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灵志》 《古灵志》正文 第一章:异端裁判所 夏日节的白天似乎有平时的两倍长,男孩厌烦了。爸爸到山里打猎了,他等到妈妈跪倒在上帝的十字前,开始背诵祷词之后,就心翼翼的四下张望。妈妈在忙着祈祷,眼睛闭得紧紧的,鼻子压在地上。男孩惦着脚尖提起靴子,从窗户爬了出去。他跑过木屋后的林子,掠过河边的浅滩,像猫一样落在街道的阴影里。他弄平衣裤,揉揉刚才被树枝刮到的胳膊,就这样到了外面的世界。他知道被发现的话会挨打,但他不在乎,他想看父母以外的人。 科利亚是是一座向维德菲尔德的艾伦王交税的附属村镇,地上没出过什么风云人物,地下也没有什么值钱的矿物和资源,一直无人问津,也因此相安无事。 镇人口不多,镇民们也互相熟识,他们不喜欢外乡人当然平时除了税吏意外几乎没有人到访。而今天,六个穿着黑色长袍,头戴宽边帽,驾着一辆四轮马车驶进科利亚。 镇长本能的想赶走这些家伙,但黑袍子上的金色十字足以让他和一些想朝着外来者扔石头的镇民闭嘴。金色十字架是教皇的象征,要是镇民们真的像平时一样对待外乡人一样朝这帮外来者吐口水、扔石头或粗口大开的话,按照教会法:伤害带有金色十字的人等于伤害教皇,所有的镇民都会被吊死,镇科利亚会被烧毁。 日已黄昏,结束一天劳累的镇民、乞丐和其他不明来历的好事者里一层外一层的想要看看这帮外乡人的样子。一个略微发福的中年人从人群中匆忙的挤了出来,他穿着破旧的黑棕色长袍并用稻杆作为腰带——毫无疑问,他是定居在科利亚的牧师。 “我……是……科利亚的……布兹……” “我知道了,布兹修士”骑马走在前面的外乡人推手拒绝正要上前奉承的布兹修士,他转而对站在一旁呆看的镇长,“请问,这里有一个叫伊芙·奥斯库尔的女人吗?” “伊芙……啥?”镇长愣了一会儿,他摆手说,“俺们这里没有姓奥斯库尔的人,不过只有一个叫伊芙的女人。她是托马斯·韦斯利的妻子,她原来的名字俺忘了,但现在她叫伊芙·韦斯利。那是个能干明事理的女人,俺们村的药师几年前就老死了,平时村里几个得了病都是她给治好的,而且药到病除。还有——” “好了,我明白了。”外乡人打断镇长的话,他扭头对布兹修士问道,“是你主持韦斯利夫妇的婚礼的吗?” “大人,并不是。”布兹修士低下头说,“托马斯以前是个商人,他和伊芙是在外地完婚后才回到科利亚的。” 外乡人用手托着下巴:“那他们住在那?” “街道尽头的那间屋子便是。”布兹修士把头低得更低了,“请问您是?” 外乡人对身后的五人打了个前进的手势,他冷冰冰的回答说:“异端裁判所。” 隐藏在街角后的男孩伸长耳朵想要听清这场对话,但吵乱的人群使他只能看见几个人在对口型。太阳的位置提醒他是时候该回家了,男孩悄无声息的向木屋飞奔。 男孩脱下靴子,熟练翻进窗户。正当他为自己貌似成功的行动沾沾自喜的时候,“约翰,你去劈柴了吗?”妈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男孩约翰的笑容僵了。 “这个……”约翰含糊道,“好像没有。” “羊毛你剪了吗?” “好像也没有。” “今天就算了吧,伊芙。”坐在餐桌旁的男人说道,“现在太晚了,你听猫头鹰都开始叫了。” “托马斯,可是——” “没有可是,”托马斯续道,“今天是夏日节,不是吗?约翰,坐下保持安静,还有你伊芙,我们要开始念餐前祷词了。” 三人围坐在餐桌边,他们手挽着手,闭上双眼。 男孩想要检查一下父母是否真的有闭上眼,所以他偷偷眯出一条缝,事实证明韦斯利夫妇果然有闭眼。 “约翰别偷懒。”托马斯提醒道。 “好的,爸爸。” “穷人将得食,且获饱沃,寻求上主的人将赞美他;他们的心灵将得永生。 荣耀归於父及子及圣灵,从今日到永远,世世无尽。阿们。 求主怜悯。 求主怜悯。 求主怜悯。” 三人整齐的在胸前画着十字,继续道:“因我们诸圣教父的代祷,主耶稣基督我们的上帝,求你怜悯并拯救我们。阿们。” 祷告结束,“可以吃了,约翰。”托马斯的话音未落,约翰就抓起一块面包往嘴里塞了。 每当这个时候,托马斯总会习惯的微笑而伊芙则会习惯的轻拍约翰的头,要求他注意吃相。 这时,一阵诡异的震动打断了一家人的晚餐。杂菜汤泛起微波,叠好干净的瓷碟发出摩擦声,天花板间的缝隙漏出灰尘,好像整个世界都在震动,就连挂在墙上的十字架也没能幸免的摔在了地上,变成了无数块普通的石膏。 约翰惊恐的抬起头,他颤抖的问道:“怎么了?”伊芙面色凝重的握紧他的手,托马斯移动到了门边,透过缝隙观察外面的情况: 六个穿黑袍的外乡人正在向木屋移动,他们手持火把和精良的武器,身上的盘绕在金色十字上的双头蛇在火光和月光的照耀下散发着杀戮的光芒。 托马斯向伊芙示意,伊芙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前者迅速的拿起门边的弓箭,后者拉起呆木的男孩离开餐厅。在男孩的记忆里,妈妈从来没有跑得这么快过,她处变不惊永远是一副冷静沉着的样子。而现在,她眼神慌乱,害怕和震惊写在脸上。 想到这,约翰开始四肢无力,于是他第三次跌倒在地上。血腥味,箭矢划破空气的声音和金铁交鸣声一直没有停过,偶尔几次的惨叫声在约翰和伊芙的耳中回响,约翰瘫倒在地而伊芙心中不知该向谁祈祷这不是托马斯的声音。她信仰上帝,可现在上帝的使者们找到了她的头上,没过多久她就会被绑在火刑柱上以女巫和异教徒的罪名烧死,而她仅剩的两个家人也会因差不多的身份被处死。 伊芙流下痛苦的眼泪,她没时间擦拭。元素精灵们围着她起舞,强大的魔力沿着血管和神经组成的回路蔓延全身。伊芙拉起瘫倒在地干呕的约翰,男孩勉强撑起身子才没有被拖着走。他害怕极了,他想问:“妈妈,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跑?”“爸爸怎么样了?”之类的许多问题,但他开不了口,因为他害怕。他想要尖叫,但他开不了口,因为他害怕。他累极了,想要推开伊芙的手,但他下不了手,因为他害怕,害怕她会把自己丢下…… 母子来到了伊芙和托马斯的房间,伊芙匆忙打开了那个大大的衣柜。“天哪!”约翰想,“好漂亮的衣服。”考究的黑色丝绸上用洁白的银丝绣着精细的图案。约翰曾在故事书里看到过,那是两个龙族公主的故事。 说的是龙王坎铂希特利的两个女儿芭蕾特和丝库洛,姐妹两人形影不离,是很要好的朋友。有一天,龙王病逝,长女芭蕾特继承王位,被尊为龙族女王,是最尊贵之人。芭蕾特和丝库洛依然形影不离,有一次丝库洛盗取了龙戒…… 约翰没能看到故事的最后,因为伊芙突然闯了进来没收了那本书。但约翰至今依然清楚的记得那个由六条龙组成的菱形纹章,就和连衣裙上绣的一模一样。 随后伊芙又抛出了一大堆她从未穿过却又华美异常的礼裙,她沿着缝隙衣柜摸索打开了难以发现的暗门。晶莹的眼泪像喷泉一样流出,伊芙从自己的无名指上摘下一枚指环塞进约翰的掌心,她抚摸着男孩的头发,悲伤地说:“约翰活下去,妈妈永远爱你!” 不等约翰反应过来,伊芙手疾眼快捏住约翰的脖子,低吟了一句咒语后,用力推进了暗道。她猛地关闭暗门,尽最快的速度将衣柜恢复原样,她不敢有迟疑,因为她生怕自己会重新打开暗门拥抱约翰。 那一夜,约翰想要尖叫却发不出声音,想要捂住耳朵却双手麻痹,想要逃走却站不起来,想要痛哭却流不出眼泪,他能看见的只有黑暗和透过地板缝隙隐隐约约看见的金色十字。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二章:乞丐约翰 约翰背对着药房,一直在对面的街角晃来晃去。卵石街的尽头,夹在房屋厚厚的,砌的平滑的石墙之间,鼻涕鬼和滑头正朝他这边看。约翰用目光示意他们,不应该看向自己。他们收到信号,于是看向别处。 作为一个打五岁起就是孤儿的孩子,约翰很清楚偷盗是生存的一部分。即便是这样,他依然尽可能避免这样做。将捡来的东西归为己有没有问题,因为失主和他们的缘分已尽。那些有钱人总是会丢掉各种各样的东西。罗兰找到一个好办法,可以堂而皇之的去吃别人没有吃完的食物,或者捡走他们不要的衣服。这是废物利用,不是偷盗。 不过他当前的问题是不能用这种方法解决的。没有人会把柳树精华液当做垃圾丢掉,它太贵重了。约翰和贫民窟里的其他男孩曾经有过一点,这多亏了长手,不过那点儿已经用光了。现在矮鼻又发起了恐怖的高烧,他们之前将最珍贵的药浪费在了不痛不痒的病上,如果他们知道不是这样,一定会留一些,不过现在说这些已经来不及了。 要不是长手被抓进去他们也不会这样狼狈。那个男孩是天生的神偷,有他在的日子要过得舒服得多。不过长手太贪心,盯上了那些世上少有的珍宝,被卫兵逮个现行,关了起来。 约翰回头瞥了一眼药房。和城里许多商家一样,它的门口也挂着两面绣有众生院十字纹样和绣有萨菲雅图腾的旗。矮鼻是真的需要帮助,他高烧不退,而且病情还在恶化。没有药的话,他一定会死。 约翰掏出塞在衣服地下的项链,皮革绳连接的不是祈祷的十字架而是伊芙临死前给他的指环。他将指环紧紧握在手中,愁眉不展的看着地。男孩不喜欢偷,而且总是避免这么做。倒不是因为对法律有多么敬重。在维德菲尔德有许多奸商,他们靠搜刮穷人获取财富,恨不得将那些基本将那些基本上盆干碗净的人手里仅剩的一点财富都夺过来,可是法律却保护这样的体系。他只是觉得偷盗冒的风险太大。如果偷东西被人抓住,惩罚是很严厉的,而且约翰也到了做错了事要负责的年龄了。在说,他也有自己的底线。无论如何,在他看来——决不能偷穷人,也不能偷老弱病残,而且一定要在所有的方法都试过,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偷。 其他的男孩曾经因为他的底线而揶揄他。他们还曾经给他起过“正义使者”这种绰号,不过被他严厉否决了。事实上,他们给他取过的所有绰号都被他否定了,这就是为什么他是这个团伙里唯一一个没有绰号的家伙。 无论他怎么看待这件事,从药房偷东西都是一件难事,药房老板素来以不好惹著称。他的员工警惕性很高,他们会将来找麻烦的人送去卫兵营。约翰曾经告诫过其他人不要打精华液的主意。长手虽然成功过,不过其他人可没有他那样好的身手。 约翰并不抗拒进去要点儿,乞讨对他来说不是丢脸的事。有几家面包店和酒馆都不介意把吃剩的面包与不想要的食物施舍给他。不过现在是困难时期,而且越来越困难。东国是个很年轻的国家,境内有许多地方依然很原始,甚至连维德菲尔德这样的大城市也不例外,如果庄稼歉收或者海盗肆虐劫走商船,很快所有人便都要勒紧裤腰带。而那些挣扎在最底层的人,会觉得日子尤其艰难。 现在不是乞讨做够的钱来购买精华液的好时候。约翰已经下定决心,如果有机会他会下手去偷——毕竟,朋友的性命比所谓的原则来得重要。不过依据他到这家店踩点的情况来看,成功的概率几乎为零。那么,他还要搏一下吗? 约翰已经四处寻找过帮助,全都行不通。除了这间药房。虽然这不是个好选择,不过这个办法的收获会比其他方法多得多。他给自己打气,走了进去。 药房老板唐纳德·尼赫迈亚身上系着白色的围裙站在柜台的后面。他的两鬓微霜浓密,发际线非常靠后。他的目光锁定在约翰身上,每当他走进一家店,总是会引起被人这样的注意。即使他穿的是自己最好的衣服,也还是显得太过年轻,太过寒酸。 约翰直接朝着店主走去。“下午好啊,尼赫迈亚先生。” “你好,孩子。”他回答道,目光充满怀疑,“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 “不是我,是我的一个好朋友。”约翰说,“他发起了可怕的高烧。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而且烧的越来越厉害。我是个孤儿他也是。他需要柳树精华液,我没有钱,不过我可以努力打工还债,做点打扫的粗活,随便你使唤。” 尼赫迈亚先生露出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你要的是很贵的药啊,而且最近这段时间缺货缺的厉害,价格打着滚的往上翻呢。” “我不介意多做些工。”约翰提议道。 尼赫迈亚先生捏着胡子。“你知道现在世道不好。我店里的事情,有两个伙计忙活足矣,不缺人手,而且还有大把有经验的人等着候补空缺。抱歉。” 约翰已经不好意思求下去,但矮鼻需要他。“也许您可以破个例?您知道,这等于是帮助这个孩子捡回了一条命。” “你想要我发善心?”尼赫迈亚先生老奸巨猾的说,“不过我开的恐怕不是慈善机构。药物是奢侈品。如果你的朋友是那些住在城堡里的无价的灵魂,我绝对愿意施以援手。不过,绝望又没钱的人数不胜数。如果我免费把药给了你,就得免费给其他人。不出一刻钟,我的店就得关门。” “我不会告诉被人这些药是怎么来的。”约翰保证,“您不见得可以帮助所有人,但您可以帮助他。求您了,尼赫迈亚先生。他真的是孤苦无依。” “有免费柳树精华液的秘密是不可能保守住的。”尼赫迈亚先生说,“再说,你的故事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编造出来的。我怎么知道是真还是假?我帮不了你。祝你还有你的那位朋友好运吧。” 约翰非常沮丧。这样一来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呢?如果他在这之后再回来,尼赫迈亚先生一定会仔细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偷药基本不可能了。“如果有一天你一个人躺在巷里,生着重病、无处可去,没有人理你,你会有什么感受?”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不睡在大街上,”尼赫迈亚先生说,“再就是为什么我努力工作换取现在住的地方,也是为什么我打算继续留在这里。照顾孤儿不是我的责任。” “努力工作也不一定能保证你不会睡大街。”约翰说,现在他已经满腔愤怒,“也不会保证你不会有像他们的一天。如果你的店被烧没了呢?” 尼赫迈亚先生眯着眼睛:“你这算是威胁吗?” 约翰伸出两只手:“不是!我只是说,霉运随时可能会降临。” “格吉尔!”尼赫迈亚先生喊道,“这孩子需要去找个医生。” 受够了。约翰决定不再给唐纳德·尼赫迈亚——这个老奸商舔靴子。“你需要去找一颗人心。我祝你有一天也得个无药可医的病,老死不算。” 一个大块头的男人撸胳膊挽袖子露出手臂上浓重的汗毛,他大步流星的从店后迈出来,冲着约翰直接走来。在他身后,滑头猫着腰钻进了药房柜台的后面。 滑头怎么进去的?从后面进来的吗?他想要做什么?他的绰号只是种嘲弄,可不是恭维。他会令他们两个人都被抓起来!约翰试图不要去去看自己的朋友,于是他看向走来的格吉尔。 “你脑壳坏掉了吗?”格吉尔嗷嗷叫,“找抽吧,你!” 约翰朝门口蹭,尽量不让自己移动得太快。他需要离开这里,不过如果他直接跑出去,滑头一定会被当场抓住。 格吉尔紧跟上来,粗鲁的一把抓住约翰的后脖领子,拎着他朝着店门走去。“别再让我们在这里看见你。”大块头警告道。 “格吉尔!”尼赫迈亚大喊起来。 约翰回过头,看见滑头已经飞快的朝店后面跑去。 “他偷走了一包柳树精华液!”尼赫迈亚大叫着,“塞西尔!” 格吉尔又拖着约翰朝店后面走。“还回来,不然我就把你的朋友押去送官!”大块头喊道。 滑头压根不会回头看一眼。与此同时,格吉尔也赶到了后门,滑头早就跑不见了。 “塞西尔!”唐纳德·尼赫迈亚叫着也赶了过来,“塞西尔死哪儿去了?” “跑腿去了,记起来了吗?”格吉尔说。 尼赫迈亚气急败坏的看着约翰。“刚才说什么打工抵债的鬼话,你就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好让你的同伙溜进来吧。太贱了,哪怕对毛贼来说也太贱了。” “根本不关我的事。”约翰坚称,“要知道——‘绝望又没钱的人数不胜数。’” “省省吧,孩子。”格吉尔说,“你协助他偷走了财物,得付出代价。” 约翰考虑朝他的膝盖踢一脚,然后再全力逃走,不过可能性不大。格吉尔太壮了。约翰约翰可以感觉到拎着他脖领子的力道。 “你的下一站是卫兵营。”唐纳德·尼赫迈亚先生说。 约翰知道再分辨也没什么用。至少,矮鼻有药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三章:深红环印 城里的卫兵营总部塔楼的地下室是一排牢房。潮湿的墙壁上长满青苔,褪色的石地板上铺着稀稀散散年代久远的稻草。朝内的一面是是铁栅栏,这样犯人们就能彼此瞧见。约翰坐在一张破破烂烂的柳条席子上。其他三个牢房里也关着人,一个病的不清,痩得跟麻杆儿似的,另一个在约翰被关进来时正睡着,第三个很像是约翰学乖竭力避开的那类人,他很明显是犯了很严重的罪行,才被关进来的。 一名看守通知约翰,明天要提审他。他的年纪还,也许他们会把他送回孤儿院。这个想法令他打了个激灵。在东国,没有比孤儿院更糟糕的地方了。领头的那家伙日子过得美,是因为他给孩子们的食物,只能让他们勉强不会饿死,然后拿他们当奴隶使,孩子们穿的跟乞丐似的,而且他永远不会浪费钱财为他们买药看病。约翰逃出来是有原因的。他想自己也许宁愿永远被关在这里。 有扇门打开,楼梯上响起了军靴声,有人下来了。他们又带来了新的犯人来吗?他站起来,想看得更清楚。不是,来的只有狱卒一个而已。他肥头大耳,下巴全是发青的胡子茬。他手里拿着一个本子,朝约翰喊:“孩儿,你多大了?” 这是个陷阱吗?如果他看起来岁数大点或点,会有什么好处吗?约翰不知道,所以他只好老老实实回答:“上个月十五。” 狱卒记下来。“你是个孤儿。” “事实上,是失散民间的王子。如果你肯护送我回西国,我父王一定不会亏待你。” “你从孤儿院逃跑的时候几岁?” 约翰考虑了一下,觉得没理由撒谎。“九岁。” “你饮过神酒了吗?” 这个问题大大地出乎了他的预料。“没。” “你知道如果你不饮神酒,会有什么后果吗?” “这还用问,当然是被拘起来。” “没错。年满十五岁之后的一个月内不饮神酒,是违反我们城市法令的行为。” “好消息是我已经在牢里了。给你点儿建议可以吗?你们这些家伙应该加一条规定,不满十五岁因为却因为缺药而死才是违法。” 狱卒呵斥了一声。“我可没跟你玩,孩子。” “我听起来像是在跟你玩吗?”约翰说,“你玩过‘发烧到快要死了只因为柳树皮太贵’这种游戏吗?听着,你可以在我的起诉书上给我加一条没饮神酒的罪名。顺便记上,压根就没人给过我什么神酒。” “教会会赐给那些到年龄还没饮过神酒的孩子们神酒。” 狱卒伸出食指晃了晃。“假如你血管里真的有所谓的精灵血统,又有召唤出古灵的能力的话,古灵在你十五岁或十六岁的时候自己也会跑出来。不过如果那时候你还没有饮过神酒,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吗?契约是一场赌博。有的人会疯掉,有的人会生重病。有的人在古灵出现,手背上结出环印的那一刻就死了。当然也有什么事都没有的人。” “然而,饮了神酒就能保证安然无恙了吗?”约翰问。 “最近,也许那些旧神不怎么替我们办事,我们却一直觉得亏欠克拉西姆一杯神酒。反正有好处,你应该好好利用。” 约翰是在压不住火气。“我召唤出古灵的概率有多大?千分之一?或者还不到?” 狱卒没有接他的话茬。“我认识一个专门寻找孤儿的猎魔人,一会儿我就叫他过来。” 说完狱卒转身上了楼。约翰双手升平,活动着腰,然后又坐回那张上了年头的柳条席上。他将右手捂住胸口,隔着衣服感受着指环的形状。他想起那六个杀死他父母又放火烧了他家的古灵师,那场烧了三天都没有熄灭的大火仿佛还在眼前。 “没想到今天还有表演看。”那个在最远处的牢房里瘦的跟麻杆儿似的男人说,“你猜你能召唤出什么动物,或者说什么东西?” “我猜我什么都召唤不出来。”约翰说。 “我原来也这么想。”那个瘦得跟麻杆似的男人说,“结果我错了。我召唤出一只豪猪。” “你是猎魔人?”约翰问,非常吃惊。 男人哼了一声,他的眼神有些失落,姿势也很颓废。“你看见黑袍子了吗?我的古灵被杀死了。没有了他的我……还不如少条胳膊。”男人伸出左手,手背上有一圈颜色浅到几乎看不见的圆环。 约翰很好奇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不过想了想还是给人留点隐私。他闭上双眼,依靠在墙上,对话就这样结束了。 过了一个时,或许是两个时,狱卒又返回来,还带来了两名身穿制服的卫兵已经一个黑袍人。她也就不到二十的样子,中等身材,长得算不上特别漂亮,但是很亲切。只是黑袍子上的金色十字和双头蛇有些扎眼。 狱卒打开牢门,召唤约翰出来。其中一个卫兵举起一个笼子,里面关了只老鼠。 约翰走出牢门,他朝老鼠扬扬下巴。“逗我玩呢?” “他们说如果有动物奉上的话,召唤出古灵会比较容易。”卫兵嘲弄的笑着说,“这只老鼠我们抓了好几年了,是我们的吉祥物。” “有意思。”约翰讽刺道,“我们是不是还应该再抓几只蜘蛛?或者逮几只蟑螂?” “人不会和昆虫心灵合一。虽然的确有人曾经召唤出过蜘蛛什么的。”黑袍人说,“祭品不是必须的,事实上任何任何有形之物皆可为祭品。” “我认识的其他祭司可不这样认为。”约翰说,“他们通常更喜欢要求人们用闪烁着黄色或白色的金属制品作为祭品,尤其是镶着宝石的那一种。” “我赌一个铜板,他什么都召唤不出来。”那个约翰认为是大麻烦的家伙说。他拍了拍自己的衣兜。“等一下,赌两个。”他看着其他人,“有谁跟注的吗?” 没人愿意跟他赌。 “我们趁早吧?”约翰的提议打破了尴尬的沉默。对有些人来说,召唤仪式是人生的大事。他们穿得很隆重,全家一起出动,将所有能找到的东西都当做祭品,还会邀请观礼的嘉宾,然后还会发表演讲,之后再饮神酒。他现在是在脏兮兮的牢房里,所有的祭品加起来貌似只有一只老鼠和一个用过的夜壶,边上有一个狱卒,还有几个狱友。他只想尽快结束这一切。 黑袍人拿出一个不起眼的水瓶。“在举行仪式之前我需要知道你的名字。” “科利亚的约翰·韦斯利。”约翰很少会在名字之前加上出生地和姓氏,但是毕竟召唤仪式一辈子只有一次,所以他不想草草了事。 古灵师高亢的声音宣布开始:“我是尼克利尔的莉蒂希雅,维德菲尔德的良善人们!今天,在新神与旧神的面前,我们聚集在这里,参加玛拉海尔大陆上最神圣的仪式之一。灵魂脱离肉体,化身为有形之物,二者的伟大便得以倍增。我们必须亲眼见证,神酒是否会显露出这样的神迹与这位少年身上。”她拔出瓶塞,将水瓶就到他跟前,“科利亚的约翰·韦斯利上前来。” “真是精彩的演讲。”约翰接过水瓶,“你应该带着这个在大街上走一圈,到街面上去,不出一刻钟一定会有一堆人跟在你后面。”说完,他闻了闻瓶口发现完全没有酒味,他抿了一口。曾经有一家饭店,是不是会给他几块甜丝丝的燕麦面包,这是他最喜欢的食物。这神酒喝起来也有点那种味道,只不过是液体的。 约翰陶醉在神酒的风味下,他用袖子擦了擦嘴巴,莉蒂希雅伸手准备拿回自己的水瓶。约翰晃了两晃。仿佛有火花噼噼啪啪窜过他的身体。这是怎么回事?他将水瓶递出去,觉得脚底不稳。当她接过水瓶以后,他一膝盖软了下去。 “我这是怎么了?”约翰嘟嘟囔囔的问。 整个塔楼上空响起隆隆的雷声,房间暗了下来。是他的眼睛坏掉了吗?随后,在约翰的左手手背上竟然真的有火花迸溅了出来,引起的疼痛感使他急于拍掉它们,但根本没用。越来越多的火花出现了,它们沿着手背燃烧,很快剧痛感便不见了。他抬起左手,一个深红色的圆环突兀的出现在手背上,空气里弥漫着焦糊味。其他的人瞠目结舌。 一开始,约翰的视力似乎不是一般的敏锐,他可以看清楚地上和墙上的每一丝纹路,看见高高的角落里一只蜘蛛藏在随风浮动的蛛正中间。他一反常态的感觉到周围的人那种震惊的心情。随后,这种超强的感觉到此为止。 “一个环印……还是红色的?”莉蒂希雅说,既困惑又震惊,她突然恍然大悟一般,探寻的盯着约翰,“这怎么可能?你是什么人?” “一个孤儿而已。”约翰说。 “肯定不是孤儿这么简单。”她喃喃的说,有一半是说给自己听的。 “还是名囚犯。”约翰自告奋勇,“事实上,还是最惨的那种。” “那是哪种?”黑袍人问道。 “被人抓住的那种。”约翰回答说。 莉蒂希雅瞥了一眼狱卒。“先将他关回去。我去去就会。” “看来今天是我的幸运日。”大麻烦犯人咕咕哝哝地说,“没人跟我打赌。我才能保住这两枚铜板。”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四章:血环归来 没过多久,狱卒就陪着一个男子回到了约翰的牢房。这个陌生人看着像是个外国贵族。他脚踩长靴,身着全皮铠甲,拎着一把雕工精美的剑,披着的的那件蓝斗篷或许可以盖住一个马队。这个男人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不长的胡须在精致的脸上构成了一个完美的形状,他饶有兴致的看着约翰。 “你想从这里出去吗,约翰?”男子问道。 “我可能会想念这张扎屁股的破席子,还有这些栏杆上蹭下的黑乎乎的东西。”约翰说,“有时候,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我们才会懂得珍惜。” 男子虽然微笑着,却露出一丝讥诮。 “为什么你的斗篷不是黑色的?”约翰问。 “我是布莱恩勋爵。”男子说,“为三角议会工作,不过并不是他们的成员。他们派我来帮助你这样的人。” “我这样的人。” 布莱恩看着狱卒。“最好让我们单独谈谈,保释金我出。” “我同意。”约翰问。 狱卒打开牢门。约翰走出来,激动地跟着布莱恩走出去,压根没朝其他的犯人看一眼,也没对任何人说过一个字。这个家伙想干什么? 当他们走上大街,布莱恩看着他。“你手上的这个环印不错哦。” “客气。”约翰咕咕哝哝的说,“现在做啥?” “从今天起。你就要开始新的生活。”布莱恩说,“我们有很多事要讨论。” “保释又不是宣判无罪,尼赫迈亚先生那儿怎么办?” “他们一定会撤销诉讼,我和三角议会都会保证这件事的发生。” 约翰微微一点头。“那给我神酒的那个姑娘呢?她去哪儿了?” 布莱恩飞快的露出一丝骄傲的微笑。“现在的情况已经不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你不再受她管了,过来。” 左手背上的环印闪过一缕红光。抛开令人难以释怀的灼烧感不谈的话,约翰已经沉浸在“自由”的喜悦中,差一点忘记了环印的存在。饮下神酒的感觉又回来了,约翰能清楚的看见旗上抽出的金线,能看见落在长椅上的候鸟的羽毛纹路和行人说话时无意间喷出的唾沫星子。就是这超人的观察力,再加上刚才布莱恩说起莉蒂希雅的样子,令约翰担心起他的安全来。“他还好吧?” 是不是有意思赞许跑进了布莱恩的微笑?“我相信他没事。” 他在撒谎。他甚至知道约翰怀疑他在撒谎。约翰非常不安,他确定布莱恩一定是对那个教会姑娘做了些什么。一丝凉意爬上约翰的脊背,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 他们顺着大街往前走。“我们这是要去哪里?”约翰很好奇。 “一个可以安静谈话的地方。然后离开这里,跑得远远的,如果你乐意。你有没有想过去见识一下整个世界?那个红色的圆圈就是你的门票。” 环印越来越亮,传来的灼热感强得足以让约翰叫出来。布莱恩看看环印再看看约翰,看看约翰又看看环印,笑脸有点僵。 “它说它不喜欢你。”约翰回过味儿来。 “他只是想让你注视到它而已。”布莱恩回答道,“我并没有伤害你的意思。”约翰愿意赌两个克朗,他在撒谎。虽然布莱恩说的好像很随意,不过他绝对是装出来的。再说,他还佩着一把硕大的剑。 “那个女人做什么?”约翰指着马路对面问道。 就在布莱恩转头去看的时候,约翰拔腿就跑。他们刚刚经过一条巷,于是他转身朝着巷拼命跑去。跑到一半的时候,约翰回头,看见布莱恩在后面追,蓝斗篷在他身后飘扬。那个人猛地撸起袖子。臂上的黑色环印发出亮光,一只真正的犬科动物落在他的身前,沾地的一瞬间就蹿过来。那是什么东西?鬣狗? 约翰本来还抱有一丁点儿希望,也许那个傲慢的陌生人最不上自己,显然事与愿违。鬣狗证明了布莱恩也是一个制定契约的人。也许,他真的是一名猎人。不过,约翰依然不喜欢他的虚伪,怀疑他是一名杀手,自己决不能落在他手里。 约翰曾经有几次从巷成功逃脱的经验。他使劲儿跑,伸着两条胳膊把路边的柳条筐和垃圾桶什么的扒了下来,,给追兵造成阻碍。虽然他逃跑得很努力,可惜还是听见他们越来越近。一想起鬣狗的那一口獠牙,他的双腿便倒换得更加卖力。同时他还想起了布莱恩佩戴的那把昂贵的宝剑。 转过拐角,约翰跑进另一条巷。他跑过一扇门,却不敢去试,生怕万一门是锁着的,也害怕门里的人不愿意帮助一名逃跑的孤儿。他已经得到过很惨痛的教训,逃命中的孤儿基本上遇不到什么朋友。他抬头,想看看有没有地方能蹿上房顶,不过目及之处基本没有。后面一人一狗越来越近。 左前方,他看见房屋之间有一道栅栏。他跳起来,抓住粗糙的栏杆顶,一条腿搭上去。这时鬣狗低吼一声,朝着他聋啦在那里的那条腿扑过去。狗牙划破他的皮肤,撕破了他的裤腿,差一点儿就把他从栏杆上扯下来。 “你给我下来!”布莱恩命令道,同时抽出剑跑过来。 约翰翻过栏杆,摔在一片草坪上,草坪的角落里有一个乞丐搭的破草棚。破衣烂衫的乞丐缩在黑漆漆的草棚里瞪着他,摆明很不欢迎他。苍蝇和老鼠是这里的统治者,它们围着躺在草棚深处的一具乞丐尸体打转,尸体上满是破裂的烂疮而活着的乞丐也没比他好多少。“他们得了和矮鼻一样的病!”约翰惊讶的想,他跳起来,冲出草坪。当他跑到草坪的另一头的栅栏时,回头看见那只鬣狗还在追自己,却不见了布莱恩的人影。他是把自己的古灵扔过来的吗?约翰巡视着前方堆得乱七八糟的场地,想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当做武器,却什么都没找到。鬣狗正在靠近,他知道自己可能还没跑到栏杆那里,就被追上了。而他想要站起来翻过去却不被咬上一口,绝对是门都没有。 约翰跑到栏杆前,跳起来两只手抓住栏杆顶端,看起来想要翻过去,可就在这时环印又发出了红光,脑中闪过一幕鬣狗高高跃起的画面,心跳声清晰可闻,时间在他的眼里变得缓慢。他转过头发现鬣狗在脑中画面既定的位置起跳,这就是古灵的力量吗?是我让时间变慢的吗?心脏的搏动声挤压着他的耳膜,惊讶之余,他一脚照着扑上来的鬣狗侧脸踢过去。时间变回正常的速度,这临危一脚踢得干净漂亮,鬣狗嗷呜一声摔倒在栏杆下。约翰在这头野兽站起来之前,翻了过去。 这边的巷子稍微宽一些,他正琢磨着要往那边跑,布莱恩从前面的拐角转出来,跑过来的速度快得像超人。他速度这么快,别人连他的一半都赶不上。他趁约翰跑过草坪的时候,绕了大半个街区,这才能及时赶到。约翰曾经听过好些故事,都是讲制定契约的人可以从自己的古灵那里获得什么样的能力。自己怎么可能从这样的人手里逃掉呢?他掉头朝另一边跑去。 跑过又一个拐角,约翰发现自己前面冲过来一个大个子,他披着漆黑的斗篷,胯下一匹黑色的马。没时间消化这个诡异的场面,那马正朝自己跑来。头发花白的男人肩宽体阔,棱角分明的脸上围着一圈硬胡子。他一手拎着钉头锤,斗篷下面的锁子甲哗啦哗啦乱响。 “闪开,孩子!”黑袍人喊道。 约翰闪到一边,低生平贴着墙壁,让马冲过去。整个过程中,环印始终闪着红光。约翰转身,看着布莱恩和鬣狗刚刚拐过弯来便猛地刹住脚,黑袍人大喝一声。布莱恩和鬣狗转身往回跑。 布莱恩撞开他经过的第一扇门,也许是某个药店的后门,而且店主姓尼赫迈亚。骑马的大个子勒住坐骑,似乎在考虑要不要闯进去,随后他又调转马头回到约翰身边。“他说他叫什么?”这回环印没有提醒约翰逃跑。 “那家伙?他说他叫布莱恩。” “这倒不错。你认识他吗?” “刚遇见。他把我从牢房里保释了出来。” 那人蹬下马。“他都和你说了什么?” “也没说什么。”约翰说,“就说他想把我带走。” “我想也是。”那个人说,“我们管他叫猎狗布莱恩,灵感来自他的古灵。他替我们的劲敌卖命,就是邪神。” “邪神?”约翰问,“你是说真的吗?你是什么人?” “我叫赫克托耳。” 约翰瞥了一眼他的马。不是吧,这不可能。“就是那个赫克托耳?” “如果你指的是那个猎魔人赛得里克·赫克托耳的话,是的,就是那个赫克托耳。” 约翰展示了一下自己的环印。“突然间所有人都想成为我的朋友。你们都是突然出现。是因为我手上的这个红色的圆圈吗?” “这不是圆圈,而是环印,它是猎魔人的象征。”赫克托耳眯着眼仔细端详着约翰的手背,“而你在今天,将传说中的血环召唤回世界上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五章:《七日经》 约翰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后脑,五根很适合当贼的修长手指在触碰到用缎带扎在此处的假发时停了下来,他低头看着皮鞋上的纽扣,又伸出双手试图将三角帽扶正到正确的位置。走在前面的赫克托耳敏锐的察觉到了他的一样,“还不习惯穿礼服吗?”他正了正约翰的外衣上的翻边领和胸前的白色领巾,“这没有什么好丢脸的,因为我到了这把年纪都还没有习惯。” “真的吗?”约翰将鹿皮手套上多出来的部分塞进袖口,他朝赫克托耳追了上去,闪亮的皮鞋踩在大理石台阶上发出哒哒的声音,“我能问个问题吗?” “问吧,孩子。” “为什么猎魔人还会有这样的衣服?”约翰问。在他听过的所有故事里,猎魔人似乎都是给人一种穿着铠甲过完一辈子的感觉,而赫克托耳身上穿的这件带精美刺绣的礼服通常只会出现在贵族的衣柜里。这种用上好布料制成的衣物装饰性远大于实用性,穿戴时必须把每一个攀扣系好,不然衣褶就会变得歪七扭八。除了又紧又呆板还一点也不保暖以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昂贵——约翰丝毫不怀疑要是把这件衣服卖出去,就能让他和贫民窟里的其他男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吃喝不愁。真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制作过程恐怖到让他不敢回忆的东西居然会有人愿意穿! “这是个很有深度的问题,”赫克托耳回答道,“咱们猎人要想养活自己就必须完成各种猎魔的委托,而我们的雇主既不喜欢我们穿着沾着泥巴的铠甲走进他们的家门又不喜欢掏钱替我们换一件。所以为了不让自己饿死——看那,表演开始了。” 萨菲雅歌剧院是维德菲尔德最古老的建筑之一,传说萨菲雅是维德菲尔德的建立者和保护者,《旧日圣经》里说萨菲雅是亚尔索玛的妻子。这座伟大的建筑是上城区里少数可以让外乡人进入的场所,许多年来这里举行了无数的表演,庆典,演讲和决斗。约翰从未想过会到这里看歌剧,而且坐的还是贵族的座位,要知道有时间坐着听戏还不如把这个时间用来把观众的口袋搜刮干净。 厚重的幕帘拉开了,两个人影走上舞台。今天是七日节的第一天,维德菲尔德人信仰着旧神,萨菲雅歌剧院会在这一天开始表演《旧日圣经》的第一章:《七日经》的内容。玛拉海尔大陆上的每一个人都听过这个故事。 那时世界还是混沌,没有时间也没有光。 第一天:混沌中打开了一个大豁口,里面走出了两个身影,其中一个在离开豁口的瞬间就死了,他便是最初的死者艾历安,另一个是他的兄弟最初的生者亚尔。 第二天:艾历安的灵魂离开肉体,亚尔把它分成三份。龙神塔拉戈什,疯神普兰克和泪神伊里希诞生。 第三天:没有灵魂的肉体开始腐烂,蛆虫很快啃食了艾历安的肉体。这些蛆虫拥有灵性,又分为两类,朝阳的一面生出的是光明精灵,亚尔赋予了它们人类的形体和超人的智慧。朝阴的一面生出的是黑暗精灵,亚尔赋予了它们野兽的躯体和与光明精灵同等的智慧。 第四天:塔拉戈什,普兰克和伊里希各自创造了不同的生物。塔拉戈什拔下了所有的鳞片,这些鳞片落地时化身为巨龙。伊里希眼泪里走出了弥赛亚人。普兰克创造了淹神施纳姆,树神巴埃门和沙神山迪。 第五天:亚尔降下了高贵的子嗣。亚尔符林,亚尔索玛,亚尔珐尔和亚尔温特与淹神施纳姆,树神巴埃门和沙神山迪一样是第二代神。 第六天:第一代神,亚尔,塔拉戈什,普兰克和伊里希一起消失了。光明精灵,黑暗精灵,龙族,弥赛亚人,淹神施纳姆,树神巴埃门,沙神山迪,亚尔符林,亚尔索玛,亚尔珐尔和亚尔温特为了争夺统治权开始混战。 第七天:混战结束。龙族向天空迁徙,光明精灵和黑暗精灵灭绝,淹神施纳姆,树神巴埃门和沙神山迪被放逐到了疾苦之地,亚尔符林,亚尔索玛,亚尔珐尔和亚尔温特分别与阿德里亚人克拉西姆,埃兰里亚,萨菲雅和苏拉芙联姻。阿德里亚人开始退化为两个不同的族群。一是继承智慧,肉体缩的智人;二是继承肉体,智慧缩的巨人。二者难以共处,战争又开始了。 约翰当然不可能坚持七天看完这部歌剧,事实上不到十分钟他就已经开始犯困了。他打了一个长长的哈切,睡眼惺忪的盯着赫克托耳。 “有什么事吗?”赫克托耳搓捻着胡子问。 “你为什么要救我?”约翰指着血环,“是因为这个吗?” “是的,”赫克托耳回答道,“大部分是。” “为什么你们都对它感兴趣?”约翰追问,“最近我碰到的所有人都是为了它。” “你知道古灵师诞生的原因吗?” 约翰诚实的摇摇头。 “《旧日圣经》的记载其实不完全正确。上古精灵并没有灭亡。他们的一部分隐居在哭林的深处,从此销声匿迹。另一部分选择了与人类混居,久而久之一种新的种族便诞生了。那就是混血种,他们像精灵一样拥有将灵魂实体化为古灵的能力,却拥有人类的面孔。像精灵一样,也不是所有混血种都会成为古灵师,而且契约的风险你我都很清楚。在克拉西姆拿出神酒之前大多数古灵师都被契约的反噬力变成了残废。在那个时代拥有古灵说是荣耀到不如说是噩梦。你可能已经发现了,”赫克托耳摘下左手的手套,手背上的圆环像布莱恩一样是黑色的,“血环不是普通的环印。红色是精灵王的象征,只有血统极其纯正的混血种才有可能结出。要知道上次有人结出血环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 “你救我是因为血环吗?”约翰问。 “只是一半,”赫克托耳续道,“你应该听说过织命者吧?我来维德菲尔德就是因为十年前一个织命者给过我一个预言,说是新历110年1月1日这一天我会在维德菲尔德找到我唯一的学徒。” “所以你就在我快要被布莱恩抓住的时候碰巧路过又碰巧想到了这个预言救了我?”约翰认为这说法有点不可思议,要是这么扯淡预言都能实现的话,还会有人愿意去冒险吗?“你就没有试过违背这个预言吗?比如提前找一个学徒或者干脆不来。” “我当然试过。”赫克托耳肯定道,“在你之前我找过不下六个徒弟。但他们要么被危险种吃掉要么就是受不了猎魔人的训练而逃跑。这世上声称自己可以窥探未来的家伙可能有无数个,但只有斯缇埃尔家族传承的古灵被世人公认为生来就是为了窥探未来的古灵。因为每一个继承了这个古灵的斯缇埃尔女孩织出的图案都无一例外的在现实中发生。被她们确认过的未来是不可能改变的,命运的丝线会将预言的每一个部分串在一起。”赫克托耳从怀中逃出一叠对着整齐的纸片,他挑选出一张泛黄的,上面印着布莱恩的头像,“这是三角议会秘密发布的悬赏单,要求捉拿猎狗布莱恩,赏金为00000克朗,生死不论。艾伦王要求我在今天到达维德菲尔德向他报告,否则就杀了我。况且近几年混血种的出生率越来越低,而像布莱恩这样效忠邪神的人却越来越多。” 今天的歌剧结束了,演员们并排站在舞台上向观众鞠躬,而观众则用掌声和欢呼来回应他们。 约翰和赫克托耳走出萨菲雅歌剧院的大门,停留在凯旋广场的一角。 “你真的不想跟我离开这里,成为一个真正的混血种?” “我很抱歉这么说,赫克托耳,即使你救了我。”约翰低下头,神色黯淡,“我很想跟你走,但我不是当猎魔人的料。我得回贫民窟了,那里还有几个尚未到饮神酒的年龄的孩子需要照顾。” “你是个特别的存在,即使在混血种中亦是如此。你表现出的资质是绝无仅有的,要知道踹飞猎狗布莱恩的古灵可不是一个刚结出环印的人可以做到的。”赫克托耳叹了口气“你无须自责,我承认我很需要一个学徒来继承我的知识和技巧,可以的话我希望那人是你。我不会逼迫你成为猎人,因为你现在有选择自由和拒绝的权利。不过在这个时代能遇到你这样的人,已实属奇遇。相信我约翰,保持你的这份善良,他迟早会让你受益匪浅。” “克这件衣服这么办?”约翰原来那件衣服估计已经被制衣店的裁缝扔进垃圾堆了。 “送给你了。”猎魔人回过头,“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就来西城门边上的谢顶雄狮酒馆找我,我会在破晓时出发去西国。” 约翰点点头,朝方向走去,那是贫民窟的方向。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六章:白鸽教堂 太阳的余温消失在那不勒斯海的尽头,夜幕降临的维德菲尔德灯火通明更显繁华。在这座奇迹之城的东面,有一块在地图上特意用红色标注出来的区域,那是维德菲尔德的贫民窟,叫做红疣区。这里破败又潮湿,就连上帝慈悲的眼光也无法照亮这里。一群从来不干好事的家伙——强盗,黑帮,妓女和其他罪犯的藏身处,在阴暗的夜晚里能看见的唯一光亮就是失火时的火光。 约翰快步走在狭窄的路上,他熟悉这里的每一条巷和捷径,熟悉到可以凭借感觉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件窝。一团嘈杂的嗡嗡声纠集在前方,同时聚集的还有恶臭。约翰想起了布莱恩狡黠的微笑,他忽然听见了心跳的声音,而且在不断加快。血环传来微弱的灼热感,无光的巷在他眼里越来越亮。 这种明亮不是他熟悉的那种明亮,因为他的视线穿透了衣物和皮肤清楚地看见了自己身体里的骨骼,血管和神经。他惊恐的抬起头—— “天啊!”约翰已经略微习惯了血环带来的各种震惊,但眼前的情景让他想吐。一具长满浓疮的尸体横在路中间,那是数万只苍蝇疯狂的中心。几个较的物体在他的皮肤之下爬行,那是几只硕大的老鼠正在大快朵颐其中的内脏……幸好今天什么都没有吃,所以什么都吐不出来。约翰心跨过尸体,心想:那不是矮鼻,那不是矮鼻,红疣区生病的人那么多,况且他还有药呢…… 血腥味刺激着门外的约翰,他颤抖着推开木门,灼烧感还在增强,闪烁的红光逐渐稳定。三具尸体狰狞的倒在地上,那是滑头,懒虫和鼻涕鬼——红毛和矮鼻不见了!血环进一步加强约翰的感官,他注意到懒虫的勃颈上有一道奇怪的伤口。他凑近尸体,那伤口又深又模糊——这可不是老鼠能啃出来的,像是有人用刀子划出来的。 突然,空气泛起微弱的波动。就像平静的水面上掉进了石子,伴随着一声似有似无的“救救我!”。这样就比蚊子大一点的声音约翰根本不会注意到,但现在这声音就像雷鸣清楚。那是红毛的声音!他离开屋,转身冲向声音的来源——如果那是的话。 “咣——” 教堂的钟声响了,洪亮的钟声提醒人们午夜已过,也让世界在约翰眼中起伏。血环似乎将他的感知力提升到了一个极高的境界。几滴最微的血液滴在地上,它们散发出的气味结成红色的云,形成一条常人看不见的“隐形”路线。他拖着疲惫的身子沿着血迹奔跑,他越是向前,叫喊声就越大,空气中的波纹也就越明显。直到“啊——”的一声,喊声戛然而止,波纹也同时消失。 每一个住在红疣区里的人都活得很辛苦,他们今天用尽全力就只是为了看到明天的太阳。死亡对这里的人或物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白天你偷了某人的食物晚上那人就可能拿着铁棒把你的脑袋敲开,然后野狗和老鼠会消化掉你和你家人的尸体。他们当然听见了红毛的求救,但这只能提醒他们把门窗所得更近些。“杰克把柜子推过来抵住大门。”“莱恩找些钉子来,就对不能让那些家伙从窗户翻进来。”类似的行为在每一个住着人的房间里进行着。生怕有人向他们寻求帮助。这些弱又顽强的家伙知道这座城市的规则,如果动了恻隐之心的话,就有可能招来无尽的麻烦和灾祸。 血迹带他来到这里,寒冷的月光照在蓝色的尖顶上,这座建筑物比周围的其他建筑要高上两倍不止。所有住在红疣区的人认识这,因为这是红疣区唯一一座教堂——白鸽教堂。血迹一只深入到教堂内部,脱了漆的大门虚掩着,好像在也不能格挡住其中几乎可以闻到的怨恨和确实可以闻到的血腥味。 他推开门,看见一个穿着教服的男人正低着头站在神龛前,像是在祈祷。血迹一只眼神到他脚边,约翰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克莱门神父,是你吗?” 男人身体微微一颤,他直起身子,露出了先前被他挡住的东西,转身的同时从口袋里取出一条手帕。 那是一具尸体,准确的说是是一具男孩的尸体。男孩的脖子好像被野兽用蛮力咬开一样,飞溅出的血液染红了神龛前的亚麻桌布。尸体有一头显眼的红发,圆睁的眼睛诉说着生前的遭遇——红毛死了! 克莱门神父用手帕擦掉嘴角的血迹,他微笑着说:“约翰是你吗?我记得你好像从来都没有靠近过这座教堂。” 约翰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理智告诉他绝对不能显露出类似害怕或却懦的迹象——如果他还想见到明天的太阳的话。“幸好我以前都没有来过。” “啧——啧——啧——”克莱门注意到了约翰手背上的血环,随后他使劲嗅了嗅,“真香呀!你的血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香!”他扔掉手帕,伸出双手像是要隔空抓住约翰的样子。 克莱门的眼睛开始变红,声音变得极具诱惑力,是人不自觉地想要听话,这一点简直和布莱恩一模一样。“过来,约翰。被害怕,我的孩子,快过来……” 来自血环的灼烧感越来越强,那危险的感觉像是要真的烧起来一样。一股想要破坏和毁灭的欲望涌上心头,而他现在确实有能力这么做。“红疣区里的五个男孩是你杀的吗?” “你居然没有受到暗示术的影响!”克莱门神父拖着下巴,“我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你的血,真实越来越香了。”他的指骨开始变尖同时以可见的速度生长着,然后刺破皮肤。不到两个眨眼的时间,最长的一根骨刺已经有半腕尺长。 “红疣区的五个男孩,”血环越来越亮,虽然这只有他自己才看得到。“是你杀的吗?劝你不要让我问第三遍!”约翰几乎要抑制不住杀戮的欲望。 “这个嘛,”克莱门故意露出一副苦恼的样子,“你猜呀。” 约翰紧握双拳向前猛冲。神父一瞬间消失在他的面前,不等约翰反应过来,他又像幽灵一样出现在约翰身后。男孩来不及惊讶,他紧紧掐住自己的脖子,长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热汤似的血液从指缝净流出,约翰痛苦的倒在地上。 血泊迅速气化成血雾,克莱门贪婪地呼吸着,脸上写满了对血雾的陶醉和对地上那一滩的可惜。 突然,倒地的尸体站了起来。双手离开脖颈,伤口处冒着浓浓蒸汽。几个眨眼的时间,巨大的伤口开始愈合,只是留下了一道怪诞的伤疤。 克莱门知道人类再怎么诈尸,伤口都不会愈合。他活动着骨刺,像箭一样袭向男孩。 男孩抬起头,黄金瞳像融化的黄金一样闪耀。吸血鬼全力移动时的速度或许像一样快,但在男孩眼里却像静止的一样。“告诉你一件事,克莱门。”男孩伸出手,同时空气中产生了一股普通人也能看见的波动,随手克莱门便像被什么东西打到一样,偏离了原本的方向——狠狠的撞在了教堂的石柱上。“其实很好猜。” 动弹不得的神父在心中问候约翰的祖宗,男孩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向他。他似乎知道克莱门在想些什么,他提起他的衣领,用一种比约翰沙哑得多的声音,“约翰不在了,山姆回来了。现在,看着我的眼睛!” 克莱门真的照那个自称山姆的人说的去做了,真不敢相信吸血鬼居然中了暗示术!他只觉得好像有人用棍子敲开了他的脑袋,那是今天下午的景象。 偷到精华液的滑头和鼻涕鬼赶回到红疣区,可怜的矮鼻却没能撑到那个时候。他们正准备将尸体拖到城外的荒地里掩埋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暴躁的男人。那家伙带着一条鬣狗和一柄华丽的剑,可能是孤儿对危险的预感比较强,拖着尸体的滑头和鼻涕鬼迅速跑回了家。可他们忘了,那男人还带着一条狗!男人提着剑走进屋,伴随着几声惨叫和犬吠之后,满是伤痕的红毛居然逃了出来。他摔倒了好几次,男人和鬣狗像狩猎动物一样慢慢跟着他,用娱乐的眼光嘲笑着他笨拙的动作。不知不觉红毛跑到了教堂,尾随其后的是布莱恩和他的古灵,他问:“你是要跟我抢猎物吗?”克莱门入股的舔了舔嘴唇,露出了两颗又尖又长的虎牙。“吸血鬼?在教堂里?”布莱恩饶有趣味的说,“他是你的了。”说完便带着古灵离开了。 “用不着这么大动干戈!”克莱门想要呕吐,但他今天只喝了血,而那些血已经从肚子上的伤口流走了。“不如我们合作吧?只要你放过我,我就——” “喀——” 没人知道要是山姆放过他,他会怎么样。第二天,当人们扑灭了教堂的大火,就会发现被人强行扭断脖颈的克莱门神父跪在神龛前,像是再向上帝祷告又像是向死在神龛上的红发男孩谢罪。 山姆的视线开始模糊,呼吸越发困难。他知道约翰快醒了,届时指环上的咒语就会重新将他封印。他跌跌撞撞的离开教堂,有一步没一步的向西前行,他知道现在应该去找谁。 太阳从遥远的东方升起,一个不知道是约翰还是山姆的男孩瘫倒在靠近西城门的一架酒馆的门前。酒馆的看板上画着一只秃顶的雄狮正在喝啤酒。看起来很滑稽又好像隐喻着什么。这座不起眼的建筑物开门时总会发出“吱呀”的声音,今天也不例外。门后走出一位身穿锁子甲,年龄有些大的猎魔人。 赫克托耳认出了男孩的模样,便将他抱起转身回到了酒馆。“阿尔伯特,拿毛巾和热水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七章:秘银与黑金 约翰是在一阵酸痛中醒来的,他感觉自己在移动,而他确实是在移动。血环的灼烧感不见了,光线以正常的形势进入他的眼睛,后又以正常的方式成像。而不是以那种黑白两色,所有活物都是半透明的状态。 “你醒了?”赫克托耳驾着马车,“我能感觉到昨天有大量原素聚集在东城区,当地的居民先是听到了求救声和哭声,接着是尖叫,最后是一场大到连国王都听得见的爆炸。维德菲尔德报,圣·萨菲雅报,教会报和世界核心报以及其他我叫不出来名字的报纸都在头版上给红疣区的一座教堂留了位置。而在我决定亲自到现场调查的时候,你又伤痕累累的出现在我面前寻求帮助。让我最不可思议的是,受了这么多致命伤的你不仅活了下来,而且在第二天正午之前又活了过来!” 约翰双手撑地,艰难的坐了起来。“我只记得布莱恩杀了我的朋友,还有克莱门——” “克莱门!那个吸血鬼?”赫克托耳扭过头,神色有些惊讶,但一瞬间又平静了下来,“这样就能解释你脖子和脸上的伤疤了。你应该庆幸克莱门当时只是抓伤了你,而没有吸干你的血,要知道即使是混血种也是会变成吸血鬼的。况且,”他掏出一张悬赏令,上面印着克莱门的头像,“你说的克莱门可不是什么普通的三流吸血鬼。他是风西堡十二廷臣之一,吸血鬼之王奥格大君的亲自制造的吸血鬼之一。如果你碰上的是真人的话,我很好奇你是这么活下来的。” “或许只是名字相同的普通吸血鬼而已。”约翰续道,“我听说猎魔人的训练很严格。”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或许你都是对的。”赫克托耳说道,“大部分混血种都在最初的训练前坚持不住放弃了,但有一句老话叫做‘天生的猎人无需训练’。通常来说,如果你想要成为猎人的话,还需要经过一个必要的步骤。” “什么步骤?”约翰问道。 “猎魔人没有回头路,你不能在没有与过去撇干净的情况下踏上狩猎的道路。也就是说你得在所有人面前死过一次。不过就在昨天,令人尊敬的布莱恩先生和他的古灵将包括尼赫迈亚在内的所有你认识的或认识你的人一个不剩的杀了个干净。所以这个步骤自动省略了。” “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他?” “你的反应有些不对啊。”赫克托耳说道,“难道你不应该像说里主角一样,认为那些人的死都是你造成的,然后因为受不了负罪感,而消沉一段时间吗?” 约翰撇撇嘴,“所以这种脑残永远只能活在故事里。” “说得对,约翰。”马车离开大路,缓缓驶进了一片密林。“我没有时间把你送到法环学院里接受正规的学习。只能用比较原始的方法训练,但是这样更快,也更方便。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痛。猎魔人的传闻你应该听过不少——他们诱拐孩儿,领回去灌下各种魔法草药,活下来的孩子就会成为猎魔人,变成拥有非人力量的巫师。他们会学习杀戮,其他所有人类的感情都会磨灭殆尽。他们为了消灭怪物而把自己变成怪物。甚至有人说现在该狩猎猎魔人了,因为怪物越来越少,而猎魔人却越来越多。我得说这些都是放屁,至少‘猎魔人越来越多’这一段不是真的。” “你把这些告诉我,是让我做选择吗?” “当然不是,约翰。我只是想知道听到这一切之后你的表情。”赫克托耳取出一张档案袋,和一只羽毛笔,“打开然后签了他。” 约翰既会认字又会写字,这在孤儿中并不常见。虽然大多数孤儿院都声称自己开设了课堂,但也都只停留在声称的脚步。相较之下,本应该教授知识的老师们更喜欢用鞭子教授乞讨和扒窃的技巧。 姓名:约翰·韦斯利 性别:男 出生地:科利亚 “等等,”站在旁边的赫克托耳打断道,“你出生在科利亚?” “是啊,”约翰问道,“怎么了?” “泰斯特人普遍特征是黑卷发和蓝眼睛,虽然你的头发是黑色的但很明显你的眼睛是褐色的。”赫克托耳分析道,“要知道褐色眼睛可不是什么主要人种能长得出来的。” “这不可能,”约翰反驳道,“我肯定是泰斯特人,我爸爸出生在科利亚,我妈妈的眼睛也是蓝色的。” “你是想说两个血统纯正的蓝眼睛泰斯特人生出了一个褐色眼睛的家伙。”赫克托耳续道,“全世界只有瓦兰铎人的眼睛是褐色的,说不定你隔代遗传了你某个瓦兰铎人祖先的特征。” “瓦兰铎人?”约翰问道,“那群在马车上上出生的家伙?” 瓦兰铎人是在灾难中形成的特殊民族,他们没有真正的居住地,只会在临近水源的地方稍作停留。因为没有定居地,所以瓦兰铎人不事农桑,一般也不饲养食用牲畜,而是依靠城镇和农村的居民谋生。传统上,瓦兰铎人一向在城镇和乡村居民区周围,寻求与其流浪生活相适应的生计。男人以贩卖家畜、驯兽、补锅和充当乐师为业。妇女从事占卜、卖药、行乞和表演等行业。流动马戏团为瓦兰铎人提供了工作机会,共同而紧密地生活在以地毡装饰的狭空间,就如同他们敞篷马车里生活一样。由于瓦兰铎人的生活方式,使得他们相较于主流的泰斯特人,路德维人或维京人来说更加贫穷。这使得偷窃在这个民族里变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因此许多瓦兰铎人也常常遭到当地居民和领主的驱赶。 现在约翰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们看到他眼睛的时候总是带着一股不屑和厌恶。 “别灰心,约翰。”赫克托耳说道,“其实历史上的第一个猎魔人卡特·巴托洛缪也是个瓦兰铎人。” “有什么用吗?我又不是第一猎人。”约翰嘟囔着,将填好的契约递给赫克托耳。 赫克托耳将契约整理好收回密封袋里,“那么你现在已经是个学徒了。”他打开马车的一块挡板,从车厢里出现了一条楼梯!“跟我来,约翰。” “这是绘画空间,”赫克托耳说着点燃了一根火把递给约翰,又给自己点燃了一根,“一部分混血种的古灵可以创造出一定大的独立空间,只要带着原画就能随意移动这个独立空间。同样的如果原画损坏,独立空间就会崩塌,那么存放在其中的物品也就再也拿不出来了。” 约翰扫视了一眼靠墙摆放的武器架:各式各样的长剑,弯刀,锤子,斧子,长棍棒和短棍棒应该有尽有。它们无一例外的镀了一层银,而且闪闪发光。“不是所有混血种的古灵都能用来战斗,”赫克托耳说道,“这些都是秘银武器,这种用陨铁和银锻成的合金硬度和导魔性都要优于精钢。你可以碰一下这把剑,心,不要碰到剑刃。否则你会被割伤的。现在闭上眼睛,然后伸出左手。” “为什么?”约翰问道,但还是照做了。 “这是流传在猎魔人之间说法,闭上眼睛摸到的第一把武器就是最适合你的武器。”赫克托耳解释道。 “就像你的那把钉头锤一样?” “不,那锤子是我顺手从墙上取下的。”他提醒道,“一定要把眼睛闭上,我看见你睁眼了!” 男孩闭上眼睛,通常来说隔着眼皮的话能看到的只有黑漆漆的一片。但现在,约翰可以清楚地看见每一样物体,只是它们全都是半透明的状态,而且无一例外的闪着奇怪的白光。 “我觉得你应该已经可以看见了,”半透明状态下的赫克托耳每张一下最空气中都会泛起一阵轻微的波动,“这是原素视界,是只有混血种才能看见的特殊视界。在普通视界里的每一个动作留下的痕迹都会在原素视界里被放大,你可以在原素视界里听见谷仓里老鼠的声音,可以看见三个月前一只驼鹿在暴雨肆虐的森林里留下的脚印。而存在于普通视界里的物体在原素视界中会被一层特殊的光环包裹,你得学会分辨这些光环的差别。” 约翰只觉得这些所谓的“光环”长得都一模一样,他绕着房间中心的矛架转圈,试图找到适合自己的武器。一个大箱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与其他武器的白色光环不同的是,围绕它的光环是黑色的。而且约翰不能凭借原素视觉透视看到里面的内容物。他心翼翼的拆开锁头,拨开盖子。约翰睁开眼睛,因为他想用真正的眼睛看自己武器的第一眼。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霰弹枪! “真是难以置信!这个空间里的每一把武器都曾经被猎魔人用于狩猎,只是他们的原主人不是死了就是变成了终身残废。‘你在挑选武器时,武器也在挑选着你。’这把霰弹枪曾经属于伊芙·奥斯库尔,而你挑中了它,也就说明你和她的相性最佳。” 突然血环在原素视界里亮了一下,六个猎魔人骑着马走进科利亚的画面一闪而过,那时好像也提到过这个名字。“秘银应该是白色的对吗?”为了转移注意力,约翰问道,“为什么这个是黑色的?” “因为这不是秘银,”赫克托耳回答道,“这是黑金武器,硬度和导魔性比秘银要强上许多。是用陨铁和史威尔矿石制造的合金,只是现在史威尔矿脉彻底枯竭,匠魂工厂将所有的已有的黑金碎片打造了这把霰弹枪,这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件黑金武器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八章:圆石镇 两匹马沿着马其顿河沿岸的路慢慢颠,两旁是繁茂的低矮灌木。一道绵延的山脊偶尔会为这片干巴巴,崎岖不平的区域带来一些变化。那是雾山——玛拉海尔最长最大的山脉之一,和白山、十二圣徒山一起将路德维分成四块不同的区域。约翰骑马走在赫克托耳的后面。 它叫泡椒,这个名字来源于维德菲尔德一家餐馆的招牌菜。掌厨来自皮特西昆,这是他的家乡菜。某天约翰来到这家餐馆“碰运气”的时候曾经得到过一点。那味道很辛辣,但是却能让身体暖和起来,代价是得喝下更多的水。赫克托耳让约翰来为这匹马取一个新名字,但是当约翰说出泡椒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愣了一下。 一周前,他从来没有骑过马。坐在马鞍上几天下来,悲伤早就不见了踪影,他和自己的坐骑相处的越发自在。泡椒和另外一匹马——煤黑,原本都是由赫克托耳驯养,它们强壮且忠诚。与一般战马不同的是它们都被注射过只有猎魔人才知道的秘密药水,药水由各式各样蘑菇的汁液、箭毒蛙皮肤上的分泌物、骏鹰或蝎尾狮的血液还有其他更加奇怪但又明显有毒的炼金药品混合而成。药水可以大幅度提高马匹的速度和耐力,只是它必须在马刚出生时完成注射,而且成功率很低,十只马可能只会有一只在药水的影响下活过来。 赫克托耳曾经用他们来拉马车,只是一周前一只愤怒的狮鹫从天而降之后将马车撕成碎片,接着嚎叫一声,重新飞向天空。约翰原以为赫克托耳会为了那辆马车而追逐狮鹫,但赫克托耳告诉他:“狮鹫是运动范围最广的野兽之一,它们会出现在这里捕食就意味着它们的巢穴既有可能在雾山北部的某个峡谷里又有可能在布拉格海西岸的海滩上。很明显我不准备为了一只狮鹫而找遍整个东路德维,就因为它拆了我的马车。” 长时间的骑行或许激发出了约翰血脉深处那些属于瓦兰铎人的部分,他很适应马背上那些不可避免的晃动和赶路时那些被风吹起的土尘。鉴于约翰原来的那件华贵的礼服挤满了大大的血块和烧焦的痕迹——而且还有一股浓浓的臭水沟的味道——这些对猎魔人和他们常穿的那些衣服来说或许司空见惯,但那件华贵的丝织品可经不起比抚摸更大的折腾,以至于完全只去了一件“衣服”所必需的拥有的某些基本要求。 这使得赫克托耳那本来就不是很鼓的钱袋再次缩水,现在约翰穿的是一件更暖和也更轻便灵活的皮夹克。他更喜欢这一件,因为他是在受够了那件所谓的“贵族套装”上的厚重的长袜、硬邦邦的皮鞋、滑稽的假发、痒死人的发粉和那条让人难以呼吸的收腰布以及其他叫不出名字的怪异配饰。这件照在他身上的黑斗篷显得有些宽大,它原来应该属于一个像赫克托耳一样强壮的猎魔人。 “这是一个老朋友的遗物。”赫克托耳这样说道,“我们以前都叫他‘剑圣’,不要以为这称号很傻。每个猎魔人的称号都有其古灵的含义,其中有几个著名的称号在几个庞大家族内部传承。比如:‘剑圣’来自曼斯威特家族,‘织命者’来自斯缇埃尔家族,‘狼王’来自罗德布洛克家族。可惜他在一个没有星光和月光的夜晚被一种世界上最卑鄙最危险的怪物杀死了。” “最危险的怪物?”约翰问道,“那怪物是什么?” 赫克托耳眯着眼睛疲惫的回答道:“就是人啊,约翰。” 对话到此就没有了后续,赫克托耳不愿再继续回忆下去而约翰也不打算追究到底。 鉴于前面道路崎岖,赫克托耳放慢马儿的速度转为行走,约翰也跟着照做。站在山包上,约翰和赫克托耳一道低头看着逐渐出现在视野之内的村庄。几条道路纵横交错于几排砖坯房之中。人们赶着马车、马匹还有几条狗,争相奔走。除了忙活的事情不同,这里的人对约翰来说和他在维德菲尔德或科利亚常见的人并无两样。这里的房屋在他看来并不大,有几栋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粗制滥造,就像是在一天之内匆忙搭建的一样。围绕着村子的矮墙是用几块大石头垒起来的,约翰不经看出一丝伤感。 “那就是我们的第一个目的地。”赫克托耳宣布道,“圆石镇。” “叫卵石镇更确切一点。”一个干干巴巴的声音说道,“这里全都是该死的石头,又臭又硬。” “老兄,你骂人声点。”约翰回应道,“你骂得这么响就算被人听不到,也考虑我的感受啊。” “我讨厌石头,因为他们全都烧不掉。”那声音说道,“话说你也跟着妈呀。我知道你也不喜欢这种镇子。” “这里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史坦纳。”赫克托耳继续说,“非土著都喜欢用昵称。这座城市很,位于东路德维北部。没几个人敢冒险离开大路更加稳定的地方来到这里,因为这里有太多的维京人建造的定居点。如果简妮特真的来到这里寻求帮助的话,我不认为她能活到现在。” 赫克托耳的马一惊,马蹄在地面哒哒直跺。约翰不能立马看清是什么吓着了马。两支箭从左右两个不同的方向袭来,目标可能是马匹也可能是骑马的人。 老练的猎魔人很快稳住了煤黑,银剑出鞘。几个埋伏在长草丛里的人明白自己藏不下去了,便索性站了起来。弩弦嗡鸣,猎魔人剑刃一闪,弩箭便带着金属的哀鸣声转向上方,盘旋着弹到空中,最后消失在茂密的草丛里。 “他挡开了……”其中一个强盗惊叫道,“在空中就挡开——” “一起上。”看起来像是首领的家伙命令道。一把把长剑嘶声出鞘,他们肩并着肩,紧握剑柄。 猎魔人调转马头,左手控制缰绳,右手紧握剑柄。他冲向强盗,同时向约翰喊道:“让科斯魔飞到天上去!一定还有人埋伏在暗处!” 约翰听到了喊话,仓忙的翻找着挎包里的物品。混乱中一只飞来的弩矢不偏不倚的射中了泡椒的脖颈,马血向喷泉一样兹射出来。 吃痛的马儿高高跃起,两条前腿在空中扑腾,沾地两条后腿控制不住平衡,连带着约翰一起倾倒在地上。泡椒压住了约翰的左腿,约翰没法单独拜托这惊人的重量。他费劲的把挎包从身下抽了出来,将里面的倒在地上:一把银匕首,几个吐着不同颜色的陶罐子,若干装着不同液体的玻璃瓶,一根干燥的章鱼触须,一颗狼牙,一个鸟头——就是它。 约翰用唯一能动的左手攥着鸟头,他空中念念有词,这颗由来已久的鸟类骨骸闪烁着红色的光环。他将鸟头向外一抛,鸟头消失在平地上,然后落地点从落地点里钻出了一只乌鸦! 科斯魔是约翰召唤出的古灵,它没有固定的形体所以一只隐藏在血环中。它可以对尸体进行附体,即使是残存的一部分遗体也可以在附体时进行修复,但是结束附体后遗体就会恢复原样。 乌鸦在空中盘旋,腥红的眼睛搜索着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它看见赫克托耳又砍翻了一个强盗。它看见约翰正在用吃奶的力气把自己从马的尸体下拔出来可就是成功不了。它看见被马压着的约翰出现在了两个强盗的行进路线上,后者一边坏笑一边挥着手里的剑,而前者一边为自己自由了的右手高兴一边为了继续解放自己的左腿而拼命努力,丝毫没有注意到脑后的危险。 通常情况下,古灵师死亡,他的古灵也会跟着死。 科斯魔庆幸自己是只死了的乌鸦不会流汗,负责现在一定是冷汗淋漓。乌鸦在空中灵巧的反转,朝着其中一个强盗俯冲。它并不是真的没有形体,它是一团特殊的火焰,一团可以燃烧灵魂的火焰。被它附体的尸体会不停的冒出火花,运动的越快,火花就越多。而在俯冲时,简直就像一只从天而降的火箭! 那强盗正准备下手时,扭头一看。正当他震惊的张嘴时,浑身浴火的乌鸦呼啸着钻进他的嘴里。火焰瞬间充斥了他的全身,不到一个眨眼的时间里,一个强壮的维京强盗变成了一堆灰烬消失在了空气中。 火光映照出了强盗的影子,约翰猛地回过头。他对着仅剩的一名强盗伸出左手,迅速有笨拙的打了一个复杂的手势。 这是维孚法印,使用时会产生一道冲击波,可以掀翻一匹冲锋的公牛。 但是因为约翰结出的维孚法印离标准的样式差了不少,所以威力也离标准的样式差了不少。只是将强盗向后推了一下。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马蹄声向他们靠近,赫克托耳闪着寒光的剑刃无阻碍的切进那名强盗的颈动脉,温热的鲜血喷溅出来。 剩下的十余名强盗向他们靠拢,十个强壮的维京强盗和他们手里的剑即使对猎魔人来说也不是闹着玩的,更何况那个猎魔人身后还有个拖后腿的学徒。 强盗首领露出了胜利的笑脸:“我要把你们的头皮挂在盾牌上——” “冲啊!”一个骑着马的女人带着圆石镇的居民们冲了出来,其中大多是拿着草叉的农民。即使是来自极寒之地的强悍海盗在面对数倍于己的敌人时也不免会颤抖,即使对面是拿着草叉的农民。 而且他们似乎格外害怕那名为首的女骑士,因为他们面对猎魔人时没有颤抖但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就有几个强盗想要放弃刚到手的猎物转身逃命。 “呲——”强盗首领呸了一口,“算你们好运,我们走!”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九章:龙骨教堂 赫克托耳抚摸着泡椒的脖子,马匹用浑浊的眼睛打量着它的原主人。 “它原来叫做快风,是一匹好马。”赫克托耳低着头,声音有些沙哑,“我将它从马厩里抱出来的时候他才只有脸盆那么大。有一次我受了重伤,是它把我沿着基辅河驮到了索吉尔疗伤……” 没几个人愿意与猎魔人同行,在他们漫长的人生中有一半是在马背上度过的。猎魔人和马匹一起战斗,一起旅行,一起被人驱逐甚至一起死。快风陪着赫克托耳走过了世界上的大部分地区,经历过的战斗甚至比约翰听过的还多。而现在这个战士死在了几个维京人的箭下! “抱歉,赫克托耳。我没能稳住泡椒……”马匹是猎魔人唯一的朋友,而赫克托耳的朋友因为他死了。 “你用不着向我道歉! 老猎魔人的声音猛然提高,这话几乎是他喊出来的,他抬起头,瞪着约翰的眼睛充满血丝:“你应该道歉的是他!快风!你本该听从快风的行动,可你却像只猴子一样拽着缰绳!你本该比常人强壮十倍,可你却瘦得像根杆子!该死的本该是你!为什么你这样的人会得到血环?” 女骑手向村民们打了个手势,示意返回圆石镇。她骑着马走向赫克托耳,她没有蠢到无视弥漫在空气中的浓重意味。于是她跳下马背,将马匹留在赫克托耳视野的死角:“它没救了,维京人的箭穿透了它的肺叶和气管。” ~~~~~~~~~~ 传说古斯塔夫1大帝打败过一条叫做法耶特罗戈的龙,使用这条龙的骨骼为框架,人们建造了一座巨型教堂——“龙骨教堂。” 这座伟大的建筑曾是众神教会最著名的教堂之一,但是几年前瘟潮向整个路德维伸出了爪子。即使靠着虔诚的信仰也不能阻止病痛的侵蚀。围绕“龙骨教堂”建立的镇“施佩尔”像是遇到了维京人的洗劫接着又爆发了瘟疫,现在伟大的“龙骨教堂”孤独的伫立在这个无人的死镇中。 破碎的街道上还躺着当年的逃难者,他们或许长满脓疮病死在路上或许尸体上还留着维京人的斧印。这些尸体吓走了居住在附近的农民,却吸引了为数不少的野狗和其他食腐鸟类。 这座伟大的建筑曾是众神教会最著名的教堂之一,但是几年前瘟潮向整个路德维伸出了爪子。即使靠着虔诚的信仰也不能阻止病痛的侵蚀。围绕“龙骨教堂”建立的镇“施佩尔”像是遇到了维京人的洗劫接着又爆发了瘟疫,现在伟大的“龙骨教堂”孤独的伫立在这个无人的死镇中。 破碎的街道上还躺着当年的逃难者,他们或许长满脓疮病死在路上或许尸体上还留着维京人的斧印。这些尸体吓走了居住在附近的农民,却吸引了为数不少的野狗和其他食腐鸟类。 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施佩尔”,他骑着一匹纯黑色的战马。乌鸦们没有理睬他,有些乌鸦忙着为一只腐烂的眼球厮打,几只乌鸦为一支刚找到的金酒杯而兴奋异常,剩下的乌鸦则忙着差不多的事——就好像看不见这个陌生的家伙或者说它们根本不惧怕这个外来者。 拥有巨型翅膀的法耶特罗戈的头颅即使在死后也能让人感受到他的恐怖,现在他被埋嵌在石墙里,隐藏在“龙骨教堂”巨大的镀金十字架之后,赫克托耳也还是能感受到法耶特罗戈骇人的愤怒以及为数不少的原素精灵围着“龙骨教堂”旋转。 这是他第二次拜访这里,上一次还是在二十多年前。那时是白天,阳光灿烂,街道和建筑物都很完整而且也没有死人躺在地上。数不清的朝圣者、教士还有信徒从世界各地来到这里参拜。 但现在的情况是:午夜,目视所及的天空全被一整片浓密的乌云遮得严严实实,看不见半点光亮。街道和房屋损毁的差不多了,没走几步就有一具遗容很丑的尸体被煤黑的马蹄踩到。尸臭味让赫克托耳差点以为这里是某个黑森林边上的森林矮妖的巢穴。 席薇娅修女跪在“龙骨教堂”的大厅里,身前的是几具残缺的尸体。她蜷缩着身子,颤抖着念诵着祷词: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指令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 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就我们脱离凶恶。 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 阿门!” “吱呀——” 事实证明,不管是维德菲尔德西城的“谢顶雄狮酒馆”的破木门还是“龙骨教堂”庄严地大门都会发出某种滑稽的音效。 老猎魔人把“煤黑”留在门外,因为室内不适合骑马战斗。他按照阿雅——那个圆石镇女骑士的指示,追踪维京人的足迹来到这里。 普通强盗不敢随便袭击猎魔人,这群维京人身后一定有人指使。 席薇娅停止祈祷,但她没有站起甚至没有睁开眼睛:“先生既然来了为什么不面对面谈一谈?” 一束奇异的月光从碎裂的窗口探进大厅,明亮的白光不偏不倚的照在猎魔人的身上。他背着两把剑,其中一把闪着银光另一把则在月光的照耀下散发出奇异的光环。猎魔人皱着眉头:“我在找几个维京人,我猜你一定知道他们的下落。” “你可能来晚了。”席薇娅站了起来,面对着赫克托耳,“地上那些就是。” 十几具尸体的残骸散落在地上,上面遍布着各种各样的伤痕。其中几个保存的相对完好,依稀还能辨别出身前的样子。剩下的几个简直就像是被某种巨大的野兽撕咬过的一样,有的脑袋被扯了下来,断裂的肋骨暴露在空气中;有的被长矛之类的武器捅死在地上,瞬间毙命。赫克托耳看得出这个倒霉的家伙身上其他的伤痕是在死后被人用剑看出来的。 “是你杀了他们?” “你觉得有可能么?” 席薇娅伸出手,那绝对不是支乡下修女的手,这一点赫克托耳相当肯定。因为驻扎在乡下的神职人员有时需要亲自耕种来维持修道院的支出,而大城市里的神职人员则不需要。所以凭借胳膊和大腿的粗细来判断一个神职人员的出处也并非全无依据。而席薇娅的手看起来根本干不了除了祈祷之外的任何事,他一定是来自维德菲尔德或是奥姆施泰因之类的中心城市,总之这样的人一定不会出现在这个没有半个活人的乡下镇,即使这里有一间广富盛名的“龙骨教堂”。 但这个修女可能是方圆几里内唯一的活人,所以他是唯一的凶手,可是很明显的:她的脑袋甚至还没有那些维京人的胳膊粗——她根本不可能杀死十几个全副武装的维京强盗——如果她是普通人的话。 “确实不太可能。”赫克托耳拔出背上的银剑,若有所思的回答道,“你不是吸血鬼,因为它们通常不会浪费猎物的鲜血;你不是妖灵,因为它们不会再留下伤口。这样一来答案句很明显了,你是一个女巫,而且渴望杀戮。” “你很聪明猎魔人,而且看起来还很强壮。”席薇娅笑着问道,“也许‘他们’雇你来杀我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一点。” “他们?”猎魔人不解道,“是谁?” “你不知道?啧啧啧,几年前那些逃走的镇民总是想要除掉我,他们找来了数不清的人,那个时候几乎每一个星期都会有一人猎魔人找上门来。龙学派,熊学派,鸥学派,猫学派和蛇学派,而你是?” “我可能是最后一个鸥学派的猎魔人了,法环学院的那帮家伙管我们叫‘老猎人’,因为新一代的猎魔人不属于任何一个学派而是由学院统一训练,再也不会有来自学派的猎魔人诞生了。” “你似乎很有自信可以打败我?” “鸥学派猎魔人的特点在于强化的感官,我可以看透最微的光环波动。” “也就是说你是个‘女巫克星’咯。”席薇娅讽刺道,她打了个手势,声音一下子尖锐起来,“伯特莱姆,杀了他!” 一个健壮的男人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赫克托耳眯着眼睛,这个人的身上的光环不像是个人而像是块石头。在他走出来之前赫克托耳甚至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 ~~~~~~~~~~ “刚才谢谢你在后面支援我,”约翰对科斯魔说,“你这么看他?” 科斯魔还保持着乌鸦的伪装,它伸出一条腿,用一只爪子站着,好像在思考。 “对”约翰说,“我也是这么想的。” 大雨滂沱。 按理说,有马应该算是优势,可以让漫长的旅途加快速度,人们也更惬意。 但事实上,约翰更愿意不行。这其中有一半是因为他刚害死了一匹好马,而另一半是因为他和科斯魔都跟他骑的那匹新坐骑相处的不太好。约翰初学骑马,技术不大好。以前习惯了在街上流浪的日子,没时间也没办法在马鞍上花过什么时间。在维德菲尔德的时候,他想去哪儿都会走着去。实际上,他的马很凶悍,凶得让人不敢瞧它那棕黑色的皮毛,凶得让人不敢靠近,因为它总爱踹约翰。要是约翰松松手里的缰绳,那马能半蜷缩着身子去啃他的腿。它也讨厌科斯魔。要是这乌鸦跟它靠得近了,它会前蹄离地立起来,想着科斯魔猛咬过去。 “他可能是饿了吧。”约翰和阿雅在雨中并肩而行,阿雅说。 “可能想吃人肉了。”约翰答道。 头顶上科斯魔叫了一声。那马则气鼓鼓的耳朵向后伸了伸。 约翰连忙补了一句:“也想吃鸟肉。” “如果你礼貌对待它,那么它也会以礼相待的。”阿雅喊道。 她说的容易,约翰想。他想起了赫克托耳在教他骑马时,絮絮叨叨的说着还没学会走路时,他就开始学骑马的趣事。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十章:公主要干啥? “你说公主失踪了!”约翰差点没从马上掉下来,“这怎么可能?” “不然你以为艾伦王为什么要屈尊会见一个猎魔人?”赫克托耳扣紧“快风”肚带,确认马鞍固定扎实不会滚转后,“马鞍一定要固定扎实,你可不会希望在疾行的时候从马背上摔下来。捆马鞍的动作我只会演示这一遍,你记住了吗?什么——没有?该死,现在的混血种真是越来越不靠谱了。”猎魔人无力的扶着额头,“算了,等你多摔几次自然就记住了。” 约翰站在“快风”的左边,快速回忆了赫克托耳展示的动作要领。左脚踏进马镫,同时右手抓住鞍桥,左脚尖向下压但不千万不要碰到马肚子。很好,已经成功一半了,约翰心想。右脚蹬地,伸直左腿,双手撑住马鞍的前部,然后伸直右腿快速掠过马的臀部,轻轻地坐下,最后将右脚伸进右边的马镫。 “很好现在夹紧马镫,坐稳身子,肩膀、臀部和脚跟尽量保持在同一条直线上。你果然是瓦兰铎人的后代,天生就适合在马背上带一辈子的家伙。”赫克托耳惊叹道,“现在是110年,再过三年就到了三百年一次的‘王选日’,那个时候六个国家的王室蜂拥到‘世界之喉’,挤在一张用黑曜石造的桌子上,期待着本国的‘圣女’可以脱颖而出。如果到这一步都能顺利解决的话,那么那个被神选中的‘圣女’就会在未来的九个月后张开双腿生下所谓的‘神子’。‘神子’你知道吗?” “就是传闻里的那个?”约翰声回答道,他在故事书里看到过这个预言。上帝的第一个儿子领导人类击退了巨人的军队,建立了“拉喀什帝国”,君临整个人类世界,位列所有世俗国王之首同时还是众生教会的创立者和第一位教皇——耶稣·基督。在耶稣·基督死前留下了每隔三百年进行一次的“王选日”的预言。 “五个血统高贵的‘圣女’围坐在‘甄选圆桌’边,最终坐在王座上的人就会成为‘圣母’,那时她就会怀上神的后代,等到‘分娩日’到来一位新的基督就会来到人世,四大王国又将再次统一。”赫克托耳讽刺道,“这听起来似乎很棒,不是吗?但如果只是这样,确实不错。” “也就是说公主就是东国的‘圣女’,现在‘圣女’失踪了,艾伦王才会这么着急要把她找回来?”约翰推测道,但转念一想又有些说不过去的地方,“公主为什么会失踪?她是公主又是‘圣女’,这么重要的人居然会失踪!” “听着约翰,我只说过她是公主可没说过她是‘圣女’。”赫克托耳补充道,“只有最尊贵的女人才有机会成为‘圣女’,从广义上来说一个国家最尊贵的女人应该是女王,其次是王后。但东国没有女王而艾伦王的王后凯瑟琳殿下在十五年前难产而死,所以现在东国里最尊贵的女人的头衔就落在了两个公主的头上。因为只有长女可以继承王位,所以姐姐玛利亚·加洛林是‘圣女’。” “所以那个简妮特公主到底为什么会失踪啊?难道说艾伦王要把她嫁给一个丑的像猪一样的智障贵族?”对王室来说永远都只有一个孩子是孩子,那就是他们的继承人。其他的都只是用来维护联盟的联姻工具。 他听过不少加入旅行剧团的年轻公主的故事,她们都庆幸自己能逃离某个年老力衰却渴望后代的老国王。他也听过不少王子的故事,他们宁愿过着朝不保夕的佣兵生活,也不愿娶父亲为他们挑选的公主——她们或是身有残疾,或是生活不检点。这种婚姻,只为确保联盟和王朝的存续。 “那个贵族不仅不是智障而且至少从画像上来看还挺帅的。潘德拉贡家族和加洛林家族都是玛拉海尔大陆上历史最古老地位最尊贵的家族之一。年轻的伏提庚王刚从他哥哥乌瑟王那里继承了南国的王位,现在需要跟一个有权势的家族结盟来站稳脚跟。艾伦王的女儿就是最佳人选。” 赫克托耳说着拿出一张织锦,用料华贵,织法繁复彰显着制作者高超的技艺,这绝不是出自普通绣女的作品。“忘了告诉你。艾伦王的王后叫做凯瑟琳·加洛林,但她婚前的名字叫做凯瑟琳·斯缇埃尔,也就是‘织命者’。现在她的女儿玛利亚·加洛林继承了‘织命者’的古灵。或许这也是玛利亚可以成为‘圣女’的原因。” 织锦上绣的是一道覆盖着白雪的壮观山脉,一道瀑布从山中倾泻而下。 带瀑布的山可能有几百座,而下着雪的只可能是一座——雾山脉上的泪峰。 “怎么样?看出这是哪了吗?”没等约翰回答,赫克托耳抢先说道,“传说雾山深处隐居着一个可以让混血种变回普通人的学士。如果简(简是简妮特的缩写)逃出皇宫是为了找这个学士的话,可就没人能猜到她到底想干什么了。” 织锦上一个女孩顺着瀑布跌落山崖。 ~~~~~~~~~~ 几个时过去以后,约翰全身都湿透了。头发邋遢的贴着前额。乡下地面起伏不平,树木稀疏。此事,地面被泡在一片墨绿色和黑色之中。就算他们想停下来歇脚,也没地方避雨。 “啊哈。”他说,“这让我想起了家乡。”曾有无数个夜晚他在街上度过,总是饥肠辘辘,肚子咕咕叫,贴着墙壁,但还是会淋雨。约翰想,嗯,至少现在肚子是饱的。 “日子很难熬吗?”阿雅关切的问了句。她的黑发平滑的贴在两侧的脸颊上。 “不啊,”约翰说,“我很擅长挨饿受冻。这是我的最佳技能之一。” 阿雅喊回去:“有老师叫你吗?” “我是自学成才。” 其实约翰如今已经不大习惯住在街上了,他正为此发愁。因为他还没下定决心跟定赫克托耳当一个实打实的猎魔人。如果他现在离开就必须重新适应挨饿受冻,浑身脏乱的日子,还可能会死在街头,但他又对意外的死亡感到恐惧。这种矛盾一直持续到几个时前,血,箭矢和金铁交鸣的声音回荡在耳边,他知道自己快要忍不住宣泄这种矛盾了。 约翰心中暗想,心走上一条不归路,别忘了自己是谁。 “等到了神木林就会好些了。”阿雅指着南方浓密的树林 “我们必须永远保持心警惕,”赫克托耳的话在约翰耳边回响,这是他在学会骑马后他说的第一句话,“这片大陆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安全了。你要时刻熟记你受过的训练,尤其是怎么握剑柄的那部分,虽然对你来说是扣扳机。” 接着约翰分神的工夫,马儿停下脚步想要他的腿。 “没门儿!”他对马说,猛拉一下缰绳,“这是我最爱的一条腿。”其实也是在维德菲尔德被布莱恩的鬣狗咬过的一条腿。 阿雅在前面走着,说道:“你的马以前是一只古灵。他的原主人战死了,所以它才这么暴躁易怒。” 约翰他最爱的一条腿,又去救另一条:“理由真够烂的。” 阿雅说:“契约有很强的力量,契约的时间越久,这种力量就越强。契约断了之后,人和古灵都很难承受,就像被截肢了一样。” 约翰想起了那个在维德菲尔德地牢里认识的狱友,那个瘦得跟麻杆似的男人:“我的古灵被杀死了,没有它的我……还不如少条胳膊。” 约翰的马又想咬他。一口黄牙咬破衣服,差点咬到皮肉。 “我差点就知道这是啥感觉了。”他喃喃自语,维京人斧子在脑海中闪着寒光。 阿雅停下马匹,约翰也勉强跟着停下。他们的目的地到了——史坦纳村民的圣地,藏在神木林里的隐秘花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十章:龙骨教堂 中 “你说公主失踪了!”约翰差点没从马上掉下来,“这怎么可能?” “不然你以为艾伦王为什么要屈尊会见一个猎魔人?”赫克托耳扣紧“快风”肚带,确认马鞍固定扎实不会滚转后,“马鞍一定要固定扎实,你可不会希望在疾行的时候从马背上摔下来。捆马鞍的动作我只会演示这一遍,你记住了吗?什么——没有?该死,现在的混血种真是越来越不靠谱了。”猎魔人无力的扶着额头,“算了,等你多摔几次自然就记住了。” 约翰站在“快风”的左边,快速回忆了赫克托耳展示的动作要领。左脚踏进马镫,同时右手抓住鞍桥,左脚尖向下压但不千万不要碰到马肚子。很好,已经成功一半了,约翰心想。右脚蹬地,伸直左腿,双手撑住马鞍的前部,然后伸直右腿快速掠过马的臀部,轻轻地坐下,最后将右脚伸进右边的马镫。 “很好现在夹紧马镫,坐稳身子,肩膀、臀部和脚跟尽量保持在同一条直线上。你果然是瓦兰铎人的后代,天生就适合在马背上带一辈子的家伙。”赫克托耳惊叹道,“现在是110年,再过三年就到了三百年一次的‘王选日’,那个时候六个国家的王室蜂拥到‘世界之喉’,挤在一张用黑曜石造的桌子上,期待着本国的‘圣女’可以脱颖而出。如果到这一步都能顺利解决的话,那么那个被神选中的‘圣女’就会在未来的九个月后张开双腿生下所谓的‘神子’。‘神子’你知道吗?” “就是传闻里的那个?”约翰声回答道,他在故事书里看到过这个预言。上帝的第一个儿子领导人类击退了巨人的军队,建立了“拉喀什帝国”,君临整个人类世界,位列所有世俗国王之首同时还是众生教会的创立者和第一位教皇——耶稣·基督。在耶稣·基督死前留下了每隔三百年进行一次的“王选日”的预言。 “五个血统高贵的‘圣女’围坐在‘甄选圆桌’边,最终坐在王座上的人就会成为‘圣母’,那时她就会怀上神的后代,等到‘分娩日’到来一位新的基督就会来到人世,四大王国又将再次统一。”赫克托耳讽刺道,“这听起来似乎很棒,不是吗?但如果只是这样,确实不错。” “也就是说公主就是东国的‘圣女’,现在‘圣女’失踪了,艾伦王才会这么着急要把她找回来?”约翰推测道,但转念一想又有些说不过去的地方,“公主为什么会失踪?她是公主又是‘圣女’,这么重要的人居然会失踪!” “听着约翰,我只说过她是公主可没说过她是‘圣女’。”赫克托耳补充道,“只有最尊贵的女人才有机会成为‘圣女’,从广义上来说一个国家最尊贵的女人应该是女王,其次是王后。但东国没有女王而艾伦王的王后凯瑟琳殿下在十五年前难产而死,所以现在东国里最尊贵的女人的头衔就落在了两个公主的头上。因为只有长女可以继承王位,所以姐姐玛利亚·加洛林是‘圣女’。” “所以那个简妮特公主到底为什么会失踪啊?难道说艾伦王要把她嫁给一个丑的像猪一样的智障贵族?”对王室来说永远都只有一个孩子是孩子,那就是他们的继承人。其他的都只是用来维护联盟的联姻工具。 他听过不少加入旅行剧团的年轻公主的故事,她们都庆幸自己能逃离某个年老力衰却渴望后代的老国王。他也听过不少王子的故事,他们宁愿过着朝不保夕的佣兵生活,也不愿娶父亲为他们挑选的公主——她们或是身有残疾,或是生活不检点。这种婚姻,只为确保联盟和王朝的存续。 “那个贵族不仅不是智障而且至少从画像上来看还挺帅的。潘德拉贡家族和加洛林家族都是玛拉海尔大陆上历史最古老地位最尊贵的家族之一。年轻的伏提庚王刚从他哥哥乌瑟王那里继承了南国的王位,现在需要跟一个有权势的家族结盟来站稳脚跟。艾伦王的女儿就是最佳人选。” 赫克托耳说着拿出一张织锦,用料华贵,织法繁复彰显着制作者高超的技艺,这绝不是出自普通绣女的作品。“忘了告诉你。艾伦王的王后叫做凯瑟琳·加洛林,但她婚前的名字叫做凯瑟琳·斯缇埃尔,也就是‘织命者’。现在她的女儿玛利亚·加洛林继承了‘织命者’的古灵。或许这也是玛利亚可以成为‘圣女’的原因。” 织锦上绣的是一道覆盖着白雪的壮观山脉,一道瀑布从山中倾泻而下。 带瀑布的山可能有几百座,而下着雪的只可能是一座——雾山脉上的泪峰。 “怎么样?看出这是哪了吗?”没等约翰回答,赫克托耳抢先说道,“传说雾山深处隐居着一个可以让混血种变回普通人的学士。如果简(简是简妮特的缩写)逃出皇宫是为了找这个学士的话,可就没人能猜到她到底想干什么了。” 织锦上一个女孩顺着瀑布跌落山崖。 ~~~~~~~~~~ 几个时过去以后,约翰全身都湿透了。头发邋遢的贴着前额。乡下地面起伏不平,树木稀疏。此事,地面被泡在一片墨绿色和黑色之中。就算他们想停下来歇脚,也没地方避雨。 “啊哈。”他说,“这让我想起了家乡。”曾有无数个夜晚他在街上度过,总是饥肠辘辘,肚子咕咕叫,贴着墙壁,但还是会淋雨。约翰想,嗯,至少现在肚子是饱的。 “日子很难熬吗?”阿雅关切的问了句。她的黑发平滑的贴在两侧的脸颊上。 “不啊,”约翰说,“我很擅长挨饿受冻。这是我的最佳技能之一。” 阿雅喊回去:“有老师叫你吗?” “我是自学成才。” 其实约翰如今已经不大习惯住在街上了,他正为此发愁。因为他还没下定决心跟定赫克托耳当一个实打实的猎魔人。如果他现在离开就必须重新适应挨饿受冻,浑身脏乱的日子,还可能会死在街头,但他又对意外的死亡感到恐惧。这种矛盾一直持续到几个时前,血,箭矢和金铁交鸣的声音回荡在耳边,他知道自己快要忍不住宣泄这种矛盾了。 约翰心中暗想,心走上一条不归路,别忘了自己是谁。 “等到了神木林就会好些了。”阿雅指着南方浓密的树林 “我们必须永远保持心警惕,”赫克托耳的话在约翰耳边回响,这是他在学会骑马后他说的第一句话,“这片大陆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安全了。你要时刻熟记你受过的训练,尤其是怎么握剑柄的那部分,虽然对你来说是扣扳机。” 接着约翰分神的工夫,马儿停下脚步想要他的腿。 “没门儿!”他对马说,猛拉一下缰绳,“这是我最爱的一条腿。”其实也是在维德菲尔德被布莱恩的鬣狗咬过的一条腿。 阿雅在前面走着,说道:“你的马以前是一只古灵。他的原主人战死了,所以它才这么暴躁易怒。” 约翰他最爱的一条腿,又去救另一条:“理由真够烂的。” 阿雅说:“契约有很强的力量,契约的时间越久,这种力量就越强。契约断了之后,人和古灵都很难承受,就像被截肢了一样。” 约翰想起了那个在维德菲尔德地牢里认识的狱友,那个瘦得跟麻杆似的男人:“我的古灵被杀死了,没有它的我……还不如少条胳膊。” 约翰的马又想咬他。一口黄牙咬破衣服,差点咬到皮肉。 “我差点就知道这是啥感觉了。”他喃喃自语,维京人斧子在脑海中闪着寒光。 阿雅停下马匹,约翰也勉强跟着停下。他们的目的地到了——史坦纳村民的圣地,藏在神木林里的隐秘花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古灵志》正文 第十一章:龙骨教堂 下 赫克托耳有一阵没有进入过维京人的定居点了,茅屋被夷平,坟墓是新填的,空气中弥漫着祭祀的熏香味和焚尸时的烧焦味。定居在当地的维京人被视为原维京人的背叛者,虽然他们依然保持着维京人的传统但是却放弃了以劫掠为生的生活方式——至少在衣食无忧的时候不会。只是现在瘟疫横行,庄稼歉收,各式各样的怪物或许就隐藏在你的壁炉里——谁也保不齐他们会干出什么事来。 看起来像是某种宗教仪式……来的真不是时候。猎魔人心想,或许我应该等等,但是猎魔人的工作,任何时候都不会是好时候。 他顺着山坡而下,穿过围着低矮石墙的护城河,来到城里。 大门边两个男人在争辩。 “如果窝囊废说的是真的呢?,他没有抛弃我们,而是……” “住口,我不想再提他了!” “他是我们的兄弟啊,我们做过同一条长船,肩并肩的划桨,还一起打劫路德维人。” “但是维京人来袭时,他却逃走了,抛弃了他的母亲和妹妹。将我们一起抛在脑后。达伦,艾文,巴顿,伯格……他们连胡子都还没有长出来就死了,而那个胆鬼却还活着。” …… 赫克托耳朝着圆石镇的广场走去,那里即使镇的商业区也是公墓更是进行宗教仪式的场所。人们注意到了这个不速之客,女祭司们停止念诵悼语,其他人则停下手里的活。他们投来冰冷冷的目光,其中大多数都停留在他披的黑斗篷上。目光所及之处,几乎都是男人,有受伤的,也有死了的。大部分面色威严,饱经风霜,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脸上留着邋遢的大胡子。 “你没看见我们正在悼念死者吗?”其中一个女祭司们反感道。又有谁会乐意一个猎魔人进入自己的家园呢?他们的到来,往往意味着灾祸,厄运,诅咒……“今天又太多的死者需要安息了。” “而我正在寻找两个活着的人!”赫克托耳回应道,“拜托了,这件事很急。” 猎魔人可不会轻易求人。 “说吧。”另一位年老的女祭司应允道。 “我在找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一名年轻女子。她名叫简妮特,她可能会要求别人称她为简。棕黑色卷发,绿色眼睛,右眼下方有一颗红色的痣。” “不好意思,她不在这。”年老的女祭司回答道,“除非她葬身于此……虽然我不记得埋葬个这个人。但我埋葬过的人太多了,可能是我忘了。” 站在最右边的女祭司发言道,她可能有些结巴:“你说的简,右眼下面是不是有颗痣?” 她的反应或许也慢了一拍,但这正是赫克托耳需要的消息:“有!有!你知道他怎么了吗?” “不知道,在最近一次维京人袭击之前我曾短暂看过她。她当时正和窝囊废一起在马厩里。” 提到窝囊废,以为女祭司便厌恶的说了一句:“愿他不得好死!” “你还记得其他事情吗?”猎魔人立马追问道。 “我只记得她看起来很累——累极了。浑身湿透,而且,”女祭司指着自己的左脸,“她这里有一道疤,结的痂还很新。” “好极了,我现在至少知道她洗了澡。”赫克托耳心想,还知道了东国的简妮特·加洛林公主破了相。“请继续说。” “很抱歉,阿冉——” “窝囊废,是窝囊废!”旁边的女祭司强调道。 “对不起,窝囊废……窝囊废能告诉你们更多。”站在右边的女祭司修正道。 “这个你提到的窝囊废,他没有名字吗?” “本来有,后来我们将他从族谱里踢了出去。” “他就好像消失了一样,法律禁止任何人碰他,和他说话……甚至提到他的名字。” “他为什么回落到这个下场?” “他独自一人从维京人面前逃走了。” “就算这违反了你们的习俗,我也还是需要和他谈谈。” “你来晚了。他去了花园,去挑战艾瑞克。” “你们说的花园在那里?”赫克托耳追问道,“为什他要去挑战艾瑞克?” “在北边,沿着马其顿河而上有一座神木林,离这里不远。我们曾里面种植过可以对抗疾病的药草。” “现在呢?” “现在我们最多走到亚尔珐尔女神种植的树下,放下祭品,然后离开。”女祭司说道,“冒险进入花园的人,将永远留在花园里。” “艾瑞克又是谁?” “维京人历史上最卑鄙的家伙。对他来说没什么是该敬畏的。”女祭司深恶痛绝的说道,“他会攻击自己家族的土地,从东国和西国偷走黄金,还会杀婴儿和孕妇。他简直罪大恶极——即使是对维京人的标准来说。” “这种败类我看多了。”赫克托耳平淡的回应道。 “据说艾瑞克唯一害怕的就是众神的怒火。于是他来到神木林,大肆破坏亚尔珐尔女神的花园,想证明那些人是错的。这已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女祭司长梅根挡住了他的去路。然后艾瑞克把刀子插入梅根的肋骨,把她摔倒在泥巴地上。梅根死前对他下咒……结果艾瑞克就变成了一只野兽。” “又是诅咒和野兽,看来我有的忙了。”赫克托耳喃喃说,“我可以除掉艾瑞克,不知道他化身成了什么,但银剑应该可以杀死他。” “没那么简单。不少人打败过艾瑞克,但他总是会复活。” “看来不是一般的诅咒……我需要更多资讯。” “下诅咒的是女祭司长梅根。那诅咒是艾瑞克永远离不开花园,就算死了也会在花园里复活。” “你可以描述的跟详细一些吗?这阵子‘怪物’有很多种意思,也有人叫我怪物。” “不好意思。我也只知道这些,我没有亲眼见过他。不过……你可以想唐纳德之子阿尔杰求助。他目睹了艾瑞克和他的手下亵花园的过程。遗憾的是那天幸存的朝圣者也是剩下他了。他住在巴纳卡尔,要是他没有出海的话,你就能在码头找到他。” “情况我都了解了。”赫克托耳继续问道,“你们有没有看见早上跟我一起的那个男孩?叫做约翰,黑头发黄眼睛,有点像是瓦兰铎人。” “有人看到他和阿雅一起骑马去了神木林,她是窝囊废的妹妹。虽然我不赞同外人进入花园,但是拜托你把她带回来。因为她救了‘史坦纳’,我不想她为窝囊废搭上性命。” 该死!事情有些麻烦了。猎魔人心想。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