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短篇集》 正文 少爷的真心(全) 白邵影,二十岁,长安城有名的花花公子。典型的权贵子弟,吃喝玩乐样样精通。 白邵影是白家幺子,所以更是受尽宠爱,尽管父兄们都有些恼他,却对他天天上玉红院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让他又该死的聪明,尽管天天玩乐,却还是能出色的完成他们交代的任务呢? 至于白家的母亲,对自己的儿子也是不管不问——一切但凭夫君作主嘛。老爷都不管了,我还说什么?只是:“侍剑,你要照顾好少爷,别让他做出什么过头的事就行了。” 对了,关键人物是侍剑,可怜的侍剑,委屈的侍剑,郁闷的侍剑! 侍剑,十六岁,是白邵影的侍剑婢女。侍剑是绝对忠心的婢女,少爷说一她绝不说二,可是,少爷他……为什么无论做什么,去哪里都要带上我呢?侍剑看着对面坐在美人堆中玩得不亦乐乎的少爷,侍剑很想翻白眼。 侍剑从六岁开始跟着白邵影,仔细想来已经有十年的时间了呢!真不容易。侍剑托腮撑在桌子上看笑得得意的白邵影。最不容易的是,从十一岁开始,她就跟着少爷逛花楼了从开始的好奇,到后来的害怕,再到麻木……5555,我真的很不容易啊! “侍剑,来嘛!别绷着一张脸嘛。来,干一杯。”白邵影的身边坐着两个大美女,大腿上还躺着一个呢。侍剑都不知道他那只举着酒杯的手是从哪里伸出来的——瞧,另一只还放在他腿上那个美女的身上呢。 “干……”侍剑轻轻叹口气,觉得无奈——少爷什么时候才会玩够,才会想回家啊?她们不介意,她还介意呢!回去晚了,夫人会说我的。侍剑真不明白白家人都是怎么想的——自己不管儿子,却又让她这个当婢女的注意他的行踪,管好他的行为,让他别太胡来…… “白公子,来,吃个葡萄。”美女娇滴滴的声音适时想起,白邵影不慌不忙的喝了酒,低头去吃那颗已经剥好皮的葡萄。 “谢谢你,宝贝~”白邵影咬着葡萄的同时还在美女的脸上亲了一口。 “……”侍剑看着就在自己对面调情的两人,很是无奈。为什么呢?总让我这个小孩看这种不良画面,哎!可怜啊……随着时间的流逝,侍剑不仅臀部坐得难受,心里面也渐渐不舒服起来。 堵得慌……真的是很奇怪。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渐渐的,越来越讨厌来这个地方。越来越不舒服了……少爷偏偏越来越喜欢来这里。以前他还会带她去赌赌博,逛逛街,打打猎,钓钓鱼的说…… 对面的美女,在侍剑看来,衣服低得几乎和没穿没什么区别了。相比之下,侍剑身上裹得严严实实的……突然之间,觉得有点热,闷的慌……侍剑不自觉的用手拉着领子,想透透气。 对面的美女,发髻松散,金钗步摇花朵……华丽得让侍剑觉得有些晕。脂粉味好浓……鼻子好像堵住了也。怎么会这样? 渐渐的,不用白邵影劝酒,侍剑自己主动的一杯接着一杯喝。呃……真的晕了…… 等侍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周围的空气好了许多。凉凉的,还带着些泥土与花草的清香。周围很安静,只是偶尔有小虫子的声音在叫。摇摇晃晃的感觉很舒服——咦?她在少爷的背上?!侍剑立刻一个用力,跳下白邵影的背。 “侍剑?”白邵影转身看她,开始的不解在看到侍剑诚惶诚恐的样子后,转成无奈的笑,“你醒了?” “侍剑该死,不该喝那么多酒,还害少爷背我……”侍剑激动得红了眼眶。 “我不是说过不准说自己该死么?”白邵影板了脸,转身就走,也不叫侍剑起来——好多次了都,侍剑自己懂得起来。 “侍剑知道错了。”果然,侍剑自动自发的拍拍膝上的尘土,起来屁癫屁癫的跟着白邵影往回走。她知道少爷舍不得让她死,才敢那么说的~少爷总会对她生气,却从没有怎么罚过她。所以,除了老爱带她去些不良场所外,少爷其实是世界上最好的少爷呢! 侍剑很喜欢这样的少爷,也很庆幸自己可以遇到这么好的主子。所以,即使少爷也常常让她觉得郁闷——比如起先——侍剑总是转眼就忘的。只要少爷能恢复,对她好,她就会开开心心的了。 “侍剑。” “嗯?” “你今天为什么喝那么多酒?” “不知道……大概是少爷一直劝酒,侍剑也觉得那酒挺好喝的,就……” “停!”白邵影不耐的挥挥手,“我知道了,你不用解释了。” “是。”为什么呢?少爷好像又不高兴了…… “侍剑。”过了一会儿,白邵影又开口唤侍剑了。 “嗯?” “你头上的那个坠子怎么没戴了?”白邵影指了指侍剑的额头——刚才坐在她的对面时就发现了,碍于周围的人没有问。 “哦。今天起得有些晚,匆忙之间忘了戴。”侍剑摸了摸自己的额头,难怪觉得有些怪。空空的……那个坠子是她十岁时少爷送给她的,还要求她将它挂在醒目的地方——额头上。 “因为我身上也有一个。”那时的白邵影指着自己脖子上的链子说,“这样,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我的人了,自然不会欺负你。”从那个时候开始,侍剑每天出门前都会小心翼翼的将用链子穿好的坠子戴到额头上。 “忘了?”白邵影抚着自己颈子上挂着的坠子,十分不悦,“你睡觉的时候会将它摘下来么?” “嗯。” “以后不准摘下来。” “咦?” “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将它摘下来过。” “……”那是因为少爷是将它挂在脖子上的嘛。 “你那是什么表情?敢不听我的话?” “不敢!奴婢回去马上戴上,并且永远不会摘下来了。”侍剑立刻摇头。 “……”白邵影凝视了好一会,看着侍剑害怕的表情叹了口气,“我说过很多遍了,不要自称奴婢。”为什么,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呢?她到底经历过什么?使得她如此的小心翼翼……他已经那么努力了,去哪都带着她,做什么都带着她,希望能让她有种和他是一起的人的自觉。可是……她永远将他看成主人,永远对他…… 这样的情绪,如何才能转换为爱呢?娘说最多只能让他玩到二十岁,之后无论他怎么想,都要成亲——“什么爱不爱的?结了婚以后,自然就是你的人了。真不明白你这小子都在想什么——我和你爹同意让你娶侍剑就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哪还能再等?” 娘说得很明白,高贵的媳妇儿她们家已经有了(公主嘛),她和老爷也不在意那个(毕竟,爹也是从穷苦人家出来的),只希望儿子们能赶快成亲,娶个贴心的媳妇儿,让他们早日抱到他这个幺子的孩儿,就心满意足了。 白邵影知道,他的爹娘对他真的已经很放任很放任了……再过十来天,就是他二十岁的生日……侍剑还是这样的懵懂……老天!我该怎么办?为什么这个从小就逛青楼的女人对男女之事还是这么迟钝啊?!/ 焦躁,焦躁,焦躁……现在只有这个词可以形容白邵影此时的心情了。 府里已经开始大张旗鼓的准备婚礼了,家长们(哥哥也是长辈嘛~和爹娘一样算长)根本不愿意再给他时间。 “搞不定是你自己的问题。”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孩子已经能叫爹了。” “我们可以不告诉侍剑,可是时间一到还是要拜堂呢。你自己努力在这几天内搞定吧。” “儿子呀,不要那么执着。什么爱不爱的……娘真是不懂……” “我们给你的时间已经够充分了——整整十年也!” 对呀……就是十年了……他对侍剑是一见钟情的……可是……他当初没想到这个女人是如此的迟钝与让人生气啊!小时候,有好多次,他都明着说了,她却还是没有半点回应。他都害怕了,总觉得自己是在自作多情…… 没面子,而且心痛。所以渐渐的就不再说了,只是用各种方法吸引侍剑,想让她爱上他,而后主动表白。可是,谁知道……哎!到最后,他还是没法得到她的心,只能强娶么?郁闷郁闷郁闷! 咦?少爷要结婚了么?怎么回事?都没听说是哪家的小姐啊,怎么就突然的要结婚了呢?府里面张灯结彩的,好不热闹。谁都知道少爷要结婚了,却没有人知道新娘是谁/她私底下问过许多人,可是就是没人知道!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事嘛…… 问少爷吧,他也只是淡淡的说你不必知道。怎么可以这样?!她从小就跟着少爷,彼此约定好说没有秘密的说!难道,只能是她没有秘密,少爷可以有秘密么?太过分了! 侍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的想知道答案……知道了又怎样呢?是呀……就怎样呢?不管是哪家的小姐,少爷从此以后就会是别人的夫君了。以后,他还会带着我四处玩么?即使,是逛青楼也好啊……可是,估计不会吧,少奶奶一定不会答应。听说,那些大小姐们都很小心眼的,像以前那个公主将大少爷管得死死的…… “侍剑。”白邵影的语气中有惊慌,“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么?” “没有呀。”侍剑不懂,只是心里有些闷罢了……还有些酸,“怎么这么问?” “……”白邵影什么都没说,伸手往侍剑的脸上抹了一把,“你看。” “什么?” “眼泪!”无语了……侍剑真是越来越迟钝了! “哦。” “……”还哦!“你为什么哭?”本来心情就不好的白邵影,语气更加恶劣了。 “我……我不知道……就是心里难受。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哭。”侍剑好委屈,人家都哭了,少爷还那么凶恶! “为什么难受?” “不……不知道……” “走吧走吧,我带你去玉红院玩。” “咦?” “大概是最后一次了,去不去?”以后,做为白家的少奶奶,侍剑是没法去青楼那种地方了。他有了侍剑以后,自然也不会去。这次带她去,主要是为了教她一些东西。 “你都要结婚了,还要去花楼?”侍剑不懂,“新娘子会不高兴的。” “你会不高兴么?” “……” 侍剑的沉默,让白邵影突然来了精神——她会不高兴么?原来看她好像都没什么反应呢。“你会不高兴么?”白邵影用着几近小心翼翼的语气,又问了一遍。 “不会!我很高兴!走吧~”侍剑却突然笑了——也许,是最后一次和少爷一起行动了呢。无论去哪里都好,她都很高兴,尽管,内心深处有着不知明的疼痛。 “……”没指望了!还是用强的吧……娶到总比没娶到好……可是,还是有些郁闷。 咦??少爷!他怎么把我扔给那些女人,自己却坐在外屋喝茶呢?侍剑不懂,却又不敢违抗少爷的命令……就这样,她被迫听、被迫记了一些莫名其妙,却又让她脸红不已的东西。 原来,男女之间真正的亲热是那样的哦。那为什么以前的少爷都没有和这些美女们那样呢?(她当然知道——从头到尾,她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嘛)咦?难道,是夫妻之间才可以?不然的话,那些女人也不会很羡慕她,说她要嫁人了什么的……还说没有嫁人的人是没法这么幸福的…… 等一下!我要嫁人?!我什么时候……难道,是少爷打算趁自己结婚的当儿,把我也给嫁了么?不,她不相信,少爷不是那么狠心的人!自己一结婚就把她给……一定是未来少奶奶的意思! “白公子!”正努力分心,不去注意里屋情况的白邵影,被这声焦急的呼唤给吓了一跳。 “怎么了?” “你快来!你的小侍剑突然哭了,还哭得很伤心,说什么不愿意嫁!我们怎么劝都劝不住,你来吧。”美女们说着,将他推进里屋,而后个个识趣的退场。 “你……知道自己要嫁了?”侍剑坐着的床上,似乎有针,白邵影怎么都坐不住。 “嗯。”侍剑低着头,默默的擦着泪,努力劝自己要懂事,不要任性。要服从主人的安排……可是,还是很难过! “你不想嫁?” “我……”侍剑挣扎了一下,还是鼓起了勇气,“可不可以不嫁?” “……”白邵影的脸色当即沉了下去,“不行!”即使不喜欢,也要娶!白邵影终于肯定了自己想要侍剑的心情。这种心情渴切到,即使得不到侍剑的爱,他也要不顾一切的留下她的人。 呜呜……侍剑失望的扑到床上哭出声来——少爷的表情那么可怕,看着好像是他自己想要我嫁,一点都不像是被未来少奶奶逼着把我嫁出去的样子!我就那么讨人厌么? 白邵影的手握得紧紧的,控制了又控制,几次伸出去又缩回来。到最后,他还是叹着气,无奈的轻轻抚上侍剑的背:“你就那么不想嫁么?” “我……呜呜……嗯。”到现在她才明白,她好像是宁死也不想离开少爷。一想到要离开少爷,她的心就疼得好像她马上就要死掉一样!为什么呢……这样的依赖他,不想离开他。少爷他,真的对我太好啦! “为什么?”他有那么糟么?害得侍剑哭得那么悲惨,他都要以为自己是十恶不赦的大恶魔了。 “因为……”即使很不好意思,但也许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侍剑决定要说,“我不想离开少爷。” “……”白邵影的手顿了顿——不想嫁给他,是因为不想离开他?这是什么逻辑?等一下!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白邵影为着那可能的“误会”而屏住呼吸。“侍剑。” “嗯?” “你不想离开我?” “嗯!” “为什么?” “不知道……就是不想离开。” “有多不想?” “死也不想!”侍剑的回答干脆俐落,这让白邵影笑出声来。“?”侍剑终于将脸离开床铺,转头看白邵影——少爷干嘛笑?觉得我的想法很傻么? “傻瓜!”白邵影笑着将侍剑抱了起来 “呜呜……”侍剑暂时停住的泪立刻又涌了出来——果然,少爷觉得我傻! “别哭。”白邵影心疼的抹去她的泪,“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了——应该说,你想离开都离开不了了。” “?”侍剑不懂。 “因为你马上就要嫁给我啦!”白邵影露出了洁白好看的牙齿。 “我?”我要嫁给少爷?“那少奶奶呢?” “少奶奶?” “就是那个要嫁给少爷的人呀。” “……”白邵影有种要晕倒的冲动——他怎么会爱上这样的一个人?!她怎么会问出这么宝的问题?控制控制控制,白邵影深呼吸几次,“你要嫁给我,‘少奶奶’自然就是你啦。” “咦?我?不是别人?” “谁告诉你是别人?” “对哦。”没人说……“可是,我为什么要嫁给少爷?” “……” “少爷为什么要娶我?” “……” “我们这样……” 白邵影觉得自己再也忍受不了了,索性低头直接封住这个小女人喋喋不休的唇——神呀!他要她爱上他,怎么就那么难呀? 只好,努力再努力了!反正,她已经离不开他了,至于别的东西……慢慢来吧。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爱所以不要(全) 我叫霍晓芸,今年二十岁。 我有一个青梅竹马,叫孟光。 说到孟光,我们真的是不折不扣的青梅竹马——七岁之前我们常常一起洗澡,十岁以前我们常常睡在一起,十三岁以前他每次都笑着答应以后要娶我当他的新娘。 十四岁那年,孟光交了第一个女朋友,却不是我。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不是说答应了要娶我么?为什么却和别的女孩交往?我生气的跑去质问他,他笑着和我说:“因为我喜欢她,所以想要和她交往。至于和你之间的约定,那时我们都小,不懂事,你忘了吧。” 忘了?!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回忆,是我目前为止最不想忘记的事啊,你让我忘了? 忘了它,是不是要连我自己一起忘记才可以呢。 那是你和我的约定,原本以为可以维持一生一世的约定,是要幸福一辈子的约定。 如今,却成了一辈子的阴影,无论如何都甩不开忘不了的约定。 我哭着跑了,并开始了和孟光的冷战。一个星期以后,孟光和那个女生分手了,并嬉皮笑脸的粘着我,乞求我不要不理他。 喜欢这个人,真的好喜欢。 喜欢了多久了呢?大概是活着的所有时间。 有多喜欢呢?大概就是他一旦嬉皮笑脸的先低头、示好,就会忘记一切愤怒与悲伤,笑着原谅他,重新与他成为那个最好最好的朋友,成为彼此最亲密的存在。 我与孟光重新过起了形影不离的生活,一起上学、放学、写作业、玩耍、闲晃。可就算如此,不同班的我们还是有着独处的时间,因此,一个月不到,孟光有了自己的第二个女朋友。 这次,我没有生气的跑去质问他,也没有哭,而是直接不理他。十天以后,他和那个女孩分手了,然后嬉皮笑脸的粘着我,要我陪他一起玩,不要丢下他一个人,不要不要他,因为那样他会寂寞。 寂寞?没有我会寂寞么? 可是,有了女朋友的时候,就算没有我也没有关系吧?所以那个时候,可以忍受我的冷淡忍受我的无视…… 可是,即使明明知道,我不过是他在“空窗期”的消遣品,排遣寂寞用的“青梅竹马”,我还是经不住他的纠缠,再次原谅他。 再一次。 又一次。 每一次。 都这样轻易原谅了他——为什么说是原谅呢?他不喜欢我,和喜欢的人交往,要继续和我作朋友,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地方啊,为什么要祈求我的原谅,好像他怎么了我一样? 我突然想通,突然大度,突然不再与他冷战。于是,无论他是单身还是别人的男朋友,都是我的好朋友。 可是,我知道,我不是突然“大度”,我只是渐渐麻木。原来,人类对于什么都是可以麻木的啊,包括痛,包括喜欢。 十七岁的时候,我有了第一个男朋友,不是孟光。孟光没有和我冷战,只是笑着恭喜我,说我终于长大。我不知道他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还是有些勉强,因为我没有看的勇气。 我和别人交往,超不出半个月。 和我交往的人,也许是我喜欢的,觉得挺好挺不错的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想和他过分亲近。牵手都觉得别扭万分,何况是接吻?如果喜欢一个人,是不可能不愿意被他亲吻的吧? 男友失望的说:“你心里有别人吧?” 我没有回答,只是默默的等他说:“我们分手吧”,然后点头。 我不知道我恋爱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我真的喜欢那个人,也许只是不想输给孟光,也许是早已麻木的心还是暗暗的希望这种行为可以得到孟光的一点反应,即使只是那么一点点,我也会很开心吧? 可惜,没有。他笑着恭喜我,说你终于长大了,说希望我可以和那个人相处得好,希望我可以从中得到快乐。 所以,我继续交着牵了半个月的手,而后分手的男朋友。 孟光其实没比我好多少,他和别人交往,不会超出一个月。 至于他和别人的进展,我不知道,不是他不愿意说,是我不愿意听。 二十岁的时候,遇到了柳以印,他是个特别温和的男人,总给我一种大哥哥的感觉。遇到他以后我就常常想,如果他是我的青梅竹马就好了,因为他就是青梅竹马型的人物嘛! 戴着无框眼镜的他,看着斯文又温柔,事实上他也是这样的人。总是温温和和的倾听我的每一句话,细心的照顾我,对我……也许,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他对我更好的男人了! 我这么想着,没有甩开被他牵住的手。 我喜欢孟光,这是勿庸置疑的事。我交过许多的男朋友,这也是事实。 这些,柳以印都知道。 柳以印是我的学长,是我们的学生会主席,是学习尖子,是低调的校园明星,他好忙好忙,我知道。可是,他总是能在我需要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擦去我的眼泪,温暖我冰冷的双手。 他是那么温暖那么坚定的存在,他温和得没有一丝的侵略气息,他温暖得可以让我麻木的心渐渐苏醒。也许吧,我想,也许我可以喜欢这个男人。 不,我已经喜欢上他了。 我知道,因为我想,如果在这个结冰的湖边,他低头要吻我的话,我可以接受。 但是他没有,他倾身只是为了拂去我发上的雪。 突然觉得闭上眼睛傻傻等待的自己好傻,我的脸红了。柳以印笑着用他那一向温暖的双手捂住我总被他说好小的脸颊,在我的额上落下了一个轻轻的吻。 蜻蜓点水一般,却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让人心动。 我真的,喜欢上他了,我想。好喜欢。 “晓芸。”孟光欲言又止。 “嗯?”最近,他好像常常这样,专注的看着我,好像有什么话要对我说,最后却没有说。我都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你……” “我什么?” “你和柳以印交往了二十六天了吧?” “啊?”二十六天?有那么久了么?“超过半个月了呢。”我笑着感叹,“好难得。” “是啊,好难得。”孟光闷闷的吸着杯中的饮料,不再说话。 我看着窗外的雪,也不再开口。我甚至没有问——我都不记得的事,他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 不知不觉中,我和柳以印认识快一年了呢。交往么,也有一个月的时间了。 我本来不知道这个时间的,可是孟光那天说了,所以就特地去在意了一下,然后在某一天醒来的清晨,笑着想:孟光,我的记录赢过你了哦!所以,你也要加油啊! 这是我第一次笑着想孟光交女友的事,这是我第一次真心希望他可以和他的女友处得好一些长久一些,不要那么短暂。 时间,在以印的温柔中缓缓流逝,很缓慢,真的,因为一切的感觉都是那么的祥和、自然,不突兀,不奇怪。 可是,也很快,真的。因为,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呢,孟光就低着头对我说:“晓芸,你们交往已经有半年了吧?难道,你还没有厌腻么?” “厌腻?不会啊,我从来都不会觉得恋爱是件会令人厌腻的事。” “那你以前和别人交往,为什么都超不出半个月呢?” “是他们,甩了我,不是我甩他们——也许他们厌腻了吧,但是我没有。”现在是夏天,但是与孟光出来逛街、吃冰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炎热觉得讨厌,很舒服呢——我知道,是空调与冰的关系。 我的心情很好,每一句话都是带着笑说出口的。 “孟光,你和那些女生分手,是因为你腻了么?” 孟光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点头。 “这样……”我沉默了一会儿,“那我还挺难得的——二十几年了,你都没有嫌我烦。嘿,真的好荣幸呢!” “因为是你,所以才不会腻的。” 是我的错觉么?孟光说这句话时用的语气与表情,好像……就好像他是爱着我的一样。 怎么可能?我离他那么近,曾经那样的喜欢着他,不要说爱,只要他曾经喜欢过我,我们就不可能象现在这样,只是朋友。 曾经。 我曾经喜欢…… 是啊,已经是过去式了呢。 手边的玻璃传来了轻轻的击打声,我知道,是以印来接我了。我转头看着他微笑,无声的说着:“马上。” “孟光,我先走了哦。出来的时候和以印约好了的,陪他去给学姐买生日礼物。” “晓芸。”孟光最近好像忧郁了许多,没有原来那么阳光那么洒脱了。他拉住我的手。 “嗯?”我没有挣开,因为我早已习惯与孟光的牵手,而且我知道以印他也不会在意的。他比谁都清楚我与孟光的不可能,曾经,我在他的肩膀上流过许多为孟光流的泪。 “我们,还会象现在这样么?” “现在?” “是彼此最好最好的朋友。” “当然!”我笑着保证,我相信只要我不再爱他,只要我能保持和他一样纯真的友谊之心,我们一定可以这样继续下去!以前我不敢肯定,但现在我敢了,因为那个在窗的另一边等我的人。 “也是最重要最重要……” “孟光,我该走了。”我用自由的左手拍拍孟光的手,“你放心吧,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的。” 孟光松手了,我离开冷饮店,走到微笑的以印身边,他牵起我的右手,在手背上印下一个吻:“想我么?” “想。” 以印的手似乎是恒温的,永远不冷不热,春秋季节是刚好,冬天就显得暖夏天就显得凉,所以,我最喜欢最喜欢牵以印的手了!所以,即使他握得那么的紧,紧得我都有些疼了,我还是任其握着,甜蜜的笑着,一句话都没有说。 二十五岁那年,我的男朋友以印变成了我的老公以印,我想我是何其有幸,可以在一生之中拥有一个这样爱我这样优秀的老公。哦,对了,我也很爱他。还有,一个成熟、懂事的青梅竹马。 可是,孟光没有参加我的结婚典礼,在我结婚的那天,他因为工作关系,出国了。 我们曾经发誓要作彼此最好的朋友,要一辈子那样亲密的陪伴着彼此,毫无隔阂。可惜,他到底还是走了,我们最后还是变成了长大后就没有太多联系的儿时玩伴。 不过,我的一生中,能遇到以印这样的人,也算是没有遗憾了。我总是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福的女人! 嘿,光,希望你在遥远的大洋彼岸,过得和我一样幸福! 番外:爱所以要 我叫唐文,从小到大,我身边的朋友都很羡慕我,很多人都以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因为我有个优秀的表哥,大概是人们说的那种“青梅竹马”。 表哥长得又好看,又聪明,又懂事,又好脾气……总之,就是大家心中的王子。 只有我知道,表哥是个多么可怕的人! 以前,我也不知道,直到那件事发生以后我才明白的,并且发誓要离他离得远远的。当然,是在尽量不要惹到他的前提下。 那是我十四岁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了,表哥告诉我说某个中学有个男生特别帅特别可爱,要我去和他作朋友。 哦,我要补充一下,我被人羡慕不仅是因为我又这么一个表哥。我自己本身当然也是个人见人爱的小美女啊~所以,从念幼稚园开始,我就有好多男朋友了。 我喜欢阳光型的男孩,与表哥那种月光型的差很多。所以,我从来不觉得表哥有别人说的那么好。 ok,话说回来。我就好奇,表哥是怎么认识他的?表哥没有说得太具体,只说是一次校际活动中认识的。 一开始,我拒绝了,因为那个人和我不同校,有些麻烦。而且,从来都是别人追我,哪有我追人的呀? 可是,我还是被征服了——孟光的相片加表哥三个月的零用钱加表哥在中学阶段的所有崇拜者送的礼物!天,赚翻了!而且,表哥还免费提供战略呢! 孟光有个青梅竹马,他们的感情十分十分的好。从我所掌握的资料可以得出,他们不是单纯的那种青梅竹马——至少,那个女生是很喜欢孟光的。他们所有的游戏都在一起,孟光大概不只一次对着她发誓说长大要娶她了。 这下,更有意思了。 如果,这样的人,可以被我追到的话,也也是一种本事啊。可是,我对他实在不够了解,又要忙自己的事,所以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拟定战略。 我只是按着表哥教的,对他说了一些话:“孟光,你知道吗?爱情是世界上最激烈最深刻的感情,也是最不稳定的。新鲜感很快就过去了,剩下的只有厌烦。更糟糕的是,如果以前是朋友的话,当过恋人以后,如果不能维持一辈子的话,就连朋友都当不了了。” “那维持一辈子不就好了?”孟光的笑真的很迷人,我真的好喜欢。 “不可能的。” “我觉得可能啊。”孟光似乎想到了什么,笑得更甜了。 “那是因为你没试过,所以才这么以为的。”我才不担心呢,我的每一句话都是表哥教的,他的头脑是有名的好。即使只是初中生而已,即使我不是那么欣赏他,可是,我还是相信他的。 “……” “也许你可以试一下。不然,你直接把那个最在乎的人拿来试,万一失败了怎么办?万一连朋友都作不成了怎么办?你受得了么?你受得了没有她的日子么?” “……怎么试?”孟光犹豫了。 “和我交往试试看啊。” “你?” “是啊!你不讨厌我吧?”我有这个自信,看到我的人都不会讨厌我的,这点我和我的表哥倒有点亲戚的意思了。 “嗯。”孟光的笑有些不好意思,“事实上,以前见过你的,一直觉得你很好看。” “是么?” 我笑了,因为我成功了。 一周以后,我和孟光分手了。他提出的,我也没有反对。反正,我好处也得了,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帅哥等着我呢,何必为他伤心? 他在分手的时候,很抱歉的说:“我很努力了,可是……交往以后才发现,你与想象中的不一样。” “不只我,每个人都一样的哦。都会变得不一样——这就是爱情了。” “是么?”孟光陷入了沉思。 从那以后我就没有见过他了,因为我离开了那个城市。 我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本来是这样的,可是,我还是想起了他! 因为,我参加了表哥的婚礼。我见到了新娘子,当时没感觉,但看到她的名字后就吓了一跳——我忘了孟光,只是不再想起,其实让我从表哥那里得到那么多好处的他,只要有人提起或什么的,我就一定会想起! 而且,他曾让表哥花了那么多的心思,也就曾让我特别特别的注意了一下。 我曾经问过表哥,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积极,表哥没有回答,只说他高兴。那个时候开始,我就觉得表哥是个怪脾气的人,不可理解,难以掌握,于是就自动离他远远的了。 总之,我还是记住了孟光,连带他的青梅竹马——霍晓芸。也就是,我现在的表嫂。 我尽量控制着脸上的表情,趁没人注意的时候,低声问表哥:“你们是偶然遇上的么?以前还是以后。”我问得很无厘头,但我知道表哥他会懂的。 “以前。”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表哥是个可怕的家伙,根本就不是大家看到的那样温和、无害、善良!可是,我还是惊讶得毫无形象的张着嘴发呆。 “因为我对她一见钟情,我想既然我那么爱她,就要不择手段的得到。”表哥似乎心情很好,居然伏在我的耳边和我说悄悄话,“我这里有个讨厌的东西,你把我处理掉。” “哦。” “谢啦,我欠你一次。”表哥说完,就回身去牵一脸羞涩的新娘子的手,带着她继续周旋在人群中。 讨厌的东西?什么? “晓芸,我一直以为爱是世界上最激烈也最不稳定的感情,所以即使我知道我爱你,也从来不要你。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想失去的人就是你!如果,因为爱你就要失去的话,那我宁愿选择作你一辈子的朋友。可是,我错了,我发现眼睁睁的看着你成为别人的新娘,就等于永远的失去你!这种痛苦,让我开始后悔……”不用看下去,我就知道信是谁写的,又打算说些什么。我不知道它是怎么转到表哥的手上的,我只是觉得这个男人,真的很可怜。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喜欢了,就去得到,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嘛,想那么多作什么呢? 我躲到洗手间,用打火机烧了那封信,隐隐约约的看到了等待之类的字,还有许多的数字。也许,是联系方式吧。 呵。 抽完一根烟,走出洗手间,我恭喜新娘、新郎,祝他们百年好合。顺便对表哥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走人。 罪恶感?我没有那种东西,我和表哥是同类人。 但是,我还是决定离他远一些。 当然,他欠我的,我还是会找机会要回来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如果(全)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这次我以为至少会拖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分离,结束得这么快。 我怎么都不会知道,前脚才离开后脚就又要来看你 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走了。 早知道这样,无论如何我都要陪在你的身边! 即使,被世人厌恶,被世人取笑,被世人鄙视,我都要缠着你! 甚至是被你烦了,我也要粘着你,做怎么赶都赶不走的粘人虫! 所以,小意,你可不可以原谅我?原谅我当时的冲动,原谅我当时那见鬼的微妙心理,然后,继续和我在一起? 这次,我永远都不会再离开你了,我答应你,我答应你,会陪你一辈子,照顾你一辈子!好不好? ***意意意*** 我叫林若雨,我的男朋友叫天意,是当前最红最红的明星——世界上有很多明星,也有很多明星称自己是最红的……无所谓了,对他忠实的粉丝而言,他就是最红的没错。所以,我说,天意是最红的,也没有错。 我和天意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在我们还不懂事的时候,只是单纯照抄大人的生活过家家酒的时候,我就已经是他的新娘了。 “小雨,你长大以后要嫁给我哦!”天意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个傻傻的,流着鼻涕也不会擦的小屁孩。 “好啊!那小意你就是孩子的爸爸了!” “对对对,你是妈妈~” “呵呵……” 那个时候的我,比天意懂事比天意漂亮比天意干净,可是我一点都不嫌弃他。相反,因为答应了长大要做他的新娘,我总是很认真的照顾他……我明明还比他小上几个月的,却比他乖很多聪明很多呢!从小,我就为这个觉得骄傲。 可是,在国中升高中的那个暑假,天意变了。他一下子长高一下子变得好看一下子……吸引了小镇上许多女生的目光。不过,我一点都不在意,因为天意还是那个傻天意,他还是不懂得照顾自己,什么事情都要我来帮忙,提点才能做得好。 偶尔和我吵架,我不理他的时候,他就会拖着长长的眼泪和鼻涕来找我,说不能没有我,说喜欢我,说这辈子只要我当他的新娘。 天意其实很好强——和他认识那么久,我当然知道他在别人面前总爱装作一副很帅很懂事的样子。我从不在别人面前拆穿他,因为他也是好强的男生啊!妈妈说了,男生好强是好事,说明他有上进心。 也正是因为知道天意很好强,在别人的面前总是很爱面子,所以,当他完全没脸没皮的来找我,死赖着我,玩着女人才爱玩的一哭二闹三上吊,往我衣服上抹他那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眼泪和鼻涕的时候,我总会又气又笑的原谅他——没办法,实在是,拿他没办法。 “天意,你真的是世界上脸皮最厚的男生!” “皮厚质量好嘛~” “才不是哩!厚脸皮是无赖的行为呢!而且,是没用的人才会做的……” “对着你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没用嘛!”说他无赖,他就索性无赖到底了,“小雨你千万不可以嫌弃我!不可以抛弃我,没有了你,人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嘛……呜呜呜……” 他总是这样,又哭又闹又耍无赖,把自己弄得又脏又乱又没有形象——长大以后,还有了更坏的招术——用紧密的拥抱与火热的亲吻,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转移到我身上来,然后由我负责收拾/ 天意从小就喜欢唱歌跳舞,也爱表演。他总会在第一时间将从广播电视上学到的歌曲唱给我听,问我他唱得怎样;他在别人面前注重形象,可是到了我面前,就会“厚颜无耻”的跳着那些简直糟糕到极点的舞步,然后傻笑着问我他跳得好不。 当然,我会笑着说:“很好啊,我没见过比你跳得更好的了。” 因为,我从来不看那样的电视节目啊。我还有好多书没看,好多功课没做呢。我还要帮妈妈做家务,陪天意玩……所以,我根本就不看那些节目的;所以,我说天意是世界上最棒的舞者,是发自内心的。 再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天意莫名其妙的碰到了一个人,然后莫名其妙的成为了现在的大明星。 记得天意刚碰到那个人的时候,激动之外,更多的却是不知所措。他问我该怎么办,该不该答应那个人,随他到大城市里去学习去发展。天意不问他的家人,却跑来问我,这让我觉得很感动很感动,而且,也许只有我知道天意有多么喜欢唱歌,又是多么的有天分……我笑着鼓励他,然后,他走了。 我知道自己很笨,那么用心的学了,却还是没考上大学。爸爸妈妈没有怪我,却让我觉得更难受了。从来,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呵……可是,为什么呢?到现在才发现?和天意在一起的时候,总以为自己多聪明多成熟多懂事。 但是……但是……看着屏幕上那个笑得灿烂的男人,在众多人的包围下还步履优雅,面对什么突发状况,都显得很稳重的男人……是呵,天意已经是个男人了。备受嘱目,闪闪发光的男人。在那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原来,一直以来,傻的人,是我,只是我……彻头彻尾的…… 那瞬间,溢满心扉的感动,让我当下决定不要复读了。我要陪天意,我要和他在一起!我要,时时刻刻陪着这个让我感动得眼泪不断的男人!在很多很多人眼里,他也许只是个有天赋的漂亮男孩,可是,在那一瞬间,他在我的心里,就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小雨,你真的决定了?” “是呀,如果我不去的话,也会因为思念小意而念不进去书的——何必浪费那一年的时光呢?”我看着爸爸妈妈,有些不安,“对不起,我很自私,很没用,对不对?让你们失望了……对……” “傻瓜!只要你觉得幸福就好啦!”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却让我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善良最温柔的妈妈。感谢上帝,让我拥有如此体贴的父母!他们体贴的,没有将自己的梦想与未来,压在我那不算坚强的肩上。他们笑着送我自私的去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 眼眶再次湿了,却是因为父母。就这样,我湿着眼眶,从小镇来到大城,从我和小意生活过的地方,来到了我们即将生活的地方。 “你就是林若雨小姐么?”但是,来接我的,不是在电话那头兴奋得似乎要尖叫的小意。 “嗯。你是……” “哦,我是天意的经纪人。天意他在参加一个节目的录制,没空,所以让我替他来接你。”经纪人的表情淡淡的,没有太多的感情在其中。 “谢谢你!真是不好意思,麻烦你了!”我努力的笑着,掩饰内心的失望。 “应该的。” 在天意乱乱的房间里等了很久很久,久到我都已经将那个乱得可怕的地方收拾过一遍,让它几乎都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了,天意还是没有回来。 最后,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我不知道……因为我等得睡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是在天意的怀里——应该是他抱我过来的,我看着他的睡颜这么判断着。 小意,小意,小意…… 许久不见,又瘦了呢。 我不舍的抚摸他的颊,视界渐渐朦胧。 这个在电话那头永远笑得傻气,在电视上头永远光鲜,在信里永远说着自己很好很好的家伙,其实,过得没有他说的那么好吧? 早有耳闻的。 明星,是很累人很累人的工作,忙起来的时候,几天都睡不了几个小时,还时不时的受伤…… “小雨。”天意似乎醒过来了,却没有睁开眼,他只是这么咕哝呢,伸手将我往他身边拉。 “小意!醒了就起来啦!”我,恢复意识的第一时间,是睁开眼睛看他。他,不想看看我么? “小……”小意顿了顿,突然睁开眼,“对哦!小雨来了!小雨来了!哈哈……”小雨瞪着我,似乎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昨天回来的时候太累太累了,还以为是做了和以前一样的梦呢~” “小意……”明明,明明看到的是小意兴高采烈的样子,可是,听到他说的话,却笑不出来,好想哭哦…… “傻瓜!好不容易又见面了,干嘛摆出那副脸嘛!”小意看着我,突然一个用力紧紧的抱着我,把头埋在我的颈窝处,“小雨,真的是小雨,我好想你……好想,好想……” 感受着颈窝处的湿意,我再次被他弄得又哭又笑:“搞什么嘛!到最后先哭的人还是你!” “没,没办法,一见到小雨我就变得很没用嘛!”小意还是那个爱耍无赖的小意呢!太好了……一切,都没有变。当时的我,舒了一口气,觉得无比的幸福。 虽然,我相信小意和我都没有变,还是那么那么的在意彼此。 可是,现实是很残酷的。 小意他太忙太忙了,忙到我们明明是住在一个屋檐下,见到彼此的时间还是少得可怜! 忙到每次回来,他都好累好累的样子,即使想努力搞笑,说些白天发生的事,也说得不太好。 就这样,我喜欢小意,小意也喜欢我,却没有办法大声向这个世界宣布,告诉大家我们是相爱的。小意会笑着在各方人马的追问下,不断强调自己现在还是单身,没有女朋友!真的是……%¥◎◎%※)※……% 我们不能一起出门,不能去逛街更不能去玩。甚至,连我呆在他的屋子里都要小心翼翼的。出门回家,更是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但是,这些都不是我一个人窝在小意的家里默默流泪的原因。 小意年轻、帅气,喜欢他的人特别特别的多,我知道。 小意喜欢唱歌,喜欢跳舞,我更清楚。 因此,小意笑着否认那些绯闻的时候,我知道他没有骗人。 小意和那些爱音乐懂音乐的女歌手一起唱歌的时候,很快乐;小意和那些舞林高手跳着酣快淋漓的劲舞时,很兴奋,我更是明白。 小意在家里缠着我和他一起k歌,但是我不会,与他相比我简直可以说是五音不全。至于舞蹈,别说是那种我认为快得会让我头晕的劲舞了,就算是只要摆好几个pose,踩好几个舞步就行的舞,我都可以跳得象僵尸在行动,僵硬得不得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身子似乎有它自己的意识一般,平时明明还算灵活的,可一旦意识到自己是在“跳舞”,是在做有韵律的事,就开始僵硬,好像连怎么走路都忘了。 就这样,一次又一次以后,我在某一次终于惊觉——我不是可以让小意快乐的那个人!我不能陪着他做他最爱做的事! 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在他可以快乐的地方,我只会发呆。 全世界的人都因为他的歌声与舞蹈迷他,我却只是因为他是他才喜欢他。 我一直不好意思说,也许,我是个“艺术盲”也说不定,因为我其实根本就不会欣赏小意的才艺! 说他是最好,是因为我也不会欣赏别人的,而我喜欢他,于是相比之下,就看他的听他的最舒服最开心,于是觉得最好,于是觉得独一无二。 是什么袭上了我的心头? 浓浓的自卑感。 类似穷人面对富者,丑八怪对着天仙美人,懦夫看到英雄,残疾人看到健美先生,文盲看到知识渊博的学者,癞蛤蟆…… 就在我听不懂他的歌唱技巧,跟不上他快速旋转的舞步,在别人的掌声与赞美声中不知所措的时候,在那个仙人般的女子的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之间,一直存在却被我努力忽视的自卑感,突然袭上我的心头并将我击倒。 一击即中,快、狠、准,根本不给我一个反应的余地。 就这样,小意庆功的时候,我却独自一人从角落回到了小意的房子,收拾行李,离开。 我一句话都没有留,我想小意应该会懂。 这段时间,应该不仅让我,也让他,彻底的看到我们之间的差距。我们的“道不同”。我们的南辕北辙。我们是云与泥,中间隔着人类永远触摸不到的天。 ***意意意*** 我很高兴,我离开了。 我很高兴,你来追我了。 我很高兴,现在可以坐在这里,看你写的日记。 我很高兴,因为你的爱。 我很高兴,因为你爱我甚过你的音乐与舞蹈。 我很高兴,你爱音乐与舞蹈是因为你认为那是你唯一可以献给我的东西,虽然我并不这么认为,虽然我觉得你出色不是因为它,我还是很高兴。 我很高兴,就算我五音不全,舞姿僵硬,在你看来还是世界上最棒的舞伴。 我很高兴,你为我写了许多本厚厚的日记,打算在我们的蜜月时期拿来给我看,给我一个惊喜。 我很高兴,你从来不知道我心里那些与阳光的你比起来格格不入的糟糕想法。 我很高兴,你以后也不会知道我的这些想法了。 我很高兴,真的真的很高兴,看,我高兴得用眼泪给你的日记本染色呢。 我是高兴的,尽管我的眼泪止也止不住,我的微笑就是证据哦! 小意,小意,小意,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真的好爱好爱。 所以,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新娘了,一辈子的哦! 你不许反悔,不许!因为我已经看了你的日记了呀,在你的计划中,这样的我已经是你的新娘了吧? 好了,就这么定了哦!就这么定了,反正,你再也没有说不的机会了! 算了算了,我那么好,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好了。你有什么话就说吧。 …… 没有是吧?行,那就这么定了哦! 就这么,定了。 即使,我们之间隔着人类永远触摸不到的天,我也要做你最美丽的新娘。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爱?谁(1) 1 我叫陶行衣,今年十九岁,是m大计算机系的freshman。 大一新生,本来该是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不懂的小笨蛋一个。不过,我不是。因为,我是计算机系的女生,还是一个活泼开朗擅于和男生做“哥们儿”的女生。所以,我想知道的不想知道的各路信息,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我的耳里。 在注重信息的现在,能够快速掌握各路信息的我,能是笨蛋么?就算是,也会过得比闭门造车的天才们逍遥自在。何况,我真的不是笨蛋——我是我们班的学委,不为别的,就为我是本系高考成绩第一的学生。 在上大学之前,我虽然也有很多的“狐朋狗友”,但我绝对是让老师家长满意的模范学生——消极方面来说是从来不涉足那校规明文规定不准入内的“三厅两室”,从来不迟到不早退更不会逃课。积极方面来说是热爱学习,乐于帮助同学,尊敬老师前辈的好学生。 可是,我没有如意考上所有人心目中的好大学,两分之差让我来到了m大。而我,也已经厌腻了做好学生。 为什么总要那么听话,什么地方都不能去?烦人!如今,我远在他乡,天高皇帝远,谁也管不着,此时不行乐,更待何时?我这么想着,又交了一大堆的“狐朋狗友”。 这次交友,和以前是不同的。以前是他们玩他们的,我关在家里学习,在学校也只能在课间时分交流。现在,我和他们玩在一起,闹在一起,感情的深度突飞猛进。进到…… 近到…… 我是不是喜欢上那只猪了?我这么想着,而后心惊肉跳。 是真的,我没有夸张。一想到我貌似喜欢上那只猪了,我就觉得怪恐怖的。 为什么? 因为我们共同的“兄弟”,总是明白的告诉我他有多恶劣。比如花心,比如不讲信用,比如他对男生和对女生的态度是天差地别,所以我看到的全是假象。而他们,与他在一个宿舍里朝夕相处的人,对他再了解不过。 都是假象么?嗯,其实比起他,我真的更相信这些朋友说的话。所以,当我发现自己就算明知他的恶劣,却还是忍不住为他那张算是好看的笑脸着迷的时候,被他的笑话逗得乐不可支的时候,分开时会忍不住一直一直想着他的时候,心脏为他揪紧的时候,我知道,我完了。 一与他分别,心情就低落到恨不得立刻再见,总觉得只有再见面才会有快乐;一见到他,天地都像突的放晴般明媚,脸上的笑容心中的快感更是不输给周边的景色。就算所有人都告诉我“真相”,可是我还是无法逃离他布下的魔障。我喜欢他的笑容,喜欢他的开朗,喜欢他偶尔露出的贴心,对女生的绅士——总之,我喜欢着我看到的他的一切。甚至包括他的笨,他的傻气与他的狡猾。 我学会了逃课,自由自在的闲晃,跟着他一起打游戏,过着被长辈们喻为堕落的生活,却乐不可支——好棒!不在乎一切的感觉。 “陶行衣,你最近似乎经常逃课。”班长皱着眉,似乎背负着重大责任似的来找我谈心。 “啊?还好吧。”我看看天空,看看他身后的树,再看看脚边的小草,就是不看他。 我才不惧哩——我逃的都是一些几个班一起上的大课,就算这位严肃的班长同志再怎么负责,也不会次次发现。再说了,大学里,哪位负责“考勤”的人有真的在考勤啊?还不都是随便在那些经常逃课的人名旁画几笔了事。我,算不得“惯犯”,又是学委,不该有我的。 “还好?”班长挑了挑眉,低头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本子,翻啊翻,递到我面前。 我随意看了看,而后又死瞪着那个本子——我没看错吧?五次?本月?我?! “你没看错。”他淡淡的答完我心中的问题,不急不慌的把本子收了回去,“楚文也是五次。” “……”废话,我们都是一起逃的嘛! “本月才过去一半,你就逃了五次课,照这样下去,你大一没过完,就可以收拾包袱回家了。” “……”如果我被开除,第一个找你!!我瞪,我瞪,我瞪瞪瞪! “你也别只顾着生气,如果你答应我以后再也不逃课,我可以考虑替你消去这些‘不良记录’。” “考勤表也可以改的?” “我自然有办法。”他似乎在笑?这家伙,据说有六七百度的近视,所以镜片太厚我看不见他的眼,可是他的嘴角貌似是往上勾的形状……所以,他在笑!可惜了,这本该是一副充满自信的,甚至有些拽的,迷人的笑靥,但…… 我在想什么?!他的笑容怎样关我什么事??重点是:“你有什么办法?” “这个你不用管,你只要回答我行不行就可以了。” “行不行什么?” “以后再也不逃课。”他倒是挺有耐心。 “……”说实话,我从来是个有心没有胆的人——否则我高中时就不会那么乖那么“模范”了。我一直形象良好,深得老师的喜爱,父母的宠爱,我可不想轻易坏了这份信任,坏了这份印象——毕竟,谁都知道,老师就是会偏心。偏向那些成绩好的乖的学生。 我倒不是想要老师的特别宠爱,我只是更不想变成老师的特别“照顾”对象而已。那种委屈,我在朋友的身上见过——有些时候,明明不是你的错,不是你在做坏事,可是老师直觉就会认为是你,而不是你身边那个成绩好的同学。 我承认自己这样有些狡猾,可是我只是一个凡人,一个普通的小孩,想要默默的过自己的自由生活,不被别人烦扰、怀疑。想要在关键时刻可以凭一句:“不是我”,就让所有的人相信我的清白,为了那一刻,我宁愿牺牲平时大部分时间里的“自由”。 “好。”哎,真是该死,大学里的所有逃课机会,居然就让我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用完了。以后,都要做个和高中时一样的乖宝宝了么tot 罢了罢了,好歹逃过,这个大学也不算遗憾。我这么安慰着自己,顺便存一些小小的期待——以后,他大约会腻了这种巨无细靡的点名方式,总会懈怠。等他懈怠了的那天,我就又可以自由啦~ 2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比我们班班长更加负责任的人,真的——即使是中学乃至小学时,都没有见过这么“乖”的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上课不喧哗不吃东西乃至不喝水,认真听讲做笔记积极配合老师的讲授及时回答问题…… 他永远坐在第一排正对老师的讲台的位置(这个位置不是中间排的正中间,而是比较靠边的位置,因为老师的讲台为避开幻灯片不能安排在正中间),这让我……让老师每次都能轻而易举的看到他。他的背永远挺直,这让他后面的同学小有怨言——一个一百八十多公分的人,坐第一排,背挺那么直,不是让坐二三排,因此也应该是一样乖的同学郁闷死么?这从他后面的那个位置渐渐的几乎没人坐就可以看出来了。 不过呢,这倒是方便了我——我答应不逃课,但又不甘心那么“模范”,所以常常拖到最后一分钟才踩着铃声进教室。当然了,我那班兄弟会帮我占座。可是呢,他们占的位置时常从这里飘到那里,还常常因为晚去而被排挤到比较中间或里面的位置。这让踩着铃声进去的我找得辛苦,进得辛苦,顶老师的目光顶得更辛苦。 姐妹?我的姐妹们是比兄弟们更懒的人——什么是“狐朋狗友”?==。。。 有一次,很偶然的,我比铃声还晚了一眯眯进教室,情况很紧急——老师似乎已经准备开讲,同学们坐得即使不端正也是稳稳当当,我连寻找大本营的时间都没有了,胆小怕事(我很怕这个严肃的老头老师——也很尊敬啦,所以不敢太过忤逆他老人家)的我瞄到一个靠门很近很方便坐的位置,便想也不想的冲过去坐下。 坐下后,我才发现这是班长背后那个习惯性空着的位置。心想不错不错,无论人有多少,他背后的这个位置几乎都是空着的呢。 仔细想来,我们班长似乎也因此在系里小有名气,他都不用占座,同学们都会自然的把第一排的那个位置留给他,顺便空下他后面的位置来~ 以后,找不到位置时,就坐这吧。我这么想着,又满意他那挺得直直的背——就算是坐在第二排,也不必一字一字的乖乖抄笔记了~体会到什么叫“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的我,对这个位置愈发的满意起来。 有些东西,是不能随便尝试的。因为一旦试过,满意后,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的迷上它——尤其是对懒惰的人而言,想要改变一个习惯,太难了。就像我,虽然喜欢自由,却又矛盾的讨厌改变。 因此,在兄弟们行踪不定,甚至有时会因为他们的逃课而消失的大本营与班长背后那个固定的空位之间,我渐渐的越来越多的选择了那个空位。 那个空位好用的不得了,即使有的时候我因为精神不济,偷偷趴着睡上一会儿,老师竟然都不会发现!然后,我发现——原来班长不仅高,还挺魁梧的呢。啊,戴着眼镜的大猩猩,我瞅着他的背影,嘿嘿直笑。 “你笑什么?”现在是下课时间,所以认真的班长同学也有心思转头和我闲聊。听他的声音,心情似乎不错。 “笑你。” “我?”很奇怪,即使班长的刘海满长的,可我似乎还是看到了他挑眉的动作。 “对啊。”不等他发问,我自动自发的解释,“因为我发现你很魁梧。”又不等他问“这有什么好笑的”,我继续解释,“然后像大猩猩——一只戴眼镜的大猩猩,你说好笑不好笑?” “……” “怎么,这样就不高兴了?亏你还是班长呢。”我嗤他,“度量这麽小。” “猩猩没有度量。”班长闲闲了扔了这么一句话过来,便转身继续学他的伟大学业去了。 “为什么?”我才不管他学习不学习呢,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最重要。拽拽他的衣领,我硬逼着他把头转过来。 “因为猩猩不是人。” “……”好冷,“你有没有感觉到有片树叶刚刚飞过去。” “?” “你的笑话好冷!” “我没有说笑话,我说的是实话——人类以外的东西,何来‘度量’之说?” “你错了,猩猩的肚量是很大的!比人类大得多!” “为什么?”班长同学很好学。 “哪有什么为什么?你这不是废话么?你吃得多还是猩猩吃得多?” “你在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样?” “如果你趁机说:‘这下你知道我是人不是猩猩了吧?’那就是你在偷换概念。”我就要说你是猩猩,就说!看你怎么着~ “不懂。” “……因为你和猩猩是一码事嘛,你说不是,岂不是在偷换概念?”班长有点笨也——笑话又冷,和我斗智斗勇又跟不上。哎,无趣。看,他无语了一会儿,又转身不知道是复习还是预习去了。 不过,我也很无聊——和他掰了半天,我都不知道自己在掰什么了。总之,就是没有意义的斗嘴。对,班长一定认为我做这些事很无聊,说的都是些无聊的话,他才会兴致缺缺的转身不理我的。 切,有什么了不起嘛!我还不愿意和你聊呢!啪嗒啪嗒的收拾好东西,我趁着课间回到了大本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问个问题(全) 前言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作为一个人生的旅者,你们是愿意进行各种冒险来得到各种权势名利,还是愿意守着一个心爱的人过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日子呢? 这就是这个故事的由来。 当然,它也不过是一个故事而已^_^ 故事的开始 我叫初月(因为是在某个月的月初出生==。。。所以,请别再妄自以名字判断别人的性别了……我是男的==/)今年17岁,是典型的准高考生——这不,又要听命出门买参考书去了。 对于买参考书,我是又爱又恨的。 爱是因为终于可以出门透气了,恨是因为又要多一堆练习题了。不过,现在是走在路上当中,所以还是兴奋的心情多一些的,尤其是当我看到那一大堆热闹的人群后,血液中的“好事”成分开始激增。 不知道为什么,我常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这些个“热血因子”,所以等我回过神来以后,自己就已经处在了人群的最中心。 大家在看什么?讨论什么?我好奇的左看右看,才发现自己站的地方是高高的城墙上。城墙是土堆成的,而城墙的那边是被雨滋润过的古老城镇——大部分房子都旧得让人惊讶,却又有着与古老不大相称的华丽花纹。 同样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的下了城墙,进入那个围城,但我就是下来了,因为我正站在一座古老的房子中,看着其中的两个老人。 两个老人,约莫是夫妻,又可能是师徒,总之其中一个将死,而另一个则流着泪接过他递来的书卷。 “你一定要收藏好它。”将死者的声音细不可闻,却又有着一股莫名的执着念力,这念力让我震撼,“它记载的可是人类最大的秘密。” “我知道,我会好好保存的。” 在老人接过那卷书以后,另一个竟然瞬间就化成一堆白骨,像是已逝去很久。我呆住的同时倒抽了一口气——那堆白骨吓到我了。 老人似乎发现了我,往我躲藏的方向看来,我连忙起身逃跑,转身的刹那我瞄见了书卷上的字:“斯芬克斯之谜”——书上的内容,解答了这个永久的人类之谜么? 我开始好奇,想留下来问个究竟,但害怕的脚步自动自发的往外跑。 城镇外面是田野,高高的田埂下是虽布满鲜花绿草却依旧陡峭的山崖。不过,山崖不高,底下依旧是田野,所以我开始放心的欣赏四周的景色。 “那个老人看着很平凡,怎么会知道人类之谜的答案?”突然,我听到了这句话,愣了一下,而后吓得惊跳起来——“这是我刚才心里想的话,可是我没说出来啊!那么,我听到的是……” 就在我这么想的同时,我又听到了这些话在我耳边响起。声源在我身后,于是转身,看到的是那个老人没有表情的脸。 “难道她会读心术?”同样的,这句话是我所想的也是我听到的。 “她真的有读心术……” …… 我连忙停止思考,开始拔腿狂奔。却发现没有任何用处——她轻易的抓住了我。 “你看到了,所以你得传承。” “啊?” “这个人类之谜。” “可是,我……”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而那个老人是把任务交托给你。我没有将这些话说出来,是因为我看到了她哀戚的眼——她一定很痛苦,要独自留在这个世界上。 她很想,随他去的吧? “是的,我想。”她总算笑了,虽然是极细微的,我却还是忍不住想——她年轻时,一定…… 是个美人。但我没想完,因为我还没想完就失去了意识。 等我醒过来以后,看到的依旧是那片风景,与……手中的书,老人已不知去向。她……我……哎…… 我还来不及感叹这件事的离奇,就听到了一声:“救命。”非常小声,却是直达我的耳膜深处。转头一看,是下边田野的边缘有一双拼命挥舞的小手——那个人需要帮助! 我只是这么想着,身子便像有自己的意识似的“起飞”,几个轻巧的动作后便来到了悬崖边,拉上了那双小手的主人。 那个老人,不仅将人类之谜交托于我,还给了我绝世的武功么?放下女孩,我看着自己的双手不敢置信。她还给了我什么?突然之间,好想知道。 “谢谢你。”女孩虚弱的道谢,牵回了我的神智。把视线掉到那个仰躺在草地上的女孩…… 悬崖底下是河还是海?总之,女孩似乎是从水中爬出来的,身上湿淋淋的。我没有去细想悬崖底下的状况,是因为我发现她的五官非常精致,像娃娃。她长长的卷发铺散在草地上,还有几缕黏在了颊旁,肩颈上。哦,她单薄白嫩的香肩因为衣服的失职而露出一小部分,她被水沾得有些透明的衣服贴合着她柔美的曲线,于是连衣服的皱褶都显得十分诱人。更遑论那从衣服底下露出来的可爱小肚脐,还有因为躺姿而往上掀的短裙,底下雪白细腻的…… 咳咳咳!!我花了好大的力气,总算是控制住自己的眼,把它盯在女孩的脸上——我的脸一定红了吧?我觉得它好烫。 有没有谁,单是一张脸,就这么性感?女孩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我笑,微微的有些羞怯又有些诱惑的笑。眼角还是忍不住瞄向她那短短的衣摆,心想它皱起的样子真是罪恶——好想,我的手……控制!哪有救了别人后再害别人的? 我这么努力说服着自己,却发现自己已在不知不觉中与那个女孩成了几乎平行的姿态——我弯腰看她,弯得这么低了么?低到…… 女孩朝我伸出了她细嫩的双臂,速度很快还是很慢?我不知道。说她快吧,为什么那时她脸上的微笑像是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般清晰而深刻;说她慢吧,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她拉着颈子往她身上倒。 在碰到她的一瞬间,我所有的理智似乎都立刻消失了。意识的全部都集中在她那柔软的红唇上。 她起先看着明明是那么的羞怯的,可是现下却热情得让我惊讶。她的丁香小舌主动的送进我的口中,并追着我的嬉戏。她纤长细腻的双腿主动缠上我的腰腹——蛇美人么?她?我这么想,是因为我的手不知何时已经钻入她那薄薄的衣裳底下,碰触到了她那大约是因为浸过水所以显得有些滑腻的肌肤。 然后?我想我们真是厉害——在满是水的地方也能干柴烈火orz 事后,女孩用着满是羞怯的表情看着我,眼中又似乎蕴含着浓浓的深情。所以,这件事没有变成什么露水姻缘——我答应随她回家,伴她度过不算漫长却也不很短暂的一生。 她一个人住,这倒算不得什么。我只是没想到,她的房子是这么的阴暗,却又这么的大,大到从我进来后就没出去过——我找不到出去的路。我甚至见不到几扇窗户…… 这是个连阳光都懒得光顾的角落。 我不会饿肚子,也从来不觉得冷或者什么的。甚至可以说,我每天过的都是极乐的生活——身边有她,我们几乎天天寻欢,好不快乐。 连形影不离都难以形容我们的亲密度了,我想。她看我的眼中再也没有羞怯,而是只有烈火,熊熊的,像是随时要将我吃下去似的。可是她的声音又总是那么的温柔,动作也是贴心之至的,总是为我着想的样子。可以说,除了对我要求出去这件事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以外,她几乎愿意满足我的每一个要求,她也能。 对,她能! 我终于发现她根本就不是一个需要别人帮助的弱女子,事实上“蛇美人”是再正确不过的形容词。她不是一个凡人,我想,而且她也不是个生活在光明处的仙人。 我突然开始害怕,毛骨悚然的感觉,我想离开。这个满是阴暗的温柔乡,我不想要。这个满心占有欲的所谓爱恋,我也不想要。 然后我发现老人给了我另一样能力——想到哪里,就能去哪里的瞬移!我惊喜之至,右脚划开一道横线,我在心中默念着离开。 只是,去哪里呢?心中却是茫茫然的没有个底。 划线处有光亮绽开,我被光包围住,当光消失,我来到了一座宏伟大厦的屋顶。 屋顶上,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屋顶下,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这是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这是本世纪最发达的国度!我正在傻傻的发愣,愣得还来不及为自己的成功离开惊喜,就听到了身后轻柔却稳重的问候:“您真的要参加总统竞选么?” “当然。”自然的回答完以后,我却又开始发呆——什么总统竞选?我何时要参加了? 屋顶玻璃中的我,回答了我这个问题——西装革履,一脸稳重,哪有半点少年毛躁的样子?原来,我的瞬移不仅包括空间的,还可以在时间上进行。我,来到了未来么? 那么这十多年的时间,我是利用了自己拥有的智慧与“武功”等特殊本领,让自己走到了这个高高的屋顶上? 看着近在咫尺的天空——虽然没有那时的明亮,却也是蓝色的,满是阳光的。可是为什么,心中似乎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没有原先设想的那股喜悦呢? “初月!初月~” 突然,有道貌似熟悉的呼唤由远而近,我吓得一跳n尺远——我不知道到底有几尺,但真的很远。证据是我一下子跃过了几栋大厦的屋顶,而后来到了几十层下的大街上。 我害怕。是的,我害怕。 只是我不知道,我怕的是她看见我现在的样子会失望,还是我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会后悔。 难道,她这十几年来一直在找我? 躲在人群中,我看着她流着泪呼唤,她说:“我找你找了那么久,为什么你就是不愿意出来见我一面?你好狠的心呀,初月……你……真的好狠”这些,都只是她内心的话——我和老人一样,听得见别人内心的话。 她本人,只是不断的喊着:“初月!初月!初月你在哪里呀?初月!” 心有点痛,痛得我不知自己为什么要躲她——是这么多年来的习惯么? “偏偏,我却还是这么的爱你。”这是她的心声,我该感动么?该么?我不知道,因为我疾奔的身子不给我思考的时间——我推开她,倒在了车轨上。 恍惚间,我似乎看到了母亲留着泪站在一家装饰得很漂亮的鞋店门前:“初月,你当时说要和小茨一起开家鞋店过日子。现在,我和小茨给你开了,可是你在哪里呢?” “初月,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的照顾妈妈的。” “初月……” 我什么时候,答应了这件事?我怎么不知道。她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和妈妈那么熟的? 天! 真是混乱!! 乱死了!!! 不过…… 原来我不只是迷恋她的肉体,还舍不得看到她就那样在我眼前消失,所以才会代替她卧在车轨上混乱。 这大概就是爱吧。 原来,我爱她。 我搔着头,仰天大喊!仰天的时候,看到了一家装饰得很漂亮的鞋店。于是,不知不觉的走了进去。 “同学,看鞋啊?” “嘻嘻,小帅哥是给女朋友买鞋的么?” 啊?女朋友?仔细一看,店内都是漂亮的女鞋呢!我红了脸,连忙摇头:“不是的,我……”我该去买书的呀,怎么会在这里?! “老板,我要看看那双鞋。麻烦你给拿一下~”女孩的声音很甜,甜得让老板连声应好,却是让我背脊发凉。 好耳熟的声音啊!我转头,看到的是一张精致的脸,长长的卷发披散着的样子,让她看过去像个娃娃。 呃…… 这个…… 我该跑走还是留下? (完^_^) 最后 开始那个问题,如果前者是a后者是b,那么,亲们会选a还是选b呢? 嘿嘿^_^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爱?谁(2) 3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和我一样的经验——当你不在意时,就算是天天看见也不知道自己看见了,即你永远不会看到那样存在。但只要你稍微对某样事物留一点神,就会发现——哦,这个世界怎么这么小?到处都是他嘛! 看,因为座位而稍微关心起班长以后,我就发现——原来我们学校超级小的!小到我出去一趟,能在路上遇到他,回来一趟还是能看到他。然后到食堂去吃饭也能碰到,甚至去澡堂洗澡的时候都能看到他老人家那高大稳健的身影! 真是神!我想。改明儿我可以试试半夜爬起来看星星,看看能不能碰到他。 “行衣,你在想什么?”楚文很不斯文的用他的筷子敲我的碗。 “我在想,不知道会不会碰到班长。” “柳亦?” “恩。” “好好的,想他干嘛?”楚文皱着眉,好像有点不高兴。 “不是,我最近发现经常碰到他。”我敏感的察觉到他的不高兴,心中其实隐隐约约的想到了一些什么,但我停住了,不愿在这方面多想。只是简单的解释下,希望他别想歪——我承认自己很现实,可是我真的不想因为一个男人而遭受众人的白眼。 我真的没有想他配不上我什么的这样的内容,我只是……只是胆小,所以不想被众人唾弃而已。这个男人,已经遭到会让男生唾弃了——这是我兄弟告诉我的。但是,只要他对我好,无论他对别人如何,我想我还是愿意当他是好友。 我现实,同时也自私。 “是么?”楚文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 “绝对是。”我想我的笑容有在那个瞬间突然亮了起来,“你看,又碰到了!”说罢,我不等他反应,就扬手朝在门口张望的班长大叫,“班长,来这里坐吧!”晚上,学校里的餐厅都特别火,班长来晚了自然找不到位置。而我和楚文坐的是四人位,所以可以让班长挤一挤。 “你们也在啊。”班长的笑容似乎有些腼腆,但他还是快速的走过来了,“真是好运呀。” “你的确是好运——要是没有我们,这个时候你哪找得到位置啊?”我有那么多兄弟是有原因的——我能在很快的时间里和人玩熟了,无论是那些本就爱玩的人还是像班长这种严肃而少话的人。尽管,他也曾让我不爽,我似乎也让他莫名其妙过。 “是,是,是,我超级好运。”班长和我接触得多了,似乎也开始变得无奈,懂得忍让了。呵呵,不错,是个进步~ “那既然如此,你不妨多点几盘菜,和我们一起吃?”我趁机敲他竹杠。 “好啊。” 待我和班长的谈话告一段落,我才发现楚文从头到尾都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于是轮我用筷子敲他的碗了:“你这小子怎么这么没礼貌啊?班长大人大驾光临,你也不问安一下。” “……”楚文看了我一眼,而后似乎很不甘愿的笑了笑,“小的给班长大人请安。” “哈哈~~”他请安的样子真的很好笑,我被逗趴了。 “免礼。”谁知,班长还很认真的给他“免礼”了。那一板一眼的样子让我愣了好一会儿,而后继续跟着笑——他们,真的,都非常的可爱!我说我运气怎么那么好呢,能遇上一堆这么好的同学! 4 晚饭嘛,吃得还算满香的——虽然那两个人似乎不怎么对盘。不过呢,楚文那家伙在男生中不得缘,班长又是习性般的内向,所以怪不得他们。 只是,我一个人忙着和两个不搭调的人说话,还真是有些累。 “累?你闲累的话不会别让他过来?”谁知楚文老兄在听完我的抱怨后不安慰我反倒质问起我来了。 “喂,我们是同班同学好不好?你怎么这么一点同学爱都没有?”我也不满,“再说班长他人也不坏,你也不是不爱说话的人,和他说几句会怎样?要你的命哦。” “陶行衣!”楚文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这句话,“你明知道的,我和男生处的不是很好。” “可是,班长他不是普通的男生。” “那他是什么?” “班长喽。”我耸耸肩,转了个方向——回宿舍吧,再和他闲晃下去,估计会吵架。 “行衣。”楚文拉住我的手腕,“你去哪?” “回去。” “行衣。”楚文走到我的面前,低头认真的看着我,他认真得让我的右眼直跳。 “干嘛?” “我们交往吧。” “……”真的是见鬼!他干嘛突然抛出这句话?想吓死我?! 呃……他成功了。 我被吓到了。 “行衣?” “对不起。”我挣开他的手,“我不能答应你。” “为什么?” “因为……”我早就说过的,我是个自私的人,也很胆小。所以我不可能说因为和你在一起会让我被人唾弃,那样会让我失去一个朋友的。我喜欢的朋友……“因为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最蹩脚的借口,却也很实用,不是么?他立刻放开了我的手。 “是班长么。” 他为什么这么问?就因为刚才那一顿饭?不过……我不擅长说谎,编了一个已经累了,再编估计会被看出来。既然他已经先入为主的认为我喜欢的是班长,我若是直接承认的话他会连“检查”都不用,直接相信。所以,我点头:“是。” “很好。”楚文说着,转身就走。 “楚文。” “干嘛?” “我希望我们还是朋友。” “……如你所愿。” “行衣,你说的是真的么?” “……”该死!刚才班长不会又刚好在我们的身边吧? “我……”该怎么办? “事实上,我很高兴。”班长的声音难得的有些不稳,大概是因为太激动了吧orz,“我想,我可以和你交往。” “……”我可以和你交往??他“可以”?他在施舍么? “怎么,你高兴得说不出话了?” 班长大人……原来也是很自恋的啊! 我能怎么说?我能怎么办?楚文还没走开太远,他甚至因为班长的话而停了下来……该死的!“是啊,我太高兴了。” 楚文僵了一下,而后快速离去。我呆立着看了半天他的背影,无语。 要变天了吧?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莫言的故事(全) 一、文采飞扬的莫言 文采飞扬真的是文采飞扬,更令人惊叹的是,他不仅文采飞扬还神采飞扬、风采非凡。 文采飞扬是飞缎学园的风云人物,他原名段飞叶,是学校董事的儿子,后因其文采飞扬便得了此美称。 段飞叶虽可说是天之骄子,却一点也不骄傲,而是十分平易近人。他的温柔笑靥总让人看着觉得那是一个温暖发光体,又是一朵朵美丽温柔的花儿——不分男女老少。因此他的出场,总要伴着闪亮的光与鲜嫩的花——当然,一切都是幻觉。 文采飞扬的名言是:“我的灵感来自大家,因此真正文采飞扬的人是你们。” 与文采飞扬可形成最鲜明对比的是飞缎学园的其貌不扬。 其貌不扬真的是其貌不扬,而且她的文采烂得可以。老师对她的第一篇作文的评语是:“我不喜欢喝白开水。”从此以后,就没见过她动笔写作,老师也不加阻挠。 其貌不扬的真名是莫言,她自小便在段家长大——她父母亲均是段家帮佣,也因此她可以破例进入飞缎学园这所出了名的贵族学校。 莫言的头发总是扎成一根土土的麻花辫,端端正正的绑在后脑。在学校中她算是名副其实了,从不讲话,或很少讲。莫言的不高不低的鼻梁上总架着一副老土的黑框镜,再加上长长的刘海,几乎没人看得清她的样子——但她不丑也是“其貌不扬”了,因为这是大家公认的。而由大家公认的事,往往就是真理,就像文采飞扬是文采飞扬一样。 “莫言,快点吃早饭,吃完一起去上学。”段飞叶双手托着下巴,坐在莫言前面看着她。 “少爷,你这样我吃不下去。”莫言无奈的道。 “不,这样你才会快些。”段飞叶执拗的看着莫言,直到莫言投降似的摘下眼镜,用夹子将长长的刘海往上夹,然后开始吃早饭。而段飞叶则也开始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面包,偶尔他也会偷喝一口莫言的稀饭,莫言只有无奈。 吃完饭,莫言会再度放下头发,戴上眼镜,然后跟在段飞叶身后,走出大门。在等车的同时,段飞叶会整整莫言的眼镜,说:“莫言,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自私呢?” “不会啊。”莫言笑笑,“我知道少爷是为我好。” 到了学校,段飞叶会在众多fans的包围下进入教室,而莫言只是默默地跟在人群后,不发一语,眼中没有一丝情感,只有无尽的沉默。少爷,永远是大家的。她总是这样对自己说,然后适时抬头回应少爷那温柔的只有她与他知道那其实是送给她的微笑。 白天,上课时,段飞叶总是连与莫言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但他总是不时的习惯性地搜寻莫言安静的身影。而莫言也总是静静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并总能心电感应似的抬头给他一个微笑,于是乎段飞叶就安心且温柔的绽放出了别人眼中光芒四射的笑。 用午餐时,段飞叶也很忙,有很多女生会送自己制作的便当给他,他总会温柔的收下,然后吃上几口。但他总不会全吃——他的几口也足够让那些女生满足了。于是大家都心安理得的走了,在文采飞扬说:“我想休息了”时。 这时,独处的段飞叶总会从书包中掏出一个小巧的便当盒,带着幸福的表情,一口一口的慢慢品尝——他总要将莫言亲手做的便当吃得干干净净的,一粒米饭也不愿剩。 晚上回家时,两人也是一起坐段家的私家车走的——这是莫言唯一让全校学生羡慕的地方——车上段飞叶总说:“莫言,你今天的便当做得好棒哦!明天会是什么呢?”莫言就会笑着说:“保密。” 回到家中,是段家主人一天中最隆重的晚餐——全家到齐——这时,莫言会回到自己的小房子中,吃好饭,收拾妥当,再去帮段飞叶收拾准备饭后沐浴要用的衣物。另一方面,餐桌上,段飞叶总会受到大家的表扬,尤其是家长段云天的赞赏。 这也是让段飞叶最高兴的时刻。他爱自己的家人,所以为他们做“好学生”,做“完美的王子”,只是希望大家开心而已。纵使这么做,总让他有个很大的缺憾,那就是……他的心思不由得飘向了那个此时大概正在他房中为他整理衣物的莫言。心中只觉有千万个对不起。其实,我也好想任性的只与你在一起,不理其他人的。但是,望着大家殷殷期盼的眼神,他只有无奈的叹气。爷爷、爸爸、妈妈、姐姐、姐夫,他们个个优秀,我能不做“模范学生”吗? 晚上,莫言在完成所有作业后,总会坐在镜子前,脱掉眼镜,细细梳着自己的那一头长发。那副眼镜——没有度数,但少爷让她戴,她就戴着。因为她明白,少爷是对她好的,这样的话,她就知足了。于是莫言便会上床,带着甜甜的微笑入梦。 清晨,习惯早起的段飞叶,会轻轻的走进莫言房中,看着她带笑的睡颜,便也满足的笑了。之后,在她额头轻轻印上一吻:“小懒虫,起床了。”他知道,他们两个都喜欢这种清晨醒来第一个见到的人是对方的感觉。 之后,莫言便会轻轻睁开眼,看到段飞叶后,就对他笑。而后,迷迷糊糊的开始起床、更衣——当然,段飞叶会很绅士的退出房外等待。 然后,又开始了新的一天。 其实,段飞叶想,每次他最想说的是:“我的灵感全来自你,莫言。”事实上,他也明白,他的所有光环都来自莫言。因为他的笑他的好脾气,甚至他的一切都是在莫言的感染支持下形成的。这点,只有他知道,他相信,以莫言的迟钝是无法感知到这点的。 但无论如何,事实的真相只有一个:其貌不扬与文采极烂的莫言,塑造了一个文采飞扬与风采非凡的段飞叶。 这便是一种包容个性的伟大所在——它塑造出了一个伟人。 二、放荡不羁的莫言 放荡不羁真的很放荡不羁,他是飞缎学园的问题人物。但这只是老师们的看法;他是飞缎学园女生们眼中的黑马王子——邪魅、不羁得让人无法不受吸引;他是男生们心中的偶像——他无视世理,过着自己想要的悠闲生活,这是飞缎学园中的贵公子们无法也不敢做的。 放荡不羁的真名叫麦齐任,他是麦云集团的四少,上有两个出众的哥哥与一个同样优秀的姐姐,于是乎,小小四少便在众人的宠溺中变得放荡不羁了。 笑起来魅力四射的麦齐任自然也是飞缎学园的风云人物,他总让女生们又爱又恨却依旧如飞蛾扑火般的扑向他——无人能抵挡他那与文采飞扬无害的温柔所不同的超凡魅力,即使他的名言是:“与你交往可以,但不会超过三天。”若只是这样就算了,偏偏他会很“绅士”的加一句:“可以吗?”让女生们咬牙切齿却又只好乖乖点头。 但是,上面的一切与虽也同是生活于飞缎学园中的莫言是毫不相干的,因为莫言从来不关注这些八卦,她的世界中只有文采飞扬。少爷是她打出生以来唯一的一个地球啊——而她是月亮…… 当然,对于地球来说,即使身边有无数的星星包围,可除去温暖的家这个“太阳”外,最重要的大概便是默默的温柔的月亮了吧。 可是,放荡不羁却是从四岁起就开始知道并关注莫言了。因为,他想,自己可能永远也忘不了那次随父亲去段家串门时——段麦二家长是好友——所见到的那个与小飞叶玩在一起的有着一双好美丽的眼睛的小女孩了。他想,段飞叶真的好自私,居然将莫言隐藏了起来——将真正的莫言隐藏了起来。可他却无法说些什么,因为关于“文采飞扬”与“其貌不扬”的事,他知道得比任何人都多。 所以他只有选择不停的换女友,这样,不停的生活在新鲜的世界中。可事实上,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这世上最怀旧的人,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时间永远停在他十岁那年的那三天,永远的停在他借住在段家的那三天快乐无忧的日子。他与她相处得多好啊,毫无芥蒂——当然,要除去段飞叶不时的“打扰”。 “莫言。”麦齐任知道,午饭时间几乎是莫言在学校的一天中,唯一一个可以独处的时间了,于是他总会想办法从那些女生丛中挣脱出来,在莫言固定的角落找到她。 “麦少爷。”莫言抬头看看这个显得有些太过“热烈”的人——他总是用那种让她会不自觉脸红的眼神盯着她看。但久而久之,她学会了忽视,也就渐渐自然起来。 “别叫我少爷,你知道我讨厌那种称呼。”麦齐任有些生气的伸手摘下莫言碍事的眼镜——平时他不理,因为其实,从某一个方面来说,他也是自私的赞成段飞叶的做法的:莫言的眼真的好美,它有一种天生的自然流转的动人眼波,那种光芒所拥有的力量,是莫言自己所不知道的,但是,段飞叶与他这两个见过的人,都知道它的魅力。 “是的,可是我无法直呼您的名字,这您也是知道的。”莫言面对这个有点任性的麦齐任,只有同样的无奈,就像她面对段飞叶时。她不明白,那个众人眼中光芒四射的“完美情人”与这个众人心中魅力四射的有些残酷却仍诱人的“坏男人”,为什么在她面前时都像个任性的孩子。是因为他们看过去再成熟,也不过是个十七岁的孩子,而自己是他们的“熟人”吗? “好吧。”最后,选择妥协的人,只有麦齐任,因为他无法反驳也不忍反驳。如果可以,他真的好想永远这样,他也可以做到不去上学,就待在这儿的,但莫言不行。他轻叹了一口气,倒不是因为她多么热爱学习——事实上,他知道,莫言也是挺为学习头痛的——而是因为她得在上课前回到教室,出现在段飞叶的视线中,这是他们的默契,而他明白。但他真希望自己不明白,什么都不明白。为什么,我不可以“坏”得彻底些呢?哎…… 看着莫言渐去渐远的背影,他只有无奈,然后转身,回到自己的世界中去。 这是他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他想。但是他也不会傻得想去怎样,以改变目前的状况。因为他明白她与段飞叶之间的情感,他无法插足其间,他也不想破坏这美好的时光。 放荡不羁,其实是脆弱的,他自嘲,懦弱到居然没有勇气去争取自己想要的。只有任事情一日日地朝他不愿的方向发展,却只有选择无奈。 放荡不羁于是依旧放荡不羁。 三、快乐天使的莫言 最近,飞缎学园又兴起一股新的热潮。原来,是来了一个转学生,他叫杨邢玉,是中日混血儿,也难怪他会使整个飞缎学园为之骚动。 看他那一张极可爱的娃娃脸上所镶嵌的精致五官,不仅让女生喜爱至极,甚至连男生都为之倾倒。若说文采飞扬是迷人的王子带着闪光的笑,放荡不羁是邪魅的男子带着诱人十足的笑,那么单纯的杨邢玉的笑便是有让人看了着迷的同时也跟着笑的本事。他的笑会让你忘却一切,放松戒备后跟着他一起开心,于是,爱给美名的飞缎学子们又给他一个“快乐天使”的称号。 更令人惊叹的是,快乐天使是杨朔集团的上有四个如花似玉的姐姐的五少,而这个五少早以动听的嗓音闻名——他的歌声,会让所有的人停下所有动作,驻足倾听。一曲结束,还久久不能回神,真叫“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快乐天使有午休的习惯,于是,在午餐时间,他总会找个无人的角落,躲起来,吃饭,睡觉。 早上发现了一个好地方,快乐天使想,现在要去睡了~嗜睡的杨邢玉一想到可以睡觉了,便幸福得直笑。 可是,居然有人比他还早到!那个有着长长辫子的女生,似乎没注意到我也。“嘿。”他叫到。 “咦?”莫言奇异的抬头,这里除了少爷与麦少爷还有人与她打招呼?“你是?……”她不记得自己见过找个好可爱的男生。 “我叫杨邢玉。”杨邢玉笑着答道,心中却想,这个学校里还有人不知道他——“快乐天使”么?他还以为自己有多出名呢,有点失望。 当然,他的笑让莫言也不自觉的绽开了笑容——好甜好友感染力的笑哦,莫言想,突然,她想起自己忘了戴眼镜了——少爷交代她,除了吃饭,与别人相见时要戴眼镜,而她现在已经吃完饭了。 而杨邢玉却被莫言的笑给吸引住了——第一次,他想,边看着莫言含笑的秋眸,我居然会被别人的笑吸引?他想反驳,最后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再度笑开时,是因为受莫言的感染。 “你的名字。”杨邢玉阻止了莫言戴眼镜的动作。 “莫言。”莫言轻轻叫到,“你把手放开。”今天,麦少爷可能没空来了吧?这个杨邢玉,也好霸道。 “莫言。”杨邢玉拿过眼镜,细细琢磨,“很好的名字嘛。对了,你中午都在这儿吗?好巧哦,我是转学生,也一眼就看上了这里哦~”他想,真是知己啊,眼光相同。 “对了,我该走了。要不,少爷该说我了!”莫言看看表,理不上快乐天使的话,就匆匆想走。 “等一等。”杨邢玉想,今天中午我不睡了,要留下莫言。 “不行。” 杨邢玉没栏莫言,只是轻轻开了口,让那优美的音符从他的口中流进莫言的耳中,莫言站住了,好好听哦!怎么办?她走不动了…… 内心经过一番激战,莫言想,十六年来,才一次,少爷应该不会怪我吧?于是,她向心中的渴望投降,走回杨邢玉的身边,坐下。 “好莫言,就在这儿午休,不是很好么?” “可是……” “不要可是了啦,来,我唱催眠曲给你听。” 莫言真的不想睡,真的真的不想,但她无法抗拒那之音的诱惑,于是渐渐睡去了。梦中,她睡在软软的白云上,飘在蓝天中,太阳暖暖的,真的好舒服,好舒服。 “莫言。”杨邢玉用手轻轻拂去莫言前额的发,看着她娇美的睡颜,那长长卷卷的睫毛,那娇嫩欲滴的樱唇,真的好美啊。他轻叹——第一次,为自己外的人的容颜折服。 他忍不住低头,在莫言的唇上轻轻印下一吻——那块纯洁的连段飞叶都不敢碰触的圣地——你是我的了,他得意的想。 放荡不羁似乎决定以后要忘了这段傻而不会有结果的爱恋,今天没有来。 “少爷。”莫言怯怯的说,“对不起,我中午睡着了,没有回教室。” 纵使心中有着满满的怒火,段飞叶也无法对莫言生气,况且莫言都已低声道歉,他扯出一个笑:“没关系的。”是啊,其实自己也有不对,老将莫言看得紧紧的,无法给予她什么,也不放她自由。 “少爷。”莫言鼓足勇气,“以后,我可不可以都在‘缎园’中午休呢?那里很舒服。”没办法,她无法拒绝邢玉的要求。 不要!但段飞叶不忍拒绝莫言的请求,她可能真的太累了,是该休息休息了,于是他点头。 “谢谢。” “莫言,你来了啊~~”杨邢玉大声叫道,“我今天煮了好吃的,你来试试嘛。” “不要了,我有带便当。” “你试试看嘛,我的爱心便当也!”杨邢玉不依。 “好吧。”莫言接过便当,打开,吃了一口,“哇,真的很不错!不会比我做的差嘛。”二者的味道各有千秋,却同样可口,对于莫言来说,杨邢玉的便当还多一份新鲜。 与此同时,杨邢玉也打开莫言的便当吃了起来,同样是赞不绝口:“没想到,莫言的手艺也好棒嘛,以后我们就这么吃好了,‘优势互补’,呵呵。” “那当然。”莫言自豪的笑,“少爷也很喜欢呢。” “你少爷?”杨邢玉睁大好奇的眼。 “是啊。”莫言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起来,“从小,我们就……” 而杨邢玉则在一旁认真的听,不时加一句:“好好玩哦”、“你好可爱”、“你太善良了”、“不太值得吧”之类的话。 莫言觉得,这真是自己这辈子以来讲的话最多最开心的一天了——原来,把心里话说出来的感觉这麽好。 “邢玉。”不知道为什么,莫言能很自然的直呼杨邢玉的名,也许是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是以朋友的身份认识,也许是因为他的娃娃脸太过可爱没有架子,很自然吧,总之,她就是直呼他的名字就是喽,“你呢,你的声音是不是天生就这么动听呢?” “是的,”他自豪的笑,“我母亲年轻时是著名的歌唱家哦,我从小就开始练唱,加上天生动听的声音,所以唱起歌来也比较动听。” “哇,好臭屁哦。”莫言笑着损他。 明天,他会煮什么呢?莫言开始学会对明天充满好奇,她觉得生活不再无聊。 上课时,莫言开始学会走神,甚至莫言渐渐开始学会思念:他现在在干什么呢?有想我吗?天啊,我怎么会有这种念头呢?莫言觉得自己的脸在发烫,不害臊。可她又无法控制自己,想他迷人的笑与动听的声音。 四、幸福的莫言 敏感的段飞叶察觉到了莫言的变化,她似乎不再像以前那样紧紧的随着自己了。莫言,你难道开始厌烦这种生活了吗?段飞叶焦急却无奈,他想,或许自己真的……哎!他没有责备或怎么莫言,此时的他选择沉默,听天由命吧,他想,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也无法强求。 要说为什么他会这么消极,大概是因为他看到了那实在是太美了的一幕吧?两个有着共同性质的发光体,有说有笑……那实在是巧合,但那个巧合几乎要毁了他的生命。他的莫言啊,从没有那样与他有说有笑,他以为那是因为莫言天生少言,他以为他们之间有十分的默契便足够,他以为……然而,一切都错了! 终于有一天,行动快速,敢爱敢恨的快乐天使开口了:“莫言,我们交往吧,我真的好喜欢你,好喜欢。” 莫言沉默了,长长的沉默,而后是让他欣喜若狂地轻轻颌首。 “太棒了!” 快乐天使很快的向全校的人宣布,他有女朋友了,那个人叫莫言。大家虽震惊,但也被他深情的声音所感动,所有失望的男生、女生都转而祝福他,他们很羡慕莫言,真的,打心眼里羡慕……因为,她居然可以成为快乐天使的女友!那她一定是个很棒的人,大家想,尽管她其貌不扬,但大家都开始喜欢她了。没办法,快乐天使喜欢的,大家怎么会不喜欢? 文采飞扬选择沉默。我是不对的,他想,莫言现在多幸福啊,这大概是对我的自私的惩罚吧。也罢,莫言幸福就好了,足够了,我还该强求什么呢?傻傻的、善良的莫言啊,把我当成了习惯与责任……我怎么都没发现这点呢?是我笨,不怪你。 放荡不羁也选择沉默。原来,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无坚不摧的,原来那不叫爱情。后悔当时的不试而退又有什么用呢?一切都过去了,有着好看的大眼的莫言幸福就好了,还能说什么呢? 于是,文采飞扬依旧文采飞扬,放荡不羁依旧放荡不羁。只是,段飞叶成为了段飞叶自己,不再做大众情人,他想,那代价太沉重了。而麦齐任泽变成了冷酷的麦齐任,天天换女友又有什么用,不是照样派遣不了心中的痛。 但无论如何,一切都过去;,莫言现在是幸福的莫言。她有一个陪她说笑,眼中只有她,天天真诚而热烈的对她说:“我爱你!”的快乐天使,她一个人拥有他,他认真、坦白的对她,她还有什么可抱怨?没有了。 幸福的莫言的幸福,来自呵护幸福的快乐天使。 后记:其实原本这个故事只有一个部分——第一小节。但写完后,炎心里就很不满也不甘……总觉得,那样的爱的形式,不是我想要的,那样的莫言一点都不幸福!所以,就有了第二节,谁知,麦齐任看着很强,却依旧没用orz没办法,只好继续~~幸福,我们的快乐天使够可爱也够强悍,得到了自己的爱也让莫言变得幸福,于是炎就心满意足的退场了~~呵呵 这个故事写(画)在好多年以前,很多地方可能都显得不够成熟(虽然炎现在的文笔也还是……==/),但是炎本人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所以就把它打成电子版的~~希望亲们也能喜欢呵呵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相亲宴上的天兵天王(全) 无论男女,只要你到了一定年龄,还是单身,就面临着相亲的命运。 *** “妈……”杨飘飘觉得自己的头已经四个,不,五……不,是六个大了! “你说说你,都26岁了,你的哪个同学朋友不是当妈妈了的?就算没有当妈妈也已经结婚好多年了。”杨妈妈却还是不愿意停止她的叨念,“更别说我当年……” “我去!”杨飘飘豁出去似的大叫。 杨妈妈则终于满意的笑笑,暂且放过杨飘飘,做她自己的家事去了。 真是的,不过是26岁嘛,算什么!这个世界上那么多男人30岁了不结婚都没什么呢!凭什么,男女要不一样?哼。尽管内心活动丰富,杨飘飘是一点也不敢表现在脸上的,她可不想再遭受几轮这样可怕的言语轰炸。 *** “天啊,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呀。你不要拦我,我……”沈妈妈继续表演她的歇斯底里,“我怎么有脸去见天上的公公婆婆。我的儿子32岁了还不结婚,还打算一辈子不结。沈家的后就这样断了,555” 沈至宁揉了揉自己隐隐作痛的额角,绕是他那样平心静气,性格冷淡的人都受不了他母亲这样隔三差五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之戏码。是的,戏码,他知道,一直都知道。他也知道自己千万不能答应,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然后第三第四第五,永无止境,直到他自己跳进那个坟墓。他不想妥协,可是…… 看了眼碎在地上的第五个心爱的古董花瓶,他开口了:“我去。” *** “我喜欢看书,听音乐,闲时也喜欢到湖边钓鱼。不知杨小姐喜欢什么?”危坐正襟的男人梳着光亮的发型,戴着沉稳的金边眼镜,微握的拳头显示了他的紧张。 “我??”杨飘飘无聊的卷着染成红色的大波浪发尾玩,“和朋友去蹦迪,看演唱会,无聊时就去蹦极,挑战极限。”说完,她恶质的将男人从上到下打量一遍,“我想方先生大概是不敢做这些事的吧?” *** “……” “……” 沉默,无边的沉默。饭桌安静得不得了,女人看着对面英俊却摆明了不愿意搭理她,而只顾着吃餐盘里的食物的男人,知晓自己引不起他的兴趣。温柔、娴静却也骄傲的她,不愿意多说什么,跟着一起吃饭,然后syegoodbye吧,希望以后再也不要见到他。 *** “天,都什么年代了,你居然还能戴这种眼镜。”穿着花衬衫的男人一看就是现代花花公子,及肩的黑发,轻松的口吻显示了他的放荡不羁与心不在焉。 “我喜欢。”杨飘飘正经八百的推了下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尽管身上同样古板的套装让她很不舒服,但为了让她对面的人更不舒服,她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 “……”看着梳着古板发髻,嘴唇涂得像血盆大口的杨飘飘,男人觉得自己真的是一点胃口都没有了——谁说会找个还算标致的小美女和他相亲来着?早知道他就不来了!不玩了不玩了,走! *** “……”女人觉得自己紧张得冷汗不断的沿着背脊往外冒。这个男人条件好是很好,可是当他微抬着下巴,用那种鄙夷一切的目光看着你时,就会让你觉得:我什么都不是,我和他一个是云一个是泥,我最好别妄想他。 所以,哎,吃饭吧,别的就别废话了。 *** “我们是书香世家,我的父亲和母亲……”男人看着杨飘飘,不敢相信这个长相还不错的女人居然会当着他的面剔牙——用手指。 “怎么了?继续接着说呀。”杨飘飘想用手指挖鼻孔,先伸出小指,而后觉得还不够刺激,半途改成大拇指。 “……”看着杨飘飘就那样将手指在衣服上擦一擦,然后接着去拿盘子里的虾,男人觉得自己要吐了——天,他死也不要再见到这个女人!!! *** “我很喜欢看电影,沈先生喜欢么?” “讨厌。” “呃,那没关系。现在也很少人去电影院看电影就是了。”女人尴尬的笑笑,“对了,其实我的手艺很好,我想如果……” “我的味觉很差,什么东西吃起来都一样。”沈至宁皱着眉头,有点不耐烦——这个女人好像特别有耐性,真烦。 “没关系,我喜欢挑战。” “你喜欢做饭?” “是的。”女人想自己终于引起他的兴趣了,很高兴。 “我讨厌身上有油烟味的女人。” “洗洗就……” “我讨厌会做饭的女人。” “……”这是什么话嘛!这个男人……他是故意的,一定是! 看来,他真的很不喜欢我,哎。女人有些失望,因为她很喜欢他,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所以,还是放弃吧。 女人说不舒服,起身先走了。沈至宁却动也不动,依旧坐在位置上,摆明了不愿意送她。他连看都不看,继续低头吃自己的晚餐,十分钟后,他又看到了那个似乎总能在相亲宴上碰到的女人——也许他们住的很近,也许他们的家长都特别喜欢这家店,总之他每周末来这里吃饭,吃完后差不多也能见到那个明显也是来相亲的女人。 很好玩,因为她多变的造型。因为她每次都笑得特别开心,而或在她后面,或先她而去的男人绝对没有好脸色。 她也不愿意吧,却还是不得不来。所以和他一样,她用自己的办法赶跑那些人。 如果我们……沈至宁呆了呆,不敢相信——他刚才是在期待相亲么?而对象,是她? *** “沈至宁,32岁,电子公司小开,本身也是一个专业的程序设计员……也就是it行业的精英了?”杨飘飘歪着头,想这样的人会讨厌什么类型的女孩呢?呃,程序设计员,那一定要求很精准,什么东西都喜欢整齐、有序。本人,看照片,是有点古板、严肃的。 想着想着,杨飘飘的笑容也越扬越高——她呀,貌似爱上了相亲,这种斗智斗勇的游戏呢。想着,该怎么,让对方讨厌她:p *** 他真的,遇到她了。沈至宁有些兴奋,是的,兴奋。他很久很久都不再有的一种心情。他开始期待,期待杨飘飘的出场,她会用什么办法让他讨厌她呢?而他,会如她所愿么? 怎么办?他好像不想如她所愿也。沈至宁发现自己其实有点恶质——她想让他讨厌她么?他偏不如她所愿。 *** “真是不好意思。”杨飘飘迟到了半个小时,她知道这样严肃又爱整齐的家伙,一般要求又高又有洁癖,别人稍微不如他的愿,他大概就会不爽了。 “没关系。”谁知,本该不友善的家伙友善得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我刚好也在忙。”沈至宁指了指桌前的笔记本电脑,“也刚刚才完成一个程序。” “……”瞎猫碰上死耗子,难怪,杨飘飘稍微有点放心。抓了抓又乱又毛躁的长发,杨飘飘继续装无辜,“那个,我不大爱整理。甚至连头发都不大爱梳,哎。” “我喜欢整理。结婚后可以帮你梳。”沈至宁慢条斯理的接着,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居然迫不及待的跳进那个被他称为坟墓的地方。是因为他深信杨飘飘不会进来么? “……”下巴,要掉了。杨飘飘不敢想象——这个据说也一样“战绩辉煌”的家伙,居然一见面就说“结婚”???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么? “……你下巴掉下来的样子挺可爱的。” “……”这下变杨飘飘玩沉默战术了。 *** “……”杨飘飘觉得自己没辙了,她用尽各种办法,居然也没让沈至宁讨厌她。饭后他送她回家,甚至还约她下次见面的时间,而她居然鬼使神差的答应了!! 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他不想结婚,这个小女人也摆明了不想,与其浪费时间,冒着可能被“看上”然后被纠缠的命运去和别的女人相亲,还不如就把她定下来,拿她应付老妈呢。沈至宁的如意算盘打得可响了。 就这样,相亲宴上的天兵天王结束了他们继续相亲的命运,也不用再努力让别人讨厌他们啦~~~~:p 至于最后的最后,他们有没有“从此以后幸福快乐的在一起”?废话嘛不是——炎是那种不俗的人么?不是。所以,结果一定会落入俗套啦:p不啰嗦了,go~ 番外:杨飘飘的秘密 后来,杨飘飘终于爱上了沈至宁,也如他所愿和他结了婚,永远的挡住了沈妈妈的闹剧攻。按沈至宁的话来说,用一个老婆换老妈的安静,还是值得的。 不过,杨飘飘是怎么爱上沈至宁的呢?沈至宁当然一直以为是因为他又英俊又潇洒又有内涵等等等,总之,是因为他的个人魅力。 原因当然是因为沈至宁的“个人原因”啦,但是,是“魅力”么?呃……在杨飘飘看来是啦,但是她可从来不敢和沈至宁说,所以,杨飘飘的秘密就是——她为什么爱上沈至宁。 话说,沈杨二人某次约会,下雨天,公园里人很少。但这两个奇怪的家伙居然也逛得开心。然后,然后……他们遇见了一只蟑螂。 “啊!!蟑螂!!!”别怀疑,这么大叫得声音几乎拔尖的人,不是杨飘飘,是沈至宁orz 是的,这个性格严肃、冷淡,身高180公分以上的男人,怕蟑螂!他那个时候几乎只差没爬到杨飘飘站得直挺挺的身上去了orz(事实证明,他之所以有洁癖也是因为怕蟑螂==…) 那一刻,杨飘飘大约是从未出现过的母性本能突然迸发了,她勇敢的保护了沈至宁——上前踩死那只蟑螂,然后安慰着、扶着他离开现场。然后,就爱上他,发誓一定要好好照顾、保护这个其实很脆弱的大男人了:p 这就是杨飘飘的秘密,关于爱的秘密^_^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为君天下(全) 这片被血染红的大地上 只有她一人拄着长戟站得挺直 分不清是她的还是别人的血沿着她的额面、她的衣带往下滴流 风将她及腰的黑发吹得扬起四处飞散为她的英气再添三分狂气 她面带威严直视前方眼神却有茫然似乎还不能从刚才的杀戮中醒过神来 心没来由的一疼 猛的想起那个拉着他的衣摆仰着头扬着灿烂笑容看着他的女孩 如果没有他她会是一个连蚂蚁都舍不得踩的女孩 是他寻着这个名将的后裔掘出了她的无限潜力 他说他要于是她为他杀尽天下人 她闲时要花很多时间洗手 她睡了却常常被噩梦惊醒 多少夜他默默在她身后陪在凉亭中的她看着天亮 从她杀第一个人开始她再也没有掉过一滴泪 从她杀第二个人开始他总是没来由的为她痛心 但要得天下必使万骨枯 他说:“等我得了天下,一定不再让黎民受苦。” 他说:“现在除尽败类,将来苍生才能过得幸福。” 他说:“若有来世,我不管其他,只要你。” 她笑而后义无反顾 他叹继续看她杀戮 她从不说话她悄悄许下心愿 若有来世 若有来世…… 来世 她不想再做旷世奇才 她要作个平凡女子爱他的平凡女子 可否?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寻爱公主(全) 从前,有一个公主,她生活在一个美丽富饶的国家里。虽然国王和王后不是她的亲生父母,但都十分疼爱她,王子更是自小就对她一片痴心。 公主拥有万千少女羡慕的容貌和地位,还被英俊、温柔的王子所爱,本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偏偏她却不那么想。她觉得自己不自由,她觉得自己不爱那个温文尔雅到让她觉得无趣的王子,就算有,也不过是感激、是亲情,所以她想要离开王宫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真爱。 公主在十八岁生日的前一天,偷偷离开了王宫,而且幸运的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她很开心,幸福的在路上奔跑,那一刻她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自己马上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公主在旅途中,看到了各种各样有趣的人和事,也喜欢上了许许多多的人和物,但她依旧没有遇到心目中的真爱。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贵族,或者确切的说是没落的贵族。 这位没落的贵族,有着成熟男人的优雅而从容的气度、有着不羁却能让人心跳加速的冷笑,还能像魔法师那样变出让人大叫的惊喜。他的懒散在她看来是随性,他的多变在她看来是丰富,他偶尔的冷淡在她看来很致命……总之,她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生命中的真爱,终于能停下不断寻找的脚步,与他作伴。 她觉得自己的生命从未如此精彩,每天都像生活在高空中般飘然与刺激。只是贵族有太多的新鲜事物要去追逐、去完成,为此他甚至无心经营生活。 公主和他一样,开始慢慢没落。终于,公主在某天醒来时发现高高的屋顶随时有倾塌的可能、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开始失去光彩而变得破败、就连贵族的笑容看过去都不怎么有神了。 世界早在不知不觉中变了样,公主觉得也许下一刻她就会发现自己其实身处一片什么都没有的废墟之中。 一天,渐渐心慌的公主从高高的屋顶上,往地下看,却发现了人群中的王子。 只是一眼而已,公主就见到了王子温柔的眼神与宠溺的微笑,好像他的视线从未自她身上掉转过一样。 他知道,他明明知道,他一路跟随,却从未阻止。他只是在耐心的等待,等她这只爱飞的鸟儿倦了,能从高空中回到坚实的地面上,停靠在他温暖而坚定的怀抱里。 回来吧。王子无声的说着,朝公主张开双臂。 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公主就是奇怪的知道他的每一个想法,她就是能肯定他一直都在,他从未离开,就这样安静的跟随、默默的守护。 公主想起许多年前的一天,王子从耀眼阳光处走到她面前,朝她伸手说:“走吧,我带你回家。”那时他脸上的笑容在她看来比阳光更耀眼,让她的心砰砰跳着暖和起来。 谁知,却在之后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又渐渐冷却。公主想到这里,湿了眼眶,摇了摇头。 她不回去,她不能回去,她对不起王子……公主第一次觉得自己对不起王子了,所以拒绝。 “你从来没错,我的公主,只要你想做的是你心里所渴望的,我都不会阻止。但你现在的拒绝,不是你心中真正的渴望,所以,回来吧。否则我就要上去把你带回来。” 就像公主能猜中王子的每一个行动与心思一样,王子一样知道公主的。 公主还是摇头,她不能对不起王子之后,又背叛后来的贵族。 “亲爱的公主,你本来就属于大地,而不属于这个屋顶。所以,回去吧,虽然难过但我不会阻拦。”没落的贵族的声音自公主背后响起,公主连忙回头不再看地上的王子。 “我……” “请你离开我吧,公主。说实话,因为有你在身边,我并不能全心全意的作一切我想做的事。”她早已习惯安稳,和他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没落的贵族优雅的执起公主的手,在她手背上落下轻轻的一吻,“衷心祝福你和王子。” 公主还未反应过来,便被没落的贵族最后一次在她面前展现的魔法送回王子身边。踏上大地的那一刻,公主突然觉得慌了许久的心又平静了下来,有了源源不绝的力量。 王子牵起公主的手,微微向没落的贵族施了一个礼,便转身离开——他随着公主,已经离开王宫太久,也该回去了。他笑着想。 没想到,走了一圈还是回到原点。公主在内心叹息,却带着微笑,不,也不完全是原点。 因为这一次,她好像真的明白了什么是“真爱”,也终于找到了那个愿意牵着彼此的手一辈子走下去的人。 因为这一次,她的心,她知道,永远不会再冷却——它如此跳动,不再是因为懵懂,而是因为了悟。 寻爱公主,原来一直拥有爱。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双面郎的双面妻(全) 红花绿叶,树影疏落,粉衫墨发,美人缀扇,白肤红唇,柳眉轻蹙,何等美丽动人的一幅画面。莫小弦轻轻叹了一口气,微垂的嘴角能让那许多爱慕着她的公子哥们心碎。爹怎么就是不死心呢?她都已经相了多少次“亲”了,还让她相! 据说这次相亲的对象还是那个花名在外的柳家小少爷柳凝生……虽然没见过那人,但他的名声可是城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她想不知道也难!看了看自己已经算是偏白的手背,想起别人对那家伙的传言——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拜托!!!!!谁想嫁个比自己更漂亮的男人呀!不过,如果是那个人那样……倒也不是不可以。脑海中闪过一张美颜,莫小弦微垂的嘴角顿时扬了起来,眉眼之中尽是笑意。 那是一个月前的事,她到北方的姑姑家探亲加玩耍,在路途中,她趁人不注意偷偷骑马出去玩,谁知在一个人少地偏的地方,马儿不知出了什么意外失去控制,她险些被摔个半死,幸而那人经过,救了她一命。 至今仍然记得他敏捷的身手,有力的臂膀,俊秀的容颜,还有那惜字如金的冰冷表情。她感谢他不理,她纠缠他不管,她天南地北的海侃他却一声不吭——虽然,他还是在她的死缠烂打兼拼命装可怜、努力求情之下,策马送她回了姑姑所在的城镇。 她想了他好多天,幸运的在集市之上又碰到他,她开心的上前相认,拼命耍宝只想逗他一笑,谁知他根本不予理会,好像他们从未见过。要不是他没有拒绝肚子好饿的她与他同桌共进午餐,并付了餐费,她会真的以为他从头到尾都没发现她的存在呢。 那个人,也太绝了!害得她……即便从未再见——也许,也没什么见的机会了,毕竟姑姑在北她家在南,相差十万八千里,她这一回来,就再也没机会见那人了吧……他一看,就是好熟悉当地一切的“本地人”。 想到这里,莫小弦的嘴角又撇了下去,柳眉折了起来。她到底是怎么了,不过见了两面而已,怎生就如此念念不忘。 “小姐,小姐,该出发了。”丫鬟慌慌张张的跑进来,“您都误了老爷定好的点了。” “嗯。”莫小弦点了点头,缓缓站起身来,朝丫鬟微微一笑,顿时好像有一圈神圣的光辉围着她转,“抱歉,看着美丽的天空发了一会儿呆。” “不是不是,都是我的错,没有及时进来告诉您时间。小姐,走吧。”丫鬟上前扶住莫小弦,偷偷在心里叹道——小姐真是越来越美了,仪态也越变优雅端庄,简直没人比得上了!她其实是仙子不是人吧,所以才会看着天空发呆。 那个柳凝生,想到这次要相亲的对象,莫小弦又忍不住在心里叹气。据说虽然面皮长得非常漂亮,且看着甚至给人一种“年幼”的感觉,但那性格就一点都不“年幼”了——经常逛花楼,对姑娘小姐夫人太太也从没有一个正经样。简直就是……“放荡”都不足以形容了! 长的像姑娘,身边又全是姑娘,每天有说不完的话——虽然都是姑娘们爱听的,可这样的话有几句是真的? 这样的人,她最讨厌了!爹呀,就算柳家是全城最富的人家,你也不能找个这样的人来和我相亲呀!阵仗还搞得比以前都大都正式!想到就烦人,可惜她对着爹不能说“不”只能说“好”。 爹从小就那么霸道,她做错一点小事就会受到好大的惩罚,偏又命苦的没有娘护着……以至于她现在,变成这样有名的“名门淑女”,其实有谁知道,真正的她……就如那天一样,好喜欢动好喜欢玩好喜欢说话,喜欢大声的叫大声的笑,什么都不用顾忌。 就算那人从未理会她,却也从未制止,或者表示出对那样的她的厌恶。这么想来,那人虽然冷漠,却其实算得上温柔呢。 好容易来到约定的茶楼,被丫鬟领进门,莫小弦低垂螓首,微微行礼,行完也不多说什么,只在丫鬟的带领下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她刚进门时,原本热闹的屋内有安静了那么一瞬间,继而又热闹了起来。 说是热闹,其实大多只是一个人的声音。 “你就是莫家的大小姐?”柳凝生笑着看眼前的人,觉得好笑——她的头也低得太低了,是不敢见他还是不想见他? “哎呀呀,你是有名的‘沉静优雅’,但不至于是哑巴吧?一句话不说,而且还不敢抬脸见人。”柳凝生哈哈大笑,“没关系没关系,虽然我的面皮据说非常‘美丽’,但被众多公子爱慕着的莫小姐应该也不差。” “是呀是呀,小女别的不说,这样貌还是很让我自豪的。”莫父大声的笑着,扯了扯莫小弦的衣袖,“小弦,抬头让柳公子看看你。” “是。”莫小弦轻声应着,终于抬起了头。 看着对面笑得露出他两排洁白牙齿的男人,莫小弦一贯优雅自制的表情有了一丝裂痕——怎么会……是他?他居然是柳凝生……不对不对,柳凝生居然是他?! “哟,莫小姐果然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呀哈哈哈。”柳凝生看到莫小弦的瞬间,好像也有一丝停顿,但回复的极快,表情比莫小弦还少破绽,“我好像对你有点‘一见钟情’了呢。” 不对不对,只是像,只是像而已!莫小弦在内心摇摇头,挤出一个笑容,转头看她爹。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看向柳凝生——就是他,就是他!!天,那双眼睛那幅容颜,甚至眼底下的那颗痣,就算是化成灰她都认得! 看着眼前表情和话语都过多的男人,莫小弦觉得难以置信。直到柳凝生似乎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对莫父说:“莫大人,晚辈有些话想和小弦说,您看,您和其余几位是否回避一下?我是很喜欢莫小姐的,只怕莫小姐可能不怎么喜欢我……所以,我想努力一下。当然,我是不会对莫小姐作出任何‘逾距’的行为的。” “这……”莫父沉吟一阵,他很疼自己的女儿,可是,也很看重柳凝生……确切的说,是柳家。别说柳凝生不会对莫小弦做什么了,就算做了什么……今天有这么多人证,做了什么才好呢!只要小弦能嫁入柳家…… “好。”莫父应着,领着自家的下人走了。柳凝生也遣走了自己家的下人和几乎没什么说话机会的媒婆。 只剩两人的屋内,陷入一片沉静,和刚才的热闹大相径庭。 柳凝生只是那样看着莫小弦,直到她发完她的呆,然后猛的睁大眼叫:“是你,是你么?” 柳凝生微微笑着颔首:“嗯。” “天!你那天都不理我,我以为……我以为我们再也见不到面了。”莫小弦红了眼眶,“你怎么这样,又突然出现,吓到我了。” “不开心?” “我开心……好开心,太开心了!”莫小弦站了起来,甚至不管隔在两人之间的矮桌,直接扑到柳凝生身上,揽着他的颈子。 “那还流泪。”柳凝生也没有推开她,只是微侧身,伸手擦去莫小弦的泪水。 “这叫喜极而泣!!”莫小弦应着,又想起什么似的猛然推开柳凝生,“你怎么会是柳凝生?哪个才是你?天,你……我……” “哪个是你?”柳凝生不答反问。 “我……”莫小弦想到自己刚刚的表现差别之大,不好意思的笑了,“这个。” “我也是。” “真的?” “嗯。” “那你为什么,有那么‘响亮’的名声。” “说来话长,你呢?” “我也是,说来话长。”莫小弦想了想,破涕而笑。 顿了顿,柳凝生还是决定讲出实情:“我以为,那不过是萍水相逢。”所以,即便有心动,却还是用惯有的理智控制下来,不予理会。谁知,竟尝到了生平头一遭的思念——从未有人,那样的纠缠他,却不让他烦。 于是开始调查,却偶然发现,两人竟是那么的近,还那么的像。相亲是他提的,以柳家的地位,轻易成功。她如约来了,却不甘愿,这才让他放心。“谁知,我们竟是比邻而居。” “这是注定的缘分!”莫小弦笑着绕过桌子来到柳凝生身边,挽着他的手臂,“所以,你逃不掉了哟,这一次要理我,还要娶我!嘿嘿,一生一世都不要分开!” “你还是一点都不害臊。” “我喜欢你嘛,干嘛要‘害臊’。” “刚才的莫小姐呢?” “原来的柳少爷呢?” 柳凝生笑了笑,轻轻点了下莫小弦的额头:“这个我,不有趣也不多话,会让你觉得无趣么?” “这个我,也不端庄也不优雅,话还太多,会让你厌烦么?” 柳凝生摇摇头——厌烦就不会再来找她了。 “所以,我当然不会觉得你无趣!无论因为什么原因,你必须在人前那么辛苦的‘说话’,都没有关系。回到家里,你就可以爱怎么安静怎么安静,我呀,刚好把在人前憋得辛苦的话,对你都说出来!”莫小弦嘿嘿笑着,“我们是多么完美的组合!” “嗯。”柳凝生笑着,在心中说道——你,是双面郎的双面妻。 此生有你,足矣。 (完) 炎:^_^他们突然在我脑海中冒出来,觉得是非常有趣的一对儿,不写不行的那种~就写了这么一个小短篇,希望大家喜欢~~~~~~呵呵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幸福的小三(全) 前话: 本文认识与一般社会伦理不同,“重口味”,不能接受者甚入。 在炎看来,所有道德伦理于人都是工具性存在,不是真理。所以总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有所变更。 感情这种事,炎觉得是真爱,然后不伤害到别人,就可以祝福。所以爱耽美,爱两人的真心相恋。 今日神来一笔,突然想——如果不是两人,是“第三人”,怎么办? 想来想去,觉得还是那个原则——不伤害别人的真情,就可以祝福。 而害人害己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妙呵呵 ********华丽分割线*********正文********** 静宇今年28岁,职业是导游,爱好是旅游——能做自己爱做之事的人生,可以说是很如愿。 唯一有些烦心的是——她是如今社会上越来越多的“大圣”之一。 和很多剩女一样,静宇不是因为条件不好才“剩”下的。 她长相甜美可人,身材高挑,皮肤白嫩,名牌大学本科毕业,家庭小康,自己也算是个高级小白领一个。没什么可挑剔的。 其实,静宇对婚姻不是特别向往。在她看来,婚姻是个充满着柴米油盐酱醋的爱情坟墓。 一个婚姻要不面对日常琐事,除非对方富贵到有如小说中的男主,一切都自有仆人伺候。问题是,这种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几个? 即便有,你会喜欢通常是嚣张跋扈还不会特别帅的现实版“有钱人”么? 好,你喜欢了,那对方看得上你么?毕竟,你既不是上流社会的一员,也不是明星。 再退一步,对方看上你了,会长久么?你能忍受那种徒有其表的婚姻么? 这又是静宇矛盾的原因之一:她向往爱情,那种会让人心跳加速的爱情。所以她当然无法接受同床异梦的婚姻,却又时常会因为没有爱人而烦心。 但烦心毕竟抵不过对自由的向往。她有自己的人生追求,生活很充实,所以用来想“男人”的时间毕竟少。 更何况,她还有一个对常人而言很致命的观点——她不想生孩子。生孩子很痛苦,养孩子更痛苦。而且,有什么意义?她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为传宗接代?什么年代了! 为了维系夫妻感情?要靠孩子维系的感情,不如不要! 为生活增添欢乐?拜托,她有好多自己想做的事,那些能给她带来足够的欢乐。 为了晚年有人照顾?……还是:什么年代了! 为了让孩子来享受这个世界的欢乐?……摸摸自己的心,看看每天充斥视野的新闻,这个世界真的很欢乐? 静宇摇头。 她的世界观与常人差那么多,自己本身又挑剔,这样的她,不“剩”才怪! 好在,这在她看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爱情这东西,靠缘分,实在不行,就单身一辈子呗。反正她能自己养活自己,父母也不需要她操心——只要他们不在她耳边念叨,她就万幸了! ************* 轩成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到了一定年纪,找个彼此还算般配的女人,结婚生子。 婚后又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工作、应酬之上,每天待在家里的时间不多。 妻子了解他这一切都是“工作需要”:毕竟他还年轻,家中虽然有一定的背景但毕竟不是古代,而且也没到“*”的程度,所以想要成功还是需要自己的努力的。 事实上,丈夫能这么努力求上进,作为妻子应该高兴而不是抱怨。做好家里的事就是最大的支持了。 更何况,看着存折上越来越多的数字,家里越来越高档的装配,自己穿的戴的也越变越好,就更不会有什么不满了。 要是哪天丈夫待在家里不去公司,她可能倒要担心一下,问七问八,只怕他有什么意外或消极的想法呢。 两人越走越远,说的话越来越少。有一天,轩成会突然发现:奇怪,他们怎么没剩下什么共同语言了? 前几年是最辛苦的创业期,他把所有精力投在公司里,没什么感觉。 而今稍有成就,他也不那么忙的时候,竟突然发现回到家不觉得温暖,只觉得空虚。唯一的开怀,也许就是在抱着可爱的小儿子的时候。 网上的主页里,只会写到儿子的消息,相册里也只会放儿子的一些相片。 出门的时候,戒指从来不戴。也许潜意识里,根本不想面对所谓“妻子”吧。 他看着后视镜里自己的脸——他正当男人精力最旺盛的年纪呀,看着也还很年轻,在面对妻子的时候,怎么就如此的……有气无力呢? 很多时候说的,做的,竟都不过是在履行一个丈夫的义务,按着惯性去做,都没有什么激情之类的存在了。 ***************** 轩成的公司组织去旅游,这一次的导游和印象中总是有些黑瘦的小女生不同。虽然,都是有热情、有活力的那种人,对游客也总是笑面迎人,有求必应。 这个叫做静宇的导游,好像……轩成看着她,总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她也是,处在女人最好的年龄吧。稍年轻一些,总是显得有些幼稚,女人味显不出来;再年长一些,比如他家里的那个,就又显得有些苍老世故了,没有那种让人心动的感觉。 按着自己的心脏,在她扬起甜美笑容的时候,好像,跳得有些快呢。 ************ 他们是在那次旅游中认识的。 她知道他已经结婚了,还有一个三岁大的儿子。 他儿子非常可爱,她看过照片,很是喜欢。 她有时候也觉得不对,可是想想又觉得这样好像最是完美。 她不想结婚,不想生小孩,找个已经结了婚,又生了小孩的男人,岂不是最完美? 他们喜欢彼此,能让对方有心跳的感觉,这不就够了? 她要的,只是这些罢了。 ************** 林晓芬觉得自己的老公最近好像有些不一样。 具体哪里说不上来,但感觉笑容好像多了些。 开始她只当是公司发展顺利,也替他高兴。直到那次在他身上闻到了其他女人的香水味,才恍然大悟。 她和老公是相亲认识的,彼此父母觉得合适,双方也不讨厌彼此,就结婚了。 对老公,肯定是喜欢的,毕竟他帅又有能力,可是双方好像一直没有什么特别浪漫的事情发生。 其实,早期还可以的,但是慢慢的孩子出生了,她的精力全放在孩子身上,他又全力以赴公司的事情。 两人之间,每天竟都没法说上几句话。 她是个实在的女人,觉得过日子是最重要的,讲什么感情都是虚的。但是,她也算是陪着老公一路走过来,怎甘心成功后被别的女人抢走? ************** 她们见了面。 静宇很平静的和林晓芬说了自己的想法。 她只是想要他的爱情,除此以外,别无其他。 因为她不想生孩子,所以也不会有人和林晓芬或她的孩子抢家产之类的事情发生。 更何况,他们就算是相爱,也没法总在一起的。她有工作,他也有,他们都很忙。 林晓芬不敢相信,可是,她还能怎样呢? 她和老公摊过牌的,他不愿分手,即便她以离婚相要挟。 她是个聪明而现实的女人,才不会真的和老公离婚。 相信老公也不会,至少为了孩子不会。 看着静宇,不知道为什么,竟愿意相信她们能够和平共处。 ************ 然后他们就和平共处了。 他们有着各自的追求与需要,相安无事。 很完美。 她大概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三”吧,静宇笑着想,躺在轩成的怀里。 **************分割线************后记******** 后记: 很高兴的写,可写完了又莫名其妙的觉得很想死囧 因为,炎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没有独占欲的爱情,还算是爱情么? 如果不是爱情,那我写这个做什么?!!!!!!!!!!! 好无语…… 搞不懂了,甚至开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个! 不过再想,也许——这是我第一次写的“很现实的爱情”吧…… 现实中的爱情,不是都那么轰轰烈烈、你死我活的,而是一堆的妥协加妥协囧 whatever,老想法——写出来就和大家分享咯 我已经在最开始警告过了,看完不爽的人也不许拍砖!哈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病娇也有春天(全) 他一直以为,他将会孤独终老。 因为他生来不喜欢说话,不爱与人交往,父母请来的医生将他判定为“自闭症”。后来因为发现他有着远超于常人的记忆力和计算能力,又在他的“自闭症”前面加了“高功能”。 无所谓,他无所谓别人怎么称呼他,也不管什么是正常,什么是不正常,反正只要能一心一意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不用在意周遭那些无聊的声音就好。 只是,在一直保护他、照顾他的父母因意外离世后,他才突然发现,原来,他也不是那么讨厌别人的。 彻彻底底的一个人,感觉似乎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于是他开始明白什么是“孤独”,也试着与人交往,好融入人群……可最终,他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他的智商很高,但对人心、情绪,似乎有着天然的理解障碍。 他无法理解那些复杂的微妙的各种情感、思绪和关系网,也处理不好这些。于是再一次,他懊恼的认定自己无法融入社会,继续躲在家或工作室里,与自己相处,做自己想做的那些事。 直到他遇到了她,世界好像突然明亮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好像可以不用孤独终老了! 那天他突然很想念双亲,又想起小时候他们带他去附近的乐园玩,于是破天荒的来了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跑到乐园里去了。 正在他努力避着人群走的时候,旁边有个人惊叫一声,他本能的伸手扶住了她。她感激的想道谢,但看他的眼神似乎是认识他…… 嘛,毕竟有在外面工作、走动,他的习惯又很固定,人家知道他很正常。只是他因为记忆力太好,看了什么想忘记都很难,所以一般不用正眼看人,也不和任何人交往,所以,除了必要完全不认识任何人。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居然去扶别人?一般这种情况下,他都是立刻躲开的吧?他惊讶到没有立刻放开她,而给了她站稳的机会——如果他立刻放开,她应该会当场摔倒在地,他则直接走人——但也正因此,才会有后面的故事吧。 所以至今,他都感谢那个意外,并且开始相信人生不需要精密计划每件事。 ************* 她是家里的长女,父母因为执意想生个男孩,所以连续生了四个女儿,直到最后生了个小儿子才消停。但也因此,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经济变得更紧张了,于是她只能按一贯“套路”那样,休学打工,照顾弟妹,补贴家用。 幸好,她想,她本来就不爱也不擅长读书,所以没觉得多可惜。她又好像天生擅长照顾人,不仅能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还能将弟妹们照顾得妥妥帖帖。 因为父母工作都很忙,所以在弟弟妹妹的心里,她这个既当爹又当妈的长姐,反而更像是他们的父母。他们爱粘着她,她也蛮享受他们的依赖。 只是有时候,她也会觉得有些累,也想喘口气,歇一歇。所以,她才会不知不觉的从注意那个人到羡慕他,到……每次见到他,心里都有点小温暖吧。 那个人是她打工那家餐厅的常客,他总是独来独往,即便是走在人群中,也好像周身有一层无形屏障一样,能与别人隔开一段距离。每次来也都是固定坐在最角落、靠墙那个位置,点上他最常点的那几样菜,静静吃完、离开。 她的性格开朗亲切,总能和店里的常客说上那么几句,有的还挺熟悉的,即便在外面碰到也会互相问候。但只有他,她居然没说上半句话,于是不知不觉的,每次他一来,眼光就忍不住总围着他转,总觉得他好神秘。 看着看着,好像即便他一句话不说,她也慢慢的对他感觉熟悉了起来,感觉他是那种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不在意旁人眼光的人。真好呢,她想。 和他产生交集,是个意外。 那天弟弟期末考得了第一,非常开心,硬是拉着几个姐姐说要去庆祝。他们到了附近的乐园里玩,她习惯性的顾这个、叫那个,没注意自己脚下,结果不小心被小阶梯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那一瞬间,有人及时扶住了她,她感激的想说谢谢,却在看到那人的瞬间,呆住了。因为,居然是他! 他看她的眼神是十分陌生的,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惊讶,他看着她,再看自己的手,然后立刻放开。似乎非常意外他会扶住她。 她有些失落,他居然完全不认识她。可是她又很高兴,与人向来保持距离的他居然帮了她。 于是她连声说着:“谢谢。” 她说话间,他的眼神好像变得有些熟悉,于是她好奇的问:“你知道我是谁?” 他点点头。他虽然从未见过她的脸,但她的声音他记得的,是他常去的那家餐厅的服务员。 她旁边的女孩拉着她的手好奇的问:“姐姐,他是谁?” “他是姐姐餐厅的常客。” “所以你们认识?”另一个女孩也问。 “嗯……算是吧。” “这个大叔好帅。” “诶?”她有些意外的仔细去看他,然后点点头,“仔细一看,确实蛮帅的。”以前倒没注意这些,可能是他从未正眼看人,她也不敢仔细研究他的样貌吧。 他那瞬间突然觉得自己的脸有些热。 “大叔,你一个人来乐园玩啊?”最小的那个女孩好奇的问,“怎么会一个人来乐园玩呢?要不和我们一起玩?” 她顿时有些尴尬,这位客人向来是独来独往的,即便来乐园也是一个人,应该是不喜欢和人一起吧。 “很抱歉,我的弟弟妹妹们……” “嗯。”他看着那个小男孩和她紧紧牵着的手,和小男孩好奇的视线,突然冲动的打断了她的话,答应了。 “啊?” 他再次点了点头,然后就站在他们身边,一言不发。她有些意外,但心里是欢喜的,虽然有些紧张,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还是接受了这个临时加入的新成员,带着他一起朝他们预定好的地点前进。 慢慢的,因为他什么话都不说,却能把一切事都配合的好好的,然后她开始自然而然的像对几个弟妹那样对他,将他指挥来指挥去,却也照顾得十分周到。 当然,也有些时候,是他反应异常敏捷,指导他们几个这样那样。 从那天以后,她发现,她的世界里,好像突然多了一个人。他不仅出现在餐厅里,还出现在她打工的其他地方。 直到有一天,他跟着她走回家,她出于礼貌性的邀请他:“要不要上来坐一下。”结果,他立刻点头答应了。她只好带他回去,然后他就成了她家里的常客,并且意外的和几个弟妹都处得不错。甚至偶尔见到回家的父母,他也能泰然处之。 感觉他,和她刚开始以为的不一样呢,好像,其实是个非常热情的人?虽然,不爱说话? ************* 一开始和她们一起玩,大概是被他们之间其乐融融的气氛所吸引吧。然后不知不觉的,就接触得越来越多,感觉她真的是个非常好的家人,非常棒的姐姐,甚至父亲、母亲……一个人能将不同阶段、不同个性的弟妹们照顾的那么好,真的太厉害了。 而且,完全没有看到她的不耐或者其他,好像就是那么无私的奉献着。真美好,他突然想,他也想要。 意识到这点时,他已经完全融入她生活的方方面面了。然后他发现她毕竟是个女孩子,有时也会累,虽然都撑住了,但是……他的心会疼,于是不知不觉的为她做了更多。 ************* 他不喜欢和人接触,可是他喜欢和她在一起,看她忙忙碌碌,为别人做这做那。 一开始,他很享受,可是久了,他又觉得不满加不够。 他希望她能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他身上,他希望,她能够更…… “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些。”他对她说,“也不知该如何表达,但是……我想成为你的家人。” 她早已喜欢他,原来在和他说话之前,她就喜欢他,所以才会一直偷偷注意他。这是这段时间里,她发现的。所以尽管很意外,尽管不知所措,听到他说这些,她还是非常非常开心。 尤其,在看到他掏出的戒指时,她就更感动的泪流满面。 “你不开心?”他手忙脚乱。 “不,我是太开心了。” “那你愿意嫁给我?” “愿意。” “太好了!我可以不用孤独终老了。”世界,从未如此美好过,他抱着她,转圈圈。 她也笑,抱着他。阳光下,一切如此美好。 “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哦。”他放下她,一脸严肃的给她戴上戒指。 “什么?” “像我这样的人,对想要的东西,都很执着,一直走到生命的尽头,都不会改变。我会一直一直抓着你,坚决不放手的,你也不可以放手哦。” “我不会。” “你最好不会,否则,我都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他表情沉了下,语气有些阴森。 “哈哈。”她笑着摸他的脸,手指抚过他的唇,“我生来就是家里的长女,从小就被父母告诫以后要照顾弟弟妹妹一生。这样在外人看来辛苦的事,我几十年来都没有迟疑过,也未曾想过放手,更何况,是对一个我爱的男人呢。” “你爱我?你爱我!”他脸上立刻有了最灿烂的笑,这大概是从他出生以来都没有过的。 “我当然爱你,不然为何答应嫁给你。”她娇嗔。 “我以为……”哎,他果然对人心灵了解无能。 “你以为什么?” “没什么,我只想说,我爱你,我爱你。”幸好,他虽然不了解人心,但也不笨。 “我知道。”他那么讨厌别人的一个人,如果不是爱她,又怎会为她作那么多。 “诶?”她又知道了?突然觉得,她好聪明,她比他聪明一百倍!一万倍!“我觉得,我更爱你了呢。” “我也是,我也更爱你了。” 两人相视而笑,然后拥抱。完全不知道,躲在暗处又流泪、又忍不住做呕吐状的弟妹们心里的万千感慨。 (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男二女二的主角戏(全) 颜百媚最近心情非常不好。 因为颜百媚近来迷上了看坊间流行的爱情小本,但看多了以后她发现,那些浪漫故事女主几乎都是性格温柔、单纯善良的小姐,有时甚至会是丫鬟……长相甚至可以不用貌美,只要清秀可人,乃至于不丑就行,但慈悲心肠、人见人爱几乎是标配。 至于那些长相狐媚,性格刁钻,好胜心强,自私霸道,有时会妒忌别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不择手段的人,一定是女配。好点的女二,糟糕的女三女四或者干脆只是个炮灰。 颜百媚看着镜子里堪称妖艳的长相,眼睛里冒出熊熊火光,不甘、愤恨皆在其中。为什么自己就不能长成那种清纯白莲花的样子呢?就像……就像她的姐姐颜千娇! 颜千娇只长颜百媚几个月,但她是颜家大夫人的女儿,在这个家无论年龄、辈分和地位,都在二夫人所生的颜百媚之上。颜千娇长相端庄清纯,性格也是知书达理、贤惠善良,人见人爱人见人夸。虽然颜家老爷最喜欢的是二夫人,最疼爱的也是嘴甜会哄人的颜百媚,但这不够! 颜百媚知道,自己要的不仅仅是这些。她要成为颜家最尊贵的所有人都喜欢的那个小姐!她要成为女主角!女一!所有人都喜欢的那种! 可是……这十几年来养成的性格不是说改就能改的。颜百媚的眉头紧紧锁在一起,争了这么多年,加上又有个标准的属于女二标配的爱教唆使心计的妾室娘亲,她要怎样才能成为女主角嘛! 颜百媚想啊想,突然有了主意:女主角是什么样的其实不重要,关键是男主角啊!其实女主角性格有温柔的也有活泼的,头脑有聪明的也有单蠢甚至几近智障(在颜百媚看来)的,家世有好的有坏的,但男主——至少,颜百媚喜欢的男主,都只有一个类型,那就是:长相俊美、身形高大挺拔、聪明绝真的,不开玩笑。要不,我两和他们同时成亲吧,怎么样?我们兄弟娶了你们姐妹,倒也能成就一段佳话。” “你?”颜百媚将张羽享从头到脚打量一番,让向来轻浮的张羽享竟然有些紧张。 “对啊,我,怎样?”张羽享挺直腰板,“我的家门我想就不用报了吧,你应该很清楚,我们家有权有钱,什么都有。我又这么玉树临风,人见人爱……对了,我们张家男人向来专一哦,我爹只娶我娘一人,我哥将来自然也只会娶一个嫂子,我呢,从现在到将来也只会是你一个人的啦!” “……”这个还能祖传?说张羽恭那种人专一她信,但张羽享这种的也能专一? “怎么,不信?你不相信你能让我着迷一辈子?能管我一辈子?” “……”颜百媚眼神里浮现起骄傲和不服气,“只要我想,没什么我做不到。” “真的?那要不要试一试?”张羽享嘴角抹笑,挑衅又期待。 “……”颜百媚犹豫中。 “你想想,我对你一见钟情,你这么完美,又美丽又聪明又能干,我这么英俊,又有钱又会玩会享受生活,你说我两是不是天生一对,注定要做彼此生命中的唯一主角?” 啊!正中红心,她就是想做女主角! “与其成为别人生命中的配角,不如做自己生命中的主角,拥有自己的完美爱情,如何?” “……”好像很不错。 “你想想看,你这么厉害,我哥那种男人也厉害,他会听你的么,不会,你也不会听他的,时间久了,你两肯定天天吵架过不下去,所以你们注定不配。我就不一样了,我呢为色所迷,啥都听你的……当然了,你也不用担心年老色衰……哎呀别生气嘛,我是说你这么聪明,完全不是以色侍人,我呢肯定是被你玩弄于手掌心,用各种手段迷得神魂颠倒,身心灵魂都被你控制,离不开你的。自然一生一世、生生世世咯!” “……”再想想?奇了怪,我颜百媚这么聪明,怎么会在这么短时间内被人说服想要嫁给他?从小到大追我的男人多了,我也没…… “哎呀,别想了,快答应我吧。媚媚媚媚,”张羽享已经厚着脸皮趁颜百媚不注意拉住她的手撒娇了,“我真的已经被你迷得神魂颠倒了。恨不得立刻把你娶回家呢!” 轻浮,太轻浮,他们明明刚见面,他就这样。不可靠,不可靠。颜百媚想抽回手,冷静冷静自己的脑子。可这是知识量一流、实践量却为零的小媚媚呀,张羽享虽然号称祖传专一,但毕竟曾是花花公子,稍微动点手脚,就能让颜百媚手软脚软,脸颊发烫,根本敌不过他的胡搅蛮缠。 最终居然还是糊里糊涂的头晕脑热的点了头。 ***************** 很久很久以后,颜百媚还是想不明白,自己当时到底是怎么就那么容易入了张羽享的套了。但张羽享总灌她迷汤,说她多美多迷人,他自然用尽全力讨她欢心、以抱得美人归。 直到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颜百媚给张羽享生了个大胖小子后一个月,张羽享想到又能和颜百媚这样那样,一激动,喝多了,然后……自个儿透露了当年隐瞒了的一段小秘密。 原来……张羽享在张羽恭认识颜千娇之前,就已经先在颜百媚常去选书的那个书铺见过颜百媚了。一开始,他是真的惊艳于她那带着妖媚的美丽,有些着迷,但钟情也说不上,毕竟张家男人是有“祖传”专一特色的嘛。所以过往虽然到处留情,在找一个共度一生的女人方面,他还是很谨慎的。 但后来随着对她的各种侧面了解,包括也看她爱看的那些书,他是越来越喜欢她,最终单方面的不可自拔。 有趣的是,那天和张羽恭在街上遇到颜千娇的时候,还是他撺掇张羽恭去英雄救美的,没想到还成就一段佳事……当然,其实也有故意的成分,因为他觉得张羽恭怎么看都是颜百媚心中的男主角嘛,所以在自己和颜百媚真的怎样之前,肯定要先把张羽恭“嫁”出去呀!以张羽恭的个性,一旦爱上了颜千娇,就绝对不会多看颜百媚一眼,这样的话,嘿嘿,他就能趁颜百媚自信心最受打击,惨变“女二”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给她一个做“女一”的机会啊,颜百媚一定会同意的! 结果,果然,同意了! 颜百媚听完张羽享得意的絮絮叨叨的醉话后,无语的翻了翻白眼,这个男人真是各种偷懒和走捷径啊,可是……这么多年,他对她又确实没话说。 而且,做了几年亲戚,颜百媚也确信,她和张羽恭根本不合适。她这种爱用心机又争强好胜的性格,最适合的也许就是这种爱她宠她无条件听她话,就算明知她坏也会乖乖顺着的男人吧。谁让他自己懒呢,所以要动脑的地方,都交给夫人了呀…… 切,真嫌弃。真的非常嫌弃。 可是,谁让他是她生命中注定的男主角呢,她只好也一样努力、用心的回报他的爱,这才是女主角该做的事,不是么。 (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意外独宠之稳坐后位(全) 前言:看了不少后宫剧,觉得吧,凭什么皇帝就只爱那些妖艳贱货,稳重识大体的皇后就总是不受宠呢?不服不服不服!我要我笔下的皇帝就是喜欢这样的皇后!哈哈。所以,就有了这个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正文*** 梅舞芳是金乌国的皇后,按道理应该是金乌国除太后以外最尊贵、最受人敬重的女人。 可是梅舞芳性格平和,说好听点是稳重识大体的端庄皇后,说不好听就是无趣贫乏不讨喜。在各种倾国倾城的美人争奇斗艳的深深深宫中,梅舞芳再美也已届二十有五这样的“高龄”,和那些十六七、正值盛放时期的妃子们比起来,差远了。 更糟糕的是,梅舞芳做了三年太子妃、七年皇后,这么这么长的时间里,皇帝也会因为敬她为皇后,每月总会与她同房两三次,但……她的肚子就是不争气,从未为皇上诞下一儿半女。 再加上,梅舞芳的爷爷在五年前去世后,家族里也欠缺拥有独掌一方势力的人才,慢慢的,梅家已从当年的风光不可一世渐渐没落至普通权贵之家。 “哎。”梅舞芳坐在庭院之中,望着被风吹落的金叶子,轻叹口气。 “皇后有心事?”金谷俊的声音自梅舞芳身后响起,梅舞芳赶紧起身行礼。 “皇上。” “不必多礼了。”金谷俊看看庭院四周,一如往常,除他们外并无他人。十年的夫妻,在民间早已算是老夫老妻了吧,又没有外人在,他也说过很多次,但皇后就是…… 他们梅家的人,都是这样固执又有些迂腐,碰上他这样立志创下一番不同以往之伟业的帝王,还真是很难得势呢。 梅舞芳坚持行完礼,等金谷俊坐下后,她才在他身侧坐下。 “你刚才在想什么?”他素来知道皇后日子沉闷无趣,但他也知道皇后早已习惯这样的日子,热热闹闹、大宴宾客的她反而不喜欢。怎么今日竟会叹气? “也没什么,就是看到树叶子都掉得差不多了,突然有些伤感而已。” “……”金谷俊看着梅舞芳渐添女子韵味的面庞,回想起他初见她时的惊艳。继而被她稚嫩的脸庞上那与年龄不大相符的老成持重,惹得十分好奇,几轮对话后又在内心冷嘲她“真会装”。 谁知多年以后,他发现,是自己误会她了,她的本性就是如此——虽说这是梅家子女的特色,个个都被教育得一本正经的——可她绝对不仅是后天教育的成果,而是天性就内敛温吞。 “还不知皇后如此多愁善感。” “可能年纪大了,看到这些……”梅舞芳突然想到皇帝还大她五岁,便止住了。 梅舞芳总是如此小心谨慎,而且是越来越小心谨慎。没办法,她现在没有家族可以靠,也没有皇子可以依赖,她不擅长也不喜欢使所谓权术,可偏偏她这样的一个人,坐在了一个被无数人觊觎的位置上,能不小心谨慎么。 这也是她,越来越觉得累,力不从心感越来越强的原因。 尤其近来,那位颇受恩宠的兰贵妃,气势日渐上涨,很有要取她而代之的感觉。 梅舞芳虽然对后位也没什么特别留恋,可是想想家族,已经没落了,如果她再失去后位……而且,她这样的女子,若失去后位,晚景该会如何凄凉。 毕竟她别的也许不行,皇后的各项职责倒是履行得颇为得心应手。 真没想到,她不争不抢,甚至不敢奢望皇上的爱,只是认真的履行着自己身为皇后的职责,结果竟然还是要因为严格按从小受的“对”的教育去做事,而收到可能有的恶果。 她真的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 想着想着,竟悲上心头,湿了眼眶。 “舞芳。”金谷俊看到梅舞芳眼中有泪光闪动,心中像被什么揪了一下,竟疼得厉害。他果然还是逼她太过了么? 金谷俊想了想,扬起微笑,“舞芳,好久没看到你跳舞了,你今天跳支舞给朕瞧瞧,好么?” “诶?”梅舞芳惊得忘了伤感。 梅舞芳的名字叫“舞芳”,可不是徒有其名,小时候家人确实有特意让她习舞,而且她也颇有天赋,跳得不错。 可是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跳舞了,而且她向来跳的都是那种端庄正气,还时常与祭神仪式之类相关的舞蹈,和皇帝在各种宴会上看到的曼妙舞姿差远了,他怎么会…… “别担心,我知道你肯定生疏了,可是,这样才有趣不是么?”金谷俊突然想,看看皇后出错的样子,好像蛮有意思的呢,于是反而兴致勃勃了起来。 你?我?皇上今天怎么了。梅舞芳一头雾水,但君命不可违,像她这种信守夫纲的人,肯定要听。于是只好答道:“臣妾尽力就是。” 梅舞芳应着,站起身来:“皇上想看什么?” “都可以,你想跳什么就跳什么吧。”他的舞芳啊,怎么做到的呢,这么多年过去了,身处权力漩涡的中心,贵为太子妃、皇后,这一路走来,竟依然如此简单。以夫为纲,谨遵圣命,本本分分,做好自己该做的一切事,却从来没有多余的要求和念想。 有时他真想,她对他,多些要求,多些任性。记得有次她族中有人犯错,惹得他大怒,当下就命令处斩。 他那时想过,假如皇后来求,他会怎么做?也许,假如皇后愿意来,这点面子,他还是会给的——虽然,他出口的命令,从未为任何人改变过。 可是,皇后当时没有来,事后也未曾因这件事对他有任何改变。 看着一本正经的跳着祭神舞的梅舞芳,金谷俊突然想笑。虽然她十分正经,也没有丝毫错误,也难免显得无趣,可是,他还是很想笑。于是,金谷俊扬起嘴角笑了,过一会儿竟笑出声来。 梅舞芳疑惑,可是既然开始,皇上也没喊结束,只能硬着头皮坚持跳完。跳完后,梅舞芳一头雾水的问:“臣妾哪里出错了么?” “没有没有,皇后的舞姿十分完美。” “那皇上为何大笑?” “就是,心情好。” 看着真的笑得十分开怀的金谷俊,梅舞芳的心情不自觉的也跟着好了起来,于是也笑。 真好,在这庭院里,就只有他们两人一起度过的秋日傍晚时光,真美好。 有时梅舞芳也会想,如果时光能停留在这一刻,该有多好。他们之间这样的相处,不多,但其实也不少。因为每个月金谷俊总会来找她几次,然后留下过夜。 梅舞芳却总是只敢短暂幻想时光停留在这一刻该有多好,却从来不敢幻想,比如皇帝以后常来,或者来得再早些,离开得再晚些。她都不敢想,因为她觉得那样就逾矩了,不是一个皇后该做的事、该有的念头。 “皇后,时间不早了,我们去用膳后早些歇息吧。” “是。”梅舞芳福了下身,脸颊有些烫。明明已经是老夫老妻了,可每每到这样的时光,她还是有些不能自已、脸红心跳呢。 明明已经是老夫老妻了,他也有过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美女,可竟还是十分愿意牵着舞芳的手,感受她的脸红心跳呢。 真的,他的皇后,十分拘谨、十分严肃,但也十分有趣,才不是外界传闻那般无趣。 金谷俊那时不知道,一个人觉得另一个人是否有趣,很多时候不是因为那个人本身如何,而是自己对那个人的情感如何。 如若心中会因那人而欢喜,自然想到她,便什么都觉得有趣了。 ******** 兰贵妃最近总觉得“全世界都是我的”。 因为她的男人,当今皇上,拥有全世界。那她拥有他,不就拥有全世界了么。 兰贵妃看着斜躺在榻上看书的金谷俊,眼神中是深深的痴迷。他长的那么好看,又那么聪明,还拥有天下,多么完美的男人。 这个男人,爱她,宠她,对她好,她真的真的觉得自己幸福得不得了。 兰贵妃又瞥了眼身侧的镜子,镜子里映出一张可谓艳倾天下的容颜。她又深深明白,自己如今如此受宠,是因为自己的绝色。 如果哪一天,她不那么美了,肯定就……毕竟,她的前面有这个、那个姐姐的,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她们也曾艳冠天下,或者才色双绝,或者家族势力庞大到皇帝都不得不敬个三分。 可是,美貌总有消逝的一天,也总会有更新的美貌出来,才艺也总会看腻,而家族势力,是最不靠谱的。当今皇上,虽然年轻,却早已是天下皆知的雄才大略,根本不会容忍那样的家族存在。 容得了一时,也容不了一世。 所以,宠得了一时,也宠不了一世。 虽然,大家都说,皇上从没有像宠她这样宠过别人,也从未宠一个人超过三个月,但宠了她快半年了,她绝对特别。虽然,她也深深的幸福、骄傲,但是,越处在高处,就越害怕摔下来。 唯一能让她心安的,是那个位置,那个明明不受宠,却身处正宫之位多年不得动摇的皇后。她不明白,那个皇后论美貌才艺,都只不过中流之姿,家族势力也早已日薄西山。为何还能稳坐后位呢? 这么多年,出了好几个宠妃,但都……是因为皇后虽无大功,也无大错? 兰贵妃心下动念,来到金谷俊身边:“皇上,您看书看这么久,应该也累了,臣妾给您揉揉肩?” 金谷俊抬眼看看兰贵妃,绝美的脸庞上是小心翼翼的讨好与自然流露的艳色,这个女人确实很讨人喜欢,她背后的那些势力,也让人忌惮,只是…… 怎么都掩盖不了的野心,这样的眼神,总会让他不舒服。女人总是这样,宠一宠,就变了,慢慢的就开始恃宠而骄,以为自己是什么重要的存在。 她们难道不知道,她们只不过是他的玩物而已,他高兴了就来玩一下,不高兴可以随时闪人的。她们这样那样的期待,没有一点不让他厌烦。 金谷俊眉头一皱,顿时有些心烦,合了手上的书,放到一旁。 “朕是有些累了。” 兰贵妃刚喜上眉梢,又马上跌入冰窟。 “回宫。”金谷俊对侯在一旁的公公交代一声,便起身迈步朝外走去。 “皇上……”想拦,却不敢。兰贵妃不敢置信的僵在原地。 一旁的公公无奈的摇了摇头,兰贵妃怎么会不知道呢,自己已过“最佳受宠期”,却还在皇上看书时打扰他,哎。 厌烦、焦躁,这些情绪袭上金谷俊心头,他快步走了几步,又猛地顿下:“去皇后那吧。” 公公暗自讶异,却又立刻点头去办。 越是靠近皇后的寝宫,金谷俊的内心越是轻松,最后甚至觉得有些愉悦。想起皇后那天的舞姿,他想再看呢,看她笑,看她跳,就是不想再见她的愁容,再听她的叹气。 希望这次去,她会只有笑容,不再忧愁。 ******** 如果说,兰贵妃一开始只是瞧不起梅舞芳,觉得她不配坐在后位上,并且想取而代之的话,那么现在兰贵妃对梅舞芳又多了些妒恨的情绪。 没办法,谁让她失去盛宠的转折点,好像和梅舞芳有关呢。 毕竟那一晚,皇上离开她这,就立刻去了梅舞芳那。 再利用自己的人脉,仔细探查并研究过往历史,兰贵妃发现皇帝每个月,除了短暂盛宠的妃子外,去的最多的就是皇后那。 而那些曾经受过盛宠的妃子,在失宠后,有的甚至几年都未曾被临幸过。 大家都说这是因为梅舞芳毕竟是皇后,又还没有子嗣,皇上是想让她好歹诞下个皇子皇女的,才不得已按例去“造人”。可是,从过往记录来看,皇上根本就是想去就去,没有任何掐“最佳造人时机”的迹象。 如果是想去才去的,那……皇上每个月都一定会想起那么多次皇后? 更奇怪的是——虽然大家都不觉得奇怪,但兰贵妃就是觉得奇怪,因为,没道理皇上有什么好东西必定会分皇后一份,却未必会送最受宠的妃子。大家觉得皇后身份就该如此,可兰贵妃觉得:凭什么?明明最受宠的是我,最好的东西也该是给我! 思及此,兰贵妃突然觉得,那个年老色衰又不起眼的皇后,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 也是,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皇后,怎么可能会是简单的角色嘛!过往是自己太单纯了!幸好,现在发现还来得及。 也许,她该做点什么了。 ****** 兰贵妃偶感风寒,病了。 梅舞芳作为皇后,自然依例会去看望她,并给她送些补品小食之类。 可不巧的是,皇后去看完兰贵妃后不久,兰贵妃病得更重了。最后御医给兰贵妃诊治的时候,更发现一个不得了的大事:兰贵妃已有身孕近两个月,因为这次生病,没了! 事情严重,金谷俊下朝后便去探望兰贵妃,不意外看到美人垂泪、郁郁寡欢的场景。 兰贵妃见金谷俊来了,强打精神,摆出微笑:“皇上……” 楚楚可怜,让人心疼。 “爱妃不必多礼。”金谷俊在床边坐下,“你这几日听御医的话,好生休养,其他事朕自会安排。” “皇上,”兰贵妃红了眼眶,“臣妾……皇上,您要给臣妾做主呀。可是,可是,那人是……” “那人?” “那日……皇后来给臣妾送了小食,说是臣妾病中身体不适,没有胃口,吃了这些可以开胃。臣妾一时贪嘴便吃了,谁知……”梨花带雨,最美不过,兰贵妃的眼泪如珍珠似的一颗颗往下掉,美丽哀婉却压抑,“臣妾不敢怀疑皇后娘娘,只是,那日臣妾确实因没有胃口,只吃过娘娘送的小食,事关龙种,臣妾不敢隐瞒呀皇上。” 金谷俊眉头一皱,这皇后做了这么多年皇后,怎么还是这么不小心。亏自己之前还说她过于谨慎呢。 “臣妾当时不知道自己怀有龙胎,否则断然不敢随意吃……哎。”毕竟皇后娘娘这么多年都无所出,肯定会妒忌的,不是么。 皇上您可懂我的意思? 朕当然懂。金谷俊点点头,起身:“爱妃放心,朕定会给你个交代。” ****** “说吧,你想我如何罚你?” “皇上?”梅舞芳一头雾水,“臣妾不明白。” “不明白?”金谷俊冷笑,“你做了这么多年皇后,怎么一点长进没有?”他之前怎么还会觉得自己逼她太过,还有些懊悔呢。 “皇上?”梅舞芳呆住了,她真的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了,她做的一切都是依例而行,没有半点逾矩,哪里不对了? 梅舞芳惴惴,又有些难过,眼中浮现泪光。兰贵妃的事她听说了,皇上不会是怀疑她吧?这么多年夫妻,他居然还不信任她。 “……”一看就知道她想错方向了,他的皇后哎! 不培植势力,不猜度人心,做什么都循规蹈矩,乖巧本分,这是他的皇后。 她也确实是个办事的人才,为他做了很多事,大小典礼、祭祀,宫内规矩、用度,她都掌握的很好。但唯独这最残忍危险的宫斗,她半点不懂。 她是皇后,也许她觉得自己不需要懂了,因为她已经在最高位,没什么好争的了。却不知有多少人在觊觎,又多少人使出了多少手段……最终,苦的是他这个皇帝,为了让她稳坐后位,他不知费了多少工夫,治理国家的心力分了不少在此! 后宫前朝,本来就难以分别。唯有这皇后,还分得清清楚楚。 那日他自问皇后为何这么多年还是如此简单,其实,根本就是他默默宠出来的!瞧,她这才不安的湿了眼眶,他就立刻自责语气太重,也决定还是不要再逼她“成长”了,反正其实他也许根本就是喜欢她不成长的样子,才做这些。 哎,自作孽,还是自己吞了这苦果吧。 金谷俊暗暗叹口气,谁让他就是爱这样的皇后呢,心甘情愿为她各种表演。表演宠爱别的女子,表演对她不痛不痒不理会,让别的女人互相争斗,却总是走不到可以动她位置的地步。 为此甚至不惜在前朝削弱那些女子背后家族的势力……虽然,他本来也是有打算压抑那些豪门大族的,但有些时候还是为了皇后改变了前朝事的轻重缓急程度。 如今算来,应该差不多了吧。后宫有了足够多的,就算他常年不去理会,也不会生事的嫔妃。前朝各方势力均衡,也没有人能让他忌惮,或敢妄图左右他的决定。 三十而立,基本上该稳定的都稳定了。既然如此,又何必再逼她呢。接下来后宫会在前期打定的基础上维持长久的稳定和平静吧,他也不用分太多心力在此。 那么:“皇后,要不就罚你为朕生个龙子吧。” “诶?”什么什么什么,她怎么不懂? 皇后这么多年,没有龙子,当然不是因为他或她有生育难题。而是因为他觉得不是时候……皇后位置被人觊觎,有了龙子就更被人忌惮了,到时存在感再弱都会让人想要夺取她已有的一切。 他不想让皇后成为别人夺取的重点,他宁愿她们先互相争斗,最后再想办法对付应该最容易对付的皇后……是他让所有人以为皇后最好对付的,当然,其实皇后也确实最好对付……如果不是因为有他的话,她也许早就…… 这个笨蛋!这个笨蛋!他为她那么辛苦,却也讨不到赏和理解,所以,让她也辛苦一下好了。 也许,为母则强,她会为了龙子有所改变也不一定。 但是,他终于承认,他不想她改变呢……就算笨得让他辛苦,也不想,因为,她也笨得让他心安,让他觉得有趣,让他时常觉得欢喜。 所以,如果有了龙子,周遭又不再有那些令人过度害怕的威胁,她应该就不会改变了吧。 可是,有了龙子,她还会专注于龙子,忽视他? 不会不会,出嫁从夫,夫死才从子的,只要他在,哼哼,以她的古板脑袋,龙子还是别想代替他的地位。 对,一定是这样。 可是,有了龙子,他就没办法每个月都…… 那,反正彻底没办法的也就那几个月,大不了前后补回来就是? 皇上在想什么?好像很苦恼,很纠结?所以,这次我是真犯了什么大错,才让皇上这么苦恼的?梅舞芳想啊想,也开始苦恼,怎么办,怎么办才能让皇上不那么苦恼呢? 但两个人所有的苦恼,在金谷俊把梅舞芳放到凤床上以后,便都默契的消失了。毕竟,管他日后多少事,眼前这件事最大,不是么~ ****** 诶?你问我故事的最后? 当然是兰贵妃被发现根本就没有怀过龙胎,一切都是她陷害皇后的手段,然后就永远失宠,被打入冷宫了。 接着是皇后顺利怀胎,十个月后诞下龙子,皇上终于得偿所愿,可以光明正大的独宠皇后了。 (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意外独宠番外之眼线难插(全) 金乌国当代皇朝的后宫,是史上最热闹又最不热闹的后宫。 热闹在于金乌国皇帝年轻气盛,换宠妃速度很快。 盛宠之时,对妃子极好,但一般不出三个月,便厌烦冷落,直到下一个能得到他恩宠的女子出现。所以后宫新进美人的速度相对历朝历代而言算快。 不热闹在于,皇帝一般每次只独宠一个妃子,皇后又性格温吞冷清,从不闹事。 妃子之间虽然争宠之事不少,但受宠者最大愿望是维持自己受宠的时间,不受宠者最大愿望是被皇帝注意,彼此之间倾轧的事反倒少了。毕竟,反正皇帝时间到了就自然烦了,自己针不针对受宠者,都没什么意义,还不如努力提升自己。 至于皇后之位……更没有太多人妄想,毕竟维持眼前的恩宠最重要,有能力被宠爱超过三个月,再来想这件事也不迟。 但话虽如此,在被皇帝盛宠之时,总有嫔妃会昏了头、失去理智,觉得天下唯我独尊,别说皇后,太后都不放在眼里。心中也难免有取而代之的念想。 就算不对皇后取而代之,出于后宫生存发展需要,在皇后的宫殿里安插几个眼线,还是很有必要的。当然,也不仅是皇后,皇帝、太后、各嫔妃宫里,最好都有。势力布得越广,自己的地位就越稳。 万一哪日得宠或失宠,都不会过得太凄凉。 如今正得皇帝盛宠的刘贵妃,此刻却难得的眉头深锁着。因为她听信任的宫女报告说,又失败了。 这是她至少第五次试图往皇后宫里安插眼线失败。 为什么呢,皇后明明不擅宫斗,也不得宠,在皇朝之内没什么势力,往她宫内安插个眼线而已,为何如此困难。 “娘娘,听说皇后宫里伺候的人就那么几个,时间也都很久了,皇后不要求,皇上也不给她增加新人。” “不增加新人,难道不能想办法给她换掉一个么。”仆人再少,也有十几二十个吧,换一个有什么难的。 “试着找过他们的碴儿,可是他们有皇后护着,也很难……” “皇后护着?有用么,”不过是个不得宠的女人罢了,“太监宫女不都由管事的安排么?随便找个借口不就?” “说来倒也奇怪,这些个太监宫女全都由皇后直接管着,不受我们总管约束。好像是皇后当年当太子妃时,皇帝就允许的。所以总管拿他们也没办法。” “……那收买他们?” 宫女摇摇头:“难。听杨公公说,过往也有许多人想往皇后宫里安插眼线,也想了各种办法,最终都不了了之。” “我就不信,这么多年,皇后宫里一个人都没换过。” “换倒是换过,皇后宫里也有年龄到了的宫女就出宫嫁人的……”这么想想,突然很羡慕皇后宫里的宫女呢,既不用受总管约束,自然腰板子硬气,到了年纪还能真顺利出宫…… 听说皇后娘娘性格虽然古板拘谨,但十分有涵养礼数,从不苛待下人。 啊,这么想想,她突然也很想去皇后宫里当差呢。 “这世上没有不能被收买的人,如果你不能收买他们,肯定是给的代价不够。去,加大筹码,再试一试。”她就不信那个没用的皇后会有手段让她宫里的人全对她忠心耿耿。 “是,娘娘。” ****** 金谷俊在御书房里认真批阅奏折中。 过了一阵子似乎眼睛有些疼,他放下手中的奏折,揉了揉鼻梁,站起身来。这时,有黑衣人自柱子后闪出,跪在地上。 “说吧。”金谷俊双手背在身后,居高临下的等黑衣人报告他想要的消息。 “皇后娘娘下午在院里绣花呢。” “哦?绣了什么花?” “就是她院子里种的一种花,恕属下无知,叫不出名。就是……说不上来是粉色还是紫色的那种。” “哦。”金谷俊点了点头,那是去年南邦属国进贡时送的一种花,确实美艳而娇嫩,叫什么他也忘了,对花朵的印象倒是挺深。当时见皇后喜欢,他就叫人送到她宫里了。 “还有。”黑衣人顿了顿,似乎犹豫了下,但还是谨遵皇帝以前的命令——所有关于皇后的事,无论大小,都要禀告,“刘贵妃近日好像想收买皇后宫里的一个宫女。” “?”金谷俊挑眉,居然还是有人想做这样的事。 “没成功。”黑衣人摇摇头,“不过,刘贵妃在加大筹码,很可能……” “很可能?”金谷俊的脸冷了下来,皇后宫里的每个人,都是他的心腹精挑细选的。就为防范这种事出现,但这还不够,他相信人心总是趋利,哪有什么万年不变的忠心,尤其皇后根本懒得也不懂做收买或控制人心之类的事。 她不做,他就替她做了。她的宫里,要么是他的人,要么就是一心为她做事的人,他绝不允许有第三种人出现。因为很多时候,眼线不仅是眼线而已,还很可能成为危险来源。 “微臣会处理的。”要么出宫,要么直接……哎,皇上这么多年,对可能不利于皇后的人,从来没有手软过。他知道该怎么处理。 “嗯。”金谷俊点点头,看看窗外的天色,太阳应当快要落山了吧,没有之前那么亮了。 这天,热得让人不舒服,真想一直躲在这宫中不出半步门。可是……有阵子没抱她了,身心都甚是渴望,这点热又算什么呢,他想和她共同沉沦在那更高的热度之中。 他心里很清楚,今天皇后十分“方便”,所以……金谷俊不自觉整了下衣服,拉了拉桌上的铃,伺候的公公便立刻闻声出现。当然,在他出现前,黑衣人已然消失。 “去皇后那。” “是,皇上。” ****** “皇后今日心情不错?”金谷俊看着迎接他的梅舞芳,心情跟着变好。 “嗯,挺好的。” “为何?” “今天院中鲜花盛开,甚是美丽,臣妾刚好也完成了一幅作品,便觉开心。” “怪不得,早上见你还没如此开心。”他们每天早上都要一起去拜见太后,所以总会见面。 只是那时身边围绕着无数闲杂人等,彼此间只能简单说上几句,就要匆匆别离,各做各的正事。着实不够,太不够。 还是这种两人能独处的时光,更美好! 金谷俊拉过梅舞芳的手:“皇后的手向来灵巧。” “谢皇上夸奖。” “要不,”金谷俊突然凑到梅舞芳耳边,轻轻吐气,“今夜,借你这巧手一用?” “诶?”梅舞芳愣了一下,想起过往种种,瞬间红了脸颊,乃至小巧柔嫩的耳朵都有些红,“皇上……” “嗯,朕甚是怀念这双巧手啊,每次都让朕非常快乐。”从不厌烦。 “……”每每此时,她都不知如何答复皇上。也许,正因此,皇上也每每觉得她无趣,戏弄一番,便离开了。不像对那些宠妃,盛宠之时,也有过连续十多夜都…… 啊,不行,身为皇后,她不能有任何的嫉妒心理,这是不对的。梅舞芳在心中默念非礼勿念,非礼勿想,非礼勿思,就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好了。 嗯! 皇后又在心中默念各种礼教道德了吧,金谷俊在心中偷笑,真是觉得逗了这么多年,都一点不厌烦。 也只有她,能让他如此开怀。 也只有在她面前,他好像还是当年调皮少年郎,什么烦心事都不用想,只要逗弄她就行了。 一开始是觉得她太能装,就各种试探刺激,想让她露出真面目。谁知,她确实就是这种人,先天后天,成就了如今的她。 但发现时,他早已停不下来了。越是这样的人,逗起来越有趣不是么,他爱死她的每一个反应。 就算是拘谨压抑的,他也喜欢。 无论床上床下,房里房外。无论谈论正事还是私情,天南还是地北,哪一方面,都是如此。 虽然为了能让自己这样逗她一辈子,私下里,他不知为了她,耗费了多少苦心,她还不知道,有时也觉得——爱上这样的女子,怎么如此憋屈。但更多时候,他非常庆幸,庆幸自己拥有这样的皇后。 让他能兼而拥有最想要的天下,和最想要的女人。 此生何求。 (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废柴女的反逆袭(全) 前言:看了太多平凡女主遇上多金男主然后麻雀变凤凰的故事,有点腻了。而且总觉得当代人的成功/幸福评价标准似乎也太单一:金钱万能?炎不这么认为。所以,炎想写个不一样的故事——那就是,多金男主遇到废柴女主,然后,凤凰跟着变麻雀的故事?希望大家喜欢,哈哈哈。 **********正文********** 江小欢的职业是废品回收站站主……嗯,俗称捡破烂的。 当然,现代人是不敢随便小看捡破烂这个职业的,毕竟很多捡破烂的人其实非常有钱。 不过,江小欢没有钱,所以她就是一个普通的“捡破烂的”。 江小欢之所以从事这个职业,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她家三代都是捡破烂的。 本来三代从事这个职业,积累了一定人脉和资源,加上又建了一个废品回收站,江小欢再不济也是个站主,应该是有点钱的。 可是,江小欢懒啊,懒得令人发指。她从小不爱学习不爱运动就算了,也不爱出门不爱交朋友,除了上学大部分时间都宅着。这也都算了!她还不爱做卫生,不爱洗澡洗头发,甚至脸和手都是能不洗就不洗。 江小欢的父母小时候也念叨过她,可是一方面自己工作忙,另一方面其实他们自己意识也没有那么强,就随她去了。 江小欢初中毕业后,说不喜欢读书,就不读了,她父母也都随着她。真不知是太宠她了呢,还是太不把她当回事。 总之,江小欢就这样得过且过的混着自己在世的每一天,成天除了吃就是睡,最喜欢做的事情大约看看搞笑节目和喂自家附近集结的那一群流浪猫。 当然,江小欢父母出去捡破烂时,她会帮忙顾着回收站。有时难得心情好或不知为何想运动了,也会跟着父母一起出去捡破烂。 可能因为江小欢实在太奇葩了,她在他们家所处的那个城乡结合部,还挺有名,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所以,她是当地知名废柴女,所有人看到她都本能的拉开一段距离——谁知道她身上有没有跳蚤之类的小虫子呢? 从这角度看,江小欢心也是大,根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每天过得虽然颓废,但好像也挺开心?至少看那些搞笑节目的时候她都笑得很大声,和野猫们打闹玩游戏的时候也笑得很开心。 甚至,江小欢的父母在她二十岁那年因一场意外去世以后,也没见她有多悲伤,最多就是为了养活自己和野猫们,她工作的时间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些,然后躺在河堤边的草地上看着天空发呆的时间多了些。 生而为人,为什么要一定这样那样呢?大人们讲的道理,江小欢不明白,也不想明白。虽然,她现在也已经是个大人了。 但,有区别么?有意义么? ********* 周星平最近很不快乐。 该怎么说呢,一直以为自己既聪明又成熟的他,突然发现自己很幼稚。 周星平确实是聪明的,从小到大学习成绩都是全校第一,是老师口中的榜样,父母眼中的骄傲。 可这也是因为周星平特别用功,他的生命里好像只有和学习,他一直觉得书里说的、老师教的、父母传授的那些都是人生真理。自己只要照着去操作,准没错。 作为富三代,周星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又聪明又有教养,又高又帅,又善良又温柔,总之堪称完美,是所有人都喜爱的优质白马王子。 一直过着完美人生的周星平,毕业后在自家企业工作,专业上也一直表现得很不错。到后来慢慢参与管理,他才发现,人情复杂,好多事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周星平天生聪明,应该没有他应付不来的事,可是他越来越觉得心累。 尤其到他渐渐成长到,父亲毫不遮掩的把家族内斗、对外周旋的那些事都一一展现在他面前,甚至要求他继承衣钵、发扬光大后,他越来越有种崩溃的感觉。 他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不是这样的。比如做企业,要这样那样,很多事不都是明文规定,有条有法的么?只要按程序办不就行了?但现实中,不是这样的。 原以为和蔼可亲的那些“叔叔伯伯”们,原来是父亲苦心经营的人脉,有太多利益纠葛,有太多需要在意打点的东西。太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能说只能做的规则。 在国内受的初等教育,告诉周星平要做个“好宝宝”,在国外受的高等教育,告诉周星平要做个“好市民”。 但现实,好像不是这样的呢。 周星平喝着不想喝的酒,说着不想说的话,甚至唱着不想唱的歌,搂着不想搂的人,每每此时,他都在心中怒吼——我不想过这样的日子! 多少次,他都幻想自己拍案而起,或者转身就走。但想想父亲的殷殷交代,员工们的崇拜眼神,他就没办法不管不顾的那样做。 后来周星平看了一篇流传甚广的帖子,说有些人坚持在生活的城市某条河边捡垃圾,慢慢的就把一条原本很脏的河岸变得非常干净。改变了周围的环境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周星平有种瞬间被击中的感觉,于是他开始每天抽空去捡垃圾。总觉得净化环境的同时,也净化了自己的心灵。慢慢的,每天捡垃圾的时间,成为他身心最为放松快乐的时间,成为他必须做的事。 那一天,周星平如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应该是命运安排的相会吧。 总之,那一天,周星平在郊区某处看完一个项目后,又趁着空档,撇开所有人,自己到河边走走,顺便想捡点垃圾。 结果他发现,这个城乡结合部的河岸,竟然意外的干净。于是不知不觉的,他沿着河岸,走了蛮长一段路,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周星平看着四周,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身处何处。但是,夜空中既有明亮的星,自己又处在一条这么干净的河岸边,清风吹着绿草香,又难得没有应酬,何不坐下来享受一番呢? 周星平想着就坐在草地上,慢慢的,越来越放松,然后就躺了下去,最后,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睡着的周星平被猫叫声吵醒。睁开眼一看,不远处坐着一个人,他……应该是她?因为头发蛮长的。是她,她手上捧着一个小玻璃瓶,里面是——萤火虫? 周星平觉得好神奇,居然真有萤火虫这种东西!于是好奇的凑上前去看。 “这是萤火虫么?”凑近一看,确实是个女生,但是,脸有点黑乎乎的,看不清。是因为天色太暗了么? “嗯。”江小欢把装着不少萤火虫的瓶子凑到好奇的周星平眼前,瓶子点亮了周星平的黑眸,也映出了他好看的脸庞。 江小欢突然觉得自己心跳得很快。 没办法,眼前的男人实在太好看了,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电视上都没有这么好看的! “噗。”周星平笑了起来,今天原本就好的心情,更好了,“你的心跳声,好响。” 好久没有听到一个人,如此明显的心跳声了呢。 “……”江小欢不知所措的将瓶子抱回自己怀里。她很少与人交往,也不知道该和人说些什么。 周星平在这静谧和谐的氛围里,却突然有了说话的欲望:“你是当地人么?” “嗯。” “你们这里环境很好呀,这一带的河岸很干净。” “嗯。”垃圾都被她捡回家了嘛。 “看来你们这的居民素质很好嘛。”都说城乡结合部的人素质低,看来也不尽然。 “素质好?”江小欢很少开口说话,声音却是软软糯糯又懒懒的,蛮好听。 “素质好所以都不会把垃圾扔在这。”周星平指了指不远处三三两两的人,“他们都是夜晚出来乘凉的吧?一般城市广场上乘凉的人一走,多少都会留下些垃圾的。” 城市是因为有环卫工人打扫,这里的话,就算有人打扫,也不可能打扫那么干净的。就算是大城市中心的河边,也多少会有些垃圾,但这里倒是蛮干净,所以唯一的解释是人们素质好。 郊区的人们很会爱护自己的环境呢。 “会扔的,”江小欢顿了顿,“不过我会捡走。” “诶?” “嗯,因为我家就在附近。”她那么懒,都是家附近的垃圾先捡,捡完再去远点的地方。 周星平愣愣的盯着眼前的女孩,虽然黑暗中,看不清她的样貌,但是,他突然觉得,自己心跳也开始变快了。 难道,这就是命中注定么? 这个捧着萤火虫,陪着小猫咪,又和他一样热爱环境,保护自家附近的河岸的女孩……这种童话般的场景和相遇,如果这都不算命中注定,还有什么是命中注定呢? “我,我叫周星平,星星的星,平安的平。你叫什么?” “江小欢,大小的小,欢乐的欢。”虽然有点意外,但江小欢还是乖乖报上姓名。 “江小欢,”周星平重复了一遍,“小欢,我可以成为你的朋友么?” “诶?”江小欢好意外,也好开心,这个好漂亮的人,主动说要和他做朋友?江小欢笑得眼儿弯弯,十分开心的点头,“嗯!” 然后成为朋友的两人聊到半夜。当然,大部分时候是周星平在说,江小欢一知半解的听,听到最后,江小欢都快打盹睡着了。 两人躺在草地上看星星,吹着夏日夜晚的凉风,心情也是悠远平静又美好。 分离时,周星平十分不舍,于是约好明天再来。 谁知周星平一忙就是好多天,在他带着万分歉疚的心情,在某个夜晚赶到时,江小欢一点脾气都没有发,还是乖乖的静静的在老位置上坐着。 就这样,他们的“约会”断断续续,却一直持续了许久。 周星平从不停的说,到也听和问。江小欢好像不大爱说话,或者说懒得说话,但是周星平问,她都会如实告知。 周星平一开始简直不敢相信居然会有江小欢这样的人和生活方式,可是慢慢的,听着听着,尤其自己生命中的方方面面,都让他更烦躁和纠结以后,他开始羡慕江小欢的生活。 羡慕,向往,在周星平的心灵中积累得越来越深。 终于在工作中的某个引爆点爆炸后,周星平做了个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的决定——他要过和江小欢一样的生活! 周星平的内心也不是没有过矛盾和挣扎,但最终,所有的一切,都输给了内心深处的渴望。 周星平的家人当然又气又怒,但也不想再看到从小到大爱护着的宝贝儿子种种崩溃和极端情绪再现。 他们也知道,周星平确实不适合做企业继承人,于是在周星平答应在家族需要时,专业方面仍会给予一定支持,并且也会让自己的孩子接受精英教育——当然,前提是孩子们是自愿选择的——后,只能选择放手和祝福。 于是,我们的废柴女江小欢,成功从废品回收站站主变成站主夫人。因为又有人养着她,甚至更加宠着她了,所以人生过得更颓废更随意啦! 当然,因为这个养着她的人,对她有“特殊需求”,所以不可能放任她那么脏乱差……但是,反正如果洗手洗脸洗头洗澡都有人服务,还是以她喜欢快乐的方式服务,那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反正她只是懒,又不是喜欢脏。 总之,从此以后,废柴女和她的王子老公,就这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捡破烂生活。 (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一体两心之:我的外挂是大神(全) 朱小小确认自己不是见鬼,而是被穿越后,安心的打算滚回床上补眠。 拜托,昨晚追剧到半夜才睡的,今天怎么可能起那么早嘛!继续睡! “诶?大神,能不能动一下?”别控制着我傻站在那啊。 “你想干嘛?” “睡觉。” “不行,你得给我抓紧时间行动。” “做啥?” “经过刚刚的了解,我判定,你作为一个普通公司的行政专员,是这辈子都没机会靠近我的。” “so?” “所以我要你发个消息给你领导辞职。” “辞职?” “对。然后到我公司去应聘。” “应聘?” “嗯。刚好集团公司总裁办最近在招人,你去。” “可是贵公司的那些业务我完全不熟啊。” “又不是让你去做!”杨亦楼忍无可忍的敲了下朱小小的头,然后发现……他也很疼啊t_t,看来以后不爽这个家伙也不能有所行动,切。 “对哦,你是大神你行。”朱小小打了个响指,突然开心起来,“话说,你是不是会做很多很难很牛的事,那我的薪水是不是要立刻提升好几个等级?” “……” “太好了,我就要变成有钱人了,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了。”朱小小趁杨亦楼一个不注意,扑倒在床。 “朱小小!”杨亦楼火大的想坐起来,但发现朱小小想睡觉的意念好像特别强大,这个身子,此时他掌控不了了。 “反正去面试的话,所有事你都能搞定。根本不需要我来啊,我负责睡觉就好了。”朱小小轻声呢喃,“我昨天睡好晚,真的必须补眠才行。这才是我这个身子的习惯呀。有什么事,等我睡醒再说好么。” 朱小小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真的就睡着了。 这家伙,秒睡啊!特异功能啊她! 糟糕,这不受控制的困意是怎么回事? 难道,虽然他是独立的灵魂or意识,身体只是个承载灵魂or意识的载体,但其实也会反过来控制意识?所以,身体进入深度睡眠后,人类的意识就很难保持清醒? 嗯,一定是这样。想着想着,杨亦楼也不受控制的跌入梦乡。 啊,梦乡。 梦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在杨亦楼过往的认知里,梦大概可以这么解释: 人的大脑里有无数思想、信息,就像电脑里储存的那些东西。然后大脑也有类似电脑那样的“显示屏”,人类意识到的、思考的那些,就是显示在大脑显示屏上的信息。 清醒时,人类占“主位”的那个思想,就会出来控制显示屏上播放的内容,人类在显示屏上的信息指引下学习、工作、生活。 人类进入深度睡眠以后,显示屏原本应当也是黑屏状态。但其实它不会一直黑屏,因为只要人活着,大脑会不自觉的时不时活跃下。 大脑一活跃,显示屏就打开。但因为身体还睡着,无需行动,所以用来指挥行动的“主位”思想也不会出现。没有指挥把控的思想,大脑里储存的各类信息就自由的轮番到显示屏上表演。 如果人类在表演期间醒来,就会记得那些表演,于是说自己做了个梦。如果人类在停止表演期间醒来,会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了个梦。 杨亦楼想,那么,我穿越这件事,是在做梦呢,还是真的发生了? 哎。看着“显示屏”上窜过的那些脑残剧和朱小小一些古古怪怪的朋友和思想,杨亦楼不自觉叹了口气,绝对是真的无疑。 他现在和别人共用一个肉体,所以特么的连大脑在休息时窜过显示屏的那些信息,都和她混杂在一起了,做出了以往绝不会作出的梦。 为什么杨亦楼会记得这些?因为,他被一些梦境内容搞得无语,就醒了,所以记住了那些内容,但眼睛睁不开,因为这个身体睡得太沉了。 真讨厌这没用的身体啊。若是以前,我这强大的意识哪这么容易向瞌睡虫投降,我可是可以连着几天不睡觉的好么! 想着想着,杨亦楼原本强大的主位意识再次战败,继续沉睡。 ************** 朱小小睡饱后,终于睁开眼,略为迷糊的坐起来。 揉揉双眼,朱小小习惯性的拉开蚊帐,下床,然后往洗手间走去。 做了个奇怪的梦呢。朱小小坐在马桶上,这么想着,伸手打算去拿纸。 “女人上厕所真麻烦。”小号而已,也要脱了裤子坐下来,上完还要…… “啊?!”朱小小颤了下,刚刚是我自己在说话么? 杨亦楼翻了个白眼,真的是个蠢女人啊! “睡一觉起来就忘了?”那他之前的努力不都白费了? “……”朱小小愣了一下,“什么嘛,不是在做梦哦。” “我也希望是做梦。” “……”真的有够诡异的,一个人在这里唱双簧。 冷静下来的朱小小继续伸手去拿纸,拿完后正打算……顿了下,见鬼,对方是个男人也! “大神,你能不能暂时失去下意识之类的?” “?” “我要……你懂的!你感受到这种事不好吧?” “随便啦。什么年代了,你也一把年纪了,无所谓吧。” “……”你妹啊!那个鄙视的语气是怎样?!她虽然快三十了,但是……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好么!简称……就某星座名啊!过分过分! 诶?她不是还在纠结中么,怎么已经完事,还穿好裤子站起来冲水了? 然后,刷牙?洗脸? 然后,坐在镜子前打算抹脸? “女人真的很麻烦。”杨亦楼皱眉,“这些瓶瓶罐罐怎么用啊?我是不会了,你自己来吧。” 脑袋一直短路状态的朱小小这才反应过来,然后伸手去拿爽肤水。 “大神。”朱小小笑得贼兮兮的。 “干嘛?” “我突然发现一件非常好的事!” “什么?” “以后我有什么事偷懒不想做,你可以替我做也!”虽然说身体都是她的身体,但是如果自己意识不去指挥的话,好像感觉不到那种麻烦和辛苦呀!这感觉太爽了! “……”又蠢又懒,没救了。他的铁齿到底让神有多讨厌他啊,让他穿到这样的女人身上。 “你那是什么眼神?你知道一个人这样鄙视的看着自己是多么诡异的一件事么?” “……” “天啊天啊!对着自己翻白眼这样好么?” “快点抹完脸换衣服出门!”废话那么多。 ************** 换衣服。 换衣服。 那岂不是要脱光?然后给自己穿上内衣什么的。 啊,朱小小又开始纠结了。那她的身体岂不是要被看光了?5555长这么大,就连她亲妈都没有见过她的裸体啊——婴幼儿时期除外。 杨亦楼伸手打开衣柜。 哇!这都是些什么烂衣服?品质低级还没品味,花花绿绿糖果蝴蝶之类的是怎么回事? 杨亦楼觉得自己的眼睛要瞎了。他怎么可能会穿这种衣服啊? 杨亦楼大手一挥,翻啊翻。找到了,幸好还有些简单的短袖和牛仔裤。 “大神,你翻这么乱收拾起来很麻烦的。”虽然她房间是有点乱,但是她是很清楚哪些东西在哪里,都找得到。但被杨亦楼这么一翻,就难说了。 “没事,都扔了。” “扔了?” “嗯。” “那我穿什么?” “买新的。” “大神,我不是你啊,我很穷的。这些衣服已经把我可怜的工资花完了,还买新的?” “我有钱!”烦死了。 “你有钱我也花不到啊!”你一个灵魂穿到我身上来,你还带了什么东西了么? “你傻啊!现在谁还带钱在身上了?有个账号密码,银行卡、支付宝、微信钱包,所有钱还不是随意支配。” “……”朱小小又呆了好一会儿,然后爆笑,“哇哈哈哈!我这下是真的发大财了!!哈哈哈哈哈哈!!!!大神的钱也就是我的钱,疯了疯了!哇!我告诉你,我要去逛所有以前不敢逛的名牌店,买买买,吃吃吃!逛吃逛吃个过瘾!” “……想太多。我的钱当然还是我的钱。” “是你的钱没错,但是,你总要给我买吃的穿的吧,难道你要忍受那些垃圾食品?穿那些垃圾衣服?” “……”算了算了,别和她计较,借人身体嘛,总要花点代价的。 虽然这个身体,实在不咋滴。杨亦楼低头捏了捏肚子上的肉,真是不少肥肉,虽然捏起来软软的啦。不过相应的,胸倒是蛮有料,杨亦楼伸手覆上捏了捏,感觉还行。 “!你在做什么。”朱小小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睡衣已经脱掉了。现在上半身空荡荡的,“啊!” “别废话了。”杨亦楼捏了下自己的左手臂,让朱小小冷静下来,“我睡过的女人身材都比你好多了,你这么胖,我才没兴趣对你怎样呢。行了行了,你自己把衣服穿上吧,你们女人的内衣我不会穿。” 好像还要讲究个什么正确姿势之类的。 “什么这么胖!我这只是微胖微胖!你看十七十八世纪油画上那些美女,不都是这个身材么。” “现在是21世纪!” 就这样,朱小小在与杨亦楼的斗嘴中,跨过了最难过的那关。 从那以后,她就能很自然的给自己换衣服、上厕所之类的了。 (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不爱的最爱(全) 事情是怎么变成如今这样的呢? 邢天南想不起来。 他能回想起来的就是当初和李茂兰初识、心动、相爱然后步入婚姻殿堂的样子。 多么幸福,美好。 那时他们孟不离焦,恨不得每一秒钟都黏在一起。 那时的邢天南怎么都想不到,有一天,他和李茂兰独处的每一分钟,对他而言都会变成煎熬。 他每时每刻,都感觉压抑、撕裂、想大吼大叫,抓住李茂兰的肩死命摇晃,问问她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可他的教养、他的性格,还有他心中对她的爱,让他没办法作出这样的举动。 是啊,他还爱她。 不知是因为习惯还是什么,又或者根本就是错觉,可每每见到她,尽管心痛难当,他还是觉得爱。 因为爱,尽管她说:只要你开口,我随时都可以离开,净身出户,不会让你们邢家有任何的损失。 尽管她说出这么残忍的话,尽管家人天天念、日日劝,让他放手,他就是咬紧牙根,不肯开口。 茂兰啊,你说当初爱我,嫁给我,是因为邢家的背影有助于你实现心中的理想。但不管因为什么,你是爱我的,对么?这就够了。 茂兰啊,你说你风华正茂,想拼事业,不想被孩子影响,所以不生,我也同意了,不是么。只要你在我身边,无论你愿不愿意为了我孕育爱的结晶,又有什么关系呢。 人生之路,漫长而枯燥。在遇到你之前,我不觉得难熬,反正有事业可以打拼。遇到你之后,我觉得快乐,开始享受时光,而不再觉得是“熬”…… 我邢天南何等人物,为你一再退让,你还有什么不满的呢? 为何总是拿着一张冷脸对我,让我也不可自控的跟着冷脸,然后沉默,在冰冷中度过一天又一天。 *** 她爱他。 所以尽管每分每秒都觉得煎熬,只要他不开口、不放手,她都陪着他在这个冰冷的炼狱中待着。 明明相爱呵,为什么要这样折磨彼此呢。 李茂兰回想当初,自己是怎样的被邢天南吸引,不可自拔的爱着他。 他倾己所有的对她好,毫无保留的帮助她实现自己的每一个心愿,无论在世人看来是否可为。 她对他说不想生小孩……其实不是不想,是不能。但她没有勇气告诉他,总觉得能拖就拖吧,把他满满的希冀延后总比彻底毁灭的好。 慢慢的,愧疚掩埋她的心,她开始逃避,不想看到他。 于是谎言一个接着一个,犹如雪球,越滚越大。 话越变越少,沉默竟成了两人相处时的最常见模式。 她甚至开始不明白什么是爱了。 世界上不是还有那么多鲜活亮丽的存在么。围绕在他的身边,期盼着他的哪怕一个注目。 她知道,只要他想,那些五颜六色、充满活力的新鲜花朵们可以分分钟将他包围,让他的人生充满欢乐。 为什么不放手? 到底什么是爱……又或者到底是爱还是其他什么奇怪的情感,才让他们如此纠缠,即便一片冰冷、每天痛得撕心裂肺,也不肯放手? 是偏执?是迷信?是妄想?是痴狂?是愚蠢?到底是什么! *** 是人生来就被包围着的无尽孤寂。 是对哪怕只是一丝却也能突破黑暗重围的理解之光的渴求。 温暖了他的心灵,让他觉得此生虽苦犹甜,不再孤寂。 那是只要拥有就死都不想再放手的温暖。 他果然,再骄傲再光鲜,骨子里都不过是个渴望她的可怜人吧。 就算彼此折磨,也鲜活热闹,好过一片空白、孤寂,不是么? 只要是茂兰,就算是恨,都让人觉得那么充实。 病态么?也许吧。 但只要能拥有,他才不在乎。 *** 她爱他。 世上的很多女人爱他。 甚至她身边的女性朋友都有不少人偷偷爱慕着他。 她们羡慕她,有些甚至诅咒她,恨不得她早点从他身边消失。她们以为这样他就会施舍给她们哪怕一丝一毫的注意,更或者,喜爱。 她们却不知,若有一天她真的消失了,他估计连那一脸冰冷都不会给她们。 他会疯吧,她知道。因为她估计也会。 沉溺在这有些病态的令人窒息的爱中,她竟如此不舍。 就算死神,都没办法将她从这种爱恋中拉出来。 他两同病相怜吧,都这么渴望爱。 可若不是对方,他们又都不想爱。所以,缺的是爱,还是对方的爱?事到如今,已经分不清了。 她只知道,即便被诅咒,即便永生冰冷,她最遗憾的不是那些未完成的理想,而是来不及对他说声再见。 所以她会等,一直等,等到他们再次形态相同,好与他说声抱歉。 *** 他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 不管他多不舍,科技的力量总是有限,他能留住她的日子也到头了。 她生前最怕美貌不再。他曾说过,无论她变成什么样,他都爱,可是她会难过呀,他又怎么舍得? 他不舍得她难过,但也不想忍受没有她的世界。 这段时间该做的,他都做了。对这个世界、其他人的责任,该尽的也都尽了。 那接下来,他应该就能随着这场大火,与她一同走向另一个世界了吧。 只望在那个世界里,他们再也不用考虑彼此之外的事务或人情。那样,他们的爱,会不会就不再如此折磨? *** 她终于等到他了。 她会告诉他所有深埋心底而不敢说出口的话。 但首先第一句,是许久都未对彼此说过的: “我爱你。” 对不起,曾让你误以为我不爱你了,我的最爱。 (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一体两心之:我的外挂是大神2(全) …… 朱小小看着自己眼前大包小包,想着里面都是些古板无趣的职业装,还大部分是裤子,就很无语。 大神!你是男的,但我是女的呀!就不能尊重下我的审美吗?!还说什么花钱的是大爷。 现在好了,之前一激动,真把自个儿家里那些衣服扔了个七七八八,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吧,5555555555。 幸好,大神真的非常会享受,带她吃了个非常高级的大餐,然后做了个按摩,享受极了。 不过,想到接下来满满的行程安排,她又很无语。 比如去做发型,挑鞋子,买其他乱七八糟的用品。 明天还要去熟悉他公司附近的环境,顺便去找房子。 “你那个小破屋当然不能继续住了,而且离公司太远,我们得住得近些。”他这么说。 这一路奔波,虽然说都有大神指点,但说到底,还不是她一个弱女子拎着那么多东西四处赶场么。 不行了,真的不行了。 朱小小瘫在街边的椅背上,不想动。 “朱小小!你给我振作点!给你买了那么多东西还不满意么?” “大神,那都是你想要的东西好吗。而且,我又不是购物狂,买很多东西并不会多爽好么?” “……”诶,女人不是给买很多东西就很高兴的么,“一会儿给你买个名牌包?珠宝首饰?”这样会不会积极点? “不好意思,那已经超出我的世界了,我根本感受不到他们的好。”她不会为了这些东西而快乐,朱小小双手合十,“求求你了,大神,我知道你对我有很多不满意的,但我真的不行了,我想回家好好睡一觉!” “就知道睡。” “我是真的累死了!我每天睡眠时间要在9小时以上的好么?” “什么!你是猪啊,我平均睡四小时就行了!” “这是我的身体不是你的!” 对哦,这身体是我的!之前都是因为他气场真的太强了,不知不觉她就一直听他在指挥了。 都忘了,这个身体,应该是她来做主才正常! 哼!朱小小一想通,立刻高兴起身,拎着大包小包往回走:“回家咯。” “等一下,等一下!”杨亦楼很想阻止,但他发现——这个身体,果然是朱小小的。就算他意志再坚强,也能感受到那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疲劳。 这下子又做不了“主位”了。哎,罢了,今天这样应该也马马虎虎差不多了,剩下的明天再说吧。 所以说,女人真的太软弱没用了,还是做男人好。 ************** 朱小小听杨亦楼的话辞了职,也递了简历,但她这样平凡的人,辞职很快,递简历却是没有半点回音。 杨亦楼皱着眉,看着自家公司大楼却不得其门而进,很无语。 都怪朱小小,简历也太普通了!而他们公司招人条件又很严苛。 看来,只能从那里突破了。 杨亦楼让朱小小在午餐时间守在公司大楼门前,然后左右来回看着来往人群。 真神奇啊,明明是她的身体,以前怎么这么迟钝,现在怎么这么敏锐呢。朱小小发现自己看人群变得很锐利,不一会儿好像就发现了杨亦楼的目标人物,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林辉!”朱小小抓住林辉的袖子,大声叫到。 “?”林辉满脸问号的看着眼前这个长相普通、身材普通,什么看着都普通的女人,她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林辉,我要应聘集团总裁办的职位。” “对不起,你哪位?”林辉不愧是杨亦楼头号助理,很快就冷静的拉开朱小小的手,冷声问道。 “杨……朱小小。” “朱小姐,如果想应聘,请给我司人事部投简历,谢谢。” “投了,但是你暗恋的那个方晴没反应。” “?!”林辉一听这话,刚才的冷静顿时消失无踪,他立刻拉过朱小小到一旁的绿化带,避开人群,“你小声点!你到底谁啊?” 他百分百确定不认识眼前这个女人啊,连路上擦肩而过这种程度估计都没有。她怎么知道他的名字,还知道他的秘密?他暗恋方晴这事只和杨亦楼说过啊。 “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人。”朱小小摊开双手,很不屑的耸了耸肩。 “你这种时候还不忘损我么?”朱小小又立刻皱眉跳脚。 “让你别说话你还说!是想看着像神经病么?”朱小小不屑的翻了个白眼。 林辉点点头,他算是懂了——遇到一个神经病!真晦气。林辉这么想着转身想走。 “诶,你等一下!我是杨亦楼!”朱小小赶紧又抓住林辉的袖子,看到林辉转头一脸看到神经病的表情后,又立刻补上,“的女朋友!” “什么?!”林辉彻底石化,嘴巴张得可以吞下一颗鸡蛋。 朱小小也愣住了——杨亦楼没说要这样介绍自己啊。 杨亦楼也愣住了——他为什么要说女朋友?见了鬼了!说什么不好,女朋友?可是……好像也只有说女朋友才能震慑住林辉,并且引起他的兴趣:无论是真是假,林辉肯定会停下来问的。 否则林辉这一走,以后又当她是个神经病防着,估计靠朱小小这体力极差的身子是没法再接近他的了。 哎,杨亦楼就是杨亦楼,直觉准得恐怖,危急时刻想都不用想都能直接作出最佳反应。 杨亦楼自恋的点点头,继续说道:“对,我是楼楼的女朋友。我知道,楼楼最讨厌别人直接叫他亦楼,所以一般人都是连名带姓的喊他。但我毕竟是他女朋友,所以都叫他楼楼。” 亦楼,遗漏,真不知道爹妈的脑洞是怎么个拐弯法,他这种天生做什么都完美的人,会有什么遗漏呢?还需靠个名字来提醒自己做事要细心? 可是楼楼……这样叫起来也够恶心的,所以,杨亦楼也从不许别人叫。现在为了凸显朱小小这个女朋友的地位,就忍了! 哎!女朋友!我杨亦楼一世英明就这样毁了!还是被自己毁的,呜呜。看林辉那难以置信的表情,杨亦楼想挖个地洞钻下去。 神啊!为什么要让我穿越到这样的一个女人身上啊啊啊啊! 难道真是女朋友?林辉默默伸手合上自己的下巴——不熟悉杨亦楼的人是不知道他讨厌别人直呼其名的……至于楼楼……林辉伸手搓了搓自己手臂上的鸡皮疙瘩。 怎么也想不到啊,那个工作狂杨亦楼,居然也会交女朋友,还是这么一个普通到极点的女朋友。还是,这个朱小小有什么他不知道的才华? 想到这里,林辉的表情带上一丝恭敬:“朱小姐,那你怎么会来这里?” “楼楼之前一直没告诉别人我的事,所以大家都不知道我的存在。他现在这种情况,我想去医院看他都不行。”朱小小偷偷掐了掐自己的大腿,逼自己眼眶红些,“我又想起他那么热爱工作,肯定不放心公司的事,所以想在他生病期间帮帮他。” “呃……怎么帮?” “我想应聘总裁助理的职位,做他该做的事。” “诶?”所以这个看着普通的女人,有能替代杨亦楼的能力?这么厉害?“你确定?” “确定。”朱小小骄傲的挺直胸膛,“现在的我就是他!” “……”他表示很怀疑。可是,如果她真的是杨亦楼的女朋友,也许真能帮他减轻点负担。最近这段时间,他真的快累死了! 杨亦楼本身就是个工作狂,他生病前又休息了那么久,现在公司高层全都快忙疯了。再加上杨家有些人各种做手脚想趁机夺权,这让他们这帮忠心于杨亦楼的人更加头疼。 就连这每天可以借机出来透口气的美好午餐时间,他都快没法享受了呢,呜呜。幸好啊幸好,今天纠结半天后还是出来了。 “谨慎起见,我想再确认下——你真是他女朋友?”还是不敢相信,那个工作狂杨亦楼会偷偷交这样的女朋友?连他这个头号助理加密友都不知道? “你知道他为什么每次去游泳都不肯穿三角式泳裤么?因为他大腿根处有三颗小黑痣,虽然好看是好看,但总觉得是私密的事,不想让别人知道。”朱小小说着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有些憋屈。为了这个女人,自己连一世清名都给毁了,呜呜。 “……原来如此。”看来是女朋友无误,而且还发展到……林辉掩嘴偷笑,一直以为那个只顾工作不近女色的杨亦楼还是在室男呢,没想到,哈哈。 不过有点不高兴,这等大事居然瞒我这么……久?等下,“你们交往多久了?” “现在不是八卦时间吧?”朱小小不满的撇撇嘴,“你可以帮我安排工作了么?” “可以是可以,但杨总的工作不是一般人能胜任的,你……确定?” “试一试不就知道了?”能不胜任么?老子可是本人! “好。” ***** “……”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人不可貌相。看着朱小小在电脑键盘上飞舞的手指,林辉在内心再次感叹到。 这个看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人,有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简历——他带着朱小小吃饭时间特意让方晴从一堆简历中找出来,发给他看的——若按集团的正常筛选途径,连最开始那关都过不了。 怪不得需要特意拦着他……那时他还以为她只是想以女朋友的身份走个后门。 没想到,她真的非常厉害!简直是隐藏技能强大到变态的超级大boss啊! 一开始试她的文件资料很简单,她也处理得很快速,还不耐烦的问他有没有更难的。然后他就给了更难的,她照样迅速处理,还拿笔在上面作批示? 那神情,那姿态,甚至那批示的习惯,若不是林辉百分百确定自己没瞎……好吧,他还找了旁人来确定,朱小小确实是个小女人,绝不可能是杨亦楼假扮的,他真的会怀疑她是杨亦楼假扮的!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个杨亦楼到底偷偷和朱小小交往多久了啊!才能把这个女人培养成另一个他?而且貌似对集团里的各种事务了如指掌啊!即便是拿着历史遗留的事务资料给她,都能迅速上手处理! 啊!林辉弹了个响指,突然想通了——这个女人一定是杨亦楼私下偷偷培养的强力助手! 他就想,杨亦楼怎么像是不用休息的高强度工作机器,一个人能处理那么那么那么多事务!原来是有外挂!这家伙,平时真能装,害他偷偷崇拜他那么久。 什么嘛!原来私底下有个这么厉害的帮手!哼! 怪不得,明明外表那么普通,杨亦楼还是与她交往。估计两个工作狂是在工作中日久生情的吧。 “你没事做么?”朱小小抬头皱眉,瞪了眼那个一直偷偷盯着她看的林辉。 朱小小这个外表很普通啊,林辉又有暗恋对象,不可能看上她的。 “有有有,很忙很忙。”林辉赶紧低头看自己手上的材料。 怎么回事,连质疑他的气场都那么像。 杨亦楼果然是自恋狂啊,爱上个女人都是自己的分身,啧啧。 不过幸好,有这样的分身,让自己轻松不少。林辉吁了一口气,也开始认真做事。 就这样,朱小小靠着杨亦楼这个外挂大神,成为别人眼中的杨亦楼私藏外挂,顺利回到杨亦楼的公司,当起了名义上的总裁助理,实际上的总裁。 普通青年朱小小的人生,就此开挂。 (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一体两心之:初见真身&无法分离(全) 题记: “人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我们这代人,被教育成努力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时代弄潮儿,但最终也许仍不过是随波逐流。 ************** 夜已深,朱小小已经睡得又香又沉。 然而,这个时间点,对过去的杨亦楼而言,根本算不上“深”,甚至是“浅”。毕竟他心心念念公司、家族里大小事务,哪那么容易睡着? 可是,此时此刻,原本应该精神得很的杨亦楼,就算脑袋里依然装着许多事务,意识还是开始慢慢飘远。 从来不信命的杨亦楼,终于在跌入梦乡前,用最后一丝清醒的意识感叹——人类,还真tmd身不由己! ************** 身不由己的杨亦楼,依然准时醒来,而朱小小那只猪也依然还在睡梦中。 所以,就算他意识清醒,也无法控制这个身体。 一开始,杨亦楼觉得很痛苦,那感觉就好像在睡梦中,你拼命挣扎,想起身去做什么,却掀了几十次被子,都是抓空。 有时以为自己已经起来了,开心的去做事,可高兴没多久,突然发现有个细节点不对,才晓得自己还在梦中。于是懊恼的继续去掀被…… 那种无力感,过去的杨亦楼体会过几次,很不喜欢。所以就算生物钟十分之准,他还是给自己定了闹钟,强迫自己身心都在某个时刻醒过来。 如今,定了闹钟也没用,因为这是朱小小的身体,不是他的。这个身体,贪爱睡眠、欠缺锻炼,他精神力再强大,也没法在这个时刻控制她。 时间一久,杨亦楼只能接受,最后习惯。到如今,他可以做到心静如水,甚至有点享受这种独属于自己的清醒片刻。 杨亦楼想到过往的自己,从不信命。 命运这种东西,是人类自己给自己找的偷懒借口。 小时候,读不好书、完不成长辈给的任务;长大了,做不好事、不懂什么是成功、一生只能陷在失败的泥沼里,主要原因明明都是那些人自己不努力,说什么“全是命”,然后就推卸了责任,然自己继续心安理得的做个失败者。 他也不否认,有些人确实天资聪颖,是天才,有些人确实倒霉,生来带有缺陷,但剩下的大部分人,至少占全人类的95%,其实相差无几,输赢全在自身努力。 所以杨亦楼不信命,就算有,他也能逆天改命!就好比,他原本只是杨家不起眼的一个后辈,到如今,却是杨家最耀眼的那颗星。等太阳和月亮都没了,他就是下一个太阳,不仅能照亮杨家,还能照亮这个世界。 虽然,现在这个太阳只能寄宿在别人的身体中,在这样的黎明时刻,才能拥有一点自己的独处时光。 思绪飘到这里,杨亦楼自然而然在精神上撇了撇嘴。这个朱小小,真的是只猪,超爱睡。平时上班还能勉强起来,一到周末晚上,多追会儿剧,睡晚点,她第二天就绝对起不来。他也曾经试着强迫她早起过,可是根本没用,她做什么都提不起劲,让他也跟着又累又困,最终还是一起睡了。 说到追剧,杨亦楼更是无语。刚开始的时候,他非常鄙视朱小小看的那些剧,不想让她看,可是她就各种胡闹。于是只好让她看,他自己独自想工作上的事。 但谁知,不知不觉,就变成……和她一起看剧了。有时看些侦探剧,他还会给她作分析……虽然说她时不时崇拜的夸赞是挺受用,可是,他宝贵的时光不应该拿来做这些事的好么!!! 杨亦楼不想变成曾经的自己鄙视的那种人,可是亲身经历以后,他真的真的觉得——人类真的是各种身不由己啊!这身体不是他的,他意志力再强大,也没法完全控制! 比如他明明知道,吃哪些东西更健康,有利于减肥。可是朱小小的味蕾真的不能接受那些啊!而当吃到朱小小喜欢的那些东西,那种从味蕾传到大脑的快感,连他都能清晰感觉到。 又如他明明知道,要怎么锻炼对身体好,可以把那腰腹上肥肉练成肌肉,练出漂亮的人鱼线。可是,做核心锻炼时,从朱小小腰腹直达大脑的痛苦,他也感受得清清楚楚啊!他是能忍,可朱小小忍不了,有什么办法。 反正是她的身体,又不是他的,随便她吧!他这样想着,就放弃了。 可是,这身体这样,他也一样……啊!身体!我怎么傻了呢!就想着把朱小小的身体弄好来,自己继续工作。怎么忘了,自己那全世界最美好的肉体还在家里躺着,等着自己回去呢! 真是工作傻了,一工作就忘了其他,连自己的身体都忘了! 杨亦楼兴奋得直接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 朱小小迷茫的看了看四周:“又起这么早!”朱小小说着就想躺下。 “等等!” “干嘛。” “朱小小,你想不想见我?” “啥?”这不是天天见着呢么。 “见我真身。” “咦?” “超级无敌大帅哥哦。” “啊?” “比你电视上看的那些所谓明星都帅多了。那些人都是包装的,我可是由内而外、从小帅到大,浑然天成、气质出众的大帅哥哦。” “哇!”朱小小的口水流了出来,她最喜欢大帅哥了。 杨亦楼翻了翻白眼,就知道!“你想想,我们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虽然我知道你肯定想赖着我这个外挂当一辈子大神,但我还是想回自己身体去。你这破身体,每天睡那么久,浪费我太多时间了。” “你不能这么说。”朱小小不高兴了,“如果没有我,你连这点时间都没有。” “如果没有你,搞不好我现在早就生龙活虎了。” “诶,是你自己魂飞天外,占了我的壳,不是我引你来的好么。” “你说什么?”什么什么什么? “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么。某人灵魂出窍,占了另一个人的身体。我这里都是被动的,你才是主动的,怪我咯。”朱小小恼怒的躺回去,“没有我,你只会魂飞魄散,而不是什么生龙活虎。” “朱小小。”杨亦楼又坐了起来,“你现在是越来越嚣张了你。”再也不像刚开始那样胆小怕事了。他是不是太惯着她了? “拜你所赐。”她确实学会了不少让自己显得气场强大的妙招,吼吼。而且,这么久了,她越发清晰的知道——她才是这个身体真正的主人!她最大!她想干啥就干啥!哈哈哈! 杨亦楼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不要被这个没心没肺没城府的身体影响自己深沉帅气的个性。 “那你还见不见我真身啦。” “……真是大帅哥?” “废话。” “好!我见!”朱小小开心的起身,“走,准备去。” 咦?她干嘛这么高兴? 咦?他又干嘛这么高兴? ************** 咦? 她突然间,紧张个什么鬼啊。 朱小小下意识瞥了眼自己左胸口的位置,感受到自己有些快的心跳。 不就是,见个人吧。 好吧,这个人有点特殊。他的灵魂和她共用一个身体也有个把月时间了。嗯,两人是经典的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好吧好吧,这个人听说还很帅,是她最喜欢的那种大帅哥。 可是,她这种时刻,心跳成这样,很尴尬也。毕竟,那人也住在这个身体里呀。 “有点紧张呢。” 朱小小心虚的立刻站直身子。 “好奇怪,我见我自己也,干嘛这么紧张。”杨亦楼奇怪的自言自语。 “哦,哈哈。可能你没这样见过自己,感觉怪怪的?”朱小小偷偷舒了口气,小声说道。 “也许吧。”杨亦楼伸手搭在门把上,“准备了。” “嗯。”朱小小点点头,打开门。 偌大的房间,最显眼的就是那张无比大的床,和床边各种滴滴嘟嘟的仪器。 看着床上那个连接各种仪器的人,朱小小的心,有点疼。 原来,在她没心没肺的靠着外挂大神过幸福日子的同时,他的真身,在受这种苦啊。 朱小小快步走到床边,看到眼前面色苍白,胡子拉渣,还罩着氧气罩的男人,不知为何,突然鼻酸,泪流满面。 有点尴尬啊。原本帅气的面庞,如今看不到半点美好,只剩下病态、甚至死气。 杨亦楼想着,发觉面上一片冰凉,本能的伸手去擦,全是泪水。那一瞬,内心的柔软,他不知道是朱小小的,还是他的。 就好像过去一个多月来,好多情绪,他不知道是朱小小的,还是他的。 有时,清醒如他,也会恍惚觉得,分不清他和她,谁是谁。 这样的瞬间,杨亦楼都不得不承认命运的存在,以及他身为一个人类的渺小无力。 杨亦楼擦了擦泪水,吸了下鼻子,说道:“你帮我把胡子刮了好么?” “诶?”朱小小的情绪瞬间被拉了回来,“刮胡子?” “对啊。我的绝世容颜,被这胡子和氧气罩遮住了,根本看不清。”杨亦楼故作懊恼,“爸妈他们也太‘尊重’我了。” “尊重?” “他们知道我不喜欢别人碰我,所以除了维持生命所需,其他日常他们是能不做就不做。搞不好我身上现在都是臭的。” “臭?”朱小小凑近闻了闻,“没有啊。” “嗯。可能是妈妈实在不能忍时,会帮我擦一擦吧。” “噗。”为什么感觉这情景有点好笑。杨亦楼的妈妈在闻到杨亦楼身体发出臭味时,不得不拧了毛巾帮他擦身体? 杨亦楼抿了抿唇——笑了就好。真是傻女人啊,眼泪流得快收得也快。 刚在楼下见爸妈时,要不是全程由他控制,她早露出马脚或者被未来公婆嫌弃半死了吧。 “总之,正如我刚才和爸妈说的,以后我这身体的日常清洗就交给你了。知道不?” “咦?你刚说这些了?” “你刚神游哪去了?” “……瞎紧张和欣赏你家的富丽堂皇去了?”反正他说了,他爸妈和那些肯定会来看热闹的三姑六婆就交给他,她啥也不用想不用干就行。 这是理所当然的吧?那么多人,个个富贵又精明,第一次见她这个在公司里被传得可牛可牛的神秘女友,肯定无数问题吧?她啥也不懂,肯定要全盘交给他。 说什么做什么,这个身体那时全由他掌控,她当然就心不在焉了。就像他平常忙工作一样,她有兴趣就跟着学学看看,没兴趣神游太虚就行。 “总之,”朱小小咳了声,“我没给人刮过胡子啊,不会弄。” “我教你不就行了?” “交给你不就行了?” “……朱小小!你学下会死啊!” “我学我学。”都不知道凶什么。她刮和他刮有区别么?不都是她的手。 刮之前要洗脸,洗之前要摘氧气罩?所以第一步是摘氧气罩? “放心,我和爸妈确认过了,摘一会儿没关系的。” “好,你来。” “……嗯。” 杨亦楼伸手小心摘掉氧气罩,看到自己熟悉的脸庞——从这角度看,还真是有点怪。 “这大胡子,还真是‘帅’。”朱小小笑着伸手去碰。 就在朱小小碰到杨亦楼面庞的一瞬间,杨亦楼感觉有些恍惚,等他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朱小小的脸。 “啊!”朱小小被突然睁眼的杨亦楼吓到了,立刻起身跳离好几步。 杨亦楼再晃神,发现自己还是和朱小小一起胡蹦乱跳。 “朱小小!你冷静点!”杨亦楼心跳的有些快。 “好好好。”朱小小察觉到自己的失态,抱歉的说,“我不是……我只是……” “我知道。有点突然。”杨亦楼双手交握在一起,“小小,你听我说,你再碰碰我的脸,这次不要那么快放手,好么。” “?” “听我的。” “好。” 朱小小小心走到杨亦楼床边,坐下,伸手去碰杨亦楼的脸。然后看着杨亦楼,缓缓睁开双眼。 这一次,朱小小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所以没被吓到。再一定神,仔细看,眼前这双带着笑意的眼,真是她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双眼。 原来,杨亦楼说自己是“绝世容颜”,不是吹牛啊。 “嗨。”杨亦楼的声音有点哑,但这好听的男声,让他好怀念,怀念得眼眶都有点湿,“咳咳。朱小小,我还是喜欢自己的声音呢。” 听自己说了那么久女声,真不习惯。 “什么嘛。”朱小小噘嘴,“你声音是不错,但我也不差啊。” 朱小小说着,松开手,想起身去给杨亦楼倒水——他的声音,真的太太太哑了。 “朱小小,你不能放手。”朱小小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愣在原地。 然后,还是自己的声音,带着懊恼:“你一离开我,我的意识就又跑你身上了。” “……”这是什么神设定啊! 最后,经杨亦楼和朱小小的多番实验,他们发现,只要朱小小直接碰触到杨亦楼,无论是彼此的哪个部位——手、手臂、脸、脖子、头发甚至脚碰脚,不隔着任何物体的碰触,杨亦楼的意识就会回到他自己身上。 于是,朱小小真的要亲自学会怎么帮杨亦楼刮胡子了,毕竟她碰到他时,他是没法做她“外挂”的。 在他们手忙脚乱又小心翼翼的拔掉各种管子,杨亦楼站起身的那一刻,朱小小就知道,她完了——他这是她理想中的完美身高和身材啊! 在朱小小绑杨亦楼刮完胡子的那一刻,她知道,她彻底完了——这特么,真的是她心中最完美的绝世容颜啊! 在朱小小不得不牵着杨亦楼的手,闭着眼,陪他把澡洗完的那一刻,朱小小复活了——嘿!怕什么!这个男神这明显就是她的神专门为她准备送给她的嘛!毕竟,他根本离不开她啊! 朱小小开心的睁开双眼,杨亦楼吓得甩手,想喊:你干嘛! 可是,那一瞬间,失去意识的杨亦楼的身体,直接倒下,朱小小赶紧去扶——也不用她扶,只要她碰到,他就会恢复意识的。 可是手忙脚乱间,两人还是没站稳,朱小小压在了杨亦楼尚未穿衣的身体上,她的唇也很偶像剧的压在了杨亦楼的唇上。 杨亦楼赶紧拉开朱小小,当然,手不敢放开:“你!你!你!” 朱小小发现杨亦楼白皙得过分的脸颊上,有淡淡的粉色,好看是好看,但他一脸怒容是真的。 这让朱小小顾不得自己脸烫,恼道:“我都被你看光了,你被我看下会怎样?你不是号称经验丰富,阅女无数么,还怕被我看了去?”凭什么那些女人能看,她却不能看! “……”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乱吹牛的后果就是这样了!他杨亦楼守了二十多年的清白,没了!他可是在自家游泳池游泳都要穿四角泳裤的男人啊! “总之,我躺了那么久,身体还虚着呢。得马上擦干穿衣服。” “对哦。”朱小小赶紧手忙脚乱的递浴巾,然后手忙脚乱的想帮忙。 杨亦楼终于忍无可忍的吼道:“朱小小,你别动!” “哦。”不知她是受虐狂还是怎样,听到杨亦楼这样吼她,心里竟然觉得好幸福……完了,她真的是没救了。 爱上自己的外挂大神,几乎是理所当然,他那么优秀,甚至完美。可是他呢,他会爱她么?朱小小偷偷瞄着拉着自己一只手不敢放的男人,内心偷笑——管他呢,反正他离不开她。 “小小。”杨亦楼继续懊恼,他一只手没法完成所有任务,“你搭着我的肩,好么?” “好。”朱小小嘻嘻笑着,一只手去搭杨亦楼的肩,让他双手自由动作。 突然好想伸手抱住她是怎么回事……杨亦楼脸颊继续发烫:“小小,你能不能到我后面去。”这样他就看不到她了。 “好。”听他的,都听他的。无论他是在她身体里还是外,他的大神属性永远没变,听他的总没错。 呼。那种压力终于减轻许多。杨亦楼赶紧动作,擦好身体穿衣服。 然后两人手拉手走出浴室,到房间里坐着。 这注定形影不离的,接下来的人生该怎么走,他们得好好想一想了。 (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一体两心之:与你同享(全) 题记: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你想好怎么过了么?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你学会怎么过了么 ************** 杨亦楼一直是个很自信的人。 他对别人没兴趣,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基本没有私生活。家人朋友相聚,也基本都在谈工作。 但是,这并不妨碍杨亦楼了解人类。 自信的杨亦楼,认为自己是因为对“人类”这种东西了解的太透彻,才对别人没兴趣。 可朱小小最近一直在挑战杨亦楼的自信,这让他很不满。 “我要是不了解人类,能这么成功?多少谈判、谋略、商业手段,我都应用得炉火纯青。商场如战场,我能做到基本没有败绩,都是得益于对人性的了解。”杨亦楼不服气得嘴都微微噘了起来。 “我不否认,你很了解商场上的各种规则,了解‘商人’,啊,我知道,你肯定想说还了解消费者,好,你都了解。”朱小小扔了一颗巧克力在嘴里,惬意的咬着,“但这些都是所谓‘经济领域’的,人类还有很多面呢。” “比如?”杨亦楼看到朱小小享受的表情,想到巧克力的那种甜味,有点嫌弃的微皱起眉。 “比如你根本不知道巧克力有多美味。” “我又不是没吃过……” 朱小小狡黠一笑,挣开杨亦楼牵着她的手。 正想描述巧克力一贯带给他的过甜感受的杨亦楼,瞬间感受到口腔里弥漫的香味,苦中微带着甜,那种美好的柔软的来自巧克力的味道,让他有种“幸福”的错觉。 “怎样,巧克力的味道棒不棒?”朱小小笑嘻嘻的拉过杨亦楼搭在椅背上的手。 杨亦楼有点气:“告诉你多少遍了,不要这样随意松开我的手。” “哎呀,反正你在椅子上好好坐着呢,又不会摔倒什么的。”而且她之前和杨亦楼确认过的,来来回回,于他的意识来说,不会感受到什么痛苦。就好像她接受他的进进出出,也没什么感觉一样,“说嘛,棒不棒。” “……棒。”他是说谎可以不打草稿的杨亦楼,能将别人说去卖了还帮他数钱还感谢他的杨亦楼,可是面对朱小小,他居然一句假话都说不出来。可能是她太笨了吧,说真的她都要理解半天,所以懒得说假的。 “对吧!你厌弃的东西,对别人而言,可以十分美好。这世上太多事,你如果没有亲身体验过,是绝对没法真正了解的。”朱小小得意的坐上桌面,“因为只要你没有亲身体验,你再怎么以为自己了解别人,也不过是你‘自以为’,而不是他人真正的感受。” “朱小小,你还真挺神奇的。”大部分时候是真蠢,偶尔却又总能说出那么几句让他觉得意外的智慧话语,“行吧,算你对。但同样的,你也不了解巧克力对我而言有多难吃,对吧?再说了,别人的感受对我也没意义,了不了解都无所谓。” 朱小小耸耸肩,不再说话。 “干嘛不说话?” ……杨亦楼这家伙,和他争他不高兴,不和他争,他也不高兴。偏偏她还就是被他克的死死的——谁让她喜欢他呢。从见到他真身的那一眼开始,哎。 幸好,他也命中注定离不开她,这让她心里十分平衡,且幸福。 朱小小乖乖答道:“因为你说的有道理,确实,对你没意义的,就不用花精力去了解了,毕竟每个人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你工作又那么多。” 朱小小没有说出口的是:其实不止是对别人,就算是对自己,下一个阶段的自己,人类也没法很好的了解。而这个“下一个阶段”可能是明年,明天,也可能只是下一秒。 因为一旦有了过去的自己没有过的重要体验,人可以在一瞬间就更加明白自己、明白这个世界,甚至可能因此改变三观。 比如她,在被杨亦楼“附身”的前一刻,她绝对想不到世界有这一面。 人啊,真的随时都可以继续成长,所以永远不要自以为已经完全了解世间万物,包括自己的生命、生活。 做事,你可以通过无数次反复练习,变成“熟练工”;但做人,因为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所以每一秒的你,都是初学的“新手”,有待更新进步。 这一点,朱小小觉得,平凡的没有那么自信的自己,认识得反而比优秀而极度自信的杨亦楼,更好~ “嗯哼。”杨亦楼想了想,站起来,“走吧,下班,带你吃好吃的去。” “好耶!”朱小小想松手鼓掌表示开心,却被杨亦楼紧紧拽住。 “告诉你多少遍了!不要随意离开我!”杨亦楼恼怒的低吼着。 刚好踏进杨亦楼办公室想报告事务的单身狗林辉感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杨总,您行行好!放过我这可怜的单身狗吧。”说了多少遍了,不要这样总在人前秀恩爱!秀分快!秀分快! 结果!工作狂杨亦楼,居然还是在办公室这种神圣的地方,不顾他人眼光,时不时的亲亲我我,大胆表白,真是受不了! 想那杨亦楼,自从在朱小小爱的感召下,顺利苏醒后,两人就整天形影不离,到哪都黏在一起,让旁人大跌眼镜。林辉甚至听做卫生阿姨说,撞见过他两一起从洗手间里出来! 真是用膝盖想都知道他两好好办公室不待,一起跑洗手间去做什么了!如果以前有人这么说,林辉肯定不信,并且会立刻踢那个乱造谣的人出公司。 但现在……别说一起去杨亦楼办公室的洗手间,就算说他们一起上公厕,蹲一个茅坑,他都信! 想当初,大家见到和朱小小宛如连体婴的杨亦楼,都是嘴巴大张,让林辉想在口袋里塞个鸡蛋,随时用来嘲笑他们。 但是慢慢的,林辉发现自己才是最大受害者。工作关系,他是最经常见杨亦楼的人,就算知晓并习惯他们的恩爱,也还是有点受不了随时被暴击啊! 这世界太不公平!为什么他比你帅比你有钱比你努力还比你恩爱!嘤嘤嘤。 杨亦楼瞥了林辉一眼:“重要不?” 直接聊工作。林辉也立刻进入状态:“可以明天再处理。” “好。”杨亦楼点点头,“那我先走了。” “好的。” 也只有这时候,杨亦楼还是他熟悉的那个杨亦楼。 哎。林辉看着两人相携离去的背影,默默收回泪花,继续努力工作去。 ********* 清晨,杨亦楼从睡梦中醒来。 自然的转过头,看着身边依然呼呼大睡的朱小小,杨亦楼的眼神不自觉放柔,连嘴角的笑意都溢满他自己不曾察觉的柔情,和幸福。 朱小小歪论向来很多,他有些不置可否,有些还不得不服,比如昨天那段。 因为过去的自己,是怎样都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享受与另一个人的亲密。 曾经的自己,一心只有工作,拒绝和其他人有任何亲密关系,包括身心的靠近。 当时的自己,对这些是真的没有半点向往。甚至看到号称喜欢他的异性——偶尔还有些同性,他都打从心底厌恶,只想远离他们。 杨亦楼甚至想过,也许自己就是这样注定一个人过,终身与工作为伴。 真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世界多元化了,只要于他人无碍,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让自己感觉开心的生活方式,不是么? 可如今,他想,身边多个人,也没什么不好。 虽然这个人,懒得和猪一样。借着夜灯的微微光亮,杨亦楼看到朱小小挂在嘴角的口水痕迹,笑着摇摇头,伸手擦去。 朱小小本能的伸手想挥开,却被杨亦楼抓住,送到唇边,轻轻亲了一下。 亲完手,杨亦楼感觉还不过瘾,又俯身去亲朱小小沾着口水的脸颊,嘴角,然后是红艳艳的唇。 待确定完全封住后,杨亦楼坏心的伸手捏住朱小小的鼻尖。 没一会儿,朱小小就被憋醒了。她有些恼,杨亦楼适时输送了一口氧气给她,朱小小赶紧用力吸了下。 “坏人。”朱小小努力在唇齿交接中,吐出自己想说的词,却依然模模糊糊。 杨亦楼倒也听懂了,于是笑着也模模糊糊的说:“但你就是喜欢我。” “对,我就是喜欢你。”朱小小认栽,不再抗拒,伸手抱住杨亦楼劲瘦的腰,任他为所欲为。 第一次被杨亦楼为所欲为,其实是朱小小半主动惹来的。 那也是一个清晨,杨亦楼有了大部分男青年在清晨会有的自然反应。杨亦楼不当回事,朱小小却又惊又奇的又瞧又碰的逗他。 然后,莫名其妙的,场面就变得不可收拾起来。两人在舒适的迷糊中,发生了一些不可描述之事。 原以为清醒后,会尴尬什么的。但是,居然完全没有。一切是那么的自然,好像他们早就做了无数回似的。 想想也是,毕竟杨亦楼在朱小小身体里时,洗澡上洗手间,她身体的哪个地方他没看过、感受过?说得粗俗点,他连她来姨妈时的*、肠胃是什么反应,都一清二楚…… 他在她身体里,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如今换了种方式进去,感觉是前所未有的好——对他如是,于她亦如是。 既然如此,何乐而不为。 杨亦楼以为,人间最快乐的事,也不过如此了。 谁知,还有让他更快乐的事。就是某次,朱小小在忘情中,抱着他说:“喜欢,杨亦楼我真的好喜欢你!”时。 那种狂喜,比以往每次都更强烈。 “我也好喜欢你,朱小小。” 既然注定今生无法分离,既然我们彼此喜欢,那么,从今往后,这个人间,我拥有的一切体验,与你同享。 让我们拥有更加丰富、完整、幸福的美好人生吧。 (与你同享.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交错逆袭:网络与现实,大神与小白(全) 作者的话: 作者本人是死宅,好多朋友也是死宅。 注孤生?不甘心啊!凭什么死宅不能谈恋爱?不!死宅也可以有真爱! 这么想着,就有了这个故事~不过死宅分很多,故事里的男女主,一个是网络大神现实小白,一个是现实大神网络小白,互相交错逆袭的他们会擦出怎样有趣的火花呢~ 敬请期待~ *** 22世纪,天朝,梦都,是天朝所有年轻人的梦之都。可以说天朝的年轻人,但凡心怀梦想,都会来梦都。 这里的年轻人,是指所有年级小于60岁的人,因为22世纪的平均寿命已经达到100岁。长寿的人可以活到150岁,巨有钱的一些人甚至能活到200岁,并且能借助机器实现自理。 为此,很多人都不再生儿育女,甚至不结婚,因为高仿真机器人可以比人类表现的更好。 天朝在100多年前还有几个并行大都市,各有亮点,吸引着不同的人。 当时谁也没想到,天朝随着自然环境的迅速恶化和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与集中化的程度不断加深,最后,只剩下一个梦都。 至于低于20岁的小孩和高于100岁的老人,则分散在不同大大小小的城市中。 *** 梦都是年轻人的天堂,科技发达到人们基本可以足不出户,就满足生活中所有需要,包括工作、学习、娱乐和日常吃喝等。 田丝丝和大多数人一样,在小城市长大,一满20岁就带着梦想来到梦都,不知不觉已经十年了。 田丝丝自小,对别人的情绪、表情有着敏锐于常人的观察力和感知力,能捕捉并正确解读大部分人类已经感受不到的微表情。 虽然,田丝丝还是比不过天朝最高端的计算机设备,但最高端设备毕竟还是少数,人类的成本相对而言就低廉了。 田丝丝凭着这个能力,和天朝工作教育系统的不俗成绩,成为梦都国际机场的一名特别安检员,专门辨别行人中的可疑分子。因为天资出众,做的不错,颇受领导同僚赏识,升了几次级,成为中层干部,如今算是工作优越生活稳定。 田丝丝对人类的情绪太敏感了,以至于从小就被各种困扰包围。 她长相姣好,性格活泼可爱,从小喜欢她的人很多。 这些异性居多,还不分长辈、同辈和后辈。虽然有些人只是正常的表达喜欢,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儿童到了病态的地步,尽管尽力克制了,可他们的言行举止,都对敏感至极的田丝丝造成了很大困扰。 田丝丝甚至遭遇过被一个小哥哥关在屋里,怎么都不让走,想要求亲亲的经历。幸好她从小好动,力气和嗓门都比较大,小哥哥年纪也实在小,做不了什么,最终顺利逃脱。 至于其他各种抱抱亲亲,或者同龄人因为喜欢却又不懂事的欺负等等,田丝丝更是遇到不少。最终,一个活泼可爱又漂亮的女孩,硬生生的成长为一个无比无比内向的女青年。 除了工作,和一些必要的外出,田丝丝基本不出门。平时非工作原因的出门,田丝丝都是穿得随意,带着眼镜、帽子,恨不得在人群中低调得不引起任何人注意。 走在路上,田丝丝也不会去看任何人,以避免和所有人可能会有的四目相对——她日常工作就是看人,工作以外,真的真的再也不想看了! 就这样,田丝丝一个人飘在梦都十年,却依然孤身一人。很偶尔才会和女同事、朋友出去约会吃饭,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宅在单身公寓里。 除了定期和在三线城市的家人联系,追剧看书以外,田丝丝没有任何其他娱乐。 生活规律稳定,又略微有些无趣。 *** 22世纪的年轻人,基本没有不玩游戏的。因为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宅在家里,睡眠时间又越来越短,相比以前的祖先,生命里的休闲时间多得是。 22世纪的游戏的种类也越来越多,体验感越来越好,基本人人都多少会有几款热衷的游戏。 有些人甚至分不清楚游戏和现实的区别。毕竟走出自己房门,去看那个世界,给人类大脑的体验,和游戏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也没有分清的必要。 对大多数人而言是这样。 但对田丝丝这种对人类情绪特别敏感,对机器却特别迟钝的人而言,区别就非常非常巨大了! 没办法,那些机器没有情绪、没有微表情啊!它们只会精准的按程序设定去走,就算是它们有表达情绪、声音高低起伏,那也是程序事先设定好的!不是真的。 到头来,如果人类也有造物主的话,那么人类的造物主还是比人类高出许多筹的。 所以人类造的机器,微妙之处,不如人类。 加上田丝丝对那些程序计算,数字算法,不算一窍不通,但也真真小白了。基本上日常计算,是离不开计算器的。总不能一边打游戏一边对着攻略按计算器吧? 她玩游戏是为了娱乐放松,不是为了让自己比工作还辛苦好么?! 总之,这就是田丝丝最大的苦恼——她,是现实大神,游戏小白! 她,也想用那么多姿多彩的游戏丰富自己的单调人生,可是居然做不到。 直到,有一次,田丝丝因为无聊中点了某个广告,误打误撞,进入一个游戏,田丝丝发现,她的人生,从此以后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这个游戏,她还是玩不好,但是,她至少,会玩了! 田丝丝看着名字注册界面,想到自己很喜欢的一句祖先时期很流行的话: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她是“诗诗”,那就叫“远方”吧。 “远方。”田丝丝在注册界面输入这两个字,开始了人生中第一个游戏生涯。 *** 袭远本名袭远,网名袭远,到哪里都是袭远。说的话、做的事,从来都是他自己,也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但他这么做,也不是“自己开心就好”的理念,而是生来真实,不喜欢虚伪做作。 这样的袭远,可以说生来就是22世纪的小孩。因为22世纪的小孩,已经没有什么现实和网络之分了。 所有人的现实,就是活在网络中。所有人在网络上消耗的,都是自己的现实生命。 对袭远而言,网络上的他就是真实的他。 然而22世纪的小孩,又很清楚,科技毕竟没有发达到——人类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躺着,让大脑连接网络世界就行。 所以袭远记得,他永远记得,自己生在这个世界,叫袭远。自己在网络世界里是大神,但是在现实世界,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白。 可以说,出了家门、校门,没人带着,他连怎么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外面的各个现实场所要怎么走,自己出门一定会迷路,他甚至不知道怎么去付出和取得现实中的生活物资。 这就是袭远最大的苦恼。 毕竟,他真的非常擅长记忆游戏里的那些道具、装备、人物属性,对地图、帮派还有各种复杂人事,他都能清晰记忆,并且轻松计算每个步骤、级别,甚至是各个不同物品之间互相属性加成如何,都能只靠大脑就记得清清楚楚。 因为这些都是写好的程序,是他沉浸了20多年,无比熟悉的世界。 所有一切,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照做,就不会有任何意外,他到哪都能迅速从萌新变成大神,这给了他极大的自信和安全感。 但对那些外面的世界,真实的人与人之间?袭远摇摇头,他是无比的不擅长。 从小到大,他唯一会做的,就是真实的表达自己。无论是对亲戚长辈,还是同学朋友,他都是有一说一。 就算明知有时会让人不高兴,他也不想假装,他也照样说自己的真心话。导致那些长辈同辈,都有些“怕”他,和他保持着一定距离。 这让袭远觉得很孤独,在这个世界,无比的孤独。 世界之大,居然没有一个真正的知己。 没有人懂他,没有人会欣赏真实的他。 袭远在现实里如此,这里面有他本质真实自然的原因,也有他,其实不大会判断那些人的情绪,以及不大清楚该怎么说才是最好的原因。 偏偏,袭远对研究“怎么说会更好,会让人高兴”这件事,本身就没有什么兴趣。 毕竟,与其花时间去讨好别人,想着怎么让别人开心,还不如玩自己的游戏,让自己开心呢! 说自私也罢,随心随性也好,反正袭远既不擅长也不喜欢现实中的人际交往。那带给他的不快远大于快乐。 过去二十多年来,他一直这么选择,这么做——在游戏里当大神。现实?无所谓,懒得理会。 反正22世纪了,现实和网络带给人大脑的反馈都差不多。也没人说游戏不好。 不理会现实,对在学生时期,还不需要离家独立的袭远而言,当然都没关系。反正父母会宠他爱他照顾他,无论他怎么洁癖或者不说话,他们都不嫌弃他,永远包容他。 可是,现实的人,总会长大。袭远终究长大了,毕业了,也和同学一起来到梦都追求梦想。 偏偏,袭远的同学和袭远一样迷茫,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什么,能给他们带来什么。 所以就算来到梦都,袭远也还是和同学们成日宅在合租的公寓里,基本不出门。 就这样,袭远对现实世界害怕又迷茫,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会给他过去20多年基本生活在网络世界中的人生,带来怎样的改变。 如果可以,他真不想长大。 可是,可是,可是他必须长大,必须独立。否则再这样下去,生存都成问题。 从小到大,在自己的游戏世界都是大神的袭远,是非常好强要面子的,他可不想当个战败的渣渣,回到家里对父母说:我做不到。 偏偏,好像真的做不到。 袭远就在这样不断的纠结和反复中,变得烦躁、郁闷,开始没什么心思玩那些复杂的大型游戏,倒是在室友的介绍下,对一款轻松简单,基本不用脑的游戏产生兴趣。 就当是休息休息,让大脑稍微能喘口气,也留点空间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吧。 “袭远”。袭远习惯性的,在游戏注册界面,输入自己的真名。 *** 这大约就是那命中注定般的相遇的开始。 原本这辈子,都不可能遇见的完全不同的两人,居然在一个原本都不会去玩的游戏里,遇见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交错逆袭:大神带带我(全) 这是一个简单的冒险游戏。 想冒险的人可以冒险,想看故事的人可以看故事,想交朋友的人可以交朋友,想纯粹排战力、打怪增加实力修行的,也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甚至,可以只是在里面欣赏风景、给自己买漂亮衣服和形象,养可爱宠物或者萝莉正太。 游戏里,还夹杂着各种类型小游戏,比如打方块、逛迷宫、钓鱼等等。 总之,是一个很简单、容易上手,却又很丰富多彩,很吸引人,能满足各种不同玩家需求的游戏。 田丝丝原本只是简单的想欣赏下里面的风景,给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带一堆宠物、小朋友,到处玩耍,很开心。 谁知道,游戏里的她,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又变成了那个活泼可爱的小话痨。 田丝丝想,能随意说话,吸引别人注意,却不用担心会被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甚至被做危险的事,真好。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种感觉真的是太好太好了! 多少年了,她未曾如游戏里这般真实,话多,快乐,对什么都感觉好新鲜。 每天都是用一丝不苟的严谨的眼神,盯着来来往往的人,就怕错过哪怕一个可能有的坏人,给无辜群众造成伤害。 白天高度紧张的神经,晚上空虚无聊的生活,想找个人说说话,都那么难。 真的好累好累。 不再觉得累,只觉得活力无穷的田丝丝,在游戏里兴奋了好一阵子,慢慢的,又不开心了。 为什么?因为她就算氪金,砸钱,也实在记不住那多得可怕的道具,更何况是它们的属性,更何况更何况是它们之间彼此加成的那些比例? 太难了吧?! 田丝丝有些不甘心,毕竟虽然她一直不会玩游戏,可是好不容易玩上了一个,凭着自己氪的金和活泼爱说,在本服也有些名气。 还是有些小弟弟小妹妹有些佩服她的。 可这越往上走,就越显得吃力,她的游戏小白本质就越加暴露了。 嘤嘤嘤。好不容易找回的游戏自信和乐趣快要崩塌了,怎么办? 一筹莫展的田丝丝,在广阔美好的草原上,看到了那个最耀眼的,叫袭远的人。 *** 袭远,是田丝丝玩游戏没几天就认识的人。 他特别强。 虽然也氪金,但只是少数,能让他达到最强的基本的投入——毕竟现在游戏都要玩家花钱,完全平民玩家,再厉害也不能做游戏里的最强者。 游戏的设定者们,早就设计好程序了,目标,就是让玩家开心,商家也开心。 在有了必要的投入后,袭远可以说基本只靠自己各方面强大的记忆,就玩得比那些氪金数是他数倍的大佬们都好。 难能可贵的是,袭远为人十分亲切,一点都不高傲。 只要公屏有人问问题,他都耐心解答。 就连田丝丝这样的蠢萌新,无论她问多蠢的问题,只要艾特他,他在的,就会耐心解答。 慢慢的,袭远成为田丝丝在游戏里每天仰望,还不得不仰望的人。 因为离开袭远,田丝丝除了清清日常,就会立刻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可以说是,袭远去哪里,田丝丝就跟着去哪里。 袭远告诉她怎么做,田丝丝就立刻照着怎么做,绝对没有二话,绝对忠心的小跟班。 田丝丝对袭远的崇拜溢于言表,只要有袭远出现的地方,就有田丝丝的欢呼和称赞,掌声和鲜花。 一来二去,两人的话就开始越来越多。经常的,公屏上都是两人刷屏的对话。 终于好多玩家看不下去,说:求你两私聊吧,别在公屏上秀了。 田丝丝现实是大神,游戏却是小白。因为太小白了,田丝丝都没脸说自己现实的事,反正说了也没人信。 但是袭远不一样,现实和游戏早已基本融合在一起的他,会很自然的说自己的事。 袭远说自己现实里性格沉默,不爱和女生接触,甚至觉得女生们有点烦。 田丝丝说:“女生会烦你,说明你帅咯?” 田丝丝的心砰砰跳,她是颜狗一个,对帅向来没有抵抗力。这就是她爱追剧的原因之一。 “还好吧,是挺多人说我帅的。最烦的是还高,快190了,就算想隐藏自己不被人注意,都难。”袭远说着,虽然是挺烦女生们的纠缠,但有时,说实话,其实还是有些骄傲的。 “哇!”田丝丝想,这简直就是我少女时期的理想恋人啊! 又高又帅,还沉默,不喜欢女生接触。这不是所有少女中学时期的偶像恋人么。 不知不觉,田丝丝脑中心里,全是袭远。 就算是下了游戏,也一样。 田丝丝感觉自己要把这隐藏了几十年的热情、活泼、可爱和少女心,全都奉献给这个明明比她小好多岁的大神了。 *** 说不高兴,是骗人的。 毕竟袭远虽然在游戏中一直是大神,一直活跃,也不乏有大大小小的妹纸喜欢他,对他表白。 但是这样热情、衷心,对他各方面都觉得好,都无比追捧的,还真是第一人。 尤其,虽然那个叫远方的妹纸,虽然是游戏小白,但听她说话,其实很有条理,很懂事,现实中绝不会是小白的。 那么,现实中的她,会是怎样的人呢?袭远开始好奇。 终于有一天,两人聊着聊着,忍不住加了即讯好友,在游戏之外,开始有事没事,就天南地北的聊。 从游戏里的事,到游戏里的好友,最终再到彼此的生活,过去和现在有趣的经历。 袭远还是那样的说真话,不隐藏,就算自己现实是小白的事,也一一说出。 在袭远的带动下,惯在人前将自己藏得严严实实的田丝丝,也不知不觉,一点不剩的全都说出来。 从来没有这样坦露过自己的田丝丝,感觉无比的好。她想,都说这世上得一知己足矣。这个人,便是眼前这位少年吧。 袭远发现,就算是自己无趣的,在自己看来似乎一事无成的现实生活,田丝丝都能听得津津有味。 就算有时他说真话,伤到她了,她依然能温柔的表示理解,包容他。有时她自己气气,也就过去了,绝不记恨,回过头还是那么崇拜他、那么喜欢他,屁颠屁颠的跟着他。 第一次,袭远想,原来现实的我,说话会让人不开心的我,也会被人这样的接纳着、聆听着,喜欢着。 心里那块柔软的地方,开始温暖,然后,变得更加柔软了。 终于,袭远发现自己也能发自内心的去欣赏另一个人,甚至仰望那个人。对,现实里的田丝丝,是大神,袭远最不擅长的那种对别人情绪的感知,居然是田丝丝最擅长的。 两人经常一会儿说着游戏里最辉煌的故事,一会儿说着现实里最精彩的看人表情案例,然后哈哈大笑。 有事又会彼此善意取笑对方,怎么在游戏里那么蠢,或者在现实里那么木,居然没发现某某人是怎样的意思。 一直一直,聊到深夜,都不嫌累。 怎么,都说不完那无尽的话。 他们甚至给彼此发去了真实照片。然后对彼此的相貌都蛮中意,于是就更有感觉,聊得更深入了。 唯一没有聊的,是他们现在具体身处何方。 因为,他们聊的越多,越发现,在现实里,他们从年龄到各方面,都有挺大差距。 游戏里,他可以做她狮虎;现实里,她可以回答他的许多疑问,鼓励他去真正的一步步接触现实社会。 但是,这段魂牵梦绕的关系,灵魂深处的契合,真能走到线下么?他们不知道。 所以,不告诉彼此具体位置,这大概是他们默契的,对彼此保留这段网上好友的关系,留下的最后一道防线吧。 否则,说不准,两人中总有一个,有一天,会忍不住,冲去找对方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交错逆袭:大神住隔壁(全) 终于有一天,他们越界了。 其实,也想得到的。 毕竟,他们是那么的喜欢,甚至爱着彼此,把对方看做是自己今生的灵魂伴侣。 话题起于袭远的一次不小心脱口而出,讲到自己的状态。男生们,晨间不自觉会有的反应。 田丝丝无比好奇,尽管脸红耳热,还是不断追问。 毕竟这个世上,她会问得出口,对方还一定会回答的,也只有袭远了。 错过这个,搞不好注孤生的自己,可能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了呢。 结果,话题越来越深入。然后,他们就,越界了。 隔着手机屏幕,用文字,陪伴彼此做了一些不可描述之事。 可是,那又怎样? 激动以后,袭远提出见面。 可是…… 见面么?可以见么?自己能做到么。虽然无比无比期待,可是他们…… 锁上手机屏,放到床头柜上,田丝丝的思绪慢慢飘远,想整理整理——他们到底,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又是否可能,继续往下走呢? 命运弄人。 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忘形的喊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人老公,并且,发自内心的,真心的,爱着他呢。 之前从未说出口,今天说出口了,也绝不会后悔。 可是未来?迷茫。 毕竟,他还小,虽然现实是小白,可他明明那么聪明,那么厉害,只要他能把在游戏里的自信和机智,用到现实中来。 只要他能不那么害怕所谓现实,知道真人组成的世界,也就是比游戏世界微妙那么一点点,不定性那么一点点,其实也是有规律可循,在现实里想要升级打怪做大神,也不是那么难的…… 只要他知道,并且相信这些,愿意迈出现实的脚步,就还有大好前途。 可是她呢?比他大那么多,将来人老珠黄,两人结局如果不愉快,会不会还不如从未在一起过呢。 田丝丝不敢想,所以不敢答。 *** 但有些事,是命。 无论田丝丝怎么逃,都没用。 那一天,田丝丝深刻感受到了,所谓命运的力量。 走路从来不看周围路人的田丝丝,那天心情烦闷,想看看风景。 回家路上,她注意到眼前有个人,好高好瘦。 田丝丝一下子就想到了袭远,忍不住盯着那人的背影,一直看一直看。 没多会儿,就走到她家楼下。 咦?田丝丝发现,那人在她家楼下停住,掏出一张门禁卡。 咦?!田丝丝想,原来这栋楼里还住了个这么高的男孩子呢,她怎么都没发现。 袭远感觉有点怪怪的。 所谓人有三急,偏偏遇到一个室友拉肚子,占着洗手间怎么都不肯出来。于是他只好去小区附近的公共厕所解决问题。 回来路上,总觉得背后发烫。 在打开门的同时,袭远忍不住回头看了眼。 一眼万年。 这四个字的意思,田丝丝和袭远在那一刻,都清晰体会到了。 那个整天看着照片的,心里念着想着爱着,却从未见过真人的,最熟悉又最陌生的人,此刻,不就站在眼前么。 大概是袭远脸上各种惊喜、幸福和激动的微表情,太动人了。田丝丝感觉自己被深深的打动了。 此时此刻,她的脸上,估计也是这种表情吧。 “嗨,”田丝丝主动打了招呼,上前大方说到:“你好。” “……你好。”袭远顿时红了面颊,眼神开始不知往哪里放才好。 “我住302,你呢。”田丝丝先走进大门,等着袭远进来。 “……301。” “噗!”田丝丝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两是有多宅!居然住隔壁这么久,从未发现彼此的存在。” “现实的你笑起来真好看,比我想象的还好看。”袭远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这下轮到田丝丝耳朵发烫了。 两人沉默着,一起往上走。 直到走到彼此的门前,都不动。 “丝丝,去你那吧。”袭远的心砰砰跳,但这是他此刻最想做的事。现实里,他好不容易鼓起这样的勇气,他还是想做最真实的自己。 “嗯。”田丝丝点了点头,挑出钥匙的手,有点颤。 关上门的一瞬间,袭远从田丝丝身后抱住了她。 田丝丝瞬间就觉得腿都软了,全身发烫。 管他呢。管他什么鬼现实还是虚拟呢。 大神都住你隔壁了,不要白不要! (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