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万里,凤冠高崌》 正文 第一章 青梅竹马 清晨,李春兰背着一大筐猪草,手里拿着柄镰刀,轻轻巧巧的行走在山间小路上。走到第七个陷阱的时候,她听到里面传来阵小兽的扑腾声,心里不由一阵欢喜。 揭开陷阱上面伪装的枝叶,看到一只被捕兽夹夹住前脚的灰兔子。李春兰松开兽夹,抓住兔子的耳朵把它提在手中,盘算着今天午饭加道红烧兔肉。 就在春兰脸上荡漾着欢喜的笑容时,她看到有两个姑娘朝这边走过来。这两个姑娘长的白白净净,穿金戴银的,还跟了几个家丁,一看就不是村里人。 李春兰估摸着应该是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姐,听说城里的小姐都不时兴抛头露面,也不知道到这里来干嘛的。她没敢细瞧,快步走到山路的旁边,尽量缩小存在感,打算避让。 “这小兔子,挺可怜的啊。”那穿戴最体面的姑娘却走到了李春兰面前,看她怀里的灰兔子,秀气的眉毛皱了起来,“还受伤了。” 春兰抬眼看了看那姑娘,跟自己年龄相仿,十三四岁的模样,白白净净的鹅蛋脸,五官精致,眼神清澈温柔。 没遭过生活的磨折,很有福气的样子。 春兰是十里八乡都出名的好姑娘,她勤劳能干c朴实善良,自然也是好看的。但她的好看,和眼前这小姐的好看不一样。 她是山野里风吹日晒长出的一朵花,身材窈窕修长,手上有茧,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她挥的动锄头,使的动犁,虽是个姑娘,干起活来比小子还强些。 “小姐是可怜这兔子吗?”春兰见状,把手里的灰兔往前托了托,笑的明媚灿烂,“不如买下来可好?” 小姐点了点头,后面穿戴次些的姑娘就上前,塞了春兰一小块银子,把兔子接了过去。 春兰掂了掂银两,道:“小姐给的多了。” “多了便是赏你的。”那给银子的姑娘回答,然后扶着小姐,和一众家丁离开。 春兰把银子装进衣兜里,脚步轻快的背着猪草,朝着冼花村走去。 刚走到村口,李春兰背着猪草的筐子就被人抢了去。李春兰涨红了脸看着眼前笑嘻嘻抱着筐子的少年,跺脚急道:“狗剩,你还给我!” “不还不还。”少年约摸十六七岁,生得颀长矫健,浓黑的眉毛飞扬入鬓,嘻皮笑脸,“除非你叫声颜彬哥哥。” 少年手长脚长,李春兰抢了几次没抢到,只有小声喊道:“颜哥哥,颜彬哥,你还给我嘛。” 颜彬笑的见牙不见眼,往筐子里又放了一只捆扎好的山鸡c几串红彤彤的果子,还给李春兰,“春兰妹妹拿好。” 李春兰接过筐子背了,便继续往家的方向走。颜彬笑咪咪的站在原地,心满意足望着她窈窕的背影。 却不防李春兰忽然转过头,朝颜彬做了个鬼脸,“哼,颜狗剩!” 颜彬心中十里春风拂过,像灌了蜜一样甜。 春兰回家后便把那只山鸡杀了,烧水拔毛,放血去内脏,砍成鸡块,这一套早就做的熟练。 没多大功夫,那只山鸡便香喷喷的炖在锅里,煨的烂熟。 小弟李承业还只有五六岁,噙着手指站在灶台边。 春兰摸了摸承业的细软头发,手脚麻利的捡了个粗陶碟子,装了几块肉进去让他先吃着,将山鸡起锅。她尝了颗颜彬给的果子,味道酸甜可口,于是又把那浆果切成数瓣装盘。 等她蒸好米饭,用一点腊肉炒了青菜豆角笋干,最后做了个丝瓜蛋花汤之后,便听到家里的小黄狗在院门外汪汪叫,出去瞟一眼,它尾巴摇的正欢快,是爹和狗剩下地回来了。 爹和狗剩说说笑笑的,踏进了院门。 春兰爹三十四五,是个健壮高大能干的汉子,古铜色的肌肤,很多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见了他都跟没魂似的,天生的招人。 都说女儿像爹,这点李春兰实实在在随了她爹,十分招年轻小伙子。 春兰娘生承业时难产死了,五六年过去,村里村外跟他提亲的人不少,但春兰爹总怕继母跟孩子不亲,便一直没答应。 狗剩扛着锄头,穿的棉布白背心已经被汗水打湿,贴在身上,显出一块一块均匀结实的小麦色肌肉,一看就是出过力气了。 春兰扔了块湿巾子给狗剩,又打了盆水给爹洗手擦脸。 狗剩拿着巾子,像拿着什么宝贝一样,笑的傻里傻气,好半天才舍得往身上擦。 狗剩是花子的孩子,逃难到冼花村时五岁,父母都去世了,只知道自己姓颜,别的身世都不知道。春兰爹见狗剩可怜便收养了他,却不令他姓李,只令他姓颜。 没错,狗剩是春兰爹为春兰养的女婿。 只见春兰爹舍不得续弦,就知道他多宝贝这一双儿女。这样的女儿,自是舍不得将来外嫁,不如养个女婿撑门抵户。 这一点,全村的人都心知肚明。只说春兰爹宠春兰也是没边了,村里听说过童养媳的,这还是头次听说童养婿。 一家人围成一桌吃午饭。春兰爹用饭的规矩很大,嘴里含着饭菜时不许说话,胸前离桌一尺,腰身挺的笔直。就连年龄小的承业吃饭都不敢造次,用饭用的规规矩矩。 吃完饭后,颜彬和春兰一起收拾了碗筷锅瓢后,便拿了门后的竹枝,在院子里互击玩耍。 这是爹从小教他们的游戏,他们也打小就从这个游戏里得到了好处。除了他们彼此,村里的同龄人之中,没人打架是他们的对手。 “颜彬哥,你输了。”春兰手中竹枝抵在颜彬的喉结处,弯起波光潋滟的双眼,笑容神采飞扬。 承业坐在门坎处拍手,“大姐最厉害!” 颜彬却也不恼,他原也只把互击当做游戏,玩游戏玩不过自己的老婆,有什么丢人的,反而更添情趣。 于是丢下手中的竹枝,笑嘻嘻的捋掌道:“我家春兰妹妹自然是最厉害的。” 承业虽小,心里却隐隐知道颜彬将来是要把大姐抢走的人,看他有些不顺眼,于是叉了小腰,走到颜彬对面,“狗剩哥,你这次斗蚂蚁也没斗过大姐啊?” 村里的老槐树下有两窝蚁,一红一黑,势均力敌。颜彬和春兰各持一窝,用香饵引诱相斗,不死绝不罢休,存活下来的那一窝为胜。 这也是春兰爹教他们的游戏,说起来很容易,但要赢其实并不容易。截断,以多围少,抄其后路种种谋略,还要配合不确定的天时等情况。 “是啊是啊,我样样不如春兰妹妹,只希望妹妹不要嫌弃哥哥。”颜彬抱起承业,笑着将他举了个高高,然后让他骑在自己的颈背上,“我们飞去找爹午睡好不好?” 于是在承业咯咯的笑声中,颜彬迈开两条长腿,跑去屋内,把承业交给老丈人,这才收拾了一个方形包裹走出来。 午后至傍晚这段时间,是颜彬和春兰去私塾上学的时候,承业的包裹里,放的是他和春兰的书和笔墨纸砚。 两人踏着灿烂的阳光,一路嘻闹着去了村里的私塾。 颜彬虽说玩游戏玩不过春兰,但他始终是个男人,手脚长力气大,要存心逗弄春兰,春兰也并不是他的对手。每每被他逗的晕生双颊气恼了,他又过来陪罪,给个果子递块糖什么的,也不知道哪里弄来的东西。 私塾的先生据说从前在朝廷里做过官的,姓姜,深恨官场污浊,所以辞官到了这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冼花村里教书。 天朝风俗重男轻女,春兰本来不能进私塾读书。但架不住她爹和姜先生是旧识,再加上春兰爹实在疼女儿,所以破了个例。 姜先生在堂上讲着经史子集,颜彬听的有点晕乎,就侧了头去看坐在不远处的李春兰。 春兰真好看啊 乌油油的发,细毛茸茸的脸儿,衬着黑黝黝的眸,红润的嘴唇内,藏着珍珠白的牙。那认真的可爱神情,最是招人。 虽然还没有完全长成,但村里有好多小伙子都喜欢她。真想把她藏起来,谁也不让瞧。 “颜彬,我刚才讲的什么?”先生拍了惊堂木。 颜彬一惊回过神,站起来后,看到春兰朝他翻开书,指向先生适才所讲的行列。 颜彬眼神不错,立即胸有成竹,将书本翻到春兰指点的地方:“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 念完之后,姜先生冷笑道:“很好。颜彬,李春兰,你们两个都去私塾外面顶水盆罚跪半个时辰!” 于是颜彬和春兰一人扶着头顶上的一盆水,顶着太阳并肩跪在了私塾外面,还能听到私塾里面生员的窃笑。 “都是狗剩你啦,真丢人”春兰咬着下唇,眉头轻蹙。 颜彬看着她珍珠白的牙齿咬着红润的唇瓣,心里痒痒的,“识得字认识数就好,学那么多干嘛,我又不要去考状元。” “那狗剩你将来打算干嘛?”春兰朝他翻了个白眼。 “我想多赚点钱,买很多地,盖个大房子,咱们一家住进去。”颜彬觉得她这白眼甚是可爱,不由弯了嘴角,眼神温柔,“然后再买几个佣人侍候爹和你,还有承业。” 春兰噗嗤一声笑了,低声道:“原来你想当个土财主。” “是啊,这就是我心底的打算。”颜彬顶着水盆笑容满面,沉浸在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中。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章 初战大捷 两年后。 冼花村的村民们都开始传,这世道乱了。 朝廷还是那个朝廷,但老皇帝驾崩之后,新立的幼帝无法控制局面,好几路人马以“清君侧”为由已经反了。 大家都在招兵买马,意图逐鹿天下,苦的却是老百姓。 大家都打着正统的旗号,到处搜刮。搜刮粮食财帛,强拉民间的青壮年参军入伍。 更不要说其中还有乘乱而起的山匪,烧杀掳掠无所不为。 李春兰听了这些消息,因为冼花村的平静,并没有什么实感。颜彬比她大几岁,又是男子,对这种关乎自家安危的事情比较敏感,时常和春兰爹不知道嘀咕些什么,一聊就是大半天。 春兰看到他们聚集了村里的青壮,时不时的操练。村里并不富裕,没多少钱去镇上的铁匠铺打兵器,村里的青壮大多只有削了毛竹充做长枪,在身上绑几块皮子充做甲胄。 家里的几头大肥猪也卖了,换来两口青锋剑和一把小匕首。春兰爹给了颜彬和她各一把剑,小匕首给了承业,让他们随身携带。 她和颜彬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他们自幼玩的竹枝游戏,其实是剑技。驱使蚂蚁互战,其实是兵法应用。 这个时候,春兰才隐隐觉得有些紧张。 只是有些紧张,她并不害怕。爹和颜彬在,在她心中这两人就如同山一般的可靠。 狗剩虽然有时候不正经,但从小到大,他确实是挺可靠的。 除了念书之外,不管是种地,打猎,放牛放羊,从来都没有出过差错。她发生任何事情,第一时间赶到的都会是狗剩。 哪怕是受罚,他也不会让她一个人的。 李春兰没想到的是,她会这么快接触到乱世。 这天下午,她正在家里喂小鸡,就听见村头那口铜钟被咣咣咣的敲起,这是约好的敌袭讯息。 她从墙上取了青锋剑,嘱咐承业把小鸡赶回鸡圈,待在家里乖乖的别出门,就奔赴村头而去。 到村头的时候,看到村里的青壮已经拿着毛竹队列整齐,打头的是她爹,还有狗剩。 狗剩今年已经十八了,按照镇上说书人讲的,就是剑眉朗目猿臂蜂腰,俊美的很。别看长的架势还不错,但面容上仍旧还留着少年时的青涩稚气,脸上带着第一次对敌的紧张。 “狗剩。”李春兰右手握着剑柄,和颜彬站在一处。 “你怎么来了?”颜彬皱眉,“这是男人的事情,快点回家看着承业。” “你觉得我学击技是干嘛的?”李春兰反驳,“我击技可学的比你好。” “你学击技,是为了如果我跟你爹挡不住的话,你可以仗剑脱身。”颜彬深深看了她一眼,“只要我在,你无需拔剑。” 李春兰忽然觉得一脸正经的狗剩帅的无与伦比,但她并没有退,只是轻轻笑道:“你要相信我一些。” 敌人很快来到了村口,那是群马贼。 说是马贼,其实拢共就五六匹马,总共两三百人,剩下贼寇的都是步行的。 论起总人数,其实和严阵以待的村民们也是旗鼓相当。 这帮马贼风尘仆仆的,脸色都不太好,神情却是一个个凶神恶煞,身上甲胄不全,手里的刀枪却明晃晃的,比村民们手中的大片毛竹要好上许多。 看见一群种田的泥腿子们摆出迎战的架势,马贼头子不怎么瞧的起,招呼也不打,便呼哨一声,让步行的手下们往村里冲杀。 “举,刺!”春兰爹浑厚的声音响起,村民们整齐划一的举起手中毛竹,大喝一声,朝着马贼们平刺过去。 这一个动作,他们平常已经练习了千百遍。 贼寇们虽勇猛,却是毫无章法的冲杀。毛竹竿又长,往往没有近身便被那密密麻麻伸过来的锋利尖端刺中了身体。 纵是拼了血性砍断几根毛竹想要近身肉搏,就会被颜彬和春兰爹的剑捅上几个透明窟窿,挑出阵外。 紧接着,前排被砍断了毛竹的村民会退后补给新的竹竿,由后排持有完整竹竿的村民填上空缺。 “进!”春兰爹一挥大手。 持着毛竹的村民们踏步前进,脸上毫无畏惧。 李春兰看着敌寇的鲜血在眼前飞溅,心中澎湃。她知道这就是练兵之法上了战场后真正的样子,她知道如果此刻她在高处俯视,就会看见由两三百人组成的方形竹阵,如同一头猛兽,缓慢却坚定的朝着敌人碾压,用利爪撕碎敌人。 同心一体,岂是马贼们那盘散沙所能匹敌。 马贼头目见势头不妙,自己这边步行的战士被压着打,却又不想放弃眼前这块肥肉。 他们已经跋涉的太远,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下一个村落补给。头目眼珠一转,认出春兰爹是发号施令者,纵马上前,从侧边绕过前刺的竹竿,手拿大刀就朝春兰爹头顶砍下。 春兰爹抽出背上一柄乌沉沉的厚背刀,架住那头目自上而下的一刀劈砍。那头目嘴色勾起狞笑,在马上一刀接着一刀的朝春兰爹劈下。 马刀沉重,再加上那头目居高临下,往下斩的力道极大。春兰爹接了几刀之后,嘴角溢出一丝鲜红,竟是震伤了内腑,出声不得。 竹阵其实四面八方都可以列矛,但是马贼头目速度太快,在侧面没来得及布阵之前,就已经冲至近身战,竹阵对他而言便失去了距离的优势。 纵是练兵再得法,武器,良马,甲胄,都是村民的劣势。 “爹!”颜彬提剑上前,便去刺那马上的头目。 与此同时提剑上前的,还有李春兰。 其实春兰和颜彬的击技肯定是强不过春兰爹的,但头目与春兰爹对峙,已经形成了一个平衡。他二人的加入,无疑使这个平衡向春兰爹的胜利方向倾斜。 头目忙着应对突出其来的两人,春兰爹终于腾出手来,怒吼一声,将厚背刀往下斩去,竟是活生生砸碎了那匹良马粗壮的膝骨。 马儿哀嚎着跪入尘埃,李春兰和颜彬同时将剑刺入头目的身体。颜彬刺穿了他的胸腔,春兰则刺碎了他的喉骨。 与此同时,颜彬舌绽春雷般大吼:“贼首已死!” 别人或许听不出,但春兰听的出来,狗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这颤抖是因为胜利的喜悦,也是他第一次亲手杀人的颤栗。 看见头目被杀,对面骑马的几个马贼错愕了片刻,便掉马跑了。步战的贼寇见状,也是丢盔卸甲的紧随其后。 “穷寇莫追。”春兰爹捂着胸咳了几声,“一帮乌合之众。” “爹你没事吧?”李春兰连忙上前扶住爹,担忧的望着他。 “没什么大碍。”春兰爹上前摸了几把那匹良马,边咳边大笑道,“好马。” “是啊爹。”颜彬心里很激动。 马在这个世道非常贵,他到现在也没真正骑过一次。别看这匹马现在碎了膝骨,只要养好了,就能站起来再度驰骋。 还有那柄马刀,战场遗留的武器和盔甲,都是不错的东西,可以用来武装大家。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章 心意 这一场恶战最后清点下来,马贼们抛下了百来具尸首,我方村民伤了二十几人,死亡三人。 收获马一匹,十来把刀,盔甲勉强能拼凑个三四套。 其实也并没有多少武装缴获,金银却意外的多。 那些马贼平日里四处流窜,打劫来的财物都贴身带着。大多是金银锞子,还有些值钱的钗环首饰。 这些财物自是次日堆积起来,由村民们各家分了,但做为村中领袖,李家却是有先挑选的资格。 李春兰看到战利品里一对白玉镯子十分剔透可爱,心中有些意动。但转念一想,这东西不流通,拿去当铺也不知值几个钱,便不再看它。又想到金子拿出去花太惹眼,便挑了两个银锞子。 她挑好之后,又做了些煮饭喂鸡洒扫的家务事,看着过了正午,便出了门,背着竹筐往山林的方向走去。 昨日那场恶战中爹受了内伤,虽不严重,却也要采些止血的药草熬了汤药服用段时日。 村里没有郎中,好在他们自己就懂几个治跌打损伤c头疼脑热的草药方子,平时村里人受了小伤都是自己采药医治,山上草药也是现成的。 到了山腰竹林,春兰瞧见狗剩半倚着一竿竹子,笑嘻嘻的望着她,手里拿着一个布囊,朝她挥了挥,“小春兰,药我已经帮你采好了。” 春兰接过布囊,埋怨他道:“你来采药也不早说一声,让我多跑这趟。” 狗剩笑着凑过来,在她耳边低声道:“我是存心的。” “你!”春兰见这里四处无人,哪里还不明白他的意思,脸儿顿时红了,跺了跺脚,“我要走了。” 狗剩从怀里掏出一对剔透的白玉镯子来,叹道:“你若是走了,这对镯子却送给谁呢,不若砸了的好。” 春兰红润的唇张开,雪白的可爱牙齿微露,神情错愕道:“狗剩你选了这个送给我?” “是啊,欢不欢喜。”狗剩把那对镯子给春兰戴上。 其实这种白玉镯子,并不衬春兰健康的麦色肌肤和略粗大的骨节,而是应该戴在雪白纤细的腕上才好看。 然而狗剩就是觉得好看的不得了。 “嗯。”春兰小声回答,羞答答的从狗剩的大掌中把手抽出来。她自然十分欢喜,却并不是为了这对镯子,而是狗剩的心意。 “爹说现在事情太多,咱们的亲事要再等等。”狗剩看着春兰,目光灼热的能令人燃烧。 十五岁的少女娉娉婷婷,容颜像春天的花朵一样美丽。这是他将来的妻子,共度一世的人。 狗剩咽了口口水。如果不是这世道变乱,她已经是他的人了。 他平日里结交广泛,又一身武艺,村里镇上狐朋狗友不少,该懂的不该懂的都懂了。 狗剩试探着俯身去吻春兰的嘴,春兰的脸更红了,却没有躲避。 狗剩从来就不是什么柳下惠,他只在乎春兰能不能接受。见春兰并不拒绝,心中不由狂喜,揽住春兰细韧的腰,用唇舌撬开她的唇舌,去舔那一颗颗洁白可爱的牙齿,吸吮着她嘴里的。 良久良久两人才分开,春兰擦了擦嘴,嘟囔道:“都肿了,可怎么见人。” 又有些担心道:“狗剩,咱们会不会有小娃娃?” 虽然迟早他们都要有小娃娃,不过现在可不是时候。 狗剩连忙保证:“你放心,只是这样不会的。” “这样啊。”春兰觉得刚才的感觉不错,上前抱住狗剩劲瘦的腰笑道,“那再来一次。” 狗剩的脸顿时红了,把她压倒在竹叶铺成的松软地面上,狠狠亲吻。 除了出力气的活,春兰还没有在任何游戏和农活中输过狗剩。她的嘴都被狗剩亲肿了,怎么能不找回场子? 春兰不像狗剩只凭一股蛮力热情,她用温软的小舌头去舔狗剩的舌头,然后将他的舌尖吮住,在嘴里慢慢的吸。 然后她一点点用洁白尖利的牙去咬狗剩的薄唇,力道维持在不破皮流血的程度就可以了。 整个过程中,狗剩因为太过激动,又是第一次被心上人这样亲,比大姑娘哆嗦的还厉害,只会喊,“春兰兰” 等他的嘴唇肿的比她还厉害,春兰才心满意足的放开他,拍了拍身上的竹叶和灰尘,站起身看了看天。 天色已经不早,该回家帮爹熬药了。 春兰和颜彬为了避嫌,是一前一后回家的。两人怕村里人看出形迹,用消炎去火的药草敷唇消过肿后,一路上还遮遮掩掩的,好在也没有人注意到这种细节。 接下来的日子,春兰和颜彬之间的话反而比从前少了,也不似平常般任意嘻闹。只是两人每每目光相接处,都有着只有彼此才懂的默契情热。 这样过了几天后,县城里来了人,居然是县太爷亲自到访冼花村。 县太爷在冼花村的村民眼里,那就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这样的大人物到了村里,大家自然是要夹道欢迎,顺便瞧个热闹的。 春兰和狗剩自然也不例外,两人看着县太爷穿着规整的官服,带着一队护卫衙役来到村里,然后直接拐去了春兰家。 其实这县太爷也没什么好看,就是个四十左右白白净净的中年男人,留了几绺长须,有几分儒雅风致,长的却绝对没有春兰爹招人,让村民们都有点失望。 县太爷去了春兰家之后护卫们便封锁了院门,县太爷和春兰爹两人待在里面,聊了很长时间。 等县太爷出来的时候,就给村里留了面锦旗,训了番话,夸赞村民忠勇善战,让大家继续保持,不可松懈,便带着护卫们离开了。 春兰和颜彬回到家后便很是好奇,县太爷和爹关在屋子里到底聊了些什么呢? 春兰忍不住问了出来。 “也没有什么,他只是听说我们村能打,希望能和县城守望相助。”春兰爹擦着手中的长刀,眉头深皱,“他希望我去县城帮他练兵。” “那挺不错的啊,到时候我们能不能跟爹一起去县城?”春兰的眼睛闪亮,兴致勃勃。 春兰爹点了点头,道:“这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天下已经大乱,困守一村又能坚持多久。” 转而又叹息:“就是一县又如何。不够强大,终究会被这乱世碾为尘砂,只是苟延时间的长短罢了。” 春兰虽然不太懂,但看爹的神情端穆沉重,她的心情也不由沉重起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章 陷阵 春兰爹本就认为冼花村不可久守,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不可守的这天来得这么快,这么让他措手不及。 快的让他甚至没来得及思考清楚,冼花村将来要走的道路。 马贼的那一战后,冼花村能打的名气大盛,有人笼络的同时,自然也有人想将其掌控。 冼花村并不是什么特别富裕的地方,资源产出也有限,但这里出了练兵的人才,出了武艺高强的乡勇,被人盯上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世道既然已乱,对那些割据地方的强者来说,一个新生的弱小武装力量若不是被其所用,就是被彻底摧毁免除后患。 村头的铜钟再度被咣咣咣敲起,春兰爹带着颜彬和一众村民们来到村口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远远看了一眼那奔袭而来的队伍,春兰爹便知道胜不了,于是转过头,朝着颜彬道:“你去安排村里的老弱妇孺,让他们去山里先躲一躲。” 顿了顿之后,春兰爹又补充道:“等安排好这些人,你骑上马沿兽道走,去县城找县太爷。” 虽然春兰爹的语气和神情都未曾变,但颜彬却对他这样的安排觉出一丝不祥,伸手握住腰间青锋剑,神情森冷道:“让别人去安顿吧,我要陪着爹。” 春兰爹反手一记耳光重重打在颜彬的脸上,瞪着他道:“多想想春兰和承业,快滚!” 火辣辣的疼痛在颜彬的左脸弥漫,一颗心却如坠冰窖。依着他的心意,自然是和爹在这里战到最后,无论结局如何。 但是爹把这一村老小,把春兰和承业托付给了他。 颜彬朝爹行过大礼,磕了三个响头之后,带着额头的尘土和红肿的脸颊就往村里跑去。 春兰爹没有看颜彬,只是面朝那奔袭而来的队伍,缓缓举起了手中的马刀,朝身后的村勇们喊道:“布阵!” 他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一座铁塔迎风矗立,此刻他的心肠和意志也坚硬如铁石一般。 尽管知道不敌,但除非他死,他绝不会后退半步。因为在他的身后,有全村的老小,有他的春兰和承业。 春兰带着承业在家里教他击技,承业今年七岁,学的很认真,一张小脸红扑扑的,额上都是汗。 春兰见承业累着了,怜爱的拉他进屋,叠了条汗巾隔着承业背上出的细汗,又帮他擦去头脸上的汗水。 她大承业八岁。承业自生下来母亲就不在了,长姐如母,很多时候母亲的职责都是由她代替的。 这时颜彬走了进来,春兰看见颜彬不由呆了一呆,“狗剩,你的脸怎么了?” “我没事。”颜彬伸手把承业抱在怀里,便往外走,“我们得赶紧上山。” 春兰想起之前爹在山上藏的那些粮食财物,忙道:“发生了什么事?” 颜彬没有回答,只是轻而含糊的“嗯”了一声,加快了脚步。 春兰也来不及多想什么,只是在腰间挂了剑,便匆匆跟在他身后。 “老李,看来我们还是避不过。”姜先生一改往常的文士打扮,用布巾缠头,穿了紧身的劲装,拿着削尖的毛竹竿来到春兰爹身旁。 “你怎么来了?”春兰爹皱了眉头,“你应该跟他们去山上。” “天下哪有什么应该的事情。”姜先生深深看了眼春兰爹,“如果有,你当初就应该留在朝廷,而不是因为我而废了前程。” “老姜,你不要搞错了。我是为了我的心,不是为了你。”春兰爹沉默了片刻之后回答,“百无一用是书生,你在这里帮不了什么忙。现在走,还来得及。” “老李,你不用激将,我意已决。”姜先生哈哈一笑,“那件事之后我本欲自尽,是你带我到了冼花村落户,又劝我教书育人。如今你已经决定把腔子里的血流在这儿了,我怎会弃你而去。” “年纪一大把了,还如此书生意气。”春兰爹摇了摇头,脸上并不赞同。 然而这时敌军已经离他们只有数箭之地,大局所向,春兰爹也没办法用激烈方式赶走执拗的姜先生。 两条中年汉子手持兵器并肩而立,彼此都不再说话。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即将迎接的是一场死战。 姜先生闭了闭眼,又睁开来。 在这一瞬间,他眼前掠过许多人和事物。 仿若是前世,年轻的探花春日宴游,结识了同样年轻的羽林郎。都是少年得志,一文一武,彼此都瞧对方不顺眼,意气之争历历在目。 或许真的是不打不相识,两人并没有因此结仇,反而逐渐成为挚友。 探花出身名门,家族很大,然而他做为一个旁支所出,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政治抱负,对翰林院编修这个官职也比较知足。 但在探花刚刚踏上仕途,还没有完全搞清楚朝堂倾轧的时候,那看似庞然巨物般的家族便倒了,判诛九族之罪,他全家亦在九族之列。 那一日黑风黑雨,无数人头滚落,其中包括探花的父母和新婚妻子。 探花原本也难逃此劫,若不是有人弃了性命前程相救。 亲人都已经被斩首,其实探花并不想独自偷生,但是这样却对不起救他的羽林郎。 幸好姜家灭族之后,朝堂上那帮人达到目的,也并不在意小小一条漏网之鱼,并没有认真的追查。羽林郎护着探花吃尽苦头,成为流民,直至到了冼花村,隐姓埋名,慢慢得到村民的信任。 讽刺的是,朝堂风云变化更迭,这个时候近乎死绝的姜家竟然又被朝廷平反,他们的身份无需再隐藏,甚至有了重返京都的机会。 探花对仕途心灰意冷,只愿在乡下教书。羽林郎便陪着他,在冼花村入籍娶妻,做了个农家汉子。 一晃,羽林郎的大女儿春兰都十五岁了。 那些京都的繁华,才名,累世簪缨,死去亲人的仇恨心痛,都随着时光岁月流逝而模糊了。 只有挚友一直在身边,不离不弃。 无以为报知己,凭一腔男儿热血相酬。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五章 死战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定波王的门客们,往往用这八个字形容他们的五公子蓝琛。 然而身为天下强大诸侯之一,定波王本人却对第五子蓝琛不甚满意。他认为蓝琛的个性过于软弱,他需要的是手腕强硬c杀伐决断,能为他开疆拓土的后裔。 定波王认为是门客们在蓝琛身上找不出其他较于诸子的优势,但对小主人总要有所赞美,所以往蓝琛的容貌上扯。 蓝琛生得好些并不出奇,他的儿子哪个不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 自古祸水妖姬才需要去比拼容貌,他的儿子身为上位者,需要的不是长相漂亮,是御下的能力和手段。 定波王存了心要磨一磨蓝琛的性子,让他去见点血。 当然,蓝琛毕竟是他儿子,多少还是有些舔犊之情,他也不会贸然把蓝琛扔到太危险的地方磨砺,那样的话蓝琛肯定活不下来。 所以当定波王听说了冼花村这个地方,便认定这个村子很适合磨砺蓝琛,下达了让蓝琛率兵屠灭此村的王令。 冼花村地处偏僻,在军事上来说并不重要,如果不是蓝琛,定波王甚至懒得出兵去打这个地方。 同时冼花村不在定波王的辖区内,注定不会为他所用。既然如此,定波王也不介意随手将其掐灭在萌芽状态。 就这样,在定波王无可无不可的心态下,注定了冼花村的命运。 白衣银甲的五百骑兵队方阵如同一体,马蹄声近乎整齐划一的,朝着冼花村快速的移动。 骑兵队的中间,打着绣有“蓝”字的帅旗。 蓝琛面无表情的护在帅旗旁,跨着他心爱的白马飞雪,跟随骑兵队的步伐移动前行。 虽然定波王认为他个性较软弱,但他面无表情不说话的时候,配上他挺拔如修竹的身姿,还是能显出上位者的风姿来。 他毕竟是定波王的儿子,怎么可能连外表都没有半点威严,只是达不到他父亲的要求而已。 至于蓝琛的脸,并不是那班门客闭着眼睛吹牛,也是真的生的好。 十七岁的青年,脸上刚刚褪去了婴儿肥,轮廓初露鲜明,五官如同用上好的白玉由名匠雕琢而成,雅致精美。 “停!”眼看着到了冼花村村口,看到了那列成方阵迎击的村民,蓝琛高高举起那同样用白玉雕出来般的手,然后挥下。 纵是下达命令,蓝琛的声音亦如同名琴抚弦般动听。 这样的容貌和声音,如果不是在战场,不知会成为多少待嫁女的春闺梦里人。 骑兵队虽在急驰中,然而当蓝琛的帅令一下,整个队伍仅前行了一箭之地后便生生刹住,停下了步伐。 定波王身为当世的强者之一,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他治下的军队,无论从调度还是纪律来讲都极为严格。 蓝琛望向那群摆出迎击姿态的村民,有些看不上。 这些人全是农民打扮,他们举着毛竹充作武器,而且大部分连下田后腿上的泥巴还没干呢。 这样的对手,有些胜之不武也罢,遵了父亲的王令,那就必须完成。 其中只有一个汉子极为出色,令蓝琛眼前亮了亮。 那汉子大约三十开外,比旁边的农民都高出一截来,矫健高大。他古铜色的肌肤,鹰眼直鼻,相貌堂堂,顾盼间有凛凛之威。 虽说是敌人,蓝琛亦不由在心里暗暗喝了个彩。身处逆境仍这样的威风,他父亲麾下也仅是有数的几名大将能与之媲美。 惜才之心顿起,蓝琛纵马到阵前,喊道:“定波王五子蓝琛在此,那领头的大汉,可愿降我?” 春兰爹本做好了死战的准备,没想到听到这样的喊话,当下错愕片刻,便回话喊道:“若将军许诺不伤我村民,李镜当降!” 乱世之中,人命尤为可贵。若是能以投降换取身旁村民们的生命,降又何妨。 “五公子,王令屠村。”此行定波王为蓝琛安排的赵副将纵马过来,在蓝琛身旁低声道,“公子若觉得那李镜人才可惜,可屠村后生擒之,再看能否为我们所用。” 赵副将很清楚定波王的意思,蓝琛自出世以来从未见过战场上的血,他们此行就是来磨砺剑锋的,而不是为了个李镜便留下这村人的性命。 蓝琛遗憾的点了点头,于是赵副将朝身后的战士们挥手道:“白龙骑出击,生擒那大汉李镜,其余人等格杀勿论!” 长时间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和练兵没多久的农民们兵戈相遇,毫无悬念,那就是一面倒的绞杀。 蓝琛刚开始时很看不起那些泥腿子,然而渐渐的,他脸上出现了诧异,眸中隐隐透出敬畏之色。 身手和装备都可以称的上是糟糕,但那群泥腿子,在李镜的带领下竟是死战不退的。 不入流的装备,三四流的身手,一流的意志。 那群村民的血,红的有些刺眼。 春兰爹手持厚重的斩马刀,在骑兵阵中左突右杀,鲜血从他的额头上流下来,令他的视线模糊成红色。 不知道是敌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春兰爹冷静的想。 他的身边已经没有同伴,他护了半辈子的探花郎,想要和他同生共死的挚友,刚刚被敌人一刀劈死在他身旁。 时间已经够了,春兰他们应该到了安全的地方。 本就做好了死战的打算,为何他还没有死呢?老姜都死了,为何他还没有死? 砍了七八匹马的马腿之后,春兰爹手中的斩马刀已经卷刃。他便弃了马刀,改用平常使的厚背单刀劈砍,却也渐渐力竭。 趁春兰爹反应变慢,便有机灵的骑兵使了流星锤,砸向他的后背。 春兰爹被结结实实的砸中,吐出一口鲜血,再也支撑不住,如一座山般仰倒在地上,人事不知。 寂静的战场上,再也没有站着的冼花村人。 悲风呜呜咽咽的吹过这片染血大地,旌旗在身后猎猎飘扬,蓝琛心中震憾无比。 原来战场是这样的,生命的收割是这样的。果然如父亲所说,他还太过于软弱和稚嫩。 “五公子,您要的人已经生擒。”副将在蓝琛身旁说道。 蓝琛看着手下的几名兵士用牛筋将那名为李镜的大汉捆住,于是下了马,走到李镜的面前。 李镜纵然在昏迷中,英挺的眉头亦是微微蹙起。他俊朗的脸上,高大的身体上,都染满了血红。 蓝琛想起李镜对阵时威风凛凛的模样,想起这群泥腿子在李镜带领下所迸发出的战斗意志,心就忽然跳的厉害。 蓝琛忍不住用双手捧起李镜的脸,朝不省人事的李镜轻声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六章 足伤 狡兔应有三窟,在冼花村后的大山深处,有着春兰爹事先安排好的一个避难之地。 这里林深径密,周围布了许多用来迷惑的陷阱,不是参与了建造这个地方的冼花村村民,很难有外人能进入。 虽说这个避难之地尚未完全修造成功,却也初具规模。粮食和各种生活用品都比较齐全,附近甚至有一眼潭水。 颜彬带着全村老小来到了这个避难之地,将村民们基本安抚和安顿好之后,天已经黑下来了。 他们在一个巨大而位置隐密的溶洞里栖身。这个溶洞和一般的溶洞有些区别,那就是它由于地面的抬高和水汽隔绝,并不潮湿,只是比一般的山洞稍微显得阴凉些。 来到这里的村民基本都是些老弱妇孺,经过长途负重跋涉和安置都已经很疲累了,天黑之后大家燃了一堆篝火,架锅子煮了些饭食填饱肚子,便都围着火光睡下了。 此间长长的半透明钟乳石自山洞顶端层层垂下,形状像是凝固的瀑布。地面各种美丽形状的钟乳石生长的到处都是,它们拔地而起,有的似宝塔,有的像玉笋,有的似剑身,形态万千,是天然形成的瑰丽奇景。 在火光的映照下,若明若暗间,溶洞更是展现出令人惊心动魄的美丽。 身旁承业已经被哄的入睡。李春兰坐在篝火旁,听着不远处交杂在一起的,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和鼾声,心思紊乱,无法入眠。 她知道村中应该是迎来了强敌,爹并没有把握必胜,所以为了敌人避免战败后的屠戮,才让颜彬将村中老弱转移到这深山之中。 她略微的思考一下,就能明白现在的情况和爹的想法,所以她很冷静的配合。给大家的时间有限,她是村中首领的女儿,精于击技,村里除了爹和颜彬之外,没有人打架是她的一合之敌。能力越强破坏力便越大,如果这个时候她因为情绪激动闹起来,恐怕会造成无法设想的后果。 最后的结局,可能是既帮不上爹,因为延误时间,又拖累了村里人的性命。 得益于爹平常的庭训,春兰绝对不会在这最关键的时候去任性。 在山林里跋涉了两天一夜,她帮助颜彬转移村中的老弱。有小孩子翻不过山壁,她去拉,有人的行囊太重,她去提。 有老人在路上摔跤扭了脚,她便背起那比自己十五岁身躯还要沉重的老人,一声不响的走着崎岖山路,直至脚底打了血泡,直至血泡全被磨破。 春兰知道自己做的很对。如果老天给她再来一次的机会,她也只会这样做。 然而做对的事,却没有令她有任何解脱轻松。 做对的事,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如果能留在爹的身边,陪他战到最后,自然是无怨无悔,活的轰轰烈烈,生死潇洒。 但人活在世上,哪能不顾一切,恣意无怨无悔生死潇洒。 春兰静静坐在篝火旁的一个石墩上,十五岁山村少女疲惫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有一滴晶莹泪水从她眼角滑落,打在她的布鞋上,形成个圆形的小小湿痕。 颜彬走到春兰对面,看到她的那滴泪。他久久无言后半跪了下来,用手托住她的双脚,以膝盖承载。 春兰破裂的脚底流了一些血,这些血将她的伤口和鞋底黏连在了一起。 颜彬用剪刀剪开了布鞋鞋面,然后拿出一些消炎止痛的脂膏,用手指蘸了往她的黏连伤口处缓慢的推。 颜彬的手带着做农活产生的粗糙老茧,那是双看上去并不温柔,充满了力量,指节遒劲的手。 然而那双手做出的动作,是如此的温柔小心,生怕弄疼了春兰一点点。最后鞋底和伤口完全分开的时候,春兰甚至没有感觉到什么疼痛,只是因为伤口暴露在空气中而轻轻瑟缩了一下。 颜彬帮她清理了脚上多余的血痂,上了一层伤药,用干净的白布缠紧后,才将她的脚轻轻放下。 “狗剩。”春兰轻轻的开口,“我心里好难过。你老实告诉我,爹他们有几成胜算?” 颜彬没有回答她,只是站起身望向她,道:“春兰,你该休息了。” 春兰抬起眼,还想说些什么,但她看到了颜彬眼里的疲惫。 是的,做为负责组织带领村民到这里的人,他这些天干过的活,受过的累比她更多。 这两天一夜,颜彬几乎是无眠无休。到了现在,他还要为她心忧。 其实说起来,颜彬还没开战就被安排组织撤离,怎么知道爹有几成胜算呢?她问这句话没有任何意义,无非是想寻个安心。 春兰自嘲般的摇了摇头,想要步下石墩,整个人却被颜彬打横抱起。 “你的脚伤着,先不要沾地。”颜彬将她放在旁边用稻草临时铺成的床上,为她盖上一件衣裳,轻声道,“睡吧。” 春兰几不可闻的“嗯”了一声,轻轻闭上眼睛。她真的很累了,再加上身旁颜彬令她安心的气息,没过多久便沉入了梦乡。 直到她入睡,颜彬仍在她身边守了很久才离去。 李春兰睡的并不安稳,第二日东方刚刚发白,她就醒了过来。 借着半熄半明的篝火四处打量,承业和乡亲们还在不远处睡的正熟,颜彬却不在溶洞里。 春兰心里有些紧张,起身往溶洞外走去。她的脚经过昨天的处理包扎,此时走路已经不太疼了。 到了溶洞口时,她听到了洞外的马咴声。走出去借着淡薄的天光一看,颜彬堆了些草料,正在那里喂全村唯一的马。 “狗剩,天还没大亮,你怎么就起来喂马了?”看到颜彬没出事,春兰的心终于松缓下来,开口问道。 “这个地方已经安全,我便该去为将来谋个出路了。”颜彬故作轻松道,“怎么起的这样早。” 春兰思忖片刻后,点了点头,道:“你要去哪里?回村看看吗?” 此间是避难之所,却非久居之地,他们迟早要做打算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七章 离别 “我是去县城。”颜彬看着春兰,神情变得严肃,“春兰,我不在的时候,你好好留在这里。” 村里的情况现在不明,他现下要去县城,不能让她冒险回村探视,于是又补充了一句:“这里只有你会武,你要保护好承业和大家,千万不可擅自离开。” “你放心。”春兰沉默了片刻之后承诺。 颜彬伸出手,拢了拢她仍旧乌黑,却由于这两日没好好梳理,而有些散乱打结的发,眼底掠过怜惜,道:“我会尽快回来。” 这个时候马已经喂的差不多,颜彬去解了马缰,牵过马儿沿兽道走去。 东方已经发白,但一弯残月仍挂在西方的深蓝天空。春兰目送着那一人一马的背影离去,直至背影完全消失在她的视线中。 春兰忽然想起了姜先生教过的半首诗——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她的功课向来在私塾里拔尖,但由于年龄阅历的关系,虽记得牢靠,却并不能理解许多诗句里的感情。 此时此刻,才知道这句诗写的真是好。道不尽思念愁绪,此身恨不能化风而去。 春兰轻轻叹息一声,转过身进了溶洞。 一会儿承业醒来见不到她的话,该着急了。 颜彬按照春兰爹之前的嘱咐,骑马沿兽道而行,转辗四天之后来到了县城。 县名为敬平,从地段上来讲算是比较重要的军事重地。城墙夯土而成,外砌青砖,上设城楼。 这样的地方在开国之初朝廷还是十分重视的,从它结实高大的城墙就能看出来一二。然而现在却因为朝廷内部的腐朽,国家可以说得上四分五裂,县城的军事设备上面基本没有人去管理,只靠县令自给自足。 敬平县令姓宋,之前到过冼花村,颜彬曾远远见过他一面。如今冼花村遇难,他依照春兰爹的嘱托前来投靠,也不知道究竟如何,心中到底有些忐忑。 来到城门口,颜彬看到守城的士兵穿戴整齐,精神勃发,衣是衣甲是甲,手中武器簇新锐利,便觉得这是个可以投靠的地方。于是打起精神,下马向守城的士兵通报了姓名和来意。 却原来冼花村遇难一事已经传到了县城,守城的兵士听了颜彬的一番话,便带他去了县衙,通报上去。 来到县衙平常待客的厅堂内,颜彬看到之前在冼花村见过的县太爷坐在上座,县太爷的左侧次座则坐了个年轻的蓝衣男子,正在饮茶。 除了他二人之外,还有两个丫头,个家丁在厅堂内侍候着。 颜彬有求于人不敢托大,他身为庶民,进了厅堂之后便跪在地上拜见县令。 他跪了好一阵子,才听见那年轻的蓝衣男子出声道:“你们村的事,我都听说了。” 颜彬抬起头,去看那蓝衣男子。 那男子二十出头的样子,修眉长眼,皮肤呈现出一种没有血色的病态苍白,他看颜彬的时候目光中带着抹冷意。 这种冷意也并非针对某人,仿若是男子的一种处世态度。 他的眼神和模样让颜彬想起了生活在阴暗巢穴中的蛇,冷酷而带毒。 “颜彬是吗。”男子从座位上起身,走到颜彬对面,居高临下的看他,“我名为宋明实,敬平县令长子。” 颜彬意识到,宋明实的左脚是瘸的。 “冼花村青壮满村被屠,没有一个活下来。”宋明实用冷淡的声音陈述。 “乱世之中,遇不可抗之敌理应保存实力。”那冷淡的声音在颜彬头顶响着,“那些老弱妇孺无用之人留着做甚,却白白将青壮战力牺牲去保全这些人,真是可笑愚蠢之至。” 颜彬求助般的去望坐在上座的宋县令,却见他对此不闻不问,只是端着茶慢慢啜饮。 颜彬明白了县令父子的态度,双手不由紧紧握拳。 他虽生于低贱,但自从被李镜收养之后便被好好教育看待,从未在人前受过屈辱。 依照颜彬的性子,如果是他孤身一人在此受到这样的冷遇,那他绝对会转身便走。然而他现在不能这样做,他的身后还有冼花村老小,还有春兰和承业。 虽然宋明实对他冷嘲热讽,但仔细想来,他还跪在这里面对宋县令父子,而不是被撵走,事情便是还有转机。 宋明实冷眼打量了颜彬一番,道:“据说你得到李镜真传,通晓武艺和练兵之法?” 颜彬恭敬叩首回答道:“禀公子,是。” 宋明实放缓了语气道:“既是如此,你便留在县内兵营。将来若是战场立功,我父子绝不会亏待于你。” “在下恳请公子,令冼花村老小有一安憩之地。”颜彬并未立即答应,抬起眼直视宋明实。 宋明实眯起狭长的眼与颜彬对视。 他们二人一跪一立,身份优劣毋庸置疑,一人是低下的恳请者,一人是高高在上的裁决者。然而颜彬深黑的眸灿如星子,神情坚定,气势竟不输给宋明实。 宋明实与颜彬对望了片刻之后,慢慢勾起唇笑了,笑容带着寒意,“如果我不答应呢?” 颜彬重重叩首在青石板的地面上,道:“公子若能收留冼花村老小,颜彬愿效犬马之劳!” “我父子所辖之地,从不留无用之人。”宋明实蹲了下来,用力抓住颜彬的发,近距离端详了颜彬一阵之后,在颜彬耳畔森然道,“你既有所求,那么就证明给我看,你值不值得!” “在下定不负公子所望!”颜彬咬紧了牙关,一字一字道。 宋明实松开颜彬,拂袖起身坐回原位,朝身边侍立的家丁吩咐道:“先带他去巡灭司,三天后若还活着,便再来见我。” 颜彬朝宋县令父子再度叩首之后,便被那家丁领了下去。 那家丁在前面带路,颜彬紧随其后。 等离了县衙,颜彬观察了一会儿那家丁,见其面相和善,便开口询问道:“这位兄长,巡灭司是什么地方?” “是个酷烈之处。”家丁用同情的目光看了看颜彬,“敬平县关押的重犯死囚,都在里面挣一条活路。小哥你本不应该是那里的人,现在离开还来得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八章 代价 “兄长此话怎讲?”颜彬掏出一角银子,塞进家丁的手中。 家丁却把银子连忙塞还给颜彬,道:“小哥别这样,我也帮不了你什么忙。巡灭司说白了就是让重犯死囚们自相残杀,留下强者充入兵营的地方,能活命者十不存一。” 家丁又叹了口气道:“那地方是大公子所设,里面的人本来就是待死之身,为此求得一个活路互相残杀也未尝不可,但小哥你原本不必去的。” “兄长,我没有别的路可走了。”颜彬苦笑了一下。 两人说话间,来到了离县衙不远的一处大营,家丁停下了脚步,和营门口的守卫打了个招呼,送颜彬进去。 颜彬进入大营,跟着守卫走了没多久就看到一片用粗木桩围成的空地。空地长宽约二十丈,里面或坐或躺着三十余个青壮年男人,这些男人互相离的比较远,穿着囚服,身上都披着枷,戴了沉重的镣铐。 刚接近这个地方颜彬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气,仔细看那些粗木桩和地面,都沾染了褐色和红色的喷溅血迹。 褐色的血迹是比较陈旧的,红色则应该是不久前留下的。 旁边有守卫卸了颜彬腰间青锋长剑,打开栅栏。颜彬踏入空地,就只见空地之中那三十余个披枷的青壮齐齐望向他,个个身上染血,眼神凶悍如狼。 另一边县衙的大堂之上,宋明实放下手中的青花茶盏,唤了身边的一个家丁道:“跟钱县尉说一声,让他去颜彬所说之处接冼花村人。” 家丁得令退下。 宋县令身为一县之主,明明坐在大堂之上,听得宋明实这样的决议却无一人发声问过宋县令便执行下去,倒似奉宋明实为主一般。 宋县令也不显得尴尬,咳了一声,唤宋明实的字道:“伯兴啊,你刚才说冼花村留下的尽是些老弱妇孺无用之人,那颜彬也未曾通过考验,怎又要钱县尉去接人?” “父亲。”宋明实微微勾起唇角,“这世上只有无用的执政,哪有无用的庶民。” “伯兴你早就想收拢冼花村人?又为何不一开始便应承下来反要那颜彬去巡灭司?”宋县令脸上带着不解。 “父亲,颜彬有练兵之才,我们缺这样的人,我要用他。”宋明实回答道,“猎鹰在放飞之前,怎么能不熬一熬呢?御下之道,必须得恩威并施。” “若是他在巡灭司有个好歹”宋县令沉吟。 宋明实站起身,唇畔的笑容有几分凉薄,“这乱世将来会何其残酷,我既对他寄以厚望,他若连巡灭司都出不来,那也便是他不堪大任,是他在这乱世的命数罢了。” 说完,宋明实整了整蓝袍袖口,朝宋县令执礼后,便要出门。 就在这时,一个抱着兔子的少女从后堂走了进来,笑道:“大哥,你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那少女年约十五,穿着一身浅绿长裙,双环垂髻,小巧金饰缀于发间。白白净净的鹅蛋脸,五官精致,眼神灵动清澈,正是宋县令的幼女宋瑛瑛。 仔细看怀中的兔子,正是两年前李春兰卖给她的那只,毛茸茸的既干净又可爱,被她养的甚好。 “大哥是越来越坏了。”宋瑛瑛翘起小鼻子,对着宋明实哼了一声。 宋县令三子二女,只宋明实和宋瑛瑛是同母,两人感情甚好,宋明实伸手摸摸宋瑛瑛发顶,总是带着凉薄之意的眼中难得泛起几缕温情,道:“怎么,还向着外人了?” 又道:“大哥要去看城墙的加固,瑛瑛好生在家,听母亲的话。” 宋瑛瑛摇头向前一步道:“家中待着无趣得很,我跟大哥一起出去。” 宋明实无奈,修城墙的地方尘土飞扬,那些工人干起活来敞胸露怀,极不讲究,怎么是瑛瑛这种小姐家家去的地方。 但转念一想,瑛瑛也不过是在家待着无聊,身边少有同龄玩伴,带她出去后,自己去看工期情况,让她带几个人去街上逛逛便是。 想到这里,便随了宋瑛瑛,让她跟自己一起出了门。 春兰虽是答应了颜彬不离开这深山处的避难之所,但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 溶洞这里虽说安全,但毕竟当初安排的仓促,于是在颜彬离开的第三天,尽管这两天粥煮的不能够再稀,粮食也不太够大家接下来几天分吃了。 现在春兰就是大家伙的主心骨,全村六七百老弱妇孺都等着春兰拿主意。 其实目前搞吃的也就两条路,一条路是去村里碰碰运气,另一条路是在这附近打点野味挖点野菜什么的混着剩下的粮食吃。 春兰坐在溶洞的石墩上,穿了身方便行动的男装,乌发像男人一样用木簪挽成个利落的髻,腰间挂着青锋剑,配上她小麦色的皮肤,修长的手脚,一眼看上去就是个少年。 她的周围,是眼巴巴望着她的村民。 “郭婶子。”春兰点了一个健壮村妇的名,“你家是猎户,你也打过猎,你挑人出去狩猎。” “好的。” “樊叔,你买卖了十几年山货,山里啥能吃啥不能吃都清楚,是行家里手,你挑人去采集。” “春兰,你放心。” “皮猴,你们几个跑的快,看的远,注意在郭婶子樊叔他们的外围随时警备,一有异动马上用鸣哨通知大家撤回溶洞。” “是,春兰姐。” 春兰安排完大家的行动,按剑起身,朝溶洞外走去。 “姐,你真的要去村里啊?听说很危险的。” 身后传来承业的声音,春兰转过身,映入眼帘的是承业可怜巴巴的小脸。 春兰摸了摸承业的小脸,柔声道:“放心,我很快回来。” 采集和狩猎虽然安排下去了,但谁也不知道收获能有多少,同时也不知道他们还要在这里等待到什么时候。 能多一条路,总是多一条路的好。 更何况春兰只是去探明村中情形,如果情况不对的话她会立即离开,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 就算是遇到最坏的情况,她只是一个人去,要付出代价的,也只是她一个人而已,不会连累到大家。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九章 狭路相逢 回村的路上出人意料的顺利,但当李春兰站在村头,看着眼前的惨象时,只觉得像是被人当头打了一棒。 整个村子都烧成焦地,别说人了,就连家禽家畜都再看不到一只。而在村子的中间,一个偌大的土包高高坟起。 而土包前,立着一块青石碑。 李春兰走到青石碑前缓缓蹲下,在泪眼朦胧中望向碑上铭文,铭文只有简简单单几个字—— 李镜屠冼花村乱民于昭明三年夏初。 李镜,是春兰爹的名字。是她的爹屠了冼花村,还立了碑文? 春兰不可置信的用手指擦了好几下碑文,然而那字迹清晰,用锋刃一笔一划刻过,正是她爹的笔迹。 “不可能!这不可能!”春兰蓦然站起身,眼前一阵发黑。 打死春兰都不信她爹会做出屠村的事,她冷静下来后仔细想想,觉得这事必定另有原因,而且说起来这也未必不是件好事。 这碑是她爹写的无疑。她爹能写这碑,起码证明她爹活着。 春兰盯着这碑看了半晌,双眸渐渐幽深。她捡起一旁的石片,仔细将青石碑上的铭文刮花,不留半点字迹。 然后她推倒了这块碑,将它拖到离坟堆很远的老槐树下掩埋。 埋好了碑之后,春兰就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心情比刚看到烧毁的村子时好了许多。 尽管她的家也被烧成了一片废墟,但她知道家里有个隐藏很深的地窖,里面有不少存粮。 地窖并没有被人打开,春兰下窖背了一袋稻谷出来之后,又小心将地窖外恢复原样,便准备回溶洞。 过两天可以多叫几个人过来背粮食,搜集村里各家所余,这样大家至少一两个月内都不愁吃的了。 春兰一边这样想着,一边背着稻谷出了冼花村,朝山路的方向走去。 粗砺的麻袋不时磨着春兰的侧颈,有些痒,也有些疼。现在她的心里虽然还是存在疑虑,但精神状态和脚步都轻松了很多。 爹还活着的消息,回去就告诉承业吧,也让小家伙不再那么愁眉苦脸。 春兰仰起脸看了看日头,一轮桔红正渐渐偏西。她站在离山口不远处,停下了脚步,然后转身。 有人跟着她,两个。 那两个人不远不近的在她身后缀着,穿的破破烂烂,手里拿着镰刀,一男一女。 仔细看去,两个人大约二十余岁,瘦骨嶙峋,眼神外露凶狠。 看到春兰发现了他们,这两人也不再隐藏,冲到春兰面前,对她挥舞着镰刀,“把你扛的粮食放下来!” 春兰依言放下稻谷,那两个人迫不及待的把袋子拉过去,拿镰刀直接划开麻袋后,用手抓起里面未脱壳的谷子就往嘴里塞,也不管是否粗粝,直着嗓子往下咽,咽的脸红脖子粗也不管不顾。 “你们是哪里人?”等他们咽下好几口粮食喘息时,春兰向他们走近了一步,神色平静而自然,唇边带笑。 “你管我们是哪里的,不想死就快滚,粮食是我们的!”女人一手捏着把稻谷,一手凶狠的朝春兰挥舞镰刀,想要将春兰逼退。 “我想你们得弄清楚一件事,粮食不是你们的。”春兰收了笑容,“是我给你们的。” 两人看看春兰,乡间普通少年的打扮。唯一比较特殊的,是这少年腰间佩了把剑,也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 而这少年虽然穿着普通,气色却还好,不像挨过饿的样子,应该是有家人或者同伴的,只是现在落单而已。 这对男女互相对望了一眼,他们从饥饿生死中走出来,又是夫妻,彼此间的默契超出常人,只是一眼就明白对方的意思。 两人捏紧了手中镰刀,蓦然爆起,齐齐朝着春兰砍去。 春兰没料到这两人一言不合竟是要动手的,但她身手矫健,当下反应敏捷的抽出腰间长剑,一个照面就将他们手中的镰刀高高挑飞。 两人惨呼一声后仰面跌倒,虎口绽裂鲜血迸射,持刀的手顿时酸软无力垂下。 “你们,是哪里人?”春兰居高临下,将剑刃抵在了男人颈间,再次开口询问,神色和语气都十分平淡。 她是上过战场杀敌见过血的,这两人不过是普通人,并不被她放在眼里。 “我们我们是代县的。”男人回答的结结巴巴。 春兰沉吟,她家里有张爹做的地图模型,自幼就拼着玩,对周边城镇还是很清楚的,代县离这里有两三百里的样子。 “现在兵荒马乱,我们县青壮的男人基本上都被抓完了,官大人们还不停的征税。这征税重且不说,还不是一次就完,阎将军征完毅侯爷征,毅侯爷征完定波王征”女人的眼珠转了转,声音里就透出哽咽来,“咱们实在是活不下去了,这才出来逃荒的啊!” 这些话虽是杀人不成后的示弱乞怜,却也带了几分真情实意。 “代县离这里路途遥远,这边又不是什么富庶之地,你们是怎么想着往这边逃荒的?”春兰接着问道。 “往富裕地方逃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我们这样的在路上根本活不下去。因为听说这个村很强,而且只交一家的税,我们才想着碰碰运气,谋个活路。”男人回答的倒是挺老实,“没想到刚到这里,就看到这个村被定波王的部队给屠了。” “原来是定波王”春兰沉吟片刻之后收回长剑,从地上拎起那袋破了口子的稻谷扛回肩上,“你们走吧,不要跟着我。” 看在他们是一路逃难而来,而且给她提供了重要消息的份上,她不杀他们。 “小哥,小哥等等!”女人手足并爬上前几步,跪倒在春兰脚下,嘴角还沾着些谷皮稻屑,“我们在这里躲躲藏藏有两三天了,也没个着落,小哥行行好带我们走,我们当牛做马报答小哥!” 春兰垂眼,望向女人想要抓她衣角又不敢抓,有些颤抖的手。 相对那男人而言,这女人一直表现的凶狠狡猾,不怎么老实。恐吓杀人,遇到强者示弱乞怜,最后又试图依附,总之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来。 但那是双有茧的手。 看磨损的地方,应该是没断过耕种,也经常会穿针织布。他们在这个乱世之前,真的是老老实实干活的农民。 春兰沉默片刻之后,开口道:“你们的名字?” “我叫林玉锁,他叫王铁栓!”女人连忙回答,“我们是两口子!” 春兰点了点头,“我叫李春兰,你们跟我来。” 说完,将那袋稻谷递给那男人,让他扛着。 夫妻两个这才知道眼前这少年是个少女,林玉锁又扶了王铁栓一把,忙不迭的扛好了那在乱世中珍贵无比的稻谷,跟在春兰身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章 初至敬平县 颜狗剩走后第七天,敬平县钱县尉带兵前来,抵达溶洞外。 颜狗剩走后第八天,冼花村民们在钱县尉的护送下,踏上了前往敬平县的道路。 颜狗剩走后第十六天,冼花村民们抵达敬平县,一个小吏接待了他们,并将他们安排在县城外的一片农庄里。 农庄的条件并不好,大片田地无人耕种,房屋倒是新的,只是修建的材料马马虎虎,家具物什也不齐,比冼花村差远了。但好歹有个安身之所,大家都松了口气,开始在这里安置下来。 既是投奔了敬平县,就要守这里的规矩。说起来这里的规矩倒是挺实惠的,这田任他们种,还给发种子,开出来的新田两年免税。 如果家里有青壮可以边种地边参加县里操练的,家里的地免五年税。若青壮上阵杀敌立了功或者伤了死了,都还有抚恤。 李春兰听了便觉得跟自己父亲在冼花村立的规矩十分相似,正是使用的“耕战”思想。 其实按照本朝的规矩,县令是没有蓄养私兵权利的,手底下最多有些捕头衙役狱卒之类。但乱世既至,一来大家都要自保,二来朝廷的手根本伸不到这么长,这种事情也是见多不怪了。 大家基本上安置下来后,李春兰被人请到县城内,见到了颜彬。颜彬这时候已经是个统领百人小队的百夫长,平时负责教授军队武技和练兵。 而颜彬身边,还有个敬平县令的大公子。这位宋大公子左腿微跛,脸色苍白,看人的眼神总带着阴冷。 演武场之上,李春兰仍旧粗衣麻衫,却已换作少女装扮,一头乌鸦鸦的长发用红绳编成两条辫子垂在胸前,腰间佩剑。 宋明实打量了她几眼,开口道:“你就是李镜的女儿?你会用剑?” 李春兰点头道:“是的,我还会练兵打仗。” 宋明实听过她的话之后笑了,“纵然学过这些,女孩子家练什么兵打什么仗?好好待在家里绣花织布,过两年嫁人才是正经。” 说完,宋明实望向颜彬,“她既是你家人,便不要住在城外了。我在城里给你们找个小院,让她和弟弟都住进来,生活方便些。” 李春兰听到这话并没有推辞,冼花村村民们有人带着生活和安置,颜彬已经入军队,她和弟弟俩人留在村里种地吗?弟弟承业才七岁,而她虽说在农村长大,实在也是之前家里就她一个女的,还有俩壮劳力,日常生活就是做饭洗衣缝缝补补,喂点鸡鸭猪仔之类,从没下过田。 她确实想要好一点的环境生活,城里做什么都方便,也好打听定波王那边爹的下落。 只是她心中仍旧有些不服气,指了颜彬道:“我无论剑术还是练兵打仗,都比颜彬哥强。” 其实李春兰还是习惯叫狗剩,只是当着外人的面,他大小也是个百夫长了,怎么都要给狗剩留点脸面,不然他不好做人,这些她都是懂的。 “是是是,春兰什么都比哥强。”颜狗剩恬不知耻的承认,还伸出大手摸了摸李春兰的头。 然而这一幕看在宋明实眼里,就觉得是颜彬对妹妹的宠爱妥协。想起自家幼妹宋瑛瑛和这少女年龄相若,唇边就泛起个了然的笑意。 李春兰明白宋明实笑容的意义,知道再坚持强过狗剩就显得自己过于骄矜了,不由得朝狗剩翻了个白眼。只见狗剩仍旧笑的灿烂而正直,也不知道刚才他那番举动是不是故意让人误解的。 啧,这狗剩是越来越坏了。但心里还有一点点甜是怎么回事? 颜彬每天都很忙,不仅是忙着部队操练,他还有很多要学习的东西,包括军队内外详细体制,包括如何让手下的那些兵听话伏膺。 颜彬手下有兵痞有新兵,而分配到他手上的新兵并不是老实的农耕兵,大多是巡灭司出来的罪囚。 那些兵个个都难搞的很,凶悍的凶悍,油滑的油滑,可不比当初春兰爹手下的冼花村青壮,大家都一个村的,利益一致,互相还非常信任了解。 纵然春兰爹之前有意识的培养过颜彬他们这方面,但颜彬毕竟一直以来做的都是个庄稼人,最大的梦想不过是做个土财主,从未有过军营生活,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陌生而艰难的。 他要学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同时他还很迫切的想要在宋明实面前证明自己。 宋明实不留无用之人的态度在一开始就对他表明,之后颜彬在巡灭司生存三天之后,宋明实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这点颜彬对他还是很感激的。 颜彬这个刚从山村里出来的年轻人还很稚嫩单纯,已经完全被宋明实恩威并施的手段笼络。 所以对颜彬来说,只有证明了自己的能力,才能够让冼花村的大家,还有他最重要的春兰承业在敬平县得到更好生活。 所以这样的颜彬,并没有和春兰姐弟一起住在城里宋明实安排的小院,平时吃住都在军营,天天和一群新兵老兵摸爬滚打,只能偶尔得了闲暇回来看看她们姐弟。 由于春兰带回村的那两口子,冼花村的所有人,都知道屠村的仇人是定波王了。但关于春兰爹的下落,李春兰还没告诉任何人。 她告诉承业,爹还活着。但这在外人看来,也不过是她安慰幼弟的话罢了。 这是个雷雨天。 夏天的雨总是暴烈的。它伴着隆隆的雷声,夹杂着暑热尘砂,不问来由自九天倾泻而落。 就如同命运般没有问过她,没有问过任何人的意见,就将她和弟弟带离了从小生活的冼花村,带到了这个地方,这个院子里,这方小小的屋檐之下。 “总之狗剩,爹一定还活着。”春兰对颜彬说完在冼花村所见到的情况后,坚定的下了结论。 “嗯,我也这么相信。”颜彬怜爱的看着春兰,“爹一定还在。” 春兰看颜彬的样子就知道他没真的相信,只是出于宽慰才这么说。据逃荒的那两口子交代,那坟里的尸体全是被焚烧过的,有骨灰有残肢,根本就分不清谁是谁,怎么能确认谁在那场战斗后还活着呢? 而那块青石碑的事情,上面所刻内容太过骇人,春兰看到的第一反应就是毁掉其形迹,当然也不愿意对任何人讲有这块碑。 其实讲不讲的,也对事情没有益处。颜彬纵然不信,定波王屠村一事他也知道了,该做的事情他还是会去做的。 “对了,我平时也没什么时间陪你和承业,大公子说他的妹妹和你年龄相仿,你们小姑娘之间应该常常走动。”颜彬换了个话题,“承业也到了上私塾的时候,宋县令家有个小公子跟承业的岁数差不多,他家中就有先生,大公子说可以让承业和他家小公子一起念书。” 春兰看了一眼“大公子说”的颜彬,心想这大公子倒是对颜彬不错,看来是要重用他的,这才爱屋及乌,于是道:“好的,那颜彬哥就替我们姐弟多谢大公子关照了。” 她本人倒是对陌生小姑娘的友谊没什么期待,她教养的方式,她的所学她的经历,其实让她跟普通同龄小姑娘的爱好心智已经相差甚远。 在村里,她也是没什么同龄亲密朋友的,倒不是她性情人缘差,她在村里姑娘们中人缘很不错,但总是不能亲密无间,主要是聊天都聊不到一块儿,姑娘们对春兰的感觉也大多是依赖敬仰。 但承业不同,她虽说也教了弟弟几个字,一些简单的剑技,但不能总这样下去。姜先生和爹在的话,承业确实也该正式去私塾了,县令家请的先生,想必比她有学问的多。 “春兰你放心。”颜彬伸出手,摸了摸李春兰的面颊,“大公子是有本事的人,我在他身边也学到了不少东西。来日方长,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让屠村的那群人付出代价!” 这段时间颜彬学到东西的同时,他也清清楚楚的明白了,他的敌人是什么样的庞然大物,以他目前的力量就如蚍蜉撼大树,对方简直强大到看上去不可撼动。 就算如此,颜彬也愿意立下这样的誓言。为了冼花村死去的人,为了春兰承业,也为了他自己。 颜彬的掌心粗糙而温暖,春兰轻轻的蹭了蹭,收下他的誓言。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一章 瑛瑛珍珍 宋县令的内宅就建造在衙门不远处,春兰提着盒点心站在宋宅的角门,她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收拾的这么干净整洁的宅子。 承业已经去了宋家家学,她怎么也该来拜访下宋家小姐瑛瑛。 角门处不时有小厮婆子进出。 在这里纵是个小厮,也生得干净体面,皮肤比乡下人白皙许多。他们偶尔朝春兰投过来的打量眼神,都是带着倨傲的。 来之前春兰是打过招呼的,宋小姐也知道这事,于是她在角门等了一会儿通传,就有个名叫阿杞的丫头出来与她引路。 春兰跟着进了二门,来到宋小姐所在的院子。只见院子中等规模,飞檐斗拱。有五六间房,一弯活水在其中,活水外设白石栏杆,里面养着锦鲤,屋后栽着数株桃花。 现在正值夏天,春兰刚踏进宋小姐的院子就只觉得绿意飒飒,颇有几分清凉之意。 再等到进了宋小姐的闺房,只见里面堆锦叠绣,还弥漫着一种淡雅香气。其实这房间也只是普通官宦女儿家的房间,甚至还有些素净,但在春兰看来已经十分富丽。 一个与春兰年龄相仿的少女正倚在锦榻上看书,见春兰进来了才把书放下,起身相迎,露出个微笑,亲切握住春兰的手,“李家妹妹可算来了。” 李春兰知道这就是宋小姐了,来之前为了不失礼,学过官宦人家简单的礼节,当下和宋瑛瑛见礼,“宋姐姐好。” 宋瑛瑛上下打量了春兰一番,笑道:“妹妹看着很是面善,我们是不是见过?” 其实李春兰第一眼就认出宋瑛瑛了,她卖过一只兔子给她。 宋瑛瑛比起两年前身形面貌都有所变化,那时还有些孩气,现在则更显得精致美丽,身量抽长,更有少女亭亭玉立之感。 女大十八变,宋瑛瑛有变化,李春兰又何尝不是? 但李春兰身边似宋瑛瑛这般白净长相和富贵打扮的人太少,所以尽管是两年前的事,春兰还是有深刻印象的。 春兰摇头笑笑,惊异于宋瑛瑛的记忆力,“未曾见过,但我也瞧着姐姐面善,想是我们有缘吧。” 两人聊了两句各自坐下,就见那个名叫阿杞的丫头走到屋子角落,打开一个大盒的活板,取出壶带着凉意的酸梅汤奉上。 春兰看那大盒做的十分精致,盖板为铜制,铸了缠枝花纹,盒身是红木的,里面盛满冰块。心内暗想这就是富贵人家使用的冰鉴了吧,从前只听爹和姜先生提过,倒是第一次见到实物。 春兰今天来见宋家小姐,是请人特意收拾打扮过的,但这身装扮实是不怎么适合她。 她自幼所学甚多,然而唯独如何梳妆打扮c描眉画眼没学过。平常头发都是简单梳个辫子什么的,衣着也非常朴素简单,她自己也不怎么在意。 因为一方面村里的姑娘都不怎么打扮,另一方面她不用怎么刻意收拾打扮就已经是村里最美的一枝花。 浅绿色的春衫是绸子做的,配白皙娇嫩的皮肤正好,衬那健康的麦色肌肤却显得土气,妆也画的不高明。 这样的打扮,春兰纵有十分的颜色,此时能剩下三四分就不错了。剩下那三四分,看在她五官不错,至少一双明丽大眼没有被妆容掩盖的份上。 其实主要是打扮的路子不对,春兰本就是生气勃勃还带着少年般英姿的美,非要往闺阁小姐柔弱清丽的方向拾捣,本来就不适合,替她打扮的那位邻居小婶子已经尽力。 春兰端起酸梅汤喝了一口,冰冰凉凉酸甜适中,在夏天能喝到这个实在是种享受。 旁边的阿杞在一旁侍立,偷眼打量春兰,忽然掩嘴一笑,“怨不得小姐说李小姐面善,我看李小姐实是像一个人。” “像不像咱们家大公子?”阿杞打趣道。 宋瑛瑛闻言,仔细打量了春兰一番,也笑了,“我说呢,倒真是像大哥。” 春兰听了却有些错愕,宋家大公子她是见过的,那个看上去苍白阴冷,夏天在他身边感觉温度都会低些的男人,和她哪有半分相像? “是兄长十几岁的时候,有一次和人打赌输了,扮作女子。”宋瑛瑛笑着解释,“阿杞不说我还想不起,和李妹妹简直像极了。” 其实宋明实和春兰也不是怎么相像,只是那种勃发少年气配上闺阁女装的不和谐感,倒是十分相似。 “是吗?”被人说跟男扮女装的宋大公子相像,可不是件怎么令人愉悦的事,春兰只有尴尬笑笑。 “唉,那时大哥身体还是很好的。”宋瑛瑛笑完后,又柔柔叹了口气,“听说妹妹也是读过书的,读了哪些书?” “只是在私塾认得几个字,哪里能称得上读书。”春兰摆了摆手,“读过女训女诫,再就是诗经和几本诗词书罢了。” 过往闲聊的经验告诉她,她绝对不能告诉宋瑛瑛她还读过《三略》《六韬》,《阴符经》,《鬼谷子》这些书的,不然失去共同语言,完全就把天聊死了。 宋瑛瑛听了果然对春兰又亲近了些,和她聊起了诗经。春兰对诗经惯是熟的,宋瑛瑛说什么她都能接的上,春兰又插着讲几句山野趣闻,两人聊的很是亲热。 正当春兰松了口气,想着这番结交总算不过不失之时,一个女声自门外响起,“听说二妹在见客,怎么也不和姐姐说起?” 话音刚落,就见一个面貌与宋瑛瑛相似的少女带着两个丫头,推门进来。 宋家正室不能生育,三子二女皆是妾室所出。宋明实和宋瑛瑛同母,来的是宋瑛瑛的异母大姐宋珍珍。 说是大姐,实际上珍珍和瑛瑛也就差了三四个月,年龄相偌。而闺女像爹,两人就连面容都是六七分相似的,只不过瑛瑛生得更秀丽些。 春兰虽没见过宋珍珍,但听称呼就知道是她,于是站起身,和宋瑛瑛一起向宋珍珍见礼。 “并不是瑛瑛不和大姐说起,只是大姐平素并不和瑛瑛往来。”宋瑛瑛看着柔丽清婉的一个人,说话倒是挺直。 春兰听宋瑛瑛这么说,眼角忍不住弯了弯,看来宋家姐妹关系不怎么好啊。 宋珍珍被怼了一下,脸上却不显尴尬,转眼望向春兰,掩嘴嘲笑,“这是哪家的猴儿装扮了过来?” 说完,一双眼睛上下打量春兰,仿若看什么新鲜物儿似的。她身后的两个丫头凑趣,也跟着发出低低嘲笑。 春兰站在原地,不动声色任宋珍珍嘲笑。她当然看出来这位宋大小姐对她不怀好意,但整个冼花村的村民,包括颜彬和她自己可以说都在宋家下面讨生活,至少在明面上,她是不能得罪宋大小姐的。 而且她也有些好奇这位小姐的手段,除了这种表面上无关痛痒的嘲笑,宋珍珍对她的恶意又能做到哪一步呢? “李家妹妹是颜百夫长的家人,姐姐怎能如此无礼。”宋瑛瑛上前拦在春兰和宋珍珍之间,维护春兰。 春兰仔细想了想,其实她这样身份的人,又素昧平生的,宋大小姐也犯不上巴巴的赶过来嘲笑她。应该是宋家三位公子权利争斗牵涉到颜彬,从而影响到后宅关系。 颜彬是宋大公子的人,宋瑛瑛交好她的同时,她也必然站在了另外两个公子的对立面,成为别人的眼中钉。 这种感觉不是很舒服啊,春兰的手指微微蜷曲,下意识按上腰间并不存在的长剑。 “颜百夫长?那人腿上的泥巴还没擦干净吧!再说一个乡下来的土包子,配的上我的礼吗?”宋珍珍嘲笑道,“不比瑛瑛,你也就配和这种人来往!” “你”宋瑛瑛不比宋珍珍嘴皮利嗦,竟是一时气的说不出话来。 还好阿杞给力,上前道:“英雄莫问出身,大公子都看重颜百夫长,大小姐这是非要不给人脸面了吗?” “父亲都不敢不给大哥脸面,我哪儿敢不给大哥脸面。只是可惜,大哥前儿又病了,到现在还没好。”宋珍珍嘴里啧啧了两声,眼底是轻蔑和讽刺,“这三天两头的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我看这个家最终还是交给二哥打理的,你说是也不是?” “你闭嘴!大哥的身体这样,还不是因为你们!”宋瑛瑛气的浑身发抖,红了眼眶,“当年山贼绑了我们几个,大哥为了保住我们,让我们几个先走,一个人留下的事你都忘了?!他在山贼窝里待了整整一个月,受尽虐待,他的身体就是那个时候被毁掉的!这些年为了县里的事又劳心劳力的很,总也养不过来总也养不过来” 宋珍珍听到这几句话有些气短,但还是仰着头道:“他那是为了你,我们兄妹两个就是添头!再说都多少年前的事了,不要总以为你们对我们有恩!” 说完后到底感觉自己理亏,哼了一声后就转身离开了。 宋瑛瑛被阿杞扶着坐下,眼眶红红的望向李春兰,“李家妹妹不好意思,我大姐的性情有些骄纵,第一次来就让你见笑了。” 春兰连忙回答道:“无碍。” 这种兄弟姐妹间的争斗,其实在乡下也有,她见过不少。 又有些好奇,问道:“敬平县附近有一股山贼我是知道的,但他们竟然敢对姐姐家出手?” 宋瑛瑛道:“之前不是一股,是两股。那股绑我们的山贼势力大些,当时连官府都不放在眼里,但现在那些山贼已经被我大哥剿灭的剿灭,收编的收编了。” 春兰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话说到这里,春兰见宋瑛瑛情绪有些低落,还要强打精神陪自己这个客人说话,心里过意不去,便向宋瑛瑛提出告辞。 宋瑛瑛拿了些自家点心给春兰做为回礼,也没勉强留她,春兰就这样离开了宋宅。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二章 入军营 李春兰曾是十里八乡交口称赞的勤快好妹子,在乡下虽没做过重活,零零碎碎的活计却从没断过。 但是,她现在闲了下来。 在县城里农活不用做了,她说是要照顾承业,但承业每天要上宋家家学,功课还挺重的,回来除去吃晚饭写作业之外就洗洗睡了,她照顾承业的时间非常有限。 按说承业在宋家家学吃中饭,家里至少早晚饭春兰是要做的,然而她也不用做。因为她们姐弟俩已经跟邻居小婶子搭上了伙,按月交些伙食费,就能每天到点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伙食费用的是狗剩薪俸,狗剩在军营里基本上用不着钱,每月薪俸都交给春兰。春兰纵然有心想自己做饭,一方面是自己做饭要单独费柴费灶,算下来成本比跟小婶子搭伙还高;另一方面是小婶子做饭手艺比春兰着实好太多,让姐弟俩再也不想单独开火的事。 这样算下来,她除了打扫下房间院落,洗下承业和自己的衣服,居然就没什么事做了。 就这样,在县城里跟着宋大公子开了眼界,之前理想是当个土财主,而且现在手里有了俩钱的狗剩,居然还想着给她买个小丫头照顾家里,被她拒绝了。 逛街她是喜欢的,天天逛就显得游手好闲,就算旁人都觉得她可以这样,但她自己的道德标准不太能接受。而且因为太了解钱的价值,花铜板的时候都下意识换算成鸡蛋白米盐酱醋茶,在花钱方面她有点抠,逛来逛去到最后也买不了什么。 想着去农庄见见冼花村的大家吧,只是因她在村中名声甚好,又在县城替庄里的小孩子们找了个老童生教识字,兼之住在县城里不常和大家见面,每次去大家就都把她当个贵客恩人招待,其实老童生的束脩还是庄里凑份子出的。 所以偶尔去两次行,总去也不怎么好意思。 再就是打听爹的消息,敬平县内消息相对闭塞,她费尽心思也没打听出定波王那边的情况。要说最快最准确的消息,那还是要数拥有细作和斥候的军中,而军中的消息层层把守,机密哪儿那么容易外传。 唉,那就只有去找自家男人了。 春兰也没想太多,换好男装骑马挎剑去了军营。然后在军营外围,就被巡逻的军士拦下了。 “干什么的?”拦路的军士有七八个,为首的大汉五大三粗,高壮的像座铁塔,须发戟张,皮肤黝黑。 “军爷们好,我是来找颜彬哥,颜百夫长的。”春兰跳下马,朝巡逻的军士们团团一揖,爽气利落。 哪知她不提颜彬的名字还好,她说了这话之后,为首的军士却呵呵一笑后,紧接着板了脸道:“不让你见。” 那大汉相貌长的吓人,板了脸很有几分狰狞,春兰却也不恼不惧,微微一笑道:“怎么了这位军爷,军规如此吗?” 大汉冲春兰翻了个白眼,用手中长枪对准春兰,看上去越发狰狞了,“老子不让你进就不让你进,哪来那么多废话!” 其实这大汉正是颜彬手下,名叫洪冠三的,今天负责巡营。他是罪囚出身,仗着武勇平素不怎么服管教,前儿刚被颜彬处罚过,心里正憋着股气。 又见春兰虽腰间挎剑,却是个瘦弱少年,又称其为哥,应该是颜彬的弟弟之流,心里越发不忿。 洪冠三想着自家参军两年只混了个十夫长,自从去年老母去世,自己一个家人也无。颜彬这小子刚入营就爬到自己头上不说,居然还有家人探望。 颜彬要真有本事也就罢了,然而这小子说是会练兵打仗,其实没经过实战谁也不知道效果如何。 至于身手,虽是还没找机会打过,但洪冠三觉得颜彬那身板虽然跟自己差不多高,但看起来不够自家壮硕,未必能赢过自家。 真是越想越生气,于是举着长枪朝春兰傲慢道:“你要进也行,除非你胜过老子手中这柄长枪!老子就恭恭敬敬请你入营!” 春兰眼眸深黑,望着洪冠三微微一笑,右手按上腰间剑柄,呛啷一声将青锋剑拔出鞘来,“如军爷所愿。其实这样能解决问题的话,我也是很喜欢的。” 的确,比起在深宅大院中宋珍珍的挑衅,她更喜欢洪冠三这种挑衅。 洪冠三也不多说,像他这样的人一向主张手底下见真章,长枪挑起似霹雳一般惊龙,带着虎虎风声朝着春兰刺去。 春兰自知力气没有洪冠三大,刚开始并没有正面相迎,而是在洪冠三枪尖刺来之时,眼疾手快的以剑背往其枪头薄弱处击打,起到磕开枪尖闪避的效果。 当下只听得一连串剑身叩击枪头的声音,乒乒锵锵。如此一个强攻一个闪避,两人短时间内已交手了六七个回合。 枪为百兵之王,一寸长一寸强。春兰也会用枪,而且家学出身,比洪冠三这种野路子出身高明了不知多少。这六七个回合的试探,足够她看出洪冠三的底细,不过就那么几下子,只是仗着力气大声势唬人罢了。 枪扫一大片,在军中洪冠三这几下子是够用的。但在春兰这里,他那几下子还差点。 于是春兰终于真正出手,只见她看准机会脚下步伐一变,矫健灵活的身子凌空而起,贴着洪冠三的长枪杆居高临下滑落,再一个擒拿近身,以手中青锋剑抵住了洪冠三的咽喉。 春兰笑道:“军爷,你输了。” 洪冠三不可置信的看着春兰。 在春兰变招之前,他一直确信自家是要赢的,没看见自家压着这少年打?那少年连还手都不能,只能叩开枪头一直躲避。 他怎么输了呢?而且还是输给了这个瘦弱少年? “这回不算,我们再来一次!”洪冠三勉强梗着脖颈,将他那对铜铃眼越发瞪大。 春兰收回剑,略微偏了头朝洪冠三疑惑道:“军爷说过带我入营的,现在是要说话不算吗?” 洪冠三曾落草为寇,后来是大公子派兵将他们剿了,才从罪囚转为士兵。因了落草的经历,他这个人尤其讲义气,讲究一个唾沫一个钉。 听了春兰这话,他只能按捺住心中的不服之意,收了枪道:“老子自是说话算话的!” 说完之后,还记得自己说的是恭敬请人入营,于是又朝春兰做了个手势,瓮声瓮气道:“请!” 春兰一笑,牵了自己的马,朝洪冠三仰脸道:“有劳军爷带路。”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三章 无度 洪冠三走在春兰前面,春兰跟在其后缓缓而行。进入军营之后,只见营中规整有序,有巡查的兵士各行其道,更多的则是在进行种种操练,嘿哈喊号之声时时响起。 据说颜彬正在带队操练,洪冠三正是带她去颜彬所在的方向。 李春兰走到半路,忽然看到有几个穿红着绿的女子,她们手里端着木盆,木盆里放着新洗过的衣裳,朝着军中一座红色营帐走去。 “军爷,这军营之中还有女子?”春兰有些疑惑的开口问道。 “那是营妓。看你毛没长齐的样子,还没开过荤吧?”洪冠三咧开嘴笑了,笑容中带几分猥琐,“不管怎么说,小子你身手不错,来参军吧。参军以后,洪大哥带你好好逛逛那座红帐!” 见洪冠三自称大哥,春兰连忙笑着回道:“如有那日,便有劳洪大哥了。” 心底却暗忖,营妓之设古而有之,历朝不衰,多由连坐之罪的罪犯妻女,倡伎之流组成,用来慰籍将士稳定军心。既是存在,便有她们存在的道理。 李春兰又看了一眼那几个女子。 她们虽打扮的桃红柳绿,但看上去循规蹈矩的,端着木盆低头走路,容色端正,其中只一个穿白衣的特别出挑。 妓子们穿红着绿是寻常,只她一人一袭白衣,相较于旁边低头走路的妓子们,她的头也是微仰着的,在那一群妓子中看过去,一眼就能看到她。 当然,她显眼的不止是她衣裳的颜色,她长的也的确出挑,发堆乌云肤如凝脂,脖颈修长,体态婀娜。 见李春兰看她,她一手抱盆,一手姿态绰约的将自己一缕乌发挽在耳后,望向李春兰一笑,眼波中尽是风流之态。 李春兰不敢多看她的逼人艳光,连忙转过眼来,心里暗想这红帐中竟有如此绝色,狗剩不知去过没有。 “那是无度。”洪冠三也在看那妓子,朝李春兰介绍道,“红帐的头牌。” “怎么是这样的名?”李春兰失笑,“不似伎家,倒像个僧人法号。” “小子你这就不懂了。”洪冠三道,“是作乐无度的无度。” 春兰受教,和洪冠三一边聊着,一边来到了颜彬所在。 颜彬正和自己的队伍分为两方,以箭枝互相对射。他们使用的箭枝头部没有铁箭头,而是裹了一团白色粉末,军中兵士皆穿皂衣,当射中对方之后便可以对方的身上留下痕迹,以判定胜负。 颜彬手下的兵士们都极其认真。这样的射击没有什么危险,真正危险的是负方的惩罚。 颜彬手下有百人,他非常明白,宋明实将这百人交到他手上,未尝不是考较他领军器量的意思。 而百人的队伍,显然不适合大部队的练法,只能将他们练成精英小队,方能在这军中显出本事。颜彬为了证明自己,是急于短时间内将其练成的,于是使用的方法手段自然严苛。 洪冠三看着,呸了一声小声道:“都是些花架子,也不知到了真刀真枪时顶不顶事!” 说完后,洪冠三便告辞而去。他身负巡营的任务,虽说是为了送春兰过来,但若离开的太久了,擅离职守被坐实的话罪责可不小。 春兰也不打扰颜彬他们练习,就在射击场外静静观看。等场中分出胜负之后,才冲颜彬挥了挥手臂,喊道:“颜彬哥!” 颜彬瞧见春兰,对手下喊了解散,让被判负的一队去领罚后,擦去额头上的细密汗珠,朝春兰走过来,惊诧道:“你怎么来了?” “是一个姓洪的大哥带我来的。”春兰被颜彬握住了手,笑的眉眼弯起。 “洪冠三?军中不许女子出入。”颜彬在她耳畔低声道,“走,跟我去帐中。” 颜彬现在是百夫长的身份,有些小小权利,比如说自己单住的一间营帐。 这间营帐比之军士们用的通铺大帐要小一些,陈设十分简单粗陋,却被打扫的干净整齐。 账内围着张桌子筑了几个土墩,就是坐位了。春兰和颜彬都不是怎么讲究的人,在土墩之上分别坐下。 “颜彬哥,你说军中不许女子出入,但我今天可是看见了好几个。”春兰将手肘抵在桌面上,以手支颐望向颜彬,红润润的唇瓣微启,吐出几个字,“红帐营妓。” 颜彬脸色微红,道:“那都不是什么好人,别理她们。” “你怎么知道她们不是好人了?”春兰凑近颜彬,满脸好奇探究,“狗剩,难道你去过红帐?” “我还没跟你成亲,怎么可能去那种地方。”颜彬一脸正直道。 “哦,颜狗剩,那你是打算跟我成亲后再去喽?”春兰眯起明丽大眼。 “小春兰,你尽管放心。有了你,我还能瞧上谁?”颜彬想了想后笑了,捏捏春兰的脸颊,“哥这辈子只会有你一个,纵然将来哥注定是要飞黄腾达的,也绝对不纳二色。不过你吃醋的样子,哥还是蛮喜欢的要不就不等你明年及笄了,这个月寻摸个日子,咱俩就成亲怎么样?” “连爹的消息都没寻摸出来,你就要寻摸个日子成亲了?也不怕拜高堂的时候心虚?”春兰拍掉他的手,“军中可有定波王那边的消息?” 颜彬略皱了眉,道:“没有。” 其实是有的。 据说定波王五公子蓝琛身边,现在忽然多了一个名为李镜的悍将。此将勇猛过人,已带兵破了苍葭关。 苍葭关横亘于定波王势力和毅侯爷势力之间,属于毅侯一方。此关城墙高大,甲兵锐利,一直以来号称“不破之隘”,也是隔绝定波王势力延伸的有利防卫。 可想而知这李镜有多凶悍善战,又有多引人注目。因此关于他的情况,军中调查的很详细。 此人在来到五公子身边之前,没有任何战迹来历,竟像是从天而降般。 而且李镜对五公子忠心耿耿,定波王爱才,想要调他到身边为大将,他都没有应允,只是一心在五公子身边服侍。 李镜三十多岁,高大俊朗外表极富魅力,五公子蓝琛更是有“郎艳独绝”之称。自李镜拒绝定波王之后,便有风闻说李镜与五公子有分桃断袖之好,因此才对他忠心不二。 这种名声自然是不好听的,为此定波王赐了一个远房侄女给李镜为妻,五公子又替李镜寻了几房妾室,一方面是拉拢之意,一方面将这不好听的名声压了下去。 想到这里,颜彬很是头疼。 名字样貌都对的上号,但于情于理,他都不愿相信那个李镜是他爹。如果真是他爹投靠仇人,还在仇人那里成家立业,将是怎样一笔滥账? “喂,狗剩。”春兰跟颜彬自幼就生活在一起,对他熟悉至极,他微妙的表情变化自是逃不过她的眼睛,缓缓道,“定波王那边,其实是有消息的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四章 定心 颜彬勉强笑笑,道:“想什么呢,没有就是没有。” “你说实话。”春兰坚持道。 “春兰,我说过会保护你的,你不需要知道这么多。”颜彬深深吸了口气,“你相信哥,哥总会有办法。” “狗剩,我这人爱把事情往坏处想。”春兰眨了眨眼,一颗泪沿着腮落下,声音哽咽了起来,“你不告诉我实话,是想要看着我难受吗?” 颜彬哪里见得春兰流泪,心里立刻酸疼不止,忙去帮她擦泪,“别哭啊,你这一哭,快把哥给疼死了。” 说完后颜彬悠悠一叹,只得告诉春兰他所知道的消息。 当然,为了不让春兰难受,这消息他略去了那些令人难以接受的细节,尽量简略,只说李镜不知为何在定波王麾下为将。 春兰听他说完,当下擦了泪,望着颜彬正色道:“狗剩,你觉得你很强吗?强到足以保护所有人?” 颜彬迟疑了片刻之后,摇摇头。 从私心来说,其实他真正想保护,能够与之同生共死的,只有爹,春兰和承业。至于冼花村的村民,那是爹交给他的责任,所以他才一并扛在肩上。 家人以外的人死掉,就算是熟人,他虽说会跟着表示难过,却并不怎么真正伤心。 当然,他对于从小长大的冼花村还是有感情的。在可能情况下他会竭力维护冼花村村民,大家都能活着是最好的,他也乐于见到大家平平安安的幸福生活。 但如果真是到了绝境的抉择,他宁可牺牲全村的人也要护住这三人。 只有这三人,是能令自己真正疼痛的。 看,春兰的一滴泪,就能让他这样心疼。哪怕在巡灭司,感觉上也没有这样疼过。 他向来正直开朗,原本从未想过这样多。只是在巡灭司的那几天,让他看到了世上最深的黑暗和最残酷的杀戮,他才有了这番感触。 “所以狗剩,有事不要瞒着。”春兰握了颜彬的手道,“别把我看轻了。我不是需要你保护的娇小姐,我可以和你并肩作战,面对一切险阻。” “嗯。”颜彬点头回应,看上去很是听话,却并未真正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他只觉得她带着薄茧的手心温暖,让自己心里痒痒的。 他可舍不得让小春兰面对什么险阻。春兰是比寻常女子强许多,他也为之骄傲,却只愿将她呵护在自己的羽翼下。 等到将来他出人头地,他的小春兰必定不会活得比任何女子差。 “对了狗剩,大公子和二公子之间的关系,似乎不怎么好?”春兰问道。 她不是喜欢管闲事的人,但承业在宋府和三公子一起上家学,三公子和二公子又是一母所生。 虽说教承业的先生学问很好,令承业学到了不少东西,承业也不像在那边受到委屈的样子。却不知到底如何,会不会殃及池鱼。 “你放心,宋府内外都在大公子掌控中,二公子翻不起什么浪。”颜彬明白她的意思,笑道。 “承业那边你不用担心。三公子跟承业同岁,被宋家老夫人自小养在膝下,并不听他二哥那边教唆的。”颜彬又道,“宋大小姐是个蠢的,只知替自己兄弟夺利,看不清形势。上次大公子已经罚过她了,她的本事不过就讲几句难听话罢了,你平常避着她些便是。纵是听到了,也当她放屁。” 春兰听见颜彬这么说,想起宋珍珍那上下翻飞的嘴皮子,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又哭又笑,黄狗飙尿。”颜彬刮了下春兰挺俏的鼻子,“跟你说真的,军营里都是些大老爷们,以后别自己来,扮男装也不行。要实在想哥了,你就找人给哥哥送个信儿。” “我找谁给你送信儿啊?”春兰问道。 “二小姐。”颜彬回答,“她为人温柔善良,又是大公子胞妹,是个值得交好的闺秀。” 春兰点头,她也对宋瑛瑛印象不错,道:“既是军中不方便女子进出,那我以后不来便是。” 颜彬站起身,朝春兰伸出手,笑道:“嗯,此地不宜久留,我送你出营。” 春兰将手放进他的大掌,站起身来,与他相视一笑后并肩走出营帐。 来到帐外,却只见一个女人候在账帘之外,看见春兰和颜彬出来,风情万种的朝两人福下身。 这女人一身白衣,发堆乌云肤如凝脂,正是之前春兰见过的无度。 “你怎么在这儿?”颜彬见到无度,倒退了半步,原先微笑的神情变得冷凝,“有事?” “也没有什么事。”无度柔柔弱弱的笑着,眼波流转望向春兰,“只是百夫长这边没有婢女,妾身怕这位妹妹有什么不方便的,就在这里候着,看妹妹有没有能用得上妾身的地方。” 春兰惊了一下,这无度竟能看出自己是女子。 “谁是你妹妹,你也配?”颜彬闻言怒道,握紧了春兰的手,“你若把这事传出去,我要你好看!快滚!” 春兰又惊了一下,狗剩竟对这样的娇柔美人如此疾言厉色,半点脸面也没给。 她和颜彬都是在山村里出来的,历经生死别离,知道乱世中每个人都活着不易。纵然是红帐中的营妓,也并不是生来就愿做这个的,春兰对这些人虽不能说有什么怜意,却也并没有瞧不起的意思。 颜彬正直开朗,并不会随便苛待他人,应该是无度之前真惹到他了。 无度被颜彬这般骂,也不见半点恼色,只是嘻嘻一笑,美目中的光彩越发明亮,柔声道:“百夫长真有男儿气概。” 颜彬拉着春兰就走,忿忿道:“别理她,贱皮子。” 无度也不阻拦,只是朝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微微一福,做足礼数。她腰如约素,躬身而下的姿势十分优美,白衣翩跹,完全是大家教养。 两人走得远了,春兰拧了下颜彬胳膊上的肉,悄声对身边的颜彬道:“快说,你跟她是怎么回事?” “我跟红帐的人有什么回事?”颜彬吃痛的吸了口气,“早跟你说了,那些不是好人。” “她在勾引你。”春兰道,“而且她很好看。” “她再勾引,再好看,也不是哥心爱的小春兰。”颜彬道,“那就是个贱皮子,整个军营的人都去红帐睡” 说到这里,颜彬忽然意识到他身边的人是春兰,不是那些可以口无遮拦的军士,脸顿时红了,掩饰的咳了声,“总之不管她怎么贴过来,哥都是看不上她的。” 春兰见他脸红,脸上也不禁红了一红,便不再多说什么,让颜彬送她出了军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五章 识得英雄 无度迈着优雅的小步,白衣翩翩,腰肢轻款朝红帐的方向走去。浅淡的红晕在她脸上慢慢升起,她必须用留长的指甲刺进掌心,才能让自己不至于愉悦的呻吟出声。 她喜欢颜彬,实在是很喜欢。 她还有点小委屈。红帐之中她为头牌,只收拢了个军官替她撑腰,可不是什么人都接待的,在伎家也算得上洁身自好,偏偏颜彬避她就像避颗毒瘤。 她出身获罪的大世家,几番流落到这敬平县军营红帐之中。本来面目她不愿再提起,那对她来说是比睡遍整个军营还要耻辱的事情。 但那显赫出身留给她的不仅仅是罪责,还有超出常人的眼光手段,令她纵然在红帐中,也是活得最风光恣意的头一个。 她喜欢颜彬,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她看得出来,颜彬很强大。 在未获罪之前和获罪之后,她见过无数英雄名士,贩夫走卒。而在这个军营中,在颜彬身上,她看见了强者的气息。 这人自律规整,身负兵法武功,头脑灵活不乏心机谋断,肯下苦功学习一切有用之术,而且雄心勃勃。 要说差在哪里,不过是差在出身,导致见识方面有些浅薄,格局不够大。但他年轻,历练几年的话见识自然会增长,自然会投身更大的世界。 时势造英雄,若给颜彬时间和机遇,定能一飞冲天。 当然,相比较的话大公子更强一些,但大公子她攀附不上。再说以她现在的卑贱身份攀附强者,自然是青眼识得布衣英豪,相从于微末之时才能被看重。 这样的强者怎么办,真的好喜欢啊。 无度眯起眼,伸出舌尖舔舔有些发干的唇,走进红帐。 白天的红帐就像寻常女儿家聚居地,营妓们在其中或是休息,或是缝缝补补,打扫整理。 无度走进红帐之后,就有一个年轻的营妓自动上前,替她宽衣。宽衣之后,又将她的外出衣裳小心挂在帐内唯一的衣帽勾上,就如同大户人家的丫鬟服侍小姐一般。 无度松了发髻,云鬓半挽,上身只穿一件白棉肚兜,娇懒半卧在一张铺了虎皮的躺椅之上,半闭了眼睛养神。她细柔的睫毛垂下,在白玉凝脂般的脸上弯出两道浅黛阴影。 旁边跪坐的年轻营妓,替她轻轻打扇。 无度所卧的这张虎皮,是一个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千夫长所送。 这红帐之中最好的东西,全都是属于无度的。 而她相信,这天下最好的东西,最强悍的英雄,也将是属于无度的。 接下来的日子虽仍是闲,但春兰得到爹的消息,心落在实处,做事情就有了目标和方向。 平常无事便去交好宋瑛瑛,在宋府上下混了个脸熟。 虽不能去兵营,但狗剩回来的时候,两人常常聊起营中事务c练兵情形。他俩剑术兵法本就一脉相承,颜彬敏锐春兰聪慧,互相验证讨论之下竟是彼此都有进益。 他俩得了其中趣味后,颜彬现在每日再忙,到了晚上的时候都会写一封信,托休沐的将士带给春兰,就连洪冠三都臭着脸来过两回,也才知道春兰是女郎,当下惊叹连连。 而春兰亦是一样,每天都回复颜彬的同时,也将自己的日常告之。 春兰坐在自己房间的床沿看完今天的信,打开手上青竹编成的小匣子想将其收起来,却只见里面满满当当装着一匣子信,竟是快要无法可收。 春兰失笑,将信压了压放进匣子。他二人通信不过一个多月,颜彬的来信这小匣子便要装不下,看来回头得买个小箱子才能装下了。 想必颜彬那边也是一样。 因为信件毕竟要经旁人之手,彼此纵有满腔爱意,少年人脸皮薄怕被发现,所以他们的往来信件内,说的都是自己的日常,以及各种探讨,偶尔两句寻常关心的话,并未写什么出格之语。 但偏偏,春兰就是能从那两句寻常关心的话中读出甜蜜之情。 春兰将竹匣子收好,今日约了宋瑛瑛逛街,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收拾一下便出了门,打算逛街时顺便买个小箱子回来。 她来到西市街口,这个时候宋瑛瑛还没到,便站在街口柳树下的荫凉处等着。 春兰平素算是个比较勤俭的人,但她也有舍得花钱的地方,那就是吃。村里人本就以食为天,觉得什么东西吃进肚子里都是不亏的,加上她处于发育期,运动量还比一般的女子都大,食量自然也是比一般女子大的。 当然,这方面其实也有自小被家人疼宠的原因。她八岁时才得了弟弟,之前一直是家中明珠,生活方面被爹娘和颜彬惯着。 纵是有了弟弟,娘死之后,她家里因着父亲和颜彬,还是比一般村民过的好,吃食上从未短缺。 她可以吃苦,可以粗茶淡饭,却也懂得在比较好的环境中,如何去满足需求。 见宋瑛瑛没到,她便买了个冰碗端在手里吃。这冰碗味道酸甜可口,做法比较繁琐,放以鲜果块c枣泥c核桃碎c果脯,芝麻,红糖等,用料讲究,在冰凉的井水里湃制而成,之前在村里是吃不上的,也就县城里有卖。 和宋瑛瑛见过两次面后,春兰也发现那种精致柔丽的闺秀风格不怎么适合自己,今天出门只结了一个鬟在脑后,以黄色发带束起,上身穿了件白底绣黄花的夏衫,下身露出半截洒花浅蓝长裤,有种生气勃勃的俏丽。 她五官本就明丽动人,一对波光粼粼的眼儿转来转去,红润润的唇儿不时叼起块鲜果,让过路的人都忍不住多偷看几眼。 有个穿长衫书生打扮的男子更是好笑,明明已经在她身边走过去,又折返过来。却不敢真正靠近,只在春兰身边不远处绕来绕去,不时偷看她一眼,嘴里还低声念念有词。 村里恋慕春兰的小伙子不少,春兰也算是习惯了这些,这书生虽在她身旁绕来绕去,但他身板瘦弱一看就不是她的对手,完全没有威胁感,所以春兰也慢悠悠嚼着嘴里的果块,就当看不见这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六章 存异 春兰的冰碗快要吃完,宋瑛瑛带着阿杞姗姗来迟。与她同来的还有宋珍珍,以及一个陌生少女。 少女比宋瑛瑛还小些的模样,双鬟遮耳,穿了条浅红齐胸襦裙,配绸子蓝花上襦,长相平平,但因着白嫩和打扮合宜,还是有几分清秀可人。 春兰将碗内水果两三口吞下,把碗还给路旁的店家后,迎上前施礼道:“姐姐们好,这位妹妹是?” 宋珍珍因为上次找春兰麻烦的事,被宋明实罚跪了半日祠堂,当下只鄙夷的看了眼春兰,总算未曾口出恶言。 那清秀少女却挽着宋瑛瑛,往宋瑛瑛身后躲了躲,以团扇掩口小声道:“这就是李家姐姐啊,怎么如此粗鄙无状?” 宋瑛瑛忙道:“绣儿休得无礼,快跟李家妹妹道歉。” 说完,向春兰行了个礼,脸上带着歉意道:“这是王叔叔之女绣儿,与我家是通家之好,平常都姐妹相称的。” 春兰点了点头,知道宋瑛瑛嘴里的王叔叔,指的是王县丞。突然被年龄比自己还小的少女这样指责,她实在是有些尴尬,上下打量了一番自己今日的穿戴,开始怀疑自己真的哪里言行失礼。 王绣儿却丝毫没有歉意,一脸正色道:“绣儿无错为何要道歉?瑛瑛姐是好意,但李家姐姐既然要和我们一起来往,便应该知道,女儿家在街头如贩夫走卒般当众饮食,还由着身份不明的外男打量,便是有失名节之事。” “李家姐姐出身山村,不懂这些也是寻常。但绣儿既然看到了,便理应指出,否则不止是她一人名声扫地,咱们这些与她交往的,也难免被带累名声。”王绣儿望向宋瑛瑛,放柔了声音,“瑛瑛姐,绣儿说错了吗?” 若是遇到蛮横搅事的宋珍珍羞辱春兰,宋瑛瑛自然是怎么都要回护,站在春兰这边的。但绣儿拿着名节说事,她若说绣儿错了,便是认同春兰的做法,于自身名节也有妨碍;然而她若说绣儿对,今天本是她约春兰出来逛街的,就等于三个人一起羞辱孤立春兰,这也不是她的本意。 宋瑛瑛当下就有些尴尬,左右为难,当下只有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和稀泥才好。 然而挣扎了半天,只懂得分辩道:“李家妹妹必是有原因的,她也曾读过《女训》c《女诫》,怎会不知礼节。” 春兰尴尬笑笑。那两本书她当然是读过的,却也只是读过罢了,却从未全部当真。 其中一些教女子按时洗澡梳头,爱整洁,修心修德方面的立意是好的。 然则比如卑弱,柔顺,男的可以再娶,女的不能二适,简直是太扯了。男人死了寡妇拖家带口,不再嫁怎么生存?嫁的男人或暴力或好吃懒做,生活的不如意,乃至眼前死路一条,难道就不可以和离再嫁?这都是些什么道理? 要都按那些书上写的去做,婆媳夫妻层层压迫,遇到不良夫家的女子还有生路吗?她自认读书是为了明理,为了扩展眼界,而不是为了给自己套上重重枷锁。 “哦,有什么原因?”绣儿道,“绣儿洗耳恭听。” “是啊,也好叫我听听。”宋珍珍以团扇掩口,眼中流露出得意兴奋之色。 尽管王绣儿说得冠冕堂皇,姿态端正,但春兰已看出绣儿对她不怀好意,搞不好和宋珍珍是一伙的,只是王绣儿羞辱人的手段更高竿罢了,直接用名节礼义压人。 王绣儿若真是为了春兰好,又坚信《女诫》那套的闺秀,那也应该私下跟春兰提起这事儿,而不是在街头当众发难,给春兰没脸。 没看到周围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在她们旁边停下来看热闹了吗? 宋瑛瑛看见有人围观,心里有些着急,转眼间又见她大哥宋明诚带着家丁,就站在不远处的柳树旁。 宋瑛瑛见状喜上眉梢,悄悄示意宋明诚前来解围,宋明诚却只是微微一笑,以食指抵唇示意她噤声,竟是副要看好戏的模样,藏身在树后,一片衣角都不露出。 春兰听她二人咄咄相逼,知道对方来意不善后,也就不再尴尬,缓缓开口道:“整个县城内,仅此一家‘和记’夏日当街售卖鲜果冰碗,王小姐可曾吃过?” 王绣儿自得的一笑,望向春兰道:“虽说我家厨娘也做得冰碗,但冰碗每家口味各有不同,绣儿自然品尝过‘和记’冰碗。不过,却是遣了丫头提着包了棉布c放了冰块的食盒,买了冰碗置入其间带进府中,绝不会当街食用这般失礼。” 春兰点了点头,道:“王小姐自然是得体有礼的。然王小姐以为,礼节规矩与人生需求孰轻孰重?” “人之所以为人,不就是能抑止自己的,遵守规矩礼节么?”王绣儿嗤了一声,拂袖道,“否则与禽兽何异?” 春兰微微摇头,道:“但在春兰看来,世间一切皆为人欲所愿而生。每个人所欲所愿皆不相同,而大多数人的愿望,便是这世间的道理。” 宋明诚在树后听到春兰这番言辞,眼中有光芒一掠而过。 “而人之所欲所愿,离不开身处的环境。”春兰继续道,“如贩夫走卒,求生活安定,小有盈余;如逃荒难民,只求苟存性命于乱世。又如王小姐等闺秀,便要求得贞惠贤名,以期有个或显贵,或清贵的归宿。” 王绣儿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却不知从何驳起。 春兰微微一笑,实话实说道:“我是读过《女诫》,但尽信书不如无书,其中尽是糟粕之论,怎能将其当作金玉良言?” 这下连宋瑛瑛都微张了嘴去看春兰。 “比如说妇无二适。”春兰举例道,“现在正是乱世,各郡县青壮男子加起来,死伤以十数万计,他们留下的寡妇就必须守节?且不提这些寡妇守节的话生存如何艰难,就说人口锐减,而这些女子不再生育,长此下去人口锐减,漠北赤奴c草原流牧本就对中原腹地虎视眈眈,如再加上外族大举相侵,正是亡国灭种之兆!” “而说起这冰碗,在这暑热天气中若是自井中取出后不尽快食用,小半刻后便会凉意尽失。”春兰话锋一转,回到最初,“又有多少人能似王小姐般使唤了丫头,以棉布包裹食盒,内置冰块拿回家中?据我所知,这街头巷尾的姑娘嫂子若要吃冰碗,都是买了后当街食用。春兰不才居住在陋巷之中,身边既无冰块备用,又无丫头使唤,只能随俗。” 说完后,春兰又一笑,道:“而王小姐若觉得被外男随意窥看一事不该,难道不应该谴责窥看的外男,反而要谴责只是站在街上的我吗?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正如有人被偷儿偷了钱包,不去责怪偷儿,反而要去责怪被偷的人太有钱吗?” 也不知是天气太热,还是春兰的词锋过于犀利,王绣儿额头上密密冒出了层汗。 就在这时,只见人群中有人击掌道:“说得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七章 求同 李春兰抬眼望去,只见无度身着一袭白衣,就站在不远处的人群中,微笑击掌。 无度的身旁,与她并肩而立着一个千夫长装束的粗壮中年男子。 见无度叫好,那中年男子亦大声喝彩。他自底层累积功绩一步步升为千夫长,原是喊惯了操,声音粗豪而富有感染力。他这一起头,引的周围人都跟着拍手叫好。 李春兰那番话,围观人群有听的懂的地方,也有听不懂的地方,但关于寡妇再嫁和偷儿偷钱的比喻,都是能听懂的。大家皆是市井小民,其中更是有不少民家女子,自然觉得十分贴合自己生活,十分有理。 只王绣儿是县丞家的闺阁小姐,围观者若表明态度支撑李春兰,难免觉得不方便唐突,不知是否会惹出事端来,一时间都有些犹豫迟疑。 但这个姿容绝色的女子一带头,她旁边又站着有等阶的粗壮军爷,大家有了这样的人撑腰,便似点燃了大众情绪一般,一时间只听得掌声大振,叫好声不绝于耳。 王绣儿听见周围掌声雷动,当下只觉得受到了莫大委屈,眼中涌出一层泪雾,以袖掩面哭着跑走。 宋珍珍见王绣儿羞惭而去,当下也只得跺跺脚,喊着“绣儿等等我”便跟着王绣儿的脚步离开。 宋瑛瑛站在原地有些尴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李春兰见是无度帮她解围,错愕片刻之后便走到无度对面,向她郑重躬身施礼道:“多谢。” 无度红艳若玫瑰的唇微微掀起,露出一点皓齿,开口道:“无需谢我,是你的话合我心意罢了。” “合我意之人,合我意之言,便当无所顾忌,不论后果,颂之赞之,追之逐之。”无度笑盈盈靠近春兰,在她耳畔吐气如兰,“妹妹,你说是不是?” 春兰想了想,笑道:“今天的事我承情于你,将来必有所报。但如果你指的是颜彬哥,我觉得你会没有结果。” 无度认真看着春兰,她眼角微红,显得媚眼如丝。春兰亦毫不躲避的看着无度,眼神明人,毫无退缩之意。 无度被春兰这样看着,凝脂般的脸上渐渐泛起一点红晕,忽然愉悦的笑出了声。 这世上强大的男人她见过许多,但心智如此强的少女,她还是第一次见。 被身份高于自己者攻讦时无所畏惧,直言而辩;面对刚刚施恩于自己的人,亦不被恩义所挟,毫不退缩,恩怨分明。 无论是外表还是言行都如此合她心意。无度眼中含着一汪媚水,忍不住伸出玉葱般的手指抚过春兰衣襟,“如果是为了妹妹” “无度,你不是要去买脂粉吗?”旁边和无度一同前来的千夫长看不下去,上前隔开无度和春兰,打断她后面的话。 “是呢,路遇精彩好戏,险些忘了。”无度以袖掩唇咯咯一笑,轻轻巧巧的转过身,挽住千夫长的胳膊,腰胯扭动间姿态风情万种,“走吧,咱们去胭脂铺。” 千夫长松了口气,不一会儿就挽着无度走远。 松了口气的还有李春兰,她见周围人的眼神大都追随着无度而去,连忙拉了宋瑛瑛和阿杞离开人群。 与此同时,柳树后宋明实朝身后的家丁使了个眼色,不紧不慢负手跟在了春兰她们的身后。 李春兰一行人走了一段路,离适才围观的人群远了才终于停下,阿杞呆呆的问道:“李小姐,咱们还去逛街吗?” 宋瑛瑛此时仿若才回过神来,朝李春兰道歉,“李家妹妹对不住,今天是大姐和绣儿一定要跟来,我不知道她们会这样” “没想到我家瑛瑛也会给人道歉。”宋明实自街道拐角绕出,走到宋瑛瑛身旁,宠溺的摸了摸自家小妹的头,“不过道歉这种事呢,口头上总显得不够诚心,总要落下实际好处才行。” “不必了。”李春兰摆手道,“宋姐姐并未做错什么。就是宋大姐和绣儿姑娘,也未必有错,只是彼此间观念不同罢了,她们有她们的立场和生存之道。” “然而为难攻讦他人,就是错。”宋明实勾唇微微一笑,又揉了揉宋瑛瑛的发顶,“而攻讦他人不成后,又输不起,更是错上加错。就是瑛瑛也有错,错在识人不明,才令春兰妹子陷入如此境况,我在这里替瑛瑛赔罪了。” 宋瑛瑛有些不服气的望向自家大哥,却没有出声。 说到错,大哥当初明明就在现场,她向他递过眼色,也没见他出来帮助春兰啊。现在大家都是犯错的人了,只有他出来当好人,又是怎么个意思? 宋明实朝春兰施过一礼后,抬头看了看右侧店铺,“既是到了珍宝阁,春兰妹子不妨进来看看有没有可心的玩意儿。” 说完,拉着宋瑛瑛抬腿迈进了珍宝阁。 这时春兰也发现她们就站在珍宝阁门前,心道这倒是赶巧了,便随宋明实他们一起走进店铺。 珍宝阁占了当街处颇大一片店面,卖的多是些古董字画,还有一些罕见的东西,店铺内布置的清新雅致。春兰有好几次路过此间,但里面的价格众所周知的让人咋舌,并不实惠,所以她只是在店外看了看,并没有进来过。 春兰在珍宝阁的货架间缓步而行,既然宋明实非要给她买东西赔礼,她也不方便推辞,否则看上去倒似拿着态度不肯谅解,便想着随意选一两样。 宋明实站在春兰身旁,貌似在仔细打量货架上的一个彩釉瓶,忽然开口问道:“春兰妹妹之前所说,懂得练兵剑技之事,可是真的?” “自然是真。”春兰回答,看到一个皮制小箱,正适合装她与狗剩的来往信件。只是那箱子以象牙为锁扣,纹鎏金银,还镶嵌了不少宝石,看上去实在昂贵。 宋明实伸手将那小箱拿下,递给身旁家丁,“让掌柜的包起来,送到春兰妹子家中。” “多谢大公子。”春兰朝宋明实道谢。 “何必如此见外。”宋明实低头望着春兰,眼中有光芒流转,“春兰妹子可愿为我练兵?”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八章 神之所往 春兰听宋明实如此相问,抬头望向宋明实,反问道:“大公子信我?” “我自是信你。”宋明实微笑,“春兰妹子文武双全,胸有沟壑。败洪冠三,与颜兄弟议定练兵之术,还有今天在街上关于《女诫》那番言论,非心怀天下者不能。春兰妹子实乃女中豪杰,令人钦佩。” 春兰微微诧异,不知宋明实何时知道她所做的那些事,点头道:“大公子谬赞。春兰愿意练兵,只是军中规矩既然不能让女子出入,更遑论让女子领兵呢?” 宋明实点了点头,道:“的确规矩不可朝令夕改,但规矩是人订下,自然也可以因人更改。譬如我敬平县原本按制不能私设军队,然而如今朝廷对各郡县已经失去掌控,私自称帝称王者大有人在。我宋氏一族虽世代忠良,对朝廷忠心耿耿,却也不能就此坐以待毙。” 说完,宋明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左腿,眼中泛过几分讥嘲,“乱世天下翻覆,贱者可以贵,贵者可以贱,对有志者未必不是机遇。我左腿有疾,本朝规矩身残貌寝者不得立于朝堂,若非乱世宋某也就是一乡绅,娶妻生子终此一生,直至平生志向尽皆埋入黄土,永不为人所知。” “如今宋某在这乱世中虽名声不显,但兢兢业业治理敬平,令敬平县治下百姓得以安居,也算一展所学。比起做一乡绅,尽碎此身亦是不悔。”宋明实望向春兰,目光灼灼,“定策立政,当有能者为之,残疾之身又如何?纵横天下,当强者居之,女子之身又如何?!” 春兰听宋明实一番话,只觉得字字句句如锤砸入心中,铿锵有力带起心头热血沸腾。 她自幼聪慧要强,而且被家人所爱,在家中地位不似平常女子般低。她爹甚至宠爱她到不愿她出嫁,替她找“童养婿”的份上。 因此她并不认为女子比男子要差,智力方面男女基本没有差别,甚至女人更加敏锐细腻。就是先天力气体格上的差别,也可以用战术技巧方面弥补。 当然她也知道女子普遍地位低下,这世道对女子不公,从《女诫》中,从日常见闻中,都非常清楚的表明这一点。 这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连大多女子都认为理应如此,否则便是没有名节,不知礼仪。她们或主动或被动,用一生去捍卫束缚自己的枷锁,并引以为荣。 狗剩与她青梅竹马,自幼一起长大,爱她胜过爱自己,却也免不了大男子心态。他爱她护她,却只愿将其锁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做为“童养婿”长大的狗剩都这样,天下男儿大多如何,可想而知。像宋明实这样的言论,春兰第一次听到。 “纵横天下,当强者居之,女子之身又如何”春兰对宋明实一揖,神色激动,“大公子此言振聋发聩!” 宋明实微微摇了摇头,拱手回礼道:“一时感触自身,说的有些多,让春兰妹子见笑了。” 春兰正色道:“方圆数县郡,都已是民不聊生,乱象频起,只有敬平县内大家还能安居乐业。不说别的,就说除去大都城,处处粮食紧缺,黎民百姓得一饱暖已是不易,哪里见得到贩卖冰碗,贩卖古董藏品的地方呢?这都是大公子治理之功,春兰十分敬佩感激大公子。” 宋明实拍拍货架,忽然俯身小声对春兰道:“这家珍宝阁,其实是宋某名下产业。这里的古董藏品,好些都是你颜彬哥弄回来的。” 春兰望向宋明实,有些错愕。 “有些是山贼c马贼,以及溃兵私藏,有些是低价自流民手中交换而来,成本几近于无。”宋明实继续道,“而这珍宝阁,并非只开在敬平县,附近郡县中皆有此阁。” “一方面借此牟利可养兵养士,另一方面可为耳目,刺探消息。”春兰恍然大悟。 “春兰妹子冰雪聪明。”宋明实摇头笑道,“这里有你颜彬哥的功劳,所以不必与我客气,在这里多挑挑看看,合意的就带回去,而且以后这珍宝阁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春兰并未与宋明实客气,道:“多谢大公子。” “那么明日辰时初,宋某在军营恭候春兰妹子。”宋明实此时话已说尽,且得到了满意答复,便不再停留,对春兰拱了拱手,转身离去。 宋瑛瑛见状,与春兰话别后,亦带着阿杞跟上宋明实的脚步。 宋明实左腿是瘸的,他慢慢行走的时候并不明显,除非眼神特别锐利的人,一般人看不怎么出来。只有加快步伐乃至小跑时,他的脚步会一上一下,突显出严重跛态。 所以宋明实一般来说都不会走的很快,宋瑛瑛很轻易就追上她大哥,与宋明实并肩而行,皱起小鼻子,道:“大哥这是在收拢李家妹妹?用的手段和之前都不一样啊?” 宋明实用折扇轻敲宋瑛瑛的头,“人和人不一样,收拢的方法自然也不一样有人重利,有人重名,有人重情重义,所以说人各有志。这些事情,瑛瑛你也不必想太多,想多了啊,小脑袋瓜会疼。” “光说瑛瑛,大哥也得少操些心,这样身子才能快些养好。”宋瑛瑛摸了摸头,眼中有好奇,“那李家妹妹是哪一种啊?” “敬平县中若能找到替大哥操心的人,大哥自然就能少操些心了。”宋明实叹息,“春兰妹子若要其真心相待,必须待之以真心。” 宋明实望向身旁的宋瑛瑛,忽然开口道:“瑛瑛觉得,让她做你大嫂如何?” 因为父亲在敌手,也因为刚到一个新地方安顿下来,诸多不便,所以颜彬和春兰并没有公布彼此间的关系,大家只以为他们是义兄妹。 就是在冼花村,因为春兰爹怕坏了春兰名声,万一长大后另有姻缘反为不美,所以遮得很严,彼此关系只是自家人心里知道,冼花村民也大都不知。 因此宋明实等人只知颜彬和春兰是义兄妹,并不知其他。 宋瑛瑛把头摇了又摇,“李家妹妹很好,却是不能做我大嫂。” 她很清楚大哥的才华本事,觉得李春兰无论如何配不上她大哥。她心目中配得上大哥的,理应是名门淑女,贞慧娴静,肯为大哥牺牲一切,能为大哥带来助力。 李春兰是个不错的人,但也仅此而已了。她出身山村毫无根基不说,还满脑袋离经叛道思想。 一个视《女诫》如糟粕的女人,如何指望她弯了脊梁相夫教子?大哥身体又不好,将来若有个万一走在她前头,如何指望她守住贞名? 她的大哥,自然值得最好的。 宋明实微微垂了眼帘,看看自己的左腿,叹道:“瑛瑛说的对。” 回府一路不知为何,宋瑛瑛觉得大哥的情绪一直都很低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九章 市井街坊 次日凌晨,巡夜人打过五更天,东方的天空隐隐发蓝,还未露出那浅浅一抹白,春兰便起身了。 自从离开冼花村,李承业知道家中遭遇变故而懂事不少,过了五更天也不让人叫,便自觉早早起床,和春兰一起洗漱收拾。 只要不是无业懒惫,左邻右舍也大都在这个时候起身。四周传来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或沉重或细碎的脚步声。 “栓儿你这兔崽子还不起来,看误了今天上工的时辰,老娘不揭了你的皮!”对门木匠坊的老板娘精神气十足喊着。 “昨晚的豆腐凉的差不多了,你跟你娘快去坊里压压,等天大亮了咱们好担出去卖!”街上卖豆腐为生的汉子在门口正瓮声瓮气吩咐自家儿子。 “好咧,爹,包管误不了事。”儿子答应的十分顺溜。 “春兰,春兰咧!”隔壁小婶子端着吃食,笑咪咪的敲响了春兰家门,“我给你们送早饭来了!” 春兰和承业此时收拾利落,给小婶子开了门。 小婶子大约在娘家行四,街坊都叫她四姑,丈夫在衙门里当差,有两个孩子,在这条街算得上比较体面的人家。 四姑也就二十岁出头,家里没有公婆需要侍奉,丈夫平素当差,她就在家里操持家务,做做饭,带带孩子什么的。因为生了两个孩子,生活稳定的缘故,身形有些发胖。 当然,在这年头想找个真正的胖子还是不容易的。小婶子其实只是有些丰腴,腰肢略粗,丰乳肥臀,女人味十足。只是在街坊众多杨柳腰平胸微乳妇人的对比下,她就显得胖了。 因为小婶子厨艺好,小婶子的两个孩子也被养的白胖可爱,和她站在一起一看就是母子。 好在时人都认为胖点是福气,不仅女人白白胖胖是好生养,就连男人也都是这样的标准。 白白胖胖,颔有微须,这不就是官老爷的架势么? 所以小婶子的丈夫很得意她胖胖的模样,他虽只是个衙差,却能有本事把娘子和儿女养的白胖,觉得自家非常体面。 胖胖的小婶子,也就心安理得的胖下去。 小婶子将手中吃食放在桌子上,笑咪咪跟春兰随意聊了两句,便脚不沾地离开了春兰家。 一日之计在于晨,她一早就要替丈夫整理清洁衣靴,开灶煮饭,还得照顾俩年幼的孩子,实在是很忙。 小婶子带来的早饭是一罐粥,七个馒头,还有一盘就饭酸豆角。说起来很普通的早饭,但那粥是精米,馒头是白面没掺任何粗粮,做的蓬松宣软,酸豆角是用瘦肉沫炒的,在这年头就是很丰盛,甚至有些奢侈的早饭了。 承业年幼,早饭吃一碗粥,外加一个半馒头就差不多了,剩下的全由春兰吃了个干净。 清洗过碗筷时天已微明,两人又练了趟剑,背了篇书,春兰这才将承业送到宋府,紧接着装束利落,骑马挎剑便朝着军营的方向而去。 春兰仍是男装打扮。 并非她爱做如此装束,只因时下女装就算最简单利落的款式,也不方便骑马动武。 有心想把女装改一下,奈何母亲去的早,针线学的不到家。缝缝补补还凑合,纳双鞋底什么的也还凑合,绣个花就简直丑的不能见人。 而要她裁件衣服,并且是方便打斗行动,样子又不能太丑的女式衣服,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男装是她唯一的选择。 春兰抵达军营的时候,正是卯时末。 她向来守时,与人约好时间后习惯早到。见她骑马前来,早有值勤的小兵上前相迎,笑道:“大公子已在营中相候。” 春兰将马匹交给小兵,来到宋明实所在的帐中,见他正提笔蘸墨,一边处理公务,一边听个粗壮的中年男子说话。 这粗壮男子春兰也是认得的,正是当初跟在无度身后那名千夫长。 宋明实见春兰进帐,连忙起身相迎,朝那千夫长道:“这便是李春兰。” 又朝李春兰笑道:“这位是彭千夫长,也是颜彬兄弟的顶头上司。” 春兰听宋明实介绍,连忙向彭千夫长见礼。因她此番来是为了领兵练兵,所以并未行闺阁女子礼,而是以男子礼见之,“见过彭千夫长。” 敬平县号称屯有兵士万余,实际上因为耕战结合的原因,在兵营中常驻的职业军人也就三千多人,其余皆是在乡里半耕半战的青壮,每天按时操练,闲时还得干农活。 若是到了春天插秧,秋天收稻等农忙的时候,所有屯兵就会卸甲下田帮助乡里秋收,提高农忙效率。 若是县里有敌来犯,乡里的青壮得到消息,披上甲胄便由农民转为士兵,灵活转换。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到这些并不简单。战时如何快速的从乡里召集军队,农忙时如何将军队打散入田间,层层管理,都需要非常有效的执行力和一套体制。 军营里十个千夫长,只有三个手中各握有一千个职业军人,驻扎营中。其余七人手中军队和职业军人的练法不同,他们既是指挥者,也是管理者,分散于各乡里,灵活调配操练。 彭千夫长就是常驻营中的三个千夫长之一。 职业军人的训练方法,钱县尉是比较清楚的。但乡里的耕兵平时如何操练,大家都不怎么得其法,所以宋县令当初才想让有经验的春兰爹到县城帮他。 春兰爹当初其实也有意动,只是事态变化太快,还没等他想好安排好一切,便被定波王屠了村。 颜彬如今是百夫长,虽编在彭千夫长手下,实际上却相当于宋明实的嫡系特种部队。现在颜彬的手下都训练出了成效,开始替宋明实做事,也开始帮忙训练那些半耕半战的青壮,宋明实由此待颜彬更加亲近。 “大公子。”彭千夫长受了春兰一礼,朝宋明实开口道,“不是我信不过你,就算她有些本事,就凭她是个女的,也不能压服那帮兔崽子啊。” “哦,为何不服?”宋明实望向彭千夫长。 “咱们军营里,可只有红帐营妓是女的。”彭千夫长摸了摸头,尴尬笑道,倒是显出几分憨厚。 “我相信春兰妹子会让所有人都明白,强者为尊这个道理。”宋明实拱手道,“彭兄请按我的安排,带她过去便是。” 彭千夫长见宋明实如此坚持,也无它法,只得带着春兰下去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章 集结 彭千夫长带着春兰走到营地后段,指了其中一个帐篷道:“大公子吩咐,这个军帐以后是你的。” 春兰见那军帐和颜彬的规制差不多,是个单人独立的帐篷,道:“大公子是要任命我百夫长的位置?” 彭千夫长微微歪了下嘴角道:“大公子是这个意思,但也要看你的本事。我手下十个百夫长,今天你能把他们其中一个比下去,再加上令我账下千人中有百人愿意跟随于你,你这百夫长便实至名归了。” “否则,还是从哪来回哪去罢。”彭千夫长望向春兰,眼中含着藐视,“军营原本也不是女子该来的地方。” 说着,春兰二人已经来到了一片宽阔操场。操场上有一座木石混搭的高台,春兰随着彭千夫长拾步而上,紧接着就见彭千夫长吩咐身边随侍小兵,“让本营的人都过来集合。” 春兰心道,要她打赢个把百夫长,她大约还是有点把握。但她声名未显,寸功未立,而且是女子之身,要短时间内令百名兵士愿意听命于她,光凭手上功夫或者嘴皮子利索完全是行不通的。 情份和利益,都需要时间累积分配。除去大公子的看重,她在军营中是毫无根基的一个人,心中多少有些忐忑。 彭千夫长传令下去之后,不过数十息便有百夫长率队全装前来。而赶来集合的第一个百人队,正是颜彬所率。 春兰虽是日日与颜彬联系,知道他已经训服了手下百人,终比不上亲眼所见。只见他队列整齐,每个兵卒行进的步伐大小,发出的脚步声,乃至衣袖摩擦声都几近相同。 而能清楚听到衣袖摩擦声,就知道这支队伍在行动中完全没有任何交谈喧哗。 十排兵士,每排十人,列成一个方方正正的队形。每个青壮兵卒皆抬头挺胸,双臂紧贴身侧而立,顾盼神态中充满彪悍血勇。 怨不得颜彬对宋明实言听计从,宋明实调给颜彬的手下虽然尽是刺头盗匪,但个个精壮有力,在战场上见过血,只要有能力收服练成,便是一柄柄利刃。 春兰在高台之上,颜彬位于队列前方的高台之下,两人遥遥对望。春兰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颜彬眉头间的皱起,和他眼中暗藏的情绪。 她知道颜彬的想法,他不愿她站在这里,接受她本可以不接受的考验试炼。 颜彬没有跟春兰说过字言片语,但春兰非常清楚,当初他投入大公子麾下之时,接受的试炼考验比她残酷艰难许多,才换来如今百夫长之职。 她今天能站在这里,虽是大公子一力成全,却也有颜彬大半的功劳。 若非颜彬表现的如此优秀,近而春兰和颜彬相似的本领素质被大公子看在眼里,整个敬平县又在极度缺乏各方面人才人手的境况,她不会站在这里。 但是颜彬不愿意她来,她却不能顺了颜彬的意。她无疑爱着狗剩,若是在太平年间,她且顺着狗剩的心意,只在他撑开的羽翼下休憩,做个平常女子亦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然而现在是乱世。是不去争不去抢,自身没有实力就会万劫不复的乱世。 更何况她爹目前沦落敌方,她怎能心安理得的被颜彬一直呵护?怎能有了机会却不去增强自己实力,让自己变得强大? 那是她亲爹,她怎能把所有的担子都压在颜彬身上? 春兰心意既决,和颜彬对望片刻之后便收回了目光,不想自己的心神受到影响。 接着又等了小半刻钟,全营兵士终于到齐。 彭千夫长所率的这千人,在整个军营中战力排名靠前。敬平县这支万人军队实际上拉起来时间不久,没有什么排资论辈,在军中实力就是一切。 颜彬所率百人队自然是最强的一支,但其它队伍也不差,特别是百夫长们,个个都有自己的两把刷子,起码武力身手绝对不低。 虽说武力身手不低,但这些百夫长们出身却不高,好多都是大字不识的,他们也知道要管束操练手下,却不怎么得其法。 所以他们的手下虽说也挺强悍,却是群兵痞,看着绝对没有颜彬部下的令行禁止,宛若一体。 这群人来了之后,纵声喧哗是不敢,却仪纪军容不整,大大咧咧匪气十足。因是夏天贪凉,一个个敞胸露怀,看上去颇有些要去占山为王的架势风范,实际上他们也有许多真的是出身匪寇大盗。 春兰看着下面那群彪形大汉,忍不住闭了闭眼。她性情虽豁达无忌,却好歹还是个少女,那明晃晃阳光下一片片的胸毛着实有些伤眼。 “总之,这位就是我们营中新来的李百夫长,也是颜百夫长的义妹!”彭千夫长习惯性的想去拍春兰肩膀,却在台下颜彬淬了毒一般的目光中半途收手,大大咧咧道,“兄弟们谁愿意跟着李百夫长的,就出列站在台前!” 台下众兵痞一下子炸了。 “义妹?女的?!” “女百夫长?还有这种好事儿,真的假的?!” 再抬头看台上男装打扮的春兰,众军痞眼神一下子就变了味儿。这妹子看着年轻漂亮,穿着男装也不掩身段窈窕修长,可真招人。 按说红帐里是有比这妹子更妩媚艳丽的无度,但无度只接待几个高级军官,平时能远远看一眼就不错了,连句话都说不上。 有脑袋灵活的军痞立马就想到了,如果要是这妹子当了自家顶头上司,平时求个指教什么的,就难免有个身体接触,妹子的身手武功又有多强?借机上下其手揩油什么的完全不是梦。 妹子到军营当百夫长,肯定要遇到难处啊。到时候哥哥上前替她撑腰,再陪个体贴温存,搞个英雄救美什么的,一来二去指不定就成了自家媳妇! 以上的想法算是比较纯良的。还有更恶意的想法,妹子就住在军营,近水楼台先得月,趁她立足未稳生米煮成熟饭,连夜偷袭营帐霸王硬上弓什么的也不是不行,虽说颜百夫长是她哥,但事成之后谅她也不敢张扬。 在谁手下当兵不是按月拿军晌?总之在女百夫长手下不吃亏! 这些兵痞没有什么远大理想,除了活下去之外,人生最重要的就是财色酒气。想通这茬之后,竟是零零散散有两三百人出列,站在了台前。 “我等愿为李百夫长属下!”兵痞们嘻嘻哈哈扬声叫道。 春兰今日做男装打扮,彭千夫长是故意叫破她女子身份的。他想着肯定不会有人愿意归在女子麾下,这样开始提的两个条件,春兰有一个就达不到,也想看看她尴尬无措的模样。 没想到竟是这样的情况,彭千夫长顿时感觉胸口处有一股郁气,还发不出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一章 高台之上 见此情形,春兰也觉得很意外,还很有些尴尬。 不过好歹让她忐忑不安的一个条件,总算是解决了。虽说是以这种让人意料不到,且尴尬不已的局面解决。 彭千夫长岁数足有春兰的一倍,是见过世面的人,很快镇定下来,爽朗的笑了几声,开口道:“百夫长手下编制只有百人,应召的人数却有些多啊。待会儿李百夫长比武得胜,你们这些应召的兔崽子就任由李百夫长挑选!” 彭千夫长知道春兰手底下有些功夫,打赢过洪冠三的事。就因为春兰打赢洪冠三,洪冠三知道她是女子后,便再不与颜彬明里暗里相抗,算是服了膺。 连人家妹妹都打不过,说话还怎么能响亮?再加上洪冠三自打知道春兰是女子,又送信接触过几次,心底存了好感,对身为春兰义兄的颜彬也算化敌为友。 洪冠三这人在颜彬手底下任十夫长,虽比不得百夫长,身上亦有几分本事。春兰既然能胜他,如果运气好的话,未必不能胜过较弱的百夫长。 这样的话两个条件都满足了,依照先前所提,春兰便可正式入营担任百夫长一职。 但就算入了营,事情又哪有这样简单?很快她就知道厉害了。 底下站着的汉子们都不当回事,一片散漫嘻笑,有人掀开上衣露出整个精壮胸膛,刻意拿捏了嗓音叫道:“奴家任凭官人挑选!” 春兰虽觉尴尬,脸上却神情冷冷,望向台下众兵士。这一看便知优劣,那笑聚在台前的两百多兵卒无一人是颜彬麾下,颜彬所在的兵阵仍是丝毫不乱,人人装束整齐利落,甲衣俱全,不似这些人敞胸露怀。 她心底也不由为颜彬骄傲。 “请诸位百夫长上台!”春兰击掌道,声音清越响亮,如利刃破开台下那一片散漫嘻笑。 颜彬迈步便朝高台上走去,直至站到春兰对面的时候,他一双眼从头到尾没有离开过春兰。 与他同时走上高台的,还有十名百夫长。这十名百夫长年龄最大的三十开外,最小的才十四岁,比春兰还小一岁,总体都在二十岁左右。 春兰平时和颜彬通信,对这十位百夫长都是有所了解的,尤其是对十四岁的罗耀罗琦,印象非常深刻。 罗耀罗琦是流寇之子,双胞胎,不知母亲是谁,从小父亲便带着他们四处劫掠。他们生下来就是匪,六岁杀人,十一岁父亲去世,两人便接任成了匪中头目,直至十三岁落网至巡灭司,最后来到军中。 他们二人不能分开,分开便不言不语,软弱到任人欺凌的地步。然而合在一起,便是无往不利的人形凶器。 罗耀六岁提剑杀人,使的是成人剑,剑比他的身高只低一些。他现在十四岁,使的是重剑,剑身足有一个巴掌宽阔,背在身后的长度仍旧接近身高。 罗琦挽弓五石,臂力堪比成年人中的上等水准,而且准确度极高,百步穿杨。 罗耀罗琦彼此间有独特语言,他们之间的对话交流旁人都无法听懂,而且一个眼神动作便能领会对方心思。他们之间也会有争吵打架,对外却是宛若一人。 这两人实力是无可争议的强,也统领过匪众,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按说当千夫长也使得。但因为年龄尚幼,而且拥有彼此不能分开的弱点,最终只能统领百人众。 别看这两人年幼,单论合击战力,当为营中所有百夫长之首。而且这两人生性凶残,部下无一人来到台前应召于春兰麾下的,除了颜彬的百人队,也就是属于这两人的百人队了。 只是颜彬用来约束部下的是军纪法度,罗耀罗琦用来约束部下的却是鲜血与酷刑。 春兰望向对面的罗耀罗琦,这两人虽是双胞胎,穿的也一模一样,却很好分辨。一个背重剑一个背弓箭,一个板着脸冷冰冰,一个眉眼微弯仿若含着笑意。 双胞胎似是有着异族血统,天生白皙,眼珠微微泛蓝,五官轮廓鲜明立体,长相十分漂亮。 “李百夫长可是要挑战罗耀罗琦?”彭千夫长见状道,“他们虽年幼,但打架的时候可从来是两人一起上的。” “嗯,我打不过他们。”李春兰回答。 彭千夫长眯起眼睛刚想笑着说些什么,就见李春兰又开口道:“彭千夫长,你也打不过他们。” 彭千夫长被噎的一时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才道:“既然如此,你便在百夫长们当中选一人挑战!别说我为难女子,给你三次挑战机会,赢一次就算过关!” 这样安排,就算大公子知道了也必不会再说什么。 “妹子,只要你肯做我媳妇,我这百夫长便不干了,自愿入你帐下为十夫长,日日伺候你,万事听你调谴,你看如何?”对面有一个汉子目光发亮,朝春兰笑道。 “傅磙子,你再敢说一句,咱们就手底下见真章!”旁边颜彬呛啷一声腰间青锋剑半截出鞘,疾言厉色。 傅磙子摸摸鼻子,不再吭声。 春兰朝颜彬笑道:“哥你放心,我看不上他。” 说完后打量了一番傅磙子,此人她也是知道的,在百夫长中个人武力排名第五,农家出身。 傅磙子今年二十六七,他二十五岁之前都是个勤劳踏实的农汉。只因他幼妹生的美,被里正看上非要纳去做妾,傅磙子父母早亡,长兄如父,他一手将幼妹拉扯长大,疼爱非常,自是不愿妹妹做小,便被里正逼的妻离子散,幼妹悬梁自尽。 傅磙子一怒之下连夜屠了里正满门,孤身提着里正的人头去了匪窝,从此落草为寇。后来时运不济,匪窝没多久便被剿灭,他也就流落到巡灭司,从而进了军营。 傅磙子当了二十五年农汉,被逼着做匪的时间不长,本质还是挺朴实憨厚的,也没什么大野心,人也不够狠,基本上还是个指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普通农汉,所以只有他肯自降十夫长换个媳妇日日相守。 然而就是做匪当兵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傅磙子武艺便如此拔群,坐上军中百夫长之位,可见此人资质定然不凡。 “不过,既然傅百夫长率先出声。”春兰转过脸,望向傅磙子,抱拳一躬,“那么春兰便来领教一番傅百夫长的功夫,请!”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二章 领教 傅磙子身材中等,五官端正,骨节发粗双手有茧,唇上颔下有着短短青色胡茬,正是个普通庄稼汉子模样。 见春兰点了他的名字,傅磙子憨厚一笑,自腰间拔出武器,道:“百夫长每月粮晌不少,妹子倘若不肯嫁我,我可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都以为庄稼人勤劳老实,实际上他们勤劳是真,老实却未必,都自有农村式的小盘算。 傅磙子是很重视军中那份百夫长粮晌的,那是他安身立命之本。所以尽管野心不大,他也要牢牢把住百夫长的位置。 春兰若答应做他媳妇,成为一家人,他的就都是她的,她的也都是他的了。肉烂在锅里,那么谁当百夫长都无关紧要,日子关起门来过,反正弄到手里的粮晌还多一份。他这个人注重实惠,没有那么多大男子思想,让媳妇成为自己上司什么的根本无所谓,之前种地时他在家基本也是听前妻的。 而春兰不答应,他必定不会轻易让出手中利益。 傅磙子惯用的武器是双刀,形状弯如镰刀,只是刀身比普通庄稼人用的镰刀更长更阔,锋刃处还隐隐泛着层血色。 他当初愤怒之中屠了里正满门,所用武器就是自家镰刀。等到投了匪时便打造了这两柄形似镰刀的弯刀,一直用到现在。 春兰几乎与傅磙子同时,拔出腰间青锋剑。她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这种形似两弯镰刀的兵器,心中有些好奇。 战场兵器自有其规制,常用者无非刀枪剑戟斧矛盾弓弩锏锤叉勾等等。这两柄弯刀形状有些似兵器中的勾,却比勾更长,更薄,更锋利也更脆弱。 且不说若遇到锤锏等武器直接撞击就会破碎,格挡功能几近于无,这种弯刀若是杀敌斩首多了,它自身就会很快卷刃,不适合大规模群战。 所以使用这种既脆弱又锋利的兵器需要很高技巧,极少军人会去使用,常用这类兵器的往往是江湖游侠客。 当掌中握住双刀的那一霎,傅磙子整个人的神情和肢体形态都变了。原本望去端正憨厚的农汉,霎时间眼神锐利直视春兰,脊背微弯,就像是一头随时准备择人而噬,一往无前的孤狼! 傅磙子一身所学皆为杀人,没有任何起手势或者呼喝,只见两抹微带红意的寒芒掠起,整个人若疾风般向春兰而去。 此时此刻,高台之上众人已呈半圆散开,只留傅磙子和春兰在其中,方便搏杀。 先抵达春兰脖颈处的是傅磙子的左手刀刃,在傅磙子的眼中此刻春兰脖颈就如同成熟麦杆一般,只要他的弯刀划落割断颈动脉,就会有满腔鲜血喷薄而出。 砍断人的头颅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对于傅磙子所用的双刀来说,它的特点是轻薄锐利而重量不足,所以他向来都是朝着人的颈动脉下手。 春兰脚下后退,避过了傅磙子左手弯刀的一击,然而他右手的弯刀立刻跟上,目标依旧是春兰的脖颈。 春兰连忙横起长剑,将他右手所持的弯刀磕开的同时,他左手的弯刀又凑了过来。 春兰一边闪躲,一边用剑磕开傅磙子手下的密集攻击,一时间砰砰锵锵刀剑相磕之声不绝于耳,心想这人果然如传言中的难缠。 傅磙子这人平素性情温厚,御下不怎么严,就算部下小小得罪顶撞他,只要没妨碍他的利益,他往往一笑置之,不会把人怎么样,也不记恨。颜彬和他同为百夫长身份,适才因春兰之事冲他拔剑呼喝于他,他都没有吭声不愿起冲突,就是因为这种性格。 百夫长皆是军中强者,而强者的脾气往往都不是那么好。若是颜彬呼喝的对象换了别人,比如罗耀罗琦,怕是早打了起来。 傅磙子看到弱小会怜悯施舍,甚至有人发生冲突打架的时候,他往往还会去拉架劝架,说白了他算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 但就是这样的“好人”,在百夫长中武力排名第五,而且基本上底下没什么十夫长敢挑战他的位置。 原因很简单,与他交手的十夫长,死亡率是最高的。只要挑战他不成的,十之就被他以双刀割断颈动脉,血溅当场。 这样的人,只要你武力逊于他,对上他便几乎是必死之局,又有几人敢拿自己性命挑战? 两人转眼间已交手七八个回合,春兰发现傅磙子确有过人之处,他的双臂长度和敏捷度皆超过常人,运起两柄镰刀如电如疾风。而且耐力也不错,交手六七个回合后呼吸仍旧未见急促,动作也依然连贯有力。 此人的确天赋异禀,战斗意识颇强,但也仅此而已了。他生命的前二十五年都是在老老实实做农民,学杀人技的时间不到两年,能达到如此程度已堪称奇迹。 春兰前三个回合被傅磙子的双刀逼迫的只能躲闪,他双刀招术新奇,且招招只为杀人夺命而生,确实有些令她措手不及。 然而三个回合后,她已经能看出傅磙子出刀的路线。她又与傅磙子交手了四五个回合,左手忽然取下腰间剑鞘,与傅磙子左手刀刃正面相撞。 春兰所用剑鞘是包了铜的,特别是吞鞘口处,厚厚一层铜十分结实。她用来与傅磙子刀刃相撞处,正是吞鞘口处。 而她用剑鞘所撞的地方,是镰身最薄弱之处,又使了些巧劲。当下只听见傅磙子的左手镰发出一声惨烈而短促的锵铛声,便自根部折断了,掉在地上。 傅磙子见状,不由得怔了一怔。就在他短暂的怔仲间,右手镰也被春兰一剑挑飞,在众人的惊呼中镰尖着地,插入木台边缘。 “傅百夫长,承让。”春兰收剑,对着傅磙子抱拳一礼。 “唉,输了就要被降为十夫长啊。”傅磙子手中无刀后,又恢复了普通庄稼人的憨厚面目,摸摸后脑勺,五官端正的脸上露出颇为苦恼的表情,“李百夫长以后叫我傅十夫长吧。” 虽然遗憾,但输了就是输了。不过他虽输给了春兰,却还可以在每季一次的大比上挑战百夫长,只要再等数月,不是没有回归原位的机会。 春兰微微一笑,道:“那么,傅十夫长可愿为我帐下?” 春兰很清楚,别看现在台下聚着两百来号汉子,看似哭着喊着要在她帐下,实际上都是凑热闹,真有本事的也不过来,没看见里面连个十夫长都没有吗? 倒是这傅磙子真有些本领,应可一用。 傅磙子捡起自己的两柄残刀,站在春兰对面想了想,道:“李百夫长帮我把刀修好,我便去李百夫长帐下。” 反正去哪里都是当十夫长拿同样的晌银,对傅磙子来说都一样。既然春兰开口相邀,他本就对这妹子有好感,也便提个条件顺水推舟。 “没问题。”春兰一口答应,鬓发微微汗湿,双颊轻红神采飞扬,“傅十夫长,你来我帐下绝不会后悔。” 台下颜彬队中的洪冠三见状,连忙偷偷出列,挤挤挨挨来到台前二百多人当中,然后朝台上露出个有些狰狞的笑容。 他本意是想露出个灿烂爽朗的笑,表示自己也在这里替春兰撑腰,但无奈此人长的凶恶,怎么笑面相都带着狰狞,也是无可奈何。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三章 训话 彭千夫长宣布春兰成为新的百夫长之后,接下来就到了挑选帐下士兵的时候。 李春兰步下高台,目光平静扫过在台前聚集的二百来条汉子。那二百来条汉子原本嘻笑无忌,此时却皆安静了下来。 只因春兰适才击败傅磙子,展现出足以胜任百夫长一职的实力。 傅磙子在百夫长中排名第五,能力并不算低,春兰能击败他,已经证明了她是个强者。而这些大多出身于匪寇的兵卒们,一早就明白强者为尊的道理。 哪怕她是个女子。 在二百来条汉子中,李春兰一眼就看到了眼含期待的洪冠三,当下便露出笑容,朝他摆了摆手。 洪冠三连忙目不斜视,自人群中挺胸抬头走出,和傅磙子一起站在春兰身旁。 紧接着,洪冠三看了看自高台之上走下的颜彬,朝他做了个“放心”的手势。 颜彬见状,朝洪冠三回了个“全靠你了”的眼神。 春兰将一切尽收眼底,也不点破,开始迅速的在那两百多条汉子中选人。 所谓真正的武者,必定是要了解人体构造。打个比方,就如同屠夫杀猪,也要了解猪的身体结构,才能一刀毙命,然后游刃有余的剖腹肢解。 而人的日常生活劳动,是会在身体上留下印记的。比如那群汉子中有几人下盘扎实,双腿微微罗圈,手臂手指骨节略粗,看的出来是有常年推车载重物的经历。而又有几人单侧肩略宽和低于另一侧肩,应该是做过多年挑夫。 作为武者素质的强弱,也是可以从人体结构上看出来的。目力的敏锐,肌肉的分布,肢体的协调灵活性,手脚长度柔度,都是武者素质强弱的分别。 武力必须靠后天努力锻炼,但能否锻炼到超人一等,最终还是要看天赋。 比如傅磙子,他家若没有里正相逼一事,他一生也只是个农汉,学的永远是如何下地犁田打谷拉磨,不会越雷池一步,这便是必须后天有意识锻炼的重要性。 而傅磙子有意识锻炼武力的时间不到两年,却已超过军中绝大多数人,这便是天赋。 有人“天生神力”之类,更是可遇不可求了。 作为士兵来说,这两百来条汉子的状态全都不及格,散漫而没有明确目标,看来平时都过的太轻松随意。 而人的道德高低,短时间内根本没办法从外表判断。现在要从里面挑人的话,也只有挑身体素质高的了。 春兰很快挑好了账下百人,让他们列成方阵后,负手于后,开口道:“从此刻开始,我李春兰就是你们的百夫长。” “我不管你们以前是什么样的人,以后在这军营之中,你们就只有一个身份,士兵!”春兰声音清晰而具有穿透性,场上每个人都能听的清清楚楚,“在我帐下若有违反军令者绝不姑息,必将严惩!” 春兰好歹领导过冼花村的老弱,训起话来神色中自有一股威严,“而我在这里也可以向大家承诺,我之帐下将绝无抢功冒领,以上欺下之事!百夫长绝不是我李春兰未来的终点,而你们只要有能力,一心肯干,将来的前程也绝不止是营中一兵卒!” 春兰将手一划,五指修长袍袖微翻,“封侯拜将者,就在尔等之中!” 兵卒们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大小伙子,听完春兰的训话都有些热血沸腾。封侯拜将谁不期盼?但从没有人对他们说过“封侯拜将就在尔等之中”,总觉得能做到的都是天上星宿下凡,大人物中的大人物,和自己离的太远。 而军中抢军功冒领,以上欺下之事更是数不胜数,简直习以为常。不说小小的兵卒,就是做到参将的位置得了功劳,还往往被上面的总兵冒领报给朝廷,以做加官进爵的资本了呢。 春兰承诺绝无冒功,便是保证了在她的帐下,即使最低级的士兵也可以靠战功以最快的速度晋升。 不过她话虽说的漂亮,众人却还是心存疑虑,并不曾完全信任。她毕竟是个女子,大家彼此间也不熟悉,不似话本子中的天生英豪,虎躯一震众人倒头便拜。 只能说比她刚出现在高台上之时,兵卒们少了藐视轻浮之心,开始正视这位少女百夫长。 “李百夫长万胜!”洪冠三见此情形想要替春兰找回场子,连忙高声喊道。 但他声音粗浑雄壮,回应的兵卒却没几个,更多的是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洪冠三,场面一时间越发尴尬。 这还不如不喊。 洪冠三悄悄挪动了一下长枪的角度,让红缨挡住了他半张脸。 春兰也有些尴尬。她记得她爹说起以前在羽林卫时,禁军统领训话时说的差不多就是这一套,羽林郎们听了后都恨不得为其效死。 她应时制宜改了改内容,效果不至于这么差? 春兰却不知,那禁军统领是个战功赫赫的中年将领,说起这番话来将士们自然恨不得为其效死。她一个十五少女,只是手底下有点功夫,过去没有任何战绩,就算说的比那禁军统领还要激励人心,也很难真正取信于人。 春兰咳了一声,掩饰尴尬道:“大家归营!” 得到零零落落几声“是”,然后就见这帮已经入她麾下的士兵迈着零零落落的脚步,列着零零落落的队列,朝着为她所划下的营地方向走去。 春兰扶额,觉得很是惨不忍睹。 这时别的百人队也都散回各自营中,双胞胎貌似不经意的走过春兰身边,背着弓箭的罗琦与她擦肩而过时忽然开口,变声期的嗓音粗哑如小公鸭:“杀几个人立威就行了。” 春兰抬头,只来得及看到罗琦笑眼弯弯,被罗耀拉走的样子。 “小春兰。”颜彬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她身旁,摸了摸她的头顶,“哥刚到营里的时候比你还惨的多,不要介意,我知道你可以。” 春兰抬起头,看见颜彬那双如星子般的眼睛。他的眼角微微上扬,眼珠比一般男人更黑更大,专注的看人时显得无比深邃,就仿若一片夜空一片深潭,能将人溺死在其中。 他是不愿意春兰入军营,但在春兰身上他几乎没有原则。事态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他不会带给她任何负面影响,他给的只有帮助和鼓励。 他既如此,春兰也不能让他不安心。于是笑着拍拍颜彬的手臂,转身走向属于她的营帐方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夜谈 由于春兰入营为百夫长之事,彭千夫长所率的千人队算是经历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人事变动。 变动主要是在十夫长阶层。因为傅磙子被降为十夫长,他的手下被打散,分配到各百人队之中,包括十个十夫长。 士兵们还好办,反正到哪里都是当兵。而除了颜彬队的洪冠三外,别的百人队十夫长都是满员的,所以那十个十夫长有九个即将降为士兵,要重新开始。 那九名十夫长自是不愿降职,便结伴去找彭千夫长,彭千夫长将此事推给春兰,于是十夫长们结伴来找春兰,要求入她帐下。 其实春兰觉得整个军队的晋升体制有些不合理,她之前也跟颜彬提起过。强者为尊虽说能刺激提高军队战力,但实际上这些强者很多大字不识,并不懂得如何去管理下属。 例如百夫长,性情宽厚些的就对部下过分放纵导致军纪无存,性情残酷些的就对部下过于严苛导致人人自危。 就是有些手段,看似恩威并施的,实际上也是山大王的手段。这种山大王的手段往往是以酒色钱财,以及兄弟义气为拉拢抱团。现阶段大家可能还觉得这种山大王手段颇有成效,但对一支有志于天下的军队来说实在是有害无益。 然而就是这样的体制,也比腐朽的本朝军制要强上许多。本国东海有海寇时常出没抢劫杀人,数十个海寇去了一座有万余驻兵之城,竟如入无人之境,杀了数个校官,七八百士兵后洋洋而归,一时传为奇谈。 可见本朝军制有多腐朽堕落,所以宋明实当初筹建军营之时,就完全没有参考本朝军制,而是用了一套他能想到最能提高战斗力,最有效提高士兵能动性的体制,为此不惜引入相当一部分囚犯贼寇。 当然,宋明实自己知道这套体制有利有弊,但他手下缺人才,一时也动不得这体制。他现在用了颜彬又用春兰,就是想要在将来军队中做个改变。 清晨,春兰坐在操练场的石凳之上,看着来到她面前的九人。 宋明实所创的这套军队体制,处处都有着“等级”。等级既是特权者的特权,也是被压迫者的压迫。 而在给所有底层兵卒一条攀上“等级”的阶梯时,也给身处高位者随时会被打落的危机感。 就连春兰所坐的石凳,也是充满了“等级”感。操练场之上石凳共有十一座,分属于十一个百夫长,旁人若无百夫长肯首不许落座。 当然,因为百夫长有一对不能离开彼此的双胞胎,石凳中的两座也是紧紧相挨着的。 而千夫长的座位,则在当初比武的高台之上,一座被擦拭铮亮的靠背木椅。 “总之,我等愿在李百夫长帐下效力!”九名十夫长齐齐低头,朝春兰拱手行揖礼。 春兰明白这九人皆是无处可去,而她这里也的确缺十夫长。军队体制虽说尚存不合理之处,但强者为尊这点却是做到极致,这九人的武力确实在水准之上。 于是春兰点头道:“好的,你们留下。” 这样春兰帐下的十夫长加上傅磙子和洪冠三,便有了十一人。最终她在她百夫长之下又一立副职,交给已经熟悉颜彬练兵之法的洪冠三,并将整个百人队分成十队,配给余下的十位十夫长。 颜彬已经入军营带兵近两个月,他现在使用的练兵之法是春兰爹所授,同时亦是一点点用实际经验改良打磨出来的,其中也有春兰的贡献。她对这套方法理解透彻,而且非常赞同,所以在自己帐下也打算延续这套练兵方法。 如此立洪冠三为百夫长副职帮忙管理,就是顺理成章之事。这样也不需要末位淘汰前来投奔的十夫长,倒是落个皆大欢喜。 把自己账下的人事理清,大家彼此认识交接,已是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 入夜后,春兰账中一灯如豆,她独自坐土墩上,简陋的桌上摆放着纸砚。她以狼毫蘸墨,下笔如飞,梳理明日的训练计划。 营帐中彻底燃烧的油灯,桌子以及笔墨纸砚等物品,都是属于百夫长的“特权”。当然,一些百夫长大字不识,笔墨纸砚对他们来说就是个摆设。 春兰写到一大半,忽然看见一个须发戟张的大脑袋探入帐中,低声喊道:“李百夫长!” 帐中所用油灯较为简陋,灯影晃晃,那大脑袋五官狰狞,映着昏黄灯光颇有几分恐怖,恰如鬼故事里的判官。春兰被吓了一跳,差点把墨汁滴在纸上,过了片刻才回过神,“洪大哥?” “是我。”洪冠三点点头,弯着魁梧身躯进了营帐。 春兰没想到跟着他进来的,还有颜彬和宋大公子,忙起身相迎,笑道:“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怎么都到我这儿来了?” 说着,便请三人分别落座在账内土墩上。 宋明实落座后咳了一声,笑道:“春兰妹子任百夫长,可不是个好日子?我们是来贺喜的。” 春兰微弯了双眼,道:“大公子说笑了。” 宋明实和颜彬竟夜前来只为贺喜,没有其他的事,那确实是在说笑。 宋明实闻言微敛了笑容,道:“颜兄弟这段时间练兵颇见成效,我欲寻机会将此法扩散至整个军中。” 春兰望向颜彬,笑道:“那要恭喜的人,就是颜彬哥了。” 宋明实既然打算推行这套练兵法,那么颜彬升职便迫在眼前。 春兰将桌上纸张拿起,递到宋明实手中,道:“既然推行新的练兵法,那么军中升迁制也需要改进。” 宋明实看了看春兰尚未写完的军官考核之法,道:“似这般,怕有半数以上的现任百夫长达不到要求,武力最强者也不一定居于最高位。” 春兰写的升迁制不仅包括了之前的武力排位,还包括识字术数,如何调兵c阵前应变等粗浅军法考核项。加在一起,综合能力高者方能职基层军官。 春兰道:“正是如此。大公子可听闻前朝乌宛之乱?” 宋明实点了点头,道:“乌宛众起于幽州,初为数千,一路攻城拔寨势如破竹,吞冀州青州竞州徐州,抵达扬州时已啸聚数十万人,一时间天下无人可阻其锋芒。然起事五年则败落,贼首及其附骥皆被诛杀,至今仍有自称乌宛众者在民间零星起事,都不成气候。” 春兰道:“乌宛众最终能啸聚数十万人,除了裹挟平民之外,靠的就是纵兵屠城劫掠,将所有人的物欲贪欲放大到极致。他们所用,正是山匪流寇手段,所以虽说一时势大,却是从根底腐烂,终究会倒下,短时间内落败被诛杀是必然的事情。” “并非危言耸听。我们军中的做法,很多地方已经类似于乌宛众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打造 以乌宛众在史上至今遗臭的名声,“类似乌宛众”这种说法绝对不好听。 宋明实却深以为然,叹道:“春兰妹子说的极是,军中法度确实需要改变,只是这改变却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说完,宋明实竟起身长揖一礼,道:“此事就全赖颜彬兄弟和春兰妹子相助了。” 颜彬和春兰连称不敢,忙起身回礼,众人这才分别落座。 春兰暗想,观宋明实手段,无论治军还是珍宝阁的建立,大有偏激行险之处。他立巡灭司任用匪寇为兵,他打劫溃兵山贼c盘剥流民,这些手段都行之有效,却并非正途。 而宋明实的优点就在于,他知道自己是在偏激行险,他正视自己的一切,并且在局面稳定下来之后便有意回归正途。 与之共事,这样就足够了。 然而春兰所不知道的是,做为掌控人心的高手,宋明实心中并没有“正途”这个概念。 他说宋家对朝廷忠心耿耿,只是因为他需要“朝廷忠良”这面旗帜。他重视农耕民生教化,并非他悲天悯人,只是因为这样才能取信于民,立身于乱世牟得长期发展。 他冷酷的将颜彬投入巡灭司,又怀柔施恩的将其重用。与颜彬初见时的傲慢凶残,此时此刻的礼贤下士c招揽人心,都不过是手段罢了。 宋明实拥有体察人心的能力,并利用这一点将人心玩弄于股掌之上,但他自己却洞若观火,从没有付出过半点真心。 这对他来说亦是理所当然,他要考虑c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身体又不好。真心换真心这种游戏见效太慢,而且令人疲惫。 做为一个上位者,他冰冷无情的看待下属或仆役,看那些人如何谄媚,如何在他面前跪下表白一腔忠心。 那些人的谄媚和忠心都是要求有回报的。若有一天他无法给这些人回报,第一个背叛者,是不是就是那些最谄媚,显得最忠心的人呢? 宋明实这人既大胆,又多疑;他既玩弄人心,又不肯相信人心。这就是潜藏在或凶残或温文,或蛮横或通情达理面具下,他的本来面目。 油灯灯光昏暗发黄,营帐内并不明亮。宋明实坐在春兰身旁凑近油灯,又仔细看了手中章程,道:“驱狼使虎,凭贪欲去驾驭军队确实不是长久之事。据宋某所知,明明敌众我寡,冼花村青壮面对定波王军队皆是死战不退,这等胆魄究竟是如何练成?” “冼花村的青壮皆是农家子弟,之前只经历过一场战斗,他们的胆子并不比普通人大。”春兰望向只隔着一桌的宋明实,苦笑了一下,“如果有可能,他们面对那种不可战胜的强敌,也是会选择逃跑的。” “但他们不能跑。”颜彬的声音闷闷响起,“因为他们的父母妻儿就在他们身后。如果他们临阵脱逃,所有人都不能幸免于难。” 宋明实的眼睛亮了下,唇角的笑意逐渐扩大。 就是这个!把所有人绑在一架战车之上! 但凡生而为人,便离不开各种“关系”和“牵挂”。父母,妻儿,朋友,属于自己的土地财产总有一样,对一个底层人民来说是可以用生命保护的。 具体到知识阶层其实也是一样,天地君亲师,仁义礼智信。比起追求实际的底层,知识阶层更注重信仰和精神,同样可以用生命去保护。 所谓的山贼土匪为何百无禁忌,势大后又不能持久?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这样的信仰,没有需要用生命护佑的东西,所作所为只凭酒色财气。 既然他的军队缺少这些,那么他就把这些创造出来! “因战乱和青壮征兵,冼花村所遗孤儿寡妇,乃至外地流落到本县的逃荒女子c孤儿人数不少。”宋明实筹措了片刻,开口道,“她们生活孤苦,无人照应。我意欲使军中单身将官兵卒与其婚配,并分予房屋军田,你们看如何?” 颜彬听完后就明白了宋明实所想,于是笑道:“宋县令不妨在孤儿中收养几个义子义女,以为先导示范。” 上行下效,这样带起收养风气,也令孤儿们终有所依。 春兰一边往纸上写下所议章程,一边道:“如此,军中红帐也可散解,令营妓们从良。” 营妓很多是罪犯之妻女,按本朝法度来说并不可以赎身从良。但如今天下大乱,连县令拉起一支军队都无人去管,更何况罪犯家属?放她们从良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宋明实当即便允了。 洪冠三正是军中光棍,对军中光棍的心态十分了解,也放开胆子提了些行之有效的建议,由春兰执笔记下。 帐中四人互相启发,越说越多,越说越详实。最后说到深夜,颜彬等人见实在不能再留,才依依不舍离开。临走之时,宋明实将春兰的笔录带回府衙。 接下来的日子,春兰在军营中非常忙碌,却是忙碌的颇有章法。 弟弟承业住进了宋家,和宋家小公子同吃同住同上家学,再不用她操半点心,于是她的心思就全部放在了如何打磨麾下这支百人队。 日常训练已形成行之有效的章程,只要每天照做就好,也有针对个人战斗术的指导。比如傅磙子,她就给了他一张人体结构图。 傅磙子的双刀割喉技,是在实战中演化而成,非常有用。然而人体除了脖颈动脉之外,其实还有别的要害。 这些要害有的一击致命,有的能让敌人立即失去战斗力。当傅磙子了解这些要害的位置之后,他的攻击就会变得更加灵活有效。 除了这些,春兰和颜彬所率的百人队,彼此间还会经常进行模拟战演习。比之从前的书信来往,这样实打实的演练,使他们所率的队伍进步的越发神速。 宋明实那边效率也很快,举行了一次名为庙会,实为相亲会的大型活动。据说傅磙子在其中和一个俏寡妇看对了眼,已经筹备结婚。 就这样时间若白驹过隙,匆匆而过,转眼就到了初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