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天策》 第一章 凉城来客 朔风卷起乱雪,遮蔽住正午日光。 破旧疮痍的城门前,身为凉城临时最高官员的汪辛丑,此时态度谦卑站在如刃大雪下。纵使浑身被冰雪浸湿,可却仿若未觉,肥肉横生的面颊上,反而浮现出一抹激动潮红。 在他面前,屹立着一匹通体火红的赤骥,足足比寻常战马壮硕了一倍有余,鼻孔内喷吐着白气。而马背上,则端坐着一名身披玄甲的中年将领,就算不眠不休长途跋涉横穿雪原,背脊也依旧挺直如松,如同一柄锐气逼人的出鞘寒刀。 “大人,卑职已在此恭候多时!” 低头躬身行礼后,汪辛丑艰难挺直了肥胖的身躯,想让自己尽可能看起来精神干练些,以给眼前这位驰骋沙场多年的大人物,留下个好印象。 月余前,大夏王朝与北境的姜国突然宣布止戈,让这场足足持续了十六年之久的战火,就此落下帷幕。为表示和解的诚意,兵锋更锐的姜国,甚至将先前占领下的近百座城池,如数奉还给大夏,其中就包括脚下这座凉城。 凉城位于大夏版图的最北方,地处偏远环境恶劣,没有分明的四季,只有终年的落雪。而原是大夏北河郡一名不得志文官的汪辛丑,在战争结束后,便被上头一纸调令,派赴往凉城这没有任何油水的苦寒边城,进行整理民籍收复失城的工作。 原本他都已经自暴自弃彻底认命了,可一切突然柳暗花明,就像是祖坟冒青烟了般,得知这位威名赫赫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将至。 换做以前,凭他不入流的官职,莫说是与对方亲自接触,就是见上一面也是难如登天。因此,汪辛丑决定全力把握这天赐良机,勿须对方青眼有加,只需随口赞赏一句,自己此后的官途,定可一帆风顺,扶摇直上! 想象取得身旁大人物赞赏后,等自己回归北河郡时,官场那些同僚嫉妒到红眼的模样,他不由有些飘飘然起来。 入城后,破败萧条的凉城大道上。 坐在赤骥上的中年将领,望着道路两边随处可见的断壁残垣,还有长街上面若死灰,目光空洞宛若行尸走肉的路人,不禁露出悲悯与愧疚之色。 “大人,卑职已在寒舍备下淡酒薄宴,来为大人接风洗尘。” 汪辛丑一屁股压在下属瘦弱的马匹上,面带谄媚笑容,对着身旁的中年将领恭声献着殷勤。 中年将领摇了摇头,语气低沉道:“不必了,你替我将那些酒菜,分与城中灾民吧。” “可大人您?” “一碗米粥就好,冷热皆可。” 作为下属,汪辛丑尽管不解,但还是立马应承下来。 然而这时,异变突生。 落雪的长街之上,十多名年龄不一的孩童,背脊挺直,像是顽石沉默而整齐站立在大雪下的道路中央,阻拦住他们的去路。 这些孩童,最小的看上去约莫四五岁,最大的也不过十岁出头。衣衫俱褴褛破旧,可却并不脏乱,甚至可以说很是洁净。 这洁净,不单单指衣物,还有他们的人,身上没有半点泥垢污渍,头发也用布条整齐束起。 尤其是那一双双眼眸,就像是一池如镜潭水,清澈而明亮。和先前街道上那些眼神麻木空洞,宛若行尸走肉,对未来不抱有任何希望的路人不同,这些孩童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勃勃生机,明澈的眼眸中,满是对于未来的憧憬和冀望。 十余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去拦截有众多带刀侍卫随行保护的官员去路,犹若挡车螳臂,亦或者是撼树蚍蜉,显得尤为不自量力,很是可笑。 可这些孩童,却一脸认真严肃,被冻得通红的小脸上,颇有种神圣高洁视死如归的决然味道。 坐在马背上的汪辛丑,居高临下叱喝道:“速速退去!要是惊扰到大人,我定然饶不了你们!” 没有一名孩童离开,俱沉默望向那刚刚入城的中年将领。 见无人遵从,气急败坏的汪辛丑扬起马鞭,重重抽打在最前方那男童身上,想让这些贱骨头知惧而退。 这可是关乎自己一生前途的大事,怎能容许这些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贱民捣乱。若是惹得身边的大人不满,认为自己连为官最基本的御下能力都无,那升迁美梦就彻底功亏一篑了。 为首的那名男童,约莫十一二岁,右臂衣袖空荡,半边面颊似曾被烈火焚毁,可怖骇人。 这一鞭直接抽落在他额间,当即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若是寻常的孩童,不说嚎啕大哭,至少也会捂面痛呼几声,可他既不哭也不闹,依然沉默站立在那里,就像是一尊泥塑木雕,仿若承受这一鞭的不是自己。 可人群中一名年龄尚幼心智脆弱的小男孩,见到这样鲜血淋漓的场面,一时间竟被吓哭出来,眼眶噙满泪水小声抽泣着。 对于这种“动摇军心”的怯懦行为,另一名看上去年龄比之还要小的小女孩,很是不满地恶狠狠瞪了哭泣的他一眼。 这一瞪,小男孩吓得立马止住哭声,小脸涨得通红。不知是羞愧于自己的行为,还是自责自己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竟然这么没有勇气,连小女子都比不了。 见无人理会,怒极之下的汪辛丑,再次扬鞭 可长鞭却在半空中被紧紧拉扯住,汪辛丑刚想破口大骂是哪个不长眼的混蛋阻拦,可转过头看到那人时,吓得立马松开了鞭柄,脸色煞白一片,差点一屁股从马背上栽落下去。 中年将领松开长鞭,翻身下马,朝这群拦路的孩童走去。 他走到为首那断臂的男童前,蹲下身去,语气温和问道:“你们拦在这里,是为何事?” “等你。”他仰起头,无比认真地道。 “你们认识我?”中年将领微微诧异。 “不认识。”为首男童摇了摇头,接着不卑不亢道:“但知道您是有权利的大人物,能够帮助我们完成心愿。” 中年将领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群孩童颇为有趣,不禁让他想起了幼年时的自己。 “那你们想要什么?是金银珠宝,还是美食华服?”在他看来,这些年幼的孩童所求的无非就是这些。 独臂男童依旧摇头,道:“这些都不要,只恳求您能出手,让方修哥顺利参加明年春试。” 语罢,他直接跪伏于地,尚在不停流血的额头触地,行了个大礼。 身后一大群孩童,也依葫芦画瓢,跟着齐刷刷跪下。 中年将领一怔,露出错愕的神情。 不管面对武力威胁,还是与明知是有权利大人物的自己交谈,这些孩童一直都不惧不怕不谄不媚,可现在,却为了那叫“方修”之人,心甘情愿卑微下跪求人,将膝下黄金交出。 这方修,到底是何方神圣? 暮色四合。 眼前是一座保存尚算完好的屋舍,有着宽敞的院落,看来原主人非富即贵。 当然,如今十室九空的凉城,最不值钱的便是房屋。 于院落中抖落衣袍落雪,汪辛丑先行一步上前,推开虚掩着的房门,然后退到一旁微微躬身,让中年将领先行进入。 十六年的战火屠毒,这里早已被里三层外三层彻底搜刮过,所有的值钱物件都被搬空。但偌大的正厅内却没有显得空旷,反而显得很是拥挤,因为这里到处都是书,各种各样的书。 十多座书架高高耸立其间,摆放满了书籍,淡淡油墨书香盈门。因为书籍实在太多,就连书架都摆放不下,墙角边、柜台上,还有脚下过道间,也到处整齐排列满了书籍,就连走路都需小心谨慎。 似乎从未料想过,自己进屋后会见到这般离奇景象,中年将领微微诧异。 他目光越过这瀚如烟海的书籍,望向前方,观察着这房屋现在的主人,也是这些书籍的拥有者——那名为的方修少年。 墙边炉火正熊熊燃烧着,驱散着屋内的严寒。 在炉火正前方地面上,铺放着一张柔软白洁的羊绒毛毯,一名身形清瘦的少年正慵懒半躺其上,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籍,一边烤火一边专注翻阅。 尽管听到了开门声,知晓有客来访,可这名少年却恍若未觉,仍专注望着手中之书,宛若书中藏着金山银山绝美佳人。 书页被翻动发出的“哗哗”细碎声响,配合着炉火内柴木燃烧偶尔发出的清脆“噼啪”声,很是相得益彰,一片静谧安恬的祥和气氛。 “咳咳!” 对于这种无视态度,汪辛丑很是不满地故意大声咳嗽了两下。 醉心于书的清瘦少年,终于将目光从字里行间移开。 他合上手中书籍,打了个哈欠,又惬意伸了个懒腰,最后不慌不忙站起身来,望向这两名陌生来客。 在对方看向自己的同时,中年将领也眯着眼打量着面前的少年。 对方身上套了件素净的青布旧袄,上面缝补着几个很不美观的补丁,显得很是穷酸落魄。然而和衣着一样,这少年给人的第一眼印象,也很干净舒服。 看上去约莫十六七岁的模样,眉宇间还残存着些许这个年纪少年应有的青涩稚嫩之感,但是黑色双眸却显得异常明亮有神,皮肤光洁如玉白暂若雪,没有任何的瑕疵和伤疤——这样的肤质,就算是王都那些养尊处优,自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豪门闺阁千金,也会自愧不如,心生妒忌。 唇红齿白,五官俊秀,完全一副自小娇生惯养的世家贵公子模样。 “听闻大夏王都那些贵妇人,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少年郎。长着这副好皮囊,不去当男宠还真是可惜了。”一旁的汪辛丑则颇为惋惜地想道。 而旁边的中年将领,面色一黯,则很是失望。 他此次前来凉城,身负重要密务。 而今日顺道而来,便只是为了看一眼这名为“方修”的少年。 之前他还在思虑,能在凉城这种残酷战场生存下来,并且得到一堆孩童真心实意爱戴崇敬的人,肯定心思纯良且有一份真本事才对,甚至都已做好将之吸纳入军队,作为良才美玉放在身边培养的打算。 和姜国多年征战,军中将士死伤惨重,须得补充新鲜血液才行。更何况不久之后,更大的战火将临,鹿死谁手尚不可知。 可现在 看眼前少年那比少女还要娇嫩洁白的双手,这样一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白柔手掌,别说上战场杀敌了,估计就连刀都握不稳。更别提他浑身上下,哪怕连磕碰留下的伤疤都完全没有。 中年将领甚至怀疑,两军交战之时,这方修是不是在暗无天光的地窖躲匿至今,亦或者是通过其它投机取巧手段,才能平安存活至今。 在军队中,一名将士身上的伤疤,就好似剑客手中的名剑、勇士胸前的勋章,是一种光辉荣耀的证明。 而一个男人,就算长得再清秀再漂亮,也不会在刀剑为伴、实力为尊的军中赢得半点尊重。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二章 为娶世间最美的媳妇而读书 “你很喜欢看书?” 虽然此行的结果让他甚是失望,不过见到这书山盈门的场面,不由对眼前这清秀少年产生了些许兴趣,便随口问了一句。 “不喜欢。” 意料之外的回答。 没有想到会是这答案,中年将领表情颇为诧异。 “看书这种事,实在太枯燥无趣,我一点都不喜欢。”少年表情严肃,一脸认真。 为了彰显自己到底有多么不喜欢看书,还特地在“喜欢”这个词前面,加上了“一点都不”来强调。 “那你家中为何有这么多藏书,还有先前我们进来时,还见到你看书很是入神?” “没办法啊” 少年最后一字的尾音拉得很长,一脸无奈道:“可这世上很多事情,不是不喜欢就不用去做的,不过既然决定做了,当然要竭尽全力,做到所能达到的最好!” 听到这番话,中年将领眼眸一亮,目光带着赞许。一位少年人能有这种处事态度,实在难能可贵! 清秀少年用手扰了扰头,秀气的眉头微微蹙起,一副忧心忡忡很是苦恼惆怅的模样:“唉,不好好读书学习,就不能出人头地,我还指望着将来讨一个全天下最美貌最漂亮的姑娘,带回家做媳妇呢。” 刚想出言夸赞对方几句,勉励他好生努力的中年将领,听到后面这些话,顿时整个人就像是被石化了般,嘴唇张开,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听说越美貌的女子,越会花钱,平日最喜欢逛街购物,还要定期购买各种价格昂贵名称古怪的胭脂水粉锦衣华服。最漂亮的女子,当然最会花钱,不知道到时候我挣的钱够不够,看来得更加努力攒钱才行!” 少年小声嘀咕盘算着,眉头也皱得越发紧了,似乎在为将来娶到全天下最美貌漂亮的媳妇之后,随后的家庭生计问题而忧愁。 “你读书就是为了讨媳妇?还必须得是全天下最美貌的?” 被这番霸气言论,彻底震惊到的中年将领,有些不确定地开口询问着,怀疑是不是之前自己耳朵失聪听错了。 “当然!不然谁高兴每天都对着这些枯燥无比的书籍啊!”少年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正气凛然道。 若不是眼前少年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中年将领几乎都要以为对方是故意在调侃自己。 先不说别的,就说这个出人头地的问题。 一名生于荒凉边城,家中既无权又无势的普通少年,就算再天资聪颖,就算于春试中取得名次,就算顺利走马上任为官,就算治理一地一城时政绩斐然 哪怕这么多难如登天的“就算”加叠在一起,也至少得经过半辈子的打拼,才有望窥触到核心官场的模糊轮廓。 而且,那些在大夏屹立万年根深蒂固的豪门世家,牢牢着大夏最为重要的命脉,想要出头谈何容易? 更何况,天下最美貌的女子,就如同天上皓月,追求者犹若逐月之萤过江之鲤,其中不乏天潢贵胄世家天才,竞争又是何等残酷。 “我真的很想知道,你这份自信从何而来?”中年将领开口。 “因为我是方修,所以我自然可以做到!” 不假思索的回答,似乎这是理所当然。 少年微微昂起头,漆黑的双眸透映着火炉内燃烧跳动的殷红火光,显得分外明亮坚定。 这自信满满的模样,落在中年将领的眼中,则显得很是荒唐可笑。 一个人有自信是好事,可这份迷之自信,却是痴人说梦,无知者无畏。 真是坐井观天,傻得可笑。 现今的少年人啊,怎么就喜欢成天到晚做白日梦,满脑子不切实际的想法呢?中年将领在心里暗叹。 先前落雪长街之上,在那群孩童争先恐后的夸赞声中,眼前这名为方修的少年,直接被描述成了一名顶天立地,智勇双全,武力超群,德才兼备的大英雄大豪杰,就算是纵观全天下也无人可以与之比肩。 虽然早已料想过这些夸赞话语中有夸大成分,但中年将领也确实被勾起了些许兴趣,便决意过来看看。 但他所没有想到的是,这哪里是夸大,简直就是彻彻底底虚构! 那些孩童口中不留余力夸赞的优点,中年将领一处都没见到,只见到一名胸无大志,满脑子想着娶漂亮媳妇,喜欢做不切实际白日梦的孱弱少年。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不过,他很是喜欢那些在战争中失去双亲,成为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孤儿的孩子们。 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表现出的坚毅气度,也因为如今位高权重的他自己,也曾是一名孤儿。在这些孩童身上,他仿若见到了从前的自己。 想起落雪长街上的哀求声,中年将领还是决定帮上一把,反正以他的身份而言,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顺手而为的小事。 “今日我见了那群孩子,他们很不错,我很是喜欢。”他开口道。 “我也很喜欢。” 似想起了什么暖心的往事,方修嘴角露出笑容,附和道。 “你是怎么认识这群孩子的?看得出来,他们都非常尊敬崇拜你。”对于这个问题,中年将领一直都百思不得其解。 每当那群孩童提到“方修”这名字之时,明澈的眼眸中都焕发着满是崇敬的光彩,简直是将之视若神明。 “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方修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这些孩子都是孤儿,我那时候正好有空,便收养了他们。” 轻描淡写的回答,语气平缓得就像是在叙述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 但事情又怎会真的这么简单? 深知战争残酷和人性绝境下丑恶的中年将领,深深望了清秀少年一眼,印象也大为改观。 狂妄和自谦,这截然相反的两种矛盾性格,却同时出现在了一人身上。 “你想要参加春试的心愿,我会帮你实现。希望你能够好生努力,不要辜负那些孩子的一番心意。” 听到中年将领的这番承诺,一旁的汪辛丑不由暗自皱了皱眉头。 在他看来,那些该死的孤儿,今日之所以会聚众拦路,肯定是眼前的少年在后面怂恿。这种心机深沉的人,根本不配得到这样机会。 所谓“春试”,是大夏王朝一年一度的盛事,届时,众多寒门子弟与世家公子都会荟萃于王都洛阳,参与角逐。 脱颖而出者,不仅可以进入那些盛名已久的书院进修,得到当世顶尖名师授课指点,也同样会受到各大势力的争相招揽,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 据说如今大夏的左相国,少年时也是一介默默无闻的寒门子弟,后在当年春试上一鸣惊人,得大夏皇室青眼有加赐下婚约,将长公主许配予他,一跃成为当朝的驸马爷。 此后官途一帆风顺,扶摇直上直达青云。 按理说,所有大夏的子民,都可以参加这场没有身份贵贱之分的春试,但这并不代表,任何一人都可随意入试。毕竟大夏疆域辽阔,人口泱泱百亿,城池何止千万,若是这些适龄学子一下子都涌到洛阳来参加春试,就算想卷个铺盖睡大街都挤不下。 而想要参加春试,有两种途径—— 其一,是由当地的书院逐层向上举荐,通过层层繁琐考核后,确认才学无疑,便可以获得春试名额。 至于另一种就很是简单了,大夏立朝悠悠千年,名门望族无数,这些世家子弟想要参加春试,自然无需像普通学子这般麻烦,只需一纸荐函便可。但凡是在夏朝有一定身份地位的权贵人物,都有这种直接举荐的特权。 而凉城,原先也是有过书院的,不过早已被战火焚毁殆尽,重建需要漫长的一段时间。并且凉城刚刚回归夏朝,户籍的重新收录,也是一项比较耗时的工作。 没有户籍,就算方修远赴他城的书院求学,也会被拒之门外。 所以现在,摆在面前的,只有第二种办法了,想办法获得荐函,才能顺利参加来年的春试。自出生以来便一直困顿在这苦寒之地,方修实在按耐不住内心想要出人头地,早些娶个全天下最美貌女子做老婆的强烈骚动。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差一纸荐函,便可一鸣惊人。 “多谢!” 尽管不知晓今日在落雪长街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也不明白眼前的中年将领为何知晓自己近日来的苦恼,但是方修可以感受到对方是真心实意地想要帮助自己。 他双手抱拳,郑重向中年将领鞠躬行了一礼:“不知可否告知姓名?” “我的姓名?” “嗯!等我参加完春试出人头地的那一天,一定会报答今日的这份恩情。”方修表情认真。 “哈哈哈” 中年将领忍不住笑出声来,哪怕是阅人无数的他也觉得这少年颇为有趣,似乎笃定了自己只要参加了来年春试,便可以于千万人中脱颖而出一样:“一个人有自信是好事,不过得有个度。不过既然你这么有心,那便记住我现在的姓氏‘云’好了。” “若你真的能够在春试中脱颖而出,尽可以来找我叙叙旧。”末了,他又加了一句。 先前一直沉默不言如同石塑的汪辛丑,在听到这最后一句话时,竟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啊”声,像是受到了剧烈惊吓。 震惊过后,便是强烈的嫉妒,简直恨不得上前取而代之。 要想在如今这派系林立的官场中平步青云,个人的才能固然重要,但背后的靠山也是或不可缺。 现今的夏朝 哦不!是现今的整个天下,还有比中年将领口中那个“云”姓,更加庞大稳固的靠山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三章 其实我真的很强很厉害 “待我参加完春试后,一定会登门拜访感谢云叔您!” 自幼生活在苦寒边境小城的方修,以后这只是寻常的邀请,连忙应了下来。并且为了拉近关系,直接称呼其了“云叔”。 得了天大的好处,却不自知,汪辛丑双目中的妒火几欲将身前的少年熔化,然后自己取而代之。 中年将领不以为意笑了笑,双手负后,有些感慨地道:“我这辈子去过很多地方,也见过许多人,但却没有任何一名年轻人像你这般有趣,给我这么多惊讶的。可惜你的身体实在太孱弱,实力太差,不然都想将送入军部作为亲信好好培养了,毕竟这片天下,平静的日子已经不” 似乎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他的话语蓦然顿住,将后面的重要机密情报直接隐去。 而方修,在听到那后半段对于自己的评价时,整个人蓦然来了精神。 “云叔!” 他声音明显高了一个八度,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加掩饰的骄傲和兴奋:“其实我这个人,很厉害的!” “啊?” “我真的很强很厉害!” 少年握掌成拳,用力锤了锤自己的胸口,努力做出一副强悍的模样。只是他这消瘦的身板和过于柔美的长相,完全无法让人感受到一丝一毫的强大气势,反而有些引人发笑。 见中年将领不以为未然的表情,急于证明自己强大厉害的方修又急忙开口道:“要是云叔你不相信,就出招好了,我们在这里打一场看一看?” 中年将领自然不会出招,也更加不可能在这里交手。 以他的身份和实力,对这样一名少年出手,完全是以大欺小。若是日后被那些老朋友老对手知晓,还指不定被笑话调侃成什么样子,实在丢不起这个脸。 虽说这少年之前有“狂妄自大”的前科在,不过中年将领在见到他这副自信无匹的模样时,还是有些迟疑。 难道是先前自己观察错了,那些孩子口中的夸赞是真的? 等等!难道? 这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一件无比重要的事。 说不定眼前这名为方修的少年,确实所言非虚,身上存在那个“可能”。心念至此,中年将领整颗心就此热切起来。 若真是如此,那这次来北凉可真的不虚此行,捡到宝了。 “别动!” 他伸出左掌,轻轻按在方修的胸膛处,表情是难得的严肃郑重。 紧接着,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有淡红色的光华自他掌心涌现,璀璨的光芒将一旁炉火的火光都给盖了下来。 越来越多的光华涌现而出,颜色也自初始时的淡红色逐渐变深,最后竟转变为殷红如血的火红色。这些火红色的光芒,就像是有灵性的水流,顺着方修的胸口蔓延开来,逐渐将他整个人包覆住,宛若一颗巨大的火焰蚕茧。 原本有些昏暗的房间,被映衬得亮若白昼。 不多时,光华渐渐消散,一切恢复如常。 中年将领缓缓将手掌收回,面色看上去有些许的虚弱苍白,看来之前的那番举动,对他而言消耗很大。 而作为当事人的方修,只觉得整个身躯像刚刚被温水浸泡过,暖洋洋的舒服感觉。 “少年人还是脚踏实地的好,千万不要为了博取关注而说谎。今天我有些累了,就先回去了。” 中年将领说完便准备离开,失望之意流露于表。 刚刚他动用手段,仔细探查了眼前这少年的身体,根本没有那个“可能”存在。 “云叔,我” “好了,不用再说了。”中年将领虚弱摆了摆手,打断道:“我答应过你的事情,自然不会反悔。你还是专心备考吧,不要胡思乱想其它事了。” “可是我真的”方修还欲解释。 “既然方修你能够无私收养这么多孤儿,我相信你一定是一位心地良善之人。但还是希望你以后能够改掉身上不好的恶习,做一名诚实而正直的人。” 说完,中年将领便在汪辛丑的陪同下,走入门外的茫茫风雪中。 刚刚的探查,不仅仅是探测是否有那个“可能”存在,同时也从外到内彻彻底底检查了对方肉体的强度。 或许肉眼观察会出错,但是对于自己的灵元探测,中年将领绝不怀疑。 这个方修的肌肉筋骨,只堪堪达到一般同龄人的标准,又怎么会厉害?完全是自欺欺人,骗人骗己。 不过也对,在凉城这种僻远边城,又怎么会出现修行者呢?自己还是太想当然太过于急躁了,世间拥有修行资质者何等稀少,宛若沧海遗珠般难以寻觅,哪有这么容易便撞见的。 已经走出院门的中年将领,望着远方逐渐被黑夜蚕食的天幕,有些自嘲地叹了口气。 “方修哥哥,你终于可以去参加春试啦!” “对啊方修哥,我们今天遇到一个超好心的大叔,答应帮助我们!” “方修哥哥,我今天的表现超级好,快夸夸我!” “我也要夸奖!” “我也要!” 还未进屋,这群孩童们就七嘴八舌地囔囔开了,一派欢悦喜庆的气象。 这些孤儿,最长的已经跟了方修三年有余,最短的则一年未满,但是无一例外的,都将方修视为人生中最敬重的亲人长辈。时间已经入夜,尽管外面的风雪很是冰寒,可每一位孩童的小脸蛋都涨得红扑扑的,像是秋季盈满枝头熟透的红柿。 又怎么能够不喜悦激动呢? 这么长时间来,自己这些人一直都是被照料的一方,现在终于可以为方修哥哥做点事情了。数天之前,在得知夏朝有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将临之时,他们便齐聚在一起私下密谋这件事了,想要在事成之后给方修一个大大惊喜。 然而,一窝蜂冲入屋内报喜的他们,却见到方修哥一脸颓然地坐在炉火前,也不看书了,反而目光怔怔地盯着面前燃烧跳动的火焰,一副颇受打击的沮丧模样。 “方修哥哥,你怎么啦?” 最前方的小女孩,见到这样的场景,一脸担忧地问道。 “没事。”方修回过身来,转过身去望着这些孩子,露出笑容:“哥哥实在太开心了,大家也都很棒。” “但为什么哥哥你看上去很不开心呢,是发生什么事情了么?”朝夕相处了这么多年,孩童们自然可以感觉到不对劲。 “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觉得有些失落罢了。” 方修叹了口气,伸出自己那双比女生还要白暂柔嫩的手掌,摸了摸自己的面颊,无限唏嘘地感叹道:“唉,难道这个世界,长得太好看,也是一种错误么?可是这种事情能怪我么,明明都是这世界的错!” 若是有旁人在场,听到这番无比自恋的话语,指不定笑得直不起腰,暗骂一声“蠢货”。 但这些孩童,却深以为然,无人反驳。 “不就是没有修行的资质么,但也说明不了我这个人实力不行啊!修行者又怎样,能够吸纳天地元气又如何,难道就代表一定厉害么?我方修才看不上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呢!” 他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念叨着,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语气中那股浓浓的酸溜溜味道,却怎么都掩盖不住。 这模样,像极了那些得知考试落榜,却自认怀才不遇的考生,因此愤世妒俗,拍着桌子踩着板凳怒骂考官有眼不识金镶玉,没能发觉自己这个人才。 说到底,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周围那群孩童,似乎已经见惯了这样的场面,每个人都见怪不怪,甚至好几名胆大的孩子,还在一旁捂着嘴偷偷窃笑起来。 发泄完心中的郁闷,吐完牢骚和酸水,方修终于觉得心情舒畅了许多。 他又不是那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圣人,只是一介俗人,偶尔发发牢骚吐吐酸水,有益健康长寿。要是把情绪都憋在心里,那才容易出毛病呢。 “方修哥哥,那我们今晚还正常上课么?”有孩子问道。 “咳咳当然要上!”刚毫无形象吐完腹中酸水的方修,双手背在身后,背脊挺直,努力做出一副为人师表的模样,一本正经地道:“学习是一件使人快乐的事情,你们要向我学习,用心去感受读书所带来的乐趣。” 孩童们闻言,纷纷轻车熟路围着炉火找地方坐下,看来早已有了深厚的经验。 凉城的书院早已被焚毁,但是其中的藏书,却尽在此处。所以从另一种角度来说,这间大厅,便是书院,属于这群孤儿的书院。 而方修,则能者多劳身兼数职,既是书院院长也是各科的教书先生。 “木头,你的脸怎么回事?” 正准备教课的方修,忽然见到那独眼断臂男童脸上的伤势,面色顿时冷了下来。 从进门到现在,这被唤作“木头”的半大独臂男童,由始至终都未曾出过声,沉默的站立在一旁,身上丝毫没有这个年纪应有的稚幼,反而有种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沉稳。从今日长街站在为首的位置,可以看出他在这群孤儿中,地位最高。 两年前的雪夜,方修在一座被焚毁的废墟中捡到了刚刚成为孤儿的他,并应他的要求,给他取了个新的名字——方木。 这个木,自然是木头的木。很是符合他平常所表现出来的秉性。 方木摸了摸已经快要结痂的脸颊,然后恭敬开口道:“那今日来到凉城的夏朝大人物,已经给了我上好的伤药,过不了几日便会痊愈,老师无须担心。” 因深知方修的性情,所以没有说为何受伤,而只是说伤会很快痊愈。 并且和其他孩童的称呼不同,他对方修的称呼是“老师”。 “让你说你就说,总是扯这些没用的干嘛。”方修拍了拍讲课用的桌案 而方木则低下头,沉默如金,没有要去回答的意思。 他不肯说,但旁边的孩童却很是忿忿然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听完旁人的叙述,方修放下手中的书卷,目露缅怀之色,颇为惆怅地长叹了口气道:“可惜今时不同往日,杀害朝廷官员可是犯法的。不过木头你这一鞭之仇,为师以后一定会找机会替你收回来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四章 辟军神将的苦恼 这几日凉城落雪出奇得大,刚刚清理过积雪的长街,不多时又铺满了厚厚一层。 以往这种天寒地冻的时节,街道上都很难见到人影,然而如今的凉城内却是另一番热火朝天的气象,到处都是叮叮咚咚的敲打之声。上至五十岁的老弱,下至十二岁的幼童,几乎是全城出动,不分昼夜同心协力,共同修葺重建着这座饱经战火肆虐的凉城。 也不知那身为大夏官员的汪辛丑,到底从那位云姓大人物口中得知了什么惊天讯息。一夜过后,他就像是失了智般,不惜重金在城内广征民夫修葺凉城,每位民夫一天劳作下来的酬劳,足足能够让一家三口衣食无忧一月有余。 财帛动人心,也难怪会举城惊动。 更为奇特的是,自来凉城任命后便终日窝在暖房,连出门走几步路需要车马代步的汪辛丑,这几日可谓是以身作则呕心沥血。不仅将自己代步用的车马,尽数投入了修葺凉城的浩大工程中,还每日天麻麻亮就动身,顶着漫天的风雪和一身肥肉,徒步视察指导凉城的建设工作,一直辛劳到深夜才回房歇息。 根据随行下属不完全统计,短短七日的时间中,汪辛丑就因为体力透支和风寒,而昏迷在雪地中十余次。然而尽管如此,他的斗志也依旧高昂,面色永远带着一抹激动的潮红,拖着病体奋斗在建城第一线。 更加让下属觉得诡异的是,每当夜深阑静之时,长官的卧房之内都会传来抑制不住的肆意狂笑声。 而方修,这几日也同样加入了修葺凉城的浩大工程中。 尽管他一直坚信,自己以后一定会出人头地飞黄腾达,会变得家财万贯金银满屋。但就现在而言,他真的很穷。 那云姓的大人物,只说会帮他解决春试的资格问题,会在离开凉城时带他一同离去,但可没说会负担他的费用开销。 虽然自出生时起,方修便困顿于凉城,从未见过外面的繁华世界。但是他从自己读过的书卷中,从某个已经入土的老家伙口中,从某位曾被他宰过的可爱肥羊兄口中,了解了很多有关于洛阳的繁华气象,香车宝马接袂成帷,蜃楼山市恰似人间仙境。 身为少年的他,对于这种繁华自然心向往之。 可若真到了洛阳,品珍稀佳肴要钱,穿锦衣貂裘住琼楼玉宇要钱,喝洛阳花街早就心驰神往的青楼花酒要钱,娶天下间最美貌的媳妇更需要钱总之,离开了万恶的金钱寸步难行。 心念至此,灰头土脸正在开山采石的方修,手中的铁镐挥舞得更加卖力起来。 凉城城门处。大雪如刃。 一袭华美红毯陈铺于地面,长得望不见尽头。 城中那些平日里不修边幅军纪懒散的士卒,此刻身着擦拭得焕然一新的皮甲,神情肃穆整齐列队于红毯两旁,任由风吹雪打,也依旧如同塑像般一动不动。 在一旁的雪地之上,还残留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殷红。 不久之前,汪辛丑为了整顿散乱的军纪,将仗着是妹妹是自己爱妾,带头卸甲懈怠的妹夫,给活活在此杖断了双腿,并冷冷丢下一句“你若想死就死远点,别害了我!要是冲撞了那位贵人,就算让我全家老小尽数陪葬都不够”。 没有说那名贵人的身份,也不敢去点破。 他这些日来,之所以如此呕心沥血,竭尽全力布下这番阵仗,便是为了迎接那位贵人的莅临。 从清晨直至旭日高悬,大雪落满了汪辛丑的肩头,在等待期间,他不由将视线望向前方的那道宽厚背影。 作为北河郡一名微不足道的文官,哪怕是夏朝与姜国交战到最激烈的时刻,他的生活也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每日坐在文房内整理整理文书,闲暇之时便沏上一壶清茗,与一些情趣相投的同僚饮茶聊天,不论国事只谈风月,讨论相商着晚上该去哪家青楼喝酒寻欢。但这并不代表,他对眼前中年将领的名字和事迹一无所知。 “云焕仲”,这是他的姓名。 这个名字,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从默默无闻到家喻户晓街知巷闻。哪怕是汪辛丑和同僚去青楼喝花酒,都能听到一旁的酒客,亦或者怀中的风尘女,借着酒意兴致盎然在热议着这名字其上的无上荣光。 正所谓乱世出英杰,在与兵锋更锐的姜国交战期间,夏朝可谓是节节败退,各边境连连失城,虽说对于疆域辽阔的夏朝来说无伤筋骨,但颜面扫地倒是自然。 这样的时刻,刚刚入伍为一介偏将的云焕仲,却大放异彩,捷报频传。在以寡敌众的情况下,不仅收复了失城,还亲率三千兵骑破姜国万甲,攻克下姜国境内的首座城池。 花团锦簇的捷报,送至当时乱糟糟一团的朝堂之上,传到因朝廷节节败退而愁云压顶的夏朝百姓耳中,就此注定了云焕仲这个名字的崛起。朝廷也为了稳定民心,将此捷报广布天下,同时对他大赏特赏。 此后,云焕仲展现出超凡的军略才能,仅仅用了六年的时间,便一跃成为夏朝最顶尖的八大神将之一,封号“辟军”! 就连姜国那位征战一生却从未尝败绩,在军中有着“战神”之称的年迈帝帅,也曾在私下出言赞赏过他卓越的军略才能,并戏称若是自己日后老死,帝君也不愿御驾亲征的话,世间便再也无人能在兵道之途上压得住他,所以须得早日斩杀。 虽然现今的云焕仲,已经是夏朝八大神将之一,犹若站立云端俯瞰人间般地位超然。但是同样在官场之内的汪辛丑,却很是清楚一件事,身为神将的他依旧只是一介家奴而已。 实际上,云焕仲也从未避讳过自己家奴的身份,成为神将后也并未入住神将府,还是居住于云家,也依旧使用着“云”这一姓氏。 而如今两国止戈,天下初定,能够让身为神将的他不辞辛苦,横穿广袤雪原来到凉城,并且在无怨无悔风雪中伫立等候良久,那么汪辛丑口中那名贵人的身份,自然也不难猜测。 “啁哳” 远方天空的风雪中传来细碎的锐鸣,数十道黑点浮现天际,像是乌云压顶般逐渐靠近凉城,正是作为先行探路用的青隼。 青隼如其名,羽翼青碧生有三足,据传言体内拥有着上古异兽青鸾稀薄血脉。体长三丈有余,其上可坐一人操纵,翱翔迅疾如风,常作为战场上刺探军情亦或是探路之用。然而青隼不仅数量稀少,而且驯养极难,因此每一只都价值万金,就连大夏皇室也不过区区拥有不足百只,平日里宝贝无比。 可是如今在这僻远荒凉的凉城,在云家随行的队伍中,却一下子出现了半百只。 千年王朝,万年世家,庙堂与世家的悬殊,这里便足见一斑。 在见到了地面上的云焕仲后,一部分青隼离开大队,折回到下方,向下方的队伍汇报前方便是凉城,没有异样,可以继续前行。而剩下的青隼,则降落于凉城内,青隼背上的云家护卫纷纷下隼,单膝跪地,对云焕仲行部下相见之礼。 虽同是家奴,但云焕仲的地位自然与这些护卫不可同日而语,随意点了点头,便示意这些人起身。 “小姐此行,是由谁负责护送而来?”他问道。 为首的护卫恭声道:“回禀大人,是文议公子。” 云焕仲点了点头,然后又问道:“自洛阳到此地不下万里之遥,这一路车途劳顿,小姐身体可还安好?” “属下不知。”护卫如实回道:“大小姐自离开洛阳后,便一直待在车厢内,似很是生气。” 听到这番话,云焕仲不禁皱了皱眉头,想起小姐那八匹真龙都拉不回的倔强脾气,感到颇为棘手而头疼。 身为辟军神将,他一身所经历过的绝境多不胜数,哪怕面对十倍于己的大军,都未曾绝望放弃过,总能找到制胜之道。 但是面对自家这位小姐时,却无计可施无可奈何。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五章 一剑挑洛阳 白皑皑的雪原之上,足足绵延数百丈的随行队伍,浮现在众人的视野之中。 数百名身着血色铠甲的精锐铁骑,排列阵型整齐分散在队伍四围,一手握住战马缰绳,一手放在腰间的刀柄之上,密切注视着周围的情况,防备出现异况,然后好第一时间展开反击。 这正是云家最为精锐的“血骑”,不仅每一位都是实力不俗的武者,而且都是被云家自幼被作为死士培养,忠心耿耿,为完成任务可以不计生死。普天之下,也唯有姜国那位帝君麾下的“征天军团”,才敢说可以稳压过一头。 在队伍内侧,除了一众婢女家奴,数十座堆满各种奢华物资的车马外,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两座高达十余丈,散发着幽冷光泽的漆黑“诛神弩”。 如果说先前的青隼,价值万金,那眼前的诛神弩,便价值连城无可估量。此弩通体都是由稀缺无比的“乌金”铸造,每一座都需千名器师与匠人协力,花费至少十年光阴方能成。 弩如其名,乃是攻城所用的大杀器,哪怕是那些修行有成的修士,也不敢与其争锋。 在左侧诛神弩的底座之上,一名玄衣青年盘膝而坐,长剑横于膝前,双目闭合神情怡然,在吐纳天地元气进行修炼,正是先前那护卫口中的云文议公子。 这一切的严密布置,都是为了保护队伍正中的那辆马车。 说是马车,但是这辆马车的车厢,却足足有一栋房屋般高大宽广,材质也并非寻常的木质,而是由寸两寸金的紫玄木打造,此木坚硬异常堪比金铁,寻常兵刃箭矢都无法贯穿。 如此沉重的车厢,寻常的战马自然无法拉动。 九匹鬃毛纯金,颅上凸有异角的马匹,正拉动着车厢朝前。若是有识货的人在此,必然会无比惊骇地认出,这九马竟是拥有一丝真龙血脉的龙马。 这种龙马,力大无穷是不错,可是这只是次要。更重要的是,拥有真龙血脉的它们属于异兽,战力不俗,每一只都可媲美“入玄”境界的修行者。 寻常人得到如此珍贵的龙马,定然宝贝到不行,又有谁会如此主次不分,真让它去拉车的?这不是暴遣天物么! 但若要说起暴遣天物,在姜国那位帝君面前,眼前的景象真是微不足道了。 因为那位帝君,所乘坐的帝撵,乃是由九只真龙拉动,出行之时宛若上古天帝巡视人间,帝威凛然,让人不敢直视,名副其实的九龙拉车。 坊间一直传言,当年帝君之所以没有直接斩杀祸乱世间的九龙,就是为了降服它们用来拉车,以为将来扫尽世间一切敌后,重现上古辉煌,重建神国,登基为天帝。 所谓天帝,天上世间,仅此一帝! 一人独掌天下,一人独断世间! 这百年来,每一次帝君驾着九龙帝撵离宫,都预示着一场血雨腥风,伏尸百万血流漂杵。 而最近的一次,是在四年前,帝君驾撵降临无尽海,覆灭了辉煌万年的海国。 面对众多仍不愿归顺的海族,众将士在帝命之下,衣不卸甲刀不归鞘,分为十八队四散而去,一路屠城灭族,足足杀了月余,杀到再也无谁敢违逆,终于使得四海臣服。 尸骸堆积如山,血海经年才散。 随着队伍入城,那长剑横膝的青年也停止了修炼。 “将尉云文议,参见辟军神将!”说着,他恭敬行了个军中对上级的拜见之礼。 云焕仲摆了摆手,语气温和道:“这里又不是军中,你称呼我老师便可。方才我观文议你身上气象,是否已入灵虚之境?” “回禀老师!学生在护送小姐的路途中,一路见闻颇有所悟,终于数日前得以侥幸破境入灵虚。” 身为云家旁系子弟的云文议,在说起自己已然破境时,神色依旧淡然,没有任何的自傲之色。相反是在称呼这声“老师”之时,显得有些激动。 “文议,你也无须妄自菲薄,若是没有记错,你今年不过才二十吧?” “正是,年初刚行过落冠之礼。” 云焕仲赞许地点了点头:“灵虚境宛若一道天堑,许多修行者终其一生都无法跨越,你能够在此年纪破境,足以证明资质非凡,假以时日,未必不可在‘灵虚榜’上留下姓名。” 世间为人熟知的修行者境界,分为洗髓、凝气、入玄、灵虚、斩尘、问道这六大境。因问道境乃是六境之极,但凡能够入此境的修行者,无一不是叱咤风云的一方尊者,明悟了道之真谛,因此也被世间尊称为极道强者。 至于六境之上的玄妙风光,古往今来能够领略者不过寥寥数人,脱凡入圣,称为圣人。 人体犹若一座神藏,而所谓修行,便是开启这座神藏的钥匙。然则天道不公,世间能够感悟天地元气者万中无一,就算能够感悟,修行资质也尽不相同各有高低,有云端之上的天纵之才,亦有泯然众生的凡夫俗子。 而云文议能够在此年纪破境入灵虚,放眼整座天启大陆,也算得上是佼佼者了。 至于所谓的“灵虚榜”,则是世间年轻一代修行者逐鹿之地。此榜共有百名席位,上榜者尽是年岁未满二十四的灵虚境修行者,按照战力强弱进行排序,并依据最新情报,每月更迭。 毫无疑问,这榜单上的百名修行者,都会受到世间瞩目,越靠前越是如此。 听尊师提及灵虚榜,云文议却不禁想起那高悬于此榜第九甲,一个让自己、也让整个大夏朝颜面尽失的可恶姓名。 一年多前,在远方战场两军对垒的焦灼之期,身为夏朝王都的洛阳城,却发生了一件惊动修行界的盛事。 时值初春,一名身负剑匣的少年,风尘仆仆入了洛阳,先是走入百花街最具盛名的登仙楼,一人豪掷万金包下整整一层,大快朵颐美美饱餐一顿。之后连嘴角的油腻都懒得擦,便纵身从窗阁一跃而下,于人来人往的繁华市街立了块迎战牌,放话说要剑挑夏朝年轻一代的所有修行者。 初始时,在所有人看来,这负剑少年明显是在哗众取宠,甚至有些好事之徒,开始围着他极尽嘲笑讥讽之能。然而令人诧异的是,面对旁人的嘲笑讥讽,这少年依旧不为所动,一副无所谓的懒散模样。 也许是那日的春光太过于柔和,亦或者是觉得这样一直站着实在太累,实在不符合他能坐着绝不站着的懒人秉性。于是索性直接一屁股坐在了长街中央,甚至还旁若无人地脱下满是黄泥的长靴,以让自己的双脚晒晒太阳透透气。 若是往常,这种无耻行径早就被巡街的侍卫抓起来教训一顿,然后丢到牢中好好关上一段时间,根本掀不起半点波澜。 可是却因为这少年的身份来历,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不是大夏朝人,而是来自于敌对的姜帝国。 他身旁的古朴剑匣,是由身为凌云剑宗宗主的师尊所亲赐的神剑,此剑曾饮过极道强者鲜血,乃是凌云剑宗的镇派七绝剑之一,剑名“诛邪”。 他的爷爷,是一生纵横战场无败,踏平过百国,屠灭过千城,手中亡魂千万脚下枯骨如山,有着“战神”之称的姜国帝帅。在最近的十多年中,令夏朝失守百城,损失将士百万,使得万户白幡满城缟素,乃是夏朝从高官显贵至贩夫走卒最为痛恨之人。 此少年叫做李浩然。 而今日,他要一剑挑洛阳!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当时恰巧身在洛阳的云文议,因为不知晓对方的深浅,就此成为了第一位牺牲者,顺带“名留青史”了一把。 关于这次盛事,典籍如是记载—— “庆历二十三年春,年方十六的李浩然由姜国而出,负剑入洛阳,放言剑挑夏朝。 首日,云家旁系云文议率先而出,以入玄巅峰之境,全力迎战。李浩然不屑动剑,负手而立单手迎战,以指为剑,剑意浩然如银瀑倒悬,一指破去云文议万法,令他吐血败退。 此后七日,李浩然负剑走夏朝七院,立迎战牌于七大书院正门,盘膝而坐,战者不拒,但求一败。 七日尽,李浩然未尝一败,拂袖扬长而去,并离去时当着万人面,朗声留言‘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附一:七日中,共计有一百三十六名夏朝修行者挺身出战,李浩然剑匣中诛邪,共出鞘六次。 附二:不知为何,在李浩然这剑挑洛阳的七日中,夏朝那数名居于灵虚榜前十甲的修行者,却未曾前来迎战。然坊间传言,他们自知不敌,便因此怯战。 附三:在李浩然离城当夜,与洛阳百里之外山谷,有修士曾见诛邪剑芒划破夜幕,剑意凛然如银瀑悬空。待日出白昼,有修士前去查探,只见谷中满是鲜血残肢,泥土被浸染成夜紫色,其中隐约可见夏朝军士的甲胃残片。 附四:那夜后,李浩然行踪成迷生死不知,正于府中颐养天年的姜国老帝帅得知此讯,心忧爱孙安危,连夜入宫觐见帝君求赐兵符,翌日点兵百万,亲自披甲上阵,黑云压境逼迫夏朝交人,否则便让麾下将士臂缠红带,以作屠城之标。而凌云剑宗的掌教,听闻爱徒生死不知,也率先打破了原先极道强者不得参战的约定,参与了战局。 原本就已暗流涌动的天启大陆,因为李浩然的消失,变得更加剧烈起来。 整个天下风云,处于一触即发,剑拔弩张的紧张情况下。 不过还好的是,那行踪成谜生死不知的李浩然,在消失了半年之久后,平安回到了姜国。 也不知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在他回归后不久,先前还剑拔弩张的大夏朝与姜帝国,便突兀宣布止戈。 而且,更加令有些人觉得奇怪的是,根据知情人士所言,身为世间罕见修行天才,又有着身为姜国帝帅的亲爷爷以及凌云剑宗掌教的极道强者师尊,拥有着这两座高不可及靠山的李浩然,回来时的模样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不仅浑身上下身无分文,而且一直负于身后的神剑诛邪,也不见了踪影。 如果用一种更为形象贴切的比喻,那时的李浩然公子,就宛若那些赌场中输红了眼睛,于是被扒得一干二净光屁股的可爱肥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六章 大小姐出逃 “听闻姜国那位帝子,乃是李浩然的义兄,两人情谊深厚,不知此次是否会一道前来。”沉默之后,云文议说道。 云焕仲开口道“那李家小子,因为擅自立山,而且还弄丢了神剑诛邪,上次回去后便被他那师尊骂了个狗血淋头,并且将之关了禁闭,下达了严令,说不入斩尘不准离山。” 云文议心头一惊,他很是清楚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意味着那李浩然竟然已经触摸到了斩尘的门槛。 修行之途,犹若逆行登天,越往其后修行越难,每一次破境都比前一境难上百倍,这也是先前云焕仲说灵虚境对于修行者,宛若一道天堑的原因。 而那李浩然,今年不过才十五吧,竟已窥见斩尘门槛,恐怖如斯 “真是可惜了。” 云文议颇为失望地叹息道。 云焕仲也点了点头,以示赞同“的确可惜了。” 虽说现在大夏朝与姜帝国已然止戈,甚至那位帝君膝下的三帝子,如今替父出使大夏朝,并会在洛阳城中长住。 但这并不代表,一切都是可以被忘却的。 不说那些在战场失去了至亲,至今都沉浸在悲痛中的万户人家,就单单只说李浩然的这个问题。当初他一剑挑了洛阳城,自己是爽了,声名鹊起,被誉为新一代的剑道天骄。 可是,这代价是让整个大夏朝的修行者都颜面尽失。 如果对方真的当世以无敌,横扫同辈所有修行者,那夏朝的修行者也就捏着鼻子认了。 然而问题关键在于,这卑鄙无耻的李浩然,却是趁着大夏朝那数位屹立巅峰的年轻天骄,尽数不在洛阳不能应战的时间,过来有恃无恐地发起挑战,摆明了是吃定没人奈何得了他。 这么多双眼睛都在关注着,大夏朝也总不能找那些已经入斩尘境多年的修行者去以大欺小,迎战才年仅十六尚是灵虚境的李浩然吧。要是真这么做了,估计要被世人嘲笑死,说夏朝已经无人可用了。 而云焕仲和云文议两人,之所以会说可惜,便是因为如若李浩然这次也同行而来,等到了洛阳,自然会有人去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心服口服,以雪当日之耻。 “老师,有一个问题我始终想不明白。”云文议很是不解地道“那姜国三帝子,为何会将出使路线,定在凉城这荒凉僻远之地按照常理,应该经由万山关入境才是,何必绕这么一段远路” 云焕仲沉吟道“这个问题,别说是文议你,就算是为师等人也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能勉强认为,那三帝子是担心途中遭受异族埋伏袭杀,因此才会选这条没人会想到的僻远路线。不过,既然那位帝君没有异议,能够接受我朝的质子要求,还是那位被赞誉有着经纬天地之才的三帝子,所以从哪里出行,也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了。” 曾经无人问津的僻远凉城,如今却成了这天启大陆最强两方势力的交汇点,不得不说很是神奇。 事实上,当前几日汪辛丑亲口从辟军神将口中得知,不仅是云家那位身份尊贵的大小姐,就连姜帝国的帝子都要降临凉城时,原是变相于被上级流放此地的他,直接幸福得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所以就这能解释,为何这些日子中,他像是患了失心疯似的,先是不计钱财重建凉城,又是一反常态,如此以身作则任劳任怨了。 苍茫大雪中,云焕仲站立于车厢外,听着其内隐约传来的打砸声,显得颇为头疼。 就算他是威名赫赫的辟军神将,可是面对这种情况,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小姐她,持续这种状态多久了” “自从离开洛阳后,便一直如此了。”站在一旁的云文议斟酌了一下言辞,低声道“半月前,大小姐乘着没人注意,还故意纵火烧去了随行物资,逼得行程延迟了数天。” 并不是陈列罪行前来告状,反而更像是一种委屈诉苦。 实际上,就算云文议想要告状,穷极茫茫天启大陆,也完全找不到哪怕一处可以去告的地方。 哪怕是在世家林立显贵无数的洛阳,都无人可以治得住眼前车厢内,这位有着“胭脂虎”之称的云家大小姐,任由她到处“兴风作浪”。 在她的人生中,从来没有踢到铁板的说法,因为在大夏朝,她便是那最硬的一块铁板。 云焕仲叹了口气,却又无可奈何,就算以他的身份,也训斥不得里面那位大小姐,最多就温言相劝几句。 “大小姐,我们已经到凉城了,老师也在这里,您要不先从房间出来吧”此时此刻,云文议哪有先前的从容淡定气派,连说话声都透着一股委曲求全。 车厢内的打砸声停止,一道语气坚决地声音由内传出。 “我堂堂云家大小姐,从来都是说一不二言出必行说不出去,就不出去对死都不出去” 见情况得不到缓解,云焕仲也只好亲自上阵了,他站在厢门前,和声细语道“大小姐,总是待在房间里会憋坏的,况且云叔都好久没见你了,甚是挂念。” “云叔,你不用再劝我了。”屋内脆如银铃的女音稍稍柔和的几分,但语气依旧斩钉截铁没得商量,并咬牙切齿骂道“那个老混蛋竟然敢骗我,等我回洛阳,一定一把火烧光他那把平日里宝贝无比的胡子” 若是想要宽慰,最稳妥的办法便是顺着她的话茬接下去,不用去管什么原因,直接同仇敌忾将那个“老混蛋”狠狠骂上一顿。 至于是非对错你要是和一个愤怒中的女人,特别是还是小女人讲道理,明显脑袋被驴踢了。 但身为大夏神将的云焕仲可不敢接过话茬,就连附和着骂上一声也不敢,只能默默站在那里,当做什么都没有听见。 他能以平民之身居于现在的神将高位,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他自身的才能和努力,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云家那名老爷子,也就是房内女子口中所怒骂的“老混蛋”的赏识。 “小姐你先消消气,家主也是为了你好,想让你早日” “我不听我不听”厢内直接打断了云焕仲苦口婆心的劝说,开始打起了感情牌“云叔,我知道你一直都很疼我,所以这次也会帮我的对不对” “若是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云叔我自当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那你帮我联系我大哥二哥,他们这么疼我,肯定会帮我出头的” 云焕仲表情顿时犹若吃了十斤黄连,一脸苦瓜相。 在云家这么多年,云焕仲可很是清楚那大公子与二公子,他们对于这唯一妹妹的溺爱。他也毫不怀疑,只要他们听闻此事,肯定会抛下手中的一切事,立马动身赶赴凉城,不问缘由,直接为自己的妹妹出头。 尤其以大公子的火爆脾气,指不定将凉城闹个天翻地覆。 然而现在是非常时期,外有异族蠢蠢欲动,和姜帝国的联盟尤为重要,可千万不能出什么纰漏。更何况,这次的事情是云家老爷子瞒着他们两人操办的,自己这时候反水,实在是太不忠不义了。 而且,云焕仲本人也颇为支持这项决策。 如果能与那帝君建立姻亲,联盟无疑会更加稳固,虽无法保证百年后会怎样,但是近数十年都会无恙。 但这并不是最重点,更重要的是,那位三帝子不仅相貌俊朗,而且德才兼备资质非凡,在民间颇有仁德之名,数年前便以入斩尘境,被誉为当世最有希望冲击问道极境的天骄之一,实属万中无一的良配 若是自家这位大小姐,能够与这等人中龙凤结为连理,那云焕仲也就能够彻底安心。 “你们都是群大骗子我有些觉得累了,你们走吧,等见到我两名哥哥,一定要亲口去告状” 房间内的声音渐渐归于沉寂。 云焕仲见惯了这种情况,只好苦笑着无奈离开,心里祈祷着或许大小姐冷静冷静后会好很多。 然而,等他回到居所坐定,刚刚泡好两杯热气腾腾的清茗,还未来得及和教导出的学生云文议,好好促膝长谈叙叙旧,就收到面色煞白脚步踉跄的下属,匆匆汇报而来的惊如霹雳消息 那云家身份尊贵的大小姐,性格娇纵的胭脂虎,竟然趁着护卫不注意,翻窗出逃了 霎时间,整个凉城彻底乱套了。 一条条指令被连续下达而出,数十只青隼腾空而起,士卒尽出全城戒严,仔细搜寻着下方每一寸土地。 这盛大的场面,这剑拔弩张的气氛,很多刚刚经历过战争的凉城百姓,此刻俱是瑟瑟发抖,误以为新一轮的战争又要打响。 “老师莫要心急,城外乃是万里雪原,大小姐独身一人无法出城,此刻定然尚在城中。小姐虽向来无心修行,但得家族倾力培养,如今也是入玄境的修行者,在这连修行都不知为何物的僻远凉城,定然所向无敌。” 尽管自己如今也是六神无主忐忑不安,但是云文议见到眼前身为神将的老师,此刻表现得比自己还要紧张,坐立不安在屋内不停踱步,于是开口宽慰道。 “但愿如此吧。” 云焕仲长叹了一口气,虽然自己学生所说的道理他都懂,但是还是无法安定下来。 一切只因太过于在乎。 和其余人不同,他们忐忑慌张,是因为恐惧。若是云家大小姐真出了事,云家那位老爷子,定然会以失职之由让他们尽数陪葬,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无用。 而云焕仲,身为夏朝神将,自然不会遭受如此严苛刑罚。 他内心惶惶难安,只是因愧疚难安。 愧疚于若没有完成当日的承诺,便无颜在将来身死赴黄泉归墟后,去面对那笑颜宛若春风拂面的女子。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七章 不速之客 薄暮西沉,残夕如血。 霞光沉落而下,照映在纷扬的雪羽之上,渲染出火焰的色泽,于是整个天空像是在下一场连绵不绝的火雨。 辛劳了一天的方修,从监工头手中接过碎银,心满意足地塞入怀中。 “方小子,你这身体难道是铁打的不成我老马真是心服口服”坐在雪棚下,留着一大把络腮胡,自称老马的监工头,望着手中的计量册,很是叹为观止道。 虽然挖山采石的工作最为繁重辛苦,但是相对应的酬劳也是最高,按照每日采出的石材多少来结算。 这六日来,方修每日的采石量都名列第一,并远远甩出第二位五倍之多,简直宛若一头力大无穷且不知疲倦的怪物。 记得当初,这眉眼仍残留着些许青涩之意的少年,前来应征采石工作时,其实身为监工头的老马是拒绝的。因为眼前的少年身形消瘦,看上去就像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读书人,根本无法从事这种繁重的体力活。 可是在方修的再三坚持下,老马还是给他编录了名册之中,想着反正过不了多久,对方就会主动知难而退。 和被派遣至此的汪辛丑一样,老马这些士卒也同样是被排挤至此,来到连最寻常酒馆都没有的凉城后,生活自然很是无趣苦闷,于是大家都想着法子自行找乐子。而方修的出现,则让一些负责采石处的士卒眼前一亮,大家纷纷买定离手,赌这少年能够坚持多久才放弃。 最短的赌方修半个时辰便会败退,最长的也不过赌他能够勉强坚持一日,明天定然逃之夭夭。除了赌坚持时间外,还有赌方修最终能够采多少量的石材的。 这场赌盘,身为庄家的老马全场通杀,成为最大赢家,赚了个盆满钵满。 有输了钱的士卒,认为是计量出现了谬误,还特意亲自去探查了一番,结果再见到方修采石铁镐飞舞如龙的场景时,也无话可说,只得叹息是自己看走了眼,愿赌服输。 不过众人仍百思不得其解,这名为方修的少年到底是如何做到,在连续一整日的挥镐采石后,整个人依旧面不红气不喘,手掌也依旧白嫩如初,不曾出现做苦力活该有的疤茧。 “不是老马叔说你,一定要多注意保重身体啊。千万不要太过于操劳,免得耽误来年洛阳的春试”监工头老马很是关切善意地提醒道。 在数日前闲聊时,老马就曾从方修口中得知,他将会在远赴洛阳参加来年春试。而在所有夏朝人心目中,春试显得神圣无比,能够有资格参与春试之人,无一不是一方天才人物,将来或许会成为夏朝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多谢老马叔关心”将银子收入怀中,心情大悦的方修拍着胸脯朗声道“不过放心好了,有我方修出马,拔得春试头筹还不是轻松如探囊取物。” 这段时间的接触下来,老马最深有感触的一点是,眼前方修性情什么的都很好,就是太爱自吹自捧说大话了。 不过老马也很是能够理解,毕竟这少年自幼便生活在这座僻远凉城,以为这便是整座天地。未曾见过外面的繁华世界,也为接触过同龄的真正天才俊杰,更不知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那你可得好好努力了啊。”老马半开玩笑地调侃道“我们这些人可还等着,将来你小子迎娶到世间最漂亮的小娘子时,过去沾沾光喝一顿喜酒呢” 听到老马的话,周围的数名士卒,都忍不住轻笑出声来。 这种笑,倒不全是嘲笑,相反还是玩笑亲近意味居多。毕竟这些天的相处,大多数士卒都与方修相处得很不错。 这些天的短暂接触中,几乎全采石场的士卒,都知晓了那日日第一的采石狂人方修,立志于娶天下间最美貌的女子为妻。 明明这种八字连一撇都不可能发生的荒缪之事,在他口中恍若已经板板钉钉,甚至都已经开始光邀宾客,说到时候请对方上门来喝喜酒,作为见证。 “那是自然” 方修面色肃穆,丝毫不觉得有任何不妥,一本正经道“到时候,一定会邀请老马叔你前来喝喜酒。” 确实没有任何不妥。 在方修看来,自己乃是世间最天才的天才,迎娶世间最美貌的女子,自然是顺理成章易如反掌之事。 回到院落,正准备推门而入的方修,动作突然一怔。 他目光望向地面,在不沾雪雨的屋檐下,有一行痕迹淡到几乎快看不见的陌生脚印。 脚印自然不可能是凭空出现,可他回望来路,却并未发现雪地中有人行走过的痕迹。 凉城的雪很大,天气很冷很凉,永远氤氲着浓重的寒凉湿意。 看来那名不速之客,只堪堪考虑到于雪中行走会遗留下的痕迹,却未曾考虑到凉城特定的落雪环境,以为自己脚下这行湿漉漉脚印很快便会随风消逝,不留痕迹。 那么问题来了。 这名不熟之客,到底是谁,又为何会闯入自己家中 盗窃求财 这间屋舍虽然气派豪华,可早在方修入住之前,就被那群军匪里三层外三层洗劫了无数遍,值钱的东西早就被搜刮得一干二净。至于方修这数年辛辛苦苦积攒下的钱财,早就被严严实实藏匿起来,他还真不信有窃贼能够找出来。 那是来复仇 两军交战时期人命如草芥,方修虽然很年幼之时,便为了自保学会了杀人,但他可不相信,会有人在这种时候前来复仇。更何况,凡是与他为敌的,几乎都死了,那些深葬于冰雪下的死尸,可是不会开口说话,找人来复仇的。 这下子,这名不速之客的目的就更加琢磨不透,令人想不明白了。 不过现在费力去想这些,好像也并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了,毕竟马上便可以知晓答案了。 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模样,方修表情从容地推开大门,然后整个人傻在了那里 一直以来,方修都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或者更准确一点来说,他这个人有着轻微的洁癖。所以,不管是身上的衣物,还是身居的住处,就算再破再烂,都力求整洁干净。 这个优点,也同样被他传承到了那群孤儿身上 但是现在,明明清晨离家前刚刚清理打扫过的房间,此刻狼藉一片,宛若狗窝。 那十多座高大的书架,此刻倒塌了一半,各类书籍散乱一地。如果仅仅这样也就罢了,可不知为何的,地板之上污水横流,屋内充斥着一股焚烧之后淡淡的焦臭味道。 有那么一瞬间,方修几乎怀疑自己是走错了家门,亦或是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激烈的交战。 抬起头,下一眼他便见到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这位闯入的不速之客,此刻正坐在炉火前那张自己专属的羊绒毯上,神情怡然地烤着火,嘴中啃着那些孤儿学生敬奉而来的雪果。 那是一名和方修年龄相仿的红衣少女,面容精致明眸皓齿,一头绚烂如天边残霞的绯红长发柔顺披在身后,灿若火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八章 悲催的“刺客” “进来了就赶紧把门关上你这人难道不知道外面很冷么” 红发如火的少女,丝毫没有一名擅闯民宅者的自觉,仿若自己才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回头怒瞪了傻站在门口的方修一眼,很不客气地开口斥责道。 说真的,方修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平生首次见到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可还未等他开口反驳些什么,就瞥见那汹汹燃烧着的炉火内,熟悉的一角布片。 如同遭受了什么巨大刺激,他奋不顾身冲向壁炉,却心痛无比得发现,那布片是真的只剩下一块布片,因为其余尽数化为了灰烬。 之所以觉得布片熟悉,是因为他每晚都会伴着它入睡,那是方修棉被的被套。而又之所以觉得心痛,是因为他这几年好不容易积攒下的钱财,都尽数缝纫藏匿于棉被中。 那可是他无数个日日夜夜,节衣缩食坑蒙拐骗,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老婆本啊 又有什么地方,比睡觉用的棉被更加隐密的呢所以先前他很是笃定,就算家中来了窃贼,也不会找到自己的小金库。 更何况,每晚抱着钱入睡,是一种何等幸福美满的事情至少方修一直以来,都很是享受,那种被银票压着的美妙感觉。 可现在,一切都彻底毁了 亲眼见到小金库化为灰烬,这种感觉,简直就像是被人拿刀活生生从身上割肉,心痛到无法呼吸。 知晓自己的老婆本已成过眼云灰,方修一脸悲伤转过头去,不忍再看这壁炉内的火焰,因为每多看一眼就多一份难过,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烧钱啊 在坊间传闻中,就有一件未经考证的类似趣事。 传言曾有两位富商于洛阳花街青楼,为了一名歌妓争锋吃醋僵持不下,这时双方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力,便竞相在火盆中投入银票,以烧钱的方式来一决胜负,传言获胜的那名富商,在短短一夜间便足足烧了数十万两白银,旁人叹为观止。 而方修,虽未曾达到家财万贯的境界,但却率经历了烧钱的豪迈壮举。 他转过身去,冷眼打量着眼前这罪魁祸首。 “为什么”他问。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突然闯入我家,为什么弄乱了我的屋子,又为什么烧了本属于我的东西” “哦,忘了告诉你从今天起,你这间屋子就被本大小姐临时征用了,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同样也包括你在内。” 红衣少女漫不经心地咬了口雪果,然后有些含糊不清地道“这段时间你好好表现,要是表现得出色,本小姐就勉为其难收你当个小弟,带你从此吃香的喝辣的。” 看她那满是自信的模样,仿若能够成为她的小弟,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有寒风从敞开的大门涌进屋内,吹得炉中火焰一阵摇曳,于是屋内的光影也跟着一同沉浮。 在摇曳的光影中,在暖色的火光下,一身红妆的少女,面容显得分外精致好看,一双眼眸像是剔透的红宝石,泛着黄昏时天际若火烧过的霞彩色泽。 方修承认,有那么一瞬间,自己确实被惊艳到了,思绪也有些恍惚。 自记事时起,便困顿于北境凉城,十六年来未曾接触过外面繁华世界的他,可以断定,眼前的少女是他截今为止所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子。 没有之一。 但惊艳终归是惊艳,一瞬就只是仅仅一瞬。 至于思绪恍惚,那只是他想起了那只存活于记忆中,一个总是不修边幅胡子拉渣,满口显眼大黄牙,总是叫嚣自己乃是谦谦君子的老男人。 这种联想很是奇怪,或者说是很不正常 按理说,见到一名今生罕见的美貌少女,不说有什么正常男人该有的绮念,最起码得想点美好而美丽的事物吧。 可是方修,第一想起的却是一名满口大黄牙的糙汉子,这实在有点太煞风景。 对于少女先前自信满满,要将自己收为小弟的话语,方修怔了怔,然后一本正经,很是认真地反问“你真的不是智障么” 这是疑问句,但是他望向这红发少女的目光,无疑是对于自己问话的肯定,目光宛若看向一名智障。 “竟敢骂我”被言语羞辱,少女不怒反笑“真希望你能继续保持这份可笑的勇气。” 说完,她随手将掌中的果核丢开,从地面站起身来,摩拳擦掌道“看来不好好教训你一顿,你一点都不知晓本小姐的厉害” 方修真是不明白,现在做贼的,为何能如此厚颜无耻到这种令人发指的地步 被发现罪行,不仅毫无羞愧之意,竟然还要连屋主一起殴打。而且,更让他觉得郁闷的是,自己看上去就真的就这么柔弱好欺负么 其实,早在刚进屋时起,他便已猜出眼前少女的身份。 身为一名采石工的方修,先前入城之时便感受到了不寻常,全城戒严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空中还盘旋着数十只青色的大鸟,似乎在极力搜寻着什么。走在街道上的他,听到一旁数名凉城人正围聚在那里议论,说不久前一名女刺客窃取了机密军情,惹得城中大人物震怒,因此全城通缉要将对方擒获。 他们说得绘声绘色,仿若当时就在现场一般,而方修自然也就信了。主要因为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出,为何城中会布下如此之大的阵仗。 所以说,这世间的流言蜚语和小道传言,真是无孔不入的存在。因为人们总喜欢根据自己的臆想添油加醋去描述,到了最后人们口中流传的版本,大多早已和事实相差甚远。 “你闯入我的屋子,弄乱我的东西,烧了我的银票,我很生气,真的很生气所以,就算你不说,我也准备好好教训你一顿,用来出气” 尽管嘴上说着很生气,还强调般地说了两次,可方修却面无表情,语气也很平静没有波澜,丝毫没有常人生气时该有的神态。 但若是真是熟悉方修的人在此,听到他特意强调了两次,就会明白这不是在说笑,而是异常认真的。 若是他们知晓事情的全部经过,明白那炉火中被焚毁的是何物时,肯定此刻已经在为那红发少女默默祈祷了。 方修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对金钱过于执着,通俗点来讲,就是有点“守财奴”。 古语有云“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方修自出生时便未见过自己的父母,这种说法自然不能成立。他只是把简单把金钱这种俗物,当成是自己的半条命罢了。 毕竟他只是一介俗人,自然喜欢这种满是铜臭味的俗物。 “教训我”少女似乎吃定了对方无法奈何自己,就像是看猴戏一般,有恃无恐道“真是大言不惭,你有本事来打我” 最后一个“我”字刚刚说出口半截,话语就蓦然断住了。 因为此刻,伴随着一声凌厉破风声,方修的拳头已经重重抵达了她的腹部。 从出拳到结束,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拳速快到肉眼都无法看清。 巨大的痛楚自腹部升腾而起,一身红妆的少女霎时间脸色煞白一片,唇角有丝丝鲜血流渗而出出。整个身躯痛苦得弯成了弓形,紧捂着腹部,像是只煮熟的红色大虾。 无法言喻的巨大痛楚 明明是看上去如此孱弱无力的少年,可是红衣少女却有种被万斤重锤击中的感觉。 然而这还仅仅只是开始,一拳完毕后,方修直接一个侧身,一脚重重踹在她的膝弯,直接让她失去支撑跪伏在地。 最后,再一把抓住她的双臂,朝后猛地一拉 “咔擦” 清脆的两声骨裂声响,这是肩骨脱臼的声音。 失去了双臂的支撑,红衣少女直接整个人面朝地面倒下,模样狼狈不已。 这只能怪已经入玄境修行者的她,实在太过于托大,根本没有料想到在这僻远荒凉的北方小城中,眼前这看似清瘦孱弱的少年,会有这般强大的战力。 而且自出生时起养尊处优的她,身为云家大小姐地位超然无比,家族中高手能人无数,哪怕是极道强者也只需一言便可趋势,曾经何时需要她亲自上阵交战如果她在被方修一拳命中的第一时间,不是选择在那里捂腹痛哼,而是选择拉开距离迎战,战局也不会变得如此一面倒。 一步错,步步错。 而方修,在攻势结束后,则直接跨坐在红发少女的身上,双腿死死钳制住她的行动,同时双手在少女身上到处乱摸着。 场面很香艳,手下的动作也很不正经,可他的表情却显得异常认真严肃,不掺杂一丝一毫的淫邪之意,仿若身下不是一具温香软玉的少女身躯,而是一座充满着危险和奥秘的宝藏,如今正在细心探索。 “什么都没有。” 仔仔细细摸了约莫一炷香后,方修缓缓从少女身上站起身来,眉毛微皱,有些失望地轻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果然戏文里的桥段都是骗人的。” 一直以来,方修都很是珍惜自己的性命,说得不好听就是贪生怕死。因此,认定了这红衣少女乃是一名在逃刺客的他,自然是采取最保守的手段。 先前跨坐上位的姿势,只是为了查探她身上有没有什么暗器之类的致命存在,以免阴沟里翻船。 从小到大,方修可谓是博览群书,不管是儒家圣籍还是三千道藏,亦或者是某些用来消遣时间的戏文杂谈。在一些坊间的传说中,在一些戏文桥段内,就曾描写过刺客这一特殊的职业,在那些神乎其神形容下,这些刺客浑身上下都藏匿着致命的暗器,对手稍有不慎便会中招,成为尸体。 讲真,虽然这种骑乘姿势极其不雅,但却是能够最好的限制住对方,将一切细微动作都掌控的最好手段。 况且,方修也实在不是什么贪色之人,更没有什么多余的杂念。 一位将娶世间最美貌女子为妻,立为毕生大志的少年,却说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好色。这番自相矛盾的话语,若是让外人听见,指不定要捧腹笑死。 可是在过去的这么多年内,见多了战争杀戮和死亡残酷的方修,确实从未对异性动过心产生过什么绮念。 至于所谓怜香惜玉之言,在他看来简直荒缪荒唐。 敌人就是敌人,不论男女,只要是死了,都会变为慢慢腐烂的恶臭尸体,何来香之一说。 倘若仅仅是没有发现暗器,他倒不至于觉得失望。而之所以觉得失望,仅仅是因为刚刚他在这名红发少女身上,半毛钱都没有摸到。 原本还想着借此回点血的方修,只觉得很是心累。 现在刺客这份职业,看来也挺苦逼的啊,这人都穷成这样了,方修很是怜悯地想。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九章 光脚不怕穿鞋子的 损失了一大笔钱,情绪异常低落悲伤的方修坐回到炉火前。 他脱下工作了一天的长靴,倒出里面的雪水,再将湿漉漉的袜子脱下,挤出积水,然后一起放到炉火旁烘烤,一切都显得很是有条不紊。 “你有本事现在杀了我,否则我一定要你后悔活在这世上”一旁的地面上,衣衫凌乱满脸泪痕的红衣少女恶狠狠地喊道,怒目仇视着面前的少年,恨不得生啖其肉痛饮其血。 以她天之骄女的身份,曾几何时受过这样的屈辱和痛苦 以前在王都洛阳时,就曾有一名生性轻浮的世家之子,在一场宴会上借着酒意远远调戏了自己一句,结果就被自己的大哥当场打断了一条腿,扔出了宴会场外。当晚,那名世家家主亲手打断了那儿子的另一条腿,然后扔到云家大门前,并备上厚礼亲自登门请罪。 自那之后,整个洛阳便再也没人敢对她不逊。 大夏虽是王朝,但凡是身份到达一定高度的人都知晓,自千年前的那场动乱后,此后坐在龙椅上的夏皇,便尽是没有多少实权的傀儡罢了。 夏朝真正的主宰,从来都是云、楚、轩辕、南宫这四大传承万年的世家,若论身份的尊贵,就算是夏朝的公主,也远远及不上此刻狼狈不堪躺在地面上,衣衫凌乱面容仍有泪痕的红衣少女。 只因她的名字叫云火瑶,“云”是云家的“云”。 她在心头立誓,若是今日自己侥幸不死,那一定会让这少年从此生不如死。 处理完手中的事情,从破财悲伤中走出来的方修,终于理会起身旁这名从初始一直叫骂到现在的“女刺客”。 他转过头,目光中带着些许的诧异,想不到这时候对方依旧倔强得不肯服软,这种刚烈的性情,不得不说在同龄的少女中极为罕见。 “看什么看我告诉你,就算你现在想要求饶也晚了”忍着身上的剧痛,云火瑶毫不畏惧地与方修对视着,恶狠狠道。 “你不怕死” “当然怕但这并不代表,我就会对你这种恶棍服软”她毫不避讳理直气壮地威胁道“你等着,我一定会让你为今日之事付出代价” “但你已经输了,现在是我的俘虏。”方修淡淡说出这个事实。 “那是你这个混蛋趁我不备出手偷袭有本事放开我,我们重新再打一场” “智障” “你才智障,你全家都是智障你这个大恶棍,小混蛋,臭流氓你给我等着,我大哥一定会为我报仇的,到时候呜呜呜” 不愿再将这场没有内涵的对话进行下去,也不想再听到红衣少女聒噪怒骂之声,方修随手拿过一旁刚刚脱下来的袜子,直接塞到了她嘴里。 整个世界瞬间清静了。 至于她那番威胁话语,方修则完全没有放在心上,按他想来那所谓的“大哥”,应该就是这女刺客组织的老大吧。 现在他鞋袜拖了,正光着脚踩在毛毯之上,而少女脚上还穿着鞋。 光脚的,难道还会怕一个穿鞋子的 在房内翻找了片刻,他手持着一条粗布麻绳走了回来,站在被袜子堵住嘴唇,正不断在地面挣扎的云火瑶面前,居高临下道 “恰巧我前些日子受到过一名长者的帮助,如今正好将你交过去,报一部分恩情。我想,那名长者一定会很喜欢你这份礼物” 凉城的夜晚很冷,刺骨寒意透入肌骨。 若是往日,那些被派驻此地的夏朝士卒,早已窝在温暖的营舍中,大家围聚在一起,一边烤火一边吹牛,吹嘘以前自己在战场时,是如何如何英勇,吹嘘自己在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曾有过一场美妙而香艳的艳遇,吹嘘自己家中的媳妇儿是多么漂亮可人温柔贤惠 可今夜的凉城,注定不会平静。 灯火通明的指挥厅中,身为夏朝八大神将之一的云焕仲,像是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整个人坐立不安,额头上急得满是汗珠,焦急等待着在城内搜寻的下属汇报而来的消息。 自家这大小姐,真是太不让人省心了。如今可是非常时期,说不准何时那些异族便会突破那“生命禁区”,奏响对天启大陆的反攻号角,以鲜血来洗刷沉淀了万年之久的血仇。 这是一场无法避免的种族之战,唯有胜者,才能拥有在阳光下存活下去的权利。 若是这时候大小姐出了什么纰漏,云焕仲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报告大人” 一名隶属于北河郡的士卒,急匆匆地跑进来汇报道。 “是不是找到人了”云焕仲一把冲上前,激动而忐忑地抓住对方的肩膀问道。 同样在大厅内焦灼等待的汪辛丑和云文议,也不由伸长了脑袋,一脸期待着望着这名传讯兵。 “不不是。”那士卒似乎有些这场面也吓到了,说话都有些结巴了“是外面外面来了一名少年,说是云大人您的故人,前来报恩。” 听到前半句,云焕仲便失去了继续听下去的心情,很是失望和颓然。 少年故人 脑子已经乱成一团浆糊的云焕仲,根本想不出是谁,毕竟他与方修,也仅仅是一面之缘。 现在的他,哪有这个时间和心情去接见这来路不明的少年,直接挥了挥手,吩咐说自己现在不想见任何访客。 “云叔您还记得我吗我是前几天和你见面交谈过的方修。” 门外的风雪中传来这样的问候声,并且越来越清晰,最后方修从黑暗风雪中走出,踏入灯火通明大厅内。 没有去等通传,他就这么穿过乱成一片的营地,径直走了进来。 见到眼前人,云焕仲这才想起,自己确实是认识眼前这名为方修少年,并且还随手帮他解决了春试大考的资格问题。 但今日的对方则很是奇怪,此时肩上还扛着一个麻袋。 刚刚士兵好像说对方是来报恩的难道这少年几天来特意收集了一些凉城的土特产,装在麻袋中要送给自己品尝 这不是胡闹么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这少年还来给自己添乱。别说是土特产了,就算现在眼前摆满山珍海味琼浆玉露,他都吃不下分毫。 但很快的,云焕仲便打消了先前的想法,因为少年肩上的麻袋,竟然从里面动了几下。 “别乱动” 方修用手拍了拍肩上的麻袋,示意对方安静一点,但不知手掌拍到了什么敏感之处,麻袋中的挣扎反而越发剧烈了,并伴随着模糊不清的呜咽声。 见身为自己大贵人的云叔,此刻望向自己的目光有些发愣,方修连忙放下肩抗的麻袋,擦了把额间并不存在的汗水,邀功道“今日我回到家中,正巧见撞这全城通缉的女刺客,作为一名心存正气夏朝百姓,我当时便怒从心底起恶向胆边生,毫不犹豫地拦截住了她在其后长达一个时辰的生死搏斗后,我险胜一招,终于顺利将之擒获” 此时的他,表情严肃一本正经地叙说着,说得那叫个天花乱坠,一板一眼的模样,就像是这些事曾经真的发生过一般。 明明从动手到结束,只用了三息不到的时间,可在他的嘴里,就像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艰苦较量,稍有不慎便是身死倒地,凶险万分。 甚至为了做戏做全套,还将身上衣衫割破,并撒了些家禽血上去,营造出一副险死还生的艰难景象。 在方修的小算盘中,若是直接说出真相,那岂不是显得擒获这女刺客太过于容易,这样怎么能彰显出自己的“奋不顾身”,又怎么打动眼前的云叔,让他多承自己一份情。 只是,他很不解的是,为什么在自己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说后,屋内气氛显得如此静谧,而眼前云叔的表情又是如此怪异 难道因为有“狂妄自大”的前科在,所以他们怀疑自己是在说谎,不相信自己能够擒服那女刺客 恩,想必应该便是这原因了。 正所谓事实胜于雄辩,事到如今方修便只好亮货了。 他蹲下身去,解开那兀自在地上乱动的麻袋绳结。 于是,被原味袜子塞住嘴巴,手脚被绳子紧紧捆缚住,眼眶通红衣衫凌乱的云火瑶出现在大厅内。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十章 杀机起 “大小姐” 云焕仲和云文议,这两名实力高绝的云家中人,第一时间便冲上前去,将地面上的云火瑶护住。 小心翼翼将自家小姐从地面扶起,云焕仲化指为刀,直接将束缚的绳子尽数割除。 “云叔,那个混蛋” 重获自由,知晓自己已经绝对安全的云火瑶,话还没说完,心头一直积压着的恐惧、压抑和痛苦便一齐爆发开来,哽咽得嚎啕大哭。 如果让她再选择一次,绝对会选择安静得待在车厢内,绝不任性出逃。先前数个时辰的经历,对她而言,就宛若一场无法忘却的恐怖梦魇。 而当最后那恶魔般少年说要把自己送人时,被装在麻袋中目不能视口不能言的她,害怕得瑟瑟发抖,想到了那最为可怕也同样让她最为害怕的想法自己将要被送给某个肮脏恶心的老头作为玩物。 她甚至想过自尽,以保留身为云家大小姐的最后一份尊严,可嘴巴被死死堵住,却连最简单的咬舌自尽都无法做到。 大厅内,寂静地只剩下少女的哭泣呜咽声。 任谁都未曾料想道,事件会出现戏剧化的变化 白天才刚刚任性出逃的大小姐,当晚就被人塞进麻袋中,以俘虏的身份送回到这里,并且模样狼狈衣衫凌乱。 听到耳边传来的哭泣声,望着那凌乱不堪的衣衫,这么多年来亲眼看着云火瑶一天天长大成人,将之视若己出的云焕仲,面色冰寒一片。 已经年岁不小的他至今未曾婚娶,膝下也无任何的子女,不是娶不到,而只是单纯不愿。否则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若是想要婚娶,一堆出生高贵年轻貌美的王公贵族豪门世家之小姐,都会蜂拥而至,任其挑选。 三十多年前,南方十三郡遭遇千年难遇的大旱灾,足足数年时间田地中都颗粒无收,连城外的草根皮都被抢夺一空,为了果腹,有些百姓人家甚至开始易子而食,一片哀鸿遍野的炼狱惨状。 虽说夏朝一直在努力调粮赈灾,可面对庞大的灾情依旧是杯水车薪,更加令人发指的是,当时那些大粮商为了赚取最大的利益,宁可让谷仓中的米粮堆着发霉发臭,也不愿去降低粮价开仓救人。 众多的灾民为了活下去,便开始举家朝一些富庶之地徒步迁移,其中尤以去王都洛阳城的灾民居多。 而当时年仅六岁的云焕仲,便和父母一起混杂在迁移的灾民大队中。迁移之路艰难无比,无数的灾民都死在了路途中,饿殍遍野白骨累累。 幸运的是,他和父母一家三口都顺利抵达了洛阳。可同样不幸的是,就在进入洛阳城后不久,父母便因为长期的饥寒劳累,在那个深秋的雨夜染病离世,目光满是牵挂不舍,可嘴角却有欣慰笑意。 直到多年以后,那时的云焕仲也已成长为一名少年,才终于读懂那笑容中内蕴的含义。 他也终于明了,为何在一家三口迁移洛阳的途中,年龄尚幼身体虚弱的自己,总是能够得到果腹的干净口粮,因为父母早已做好了将生的希望留给幼子的打算。而他们,身子早已经垮了,这一路都是靠着一口气硬撑下来,直到抵达洛阳后,看到自己已经无忧才肯离世。 望着父母几乎只剩下皮骨的嶙峋遗体,他痛哭了整整一夜。因不愿让父母尸骨曝尸荒野,不能入土为安成为孤魂野鬼,年仅七岁,在洛阳城中举目无亲的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翌日,天光初绽,衣衫褴褛而单薄的他跪倒在街边,面前摆放着一张上有血字的破布,要卖身葬父母。 这是身为人子的他,为今唯一能够尽到的孝道了。 从清晨直到黄昏,虽然其中也有衣着华美,一看就非富即贵的行人在云焕仲面前驻足停留过,不过在见到他的性别和模样之后,都失望摇头离开。 若是相貌可人的女童或者面庞清秀的男童,这些人或许还可以施舍下自己的善心,将云焕仲买回府中收养调教,可是如今看来,买一名骨瘦如柴身体孱弱,完全干不了任何力气活的幼童回去,还得需要米面养着,这笔买卖实在太过于亏本。 就在云焕仲快要绝望之际,一辆奢华到极点的马车,停在了面前,香风阵阵而来。 紧接着,在数名婢女的簇拥下,一名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自马车而下,锦罗玉衣珠冠丝履,烨然如神女。 只看了一眼,他便急忙低下头去,不敢再抬头。 形惭自愧,大抵如此。 此后的很多年,每每回想起当日情景,云焕仲总是后悔万分后悔自己当初太过于怯弱,没敢抬起头去多看她一眼。 因为,看一眼,便少一眼。 “这小哥哥真可怜,不如我们帮帮他吧。”小女孩望见地面上的血布,然后转过头去对着身旁的侍从道。 待小女孩乘着车马离去后,一名随行的带刀侍从,从腰间掏出一锭雪花银,放到了云焕仲面前。 “算你小子撞了大运,竟遇到我家心地善良的小姐。这些钱你拿去吧,不仅足够你处理家中双亲后事,还能保你衣食无忧度过接下来的严冬。” 语罢,那侍从便准备离开。 望着眼前的白银,云焕仲一怔“可是我还未签卖身契。” “卖身契”那侍从有些失笑道“都说了,这是我家小姐的一片心意,不需要你付出什么。” 想起先前那惊鸿一瞥,云焕仲陷入了沉默,尔后将地面上的银锭拾起,紧握在掌心。 “这锭银子对我而言非常重要,我不得不收。但是既然收了这银子,此后我的这条命就是你家小姐的请这位大哥告知府邸名称,待我料理完双亲的后事,便会前去为奴,就算是做牛做马亦毫无怨言” 那带刀侍从似乎也未曾想到,这番话语会从眼前的男童口中说出,不禁露出诧异之色。 迟疑了片刻后,他点了点头“小小年纪,就拥有如此品性,实属难能可贵,入我云家为奴也勉强够格了。既然如此,等你料理完双亲后事,便前来云府报道好了。” 七日后,为双亲守完丧的他,入了云府成了一名身份最低微的家奴,以“云”为姓。 和这世间大多平凡的芸芸众生一样,云焕仲也并未拥有什么修行资质,只能从淬炼肉身的武者起步。在云家为奴的这段时间,他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在职责之内的工作完毕后,一边刻苦淬炼自己的武技,一边废寝忘食奋发读书。 之所以如此拼命,因为对于他来说,自己的性命早已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当日马车上那位身份尊贵的云家小姐。 在夏朝举足轻重的偌大云府内,就算是家奴也是依据各自才能高低,有着三六九等之分的。 而云焕仲在数次家奴考核中,均取得不俗的名次,得到了管事的赏识,加上他年龄尚幼却知书达理文采斐然,于是被举荐入云府亲族内的学堂,成为了一名伴读书童,而伴读的对象之中,正有着自己所卖命的对象,那云家掌上明珠云芷怜。 虽然两人的身份差距宛若云泥之别,可是对方待云焕仲却很是温和友好,从未摆过颐指气使的小姐架子,反而将之作为好朋友来看待。 很多年以后,已经功成名就,成为神将的云焕仲回首往昔,才发现那段伴读时光,是他一生以为最美好最为眷恋的记忆。 再后来,凭借着数年如一日的勤奋与刻苦,他被云家一纸荐书授予了春试大考的资格,并顺利进入了隶属于军部的“藏锋书院”进修,展现出了超凡的军事才能。在兵道一途上,力压群英,年年在演武堂上拔得头筹,被誉为新一代的兵法大家,将来甚至有可能和姜国那位帝帅媲美。 而就在此时,藏锋书院中,正为了那个虚幻且遥远到不可及的目标拼命努力的云焕仲,却收到了一封从云府而来信笺。 信中的云家小姐以友人的身份,告知了他自己将要成婚了,并希望云焕仲这个相识多年的挚友能够前来出席。 那一夜,已是少年的他并没有像往常一般挑灯夜读兵书,而是坐在桌案前,望着信笺上的娟秀字迹无言沉默了整夜。 大婚之日,洛阳城十里红妆张灯结彩,云焕仲站在云府内喜庆锣鼓和祝福声的中央,抬头望向台上的那一对宛若天作之合的新婚璧人,见到凤冠霞帔那带着幸福笑意的明艳面庞,于是他也露出了释然而满足的祝福笑容。 如此便好,如此就好。 十四年前那个寒冷彻骨的长夜,躺在病床上面色憔悴苍白的她,此生和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人生唯一最后的请求,便是帮照顾好她刚出生不久的女儿火瑶。 他不娶妻,因为装不下。没有儿女,因为有云火瑶便足够。 在成为神将之前,世人皆认为,他之所以不脱奴籍,一直以家奴身份留在云家,是因为垂涎云家在夏朝的权势,想借着这根竿子向上爬,爬到世人只能仰望的高处。 可却从没人知道,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真正在乎的又是什么。 高处的风景确实很美很好,只可惜不胜寒。 云焕仲蹲下身去,动作轻柔地帮还在抽泣的云火瑶接好双臂,并将身上的裘袍脱下,盖住有些凌乱的衣衫。然后他站起身来,目光冰冷地望着一切的始作俑者,那名为方修的凉城少年。 自己家这位大小姐,虽然平日里确实被宠溺过份了,变得刁蛮无理性情骄横,总是一副颐指气使的大小姐脾气,但骨子里却依旧继承了她母亲性情最美好最可贵的善良,真正害人的事情从不会去做,见到真正受苦之人从不吝啬于善意,真心实意地施以援手。 可这次,一向性格倔强,宁可流血也不愿流泪的她,却哭得如此难过伤心,云焕仲实在不愿去、也不敢去想在她身上遭受过什么。 可越不愿去想,那可怕的想法越是在脑海中清晰。 通红的眼眶、满面的泪痕、凌乱的衣衫,还有第一次与眼前少年见面时,他犹若色中恶鬼的“远大理想”。 而自家的大小姐,却偏偏如她母亲般生得太过明艳动人 很多不愿去回忆的细枝末节,此刻都被串联在一起,最后构成一件极其可怕的真相 云焕仲多年来第一次,如此强烈地动了杀心,想要杀一人 不仅仅是这方修,为了维护小姐的清誉,严守住这个秘密,这里在场的所有人都必须死只有死人,才不能想一些不该想的事情,说一些不能说的秘密 这里面,甚至同样可以包括自己。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