一会抢那个了。 最近抢了一个吴家庄,正是收了夏粮之后,粮食还没有送入县里,算是不错的一次买卖。可是一个庄子能有多少粮食,都搜干净了能让梁山饱几日? 今天有人上门来卖粮,到是个好机会。如果真的谈成这笔买卖,梁山的粮食就不那么紧张了。 山里有的是钱,只是没粮食。 这样他更不敢随意对两人动手了。不提这两人满身的富贵气,就是大粮商的身份也让他不能动手。 “那二位请入梁山一叙。”朱贵准备请他们进梁山泺。 “朱掌柜,你听没听过一句话,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秦牧微笑着拒绝了:“我也不欺瞒你,我家先祖乃是三槐王公,我这个身份来这里本已经不应该。只是生意事大,我要是不亲自过来,恐怕梁山不信。可是我到了这里,难道还能再深入不成?” 朱贵仔细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一个王孙公子来到梁山边上已经够给面子了,怎么可能再进入梁山内部呢。他也是害怕的。 “好,你且稍等片刻,我去请人。” 朱贵招呼手下摆满酒菜,自己出去请人。 过了一会,朱贵带回了三个人。 双方介绍完毕,秦牧知道了来人的身份。 矮脚虎王英,锦毛虎燕顺,白面郎君郑天寿。 秦牧对《水浒》知道个大概,一百单八将记得不全,可是矮脚虎王英却是大名鼎鼎。因为此人好色成性,可是最终却娶了一个如花美眷——扈三娘。 好,就是你们了。 朱贵是这个酒店的老板,也可以说是这处情报机构的头目,他和山里联系不能每次都跑回忠义堂,而是山里派人隔着湖等消息。 今日轮到这哥仨当值。若是往日有人投奔梁山,朱贵看了能点头,这仨人带来人进山,现在人家不进山,他们只能过来。 粮食买卖这么大的事,这仨人当然不能做主。可是正因为是大事,秦牧又这么年轻,还带着一个漂亮的小娘子,朱贵看他们也不太像商家。 拿不准主意的时候,他不敢直接请宋江等一班大佬过来,若是被人骗了,自己不只是没面子那么简单了。 朱贵先请多几个人过来,大家一起聊聊,好决定到底请不请更高层。 “再没有别的人能来啦吗?”秦牧看着眼前这几个人,有点遗憾。好像没什么有份量的人物。 “王公子,生意总是一步一步谈,我们先聊着。”朱贵做惯了掌柜,还是很善于圆场的。 没有宋江,没有李逵,总是有点不够圆满。 “好吧,我先跟你们谈谈也行。”说着,秦牧从腰里掏出了手枪,贾红线也微笑着把手枪掏了出来。 朱贵等人完全不认识手枪,他们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反正不是刀子,不是弓弩,总之不是凶器,还以为是汴梁城的新玩意呢。 “砰砰砰”。 连续不断的声音响起,朱贵等人连半点反应都没有,就丢了性命。 算上伙计一共十三个,有十二个死在两人的枪口下,剩下一个想跑,被石遗解决掉了。 贾红线一个人就杀了八个。果然是用枪的天才。 秦牧不是君子,报仇等不了十年。 他捡起一根柴禾,沾了点血迹,在墙壁上写下一行大字:“杀人者王樵”。 行动干脆利落,一分钟不到已经完事了。看的石遗心下震撼——杀人在秦团长手下已经完全变了样子。 宋江接到东山酒店被血洗的消息之后大惊失色。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朝廷派兵来了吗? 等听说不是朝廷兵马干的,他才稍微放下点心来。 “来呀,众位兄弟,咱们快过去看看。” 一干人马来到酒店,只见连头领带伙计,没一个活口。 有几个死相尤其的凄惨。 qsg手枪在50米距离发射国产dap9毫米手枪弹,在穿透13毫米厚的232钢板后仍能击穿50毫米厚的松木板。现在几乎就是顶着脑袋射击,有几个头盖骨都掀掉了。 宋江开始被手下的死讯吓到,这是谁啊,敢来梁山惹事。看到朱贵等人的尸体,他却被惨状给惊呆了。 他们是被什么兵器杀的? 若是箭,没有发现箭头和箭杆,若是刀,可是死人身上的伤口不可能是刀子砍的。 宋江也是见识过战阵的,知道被刀砍被箭射之后伤口的样子。 显然朱贵等人不是死于这两样武器,若说是锤子可也不像。 锤子顶多把人打扁了,可是这几个人脑瓜壳都掀开了,肯定不是锤子打的。 “公明哥哥,”神医安道全用镊子夹着一枚扭曲的弹头,放在托盘里面,递给宋江说道:“想来这就是强人用的凶器。” 秦牧收拾走了子弹壳,可是弹头肯定会留下。 “军师请看,”宋江接过托盘,和吴用一起参详:“好像是弹弓打的弹丸。” “的确如此。可是这样的力量,不知天下间谁人可以做到。” 吴用想了片刻,把梁山好汉捋了个遍,想起一个人来。 “张清兄弟,”他叫过一个人,“你号称没羽箭,可曾有这样的力道?” 没羽箭张清,善于丢石头,百发百中。 他连忙摇头。丢石头砸人可以,但是用石头掀起头盖骨,想都不要想。 自己要是有这本事,也不用在梁山混了。 “那天下间何人可以做到?不知豹子头兄弟怎么看?”宋江又问林冲:“兄弟可识得这等人物?” 林冲在上梁山前是八十万禁军的教头,不但武艺高强,而且江湖上的好手认识的也多。 汴梁是京城,但凡有点本事的都会去京城混混,总不能没事去梁山转转吧。宋江远不如林冲认识的江湖好汉多,所以才请教林冲。 “不曾识得。” 这样的力量,只靠一颗铁蛋就掀开人的头盖骨,简直是骇人听闻。林冲自问自己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他也有点心内惴惴。这谁啊,这么大本事,怎么自己一点没印象呢,连听说都没听说过,江湖上出了如此高手。 听说还是一对青年男女。 酒店的人虽然全死了,可是村寨里面还是有人看到秦牧一行的。 掀开人头盖骨的,是贾红线。 只有她有这样的天赋。连秦牧都是照着人的胸口打,这里面积最大。 贾红线不同,枪枪都打在敌人头上。一枪一个都不浪费子弹。 “来呀,好好安葬朱贵等兄弟。”宋江发话了。怎么也得给兄弟们办好后事。 有手下开始收拾场面。 一会收拾完了尸体,宋江清退了众人,只留下几位头目,指着那一行字说道:“杀人者王樵。众位兄弟,谁知道王樵是哪个?” “公明哥哥,我知道。”燕青上前一步说道:“王樵是汴梁城三槐王公的后人,京城有名的富贵公子,这手表,正是他家出来的。” 众人都是一愣,宋江尤其诧异。 燕青和他说起过手表,是京城王公子家的。可是他没有说王公子的名字,原来是叫王樵。 可是王樵这么一个世家公子,吃饱了撑的跑梁山来给矮脚虎脑门掀开吗? 而且王樵如果有这么高明的武艺,林冲不可能不知道。 京城有什么好手林冲可是清清楚楚的。 这年头有点本事的都不会藏着掖着,没有谁没事装神秘高人。 王樵如果有这等功夫,早就凭着这一手名动汴梁城了。 再说就算他有这一手弹子功夫,又为什么跑来寻梁山的晦气呢? 宋江想来想去,觉得自己等人可是没招惹他王家。 在这个大宋,燕青还没勾搭上李师师,宋江也就没到过汴梁城,自然怎么都惹不到三槐王家了。 宋江想破脑袋也找不到原因。 吴用给出了个主意:“不如再让燕青进一次汴梁,一来探探王樵底细,二来,用手表结识梁师成,也好方便行事。” 好主意!虽然宋江舍不得手表,可是他更想见皇帝,好讨个未来。 总当土匪算怎么回事。 “军师之言有理,就这么办!”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一章 授枪 刘一刀几乎不敢相信秦牧就这样把梁山的门户给挑了。 梁山啊,可不是四条街那么小打小闹。那里战将上百,兵士如云,秦牧三个人就这样轻松的过去,随随便便就宰了好几个。 还是有名有姓的。 朱贵和王英可是江湖上有那么一号的人物,就死在秦牧的枪下? 他不想相信,可是又不得不信。 贾红线不会骗他,石遗更没骗他的必要。 怎么看石遗都巴不得他滚蛋,近卫团不欢迎他。 可是越这样他越不会走。 刘一刀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不但一身武艺越发出众,眼界也越来越宽。 他本能的意识到现在是一个机会。以后吃肉还是喝汤,就看这一把了。 从四条街出来之后,汴梁是混不下去了,刘一刀本想回到西军再找机会,可是最近跟着秦牧这几天让他意识到,这里才是真正的机会。 虽然他不知道秦牧要干什么,可总不会是想当个土财主。 方好音虽然改了名字,刘一刀也知道她是方腊的女儿——贾红线自然不会瞒着他。 秦牧敢收留方腊的女儿,还带着一帮方腊的手下,如果他什么都不做,那才是奇了怪了。 正因意识到秦牧所谋极大,所以刘一刀更要给他留下一个能干的印象,这才想要和秦牧比试比试。 可是比试结果自己完败,还被近卫团那帮人看不起。虽然他们不说刘一刀也感受的到那种不屑。 这让刘一刀心里很不服气。 这次的行动秦牧没有带上刘一刀,却带上了石遗,这让刘一刀更加不爽。 他非常明白,现在是秦牧事业草创时候,这时候投靠算是从龙之臣,日后等人家得了天下再靠过来,黄花菜都凉了。 “秦团长,我要加入近卫团。”刘一刀果断的开始行动。 “你想好了?”秦牧也不意外,刘一刀怎么看都不是笨人:“不过有一点我要先和你讲清楚,近卫团不是红线和你在四条街那样的组织,我们是一支军队,而且是有着铁一样纪律的军队。在近卫团里,没有任何人有特殊的权力。” “秦团长你呢?” “我也没有。近卫团每个人都是这支军队的一份子,我也不例外。近卫团所有的纪律,我不但不能违反,还要的带头遵守。” 这听着到是像那么回事。 刘一刀听过好多军队的故事,比如古时候有个姓孙的大将军,士兵伤口有了脓,他亲口去清理。 虽然听起来比较恶心,但是的确能收买人心。 近卫团现在刚刚成立,秦牧肯定要做样子。这点刘一刀非常理解。 “那我也能遵守纪律。” “好,那从现在开始,刘云飞,你正式加入近卫团,成为一名光荣的近卫团战士。” 近卫团对于刘云飞的加入有点排斥。他们全都是江南人,是方腊的老部下,突然被塞进一个外乡人的确有点别扭。 但是秦牧必须如此。 他本来可以不接受刘一刀,或者即使接受也可以稍微等一下。但是秦牧决定还是现在就收下他。 军队是个熔炉,的人走到一起,要揉碎了成为一个整体,否则还是一支真正的军队吗,连令行禁止都做不到,还怎么打仗。 只是这个道理他没有办法现在讲出来,只看石遗能不能明白自己这番苦心了。 石遗完全明白。他本身就是做过大将军的,统领过上万的人马,尤其在和秦牧不断的交流中,对于近卫团未来的成长他有了一定的认识。 他是不喜欢刘一刀,但是军队绝不管他喜欢不喜欢,只管实现上级的命令。 刘一刀于是作为列兵,被分在了那半个班。 最近营房盖好了,就在村东口,一排砖瓦房,前面是一个大大的院子,每天秦牧带领近卫团在院子里面操练队列,熟悉军令。 刘一刀毕竟是当过兵的人,虽然加入近卫团比较晚,可是很快就掌握了队列技巧,和最好的兵不相上下。 “同志们,今天,你们经过了严格的训练,通过了重重的考验,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了。” 清晨,秦牧站在队列前,望着阳光下一张张充满渴望的面孔,大声说道:“战士,就是要消灭敌人。从今天开始,你们将得到全新的武器,学习全新的战术战法。” 近卫团每个人脸上都放出光彩! “枪,是军人的第二生命,也是最忠诚的战友,我宣布:授枪仪式,现在开始!” “少尉石遗。” “到!”石遗跑步出列,来到秦牧面前,立正敬礼。 “你的步枪枪号是00019668,接过保卫人民的钢枪,就意味着,接过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我希望你能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手中的钢枪,少尉石遗,你能不能做到?” “能!”石遗接过步枪,敬礼归队。 “列兵武永福。” “到!” “你的步枪枪号是00019669,接过保卫人民的钢枪,就意味着,接过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我希望你能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手中的钢枪,列兵武永福,你能不能做到?” “能!” …… 每一个拿到全新步枪的战士都喜形于色,忍不住想要学着团长的样子端起来左右瞄。这时候严格的训练就看出了效果,纵然心里再想动,可是没一个人敢动,都遵照条令要求,站的笔直。 每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枪。 “同志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武器,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一名真正的近卫团战士了。现在跟我宣誓。” “我要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武器装备,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正确操作使用武器装备,保守武器装备秘密,确保武器装备安全。宣誓人:石遗。” “我要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武器装备,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正确操作使用武器装备,保守武器装备秘密,确保武器装备安全。宣誓人:刘云飞。” 贾红线和方好音站在队列旁边,各自掏出了手机,记录下这历史性的一刻。 刘一刀站在队列里,望着高台上的秦牧,感受着枪管的冰凉。 这就是秦少爷——不,是秦团长,用的枪啊。 刘一刀手里紧紧握着1加兰德,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感受。这一刻,他的世界仿佛扩大了许多。 刀子给他的世界是一步之内,弓箭有五十步,弩能到百步,可是这把枪,给他了几百步。 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西军中,回到了战场上。可是他的战场再不是眼前这一小块,而是随着目光所及,全是在自己掌握。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刘云飞决定紧紧跟随秦牧,在新世界杀出一个前程。 有枪却没有子弹。秦牧当然不能连子弹一起发下去。 新兵练枪要练好久,这还是对后世士兵的要求,对大宋的士兵,本来是应该练更久,可是现在局面太紧张,秦牧也没太多时间让他们练空枪了。 在经过五天的基础训练之后,近卫团的战士基本掌握了卧姿跪姿站姿的据枪要领,学会了先瞄准再开枪,不至于向前一指就扣扳机。 毕竟这些人全是经过战争考验的,能在残酷的冷兵器考验下活下来的,没有傻子,都是个顶个的精明。这也是近卫团如此快速的掌握划时代武器的原因。 秦牧本来还想让大家练练拼刺刀,可是战士们集体拒绝了。 这么神奇的枪,他们可舍不得当红缨枪用。 今天是实弹射击的第一天,近卫团盼望已久的日子。他们一清早就来到了庄子外面,避开了吴家庄的乡亲。 这里是一片开阔地,秦牧把靶子立在了一百米外。他没有靶纸,只好立了八根木头,每个木头上面顶一块拳头大小的木块——大光明火柴厂不缺各种木头。 “首先,看我示范。”秦牧卧姿跪姿各开三枪,然后站姿两枪,木块应声被打的没影了。 接下来是石遗。 石遗练得很刻苦,即使晚上天黑了,还对着星星月亮练瞄准。 他一样连开八枪,随着“叮”的一声弹匣弹出,也取得了全中的好成绩。 不错不错。 战士们依次开枪,最差的也打中了六个目标。 刘云飞成绩出色,用时比石遗还短,八枪全中。 三十八支1加兰德步枪,一分钟之内可以倾泄出三百零四发子弹。 虽然不能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可是就算三枪打死一个,一分钟之内也能撂倒一百个。 因为在这个时空的战场上,敌人全都是密集队形,不像后世的散兵线,稀稀拉拉跟放羊似的。 一分钟倒下一百个,五分钟之内五百人就没了。 没有任何一个对手能承担这样的损失,近卫团自保总算没有问题了。 “集合!”秦牧命令道。 “列队。” 近卫团迅速的整齐队伍。 不知是谁开的头,近卫团全体战士唱起了军歌。 “向前!向前!向前!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脚踏着祖国的大地, 背负着民族的希望, 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们是工农的子弟, 我们是人民的武装, 从无畏惧,绝不屈服,英勇战斗, …… 听!风在呼啸军号响, 听!革命歌声多么嘹亮! 同志们整齐步伐奔向解放的战场, 同志们整齐步伐奔赴祖国的边疆, 向前!向前!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向最后的胜利, 向全国的解放!”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二章 梁山的反应 “武班长,你说咱们团长,是不是要做皇帝?”问话的是列兵邱晨。他是近卫团年龄最小的兵。 “肯定是这样,武班长你说是不是。”这样的话题一直是战士们感兴趣的,自然就有人跟着问。 对于秦牧建立近卫团做什么,这些曾经方腊的人马并不清楚。 在方腊仓促的起事,又迅速的被扑灭之后,石遗这些人是很迷茫的。 从江南一路转战来到北方,最后落脚在五丈河畔,他们对以后都没有清晰的想法,只是圣女还在,秦牧还在,那就跟着他们干。 至于干什么,大多数人都觉得继续干老本行,造反,和方腊一样,这不是还有圣女吗。 只是吴家庄这个位置离汴梁太近了,在这里造反岂不是分分钟被朝廷剿灭? 可是很快他们就被秦牧整编了,从方腊的军队变成了秦牧的军队,有了新名字:近卫团。 几千里的行程让他们对秦牧产生了信任,有归属感。 秦团长不提以后,只抓现在。 每天劳动和训练,比起在江南时候日子要劳累的多,可是却充实的多。 秦团长不但带领他们劳动,带领他们训练,还教他们文化。 他们都是个顶个的年轻人,年龄最大的武永福不过二十一岁,学习起来非常快,如今最快的已经掌握了五百多个字,学习慢的也能书写一百多字。 今天进行了实弹射击,每一个都兴奋的睡不着觉,在熄灯号响过之后,开始小声的聊了起来。 “邱晨,说什么呢,这是你该操心的事吗?”武永福年纪大几岁,又是班长,自然拿出班长的威严。这事可不能瞎说。 “可是班长,你看看咱们的枪,这样的神器,如果不打天下做皇帝,秦团长拿出来干嘛?看家护院的有把破刀就足够了。”邱晨年纪小,并没有服气。 枪支是集中管理的,每天都要放在团部。要是晚上还在士兵手里,很多人恨不得抱着睡觉。 “班长班长,我今天打中了七发。” “就你那水平,真给一班丢人,咱们班里就你差。” “我就是想让班长帮我提高提高吗。我也不想拉一班后腿。” 一群战士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都闭嘴,明天不起床了?谁再说话就替邱晨站两点的岗。”武永福发火了。 “我去替,我去。” “我去,别跟我争。” 半夜两点到凌晨四点是一天中最困的时候,这一班岗哨是最辛苦的。 睡的正香时候被叫醒,然后站俩小时回来已经四点了,想睡也睡不了多久,刚睡着又得被叫醒起床,实在是难熬。 可是近卫团的士兵全抢着站岗,没有一个人觉得辛苦。 因为站岗可以摸枪。 一个岗两个人,一明一暗,一人持枪,一人拿子弹。 虽然军队条令对有严格的管理,没人敢随便开枪,可是能拿着枪也是美事。 “都睡觉,哪个敢开口,二十军棍。” 听到二十军棍的威胁,这帮人才老实了下来。 军队不是幼儿园,胡萝卜和大棒,哪一手都很强。 大家看了看墙上的钟表——都是秦牧从后世带来的,连忙闭上了嘴。 秦牧这时候还没入睡,贾红线和方好音一左一右依偎在他身边,正是兴奋。 现在情况很明朗了。她们俩可都是聪明人,近卫团今天经过实弹射击,算是基本有了战斗力。 当然这是秦牧的话,她俩虽然不认同也得点头。 在她们看来,这怎么叫基本有了战斗力呢,简直是战斗力爆表——一个后世的词。 别看不到四十个人,可是这样的几十支枪排成一列,前面不论是什么样的敌人都会被打的粉碎。 她们还真没想到,自己瞎想的战争打法完全就是后世登场时候的样子。 排队枪毙,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作战的主要模式。 但是显然拥有二战武器——还是高端单兵武器,的近卫团绝不可能用如此low的战术。 秦牧知道,靠现在不到四十个人的队伍,就是各个扛着重机枪也不行。除非每人开一辆坦克。但是坦克买的到也运不过来,否则他到是想直接搞机械化军队。 时间太紧张了,只有短短十四年,要打遍欧亚大陆。只要想一想距离就知道,只靠一双脚,一刻不停的走得走几年? 唐僧去西天取经,从长安出发到印度,走了十七年。 自己要走的路比这还长的多。 “表哥,你是要当皇帝吗?”贾红线直接就问,毫不含蓄。 她当然要问问明白,毕竟身边还有个圣女,她可是方腊的闺女,近卫团的战士除了刘一刀都是方好音的人,不要秦牧辛苦半天,让她做了武则天。 这样贾红线肯定不能答应。 “皇帝吗?暂时还没想那么远。怎么你着急做皇后?”秦牧对于未来究竟怎么样还没有考虑完善,随口和贾红线开着玩笑。 “你要当皇帝,那我自然是皇后了。奴不着急,就怕有人心急。” “姐姐,你这是什么话,表哥不急,姐姐不急,奴也不急。”方好音立刻表态。 她们两个现在是又吵架又合作。 斗争不断,斗而不破。 都知道秦牧是要做大事的,她们必须无条件的支持,不能给表哥添麻烦。私下里斗斗就好,不能当着秦牧的面肆无忌惮。 “那么远的事情,先不提,不过有一件事必须跟你们聊聊,你们也想想。” “什么事?”俩人异口同声的问。 “我必须拿下这个地方。”秦牧掏出手机,点开地图,指着一处说道:“目前,以及未来的一段时间,这里是我们的首要目标。” 宋江也有首要目标。 之前他发愁粮食,现在他发愁王樵。 王樵到底是不是汴梁城里面那个王家的公子呢?还是同名同姓的江湖汉子? 他想不明白。 现在宋江压力巨大。 朱贵等四个头领被杀,激起了梁山领导层巨大的愤怒。 从来都是梁山欺负别人,怎么现在被人家欺负到家门口了? 这不能忍! 以李逵为主的主战派占了绝大多数。 从梁山泺到汴梁城,不过不到五百里水路,快点的话三天就能到,点齐兵马,杀过去吧。 先杀光王樵一家,再把大宋皇帝揪下龙椅,宋公明哥哥做了皇上,我等也来个大官当当。 这些年大宋的军队被大辽的军队随便欺负,在李逵等人的眼里全没了威胁。 不说别的,就大宋军队中的高级将领,有多少都在梁山上了?还不是打不过我们梁山吗? 宋军打不过梁山军,而且这么多宋军将领都来了梁山,那大宋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依李逵的心思,今天就出兵,三天后宋江做皇帝,这才是痛快。 谁敢拦着,吃俺黑旋风一斧。 宋江自然不会如此天真。 这样天真坟头草都老高了,哪轮得到他做梁山一把手。 他不能出兵打汴梁,那是找死。宋江深深的知道,只有招安才是自己唯一出路。大宋再弱,也不是自己这点子臭鱼烂虾比的上的。 可是李逵这些兄弟的情绪不能不照顾,不打一下出不来火。 怎么办呢?他望了望吴用。 该你出面了,别瞎摇扇子了。 “公明哥哥,诸位兄弟,朱贵等兄弟不幸过世,是我们梁山巨大的损失,作为军师,我深感悲痛。朱贵王英等几位兄弟,从来都是任劳任怨,吃苦在前,享受在……” “军师,你别弄这些没用的,说实在话。”李逵不满意了,都这时候了还玩什么虚的。 “铁牛,不得无礼。”宋江喝止了李逵。 “好,咱们不说过去了,说说接下来的打算。汴梁城吗,我们以后再说,现在刚折损了弟兄,不好冒进。但是仇不能不报,我们一定要给朝廷来个狠的。” “好,给他来个狠的!”李逵恶狠狠的说道:“敢惹梁山,老子一把火烧光了他们。” “我们向徐州方向打一下。” “徐州?”宋江想着徐州有什么好的,值得自己动手。 “公明哥哥,”吴用又摇起了扇子:“诸位兄弟,徐州是个好地方,有钱,有粮食,有女人。关键是咱们是顺水。” 这年头水运是主流,而顺水逆水差别巨大。 如果去打汴梁,要逆行五丈河,而打徐州,却是顺水而下。 “好,就去打徐州,公明哥哥,这次定要让铁牛做主帅。”只要有仗打,能杀人放火,李逵就高兴。 “好好好,你且下去准备。” 宋江打发走了众人,才对吴用说道:“军师,为什么要打徐州啊?” “公明哥哥,难道依着李逵去打京城?” “这当然不行。我们梁山兄弟还是要有个出路的。” “所以不能向西,那是汴梁,也不能向北,那边宋军太多,咱们打不过,东边没什么东西,除了南边还能去哪?” 宋江想想这也是实话。 “而且还有一点,打徐州走泗水,童贯的大军是走汴河的,这两条道不挨着,他过不来,咱不用怕遇到他。” “如此甚好。这事就有劳军师安排,我准备去一趟汴梁,给兄弟们寻个出路。” “好,那就恭祝公明哥哥!” “兄弟们的事,就是我宋江的事,军师无需多言。” 汴梁城,皇上啊,你可得见我一面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三章 九华玉真安妃 皇上赵佶,最近很开心。 他得了一样好玩意——手表。 这东西真是好,和女人镯子似的,戴在手腕上漂亮极了。 关键是能计时。 内侍省的小黄门半夜三更敲梆子报时的声音很是扰人清静,让赵佶夜生活有点扫兴。 如果不是手表太过稀少,整个皇城内只有这么一块,他都有心停了打更的工作。 可惜只有这么一块手表,连他最爱的刘贵妃都没办法给,这让赵佶略微有点歉意。 刘贵妃反倒安慰赵佶:“官家,你知道奴素来不喜欢珠翠,以前赏赐的那些,奴都收在房里,还不曾戴过。尽够多了。” 这里是刘贵妃的卧房,玉华阁,是女人最私密的空间,除了赵佶之外,再无第二个男人来过,可是今日多出来一个男人。 “聪明神仙”林灵素。 “贵妃乃神仙转世,世间俗物自然难配玉真仙体。”林灵素很巧妙的拍着贵妃马屁。 能被赵佶在刘贵妃的卧室召见,这份荣耀乃是大宋独一份。 前几日王樵献上一样宝物,说是海中华国珍宝,做工巧妙,材质奇异,更主要的是,这块叫“手表”的宝贝不只是装饰品,它还能计时。 只要看着表盘上面大小三个指针,就能知道现在的时辰。 赵佶爱不释手,当时就戴在腕子上。 今天他请了一些亲近的大臣来玩,皇城内奇花异草清溪怪石,让众人都玩的开心。 到了午后,赵佶来到玉华阁休息,把林灵素也叫了进来,其余人等就在保和殿歇着。 这个脸面可说大了去了,林灵素当然懂得把握,这时候还不多拍马屁等什么呢。 他早就走通了后宫路线。 刘贵妃是“九华玉真安妃”,也是天上神仙下凡,除了林道长谁还能给人安个神仙下凡的名头。 说贵妃不喜俗物,是拍了贵妃马屁,赵佶却有点不高兴了。 怎么,贵妃是神仙,不喜欢手表这样的俗物,那么我戴着手表乐的跟什么似的,岂不是俗的不能再俗? 林灵素多精明的一个人,马上意识到坏了。 自己一心拍贵妃马屁却不经意得罪了皇上。 怎么办? 眼珠一转,林灵素冲着赵佶说道:“官家这个神仙却是不同,官家是长生大帝君下凡,掌管人间万事,自然是日理万机,没有手表这样的器具却是不行。” 赵佶这才面色和缓下来。 林灵素趁热打铁:“官家,贵妃虽然不喜俗物,却极喜欢官家文采,今日官家高兴,贵妃开心,不如锦上添花,没有手表,就送贵妃一幅官家手笔也是美谈。” 这个主意好,一下捧了俩人。 “好,果然是聪明神仙。” 赵佶挥笔写下两行字。 “雅宴酒酣添逸兴,玉真轩内看安妃。” “好字,妙文!”林灵素拍掌大贺。 他这话也是实话。宋徽宗自创瘦金体,在书法艺术里面,前三名当得起。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朕只写这两句,拿到外面,让他们补全。” 群臣等在保和殿里,看到皇上传出这两句诗,让大家补全,于是集体推举蔡京来办这事。 蔡京的诗才在这群人里面公认的第一。 他也不推脱,提笔写到:“保和新殿丽秋辉,诏许尘凡到绮闱。” 宫女拿给赵佶看。 “保和新殿丽秋辉, 诏许尘凡到绮闱, 雅宴酒酣添逸兴, 玉真轩内看安妃。” 不错,很好,妙。 果然是很好的诗,应景,喜庆。 赵佶很开心,林灵素心里却翻江倒海起来。 蔡京补的这两句的确很应景,可是林道长感受到了一股潜在的威胁。 关键在第二句:“诏许尘凡到绮闱”。 皇上现在高兴看不出来什么,可是万一他改天冷静下来呢。 什么叫“尘凡”到“绮闱”。 第一层意思是叫了一个男人到了皇上女人的卧室。这不是给皇帝戴绿帽子吗。 第二层意思更可怕。“尘凡”就是俗世之人,可是现在“绮闱”里被召见的可是林灵素,他自称神仙下凡的。 怎么个意思?说我是假神仙? 蔡京这老不死的! 林道长怒了。 我又不是没捧你,不是说你也是仙官吗?别说你了,就王黼那一群人,哪个我不是给排在仙官里面? 怎么过河拆桥?别忘了咱们是坐一条船的。 可是林灵素再一想,又一身冷汗。 蔡京等人真和自己不是一条船。 人家正经的是太师,不做神仙一样不影响吃喝玩乐。 真是可恼!这群养不熟的白眼狼。不就是嫉妒自己被皇帝喜欢吗。 有本事你也年轻几十岁啊! 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能怪我吗? 林灵素暗暗的给蔡京记下了一笔。 “官家,今日如此快活,不如请官家为贵妃作画一副,好让那些俗人羡慕。” 林灵素这也是自保之计。 我是见过了刘贵妃,可是这也不是我想要的,赵佶非要我看我有什么办法? 你们也别跑,都看看。 他知道赵佶自然不能让那些人进入贵妃卧室,所以出个馊主意,你画个像吧,给他们看看。 赵佶还就真画了一副贵妃像。 宋徽宗书画双绝,他的画也是非凡的艺术品。 画作已成,宋徽宗和刘贵妃以及林灵素出了卧室,来到玉真轩。 这里是待客的地方。 挂好了贵妃像,赵佶传蔡京进来。 “蔡太师,这就是朕的爱妃。九华玉真安妃。” 蔡京连忙道惶恐。没事看皇上女人自然惶恐了。 “无妨,你我二人不但是君臣,更是亲家。” 蔡京第五子蔡鞗,娶宋徽宗的女儿茂德帝姬赵福金为妻,成为驸马,他俩正宗的儿女亲家。 按照这样来论,蔡京见见赵佶的女人,也不是很离谱。儿女亲家吗。 “不过见了不能白见,你再写一首诗吧。” 蔡京是宋徽宗极为喜欢的大臣,先后官至宰相。只看这一点就知道他在赵佶心中的份量。 谁能被罢了宰相再重新当上?还是先后四次。 可见他在皇上心中的份量。 蔡京不能推辞,思索片刻写道。 “玉真轩槛暖如春,只见丹青未见人。月里嫦娥终有恨,鉴中姑射未应真。” 林灵素看了暗骂无耻。 蔡京简直是滑不留手呀! 贵妃就在这里,他明明看到了却说“只见丹青未见人”,一点把柄都不给人留下。 难怪能四起四落。 这样的人物,自己可要更加小心了。 而且更让林灵素害怕的是最后一句。 “鉴中姑射未应真”。 这句简直是诛心啊! “姑射”本意是指姑射山,这座山出名是因为《逍遥游》。 庄子说“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 后来人们就以“姑射”代指神仙或美女。 蔡京说“姑射未应真”,什么意思?说自己这神仙是假的啊! 如果只从诗面来看,“月里嫦娥终有恨,鉴中姑射未应真”,说的是刘贵妃的美丽赛过嫦娥和神女,可是仔细一想,也可以说神仙是假的。 不过还好,这句话损了自己,可也连带上了刘贵妃。 “姑射未应真”,也可以说神女是假的吗。 刘贵妃不就是“九华玉真安妃”吗。只要自己事后跟贵妃煽惑两句,哼哼! 林灵素又给蔡京记上了一笔。 “太师果然好文采,爱妃,敬一杯酒给太师。” 刘贵妃接过宫女的酒杯,亲自敬上蔡京。 蔡京敢忙双手举起接过,连声说“失礼,失礼。” 这时候他的手腕可就露了出来,一块明晃晃的手表戴在腕子上。 别说刘贵妃,就是赵佶都看到了。 “太师,你也有手表?”徽宗有点奇怪。 手表珍贵,王樵也只献给了自己一块,怎么蔡京也有。 “臣这块表,是用一处园子和王家小公子换的。”他可不能说是王樵送给他的。 这样珍惜的宝贝,王樵一文钱不要的送给自己,他图什么?还不是图自己的权势。 必须是买的。可是多少钱能和这块表比较呢?他也拿不准,干脆说用园子换的。 汴梁城里面值钱的是园子,蔡太师的每一处花园都价值不菲。 刘贵妃面色就不那么好看了。 她本以为手表极其珍贵,皇上有一块,王家公子自然自己也留一块,应该再无多余的了,所以虽然极为眼热,却不敢表露出来。 怎么?想和皇上抢东西吗? 现在却看到又一块手表戴在蔡京手上,这可让九华玉真安妃怒了。 这么好的东西,戴在你这老家伙腕子上,像样吗? 和戴在老树皮上面似的,这不是暴敛天物吗。 必须戴在自己白如雪凝如霜的手腕上才般配呀! 林灵素大喜。 有门! 好机会! 贵妃生气了,看蔡京不顺眼。只要自己日后再挑拨两句,看你死不死。不死也得脱层皮。 蔡京极为后悔。 早知道不戴表出来了。 可是这东西如此的精致,又这般好用,蔡京自得到之后就不想摘下,实在是喜欢的不得了。 他自然看出贵妇的贪婪。若是别的,不论金银玛瑙,他只要有的,肯定毫不犹豫的送给贵妃。 那些算什么,送出去,自己转眼就能从别的地方赚回来。 可是手表不同。 王樵说了,这手表是海外华国的宝贝,世所罕有,他是机缘巧合才得到几块。 以后再有没有可就难说了。 正因为如此蔡京才舍不得送给贵妃。 怎么办呢?贵妃要是生了自己的气,枕头风一吹,蔡家可就危险了。 “官家,贵妃,臣听王家小公子说,他和华国商人做了好大一笔生意,不只是手表,听说还有手电筒这样的神器。臣是愚蠢,想不出那是什么宝贝。” 赵佶一愣。 手表已经是宝贝了,那么手电筒是什么宝贝? 听起来好像和林道长的五雷大法有点类似,都带“电”。 而且有“手”字,莫非拿在手里就能发出五雷大法? 这个到是很好玩。 若是自己也能用五雷大法,就不担心刺客了。 若是再遇到刺客,兜头给他一“手电筒”,炸他个尸骨无存。 他有了手表,自然在意的是另一件没听过的宝贝。 刘贵妃不然。她连手表都没有,根本不想什么“手电筒”。 蔡京这话给了她一个消息,就是“好大一笔”四个字。 好大一笔总不会就三块手表吧。 皇上一块,蔡京一块,王樵一块,肯定还有多的。 那么在大宋朝的天下,自己身为贵妃,又是天上神仙下凡,怎么可能连一块手表都没有。 绝不能连蔡京都不如! 她望向赵佶,一时忍不住说道:“官家,不如召王家小公子觐见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四章 天后姜月奴 汴梁城的樊楼,楼高三层,甚至超过了皇城的高度。 王樵推开窗户,望着外面夜色中喧闹的京城,油然升起一种天下尽在掌中的感觉。 只凭几块手表就让自己成为了汴梁城上流社会的中心人物,这种被追捧的感觉让他如三伏天喝了冰饮,浑身舒坦透了。 愚蠢的任员外,这样的宝贝他还想自己做主,简直太不知道天高地厚。 王樵觉得自己做了好大的善事,若不是他把手表都榨出来,任家现在早不知埋在哪里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自己救了任家全家老少,应该好几百个浮屠了吧。 这些念头只是一转眼之间,就被他忘到九霄云外。 眼前的事才是要紧。 高衙内这个时间请客,自然是也是为了手表了。 到现在为止,王樵只送出去两块手表。 给了皇上和蔡京。 给皇上自然是图个名,简在帝心,让赵佶知道自己这么个人就行。 蔡京那边就不同了。 王樵祖上是三槐王公,大宋的宰相,官位高的不能再高了,可是到了这一代却没有真正的高官。 他的大哥王渔算是这一辈最出色的一个了,也不过做到祠部郎中。到了这地步想再往上走就不容易了。正常情况下,王渔熬年头熬上去,到致仕估计也就能做到“侍郎”这个级别,和祖上差太远了。 背后有人就不同。如果蔡太师肯出一把力,那局面就翻天覆地了。 虽然不一定能最后坐到宰相的位置,可是却大有希望。 王渔才三十出头,大有可为。 王樵的手表也不是白来的,他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的送人。 不够资格的,根本就入不了王樵的眼。 高衙内狗屎一样的人,平日里王樵根本看都不看,也就是那晚上要让暴发户见识一下世家的底蕴,才破例请他一次。没想到这厮心还挺黑,竟然给自己出馊主意,而且王公子竟然还上了套,把刺客交给了开封府。 这让王樵有点恼怒。虽然事后一杯毒酒杀了王泰算是保住了体面,可王公子依然很生气。 他气自己这样的顶尖人物,怎么会被高衙内这样的蠢货坑了。 如果不是高衙内再三再四的请求,王樵是不会赴今晚的宴会。 “王公子,”高衙内一脸谄笑,站在王樵身后说道:“兄弟听说京城里面最近出了个稀罕玩意,叫手表。我就想了,这汴梁城里面,什么稀罕玩意不在王公子手里呀,那个手电,兄弟我这辈子都没见过。” “怎么,衙内想要一块手表吗?” 王樵也不回身,腰杆笔挺的站立在窗前,看都不看高衙内。 只把高衙内恨的牙根疼。可是没辙呀,求人的事,谁让手表的确稀罕呢。 现在汴梁城里面,市井百姓只当火柴是个稀罕物,每家每户都排着队的去大光明火柴店买火柴。 上流社会却不然,火柴自然好用,可是他们不缺使唤的下人,像点火这样的事情,自然是使女的工作,和他们关系不大。何况任员外会做人,高档火柴基本上每个有头脸的大宅门都送到,他们也不缺火柴。 他们只为手表疯狂。 因为这东西大宋朝第一次出现。 金山银山他们不稀罕,瓷器玉器也没什么稀奇。 大宋那么多官窑私窑,汴梁城里面的瓷器琳琅满目,你就是做出花来,它还是个瓷器,也不能飞上天。 手表不同啊,这东西他们没见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过。 眼见皇上有了,蔡太师也有了,他们当然也想要。 大宋朝的京城承平百年,天下财富汇聚一城。常言道“饱暖思淫欲”,这些上流人家哪一个是停在“饱暖”这个层次?简直是笑话。 他们早过了“思淫欲”的阶段,已经有了更高的追求。 玩就玩天下没有的。 手表就是没有的,现在有了。 自然人人都要争。 这情景就好像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刚刚流行蛤蟆镜时候。 蛤蟆镜就是墨镜,当时国内引进了一部外国片,里面演员戴这一款墨镜,整体看来好像蛤蟆,就被称为蛤蟆镜。 那时候满大街的人都以戴上一幅蛤蟆镜为荣。 现在你再看,谁还觉得戴墨镜了不起。 如今的汴梁就是如此。有手表这样的宝贝,若是我也能戴上一块,那在汴梁城的上流社会简直是如阳光一般耀眼。 高衙内是暴发户,更是极端渴望被这个阶层认可,甚至崇拜。 所以即使王樵拒绝他多次,他还是死命的请,今夜总算是请到了真神。 “想要,太想要了,王公子,您尽管开口,只要兄弟我有的,都是您的,没有的,只要王公子给指出来,兄弟我给您弄来。” “衙内,我看你是个实在人,也就不瞒你。手表的确是只在我手里,可是却不多。” 听到王樵承认他还有手表,高衙内顿时恨不得直接去抢。 亲口承认和道听途说不同。 皇上说手表是王樵送的,蔡太师也这样说,可是如果高衙内问起来,王樵来个不认账,说没那么回事,他还真没办法。 现在王樵不但承认,而且说自己还有手表,这岂不是明摆着吗。 就看高衙内接下来能不能让王公子满意了。 “好,好,好,来人,开席。” 刚才是俩人说的私密话,一个外人也没有。现在王樵既然说了那么一句话,自然是有门。 高衙内在这方面可不愚蠢,知道该自己表现了,没有上手就要的道理。 宴席自然是樊楼最顶尖的菜肴,歌舞也是最顶尖的,可是陪客的歌伎却让高衙内费了好大一番心思。 以王公子的身份,自然不能要樊楼里面的普通货色,至少不能是普通的妓女。 最好是请樊楼行首李师师作陪,那才是真有面子。 可是李师师什么身份?樊楼行首,全天下都渴望的。 若是只这样一个身份,高衙内还真不在乎,再怎么行,也不过是一个歌妓,无非是钱的问题。论地位他是有的,正经高太尉的干儿子,是任员外亲儿子那样的草根比不了的。 可是李师师还有一个半公开的身份,他是皇上的女人。 这样高衙内就不敢碰了。 他虽然草包,却也知道皇上比他干爹大。 如果不能请妓女,又请不来李师师,那么只能请歌伎了。 “妓”和“伎”不同。 前者卖身也卖艺,后者卖艺不卖身。 高衙内最终决定请樊楼名气第二大的歌伎姜月奴作陪。 姜月奴那日听了秦牧原版的《探清水河》之后,迅速的走红,一跃升到了第二的位置。 这曲子好像一朵异域的鲜花,让听惯了各种词牌的客人无不感到新奇,又那么朗朗上口。 毕竟口水歌吗,容易唱是基本的要素,否则怎么流行呢。 不像原来的词牌,唱起来还得有点功底,这个张嘴就来,可是谁唱的也不如姜月奴好听。 正因为如此,姜月奴在樊楼的地位迅速上升,若不是李师师的情人乃是当今皇上,怕是行首的位置要让给姜月奴做了。 这就好像后世的流行歌手一般,一曲走红,还是爆红,迅速从籍籍无名成为天王天后。 姜月奴实际就是樊楼的天后。 这样的身份陪王樵,应该让王公子满意了吧。 换了往日的高衙内,见了姜月奴早就丢了魂了,哪还顾得上别的。可今日不同,高衙内连看都没看姜月奴一眼,全心都在王樵身上。 王樵表面上云淡风轻,实际心里也有事。 他绝不会为了高衙内来赴宴。高衙内算什么东西,狗屎一样。 王樵惦记的是他干爹——高俅。 高俅执掌殿前司,掌管天下的禁军。王樵的弟弟王耕在就在禁军中混,靠得还是祖上荫蔽,想要更上一层楼的话也得有人。 无疑高俅就是那个人。 蔡京是文官一系,和王家搭的上话,王樵登门拜访不突兀。 高俅是武官一系,历来和王家没交情——想有交情也不可能,暴发户,之前王家都不知道高俅这个人。 王樵一直想给弟弟升个官,可是一直没有门路,现在正是机会。 手表在别人看来是稀罕物,当然在王樵看来也是,可是他多啊。四十块手表呢又不是一块。如果不用来给家族换来点实际的好处,岂不是白瞎了这些宝贝。 而且王樵想的远。 既然华国商人能运来四十块手表,未必不能运来更多。 想来是华国地处大海,往来不便,所以一时才没有更多手表带过来。可是万一呢?万一以后他带来更多呢?岂不是让手表的价值大打折扣? 所以王樵要尽快的把手表的最大价值压榨出来。 高衙内既然送上门来挨宰,那王樵也就不客气了。 他有这个心思,自然也没空看美人。 姜月奴如空气一般被晒在当场。 可是陪酒是歌伎的责任,让客人满意是必须的。她不能什么都不做。 姜月奴插个空,说道:“王公子,高衙内,不知想听个什么曲儿?奴家最拿手的却是那《探清水河》,就让奴……” 没等她说完,高衙内厉声喝道:“老实的待着,这里哪有你这娼妇说话的份!” 他正和王樵谈的要紧,根本不想听什么曲儿。 若不是在樊楼请客必须得有美人才够档次,他都不想叫外人来。 王樵也没搭理姜月奴。 他眼里,女人吗,要多少有多少,无非是钱的问题。他恰恰不缺钱。 现在谈好王耕的前途才是关键。 他恼火的瞪了一眼姜月奴。 姜月奴顿时羞红了面颊,连脖子都红透了。 这是她第一次被人羞辱的如此不堪,简直让姜月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王樵和高衙内那种完全不把自己当人看的态度,深深的刺伤了她。 姜月奴又想起了秦牧。 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把自己当人对待的,只有秦少爷一个人。 可是现在他在哪呢? (作者的话:网上连载的前面章节,我写的王樵是兄弟里面最小,这章给排在老二了。只是前面没法改,以这里为准。不影响阅读。抱歉抱歉,连载难免想的不周全。)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五章 三人去樊楼 秦牧计划出一次远门,可是却被任英给打断了。 任英从韩城县跑来吴家庄,给秦牧带来了一个消息。 姜月奴正在找秦牧,说如果找不到他,她就去死。 秦牧大感意外。 姜月奴这事他都快忘了,毕竟在樊楼被老鸨打出来不是什么好事。 他后来仔细想过那夜的情况,感觉姜月奴对自己似乎是真动了心,而不是玩的仙人跳。 自己当时什么都没有,跳什么呢,而且樊楼的招牌那么亮,自然也不会玩的如此下作。 想来是年轻姑娘动了真心,却被现实无情的击败了。 这件事现在完全不存在秦牧的脑袋里。他要干的事哪一件不比一个青楼姑娘重要百万千万倍。 如果不是任英特意跑来告诉他,秦牧都记不起自己去过樊楼。 可是任英不但来了,还带来了一件信物——自己丢在樊楼的一只鞋。 那天他跑的快,鞋子都来不及穿,没想到姜月奴还一直留着。 任英不得不来。秦牧是任家头等的贵人,关于他的一切事情,都是大事。 姜月奴记得任英的姓名,他那晚上大喝一声“我乃韩城震半河任英”,所以就被姜月奴知道了地址。 任家以前就是韩城大富豪,现在更是名声远震。 任英的性格张扬,任家如此发达,他更是在韩城县横着走,别人想不知道他都难。 姜月奴托任英带话,让秦牧去见她,如果十日之内见不到秦牧,她就要自尽,以死明志。 这样任英就不得不来了。 一边是樊楼最红的歌伎,一边是他家最尊贵的客人,两边都不是他能拒绝的。 “表哥,你要去见她吗?”方好音不满意了。 “表哥,你要纳妾吗?”贾红线更不满意。 秦牧还真不能说不见。 不见的话,姜月奴就要死。让一个女人因为自己而死,这在秦牧的良知里面根本不能接受。 若不是因为这一点,他怎么会在后世一直不敢涉及感情? 虽然不知道姜月奴寻死是真是假,可是秦牧也不能赌她不死。 万一真的姜月奴自尽了呢?自己岂不是良心一辈子不安。 “任少爷,姜月奴是怎么跟你说的?” “秦哥哥,她原话是这样的。”任英连忙说道,“姜月奴今生非秦牧不嫁,十日之内,若是月奴见不到秦郎,当以死明志。” 可能怕传话的人记不住太多,所以姜月奴这句话简单直接。也很暴力。 “哼哼,她以为她是谁?难道是帝姬吗?”贾红线恼了。 帝姬就是公主。大宋把原来的公主改了个名字,叫帝姬。 “姐姐,你不知道,表哥可是和姜月奴有过一晚的。”方好音有点发愁。 那天晚上她在场,知道姜月奴拉着秦牧去了自己闺房。 在她想来,秦牧肯定早被姜月奴得手了。 虽然秦牧一再申明自己和姜月奴清清白白,可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是在樊楼,他说清白谁能相信呢? 难道当自己是傻子不成? “那又如何?”贾红线怒道:“樊楼的女人,和谁睡了难道就要嫁给谁?” 方好音想想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 “表哥,不要去。”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看秦牧脸色为难,又一起接着道:“要去也要带着奴。” 带着媳妇去逛青楼? 也亏她们想的出来。 姜月奴对樊楼的一切绝望了。 她本来想超越李师师,做樊楼的行首,可是等她真的到了这个位置,成为樊楼最红的歌伎之后,她才发现自己以前多幼稚。 不管自己做到什么程度,在樊楼里面,姜月奴不过是一个物件,被真正有权有势的人呼来喝去,没有半点做人的尊严。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都会光脚穿上秦牧留下的鞋子,在闺房里面缓步走动,好像这样就能感受到心上人的气息。 虽然那日只是偶然遇到秦牧,但姜月奴的确是一曲定情。 在当时还有着想凭借秦牧的才华让自己出头的想法,可是现在她再没有这样的念头了。 姜月奴只想做一个寻常的女子,再不用在樊楼强装笑颜。 如果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自己的初夜会被卖给不知道哪一个人,然后继续做着皮肉生意,到老不过是人家口中的“娼妇”,连玩物都不如。 她一天这样的日子也不想过下去了。 她只想见一见秦牧,哪怕再见一眼。 姜月奴知道靠自己没办法离开樊楼。以前她没这么出名的时候,若是请秦牧凑点钱还能赎身,可是现在凭借一曲《探清水河》自己身价倍增,要想赎身的话,那简直是一笔想不到的庞大的财货。 秦牧家不过是韩城县的土财主,哪里可能这么有钱。 可是姜月奴还是有一点点的希望。 现在汴梁城火柴大卖,那家大光明火柴店听说就是韩城县任家的,秦牧当日是跟着任英一起来的,而且看起来两人关系很好。 如果任家肯借点钱给秦牧,也许未必不够赎身的。 姜月奴这才让人找任英传话。 她不知道秦牧会不会来见她,十日期限很快就过了九日,姜月奴从充满期待到心如死灰。 过了今夜,明天就是第十日了。如果再见不到秦牧,姜月奴不准备再活下去了。 这世间还有她活着的意义吗? 有丫鬟来传话,客人有请。 姜月奴简单的打扮了一下,来到房间。 却见一个年轻的公子正坐在桌边,平静的望着自己。 是秦牧,是秦郎,他来了,他真的来了! 这一刻姜月奴顿时浑身没了力气,脚下一软,跌坐在地。 “哼,樊楼就是这么待客的吗?”贾红线男装打扮,跟着秦牧来到樊楼,自然知道眼前这个姑娘就是姜月奴。 “就是,太有失体统。”方好音也是一身男装,就如那日在樊楼一般模样,小脸抹的漆黑。 秦牧走过去搀扶起姜月奴,让她坐好,自己回了位子,才认真的说道:“月奴姑娘,你要见我,我来了。” 斗争了好几天,贾红线和方好音终于同意秦牧来樊楼,不过她俩都要跟着。 “秦少爷,你终于来了,来了就好,来了就好,奴总是能安心了。” 姜月奴的眼泪止不住的落下来。 多日的情绪终于得到了释放,她再也没法矜持下去。 这场面让秦牧感觉极端尴尬。 从小到大,家族的魔咒压迫下,秦牧自觉的和人保持恰当的距离。他不想在世间有过多的牵挂,所以很不适应现在的场面。 一个姑娘哭的什么似的,还因为自己,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月奴,你别哭了,告诉我你到底要什么,我看看我能不能做到。”秦牧觉得最好还是干脆利落的解决问题比较好。 “奴要的,秦郎你还不明白吗?”姜月奴哭泣着说道。 自己都说了那样的话了,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心吗? “姜月奴,你好生无礼。”贾红线起身喝道:“难道青楼女子想嫁谁就嫁谁吗?” 姜月奴刚才全身心都在秦牧身上,都没发现情郎身边还有旁人。 现在才看到贾红线,她有点疑惑。这人是秦牧的什么人?不是任少爷呀。 “姜月奴,你不觉得要求的太过分了吗?”方好音也站起来了。她也忍不住。 “你是方少爷?”方好音一如那晚的涂了一个小黑脸,姜月奴记性极好,一下就认出来了。 方好音大是尴尬。她没想到过了这么久,姜月奴还记得她。 方好音不说话了。她一个姑娘家,那日可是被姜月奴皮里阳秋的讽刺了一阵。虽然姜月奴不知道自己女儿身份,可是方好音总觉得她说自己下流什么的,好像自己真没法辩解。 毕竟自己一个姑娘来逛青楼,而且还没成婚却被秦牧看完了自己身子。 怎么说都好像姜月奴有那么点道理。 方好音顿时气势弱了。 她来之前和贾红线偷偷商量过,一定不能让表哥再娶女人了。有她们两个还不够吗?没来由让一个青楼女子进秦家的门。 贾红线自然双手双脚的赞成。 难得她俩达成了一致,准备一见面就给姜月奴点颜色看看,可是这才开头,方好音就怂了。 贾红线不满意的撇了一眼方好音,你这是怎么啦?平日里不是很能呛吗?和我没大没小的,怎么现在该你出力你到软了。 你这小狐狸精,碰见真正的骚狐狸就完蛋了? 真是没用。 “姜月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表哥是不会给你赎身的,更不会娶你。” 贾红线直来直去。这场面容不得含糊。 姜月奴却也不惧。 既然秦牧来了,就说明他心里有自己。 你一个表弟算什么,表弟有情人关系近吗? 眼见秦牧就在眼前,姜月奴必须把握住这次机会。 她正要说话,却听门口传来一个声音。 “赎身,谁要赎身?” 接着就见进来一人,正是老鸨。 樊楼是什么地方?哪能随随便便的被人占便宜。 秦牧那天夜里被老鸨带人打跑,他自然就上了樊楼的黑名单。 今天秦牧来樊楼也没化妆,原来啥样还啥样,被樊楼一下就认了出来。 可是那天是他吃白食被打,樊楼占着道理。 今夜秦牧正常来玩,樊楼不能无故赶走客人。所以还是放他进来。 老鸨接到消息,立刻赶了过来,正听到“赎身”那句话。 真让老鸨火大。 姜月奴现在是樊楼的摇钱树,谁敢给她赎身,那是挖樊楼的命根子,老鸨怎么能不拼命! 虽然李师师现在是行首,可是她能随便露面吗?皇上的情人,谁敢碰? 可是李师师不露面,她就不能给樊楼赚钱,只是个水里的月亮,看着好看,捞不到。 没有哪个客人会为了水里的月亮掏钱的。 樊楼最近真正大赚全靠姜月奴。 摇钱树要被挖走,老鸨顿时火冒三丈。 “怎么又是你!”老鸨故作不知的瞪着秦牧,说道:“难道你要再被赶出去一次不成?”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六章 姜月奴赎身 姜月奴大惊。 怎么老鸨又来了。 “妈妈,且听奴一言。”姜月奴扯住老鸨的袖子说道:“奴那夜就将身子给了秦郎,已经不是完璧。今日请秦郎过来,就是为了给奴赎身。” 这下轮到老鸨大惊了。 怎么,那夜自己还是来晚了一步不成? 他们当时可是还穿着衣服的呀。 不过这种事却难讲,有时候穿不穿衣服也说不准。 如果月奴说的是真的,那自己岂不是赔大了! 月奴的初夜,老鸨本来准备卖个大价钱,要在汴梁城有钱人身上狠狠割一刀的,现在难道要竹篮打水一场空? 如果月奴不是女儿身,老鸨真不敢卖初夜。这要是被花钱的发现了真相,得知自己被骗了,岂不是要把樊楼翻过来。 花得起这个钱的,无不是又富又贵。万一是皇上买的呢? “什么,你竟然和表哥……”贾红线怒了。 本以为自己才是秦牧的正牌,表哥的第一次必须是自己的,可谁知道这个骚狐狸…… “妈妈,奴和秦郎好过以后,这辈子就只有他一个。今生今世,若不能和秦郎在一起,奴也就不活了。” 到了这个时候,姜月奴也就完全豁出去了。 她以死相逼。 这对老鸨的杀伤力比对秦牧大的多。 对秦牧来说,是良心上过不去,但是对老鸨来说,却是无法承受的损失。 姜月奴对秦牧来说,是一个爱他的女人,可是在老鸨眼中,她是一座金山。 如今姜月奴破了身,金山变了银山,已经让她的财产缩水了,如果再寻死觅活不接客,那不就是变铜山了吗。而且真的死了的话,铜山也没了。 老鸨一时有点乱了方寸。 在樊楼这样的场面绝不会多,否则还做什么生意,一天到晚都是这样破事烂事了。 老鸨掀开姜月奴的手,指着秦牧说道:“好,好,好,你做的好事。” 秦牧尴尬的无话可说。 这时候他当然不能否认,只能忍受着老鸨的指责,还有贾红线方好音姐妹的怒火。 “哼哼,秦少爷是吧,你可知道樊楼是什么地界?想白吃白喝抹嘴就走,天底下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月奴天上仙女一样的容貌,岂能白白的被你一个乡下土财主糟蹋。说吧,账怎么算?” 老鸨一句话惹怒了两个人。 贾红线不干了。 乡下土财主,真是狗眼看人低。表哥的真实身份说出来能吓死你。 方好音更不干了。 秦牧是她心中的大英雄,怎能被一个青楼的老鸨侮辱。 她和贾红线不同。贾红线生长在白鹤庵,又在汴梁城生活很多年,对老鸨这样的人没什么敌意。只是不能接受她看不起表哥。 方好音家庭环境比贾红线强的多,她自幼接受的教育让她对青楼女子本能的看不起,更何况是逼人卖身的老鸨。 现在老鸨竟然敢看不起秦牧,方好音忍不了。 她正要开口,却被秦牧拉住。 “事情既然发生了,也就没办法回去。你说账怎么算吧,天下间还没有我付不起的账。”秦牧不喜欢纠缠这些乱事,快刀斩乱麻解决了就完了。 你要钱,我给,你要命,那么看看到底谁要谁的命。 这个世界都是他的,秦牧根本就不在意金钱。他只是不喜欢这里的环境,想尽快的带着姜月奴离开——月奴话都说到这个份上,自己也不能再留她在樊楼了。 不论文的武的,你划道我接着。 现在秦牧出来都带齐了装备,三个人腰杆都很硬,绝不担心在樊楼再发生那夜的事件。 敢动手,先问问手枪答应不答应。 见到秦牧这样硬气,老鸨也一愣。 有脾气啊! 乡下土财主她见得多了,哪个到了这里都得盘着卧着。纵然有的人表面上嚣张,可是当樊楼显示出真正实力时候,各个都怂的要命。 眼前这一位真是敢吹牛啊。 天下间没有他付不起的账,这是老鸨今生听过的最好笑的话。 他知道汴梁城是什么地方吗? 连皇上都未必敢说这一句话,一个乡下土财主竟然不知天高地厚,今天要不让他见识见识什么叫高端大气上档次,老鸨也白在樊楼干了这么多年了! “好好好!”老鸨不怒反笑,“秦少爷是吧,你说天下没有你付不起的账。” “对。今夜我要给月奴赎身,你开价吧。” 姜月奴大喜,秦郎果然是心里有自己,可是接下来又愁上心来,自己说了谎话,明明还是黄花闺女却说失身给了秦牧。 她这样的身份,樊楼定然会给她的初夜拍卖一个大价钱。 现在老鸨肯定是把这个加到赎身钱里面去,秦牧哪里能有这么多钱呢? 可惜任少爷现在不在,若是他在的话,秦郎多少能有点底气。 不过秦牧说的如此硬气,也给了姜月奴一点希望。 她从那一曲《探清水河》感觉到秦牧的非凡,所以才不由的动心。之后秦牧走了,留下了一双鞋。 这双鞋却是姜月奴从没有见过的款式。不论材质还是做工,都是她见所未见。 大宋哪有这样的靴子呢? 莫非秦郎真的是世家子弟出身? 老鸨气的简直头发冒烟。 她是什么人?连皇上都见过的人,就是官家在自己面前也没有这般放肆。 “好!秦少爷看来不是一般人呀。你要给月奴赎身,月奴又钟情于你,那我也不难为你们,只要你给足了价钱,我成全你们。” “开价吧。” 秦牧一副任你开价爷付得起的样子刺激了老鸨。 “哼,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乡下人。”老鸨面容变冷,恶狠狠的说道:“你当汴梁城是什么地方,我今日开的价钱你要付得出,马上带月奴走。” “君子一言,就依你,先把月奴身契拿来。” “好!但是如果你付不起呢?” “付不起的话,随你处置。” “哼,这可是你说的,别到时候不认账,樊楼可是讲道理的地方。” “太多废话,快拿身契过来。” 秦牧真不想跟她纠缠。贾红线和方好音快爆炸了,他一分钟也不想在这待着。 身契拿来,放在桌上,姜月奴仔细检查过后向秦牧点点头,这是自己的身契。 “乡下人,我可要开价了。”老鸨一边说着,一边使了一个眼色。 这次跟来的可不是那些孔武有力的婆子了,而是正经的护院家丁。 秦牧三人被团团围住。 “说吧。”秦牧根本不在意这些。 现在他不是二十一世纪那个普通的年轻人了。 在大宋,他劫过狱,闯过皇宫,去过江南千里厮杀,又上过梁山,亲手宰了几个土匪,眼前这些人真不入他的眼。 “天下之大,你这乡下人又见识过多少,敢说那样无法无天的话,我要一样东西,你要付得出,马上带月奴走,若是付不出的话,我不难为你,打断一条腿,自此以后再不许来樊楼,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妈妈……”月奴吓的想要求情。 “你这贱人给我住嘴!等下再收拾你。”老鸨恶狠狠的对着月奴骂道:“今晚有你的好看。” “快说,你要什么。”秦牧有点烦了。 “你寻死也不要这么着急。”老鸨冷笑着对秦牧说:“乡下人,别以为有几个铜钱就是了不起了。这天下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我不要金子不要银子,我说一样东西,你连听过都未必听过。这可不是我欺负你。” “真啰嗦。”和老娘们交流没有愉快的。秦牧时间宝贵,十四年的时间要干那么大的事,哪有时间浪费在这里。 “好好好,”老鸨真要被秦牧气疯了:“手表你知道吗?拿出手表,月奴归你,不知道就留下一条腿滚蛋。” 竟然是手表。 听到这个要求,姜月奴顿时如坠冰窖。 她知道手表,这阵子樊楼里面都传遍了。那是华国的神器,汴梁城里面只有三块,分别在皇上,蔡太师,王公子手上。 那天高衙内请王公子,姜月奴亲眼看到了王樵手腕上的手表,果然是神器。那么精致,那么亮晶晶,听说还能计时。 怎么计时她不知道,王樵不屑于给高衙内讲解功能,自然姜月奴也不明白了。 她知道这东西别说秦牧拿不出来,就是听可能都没听过。 老鸨开出这样的价格,那简直就是不放自己生路。 姜月奴的心沉到了底。 她接着意识到如果秦牧输了,要被打断一条腿。这让她更加惊慌,连忙跪地对老鸨哀求:“妈妈,求你放过秦郎,奴不赎身不寻死了,定会给樊楼好好的尽力。” “小贱人,这时候知道怕了,早干嘛去了?不行!”老鸨一口就拒绝了。 她现在只想打断秦牧一条腿,好出口恶气——敢在自己面前拿大,可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 “起来。”秦牧起身走过去,一把拉起姜月奴。他决不允许自己的女人给别人下跪。 贾红线和方好音这时候心里的感觉无法形容。 别人以为手表能难住秦牧,可是她们当然知道手表对秦牧来说什么都不算,她们俩腕子上就一人戴着一块呢。 老鸨本来以为开出了一个登天的难题,可是没想到对秦牧来说不费吹灰之力。 她要是要百万千万,反倒会让秦牧麻烦一些。 偏偏是要手表。 俩人相对无言,都看出了彼此眼里的无奈。 也许这就是命吧。骚狐狸到是生了一副好命。 “秦少爷是吧,”老鸨以为彻底难住了秦牧,有点得意的说道:“想来你财大气粗见多识广,手表这样的小玩意,应该随随便便就拿的出来吧。” 秦牧笑了。 只看的老鸨莫名其妙。难道他疯了?还是以为手表就是手镯不值一提? “你见过手表吗?”秦牧问老鸨。 “当然。”老鸨是樊楼的掌事人,对京城的流行最为敏感,手表这个东西,她必须见见,那天王樵的手表她偷眼看过。 “见过就好。”秦牧也不多说,随手从手腕上解下手表,放在桌上:“表是你的,人我带走。” 樊楼的众人都被惊呆了,一个个瞪大两只眼睛,完全不敢相信看到的一切。 他竟然有手表!还随身戴着! 要知道整个汴梁城现在只有三块手表呀!那是皇上和太师才有的宝贝,一个乡下人凭什么有? 这转折太刺激了,太不可思议了。就连姜月奴都愣了半天才明白过来。 从今天开始,她自由了,再不会留在樊楼出卖自己的青春了。 她突然感觉到全身都是力气,一下蹦到秦牧身边,紧紧搂住情郎再也不想分开。 从今以后,自己就是他的人了。未来的日子里,两人双宿双飞,那样的生活…… 没容姜月奴再多幻想,她就被贾红线和方好音一边一个拉到了一边。 敢当着我们的面和表哥亲热,你胆子也太大了点,真是天生的骚狐狸。 “这是,手表……”老鸨总算缓过劲来。她小心翼翼的拿起了手表,好像捧着世上最珍贵的东西,翻来覆去的端详。 “当然,这就是手表。也许和你见过的不同,可是都叫手表,用来计时的。” 秦牧勉为其难的给老鸨讲解了一番手表的功能,免得她不懂。要是她以为手表全是她见过的样子,那也麻烦。 老鸨连连点头。 真的是手表,秦少爷没骗她。 真是意外,太意外了。比天上掉金子还意外。 自己这是怎么了,今天走了天大的运气。竟然用姜月奴换了一块手表这样的宝贝。 老鸨觉得自己现在简直是天下最幸运的女人。 姜月奴这样的歌伎,并不稀奇,不能说要多少有多少,却也不过是一番而已。 汴梁城,天下间,漂亮女孩有的是,无非是花点时间精力。可是手表就不同了,全天下目前只有三块手表,自己这就是第四块! 突然之间自己成了能比肩皇帝和太师一样的存在,这让老鸨简直幸福的要晕过去。 她连秦牧一干人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有了手表谁还在意姜月奴。 今日之后,樊楼的名气更加的响了。 虽然没了姜月奴,可是却有一块手表。天下第四,青楼第一!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七章 王家的灾难 一块二十一世纪的手表,引出了大宋众生相。 宋江是第一次来汴梁,京城的繁华让梁山头领心旷神怡。 这才是生活! 梁山那就是猪圈,说实话还不如他在郓城县过得舒服。 第一次梁山众人邀请他上山当反贼,宋江怎么都不答应,最后逼得要自杀也不上梁山,才让梁山息了念头。 第二次是因为自己写反诗,被朝廷抓住要砍头,梁山劫了法场,他不上也得上了。 生活的舒适不只是看银钱多少。 如果海里有一座金山,别的什么都没有,谁能在山中过得舒服?个人卫生方面,金子还不如一张纸。 只有金山银山能换来享受那才是生活。 梁山能有什么享受的呢? 宋江上梁山前是押司,类似后世政府机构里面的临时工,不算公务员,却办着公务。 这一点资本,已经足够宋江珍惜了。他非常明白在大宋朝当官的好处。 就是因为当不上官,所以一肚子牢骚,那天喝醉了酒才写了一首诗。 “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宋江以为自己水平足够当官的,奈何朝廷不给呀!所以只能忍受,可是忍的很难受,所以记恨着害他的人。 然后又再喝几杯,更来劲了。 再写几句。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 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就更牛了,黄巢是要推翻朝廷的,宋江笑话黄巢不丈夫,那他自己要干什么? 这凌云志还用说吗?当皇帝呀。 不过这是醉了之后的胡言乱语,一旦酒醒了过来,这些伟大理想全没了,满脑子想当官。 当官好啊,要什么有什么。 梁山有什么?一百单八个好汉,其中三个是女人。 就这个比例,你算算,一百零五个汉子三女的,能是好地方吗? 往高处说,就是一军营,往低处说,不过是一贼窝。 宋江并不是不好色,如果不好色为什么娶了阎婆惜做小妾呢。 只是他把这些当作点缀,和当官的大业比起来,无足轻重。 但是当官是手段,享受人生才是目的。 在梁山上他能享受什么人生。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算是享受人生吗? 梁山是水泊,哪个水面上能放羊养牛?也就鱼鲜还算方便。比起牛羊肉远远不如。 酒就更糟糕了。酿酒的技术含量很高,不是随便几个人一捣鼓就是美酒。梁山的酒就是比起郓城县也远远不如。 就说女人吧,总共三个女人还有两个其丑无比。一个顾大嫂,一个孙二娘——这个还是卖人肉包子的。宋江打死也不会对她有兴趣。 只有一丈青扈三娘还是个美人,可惜便宜了王英这个小矬子。 如今王英死了,宋江就把扈三娘带在了身边。 这倒不是宋江好色,他现在对女色已经淡了,他想的是高官厚禄,豪宅广厦,良田万顷,奴仆成群。哪一样梁山都没办法提供。 他带着扈三娘来汴梁,是给扈三娘解围。 扈三娘是独龙岗扈家庄扈太公的闺女,本来生活的好好的,是富贵人家的小姐,自幼读书习武,长大后文武双全,艳丽异常。 她和祝家庄的祝彪已经订婚,结果扈家庄被梁山破了,她全家老少都被李逵砍死了,只有她活了下来,还被宋江许配给又矮又丑的王英。 扈三娘认命了,这世界对她来说,也就是个活着。 可谁知道王英又死了。 李逵等人觉得这全是扈三娘的错。 她克死了全家满门,现在连自家官人都克死了,简直是扫把星。言语行动中自然对扈三娘不敬,李逵更是要寻她晦气。 宋江没办法,只能带着扈三娘来京城,算是避一避风头吧。而且带个美女也方便,很多时候女人出面更好。 他要搭上梁师成的线,这很有难度。 一个落草的土匪头子,想和梁太傅见一面,凭什么人家见你?给个理由先。 完全没道理。 除非献上手表。可是这块表宋江有点舍不得。 他来了汴梁才知道手表的地位如此的高。 全汴梁城目前只有皇上,蔡太师,和王公子——就是杀梁山那位公子,才有手表。 自己这是第四块。 这么一比较,似乎宋江和他们在某一方面也能平起平坐了。 这种心理让宋公明很有点自得。 其余那些高官又如何,你们有手表吗? 没有吧。 王黼如何?没有手表。 高俅如何?没有手表。 可是我宋江有。 这点真让宋江莫名的兴奋。 他把玩着手表,突然想起了这块手表的来历。 这是李逵在吴家庄抢来的呀!手表如此名贵,连汴梁城里面都不过区区三块手表,怎么韩城县的吴家庄到有一块? 这是什么个原因? 宋江心细,马上看出了问题。 不对,这个小村有古怪。 火柴不也是这个村子出来的吗? 难道吴家庄还有宝贝? 不行,得再打一次,为了手表也得出兵。 招安是大事,也不急于一时,反正来到汴梁了,不好好玩耍一番简直对不起自己。 宋江决定先不去找梁太傅,在京城享受一番再说。 吃喝玩乐不在话下,樊楼那必须去。 燕青在樊楼泡了不少时日,轻车熟路,带着宋江来到了樊楼。 宋江很想见到李师师,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还能睡那么一下。 虽然做不成皇上,可是能睡同一个女人,也算是和皇上沾点边。 李师师哪是他想见就见到的。不过宋江有耐心,也有钱,先砸钱再说。 现在他可比在郓城做押司时候阔多了。梁山别的不多,钱多,还没地方用。 宋江肯花钱,又是乡下来的——在汴梁人看来出了京城全是乡下,正是上好的肥羊。 老鸨亲自出面宰人,一来二去混的熟了,宋江才知道老鸨也有一块手表,号称京城第四,青楼第一。 这让宋江有点吃惊——怎么连勾栏瓦巷也有手表了? 可是接下来才知道手表还是那么稀缺,并没有烂大街,这才放下心来。 可是他又有了新想法。 这块手表戴在老鸨手上太浪费了,不如取了吧。 自己这块手表送给梁太傅,然后老鸨这块归了自己,岂不是皆大欢喜? 好主意,就这么办。 他派神行太保戴宗回去告诉军师吴用,两件事。第一,派时迁过来干活,第二,再次发兵吴家庄。上次走宝了,那里一定还有好东西。 戴宗跑的快,又有五丈河的便利,时迁没几日就来到了汴梁。 跟着宋江在樊楼混了几日,熟悉了环境,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顺利的偷到了老鸨那块手表。 这块表让宋江更是喜欢。因为这表是军用手表,秦牧特意选的,上面有许多实用的功能。 好东西呀! 宋江意气风发,走,去拜访梁太傅。 小小一块手表在汴梁城激起了滔天的风暴。 樊楼出现了第四块手表,这让皇城内外都炸了锅。 赵佶怒了,王樵你什么意思?有手表给一个老鸨却不肯给朕?连朕的爱妃都没手表,一个青楼的老娘们却有手表?莫非你口味如此独特,就喜欢四五十岁的女人? 看不出来呀! 王樵也急了。 老鸨的手表和他没任何关系,但是现在却脱不开关系。 梁太傅想买他都没答应,可是一个青楼老鸨却有了一块,这让大宋的官场怎么看他? 如果青楼老鸨没有手表,王樵完全不担心什么。 他送出两块表,一个是皇上一个是太师,都比众位官员高的多,所以不至于那么招恨。 谁都知道,王樵有好东西,可是王家也不是开善堂的,肯定要换来利益。不给你也说的过去。 但是现在不行了。你王樵给一个青楼老鸨要换什么? 她能给你什么? 这不是摆明打了全体大宋官员的脸面吗。 这样一来别说哥哥弟弟的升迁无望,不被人下黑脚就是祖上有灵了。 王家是开罪了整个上流社会。 王樵有口难辨,他总不能挨家挨户的通知说那块手表不是我给的。 现在他没了往日的潇洒,正被他爹王智兴叫到身前训斥。 王渔王耕也在一边陪着挨骂。 他们都知道王樵一番好心,可凡事总有意外,现在闹成这样,真不知道怎么收场。 王智兴把王樵大骂一顿,算是出了点气。 可是出了气也没用,问题没有解决,王家现在是上流社会集体的靶子,这样的情况一天不改变他王家一天没好日子过。 王渔看老爹气消了一些,才斟酌着说道:“爹,我有一个办法。” “快说。” “那我实话实说了。”王渔一咬牙说道:“今日我王家的地位,远不如先祖当时。这几十块手表不是我们王家承受的了的。” “大哥,难道你要白白送出去?”王樵急了。这样他可不答应。 “当然不会如此。”王渔说出了自己的办法:“手表要全拿出来拍卖,价高者得。这样才能让百官消气。” 王智兴点点头。这是好办法。谁有钱谁买,买不起怪自己别怪王家。 “还有。”王渔见爹爹点头,知道办法被接受,继续说道:“仅仅如此还不足以消除怨气,对梁,王,高,这样的人物,还要送上特别的礼物赔罪。” “特别的礼物?”王樵想了想说道:“大哥你说的可是手电筒?可是那个东西我只有一个呀。” “唉,兄弟,那个手电筒,你就别想了,官家惦记上了。我说的特别的东西,不在咱家。” “在哪?” “白鹤庵。”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八章 百花师太 秦牧应该早就回吴家庄了。他有一堆事情要忙,时间又这么紧张。可是到现在他还在汴梁城,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了。 姜月奴是赎身了,离开了樊楼,可是她住哪呢? 当夜走的匆忙,怕老鸨反悔,姜月奴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拿,连屋子都没回就跟着秦牧出来了。 她不是秦牧的嫡系,秦牧对她当然不敢那么放心,不能这样就领着她回吴家庄。 秦牧准备让她在汴梁先住下来,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至少给她赎身了,不用担心姜月奴自杀了。 半夜三更也没地方去,就到了贾红线的家。 秦牧的想法是天亮了在汴梁城买一处房子,让姜月奴先住下,可是根本等不到天亮,三个女人就吵成一锅粥。 在自己家里,贾红线和方好音自然换回了女装,姜月奴这才发现两人原来都是漂亮的女人。 这让姜月奴有点受伤。只是这时代男人多妻妾,她又是青楼出身,轮不到她吃醋。 可是她不说话那两位却不干。谁让她说自己第一次给了秦牧呢。 贾红线尤其生气。表哥的第一次必须是自己的,怎么能给了这个骚狐狸。 再说,以后她怎么算? 方好音和贾红线这时候站在了一条战线上,一起指责姜月奴。 姜月奴也不是善茬,在樊楼历练这么久,别的不敢夸口,和女人吵架那真是完全不怕。樊楼别的不多,就女人多。 只要她俩不动手,姜月奴完全不惧。 她在樊楼这样的环境,对男女的事情非常敏感。姜月奴立刻就发现了贾氏姐妹对秦牧第一次的执着。这让她明白到自己必须死死扣住这一点,否则很可能被大妇二妇赶出秦家大门。 于是她咬定自己的初夜给了秦牧,之后就守身如玉再也没碰过别的男人,而且今生非秦牧不嫁,否则就死。 这更让贾红线和方好音怒火万丈。 怎么说她俩都是正经人家的女儿,姜月奴不过是一个青楼女子,凭什么官人第一次给了她。 秦牧想要分辨,可是看看姜月奴的弱势,如果自己否认的话,怕是她要被这姐妹俩吃了。 又不能承认也不能否认,于是就只能一直吵。 吵了好几天,秦牧恨不得赶紧跑回后世去。 他要留下月奴在汴梁,月奴死活不干。她怕秦牧再丢下她。 带她回吴家庄,秦牧现在还没这个决心。 扯皮了好几天,只弄的秦牧差点就要拍屁股走人,这时候一个意外的事件给他解了围。 白鹤庵来人了。 贾红线出门好几个月,白鹤庵找不到她的人自然着急。 不是担心她人身安全,而是白鹤庵很多俗事是她在经手,人不在不好办。 好在她送镜子的时候和主持说过自己要出门几个月,白鹤庵就只能等。 期间来过几次人,都没找到她,今天总算看到人了。 白鹤庵的一个小师太请红线过去,主持找她有事。 看到贾红线家里突然多了这么多人,还有一个男人,小师太不由得偷偷打量。 这个男人挺好看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功名。看来红线师姐也动了春心,开始找男人了。 贾红线也吵烦了,又不能一刀宰了姜月奴,吵来吵去没个结果,还让表哥跟着烦恼。正好这是个机会,去白鹤庵散散心,顺便把账结了——三面镜子不少钱呢。怕是把庵卖了都不够,正好去摆摆威风。 她特意叫上了秦牧和自己一起。 一来是不想秦牧和姜月奴单独在一起,二来也趁这个机会,让秦牧了解一下白鹤庵。 纸里包不住火,早晚表哥会知道白鹤庵的不堪,与其那时候不如现在,反正秦牧连青楼女人都领进家门了,这个时候正好把窗户纸捅破。 自己真金不怕火炼,清白的处子之身不怕检验,也不用太担心。 贾红线让方好音和姜月奴看家,她和秦牧跟着小师太出城,来到了白鹤庵。 主持总算是盼到了贾红线出现,暗道侥幸。 她要再不回来真就麻烦大了。 白鹤庵的主持百花师太,将近四十的年纪,但是保养的很好,远远看去宛如不到三十,很是妖艳。 她之前说要请贵客,让贾红线采买一些装饰,打扮庵堂。结果贾红线给她拉来了三面神器——镜子。这让百花师太惊的差点掉了魂。 这玩意太好了,太神了,一下子让白鹤庵远超同行。 在客人面前,大大的有了脸面。 这个客人正是王家大公子王渔。 王渔是祠部郎中,专管大宋禅寺道观的度牒。在大宋不论当尼姑还是和尚,或者当道士,得有度牒,也就是这个行业的从业凭证,否则官府不承认。 这个度牒为什么如此重要呢?因为它不只是一个身份证明,还连带着巨大的好处,至少有度牒不纳税! 不说别的,但凭这一条好处,就足够天下禅堂道观看作根本了。 比如白鹤庵,现在有一百多尼姑,如果想要发展,单招人来剃度出家是不行的。那样就是你招来一千人,剃了光头,也没有用,朝廷不承认,还得抓起来。 只有得到朝廷发下来的度牒,白鹤庵才能合法的招人,才能发扬光大。 大宋的度牒发放就掌握在王渔手里,他虽然在体制中不算高官,却在僧道二门中是第一看重的人物。 连皇帝都不如他重要,毕竟县官不如现管,王渔专门管这个。 王渔见到穿衣镜也被震撼了。 这样清晰的镜子,而且这么大,简直是神器。 而且镜子在白鹤庵里面和别处还不同。这是一个淫窝,王渔和师们太鬼混时候,床前摆着一面镜子,照的床上一切纤毫毕见,这感觉,是往常双倍,不,一百倍的刺激。 神器啊! 祠部郎当时就批了一百张度牒给白鹤庵。 贾红线算是为庵里立下了大功。 百花师太当然要找贾红线夸赞一番。 如果只是这件事,到也不急,关键是现在事情有了变化,她必须着急见到贾红线。 祠部郎昨天又来了白鹤庵,这次除了寻欢之外,还提出了一个非常过分的要求,他要买这三面镜子。 简直是太欺负人了。百花师太怒火万丈。 把最漂亮的徒弟都白送给你玩了,这样还不够吗?竟然想惦记我家的宝贝镜子。 可是她怒也没用。 白鹤庵没什么背景,以前只是很普通的小庵堂,十几个尼姑,也不做皮肉生意,是百花师太的师父做了主持之后,才改的门风。 自此逐渐发展到一百多号女尼,算是闯出了一点小小的名声,可是真没什么过硬后台。 王渔就是她们的天了,祠部郎要镜子,她真不敢不给。 现在总算见到贾红线了,百花师太不好意思的把这些事情讲了讲,然后更加不好意思的问贾红线,是不是还能再买来这样的镜子。 师太一边说,一边偷眼看贾红线身边的男人。 这个师妹从小和她不一样,绝不沾染男人,清清白白的一个人,现在也动了春心了。 贾红线介绍秦牧是她官人,所以百花师太和她说话时候不能赶走秦牧,只能特别不好意思的把要求婉转的提出来。 秦牧对于白鹤庵的生意有了解,在来时的路上贾红线都偷偷告诉了自己,秦牧更加心疼贾红线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还能保持清白,没有非常的本事和强大的心理,绝对做不到。 正好他亲身体会过贾红线这两点,所以尤其的佩服。 不过镜子给白鹤庵带来了麻烦却是秦牧没想到的。 天下乌鸦一般黑。镜子给白鹤庵带来了好处同时也带来了厄运。 如果白鹤庵不交出镜子,不用想也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麻烦。 轻则说,不给你度牒了。重点的话,官府就来找麻烦了。 今天查你明天查你,谁还敢上门。 别说赚钱,她们连饭都会吃不起。 来大宋这么久,连皇帝搞gay都见识过,秦牧不会对白鹤庵做皮肉生意感到诧异。 他只是觉得,这个时代还真不是自己喜欢的环境。更让秦牧觉得,自己应该学学祖宗,把天下变上那么一变。 贾红线在秦牧身边,自己是不会拿主意的。 “表哥,你看怎么办?” 百花师太一看师妹没有当场拒绝,立刻喜笑颜开起来。这就有门。难怪贾红线能拿出这样的神器,原来都是因为她的官人。 这位秦少爷仪表堂堂,相貌非凡,定然不是凡人。 她有心结交,又怕贾红线怪罪。她可是知道贾红线的脾气和本事的。这个霉头不能碰。 百花师太眼巴巴盯着秦牧,好像秦牧一点头,马上就能从身上掏出镜子来似的。 秦牧也在犹豫。 镜子不是问题,问题是镜子不能解决问题。 他可以给白鹤庵一百面镜子,但是以后呢?这个麻烦没有结束的时候。就好像任员外的手表,只要一露面就差点让他灭门。 幸亏任员外有大智慧,当机立断切割了和手表的联系,这才凭借火柴东山再起。 这位百花师太显然没有任员外的智慧,竟然想让贾红线再弄来几面镜子,可是她难道不知道?如果白鹤庵能源源不断的提供镜子,这反倒是给自己招来灾祸吗? 怕是镜子再多几面,白鹤庵就要被抄了。 这个道理是不用说的,能明白的自然明白,就好像任员外;不能明白的说也没用。百花师太显然不是个明白人。 这里总是红线长大的地方,虽然红线对白鹤庵多有抱怨,也看不上一干师姐师妹,可还多少对庵里面有感情,否则她就直接拒绝了,绝不会问自己意见。 怎么办才好呢? 正在思考的时候,有小师太传话,祠部郎王渔来了。 这是白鹤庵最要紧的客人,百花师太连忙起身要去迎接,这时候王渔却直接进来了,正好面对上贾红线和秦牧。 王渔太着急了,王樵惹下的大祸,越早解决越好。 王樵不是官场上的人物,实际对官场的情况了解不深。王渔在官场混迹将近十年,清楚的知道这件事有多严重。 连皇上都不满意了,难道王家还落得了好? 他是白鹤庵的贵客,来这里就跟到自己家似的,现在又心急,所以根本不等就直接闯进了会客室。 “祠部郎,”百花师太眼见躲不过,连忙给双方介绍:“这位秦牧,秦少爷,这是我师妹贾红线,秦少爷的夫人。” 双方见礼。秦牧知道正主来了。 一切事,都是王渔搞的鬼。 祠部郎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可是看百花师太这么紧张,肯定是对她非同小可的人物。 王渔和王樵是亲兄弟,同父同母,相貌相似。 “祠部郎认识王樵公子吗?”秦牧问了问。 王渔没想到白鹤庵有客人。他不认识秦牧,也不认识贾红线。往日里贾红线很少出现在白鹤庵。 “王樵是我胞弟。”王渔嘴里和秦牧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贾红线。 这个小娘子太好看了。简直美的不似大宋人物。 贾红线当然美的离谱,她本来就是大美人,又经过精心的化妆,用的全是后世化妆品,在大宋简直是鹤立鸡群一般的出色。 王渔好色,否则也不会没事就来白鹤庵了。 可惜呀,名花有主,便宜了这姓秦的。不过既然是百花的师妹,未必就没有机会一尝芳泽。王渔心里就起了惦记,连家里的大祸都一时忘了。 他有了这心思,对秦牧态度就不同了。 秦牧是白丁,否则百花早就介绍他身份了,不至于用秦少爷这么简单的称呼。 若是往日,王渔绝不会和白丁有什么话说,身份摆着呢,不是一个层次,今天他一反常态,略带亲热的和秦牧说话。 “秦少爷,你认识胞弟?” “这个却没有机会。”秦牧和王樵瓜葛很深,却没见过王樵:“只是听说汴梁城现在出了手表这样的宝贝,全在王公子手里,所以听到祠部郎的也姓王,冒昧问一句。” 这话漏洞百出。 汴梁城姓王的多了,你难道见一个就问是不是认识王樵? 刚才那句话是秦牧无心之失。他问走嘴了,没走心。 因为手表和镜子都是自己的,可被全是姓王的坏了事,才忍不住问了一句。 “秦少爷也听说过手表?”王渔顿时找到了机会,正好勾搭贾红线:“却不知两位是不是听说过另一样宝贝,就在这白鹤庵里。” 百花师太闻言顿时哭笑不得。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十九章 三槐王公家的人 王渔这是献宝还是现眼啊! 百花师太都不忍心看下去了。 再等会更丢人。她连忙接口道:“祠部郎,你这是问到正主了,镜子就是红线师妹给庵堂的。” 王渔瞬间感觉有点丢人,不过马上就冷静了下来。 他本想借着镜子搭讪贾红线,没安什么好心,没想到镜子就是人家的。 王渔身在官场,脸皮功夫修炼的极足,那层红色甚至都没到面上就退却了,除非百花师太这样对他很是了解的人,旁人都无从发现他脸红过。 他想到了一个关键问题,这镜子贾红线从哪来的? 之前王渔问过百花师太,师太说是庵堂买来的,至于从哪买的,她也不知道,要问经手人。 看来贾红线就是这个经手人了。 王渔充分的体会到镜子的价值,立刻暂时丢下邪念,就想问贾红线。 秦牧直接打断了他。 “祠部郎,镜子是我的,内子却不知来历。” “噢,秦少爷,你这镜子是……”王渔这才对秦牧来了点兴趣。 “祠部郎,我家乡在幽州,小时候家里来过一个奇人,他自称东方异人,是华国商人,云游天下路过幽州,卖了这三面镜子给我家。” 秦牧看到王渔的色眯眯眼神,厌恶异常。 王渔竟然真的是王樵的兄弟,什么东西和王家沾上就是祸害。他想好了对策,干脆利落的断了王家的念头。 东方异人这个幌子,是任员外想出来的,告诉了秦牧,自然现在正好拿来用。 “这三面镜子是我送给内子的嫁妆,内子念旧,不巧我们现在手头有点紧,内子就把镜子给了庵堂。钱不钱的也不提了,六千贯而已。” 秦牧这番话,就是要断了王渔的打算,也算是替白鹤庵解围。 镜子再也没有了,三面全在白鹤庵。你要拿,至少六千贯。 秦牧知道白鹤庵肯定保不住镜子,与其被白白坑走,还不如捞点钱。 现在秦牧对这个时空的金钱有了那么点概念。基本上一文钱可以对应后世一元钱。 他的手电卖了一万贯,相当于后世一千万,的确是贵的离谱,但是事情不能这样看。手电这种东西大宋是没有的,全天下独一份,自然可以卖高点。 镜子不同,大宋还是有镜子的,只是清晰度和大小远远不如他拿来的三面。 六千贯这个价格,相当于后世六百万,一个镜子卖两百万,相当良心价格了。 如果王渔肯拿出这么一笔钱来,白鹤庵多少还能落下点东西,否则不是白给人家了。 秦牧可是知道王家的手段多凶残。 这是他看在贾红线的面上,给白鹤庵一个解围的办法,若没有这么点关联,他才懒得理白鹤庵死活呢。 王渔听完秦牧的话,心里大是奇怪。 怎么秦牧也见过华国商人吗?王樵和他说过手表手电的来历,就是华国的商人,叫做东方异人的,带来大宋。 难道他连幽州也去过? 那怎么不来汴梁呢? 看他交易的对象,任员外,一个土财主,秦牧,又是一个土财主,难道华国商人不喜欢和真正的权贵世家交往吗? 华国商人怕什么? 在官场奉行的是“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秦牧说的话,王渔只信一半,这还是看在贾红线漂亮的分上。 你说没有镜子就没有?我凭什么信你?你算老几?能霸占这样的美人。 只是这番想法他半点也不会带出来,反倒半是假装半是真心的说道:“秦少爷这样的机遇,真让王渔羡慕。却不知那东方异人是何模样?” 他也是没话找话。 秦牧就照着任员外说的描述了一番。 “却不知秦少爷是哪一年遇到的如此奇人?” 秦牧顿时吃了一惊。 王家人真精明。 他刚才说的是小时候遇到,可是刚才他描述的东方异人样子,和任员外说的一模一样。 这样问题就来了,难道东方异人不老吗? 可是现在也不能改口,秦牧面不改色的说道:“大概是我五岁时候。” 轮到王渔大吃一惊。 他刚才是没话找话,现在却真是感到不可思议了。 看起来秦牧也得二十五六了,他五岁遇到东方异人,那是二十年前,可任员外却是最近才遇到东方异人,两人描述的几乎不差,那么这个人难道能长生不老? 如果他有这样的本事,那可比什么样的宝贝都强的多! 自己要是能找到东方异人,学会这样的本事,不论是献给皇上还是自己用,简直是一步登天呀! 王渔是奔着镜子来的,不成想遇到了贾红线,被她的美丽所吸引,现在又突然发现世上竟然真有长生不老之术,他顿时感到这次没有白来。 “秦少爷,”王渔殷勤的说道:“百花也不是外人,红线是百花的师妹,说起来也不算外人,不如今日我做东,大家一醉方休如何?” 百花师太一直认真的听着。她久历风尘,是多精明的一个人,马上就知道秦牧是在替自己解围。虽然以后再没有镜子了,可是毕竟能落下六千贯,这也不是一笔小钱。 她连忙说道:“秦少爷,师妹,就吃个便饭吧。老实说,汴梁城里,顶尖的美酒姐姐还有两坛。” 如果不是她真心感谢秦牧,这样的好酒绝不会拿出来接待贾红线的男人。 “师姐,红线还有急事,这酒吗,以后再喝。告辞了。” 贾红线一分钟也不想再待下去。 她从来就讨厌那些男人,根本就不曾让一个男人如此肆无忌惮的看着自己。只是这人身为朝廷官员,又是祠部郎,专管僧道的事情,她实在要给师姐面子,才不好发作。 否则以她的性格,早就甩脸子走了,哪还能等现在。 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说完不等回话,拉着秦牧的手直接出了门,扬长而去。 百花师太极为尴尬,心里忐忑不安,连声对王渔赔不是。她奈何不了贾红线,可是更怕得罪祠部郎。 “却是个有趣的小娘子。”王渔望着贾红线的背影,眼中全是欲望,“吃不到师妹,先吃口师姐吧。” 说着,就开始动手,完全不顾现在是青天白日,这里又是庵堂会客的地方。 百花大惊失色。她和王渔是有过几次,可是那时候她年轻。 在欢场来说,现在的她已经是人老珠黄了,按说应该入不得王渔眼里。 可没想到王渔不管不顾,竟然就在这里要做苟且之事,这让百花脸面何在。她毕竟是白鹤庵的主持,是掌门人,是白鹤庵的脸面。 哪怕要做,也要去密室才行。 她苦苦哀求,王渔却当作耳旁风,反倒命小尼姑搬来一面镜子,就在这白鹤庵的会客之地,诸神眼神之下,…… 秦牧回到贾红线家里,立刻宣布出城,回吴家庄。 白鹤庵遇到王渔这件事给他提了个醒,在汴梁城,自己还不能为所欲为,至少目前还没那个能力。 他都不能想干嘛干嘛,何况姜月奴。 把她一个人丢在汴梁,若是遇到王渔这样的无赖,她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自己不能把她救出牢笼再推到水坑。 一旦秦牧下了决心,贾红线和方好音都不敢再多嘴了。 什么时候可以吵,什么时候该听话,作为聪明的女人,她们无师自通。 九华玉真安妃就是这样的聪明女人。 当手表只有一块,尤其是还戴在皇上手上时候,她就是不沾凡间烟火的女神。 可是当她知道手表不止一块,连蔡京甚至老鸨都有的时候,她要是还能装那也不算皇帝的女人了。 皇上的爱妃,不和蔡太师比吧,可怎么能连樊楼老鸨都比不上? 这绝不能答应。 不可忍受。她可是仙女下凡。 王家当真可恶,可恼。 在王家眼里,皇上的爱妃难道连青楼女子都不如吗? 王家眼里还有皇上吗? 这口气若是不能出来,刘思思——九华玉真安妃的名字,绝不会罢休。 赵佶也有气,可是他没有刘思思这么生气,毕竟他有一块手表。可是他惦记上了另一样宝贝,手电筒。 这东西是干嘛的?自己没玩过啊,必须看看。 天下间怎么能有自己没见过没玩过的宝贝呢。 王樵硬着头皮见到了皇上,还因此有幸见到了安妃。 那是,刘思思一股火气,不当面发出来哪能干休。 “官家,这件玩意,是我新的得的,本想着一早送给官家,可是一直无缘官家召见。” 王樵也不含糊,到这个份上,没有什么是舍不得的。 皇上要,那必须给。 他先把手电给了赵佶。 趁着赵佶把玩的时候,连忙又掏出一个精美的盒子:“这是给贵妃的小小礼物,不成敬意,不成敬意。” 刘思思哼了一声。 宫女过来把盒子接过,奉上贵妃。 刘思思一看盒子就喜欢异常。这个小盒子太精美了,比自己梳妆台上那些木头的瓷器的,都漂亮一万倍。 她知道这里是手表,不过当着王樵的面,刘思思不会表现的那么急迫。该有的风度她拿捏的很好。 刘思思甚至连盒子都没打开,随手递给贴身伺候的宫女,说道:“先收起来吧,左不过一些小玩意。” 王樵差点气炸了。 什么叫“不过一些小玩意”,就这样的小玩意你有吗?拿出来给我看看。 可是他现在完全没了在任员外前的傲气,低头连忙说道:“东西不值钱,却是王樵一番忠君的心意。” 他不能说这是对贵妃的心意。你一个外臣对贵妃能有什么心意,难道要给赵佶帽子涂点绿? 这样的愚蠢错误,王公子绝不会犯的。 “忠君吗?可是奴听说,樊楼里面早就有了一块手表。莫非这也是王公子忠君的心意?” 王樵就知道没那么容易过关,他连忙分辨。 “贵妃,樊楼的手表和我没有半点瓜葛。王樵可以对天发誓,若是那块手表是我给的,让王樵断子绝孙。” 这年头的人对誓言看的很重。眼见王樵说的认真,刘思思倒是有点消气了。 看来真的不是他给的。 想来也应该如此,这样的好东西,不献给自己反倒给一个老娘们,王樵怎么看也不会如此愚蠢。 就说口味独特,也不至于到了这样的地步。 看起来,挺正常的一个公子哥,眉清目秀的。 刘思思去了大半火气,心态正常了一些,看王樵也有点顺眼了。 “王樵,这个手电是怎么玩?”赵佶不会玩。 他不发话王樵不敢自作主张的教皇上,怎么,抢着给皇上当老师吗? 现在他发话了,王樵连忙告诉了他手电的用法。 幸亏这手电是太阳能的,现在还电量充足,否则王樵麻烦大了。 手电不亮,欺君之罪! 一道光柱喷射而出,吓了赵佶一跳。 虽然是白天,可是这样的强光还是看的分明。 转眼间赵佶发现这只是光线,不会伤害到人,又有点失望。 还以为是五雷大法呢,却原来只是个照亮的。 但是赵佶马上又高兴起来。 这么亮的光线,不论灯笼还是火把,可完全比不了。 若是晚上点亮了手电,那个滋味…… 是个好东西! 赵佶高兴了。 “王樵,这手电和手表,你都是从哪弄来的?”赵佶想问问,这样好的玩意,怎么咱们大宋没有呢? 要是有,那轮得到王樵献宝。 三槐王公是很牛,但是再牛,也是多少代过去了。 现在的汴梁城,蔡京,童贯,梁师成,王黼,李邦彦,高俅,这样的人才是显赫人家。 三槐王公的的王,顶多算是二三流而已。 王樵不敢隐瞒,可也没全说实话。 他不能说是东方异人找他交易的,万一赵佶还找他要人要玩意怎么办? 王樵直接说是韩城县任员外卖给他的。至于任员外从哪里得来的,据他自己说,是华国的东方异人,来到大宋,卖给了任员外。 反正华国商人和自己隔着一个任员外。 有什么事,找任员外别找自己。 “这个任员外有什么特殊吗?怎么华国商人不来汴梁,反倒去韩城县。还有,华国又在哪里?” 赵佶根本没听过华国。 “任员外是做鲜果买卖的,那个火柴店,就是他家的。华国吗,我也不清楚,这都是任员外说的。” “火柴啊!” 赵佶想起来了。火柴是个好东西,有这个玩意,点火方便多了。 延福宫里如今都没了发烛的踪影,全是火柴,还是长柄的精品火柴。 任员外直接送上门,一分钱没有要。 能和皇上搭关系,花多少钱都值得,何况一点火柴。这东西没什么成本,任员外一点不心疼。 “倒是个有趣的人,梁太傅,拟旨,招韩城县任员外,他叫什么?”这句话却是问的王樵。 “任若虚。” “招任若虚进京见驾。”这句话却是对梁师成说的了。 梁师成一直盯着皇上,眼皮也没看王樵一下。 他现在不用求王樵,也有人送上了手表。正戴在他的腕子上。 赵佶让写圣旨,梁师成马上就写。 挽起袖子刷刷开干。 手腕上一块手表明晃晃亮晶晶,正是秦牧给小桃那一块女表,被李逵抢走送给了宋江,宋江又送给了梁太傅。 王樵心里凉了半截。 他看不上宦官。 一群太监,有什么可牛的,连男人都不是。 这也是年轻人的通病,谁都看不起。 换了是他爹绝不会如此,对梁太傅肯定能巴结就巴结。 可是他爹也没手表,手表全是王樵的。王樵这么大人了,日常的事哪能他爹样样都管着。王智兴根本不知道梁师成想买手表被拒绝了。 眼见梁师成也有了手表,王樵心里腻味极了。这让他生起一股深深的恨意! 任若竟敢敢骗我!好大的胆子! 他说华国的手表都交给了自己,可是接二连三出现的手表是怎么回事? 梁师成这一块,樊楼那一块,都是哪里来的?不用问,肯定是他藏私留手了。 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日后定要你见识见识王公子的手段!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章 一个绝妙的计划 韩城知县范乔万万没有想到任员外竟然能接到圣旨。 这真是太出乎意料了。 任若虚不过是韩城县的一个土财主,原来的身家连朱员外都不如,背后更是没什么有力量的人,否则怎么会被朱家在码头摆了一道呢。 范知县清楚朱家身后站着的是谁,可是自己和那人没有交情,也没有瓜葛,所以在码头这件事上,他两不相帮,随便你们去斗。 眼看着任员外另辟蹊径,在吴家庄新开了一个码头,为此竟然舍弃了闺女的幸福,这到让范知县高看了任若虚一眼。狠人——连自己闺女都舍得,也够聪明——知道此路不通马上换路。 这样的人范知县愿意结交。县尉于正去吴家庄收捐的时候,范知县暗示不要为难任潇潇。要不凭任潇潇那么小年纪,能有多大面子说什么就是什么,到现在连里正都没任命,就让她胡乱干着。 后来任员外突然建起来一个火柴厂,听说是任员外遇到了一个华国商人,他给点拨了点拨,然后火柴热卖汴梁城,就连范知县都很喜欢。 他是地方官,和京官的闲散不同,范知县有大量的琐碎公务要办理,经常要忙到半夜。有了这个火柴,点蜡烛方便了很多。 任员外可以说是突然暴富,朱员外拍马也赶不上任家了。 范知县更是向着任家多了一些。势头在任家,他不会逆势而行。 现在京城传来圣旨,竟然让任若虚进京面君,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呀。 大宋朝这么多村子庄子,这么多土财主,哪有一个人能被皇上知道,并且还被召见,破天荒头一遭。 范知县敏锐的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 若是循规蹈矩的经过三任六考的磨勘程序升上去,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进京。现在有任员外去面见皇上,却是个极好的机遇。 如果任员外哄得皇上高兴,在官家面前说自己一两句好话,日后的仕途就会好走许多。 这机会范知县必须把握住。 他特意在韩城县最好的酒楼——春满楼,设宴款待任员外,并且请最红的姑娘花大姐作陪。 范知县能给任员外的东西不多,现在那个码头任家基本不再使用,这点上自己想表白也浪费表情,人家根本不需要。 可是范知县依然很有底气。他是谁?韩城县知县,父母官,直接说就是土皇帝。 在这块地面上,他的话比皇上的话还管用。 任员外当然明白这一点,所以尽管他今非昔比,抖起来了,却依然小心谨慎的守着上下尊卑。 这点让范知县很满意。懂规矩,好办事。 两人言谈甚欢,虽然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事情,但是一切尽在不言中。任员外若是看不懂这点场面也不用出来做买卖了。 范知县要任员外在官家面前提两个字。一个是“稳”,赵佶最讨厌地方上乱起来,这样实在打扰他享受人生;二个是“勤”,赵佶喜欢地方官员勤力,多办事,让地方繁华安定。 至于“俭”却千万不要提。官家自己不是俭朴的人,相反非常的豪奢。你一个地方官那么“俭”干嘛?和我唱对台戏? 任若虚满口答应,这都是举手之劳,完全不花什么力气。帮了范知县也就是帮自己,一双俩好的事。 这事完全不用发愁,他发愁的是给皇上带点什么礼物。 就是庄户人家走个亲戚还不能空手呢,他去见皇上真就啥都不带?那岂不是笑话,到底是皇上召见你呀还是你去逛皇城玩了? 任员外必须得挑好这个礼物。 一般的东西不行。他原来是做鲜果的,就是现在也还在做这行,弄两筐梨三箱枣,皇上能要吗?你是寒碜皇上吗? 火柴也不行。太大路货了。 到底带什么呢?他这时候想起秦牧来了,于是又跑到吴家庄。 “功业,你说带点什么给皇上好呢?” 秦牧没想到赵佶竟然召见任员外,怎么看两人也离的太远了。可是事实是赵佶真的要任员外进京。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看任员外一脸兴奋的模样,看来不是坏事。 也应该不是坏事,若是皇上不满意任家,应该是发圣旨给韩城知县,直接索拿任若虚进京,哪还用召见。 想来想去,赵佶召见任员外唯一的理由就是华国商人了。 秦牧虽然没在京城,可是他知道手表和镜子这样的东西出现,绝不会一直无声无息,只有这两样东西,其实就是手表一样,能联系到任若虚。 不过对任家却是好事。 和赵佶搭上关系,日后谁要动任家都得掂量掂量。 他也想帮任员外在皇上面前留个好印象,可是这个礼物,如果再用后世的产品,真不知道是帮他还是害他。 可是如果不用后世的产品,自己又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玩意呢? 在大宋朝,谁都没有赵佶宝贝多。 对于这次的召见,秦牧比任员外想的多得多。 任员外无非就是在赵佶眼前露个脸,可是秦牧却要死死守住吴家庄这个地方。 这是他的根本,日后打天下全靠这个地界,甚至再说小点,就是任潇潇那个婚房。 如果有一天吴家庄被别人占据了,这地方给推平了改成野地,甚至再挖个坑灌满水养鱼,那他岂不是直接光着屁股掉水里。 那还怎么打天下,不够丢人的。 这次到是个机会。一定要交好赵佶,最好让他把这块地方赏给自己。 当然这个难度比较大,可是换个方法,赏给任员外也可以。 方圆几十里如果都是任家的地,那他对他以后大有好处。 吴家庄现在的情况是任潇潇占了大片土地,还有少量土地是村里人的,可是更多的都是官田。 如果这些官田都赏给了任家,那就再好不过了。毕竟自己要发展的话,任潇潇的地还是不够大。 这样一来,还真得准备点好东西。 有了! 这件东西,一定能行! “任员外,你等等我,我给你取来。”秦牧说着回到了自己的小院。 现在这小院简直成了大观园,除了秦牧一个男人,全是莺莺燕燕。 姜月奴自然也住在这里。 暂时没有新的地方,她就和任潇潇一个房间。 任潇潇对于秦牧去一次京城带回一个女人感到很不满意,可是姜月奴很会笼络人心。 她对着贾红线和方好音,自然占不到便宜,因为是分人家的肉,肯定得不到好脸色。但是对于任潇潇,情况却有不同。 经过一夜的了解,她就把任潇潇的底探明白了,也知道了秦牧许多事。 原来贾红线和贾线娘两人和秦牧也没真正圆房,这让姜月奴底气足了不少。 虽然她和秦牧也没发生实质性关系,可是她已经吹出去了,真不真的,除了自己和秦牧,别人怎么知道。 任潇潇不是秦牧的女人,这让姜月奴迅速的给她定了位——盟友。 任潇潇毕竟年龄小,又是韩城县里面的人,和真正的京城人不同,没见过那么多世面。在姜月奴刻意结交下,她到觉得这位姐姐比贾家的姐妹好许多。 于是任潇潇也迅速的接受了姜月奴。就这样,姜月奴顺利的融入了东跨院这个神秘的地方。 尤其是那个卫生间。姜月奴简直是喜欢的不得了。 这样的茅厕,就是樊楼都见所未见,怎么吴家庄这么一个小村庄却能拥有。 这还不全是秦郎的功劳吗?她从任潇潇嘴里知道了秦牧本身是华国商人,来大宋时间并不长,和贾氏姐妹交往的时间比自己长不了多少,甚至细细算来,似乎妹妹还不如自己先认识秦郎。 这让姜月奴又多了几分底气。 这么短时间,凭什么就对我横眉立目的,你们也没长到哪里去。 何况秦郎这样的人物,大宋朝哪里有第二个,这样的宝贝可不能让你们独享。 既然秦郎接了我过来,月奴就此扎下根,再也赶不走了。 秦牧一回到院子就遇到了这群活宝,他想着回去一次后世,可是却突然想起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带的东西。 这回他没有特意去寻找古董,现在去买也浪费时间,干脆来个合影吧。 他把贾氏姐妹和姜月奴任潇潇聚拢到一起,站在自己身后,然后掏出手机,来了一个自拍。 嗯,这也算是对黄金沙有个交代。 到了东跨院,朝夕生活在一起,也就没有什么秘密。 姜月奴早就发现了贾氏姐妹的手机,还有化妆品。 她想不知道也不行,任潇潇嘴快,什么都说了。 任潇潇生气的是她没有手机也没有化妆品,可是也不好意思向秦牧张嘴。 她是秦牧什么人呢?凭什么要东西呢? 任潇潇不好意思说,可是不代表她不想。相反,她非常的想要手机,也想要化妆品。 贾红线和方好音没事玩手机又不总避开她,而且俩人也给任潇潇拍过照片。只是这事秦牧说过别声张,所以任潇潇忍着没和任员外说。 其实说了也没事,任员外比她嘴还严。手机这样的东西,他是绝不会沾的。 任潇潇知道那个手机能拍照,拍出来要多漂亮有多漂亮,比大宋画师画的可好看一万倍。但是她没有呀。 她也知道化妆品好用。每天看着贾氏姐妹把自己打扮的好像仙子一般,她更是生气。 虽然贾红线和方好音当她是小妹妹,而且还是这里的主人,也会交好她,有时候给她也化个妆,打扮的她也美丽异常。 但是这只能让任潇潇更生气。 毕竟是别人的东西,人家想给自己就给自己,不给也没辙。 可是化过妆之后,她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简直是美的连她爹都认不出来。 这让她怎么能忍受没有化妆的日子。 现在有了姜月奴,这就好说了! 自己和秦大哥没关系,她有啊。她不是秦大哥的女人吗,都圆房了的女人,比贾氏姐妹还亲近呢。 她出面要理所应当! 一番撺掇下,其实不用撺掇姜月奴也有这个心思。 手机和化妆品的好处,她早看在眼里。女人哪有不在意这个的。 眼见秦牧现在这么开心,正是好机会。 姜月奴望着手机里面的合影,委屈的说道:“秦郎,两位姐姐都有这个,奴却没有……” 秦牧一呆。这阵子他一直忙着训练队伍,根本没想过姜月奴的事。现在想想的确是自己没给她什么东西。 怎么说姜月奴也是为自己要生要死的,这不应该。既然都住到东跨院了,那就一视同仁吧。 贾红线和方好音知道秦牧的脾气,只是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这骚狐狸真是会磨人。 看来日后若想胜过她一筹,要多想点办法了。 秦牧心里有了一个绝妙的想法,完全没在意这些小事,随口答应道“好的,我这就给你。” “还有潇潇妹妹。”姜月奴喜不自禁,却又连忙追了一句。自己有好处不能忘记任潇潇,在这里还靠她支援呢。 “好的,不过潇潇,你也要化妆品吗?”秦牧扭头问道。 “秦大哥,奴当然要啦!”任潇潇简直是气坏了。难道我就不是女人吗? “这倒不是,只是……”秦牧想说的是,一个男人平白无故送女人化妆品,好像不太合适。可是看她那模样,快跳起来了,也就明智的没说话。 正事要紧,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完全不是事。 接下来的计划可以说对秦牧的大业非常关键。这个临时想出来的主意,让秦牧忘记了女人都是不讲道理的。 还有什么比统一天下更重要的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一章 修仙之侣 秦牧回到二十一世纪,难得的黄金沙没在。 不错。要不每次赤身裸体被人看到,虽然是好朋友,也太尴尬了。 秦牧穿好衣服捡起留在二十一世纪的手机,点亮屏幕,吓了一大跳。 怎么这么多未接来电。 秦牧朋友很少,亲戚也极为稀少约等于零,辞职之后更连同事也没有了,平常根本没电话。现在手机记录着两百多未接电话,简直是不可思议。 一看,全董玉琼的。 她疯了吗。这么疯狂的打电话。 信息也很多,黄金沙两条,就是问他回来没有。 穆千柔竟然有一条,约他吃饭。这让秦牧精神一振,怎么她要和自己见面吗?病好了?看看内容是让自己安排时间,还挺体贴。 再看下去,全是董玉琼的信息。竟然有五百多条。 秦牧差点疯了。 这世界怎么了。 回了一次大宋,自己没疯董玉琼疯了。这么多电话信息究竟是要干嘛?难道公司出大事了? 可是不应该呀,如果公司出事,金子肯定给自己发消息了。黄金沙提都没提公司,肯定是没问题呀。 他耐心的看下去,发现董玉琼这么多消息,没一句有用的,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问他干嘛呢,吃了吗,在哪,怎么不接电话,怎么不回信息。 秦牧看了看时间,离上次和董玉琼见面才过去十几天,真想不明白她这是怎么了。 不过董玉琼是他交易古董的唯一渠道,必须维护好。 秦牧先给黄金沙回了个消息,说自己回来了,接着给董玉琼打了个电话。 毕竟两百多个未接电话,怎么也得回复一下。 “玉琼,我回来了。”电话一拨就通了,仿佛董玉琼一直在等着。秦牧斟酌良久,还是选了“玉琼”这个称呼,毕竟是她三番五次要求的。 “二代,你去哪了?给你这么多电话这么多消息也不回,难道不知道我着急吗?” “……”秦牧真没想到她为什么如此着急,按说自己这么大人了,真不用别人操心:“出去办点事,没带手机。真是抱歉!” “二代,你是不是又去干老本行了?我说了咱们不干这个了,对身体不好。” 秦牧突然感觉很疑惑,难道自己这么年轻记忆力就衰退的如此厉害吗?他死活想不起董玉琼什么时候说过让自己别盗墓的话——董玉琼以为自己就是盗墓的。 “你需要钱,我们一起想办法,咱们做点什么生意都能赚钱。” “……”秦牧感觉越来越古怪。这是什么画风? “还有,你去哪也不能不带手机,你知道联系不上你我多担心吗。” “……”被你联系上了,我才担心呢。能一个电话打到大宋朝,你就是神仙,比柜子都不差了。 “别说了,你马上过来我家,不,我去你那,你把地址发给我。”董玉琼说的斩钉截铁,根本不容秦牧反驳就挂了电话。 这可真是…… 秦牧无奈的把地址发了过去。 然后再给穆千柔发了一条消息,说自己什么时候都有空。 今天正好是周日,现在还不到下午仨点,如果约个晚饭时间刚刚好。 没一会功夫,穆千柔回消息了。她要秦牧把地址发过去,自己要先过来。 秦牧没想到穆千柔会要他的地址,心理高兴,连忙发了过去。 看起来穆千柔好像有点改变了。 没等多久,门被敲的啪啪响。 不用问,肯定是黄金沙。 黄金沙一进来就风风火火的问道:“二代,干了梁山没有?” “嗯,干死了几个。” “牛!都宰了谁?宋江干了吗?李逵呢?” “朱贵,王英,燕顺,郑天寿。” “矮脚虎王英?” “是他。” “他媳妇一丈青扈三娘呢?你干了吗?” “……” 秦牧觉得没法再交流了。 中国文字博大精深,一个字不同的音调不同的语境,意思完全不同。 之前说干还好理解,就是杀了。 但是你问我“干”没“干”扈三娘,简直是流氓本色。 别说我没干,就是真干了我也不告诉你。 秦牧对男女之事还是很羞涩的。纯私人问题,绝不分享。 黄金沙就是这么大大咧咧,尤其在男女之事上,根本不顾忌。反正他有钱,身边女人不断的换,估计上周的女朋友是谁他都记不住。 “二代,你别跟我藏着掖着呀,扈三娘啥样?听说一丈青挺漂亮的。我查过了,一丈青就是漂亮的意思,还有一个意思是纹身。” 黄金沙说起这个两眼放光:“扈三娘一身纹的什么?快给我看看。” “金子,你发春了?我才回来你问我这些?” “也是也是,二代,这些回头聊,给我看看这次带回来什么了?” “这次什么都没带,回来是有别的事。”秦牧说着打开了从宋朝带回来的手机,给黄金沙看:“给你看看,这是我说过的那几个美女。” “哇,这尼玛我得好好看看。” 黄金沙一把抢过手机,看着秦牧和四位姑娘的合影,嘴长的老大,差点哈喇子流出来。 “二代,你别说话,我猜。” “这个是贾红线!” 秦牧点点头。猜对了。 “这个是方好音!” 又猜对了。 “这个是任潇潇!” 真神人!黄金沙在女人方面简直天赋异禀,一个没错,全认出来了。 “这个女人是谁?二代你没说过啊。怎么还有一个。” 秦牧没提起过吴小妹,这个女人和他关系不大,黄金沙不知道。 姜月奴他也没提起过,逛青楼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黄金沙也不知道姜月奴。 “这个是……” 没等秦牧说话,突然门被推开了,董玉琼闯了进来。 秦牧吃了一惊,怎么这么着急,连门都不敲吗? “琼姐,你怎么来了?”黄金沙也没想到董玉琼会过来。 董玉琼这些日子不知为什么一直想着秦牧,想到睡不着觉,每天脑袋里面翻来覆去都是秦牧的身影。 忍不住打了这么多电话,发了这么多消息,却一直得不到回应。 她问过黄金沙,黄金沙只说朋友出门了,没带手机。 董玉琼以为秦牧又去盗墓了,所以没带手机,这才一直忍着,终于今天得到秦牧的回复,一分钟也没耽误就跑了过来。 “我不能来吗?”对着黄金沙她就没什么好脸色了。 董玉琼觉得全是黄金沙的错,如果不是他撺掇,秦牧怎么会好好的小白领不干跑去盗墓,干这么危险的活。 黄金沙要是知道董玉琼这样想,肯定得哭死——我比窦娥还冤枉啊! 见到秦牧,董玉琼突然一颗心放了下来。 仿佛他有魔力一般,只要看到他,自己的心就有了着落。 不过这时候看到黄金沙,董玉琼就觉得碍眼了。 我和秦牧俩人,你在这不是当电灯泡吗? 她看黄金沙怎么都不顺眼,没错找错的说道:“沙子,你看什么呢?乐的跟二傻子似的。” 黄金沙莫名其妙。自己这两天也没得罪琼姐啊,怎么刚见面就挑自己的毛病。 他和董玉琼小时候在一个大院长大,被欺负了十几年,条件反射的连忙分辨:“琼姐,我什么也没干啊,就看看手机。” “给我看看,长这么大不干好事。肯定是拍的小明星小车模,你能不能正常点?” 说着一把抢过来了手机。 “你看你,一下还四个姑娘……” 董玉琼突然说不下去了。 合影中四个姑娘她一眼看到了,前面那个男的,董玉琼下意识的以为是黄金沙,可是愣了一下,发现竟然是秦牧。 怎么他会和四个姑娘合影?而且还穿的都是戏服。 玩spy吗?秦牧还有这个爱好。 这个爱好,怎么说呢,放在黄金沙身上,就是玩物丧志,可是放在秦牧身上,却不好说。 秦牧这样一个五好男人,有一些爱好也是正常的。 只是和四个姑娘一起玩spy,是不是有点多呀。 “二代,你喜欢玩spy?” “……” 秦牧都不知都说什么好了。 他迅速开动脑筋,想着对策。 这真是万万没想到,董玉琼来的这么快,她是坐火箭来的吧。 秦牧哪里知道,董玉琼一路上开到八九十,就差闯红灯了。 “spy吗,这个,”秦牧知道spy的意思,就是角色扮演,但是他真没这个爱好,那些衣服是大宋的常服,日常就这样穿,可不是为了拍照才换上的:“偶尔,偶尔。” 黄金沙差点笑趴下。 还spy,琼姐联想真丰富。 董玉琼闹了笑话,不是黄金沙犯的错,自己到有点不好意思,没理由骂他赶他走了。 “二代,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董玉琼还是关心秦牧。 “我去……一个地方。” “哪里?远吗?这么久没回来。” “是……挺远的,来回挺不方便。那地方没手机信号,我就没带手机,到让玉琼担心了。” 黄金沙听着有点不对劲。怎么秦牧叫琼姐“玉琼”呢?这称呼有问题吧。 他怪异的看了秦牧一眼。 秦牧很尴尬的示意了一下,我也是没办法啊。她非要我这么称呼,能怎么办? 黄金沙对男女之事异常敏感。他只是开始万万没想到跟自己亲姐姐一样的董玉琼会和自己唯一的朋友秦牧有瓜葛。可是现在有了疑问,再回想起董玉琼进门一来的表现,立刻发现了问题。 董玉琼怎么有秦牧的地址的? 自己从来没告诉过她呀! 难道他们俩?可是究竟谁追谁呢? 黄金沙了解秦牧,秦牧如果追求董玉琼绝不会不告诉自己,再说他还有穆千柔。从来没见秦牧表示爱上过别人,当然,在二十一世纪,大宋朝不算。那是另一个世界。 难道说是琼姐追的秦牧?可是为什么呢?他知道董玉琼这么多年都是单身,连罗浩这样出色的男人都看不上,会看上秦牧? 不论从哪方面来说,罗浩都比秦牧更适合董玉琼,虽然黄金沙讨厌这对兄妹的做派,可是实际上他也承认罗浩有资格追琼姐。 当然这是在二十一世纪论,若是算上大宋,谁都比不了秦牧。 毕竟秦牧单独拥有一个世界。 这样问题就来了,如果董玉琼和秦牧是恋人关系,那就是疏不间亲,自己和秦牧就算再好的朋友,生死之交,也亲不过他们俩。 秦牧到底和董玉琼交底了没有? 他这里寻思着,马上被秦牧看了出来。 “玉琼,其实我也不是玩什么spy,”秦牧必须保守自己的秘密,绝不能让黄金沙以为自己告诉了第三个人:“也不是盗墓,其实我是去修仙了!对,就是修仙。” 这借口是秦牧临时想出来的。 他接着组织语言说道:“玉琼,金子,我家吧,比较特殊,从祖上就流下修仙的这个传统。” 这话还真不是假的。 秦始皇就想修仙,想长生不老。 董玉琼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他。 秦牧心说,随便你吧。 “修仙吗,就不能在大都市,小城市也不行,得深山老林,才有那么一点点仙气。都市气息太浊了。” “所以你一走这么多天……”董玉琼似乎有点明白了。 “对,就是去修仙了。修仙吗,也是修行,现代的东西尽量不碰,所以才换上古人服装,尽可能回归纯粹的自然。” “但是,怎么有这么多姑娘?她们和你一起修?” “……”秦牧知道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了:“她们吗,也是向往那个世界,所以有时候交流一下,不过没一起修,偶然遇到,同道中人留个影。” “可是,修仙的女人也要化妆吗?”董玉琼敏感的发现了问题。 你要修仙还弄那么漂亮干嘛?这四个姑娘一个赛一个青春美丽,衬的自己都有点老了。 “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了,可能仙女也爱美吧。” “那你们平时联系多吗?” “不,没有联系。”这点秦牧到是很肯定,回到二十一世纪,大宋时间停摆,想联系也联系不了。 董玉琼这才放下心来。 修仙这个事情,对她来说并不稀罕。 她喜欢历史,喜欢文物,自然知道历史上的仙人传说。 而且董玉琼并不认为仙人就一定是假的。 《素问——上古天真论》里面写到,“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呼气,独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此其道生”。 这不就是神仙吗? 上古能做到的事情,现在未必做不到。 董玉琼自己就能通过很多古董感受到古代气息,尤其是最近秦牧拿来的这套景羊五尊盘,她几乎每天都握在手里,越来越多的感受到春秋战国时候的景象。 秦牧说修仙,她并不奇怪,甚至还很认同。 当然,别和小姑娘一起双修三修四修五修就好。 在董玉琼看来,仙人也要一夫一妻,遵守婚姻法。 “二代,不如我们一起修仙吧。”董玉琼决定,这是自己以后的目标。修仙路上有个伴侣,那真是美事。 “琼姐,你没病吧。”黄金沙急了。 二代明显胡说八道骗你,你怎么就当真了呢。 可是黄金沙也没办法,秦牧的秘密,他们俩都要保守。这个借口也是无奈中的无奈了。 “滚,你才有病。”董玉琼对黄金沙从不客气。她自小就把黄金沙当弟弟,比自己亲弟弟还不讲究。 秦牧彻底无奈了。 董玉琼是不是疯了。 这也信。 他都不知道是不是希望董玉琼相信自己的话了。 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替他暂时解了围。 穆千柔来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二章 造纸厂 董玉琼没想到进来的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漂亮的女人。 这让她不由得感到一种危机。 董玉琼体质特殊,异于常人,否则也不会有一种近似通灵的本领,能只靠接触古董就感受到历史的气息。 正因为这样,所以她才受到柜子影响最大。 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变化,已经和从前彻底不同了。 看到漂亮女人出现在秦牧的家里,她本能的以为是威胁,忍不住就开始仔细打量穆千柔。 古铜色的连衣裙,这颜色在女人身上很少见,应该是性格保守。 胸口位置有几朵白色的碎花,又多了一分纯洁和亮色。 长发披肩,没有烫过,自然随意好像学生一般。 清纯。 高跟鞋半新不旧,却擦的很干净。 没有一件是有牌子的,看来经济条件很一般。不过个头却比自己要高那么一丢丢,让人生气。 “小穆,你怎么来了。”黄金沙没想到来的是穆千柔。她怎么会来秦牧的家。 “小穆,你身体怎么样了?”秦牧关心她的病。 “金沙,秦牧,你们好。”穆千柔很有礼貌,先和两人打招呼,“我来谢谢你们,我身体现在好多了。这位姐姐是?” “噢,我来介绍一下,”黄金沙在这里比在自己家还随意,完全没有客人的自觉:“这是我姐,董玉琼,琼姐,穆千柔是我和二代的大学同学。” 董玉琼这才知道他们的关系。 原来是大学同学,那么有四年的交情呀,不能不防。 “千柔,你好,怎么听二代意思,你最近身体不好?” “琼姐,你好。最近我生了一场病,多亏金沙和秦牧帮忙,真的很感谢,今天我想请大家吃顿饭,琼姐不知道有没有时间……” “好,那就一起吧。”董玉琼当然有时间。没时间也得有。 穆千柔请客的地点,自然不能是高档酒店,她根本没那个经济实力。 一场病已经让她欠债无数了,更何况还有她家那个无底洞要填。 不过她也没随便就找一家街边小店凑合。 她挑了一家环境整洁,档次适中的中餐馆,还要了一间包间,尽可能的做到最大诚意。 秦牧和黄金沙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里的无奈。 这一顿饭的价格,真难为她了。 黄金沙还好说,他是有钱人,有钱人对钱的概念和打工族完全不同。他能想到穆千柔的拮据,却不知道这份拮据意味着什么。 秦牧不同于黄金沙,他也是打工族过来的,完全知道吃完这顿饭,穆千柔要过什么样的日子。节食半个月最起码的。 不过穆千柔却完全没有任何犹豫,一边征询着三人的意见,一边点着菜,丝毫看不出半点的舍不得。 穆千柔亲手给三人斟满酒,最后再给自己满上。 “小穆,你这身体 ,能喝酒吗?”秦牧忍不住要拦着,毕竟她还是病人。 “秦牧,没有关系的,医生说,少喝点没事。” 穆千柔看病花了不少钱,她自己能借的早借遍了,如果不是秦牧和黄金沙大笔的给她打钱,早就没办法再医治了。 为了这份同学感情,她也得喝。 “千柔妹妹,什么病这样严重?”董玉琼也有点关心。看起来她气色不错吗,怎么秦牧这么关心她。 “肾有点毛病,多亏了他们帮手,要不……”穆千柔不说了。 肾病啊,董玉琼有点同情她了。这么年轻,得这个病,真是…… 同情心泛滥起来,她对穆千柔原有的一点敌意渐渐散去。 “姐姐冒昧问一句,是不是这个病,很花钱?” “嗯。”穆千柔轻轻点点头。 她平日里话就不多,今天因为是她做东,才多说了一些。 “不知道妹妹在哪高就?” “琼姐,你可不知道,小穆可能干了,一个人打三份工。”黄金沙替穆千柔吹嘘。 这是他的女神。如果穆千柔肯点头嫁给他,不,甚至不用嫁给他,只要肯花他的钱,多少黄金沙都愿意给。可是穆千柔不要。 每次打钱都用的是秦牧的名号,这样穆千柔才勉强的接受。 “三份工,可是你这身体……” “还好,也不是很累的。” “小穆,你这病,还得接着去医院吧?”秦牧关心的是穆千柔身体健康。 “嗯,还得去。” “多久?” “医生说,还需要一短时间。” 秦牧知道一段时间就是托词。他查过这个病,基本就是一直治疗,有钱就没事,没钱就完了…… 真是头大。现在他有钱,可是他不敢给穆千柔太多,多了肯定她不要。 只给治病的钱,那生活还要穆千柔自己拼命,可是她这身体…… “小穆,我和金子还有玉琼最近搞了个公司,正缺人,尤其缺你这样的人才。不知道你有没有意思过来帮我?”秦牧决定从根本上解决穆千柔的经济问题。 这么大一个公司,怎么也不缺她一碗饭。 穆千柔听了秦牧的话,一怔。 秦牧都办公司了。 在大学时候,她就知道秦牧是世上很少见的男人,日后肯定会有大发展,所以尽管她觉得秦牧很可心,但是因为自己的家庭,穆千柔不忍心拖累他。 他不应该被一个无底洞拴住翅膀,天空才是他的方向。 穆千柔摊上这样的父母弟弟,也是无奈。她不能把这份无奈转嫁给旁人。 现在秦牧邀请自己去他公司,自己去不去呢? 以穆千柔的能力,绝对没有问题,可是这份工作,是不是秦牧可怜自己呢?她绝不要别人的可怜,她要的是尊重。 “小穆,我们是真缺人。”黄金沙马上明白了秦牧的意思。 穆千柔看了看黄金沙。这个富二代人不错,家里那么有钱,在学校从来没有欺负过人。 可是公司还有别人,不只是他们俩的。 “千柔妹妹,来吧,我们正好需要你这样的人才。”董玉琼定了调。 她身份地位不同于秦牧和黄金沙。 黄金沙是纨绔,说话从来不靠谱。 秦牧原来就是打工仔,在大宋他是神,可是回到后世,还是一个普通人,没有那种一言九鼎的气势。对着穆千柔,他更不可能命令的口气。 只有董玉琼不同。她从小到大的经历,让她有上位者的气质。 她说的话明显让穆千柔听的进去。 “好,那真是谢谢姐姐了。” 秦牧长出一口气,穆千柔的问题解决了。 既然来公司里面做事,工资还不是自己随便开。想给多少给多少,是她劳动所得,再也不用觉得亏欠自己了。 秦牧了解这种感受。他自己不想亏欠任何人,将心比心,自然明白穆千柔的心理。 解决了穆千柔的问题,接下来就是自己的问题了。 送走了两位女士,秦牧和黄金沙回到自己小窝,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他要建一个卷烟厂。 在大宋时候一直没有想起这个行业,因为二十一世纪烟草是的,私人根本别想插足,所以秦牧一时没想起来这个方面。 烟草的利润太大了。 bat三大公司那么牛,可是加一起的利润,也比不过烟草。 在大宋可没有烟草,那里是盐铁酒专营。 任员外说要送礼物给皇上,秦牧又不想拿精致的工业品出来,省的惹祸,想来想去就想起烟草了。 这个太合适不过了。 首先,烟草不是高端的工业品,不像手表这样容易惹祸。 其次,烟草大部分人都需要,抽起来舒服啊。赵佶也是人,他更追求享受。不论是饭后一支烟,还是事后一支烟,全是神仙一般的享受。这样可以给任员外拉好感。 最后,最最关键的是,烟草利润太大了。 秦牧要在大宋朝拉起一支军队,没有大量的金钱肯定不行。 只靠火柴厂那三成的利润,做梦都不够。 要扩大资金来源。 工业化的基础是重工业,重工业投资巨大,基本就是一个无底洞。他现在哪有钱往里扔,必须要更多的钱。 烟草正好能给他想要的一切。 不过建一个卷烟厂秦牧也不会,还得麻烦黄金沙找江厂长。 “二代,这个好,太好了。”黄金沙拍手大叫:“这是会下金蛋的鸡啊。就干这个!” 江厂长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能见到秦牧,简直跟看到神仙一样。 您老不是去星际殖民了吗?是没走啊还是回来了? 按说应该是回来了,要不怎么上次又要了一批化工品呢。 可是这时间也太短了。您那个星球在哪?别是就藏您家里吧。 别说,他还真猜对了。那个世界的入口就在秦牧家里,只是江厂长万万猜不到,入口就是那个柜子。 “秦少,您这是在外星立住脚了?”江厂长面对新的要求忍不住发问。 要是不立住脚,怎么能想建卷烟厂呢?这个行业可是垄断性的,没有绝对的权力绝不可能玩的下去。 “江厂长,目前还算顺利吧。”秦牧没承认也不否认:“您给看看,怎么把一个卷烟厂塞到那个柜子里面去。” “这个……”江厂长心说你的火箭有点够古怪,就能带这个柜子吗?大点行不行? 这也太为难了。 可是钱啊,钱!上次两千万真金白银,十几天时间连尾款都拿到了,一点折扣不打,回扣也不要。 这笔钱赚的太痛快,太滋润了。 现在又送上门来,就是让江厂长把全部机械厂塞进柜子,他也得绞尽脑汁想办法。 “咱们一步一步来,先说一样,秦少,您在那个星球,有造纸厂吗?” “这个还没有。” “所以,先弄个造纸厂吧,要不没有卷烟,只能烟斗了。” 卷烟用的纸是特殊纸张,秦牧知道不能用大宋现在有的纸来做。 江厂长这个建议是对的。 “好,那就先弄个造纸厂。” “还是装那个柜子里面?” “是,这个是前提条件,以后所有的设备,必须先满足这一条。” “……”江厂长心说你这个星球真是古怪。不过不关自己的事,钱才是他要考虑的。 “既然您是星际殖民,鉴于那里的现实情况,咱们先不考虑过滤嘴了,就光杆卷烟吧。” “好的。不过规划中还是要有扩展过滤嘴生产能力的。”秦牧觉得还是带上过滤嘴比较好。 “这样呀,好吧,干脆一起考虑。秦少你要造纸厂,其实造纸厂之前还有一个厂是必须的,就是纸浆厂。有纸浆,才能造纸。现在的说的造纸厂其实是纸浆的后期处理。” 秦牧点点头。 工业化是一个体系,现在他越来越明白这一点。 “原料应该有吧,树皮,竹子,麻,芦苇,麦秆这些玩意。” “都有。” 江厂长点点头,看来这个外星和地球还挺像,就是不知道外星人长什么样。 他不敢开口询问。因为到现在他也不知道秦牧是神经病还是真的干了这么一件事。 万一问急了对方呢?自己钱不就是飞了吗。 反正真金白银的他掏出来了,江厂长必须顺着人家思路说。 “这就好办了,我给你简化再简化,优惠再优惠,这个数。一千万。” 倒是比上次便宜了点。 “是一整套吗?” “一整套,不过要分两次运。”江厂长没本事把两个厂子塞进一个柜子,只能分两次。 “先是纸浆厂,然后再是造纸厂。”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没好意思要两千万。 他给秦牧设计的一切东西,在二十一实际根本没有市场。 现在谁还会建火柴厂?更不可能建如此技术低下,产量可怜,还不环保的纸浆厂。 这不等着国家上门拆吗。 根本就弄不下来建造许可证。 但是外星显然没这个问题。江厂长设计的一切东西,只适合那个清末民初的星球。 “多长时间?” “纸浆厂很快,日就能弄完。毕竟都近乎微缩了。” “好。” “造纸厂技术含量高一些,要再等七八日。” “没问题。” 一千万,换来一套造纸厂,对秦牧来说无所谓。 自从知道自己的使命之后,他对现在社会明显不太用心了。毕竟秦牧的生命是关联在那个大宋的。 生命诚可贵,谁都会如此选择。 在等待的过程中,秦牧要黄金沙帮忙办点事。 他要买一些烟,但是要去掉原有的包装,从新换上自己设计的包装。 秦牧不是怕别的,而是现在的烟盒上都印刷着一行字:吸烟有害健康。 这要是拿给赵佶,你是要干嘛?投毒吗? 这件事只有黄金沙的神通广大才能办到,要是秦牧一个人拆了包装再自己包,猴年马月也弄不完。 黄金沙就是有效率,在江厂长搞完造纸厂的时候,烟也弄回来了。 秦牧这次特意给董玉琼和穆千柔都分别发了消息。 对董玉琼说自己去修仙了,对穆千柔是让她注意身体,然后直接扔下手机,一溜烟跑回了大宋。 皇上,来根中华尝尝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三章 秦牧给皇上的礼物 不管秦牧在二十一世纪停留多久,对于姜月奴来说一秒钟都没有过去。 她看到秦牧的房间里面闪过白光,感觉有点疑惑,正要进去看个究竟,却被贾红线和方好音一把拉住。 任潇潇也连忙摆手说道:“月奴姐姐,现在别进去,秦大哥正在收货。” 姜月奴困惑的问道:“那怎么啦?不能看吗?” 任潇潇,神秘的凑到她耳边说道:“秦大哥每次收货都是什么也不穿的。” 姜月奴这才明白贾氏姐妹为什么拉住自己。 看来她们是知道的,可是她们知道不奇怪,怎么任潇潇这小丫头也知道? 不等她弄明白原因,秦牧已经满面春风的走了出来。 怀里抱着一堆盒子,放在院子里面的石桌上,说道:“都有份,来,这个给你,这个给你。” 秦牧一一分配下去。 这次回来他非常开心,因为烟草这个巨无霸即将在大宋被释放出来,而自己就是这个怪兽的唯一主人。 烟草是真正的金凤凰,完全可以作为自己的一个支柱,支撑起未来伟大的事业。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样的喜悦应该让朋友分享。 秦牧在大宋没朋友,只有几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女人。于是秦牧牺牲了一些宝贵的柜子空间,带回来了好多女人喜欢的玩意。 给姜月奴和任潇潇一人一个手机就不用说了。化妆品再发出四套。 接着秦牧拿出四个小瓶子——香奈儿,不同颜色不同味道的香水。 都是英文标志,这下四个人全看不懂写的什么了,也不知道干嘛用的。可是秦牧拿出的东西,每一样都是让她们叹为观止,这个更是郎君特意给自己的,那一定是非常非常的好。 秦牧依次把香水隔着一定距离喷在自己的衣袖上。 迷人的香味弥漫开来。 “这是香水,每一个香味都不同,你们挑自己喜欢的吧。” 贾红线没有动手,先不动声色的扫了一眼其余三个女人。很好,没一个敢先动的。她这才拉起秦牧的胳膊,依次闻过之后,说道:“奴要这个,栀子花。” 接着是方好音:“奴喜欢这个月桂花的。” 剩下两瓶了,姜月奴抢在任潇潇前面先挑,可是她闻来闻去,却闻不出剩下两种味道是什么花的香气。 这是什么花呢?难道自己不知道? 她可不想在姐妹面前显的自己见识不够,于是在剩下两瓶中选了一个紫色的拿起来,问秦牧道:“秦郎,这上面的字也是华国的文字吗?” 瓶子上是英文,这个她不可能认识。 “不是,是另一种文字,意思是:欢乐” 这瓶香水就叫欢乐。 任潇潇也没得挑了,拿起剩下一瓶问道:“秦大哥,这瓶叫什么?” “鸦片。” 真的叫鸦片,香奈儿有一款香水名字就叫鸦片。恰巧被任潇潇得到了。 真不知道是不是缘分。 任潇潇有点委屈了。 她最后一个挑,还挑什么,都是人家剩下的。可是就算剩下的,也别是鸦片呀。 任潇潇可是清楚记得,那天秦牧给她唱的曲儿,说大莲的爹娘爱抽鸦片烟。 秦大哥还说了,“抽鸦片烟可是很不对,是很不好的事情,绝不能碰,我们都不碰。碰的都是坏人。” 可是怎么给自己的就是鸦片呢。 难道自己在秦大哥心里就是个坏女人不成? 看到她委屈的模样,秦牧恍然大悟,连忙说道:“这个鸦片不是鸦片烟,不是坏东西。只是说这款香水有极为迷人的气氛,会让人闻到上瘾。” 任潇潇这才转怒为喜。 分享了欢乐之后,秦牧又回屋取了几样东西,来见任员外。 “功业,这就是你让我送给皇上的礼物?” “对,最主要的是这一样。” “这个东西,是什么?”任员外接过秦牧递来的一盒烟,翻来覆去的看,可是不知道干嘛用的,是吃的还是玩的呢? 手表和手电,本身就精致异常,他看得出珍贵。但是这么一个纸盒,送给皇上,怕不是要被打出去吧。 盒子是很奇怪的一种纸,摸起来很光滑,不似宣纸,好像大宋没有。 纸上画着一匹黑马,却是很有神韵——当然有神韵了,这是秦牧盗版徐悲鸿的马。 靠近上端还有三个楷体字:万宝路。 “万宝路,听起来好像和马行街很搭配。” “任员外高见!”其实盒子里面装的烟不是万宝路,是软中华,不过过滤嘴上的字也被秦牧改成了万宝路。 别看万宝路是舶来品,但是这三个字的确是很配马行街。 马行街是汴梁最繁华的一条街,就好像首都的王府井。 秦牧取这个名字做香烟的牌子,就是为了配合马行街。 想想看,叼着万宝路,走在马行街,这有多酷。 “一万件宝贝的路,到是不错,可是功业,这东西到底怎么用呢?”任员外心说你别跟我卖关子了。以前也没这个样子,怎么今天变的如此顽皮,难道是女人多了变性子了? 他是知道东跨院里面莺莺燕燕的,自己闺女就在里面,任员外什么不知道?可是他再也没去过东跨院,不论哪方面都要避嫌。 “这样,你跟我学。”秦牧说着,撕开了烟盒。 任员外看到里面的香烟,点点头。不错,和华国商品一样的特点!每一根纸柱子都一般粗细,一样长短。果然是流水线的产品。 秦牧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用火柴点上火,深深的吸了一口。 大学时候他抽过烟,却没有烟瘾,只是一种尝试,让短暂的人生不那么苍白。 任员外惊讶的看着秦牧喷云吐雾。难道这就成仙了? 秦牧示意他也照样来一颗。 任员外迫不及待的学着秦牧的样子点上,然后深深吸了一口。 瞬间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涌上全身,他差点坐不稳,从椅子上摔下来。 真舒服呀! 抽烟也分人。有的人一口就喜欢上,有人要很多根才适应。 任员外无疑天生就喜欢烟,可惜这几十年大宋也没有香烟呀。 好东西呀。 太舒服了。 任员外忍不住闭上眼睛,又吸了一口。 四肢百骸都放松下来。这感觉真是太美秒了。 他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白活了。今天才算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秦牧本来担心他晕烟,还想让他少抽点,轻点嘬,没想到任员外烟民体质,简直享受的不得了,连抬头纹都舒展开了。 不错!香烟的成功比火柴还显而易见。完全没有任何好担心的。 任员外抽完最后一口,差点连过滤嘴都烧着了,才依依不舍的学着秦牧样子熄灭了烟头。 “功业,我总算明白打火机是干嘛用的了。原来却是香烟的良配!” 秦牧伸出大拇指!您真是明白人。打火机在后世几乎唯一的作用就是点烟。 “有这样的好东西,定然会让官家满意。不过咱们要换点什么回来呢?”任员外当然不傻了,给皇上这么好的享受,要是不换点实惠回来,那不是亏大了。 “地,吴家庄附近,能要多少要多少。” “好,就这么办。”秦牧的话就是任员外的指路明灯。他说要怎么做,那一定就是最好的方向。 “可是这东西怎么说呢?”任员外还有一个重大的担心,他能和皇上说自己又和华国商人交易了吗? 如果皇上问,怎么华国商人只和你交易啊?自己怎么回答? 而且皇上要是召见华国商人怎么办? “香烟,我要在吴家庄办厂子生产,这个不愁。” 任员外简直喜欢的要蹦起来。 火柴已经如此热卖,如果香烟再能建个厂子,那天下的钱…… “不过,任员外,这次我得跟你说声不好意思了,香烟这行,只能我做,谁也不能碰。”这只金凤凰一分都不能分出去,这是国有资产。 任员外略微有点沮丧。不过他也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秦牧已经给了他从来不敢想要的高度,自己不能不知足。 秦牧却没有只泼冷水,那样太打击任员外积极性了。 他还有胡萝卜要喂。 “任员外,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让你做香烟,是因为我有一个更适合你的产品。” 说着,秦牧掏出一个小瓶,正是香奈儿香水。 大宋女人也喷香水,不过这时候的香水和后世完全两个概念。 就好像油灯和电灯,只要放在一起,立刻高下立判,更别说这造型精美,晶莹剔透的玻璃瓶了。 “这是香水,任员外,咱俩再开个香水厂,我们赚女人的钱去。” 任员外一路畅想着未来,踏上了进京面圣的道路。 他现在挺胸叠肚,真的是无所畏惧。没别的,咱手里有货! 香烟,你们谁有?香水,见过这样好的吗?只是可惜了那个小瓶子。 秦牧没让任员外带着原包装过去,而是把香水装进一个精美的小瓷瓶。 现在他还不能烧玻璃,超越大宋科技水平的玩意,不能再让任员外拿出来,否则是害他。 能摆出来的一切,都是即将就在大宋量产的,任员外还是可以推脱说是华国商人留下的技术,而不是单纯交易的商品。 任员外进京,秦牧忙着在吴家庄建新厂子。 纸浆厂。 这东西不难,除了挖浆池之外,别的设备都是来自后世,蒸煮器、磨木机、热磨机、洗浆机、漂浆机、打浆机等等,秦牧有过一次建设经验,这次更是熟练。 不过这次的厂子建在了村西,因为有废水,只能放在村西,村西是下游,至少不污染村子。 在本时空,只能走小造纸厂的老路,低效率高污染。 可是毕竟江厂长是技术大牛,这套微缩纸浆厂的处理效率和环保水平完全超过后世八九十年代的村镇级小厂,不至于引起大规模的五丈河污染。 吴小妹现在已经是一个很合格的助手了。 她全程做秦牧的小跟班,从头到尾参与了一切。 劳动力就是近卫团战士。 吴家庄的村民远远的围观着。 他们现在和以前心思完全不同了。 在大光明火柴厂上班虽然劳累,可是赚的真是多。 他们想进去当工人,奈何任员外已经不收了。火柴厂满员了。 这样的好事,轮不到自己,这让吴家庄的村民都暗自埋怨,为什么开始时候看不出来呢?这样的好事,还推辞。 尤其是干了一阵受不了苦的那几个,更是悔的肠子都青了。 吴家庄刚糟了梁山的洗劫,每家都损失惨重。除去死人之外,更要命的是粮食给抢走了。没有粮食可怎么活。 这些日子以来,全靠任潇潇借出来的粮食活着。 可是任潇潇绝不是大善人,借了是要还的。还少了还不敢。今年就有十几户被任潇潇逼的失去了最后一块土地。 可是失去土地这些人又进了大光明火柴厂做工,反倒赚的钱多了。 她到底是干了坏事还是好事,村民一时也分不明白。 这个分不明白就不分了,但是现在又有一个新厂子建起来了,村民顿时眼热了。 他们纷纷去找吴管家询问,厂子什么时候开始生产,招多少工人,工钱多少。 吴管家现在也今非昔比了。 原来他是吴庄主的狗腿子,每天就是算计着能坑村里人多少钱。现在他兼任了大光明火柴厂的车间主任。 这个官不在大宋的官僚体制里面,可是对吴家庄的人来说,却非常有地位。 他能决定用谁不用谁。哪个工人干的不好,他就能开掉。或者纯属看不顺眼,他也给开掉。 不过吴管家很贼,有秦牧在,他绝不炸刺。目前这个权力还一次没用过,只是全心维护火柴厂的正常生产运作。 吴管家面对这些个乡里乡亲,掏出一盒万宝路,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然后再掏出一盒火柴,划着了,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舒服的吐出烟雾,说道:“这个新厂子吗,快开了。你们都给我老实听话,以后厂子招工,我先想着咱们乡里乡亲的。要不别怪我不念乡情。” 其实厂子已经调试完成,马上就能开工。但是为什么没有马上开呢?因为厂子的名字定不下来。 东跨院里面为纸浆厂的名字吵成一团。 她们都知道秦牧对这些小地方根本不在意,可是越是这样,她们越要争了。如果秦牧自己定下来,她们反倒没话说。 贾红线认为这个厂子应该叫“红线纸浆厂”。她当自己是秦牧正牌的妻子,厂子肯定要用自己名字。 可是这名字毫无技术含量。 “姐姐,奴觉得不如叫江南纸浆厂。”这个名字还好听点,也大气。“江南”是自己的家乡,只听名字也知道厂子和方好音的关系。 “两位姐姐,月奴觉得吧,不如叫万宝纸浆厂。”她知道这个厂子是为了生产香烟做准备的。香烟既然叫万宝路,那么厂子叫万宝岂不是很应景。不能叫什么“红线”“江南”。 “三位姐姐,奴觉得应该叫鸦片纸浆厂!”任潇潇也参与意见。 她也不是胡说,既然自己的香水叫鸦片,为什么厂子不能叫鸦片呢?反正秦大哥说了,这个鸦片意思就是迷人。 秦牧说过女人抽烟不好,东跨院的女人就绝不碰香烟。 可是不妨碍叫鸦片厂啊。 秦牧果断的否定了任潇潇。 鸦片厂!你还真敢说啊! 别争了,就叫大陆纸浆厂。虽然现在厂子是小了点,可是志向高远。 大陆纸浆厂,开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四章 第一次作战 梁山军师吴用,接到了大头领宋江的指示,要发兵讨伐吴家庄。 按说最好还是用李逵和宋清,一来这俩人熟门熟路,上次就是他们去的;二来,这俩人也是宋江的嫡系中的嫡系。 李逵就是宋江一条狗,让咬谁咬谁,宋清更是宋江亲兄弟,俩人一母同胞,他们再次带兵去打吴家庄最好不过了。 宋江说的很明白,吴家庄有宝贝,再去搜再去抢。 好东西自然可着自己人。 只是现在李逵和宋清都不在梁山。前几日吴用定下去徐州方向抢一把的计划,这俩人已经带兵出发了。 早知道不派他们去了。可抢徐州也是肥差,不派他们也不行。 现在派谁去呢? 首先得是宋江嫡系头领,这个不能变。 那就雷横吧。 插翅虎雷横,是宋江的乡党,都是郓城县出身。上梁山前是郓城县巡捕步兵都头,还算是宋江的同事,有这层关系,他领兵再好不过了。 有了主将,再安排个副将。 就菜园子张青吧。这个人够狠,也心细。 李逵就是太莽撞,所以竟然在吴家庄走了宝。 张青不会。他和孙二娘一对夫妻在十字坡开小饭馆的,这样的人物,眼光毒辣,而且足够心狠。不心狠怎么能卖人肉包子呢。 雷横为主,张青为副,再点两百兵丁,差不多了。 上次是三百人,这次不好给雷横更多兵马。难道宋江的弟弟带队还不如别人多吗?而且吴家庄被抢过一次,没任何抵抗能力,两百人足够了。 不过船却多派了两艘,好装东西。 梁山这支军队顺着五丈河来到了吴家庄东边,还是上次落脚的地方。 七条大船依次泊在岸边芦苇荡中,现在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众人都休息一会,晚上好做事。 远处的吴家庄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毫无防备的暴露在梁山“好汉”眼前。 “雷横哥哥,”张青和雷横已经上了岸,坐在树下休息:“听军师意思,吴家庄还有好东西,你说会不会还是手表?” 梁山上下都知道手表是宝贝了。 “张青兄弟,”雷横眼里冒着贪婪:“咱不用想那么多,晚上大伙冲过去,把人都圈起来,挨个审,若是问不出手表,一个不留。” “哥哥这办法好。就这么办!” 吃过了带来的干粮,天色接近二更。 雷横和张青整顿好队伍,掩了声息,悄悄的向吴家庄接近,准备到了离庄子五十步左右时候,再一个冲锋,根本不给庄里人反应的时间,一举拿下吴家庄。 这不过是个小破村子,和以前梁山打过的祝家庄扈家庄等完全不同。 祝家庄那样的大庄子,有围墙有防御,算是个军事据点,吴家庄算什么?栅栏都没有一排,什么都不算。 连李逵这样的粗人都能不损一人的祸害一番,更何况雷横张青了。 他们今夜就没想留活口。 手表这样的神器,梁山也知道其中的利害。如果真的还能在吴家庄抢到手表,绝不能让人知道是梁山干的。若是抢不到手表,那也不能让人知道梁山又来了。 毕竟朝廷里也不全是废物。 韩城县离汴梁这么近,梁山连续两次在吴家庄犯事,岂不是惹朝廷忌讳——再近点都进京了。 雷横和张青今晚要做的干净利落,鸡犬不留。 人死光了,没人传话,谁知道做下案子的是哪一方好汉。 眼看走到离庄子七八十步的距离,雷横命令点起火把。 马上就要冲锋了,没光线照亮容易崴脚。 二百多人的队伍,在官道上挤作一团,都想抢先杀进庄子。 东西当然谁先抢到是谁的。 雷横看着手下士气不错,刚要命令冲锋,却听的官道旁边的庄稼地里面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他吃了一惊,不过年谁没事在放鞭炮? 这个时空已经有鞭炮了,百姓们过年时候普遍放鞭炮守岁。不过现在放鞭炮却是为什么?也不是节日。 雷横想不明白,也不能再想,这噼里啪啦的吵人,怕是要惊醒吴家庄的人了。 “冲!” 梁山人马撒开双腿,向着吴家庄拼命的冲了过去。 贾红线静静的趴在房顶上,在月光下泛着寒光。 梁山土匪又来了。 土匪还是那群土匪,可是吴家庄却已经不是昔日的吴家庄。 近卫团的哨兵早早就发现了这些人。正经的货船哪有不靠码头,却藏在芦苇荡里面的。 他们都是跟着秦牧一路从江南杀过来,芦苇荡这样的地方,太熟悉了。他们自己就藏过。 雷横和张青自以为做事隐秘,谁知道早就被吴家庄警觉了。 庄子正面,以贾红线为核心,排下了二十名战士,二十只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再加上一把国产cslr4型762高精度狙击步枪,秦牧不认为这些梁山土匪能接近吴家庄。 两百来人,又没有远程抛射武器,对近卫团可以说毫无威胁。 但是秦牧绝不打击溃战。他要把这些人包圆了。 因为吴家庄秘密太多,只要一动手,就会被敌人发现不同的地方。 这些后世的热武器,现在绝不能公开。所以来人必须死。有一个死一个,有两个死一双。 贾红线带着二十个战士摆在正面,刘一刀带着五个人埋伏在官道侧面。 秦牧命令石遗带着剩余战士抄敌人的后路。 近卫团的战士目前全是江南人,都熟悉水性,是用船的好手。石遗的任务是控制住那些船,不走漏一个人。 如果是白天的话,梁山这两百多人会分散的更开点,但是晚上不同,因为天黑,本能的驱使让众人抱团。 两百多人挤在一起,更容易发挥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犀利的火力效果。 “开火!” 秦牧发出了命令。 贾红线就在秦牧身边,早就瞄准了目标。 梁山匪徒也是有阶层的。 虽然只是抢劫村庄,雷横和张青也都披了甲。 小兵就没这个待遇了,只是一身单薄军服,这让梁山的头领很容易的被区分出来。 贾红线扣下扳机。 雷横扬天而倒,脑袋没了半边。不等他身边的兵丁反应过来,张青也被贾红线一枪打没了脑袋。 紧接着,正面和侧面的近卫团战士猛烈开始射击。 这是他们第一次用后世的热武器实战,每个人都兴奋异常,身上好像着火了一般,子弹泼水一般打了出去。 有人兴奋过头,三四枪才打中一个敌人,也有人发挥超神,刘一刀就是如此。 他在侧面伏击,放了一番鞭炮之后,就等着正面战场的变化。 只要枪声响起,他们就开始战斗。 刘一刀以一种近乎癫狂的状态,瞄准,射击,再瞄准,再射击。 敌人在官道上乱成一团,完全如无头苍蝇一般的乱跑。 移动目标很难打,很多人打丢了目标就是因为敌人一直在跑,瞄准困难。 可是刘一刀却不同,他枪枪不落空,每一枪带走一条生命。 八颗子弹迅速被打空,“叮”的一声弹匣跳出,刘一刀掏出新弹匣,行云流水一般压入枪身。 连续的火力打击,不过一分钟官道上已经铺满了尸体。 扣动扳机能需要多少时间?现在是二十五支步枪一起开火,还不算贾红线的,一分钟之内每人最少打出两个弹匣十六颗子弹。 这还不算近卫团中更优秀的战士,比如刘一刀,就打光了三个弹匣。 四百多颗762毫米子弹横扫一切,梁山的人马完全被打蒙了。 不是有人放鞭炮吗?怎么吴家庄鞭炮还能打死人? 他们根本就弄不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打击。 没有弓箭,没有弩,也没有投石机,可是一片鞭炮声中,自己人倒的比被收割的麦子还快。 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梁山的人马已经没有几个能站着的了。 被巨大的恐惧包裹着,活着的能动的全拼了老命向来时的路逃命。 前面肯定是去不了,旁边是河道,半夜三更的跳进去也有危险,侧面是不断喷出的火焰,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可是本能的让他们不敢向刘一刀的阵地逃。 只有后退了。 石遗这些人早就忍不住了。 因为战场范围不大,如果前后一起开枪怕误伤自己人,所以他们都不能开火。 听着1步枪欢快的射击声,想着战友在一下一下扣动扳机,杀死敌人,石遗他们早就忍不住了。 现在总算传来了命令,石遗小队开始扫尾。 这是战前的计划。现在正面和侧面都停止射击,由石遗他们从后面向前打,免得误伤。 这帮人已经憋坏了,得到允许开火的命令,顿时拼命的扣动扳机。 贾红线一支枪遥控着全局。在夜视镜的帮助下,每一个想要偷摸溜走的土匪全被她一一点开了脑袋。 半个小时不到,梁山的人马躺满了整个官道。 “打扫战场。” 秦牧发出了命令。 近卫团的战士关上枪支的保险,免得走火误伤,然后三面冲上了官道。 石遗拼命的让自己冷静下来。 杀人对他来说是太寻常不过了,可是像今夜这样近乎屠戮一般的杀人,他从未经历过。 这和杀猪宰羊有什么区别。 梁山众人也是有名有号的,插翅虎雷横,就算真长出一对翅膀也没用,任你通天功夫,在1加兰德面前,半分也施展不出来。只有死! 菜园子张青,正好埋了种菜。 战争应该是这样吗?石遗不知道。 这是他亲身参与的第一次热武器作战。江南逃亡的路上他还没摸过枪。 可是不管知道不知道,就这样被秦牧带到了大宋,被迫登上了战争舞台。 石遗只知道一件事,这日后的天下,是秦团长的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五章 打扫战场 任潇潇知道土匪又来了,可是她今夜一点没害怕,若不是秦牧坚决不许她上房,自己都想去看看秦大哥打仗了。 姜月奴没有任潇潇知道的多,她心里难免恐惧。 怎么吴家庄还闹土匪啊。土匪要是来了,自己这如花似玉的,秦郎能保护的自己周全吗? 任潇潇拉着她的手安慰:“姐姐,放一万个心,有秦大哥在,担保你毫毛都少不了一根。” 果然如此,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之后,好像就没了土匪的声音。 当然了,全被打死了,死人自然不会出声。 列兵邱晨今夜分外的高兴。 不只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用神奇的加兰德步枪杀人。如果只是这点,他和战友没区别。 邱晨高兴的是他要成为近卫团军史上第一笔了。 这个荣誉,就是让他当班长他也不换。 邱晨是昨天的哨兵,正是他发现了梁山土匪。别看他年纪最小,却最伶俐,不但发现了土匪,还偷偷听来土匪的言语,知道带队的是梁山匪徒雷横和张青,甚至弄明白上一次是李逵和宋清。 就凭这份功劳,秦团长说了,近卫团军史第一笔战功,就是邱晨的。 而且军史是圣女书写。 这简直是双重的荣誉。邱晨差点就不会走路了。 “邱晨,你给我滚过来,快帮手。”武永福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他是一班班长,近卫团三个半班,一班可以说是标兵班,他是石遗之下第一人。可是没想到军史上第一份功劳被邱晨这小子得了,虽然秦团长说了,会写上一班列兵邱晨,有“一班”两个字,可是没自己名字啊! 这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 近卫团官兵一致,武永福也是要站岗放哨的,而且他还就是邱晨的上一班岗。 武班长更是对梁山加倍痛恨了——你们要是早来一个小时,就该老子我立功了。 真是命不好,不能赖别人。 武永福把枪背好,拿着刺刀割死人衣服。 石遗命令不留活口。梁山躺在这里的没伤兵,全是死的,不死也被戳死了。 对于这点,石遗有点感觉遗憾。 不是对不留活口遗憾——这场面他见多了,而是对秦团长这点妇人之仁有点担心。 石遗明白秦牧的心思,这样划时代——秦牧词语,的武器,全新的战争,自然能保密多久就保密多久。 近卫团满打满算就这么几十口子,对上梁山几百人没有任何压力,可是大宋军队几十万上百万,就是近卫团一个人能杀一百个也挡不住。 他深刻理解保密的重要性。既然这样,就应该一个不留全杀了,有什么好顾忌的。但是秦团长在考虑这个问题时候显然一直在犹豫,最终也没下达灭口的命令。 不过石遗不管那么多,反正打了这么多枪,谁能说只打伤没打死呢?管他死不死的,全拿刺刀捅一遍。 他替秦牧解决了问题。 梁山这帮人身上没什么好玩意,现在石遗的眼界高了太多了。若是从前,他还会收集敌人的武器,现在,他不但不要,还觉得麻烦。 这些破铜烂铁的,扔都没地方扔。 吴家庄没有铁匠铺,都没法打成农具。 石遗只从战场拿了两件盔甲。这是战利品,算是个纪念。 既然秦团长要写军史,自己作为近卫团排长,总得有点东西写上去。 缴获盔甲两副,也是一笔记录。 石遗对于秦牧的定下的一切都从心底佩服。就说军史这件事,方腊队伍里面根本就没这个东西,可见他完全没有长远打算。 如果有,怎么会不仔细记录下军队的每一步成长呢? 别看现在近卫团不过区区几十个人,可是在石遗看来,远远胜过方腊的几十万人马——那也算军队? 就是大宋的军队也远远不如近卫团。宋军顶多也就是比方腊的军队强点,和我们近卫团,根本没法比。 “同志们,加快点速度,趁着天没亮把战场打扫干净。破衣服扔纸浆厂,尸体深埋。” 战前开过动员会,他们知道自己面对的敌人,自己的任务,也有收尾的安排。 整场战争每一个人都明明白白的。打的这个痛快。 连一个崴脚的都没有,可以说毫发无损的就把敌人收拾干净了。 “排长,”邱晨现在忍不住的就想说话:“你看梁山这些土匪都有军服,咱们还穿着老百姓的衣服,是不是你跟团长说说,我们也弄一身军服啊?” “邱晨,就你废话多。”武永福训斥着。怎么,立了点芝麻粒大的功劳就要翘尾巴啦?军服这样的大事,是你一个列兵能插嘴的?没见我当班长的都没说话吗。 “嗯,这个事,团里在考虑,同志们先干活,尽快打扫干净,明天团长要给我们讲话。咱们要把吴家庄打扫的干干净净的。” 石遗回到了团部,秦牧和贾红线方好音正在讨论今晚的得失。 按贾红线想法,这有什么好讨论的,不过一帮土匪,连军队都不是,杀了就杀了。可是她看方好音认真的样子,知道秦牧很看重这点,既然表哥看重,那自己就必须上心了。 “石排长,队伍情况怎么样?”秦牧很关心近卫团的气氛。 “报告团长,同志们情绪高昂,这一仗打的痛快。”石遗敬礼,做足了条令的要求。 “请坐,石排长。” “团长,一切都按照你战前计划进行的,现在战场也打扫的差不多了,雷横和张青的盔甲我带回来了,别的东西怎么处置?请命令。” 衣服扔进化浆池是战前的决定。废物利用,可以造纸。兵刃怎么处理还没讨论出结果。 秦牧对这件事也很头疼。吴家庄没有铁匠铺,这些破铜烂铁放哪呢?留着是祸害,扔还没地方扔。 “先放团部仓库吧。”团部仓库是军事重地,单独一个院落,二十四小时被严密防卫,里面存的全是秦牧从后世带来的装备。 “还有一件事,秦团长,”石遗犹豫了片刻,还是说了:“战士们都希望穿军装,不穿老百姓的衣服了。” 这不只是战士们的渴望,也是石遗的渴望。 使用着如此强悍的武器,却穿的还不如土匪,这让近卫团从上到下都极为不甘心。 土匪,官军,算个屁,在我们近卫团面前,都是渣。 可是打起仗来,人家到穿的精神,自己这方面,跟吴家庄的村民没区别。 这让近卫团真没法安心。 尤其是今夜打了这么一个大胜仗,两百个敌人,一个照面全被干死了,近卫团要换装的心态更是压抑不住。 邱晨只是先开了口,实际连武永福都是同样心理。 “换装吗?好。”秦牧也觉得该换装了。之前一直忙工业和训练,忽略了这一点。现在近卫团算是开了荤,再不换装是说不过去的。 军人和平民的区别,军装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石排长,你安排一下。打扫战场完了之后,尽快休息一下,明天中午十二点,全体换军装!” 贾红线和方好音对望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火花。 表哥这就要开始干了! 等待她们的会是一个多么辉煌的未来啊! 近卫团全体战士几乎没法合眼。 虽然班长强迫他们都躺在铺位上,但是谁能睡得着呀。 就要换装了,不知道自己的新军装是什么样。 近卫团的武器都如此划时代,那么军装呢?肯定和现在的大宋军队不同。 不知道还有没有盔甲。 “武班长,你说我们还会穿盔甲吗?”邱晨当然也睡不着。 武永福难得的没有训斥他不遵守规定,因为他自己也没法遵守规定了。这场仗打的他快怀疑人生了。 作为一班班长,实际就是方腊原来这一队禁军的队长,无论武艺和才干都是顶尖的,要不也不会做了近卫团第一班的班长。 正因为这样,他才没有盲目乐观,以为有了新式武器就天下无敌了。 从江南过来时候,秦团长也是有新式武器的,可还是每一仗都小心翼翼的面对。 成立近卫团之后,这是第一仗,他本来以为会有一定难度,至少会有受伤的,甚至有一两个倒霉蛋牺牲也说不定。可谁知道同志们皮都没破一块,就全歼了敌人。 这样的空前胜利让严格遵守军纪的武永福也睡不着了。 “邱晨,你是傻子啊,”有人反驳道:“你没看梁山的土匪头吗?穿着盔甲有什么用,挡得住子弹吗?” “可是如果我们不穿盔甲,敌人有床弩投石机,怎么办?”邱晨并不服气。他虽然小,可是今夜立了大功,底气足了一百分。 这倒是问题,投石机,床弩,也射程很远的。 武永福不想在大胜的时候士气受损,他喝道:“邱晨,就你小子话多。床弩投石机又怎么样?有贾贵妃的厉害吗?” 他们一路上见识过贾红线的恐怖,邱晨想起贾红线据枪的样子,顿时没了声音。 贾红线不算近卫团的人,秦牧从来没想过让自己的女人当兵打仗。可是他也管不住贾红线,现在只能这样随她来。 近卫团除了刘一刀都是方好音的嫡系,他们觉得秦牧早晚是要当皇帝的,那么皇后必须是圣女,虽然近卫团全体都极为尊敬贾红线——这是她凭本事打出来的,可是皇后只能有一个,还是方好音当比较好。 私下里他们都称贾红线为贵妃。当然不敢当她面叫了,那是纯属找死。 “都瞎猜什么?听我命令,马上睡觉。明天换装,每个人都给老子打起十二分精神,别丢了一班的人,哪个敢犯困,八百军棍。” 邱晨立刻不出声了。 明天要换装了。究竟自己的军服是什么样呢?穿起来肯定特别精神。 他幻想着自己明天穿上军服的模样,偷偷笑起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六章 新军装 当秦牧一身戎装站在近卫团全体官兵面前时候,别说战士们惊呆了,就连贾红线和方好音都看痴了。 她们是看过了秦牧穿着全新的军服走出屋门。可是东跨院没有军营的气氛,里面莺莺燕燕的,秦牧又是和和气气,不能百分百的体会到那种气势。 现在到了军营里面,秦牧身材笔挺,标枪一般站在高台上,遏制不住的威严气势四散开来,贾氏姐妹简直要被他迷死了。 近卫团战士们更是痴迷。 这才是军人,这才是军装。 对于军服的问题,秦牧考虑了很久。 在登场之后,盔甲就被扫到了垃圾堆里面。 近卫团是不需要盔甲的。他们不是这时空的军队,是未来的军队。 他们的军服就是盔甲,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威严和气势。在秦牧印象中,历史上所有的军服里,二战德军的军装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帅。 秦牧毫不犹豫就全套照搬了过来。 有黄金沙这位富二代朋友存在,很多事情就好办多了。 一百套军服没用一周就准备停当,秦牧给拉回了大宋。 尤其秦牧自己这一身,是特意量身定做的,完全是照着他的身材,不多一分,不宽一毫,再加上他英俊帅气的五官,站在台上简直是雕塑一般的酷。 军营里鸦雀无声。全看傻了。 秦牧本来还想先说一段话,可是看眼下这情况,估计他唱曲都没人听,全等着换服装呢。 好吧,白摆酷了。先换装。 以班为单位,各自领到了自己的军装。幸亏近卫团号令严明,这要是还在方腊时期,非动刀子抢不可。谁都想先穿上这么帅的军装。 邱晨抱着军服跑回宿舍,差点摔了一个跟头。 他抱着的不是衣服,是自己的命啊! 看到团长如此的帅气,邱晨想着自己穿上这身衣服之后的样子,那简直是美的忘了自己姓什么。 虽然后世的军服和大宋的衣服不同,不是长衫短褐,但这又不是多高的科技,不是手机还得解锁,又有秦牧的样子摆在前面,很快邱晨就焕然一新。 可惜啊可惜。军营里面没有镜子,要想看到自己的模样,只能去对着五丈河看倒影。 不过军队是一个集体,每个人都是相似的一员。 邱晨看不到自己,可是能看到战友,看到班长。 他看着武永福换上军装的样子,简直认不出来了。 这还是原来那个班长吗?怎么变得如此陌生,好像不是大宋朝的人了。 自己肯定也是这个样子。 他突然想起近卫团里面的一个传说,东跨院里面都是宝贝,连茅厕都神仙样,里面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大镜子,连毫毛都看得清。 现在他突然特别想进东跨院看看。虽然知道这是妄想,给他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去,但是真想照照镜子呀! “武班长。”石遗来到了一班营房外面。 “到!”武永福立正回答。 石遗看着武永福全新的军服,也如邱晨一般的几乎认不出来老部下了。 这还是那个开染坊的汉子吗——武永福家里就是开染坊的。 太精神了,简直浑身放光,好像天兵天将。 石遗知道武永福看自己也会如此。 近卫团,真的完全不同了。 “这是一面穿衣镜,归属一班,接收!” 秦牧考虑到有了军服,就有了军容的要求,于是带回来一批镜子,每个班一副,团部也放一副。 不成想被姜月奴看到,撒娇的讨走了一副放在她和任潇潇的闺房,这样也不能厚此薄彼,贾氏姐妹也就分了一副。 还好秦牧带的多——部队总要扩张的,没有影响近卫团正常使用。 穿衣镜呀!神器!但是现在几乎没人在意穿衣镜的神奇,全关心自己穿上军装的模样。 一个班的战士瞬间围了过来。 “一班,列队!”武永福大喝一声。这成什么样子?菜市场买菜吗?这还是军人吗?这不就是老百姓吗?对得起自己这身军装吗?都给老子排队! 一班人条件反射似的瞬间排成一队。 “全体都有,每人照镜子一分钟,我先来!” 终于轮到邱晨了。 镜子又不是只能照一个人,排队时候他就从镜子里面看到了自己帅极了的模样,可是那是在队列里,现在独自站在镜子前,感受完全不同。 镜子里面的战士,是自己吗?他都不敢认! 这军帽,这军装,这靴子,哎呀我不活了。 从今以后不舍得脱了,离了这身军装,邱晨活不下去。 一身笔挺威武的军装对士气的提升简直是革命性的。 当秦牧再次走进军营,登台检阅的时候,他感觉到一种前所未见的气势。 还是那些人,但是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些人。他们脱胎换骨了。 脱掉百姓的服装,换上笔挺的军服。眼前这一片铁青色,不怒自威,凛然不可侵犯,斗志和杀气充满了军营,几乎要冲向云霄。 这一刻起,他们是真正的战士了!他们彻底的不同于百姓,也不融于这个时空。 近卫团,是秦牧的近卫团,是真正的军人。从今往后,刀山火海,一往无前! 贾氏姐妹激动的记录下这一个瞬间。 表哥,你好帅! 皇上赵佶也很帅,他是个大帅哥,否则也生不出如花似玉的姑娘。 如今赵帅哥正全身心的沉迷在香烟的滋味中。 万宝路,太好了。简直是天下最好的东西。 这种享受,赵佶从来没有过。 召见任员外是个私人的事情,所以就在保和殿里面,身边也就几个亲近大臣。 赵佶很好奇,任若虚是个什么样的土财主呢?怎么能得到华国商人的青睐。 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寻常人,没有多个犄角多个嘴,那他凭什么被华国商人看中?难道只是运气好? 赵佶详细的询问华国商人的一切,任若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反正都是准备好的那一套,实话肯定是不会说的。 那是他全家老少的性命,打死他都不会说实话。 赵佶也没问出什么新鲜东西,未免有点失望。 当任员外献上礼物的时候,赵佶开始还有点生气。 怎么,朕乃天子,天下的主人,神仙下凡,你就给我一个纸盒子玩? 这也太藐视朝廷了吧。若不是任若虚是自己请来的,当时就要发火把他扔大牢里面去。 可是当任若虚演示了一遍如何吸烟之后,赵佶来兴趣了。 大宋朝没这个玩意啊。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东西是吃了要吐的。就是葡萄也是吃了肉吐了皮,而不是全吐出来。 显然这个香烟不同,主要是吐啊。 可是吐烟有什么好玩的? 他好奇的点上一支,然后按照任员外的说法,吸了进去。 这一下,赵佶只觉得瞬间眩晕,然后,爽!。 这感觉从未有过 这不是和女人上床的感觉,也不是和男人上床的感觉,也不是吃美食的感觉。 全新的,前所未有的,不可描述的一种快感,一下子充斥到全身每一个部位。 太舒服了。 赵佶看来也是烟民体质。 万宝路香烟,好东西啊! 他都没时间问任员外哪里弄来的,只全身心静静的享受吸烟的快感。 软中华啊,在后世也是好烟,能不好抽吗? 一番享受过后,赵佶又感受了一会余韵,才渴望的望向任员外:“若虚,万宝路香烟,你还有多少?” 这可是关键中的关键了。 这么好的享受,你要是就这一盒,朕非杀了你不可!逗我玩?抽完就没了?胆敢! “官家,”任若虚连忙回答:“这个万宝路香烟,一盒二十根,十盒是一条,小民给官家带来了二十条。” 赵佶马上得出了一个数字。 一共是四千根香烟。 这样好的享受,自己一小时来一根,一天除去睡觉八小时,还有十六小时——有了手表之后,他也习惯用小时了。 那么就是一天需要十六根香烟。如果再分给别人点,几乎一天一盒烟。 一条十盒,二十条就是两百盒,差不多刚刚够半年的。 虽然看似比半年天数多,但是赵佶是皇帝,总要赏人的,哪能真就独吞了。 二百盒也不是很多吗。 “这万宝路香烟,是华国商人交易给你的?” “官家,这个却不是。就好像火柴一样,华国商人传授了生产技术,香烟是我自己生产的,不过只生产了这二十条。” “为什么?怎么不多生产点呢?”徽宗着急了,这么好的东西,你自己能造干嘛不多造?你傻吗? “官家,小民也想多生产一些,可是小民家里地方太小,容不下许多材料呀。” “你是说你缺地?有地就能多生产?” “却是这样。” “王相,韩城知县是谁?”赵佶立马问王黼:“别管他是谁,下旨,让他给任若虚地。” “若虚,”赵佶继续对任员外说道:“你要哪里的地,尽管跟韩城知县说。再有,这个香烟是怎么做的?” 赵佶很好奇。这好东西怎么弄出来的。为什么以前没有呢? “这个香烟,是用特殊的纸卷着处理过的烟草,才能如此让人销魂。” “这些手艺你都会了?” “官家,其实小民只是大概了解,我也年纪大了,脑筋不那么灵光。那华国商人是把技术传给了小民的后辈。” “噢?是哪个?” “是小民远房表姐的孩子。表姐和姐夫过世之后,他投靠了小民。” “现在人在哪里?” “在韩城县吴家庄。” “怎么没在你家呢?” “这个吗,”前面的话都是他和秦牧商量好的,否则赵佶问他生产工艺他也谈不出来,就推到秦牧身上,可是后面就有点离谱了,你管我外甥住哪里呢?就是皇上也没必要这么八卦,可是官家问了,他不能不回答:“因为小民的在吴家庄。” 这话就含蓄了。赵佶是聪明人,顿时明白了。 原来人家是表亲,要亲上加亲。 “你这后辈叫什么名字?”赵佶准备给他们点好处,地是给了任员外,可是技术还在他后辈手里,也应该赏点。 “秦牧,字功业。” “可曾举制?”就是问你孩子是不是参加科举了。赵佶准备赏个官给秦牧。 “这个不曾。” 没考过呀,这不好办了。 赵佶虽然是皇上,可也不能把官位随便给人——朝廷自有制度,白丁是不能当官的。 什么都不给好像显得太小气了。尤其是得了这么好的香烟,而且以后还靠他继续做香烟呢。得给点。 “王相,吴家庄那一片地方,就赏给秦牧做个园子。” 王黼连忙点头。 皇上说什么就是什么。 宋徽宗问明白秦牧的字是哪两个,挥笔写下六个大字:吴家庄功业园。 这片地方,赏给你了,就叫吴家庄功业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七章 姜月奴的工作 小桃的坟前立着一块大理石墓碑。 秦牧用树枝在墓碑前的地上画了一个圈,然后将冥纸点燃放在圈里。 在他的老家,这就是给故去的人送钱了。 老家的人烧纸,还有纸马纸屋甚至纸汽车别墅的,不过秦牧不在乎形式,只看重内心,就没搞这些——小桃也不会开汽车。 歼灭了两百梁山土匪,算是给小桃稍微出了一口气。可惜死的不是李逵和宋清,秦牧为小桃报仇的愿望还没能完全实现。 贾红线在不远处看着秦牧,她也有点伤感。小桃和她相处过几天,那么一个青春的姑娘说没就没了,让她唏嘘不止。 秦牧祭奠完毕,回到她身边,牵着她的手说道:“走吧。” 人死不能复生,他还有数不完的事情要做。 秦牧忙的恨不得学会孙悟空的分身术,一个人能变成无数个,这样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柜子交给他的大业。否则自己前途就堪忧了。 他忙,却有人闲的要命。 姜月奴来到吴家庄之后,很快就爱上了东跨院。 这哪里是乡下农村啊,完全是人间天堂。秦牧不知不觉中把东跨院给拾掇的差不多快赶上二十一世纪了。 二十一世纪的所有产品,都比大宋方便好用的多。 就说最基本的个人卫生,东跨院的卫生间甩汴梁城好几百条街,就连皇宫的设施也比不上这里。 现在卫生间的使用频率排行榜,姜月奴大幅度超越了任潇潇,排在第一位。 任潇潇是吴家庄的主事人,平日里还是有很多大事小事要操心的,没那么多时间泡卫生间照镜子。 贾红线和方好音都有着各自的心思,除了正常使用卫生设施之外,并不会多来照镜子。 姜月奴就不同了。她没事干。没事就来照照镜子。 虽然现在她和任潇潇共用的闺房里面有了一副穿衣镜,比卫生间洗漱台上面那一副还大,可是闺房里面没有水龙头呀。 即便在樊楼的时候,姜月奴也不可能天天沐浴,只有到了吴家庄,才有了这个条件。 现在刚十月下旬,天气还没变太冷,洗浴之后不会感到冰凉,所以面对满桌子的洗发护发洗脸清洁用品,姜月奴忍不住就要用用。 还有牙膏牙刷。大宋也有牙刷,可是哪有华国的牙刷好用。 而且这个牙膏,还有水果的香味,用完之后,满嘴芳香。 再有就是一个她都不好意思摸的东西,卫生巾。 华国的女人真幸福啊!有这样的女人用品——卫生巾秦牧还买了一堆,毕竟东跨院里面女人不少。 自姜月奴住进来之后,卫生用品的消耗明显快多了。 姜月奴每天早起都要把自己仔细的洗浴一番,然后对着镜子,精心的描画。 即便是后世的化妆品,大宋的女人使用起来,从入门到精通也用不了半天,何况还有贾氏姐妹参考,任潇潇帮忙。 她本来就是樊楼的红姑娘,天生的妩媚,如今在化妆品加持下,更是明艳动人。 好在她知道两位姐姐和一位妹妹都有公事忙碌,每天自觉的最后一个起床使用卫生间,否则就凭她的卫生间占用时间,非被贾红线骂不可。 化好妆之后,再掏出手机,各种姿势拍几张,看着自己漂亮的面孔,偷偷笑一阵。 然后再滴上几滴香水在手腕和发梢,稍一行动,香风阵阵。 她觉得这才是生活。自己在樊楼的时候,竟然以为秦牧是乡下人,现在想想简直羞愧难当。 不过越是感觉到这里的美好,她就越怕失去。 秦牧是带她来到了吴家庄,可是并未应承她什么。到现在也没要她侍寝,更没有名分。 姜月奴有点着急,这样自己是什么身份呢? 还好两个姐姐也从来没在秦牧的房间过夜,这让她稍微安心点。只是两个姐姐都为秦牧的事情忙碌,每天都有很多事情做,连比她小两岁的任潇潇都忙个不停,对比起来,自己真是闲的过分。 她最怕自己对秦牧来说是个无用之人,有贾氏姐妹比着呢,自己怎么能安心一直这样下去。 今天看到秦牧一个人回到东跨院,旁人正巧都不在,姜月奴把握住机会,扯着情郎的衣袖说道:“秦郎,奴也想为你做事,不要这样每天每天的虚度光阴。” 秦牧没想到姜月奴还有这个觉悟。 他真未曾想过姜月奴的工作问题。 贾红线和方好音,还有任潇潇,和自己都有比较深刻的历史渊源。 自己一来大宋就和任潇潇纠缠在一起,才进京就被贾红线搞的一塌糊涂,刚进皇宫就遇到方好音行刺。 这三个女人属于秦牧躲都躲不开的。 姜月奴却不然。 她和秦牧的交往更有点像单相思,只是秦牧特殊的身份让他无法漠视姜月奴的生命,才机缘巧合的把她带到了东跨院。 毫不夸张的说,不论现在还是以后,不管秦牧打下多大的地盘,创下多大的基业,这个东跨院都是核心中的核心。 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回后世,换个地方都不行。 姜月奴既然来到了这里,见识到这么多不该见识的东西,实际秦牧已经没法放她走了。可是秦牧真没想到给姜月奴安排工作。 在他看来,姜月奴是樊楼的红姑娘,放后世就是歌后影星,那么除了唱歌演电影,还能干什么呢? 大宋也没有这个硬件设施,至少现在没有。 可是姜月奴一番话让秦牧感觉到自己的确是忽略了她。 她正是大好年华,怎么能这样一天一天闲逛,好像笼中的金丝雀一样呢。 这样对姜月奴不公平。 秦牧想了想,说道:“月奴,我到是真的有一样工作让你干,可是又怕你吃不了苦。” 姜月奴大喜,能帮秦牧做事,苦算什么。 难道秦牧以为自己是泡在蜜罐里面长大的吗?也太不了解自己的过去了。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大宋的高端时尚界服务对象其实不多,就是朝廷的高官阶层,人数有限,可是从业人员却很多。 要想在这样的情况下露头,不下狠功夫是不行的。 姜月奴从五六岁就开始学艺,挨骂是轻的,挨打才是日常。更别说练身段时候那种又疼又累的折磨。 秦牧只看到她现在娇滴滴的一面,却完全不了解姜月奴的本质。 实际上,就算在后世,真正靠本事杀出重围的女艺人,哪个没受过非人的磨练,各个心智坚定无比。不坚定的早被淘汰了。 只有那些一路睡上来的女星才娇滴滴吃不了半点苦,连拍戏时候喝凉水都觉得是天下最惨的事情,一定要在微博上昭告天下,她今天受了大罪了,竟然喝了一口凉水,简直是为艺术献出了生命。 “秦郎,无论任何事,只要是你吩咐奴做的,就根本不苦,奴一定做好。” “好吧,月奴,我需要你做一个老师。” “奴要教什么?学生又是谁?” “教读书认字,还有音乐。学生吗,我来安排。” 秦牧现在极为需要一个老师。他的时间这么紧张,每天还要抽出一个小时给近卫团扫盲,这实在是太浪费。可是不做还不行,一支没有文化的队伍,是没有战斗力的。 既然姜月奴请缨,这个职位正好给她。 不过教材绝不能是“杨柳岸晓风残月”,秦牧自然有准备好的一套教材。 可是看着漂亮的不像话的美女,秦牧多少有点犹豫。 如果自己上学时候老师也这么美的离谱,他还能有多少心思放在学习上呢? 可是也不能让姜月奴画的跟方好音那天的小黑人一样。她肯定不干,再说自己也不喜欢。毕竟看美女还是养眼的。 在这个时空,秦牧已经累的一佛出窍二佛升天了,若不是有几个美女在身边调剂,他都担心自己坚持不下去。 从老师这个职位解脱出来,秦牧又能多一点时间。 现在的纸浆厂运转稳定。 江厂长和他也算是配合默契,更是因为江厂长的确是技术大拿,充分考虑到外星科技低劣,给他的东西基本上是搭积木一样的就能组合起来。 有了纸浆,就得有造纸厂。秦牧必须回去再把造纸厂拉过来。只是这次回去带什么呢?空手回去太浪费资源了。他在二十一世纪也需要大把的钱,没钱买不来设备。 那个尊盘,董玉琼一直没说卖,徽宗那个画,也是不明不白的,秦牧手里其实没多少钱了。 如果和打工族时候比,他现在是巨富,可是和自己要做的事业比起来,那点钱就是零蛋。 秦牧至少七天才能回后世一次,算一下到四十岁其实穿越的次数有限,他不能再随便浪费了。 可是带什么回去呢? 再探一次皇宫?那里宝贝多。可是经过上一次方好音的行刺,皇宫的警卫力量一定会增加很多,再进去难度完全不同。 不如就在皇宫外面,汴梁城里面干一票吧。 反正汴梁城里面有钱人多。 就这么办! 秦牧决定,再入汴梁城,寻三槐王家的晦气。 虽然说偷谁家都是偷,可是王樵王渔兄弟惹着自己了,先拿他们家开刀。 贾红线对秦牧的计划十万分赞同,这让秦牧忍不住怀疑,自己的女朋友是不是济公转世,怎么这么讨厌有钱人呢。 又一想,不对。济公现在还没出世呢,要到南宋才有济公。 莫非贾红线才是济公的前生? 贾红线却不管秦牧怎么想的。 她想起王樵王渔兄弟就气不打一处来。 去白鹤庵寻欢过的男人,全是她的敌人,王渔更是敌人中的敌人,玩弄了姐妹的身子不说,竟然连自己给师姐的镜子都敢抢,绝不能宽恕。 王樵更是抢过她的东西。 王泰那把刀子,贾红线一直认为应该是自己的。她随机应变,设下赌局,经过艰苦的运作,才赢了任潇潇,怎么战利品能被王樵白白抢走。 是可忍孰不可忍。 若不是后来遇到了秦牧,以贾红线的脾气,自己也要找机会偷回来。 现在秦牧说去王家偷东西,她太兴奋了。简直是红线亲亲的官人,连自己不曾开口的想法都知道。 更何况贾红线和秦牧的定情,就是在两人一起行动的日子里。她非常怀念那段时间,只有自己和官人两个,哪像现在,不但多了方好音,还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姜月奴。 如今和秦牧去汴梁城做贼,也算是鸳梦重温,温馨异常。 秦牧要是知道她把这件事当作情事看,那真是连下巴都惊掉了。 红线也太另类了吧。人家谈情说爱在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你也是花前月下,却妙手空空。 绝了!那就走吧! 王樵,等着,爷爷来看你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八章 夜探三槐王家 军师吴用,现在真的是一点没用了。 雷横和张青全死了,手下那些兵丁,竟然连一个也没逃出来! 也不能说一个逃出来的没有,还有一个,吴强。 吴强是吴家庄本地人,地形熟悉,而且一直对东跨院有恐惧,所以枪声一起他就溜了,侥幸的成为近卫团枪下唯一的漏网之鱼,连贾红线都没有发现。 要不是他跑回梁山报信,吴用还不知道两位头领连带两百兵马,全完蛋了。 吴家庄难道住神仙了? 吴用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为什么一阵鞭炮响过,梁山人马就全死了。 除了神仙鬼怪,还有别的解释吗? 梁山大小战争不知道经过多少,哪一次也没有这样的惨,就算败了,残兵败将也能聚拢一些。怎么这一次在吴家庄全军覆没? 是真正的全军覆没,如果不是吴强这个本地人地头熟,真就一个人也没逃掉。 “军师,”吴强到现在还没缓过劲来,双腿都站不直:“吴家庄有鬼。” “你且下去休息,这次的事,不要和人乱讲。”吴用打发走了吴强。 这件事太大了,他自己不敢做决定,立刻派人进汴梁,通知大头领宋江。 秦牧没有想到那天晚上还跑了一个,不过就算知道也无所谓,梁山根本不放在他眼里,一群土匪而已,连战略上的蔑视都谈不上,仅仅是战术上的重视。 梁山在秦牧的计划里,提不到战略高度——相对于统一欧亚大陆来说。不是说梁山不重要,梁山非常重要,却不是眼下的问题。 现在他有正事要办,在汴梁城淘宝。 王家的宅子背靠五丈河,这给他的行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汴梁城夜晚热闹非凡,但是上流社会的宅邸附近绝不会热闹。就好像后世的有钱人不会住在王府井,都在山清水秀穷人免进的地方生活。 王府也是如此,这里晚上很安静,没有闲人,让秦牧少了很多麻烦。 翻过院墙,来到内宅,他和贾红线在夜视仪的支持下,轻松的避过了巡夜的家丁,开始搜索。 王家的珍宝藏在哪里,秦牧肯定不知道,贾红线也不清楚。 这里还不像皇宫,总是每个宫殿有个名字,靠猜也能猜个五六成。 王府可没有宫殿,房间上不会挂匾额,还好贾红线干这行久了,有很多经验,竟然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连续摸了两三间房子,都没什么让秦牧看的入眼的。 金子银子倒是不少,可是这东西,根本不是秦牧的目标。拿几十公斤黄金回后世,性价比太低。而且王府里面的金子也不会融成那么大的一锭,不方便带。 他们的目标还是字画,目前还没找到。 秦牧有耐心,现在刚三更天,自己还有很多时间寻找。 眼前又是一间上锁的屋子,秦牧掏出,瞬间就捅开了门锁。 贾红线早就见怪不怪了。以前她做这些事的时候,要用铁簪子捅好久才能打开门锁,不过在表哥面前一切都不是问题。 她跟在秦牧身后溜进了房间,随手关上房门。 贾红线自以为一切做的小心谨慎,却完全没有发现对面的房顶上有一双眼睛,牢牢的盯着他们。 一进屋,秦牧顿时感受到了不同。 这里没有金子银子,不存铜钱布匹,全是一个又一个的木架子,架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玩意。 看来这就是王家藏宝的地方了。 他欣喜的向前两步,突然看到房间里面闪过一个黑漆漆的人影,脸上黝黑恐怖,竟然还长着犄角。 秦牧被吓的全身一激灵。 大半夜的,万万没料到房间里面竟然有人。 贾红线也看到了那个黑影,立刻抽出手枪,正要开枪,却被秦牧一把拦住。 幸亏脸上都是油彩,秦牧羞愧的神色才没有被贾红线看出来。 哪里是什么人影,只不过是一面镜子。里面是秦牧自己。 人吓人,真是吓死人。 这正是贾红线交给白鹤庵的穿衣镜,既然出现在王府里面,想来白鹤庵是认倒霉了。不知道王渔给没给百花师太留点钱。 镜子在房间里只有两面,而贾红线给了白鹤庵三面,以王家人的阴狠做派,应该不会给白鹤庵留一面。 秦牧推测,这不见的一面镜子,要不就是送人了,要不就是王家自己用着。 贾红线哼了一声,满是压抑不住的怒火。 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秦牧拍了拍贾红线的手,安抚她的情绪。 冷静,这时候可别激动。 只看镜子存放在这里,就知道这间房子是王家最要紧的藏宝地。镜子在东跨院不算稀罕东西,可是在汴梁城还是神器,是一等一的宝贝。 王渔把镜子收在这里,显而易见这个地方的重要性。 算是找对地方了。 秦牧立刻开始行动,今晚没白来! 他刚要伸手,就听房间外面传来一声高呼:“来人啊,有贼,走水啦。” 接着,透过窗棱门缝,秦牧看到火光闪闪。 这把火起的太快了,毫无征兆,瞬间就烧成一片。 秦牧完全想不到有这种意外发生,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怎么自己每次行动都碰到麻烦。 难道自己天生不适合做贼? 贾红线干这行如此久,也没失手过,怎么和自己一起时候,就各种出乎意料?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正要开口,却被贾红线笑嘻嘻的截断:“表哥,丁计划!” 跑吧。 秦牧顺手就把看起来最显眼的一个玩意放进包里,贼不走空,不能白来。 贾红线手枪点了两下,两面镜子全粉碎。 反正有,声音不是特别大,而且外面已经有人大喊大叫还有火,乱七八糟的也不会被人听见。 秦牧拉开门,护住头脸,当先冲了出去。 贾红线紧跟在身后。 火光很大,却没有到灼热难耐的地步,毕竟时间还短,秦牧和贾红线飞快的冲出了火场。 王府的人全被惊动了。 大宅门和小户人家不同,家大业大更需要防火,家丁都训练有素,立刻有值夜的拿着各种灭火器材赶了过来。 幸亏秦牧计划周全,撤退路线早就计划周详,他们依靠设备,尽量走阴影和房顶,有惊无险的躲过了救火的人群。 对于王府家丁来说,救火显然比抓贼更重要。 而且王府这么大,那一句“有贼”未必都听得明白,但是火光可是谁都看得见。 秦牧带着贾红线,一路小跑的离开火场,再穿过几重院落就可以回到五丈河边,却在这时,秦牧发现房顶有一个矮小的身影,一身黑衣,连头上都遮着一块黑布,若不是有夜视仪的帮助,几乎就发现不了。 这个人是谁? 秦牧马上想起失火前那一声叫喊。 如果是王府的人喊得抓贼,肯定会跟着冲到门前堵住他们,可是并没有这种事情发生。他们冲出房间时候,面前一个人也没有。 而且这把火起的蹊跷,正常的失火绝不会起的如此快速。如此迅速的就火光漫天,必须有助燃的东西。 那间房子是王府藏宝的所在,附近绝不可能有容易着火的玩意,否则多危险。 看来叫喊之人必然就是放火的人,而且这个人肯定不是王府的。 九成九就是这个矮小的黑衣人了。 贾红线和秦牧一样的想法。 黑衣人在前面的一处房间屋顶,并没有发现两人。 贾红线掏出手枪,稍微一瞄准就要开火。 三十米的距离,完全在这把枪的有效射程之内,贾红线有绝对的把握一枪毙命。 秦牧连忙又拉住她。 贾红线简直是杀神一般,自从和秦牧认识以来,不知道多少人都死在她的枪口下。 虽然是战争,可秦牧也不想她随意就杀人。能不杀就不杀吧。 但是也不能这样白白放过黑衣人。 秦牧示意贾红线,偷偷跟上去。 那黑衣人没有发现后面有人跟着。 他放了一把火,喊了一声之后,就跑了。 此人正是梁山上大名鼎鼎的鼓上蚤,时迁。 偷了樊楼老鸨的手表之后,他消停了几天,今夜又开始出洞。 宋江给他了新的任务,去三槐王公家里,摸摸王樵的底。 梁山好汉一下死了四个,凶手留下文字“杀人者王樵”,到底是不是这个汴梁城里面的王公子呢?宋江必须弄清楚。 时迁号称“鼓上蚤”,可见溜门撬锁上房钻洞有多拿手。 这活正适合他。 他的计划是偷入王樵的卧室,寻找一些文字性的东西,看看杀梁山兄弟的凶手是不是王樵。 除此之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又不能把王公子抓起来严刑拷打,自然只能走迂回路线了。 如果是王樵杀的朱贵等人,自然会有原因,也许有只言片语留在文字里,时迁就是如此打算。 他作为著名小偷,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比贾红线眼力要高明许多。 时迁偷偷潜入王府,很快确定了王樵的卧室,准备三更天趁着主人熟睡时候偷进去,可是恰好被他发现了秦牧和贾红线这个两个意外客人。 正是好机会。他放了一把火——这个时迁最拿手,然后喊了一嗓子,引的王府众人全去了火场,这样对他行动更有利。 他眼看着王樵拽着一个女人衣冠不整的从卧室里面跑了出来,奔向火场,这才轻飘飘的溜了下来。 现在更安全了,卧房里面肯定没人,自己大可放心大胆的寻找。 时迁根本没有想到那两个黑衣人能从火场跑出来,而且正跟在自己身后。 他毕竟没有夜视仪,只是远远看见两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人,细节也看不清楚,以为只是两个傻傻的寻常小贼,否则他早就发现秦牧两人的不同一般了。 就是因为个科技的代差,让时迁判断失误。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刚才他是那个黄雀,秦牧两人是螳螂,现在完全掉了个,秦牧变成了黄雀,时迁却当了螳螂。 秦牧和贾红线看到时迁进入了房间,两人悄悄来到窗户底下,捅破窗纱向里面看。 这是一间寝室,粗略看来没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玩意。 秦牧不能在王府多停留,扯了一下贾红线就要离开,贾红线却没动。 虽然表哥不让她杀人,可是这样白白放过那个恶棍可不是她的性格。 你会放火,未必我就不会。 ! 贾红线随手掏出就扔了进去。 后世的可比时迁自己做的引火物厉害多了。 两者完全不是一个层次,不具备可比性。 只一瞬间,房间里到处都燃烧起来,连时迁身上都起了火,扑都扑不灭。 贾红线还要等着时迁出来给他一记狠的,让他知道惹上不能惹的人。 秦牧却没她这样的小心眼,赶紧跑吧。再不跑真跑不掉了。 可怜时迁还什么都没找到,就突然陷入了火海。 玩火者必。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二十九章 霍捕头探案 时迁爬到宋江落脚的院落时候,一条命去了七分。 他自己就是放火的高手,可是他用硫磺硝石配置的土哪里比得了后世真正的,若不是他本身善于玩火,必然死在王樵的卧室里面。 全靠他这一身火浣布做的衣服,才逃出了一条性命。 火浣布就是石棉布,能防火。 时迁自己玩火当然担心被烧了。 可有利必有弊,也许正是因为他时时刻刻穿着火浣布做的衣服,导致时迁个头矮小。 石棉是防火的材料不假,但是长期接触石棉会引起石棉肺,胸膜间皮瘤等疾病,后世完全禁止用这种材质做衣服。 宋江听到时迁的呼救,连忙来到院内,一看时迁这惨样,别问,失手了。 他着急的问道:“有没有留下马脚,被王樵找到我等身上。” 燕青听到这话,顿时皱紧眉头。 时迁都快死了,你反倒关心他有没有连累自己。 “公明哥哥,绝没有。” “那就好。哎呀,时迁兄弟,你受伤了。”宋江这时候才感到时迁快死了,连忙和燕青一起把时迁搀扶回房间。 幸亏王家后面紧挨着五丈河,若没有这条河水,就是石棉布也救不了时迁小命。 也算时迁命大,人机警,逃命的本事也高,一见不好马上就跑。 他用双手护住头脸,冲出房间,翻过重重院落,跳进了五丈河。 时迁除了被火呛的半死,又被吓的没魂之外,到是没有致命的伤势。 否则的话,单一个烧伤,就是大宋治不了的,只能等死。 宋江快愁死了。 他今天刚收到军师的书信,才知道雷横和张青死了。 张青无足轻重,可是雷横却不同。那是他的老朋友,是郓城县的同僚,俩人一起没少饮酒作乐,结下了深厚的酒桌友谊。 怎么说死就死了。不过一个小小的吴家庄而已,李逵和兄弟宋清都抢过一遍了,毫毛也没掉一根,怎么雷横带着两百人过去,就逃回来一个吴强? 他知道吴强,就是这厮提议打的吴家庄,否则雷横兄弟死不了。 回去定然杀了此人,否则难解心头之恨。 梁山到目前为止,大小战争无数,还没死过头领,可是最近接二连三的,死了六个了。 先是朱贵王英他们四人,然后是雷横张青两人。 要是说宋江和他们情谊深厚,那真是胡说八道,宋江自己都没脸承认。可宋江的心疼是真的,这些人都是他的资本。 他作为大头领,加一起一百单八个好汉,这个规模被招安的话,官也得给大点吧? 若是只剩下大猫小猫三两只,朝廷还招安个屁,随便派个人出来不就把自己灭了。 汴梁城是待不下去了,得赶紧回梁山想对策。 梁太傅那边,虽然送上了手表这样的珍贵宝贝,也不过换来一句等着召见,那就让燕青等着吧,宋江要马上回梁山。 可别再莫名其妙的死人了。 天一亮,宋江就坐船顺着五丈河返程。 吴家庄正在五丈河畔,宋江出得船舱,望着河边的村落,心里面五味陈杂。 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小庄子,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呢?怎么能让梁山损兵折将到这个地步,而且还出各种宝贝? 他想不明白,只能死死盯着岸上的村落。 突然,庄子里面传来了一阵歌声。 “日落西山红霞飞, 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胸前红花映彩霞,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suoso, suao rui,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歌声飞到首都去, …… 夸咱们歌儿唱的好, 夸咱们枪法数第一, suoso, suao rui, 夸咱们枪法数第一, 一,二,三,四!” 石遗正带队出晨操,今天是打靶的日子,近卫团第一次实战之后,全团爆发了巨大的练兵热情,尤其是换上全新的军装之后,队伍更是截然不同了。 这支队伍再也找不到半分方腊时候的模样,连一根头发的相似都没有了 他们全理了发,和秦团长一样,一水的短发。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和尚,可是秦牧说这叫“板寸”,不是和尚头。 近卫团全团三十八人,一水的板寸。 因为只有板寸发型才能配得上军帽。 大宋的传统长发,完全和这身军服不搭调,尤其是没法搭配军帽。 在发军装的第一天他们就全剪成了和秦团长一样的板寸。 石遗也不例外。他还是第一个剪的。 作为排长,他有一间独立的宿舍。 在后世军队里面排长基本就是最底层,可是在近卫团却是绝对的高级军官了,再上面就是秦牧了。 石遗的宿舍也有一面穿衣镜。对于秦团长带来的层出不穷的神器,石遗也以近乎麻木的方式习惯了。 他不在意这面穿衣镜,他在意的是自己的军容军貌,每次穿好军装,他都要对着镜子仔细整理一会,务必连裤缝都能锋利的割破人手指,才肯出门。 每天起床号响过之后,三分钟之内,石遗必然军容笔挺的第一个出现在训练场上。 今天带队出村打靶,成绩比之前有了明显的提高,最差的一个兵也打出了八中七,再没有脱靶两发的情况了。 列队回营的路上,战士们自发的唱起了《打靶归来》。 这都是秦团长亲自教他们的。 这些歌曲在大宋闻所未闻,和那些勾栏瓦巷的青词小曲完全不一样,绝对是男人的歌,是战士的歌。 每个战士都发自内心的喜欢。 笔挺的的军装,强大的武器,雪亮的刺刀,这让吴家庄的村民看的目瞪口呆。 这样的团丁,怕是也只有吴家庄才有吧。他们不但不害怕,反倒是心里欢喜。 都知道近卫团是保卫吴家庄的。要不是有近卫团,那天晚上就又遭了梁山土匪的祸害了。 虽然秦牧命令要保密,不要宣传这件事,但是死了那么多人,总会有痕迹留下,村里人全知道。 再说还有任潇潇这个大嘴巴。 她的秦大哥立下这么大功劳,保护了吴家庄老老少少的,怎么能不让村里人知道呢?难道秦大哥白干好事了?这可是救命的恩情,你们必须感恩,给我家厂子好好干活。 世上总有喜怒哀乐。 吴家庄快乐的时候,汴梁城的三槐王公府中正充满了愤怒。 王府里面遭贼了。贼人可恨,放了一场大火。万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 时迁的一把火是在藏宝的屋子外面放的,里面是王家最重要的收藏,幸亏没有烧起来,否则王家的世家地位简直没法再提了。 作为世家你得有钱,有东西,什么都没有,那和草根有什么区别。 历年收藏的宝贝大部分还在,只是王渔带回来的穿衣镜被打碎了,还丢了一件古董。 这是王家的损失,王樵个人损失就比较惨了。 王府家大业大,院子也大。王樵兄弟几个自然是各自有各自的院落。 别的兄弟没事,单单王樵的院子被烧光了。 这哪找人说理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自己家里兄弟内讧呢。否则怎么别人没事,只烧了自己的院子。 他的个人财产大部分都在这个院落,一下子烧的精光。 大家族,亲兄弟也要明算账,这下他快成白丁了。 金子银子铜钱纵然还能抢救出来,可是那些字画盐引茶引什么的全烧光了,那才是面值巨大的财富。 王樵气的七窍生烟,他恨不得马上拔出小腿上的九转轩辕斩去砍人。 就这把刀还跟着他,没被烧毁。 可是去砍谁呢?他连是谁做下的案子都不知道。 现在开封府尹带着一干手下正在勘查现场,他还得小心翼翼的陪着。 纵然自己再生气,可是王樵也不敢在开封府尹面前表露出来。这真是汴梁城的“现管”,人家能来,就是给王家好大面子。王樵得规规矩矩的陪着笑脸。 开封府尹王鼎不在乎王樵的脸面。 王樵是王公后人,但是不过一介白丁,没身份。这个身份是官场的身份,你不中举不当官,就不是官场的人。 可是王渔的面子他得给。 祠部郎,虽然官不是很大,可也算是个有实权的位置,同殿为臣,难免有彼此求到的地方。 王家失火这件事,他真是纯粹看着王渔面子来的,否则根本动不到他这个层次。 有他在,就是个姿态,下面人就更卖力。 霍捕头正在灰烬里面翻找,试图找到点线索。 就是装样子也得装,毕竟最大的头在眼前。可是这个时空哪有多高的科技支撑,谁知道是谁放的火。 没有视频监控,只能问王家是不是惹了仇人。 可是他的身份在这摆着,根本够不到王樵,更别说王渔了。 他不敢去问人家,只能闷头做事。 还别说,真给他找到了一件奇怪的东西。 一截漆黑的铁管子。 铁的管子,在大宋朝非常稀罕。 铁板,有,要不盔甲怎么做。可是铁皮弯成一个管子,就很罕见了。 即使有,也是有敲打在一起的接缝。然而这根管子完全看不到接缝,从头到尾,比手掌长,比小臂短,天衣无缝。 这是什么玩意啊。 霍捕头第一个念头是上交。可是马上就打消了这个愚蠢的想法。 上次抓锁四条时候受到的震惊,他可是到现在还没缓过神来。 一切涉及到火啊,光啊,声响啊这样的东西,都让他心惊肉跳。 神仙打架,自己一个凡夫俗子掺和什么,不要小命了吗? 趁着没人注意,他偷偷把管子藏在袖子里面。 经过一个多时辰的勘查,什么结果都没有。 王鼎尽了力,心安理得的走了。不过失火而已,又不是自己家失火,也没死人,烧了就烧了吧,你们再盖就完了。 别给开封府惹事。 王渔兄弟也是无可奈何。怎么办呢?找谁算账?根本找不到人! 霍捕头出来王府,特意拖在后面,等大队人马走远了,才掏出那一节铁管子——的载体,远远的抛入河中。 水花泛起,转眼间,铁管子失去了痕迹。 霍捕头拍了拍手,似乎把一切纠缠都抖落干净,这才心平气和的离去。 王府的火灾,就这样了结吧。 沉入水底,永不见天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章 秦牧的三个女人 姜月奴不是第一次登上讲台了,可是每次上台,她多少都会有点紧张。 在樊楼时候,人多的场面也不少,可是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那时候的姜月奴总是落落大方,从不怯场。可是在近卫团的战士面前,姜月奴却失去了勇气。 按说不应该如此呀,自己怎么也是汴梁城最好的酒楼里面最顶尖的存在,这些战士,不过就是一群庄稼汉,可是姜月奴就是失去了往日的从容。 其实她的怯场并不奇怪。 近卫团的战士虽然都是庄稼汉出身,但是他们从穿上军装那一刻起,就脱胎换骨了。 他们每一个人,都不再是这个大宋的子民,也不属于这个时空。 姜月奴面对秦牧时候没有手足无措,那是因为秦牧喜欢她,给她展示的总是自己温柔的一面。 近卫团的战士们不同,他们每一个人,穿着笔挺的军服,腰杆笔直的坐在小凳子上。 横看成排,竖看成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且是经过铁和血考验的整体。 这样的杀气,绝不是姜月奴所能抗衡的。 她当然没有底气给这群战士讲课。 秦牧也没别的办法,只好特意批准她讲课前可以喝点酒。 姜月奴每次上课前都给自己灌到微醺,这样才有勇气登台。 她今天要讲的是关于1加兰德步枪的结构。 掌握武器的拆卸,保养,安装,是每一个近卫团士兵的基本技能。对于枪支结构,他们闭着眼都比姜月奴清楚。 姜月奴自然不是给战士们讲解怎么拆卸组合,她要教战士们学会枪支每一部分的文字书写。 枪管,机匣,,弹仓,护木,扳机,,击针,复进弹簧,等等这些文字。 秦牧没想过照搬后世的小中大学课程,他没那个时间。 只有先紧着最需要的文字来。 在训练中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战争中学习。 微醺的姜月奴恢复了往日的大家风范,往台上一站,顿时吸引住所有人的眼光。 姜月奴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拿起粉笔——粉笔和黑板秦牧也都搞来了,开始书写。 樊楼女子的琴棋书画自然拿得出手。粉笔的握法虽然不同于毛笔,但是不可能一个毛笔字写的好的人写不好粉笔字。 一手漂亮的小楷写在黑板上,就连来观摩的方好音都看的连连点头。 果然是个才女。至少有一笔好字,比红线姐姐的字强太多了。 刘云飞认真的学习着。 他已经完全被近卫团迷住了。 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这二十八年从未经历过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新生。太多新奇的东西,也有太多的规矩。 可是这一切造就了一个全新的刘云飞。 他看不起朝廷的禁军。现在的禁军早就没有了开国时候的气象,绝大部分兵丁连弓都拉不开。与其说他们是军人,还不如说是穿军装的老百姓。 什么才是军人?刘云飞曾经以为只有西军那样强悍的队伍,才能算是军人。 可是现在他再也不那么认为了。 西军,只不过是一群敢打敢拼的汉子聚集在一起,但是他们绝不是真正的军人。 刘云飞骄傲的认为,只有近卫团战士,才是这世上唯一的军人。 禁军脱了军服就是老百姓,西军脱了军服就是土匪,只有近卫团的战士,脱了军装依然是军人。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知道秦团长在不知不觉中,给近卫团注入了灵魂。 刘云飞敢肯定,如果现在让近卫团的哪个战士离开部队,他们宁可去死,也绝不离开。 他以前从来没有这种归属感。在西军中没有,否则他不会投奔师父;在汴梁也没有,只是为了师父遗命,照顾贾红线,才待了那么多年,一旦要走,当时的刘一刀从没留恋过。 只有到了这里,加入了近卫团,刘一刀才变回了刘云飞,而且是一个全新的刘云飞。 现在他已经因为表现出色,成为四班班长了,虽然这个班的人数只有正常的一半,但是刘云飞非常珍惜这个职位。 他不知道秦团长最终要带领大家走向哪里,可是他坚信,那个高度一定是自己做梦也不敢想的。 偶尔回想起来,那天自己还想着跟团长比试比试,真是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可是刘云飞虽然彻底融入了近卫团,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但是他毕竟年龄比大多数战士要大,已经不再是青年人。 他也有自己根深蒂固的想法。 近卫团无疑要发展壮大的,团长也会越走越高的,同志们都猜秦牧会当皇帝。 刘云飞也这样认为。 如果秦团长当了皇帝,那么皇后是谁? 刘云飞认为贾红线才是真正的皇后,贾线娘,也就是方好音,或者说圣女,只能是贵妃。 只是近卫团除了他一个人之外,全是圣女的嫡系。 贾红线的嫡系只有自己一个,这样在未来的争皇后过程中,师妹太吃亏了。 而且就是不管师妹和圣女谁当皇后——这个是秦团长考虑的,就是自己的未来发展也不能不想想。 日后近卫团扩展为千军万马,可是最高层的军官无疑要从现在这批人里面出。 三十七比一,自己也太吃亏了。 刘云飞必须改变这个现状。 他考虑有机会和师妹说说,自己回一趟西军,把曾经的袍泽也拉过来一些。至少人数不能比现在的人少,这样师妹争起皇后来也有底气。 刘云飞虽然胡思乱想,但是学习没有落下,只是稍一走神,手下力气没拿捏准,笔头断了。 秦牧给每一个人都发了铅笔和笔记本。不是2b铅笔,这个太占空间,是自动铅笔,耐用。 刘云飞赶紧按了一下笔杆,又顶出一截笔芯。 真是好东西,这也太方便了。 战士们都安静的书写着,偶尔有胆大的敢偷偷看看姜老师。 这是秦团长的要求,要称呼老师。 私底下他们把姜月奴叫姜贵妃,不过也是不敢当着贾红线面提,也不敢当着圣女的面提。 现在的方好音,在近卫团战士中变成了一个符号,不再有原来圣女的地位。 这一切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秦牧从来没有刻意的要求他们忘记方腊,更没有要求他们不许称呼圣女。 秦牧什么都不说,但是近卫团是完全按照后世军队标准建立的,在这种体系里面,就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只有军队的精神,才是他们存在的基础。 方腊和圣女,渐渐变成了两个远的不能再远的符号,即使有人偶尔提起来,大家也觉得很奇异。 方好音在近卫团心中,更接近于亲人。 他们想让方好音当皇后,就好像是让自己的姐姐妹妹当皇后一样,而不是让圣女当皇后。 方好音也拿着纸笔,认真的书写。 她虽然写的一手好毛笔字,可是秦牧平时都不写毛笔字,偶尔用签字笔,铅笔,写一些东西。 表哥的一切都是她模仿的对象。既然秦牧这样握笔,方好音也要这样握笔。 她知道,这是未来的方向。 至于未来自己是皇后还是贵妃,方好音暂时还不在意。 表哥好像有一些心事,她能感受的到,否则也不会大家都住在东跨院里面,却从来没有哪个姐妹被表哥叫去侍寝。 即使红线姐姐那么想和表哥洞房,在路上都想那样,可是回到东跨院之后,也失去了勇气。 如果表哥不叫她,她是不会晚上过去表哥的屋里的。 秦牧为什么这样,他不说,方好音自然不问。她是个极为聪明的女人。 东跨院里面的几个女人,除了任潇潇有点小,有点少见识,剩下的三个都是伶俐至极,否则也不能和睦的相处到现在。 姜月奴一边讲,一边写,一边偶尔扫一眼方好音。 秦郎去汴梁了,没有带着小姐姐,却带走了大姐姐,是不是红线姐更得宠呢? 可是看小姐姐的模样,一点没有伤心,也许自己猜错了。 唉,还是不猜了,把秦郎交代的事情做好才是真的! 姜月奴相信,只要自己做好近卫团的老师,就能坐稳东跨院的位置。 不论秦郎以后走到哪里,都会带着自己的。 “同志们,”姜月奴说起这三个字还有点生疏,可是她依然坚决的说出口:“今天的学习就到这里。” “起立!” 石遗一声令下,几十名战士齐刷刷的起身立正。 “谢谢老师。” 虽热这是标准程序,但是近卫团战士发自真心的感谢姜月奴。 她是那么和气,从来没有因为战士们学的慢而责备过任何人。 这点姜月奴比秦牧好的多。 秦牧毕竟是男人,要他给一帮小伙子扫盲,真是难为他了,有时候难免急躁。 姜月奴就不然,不论哪个战士有问题,她总是很有耐心的解答,从来不发火。 所以她在战士们心中的地位立刻就极大的提升,直追贾红线和方好音。 一时在近卫团中,三人地位几乎不分上下,方好音仅仅以亲情领先一些。 战士们出了教室,列队来到纸浆厂。 这里还有一个老师——吴小妹。 吴小妹现在的水平,放在后世,绝对是高级技工。 吴家庄现在的两个厂子,都是她在管理。厂子的技术问题,她都能处理。 秦牧的军队,是二十一世纪的军队,绝不能连工厂的概念都没有。 他们必须知道什么是工业。 在工厂的劳动是这个阶段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有助于从各个方面打造全新的军队,从而更加彻底的区别于老式军队。 战士们工作学习的时候都是穿着作训服——军礼服那么漂亮,谁都舍不得沾上一点灰。 纸浆厂的环境可不怎么样。 和教室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天地。 姜月奴每天都是香喷喷,漂漂亮亮的,教室里面也就充满着温馨。 工厂,尤其纸浆厂,纸浆总是有一股怪味。可是没人抱怨,他们都是劳动人民出身,骨子里面就有朴素的劳动意识。 不劳动哪里来的衣食? 不得不说秦牧运气非常的好。 这支队伍全是出身贫民,有朴素的意识,而且都经过了战场的考验,还是冷兵器战场的考验,又非常的年轻。 这样几十个人聚在一起,背景单一,心灵纯洁,又曾经彻底失去了希望,所以现在秦牧给他们的一切,就好像干涸的海绵遇到了泉水,每一个人都拼命的汲取着。 如果不是这样的人做班底,而是任员外派来几十个家丁,秦牧再花一百倍力气也达不到现在的效果。 吴小妹按照今天的工作量分配着任务。 她知道再过两天秦少爷就要把造纸厂建起来了,到时候这些纸浆就会变成各种各样的纸。 能卷烟,也能做烟盒,还能做笔记本。 秦牧给了她一个大号笔记本,还有一支签字笔。 吴小妹喜滋滋的。 她总为自己那天的勇气庆幸。如果不是果断的要跟着秦少爷,现在自己会在哪里呢? 也许在韩城县里面,给人做丫鬟吧。 那情景…… 吴小妹不敢想了。幸亏自己走对了一步。 她很满意现在拥有的一切,不论是纸浆厂还是火柴厂,不论多辛苦的工作,她都喜欢,从不觉得累和烦,反倒愿意天天泡在厂子里。 吴小妹喜欢看着圆圆的木头经过机器的处理,变成一根一根可爱的火柴棍。 她虽然看着图画已经了解了蒸汽机的原理,可是依然对这样一个铁家伙能发出这么大的力气感到不可思议。 秦少爷回来时候,吴小妹才会住到东跨院。 她牢记自己是秦牧的丫鬟这个身份,只要秦牧在家,她就会早晚伺候——虽然也伺候不了什么。 秦牧从来没当她是下人,卫生间里的东西,她随便使用。 不过秦牧也觉得挠头,洗漱台买小了啊。瓶瓶罐罐太多了,不说别的,就是牙缸牙刷一堆,都快摆不下了。 他有时候会想再弄个配套的台子过来,可是鉴于柜子的空间那么宝贵,又放弃了。 挤着用吧。 这次秦牧回到二十一世纪总算没有空手,他带回来了从王樵家抄来的玩意。 一个青铜器,具体叫什么他肯定是不知道,只是觉得应该很贵。 要不怎么会和镜子收藏在一起呢? 不过这些他不用操心,秦牧只出货,别的有董玉琼考虑。 回到二十一世纪的家里,黄金沙没在,不错! 秦牧马上拿起电话给他打过去。 “二代,你回来啦?快过来吧,我在公司呢。” 黄金沙在公司?这真是很少见的事情。 公司自从成立之后,除了秦牧和江厂长谈生意时候黄来之外,平时他从不出现。 不过秦牧一想也就明白了。现在不同往日,穆千柔来公司了,这小子自然就跑过去了。 秦牧穿好衣服,带上古董,下楼开车来到了公司。 还好公司设在城外,不需要考虑限行问题。 只是公司这么偏,穆千柔上下班不方便,但是黄金沙体贴,这么大公司怎么能没车呢,于是马上配了辆车。 他们三都有车,唯一没车的就是穆千柔,自然这车就给穆千柔用了。 等于她也是有车一族了。 董玉琼一见秦牧进来,喜出望外。 她可是盼秦牧很久了。 秦牧回来也不给自己打个电话,她又有点生气了。 没等她发作出来,秦牧就拿出了那个青铜器,董玉琼一见之下,吃惊的捂住嘴巴。 “二代,你怎么竟然出国,还去偷东西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一章 猛虎食人卣 董玉琼的话让穆千柔大吃一惊。 怎么秦牧偷东西?他会是这样的人?还偷到国外去了? 难道是公司资金困难?要是这样的话,自己是不是应该辞职呢?毕竟现在这份薪水是太高了。辞职是不是能缓解秦牧的压力? 黄金沙却根本无所谓,他自然知道秦牧去了哪里。 “琼姐,你这话说的,就是我去偷东西,二代也不会去。肯定误会了。” “那这个你怎么解释?”董玉琼没搭理黄金沙,反倒指着秦牧手里的青铜器说道:“别告诉我说这个是假的!” “琼姐,您到是和我说说,二代这个是什么啊?” “猛虎食人卣!” “老虎吃人吗?”黄金沙一把从秦牧手里抢了过来,“这个东西是老虎?看起来不太像,好像是怪物。” 董玉琼一巴掌抽在黄金沙后脑勺。 这么粗暴的对待文物,像话吗。 她小心翼翼的从黄金沙手里接过青铜器,刚一入手,立刻就呆住了。 董玉琼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最近能力飞速增长。在罗浩拿出那件景羊五尊的时候,她只是能感受那种古时候的气氛,而秦牧拿出另一套完整的景羊五尊盘时候,董玉琼已经能确定的在脑海中浮现出真实的画面。 只是那种画面还模模糊糊,好像蒙着一层磨砂玻璃,有雾里看花的感觉。 但是到了今天,她握住“猛虎食人卣”,董玉琼仿佛自己穿越到了那个时期,她还化身为一位少女。 在巍峨的宫殿中,她赤着脚,穿着一身麻衣,双手捧着“猛虎食人卣”,正在一群大臣的目视下,向王座走去。 王座上面是一个年轻的君主,正深情的望着她。 那个君主,高大又英俊,仿佛世界都是他的,而他只在意自己。 董玉琼心里有点羞涩,脚步略一迟疑。 “玉琼,过来。”君主看出了她的窘迫,温柔的对她说:“来,坐到我的身边。” 董玉琼觉得声音如此熟悉,这不是秦牧的声音吗?她连忙定睛细看,那君主眉目五官,可不正是秦牧吗? 她猛然间出了一身冷汗,瞬间场景飞速的消失,她又回到了现代。 “玉琼,你没事吧?” 秦牧看到董玉琼一拿到那个什么“猛虎食人卣”就整个人怔住了,以为她犯了毛病。 最近董玉琼是不正常,秦牧担心她中邪了。 其实这担心还真没错。柜子就是邪气的来源。若不是那个神奇的柜子,董玉琼怎么会这样。 董玉琼看着秦牧,满面的不解。 秦牧到底是什么人?难道他的前生是古代的君主?而自己是他的…… 前生难道我们就是恋人,今生再次相遇?可是自己知道了,他知道吗? 董玉琼这些日子以来,仔细思考最近两人的关系。她发现到目前为止,似乎是自己单相思,秦牧连半点表示都没有。 这可不行,必须让他表示! 怎么表示才能让自己满意呢? “二代,你知道这个猛虎食人卣是什么吗?” “不知道。” “猛虎食人卣,是西周的青铜器,这件文物,比曾侯乙尊盘毫不逊色。只是流落到国外,现在保存在日本的京都泉屋博古馆,是镇馆之宝。我可以百分百肯定,这是真品。二代,如果你没去日本,怎么解释这些?” 穆千柔根本不知道这个公司是做文物买卖的,秦牧给她的工作是整理工业革命初期的资料。什么资料都行,具体做什么用,却没告诉她。 可是工业革命和文物有什么关系?秦牧又怎么有这个本事跑到日本博物馆把镇馆之宝给偷出来了。 他什么时候变007了。这还是自己同窗四年的同学吗? 秦牧一脸尴尬。 真是李逵撞到李鬼了。不,两个都是李逵。 他确定自己这个是真的,但是日本那个肯定也不是假的。 怎么解释呢? 这回真是麻烦大了。 上次景羊五尊盘事件,可以说罗浩的是假的,毕竟他只有一件,自己拿出来一套。但是这个“猛虎食人卣”是单件的,也就没法用上次的借口了。 该怎么说呢。 秦牧品格比较老实,不太习惯说谎骗人,一时编制不出来谎言。 黄金沙却没半点犹豫,大大咧咧的说道:“琼姐,你信日本人还是信二代?明显日本那个是假的啊。二代这个才是真的。” 董玉琼将信将疑。 这也算是一种解释,毕竟让她相信秦牧去日本的博物馆偷东西,太困难了。这不符合董玉琼对秦牧的定位。 秦牧在她心中是完美的白马王子。 英俊,高大,温柔,体贴,富有同情心,还父母双亡。 这样的好男人,怎么会去偷东西。 顶多是盗墓而已。 这也不能怪他,生活本来就是艰难的,秦牧想改善生活品质,也是很正常的吗。 她开始怀疑日本那个“猛虎食人卣”是不是假货了。 董玉琼也没有亲手摸过,只不过隔着玻璃看看,无法分辨真假。 可是手里这个无疑是真的。 她确定了秦牧没有做跨国大盗,不至于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心里才安定下来。 如果日本博物馆真的丢了这个宝贝,自然国际上早就沸沸扬扬了。现在什么消息都没有,肯定是他们那个假货还在。 没了这个担心,董玉琼就开始担心起秦牧的身体了。 一天到晚在古墓里面混,可太影响健康了。 再说他不是去修仙了吗,怎么,在古墓里面修仙吗? 不过也不是没这个可能。越古越有仙气。 “二代,这个东西,你准备怎么办?”这样贵重的文物,自然要问明白秦牧的意思。 这个还不同于景羊五尊盘。景羊五尊盘世面上之前没有,而猛虎食人卣早就在日本摆放了。 秦牧当然没什么意见,他只要换钱,越多越好。换钱肯定是交给董玉琼操作了。 “玉琼,这个当然是给你了。” “给我?你确定?”董玉琼这时候脑筋和秦牧不在一个频道。她不为秦牧的安全担心,就又自然而然想起两人的感情,自己都这样表白的只差一层窗户纸了,难道他不应该也表示一下吗。 “确定啊。” “好,那我就收下了。”董玉琼以为这就是秦牧的表示。他知道自己喜欢古董,于是不辞辛苦的给自己弄来,即使修仙过程中,也要回来送给自己。 这份礼物,足够贵重了。足矣证明他对自己有心。 感情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董玉琼这一刻完全没意识到秦牧是要她卖了文物换钱,就当定情信物给收起来了。 秦牧以为董玉琼随后会估计个价格,然后给自己钱,也不急于一时。 只是从王樵家顺手牵羊,没想到却拉回来一头老虎。 老虎是要吃人的,秦牧完全没想到董玉琼已经要吃了自己了。 解决了资金大事,他放下一颗心。时间紧张,还得去看造纸厂。 江厂长热情的接待了两位神经病。 这钱赚的太舒服了。而且不用售后,从来也没见二位少爷返修。 那是,第一他给的货皮实耐操,第二,秦牧也拉不回来那些设备。 一切都是轻车熟路,干好几次了。 没费多长时间,交易完毕,秦牧把那次夜战的视频给了黄金沙——这一切都是俩人共同的努力结果金子有权利享受战果,让他没事慢慢欣赏,自己回到了大宋。 造纸厂,有了! 大陆造纸厂,和大陆纸浆厂配套的。 连续几天的施工安装之后,一次调试成功。 近卫团从上到下都欢呼雀跃。 战士们知道,这些就是华国能制作划时代武器的基础。团长会在大宋,在他们眼皮底下建造出一个新的华国。他们有信心,也有勇气,跟着秦牧战斗到底! 秦牧非常高兴。事情进展的极为顺利,接下来,只要把卷烟厂也弄过来,烟草巨兽就要横空出世了! 在经济方面,他可以凭借这个横扫天下。 全世界的财富,都将源源不断的汇聚到自己名下,然后变成一支又一支的无敌军队。 横扫天下,就靠你了! 事关自己小命,秦牧不能不努力。 二十一世纪打仗就是打后勤,没钱打什么仗。 近卫团第一战,不算之前之后实弹射击消耗的子弹,就那一晚,全团打出了七百多发子弹,还不算贾红线的子弹。 七百发子弹一场战争,在后世根本就不算战争,其实什么都不能算。数目太小了。但是在大宋可不能这样算。 这里不能生产子弹,连子弹复装都做不到。 秦牧没有,也没有底火,弹壳只能收集起来暂时存在仓库里面。 对上两百个土匪就消耗了七百子弹,那征服世界需要多少?别说那么远了,就是打梁山要多少?梁山几万兵马总是有的。 完全靠自己那个柜子运子弹,得累死柜子。 空间还是太小了呀! 唉,先不想这么多。 秦牧躺在床上梳理着香烟制造流程。 想着想着,突然他大叫一声,从床上蹦了起来。 糟糕,乐极生悲了,怎么把如此关键的一件事给忘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二章 折家兄妹 秦牧记得一个短篇小说,男人为了升职要宴请上司,让妻子办一桌上档次的酒席。妻子绞尽脑汁东拼西凑,从蜡烛到餐布,从刀叉到鲜花,都费劲了心思,上司到来后很是满意,说开餐吧,结果妻子大叫一声,“我忘了准备食物。” 这小说他一直当笑话看,可是没想到艺术真是源于生活。自己竟然犯了同样愚蠢的错误。 他想到了一切,却没想到大宋有没有烟叶! 秦牧现在回忆起来,烟草是明朝才从南美传到中国,还有消息说也可能是从菲律宾传过来的。大宋朝没听说有烟草。 如果要得到烟草,就得去海外。不说到南美要跨洋过海的,就是去菲律宾也不近啊! 从河南到菲律宾,就现在的交通环境,没两三年能打个来回? 满打满算秦牧只有十四年时间,哪能浪费两三年在去菲律宾的路上。 没有烟叶就没有烟草行业。 就好像只有餐具没有食物,这算什么大餐! 纸浆厂造纸厂卷烟厂都有了,但是没烟叶! 秦牧急的出了一身汗。 他刚才的叫声太大,一下子把女人们都招了进来。 贾红线紧紧抱着秦牧,焦急的问道:“表哥,你是怎么了,可别吓奴。” 方好音也紧张了。 表哥看着没什么事,可是自己从来没听过他那样失态的叫声。秦牧可是主心骨,是他们所有人的希望。可千万别出事呀。 方好音也牵住秦牧的手不放。 姜月奴更担心,直接哭了。 秦郎怎么啦,他遇到为难事了吗?可恨自己完全帮不到秦郎啊。 她只会掉眼泪。 秦牧冷静了下来。着急没用,还让别人跟着担心。 烟草的来源必须解决,可恨那个柜子不能带活化的东西,否则哪里有这个问题! 怎么办呢? 眼前这些人担心的样子秦牧都看在眼里,不能让她们不明白,越不明白越担心。 秦牧就简单的把事情讲了一下。 “哎呀,这么点小事,表哥,你真是吓死奴家了。” 贾红线拍拍胸口,总算踏实了。还以为天塌了呢。 “小事?”秦牧不明白了。没有烟草能是小事? 贾红线扫了一眼方好音和姜月奴,才得意的说道:“怎么会没有烟草呢?师兄前两日还跟我夸奖过表哥。他在西军时候就见过烟草,那时候是为了提神,有人就嚼这个。味道古怪,他不喜欢。没想到表哥却这般聪明,把烟草卷在纸里面,一下子变得这般享受。” 有烟草,还就在西军,不远啊!秦牧研究过这时候的疆域,北宋的边,其实离汴梁没多远。 汴梁在河南,北宋西北的边疆就是陕西山西,也就甘肃稍微远点。 秦牧顿时精神一振。如果真的这样,那就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他忍不住给贾红线一个紧紧的拥抱。这是救了你老公的命啊! 方好音和姜月奴对视一样,都撇了撇嘴。大姐真是不害臊啊,当着我们的面就…… 贾红线目光越过秦牧的肩膀,得意的扫视着俩人。 看见没,解决问题还得是我,这才是正宫的做派。 正宫娘娘自然要带在身边。 秦牧说走就走,这事真耽搁不得。马上大宋就要进入十一月了,秋天,越往西北越冷。 现在也没有暖气,没有空调,不论在哪里都会冻的够呛。 刘云飞在西北见过烟草,自然也要带上他。 方好音和姜月奴也要跟着,不过秦牧没同意。这又不是去旅游,是受罪,都跟着干嘛。 军队和厂子已经成型,一天也离不开人。好说歹说,在答应给她们更好的东西之后,总算安慰住了两个留守的女人。 向西北就不如去东南舒服了。 第一越走越冷,第二路途难行。 西北的水路远不如东南发达,这一程,要走很多陆路。 在大宋的长途旅行,走陆地太辛苦了。 骑马,秦牧根本受不了。不说颠簸,就是马背磨大腿他都受不了。这个无关精神意志,是客观现实。 不止是他受不了,贾红线也受不了。她在汴梁长大,可没骑过马。 刘云飞充分考虑到这些情况,尽量挑水路走,哪怕绕点远,也坐船。 太原府是这番路程中重要的一个补给点,从吴家庄到汴梁,再一路来到太原,走了有足足二十天。 旅途劳累,秦牧决定在这里休息两日。 贾红线也很是疲惫,总算能美美的睡上一觉了。 这一路上和表哥耳鬓厮磨,双飞双宿,虽然还没圆房,却也让她十分的满足。 没有方好音和姜月奴在眼前晃悠,贾红线心里别提多舒坦了。 一觉睡到快中午了,感觉精力又回到了身上。她起床洗漱之后,特意换上了一身新衣服。 这一套可不是大宋的裙裾,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是表哥从后世给她带来的。 秦牧考虑到越走越冷,肯定要带上保暖的衣服,再想想大宋的实际情况,就采购了一些有点复古样式的女士服装。 可是后世再复古也不过是个噱头,哪能真的和大宋款式一模一样呢。 这一身鲜红又修身的棉服,配上半高腰的白色靴子,再裹上一条白色山羊绒围巾,活脱脱一个封面女郎。 还好这里离汴梁远了,就算是有点另类,也就随它去吧。天高皇帝远,管它呢。 贾红线一路上都没舍得穿,到了太原城,总算是有机会穿起来了。 太原府是大宋的重镇,人口众多,酒楼也多。 刘云飞对太原府还有一些印象,他带两人来到一处酒楼,高阳正店。 大宋的酒楼,带正店两字是不同于普通酒楼的。 正店,是朝廷认可,卖官酿酒水的饭店,是一种地位的象征。 高阳正店有三层,贾红线自然挑了第三层。越高越贵也越有身份。 贾红线给秦牧斟满了酒,也给自己斟了半杯,然后端起酒杯对着秦牧说道:“表哥,奴敬你。这次一定能找到烟草。” “好。借你吉言。”秦牧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烟草啊,可千万别跟我玩藏猫猫。希望就如红线说的,一定能找到。 “怎么,你们要找烟草吗?”隔壁桌站起来一个姑娘,大大方方的走了过来:“却不知道找那些做何用?” 秦牧有点欣喜。怎么才走到太原就有烟草的消息了吗? 他连忙起身说道:“这位姑娘怎么称呼?我们是要找烟草。” “折美凤。” 折家的人。秦牧对大宋的历史越来越了解,所以听到这个怪异的姓并不吃惊。 姓“折”,大户人家啊。 “这位姐姐怎么称呼?” 折美凤是府州折家的女儿,折家从大宋开国以来,一直镇守在边疆,可以说是“控阨西北,中国赖之”。 简单说就是军阀。 在府州,折家就是土皇帝,赵佶的话都没折家的话有用。 几个月前,童贯伐方腊,四处调兵,折家也出了一支军队。带队的是她的哥哥折可存。 她借着这个机会跟着哥哥来到了汴梁。 折家这样的世家,自然在汴梁有自己的宅邸。折美凤就留在了京城的家里,在汴梁玩耍。 童贯讨伐方腊大获成功,班师回朝。一通庆功过后,折家将打道回府,折美凤就跟着哥哥回家。 正好在高阳正店遇到了秦牧一行。 她早就看上贾红线了,只是一直没机会搭讪。 贾红线那一身服装,就是在后世都算很精致,更别说在大宋了。 现在已经是深秋,天气寒冷,太原更是比汴梁低了好几度——后世的概念,折美凤也换上了冬装。 可是这时空的冬装,有钱人就是穿皮草——和二十一世纪有钱人一样,没钱人只能裹多几件衣服,再塞上点芦花。 现在的大宋还没有后世的棉花,至少还没普及,连上流社会都不知道。 即使是皮草,也显得有些臃肿,更难以做出如此鲜艳的颜色。 折美凤也是穿着冬装,还是皮草,可是和贾红线比起来,就好像山鸡和凤凰,一下就比没了。 贾红线这一身棉服又艳丽又修身,而且折美凤还看不出是什么布料。 从头到脚,几乎样样东西都是折美凤没见过的,作为女人,还是极为有钱人家的女人,她必须弄清楚,否则都下不来酒楼。 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搭上话。 “奴家贾红线。” “红线姐姐,”折美凤才十八岁,明显比贾红线年轻一些:“却不知你这一身衣服,是在哪里买的?” 秦牧立刻郁闷了。 原来以为是送上门的烟草,谁知道人家根本就是来看模特服装的,自己只是个由头。 “妹妹,坐下说话吧。”贾红线清楚秦牧的心思,有送上门的消息,必须把握住。 折美凤巴不得的,马上就坐了下来。 她不是一个人来酒楼的,那一桌还有她哥哥折可存和一干重要将领。 秦牧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折可存也点头示意。妹妹找人家女人聊天,他们自然不好过去,虽然他们也被贾红线给惊艳了——府州哪有这样的美人儿。 “你问起这些啊,”贾红线伸手过去,让折美凤摸摸自己的袖子:“是奴的官人给奴买的,从哪里买的,妹妹要问他了。” 贾红线不着痕迹的把话柄交给了秦牧。 “这位哥哥怎么称呼?”折美凤这才认真看看秦牧。她刚才眼里只有衣服,完全没别人。 “秦牧。折娘子,听你刚才的话,你知道烟草?” “当然,这东西在汴梁城没有,但是在我们府州,却不是稀罕玩意。”折美凤想都不用想,就以为秦牧一行是汴梁的人,甚至都没注意秦牧的口音。 不是汴梁的贵人,哪里有这么漂亮的一身。 可是自己在汴梁也玩了很久,怎么没看到别人穿过呢?转眼她就自己想明白了。这是冬装,在汴梁时候还是夏日,自然没人穿了。 “折娘子对烟草很熟悉吗?是不是这样的?”秦牧说着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根,随手碾碎了,烟丝摊在桌上。 “咦,你竟然有香烟!”折可存一直留意着他们,见到秦牧竟然掏出香烟,顿时诧异非常。而接下来秦牧竟然毫不在意的把香烟给碾碎了,这就让他不但诧异而且心痛了。 作为征方腊的大将,折可存回京之后受到皇上的召见。赵佶会做人,也爱显摆,得了香烟这样的好东西,自然要拿出来众乐乐一番。 折可存也被赏赐了一盒。 还别说,不论哪个时空,爱吸烟的男人都不少,要不烟草怎么能那么暴利呢。 折可存一下就爱上了这个感觉。可惜的是,就一盒烟,二十根,也太少了。他自己偷偷抽了几天,都没分给诸位将领,就抽完了。 在府州也有烟草,可是却完全不是这种用法。 府州的兵丁,有时候会嚼烟草解乏,可是那味道,折可存尝试过之后发誓一辈子不再碰。 他可是用了不少清水才去除干净那股怪味。还是皇上英明,知道烟草的正确用法。 折可存本来准备回去之后,也学着用纸卷烟草来抽,可是没想到在太原竟然意外看到了香烟。 这东西,不是皇上才有的吗,这小子怎么有。而且也太不珍惜好东西了。抽都不抽,直接碾碎。 折可存恨不得马上把秦牧手里那一盒烟抢过来。 他立刻起身,坐到了秦牧这一桌。 “折可存,”他不等招呼,马上自我介绍:“美凤的二哥,秦少爷是吧,不知道你这个万宝路香烟,能不能卖给我?” 原来遇到烟民了。 秦牧把香烟向前一推,意思,请。 谈钱伤感情啊。 折可存也不客气,迅速的拿了起来,抽出一颗叼在嘴上,翻了翻身上,尴尬了,他没有火。 贾红线掏出了zippo打火机,递给秦牧。 秦牧随手弹开盖子,点燃了火。 折可存兄妹看得目瞪口呆。 他们在汴梁知道了火柴,可是没见过打火机。 这东西比火柴还好用啊。 秦牧和贾红线,这俩人是什么人物呢?是汴梁城哪家豪门的少爷媳妇? 没听过呀,大宋朝,有姓秦的世家吗? 折可存点着了香烟,美美的吸了一口。 不错,原汁原味,是皇上给的感觉。 秦牧不介意显露一些东西。这里不是汴梁,不需要特别的小心翼翼,而且越到边疆越要把实力显露出来,否则没人怕你事情到难办。 “秦少爷,这个香烟,你还有多少?”折可存双目放光,盯着秦牧。 他知道就算是回到府州,自己用纸卷烟叶,也不可能有现在的味道。能买到正宗万宝路,多少钱他都出。 府州折家,最不缺钱。 秦牧身上只带了这么一盒,他看了看刘云飞。 刘云飞掏出了自己身上的一盒,放在桌上。 秦牧随手推给折可存。 “暂时就这么多了,不过折将军要是需要,我家里还有一些。” 折可存穿的军服,叫将军总是不错的。 “那太好了,你有多少,我要多少,钱不成问题。” “可是我还有点问题。”秦牧这才提出自己的要求:“将军既然知道这个是烟草做的,那么肯定知道汴梁附近没有烟草,我去府州,正是寻找烟草。” “怎么,这香烟是你家做的?” “却是奴的官人做的。这天下间没有第二家会做香烟。”贾红线不着痕迹的吹捧了一下自家。 “那这个烟草?”折可存马上发现了一点问题。汴梁没有烟草,那你这香烟里面卷的是哪里来的? “这些烟草,是一个西北来的商人路过汴梁,卖给了我,我才想了这么一个主意,做出了香烟。现在烟草用完了,那个商人也不知道去哪了,我只能去府州碰碰运气。” 折可存刚才一心在香烟上,都没留意秦牧,听他这样一说,才意识到香烟竟然是他捣鼓出来的。 真是天才呀! 自己在府州这么多年,府州有烟草这么多年,怎么府州人只会嚼烟草,不会做出香烟呢? 和秦少爷一比,我们府州人全是牲口,牛嚼牡丹,真是浪费了这么好的东西。 “那个点火的东西,也是秦少爷你做出来的?” 秦牧点点头。反正除了自己谁也拿不出zippo打火机。 他在大宋要名没名,要地位没地位,和这种军阀打交道,若是没点能镇得住对方的,人家凭什么看得上你。 “秦大哥,”折美凤早就等的不耐烦了,烟草算什么,这衣服,这靴子,这围巾,还有姐姐脸上的妆容,哪一样不比烟草重要:“姐姐这身衣服,你到底在哪买的呀?” “这也是我做的。”秦牧毫不惭愧,把功劳全归了自己。 折家兄妹简直要蹦起来。 你是怪物吗?会做香烟,会做点火的玩意,那还算是男人的爱好,可是女人的衣服鞋子你也做,你还是不是人那。 秦牧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打量折家兄妹。 我的诚意都摆出来了,接下来该你们的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三章 折家军 刘云飞以前就是在折家军效力,只不过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他曾经以为折家军才是真正的军队,如今再一次回到折家军中,刘云飞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军队。 只离开吴家庄几十天,他就各种不适应。 脱下了军装,换上宋朝百姓的衣服,刘云飞只感觉全身上下都不舒服。 穿了二十多年的衣服,其实没脱下几天,但是再穿上已经全没有了过去的感觉。 他只想回到吴家庄,穿上自己笔挺的军装,带上大檐帽,拿起步枪,就是让他站一夜的岗都愿意。 可是还不能回去,要跟着团长和师妹去找烟草。 刘云飞知道烟草对于近卫团的重要性。纸浆厂造纸厂都是他们亲手建造的,然后还会有卷烟厂。这一切都是为了制作香烟,如果没有烟草,全白搭了。 秦团长一定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自己必须全力以赴的完成任务。 不过这个任务并不难。刘云飞在折家军的时候,就有袍泽嚼烟草,他还试了一次,难吃死了。 既然府州有烟草,他们过去买就行了。只是路程太远了。听秦团长有时候聊天,在华国,从汴梁到府州的距离,也就需要半天时间走完。 刘云飞大为羡慕,他知道秦团长说的肯定不是靠双脚走,也不是坐船骑马。肯定也不是飞,因为秦团长没翅膀。 他不知道华国人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他十分肯定,团长没骗他。 如果是在华国就好了,半天到,半天回,一天时间就能办完这点事,哪像现在,二十天才走到太原府。离府州还早着呢。 折可存极力邀请秦牧同行,既然是去府州买烟草,自己家可是府州的皇帝,到时候还不是要寻上自己的府邸,那干脆就一路走吧。 折美凤更是拼命拉着贾红线一起。 在酒楼上,坐的近了,她发现贾红线腕子上竟然戴着一块手表。 手表呀!这个宝贝可是在汴梁传遍了。 开始只有三块,皇上,蔡太师,王樵公子一人一块。 后来不知道怎么樊楼又出现一块。 再后来梁太傅也有了。 接下来三槐王家就开了拍卖会,专门拍卖手表。 这样的好东西,谁不想要,折美凤自然也去了,可是汴梁不是折家的地盘,折美凤的名头根本不够响亮,连门口都没进去,就被婉拒回来了。 毕竟手表太少,要买的人太多,王樵也不想什么人都能进。 若是折美凤的大哥来,勉强还算是能入门,折美凤就差远了。 她虽然买不到手表,却对手表了解的太多了。 这样的好东西,只要传开了,每个人都知道。汴梁城可藏不住事。 手表是什么模样的,干嘛用的,有多宝贵,折美凤知之甚详。可就是自己没有。 不成想竟然在贾红线腕子上看到一块。 这块表,怎么看起来比王家拿出来拍卖的还好呢?她虽然没进会场,可是王樵却玩了一把大的,在琉璃巷敲锣打鼓的,让手表游了一次街,算是给自己,给王家恢复点声誉。 最近王家有点背,又是闹刺客又是失火。 折美凤就是借着手表游街,远远的见过手表的真面目。 女人有直觉,她本能的感到贾红线手上这块手表,要比王樵摆出来的还要好。 那是当然了。这块是百达翡丽,后世也是奢侈品。 贾红线抢了任潇潇的,虽然现在住在吴家庄东跨院,住在任潇潇的产业里,可是她绝不会还给任潇潇。 表哥说起过这块表的价格,一块顶寻常手表二十块。 这样的好东西,自然是不能还啦。 不过她也不敢在吴家庄带着百达翡丽,只是带着秦牧给她的那块军用表。 现在离开吴家庄,自然不怕任潇潇看到,所以马上就把百达翡丽戴在了手上。 这简直就完全是封面模特了,还是给名表做广告的。 折美凤盛情邀请,简直就是如果贾红线不答应同行,她立刻哭死。 秦牧也就顺其自然,跟着折家军一起回府州。 折家军浩浩荡荡有三千人,论人数远远超过近卫团,可是在刘云飞看来,没一个像兵的。 就是穿着军服的莽汉而已。 站没有站姿,坐没有坐姿,行动更是什么样的都有。 近卫团规定两人成行,三人成路,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甚至连前后间距都有明确的要求。 哪像这些人,跟放羊似的。 这哪是兵呀,要是自己的班有这样的玩意,刘云飞得羞愧死。自己这班长怎么当的,怎么带的兵。 折家军自然不会知道刘云飞的想法,他们打了胜仗,把方腊宰了,顺了许多财物,又在汴梁受了皇上检阅,得了朝廷赏赐,都兴冲冲的急着回家。 出来好几个月,也想家了。 大军匆匆前行,折可存牵着马,陪在秦牧身边。 秦牧不会骑马,也坚决拒绝骑马。接下来的日子如果在马背上度过,肯定大腿伤的一塌糊涂,到了府州除了趴着还能干什么。 折可存对于秦牧一行三人很是奇怪。 秦牧和贾红线这对小夫妻本来就很怪异了,可是那个跟班家丁更怪异。 他为什么站的那么直呢?任何时候,都好像一颗笔挺的松树,只是站着就那么让人欣赏。 折家军也要列队,也要站立,可是和秦牧的家丁比起来,得扔到山沟里。 人家的家丁怎么训练的,比自己的家将还强。 他更好奇秦牧来历了。 秦牧实话告诉他自己来自幽州,父母双亡,投奔韩城县的亲人,可是这些消息让折可存更摸不到头脑。 这些话套在别人身上可以,放在秦牧身上,怎么都不像是真的。 一个韩城县能出这样的人物?会造香烟,还会造打火机,还能做出这么漂亮的女人衣服,而且这个家丁,难道是小小县城能训练出来的吗? 如果自己的折家军全练成秦牧家丁这个样子,别说西夏了,就是大辽他也不放在眼里。 折可存有了好奇心,又有了请教的心思,一路上就融洽多了。 若非如此,他一个府州的土皇帝,或者说皇太子,怎么会跟一个不知名的商人这么客气。即使秦牧再有钱也不行。 折美凤对贾红线完全是另一个样子,自己姿态放的很低。 女人和男人不同。男人的底气是实力,是身份地位财富。 换了女人,那得先看表面,折美凤这一身,从头到脚加一起,不值贾红线一条围巾。 而且折美凤自己清楚这一点,所以她完全是讨好的态度对贾红线,张口闭口都是姐姐,这让贾红线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她虽然比任潇潇几个都大几岁,但是女人的虚荣心可是不分年纪的。 贾红线甚至让折美凤试穿了自己的外衣。 这时候折美凤更是惊讶,因为贾红线外衣下面是一件米黄色的贴身毛衣,这个更是大宋没有的。 若不是俩人还不够亲近,贾红线甚至可以能让她更开开眼,里面还有胸罩呢,你没有吧。 不过这个就不必了,太刺激人小姑娘了。 折美凤的挫折感一波接一波,她怀疑自己的老家府州,是不是还没开化呀,怎么这些东西她一样也没见过呢? 她可是府州事实上的公主。 但是这个公主在贾红线这样的汴梁女人面前,毫无分量,被打体无完肤,直到贾红线告诉她,这套行头连汴梁城的女人也没有,全天下只有这么一套,是官人给自己做的,她才稍微恢复了点自信。 至少自己不是排在大宋几十万女人之后,只是排在这一个女人的后面。 折美凤对贾红线和秦牧更加的好奇了。俩人甚至有时候会住在一起,晚上说一宿的悄悄话。 贾红线是有心结交。府州对自己和表哥来说,都是完全陌生的地方,想顺利的买到烟草,必须和府州的折家搞好关系。 她还让折美凤戴了戴自己的百达翡丽。 折美凤戴上之后,简直是差点摘不下来了。 可惜她还是大了几岁,懂得害臊,要是再小几岁的话,她敢抢了就跑。 府州姑娘,就这么泼辣。 贾红线刻意交好折美凤,刘云飞也有自己的任务,不过这个任务却是秦牧不知道的。 近卫团的情况,贾红线和刘云飞都清楚。他们两个面对的是方好音一群人。 贾红线这样精明的人,怎么能看不到这个事实,她拉刘云飞来的那个夜晚,就有借助刘云飞扩展实力的打算。这次来府州,更是要把这件事落实。 表哥的军队日后必然是千军万马,但是基础就是近卫团这几十号人。现在趁着刚刚起步,必须在近卫团塞足了自己人。 刘云飞每日在折家军里面混,试图寻找一些昔日的袍泽。 几千人的队伍,在大宋这个时空,完全是步兵,行军能拉出五里地去,他也不能离开秦牧和贾红线太远,所以一直没找到什么熟人,正在着急的时候,突然前面转回来一个将官,向折可存汇报情况。 刘云飞大喜,这个是自己的好朋友,梁志。 两人也算是过命的交情,当时如果不是他替自己求情,免了自己的军棍,刘云飞都未必能活着到汴梁。 等梁志汇报完离开之后,刘云飞追了过去。 梁志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刘云飞,顿时喜出望外。 他是折家军先锋官,现在天色已晚,梁志回来请令扎营,不成想会遇到老朋友。 两人俱都是欣喜若狂。虽然有好多话要说,但是军事重要,于是约好今晚在梁志的先锋营见面。 到了晚间,刘云飞拿着两盒烟,两支一次性打火机,来到了梁志的营帐。 梁志早就备好了酒席,就等着他呢。 “一刀,你小子现在发达了啊。”梁志指着烟和打火机说道:“这东西,连折将军都没有,你哪里弄来的?” “梁大哥,这些都是小意思,不成敬意。”这些东西都是贾红线给他拉拢人用的。 “不得了不得了,这还是小意思?”梁志和刘云飞过命的交情,完全不用客气。 他是见过折将军抽烟的,只是折可存的香烟太少了,自己都舍不得抽,也就没分给他。到让他好一阵眼馋。 现在有香烟摆在眼前,那还用客气吗? 他无师自通的抽出了一根香烟,叼在嘴里,就要去借着火把点上。 刘云飞拉住他,抄起火机给他点上火。 这东西……梁志瞪大了眼睛,这么方便的就能取火了?可是比火柴还要好。 他们在汴梁时候已经知道了火柴,折可存还买了整整一件!这还是他走的门路,否则根本买不到这么多。 可是火柴和打火机比起来,又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这是什么宝贝? “打火机,梁大哥,弟弟送你的。”刘云飞对打火机这样的东西完全无感了。都用1加兰德杀过人了,还会看到打火机惊讶吗? “这个,哥哥真是当不起。”话是这么说,可是梁志一点没犹豫,把烟和打火机都揣进怀里,拉着刘云飞来到桌前:“兄弟,喝酒!就算在军中,今晚哥哥也得为你破这个例。” 一番话说的刘云飞又感动又有点难受。 感动的是兄弟对自己真不错,宁可违反军规也要陪自己喝酒。 难受的是,折家军也就这样了。规矩就是规矩,尤其军队里面,规矩更是严格,若是来个朋友就破例,那军纪何在?这支军队还有战斗力吗? 在近卫团,令行禁止,说不让喝酒决不许有任何人破例,别说来个朋友,就是天塌下来也不行。 更何况梁志是先锋营的主官,他喝醉了,下面的兵怎么办?这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一支队伍的安危。 刘云飞越发感觉到近卫团和折家军的不同,也越加感到自己任务艰巨。 近卫团上上下下,已经被秦团长打造成了一支完全不同于大宋的军队,自己要拉朋友过去,他们能适应的了吗? 可是如果不拉人的话,他和师妹不就一直力单势孤了吗? 该怎么办才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四章 种家老二 府州城单就面积来说,比不过太原城,可是城墙的高度和厚度一点不差。 这里是大宋的西北边疆,也是对西夏的前线,折家百年来坐镇这里,已经和府州融为一体。 府州就是折家,折家就是府州。 秦牧被折可存请入了折府,以贵宾的礼节招待。 别看秦牧是个白丁,可是这一路上折可存被他的学识深深折服了,不管谈到哪一方面,没有秦牧不懂的。 这都是因为后世网络的普及,每个人的知识面,眼界,都极大开阔,所以在折可存眼里,秦牧就是天上地下无所不知的能人。 当然了,能造出香烟和打火机的人才,当得起能人俩字。 总算是能休息一下了,这一路上几乎走了快五十天,现在马上就要过年了。看来在大宋的第一个春节,要在府州过了。 天气非常冷,幸亏秦牧准备充分,大量后世的保暖服装,鞋子,都带了过来。 不只是贾红线穿的暖暖和和的,他和刘云飞也冻不着。一双冬季皮靴足以保护好双脚。 折家现在的当家人是折可求,他是这一辈的老大,是折可存和折美凤的大哥。 折美凤的爹已经故去,只剩下娘一个。 折可求兄妹四人,老大是他,老二折可存,老三老四是孪生,姐姐折美鸾,妹妹折美凤。 折美凤活泼好动,跟着二哥去汴梁玩,折美鸾就留下来陪娘亲。 两人分别好久,一见面自然有说不完的话。 折美凤在汴梁已经开了眼界,见识了很多好玩的好用的,还买了一些礼物给家人,尤其是姐姐,她俩是孪生姐妹,长的一模一样,连她们的娘都分不出哪个是哪个,感情相当的好。 妹妹出门玩,自然想着姐姐,尤其是折美凤在太原遇到了贾红线,简直是给她的人生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 贾红线穿的用的,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连听都没听过。 衣服鞋子就不用说了,单说她化妆用的瓶瓶罐罐,零零碎碎,每一样都是自己没见过的。 那个口红,怎么如此巧妙,打开盖子,轻轻一拧就出来一截,在唇上轻轻滑两次,那红色,又艳丽又活泼。完全不是自己用红纸抿一下比得了的。 她在贾红线面前都不好意思用红纸了,还好贾红线大方,送她了一个口红。 这东西秦牧买的多,一买买一堆,省的麻烦。贾红线作为事实上的大妇,暂时没人敢挑战她的地位,很多物资都是归她管理,更别说女人的东西了。 否则她也拿不出香烟和打火机让刘云飞去送礼。 送折美凤一个口红是小意思。 小小一只口红,却能结下好大的善缘,这笔生意太做得来了。 折美凤拿着口红,正给姐姐涂嘴唇。 可惜没有红线姐姐那个小镜子,不能让美鸾看到自己涂上口红有多美。不过看她就行了,她们俩长的一模一样,彼此就是对方的镜子。 镜子贾红线没有多带,这个不那么方便,化妆包里面带一面自己够用就行了。 折美鸾一边看着妹妹的嘴唇,一边给听天书一样的听美凤描述贾红线。 从头发说到身上,再从身上说到脚下,还有无数的化妆品,这还是大宋的女人吗? 美鸾和美凤虽然长的一样,但是性格不同。她比妹妹安静的多,也细致的多。 要不是眼前是自己孪生妹妹,她肯定以为这个女人疯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好东西,连折家都没有见过,却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可是美凤不会骗她,这个口红也摆在眼前,不由得她不动心。 现在天色晚了,不方便去见贾红线,那就明天吧,明天,一定去会会贾红线。 现在还有大事要和妹妹商量。 “美凤,种申来了。” “他又来干什么?”折美凤急了。 种申是种师中的二儿子。种师中现在是庆州知州,和府州可以说是邻居。 种家和折家身份相似,是大宋的军阀世家。 赵匡胤杯酒释兵权,是解除了禁军的威胁,可是边疆的军阀他动不了。 种家军折家军,就是私兵,只听种家折家的命令。 种家和折家都镇守在大宋的西北,这些年一直和西夏打来打去,为了更有效的自保和打击敌人,种师中有意和折家结亲。 种申是种师中的二儿子,今年刚刚二十,腹有诗书,一表人才,从哪方面来说都算是一个好女婿,折老夫人——美鸾美凤的娘,还是比较满意这个孩子的。 但是两姐妹并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是种申在庆州口碑不好。 如果比较的话,他就是庆州的高衙内,只不过他是种师中亲生儿子,不是干儿子。 种申在庆州欺男霸女的事情没少做。现在虽然还没娶亲,但是小妾有了七八房。 这样的男人,在两姐妹看来,绝对不是良配。 种申提亲的对象是美鸾,美鸾早就拒绝了多次,这次改了美凤,所以姐姐必须和妹妹先说一声,让她有个准备。 “什么?想娶我?做梦!” 美凤当时就怒了。 “他现在是不是在客院?我这就去打跑他。” 折家军历代都驻扎在前线,和西夏打生打死的,他家的儿女自然都要习武。 美鸾美凤的武艺都不错。相对来说,美凤脾气暴躁,功夫更高一点——脾气大的人力气也大一些。 她是真敢拿刀子把种申砍出折家的。 种申完全没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他是种师中的二子,在西北这一块,谁敢不给他面子? 自小到大,都是他欺负别人,谁敢欺负他? 折家姐妹花的美丽,在西北大大有名,种家和折家历年都在这一片地区,两家总有走动,种申小时候就见过这一对姐妹,当时就惊为天人,发誓要娶到手。 随着年纪的增长,折家姐妹越来越漂亮,种申这个心思更浓了。 他一直没娶亲,只是搞了一堆小妾,就是把位置给折家姐妹留着。 可是没想到两次提亲姐姐,全被美鸾拒绝了。 他不死心,这次改妹妹试试。 折老夫人对种申很满意,折家姐妹的两个哥哥对他也不错。 在他们这个层次,种申欺男霸女算什么?根本不算事,就是折家兄弟也不是没做过。关键是对妹妹好就行。 种申这个年纪没有正妻,这份诚意已经足够了。 可是这里是西北,不是汴梁。 西北民风彪悍,女儿也不同于京城姑娘柔顺。 美鸾美凤都是有主意,有担当的,逼她们出嫁绝不可能。 她们敢拿刀子捅了新郎官。 折老夫人和折家兄弟只能好言劝说,希望不论姐姐还是妹妹,能嫁给种申,结了这门亲家。 正是因为有折家人支持,种申才底气十足来了又来,否则别说他了,连他爹都不会让他上折家的门。 怎么?给种家丢人显眼去吗? 种申和折可存喝的正高兴。 这是未来二舅子,得巴结好。 折可存也是有意结交。他们都是一样的身份,原来全是衙内,不过现在折可存有了官身,算是出息了。 种申还没身份,他不准备从军,想走科举,当文官。考了一次没考上,正准备明年再去京城赶考。 他看不起武官,别看他爹就是军阀,但是他绝不想继承他爹的一切,他要进京,要享受人生。 西北这地方,苦哈哈的有什么好待的。凭什么老种家,老折家,在边疆给老赵家打生打死,让两世旁人白白享受?他也要当京官,在汴梁城享受。 樊楼的一切,比起府州庆州的青楼,那不知高到哪里去! 你看这香烟,西北就没有,如果不是二舅哥从京城带回来,自己想都想不到,世上还有这样的享受。 “折二哥,这香烟,你可还有多的?”种申一下就喜欢上香烟了。 “种老二,你知道现在香烟有多稀罕?只有官家才有,哪能还有多的呢?我就这么一盒,还是省着抽。” “难不成以后就没了?” “呵呵,也不能这么说,这不是我找你来了吗?” “找我有什么用?我见都没见过香烟。” “别说哥哥有好的不想着你。我路上遇到一个奇人,才知道香烟竟然是他做的。不过他没烟草了,来西北买烟草。” “这就是要求着咱们哥俩了?” “对!要不我怎么找你呢,好事哥哥什么时候不惦记着你。” “咱们的烟草,和这个香烟里面的烟草,一样?” “绝对一样,那个人,叫秦牧,他就是用咱们的烟草做的香烟!” 种申听到这话,放下了酒杯,皱眉思索了片刻。 “折二哥,这事可得好好商量商量,按我的想法是,咱们只卖他烟草,不能给他种子。”种申自小就聪明,立刻就有了主意。 折可存来找种申喝酒,一方面是两人好久没见,对方上门了,他必须出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烟草。 府州和庆州都有烟草,秦牧对烟草的需求很大,折可存想着,这是一笔大生意,有好处也拉种家一把。但是他根本没想到种申提出这么妙的主意。 人才啊,和他喝酒喝对了! “还是你种老二聪明。哥哥找你没错。”折可存一拍大腿,惊喜的说道:“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咱们两家这次一定要把握好,一颗种子都不能流出西北。” “对,就按你说的办!” 两人刚要举杯庆祝定下了妙计,就听门外一声娇喝:“种老二你给我滚出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五章 种申 折府很大,但是根据功能划分,客房这部分都在一起。 秦牧此时还没休息,听到外面闹成一团,连忙出门看看情况。 出了院门,就见前面不远一处院落门口站着不少人,还都是兵丁打扮。 举着火把,扛着武器。 秦牧感到很奇怪。难道这里还有造反的?不应该呀。 折家不是皇帝,可是比皇帝在庆州更有权力。而且这里是折家的府邸,不应该闹出什么造反的乱子。 仔细看了一会,发现不是造反,那些士兵都很老实,完全没举刀动枪的,只是举着火把站着。 而且秦牧还发现,这队士兵全是女兵。这还是他在大宋头一遭看到女兵。 “表哥,这是折美凤的兵。”贾红线解开了他的疑惑。 一路上折美凤没少说自家情况,即使她不想说,也会被贾红线巧妙的套出话来——一支口红不能白送,得落下点东西。 “折娘子的兵?她要干嘛?”秦牧没想到折美凤今天刚回到家就开始折腾出这么大事。不过还好,和自己无关。那院子不知道住的是谁,反正是谁就自认倒霉。 一路上他也多少了解了一些折美凤的做派,简单说,这位就是加强版的任潇潇。 可是她的能量比任潇潇强太多了。 任潇潇是韩城县的女孩子,放在后世,也就是二十一世纪来说,农二代而已,和自己差不多。 折美凤不同,她家是正经的一方诸侯,相当于后世一个省的一把手。而且折家比后世一个省的一把手地位高的多。 后世的还能调来调去,折家是世代镇守这里。府州完全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小国家,折美凤就是货真价实的公主。 她这个公主可不是方好音自封的那样,除了方好音自己,连贾红线都不承认。 折美凤是折家正宗传人,从小到大就享受的公主待遇。 若不是贾红线全身上下超越时代,让折美凤不得不服气,否在在高阳正店,折美凤都不会拿正眼看贾红线。 天下间能让折美凤看上的女人没几个,也就是赵佶的几个闺女,还能入折美凤的眼。 她要是发起火来,尤其是在府州,还是自己家里,不知道谁能挡得住。 秦牧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就站在门口。不能靠近,免得被殃及,也不舍得离开。 中国人都爱看热闹,秦牧回到大宋,尤其走了一路好几十天,枯燥的都麻木了,现在就当看戏了。调剂调剂生活。 “种老二,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别做你的清秋大梦了。” 折美凤回到家里,和在贾红线跟前的表现就完全不同了。 在贾红线面前,她不得已的克制着自己,尽量表现的淑女,有教养,不能被这个女人看低了。 现在不同了,对着种老二她根本没半点好心情,顿时本性发作,难听的话顺嘴就冒出来了。 秦牧听的只咋舌。 这是他来到大宋之后见过的最泼辣的女人。 就是贾红线也远远不如。 这么年轻的小姑娘,还没结婚,就让人撒泡尿照照镜子,这话也说的出来。 可是显然折家的人都习以为常,完全没人表现出惊讶。 二姑娘的泼辣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是连这点都感觉惊讶,那也别活了。 折可存连蹦带跳的赶了出来。 二妹当着这么多人撒泼,换做平日,自然没事,都是折家下人,可是现在不是有客人在吗。 种老二就在里面,你这个样子可是不好。不知道他正提亲要娶你吗? 可是折可存就没想到,折美凤骂的就是种老二,若不是他来提亲,折美凤哪有心情大半夜跑这里来骂人,多少好玩的还没和姐姐讲完呢。 折可存连忙拦着妹妹,说道:“二妹,大半夜的,什么话不能明天再说,听二哥话,先回屋睡觉。” 这时候他分辨的出来美凤和美鸾。 美鸾从来不骂人,待人非常客气,深得折家下人喜欢。 只是美鸾美凤五官相貌,高矮胖瘦,完全一样,下人们单独碰上一个,根本分不清是姐姐还是妹妹。 这倒让美凤沾了光,她不说话时候没人知道她是大的还是小的,也就有时候被当作姐姐尊敬。 现在她堵着门口这么一嚷,折可存自然明白只有美凤才做的出来,到是好分辨了。 “二哥,你给我闪一边去,我这就把种老二抓出来揍一顿,放心,绝不伤他性命。” 折可存听到这话,更不能闪开了。 美凤脾气他可是明白,凡事说到做到。 她说要打种老二,那就一定不会是轻的。轻松打两下,干嘛?挠痒痒过家家?一顿揍就要让人记住,折美凤不是好惹的。 折可存是真担心。 种申一直想当文官,还是正经通过考试的文官,要东华门外唱名。他不要做世家荫补的官,那个没前途。 既然如此,种申就看不上武夫,打打杀杀的,不过是别人手里的刀子,他不做刀子,他要做握着刀把子的人。 这样他就不学武艺,纯粹的是个书生。 论打斗,折美凤一个打他十个,还是让一条胳膊的情况下。 折美凤是带兵上过战场的。 府州是前线,出门不过几十里就是西夏的地盘。 这里边界也没有那么确定,两边杀来杀去的,有时候兵力不凑手,折美凤也带着她的女兵上阵杀敌。 真刀真枪在战场上搏杀过,论起杀人来,美凤一点不含糊。 这要是让她看到种申,折可存怀疑种家二公子可能胳膊腿保不住。 “二妹,别这样胡闹。种二公子远来是客,我们要有礼貌,不能失了折家的体统。” “什么体统不体统的,姐姐早就让他死了这份心,可他到好,整个没皮没脸,三番五次的来咱家,还想娶我。哼!做他奶奶的美梦!我只要有一口气,也绝不嫁给种家。二哥,你别拦我,拦我也没用,今晚我给他打出去,一了百了。” 折美凤这样的堵着门口,连秦牧隔着几座院子都听到了,种申不可能听不到。 开始他还想躲着,让折可存出面处理。 他是来提亲的,不是来吵架的。 可是没想到折美凤竟然说出这样寒碜人的话。 种申也是正经的公子,种家一点不比折家差,相反,种家的地盘比折家大很多,若论实力,种家要比折家高上许多。 在他想来,自己娶折家女儿,不论是美鸾还是美凤,或者两个一起娶了,都是有点委屈自己照顾折家的意思,哪成想,折美凤竟然说他是癞蛤蟆,还让他撒泡尿照照。 这是女人家该说的话吗。他欣赏的是汴梁成婉约高雅的女人,要不怎么一直没娶妻呢,因为在西北没遇到。 本以为折家姑娘会是这样的人,毕竟是世家女儿,有教养,可谁知道,竟然如此粗俗。 他也怒了,我种家能让你折家如此侮辱吗? 种申气势汹汹的推门出来,走到折美凤身前,正要发火,可是看到火光下美凤漂亮的面容,他的火又突然没了。 美凤太漂亮了,在西北就没这么漂亮的小娘子,也就是折家生的出如此美人。 他顿时又舍不得了。 “美凤妹妹,好久不见了。种申有礼了。”他到是想和美凤聊聊了。 “种老二,你个混蛋,赶紧给老娘滚,否则别怪我翻脸。”折美凤说着就举起马鞭子。 用刀子肯定不行,她也知道轻重,不能伤了种家的公子。 但是鞭子肯定可以。他胆敢再无礼,立刻就抽。 折可存连忙挡在种申面前,对着妹妹喝骂道:“二妹,你是要把咱们折家的脸面都丢尽了吗?” 连“老娘”这样的话都说,你可是没出阁的姑娘,不是孩子一堆的娘们。要点脸行不行? “折二哥,没事没事,美凤肯定是和我有些误会。”种申却不生气。 面对折家美人,他是真生不起气来,美凤太漂亮了,就是让她打自己一两鞭子又何妨?打是亲骂是爱。 “美凤,你也知道我,我种家和你折家门当户对,咱俩又年纪般配,何苦如此呢?难道你还能嫁给旁人?反倒看不上我种家二公子?” 种申要给折美凤点明白当前局面。 在西北,只有他种家和折家才是能站在一起的,剩下根本没有能提得起名的。 你要是看不上我种申,你还能看上谁?汴梁城里面公子王孙,你够得到吗? 这片地方,只有我种申,是你唯一能嫁的人。所以就别跟我大呼小叫的,否则日后你嫁过来,别怪我事后算账。 他后面的话是不能说,但是折美凤多聪明,自然都想的明白。 折家二姑娘没想到这小子猪油蒙心一般,自己和姐姐都说的如此明白了,他竟然还不死心,好像我们姐妹除了他嫁不出去了。 简直是火上浇油。 可是折可存拦在面前,折美凤又打不到种申。 这口气真咽不下了。 折美凤四处打量,想找个什么能够的到种申的,让他认识认识马王爷三只眼,这时候正好看到了秦牧在远处看热闹。 她顿时有了主意。 “种申,听你话里话外,这西北你就是天下第一了?” “我没那么说,可是若不论武艺,我也不认为自己是第二。”种申对自己的学问很自负。 “好,我不和你论武艺,那是欺负你,我也不和你论学问,这不当饭吃不当衣服穿,我只和你论一点,你要是能做得到,我马上嫁入你种家门。” 种申没想到折美凤突然转了口风,顿时大喜。 看来亲事有门。他看着折美凤更喜欢了。这样一个大美人就要归了自己了。 “你说,我一定能做到。” “你睁开狗眼看看那边。”折美凤指着贾红线说道:“红线姐姐这一身行头,是秦少爷亲手做的,你要是能给我也做这么一身,我马上嫁入种家。” 种申顺着折美凤的手指望过去,远远的看到了秦牧和贾红线三人。 他一下子就被贾红线给吸引住了。 这个小娘子,也太美了。 现在月色正明,月下看美人,越看越美。 贾红线比折美凤多了一份高雅,又因为全身上下都是二十一世纪的打扮,大宋地面上从未出现过,更多了一份神秘。 他一时都忘了折美凤的要求,不由自主的走过去,想和贾红线搭讪。 西北何曾出现过这样的美人,就连他去樊楼时候都没见到过。 今晚可要好好见识见识。 秦牧万万没想到折美凤祸水东引,自己看个热闹都能被波及。 老话说的对:看热闹不嫌事大。对看热闹的人来说,事越大越有意思。 本来秦牧还看的津津有味,可是没想到种家人对着自己来了。 这真是无妄之灾。 没招她没惹她,折美凤怎么见谁咬谁。 如果不是为了烟草,为了大业,秦牧当时就要发脾气。可是烟草啊…… 忍一下吧。 “在下种申。不知两位怎么称呼。” 种申很有礼貌。毕竟是世家公子,又一心想当文官,礼节摆的十足。 抬手不打笑脸人,对方有礼貌,秦牧也不能无礼,这还是在折府,看在折家面子上也不能乱来。 两边介绍过后,种申立刻丢开了秦牧,笑眯眯对着贾红线问道:“贾娘子这身衣服,可是种申见所未见,不知能否给我看看。” 在西北,他横行霸道惯了,这么多年养成的脾气,根本就不用考虑别人的情绪。 也就是对着折家,才能摆出点尊重,换了旁人,哪有能让他看的上的? 他都没留意秦牧的名字。折可存告诉了他秦牧是做香烟那个人,但是这时候他心里眼里只有贾红线,早就忘了这一点。 种申这话说的太过无礼了。 秦牧当时就变了颜色。 自己女人的衣服,你想看就看?走在大街上自然随便看,但是种申这话外之意,显然是要脱下衣服给他看。 秦牧当时就要抽种申一个嘴巴。 管他后果如何,先打了再说。 秦牧二十多年都没敢涉及男女感情,就是因为太尊重感情,尊重生命。 在大宋遇到贾红线,两人机缘巧合遇到一起,又一同历经风险,虽然他因为自己的一些心事,还没和贾红线圆房,但是在心里早当贾红线是自己的女人了。 一生一世的感情,岂能被他人轻贱。 管他三七二十一,敢对我的女人动手动脚,先打残了你再说。 他刚要动手,就被贾红线按住了。 论个人的武艺,秦牧远远不是贾红线的对手。 贾红线单手一按,秦牧半点也动不了。 这样的场面贾红线见识的多了。自己这么漂亮,在汴梁城经常被无赖骚扰,惹得起的惹不起的,自己都有对付的办法。 这次出来是买烟草,是表哥的大事,不能因为自己坏了表哥的大事,而且这还是在折府,就算他们三个人从头武装到脚,难道一路杀出去吗?从这里到汴梁几千里地,太不现实。 她控制住秦牧,自己也不说话。 自然有人会替她出头。 刘云飞一步跨到种申面前,一把就将对方提了起来。 他三步并作两步,提着种申来到折可存面前,把种申向折可存身前一丢,说道:“折将军,这个人可能喝醉了,我家少爷和夫人,不喜被人打搅,还请折将军担待。” 折可存在种申说出那句话时候就知道大事不好。 秦牧这一路上的表现,让折可存有点看不透他的底细。 自己是大将军,带着三千大军,换了是普通人,早就被自己的军威震撼了。可是秦牧就好像没看到一般,一点也不在意。 秦牧在后世见识过的军队,就说电影电视上的,哪一幕不比这三千人强? 就是秦牧几次军训时候,每次分列式阅兵都几千上万,这三千歪七扭八的兵丁,真看不入他的眼。 正因为这点,折可存更觉得秦牧不只是个商人那么简单。 今夜的事情,件件出乎他的意料。 他本想拉着种家一起做烟草买卖,结果种申给他出了个好主意,让他看到了更大的好处。这是一喜。 接着美凤堵着门口撒泼,又是个家丑。 然后种申不知深浅的去招惹秦牧,惹出了烦。 种申说的太快,没等他过去就把不得体的话说出口了,折可存正想不出办法解决,却见秦牧的家丁把种申给提回来了。 看种申老老实实的模样,就知道这家丁身手高明。 拎着一个人跟拎着小鸡子似的,毫不费力,而且种申连挣扎都不挣扎,可见此人手下功夫。 他连忙扶住种申,不等他闹起来,就拉进了院子。 折美凤这才算是出了一口气。 种老二太让她厌恶了。每次见到他,都是一副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面孔,真是烦死了。 今晚借着贾红线的手,整治了他一番,算是稍微能让折美凤冷静点。 她望着贾红线,招招手。 贾红线对她微微一笑。心说,这小娘子可真不是省油的灯! 但愿烟草买卖顺利,可别给表哥添麻烦。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六章 美鸾美凤 直到第二天折可存宴请秦牧时候,种申都没有再露面。 秦牧不提,折可存自然也不会提起,就当昨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似的。 宴席上只有四个人,折可存兄妹是主人,客人是秦牧和贾红线。这顿饭丝毫不比汴梁城的酒楼水平低,可见折家的实力。 要知道这里可是离着京城几千里地,京城酒楼的菜肴,这里一样不缺,肯定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折可存谈笑风生,秦牧也吃的很舒服。 这算是离开太原以后吃的最好的一餐了。 国人很多事情都会在酒席上决定,回到大宋也不例外。 就在饭桌上,秦牧和折可存商定了收购价格。 大宋的计量,基本以“石”,“升”为单位。 秦牧经过换算,价格定在一石烟草一贯钱。 这个价格已经给的很高了。秦牧以后世烟草收购价格为基准,换算出来四石烟草应该一贯,可是这时空的生产力水平远远不如后世,自己又是急需烟草,所以给了个高价。 折可存对于这个价格很满意。 他面临的问题是怎么样才能在短时间内收集到大量的烟草。 烟草这东西在西北连民间都少有买卖的,只有零星的交易。 烟草的主要产地在西夏,西夏人用烟草和大宋人换各种宋朝的商品。还是以物易物的模式,没上升到商品层次。 大宋相对西夏来说,属于第一世界,西夏顶多算第三世界,所以有明显的生产力差距。 既然烟草不是商品,没法卖钱,大宋这边的农民就没人种。只有西夏农民才少量种植。 折可存知道,就靠搜罗府州地面上的烟草,顶多弄个几十石就顶天了,可是秦牧给出的要求是以万为单位计算。 一万石,十万石,百万石,有多少他要多少,绝不还价,一贯一石。 几十贯的生意,折家自然看不上眼,可是几百万贯的生意,那就必须认真对待了。 奈何府州地面实在是没有那么多烟草呀。 如果秦牧可信,折可存准备明年开春就安排人手大面积种植烟草,可是就算明年种明年收,最快也得等将近十个月,这段时间的烟草缺口怎么办? 折可存不想有钱不赚。他可不是纯粹的武夫,他是折家的二公子,实际上折家就他和他哥哥俩主事的,自然大事小事全要考虑,折家的生意,财富,是他必须时刻关注的。 养兵就是花钱,没钱养什么兵。 折家军能成为私人军队,不是因为他们天生忠于折家,是因为折家给他们发军饷。 没有了军饷,哪里来的私军。这和后世的军阀完全一样。 秦牧给他了这么大一盘生意,几百万贯的财富,必须拿到手里。 而且秦牧大老远从汴梁来到西北,一路受罪,肯定是诚意满满,否则他干嘛来? 既然秦牧有诚意,折可存又想赚钱,这生意的合作双方完全没有问题。问题是烟草太少了。 折可存已经放出话去,折家收购烟草,不拘多少,来的全收。 但是这绝对满足不了秦牧的需求。不过席上折可存不谈这些。 俩人聊的尽兴,吃的也开心,宾主尽欢。 吃完饭,回到下榻的客房,贾红线迎来了自己的客人。 折家小娘子。 席上小娘子彬彬有礼,完全没了昨天的泼辣,到是让秦牧松了口气。要是她回到家里就变成那般,自己这个客人可难做了。 贾红线和小娘子说话,秦牧自然避开。 “红线姐姐,我的口红丢了,你能再给我一个吗?” 折美凤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贾红线,把贾红线都看心软了。 不过一个口红,自己这次带了好几个,本来就是准备用来和女人沟通感情的,既然她弄丢了,就再给她一个吧,怪可怜的。 折美凤拿着口红,小心翼翼的打开盖子,细心的抹着嘴唇。 “看不到啊,好难办,姐姐能把你镜子给我用用吗?” 贾红线拿出化妆包,翻开之后,正是一面小镜子。 折美凤看的目瞪口呆,险些露馅。 她不是真正的折美凤,而是姐姐美鸾,今天她顶着妹妹的名头过来,就是要见识见识妹妹说的那些神奇东西。 贾红线一身漂亮的衣服是见到了,口红也要了一个,可是这个化妆包,她没见过呀。 后世的东西,尤其是赚女人钱的东西,做的要多精致有多精致,要多漂亮有多漂亮,而且还方便实用。 这款化妆包是特意用在旅途上的,更是设计巧妙。 这个是眉笔吧,这个是粉底吧,这个是眼影吧…… 折美鸾都看花了眼了。 虽然妹妹给她描述过贾红线神奇的化妆包,还有里面各种东西,但是这些东西全是大宋没有的,若不是折美凤亲眼见过,只听名字,她也不知道是什么。 折美鸾听的一头雾水,今天总算是开了眼界,一一对应了起来。 她也更加的好奇了,这对夫妻是什么来头呢?这些东西,可是汴梁城也没有的。 折美凤在汴梁城逛遍了胭脂水粉店,也从来没见过贾红线手里这些好玩意。 贾红线很享受被小姑娘羡慕的感觉,她大方的说道:“来,姐姐再给你画个妆。” 这事她干的熟练了,从前就折腾方好音,来府州的路上也给折美凤画过,做起来轻车熟路。 转眼间折美鸾就变了模样,一副二十一世纪瓷娃娃面孔,太好看了。 折美鸾简直不敢相信,这比法术还厉害,怎么这么两下自己就大变样了呢,变得这么的美,这还是自己吗? 她不由的盯着镜子里面的自己问道:“红线姐姐,这个东西,哪里有卖的?” 这句话露馅了。 一路上贾红线告诉过折美凤,这些东西都是秦牧亲手做的,大宋没有任何一家铺子有卖的,怎么她又问起来了? 她一皱眉,折美鸾立刻就明白自己穿帮了,马上换了笑脸说道:“红线姐姐,我和你开个玩笑,你不要生气。奴的名字是美鸾,和美凤是双生姐妹,奴是姐姐。” 贾红线这才恍然。难怪她说口红丢了,这么好的东西,换了哪个女人也不会丢,原来只是在装可怜骗自己一只口红。 折美凤说过自己有个姐姐,可是却没提起她们是双生,而且长的这么一样。 若是折美鸾自己不提,贾红线真的分不出来两个谁是谁。 为了一支口红,这姑娘也真费心思。 不过交好折家是她早就定下的策略,即使美鸾不开口要,自己也会送的。现在正好,还落个人情。 “你妹妹呢?怎么不叫她过来?”贾红线可是知道美凤多迷恋自己这个化妆包。 “她昨夜大呼小叫,被红线姐姐看见了,怕你笑话她,不敢过来。” “这有什么笑话的,敢爱敢恨,姐姐到是很佩服美凤的勇气。”好话谁不会说,贾红线尤其拿手。 “那我就把她叫过来。” 时间不大,美凤也来到了贾红线的房间,三个女人一台戏,顿时屋里更加的热闹。 这时候,折可存正准备出兵。 不是为了打仗,是为了抢烟草。 府州是不可能有多少烟草的,大量的货都在西夏。为了钱,折可存准备去干一票。 大宋和西夏两个国家,在边界处没少打架。 正经的战争不说,小打小闹几乎一个月都要三四起。 这里又没有长城,边界线根本就不固定,两边的军队经常过界抢东西。 只要不是疯子,没有谁对杀人感兴趣。出兵唯一的目的就是抢。粮食,布料,商品,有什么抢什么。 当然府州城本身城高壕深,西夏兵不敢来,可是府州大了,那么多地方总不会都有城墙保护,百姓遭罪不少。 折家军也一样,做生意能赚钱,抢也一样有利益。 这年头谁拳头大谁说话。 折家在府州这么多年,可不是靠讲道理活到现在的。 要说讲道理,折家的道理也是用刀子讲的。 西夏有烟草,折家要做这个买卖,那就去抢啊。 抢东西不用出动大队兵马,折可存就点了梁志为将,带三百骑兵,去干吧。 这活梁志干的熟练,他知道哪些地方种植什么,于是准备了一天时间,就带兵出发去西夏抢劫。 秦牧知道了折可存的行动,也要求跟着一起。烟草对他实在是太重要了,不看看不踏实。 这件事折可存本来都不打算亲自带队,太大材小用了,可是秦牧要去,他就要陪着了。否则显得不重视客人。 不过在临行前折可存收到了大哥的消息,让他马上去麟州。 大哥的命令必须听,可是这样就没法陪秦牧去抢劫了,折家没人出面,似乎太不应该,毕竟几百万贯的生意呢。 折美凤立刻请命,她去。 折可存想了想答应了。 抢劫不是打仗,基本没什么危险,妹妹连战场都上过不止一次,眼下不过小意思。 于是,这个抢劫小队伍就出发了。 带队的是梁志,他是主官。 秦牧算是客人,折美凤是代表折家陪客的。 这次秦牧不骑马也不行了,为了香烟,该遭的罪躲不过去。 他把自己能铺的衣服都铺在马鞍上,也给贾红线的马鞍铺的厚厚的,这才勉强骑了上去。 秦牧在大宋没骑过马,可是他在二十一世纪骑过马。 首都西北的坝上草原提供这项娱乐。那次就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回来发现两条大腿内侧全破皮了,好几天走路都不舒服。这还是短暂的骑了一阵,要是天天骑马,后果可以想象! 就是因为知道这个后果,他才拒绝骑马,可是如今不骑马也不行了,那就来吧。 “驾!”折美凤一挥手里马鞭,意气风发,好像要去郊游一般的快乐:“跟着我,冲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七章 铁嘴黒雕 虽然只是折家军的一个小队,但是这个小队的阵容比折可存带去平方腊的三千人还强大。 那三千人基本全是步兵,很少有马匹。而这三百人,一人三马,还配了许多大车。 秦牧眉头皱的紧紧的。 他发现自己还是高估了这个时代的运输能力。 这个抢劫小队配了五十辆大车,浩浩荡荡的不算少,可是这年头没有橡胶,就没有胶皮轮胎,全是木头轮胎外面包铁皮。这样的车子载重量上不去。 按照秦牧的估计,这车子最多也就拉三四百斤,再多都走不动。 就按一车载重三百五十斤算,能拉多少烟草呢? 烟草晒干了很轻,大概三斤能装一石,这车满载也就一百多石,就算一百吧,五十辆车都装满了,只能装五千石,何况还不能全装烟草,车上还有人和马的干粮,帐篷,兵刃等各种军需器械。 能拉烟草的车子不过四十辆,这样满打满算,也就能装四千石回来,一万两千斤——这还是完美情况。 一支烟的烟丝,基本上是075克,一万两千斤烟草,最完美情况下,不计算损耗,也就能做出八百万颗烟。 是四十万盒,四万条。 后世烟草行业的产量以“箱”来计算,一箱烟,和市面上销售的“箱”概念不同,烟厂的“箱”是两百五十条。 四万条烟,也就是一千六百箱而已。 后世烟厂年产量几百万箱。 当然自己这个小厂子的规模没法和人家比,可是烟草是靠量取胜的,产量上不去什么都没有。 出动这么多人,摆下这么大阵势,等于最多抢回来四百箱烟,那一年能抢几次? 必须搞种植,靠抢,甚至靠买都不行。 虽然秦牧早就定下了种植烟草的计划,可是他开始还觉得能从西北购买一定数量的烟草顶一下,现在看来根本不顶事。 这次抢劫也就是聊胜于无,当给厂子练手吧。 秦牧对于折家去抢劫,是万万没有想到。但是在府州,他说了不算,折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要抢,自己只能跟着。 骑马太痛苦了,骑了一会秦牧就改坐大车了。 大车虽然没有减震设施,颠簸的要命,但是顶多让他头晕点,好过皮肉受苦。 贾红线也和他一样,选择了坐车。她也受不了长时间骑马。但是她是大宋人,不像秦牧来自后世,她适应现在的车辆,坐在大车上完全没有任何的不适。 这一路秦牧真是遭罪了,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份,最冷时候,大车连个棚子都没有,只有呼呼的北风,他也顾不得暴露了,打开行李,取出来自后世的羽绒服,紧紧的裹在身上。 梁志带着人马北前进,每天走三十公里左右,走了两天,终于到了一处村落。 三百折家军训练有素,弓弩手靠后,刀斧手前排,从两个方向把村庄围住,然后就开始抢劫。 大宋,西夏,辽国,这三个国家的边界上经常上演这样的故事,完全不稀奇。 各个国家的百姓只能忍受,遇到心肠好点的兵,不反抗能留条命,如果反抗的话,那肯定命也没了。 西夏人口少,基本上是全民皆兵,家家户户成年的男性都是西夏的军人,可是他们没有组织起来时候,还是农民。 被折家军全副武装的包围住,几乎没人敢反抗,除了两个特别胆大的,刚一动手就被神臂弓射死了之外,其余百姓都老老实实的被集中在空地上。 梁志这次只要烟草。他下了命令,让全村主动把烟草交出来,放到大车上。如果村落里敢私藏烟草,搜出来全家灭门。 秦牧感觉自己怎么跟日本鬼子进村似得,这让他很不好受,尤其是竟然弄到死人的地步。 他不忍再看,转身走出村子。 贾红线陪在他的身边。 这时候折美凤走了过来。这姑娘简直是另类,秦牧都这么辛苦了,她还半点事情没有,一路上神采奕奕。 “秦少爷,你能不能给奴做一套红线姐姐的衣服呀,多少钱都行。” 衣服倒是不费劲,回到后世就能买到,秦牧现在根本心思不在这上面,他关心的是安全问题。 没想到折家军抢劫都深入这么远,还以为出了府州就开抢呢。 “折娘子,衣服不衣服的,不是问题,我有点担心,咱们回去路上会不会遇到危险。” 这年头不问距离,看时间。 现在离府州有两日的路程了,深入西夏境内,难道不怕遇到西夏的军队? 他们可是只有三百人。 “秦少爷,不用担心,小事情而已。”折美凤说的跟出门逛街那么轻松:“西夏的军队大部分都在兴庆府,远着呢,少部分分散在各地,也不会聚在一起。等他们得到消息,我们都回府州了。” 这样一说,秦牧明白了。 这时候通讯能力太差,就算西夏地方官员得到汇报,再组织起来军队,自己这帮人早跑了。 同理,对大宋也合适。 如果西夏军队去府州抢劫,等折家知道消息,再派兵追击,那也晚八辈子了。 不论那一国的百姓被抢,只能认倒霉。 他们这三百人就算是这片地面上最精锐的部队了,根本遇不到敌人大队人马,也就基本上没有危险。 难怪折可存放心他妹妹跟着,就当散心了。 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抢过去,大车上的烟草越来越多,又过了两日,终于装满了三十多车,梁志很是满意。 这一次运气不错,没遇到半个西夏的兵马,想来都在城里猫冬,他们轻轻松松的转了一圈,再过一日估计就能装满了全部大车,可以回城了。 前面出现一个村庄,梁志照例发出命令,正要开始按部就班的抢劫,却听折美凤喝道:“不好,是铁嘴黒雕。” 梁志顿时止住部队,顺着折美凤的手指向天上看去,果然有一支巨大的黑色怪鸟,正在前面不远处盘旋。 折家军立刻紧张了起来。 “列阵,着甲。” 秦牧这是第一次看到折家军披上盔甲——抢村民不用穿盔甲。 折家军看的出来训练有素,很短的时间之内,每个人都变成了一个铁塔。 从头到脚,好几十斤的铁片穿在身上,正是宋朝大名鼎鼎的步人甲。 “怎么了?有敌人?”秦牧问折美凤。他知道事情要糟糕,自己办事就没有一帆风顺的时候。 “可能遇到西夏铁鹞子了。”折美凤也没了往日的轻松,迅速的换上了甲胄:“秦少爷,你和红线姐姐躲在后面吧。” 西夏铁鹞子,是西夏的重装骑兵,在这个时空赫赫有名。 秦牧努力钻研了宋史,知道铁鹞子的厉害。可折美凤不是说遇不到西夏军队吗,怎么偏偏这么巧,就被自己碰见了呢? 难道是自己天生的坏运气?在大宋的行动,只要是他单人行动的,就没有顺利过,要不怎么每次都是丁计划呢。 这次不是自己做主,他连丁计划都没有。 在西夏的野地里,想跑都跑不掉——他肯定跑不过人家骑马的。 真是要了命了。 折美凤来到他的身边,还不断给他解释:“秦少爷,你看天上那个黑鸟,是西夏的铁鹞子养的,叫铁嘴黒雕。往日里铁鹞子经常靠它发现敌人。” 秦牧差点不敢相信自己耳朵。日,这时空竟然还有动物侦察兵! 也太不可思议了。 “赶紧给它打下来啊。”秦牧非常明白战场上信息的重要性。 天上有这么一个鸟,就等于是打游戏开挂,这哪能忍! “太高了,射不到的。”折美凤哭笑不得的望着秦牧,你也太没常识了吧,那个雕飞的如此高,就是神臂弓都差很远,拿什么打? “让你红线姐姐来。”这时候秦牧不敢藏私了。事关小命,能用的赶紧用上。 贾红线不待秦牧吩咐,早就打开行李取出开始组装。 不管打人还是打鸟,现在的情况都必须准备好武器。 子弹上膛,贾红线稳住呼吸。这次射击不同,不是打地面目标,是打天空的目标。 可是来自后世的科技足以支持贾红线完成任务。在激光测距仪和弹道计算机的辅助下,贾红线透过八倍瞄准镜迅速的捕捉到目标。 她在这方面的确是太有天赋了,换了秦牧根本做不到用瞄准镜锁定一个天上飞的玩意,可是贾红线似乎能感觉到那个黑鸟的下一步飞行方向,能牢牢的用瞄准镜套住目标。 平稳呼吸,开火! 贾红线果断的扣动扳机。 一声枪响,铁嘴黒雕被打的凌空爆炸,变成一堆碎肉,带着羽毛从半空洒落。 折美凤瞪着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贾红线手里的,长大了嘴巴,想说话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有点被吓傻了。 她是的的确确被吓了一跳。 贾红线拿出这么一根长长的铁棍子,让她十分的好奇。她知道贾红线身上宝贝多,正想问问这个棍子是干嘛用的——显然不是用了化妆的。 她看着贾红线把铁棍子一端顶着肩膀,一端指向天空,正不知道这是要干嘛,棍子却突然发出巨大的声音,吓的她差点坐地上。 太突然了,完全没有准备。 接着她就看到那个黒雕就被打的粉碎。 这…… 到底是什么兵器? 难道也是秦少爷做的? 折美凤这一刻对秦牧的印象来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贾红线的衣服再漂亮,化妆品再精致,香烟再好抽,不过都是玩意而已。秦牧再有本事,也是市井巷陌的本事。 她折家立足府州近百年,靠的可不是胭脂水粉,漂亮衣服,而是锋利的刀子,尖锐的弓弩。 所以她只是羡慕贾红线身上女人的行头,对于秦牧,她认为就是一个裁缝,一个好的手艺人。 可是今天这一枪彻底惊醒了折美凤。 这个棍子简直太厉害了。连神臂弓都够不到的铁嘴黒雕,红线姐姐轻轻松松的就给干掉了。 这要是打人的话,什么样的人能挡得住?就是步人甲也挡不住吧。这东西如果也是秦牧做的,那…… 贾红线站在折家军的后面,只有折美凤看到了这番操作,连梁志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只知道看到了铁嘴黒雕,铁鹞子就不远了,所以才迅速的让部下着甲列队。 抢劫村民没有危险,可是遇到铁鹞子麻烦就大了。 铁鹞子以三百人为一队,全身重甲,连马都是重甲,冲锋时候彼此以铁索相连,即使骑手死亡也不会掉落下来,依然作为一个整体冲锋。 因此铁鹞子一直是西夏最厉害的骑兵。 自己这三百人虽然也是骑兵,可是并不是折家军中的重甲骑兵,如果对头冲锋根本不是铁鹞子的对手。 现在只有列下防御的阵势,先守住阵脚,看看情况再说。 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遇到西夏铁鹞子,真是让梁志想不明白。 铁鹞子可是西夏的宝贝,等闲不会出动,只有真正的大战时候,才会看到铁鹞子的身影。 现在大宋和西夏之间没有战争,铁鹞子跑出来干嘛? 就是西夏去抢大宋,也是派和自己一样的轻骑,不会出动铁鹞子。 铁鹞子一身装备已经很沉了,抢来的东西怎么带走! 梁志想不清楚原因,可是现在也没时间去想,当务之急是列队迎敌。 折家军刚列好阵势,就听后面传来一声巨响,接着那只黑鸟就在半空中变成碎肉。 梁志也吓了一条,这是怎么了? 他扭头一看,却见贾红线抱着一根铁棍子,正直直的对着前方。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八章 西夏的龌龊事 野利智高,从青年时候算起,到现在已经为西夏征战快二十年了。 他身上这一副盔甲,还是他爷爷传给他父亲,他父亲又传给了他。 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前亡。即使有精良的盔甲保护,野利智高的上一辈和上上辈,还是死在了宋军的弓弩下。 铁鹞子的传统是父死子继,他就接过了家传盔甲,在十六岁就成为铁鹞子的一员。 这么多年的仗打下来,凭借勇气和运气,野利智高竟然没受过伤,不得不说野利家祖宗保佑。 可是一直在铁鹞子里面服役,一直这样打下去,早晚是个死。野利智高深深明白这一点,他恐惧那样的下场。 野利家族是西夏的豪门,不过随着野利任荣的离世,这一个家族也逐渐没落,否则也不会沦落到当铁鹞子。 铁鹞子虽然是由贵族子弟组成,可是真正的贵族,比如后族,皇族,他们的子弟是不会上阵打仗的。 至少不会充当铁鹞子,做冲锋陷阵的排头。 野利智高为了自己,也为了家族着想,必须向上爬。西夏和大宋一样,或者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想向上爬,只靠军功是不够的,还要有人。 他从小兵做起,到现在快二十年了,不过做到这一队三百人的头领,离真正的高官还有很大的距离,这一次,就是个机会,可以巴结到绝对的贵人——李察哥。 李察哥是西夏皇帝的亲弟弟,位高权重,野利智高如果能攀上他的大腿,日后一定会飞黄腾达。 现在就是个机会。 李察哥是西夏文武双全的人物,提笔能作诗,上马能征战,是皇帝最重要的臂膀,可是他有个男人的通病,好色。 按说在西夏,以李察哥的地位,什么样的女人都能搞到,他也的确搞到了。 马青的老婆,就被他看上,并且拉进了自己的宫殿。 马青不是西夏人,是汉人,原籍麟州,是麟州的最有名的匠人。 都作院,是宋朝州一级的军备制造所,里面设置有木作,漆作,大弩作,皮甲作等等各个所,马青是是麟州都作院的教首,也就是技术方面的最高负责人。 十年前,在一次西夏来麟州抢劫时候,他正好带着老婆孩子在乡下,结果该他倒霉,被俘虏了。 到了西夏,因为他一身的本事,不但没有被杀,反而逐渐做到了西夏军器监的头领位置上。 如果就这样过下去,马青也就认命了,反正总要活着,为了老婆孩子,也得活着。 可是不巧的是,有一天他老婆给他送饭时候,被正好来军器监视察的李察哥看到了,当时就看进了眼里,直接拉走。 马青性格没有那么强硬,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换了大部分人可能都会如他一般,在刀枪环伺之下,有多少人有勇气反抗呢? 就是后世,面对歹徒拿一把菜刀,有多少敢挺身而出的?何况马青面对的可不是家里用的菜刀,而是几十把杀人如麻的军刀。 马青回家抱头痛哭几天,还是咬咬牙继续活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他的闺女。 可是没成想过不了几日,他的老婆死了。李察哥府上传出话来,既然你老婆这么漂亮,听说你闺女也很漂亮,送进府里来吧,伺候察哥。 这下彻底超出了马青的忍耐极限。 他不敢,也没能力去杀了李察哥,只能选择逃跑。 马青作为大匠,聪明才智一流,所以他跑了五天之后,李察哥才发现。 这下把李察哥激怒了。自己看上的人,哪个能跑的掉。 他不顾现在正是严寒,命令铁鹞子出动,去把马青和他闺女抓回来。 铁鹞子久经战场,又有快马和黒雕,而且马青逃跑的方向也不难猜,肯定是大宋,所以一路追赶,终于在大寒寨发现了马青的痕迹。 毕竟是李察哥的私事,他不能也没必要为一个人出动全部铁鹞子,他还没这么大胆量和权力。 不过三百人一队的铁鹞子,已经足够对付马青父女了。 他要给马青看看,得罪了他李察哥,是什么后果。 野利智高正在高兴,总算是要逮着马青了。完成了察哥交给的任务,而且还是私事,自己定然能在皇帝的弟弟心中留下好印象,日后肯定能脱离铁鹞子,恢复野利家族的荣耀。 却在这时候,突然看到天上的黒雕碎了。 这让野利智高大吃一惊。 什么玩意啊,怎么我的鸟没了。 铁嘴黒雕是铁鹞子最好的助手。在战场上能提早发现敌人,发现敌人的位置,发现敌人的埋伏,不论在冷兵器还是时代,这都极其的重要。 黒雕就是铁鹞子的会飞的袍泽,可是现在莫名其妙的死了。 还死的这么彻底。 这让野利智高大怒,同时也警惕起来。 他们根本没想到会在大寒寨碰到宋军,所以也没有安排探马查看四周。 谁能想得到呢,这天寒地冻的,会有宋军来西夏抢劫,现在也没什么好抢的,冬天最是物资匮乏的时候,难道宋军来抢西夏人的底裤吗? 想想也不可能,大宋比西夏富的多,他们才看不上西夏人的破衣烂衫。 正因为如此,野利智高更加的吃惊。 他立刻放弃了搜索马青父女,马上整队,准备迎敌。 铁鹞子的装备是随身带着的。他们一人五马,要不怎么能长途跋涉还发起冲锋呢。 三百铁鹞子都是身经百战,没有一个人惊慌,冷静的为自己和战马都穿好装具。 不到一根烟的时间,三百铁鹞子已经整装完毕,随时可以发起冲锋。 野利智高来到村口,看到了前面三百折家军。 三百人,小意思。 不是宋军大举来袭就不怕。 三百铁鹞子对上三百宋军步兵,简直是砍瓜切菜一般容易。 梁志的兵现在还不能算骑兵。虽然有马也不是骑兵,至少不是重装骑兵,因为马都没装具。 这样冲锋起来,马都跑不出多远就得被对面的弩箭射死。 梁志只能摆下阵型,等着对面冲阵。 守得住,能活下来几个,守不住,全得死。 铁鹞子出动从来都是以队为单位,一个队三百人,自己看到一个铁鹞子,就是最少有三百人在前面村里。 野利智高也不用废话,先打了再说。 铁鹞子拥出大寒寨,就在村前列队。 三百铁鹞子,遥遥面对三百折家军。 梁志一颗心沉了下去。 自己这次怕是要死在西夏了。 三百铁鹞子,在正常作战中,是冲击五倍十倍的宋军步兵阵列的,现在自己不过三百人,一对一,完全没有胜算。 铁鹞子不论人还是马,都是重装盔甲。那些盔甲全是祖传下来,而且不断修补损伤,替换更精炼的甲片,就连神臂弓远点都射不透。 要阻挡铁鹞子,宋军是用床弩和投石机的。 只是这两样他哪一样也没带——出门抢劫而已,又不是打仗,带那么沉重的器材干嘛。 现在好了,三百人,只有一百支神臂弓,这怎能挡得住铁鹞子冲阵,只怕一个冲锋,自己这边就剩不下几个人了。 逃跑也不行,不说这里是西夏境内,分散的宋军肯定会被西夏人杀死,就说真跑也跑不掉。 他们是步兵,身上几十斤的盔甲,怎么跑?想上马?上马的时间对面都冲过来了。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死等,等对面冲锋,看看能不能杀几个铁鹞子。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作为军人,梁志早就有这个觉悟。早死晚死,都是死。 看来今天就是自己死期。 野利智高高举马刀,用力向下一挥,三百铁鹞子开始冲锋。 对付三百宋军步兵,用三百铁鹞子冲阵太奢侈了。而且现在的地形也不能全面展开队形,铁鹞子分成了两波。 第一波一百人,十个人一横列,一共十列。剩下两百人不用结阵,只等宋军防御被打破,上去随便砍就行了。 重甲骑兵冲阵,在这个时空,就是地动山摇。 每一个折家军士兵都绷紧了全身肌肉,死死的盯住越来越接近的敌人。 铁鹞子连人带马全罩在重甲里面,连面上都是铁甲覆盖,就好像地狱里面放出的魔鬼,排山倒好一般的淹没过来。 折家将这三百人也是精锐,否则也不敢深入西夏这么远,虽然知道不敌,但是没一个人动摇。 都是久经战阵的,这时候逃跑就是死。 逃也是死,战也是死,折家军宁可战死,也不逃命——实际也是知道跑不了。 铁鹞子速度越来越快,只要接近到弓箭射程,双方都会开始放箭,但是这一轮都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宋军也是全身甲胄,再加上盾牌的保护,绝大部分箭矢都会防下来。 铁鹞子真正的杀招就是冲。 这个大宋还是地球上的大宋,也遵循牛顿三定律,铁鹞子连人带马,加上一身重甲,然后再彼此用铁索相连成为一个整体,这个动能要被宋军用人肉扛住,显然是不太可能的。 如果扛得住,那就不符合物理定律。 只有以能量对能量,用床弩和投石机正面打击,可是现在他们一样也没有。 前排士兵单腿跪倒,蹲伏在地,身前是巨大的盾牌护住全身上下,从盾牌的缝隙中,伸出长长的铁枪,好像刺猬一般。 在秦牧看来,这就仿佛半边汽油桶,铁皮一面对着敌人,油桶上密密麻麻探出来许多枪头。 用脚后跟想也知道扛不住铁鹞子的冲击。 折美凤这时候小脸也苍白了。 三百步兵对三百铁鹞子,绝不可能挡得住,自己这次怕是要死了,好可惜啊,还没穿过红线姐姐的衣服靴子,还没有一个红线姐姐的化妆包。 不过,折家女儿,没有贪生怕死的。 折美凤轻松的拍了拍秦牧肩膀,说道:“秦少爷,我挡在你前面,我死了,你才会死,若是我没死的话,别忘了给我做一套红线姐姐的行头,我要全部的。” 秦牧一愣,这小娘子牛啊,都这时候了,还想着服装和化妆品,简直是人才! 到是这句话让他很感动,一个女人,这么年轻的女人,竟然为了一个才结识几天,也没什么交情的陌生人,扛住危险,简直是让秦牧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没容他想好,折美凤就骑上了战马,准备厮杀。 秦牧连忙拉住她的腿说道:“多谢,多谢。” 他是真的很感激折美凤,不是一般人做的出来的。 “还有,我答应你,给你全套。” 折美凤听到秦牧的话,哈哈大笑,说声:“秦少爷,谢了!”然后催动战马来到阵前。 既然要死,那就死的壮烈点。躲在阵后不是折美凤的性格,不能给折家丢人。 铁鹞子越来越近,速度越来越快,马上就要开始第一轮射箭了。 “来吧,”折美凤大呼道:“折家军,跟我战!”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三十九章 神奇的一仗 铁鹞子也得听牛顿的话,经典的力学三定律,摆脱不了。 一枚又一枚的枪在铁鹞子的队列里面爆炸,一瞬间就人仰马翻。 每一枚枪里面都有预制破片,两千颗碳化钨的钢球别说这个时空的盔甲挡不住,就是后世的最先进防弹衣也挡不住。 以炸点为圆心的四周,倒下了一圈铁鹞子。 他们祖辈相传,赖以战场求生的盔甲,在碳化钨钢球面前,比纸片强不了多少,完全没有任何防护作用,瞬间就被打穿了。 这样的距离,枪附近不留活口。 秦牧来到了折家军最前面,把折美凤都挡在了后面。 他跪姿据枪,犹如战争机器一般,把枪一枚又一枚的打出去,每一枚都准确的在铁鹞子队伍里面爆炸。 这是一把俄军的ak-15,带发射器。 十枚枪过后,铁鹞子的队形已经完全炸烂了。 在这个战场上,ak-15发挥了在后世绝对达不到的效果。 后世的作战,哪有敌人傻乎乎的排成这样整齐而且紧密的队列,等着你开火。全是散兵线,找掩体。 但是在本时空就不同了。 尤其是铁鹞子冲阵的方式,他们每一个人和战马,都用铁索连在一起,比列队还整齐。而且中间的缝隙足够枪掉进去。 枪掉入铁鹞子的队列,周围全是密密麻麻的铁甲,好像一个半密闭的空间,更适合预制破片的发挥。 几乎没有浪费的,所有碳化钨钢球都射入了肉里。不是人的肉就是马的肉。 爆炸惊呆了铁鹞子,更惊吓了战马。 这时空的战马哪里经过声音训练,如此响亮的爆炸声,让战马全部被惊着了。 发疯的马匹力量绝对不是人能控制的住的。 它们四散奔套,可是却被铁索连在了一起。 整个阵型顿时崩溃了,再没有一往无前的气势,反倒好像一堆破铜烂铁,倒塌在地上。 秦牧连续开火。这次不用枪了,那个太贵,浪费。 ak-15是俄军制式突击步枪,弹匣容量三十发,不过还有一种七十五发的弹鼓。 秦牧想着在大宋用不着一边打一边跑,基本这支枪就是一个固定火力输出,所以选择了大容量的弹鼓。 突击步枪和加兰德半自动不同。 加兰德比的步枪好,因为打一枪不用拉一下枪栓,只要继续扣一下扳机就能打出第二枪。 可是论射速比起ak-15就差远了。 ak-15是全自动步枪,只要扣住扳机不放,子弹就好像泼水一般连绵不绝的撒出去。 加兰德弹匣只有八发子弹,这把枪可是七十五发的弹鼓。 秦牧全力的控制着枪支,好像死神降临一般,收割着生命。 这场战争对于铁鹞子太不公平了。 现在的距离根本到不了弓箭的射程,铁鹞子没有任何一件武器能伤的了秦牧,连够都够不着。 折家军也同样如此。他们也够不到铁鹞子。 于是整个战场上,六百多人,全看着秦牧一个人表演。 秦牧此时根本没精力顾得上别的。 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哪有闲心管其余的。 而且这支ak-15的后坐力很大,秦牧又把突击步枪打出了机枪的射速,后坐力只推的他想要仰面摔倒,所以全部的心思都用在压制枪口跳动上了,以至于对面死了多少人他都没注意。 贾红线也来到阵前,用她的高精度一个一个点名。 有一些精明点的铁鹞子,竟然能摘开铁索,想脱离阵型逃跑。 这些人一个没剩下,全被贾红线给爆了头。 折美凤是真的看傻了。 秦少爷抱着的是什么宝贝兵刃啊,莫不是天上的神仙才有的仙家宝贝? 他这个铁棍子,那么粗,那么大,叫声那么响,也不知道是什么法术,对面的铁鹞子莫名其妙的就全死了,还死的那么惨。 子弹的速度是肉眼看不见的。不过枪发射多少有迹可循,这让折美凤猜到秦牧是打出去一些东西,才打死了敌人,否则她还以为是声音吵死了对方呢。 毕竟贾红线那一枪,她只听到声音,然后就看到黑鸟炸了。折美凤下意识的以为贾红线使用的是法术。 但是鸟是鸟,人是人,铁鹞子是铁鹞子,她根本想不到用那么一根铁棍能对付三百铁鹞子,所以存了必死的心思,要战死在这里。 可是现在看到秦牧抱着一根粗粗的铁棍子,横扫一切,她这才联系起来红线姐姐那根铁棍。 真是好东西呀!神器。 不行,我也要这个,不要衣服化妆包了。 刘云飞也惊的目瞪口呆。 一开始遇到铁鹞子时候,刘云飞也心里没底。 他就是折家军出身,和铁鹞子打过很多次交道,能活到现在,全赖师父在铁鹞子的刀下救了他两次命,不过因此师父也受了重伤,在军中干不下去了,才去的汴梁。 今天突然遇到铁鹞子,他也发懵。 他没有带1加兰德步枪。 近卫团的管理极为严格,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拿到哪怕一颗子弹。 刘云飞也不行,虽然他是贾红线的嫡系。 不过贾红线给了他一把手枪。算是路上防身用。 秦牧看了看,只是说这次不算军事行动,所以这把枪暂时给他用,但是等回了近卫团,必须上交。 刘云飞一边敬畏近卫团的纪律,一边感叹师妹面子大。 现在他只能掏出手枪等在梁志的身边,看着秦团长火力展示。 这时候刘云飞完全不担心了,铁鹞子在秦团长面前,和纸糊的一样,摧枯拉朽都不足以形容秦团长的威力,简直是老虎欺负蚂蚁,铁鹞子根本就没半点还手的能力。 这一场战争,已经不是战争了,是单方面的屠杀。 秦团长这把枪太好了,比1加兰德步枪好的多。甚至比师妹那把还好。 刘云飞羡慕的不得了,心里想着,要是近卫团全换了秦团长这把枪,简直可以一路唱着军歌进京城,轻轻松松的把赵佶赶出皇宫了。 他可不知道秦牧的苦衷。 这把枪的火力消耗绝不是1加兰德能比得了的。短短时间,他已经打光了四个弹鼓,三百发子弹。 这些子弹虽然也是762毫米,却和1加兰德的子弹不同,没法通用。 为了这么一支枪,特意新弄来一个型号的弹药,对于那个柜子来说,的确是过于奢侈的负担。可是没办法,当秦牧需要持续的火力输出时候只能选择全自动步枪。 梁志这时候总算回过神来,他瞪着自己的老朋友,挤出一句话:“一刀,你发达啦。” 原来他还想拉刘云飞回到折家军。给人当家丁有什么前途,哪如在军队里面干。以刘一刀一身本事,不难搏个出身。 到时候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何必给人当下人。 可是现在他再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了。 给人当下人,也分给谁当。给秦牧这样的人当下人,别人抢着当还当不上呢。 这就是神仙吧。 梁志完全理解不了眼前的一切,他只看到平日里缩成一团躲在大车上的秦少爷,现在仿佛换了个人一般,没有半点的畏惧,一个人面对几百铁鹞子,就抱着一根铁棍,全给打死了。 秦牧四个弹鼓打完,枪管也受不了了,通红滚烫。 这时候还等什么,枪声停歇,就该轮到折家军出马了。 折美凤大呼一声:“跟我杀!”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完全不管更远处观战的的铁鹞子。 她相信,就是自己赤手空拳走过去,那些铁鹞子也不敢动。 果然,野利智高已经崩溃了。 这还是自己的铁鹞子吗,这还是宋军吗。这明摆着是神仙下凡。 仗,没法打了。赶紧跑。 从他有记忆以来,甚至从西夏铁鹞子成军以来,从没有过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 短短时间内,整百铁鹞子,一根箭没射出去,一把刀没挥起来,就全都战死了,一个人也没跑掉。甚至连他们怎么死的,野利智高都不知道。 这只能是神仙干的。 他是凡人,还想着荣华富贵,怎么能跟神仙做对。 二话不说,撤! 幸亏他撤的及时,这时候贾红线的枪口已经在寻找野利智高的身影了。 只不过他跑的快,铁鹞子又全部看起来一模一样,贾红线找不到他的人,野利智高这才在阎王面前逃出了一条小命。 只能说,他的确是运气太好了。 折家军众人本来以为今天就是自己送命的时候,各个做好了战死的准备,可是万万没想到,一炷香时间不到,铁鹞子死了一批,剩下的全跑了,而他们连一根箭都没射出去,皮都没擦破。 这简直是神迹。 他们看着秦牧的眼神都不同了,完全是看天上神仙一样。 即使冲上前去打扫战场,都小心的绕过了秦牧,生怕碰到秦神仙一点,惹神仙发火。 刘云飞赶到秦牧身边,激动的说:“团长,什么时候能给近卫团换这把枪啊?” 秦牧把枪递给刘云飞,刘云飞赶紧捧在手里,好像抱着刚出生的孩子一样小心。这可是真正的神器。 贾红线跪姿射击,腿上全是泥土。 秦牧知道她爱干净,一边弯腰替她扫去裤子上的泥土,一边对刘云飞说道:“想要这把枪?那就把烟草这事给我做好。等咱们的卷烟厂能一天生产一百箱烟的时候,就全体换枪。” 一百箱烟! 刘云飞牢牢的记住这个数字,回去一定跟战友们好好传达,争取早一天换上怀里的这把神枪。 铁鹞子跑的一干二净,他们一人五马,折家军肯定是追不上的。 折美凤也不能追,这里是西夏地盘,可不是府州,自己这点人追上去那是送死。 如果不是有秦少爷在,今天绝不是这样的结果,肯定毫无意外,这支折家军全得死在这里,包括自己。 现在她命令抓紧时间打扫战场。 铁鹞子的盔甲和武器可是好东西,比折家军最精锐的队伍一点不差。 这些装备,就连折家军也没多少。 开始时候,折美凤还抢的兴高采烈,可是才过了一会,她突然醒悟了过来。 这些玩意,还有屁用。在秦少爷眼里完全就是纸糊的,泥塑木雕都不如。 她这样聪明的一个姑娘,怎么这时候犯傻了。 要这些干嘛,要秦少爷人才对!有他,就有一切! 折美凤马上调转马头,要去找秦牧,却在这时候,听到村落方向传来一声呼喊。 “救命,救命,我是汉人,救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十章 马青父女 刚才战场上充斥着爆炸声,枪声,这样的声音是第一次出现在这里,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就连铁鹞子伤兵惨叫的声音,大家也几乎充耳不闻。 现在一切归于了沉寂,爆炸没了,枪也不响了,连伤兵也变成了死人,这片空间怪异的沉寂着,每个折家军都不敢说话。 这时候突然一声呼救,吓了众人一跳。 折家军立刻把弓弩指向前方。 从大寒寨村口跑出来一男一女两个人,男人一边跑一边叫:“别杀我,我是汉人,我是汉人,别杀我。” 梁志一挥手,顿时有两个折家军丁迎了上去。 “站住,你是什么人?” “我是汉人,麟州人,麟州都作院教首,马青,这是我闺女马思柔。” 马青连忙拉着女儿的手停住。 直到现在,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逃脱了李察哥的魔掌。 从西夏的都城兴庆府一路逃到大寒寨,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这一路上东躲西藏,没睡过一个好觉,没吃过一顿热饭,他的体力和精力都快支持不住了。只是身边还有闺女,而且闺女也不小了,足足十六岁,在这个时空也是成年人了,不算拖累,父女才帮扶着继续前进。 到了大寒寨,终于被西夏铁鹞子追上了。马青和闺女藏在村里一处荒废的院落里面,只吓得双腿战战兢兢,以为这次死定了。 他几乎想要抱着闺女大哭,可是又怕哭声招来铁鹞子,只能拼命堵着嘴,看着思柔流泪。 铁鹞子的厉害,他作为俘虏亲身体验过,李察哥的无情,他更是听到名字都全身颤抖。 这下怎么办?自己死了不怕,可是闺女怎么办?难道任由那个畜生侮辱? 他身上有一把刀,这时候立下了决心,只要被铁鹞子发现,他就先杀了女儿,再自杀。死都不能让自己父女落在西夏人手里。 铁鹞子进村,惊动了大半个村子的人,眼看就要搜到这间废弃的院子,突然之间领头的一声令下,全体放弃了搜捕,出了村庄。 马青连忙爬上房顶,使劲猫着身子,只露出一双眼睛,偷偷的向前面看。 却见前面有大宋的军队,这让他喜出望外,以为自己要得救了。可是转眼他发现大宋的军队人数不多,而且还全是步兵。 这怎么能挡得住铁鹞子。 他立刻又灰心丧气,爬下房顶,准备趁着这个时候带着闺女偷偷溜走。 可是全村的人口惊动了大半,这时候他们父女,这样一对汉人面孔,在西夏人里面藏不住,他根本出不去院子。 只急的马青团团转。反倒是马思柔更冷静一些,不断低声安慰着爹爹。 她早就抱着死志,娘已经被魔鬼折磨死了,自己绝不能再落入魔鬼的手里,一旦落到那个地步,即使她爹不杀她,她也会自杀的。 既然不怕死,她心态就定了好多。临死前也要看看大宋的军队。 她从六岁就跟着马青来到西夏,对大宋的记忆很模糊了。若不是自己爹娘都是大宋人,在家里也一直说大宋的话,她都快忘记大宋了。 大宋的军队什么样呢? 她爬上屋顶,就看到宋军阵前有一个男人,怪异的好像不是人一般,抱着一根短棍子,棍子前面不断喷出火光,还有连续不断的声响传来。 铁鹞子一片一片的倒下,比割麦子还快。 惨叫声一片。 很快的,棍子不喷火了,剩下的铁鹞子也跑了。 大寒寨的西夏人都吓坏了。连铁鹞子都跑了,外面的宋军多可怕!所有人都吓得跑回了家,紧紧关闭了房门,一个人也不敢出来。 马思柔连忙下来,把外面情况和爹爹一说。 马青大惊。他刚才也摸不到头脑,村外到底是什么响声,那么大,那么密集,接着听到一片惨叫,可是他也不知道是哪支军队的声音,现在思柔告诉她铁鹞子跑了,他这才来了精神。 这时候不跑还等什么。 他拉着闺女的手,拼命向着宋军狂奔。 总算是活下来了。 马青父女被带到梁志身边,梁志一看,老熟人了,没想到他还活着,而且闺女都这么大了。 梁志是折家将的将官,马青是麟州都作院的教首,都作院就是做军械的,俩人以前打过交道,这下没问题了,不是西夏的奸细。 看到马青的惨样,梁志连忙下马,取了一件战袍披在张青身上。瞧着老伙计冻的,都快没人样了。 马思柔也冻的,浑身哆嗦。 贾红线这时走了过来,牵着她的手,来到自己放行李的大车旁,给她了一件自己的羽绒服。 秦牧就在旁边,看这姑娘实在冻的不成样了,连忙把自己的保温杯打开,倒了一杯热水给她。 这让旁边的折美凤又有点眼红。 秦少爷怎么浑身都是宝贝呢。就这个保温杯,每次烧开的热水倒进去,不管过了多久,再打开还是热乎的。 真是气死奴了,他哪里来的这么多宝贝,怎么我一样也没有? 马思柔双手捧着杯子,感受着手心传来的热度,慢慢的喝了一口,热气从嘴唇一直暖到身体里,她突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哭了起来。 发生了这样的意外,折家军不能久留,打扫完战场之后,一行人迅速的向府州撤退。 折美凤决定不抢烟草了,赶紧回到府州才是正理,谁知道铁鹞子还会不会来,来了之后,秦少爷的粗棍子还灵不灵。 来时候因为抢劫要保持体力,折家军走的慢,回去时候就快多了。 因为他们抢劫也不是走的一条直线,是绕一个圈,现在回去的路程没多远,只一天就撤到了府州城里。 到了家,折美凤才彻底放松下来。 这次真是万幸,本以为会死在西夏,没想到毛都没掉一根就回来了,还见识了秦少爷的宝贝棍子。 这东西太好了,太神了,自己一定要弄到手。 一路上匆匆赶路,都没时间说话,现在回到折府,可有的是时间了。 不过现在也太晚了,大家都太累,休息一晚,明天再说。 第二天,恰好是除夕。 折府上下张灯结彩,打扮一新。 折可存也回到了折府。他是主人,大哥在麟州走不开,他必须回府州,否则老家就剩俩妹妹了,没男人还算什么折府。 秦牧没想到自己在大宋的第一个除夕竟然不是在吴家庄,而是在遥远的府州度过。 真是世事难料,做造纸厂的时候,他可没想到自己会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都到了大宋的前线了。 幸亏他准备的充足,长短武器,,带了满满一箱子。要是没这支ak-15,和那些,自己真要交代在这块了。 也就是遇到了铁鹞子,要是对上普通的西夏兵,他都未必回的来。 如果西夏轻骑兵漫山遍野的散开,一个冲锋就把自己淹没了,那样除了自曝也没别的办法。 他靠两条腿可跑不过轻骑兵。 秦牧更加感到未来的艰难。自己拿着这样超时代的武器,也就是赶了个巧,恰好遇上倒霉的对手,主动捆在一起让自己宰,要是换了对手,他根本打不出这样的战绩。 可是在统一的道路上,什么样的对手都会存在,绝不可能敌人每次都捆好了让他去杀,遇到漫山遍野的轻骑兵,该怎么办? 除了扩军加练兵,没有别的办法。 秦牧深深感到任务的艰巨。 这都需要钱啊!军队是无底洞,如果没有烟草这个屙金兽,自己全身是铁也打造不出来。 不止军队是无底洞,工业化初期的重工业建设,也是无底洞。都需要大笔资金填进去。 烟草,真是这阶段最重要的任务,秦牧决心以最快的速度,把烟草工业铺开,并且做大做强! 贾红线可没他这么多想法。在这个除夕,自己和表哥两个人一起度过,这让她快乐极了。 那俩小狐狸,老实在吴家庄待着吧,想抢也抢不到,哼。 折美凤一大早就来找她,缠着她问东问西,主要是问那根铁棍子,尤其是秦牧那根粗棍子,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么厉害呢。 贾红线不知道怎么和她说。 这把,大宋朝见过的人很少。或者说没有外人见识过。 真正了解的人,都在近卫团。除了近卫团之外,没有露过面——方腊等人见过但是他们都死了,更何况秦牧的ak-15了。 只是那种情况下,根本不能藏着,藏着就得死,所以不用想也得出手。 现在怎么善后? 这种事情,不是贾红线能做主的了,可是肯定不能不给折美凤一个答案。 反正表哥在,什么都推给他好了。 “折娘子,你问那个棍子?”秦牧知道这是避免不了的一场交涉。 “对,秦少爷,你那个粗棍子,怎么那么厉害,是什么呀,能不能给奴玩会?” 给你玩?这是你能玩的东西吗。你不知道我带过来多不容易。 “那个东西,不是棍子,那个叫突击步枪。”秦牧掏出纸笔,写下这几个字。 既然不瞒她,也就不骗她,这是秦牧做人的宗旨。 “突击步枪,那红线姐姐那个也是突击步枪吗?”折美凤举一反三。 “不,红线姐姐那个,叫狙击步枪。”秦牧再次写下这几个字。 “那么,那个爆炸的东西呢?” “枪。”秦牧继续科普。 “这些东西,是法术吗?”折美凤好奇的问。这是她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府州城也有会法术的道士,今天就会被折府请过来,为折老夫人祈福,同时施展道法,给她们这些凡人开开眼界。 如果秦牧这些东西都是道术法术,那折美凤就没法用了 “当然不是法术。这是技术。” “技术,奴看起来比法术厉害多了,秦少爷,你能把这些东西都卖给我们折家吗?” 就知道你得这么问,可惜,这个愿望不能满足你。小孩子不能玩枪。 “抱歉,折娘子,这些东西,都是非卖品。”秦牧果断的拒绝了,不过看着折美凤一脸掩饰不住的失望,他接着说道:“不过我答应过你,给你全套红线姐姐身上的宝贝,这句话,算数。” 折美凤望了望秦牧,又望了望贾红线,眼睛一眨一眨的,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十一章 金辉道长 府州城内有一座三清观,观主金辉道长,俗家姓姜,叫姜鹊。 金辉道长在府州鼎鼎大名,道法高深,算是府州道家第一人。 今天是除夕,折家重金请金辉道长来折府打醮祈福。 金辉道长青色的道袍一尘不染,脚下白袜皂靴,干净利落,年近五十,可是满头黑发,没有半点杂色,尤其的精神。 他带着道童,来到折府,一进内院,突然就皱起眉头,停下脚步,对陪在身边的折可存说道:“二公子,不知贵府最近是不是有了病人?” 折可存满面忧色,连忙说道:“道长高明,这几天大妹的确有点不舒服。” “恐怕不是不舒服这么简单吧?如果贫道测算无误的话,折家娘子,恐怕是病的不轻。” 折可存连连点头,面上愁容更深了。 金辉道长的法术高强,道行深厚,他早就了解。道长能算出妹妹生病,一点不让他意外。 这几天美鸾突然生了重病,咳嗽不断,甚至痰中带血,高热不退,折家请遍了郎中,都治不好大妹,眼看着她身子一天不如一天,这才想请三清观的金辉道长来打醮祈福。 道长法术高强,也许能让美鸾逢凶化吉。 折可存听到金辉道长不待询问,就测算出妹妹的疾病,顿时心里的希望多了好几分。 果然是陆地神仙,什么都知道。 “道长,依您看,我妹妹这病……” “无妨!”金辉道长马上给他吃了个定心丸:“我一入贵府,就感觉到一股邪气。贫道掐指一算,七天前,可是有外人进了折府?” 七天前?外人? 折可存马上就想起了秦牧。 种申是十天前来的,而且他不算外人,种家和折家,也算是通家之好。 七天前的外人,只有秦牧几个人了。 莫非…… “七天前,是来了几个京城人。” “果然如此。能否请过来让贫道见见?” “道长?您意思是他们有问题?” “邪气究竟是从何而来,暂时贫道不敢说,你且请他过来,贫道要亲眼看看。若真是妖魔鬼怪,魑魅魍魉,老道断不能任由折府被祸害。” 折可存吓了一跳,秦牧难道是妖怪? 昨天梁志回到府州,连夜就把这几天的经过详细向折可存汇报,尤其是和铁鹞子遇见那一场,更是事无巨细,一点一滴都没有遗漏的讲给折可存。 这事太古怪了。秦牧抱着一个粗铁棍子,贾红线拿着一个细铁棍子,两个人,不,其实绝大部分都是秦牧一个人,就把三百铁鹞子打死一百,吓跑两百。 这是神仙也难做到的事情吧,铁鹞子的厉害折可存深深明白。 如果不是梁志赌咒发誓所言不虚,而且他叫来作证的副将也一起发誓证明,折可存都不敢相信。 这是兵器还是法术? 折可存没在现场,他完全想不出来秦牧抱着的铁棍子什么样。 可是什么样的兵器,能只通过发声就干死敌人呢? 而且显然不是声音搞死的敌人。折家军就在秦牧身边,听到的声音更响,也什么事没有,一个个活蹦乱跳的,反倒是远处包裹在重甲里面的铁鹞子死了。 梁志还特意给折可存带来了一副铁鹞子的盔甲。 折可存举起细看,上面跟筛子似的,布满了圆圆的小洞。 密密麻麻的,很是恐怖。 他可是知道铁鹞子的盔甲有多坚固,如果不是破甲箭,寻常的箭头扎到甲片,不过留下一个小点。 若不是铁鹞子盔甲如此强悍,他们怎么敢用铁索连在一起冲阵。 可是现在这幅盔甲上面全是小窟窿,不知道什么东西打出来的,而且边缘光滑,这需要多大的力量?怕是把盔甲放在都作院,让匠人用锤子敲都敲不出来吧。 折可存对于秦牧越发的不了解,也越发的感觉神秘了。 他肯定要和秦牧好好谈谈,可是现在却没心情。 一来马上是除夕,是一年中最要紧的时候,尤其对世家来说,祭祖是重中之重,这时候没法分心别的。二来是美鸾病了。 折美鸾病的非常急,前一天还好好的,有说有笑,第二天就全身发热,咳嗽不断,最近更是连血丝都咳出来了。 折可存急的上火,请遍了府州的名医,可是谁也治不好美鸾的病。 眼看着就是年关,妹妹的身子一天坏似一天,她可是才十八岁,是娘的心头肉,也是自己最疼爱的妹妹,怎么可以就这样看着她不行呢? 折可存这时候顾不上秦牧,全心都在妹妹的病上。 金辉道长几句话给了他很大启发,原来美鸾的病,是因为外人。 “来人,请秦少爷。” 折美凤昨天回来的晚,就没见姐姐,今天又惦记秦牧的棍子,早早跑去见秦牧,直到丫鬟来请秦牧,她才知道姐姐生了重病。顿时慌的不得了,连忙跑回内宅去看姐姐。 秦牧来到内院客厅,见到折府还有一位客人,是道士打扮,他有点奇怪。 按说折家这样的世家,不会让两个素不相识的客人碰面的,这没规矩。那么现在是什么情况? “功业,”折可存称呼秦牧的字,很尊敬也似乎近了那么一点:“这位是三清观金辉道长,得道高人。道长对功业的香烟也很感兴趣,所以冒昧请功业过来。” 折可存知道这样请秦牧不合规矩,所以随便找了一个借口。 秦牧很高兴,原来老道也是个烟民,看来抽烟不分红尘内外,烟草事业,大有前途! “秦牧,”这是客户,秦牧当然态度很好:“见过金辉道长。” “秦牧。”金辉道长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了。然后他上下打量了一阵秦牧,又看了看贾红线,又点点头。 秦牧莫名其妙,你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就像钱钟书说的,喜欢吃鸡蛋一定要认识下蛋的母鸡? 不聊香烟,你这么神叨叨的打量我干嘛,看的人挺渗得慌。 “二公子,”金辉道长没再搭理秦牧,转头对折可存说道:“你且站到一边,看贫道降妖驱魔。若是能拿下这个邪物,定能让折娘子康复如初。” 秦牧听的莫名其妙,不是聊香烟吗,怎么改跳大神了?这个我不专业啊,了解不多,怕是没什么共同语音。 “取一盆清水来。”金辉道长整理衣冠,起身来到厅中央。 这时候折府的丫鬟大气都不敢出,听到吩咐,立刻把清水准备好。 折美凤也匆匆赶来客厅。没想到姐姐病的如此严重,几天不见,都快没人样子了。只把美凤急的嚎啕大哭。可是哭也没用,她又不会治病,那么多名医都看不好,她一个小姑娘有什么办法。 听说二哥正给姐姐祈福,折美凤连忙赶了过来,无论如何,她要为姐姐尽自己全力。既然不会看病,那就诚心祈福。祈祷姐姐能平安迈过这个坎,长命百岁。 金辉道长走到清水边上,脚下不三不四的站好,口中低声念着咒语,嘴唇上下翻飞,只听的秦牧一头雾水。 这家伙要干嘛? 金辉道长根本不在意旁人的目光,全身心的做法驱魔。 他取出几张黄纸,随手撕扯,很快就撕出一条鱼的形象。 接着,他把纸鱼放在清水中。 怪哉!这纸鱼一到水中,竟然变活了。不是变成红烧鲤鱼松鼠桂鱼,而是变得活灵活现,在水面上左摇右摆,开始划水。 “哇!”丫鬟们都惊呆了。纸怎么活了,还会游。若是自己剪出来一条鱼,哪怕再像真的,也不会在水里游呀! 道长果然神通广大。 “二公子,折娘子,”金辉道长向折家兄妹颔首说道:“贫道已经把折府的邪气拘到此鱼身上,接下来,贫道要用五雷法轰杀此邪。” 说着话,金辉道长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了一根桃木小剑,一剑就戳起了纸鱼。 纸鱼离开水面,被戳在桃木剑上。 金辉道长脚下迈着玄奥的步伐,继续低诵听不出来的咒语,突然之间,剑上的纸鱼燃起了火。 火势很快,瞬间就把纸鱼烧没了。 折美凤大喜,这样就是把邪气除去了吧,姐姐就能病好了。 她忍不住说道:“道长,可是把邪气烧死了。” 金辉道长没有回答她,反倒瞪了她一眼。 折可存连忙拉住妹妹,不让她再多嘴。没看道长正施法呢吗,不要多嘴坏了大事。 纸鱼烧的很快。连灰烬都没留下,可是火头却没有完全熄灭,有一股两股火苗,脱离了桃木剑,向着门外飘去。 “好邪物!在我金辉面前,还不速速伏诛,竟敢妄想逃窜?看贫道的三清剑术!” 折可存本来看着纸鱼被烧了,心里大大的放松下来。邪物被烧没了,妹妹就能过关了。可是没想到邪物这样强大,竟然化作一两团火苗,想要逃跑。这可怎么办,别让它跑了呀。 他急出了一身冷汗。 金辉道长年纪虽大,身法却不慢,一个箭步来到门边,随手两剑把火苗斩的粉碎。 折可存几乎要叫出好来,道长果然神通! 他正要放下心来,却听金辉道长大喝一声:“好胆量,竟敢在贫道面前玩障眼法,且看三清拘魂术。” 这一声,又让折家兄妹把心提了起来。 怎么,火苗都灭了,邪物还没死,还玩起了障眼法!这怎么办,我们凡人可是看不到的啊! 金辉道长神情严肃,对着虚空中念着咒语,突然伸手一抓,凌空抓出一张黄纸。 “妖孽,这次看你向哪里逃!” 说着,他端起茶,含了一口水,随手展开黄纸,向着纸上一喷。 却见那原本空无一字的纸上,缓缓的显出一副画像,是男人的头像,头像很有特点,是一头短发。 接着,头像旁边又显出一个字:秦。 “二公子,折娘子,这妖孽的邪体已经被贫道锁在这里,只剩他本体还在府里,只要将他本体除去,万事无忧,家宅兴隆,令妹定然康复!” 折可存大吃一惊,顿时一双眼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牢牢盯着秦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十二章 斗法 金辉道长意思还不明白吗?短发,姓秦,除了秦牧还有谁? 没想到大妹的病竟然是他搞的鬼。 他是什么人?对我折家有何企图?为何要害死美鸾? 折可存虽然听到梁志昨天的诉说,说秦牧一个人杀了一百个铁鹞子,可是听人说和看现场完全是两回事。秦牧和他一路行来,完全就是一个商人,一个能工巧匠,从来没显出杀人的本领,所以他对秦牧没有惧意。 折可存十六岁就上阵厮杀,死人见的多了,手下不知道有多少人命,所以即使面对有邪法的秦牧,他一点不虚。 再说这里是折府,谁能翻的出天去。 折美凤也瞪大了一双眼,直勾勾的看着秦牧。 秦少爷会是坏人吗?他那么多宝贝,和神仙似的,难道是魔鬼? 折美凤无法相信秦牧是坏蛋,可是金辉道长明明白白的把他的邪体都给拘禁到了黄纸上,那上面明明白白的就是秦牧的样子,别提还有一个“秦”字了。 “秦大哥,你……”折美凤不知不觉的,对秦牧无法做出判断了,连称呼都改了。 贾红线杏眼圆整,冷冰冰的看着金辉道长,好像看着一个死人。 你是活腻味了吧,竟然敢说表哥是邪物。 她本来看着道长捉鬼,也很入神。听道长和折美凤的话里话外,似乎是美鸾生了重病,道长施法驱邪。 贾红线一开始还很关心,为了美鸾的身子,随着道长的一步一步捉鬼放鬼再捉鬼,心里上下起伏。可是当金辉道长几乎明着说秦牧就是那个邪物时候,她顿时火冒三丈,什么都忘了。 老杂毛,简直不知道天高地厚,你知道我官人是什么人?那是神仙,敢说是邪物,信不信我一枪崩了你。 看你的木头剑厉害还是我的手枪厉害。 总算念着这里是折府,不是自家,她才给折家留了几分体面。如果不是在折府,她二话不说直接开枪。 秦牧万万没有料到老道表演半天,原来目标是自己。 怎么,折美鸾得了重病?可是这跟我有毛关系啊!这几天我连见都没见到她,毛都没碰到一根,怎么可能是因为我染的病,就算是传染病都怨不到我身上吧。 日,这老道,有点意思。 秦牧看了看老道,又看了看折家兄妹。 折可存怒气值蹭蹭的涨,几乎肉眼看得到。一张脸几乎要红的滴血,简直下一步就要拔刀了。 折美凤也好不到哪里去,脸上一会红一会白。看来是一边惦记姐姐的身体,一边考虑怎么处理自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折府上下,从折可存到小丫鬟,俱都被老道的神操作震惊了,就连贾红线也看的很投入。 可是老道一切的表演,在秦牧眼里不过笑话一般。 水上纸鱼,凭空着火,空手变纸,符纸写字,这不都是骗傻子的江湖把戏吗。 秦牧刚才一直当春晚看。这时空也没电视,也没年夜的晚会,自己就当看魔术表演了,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可是谁知道老道包藏祸心,竟然来个神转折,一切都冤枉到自己身上。 秦牧第一时间就想一脚踹过去,先给你打个生活不能自理再说。 在自己面前玩这些,你还嫩点。老子千年的见识难道是白长了?再说,自己怎么可能是邪物,明明是这个世界的“真神”。 可是他也有着贾红线一样的顾虑。 这里是折府,不是吴家庄。要是在吴家庄的话,秦牧不用自己动手,就近卫团都把老道收拾的服服帖帖了。 现在不行,折家兄妹关心同胞姐妹,都快崩溃了,自己只要行动稍微激烈点,定然没法收场。 秦牧到是不怕翻脸,就算这里是折府,他也有把握冲出去。至于冲出去之后怎么样,那可以慢慢考虑。 可是翻脸解决不了问题。翻脸能让折美鸾病好吗?翻脸能让折可存明白老道是骗子吗? 而且关键的是,如果翻脸的话,自己的烟草大业怎么办?现在烟草全在府州,还都在折府里面,自己要是翻脸了,就算毫发无损的回到吴家庄,可是拿什么做烟呢? 总不能放点树叶子进去吧。 真是头疼啊! 折可存终于忍不住了,他指着秦牧说道:“秦牧,你……” 没等他说完,秦牧立刻打断了他的话。 再让他说就不好收场了。 “二公子,折娘子,你们先等等,听我说两句。”秦牧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要说话,折家兄妹自然等的起这一会功夫,正想知道秦牧有什么要辩解的呢。 秦牧对他俩说完这句话,却没有再搭理他们,反倒走到老道面前,打量了一下金辉道长。 道长本来一脸庄重,世外高人的样子,可是在秦牧的目光下,竟然有点心里慌张。 换了是别人,被自己把魂魄拘束在符纸上,早就吓得魂不附体,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怎么这个人一点不害怕呢,反倒这么冷静的站在自己面前。 这可是金辉道长出道以来,第一次遇到。 他没经验啊!几百次的捉鬼,哪一次也没遇到这样胆大的人。 这怎么办? 金辉道长深深吸了一口气,正要打起精神再演一道法术,却被秦牧拦住了。 “道长,二公子说你喜欢香烟,可是烟没抽一根,你却忙着捉鬼驱邪,你看你累的,来来来,歇会,先抽根烟。” 秦牧说着,手指间突然多了一根香烟。 他现在的位置,是背对着大门,也就是说,他身后没有人,所有的观众都在秦牧的前方。一个绝佳的魔术表演场地。 折家兄妹只见秦牧手指中平白无故的多出了一根香烟,顿时吃了一惊。 秦牧难道真是神仙?不是神仙怎么能凭空取物。这和刚才金辉道长凌空取黄纸,不是一模一样吗? 那么,秦牧和金辉道长的法术,究竟谁更高明呢? 金辉道长大吃一惊,他完全没有想到秦牧手指间突然出现一根香烟。 实际上他根本不认识香烟,但是秦牧手指上出现一根纸棍子,他眼不瞎,还是看的到的。 “道长怎么不抽呢?难道不喜欢吗?那我扔了吧。”秦牧说着话,手指向半空一弹,那一根香烟似乎被扔到了虚空,凭白消失在众人眼前。 别说折家兄妹惊讶,就连贾红线都看的入迷了。这手艺表哥可没给自己表演过。 金辉道长也一脸不敢相信。 “怎么?看道长的意思,还是想抽烟的啊,那请吧。”秦牧伸出另一只手,手上正是那支消失的香烟。 金辉道长都呆住了。他完全不知道怎么应付眼前的场面。 “呀,不知道三清观有没有忌讳,难道我左手敬烟不合适,那你看换个手如何。”秦牧在后世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学了一点,比如香烟小魔术。 他这一套戏法,已经足够登台表演了。 厅里面的人只见秦牧好像神仙一般,把一根香烟变出来又扔到虚空不见,可是转眼又变出一根香烟。 秦牧高大英俊,就是当魔术师都是最帅的那个,在折府这一番表演,连下人都被迷住了。 这怎么能是邪物,有这么帅的邪物吗?就算他是邪物,也是最漂亮的邪物,不会害人。 魔术表演不但要手快,而且要迷惑人,不但在言语上迷惑,表情更要迷惑观众。 在这里,迷惑就变成了迷人,这是秦牧练出来的本事,一表演魔术,自然而然的就开始迷人。 别说下人了,连折美凤都芳心乱颤,哪里还当秦牧是邪物,完全是俊俏美郎君。 折可存也犹豫起来。秦牧全身上下哪有什么邪气,而且他为了烟草,也没有祸害折家的理由,反倒是让折家健健康康的没有烦事,才能更好的给他弄烟草。 二公子迷茫了。妹妹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秦牧给弄的呢? 秦牧不去理会别人,一双眼牢牢盯着老道。 “看来是道长怕我烟少呀,不舍得抽。来吧,别客气,我还有呢。” 说着,秦牧手中烟卷突然分裂一般,一颗变成了两棵。 这是纯粹的技术活,手法配合的好的话,真的就好像一颗烟复制出两颗。 压轴的一幕深深的震撼了众人,这比老道空手取符纸还牛。 如果自己有这一手仙法,岂不是一锭金子变两锭,两锭变四锭,四锭变…… 所有人都呆住了。连老道都说不出话来。 秦牧随手一摆,香烟又只剩下一根,却不是在手上,而是嘴上。 他掏出zippo打火机,玩了一个非常花哨的点火技巧,只见一团火在他手上翻来覆去的一会出现一会消失,好像长了脚一般在奔跑。 这时候众人似乎渐渐有点明白。 秦牧玩的好像不是法术,这是手上的巧妙啊。 那么金辉道长做的一切,是法术呢?还是如秦牧一般,不过是手上的技巧。 点着了烟,秦牧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一口烟喷向老道,俯首上前,声音压的低低的,只让老道听见:“老杂毛,还继续玩下去吗?还有什么压箱底的玩意,尽管拿出来,老子接着你丫挺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十三章 给折美鸾治病 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金辉道长突然撤了一步,恭恭敬敬的向着秦牧稽首,认真的行了一个大礼。 这是…… 不但折家兄妹糊涂,连秦牧都摸不着头脑了。 老道要疯啊? “仙家恕罪,小道有眼不识泰山,竟然不知三清之上降临府州,恕罪恕罪。” 金辉道长对着秦牧说完一番话,也不等秦牧反应,立刻转身面对折可存继续说道:“贫道之术,虽然在人间堪称无敌,但是面对三清之上,却是丑陋不堪。适才是秦仙人和贫道开的玩笑,可怜贫道还以为折府有邪气。” 折家兄妹面面相觑,这老道怎么回事?怎么折家不是中邪了,秦牧又成了仙人了。 金辉道长也不容折家人说话,他一口气说道:“折府大幸啊!有三清之上大驾光临,折娘子定然可保无恙!有秦仙人在此,哪轮的到贫道献丑,二公子,告辞了。” 他说走就走,不带走一片云彩,连礼金都没敢要。 金辉道长完全想明白了,自己这点把戏,早被秦牧看穿了。 可。 香烟可以说完全是手活,但是火苗这个,金辉道长真看不明白。 府州也没有打火机,他完全不明白秦牧的火是怎么来的。自己弄出的鬼火是磷粉,不可控,全靠风吹。秦牧可是把火苗玩弄在手指之间,道行比自己高明多了。 再玩下去,金辉道长就要露馅了。 他半生颠簸,妻离子散,到了中年才在府州混出点名堂,这要是被秦牧揭了老底,他还活不活? 花花轿子人抬人,混江湖的,哪有不明白这个道理的。 金辉道长立刻大掉头,狂捧秦牧。 三清观是金辉道长的道观,那么秦牧得比三清高,可是高到哪里呢?道家最高就是一气化三清,再上面怎么称呼,金辉道长一时着急也编不出来,干脆弄个三清之上,这么奇怪的名头。 可是他也没按好心眼。捧的高,跌的狠。 现在高高的捧起你来,若是你治不好折娘子的病,自然有折家人找你麻烦。 金辉老道拔脚就跑,折家追之不及。 贾红线狠狠的跺着脚,要不是你跑的快,定然要给你好看。 不过折可存反倒更兴奋了。秦牧果然不是凡人啊,有他在,大妹的病,还用担心吗? 他连忙上前,从新认真的对秦牧施礼,说道:“请秦仙人救大妹性命。” 折美凤也疾步走到秦牧面前,哭泣的说道:“秦大哥救救我姐姐。” 秦牧简直要疯了。 从邪物到神仙,完全就是老道一张嘴。 这大宋朝,也太愚昧了吧。折家可是真正的上流社会,怎么这么好骗呢。 其实秦牧完全不用多想,这种事千年以后也不少,真正的骗子都是骗几千万上亿,如果不是骗上流社会,只骗老百姓哪里骗的到。 不过救人还得救。生病就看医生,找神棍没有用。 “二公子,我先说一件事,你答应我,我再说别的。” “仙人请讲。” “就是这件事,你要是再叫我仙人,我扭头就走。我不是仙人,不是!”秦牧最烦跳大神的。 “好,那,功业,还请你救大妹一命。” “折娘子生的什么病?” “痨病。” 府州的郎中有名的都来瞧过,一致认为,折美鸾得的是痨病。 痨病啊。这个东西秦牧还真知道。痨病就是肺炎转肺结核,在这个时空,无药可医,基本就是等死。 若是自己没来府州,折美鸾还真的只能等死,但是既然自己来了,她的小命总算能保住了。 “带路。”救人如救火,也不用废话了。 折美鸾躺在床上,不能说奄奄一息,也是一条命没了七分。 高烧不退,再加上整日整夜的咳嗽,什么人都扛不住。 秦牧在训练营接受过专业训练,当时他说自己要去中东当雇佣兵,那个地方环境脏乱差就不用说了,各种疾病横行,教官还特意培训了他医疗卫生知识,对常见病有明确的诊断治疗步骤。 肺炎无疑是常见病,正落在秦牧手心里。 折美鸾这样子,一看就是典型的急性肺炎,至于是不是结核,秦牧还修炼不到那么高深,分辨不出来。 可是不管肺炎还是肺结核,都一样治,因为他也没别的办法,秦牧又不是专业医生,上战场还讲究那么多吗? 治疗是必须治疗,但是有一件事让秦牧很头疼。 这个病,要打屁股针啊。 换了后世,自然这是女护士的工作,但是在这个时空也没有女护士啊。 他可以培训折美凤,或者贾红线,但是时间来不及。培训完了大宋第一波护士,折美鸾也没气了。 怎么办呢? 折可存看出了秦牧的为难,连忙把下人都赶了出去,屋里只剩下折家人。 折老夫人本来也要来,可是郎中说过,老太太年纪大,痨病容易过给她,别害了她身子。所以折可存坚决不让老太太过来。 这里只有折家兄妹二人,再加上床上的病号。 “功业,莫非我大妹的病,你……”他不忍心当着美鸾的面说下去,怕让妹妹绝望。 “不不不,”秦牧连忙摇手道:“二公子,你误会了。这个病,我还是比较有把握的。” 秦牧这样一说,别说折可存折美凤了,就连半死不活躺在床上的折美鸾都来了精神。 多少郎中都看过,没一个敢说能治的,都是支支吾吾,那意思就是安心等死。 折美鸾早就不抱希望了,只想着早死早托生,这身子咳嗽的一日狠过一日,连半夜都没停歇时候。 可是人总是怕死的,但凡有一分希望,哪怕微乎其微,都会尽全力去争取。 秦牧竟然说他比较有把握。这在兄妹三人耳中听起来,简直就是包治好! 那还有什么犹豫的?莫非是为了诊金? 钱哪算问题。 折可存连忙开口道:“功业,诊金……” 他想说钱不是问题,但是这话对别的郎中说可以,对三清之上,岂不是大不敬?都仙人了,谁还在意钱。 秦牧现在当然没想什么诊金,他一咬牙,说道:“我这个治疗,和别的郎中不同,要把药水注射到折娘子的这个地方。” 他不好意思说屁股,只是用手指了指折美鸾那位置。 折可存迷惑了。这地方,可是女孩家的……,你这个仙人…… 若不是金辉道长在府州实在是把自己打扮的神乎其神,让府州上下都以为他是半仙,秦牧早就被折可存打出去了——这不是登徒子吗。 可是金辉道长说了,秦牧是三清之上,那么仙家神药,也许就得从女孩的那个地方放进去吧。 但是美鸾可是黄花闺女呀,还没出阁,这样做…… 折可存转念一想,人都要死了,还想那么多干嘛。就是从那个地方放进去又怎么样?只要妹妹能活,比什么都重要。 “功业,治病要紧,其余都是小事,你赶紧治病吧,我出去等着。” 秦牧没想到折可存如此开明,到是很佩服他的明白事理。人命重于天,那些俗世礼教,先放一放。再说自己是医生,折美鸾是患者,医患之间,没那么多忌讳。这也忌讳那也忌讳,等死吧。 “好,你等着,我取药去。” 秦牧连忙跑回了客房,把急救包拿了过来。这东西他带了很多,小命要紧。 贾红线知道表哥治病与众不同,方好音就给她很大一个教训,这次本就不情愿再让秦牧亲自给折美鸾治病,但是折娘子都快死了,她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见死不救。 只能气鼓鼓的独自留在客房,发誓再也不让表哥来府州了。治完病就走,绝不回头。 折可存和折美凤都等在门外,秦牧来到屋内,关好房门。毕竟折美鸾露着屁股的样子不方便给别的男人看到,即使是她亲哥哥。 折美鸾听到秦牧和二哥的对话,知道自己接下来将要面临什么,早有了心理准备。 她也是大姑娘了,怎么能不懂得男女之事。只是小命要紧,每日每夜的咳嗽,让她苦不堪言。如果死了还好,不死就纯粹受折磨。 这样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就算是仙家医术奇怪,要通过女人的那个地方用药,那也就随他吧。 至少这个男人,身材高大,相貌英俊,又一身的宝贝,自己把身子给他,也算勉强可以吧。 她有这个心理,自然对秦牧无不依从,一点不抗拒。 秦牧伸手替她解衣服,折美鸾任由他施为。 这到是很不错,秦牧本来以为小娘子还会挣扎呢,没想到如此顺从。 他把折美鸾翻过身子去,露出了半个屁股。 折美鸾此时难得的没咳嗽,只羞涩的闭紧了眼睛。该来的终于来了,只是自己这个姿势,怎么不像正常的样子呀。 大户人家有春宫画,折美鸾不是没看过。 难道仙人与众不同吗? 接着她感觉到屁股上一凉,有点刺激。 是秦牧在用碘酒消毒。可是她也看不到,不知道仙人在自己身上捣鼓什么。 反正该来的就来吧。 “放松,放松,不要紧张,千万不要紧张,疼一下就好。”秦牧柔声的安慰着。 折美鸾肯定没有见过这样的治疗方式,秦牧都没给她看针管针头,怕更吓着她。 疼一下就好吗?折美鸾有点怀疑,听说女人的第一次,很疼的,要疼好久,怎可能一下就好呢?莫不是仙人骗自己。 没等她想明白,就感觉屁股针扎一般的疼。 这感觉没错,就是针扎进去了。 折美鸾大惊。这地方不对吧?这里,可不是自己的那里…… 仙人,他怎么扎自己这里…… 他到底在干嘛? 折美鸾忍住害羞,想扭头看看,秦牧连忙轻轻按住她肩膀不要她转头。 要是让她看到一根针扎在屁股上,还不定惹出什么事情呢。 反正很快,忍忍就好。 一会功夫秦牧把药水推完了,做好善后工作,再收拾好自己的医疗器械,把折美鸾翻了过来,给她拉上被子盖好,说道:“今天就这样了,明天还要一次,一天一次,看情况来,你好好休息。” 折美鸾紧紧的闭着眼睛,面色绯红,连胸脯都红透了。 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看到自己那里。她哪还敢睁眼说话。 不过折美鸾心里却无法平静,甚至还有点奇怪,这就完了吗?不碰女人那个地方就完了?那为什么要脱了奴的裙子,露出那里呢?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难道是不喜欢自己? 还是嫌弃自己? 秦牧哪管折美鸾的想法,打完针就要避嫌了。这可是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还是府州土皇帝家的公主,没事别惹事。 他也奇怪,为什么打针要打屁股,全身上下那么多地方,大腿不行吗?不过他不是学医的,也不懂原理。 在秦牧想来,估计就屁股肉多血管少,打这里最不容易出问题。 见到秦牧出来,折家兄妹大感奇怪。 这么快就完了?这个速度…… 难道说仙人和凡人不同吗?折可存是成过婚的,有妻子,懂得男女之事——这事他没媳妇时候就懂得,感觉这个仙人未免有点不中用吧。 虽然大妹是病的厉害,可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你这么短时间就治完了? “功业,我妹妹可是好了?”折可存着急美鸾的身体,管你仙人凡人,占了我妹妹便宜就算了,但是如果你治不好我妹妹,让你走不出折府。 “这个病,不会好的那么快,我每天还要治疗一次。”秦牧也不好意思说,我每天还得给你妹妹屁股打一次针,只能含糊的说治疗。 “还要治疗,那还需要多久时间?” “看情况,每个人身体不同,但是我认为,应该问题不大。” 抗生素在这时空就是神药,和仙丹一样,秦牧不觉得一个普通的急性肺炎能有多烦。 他了解到折美鸾发病很急,不是长期的病号,那么应该没有转为肺结核,不过就是急性肺炎而已。 要是抗生素连大宋的肺炎都治不好,那白称神药了。 听到秦牧这样子一说,折可存和折美凤都长长舒了一口气。 美鸾有救了。 折美凤立刻跑进屋里去看姐姐。 折可存也舒展开眉头,说道:“功业,这次可多亏了有你。没话说,只要美鸾病好了,但凡我折家在府州一日,府州由你横着走。” 秦牧心说我又不是螃蟹,用的着那么走路吗。 不过如果能得到折府的鼎力相助,自己的烟草大业会顺当很多。 之前双方只是买卖关系,在商言商。如今全不是那么回事了。一旦折美鸾病愈,折家就可以说成为自己的战略伙伴,这样操作起烟草来,和纯商业完全不是一个力度。 秦牧要的就是如此,如今求仁得仁,也是心下欢喜。 “功业,来,我们喝酒去。”折可存开心,必须请秦仙人喝一顿。没准这就是自己妹夫呢。 “表哥,先洗手。” 秦牧还没说话,却听到贾红线说话了。 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又来到美鸾的院子里,正听到折可存邀请秦牧去喝酒。 不用问,肯定是治疗完了。 贾红线可是知道秦牧怎么治病的,她一肚子怨气,也发作不得,只能恨恨的说让表哥去洗手。 这还是秦牧给她普及的医疗常识。 看了病人,那么多病菌,难道不应该洗手吗。 可是这句话当着折可存的面说出来,简直有点打脸。 虽然他也觉得秦牧应该先洗洗手,最好是沐浴一下——当然他想到的原因和贾红线的理由完全两码事,但是贾红线不能这样明着说啊,难道你嫌弃我妹妹脏吗? 只是贾红线是秦牧的女人,折可存现在不敢得罪,只能当没听见。 秦牧无奈的望着贾红线,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这个时候,您就别跟着添乱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十四章 秦牧的第一个女人 一顿酒喝到半夜,才尽欢而散。 除夕夜,贾红线趴在秦牧的身上,感受着表哥一阵一阵的活力,自己的心头也如小鹿一般跳动,一刻也停不下来。 她不能再忍了,从两人相恋以来,一起劫狱,一起闯皇宫,一起去江南,一起面对世间所有的风险,分担所有的困难。 一起走了这么多路,彼此再也分不开了,那为什么还要等待呢。 今晚,就是最好的时刻。等到明天的太阳升起,就是新的一年了,贾红线在新的一年要做真正的女人。 “表哥,要奴。” 贾红线情欲再也控制不住,不管天崩地裂,不管沧海桑田,就是今年今夜,就在此时此刻。 酒是色媒人,秦牧也早就按耐不住了,尤其是今天还给折美鸾打了一针,就算他自认为是医生,可毕竟还是男人。 忍不住,还要忍吗? 秦牧和贾红线方好音同床共枕了很多次,但是都没有突破最后一道关口,不是他身体有问题,而是心里有一个无法开解的难题。 这个世界,是真实的,又是不真实的。 当他在这里时候,这个世界就是真实的,花草树木全有生命,可是当他离开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凝固了,也可以说不死不活,停留在那一刻。 只要秦牧不回来,这一刻就是永恒。 正因为如此的诡异,秦牧想到了一个自己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果自己在这个世界有了子女怎么办? 现在这个世界所有的人,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即使贾红线方好音几个,也只是和自己有感情关系。 她们一旦怀了孕,生下自己的孩子,那这个世界对于秦牧来说,又彻底变了。 之前,这个世界只是秦牧的生命,之后,这个世界就不止是他的生命,还有闺女儿子的生命。 当他不在这个世界的时候,他的子女也停在那个时刻,不生不死,永无止境,这种情况让他想起来都头皮发麻。 秦牧怎么能忍心看着自己的亲人处在这样的境地。 如果有了子女,他可以肯定自己几乎就舍不得回后世,可是不回后世的话,就没有可能完成那么艰巨的任务,十四年统一欧亚大陆?做梦吧,连东南亚都未必打的下来,别说西伯利亚波斯湾了。 如果不能打下欧亚大陆,他将在这个世界,自己四十岁的时候死去。就算明年有孩子,那么孩子顶多在十三岁的时候就会失去父亲。 这也是秦牧无法接受的。 给了孩子生命,就要养育他成人,怎么能在孩子那么小的时候自己就没了呢。 正是因为这样左右为难的情况,让秦牧实在无法迈过那一道关口。 可是今晚,他有点醉了,又或者离开穿越点太远,他有点放肆了,又可能是贾红线美丽的胴体让他再也无法控制,还有早上那一针的风情,再加上这个特殊的时刻,辞旧迎新,让秦牧彻底放开了自己。 来吧,人生不想那么多以后,这一刻,只有眼前。 贾红线顿时被巨大的幸福所包围,这一刻,她终于成为了女人,秦牧的第一个女人。 这个时候,折美凤正和姐姐挤在一起。 抗生素在这个时空是绝对的仙丹,一针下去,折美鸾就退烧了,咳嗽也迅速的减弱,几乎眼看着变好起来。 这让折家上下俱都放下心来,神仙保佑呀,折家列祖列宗保佑。 折美鸾担心自己的病过给妹妹,坚决拒绝妹妹和自己睡在一起,可是折美凤哪里那么听话,姐姐生病时候自己都不在,现在哪还能丢下姐姐呢。更何况她们是孪生姐妹,从小就无话不谈,现在她有好多话要和姐姐说,也有好多问题要问姐姐。 可是问题太羞人了,以她的性格也有点说不出口。还好她性格开朗,很快就自己开始叭叭叭的说起了和秦牧的那次抢劫。 说起了秦牧温暖的羽绒服,能藏住热水的保温杯,自然最关键的是秦牧的粗棍子。 折美凤是亲身体验过的,所以说起来活灵活现,让折美鸾大感诧异。 她不过病了几日,怎么美凤又见识了秦少爷那么多宝贝。 那个突击步枪,是什么武器,怎么连让折家军都感到难对付的铁鹞子变成了纸鹞子,听妹妹的口气,秦少爷吹口气一般,铁鹞子就全被他打死了。 这还是人吗?岂不是神仙? 没等她想更多,折美凤又把白天秦牧和金辉道长斗法的事情讲给姐姐听。 若是说秦牧杀铁鹞子,显示出凶悍的力量,那么和金辉斗法就充满了不可思议的神奇。 折美凤觉得金辉道长已经很厉害了,能让纸鱼游水,让黄纸出字,但是秦大哥就更厉害。那一团火被他玩的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就好像一个小火人在他拳头上跑步,看的折美凤都入迷了。 更别提秦牧收场的样子,叼着一颗烟,睥睨的望着金辉道长,真的是三清之上才有的气魄。 折美凤这点到是冤枉了秦牧,那不过是魔术师收场的动作而已,秦牧练惯了,顺手给用出来了。 折美鸾这才明白为什么二哥带秦牧来给自己治病,原来还有这么复杂曲折的故事。 她好后悔自己这场病,要是不病的话,她就能亲眼看看秦牧和金辉道长斗法了。 想起秦牧,她自然想起了自己治病的样子,顿时羞红了脸,还好房里早熄了蜡烛,妹妹看不到。 这时候美凤说话了:“姐姐,我讲了这么多,也该你跟我说说,秦大哥给你怎么治病呀。” 她也鬼的很。说了这么多不过是铺垫,折美凤真正想知道的,就是秦大哥怎么给姐姐看病。 那时候秦牧指着折美鸾身体时候,她就在旁边看着,清清楚楚的看到秦牧指的位置,正是女孩家最羞人的位置。 若不是看到秦牧诸般神奇,她肯定一脚就把这个无赖踢死了,哪容得他羞辱姐姐。 可是在折家来说,就数她和秦牧接触多,也了解的最多。 像什么保温杯羽绒服,连突击步枪的名字,秦牧都没瞒着她,这样才让折美凤相信,秦牧真的是神医,不是要占姐姐便宜。 可是,秦牧治完病就跑去和二哥喝酒了,姐姐也一句话不说。 折美凤当然知道这是姐姐害臊了,所以一直忍到晚上,俩人睡在一起时候,才悄悄的问姐姐。 “就是那样治呗,还能怎么样,药丸子,好苦。”折美鸾只能说谎了。 “姐姐,你别骗我了,还当我是小孩吗?别忘了咱俩可是一般大,那些羞人的画,可是咱俩一起看的。”折美凤当然不信,真当自己是三岁小孩呀。哪有什么药丸子,哼。 “你知道还问。”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你明明知道。” “我就不知道。” 车轱辘话来回说,没完没了,直到折美凤生气了。 “姐姐,你要再不说,我去问秦大哥了。” 这是杀手锏啊!顿时把折美鸾打垮了。 妹妹要是真的去问秦牧这么羞人的问题,那自己还有脸活吗。 真是没办法了。 “他,在我那里,扎了一下。” “那里?那个地方?” “不是。” “那是哪里?” “就是那里啊!” 折美鸾也生气了,告诉你扎了一下,你还问什么,不会自己去想啊。 这话怎么能说的出口,就算是对着妹妹也不能说。 折美凤还是一头雾水,到底是不是那里呀。怎么姐姐颠三倒四的。女人,除了那里,还有哪里能扎一下? 这么说,秦大哥的仙家医术,果然怪异,只能通过扎那里给人治病。 这样子,岂不是姐姐已经不是女儿身,成了秦大哥的女人了? 那自己怎么办? 她们俩从小就在一起,折美凤可从没想过姐姐出嫁后自己怎么生活,她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和姐姐在一起。 接下来,折美凤突然想到了一个更严重的事情,她立刻躺不住了,翻身坐起来,对着姐姐郑重的说道:“姐姐,秦大哥的仙家医术如此怪异,你可不能再让他给别人治病了。若病的是女人,你怎么办?若病的是男人,他怎么治?” 折美鸾完全想不到妹妹的思路如此清奇,简直是天才。 想到哪里去了,什么男人女人的。 他只不过是扎了一下我的屁股,当时疼的不得了,现在都好多了,你这丫头,脑袋里面都是什么乌七八糟的。 “快躺下,当心受风着凉。”折美鸾连忙把妹妹拉着躺到自己身边。 “总之,姐姐,别怪我没提醒过你,为了你的一生幸福,可不能再让秦大哥给别人治病了。”折美凤认真的说道。 “我怎么能管的了他啊。” “怎么不能管呢?难道你不是他的女人吗?”折美凤有点奇怪。既然那里都让秦牧扎了,姐姐自然是秦牧的女人了。 “他是有妻子的呀!”折美鸾没有妹妹那么糊涂,还清楚的记得贾红线,是秦牧的妻子。 “这是个问题。”折美凤这才想起贾红线来。这一天折府事情太多太乱,折美鸾的病完全占据了折美凤的心思,竟然把这么大的事情给忘了。 红线姐姐可是秦大哥的妻子。 那就不对了,秦大哥有妻子,为什么还要扎姐姐呢? 可是马上她就想明白了,这不是秦牧求着折家,是折家求着秦牧治病,怪不到他头上。要怪,只能怪秦大哥这个仙家医术太过奇异,竟然要扎女人那里才能治病。 这究竟是什么医术呢? 万一,以后自己也得了姐姐一样的病,是不是秦大哥也要如此医治自己呢?那会不会很疼呀。 听说很疼的。 她想到就问:“姐姐,秦大哥扎的是不是很疼?” “也不是特别疼,就是一下子没准备,有点疼。” “那你忍得住吗?” “忍得住。”折美鸾觉得折美凤纯粹废话,都治完了这么长时间了,现在问我忍得住忍不住。忍不住不也过来了吗。 “那我忍得住吗?”折美凤不知不觉把自己代入了进去。她们因为是孪生,身体素质相似,一个得病时候,另一个也跟着会得。这次她没生病,纯粹是因为当时不在折府,没在那个环境下,否则她也免不了。 正因为这样,折美凤觉得自己必须弄清楚,这个疼痛到底到什么程度,自己是不是忍得住。 折美鸾气坏了。这话你让我怎么说。“被他扎一下你就知道忍得住忍不住了,不要来问我!” 折美凤听到姐姐的回答,没注意姐姐的语气,反倒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太羞人了,自己可不能得姐姐的病。 可是万一真的得了呢?自己到底让不让秦大哥给自己治呢? 真是个难以抉择的问题呀!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十五章 折老夫人 新年的阳光,好像不同于往日,贾红线全身上下都荡漾着幸福。 自己是女人了,是表哥的女人,而且表哥亲口发誓,说自己是他第一个女人。 这份荣耀让贾红线从里到外都美透了。她对今天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是笑脸,即使是一面之交的马思柔,她也大方的撒出礼钱。 初一吗,发红包,不论本时空还是二十一世纪,都是一样的人情来往。 马青父女也暂时住在了府州折府。十年没回大宋,麟州的老家估计早就不在了。幸好梁志算是马青的老交情,俩人之前没少打交道,凭着这一层关系,才能在折府短暂安置下来。 至于以后怎么样,马青有了一点打算,看到贾红线给思柔礼钱,连忙上前套近乎。 边疆他是不准备待下去了,太危险了,在麟州都能被西夏俘虏十年,他可是不准备接下来十年再担惊受怕。 马青要带着女儿去汴梁,只有在大宋的京城,他才能感觉到安全,才能给女儿寻一个好人家,平平安安生活下去。 他知道贾红线是汴梁人,现在有这么个机会,立刻抓紧凑上去。 能做到都作院教首的,没有糊涂人。马青不只是技术出色,为人世故更出色,否则怎么能在西夏活下来,而且还做了官。 他有心结交,满嘴的奉承话,正赶上贾红线心情好的不得了时候,竟然没有多想,就答应带马青父女回汴梁。 这在贾红线身上很少见。她虽然年纪不大,但是阅历极为丰富,如果是往日,马青就是再多一百张嘴也不可能说的动她。可今日不同,今天贾娘子心情超级好,简直化身了普度众生的观音菩萨,有求必应。 马青心里总算有了底,立刻一连声的感谢贾娘子,以及贾娘子的官人。 尤其是感谢秦牧,他看的出来,谢秦牧比谢贾娘子还能让贾红线高兴。可惜没见到秦牧,不能当面道谢,否则更能让贾娘子满意。 秦牧这个时候当然没时间陪着贾红线闲逛,他还有大事要做。 第一件事当然是治病救人。 一早起来,秦牧就来到折美鸾的闺房,折美凤向着姐姐眨了眨眼睛,充满暧昧的一笑,离开了房间,顺手还把门给带上了。 秦牧也挺尴尬,但是尴尬还得办事。 神药也不能一次就好,要有疗程的。 “折娘子,该治病了。” “秦大哥,叫奴美鸾可以吗?”折美鸾羞答答的,有点不好意思。都这样了,还“折娘子”“虎娘子”的叫,不觉得生分吗? 秦牧到觉得她的提议非常好。 来到大宋后,对于女人的称呼他总是不习惯,这娘子那娘子的,简直是掉娘子堆里面了。 “美鸾,咱们治病吧。” “好。”折美鸾红着脸点头答应,可是答应是答应,她自己没动手。 怎么说自己也是没出嫁的大闺女,当着男人面自己脱裙子,她实在是做不出来。 秦牧没办法,只能自己来了。 为折美鸾脱去了裙子,再把她翻身过来,然后秦牧说道:“别怕,不疼的,很快。” 秦牧不说还好,一说反而让美鸾担心了。 明明很疼的吗,怎么能说不疼。 秦牧没时间安慰她情绪,一会还有重要的事情做,赶紧打完收工。 他这次换了另外一边屁股,就是薅羊毛也不能可着一个部位薅,打针也要换屁股打。 折美鸾本来准备好了这边,心思也在这边屁股,突然另一边被秦牧用碘酒擦拭,凉意传来,位置不是自己预想的,又吓她一跳。 今天她身体好了太多了,变得有精力,有精力就有好奇心,她偷偷回头看秦牧,却见秦牧手里拿着一根透明的管子,前端是一根又细又长的针。 折美鸾哪里想的到这些,她昨天还以为是秦牧用自己的身体部位给她治病,只不过秦大哥那个也许太细太尖了,所以扎的自己疼。今天她才明白,原来不是秦大哥身体那个东西尖锐,是一根真的针呀。 这下把她吓坏了,几乎就要叫出声音来。 幸亏她是美鸾,是姐姐,不是妹妹那么毛躁的性格,连忙用手捂住了嘴,才没有发出声音。 这要是叫起来,妹妹肯定会冲进来,那样自己可没脸了,这个光屁股样子被妹妹看,羞也羞死了。 她是没叫唤,但是身体却很诚实,直接绷紧好像铁块一样。 秦牧完全没法下针,这也太硬了,好像冻肉一样,怎么打。 “美鸾,你别紧张,别紧张,放松下来,放松。” 可是折美鸾那能那么听话的就恢复平静,越说她越紧张,肉也越来越瓷实。 这下秦牧真是挠头了,如果硬打进去,针头都得折在美鸾屁股里面,这还怎么治病。 他只能把手轻轻在美鸾的屁股上慢慢揉,好像揉面一样,赶紧给揉软了。 可是这样让折美鸾更加的紧张,简直好像陷入了死循环,越揉越紧,越紧越揉。 折美凤在门外等了好久,看到秦牧还不出来,感觉有点奇怪了。 昨天给姐姐治病,秦大哥也就用了那么短短一点时间,怎么今天这么久呢?莫非是姐姐身为姑娘,第一次承受不住,今天做了女人,就时间长了? 这个到很有可能。 可是姐姐怎么做女人呢?折美凤从小到大和姐姐玩在一起,这时候好奇心实在忍不住,左右也没有下人,正好偷偷看看。 她悄悄来到窗边,捅开窗纱向里面望,只见姐姐正趴在床上,露着屁股,秦牧一只手在姐姐屁股上揉搓。 “呀,脏眼睛,不看了。”这一幕吓得折美凤顿时闭上眼睛,连忙抽身跑开了。毕竟她还是姑娘,这样也是不好意思的。 她连秦牧另一支手上的针筒都没注意到,以为治疗就是揉啊揉的,这样还怎么看得下去。 好说歹说,一通揉搓,总算是打完了这一针,累的秦牧满头是汗。 昨夜和贾红线颠鸾倒凤都没出这么多汗,今天对付个折美鸾却搞的手忙脚乱,真是让秦牧无语。 他还有事要做,既然折美鸾眼见着好的七八分,证明抗生素果然不负神药之名,也就没什么好停留的。 秦牧又交代一番老生常谈,就是医生常说的几句话,什么注意休息,多喝热水,有用没用的说了一堆,让自己尽量的像医生少过像禽兽,这才回了自己的屋。 贾红线正在等着他。 秦牧做客折府,今天又是初一,按照礼貌是要给折老夫人拜年的。 贾红线早就准备好了礼物,两人再次来到折家内院。 折老夫人对秦牧极为喜爱,简直就要当自己女婿一般。 那是自然,折美鸾差点丢了性命,要不是秦仙人出现,自己闺女就没了。 而且听二儿子说,仙家医术与众不同,治疗美鸾竟然是用夫妻床上的那点事,这让折老夫人为难了好久。 美鸾还是黄花大闺女,处子之身,怎么就这样不黑不白的给了这个男人,可是不给也不行,不给闺女就没命了。 折可存和她说了许多秦牧的事情,折老夫人听来听去,感觉似乎这个男人也不错,虽然是白丁,没有出身,但也是一身本事,以后亏不了美鸾。 至于秦牧是不是仙人,老夫人将信将疑,不敢不信,也不敢全信。 昨天她看过美鸾,闺女眼见的好的七七八八,再不是之前濒死的模样,这让折老夫人彻底定了心。不管怎么样,闺女命保住了。 救命恩人现在就在眼前,折老夫人必须仔细看看。 若是正常的郎中,救了自己宝贝闺女的命,折老夫人一定要折节下交,亲身道谢,可是秦牧不正常,他是给闺女治了病,可是也把闺女的身子拿走了。这样说来,他不算郎中,算是自己女婿。 如此一来,折老夫人的架子就不能丢了。 哪有丈母娘谢女婿的。 她端着架子坐在椅子上,秦牧连忙说着吉祥话,把礼物送了上去。 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折老夫人点点头,这盒子看起来就名贵异常,连她都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的,非皮非木,可见里面的东西更是珍稀。 “这是手表一块,不成敬意。”秦牧怕她不会用,亲手给她打开盒子,取出手表。 “这就是手表吗?”折老夫人来了点精神。 刚才她一直留意秦牧这个人,对于礼物什么的,她没什么看重的。这么多年,她是府州当之无愧第一人,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也就是折美凤这个小丫头头发长见识短,到了汴梁,开了点眼界,见什么都稀奇。 折老夫人毕竟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不容易接受新事物。在她看来,手表和手镯,有什么区别呢,什么能计时,她根本不信,因为她年轻时候没见过,就以为不存在。 可是秦牧现在送给她的竟然是手表,这让老夫人上了心。 这东西,真的挺好,不是手镯那么俗气。 很精致,没见过,也不会用。 秦牧自然明白事理,送礼是给人脸面,不能让人丢脸,要是折老夫人拿起来顶在脑袋上,那不是又抽自己脸,又丢折家脸吗。 他亲手给老夫人戴在腕子上,然后再详细的给老夫人讲解手表的用途。 对于给折老夫人送什么礼,他也思考了很久。 折老夫人是府州真正的第一人,折可求折可存兄弟,也得听她的话。在折老夫人跟前留个好印象非常的重要。 礼物必须选贵重的,她没见过的。你要送个皮子大衣,人都不拿眼看你。这玩意她缺吗? 只能是后世的玩意,她没见过的。 可是后世玩意,真正能在这时空实用的非常少,否则秦牧早拿来卖了。 所有电器都不行,因此就不能送手机。 镜子自然是稀罕,但是小镜子不像样,大镜子他身上也没有。 想来想去,还是手表最合适。 手表他还带了好多块,就是为了联络感情用的。 在任员外手里,手表是祸害,但是在秦牧自己手里,他却不那么在乎。 秦牧又不在汴梁城开钟表行,在府州这地方,天高皇帝远的,自己送手表难道王樵还能知道?就算他知道又怎么样呢,敢惹自己,上门宰了他。 所有阻挡在秦牧统一大业前面的,都是他的敌人。 对待敌人应该如何,伟大领袖早有指使。 折老夫人对这块手表越看越喜欢,再加上这是准女婿送的,更加喜欢乘以二。 今天真是喜事连连。姑娘病就快好了,又找了这样一个可心的男人,让折老夫人非常满意。 在大宋,十四五嫁人是常态,十六七都是老姑娘了,何况折美鸾都十八岁了。 只是因为折家地位尊贵,在西北很少有门当户对的,而美鸾美凤又是老太太心头肉,不想委屈闺女,才耽误到现在。 如今秦牧出现了,人长的精神,身家又丰厚,所差的无非是个官身。对于这点,老太太也在乎也不在乎。 如果美鸾没有失身给他,老太太自然想找个有官身的女婿,现在既然已经生米做成熟饭了,也就不在乎了。 折家本事是军阀,看重的是军队是武力。恰恰秦牧表现出了超高的武力,这足够让折老夫人满意了。 唯一不满意的是,秦牧是结过婚的男人呀。这可怎么办呢,总不能让美鸾过了门就做妾室。 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总能想办法解决。 要不让秦牧休了现在的妻子,再娶美鸾,这也是一个好办法。 回头让儿子想想主意,反正不能委屈了自家姑娘。 折老夫人满意,秦牧也就高兴。 交好折家,还是,这让他的烟草生意彻底有了保障,以后府州将源源不断的给他提供原材料。 吴家庄毕竟太小了,而大宋最要紧的是土地,秦牧即使有钱,也搞不到多少地——人家不卖。 所以府州对秦牧来说就分外重要。这里天高皇帝远,什么事都是折家一句话。 秦牧准备把府州作为一个烟草种植基地,绑在他的烟草帝国战车上,一往无前。 折老夫人还有许多客人要接待,所以秦牧不能多待,很快和贾红线告辞走了出来。 “表哥,看样子,折家要招你做女婿呀。”贾红线精明异常,顿时发现了问题。 “怎么会。你说什么呢。”秦牧完全没这个意识。 “哼,表哥,别怪奴没事先提醒你,不管怎么样,奴是你的第一个女人,是大房,再来多少,都要排在奴的后面。”这个时空男人有很多女人是常态。贾红线也不是时空超人,知道后世一夫一妻制度。 按照这个时空的要求,自己还不能妒忌,不能挡着男人讨小老婆,她唯一能追求的就是自己大房的位置。 眼见着折家不安好心,贾红线自然要给秦牧提个醒。 秦牧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一心想着的是烟草,为了烟草他才竭尽所能,可是想想,红线说的似乎也有那么点道理,以折家的尊贵,折美鸾的身份,被自己看到了屁股,似乎是不好处理。 唉,不管了,先顾着烟草再说。 折家是府州的最高存在,是土皇帝,初一自然非常的忙碌。 府州上下,身份够得着的,全来给折老夫人,折家公子拜年。 折府上下整整忙碌了一天,直到入夜之后,才消停下来。 这时候折可存才有时间答谢秦牧。 救命之恩,必须隆重。 贾红线有折美凤招呼,酒席上只有折可存和秦牧两人,显然他要说点私密话。 对于秦牧,折可存越发看不透,只是之前太忙,妹妹又让他牵肠挂肚,一直没时间和秦牧聊聊,现在总算是能安心坐下来了。 他最关心的是秦牧的武器。 什么样的兵刃能杀铁鹞子好像切肉,不,不是切肉,是切菜一般的轻松? 作为折家军的领头人,折可存必须弄明白,而且最好秦牧能卖给折家,这样的话,西夏在折家面前还算个屁。就是打到兴庆府,活捉李乾顺都不成问题。 “功业,咱们聊聊美凤说的你身上那根棍子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十六章 折府演武场 从少女到少妇,是华丽的蜕变。贾红线还是那个贾红线,却又不是昨夜那个贾红线。 如今的她,光彩照人,即使在烛光下也掩不住惊人的美丽。 这让折美凤羡慕嫉妒恨。 骄傲什么,一切还不是秦大哥给你的。关于这点她到是很快就弄明白了。 如果没有秦大哥,你不过就是一个寻常的汴梁小娘子,比起我来是大大的不如。不过你也不要这么神气,姐姐马上就要和你一样了,到时候我这个小姨子,绝不会比你差。 你有的,我都得有。 但是这都是以后的事情,在这个初一的夜晚,折美凤还是什么都没有。除了一根口红,再没有半件来自后世的宝贝了。 所以她只能一边盼着姐姐赶紧和秦大哥要东西,一边招呼着贾红线。 她是折府女主人,自然有招待女眷的义务。 和贾红线在一起,其实折美凤很喜欢,虽然是生气,可是生气的原因是因为贾红线一身都那么光彩照人,这些东西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折美凤,她渴望多和贾红线说说话,就是看看摸摸也好。 贾红线带了不止一身的服装,这些日子,换着样子搭配,都把折美凤馋坏了。 她还白白送了一件羽绒服,给路上捡来的马思柔,却没舍得给自己。 这让折家公主更添怒气。可是,东西是贾红线的,她想给谁给谁,自己也舍不下脸来要别的女人一件衣服。无奈呀。 “红线姐姐,你今天这个妆容好像又是新的样子。” “漂亮吗?”贾红线的确换了个模样。从女孩晋升为女人,自然要有点变化,她手机里面各种女模特照片很多,小事一桩。 这个妆容她以前没有尝试过。之前没有圆房,贾红线虽然改了发型,做妇人打扮,可是却怕自己显得岁数大,因此一直学习娃娃妆的画法,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青春。 今日不同了,可以大方的展示自己的成熟,所以画了一幅以前不敢画的熟女妆。 在后世化妆品和化妆术的加持下,轻熟女妆容的贾红线对折美凤是碾压式的存在。 折美凤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最是憧憬婚后的生活,也最羡慕新婚又年轻的新娘。 如今贾红线就是这般模样,一句话不说,都能打的折美凤丢盔卸甲。 “红线姐姐,你真漂亮。”这是折美凤由衷的话。她也想这个样子。 “好啊,我教你。”贾红线大大方方的示好。她可是太会做人了,知道对什么人说什么话,到什么时候干什么事。 折美凤顿时沦陷,一时半会,是想不起来亲姐姐了。 连秦大哥都忘到了一边。 秦牧这时候正在尴尬。 折可存你也这么大人了,会不会正常说话。什么叫棍子,那是枪,难道你妹妹没告诉你,那个棍子学名叫“突击步枪”吗? 这个可是秦牧错怪了折可存。 折美凤是告诉了二哥那个棍子的名字,突击步枪,但是这名字太划时代,让折可存说突击步枪四个字,就和小学生第一次念英文单词难度差不多。折可存死活念不利落,干脆说棍子好了。 “二公子,我求你一件事,以后别说棍子了,要叫步枪!我的那个粗的,是突击步枪,细的,叫狙击步枪。” “对,突击步枪,狙击步枪,就是这个东西,到底是兵刃还是仙法?” “当然是武器了,我说过多少次,我不是仙人,我和你一样都是凡人,普通人。我身上没有仙家宝贝,那些东西,都是我自己做出来的。” 折可存无可无不可的点点头。你说你不是仙人,那就不是吧。反正仙人不仙人的,无所谓了,大妹都要给你了,咱俩快成一家人了,还分那么清楚干嘛。 “功业,那你这个突击步枪,狙击步枪,能不能卖给我家?多少钱都不是问题。” “二公子,这个东西,暂时我不能卖,至于以后,还有的谈。” 现在肯定不能卖,自己还不够用呢。至于以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当前的任务是交好折家,确保府州成为自己的烟草种植基地。 “这样呀,那我是不是能亲眼见识见识?”折可存听二妹说过,秦牧不卖,所以也不吃惊。但是他非常非常想看看突击步枪。要是不能看到这样神奇的武器,他这辈子都不会幸福了。 第二天清晨,折可存就带着秦牧来到了自家演武场。 这是一处巨大的院落,依山而建,非常的有气势。 折可存命人在山脚下埋下两根木桩,一人多高,一个上面套着折家军的盔甲,另一个上面套着铁鹞子的盔甲。 秦牧站到一百五十米开外,这个距离足以让本时空的弓弩都够不到了。 “功业,这就是突击步枪?”折可存两眼放光,盯着秦牧手里黑漆漆的粗棍子。 真的是粗棍子啊,ak-15配上发射器之后,快变成长方形了。可是枪管还是圆柱子,在折家兄妹的词汇里面根本找不到对应的名称,自然只能说是粗棍子。 不过这可不是寻常的铁棍,后世功业化产品的精致,在武器上一样存在。 如果秦牧不说这是武器,直接把ak-15摆在折家兄妹面前,没准他们还以为是什么新型的摆件呢,因为的确是太精致了。 完美的圆柱,光滑的曲线,钢铁的冰冷,被有机的融合在一起,撒发着迷人的气息。 尤其对武者来说,还有什么比趁手的兵刃更有吸引力呢? 折可存就是真正的武者,还是真正的军人,不知砍掉了多少西夏人头颅,他更是对武器有着发自内心的追求。 盔甲在一百五十米之外,这个距离,即使折可存开弓射箭也射不透盔甲,更别说伤害到盔甲里面的人了。 那么秦牧的突击步枪,是不是真的如二妹和梁志说的那般厉害呢? “二公子,注意捂住耳朵,我这把枪声音有点大。”秦牧好心的提醒折可存。 上次开枪时候,折美凤完全没有准备,差点被惊的掉下马来,他不能让折可存再出丑了。 “功业,尽管开始。”折可存当然不会捂耳朵。笑话,他堂堂折家军头领,会被声音吓到,还要捂耳朵? 可是接下来他差点真的捂住耳朵。 突击步枪欢快的叫声,让第一次听到枪声的折可存吓了一跳。 他脑海里的声音,关于铁的,无非是军队里面的铜锣,或者寺庙里面的大钟,哪里知道突击步枪开火的声音完全不是打锣敲钟,那是爆炸。 一连串的爆炸发生在耳边,真的差点让折可存捂住耳朵。 秦牧对着两个靶子各来了三发点射。 小兵取来充作靶子的盔甲,折可存纵然有了准备,可是看到盔甲上手指粗的洞口,还是一句话说不出来。 太厉害了。这是什么样的武器,不论折家的盔甲还是铁鹞子的盔甲,在突击步枪面前,全是纸。 一枪两眼,三枪六洞。一百五十米的距离,这个时空的铁皮肯定挡不住762毫米子弹。 这个口径的子弹,在步枪里面算是重弹。就是因为考虑到要破甲,秦牧才选择了俄罗斯的ak-15,而舍弃了国产95全自动步枪。 因为95步枪用的是58毫米子弹,比762毫米差了很大一块。 这次秦牧现场演示,不但折可存折美凤来了,连折美鸾也来了。 今天是第三针。这个时空不论病毒还是细菌,都没有抗药性,后世的抗生素一出,就好像突击步枪横扫铁甲一般,神一样的存在。 昨天晚上折美鸾就已经不咳嗽了,身体也有了精力,今天一觉醒来,感觉恢复的八九不离十,除了还不能上马杀敌,做别的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秦牧还是又给她打了一针。 第三针总算是比第二针顺利多了,没怎么折腾,小娘子很坦然的就接受了。 秦牧不得不佩服,年轻人,接受新鲜事物就是快。相比折美鸾的十八岁,自己二十六好像老头一般,当然是这也是因为自己寿命上限只有四十,才让秦牧有了这样的感慨。 他哪里知道折美鸾的变化不是因为接受新鲜事物快,而是折老夫人准备把折美鸾嫁给他。 在折美鸾心里,既然是自己的官人,那怎么样都是可以的,也就再不抗拒了,虽然害羞还是难免的。 秦牧要展示他的粗棍子,美鸾自然要来看看。自家男人的宝贝,自己当然不能不知道。 折家兄妹集体的无语了。 面对新生事物,有人能迅速找到方向,有人会彻底迷失。 能找到方向的毕竟是少数,折可存就一时半会找不到方向了。 这样威力巨大的兵器,他当然想买,在自己手里那不是天下无敌了。可是秦牧不卖,他总不能去抢。 若是外人还好说,可秦牧是自己妹夫,自己怎么也不能抢妹夫的东西。 如果不抢的话,他以后怎么打仗呢? 这时空的冷兵器作战,并不是后世人想的那样子。 大部分人以为冷兵器作战就是拿刀去砍人,实际上战场绝不是这个样子。 这时候的战争不是砍人,是砍铁皮。没有盔甲根本没法打仗,要不农民造反怎么那么容易被镇压呢。 在这个时空,普通士兵的佩刀能好过后世家用的菜刀吗?除了有数的几把宝刀,其余的兵刃顶多也就家用厨房菜刀水平。 用菜刀切肉可以,但是切铁你试试,是那么容易砍得动吗。 武将赖以成名的是武艺,但是更重要的是盔甲。没盔甲多高武艺也在战场上存活不了一根烟时间。 漫天的箭雨怎么躲? 谁也没法躲,全靠盔甲扛住。 铁鹞子为什么勇猛?因为盔甲够精良,扛得住敌人箭雨。为什么稀少?因为精良就是难得,一身盔甲传了一代又一代。 折可存的盔甲也是难得的宝贝,比寻常铁鹞子的盔甲还要坚固。上阵时候,穿上这身盔甲,他能感到安全。 可是现在他再也找不到曾经的安全感。 不论什么样的盔甲,在突击步枪面前全是一张纸,一捅就破。如果自己和秦牧对战,还没看到对方人呢,自己就完蛋了。 这以后还怎么打仗。 除非自己也拿着突击步枪,否则就没法上战场了。 战争,战场,折可存突然不知道未来怎么办了。 美鸾美凤姐妹对望了一眼,眼神却有点不同。 美凤想着,秦大哥的棍子如此厉害,怎么自己也要弄到手里。 美鸾想着,自家男人这样威猛,果然老天爷没亏待自己,没让自己委屈的嫁给个商贾,或者匠人。 这明明就是军中之神,无敌的存在。 折家是军阀世家,折美鸾自然钦佩的是军中勇将,所以对种申百般看不上,否则以他的背景,和折家到门当户对。 见到秦牧的威猛,她自然喜笑颜开,猛然间却发现贾红线正望着她,这让美鸾感到很不好意思。 那个女人可是自家男人的妻子,这个事情,可是有点难办。 纵然自己是折家的公主,她只是汴梁草根人家,可是奈何人家先进了门。先进一天都是大的,难道自己能甘心做小吗? 唉,老天爷,为什么要让秦郎不早点遇到奴呢? 不行,要去找老天爷问个办法出来。 说走就走!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十七章 三清观 三清观迎来了贵客。 折家姐妹大驾光临,那肯定是要倾巢出动迎接的。 别看金辉道长很会在折可存面前装腔作势,但是他更知道女人才是自己真正来钱的地方,在折家姐妹面前,道长可很平易近人。 要赚女人钱,总得给人笑脸。 折美鸾从演武场出来就直奔三清观。要找老天爷要办法,自然得通过和尚道士了,所以金辉道长现在就变成了老天爷的代言人。 秦牧和贾红线也跟着一起过来了。 本来秦牧不应该这样做,他可以明天再来。和折家姐妹花一起来三清观,有点失礼。可是秦牧一来时间很紧,他没多余时间耗在府州,二来他又不是要烧香拜佛,他是找老道算账。 莫名其妙的想害我,秦牧哪能不问个明白。 这里可是他的烟草种植基地,钱袋子的底,如果底上有个洞,那肯定是必须解决。 来到三清观,折家姐妹先去见老道。 “道长,”折美鸾一派大家风范,神情自若的说道:“我听说三清观供奉的太上老君神灵异常,体贴世人。今天奴家到听来个故事,想问问太上老君的看法。” 金辉道长此时心里忐忑不安。 折家姐妹花以前也来过三清观,不算生人,可是秦牧跟着来是怎么个意思? 看两个姑娘全都气色不错,想来是生病的那个好了,难道说,秦牧真的把痨病都给治好了? 治痨病,可是需要真本事。那日在折府老道就没安好心,想着秦牧治不好,肯定会被折家人折腾的半死,可是现在这个样子,自己的打算肯定是落空了。 他不知道内情,只能一边用心听着折家姐妹说话,一边留神外面的动静——别被秦牧直接杀进来。 “小娘子请讲。”老道还得敷衍这对姐妹花。他也分不出哪个是姐姐哪个是妹妹。两人一般模样一般打扮。 “话说府州有位漂亮的小娘子,喜欢上了汴梁城的小郎君,可是小郎君在汴梁有妻子,那么这位小娘子该怎么办,要请教太上老君了。” 折美鸾找金辉道长不是没理由。如果不是他说秦牧是三清之上,自己也不会被秦牧那么样子给治疗,也不会弄到如此尴尬的地步。 实际这也就是女人的不讲道理。她也不想想,如果不是金辉道长这般做法,如果不是秦牧给她治病,她现在都应该在棺材里面了,哪能到三清观来摆威风。 但是女人是不讲道理的,尤其是恋爱中的女人,折美鸾现在就没有道理可以讲。 她说的话,就是道理。她要个办法,金辉道长就得给出来,否则,三清观就不要开下去了。 折美鸾的话,就是这府州城的圣旨。 金辉道长急出一身冷汗。 他算是听明白了,什么府州漂亮小娘子,不就是折家姐妹吗,那个郎君,肯定是秦牧,他妻子,就是贾红线。 这一家三口,合着来三清观找事来啦! 我这道观是叫三清观,可是也不是你们一家三口。我这个三,和你们毫无关系,找我干嘛? 但是他根本不敢说这事太上老君不管。如果太上老君不能给折家姐妹一个答案,折家姐妹可就要给他一个结果了。而那个结果绝对是他不能承受的。 老道混迹江湖半生,这点急智还是有的。 “小娘子,些许小事,待我问问老君他老人家。” 金辉道长任何时候都要做足戏份。不过今天就别玩大的了,小小装腔作势一番就行。他闭眼念叨了一番,反正谁也不知道他念的什么,等睁开眼睛时候,道长一甩拂尘,说道:“老君说了,这事好办!” “好办?那速速告诉我。”折美鸾眼睛亮了。 “府州女儿和汴梁郎君,两情相悦,应该让小郎君休了他的原配,迎娶府州娘子。”老道一边说,一边偷眼看着问话的那个。肯定这才是正主。 折美鸾神情一黯。这根本不可能吗,秦牧和贾红线两人的恩爱,就是瞎子都看得到,他怎么肯为了我休了贾红线。 老道多精明,随时都留意着,一看折美鸾面色不对,就知道这法子不行。 “不过老君又说了,天下女子,何其不幸,哪能随便休呢?古有娥皇女英共侍一夫,今日我府州娘子也仿效古人,难道不是府州美事吗?” 俩女人一个男人,你们三个一起,这样总可以了吧。 折美鸾微微点点头,比刚才高兴了点,却还是没有十分满意。这样只能是迫不得已的下策,而且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俩人谁大谁小呢。这可是关键。 “不过,老君又说了,虽然是仿效娥皇女英,但是也不能完全一样。最好是安两处家,在府州,则府州娘子为大,在汴梁,……”老道说到这里就不说了。 让贾红线做大房这样的话,他是绝不会说出来的。 折美鸾听到这里,眼神明亮起来。这似乎是个挺不错的解决问题办法。 既然不能让官人休了贾红线,那么自己在这里安家,不让秦郎离开府州,只要在府州家里,自己做大的,偶尔去汴梁,让她做几日大又如何? “府州娘子为大!” “府州娘子为大!” 突然传来怪异的声音,惊醒了折美鸾。这不是老道的声音,她连忙抬头去看,却见衣架上有一只绿皮鹦鹉,正张着嘴学舌。 “府州娘子为大!” 金辉道长潇洒的一摆拂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连鹦鹉都知道府州娘子为大,可见这是世间真理。” 折美鸾开心的点点头,这个办法好。 她刚要道谢,就见秦牧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贾红线。 秦牧时间有限,真不能多待。 折家姐妹已经进去不短时间,他等的实在不耐烦了,反正就是问出老道陷害自己的真相,有折家姐妹在更好,还能吓唬吓唬老道。 他不等招呼,就走了进来。 道长立刻施礼:“三清之上大驾光临,小道惭愧惭愧。” 惭愧个鬼啊!敢害我。 秦牧根本不接他话:“道长,明人不做暗事,我时间有限,今天当着折家人面,你告诉我,是谁让你害我的。” 金辉道长没想到秦牧如此不讲江湖道义。这不是指着秃子骂和尚吗。 都是江湖上混的,你怎么能拆我台呢?我可是捧了你了。 他偷眼看看折家姐妹,见两人正盯着自己,金辉道长真是有点绝望。 今天这事,过不去呀。 的确是有人要他陷害秦牧,秦牧不用问也知道不是他干的,之前俩人谁认识谁呀,肯定是有人幕后指使。但是这个人,自己不敢说呀。 得罪了折家,他不敢,但是得罪那一家,他也不敢。 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他这一犹豫,鹦鹉说话了:“府州娘子为大!府州娘子为大!” 大家都吓了一跳。 金辉道长没想到这个畜生这时候出声。 秦牧是没想到鹦鹉会说话。 折家姐妹没想到鹦鹉会把这句话说出来。 而贾红线万万没想到,鹦鹉竟然说出这么一句话! 她当时就怒了。这什么意思?别问,肯定是折家想把美鸾嫁给表哥,又不想做小的,结果不知道是她自己的主意还是家里给的主意,跑来三清观想办法。 三清观能有个鬼办法!放着奴在这里,谁也不能迈过我去! 但是鹦鹉这话,显然是她们有了主意呀,要不怎么说“府州娘子为大”呢? 连畜生都敢欺负奴! 贾红线二话不说,掏出手枪,随手就枪毙了这个坏鸟! “砰”,枪声响过,鹦鹉连毛都被打烂了。 江湖混的越久,胆子越小。 金辉道长都没明白贾红线是用的什么道具干掉了自己的鹦鹉,他只看到这漂亮的不像话的女人掏出一个铁棍子,随手一指,接着一声巨响,自己的鸟就死了。 然后那根棍子又指向了自己,贾娘子杏眼圆睁,仿佛发怒的观音,这他哪里扛得住。 老道噗通就跪地上了,连忙说道:“观音,别杀我。都是种家二公子要我干的,是他要我冤枉秦牧,是他要让折家对付秦牧,都是他干的,和我一文钱的关系也没有啊。观音饶命。” 秦牧连忙把贾红线的手抓住。 这简直是太暴力了。 鹦鹉说话让他小小吃了一惊,不过这很正常,鹦鹉本身就以会学人话出名,他只是没想到老道还养了这么一个会说话的鹦鹉。可是贾红线一句话不说就掏枪,掏出枪就把鹦鹉给灭了,这暴烈的性格,简直是让他出了一身冷汗。 红线是不是真有暴力倾向啊,以前杀人是杀人,但是那是战场上,这可是在道观里,那还是一只鸟。有这么大仇吗? 折家姐妹也吓了一跳。 幸亏她们都见识过了秦牧的粗棍子,这次贾红线掏出一根短的,也不会惊讶。可是贾红线一句话不说,只因为那么一句话,就把鹦鹉给杀了,这让俩姐妹心里都不由的一颤。 似乎,这个大房,不那么好说话呀。 贾红线收起手枪,冷冷的盯着金辉道长,说道:“哼,不过是种家的那个杂碎,别让我再看到,否则,这支鸟就是他的下场。” 说完话,她走到鹦鹉的身前,突然换了一副模样,微笑的说道:“现在你告诉奴,谁是大房呀?” 这句话,让秦牧听完都打了一个寒颤。 万万没想到,贾红线是这样性格。才和自己圆了房,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强势了呢?没圆房时候,好像不这样。 他是想不到贾红线心里的变化。 没圆房之前,贾红线一直心里悬着,生怕表哥不爱她,或者在她之前有了别的女人。现在这颗心彻底放下了。 女人的心思都是十分慎密的。 表哥身体一切正常,但是和自己同床时候总也不肯迈过那个坎,贾红线知道秦牧肯定有苦衷,有十分不得已的难处,否则不会宁可苦苦忍受煎熬。 现在好了,表哥和自己洞房了,就是说他彻底迈过了那个坎,从此以后,是一对真正的夫妻,可以毫无顾忌的期待未来幸福的日子。 这样的日子,她是千辛万苦才得到的,怎么能允许随便什么女人破坏呢。 贾红线不能拦着官人娶小的,但是她也绝不允许小的迈过自己。所以听到鹦鹉的话,她才暴怒异常。 她的反应直接而且迅速,一枪立威,谁想迈过我,那就要问问我的枪是不是答应。 不得不说她的考虑太周到了。 杀一只鸟能立威,又没和折家姐妹直接冲突,让表哥不会反感,这样的妙计也只有贾红线能迅速的想到,换了方好音和姜月奴都想不出来,更做不出来。 秦牧望着贾红线手里的枪,又看看折家姐妹,哭笑不得。 老道,你真是坏透了,连养的鸟都这么坏。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十八章 折家的套路 今晚这顿酒是秦牧在折府的最后一餐,明天他就要回汴梁了,所以折可存更加的上心。 他有几件事必须和秦牧再聊聊。 第一就是美鸾的终身大事,第二还是武器的事情,第三是两家以后的关系,第四才是烟草。 不过折可存这个轻重缓急,正好和秦牧心中的轻重缓急反了过来。 烟草才是秦牧心中第一位的,别的都排不上号。 “二公子,今年你能划出多少地来种烟草?” “功业,你要多少?” 对于这个问题,秦牧早有准备。 “两万亩。”这是最低的要求了。根据秦牧的计算,两万亩的烟草种植基地,才能给他提供日产一百箱的原材料,这样一年的产量在三万六千箱,对比后世几百万箱的产量,那是大大的不如,可是本时空人口也少,自己的小厂子,更是不可能和后世的烟草巨兽相比,所以这个数字算是比较合适的。 “两万亩呀,这个有点……”折可存面色有点犹豫。 “怎么?很困难吗?” “是有点难度,功业,你知道我折家靠什么立足。这府州是折家的根本所在,自然要维持一方百姓的生计,若是种田的地改了种烟草,怕是百姓……” 秦牧想想,也是这么个道理。 后世国家都要维持十八亿亩的粮食种植基地,划了红线,谁也不许碰,这时空也是一样。 生存永远都是第一位的。 可是烟草关系到自己的生存,没有两万亩烟草种植,自己的生存也成问题。没钱没法搞军队,没军队就没法实现目标,实现不了目标,自己只能死在四十岁。 现在,可是又过去一年了,在这个时空,自己还剩下十三年。 在府州百姓的生存和自己的生存之间,秦牧该怎么选择呢? 他这里犹豫,折可存有点遗憾了。 折可存的犹豫,不过是谈判的手段,两万亩对于折家来说,真不算什么问题,可是没想到秦牧理解错了,还以为他真有麻烦。 不得已,折可存只能自己揭开谜底:“功业,两万亩,要折家拿出来,是有点困难,可是如果美鸾同意的话,到是问题不大。” “怎么这还关系到美鸾?” “当然,美鸾名下有一万亩土地,如果她要是过了门,地就是你的了,你爱种什么种什么,折家也管不到。剩下一万亩,包在我身上。” “……”秦牧明白了,这是逼婚。 如果自己不娶折美鸾,烟草种植基地就搞不起来。 顿时折美鸾的地位急剧攀升,从一个小小的感情问题上升到生死存亡问题。 折家人,果然没有白给的,天下就没有那样的好事,吃了就跑,抹嘴想溜,在别的地方或许可以,但是在折家,绝不可能。 折可存不论从妹妹自身幸福出发,还是从折家未来考虑,一定要把秦牧绑在折家身上。 不是为了烟草,不是为了钱,是为了突击步枪。 有这样神奇武器的秦牧,绝不能放跑了。 折可存已经想明白了,未来的战争,再也不会是穿着铁皮拿着刀子砍来砍去,一定会淘汰所有盔甲,在更远的距离上决定胜负。 不得不说,折可存是战争的天才。 从一把枪推导出未来战争的模式,而且果断的放弃了传统,盔甲弓弩,一下子就被他扔到了垃圾堆里面。 步枪,突击步枪,这个才是折家要的,而且必须拿到。 一个折美鸾不够,再贴上折美凤,总之突击步枪必须和折家捆绑在一起,不能成为折家的敌人。 面对秦牧,面对突击步枪,折可存想不出任何取胜的办法,连保命的办法都想不出来。 所以一定不能让秦牧成为自己的敌人,必须是一家人,起码是合作伙伴。 现在折可存不关心秦牧是什么人,从哪里来,要干什么,他只关心一件事,秦牧必须是自己人。 这个目标,无论如何都要实现。 如果秦牧不娶美鸾,他给秦牧下也得逼着娶。 何况,美鸾的身子已经给了秦牧,而秦牧看起来很讲道理,不是无赖的性格。讲道理就好办,讲道理,你要了大妹的身子,难道能不娶她过门吗? 秦牧还在犹豫。 又过了一年了,自己似乎是有点成绩,弄了一支小小的部队,三十几个人,可是一年过去了——虽然只是半年,但是谁知道柜子怎么算,它要按历法算时间不是按生日算,那秦牧可干涉不了。 在秦牧看来,这也许就是过去了一年,现在自己的事业,可以说还没起步。 来时候就在吴家庄,现在自己的势力范围,还是在吴家庄,连韩城县都没拿下。 时间可是只剩下十三年了。 十三年,统一欧亚大陆,这目标越来越遥远,自己必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 折美鸾,那就娶了吧。反正吴家庄也不是贾红线一个女人,还有俩呢,不多她一个。再说自己怎么也是看了人家屁股,这个时空,女子那么重名节,尤其还是折家的女儿,为了美鸾的声誉,折家的名望,认了。 折可存心里紧张,面色却平静如常,耐心的等待秦牧的回答。 “二公子,你知道我已经娶亲了。” “功业,此言差矣!好男儿志在四方,女人当然是四方都有。你看我,就有七八个女人。男子汉大丈夫,这是必须的。” 秦牧没想到折可存竟然把“好男儿志在四方”引申出到处都是女人,简直是天才。而且他这么年轻,竟然有七八个女人,这…… “可是……” “功业,不用可是,既然你应下了这门亲事,两万亩地,一亩不少给你种烟草,我折家再送一万亩,做嫁妆。”折可存就当秦牧答应了。 “那府州百姓的生计?” “他们种烟草,又不是不给他们钱,你不是花钱买烟草吗,你买烟的钱还不够他们买粮食吗?” “……”秦牧突然发现自己上了折可存的当。 既然自己花钱买烟草,那么百姓自然可以用钱买粮食,根本饿不着肚子,自己给的钱足够多。 可是折可存开始故意不说,用话术诱导了自己。 唉,真是关心则乱。如果不是太过于看重烟草行业,自己怎么能这么简单的上了套。 现在反悔也不可能了。不提君子一言,就说如果自己不答应,那么这个烟草种植肯定搞不好。折家的本事他深深领教了。 “妹夫,”折可存马上换了称呼:“咱们这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二哥看你不是凡人,你给哥哥看看,折家的以后,应该怎么办。” 折家百年来扎根在府州,是府州实打实的土皇帝。可是也就仅仅止步于此了。 这里是大宋的边疆,而且还是一块突出部。 后面是大宋,左右是西夏和大辽。 三个庞然大物死死的捆住折家,否则折家哪能安分守己的为大宋打生打死,独立建国不好吗?只是实在没这个实力。 西夏和大辽已经异常强大,如果失去大宋的支持,折家一天也守不住府州。 折可存认为秦牧见多识广,比自己还要高明,所以难得的向他请教战略性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有点过火了。折家已经是府州的土皇帝,还能怎么发展?再发展只能是真皇帝了。 不过折可存却也不怕。因为他看得出来,秦牧对大宋皇帝没有半点的认同,一路走来,以及这么多日子的交往,他能感受的到,这个妹夫心底有不臣的念头。 否则这么多宝贝,怎么赵佶只有香烟和手表呢?真正的军国利器,像突击步枪,狙击步枪,枪,赵佶听都没听说过,更别说见过了。 秦牧有这么多武器,而且看他带的那个家丁,哪里是家丁,明明是他的私军。 有高明的武器,有这么强悍的军队,他要干什么?还用问吗。 折可存就是看明白了这点,才一定要把妹妹嫁给秦牧。这不是委屈的嫁妹,是对未来的投资。 所以他才会和秦牧讨论折家的战略性问题。 秦牧对折家的定位也是战略伙伴。现在又决定娶折美鸾,自然关系更亲近一层。 可是折家和方腊不同。方腊的势力彻底被朝廷干没了,他仅存的一点势力,被秦牧改编成近卫团。 折家可还是活的好好的,不但好好的,而且实力雄厚,远不是方腊可以比的。 自己绝对不可能吞没折家,想都不要想。反倒要防着折家把自己给吞了。 只看折家翻云覆雨的手段,竟然借着折美鸾的病,给自己套上一条枷锁,就知道折家的高明。 方腊完全没法和这些真正的世家相提并论。 他也遇到过自己,可是根本意识不到自己代表着什么,白白错过了唯一求生的机会。 折家不同,他们想方设法的要把自己拉住,不说别的,就这份眼界已经足够高明了。 在自己面前,折可存一点没有土皇帝的傲气,反倒像老朋友一般,如今更是混成了亲戚。 以折府的地位,把公主嫁给一个白丁,是要面对很多责难的。 秦牧是什么人?府州乃至西北哪有人知道,就是全大宋也没人知道。 没身份呀! 可是折家什么地位?大宋朝鼎鼎有名的世家贵族。这样人家的嫡亲女儿嫁给小小白丁,日后折家肯定会面临很多的难堪,可是折家毫不在意。 就这份眼光,也值得自己投资了。 跟得上时代的人,才是自己的帮手。 秦牧准备插手折家。 “二公子,我看折家现状,守成有余,进取不足。” 这情况折可存比秦牧还清楚。 “妹夫,就说你的想法吧。” “向西北开拓。打西夏是唯一的出路。” “妹夫,你这说的也太容易了吧。如果能打的过西夏,我难道不打?” “二公子,时代不同了。”秦牧决定给他透点消息:“说句大话吧,原来折家没有我,自然打不过西夏,可是现在有我了,你觉得西夏能挡得住突击步枪?” “妹夫,”折可存激动的站了起来,“你可是要把突击步枪卖给我?” “现在还不到时候,但是会有那么一天。”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四十九章 西菜峪遇贼 今夜是贾红线在折家的最后一晚,可是难得的她没睡在秦牧身边,而是和折美鸾睡在了一张床上。 对于贾红线在三清观的突然发威,折美鸾开始也是吓了一跳,怎么一言不合就杀鸟呢。 可是贾红线以为杀一只鹦鹉就能吓住折美鸾,那也太天真了。 折美鸾手下人命也不少,哪会怕眼前死一只小鸟,就是贾红线当着她的面把金辉道长脑袋砍下来,她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明天秦牧和贾红线就要回汴梁了,折美鸾特意邀请贾红线和自己同床同枕,姐妹俩要好好聊聊。 贾红线自然不会拒绝。很多话是没法当着表哥的面说的,姐妹们私下解决才是正道。 “红线姐姐,明天咱们要回秦郎家了,以后的日子,还要姐姐多多照顾。”折美鸾这次要和秦牧一起回去,折家绝不能放跑了秦牧。 府州到汴梁几千里地,秦牧一去起码大半年不会再来,这么长时间见不到人,折家可不放心。万一美鸾怀孕了呢? 不管怀孕不怀孕,秦牧的根本是在汴梁,在根本之地没有折家的人,那可不放心。 折美鸾必须跟着秦牧回去。 贾红线知道自己无法拒绝,折家的体量,是自己抗拒不了的。尤其这里是府州,是折美鸾的地盘,她纵然再有本事,也使不出来。 她的根基在吴家庄,只有回到吴家庄,才能掌握主动。 “妹妹,这都是小事,不用你提,姐姐也会做到,只是表哥家里可不是府州折府,他家的规矩很大,怕是妹妹受不了约束。” 贾红线的话也不是瞎说,就现在的大宋来说,没有比近卫团再多规矩的地方了。 可贾红线也是故意误导折美鸾,近卫团是军队,和秦牧家里完全两回事。他家里可没规矩,连吴小妹都不像个大户人家丫鬟,不守着大户人家的体统,可是秦牧从来也没在意过。 “在那边家里,美鸾自然是守规矩的。”折美鸾不卑不亢:“那里毕竟不是府州,妹妹明白的。” 她也是话里有话。那里不是府州,我明白,但是离开那里,到了府州,红线姐你也要明白,谁做主。 秦牧不可能一辈子守在小小的吴家庄,这点折美鸾看的很明白。 天下大了,甚至府州都放不下自己官人,到时候一切咱们从新再算,现在先由得你,谁让你先进门呢。 俩人暂时就这样达成了默契。 有了默契就好说多了。毕竟是一个家门的姐妹,贾红线很是大方,先送了折美鸾一块手表,然后能送的都送了一堆。 这些东西,如果她不送,到了家里秦牧也会给折美鸾准备,与其那样,还不如自己现在做个人情。 只可惜手机她没有多的。不过这并不耽误她示好。 掏出手机来,给自己和美鸾来个合影。 折美鸾顿时被深深震撼住了。 她以为自己见识突击步枪这样的神器,已经完全了解了自家官人的本事,可是当贾红线拿出手机的时候,折美鸾彻底糊涂了。 这是什么样的宝贝呀,怎么还能把人关在里面。 如此的生动,如此的传神,而且,还那么的漂亮。 这样的东西,天地间哪里应该有呀。 若不是秦牧一再声明自己不是神仙,而贾红线也不过是个寻常的女人,折美鸾绝对会以为手机是仙家法宝。 这东西,连美凤都没见过,红线姐姐却给自己看了,显然是接纳了她。 这让美鸾心里好过了许多。 大家族麻烦,后宅的斗争不断,折美鸾早就有心理准备。可是能和睦点还是和睦点好。 官人是有大志向的,这点折美凤在看到突击步枪时候就意识到了,她绝不能拖秦牧的后腿。 这样的宝贝,自己到了秦郎家里,也会有的。 关于这点,折美鸾万分肯定。她很明白贾红线做的一切,如果不是自己很容易得到,作为大房,怎么会这么轻易的给自己呢? 换了自己是大房,也会拿着捏着。 贾红线的做法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些东西她如果不给自己,到了家里,官人也会给自己。 虽然如此,可是折美鸾还是感谢贾红线。 手表这样的神器,早一天戴上都早一天舒服。更何况还有新衣服,还有那个羞人的胸罩。 这个小小的玩意,真是很贴女人的心,自己可从来没有见过。 恰恰她和贾红线尺寸大小差不多,正好可以戴上。 姐妹俩说说笑笑,一晚上很快就过去了。 第二天,秦牧带着大队人马离开了府州。 从吴家庄出发时候,只有秦牧贾红线和刘云飞三个人,现在回去却变成了一个车队。 三十辆大车装的全是烟草,还有二十辆拉着行李和折美鸾的嫁妆。 按说五十辆车全是嫁妆都不多,但是一路上山高水长,的确不适合多带东西,更何况一般的财物在折家人看来,根本入不了秦牧的眼,所以也不用多给。 到是有一根折府镇宅的老人参,据说有千年的寿命,折老夫人送给了闺女做嫁妆。 这东西让秦牧还有点感兴趣。后世可没有这么高年头的人参,如果能拿回去,估计能换不少钱。 关键是能救命呀! 千年老参,对于有钱人来说,简直是多少钱都肯掏。 折可存派了三百人马送行,要一路送到秦牧的家,否则靠秦牧一个人也赶不了这么多大车。 领头的还是梁志,人马还是那三百人。 梁志不但是送婚使,还肩负更要紧的使命。他要尽可能多看看秦牧的老家,探探折家姑爷的老底。 在府州,自然一帆风顺,毕竟是折家自己的地盘,但是进入岚州就要小心了。 这里不是折家领地,折家军不能那么跋扈,该低调必须低调。 三百人马,也是不小的一支军队了。没有朝廷的旨意,凭什么向京城运动,你们要干嘛? 所以梁志这三百人都没穿军服,也没带盔甲,更不能带着神臂弓,只是带着防身的朴刀,和一些寻常弓箭。 不过岚州更接近中原,比边疆地带安全不少,也不可能遇到西夏或者大辽的军队,这样安排也算安全稳妥。 这一次不但折美鸾跟着回来,连折美凤也跟了过来。 按说没她什么事,可是她要跟着,折家也不反对。有折美鸾照顾,又是折家的闺女,自然不怕被欺负。 一路晓行夜宿,来到了一个叫西菜峪的地方。两边是山,中间仅仅一条狭窄的官道。 前面五十里就是楼烦。楼烦在汾河边上,在这里秦牧就要走水路了,可以直达汴梁,那时候就好走多了。 这一路跋涉,大家都有点疲惫,想着今天就能坐上船了,众人心里都期盼起来。 从府州到汴梁,是从西北到东南,一路顺水。换了船之后,都不用划桨,轻松就能到家。所以每个人都打起精神,想着早一点到楼烦。 因为着急,又是在大宋境内,远离边疆,梁志就放松了警惕,没有按照行军惯例派出斥候,突然之间,两边的山上齐齐响起了呐喊。 “结阵!”梁志第一时间发出了命令。 可是太晚了,敌人埋伏了多时,就等着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而且这三百人都没盔甲,随着弓弦响声阵阵,几十个折家军身上插着箭支倒了下去。 秦牧很幸运的躲过了这一波。 到不是他主角光环附体,老天爷保佑,而是因为这次出门不是抢劫,是折家送亲。送亲自然不能让新娘子露天待着,所以有几辆大车是有棚子的。 秦牧也不会骑马,自然他和贾红线以及折家姐妹都坐在有棚子的大车里面。 这车子无疑是敌人攻击的重点,棚子上不知道中了多少箭,可是没有射穿的。 秦牧和贾红线一句话没说,立刻打开行李组装武器。 他们俩的配合越来越默契,连眼神的交流都不用,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结阵,结阵!”梁志骑在马上大声的命令。 虽然没有盔甲,但是折家军带着盾牌,只是一时被打的措手不及。 现在缓过劲来,纷纷抽出车上的盾牌,彼此靠在一起,竖起来盾阵。 有盾牌保护,敌人的威胁顿时小了。 这条路两边都是山,不论是投石机还是床弩,都很不好弄上去,所以敌人也没有重型武器。 只是弓弩,盾阵完全应付的了。 秦牧不清楚外面的情况,不敢贸然露头。 他把枪管伸出棚子外面,枪管上立着贾红线的小镜子。 通过镜子,秦牧仔细的观察着战场。 虽然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人,是土匪还是军队,但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袭击了自己,就是敌人,就要毫不留情的消灭。 对待敌人,从来是你死我活,没有妇人之仁存在的余地。 幸亏是冬天,树叶都落了,林间比较稀疏,视线不受遮挡。 开始时候,这伙贼人全趴在地上,躲过了折家军视线,如今一旦开始进攻,就全显露了身形。 秦牧仔细扫视着战场。 自己这边,形势不妙。 敌人人数不少,而且居高临下,他们肆无忌惮的射箭,自己这边要反击只有仰攻。 向上打,即使在后世时代,也是吃亏,更何况现在全是冷兵器。 战况就是一边倒,折家军只能凭借盾牌,乌龟一样的龟缩在大车四周,凭借大车和盾牌,生抗对方的弓弩。 这样子什么时候算个头,难道等人家射完箭吗? 若是对方放火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十章 你有师父吗 秦牧瞬间就下了决心。别等对面了,自己先放火。 他换上,只把枪支伸出棚子外面,一颗一颗的飞向两边敌人藏身的树林。 后世的,可不是本时空比的了的。 瞬间大火就燃了起来。 这伙敌人一直控制着局面,折家军车队就好像待宰的羔羊,怎么杀全在他们的掌握中,只看头领什么时候下令了。 只要头领一声令下,他们就可以冲下山去杀人抢东西。 谁知道转眼之间眼前身边起了大火。 冬天的山林,树木干燥,落叶遍地,再加上后世的燃料,一分钟之内,整座山都烧了起来。 秦牧的打的巧妙,正打在半山腰,在贼人的中间和前面。 贼人再想向前冲,那就要冲过一片火海,冲出来也变烤鸭了,还是挂炉的。他们只能向上逃命,可是山谷的风就是向上的,所以火海一路跟着烧。 两边山上,全是火光,里面传出凄惨非人的呼叫声。 折家军放下盾牌,面面相觑。 他们刚才都缩在盾牌后面,哪看得到秦牧的动作。只是突然看见两边山上起了大火,而且一路向上的烧,一下就把死地给破了。 只有梁志看到了秦牧的操作,他心里极为惊讶。突击步枪,原来还能放火。这真是太宝贝了。 难怪二公子要自己一定弄明白秦姑爷的底细,换了是自己,也要弄明白。谁不想要这样的神器?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折家军没射出一箭,贼人快死绝了。 水火无情,这样的山火,不是人能扛得住的,别说贼人了,就是折家军也得跑。 两边山上都是火,温度越来越高,他们也受不了。 于是双方谁都顾不上谁,拼命逃跑。 折家军带上伤员和死者,顺着山路狂奔。 贼人却没有这样幸运的事。山上怎么可能有路,全是干燥的树木,他们冲不下来,只能向山顶跑,而火跟着屁股的烧,最后不知道还能逃出去几个。 秦牧也没法留下来检查战果,跑路要紧,他也受不了这样的大火。 再不跑,前面的路要是也烧起来,自己也完蛋了。 两边比赛着逃跑,到让秦牧提前很多时候,跑到了楼烦。 直到回到吴家庄,秦牧也没弄清楚究竟是什么人埋伏了自己。 不过也不用去想了,烟草回来了,他迫不及待的要开始自己的烟草事业。 当务之急是先把卷烟厂弄过来。 他安排好折家军的食宿,都没来得及和方好音姜月奴多亲热,立刻回到了后世。 算起来在大宋足足待了九十多天,三个月,在二十一世纪也过去一个月了。这么久没消息,连黄金沙也急了。 秦牧的手机上全是未接电话和未读信息。 他穿好了衣服,把人参放在一边,这才仔细看手机。 基本上全是黄金沙董玉琼的,还有三四条是穆千柔的,这都不出意料。可是有一条短信却让秦牧感到奇怪。 “农二代,我是罗乔,敢不敢跟我赛一次车,场地随你挑,赌注随你开。” 罗乔?这是谁?秦牧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这不就是罗浩那个漂亮又胡搅蛮缠的妹妹吗。 怎么莫名其妙的想和自己赛车了? 自己这水平,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司机,和赛车手完全不沾边。 再说,就是沾边,为什么要和你赛车?你当自己是什么人?大宋皇帝赵佶吗?你要赛车就赛车?简直搞笑。 秦牧也不管她哪里弄到的自己手机号,直接选择了无视。 我又不是没有赚钱的手段,何必跟你赌博。 他随手拨通了黄金沙的电话,现在刚下午两点,不出意料的话,这家伙应该在公司陪着穆千柔。 “二代,你总算回来了。这次可……”黄金沙语气明显断了一下,接着说道:“修仙的够长。” 秦牧明白了,董玉琼就在他身边。 果然,接下来手机里面换了董玉琼的声音:“二代,你这么久不露面,难道不给我个交代吗?” 秦牧感觉到瞬间头大了。 董玉琼好像中邪了,原来不是这样的女人呀,怎么变得有点不可理喻。 自己去修仙,要给她什么交代?难道真的带着你一起修?可是你也过不去呀。 “你等着,我去找你。”说着不等秦牧回答,就挂了电话。 秦牧刚要给穆千柔也打个电话,却听手机又传来响声,是董玉琼的消息。 “千柔和我一起过来,你不用联系她了。” 这事也替我办了?您也太体贴了吧。 秦牧感觉自己只要回到现代社会,就好像一个多余的人。尤其只要董玉琼一出现,简直什么她都要安排。 可是自己和她没这样的交情呀,我们是合作伙伴,不是两口子。你怎么能安排我的生活呢,你不问问我愿意不愿意吗? 秦牧下决心,一定要和黄金沙私下说一声,让他和董玉琼家里人提一下,给董玉琼请个和尚老道什么的,驱驱鬼,去去邪。 好像很可笑,在大宋秦牧都不信鬼神,不知道为什么回到现代社会,一下子就有了熟悉的轨道,也想起这些玩意了。 唉,在大宋自己可说是随心所欲,回到首都,秦牧还是那个草根,半点能耐也没有了。除了钱比原来多了点,别的还是没变。 敲门声响起,秦牧连忙开门。 果然,董玉琼黄金沙和穆千柔,全来了。 “二代,你为什么不听我话?你修仙我不反对,但是你总要给我留个消息吧。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秦牧目瞪口呆,这话可从哪说起呀。 他看了看黄金沙,黄金沙在董玉琼身后,无奈的耸了耸肩膀,意思是我也没办法。 黄金沙觉得自己够对得起秦牧了,对得起这份友谊,对得起朋友的信任。 穿越这么大的事情,自己能守口如瓶,到现在都没跟琼姐吐露真相,反倒合伙骗董玉琼。这在黄金沙身上已经是难得的优秀品质了。 再多,他也做不到。他又管不了董玉琼,不被董玉琼管着就不错了。 他也明白董玉琼喜欢上秦牧了,可是黄金沙能怎么办呢?拦着不让?这不可能,男女感情岂能是外人左右的。 而且,如果秦牧和琼姐搞在一起,对黄金沙是大好事。 董玉琼就是他的亲姐姐一样,他当然希望姐姐有个好归宿。秦牧不论从外表到内在,绝对是黄金沙眼里唯一认可的姐夫。 不仅仅如此,如果秦牧和董玉琼结婚,自然不能再和穆千柔搞到一起,那么自己不就是有机会了吗? 黄金沙和秦牧是好朋友,彼此都很坦诚。他们都不隐瞒各自对穆千柔的爱慕,而且穆千柔也没答应任何一个人。 那就是说,黄大少还有机会,唯一的障碍就是好朋友秦牧。 如果秦牧退出去,穆千柔不就是自己的老婆了? 所以黄金沙大力赞成董玉琼追求秦牧。 这看起来有点怪异,董玉琼这样的身份,这样的背景,去追一个草根。 不过这算什么呢?电视上不经常上演有钱的白富美倒追高帅穷吗。 何况秦牧也不穷,他的身家目前还是隐形,一旦爆发出来,秒杀一切。 秦牧完全想不到黄金沙在这件事上把他给卖了,还想着让朋友给董玉琼家里传话,驱魔捉鬼呢。 “秦牧,你回来啦。这段日子辛苦了吧。”穆千柔到是规规矩矩的,没更亲热,也没冷淡。 “玉琼,小穆,金子,”秦牧打着招呼让客人坐下,一边烧水一边准备茶具:“最近修仙遇到点困难,待的时间比较长,公司没什么事吧?” 穆千柔吃了一惊。 怎么秦牧去修仙了?这个太不靠谱了吧。本来穆千柔听说秦牧开公司,就觉得挺佩服的。这么年轻就有自己的公司,虽然有黄金沙的帮衬,但是秦牧有自己的本事,否则就算黄金沙肯掏钱,董玉琼也不会白扔钱。 她这段时间也对董玉琼多少有了点了解。 不过对公司的主要业务,她还是不清楚。 公司到现在没有任何业务,自己只是按照秦牧的要求,一直搜集工业化初期的资料,至于秦牧做什么用,甚至收集什么样的资料,秦牧没说起过,她也不清楚。 秦牧总是不来公司,公司只有她和董玉琼黄金沙三个人,那俩人也不在自己面前提秦牧的事,穆千柔也不知道秦牧每天忙什么。 今天听到秦牧回来,穆千柔很高兴,和大家一起来秦牧家里,见见面,吃个饭,冷不丁听到秦牧是去修仙了,吓了她小小一跳。 怎么听起来完全不正常呢。你几年不见,变得这么有钱了,为什么不好好过日子,反倒弄那些虚无缥缈的玩意。 不行,作为同学和好友,自己还受过秦牧的帮助,必须劝劝他。 “秦牧,你修仙,这个,有师父吗?”穆千柔没有董玉琼的强势,她也没自认为是秦牧的女友,所以说话不能直接,准备婉转的从另一个角度点醒秦牧。 “……” 秦牧没想到穆千柔会问这样的问题。 修仙本来就是骗董玉琼的,董玉琼竟然傻乎乎的相信,已经出乎秦牧的意料了,可是穆千柔看起来更上一层楼,竟然问起自己的师承。 这哪里去找个师父呢?可是如果说自己孤身一人,从头摸索着修仙,又有点不合常理。 他还没想好怎么回答,董玉琼开口了:“二代,我也要修仙,和你一起,你带我去见见你的师父吧。” 秦牧彻底呆住了,董玉琼这个要求,自己该如何面对才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十一章 聘礼 “我师父他……”秦牧拖慢语速,拼命的编造谎话:“他,他是一个特别善良的人,对了,你们看,这是他给我的千年人参,让我救济世人。” 秦牧突然想起自己拿回来的人参了。 千年人参虽然是折美鸾的嫁妆,可是贾红线已经给了她那么多好东西,秦牧拿她一根人参也不过分。主要是这次秦牧没时间找古董,而空手回现代也太浪费机会了,总得拿点什么回来。 “千年人参?”董玉琼这才注意到桌子上随便扔着的那根干瘪萝卜似的玩意。 千年人参就这么随手一扔?你对你师父的敬意呢?对我的爱慕呢?为什么不先给我说一声,就这么随便一扔呢,不知道我正需要千年的人参吗? 董玉琼当然不需要千年人参去修仙,但是她太需要千年人参救命了。 董家是红色世家,她家的根基,是三九年参加革命的董家老祖,现在九十多,快百岁的老人了。这个岁数人的身体需要的不是处方药,而是真正滋补元气的珍品。 以董家的能量,只要市面上有的,什么样的珍品都不会搞不来,可是关键很多东西市面上没有。 比如千年人参,这样的宝贝,现在怎么可能还存在。别说千年了,百年的都没有,几十年的人参就算珍惜至极了。现在秦牧告诉她,这一根人参有千年,怎么能不让董玉琼激动。 如果秦牧说的是真的,就靠这一根人参,能给老祖再增加好多年的寿命。 这对于董家简直是…… 董玉琼一把就将人参抓在了手里。 瞬间,她的精神就被吸入了一个奇异的世界,这里遍布着高大的树木,按说应该遮天蔽日,阴沉沉的才对,可是偏偏又洒满了温暖的阳光。 董玉琼发现自己这次不但赤着脚,甚至连上衣和裙子都没了,换成了短短的两节麻衣,仅能勉强遮住女人最羞人的三点。 林中没有枯枝败叶,脚下好像踩着厚实的地毯,一点不痛,反倒舒舒服服的。 “玉琼。” 突然听到有人叫她。 董玉琼顺着声音望去,只见秦牧赤着身体,浑身上下只腰间缠着一块麻布,裹着他的那里,正举着一根人参向她招手。 这是,这根人参吗? 董玉琼连忙跑过去。 “这个给你,是我的聘礼。”秦牧笑嘻嘻的把人参放在董玉琼的手心。 “聘礼?”董玉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嗯,你收下这棵人参,就是答应嫁给我了。” “这是聘礼?我收了。”董玉琼立刻大声答应。 突然,她感觉有人拉扯自己,一下子眼前的幻象全部消失不见,身心又回到了秦牧的小屋。 秦牧正拽着她的身子摇晃。 刚才那句话石破天惊,简直要吓死秦牧了。 董玉琼拿到人参,突然愣了一下,然后就张嘴大喊:“这是聘礼,我收了。” 秦牧吓得差点趴地下。 怎么了这是,董玉琼中邪的如此严重。什么时候自己说人参是聘礼了,不对,呸呸呸,自己也糊涂了,应该问自己什么时候说过要娶她呀。这是哪跟哪啊? 黄金沙也被董玉琼的话吓了一跳。这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时候了吗?可是二代和琼姐也没认识多久,而且最近他在现代时候不多,俩人啥时候勾搭的这么紧密了。 他转眼又高兴极了。聘礼都有了,二代和琼姐的婚事,岂不是稳了吗。 以琼姐家的背景,给二代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在外面勾搭穆千柔。这样说来,千柔是我黄金沙的了! 有了这个心态,他当然一句话也不说,更不会打扰董玉琼。反正有秦牧在,他才是琼姐最亲的人。 黄金沙得意的望了望穆千柔,一副掩饰不住的兴奋。 穆千柔有点傻了。 她完全弄不懂怎么回事。 难道董玉琼是秦牧的女朋友吗?怎么秦牧没和自己提过,连黄金沙也没和自己说过。 穆千柔答应加入秦牧的公司,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喜欢秦牧,只是因为自己的家庭,一直怕拖累了秦牧。 现在看起来,秦牧发展的如此迅速,似乎几百万不太是负担,那么也许几百万就够填满父母和弟弟的欲望了吧。 有了这个心思,穆千柔才来到秦牧身边,想慢慢的开始这段感情。 可是谁知道,在秦牧的小窝里面,董玉琼突然拿着千年人参说这是秦牧给她的聘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求婚了吗?好像秦牧也没说什么呀。 难道董玉琼发癔症?可是琼姐之前都好好的呀。 穆千柔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呆呆望着秦牧。 秦牧尴尬极了。 这都哪挨着哪啊。 怎么千年人参就成了聘礼了?明明是嫁妆好不好? 啊,呸! 自己都糊涂了。什么聘礼嫁妆的,这是自己拿来换钱的宝贝,怎么就突然成了董玉琼的了? 难道她看上了人参,不想给钱?又或者董玉琼现在资金没有多少,给不起了? 想起来上一次那个什么老虎吃人,还没提多少钱呢。秦牧翻遍了手机消息,也没看到董玉琼提半个钱字。 这怎么回事啊。莫非董玉琼要空手套白狼?不给自己钱了吗?可是不给钱真的不行,自己还有大业要完成,事关自己小命,没钱就是要自己命啊! 别的方面秦牧可以松口,唯独钱这一块,那是坚决不能放松的。 没钱自己怎么在大宋搞工业化?没有工业化怎么建立热武器的军队?没有军队怎么推平欧亚大陆?推不平欧亚大陆,自己还怎么活的下去? 一连串问题,归根结底都是钱!没钱是万万不行。 琼姐你就饶了我吧,赶紧掏钱! 秦牧立刻就去摇晃董玉琼,让她别撒癔症了。 董玉琼这个时候已经被千年人参彻底打败了。 首先,这个人参的确是能延年益寿,说白了就是续命。能给老祖续命,那董家的地位就牢固无比。这人参比什么古董都重要。 其次,柜子强大的能力,让她陷入了幻觉,以为幻想世界里面的秦牧和现实中的秦牧是一个人。幻觉里面的秦牧求婚了,她以为现实中的秦牧也说过这句话。 所以即使现在她脱离了幻象,也一时分不出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幻觉。 但是人参给她的感觉,的确是厚重,足有千年,秦牧说的还少了。 她绝不能放弃这棵人参,因此将错就错,说道:“秦牧,虽然我答应了,可是你还没跟我见过家长,你看哪天有时间,告诉我,我们去见见我爸爸妈妈。这棵人参我先拿走了,急用。” 说着,不等秦牧反应过来,拿着人参匆匆离开了。 秦牧差点哭出来。 是不是自己再拿回多少东西,她都准备不给钱了? 这才是真正的谋财害命! “秦牧,你先忙着,我有点事先走了。”穆千柔也匆匆离去。 “金子,你傻了?怎么什么话都不说,就看着琼姐把人参拿走?你不知道我多需要钱吗?”秦牧只能对黄金沙发火。 “二代,真不怪我。我怎么知道你和琼姐关系到哪一步了。要是你俩都滚床单了,我就是一外人,哪轮得到我说话啊。”黄金沙理由满满当当的。 秦牧气的差点抽他。怎么说话呢,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和董玉琼上床了? “二代,你先别生气。”黄金沙连忙安慰朋友:“那个人参,你说有上千年,那就别怪琼姐了。她家老祖岁数大了,真需要续命的宝贝。你这个人参,就是她的补品。” 秦牧总觉得黄金沙话说的有问题,只是一时急火攻心,也想不出来毛病在哪。 这时候手机突然响了。 秦牧一看,陌生号码,随手给挂了。 现在哪有心情接陌生人电话。 没想到他刚挂了电话,黄金沙的电话响了。 黄金沙接通电话,没好气的说道:“乔疯子,找我干嘛?” 手机里传出巨大的声音,连秦牧都听得到:“沙子,你奶奶的别叫我乔疯子,叫我罗乔,或者乔奶奶。是不是秦牧在你身边?” 竟然是罗乔。她怎么知道自己在黄金沙身边? “在,怎么着?看上我哥们了?晚了,我哥们刚和琼姐订婚了。” “屁话,我会看上农二代?” 罗乔在外人面前女神一般优雅,最近不知道怎么和黄金沙混熟了,也混不吝起来。 “那你打听我哥们干啥?” “约他赛车!” “赛车?那你等等,我问问他。” 黄金沙捂住手机,问秦牧道:“罗乔约你赛车,玩吗?” 秦牧本想一口就拒绝。赛车,自己根本就不会,赛什么赛。 可是话没出口,他突然想起罗乔给自己发过一条短信,说赛车有赌注! 赌注也是钱啊! 自己就是缺钱,这不是送上门来了吗。 他想了片刻,点了点头:“干了,不过钱少了不玩,一千万最少。” 秦牧想,如果是罗乔和自己赛车,不是专业赛车手,那么自己未必没有胜的机会。当然前提是车子要公平,拿自己的途锐和法拉利比速度,肯定不干。 不过想来罗乔也不会提出这么不公平的赛车方法。 “我哥们说干了你。一千万。”黄金沙张嘴就沾罗乔便宜。 “屁话,他干我?我还干了他呢。一千万是吧,好说。我在皇家山庄,你和农二代过来,我们谈谈规则。”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十二章 董玉琼要参赛 秦牧还需要最少一千万。 造纸厂和纸浆厂已经花了他一千万,有造纸厂和纸浆厂,还不能出香烟,必须有卷烟厂。 卷烟厂的报价,在上次秦牧提造纸厂时候已经和江厂长谈好了,一千五百万,老客户了,信誉卓著,江厂长给打了八折。 可是秦牧没有一千五百万了。 他实在是没想到两次拿回来东西,都没弄到钱。 那个老虎吃人被董玉琼白白拿走了,这次的千年人参也没给钱。 他手里只有五六百万存款,缺口一千万,可是大宋的烟草事业耽误不得,哪里去弄这一千万呢? 和黄金沙借?绝对不会。秦牧从来不借钱。 罗乔莫名其妙的给他了一个机会,可以赚一千万,秦牧准备抓住。 “农二代,听说你和琼姐订婚了?” 在皇家山庄酒店见到罗乔,罗乔没提赛车,先问婚事。 “怎么着,姐们儿,看上二代了?可惜你晚了半辈子了,人孩子都快有了。”黄金沙是纨绔的性格。他和罗乔也是不打不相识,自从那次他拿出全套景羊五尊盘之后,在罗氏兄妹面前着实扬眉吐气一番,之后和罗浩还没什么交道,反倒和罗乔做成了朋友。 不是男女朋友,是酒肉朋友。 秦牧的电话,也是罗乔从黄金沙这里要出来的。 罗乔对黄金沙无所谓,但是对秦牧很有所谓。不是看上秦牧,而是秦牧是哥哥的情敌。 罗浩一直追求董玉琼,可是有秦牧这个绊脚石,她想帮哥哥,所以要打击秦牧。 怎么打击呢?想来想去,想到赛车了。 如果能让秦牧因为赛车背上一屁股债,那还有什么资格追求董玉琼?至少在自己面前他都抬不起头。 不过突然听黄金沙说董玉琼和秦牧已经订婚了,这消息让罗乔感觉不可思议。 如果董玉琼订婚,起码罗浩应该知道,可是哥哥也没跟自己说起来呀。 她有点不信,所以一见面就问秦牧这个事。 “罗小姐,别听金子胡说,没有的事。是个误会,误会。”秦牧连忙否认。这事不能不撇清楚,否则麻烦大了。 和谁结婚也不能和董玉琼结婚呀,简直吃人不吐骨头,拿了那么多好东西,一分钱也不掏。 否则秦牧哪用来见罗乔。 罗乔这才点点头。她根本不信。就算董玉琼喜欢秦牧,可是离结婚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罗浩找人调查过秦牧,就是一小白领,不知道最近走了什么运,竟然能倒腾点古董出来。 买彩票还有中奖的呢,秦牧一时走运,罗浩根本不放在心上。和自己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存在。 罗浩不在意,罗乔也不信他俩能成。 毕竟家庭地位差太多了。 董家,红色家庭啊。而且董老还是很健康的存在!这样的家庭已经非常非常稀少了。董玉琼怎么可能和一个草根结婚。 她答应,她父母还不同意呢。 只有罗浩这样的家庭,才是配的上董玉琼那样的家庭。 罗乔只想找秦牧的晦气,毕竟上次是他当面给自己难堪,而且黄金沙拿来的尊盘,也是秦牧搞来的。 归根结底,让自己丢脸的,是秦牧。 “先说好,是我和你比,都不许找人替。竞速还是弯道,你选吧。”罗乔丢开董玉琼的事,直接开始讨论赛车。 “弯道。” “车子有限制吗?”如果没限制的话,罗乔就占大便宜了。她的车,她能弄到的车,比秦牧强太多了。 “就是大众途锐,不分年限。” “可以改装?” “可以,但是不能改发动机。”秦牧绝不能让她改动力输出,否则还玩什么。 罗乔知道秦牧有一辆新的大众途锐,对他要求早估计个八九不离十,这都是意料之内。 “那你定日子吧。”罗乔对自己的技术非常自信。 “后天。” “地点?”罗乔很大方,不欺负人。 “108国道,红井路。” “赌注。” “一千万。” “君子一言!” “驷马一鞭!” 108国道,红井路,是一段非常曲折的山路,速度根本起不来,全靠技术。 正因为这样,秦牧才敢和罗乔比。因为他和金子以前老开车在这条路上玩,比较熟悉。 “二代,干她!”黄金沙看热闹不嫌事大。 “放屁!你等着看,是我干他还是他干我。”罗乔根本不惧。 秦牧摇摇头。他从来没接触过这帮纨绔的圈子。 虽然黄金沙是他唯一的朋友,但是秦牧没有参加过这种富二代的聚会,所以一点不熟悉他们的交流方式。 这种肆无忌惮,天老大地老二我老三的气势,他很不习惯。 后天要赛车,秦牧马上开始行动。 他得改装。虽然都是途锐,但是罗乔肯定会改装的。他如果不改装自己这一辆,肯定跑不过对手。 秦牧精打细算之后,决定开始改装。 因为是弯道,不是竞速,所以秦牧主要是改装悬挂和刹车,再选配合适的轮胎。 他选了一套德国kv的悬挂,一套意大利 ebo的刹车。 秦牧喜欢汽车,对改装也稍微有点涉猎,不过只是限于肤浅的了解,不深入,谁让他原来没钱呢。连车子都买不起,还想什么改装。 时间紧张,他立刻就把车子开进了改装厂,约好第二天早晨取车,然后他好抓紧时间实地跑跑。 路,他熟悉,但是改装后的车子,很多性能都提高了不再是原来的感觉,至少不是奔驰大g的感觉,也不是原款途锐的感觉,他要尽快的掌握。 结果第二天还没睡醒就被董玉琼电话叫起来了。 千年人参呀,那就是神药。 董玉琼一拿回家,她爸爸就先试了试药效,结果立竿见影。五十多岁的人了,突然变得精龙活虎,让董玉琼的妈妈非常满足。 立刻给老爷子用,效果显而易见。眼见着老人家有了精神,竟然能戴着花镜自己看报纸了。 这效果,没得说。 董家上下都非常感谢秦牧这一棵人参,必须谢谢人家。这是董家的机缘。 可是董玉琼知道父母的感谢,和自己的感情,是两码事,完全不沾边。 父母可以给秦牧一些方便,甚至给他一辈子也得不到的地位,但是不会把自己嫁给秦牧。 这样的白雪公主,应该配白马王子,而不是嫁个杀鸡宰牛的。 在董玉琼父母看来,秦牧这样的小白领,和以前杀鸡宰牛的肉贩子差不多,没什么区别。纵然他有一些运气,得到了千年人参,但是想得到自家闺女,那纯属做梦。 董玉琼可没敢说秦牧正在修仙,只说是朋友偶然得到了这件宝贝,和自己关系非常好,才卖给了自己。 董家当然要给钱了,多少钱都给。可是董玉琼恰恰不想家里给秦牧钱。给钱不就是买卖了吗,买卖还怎么算聘礼。 她要把人参作为聘礼,就绝不能给秦牧钱。 幸亏她的想法秦牧不知道,否则非气死秦牧不可,你家给钱你都不给我! 一大早董玉琼就给秦牧打电话,让他在家等着,自己去接他见父母。 董玉琼说的很含糊,没敢说是恋人见家长,但是秦牧可不敢去。他连忙推脱说有要事,必须办,实在是十万分抱歉,然后挂了电话一溜烟跑到改装厂,都不敢在家里待了。 要事?秦牧有什么要事呢?既然有这么神奇的师父,能给他千年人参,还是为了济世救人,那么红尘中还有什么比修仙更重要的? 董玉琼是真的准备和秦牧一起修仙了。因为她最近的感觉越来越古怪,也越来越相信,人是可以成仙的。 谁让柜子那么神奇呢,让董玉琼体会到另外一个世界。 她知道秦牧脸皮薄,不好意思,也觉得最近俩人之间,似乎进展太快了点。 董玉琼决定暂时稍微缓一缓,先靠着这棵人参的神效,不断游说父母,让自家人慢慢接受秦牧,等父母想通了,再带秦牧回来。 可是秦牧死罪逃过,活罪难免,怎么能这样躲着自己呢?难道是害羞?都什么年代了,还害羞,亏你还修仙! 仙人还看不开这些吗? 董玉琼马上拨通了黄金沙的电话,知道了秦牧的去向,立刻开车赶了过去。 黄金沙才不去呢。第一不做电灯泡,第二他昨天和秦牧几乎聊了一晚最近大宋朝的事情,早上才迷糊睡过去,实在也是起不来。 董玉琼来到改装厂,正看到秦牧在接车。 “二代,怎么你把车改装了?”董玉琼对改装不陌生。她虽然不玩车,可是这个圈子里面玩车的多,她听多了也了解一些。 秦牧还没说话,突然看见罗乔开着一辆途锐出现了。 “琼姐,农二代,都在啊。”罗乔停稳车,兴冲冲过来打招呼。 “怎么你也来这了?”董玉琼很奇怪,罗乔和秦牧?他们怎么搞到一起的,之前不就见过一次吗,还一直吵。 “琼姐,你不知道吗?农二代要和我赛车。”罗乔想要给秦牧难堪,主要是为了让他在董玉琼面前丢脸。正愁怎么让董玉琼知道呢,结果她自己来了,这样到简单了。 “二代,你要赛车吗?为什么想玩这么危险的运动?我不同意。”董玉琼冷着脸训了一顿秦牧,接着对罗乔说:“罗乔,不许叫农二代,你要叫他名字。” 罗乔俏皮的吐吐舌头。看来董玉琼的确对农二代很上心呀。 哥哥遇到劲敌了。 “好的琼姐,你的话我当然听。”罗乔很聪明,绝不会跟未来嫂子对着干,不过她转头对秦牧说道:“秦牧,那你是不是老实的听琼姐话呢?如果你这么听话,做乖乖仔,那咱们就不比了,我给琼姐面子不算你输。” 请将不如激将。罗乔拿捏的非常准。 秦牧感觉回到现代诸事不顺。 本来拿回来一棵千年人参,可是连萝卜价都没卖出来。想赛车赚点钱吧,董玉琼还拦着。 这简直是占便宜没够啊。 现在秦牧不是很肯定,到底是柜子的能量让董玉琼变了,还是她本身最近撞邪了。自己拿回来那些玩意可都在她手里,莫非…… 这种事情,又不能量化,也没证据。 可是无论如何,钱还得赚,大宋的烟草行业,等着这笔钱呢。 “玉琼,这个事,其实没什么危险,大不了就是输,我们不比速度,只比技巧。”秦牧必须给董玉琼面子,不能让她下不来台。 “那好,我和你一车。”董玉琼懂赛车的规矩,车里要有副驾驶做导航员的。 “……”秦牧真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带着董玉琼还怎么比?山道飙车是充满危险性的,实际比直路竞速还危险的多。一出事就是坠崖。 这真要了命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十三章 赛车 经过一天半的试车和熟悉道路,在晚上十二点钟,比赛终于开始了。 红井路并不是专用赛车道,这是一段寻常的公路,但是是在山区里面,平常经过的车就不多,到了半夜,更是一辆车也没有。 秦牧当然不能允许董玉琼坐自己的车,最终好说歹说,让她在终点等着。 终点是山顶,在山脚。 黄金沙在山脚。负责计时和救援。 罗乔也带了两个朋友,一样一个在山顶,一个在山脚。 马上就要发车了,大灯划破漆黑的夜,山路清清楚楚出现在眼前。 今夜没有雾气,这让秦牧放心不少。如果有雾的话,谁也不敢在这条路上开。什么都看不见直接掉悬崖底下去。 弯道竞技和直线飙车不同,弯道是先后发车,因为路太窄了,不能同时起步。 猜先结果是秦牧先发车。 他看了看罗乔,罗乔冲他竖起了小指头。 没想到,这姑娘做人嚣张,心眼还不坏。 她那天从黄金沙那要到改装厂的地址,特意去看了看秦牧的车子。怕被改的不合适,路上出危险。 算是有心了,这让秦牧对她有了一些好感——本心不坏的姑娘,但就是做人太张狂了。 随着黄金沙按下计时器,秦牧轰开油门,弹射起步。 这条路道路极其曲折,一路向上,全是发卡弯,即使在白天也要小心控制油门刹车,更何况夜晚。 幸亏这条路两边风光很美,很吸引人,他之前跑过很多次,算是轻车熟路。 改装后的车子明显操控性强了许多,刹车的反应和距离,都让秦牧更加的有信心,即使现在是夜晚,他的速度也一点不慢,反倒因为没有往来车辆,速度比平日还快上许多。 在车子性能差不多的情况下,秦牧不觉得罗乔就稳赢自己——凭什么呢? 谁知道没开出十分钟去,后视镜突然一片闪光,罗乔竟然追上来了。 秦牧有点吃惊,要知道罗乔可是晚一分钟才发车,一分钟的时间,她不应该追到自己屁股后面。 难道这小姑娘真的水平比自己高一些? 这点秦牧真是高看了自己。 罗乔虽然不是专业赛车手,但是一直玩车,经验和技术远不是秦牧这样的普通驾驶员能比的上的。 弯道竞技,比的是过弯不减速,专业的半专业的赛车手全是用漂移过弯,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节省时间,不浪费动力和速度。 秦牧原来都没自己的车,当然没尝试过漂移。他只是常规的减速加油,今晚的比赛,顶多是油门给大点,刹车踩狠点,一次也没有漂移过弯。 这样几个弯道下来,罗乔就追到了自己屁股后面。 秦牧有点紧张。 这要是让小丫头片子超过了自己,岂不是钱没赚到,反倒背上一千万债务? 这数字对之前的秦牧,简直不可想象的巨大,但是现在秦牧拥有一个世界,也就不觉得太多。他可以回到大宋倒腾古董,也能轻松的付赌注。可是这需要时间,他最不能浪费的就是时间。 而且他现在急需这一千万,好打款给江厂长,把卷烟厂提出来。 不能让她超过自己。 秦牧立刻把车子开的偏向路中间,占住路面,让后车无法超越。 漂移他不会,堵车还是会的。 罗乔轻轻松松的追到秦牧屁股后面,都没费什么精力,只要超越了秦牧,就能一溜烟跑到山顶,赢得胜利。 真是个废物,罗乔给秦牧下了定语。 不过接下来罗乔几次试图超车,全被秦牧给挡住了,失去了超车路线。 罗乔拼命的按喇叭,秦牧死活不让。 开玩笑呢,这是比赛,你按喇叭我就让?一声喇叭几十万,也太贵了。 罗乔几次失败之后,火气腾腾的就上来了。 怎么,跟我玩这个?你还嫩点。 趁着一个稍微宽点的拐弯,罗乔看准时机,突然从外道超越秦牧。 两车并排的时候,罗乔看了一眼秦牧的车,心里生气,就想使个坏,发泄愤怒的情绪。 她方向盘极速右打,车子向着秦牧的车就靠过去。 一般人遇到这样情况,肯定是下意识的躲避。 秦牧如果要躲,右边是山体,不过还有足够空间躲避,可是秦牧根本动也没动,一直稳定的保持着方向。 他虽然是赛车场上的新手,但是作为个人来说,经历了太多危险,比这个时空的普通人,精神上心理上强大的多。 秦牧没有那种下意识躲避的反应,而是冷静的保持自己轨道。如果他躲一把方向,那么肯定就被罗乔超越了。 眼看两车就要撞上,秦牧没慌,罗乔慌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秦牧的车子没变方向,这样情况她没有遇到过,以前都是人家要躲一下的,这是人类下意识反应,怎么秦牧这小子非人类呀。 可是这时候没时间想秦牧是不是人类,不管他是不是人类,罗乔还是人类,她有人类的本能反应。 眼看她就要撞上秦牧的车,罗乔下意识的反打方向,在山路上,她又是超车速度,顿时车子点失控,直接向着左边悬崖冲过去。 车速飞快,眼看着就要撞上石头护栏,罗乔吓的一边大叫一边刹车再反打方向。车子从秦牧的车头一下滑了过去。 车子总算没有撞上护栏跌落悬崖,可是这时候已经过了弯道,她车速虽然慢了下来,可是却因为连续的打方向失去了控制,前面一个发卡弯,如果按照现在的轨迹,肯定是要直接冲出悬崖了。 这一刻罗乔被吓傻了,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危险情况,此时脑袋里面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秦牧在后面看的明白,罗乔的车虽然带着刹车,可是根本没刹住,一路奔着悬崖冲过去。 他顿时急出一身冷汗。 这个高度,掉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秦牧下意识的一踩油门,从罗乔车子外侧直接杀了过去,在两车并排的瞬间,使劲向右边打方向,车子狠狠向右边撞过去,把罗乔的车子一下子撞开了。 罗乔的车子被撞的偏离了原来路线,直接蹭向了山体,一通碰撞过后,总算停了下来。 好悬,秦牧总算从悬崖边上把罗乔拽了回来。 可是秦牧这时候就危险了。他撞开了罗乔,自己的车子必然要被推向反方向,反方向就是悬崖。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秦牧必然连人带车坠入悬崖。 此时秦牧异常的冷静,似乎连冷汗都没有了。 这一刻,整条山路的细节全浮现在他的脑海,他清楚的记得这条路偏偏在这个发卡弯,在悬崖边上有一个看风景的小亭子。 秦牧唯一的希望就是这座小亭子。 他拼命的控制着方向,在漆黑一片的夜色中寻找那个小亭子,终于在摇摆的灯光下,小亭子出现在车子左前方。 秦牧用尽浑身的精力,尽量控制着几乎失控的车子,正对着亭子撞了过去。 砰的一声,秦牧终于撞到了亭子上。车子熄火了。 总算是得救了! 这时候秦牧才感觉冷汗流了下来。 好悬,差点今天就要归位! 秦牧发誓,以后再也不玩赛车了,给多少钱都不玩,这是玩命。 他平静了一分钟,感觉身体放松下来,精神恢复了正常,才打开车门,来到罗乔的车前。 罗乔正趴在方向盘上嗷嗷的大哭小叫。 这次她差点丢了小命,鬼门关里面走了一圈,这让才二十二岁的年轻姑娘怎么还能控制得住,她连尿都吓出来了。 看着秦牧走过来,罗乔立刻松开安全带,拉开车门跳了出来,抱着秦牧继续嗷嗷大哭。 这时候能有个人真是太好了,若不是他舍了性命救自己,罗乔真的不敢去想后面的事。 秦牧其实很想骂她一顿,这简直是拿俩人性命开玩笑,自己就算在大宋都没有遇到过这样危险的情况,没成想回到现代反倒遇上了。 现代人真是自己作死啊! 可是看到罗乔连尿都吓出来了,这样大哭小叫的,自己再说她,也没法说出口,只能反过来安慰她:“没事没事,都过去了,过去了。” 过了好一会,罗乔才稍微稳定了一些。 半夜三更的也不能在半山腰停着,他们要开到山顶和董玉琼汇合。 这时候秦牧发现自己的车子动不了了。 他是正面撞击,受到的力度大,车子启动不起来。 罗乔的车子到没问题,是侧面刮蹭山体,只是刮花了车身,车子性能一点没受影响。 两人只能开着罗乔的车上山。 罗乔此时特别的不好意思,她已经不敢开车了,只能让秦牧开车。可是驾驶位因为自己失禁弄的湿漉漉一片,她连忙胡乱找出一块布擦了又擦。 秦牧哪里还在意这些,赶紧回家是正事。 董玉琼焦急的在山顶等着,按时间测算,不管谁输谁赢,应该俩人早上来了呀,怎么都多了五分钟,还没出现呢?别是出了意外吧。 正在她担心的时候,看到罗乔的车子出现了。 车刚停好,董玉琼就跑到驾驶位边上,准备问罗乔,秦牧怎么样,谁知道车门一开,下来的却是秦牧。 她大吃一惊,怎么俩人换车了,那罗乔呢? 再向车里一看,罗乔正在副驾驶位置老实的像小学生一样,规规矩矩的坐着呢。 这是…… “玉琼,路上出了点事,先通知金子,让他上山把我的车拖回去,咱们回去再说。” 折腾了大半夜,一行人回到家。 董玉琼知道了事情经过,把罗乔好一顿数落。 总算是秦牧顾着罗乔的脸面,没说是她故意别自己,只说开车不小心碰了,要是让董玉琼知道真相,估计董玉琼会和罗乔绝交。 罗乔一句话也不说,倒头就睡了。 这么晚,他们都没回家,找了个宾馆开了几个房间。 罗乔睡了,秦牧也没法多说什么。这场比赛到底谁输谁赢呢?自己是不是莫名其妙的背上了一千万债务呢? 因为结果是罗乔的车子过了终点,自己的车连山顶都没到就被拖走了。 可是过终点的驾驶员却是自己。 这一笔帐怎么算? 第二天,他还没睡醒,就被罗乔敲开了房门。 “秦牧,这次我输了,一千万给你。不过你别得意,下一次我一定赢回来。” 还有下一次?做梦去吧。爱找谁玩找谁玩,秦牧是不奉陪了。 总算又有钱了,秦牧兴冲冲的带着黄金沙和神奇的柜子,再一次来到北方机械厂。 江厂长正笑眯眯的等着他们。 钱,真是太好赚了。现在他已经不信秦牧是去外星殖民,其实开始也不信,不过他一直想不透这两位在玩什么。 现在索性也不去费脑子了。秦少爱干嘛就干嘛,反正他有钱,自己只要能赚他钱就足够,剩下的哪管那么多。 卷烟厂到手,秦牧不等回京,再一次半路穿越回到了大宋。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十四章 卷烟厂 折家姐妹到底睡在哪里,一时难住了秦牧。 既然折美鸾算是他明媒正娶的,自然要安排在东跨院,可是折美凤和自己没关系,总不能也安排在东跨院。 问题是折美凤和折美鸾长的一模一样,谁也分不出来,她们俩要自己换个身份住进来,没人发现的了。 鉴于这个特殊情况,秦牧只能把她俩都弄到了东跨院。 东跨院的住房条件本来就很拥挤了,连姜月奴都和任潇潇挤在一个屋子,一下子又多了两个人,顿时更加难办。 无奈之下,只能安排俩人暂时住吴小妹的房间,反正吴小妹平时也不住这里。 折家姐妹暂时还顾不上计较住宿环境,也顾不上秦牧竟然还有两个女人,她们这时候都被卫生间迷住了。 这个卫生间,简直是超乎她们的想象,别说在折府,就是皇宫怕也没有吧。 洁白的房间,巨幅的镜子,堆满洗漱台的洗浴用品,还有花洒,马桶,哪一件都超乎她们的想象,连秦牧离开她们都没注意到。 秦牧从后世回到吴家庄时候,姐妹俩还在卫生间里面没出来。 这让秦牧不得不把她俩叫出来。这一对姐妹花自己也分不出来,没法厚此薄彼,他到是想只给姐姐不给妹妹,可是如果只给一份,结果另一个人来要,说那个给错了,自己还是得给。 干脆,准备双份算了。 新娘子总得给礼物,秦牧想都不想就把别的女人有的全给她们配齐了,剩下多余的,都交给贾红线安排。 不论怎么说,她是和自己最久的,是自己在大宋的初恋,又有了夫妻之实,给她安排是正理。否则这一院子莺莺燕燕,真不好办。暂时也只有贾红线压得住场面。 方好音和姜月奴没想到自家官人去一次府州,竟然领回两个女人,还是双胞胎,不但长的漂亮,身份还高贵。 府州折家呀,真正的大宋世家,相比起来,方好音的假公主,姜月奴的樊楼歌伎,完全不能和人家相提并论。 没等她们找秦牧抱怨,秦牧已经换好了军装。 折家姐妹顿时看傻眼了。 这是什么军服,怎么官人穿上之后,如此好看呢。简直是一瞬间就让姐妹花迷失了,连新到手的手机都忘了玩。 秦牧可不是为了耍帅,现在他没有半点时间浪费,一堆事情等着自己要办呢。 卷烟厂拉过来了,暂时可以放心,他不放心的是这段时间近卫团的表现。 这次去西北,前后足足花了九十多天,三个月还多,自近卫团成立以来,这是他第一次离开部队这么久,难免不放心。 幸亏这段时间梁山没有来进攻,否则他更是担心了。 秦牧顾不得别的,第一时间来到军营。 现在的军营已经不是原来那一处,在秦牧离开之前,给近卫团下了命令,从新建立营房。 宋徽宗给他的地已经到手了,而且还特意写了一副字给秦牧:吴家庄功业园。 这让秦牧哭笑不得,只要把“功”改成“工”,那就真的名副其实了。 现在他的地有一百亩大小,勉强算是够用。 有了新的场地,新的营房,自己必须第一时间去检查。军队是目前的重中之重,即使没有香烟也得有军队。 近卫团已经有将近一百天没见到他们的团长,今天听说团长回来了,全都激动异常,一个个把自己整理的好像新锻造的钢刀,军服上连一丝褶皱都没有,皮靴锃亮,都能当镜子用。 “近卫团,列队!” 随着石遗的口令,三十八名近卫团战士整齐的展现在众人面前。 军营里面现在可不止秦牧一个,不但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来了,连折家姐妹也来了,甚至不止她们俩,就连折家军也来了。 折家的人第一次看到了秦牧真实的力量。 仅仅不到四十个人,可是近卫团笔挺威武的军服,严肃彪悍的军容,还有他们从未见过的全新武器,都让折家军看的心里发慌。 即使如梁志这样身经百战的将领,这一刻也有点心里没底。 他虽然见识过秦牧神奇的武器,但是秦牧只是一个人,不是一支军队,梁志更多的是对突击步枪的羡慕,对于秦牧本人,却没什么敬畏。 梁志觉得,如果自己拿着突击步枪,肯定比秦牧用的还好,至少不会差。 那些日子秦牧一天到晚都缩在大车上,裹成一个球,真的是不够威风,哪像个当兵的。 可是今天,他完全看不懂秦牧了。 这位秦少爷换上了一身他从未见过的军服,身上没有盔甲,没有半片铁,可是这身军服却比全身盔甲还要坚固,还要震撼。 高台上的秦少爷,就好像一尊雕塑,从里到外都是铁打的,胜过天下间所有盔甲。 让梁志更动容的是近卫团。不过四十个人的军队,竟然让他感觉有完全不可抵挡的气势。 就算是自己这边有三百人,他也兴不起半点对抗的勇气。 因为这几十个人完全是一个整体,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存在。在他的经历中,人间没有任何一只军队有这样的威严。 只是一动不动的站在眼前,就让他感觉到无法抵抗,更别说那些他完全不认识的武器了。 现代军队的条令要求是古代军队远远比不了的。只站军姿这一项,就秒杀古代所有军队。更别说远超同时代的武器了。 “报告团长,近卫团应到三十八人,实到三十八人,请指示!”石遗大声报告。 “入列。” 石遗跑步归队,和同志们一样,热切的望着检阅台上的团长。 快三个月没见到团长了,这期间近卫团失去了主心骨,各种情绪泛滥,若不是还有圣女压场面,真不知会怎么样。 总算盼到团长回来了。 不知不觉中,秦牧已经成了近卫团的精神支柱。 “同志们,我讲一讲眼下的工作。”秦牧没有客套话。 “前一阵子,我去了西北,带回来了烟草,又拉回来了卷烟厂,我们的烟草行业,马上就要起步了。眼下首要的任务,是建好卷烟厂,让香烟迅速的流向汴梁,流向天下,为近卫团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有钱才能打仗,这点是明白人就懂得。秦牧一直致力于近卫团的教育,他不要糊涂兵。 近卫团的战士越是素质高,越能认同他的领导,追随他的理想,从而更加坚定的战斗。一切神神鬼鬼的宣传,在近卫团都不允许存在。 “然后,我们将面对不同的敌人,首当其冲的,就是梁山匪帮。不除掉梁山匪帮,我们的根据地就不能发展,我们近卫团就不能壮大。” 把梁山作为敌人,也是秦牧深思熟虑的结果。不干掉梁山,近卫团连睡觉都不能踏实。 “但是,梁山匪帮绝不会是我们唯一的敌人,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遇到各种各样的敌人,所有挡在近卫团前进道路上的人,全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毫不留情的把他们消灭。” 近卫团战士们两眼放光,一个个心里涌出无穷的力量。团长回来了,要带着他们继续前进了。 团长指到哪里,他们就打到哪里,一不怕死,二不怕苦。 “我们应当把世界进步的情况和光明的前途,常常向人民宣传,使人民建立起胜利的信心。同时,我们还要告诉人民,告诉同志们,道路是曲折的。在革命的道路上还有许多障碍物,还有许多困难。” “有些同志不愿意多想困难。但是困难是事实,有多少就得承认多少,不能采取“不承认主义”。我们要承认困难,分析困难,向困难作斗争。” “世界上没有直路,要准备走曲折的路,不要贪便宜。不能设想,哪一天早上,一切反动派会统统自己跪在地下。” 说到这里,秦牧高举手臂,用力向下一劈,似乎砸烂了眼前的一切。 “总之,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我们面前困难还多,不可忽视。我们和全体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排除万难,达到胜利的目的。” 折家姐妹对视了一眼,这是官人的战斗檄文吗? 虽然很多词语,她们是第一次听到,但是以她们的水平,理解起来没有任何问题。 果然秦牧不是凡人,早有了不臣之心。只看他的军队,听他的言语,显然是要推翻朝廷,自己做皇帝呀。 折家这次的选择,是不是正确呢? 折美鸾心里又是开心又是担心。 折家本身就是军阀,对于改朝换代当皇帝一点不觉得可怕,有粮有兵,怕什么。可是秦牧这点子人,也太少了吧,连四十个人都不到,这样子就去争天下吗? 大宋可是光禁军就号称八十万呢,更别说边疆的军队了。 但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折美鸾自从嫁给秦牧,就有了这个觉悟。不管秦牧成功还是失败,她已经是秦家的女人,生死都是一起。 折美鸾不由得望了一眼贾红线,刚巧碰到贾红线的目光,两人都会心一笑。 难怪那晚红线姐姐对自己那么亲热,原来她是要打折家军的主意。 折美鸾现在明白了,秦牧兵少,贾红线无疑是希望折家军的一些人能加入近卫团。 在这一点上,折美鸾和贾红线自然而然的站到了同一立场。 折美鸾的出身让她第一时间就明白了眼前的局面。官人现在是草创阶段,正是安插自己人手最好的机会。刘云飞是折家军出身——这点贾红线没有瞒她,算是贾红线的的嫡系,自己如果现在让折家军的人马加入近卫团,无疑在以后能得到更高的地位。 即使贾红线不说,她也看得出来近卫团目前的人员几乎全是南方面孔。不用说都非贾红线的亲信。红线姐姐可是地道的北方人。 她爹还是折家军里面的人呢。 从这方面来算,俩人也是有共同的利益。 那这些近卫团士兵?她不由得望向了方好音。 方好音似乎完全没留意到折美鸾,正专心的给秦牧和近卫团拍照,录像。 这都是资料,必须记录下来,以后整理成文字。她已经学会录像了,正好用在正事上。 秦牧讲话完毕,近卫团立刻全体行动,建卷烟厂。 这三个月里面,不但新的营房盖好了,而且纸浆厂造纸厂也开始运行。只是因为缺少卷烟厂,也没有烟草,所以开工一段时间就不得不停了下来。 现在条件完备,当然要大干快干了。 全员换上作训服,包括秦牧也一样,然后马上开工。 都是熟练工了,建厂子不是第一次,之前又做好了基础工作,卷烟厂装配的很快,第二天中午就正式开始运行了。 当一整套流水线开动起来之后,一张张的纸,一卷卷的烟,变成一根根的白色纸棒,如流水一般倾泄出来时候,折家姐妹又看呆了。 这是什么样的怪物呀。怎么造东西这么快呢。 折家姐妹万万没有想到,秦牧的东西,全都是这样出来的,就算之前的火柴,她们还以为是匠人一根一根弄出来的。 在她们的阅历里面,从来没有工业化的概念,如今,当秦牧的一切展现在姐妹俩面前的时候,她们一时几乎无法接受。 难怪官人仅仅有着不到四十个人就要争天下,原来是有这样的神器。 折美鸾比折美凤更加明白,官人的机器有多厉害。 终有一天,秦牧将把他的威力铺满整个大宋,到时候折家又该怎么办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十五章 告密者的下场 任员外如今是春风得意,连皇上都见过了,他还有什么害怕的,别说小小韩城县,就是汴梁,也可以横着走。 没别的,香烟呀,你们有吗? 谁也没有香烟,只有我家才有。 不过今天任员外被吓的够呛。 韩城知县范乔在饭局上看似随意的和他说了一件事。吴家庄有个叫吴古奇的庄户,跑来县里,说近卫团要造反。 当时任员外冷汗就下来了。 近卫团,那是秦牧的家丁,组建近卫团还是任员外给知县出的主意,怎么近卫团要造反?不可能吧。 这生意做的好好的,造什么反呢。 当时他拍着胸口赌咒发誓说近卫团绝不可能造反,那是大大的忠于朝廷,安分守己的草民。 范知县哈哈大笑:“若虚老弟,我哪会不知道这个,否则怎么会和你提起这事。” 大宋的朝廷没有秘密,任员外在官家面前着实给范乔说了不少好话,范知县对任员外很是满意。 至于吴家庄一个小小草根跑来说有人造反,范乔眼皮都不抬一下。 吴家庄是皇上御赐的“吴家庄功业园”,别说自己不信有人要造反,就是自己信了,都不敢对皇上提。 怎么着?朕亲笔御赐的园子,难道给了反贼? 他命衙役一顿棍棒把来人打走了。 任员外这才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散了饭局,他一秒钟没耽误,直接来到了吴家庄。 对于任员外的到来,秦牧真是非常的高兴。因为只要离开军队回到东跨院,马上他就会陷入了无法解决的烦恼。 空间太小,女人太多,实在是鸭子成群呀。 现在任员外给他解了围,可是任员外带来的消息,也让秦牧稍微吃了一惊。 有人说他谋反?对于这样的事情,他有心里准备,可是没想到会这么早出现。 给任员外十条万宝路作为谢礼,送走了任员外,秦牧直接来到团部,开会! 现在有资格到团部开会的人员只有五个,秦牧,贾红线,方好音,石遗,折美鸾。 不过秦牧对于折美鸾总是不放心,不是不放心她泄密,这是自己老婆,折家可以说和自己捆在一起,没什么担心的。他不放心的是眼前这个到底是美鸾还是美凤。 如果是美鸾,那么会议机密能守住,可是如果不是姐姐而是妹妹,那就多少有点麻烦。 现在也不管了,先开会。 “吴古奇?”贾红线听到有人告发谋反,眼睛立刻瞪圆了:“是哪个?” 石遗马上请示:“团长,您下命令吧,让近卫团来解决。” 秦牧其实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个人,如果有人告发,也会是耆长这样的老人,怎么会是吴古奇呢?他在吴家庄算是比较懦弱的一个人,谁给他的勇气? 杀人不能解决问题。 其实这件事,归根结底问题是在自己身上。 秦牧那天的发言,就是战争檄文,直接告诉近卫团自己的追求,横扫一切挡在路上的敌人。 不论是谁,挡在近卫团前进的道路上,都要打倒。这里面自然包括了朝廷。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是这波近卫团官兵全是方腊的底子,造反出身,谁还不明白。 因为他发言里面提到了宣传,自然就有战士偶尔会和村民提起。这是自己工作的失误呀。 “石排长,这件事责任在我,我要做检讨。不过检讨是团部私下里的事,在战士们面前,不能坠了近卫团的士气。回去以后你要细心做工作,我也会安排姜老师给同志们讲一下,现在暂时还不能宣传我们。” “是。”石遗明白了秦牧的意思。 “当务之急,还是一边搞生产,一边准备打仗。” “可是吴古奇怎么处理?”方好音说话了。这个人竟敢去县里告发,不能忍受。 “我的意思是,”秦牧也觉得不太好处理,“不要杀他,最好是吓唬吓唬他,别让他再乱讲话就成了。” 这样的人杀得完吗? 贾红线和方好音对望了一眼,都摇摇头。表哥太心软了。 不过她们知道,秦牧虽然心软,但是她们绝不能迈过表哥私自给近卫团下命令。这样的事情,秦牧绝对不允许发生。近卫团只能有一个声音,那就是秦牧的声音。 如果秦牧说话都不算数,这支队伍也就完了。 关于这点,她们俩认识的非常清楚。所以尽管心里不甘心,却也无可奈何。 第二天,秦牧准备带着吴管家去吴古奇家看一看。这件事必须处理,可是未必一定要弄到人家死。 他还记得自己刚到吴家庄时候,以家丁的身份和吴管家去收讨贼捐,吴古奇那一副畏畏缩缩的模样。 怎么会想起告发自己呢? 他正要出门,却见石遗跑步过来报告,吴古奇死了。 秦牧大吃一惊。怎么人就这么死了?自己不是下命令不许杀吗? 他顿时疑惑的看着石遗。若是近卫团干的,那马上就得整顿了。军队都不听自己话了,还打什么天下? 石遗立刻里正报告,说绝对不是近卫团干的,近卫团纪律森严,没人敢违抗命令。 秦牧这才放下心来。 不是近卫团干的就好。不是近卫团干的,到底是谁干的呢? 石遗带着秦牧来到河边,吴古奇的尸体摆在岸上。 没有外伤,看起来像是失足落水。 秦牧仔细检查了一会,没有新的发现。这时候也没探案的工具,他是有强大的火力,可是没有强大的公安设备。这玩意现在他哪里需要。 只能是个悬案了。 人死不能复生,作为吴家庄事实上的管理者,而且秦牧已经把吴家庄作为了自己的根据地,根据地里面死了个人,不能和大宋朝时候一样,不闻不问。秦牧必须出面。 从任何一件小事做起,逐渐的改变根据地的面貌。 罗马不是一天建起来的,争天下也是一步一步来。 吴古奇的家人得到了不菲的一笔安慰钱,让这个失去主要劳动力的家庭能继续生活下去。 这事情属于民政,秦牧觉得自己做的不是特别好。他发现自己不太适合没有目的的做事。像这种安慰人的话,自己怎么说也说的干瘪,没有感情。 不但自己尴尬,吴古奇家人也不自在。自家死了人,竟然还有钱拿,天下间哪有这样的好事?可是的确发生了,这让吴古奇家人极为惶恐。 最终还是折美鸾出面。 折家女人,自有上位者的气质。她一出面,场面顿时就不同了。 该说什么话,用什么样的表情姿态,给多少钱,以及连带的威胁,不知不觉中就被折美鸾搞定了。 秦牧这才发现了美鸾的天赋,回到家里,回到东跨院,马上召开家庭会议。 “同志们。” 他刚一开头,就被贾红线打断了:“表哥,家里不许这样叫。” 其实秦牧也不过是想活跃下气氛,在家里当然不能这样了。 “好,娘子们。”秦牧笑嘻嘻的望着身边一圈人:“咱们的事业,到了现在,也是没法回头了。我也不会回头。” 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折美鸾——这个存疑,不知道是不是真身。大家都连连点头。这时候谁还能不知道官人的志向呢?她们各个都是聪明玲珑的要命。 “我们的目标很大,事情很多,要有分工。我的意思呢,美鸾是新来的,咱们正好缺一个民政方面的人才,不如就让美鸾负责。” 折美鸾听到这话,立刻开动脑筋思索。 她来了没几天,对官人这一摊子事情还没有全弄清楚,但是作为军阀世家,她很清楚刀把子的重要性,同时也清楚钱袋子的重要性。 若是放在从前,她绝对选择刀把子。 有刀子,就不怕没钱,实在不行可以去抢呀。这活她也没少干。 然而近卫团是一支全新的军队,官人的地盘是一块陌生的世界。这里的一切和她熟悉的府州娘家完全不同。 她本能的意识到在这里,钱袋子不是靠刀把子来塞满的。 那些嗡嗡作响的机器,才是官人的钱袋子,而且近卫团的规矩之大,也是她生平仅见。秦牧是决不允许近卫团去抢劫的,他也不需要军队去抢劫。 有这么多机器,那都是在吐金子吐铜钱,还有必要去抢吗? 如此一来,刀把子和钱袋子到底哪个重要,她一时半会弄不清楚了。 她知道“民政”包括钱袋子,除去军队的一切,都归在“民政”里面。这样说来,自己以后的权力不会小。 可是那是以后,不知道是多久的以后,就目前看来,自己的权力也就在吴家庄这么点地方,满打满算不过一千多人,而且还全是草根百姓,和近卫团这支全新的军队,完全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自己要不要听官人的话呢? “美鸾妹妹,”贾红线说话了:“咱俩都是北方人,说话直爽,姐姐觉得你做民政不错,换了姐姐,就没你那个耐心。” 听到这话,折美鸾突然明白了贾红线的意思。 “咱俩都是北方人。”这意思可不是说她们俩都直爽,是说她们是一伙的。现在贾红线在军队里面干的出色,自己没必要再参和进去,反倒是民政一直没人负责。如果自己现在就捡起来,日后官人的事业做大了,自己就是当朝宰相。 而且折美鸾已经决心要让折家军留下至少几十个人,加入近卫团。这样说来,近卫团也就有自己的嫡系了,不用再具体掺合进去。 那么民政对自己来说,绝对做的过! “好,官人,奴听你的。” 折美鸾答应的这样痛快,让秦牧松了一口气。他还怕折家人只想带兵打仗呢。 现代战争,打仗就是打后勤,在身边这四个人里面,姜月奴完全可以排除在外。她从小就在樊楼,根本连战争是什么样都不知道,什么都干不了,只能当教员。 方好音打过仗,还是跟着方腊造反。但是方腊没后勤,走到哪抢到哪,方好音之前也没有后勤的概念。 贾红线各方面都聪明,但是她只想跟着自己,而后勤是不能随便到处跑的,总不能军队走到哪里工厂根据地也搬到哪里吧。 秦牧即使要求她干民政,她也绝不答应。既然如此,干脆别提了。 剩下唯一的人选就是折美鸾了,不干也得干。但是显然主动干和被动干是两个效果。 如今折美鸾痛快的答应下来,真让秦牧省了好多心思。 “官人,你要怎么奖励奴家呢?”折美鸾不会白白浪费要好处的机会。 “今晚就陪你睡了。” 秦牧大吃一惊。这话不是他说的。他抬头一看,说话的原来是贾红线。 …… 怎么,难道董玉琼魂穿到贾红线身上,竟然管到大宋来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十六章 民政队伍 房间内霎时安静了下来,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见。 方好音和姜月奴都捂着嘴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姐这也太霸气了。 连谁陪官人侍寝都归她安排了吗? 秦牧也有点尴尬,这事,按说应该是自己说了算吧,怎么回到大宋,也越来越不自由了呢。 只有折美鸾表情不变。看了一眼众人,她微微一笑,说道:“红线姐姐,线娘姐姐,月奴妹妹,奴是新入的官人家门,若是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请多担待。” 这几日秦牧白天忙着训练队伍,建造工厂,晚上回来,都是贾红线陪伴。 自从那日在府州贾红线做了真正的女人之后,日日夜夜都陪在秦牧身边。不过她也知道这样太惹众怒,所以趁着今日自己月事来了,正好让出来。 但是让给谁,却有讲究。让给方好音,小狐狸精会觉得理所应当,让给姜月奴,这骚狐狸一直说自己已经和表哥有过了,就不给她,只有给折美鸾,才能又让表哥不孤单,又卖个好。 唉,表哥的女人这么多,不安排好了,日后可怎么办呢,贾红线也觉得自己很难做人的。 折美鸾终于在这个夜晚,明白到注射器和人体器官的本质区别了。 这一夜颠鸾倒凤,到不负她们姐妹的名字。 第二天,尽管身体不适,她还是挣扎着爬了起来,否则会被姐妹们笑话。而且,既然答应了官人做好民政工作,天天躲在东跨院里面可是不行。 折家是世家,她从小就受到过各种各样的教育,上马杀敌,下马安民,是必须的能力。别说一个小小的吴家庄,就是再大百倍十倍,她也轻松管理的过来。 只是吴家庄和府州不同,和大宋任何地方都不同。 昨夜欢好之后,她疼痛的睡不着,秦牧就一边安抚她一边给她讲了许多后世的民政方面的工作。 折美鸾这才知道自己的任务有多重。吴家庄以及以后秦牧打下来的所有地盘,都要采取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一个字,就是“细”。细致到每一个人。 这在折美鸾看来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别说大宋朝管理不到个人,就是府州,地方那么小,折家也管不到府州的每一个人。 历来征粮服役,全是安排到县里就完了。县官也只通知到里正这一个级别。 就是说,如果朝廷要韩城县出一千人的徭役,那么到时候韩城知县只要给朝廷一千个人就算合格,至于这一千人哪里来的,朝廷不管。 韩城县也一样,这一千人的名额,如果分五十个到吴家庄,那只问吴家庄的里正要五十个人,至于是谁,韩城知县也不会在意。 但是这个方法,到了秦牧这里,彻底行不通。 秦牧要求折美鸾管理到每一个人,不论以后地盘多大,他的朝廷,必须能知道自己的地盘上一家一户,每一个人丁的情况。 每一个家庭,他的家庭住址在哪,一家有几口人,男主人姓名,女主人姓名,有几个孩子,依次是男是女,叫什么,出生年月日。 这样的细致让折美鸾觉得根本不可能做到。 就是记录下来有什么意义呢?到时候秦牧打下了大片江山,光是记录这些人的基本信息——秦牧教她的名词,就会摞成山一样高的纸堆。 折美鸾知道记录不是目的,利用才是目的。可是怎么从山一样高的纸堆里面找出合适的人丁呢?根本做不到啊。 既然无法利用,记得这么详细干嘛呢? 难道朝廷不知道对百姓掌握的越详细越好吗?难道折家不知道掌握到每一个才能最大限度压榨吗?可是真的做不到。花了诺大的财力人力,最终不过是得到一堆废纸。 她把头枕在秦牧的胸口,条理分明的把自己的疑问全说了出来。 秦牧竟然为她鼓掌了。 “美鸾,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人。”折美鸾的确很聪明,至于是不是最聪明,哪里需要证明,反正现在眼前只有这一个女人,秦牧自然可以往天上吹:“给你看看这个。” 说着,秦牧把笔记本电脑拿了过来,把美鸾拥在怀里,半躺半坐,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折美鸾这几天见多了秦牧从后世带来的稀罕玩意,已经见怪不怪了,可是看到笔记本电脑这样的精致,还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这是?” “笔记本电脑,以后你就用这个工作了。” 听说这么好的东西,以后就是自己的了,折美鸾顿时来了精神,连身体的疼痛都一时忘了。 秦牧随手点开一个界面。 这是他自己设计的一个数据库,虽然就吴家庄这么点人来说,一个excel足够用起来富裕,但是秦牧的目标可不是小小吴家庄,甚至不是大宋,而是整个欧亚大陆。 以这个体量来看,excel远远不能负担。所以他就自己建了一个数据库。 不管什么程序,都是自己做的最可心。当然在后世不能所有程序都是自己做,可是一些要用的小工具,真不如自己随手做的方便。 折美鸾目瞪口呆的看着秦牧给她展示数据的神奇。 近卫团的每一个人,包括秦牧,甚至包括自己,都被记录在里面,点每一个人的名字,都立刻显示出这个人的所有信息。 更有用的是查找。 秦牧很方便的给折美鸾演示如何查找。比如查找近卫团里面十八岁的人群,马上就出来十一个人名;寻找二十以上的,立刻就出现七个人名;再比如寻找已婚的,呃,这个一个也没找到。 近卫团全是单身。 阿拉伯数字,折美鸾不认识,但是这东西非常简单,秦牧一讲她就学会了。 接着是装备。 秦牧把自己带来的所有装备都记录在了库里面。随着秦牧的演示,折美鸾看到了秦牧究竟有多少的枪支,多少子弹,什么口径的。 然后还有香烟的每日产量,烟草的库存量,纸张的库存量,以及工人的工时等等。 在折美鸾看来,有了这个笔记本,简直全天下都可以装在里面。 这东西的份量,比起突击步枪,可又高太多了! 折美鸾这番见识真的很难得,实际上不是笔记本比突击步枪技术高,而是数据库的重要性远远超过突击步枪。 她能近乎本能的认识到这点,真是天赋超群。 秦牧很是高兴。总算可以从繁琐的录入工作中解脱出来了。这么多数据,尤其是工厂的数据,每天晚上他都要自己录进去,这样毫无技术含量的工作太浪费时间了。 如今终于可以都推给折美鸾了。 今天一早,折美鸾兴冲冲的抱着笔记本就出来了,叫上美凤,开始正式的进行吴家庄人口普查。 民政工作其实很繁琐,如果不是折美鸾这样又有战略高度,又有踏实作风的人,真的做不好。秦牧非常的幸运,在折家捡到宝了。折美鸾带着妹妹,还有几个随身女兵,成为秦牧麾下第一支民政队伍。 她当然不可能一晚上学会任何一种输入法,可是她知道自己要记录什么。先把资料都记在纸上,晚上正好借着这个借口,多霸占官人一会。 秦牧对于掌握到吴家庄每一个人,并不是很着急。吴家庄这么点地方,根本不能提供多少资源,他着急的是锻炼出一支民政队伍,吴家庄不过是拿来练手的试验品。 折美鸾如此上心,秦牧非常高兴。就输入法来说,五笔字型等等根本不适合折美鸾,主要原因是秦牧也不会,他只会拼音打字,于是只能教这么一种输入法。 拼音打字又涉及到拼音。这还是以后普及教育的基础,一只羊也是放,两只也是放,干脆把姜月奴也拉进来一起教。 姜月奴来了,贾红线和方好音自然不会缺席,于是一对一教育又变成了一对多,每天晚上秦牧的卧室里面总是灯火通明的。幸亏他在一次穿越中带过来一套家用柴油发电机,也带回了一桶柴油,才勉强能支持每夜每夜的用电量,以及好几支手机的充电。 这样不行呀,靠柴油发电,这时空也没柴油——至少现在没有,只能从后世运过来,这太浪费柜子的空间了,必须想别的办法。 不过这是后话,先要让美女们学会拼音。 如今他的口音才是正宗,一切都以他为准,因为秦牧说着后世标准的普通话,拼音也是以普通话为基础的。 好在这群女人早就被他折服了,官人的一切都是好,就是外地口音——相对汴梁来说,都比京城口音要好。 论起学拼音来,姜月奴极有天分。她毕竟是从小在樊楼长大,一直接受的就是音乐方面的训练,如果把拼音理解为另一种音乐,接受起来没有难度。 只三天时间就掌握了这门技术。 接着是方好音和贾红线。 让秦牧没有想到的是,反倒最应该学会的折美鸾进展比较慢。 这让她很着急,可是着急也没有用。比如白菜的“白”,拼音是:波爱“白”,姜月奴随口就能拼出来,可是到了折美鸾这里,就是:波爱“菜”。 急的秦牧全身冒汗,比给她打针还流的多,可是也没用, 学习真是急不得。 折美鸾也着急,可是越着急越学不会。这时候,姜月奴开口了:“秦郎,几位姐姐,不如就让奴来录入吧。当然笔记本电脑还是姐姐们用,奴只晚上录入,也算是为咱家做贡献。” 姜月奴当然有自己的小算盘。仅仅给近卫团上课绝不能让她满意,她要更多的,更深入的参与到秦牧的生活和事业中。 到现在还没轮到她侍寝,她也是一肚子气。 不过现在这里,数她年龄最小,出身最低,她没有凭借也不敢争。 眼前正是个机会,把持住录入的工作,以后,就算是美鸾姐姐学会了,可是秦郎打下的地盘越来越大,她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录入数据,还不是归自己管理。 折美鸾尽管不是很情愿,可是她也想到了这方面,以后地盘大了,人多了,东西也多了,肯定有大量的数据要录入,自己是民政负责人,不是简单的录入人员,与其到时候放手,不如现在给月奴,还显得自己大度。 她当然明白使用数据才是上位者的权力,录入数据不过是刀笔吏而已,那就给她吧。 于是姜月奴在教师身份之外,又加入了折美鸾的团队。 有她在,工作顺畅多了,虽然开始月奴打字还比较慢,但是这纯粹是熟能生巧的活,她琵琶都弹的那么好,难道打字能练不出来吗? 要知道会打字的,在后世遍地皆是,可是会弹琵琶的,相对来说,简直是凤毛麟角。哪个难还用说吗? 一旦把持住录入工作,姜月奴深深为自己的选择叫好。 这简直就是掌握了秦郎的全部财富呀。 比如秦牧最看重的烟草,她通过每天的记录,知道卷烟厂今天生产多少,昨天生产多少,最近一段时间平均每天生产多少,每一条烟的售价多少,工人的工资多少,材料消耗多少,还有火柴厂的利润,等等等等。 这些东西原来姜月奴根本不明白,她完全不知道厂子的运作,可是现在有了笔记本电脑,有了数据库,她很清楚的知道秦郎的家底。 好有钱呀! 而且都不用她计算,随便用鼠标点点,结果就出来啦。好神奇! 但是知道的越多,她压力也越大。这些数据是秦牧的核心机密,整个吴家庄,包括近卫团,只有秦牧和她们姐妹四个知道,当然——因为折美鸾和折美凤谁都分不清楚,所以不排除折家有两个人知道。 秦牧对这些数据严格命令保密,谁也不许传出去。 姜月奴当然不会传出去。她死都要保护好秘密。这是秦郎对自己的信任,是真正把自己当作他的女人,没想过抛弃自己。 正因为如此,她才能安心,虽然暂时还没轮到她陪秦牧过夜,也能安稳的工作。 方好音也逐渐发现了电脑的好处。 不只是数据库记录统计,就是写字都很方便,自己要是想把秦牧的发言,秦牧的命令,以及各种大事小事都记录下来,用纸笔远远不如电脑方便,因此她必须有一部电脑。 方好音知道秦牧的东西都不是只有一个,凡是华国来的东西,全都是要多少有多少,反倒是大宋的宝贝,比如红线姐姐偷的那个杨妃出浴图——这事贾红线也和她吹过了,反倒是只有一个。 对于自己女人的进步要求,秦牧百分百支持,于是再买几部电脑,就列在了他的采购清单上。 如果电脑多了,干脆组个网算了。有网络电脑用起来才更方便。 是不是又该回去一次了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十七章 高衙内被打了 现在秦牧真是没时间回后世,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卷烟厂每日产量基本稳定在五百条左右,可是秦牧还没卖出去一盒。不是没人买,而是他还没开始卖。 五百条烟,每一条十盒,就是五千盒烟,这个数字,对于百万人口的汴梁来说,肯定太少了。 秦牧不知道汴梁会有多少烟民,可是香烟在后世那么畅销,想来在汴梁也不会意外。 假设一个人三天抽一盒烟,五千盒烟只能满足一万五千人一日的用量,这样的供求比例,肯定香烟和火柴一样,是卖方市场。 既然如此,自己绝不能浪费了机会。 对于香烟销售,他有一个完整的计划,这个计划的重点肯定在汴梁,所以他要去汴梁走一趟。 这次贾红线就不跟着了。因为秦牧现在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折家姑爷,而府州折家在汴梁有豪华的宅邸,所以秦牧要在折家落脚。 还有一个更重要原因,是贾红线忙着挑新兵。她和秦牧说过,近卫团人数太少,趁着折家军在这,都是上过战场的好兵,正好挑合适的补充进近卫团。 秦牧对于这个提议,犹豫了一下同意了。不过他嘱咐贾红线,一定不能要无赖兵。 得了表哥同意,贾红线自然要把这件事办妥,所以现在还离不开军营。 折美鸾也没时间陪他来。民政工作因为有了电脑这个神器,变得异常琐碎起来,她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 方好音和姜月奴也很忙,即使不忙她俩的身份也不适合去折府,于是陪秦牧进京的任务就落在了折美凤的身上。 折美凤异常高兴,总算有机会单独和秦牧在一起了。 折家是世家,是豪门,做事非常讲究。折家军三百人,虽然路上损失了十几个兄弟,但是剩下的人口也不少。这么多人在吴家庄不能白吃白喝,就算是买粮食,吴家庄那么大点的村子能有多少余粮?何况还被梁山抢过一次。 吴家庄村民吃的粮食,还是任潇潇从汴梁买回来的,哪有多余的卖给折家军。 折家军的粮食全是折府从汴梁一船一船的运过来,如果不是吴家庄太简陋,东跨院太狭小,折美鸾的很多嫁妆也要运过来。 因为两位折家公主在吴家庄,所以每天都会有折家的船只往来,秦牧就是坐着折家的船,一路进京,来到了折府。 折府的管家姓林,叫林戈,人到中年,之前在折家军效力,武艺高强,战功卓著,后来伤了胳膊,一只手不能吃力,无法拉弓了,就从军队退了下来。以他的功劳,足以在府州做个地方官,可是他更愿意为折家效力,因此就来到汴梁,做了折府的管家。 这是一种优待。折府平日里就没有折家的人住,只是维持折家体面,来了人在京城有个落脚地方。 不过以折家人的精明,绝不会浪费京城巨大的机会,近百年来,京城里面折家开了好多的店铺,像牲口店,土产店,等等,很具有西北特色。当然,最赚钱的还是酒楼。 国人好饮食,几千年没什么变化。 汴梁城里面,折家的酒楼大大小小有二十几家,是折家重要的一块经济来源,平日里全靠林戈管理,这一来是折家对林戈的信任,二来也是林戈极有本事。 折家的姑爷来了,林戈当然懂得怎么做。自俩人进门,他就殷勤的招呼,安排好秦牧的房间之后,就吩咐开宴。 秦牧还没说什么,折美凤给拒绝了。 她不想在府里吃饭,这样有什么意思呢,好容易又回到了汴梁,她要好好玩玩。 吴家庄太小了,就算好东西多,可是那些宝贝自己已经有了,什么新衣服,化妆包,手表,甚至手机也有了,没有的,她也不可能拿得到,于是在吴家庄就待的没意思了。 她又不喜欢姐姐做的事情,干了没两天就不去了,整日泡在东跨院里面玩手机。今天总算回了京城,必须去逛呀。 折美凤拉着秦牧的手就出了府门。 “姐夫,去大相国寺。” 今天正是大相国寺开放的日子,折美凤必须去逛逛,这就好像后世的首都,外地人来了总要逛逛王府井。 大相国寺呀,这个地方,秦牧可是有记忆,电击器开斋,就是在那。只是不知道这次会不会那么倒霉,又碰到高衙内。 想来也不会那么巧,高衙内又不是和尚,怎么能天天泡大相国寺呢。 走! 在吴家庄待久了,一天到晚忙的要死,秦牧就当给自己放了半天假。 大相国寺亦如既往的繁华热闹,虽然现在是二月底,天还没回暖,气温有点低,可是挡不住汴梁城百姓逛街的热情。 到处人潮涌涌,折美凤拉着秦牧这瞅瞅那看看,不知不觉来到了老柏树下。 秦牧有点奇怪,怎么折美凤也要求姻缘吗?如果她要是求姻缘,自己就太尴尬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如果姐妹俩不告诉他谁是谁,秦牧绝对分辨不出来。 这样就带来了一个让他感到非常头疼的问题,如果折美凤嫁人了,就感觉好像自己带了绿帽子一样,因为美鸾美凤几乎就是一个人。 “姐夫,你等着,我去买点香。” 折美凤今天尤其的兴奋,因为自己这一身打扮,已经绝对不次于红线姐姐了。 高腰皮靴,贴身的毛衣,粉色围巾,只有最外面的一件还是大宋的皮草——穿羽绒服实在太另类。 折美凤手上还有手表,兜里揣着手机,再加上精致的妆容,简直就好像后世美国电影明星光临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反差巨大。 顿时就吸引了无数的目光,这让折美凤心里快美翻了。 在吴家庄有什么好的,出了东跨院就是庄稼地,这么漂亮的衣服不穿出来显摆,那有什么意思。 折家女儿本来就是真正的世家小娘子,自身的气质在大宋女人中都是顶尖的,如今再这么一捯饬,更是美的离谱。 别说百姓看直了眼,连高衙内也看直眼了。 这谁呀?谁家小娘子,不认识呀,怎么这么美呢? 咦!小娘子身边这个男的,不就是自己一直找的那个混蛋吗?总算逮着你了,看你今天往哪里逃。正好,揍你个半死,这个小娘子归我了。 秦牧的担心不巧就变成了现实,高衙内就爱在女人多的地方逛,大相国寺,无疑女人最多。 高衙内今天总算是找到仇人了,二话不说,带着陆虞侯一班狗腿子就冲向了秦牧。 秦牧正看着折美凤的背影,不断思考两姐妹的问题,没有注意到高衙内已经挥着棍子冲了过来,眼看就要冲到他背后,这时候折家的家丁突然出手,一顿拳脚把高衙内一群人放翻在地。 折家女儿和姑爷逛街,林戈自然不会不安排随行保护的人手。 他们可不管谁是谁,再说也没人认识高衙内,敢打折家的人,那就全干翻。 折家的家丁全是折家军退下来的小军官,一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厮杀汉,绝不是陆虞侯这般汴梁城里面的泼皮比得了的,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高衙内这边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就一个个鼻青脸肿满地打滚了。 “有好戏看,高衙内被揍了。” “是吗是吗?哪个是高衙内?” “就是鼻子塌了那个。” 有认识的不认识的,看热闹的聚了一堆,在秦牧四周指指点点的。 秦牧没想到真的遇到高衙内了,简直是冤家路窄。没等他想好怎么处理,折美凤已经回到了他的身边。一指地上的高衙内,骂道:“直娘贼,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老娘是谁,敢打我的姐夫,这就是下场。别让我再看见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高衙内的名头,折美凤自然听过,但是高俅她尚且不怕,何况高俅的干儿子。 高俅是执掌殿前司,但是他只能对禁军发号施令,对边军基本没半点影响力。折家根本就不鸟他。 这正是大宋朝的悲哀。折家是不鸟高俅,可是高俅也不鸟折家,大宋整个文官系统,都看不起边军。要不怎么王樵拍卖手表时候会不让折美凤入场呢。就是看不起你折家。 折美凤是想求个姻缘,可是这样的情况下,也不可能了。 先回家吧。 她还是很清楚事情的轻重的,狠话当然可以撂下,可是回去必须和林管家说清楚今天的事情。 林管家听完,笑了笑,轻松的说道:“折娘子,秦姑爷,不用担心,没多大事。” 高衙内是跋扈,可是汴梁城还不姓高,上面还有皇帝呢。只要一天有大辽和西夏存在,皇上就一天不敢动折家。 没了折家在府州顶着,西夏顺着汾河就到太原了。 不错,秦牧心里暗暗点头。 美鸾说的对,林管家是一个能做事的人,那自己可以和他好好谈谈了。 折府摆设酒宴,秦牧入了席,几杯酒过后,气氛活跃起来。 “林管家,我有一样东西,要借折家的酒楼贩卖。” “姑爷,你说的可是香烟?”林管家一点也不意外。折府和吴家庄每天都有船往来,折美鸾早就把事情铺垫好了。 “正是。”说着,秦牧拿出了一盒烟。这可不是万宝路了,是本时空自产的,山梁牌香烟。他把烟打开,抽出一颗,如后世一般让给林戈。 “有劳,有劳。”林戈接过烟,熟练的叼在嘴里,随手掏出一个一次性打火机,麻利的点着了。 秦牧看的有点愣,这是老烟民啦。他哪里来的香烟,还有打火机。 林管家看出秦牧的疑惑,解释道:“姑爷,任员外以前给折府送过几盒万宝路,还有几个打火机。” 秦牧这才明白,原来任员外的人脉都扩展到折家了。 真会做生意。 “那你抽着这一根,感觉和万宝路有什么不同吗?”秦牧得问问本时空烟民的感受。他个人不把烟吸入肺里,所以不是烟民。 “是差了点,感觉稍微有点点呛,可是无妨,有烟就行,好享受!若是没有抽过万宝路的,定然会爱极了这根烟。” 那就好,秦牧点点头。 秦牧以一贯钱一盒的价格,让折家酒楼代销。这是双赢的买卖,林管家当然巴不得的做。 香烟如此诱人,如果只有折家酒楼有卖的,那他家的酒楼生意,肯定更加火爆。 能让折家赚更多的钱,就是林管家的责任,如今眼看着钱就要翻着跟斗跑进折府,林管家这酒喝的更舒服了。 他这里开怀畅饮,高俅府上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望着哀嚎的高衙内,高俅脸上闪过一丝怒意。 折家,你等着!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十八章 跨越时空的组织 夜深了,折美凤还赖在秦牧的房间不走。 她要秦牧给她一支手枪。 对于秦牧的家底,她十分清楚。狙击步枪和突击步枪,都只有一支,她拿不到,1加兰德到是有许多,但是这一支枪折美凤不怎么喜欢。 如果她没见过突击步枪,狙击步枪,那么肯定百分百的喜欢加兰德,划时代的武器,折美凤不是没有见识的姑娘,当然会喜欢,可是有更好的东西做对比,一下子1加兰德就没什么吸引力了。 毕竟加兰德枪身是木头的,前面还有一把刺刀,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支大宋的长枪。 哪里像突击步枪和,全身上下没有半点木头颜色,全是冷冰冰的金属色泽。 她不要加兰德,而且她知道,即使自己要,姐夫也不会给,那是近卫团的武器,怎么可能给外人。 折美凤看上了手枪。这个东西她看到贾红线用过,一枪就把老道的鹦鹉打死了。之前她都不知道贾红线身上还能藏着这么强大的武器。 这东西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自己如果有这么一把枪随时带在身上,汴梁城简直是横着走。谁敢惹自己不高兴,掏出枪来崩了他。 折美凤看到手枪的库存还有五支,自然想要一支,这一路上磨了秦牧很久,晚上不睡觉继续来磨。 秦牧非常的头疼。不是因为一把枪,而是因为自己的核心数据折美凤全知道。 可是他知道不能怪美鸾。都不用美鸾说,折美凤随时随地都可以自己去查资料,反正她冒充姐姐,姜月奴肯定分辨不出来。 这可怎么办才好。 “美凤,别闹了,手枪不能给你,你要点别的吧。”秦牧也是被磨的没脾气了。 “姐夫,那你给我一部电脑吧。” “……”还真敢要,这东西你要来干嘛? “美凤,你知道不知道,电脑也是用电的,离开吴家庄,你怎么充电?” “也是用电的吗?”折美凤有手机,时常需要充电,所以对电已经不陌生,而且秦牧的屋里,还有卫生间里面,都有电灯,她早就见识过了,只是没想到电脑也是用电的。 “那我就要手枪!姐夫你给我!你要不给我我就叫了。”折美凤突然抱着秦牧开始撒娇。秦牧措手不及,被弄的手忙脚乱。 虽然姐妹俩一模一样,可是眼前这个却不是老婆,是小姨子呀。 “美凤,不许这样,你放开我,我给你。”这里可是折府,不是吴家庄,她要是撒泼起来,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折美凤的泼辣秦牧早就见识过了。真是敢说敢做,什么都不怕。 见到秦牧答应了,折美凤大喜,还是这招管用呀。早知道姐夫怕这个,自己早用出来就好了。 “说话算数,不许返悔。”折美凤拿不到东西不撒手。 “不反悔,不过你要给我办事,我才能给你手枪。”东西不能白给,这可是真正的军国利器,哪能让她拿着去玩呢。 “姐夫,你想让我做什么都行。”折美凤完全答应,只要给她一支手枪。 说完这话,她突然意识到,什么都行,好像有点过分,姐夫要是让自己做那样的事怎么办?自己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 不答应自己就是说话不算数,答应的话,他还没娶自己呢。 还好接下来秦牧的要求让她松了一口气,同时也有点失望。 “我要你做的事不难,你在折府里面挑一些能干的人,组织起来,每天去汴梁城里面打探消息,尤其是朝廷和高官的消息,比如朝廷今天议论了什么呀,官员家里有什么新鲜事呀,谁拜访了谁呀。” “就这些?” “就这些,但是你别觉得容易,做好了也很难的。这是正事。” “那,我算不算是姐夫的人了?” “这个,算!” “和姐姐一样吗?” “从工作来说,是一样的。” “那我也算是领导了?”领导这个词也是秦牧那来的。折美鸾是民政部门的领导,所以折美凤也要做领导。 “当然。” “那我的队伍总得有个名字吧。”如果没名字,那算什么姐夫的队伍呢?折美凤知道姐姐的正式头衔是民政部部长。 “这个吗。”秦牧没想到她要求这么多。简直是太难缠了。本来的想法不过是在汴梁建立起情报机构,只是折美凤并不是合适的人选,秦牧开始根本就没想用她。 “情报局。”秦牧给她定位了。 “不好不好,这不就是斥候吗,我不要当斥候,我是大将军。情报,听起来就不厉害。”折美鸾立刻就反对。太小看我了。至少名字太不霸气。 秦牧没想到她这么大人了,还小孩脾气。和美鸾真是截然不同。 情报局,多么让人生畏的部门呀,她还不喜欢。 那想个什么她喜欢的名字呢?秦牧想了片刻,有了,就这个! “盖世太保,美凤,你觉得如何?” “盖世太保?这个好!”霸气,又威风。折美凤可不知道盖世太保在后世的意思,但是她知道太保在大宋的意思。 这个词可有来历了,一直能追溯到西周,是太子师父的的名称。后来这个位子还在,名称却换了。 不过折家女孩从小都接受教育,明白太保的本意。折美凤非常喜欢盖世太保这个名字。这岂不是说,自己要做太子的师父吗。那不用问,肯定姐姐生的孩子就是太子了! “我就当盖世太保,姐夫,听你的。不过,今晚给我玩会你的枪好不好吗。” 还是要玩枪呀…… 和折美凤折腾了大半夜,第二天早晨醒来,秦牧还是有点迷迷糊糊。不过折美凤很精神,她也算是秦牧手下的一员干将了,虽然没拿到手枪,但是秦牧跟她保证,如果事情做的好,一定给她配枪。 为了早一天拿到手枪,折美凤干劲十足。她早早的就把林戈叫到跟前,和林管家商量,怎么把盖世太保这个事业做大做强。 林戈可不是折美凤这样的小女孩,他听到秦牧的提议,立刻明白了对方的真实想法。 这是要在汴梁遍布斥候,果然姑爷图谋极大。 折家本身就是军阀,对于大宋朝廷,是名义上的下属,实际上的半独立王国,林戈是折家的核心人员,自然对朝廷没什么敬畏。相反,他觉得如果折家能更上一层楼,反倒是好事。 秦牧要建立盖世太保,那就全力去做。 有林戈这样老谋深算的人组织,盖世太保的雏形很快就搭建起来了。 秦牧有钱,也舍得花钱,而且他昨天还仔细和折美凤交代了要她做什么,怎么做,林戈有了目标和手段,还有额外的资金支持,他又不缺手下,而且这时空的大宋根本没有反谍报组织,因此盖世太保的工作非常顺利。 因为秦牧给他们的要求非常简单,就是每天去各个高官门口打探消息,和高官的门房家丁交朋友,套话。 这样的事,折家家丁乐不得的去做。拿着上头给的钱请人吃饭,多美的事情!毫无难度。 当天晚上就有消息传回来,高俅,高太尉,在朝会上弹劾了折家,说折家人在汴梁飞扬跋扈。 不过皇上没什么表示,这事不了了之。 秦牧点点头,这才是正常,若是连高俅都能动折家,折家也就不可能存在这么久了。 看来盖世太保的工作运行顺利,先不管了,他操心的是今夜第一次铺货,汴梁城里面对于山梁牌香烟的反应。 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他特意来到了折家最大的酒楼——林家正店,现场考察一番。 微服私访,所以没叫上林管家——他太出名,这酒楼就是用他的姓;只带着美凤——不带她她也不干。 夜晚的汴梁,才是真正的汴梁,街道上灯笼火把无数,只如后世的车河一般,处处显露着繁华。 林家正店不像樊楼,主推的是歌舞艺妓,这里就是个饭店,但是也不缺少卖艺的女人。 折美凤赶跑了不开眼的一群女人之后,随意点了几个自己喜欢的菜,这时候就听店伙说道:“客人要不要试试本店新鲜的香烟?” 香烟还是新鲜的,这样的形容到让秦牧感觉新鲜。 “当然,我就是听说你家有香烟才来的,给我官人来十盒。”折美凤做事豪爽,一下就要十盒。否则显不出她的气派。 店伙一听,连忙摆手道:“客人,可没这么多,店里的规矩,一桌最多卖一盒,一贯钱一盒,多了怕是没有。” 秦牧点点头,这是他的要求,看来林管家严格的推行了下去。 要是没有这个限制,随便来个人把香烟包圆了,然后翻倍去卖,岂不是自己反倒给别人做嫁衣了。 而且只有限购,才能扩大烟民数量,让香烟更加迅速的打开市场。 林管家做的很好。 这时候,隔壁雅间传来了声音。 “什么破店,还有这样不讲道理的规矩。少跟我废话,一百盒,速速给我拿来!慢一点老子拆了你这破楼” 这是谁?敢在折家的酒楼闹事,怕是不知道折家是什么身份吧。 折美凤当时就怒了,说自家的酒店破,我到是要看看,究竟是谁有这么大胆子! 秦牧一把没拉住,折美凤已经冲了出去。 望着小姨子婀娜的背影,别说,还真有点盖世太保的威风。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五十九章 宋江的小烦恼 折美凤推门进来的时候,店伙正在给这屋里的客人不断赔不是。 林家正店虽然背景雄厚,但是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如果仗着有背景,伙计动辄和客人吵架,那还做的下去生意吗?人家怕你,不敢惹你,但是可以不来吃饭,看你怎么赚钱。 店伙小心的赔着不是,那一桌的客人却不依不饶。 “你算什么东西,叫你家主人出来见我。”说话的客人矮却壮,冬天里也只穿一件单衣,还露着半边胸口,上面十字插花绣着一对开山斧。 “直娘贼,你却是哪个?敢在我家酒楼撒野。”折美凤美目圆睁,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正骂骂咧咧的客人。 “呦呵,谁家的小娘子这么漂亮,来来来,陪你家官人喝两杯。”来人见到折美凤如此漂亮,一时忘了生气,竟开始满嘴的不干净。 这是把折美凤当陪酒的妓家了。 折美凤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她立刻就要掏刀子上去。这时候折美凤无比想念姐夫的手枪,要是自己现在有一支手枪,哪用的到如此麻烦,直接掏枪崩了他,就好像红线姐姐宰鸟一般轻松。 秦牧此时也走了过来,一看折美凤要发火,连忙拉住了她的手腕。 这小丫头简直是,见火就炸。 幸亏没给她手枪,否则现在自己看到的就是一地尸体了。 见到这么漂亮的小娘子被一个男人拉住了,那客人怒了:“直娘贼,你是哪个,给老子报上名号。看看当得起当不起我黑旋风李逵的一斧。” 这人正是梁山黑旋风,李逵。 他这次是陪宋江来汴梁。在漫长的等待之后,梁太傅终于想起还有这么一伙人,就通知宋江来见面。 得到燕青送来的消息,宋江一天都没耽误,带着人就来了汴梁。 能得到梁太傅召见,那是天大的面子,不抓紧不行。不过来了之后,梁太傅也不是马上就有时间,他还得排队等候。 宋江也是闲不住,哪能老实待着呢,就上了樊楼,还想睡睡李师师。 他在樊楼软磨硬泡,李逵可没有这个耐心。不过一个女人,哪里没有呢?樊楼那个地方,类似后世高档会所,讲究的是格调,不是吃吃喝喝吆五喝六的地方,李逵完全坐不住。 他要的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得去酒楼,不是青楼。 今天他到了林家正店,正准备大吃大喝一顿,听到店伙介绍香烟,顿时来了精神。 这东西在汴梁城早传遍了,听说是皇上才有的享受。那真是,饭后一颗烟,赛过活神仙! 可是香烟的确太稀罕,除了皇上,市面上根本没有。越是没有传的越邪乎,于是连李逵这样刚到汴梁没多久的外地人都知道了。 李逵听店伙说这里有香烟,顿时来劲了,得尝尝!可是有听说只能有一盒烟,立刻怒了。 开门做买卖,哪有这样的,怎么?就好像肉只给一块,酒只给一口,哪里有这样做生意的,莫不是欺负我外地人不懂行? 越是这样,李逵越是不干,一百盒,少一盒他就要砸了酒楼。 他这里发火,却没想到秦牧此时心里已经火山爆发了。 原来他就是李逵,是害死小桃的凶杀。 一瞬间秦牧差点掏出手枪,立刻就给李逵爆头,总算是秦牧久经历练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易怒的年轻人,千辛万苦的忍住了拔枪的冲动。 李逵为什么来汴梁?莫非宋江也来了?他来能干嘛?难道还是为了招安? 梁山是秦牧首要的敌人,是他必须要除去的目标。 对于梁山,秦牧做了好几个计划,至于最后选择用哪个,还需要看更多的情报。他缺少的就是情报,现在秦牧根本不知道梁山的情况,也不知道朝廷对梁山的态度,所以他才着急建立自己的情报组织。 没想到李逵送上门来了。 怎么办?不能在店里杀了他,留着还有用,放长线钓大鱼,可是李逵混不吝的做派,就算自己放过他,折美凤也放不过他。 如果不是美凤给自己面子,就凭自己的本事,根本拉不住这个小娘子。 秦牧的武力值,在自家娘子里面倒数第二,只能胜过不会武艺的姜月奴,剩下的几位,他谁也打不过。 正没奈何间,林管家走了进来。 他当然不能不来,折美凤和秦牧出去,他肯定要暗中保护,这是香烟第一次在酒楼露面,折娘子又刚招惹了高衙内,林戈不得不小心。 自家酒楼,林管家当然有的是地方可以待着,不让两位发现,现在出了事,林戈就必须出面了。 林管家在汴梁城也有五六年时间了,历练出一股沉稳的气度,他又是千军万马厮杀过得,根本不鸟梁山这帮土匪。 土匪算什么,打家劫舍,小贼而已。真正的战场,这些人连边都没摸着过。他们敢面对遮天的箭雨吗,敢顶着投石机列阵前行吗,敢生抗铁鹞子的冲阵吗? 也就是对草根百姓撒野的本事,完全入不了林戈的眼。 林戈出面,只在人前一站,身上的杀气就显露了出来。不用言语,李逵顿时就收敛起匪气。 旁边站起一人,拉着李逵,冲着林管家说道:“恕罪恕罪,我这兄弟喝多了,说的胡话,诸位切莫跟醉汉计较。” 李逵借坡下驴,假意推搡一番,顺势醉倒在椅子上。可是别忘了,这时候酒菜还没上来呢。 不过也可以推脱是喝过一场再来的这里,反正也无人揭破。 劝架的是宋清,来汴梁是好事,宋江也得带着弟弟。 林戈哼了一声,吩咐道:“这顿饭,算我头上,我请了,两位慢用。” 做生意,也不能太过分了,对方服软就得了,要是真动了手,对酒楼名声不好。 秦牧知道这顿饭吃不下去了,而且他有重要事情做,不由分说拉着折美凤回了折府。 到了屋里,折美凤正要抱怨,秦牧摆手让她别出声,他要想事情。 折美凤看到姐夫的样子,难得的听话了一次,老实的待在秦牧身边没有言语。 宋江来了,他肯定还是要招安,如果让他成功了,对秦牧来说是坏事。 秦牧现在力量弱小,他对于梁山的定位是近卫团的磨刀石,也是自己创业的障眼法。 他需要梁山土匪这个对手,来磨练近卫团。也需要宋江等人的名头,掩盖自己的存在。 如果梁山被招安了,自己的两个目标全会落空。绝不能让梁山被招安。 他钻研过这段时间的历史,历史上,梁山宋江等人没有被招安,他们是向东,向海边抢掠,最终被张叔夜剿灭。可是历史上的大宋和自己这个大宋,有细微的区别。 历史上的大宋,根本就没有什么燕青李逵,只有宋江聊聊几个人,但是自己这个大宋却多了不少《水浒传》里面的梁山人物。 《水浒传》中,梁山是被朝廷招安了的,那么到底以哪个为准?秦牧不敢肯定,可是他也不去多想。 既然自己来到这个大宋,就以自己的目标为准,自己不要梁山被招安,那就一定破坏掉宋江的计划。 怎么办才好? 秦牧陷入了深思。 宋江此时正喝的高兴。人逢喜事精神爽,梁太傅准备召见,梁山招安的事情能八九不离十。 梁太傅别看是宦官,没了男人的玩意,可是人家有权力! 不说别的,就一个自拟圣旨,谁比得了?连高俅王黼都比不了。 因为他们是官,不是太监,想做都没机会。 皇上的圣旨,有时候自己写,但是很多时候,赵佶犯懒,都是口述,由太监执笔。这个活就落在了梁太傅手里。就凭借这一点,梁师成常常偷偷自己写圣旨。 他有一手好毛笔字,而且精研皇上的字体,写的出一手几乎乱真的瘦金体。 这个不奇怪。梁师成自己说的,他是苏轼的私生子,因为苏轼不认账,得不到苏家照顾,所以不得已才割了自己,入宫做的太监。 可是太监和太监不同。他算是书香门第出身,自然又识字又能写。 就靠这一手本事,迅速的被皇上看中了。 这年头,能认字的太监都没几个,别说能写字,还写的一手好字的太监了。 梁师成从一个书艺局小太监,迅速的被提拔起来,观察使,节度使,一路做过来,如今变成了梁太傅,自号“隐相”。隐藏的宰相。 这实力,让宋江信服。 而且梁太傅还有一个地方让宋江看重,就是他一直追随太子赵恒。能得到皇上太子父子两人的看重,这前程还用担心吗? 宋江搭上这样一个渠道,自然心里畅快,给钱都更加的大方了。 樊楼欢场,就喜欢多金的客人。给钱越多越好。若不是李师师恩客是皇上,就凭宋江这几日撒的钱,早能见到樊楼行首了。 不过至于能不能睡那么一次,还很难说。 行首也是挑客人的,宋江面黑如铁,人送外号黑三郎,估计入不了李师师的眼。 如果说宋江现在还有什么烦恼的话,那就是吴家庄了。 他那日回到梁山,听了军师的汇报,再仔细询问过吴强之后,心里也是骇然。 吴家庄,是不是借了鬼神之力呀? 若不是如此,怎可能一阵鞭炮响过,两个头领再加两百兵丁,一个也没逃出来,只跑了一个吴强。 就是官军也没有这个本事。根本不是人力能做得到的。 这件事,他必须找一个人来商量。入云龙公孙胜。 公孙胜是道士,会法术,宋江必须请他给自己出主意。可是公孙胜没在梁山,在蓟州老家呢,宋江只能派人去请,到现在还没请到人。 于是报复吴家庄的事就耽搁了下来,直到宋江来汴梁,公孙胜也没找到,吴家庄,自然宋江也没敢再去打。 他摇摇头忘记那些烦恼。吴家庄又怎么样,到时候只要朝廷一给自己招安,良田千顷,广厦万间,还管什么小小吴家庄。 喝酒!但是不能喝醉,今晚还有……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十章 神奇的姑爷 林管家对着笔记本电脑发懵了。 折家早就传过来消息,说姑爷不是一般人,不能当凡人看待,这一点林管家已经有心理准备。可是他以为的不是凡人,就是能人的意思。 你看姑爷弄出来的这个香烟,是多巧妙的想法。 林戈在西军中早见识过烟草,也尝试过,可是那味道…… 现在被姑爷巧妙的改了一下用法,顿时烟草变仙草,这当然不是凡人了,是大能人。 对于秦牧的神奇,折家是不能落在笔墨上的,只能是传话给林戈,说姑爷是折家的贵人,林管家自然就以最尊贵的礼节招待秦牧,可是却没有觉得姑爷有多尊贵——能工巧匠而已。 但是当秦牧打开笔记本电脑,让他给指出酒楼闹事的人落脚地方时候,林戈呆了。 这是什么神器,怎么这么个小盒子,打开两半,一边还是亮的? 而且这上面,是…… 林戈是军队中的高级军官,懂得看地图,这份超时空的地图他很快就看明白了。 这上面竟然是汴梁城。 姑爷是如何把汴梁城给装在这么一个小盒子里面呢?林戈百思不得其解。可是看着折美凤毫不在意的样子,显然是她早见识过了。 难怪二娘子也腻在姑爷身边,一点不避嫌,原来姑爷真的不是凡人。 林戈自然不会白白放走闹事的人,总要打探打探底细,所以李逵和宋清离开之后,就有折家的家丁跟着去探明白了地址。 望着屏幕上越来越熟悉的线条,林戈指着一处说道:“就在这里。” 秦牧立刻放大图像,把这条街充满整个屏幕。 这让林戈又看傻了。 本来对于这样一个全新样式的地图在盒子里面,他已经逼着自己接受现实了,可是当这个地图还能放大,林管家差点晕过去。 他见过的一切地图,可是没这样神奇的功能。 林管家好容易定下了心,顺着街道看过去,指着一处院落说:“这里。” 秦牧立刻把二维平面切换成三维立体。 这下林管家几乎要捂住胸口倒下,实在不行了,被吓出心脏病了。 怎么房子还突然立起来了。 秦牧翻来覆去的把这一处院落看了个底朝天。既然李逵回到这里,看来宋江就在此处落脚。 他准备今晚去探探宋江的底。 折府的家丁全是西军中的佼佼者,就是做个探子,也比普通探子强得多。他打探回来的消息是,这处院落里面住着不止李逵和宋清两人,还有一个女人,听人叫她“三娘”。 除了这三人之外,还有几个男人也时常出没,不过一时没打探出名字。 时常出没,就是不定期,未必总在。听林管家说,今晚在林家正店,李逵和宋清喝了不少酒,走时候脚步踉跄。秦牧推测,在正常情况下俩人回去应该就睡了,今晚正是自己的好机会。 他仔细分析着地图,思考着路线,拟定着计划。 林管家看神仙一样看着秦牧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屏幕上画面变化无穷,这时候才彻底了解了折家说姑爷不是凡人的意思。 真不是凡人! 秦牧计划停当,收起电脑,跟林管家约定了今夜三更从折府后门出去。 这是人家的宅邸,他要行动肯定得打好招呼。 回到卧室,看看手表还有两个小时到三更天,他立刻定好闹钟,躺在床上强迫自己睡一会。 每次行动前都要保证自己精力充沛,这是对生命的负责,也是对行动负责。 时间一到,秦牧从睡眠中醒来,感觉全身充满了精力。他迅速的换好作战服,把计划好的装备该穿戴的穿戴,该归拢的归拢,半个小时之后,一名武装到牙齿的后世特战队员,出现在大宋的时空。 秦牧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的遗漏,这才打开房门,刚要迈步,却见折美凤一身黑衣,正堵在门口。 “姐夫,带着我。” 折美凤怎么能错过如此精彩的夜晚,秦牧要半夜去做事,一定不能甩开自己。否则他就别想出折府的门。 秦牧根本没想到会遇到折美凤,当时看地图时候她也在,可是自己收拾完了去睡觉时候,她什么话也没说就回自己屋子了,还以为今晚可以轻松的单人行动,没想到这个小麻烦精早等在这里了。 今夜不是去劫狱,也不是去皇城偷东西,他并不需要搭档。就是做个小贼而已,人少反而好,可是折美凤在这不依不饶的,怎么办? “美凤,你不去睡觉吗?”秦牧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姐夫,带着我,否则你哪里也不要想去。”折美凤早就想跟着秦牧一起行动了。只看姐夫这一身行头,她见都没见过,就知道今晚肯定好玩。 折美凤从姜月奴的笔记本里面查到好多好东西,可是她只知道名字,却不知道是什么,所以只有跟着秦牧才能弄明白。 这点她到是聪明无比。只看姐夫脸上画的那么黑漆漆,头上还顶着一个犄角,背上硕大的包裹,还有腰里的手枪,身上挂着的,肯定今晚刺激无比。 这样的事情,别想甩开她。 秦牧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零点了,知道甩不开她,自己再不能耽误了,于是点头说道:“好,跟着我,不过你要听话。” 折美凤大喜。她早就换好了夜行衣,准备好了一切。当然她的一切很简单,就是一身黑衣服,和一把小刀。 “姐夫,给我一把手枪。”这才是折美凤的重点,都一起行动了,你总不能不给我防身的武器吧。 秦牧没时间跟她纠缠了,回屋取出一支手枪,去掉所有子弹,来到门口,亲手把手枪挂在折美凤的腰间。 折美凤喜出望外,真的给自己手枪了!全靠自己聪明,懂得把握机会。若不是今晚堵住姐夫,他怎么会老实的把枪给自己玩。 她知道怎么打开枪套,所以马上就抽出手枪,在手里把玩。 秦牧握住她的手,把手枪插了回去。 “美凤,我们是去行动,是作战,不是玩。第一,现在没时间玩了,第二枪不是玩的。这是杀敌用的。现在,我命令你,跟我出发。” “好,姐夫,听你的。” 秦牧刚要走,突然又想起自己忘记一件事。原来他是单人行动,就不需要通话器,现在俩人了,通讯是必须的。 他又把折美凤拉进屋,自己先戴上通话器,再取出一套给美凤戴好。 三两下教会了美凤使用办法。 美凤接触到那么多后世的装备,对通讯器完全不存在使用困难,说一遍就会了。 “好,现在给你取个代号吧,你觉得叫什么好?” 折美凤想了想,秦牧跟她讲了,他的代号是猫头鹰,红线姐是孔雀,线娘姐是凤凰,那么自己呢?好听的名字这俩姐姐都占住了,哪还有什么好名字留给自己。 她一时半会想不出来,秦牧急了,不过是个代号,哪里这么费劲。 “你就叫喜鹊吧。”在秦牧看来,喜鹊也很好了。 “不行,我决不叫喜鹊。”折美凤也急了,这什么破名字,喜鹊能和孔雀凤凰比吗?她看秦牧着急,立刻说道:“不叫鸟的名字可以吗?” 秦牧这才发现她误会了,以为代号必须是鸟名字呢。他连忙点头说:“什么都行,没限制。只是个代号而已。” “那我叫老虎。” 这名字好,贴切,母老虎。秦牧连连点头,就是老虎了。 “老虎,猫头鹰呼叫,听到请回答。over。” “猫头鹰,老虎听到,哦哦。” “哦哦”。这什么鬼,真是的,这姐妹俩好像在语言方面不太灵,要不怎么折美鸾就学不会拼音呢。 秦牧不管了,“哦哦”就“哦哦”吧。准备出发,秦牧把夜视仪也扣在折美凤的脑袋上,不能让她晚上瞎子一样。 折美凤震惊的望着视野中奇怪的绿色,似乎都不认识折府了。 秦牧暗叫倒霉。贾红线和自己劫狱行动前,他亲自训练了贾红线整整一天,现在折美凤连五分钟都不到,就想掌握后世的技巧,太为难了。 赶鸭子上架,也得走。 他牵着折美凤的手,一路来到折府后门。 林管家正等着他。突然看到秦牧和折美鸾这个样子,又吓了林戈一跳。总算他已经接受秦牧不是凡人这个事实,所以勉强还能压得住阵。 不管姑爷看起来多古怪,那也的听姑爷的吩咐。 折家后门对着一条河。如今的汴梁河道众多,船运便利。这条河恰恰流经梁山落脚的地点,所以秦牧选择走水路。 他来到水边,从背包里把橡皮艇扯了出来,充好气推到河中。 折美凤傻傻的看着,也不知道自己该干嘛,能干嘛。 现在已经是三更天,折府这样的地段,是高端住宅区,晚上没有行人,秦牧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他拉着折美凤上了橡皮艇,启动电机,黑色的小艇近乎无声的划开水面前行。 林管家一个错眼,就再也找不到秦牧的踪影了。姑爷,真神仙也! 他本来还想派最强的家丁跟随保护,现在想想,多虑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别成为姑爷的累赘。 秦牧一边看着手机里面的地图,一边对照两岸的情景,在各个标志点该转弯转弯,该减速减速,很快就来到了梁山落脚的那个院落附近。 把橡皮艇拖到岸边藏好,秦牧拉着才缓过神来的折美凤猫腰疾行,来到墙根。 这里是那个院子的后墙,翻过去是后院,后院放的是杂物,有人居住的房间还要向前。 秦牧低声说道:“老虎,你在院墙上把风,我进去,听我命令行动,over。” 折美凤不想和姐夫分开,但是这时候她也知道轻重,连忙回答:“老虎知道了,猫头鹰要小心,哦哦。” 翻墙对于两人都不困难,秦牧先上,折美凤跟着。 秦牧落地之后,折美凤趴在墙头。秦牧向折美凤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比划完了,他才想起来自己没教母老虎这些手语命令。 唉,要是贾红线在身边就好了,俩人根本无需交流,心灵的默契就足够了。 秦牧来到房间门口,这是房子的后门,里面有门闩挡住。他抽出军刀,伸进门缝,一点一点的挑着,过了片刻,门可以打开了。他从背包里面取出一个小罐子,对着门轴喷了几下润滑油。 稍等了一下,秦牧轻轻推开门,一点声响也没有。 进来是过道,两边是卧房。他侧耳倾听片刻,左边的卧室有极细微的鼾声,听起来像是女人的鼾声。 女人?是林管家提到的那个叫“三娘”的女人吗? 莫非是扈三娘?秦牧开始听到三娘这个名字时候,没想到是扈三娘。大宋叫三娘二娘大娘五六七八娘的太多,当时他下意识的以为是梁山雇来的厨娘,可是到了这里,似乎是因为离梁山人近了,他才突然意识到,难道真的是扈三娘? 这样很有可能,因为自己把王英给杀了,扈三娘就成了寡妇,她跟着宋江过来,还真有可能。毕竟扈三娘是大美人,而宋江吗,也有男人通病——好色。 不管是扈三娘还是厨娘,这间房都不是自己目标。 既然左边卧室睡着女人,右边卧室要么也是女人,要么没人,绝不会睡着男人。 秦牧继续前行到房间正门,这里就方便了,可以从里面打开。他轻手轻脚的把门闩打开,正要出门,就觉得肩膀被拍了一下。 秦牧激灵灵打个冷战。是谁?竟然不知不觉欺到了自己的身后!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十一章 折美凤的第一枪 这是秦牧自夜战以来第一次被人摸到了身后,他完全没有想到本时空竟然有如此厉害的高手,身体不由自主的一颤,瞬间就要掏枪开火。 “猫头鹰,老虎来了,哦哦。” 折美凤的声音响起,秦牧已经提到嗓子眼的一颗心,这才回到了肚子里,然后就是一身冷汗冒了出来。 吓死我了,竟然是她,这个麻烦精,母老虎。不是让她好好守住院墙吗,怎么竟然跑过来了,谁给她的权力? 可是这个时候也不能骂她,还得好言相劝,否则以她的泼辣,敢在这里吵起来。 “老虎,回到院墙,保护我后路。over。”秦牧只能给她加个好听的重要的任务,保护自己,你要是还心疼姐夫,就赶紧听话。 “老虎收到。哦哦。”折美凤武艺高强,走起路来悄无声息,一下子就跑回了后院。 秦牧这才松了口气。刚才简直太危险了,差一点自己就掏枪把她打死了。 真不是省油的灯。 秦牧定了定神,继续在门轴喷上润滑油,稍等片刻,轻轻推开门,来到院子里。 左右都是厢房,秦牧迅疾的贴近左边厢房的窗户,捅破窗纸,伸出窥视器向里面侦查。是个杂物间,放弃。 右边厢房,也是堆的乱七八糟东西,没有人住。 秦牧继续来到下一个大门。现在这个院子,是整个院落的最后一进。 院落共三进,一般来说,重要人物应该在第三进,也就是这个院落,可是显然这里不是。 秦牧照葫芦画瓢的打开了大门,来到第二进院落。 刚来到院子里,就听到右边厢房传来轰轰的鼾声。秦牧下意识的以为应该是李逵。不管了,他今晚目标不是李逵,是宋江,先放李逵一马。 秦牧听到左边厢房没有声音,立刻蹑手蹑脚的来到窗户下,伸出窥视器侦查。 房间没有人,非常洁净,一看就是常常打扫,肯定是住人的。 按常理说,如果宋江不住在最后一进,也会住在第二进,也就是这一个院落。那边是李逵,这边如此干净,又没人,想来是宋江去青楼未归。 这是秦牧期待中最好的情况。他立刻轻轻推动房门,竟然没锁。 秦牧闪身进了屋内,随手关上房门。他这次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找宋江带的财物。 宋江要招安,肯定要大把送礼,这些礼物如果自己给他偷走了,就算他再从梁山运新的过来,也要花时间,何况很可能会来不及。 没钱别想在大宋办成事,就算是小事都办不成,何况招安这么大的事情。 釜底抽薪,气死你。 秦牧抽出一个小巧的金属探测仪。这年头的钱很多都是贵金属,金属探测仪再合适不过了。 他打开开关,开始在屋内搜寻。 不多久,手上传来震动。在房间桌子下不起眼的角落,探测仪的信号极其强烈。 秦牧收好探测仪,抽出军刀,立刻开始挖掘。 撬开几块地砖之后,出现一个方方正正的小箱子,入手极为沉重。秦牧看也不看就收进了背包。藏得这样严密,还用看吗,肯定是宋江最要紧的财物。 得手了。秦牧迅速把一切恢复原样,然后仔细打量了片刻,没发现什么纰漏,于是准备原路返回。 今晚虽然带了一个麻烦精,还吓的自己半死,可是总算结果是好的。 宋江丢了这笔财物,想来招安的事情,不能说一定不成,但是肯定会多出许多的麻烦,能给自己能争取到一定的时间。 秦牧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他正要推门离开,就听见对面房门一响,有人走了出来。 什么人?什么情况? 秦牧连忙趴在门缝向外看,却见对面屋里走出一人,这么冷的天气只披了一件长衫,正向角落走去。 那地方应该是个茅厕,应该是有人起夜,否则也不会如此打扮。 没多大问题,肯定时间不会长,秦牧耐心的等待。 起夜的是宋清,今晚喝多了酒,睡到半夜被尿憋醒了,出来方便。 方便完了之后,他正准备回屋,却突然发现三进的大门没关,有一条明显的缝隙。 这什么意思?宋清知道里面住的是扈三娘。扈三娘可是大美人,梁山上大名鼎鼎,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哥哥没要了他,反倒认她做义妹,还把三娘许配给王英。 就那个矬子,蹦起来都上不了床,也配的上三娘? 宋清打心眼里可惜。真真一朵鲜花插在臭狗屎上了。 可是没办法,梁山好汉,总是要讲点义气的,哥哥不就是以义气出名的吗,自己是他亲弟弟,不能坏了哥哥“及时雨”的名声。 正因为“兄弟义气”,所以虽然扈三娘貌美如花,梁山上也没人敢打她主意。 但是现在不同了,以前她是矮脚虎的娘子,现在她男人死了,她就成了寡妇。 除了牲口一般的李逵之外,哪个人不喜欢这个漂亮寡妇。即使嘴上吆喝,说她克死了全家,再克死了梁山兄弟,但实际上除了有限的几个人自重身份,不假辞色,其余的都有色心。 宋清也不例外。 不知道是不是宋江考虑到这个情况,所以每次出门都带着扈三娘。 全梁山,也就只有他带着扈三娘,别人不敢说什么,换了别个试试! 宋江带着扈三娘,宋清到是没听说哥哥对扈三娘怎么样了。 可是因为宋江的存在,宋清也不敢对扈三娘怎么样。往常,这个门夜里总是关的紧紧的,扈三娘很守妇道,可是今晚怎么会留着一条缝呢? 难道说,三娘早就喜欢上我宋清,只是碍于哥哥面子,不好开口,所以今夜哥哥不在,她就为自己留了门缝? 宋清越想越是这个道理。本来今夜他就喝了不少酒,如今更是色胆包天,竟然直奔后院而去。 秦牧吓了一跳。 那个门的确是他的疏忽。不过也不怪他。 折美凤办事太不靠谱,他不敢指望这个搭档,所以就给自己留个后路,没有关死,到时候逃跑也方便。换了是贾红线在,秦牧肯定把那一道门恢复原样的。这不是红线不在,换了一个母老虎吗。 就这一个意外,导致更多的意外。 教官说的对,意外,总会有的! “老虎,注意,有敌人进入后院,藏好不要暴漏。over。”秦牧发出了命令。 后院是女人,进去的是男人,三更半夜,用屁股想也知道他要干嘛。 秦牧想着等等算了,等完了事,自己再溜。 可是他完全低估了折美凤的破坏力。 听说有敌人过来了,折美凤全身都燃烧起来。不为别的,就为了开枪啊!要不她辛辛苦苦费尽周折弄到手枪干嘛?身怀利刃杀心自起,何况这个利刃还是划时代的。 如果她不开一枪就走,怎么对得起今晚的自己。 折美凤看着宋清从大门进来,她二话不说就从黑暗中跳了出来,站在来人面前,抽出枪来,学着贾红线的样子,随手一扣扳机,同时还大喝一声:“去死吧。” 样子潇洒至极,可是也就是样子货而已。 手枪根本没响。 折美凤奇怪极了,她看着红线姐姐也就是这个样子,一扣扳机,就把鸟给打死了,怎么自己这样子,就不行呢。枪不响,那肯定打不死人呀。 一愣神的功夫,宋清看到了折美凤。这一下酒全给吓醒了。黑漆漆的一个人,抬手对着自己,这是干嘛?放弩箭? 宋清本身也有不俗的功夫,一个打滚就贴地靠近了折美凤。 他身上没兵刃,不靠近根本伤不了敌人,而且宋清以为对方用的是弩箭,更不敢向远处跑。近点自己还有机会。 他这么一翻滚,就进到屋里的过道,离折美凤不过两米。这时候,宋清意外的发现门旁边放着一把刀。 这把刀是扈三娘特意放在这里的,就是防着前面的男人半夜来欺负自己。 这刀子秦牧也看到了,可是他肯定不能碰,一切物品能不动的都不动,对今夜的行动来说,才是最完美。 结果阴错阳差,这把刀意外的成了宋清的救命稻草。他抄起刀子就向折美凤砍了过去。 折美凤这时候正在发呆。 这情况太出乎她意料了。在她心里,神器就是神器,一伸手对面就得死。 结果神器不灵,折美凤一时呆住了。如果单论杀人的功夫,折美凤比宋清强太多了,可是这时候她意外的愣住了,一时没有反应。 两米的距离,一瞬间就抹平了,宋清怪叫一声,抽刀就砍。 他也被折美凤的行头吓坏了。这个人怎么头上长犄角呀。 总算酒壮怂人胆,他没被吓跑。可是不跑,就要玩命,这一刀也算是他超水平的发挥。 折美凤根本没躲过去,只是本能的转身一跳,就觉得屁股一阵剧痛,不由得叫出声音来。 秦牧在折美凤叫出“去死吧”的时候,就知道坏事了。 他也顾不得别的了,一脚踹开房门,掏出手枪打开保险飞快的杀向后院。可是他还是慢了半拍,折美凤已经中刀摔倒了。 秦牧双手持枪,迅速的三发点射,宋清身上爆出三朵血花,顿时摔倒在地,气绝身亡。 枪声被掩盖了大半,声音不是很大。但是这番动静早就惊动了房内的扈三娘。 扈三娘立刻握住放在身边的刀子。 她善使双刀,一把刀放在枕边,一把放在门边。她现在睡觉都穿着衣服,就是怕被人糟蹋。现在听到外面一阵骚乱,扈三娘不知情况,不敢贸然出来,只是迅速穿好靴子,把刀横在胸前。 秦牧哪有时间管别的,他抄起折美凤抗在肩膀上,拉开院门,迅速的来到后墙。 把折美凤一把托了上去,托时候正好按在她屁股上的伤口,疼的美凤嗷嗷直叫。 秦牧哪里管那么多,他翻身直接越过了院墙——这是民宅不是皇宫,墙壁没多高,一个战术动作就过去了。 到了墙外,秦牧一把就把折美凤拉了下来,继续抗在肩膀上,跑到河边,把橡皮艇推到了水里,再把折美凤向船上一扔,自己也跳了上去,迅速的启动电机,橡皮艇飞速的离开了岸边。 直到这个时候,秦牧才长吁了一口气。他回头望着那处院落,却见院墙上站着一个女人,正远远的看着自己。 唉,失败,彻底的失败。 他恨不得把折美凤从船上扔水里去,让她冷静冷静。虽然是自己小姨子,可是也不能这么坑姐夫。 “姐夫,你太坏了,给我的枪打不响。”折美凤顾不得屁股上的疼痛,反倒举起手,那把枪正牢牢握在她的手中,这一通混乱,都没让她丢弃。 秦牧真正的对她无话可说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十二章 扈三娘的决心 林戈没想到俩人相跟着走出去,回来时候却一个扛着一个。 折娘子受伤了,这可是大事。这对双胞胎姐妹是折老夫人的心肝儿,可不能在汴梁出意外,他担不起干系。 他还没说话,折美凤反倒先开口了:“林叔,我没事,你让人把船拿回来。” 橡皮艇还在河岸呢。 “折娘子,我这就去请郎中。”先治伤要紧。这样子一看就是折美凤受伤了。 “不用,姐夫给我治就好。”折美凤到是很信任秦牧。她这点很是聪明,治疗刀伤在本时空没有比秦牧更厉害的人了,毕竟他有着最好的技术,器材和药物,领先世界一千年呢。 而且,折美凤知道自己伤在屁股上,被别的人看到可不行,只能给姐夫看。 不是民间有老话吗,小姨子半个屁股是姐夫的,自己让他治伤,也是天经地义。 秦牧在船上已经给折美凤做过紧急处理,现在血已经止住,她才能这么有精力,否则哪能说这么多话。 林戈知道姑爷不是凡人,又看折美凤说话中气十足,他是老兵,看得出折娘子没多大事,也就听了折美凤的话。 秦牧没时间耽误,背着小姨子回到自己房间,把她放到床上,然后立刻展开战地治疗。 他在方好音身上有过经验,所以这次干起来更是熟练,虽然贾红线不在身边,没有助手,但是折美凤的伤口也简单,就是屁股上被划了一刀,秦牧一个人就把这点事办完了。 伤口挺长,幸运的是不深,简单的小手术。 忙完这一切,秦牧才感到精疲力尽。今晚上的事情,简直是气的他恨不得给折美凤屁股上来两下,也太能惹事了。 如果她按照自己要求藏在后院,什么危险都不会有,那俩人忙完事,肯定会睡过去,到时候自己原路撤出,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宋江回来就不会第一时间发现自己的财物丢了,等到他要送礼的时候,突然找不到箱子,这样更要他的命。 现在好了,弄到死人的地步,宋江肯定马上就知道财物没了,立刻会想补救措施,自己这番心血几乎白费。 还白白让折美凤屁股上开一道口子。 可是除了怨她自己,还能怨谁呢? 还没等秦牧责备,折美凤反倒不干了:“姐夫,你坑我是不是?枪怎么打不响?” 她一边说着,一边玩着手枪。从折美凤拿出手枪之后,就没收起来,一直在她手里,连治伤时候都在玩。 “不服军令,手枪没收了。”秦牧不能让她再胡来了。 折美凤一听,立刻把手枪攥的紧紧的,秦牧拉几次都拉不动。 想从折美凤手里拿走手枪,简直是做梦。 看着姐夫放弃了努力,折美凤才笑嘻嘻说道:“姐夫,你把枪给我弄好,要不我就一辈子躺你床上不起来。” 对秦牧来说,这真是个无奈的夜晚。 而对宋江来说,就是个痛不欲生的夜晚了。 宋江半夜就被燕青从樊楼叫了回来。他开始还很生气,有什么事情不能等明天再说?半夜三更的,难道梁太傅会这时候找自己?不知道自己正忙着在姑娘身上划水吗? 可是听燕青说宋清死了,宋江差点晕过去。 那可是自己亲弟弟,不是梁山兄弟可以比的。这下他什么都顾不上来,连忙离开樊楼回到落脚的地方。 宋清死的不能再死了。这么近的距离连中三枪,神仙也救不了,现在都凉透了。 总算秦牧没贾红线的本事,没给宋清爆头,还留个全尸。 宋江抱着弟弟的尸体放声大哭。这可是亲弟弟呀。 “都怪这婆娘!”李逵指着扈三娘骂道:“若不是你这扫把星,宋清兄弟怎么会死。” 扈三娘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握紧了手中刀。 对于李逵的话,她早就听腻了,也疲惫了,就当是恶犬狂叫。反正李逵根本不是自己对手,只是嘴上功夫,扈三娘绝不会搭理这样的人。 狗咬了人,难道人还会咬回去吗。 她到现在还在迷惑,今晚见到的两个黑衣人是什么来头,为什么跑到这里,杀了宋清。 自己明明关好了门户,什么时候被打开的呢?扈三娘是个谨慎的人,清楚的记得自己睡前把前后门都闩的好好的,现在全被打开了。 她更加困惑的就是这点。黑衣人如果是奔着自己来的,为什么没进自己的房间?如果是奔着别人去的,为什么放任宋清来到后院才出手。他要是想杀宋清,在二进院落就应该杀了,怎么会让宋清来到后院,还伤了他的同伴。 太矛盾了,别说扈三娘想不明白,就是秦牧都没法解释,谁知道折美凤那么不听话呢,好好的计划全给打乱了,最后就是一场乱仗。 秦牧不理折美凤的纠缠,反正她趴在床上也动不了,先看看今晚的收获。还好偷了点东西回来,否则今晚真是亏大了。 那个小箱子很沉,打开一看,满满当当全是金锭。都是钱啊,硬通货,这个好!秦牧就缺金子。 大光明火柴厂有秦牧三成股份,每月都是一笔巨额的收入,但是这些基本都是铜钱,买火柴谁也不会用金子,秦牧在这个时空也也有大量的经济开支,这些钱就没有换成金子带回后世,今天意外得到了宋江的一笔金子,算是不虚此行。 暂时秦牧不准备搞古董带回去了,有董玉琼在二十一世纪虎视眈眈,拿多少东西回去都是羊入虎口,干脆直接带金子吧。 宋江哭完了兄弟,又发现自己的金子没了,更是心凉,又有点自责。 是不是自己的金子引来了小贼,才连累了兄弟? 他连忙问燕青:“小乙兄弟,可知道是谁害了我的兄弟?” 燕青和时迁全住在第一进,他们听到后院动静赶过来时候,秦牧早跑没影了。 “公明哥哥,要我看,这个强人和那日杀朱贵等人的,应该是同一伙人。” 宋清除了没被爆头,尸体上的伤口和朱贵等人一模一样,显然就是那日留下“杀人者王樵”的两人。 扈三娘是看到秦牧和折美凤的,所以知道来的是两个人,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女人。 这更加确定了今夜两人,就是当日的两人。 “王樵!好,好,好!敢杀我亲弟弟,我要你全家陪葬。”宋江恶狠狠的说道,“时迁兄弟,你过来。” 时迁连忙靠了过来。 宋江附身在时迁耳边低声吩咐,时迁连连点头。 “公明哥哥,这事交给我了,你放心,断误不了哥哥大事。” 没了金子,失去兄弟,自己该怎么办?是回家发丧宋清呢还是继续留在汴梁等梁太傅召见,一时难住了宋江。 招安是大事,好容易搭上梁太傅的线,最近几日就有可能被召见,如果自己这时候不在,那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梁太傅了。 太傅什么身份?他找你你不在,难道还会再找你吗?显然不可能。 但是宋清可是自己亲兄弟,自己不发丧,心里过意不去,难受。 宋江在这里左右为难,别人更不敢给他出主意,都知道宋清是他亲弟弟。 怎么办呢,这时候李逵忍不住了,喝骂道:“哥哥,一切全赖这个扫把星,不如让我……” 燕青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冷笑。这关扈三娘什么事,若不是梁山打了扈家庄,人家小娘子现在还好端端的过着自己日子。赖扈三娘还不如赖梁山。 扈三娘一家老少,可是你李逵杀的,若说克死全家,真凶就是你。 燕青完全不惧李逵,让一只手也能把他打趴下。只是李逵是宋江心腹之人,自己不能轻易得罪。 宋江连忙止住李逵,说道:“铁牛,切莫胡言。” 他又转头对扈三娘说道:“三娘,哥哥知道,这一切和你无关,铁牛的话不要往心里去。” 这时候就别内讧了。 扈三娘面无表情,似乎眼前的人都不存在。她的一缕思绪早就飘到了今夜看到的黑衣人身上。 是什么人有这样大本事,杀了王英朱贵几人,又把宋清给宰了呢? 他到底是谁呢?不论是谁,扈三娘都衷心祈祷他长命百岁。 扈三娘所有的至亲,上到老父,下到侄子侄女,全被梁山贼人给杀了,只跑出一个哥哥扈成。若不是自己还有这一点念想,扈三娘早自尽了。 只是她还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哥哥带大军来灭了梁山这帮匪人,给家人报仇雪恨,所以苟且的活到现在。 宋江把她许配给王英,她就当嫁给一条狗,每日每夜,就当被狗舔了。 本来以为这样的日子还要熬下去,谁知道王英意外的被人杀了。这让扈三娘心里别提多兴奋了。若不是身边都是梁山的匪人,她都要放声大笑。 你们也有今天! 原来屠杀扈家庄老少的勇气去哪里了?王樵有名有姓,就在汴梁城里面,你们到是去杀呀,去抢呀,去放火呀。 怎么,不敢了吗?只有欺负庄户人的本事吗?奴到要看看,你们还有什么脸面,敢自称“替天行道”。 她怀着一种快意的心情,看着眼前的一切。扈三娘似乎觉得,自己要熬出头了,梁山的末日,不远了。 自己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一定要看到梁山灭亡那一天。 到时候,自己要亲手砍下李逵的脑袋,为一切被梁山祸害的百姓报仇!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十三章 荣德帝姬赵金奴 山梁牌香烟的横空出世,就好像暴晒多日的干柴遇上火星,瞬间就点燃了汴梁城百姓的渴望。 皇上赵佶爱抽香烟,如今早就不是传闻,而是事实存在。赵佶本来也不藏着掖着,有这样好玩意,自己抽着,也给看的顺眼的官员赏赐一两盒,当然这属于和他关系好的,关系不那么好的,赶上了赏赐一两根。 不是他小气,的确是烟太少了。眼见着自己的库存日渐稀少,可是任员外还没送来第二批香烟,这让他都有点着急了。 原来他的计划是一天一盒,可是真架不住人多,后宫不止是他一个人的后宫,还是皇后妃子的后宫。 若是手表那样的宝贝到也算了,只有一块也没法分割,这香烟,可是一根一根的,你不肯给我一条,还不能给一盒吗?不给一盒,还不给一支吗?什么,连一支烟你也舍不得给?那你还是皇上吗?怎么有这么小气的皇上。 赵佶好面子,于是香烟以比他估计的快的多的速度,消失着。 这时候他尤其盼望任若虚。要是他再不来,自己可要让开封府去抓他了。 总算是任员外机灵,赶在皇上抓他之前主动跑来了,这次又带来十条万宝路,就是秦牧上次答谢他的,全给了官家了。 赵佶看着十条万宝路,并不满意。太少了呀,而且,香水呢?香水怎么能没有呢? 你不是说你都能造吗?怎么还没拿来? 上次任员外进贡的香水,他赏给了九华玉真安妃。后世的香水纯正悠远的味道,可是这时空的香囊完全没法比较的。 只撒上几滴,就能满室生香,而且香水都有或多或少的催情效果,赵佶因此更加的钟爱刘贵妃。 眼见着香水也没了,刘贵妃怎么能不着急,都催了赵佶很多次,赶紧让任员外进贡。可是任员外真没有香水了。 计划中的香水厂,秦牧再没有提过,任员外自然也不敢提。现在秦牧的地位越来越高,和当时跟在自家闺女身边那个小家丁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和皇上的关系,任员外当然要一等一的维持,所以有了香烟赶紧就来进贡。他自己也是烟民,可是都没敢留下一条,到现在抽的还是第一次秦牧给他的那些烟。 赵佶虽然不满意,也不能杀了任员外,杀了他谁给自己香烟和香水呢?只能吩咐他回去好生做事,让你外甥加油干,多造点香烟,还有香水出来。 皇上就是汴梁城里流行的风向标,他一举一动,每样爱好,种种享受,下面的人都盯着呢。 香烟自然就成了汴梁城里的稀罕物。是真正的稀罕,稀罕到没有卖的。 如今传出消息来,城里有的酒楼有香烟卖,只要去吃饭就有,那还不是一滴冷水滴在热油里面,顿时汴梁城就炸了锅。 折家所有酒楼,就连地段稍偏,平日上座率最多七成的,今天都挤满了人。 汴梁城的大酒楼,做生意的主要时间段是下午和晚上,上午一般人不多。这个和后世情况类似,谁大白天喝大酒呢? 可是今天不同了,大早晨起来,酒楼还没开门,外面就挤了一堆人。 不为别的,就为了一贯钱一盒的香烟。 这年头,汴梁城里面,最底层的人也大概能一天赚一百文——秦牧现在才知道当日任潇潇给自己的工资有多低,人家十天就是一贯,自己…… 稍微高点的,一天两百多文,再高点的,能到三四百文。 做个类比的话,一文钱就是后世一块钱,汴梁城最低收入大概在月薪三千,高的能到一万多,一盒烟不过一贯钱,相当于一千元一盒烟。 这个放在后世来说,当然是贵的离谱,可是这里是大宋,是汴梁,是天下财富聚集地。刚才的收入是最底层平民的收入,更多的中高层收入者都没提,更别说小康和富豪以及世家了。 秦牧对香烟的定位就是廉价和大量,唯有这样才能迅速成为自己的经济支柱。 如果定位成少量和高端,从收入来说,完全可以做到一样甚至更多,操作也更方便,但是这个不能作为支柱。 香烟可以理解为抽税,做成人头税,每一个人都抽烟,那么每一个人都给秦牧交税。这样能把经济的底盘做的非常庞大,也就安稳了。 如果做少量高端,举个极端的做法,香烟就供给一个人,这一个人可以给秦牧同样的钱,看起来钱是一样,但是这个钱太不稳了。 唯一的烟民如果他不抽烟了,或者没钱了,秦牧的收入不就没了吗? 所以香烟必须是廉价和大量,这个经济属性绝不能改变。林管家以他多年的经商经验,劝说过秦牧,把香烟价格提高十倍,甚至百倍,也不愁销路,而且还操作更简单。秦牧摇摇头拒绝了,也没给他解释。 没必要,这种事情,层次不够高是理解不了的。到了一定层次,自己不说,他也会想明白。 唯一的问题是现在卷烟厂产量太低,所以秦牧不得不定了一贯钱一盒的价格,相当于汴梁城最底层收入者十天的进项。 这个价格的好处就在于把最底层的人群也包括了进来,只要你舍得拿出十天的钱,你也买得起一盒烟。 正因为香烟如此时尚——皇上都爱不释手,价格又如此低廉——贫民也买得起,所以折家的酒楼一大早就被围的水泄不通。 折家的酒楼在汴梁城属于中高端酒楼,平日里贫民根本不会来这里吃饭,但是今天可不同了,哪怕我点你一文钱的炊饼,你也得卖我一盒香烟。 各家酒楼掌柜的被吓住了,以前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从楼上看下去,乌泱乌泱的人,还以百姓居多,不知道的还以为灾年闹饥荒,这里是施粥厂呢。 他们连门都不敢开,怕把楼挤塌了。一边拼命在楼上喊话维持秩序,一边赶紧派人去折府,向林管家汇报。 您赶紧拿主意,再这样下去,大宋的群体事件就要发生了。 开封府也得到了消息,这是要闹哪样?好好的日子不过要造反呀?衙役打探的消息说不是造反,是要买香烟,开封府尹这才放下心来。 不是造反就好,可是秩序也得维持,赶紧把捕快都派下去,别刚出正月汴梁就闹出一堆麻烦事。同时找折家人要办法,你们惹出的麻烦,马上给我解决。 一根香烟,挑动了汴梁城。 林戈真的没有估计到这一点,他是折府的管家,位高权重,实际离底层百姓是有着距离的。折家的酒楼接待的也都是贵客,豪客,每日里高朋满足,哪曾想到今日被各色人等围上来。 这怎么办才好?上有朝廷下有百姓,两头的压力都万分巨大,这搞不好就要给折家带来祸害。 这事是姑爷弄出来的,还得找他。 林管家赶紧来找秦牧商量,秦牧刚睡醒不久。这一晚上根本没法好好休息,折美凤不达目的真不罢休,她就趴在秦牧的床上不起,秦牧也没辙,只能胡乱睡了一会。 反正美鸾美凤长的一样,当身边是老婆也无所谓了。 才睡醒就被林管家叫了出来,听到大宋竟然发生了群体事件,而且是因为自己的香烟引起,这事他也没有料到,一时有点抓瞎。不过他知道这事必须马上解决,如果闹大了,对折府,甚至对自己都有非常严重的影响。 怎么办?他思索片刻,说道:“林管家,你这么办。” 林戈听完了秦牧的一番对策,佩服的五体投地。果然姑爷不是凡人,自己麻爪的事,人家一眨眼就给解决了。 他不敢耽误,马上出去安排。 秦牧刚松口气,就见一个丫鬟来报,说荣德帝姬来访。 帝姬来折府拜访,这种事本不该由秦牧安排,该当是林管家的事,可是现在林管家忙的脚丫子朝天,救火似的到处跑,丫鬟都是明白事的,不敢这时候打扰管家,于是就找到了姑爷。 除了管家,折府就姑爷最大了。当然还有折娘子,可是她不是病了在屋里躺着吗。 秦牧知道帝姬就是宋朝的公主,可是宋徽宗那么多闺女,谁知道荣德帝姬是哪个,而且肯定不是找他的,要访,也是访折美凤。 “美凤,荣德帝姬来看你,你见不见?”秦牧隔着门大声的问。 “当然要见,快快请进来。” 荣德帝姬赵金奴,和美鸾美凤有过好几面的缘分,她们同年生辰,一般大小,算是皇家帝姬里面和折家姐妹花交往最多的姑娘,也算是最好的朋友,她来折府,必须见。 秦牧回到屋里,看着趴在床上的折美凤,皱眉说道:“你就这样见客人?” “当然不能,姐夫,你去我屋里给我把化妆包拿来。”折美凤一点没拿秦牧当外人。 帝姬马上就来,秦牧也不敢耽误,赶紧给她找了过来。折美凤在吴家庄别的没学会,化妆到是跟贾红线学成了十足手艺。短短几分钟,一个艳丽照人的小美人就出现在秦牧面前,一点没有熬夜的黑眼圈。 不愧是东方神术。 昨夜的衣服早就在手术时候换了,现在到是不用换新衣服。 “那你等着吧,我先出去。”秦牧看她捯饬的挺好,就准备离开,让折美凤见客人,可是却被折美凤一把拉住了。 “别走,你就在这里。”折美凤不让他走。 秦牧心想帝姬又不是我朋友,我在这算干嘛,连忙甩手要挣脱,可是折美凤比他劲大,他根本挣不脱。 “姐夫,真的,别走,肯定有事找你,得你拿主意。”折美凤多精明,马上就猜到了帝姬的来意。 找我有事?能有什么事呢?我也不认识什么帝姬。 秦牧犹豫的时候,帝姬就被丫鬟引了进来。 一看折家娘子趴在床上,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子,不免吃了一惊。 “金奴姐姐,我是美鸾。”折美凤毫不客气的冒充了自己姐姐,“这是我的官人,秦牧。” 荣德帝姬赵金奴这才知道眼前是谁。她也是分不清姐妹俩的。原来是美鸾,竟然都嫁人了。自己还没听到过消息,还好这次带足了礼物,也算没失礼。 秦牧没想到折美凤这么大胆,谁都敢骗,可是自己也不能拆穿她。眼看帝姬过来,连忙行礼。 “美鸾,你这是怎么啦?”帝姬落座之后,先好奇的问问折娘子的状况,趴着什么意思? “姐姐,我昨天不小心骑马摔伤了,只能这个样子,失礼了。” 原来是摔伤,真是够不小心的。不过摔伤也没多大事,不耽误说话,能说话就行。 于是赵金奴和假冒的折美鸾很亲热的交流半天,同时也没有冷落秦牧。 帝姬生在帝王家,有气度也有教养,虽然是和秦牧第一次见面,但是场面极为融洽,一点也不尴尬。 秦牧深深佩服赵金奴的手段,果然都不是省油的灯。 聊了好大一会,赵金奴才开口说出了来意:“妹妹,我听说,你家的酒楼有香烟卖?” 秦牧恍然大悟,难怪小姨子拉着自己不让走,又冒充姐姐,原来她早知道帝姬就是要香烟来了,她自己不好决定,干脆冒充美鸾,这样可以说香烟是自己官人的,要看秦牧的意思。 如果用她自己的身份,说香烟是我姐夫的,那接下来就尴尬了。 赵金奴的确是为了香烟来的。山梁牌香烟昨夜就开始上货,今天已经传遍了汴梁城,作为高端时尚人士,赵金奴自然听到消息。 她已经嫁入了曹家,曹家是仁宗曹皇后的族人,大宋朝历任后族都很混的开。看看贺铸就知道了。他也是后族,虽然官场不得已,可是银钱方面一点不缺,只做个小官都赚的满山满谷。 后族有钱,曹家和帝姬结合,更是强强联手。 有钱人自然更要享受,香烟这个东西,他们早就想要了,可是的确是没有卖的,赵金奴的官人曹晟,总不能去抢他老丈人的吧。他也没这个胆量。 现在折家酒楼有香烟,曹晟自然不会排队去买,他们这个层次,肯定是直接走高层路线。 赵金奴和折家姐妹有交情,于是立刻来折府拜访。 折家常年在府州,汴梁折府一般没有折家人,本来赵金奴也不知道折家姐妹在不在,可是那天折家人把高衙内给打了,高俅在朝堂上攻击折家,这消息传到赵金奴耳朵里,她才知道折家姐妹来了汴梁。 为了香烟,也为了姐妹感情,赵金奴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 “姐姐,”折美凤立刻指着秦牧说:“香烟都是官人弄的,你找他就好。” “秦郎君,奴想起来了,难道你就是那个吴家庄功业园的秦牧?”赵金奴有点不敢相信。 香烟的来历,她早就弄清楚了,是韩城县下面一个小庄子搞出来的,官家还特意写了一副字给那个秦牧,可是她实在是没想到,地位高贵的折家会和土的掉渣的庄户人联系起来,因此一直没把两个秦牧联系到一起。 如今可是明白了,这俩秦牧竟然是一个人! 这让赵金奴大为奇怪,以折家的身份地位,为什么会把天仙一样的美鸾嫁给个白丁呢? 她不由得用心开始打量起秦牧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十四章 荣德帝姬的宴会 “甜水巷折家蜜煎店,有山梁牌香烟,一贯一盒,速去速去。” “高头街折家靴店,有山梁牌香烟,一贯一盒,速去速去。” “马行街折家书画店,有山梁牌香烟,一贯一盒,速去速去。” “鹿家巷折家牲畜行,有山梁牌香烟,一贯一盒,速去速去。” …… 每一处折家酒楼门口都响起了同样的吆喝声。这是秦牧给林管家出的主意。 这么多人拥挤在一起,让他们排队,根本不可行,只能想办法让人群主动离开。 他们是为了香烟而来,那么香烟出现的地方,就是人群的目标。秦牧让林管家马上把香烟铺到折家每一处店铺,不管做什么买卖的,只要是折家的店铺,就上货。 然后再大声的告诉拥挤的人群,赶紧去别的地方买烟,不只是这里有。 人是从众的,而且伙计吆喝的也都是折家店铺,酒楼也是折家的,肯定香烟就在折家,所以马上就有机灵的开始向着新的目标冲锋。 折家铺子众多,遍布汴梁城,这样的分布状态,很快就把人群给疏散了。 一时三刻之后,折家酒楼门前都没人了——这时候酒楼不开门,买不到烟,可是别的折家铺子有烟卖呀。 只要人群运动起来,而且是向着各处的目标,立刻就让汴梁恢复了正常。 林管家站在林家正店三层,看着人群潮水一般的退去,不由得更加佩服姑爷,真神人!这么简单的法子自己怎么就想不出来呢。 不过接下来他还有许多事要做,毕竟香烟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汴梁城的需求,到了下午和晚上,还会有大量的人群过来,但是至少那时候他有了准备,可以维持住秩序。 而且有一些烟发了出去,也算是稍微缓解一下汴梁城潜在烟民的饥渴。 秦牧说了,在那些小店卖的烟,一律拆开,不论盒卖,论支卖。一根烟五十文。而且限购,每人最多买两支。 林管家再次佩服姑爷的天才。 这样基本上能让抢购的人潮消失了,毕竟汴梁城的富豪不会突然增多,能上折家酒店消费的还是那么一群人。穷人有了买一支烟的地方,肯定不会来只卖一盒烟的地方。 帝姬买烟,自然是论条了。卖一盒烟给我,就算我要,你好意思卖吗?还当不当我是姐妹呀?卖给我自然是论条的了,论箱我也可以接受噢,反正没几个钱。 秦牧最终卖了五十条烟给荣德帝姬,价格就按批发价,一条九贯钱。 五十条四百五十贯。 这对于帝姬和折家来说,都不是钱,但是必须给。免费才是最贵的,这道理帝姬和折家都清楚。 如果折家免费送帝姬五十条烟,那等于是告诉你再别来烦我了,这是打脸。 只有正常生意往来,稍微优惠一点,才是双方都有面子,维持住友谊。 赵金奴非常的满意,五十条烟,这面子够大的了。她心里高兴,极力邀请折美鸾——其实是折美凤明天到曹府赴宴。 折美凤自然不会推脱,和帝姬交好,自然对折家有很大益处。两人愉快的就这么决定,明天见面再聊。 送走了帝姬,秦牧回到屋里,把那一箱金子交给小姨子,让她化了,熔成金锭,他俩七三分成。毕竟是俩人一起行动的,而且折美凤还受了伤——虽然这是她自找的,可是也的确屁股被划了个口子。 折美凤觉得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勤劳,如果姐夫敢说自己连勤劳都没有,那她可就要得痨病了,看你给不给我治。 分三成金子,理所应当。不给是不行的。 秦牧交代完这些事,就准备回吴家庄。 香烟的销售很顺利,意料之外的麻烦事情,自己也解决了,接下来在汴梁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他要回根据地练兵。 这几天,估计红线的招兵工作也差不多了,自己要回去把把关。而且现在的新兵训练,还得自己亲自来,石遗还不能撑起这一摊。 他只能练到形,练不出来神,尤其是这次的新兵全是从折家军招募的,和现在的近卫团底子不同,更要多费精力。 秦牧想走,折美凤不干,死死拉住他不让他走。不给我把手枪弄的能打响,绝不能放手。 对于这点,秦牧真是无可奈何,太能缠人了。无奈,给她吧。 于是秦牧开始教小姨子怎么用手枪。 这时候折美凤才发现自己上了大当了,原来手枪开枪之前,还有一道保险,而且就算自己学会打开保险也没用,枪里没子弹。 这让折美凤怒火蹭蹭的上涨,原来姐夫一开始就在玩自己,根本就没打算给自己用枪。没子弹的手枪,连自己的小刀都不如,这不是害我吗。 可怜自己开始还以为手枪坏了,不怪姐夫,谁知道一切都是他的阴谋诡计。自己屁股上这一刀,全赖姐夫!如果留下疤痕,看我怎么找你算账。 折美凤觉得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这种伤害必须让姐夫赔偿。手枪当然是归自己了,还要给自己一百颗子弹,然后,还得陪自己去帝姬的宴会。 毕竟当时自己冒充姐姐,说姐夫是自己官人,如果明天自己单独去,那才是真没了面子。 面对小姨子的纠缠,秦牧真没办法,去就去吧。他说好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折美凤顿时眉开眼笑。一次就好,以后再说。 第二天,折美凤勉强能走动了,秦牧陪着她来到了荣德帝姬赵金奴的家,曹晟的府上。 曹晟如今是个闲散官,没有具体的差事,只拿钱不干活。这样的官大宋非常多,他们也最有空闲时间。每天除了睡觉之外,剩下的时间基本都是用来寻开心。 帝姬的宴会就比较热闹了。不纯粹是饮酒吃菜,主要是玩,相当于后世的小型聚会,各种娱乐应有尽有。要不折美凤怎么这么热心呢,宁可带着伤也得来,纯粹是因为这里好玩啊。 连秦牧都看的目瞪口呆。 这哪里还是大宋,明明就是一群穿着古人衣服的富二代的在开盛大party。 曹府的花园非常大,进了园子,有小桥流水,亭台楼阁,到处是俊男靓女华衣美服。 有下围棋的,有打麻将的——这时候叫打马,有踢球的,有玩鸟的,有斗狗斗鸡的,有玩刀的——鉴赏,当然吟诗作赋的也不缺,还有一个舞台,上面有个戏班子在唱戏。各种娱乐活动让秦牧几乎看不过来——红楼梦里面的大观园都未必比得上这里。 曹府的丫鬟端着托盘,上面是一杯一杯的美酒,穿梭在客人中间。 秦牧觉这和后世的宴会没任何区别,而且比后世还要豪华,毕竟后世富豪再有钱,也很少有人能拥有这么大一个私家花园,顶多包一两天酒店而已。 折美凤还不良于行,屁股上挨了一刀,不好用力,但是她又什么都喜欢玩,所以秦牧只能搀着她,一个一个的看过去。 折美凤遇到认识的就招呼两声,然后自然是把秦牧的身份介绍一番。很快,折家小娘子已经嫁人的消息就传遍了这个圈子。 丫鬟端着托盘来到秦牧身边,微微欠身,招呼周到,又不惹人讨厌,非常的训练有素。 秦牧看了一眼,托盘上除了各种颜色的酒水之外,竟然还有一个小碟子,摆着一根根的香烟。旁边还有一盒精品火柴。 这才是最让荣德帝姬满意的地方。 论宴会的场面,曹府这一场宴会在汴梁城里面不过是中上水平,只是秦牧见识少,才觉得稀罕。折美凤就不稀罕,她见多了,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些娱乐。 可是因为宴会上出现了香烟,这让荣德帝姬夫妻在汴梁城拔了头筹。之前无论谁家开的宴会,也没有敞开供应香烟的先例——根本就没有香烟。就是赵佶都没这样玩过,他还舍不得呢。 如今赵金奴玩了这么一手,顿时成了京城里面标杆性存在。在众多贵族女士之中,地位直线蹿升,几乎是京城第一名媛了。 这让她非常的感谢折美鸾,如果不是美鸾大方,自己哪能摆的出这么多香烟,连带对秦牧也看着顺眼多了。 别看实际上是秦牧卖给她的香烟,但是在赵金奴这个层次的人看来,这完全是折美鸾的功劳。秦牧不过是走了狗屎运,按后世的话来说,是入赘了豪门,傍上女大款,吃软饭的一个小白脸。 这也就充分说明折家眼光的高明。明知道美鸾嫁给秦牧,会让折家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可是他们坚决要嫁女,甚至连美凤都可以一起嫁给秦牧。 因为在秦牧身上,他们看到了未来。 不过在赵金奴夫妻眼里,秦牧是不存在的存在,你看他在宴会上,别的男人都吆五喝六吃喝玩乐,他得小心的伺候在妻子身边,连妻子走路都得扶着,这哪像个男人。 折美凤爱打马,就是打麻将,即使屁股有伤,她也能悬空坐着,跟人凑了一桌。 秦牧这时候没事了,就开始闲逛。挺好玩的地方,四处看看,也别白来一趟,开开眼,看看大宋高端人士的生活方式。 下围棋?不喜欢。象棋,也不喜欢。踢球?这他喜欢,但是现在的蹴鞠不是后世的足球,材质规则都不同,也没多大兴趣。看戏?这个不太好玩,看一会就腻了。 他这看看那逛逛,终于逛出麻烦来了。 不论穷人还是富人,都有各自的圈子,而既然是圈子,就比较排外。 秦牧是这个圈子里面的生脸孔,自然有人要打听,结果发现他没有任何身份,就是个白丁,不知道因为什么娶了折家的女儿,这才能有资格来参加宴会。 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娱乐对象。得去调戏调戏。 在女人圈子里面,或许还看穿着打扮,但是男人先看身份地位。就好像煤老板再有钱,进入权贵的圈子,不管你穿的戴的多名贵,人家也看不起。 秦牧就好像闯入狼群的小绵羊一样醒目,想不被看见都不行。 尤其他还东张西望,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好,就是你了,来吧,让我们侮辱一下。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十五章 朱衙内 如果问汴梁的老百姓,谁家衙内是汴梁城最牛的,那毫无疑问是高俅的干儿子,高衙内。 可是在真正的衙内圈里面,高衙内根本排不上号,甚至连王樵都要靠边站。 这圈子里公认的最闪亮最牛叉的衙内,是蔡鞗。 蔡鞗是蔡太师的第五子,蔡太师数次为相,是眼下大宋朝官场中真正的实权人物,虽然目前王黼坐在宰相的位子上,甚至王黼还勾连着隐相梁师成——王黼待梁师成像父亲一样,称为恩府先生,可是俩人绑一起,也没蔡京牛。 有这样一个老爹,本来就让蔡鞗可以在汴梁城横着走了,可是这还不够,宋徽宗又把自己最漂亮的一个闺女许配给了蔡鞗。 蔡鞗正是茂德帝姬赵福金的驸马。 茂德帝姬赵福金,是宋徽宗最疼爱的女儿,也是众多姐妹中最漂亮的一个。 蔡鞗除了有一个牛叉的爹,还有更加牛叉的一个老丈人,再加上这样一个漂亮的老婆,他就是大头朝下走路,别人也得喝彩——蔡驸马就是与众不同。 这样说来,蔡鞗在汴梁城应该没有任何的烦恼,谁不巴结他蔡公子?可蔡鞗还是免不了烦恼。 有的人会为家无隔夜粮愁得睡不着觉,有的人会为了头发白了一根恨不得自杀。 蔡鞗就为了小小的香烟,莫名其妙的燃起了无名怒火。 香烟呀,这东西,他之前都没有抽过。 这东西,数量太稀少了,赵佶根本不会想着给女婿。那么多女婿呢,给哪个? 连蔡京都没抽过几次,何况蔡鞗,他一次都没抽过。可是今天,在荣德帝姬宴会上,这两口子竟然一下子摆出这么多香烟,而且任由来宾随便享用。 虽然不是万宝路香烟,可是山梁牌香烟也是香烟! 他蔡鞗同样都没见过。他没见过的东西,曹晟两口子竟然当普通的金子银子一样随便撒,这让他如何能咽的下这口气。 怎么,汴梁城头号衙内要换人了吗? 可是他再生气也没办法,除非他能拿出更好的香烟——万宝路,否则即使他买到山梁牌香烟,给大家随便抽,也不过如此,超不过人家曹晟。 曹晟今天就做到了,自己再做一遍,也不过是第二而已。 蔡鞗绝不做第二,要做,就做第一。 这股气顶着他的胸口,让蔡驸马看什么都不顺眼,可是一时半会也无从发作。 曹府的丫鬟可都经过专业训练,曹晟和荣德帝姬又久经考验,这场面熟的不能再熟了,绝对没有半点失礼的地方。一切都招呼的非常完美。 可是越完美越让蔡鞗生气!没地方发泄呀。 正好,秦牧出现了,这简直是完美的出气筒。不拿他撒气,还能拿谁撒气呢——聚会上的香烟就是折家出来的。 折家姑爷?那算个屁。折家在大西北喝西北风,折家人从来都不是汴梁衙内圈里面的,即使混进来,也是不入流。 连折家人都不算什么,何况他家的姑爷,还是上门的那种。 秦牧在蔡鞗眼里,连人都算不上,不过一个可笑的玩物,正好拿来侮辱一番,否则难消心中郁闷。 在蔡鞗之前,已经有好几波人马跃跃欲试了。 朱壕朱衙内,朱勔独子,正忿忿不平的骂着:“曹晟是不是穷疯了,怎么什么样的人都能放进来。” 方腊已经被灭了,朱勔马上官复原职,朱家一点都没受到影响,继续大富大贵。 花石纲明面上是给宋徽宗搜罗天下奇珍,可实际上就是朱勔自家的生意。十成宝贝,最多一两成落入了皇宫,剩下的都是他老朱家的。 作为朱勔的独子,朱衙内最不缺钱。 朱家当然有钱了。他爹是抢天下人的钱,比皇上都牛——皇上至少还顾忌朝廷体面,朱勔可是毫不在意“体面”。 “体面”是什么玩意?能吃吗?能穿吗? 不能吃不能穿,要来干嘛?供着看吗? 朱衙内和蔡驸马生气的原因一模一样。他家再有钱,甚至比皇上还有钱,可是他没香烟。 买都买不到,市面上一直没卖的,这让朱衙内一直心里狠的痒痒。 突然听说折家铺子有香烟卖,他当然第一时间就去了。 朱衙内什么身份?你只卖给他一盒香烟?看不起老子?老子能把折家酒楼全买下来,信不信?都不带眨眼的。 可是他发火也没用,折家根本不鸟他。人家又不缺金子,你朱家钱再多,奈何我不卖。 朱衙内对折家气大了! 今天又在曹府看到这么多香烟,不用问,全是折家搞的鬼。他们看不起我朱家呀!要不怎么卖给曹家这么多香烟,只卖给自己一盒呢? 好,今天就让老子好好羞辱你折家一番。 他走到秦牧面前,仰头冷笑:“哼哼,在下朱壕,请教了。” 这是曹府的宴会,朱衙内当然不会毫无风度的撒泼。该有的礼节必须有,否则不就成了花花太岁高衙内了吗。那人可是衙内圈的笑话,朱壕万万不会如此的。 朱家的发迹,是从他爹朱勔拿到花石纲的差事开始,但是之前,在朱衙内爷爷一辈,也就是从朱勔的爹开始,朱家就已经有钱了。如果朱勔是个白丁穷汉,怎么可能拿到花石纲的差事。 朱壕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绝不是高衙内那样的暴发户。 秦牧低头看了看朱壕,不认识。 其实他谁都不认识,京城里面的衙内,唯一和他打过交道的就是高衙内,但是高衙内今天没在宴会上——身份不够,人家不带他玩。 秦牧现在的身份是折家女婿,代表着折家脸面,不能胡来。虽然他很讨厌被陌生人骚扰,可是在这个场合,他也不得不按规矩来:“在下秦牧。” “秦少爷,”开场白一过,朱衙内可就不客气了:“折家乃是百年世家,我朱家虽然薄有资财,可是论底蕴,那是远远不如。” 他先拍一顿折家马屁,捧一捧对方。但是也没弱了自己家名头——点出自家有钱。然后就是戏肉了。 “最近我得了一样好玩意,可是却不知是个什么东西,叫什么,怎么用。想来以折家的见多识广,秦少爷又是折府的女婿,应该能教我一二。” 说着话,朱衙内把左手高高举起,手腕上一块明晃晃的手表显露出来,阳光下晃的人眼花。 王樵前一阵子搞了一个拍卖大会,拿出二十多块手表拍卖,价高者得,公开公正公平。 幸亏如此,朱壕才能以全场最高价买到了第一块拍卖的手表。朱家是有钱,可是官位太低,如果只比身份,朱壕都未必进的来这个拍卖会。 只是他赶巧了,王樵因为手表惹翻了整个官场,所以必须听他大哥的意见公开拍卖手表,而且不能论身份,这才让朱衙内捡了个便宜。 如今正好用来羞辱折家人。 你们不是不给我香烟吗,那我就打打你们折家人的脸。 见过手表吗?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吗? 朱壕知道折家人很少在汴梁,手表又是新出来的东西,就连衙内圈子都没有几个人买得起,何况折家。他们肯定没见过,甚至都没听说过。 说是请教,那你折家人要是教不了我,可就是笑话了。 连手表都不知道,还是什么百年世家? 百年笑话吧! 这时候,早就有一群衙内围在两人身边。 这热闹不能不看。 秦牧皱了一下眉头。 他不知道朱壕是谁,可是就看这小子一脸欠揍的模样,肯定是朱勔家的孩子。不管他爹是谁,今天也得替他爹教训教训他。 也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跟龙王爷比宝,真是…… 换了大街上碰到这路货,秦牧早拐个弯走了,新鞋不踩臭狗屎。但是现在他不能那么做,因为他在这里不是秦牧,谁知道“秦牧”是谁。 他在眼下这个场面,身上就是“折家”两个字。 秦牧就是折家,折家就是他。 他能绕弯,折家绝不能躲避。 换了是折可存在这,敢大嘴巴抽朱壕。你算老几,在我面前冲大尾巴狼。 秦牧不能抽他,但是也不打算轻松放过朱壕。太可气了,自己本来就不打算来,被小姨子胁迫了,也就算了,本想着看个新鲜,也算是放松休息,劳逸结合吗,可是没招谁没惹谁,这个癞蛤蟆跳脚面上,太恶心人了。 迎着着周围一群不怀好意的眼神,秦牧不慌不忙的说道:“朱衙内,怎么你家缺钱吗?要不怎么戴着这个破手表。” 秦牧一句话,把众人听愣了。 包括朱壕在内,都在等着看秦牧的笑话。你不认识手表吧,不知道叫什么吧。就算你知道手表这个词,可是你不知道手表是干嘛用的吧? 只要一样说不出来,你折家就名不符实! 他们都憋着坏笑,哪成想秦牧一句话,说朱家缺钱,还“破手表”,完全出乎意料,不在一个道上,一时没明白过来。 朱壕是第一个清醒过来的。什么,他说自己家缺钱!这简直是天下间最可笑的事了。这大宋的天下,再加上辽国西夏,加一起,有谁家比朱家有钱?就连皇上都不够看。 你说我家没钱!朱壕差点笑死。 他笑秦牧硬撑场面,驴死不倒架,破手表,好,那本衙内到要见识见识,你的好手表。拿出来。 “秦少爷,看来你是有好手表了?”他特意把“好”字念的很重,“我等都是见识浅薄,不知道秦少爷是不是方便给在下众人开开眼界。” 秦牧微笑着看着朱壕,没说话。 朱壕心里大怒,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这时候还死撑。别以为知道这东西叫手表,就能蒙混过关! 你自己找死,需赖不得我。是你说我这手表是“破”的,今天,你要是拿不出“好”的,我定然让你出不了这个门。 他逼近一步说道:“秦少爷,别是你正好把折家的好手表,放家里没带吧。哈哈,哈哈。” 朱壕放声狂笑。顿时秦牧身边的一群人跟着狂笑起来。 太好笑了,好手表没带来,那是什么好手表,蒙我们,你还嫩点。 秦牧也不多说,抬起手把自己腕子上的军用手表就解了下来。 他这块表是军队特战用的,上面一堆功能,不但个头大,而且做工材质更是高端。 军品是比不了奢侈品,这块表比不了贾红线的百达翡丽,但是比一般民品强很多。尤其王樵这一批表,是秦牧刚弄到点钱时候买的,都不贵,几千块钱的玩意,贵的他也买不起,所以这些表放在后世,非常一般。只是在大宋才变的宝贵的不得了。 如今秦牧拿出军品,一下就把普通的手表比下去了。 不说别的,就那个表盘都大不止一号,而且上面大窗口套小窗口,指针就多了好几个。只要不是瞎子就看得出来,这块表的确比朱壕手腕上这块强的多。 而且秦牧对待手表的态度,和朱壕完全不同。 朱壕把手表宝贝的不得了,这玩意大宋太稀罕了,就是再多钱,他也买不到。拍卖还是限购的,一家只能一块。要不是他爹爱他超过爱自己,这块表都轮不到朱衙内戴。 往日里面,他的狐朋狗友只能隔着一尺开外观赏,他都不让人碰一下。哪如这个折家姑爷,随手就把手表摘下来,漫不经意的就递给了朱壕。 “朱衙内。这块表勉强算是能入折家的眼。我不过是折家女婿,半子而已,折老夫人只赏了我这块表。折家真正的好表戴在舅哥他们手上。至于你手上那块,折家人是不会戴的。” 朱壕拿着秦牧的手表,傻了。 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还是在做梦。 这一定是做梦。 老天爷呀,你给我一把刀,让我捅了眼前这个小子吧。太欺负人了。 这简直是不给我朱壕活路! 快让我醒醒,谁抽我一嘴巴,让我从梦里醒过来。 这一切都是梦,是假的。 他怎么可能有这么好一块手表。这块表不论做工还是材质,不论表盘还是表针,都把自己手上这一块给比到沟沟里面去了。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秦牧就算吹的天花乱坠,朱衙内都可以当他吹牛,完全碾压他,鄙视他,羞臊他。 可是人家什么都不说,立刻就拿出一块手表,还这么好,这么随意的态度对待。 这简直是碾压了自己,鄙视了自己,羞臊了自己。 朱衙内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如此丢人过。 他没有经验呀!这么丢人,以后怎么活?眼下怎么办? 朱壕一时拿着秦牧的手表,傻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十六章 蔡鞗 朱衙内被打脸的如此之狠,让一干衙内措手不及。 有张大嘴巴不敢相信的,有瞪着手表全是羡慕的,有看着秦牧不可思议的,也有那么一些人,正幸灾乐祸。 李邦彦的幼子李珪就是幸灾乐祸的人中一员。 他今年不过十六岁,还不算成年男人,在衙内圈里面是小字号。不是因为年龄小,而是因为他没钱。 他爹李邦彦风姿俊朗,文采斐然,深受宋徽宗喜爱。这个可以参考聪明神仙林道长,长的漂亮又有文采的男人,赵佶都喜欢。 可是喜欢归喜欢,就是在大宋朝,官场也得论资排辈,总不能皇上喜欢谁就让谁做宰相。 高俅是例外,因为他可以归在武官那一边,和文官不是一个锅里吃饭的,所以提的高点,别的人没那么大意见。谁让人球踢的好呢,去跟贼配军混吧。大宋朝文贵武贱,去做武官?文官丢不起那个人。 高衙内入不了汴梁真正的衙内圈,也和他爹实际在文官体系中没什么份量有直接关系。蔡京王黼这些人也不带高俅玩——否则怎么会在高俅说折家坏话时候没一个人帮腔呢。 李邦彦当然不准备去做武官,否则不是浪费了自己一身本事了吗。 他紧追着宋徽宗,现在做到了中书舍人。可是这个官没什么实际差遣,就是每天跟着皇帝赵佶玩,这样看似和皇上关系亲近,实际上也亲近,但是没捞钱的机会,没有油水。 他没钱,他儿子更没钱了。 在衙内圈子里面,你没钱,充什么衙内?李珪每天看着朱壕这些人花天酒地,一掷万金,羡慕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可是他真没钱,今天能进荣德帝姬的宴会,还全靠了茂德帝姬的提携。 茂德帝姬赵福金今年十五岁,去年嫁给蔡鞗时候,才十四岁,还是个孩子。当然这是后世的标准,在这个时空,十四五嫁人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她在姐妹中和安德帝姬赵金罗年龄一样,俩人也交情最好。 赵金罗还未婚配,于是茂德帝姬赵福金就想给姐妹找个好郎君。 这年头当然婚姻要听父母安排,可是自己如果因缘巧合,找到合适的人选,父母也未必不同意。 在这群衙内里面,李珪不论年龄身份,还有相貌才华,都算是赵金罗的良配,于是赵福金就提携李珪来到了荣德帝姬赵金奴的宴会上,否则李珪还真未必进的来。 第一他年龄小,第二他没钱,第三他爹在这个时候位子还不够牛。 李珪当然知道自己的份量,所以更加需要表现自己。他看着朱壕吃瘪,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牛,你再牛啊,你有钱,你拿的出来折家姑爷那块手表吗?没有吧,气死你! 有钱有什么了不起,有才华,才是男人的本事。接下来,给你们开开眼。 老子要出手了。 李邦彦很有文采,要不庆湖遗老贺铸也不会和他有交往。要知道贺铸成名已久,他都七十的人了,李邦彦才四十多,俩人差好几十年,如果不是李邦彦真有水平,贺铸怎么会和他有交情。 正因为李邦彦在诗词一道修行很高,才能得到贺铸的看重,两人才有交往,甚至交情,若非有不错的交情,贺铸也不敢给秦牧写推荐信。 否则秦牧拿着贺铸的信去见李邦彦,李邦彦来一句,贺铸是谁啊,那不是裸打脸吗。 李邦彦有学识,李珪自然也不差。 他是最被李邦彦看好的一个儿子,认为此子将来成就不在自己之下。 李珪是真有文采,所以见到机会,马上挺身而出。 该自己露脸了! 他大刺刺向秦牧眼前一站,说道:“秦少爷,折家果然豪奢,我等自愧不如。” 先说你家有钱,我等比不上。这一方面抬高了折家——你们真有钱,一方面也踩了朱壕——你没人家有钱别再哔哔了,一边惭愧去就完了。 接着,李珪继续说道:“不过张横渠曾言道,我辈做人宗旨,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说到这里,他轻蔑的对着秦牧一笑:“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秦牧一时没听明白这小子要说什么。 李珪这时候才十六岁,放在后世,就是中学生,正是中二少年。他就算比一般孩子聪明,可是人生根本没阅历,哪里懂得横渠四句的厚重。 你要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命,你得拿出东西来,否则你怎么为天地为百姓?就凭老天爷关照?难道你自带主角光环?开玩笑! 接下来“君子固穷”这一句,是出自《论语-卫灵公》:“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就是说,做君子的,虽然现在穷一些,但是绝不乱来。或者说穷也不靠歪门邪道发财。 孔子的年代和大宋也隔着一千多年了,当时的文字还记在竹简上,更是惜墨如金——用刀子刻字,字多手疼啊,能少写几个就少写几个。 圣人的话因此有各种各样解读,就上面一句“君子固穷”,解释起来就很多版本。 李珪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看似把自己要说的说明白了,其实秦牧真没明白。 到是朱壕明白了一些,原来你小子说我家钱来的不正经。 秦牧看着李珪,跟看着小白痴似的。后世这种文风他可不陌生,网友撕扯的时候,哪个不是引经据典,你敢用村上春树的话,我就用爱因斯坦,完全不管这俩人八竿子也打不着。 村上春树说:“刚刚好,看见你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你的幸福。” 爱因斯坦说:“对,光速是恒定的。” 这挨得着吗? 在秦牧看来,这就是冒傻气。这谁啊? “请问,你是?”得问清楚了。 “我乃李邦彦之子,李珪。秦少爷,君子固穷……”李珪又要长篇大论了。这是他露脸的时候,旁边还有帝姬看着呢,这让他无比兴奋,话匣子一开就挡不住。 秦牧连忙打断了他。 别你穷你有理了,你到底要干什么,先说说,一会你去一边“君子固穷”。 “李衙内,你到底要说什么?” 李珪大感遗憾,对牛弹琴了,可见折家之粗鄙,自己一番精妙的见解,高明的辞藻,他全听不懂,太可惜,太可惜了。 换了自己,即使听不懂也会装腔作势的听下去,这样才显得有学问。 不过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如果纠缠下去,在帝姬面前自己可是有点丢面子,好吧,不纠缠了,直奔主题。 “我要和你比诗词!”就这么直接。敢不敢战? 用我最拿手的,掐死你。 别管你多有钱,有多好的手表,但是“君子固穷”。 …… 秦牧望着一脸坚毅样子的李珪,好像看着一头好战的小毛驴。 这也太搞笑了。你当你是谁,就看你一口一个“君子固穷”,就知道你是真没钱。没钱你还跟我眼前装大个。 秦牧深深知道中二少年的难缠,一旦中二病发作起来,无药可医。 他绝不能和这样的神经病有过多纠缠。否则就是给折家丢人了,让汴梁城看笑话。 秦牧一指李珪,厉声说道:“住嘴,你可知天地君亲师,孝道不可违!” 先给中二少年扣个帽子,不能让他还嘴。这年头,做学问的,没有不尊儒的,儒家“天地君亲师”的牌子祭起来,你怎么也得先听一阵。 “我和你爹,平辈论教,你个黄口孺子也敢和我比诗词?百善孝为先,你这是不孝!念你年幼无知,速速退下。” 秦牧根本不想再搭理李珪。 永远不要和一个蠢货争辩,他会把你拉低到他的水平,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这句话秦牧不曾忘记过。 李珪顿时面红耳赤,几乎不会走路了。秦牧说他和自己爹是平辈论交,且不管这句话真假,只要他说了出来,自己就没法再和秦牧比了。怎么,你难道比你爹还牛? 你爹都跟人家交朋友,你反倒要教训人家不成?你是看不起秦牧还是拿自己的爹不当回事? 在场的衙内们都要爆炸了。 怎么,有钱的被打脸了,连有才的也被打脸了,那么我们的脸,还要不要送上去给人家抽呢? 比钱,谁也比不过朱壕。论才,李珪说实话在这群小衙内里面也算不错。 衙内们正举棋不定时候,看到蔡鞗走了过来,顿时心里踏实了。 大佬出山,我们主心骨来了。 蔡鞗来了还怕你个折家姑爷什么。来人,让路,放蔡衙内出洞。 秦牧知道麻烦来了。 蔡鞗离这里不远,刚才的一切都看的清楚,听得明白。既然如此,他还敢出头,可见是有所依仗,只是秦牧不知道这家伙有什么底牌,还这么云淡风轻的。 莫非他藏了一条尾巴,准备突然露出来吓自己一跳? 当然这是秦牧的恶趣味,想想就好。 这时候秦牧身边已经聚了不少人,连折美凤忍着屁股疼走了过来,更别说几位帝姬了。 荣德帝姬的宴会,赵金奴是主人,但是她的几位妹妹,也是半个主人。 赵金罗赵福金都过来了。 荣德帝姬已经悄悄把情况和几位姐妹说了,同时也偷偷告诉了折美凤。 她是主人,要的是客人玩的高兴,然后自己和官人的声望再上层楼,要是宴会里面总吵吵闹闹成什么样子。 那也太掉价了。 荣德帝姬就想让折美鸾——其实是美凤,劝劝自己男人,让一步海阔天空算了。 这么多衙内,你得罪的过来吗,尤其是最大的衙内蔡鞗。他要是找人麻烦,那可是烦。即使折家也要考虑考虑。 这些话如果是跟真的折美鸾说,美鸾也许真的会考虑考虑。可是美凤不是美鸾,根本就不在意“菜”家还是“酒”家,反正得罪我折家,都是混蛋。 何况你们这帮傻瓜,知道我男人是什么人吗,噢,错了,现在是我姐夫,知道我姐夫是什么人吗?拿出突击步枪把你们全突突突了。 她一点不怕,满不在乎的走到秦牧身边,秦牧连忙搀着她。小姨子屁股可还有伤呢,站久了,不容易恢复。 “在下蔡鞗,”蔡鞗走到两人身前,平静的说道:“听说折家的马不错,我最近也得了一匹好马,比一次?” 蔡鞗根本不介绍自己身份,没那个必要。 在汴梁城,你要是不认识我,那根本就不该出现在我眼前。正确的做法是赶紧消失,而不是让自己介绍身份。 折美凤大怒,竟敢对折家如此无礼! 蔡鞗根本就不提秦牧的名字,直接就说“折家”,摆明了就是针对折家。 这也是他被秦牧气着了,一干小弟轮流丢脸,这让他还怎么带队伍?人心散了,队伍就不好带了。 蔡鞗一定得找回这个面子。 踩秦牧都不够,得踩折家! 踩折家还不够,必须狠狠的踩,让他们把脸丢尽。 折家地处边疆,和西夏辽国接壤,那地方有好马。大宋最好的马,几乎都是府州折家卖过来的,那就在这一点上狠狠打折家的脸。 你们不是有好马吗?来和我比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十七章 近卫团第一次扩军 比赛马吗?应该是这样,竞速比赛。 看蔡鞗自信满满的样子,肯定不是比谁家的马肉好吃。 没想到才比过赛车,又要比赛马。赛车还好说,赛马,秦牧肯定不行。他都不会骑马。更别说蔡鞗这么的有持无恐,一定是家里有真正的好马。 这就和后世一样,顶尖的衙内如果手里没有法拉利,布加迪这样的跑车,是没脸和人提赛车的。 不知道蔡鞗手里是法拉利还是布加迪,可是不管他有什么,秦牧连大众车都没有一辆,这怎么比? 不比也不行,折家丢不起这个人。人活一张脸,尤其是豪门世家,秦牧根本就没法拒绝。 “蔡鞗,”折美凤知道秦牧不会骑马,立刻就接了过去:“我和你比,你定日子吧。” “三天后,城东十里亭。” “好,不见不散。”折美凤一口答应下来。她知道蔡鞗敢挑战,自然是有底气,估计是得了一匹好马,可是马好还要骑手好,否则也发挥不出好马的能力。蔡鞗这样一个不经风不经雨的公子哥,怎么能比的了自己。折美凤连年在沙场征战,骑马和吃饭一样寻常。 凭这一点,折美凤也有把握赢下,虽然她屁股伤了不能骑马,可是还有姐姐呀。折美鸾没伤,她上一样能赢。 她这里打好主意,蔡鞗也是志在必得,秦牧连忙摆手说道:“等等。” “怎么,折家姑爷不敢吗?难道你连折娘子的话也不听?”蔡鞗眉头皱起,望着秦牧。 “娘子的话当然要听。”秦牧随口说道。谁知刚说完,就引得众衙内哄堂大笑。 他这才意识到眼下是大宋。后世男女平等发展到了极致,变成女尊男卑,很多男人听老婆的话习以为常,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现在不行,这里是古代,是男尊女卑。哪有男人听老婆话的呢。 荣德帝姬扯了扯妹妹衣袖,嘴角也是露出一丝鄙夷。果然自己没猜错,这个入赘的小白脸,在折家毫无地位。 秦牧却没多大感觉,折美凤也不是他老婆,你们随便笑。 等众人笑的差不多了,他继续说道:“蔡公子,你的马,可是大宋的马?” 秦牧觉得蔡鞗这么有底气,敢和折家叫板,一定是有点依仗。大宋的好马可都是折家种家供应的。 “自然不是。”蔡鞗不介意透露点内幕:“现在告诉你也没什么,我的马是大食马。” 大食马,难怪。这就是后世的阿拉伯马——马中法拉利呀! 后世的赛马场上,参赛的全是阿拉伯马以及它的后代变种,根本没有国产马的踪影。这下秦牧更挠头了,问题太严重了。 就好像后世赛车,对手是老司机,还开法拉利,自己刚拿驾照,只有一辆大众,除非一枪打死蔡鞗,否则怎么赢? 蔡鞗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极为得意。 在你折家最拿手的方面打翻你,才是我蔡公子的本事。 汴梁城是当今世界的中心,几乎全世界哪里的人都有。大食人——后世的阿拉伯人,很多在这里做生意,甚至定居。蔡鞗是蔡京的公子,自然是生意人必须讨好的对象。 他这一匹大食马,号称黑珍珠,就是最近大食商人献给他的。蔡鞗好马,这就和后世衙内没区别,玩车玩女人,千年以来没变化。不过后世的衙内玩的是四个轱辘的,蔡衙内玩四条腿的。 在四条腿的领域内,汴梁城里面没有任何一匹马比得上黑珍珠,算上牛羊都不行。 蔡鞗有绝对的自信赢下这场比赛。 “我买蔡衙内赢。”顿时有人拍蔡鞗的马屁。 蔡鞗马上扭头瞪了一眼,那人立刻一缩脖子,不敢再说了。 蔡衙内不高兴了。 大家伙明白,蔡鞗自视甚高,决不允许别人拿他下注。要赌,也是他坐庄,轮不到别人买他输赢。 “大食马,不错,可是不是大宋的马。”秦牧摇摇头,语气有点遗憾。 “不是大宋的马怎么了?”蔡鞗有点不高兴了:“我又没说一定是大宋的马,折家姑爷这么有本事,你也弄一匹大食马来比,我蔡鞗绝没有二话。” 蔡鞗对于秦牧也是好奇。以他的身份,自然是买的到一块手表的,可是刚才看到秦牧拿出来那一块,比自己腕子上的手表强太多了,这让他非常生气。 再听到秦牧一番话,说朱壕的手表在折家都不入流,这让蔡鞗根本没法接受。 凭什么大宋边陲的厮杀汉能有比汴梁世家还好的手表?要知道这可是华国的宝贝,你们也就和西夏辽国打打交道,一群没开化的土人,他们能有手表这样的宝贝吗? 可事实胜于雄辩,折府就是有,而且还不止一块。听秦牧话里话外,折家兄弟的手表更好。 这简直让蔡鞗要爆炸。大宋一朝,文官是看不起武官的,越牛的武官越被看不起。要不怎么狄青这位宋朝最著名的武将会被文官给逼死了呢。 汴梁城百年未遭战火,似乎“敌人”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刀子和鞭子,从来没有落到过这些文官身上,所以不管武将怎么在边疆打生打死,在京城里面,这些人是没有感觉的。 因此文官集团集体的鄙视武将——粗鄙,只会动刀动枪,和他们的风花雪月,完全不是一条道上的。 蔡鞗自然也是如此心态,从心底里鄙视折家。可是今天被折家人结结实实的打了一顿脸,就用你最骄傲的风花雪月打你。 你不是有手表吗,宝贝一样,人家折家拿出更好的,你有话说? 蔡鞗必须要扳回场面,为了一众小弟,也为了自己的心情。如果不能在折家最骄傲的方面赢他们,蔡公子心情舒畅不了。 有本事你也弄大食马来,谅你也没这个关系。大食商人拍蔡家马屁,却没必要拍折家马屁。 如果说大宋朝是一个大家族,那么皇上就是家主,蔡家就是最大的管家,折家不过是看家护院的家丁,身份地位差远了。哪个上门的人会搭理小小家丁。 蔡鞗有这个自信,折家绝对弄不到大食马。 大食,太远了,具体多远蔡鞗也不知道,可是他知道很远很远,关山万里不足以形容。从那个地方运马过来,九死一生。大食商人说了,本来是运了五匹马过来,不过路上死了三个,到汴梁又死了一个,只剩下这一匹黑珍珠,送给了蔡鞗。 这让蔡鞗觉得更开心。真正的独一份。全京城,不,全大宋,就这么一匹大食马,在自己手里。你折家有本事,再去弄。 “蔡公子,既然你不用大宋的马,那我也不用大宋的马。”秦牧平静的说道:“你看这样可好?” “随便,你就是用天上的马,我也没意见。” “天上的马吗,到也没必要,不过我要用一匹全新的马,你介意不介意?” “当然不介意,能跑就行。”蔡鞗难得的笑了:“折家姑爷,咱们赛马可是比谁跑的快,只要跑的快就行,你要是跟我比谁肉多,那我可就不奉陪了。哈哈。” “一言为定。” 秦牧说完,带着折美凤离开了曹府。 回到了吴家庄,秦牧顾不上别的,先去兵营。军队是最要紧的,是争天下的本钱,尤其在这个阶段,可以说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脱离轨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现在稍微有点不对,日后就是大事。 贾红线从折家军中挑了三十七个人,正好比方腊的班底多一个。 如今近卫团不算石遗和刘云飞,一共七十三个人。根据秦牧的安排,十个人为一班,三个班为一排,三个排为一连。目前虽然凑不够一个连,但是也有多半个连了。 目前近卫团编制为两个排加一个班。 石遗升任连长,刘云飞表现出色,做了二排长,一排长是武永福,多出来的一个班,叫七班,班长邓诚,二十岁的小伙子,是原方腊的人马。 贾红线对这样的现状比较满意。至少师兄也是排长了。再多的要求现在也做不到,新兵和老兵差距明显,完全没法比。如果不是刘云飞早早的加入了近卫团,现在连班长也做不到,更别说排长了。 秦牧登上检阅台,望着眼前斑驳的队伍,顿时感觉到一脑门汗。 新兵素质差太远了。他们虽然接受了几天的训练,可是只看军姿就知道,完全还没入门。 近卫团老兵站的如松树一般挺直,森严而内敛。新兵看得出来也想好好的表现,可是力气用的完全不对,一个个歪歪扭扭,不成样子。 尤其是新兵老兵现在是打乱编制的,就是为了迅速的让军队融为一体,行成战斗力,而不是刚建军就形成两大山头——江南和西北。 新兵没有军服,还穿着折家军的战袍,和近卫团老兵笔挺的新式军装比起来,简直好像平板车比法拉利,也太看不过眼了。 不行呀,先要换装再说。秦牧给自己的采购清单上再加上了一笔。 他的采购清单越来越长,秦牧都怀疑自己有生之年是不是会把柜子撑爆炸。 整整一个下午,他都在抓军训,直到天擦黑才回东跨院。 东跨院里面吵闹异常,折美鸾正在教训折美凤。竟敢顶着自己身份去曹家宴会,还惹出这么烦,也太不让人省心了。自己胡闹事小,给折家丢脸事大。 “姐姐,你训我有什么用?我都答应了,如果不去,是你给折家丢人,可不是我。”折美凤反倒理直气壮。 “你答应的你去。”折美鸾正在气头上,没有好话。 “我屁股伤了,没法骑马。哼。” “知道伤了还答应?” “你屁股好好的,又没受伤。”折美凤毫不顾忌。这里是东跨院,根本没外人。 折美鸾见妹妹老大不小的,一口一个屁股,实在是没有教养,感到害臊丢人,把折家脸面在秦家丢干净了,正准备继续教训妹妹,被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连忙劝阻。 这姐俩太像了,完全分不清姐姐还是妹妹。俩人吵架根本不知道谁和谁,看的人莫名其妙。好像自己和自己吵。 秦牧回来正好解围。 “姐夫,你快劝劝姐姐,让她去比赛。”这时候叫姐夫的只有折美凤一个人了。 “官人,”折美鸾连忙上前拉住秦牧的手说道:“都是妹妹不好,给你惹麻烦了。” 折美凤把这几天的事情都和姐妹们说了。用手枪这么露脸的事情,她自然不会藏着不说。她还把手枪抽出来给姐姐看了看,只是没子弹——秦牧可是不敢给她子弹。 “表哥,”贾红线走了过来:“赛马的事,我有个主意。” 她知道秦牧的难处,自然尽心的想解决办法。 怎么?秦牧有点奇怪,难道贾红线有办法让自己赢过蔡鞗吗?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十八章 十里亭赛马 方好音和姜月奴也拥了过来,等着大姐说话。秦牧的事,就是她们的事,和折家没有关系。 “表哥,你记得马青吧?” 马青?秦牧想了想,记起来了。就是自己大战铁鹞子时候意外救的那对父女。 这对父女没想到挺有名。当时折可存本来准备和秦牧去抢劫,临时被大哥叫去麟州,正是因为马青。 西夏方面通知折可求,马青是西夏的人,逃跑到大宋,要求大宋见到人必须交给西夏。折可求这才叫弟弟过来商量。以折家的为人,自然不会答应西夏如此无礼的要求,只是西夏既然正式派人说这件事,折家不可不防。 谁知道阴错阳差,马青被秦牧给救了,还带回了吴家庄。 马青跑的匆忙,身上没几个钱,一路都是跟着贾红线,到了汴梁,也就稀里糊涂的跟了过来。他想在汴梁安家也不行,没钱呀——京城房价太贵了!。 今天偶然听到秦牧赛马的事情,马青立刻就有了主意。他知道秦少爷不会骑马,这样怎么和人家比赛,要赢除非使阴招。 他是大匠,什么都会。于是找到贾红线,给秦牧想了个办法,就是下药。 好汉架不住三泡稀,马更是娇贵。 马青有秘方,可以让马吃了之后闹肚子,不会要命却没法起身,这样秦牧就能赢了。 “表哥,你看奴这个办法怎么样?”贾红线得意的问道。 “这个办法……”秦牧也没话说了。这太缺德了。虽然是为了自己能赢,可是这样赢,蔡鞗能认账?这样折家的脸面岂不是都丢尽了。 方好音姜月奴都点点头。好办法,能让自家男人赢就是好办法。 折美鸾不好说什么,折美凤却不干了。 “红线姐姐,你这是什么办法,就算是赢了,折家难道还有脸面?”她可是不管贾红线身份地位,反正她也不是秦家的人。 “若是顾着折家脸面,你就不应该答应表哥和那个姓蔡的比赛。”贾红线根本不惯着折美凤。 折美鸾左右为难。这件事真是太难办了。顺着贾红线的办法,折家就丢人。可是不顺着她,秦郎根本不会骑马,比赛肯定输了,他丢人折家也丢人。 怎么才好呢?她一时想不到办法,只能眼巴巴看着秦牧。 “都别瞎想了,听我的。你们等着,我这就告诉你们,我要怎么办。”说着,秦牧回到卧室,念出八字真言。 秦牧这次回后世,偷偷摸摸的,没敢让董玉琼知道。 他带回来七十公斤黄金,和黄金沙换了两千四百万。这笔钱打了一千万给江厂长,让他设计一套蒸汽动力的发电系统,然后买齐了自己需要的东西,立刻回了大宋。 “轰,轰,轰。” 秦牧的卧室传来奇怪的声音,东跨院的女人们十分惊讶,这声音,她们从来没有听到过。官人又是得到什么好玩意了?她们正要进去看看,却见房门大开,秦牧骑在一个古怪的东西上,一下子就冲了出来。 雅马哈天王摩托! 这个东西让女人们顿时惊呆了。 这是什么玩意啊?大宋是有马车,可是没有前后俩轮子还能走的马车。 这台车是雅马哈最新款的的太子车,250排量,风冷,四冲程,双缸。这款车是一代经典,在国人还买不起汽车的时候,骑一辆进口雅马哈250简直就是牛的上天。 尤其是不戴全盔,戴上半盔,类似美军头盔的样子,再拉下护目镜,脖子上系着一条鲜艳的丝巾,开出去要多拉风有多拉风。 言传不如身教。秦牧二话不说,一个一个来。 表哥的宝贝,自然贾红线先人一步。秦牧给她戴好头盔,又拉下护目镜,顿时贾红线化神为摩托女神,这范儿,绝对能上大银幕。现在已经天快黑了,秦牧本想就在院里静态展示一下,可是女人全不干,一个一个要出去跑一跑。 才二月份,天寒地冻的,可是架不住她们热情似火。于是秦牧只好顺从于女人们的欲望,带着大家来到了村子外面。 月光正好,秦牧发动机车,一道雪亮的光柱刺破夜空。 贾红线紧紧抱着秦牧的腰,整个人贴在表哥的背上。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风在耳边呼啸,路在眼前延伸,自己和表哥好像在飞行一般,这么快,这么美。 她从来没体会过速度带来的激情,这比的瞄准镜套中目标还要刺激的多。 七十公里的时速,在乡间土路上,极大的考验着秦牧的驾驶技术。好在这不是他第一次开摩托,黄金沙喜欢摩托,秦牧也没事跟着朋友一起玩过很多次,所以还hold住。 根据他查的资料,阿拉伯马极速有七十公里,所以他必须要跑到最少七十公里。 还好,大宋的夜晚,路上空无一人,绝不用担心出交通事故,只要小心别翻车就行。 路面还算平整,车灯又巨亮,把前面照的恍如白昼,小坑小洼都能很早发现避过去。 秦牧越开越稳也越兴奋,不知不觉就跑完了一圈。 回到吴家庄村口,折美凤迫不及待的就爬了上来,全不顾自己屁股还没好。 跑了整整一个小时,才把这群兴奋的女人劝回屋。 秦牧都冻坏了。大冬天骑摩托真不是愉快的体验,要不是为了比赛,他绝不受这个罪。 不过女人们完全忘记了寒冷,围着摩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甚至贾红线和折美凤还要自己骑上去试试。 秦牧连忙拦了下来。这可不是骑马,没技术真开不走。就是自行车,不会骑的人都骑不动,别说摩托了。 “以后,以后教你们。”秦牧只能开出空头支票。这次他可没打算再弄几辆摩托车过来。纯粹的奢侈品,而且太占用柜子空间。 如果只是车子还好说,毕竟一次性的。可是摩托不是手表,它要烧汽油的。这次除了车子之外,秦牧还带回一桶汽油。这还是靠黄金沙的关系,否则加油站是不会卖整整一汽油桶的油给个人的。 第二天,秦牧安排石遗负责给近卫团新兵换装,他自己要去汴梁准备比赛。 这一次东跨院的女人们全体出动了,没一个人肯留下。汴梁又不远,离开一两天没有关系,官人的比赛可不能错过。摩托车呀,你们谁见过,谁听过,只有我家官人才有。 大食马算什么,今天让你见识见识秦家的宝马。 汴梁城东,十里亭。 清晨的阳光,驱散了寒气,今天难得的气温有点回暖,蔡鞗一身整齐的骑士装,牵着黑珍珠,傲然的站在官道正中。 今天,是他的天下。 周边密密麻麻的人群,全是自己的拥趸。不但自己一干小弟全来了,连帝姬都来了好几个。 荣德帝姬茂德帝姬安德帝姬自然不用说,就连成德帝姬赵瑚儿都来了。她是安德帝姬赵金罗的亲妹妹,俩人的娘是一个——郑贵妃,因此安德帝姬带着妹妹来看热闹。 官道两边,全是皇二代官二代,连富二代都少——资格不够,挤不进来。 “怎么折家还没来?”朱壕看不到秦牧,着急。他还等着看折家姑爷吃瘪呢。 “君子固穷,却不能言而无信。”李珪傲然的说道——安德帝姬就站对面看着呢,他当然要表现:“秦牧,小人哉!” “……”朱壕恨不得一巴掌把李珪抽黑珍珠蹄子底下去。穷你还有理了。 “来了,来了。”赵瑚儿人小眼尖,看着远处来了一群人,中间有一辆马车。 走到近前,众人才发现是林管家亲自赶车。折府摆出的阵势不低呀。 蔡鞗知道折家在汴梁的产业全是这个林管家在管理,他出面,就是代表了折家。毕竟折娘子是女人,在这个时空说话没那么有份量。而秦牧是上门女婿,自然也不算折家的男人。 不错,重视就好。 这样更让折家输的心服口服。不过折家的马呢?怎么不见马,就是一辆马车呀。难道用马车跟我比?这不更输的惨吗。 “蔡公子,这是你的马?”秦牧走上前,仔细打量着大食马。 果然是一匹好马,浑身通体黝黑发亮,头小清秀,眼大光明,颈直、额宽、鬐甲高,背腰短而有力,骨细质坚,四肢细、腱部发达,呈干燥体质,被毛柔软如丝。 “不错,这就是我的黑珍珠。你的马呢?别告诉我你要赶马车和我比吧。”蔡鞗讥讽的说道:“折家要这样比,我也不反对,不过输了要认账。” “不用马车,就比赛马。不过我的马,是铁做的。” 秦牧一挥手,有折府家丁立刻打开车棚,把雅马哈天王抬了下来。 这是…… 蔡鞗一时有点傻了。这是什么马?不是肉做的,真是铁马。 雅马哈天王黑色系,从车头到车尾,泛着金属的铁青光泽,只静静摆在那里,就是本时空超级的视觉享受。 圆圆的大灯,怪异的把手,马鞍子完全看不出材质,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马没有腿呀,只有两个轱辘。这是马吗? “秦少爷,你逗我玩?这叫马?”蔡鞗不傻,这怎么能叫马呢? “蔡公子,事先我们说了,你不用大宋的马,我也可以不用大宋的马。这匹马,来自华国,是华国铁马。你的马叫黑珍珠,我的这个铁马也有名,叫雅马哈。你看,还有个马字,你的连马字都没有,要说起来,我这个更是马。” 蔡鞗一时被绕糊涂了。 华国,他知道,手表不就是华国来的吗?那么这匹“呀马哈”也许真是华国的马。可是华国商人神龙见尾不见首,从来都没有露过面,怎么一个折家姑爷会有华国的铁马? 可是也难说,折家都有那么好的手表,未必就和华国商人没关系。 哼!华国又有什么了不起。手表虽然精妙,可是它是死物,不会动。论起活物来,哪有大宋的东西好。何况这匹大食马从无败绩,蔡鞗也不虚。 更何况,这东西虽然古怪,但是马车牛车蔡鞗可是见过,单人独骑,速度远远超过马车。铁马有两个轱辘,想来也如马车牛车一般缓慢。那有何惧。 蔡鞗冷笑一声,翻身上马。 秦牧也戴好头盔,骑在摩托上。 单从高度论,骑马的可比骑摩托的高多了,气势上就不同。不过秦牧这个铁马出乎所有汴梁人的意料之外,他们完全看不懂这是什么,一时也不敢喝倒彩。 曹府宴会上,他们这些衙内可是被打了不止一次的脸,今天先小心点,藏好脸面,回头再说。 一时鸦雀无声。 曹晟走上前来,大声宣布:“开始。” 他是那次宴会的主人,一切可以说因他而起,因此今天由他来做个公道。 蔡鞗一挥马鞭,黑珍珠迈步扬蹄,哒哒哒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众人本想喝彩的,可是看秦牧还没动,一时都没敢出声,毕竟他们都不傻,这铁马别是有什么古怪,看看再说。 只是,没有腿的马,只有两个轱辘,还是前后的,这玩意,能跑吗?怕是都不能站住吧,没看秦牧一条腿一直撑着地吗。而且就是跑,能有黑珍珠快吗?马车可是远远追不上黑珍珠的。这不,一会功夫,黑珍珠跑的都成一个小点儿了。 怎么折家姑爷还不动地方呢?别是骗我们吧。想吓唬吓唬我们,把蔡鞗吓退了?真是狡猾,差点就被他蒙混过去。 朱壕大叫道:“折家的小白脸,还不赶紧认输,乖乖的把你的盔甲给……”他看着秦牧戴的头盔很新鲜,从没见过,想要。 还没等他说完,秦牧突然启动摩托,声浪猛然间爆发出来,只吓得朱壕一句话没说完,连退了好几步。 这什么声音,太恐怖了。铁马是这么叫的吗? 秦牧拉下风镜,整个人顿时变得好像外星人——相对大宋来说,手上油门猛给到底,脚下迅速的升档,雅马哈天王咆哮着就冲了出去。 在后世来说,这款车只是代步的街车,不是竞速专用跑车,可是在大宋,光这个加速度就已经远超战马,更别说最高速度了。 雅马哈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消失在众人视野里面。 别说众衙内帝姬了,就连折家人都看的目瞪口呆。 林管家尽管有了心理准备,可是真看到摩托车跑起来,而且跑的这么快,也张大了嘴说不出话。 这次比赛事关折家脸面,不由他不重视。若是没有秦牧,折家真是不好过关。蔡鞗这一匹黑珍珠在汴梁很有名,多少名马都被他比了下去。 折美凤错估了蔡鞗的骑术。若论骑马上战场,蔡鞗是肯定不行,但是官道不是战阵,这里没有漫天的箭雨,对面也没有凶悍的敌人。 只是骑着马跑,蔡鞗完全比得过折美凤。 蔡鞗满腹得意,这么久不见秦牧追上来,想来那匹铁马不过是样子货。什么华国“呀马哈”,简直是笑话。轱辘怎么跑的过四条腿,这简直是弱智。天下间谁不知道四条腿跑才快,拉着个轱辘,怎么还能跑得起来。 他正得意时候,就听身后传来一阵怪异的轰鸣。蔡鞗扭头一看,秦牧骑着那一匹“呀马哈”已经追到了身后。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六十九章 出乎意料的比赛结果 秦牧眼里看着前面拼命挥鞭的蔡鞗,心中想的却是遥远的那座山。 梁山,才是秦牧的目标,蔡鞗,什么都不是。可是要解决梁山,只靠不到一百人的近卫团,除非扛着歼星舰 ,否则就别做梦。 危机,是危险也是机会,就看怎么处置。在蔡鞗准备羞辱折家的时候,秦牧就看到了机会。 他需要引入一股力量,这个力量必须来自朝廷,可是他一介白身,和朝廷半毛钱关系也没有,如何牵扯的进来?蔡鞗主动跳出来,再好不过了。 蔡鞗打马飞奔,黑珍珠都快吐白沫了。可是四条腿再快,也跑不过后世的俩轮子。 七十公里对于大食马已经是爆表了,但是对于雅马哈摩托,刚热身而已。 哪一辆车也不能把七十作为表头,雅马哈毫不费劲的在后面悠闲跟随。 蔡鞗听到身后怪异的声音越来越近,知道秦牧追上来了,他抓紧缰绳,小心的扭头看了一眼——没有后视镜是费劲,眼见秦牧脑袋上扣着一个古怪的头盔,眼上大大两片奇怪的琉璃玩意,正骑着“呀马哈”轻松自在的跟在身后。 这时候他更着急了,马鞭子挥的飞起,只抽的黑珍珠爆发出最后一丝力气,似乎速度又快了那么几分。 秦牧不慌不忙的稍微给了点油门,迅速靠近了黑珍珠后方。离马屁股不过两米,秦牧稳住油门,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枪。 这时候蔡鞗哪还有胆量回头。在颠簸的马背上,这么高的速度,必须全神贯注,一刻也不能分神,否则掉下来…… 他根本不知道身后有一支手枪正指着自己。不过看不看也无所谓,反正他看到也认不出是什么东西。 秦牧略一瞄准,扣动了扳机。 “砰” 枪响了。 秦牧这时候和蔡鞗在拼时间,宋江也在拼时间。他要着急的联络上梁太傅。 招安这事,越早越好,再等一阵子,谁知道还会出什么乱子。梁山招谁惹谁了,为什么汴梁城的王樵王公子要找自己麻烦呢?八竿子也打不着。梁山又没祸害过他王家。 可是说这些没有用。王樵先杀了朱贵等四人,接着又杀了宋清。若说杀朱贵宋江还可以原谅,那么杀宋清,宋江绝不原谅。 宋清可是宋江亲弟弟。 血债必须血偿。 可是王家枝繁叶茂,在汴梁根深蒂固,他一个江湖落草的土匪头子,想报仇哪里那么容易。他能带着梁山大队人马杀进汴梁城吗?显然做不到。 那么能带人摸黑杀进王家府邸吗?这个似乎可以。但是这样一来,自己的招安大计就全落空了。纸里包不住火,雪里埋不住死孩子,早晚有一天朝廷会知道,王樵是被他宋江杀的,那么到时候…… 这两条路都不行。但是还有一条可行的路,就是靠朝廷的力量,干翻王家。 靠朝廷,得先和朝廷牵上线。 宋江连兄弟都没发丧,只派手下把宋清灵柩送回梁山,自己就在汴梁每日焦急的等待。 今天终于给他等到了梁太傅召见,宋江顿时松了一口气。 正好梁山的金子送来了,否则没钱真没胆量见太傅。 梁太傅对宋江客客气气的。到他这个位置,早就过了耀武扬威飞扬跋扈的阶段,就是他一句话不说,都已经有足够的威力,何必再给自己脸上抹黑。 他越是客气,宋江越没底气。 朝廷到底是咋想的?到底能不能给自己一个官做呢? 看在一块手表的份上,梁太傅自然要和宋江多说两句。如果只是这点金子,真看不进梁太傅的眼里。 “宋押司,”梁太傅有点岁数了,说话也慢:“当今天子圣明,四海承平,哪里有什么反贼。如果老奴跟官家说,梁山泺不太平,那岂不是给官家添堵?就是你我面上,也不好看吧。” 宋江原来就是郓城县的押司,梁师成称呼他官名,这就是拿他当官场人看待,虽然这个官,只是个吏,可也没当他是反贼。 这让宋江又感动又烦恼。 感动的是,梁太傅这么高的位置,还能和一个不入流的“吏”认真谈话,真是胸怀广大。烦恼的是,梁太傅这句话把他招安的路子给堵死了。 都没有反贼,哪里需要招安。 梁师成人老成精,怎么会为了一块手表和一些金子给赵佶添堵。 方腊比梁山闹的厉害的多,当地的奏折一封接一封的报上来,王黼身为宰相,一概没上报。 徽宗赵佶全不知道,江南竟然糜烂至此。直到方腊闹得不像话,瞒也瞒不住了,王黼这才告诉了赵佶,然后才有童贯发兵的事。 即便如此,赵佶也没责怪王黼,他继续当他的太平宰相。 前车之鉴,梁师成当然不会为了一块手表一点金子去做恶人。 恼了官家,他这官也就做到头了。 别跟我提反贼,没有,根本没这事。咱们还是聊聊别的好玩的东西吧。 梁师成看在手表的面子上,和宋江东拉西扯了半天,只把及时雨差点变成暴风雨——憋坏了。 宋江眼见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却什么结果都没拿到。虽然他知道招安这件事不好办,可是不好办也得办,一次办不下来正常,不能次次办不下来,尤其是不能把招安的路堵死。 如果按照梁师成说的,天下根本没反贼,那怎么招安? 这样不行,不管别人能不能被招安,宋江自己先得有个官做。 他一咬牙,狠心说道:“太傅,且不提梁山是不是有贼,就说这汴梁城,现如今就有一个反贼。” 梁师成吓了一跳。怎么,汴梁城都闹反贼了?自己怎么不知道? “押司,你细讲。”梁师成提起了精神。这事必须谨慎了。 “正是那三槐王家。”宋江恶狠狠的说道:“他们要反!反大宋,反皇上。” 梁师成真被宋江的话吓了一跳。怎么?王樵他们家要造反?不应该呀,也没听到什么消息呀。他家前阵子得了手表这样的宝贝,又遭了点火,也算是福祸相依吧。怎么这就要闹到造反了? 不过,梁师成转念一想,王樵啊,他连手表都不卖给自己,看来真的有心造反。不管你家有心无心,也不管宋江说的是真是假,这件事情到是要赶紧汇报给官家。 赵佶不怕别的,就怕造反。 这种造反不是宋江方腊之类的土匪造反。土匪再多他也不怕,还能打的过官军吗?他怕的是世家贵族造反。毕竟他老祖宗就是这样干的。陈桥驿黄袍加身,一天之内,天下就改姓赵了。 所以赵匡胤才杯酒释兵权,就是防着再来一次陈桥驿。 今天宋江说王家要造反,正是个好机会。皇上最担心这个,只要报上去,必然能得到赵佶的更加器重。 如果这事是真的,官家会感激自己通报及时,如果是假的,那么也只能怪宋江,和自己无干。 无论如何,能坑王家一把都是梁太傅愿意见到的。 那个小辈,一点不知道敬老——老太监也是老人,看见就厌烦,最好去死。 “押司,细细讲。” 太傅府内,一场针对王家的阴谋静静展开,十里亭外,秦牧针对蔡家的布局也正进行到关键时刻。 随着一声枪响,黑珍珠屁股上了一根麻醉针。 来自后世的麻药,动物园专用,老虎狮子都一针放倒,别说马这么娇气的动物了。 黑珍珠没跑出多远,四蹄发软,速度越来越慢,最终噗通一声摔倒在地。 蔡鞗总算是年轻,腿脚灵活,一个骨碌摔倒地上,没被马踩着。。 秦牧把车停在黑珍珠旁边,顺手拔出了麻醉针藏在怀里,然后走到蔡鞗面前,把他从地上拉起来。 这时候的蔡鞗一身泥土,早没了翩翩佳公子的气度,看起来狼狈不堪。 “蔡公子,没受伤吧?”秦牧关心的问道:“活动活动腿脚,看看那里不舒服。” 蔡鞗这时候顾不得面子,他这也是第一次被摔下马,没经验,现在有人发话了,自然顺着秦牧的命令开始检查自身。 抬抬胳膊踢踢腿,似乎没什么问题。除了摔得有点疼,到也没事。 “没事。没伤着。” “这就好,这就好。要是伤了蔡公子,可是我秦牧的罪过了。”秦牧诚恳的说道:“不过,不管怎么说,蔡公子也是因为我才不小心摔了一跤,我看,不如这样。” 秦牧停顿片刻,看着蔡鞗发呆的样子,心里暗暗好笑。 “这辆雅马哈,就送给蔡公子吧。” “什么?你,你,你,要把这匹铁马送给我?”蔡鞗一听这话,比吃了仙丹还有效,全身上下的疼痛一点都没了,立刻满血复活精神百倍。 他万万不敢相信,秦牧竟然把这匹铁马送给自己。 这东西多宝贝呀,什么手表和这个“呀马哈”比起来,就不是玩意。手表能骑着跑吗?还跑的这么快! 他不是傻子,相反蔡鞗非常聪明。他看得出来秦牧根本没用全力,这匹铁马完全可以比现在跑的快的多。 而且秦牧带着怪异的头盔,眼上神奇的琉璃,都让蔡鞗羡慕不已,只是他为着自己面子,绝不会说出口。 现在官道上没别人,就他俩,也就无需藏着了,尤其是秦牧说要把铁马送给他。 这时候还装什么蒜,赶紧答应下来才是正事,别一会他舍不得,再反悔了! “对,这匹马送给你了。不过在华国,这马不论匹,要说辆。而且这也不叫马,叫摩托。”既然蔡鞗答应下来,秦牧也就无需玩文字游戏了:“这是一辆摩托车,叫雅马哈。” “呀马哈摩托车。”蔡鞗抚掌大笑,好名字。 说着就走了过去,学着秦牧的样子,一下子跨坐上摩托,双手扶着握把,感受着全新的座驾。 这东西太好了,不说别的,就这个鞍子,就比自己的强一万倍。 那是肯定啊,大宋的马鞍也不是沙发,又硬又硌得慌,那比的了后世的摩托座椅,这东西可以理解为一个沙发。 这个柔软舒适,那就不用提了。蔡鞗坐上去就不想起来了。 可是他学着秦牧的样子,扭来扭去,车子不会动。当然了,开关还没点火呢。 秦牧走了过来,让蔡鞗先下来,然后自己坐了上去,说道:“蔡公子,上来吧,我带你去采花。” 这次比赛的规则是去十里亭东北十里地,那里有公证人安排下的一处腊梅花,取到之后,再返回十里亭。以取到花并且先到十里亭的为胜。 蔡鞗这时候早忘了花了,什么腊梅花腊八蒜的,统统一边去,我先坐坐摩托车。 他连忙坐上后座。后座一样的柔软,双脚踩稳了之后,他发现手没地方摆了。 “抓住我肩膀。”秦牧给他安排好位置。要是蔡鞗无师自通的搂住自己腰就麻烦了,那样秦牧不敢保证是不是能忍住不把他踢下去。 点火,发车。 秦牧慢慢的开始加速。 蔡鞗一开始有点紧张,毕竟这俩轱辘怎么看都不稳。虽然看过秦牧开车,可是看着和坐着是两回事。他双手死死揪着秦牧的衣服,一动也不敢动。 还好秦牧开的不快,十几公里的速度,和自行车差不多,比走快不了多少。 这让蔡鞗慢慢放松下来。 熟悉了节奏之后,蔡鞗更加的兴奋。摩托车太好了,太好了,好的不得了。 他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赞美了。 这东西,就是一万匹黑珍珠来换,他也不会换。 大食马算什么,哪有摩托车舒服。而且,也没有摩托车的速度。 摩托车的确是利器,就是在后世一样用起来非常方便。要不怎么会东南亚摩托都泛滥成灾呢。因为好用。 在大宋,摩托车更是无上利器。到现在为止,秦牧还没倒腾过交通工具,这是第一部车,可惜就要送给蔡鞗了。 “功业,快点,再快点。”蔡鞗调查过秦牧的背景,知道他的表字。这时候自然是称呼表字才能体现两人亲热的关系。 秦牧扭了一下油门,摩托车速度顿时提了起来。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 这速度蔡鞗已经受不了,没有头盔,吹的脸上生疼。可是他兴奋,他开心,这点罪完全不在意。 年轻,就是追求速度,追求刺激。 蔡鞗肾上腺素飙升,这种强烈的快感让他几乎无法自拔。 后世二十多岁年轻人也是玩摩托的主力,多少大好青年都死在这两个轮子上。 秦牧不敢让蔡鞗就这样交代在这里,他还有更大的谋划着落在蔡鞗身上。 放松了油门,取到腊梅,秦牧拐弯返回了十里亭。 十里亭观战的众人都有点摸不着头脑。 是谁赢了? 显然不是蔡鞗,因为黑珍珠没出现,出现的是秦牧的铁马。 可是腊梅却拿在蔡鞗手里,而蔡公子正坐在秦牧的铁马上。 这…… 秦牧没理观战的众人,直接开车进了汴梁,连城门口的官兵都没敢拦着,一路开车进了蔡府。 朝廷,我来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十章 蔡鞗学习驾驶 蔡鞗一路上晕乎乎的,都有点忘了自己家在哪了。 万众瞩目的感觉太爽了。虽然之前的蔡鞗也是鲜衣怒马,在汴梁街头驰骋呼啸,但是那个时候,围观的百姓,十成眼神里面,有一成羡慕,两成畏惧,剩下的是厌恶和冷漠。 蔡鞗是聪明人,蔡京一家子都是聪明人,他不会不知道自己在马行街策马奔驰惹人讨厌,可是蔡公子根本不在乎。草根能怎么样自己呢?有胆量来咬我呀? 但是今日不同了,坐在摩托车上,慢慢的行驶在汴梁的街道上,似乎一切都那么新鲜。就连街边百姓看着自己,都没了厌恶和冷漠,全是极端好奇和震惊。 这才是蔡公子要的效果。 摩托车,你们见过吗?知道叫什么吗?你们想不到两个轱辘一前一后还能走吧。哈哈哈…… 蔡鞗逛街逛的忘乎所以,差点没找到家门,还是在秦牧的提醒下,才知道该回家了。 到了蔡府,秦牧才真正明白大宋高官之富。不说别的,就说这个宅邸占地之广,他开着摩托,平均时速十五公里,跑了十分钟,才从大门开到蔡鞗的院子。 蔡府的丫鬟仆人都看呆了。这是什么玩意,怎么五公子坐着一个怪物回来了。黑珍珠呢? 蔡鞗可不管这么多,他指引着秦牧一路把摩托开进了院子,这还不算,一直向前,直接开进了客厅。 下了车,蔡鞗连声吩咐:“上茶,摆宴。” 蔡公子今天太兴奋了,兴奋的根本坐不住。他围着摩托绕着圈的看,摸摸这里,捅捅那里。这匹铁马太好了,简直是天下至宝。 秦牧觉得就是让蔡鞗拿老婆去换这辆车,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也不怪他。摩托的确太跨时代了。蔡鞗运气好,也就占了身在古代的便宜。放在后世,百姓都见多识广了,就算富二代开个法拉利,也不过换来一声“有钱,敢糟”,绝不会如看西洋景一般围观。 秦牧也为后世的富二代感觉遗憾。科技进步了,想耍酷越来越难。如果二代们想得到蔡鞗一样的羡慕,那得骑着月亮逛街。 “功业,”蔡鞗握着车把问道:“这个铁马,是怎么跑起来的?” 秦牧把车送给自己,他不能不会开。 “蔡公子。” “功业,见外了,见外了,叫我表字,思危。” “好,思危,”秦牧点点头说道:“你那个黑珍珠……” 秦牧想说别得了新欢忘了旧好,那匹马也是好马。放在后世,一匹阿拉伯纯种马十万美元起步,还上不封顶,能换一堆天王雅马哈,很多时候有钱还没地方买。 “自有下人处理,功业,不提那个,你先告诉我这个铁马怎么跑。” “这个不是铁马,叫摩托车。”秦牧说着,插上钥匙,按下点火开关。轰,发动机声浪涌了出来。这种噪音,如今是蔡鞗耳中最美的音乐,什么樊楼潘楼,李师师张天师,全靠一边去。你们就是弹的天花乱坠,也比不上这轰轰轰。 秦牧耐心的给蔡鞗讲解如何驾驶摩托车。对于一个从来没见过后世车辆的古人来说,理解摩托车原理是很困难的。可是如果换一个思路,把蔡鞗看作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大山里的青年,教他开摩托,其实也不费劲。 理解发动机工作原理困难,但是开动摩托不会很难。难的是如何保持平衡。 秦牧之前考虑过这个问题,摩托车和自行车一样,因为只有两个轱辘,保持平衡对于新手来说很难。他想过弄一辆三轮摩托过来,可是那个塞不进柜子,否则都可以考虑弄个四轱辘的汽车过来。 蔡鞗几分钟不到就学会了怎么点火熄火,马上骑上摩托就要开。 秦牧连忙拦住。这可不是黑珍珠,不是四条腿的马,没技术摩托站不住,肯定摔。 按说应该先用自行车学,可是现在也没有自行车,只能先在熄火状态靠两条腿的支撑练滑行。 别说,蔡鞗很有运动细胞,以远超秦牧预期的速度学会了掌握车子平衡。知道怎么不摔车之后,蔡鞗更来劲了,立刻启动摩托,开始真正的驾驶。 骑摩托其实比开自动档汽车要麻烦,因为离合器在手上,档位在脚下,需要很好的配合,可是蔡鞗以绝大的毅力和灵活的身手,竟然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初步掌握了驾驶技术。 然后蔡府就乱了。 五公子蔡鞗,骑着一匹铁马,在诺大的蔡府横冲直撞,只惊得鸡飞狗跳,乱作一团。 这时候折美鸾和贾红线也到了蔡府,蔡鞗的夫人——茂德帝姬赵福金作陪。 帝姬一边陪着两位夫人喝茶,一边听着外面一会远一会近的摩托声,明显也有点心不守舍。她还是个孩子,今年十五岁,能不贪玩吗,何况那么好的东西,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只是她作为女主人,自家男人已经跑出去疯了,陪客的任务必须她完成。否则一家男女主人都出去疯,把客人丢一边,那也太失礼了。 赵福金是认识折美鸾的,毕竟折家是世家,两人之前见过面。 “美鸾姐姐,这个摩托车,是你家官人做的吗?”赵福金通过折美鸾的口已经知道铁马正确的名称。 “嗯,除了奴的官人,天下间没有第二个人能做的出摩托车。”折美鸾很是骄傲。 我折家别看地处边陲,被你们汴梁城的贵人看不起,可是你们有摩托车吗? “能不能卖给奴一辆?”赵福金也想玩。这个比骑马好多了。 折美鸾和贾红线对看了一眼,贾红线说道:“帝姬,摩托车制作困难,官人也是千辛万苦才做出这么一辆,以后有没有,那可很难说了。” 秦牧把自己的计划和两人说过,贾红线虽然深深遗憾,这么好的摩托车要送给别人,可是她知道自家男人所谋极大,因此全力支持。以后还有没有第二辆摩托车,要看局势,由表哥决定,她是没法做主的。 如果她能做主,贾红线马上要表哥给自己一辆。摩托车太好了。她本来就不愿意骑马,磨的大腿疼,如果有了摩托车就不同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比骑马快的多,而且还舒服的多。 “这个摩托车能带两个人呢,”折美鸾看着赵福金有点失望,连忙说道:“蔡公子能骑,帝姬你可以坐呀。” 那夜抱着秦牧坐在摩托后座风驰电掣的感觉,折美鸾至今回忆起来还是满满的温馨。仿佛天地之间只有情郎和自己两个,在无边的黑夜里面,冲向未知的前方。 这是折美鸾一辈子都没有过的体验,那种全身莫名其妙燃起的火热,让她现在想起来都心头鹿撞。 “轰” 蔡鞗开着摩托冲进了客厅。 这样子其实很失礼,不过蔡鞗也顾不上了。今天实在是太兴奋了,他一时一刻也不想离开摩托车。总算想起家里还有客人,这才转了回来。 秦牧随后走了进来。 “功业,我看这个摩托,比黑珍珠快的多。” “嗯,思危,速度快也会带来危险。”秦牧说着把车上的头盔取下来,递给蔡鞗,“真正开起来,要戴着头盔。” 蔡鞗接过头盔,马上就戴在脑袋上,然后学着秦牧的样子拉下护目镜,自我感觉太良好了,用后世的话:酷毙了。 “还有,骑摩托就要穿短衣服了。这个骑马的服装就挺好,千万别穿长衫,要是衣服卷进车轱辘就危险了。”秦牧不断提醒着蔡鞗注意安全。 蔡鞗现在可不仅仅是蔡公子,他是秦牧在大宋的投资,可不能轻易的就死在交通事故上。 “我记得了。” 蔡鞗连连吩咐开宴。折腾了这么久时间,大家也早饿了。 酒席摆好,蔡鞗要和秦牧一醉方休。这人真够朋友,这么好的东西,只因为黑珍珠被他吓着,摔了一跤,就送给了自己赔罪。天下间哪还有如此豪爽的汉子!真值得交。这才是朋友!若是秦牧还有更好的玩意,蔡鞗不介意把黑珍珠摔死。 秦牧连忙劝阻。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这也是驾驶摩托的必须条件。”秦牧怕他酒驾,又加重语气说道:“酒后驾车,不但人有危险,车子也容易摔坏。” 蔡鞗连忙放下酒杯。在他心里,人有点危险不怕,车子可别摔坏了。 虽然无酒,可是一顿饭也吃的异常尽兴。长这么大,蔡鞗还从来没有像今日这样兴奋,就是娶帝姬过门都没这么兴奋。 帝姬也是女人,在赵福金之前,蔡鞗早就有过不知多少女人了。 他今年二十四岁,赵福金才十五岁,俩人差着九岁。这时空十八岁就成年,十五六逛青楼很是寻常,以蔡鞗的身份,早就阅尽了人间春色。 可是他从来没见过摩托,今天是开眼了,而且这车子,秦牧竟然送给了自己,都没用自己开口。这份人情,蔡鞗认。 一顿饭,有赵福金和折美鸾贾红线作陪,再加上蔡鞗真心感谢,秦牧刻意结交,吃的其乐融融。没吃一半,蔡鞗就和秦牧称兄道弟了。 “秦大哥,这个摩托车,是你造的?” “嗯,思危,我小时候,有一些机缘,拜在了华国大学者东方异人门下,学了许多华国的本事。这个摩托,就是我做的。还有火柴香烟,还有手表,你都见到过。” “这些东西都是你做的?”蔡鞗本来就有怀疑,如今秦牧亲口承认,他还是大吃一惊。 “是的。”秦牧点头承认,不过话锋一转说道:“只是有些东西做起来非常困难。比如摩托车,到现在我也就做出这么一辆。唉,其实如果不是被贼人祸害,也未必不能……” 说到这里不说了,接下来要看蔡鞗的应对。 “什么?竟然有贼人敢祸害秦大哥?”蔡鞗差点跳起来。秦牧这般能力,都会做摩托车,如果不被贼人祸害,岂不是能再多做几辆出来?这贼人着实的可恨。 “秦大哥,是哪里的贼人,我让爹爹派兵剿了他们。” “他们自称是梁山的土匪。” “梁山土匪?好,哥哥等着,过两日一定让爹爹派兵,杀他们个鸡犬不留。”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十一章 制造舆论 听到这里,贾红线和折美凤相视一笑,低头默默吃饭。蔡公子果然如官人计划的一般行事。 官人大才,一辆摩托车换来了全新的局面。她们都知道秦牧的计划,也知道眼前的困难。她们俩都各自想过如何替官人解决问题,可是想来想去都没有办法。 贾红线是根本没有能力,就算是折美鸾,除了调动折家军来打梁山,也没别的手段。可是折家军怎么能是她调动的了的。 就算是大哥二哥同意,派兵打梁山,可是朝廷还不同意呢。干嘛?从西北带大军过京城,去讨伐梁山土匪,这是要杀土匪呀还是假途灭虢?我看你剿匪是假,造反是真。 朝廷一定会这样想,所以根本不可能调动折家军。 俩人俱都没有办法,眼见着近卫团困在吴家庄,她们都着急。可没想到,一次意外的赌局,看似把折家和秦牧逼到绝境,哪成想官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转眼就打开了局面。 不但化解了危机,长了折家脸面,还让折家和蔡家拉近了关系,最关键的是,秦牧竟然巧妙的拉蔡鞗入局,让朝廷去打梁山。 这一波三折的操作,让俩位娘子叹为观止。 直到回了折府,俩人还在回味秦牧这神来一笔。 “什么,摩托车给了蔡鞗?”折美凤看到姐夫回来车没回来,立刻就怒了:“不行,凭什么?姐夫你不给我也得给姐姐,为什么给了一个外人?难道你看上赵福金了?” ” 折美凤万万没想到车没了。她还没坐够呢。 秦牧大是尴尬。送辆车就说我看上帝姬了,这哪跟哪啊,虽然赵福金长的是很漂亮,可是我真没那个心思。再说,要是我看上赵福金,怎么能只送一辆摩托车,不送法拉利,也得送个宝马吧。 “住嘴!”折美鸾连忙喝止:“官人行事,岂是你这样的小丫头猜的透的。” “姐姐,你和我一般大,我是小丫头,你也是。”折美凤根本不服气。 折美鸾大怒,可是也没办法。这里不是府州,是汴梁。老娘和大哥二哥都不在。妹妹不听自己的,真没人管的了她。就算打,自己都打不过她。 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都抿嘴偷笑。 折美鸾吃瘪,她们是乐于见到的。 这是折家的家事,她们虽然都是秦牧的女人,是姐妹,可是姐妹的娘家事,她们是不好干涉的。 “姐夫,你也给我一辆摩托车。要不我就……”折美凤拿不到摩托绝不甘心。不过怎么威胁秦牧,她一时还没想好。 靠身子威胁的话,得背着姐妹们说,哪能当面说呢,那不是威胁,是笑话。 “以后,以后,都会有。”秦牧连忙打包票。 “以后是多久?十年也是,百年也是。” “……”秦牧知道折美凤难缠,可是没想到她这么难缠。谁知道以后多久,这不过是个托词而已,她还当真了。 如果单就一辆摩托车来说,对秦牧并不困难,再拉十辆过来也很轻松。但是摩托车不是手表,它要喝油的。秦牧绝不能把宝贵的柜子空间用来不断拉汽油,只为了在大宋玩摩托。 可是不给她一个确定时间,看来今天是很难过关了。 “这样吧,美凤,哪一天我打下梁山,我就给你一辆摩托。不只是你,诸位娘子全都有。” 这也算是先画个大饼吧。 “好,一言为定,打梁山,我带兵。”折美凤伸出小手,在秦牧的大手上重重一击:“不过,没有摩托你也得给我点别的。” “什么?” “给我子弹。都要打梁山了,手枪没子弹怎么用?难道姐夫你还要奴用弓弩吗?要不你把突击步枪给我吧。” “住嘴!”折美鸾再也听不下去了。妹妹真是太给折家,尤其是给自己丢脸了。 身边都是姐妹,除了姜月奴是青楼出身,年岁又小一些,还不算太懂事,那两个可都是人精,这不是让她们看笑话吗。 不过她也是低估了姜月奴。姜月奴虽然年龄小,可是心眼一点不少。 眼见折美凤给折美鸾添堵,三人都是看的喜欢。秦牧的娘子中,只有折美鸾是真正的名门。贾红线是汴梁的寻常小娘子,姜月奴是青楼女子,方好音自称公主,其实什么都不是,只是江南富户的女儿。她们身份虽然不同,可是在折家面前,都是一样,草根百姓而已。 如今看到往日高高在上的折家娘子被妹妹搞的手足无措,满面羞红,尤其是当着郎君的面,三人别提多高兴了。 两姐妹吵做一团,旁边是兴高采烈看热闹的吃瓜群众,秦牧真是毫无办法。 他宁可带着不足百人的近卫团去打梁山,也不愿意面对眼前的局面。简直是养鸭场。 好在林管家给他解了围。 丫鬟来传话,说林管家有事要给姑爷汇报。秦牧大喜,总算解脱了。他连忙出了门。 林管家不但是折府的实权人物,更是秦牧新成立的情报组织——盖世太保,事实上的一把手。 折美凤做事完全不靠谱,她只想要姐夫身上的宝贝,粗棍子细棍子,全要。至于盖世太保,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林戈办事非常踏实。尤其是不断见识到秦牧的神奇之后,对于姑爷的吩咐更加上心,今天就得到了新的情报,他觉得必须和秦牧汇报。 “林管家,你说宋江去见了梁师成?” “是。就在今天午间。而且梁师成还留宋江吃了午饭。” “还吃饭了?”秦牧明白,这情报内涵不简单。以梁师成的身份,一般人哪有资格在他府上吃饭。能见个十来分钟就是很有面子了。如今宋江竟然被留饭,那肯定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是什么呢?宋江不过是梁山土匪,梁师成可是当朝太傅,俩人八竿子也打不到的关系,就算梁师成能见宋江一面,可是宋江哪来的那么大面子,竟然让梁师成留他吃饭。 “知道他们谈什么了吗?” “还没探出来。”林戈稳重的说道:“不过俩人吃饭时候,连丫鬟都不许留在身边。” 秦牧听到这话,对林戈更高看一筹。真是难得的情报人才。 换了一般人,会在后面加一句,“两人一定谈的是非常重要的事。” 但是这句话就是推测了,因为没人亲眼看见,若是人家俩人关门搞基呢? 林戈只说事实,不加半句自己的推测,简直是搞情报的天才。这样才不会误导上位者,否则是人都难免被后一句推测干扰。 秦牧也猜不到宋江和梁师成关门密谈什么。如果只是招安的事情,在大宋朝根本不需要如此秘密。 大宋朝招安的多了。经常有一伙小土匪,打家劫舍骚扰四方,朝廷受不了了就派兵去剿匪,一般结果都是招安了事。给你个小官做,别闹腾了。一起享福不好吗?官家吃排骨,你们喝点汤。 就连方腊闹的那么凶,都打下大宋好几座城池了,童贯第一手操作还是招安。 宋江要招安绝不意外,而且这也不需要保密。俩人如此谨慎,肯定是因为另外的事。这另外的事,到底是什么事呢? 梁山是秦牧首要目标,他不能不关心。 “这件事很重要,尽量摸清楚。别舍不得花钱。盖世太保一应费用,你直接和美鸾要,上不封顶。” 林戈点点头。姑爷明白事理。盖世太保这个组织的人员,目前虽然都是折家的家丁,但是这笔开销是另算的。用折家的钱给姑爷办事,林戈也觉得有点不太应该。 秦牧如此明白事理,一点不占折家便宜,盖世太保一应开销全走秦牧的账,而且过折美鸾的手,于两边都非常方便。这样的安排让林戈很满意。 “姑爷,山梁牌香烟卖的太好了,连带我们府上都多赚了不少。” 香烟是眼下汴梁城最热门的商品,什么瓷器玉器,金银玛瑙,全靠边站,我们汴梁人,要抽烟。 可是香烟只有折家的店铺有卖,汴梁人只能在折家买到香烟,于是各个折家铺子人流大增,连带着本身的生意也好了不止一两成,折府最近赚的沟满壕平。 “只是香烟还是太少了,不知道姑爷能不能多备点货。” “这个问题,我来解决。”秦牧也想多上货,可是那个厂子的产量有限。烟草原料还有足够多,瓶颈卡在了规模上。不过也有解决办法——三班倒。 后世许多厂子就是三班倒的,人停机器不停。在卷烟厂不能这样子做的原因是没电。没电就没光,想干也没法干。 现在这个问题会很快解决,秦牧定了发电系统,以江厂长的能力,怎么也能捣鼓出一套够那个小厂子用的发电量。 “林管家,你知道这个香烟,为什么叫山梁牌吗?” 林戈摇摇头。 “山梁,就是梁山反了。林管家,把这个消息,以闲谈的方式散出去。不能明说,要各种暗示。” 这是秦牧早就埋下的一手棋。梁山,不反也得反。本来秦牧还不想这么早掀牌,可是宋江和梁师成的密会让他感到了一丝危机,不管俩人关起门来搞基搞鸭,总是要把先手拿在自己手里。 造舆论,让汴梁城充满梁山的风言风语。到时候,梁山不反也得反。 梁山反了。 这个消息,似乎一夜之间就传遍了京城。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十二章 方好音的生日 流言就像美酒,需要发酵的时间。秦牧留下折美凤在汴梁,剩下人都回了吴家庄。 折美凤太难缠了。反正她名义上是盖世太保的头子,留下坐镇也是应该。而且她屁股上还有伤,也不良于行,正好留在折府休养。 吴家庄是秦牧的根本,须臾不能离开,尤其是新兵招募时候。 对于这次的兵源,秦牧比较满意。折家军是西军的一支,整个大宋的军队,只有西军还算是真正的军队,能打仗敢打仗。剩下的禁军厢军之流,完全可以看作是服徭役的农民。 高俅盖宅子都不用雇人,直接命令手下的禁军出人就足够了。实际上禁军就是劳工,完全不是士兵。 这样的人,秦牧一个也不能要,还不如任府的家丁呢。任府的家丁至少还被王泰训练过,禁军大部分只会种地盖房掏厕所。 新兵来自折家军,让秦牧对近卫团的战斗力感觉满意。这些兵虽然是近卫团的新兵,却是折家军的老兵,每一个都见过血,杀过人,上阵厮杀绝没有腿软的。 尤其这几十个新兵是梁志带去抢劫的那三百人里面的,三百步兵直面三百铁鹞子,没一个人逃跑,各个视死如归,这让秦牧更加满意。 如果不是因为秦牧设置了一些硬性的条件,贾红线几乎都要招进来。反正折美鸾不但没意见,反倒愿意如此。 这点上她们俩是同一战线的。 不过贾红线做事也有分寸,根据秦牧的要求,再加上自己的亲自把关,最后就挑了三十七人,正好比原来的方好音班底多了一人。 方好音也不意外,大户人家的后宅,这种事就是日常。她在意的是另一点,到现在表哥和自己也没有圆房。折美鸾来的晚都走到了自己前面去了,表哥究竟怎么想的呢? 方好音对自己在秦家的地位毫不怀疑,秦牧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否则绝不会在皇城救了自己,两人结识之后,一路上冒着生死危险带自己逃出江南。 那一路全是官兵,一个应对不好,就算表哥有着划时代的武器,也架不住官兵人多。 秦牧本来可以和贾红线轻松的离开,完全没有危险,可是为了自己,表哥选了一条九死一生的路,可见自己在他心中的份量。 也正是因为贾红线对于方好音来说有恩,方好音才处处让着贾红线。否则她也不甘心做二房。 可是二房还没圆房,四房却先进洞房了,这让方好音很恼火,也很生气。生气也没有用,方好音面皮特别薄,要不怎么在樊楼时候,姜月奴随口一句话就把她堵回去了呢。 方好音实在不好意思说出来,要表哥和自己圆房,只好偷偷生闷气。 今天是自己生日,回到吴家庄之后,众人都在忙碌。秦牧和贾红线去了军营,姜月奴和折美鸾在整理民政数据,方好音也有大把事情,秦牧给她讲过华国的军事组织结构,和军队训练内容,她要把这些都记录下来。 还好有笔记本电脑,要不光写字可累死人了。 她忙到天擦黑,才打完最后一个字。检查了一遍没有错误,于是存盘关机。 这时候方好音才发现天已经完全黑了。她连忙出了团部,回到东跨院。秦牧一家子是一起吃饭的,她不回来,大家都会等她。 东跨院漆黑一片,这让方好音有点不习惯。 这个小院,是本时空绝对的另类,已经被秦牧装修的和后世完全一样了,除了没有手机信号,别的该有的全有。 现在每个屋子都没有亮灯,这让方好音很是奇怪。她早就熟悉了后世的灯火,一旦没了电灯,都有点不会走路了。 这是出了什么事吗?怎么表哥和姐妹们还没回来? 她没回自己的卧室,直接来到秦牧的房间门口。刚推开门,突然房间内灯火通明,吓了方好音一大跳。 紧接着,就听到一种奇怪的乐器声音响起,醇厚,透彻,仿佛一下子洞穿了方好音的心灵。 “给你我平平淡淡的等待和守候,给你我轰轰烈烈的渴望和温柔。 给你我百转千回的喜乐和忧愁,给你我微不足道所有的所有。 给我你带着微笑的嘴角和眼眸,给我你灿烂无比的初春和深秋。 给我你未经雕琢的天真和自由,给我你最最珍贵所有的所有。 给你我义无反顾的长长和久久,给我你多年以后仍握紧的手。 给你成熟,你给我迁就,会不会就这样白了头。” 方好音呆住了。秦牧清澈的声音,一下子穿透了她的心,这一刻,就算让她马上去死,方好音都绝不犹豫。 这是表哥对自己的表白,他要给自己“所有的所有”,自己要和表哥从现在走到“白了头”。 秦牧弹着吉他,温柔的唱着这首《给你给我》。 今天是方好音的生日,秦牧怎么会不知道。不说数据库里面都有各人的信息,就是自己的手机里面也有每人的生日提醒。这把吉他就是特意为今晚准备的。 为了方好音,秦牧不顾穿越次数的珍贵,特意回了一次后世,买了个巨大的生日蛋糕带回来,如今正小山一样摆在桌子上。 随着秦牧一曲弹完,贾红线折美鸾姜月奴一起开口唱道:“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这都是秦牧特意安排好的节目,只瞒着方好音一个人,就为了给她一个惊喜。 秦牧知道方好音委屈了,算起来,她才是最早遇到自己的女人,可是到现在还没圆房,秦牧难免愧疚。 此时的方好音彻底迷失了,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被秦牧拉到桌子前,看着秦牧点起二十一支蜡烛,听着情郎说道:“好音,许个愿吧。” 这时候方好音的身份已经无需对折美鸾隐瞒了。 许愿吗?自己要许个什么愿望呢?还用问吗,自然是要和表哥白头偕老,生死与共。方好音毫不犹豫就要说出来,秦牧连忙捂住她的嘴说道:“这个愿望放在心里,不用说出来。一口气吹熄了蜡烛,愿望就会实现。” “好音妹妹,你可不许说姐姐坏话噢。”贾红线有点吃醋,这样的生日宴会,表哥还没给自己办过呢,小狐狸精却成了第一个。不过想起自己让折美鸾迈过了方好音,表哥要补偿她一些,也算是让她没法阻拦。 方好音甜甜的对着贾红线笑了笑,然后对每个姐妹都露出笑脸,接着一口气吹熄了蜡烛。 这个仪式她无师自通,表哥搞的,肯定是华国的生日宴会。表哥让自己成为大宋朝第一个这样过生日的小娘子,方好音从里到外的感受到幸福。 这一切,都是表哥给自己的。他一刻也没忘了自己,他会和奴天长地久的。一定会的! “来来来,切蛋糕啦。”秦牧拿起餐刀,放在方好音手里,然后从身后搂住她,两人一起握住餐刀。 好温馨的场面。幸福感爆棚。 贾红线几人连忙掏出手机,照片视频一起上,记录下今晚珍贵的一刻! 这不但是幸福的记录,也是秦牧的罪证,日后若是自己生日情郎不来这么一套,一定饶不了他。 这个夜晚是属于方好音的。不但今天是她的生日,还是她从女孩变成女人的日子。 这一夜,方好音终生不忘。那些疼痛和快乐,那些缠绵和眼泪,都在这一夜释放了出来。以至于多年后姐妹们还拿她打趣,说房顶都快被她的叫声掀开了。 第二天,方好音罕见的没有早起。不过姐妹们都明白,没人这时候挑理。 实际上,她们还是有点误会了方好音。虽然身体还有点不舒服,可是如果硬要起来,也没太大问题。方好音没有起床是因为要思考一下秦牧交代的任务。 对于梁山的攻势即将全面展开,这将是一段很长的过程。秦牧对于梁山的计划并不是彻底消灭,而是又打又拉。 秦牧需要借着梁山这块招牌,暗地里实现自己的目标。有一部分人必须被消灭,比如李逵——宋清已经被秦牧打死了,这个盖世太保查到了消息;有一部分人要拉拢过来,可是拉拢不是吞并,秦牧的近卫团不需要土匪,他只需要这些人顶在明面就好。 还有一部分人,需要四处逃窜,至于逃窜方向,要看秦牧以后的需要。 这个计划执行起来非常难,秦牧对梁山的了解全来自《水浒传》,那是小说,是文学形象,可是偏偏在这个时空,文学形象变成真实人物了,这样秦牧就不得不重新去了解。 如果给他足够时间,自然可以用各种手段去实现目标,可是秦牧最缺少就是时间。他没空和梁山耗着,必须尽快尽早的实现自己的目标。 这就让秦牧不得不采取最直接的办法,派人去梁山。派谁去?秦牧和贾红线都在梁山露过脸,没法去,剩下的只有折美鸾和姜月奴了。 姜月奴显然是不行的,她从来没处在过这样的环境,不是她不能去不敢去,而是去了没用。 折美鸾也不行。作为折家的姑娘,她不代表自己,代表的是折家。她出面,只能让梁山和朝廷同时误会。 剩下的只有方好音了。她最合适。 一来她去过梁山,算是熟人,二来她不会被怀疑,方腊的女儿,当然也是同行了。 方好音的任务很艰巨,因为秦牧并没有给她全部确定的目标。拉拢哪个?打击哪个? 秦牧只是说李逵必须死,绝不接受投降,至于别人,她只知道大概几个名字,是表哥感觉可以拉一下的。剩下的最好都赶走。 这就考验方好音的本事了。不过方好音连皇上都敢杀,还是单枪匹马的,对于上梁山根本无所畏惧。 她一早醒来都来不及回味昨夜的温馨,就开始思考起怎么完成任务了。 秦牧说了,吴家庄所有物资由她带,人员随她挑,这是非常大的权力和信任,方好音绝不能办砸了表哥交代的任务。 她知道秦牧接下来的计划,梁山是卡在前进路上的一块绊脚石,必须搬开。而且不止如此,秦牧还要让梁山成为近卫团的开路先锋,为以后的大业做铺垫。 可以说表哥现在的重中之重,就在自己身上。这样的担子,方好音必须挑起来,而且要走的好。 带谁去?带什么东西去?拉谁打谁,如何接触,如何说服,这都是问题。 方好音半躺在床上,拿起旁边秦牧特意给她摆好的蛋糕,闻着芳香的气味,陷入了沉思。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十三章 吃饭问题 姜月奴今天起的很早,等到贾红线和折美鸾出门去工作,她立刻抱起了吉他——昨天秦牧唱完歌,姜月奴就把吉他抢到手了。 她和任潇潇一个屋子,任潇潇也去了汴梁看秦牧比赛,不过没有一起回来。汴梁的繁华对年纪尚小的任潇潇充满了吸引力,难得来一次,当然要多玩几天了。 现在东跨院就剩下姜月奴和方好音两个人了。不过姜月奴不知道方好音还没起床,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在院子里,她学着秦牧的样子,把吉他挂在身上,轻轻的弹了几下。 这一支乐器姜月奴从来没有见到过,大宋是没有的。不过到了她这个层次,什么乐器都是信手拈来,尤其昨天秦牧弹奏时候,别人都沉醉在歌曲中,她却一边羡慕着方好音的好命,一边用心学习秦牧的指法。 如今院子里面没人,正好练练。 只不过熟悉了片刻,曲子就由生涩变得纯熟,一曲《给你给我》,被姜月奴完美的演绎出来。 她是自幼浸淫在乐器中,比起秦牧这样的业余爱好者,高出不是一点半点。由她演奏的《给你给我》,别有一番风味。 “…… 给我你带着微笑的嘴角和眼眸,给你我轰轰烈烈的渴望和温柔。 ……” 姜月奴觉得这句歌词才是自己心情的写照。秦牧的嘴角眼眸,全让她迷恋,而自己为了爱情,不惜一死,这还不够轰轰烈烈吗?自己才是轰轰烈烈的渴望和温柔。 回忆起和秦牧的一幕一幕,姜月奴满满的都是欢喜。如今姐姐们都和秦郎洞房了,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了,不知道哪一天会是自己最幸福的那一天呢? 难道是自己的生日?可是那还要等很久,要到十月份了,唉,真是太希望日子马上就过去。 同一片蓝天下,有人发愁日子过得慢,就有人着急时间不够用。 秦牧就觉得时间太紧张了。如今是宣和三年,距离柜子给的截止日期不过十三年了。自己全部的资本都在吴家庄,一块百亩的“吴家庄功业园”,里面有纸浆厂造纸厂卷烟厂火柴厂。虽然几个厂子能给他提供大量的现金,可是对于争天下来说,暂时全无用处。 总不能一手火柴一手香烟,就把欧亚大陆打下来吧?又不是满清的八旗,一杆鸦片枪打天下。 要实现伟大目标,没有工业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且必须是重工业,没有重工业,一切都是空中楼阁。从现在到截止日期,秦牧计算过,还有六百多不到七百次穿越机会。以柜子的空间,就算大了说,一次拉十吨装备,也不过六七千吨的物资。 放大点,到一万吨,这样的物资储备,即使在一战时期也打不到哪里去,何况秦牧要打的战争是东到扶桑,西至波斯湾,这样辽阔的土地上,一万吨物资撒下去,就好像一把胡椒粉撒到西湖,能有半点滋味吗? 必须在本时空建立自己完整的重工业体系,第一步要有煤钢联合体。没有钢铁,一切都是做梦。 更多的钢,更多的铁,就是秦牧整体计划中第一个关键节点。 根据后世的资料,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秦牧选择了枣庄作为自己的煤钢基地。 要炼钢炼铁,先要有煤。枣庄煤矿在后世大大有名,一部老电影《铁道游击队》,里面就提到了枣庄煤矿。这个矿开发历史悠久,清朝光绪年间就开始了,根据资料所说 ,这里的煤属于肥煤,最适合冶炼钢铁。 连日本鬼子都看上的地方,可见是个好地方。 而且关键的地方在于,枣庄挨着微山湖。 “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 微山湖上静悄悄 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 唱起那动人的歌谣 爬上飞快的火车 像骑上奔驰的骏马 车站和铁道线上 是我们杀敌的好战场” 铁道游击队的主题曲充分说明了一切。这里有水,还适合修铁路,枣庄再向南一点,也就是在微山湖的南端,是大宋的利国监,这是本时空著名的一个铁矿。 有煤,有铁,还有水路运输的便捷,而且根据后世的发展来看,这里修铁路也没有太大困难。 这简直就是绝佳的煤钢联合体基地。秦牧必须要拿下来。 可是要拿下微山湖一带,必须走五丈河,过梁山泺,再走泗水,才能进入微山湖。因此梁山就自然的成为秦牧不得不解决的一个拦路虎。 本时空,就眼前的情况看,水路是唯一的大宗商品运输渠道,陆路根本不用考虑。 五丈河是唯一的要道,可是在咽喉处卡着一处梁山,上面有一群土匪打家劫舍,这怎么能让秦牧放心。必须干翻了他们。 灭梁山是秦牧早就规划好的,不管他们打不打吴家庄,杀没杀小桃,秦牧都要灭了梁山。不过既然事实上是梁山先动的手,这就让秦牧的反击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 你打我一下,我灭你全家。师出有名,和武王伐纣一样,秦牧要“吊民伐罪”。 梁山先挑衅的,我打你属于自卫反击,应该理份。若是梁山不来,秦牧还得想点别的动员策略。现在简单了,“报仇”是最佳的题材。 只是近卫团新扩军,加入了几十名折家军士兵,军队整合还没完成,有大量的问题要解决,一时半会还没办法出兵。 不说别的,就是一个饮食问题,都能闹出乱子来。 近卫团原来班底是方腊的禁军,都是江南人,主食是大米。一直以来,在饮食方面没有任何问题——全是江南人口味一样。可是有了折家军加入之后问题就来了。 折家军全是西北人,要吃面食,吃米饭总觉得吃不饱。 军队里面最没有平等可言。 军队是最讲等级的,官大一级压死人。战场上靠的就是严格的纪律,完善的组织。如果没有这两点,军队和土匪没有区别。要不怎么一支军队被打散了,没了建制,就几乎失去战斗力呢。 因为没有指挥,没有组织,就形不成合力。纵然人人都有枪,也不过是扛枪的土匪。 新中国的军队尤其看重这一点,军队必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否则就是军阀,是土匪。 秦牧的一切建军理念来自于后世新中国的军队,自然也把组织纪律摆在了最前面。 这样有巨大的好处,可是也带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 就近卫团来说,新兵没人权呀,他们想吃面,可是老兵要吃米,听谁的?肯定是听上级的。在近卫团中,不算秦牧,最大的官是石遗,现在是石连长,他就是江南人,自然是要吃米饭的。 而且他是方好音的人,对于贾红线招兵的目的心知肚明,自然会利用现有的权力,杀杀新兵的威风。 于是顿顿大米饭,吃的西北兵胃病快犯了。 自然新兵就不干了。他们可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也不是满腹市侩的小商贩。这些人一样的杀人不眨眼,面对凶悍的铁鹞子尚且不会退缩,何况面对江南兵。 大家都一样,凭什么天天吃大米饭,不吃擀面条。 于是一来二去,新兵老兵之间就有了冲突。总算是新老兵都见过秦牧的神奇,谁也不敢违反秦牧定下的条例,所以还没闹出严重的事件,但是小打小闹不断。 这也有赖于秦牧未雨绸缪。在新兵入伍之后,没有经历单独的编队训练,而是全部打散从新编制。一个班里面有老兵也有新兵,这样新兵老兵都没法抱团。 也就出现不了一班二班直接对立的情况。 一班里面有江南兵也有西北兵,二班也一样,所以没法两个班直接冲突。闹来闹去,都是内部矛盾。 但是问题必须解决,不能任由问题发酵下去。秦牧今天来军营就是处理这个问题。 望着检阅台下整齐列队的近百名近卫团战士,秦牧本来有点烦躁的心思,渐渐地平静下来。 眼前这一片铁青色,是力量,是铁和血,是自己争霸天下的本钱。 想想自己第一次穿越过来,在任潇潇的婚房里面,赤身裸体,一无所有。是真正的一无所有,连裤头都没有一个。到如今已经有了一支后世军队的雏形。还有什么问题是自己不能解决的呢? 创业是艰难的,自己的创业更加艰难。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近乎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如果自己再唉声叹气,那么也就只能唉声叹气了。 “同志们,跟我唱。”秦牧二话不说,带头唱了起来。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 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 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 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 向着太阳,向着自由, 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 石连长望着检阅台上的秦牧,突然感觉到羞愧万分。 这支军队,是秦团长一手打造的,是全新的军队,是划时代的军队。近卫团的目标是如此远大,要跨越几万里,纵横天下间。我们要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建立全新的国家出发,自己怎么能如此不堪,竟然还一肚子蝇营狗苟。 石遗觉得自己的脸都要熟透了。秦团长一句话不说,已经表明了态度。自己要是还不能领悟,那么必将被近卫团抛弃,也被新时代抛弃。 石遗很清楚的明白,机缘巧合之下,自己加入了一支全新的军队,而且还要打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的领路人就是秦牧。跟不上秦牧的步伐,只有被淘汰。 就连刘云飞这样的刺头,之前还和秦团长比划过,一旦加入近卫团,完全以最高的规格要求自己,身上再没有汴梁城无赖的影子。他做排长,就连江南兵都没有异议,人家的确出色。 自己身为连长,怎么能人为的制造矛盾呢? 有了这个反思,石遗恨不得把头藏到裤裆里。 可是他不能这样做,他是连长,全连战士都看着他,而且秦团长也看着他。 军队不需要怂包,错了要认,改了还是一条汉子。 想到这里,石遗立刻把所有胡思乱想丢到九霄云外,大声跟着团长唱道:“团结就是力量……”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十四章 蔡鞗和朱壕拜访吴家庄 团结就是力量,不团结,那么就让人头疼了。 宋徽宗就很头疼。手下不团结呀。 大部分时候,手下不团结对他来说是好事。你们都团结了,还要我干嘛。可是有时候,这么一群不团结的大臣的确让赵佶很头疼。 一切事情还得从摩托车说起。 蔡鞗自从得到这辆雅马哈天王太子摩托车之后,恨不得睡觉都骑在上面不下来。这匹铁马太好了,太不可思议了。 在后世,对于平民百姓来说,最能体现当今科技的,就是汽车。 汽车工业集中了当前所有顶尖的技术。航空航天等等不算,那个和百姓距离太远。距离百姓最近,也最关系到民生的,就是汽车。 摩托车也是汽车工业的一个分支,在这辆车上,处处都是后世工业结晶。远远不是一块手表比的了的。 不说钢铁车身了,就说后视镜,这个蔡鞗就没见过!能把人照的这么清楚的镜子,单独拿出来一个都是神器,可是这样的神器,一下有俩,而且在车上还不算主要的东西,只是个配件。 那个车灯就比镜子奇异的多。尤其是夜晚,大灯亮起,简直是刺破一切。若不是摩托能走,单单一个大灯都够蔡鞗玩半年的。 可是这些和摩托车本身比起来,又什么都不算。没有大灯和后视镜,摩托一样的开。 蔡鞗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一个铁家伙能自己走,也不吃草也不吃肉,这铁马是吃油的。 幸亏秦牧一再叮嘱他,不要给车子加香油,麻油,猪油,羊油,否则蔡鞗真得试试。 这个车轱辘,到底什么做的呢?秦牧说是橡胶,可是蔡鞗不知道什么是橡胶,只是觉得这个车轱辘真好。又软又有弹性,骑着一点也不颠簸。而且摩托座椅比马鞍子强太多了。 坐上去多舒服呀,好像坐在云彩里面一样的柔软。 全车上下,就这个椅子的材质蔡鞗认识,皮的! 蔡鞗每天早上起来就戴上头盔,把风镜扣在眼睛上,开着摩托车招摇过市。而且他还学会了轰油门,越到人多地方,越轰油门。 捏着刹车轰油门,摩托车发动机巨大的声浪传出来,就是聋子都听得到,知道蔡衙内上街了。这比开封府尹的开道锣鼓还威风的多。 蔡鞗最喜欢的是到了饭点儿,把车子开到林家正店,潇洒的一偏腿下了车,随手拔下钥匙,案首阔步走上三层,然后摘下头盔放在桌子上,悠闲的掏出万宝路,抽出一颗叼在嘴里,用zippo打火机点着,深深吸入一口,再缓缓的吐出来。 这感觉,简直爽到爆炸。 这一切都是秦牧给他的,简直太对衙内的脾气了。 二十多岁,正是装酷的最佳年龄段。太小,没气势,再大点,老成了,就是这个时候,装起来最来劲。 林家正店原来不入蔡鞗的法眼。他要吃饭请客,都在樊楼。可是如今樊楼早被他丢在脑后了。樊楼有什么,有摩托吗,有香烟吗,有zippo吗? 关键樊楼没有秦牧。林家正店是折家产业,秦牧是折家的姑爷,也算是林家正店的主人。蔡鞗必须来这里,才觉得和秦牧搭上点关系。 陆陆续续的有一干衙内过来。每一个人都要在蔡鞗的摩托车前面看好久。那羡慕的眼神,简直想要把摩托车吞到肚子里去。 不过也只是想想,蔡鞗可是汴梁城最大的衙内,他们惹不起。都知道蔡鞗这时候正在楼上看着自己的车呢。 这帮人来林家正店,一来是捧蔡鞗的场,二来是蹭根万宝路抽,三来呢,只有这里有香烟卖。 “蔡五哥,”朱壕看着蔡鞗又叼上一根烟,连忙把桌上的zippo拿起来,熟练的打出火来,给蔡鞗点烟:“小弟最近新得了一块苏州石,哪天给您送府上去?” 朱壕太喜欢那辆摩托车了。全汴梁每个衙内都喜欢。别说衙内了,连百姓都喜欢的不得了。只是草根知道这些自己沾不到边,也不去想,反倒少了许多烦恼。 可是朱壕不同,他也是衙内,还是最有钱的衙内。凭什么蔡鞗能有摩托,自己就没有呢。 他知道摩托只有一辆,虽然是秦牧给蔡鞗的,可是秦牧也没第二辆。那么自己要想骑一骑摩托车,只能求蔡鞗了。 “不急,这天还挺冷,懒得赏石头。还是出门打兔子吧。朱大郎,哪天有空,一起出城转转。” “哪天都有空。五哥说去哪,咱这就走。” “那不去打兔子了,去吴家庄跑一圈吧。”蔡鞗懒洋洋的说道:“秦哥哥那里,咱们得去拜拜。” 吴家庄,秦牧,现在已经成了京城衙内圈里面的传奇人物。火柴,香烟,都是他搞出来的,如今竟然弄出这么一匹神奇的铁马。能去吴家庄,简直就是朝圣。 他们早就想去了,奈何这群人和秦牧才打过嘴仗,两边是敌对状态,没有个由头根本去不了。衙内最要脸面了。 现在蔡鞗说去,那是再好不过了。 蔡鞗开着摩托,后座是朱壕,背后是一群衙内羡慕的目光。他不想给秦牧惹麻烦,而且摩托车也带不了更多,一车俩人出了汴梁城,一路飞驰,来到了吴家庄。 对于蔡鞗的来访,秦牧早有准备。肯定啊,摩托又不是核动力,要加汽油的,烧没了肯定得来。 秦牧的军营和厂房都在村东,离吴家大院还有一段距离,蔡鞗从村西面过来,到也不虞被他看到。 接待蔡鞗的地方,是秦牧新收拾出来的一处院落,自然不能用东跨院来招待客人。 蔡鞗见到秦牧,几乎要给他来个大大的拥抱。这真是比亲哥还亲,亲哥都没有这么好的东西给自己。 朱壕也连忙打招呼。他是有钱不假,可是有钱你也得买的到东西才行。这些东西,秦牧要是不卖给他,他就是家里有金山也没用。 “思危,朱衙内,请坐。”秦牧请两人入座。 吴小妹端上了茶具——上好的大宋瓷器,然后把茶叶放进茶壶,开水冲进去,接着就给客人一一上茶。 茶具是大宋的,茶叶却来自后世。 大宋的茶,和后世的茶不一样,更像是菜汤,秦牧尤其的喝不惯,所以就从后世带了一些茶过来。如今东跨院的众人早就不喝大宋的茶了,全是喝秦牧带来的茶叶。 蔡鞗和朱壕静静的看着,一句话也不敢说。 若是原来,看到有谁用这样茶叶待客,他们必然说一声“粗鄙”。 茶,是这样弄的吗?你不把茶面上画出一朵花来,也算吃茶吗? 可是在秦牧家里,他们却万万不敢这样说。秦牧的一切,在他们心中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就连这样冲茶,也代表的是潮流,而不是落后。 两位衙内反觉得自己原来的吃茶方式太落伍了。 而且的确秦牧的茶更有味道。是纯正的茶香。 大宋讲究点茶,就是能在茶面上画出画来。 后世的茶怎么也不可能在茶面上作画,因为全是水。大宋的茶能作画,是因为茶汤里面乱七八糟一大堆东西,有点像后世的咖啡屋,用奶油在咖啡上作画。 这样的茶汤,滋味就古怪了,远没有后世炒制出来的茶叶有味道。 两人一试之下顿时满口叫好。 秦大哥就是不凡,连一道茶叶都能做的这么好。比起来,自己家里的茶全得扔。 “秦哥哥,”蔡鞗顾不得多喝茶,实际他有正事,重要的事来找秦牧:“你看我这个油,是不是快没了。” 摩托车快没油了。 “嗯,等着,我给你加点。”秦牧说着,去取来一塑料桶汽油,打开油箱给他加满。 塑料桶两位衙内也没见过,眼睛又直了。 怎么秦牧这里一切东西都那么新鲜呢。 眼见加完了油,朱壕忍不住了:“秦大哥,你这个摩托车,真的没有第二辆了?小弟有钱,多少钱都行,就求你再做一辆出来。” 他差点给秦牧跪下。 摩托车太好了,自己这辈子要是没一辆摩托车,那还活着有什么劲。 “这个车吧,我做起来也是千辛万苦的。”秦牧没有一口回绝,只是面色为难的说道:“本来我还做了一些配件,可是前一阵子梁山土匪把东西都抢走了。” “什么,梁山土匪?我日他们奶奶!”朱壕当时就气炸了。 土匪,一群土匪。你们杀人放火就完了,为什么还抢摩托车配件呢?抢这个干嘛,你们会造吗?造了会骑吗? “连工具都给抢走了不少,再造一辆摩托车出来,不知道猴年马月了。” “不行,我得抢回来。”朱壕连忙问道:“秦大哥,如果把那些配件抢回来,是不是就能造摩托车了?” “这要看土匪是不是给毁了。”秦牧不紧不慢的说道:“如果朝廷真的派兵去打梁山,到时候让我跟着一起去看看,说不定能再弄出一辆摩托。” “肯定打,一定打,杀光了这群不开眼的土匪,敢抢到秦大哥头上。”朱壕顿时下了决心,为了摩托车,也得让朝廷发兵。 自家老爹,加上蔡鞗老爹,俩人的份量差不多了。就算是不够,那再拉上几个人,比如李珪,加上他爹,怎么也够大声了。 他们三人的爹一起开口,皇上也得考虑考虑。 “秦哥哥,”蔡鞗连连点头:“打了梁山土匪,这个摩托车是不是能多造几辆?” 蔡鞗想的多,想的远。他知道如果大宋朝就这么一辆摩托,自己还真未必保得住。上面还有赵佶呢,那才是真正的大玩家。虽然岁数是大了点,可是架不住人家爱玩。 摩托车这样的东西,早晚传到皇上耳朵里,到时候就算老爹蔡京出面,自己也未必保得住。 没看王樵的手电都归了赵佶吗。 自己这个摩托车可比手电强一万倍还不止。 “打下梁山之后,我要看看情况。如果东西被毁的不多,应该还可以再造几辆。”秦牧给他们先下个勾,放点饵料。 如果没这东西勾着,这群人哪里肯尽心。 “好,打梁山,这就打梁山!”两位衙内异口同声。 梁山,别挡着我们骑摩托!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十五章 朝廷对于梁山的看法 对于宋徽宗赵佶来说,现在是他一生中最好的时候。除了手下大臣彼此对着嗷嗷几声之外,没别的烦心事。 首先,天下稳定。稳定不是安定。大宋并不“安”,境内鸡鸣狗盗之徒众多,啸聚山林的也不少,但是对于汴梁城来说,毫无影响。既不影响吃,也不影响穿,连娱乐都影响不到。 方腊闹的厉害又如何?还不是被童贯宰了。江南百姓是有点惨,可是朕又没有千里眼,真看不到那么远,眼前所见,全是赏心悦目的乐事。 梁山闹就闹吧,也不是没打过,大大小小打了好几次,没打赢还赔进去几个人。 可是输了又如何,梁山人马也没进京吧。还不是窝在水洼里面闻鱼腥味。 大宋很“稳”,就稳在边境上。大宋四面敌国不少,比较大的就是辽国。这个玩意好糊弄,每年给几十万就打发了,和打发叫花子一样。而且这钱,还最终流回了大宋。 大宋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在当今世界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这就好像后世的美帝,依仗自己发达的科技和制造业,收割不发达地区的资源。 辽国每年得到的这点岁贡,最终又回到了大宋的经济体系内,而且还捎带上许多辽国的原材料。这其实是很划算的买卖。 在赵佶看来,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算事。当然,能不花钱解决最好了。比如花石纲,花小钱办大事。除了坑的江南百姓活不下去之外,好像也没多大问题。 至今江南的财物还是源源不断的运到汴梁,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继续办下去呢?花石纲还是要办的。 有些事情,就不好用钱解决了。比如西夏,这是个硬骨头,但是有折家和种家在大宋的门口守着,他们也进不来。 至于吐蕃,大理,越南,不足挂齿,不足挂齿。他们怎么能打的到汴梁。 如今天下财富汇聚京城,而赵佶,就是这一切的主人,怎么能不让他感觉舒心呢。 不用打仗,也不用剿匪,天天写写字,画画花鸟鱼虫和美人,再和贵妃交流交流,和道长沟通沟通,还有比这更快乐的生活吗? 而且现在还多了香烟,这玩意太好了。饭后一支烟,事后一支烟,简直是神仙的享受。 如今,汴梁城又多了一样新玩意,摩托车!这东西真好,比全天下的宝马良驹都好。 赵佶一见就喜欢上了。虽然他不会开,可是会坐呀。 蔡鞗驾车,皇上坐后面,在紫禁城一圈一圈的兜风。这种享受前所未有,要不是实在天气有点冷,他能坐一天。 哎呀,这个东西实在是好,的确是妙。原来秦牧还能做这个,怎么不早点献给朕呢,白白便宜了蔡鞗这个小子。虽然蔡鞗是他女婿,可是宋徽宗闺女太多,女婿也太多,多了,就不值钱了。 赵佶贵为天子,怎么也不能活的还不如女婿。不行,这个车子,得归我!可是明抢女婿的宝贝,实在有点掉身价,他是皇上,真不能这么干。否则会被下面的大臣喷死。 前一阵子,蔡太师上了个折子,说要打梁山。对于这样的建议,赵佶是没什么兴趣搭理的,可是接下来朱勔和李邦彦跟着帮腔,这让宋徽宗不得不考虑一下。 这些人是不是吃错药了。没事找事吗。梁山又没招惹你们,干嘛打他?而且之前不是没打过,高太尉都被人家捉过去了,还是靠自己面子放回来的。 梁山虽然是扯旗了,但是不算造反。因为梁山不反皇上,只反贪官。 既然不反对自己,也就没必要打生打死。高俅就是看不明白这点,觉得自己没功劳,殿前司这个位子怕坐不稳,非要立点功,要去打梁山。怎么样,还不是输了。 安心踢球,比什么不好,舞刀弄枪本来就不是你的本事。若是朕要找能排兵布阵的,殿前司这个位子轮的到你高俅坐吗? 唉,愚不可及!可惜了,白生了一副好皮囊。就是因为你不会打仗,才让你坐的这个位置。 高俅实在是太低,市井无赖出身,高层的一些默契,他是不懂的。这个位置以前就是赵匡胤坐的,你要是太有能力,上马领兵,下马安民,赵佶哪敢让你坐这里?打点败仗,祸害一下百姓,这才能让皇上安心。 赵佶不想打梁山,可是三位大臣联名,这让他不得不考虑,谁来唱个反调呢。 朝廷最不缺看风使舵的。梁师成马上跳出来,坚决反对打梁山。招安,这个才是正理。能花钱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动刀动枪——这更费钱。 梁师成对于宋江招安的请求压根没放在心上。他贵为太傅,怎么会招惹这样的腥臊。可是形势变化出乎意料,蔡京几个竟然要打梁山,而官家明显是不想打,这时候他跳出来不但不是坏事,反倒能给自己在徽宗心里加分。 他跟着赵佶这么久,太了解赵佶的心理了。 他反对打梁山,蔡京几个要打梁山,这就让徽宗有了腾挪的余地。 你们先吵着,朕先玩玩摩托。 蔡京几个人联手推动打梁山,不全是因为自家孩子的撺掇。能坐到他们这个位置的人,哪个不是人精,怎么可能因为几个毛孩子的话就要动刀兵。 虽然他们不是武将,但是孙子兵法都能倒背如流。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擅动刀兵没有好下场,他们不需要这份功劳给自己的帽子添彩。可是最近汴梁城里面流传着一个消息,说“梁山反了”。他们可以不关心天下,但是必须关心汴梁。 这就是蔡京等人全部的世界。他们活一辈子,最大的目标就是在汴梁城里,达到人生巅峰——好嗨哟,感觉达到了,感觉达到了巅峰。 全大宋,甚至全天下的财富都汇聚在汴梁城,不说别的,就说远在大食的宝马,不也自己跑来汴梁了吗?只要在汴梁,在京城,拼命爬到高位,全天下最好的,都可以享受的到。 可是有个前提,就是天下乱了,汴梁也别乱。 如今汴梁百姓谣传着梁山反了,这让几个人都有点担心。他们知道这消息的来源是山梁牌香烟。山梁,不就是梁山反了吗。可是知道又如何?难道能禁止折家卖香烟吗? 不说折家根深蒂固的势力,就是从律法上来说,人家也没犯错。卖香烟怎么啦?官家都抽,百姓全喜欢。 如果禁烟,那是激起汴梁城,甚至天下人的反对。甚至连大辽都不答应。 大辽有使节常常来往汴梁,香烟火柴这些好东西,早就运到大辽去了。 禁烟,甚至能引发国战,这绝不可以。 那么唯一能平息流言的,只能是把梁山这股土匪打死,至少打跑,别在梁山了,哪怕你换个地方也行。 梁山什么实力,李邦彦朱勔或许不清楚,但是蔡京老谋深算,怎么会不知道。 就是一群土匪,比方腊远远不如。方腊起事前早就开始布局,至少还弄了个明教出来,梁山有什么?除了杀人放火,还有什么出彩的事情吗? 这样的事,任何一个泥腿子都做的到,完全是火烧眉毛,只顾眼前。到现在为止,梁山周围没有任何一个州府失陷,就是明证。 对于这样的土匪,领头的不过是郓城县一个押司,不入流的人物,蔡京真觉得没必要给好脸色。 难道以后自己要和这样的人同殿称臣吗?他觉得丢人。 高俅是带兵打过几次梁山,都输了,自己还被人抓过去。可是天下间谁不知道高俅的斤两。他就是一个市井玩闹,除了踢球啥都不行。带兵打仗?就是给他天兵天将也得输。没这个本事。 宋江虽然不入流,可毕竟是官场混过的人物,收拾一个无赖还是很容易的。 如果这次官家能下决心打梁山,蔡京绝对有把握干成这事。方腊如何?不都被灭了吗。 只要不是高俅带兵,再让折家军种家军各派一支边军过来,灭梁山易如反掌。 灭了梁山,安抚了汴梁城的人心,自然这世道又回到了大家熟悉的样子,可以继续没日没夜的花天酒地了。 众人打着各自的心思,赵佶也不急着表态。 梁山又没打过来,急什么。先玩摩托。 可是这个摩托车,就一辆呀。要不把车上的镜子,卸下来一个?这个镜子可是比宫里所有铜镜全好的多,贵妃可是喜爱极了。 不知道椅子能不能卸下来。这个坐着也比宫里的椅子舒服多了。 还有那个大灯,比手电还亮。 一车都是宝,赵佶全想要。 “思危,”蔡鞗是赵佶的女婿,自然称呼上亲热多了:“你看这个摩托车,是不是……” 没等赵佶说完,蔡鞗连忙截断说道:“官家,这个摩托车,秦牧说了,他还能造。现在好多配件被梁山抢走了,只要打下梁山,他去把配件拿回来,就能造好几辆。” 蔡鞗太了解赵佶了。绝不能让他把话说完。如果官家开口了,自己哪能拒绝。 赵佶遗憾的点点头。秦牧呀秦牧,你怎么不给朕这个摩托呢?朕可是赏给你一个“功业园”。蔡鞗给你什么了?连黑珍珠都没给你吧。 你这人,怎么不分好歹呢?朕对你还不够好吗? 不行,得见见他。这么多好玩意,竟然全是他做出来的。想来还有别的好东西。这次不能便宜别人了。 “梁太傅,”赵佶立刻吩咐道:“拟旨,传秦牧……” 说到这里,赵佶想了片刻,继续道:“和他的女人觐见。” 赵佶本来想是说“传秦牧和他的夫人”,但是他想起任若虚说秦牧是他表外甥,这个表外甥没住在韩城县,反倒住在吴家庄,是因为任若虚的女儿住在那里。 宋徽宗很聪明,他马上意识到问题。如果秦牧和任家女儿成亲,自然任员外会说秦牧是他女婿,而不是说远房表姐的后人。 看来两人还没成亲,这样就不能说招他夫人。 按正常情况来讲,赵佶说“秦牧和他的女人”非常的不讲究。这不应该是皇上说的话。皇上,哪能这么粗俗呢。 可是赵佶本身就不太在乎这些,否则他哪能没事跑去樊楼会李师师呢? 而且他还不禁止李师师有别的男人。当然,如果有,他会不开心,但是也没要那个奸夫去死。 周邦彦就是李师师的入幕之宾。 有一次,宋徽宗生了点小病,李师师以为他不会来了,就悄悄地约了周邦彦。哪知道周邦彦刚到不久,宋徽宗就来了。情急之下,周邦彦赶紧钻到床下躲了起来。 宋徽宗特地给李师师带来了江南新进贡的鲜橙,李师师亲手剥了鲜橙二人分食。三更时分,宋徽宗要回宫了,李师师还叮嘱他说“已经三更了,马滑霜浓,你要小心了。”这一切,都被躲在床下的周邦彦看见听到了。 宋徽宗走了以后,周邦彦钻出来,乘兴把他听到的写成了一首《少年游-并刀如水》: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锦幄初温,兽烟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宋徽宗自己就是诗词大家,一看就知道,好小子,你敢听墙根,还给自己戴绿帽。 他自然恼火,可是恼火归恼火,最终也没把周邦彦怎么样。 赵佶这样的品性,自然啥事都做的出来,于是秦牧就接到了一道莫名其妙的圣旨,让他带着自己的女人进京面圣。 宋徽宗完全没料到,自己随口一句话,在吴家庄的东跨院掀起来滔天波浪。 皇上说了让秦牧带自己女人去汴梁,那么谁才是秦牧的女人呢? 面对四双吃人的目光,秦牧差点想溜回后世。可是想想后世还有一个董玉琼,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唉,赵佶啊赵佶,你真是不靠谱! 难怪有靖康耻。真没冤枉你。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十六章 秦牧进京 “表哥,奴安排一下手上的事情,这就跟你进京。”贾红线当仁不让。去见皇上,除了自己还能是谁? “表哥,奴也要去。奴和他仇深似海,怎么也要亲眼见上一见。”方好音也绝不放弃。 “官人,奴和你一起,有些朝廷的礼节,奴可以照应一二。”折美鸾不如两位姐姐霸气,但语气坚决,理由恰当。 这里只有她是真正的世家女,朝廷不是勾栏瓦巷,不是随便什么女人都能应对得当的。 秦牧就知道事情不好办,他看姜月奴没有说话,就问道:“你呢?” “官人要奴跟着,奴就跟着,如果官人嫌弃奴的出身,那……”姜月奴想不出合适的借口,只能卖惨。不带我去就是介意我的出身,你看着办吧。 都不是省油的灯,秦牧大手一挥,同去同去。 我的世界,我做主。 于是赵佶就很奇怪的望着秦牧和他身边的四个女人。这到底哪一个才是任员外的闺女呢? 玉真轩里,温暖如春,可是秦牧直冒冷汗,因为赵佶终于问出了他最担心的一个问题:“秦牧,这几位娘子,哪一位是你正妻?” 瞬间四双眼睛都盯到了秦牧的背上。他不用回头都能感受得到。 “官家,”秦牧定了定神,说出来准备好的答案:“这个问题,说来话长。我父母去的早,一直是跟着师父长大。我师父不是大宋人,他是华国人。” “可是东方异人?”赵佶来劲了。 “正是。东方异人是我师父的号,他本姓李,讳名德胜。” “李德胜?” “是。”秦牧点点头继续说道:“师父传了我一身本领,火柴香烟摩托车这些,都是华国的工匠手艺,我学到现在,也算懂个皮毛。只是师父去的早,他老人家过世之后,我守孝三年,接着又在寺院修行了几年,然后出门游历,到了韩城,娶了几房夫人。” 他特意提一句自己出家,省的赵佶觉得他一头短发奇怪。 “你这是才娶妻呀。”赵佶有点不敢相信了。在大宋朝,男人二十七岁才结婚,除非身体有毛病。 “是,之前一直全心跟随师父学习,无暇娶妻。”秦牧得稍微解释一下,这岁数不结婚在大宋太另类,他已经够另类了,绝不想更加惹人注目:“后来又做了一阵和尚,还俗之后,我就赶紧结婚了。” “一次娶四个?” “是的。依着华国规矩,女人是不分妻妾的,都一样的地位。”这才是秦牧要说的重点。说谁大谁小,都得罪人。 可是一般大,也会得罪人,至少贾红线肯定不干。 秦牧连忙接着说道:“不过按照年纪,红线最大,线娘次之,然后是美鸾,月奴。” 纯比生理年龄,谁也不要计较了。反正这样算也是贾红线最大。 赵佶点点头,华国规矩真是奇怪,女人不分大小,这难道不会乱套吗?就自己的后宫来说,皇后、贵妃、贤妃、德妃、淑妃、宸妃、昭仪、昭容、修媛、修仪、修容、充媛、婉容、婉仪、顺容、贵仪、婕妤、美人、才人、国夫人、郡君、红霞帔、侍御。 这般等次清楚,还每日闹得鸡飞狗跳呢,你这个不分大小,难道能活过一年? 不可思议。 不过这些都不干赵佶的事,他关心的是摩托车,你家就算打破脑袋,也和朕没关系。 没等赵佶开口,刘贵妃先说话了。 她已经等了好久,实在是忍不住了。秦牧这几位夫人一个一个美若天仙,简直是要让她嫉妒死。九华玉真安妃看得出来,她们的脸都经过细致的描画,只是技术实在高明,这才让人看起来宛若天成。 刘思思自负美貌,绝不承认她们比自己还美。肯定全是化妆的功劳。秦牧的师父是东方异人,他能做那么多好东西,那个香水,虽然是任员外进贡的,可现在谁还不知道,一定是秦牧做的。 她如今有太多东西要问了。 “几位姐妹,随我到玉华阁歇息吧。这里,就留给官家议事,省的咱们碍眼。” 贵妃说话,几人自然听从。一时钗环响动,香风荡漾,玉真轩里面的女人走个精光。 秦牧这才松了口气,总算能好好说话了。 赵佶有点遗憾,看不到四个漂亮女人了。这样的美女,也是宋徽宗今生仅见的。不是说秦牧的四个老婆更漂亮,而是更会打扮,打扮的远超大宋水平,这才让赵佶惊艳。 “秦牧,朕要摩托车,你什么时候能给朕送来?”赵佶开门见山,张嘴就要。 现在是宣和三年,宋徽宗才三十九岁,正是年富力强时候。他在没登基之前,就是个风流王爷,全天下好玩的,他都要玩到。只是那时候他权力还小,还不能任性。如今当了皇帝,自然无人敢管,玩性益发不可收拾。 摩托车就是赵佶最着急的玩意,都不能等,最好马上给我变一个出来。 想象着自己骑着摩托,带着贵妃,叼着香烟,在花丛中游逛,那是多么的浪漫。执子之手与子同车。这样的美好爱情,一定能传颂千古。 赵佶简直一天也等不了。 他甚至非常的埋怨秦牧,为什么你不先给我反倒给了蔡鞗呢? 赵佶也不想想,他是秦牧想见就能见到的吗? “官家,摩托车我是还能造,只不过造一辆要很久。”秦牧没有想到摩托车这个诱饵如此有威力:“官家想要尽快看到摩托车,那要上梁山把土匪抢的配件拿回来。如果没被损坏,就能很快造一辆摩托车出来了。” “梁山!”赵佶生气了。这情况他早就知道,蔡鞗都和他说了。只是当时正和蔡鞗开摩托,他心思一直在全新的感受上,没用心听,现在听到秦牧再说一次,皇上动怒了:“梁山群盗,果然可恨。” 你们杀人防火就算了,怎么还抢摩托车配件呢。这是你们能玩的东西吗?你们会玩吗?你们配玩吗? “蔡太师,梁山这群盗匪,你可有办法。” 赵佶召见秦牧是私人事情,所以还是安排在玉真轩。在座的只有两个大臣。一个是蔡京,他是徽宗亲家,有这个身份;另一个是梁师成,他是宦官,不算男人。 “梁山群盗,无法无天,最近搅得汴梁城人心惶惶,臣以为必须剿灭。”蔡京早打定了主意要对付梁山,皇上发问正是机会:“以童太师为帅,禁军厢军为主,辅以折家军,种家军各一部,同时命四面州府听命,梁山可灭。” 蔡京的计划很可行。梁山如今占据的地盘就是一片水洼,周边府县没有被攻下来,还在朝廷手里。童贯大军一发,禁军厢军围住,折家军种家军这些能打硬仗的上去,梁山一群土匪能往哪里逃? 只要不是废物高俅带兵,这场仗稳赢。 赵佶一边思考着蔡京的计划,一边习惯性的掏出一盒万宝路,抽出一颗叼在嘴里。 梁师成连忙近前,为皇上点着火。 赵佶吞云吐雾了一会,在摩托车的诱惑和用兵的麻烦之间翻来覆去权衡。 发兵是不难,打梁山看起来也不是很难,可是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这话他作为皇帝感受更深。 只要是动刀兵,必须慎重。 方腊是实在闹得不像话,赵佶不得不动手,再不动手方腊顺着大运河打过来了。自己这皇位还坐不坐了?他不是嘴上说造反,是真造反,占了好几个城池,杀了好多官员,江南一片已经被方腊搞的脱离了朝廷控制。 镇压方腊,实属不得已。就这样,徽宗还是命令童贯先招安。 为什么徽宗如此怕打仗?这要追溯到大宋开国皇帝赵匡胤了。 赵匡胤不费一兵一卒得了天下,他深刻的明白军队的要命之处。 成事靠军队,败事也是军队。 赵匡胤得天下前,是做的老柴家的军官,他的队伍也是老柴家的军队。可是这些军队名义上是老柴家的,实际上却是听命于赵匡胤,否则军队疯了,非要赵匡胤当皇帝,难道他长的比老柴家人漂亮? 正是因为如此,赵匡胤深深知道军队的厉害,尤其是私军的厉害,所以马上就“杯酒释兵权”。兵不血刃的解除了高级将领的军权。至此,军队对于将领的私人依附关系被极大的剥夺了。 可也是因为如此,造成宋军的战斗力急剧下降,远不如赵匡胤开国时候的实力。所以打个方腊,一个土匪,都要从边境调西军,否则还真未必打的过。 凡事分两面看。 既然折家军种家军证明了他们能打,岂不是又应了老祖宗的景?哪天西军走到吴家庄不动了,来个吴家庄兵变,再搞个黄袍加身,折家人坐了天下,那自己算怎么着?这不是引狼入室吗? 正因为如此,宋徽宗对于用兵非常谨慎。是能不打就不打。你们在边疆随便打,但是别进来。进来朕害怕。 可是,如果不打梁山,自己就没有摩托车玩呀。这帮梁山土匪,真真的可恨! 你们抢哪里不好,为什么要抢吴家庄功业园呢?难道看不见朕的亲笔题字? 不把朕放在眼里? 可恨! 该杀! 为了摩托车,和朕的面子,出兵。 赵佶谋划已定,狠狠的按灭了烟头。正要开口,却被梁师成悄悄的拉了一下衣袖。 “官家且慢,臣有密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十七章 赵佶的惊慌 秦牧一直留意着赵佶的动静。眼看他神情变换,接着使劲掐灭了香烟,明白赵佶下决心了。看来马上就要出兵梁山,自己的计划即将展开。谁知道这时候老太监出面坏事。 梁师成在赵佶耳边嘀咕了一句,赵佶立刻就脸上色变,略带惊慌,急匆匆的把秦牧打发了出去。 秦牧莫名其妙,这又是怎么了?什么事能让皇上如此着急? 他想不出来,只好发动群众,集思广益。 秦牧被赶出皇宫,夫人们自然也跟着出来,一起回到折府。 关起门来,开家庭会议。 没等秦牧开口,贾红线却哈哈大笑,只把一干姐妹看的莫名其妙。 大姐是怎么啦?难道今天官人说以年龄排大小,就把她乐坏了吗?可别忘了,官人还说了,华国女人不分大小的。 秦牧连忙拉着贾红线的手说道:“红线,怎么这么开心?”其实秦牧想说你疯了吗。不过这话可不敢说。 “表哥,你不知道,哈哈,那个九华玉真安妃,哈哈。” 贾红线差点笑断气。秦牧连忙轻拍她的背,这女人到底怎么了?九华玉真安妃耍猴给她看了?笑的跟什么似的。 “表哥,哎呦,岔气了,你给奴揉揉。”贾红线借势撒娇。 秦牧把手放在她肚子上轻轻揉搓。也顾不得周围各种目光了,反正都不是外人。 “好音妹妹,你是不知道,那天晚上,咱们都去皇宫,不过我和表哥一起,你还没来。” 贾红线有机会就把先后次序提一句。 “怎么?姐姐那夜见过刘贵妃?”方好音顿时想起了那一夜。她去皇宫刺杀皇帝,皇帝没见到,自己反倒差点死在禁城里面。可是若没有那一夜,自己也不会遇到秦郎,更不会有今天的一切。 她从来没有后悔过那一夜,反倒十分庆幸自己的决心。若不是胆大包天敢去刺杀赵佶,也就没有今日了。 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 “美鸾,月奴,”贾红线笑个不停:“你们俩当时还不认识表哥,更不知道。那天我和表哥两个人去了皇宫。” 她其实知道姜月奴早就认识了秦牧,甚至睡在了一起,偏偏故意要这样说。 折美鸾和姜月奴互相看了一眼,心底都冷哼一声,可是表面上谁也没表现出来。这点规矩还是要守的。 同时她们也好奇,官人和大姐怎么以前就去过皇宫了?这个事情,官人可是从没向自己提起过。他还有多少事瞒着自己呢? 两人不约而同的都望向秦牧。 秦牧知道贾红线拉仇恨本领一流,比她的枪法还要高明的多,这时候也不好说什么。 对于那次黄图行动,秦牧从来没和折美鸾姜月奴说过。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而且涉及到贾红线和方好音两个,自然能不提就不提。没想到贾红线偏偏在这个时候提起。 怎么了?有什么好笑的? “表哥,你还记得那个和太监玩的女人吗?”贾红线拍手大笑。 “记得。”秦牧当然记得,那次行动可以说宝贝没得到,眼界到是开了不少。他根本没想到宋徽宗是个gay,也没想到皇宫里面各种乌烟瘴气。 俩女人玩百合,还有一个女人和太监假凤虚凰,自己当时还想看也没看明白,就被贾红线给拉走了。 贾红线这时候提起这个干嘛? 难道说? “表哥,这个九华玉真安妃,就是和宦官玩的那个女人。”总算说出来了,贾红线笑的弯了腰。 在玉真轩时候,刘贵妃守着皇室规矩,半遮半掩,下面人看不清楚,可是到了玉华阁,贾红线一眼就认出了她。 那晚她和一个太监玩的热闹,却不成想自己和表哥在窗外看个真真的。 这让神仙一样的刘贵妃顿时跌入凡尘。和太监玩,能是好女人吗? 贾红线哈哈大笑,不管不顾,只看的旁边三个女人莫名其妙。大姐这是真疯了吧。 秦牧不得已,只好把那夜的黄图行动说了出来。 方好音知道个大概,贾红线私下和她说过,但是贾红线也不会说自己看到的那些羞人画面。折美鸾和姜月奴更是一点也不知道内幕。如今秦牧一说,三人总算是明白了。 原来皇宫里面,这么多烂事呀。 对于折美鸾来说,这还算可以接受。毕竟她是世家,清楚大家族的内幕。哪一家都少不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可是对于方好音和姜月奴来说就完全不同了。 方好音还好说,她本来就是要造反的,对皇上对朝廷只有恨。若不是为了秦牧的大计,她都敢在玉真轩杀了赵佶。 姜月奴却不同了。她从来不知道皇宫内如此龌龊,在她心里,皇上,朝廷,那都是高的不得了的地步。即使秦牧是来自神仙国度,有各种神奇的本事,各样好用的玩意,可是秦牧本人却是个普通人,在大宋没有任何地位。 皇上却不同,那是天子,是神仙下凡呀。姜月奴在大宋活了十几年,早就接受了这个说法。可是今天,随着贾红线的哈哈大笑,一切的尊敬都烟消云散了。 “咦,刘贵妃还玩这个?”突然之间,门推开了,折美凤走了进来。 她虽然是折美鸾的妹妹,可是却不是秦牧的什么人,所以这个会议她没资格出席。不过这也难不住她,听窗根还是很轻松的。 果然没有白听,一下子听到了秦牧这么多秘密,还知道了刘贵妃和太监玩,她一时忍不住就跳了进来。 “妹妹,你怎么进来了,快出去。”折美鸾连忙赶她走。 这不是一般的场合,秦牧是要商量大事的。妹妹虽然是自己至亲,可是在这里的确不合适。 “你来的,我为什么来不得?要不姐姐你出去,我替你开会,反正姐妹们也分不出咱俩谁是谁。”折美凤既然进来就没打算出去。 不让她参加会议,本来就让她一肚子气,如今要是被赶走了,以后还怎么做人。 折家姐妹的事情,秦牧的女人不好开口。 她们不开口,秦牧不能不说话。 折美凤在这里算怎么回事。她不是自己的核心成员,就不是秦家的人。 秦牧很相信折美鸾的品质。自从发生了李代桃僵事件,折美凤冒用折美鸾名义骗了姜月奴,查看了数据库数据之后,折美鸾马上就想出了解决办法。 她和姜月奴约定了暗号,只有对上暗号才是真正的折美鸾。否则就是折美凤假冒的。 因此,折美凤再也没有得手过。这让她怨气更大。觉得姐姐向着外人,不向着她这个亲妹妹了。 今天,她绝对不会迈出这个门,除非杀了她。 秦牧拍拍折美鸾的手,示意她别再说了。 “美凤,你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听墙根呀。”秦牧也不好说什么,只好不咸不淡的责备一句。说深了不好,说浅了没用,还不如不说。 “谁让你不给奴进来。”折美凤到有理了。 “你看任潇潇不也是自己去玩吗?”任潇潇一直没回吴家庄,这几天就住在折府,每天出去玩的不亦乐乎。 “她?就是个小丫头,奴可是大人了。姐姐都嫁给你了,奴和姐姐一般大,姐夫你说,我是不是大人。” 折美凤歪理一套一套的。 “好吧,那你坐下,我们继续开会。”赶不走只好留下来。 今天赵佶明显要下决心出兵了,却被梁师成临时拦住,一定是有什么问题。这件事,秦牧自己猜不出来,正需要集思广益,多她一个也可以,而且她还是盖世太保名义上的头子。 秦牧也没拿她当真。真正的消息都是林戈向他汇报。折美凤,糊弄糊弄过去算了。 等折美凤老实的坐好,贾红线也笑够了,秦牧才开始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 “大家怎么看?”秦牧最后问道:“都猜猜,到底梁师成说了什么,让赵佶改了主意。” 让朝廷发兵梁山是秦牧的战略计划,这就是她们每一个人的最大的事,别的一概要靠边。顿时大家都收起了各样心思,纷纷开动脑筋。 “我知道,”折美凤跳起来抢着说道:“一定是官家找到一个新的美人。” 没等秦牧说话,折美鸾立刻把妹妹扯的一把坐下:“赵佶要是娶美人,能一脸惊慌吗?别丢人了,快坐好听官人的。” 秦牧就是想不明白才问大家,他要是知道也不会发愁了。 “是不是,宫里有人生病了?”姜月奴也给出了一个看法。她想着,除非是至亲的人身体不好,否则官家不会惊慌。 “月奴妹妹,”贾红线立刻反驳道:“官家的至亲,哪里还有。刚才你不是也看到刘贵妃了吗,哪有半点生病的样子。” 宋徽宗的生母早就去世了。后宫中最得宠的九华玉真安妃她们刚刚见过,身体好的不得了。姜月奴也觉得自己这个推测不是很靠谱,老实的坐着不说话了。 “大姐,那你说呢。”方好音自己猜不透,就让贾红线说。 “我也不知道,还是问表哥吧。”有秦牧在身边,贾红线很少思考问题。反正一切都有表哥呢。 “暂时我也想不出来。我去找林管家,你们先歇着吧。” 秦牧不等她们出声,抬腿就走。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的到了现在的地步,统一大业还没展开,后宫到有了一堆。 在后世,自己可是二十多年连女孩子手都没牵过,怎么一到大宋就变成这个样子呢? 难怪自己的列为长辈都,想来在他们自己的世界,也是如现在一般美女环绕,艳福无边。只是不知道诸位长辈是如何安抚好身边人的。秦牧还没这个本事,先跑了再说。 林戈,盖世太保,不要让我失望,别坠了这个响亮的名头!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十八章 李邦彦有请 林管家不在府里,如果在的话,早就给秦牧汇报情况了。 秦牧见林戈只是个借口,逃出生天才是目的。他实在是无法面对一群鸭子。 可以说两辈子秦牧都没这个经验,应付不了。人民内部矛盾,让她们自己解决吧。 可是想躲清静也躲不了,没一会时间,就有丫鬟来禀报,李珪李公子来拜访。 李珪?这不是那个“君子固穷”吗,他来干嘛? 不过人家登门必须见见,于是李公子就有点不好意思的来到了秦牧面前。 对于登上折府的门,拜访秦牧,李珪心里非常矛盾。他一贯自视甚高,对于折家是看不起的。厮杀汉,还在边疆喝西北风,哪比的了他李家。 他爹李邦彦文名卓著,天下人无不知晓。李邦彦身为中书舍人,时刻伴随在皇上身边,这等殊荣,岂是折家能比的上的。而且秦牧还不姓折,只是一个上门女婿——李珪就是这样认为的,要不怎么秦牧住在折家呢,他自己的府邸在哪? 可是形势比人强。秦牧在荣德帝姬的宴会上横空出世,一波强势表现把李公子给打晕了。接下来又用一匹铁马和蔡衙内成了铁杆朋友。这让李珪存了结交的心思。 蔡鞗是京城衙内圈里面当之无愧第一人。不论是家世还是自身,都是顶尖的存在。 大宋文官第一人无疑是宰相。现在朝廷的宰相是王黼,可是蔡京比王黼隐形权力大的多,朝堂上多一半人都是蔡京提拔起来的,王黼完全对抗不了,所以王黼才和梁师成私下勾结。否则他这个宰相当的太没有味道了。 蔡京是官场第一人,而蔡鞗娶了徽宗最漂亮的女儿——茂德帝姬赵福金,也是衙内中的楷模。 不论拼爹拼钱拼老婆,蔡鞗全是第一,所以一众衙内只能仰望蔡公子。可是蔡公子如今是要仰望秦牧的。不说别的,那匹铁马要喝“气油”,虽然李珪不知道“气油”和菜籽油有什么不同,但是也知道这东西肯定很珍贵。 因为“气油”,蔡鞗还得求着秦牧。蔡衙内都服气,李珪也不得不服气。 巴结上位者是李家的门风,李珪如此聪明,自然也不例外。今天他爹命他来拜访秦牧,他立刻就跑了过来。 “李公子,你说你爹请我?”秦牧有点不敢相信,怎么李邦彦要请自己,还让李珪来送请柬,这份面子真不小。 “秦少爷,”李珪诚恳的说道:“那日多有得罪,小弟我这里赔罪了。” “过去的不提了。”秦牧没那么小心眼。跟个孩子斗什么气,而且还“君子固穷”。 “爹爹仰慕秦少爷的文名,特意命小弟我来请秦少爷。” 秦牧没想到自己都有文名了。他转念一想,肯定是贺铸给李邦彦写过信,信里面提到了自己的两首词,否则李邦彦无论如何也不会用“仰慕文名”这个借口请自己。 他猜的一点没错。贺铸早就写信给了李邦彦,信里面把秦牧的两首词狠狠的吹了一通。贺铸不只是文人,他更多的身份是官员。大宋朝有名的文人没有不当官的,除了女人——李清照。 官员和后世的纯文人不同,讲究官官相护,而不是文人相轻。 秦牧如此文采,在贺铸看来,日后飞黄腾达是必然的事情,现在能拉一把,不说是雪中送炭,也算是不小的一个助力。他不会只给秦牧写一封推荐信就完,那样太不负责任,贺铸还要和李邦彦沟通好。 李邦彦通过贺铸早就知道了秦牧的名字,也被秦牧盗用辛弃疾的两首词折服,可是他不会主动联系秦牧——因为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在哪。 就是知道,他也不会去联系,身份不同。李邦彦要等秦牧拜上门来。 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直到宋徽宗提笔御赐“吴家庄功业园”,他才知道秦牧竟然是个做香烟的匠人。 匠人,这身份让李邦彦有点计较了。 士农工商,管仲早就给社会分划了阶层,或者说阶级。士人,简单说就是读书人,社会地位最高,其次是农民,再次是工匠,最低是商人。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实际上这个排列有些变化,比如商人明显要比农民和工匠社会地位高,但是最高的没有变,还是士人。 变的是农民和工匠,尤其工匠,从倒数第二排到了倒数第一。 而大宋朝号称“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更是把士人拔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李邦彦爱惜羽毛,根本不想和下层工匠搭上关系,所以顿时没了提携秦牧的想法。 一个工匠,自己要是和他沾上关系,在宋徽宗眼里成什么样子? 自己一身阳春白雪,岂不是变成了下里巴人。 因为如此,李邦彦特意吩咐门房,如果有一个叫秦牧的来访,就说自己不在家。 可是显然他的担心是多余的,秦牧根本就没来过他李家,这让李邦彦又高兴又失落。还有点生气。 我不见你是我的身份,你不来见我,是什么个意思?看不起我? 没想到转眼间宋徽宗因为摩托车召见秦牧。这让李邦彦顿时改变了态度。 士农工商,是他骄傲的地方,可是他活着不是为了骄傲,是为了活的舒服,过得滋润。否则每天如小丑一般讨好宋徽宗干嘛?难道他没有尊严吗? 还不是为了升官发财。 李邦彦号称“浪子”,和燕青那个“浪子”一样,就是比较江湖,比较市井。燕青本来就是市井江湖出身,称浪子无所谓,但是李邦彦不同,他是正经科举出来的,“赐进士出身”,有身份的人。 不过也是因为这个出身不高,所以只能另辟蹊径。 宋太宗淳化三年分进士为五等。一、二、三等赐进士及第,四、五等赐进士出身。第一等为将作监丞,第二等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同出身以下免选,注初等幕职判司簿尉。 就是说因为李邦彦考试成绩不高,没法当大官,所以他只能走另类路线,靠扮小丑博出位,如今才混到中书舍人这个位置。 这位置说白了就是陪皇上玩,你让皇上玩的高兴了,自然有好处。 李邦彦既然走这条路线,秦牧被宋徽宗召见,那么秦牧对于他来说,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匠人,而是一个皇上惦记的匠人。 皇上惦记的人,李邦彦必须结交。所以他一改以前的做法,不但不躲避了,还派李珪登门来请秦牧。 秦牧想了片刻,接受了邀请。 宋徽宗今天表现怪异,他十分想知道背后的原因。自己虽然有盖世太保这个情报组织,但是才刚刚草创,根本就不算是成熟的谍报组织,信息来源也就比市井流言高那么一点点,得不到更高层的消息。 梁师成和宋江的密谈到现在也不知道内容。 李邦彦官位虽然不高,位置却很好,时常伴在赵佶身边,也许能通过他打探一些消息。 于是秦牧就来到了李邦彦府上。 到了李邦彦府上,秦牧才明白李珪一口一个“君子固穷”真没说瞎话。 李邦彦是真穷。见识过了蔡府的豪奢,再看看李府,相比蔡京府上简直是茅草屋。没两步路就从大门到了客厅。 李珪连忙给秦牧引荐。见礼过后,奉上茶汤,李邦彦亲热的和秦牧聊了起来,一点都没有生疏感,就好像多年不见的好友。 这是他的本事,用现代话来讲,就是情商极高。 而且他对于秦牧也极端好奇。一个文人,怎么能又是工匠呢?若说火柴香烟,还算小道,可是摩托车这个玩意,那真是太稀罕了。李邦彦活了这么多年,哪里见过摩托车,听都没听过。 两个轱辘的铁马,还能走,还走的这么快,这么好。这让李邦彦都动心。若不是自己实在太穷了,他都想买一辆。 可是真没钱啊,只能先交好秦牧再说了。 有贺铸的推荐在先,秦牧和李邦彦总算是有共同的话题。从诗词谈到作者,不咸不淡一直聊了俩多小时——李邦彦太能说了。 眼见着快到晚餐时候,秦牧还是没打探出什么消息,终于有点忍不住了,这样胡诌到哪里算一站呢?他可没时间在这里耗着。 “李中书,”秦牧抓了个机会问道:“今日我有幸被官家召见,正听得官家要发兵梁山,却不知为什么又没下旨。你知道官家要摩托车要的心急,摩托车的配件又被梁山抢走了,如果不打梁山,我怕耽误了官家的摩托车。” “功业,这件事吧,你还真问对人了。”李邦彦听到秦牧这样问,立刻更加精神。这件事,还真是除了他别人不知道。 “噢?还请李中书告我。” 李邦彦先没说话,而是看了看四周。伺候的丫鬟顿时都退出屋子,厅里面只剩下秦牧和李邦彦两人,连李珪都出去了。 这是有机密要谈了。 秦牧心里暗喜,总算是没白来。他特意带了两条万宝路,在大宋送礼没有比这个再好的了。看来没白送。 “功业,”李邦彦凑到秦牧身边,低声说道:“这话出我口,入你耳,切不可外泄。” 秦牧连忙点头。看来有内幕消息,他要爆料。 “三槐王家,要造反!”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七十九章 王家被抄 短短几个字,听的秦牧一身冷汗。这消息也太出乎意料,也太爆炸性了。 三槐王家,不就是王樵王渔兄弟一家吗?他们要造反?为什么? 在秦牧看来,大宋朝的文官世家是上下五千年里面,活的最舒服的了。尤其是北宋,比南宋还好的多。 南宋因为退到了江南,地盘极大收缩,经济上肯定不如北宋。北宋是有史以来中国经济的巅峰,这时候全世界的财富几乎全汇聚到汴梁,汴梁城里的世家豪门,哪一个拉出来都吊打后世财富榜前五百强。 王家为什么要造反呢?而且根据秦牧了解的大宋历史,也没有记载过有这么一件事。 秦牧不敢说李邦彦的消息是假的,他知道自己这个大宋和历史上的大宋是有一些区别的,不是一丝不差的历史,很有可能王家真的要造反。 李邦彦真没有说瞎话。 在宋徽宗就要下旨剿灭梁山的时候,梁师成及时的在赵佶耳边说了一句话:“王家要反”。 有这一句话,什么“凉山热山”,全靠边站。在赵佶心里,一切都比不上自己的皇位重要。梁山可以说远在天边——出了汴梁都是远在天边,王家可近在眼前。 大宋朝历代皇帝,最怕的不是外敌,更不在意土匪,他们最怕就是手下造反,因为外敌有兵顶着,土匪祸害不到自己,可是手下造反,真是有切肤之痛。他们的老祖宗赵匡胤就是这样得的天下。 于是赵佶马上就赶走了秦牧。摩托车也靠边站吧,如果给王家造反成功,摩托车还不定归谁骑呢。 李邦彦当时并不在玉真轩,按说他不应该知道这样的消息。可是李邦彦不是凡人,走的不是寻常路。他立志要向上爬,无所不用其极。王樵看不起宦官,那是因为他有家世传承,老祖当过宰相,还是开国那一波的,所以有底蕴。 可是李邦彦没这样的老祖宗,他也是白丁出身,背后没人,祖上也没人,因此只能靠自己的能耐。 只要对他有利,李邦彦全不惜身份的结交。 而且还谈不到自降身价,他是要巴结对方。 杨戬,大宋的杨戬,可不是神话故事里面的二郎神。他是赵佶最信任的宦官,也荣登太傅之位——和梁师成一个待遇。 梁师成属于宋徽宗的笔杆子,杨戬就是赵佶的刀把子。 童贯也是带兵,但是他带兵是对外征战。杨戬不同,他是对内的。宋徽宗听梁师成说王家要造反,马上就命杨戬带兵去抄家灭门。 李邦彦和杨戬是好朋友,自然就得到了这个消息。 今日徽宗还在谋划,明天王家就要在汴梁城除名了,到时候全汴梁城的人都会知道,李邦彦也不介意提前卖个好给秦牧。反正第二天,就算他不说秦牧也会看到。 这时空的行动速度远不能和后世比较。就算秦牧给王家通风报信,可是现在城门都要关了,王家能逃到哪里?而且秦牧和王家也没交情,听说王樵还坑过任家的手表,任家和秦牧又是亲戚关系,秦牧更没有理由给王家报信了。 卖个好,还没任何危险,这样的事情李邦彦干的美滋滋。 秦牧知道了这么重要的消息,一分钟也不敢耽搁,连忙回到折府。 王家要造反,赵佶要平叛,这是天大的事情,秦牧必须坐镇折府,谁知道汴梁城会出现什么情况。 可是一切都是他多虑了,汴梁城什么情况也没出,第二天,王家满门老少都被拿下,关进囚车,一路游街示众,直接下了诏狱。 三槐王家根本不知道自己要造反。 王渔从白鹤庵拿回来三面镜子,一文钱也没给。百花师太还不敢出声埋怨,祠部郎的威名,在僧道两行无人不惧。除了混成林灵素这样的地位,直接和皇上做朋友,否则都得看王渔脸色。 不过王渔也没觉得自己多过分。之前不是给了一百张度牒给白鹤庵吗。度牒不是简单一张纸,每一份度牒都是一笔财富,随随便便能卖几百贯。 往低了说,就算两百贯一张度牒,一百张也是两万贯,这也是一笔巨款,王渔不也因为白鹤庵伺候的舒服,随手就给了吗。 他拿了镜子,本待送给皇上蔡京等人,好弥补王樵的过失,可是接下来家里失火,镜子竟然被小贼给打碎了,这就让他没办法了。只剩下一张,只能送皇上,可是他还舍不得。 自己用着多好,这玩意大宋再也没有了。干脆,就谁都别送了。 王樵最近也是有点走背运。家里失火,偏偏损失最大的就是他。他的宅子几乎被烧光了,一下子王衙内简直变成了赤贫。 在衙内圈,没钱你还混什么。他可不能像李珪那么丢人,张口闭嘴“君子固穷”。穷就别出来混。 王樵连帝姬的宴会都没去,还窝在家里恢复元气呢。 王家从上到下根本就没想到自己会“被”造反,突然之间朝廷的兵马围住了王府,不由分说一概拿下。 不论男女老少,全部装进囚车。 带队的除了杨戬还有高俅。 有高俅就少不了花花太岁高衙内。这热闹他必须看。往日里你王樵鼻子翘到天上去,看不起我高衙内,如今怎么样?老子拿鞭子抽你,你都不敢还手。 王府里面奇珍异宝无数,单说那一面巨大的穿衣镜,大宋朝就没有。 目前大宋朝最好的镜子是蔡鞗摩托车上那两个后视镜。高俅也跟着蹭过去看过,不过他身份太低,在王樵眼里都不入流,更何况在蔡鞗眼里了。 蔡鞗的衙内圈,高衙内根本混不进去。 如今得了这么一面巨大的穿衣镜,他喜出望外。只是很可惜,只能看两眼,这东西绝落不到他手里,肯定得归皇上。 不过除了穿衣镜,金银玉器也多了去了,这时候不上下其手也太对不起花花太岁的名号了。 高衙内发了一笔横财,又加上王樵这个对头进了囚车,这辈子估计完蛋了,他更加的兴奋。想起自己那日在樊楼低三下四的求王樵,高衙内就一肚子气。 神气什么,你的手表还不是抢人家的。怎么你抢东西,就是世家做派,我抢东西,就是无赖?天下哪有这个道理。 高衙内越想越生气,忍不住挥起鞭子,又抽了囚车内的王樵一下。 王樵此时已经崩溃了。 身上的痛,赶不上心里的痛。他万万没想到,皇上会说王家造反,直接抄家灭门。 苍天可鉴!三槐王家什么时候想过造反?王家日子正过得滋润,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怎么就到了这个地步。 可是事实不容他辨白,杨戬从王家搜出大量的造反证据。什么明黄色的龙袍,空白的圣旨,甚至连玉玺都有。这些东西一出现,就是全天下人都看的明白,王家真是要造反了。 不造反你做龙袍干嘛? 天下间,谁家没事备着龙袍?还有圣旨玉玺。 事实胜于雄辩,王樵就是全身上下都是嘴,也说不清楚。 当然了,他要是能说清楚才奇怪了。这都是梁山的杰作。 梁山号称一百单八将,各色人物都有。 比如“通臂猿”侯健,听诨号如此威猛,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有一身好功夫,通臂拳打的威风,其实错了。 侯健就是个裁缝。专门给人做衣服,鞋帽。梁山的军旗什么的,也是他做的。 还有“圣手书生”萧让,是梁山著名书法家,善写当时苏、黄、米、蔡四种字体,其实就是一办假证的。 再有“玉臂匠”金大坚,专门刻假公章。 有做假制服,假公文,假公章这样的“人才”,再加上有鼓上蚤时迁这样的“好汉”,宋江栽赃起王家一点不费力。 那日宋清被杀,宋江发誓要报仇。当时就安排时迁回梁山,定下了栽赃陷害之策。 也该着王家倒霉。如果不是王樵因为那把九转轩辕斩,惹来了王泰,就引不到秦牧身上。既然惹到秦牧,也就别怪秦牧在杀朱贵等人时候,栽赃到王樵身上。 可是仅仅如此,王家还不会到如此地步。万不该王樵还瞧不起太监。太监,没了男人的根,不是女人,更胜女人。心眼比娘们还小的多。 梁太傅要买你手表都不卖,也太不给太监面子了。 王家不是得罪了一个太监,是得罪了整个太监群体。 宋江一进谗言,梁太傅马上就抓住机会,坑王家,往死里坑,这是他太乐于看到的事情了。 如果只是高俅带队抓人还好,可是这队伍的主使是大太监杨戬,不用问,同仇敌忾,王家人可就遭了老罪了。 除了不能打死,剩下随便来。 王樵如今惨不忍睹,全身上下血迹斑斑。 囚车走在街上,连秦牧看到都有点觉得可怜。 不过任潇潇和任员外没有这份悲秋之情。他们太高兴了。王樵,你也有今天。 秦牧来进京面圣,任员外自然也跟着过来,任潇潇就一直在汴梁没回去,如今正好看见这一幕赏心乐事。 他们开心极了,晚上得多喝两杯,庆祝庆祝。 秦牧的女人们却没这份心情。她们都知道一件事,如果自家官人造反不成,王家的现在,就是自己的未来。所以不约而同的都聚在秦牧身边,紧紧的靠着官人。 这个时候,只有这个男人才是自己的唯一依靠了。 秦牧高大英俊,旁边五个美女一个赛一个漂亮——折美凤当然也不会缺席,即使有王家囚车过街这样的热闹,也阻挡不住登徒子好色的目光。 高衙内就被吸引住了。这不是那个大相国寺遇到的高个美女吗,今天看你还往哪里逃!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大宋混世魔王》正文 第八十章 辽国公主 御街不是大相国寺,高衙内不敢当场发飙,而且他还押着囚犯,更不能放肆。这点基本的规矩他还是要遵守的。 秦牧逃过了小小的一个麻烦,不过他完全不知道还有更大的麻烦。 如果能早早料到,秦牧宁可高衙内马上就找他干一架。 王家突如其来的倒塌,给汴梁城带来了不小的震动。 三槐王公,了不得的人物,虽然这一代已经远不如祖上,可也不是寻常大户人家可以比较的。 怎么说,王家也是汴梁城二流世家排名靠前的,只皇上一句话就垮了,真是世事无常。 前一阵子,王樵凭借抢来的手表,在汴梁城可以说是真正的风云人物,风头都盖过了蔡鞗,可是谁想到花无百日红,转眼间身陷囹圄,别说手表了,连小命都未必保得住。 这次抄家让赵佶比较满意。 老王家一点也没反抗,乖乖的等着捆,而且龙袍圣旨,甚至玉玺都有,可以说证据确凿,自己抓他一点没冤枉。 这是大案子,越是大案越不能公开审讯,就交给梁太傅和高俅吧。这俩人对自己忠心耿耿,一定不会办砸了差事。主要是看看有无余党,有的话就一概拿下,以绝后患。 王家的下场,赵佶不用再操心,他现在主要关心抄出来的财物。王樵有手电手表这样的宝贝,虽然是秦牧做的,可是谁知道王家还藏了什么好东西。 这不是,自己真没冤枉他们,这面大镜子,就全天下都没有。 王渔从白鹤庵拿走三面镜子,本来想送出去两面,结果出了意外,于是干脆不送了,自己留着用,现在剩下那一面也落到了赵佶手上。 赵佶本来就对摩托车上那两个后视镜眼热,一心想拆下来送给贵妃,现在好了,有好的多的穿衣镜,这东西,他和贵妃都太满意了。 看着穿衣镜,徽宗握着九华玉真安妃的手,轻轻捏了两下。刘贵妃顿时心中一荡,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春意挂满嘴角眉梢。 赵佶略感遗憾,如果不是有辽国使者觐见,他都等不及要和贵妃现在就试试这个镜子了。只是大辽国的使者来了,而且还是辽国的公主,自己不能不见。 辽国公主,耶律余里衍,是辽国最有名的美人,连宋徽宗见了都心底喜欢。可惜呀,这朵花不是他能采的。 宋徽宗清楚,虽然自己是当今天子,全天下都是他的,可是这个全天下不包括辽国,也不包括西夏吐蕃等等,他的全天下,其实不是很大。耶律余里衍正是全天下之外的女人,纵然再美,他也不敢碰。 辽国可不是西夏,在宋徽宗心里,辽国是最可怕的存在,到现在大宋还每年给辽国进贡呢。 这情况,就好像日对美一样,宋徽宗对大辽有点卑躬屈膝。 若是往日,耶律余里衍也好打发,送点好玩的好用的就够了,可是今日余里衍提出了一个要求,让宋徽宗即使再害怕辽国,也不能答应。 她要宋徽宗放了王樵。 赵佶大为奇怪,同时心里更加觉得侥幸!幸亏梁太傅忠心,早早发现了王家的造反意图,你看,王家连辽国都勾搭上了。 难怪这次没在王家搜到兵器,原来他们不用自己动手,早就联系了外贼。 这真是错怪了王家,他们根本就是“被”造反,王家父子哪里有半点这个心思。 一切都是宋江搞的鬼。没有兵器是因为太重,不方便携带,所以没办法栽赃。 兵器不像龙袍圣旨,时迁一个人就带进去了。兵器需要大批量才像话,一两件神臂弓,没有任何用处,反倒是搞笑一般,所以宋江没有安排。这不是他的好心,纯粹因为办不到。 这点遗憾被耶律余里衍给弥补了。有辽国做外援,难怪王家如此大胆。 宋徽宗本来还想饶王家几条性命,如今再没了那些想法,必须要给王家来个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王樵如果知道自己一块手表能带来如此后果,肯定悔不当初!万万不该拿任员外的手表。 耶律余里衍为王樵求情,纯粹是为了一点友谊,甚至可以说是利益交换。 王家世代传承,百年老字号,自然不是靠吃朝廷哪点俸禄过日子。他们家的买卖做的大,也做的广。辽国有各种土产,王家都经手。耶律余里衍来到汴梁,王樵为了拉拢感情,为了生意,送了一块手表给辽国公主。 手表在汴梁有价无市,根本就没地方买去 ,耶律余里衍明白这点,她又爱极了这块手表,因此对王樵很是感谢。 今天听到王家要造反,被抄家,她连忙进宫,给王樵求情。她要的不多,只求能保住王樵一个人的性命。 耶律余里衍没想到,如果她不求情,没准王樵还能落个活命,这一求情,王家上下老小几百口子,没一个人能活了。 只是辽国公主的面子,宋徽宗必须得给。 这么多年来,大宋被辽国打怕了。万一惹得公主不高兴,辽国发兵过来可怎么办?就靠高俅那块料,打个梁山都能被人捉过去,能顶得住如狼似虎的大辽? 宋徽宗绝不做这个梦。 不能饶王樵,可是更不能得罪耶律余里衍,这该怎么办呢? 正在宋徽宗左右为难的时候,李邦彦出声了:“公主殿下,却不知那王樵是否和公主有旧?” 听到这话,赵佶顿时望向李邦彦,好,人才! 这话说的太有水平了。耶律余里衍芳龄才十七岁,还未嫁人,李邦彦问她是否和王樵有旧,可以说是有交情,也可以理解为有私情。 在这个时候,几乎全部的人都会认为,公主和王樵有私情——否则你干嘛给一个陌生的青年男子求情? 这就让耶律余里衍难以回答了。如果说有,那么自己哪里还有面子。一个未出嫁的大姑娘,和一个男人有旧,自己还怎么做人。这绝不能承认。 可是不承认,就没法救王樵。 宋人果然心眼坏! 耶律余里衍生气了:“我请官家留王樵一条命,却不是因为我和他有交情。” 她必须先说明白这点。 “王樵日前送了我一块手表,这么精美的物件,天下罕有。若是官家就这样把他杀了,岂不是让一门手艺绝了后?” 没等宋徽宗说话,耶律余里衍继续说道:“这样吧,你们爱关扑,不如我们赌一场。就赛马吧。不论大宋派谁应战,骑什么马,辽国都是我出场。如果我赢了,还请官家留王樵一条命。如果我输了,那就不用再提。” 宋徽宗没想到这小娘子要赌博。这个法子新鲜,宋徽宗来了兴趣。 关扑,好呀。好玩。 若是原来吗,还怕你几分,可是今天,宋徽宗绝不惧怕和耶律余里衍赛马。前一阵子秦牧刚骑着摩托车赢了自家女婿的黑珍珠,赵佶有底气。 连大食马全不是对手,你大辽的马能强过大食马吗? “公主,你可知道马也分很多种。”宋徽宗微笑着说道:“大宋的马,可和大辽的不同。就好像手表,贵国恐怕是没有的吧。” 这还用问吗,辽国肯定是没有的。 耶律余里衍脸上闪过一丝怒色。可是她也无可奈何。宋徽宗说的是事实。当今时空下,大宋的科技水平远超周边诸国,可以说凡是需要再加工的好东西,全出自大宋。 手表出在大宋,耶律余里衍毫不意外。她都没想过这东西不是大宋的,还以为就是大宋的能工巧匠造出来的。 不过大辽也有骄傲的地方。在军事上,足以碾压大宋。冷兵器战争,骑马的本事非常关键,耶律余里衍可以说在马背上长大,更是对骑马有着十足的信心,要不也不会提出赛马。 她是要赢,可不是为了丢人。 “官家,不管你们用什么马,就是天上的马都可以,我都接着。” 余里衍有这个骄傲。 “那好,就依公主的意思。”能如此简单的解决问题,宋徽宗很满意。 城东,十里亭,一样的景象再次上演。 只不过主角换了一人,余里衍取代了秦牧,而马也颠倒了。蔡鞗骑上了铁马,辽国公主骑着一匹神骏的白马。 这匹马虽然不是大食马,可也是马中精品,顶级存在,真跑起来未必输给黑珍珠。 余里衍望着矮半截的蔡鞗,心里疑惑不止。这是什么马呀,从来没见过,怎么是铁的,没有腿,只有俩车轮子,别说跑了,能站得住吗? 车轮子不是并排放在车厢两边吗,这个怎么一前一后? 难道大宋工匠手艺高明到如此地步? 大辽是一个比较奇葩的存在。他们在军事上,稳赢大宋,历年战争把大宋打的鸡飞狗跳,可是在文化和经济上,又学习依赖大宋。 辽国皇室和贵族,都以使用大宋的物品为荣,没别的,真是好呀! 所有衣冠鞋帽,饮食器具,大宋出品,就好像后世的德国美国日本制造,就是精品的代名词。 辽国自己勉强产出的东西,只配给小民用。他们没钱,买不起大宋的好玩意。 因此,余里衍虽然心有疑惑,却不敢说出口。谁说这不是马呢?人家大宋工匠高明,自己理解不来。就好像腕子上这块手表,余里衍极端的喜欢,可是要她弄明白原理,那就是万万做不到了。 别说她,就是王樵都不知道原理。这也是余里衍要保住王樵小命的原因,她想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比赛结果毫无悬念。蔡鞗没怎么费力就轻松的赢了。 这还是他刻意慢跑,不敢玩命加油的结果。 蔡衙内可不是傻子,换了是大宋的人,他能赢得对手连车尾灯都看不到,打肿了对面的脸,可是对上大辽的公主,他就不敢了。 稍微赢那么一点点就可以了,真赢狠了,辽国公主带着大军来找面子,自己怎么办——宋徽宗会杀了他。 耶律余里衍心中的震撼无以复加。这铁马真能跑,还跑的那么快!她看得出来,蔡鞗是让着自己。这铁马完全没有使出全力,好像连半分力量都没用,就把自己赢了。 这让公主心里掀起了滔天的波浪。 如今的大辽可不是以前的大辽。 在她父亲耶律延禧即位之前,辽国是碾压世界的存在,连大宋如此强大都被打的不敢出声,别说其余国家了。 可是现在不行了。耶律延禧不务正业,当了皇上之后,更是肆无忌惮,不管朝政,天天四处打猎。辽国现在形势极端危险,原来自己的小弟金国,已经彻底的造反了。 不但不听辽国的话,反倒开始攻打辽国。 辽国本以为能轻松的镇压金国的造反,谁知道武备松弛,竟然打不过金国,已经丢掉了辽国的东京。去年,更是连辽国的上京都丢了。等于失去了辽国的半壁河山。 只是这年头没有电话网络,这么大的事情,大宋竟然没听到一点消息,还以为大辽依然是那个危险的大辽。 耶律余里衍正是为了这个原因,来大宋汴梁的。她爹不管国家,她得管。只是作为女人,她无法直接出面,在大辽的朝堂上有什么作为,只能迂回辅助的帮助老爹,也是帮自己。 辽国要是没了,自己下场还用说吗? 金国打下上京,如今正在强势的进攻,这时候别让大宋趁火打劫。 到了大宋,耶律余里衍发现宋朝上下果然没有一个人知道辽国当前的困境,待她如以前一般。这让余里衍心里略微踏实点。不知道就好,知道了就麻烦了。 她能做的事情不多。不可能借大宋的兵去打金国,这简直是与虎谋皮!不但不能借兵,连提都不能提。要一直维护着辽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威名。 可是今天赛马,自己却输了。这让余里衍有点恼火,可是恼火是小事,作为辽国的公主,她想的是大事,绝不是个人情绪。 在输给这一匹铁马的同时,余里衍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希望!不是自己,是辽国,是大辽的希望! 辽国也承平多年,武备松弛,否则也不会打不过几乎茹毛饮血的金国。 现在要提高辽国军队的战斗力,靠别的都不行,只能靠更加高明的技术。更快的马,更重的甲,射程更远的弓弩。 一句话,就是军队个人的能力,就别想改变了,能改变的只有军械。 无疑铁马是最好的军械。这玩意跑的如此快,而且本身就是铁的,不怕弓弩刀剑,若是大辽的军人全副盔甲骑在上面,不用多了,几千匹铁马的军队,就足以灭了金国。 这样的前景给辽国公主带来了巨大的渴望。 必须有铁马呀! 她果断的认输了。不再要求保住王樵的性命,可是却要求见一见做出铁马的人。 见到余里衍不再纠缠王家人的生死,赵佶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反贼!能是你要放就放的?可是如果大辽硬要保王樵,宋徽宗还真不敢拒绝。 如今余里衍松口,赵佶十分欣喜!能不惹大辽就别惹大辽,否则人家打过来,自己该怎么办? 见到余里衍只是要见工匠,这个问题好说,秦牧,快去伺候辽国公主,可别让余里衍生气。 伺候好公主,你好她好大家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