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到法》 《从零到法》正文 第1章:赌约 都说看书分两种,一种是看起来忘了神,一种是看了两眼就想扔。 很不巧,我看的是第二种,是那种看了两眼就想放弃的书,什么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一共四本,加起来两千多页,但是,我却要在八个月内,把它熟路于心。 至于我为什么会要读这种书呢?这还跟我爸有关,他是律师。 我的名字叫刘先,说是先同宪,我爸给我起这个名字,说是将来要从事法律职业。我当时问,为什么不叫刘法? 他回答我说,法太大,你承受不住,而先,有先人一步的意思。不过,我的确先人一步,违背了他的意愿,没有从事法律职业,更没有考上相对应的司法大学。 他气了,不过几年过去,我回转了一下人生,似乎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接受了他的意愿,从事法律职业。 起初,我是被他坑进来的,他用了三招。 第一招,只要你考上了通过了国家法考,就再也不拿职业说事; 第二招,以后你的选择,不做任何干预,满足你的一个想法; 第三招,国家法考非常容易,基本上学了一些,基本上都一次性过了。 我信以为真,便查询相关的法律信息,结果,却看到了一个国家法考通过率不到百分之十左右,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打个比方,全国有二十万人参考,通过的人,不到两万!而且还包括了科班毕业的学生! 我看了之后,瞬间感觉被带坑了。 这不玩笑大了吗?我感觉自己被骗了!如此庞大的数据规模下,这么多人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了的人才十分之一,比当年高考还可怕!这让我一个非法律专业毕业的人,瞬间懵逼了。 后来我一想,我爸都学了三年,考了两次才过,他竟然要我一次性过!!真的是吹牛不用打草稿。 于是,我直接跑楼下找他理论,却看到他已经把书买了回来。 我看着他质问道:“法律考试十分之一的通过率?你要我一次性过?!” “你自己答应的,你不是想自由吗?不是想不要人管吗?当律师就不用管,你要觉得没案子,我可以给你,你要不想在这里,我托熟人送你到省城,无论你是要当公司法务好,还是检察官也好,当律师也好,只要你过了,我就什么不都管,你爱干嘛干嘛!” 我看着我爸义正言辞,的确,我当初是不想他管,然后就答应了,只是没想到,国家法律资格考试,比我想象中要难很多。 “给!给你买的书!时间不多了,我也不叮嘱你,你自己看着办,这么大了人了,还到处吊儿郎当。” 说完,直接把书放在了玄关上,自己一个进了书房,我看着那厚厚的四本,右边眉毛不禁跳了两下。 我提着新华书店的袋子回到了自己房间,往书桌上一放,嘭的一声,可见四本书的重量有些吓人!!我看了这后瞬间泪奔了! 整整二十分钟,我都盯着那个新华书店的袋子发呆,连书都没有拆开,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没有那个勇气,因为,我害怕了。 说实话,我看书有个毛病,喜欢挑选好看的部分看,不好看的都是跳着看,可是,这可不是小说,是国家法考,我跳着看,分数就跳没了,没了我就得一辈子受他管制,什么都干不了。 我看着书,深呼了一口气,最终做了一个决定,要想不被说三道四,就只能够看。 我拆开了新华书店的带着,看着崭新的书,我撕开了封面的塑料包装,闻着一股纸张的清香。 这种味道,我已经很久没有闻过了,最近一次,还是大学时候,在图书馆看了几本,而现在,都是在网上看电子档的书。 没想到,我又成了一个学生。 我挨个翻了一遍,看了一下目录,统计了一下章节,一共一百九十七个章节,说得好听点,按照我一天一个章节的算法,也就是一百九十七天,也就是六个月多的点,距离正式考试,还有那么一两个月,如果真的每天看完一章,熟络于心,是很难的!真的很难! 可是,我自己接下的挑战书,就只能够看,这是丢不到的。 但是,我知道,按照寻常的办法,如果真的这么看,肯定得死路上,绝对是死路一条,要寻找一个恰当的方法,不然,这么多,一个人看书看半天都要死,真的受不了。 就这样,我在网上寻找恰当的方法,看怎么看,即能够熟络于心,又能够不费力。通过一番寻找,我还真的就没有找到好的方法,哪有那么好的方法给你。 然后论坛贴吧都说是抱团取暖,找个群组个队,可是这种方法,我觉得存在一个弊端,一旦其中一个有了退缩的心,就完了。而且,每个人的时间都不对等,最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坚持,能够坚持下去看完两千多页,四本书,你就能可能成功! 可是我翻开民法的第一页,我就没兴趣看下去了。 我内心在呼唤上天,给我一个方法吧!给我一个金手指吧!让我过了这法考,摆脱我爸的束缚! 晚上,我睡得很不安,不好。 在为这个东西心烦意乱,我在想,究竟有什么好方法,能够让我一直坚持下去,看完四本书,而且还是熟络于心的看完这四本书,让我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想了半天,拿手机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终于,我在疲惫不堪的情况下,迷迷糊糊睡着了。 而我进入了睡梦中后,似乎做了一个梦。 我梦到了一颗树,一颗巨大的树,好像是圣诞树,树上有着苹果,有星星,有彩条,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做梦会梦到一棵树?难道有什么寓意吗?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2章:思维导图(民法概述) 我醒了,我依稀记得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了一颗树,可是树能够告诉我什么? 难道是告诉我,今年国家法律资格考试要过了?我可以去律所实习了?不对! 我不常做梦,每次做梦,都会有一种来自现实的暗示,似乎明明之中告诉了我未来的走向,我很相信自己的梦,所以,我在寻找与树有关的东西,它一定是想暗示我什么,告诉我方法。 于是我在网上搜索相关的图片,并没有太大的联系。 我打开了书本,发现还是一堆堆的文字,一张图片也没有,我翻看了一下,发现了一张图片,一个二维码。 可当我看着那个二维码的时候,我却觉得,有了一丝灵感!对! 如果是纯粹的文字,我一定看得想死,而且还是这种教科式的书籍,根本就不存在半点有趣,纯粹的死记硬背,可我是人啊,我得改变这个东西的想法。 于是我又在法考网上浏览,一个人的帖子映入了我的眼帘,是一张树状图,准确的说,是一张思维导图。 我看着那张图,很清楚的看明白了一切的知识点!! 我瞬间明白了昨天晚上做的梦是代表什么了,就是树状的思维导图! 于是我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藏一样,在论坛搜寻这种图,看有没有完整,可是,搜了半天,也没有看到。 我失落了,看来并没有人做这个东西,本来想,要是有这个,我还看什么书啊,直接拿着思维导图看,简单明了,到时候再刷题不就行了? 可惜,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我觉得,还是就死看算了。 就这样,我打开了书,准备新的一页开始,法考资料书的第三卷,民法。据说,懂了民法和民事诉讼就拿下了大半江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可是我看了一个章节,竟然有十三页,我哭瞎了,我仔细瞄了一眼,知识点有点吓人。 “算了,放弃吧!”我对自己说道。 可内心的那个积极向上的我,却又说:“刘先!你还想被你爸管?天天听他絮叨了?当初的豪言壮志呢?被狗吃了吗?” 于是我双手拂面,苦恼了。 我看了一眼不完整的思维导图,看了一眼那十三页一个知识点的内容章节,我有了一个想法,一个让自己可以坚持下去的想法。 自己做,自己去做思维导图,然后把它的内容以有趣的方式写下来,想想当初都坚持写了三个月,这还不行吗? 都说不能因为目的而做事,会把事情做坏,失去事情本来的纯粹,可是,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够如此选择。 下定了决心,要挣脱父亲的严格束缚,就准备开始。 就这样,我从网上下了一个思维导图软件,开始了电脑作画。 因为本身具有一定的思维逻辑,也知道怎么个划分法,对于思维导图,也就不是难事。而我,把内容写下来,以有趣的方式写下来,而不是死记硬背的纯粹记住,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我真的坚持到了那一天,并且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回过头来看看过去的自己,我会感动无比的高兴,所以,我打算,图文并茂。 我翻开书,看到了民法的第一章,民法概述。我翻看了十三页的内容,发现民法有小节五个,分别是:民法的概念和调整的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客体、民事责任。 我也是外行,还不一定能够懂,但是没办法,已经开了一个头,就要写下去。 这五个小节里,每个小节都有相对应的故事。 书上说,民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总称。 我一看,就不懂了,这三个“人”有什么区别吗?不过我不懂,就翻过去看目录,发现后面有解释,那就先不管了,先了解民法到底是什么。 我以自己的理解简单阐述,重点应该放在,调整!还有规范这两个词上面,那么这我就不难理解了。 而它这上面又说道:这民法还分形式上和实质上,又分广义上和狭义上。 好吧,又要理解了又要废脑子思考了。 上面说,形式上,民法是民法典,按一定逻辑顺序编纂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而实质上,是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至于广义和狭义,往大了说,就是财产,亲属,知识产权这类,而往小了说,就还是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看到这里,我感觉懂了。 两个最重要的东西,其实是人身和财产,这两个东西才是主体对象,至于那本调整和规范写满了法律条文的书,就是民法。 三个构成了一个体系,人与人,人与钱之间存在的规范法律。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万一理解错了,那我就炸了!老天保佑,希望我理解的没有错! 第一小节算是完了,时间也用了将近小二十分钟。 第二个,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我一看,全是大标题,那就好办了!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绿色。 平等是指身份平等; 自愿是自己行为上责任上的选择; 公平是平衡双方的价值;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它这上面还写了,法院可以根据这个原则来做出司法解释,填补法律的漏洞,我想,应该也是。 至于公序良俗,就是秩序还有风俗; 绿色就是绿色环保生态文明; 仔细数下来,竟然有六个。 看完后,也不是很难理解。 而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又和前面的两个东西有关了,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既然是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就应该是有联系,就有三个,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是人,客体是物、行为或智力成果,而内容,就是相互形成的具体联系。也就是权利和义务,你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有什么样的义务,打个比方,你是子女,享有父母给自己的教育,就会有长大后赡养的义务。 而民事法律又存在事实,包括了事件和行为,仔细一看,不难理解,事件是自然现象,行为,是人的意志产生的行为。 而第四节,民事权利客体,有三个具体的内容:物、人格利益、其他民事权利客体。 而物的种类我一看,就直接吓尿了,竟然有四页,不过,大体可以简单这个一个点,能够被人本身,支配的东西,能够用的,就是物。不过,这里还有一个孳息,是原来物产生的,比如果树能够结出果实,果实就是产生的孳息。 至于人格利益和其他民事权利客体,客体是知识成果和给付行为。 终于,到了最后的关口,民事责任。 有哪些呢? 违约了,侵权了,其他的民事责任,还有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既然有了这些,肯定有处理方式,既然违约了,就要承担责任。 我一看,竟然足足有11条。 不过,我看完后,感觉还是不要违法好。不过,有些东西,我们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有什么呢? 不可抗力,正当的防卫,紧急的避险,还有见义勇为行为,这四个就不需要。 不过,这里还有因为保护了别人权益,让自己受到了损害的,可以向受益人请求适当补偿。 但是,对于侵害了英雄烈士等人格权的,会承担民事责任。 至于民事责任中,有一个竞合,那就是一个人违反民事义务,但是却符合了多个,相互重叠,那个人可以只承担一个,但是选择权在权利人手里。 而民事责任存在一个优先适用,比如,罚款等,财产不足支付,就先承担了责任,有钱再承担其他公法上的财产责任。 民法的第一章,就有如此之多,不过,自己写下来,倒是知道了不少。 人与人之间,会产生多种关系,这种关系相互作用,又产生了相对应的权利,而人又财产有联系,错综复杂的权利和义务需要理清和处理还有调整,就需要法来规范,否则,一团乱就真的天下大乱了。 这是我一个非法律专业学生仅仅理解到的,但是我感觉,法,比我想象中的要难学很多很多,以后的路会是什么样呢?真的是当律师吗?谁知道呢?坚持到那一天再说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3章:从生到死(自然人) 今天,在评论区看到一个回复,说是,看哲学,可以解决当下的迷茫。我怀着好奇心去看了看,发现的确有点意思。 这个年纪,就是最迷茫的时候,在走几年就是成熟,退几年就是刚进大学,一个很尴尬的阶段。 于是,我跑贴吧,看到了一句话,说,知识并不能改变命运,但是,智慧,可以对一个人的命运起到一点的帮助。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智慧,但我觉得,我那些只是小聪明,难登大雅之堂。 我翻开了厚厚的法律备考书,这本有七百六十六页,现在,我看到了一十四页,慢慢来。 这一章,是讲自然人,我整体阅览了一遍,感觉自然人就是你,我,他。 你和我的事,我和他的事,他和你的事,很复杂。 但是我看完后,却明白了。 自然人整体又分为了五个内容,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有哪五个呢? 第一个,自然人的民事权利; 第二个,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个,自然人的住所与监护; 第四个,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个,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乍一看,后面两个竟然没有携带自然人三个字的字眼,却还是包含在了自然人的范畴,我第一眼看不过,也不动,那就慢慢来吧,到底讲了一个什么呢? 我看到了自然人的概念,简单的认为,就是出生的人,都可以称之为自然人,不过,这里还有一个,涉及到了法人,因为有团体啊,团体的法律地位被民法确认后,就产生了法人,不过这一章,并没有讲什么是法人,就暂时不给脑子塞东西了。 而第一小节,讲了一个什么呢? 我看了一遍后,感觉也很简单,总体归纳,就是我们人在法律上享有的资格,但是如果我们死了,就没有资格,我们从出生到死亡的这段时间里,享有的资格,就是我们的民事权利。 而第二节,我们的行为能力! 这字面上的意思,告诉了我们,我们有行为能力,但是我记得,有一个叫未成年人的名词,就在这里得到了解释。 上面说,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人有两种,成年人,也就是满了18周岁的人,但是我没想到,竟然有一个,也可以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经满了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不看,我还真的不知道有这种,一直以为就只有一个未满18,就不能,没想到还有这个法律规定。 这些都是完全的行为能力,可是,小孩怎么办呢?他们就没有行为能力了吗? 这个,也有,叫限制行为能力,对于年满8周岁以上的,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成年人中,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采取案审查制。我想,后面这一条,考虑很全面。 既然,完全有了,限制的有了,那么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就很好理解了。突然感觉法律又变容易了许多。 不过,对于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有一个认定,打个比方,并不是你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要通过申请,法院认定,你才是。 第三小节,自然人住所与监护,其实是顺着第一二下来的,大体讲了什么呢? 就是我们住的地方,还有那些监护权。 住所不难理解,但是有两个关键条件,一个是久住的意思,一个是经常居住事实。 至于户籍和身份证,就更容易理解了。 而下面就是监护,凭我多年的知识,很快就知道了,监护,监督和保护! 不过一看,才知道,有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 而法定监护,就是遗嘱,协议,指定;意定就是委托。 都既然有了监护这个法律名词,那么监护人,也应当出现了。 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称之监护人,监护人也要负责,不然监护人的资格还可能被撤销。 大体的认为,就是保护,尊重,保护,尊重,不管是对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 不过,监护人要是没有履行这些职责,对被监护人造成了影响就会被撤销。 可是监护,也有一个时间啊,不可能我一监护就是二十年吧,那还得了。 所以,法律上对于这个有规定,被监护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让我想到了刚刚看的,的确是前后呼应。 监护人没有监护的能力了,就监护不了了,这又和上面相对应,至于为什么没有能力了,就是没尽责。 至于第三个,监护人死了,被监护人死了,那就终止了。 至于最后一个,说的是其他,我估计,这个其他应该是包含了所有。 第四节,失踪与死亡。 这个,不禁让我想到了那些失踪的人,和下落不明的人。 失踪也是有条件的,并不是说,小明失踪了,他就真的失踪了。 必须是开始到两年后,下落不明,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失踪。 而死亡呢? 也跟失踪有一定的相同点,时间,人,地点。不过,时间有点不同,死亡是4年,特殊为2年,什么是特殊呢?应该不难猜到。 最后,利害人申请,法院宣告失踪。 而死亡的撤销,却让我想到了那种恩怨情仇,不过,只要人出现,就能撤销。 要说,失踪和死亡有什么关系呢?两者并没有关系,符合什么就是什么,失踪并不是死亡的前提条件。 至于最后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就是个体与一个团体的区别。 一个人经营,一个人登记,一个人承担责任; 团体经营,团体不要登记,团体里面的人,都要承担责任。 这样写下来,感觉并不是很难。 自然人讲了什么? 就是我们人生而享有权利,死了没有权利。 生到一定时候,才有权利,要是失踪了,死亡了权利就消失了。所以,为了确保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不丢了,就有了监护人这一个意义上的职位。 至于我们成年了,想干事业了,就有一个人干和一堆人干的区别。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4章:巨人与矮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一番的休整,又是一个新的章节,今天的章节是几天前的包含的内容,也就是民法中的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一个串联起来的东西。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是什么呢? 说是人,它又不是人,它是由人构成的,所以,它不具备自然人的特点。 这一章,讲述了什么是法人,法人有哪些能力,法人怎么成立,怎么变更,等等。 而什么非法人组织呢?反之就是! 首先,什么是法人,书本上的概述很官方,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其实,就是一堆人,组成了法人。 所以,法人的特征就是,法人是组织,也称为团体,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可以说,法人是人,但不是人。区别于自然人,个体与团体的区别。 而法人的分类呢! 又分为公法人与私法人,也就是公与私的区别。 又分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不难理解,就是一个人为基础,一个钱为基础。 又分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与中间法人,更容易理解了,打个比方,合作社法人。 又分为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 看完后,发现法人的分类还挺多的,但是,这只是民法学上的分类,我不禁汗颜了。 所以,下面竟然还有民法总则对于法人的分类。 我以为会很多,却没想到,才三个,似乎比民法学要简洁很多。 营利,非营利,特别法人。 前两个不难,后一个难,包含了很多。 有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好长啊! 相当于,从农村到城市,包含基层。 而法人的能力呢?肯定是和自然人不同。 它的成立就是开始,消灭就是结束。 为了区别于自然人,它的定义有三个方面。 性质上的差别,法人毕竟不是真的人,是一堆人。 所以,他是后天,不是先天,先天而成的人,拥有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这叫先天规则,但法人是后天成立,只有后天优势。 法人的权利能力,会受到法律或行政命令的限制,这是法人在法律上的限制,而它,还有目的事业的限制,法人的成立肯定有目的,所以,只能够在目的上,不能超出目的,可以理解为,什么行业做什么事,不越出行业。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的,那就是,法人必须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代表了机构。 这是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人的责任能力呢? 它必须是法人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还有就是须自行职务行为,打个比方,董事长签合同,违约了,责任是公司承担,但是对方来后,董事长一言不合,把别人打了,这是个人行为,公司不是。 法人还有章程,其实,就是一份制定的书面文书,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第三节,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机构。 法人并不是法定代表人,起初,我也以为,法人就是法定代表人,没想到是错的。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喉舌,也就是对外发言人。他的一言一行,代表了法人,是章程或捐助人意思决定的,他不能代表自己,而且,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的机构有四个,权力机构,执行机构,法定代表人,监督机构,相互配合,相互帮助,让法人活下去。所以,法人是法律上的人,是一个多人组成的一个虚拟的人。真正的人配合,让这个法人生存下去。 法人并不是自己说是法人就是法人,法人也需要设立,有四个设立,命令主义设立,登记主义设立,强制主义设立,核准主义设立,纯粹的字面意思。 而法人成立有条件,必须是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上面也讲了,有具体的名称机关场地。 法人的终止,最后的程序是,解散——清算——注销——法人终止,也就结束了。 非法人组织,那么就是反之就是非法人组织。 至于非法人组织的类型,第一个,筹备法人;第二个,个人独资企业;第三个,合伙企业;第四个,社会服务机构。 看完后,我懂了什么是法人,什么是非法人组织。 法人就是形式意义上的假想人,是后天诞生的人,它具备人的一些权利,却又不具备人的一些自权利。 他可以成立,也可以消灭。 有多个机构,让这个法人一直发展下去。 他就是一个整体,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整体,巨人。 非法人,就相对就小,相对完整的小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5章:意会与表达(民事法律行为) 又是新的一天,又是日复一日的学习。 我真应该每天不离开哲学,一离开,就觉得,没意义,真不知道那些哲学家是怎么度过人生的每阶段的!难道,是一直靠着坚强的意志,生存了下去? 谁知道呢! 每天记录自己对于一章的心得,就不长篇大论了,懂得其中的妙处,就很好,并不需要全部写下来,不过,这种方式还是不错的,至少,我已经坚持到了第四章,能够看完这密密麻麻的文字,堆积起来枯燥无语的话语。 闲话少说,今天看的,是一个叫民事法律行为的东西。 民,法。 而这里面,却牵扯了一个叫意思表示的东西,似乎所有的行为,都是意思表示。 我看完这一章后,觉得,应该先明白什么意思表示。 书本上的话说,是指民事行为能力适格之表意人,将自主形成的效果意思表达与外部的行为。 也就是,思维,思考,把自己内心的想法表达出来,一言一行,都关乎了法律。 意思的表示,有明示和默示,明示法律上是,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告形式;至于默示,推定,沉默。推定,打个比方,租房子,交租金,表示要延展租赁期间。 但是,意思表示可还没这么快就完了,它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什么意思呢? 很简单,关键点在人,有人跟你才是有相对人,比如合同;如果没人那就是无人,比如遗嘱。 而且,一旦意思表示后,就是成立效果产生,就有了约束力。 而这里,意思表示有瑕疵,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那么就要求意思表示必须是真的,若意思表示是假的,那么就会影响到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当事人无法达成预定的目的。 所以,说了这么多,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是意思的表示,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话。 而民事法律的成立,是必须有意思表示和标的须确定,可能并合法。 那么如何生效呢?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但是,事情是瞬息万变的,法律也不可能能够预测未来,所以,就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简单的说,就是对将来的事情,做出应对之策。 至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无效。 而它的类型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恶意串通,虚假行为,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对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如果这类行为所约定的义务尚未履行,那么就无须再去履行,对于正在履行之中的,就应该中止履行;解决争议条款之有效。 当然,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比如,重大误解,乘人之危致显失公平,欺诈,胁迫。 最后,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有四个,第一个,无权处分行为,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债务承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看完这一章,我只想说,真的看得我眼花了。 一个意思表示能发生出这么多东西,言出必行,在法律上是被肯定的,你说假话都存在风险,当然,这是涉及到了侵害他人权利方面,要是没有,那就没事,有就 我觉得,这个意思表示,在有些时候,真的要说肯定句,就算是默示,也要让人猜得到,这猜不到,表不明,那就会扯出一堆的事情。 到时候,解决这个麻烦,还得废一番的功夫,心累。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6章:为你着想(代理) 新的一天开始,又出现的新的征文,内心还是心心念念,但是,我知道,我现在的水平,写不出高大上之作,光有些小聪明,小脑洞不够,虽然不是让我有所大成的必备,但是小成应该只是时间的问题,我对自己有信心。 每天记录下一章的学习,努力学习一下写作的技巧与书面文字表达,是我应该做的。 学法是为了什么? 父亲给的定义是,说出去好听,门面上过得去,好继承他的人脉,他的说法是很现实,很真实,的确。 母亲给的定义是,找对象好!!听到这里我不禁笑了一下。 我自己给的定义是,票子,我就是一个简单的俗人。 其实最高兴的是,我利用了自己学到的知识,帮助了我的大学同学,真实解决一个矛盾冲突,让他省去了很多的律师费,毕竟,现在请律师对普通人而言,可不便宜。 话不多说,开始今天的一章内容分析,枯燥也好,烦闷也罢,它都与我的最爱的小说在一起,那就不无聊了。 今天讲述的东西是一个很有趣的法律知识,代理。 代理有无权代理,代理权,代理类型。 简单的说,就是你以被代理人的身份,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再简单一点的说就是,一个人把他的东西给我,我代为处理,但是最终结果承受还是他。 而代理的特征有哪些呢? 总体可以概括为,我以他的名义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当然,必须是有法律效果的,而我就是一个信息传递人,但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他自己承受。 我一看,觉得,怎么会这样?但是有些时候,有些人不方便出面,就会出现代理人,当然只是一方面。 当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代理的,要代理的法律要件! 第一,要有三方当事人,第二,代理的标(打个比方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需要依代理权; 第四,需要以被代理人利益为取向。 所以,看了最后一条,我才知道,代理人就是为了替被代理人行动,获取利益。 而代理的类型又多种多样。 比如,直接代理,间接代理; 意定代理,法定代理; 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本代理与复代理;这个很好理解,本人选任代理人,复代理就是转委托代理。 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也就是一个人与两个人的区别。 代理的第二小节,是代理权。 代理权的发生,需要有两个条件,一个是法定代理权的取得,一个是委托代理权; 至于代理权的授予,有范围之分和方式之分。 范围有大小,比如,他全权给你负责,某些特定的给你负责,这是被代理人的授权意思表示。 而方式就是口头还是书面,法律规定是书面形式。 代理权的话,还有滥用一说,因为代理权的制度价值在于,是为本人(被代理人)计算,如果代理人以本人利益为衡量,虽然在范围内,但是滥用代理权,而导致本人利益损害,代理人或第三人受益,就是代理权的滥用。 所以,滥用代理权有双方代理,自己代理,利己代理,恶意代理之说。 至于,最后的代理权终止,就是事务完成,没有存在必要; 要么就是期限到了; 要么就是代理权被撤回; 还有就是代理人辞去代理;要么就是人死了;要么就是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了。 既然有了这一些,那么什么又是无权代理呢? 很容易理解,就是狐假虎威,没有权利,却说自己是代理。 比如,未授予的,越权超过了代理人的权限范围的,代理权消灭了的,都是。 这是狭义上的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中,还有一个叫表见代理,什么意思呢? 就是装成有代理权,让别人信以为真,可实际并没有,这是一种内在的表见代理;还有一种,叫外在的表见代理,比如,我授权给了你,你以我的公司的名义与别人签订了合同,我撤销了授权,可却忘记告诉了你,可你还以为有代理权。 看完书本这一章,写下这一章,对于代理有了一个清楚的认识。 代理就是为了为别人利益着想,当然这是相对的。 至于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就是一个人的想法问题了。 所以,代理商,为了能够取得代理,是要付出很多的。至于,取得代理权之后,怎么做就是另外一种看法了,看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7章:时间一过,不复存在(诉讼时效与期间) 人,对于未知的东西,总是充满了恐惧,我感觉此刻现在正在冰冷的世界行走,果然,凉意袭来,我睁开了眼睛,感到十分的冷。这时候,我偏头看到窗外,竟然已经是白雪皑皑一片,难怪刚刚如此的冷,原来是下雪了,只是这雪,下得毫无根据,我竟然都不知道。 冷到了的我,一下子缩到了被子里,寻求被窝里仅存的温暖,并打开了空调。 等房间里的温度升高后,我才慢慢探出了头。 又是新的一天开始,而今天的东西,却是一个很麻烦的东西,看起来很少,两个小节,诉讼时效与期间。 法律本就是枯燥无味的事情,小说也濒临灭绝,思绪陷入了凝滞状态,作者都如此毫无想象力,可想而知。 但是没办法,总得每天学啊,停止就是懈怠。 好了,闲话少说,开始今天的课程。 可能大家对于诉讼时效不是很了解,但是,这个东西,对于讨债的人来说,却肯定知道得不离十。 诉讼时效如果按照法律上的解释,指一定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内,而发生一定财产法效果的法律事实。 是不是一看,瞬间就懵逼了,这说了些什么啊? 但是,如果换一种说法呢!肯定就懂了。 打个比方,别人向我借钱,有那么一个诉讼的时间,是两年;假如这两年内,我忘记问他要了,他也没提起,过了诉讼时效,两年后我想起来了,我问他要,他不给,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判我胜诉的。也就是,法律会保护我们的某些权利是有时间限制的,过了这个时间后,就没保护了。 不过,这一章中,有涉及到仲裁,没学过,就只能暂时把这个东西压一压,等看了民事诉讼和仲裁制度,估计就明白了。 思维又打了回来,而诉讼时效的特征,是必须是法律事实,而且是法律强行规定的时效,而且,期间与事实是结合的,诉讼时效仅仅使用与请求权。 至于,下面的除斥期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与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 看到这里,肯定一头雾水,这解释就只好又来通俗解释。 打个比方,除斥期间就是,一旦时间过去了,这个权利也就消失了,也就是时间一到,就成了法律事实,你就玩完了,也就是上面钱打水漂了。 不过,诉讼时效是有范围的。 主要是用于债权请求权; 第一个,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 第二个,不动产和登记动产物权的权利人之返还财产的请求; 第三个,赡养等费用的请求权; 第四个,其他请求权。 接下来,就是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 要件就是要有请求权,有怠于(磨洋工)行使权利的事实,(磨洋工)让状态到了法定期间的(就是拖)。 而法律效果呢! 发生时效的抗辩权,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实体权利还存在,他要突然良心发现,还了就好。 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最长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而这个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一般的,是从知道被侵害开始算,要是附加了生效条件的,就从条件成就之日等,当然,也有特殊的起算规则,比如未成年,从年满十八开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从法定代理终止开始。 诉讼时效的中止,就是指在最后的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计算暂时停止,6个月是重点。 诉讼时效的中断,要么就是权利人提出了履行的请求,要么就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了诉讼或申请了仲裁。 这是第二次提起了仲裁制度,我出于好奇,就去网上搜了一下。 原来,诉讼是通向法院,而仲裁是通向仲裁委员会。 诉讼是两审终审制度,就是有两次机会;仲裁,就是一裁定输赢。不过,诉讼只能解决民事、行政、刑事;仲裁只解决合同和财产的纠纷问题。看完之后,原来是这么个回事。 回到正题,诉讼时效最后的一个点,就是时效的延长,不过延长,只能使用于最长诉讼时效,其他不适用,而且需要权利人申请,法院同意申请延长才可以。 期间,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时间,分为期日与期间。 有法定期间,约定期间,指定期间(是指法院或仲裁机关确定的期间)。 至于怎么算,又两个,第一,自然计算,比如9月9日下午3点到9月15日上午11点,分秒不差; 第二,历法计算,即年月日。 最后的一点,始期与终期,即从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到最后一天,如果是法定休假日,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天。 天啊! 看完这一章,还是在网上查了很多才明白,这绕来绕去,一些名词根本看不懂,一眼很难看明白。 不过,看完之后,发现,基本上都能够记得住,应该是靠自己一点一点搜寻到的,这个过程很美妙,也突然间没觉得有多枯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8章:我的东西我做主?(物权概述) 第七天了,对于我来说,已经渐渐熟悉了这种感觉,同样枯燥的人生,枯燥的文字,要说有多喜欢,也并没有多喜欢,但是只能逼着自己去做,也许熬过一个月,就习惯了这种,喜欢上了这枯燥的文字。 不过,我不想这么无聊的看下去,所以,只能够用各种办法,把这一章看完。 今天看到了一段不长的小短文,却很让人有带入感。 最后的一段话,让我觉得,这个不幸的人生,需要有人去增光添彩,这也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向往重新来一次的生活。想回到过去的那一年,替曾经的自己完成未完成的梦想。而我作为作者,并没有让我的角色感觉到人生的温暖,也没有经历有趣的故事,可见,我也并不是一个好作者。 我应该是带给他温暖的人,是他曾经悲痛迷茫人生中的启明星,而不是随意折腾他的上帝。人生不易,他作为小说人物,又何尝容易,难道?仅仅成为一个,下流作者笔下的苟延残喘之人吗?他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 今天的内容,物权。 什么是物权呢? 物权就是我,依法对特定的东西,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既然讲到这里,那么就先对于这三个权先进行解释,我一开始看,觉得好难,看不懂,但是,如果不先解决这三个,估计后面就看不懂。 第一个,所有权。 所有权的法律解释是,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以排除他人违背其意志所为的干涉。 什么意思呢? 打个比方,你买了一部手机,你就对这部手机享有所有权,你可以占有,就是天天拿着玩;你可以使用,打电话,上网玩游戏;你可以收益,把手机租给别人,收10块钱;你可以处分,把手机送给别人或卖给别人,这就是所有权的四项。 第二个,用益物权,是什么呢? 法律上的解释是他人所有物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的权利,感觉一看,并不是很懂。 那么通俗的解释呢! 打个比方,出租车的所有权是归出租车公司,而被公司雇佣的出租车司机,就对这个出租车享有用益物权,但是,车却是公司的,只是你在使用,就相当于,别人的东西,你在用一样。 第三个,担保物权。 法律上的意思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物权。感觉一看,又不懂。 那么又怎么通俗的解释呢? 又打个比方,我向别人借钱100块,可是别人怕我还不上,这时候,我弟弟拿了一块手表作为担保,别人才把100块借我,这个手表就是用来担保的,而那个借我钱的人对手表就享有担保物权。 而我弟弟是担保义务人,借钱的人是担保物权人,我和借钱的人存在一个债权债务的关系。 天啊,搞懂这个东西真的是要命。 物权具有哪些特征呢?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是不特定的; 物权人纸刻支配标的物; 物权的客体是物。 物权的优先效力,什么是优先效力呢?就是同一个东西上,有数个相互的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的时候,有较强的权利排斥较弱的权利的实现。 打个比方,我向甲借钱,用手表作为抵押,做一个债务的担保,可是,我后来把这个东西卖给了另一个人乙。这时候,就产生了多种矛盾,抵押是物权,可我把东西卖给了乙,这是债权。 甲有优先受偿权,所以,我卖给乙是要甲同意的。要是没同意,那就一堆事出来了。 物上请求权。 就是基于物权产生的请求权。 简单的理解就是,这个物是我的,有人拿去了,因为我对这个物享有物权,我可以向这拿去的人索还(请求)。 物权的类型,有四个,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对物的控制,占领) 而民法学上上的物权分类有,自物权,他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本权与占有。 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要遵循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 而变动的原因,要么是物权的取得,要么是物权的消灭。 物权的行为,物权的变动原因虽多,但是最重要的是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呢? 有,采用意思注意的立法例,采形式注意的立法例,采折中主义的立法例。 至于最后的物权公示,只有两个,一个是交付,一个是登记,并不难理解。 到了最后,就是物权的保护,一种传统民法上的自力救济,一种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对物权的保护,也就是公救。 请求确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损害赔偿。 看到这里,物权有了一个基本的概念和模糊的意识。 怎么说呢? 物权,就是你的东西,你爱怎么用怎么用,但是,你要随意,答应别人又给了另外的人,两面三刀,就会产生各种矛盾。当然也有别人侵权自己的事情,那么就通过司法途径。 毕竟,法律是公平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9章:无形存在生活之中(所有权) 又是新的一天,面对一本厚厚的书,看着自己墙上贴满了的便签纸,其中一张写着,一定要坚持下去,在我书桌的正前方,视觉中心,我之所以贴在这里,是想告诉自己,一定要走下去。 同时,我也明白,除非理解了立法的缘由,去真正理解法律,否则,死记硬背,这一本还没背完,就成傻子了。 翻开书本的第九十三页,它的标题是,第八章,所有权。 这三个字让我想到了昨天的物权,里面就包含了所有权,我还清楚的记得,自己打的比方。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怎么,它又单独开了一章呢?我很奇怪! 我从头翻到章节后,数了一下,我的个天啊,八页。 为什么所有权要单独挑出来另外起一章? 于是我看向了内容提示,天啊,所有权还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还可分为自然人所有、法人所有权和共有。 敢情,昨天的举例,只是一个所有权内容罢了,而那些都是所有权的类型,也就是上面打的这些。 我只想说,真多!! 第一,国家所有权,是什么? 一切国家财产属于以国家为代表的全体人民所有。 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和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又是什么? 国家是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而国家的所有权客体呢? 它又包括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专有的财产和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比如,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国防资产等等。 同时,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第二,集体所有权,又称为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 集体组织是所有权主体。 第三,私人所有权,就是私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四大权利。 第四,法人所有权,企业法人所有权和其他法人所有权,触类旁通。 所有权的第三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什么呢?请注意,业主两个字,就是你买的商品房,可它却还分为了三个内容。 一个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 一个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一个业主的管理权。 打个比方,业主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其对套内面积所享有的权利,就是其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依据此种所有权,业主享有对电梯、走廊以及小区绿地、道路等的共有权;并且享有对小区共有财产和共同事务的管理权。这三项权利结合在一起,就成为区分所有权,是不是很简单嘛! 但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文字说明啊,看得我头昏眼花。 所有权的第四节,相邻关系。 简单的说,就是我你挨着,要相互照顾的这种关系,让对方方便,让自己方便。 那么这种关系有哪些呢? 第一个,通行关系; 第二个,管线安设关系; 第三个,防险、排污关系; 第四个,用水、流水等; 第五个,光照通风等; 第六个,竹木归属关系。 还得理清楚这些,弄懂设立这个法律的缘由,这样,看到什么就知道是什么,不能死记硬背。 终于,我看到胜利的曙光,到了最后的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哈哈。 一,善意取得; 二,拾得遗失物; 三,发现埋藏物; 四,因主物转让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 五,添附(附合、混合)加工; 六,先占。 其实看完,发现一章的知识点也就那么多,不过,我得感谢不知名的网友,他提了一个建议,也就是不能死记硬背,要理解立法的缘由,结合到生活中见到的东西,真正懂得了法律,也就不再难,只是看起来多,法律却无形存在于生活之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10章:合作与结合(共有) 学习的第九天,今天的内容,似乎很简单,但是,只是看起来很简单。 我一看,就发现头大,似乎每天都很头大。 突然间,很怀念大学时候,一起上课的同学,虽然很枯燥,但是至少,能够有点意思。 今天的内容,是一个叫共有的法律名词。 这个名词其实我有点印象,是在上一章看的时候,看到过的,只是没想到,它竟然单独列了出来,就和所有权一样,也单独列了出来,于是,我翻到了后面,发现下一章,竟然用益物权,再下一章,是担保物权,不过,我懂了一些,就是这些都有更加详细的解释,并不是那么简简单单就能理解的。 共有,简单的分为两个大的版块,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其实理解了这两个,基本上就没有任何的问题了。 首先说,按份共有,法律上的解释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项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什么意思呢? 简单的说,就是你我他,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出租,我占了百分之三十,你占了百分之二十,他占了百分之五十,那么所得的租金,就需要按比例分配,同时每个人都有保护好共有物的义务,不让房屋被损害这类的。 再简单的说,就是可以所占的比列不同,就是按份。 共有物可以分割,要么实物分割,要么变价分割,要么作价补偿。 而共同共有呢! 法律上的解释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 法律特征有,必须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没有共有份额;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可以说,就是共同拥有。 有哪些类型呢? 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的财产;合伙财产。 其实,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根本的区别是在于,是否基于共同关系而产生。 按份共有是数人分享一个所有权了人共同共有则是数人结合为一个共同关系,共享一个所有权。 接着,按份共有人按应有部分对共有物的全部享有使用、收益权;而共同共有物的所有权属于共有人的全体,共同共有人并没有应有部分存在。 最后,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其应有份额并请求分割共有物;而共同共有人则无份额可以处分,在其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不可请求分割共有物。这种关系,大多牵扯结婚与离婚。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11章:他的还是他的(用益物权) 第十天,可以说,已经很习惯这种方式了,很无聊的方式,很无聊的看书,至少,还有一点点的灵感没有湮灭,还有一点点的音乐,让我的灵魂变得安静,可以沉下心,去看书。 说实话,我得再次多亏了那位,明白立法缘由,法律根据,基本对于这个东西就熟了,看一眼就能够知道是什么,让我这个非法专业的学生如醍醐灌顶,正因为有了别人的分享,别人的指点一二,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也还是充满爱,充满希望的,而不是那么枯燥,唯物主义至上。但是,我知道这些有一个前提,就是学习的世界里,是分享至上,乐趣至上。 第十章,用益物权。 之前的章节中有提到过,用益物权,当时候只是做了简单的理解,也就是别人的东西,我在用。 而这里,却对于用益物权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同时也告诉了我,每一个法律名词,背后都掩藏了许许多多的法律缘由和法律依据。 用益物权的名词,只是冰山一角,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冰山,但是我得看清楚冰山下的奇幻世界。 用益物权,在法律上的解释是这样,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 这是一个总得概括,而其下,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一共四个。 看完土地承包经营权,大体明白了两个东西,一个是发包人,一个承包人。 发包人不难理解,但是各地的发包人不同,但他们的性质是相同的,他们都是向承包人收取合同规定的数额,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但是不得随意干涉,承包期间内,不能收回承包地等。 而承包人,要么是个人要么是单位。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草原,荒地,水面的权利,可以种植、牧业、渔业等。 而如何取得呢? 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为创设和转移,也就是通过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取得经营权,要么就是转让等; 非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就是继承。 承包人的权利,有占有、使用、收取、转让、配备设施等权利,以及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承包人的义务,有妥善使用,向集体组织交付规定收益,独立承担风险,接受监督的义务。 而建筑用地使用权,则是基于土地之上的建筑物的使用权利。 可建筑用地使用权是怎么产生的? 划拨,出让,流转等方式。 建筑用地的使用期限,居住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等50年;商业娱乐等40年;综合或其他50年。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且,使用权消灭时,应当将土地返还给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如果需要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个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 使用权人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收益和处分,因自然灾害灭失的,使用权消灭,没有宅基地的,应当重新分配,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最后一项,地役权,最简单的解释就是。 打个比方,我要顺道,就必须经过别人的菜地,否则,就绕一大圈。 这时候,我可以跟别人商量,我出钱,与别人签订合同,将这地的使用权归我,也就是花10万用10年,但地还是他的。 说了这么多的权,但是都离不开用益物权的基本概念,那就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他物权,并不是我的物权。 他的还是他的,只是,我在用,我出钱,他得收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12章:承担与保证(担保物权) 昨天的个人原因,只做了思维导图,并没有把心得感悟理解写下来。 今天的内容,是担保物权,为了方便理解,我先举个例子,因为是之前也讲过的,只是没想到,它竟然单起了一个词条。 下面对它进行举例,应该就更加容易理解。 我跟别人借100块钱,别人认为我可能还不上,而我的弟弟,用一块手表作为质押,让我在别人手中借到了100块。而这块手表呢,就是用来担保的,那个别人(借我钱的人)对这块手表享有担保物权。 我的弟弟,就是担保物权的义务人;而那个别人(借我钱的)就是担保物权人;我跟借钱的人,存在债权债务的关系;那个手表就是抵押物。 好了,现在开始担保物权的解释。 第一个,是抵押权。 法律上定义是,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债权人得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 拿上面举例,债务人就是我,第三人就是我弟弟,债权人就是那个别人(借我的钱的)。 如果我没有及时还钱,那么我弟弟的抵押给他的手表,就归他了。 所以,就存在了抵押权的设立,那什么是抵押权的设立呢? 就是意思表示,设定了抵押权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而抵押合同应该有的内容有哪些呢? 第一个,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第二个,期限(多久还); 第三个,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等,如果不详细的写明,到时候,可能会出现问题,又产生纠纷; 第四个,担保的范围; 第五个,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而抵押登记呢? 第一个,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 第二个,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 而抵押权的标的,也就是抵押物,以下可以作为抵押物。 第一个,抵押人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第二个,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第三个,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个,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第五个,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六个,其他财产。 最后的抵押权的范围。 抵押权存在一个范围,例如,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自扣押之日起为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 既然有了抵押权,那么抵押权的当事人的权利呢? 第一个,抵押人的权利。 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抵押人的处分权,可以转让其抵押物,可以出租其抵押物。 第二个,抵押权人的权利,看清楚啊,带了一个权,拿上面举例(借钱给我的那个人)。 那么就是抵押物的保全,抵押权的处分,优先受偿权。 接下来就是抵押权的实现。 它有哪些要件呢? 第一个,须抵押权有效存在; 第二个,须债务已届清偿期。 抵押权实现的方法又有哪些呢? 第一个是拍卖,第二个是折价,第三个是变卖。 而清偿债权,如果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最后,是诉讼时效。 一种是规定抵押权得因除权判决而消灭;一种是规定抵押权的除斥期间。 抵押权的终止,要么主债权消灭,要么抵押物灭失,要么抵押权实行。 而抵押权又有哪些特殊的抵押权呢? 共同抵押,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财团抵押,以上,就是担保物权的抵押权相关内容,说实话,我看得都晕了,啊啊啊啊! 接下来,讲述担保物权的质权相关问题和法律内容。 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的优先受偿的权利,其实呢,说白就是一句话。 别人要不还钱,打死也不还钱,那么那个东西,就归我处置了。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动产质权需要设立质权合同,还有质物及其交付以及质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至于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呢? 质权人有占有质物,收取孳息,质权的保全,优先受偿,转质权,放弃质权的权利。(真多!) 那么出质人的权利呢? 第一个,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导致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个,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 第三个,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第四个,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代为清偿等,有权想债务人追偿。 第五个,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但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使价格下跌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予以赔偿。 最终到了权利质权,权利质权具体有以下几类。 第一个,汇票支票等票类; 第二个,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第三个,依法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第四个,应收账款; 第五个,法律行政法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权利。 写到这里,我真的想哭了,怎么一个担保物权这么多啊!写到这里,才第三个。 担保物权中的留置权。 什么意思呢? 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其实,一句概括,就是不还钱,就拿这个东西做威胁,你到底还不还?不还!好,那就没办法,收了。 最后,担保物权的竞合,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 其实,没必要写的这么麻烦,搞那么麻烦干嘛? 就是一个东西,牵扯了一对的担保物权。 下面说说,抵押权和质权的竞合。 如果质权设立在先,再设立抵押权的,质权优先; 如果质权设立在后,抵押权无登记,质权优先; 抵押权有登记,抵押权优先。 然后再说说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问题。 先设抵后成留,那么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先成留,后设抵押,那么分两种。 先留后抵,留优先于抵; 非为标的物,抵押无效。 最后一项,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 先留后质,留优先于质; 先质后留,留优先于质。 写完了,整章搞下来,我算是晕了。 不过,懂了一个,担保物权,重点是这个东西的担保问题,这应该是重点中的重点,我还得好好消化消化,才能够吃下这个。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13章:归我了(占有) 今天的天气十分的好,比起昨天,不止好一点点。 今天要讲述的内容是,占有。 什么占有呢? 法律上的解释是对物在事实上的占领、控制。 它不是一种权利,是一种事实的状态。 所以,弄清楚了这个,对于占有这个法律名词,就通俗易懂了。 这是它的概念,而占有的种类呢? 有很多种,第一个,自主与他主,什么意思呢? 打个比方,盗贼对盗赃的占有,就是自主占有; 而他主呢?就是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占有。 第二个,直接与间接。 什么直接?比如穿在自己身上的衣服; 那间接呢?比如占有标的物,享有返还请求权的出租人,就是间接占有。 第三个,有权与无权。 有权就是所有权、地上权等; 无权就是拾得人对于遗失物的占有。 第四个,善意与恶意。 就是主观心理状态的不同所作的分类,凭主观意识判断。 第五个,无过失与有过失。 这是对于善意占有的再分类,无过失是不知道其无占有的权利而占有;而有过失,是善意占有人误信其占有享有本权,但是实际没有。 第六个,无瑕疵与有瑕疵。 无瑕疵占有是指善意且无过失、和平、公然持续的占有;而有瑕疵,是恶意且有过失、暴力、隐秘的占有。 第二小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有三个小节。 第一个,是占有的推定,分为事实推定和权利推定。 这里,对于权利的推定做解释,有免除举证责任,第三人也可以援用,一般是为占有人的利益,权利的推定是属于消极性的。 第二个,占有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有哪些呢? 占有人对物的使用、收益。 占有人在占有物毁损、灭失时的赔偿责任。 占有人请求偿还费用的权利。 其实,占有是法律上的名词,我看了这么久,感觉,可以有一个词来代替,(归我了!)。 第三个,占有的保护,又有两个小的权。 一个是自力救济权,一个是保护请求权。 而自力救济呢,又有自力防御与自力权取回; 而保护请求权呢,又有返还请求权,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危险消除请求权。 最后,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占有的取得,分为直接取得和间接取得。 直接的有,无主物的先占得;让与和继承。 间接的有,直接占有的将其占有转移给别人,这里会涉及到一个创设,就是创造与设立。 最后,占有的消灭,就是丧失了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也就是没了,要么是还给了别人,要么是被盗了,丢了等。 其实,占有可以换一个词来理解,那就是归我了。 这个东西归我了,那个东西归我了,捡到的东西归我了等,诸如此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14章:借钱与欠钱(债的概述) 今天,可以说是很高兴的一天,终于出太阳了。 心情感觉有些美妙,但是很累。 今天学习的法律内容呢,是一个叫债的东西,第十三章:债的概述。 什么是债呢? 在人们的第一印象里,债就是欠钱了,就是债。 不过,在法律上,可不能这么说,有债权和债务之分。 其实这一章的内容,可以用一句概括,那就是,关系负责,而产生各种债。 下面直接说债吧,债,并不是好意上的情谊关系,那是出于道义的责任,并无确立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让自己承担了法律上的义务,不是法律上的债。 法律上的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看,这才是法律上的债,有法律效力。 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有这些特征。 它反映了财产的流转关系;特定主体;客体是债务人;目的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实现;发生的原因很多。 怎么说? 就是涉及到了财产关系,有主体,有客体,双方。 那么谁是债的主体呢? 当事人。 债的内容又有哪些呢? 债权和债务。 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 打个不恰当的简喻,前者是借钱人的权利,后者是还钱人的义务。 而债的客体呢?是什么? 其实,就是东西,比如,钱啊,知识产权等,什么的,法律上称为债的标的。 而债的发生呢? 最多的一个,是合同,各种各样的合同,在这里,就不做详细的解释,比如什么劳务合同啊,买卖合同啊,等等。 第二个,是单方允诺,也叫单方承诺,比如,设立幸运奖,遗赠等; 第三个,侵权行为; 第四个,无因管理; 第五个,不当得利; 第六个,其他、、、、、、、 最后,讲到债的分类,有很多种,字面上的意思理解应该也不成问题。 第一个,意定与法定,前者是意思,后者有法律规定; 第二个,特定与种类,前者是特定的,后者有点看不懂,我是懵逼了,上面解释是未特定; 第三个,单一与多数人,前者是一个人,后者是一堆人涉及; 第四个,按份与连带,前者是按照自己的份额承担义务与责任,后者,是连一起带; 第五个,简单与选择,前者,无法选择,后者有可以选择; 第六个,主与从,就是一个主要承担责任,一个承担次要,打个比方,出车祸,一个主要,一个次要; 第七个,财物与劳务,前者是买卖合同这类,后者是委托合同之类;财物可以强制执行,劳务不得强制执行。 完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15章:这个是个孙子(债的履行) 今天,心情一般般吧,不过,已经看到了十四章了,今天还跟债有关,看来,在民法中,法律上的债,是一个很重要的点。 不过仔细一想,也的确是的,债有很多,简单的比喻就是欠钱,借钱等等这一系列的都是。 我翻看了一下,一直到十七章,都是相关于债的问题,怎么搞清楚这个债的处理是一个难点。 不过,我还是打算很简单明了的说明问题的所在。 第十四章,是有关于债的履行的法律名词。 它总体分为两个小节,不是很多,但是那只是看起来不是很多。 分为了债的履行规则和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那么债的履行规则的主体是什么呢? 首先应该为债务人,那什么债务人? 简单的说,我向别人借钱,我欠债了,我要还钱,我承担了要还钱的义务,也就债务人。 其次,就是债权人,也就是借钱给我的。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提出给付,债权人有权受领给付,但是有这些情况,债权人的代理人,可以代为受领履行。 第一个,债权人的债权被强制执行,禁止向债权人为履行的; 第二个,债权人被宣告破产的; 第三个,债权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履行行为系法律行为的。 履行标的,是指债务人应为履行的内容,比如什么交付财物、转移权利、提供劳务、完成工作等,都是。 既然是履行,就肯定有期限,当事人有约定的时,依照其约定;无此约定的,事后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 然后就是履行的地点,是指债务人应为履行行为的地点。 还有就是履行方式,也就是履行债务的方法,比如什么标的物的交付、工作成果的完成方法、运输方法、价款或酬金的支付方法等等。 至于最后的履行费用,是债务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负担;如果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好,看完了债的履行,是该说一下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其实呢,很简单就是欠钱不想还了,哈哈。 但是呢,法律上面还是分了一大堆。 比如,什么履行不能(不是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然后是瑕疵履行。 这里呢,只对履行不能和瑕疵履行做一下简单的解释,因为其他两个字面意思通俗易懂。 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 而履行不能的,重点分为两个。 第一个,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的; 有以下的法律后果: 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 在合同之债中,债权人可因债务人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债务人应负因履行不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个,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它有以下的法律后果: 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且不承担债务违反的法律责任; 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免除对待给付的义务;对待给付已经完成的,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 务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告知履行不能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取得有关的证明。 然后来讲一下,瑕疵履行。 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但是其履行存在瑕疵,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而致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的情形。 打个简单点的比方啊,就是,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一辆新汽车,你交付的是一辆返修过的汽车,就是瑕疵履行,就是存在瑕疵。 所以,它的法律后,第一个,如果能补正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就是我不愿意),要求补正,并不负受领迟延责任; 第二个,瑕疵不能补正的,我拒绝受领,请求全部不履行的损害排除,并可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对于债的履行规则,和不履行以及不适当,还有其承担的法律后果,都是有相应的法律条文,这里就不做详细解释。 怎么说? 就是一定要规定好东西,是什么就是什么,新的就是新的,不能拿别的替换。 你要不履行,那就法院见。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16章:第三人和钱(债的保全和担保) 其实这一章本应该昨天就写完的,但是,昨天那个内容我真的是搞得想死了,虽然思维导图做了出来,但是没有把小说写出来。 闲话少说,今天,学习的是债的保全和担保。 也就是保全和担保。 一看,保全是什么意思啊? 中国人对东西或事物命名都有意通意,所以,字面上理解即可。 不过,先讲述,保全的法律解释。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了防止因债务人(欠了钱的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借钱给别人的一方)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借钱给别人的一方)代替债务人(欠钱还没还的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而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二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对于代位权,做最简单的法律举例解释。 我欠了你的钱,而我弟弟欠了我的钱,你起诉了我无力偿还,你得知了我弟弟欠了我的钱,于是,你向法院申请了代位权,跃过了我,直接向我弟弟追索偿还我的债务。 其实就是,跳过了我,问我弟弟要钱,也就是代位权。 我是债务人,你是债权人,我弟弟是次债务人(第三人)。 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概念呢,就是当债务人怠于(磨洋工)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了损害的,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也就是,你,成我,直接问我弟弟要钱,中间省去了我)。 所以,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就有。 债务人,对次债权人享有到期债权; 债务人怠于(磨洋工)行使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已陷入履行迟延; 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而行使,必须是以自己名义,通过诉讼程序,以保全债务的必要范围,实现代位权。 看完到这里,是不是对于债的保全,和债权人的代位权,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是一个深入浅出的道理。 下面,讲述债权人的撤销权,同样先举例分析,让人看得懂。 打个比方,什么是撤销权呢? 比如,我欠了你一百万,你是我的债权人,我是债务人;而我名下有一套价值一百来万的房子,如果这时候,我以无偿转让该财产,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格转让该财产,致使你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这时候,你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我(债务人)的行为,恢复我的责任财产,让你的债权得到确保。 其实呢,也就是我想偷奸耍滑,但是你发现了,你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我的这种行为,就是撤销权。 所以,法律上的概念,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而这两个,就是债的保全的重点。 下面讲一讲,什么是债的担保。 顾名思义,名词的字面意思。 是指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各种法律措施。 既然是担保,就肯定是有东西。 于是,担保的种类有(人、物、金钱、反担保) 前面三个,应该都容易理解,第四个,反担保是什么? 打个比方,担保公司,为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而某公司把房产抵押给了担保公司,这种,就是反担保,也就是第三方的担保人。 那么担保的方式呢? 有五种,分别是:保证、抵押、留置、定金、质押。 之前讲过了担保物权,包含了三个。 下面讲述的内容,就是保证和定金这两个。 保证,这里是指第三人(上面举例)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债务时候,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所以,第三人就是保证人。 而定金呢? 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交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代替物。 我去,为什么这长? 还是简单的说吧,就是保证金,有了钱的保证,你就会乖乖的履行,要不履行,那不好意思,钱你就别想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17章:没了和转了(债的移转和消灭) 又来了一条法律学习内容,哈哈。 是什么呢? 很简单,债的移转和消灭。 看起来不多,对吧,2个。 但是,看起来可不容易啊。 债的移转呢,字面意思很容易理解,而法律上的解释呢,也不难。 是指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债务人,而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法律事实。 其实呢,就是人发生了变化,但是债没变。 而债的移转,包括了三个: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的概括承受。 什么意思呢? 打个比方说明! 我向你买了1万元的货物。 你已供货,我没付款,你将对我所享有的1万元货款的债权转让给别人,这这债的让与; 如果别人要求替我付款,你同意了,这叫债务承担; 如果我和你刚签订了买卖合同,还没履行,这时你却提出退出这合同,由别人承顶全部债权债务,即由别人供货并收款,三方都同意了,这叫债的概括承受。 我用一个例子来阐述了三个内容,其实,也是很简单的东西,只是法律书写太多了,看得你头皮发麻,但是如果做深入浅出的阐述,来解释法律概念,其实还是通俗易懂,法律也没那么难。 而下面要讲的是,债的消灭。 什么是债的消灭,字面上的意思,就没了。 法律上的意思,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而债的消灭呢,又有一大堆,是什么呢? 有好几个: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乍一看,好像有点不懂,那么我就又来打个比方吧。 我欠你100元,我们之间有债权,债务的关系。 第一个,我归还你100元,我们之间的债消灭,这叫清偿; 第二个,你也借了我100元,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债没了,叫抵消; 第三个,我找你归还100元,可是我找不到人,我可以将100元交给相关机关(比如你的工作单位),这时,双方债消灭,这叫提存,这种情况在债是货物的时候常用; 第四个,你声明不要我还钱了,这叫免除(但是可能吗?); 最后,我和你两家单位合并了,这个债消灭,这叫混同,也就是债权和债务混在一起,成了一伙人了。 所以说,是不是举例说明,看起来,并不是那么难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18章:无形增收(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又是新的一天,我发现,学习,是一个习惯养成的过程。 这应该是我按书本做思维导图的第十七天。 这天呢,学习的内容十分的简单,是什么呢? 有两个,一个是,不当得利,一个是无因管理。 乍一听,是不是感觉,听不懂? 其实呢,我一开始也不动,不过,慢慢看,慢慢学。 首先,针对于不当得利,做一个法律上的解释说明。 什么是不当得利? 它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 是不是感觉,这个概念很咬文嚼字。 好,那么开始举例说明。 一天,我去银行取钱,本来啊,我的卡上只有两元钱了,但是我去看,突然发现自己银行上多了一笔巨额财产,我心起了贪念就取了。 而之后,银行核查,发现了问题,找到了我,要我还,我不还,银行去法院告我不当得利。 其实呢,不当得利,就是不正当的得到了一笔财产。 所以,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就必须有下面这些。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受有损失; 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而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那么怎么处理呢? 这会存在一个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 依法,不当得利,应返还给受损人。 那么有几种返还的方式呢? 第一个,返还原物; 第二个,价额补偿(也就是用了多少补多少)。 至于,返还的范围,有善意受益人(不知道)、恶意受益人(明知故犯)和第三人的返还(就是第三人)。 讲完了不当得利,接下来就是无因管理。 先不讲概念,概念这个东西,我很不喜欢,太咬文嚼字了,我举例说明。 打个比方。 一天,你在公园里散步,看到一只小狗走失了,你看狗狗很可怜,也没有看到人来,于是你就带回家照顾了几天。 而你的这个行为就是无因管理(管了你没有义务要管的事情)。 狗主人没有委托你照顾小狗,你也不是动物监管部门,是没有法定的义务来照顾狗。 后来,狗的主人找到了你,你有权要求他,支付狗狗在你家的这些所用的费用。比如什么狗的粮食钱,洗澡钱等等。 所以,无因管理的概念,就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事务的人,称为管理人(也就是你),该狗主人称为本人。 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而它成立的条件,从上面结合,可以得出。 第一个,管理了别人的事务(他人事务); 第二个,有为他人利益的事情(就是怕狗冻死了,帮他就是利自己); 第三个,无法律上的原因。 至于,无因管理之债呢? 也就是你与狗主人,之间,发生了债权债务的关系,就是无因管理之债。 你是管理人,有适当管理(狗)的义务; 并找到主人(通知他本人); 继续管理(照顾狗); 报告计算(计算自己这些天,照顾狗用了多少钱)。 所以,你作为管理人,有请求偿还必要费用(照顾狗的钱)。可是,你突然被狗咬了,那么产生的治疗费用,就可以向狗主人(本人)请求损害赔偿。(就如同,你帮人救火,烧伤了自己,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是,如果你照顾狗,却不想养了,把它扔外面不管了,不适当履行义务,让狗给冻死了。 那么不但得不到钱,还要赔偿狗主人钱。 而这,也就是无因管理的全部内容。 今天一章,到这里结束。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19章:共同一份内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今天又是新的一天,说起来,这是第十八了,每天一个知识点,以深入浅出的方式,让自己记下这些东西,是为了将来的某一天,它能够成为我的一大助力。 早上,我的同学问了我一些问题,说他的案件已经接近尾声。 我很荣幸替他解决了那个事情,中间有点波折,但是好在完成了,值得庆幸。 而我在为他的事情做解答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真的是站在了法律的正义上,合法守护他的权利。 晚上,感觉到了一丝的盼头,这个东西的出现,让我觉得,人生有了点辉煌。 闲话少说,开始今天的法律内容,如何以深入浅出的理解方式,明白一个十分拗口又难懂的法律知识。 就只能靠我的逻辑理解,和广大的网友帮忙了。 法律学习的第十八章,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这个东西,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合同,就一份纸打印了字,签上了名,构成了合同。当然,并不是像我说的这么简单。 也有让我想到了之前的一个人,也问我他的劳务合同,有什么漏洞或者问题,不过我是找我爸解答的。 现在,开启合同模式。 合同的订立,那么第一步是什么呢? 法律上叫要约,但是这个名词有点不好理解,又说不出哪里不好。 我们换个理解方式,打个简单的比方。 我去小卖部店买可乐,我问老板:“这里可乐多少钱一瓶啊?” 老板说:“125l的8元一瓶,600l的35元一瓶,你要哪个?” 我说“来1瓶小的” (这句就是要约,有标的物及数量,还隐含了上面的价格。) 老板回:“好。” (这句为承诺,没有改变要约的内容直接予以肯定,这是一份最常见的买卖合同成立,并且生效了。) 接下去我付钱,而老板把可乐的过程是履行合同的过程。 所以,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报价、出价,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而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也就是,说了要买,别又不买了。 那么构成要约,就需要,有意思表示(要小的),有意图(我要买了喝),希望与之订立合同(卖给我),内容必须具体、确定(一瓶600l的),就是这个四个。 说了要约,下面还有一个要约邀请,其实呢,这个概念,也很容易懂。 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这是最广泛的商业广告。 为什么这么说? 打个简单的比方,某电视出新品,发布广告,希望各位去订购这个产品。 所以,要约邀请,有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这五个。 而要约的效力呢? 就是我说好,老板把可乐给了我,而我肯定要给钱。 至于,要约的撤回和撤销呢? 就是我突然一摸,发现没钱,只好跟老板说抱歉,我不买了,他没有把可乐给我,也就没有成立,失效了。 最后是,要约的失效。 要么是我不买了(撤销要约);要么是老板不卖我了(拒绝要约);我在问,而他在忙,不理我(未作出承诺);老板说这瓶不好,让我换大的(对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既然有了要约(我发出了请求),那么就相对的承诺(老板把可乐卖我)。 所以,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中,有一个承诺,就是老板要作出承诺。 至于承诺,也和要约有异曲同工之处。 只不过,一个我(要约人),老板(受要约人),立场各自不同。 承诺是老板发出来的,他要作出表示,要在合理期限内说出来(半分钟),内容必须与要约内容一致(是我要的600l可乐)。 至于效力,承诺生效即合同成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至于撤回和迟延,就是要在把可乐放到我手中之前,要撤回。 ——分割线—— 合同,也有特殊的订立方式,比如,悬赏广告、招标投标、拍卖这一些。 ——分割线—— 而合同又有一个格式条款合同。 怎么说? 其实,就千篇一律的套版合同,比如,我们写手作家的签约合同,分成合同都是基本相同,除了书名不一样,内容都是一个磨子里出来的。 这,就是格式条款合同。 不过,它有一个不同于其他合同的地方。 他是事先已经拟定好了的;在重复使用的;没有与我协商的。 不过,此类合同,也会存在无效情况,是什么呢? 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这样的条款出现,合同就无效。 这类合同,广泛用于各类企业的劳动合同。 ——分割线—— 下面讲一下,合同的成立和含义,以及认定。 其实,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合意(共同的意思),产生了合同关系。 合同成立时间有两个,那种普通的商店买东西的口头,就是老板给出了东西,就是合同成立,我要给钱; 而书面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就开始生效,当然,也有确认书的那种存在,那么就以上面确认书签订的时间,为合同成立。 至于地方,就看你是在哪里了。 ——分割线—— 都讲了合同成立,那么肯定又存在了一个东西,缔约过失。 这是什么呢? 打个比方,沿用上面,我买可乐,用了假钱,让老板亏了钱就是缔约过失。 它是一方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让另一方利益受损,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我)。 而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又有哪些是呢? 第一个,恶意磋商(就是反复拖延,多次讨论后,双方才达成协议); 第二个,故意隐瞒了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虚假情况; 第三个,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既然造成了损失就会要赔偿。 合同不成立或成立后被宣告无效,那么直接赔偿损失费用; 订立过程中,未尽照顾,是对方遭受损害,按产生的实际财产损失赔偿。 反正,出现了缔约过失,都应该赔偿。 至于谁陪谁,应该不是难点。 ——分割线—— 下面是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也就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报酬; 履行期间、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而合同条款又分为必要条款和一般条款。 必要有三:姓名、标的、数量。 一般条款,是指并不影响合同成立的条款。 而合同解释,就是对于相关资料所作出的分析和说明,它必须由语言文字所构成;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合同与条款);达到某种目的;对合同条款含义发生分歧,应依照习惯或惯例对含义进行明确解释。 既然有了解释,就肯定有一个具体规则,比如,手写条款优先于印刷,特定条款优先于一般性条款规则。 ——分割线—— 合同的最后,是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乍一看,不怎么懂,什么是双务合同? 其实,就是双方当事人互相负责给付义务的合同,就是双务合同。 而双务合同,有三个抗辩权,一个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一个是不安抗辩权,还有一个是顺序履行抗辩权(也叫先履行抗辩权)。 是不是一看就懵逼了! 其实我也懵逼了,我看了半天才懂,不过,借助广大网友的力量,我简单打个比方。 同时履行抗辩权: 我们进行交易,你不给钱的话,我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让你把货拿走。 不安抗辩权: 我们约定下周一进行交易,但你的公司已经破产丧失履行能力,履行合同的时候我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与你交易。 先履行抗辩权: 下周,合同要求是你先送货给我,然后我们交易,可是你并没有送货,却要我先付钱。而我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求你先送货,我再付款。 以上,就是合同的全部内容,今天的这一章,真的是看得我眼花缭乱。 查了各种资料,问了很多人才搞的这么通俗易懂,就是希望非法专业,而决心法考的同志们,能够看得明白一些。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20章:言行不合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转眼,又过去了两天,今天发现看得章节都到了十九章了。 又开始今天新的法律知识学习了。 本章的内容,与上一章的合同有关! 这一章,是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变更,一个是解除。 其实是很常见的,很容易理解的字面意思。但是法律上却对这个做出了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上是什么呢? 其实就是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 前者,就是合同主体变更就是新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替代原来的债权人或债务人; 而后者的内容变更,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 狭义上是什么呢? 其实,就是内容变更。 至于,变更的条件,通俗的理解就是这些。 第一个,原来有合同; 第二个,有了局部的变化(比如分成改成了保底分成); 第三个,协商一致,司法裁判(这个问题留到后面,看完应该就懂了,暂时不解释); 第四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 在这里,有一个法律名词,叫情事变更,内容太长,我做简单阐述。 什么叫情事变更呢? 打个比方:如发生海啸地震,当地物价飞涨;汇率大幅度变化;贸易政策的变化等等。 其实就是在订立合同的似乎,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变化,就是这个。 至于最后的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变更实质上是变更后的合同,取代了原来的合同,当事人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原则上是向将来发生效力,没变的,继续用,变更了的,就因为变了而失去了合法性。 打个比方:我买了一台电视机,我买回家后,我看了一下,发现效果不理想,屏幕太小。于是我跟老板协商,能不能加点钱,把这个退回去,换个大的,但是总不能我买两台吧?而老板看东西也没有损坏,是好的,只是屏幕太小,换个大的,于是就同意了。 我们就等于签订了新的合同。 意思,是这么个意思。 而合同的解除呢? 其实就是解除啊,字面意思很好理解。 就拿以上的例子再进行分析。 是有效的解除(我先买了电视机); 必须具有解除事由(屏幕太小,想换大的); 必须通过解除行为实现(和老板协商,同意了我的想法,答应补钱换,但是只有一次机会); 使合同关系消灭(小了被拿回去了,不是我的了)。 所以,合同的解除包含了这些,而且还有以下这些分类。 单方解除与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字面意思)。 既然想解除,肯定是需要条件的对吧? 总不能我看一天觉得不行,我就换,我看一天不行,我就换,那别人不打死我? 所以,我又拿上面的电视机举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个,因为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我的那个大电视,在运送途中,过山路,突然发生了山体滑坡,电视机被埋了)例子是这么个例子,意思是这么个意思,就是发生不可抗力,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个,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我在买电视机的时候,我答应了老板,说来付钱,可是后来想想,决定还是不买,就直接跟老板说,我不买了。) 第三个,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什么意思呢?就是我订了这个电视机,没付钱,老板催我付钱,然后才开始送货,但是我没钱,老板知道没办法,就只能当这单生意吹了。) 第四个,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就是我迟迟不给钱,却还看电视。) 第五个,其他。(我也不知道其他是那些。) 以上,是法定解除的事由,而以下,是协议解除。 那肯定很好理解了。 协议嘛,双方当事人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 (算了,当我倒霉,遇到这么个买主。钱还给我,电视还给了他。)这种情况会发生吗?很小。 至于,如何走程序,那么就要看情况。 一般的是,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要通知另外一方,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没说是哪里,但是,这应该是那种合同纠纷,到法院起诉的那种。 最后,是合同解除的效力。 一般规定或者损害赔偿。 之前,是我错了 我以为退电视机是不要赔钱的,但是,看到这里,我觉得,似乎又要赔偿一定的损失,比如,我不小心把电视机的包装盒子搞烂了,里面的遥控器弄丢了,我得赔偿。 所以,还是有一定的赔偿的 比如,请求恢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这是老板的权利,他是可以并有权要求我赔偿损失。阿弥陀佛,还是相对公正一点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21章:责任在法律上的束缚(违约责任) 先前的章节,发现讲述并没有太好的规律,之后,会形成一个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知识点。 先讲一个与法律不太搭边的东西,哲学,但是却给我了一个启发。 在哲学上,有一个东西,叫“人生终极三问”。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到哪里去? 而这个东西,却给了我对知识点的理解。 这个法律名词是什么? 它是怎么产生? 它怎么结束(怎么做)? 所以,开始今天的内容。 第二十章:违约责任。 上一章讲述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而违约,就是合同产生了之后,相对的责任履行,没有做,构成了违约,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意思理解,并不是法律上的解释。 违约责任,是违反了合同的民事责任简称。 所以,违约的产生,是先有了合同,而过程中,当事人不履行。 (打个比方,我去买可乐,却发现钱带少了,我说先给我,然后我带钱来,但是我没却没有再回来,这就构成了违约,也可以说,这个人很无耻,很没道义。) 于是,我们可以知道,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是当事人一方对另外一方承担的责任(我应该付钱);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我逃跑了); 它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 这是违约的四个特征。 上面,就是这个法律名词是什么? ——分割线—— 可我们综上又能知道什么呢? 那就是这个违约责任的成立需要哪些要件,任何的东西产生,肯定需要东西啊,不能你说违约就违约对吧? 所以,有一个是,有违约行为(我没给钱跑了);另一个是无免责事由(就说都不说,就跑了)。 前者还说了一下(算积极要件);后者一声不吭(消极要件)是分开的,大多情况是讨论积极,毕竟,能够构成合同,都是有一定的信任基础存在。 所以,这是它的产生,它是如何产生。 它就是有违约了,是合同的当事人(我);是一种客观的行为(买可乐不给钱就跑了);侵害了一方的债权(老板)。 可违约情况有多种,总不能什么都按一个吧? 所以,违约又细分了一下。 单方与双方;根本与非根本;实际与预期。 怎么认定呢? 打个比方: 2月14日情人节这天你在花店订花给女朋友。 第一,取花时候少了几朵花,这属于一般违约(单:老板少了花); 第二,取花的时候,压根就没花,而且也不能补救,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属于根本违约(据说,这类情况出现在房屋买卖上较多); 第三,2月14日前一天,花店老板告诉你,我明天给不了你花了,这属于预期违约。 当然,有些责任,是可以免责的,也就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不可抗力(山体滑坡埋了,交不了货); 比如,免责条款(事先将未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写在了合同条款中)。 以上,就是违约是怎么产生的,产生了哪些违约,以及不要承担责任的免责条款。 ——分割线—— 讲述了它叫什么,是怎么产生,那么最后,怎么结尾呢? 其实,就是怎么处理这个违约的问题,也就是怎么做。 第一个,继续履行。 很好理解的字面意思。 打个比方,我后来良心发现了,我又拿了钱,跑了回去,把钱给了老板。 不过,这种履行形式,有两种适用。 一种是金钱债务,它只存在延迟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 还有一种是非金钱债务,有条件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 第二个,补救措施。 也就是,合理的补救(要与之相适应,不能过分),能够补救的补救。 不过受害方,对于补救措施享有选择权(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老板说,不要给了,让我打一顿就行。当然,并不是这样的啊!) 第三个,赔偿损失。 其实说白了,就是赔钱。 法律上是说,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很长很拗口)。 既然赔钱,肯定不是你说多少就少,一个是法定“法律上对于什么什么有赔偿标准”;比如伤残等级的赔偿。 约定赔偿,就是当事人在合同订立的时候,说是怎么赔,就是怎么赔。 第四个,违约金。 其实就专门为了违约而设定的金,也不难理解吗,分为法定和约定。 法律上说,是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不过,可以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我觉得,我的损失大了,我要对方多赔一点。 所以,我们需要经过当事人的请求;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不是我们说要加,就能加的,也包含了不能低于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损失);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第五个,就是定金责任。 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照合同的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 其实,就是放了一个东西在别人那里,你不得不履行,当然不是像我说的这么(不得不),是一个保证,让你履行的保证。 所以,违约责任,就是你产生了一个行为,违约了。 你要么赔钱; 要么不违约,继续。 同时,也阐述了责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22章:合同临界点(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在讲述今天这个法律知识的内容之前,我先发个今天压抑已久的牢骚!! 这章是真的又长,又难懂,又拗口,我看得要呕吐了。 “口区!”大写的呕。 今天的内容呢,是一个很常见的东西,各类的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而且,这是一个大纲形式的产生,标题就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一个泛的总称,不过,他归纳了一项,就是,今天的这一章合同,都是与转移财产权利相关的合同。 第二十一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还是继续沿用三问的形式,来看待今天的内容。 我不先讲具体的内容,那一讲没得完了,还不一定看得懂,我都感觉看得懵逼。 讲讲转移财产权利这个东西,就是把一个东西的权利(比如所有权)交到另一方的手里,另一方支付价款等东西,来取得这个东西的所有权。 所以呢,就有了双方与单方之分。 双方有什么呢? 第一个,买卖合同; 第二个,借款合同(虽然是单,但是有实际上的还); 第三个,租赁合同; 第四个,融资租赁合同(存在多方)。 而单方就只有一个,赠与合同。 我为什么这么分,其实是想让自己理解更好归纳一些,不分清楚,那没得玩了,我又不是天才。 这是一个对比产生知识效应的东西,也就是,对比能让我更容易理解东西。举例说明,丑与美之对比,这样肯定记得,你即记住了丑的根本,又记得了美的存在,那不丑不美为什么就是记不住呢?谁知道呢。 所以,我先讲单双之分,再讲区别之分。 ——分割线—— 打个比方,什么是赠与合同呢? 其实很简单,就是单方面的行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的赠与别人,别人受领了这份财产的合同,就是赠与合同。 所以,它是无偿的给了别人;是单务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所以,它是单的。 又打个比方,我把我的书,赠给你了,它是你的了,但是我看到你不爱惜我的书,那么我可以收回来(是这么一个意思在里面)。 不过呢,它既然是合同,肯定是更高的层面上,比如,财产赠与,这就涉及有些多。 他肯定不可能白白就把东西这么无偿的送给你,肯定有一些的要求,比如,他要你抚养他的孩子,照顾他年老的家人,而这些肯定是事先会写在合同内,你要履行。如果你不履行,甚至危害了他和他的家人,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撤销合同的,那你就没得玩了。 ——分割线—— 下面要讲的是双中的内容,我将这四个合同,分为了两组,买卖与借款;租赁与融资租赁。 为什么这么分,因为,一个是买卖,一个借还,应该明白表达的意思吧? 打个比方,我将我的房子卖给别人,把房屋所有权卖给了别人;但是,我却不会把房子借给别人(没这么好的事)。 所以,买卖合同有物;而借款合同没有物(只有金钱)。 借款合同相对容易,而买卖合同相对复杂。 怎么来理解买卖合同呢? 其实就是一个物的所有权转移,把物的所有权给到了谁的手里,就是谁的,也就构成了买卖合同。 打个比方,我把书卖你,你给了我钱,但是我没给书,而是把书给了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就是书的所有人,而不是你。 要明白,买卖合同,是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 至于它的风险承担又是怎么理解呢? 打个比方:我的水果生产基地与外地的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约定在买方所在地交货。可是运输途中,遇到特大泥石流,导致货物运输道路塌方,耽搁了行程,到货迟延,东西也烂了大半。 对于这个,怎么解呢? 其实,我方并不构成了违约的责任,但是要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如何判定? 是谁造成的,就是谁承担风险。东西都给没给我,你要我承担风险,凭什么? 而违约的责任,上章讲述了就不讲了(特大泥石流)。 至于孳息的归属,是由所有权人取得;用益物权存在,用益物权人取得。 还是一个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买卖合同就是围绕一个所有权转移交付的问题。 以下,是特种买卖合同,什么分期付款、样品买卖、试用买卖、拍卖都是的。 再讲一个,合同中商品房买卖,上章提出过的根本违约。 还理解什么叫根本违约吧? 打个比方,明明就是个劣质产品,不合格,还拿出来卖,造成的原因肯定是属于卖方(根本原因在他不在我)。 买卖合同记住一点,那就物在哪,权在哪,责任就在哪,分清楚这个权利在到达前,还是到达后?有什么其他原因? 而借款合同,也很好理解,一个担保的问题,担保明示身份,就支持有效,没有担保明示身份,合同就无效。 借款都无法理解,那就没办法了。 放钱;收回本金,利息。 年利率(未超过24,支持;超过36,不支持)。 不能写太多,太多看不懂,也不想看。 ——分割线—— 现在对比分析,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 这两个看起来好像是兄弟,但是,可不一定是兄弟,但是一定有联系。 怎么用一种简单的方式,阐述这两个合同呢? 开始对比: 租赁合同,它是涉及两个人的。 比如:a有货,b想用货,但他不一定非得买啊!于是,b就跟a签一个租赁合同,租a的东西来用,用完了再还给他。 而融资租赁合同呢?它涉及到了三个人。 比如:a有货,b想用货,但是呢!a想把货一口气卖掉,不囤货。 可是,b又没钱或者不想一口气买下来。 于是b就找到c! c有钱去买a的货啊!买下来,再租给b用,b呢,就可以一个月一个月的还租金,等租金够数把c买货的钱都补偿完了。 最后,c就把货给b了,无论如何,在确定要c帮忙买货的时候 b就得和c签一个融资租赁合同,确保万一。(无论如何是重点) 所以,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在某种上,存在一定的联系。 今天的内容有些多,但是不想讲复杂,但是把关键点都阐述在里面,如果真的要的我写一堆废话,我不想写,也不想看(到时候忘了,我回过头来看,我肯定看懵逼,还不知道是个啥东西),不过,真的是太多了,足足七页纸,十四面内容,是个人都要看发晕,而且字又密密麻麻排着。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23章:无可挑剔的完美作品(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我所理解的知识点,是希望,我能看一个事例,我能够一看就能知道是什么,知道了它应该包含哪些。 打个比方,你现在是律师,取得了从业证的律师,一个人跑来问你,说他发生了一个事情,他讲得很明白,但是你没听明白,不知道他讲了什么。 这时候,会不会觉得,这个专业性质就没了?(第一印象也就拜拜) 别人因为你是律师,才来问,结果你不知道,那是不是说不过去。 其实呢,这是针对于我这种,半路出家,从零到法的人。(哈哈) 因为没有真正系统的学过法律,所以,才要按照书本上的流程走,养成一个系统,辅导书总不会错。 我觉得,能够看明白一个东西,才是关键。 好了,闲话不多说,是来学习今天的知识点的。 第二十二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又是承袭了之前的三问形式,来理解今天的法律知识点。 今天的,是一个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一时间想到了什么呢? 介绍一下,这个类型的合同,有两大类。 第一个:揽承合同; 第二个:建设工程合同。 因为是知识点,就不能够存在出错,即要通俗易懂,又要一看就明白,(深入浅出)好难啊。 ——分割线—— 什么是揽承合同? 简单的说,就是要别人做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我给钱(报酬),他要给我物(成果)。 而严格上来说,是指当事人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酬金的合同。 所以。 一定是先交付检查,在付酬金;(承揽方必须先履行) 我所指定的要求; 承揽人独立完成,交付前,承担风险责任; 承揽方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 打个比方来说明这些。 我把我的要求这些,报给了某加工厂。 他们需要严格按照约定的加工。我方也提供了指定衣料,约定2个月时间,完成100件衣服加工,要在两个月后,交付于我。 最后。 两个月的时间,把我的想要的衣服,做了出来,交付我检查了一下,发现,符合最先开始约定的要求,我支付酬金。 至于最后的合同终止,双方都有解除权。 但是承揽方没有随意解除。 除非是我各种原因,不履行上面的义务,那么承揽人就有权解除合同; 而我,可以任意解除合同,但是要对造成承揽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简单说明承揽合同: a是定作方,b是加工厂。 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合同,b必须按照约定,严格要求做完,不得马虎。 b先履行,a检查完毕,才会付款。 所以,承揽合同就是一句话: 严格按照约定,完成指定时间任务,交给检查,ok,拿钱走人。(千万别出错) ——分割线—— 至于建设工程合同,是一个庞大的项目,真的很大,看起来只有一页内容,但是,我想说,看着一点都不简单。 因为涉及到了建设工程,那么就是什么大商场,写字楼,楼盘。 那么,就马虎不得。 所以,我发现,今天的这两个合同,真的是对得起(要求严格执行)六个字。 其实,建设工程合同,是属于承揽合同中的一个特殊类型,因为,它的工作构成了不动产,还涉及对土地利用的强制性规范现在,所以,它很特殊。 而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并且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 而且,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从这里,是不是就看出了门道? 处处透着不简单。 建设工程合同,是在揽承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它还是具有承揽的性质,只不过,相对而言,很大。 那么如何理解呢? 第一个,一定是勘察与设计。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在土地上动工,你不得看?土地上要修什么,你不得设计? 所以,最开始,是勘察与设计合同的订立。 第二个,施工,安装工程承包。 既然有了图纸,有了地,肯定需要开始施工啊,以及安装工程。 第三个,分承包的禁止。 就是,总承包人经过发包人许可,才可将(部分)工作交于第三人。 第四个,主要条款。 也就是承揽合同的严格的约定。 (比如什么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竣工时间,建设工期,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真多。 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义务,也是承揽合同同理。 只不过,这里的发包人,要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拆除和领取建筑许可证等工作。 可能还有些的还会分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直到最后全部工程验收。 而承包人,在这里,有多一个,在一定期限内负责保修的义务。 怎么说呢!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个很高大上的东西,你想想,修一个写字楼,你得怎么搞? 难怪会独立列出来。 这么简单的说吧。 承包人,必须是有资质,否则就无效,不能借用别人;而且,必须进行招标;不得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一句话总结这个: 非常非常严格,涉及多方。需有资质(不是谁都行),按照约定,完成指定时间内任务,交给检查,ok,拿钱走人还不行,要保修,负责到底。 (写完这一章,我都心有余悸,不知道为什么,有种感觉,把它写简单了。但是,这个承揽合同,真的是感觉,严格!我的理解,就是章节名字,一个无可挑剔的完美作品,别人交给你做,你没按要求做好,你交不了货或交了货不合格,就真的玩完了的,真的对得起严苛二字。) (请注意:承揽,这两个字。承与揽,揽活做。)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24章:生活中的佣金(提供劳务的合同) 这天在贴吧逛了一下,看到了一个人问,在离婚诉讼期间,看到自己老婆掉水里了,以为没有救助义务了,但是,最后却被判无过失的故意杀人。 我没学这个,但是我凭判断回了一下。 我说,在期间内,还是有效婚姻(没离婚),不能见死不救吧? 是主观意识的错误认为,所以才是故意杀人。 可我一查百度,发现还真的是这样 这告诉了我们什么呢? 权在身,义务与责任在身,法律在身。 它,还没离开你,所以,你就有责任与义务,似乎拿着来判断所有的法律问题,都可行。 跟你有关才有关,跟你无关才无关。 好了,闲话少说,开始今天的内容。 又是合同。 第二十三章:提供劳务的合同。 还是借用三问的形式,来理解今天的内容。 今天,又有五个合同。 (运输、保管、委托、行纪、居间) 前三个,可能都知道是什么,后面两个是什么鬼? 那么,就先讲知道的。 ——分割线—— 第一个,运输合同。 通俗的讲,就是从,运到约定的终点,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其实什么呢? (快递!火车票!汽车票!) 就是这个东西。 所以,它的标的,是运送行为;是诺成;是双务有偿;而且,还是条款格式合同(还记得吗?事先打好的。表格条款) 而运输呢,分为客运;货运;多联式合同(知道是什么吗?) 相信,说起客运肯定都知道,有一张小票票(通常采用票证形式); 旅客既是当事人,又是运输对象; 也就是,运人。 至于,双方的责任,都知道,我,不能携带(!!);可以携带适量;有票票; 而承运人,重点有三个(救助义务)(对旅客的伤亡赔偿责任)(对行李的损失赔偿责任)。 这是客运。 而货运呢? 寄快递,我们都知道的:费用;收货人(必要情况);包装;对特殊物品(警示)。 而运货的呢? 运送;通知收货人;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 这里面,其实都很简单,而搞不懂的一个,就是那个叫多式联运合同。 其实,通俗的讲,就是多种运输方式来运一个东西。 比如,用完公路用铁路,之后又飞机。 其实是生活常见,就不做详细介绍,我感觉还说多了。 ——分割线—— 因为这几个合同,都是提供劳务,也就不难理解,只是没有太大的联系,唯一的联系,就是提供了劳务。 而这一次,一次讲述两个合同,保管合同和委托合同,为什么要一起讲? 因为,感觉有些相同。 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可以无偿,也可以是有偿。 打个比方: 我从超市买了一袋水果,走到家附近,记起来还有东西没买,于是我放在楼下保安室,跟他说一声,让他替我保管一下,我就回来(因为是认识的)。 买完后,我回来,出于感谢,我请保安吃苹果(有偿报答),但是我事先并没有说明(无偿)。 而委托,也是一样。 是基于信任关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处理事务。 只不过,保管是定向保管东西,放那里就不动了,到了时间去拿。 而委托,是要处理委托的事情。 打个比方: 我委托你帮我办一件事,去隔壁村商店帮我买一条烟,我给你买烟钱和委托费(跑腿费)。 说白了,就是跑腿,帮人办事。 所以,一个是看管,一个是跑腿。 但都不能动这个烟,还有那个苹果。 ——分割线—— 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 什么是行纪合同,是不是一看名字就懵逼,有这种合同吗? 我告诉你,多的是!! 我打个比方: 画廊卖字画。 委托人将字画委托给画廊,而画廊却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面出售。成交后,取得佣金。 而买方的交易对象是画廊,而不是字画作者或所有人。 画廊是行纪人,字画所有人是委托人。 这就是行纪合同。 (总感觉有种挂羊头的感觉!) 而居间合同怎么理解呢? 其实也很常见! 我们拿行纪合同作为对比。 打个比方: 行纪合同:就是a,请b帮着做一单买卖,b以自已名义自行处理相关事务(卖画),办成后b得报酬(取佣金)。 而居间合同:就是a想办一件事,请b帮着联系找人,结果,b找来了c,让ac间达成了合同,b得报酬(介绍费,你可以理解为,中介,就是这个东西)。 所以,行纪是参与在里面,没有第三人; 而居间,是媒介,帮你找,有第三人。 但是,都要提供劳务费用(也就是佣金)。 看完下来,理解了今天的合同内容吗? 其实,都是提供劳务,而取得佣金的合同,无论是运输还是还是什么,这一章,与生活息息相关。 欢迎留言!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26章:价值连城 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好。 又到了一天的讲解知识点时间,说实话,这个东西看得我发晕,现在头还疼。 你们看得下去吗? 反正我是每天都陷入了一种被书本眩晕的状态,而且效果作用时间长达半个多小时,到现在还有后遗症。 但是没办法啊,我得看,我得过啊。 之前的工作,不说多好,但是,累。相比之下,这个还觉得好多了。 哈哈。 闲话少说,稍微皮了一下。 今天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十四章:技术合同。 我的天,为什么还有合同? 我都看了多少天合同了,怎么还有。 我先看一下后面,哦!还好,总算是最后一个合同,我的天,这几天都再背合同,头都大了。 既然提到技术,我们第一个想到了什么呢? 我晓得了,专利。 对吧,有专利(技术)。 而这些技术合同呢,又分了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订立。 所以,总体还是技术。 是不是感觉还是看不明白,好吧,我们换个理解方式。 技术(约等于发明创造),理解了吧? 如果还不能理解,我只好说,法律,你太难了。 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技术合同,可以按照之前的合同进行理解。 只不过,这里的标,是技术(发明创造,专利)。 而且,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期限又长,各种费用计算复杂,风险很强(打个比方,你在发明一个东西,可能失败,血本无归) 天,真的是个无底洞。 而当事人的一方,肯定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者技能的技术人员,诶,感觉好高大上,这种职业哪里有! 技术合同,是有偿的双务合同。 ——分割线—— 所以呢,这么高大上的合同,肯定很牛逼! 内容肯定也很牛逼! 所以,都是书面形式来体现。 我一看,真的是。 第一个就是签订保密协议(保密条款); 第二个就是成果的归属条款,诶(是事先说好); 第三个特殊的价金或报酬支付方式; 第四个专门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条款。 看完之后,这几个知识点,其实跟其他的合同,异曲同工,唯一的亮点,就是似乎都是亮点,我好像又说了废话。 不过,下面竟然对于价款和报酬,做了详细说明,哇,感觉真的不简单。 可是一看又觉得很常见。 什么一次总算,一次总付;分期支付;提成支付;首先部分固定,然后部分提成方式分期支付(这什么鬼?) 其实就是先付一点点,然后再付,其实就是那么多钱,只是分了几个形式(前面两个一类,后面两个一类)。 至于有一个成果归属,不难理解吧? 你的还是你,合作就是合作的,事先约定好,就不会出乱子。 出了乱子怎么办? 也就是专利权出现了争执,那怎么解决呢? 因为这个东西看起来不那么容易理解,我们还是换个东西来解释这个东西,同理通理,法律也是有原则的。 打个比方,你。 借了我一本书正想看的书,一块钱一天。 但是经过调查,发现是你通过不正当手段从别人哪里顺来的,而我已经看了七天,付了你七块钱,如何解? 按照我们平常的逻辑思维来理解,谁错了? 肯定你错了啊,你从一开始就错了,我压根就不知道,我是无辜的(主观意识认为是你的)。 所以,如果我要继续看,接下的钱,我要给别人(书的真正主人)而不是你。 你构成了侵害他人技术成功的技术合同无效;(顺的书) 非法获取他人的技术进行转让,无效;(还是顺的书) 而你怎么处置? 其实,很简单啊,所得的钱归还,所得的书归还,赔偿一定的损失。 (这么打比方只是为了好理解,一个是书,一个是技术,却有异曲同工之处(书也有著作权),只是法律上要将这一类,归位技术合同,因为技术,也的确是一个很严苛的东西,不像普通的书(买的笑话书等等),你偷了就偷了,也没多少钱(三十块一本?),但是技术,那就是价值连城啊!!!) 真羡慕搞技术的人! 有钱! ——分割线—— 至于,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 打个比方,你要写一本书,要做些什么? 是不是不要制定写说的计划?(制定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是不是要钱?没钱吃什么?(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写完了)。 最后(提供技术和具体技术指导)。 而转让,就是把你辛辛苦苦写的书,(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别人,就(不一定)是你的了,是别人的,但是别人会给你钱,或者,相对部分使用权支付使用费用。 相信这些应该都不难懂,没必要死趴在一个东西上不动吧,换种东西来理解这个知识不是挺好吗? 之前我可是吃了大亏,天天发晕,现在好点了。 (那种知识产权案子,会不会超级复杂?算了,还是先易后难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27章:慎重再慎重啊! 婚姻法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好! 我知道,那个烦人的法律备考生又来讲东西了。 今天,不是合同了! 哦耶,总算是结束了,看得我头都大了。 而今天的内容,与婚姻有关。 我在写之前,想到一个问题,我把这个讲清楚了,那些看懂的人,是不是对另一半会防一手?或者,知道怎么对付了? 我的天,我这都在想些什么?! 好了,我就不皮了,开始今天的法律知识内容。 第二十五章:婚姻法。 继续之前的三问法。 婚姻,人生大事之一,不得不慎重对待。 所以,婚姻法包含了(结婚、离婚、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 看到这四个,有没有想到一个东西? 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先有结,才有离; 结了后,成为了夫妻; 成为了夫妻后,有了子女。 而成为了一个家庭之后,各自事情,各自东西就会随着而产生,看完了这一章,也许 ——分割线—— 第一件事:结婚。 什么是结婚? 就是在法定年龄;双方自愿;一夫一妻的情况下,拿户口薄在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申请。 审查,达到了法定年龄(男22,女20);无配偶;没有得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自愿;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内)。 其实,当场就能取得结婚证。 我感觉还把这个东西说复杂了。 听朋友,就是去询问,审查,拍照,然后出结婚证。 结婚这一项呢,并不是特别麻烦,但是,看了后面,我总有种感觉,结婚是麻烦的开始!(瞧我这臭嘴) 而婚姻中,有一个无效和一个撤销。 是在结婚后产生的。 无效,其实也很好理解,就是上面的那些情况(反向理解),打个比方,重婚(我在想,登记不是可以看到吗?怎么会出现重婚了?这当事人到底用了什么手段?) 而撤销呢,就是成立后,存在胁迫(威胁产生恐惧),可以由撤销人行使撤销权,以意思表示,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 至于怎么理解这个胁迫? 打个比方:拐卖的那种。 ——分割线—— 第二件事:离婚(很复杂很负责)。 有一个相对简单的离婚,叫协议离婚,也叫好聚好散; 有一个相对复杂的离婚,叫诉讼离婚,也叫你死我活 协议离婚很简单啊! 就是拿上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 离婚协议书;(终于懂了为什么电视剧里动不动就出现离婚协议书,还真的是必须条件!!)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表示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了一致。 这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之后,就会登记离婚,发离婚证(拜拜)。 而诉讼离婚就不简单了, 可其实,就是对子女的抚养或财产无法达到一致,才产生了这个诉讼离婚,不然,好端端的,非要上法院?(矛盾的产生) 不过,离婚有两个特殊保护。 一个是现役军人的保护;(征得军人同意) 一个是女方的保护,男方不得请求离婚。(也就是分娩后1年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 好,接下来,是一个重点,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打个很不恰当的比方来理解这个东西。 我,结婚了。 但是我结婚后,吸烟赌博屡教不改! 还动不动就打! 所以,造成感情不和,分居两地满了2年! 还跟别人同居! 最后,报应来了,我失踪了(宣告失踪)。 当然,这些都是《婚姻法》上的条文。 我们只要知道,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就应准予离婚。 离婚后,有三个,一个是财产处理;一个是债务清偿;一个是子女抚养。 财产的处理,其实简单说来,就是婚前没做书面约定,那就是平均分配(因为是夫妻双方存续期间)。 不过,在离婚的时候,总涉及到房子的问题。 婚前是谁就是谁,就不是双方共同财产; 是婚后,那就是共同财产。 但是我总觉得,和之前的共有关系有关!其实,财产的处理,是一个极其麻烦的东西。 可透过现象看本质,也是可以看懂的。 打个比方: 婚后,父母双方各自出资给子女买了一套房,未约定归属(搞不懂为什么不约定,人情?好吧,你赢了。)而男方与一朋友商议,成立公司,并以个人名义办理过户登记,以300万作为出资给了不知情的公司(其实就拿房屋抵押出资)。如何解? 其实,透过现象看本质。 最开始是谁给的钱?(双方父母,按照一定的比例出资买了房) 该归谁?(双方按份共有,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男方并没有完全处置的权利。 看清楚谁给钱!怎么给的!就知道该归谁了。 而在离婚中,有一个很常见的例子。 叫,假离婚,规避债务清偿。 打个比方。 一对夫妻结婚,开了一家公司,但是背上了债务,这时候,男方把资产全部无偿给了女方,自己净身出户,一个人承担了债务。但是,你们觉得,这合理吗?如何解? 其实,这种套路真的有! 不过,你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他知道并提起诉讼,提供材料,那么就会宣告离婚财产处理条款无效。 至于对子女的抚养,是义务,就算离婚,也要承担一定(记住,是一定的)的生活费费用。 你有看望权,但是不得对子女造成身心健康的损害,否则会中止探望。(损害就会中止) 至于离婚救济。 也不难理解,就是一方经济能力不行,可以要求一方,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 而损害赔偿,是重婚;与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就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精神损失费有可能就是这么来的) 讲完前面两个,我就已经感觉炸了,怎么这么多? 结婚这么简单,离婚怎么那么难? 我要哭了。(请慎重选择,然后结婚) ——分割线—— 下面的两个内容,我就挑重点讲述一下,都超过2000字了,这也太长了吧。 夫妻关系! 重要的一个,就是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其实也很好理解。 结婚前的钱,是你的,就是你的。 但是,一旦钱是在结婚进入了口袋里,那么就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不过,有一个约定夫妻财产制,是通过协商对婚前、婚后取得财产归属处分达成协议,优先于法定夫妻财产制(啊,人性化啊!请一定要记得!先前不商量好,时候闹矛盾分家扯皮,真的很无语) 矛盾,是产生分歧的根本;意见都无法达成统一,还是不要结婚好。(你咋那么嘴贱呢?作者!) 父母子女的关系中,有一个收养和亲子关系的确定。 亲子鉴定不难理解。 而收养呢? 就是没有子女;有抚养能力;没有不应当疾病;年满30。 ——分割线—— 婚姻法讲了什么呢? 个人感觉啊,结婚不难,离婚难。似乎告诉了我们,慎重对待婚姻。否则为什么结婚那么简单,就一点东西;离婚的内容比结婚多了不止两页。 至于财产和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是一个临界点的问题(达到了就是,没达到,不好意思)。 最开始是谁出的钱,就是谁的,总不能我买的西瓜,我没权利吃,别人有权利吃?这什么逻辑? (祝各位观看了的读者,新年快乐,平平安安。) (祝各位法考备考生,今年通过法考。) 包括我!哈哈! yes! 来年见了。 为啥最后一天是讲婚姻法!!??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28章:太子篡位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是大年初一,也不能停止学习啊。 当然,这只是相对于我。 切不可断了这养成的习惯,否则,这倦意袭来,就难说咯。 今天的内容,真的很少,不多。 第二十六章:继承概述。 还是采用三问的形式。 继承的概述,分为了两个部分,其实一看就知道。 继承和继承权啊!(废话那么多。) 其实就是(逝者)把钱给了后人,后人接过,继承。 而法律上,是指自然人死后,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逝者)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制度。 (重点是死后) 这是继承。 而继承权,则是这个人享有的一定权利(享有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权利)。 打个比方:古代的皇帝,把自己的太子叫到身边,还请了德高望重的托孤老臣作为见证人,以圣旨为证明,立下遗诏,盖上玉玺,太子为下一任皇帝。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知道什么呢? 第一个,继承权的取得,必须存在特定的身份关系;(父与子) 第二个,主体是自然人;(有行动能力的太子) 第三个,是一项财产权;(整个天下) 第四个,不可转让性;(只有可能是太子,当然,会不会存在谋朝篡位就不晓得了) 第五个,发生的根据是法律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盖上了传国玉玺,老臣作为见证人) 也就这五个。 今天的内容并不是很多。 ——分割线—— 而取得继承权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法律直接规定;(按照天子顺位,太子为东宫皇帝储君) 第二,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有遗诏,也就是圣旨) 前者是法定继承,后者是遗嘱继承,怎么区别呢? 立没立遗嘱。 如果没有立,那么就是法定继承权的取得,就是三类,依照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抚养、赡养) 至于继承权的放弃,就是放弃啊。(就这么简单) 而继承权的丧失呢? 又打个比方:皇帝临终前,太子得知消息,要传位于自己的弟弟,急了。于是,就把皇帝杀了,为了怕自己弟弟知道然后探究,叫人也把自己弟弟解决了,这样就没有人与他争夺皇位了。 这个行为中有哪些法定事由呢? 第一个,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皇帝)的; 第二个,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自己的皇弟弟) 第三个,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把遗诏改了) 第四个,遗弃被继承虐待被继承的。 说实话,古代这种谋朝篡位,其实在法律上并不成立。 当然,这只是一个举例,不要当真。(千万不能当真,现在现代,学习到知识点就行) 而丧失了效力,也是没有了继承权。 最后,是继承权的保护。 就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他人侵害时,继承权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宫里有人护住了遗诏,外头有人保护了皇弟弟。) 可是,保护也有个时限啊。 (2年)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这些。 其实,只需要弄得,法定继承和遗嘱的区别。 没立,那么就是法定继承。(就是太子的了,顺位而来) 立了,就是先遗嘱继承,然后再法定继承。(所以,圣旨遗诏的威力知道了吧?遗嘱优先于法定) 这章只做了简单的概述,并没有太多的深度。 (拜拜!) 欢迎各位读者点击或分享,谢谢。(如果觉得还可以,对着书本看得懂,就分享一下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29章:触发了机制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好! 在这里拜个年了! 又是新的一天,又是新的学习。 今天早上,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吸引了我。 我点了进去,发现有点长度!!吓到我了。 可是呢,我竟然看完了一篇至少有两万字的推文,还是属于历史的。 讲了什么呢? 它讲述商朝的祭祀,砍下人头来祭祀。(想想都觉得可怕) 而这个,却是考古学家,从一件青铜器中的碎骨分析出了当时的那种情况。 以前,我总认为考古和盗墓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我看完了这篇后,点下了收藏。 我从这篇文章中,认识到了考古完全区别于盗墓。 盗墓与考古都有技术,但是,一个是盗的技术;一个是分析的技术。 盗墓不管三七二十一,只拿值钱,也就物。 而考古,却是分析内在,通过一个很小的物件,从中研究分析中国古代那些被黄土掩盖的真相,还原当时候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人文,地理。(有用吗?我也不知道,但是很多技术现在都无法复制) 这一刻,我觉得考古真的很神圣,至少,我改变了观点。 好了,扯了这么多题外话,开始今天的内容。 第二十七章:法定继承。 看到这里,是不是想到了昨天的太子篡位? 还记得怎么简单的讲述了法定继承吗? 没有遗嘱(而这里,还加了一个没有遗赠抚养协议)。 至于什么是遗赠?(赠是重点,参考前面的赠与合同) 也就是没什么都没有留下的情况下,就会开启一个东西。(触发一个机制) 法定继承! ——分割线—— 为了更好的理解法定继承这个东西,我还是先讲一下,遗嘱和遗赠的区别。 打个比方:皇帝驾崩了,留下了遗诏。 指定了下一任的皇帝(太子),就是遗嘱,是自己人。 指定了其他人为皇帝(比如禅让),是遗赠,不是自己人,是别人。 懂了吗? 而这两个存在,就优先于法定。 ——分割线—— 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呢? 其实也不难理解,上一章也讲过。 配偶;父母子女。这是第一顺序。 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理解为兄弟姐妹。这是第二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优先继承全部遗产的权利,第二除非第一放弃了,才能继承。 所以,第一继承人很牛逼的。(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些上了年纪的有钱人,是人追逐的对象了吧?) 一旦没有遗嘱或遗赠,就全部归第一顺序了。 所以,遗嘱和遗赠的重要性在此。 ——分割线—— 讲到法定继承,有两个重点。 一个是代位继承,还有一个是转继承。 如何来理解呢? 打个比方: 太子,先于皇帝去世,皇帝的遗产由皇孙直接继承,就是代位继承。(跃过了一个辈分) 而皇帝的遗产由太子继承,可还没有分配遗产时,太子去世了,由皇孙直接继承就是转继承。 其实,就是一个先,一个后的区别。 法律上说,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叫间接继承。(好长!) ——分割线—— 好,确定了继承后,就是遗产的分配,你可以认为是开始分遗产了。 而法律对于遗产的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也就两个。 第一个,同一顺序继承,份额均等; 第二个,特殊情况,可以不均等。 比如,生活有困难,缺乏劳动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大孝子。 而不尽抚养义务的,少的,分配应该不分或少分。(对!我很认同。) 今天的法定继承,其实就是昨天内容的详细解释,毕竟,昨天可没有将代位继承这个东西,我没看到,所以就不晓得。 不过,它既然将其单独罗列出来,肯定是重点。 其实,法定继承就是触发了机制,没有遗嘱和遗赠,就发动了法定继承。 好了,今天的内容,到此结束。 拜拜! 如果觉得还可以,欢迎分享,不收费,知识点分析不会开启ip,没必要。(书上都有) 刚又重新严谨了一下内容。 谢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从零到法》正文 第30章:四大继承之首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好。 今天,又是新的一天。 下午的时候,破天荒打了一下副本。 我在喊:纯奶金团,便宜来,相信自己,可以的。 这个副本,是一个难度不小的副本。 很多人想有很好的装备,就要去打,才能够有伤害,进入高级副本。可是现在装备不行,于是,就需要别人带。 由此,诞生了游戏里的服务行业。 可是,游戏里却存在很多骗子,骗人! 平民玩家无奈,好不容易刷了普通图,得了游戏币,结果,被带的人利用信任,然后骗没了,最后拿着游戏币跑得无影无踪。 而平民玩家就只能骂,可是,都知道,骂也骂不回来。 今天,我带了三个很一般的,不厉害,资质平平装备一般,但是,我带过人,过过图,知道什么样的装备可以过,什么样的装备不可以。 最后,很艰辛,过了。 出于我先给信任的条件,别人进了队伍,最后过了,都加了好友,给了游戏币,说是明天再一起。(相互信任,一同努力,也是可以过的。) ——《地下城与勇士》 好了,这是今天发生的小故事,现在开始知识点学习。 ——分割线—— 已经连续两章都是与继承有关的内容了,但是还有,而且都是最开始的那章继承,衍生出的细则内容。 所以,并不是很难理解。 今天的知识点,有三个,我打算采取对比的形式,因为对比产生知识效应,更容易记住。 第二十八章: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标题怎么这么长!) 第一个,遗嘱继承。 还记得之前讲过的遗嘱内容吗? 那个比方:皇帝驾崩,留下了遗诏。 传位给东宫太子,接任皇位(是自己人,有关系的人),是遗嘱; 而禅让给了其他能人,接任皇位(无关系,却有能力),是遗赠。 这章的内容,是上一章的拓宽,你理解了上一章,这一章就可以说,只要看一眼,没区别,如果非要阐述一下,也可以。 (遗嘱)打个比方: 皇帝知道自己寿命将尽,单方面一人口述,皇后执笔写下遗诏,指定太子为新任皇帝,盖上传国玉玺,生效。 从上面,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什么呢? 第一,遗嘱,是单方面的;(皇帝一人) 第二,不适用代理制度;(必须是皇帝亲自设立) 第三,死后生效;(驾崩了,才会把皇位空出来啊) 第四,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就是必须采取一定的程序和形式) 既然讲到形式,那么遗嘱,还真的有几种方式,相信也都看到过。 (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 如果皇帝是口头,还得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不能谁说是皇帝亲笔就是皇帝亲笔吧?总得有德高望重的老臣作为证明吧?) 既然,都这么想了,无妨再想深入一点,那就是遗嘱,也会存在无效。 打个比方: 皇帝身体还可以,却没想到,太子的皇弟弟突然逼宫,逼皇帝当着文武百官宣布,传位于他。于是,皇帝,宣布,他将是新的皇帝,可就在这个危机时候,太子从城外赶了回来,带兵救驾来了。这时候,皇帝看到太子回来,就说皇弟弟是逆子。 所有的一切都推翻了。 从上面,我们又可以知道什么呢? 其实,也不是很难。 第一个,限制或无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 第二个,受胁迫的遗嘱无效;(被逼无奈) 第三个,伪造无效;(皇弟弟想伪造) 第四个,篡改无效;(本来是东宫为帝,却改成自己) 第五个,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立遗嘱的,之前的遗嘱无效。 至于最后的撤销变更,也不难理解。 就是以最后一份所立有效遗嘱为准。 唯一的一个重点,就是遗嘱的执行人,你可以理解为托孤大臣(深受信赖,有话语权),皇帝对他说了很多,怎么办,肯定先说好了,就遗产情况做书面报告说明,按照执行就行,任何人不得干预执行人。 ——分割线—— 至于遗赠,也不难理解。 就是无偿给了别人,这个别人可以是(国家、社会组织或自然人) 有效条件可执行,可以参照遗嘱的执行,就是一个是给自己人,一个是给外人的区别。 还是一个样子,该怎么执行肯定遗嘱已经立好。 要说区别,也就四个。 第一个,主体不同;(自己人和别人) 第二个,客体范围不同;(遗赠不包括消极财产义务) 第三个,接受、行使的方式不同;(遗赠有法定期间,知道受遗赠两个月) 第四个,遗嘱可以指定候补继承人,遗赠不行。 ——分割线—— 至于,最后的遗赠抚养协议! 简单概括它。 第一,是遗赠人与抚养人签订的; 第二,他的财产全部或部分,死后按照协议,转移给抚养人; 第三,抚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的生养死葬。 你可以理解为,双务有偿服务,记住了,这是一个签订的协议。它区别于遗赠,在遗赠之后加了抚养协议! 是不是理解更简单了呢? 理解遗赠的概念,至于扶养协议,是不是也就能够触类旁通? (而且,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是优先于遗嘱和遗赠!继承开启,最先的,是遗赠!) 所以,之前的那一章,附带了一个遗赠抚养协议,是不是就知道了? 看起来很短,但是,我怎么感觉,这协议好牛逼啊!竟然是四个里面最开始的。 法定继承为最后,抚养协议为最先。 而遗嘱遗赠这两个,倒是排中间了。 这 哈哈,所有的一切,都败给了它,哈哈! (欢迎各位点评和分享,谢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