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心王者》 正文 第一章:少帅 曾经辉煌的大周帝国没落之后,天下完全被大大小小的诸侯藩镇掌控,数百年来,这些诸侯藩镇完全奉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互相攻伐兼并,导致天下刀兵连绵,民不聊生。 灰沉的天际下,一支军容整肃的黑甲大军默然行进萧瑟的幽南平原上,大军所到之处,人畜早已远远的躲开,远处一只苍鹰飞来,这只天空之王也被这支孤独大军散发在空中的森冷肃杀之气所震慑,立即惊恐的绕道远避。 一柄黑色帅旗在朔风中张扬的翻卷,上面绣着一个斗大的徐字,帅旗下骄兵悍将簇拥着一位年逾花甲,骑骏马,着紫袍的儒将,正是天下名将,冀州大帅徐星炳,他长须白面,长相儒雅,若不是他眼中不经意时闪现的凛冽和威严很难把他和杀伐果断的统兵大帅联系起来。 在他身旁一匹同样神骏的白马上坐着一位青年将军,微扬的坚毅下巴,睥睨一切的眼神,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种骨子里散发出的傲与狂。他就是徐星炳的独生爱子,名满天下的少帅徐铭一一那个天下有志青年心中的标榜,那个让无数少女倾慕的白马王子。 论权势,他是不可一世的北方霸主冀州集团的三号人物,地位和权力仅此于冀州主公和他父亲。 论才华和成就,他是战场上的王子,军事上的天才,他从十八岁开始独自领兵作战,至今已指挥过大小数十余战,每一战都是近乎完美的歼灭战,创造了众多堪称传奇和经典的战例,他叱咤战场的时代,正是冀州集团扩张的巅峰时段,仅仅数年,他为冀州打下的疆域是冀州立国五十余年来其他冀州将帅的总和,连他的父亲都有不及。 在那个豪杰辈出的战国乱世,他的横空出世,让多少曾经不可一世的敌人倒下,让多少曾经辉煌的将星陨落,他的光芒如黑夜中永恒不灭的流星一般闪耀,他的盛名甚至连白发老妪和黄口小儿都有耳闻, 这样的人焉能不傲,焉能不狂? 此刻的他暂敛平日的意气风发,有些忿忿不平的对父老将军说道:“父帅,少主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我冀州良将如云,却偏谁都不用,非要让无能的付子期领兵讨伐幽州。” 徐铭口中所说的少主,正是刚刚继任的冀州新主沈谋,大半年前派他的舅舅付子期领十三万精锐冀州边军讨伐幽州,谁知无能的付子期打了大半年,除困兵坚城之下,损兵折将之外根本撼不动幽州城半分,无奈之下,冀州新主沈谋只得派徐家父子率领援兵为付子期收拾残局。” “铭儿,少主对我父子已经十分猜忌,以后有些话不可乱说,以免给小人留下口舌。”徐星炳眉头一皱,严厉制止了徐铭公然不敬之言,戎马一生,历经沉浮的他要比徐铭稳重得多也想得深远得多。 他父子二人战功显赫,为冀州崛起和强大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没有徐家父子的功劳,冀州绝没有今日的强大,因此,他父子二人不论是在军中还是在冀州百姓心中都极有声望,而且父子二人手握重兵,早已功高震主,自老主公死后,少主沈谋即位之后对他父子二人极为猜忌,处处防范,之所以派他的亲信付子期讨伐幽州:一来不愿徐家父子再添新功,再增声望,二来让自己的亲信领兵,削徐家父子兵权,把兵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可谁知,付子期的表现太让人失望,幽州城久攻不下,而且幽州邀来强援,若再不撤军,困兵坚城之下的伐幽大军就有腹背受敌的危险,但是,伐幽之战是沈谋继位之后第一战,仗打了那么久,代价那么大,他自然不甘心就此撤军,无奈之下沈谋只得派徐家父子领兵增援,不过,他隐藏了一个更深的目的,这个目的远比伐幽之战胜负重要得多,也迫切得多。 “铭儿,你军事上的才华,老父也远不及你,可是你一切都太顺了,没受过挫折,导致你太过骄傲,骄傲就会轻敌,轻敌就会犯错,我们身为一军统帅,一个疏忽,一个错误的决定,都可能让数以万计的部下人头落地,要谦虚谨慎一些才好,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对于徐老将军这话,徐铭表面上装作听从父亲教诲,心中却不以为然,败他手中的悍将谋臣多不胜数,其中不乏与他父亲齐名的名将,因此他对父亲的话很不以为然。 我倒是想找一个可以与他一争高下的对手,可是,嘿嘿,有吗?想到这里,徐铭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天下舍我其谁的豪气。 知子莫如父,徐铭内心的想法瞒不过徐老将军,“你以为你打败天下无敌手了吗?你和狼心军团交过手没有?你也知道,这次幽州除了请凉州的骑兵军团之外还雇佣了狼心军团前来应援,一定要慎之又慎,决不可轻敌。”他对儿子的狂傲有些生气,语气中已有训斥的味道 一提到“狼心”,徐铭眼中出现异彩,胸中斗志燎燎,世人谁不知道狼心,那支传奇一样的军队,那支五百年来从未被真正打败过的军队,那一支唯一可堪与他匹敌的对手,高手寂寞,寂寞高手,对于徐铭这种独孤求败的顶级高手,能找到一个足以与自己匹敌的对手何尝不是他梦寐以求的事,他不但心中没有丝毫畏惧怯战相反他早就渴望与狼心一战,击败这样的一支传奇军队是多少将帅梦寐以求却又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呀,如果可以击败他们,所带来的荣耀必将让他之前的所有战役所取得的荣光都黯然失色,他徐铭将达到军事生涯的巅峰,成为毋庸置疑的天下战神。 与许多春风得意,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一样,他根本不去想这一战是否有可能会失败,因为他是徐铭,他是不可战胜的。 “来吧,狼心,我等这个机会好久了,来吧,你们不来我如何打败你们,来吧,来成就我的辉煌!” 相对于徐铭的自信与对即将到来的恶战的渴望,徐老将军可远没有这么乐观,甚至可以说有些悲观,狼心的强悍自不必说,幽州邀请来的另外一只强援——凉州骑兵军团也绝对不可轻视,在他看来,要面对这样的两个劲敌至少需要和付子期相同的军力方可勉强一战,可是少主以种种理由不肯多派军队给他,不得已,他只得带上这万余精兵踏上这凶险征途。 突然,徐老将军心中一寒,涌起一个可怕念头——冀州少主沈谋派他父子二人来并不是想要他们取胜,而是借狼心和凉州军团的之手来个借刀杀人,这一万多人兵士只是作为他们除掉他父子二人必要的陪葬!” 徐老进军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但种种迹象表明,这种可能性非常的大。 他有这种想法绝非空穴来风一一昔日老主公在世时,对徐家父子非常的信任,几乎把所有军权都交于他们之手,他父子也没有辜负这种信任,冀州能从昔日的一个艰难求存的弱小割据军阀成为今日如日中天的北方霸主,徐家父子居功至伟,可以说,没有徐家父子冀州绝没有今日的辉煌,因此他们父子在军中和民间的威望绝不是受父辈福荫才继承主公之位,对冀州毫无半点战功,品格也残暴无情,不能服众的新主沈谋可比。 在这种形式下,新主沈谋自然担心他父子二人功高盖主,威胁他的宝座,历史中,实力人物废主自立的事情古来有之,尤其在这刀兵连绵,实力至上的战国乱世更是司空见惯,沈谋本来性格就阴险好猜忌,加上小人挑拨,把徐家父子视为威胁他权利宝座的第一隐患,欲除之而后快也再正常不过。 在这种情况下,徐老将军处处言行谨慎,收敛锋芒,以免授人以柄,可是即使这样,沈谋对他父子二人的猜忌依然有增无减。 虽然沈谋手中从来没有确切的徐家父子谋反的证据,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徐家父子有这个实力,他们若想,就能做到,光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沈谋动杀机。 当然,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他也不能明目张胆杀如徐家父子这样的功臣,这样将让他军心民心尽失,让本来就缺乏威望的他更加无法服众,所以他来一个借刀杀人,不留人口舌,至于那万余冀州将士,对于沈谋这种冷酷无情,权利和利益至上的诸侯豪强来说,这些人不过是随时可以舍弃的棋子,一将功成尚且万骨枯,像沈谋那种冷酷无情的一国之君更是不会在乎这些忠于徐家父子的冀州兵士,别说是这万余冀州将士,为了达到目的,即使血洗天下他沈谋也会在所不惜。 想到这里,徐老将军心中发出一声长叹,“少主呀,你如有老主一半信任老夫该多好,老主和老夫亲如兄弟,对老夫有大恩,若老夫真有反心,在老主刚死,新主立足未稳是早就反了,何必等到现在让你一步步削弱老夫实力。” 想到这里,徐老将军越是感到此行凶多吉少,他只能寄希望徐铭真的能创造奇迹,拯救者万余冀州将士。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章 移动之城 天际黑云翻卷,一道道闪电撕裂长空,随后伴随一阵阵震耳的雷鸣,仿佛大地都在一阵阵惊雷中震颤,然而雨却迟迟不下,这反常诡异的天气让行军中的冀州将士心绪难宁。 正在此时,苍茫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线黄尘,如沙尘暴一样携裹着低沉的黑云一起向他们席卷而来,徐家父子率领的冀州边军都是历经战阵的老兵,多年军旅生涯让他们敏锐的觉察出了危险的气息,当那“沙尘暴”逐渐逼近,这些骄悍的冀州精兵脸上也出现往日难得一见的惊恐。 到底是什么可怕的力量能够让这些骄横的冀州精兵也心怀畏惧?原来这并非什么“沙尘暴”,而是由成千上万铁骑组成的骑兵集群。 来者正是幽州请来强援之一,骑兵中的翘楚——凉州铁骑,凉州地处北疆,与草原游牧部落接壤,他们的骑士骑术精湛,技能娴熟,具有丰富的骑兵作战经验。 而且,凉州铁骑的战马全部来自草原中长期与狼群竞技,在严酷自然环境磨练出来的真正的良马,其耐力,体魄,胆量,速度都非其他大多数骑兵军队中圈养的马匹可比,拥有了优秀骑士和优良战马的凉州军队,加上他们丰富的骑兵作战经验,凉州骑兵军团绝对是一支足以让对手胆寒杀手部队。 此刻,他们那强劲马蹄敲击大地,击踏黄沙的声势,让轰雷都为之逊色,让大地都为之震颤。 当然,除了对手的强大,更令冀州边军恐惧的是骑兵在特定地形对步兵的固有优势一一徐家父子所率领的冀州边军几乎是清一色的步兵,而且他们正处于极为适合骑兵作战的幽南平原上,而在冷兵器时代,单靠步兵想要在平原野战打败骑兵几乎是不可能的。 原因大家都知道一一骑兵有着步兵无法比拟的机动和速度优势,他们可以利用其剽悍迅捷,来去如风的特点用闪击战打得步兵措手不及,也可以利用其机动灵活的特点绕开对手正面的主力,进行大机动大迂回攻击对方防卫薄弱的后方。 同样是由于他们的灵活和机动,战或不战,什么时候打,打哪里都几乎都有他们说了算,他们完全可以选择在对自己最有利对敌人最不利的战机下作战,而步兵往往只能在不利的情况下被动应战,战场主动权完全被骑兵掌握。 据我所知,在冷兵器时代,平原野战中,如果步兵无法借助地形和其他兵种的协助,步兵从来没有打败过骑兵的先例。 曾有人说:岳飞大破拐子马和狮心王理查长弓阵都是纯粹依靠步兵对抗骑兵成功的战例,但那都并非只有步兵参战。 首先来说岳元帅郾城大破拐子马,在岳飞的孙子岳珂的《鄂王行实编年》中记载的大破拐子马的这一段,笔者既不是史学家,也不是学者,对于书中大破拐子马这一段记载是史实还是臆测不做评论,但据岳珂书中记载,在大破拐子马的郾城之战中,虽然没有对地形做详细的阐述,但是却明确记录了双方在整个战役中都大量使用了骑兵,并非只有步兵参战。 再说狮心王理查的长弓阵(对于西方称为长弓这一说法可能有书友会有疑问,认为那时候还没有长弓,的确,长弓是后来的爱德华一世立法普及的,弓长五尺,上好紫衫木制作,而狮心王时期的弓只有四尺,之所以称之为长弓,我个人的理解是语言上的艺术而已,比如说某支军队是虎狼之师,只是形容这支军队的战斗力强大而已),也是有数量庞大的重骑兵协同作战的。 长弓阵之所以闻名,是因为理查创造性的把步兵的弓箭手和长枪手合理的组合,把它摆在主力的位置在对抗抗萨拉丁的领导的包括萨拉森骑兵在内的军队,并取得辉煌战果,在这之前,十字军都是把重骑作为战场唯一主力的,这些重骑的存在,必定限制和震慑萨拉森领导的骑兵的一些战术和打法,并且为步兵提供保护,一句话,狮心王长弓阵也不是只有步兵孤军作战。 秦的蒙括,赵的李牧大破匈奴骑兵更是有战车,骑兵等其他兵种和武器系统的配合,还是那句话:在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中,在没有地形上的帮助,在没有其他兵种或武器的协同,在确定的非小说和演义的史实中,据我所知,步兵从来没有彻底打败骑兵的先例(顶多一时驱散) 而且,在适合骑兵作战的地形,骑兵对步兵往往拥用以一敌十的巨大优势,此次进攻徐家父子领导冀州步兵的凉州铁骑不但兵精,而且数量众多,足有万人以上,几乎和他们人数相当,完全是狮子搏兔,牛刀杀鸡的阵式,在眼前这种能把骑兵优势发挥到极限的平旷地形,遇到如此精锐和众多凉州骑兵,难怪即使如冀州边军这般骄悍的精锐也心怀恐惧! 在拥有如此众多的优势下,这些骄狂的凉州骑士信心满满,志在必得,他们根本不做任何战术上的迂回或侧击,甚至连试探性的攻击都没有,直接正面冲击帅旗下的徐家父子和他们冀州大军,简单粗暴却又雷霆万钧,此刻,神也不能阻挡他们! 这倒不全是他们骄狂,更重要的原因是战术上的必要一一一一直接斩首,瘫痪对方的指挥系统,以雷霆之势摧毁对方的抵抗意志。 这是因为:在平原旷野中行军的步兵在遭遇骑兵的突袭时是十分脆弱的,他们长蛇般的行军队形很容易被敌方的铁骑斩成几段,当敌人的骑兵集团如洪水般席卷而来,那时在士兵眼中他所要面对的绝对不是单人匹马,而是由成千上万的战马和骑士组成的席卷一切,踏碎一切的战争机器,人与动物在这种如海啸,如沙尘暴一般的冲击下,在趋吉避凶的本能驱使下,唯一的选择就是一一逃命,远离这吞噬一切又无可抵挡的凶猛怪兽。 不难想象,四散奔逃的士兵在这只怪兽反复的冲击碾压下,这支大军将很快灰飞烟灭。 然而此刻徐铭不但没有一丝慌乱反而斗志激荡,他是战争之子,他渴望战争,拥抱战争,战场是他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他尽情的展示他的激情,勇气,才华,抱负。就像一个优秀的运动员,他渴望,也只能在运动场,在竞技中才能淋漓尽致的凸显他的价值和伟大。 一如既往的骄傲与自信的他毫不怀疑这些强劲的对手将会成就他的又一个辉煌,真正的强者,不是害怕对手太强,而是害怕对手不强,若对手太弱,胜之亦无荣耀可言一一强者要体现自己的强大和荣耀,就是战胜另一个强者,让他匍匐在自己脚下,从而凸显自己的更加强大。 徐铭的自信从容感染手下的将士,他们毕竟是一支久经沙场考验的百战精锐,更重要的是他们信赖他们的统帅,那个带领他们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打赢了一场又一场恶战的徐铭徐少帅,他们相信这一战他也必将带领他们走向胜利,于是他们很快就恢复了一支真正的常胜之师该有的那份桀骜与从容,严阵以待。 于是接下来的情况让这些骄悍的凉州铁骑大出意外,迎接他们的不是预想中对手的惊恐的奔逃,而是死神的迎面之吻,一种如长枪一般的大箭朝他们呼啸而来,这种威力巨大的大箭射程远超弓箭,甚至可以把身处同一线的两骑贯穿。 凉州铁骑对这种远超弓箭氛围之外的攻击吃惊,更为对方这般迅速做出反应并且发动攻击感到不可思议,以他们以往的经验,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利于骑兵高速驰骋的地形,在如此近的距离对对手发动突袭,即使对手效率再高,训练再有素也不可能这么快做出反应,更不用说率先发动攻击,冀州步兵是如何完成这一系列不可能的? 冀州步兵之所以能如此之快的作出反应,是因为他们的统帅徐铭在战术上的革新和改进,一般来讲:行军中的步兵也确实十分脆弱,这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为了通过狭窄的地形或者方便行进,军队行军中都是排成单列或者数列,这种缺乏纵深的队形在突遇对手强大骑兵集团冲锋时要想抵挡的话的确是螳臂当车。 但徐铭认为:幽南这种广阔的平原地形可以适合骑兵任意驰骋,但也同样适合步兵排成任何队列行军,他没有像传统的做法把军队分为前锋,中军,后卫,互为犄角,这样会让他本来就不多的兵力更加分散,从而让敌人各个击破,他创造性的把他们这这支队伍整合在一起,变成一个可以移动的城堡。 他把这个城堡分作四层, 最外面的第一层是若干列持盾牌和长矛的士兵,他们的作用是用盾牌和长矛抗击敌人,他们相当于城池的城墙和护城河。 第二层是车载转射机,以及冀州弓弩手组成的远程打击武器,他们相当于城墙上守卫的士兵。 第三层就是徐家父子征发的用于运送给养的民夫,他们运送给养的手推车环绕在徐家父子的指挥所,同时留有一部分冀州兵士作为预备队,他们相当于城池的内城和随时提供增援的机动部队。 而最里层是徐家父子的指挥所,徐家父子在里面可以清晰而直观的判断形势,掌控全局。 这样,徐铭把松散的步兵队列变成一个坚固的堡垒,把最不利于步兵的平原野战变成了对骑兵最为不利的城市攻坚战,并且能够随时严阵以待,快速做出反应。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章 :弓箭与弩机 冀州将士的转射机上发射的大箭如此可怕,但不足以击垮真正的勇士,这些依然保留着心理优势的凉州骑士不但没有退缩,反而因为身边兄弟的战死而被激发得更加凶狂,他们狠狠的抽打战马,瞪着通红的眼呼啸着冲向敌阵。 在他们迅疾的冲击下,这种需要数名战士熟练协同才能开弓,上弦,击发的冀州的转射机暴露出了它们虽然威力巨大但射速缓慢弱点——一波箭雨后,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再次击发,凉州铁骑抓紧这一时间空档全速冲锋,他们要和死神竞赛速度。 在他们的全速冲锋下,两军之间的距离被缩短了一大截。 此时,凉州骑士已经开始意识到:这是一场真正的恶战,绝不是之前预想如狩猎一般的容易,胜利绝不会轻易的倒向任何一方,要想获得胜利,必须要付出血和生命为代价 但这仅仅是开始,当徐家军的转射机威力受到局限时另一个更加致命的武器出现了一一早已箭在弦上的冀州弩兵 这些弩手早已在枪盾兵身后严阵以待,在徐铭的号令下,枪盾兵身体半跪,长矛抵地,矛尖向前,为弩兵提供良好保护的同时也不影响他们的射界。 而枪盾兵身后的弩兵则交替轮番射击,一波又一波的箭雨飞向敌群,带走一条条鲜活而英勇的生命。 而此刻,凉州骑士所携带的弓依然无法够及对方,只能处于被动挨打的状态,因为冀州弩兵手中所持的是比他们的弓箭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战场杀器一一蹶张弩。 蹶张弩也叫踏张弩,开弓时脚踏弓干,腰拉臂拽,用全身之力开弓,它可以被设计成单兵使用的最大张力的弹射武器,由于它可以单兵操作,所以比需要多人操作的弩机使用起来更简单,自然射击速度也就更快,但是其射程和穿透力又可以远超步弓。 说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弓与弩谁强谁弱,我曾在一个论坛上看到有人在争论弓与弩射程和杀伤力谁强谁弱,双方的持不同观点的人都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弓强还是弩强。 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不成立,弓与弩的张力和动能都来源于弓臂的强度,古代有个计量单位叫做石(各朝各代关于一石是多少拉力计量不同,三十到六十不等)。 我想说的是:只有一石强度的弓肯定没有数石强度的弩射程远,杀伤力大,同样,一石强度的弩也绝对没有数石强度的弓射程远,决定它们威力的不是因为它们是弓还是弩,而是它们弓臂的强度。 不过,从理论来说的话:弩可以把自己的强度设计得无限大,它可以利用杠杆,绞索的扭力,或者动物筋腱的力量来上弦,一些大型的弩机可以数十上百人同时操作,比如秦的一些大型弩机,汉的大黄具努,唐宋的床子努等等! 而弓的强度却只能设计到单兵运用上肢可拉开的范围,但是冀州的弩兵手持的蹶张弩,它的工作原理是将弓臂踏在脚下,背拉腰拽,用全身的力气上弦。 这就好比,一个人可以灵活运用全身肌肉发挥出来的力量肯定比他坐着只能运用上肢的肌肉发挥出来的力量大得多。 所以,这种弩的弩臂的强度可以设计在远超局限在只能依靠上肢力量上弦击发的弓箭之上。 自然,它的射程和穿透力自然远在弓箭之上。 当凉州骑兵承受了大量伤亡之后,终于冲到了可以发挥他们马弓威力的射程,他们弯弓搭箭,开始反击,但冀州枪盾兵的大盾让他们的反击大打折扣,但更不利于凉州骑兵的是:在此同时,他们也进入冀州弓箭手的射程范围,冀州弓兵的加入弥补了转射机和弩兵虽然穿透力强,但射速依然相对缓慢的弱点。 凉州骑兵与冀州弓箭手们的对射依然吃亏,原因是:步兵的作战平台是坚实的地面,骑兵的作战平台是颠簸的马背,步兵可以心无旁就的专心射箭,骑兵还要分心控马。 而且,中箭的战马因为发狂坐在它上面的骑士一不小心就可能被甩下马背,加上冀州弓弩手还有盾牌兵的保护,这些原因的叠加让冀州弓箭手无论在精准度还有射击速度方面都占尽优势。 因此,在双方的对射中,凉州骑兵一直处于被压着打的劣势,不过此时双方的距离已经十分的接近,于是凉州骑兵军团改变战术,利用骑兵的冲击力直接冲击冀州步兵。 在平原野战中,这种战术是是骑兵对步兵的又一杀手锏。 因为在平原野战中,一般来说步兵是无法对抗骑兵的集团冲锋的,他们在骑兵如狂潮般的集团冲锋下就如狂风巨浪中的一叶小舟,唯一有效的方式是结成严整而合理的战阵,利用团队的力量结成一堵坚固的矛墙盾堤,才能挡住骑兵集团冲锋这股席卷一切的洪流。 话虽如此,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却并容易,尤其是步兵在没有其他兵种的协助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是因为:一个严整而合理的战阵就像一部精密的机器,它必须是有众多齿轮和部件合理而正确的组合在一起才能发挥作用。 在战场上,严整而合理的步兵战阵就是一部精密而高效的战争机器,它考验的不光是士兵在面对巨大压力时的整体素质和军官临危时的应变能力。 在这部战争机器中,士兵和军官是他的齿轮和零部件,他们的盾牌手,长枪兵,弓弩手,轻甲兵,重甲兵,两翼侧卫部队,后卫部队等等武器系统都必须在迅速而果断的处于正确的位置才能发挥作用,然而在其他如行军,宿营等其他情况下这些齿轮和部件都是散开的,把这些众多部件要组装在一起是个繁复的过程。 打个比方,一支部队在行军中,主帅发现敌骑即将来袭的情报之后,他必须果断的做出判断,拿出应对之策,做出应对之策后,他必须把他的决策传达给各级军官,然后各级军官开始带领士兵进入正确的岗位列阵应敌 而这一系列繁复的过程都需要时间,决定生死成败的也是时间,而像徐铭他们这种行军中突然遭遇敌骑的飓风般闪击,正常情况下,他们根本不具备从容布阵的时间。 正因为这些原因,刚才一直被动挨打的凉州骑兵现在似乎终于要出一口恶气了,他们眼前似乎已经浮现出那些冀州步兵在他们铁骑冲击下像树叶一样飘飞的场面。 但徐铭设计的战阵的精妙所在,想必大家已经明白他的这个移动城堡的作用了一一在遇到敌袭时只需立即停下,最外层的枪盾兵原地转身就可御敌,里面几层的人可随时为他们提供支援,从而节约了从新排兵布阵的时间,而警报解除,他们又可照常行军,可以说是可随时可战可走,但绝不追击。 这一点极为重要,古代蒙古数次西征,打得欧洲那些厚实坚固的方阵如摧枯拉朽一般,很多情况下就是引诱对手追击,从而创造对自己有利的战机。 此时面对凉州骑兵的集团冲锋,冀州枪盾兵的长矛一头抵地,矛尖齐刷刷的指向凉州骑兵,组成森森的矛墙, 冀州兵的长矛长达六七米,这是徐铭专门为对付敌人骑兵准备的,凉州骑士扑到这森森矛墙之上瞬间被串成肉串,而躲在枪盾兵身后的冀州弓弩手们也抬高射角,越过枪盾兵,对骑在马上的凉州骑士继续打击,在这种双重的打击下,死伤惨重的凉州骑兵只得暂时放弃从这一面冲破敌人阵型的企图。 但在平原野战中,骑兵对步兵的固有优势可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尤其是面对如凉州铁骑那样的精锐,他们仍有可能改变战局 他们通常用的战术之一就是:攻击对方阵型的侧翼和后方,这是任何步兵阵型几乎无法改变的软肋一一侧翼和后方永远比正面脆弱。 所以,即使步兵已经列成严整的战阵,也并非无懈可击,合理严整的步兵战阵的正面能有效抵抗骑兵集团,但它的侧翼和后方却相对脆弱,若没有地形上的优势和其他武器系统保护在被袭击时也往往陷入被动和劣势,而且只要一处被攻破整个阵型就不再严整,通常以点及面,一处破而导致整个阵型崩溃。 若是以往,面对其他对手,强大的凉州铁骑完全有可能成功,不过这次得例外了,关于这一点徐铭同样有应对之策,还是那句话,这里的平旷地形能适合骑兵作战,但同样方便他摆出任何阵型,他在这个近乎四方形的移动城堡里每一面都布置了相等的防卫力量,阵中也布置了大量的机动兵力增援受到压力的那一面,可以说它没有正面和侧翼之分,每一面那都是正面。 所以,凉州骑兵在数次冲击都如同撞上铜墙铁壁,除了损兵折将之外毫无收获,不甘心的他们在远处游弋寻找机会,可是只要稍微一靠近立即遭到冀州远程武器的打击。 凉州铁骑这支善战雄师,第一次在适合他们作战的地形处处受制于本该处于传统劣势的冀州步兵。 当然,在冷兵器时代,任何一种战阵都不是完美的,各兵种之间也没有绝对的强弱,决定他们之间胜败的除了统帅的指挥艺术的高低,士兵的军事素养,战场上的态势之外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徐铭把自己的军队布置得像堡垒一样但同样有其弱点的。 举个例子,西汉时的李陵率领五六千步兵在十几倍于他们的匈奴骑兵的追杀中转战千余里,毙伤敌军万余,最后箭矢耗尽,孤立无援,导致全军覆没,这也是骑兵的另一战术:消耗战。 徐铭设计的堡垒一样的战阵虽然把敌人挡在了外面,但同时也把自己关在了城堡里之中,一旦补给耗尽,难免重蹈李陵覆辙,而且这种龟缩阵型适合防守却不适合进攻。 但是,战术没有严格意义的高低优劣之分,这些按照传统的军事常识看起来很笨的方法如果最适合当是实际情况和最能达到作战目的那么它就是高明的战术。 徐家军在如此地形不利的情况下面对如此强悍的敌人能活下来已经不错,他们本来就没有进攻的打算,他们的目的只是到达幽州城下与付子期汇合,届时凉州铁骑自然就无法在对他们构成威胁。 而且他堡垒最里层的民夫补给队带了大量的补给,足以撑到他们到达目的地,而且此刻徐家父子统帅的援军离付子期的伐幽大军相隔并不太远,凉州骑兵要实施如同匈奴一样的消耗战术话不具备足够的地域空间条件。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书友会问,西汉李陵对战匈奴时不会像徐铭和凉州骑兵作战的战术相同呐? 关于这一点,我个人的回答是很可能不同,关于那一战的作战细节虽然史书没有确切的记载,但在当时绝不会有骑兵冲击步兵坚阵这一战术。 原因是一一西汉时的骑兵还没有发明马镫,当时的骑兵更多的是作为马上弓箭手来使用,骑兵的战斗力远没有后来的有蹬骑兵那么强大,那时的骑士坐在光秃秃的马背上,即使是他们一枪刺空的惯性都有可能让他们从马背上跌落,去冲击步兵坚阵或短兵贴身近战无异于站在钢丝或独木桥上人搏斗,这是十分不明智的。 不过,由于骑兵的机动灵活优势,他们还有另一种战术:古代骑兵常常利用其高机动绕开敌人的主力去攻击敌方的薄弱环节,造成敌方一点破而全线破的局面。 凉州骑兵的战略目的是解幽州城之围,他们只要能击溃付子期的围城大军,徐铭这支万余人同样孤掌难鸣不具备攻破幽州城的能力,凉州骑兵依然能达到解幽州之围的目的。 但是他们首先就排除了直接攻击付子期率领的攻城大军打算,对方有十三万精锐,虽然在攻城中有不小的战损,但依然远远比徐铭这支部队强大。 而且,他们在幽州城下修了大量的如寨墙壕沟等工事根本不适合骑兵作战,凉州骑兵一旦在攻击中受阻,从背后赶到的徐家军就可以从背后夹击,那时凉州骑兵将陷入及其危险的境地。 要解幽州之围,击败徐家父子成了凉州骑兵军团唯一可行的选择。 徐铭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能合理综合各种因素,结出最适合当时战场态势的战阵,还是那句话,战术没有严格意义的高低优劣之分,这些按照传统的军事常识看起来很笨的方法如果最适合当是实际情况和最能达到作战目的那么它就是高明的战术。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章: 狼心 一支真正堪称精锐的军队其战斗力的核心是其百折不挠的战斗意志和顽强勇猛的战斗精神,一支无法承受挫折的军队哪怕装备再好,训练再有素也配不上精锐的称号。 毫无疑问,以骁勇精锐著称于世的凉州铁骑绝不会那么轻易的认输,在对抗徐家父子率领的冀州步兵首战遭遇惨重失利后他们并未灰心丧志,而是时刻准备着复仇,拿回被对手剥夺的尊严和荣耀, 数天后,凉州铁骑利用黑夜的掩护,发动了一场针对对手的夜袭。 凉州铁骑之所以决定夜袭,原因很简单,白天他们已经尝试过,对手严密的阵型根本无懈可击,但是在晚上,对手总不可能真的是铁打的,能够不眠不休,时刻保持队形的完整吧,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不是吗? 的确,冀州步兵当然不可能是铁打的,也需要休息,但是,他们的统帅徐铭用另一种方式弥补了这一弱点和软肋。 徐家父子扎营时的布局也基本延续着城堡的功能。 此次他们征伐幽州,动用了大量的民夫运送物资,冀州步兵将民夫用于运送物资的木轮推车卸下物品,环绕在他们营地周围,这些木轮推车发挥着拒马鹿砦的作用,替代枪盾兵成为城堡的外墙,同时也节省了他们挖掘壕沟修建营寨的大量时间,古代罗马军队在行军中每天都会花五六个小时修建临时扎营之所,这些时间在救兵如救火的战场尤其显得极为十分宝贵。 更重要的是,这一方法看似简单,却正是因为其简单,所以能够迅速的完成,能够随战随走,时刻保持移动城堡的严整,否则,在这种平原地形,面对骑兵这种来去如风,忽远忽至具有超强机动能力的兵种,冀州步兵在卸下防备,耗费大量时间建造营地时如果对手突袭,那就十分的危险了。 所谓夜袭,就是利用暗夜掩护,在对手不备时发动闪电般的致命一击,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出其不意,而要想达到出其不意的目的,隐蔽和迅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可是,当凉州铁骑的闪击被环绕在四周的“壕沟”与“寨墙”挡住,失去了偷袭该有的速度优势,他们只得选择要么放弃骑兵的速度优势变成步兵下马步战,要么牺牲偷袭的突然性,在对手的严密戒备下耗时费力搬移这些障碍,不过不管他们如何选择都失去了偷袭该有的突然和隐蔽,偷袭变成了明战。 想必大家都听过孙子兵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其中五则攻之意思就是说己方五倍于敌才能采取进攻,为什么进攻的一方要数倍于守卫的一方才有优势? 这是因为:与进攻的一方相比,防御的一方往往拥有很多优势,一些西方军史学家称之为防御上的优势。 所谓防御上的优势:绝不仅仅是防御一方一般占据易守难攻的坚城或一夫当关的要塞,或者是以逸待劳,严阵以待的对付疲师远征,后勤绵长的进攻方的优势,这只是防御方众多优势中一小部分,以后有合适的战例再略微详细一点讨论,这里叙说过于累述。 总之,作为进攻方的凉州铁骑被那看似简单的木轮车围成“寨墙”挡住的时候,他们已失去了偷袭的突然和隐僻,加上对手防御上的优势,已经注定失败,他们依然英勇而执拗的进攻让他们遭受了更加惨重的损失,险些全军覆没,最后,那些在恶战中侥幸存活下来的凉州骑士不得不抱恨而归。 徐家父子领导的冀州步兵在种种劣势的情况下击败了千百年来一直占据传统优势的骑兵,徐铭带领冀州步兵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神话,此时冀州军中士气高涨,军中所有人对击败狼心可能的来袭都不再怀疑,他们都亲身体会了这阵型的威力,包括徐老将军此刻都有和徐铭一样的想法一一希望狼心军团的到来,作为军人,能击败狼心军团这个五百年来的不败传奇,那是何等的荣耀? 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风平浪静,根本不见狼心的半点影子,难道连他们也害怕了?不敢来了吗?换在以前,他们中许多人都不希望在战场碰到狼心军团这样可怕的敌人,可是现在冀州将士反而有些失望,就像一个自信可以击败任何对手的剑客,无法和当世公认的第一剑客对战,没有机会证明他们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那么这个神秘狼心军团到底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啦? 狼心军团的前身为大周帝国的锁边大军,大周帝国空前强盛时他们携妻儿而来,使命是世代屯边卫国,狼心的所有成年男子都是战士。 这次应援幽州的是狼心三大营之一的木兰营中的一个千人队。 木兰营是狼心中的老牌劲旅,数百年前的大周帝国正如我们历史中的春秋战国时期,王权衰落,各路诸侯拥兵自重,不受王权节制,他们互相攻伐吞并。 在漫长而残酷的兼并战中,一个强大的诸侯脱颖而出成为当时的霸主,那个霸主的野心随着实力的强大而日渐膨胀,他早已不再满足只是一个诸侯霸主,他要废王自立,于是提兵向当时已名存实亡的大周帝国都城发动明目张胆的进攻,当时大周帝国王室无力抵抗,直得向四方诸侯发出勤王令。 可是,各方诸侯一来畏惧那位诸侯霸主强大的实力,二来互相攻伐兼并的他们也无暇理会他们早已不放在眼里的王室,因此几乎没有人肯出兵勤王,曾经显赫一时的王室落得个孤家寡人的命运。 当时唯一一支出兵响应王室号召的军队只有狼心军团,不过此时严格来说狼心军团已经不算是纯粹的帝国锁边大军。 这是因为:狼心军团虽说是屯驻,但他们驻守的洛神山脉和白云草原的严酷气候和地理环境根本不适宜屯垦,早已没落的王室也无力供养这支远在千山万水之外的边军,早已断绝粮饷,望着饥饿的妻儿,为了生存狼心战士们不得不放下帝人的尊严,沦为雇佣军,替人卖命,获取报酬以养活妻儿。 不过,即使没落王室早已遗忘了他们,任其自生自灭;即使他们知道此去山高路远,九死一生,但当勤王令传到边关时,狼心将士们依然没有忘记自己是帝国的屯边将士,肩负卫国护民的古老使命,他们立即点齐大军远征勤王,仅留几百士兵留守家园。 狼心驻守的洛神山和白云草原虽然气候严酷,但战略地位十分险要,它是连接东西两大洲的最重要的通道和最繁华的商道,曾经商业发达,后来由于战乱和马匪劫掠,商旅渐渐萧条,后来狼心派兵护商,驱逐马匪,渐渐恢复了昔日的繁华,狼心军团也因此可以从过往商旅哪里收到大量的通关税, 所以,不管是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还是经济价值都让其他诸侯眼红万分,加上狼心驻防的盛产战马牛羊的白云草原,不断有诸侯军阀试图用武力从狼心手里夺取这些利益,但强悍的狼心战士让他们不断的失败,即使这样,巨大的利益也让诸侯们一直虎视眈眈,现在绝大部分狼心战士都南进勤王,此刻狼心的驻地只剩下些妇孺孩童,就像一个装满财富而又无人看守的宝库,对诸侯们来说正是时机。 诸侯们都知道,此次狼心军团南进勤王,无异于将他们自己置身于死地,能够活着着回来的机会微乎其微。退一万步来说,即使他们能够活下来,也必死伤殆尽,既然如此,诸侯们还有什么好顾虑的? 于是,在诸侯们联兵进攻狼心的大营,留守的数百人狼心战士以全部战死为代价,为妇孺儿童争取了撤退的时间,狼心的女人们扶老携幼躲进洛神山深处。 可是即使这样,诸侯联军依然不打算放过她们,他们派兵进山追杀这些妇孺孩童,他们深知狼心人的性格,即使狼心只剩一名妇女,一个孩童,她们也会矢志复仇,不把狼心斩尽杀绝,狼心的复仇之刃迟早要刺入他们的心脏。 联军的追杀,洛神山横行的野兽,严酷的气候,匮乏的食物,将狼心的妇孺孩童逼入绝境,此刻她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唯有自己,那些勇敢智慧的妇女们知道,孩子们是狼心的未来,只要孩子们能活着,狼心的血脉就能得到延续,狼心就不会灭,未来就有希望,为了这些孩子们能够活下去,她们决心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在灭顶之灾面前,这些狼心的妇女们比以往更加团结,她们中女子不论已婚未婚,有子无子此刻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一一母亲,她们必须结合成一个无比紧密的团队,集合她们全部的力量才有可能让这些孩子活下来。 食物匮乏,一些年老体弱的妇女不愿拖累队伍,悄悄的选择跳崖或其它方式自杀; 追兵杀到,这些能够孕育出强悍狼心战士的勇敢母亲拿出母狼护崽般的凶狠和亡命与追兵周旋: 野兽来袭,这些男人眼中的柔弱女子冒着葬身兽腹的危险与之搏斗。 饥寒交迫,她们宁愿忍饥受冻也要尽一切可能节省每一口食物留给孩子们。 她们像野人一样生活,克服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用她们的无与伦比的牺牲与奉献精神,尽一切可能为这些孩子们争取一点一滴的生存机会。 一年后,远征勤王的狼心战士们带着累累伤痕回来,人数已不到出征前的三分之一,虽然他们拼尽了全力,表现出色,却依然无法改变大周王室衰亡的宿命,大周王室守卫王都的大将重臣见到王室已经山穷水尽,他们在敌人高官重金的利诱下背叛了他们的主人,献城投降,城破之后,王都落入敌手之后,王室宗族都被屠灭殆尽,残余狼心战士报国无门,亦无人可以效忠,如日中天的天下霸主也让他们无力复国。 那时,他们唯一剩下愿望——回家,回到妻儿身边,也是抱着这样的信念,让他们冲破了敌人的重重堵截,杀回了家园。 可是回到家之后发现他们日夜魂萦梦绕的家园已经被以化为灰烬,他们日夜思念的亲人生死未卜 此时联军的主力大部分已经撤回各自的地盘,各自留下一部分军队一边驻守一边继续追杀狼心妇孺孩童,这些少量联军士兵怎么可能是这些百战归来,绝望愤怒的男人的对手,几下就被打得夺路狂奔。 当深山的中狼心妇女孩子终于熬到重逢的那一刻,狼心的孩子们大多活了下来,可是她们母亲大多已经长眠在洛神山皑皑白雪之下。 他们重逢之后并没有抱头痛哭的,连孩子们也拼命忍住眼泪,他们被父辈告诫,狼心的儿女不相信眼泪,绝不会用它在敌人和死亡面前示弱, 当时,的狼心实力根本不足以复仇,他们将仇恨深深的埋在心底,默默积蓄力量,狼心的孩子们在最严酷的训练中也无怨无悔,他们心中血海深仇让他们可以忍受任何艰难困苦 期间,诸侯联军也集合力量发动过数次攻击,希望把他们斩草除根,但狼心战士用他们卓越的军事素养,和高超灵活的战术与联军周旋,尽量不与敌人硬碰。 他们艰难而顽强的活着,默默的积蓄力量,就像一只复仇的野兽,在阴暗的角落一边舔着伤口,一边磨利爪牙。 十余年之后,昔日孩子们长大,复仇的时机到了,这些年拼命压抑的仇恨在这一刻再也无法抑制,他们向诸侯们挥出了复仇之剑,诸侯们也联合起来与狼心战士进行了一场规模巨大的决战。 这些狼心战士世代守边卫国,忠诚一心,可是那些诸侯为了利益,一心想把他们斩尽杀绝,如此大冤,天下却无人可以为他们主持公道,狼心战士想要复仇,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手中的剑和他们自己。 那些丧妻的丈夫,丧母的儿子组成前锋,带着他们的被压抑得太久的仇恨毅然决然的冲向了敌人,他们把对敌人的仇恨,对亲人的思念发泄在每一次劈砍,每一次挥刺当中,双方兵力极为悬殊,狼心战士明白,他们必须拼尽全力才有可能复仇。 每个狼心战士都早已抱定必死之心,但在死之前,他们要向敌人展示仇恨的力量。 父亲和儿子都拼命冲在对方前面,这一仗打得极为惨烈和悲壮,早已抱定必死之心狼心战士,每个人都挥尽最后一丝力气,流干了最后一滴血才肯倒下,但倒下的方向也是朝前扑倒,依然保持着进攻的姿态 在狼心战士的亡命凶猛,有进无退的攻击下,联军士兵退缩了,畏惧了,一些人开始后退,带动更多人逃跑,最后终于引发全体大崩溃 这是一场让天下震动的大战,作为前锋的狼心战士战死一半,活着的也人人带伤,伤亡百分之百,可是整个战役中他们始终冲在最前面的人。 当他们将仇人的头颅放在母亲的坟前时,这些在家园被毁时不曾流泪,在死亡与绝境中不曾流泪的儿郎们,此刻终于可以放任压抑多年的泪水,发出像野狼一般的凄厉哭嚎。 后来,为了纪念狼心妇女们的勇敢,坚强,智慧,博爱以及她们的牺牲与奉献,这些活下来的狼心战士组建了木兰营,这就是木兰营的前身。 那么这些人的后裔,会是胆小懦弱之人吗? 其实,他们早就来了,只是他们隐时如夜影,动时如雷霆,通过自己的情报组织和从凉州的溃退骑兵哪里他们了解到徐铭的战术,同样对这种无懈可击的战阵一筹莫展,一路上只得远远的尾随寻找战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五章:战殇 冀州大营内,刚用过早饭的兵士和民夫们忙着撤开围在他们周围的层层“寨墙”为拔营行军做准备,整肃的军营此刻一片忙碌和喧嚣。 不远处一大片连绵十余里如火一般的红枫林,在晨曦和薄雾渲染下十分入画,美不胜收,这在苍茫的幽州平原上真是一副难得的景色,徐老将军一边饮茶一欣赏眼前的美景:“看来狼心是不会来了,他们也毕竟不是神。” 在一旁的徐铭却多少有些失望,对于徐老将军的话只是默默的听着。 士兵们一边干活,一边轻松的开着玩笑,互相打趣,连日来士兵们紧绷的神经此刻终于松懈下来,一直让他们高度戒备的劲敌狼心至今不见踪影,此时徐家军离幽州城下的付子期的攻城大军已经不远,不出意外的话晚上就能到达,那时将没有什么能威胁到他们了。 所有人和徐老将军的想法一样:“狼心知难而退,不会来了。” 这样的情形对冀州的普通士兵来说来无疑是最好的结局,他们没有徐铭那样与狼心一战的狂热愿望,毕竟,如果狼心军团真的来了,先不论胜负,和这样强悍的军团交战必然是一场双方都死伤惨重的恶战。 心情大好的徐老将军低头轻轻的饮茶,他看见杯中的茶水泛起了波纹,刚开始他以为是自己手抖了,可是他很快察觉,不是他手抖了,是大地在颤抖,他心中一沉,一生军旅的他立即明白,这颤抖来自于大队骑兵冲锋时强劲马蹄敲击大地时的震动。 越来越明显的震颤同样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他们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一脸疑惧四下张望,他们看见从萦绕着薄雾的枫林中冲出了一骑,接着数骑,很快越来越多,最后是如潮如洪的骑兵集群,正是狼心木兰营的一千战士,他们悄悄的尾随冀州军团半月有余,昨晚他们人马衔枚裹蹄,悄悄潜入这片红枫林,只为等这片刻的战机。 此刻的冀州兵团完全处于无序混乱的状态,所有的武装都被他们自我解除:阻挡骑兵冲击充当拒马鹿砦的木轮车刚被撤开,而他们的枪盾兵还没有来得及列队;弓弩手还未就位,士兵和民夫们混杂在一起徐铭所有精心设计的武器系统此刻都被置于无用。 虽说任何战阵不完美,但如果指挥官能够合理的运用,完全可以克服缺憾,徐铭认为:他所设计的阵型弱点只存在于理论,在实际操作中对手想要从中捕捉到这片刻战机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想在这片刻之间发动如此迅猛闪击唯有骑兵才有这种高机动,但如果敌人骑兵来袭的话像幽南这种平旷地形老远就能看到骑兵扬起的黄尘, 之前说过,徐铭扎营时也依旧延续着城堡的模式,以徐铭设计的战阵的简约,冀州步兵也是有时间做出反应一一他们进入幽州之前就已经反复演练过了,这些训练有素的冀州士兵在从这种混乱的局面到结出严整的战阵根本不需要多长时间,当敌骑冲近时他们早已严阵以待,如果那个时候对手仍执意进攻的话凉州铁骑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鉴。 但没想到狼心军团利用枫林的掩护缩短他们反应的时间,仿佛从天而降似的突然出现在他们最松懈的时刻。 对手捕捉战机的敏锐固然可怕,但更惊人的是他们的执行能力,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要知道,像这片枫林这般良好的隐蔽场所,像徐家父子这种优秀的将领怎么会不引起警觉,实际上他们每扎营之前都会事先探查地形,在确定安全后才会安营扎寨。 那么狼心战士是怎样躲过侦查的? 这一段时间狼心的情报组织“夜影”一直在暗中侦查,他们对冀州军队的行军路线,战术,习惯等一切已经摸得很清楚,实际上,木兰营的战士是绕道上百里避开冀州伺候的侦查,于后半夜迂回到枫林的另一面,人马衔枚裹蹄,悄悄潜入,一直静待到这一刻,在对手最松懈时抓住这片刻的战机。 狼心骑士冲出树林之后迅速由散骑组织起冲锋队形,在这过程中他们根本不用像一些二三流骑兵那样需要慢下来重组队形,相反,他们一直在加速,根本不给对手丝毫的喘息时间,其骑术之精湛丝毫不逊于马背上长大的游牧民族。 在狼心,骑射是每个狼心男子都必须掌握的最基本的技能之一,他们和游牧民族的小孩一样都是从小未学走路,先学乘马。(一些游牧民族,男女都善骑,生活离不开马匹,他们的小孩还不会走路时就被母亲置于马背或缚在背上,随母出入,母亲去哪里带着他们去哪里。) 狼心战士飓风般的冲进冀州大军中,枪挑剑砍,化身为一个个杀神,冷酷而高效的屠杀冀州将士,没错,是屠杀,一些冀州军官试图组织起士兵进行抵抗,很快就被惊慌的奔逃的民夫冲散,一些强悍之士试图凭个人勇武战斗,但如螳臂当车很快就被扑杀,平原野战中个人是无法挡住骑兵的集团冲锋的。 狼心军团杀鸡儆猴似的战术和他们刻意营造的血腥只为一个目的,彻底摧毁冀州将士的抵抗意志,不给他们任何踹息的时间,用死亡和血腥压迫他们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除了四处奔逃之外没有余暇思考其他。 因为,徐家父子领导的冀州精锐有万余,而此次前来的狼心战士只有千人左右,作为职业军人,狼心战士深知对手人数上占据巨大优势,一旦他们组织起有效抵抗,到时候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还是轻敌了!”徐铭心想:此刻他心中完全被愤怒和懊悔占据,像他这种对胜利习以为常,并且追求完美的人来说,犯这样的错误对他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他茫然的注视着那些曾经随他叱咤战场的冀州精兵在敌人持续而凶狠的进攻下丢盔卸甲,狼狈奔逃 徐老将将军猛地推了他一把,凶狠的狂吼:“不能承受失败的军人就不配称为军人,你现在该想的是如何把这些弟兄们从敌人的屠刀下解救出来。” 说完,他从亲兵手中手中抢过一根长枪,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被骂醒了的徐铭也紧紧的跟谁,他们带领亲兵向狼心反冲了过去。 徐老将军持枪大叫:“徐星炳人头在此,有胆就过来拿呀。” 一支利箭穿透他肩甲,刺进肉里,徐老将军看也不看,猛地扯下,连皮带肉扯下一大块,他须发张扬,血染战袍,神威凛凛,徐铭也站在他身旁,激昂大吼:“兄弟们,别跑了,拼命才能活命”。众亲兵则在他们父子周围紧紧环护。 他父子的勇敢激励起一些奔逃的冀州将士的勇气,他们曾经也是叱咤沙场的常胜之师,从来只有他们追杀别人的份,什么时候像狗一样被人追砍欺凌,他们折返回来聚在徐家父子身边大喊: “鸟,谁都别当孬种,和他们杀到血干!” “都是两个肩膀顶个脑袋,死了都是朝天,怕他个甚!和他们干!” 飘扬的帅旗和帅旗下的徐家父子像黑夜一盏希望之灯,亡命奔逃的的冀州将士纷纷向他们靠拢,尽管狼心骑士拼命截杀,可是冀州兵太多,杀不胜杀。 如果换成其他弱旅,很可能在狼心的第一波冲击之后就已经垮掉,冀州将士之所以能在溃败中重新点燃斗志:一方面是因为徐家父子在军中极强的威望所带来号召力和凝聚力,更重要的是,这支常胜之师有着极深的荣誉感,有着荣誉感的军人是绝不会轻易认输的。 而且,作为沙场老兵的他们也知道,只有聚在一起才有可能对抗骑兵冲锋。 不久徐家父子身边聚集的士兵像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多,他们在徐家父子的带领下肩并肩排起密集队形向红枫林缓缓推进,在狼心战士的全力截击下,他们每前进一步,都会倒下很多人,但随即有更多人加入,以更加亡命坚决的姿态前进,冀州将士用人海和血肉之躯压缩狼心战马任意驰骋的空间。 同样熟悉战阵的狼心战士怎会看不出他们的意图:冀州士兵的的数量上是狼心的十倍以上,一旦他们推进至密林中,那时狼心骑兵机动灵活优势将大减,徐家军数量上的优势将凸显,完全有可能扭转目前劣势,到那时,不要说击败冀州士兵,连胜负也变成未知。 而且,此地离幽州城下攻城的冀州大军营地已经不远,只要徐家父子坚持一两日,伐幽大军中很多将领都是徐家父子培养和提拔的,他们肯定会不顾一切的救援,一旦他们加入,狼心必败无疑。 此时,冀州步兵与枫林之间那短短数百米距离,成了生与死,胜与负的关键。 狼心木兰营统领殷大刚是一个优秀的中年军人,他见冀州士兵在徐家父子带领下如滚雪球一般越聚越多,无再也法将他们分散,于是他向狼心战士发出集合的命令,狼心战士迅速的向他靠拢,结成列队横旦在冀州将士和红枫林之间。 殷大刚眼神痛苦的环视了一眼收下的众兄弟,语气艰涩的说道:“各位袍泽,我殷大刚无能,眼下只能用滴血战法了,” 此言一出,狼心将士听到心中都是一寒,但谁都没有提出异议,他们也知道,在目前情况下,这可能是唯一的办法了。 他们根本不会考虑放弃任务,狼心战士一旦接受雇佣,雇主就等于吃了一颗定心丸,因为不论任何情况下,他们拼死也会完成任务。 “有子嗣的出列,你们作为第一梯队分批冲击对手人墙! 命令下达之后,已有后代狼心战士很快策马出列,没有一个人赖在队伍里,尽管他们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家有兄弟的出列,你们作为第二梯队。” 话音刚落,符合要求的狼心战士同样依令而行。 “余下的兄弟听从副将陆贞虎的号令。” 殷大刚说完之后就踏入第一梯队的队列,那位叫陆贞虎的副将拦住他说道:“你是主帅,要统领全局,死士由我率领。” “命令很明确,留有子嗣的作为第一批攻击部队,殷大刚不能带着兄弟们活着回去,只愿能陪兄弟们同死!”殷大刚语气决绝,不容商量。 “大哥”,陆贞虎语气哽咽,他既是木兰营副将,也是殷大刚的好兄弟,心中自然不忍。 “贞虎,你是副统领,如我两批死士都无法打垮敌人,是否放弃,你做决定,如果你能活着,请你照顾我儿阿狗。” 战场形式紧迫,也容不下太多柔情,殷大刚说完头也不回的转身:“第一梯队听令,每十人一小队,随我冲!” 十位狼心骑士冲出队列,紧随着殷远山冲击,他们把战马鞭打到极速,快靠近敌阵时蒙住马眼一一人和动物都有一个趋吉避凶的本能,战马看到黑压压的人墙和明晃晃的武器会因为害怕停下来。 和很多善跑的动物不同,马奔跑时,四蹄落地时间各不相同,这让它跑起来更稳,即使在黑暗中也奔跑如飞,加之这些战马平时受过类似的训练,蒙住眼睛之后丝毫不影响速度。 即将逼近冀州兵的人墙时,殷大刚回头瞥了一眼狼心大营的方向,想起儿子阿狗,心中涌起一阵温情,心中默念:“永别了,阿狗,别哭!别害怕!要像其他的兄弟姐妹们一样坚强。” 狂奔的战马如一辆辆高速奔驰的小汽车,一头扎进人墙,撞飞一片,撞击着和被撞者都筋断骨裂,口喷鲜血,场面极其惨烈,震撼,后续的狼心骑兵对眼前的一切仿佛视而不见,他们表情麻木的一波接一波的冲击,一批接一批的赴死。 冀州步兵仓促凝结的人墙根本不具备严整阵型的功能,在之前的仓皇奔逃中他们丢盔弃甲,一些原本是弓弩手的士兵要么手中没有弓,要么有弓无箭,那些枪盾兵也在奔逃中扔掉了笨重的盾牌和长枪,没有这些,他们只能用血肉之躯阻击对方。 在狼心骑士一波接一波的冲击下,冀州将士的勇气和斗志被彻底击垮。 毕竟,当他们看着敌方的骑士携带着死亡,决绝而凶猛的向着自己由远而近冲击而来时,有什么能比亲眼看到死神的逼近,看到自己生命的倒数更可怕?但要避免这一切,他们只需要向一旁轻轻躲开就行。 于是,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冀州兵士开始四散奔逃,聚集的人墙再次被冲散,此刻谁也无法再控制这兵败如山倒的局面。 狼心的自杀战彻底摧毁了徐家军的最后抵抗意志,徐星炳见战局已经再也无可挽回,对徐铭说道:“我引开狼心,你快走,为我徐家留一点血脉。” “弃父逃命,这种不孝之事孩儿办不到”。徐铭蹬着血红的眼狂吼道 徐老将军嗖的一下拔出佩剑横在颈前,口气极为严厉:“你我一起,谁都走不掉,你再啰嗦,为父便死在你面前。” 徐铭知道父亲的性格,他决定了的事无法改变,也知道父亲说得对,可是让他弃父自逃,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徐老将军心里焦急,此时不走,再晚想走都走不掉了,他手中长剑一用力,脖子出现一道血痕:“还不滚!” ”我走”徐铭心中痛极 见徐铭答应,徐老将军语气柔和了些,眼中闪过一丝温情,说道:“铭儿,为父戎马一生,生死早已不介于怀,你是我一生最大的成就和骄傲,唯有一点让我放心不下,你恃才傲物,以后要懂得谦虚,懂得隐忍,一个真正的英雄未必是百战百胜,但他一定是被打倒之后依然还有勇气站起来并且继续奋战,内心永不屈服的男子汉。” “来世你我再为父子,到时希望我们父子都不做将军。”说完,徐老帅昂扬策马转身。 泪水模糊了徐铭的双眼,看不清父亲的背影,他狠狠的甩掉泪水,亦策马转身背道而驰,父子两都没有再回头,还是那句话一一战场上容不下太多的温情。 徐老将军命令手下亲兵高举帅旗,向幽州城方向突进,残余的冀州将士习惯性的跟随,此刻他们唯一的念头就是与幽州城下的另一支主力部队汇合,寻求保护, 正如徐老将军所预料的那样,狼心注意力立即被吸引,把绝大部分兵力都用来在对付他们,在徐老将军以自己为诱饵引开狼心骑兵后,徐铭终于脱困。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六章:少年 第章少年 初夏的洛神山树木华茂,风光旎旖,鸟语花香,处处可见瀑布挂着飞虹,碧波清潭中肥鱼游动,这是一向严酷的洛神山最温柔的季节,没有了冬的严寒,春的料峭,秋的萧瑟,此刻只有夏的浓情。 两名十四五岁的少年静静隐伏在华茂的树荫中,紧盯着前方一条隐约的小径,它在繁茂的草木中毫不显眼,但一些经验丰富的猎人知道,这是一条供某种动物通行的安全通道。 很多野兽从栖息地外出觅食的时会选择一条安全,隐蔽,便于通行的通道,它们觅食归来或遇到危险时就会顺着这条他们熟悉的,自认为安全的通道逃回他们的庇护所,有经验的猎人往往就会在这条路上设置陷阱,等猎物自己送上门来。 几个时辰过去了,这条小径上还是没有动静,但两位半大孩子极有耐心,不时有虫蚁从他们黝黑的脸上爬过,他们亦置之不理,除了偶尔稍微活动一下发麻的手脚,他们几乎像石雕一样伏在那里一动不动。 终于,远处隐隐传来野兽咆哮的声音,两位半大的孩子像野狼发现猎物时一样更加警惕敏锐起来。 不多时,一头体型庞大的成年公野猪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七八名少年在它身后紧紧驱赶。 他们早已在这条安全通道上布置了落石陷阱,他们虽然年轻但经验老道,陷阱设置的巧妙合理,成功的让野猪触发了机关,吊起的重物狠狠砸中野猪的后腰。 可是这头公野猪实在是太强壮,被砸中后并未其将它放到,它通过了陷阱区域之后朝两名半大孩子埋伏的方向狂奔而来。 此时两位十多岁的半大孩子,脸涨得通红狰狞,脖子上青筋突冒,眼中闪现出豹子一样的亡命的凶光,大吼一声,一跃而起,直愣愣的挡住了野猪的去路。 洛神山的野猪体型格外庞大,凶猛野性,负伤之后更是狂暴,连老虎等凶猛的掠食动物都需避其锋芒,此刻最为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它走,千万别去招惹它。 此刻,它见两名半大的男孩居然敢挡住它的归路,立马怒气冲天,瞪着血红的眼珠,如一颗巨大的炮弹势不可挡的朝他俩冲了过去。 它庞大的体型可以轻易的把两个孩子撞得筋断骨裂,尖锐的獠牙可以轻易咬断他们的脖子,咬碎他们的骨头,即使对最有经验和胆量的成年猎人来说,它也是极为致命和危险的。 生死一瞬之间,两个半大孩子狂野的眼神此刻反而变得冷静,他们死死的盯着野猪,老练的把手中所持木枪一端牢牢的抵在地上,尖锐的另一端随着野猪的快速突进不断调整,一直指着野猪的咽喉要害。 随着野猪的快速突进,二者电光火石般的速度碰撞在一起。 很快,一切都安静下来,野猪扑倒在其中一个男孩身上,口中鲜血狂涌,猩红的长舌无力的搭在他的脸上,两根手腕粗的木棍都已被巨大的冲击力折断,其中一支削尖的一头贯穿野猪的咽喉,另一支也直接从它的嘴里插进胃里。 被野猪扑到的孩子一动不动,这时其他孩子呼啦一下都围了过来,关切而焦急的呼喊他的名字, 过了好一会儿,那名被野猪压倒的男孩紧闭的眼陡然睁开,长吸了一口气,随后一阵咳嗽和狂喘。 好一会儿之后,喘匀了气的他对着兄弟们喊道:“快拉我出来,压死我了!” 众少年一阵欢呼,七手八脚的把他拖了出来。 还好野猪在扑倒他们之前已经死了,野猪的巨大冲击力也被牢牢抵在地上的两根粗大木棒抵消得差不多了,所以被压在下面的孩子才没有负什么伤。 看似有惊无险,但大伙谁都知道,他哥俩实际上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以他们自身的力量和手中的木棒很难给皮坚肉厚,庞大强壮的野猪造成致命伤害。 他们必须利用野猪自身强大的冲击力在千钧一发之际准确的刺中野猪的相对柔软的咽喉要害才能给皮坚肉厚如身着厚甲的野猪致命一击。 这极其需要胆量和沉着,如果他们心有一丝颤抖,手有一丝不稳,准确性稍差的话死的一定是他们。 如果仅仅是狩猎而已,当然不必如此拼命,可对于他们来说,这却是以命搏食的生存之战: 狼心的男孩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战士,当我们在父母的庇护下无忧无虑的享受我们的童年时,他们开始接受各种严酷的军事训练,其中很重要的一课,就是野外生存训练。 在传授给孩子们必要的野外生存知识与技能后,狼心父辈们会让孩子们仅仅带一把盐,一壶水,和简易的武器就把他们扔在冰天雪地的野外,莽荒的草原沙漠等各种恶劣的环境下让他们和野兽爭食,与困境作战。 刚开始,年幼的孩子们也会有人因为饥饿,寒冷,恐惧偷跑回家,但回到家的他们不管如何撒娇,如何哀求,父母也会狠心将他们赶出家门。 并不是父母无情,只是他们知道:作为狼心的男子,懦怯的性格无法让他们在险恶的生存环境中成为强者,软弱的脊梁不能为亲人至爱撑起一片天地! 要想生存下去他们就必须像野狼一样强悍! 而被赶出家的孩子很快就会明白:面对各种逆境和挑战,唯一的办法只有去克服它,战胜它。 培养孩子们野外生存能力固然是目的之一,但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出他们独立顽强,永不屈服的性格和钢铁一般的意志。 这两位勇杀野猪的少年是两兄弟,今年都十五岁,哥哥叫沈持恒,被野猪压倒的是弟弟沈持毅,他俩的性格质朴耿直,但是却有些鲁莽。 众男孩见持毅没事之后放下心来,也没对刚才两兄弟的胆量和勇气多作夸奖,两兄弟也没有半点倨功的样子。 对于狼心的男孩来说,他们早就对这样的事情习以为常,他们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疯狂举动,他们所处的险恶的生存环境让他们注定一生与危险和困境为伴,所以,这根本算不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男孩们把野猪分割成块运走,来到一块清潭旁边,生火,烤肉,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专注的翻烤着野猪肉,烤得嫩黄的肉传出阵阵诱人的香味。 旁边的一个圆头圆脑的孩子目不转睛的看着,不断的吞咽着口水,那神情就像小狗盯着骨头。 那个烤肉的长得眉清目秀的少年叫方七月,据说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妈妈在七月时所生,他为人精细机灵,今年也是十五岁。 那圆头圆脑的小孩名叫殷阿狗,殷大刚的独子,也是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今年十三岁,性格活泼,有点小滑头,男孩们都当他是亲弟弟一样,对他关爱有加,此时他还不知道父亲已经阵亡。 此时的他正可怜巴巴的盯着烤肉,一脸的馋相,七月割了一块烤熟的肉给阿狗,叮嘱道:“小心烫” 阿狗哪一把接过塞进嘴里:“好吃哎呦烫好烫!” 那想吐出来却又舍不得的滑稽模样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少年中一位身材挺拔健美,皮肤黝黑男孩笑骂了一句:“馋鬼!” 这位少年名叫宋湜,是这群少年中年龄最大的,已经十六岁,为人坦诚,有担当,十分照顾弟弟们,遇事总是冲锋在前,箭术十分的出色。 他放下手中的干树枝,就去帮在潭边清理野剩余猪肉的两名少年,两名男孩中一位长相平凡,沉默平静的少年名叫齐楚歌,他性格坚韧,是这群少年中的剑术高手,虽然年轻,剑术却出类拔萃,比老大宋湜小几个月,是这群少年中的老二。 另一位生龙活虎,一脸阳光的的少年时韩磊,绰号石头,天生神力,才十四岁,却是他们中力气最大的,长得高大,能拉开成年狼心战士才拉得开的强弓,性格和沈家兄弟一样,鲁莽而耿直。 此刻他正对着楚歌兴奋的说着什么,楚歌在一旁静静的听着。 除了持毅持恒之外,他们这队人里还有几个年龄相仿的少年,有的采了些野葱野蒜之类的野菜回来,有的在站岗放哨。 虽说现在他们只是在训练,但父辈们教导他们:“训练亦实战”,在任何情况下都因该像身处战场般的随时保持警惕。 此时,这些孩子们都分工明确,各自忙乎着。 这时突然哨兵喝到:“什么人?” 楚歌等人也立即做出防御姿态。 不远出走出一群和他们年龄相仿的少年,他们也是狼心的男孩。 走在最前面的一个少年表情冷峻,年龄比楚歌稍大,名叫凌劫。 一次狼心战士出外执行任务时,途径一个被山贼劫掠山村,整村人包括凌劫的父母都被屠杀殆尽。 当狼心战士寻着微弱的哭声找到他时他已经饿了好几天,既没有冻死,也没被野狼叼走,狼心战士都说道:“这小家伙命硬!” 之后狼心收养了他,叫他阿劫,寓意他劫后余生。 凌劫等人径直走到楚歌他们面前,向他们表明了挑战意思。 狼心在训练中,这种竞赛与对抗无处不在,而且,这种良性的竞争狼心是允许并且鼓励的。 但这种竞赛与对抗有个前提:发起挑战的一方只能挑战实力相当或者更强的对手,绝不能倚强凌弱,挑软柿子捏。 楚歌他们一队和阿劫的一队双方年龄相当,所受的训练也相当,对于这样的挑战,楚歌他们是不能拒绝的。 这一次他们要比的是双方的个人战技,不过狼心团队和团队之间的对抗并不只限于少数出类拔萃的精英之间的竞技。 在狼心,要求小队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加入,以整体的成绩作为胜负的依判,比如说,在这两队人之中,个人战技最好的是楚歌和凌劫,但不会让他们单独较量决定整个小队的胜败。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每一个成员都感觉到自身的价值和责任,在这里,每一个都不是别人的配角,每一个都不依赖少数精英,他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为这个团队的胜败荣辱拼尽全力。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在这样的竞争中不断提高自身军事素质和战斗技能,同时培养独立自强,勇于竞争的性格。 狼心极为注重培养战士的团队精神,强调团队协作,但同时也注重战士的单兵素质,二者之间不但不矛盾,而且还互补,一个由高素质成员组成的团队将更加强大。 楚歌他们小队和凌劫小队各有十人,双方的实力极为接近,在对抗中,各九胜九负,胜负基本持平,最后出场的是楚歌和阿劫,所以他们之间的输赢将决定这个小队的胜负。 两人一出手就明显感觉他们的战技远比其他人更出色,这两人都极其酷爱技击,爱剑如命,又极具天赋。 尤其是阿劫,对于技击这门艺术有一种无与伦比的领悟力,在与同一年龄段的人竞技中极少失败,楚歌也相当出色,稍逊于阿劫,两人在各种场合的对抗中,楚歌败多胜少。 但即使这样,他们也并没有采取如田忌赛马中以下等马对上等马的聪明方法,以己方较弱的去对抗阿劫,而是严格执行实力相当的人互相竞技的原则,以阿狗这一方最强的楚歌对抗另一方最强的阿劫。 这是因为,狼心之间的竞赛对抗胜负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让他们每个人都在这样的对抗中得到提升。 这一次比试的结果还是楚歌输了,但一时的失败绝不会让狼心的孩子们气馁,反而会激励他们吸取经验教训,更加奋发努力的苦练技艺,之后再向对手挑战,哪里跌倒哪里爬起。 而胜利的一方当然不愿意被曾经的手下败将超越,也是不敢有一丝懈怠和懒惰。 在狼心,曾经的胜者被往日的失败者逆袭,以往失败的一方通过奋发努力战胜往日的对手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狼心的孩子们就是在这种竞争中不断的超越和提高自己,这才是他们这种竞争对抗的真正意义所在。 既然输了,必定要付出代价,野猪肉全归了阿劫一队,同时也再一次向狼心的孩子们强调一个铁血法则:如果自身不够强大,就算是自己幸苦争取来的东西也无法守护。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七章:对抗 第七章:对抗 夜色逐渐笼罩洛神山,对抗中输了的阿狗一行空着肚子荒野露宿。 但训练还远未结束,对他们的考验才刚刚开始,狼心军团对战士的军事素养的训练全面而系统,其中最重要的科目之一,就是训练他们领导能力与指挥艺术。 兵法云:“兵贵精不贵多,将在谋不在勇”,狼心的训练更加科学和进步,他们信奉“将在断而不在谋”, 狼心认为:一个统帅,善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善断! 原因是:作为统帅,手底下自然有不少谋士和智囊为他出谋划策,即使谋略稍差,也无大碍。 但他必须是善于做出决断的,主帅作为唯一洞悉和掌控全局的人,他必须在参谋们献上的各种高明或不高明,有私心或无私心的计策中,在各种纷杂繁多,真假难辨的情报中,在风云诡谲,瞬息万变的战场局势中迅速而及时甚至有时需要壮士断腕般的果决冷酷的做出最符合时宜最兼顾全局的决策。 而要培养这些孩子的善于决断的才能,让他们独立领导一支部队在失败中学习,在挫折中成长无疑最好的方式——狼心的成年战士在战场上,他们善于吸取并且鼓励别人提出建议,但在训练中,他们要孩子们首先学会独断专行。 以这种方式训练出的狼心战士普遍都具有卓越的军事素质,狼心的目的不仅仅是把孩子们训练成优秀的战士,更要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军官。 狼心会定期举行十人队,百人队,千人队之间的团队对抗,在这种训练中,以十人小队作为最基本的单位,队里的每个成员都会轮流作为队长负责领导小队,根据对抗中的表现挑选出临时百人队队长,百人队里挑选千人队队长,这一次阿狗作为他们这个小队的临时队长,负责领导他们小队与其他小队对抗。 楚歌具有极高的军事天赋,他的领导才能和指挥艺术要比现在的阿狗高明得多,已经领导过千人队之间的对抗,但此刻,他作为阿狗小队的一员,阿狗的一切命令都只能服从,而且按照规定,他和队中的其他人都不能为阿狗出谋划策,否则就剥夺了阿狗自我成长的空间。 狼心这样做的目的同样是:让每个人都能在这样的对抗中得到锤炼,提高他们的军事素养,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独立做出决断的能力,并且学会承担责任。 初夏的洛神山夜景很美,天空繁星点点,夜风凉爽宜人,阿狗伏在一处岩石与矮树之间,这个位置选择相当不错,既能隐蔽自己又能提供良好的视界观察周围情况,同时又能迅速的向队友示警。 已到深夜,夏虫也停止了歌唱,万籁俱寂,舒适的气候十分适合入眠,阿狗趴在隐蔽处一动不动,经过一天的疲劳之后困意浓烈的他眼皮直往下坠,作为暗哨的他不能像明哨一样走动借以提神,他终于抵挡不住强烈的困意,睡着了。 狼心的孩子们被父辈们教导:夜是危险的,无论何时,置身黑夜中必须如置身战场一样警觉。 在暗中,另一队少年早就监视着他们一举一动了。 他们悄悄的,毫无声息的靠了上去,对于同样精通野战偷袭的他们很快就找到了阿狗我藏身处,一只手捂住他的嘴,另一只手在他后颈脊椎处一切,这是比割喉更能悄无声息迅速致死的方法。 阿狗被惊醒,对方放开了手,但此时阿狗不能再发出示警,因为按照规则,此刻他已经是死人了。 父辈们教导有方,偷袭者十分的老练,阿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人想像狸猫一样悄无声息的靠近他的队友,“杀死了”在熟睡中的兄弟们,心中悔恨懊恼却无能无力, 一些天生的战士在危险逼近时有感知危险的本能,楚歌突然惊醒,他眼微一睁就发现了狸猫一样的偷袭者。 此时,偷袭者的剑已经刺出,楚歌本能的一滚,避开了刺向他喉咙的这一剑,他顺手想抄起旁边的武器,却发现捞了个空,紧接着腰部疼痛,他被偷袭者击中腰间,他也“死了”。 不一会,沉睡者中的阿狗一队全部“阵亡”,一切都尘埃落定。 战斗结束,偷袭者和被偷袭者都各站一排,等候教官的训示,从暗夜中走出几个男人,他们是狼心的教官,他们像空气一样隐藏在暗夜里,不参与双方的对抗却洞若观火的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他们径直走到阿狗面前:“哨兵是一支军队的眼睛和耳朵,如果这是实战,你会害得你的兄弟们连拔剑的机会都没有。” 教官语气温和,却字字千钧的砸在阿狗心中,让自尊心极强的他羞愧难当,同时更加自责,诚如教官所说,如真是实战,他的好兄弟们都会因他犯的错误丢命,狼心的荣誉亦会在他手中蒙羞。 “阿狗连累兄弟,甘愿一人代受所有惩罚,以后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你们是一个团队,一人犯错全体受罚,何况他们也并非没有犯错。” 教官锐利的双眼盯着阿狗问道:“除了打瞌睡,你知道你最大的错误是什么吗?” 阿狗一脸茫然,除了打瞌睡之外他确实不知道犯了什么错,他宿营时一切布置都严格遵照教官教授的那样做的,并没有丝毫违反之处。 看着阿狗茫然的表情,教官点点头,暂时不再理会阿狗,向男孩们问道:“我们野战宿营地条例你们都知道吗?” 关于野战宿营条例,每个人都烂熟于胸:其中一条就是,训练亦实战,宿营时,衣不卸甲,剑不离身,一遇敌情,睁眼即可以投入战斗。 所谓剑不离身,其中有一个细节就是一一野外宿营时,战士不仅是要在任何时候都将武器随身携带,睡觉时更要将其压在身下,原因有三: 第一,高明偷袭者会首先取走你放在身边的武器,因为野外宿营时,往往是成群的战士住在一起,偷袭者夜袭时,黑灯瞎火中未必能一击毙命,负伤的被偷袭者会示警惊醒其他人,从而引来反击。 所以,高明的偷袭者会先取走武器再杀人,这样即使被偷袭者被惊醒,他们也手无寸铁难以反抗,就像楚歌刚才那样。 第二:不仅仅是从爱护武器的角度出发,更重要的原因是:如果是在寒冷地带作战,刀剑会因为霜雪和刀鞘冻在一起,遇到紧急情况时拔不出,他们这样做是让自己身体的体温为防止剑与剑鞘冻住。 最后:偷袭者有备算无备,先下手为强的他们已经取得先机,被偷袭者要采取行动已经落于人后,此刻最明智的做法是先躲避再反击,被偷袭者翻身躲避的同时也将压在身下的武器也露了出来,这时就可顺手拔剑反击。 楚歌的错误在于他并没有把武器压在身下,而是放在伸手可取的身旁,因为人躺在上面咯着不舒服,这样导致他的武器被对手取走而无法反击。 “贪图安逸的士兵成不了好兵,一时的舒服和活着那个重要?”教官把目光投向楚歌:“如果你真的严格遵守条例,你刚才就不会连反击的机会都没有。” 接着,教官评点了每一个人,包括胜利的一方,指出他们那些地方做得不错,那些细节犯了错,狼心战士的强悍来自于他们的专业,他们之所以专业是源自于他们注重细节,即使细小的错误他们都要做到无懈可击。。 点评完所有人之后,教官再次把目光投向阿狗:“做为小队的队长,你确实严格准守了教导,执行得一丝不苟,可在今晚,这也是你最大的错误。” 教官向大家解释到:“从某方面来说阿狗确实做得不错:营地选址依山背风,水源充足,地形险要,易守难攻,更重要是地形优良,容易撤离,不至于困守死地,哨位布局合理,能够隐蔽自身却能很好的观察到周边情况,遇到敌情也能够迅速示警 一句话,阿狗选择扎营之地确实完全准从了父辈们的教导,并取其精髓,堪称完美。 “但是,”教官语调一转:“阿狗忘了,他们的对手与他们师出同门,同样了解并且精通他们的各种战术和手段,既然了解,对方自然就知道如何规避和反制。” 比如说:阿狗作为暗哨隐藏的地方十分巧妙,很难被发现,但那样的绝妙隐蔽点对这些同样精通隐伏的对手来说无异于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他们并不是看到有人在哪里隐藏,而是发现到这完美的隐伏地之后推测到里面有人。 又比如说,阿狗选择的这个优良的宿营地,但他们的对手更早发现这里,而且利用得更好,他们知道散布在洛神山的各个小队总会有人会被这良好地形吸引,选择在这里宿营,于是提前布置,把这优良的宿营地变成一个优良的陷阱。” 一个将军,一旦他的一切底细被对手摸透,他的每一步都在对手的预料中,而他又不知道变通的话,他就离失败不远了。 狼心战士之所以强悍,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千锤百炼的战斗技能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最重要的是他们的一直着重培养孩子们的想象力和创新思维,在训练时一直强调:兵无常式,水无常形,要懂得灵活变通,出奇制胜,绝不能死读兵书,死搬兵法。 现在,失败的一方必须接受惩罚,这次的惩罚是阿狗他们每一个背着对方一人走几十里崎岖的山路回营地,中途不得停歇。 胜利的狼心少年一边像驱马一样驱赶着楚歌阿狗他们,一边无情的嘲讽和奚落。 其实,此次获胜的狼心少年完全能体会失败者的心情,因为他们也曾承受过无数这样的失败,他们也曾指着自己的鼻头狠狠发誓:“吸取教训,下次,绝不让对手再在他们身上高奏凯歌。 他们也知道这样做对于同样心高气傲的对手有多么的残忍,但是——对不起,我的兄弟,将来在战场上我们并肩作战,生死与共,我愿为你挡开刀剑 但是现在!我的兄弟!我能给你最好的礼物就是运用我的全部智慧与能力打败你! 我会像你的敌人一样冷酷无情,凶狠诡诈,我甚至会给你无尽的屈辱,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你们在一次次屈辱的失败与挫折中,学习,成长,在一次次无情的打击和考验中完善,强悍! 因为只有这样,当你真正的走向严酷血腥的战场,面对狠毒无情的敌人时,你才有足够能力击败他,活下去,你才能成为骄傲的,强悍的,让敌人闻风胆寒的狼心战士,你才有能力守护你所关心的,在乎的,心爱的一切。 他们就是这样互相锤炼,彼此完善,狼心的生存环境十分的险恶,身边强敌环伺,每一个敌人想将他们斩尽杀绝,强敌无数而自身却孤立无援的他们要想生存下去,不得不让自己强悍,强悍,再强悍。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八章:抗命 初冬的洛神山,已经千里冰封,一支长长队伍,顶风冒雪,扶老携幼,往洛神山深处缓缓而行,人们默然不发一言,每个人的眼里都有一股难以抑制的愤怒和奔赴地狱的悲壮,苦难的狼心人再一次陷入了灭顶之灾。 不久前,一支极其强大的诸侯合纵联军进犯,誓要将狼心斩尽杀绝,狼心成年男子全部出动与联军血战,无奈双方实力悬殊,狼心无法抵挡。 两日前,一队浑身浴血的狼心战士从前线杀回,向狼心的妇孺孩童下达了最后的命令——进山避祸,传达完命令之后,这群好不容易杀出重围的成年战士,立即返回战场,他们要与依旧奋战在前线的袍泽兄弟同死,为狼心的妇孺孩童的撤退争取时间。 楚歌抬头望了望灰暗的天空,此刻他的心情比天空更加灰暗,他知道:不到最后时刻,狼心的父兄们也绝不会下这样的命令,既然他们下了这样的命令已决意死战到底。 楚歌深知,即使他们躲进深山,可是在这样的季节,这样严酷的气候下,连山中的野狼都难以生存,一旦敌兵杀过来,这些失去成年战士保护的老弱妇孺在敌兵残酷围剿下,活下去的希望极其渺茫。 一个岁年龄的小女孩小脸冻得通红,嘴唇被北国冷冽的朔风吹得干裂,她拉着楚歌的手怯怯的问道:“楚歌哥哥,我们还能在回家吗?” 她晶莹的黑眸望着楚歌,楚歌像害怕被她天真的眼神灼伤似的不敢看她,不善言辞的他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小女孩。 狼心的生存环境险恶无比,五百年来之所以屹立不倒,除了他们强悍的性格和战斗力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们每个人都有天然的团队精神和大局意识,这种精神和意识不光体现在战士身上还深烙在狼心的每一个男女老少心中, 在狼心:所有成员都是亲人,狼心军团就是一个大家庭,他们团结一心,守望相助,所有的孤儿寡母都能得到优先的照顾,他们彼此信赖和依靠,每个人都愿意为这个大家庭牺牲和奉献一切,包括自己生命。 楚歌爱怜的抚摸小女孩的头,心中刀绞般疼痛,此刻他感到深深的悲愤与屈辱,更有一种强烈的无力感:狼心的男孩生来就注定成为战士,而作为战士他既无法保护这些至爱的亲人,也无法与前方为掩护他们撤退而身陷重围的父兄并肩作战,此刻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像个逃兵,像个懦夫一样的逃跑。 他坚毅的脸被强烈的悲愤和屈辱扭曲,小女孩从他的眼中读懂了什么,狼心险恶的生存环境让他们比同龄人更懂事,她反过来安慰楚歌,“楚歌哥哥,别担心,我们一定能再回家的。” 楚歌对着小女孩努力挤出一个微笑,却难掩其中苦涩,此刻他心中有一个愈发坚定的信念:他绝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敌人摧毁他所深爱的,关心的,在乎的一切。 想到这,他挡住了前进的人群,大声吼道:“狼心的兄弟们,我们的父兄在前方浴血,我们的母亲即将遭受敌人的屠刀,我们的家园即将被敌人践踏,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发生自己却像一个逃兵一样逃走,我宁肯死成勇士,也不活成逃兵,有谁愿意和我一起去战。” 人群鸦雀无声,他们不怕死,更不怕战斗,他们和楚歌一样渴望解救前方浴血奋战的父兄,解救狼心。 但是,他们的叔伯父兄拼死杀出重围之后特地传达给他们的最后命令非常明确——进山避祸,他们重视军令,狼心五百年来从未有人违抗过军令,对于他们来说违抗命令和做逃兵一样可耻。 楚歌知道:但凡还有一线希望,狼心的父兄们绝不会让他们进山避祸,现在他们下这样的命令,说明战局已无可挽回,他们决意死战到底为楚歌他们争取撤退的时间,父兄们的本意是希望狼心的妇孺孩童能够尽可能的活下去保留狼心最后的血脉。 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援兵,前方深陷重围的父兄们必死无疑,失去狼心成年战士的保护,狼心的妇孺孩童在缺衣少食等各种严酷环境下,在敌兵的重兵围剿下生存下去的希望几乎为零,要想生存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协助父兄们打败敌兵。 他将这些想法告诉大家,最后说道:“该说的我已经说了,凡是狼心十四岁以上男子都随我去参战,否则,想要从这里过去,先过我一关。” 大家都原地未动,他们倒不是惧怕楚歌,他们想走,楚歌根本拦不住,其实他们和楚歌都有一样的念头,但又碍于父兄们的军令所以现在犹豫不决。 大家正在踌蹴未决,这时阿劫走向楚歌,脸色严峻,楚歌心中一凛,可是他并不是阻止楚歌,他转身和楚歌站在一起,楚歌有些意外,向他点了点头。 很快,宋湜韩磊等众兄弟也走了出来,和楚歌站成一排拦住人群,七月对楚歌说:“你想清楚了?即使我们能打赢,可之后你怎么交代。” 楚歌惨然一笑:“我不用向谁交代,我会死在沙场上。” 七月不再说什么了,和其他几个兄弟一起站在楚歌身边, 此刻,越来越多的人站在楚歌身边,迅速成燎原之势,人群中终于爆发出他们压抑在心中的想法,震天般的怒吼道:“去战,宁肯死成勇士,也绝不活成逃兵” 楚歌大声说道:“请大家记住,违抗军令的就能我齐楚歌一人,你们都是被我胁迫的!” 楚歌之前的设想只容许十四岁以上的狼心男孩参战,可是将要出发时却出了状况,他们却被一些年龄更小的孩子拦住,他们手挽手拦成人墙,要求与哥哥们一起参战,否则,不让楚歌他们走。 楚歌他们劝道:“连我们的父兄都深陷重围,敌人有多强大可想而知,此去很可能回不来,你们要为狼心留下最后一点骨血,顽强的活下去,我们的父兄在前线身陷重围也宁死不退不就是为了让我们能活着吗?” 那些拦路的孩子们不吃这一套,他们反问楚歌等人:“我们也是狼心的子孙吧?前线浴血的也有我们的父兄吧?这也是我们的家园吧?如果是,为什么你们可以不惜抗命,不惧危险去战斗,我们就不能为家园,为亲人而战?如果你们死绝了,敌人一样会把我们斩尽杀绝,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们去搏一搏?” 不论楚歌他们如何劝解或者威胁,这些孩子们软硬不吃, 楚歌他们发了狠,决定吓唬他们,大声喝到:“滚开,否则踏成肉酱!” 哥哥们催动战马排成一排,朝那些更小的孩子逼近,战马喷出的热气喷在那些更小孩子的脸上。 可是这些孩子毫无惧色,他们也是狼心的男孩,有着和哥哥们一样的执拗和倔强,他们手挽住手组成人墙也撂下狠话:“要么从他们身上踏过去,要么带上他们一起,再不然他们自己去。” 双方僵持了好长时间,最后楚歌他们这些大一些的男孩不得不做出妥协,允许八岁以上的男孩参战,其他更小的孩子必须进山避祸。 于是,一支空前也极可能绝后的大军成立了,一群孩子居然胆敢向当时最强大的一股武装力量发起决战。 勇敢也罢,愚蠢也好,反正他们战定了,他们可是狼心的儿郎呀,身上流淌着勇士的血液。 此次狼心的敌人十分强大,狼心周边的诸侯全部参与,这些军阀平日里互相攻伐兼并,可是在攻灭狼心军团这件事上为何却能做到如此的步调一致,精诚合作? 这一切皆因为——利益。 之前说过,狼心军团扼守两大洲咽喉,险要的战略地位,盛产优良战马和肥壮牛羊的丰饶草原,加之他们控制着贯通两块大陆之间最重要黄金商道,这一切都让诸侯豪强们眼红万分,恨不得将狼心赶尽杀绝,霸占他们的一切。 这次参与攻杀狼心军团的众多诸侯中,还包括之前与狼心有过短暂合作的凉州和因为狼心帮助才免遭被吞灭的幽州,他们和狼心接壤,攻灭狼心后所获利益也大,但这不是他们恩将仇报的唯一原因,除了利益之外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恐惧。 三国时期的吕布勇猛盖世,曹操,刘备,袁氏兄弟等都想收为己用,却担心无法驾驭这匹烈马,又不愿被别人所用,所以干脆选择将其除之而后快。 其实这一次参与围攻狼心的众多诸侯中受过狼心恩惠却恩将仇报的又何止幽州,狼心的雇佣军身份让他们注定只能跟随利益走,为了利益,他们可以为幽州打冀州,同样也可以为了利益为其他诸侯打幽州。 在那个军阀互相攻伐吞并的时代,强悍的狼心军团与任何一家军阀联合,都对其他诸侯是个一个巨大的威胁。 狼心就像一把最锋利却又不受控制的剑,让诸侯群雄尤其是狼心周边的军阀如剑悬颈,他们都不愿意身边有这么一支强大而危险的力量存在,既然这把锋利的剑自己无法掌控又随时可能被对手利用刺向自己的胸膛,不如将其毁之。 狼心周边诸侯的合纵,固然实力强大,但这还不是他们的全部力量,他们的另一支核心力量是冀州沈谋和他的十七万冀州精兵, 事实上,此次诸侯们能够合纵成功都是沈谋一手促成的,不得不说,这十分的讽刺,之前的盟友变成了敌人,曾经的敌人变成了盟友,这也是战国乱世没有永恒朋友只有永恒利益的最真实写照。 按常理冀州和狼心并不接壤,中间相隔千里之遥,并且有众多诸侯阻隔,灭了狼心以后他所获得的利益最少,那冀州新主沈谋为何如此不予余力的促成此次合纵? 他当然不是为徐家父子雪耻,之前狼心大败徐家父子对于他来说正是帮他除去了眼中钉肉中刺。 他之所以打狼心是因为:作为冀州之主狼心军团攻击他的军队毕竟冒犯了他的威望,他不采取行动无法服众。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之前他之所以感觉到徐家父子对他造成的威胁就是来源于他们父子在军中和民间的威望,而徐家父子的巨大威望来源于他们战场上的赫赫战绩。 从未上过战场毫无半点战功的沈谋最缺的就是威望,在刀兵绵绵的战国乱世,在战场赢得赫赫战绩无疑是获得威望的最佳捷径,如果他能将连徐家父子都无法击败的狼心军团连根拔除,打破狼心五百年的不败神话,那时他巨大的战功足以让任何怀疑他能力的人心服口服。 另外,与其他诸侯相比,沈谋的眼光要长远得多,他不会像其他诸侯一样只看到眼前利益,他的目标是整个北方,整个天下,如不除狼心,当他再次北征时必然成为他的第一劲敌和最大障碍。 当然,北方众多诸侯同样也视他为敌,如何肯放他和他的军队过来,不怕引狼入室吗? 这一点是此次合纵的最大障碍,但这个问题确确实实的被他解决了,他冷酷无情,残暴阴险,但并不缺泛胆量和智慧。 他亲自去诸侯军中为人质,同时也要求诸侯们互送人质,这让诸侯大大放心,当然诸侯也不敢率先对他怎么样,他背后还有十七万大军和强大的冀州集团了,就这样,在利益的驱使下,在沈谋的促成下,这些本不可能联合起来的力量联合起来,使狼心军团面临灭顶之灾。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九章:望子崖 洛神山望子崖边,一代又一代狼心妇女,在此处遥望出征的丈夫,儿子。等候着他们凯旋,或者死讯。 此刻一大群年老体弱的妇女聚集在崖上,目送这些孩子们,没有出征时轰鸣的战鼓声,没有激昂的号角声,甚至没有道别,面对苦难与生离死别,她们选择了用含泪的微笑送别这些奔赴地狱的孩子兵。 当楚歌他们这些孩子兵终于消失视线之外后,她们开始埋锅砌灶,砍柴跳水,一切都是那么从容而坦然,她们心中早已拿定主意,如果楚歌他们能够凯旋,她们就在这里用热腾腾的饭菜犒劳她们的子弟兵。 如果等来的是敌兵,她们就从崖上跳下去,“活不累军”一一她们深知,仅剩妇孺孩童的族人在敌兵的追剿和饥饿严寒等恶劣的生存条件下是无法同时照顾孩童与老人的,年老体弱她们不愿意拖累队伍而宁愿选择自我牺牲换取其他人的生存机会。 楚歌一直不敢回头看这些至亲至爱的人,她们含泪的微笑让他心如刀绞,其他的孩子兵都和他一样,他们心底都清楚这些母亲所作出的抉择,可是他们没法劝解,也不能阻止这些母亲作出这样的决定,正如狼心的父辈们没有办法阻止他们参战一样,他们唯有咬着牙,憋住恨,心早已飞向金戈铁马,血肉横飞的战场, 他们知道,唯有打垮敌人,赶走入侵者,才能保护好悬崖上的这些母亲,才能解救这些挚爱的亲人,才能守护他们深爱的一切, 是勇敢也好,愚蠢的自杀也罢,这些孩子们如扑火的飞蛾,带着奔赴地狱的决然,扑向的血腥的战场,扑向六十余万诸侯联军。 或许,有人会说他们从小就被调教成战争工具,还是孩子的他们什么都不懂,不懂得生活,不懂得战场的残酷,不懂得死亡的可怕。 你可以说他们不懂生活,但是他们绝对理解死亡:狼心生存环境十分的险恶,五百年来为了生存他们一直在战斗不止,为了生存下去,狼心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几乎户户都是丧夫的寡妇,家家都有丧子的母亲,狼心的男子几乎没有寿终正寝的,战死沙场成了他们唯一的宿命, 每一个狼心男孩从懂事起都要做好战死沙场的准备,这些孩子他们每一个都有父兄叔伯战死沙场,所以,他们比我们更懂得战争的可怕,他们每天比你更贴近死亡。 他们也并非冷酷无情的战争机器,还是孩子的他们一样有对战场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他们也有感情,也懂得爱,正是对亲人,对家园深沉的爱让他们有勇气带着恐惧前进——既然前线的父兄为保护他们而深陷绝境,既然深爱母亲和挚爱的亲人即将面临敌人的屠刀,既然养育他们的家园即将遭受敌人的摧毁,既然敌人要摧毁他们关心的,在乎的,深爱的一切,为了阻止这一切发生,他们这条命还有什么不能舍弃的?还有什么刀山火海是他们不敢闯的? 漫长而残酷战斗培养了狼心军团卓越的军事素养,即使是他们的孩子都具有极高的军事素养,楚歌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拥有极高的军事天赋,加上此次行动由他发起,因此,孩子兵的此次行动由他统一指挥。 这次行动狼心八岁以上的男孩全部都参加作战,楚歌心里十分的清楚,他们这群孩子兵,仅凭热血和勇敢是根本不可能撼动联军几十万大军, 而且这些男孩每一个是狼心得以延续下去并且再度崛起的希望,狼心的父兄为了保护他们宁愿身陷重围也死战不退,虽说楚歌此刻已将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但如果因为自己的鲁莽而让这些他视作兄第的人白白送死,不但他成了狼心的千古罪人,他自己也无论如何都不会原谅自己。 鉴于此,楚歌知道此次的作战计划不但要争取击溃敌军,更重要的是尽一切可能的减少孩子兵的伤亡。 这个沉默木讷的男孩竭尽自己的全部军事才华和想象力,殚心积虑之后,制定出他的作战计划。 他把所有男孩按年龄段分成四个战斗群, 第一战斗群——由八岁到十岁的男孩组成,任务是疑兵与造势。 第二战斗群——由十岁到十三岁的孩子组成,任务是设伏与断后。 第三战斗群——由十三岁以上到十五岁的孩子组成。任务是疲敌与诱敌。 第四战斗群——由十五岁以上的少年组成,由楚歌亲自带领,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陷阵。 这一战会是一场奇迹般的胜利,或是一次极其鲁莽的自杀,楚歌不去猜测,也无法预料,他已经拼尽全力,只需等待命运揭晓。 北国边塞的长野坪,狼心军团与诸侯联军激战正酣,联军帅帐内,沈谋的脸色阴沉得可怕,他费尽心机,好不容易将各怀鬼胎的各路诸侯联合在一起,纠集成一支规模庞大的军队,本以为在如此强大的力量面前,任何对手都会一战而破,没想到六十余万联军和狼心鏖战半月,占尽优势的联军依然无法收拾这支困兽,狼心战士的顽强远超他的想象。 每天都在激增巨大伤亡虽然可惜,但这并不是他沮丧的原因,那个帝国的崛起不是依靠累累白骨来堆砌,对于如此凶悍的对手,他和各路诸侯早有面对巨大伤亡心理准备,能够十命换一命也是值得,联军也有那个实力,毕竟狼心倾尽所有可战之兵也不过两万左右。 让他恼怒的是,在付出巨大代价之后依然无法看到对手屈服的迹象,而联军方面的士气却不断低落,他不怀疑如果坚持下去,狼心这点兵力终将会被耗光,可是如果伤亡太过巨大,代价过于惨重,必将让他此次扬名之战的辉煌大打折扣, 相对于沈谋的愤怒,联军普通士兵的感觉却是绝望,与狼心作战,给他们的感觉是在与来自地狱的鬼魂而不是与活人作战。 那些狼心战士似乎都当自己是已死之人,他们不惧怕死亡,不懂得恐惧,除非让他们流干最后一滴血,或者砍下他们的头才能让他们停止战斗,加上他们高超的战技,每倒下一个狼心战士联军将士就要付出更多的鲜血和人命。 前面是无比凶悍的对手,身后督战的将官斩杀每一个敢于后退的人,所以依然还对生命眷恋的他们才是战场上最绝望的人,和沈谋一样,唯一能够支撑他们继续作战的原因是——狼心已无可战之兵之兵,只需耗光眼前的敌人就可获得胜利。 因此,当他们得知狼心援军来袭时对他们心理上的打击可想而之 不过当他们看清,这些所谓“援军”不过是由一些半大的孩子组成时,他们惊惧之心顿减,继而变得轻视起来:“看来狼心果然山穷水尽了,居然让一些孩子来送死。” 联军将士毫不掩饰脸上的轻蔑,对于这些孩子,他们并不把他们当作战士,这些孩子的勇敢行为在他们看来无疑的极度愚蠢自杀。 出现在联军面前的正是是狼心用于疲敌和诱敌第三战斗群,由十三岁到十五岁的孩子组成,全部是乘马的骑兵。 这些孩子毕竟第一次上真正的战场,联军将士杀气腾腾,枪矛如林的盛壮军容冲击着这群的男孩眼球,他们眼中难掩恐惧,因为紧张不停的吞咽着唾沫,害怕和激动使他们的身体也在微微颤抖, 他们在联军面前一字散开,却似乎并不敢发动攻击,联军向前推进,他们畏惧似的立即后退,联军想要撤军,他们立即尾随,始终与联军保持距离,似乎想战又不敢,想走又心有不甘。 他们看似懦弱的行为让联军轻视之心更盛,与狼心成兵战苦战多日,吃尽了苦头,现在居然连这些小崽子也敢来找他们的麻烦。 在刺骨的朔风中与这群不敢战亦不肯逃的小毛孩纠缠了几个时辰早已让他们疲惫不堪,联军烦躁起来,队形亦变得松懈,愤愤的咒骂这群胆小鬼。 而这群孩子兵也渐渐的克服了初上战场的恐惧,要知道他们可是狼心的子孙,天生的战士,勇士的血液在他们血管中流淌。 一声号令之下,这群孩子兵突然策马加速向急冲,同时拉弓射箭,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利落刚劲,作为狼心儿郎,骑射是他们必须掌握的最基本的技能之一,广阔的白云草原也为他们提供了优良的战马和理想的训练场所,鼠兔狼狐成了他们增进技艺的良好活靶,加上从小接受的严格训练,使他们的骑射技能不逊于任何马背上长大的游牧骑兵。 他们箭法精准狠毒,中箭者多为头脸脖颈等要害,数波连珠箭雨之后,松懈下来的联军将士被射倒一片,联军将士脸上的讥讽变成了惊惧,此刻他们才惊觉,他们面对的不是平常的乡野顽童,而是让人闻风丧胆的狼心战士的后裔。 此时的狼心孩子兵也完全适应了战场,恢复了他们平时的自信,他们表情冷峻,眼神犀利,威风凌凌的傲立在烈马之上,无声的向联军每一个士兵专递着让人窒息的恐惧一一狼心来了。 刚才还狂妄的联军将士被孩子兵狠狠的来了一个下马威,他们此刻还不知道,这仅仅是他们厄运的开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章:疲敌 孩子兵的出现,完全出乎联军意料,在这种情况下,联军不经意的一个疏忽,成了他们致命的错误,酿成难以估量的后果——联军全力对付包围圈中的狼心战士,但他们的后背却处于几乎不设防的状态。 稍有军事常识的人都不会把自己的后背暴露给对手,那为什么联军统帅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并非联军的将帅都是笨蛋,其实他们也知道背后防御的空虚,之所以不设防是因为他们认为背后根本不具有威胁一一一狼心的可战之兵全都在他们重重包围之中,他们的背后仅剩狼心的妇孺孩童,这些人此刻应该正想着如何逃命,没有胆量更没有能力对数十万联军构成威胁。 狼心成年战士的强悍战斗力让联军只恨兵少,既然他们认为背后没有威胁自然没必要分出宝贵的大量的兵力来防卫后背。 谁能想到一群孩子有胆量攻击数十万联军的虎狼之师? 在这之前,楚歌通过侦查发现联军的这个疏忽,狼心战士是天下最会捕捉战机的军队,岂能不加以好好利用?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孩子们的疯狂举动固然超乎联军的意料,达到战术上的突然,但正如联军所想,有胆量是一回事,是否有这个能力办到则又是另一回事,战场上的联军有六十万之众,而狼心孩子兵无论多么勇敢也只是一群孩子,稍有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他们根本没有赢的机会。 楚歌深知,稍有不慎,他们这群孩子不过是给数十万联军祭刀而已,虽然孩子兵每个人都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但仅仅是英勇的战死沙场绝不是他的目的,他齐楚歌敢想人之不敢想,击败联军并且最大可能减少伤亡,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他同样也知道,要实现这一目标仅靠他们这群孩子兵是根本不可能,他们必须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尤其是依靠被围的成年战士才有可能赢。 他绵密作战计划的第一步就是疲敌,不但从身体上疲惫敌人,更要在士气上拖垮敌人,要达到这一目的,根据敌我双方的情况和战场态势,那么唯一可行的战术是袭扰——用骑兵对联军战线不间断的大规模,战略性的袭扰。 之所以选择用骑兵是因为这是孩子兵唯一拥有的资源,大家已经知道,丰饶的白云草原让他们不缺乏战马,这群孩子兵都具有相当的骑射技能,更重要的是骑兵这种高机动的兵种能够让他们来去自如,避免被敌人逮到,弓箭等投射武器能够避免他们与联军短兵相接,最大限度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杀伤敌军。 另外,在长野处于联军包围的狼心战士有两万人左右,而诸侯联军更是足有六十万以上,如此众多的军队需要相当大的一块地域才能展开,所以联军的包围圈的周长足有十余里,战线可谓相当的绵长,即使联军有六十万之众分散到这绵长的战线上也不可避免的变得兵力分散,骑兵的高机动,可以让狼心孩子兵在整条战线上反复游弋,更容易扑捉和创造战机。 而且,作为骑兵,虽然可以做集团冲锋之类的集群作战,但本质上它是以个体为作战单位的。 它不必要像步兵一样需团队协作才能更大的发挥战力,在一些情况下,散骑运用得当,同样可以发挥很大作用,介于这种情况,狼心孩子兵以联军整个战线为目标,根据战场情况,时而聚齐大群骑兵用箭雨急袭,时而分散成零散的小队对整个联军战线的做精准狙杀,总之要让联军日夜不安宁,在与狼心成年兵交战时需要时刻提防背后的冷箭。 由于之前联军坚信在他们背后没有力量可以威胁到他们,所以他们并没有在战线的后方设置壕沟,寨墙等防卫工事,此刻想要从新设置工事也来不及,十几里的战线的防卫工事的工程量巨大,即使数十万大军不做其他,专事修筑也不可能短时间完成。 何况,他们还要一边与包围圈中的强悍的成年战士作战,一边对付狼心孩子兵的袭扰,所以联军根本不可能再有机会慢慢的构筑背后的防卫工事。 然而后背又不得不防,无法依赖工事的联军不得不抽调大量的兵力来防卫背后,从而大大减少了正面的狼心成年战士的巨大压力,分兵之后的联军对包围圈中的成年战士攻击力量因此大大减弱。 联军将士一面要和强悍的狼心成年战士残酷搏杀,一面要时刻提防背后突如其来的暗算,他们寝食难安,苦不堪言,狼心孩子兵的加入,让联军将士开始认识到:今后的战场将会更加残酷,还会有更多人去死,而胜负将变得难以预料。 沈谋和其他诸侯们面对着狼心孩子兵昼夜停的袭扰十分忧虑,他们看到这对联军将士体力和士气的巨大影响,必须采取措施遏制这一状况,否者联军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士气将很快崩溃。 众诸侯除沈谋之外大多都是经过战场搏杀成为称霸一方诸侯,军事上并非外行,他们知道不论是狼心被包围的成年战士还是那群孩子兵,如果单独作战的话都孤掌难鸣,不能改变战场的根本态势,因此,他们只需要打垮其中的一方就可以解决目前的困境。 狼心成年战士战斗力仍然强劲,很难一举击溃,仍然需要慢慢耗光,只要让他们孤立无援,覆灭是迟早的事。 介于这种情况,他们就把矛头对准了狼心的孩子兵,他们下定决心,三日之内,务必一举歼灭这群孩子兵,消除联军背后的威胁。 孩子兵的难对付是在于他们骑兵的机动优势,他们从来不与敌硬碰,而是利用来去如风的速度优势进行突袭与暗算,他们的优势是快,快速进攻快速脱离,目前这种情况下唯一能对付他们的就是以快制快以骑对骑,所以歼灭狼心孩子兵的任务必然落在联军骑兵身上。 当然,联军也有包括凉州铁骑在内的相当规模的骑兵部队,在孩子兵到来之后,他们被用来防卫联军阵地的外线,但他们对狼心孩子兵这种以疲敌为目的扰袭战术无法做出有效的遏制,一来他们在最初与狼心成年兵的战斗中被狂揍,损失惨重。 二来联军的战线绵长,狼心孩子兵马快体轻,让他们自然而然的拥有轻骑兵的优势,联军骑士很难逮到熟悉地形的他们,而且一旦联军骑兵开始追击,隐伏的另一队孩子兵旋风般袭到,联军骑士又不得不返回,疲于奔命的四处救火,在孩子兵声东击西,扰南袭击北等各种袭扰战术下常常顾此失彼,防不胜防。 狼心孩子兵日夜不休的袭击让联军苦不堪言,而最憋屈的却正是联军骑兵,作为骑兵,他们和狼心孩子兵一样都有着步兵和其他兵种不具备的机动优势,在面对孩子兵的袭扰时那他们自然而然就有保护联军背后的责任。 之前他们与狼心成年兵交手时损失最大却建功最少,主要依靠步兵和其他兵种付出巨大代价之后才把强悍的狼心合围,步兵们自然有资格在他们面前前趾高气扬,冷嘲热讽,联军骑兵本来就已经十分憋屈。 打不过大人不说了,毕竟狼心的强悍天下共知,现在更被一群小屁孩戏弄于股掌,作为军人,无论如何也是巨大的耻辱,此刻联军骑兵们在军中早已被口碎淹没,抬不起头。 而且,联军统帅部更是下了死命令,三日之后需要大量人头,要么他们提狼心孩子兵的人头来领取重赏,要么用他们自己的人头来祭旗,因此联军骑兵无论是为了军人的尊严,还是为了自己的项上人头,都下定决心必须歼灭这群孩子兵。 下决心容易,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并不简单,如果那群孩子好对付,他们何至于等到今日都不能奈何他们。 孩子兵的难对付是在于他们骑兵的机动优势,他们从来不与敌硬碰,而是利用来去如风的速度优势进行突袭与暗算,他们的优势是快,快速进攻快速脱离,目前这种情况下唯一能对付他们的就是以快制快以骑对骑。 很多时候,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联军骑兵中尤其凉州的骑将不乏经验丰富的宿将,他们一合计,终于想出了一条毒辣但切实可行的方法。 他们明白,狼心孩子兵本身并不难对付,难以对付的是他们的战术,机动是他们最强有力的武器,一旦丧失这种优势,陷入近身肉搏的境地,联军将占尽优势,毕竟他们还是一群半大的孩子而已。 所以,要破这群孩子兵,首先要克服他们的机动的优势,而要抵消他们的机动优势,在目前的情况下,唯有获得比他们更大的机动优势, 于是,在联军统帅沈谋的支持下,联军所有的军官包括沈谋自己都把自己的坐骑奉献出来,使联军骑士一人拥有双马甚至三马以上,从而获得比孩子兵更大的机动优势。 另一个问题是,如何把散布在联军整天战线上的狼心孩子兵一网打尽,要想做到这一点必须把来自不同诸侯部队的联军的骑兵整合在一起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鉴于孩子兵不敢和他们硬碰,他们把骑兵分成大大小小的部队,那些队负责围堵,那些队负责追剿,那些负责圈赶的都有严格的分工,每队坚决执行既定任务,不必理会其他,甚至可以见死不救,八方围堵,十面张网的把狼心孩子兵像狼群圈羊一样不露痕迹的聚而歼之。 于是,一条针对狼心孩子兵的大网正悄悄散开。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一章:中伏 一张阴谋的大网已经撒开,当狼心孩子兵再一次出现在战场时,他们惊恐的发现,他们每一队都被一小队联军骑士死死的咬住,狼心其他的孩子骑兵小队试图救援,但无论用何种方法都不能引开追击的联军骑兵的注意力,而且,很快救援的狼心孩子兵也同样被另一支联军骑兵咬住,这一次孩子兵们发现,他们根本不能甩开加强了机动的联军骑士。 这些孩子兵毕竟第一次参加真正的实战,战场经验有所欠缺,在联军骑兵有组织,有预谋的围追堵截下,狼心孩子兵发现情况隐隐不妙时联军骑兵的合围之势已经隐隐成型,他们分散在联军漫长战线上的人马都被不知不觉的驱赶到一起,而联军骑兵也由化零为整集中他们周围,很明显他们即将落入敌人精心策划的圈套里,一旦敌人的阴谋得逞,他们就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作为狼心战士的后裔,这些孩子兵的身上流淌着祖先的血液,有着优秀战士的敏锐和果断,短暂的慌乱之后,他们迅速冷静观察战场局势,他们发现:东南两面敌人已经合围,无法突破,只有西面和北面敌人还未完全合拢。 从地形上看,北面突围机会更大,那里有一处宽广的砂石缓坡,地面相对松软,狼心孩子人小体轻,身上没有沉重装备,具有轻骑兵的优势,而且这片缓坡是松软的砂石地,马蹄抓不牢地面,不好控马,对骑士的技术要求很高。 之前说过,骑射是狼心战士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之一,拥有白云草原作为训练场所和产马地的狼心孩子兵和游牧部族一样精于骑射。 而来自各个诸侯部队,临时纠集在一起的联军骑士的素质却参差不齐,狼心孩子兵的整体技术优于联军骑士,这处缓坡对狼心孩子兵来说问题不大,对联军骑士却是个考验,如果狼心孩子兵借助高速冲坡的方式,让他们更有可能摆脱联军的追击。 但是,北面是狼心聚居地,虽然此刻族人都已撤离,他们仍不愿把危险引向自己的家园,他们放弃了这这一面突围,而选择了突围机会小得多的西面。 这样一来,虽然引开了联军骑士远离狼心的家园,却让孩子们自己更加难以摆脱联军的追击,狼心孩子兵一人一马,联军骑士一人两马以上可以换骑,双方距离越拉越近,狼心孩子兵回头甚至可以看见联军骑士嗜血的眼神,他们通红的眼中满含复仇雪耻的快意,嘴里叫嚣着各种威胁恐吓,这些天狼心孩子兵让他们吃足了苦头,受够了耻辱,很快就要一并还给他们,让他们知道什么叫敬畏。 但这些孩子兵比联军想象中顽强得多,他们咬着牙坚持,一些孩子兵甚至能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在疾驰中身体后背牢牢的贴在马背上向后仰射,这也让联军骑士不敢过于逼的太近。 联军骑士紧张追逐了好几个时辰,双方都疲惫到极点,此刻即使地上就算是一滩冰冷泥水,如果能够让他们躺下休息一会,他们也会觉得是莫大的享受,可是联军骑士深知:他们费尽心机好不容易逮住这些对手,一旦放松,这些野狼般狡猾的孩子很可能会逃脱,而且犯过一次错误的他们是绝不会再给你同样的机会的,联军统帅部已经下了严令,不能猎取这些孩子的头,就要他们提头来见,因此,即使他们追到天荒地老也绝不会放弃的。 一些联军骑士心底到有些佩服这些孩子兵的毅力和纪律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依然紧紧保持队形不溃散,当然这也是联军骑士心里希望的——如果对方像乌合之众一样四散奔逃,要把他们全部围而聚歼倒也十分麻烦。 虽然狼心孩子兵咬牙坚持,一时还未被联军骑士追上,但双方的距离越拉越近,照此下去,时间一长,狼心的孩子兵终究难逃被追上的命运,一旦被追上,这些孩子在联军成年士兵面前根本没有抵抗的力量,那时候等待孩子兵的无疑是一场屠杀。 胜券在握,此时联军骑士都把这场追击战看做一场刺激的狩猎,狼心孩子兵的人头就是一颗颗晃动的赏金。 所以当这些看似在劫难逃的狼心男孩冲进一处山谷时联军骑士没有任何犹豫的跟着冲了进去,不论是统帅部的严令还是为了自身的荣誉,还是为了赏金。 可是联军骑士再一次轻视了这些孩子,他们此时谁都不会想到,在战争中,猎物随时有可能变成捕猎者,捕猎者随时有可能变成猎物。 联军进入的这座峡谷名叫狼径峡,峡谷长约数公里,两侧都是无法攀登的悬崖绝壁,是打伏击的绝佳地点,可是正因为太过险要,如在平时,任何一支军队面对这种地形都要三思而入,可是联军谁能想到这群孩子有如此严密的作战计划,先用日夜不停袭扰将他们激怒,然后再不路痕迹的把他们诱入绝境,在中伏的前一秒,联军骑士依然认为自己才是捕食者。 此时,在统帅的严厉军令下,在愤怒,轻敌,和利令智昏等等因素的叠加下,联军中伏变得不可避免。 之前说过,这群由十三岁到十五岁孩子组成的狼心第三战斗群的任务是疲敌与诱敌,通过袭扰战术疲惫联军只是他们任务的一部分,诱敌才是他们最终的目的。 早在之前,楚歌就在这一处设下伏兵,由十岁到十二岁的狼心孩子组成的第二战斗群,他们肩负的任务是伏击与断后。 楚歌早就想到诸侯联军在狼心第三战斗群的袭扰下很可能派兵追击,这是最有可能解决他们腹背受敌的唯一方式。 因此,鉴于骑兵的高机动,诸侯联军想要追击第三战斗群的孩子骑兵只能同样选择用骑兵才行。 能否歼灭联军骑兵对楚歌来说至关重要:楚歌以一群孩子兵试图击败六十余万诸侯联军,本身就是一场惊天豪赌,成功机会微乎其微,随时都有可能失败,一旦失败,孩子们在撤退中,联军这些拥有高机动的骑兵将成为孩子们的最大威胁,对于楚歌来说,解救被围的狼心成年战士固然重要,尽力保全这些狼心孩子兵,保留狼心的未来希望同样重要。 而且,最重要的是,能够歼灭联军骑兵直接关系到楚歌下一步作战计划能否实行,所以楚歌必须要歼灭联军骑兵。 第三战斗群的孩子兵刚通过峡谷,出口立即被成困的浸透油脂的木柴堵住,继而被一道道火箭画着妖艳的弧线点燃,紧随其后的联军骑士前锋部队在火墙面前被迫止步,从后面不断涌入的骑士收势不及和他们狠狠撞在了一起,场面一片混乱。 早已埋伏在峡谷两侧山顶的的狼心第二战斗群的孩子们的石块如陨石雨一样的砸向联军,一颗鸡蛋从十层楼砸到人在高度和下坠的加速度砸到头上都能致命,何况是从上百米的谷顶砸石头,被砸中的联军人马都无法幸免。 好不容易从混乱中反应过来的联军骑兵试图从峡谷的入口撤退,早有预谋的狼心孩子兵岂能给他们机会,峡谷的入口同样也被狼心孩子兵用火墙阻隔,联军骑兵部队被完全关在这数公里长峡谷,迎接着谷顶的致命的落石。 此刻不是战斗,是一面倒的屠杀,联军在峡谷内无遮无挡,完全暴露在对方的落石雨之下,不得不说,这仗十分的憋屈,联军骑士完全处于挨打不能还手的局面,而且对方就是一群小孩。 悬崖绝壁,无法攀爬,联军骑士试图从火墙冲出去,可是战马怕火,一些勇悍的联军骑士弃马步战,试图冲过火墙,可是火墙越烧越旺,很快将试图冲过去的人烧死在里面 战场终于沉寂下来,时不时传来一两声负伤未死战马的哀嚎,还有山风穿过峡谷的悲鸣,战争对任何一方来说都是残酷的,没有任何的短兵相接,没有激烈的对抗,可是中伏的联军匹马不还。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二章:决死战歌 一个清冷的早晨,狼心的孩子骑兵把覆灭的联军骑兵部队的战旗和阵亡将军的头颅送还到诸侯联军的军营,又默然不发一言的消逝在清晨的薄雾中。 覆灭的联军骑兵的战旗,铠甲,以及将官的头颅被丢得到处都是,遍布整个联军战线,这无处不在的无声威胁对联军将士心理上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这些阵亡联军骑兵的遗物远比狼心孩子兵的箭矢更有力量,它们摧毁了联军士兵心里最后一线希望。 在资讯并不发达的古代,战场上普通士兵所知道的讯息很难超过本伍之外,之前将军们告诉他们:狼心本部仅剩妇孺孩童,只要他们在咬咬牙,加把劲,消灭了包围圈中狼心军团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武装力量,胜利就在眼前。 此刻他们已经彻底不相信将军们的鬼话,如果狼心真是仅剩妇孺孩童,仅凭一些孩童怎么有能力让强大的联军骑士团匹马不还?唯一的解释是,狼心隐藏着强大的力量,这些隐藏的力量会在最关键时刻出现,出其不意的给他们最致命的一击。 联军将军们从手下这些士兵的恐惧绝望的眼神中明白他们已经丧失了斗志,将军们很多都是历经沙场的军人,他们明白,让这些完全丧失斗志的士兵上战场是十分的不明智的,但如果就此撤军,他们无论如何也不甘心。 作为统帅,诸侯将军们有着普通士兵所不具有的完善情报系统,他们清楚的知道,狼心确确实实仅剩孩童,并没有隐藏的强大后援,能走到今天,他们费了多少劲,死了多少人,他们深知,重围中的狼心军团此刻的处境比他们更艰难十倍,已经油尽灯枯,这支凶猛的野兽已经流光了最后一滴血,只要最后一推,便会轰然倒地。 于是,将军们决定,趁联军士气还未彻底崩溃,他们暂时还能约束部队的时候,聚合全军的力量,发动最后一场战役,只要消灭了他们,狼心的那些妇孺不过是待宰的羔羊而已,敌人的一切诡计花招都将显露原型。 正如联军将军们所料,被围狼心军团现在的处境的确十分艰难,他们被围在一个方圆几平方公里的小山坡上,粮食耗尽,靠杀马充饥,活着的人几乎人人带伤,若不是狼心孩子兵的袭扰战术让联军不得不分兵防护后背,从而减少了他们的压力,此时恐怕他们早已支撑不下去了。 为何一支如此强悍的军队会落得如此下场?联军之所以能围住狼心战士正是利用了他们唯一的弱点。 狼心以强悍凶猛天下闻名,可是此刻,他们心中对亲人的爱却让他们英雄末路。 诸侯联军知道,战争,武力,甚至死亡都难以让这些凶悍无畏的战士屈服,他们最为关心和在乎的就是他们的亲人,这是他们唯一的弱点。 狼心战士是被他们心中所爱的人捆住了手脚,从战略环境上来讲,狼心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的,他们周围强敌环伺,个个欲将狼心军团斩尽杀绝,除之而后快,敌人遍天下而自身却孤立无援狼心军团,只得孤军奋战。 从地理环境上来讲:狼心所掌控的土地仅是北方狭长的边境一线,没有战略纵深,不能采取节节抵抗,逐步消耗或者大规模的机动迂回作战的地理空间。 而且,整个狼心军团的男女老幼就像一个大家庭聚集在一个定居点,这是狼心战士必须保卫的心脏,一旦敌人集中绝对优势的兵力进攻这个定居点,为了保卫他们的亲人和家园免遭敌人的摧毁,狼心战士只能选择牢牢的挡在敌人面前,他们各种诡诈灵活的战术都被置于无用,不得不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选择与敌人硬碰。 诸侯联军就是利用了狼心这一弱点攻其必救,战术很简单却很毒辣有效,一步步将狼心战士逼入绝境。 即使在刚刚被包围之初,狼心战士的力气还在,是完全有机会突围的,这样一支部队,如果他们铁了心要突围,即使数十万联军也拦不住他们。 虽然早有耳闻,但战场上亲眼目睹之后,狼心战斗力的强悍依旧让冀州新主沈谋震撼,他曾经担心这些人会突围逃跑以求活命,在他看来,人在绝境先求自保天经地义,实际上狼心也能够做到。 但是狼心战士并没有这么做,让他们留下的唯一理由是:如果他们面对敌人屠刀躲开了,那么他们背后的母亲,妻儿,他们所爱的人们将面对敌人的屠刀。 五百年来,从来没有狼心战士在战场上退缩,因为他们不会,因为他们不能。只要他们还挡在这里,只要他们还在战斗,敌人就会被吸引在这里,那么他们所爱的人就是安全的,杀死他们的并非数十万诸侯联军,而是——深沉的爱,如果能换取他们所爱的人的安全,他们即使付出生命也愿意。 这些天来活跃的狼心孩子兵此刻亦无他们的踪影,联军将士觉得诡异,狼心成年战士们却很高兴。 当初已经做好坦然赴死准备的他们看见孩子们出现在战场,心中的何其震怒,他们不惜牺牲自己争取他们撤退的时间,最害怕的就是他们舍命保护的孩子们为了所谓的英雄气概毫无意义的前来送死,那些孩子们怎么就不明白,此时的他们在绝境中勇敢的活下去为狼心保留一线希望远比鲁莽的送羊入虎口更有意义和价值。 现在不见孩子们的身影反而让狼心成年战士放下最后的牵挂,决定放手一搏,他们已经抱定必死之心,但在死之前,要让他们的敌人知道什么叫做勇敢,要死也要死得让对手胆寒。 于此同时,暂时脱离战场的狼心孩子兵也在做着最后的准备。 在洛神山的一处空谷中,狼心孩子兵密密麻麻的聚在了一起,他们眼神坚定,默然不语的听着楚歌做最后一战的安排。 楚歌环视了一眼围在他身边的这些勇敢忠诚的,神情坚毅的孩子兵,大声说道:“第一战斗群按原计划行事,第二战斗群依旧在狼径峡设伏,执行断后掩护任务,一旦第一战斗群的弟弟们撤离之后,你们必须依靠地形迅速撤离。” 楚歌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悲壮,但很快被他掩饰,他继续说道:“第四战斗群由我亲自带领,执行既定任务。” 此言一出,其他几个战斗群的孩子兵神情都变得黯然,他们都清楚第四战斗群的任务是什么?也知道楚歌说的话意味着什么。 之前楚歌要求其他三个战斗群绝不能与敌军短兵相接,目的就是最大可能性的减少孩子兵的伤亡,保留狼心军团的未来,而第四战斗群的唯一任务就是陷阵,主动陷入数十万联军的包围圈中。这一去,无论胜败,他们都极可能有去无回。 人群中陷入短暂的沉默,突然,之前执行疲敌与诱敌任务的第三战斗群的孩子兵向楚歌要求再次参战:“我们与第四战斗群的兄弟同去,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狼心军团亲如一家,兄弟情深,尽管他们谁都知道此去会是什么结果,这些勇敢质朴的战士依然不愿意让第四战斗群的兄弟独自去犯险。战则同战,死则同死。眼睁睁的看着兄弟去送死,他们做不到。 看着身边这些让他无比感动和骄傲的兄弟们,楚歌眼中一热,说道:“第三战斗群的兄弟们已经成功的完成了任务,你们可以带着荣誉进山,寻找我们的亲人,她们需要你们的保护。” 说到这里,平日里沉默坚毅的楚歌语气也变得有些哽咽,说道:“我这辈子最骄傲的就是有你们这群兄弟,我相信你们每一个都有为狼心战死沙场的勇气,但此刻活下去才更重要,我们的母亲和妹妹,还有身边的这些兄第都需要你们的保护和照顾,你们都是狼心未来唯一的希望,所以,我再一次请求你们,即使我们第四战斗群的兄弟和父辈一样深陷绝境,你们也绝不可救援,完成既定任务之后,无论如何都要立即撤退。” 最后,楚歌动情而悲壮大声说道:“兄弟们,无论多么艰难,你们一定要活下去啊,因为此刻你们的命不再是你们自己的,你们背负着狼心军团的未来啊,为了生存下去,我们的祖辈们奋战了五百年,狼心绝不能在我们手中灭了呀。” 孩子们沉默了,作为狼心的战士,他们都有天然的大局观,正如楚歌所说:此刻他们的命已经不再是他们自己的,活下去才更重要,因为他们背负着狼心的未来,父兄们不惜身陷重围牺牲自己不也正是希望他们能够活下去吗? 于是,大家都不再说什么了。 没有感人肺腑的惜别话语,没有生离死别的悲恸场景,甚至没有眼泪,狼心的儿郎们从来不相信眼泪,眼泪不能拯救狼心,他们才不会用眼泪向死亡和敌人示弱,他们有的只有一腔热血和赤子之心,楚歌和第四战斗群的少年们一脸坚毅和悲壮,毅然决然的去奔赴战场,去迎接死亡。 山风悲鸣,狼心第四战斗群的少年们刚走出山谷,他们背后传来了低沉而悲壮的歌声,那是狼心其他孩子们用狼心世代相传的决死战歌在为哥哥们送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三章:陷阵 月余来充满了血腥喧嚣的长野坪战场此刻终于安静下来,战场上狼心成年战士和联军将士列阵以待,默然不语,唯有战旗狂风中在咧咧作响,恣意的翻卷,这诡异的死一般的寂静让交战双方都明白这将是最后的一战,必将有一方彻底失败或者覆灭才能终结。 战场上,残刃破甲,伤痕累累的狼心残存成年战士如一座孤岛被数十倍于己的联军人海重重围困,这场战役似乎还没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 月余来,联军兵士无时无刻不期盼这场旷日持久的战役快点结束,从这场残酷至极的战争中解脱出来, 现在,他们终于凭借数量上的巨大优势,在付出巨大代价后终于让狼心军团这只强悍凶猛的野兽耗尽了最后一滴血,这场惨烈而漫长的战争看似终于要落下帷幕。 可是,联军士兵们此刻心中却无丝毫解脱之感,他们都清楚的知道:困兽尚且犹斗,更何况像狼心战士这般强悍而顽强军队,他们的垂死一搏将是何等的疯狂,这最后的决战注定比以往更加惨烈和血腥。 而且,更重要的是:狼心隐藏了强大的援军,会在最关键时刻给与他们最致命一击这个念头深深的扎在他们心头,如噩梦般挥之不去,他们试图从队友眼中找到勇气,可是队友眼中充满了和他一样的恐惧,恐惧会互相传染,继而被无限放大,联军士兵的士气达到了崩溃的边缘。 战斗号角吹响,凶神恶煞的联军将军们驱赶着联军兵士进攻,相对于早已准备好慷慨赴死,从容坦然的狼心战士,这些联军兵士就像被押赴刑场的死囚,绝望而麻木的前进, 双方很快纠缠在一起,战场上鲜血飞溅,金属撞击声,伤者哀嚎声不绝于耳,战场再次被鲜血浸透,留下满地殷红和累累的尸体。 虽然是强弩之末,狼心战士的战技依然是联军望尘莫及的,他们配合默契,协同密切,不断给涌上来的联军士兵造成巨大杀伤,在凶悍无畏的狼心战士面前,联军战士数度想要撤退,可是身后督战的将军带领亲兵斩杀每一个敢于后退的士兵,前面是是死神般的狼心战士,后面是冷酷的将军,依然还对生命眷恋的他们才是战场上最绝望的人。 但是,此次征伐狼心军团的诸侯联军共有六十余万,而狼心战士不过两万左右,虽然月余来的战斗互相都死伤惨重,但联军人数上依然拥有绝对优势,虽然联军涌上一批就死伤一批,死伤一批立即涌上一批,可是他们如潮水般连绵不绝,杀不胜杀。 激战半日后,狼心虽然依然顽强,但在联军士兵一波接一泼的车轮战之后,终于油尽灯枯,在打退最后一波敌人进攻后,他们已经连剑都拿不稳了。 狼心战士毕竟是血肉之躯,月余来日夜不断的激战,早已耗光他们的体力,全凭坚强的意志支撑,他们浑身浴血,摇摇晃晃的强撑着不肯倒下,脸上大义凛然,毫无半点屈服之意,表情坦然的准备迎接他们最后的时刻。 联军的一些将军们不由得心生敬佩:多么优秀的战士,可惜不能为我所用,只有毁灭了。 联军进攻的号角再次响起,密密麻麻的联军士兵再次涌向狼心军团,这一次,狼心战士再也无法抵挡,这支五百来的不败传奇这一次真的要英雄末路了。 就在此时,联军背后一阵骚乱,楚歌的第四战斗群如一阵飓风般杀到,刚开始,联军将军们并没有把他们太放在心上,毕竟,他们再凶猛也不过是一群孩子而已,他们只派了部分士兵进行阻截,其他大部分兵力仍向狼心成年战士逼近。 谁知楚歌他们一改之前不接触,不硬碰的战术,恶狠狠的一头扎进数十万联军当中,阻截联军将士很快发现,这群孩子冲锋时的凶猛亡命的姿态绝不亚于老牌的狼心成年战士,而且更多了一种“初生牛犊不畏虎”的亡命和狂热。 在他们的凶狂冲锋下,堵截联军居然抵挡不住不住,一名负责阻截的联军将军大骂手下饭桶,话音刚落,一名狼心的少年飞身一剑,在他咽喉划出一片殷红,将军吃惊的张大口,慢慢的软到,他至死也不明白,这群孩子为何如此具有战斗力。 在月余来的苦战和狼心孩子兵昼夜不断的袭扰战术下,联军士兵联军身心疲惫,士气低落,狼心第四战斗群是由十五岁以上的狼心少年组成,这些从小就受过严格军事训练的而他们体格远比同龄人强壮,已经接近成年人,战斗技能更是联军普通士兵无法可比的,毕竟联军士兵在成为士兵之前大多都是都是拿锄头的农民。 而且,双方的战斗意志和战斗精神根本不在同一个层面:面对如此强大的联军,狼心第四战斗群的少年们既然敢来,就已抱定必死之心: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陷阵,主动陷入数十万联军的包围圈中,这是一场彻彻底底的自杀战。 还是那句话,他们并不是从冷酷无情的战争机器,他们比我们更懂得死亡和战争的可怕,如果能够好好活着,谁会愿意去死? 他们还没有经历过爱情,甚至连女孩的手都还没有拉过,他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们也明白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如果是为了母亲,为了家园,为了守护他们关心的,在乎的,深爱的一切而牺牲,那他们还有什么舍不得的? 年轻人,好面子,崇拜英雄,既然这次任务有死无生,既然这是他们生命之歌的最后绝唱,那么有什么理由不让它完美的谢幕? 要死也要死得够轰烈,够激壮,够勇敢,够英雄,要让他们短暂的生命的最后一刻如花火般绽放。 他们勇往直前,害怕落于人后,害怕表现不够出色,害怕表现得不够勇敢,他们即使受伤了也强忍着不肯哼出一声,不肯皱一下眉,抓一把泥堵住伤口,不肯有丝毫示弱,他们本来年轻质朴的脸上此刻满是狰狞,在他们凶狠无畏的亡命冲锋下,阻截的联军士兵居然抵挡不住。 联军的将官感叹:“本以为狼心的老狼已经够狠,没想到这些狼崽子更狠!” 此刻重围中的狼心成年战士也早已经看到他们了,他们一边责怪孩子们不听命令,同时也为他们骄傲,不愧是我狼心的子孙” 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看到狼心孩子兵不顾生死的往联军战阵里闯,看到诸侯联军在不顾一切的截杀他们的儿子和兄弟,早已精疲力竭的狼心成年战士再度爆发出力量,战场上父子兄弟遥遥相望,都拼命的向对方靠拢。 他们凶猛攻击,放倒挡在他们之间一切立着的东西,在他们凶猛亡命的夹击下,联军的包围圈居然被击穿,父子兄弟终于聚在一起,他们东冲西荡,挡着披靡,联军的战线彻底被他们搅乱。 联军将士在狼心父子兵如此疯狂和亡命的攻击下胆寒了,绝望了,他们开始后退,开始溃散,试图远离这些死神。 联军的将军们见己方开始出现溃败的前兆,他们也是历经沙场的悍将,走到今天,他们死了多少人,付出了多少代价,绝不愿意就此功亏一篑,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一直在身后督战的他们带领亲兵,亲自上阵与狼心战士搏杀。 联军的将军的亲兵都是从军中百里挑一的精兵悍卒,战斗力远超普通士兵,他们在将军的亲自率领下,一边斩杀任何敢于后退的士兵,一边亲自与狼心交战,他们的加入终于勉强稳住局面,双方都陷入苦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战在一起。 此时,联军将军们稍微松了一口气,虽然此时联军阵型已经被完全打乱,双方陷入混战,但至少稳住了局面,狼心战士虽然凶猛,但是人数毕竟有限,只要坚持下去,耗光他们不成问题。 正当联军将军们悬起的心刚刚放下的时候,从他们背后传来闷雷般的轰鸣生,声势之大居然压过了战场的喧嚣,让每个人都清楚的感受到,他们不由自主的寻声望去,只见远处地平线上沙尘漫天,如尘暴一样铺天盖地的向着战场席卷而来。 作为历经沙场的将军,他们不可能不熟悉这样的情景,这是数以万计的战马强劲马蹄敲击大地才有的声势。 这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沙尘暴在离战场上数里之处开始一分为二,像两条巨大的沙龙沿着战场扩展,竟是要把战场包抄起来,然后整个一口吞下,虽然漫天黄沙中看不清对方有多少兵力,但是看这声势,以及对方野心勃勃的作战意图估计,人数至少数以万计。 联军士兵们都清楚,己方骑兵早已尽数被歼灭,这支从狼心聚居地方向杀过来的庞大骑兵军团只可能是狼心的,他们对狼心军团隐藏有强大的援军早就心有疑虑,此刻更加确信无疑,他们亲眼看到的漫天沙尘,让大地震颤的千军万马难道是假的?眼前的这些凶猛的狼心少年难道是假的?联军骑兵全军覆没难道是假的? 不单是普通士兵,此刻连将军们都开始怀疑:狼心是否真的隐藏得有强大的援兵,毕竟这是一支以战术诡诈多变闻名天下的军队,先示敌以弱,以一部分兵力拖住联军,待双方都筋疲力竭时,发动隐藏的生力军将联军一口吞下,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联军将军们尚在惊疑,可是狼心骑兵的合围之势仍在继续,此时第四战斗群的狼心少年们更是血腥味十足的大吼:“中心开花,四面合围,杀绝来犯之敌呀!”然后他们更加凶猛的攻击联军。 此刻,那些早已心惊胆颤,丧失斗志的联军普通士兵已经开始出现溃散,而联军阵线在狼心的内外夹击下,阵型早已经被打乱,同样身处乱军之中的将军们想要再次约束士兵已不可能了。 狼心骑兵的出现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超过了联军士兵心理极限。 对于联军普通士兵来说:他们和狼心之间有并无什么不共戴天之仇,他们不过是将军们的炮灰与棋子,即是灭了狼心军团有再大的好处也是诸侯们的,和他们普通士兵无关, 但是,命却是他们自己的,如果狼心骑兵一旦合围,那他们就死定了,形势紧迫,刻不容缓,他们此刻唯一的念头就是_逃跑,远离这死亡之地。 这些人的溃逃,带动了更多的联军士兵效仿,趋吉避凶是人和动物的共同本能,在狼心军团刻意营造的死亡的威胁下,很快引发联军的全军大崩溃。 在这种兵败如山倒情况下,将军们即使有心作战也不可能,“败局已定,无力挽回”,这些久经沙场的将军很快就明智的跟着溃散的士兵一起跑,而且跑得更快。 其实,联军将士以为的狼心“强大援军”不过是由狼心八岁至十岁的孩子组成,他们的任务是疑兵与造势,他们集中了狼心的所有能跑动的战马,一人牵着数匹,战马身后拖着树枝,营造出黄沙漫天,千军万马的假象。 此刻孩子们被周围的漫天沙尘阻隔看不到战场的情况,但是他们心里都清楚哥哥叔伯们正在浴血奋战,而他们却无能为力_楚歌要求他们无论战场情况如何都不能太靠近战场,更不能试图救援战场上的楚歌他们,做出疑兵的态势后无论能不能吓跑敌军,都必须返回狼径峡,哪里有第二战斗群的哥哥们为他们断后和掩护,防止他们可能遇到的危险, 毕竟,他们这群孩子兵发动的战役本身就是一场胜率微乎其微的豪赌,战场瞬息万变,随时都可能发生意料之外的情况。这也是楚歌为什么必须歼灭联军骑兵部队的原因,如果联军骑兵还在,防卫战场外线的联军骑兵就会和这些孩子们遭遇,假象就会被拆穿,而且同样具有高机动的联军骑兵将是这些孩子的巨大威胁。 担心战场上父兄安危的狼心第一战斗群的孩子们咬牙切齿的狠抽战马,把它们打得怒嘶狂奔,他们恨不得立即长大,和叔伯哥哥们刀山一起闯,火海一起趟。 第一战斗群的孩子们的出现正是时机,让本来士气和斗志都已达到崩溃边缘的联军将士的彻底崩溃。 而之前楚歌亲自率领的用于陷阵的狼心第三战斗群的孩子兵的亡命冲杀,在加深本来士气已达到崩溃边缘的联军士兵恐惧和绝望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他们和父兄们的内外夹击下彻底搅乱了敌阵,让联军将军们无法有效约束士兵,为联军士兵的逃亡创造了机会。 在狼心孩子兵之前一些列作战计划所产生的作用的叠加下,最终导致联军因为彻底丧失斗志而全军溃逃。 兵法云“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楚歌知道,一群孩子根本不可能恃力撼动数十万联军精锐,他一系列计划实际上都是一场心理战,一步步削弱联军的斗志与士气,一步步让联军疲惫和厌战,最终因绝望而溃败。 楚歌的计划固然绵密,但最重要的是他有一群优秀勇敢忠诚的兄弟把这计划完成得丝丝入扣,天衣无缝,所有人的努力共同创造了奇迹,拯救了狼心。 当看到联军兵败如山倒的情形,这些天一直顶着巨大压力,殚精竭虑的楚歌一阵眩晕,虚脱般的跌坐在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居然打败了数十万联军精锐。 他看着身边满身血污的兄弟,大家和他一样激动万分,平日里一向冷竣寡言,绝不轻易显露感情的凌劫也没有了以往的矜持,他一把抱住楚歌,嚎啕大哭:“齐楚歌我们赢了狼心又可以生存下去了,呜!呜!” “哈哈哈哈哈哈哈”楚歌两眼发直,癫狂般的一阵傻笑,继而也嚎啕大哭:“嗯,我们赢了狼心保住了,保住了,亲人们不用死了呜呜哈哈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四章:主帅 昏暗的油灯下,狼心的主帅林昭正在皱眉沉思,这个一头花白头发的男人,脸上刻着深深的法令纹,写满了沧桑之感,唯有那睿智锐利的眼神,自有一股威严,不过五十开外的人,由于过度操劳,看起来像六十岁的人。 此刻他正等着楚歌,关于如何处理楚歌让他有些伤脑筋,一方面:他的确带头抗命,但是他违抗军令绝不是为了个人的私欲,更不是因为贪生怕死,他是为了拯救狼心军团,而且他确确实实的拯救了狼心,狼心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感激他。 可是另一方面:做为军人,作为战士,必须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尤其是对于狼心军团这样的职业军人来说,狼心之所以战力强悍,和他们有着钢铁一般的纪律,能够令行禁止密不可分。 况且,狼心成年战士宁愿深陷重围,也要尽一切可能让狼心的妇孺孩童远离危险,保存狼心未来的希望,可是这家伙居然敢带着狼心的那些孩子们去冒滔天巨险,带他们去攻击如此强大的联军,让他们都身处险境,这已不能算一场豪赌,而是自杀,虽然最终胜利了,虽然他也再极力避免狼心孩子兵的伤亡,可是毕竟他让孩子们都陷入了九死一生的险地, 况且,他带头让这些孩子集体违抗军令,这是何等严重的事件,如果不处罚他,会对这些孩子们产生怎样的影响?所以,必须得惩一儆百。 除了这些,还有另一个让他心情复杂的因素:狼心的主帅林昭,是一个大公无私的人,为了狼心付出了所有,他本有一个儿子,可是他并没有利用主帅的权力把他的儿子安排在安全的后方,而且把他安排在第一线,执行最危险的任务,最终他的儿子战死沙场。 林昭和楚歌父亲是好友,如楚歌和阿狗他们一样,他们在战场上都无数次的救过对方,最后一次楚歌的父亲为了救他而死,那种战场上生死与共凝结成的情谊之深切,没有切身经历过的人是感受不到的。 所以,他对楚歌就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可是作为狼心的统帅,他却不会询一点私情,这就是大局观,个人的情感和利益放在一边。 “咚咚咚”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进来。” 一阵朔风扑门而入,险些吹灭了跳跃的油灯,一身风雪的楚歌进来之后轻轻的关上了门。 “还没吃饭吧,先吃饭!”林昭招呼楚歌坐下 桌子上摆着两三个白面馍馍,和一大碗羊杂汤,还有一碟咸菜,这个家的摆设和他的主人林昭一样,显得老旧质朴,一张桌子,几把陈旧的木椅,一些简单的生活必须用品,看起来十分的简陋,绝不像一军统帅的家,狼心战士生活简朴,当主帅的也并没有什么特权。 “既来之,则安之”楚歌不客气的坐下狼吞虎咽。 “慢点吃,没人和你抢。”林昭看着楚歌,眼中露出一丝温情,微笑着说道 待楚歌风卷残云般的吃完,一抹嘴,坦然的看着狼心主帅林昭,楚歌知道这个待他如父的男人大公无私,绝对不会徇私而放过他,其实不单是林昭,每一位狼心主帅都有其令人肃然起敬的高尚品格,因此,他来之前早有心理准备。 当联军全面溃逃后他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这让楚歌十分意味,当时,敌人如此强大,成功的希望如此渺茫,他抗命与诸侯联军作战本是抱着必死之心,根本没有认为自己过能活着,所以他才不去考虑违抗军令的后果。 可是眼下,他齐楚歌还好端端的活着,他明白自己麻烦大了,他必须面对违抗军令的处罚,他们狼心的每一个男孩都是战士,而对于战士来说,忠诚和遵守命令绝对是摆在第一位的,他们狼心五百年来都没有违抗过军令的人,不处罚他无法以儆效尤。 但是楚歌问心无愧,拯救了狼心,他不居功,但也绝不后悔,因为他的抗命,他心中尊敬的伯父才能在这里和他说话,那些他关心的,深爱的,在乎的一切才得以保全,为了这些,楚歌百死无悔,如果给他从新选择的机会,他也会再一次的选择抗命。 林昭看着眼前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一脸严肃的说道:“很多叔伯们商议的结果是对你网开一面,从宽处理!” 楚歌低着头,没有答话,他知道自己父亲的挚友的性格,绝对是铁面无私,他静静的等着下文,现在他问心无愧,无论受什么处罚他都能欣然接受,一个连死都不怕的男孩还有什么好怕的。 “可是我却不能放过你”主帅林昭的凝视着楚歌一边看他的反应,一边说道:“为了维护军令的神圣,为了狼心五百年来那些遵守军令而牺牲的战士,我必须处罚你,你能理解吗?” 楚歌说道:“我能理解,楚歌甘愿领受任何惩罚。” 这是真心话,他知道一个军人对违抗军令意味着什么,不对他作出处罚,何以维护军纪的神圣,会给狼心的孩子们开一个不好的头,让他们以为只要没有私心,只要是为了狼心的利益他们就能违抗军令。 主帅邹起眉头,似乎再做某个艰难的决定,过了一会才说道:“一个战士最重要得士有铁一般得纪律,其中最重要得一条就是要遵守命令,你公然带领大家违令已经没有作为战士得资格,我现在将你逐出狼心,罚你望子崖思过。 楚歌听到这句顿时觉得天昏地暗,对于狼心的儿郎来说:不能作为军人,无法保卫亲人和家园的,他们得存在还有什么意义,这是对他们最严厉惩罚。 虽然知道这个伯父铁面无私,楚歌依然忍不住出言哀求,林昭轻轻的挥挥手打断他说:“除非你能夺得洛神剑士,那时我可以考虑让你重返狼心,这是你父亲得期望。”他目光变得柔和起来:“也是我的。” 楚歌不再说什么,他明白,成为洛神剑士是他重返狼心这个大家庭的唯一机会,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何况,成为洛神剑士不但是他父亲得期望,也是楚歌从小的梦想,因此,楚歌心中暗暗发誓:“无论如何,我必须成为洛神剑士!”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五章:修心 当夜,楚歌就被送到了望子崖独自禁锢,不过,他同样拥有和其他狼心男孩一样受教导的机会,主帅林昭会定期派人来教导楚歌。 现在,成为洛神剑士不但是楚歌从小的梦想,更是他重回狼心的唯一希望,他把全副身心都投入到练剑当中。 但是,他面临一个问题,他独自一人禁锢在望子崖,没有人陪练,一个人闭门造车般的练习是没有办法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提高自己,就像拳击手,他必须在和高质量陪练以及各种激烈的比赛中才能不断地发现自己的不足,不断的提高自己。 况且要找一个合适的对手也并不容易,有人说高手寂寞,寂寞高手,楚歌目前虽然算不得高手,但在同龄中也算出类拔萃,如果对手太弱,他能轻易的击败对方,根本无法从与对手的对抗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不足,然后加以改进,从而获得进步。 但是对手太强也不行,楚歌被独自禁锢在望子崖,唯一能接触的就是狼心的教官,有资格做狼心的战技教导的人都是些大师级的高手,对于现在这个阶段得楚歌来说,不论是战技还是体能,那些成年高手都太强,能轻易得把他打倒,双方根本不在同一个量级,他也不能很好的从中得到锤炼与进步。 所以,最好是找个和自己旗鼓相当或者稍强的得同龄人,双方都要全力以赴,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可有能赢,狼心男孩之间的各种对抗中也是遵循的这一原则,尽量找实力相当,差距不大的人之间互相对抗竞赛,这样才能不断得挑战自己得极限,从高质量的对抗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才能最大可能的获得进步。 可是现在他被独自禁锢在望子崖,与清风明月为伴,根本没有这种机会,为此他也相当的苦恼,一日楚歌正在练剑,月光下出现了一张冷峻的脸,正是阿劫。 “齐楚歌,你的剑练得怎么样了?敢和我比试比试吗?”阿劫冷冷的说道 阿劫无疑是最好的对手,楚歌大喜若狂,说道:“来得正好,我早就手痒难耐了! 二人都不废话,月光下,两名少年肃然而立,各自缓缓的举剑,两人之前已经战过无数次,都知道对方不可小视,突然,两人像是心有灵犀,如箭一般各自飞扑上前,激战在一起,两人都年轻气盛,崇尚进攻,对攻之下场面激烈异常。 此时楚歌想赢阿劫的愿望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他运剑如风,招招都是攻势,难免显得有些心浮气躁,两百多招后,阿劫用连环陷阱引出楚歌破绽,赢了楚歌。 阿劫赢了却皱着眉头,丝毫没有高兴的样子,以前两人旗鼓相当,虽然也是楚歌败多胜少,可是阿劫每次赢都绝不轻松,稍有失误,甚至可能失败,可是这次赢得以前要轻松得多,他沉思片刻,突然冷笑着说:“我以为齐楚歌在望子崖日练夜练,我还以为变得多厉害,原来却不过如此。” 阿劫语气中的嘲讽意味十分的浓厚,楚歌心高气傲,气的满脸通红却也无法反驳,只在心中暗暗发誓:“以后要更加勤学苦练,等下一次击败他时,看他是否还笑得出来” 以后的日子,阿劫一有空就会来找找楚歌比剑,每次两人比试的结果无一例外都是以楚歌失败收场,每一次楚歌输了之后阿劫都会极力对楚歌冷嘲热讽,让心高气傲的楚歌无地自容,战胜阿劫的愿望变得愈加强烈,可是他越想赢就越是输,而且输的一次比一次惨。 一日比剑之后,楚歌再次输了,这一次输得大失水准,阿劫铁青着脸,冷冰冰的说道:“就你这样还想当洛神剑士,别痴心妄想了,我以前真是瞎了眼,居然找你来比剑,浪费我的时间,你根本不配做我的对手。” 虽然以前每次阿劫赢了都会对楚歌冷嘲热讽,但但从来没有这一次那么狠,同时践踏了楚歌的尊严与梦想。 士可杀不可辱,楚歌在望子崖的这些日子里,他日练夜练,付出了多少辛劳和汗水,可是换来的却是一次次失败,一次次被无情的羞辱,尤其是羞辱自己的这个是自己早已惺惺相惜,视作知己的凌劫,想到这些,楚歌心中积压的憋屈,羞愧,不甘愤怒喷涌而出:“你每次来都是为了羞辱我吗?是我求你来的吗?是你厚着脸皮自己来的,你不来,老子还不稀罕。” 阿劫先是一怔,本来面带嘲讽的脸僵住了,很快眼中充满了愤怒,脖子上青筋直冒,气的嘴唇哆嗦,冷冰冰的蹦出:“你以为我每次来就是为了羞辱你?”他狠狠的一甩头,转身就走:“齐楚歌,是我自寻其辱,我若再来,我凌劫自杀以谢。” 天上一轮冷月高悬,凌劫心中激动,下山时在崎岖的山路上居然摔了一跤,还好他伸手敏捷,一把抓住旁边一根野藤,不然就摔到山崖下去了。 他心中愤愤的骂道:“齐楚歌你个天杀的 不怪凌劫激动,他在狼心严酷的训练之余,每天不辞辛劳,风雨无阻的来回爬上十几里崎岖的山路来陪楚歌练剑,却没想到那个天杀的居然说出这样的话,不仅把他的一番盛情践踏在脚下,更是对他人格的一种侮辱。 和楚歌一样,阿劫也早已把楚歌当做和他同一类人,他们同样的爱武成痴,同样的拥有天赋,意志坚韧,两人对抗了无数次,对于同样不善言辞的他们来说,剑就是他们的语言,他们更擅长用剑来表达自己,可以说,两人早已惺惺相惜。 还有,凌劫虽然不是狼心所生,但是却是狼心所养,狼心从新给了他生命,传授他本事,教会他自尊自强,狼心每个人都对他关怀有加他早已把狼心当做家,狼心所有人都是他的亲人,楚歌大胆抗命救了狼心,救了他所爱的一切,而楚歌却因此受罚被独自禁锢在望子崖, 所以,他觉得他亏欠了楚歌,决定为他做点事,做点他唯一擅长的事,他知道成为洛神剑士是楚歌的梦想,可是他也深知一个人练习无法达到最好的效果,所以他才不辞辛劳在严酷的军事训练之余再爬上望子崖来陪楚歌练剑。 他为楚歌如此付出,却不需要表功和让他感激,和楚歌比剑之后,他发现楚歌不但丝毫没有进步,反而失去了往日的灵性,他着急,他愤怒,他担心这样下去楚歌绝对无法成为洛神剑士,完成他的梦想, 他们都是冷面热心,不善表达感情的人,于是他只能用无情的羞辱和嘲讽来激励楚歌,希望他能够知耻而后勇,因为他知道,他和楚歌都是同一类人,心高气傲,绝不肯服输的人。 如我之前所说,狼心在生活中像兄弟一样互相关爱,在战场上,他们愿意为彼此挡开刀剑,但是在平时的训练和对抗中却会拼尽全力,毫不留情,甚至加以嘲讽凌辱,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你在这种高强度的对抗中学习,进步,完善,变得更强,等将来上到战场上,在敌人面前才能打败他,才能活下去,这也是和楚歌一样沉默寡言不善表达的凌劫能想到的唯一能激励楚歌的方式。 可是,哎 望着凌劫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楚歌颓然的趟在地上,一个人,他可以不怕辛苦,不怕坚持,也可以不怕失败,可是就怕再怎么努力,再怎么坚持却永远看不到希望, 饱受绝望与挫折的楚歌愤怒的将手中的剑扔得老远,同时也将他成为洛神剑士的梦想扔下,那个梦想太沉重,他实在无法再背负了,他太累了,他躺在冰凉的地上一动不想动,想一直这样的躺倒天荒地老。 良久之后,楚歌紧闭的眼突然睁开,他站起来,找到了自己刚才丢弃的剑,月光下,他脸上带着一股可怕的狠劲,又练习起来。 “很好,这才是百折不挠,决不放弃的齐楚歌,这才是狼心的儿郎!”狼心的主帅林昭一边说话一边从林中走了出来,他一直关心着楚歌,今日难得有空,所以上来看看楚歌怎么样了,正好看到两人打斗,他一直在暗中观察,刚才发生的一切他都看见了。 楚歌看到久违的亲人,快步奔了过去,:“林伯伯,我” 老帅林昭凝视着楚歌,轻声说道:“孩子,这一段时间可苦了你了,可是你太想赢,太怕输了,你是被自己的功利心和恐惧打败的,你要战胜的不是凌劫,而是你自己。 狼心主帅林昭是狼心历任主帅中少有的即是洛神剑士又是狼心主帅的人,所以他懂剑,他必须给以楚歌指导。 楚歌不解的望着他 林昭解释道:“你够努力,也够坚持,而且不乏天赋,可是你却不知道你真正的对手是谁,你太想赢,太怕输 林昭从腰间拔出长剑,一边比划一边向楚歌讲解:比如说刚才你在用那招旋身退步三连环取得一时上风时过于保守,害怕失去优势的局面,以后用的招都过于胆小谨慎,以致于被阿劫扳回局面,而在你一时处于下风是太过急于搬回局面,那一招提步上撩反手剑用得太冒险急躁险进,让阿劫抓住破绽,将你击败。” 林昭问楚歌:“你努力练剑的目的是什么?” 楚歌老老实实的回答:“为了赢,为了成为洛神剑士。” “你错了,孩子,对于一个真正的剑客来讲,我们勤学苦练,刻苦专研并非只是为了击败站在你面前的对手,而是追求卓越,不断的超越自我,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武者应该具备的修养” 林昭再问:“你爱剑吗?即使它不能让你战胜阿劫,不能让你成为洛神剑士,不能为你赢得任何东西?能做到下一秒要死,这一秒我依然想练,发自内心的热爱吗?“ ” 若在以前,楚歌的答案是肯定的,可是现在他犹豫了,他现在一心只想着赢,已经忘了练剑的初衷和真谛了,他足够努力,却不但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终其原因,是他的心态变了,以前练剑,只为追求卓越和进步,只因为热爱所以练习, 可是现在,他心中充满了功利与浮躁,拼命练习只是为了达到他心中过度膨胀的私欲,再也找不到以前练剑时的那种完全沉醉其中的简单和快乐。 林昭盯着楚歌说道:“一个真正的高手,不但要练剑,还有修心,要抛却胜负,荣辱,只为超越自己,记住,你最大的敌人是你自己,战胜你的不是凌劫,而是你自己心中的功利之心,你要打败的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看着楚歌若有所思的静静听着,林昭知道:楚歌是他见过的对武学既具有天赋又极度热爱的武学大才,只是一时陷入执妄,经过自己点拨,他一定能够领悟,他淡淡的说:“阿劫经常来找你比剑吗?” 楚歌说:“是。” “那你应该给他道歉。” 楚歌一怔,随即领悟:“是。” 之前楚歌被愤怒冲昏了理智,现在冷静下来一想,顿时明白,阿劫在狼心严酷的训练之余,每天不辞辛劳,风雨无阻的来回爬上十几里崎岖的山路来找他比剑,难道只是为了击败他羞辱他,是为了找一个对手吗?狼心军团技击高手又不止他齐楚歌有一个,每次看到楚歌剑术上毫无进展,阿劫和楚歌一样的着急,难道仅仅只是把楚歌当做一个对手而已? 阿劫的一番好意却被楚歌如此回报,楚歌心中懊悔不已,他完全可以想象阿劫当时心中有多生气。 林昭的一席话让楚歌醍醐灌顶,以后的日子,他放下了内心的浮躁和功利,从归平静,练剑时再次找到了最初的那种快乐与单纯。 阿劫已经好多天没来,也许以后都不回来,他不怪阿劫,相反,他心中对阿劫的愧疚总是挥之不去。 一天夜晚,楚歌像往常一样正在练剑,突然,背后响起了熟悉的声音:“齐楚歌,算我凌劫犯贱,可是你还有胆量和我比试吗?如果怕输的话,我凌劫立马走人!” 来的还是凌劫,楚歌自然知道凌劫来的真实目的,他的到来让楚歌心中感动莫名,他和凌劫是同一类人,他知道凌劫的品性,他既然发下重誓,即使别人搬去一座金山,或者利刃加颈也不能让他改变主意,现在凌劫放下尊严,不惜自毁重誓,只为成全楚歌的梦想,如何能让楚歌不感动莫名? 他不善表达,只能看着凌劫乐呵呵的傻笑,一脸激动,嘴里支吾着自己都不知道说些什么。 凌劫一怔,心想:“莫非这家伙练剑练得走火入魔,疯了?”但是看楚歌的样子又不像,他一甩头,不去多想,大吼一声:“你笑个球,看招!” 说完呼的一剑招呼过去,楚歌也打起精神,沉着应战, 放下心中的执妄,明白剑术真谛的楚歌这些日子的苦练终于发挥了作用,阿劫惊喜的发现,楚歌再此变回了以前的那个齐楚歌。 月光下,二人放手大战,打得酣畅淋漓,心中都大呼痛快,都把平生所学发挥到极致,他俩人影往复,剑光如银,打得激烈异常也精彩异常,凌劫越战越喜,这些日子他的辛苦付出没有白费,楚歌比以前进步不少。 阿劫心中为楚歌高兴,然而像他俩这样的水平如此相当的高手对决,哪里容得半边分心,他这一疏忽,被楚歌抓住机会,连连进招,竟把凌劫逼入下风,凌劫打起精神,妙招连出,试图改变不利局面,可是楚歌后招绵密凌厉,根本不给凌劫半点机会,又过了十几招,楚歌将剑递到凌劫胸口。 “我输了,”凌劫说道:“你现在可以把以前我给你的羞辱一并还给我了。”凌劫虽然输了,可是一脸高兴,绝无半点挫败之感。 楚歌支支吾吾了半天,脸涨得通红,表情十分扭捏,终于说出:“谢谢你,阿劫我,对不起”!楚歌心中十分感激阿劫,但是他却不善表达。 阿劫一怔,随即眼中露出欢喜,“恩,我懂!”算是原谅了楚歌,二人相视一笑,两只手牢牢抓在一起,一切不愉快都烟消云散,这就是兄弟,打不散,骂不散。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六章:洛神剑士 在狼心军团,一年一度的洛神剑士选拔对狼心战士来说意义非凡,能够成为洛神剑士,是每一个狼心男子毕生追求的梦想。 位于洛神山最高峰的洛神峰,险而奇绝,周围悬崖绝壁,唯有一条斧凿小径,蜿蜒盘旋至峰顶,由于太过险要,走兽绝迹,唯有苍鹰盘旋其间,顺着盘崖小径爬上峰顶,峰顶却别有一番天地,苍松古柏环绕着一座青色的大殿,大殿全部用青色条石砌成,显得十分的厚重古朴,这就是狼心的剑士殿。 此时殿中数十名男子肃然而立,神情庄重,眼神近乎虔诚,他们的目光所致,是整齐有序排列的一座座灵位,这是狼心历代洛神剑士的灵位。 在的灵位后方,都相应的放着一块石牌,石牌刻着历代洛神剑士生前的功绩和传奇,石牌上放着一柄象征着洛神剑士身份银柄短剑,每一个洛神剑士都会有这样一柄短剑,这也是洛神剑士的称呼的由来,并非洛神是说他们使用的武器仅仅局限于剑,刀枪剑戟只要能够运用到极致,并且通过洛神剑士选拔都能授予这柄短剑,成为洛神剑士。 现在站大殿上的数十人都是从全军中经过层层严格的竞技选拔胜出,才获得踏入洛神峰剑士殿的资格的人,因此,这数十人可以说是狼心军团高手中的高手,精兵中的精兵。 他们当中,有些是以前就曾获得踏入剑士殿资格的战士,有些更是不止一次踏入剑士殿,就差最后一步功败垂成,但是,其中也不乏第一次进入剑士殿的,有两张新面孔尤其显得年轻,他们就是楚歌和阿劫,他们通过狼心军团层层竞技选拔胜出,终于获得了踏入剑士殿的资格。 这些人在狼心主帅林昭的带领下向已故洛神剑士的灵位行毕剑士礼之后,主帅林昭动情的对大家说道:“在你们面前的这些英灵,他们每一个都有各自不同的传奇让世人传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非凡功绩与突出贡献让人们敬仰,但相同的是,他们每一个都是为了为国为民,为了狼心而战死沙场,他们每一个都是我们狼心的骄傲和荣耀。 林昭眼神虔诚,语气动情的继续说道:“战场上,他们永远是那个让敌人胆颤让队友依赖的战神,他们是真正把搏杀这门粗暴血腥的杀人技升华成格斗艺术的人,但是,我们要学习的不仅仅是他们无与伦比的技战艺术,更重要的是传承他们追求卓越,锐意进取以及永不服输的剑士精神。” 林昭环视一下众人,继续说道:“今天,对你们,对狼心都是一个意义非凡的日子,因为你们当中有人可能成为洛神剑士,成为那代表着荣耀和骄傲的一员,现在,用你们的技艺向大家证明,你们配得上洛神剑士这一称呼,我宣布,此次选拔竞技开始。” 随后,殿中的数十名参与选拔者,以抽签的方式进行分组对抗,要成为洛神剑士,拥有精湛的武技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狼心军团五百余年来一直在战斗,狼心战士的战技经过一代代的传承和不断创新,以及战场上的千锤百炼,让几乎每一个狼心战士都拥有卓越的单兵战技,再加上他们的团队精神以及重视协同,因此狼心战士不论是团队协同还是单兵战技都可以说是天下无双。 而这殿中的数十名参与选拔者,都是通过竞技从狼心全军中选拔出来的高手,其战技又远远高于普通的狼心战士,他们之间的对抗,可以说是一场武者的视觉盛宴,激烈异常也精彩异常,正如之前所说,他们是真正把粗暴血腥的杀人技升华成技击艺术的人。 不过,虽然他们每个人都十分优秀,可是竞赛终究是竞赛,总有胜出和落败者,通过几轮的选拔,最后场上只剩下四位候选者,这四位候选者分别是楚歌,阿劫,还有一位魁梧中年汉子,名叫江飞狐,另一名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名叫肖剑。他们四位将继续下一轮的对决。 依然是以抽签的方式,楚歌和江飞狐被编在一起进行对决,两人刚一交上手,飞狐就是一阵疾风骤雨般的抢攻,经过无数次血腥战场上生死搏杀洗礼的飞狐招式中自有一种狠辣与霸狂, 不过飞狐虽然招式狂暴,心中却极其冷静沉稳,每一招都有凌厉后招,每一式都狡诈缜密,处处设劫,步步进逼,绝非蛮勇的武夫可比,剑士殿里都是行家里手,大家不由得轻轻喝彩。 大家在佩服飞狐的同时也为他的对手楚歌捏了一把汗,他们每一个人都切身体会过要踏入这剑士殿有多不容易,这个年轻人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不知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可是现在遇到像飞狐这样的对手,恐怕他的洛神剑士之梦只得暂时止步了。 不过,让大家有些意外的是,楚歌在飞狐狂风暴雨般的攻击下神情平和,不急不躁,既不气馁更不畏惧,从容应战,每每在间不容发之间化解飞狐狂风骤雨般的攻击,偶尔一两招反击却又凌厉无比,飞狐心中暗暗吃惊,对手虽然如年轻,心态却如此老练,手底更是不凡,不由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战。 双方又过了百余招,飞狐发现对方剑招突变,开始反攻,和他那种凶猛霸狂的气势相比,对方显得飘逸平和得多,但看似轻描淡写,随意挥洒,却也不乏凌厉与绵密。 渐渐的,飞狐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已被对方带入节奏,同样作为高手的他深知,如果每一招都被对手牵引,每一式都被对手预料,那他离输也不远了,飞狐大喝一声,剑走险招,奋力反击,希望能够摆脱眼前的被动。 可是,楚歌的剑招连绵无尽,如一张绵密的剑网,将飞狐笼罩其间,看似无形却又无法摆脱,再过数十招之后,飞狐心口被楚歌长剑点中,飞狐胸中一震,颓然僵住,虽然双方比试用的兵器都未开刃,飞狐并未受伤,但明摆着,他输了。 下一场凌劫和肖剑的竞技其质量和精彩程度丝毫不亚于楚歌和飞狐之间的对抗,一番龙镇虎斗之后,最后竞技的结果是凌劫险胜,他的对手肖剑实力超强,发挥得也相当出色,能走到这一步的人,都不可能是泛泛之辈。 无可避免的,阿劫和楚歌终极对决来了,在场上,楚歌看着阿劫,心中饱含感激,他之所以能够站在这里,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多亏了凌劫,同样凌劫心中也十分感激楚歌,正是他和楚歌在望子崖月夜下无数次的对决,让他们的互相成就,彼此完善,他也才能走到今天,站在这里。 虽然他们心中都感激对方,虽然他们两个都明白,今天这场竞技,不论谁输谁赢,都会让另一个人的梦想止步,可是他们之间不会有丝毫谦让,因为他俩都知道,对彼此最好的尊重和感激就是全力以赴,击败对方。 他俩是同一类人,彼此一个眼神都能让对方明白,无需多言,两人微一点头便电光火石般的碰撞在一起。 两人剑法虚幻,时而神鬼莫测,时而飘逸灵动,时而沉稳潇洒,时而如奔腾的野马,时而看行云流水,时而凌厉霸狂,时而若清风明月,长剑在他们手中,变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精灵 今晚,把技击这门艺术推向了新的高度居然是这两个年轻人,楚歌和阿劫完全陷入忘我的境地,忘记胜负,忘记一切,他们心中只有剑 刚开始时,其他竞技者都是带着审视与评判的目光,试图分出他们招式中的优劣,可是很快,他们开始屏住呼吸,静下心来,心和眼完全随着楚歌和阿劫已经他们的身影和手中的长剑剑转动,那些落选的竞赛者也由最初的评判,惊叹,变成折服。 除了正在竞技的阿劫和楚歌,周围一切都陷入安静,所有人沉醉其中,忘记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几乎在同一时间,楚歌的长剑斩中阿劫右腿,可是阿劫的长剑也刺中楚歌胸膛。 一切似乎都静止下来,场上两人的动作都戛然而止。 虽然他俩都同时击中对方,但若是真正的实战,双方都使用开了刃的兵刃的话,楚歌胸口中剑,非死既重伤,阿劫腿部中剑,至伤不至死,以结果论,无疑是阿劫赢了。 好一会儿之后,人群中不约而同的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无疑是为楚歌感到惋惜,他们自己失败时不曾发出这样的感叹,今年输了,回去苦练,来年再战,这是狼心的剑士精神也是狼心人永不服输的性格,可是,现在,他们却在为楚歌惋惜,这两个年轻人都如此优秀,无论是谁输了,他们都会感到惋惜。 此时,楚歌却一脸平静,他已经战胜了自己的内心,克服了自己的好胜功利之心,只为追求卓越,追求剑术的极致境界,为剑而战,而不是为了赢,他真诚的向阿劫表示祝贺,祝愿他能通过最后一关,然后转身下场,阿劫看着楚歌的背影,神色黯然。 楚歌所说的最后一关,就是参与选拔者不但要击败其他参赛者,还要还要通过老牌洛神剑士的考验,这也是之前林昭为什么说这些参选者仅仅是有可能成为洛神剑士,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万一本届所有参赛者水平都普遍不高,至少达不到成为洛神剑士的标准,避免矮子堆里选高,把还达不到洛神剑士标准的胜出者选为洛神剑士。 洛神剑士宁缺毋滥,选拔之严,万中选一都谈不上,这也是狼心五百余年来洛神剑士的锐气有增无减的原因。 另一方面,狼心洛神觉得洛神剑士选拔的真正意义绝不是挑选几位洛神剑士那么简单,它真正的意义在于:通过这样的全军参与的选拔,让每一名狼心战士的战技都得到提升,培养出他们锐意进取,追求卓越以及永不言败的剑士精神。 可是接下来负责考核的正牌洛神剑士并没有立即叫阿劫上场,而是互相之间紧张的商议着什么,楚歌和阿劫的战技让众人惊叹,他们同样也起了爱才之心,最后商议决定,楚歌和阿劫一起晋级,经受最后一关的考验。 此决定一出,人群中发出一声欢呼,阿劫更是开心,他为楚歌高兴 不过此时,楚歌和阿劫虽然进入最后的考核,但这仅仅代表了他俩离洛神剑士之梦又进了一步,要想成为真正洛神剑士,他们必须过最后一关,分别与四名负责考核的正牌洛神剑士一一对战。 但这并不是非要他们打败考核的正牌洛神剑士,楚歌和阿劫月余来经过层层的外围选拔,再加上今天这多轮对战,体力精力消耗巨大,若要以胜负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对参选者来说不公平。 因此,按照规则,楚歌和阿劫不一定非要打败考核的老牌洛神剑士,只需要的得到他们一致认可就行, 话虽如此,但绝不简单,这些老牌的洛神剑士,他们的战技代表了狼心军团甚至可能是天下的最高水平,想要得到他们任何一位认可都不容易,何况还要得到四位考核者的一致认可。 最后,几乎没有悬念,楚歌和阿劫与老牌洛神剑士的对抗都以失败告终,不过他俩表现依然十分出色,都是走过一百招以上才落败,这在洛神剑士的选拔历史上可以说是相当惊人的好成绩了, 而且,他俩还年轻,还有很大的潜力,将来青出于蓝也不是没有可能,因此他们获得了考核的老牌洛神剑士一致认可。 最后狼心主帅林昭宣布,楚歌和阿劫分别成为狼心的历史上的第四百五十一位,第四百五十二位洛神剑士。 楚歌和阿劫同时当选为洛神剑士,像这种参赛者两人的确都十分优秀,最后同时选为洛神剑士的事情在以前的洛神剑士选拔中也曾有过,但是并不常见,狼心五百余年来每年都会进行洛神剑士选拔,但至今包括已故洛神剑士在内也只选出四百余位洛神剑士,现在依然健在的包括新晋的楚歌和阿劫还不到二十位,可见选拔有多严。 当楚歌被授予代表洛神剑士身份的洛神短剑时,狼心统帅林昭这个饱经沧桑的男人心潮起伏,眼圈泛红,在心中呼喊道:“齐兄,你在天有灵看到了吗?咱们的楚歌成为洛神剑士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七章:龙府 楚歌所处的时代,天下诸侯之间的攻伐兼并愈加残酷激烈,曾经强盛一时的大周帝国覆灭之后,在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了大大小小的割据藩镇,天下完全被这些藩镇军阀掌握,这些藩镇诸侯完全奉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互相攻伐兼并,导致天下刀兵连绵,民不聊生。 数百年间,大大小小的诸侯旋起旋灭,泯灭在浩瀚的战国历史中,一些弱小的诸侯,为了不被吞灭,通常采取结盟的手段,共同对抗某一方强大的诸侯。 距洛神山千里之遥的恒州,它本属于战国时的强藩镇北公韩氏的封地之一,镇北公韩氏是曾经的大周帝国的功臣,因功勋卓著被大周帝国任命为镇北公,这可是由大周帝国正式任命的世袭罔替的爵位,比那些拥兵自重独霸一方的草莽诸侯自然要名正言顺得多。 大周帝国没落之后,韩氏家族通过一代代的不懈努力,不但没有像大周帝国一样衰亡,反而通过数百年的武力扩张兼并周边州郡,由最初所辖蔡,徐二州发展成现在的蔡,徐,青,柳,鹤,恒六州四十一郡,成了在北方实力仅次于冀州沈氏集团的大藩。 在冀州沈谋纠集诸侯联军征伐狼心军团的时候当时的镇北公韩术也领兵参与。 大家都知道,那次战役的结果以联军的功败垂成收场,参与其中的韩术在那次战役中不但实力大损,连他本人也身受箭伤,不久之后因伤去世。 韩术死后,他的地盘被手下的三名手握兵权的将军瓜分,除恒州的龙家兄弟之外,还有徐州节度使魏不离,治所在徐州,掌控蔡,徐,衡三州十九郡,实力最强。 然后就是鹤州公孙奢,治所在鹤州,掌控,青州,鹤州,同样实力强大。 最弱的就是恒州。 其中实力最强的徐州节度使魏不离不满足仅仅作一方诸侯豪强,他的目标是整个天下,这个人除实力不如冀州沈谋之外,野心丝毫不逊于沈谋,才略更是初出茅庐的沈谋无法可比。 他极具战略眼光,他深知,在这战国乱世,实力决定一切,要争天下,首先要把恒州和鹤州纳入势力范围,三人中最弱的就是恒州,因此,他决定先攻灭恒州的龙氏集团,不断的派兵攻伐,让相对弱小得多的恒州龙氏集团在重压下举步维艰,艰难维持。 恒州城内风景清幽的景云山山脚,有一处占地极广的府邸,这是恒州的二号人物恒州将军龙谨的府邸,虽是武将出身,龙谨却将龙府布置的十分雅致清幽。 时间已到深夜,龙府里一处书房里烛影摇晃接过,龙谨眉头深锁,虽然才五十多一点,然而却须发皆以花白,额头皱纹深刻,即使偶而一笑也难以舒展,作为恒州的二号人物,他深忧恒州的前途,魏不离咄咄逼人,恒州岌岌可危。 “老爷,早点歇息吧,你已经好久没有好好睡一觉了!”一个柔软动听的女声传来,一个衣饰华贵雍容的中年美妇人旋开珠帘款款走过来。 龙谨放下她递来的香茗,轻轻握住妇人的手,微微苦笑道:“夫人,眼下恒州局势如此艰难,我又如何睡得着?” “老爷,你我身在富贵之家,却远没有寻常百姓人家自在,若我们能逃离这权利的漩涡,做一个寻常百姓那该多好。” 龙谨嘴角一动,龙夫人知道自己由心而发的话触动了丈夫心中的隐痛,作为龙谨数十年的贴心人,她何尝不知道在这战国乱世,诸侯之间的攻伐极为残酷,失败的一方,不但自己会死,他的家族以及追随者也一样会被对手斩草除根,以绝后患,龙氏家族选择了这条路,要么走到最后,要么死,不可能中途退出。 于是她赶紧说道:“老爷不必太过担心,恒州有你和大哥这等英雄人物,定能再次化险为夷” 夫人之言,龙谨唯有报之苦笑,实际上,他之所以不愿退出,还有一个原因:对权力的渴望——他的大哥恒州一号人物龙谦没有男丁,他有,将来龙谦死后,恒州必然是他的,他的身家性命,兴衰荣辱都和恒州的命运牢牢绑在一起。 因此,无论如何,他都必须设法保住恒州,只要保住了恒州,将来未必不能成为独霸一方强大诸侯甚至进而争取天下,在这战国乱世,要么为鱼肉,要么为刀俎,诸侯们谁不想成为最后的逐鹿者?谁不想问鼎天下? “这些年让你跟着我担惊受怕,龙某实在对不住夫人。”龙谨长叹一声,将龙夫人轻轻的拥入怀中, “和小溪谈得怎样了?她同意了吗?” “这个孩子很倔,随你,暂时还没松口,不过她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明白了老爷的苦心之后迟早会答应的。”龙夫人劝慰着丈夫 “这是大事,不能由着她小孩子的性格来,你去叫傲月再去劝劝,无论如何都必须让她答应去鹤州!” 伏波府里有一处绿荫环绕的雅致小楼,这个季节小楼周围满是盛开的蔷薇,好似花墙一样环绕小楼,小楼的门匾上写着云山小筑四个大字。 龙将军育有一子一女,这栋小楼就是她的爱女龙小溪的闺楼。 此时阁楼上一对年轻男女正在激烈争吵,一个国色天香的少女眼圈通红,楚楚可怜哀求着一个年轻的男子。 那个年轻的男子这个长相英俊,浑身散发出一种英锐之气,他就是龙将军的儿子龙傲月。 “哥哥,你说多少次都没用,我不嫁就是不嫁,你非要逼我,我就” “我告诉你,这关系到我们家族兴亡,由不得你,你好好嫁了也就罢了,否则我绑也要把你绑过去!”傲月态度强硬,毫不让步。 “要嫁你嫁,我反正不去,你真狠心,把你的亲妹子往火坑里推。”小溪幽怨的说 傲月眼中闪过一丝愧疚,但很快一闪而逝,“好妹子,咱们也是逼不得已,魏不离咄咄逼人,铁了心要吞并咱们恒州,咱们恒州力弱,根本无法独立对抗,要想生存下去,唯有和鹤州的公孙奢结成军事同盟,让鹤州出兵的才能对抗某某,可是公孙奢非要你嫁过去才同意结盟,为了咱们恒州的存亡,你就委屈一下吧。” “还是那句话,要嫁你去嫁,反正我不去!” “你”傲月正要发怒,可是知道自己这个妹妹看似柔弱,其实性格很倔,只好压住怒火,陪着笑说:“可惜我没有妹子这般貌美如花,再说了人家要的是你,否则为了咱们恒州的存亡,我嫁过去也是没什么的。” 哥哥一副无赖样,小溪气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傲月陪着笑继续劝道:“其实公孙奢也不错的,位高权重,妹子嫁过去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他不就人老了点,心花了一点嘛,以你妹子的美貌,那个男人见了不像丢了魂一样,你只要嫁过去,公孙奢那老色鬼还不被你迷得神魂颠倒?到那个时候,还不是咱们恒州怎么说,他鹤州就得怎么做?” 小溪语气中不无讥讽的说:“哥哥你也太看得起我了,那个公孙奢妻妾成群,要什么女人没有,你怎么知道他只会钟情于妹子一人,再说了,为了你们的结盟和所谓的利益,你们真忍心把妹子嫁给那个比咱们父亲年龄还大的男人吗?” 无论傲月怎样相劝,小溪就是不同意,心性高洁的她就是不愿意嫁给公孙奢,更不愿与他的众多妻妾尔虞我诈,费尽心机的宫斗争宠,在她心中,她要找一份像她父母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 傲月失去耐心,拉下脸对小溪发出最后通牒:“两日之后,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我就是绑也要把你绑去鹤州。” 望着哥哥怒气冲冲离去的背影,小溪气的直哭,不论是母亲的苦口婆心,还是哥哥的逼迫威胁,他们都是铁了心要把自己送去鹤州,小溪打定主意,事情已经不能再拖,她决定实施她酝酿多日的逃亡计划。 今夜的龙府注定无法平静,府外绿树成荫的青石路径上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一群神秘骑士快马加鞭,在皎洁的月光下奔向龙府,马上的骑士身形矫健,骑术精湛,在这黑夜中急驰和白天并无两样。 府中的管家早已在大门外等候多时,见他们到来,直接把这群人引进到将军阁。 将军阁是龙将军处理军务的地方,连小溪都不能随便进出,此刻,在将军阁里,龙老将军打量着了这群神秘的骑士。 他有些失望:此事事关重大,狼心就派了这么点人来,而且龙将军希望狼心派些老成持重些的人来,可是来者看起来都十分的年轻,都不过二十出头,俗话说,嘴上无毛,狼心把如此重大的事交给他们也太儿戏了吧? 于是,龙将军毫不客气的向旁边的一个精悍的中年汉子表达了担忧,那中年汉子说道:“龙将军只管放心,这群人虽然年轻,但办事牢靠,他们已经多次的执行过重要的任务,从未失手过。 龙老将军摇摇头,说:“那至少应该多派点人手,此事干系重大,容不得丝毫闪失。” 中年汉子微微一笑,说道:“兵贵精不贵多,此次秘密护送人多反而招摇,他们虽然人少,但个个都是精兵,他们每一个人在战场上至少都亲手格毙过数十名敌人,他们的杀敌数加起来足有一支军队,他们是狼心最厉害的小队之一。 龙老将军有些吃惊,这些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年轻人居然个个都是杀神,他不由得再次打量了他们,这些年轻人表情如故,平淡如水,唯有从他们眼神深处看到那份隐藏的桀骜与冷酷。 龙府的这队神秘骑士正是楚歌率领的十人小队。 时光如梭,一晃已有数年,此时的楚歌韩磊等人早已成年,楚歌更是因为在战场上的战绩和贡献已经晋升为狼心的十人队队长,队员除了原来的韩磊,七月,阿狗等众兄弟们外还有阿劫以及江飞狐和肖剑。 阿劫自然不必说,飞狐与肖剑的能力也完全可以进入狼心军团战技最强部队——战神之刃,那是狼心军团精锐中的精锐,全部由洛神剑士和有资格踏入剑士殿的狼心战士组成。 狼心除了三大营和一部分后备兵力之外,还有包括“战神之刃”在内的十二支战队,他们相当于狼心的特种部队,一般人数在数百人之间,却是狼心军团的精华和灵魂所在,在军中具有极高的荣誉和地位。 在狼心军团,每一个男子成年后都只能从普通士兵做起,要想成为军官唯有凭战绩和能力,士兵可以自由挑选他们信赖的军官,这样可以让军官和士兵之间更加了解信任和更具团队精神。 肖剑,飞狐都和楚歌交过手,所谓英雄惜英雄,因此,他俩放弃了进入“战神之刃”的机会而选择加入楚歌的普通小队。 楚歌率领的这支十人小队,却有两名洛神剑士和两名准战神之刃成员,可以说实力相当不凡,因此,已经接受龙谨雇佣狼心军团派他们来秘密护送小溪南嫁鹤州。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八章:与君初识 楚歌一行来到龙府的第二天晚上,楚歌在龙府花园中一边散步,一边思考着这次护送行动的每一个细节:运送线路已经定好,而且他走过几次,对这条线路他并不陌生,他以前也执行过很多次这样的押送任务,但押运人倒是第一次。 之前,狼心的情报分析人员已经讲过他们所要面临的形势,这次秘密护送,他们要面对的绝对不是普通杀人越货的强盗山贼,而是牵涉到数个军事集团之间的对抗,这一次任务绝对不简单,他需要尽可能考虑到每一个细节和可能的变故。 天上月朗星疏,龙府的花园布局雅致,假山水池,亭台楼阁都极其讲究,连楚歌这种草莽武夫也看出其中布局精致,夜风将阵阵暗香送入楚歌鼻子里,让他神清气爽,园中有很多奇花异草,但在楚歌看来,这些精心栽培的花卉远不如怒放在山岭中的野花芬芳美丽。 黑夜也是各种小昆虫的最爱,能给弱小的它们提供保护,它们可以在黑夜的庇护下欢快的歌唱。 突然,虫鸣声嘎然而止,楚歌立即警惕起来,昆虫们的感官系统比人类敏感得多,而这种情况要么是昆虫们要么遇到天敌们需要隐藏自己,要么是受到某种惊吓,楚歌手按剑柄,像野狼一样警惕起来。 月光下,他看到园中一处假山后面有人影一闪,很快隐没在黑夜之中,楚歌心中轻轻冷笑,手按剑柄悄悄的跟了过去。 龙大小姐正在实行她计划已久的逃亡计划,被逼嫁的她眼下也只有跑路了,况且龙小姐从小就像笼中鸟一样幽居深闺,早就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了。 既然是早有计划,龙大小姐准备还是挺充分的,她从府中卫士口中打听到,在黑夜中要穿黑色的衣服才不容易暴露,于是她精心制作了自己的夜行衣。 而且虽然她身居闺阁,但是也知道在外面的世界没钱也是不行的,早就准备了一大包细软,嗯,既然要出远门,换洗的衣服也是必要的,龙大小姐本来打算挑选自己两件自己喜欢的衣服,不过最后发现,她这件也喜欢,那件也不错,难以取舍,干脆一起带上吧,最后足足有两大包。 一切就绪之后,说走就走,她对自家的庭院那还不是轻车熟路的,很轻易就避过了守卫,事情似乎进展得很顺利,眼看龙小姐这只小鸟就要逃出笼子,享受外面天高任鸟飞的自由,她的心情自然十分的愉快。 可是突然,她感觉被一双铁钳般有力的手牢牢抓住,丝毫动弹不得。 从小到大,谁敢对龙大小姐这么无理,情急之下,龙大小姐转头便向那双手咬去,只听对方嘿嘿冷笑一声,接着龙小姐便感觉身体被一股大力掀起,接着耳边生风,噗通一声摔入一旁的水池中。 摔她的人正是楚歌,他见府中有个黑衣人身上扛着大包小包,一幅鬼鬼祟祟的样子,心想:这堂堂的将军府也太大意了吧,既然让个小蟊贼来去自如,自己现在住在人家府上,主人家遭了贼自己可不能袖手旁观啊,于是他就决定帮龙府抓贼。 摔入水中的龙府大小姐小溪此刻也顾不上其它了,大喊着:“救命呀,快拉我上来呀” 一边喊一边扑腾,弄得自己满身泥水。 “咦,居然是个女的。”楚歌心想,正准备伸手去拉。 小溪见楚歌衣着朴素,以为是府中的小人,气他阻挠了自己的计划,恶狠狠的喊道:“你个猪头,敢摔我,知道我是谁吗?” 楚歌的手刚伸出去一半,听到小溪骂他,于是干脆就蹲在一旁,看戏似的任由小溪在水里扑腾。 “咦!你你你你个猪头,先救我上开呀。”小溪急的快要哭了出来,心中十分懊恼:本来自己都计划好了的,可谁知横空杀出一个傻子搅了局,难道今日自己要淹死在自家的池子里? 此刻性命攸关,小溪也顾不得耍大小姐的威风了,哭着求楚歌“我不会水呀,你不能见死不救啊,呜呜,我要淹死了。” “有本事你接着骂呀?”楚歌一脸揶揄的说道,但看到对方确实怕得厉害,心一软:“你先别乱动,站直了说话。” 楚歌一提醒,惊慌失措的小溪才发现,池水不深,只没到她胸口,顿时她放下心来,恢复了大小姐的威风,蛮横的说道:“死猪头,还不快拉我上来,” 听见小溪左一个猪头,右一个猪头的骂,心中有些生气:“哼,我看你还是留在池中比较好。” “你个死猪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府中的小姐。” 楚歌当然不信,说道:“我还是府中的姑爷咧” “什么?你你你”小溪很生气,不过转念一想:“这家伙可能是府中新来的,真的不认识我” 而且,池水虽然不深,可是池中很多淤泥,敷在身上又臭又黏,小溪很爱洁净,只觉得浑身又难受又恶心,但是池壁又陡又滑溜,她自己根本爬不上来,只好软语相求楚歌,心想脱困以后再慢慢收拾他,于是说道:“死猪噢不,小哥哥,你先拉我上来,好吗?” 这里的动静终于惊动了府中人等,傲月将军带着一群卫士围了过来,他已经见过楚歌,于是问道:“怎么回事?” 楚歌耸耸肩,对他说:“贵府进了个小蟊贼,不过不用担心,已经被在下抓住了。” “大胆毛贼,竟敢偷盗伏波府上了,那还得了” 龙府卫士七手八脚的捞起这个蟊贼,举近火把一看:原来不是蟊贼,是早已成落汤鸡的龙大小姐,此刻龙大小姐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傲月将军一看龙大小姐的装扮和地上的包袱立即明白了怎么回事,狠狠瞪了小溪一眼,对手下卫士说道:“从现在起你们寸步不离的的保护小姐,再让她在溜走,你们提头来见。” 此刻龙小姐已从刚才的惊吓回过神来,听到哥哥这样吩咐,心中暗暗叫苦,她可怜兮兮的叫了一声哥哥:“我不想去鹤州,我想要陪着你们。” “这可由不得你,”傲月将军狠狠的白了她一眼,不理她的耍乖卖萌,冷冷的说道:“快去洗洗吧,都成什么样子了。” 说完狠狠的瞪了小溪一眼,转身对楚歌一抱拳,快步离开。 看到身边环卫的府中卫士,小溪知道自己逃跑无望,对破环自己逃亡计划的楚歌恨得牙痒痒,这时看到楚歌站在一旁,心中大怒:“你过来一一一“ 楚歌正在想:原来人家真是龙府小姐,早知道不管这闲事” 这时候听到龙小姐叫他,语气十分的傲慢,就像是呵斥府中下人,他性格冷傲,心想自己又不是你家的奴仆,凭什么对我呼来喝去呀,狼心战士卖命但不出卖尊严,对龙大小姐摆大小姐的架子自然甩都不甩,下巴微扬,留给龙小姐一个孤傲的侧影。 咦,这家伙做错事还敢这么嚣张,府中居然有这么胆大的家伙? 龙小姐气不打一处来,用一双美丽迷人的眼睛狠狠的盯着楚歌:“你叫什么名字?” “你听好了”!楚歌同样报之冷眼,两人眼神如刀剑交锋,楚歌一字一顿的说道:“齐——楚——歌。” “很好,齐楚歌!我记住你了!” ·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九章:心门 虽然龙小姐心中万般不情愿,该来的日子始终要来。 今天是小溪远嫁鹤州的日子,一大早龙府里便忙乱起来,将军夫妇一早就起床了,他们的儿子傲月早已等候在厅外,他们一起来到小溪的云山小筑,守卫在周围的卫士把小楼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见到龙将军一行急忙上前行礼。 龙将军问道:“小姐昨夜没有闹出什么事吧?” “禀告将军,没有!小姐昨夜一直很安静,也没走出过小楼!”侍卫队长答道 龙将军夫妇对视一眼,心中大为诧异,他们深知这个女儿的性格,看似柔弱,实则刚强,强迫她做不愿意做的事情不一哭二闹三上吊才怪。 想到这里,龙氏夫妇心里戈登一下:该不是出什么事了吧。 龙傲月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出了他们的忧虑,急忙说道:“父亲,母亲放心,我也害怕这个刁蛮的妹妹做出什么傻事,我早已派两个可靠的丫鬟贴身伺候,出不了什么乱子。” 话虽这样说傲月将军心里还是没底,他也担心这个这个刁蛮任性的妹妹真的做出什么傻事来!” 于是,他们急冲冲的上楼,刚一走进小溪的闺房,看见龙大小姐早已打扮妥当,正笑盈盈的看着他们:“父亲母亲,哥哥,我想通了,为了我们家族的前途和命运,女儿愿意嫁。” 龙氏夫妇更加吃惊,本来以为这位任性的大小姐在这节骨眼上会抵死不从呀,他们昨夜早已准备好了一大通说辞做最后的劝说,能劝则劝,要是实在不能劝一一一一小龙将军已准备好一根三尺长的红绳,就是绑也要把她绑去鹤州。 不过,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彻底伤了小溪心不说,更担心的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小溪嫁过去之后指不定要怎么对待新郎官啦,现在看来,这些都完全派不上用场,一家人终于松了口气。 女儿突然这么懂事,龙氏夫妇吃惊之余大感欣慰,老龙将军更是差点老泪纵横:“不容易呀,这个倔驴终于想通了,知道为家族的命运着想了!” “哥,你手里拿的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小龙将军赔着笑,急忙把手中的绳子往身后藏。 小溪“哼”的一声,小嘴一嘟,突然郑重对他说道:“小溪只有你这么一个哥哥,你一定要好好的,我不在时请代我好好照料父亲母亲。” “妹子放心!”傲月说道:“妹子天香国色,此去定然让公孙奢痴迷不已,到时多给公孙奢吹点枕头风,务必加固我们之间的同盟。” “哥哥,这个时候能不说这些吗?”小溪有些生气。 “好,不说!不说!妹子如此聪慧,自然理会得。”傲月将军赔笑道 突然小溪对父母亲一拜:“这一次远嫁鹤州,再见不知何时,请父亲母亲大人千万保重,原谅女儿不能在你们身边尽孝,请受女儿一拜!” 龙氏夫妻一阵伤感,龙夫人眼圈发红:“女儿不必过于伤感,想家时就回来看看,闲暇时,我们也可以来看你呀!” 话虽这样说,但谁都知道:小溪此去山高路远,加上战乱阻隔,恐怕以后再见一面也难。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小溪非常听话的听从安排,大家对她突然之间改变心意并没有想太多,毕竟,在这个时代,女孩是没有自主权的,父母之命大于天,她一个柔弱女子除了接受命运之外还能怎样? 但不好意思,大家高兴得太早,这个看似柔弱实则倔强的大小姐怎么可能轻易的像命运低头,她才不会像以前一哭二闹呀又不是没试过,没用嘛,至于上吊嘛更是想都不要想,龙小姐还年轻,还没活够呐。 相反,龙小姐的逃婚计划不但没有放弃,反而更加坚定,在上一次的行动被楚歌搅合了以后,聪明的龙大小姐很快制定出新的计划,她明白:在府中他是没有机会逃走的,父亲和哥哥派兵把她这座小楼围得水泄不通,身边随时有丫鬟贴身监视,根本不可能跑得掉了。 进过一夜思考,小溪决定:眼下只有假装顺从,让大家放松警惕,等出了恒州城再找机会跑掉,那就要容易得多了。 之前龙家人一直想尽办法让小溪嫁去鹤州,此时小溪愿意嫁了反而有些不舍和难过,恒州到鹤州,不但山高路远,而且天下刀兵绵绵,路途愈加凶险,此一别恐怕再难有相见之日,小溪是他们一手养大的,为了恒州的未来,不得不逼她远离亲人,牺牲她的幸福远嫁给比他父亲年龄还大的糟老头。 这时候,府中佣人送来一碗莲子羹,龙夫人接过碗说道:“你从小就喜欢吃妈妈做的莲子羹,先喝了这碗再走吧,以后想再喝可就不容易了。”说到这里,龙夫人语气已经哽咽。 小溪接过碗来,慢慢的吃完,甜甜的笑道:“妈妈做的莲子羹永远都那么好吃。” 龙夫人眼圈通红,就要哭出来。 “妈妈不哭,我会照顾好自己。”小溪轻轻的安慰母亲。 龙老将军心中也十分不舍,他知道现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为了恒州的生存,小溪必须嫁,他别过脸去,以免让人看见他泛红的眼圈:“时候不早了,让闺女走吧。” 龙老将军虽然如此说,但龙家人还是一步一停,大家都知道,每送一步,小溪就离他们更远。 一行人来到将军府的后院,院子里停了一辆素色的老旧马车,那就是小溪的花轿,此次嫁娶,不是单纯的嫁娶,而是恒州与鹤州的军事结盟,共同对抗徐州。 徐州魏不离自然不希望看到鹤州和恒州结盟,如果此次小溪南嫁鹤州的消息被他知道,他必然会不惜一切阻止。 因此,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一切从简。 小溪此次远嫁鹤州,路途遥远,而且恒州和鹤州并不接壤,途中还要经过第三方控制的势力范围,为了掩人耳目,车马衣饰一切都做平常人打扮。 龙夫人哭了出来,每一个姑娘都希望风风光光,热热闹闹的出嫁,即使穷人家的闺女出嫁家里也会热热闹闹的大肆操办, 可是龙府嫁女,为了掩人耳目,她们家小溪甚至连一辆像样的花轿都没有,此刻小溪未戴凤冠,也未披盖头,更没有吹吹打打,欢天喜地的排场,一切都显得冷冷清清,凄凄凉凉,实在是太委屈女儿了。 龙夫人的哭泣感染了所有人,几个府中看着小溪长大的丫鬟老妈子也哭泣起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她们照顾小姐那么久,小姐要走,她们能不伤心吗? 相对于其他人悲悲戚戚,龙大小姐反而表现得轻松自在,对大家有说有笑,和每一个熟悉的人都微笑着招呼。 看到她这样,大家更加悲伤:多么懂事的孩子呀,她的牺牲太太了,此去鹤州,她应该是最伤心最难过的一个,此刻却怕大家伤心强颜欢笑,龙将军酸楚中带着骄傲:不愧是我龙某的女儿,有骨气有毅力,无论心中多痛脸上也要微笑! 龙夫人更是心碎到极点,差点就说出:闺女,咱们不嫁的话来。 将要踏上马车的那一刻,龙夫人终于忍不住哭着说道:“孩子你心里难过想哭就哭吧!” 龙将军也低声对女儿说:“孩子,这一刻你不用假装坚强,你可以哭出来的!” 可是小溪是真的哭不出来,人家压根儿都没想过要去鹤州,更没想过要嫁给公孙奢,人家一直在盘算,如何在半路逃走啦。 别人都以为她是不得已下嫁公孙奢,但是在小溪看来,这正是她逃脱包办婚姻,改变命运的机会,也是久居深闺的她飞出牢笼,去看看外面这个精彩世界的希望。 因此,此次鹤州之行,小溪把它当成一场奔赴自由之旅,所以她根本不悲伤,大家都以为她是强颜欢笑,可是小溪是真的开心啊。 本来出嫁嘛,无论心中多么迫不及待的想嫁,不论心中多么欢喜,都应该表现得像被山贼抢过去似的哭哭啼啼,悲悲戚戚的,一幅舍不得离开父母家人样子,毕竟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上了花轿就是婆家的人了,龙夫人就是这么哭着嫁过来滴。 可是你看人家小溪,一副开开心心,迫不及待的样子,龙夫人心里不免有些酸溜溜的:这个白眼狼,白养你这么多年了。 就在小溪即将跨入马车,奔向她的自由的时候,车旁一个身影似乎有些眼熟,她凝眸一看:呵,真是冤家路窄。 “齐楚歌,你还记得我吗?” 候在车旁的楚歌低着头,一直不敢正视龙大小姐,性格朴实的他觉得一个男子盯着人家小姐看是很失礼的,此刻一抬头,正和小溪四目相望。 这一望,可不得了,楚歌的人生中终于第一次体会到了心被闪电击中的感觉,心门瞬间被撞开,整个人都被融化了,一张美丽得倾倒众生的脸完全呈现在他眼中。 楚歌这个从洛神山下来的山里娃哪里见过这么漂亮的妹子,对方仿佛有魔力,这一望之下他再也移不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小溪。 虽说这不是楚歌第一次见小溪了,可是上一次见面,小溪被他摔到水池中,披头散发,浑身像落汤鸡一样的小溪满身和满脸都是污泥,加上天黑,楚歌根本没看清楚小溪长什么样,他实在不能把眼前这个仙女般的女子和那夜的小蟊贼联系到一起。 此刻小溪笑盈盈的盯着楚歌,只是笑里藏刀,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相信楚歌已经被她杀死过很多次了。 丢了魂的楚歌自然注意不到小溪笑容中隐藏的寒意,他见小溪笑盈盈的望着他,也傻乎乎的跟着笑。 龙大小姐早已见惯了男子见到自己时那失魂落泊的样子,以往别人这么直勾勾的看她时小溪一般不会生气,有时还报之回眸一笑。 不过,对于她恨得牙痒痒的楚歌,小溪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她重重的哼了一声,故意说道:“府中的下人真是越来越斗胆了,敢这么盯着主人看。” 旁边的几个丫鬟奴仆见状,也纷纷呵斥楚歌: “看什么看,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 “莫非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再看挖掉你狗眼” “重重的打他四十大板,让他知道规矩!” 她们和小溪一样,也把楚歌当做府中下人。 众人的呵斥终于让楚歌回过神来,性格骄傲的他顿时感觉倍加屈辱,气得浑身发抖,可是又不好发作,哎,自己确实不该盯着人家姑娘看,也算自取其辱。 看到楚歌气成这样,小溪也觉得自己话重了,正觉得心生歉意,可是看到楚歌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站在那里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样子,不由得感觉十分的解气,谁让他先惹自己生气,于是憋着笑,继续对楚歌甩出一幅臭脸。 楚歌见状,更加恼怒,平心而论,楚歌不是一个气量狭小的人,若在平时,大家说的话虽重,但绝不至于让他如此生气,他生气的真正原因是:看看这么美丽高贵小溪,再看看自己粗鄙平凡的自己,他心中不由得自艾自怜,往日那颗孤傲倔强的心此刻也变得十分自卑而敏感,加上小溪对他的态度,让他感觉倍伤自尊了。 因此,他对小溪的好感跌至冰点,并小肚鸡肠的恨上了小溪,觉得小溪就是那种高高在上,瞧不起人的刁蛮大小姐,他俩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章:遇劫 经过半个月跋涉,楚歌一行已经秘密走出恒州境内,来到钦州地界,这是隆翔节度使罗琦的地盘,大周帝国没落之后,天下藩镇林立,犬牙交错,隆翔节度使罗琦辖地庆州和肃州,在北方诸侯中实力尚数中等,罗琦本人也无甚大才,也无太大野心,只是固于自守而已,在恒州与徐州的冲突中保持中立。 本来恒州到鹤州最近的路径是穿过徐州,但徐州是徐州节度使魏不离的辖区,眼下恒州和徐州正处于敌对状态,此路不通,而且送小溪出嫁目的是结盟于鹤州的公孙奢,如果恒州与鹤州一旦结盟,位于恒州与鹤州之间的徐州便处于腹背受敌的状态,因此,魏不离是绝对不愿意看到恒州与鹤州结成军事同盟的。 所以,此次送小溪远嫁鹤州不但不能通过徐州还要尽可能的隐秘,以免让徐州的魏不离知晓后从中阻挠。 鉴于此,恒州的龙氏集团决定,此次小溪嫁去鹤州只能绕道庆州。 但是,钦州是独立的藩镇,如果恒州派军队护卫小溪南嫁鹤州的话罗琦必然不许。 在诸侯林立,互相攻伐兼并的战国乱世,谁都不可能打开大门,放一支其他诸侯的军事力量进来,谁不怕借道是假,吞并是真,假道伐虢的典故难道还少? 一句话,恒州如果派军队强行进入庆州的话就如同向庆州宣战,恒州当然不会傻到结盟未成先给自己树一强敌,把本来中立的庆州推向对手怀抱。 还有,不管是罗琦借道给恒州,或者是帮魏不离堵截恒州的送亲队伍,都必然得罪另一方,无法再保持中立,所以,罗琦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帮其中任何一方的。 因为以上原因,恒州送小溪南嫁鹤州即不能派军队护卫,也不能让罗琦知晓,一切都必须隐秘行事。 但是,现在的天下刀兵连绵,不但诸侯之间战乱火并,各地更是盗贼横行,为了安全,又必须有一支武装力量护卫小溪南嫁,而这支武装力量最好不属于恒州,这样即使将来万一被罗琦知道,也不能怪罪于恒州。 在这种情况下,恒州的龙氏集团想到了使用雇佣兵护卫小溪,而天下最好的雇佣兵毫无疑问自然是狼心军团,不光是因为他们战力强悍,更重要的是他们极重信誉,一旦受雇,拼死也会完成雇主所托,所以只要狼心一旦答应受雇,对于雇主来说,无疑是吃了一枚定心丸,因此才会有楚歌一行受雇护送小溪南嫁之事。 这一日,楚歌一行来到一个叫大橘林的地方,这个季节的大橘林无边无际橘子花海开得正盛,微风中传来阵阵清凉的花香,让鞍马劳顿的过客困倦顿扫,细雨亲吻着风尘仆仆的旅人的脸庞,滋润着他们干裂的唇的却善解人意的不愿意湿透的衣衫,楚歌身处林中,举目四望,周围全是烟雨飘渺如诗一般的田园美景。 他以前也到庆州执行过任务,对这一地带并不算太陌生,知道这只是这只是表象而已,这如诗般美丽的地方其实是强盗巨寇杀人越货的理想猎场。 诸侯兼并导致天下混乱已久,此处山高林密,地处要冲,种种原因下导致这里的匪患极为严重,这些大大小小土匪山贼人数多的数千,少的几百,这些人聚啸山林,杀人越货,对过往商旅是个严重的威胁。 走在队伍前面做尖兵的七月的突然眼中冷光闪现,随即做出一个戒备的手势,楚歌走上前去,无需询问,他也发现了前方异常,对于他们来说,伏击与反伏击都是家常便饭。 楚歌朗声说道:“前方的朋友,可否出来一叙。” 过了一会儿,前方并无人答话,也无任何动静。 此时龙府军中的一个身材魁梧,长相威猛的一个姓戚的副将也走上前来,此次秘密护送小溪去鹤州, 楚歌其实并不希望有除狼心之外的人随同,毕竟他们此次任务第一要务是隐蔽和低调,人多反而有可能坏事,在战国乱世,尤其是敌对诸侯之间互相收买和渗透奸细在平常不过,谁能保证那些随同的人员里没有敌方的耳目? 但是龙将军觉得仅凭楚歌一行十来人力量太过单薄,不放心,坚持要派员同往,后来大家各自退一步,楚歌同意将军府可以派人同行,但人数要尽可能少,而且沿途一切都必须听从楚歌的安排,因此,楚歌一行除了狼心战士之外还有龙府的二十余名卫士。 戚副将放眼一望,并没有发现前方有任何异常,心想:这狼心的未免谨慎过头了,他们一行为了隐秘,乔装成茶商,一路上小心加小心,谨慎再谨慎,连小溪所乘马车都换过好几次,可是一路上风平浪静的,什么状况都没发生。 “又怎么了?”他忍不住出言询问楚歌,语气中嘲讽的意味尽显。 楚歌冷冷瞥了他一眼,见前方没有回应,再次喊道:“朋友,请出来说话,无需藏头露尾。” 过了好一会,前方终于有了动静。 “嘿嘿嘿兄弟们,人家都发现我们了,我等还是现身吧!” 这时从橘林深处飘渺的烟雨中走出一位剽悍的中年汉子。 中年汉子似乎是这群伏击者的首领,他话音刚落,听到号令的群盗各自从自己的藏身之处走了出来,人数足有一两百人楚歌和七月对视一眼,均想:来着不善!对方个个身形精悍,神情桀骜,绝非普通的乌合之众。 那个中年汉子脸上挂着冷笑,缓步走到楚歌跟前,阴冷的目光缓缓环视了楚歌一行人,神情倨傲的说:“留下车中龙小姐,你们可以活!” “阁下好大口气,可否报上名来?” 那中年汉子还未搭话,匪群中有一人喊到:我等乃“关北十一鹰”,识相的留下龙家小姐,否则!嘿嘿” 楚歌听过的“关北十一鹰”的大名,这是庆州境内最强大的一支悍匪,横行北地,人数虽不过数百人,但是其成员大部分是由刀客游侠组成,实力绝非一些聚啸山林的乌合之众可比,其头目“十一鹰”更是个个身怀绝技,十分厉害,那个与楚歌对话的中年汉子就是他们的老大赵炬,手中一柄长剑从未逢敌手。 听到赵炬的话楚歌等人心里都是一沉,一丝疑云浮上心头。 此时,龙府卫士早已按捺不住,他们都是正规边军中千挑万选的骁勇善战之辈,平时在军中都骄横惯了,此刻见一群山贼居然敢在他们面前如此放肆,早已按捺不住,纷纷刀出鞘,箭上弦,张口大骂:“哪里来的不知死活的狗贼,不怕爷砍了你的狗头吗?” 土匪这边也剑弩拔张,一场血战一触即发。 赵炬把手轻轻一挥,土匪们瞬间安静下来,他缓缓说道:“好吧,既然嘴皮子上谈不拢,那只有动刀子了,不过嘛”赵炬瞥了瞥嘴,继续说道:“咱们十一鹰也不想被人家说以多欺少,不如咱们双方各挑几个硬手,比武决胜负,我们输,拍屁股走人,你们输,留下马车和人,怎样?” 此言一出,楚歌一行面面相视,确实,如果双方一场混战,必然血流成河,而且对方人多势众,楚歌他们人数上处于劣势,但如果真的一对一的单挑的话,先不说阿劫楚歌等狼心高手,即使是龙将军的这二十余名卫士也是军中千挑万选的善战之辈,远非一些山贼强盗可比,如此看来,似乎楚歌他们更占便宜。 当然,楚歌等人并不指望这群强盗会信守承诺,输了走人,毕竟对方是强盗,以人杀为手段,劫掠为目的,但是,如果能趁机敲掉对方几个高手,即使不能让对方知难而退,挫败下对方的锐气也是好的,短暂的商议之后,楚歌他们表示同意。 “很好!你们当中谁是洛神剑士,我赵炬愿领教其高招。” 听赵炬这样说,楚歌心中一凛,眉头紧皱,陷入沉思,对方明知楚歌一行当中有洛神剑士,仍然出言挑战,要么是愚蠢,要么是真有其过人本事,是愚蠢还是有真本事楚歌不去理会,等一下手上自然见真章。 他现在忧虑的是另一件事:他们此次乔装护送小溪去鹤州,为了掩人耳目,扮作商队,一切都何等隐秘,然而对方却似乎对他们的底细一清二楚,楚歌怀疑,他们此行已经泄密,而且,很有可能被徐州的魏不离知晓,龙小姐此次嫁去鹤州的为了结盟,龙小姐是这次恒州与鹤州能否结盟的关键,而恒州与鹤州结盟对魏不离最不利,魏不离必然百般阻挠,这样就可以解释这群匪盗一来,不劫财,不劫货,直接要车中的龙小姐,楚歌越往深处想越是心惊,对方不但对他们此行目的和人员组cd一清二楚,而且对他们的每日行踪都了若指掌。 这就更不简单了,因为他们此次护送,虽然是借道钦州,但在大方向不变的前提下,每日的行程和路径都在临时调整和改变,从钦州通往鹤州的小径大道有很多条,对方对他们每日的行踪都了若指掌,只有一种解释,他们队伍中一定有对方的奸细。 因为,出了恒州,连龙府对他们的具体行踪都不清楚,楚歌信的过狼心兄弟,所以,奸细一定在龙府的卫士当中,这就麻烦了。 事实上楚歌猜的没错,在这个战火纷纷的乱世战国,藩镇诸侯之间派奸细互相渗透在正常不过,而且恒州和魏不离昔日同为镇北公韩术的部下,同朝为臣,他们之间互派卧底比别人更加便利, 徐州魏不离确实对他们的行动一清二楚,他也必须阻挠小溪嫁去鹤州,但是和恒州一样,他也不能直接派兵进入第三方藩镇截杀小溪,因此重金收买了钦州最强的强盗十一鹰截杀小溪,你恒州能请保镖,我为什么不能请杀手。 “不长眼的强盗,先尝尝爷爷的大刀。” 此时一声惊雷般的暴喝打断了楚歌的沉思,站在楚歌一旁的一员戚副将性格最是暴躁,对方点名要挑战洛神剑士,完全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他们都是军中骄子,如何咽得下这口气,一怒之下,便要找赵炬挑战。 这时匪群中也走出一人走出一个疤脸汉子,对赵炬说:“大哥,杀鸡焉用牛刀,既然他想找死,让兄弟成全他吧!” 赵炬哈哈一笑:“好吧,就交给老四你了。” 这个被赵炬叫老四的就是四鹰申大刚,他此刻脸上满是轻蔑的看着戚副将,完全没将对方放在眼里。 姜副将大吼一声:“狗贼,先吃爷爷一刀!” 话音未落,猛地拔刀向对方砍去,去势凶猛迅疾。 这类似偷袭的暴起发难,按理说对方实难躲避,可谁知戚副将长刀刀尖刚出刀鞘,突然感觉刀柄被猛地一撞,他手中的刀又完完整整的被送回了刀鞘。 戚副将又羞又怒,恨不得一刀将对方劈成两半,可是在前提是先要能将刀拔出,又过了二十几招,姜副将用尽各种方法,对方赤手空拳,放着腰间的长剑不用却始终能以近乎鬼魅般的招式让姜副将拔不出刀。 此时,众匪讥讽之声不绝于耳。 戚副将怒极,奋起拼命,忽地一拳击向四虎,紧跟着双腿闪电般连环数踢,这是他经过千锤百炼的绝技,终于把对方逼开,另一只手急忙拔刀,可是却拔了空,紧接着脖子一阵冰凉。 原来,对方抢去他的刀并架在他的脖子上。 申大刚冷笑道:“你和我比武,却连刀都拔不出,还比什么?” 说完申大刚手腕一抖,戚副将颈中鲜血狂涌,魁梧的身躯颓然倒地,龙府府军士一阵惊恐,继而怒骂,但对方手段高明,他们却无人敢在上前挑战。 “好本事!”楚歌缓缓走向四鹰申大刚,“在下洛神剑士齐楚歌,请!” 申大刚嘿嘿一笑,也不多话,手腕一抖,腰间利剑出鞘,白芒闪动直指楚歌咽喉,一上来就是凌厉的抢攻。 可是他这次的对手却是洛神剑士,几招过后,申大刚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天外有天,十几招过后,他已完全被楚歌凌厉的剑网罩住,对方仿佛不是人,能够把最简单的招式发挥到极致,申大刚约越打下去越是恐惧。 突然,楚歌长剑急进,申大刚大惊之下,长剑已经快要及颈。 申大刚也却有其真本事,千钧一发间,手中长剑急撩,同时就地一滚惊险躲过这招。 没想到楚歌如影随行,申大刚要站起,眼前寒芒再次逼近,申大刚只得再退。 接连被楚歌逼的连连后退,申大刚打定主意,这一次说什么也不能再退了,不然他四鹰的脸面何在,他好不容易站稳,正准备反击,眼前白芒再现,楚歌长剑似无质,似虚空,申大刚挡无可挡,避无可避,情急之下,他也顾不得脸面,又向后急滚,楚歌长剑贴着他的头皮掠过,削去他的发束。 虽然此次申大刚又有惊无险的躲过,不过此时他披头散发满脸通红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他心中怒极,正想破口大骂,楚歌长剑又至,申大刚顾不上痛骂楚歌,又急忙向后猛退。 就这样,楚歌每攻出一招,申大刚就被逼得后退几大步,楚歌攻出七八招之后,申大刚也被逼退了几十步,可是一直无法摆脱对方的剑网。 此时,楚歌又一招攻出后,申大刚已经退到盗群之中,被人墙所挡,眼看退无可退,匪群中杀出两人,终于截住楚歌,救下了申大刚。 “二位是谁?” 其中一个络腮胡子的独眼汉子说道:“在下十一鹰中六鹰韩劲!” 另一个矮壮精悍的汉子也自报家门:“在下十一鹰中排行第八的冷平安。” 刚才一瞬间的交手,楚歌已看出二人手底都十分辛辣,他知道此时截杀申大刚已经不可能。 于是,他收回长剑,下巴微扬,斜睥着惊魂未定的申大刚,冷酷的说道:“你找洛神剑士挑战,却在我面前连站都站不稳,怎么比?”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一章:橘林 这可不是充满浪漫情怀的武侠世界,杀人越货,刀口舔血的十一鹰也不是一诺千金的守信君子,刚才楚歌击败申大刚时所显露出的惊世绝技让十一鹰中人心惊胆颤,雄心顿消,他们自忖单挑谁都没有把握击败楚歌,便一声呼啸,仗着人多,一起扑向楚歌一行,狼心众兄弟对此毫不意外,也纷纷拔除兵刃应战,一时间,刀光剑影,血肉横飞。 激战中,龙府的卫士在与这些由游侠和刀客组成的群匪交战中,立即感觉军中那种大刀阔斧,猛冲猛攻的战斗方式与群匪那种腾挪闪躲,精妙诡诈的格斗技艺的差别,加之对方人多,龙府卫士们在群匪的攻击下几乎只有招架之功,发挥的做用十分有限,面对群匪的蜂拥围攻,狼心战士承受了大部分压力。 众匪的目标非常明确,击杀车中的小溪,他们如潮水般的凶猛攻击,狼心战士则紧紧环护着马车,但对手人数众多,不少悍匪冲破楚歌等设的外层防线,试图爬上小溪乘坐的马车,驾车的韩磊与车下护卫的沈家兄弟猛如疯虎,死战不退,击杀任何胆敢靠近马车的悍匪,很快马车周围横七竖八的撂下一圈悍匪的尸体。 但是,杀手数量众多且凶悍亡命,在他们潮水般的四面围攻下韩磊与沈家兄弟虽然勇猛拒敌,但依然难免顾此失彼。 一个狡诈悍匪,趁隙从背后爬上马车,一把掀开车帘,顿时一张狰狞嗜血的脸出现小溪眼前,惊恐到极点的小溪再也忍耐不住,吓得哇的一声大哭起来,那悍匪嘴角浮起一丝残忍,冷酷的挥刀,白芒闪动,眼见小溪就要血溅当场。 就在悍匪的刀锋离小溪的脖颈不过数寸之时,突然,那名悍匪连人带刀如同一只巨鸟般倒飞了出去。 原来是楚歌听见身后小溪的尖叫,百忙之中回头一睥,见形势危机,不顾当面缠斗之敌,转身解围,一把将那名试图击杀小溪的悍匪硬拽下车,被楚歌拽下的悍匪也是身经百战,身手不凡,还未落地就回到反击楚歌,这一反击,迅捷与狠辣兼备,对手实难防备,岂料楚歌更快,一剑将敌封喉。 不过,在楚歌转身救小溪的同时,也将自己的后背暴露给当面之敌,之前与楚歌缠斗的三名悍匪,见有机可乘,同时攻向楚歌后背。 这三人都是群匪中的高手,实战经验丰富,性格更是狡诈阴狠,他们三人选择的时机和攻击的招式都无懈可击,此刻楚歌技艺再高也来不及回防,实际上,在楚歌决定转身救小溪的同时也注定了他舍己救人的结局。 一些优秀的战士除了其卓越的武技之外还具有杀手的本能,楚歌的大脑还未来得及作出反应之前,他的杀手本能已经先于大脑作出反应,他如背后生眼,反手一阵急格,背后金属碰撞之声不绝于耳,同时急忙闪躲,虽然此,楚歌后背依然被划出一条细长的口子,却总算暂时解开了这必死之困局,若是楚歌反应和技艺稍差,此刻无疑已经倒在地上了。 背后攻击楚歌的三名悍匪偷袭未成,趁楚歌负伤之机再次抢攻。 此时,一道灰影闪进,挡在三名悍匪与楚歌之间,对三人一阵急攻,帮楚歌挡住三人的攻势。 来者正是肖剑,此时每一名狼心战士都在于数量不等的悍匪缠斗,此时,之前与肖剑缠斗的悍匪也乘机从侧面夹攻肖剑。 经肖剑一挡,缓过气来的楚歌对之前偷袭他的三名悍匪看也不看,没有半点犹豫,于千钧一发之际纵身迎上,挥剑逼退夹击肖剑的匪徒,两人的配合天衣无缝,如同演练了千万遍,于间不容发之际将群匪的夹击化解。 可是此时小溪却依然险情不断,群匪不断从楚歌他们组成的外围防线缺口涌入,袭击车上的小溪,一名悍匪挑翻了一名龙府卫士,虎跳上车,掀开车帘,对着小溪当胸就是一剑,势大力猛,隐隐有破空之声,若被刺中,小溪绝对无法幸免。 此时韩磊离小溪最近,见形势危急,来不及多想,一把抓住那致命一剑,不顾手掌被锋刃割鲜血淋漓,死不松手,悍匪眼见手中长剑离小溪胸口不过半寸,可是被韩磊牢牢抓住,再也递不尽半分,悍匪反应极快,另一支手立即抽出腰间短刀,狠命刺向小西,韩磊亦当机立断,扔掉不便近身格斗的长枪,一声大吼,将悍匪扑下马车,同时左臂死死紧箍悍匪脖子,一声暴喝之下,天生神力的他竟硬生生的将悍匪的脖子扭断。 韩磊与刺客跌下马车之际,另外两名悍匪也跳上马车,沈家兄弟中的持毅见状,也一个虎跳上车,斩翻其中一名杀手,不过另一个杀手却要厉害得多,他是飞天十一鹰中排行第七的七鹰苏胜,手持双剑,他挥剑引开持毅的兵刃,手腕一沉,剑锋略转,直奔小溪咽喉,持毅又急又怒,大吼一声,手中长剑对着苏胜当头猛斩,苏胜冷冷一笑,左手长剑倒转,刺向持毅胸口,右手长剑依然刺向小溪。 苏胜此招,相当高明,可谓攻守兼备,持毅若不撤招躲开,必被苏胜左手长剑洞穿胸口,同时他右手剑亦能刺穿小溪咽喉。 可是谁知,持毅没有一丝犹豫,不躲不避,长剑继续斩下,苏胜大出意料,没想到对手不求自保,竟要与他同归于尽,此时他再不变招,固然能杀死持毅和小溪,但自身也难免一死,生死之际,苏胜退缩了,命是自己的,他犯不上为杀小溪而搭上自己的命。 于是,苏胜顾不得伤小溪,急忙就地一滚,滚下车去,与间不容发之际避免了与对手同归于尽。 不过这时候,更多的刺客围攻上来,刀剑齐下杀向小溪,突然,一袭黑影鬼魅般奔入刀剑组成的光影漩涡之中。 来者正是凌劫,一阵绵密的金属碰撞之声之后,凌劫用神乎其技暂时杀退群匪,不过他自身也多处负伤,一身黑衣也被鲜血染得暗红。 楚歌看在眼里,心中焦急无比,他心里清楚:杀手人多势众,目标明确,再这样困斗下去,时间一长,难免被杀手得逞,于是他扯着脖子对阿劫喊道:“阿劫带龙小姐杀出去,我与众兄弟为你断后。” 阿劫撂倒一名试图靠近小溪的刺客,头也不回的说道:“此次任务由你负责,你走,我与兄弟们断后!” 楚歌知道:此时他们个人的安危都不重要,护得目标周全才是第一,眼下时间紧迫,楚歌也不再争执,他冲过去一把从车中拽出小溪,将吓得六神无主的小溪在负在背上,瞪着血红的眼喊道:“结横冲阵,杀出去!” 楚歌一声令下,狼心战士立即显示出高度的默契和协同:肖剑和飞狐强势开道,挡着披靡,楚歌一手背着小溪一手持剑,击杀一切靠近之敌,韩磊,阿狗,沈家兄弟左右环护,凌劫,宋湜大哥断后,七月居中策应,一切就如演练了千百篇。 战场态势突变,狼心战士把之前的那种江湖厮杀迅速演变成了军队协同冲锋,十名狼心战士一起发力,如同一部势不可挡的战车把善于单兵作战的江湖豪客冲散。 此时阿狗也对龙府的卫士大喊:“哎,爷们儿,分成两队,交替掩护,一起杀出去。” 之前分散开来陷入苦战的龙府卫士本来是沙场上的骁勇之辈,可是们擅长的是战场上的大刀阔斧,破阵夺营,而这些江湖刀客游侠擅长的是单兵格杀,现在双方混战厮杀,龙府卫士是以已之短对彼之长,因此相当吃亏,此刻听阿狗一喊,这些卫士立马理会,组成两队,左右交替掩护,渐次后退,组成一个半圆形的防线,韩磊和阿狗也加入他们,顿时发挥出军队团队作战的优势,刺客们不知厉害,试图强行突破,不一会就被毙伤数人,攻势顿挫。 此时,在龙府卫士强有力的支持,楚歌他们的压力顿时减轻不少。 匪首赵炬见战场形势突变,大喊:“我飞天十一鹰倾巢而出,今日还让人走路的话以后就别在江湖混了,今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说罢带头猛攻,其他匪徒见老大都在拼命,也都发了狠,拼命的截杀。 一边拼了命的往外冲,一边拼了命的挡,双方在这美丽的橘林中上演着一场绝命追杀,猩红的鲜血洒在泥土中,嫩草上,洒在洁白的落花上,有一种奇异而妖艳的美,并一路延伸到远方。 早已吓傻的小溪迷迷糊糊间感觉有一个男人将她负在背上,拼了命的往外冲,可是那群凶神恶煞的杀手像一群狼,紧紧的咬住她俩不放,好在那个背他的男人十分的英勇,背着她左冲右突,挡者披靡。在他的身边也紧紧跟随着一群人拼了命的保护她俩,拼了命的挡住那些坏人,可是更多的坏人涌向她俩,眼前刀剑起舞,鲜血横飞,一道道猩红和白芒交织 渐渐的,小溪发现身边保护她俩的人越来越少,最后一个都没有了。 而追杀她俩的坏人也是越来越少,后来只剩下几个人,好在背她的那个男人把他们一一击倒了,在放倒最后一个时,她明显感觉到背他的男子踉跄了一下,差点把她摔下来,后来背她的那个男子好不容易终于站稳,背着她摇摇晃晃的继续往前走,他扑哧扑哧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似乎肺都快要喘出来了 后来,那个男子终于走不动了,一下在瘫坐在地。 很快,小溪也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她看见背她的那个男子正在小河边清理伤口,月光下,他的侧脸显得倔强而孤独,这时一道流星划过天际,在黑夜中是那么绚烂而美丽,他只抬头看了一眼,很快又埋下头清理伤口。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二章:以身做饵 兄弟们拼死断后,加上此处山高林密,提供了天然的掩护,楚歌背着小溪终于逃过了追杀。 还好,小溪并没有受伤,只是受惊过度,神情有些恍惚,楚歌虽负伤多处,不过都并无大碍,眼下最大的麻烦是楚歌与兄弟们失散,此处山高林密,地形复杂,要找人如同大海捞针,所以楚歌放弃去寻找兄弟们的打算,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十一鹰的杀手要想找到他俩也不容易。 虽然迷失在野外,但狼心战士从小都受过严格的野外生存训练, 因此楚歌并不担心,他带着小溪在荒野中跋涉了几日来到一处叫榕城的小城,城虽然不大,却也算繁华,楚歌一行原计划就会经过榕城,那里有狼心的秘密联络点,楚歌知道,兄弟们一定会到这里留下信息的,他担心兄弟们的安慰,迫切需要了解到兄弟们的情况。 进城之后,楚歌把小溪安排在一个不起眼的客栈之中,对小溪说:“我要出门办点事,你呆在这里别乱跑。” 小溪神情恍惚,傻傻的没有反应,这些天小溪都这种状态,楚歌心想,会不会就这么一下子就吓傻了? 这不是没有可能,她这个久居深闺的大小姐,一下亲身感受到江湖上的血雨腥风,明晃晃的刀片就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好多次都差一丢丢要了她的小命,这么刺一激的经历,她精神上受点刺一激那也是很正常的,还说回来,要是经历过这些事,龙小姐还能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反而不正常了。 “不过这样老老实实的也好,省的给老子添麻烦”楚歌心中暗想 之前一路上小溪可没少找楚歌的茬,让楚歌相当的头痛,只要能把小溪囫囵个的送到鹤州,管她傻不傻,他们就算完成任务。 想到这,楚歌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又把刚才的话大声的再说了一遍,这次小溪终于回过神来,一把抓住楚歌衣袖,惊恐的说道:“不行,你要带上我,我怕。” “我要去的地方不能带你去,放心,我很快就回来。” 小溪抓住楚歌衣袖,只是摇头,说什么也不放手,眼泪都快急出来了,“不不,你不能丢下我!” 她这种态度,楚歌相当满意,之前在龙府时,少将军傲月曾嘱咐过楚歌:“我这个妹妹看似柔弱,其实很倔,鬼点子又多,路上你要看好她,不光是要保她安全,也要防止她逃跑,实在不行,你就把她绑去鹤州!” 傲月将军和小溪一奶同胞,对小溪十分的了解,他知道倔强的小溪从不会轻易的改变主意,尤其是在南嫁鹤州这件事上,态度更是坚决,她一夜之间这么爽快的答应出嫁,其中肯定有鬼。 小溪骗得过父母,却不能完全骗过一奶同胞的亲哥哥。 因为这个原因,楚歌一路上把小溪都看得很紧,不过现在楚歌要去的狼心秘密联络点却不能带狼心以外的人去,但是,楚歌又怕把小溪一个人留下她会打什么鬼主意,正考虑要不要按照傲月将军说的办,把小溪绑起来,此刻见小溪吓成这个样子,顿时放心了:看样子她一个人是绝对不敢乱跑的!” “你可千万别出去,坏人到处找我们,要是被他们碰上,你知道后果!”楚歌虽然觉得小溪不会再跑了,但是有必要再加上一层保险,于是吓唬小溪。 当听到楚歌说刺客在找她时小溪明显的哆嗦了一下,脸色更加惨白,惊恐的看着四周,仿佛刺客就要破窗而入。 看小溪吓成这样,楚歌完全放心了:“你只要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就没事!” “那好吧,你快点回来,我怕”小溪见楚歌说什么也不带她去,只好无奈的说道 “恩,我很快回来,你好好待在这里。”说完,楚歌就放心的出门去了。 但凡一个强大的军事集团,都有其可靠高效的情报组织,狼心也不例外,狼心的情报组织叫“夜影”_像影子一样无处不在,像黑夜一样隐蔽神秘,因为一个情报组织是否卓越高效,最重要的就是隐秘和渗透能力,关于这两点,“夜影”实至名归,绝对配上它的称呼,它的情报网遍布各地,其中榕城就有一处机构。 在之前楚歌等人制定的护送路线中,本就计划要经过榕城的。 楚歌知道,兄弟们活着的话一定会经过榕城,给他留下消息,但是为了隐秘,楚歌绝对不能带狼心以外的人去,所以他才会把小溪留在客栈里。 楚歌出门之后,看似在街上漫无目的闲逛,在确定没有人跟踪之后,他七拐八拐的进了一条偏僻的老街,这条街靠近城西,位置有些偏,比较冷清,加上已经到了傍晚,街上人烟稀少,偶尔有神色匆匆的路人走过,也只顾埋头往家赶。 楚歌来到一处字画店门口,店看上去是老店,门上的鲜艳红漆由于时间久远都变成了暗红,且有些斑驳,大门正上方牌匾有些古旧,牌匾上“如意轩”三个字却是名家手笔,苍劲雄厚,给这小店平添了一些古朴典雅的味道。 此时天下刀兵连绵,人们自然少了些闲情逸致,书画店里十分冷清,楚歌进得店中,只有一个掌柜和一个伙计。 掌柜大概五十开外,身材稍胖,细眼圆脸,唇上一抹山羊胡,看到楚歌进来,急忙起身招呼:“这位公子有何需要,请随便看看,本店虽小,却是老店,店中不乏名家精品。” 掌柜满脸生意人招揽生意的微笑,细眼迷成了一条缝。 他一边招呼楚歌一边对着一旁打着瞌睡的年轻伙计喝到:“二牛,还不起来招呼贵客,一天除了吃就知道睡,白养你这个饭桶了!” 那个叫二牛的伙计坐在一旁的角落,头像小鸡啄米似的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掌柜这么一喊,他像被针蛰了一下,忽的一下了起来来:“啊,有贵客到了,贵客好!” 他虽对着楚歌殷勤的笑着,却眼神迷茫,嘴角还残留着口水,愣头楞脑的一副憨直后生的模样。 但是楚歌知道,这些只是表象,能够做狼心“夜影”情报人员,那个不是干练机警之辈? 楚歌直奔主题,用狼心自己人才知道的暗号接上了头,掌柜一听,神情渐渐变得凝重,一些列复杂的暗号核对无误之后,掌柜的对伙计说:“你看住店,别让外人进来。” 憨直后生点点头,像换了个人似的,刚才那副傻头傻脑的样子顷刻不见,显得得干练机警起来。 掌柜的把楚歌带到后院,来到厢房,打开一处暗门之后,来到地下室一间屋中,床上躺着一个人,楚歌一看,正是七月。 七月也看到了楚歌,急忙起身相迎,兄弟劫后相见,楚歌一把抱住七月,却发现七月右手衣袖空落落的,“七月兄弟,你的手!” “橘林一战,丢了。”七月淡淡的说。 楚歌知道,他是为自己和小溪断后遭的,七月虽说的轻描淡写,但楚歌知道,当时场面必然是十分的惨烈。 楚歌心中一阵难过,过了一会儿,他问道:“其他人怎么样?” “龙府的卫士伤亡过半,咱们兄弟也大多负了伤,不过都无大碍,就我不争气,断了一只手,兄弟们让我留在这里养伤,伤后之后再去找他们,不过” 说到这里,七月神情一阵黯然:肖剑大哥战死了他留下挡住敌方十几名好手,不过在剩最后一口气之前,他把和你动手的那个四鹰干掉了。” 七月说完,两人又是一阵沉默。 好一会之后,七月问道:“龙小姐怎么样?” 楚歌说:“她没事,被我安排在客栈里休息。” “楚歌哥哥,你有没有怀疑过咱们这次行动已经泄密?” 和耿直的韩磊沈家兄弟不同,七月的心思缜密得多。 “有,而且我怀疑,不单是咱们这次行动泄密,而且咱们队伍里很有可能还有敌人的奸细,否则敌人不可能对我们的行进路线,日程,人员组成等等一切了若指掌。” “对,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内奸不可能是我们狼心兄弟,这一点我确信,因此,敌方奸细很可能是在龙府卫士中的人,楚歌哥哥,有一件事情还要请你不要怪罪” 七月解释道:“当时你与我们失散,形势又十分紧迫,我只好擅自做主,当时,我与兄弟们商议之后决定:原定任务不变,找一个女子装扮成龙小姐,由兄弟们和龙府卫士继续护送她去鹤州,把杀手吸引过来,你单独护送龙小姐秘密前往鹤州” 楚歌想着七月说的话:在几乎可以肯定他们队伍中有内奸,他们一举一动都被敌人掌握的情况下,七月的计划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 只是,很多细节上却必需要注意,否则很容易露出破绽,比如说,找人假扮龙小姐,可是龙府的卫士岂能不认识龙小姐,又怎么骗过队伍里隐藏的内奸等等,楚歌将这些疑虑都说了出来。 七月笃定的说道:“楚歌哥哥放心,之前你和龙小姐与我们失散,我们找了一个人假扮龙小姐,那个女子身材和龙小姐长的差不多,再戴上面纱,从外表上看,根本分辨不出来。” 楚歌知道,小溪平日里也带着面纱,之前为了不被人认出,楚歌要求小溪尽量呆在车上,若不得已非要下车,也必须戴上面纱。 楚歌担心的是两人的声音是否相同,要知道,龙府的卫士肯定熟悉小溪的声音。 七月说:“这一点我们也考虑过,我们对龙府卫士的说辞是:找到你俩时,你负伤很重,被我们安排到一僻静处养伤,龙小姐却受到了惊吓,需要多修养,我们尽量让她少说话,少接触” “楚歌哥哥放心!”见楚歌还有疑虑,七月自信的继续说道:“兄弟们处处小心,内奸一时半会儿肯定发现不了,之前我们也曾考虑支走龙府卫士,由我们兄弟护送假龙小姐去鹤州,这样似乎更稳妥,不过后来一想,我们若支开龙府卫士,内奸必然警觉” “而且,更重要的是”七月继续说道:“我们的目的是引开十一鹰的杀手,需要内奸为他们传递消息,只要他再次向外面传递消息,兄弟们就能找出他,到时候,咱们也先不惊动他,甚至可以把咱们需要他传递的消息故意泄漏出来,等咱们不需要他时,自然会将他控制。” 关于这一点,楚歌绝对相信兄弟们:狼心战士都受过严格而专业的追踪与反追踪训练,加上他们已经知道内部有奸细,必然处处留意,只要内奸再次向外传递队伍的行踪,兄弟们就一定能够找出他。 “只是”楚歌对七月说道:这样一来,兄弟们以身做饵,处境可就危险了。” 七月把手一挥,说道:“狼心儿郎,生来就与危险相伴,怕它个甚,只要哥哥能把龙小姐送去鹤州,不使狼心的荣誉蒙羞,兄弟们全死光了也是值得,我本想和兄弟们同行,可是兄弟们一来让我在此处养伤,二来我们知道你一定会来这里打探消息,所以让我留下来给你传话” 说到这,七月抓住楚歌的肩膀:“楚歌哥哥,我伤没什么,让我和你一起去,多个人多个照应,兄弟们都去拼命,我一个人在这里实在没法安心养伤啊!” “不,你好好在这养伤,兄弟们放心,只要齐楚歌还有一口气在,也要把龙小姐送到鹤州,绝不使狼心的荣誉蒙羞!” 就在这时,掌柜的进来了,手里托盘上还端着一些吃食。 “谢谢老伯!”楚歌向掌柜的点头致谢。 七月突然说道:“哥哥,你知道那个假扮龙小姐的女子是谁吗?就是这位老伯的亲身女儿。” “啊”楚歌对老伯长鞠一躬,说道:“齐楚歌和众兄弟无能,连累老伯的女儿以身犯险!” ”说什么连累不连累的!”掌柜扶起楚歌,淡淡的说道:“都是狼心儿女,能为狼心尽一份力,虽死无悔。再说,咱狼心的女儿可不是那娇滴滴的龙小姐,手底下硬着啦,她会照顾自己的!” 七月也说道:“老伯放心,咱们兄弟说好了的,就是咱们兄弟全死光了,也要保护好咱们我们狼心的姐妹!” 此情此景,让楚歌既酸楚又骄傲,越发感觉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 值得一提的是:狼心军团中的成年男丁因为年复一年的战斗减员,人数不多,但是军团中的孤儿寡妇老人的数量却是十分庞大,加上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生存环境等诸多因素,因此,虽然他们扼守要道,能够收取过往商旅源源不断的通关税,但依然不足以养活全军团的男女老少,当然,狼心军团也不会因此向过往商旅加重关税,因为这无异于杀鸡取卵。 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雇佣兵的他们完成任务获取报酬不仅是他们谋生的重要手段,更是他们唯一的尊严和荣耀。 数百年来,为了这一荣耀狼心军团牺牲了多少英烈,流了多少热血,因此,楚歌心中发下重誓:无论如何也要把龙小姐送到鹤州,绝不使狼心无数儿女用鲜血换来的荣耀蒙羞。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三章:尊严和荣誉 楚歌回到客栈发现:小溪不见了,他心里大惊:难道杀手那么快就到了?他按捺住心中的惊惧迅速的查看了一下屋内:屋里摆设完好,没有搏斗挣扎的痕迹,也没有血迹,应该不是刺客追到,但是不管怎样,那个傻妞绝不能有事,否则他对不起兄弟们,更对不起数百年狼心父辈用鲜血换来的荣誉。 这么大个人不可能凭空消失,一定会留下些蛛丝马迹,反正现在生要见人,是要见尸。 他稍作镇定之后,来到柜台,客栈小二正在柜台上打瞌睡,哈癞子顺着嘴角留了一大滩,心急火燎的楚歌一把将他抓起:“店家,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姑娘去哪里了?” 睡眼朦胧的店小二正在做着美梦,突然被楚歌一把抓起来,正好不气恼:“斯文些,斯文些,休得粗鲁” “对不住,事出紧迫,得罪之处请莫怪。”楚歌赔了一个礼 “别慌,没事,那姑娘是自己走出去的呀。” 原来,之前楚歌前脚一走,小溪眼中的惊恐立马不见,脸上的愁容一扫而光,高兴的哼起了小曲:“哼,还以为有多么了不起啦,不过是头脑简单的家伙,你当本姑娘是吓大的么,天下那么大,坏人那有那么容易找到我?” 所谓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嘛!她之前在客栈假装吓得六神无主的样子都是为了麻痹楚歌,打消他的警惕。 这个叫齐楚歌的家伙太讨厌了,一天天把她盯得死死,不过,刚开始的时候小溪姑娘确实被吓得不轻,可是后来,好几天都没有见到刺客,小溪姑娘以为摆脱他们了,茫茫人海,找一个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况且在城里大庭广众之下,即使有刺客,他们敢乱来吗?有什么好害怕的? 毕竟是将门之女嘛,总还有些胆气的,不然她也不敢一个人离家逃婚了。 楚歌又哪里晓得她这么狡猾,此刻只有焦急的向店小二打探:“她去哪里了?可曾留下口信?” 小二把眼一翻,说道:“那姑娘对你很重要吗? 楚歌“嗯”的一声,心想:“废话,不重要我能急成这样?” “去哪里我就不知道了,腿长在她身上,不过,姑娘叫我给你带个话”说道这里,小二打住不说,只拿盯着楚歌,一脸狡黠。 楚歌掏出一块碎银仍了过去。 小二收起银子,慢条斯理的说道:“那姑娘说,她不会去鹤州,叫你不必找她,谅你找也找不到,她现在要去完成她一个人的旅途,看看这个世界!” 楚歌心中愤怒之极:你要去一个人的旅途,你要看看这个世界,可是你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危险! “那姑娘还留了一封信”店小二说 楚歌又甩过去一块碎银过去, 小二嫌少,只是含笑的看着楚歌 因为之前小溪曾给他说:“我不让你白帮忙,和我一起的那个男的要是向你打听我的消息,你可以趁机狠狠的敲他一笔,他一定会给的,当时小二哥会意的点点头,一幅我懂了的样子 这自然是因为小溪讨厌楚歌,要让他破破财。 楚歌心中不耐烦之极,“啪”的一声将洛神短剑插入柜台,杀气腾腾瞪着小二 小二心中大惊,急忙说道:“别急!别急!我给你,把刀子收起来好不好!”说完抖抖索索的从衣兜里摸出一信封。 楚歌一把抢过,信封上的字迹娟秀,写着“私信勿启”,楚歌可不管这些,正准备撕开。 小二怯怯的说:“那个姑娘说,这信你不能看,要转交给她的家人。” 楚歌把眼一瞪,小二不说话了。 楚歌取出信后,看到信中内容大概是:她不要包办婚姻,不想成为男人的附庸,她想要追求自己的幸福把握自己的命运,她还想去看看这个世界,玩够了就会回家,叫父母亲大人不要牵挂等等,末尾还向父母告状,说楚歌一路上欺负她,叫他们替她教训楚歌。 楚歌看完信,铁青着脸冲出门外。 店小二对着他的背影“呸”的一声:“又凶又抠门,怪不得你老婆要跑!” 离开客栈后,小溪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自由,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游,远离种种羁绊和烦心事。 不过,一个人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从未出过远门的她最初还是有些忐忑的,可是她的忐忑很快就被一种孤身流浪的浪漫情怀占据,这是一场属于她的自由之旅和浪漫历险。 干净整洁的青石街道上,一个小吃摊吸引了小溪的注意,这个小摊摆在一棵巨大的老树下,摊子虽小,吃客却不少,椅子不够,一些人坐在石阶上或者干脆蹲在地上捧着碗吃,脸上的表情看起来都是一副十分的享受的样子。 “有没有这么好吃呀?”小溪姑娘心想:她这次出来就是要吃点好吃的,看点有趣的,玩点好玩的,怎么能放过这样的美食啦? 于是她走了过去,对摊主轻轻说道:“老伯,给我也来一碗!” 她的到来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大家看着这个气质高贵,如仙女般的姑娘来到这样的路边小摊吃东西,既惊讶又惊艳。 小摊只有两张小桌,人们很快自觉的腾出一张桌子:这个仙女似姑娘的可不能像他们这样蹲着吃,小溪微微一笑表示感谢。 很快摊主老伯端上一碗像琥珀般金黄粘稠的东西,看起来十分的可口,小溪轻轻的尝了一口:“哇,天下既然有如此的美味的东西!” 刚开始小溪还是顾及自己的风度,只是小口小口的吃,后来就学大家一样大口的吃了。 她很快吃完一晚,意犹未尽,后来又要了一碗,肚子已经有些饱了,她不小心打了一个饱嗝。 她急忙捂住嘴,不好意思的四下张望。 记得小时候,她也是不小心打了一个嗝,母亲就不厌其烦的唠叨,说什么作为龙府的小姐一举一动都要符合大家闺秀的规范什么的 此刻,小溪看着周围的人都没有注意,大家吃相都很本色,于是又故意打了一个嗝,见还是没有人发觉,不由得心中窃笑,像一个调皮的孩子捣蛋之后没有被人发现,正为自己的恶作剧沾沾自喜啦! “哼!你们不让我做的我偏要做,现在总没有人管我了吧!” 这种小摊,虽然食客很多,但几乎没有像小溪这种大户人家的小姐光顾,大家都愿意坐在石阶或蹲在地上捧着碗吃,她那一桌一直空着,淳朴的人们都觉得自己这样的凡夫俗子人配和小溪这样看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着同坐一席。 不过此时一个人影毫不客气的坐在她的对面。 “呀!齐楚歌,你怎么找到我的?”小溪抬头一看,十分的惊讶 楚歌不说话,只是“哼哼”冷笑,他一脸风尘,想必这些天为找小溪受了不少奔波。 “老伯,给这位小哥来碗粥!”小溪说完,也不再说话,只顾低头喝粥。 两人赌气似的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楚歌先开口。 “你给我听好,我只说一遍!”楚歌死死的盯着小溪说道:“你能活到今天,不是因为你龙小姐福大命大,贵人天佑,你的命是我的兄弟们拼了命从阎王哪里抢回来的!” 小溪知道楚歌说的是事实,若不是楚歌和他的众兄弟拼死相救,她的确早就死了,于是说道:“你的兄弟他们都还好吧?” “很好!怎么会不好?“楚歌因为激动语气发抖:“死的死,伤的伤,他们和你一样,也是父母所生,当然,你会说,这不关你的事,我们本来就是拿人钱财,替人卖命,我们的命不是命” 小溪起身对着楚歌轻轻的行了一个礼,打断他说道:“不!不是这样!我为你的兄弟非常的抱歉,我也不想你们有事,谢谢你们救了我,也谢谢你!” 小溪说这些话时一脸真诚,楚歌知道她说的是实话,神色稍微缓和。 “可是!”小溪接着说道:“我不想嫁去鹤州,我追求自己的人生和幸福有错吗?” 楚歌说道:“你要追求什么是你的事,我管不了,也不想管,我想告诉你的是:你今天能够悠闲的坐在这里,是我的兄弟以身做饵引开的追兵,所以,你最好跟我老老实实的去鹤州,你要是害我的兄弟们白白牺牲,到时,无论你身份多么高贵,无论你躲在天涯海角,我也绝对不会放过你!” 说这话时,楚歌一幅杀气腾腾的样子,小溪不由得有些害怕,怯怯的说道:“父母亲和哥哥逼我去鹤州,就是把一个年轻的姑娘送入火坑,而你就是帮凶” 楚歌冷邦邦的说道:“我说过,你的事我管不了,也不想管!” 小溪生气了:“早就知道你们唯财是图,毫无人情味,不就是要钱吗?我有钱,都给你,让我走!” 小溪带了不少金银首饰,都是价值不菲,她打开包裹堆在楚歌面前。 “你说什么?”楚歌是真的暴怒了,脖子上青筋凸冒,眼中要喷出火来,手按剑柄,霍地站了起来。 小溪看到暴怒的楚歌,真的害怕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楚歌叹了一口气,自觉有些失态,跟一个姑娘计较什么? 外人怎么会理解:狼心的确是为了钱财替人卖命,可是那只是为了养活族人,只是为了生存,和那些唯利是图的杀手不一样:狼心一旦接受任务,任务途中,不管任务如何艰难,对手开出的条件如何优厚,他们也绝不会动摇,即使付出自己生命为代价也要去完成任务,这是他们唯一的尊严和荣誉,为了维护这一尊严和荣誉,数百年来无数狼心战士付出了鲜血和生命 可是这些,这个千金小姐又怎么会懂啦?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四章:略施小计 大街上,一个凶巴巴的年轻男子和一个美丽的姑娘正在激烈争执。 “好吧,我最后问你一次,到底走不走?” “不走,要走你自己走!” “很好!”楚歌失去耐心,直接去拽小溪。 小溪蹲在地上,赖着不走,可是楚歌力大如蛮牛,那是小溪抵抗得了的。 没有办法,小溪只有大喊救命,引得路人纷纷围观! 楚歌说:“你住嘴。” 小溪说:“你住手我就住嘴!” 楚歌当然不会住手,继续拽着小溪往前走。 突然有一位铁塔般的身影挡住他的去路,楚歌抬头一看,是一位身形高大肥壮的大婶,目测接近二百斤,此时一手拿着菜篮,对着楚歌怒目圆睁:“怎么回事?一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姑娘!” 小溪立即说道:“这人光天化日强抢民女,求大婶救救我!” 大婶狠狠的瞪了楚歌一眼,说道:“姑娘别怕,到底怎么回事,大家给你做主,光天化日之下没有王法了么?” 小溪娓娓道来,添油加醋,只把楚歌说成是一个十足的大恶棍。 她长得极美,说话声音悦耳动听,不急不缓,听到耳中,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加上事实摆在眼前,楚歌的行为看起来确实和抢差不多,大街上所有的围观路人立马对小溪的话深信不疑,再加上她一副楚楚可怜的表情,水汪汪黑眸露出柔弱无依,完全是我见犹怜。 此时无论男女老少,连平时最胆小懦弱的人都有一种强烈的保护弱者的使命感,尤其是男的,都想英雄救美。 一个年老长者,须发皆白,颤巍巍杵着拐杖,义愤填膺的指着楚歌骂道:“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光天化日居然有人如此作恶,我今天拼了这把老骨头也要惩恶扬善。” 说完老人家高高举起拐杖,便要教训楚歌,只听咔嚓一声,不知是由于过于激愤,还是动作太大,老人家一不小心闪了老腰,加上看到楚歌腰间长剑,明白打架这玩儿早已不适合他老人家,于是决定改用说服教育。 他一边扶着腰一边边语重心长的说道:“年轻人要学好,岂能做万恶的强盗,这样如何对得起你父母师长?你看人家姑娘多水灵噢不多可怜,赶快放了人家,悬崖勒马才是正道,这样的姑娘谁都喜欢,咳咳,但是不能硬抢呀!” “不不,不是这样!”楚歌脸涨得通红,又急又气,本来就笨嘴笨舌的他此刻更加解释不出个所以然,加上大家对小溪深信不疑,对他这个强盗深恶痛绝,谁都不信他。 无奈之下楚歌便想硬闯,突然眼前飞来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隐约间还伴有一股强烈的异味,楚歌来不及分辨这是什么阴毒暗器,立即拔出腰间长剑一剑挥去,洛神剑士名不虚传,一剑把那黑乎乎的东西刺穿,拿过来一看:怪不得有股强烈的恶臭,原来是一只臭鞋,楚歌拿眼一看,挡在他面前的大婶正光着一只脚,于是明白了它的主人是谁了。 “肥婆,敢动手,知道我是谁吗?” “肥婆?”大婶一听,更是怒火万仗:“我管你是谁,敢叫我肥婆你就死定了。” 另一只鞋奔向楚歌,同时把菜蓝里的鸡蛋白菜当做暗器扔向楚歌,楚歌身形矫健,左躲右闪堪堪躲过,正待松一口气,突然眉心一凉,用手一抹,原来是一口老痰,正是大婶的连环后招,大婶的战术很简单:打不死你也要恶心死你。 楚歌大怒,心中大骂大婶卑鄙无耻,想我齐楚歌身经百战突然,楚歌感觉后脑被人用棍子狠狠的敲了一下,回头一看,正是刚才那老大爷用拐杖偷袭他。 楚歌一脸悲愤,今日洛神剑士虎落平阳,虽然被小溪污蔑为强盗,但是人家楚歌又不是真的强盗,总不能真的给这俩见义勇为大婶大爷来个一剑穿心吧? 此时围观众人见大婶和大爷率先动手,早已义愤填膺的他们也纷纷出手教训这个光天化日强抢民女的强盗,其中一些大妈大婶尤其勇猛。 楚歌心想:“连这些大婶大妈都如此剽悍好斗,此地不宜久留。”就想拖着小溪跑路,可是此时哪里还找得到小溪,人家早已趁着刚才的混乱逃得无影无踪。 罢了,罢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楚歌作为洛神剑士,跑路的本领自然是一流,他一拔腿开溜,这些群众足足追了一条街,硬是没追上楚歌。 逃过大妈们追杀的楚歌心中满是悲愤,想我洛神剑士不曾在拿刀剑的敌人面前后退半步,今日却被一群大妈大婶追得满街乱窜,还好兄弟们没有看见,不然丢人丢到家了。 这么一来,小溪又跑掉了,恨得牙痒的楚歌疯了似的到处打探她的消息,可是茫茫人海,要找一个人可也不是那么容易。 一日徬晚,又累又饿的楚歌发现一处路边的小客栈,客栈门口的灯笼已经点起,在风中摇晃,招引着疲惫的旅人,他决定先进去填饱肚子,再顺便看看能否打探一下小溪的消息。 进到店中,楚歌发现客人并不是太多,他找了个空桌坐下,这时一个鼠眉贼眼的中年掌柜过来招呼楚歌:“客官,要用点什么?” “两碗素面。”楚歌道 “客官,本店的酱牛肉不错,要不来点?” “不用了。” “那么本店红烧肘子,糖醋里脊都是一绝,配以本店老酒,客人吃了都说好,要尝尝吗?” “不用!” 掌柜的撇撇嘴,说道:“客官,一个人在外奔波辛苦,亏什么也不能亏待自己的肚子,你说是不?” “我说了,两碗素面!”楚歌皱眉说道,语气明显不耐烦掌柜的讨了个没趣,嘴里嘟囔着走开。 这时,一阵谩骂声飘进楚歌耳中,他寻声望去,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大汉嘴里骂骂咧咧:“你个贱奴,老子花了二十贯大钱买你,供你吃供你住你居然敢逃跑,你下次再跑试试,看老子不打断你的腿!” 在他旁边,跪着一个年轻女子,衣衫朴素,上面有好几补丁,脸上虽灰仆仆的但难掩清秀,此时正吓得瑟瑟发抖。 那个大汉喝了一口酒,继续破口大骂,口中唾沫飞溅,突然抬起一脚,把那女子踢倒在地。 那女子被踢到后,好一会才爬起来,脸上显露出痛苦之色,却又不敢吭声。 楚歌看得眉头一紧,刚要起身,想到自己身负重任,已经焦头烂额了,再想起小镇上的那一幕,心想:此地民风彪悍,正义感强,肯定有人出手管管那大汉的,于是又坐下观望。 那个大汉继续欺凌那个姑娘,然而其他食客仿佛视而不见,也没人出面管管,楚歌心中有些愤愤不平:“遇到真坏人了,那些彪悍好斗大婶大妈为何不见?” 这时掌柜的送了面来,楚歌叫住他问道:“这男的如此强横霸道,怎么没人管管?” “怎么管,没法管。”掌柜的嘴一撇,说道 “怎么就没法管?” 此时店中不忙,掌柜也是个健谈之人,索性坐下,慢慢讲给楚歌听。 原来,此时天下刀兵连绵,民不聊生,一些穷苦人家被生活所迫,卖儿卖女的很多,那满脸横肉的大汉是十里之外刘家庄上的一个小财主,跪着的那个年轻女子是他买来作妾的,双方签有“卖身契”。 掌柜的解释道:“签下“卖身契”之后被卖的一方就是买方的奴仆和私人物品,对自己的私有物品做什么旁人都不好干预。” “被那大汉如此欺凌,那女子怎么不逃?楚歌问道,心想,要是换成小溪早跑了十次了。 “也逃过,不过现在还不是被抓了回来了,一个年轻的姑娘能跑哪里去,即是人家有心帮忙也是不敢收留的!” 掌柜继续说道:“签下“卖身契”之后,被卖之人就是买方的私人物品,其他人不得占有或者窝藏,也不得协助其逃跑,否则是重罪,而且有义务送交失主或者官府,她能往哪里逃?再说了,现在天下兵慌马乱的,人命如蝼蚁,买主多是殷实之人,那位姑娘跟着那个小财主,虽然受欺凌,但是至少有口饭吃,有人收留,不至于颠沛流离,这对那姑娘来说也算目前最好的归属了。” 最后掌柜叹了口气,说道:“而今这世道,谁活着都不容易呀。” 此时,那个满脸横肉的大汉骂累了,要那姑娘给她捶腿,那姑娘不敢违抗,急忙蹲下给那大汉锤腿。 “没吃饭么?有气无力的?” 那姑娘加大力气,那大汉仍嫌你到不够,又要动手。 那姑娘急忙怯怯的说道:“这些天没吃过什么饱饭,实在没有力气了” 那大汉嘿嘿一笑:“就是要让你这种不知好歹的东西受点苦头才会老实,今晚给我跪着,别想吃饭。” 楚歌说:“店家,他们今晚住你店里吗?” “是呀!” “等一下找机会把你之前说的那个酱牛肉给姑娘送去,要悄悄的,算在我账上,不必说是谁送的!” 掌柜的说:“小哥你倒仗义” 楚歌摆摆手,这件事他无能为力,他自己亦有重任在身,而且就像掌柜所说:那姑娘跟着那个小财主,至少有个归宿。” 他想起小溪,心中冷笑:“你要去看看这个世界,你要去追求你的自由,殊不知这个世界远不是你这个身居闺阁的大家闺秀想象的那般美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五章:卖身契 林间小道上,一个岁的小男孩扑哧扑哧的跑了过来,不一会儿,一个美丽的红衣少女像一朵轻柔的红云也飘然追至。 “站住,你这个小破孩,把包还给我。” 红衣少女边追边喊,小男孩甩了一把鼻涕,一边跑一边回头挑衅似的做着鬼脸,少女更是生气,紧紧的追赶。 小男孩把少女引到一个幽静之处,把包扔在地上,一头扎进林中,消失不见了,那少女过去捡起包裹,这时突然串出几个蒙面大汉,像老鹰抓小鸡般的把红衣少女抓走,这些人把红衣少女带到一处破屋里,随手一丢,也不说话,只是嘿嘿冷笑。 “你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啊?”索索发抖的红衣少女惊恐的问道 “什么人?嘿嘿!当然是坏人,至于要干什么嘛?”众匪盯着红衣姑娘,目光就像饿狼盯着肥美的羊羔。“当然是干坏事喽。”说完转身出去,把门重重一关。 “别走啊呜呜呜放我出去呀!” 此时红衣少女徒劳的想把门推开,可是厚实的木门任凭她又推又踹都纹丝不动。 “别叫了,没用的!” “谁?”红衣少女抹去眼泪,透过昏暗的光线发现,屋里除了她之外还有一对中年男女。 “大叔,大婶,刚才那些人是什么人呀?你们怎么也会在这里?” 那个中年男子叹了一口气,道:“那些人是强盗,无恶不作,我夫妇二人本是这附近的山民,和你一样也是被他们抓来的。” “那那些强盗打算怎么对我们呀?” “反正不是请我们来吃饭”那个中年男子答道,这时那个中年妇人踢了他一脚,“咳咳,姑娘有所不知,这些人是山中的强盗,十分凶残,不但杀人越货,而且据说喜食活人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子的心肝,或清蒸,或油炸,不过,很多时候他们也生吃。” “他们下刀又快又准”那个中年男子以掌作刀在自己胸口比划:“据说活人被他们取出心肝之后一时未死还能看见自己的心脏一跳一跳的在动呀。” 红衣少女越听越怕,吓得捂住耳朵,可是那个中年男子生怕表达得不够清晰,不但越说越大声,还辅以动作和表情,以确保她听得仔细,看得明白。 红衣少女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大叔,大婶,咱们快想想办法逃出去呀,我不能死在这里呀。”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办法,我们夫妇二人只能认命了,可惜姑娘年纪轻轻,也丧命于此,”那个中年大叔一边摇头一边叹气道。 那个中年大婶也抹泪说道:“可怜我们夫妻二人上有老母,下有幼子,我二人若遭遇不测他们可怎么活呀。” 正在此时,“吱”的一声门开了,那三个蒙面大盗进来之后,一个矮壮的蒙面匪徒向一个魁梧的盗首问道:“大哥!先挑哪一个?” 那个盗首阴冷的三角眼来回巡视小溪等三人,最后定格在红衣少女身上,红衣少女吓得心里直嘀咕:别选我!别选我!千万别选我! 还好,那盗首阴冷目光终于从她身上移开,下巴朝那个中年大婶一努,那个矮壮的匪徒会意,说了一声:“老三动手!” 站在二匪身旁,被叫做老三高个蒙面匪盗一听,凶神恶煞的把那中年妇女拖出门外,外面很快想起了凄厉的惨叫,不一会,高个匪盗就用盘子托着一幅血淋淋,热腾腾的人心进来。 那个中年大叔见到妻子惨死,大喊一声:“我和你们拼了。” 刚扑上去就被那个匪首当胸一刀捅倒在地,胸前鲜血狂涌,这一系列血腥场面,不断地冲击着小溪脆弱的神经,想跑却两腿发软,扑腾一下瘫坐在地上。 被叫做老二的匪徒一把揪起,他看着小溪,满眼淫光,吞了口唾沫,对魁梧的匪首说:“大哥,这妞多好看,杀了可惜,要不留下给咱们兄弟做压寨?” “不,大哥,这妞多白嫩,我看还是杀了掏出心肝来吃,味道肯定很好。”老三似乎对杀人吃心更感兴趣。 老大沉吟了一会:“兄弟们说得都有道理,不过咱们还是征求一下主人的意见,毕竟,人家也是当事人嘛。” 老大走到小溪跟前:“姑娘,你是愿意被杀啦还是给我们兄弟当压寨。” 红衣少女已经吓懵,对方连问几遍这才回过神来:“啊?” “你愿意给我们兄弟当压寨夫人吗“ “不要!不要!”红衣少女头摇得像拨浪鼓 匪首声音一沉:“那么你是想被挖心吃掉了?” “更不要,你们放了我好不好?”红衣少女泪眼汪汪的哀求 “哼!你这也不选那也不选,既然这样,那就先给我兄弟几个当几天压寨,然后再杀!”匪首做出最终决断。 “大哥英明!就这么办!”老二老三齐声吼道 听到这些话,红衣少女心中又绝望又害怕,终于忍不住哭着大喊:“死齐楚歌,你死哪里去了?快来救我呀!我再也不跑了!呜呜”。 没错,这个红衣少女正是龙府大小姐龙小溪,此刻遇到危难,她终于想起了楚歌,要是他在,一切都好了。 正在这时,“碰”的一声大门被踢开,楚歌如天神一般出现门口。 “刚才谁骂老子?” “死齐楚歌,你快来救我。”小溪绝处逢生,欣喜若狂,大声呼救 “哦!原来是龙大小姐。” “阁下是谁?你是要多管闲事吗?”匪首冷冷的使了一个眼色,老二老三拔除兵器围住楚歌,虎视眈眈。 “不!不要误会!其实在下和你们一样也是光天化日强抢民女的强盗,咱们都是自己人,不信你问那个小姐” “不是!不是!你是好人,和他们不一样,你快救救我。” “我真的不是坏人?你上次可不是这么说的。” “上次是我错了,你可是大大的好人,快救救我呀!” “要我救你也可以,除非”楚歌做出为难的样子,随即摇摇头:“我看还是算了吧,你肯定不愿意” “除非什么?你说呀,我愿意,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只要你救我。”此刻小溪一心想着脱离虎口,心想那个姓齐的无论提什么要求都先答应下来,以后再想办法赖掉。 “那你就把这个签了,这样我才相信你。” 楚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卖身契”,中人保人一应俱全,就等着小溪签字画押了! 这时小溪犹豫了,隐隐感觉似乎那里不对, 这时匪徒趁机说道:“小妞你别签,那家伙没安好心,还是跟着我们好!”贼溜溜的眼睛在小溪身上乱转,吓得小溪又是一哆嗦。 楚歌也不耐烦了:“快点,你签不签,不签我走了。”说完转身欲走。 “我签,我签,”小溪急忙说道, 人家小溪是身居深闺千金大小姐,平时过的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平时那里见过这又是杀人又是挖心的血腥场面,早已吓得六神无主,真怕楚歌丢下她不管,只好楚歌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我签可以的,但是但是你能不能这个改一改呀,我好歹也是龙府大小姐,怎么能一文钱就卖给你呀,你改改,反正你又不会真的给我钱。” “呵!”楚歌把眼一瞪“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乎自己买多少钱?到底签不签,不签我走了。”说完又要走。 “别走,别走,我签!“虽然小溪明白楚歌是故意骂自己一文不值,这个男人好小气,不过眼前先脱险要紧,只得签了。 想必大家早已看出其中蹊跷,这其实就是楚歌做的局,匪徒和中年夫妇都是楚歌雇的,那心肝就是猪的,中年大叔胸口鲜血直冒也是不值一提的江湖小把戏,手段可以说一点都不高明,小溪虽然聪明,但是久居深闺毫无江湖阅历,加上早已吓得六神无主,那里还分辨得出来? 不过演戏就要演全套,小溪签下“卖身契”之后,接下来就该上演英雄救美了,楚歌表现神勇,三拳两脚的就打跑了坏人。 劫后余生,小溪顾不得矜持,一把抱住楚歌呜呜大哭。 长这么大,楚歌还没有被妹子抱过,何况是这么漂亮的妹子。 怀里温香软玉,阵阵幽香扑鼻,楚歌又是高兴又是害羞,心想:上次救了小溪,人家毫无感激还污蔑他是强盗,害得他被人满街追,这次耍点小计谋,反而美人在抱,看来做人还是不能太老实呀! “别哭了!没事了!以后别乱跑,世界很危险,哥的身边才安全” 恩恩,小溪连连点头。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六章:古桥小镇 这一日,楚歌和小溪来到一座名叫古桥的小镇,这个小镇坐落在群山之脚,江畔之上,风景秀丽,古木参天,一条的小溪穿街而过,最终注入小镇下面平缓的江水之中。 溪水是自山中流下的泉水,干净清澈,可掬之即饮,波光粼粼的江面上漂浮游弋着几叶捕鱼的竹筏,也不时有往来的商船,正因为有了这一条千年水路商道,群山环绕的小镇并不显得闭塞。 镇中相对富饶,民风淳朴谦良,干净整洁青石街道上,排列着或古朴,或典雅的房舍阁楼,石桥横跨在小溪之上,古树林立于小镇之中,清幽宁静,仿佛一个世外桃源,让人远离红尘中烦恼与喧嚣。 小镇居民不多,彼此之间大都认识,路上偶遇之后点头微笑招呼,或相约一起在小镇茶楼里听书品茗,或聚在古树下的石桌上下棋聊天,溪边垂钓的老者,追逐嬉戏的顽童,处处透露着一种闲逸舒缓的生活节奏,小溪一来到镇上,很快就喜欢上这里。 “如果能够在这里终老,也是一种福分”小溪心想,不过眼下却有一个让她相当头疼的问题一一如何对付楚歌这个凶恶的押差。 自从签下卖身契之后,小溪大小姐终于体会到当女仆的滋味了,自从有了“卖身契”,那个齐楚歌一天拽得不行,真把自己当老爷了,就在前天,他居然放肆要自己给他捶背,还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就是他花钱买来的,哼!什么人呀,花一文钱就想买一个大姑娘? 这还不算什么,昨晚自己和他顶了几次嘴,他居然用棍子敲自己,虽然敲得很轻,但却是对她大小姐尊严的无情践踏。 而且,不管走到哪里,那家伙都时不时的拿卖身契来说事,小溪再也不能用博取别人的同情来获得帮助了,想跑吧,那家伙上了几次当之后也学聪明了,一路上把自己盯得死死的,就像一个凶横的押差,把她当一个流配的犯人,每天天没亮就把小溪强拽起来赶路,日落才休,一路上时常风餐露宿,苦不堪言,这哪里是送亲,分明是赶着去投胎,好像自己是多大的包袱,迫不及待的想把自己扔掉。 楚歌断了她的逃跑之路,就是断了她的所有的梦想,难道只能被那个叫齐楚歌的家伙押解到鹤州,从此远离家人,作为牺牲品,嫁给公孙奢,和他的众多妻妾尔虞我诈的争宠,从此成为男人的附庸,过那虽然衣食无忧但却如同被囚禁的小鸟一样的生活?这让天性热爱自由,个性独立骄傲的小溪比死还难受。 小溪满是忧伤的走在街上,她本来长的极美,气质婉约,加上眼中的忧郁,更显得楚楚可怜,让人心生怜惜,引得路人纷纷行注目礼,下棋的书生看着小溪,手僵在半空,忘记落子。 垂钓的老者看着小溪,却没有注意鱼儿已经吃光了诱饵溜掉。 打闹的顽童童也停止追逐,歪着脑袋,流着鼻涕,傻乎乎的看着小溪,那滑稽模样,十分好笑。 不经意间,小溪回头一睥,正好看到楚歌又在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的背影。 这个齐楚歌,老是偷偷的看自己,正想狠狠的丢一个白眼过去,看那楚歌那心虚的眼神和尴尬的样子就觉得十分解气, 突然,她灵光一闪,她怎么把自己最厉害的一招忘了? 作为女孩子,小溪知道自己很迷人。 于是,她对自己说:我才不会输给那个个头脑简单的家伙! 楚歌的强横,反而激起了小溪的斗志,她决定要放大招了,到那时,楚歌绝对无法抵挡,从此乖乖的给她当个听话的小跟班。 小溪知道楚歌是喜欢自己的,因为只要是男人,谁能抵挡她的美?对于这方面,小溪是相当自信的。 于是,她没有像往常一样丢一个白眼过去,而是回眸温柔一笑! 楚歌跟在小溪背后,看着她婀娜的背影,这时小溪正在回头,楚歌心中暗叫一声不好,可是小溪没有像往常一样丢过去一个白眼,而是回眸一笑,双眸中有一种摄魂的魔力,电得让楚歌脸红心跳! 看到他这模样,小溪似笑非笑,嘴角微扬,露出一丝轻蔑,双眸却凝视着楚歌,楚歌越加慌乱,像一个害羞的大男孩。 “这个样子比凶巴巴的模样可爱多了。”小溪像是对楚歌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轻声说道 “走!那边看看去”小溪拉着楚歌的衣袖,双眸中有楚歌无法抗拒的东西,他像提线的木偶不由自主的跟着小溪走了过去。 他们来到一处卖小饰品的小摊面前,老板是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身材微胖,笑容亲切,得体又不失热情的招呼着顾客:“都是自家作坊做的,不贵!随便看呀!” 老板娘的东西虽然都是些女孩子用的便宜小饰品,但是雅致耐看,手艺精细,很受姑娘们的欢迎,一大群女子围在哪里在那儿挑选自己喜欢的饰品。 楚歌一个大男人和这些姑娘待在一起,感觉十分扭捏,他想走,可是被小溪轻轻拉着,楚歌不想也不敢挣脱,在其他男人的羡慕的目光中不免有些得意,小溪专心细致挑选,似乎全然没注意楚歌这些心理活动。 在楚歌旁边,站着一个身穿大红衣服二十多岁的女子,化着浓妆,铺着厚厚的胭脂以掩盖脸上的雀斑,可以看出是比较爱臭美的那种女子,长得还算不丑,她相中一个银镯,正待问价,突然感觉屁股被人捏了一下,她猛一回头,疑惑的看了一眼站在她身后的楚歌。 楚歌看起来还是很质朴的样子,站在一个美丽的姑娘旁边手脚无措却难掩脸上的欢喜,看起来太像坏人。 “或许是不小心碰到!”红衣女子心想,她狠狠的白了楚歌一眼,继续挑选中意的小饰品,不一会感觉屁股又被人狠狠的捏了一把,还加大了力度,可谓相当的放肆,她再也忍耐不住,狠狠的甩了楚歌一个巴掌。 楚歌猝不及防的挨了一巴掌,大怒道:“你干什么?” “你干的龌龊事自己清楚!”红衣女子指着楚歌骂道 楚歌一脸懵逼:“我干什么了?” 红衣女子更加生气,这个家伙看起来老实,没想到这般无耻,非要自己说出来,她又羞又急又恼:“你你胆敢摸我屁股!” “啊?我我没有!” “周围就你一个男子,不是你难道是人家姑娘!” 红衣女子一口咬定是楚歌摸了自己,引来路人纷纷围观,在了解缘由之后纷纷义愤填膺的大骂楚歌的流氓行径。 楚歌心高气傲,把名誉看得极重,现在被如此污蔑,加上小溪就在身旁,她会怎么看待自己?他本来就不善言辞,此刻在众人的鄙夷声中更是说不出话来,又气又急的他窘迫得无以复加。 这时候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各位,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小女子和他一路结伴同行,时常荒野露宿,孤男寡女之时此人也对小女子秋毫无犯,他绝对是一个守礼君子,不会干那种龌龊事的!” 一肚子憋屈的楚歌听到这些话,顿时感动得眼眶发红,心想:原来最了解自己的居然是这个刁蛮任性的大小姐,看来自己真的错怪她了,她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自己之前那样对她真是太不应该了!” 此刻,楚歌陷入深深的感动和自责当中。 小溪长得十分美貌,又气质出众,言谈优雅,舒缓动听,不客气的说,小溪和红衣女子比起来就是美玉和瓦砾的比较,就是红衣女子自己,也有些自惭形秽。 因此,围观众人均想:“小溪如此维护那个男的,加上二人孤男寡女一路结伴同行,恐怕二人关系非同寻常,既然人家身边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又怎么看上那个红衣女子。” 于是大家纷纷说道:“这样说来,肯定是误会了,这小哥身边有这样的美女子,怎么会再看上别人。” 见大家都这么说,红衣女子也不好再说什么了,狠狠的瞪了一眼楚歌,气呼呼的走了。 红衣女子走后,楚歌对着小溪深深一拜,对于他来说,“士可杀不可辱”,被人污蔑为好色之徒比杀了他还难受,“姑娘挽救我的名誉,比救我性命更重要十倍,齐楚歌必定舍命相报。” “楚歌哥哥快别这么说!”小溪认真的说:“一路上若非你多次相救,小溪早已死于非命,应该感激的人是我,何况,刚才我也不过是实话实话,你绝不是坏人。 “谢姑娘如此信任,你怎知我齐某不是那种人?” 小溪看着楚歌的眼睛说道:“楚歌哥哥,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你时就知道你不是坏人,你的眼神告诉我你是个英雄,有过人的勇气和雄心,和你比起来,我身边的那些纨绔的世家公子简直毫无男子汉气概” “而且”小溪的语气越发温柔和真诚:“我从你的眼睛来还看到了他们没有的品质,那就是——忠诚,总之啦,楚歌哥哥在我眼里,是个真正的男子汉,是个正直的好人!” 小溪的话句句说在楚歌心坎里,他没想到小溪居然这般看重自己,所谓“士为知己者死。”何况这个红颜知己是天下最漂亮,最善良,最善解人意的龙小姐,他心中实在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了,只好再次对着小溪深深一躬,激动的说:“姑娘如此看重我齐楚歌,姓齐的就是粉身碎骨,也要保姑娘平安。” 小溪微微一笑,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她从摊上拿起一把木梳,对着楚歌说道:“不要你粉身碎骨,你买这把木梳送给我吧!” 老板娘也笑眯眯的说道:”小伙子,这个木梳很好看,送给心上人正合适!“ “不不是”楚歌想要辩解,拿眼偷瞟小溪看见她并没有生气,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也不再辩解,任凭老板娘误会,红着脸付了钱。 小溪微扬着头,轻轻的梳着秀发,明媚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让她看起来说不出的妩媚。 “好看吗?”小溪突然问楚歌 楚歌忙低下头,“好看!好看!” 小溪噗嗤一笑:“让你看你不敢看,却躲着偷看,以后不用躲了,我允许你光明正大的看。” 楚歌报以“嘿嘿”傻笑,心里乐开花! “以前送过礼物给女孩子没有?” “没没有!“楚歌脸红的像猴子的屁股。 小溪妩媚一笑,把木梳珍而重之的放在怀里:“这是你送给我的礼物,我一定珍藏一生!”当小溪说这话时,她看到楚歌眼中闪过一阵难掩的欣喜。 “好啦!咱们走吧!”小溪对楚歌说道,突然,她身体一晃,险些跌倒,楚歌急忙扶住她,关切的问道:“怎么了?” 小溪秀眉微蹙,一副柔弱之态,说道:“这些天我们急着赶路,可能是太累了,没关系,我还可以坚持的,咱们赶路要紧!” 说完挣扎着要往前走!楚歌一把拉住她,“那怎么行,不走了,我们在这歇一天!“楚歌破天荒的主动说道 “楚歌哥哥,你真好!”小溪拼命憋住笑,温柔的说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猜到谁摸的那红衣女子的屁股了吧,除了龙大小姐还有谁?至于她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对楚歌示恩啦! 此时龙小姐看着楚歌脸上红红的巴掌印,心中十分得意:活该,谁叫你之前对我那么凶巴巴的,哼,臭小子,跟我斗,你还差的远啦,本小姐才略施小计,你就这般模样了,以后还有大把的手段没使出来啦,到时候看你还不服服帖帖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七章:茶山 清晨,晨曦入窗,唤醒了酣睡中的小溪,她睁开慵绻的双眼,伸了个懒腰,感觉四肢百骸无比的舒坦,好久没有这样舒服的睡到自然醒了,昨天,她用计骗得楚歌主动提出在古桥小镇歇息一天,想到这里,小溪心中不免有些得意。 窗外人声鼎沸,好不热闹,打破了小镇往日的宁静,小溪稍加打扮之后,便出了门,见楚歌早已安安静静的等在门口,换在以前,天还没亮时,楚歌早就在外面粗暴的敲门了,小溪递过去一个妩媚的眼神,算是对楚歌今天表现的嘉许,她看到,楚歌羞涩的低下头,眼中露出受宠若惊的惊喜。 在萦绕着薄雾的街道上,各种点心店,包子铺,飘散着各种诱人的香味,撩拨的人们食指大动。 小溪和楚歌来到昨晚住宿客栈的大堂,准备吃早饭,虽然还是一大早,大堂中早已坐满了狼吞虎咽的人们,他们有些头上还带着清晨的露珠,他俩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处空桌坐下,这时,殷勤的店家递来了一壶香茶,清香扑鼻,小溪尝了一口,心中赞到:“真是好茶!” “店家,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有这么多人呀?” 店家说道:“二位客人来的真巧,今天是我们这个地方的特有的节日一一采茶节。” 原来离镇不远的山中盛产一种独特的茶叶,当地人称其为一一情人小种,这种茶清香怡人,在院子里泡上一小壶,整个庭院都满院飘香,饮上一口,唇齿留香,回味无穷,让人神清气爽,十分的受人欢迎,一些大户人家,甚至不惜重金求购。 可是这种茶是当地独有,当地独特的气候,海拔,光照,湿度,以及土壤造就了这种好茶,小溪看到的这些人都是茶商,趁早进山,去收购好茶,怕去晚了好茶都被别人采购了。 店家看了看楚歌又看了看小溪,神秘一笑,意味深长的说:“二位客人知道这种茶为什么叫情人小种么?” 楚歌和小溪摇头表示不知,店家向二人解释: 原来,当地人采茶也是由讲究的:采摘的时候最好在高山中薄雾和晨曦中采摘,采摘的时候只能是未出嫁的少女采摘,平日里,这些少女和家人一起,像呵护婴儿一样照顾茶林,到了采摘的时候,谁种的茶越好就表示女孩子越能干贤惠。 而且,每到采茶的季节,也是全村人的节日,村寨里的男女老少都会出动,未婚的男子们都会穿上盛装,带着茶篓,卖力的表现自己,以图获得姑娘的垂青,如果彼此相中,少女就会叫相中的男子帮自己提茶篓,一起采茶,所以对当地年轻男女来说,采茶节也是情人节,对他们来说有特殊的意义。 小溪越听越有兴趣,突然对楚歌说:“楚歌哥哥,咱们也去看看好不好?” 楚歌面露犹豫之色,自从在小溪出嫁的那个早上,当他第二次看到小溪时,小溪就像一阵温暖的春风,撞开了楚歌冰冷的心门,那一刻,他的心就已经被融化。 可是,两人的身份差距悬殊,人家是高贵美丽的千金小姐,楚歌只是一个替人卖命的粗鄙武夫,加上之前的种种误会,让楚歌对这个龙府大小姐更是产生一种高不可攀之感。 于是,楚歌用蛮横来掩饰他心中的自卑,这就像我们小时候,班里有漂亮的女生,平凡得毫不起眼的我们只能用欺负她,惹她生气来引起她的注意。 可是后来他发现:小溪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千金小姐,她是那样么的亲切随和,她高贵却不冷傲,美丽却不逼人,反正他现在觉得小溪哪里都好,自己以前那么蛮横的对她太不应该了。 因此,他想好好的补偿小溪,不忍心拒绝她的任何要求,可是,他俩此行的目的并不是游山玩水,而是身负千斤重任,所以他犹豫不决。 小溪见楚歌犹豫,在桌上拿了一个盐茶蛋,用芊芊十指为楚歌剥好,秋水般的眼睛满是期许,看着楚歌柔柔的说道:“我们一起去好吗?我想去!” 在楚歌看来,小溪眼神中有一种融化钢铁的力量,让他难以拒绝,何况昨天还欠人家一个大大的人情,犹豫再三,楚歌咬咬牙,像下定决心似的说道:“好吧,去看看!” 二人吃完饭,稍作收拾,就跟着茶商们进山了。 到了茶山,他们看见满山都是翠绿的新茶和脸上挂着愉悦的人们,少女们像蝴蝶一样穿梭在茶林中,她们的心上人,提着茶篓,亦步亦趋的紧紧跟随,不时四目相对,眼中柔情满溢。 他们的家人则负责将采好的新茶运送回家,以便杀青炒制。 孩子们则嬉笑打闹着满山快乐的疯跑 一些还未找到意中人的未婚青年唱着动人的情歌,试图打动心目中的姑娘,扔给他一个茶篓,从此双宿双飞, 山中百灵翠鸣,满山洋溢着欢快的歌声和绵绵的情意。 “看到那么多妹子,开心吗?”小溪故意逗楚歌 楚歌:“” 此处茶叶闻名遐迩,炒制方法更是独特,而且非村人不得外传,因此,这里买茶的人们会根据自己的经验,相中某一块茶园,谈妥价格之后就圈下来,然后留人照看,由村人杀青炒制之后在运下山去。 不过,山中除了茶商和当地村民之外,也有像小溪一样慕名而来的情侣及游人,其中不乏一些富贵人家,他们大多出手阔绰,从村人心中买来茶叶,留着自家用或赠送亲友。 小溪容貌倾城,气质脱俗的,她的到来,在薄雾缭绕的茶山中如同一朵云彩飘然而至,自然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一个风度翩翩的富家公子,腰间挂着名贵的吊坠,手里拿着一把玉扇,他在此已经圈好一块茶园,邀请小溪去帮他采茶。 小溪觉得蛮有趣就答应了。 见小溪答应,哪位公子手一招,早有仆人为他递上茶篓,他含笑看着小溪说道:“在下对姑娘一见倾心,愿为姑娘执篓之人,常侍妆台左右。” 这时,一些还没有心上人的小伙子们也围了上去,他们或以歌舞或以其他向小溪表达爱意,希望成为小溪的执篓之人。 无疑,小溪是茶山里最美丽的那朵茶花,大家如众星捧月的围着她,楚歌既唱不出醉人的情歌,也说不出动人的情话,更不是风华绝代的翩翩公子,被大家挤在一旁焉头巴脑的傻站着。 “你过来!”小溪向他招手。 “说你啦,快点过来,傻不拉几的!” “我么?”,楚歌按捺住心中的狂喜,在别人的羡慕嫉妒中挤开人群,顺手从公子手里抢过茶篓,站在小溪身边,一幅小人得志的得意嘴脸。 这里的茶树和一些花卉果树间种,因为当地村民相信,这样根系交错,能够把花香带到茶叶中,让茶叶既有茶香也有花香的味道,茶山薄雾缥缈,立在其中的小溪如一个采茶仙子,楚歌默默的跟在小溪身后,此刻,他感觉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 到了晚上,好客的山民向楚歌和小溪等人发出邀请,一起庆祝他们的节日,大家围着篝火,一边喝着自酿的米酒,吃着各种美食,一边载歌载舞,丰收后的喜悦,找到心上人的甜蜜,今晚,他们没有理由不尽情欢乐。 白天找到心上人的青年男女,纷纷向大家敬酒,让大家分享他们的甜蜜,收获大家的祝福。 一些白日里暂时错过缘分的青年们,也绝不肯错过这样的机会,他们或以动人的情歌寄托相思,或以绵绵的情话诉说衷肠,当晚又有好几对有情人手牵在了一起 在璀璨星空下,小溪看着欢乐的人群,对楚歌说道:“真羡慕她们,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爱情,纯粹至真不掺杂任何东西,只因互相爱慕而结合。” 楚歌知道小溪是有感而发,却不知道如何相劝,其实,他自己又何尝没有不能说出口的心事 或许是因为同情小溪的遭遇,或许是因为触动了自己内心的隐痛,楚歌眼中露出同样的忧伤,幽幽说道:“或许,人都有各自的宿命吧!” 小溪望着楚歌,双眸中有晶亮的东西在闪动,犹如夜空中的闪亮星星,隔了好一会儿,小溪轻叹了一口气,说道:“楚歌哥哥,我要你记住,只要有勇气去争取,人是可以改变命运的!” “哦!” “走,我们去别处!”小溪拉着楚歌来到一处空地上,对他说:“一路上蒙君相救,无以为报,就送一支舞给你,望君不要嫌弃。” 说完小溪就在月下翩翩起舞,时而妖娆火热,风情万种,时而圣洁端庄,优雅曼妙,恍惚中楚歌如身临仙境,而小溪就是翩然起舞的仙子 “好看吗?”不知过了多久,小溪温柔的话语把恍惚中的楚歌拉回现实。 “好看!” “以后还想看吗?”小溪仰着美丽的脸问楚歌,眼中的妩媚让楚歌慌乱不已。 “嗯!” “那以后要听话才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八:寻宝 “你真的不去?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哦。”小溪极力鼓动楚歌 “不去!”楚歌双手抱胸,眼皮上翻,抬头望天,表示自己完全不敢兴趣。 “那好吧,我再吃点亏,谁叫你救过我啦,咱们一人分一半,这总行了吧?”小溪说道 “不去!不去!”楚歌瞟了小溪一眼,又低头看自己脚尖。 “你想好哦,那么多金银财宝,你可以拿来买房买地买很多漂亮妹子,当个富贵少爷,从此风流快活,不比你成天打打杀杀强呀?”小溪继续开导不开窍的楚歌。 “我已经买了个妹子了!” 小溪“切”了一声说道:“你是不是傻呀,有财都不知道发?” “你才傻啦,莫非叫藏金岭就一定藏得有金子?” 小溪把头一甩,说道:“当然了,叫臧金岭肯定表示藏得又金子嘛!不然为什么叫藏金岭,而不叫藏铁岭,藏铜岭啦?” “那么照你这种说法,那叫仙女山就该有仙女?叫神仙岭就该住的有神仙?这也太扯了吧?” 原来,楚歌带着小溪一路南行,朝着鹤州行进,这一日,他俩路过此地,从当地山民处打听到这里有一座藏金岭,小溪突然突发奇想,说藏金岭会不会藏有金子呀?非要拉楚歌去寻宝,楚歌不干,因此二人发生了争吵。 最后问你一次,你到底去不去?”小溪是真的生气了。 “不去,你还能再傻一点吗?”楚歌态度也很坚决。 见硬的不行,小溪眼珠一转,决定改变策略,姓齐的这小子又是后就是头倔驴,得顺着毛捋,于是她轻叹一口气,也不说话,静静的看着楚歌,眼中露出深深的哀婉。 楚歌知道她又要耍花招,转过头不去看她,可是过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问道:“你你怎么了?” 见楚歌上钩,小溪幽怨看了一眼楚歌,说道:“楚歌哥哥,一个女孩子愿意在一个男子面前变得傻傻的,你真的不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什么?”楚歌抠着头,一脸茫然的问道 “这一路上,无论做多么傻多么幼稚的事,楚歌哥哥都会陪着小溪,跟我一起傻一起疯,可是你知道吗?小溪也只愿意在你面前那么傻傻的,疯疯的”说到这里,小溪脸儿绯红,娇羞的地下头,声音也越来越轻,楚歌心中不由得一动。 小溪继续说道:“等到了鹤州之后我们可能再也见不着了,可是即使此生都无缘再见,当我头发白了,牙齿掉了,老得记性不好了,至少有一件事我怎么都不会忘记:曾经,在我最美丽的年华里和你一起疯过,傻过,快乐过,有过那么多美好的记忆” 看着小溪眼中滑下泪珠,楚歌心中柔情翻涌,感动莫名,小溪的话正说到他心坎里去了,自从认识小溪之后,小溪像一阵温暖的春风吹过楚歌心中冰冷的荒原,让楚歌内心融化了,复苏了,他的世界不再只有铁血和杀伐,他的人生也不再只是冰冷和灰白,楚歌这才发现,原来日子可以如此美好,生活可以变得这般美妙 但是,他明白:他和小溪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小溪是高贵美丽的千金小姐,有着锦绣的人生,而他只是一个替人卖命的武夫,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把控,更不用说把控自己明天和未来,他和小溪之间不会有结果。 因此,他把这份爱慕深深的埋藏在心里,不敢表露出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心里感恩小溪带给他的那些以前从未体会过幸福时光,珍惜和小溪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刻,这样,就算这份爱慕注定没有结果,也永远无法表露,可是那又怎样啦?拥有这些美好的回忆他齐楚歌这一生就不算白活。 小溪说出了他的心声,于是他对小溪说道:“走!” “去哪里?” “寻宝呀!” “可是,我又想了想,楚歌哥哥说得对,这样的确太傻了!”小溪故意说道 “那可不一定,这地方既然叫臧金岭就肯定有它的道理,说不定真藏得有金子呀,不然为什么不叫藏铜岭,藏铁岭啦?“ “恩,你说的真对!谢谢你,楚歌哥哥!”小溪拼命的忍住笑,说道 说走就走,寻宝二人组一头扎进了臧金岭,在山中转了一天一夜,当然,除了把他们自己转迷路之外别说金子,连破铜烂铁都没有找到一点,小溪抱怨楚歌道:“你看你,傻不傻嘛,好端端的寻什么宝嘛?谁说藏金岭就会藏金子的” 楚歌:“啊?” “我现在又累又饿,你快想办法!” 楚歌眼睛盯着前方,没有理她 “哼!说你两句就不高兴了?” “不是,远处好像有一处果园”楚歌指了指前方 “是吗?”小溪伸头张望:“走,去看看!” 两人走过去一看,果然是一处果园,周围有树篱挡住,熟透了的果子挂在枝头上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又累又饿的二人这荒山野岭中见到这么一处果园都十分高兴。 小溪眉开眼笑:“走,咱们去摘果子。” 楚歌说:“等一下,果园用树篱围起来,应该是有人种的,主人家应该离得不远,我去向人家讨一点来” “不,我们用偷”小溪眼中露出兴奋的光芒,一幅跃跃欲试的表情 “为什么?” ”因为没偷过嘛,在家里这也不准,那也不许,现在没人管我,我就要偷一次,再说了,要是你找不到主人,难道咱们就眼睁睁的看着香喷喷的果子却活活饿死?” “可是被人看到我齐楚歌居然当小偷那我多没面子呀?” “不怕,我给你把风!”小溪极力怂恿楚歌, “那好吧!”楚歌说完三两下就爬到树上,摘了一个果子就扔给小溪:“接住” 小溪接住果子,拿出手绢擦了一下,一口咬下去,顿时眉开眼笑:“唔,真甜,那边那果子个大对,就那边,啊那边一个熟透了,给我摘下来” 小溪在树下高兴得像一个孩子! 楚歌越摘越起劲,不知不觉摘得衣衫都盛不下了,于是他问:“差不多了吧?” “还早着拉,老汉我那边还有几颗树您要不要一起摘了?” 楚歌一惊,回头一看,美女小溪早已不见,一个白胡子老爷爷站在树下,楚歌人树上,退路被断,想跑都没法跑。 于是红着脸说道:“老伯,实在是对不起,我和妹子在山中迷路,又饥又渴,所以不问自拿,吃了您果子,我赔偿你行吗?” “既然是迷路的客人,吃几个果子倒没什么,不嫌弃的话去我家吃点粗茶淡饭吧!”老爷爷抚着胡须说道:“不过,你说你和你妹子在一起,那么她人啦?” “我也不知道,明明刚才还在这里!”楚歌气呼呼的说 正要此时,躲在不远处的小溪听到有饭吃立马从一处草笼中探出头来,“在这啦!在这啦!” 三两步走到楚歌面前,对他说道:“我叫你不要偷,你就是不听,现在被人家大伯抓到了看你好意思不?还好人家老爷爷大度,还不快谢谢人家!” 楚歌盯着小溪,眼睁得老大,小溪急忙给他递眼色,意思很明显,这个锅又该你背。” 老爷爷在前面带路,楚歌拉住小溪低声说道:“你刚才怎么一个人跑了?害的我被人家逮住,多丢脸呀!” “我看见人来了嘛,当然要跑呀,难道等着被抓呀?” “那你不叫我一起跑?” “啊,对不住”小溪俏皮的一笑:“当时我心里一慌,把你忘了。” 小溪嘴上说抱歉,但是脸上看起来完全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楚歌一脸幽怨的说道:“你自己说,从我们认识到现在,你都跑了多少回了,你以后别叫龙小溪了,干脆叫龙跑跑吧。” 小溪一拳头砸了过去:“那你还叫齐猪头啦。”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九章:两位老人 楚歌和小溪跟着老爷爷来到一处坐落在山腰处,推看到半人多高的篱笆院墙围着几舍茅屋,推开柴门进去,发现院子很大,墙角种着黄花和蔷薇,院子的左边种着新鲜嫩绿的时令蔬菜,右边种着各种花草,一个青石石磨摆在院子的中间,不知过了多少年,已经被摸得光滑无比。 在东院的角落,放着一个大石缸,老人家用碗口粗楠竹打通竹节,架在一起引来山泉,清澈的山泉水顺着剖开的楠竹缓缓的流入一石缸中,满溢之后又被引走。 后院里有几颗高大的银杏,树下有一个竹亭,亭下一张石桌和几个石凳,都是干干静静,磨得光滑无比,看起来古朴敦实,如老人一般充满了岁月的痕迹。 院子的一角落堆着小山一样高的木柴引起了楚歌的注意,他想:这位老人家可能是以卖柴为生,可是这荒山野岭的卖给谁呀? 人还没进屋,老伯就扯着嗓子大吼:“老婆子,来客人了,快弄点吃的来!” “你这死老头子,咋咋呼呼干什么?”话音刚落,从屋里走出来一个慈眉善目,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她看到楚歌和小溪,对小溪说:“闺女长得真好看。” “少啰嗦,快点去弄吃的!”老爷爷大声吩咐道 老婆婆瞪了老爷爷一眼,老爷爷脖子一缩,刚才一家之主的威风尽扫,赶紧给自己找台阶下:“来客人了嘛!人家闺女还没吃饭了啦!” “还没吃饭呀?等一下,婆婆给你们做豆花吃。” “谢谢婆婆。”小溪甜甜的说。 “上次我要吃你都不肯给我做,”老爷爷在一旁酸溜溜的说 “你个死老头,有完没完,还不快去把磨洗干净磨豆花!” 老爷爷不敢和老婆婆顶嘴,转身朝楚歌屁股上踢了一脚,“后生,想吃豆花帮忙推磨呀!” 大家一起动手,很快,一顿简单可口的农家菜做好,婆婆健谈,小溪也嘴甜伶俐,一顿饭下来她们早已打得火热,真像婆婆和孙女,吃完饭之后,老爷爷仍给楚歌一把斧子,狡黠的说道:“偷了我的果子,吃了我的饭,该帮我做点事了吧?走,跟我柴去。”说完就拽着楚歌往外走。 “我也去!”一旁的小溪说道,像尾巴似的跟在楚歌后面,一边的老婆婆微笑的看着,对老爷爷喊道:“老头子,晚上早点带他们回来,我给你们做好吃的!” 老爷爷大声答道:“知道了!知道了!”待走远了之后,对楚歌说道:“这老婆子,我离开一会就念叨!” 三人走在林间小道上,两旁鸟语花香,树木华茂,一副秀丽的山中景色,突然,一头野兔路边的从草丛中串了出来,老爷爷大喊一声:“中!”手中斧头飞了出去,野兔扑腾了几下就不动了。 老人家高兴的像个孩子般的蹦了起来,“野兔呀野兔,你可真不长眼呀,你不知道从我老人家眼前经过的活物都变成死的了?” 山中物产丰富,多有野鸡野兔等飞禽走兽,老人家早就想捕上一两只来吃肉,当一回饮毛茹血猎人,可是从来都没抓到过,为此,老婆婆没少嘲笑过他。 此刻,老人家像一个得胜的大将军,昂头挺胸,大摇大摆的走过去捡起了兔子,飞斧正中兔子脑袋,深深的嵌进头骨里,老爷爷得意洋洋。心想:“这下可以在老婆子面前吹牛了,这次看她还怎么说。 “咦,不对!”老人家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发现野兔头上嵌着的斧头不是他刚才仍出去的那把,他刚才扔出的斧头正静静的躺在三米之外的地上,再看楚歌两手空空,什么都明白了,他斜着眼盯着楚歌:“少年,你到底是什么人?” 楚歌随意的敷衍了几句,老人家也不深究,三人继续往前走,不久后来到一处平旷的草地,老爷爷突然停了下来,像发现了什么宝物似的高兴得抓耳挠腮,不停的用脚丈量,用手比划,空中还念念有词,“恩这里阳光充足,不错!哎呀呀,哪里还有一处泉眼,可以挖个水潭蓄水。” 突然,老人家用力踩了踩脚下的地,抓了一把泥土放进嘴里嚼了嚼,“不错,很好,我的天,就是这里了,我以前怎么没注意啦!” 小溪歪着头看着癫狂欣喜的老人,心中疑惑:“看他这么高兴,莫非地下藏得有金子?”她再一想藏金岭就在这附近“啊莫非?于是小溪说道:“老爷爷,地下有宝吗?” “恩,有宝!有宝!这地上能长出宝。”老爷爷还沉浸在发现的喜悦当中,随口回答道 小溪眉开眼笑:“既然有宝,那咱们见者有份,你一个人也抗不走那么多金子,我们平分了吧,这家伙可以出力。”说完用手指捅了捅楚歌。 老人家终于回过神来,歪着头疑惑的说道:“什么什么金子?” 小溪就把她和楚歌进山的原因给老爷爷讲了。 老人家怪眉怪眼的打量出楚歌和小溪,“就因为这里有座叫藏金岭山峰所以你们二人进山寻宝?原来你们是这么迷的路呀?恩,不错,不错,有才!有才!” 楚歌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洞躲起来,小溪浑然不觉,坦坦荡荡与老人对视:“您刚才也说这里有宝了,莫非您想独吞呀?” “我说过有宝?”老爷爷砸了砸牙,说道:“哦,没错呀,这块地对农家人来说就是宝呀,你看,这块空地日照充足,土地肥沃松软,不远处还有一处泉眼可以灌溉,种上庄稼,肯定长得旺盛。” 小溪嗔怪道:“哦,你早点说嘛,害的人家误会。”此刻她表情也怪尴尬的。 老爷爷笑骂了一句“小财迷!” 楚歌想给小溪解围,于是岔开话题道:“老人家打算在此处开荒种地么?” “当然,这么好的一块地既然被我发现了,又怎能浪费掉?” “您都这么大把年龄了,还要开荒种地,不辛苦么?” “虽然辛苦一点,但是心里高兴呀。”老爷爷解释道:山中只有他和老婆婆二人,一切都靠他们开荒种地,自给自足,粮食就是他们的命呀。 “那你们粮食够吃吗?”楚歌问 “够了,每年还有剩余的啦。”老爷爷说 “那你还这么辛苦的开荒,据我所知,在这山中种地可不容易。” 老爷爷说道:“是不容易,既要好好的把庄稼种好,又要防鸟兽祸害,就说咱们刚才打的兔子,祸害起庄稼来可不得了,围上篱笆吧,也不能完全挡住这些贼,可是不管鸟兽怎么祸害,种了多少都有剩余的吧,总比什么都不种好。” 老爷爷像突然想起什么,扭捏的对楚歌说道:“小伙子,你刚才丢兔子那招可真俊啦,可以教教我么?” “那一招可能不适合您老,这里山中鸟兽那么多,我教你设陷阱吧,保证你以后有野味吃,而且不费多少力气。” 老人家眼珠一转:“不费力气,那最好!” 狼心战士从小就受过严格的野外生存训练,在野外,设陷阱捕捉野兽当做食物对他们来说就是生存手段之一,所以,要论设陷阱捕猎,狼心战士个个都行家里手,楚歌教了老人几个简单实用的陷阱,老人学会后连连称赞。 楚歌见大爷对新学会的小技巧十分满意,于是说道:“大爷,之前吃了你的果子现在就当教你的学费了哈,咱们两不相欠,回去吧行不行?” “哪有这么容易。”大爷拽着楚歌和小溪继续往前走,又走了大概两里路,来到一颗被闪电击中的枯木前,树已经半焦,成了天然的木炭,是生火的好材料。 大爷对楚歌说:”今天必须砍一大捆才能回去。”又转回头对小溪说:“你监督他,偷懒的话你们两个人都没饭吃。” 楚歌突然想到大爷家的后院的木柴堆得小山一般高,并不缺柴烧呀,而且也不可能以卖柴为生嘛,这荒山野岭的卖给谁呀?他好奇的问:“大爷,你砍那么多柴做什么?” 大爷神秘一笑:“这个嘛!暂时保密!”接着立马换上凶巴巴的表情,又对楚歌吼道:“少废话,抓紧时间快点干,等太阳落山么?” 楚歌只好甩开膀子,开始和老爷爷一起砍着柴,小溪就在一旁吧啦吧啦的说话解闷,大爷累了就会去周围走走转转,楚歌见机也想歇一歇,小溪立即说:“不许偷懒,你想害的我们两个都没饭吃呀?” 气得楚歌骂她胳膊肘往外拐,还发牢骚道:“我就说天下没有免费的饭吃,吃大爷一顿饭他就把我当苦力使,还派个刻薄的监工。” 小溪立马反唇相讥,二人逗着嘴,往日沉默寡言的楚歌遇到小溪之后也开始变得话多起来。 有个美丽的妹子陪着,楚歌感觉时间过得飞快,干活也不累了,夕阳西下,他们已经砍了一大堆木柴,楚歌一个人担了一大半,老爷爷也背了些,小溪开始也象征性的挑了一小捆,以此证明她也不是吃闲饭的人,后来觉得不好玩,又全部扔给楚歌了,老人微笑的看着这二人,似乎想起了往事,三人踏着晚霞,疲惫但心情愉快的走在山间小道上,朝着山腰处座那冒着炊烟的小屋走去。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章:真正的宝藏 圆月当空,繁星璀璨,山中萤火虫点点飞舞,在老人院子里的石桌上,二老拿出自酿的美酒,招待楚歌和小溪,四人边吃边谈,其乐融融,像极了一家四口。 山中不常来客,小溪和楚歌的到来,给老人添了几分热闹,几杯老酒下肚,老爷爷谈兴渐浓,他对楚歌说道:“年轻人,你下午问我为什么打那么多柴?” “是呀?为什么?”楚歌笑着回道 老爷爷狡黠一笑,神秘的说:“你们想听故事不?” 小溪最喜欢听故事,抢着说道:“想听,想听,爷爷快讲!” 说完她双手托腮,做出聆听的样子,月光下她的侧颜美丽生动之极,楚歌失魂落魄的呆望着,二老见状,相视一笑,老爷爷说:“你们不是兄妹吧?” “为什么这样说?”楚歌诧异的问道。 之前他为了掩饰他和小溪的真实身份,所以对老爷爷谎称他俩是兄妹,毕竟他们现在被人追杀,防人之心不可无,现在被老爷爷看穿,不免有些尴尬。 小溪却一脸无所谓,笑着说道:“你猜!”接着忍不住好奇心,又问道:“你们怎么看出来不是的哦?” “今天下午,这家伙眼睛都偷偷的往你身上瞟,那个眼神呀啧啧,反正绝对不是哥哥看妹妹的眼神。” “哼!”小溪假装生气,狠狠的白了楚歌一眼,接着又忍不住笑出来。 楚歌心中一惊,急忙狡辩:”没有!没有!”随后偷看小溪,却见她眉眼含笑,并没有真的生气,这才放下心来,急忙岔开话题:“老人家,你快讲你的故事呀,一定很精彩吧?” 老人家嘿嘿一笑,抿了一口酒,眼神悠远,陷入追忆:“四十年前,在一个叫福旺的小山村中,一个十二岁男孩一大早就来到村口,伸长脖子焦急的等待着?快到晌午,他终于看到一群送亲的队伍吹吹打打的来到村口,他急忙迎上去,带着这支送亲的队伍来到他的二叔家。 之后,他看到蒙着红盖头,穿着大红衣衫的新娘子如一朵飘忽的红云般款款走下花轿,飘进他的眼中,这个新娘子即将成为他的二婶,从大人们口中知道,他这个二婶长得俊俏,所以他想一睹花容啦。 可是直到他二婶被送入洞房,他都没有看到盖头下的脸,晚上,他梦见了一朵云,一朵红色的云。 说道这里,老奶奶露出害羞的神态,她骂道:“你这个老不正经的,说这些干啥?”嘴上虽骂,眼中却盛满柔情蜜意。 老爷爷呵呵一笑,继续陷入追忆:“第二日清早,那个昨晚做了她二婶的女人来给她的大哥大嫂也就是这个孩子的父母请安,他终于见到了她的面貌,男孩在心里感叹:“这女子真好看,嫁给他家二叔真是委屈了。” 他二叔可不是个本分人,男孩他们家在他爷爷辈时可是村里远近闻名的殷实富户,爷爷共有两子,他爸和二叔,后来爷爷死后将家产平分,二子各得一半。 他的二叔平日里本来就是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常和镇上的一些恶少喝酒赌钱,进出青楼赌坊,现在爷爷死了没人管了于是他就更加的乱来了,没几年很快将自己那份家产败得差不多了,男孩的父亲考虑到一奶同胞,时常接济,二叔的日子早就过不下去了,因此,远近都知道二叔是个败家子,没有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四十多岁了还是一个光棍,一天胡乱的混日子。 长兄如父,男孩的父亲见二叔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心想:成了家,有个女人管着二叔兴许就能浪子回头,好好的过日子了,于是花大价钱给二叔买了个女人,而买来的那个女人就成了男孩现在的二婶。 后来男孩从长辈口中得知,那个女人也是一个苦命人:从小因家中贫寒,很小就卖给人当童养媳,可是婆家对她并不好,把她当丫鬟使唤,后来男人病死,在家中日子过得更加艰难,最后姻缘巧合卖给了二叔,可谁知她的苦日子还远远没到尽头。 成了家的二叔并没有因此而收敛,还是一如往常的赌钱,常常一连几天都看不到人,将家里输得精光,要不是经常喝得烂醉回家,一喝醉就打女人,夜里常常从二叔家里传来女人压抑的哭声,在黑夜中格外的凄凉,第二天男孩常常看到二婶红肿的眼和脸上的伤痕。 印象中,男孩从来没有看到过二婶笑,一次,他把一把糖塞到那个二婶手里,二婶冲他一笑,凄凉而美丽,从那个时候男孩就发誓:要让笑容常驻在这个女人脸上。 从那个时候起,男孩就希望自己快些长大,就可以保护她,照顾她,男孩的纯真而执着的关爱,成了那个女人在这个家唯一的慰藉。 后来男孩慢慢长大,家里人给他介绍很多女人,他都一概拒绝,因为他心里已经有一个人的影子。 一天晚上,在经过无数次彻夜辗转反复思虑之后,他终于鼓起勇气对那个女人说道:“跟我走吧,我长大了,现在我可以保护你了。” 在那个时代,他说这话简直是大逆不道,对方是他的二婶,如果他俩要私奔的话,先不论那些如刀般刻毒的流言蜚语,而且男的要游街送官,女的要浸猪笼的,他俩的行为,是对整个世俗的叛逆,是与全世界为敌。 女人先是一惊,然后又激动又害怕的问道:“我们能去哪里?” 他挺着胸口说:“天下之大,总有我们容身之处。” 男人眼中的执着与坚定感染了女人,在那个雨夜里,他俩一起私奔了。 故事讲到这里,两个老人眼中泪光闪闪,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皱纹交错的脸上难掩幸福,老奶奶说道:“我这辈子最出格的也是最正确的决定就是跟他走。” 此情此景不言而喻,老爷爷和老奶奶就是那个男孩和女子,小溪和听后默然无语,老人的话似乎触动了她的心事,突然她凝视着楚歌问道:“齐楚歌,你找到那个让你背叛一切,敢于与全世界为敌的女子了吗?” 楚歌低头躲避她的眼神,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良久,他轻声问老人:“后来啦?” “后来,我二人几经辗转来,到此地,开荒种地,自给自足,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所以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格外珍惜,日子虽然平淡清苦,但却自在幸福。 这里与世隔绝,没有人认识我们,没有世俗的不容,也没有外面的战乱和纷扰,我二人膝下无子,唯有两个老骨头相依为命,活了这么大把年纪,我二人对世间繁华更加看透,人生百年不过是过眼烟云,此生能够爱人与被爱,才不算枉活,我二人现在别无所求,唯求能一起老死山中罢了。” 说道这里,老爷爷向老婆婆问道:“老婆子,你希望我先死还是你先死? 老婆婆说道:“我当然是希望你活得比我长!” 老爷爷轻轻的摇摇头,说道:“我却希望你比我先死。” 老婆婆笑骂道:“你个死老头,嫌我老了是不是?一心盼着我先死,哼!就算我死了你这个老东西也找不到年轻的了。” “哪里老了?在我眼里,老婆子你依然是四十年前的那个美丽的红衣新娘,不过嘛” 老爷爷的收起嬉笑的表情,认真的说道:“人总有死的那天,我二人相依为命,早已谁也离不开谁,如果其中的一个死了,活着的必然孤苦伶仃,伤心悲痛,却又不能立即随逝者而去,他必须独自承受这些伤痛,他要留下来打理后事,为先去的人逢年过节焚香烧纸,守着孤坟别让荒草没了,野兽刨了,直到有一天一觉不醒,任尸骨腐烂归于尘土而无人知晓,所以,我希望你先死,临死前能够躺在爱人的怀抱安然的闭上眼睛,不必体会那些凄凉和孤独!” 老婆婆听完这些话,眼中早已热泪盈眶,喃喃的念道:“你这个死老头呀!你这个死老头呀!” 老爷爷和老奶奶的爱情如此深沉,不但小溪感动得像个泪人,楚歌也深受感触,他突然领悟到老爷爷的良苦用心,说道:“原来你拼命的开荒种地存粮食,存柴火,就是为了将来自己有一天先去了,怕老奶奶年老体衰,生活无依吗?” 老爷爷目光深邃,悠悠地说道:“当年我承诺过要照顾她一生,就应该真的做到。年轻人!你记住!一个男人,既然对心爱的女人做出承诺,就应该用一生来完成。” 老人趁着酒劲继续说道:“我看你们是一对人,我们老俩口是过来人,把这几十年的经验交给你,省的你们走弯路,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为对方着想,很多年轻人,明明心里喜欢对方,却因为这样活那样的顾虑,始终没有勇气去表达,去争取,终铸成一生的遗憾”,老爷爷盯着楚歌的眼睛:“一个男人,有多喜欢一个女人,他就该有多勇敢!” 在山中逗留了几天,两人不得不离开了,离开的时候,小溪一改往日的活跃,变得沉静,一副上若有所思的样子,楚歌笑着问道:“龙跑跑,没寻着宝心里不高兴吗?” 楚歌一边说一边挤眉弄眼做怪像。 小溪知道他的心思,这个平时里木讷的男人想办法逗人笑,显得笨拙得有些可爱。 “没有不高兴,我是在想心事啦!”小溪看着楚歌,柔柔的说道:“其实我们寻到宝了,那是比珍宝更珍贵的东西——什么是爱!怎样去爱!”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一章:冷月阎君 告别老人后,小溪和楚歌继续向着鹤州行进,一路上,楚歌对小溪几乎言听计从,可是唯有一点:送小溪去鹤州这件事是咬死不松口,小溪虽然不情不愿,但也知道这事急不得,需要慢慢来。 为了防止被刺客的眼线发现,楚歌故意避开大道,专挑偏僻小路走,小溪却并不以此为苦,沿途山清水秀,时常有村落农舍坐落其间,她能看到最质朴最醇厚的民间趣味,这是她在龙府都体会不到的有趣阅历,不过这几日他俩所到之处,人烟却异常的稀少。 这一日,他俩来到一处叫陆家庄的地方,走在庄中,楚歌感觉有些怪异。 经过观察,楚歌发现了原由,和其他地方比起来,庄上显得特别萧条衰败,街上很少有庄人走动,偶而碰到,也大多衣衫破敝,面黄肌瘦,神情冷漠。 而且,庄上根本看不到年轻的女人,因此,小溪走在街上就格外的引人注目,一个小孩歪着头打量小溪和楚歌,他的父亲急忙把他拖回家里,“碰”的一声关上门来,门后很快传来大人的大骂生和小孩的哭声,人们看楚歌和小溪的眼神都十分的诡异,极不自然,可一旦与他们眼神对视,都立刻移开目光,楚歌刚一走开,他们立即在背后交头接耳的议论纷纷。 楚歌对小溪说:“这庄上有些古怪!” 小溪说:“怎么古怪?”小溪也注意到人们盯着她看,不过她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你疑神疑鬼的干嘛。” 楚歌闭口不谈了,只是心中暗自警惕。 从一大早赶路,此时二人都有些饿了,不远处有个草庐茶铺,也卖一些吃食,于是二人走了过去。 “老板,你这里有些什么吃的?”楚歌说道。 摊主是一老一少两个男人,看模样楚歌猜测他们是父子。 这二人看到楚歌和小溪,都是一惊,随后年纪大的问他们要吃些什么? 小溪和楚歌简单点了几样现成的熟食, 那个年轻的后生忍不住一直打量小溪,小溪对他嫣然一笑,那人也傻乎乎的跟着一笑,然后冲口而出:“姑娘你长得真像仙女,你这一笑,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老人呵斥道:“你对人家姑娘胡说什么?接着他又对小溪抱歉到:“我们是陆家庄人,刚才出言冒犯姑娘的是我的儿子,此子人有些憨傻,心底倒不坏,请姑娘原谅!” 父亲这么一骂,那个后生也觉得自己说话过于轻薄,毕竟在古代礼教甚严,怕小溪误会他是轻薄之人,又急又惭愧,脸涨得通红。 小溪见他眼神真诚,知道他是由心而发,和轻薄浪荡子弟完全不一样,于是问他到:“你叫什么名字?” 那年轻后生恭恭敬敬,诚惶诚恐的答道:“我姓张,叫二虎!” 小溪噗呲一笑:“我叫龙小溪,你叫我小溪就可以了,还有,你不必这么紧张。” 二虎嘴里说是,脸上还是一副拘谨恭敬,倾慕无比的样子。 楚歌和小溪吃着饭,其间二虎几次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 小溪嫣然一笑:“二虎哥,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这个这个!”二虎眼中露出一丝恐惧,紧张的四处张望,过了一会之后,他眼中渐渐露出坚定的神色,突然说道:“小溪姑娘,你快走吧!这里不太平。” 老人急忙使眼色阻止:“闭嘴!滚一边去。“ 平日里怕爹的二虎却梗着脖子:“我不滚!我不能眼看着小溪这么好的姑娘有危险!” “住嘴!”二虎的爹吼道。 二虎不听,一直劝小溪快些离开。 二虎爹叹了一口气,满脸恐惧的看了一下四周,对楚歌和小溪小声说道:“这里人多眼杂,请里屋说话” 楚歌不动声色,带着小溪随老人进了里屋。 刚一进屋,老人吩咐二虎去把门关好,确定隔墙没有耳才凑过来对楚歌和小溪说道:“想必客官已经看到这个庄子不同寻常了吧。” 楚歌点头说是 “这事说来话长”二虎的爹叹了一口气,说道 从二虎爹口中得知:几年前,这里来了个叫冷月阎君的采花大盗,凶残好色,专门祸害年轻女子,可谓为害一方。” 人们想要除掉他,但此人不但行踪诡秘,本领更是通神,有一次,本县的县守有个小妾,长得如花似玉,县守大人十分宠爱,一日那小妾去寺庙进香,被冷月阎君看中,随后遭遇冷月阎君的毒手,县守大怒,悬下重赏,发誓不拿下冷月阎君决不罢休,结果不过三天,冷月阎君单枪匹马闯进壁垒森严县守大人府中,将县守大人杀死在并将人头挂在大门上,府中兵丁奴仆数十人也一起被杀。 还有一次,邻县有一大户人家的小姐,能歌善舞,琴棋书画无一不精,人也长得如花似玉,自然被冷月阎君看上,一天夜里悄悄潜入府中,将她强暴,这个小姐十分的聪慧,被强暴后,她用尽温柔手段稳住了这个冷月阎君,这次冷月阎君被小姐的美丽和温柔所惑,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的杀死或掠走受害者,而是深深爱上了这个小姐。 后来这个小姐骗冷月阎君再次来到府中相会,而她的家人早已联同官府,在府中布下陷阱。 可是,没想到前来围捕的官兵民团七八十号人居然被他杀了个血流成河,小姐的家人也被他杀光,唯独留下那名小姐,最后冷月阎君在狂笑中扬长而去。 从此之后,冷月阎君行事更加残暴,也更加隐秘,这几年,他纠结同伙,到处都是他的眼线,他像影子一样无处不在,一次庄中的一个后生在家中醉酒后骂了冷月阎君一句“淫邪奸贼”,不知道怎么被冷月阎君知晓,第二日晚上便割去了那名后生的舌头。 现在,人们不敢谈论他,更不敢骂他,家有女子的人家把女孩藏起来不敢露面,或者故意扮丑,就是怕被冷月阎君看上,遭遇他的毒手,刚才二虎这孩子让你们离开,我阻止他,就是怕被冷月阎君知晓前来报复” 二虎急切的插嘴道:“小溪姑娘仙女一般的人物,若是被他看见可就遭了,你们还是快走吧!” 说这话时,二虎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小溪不禁有些感动,柔柔的对他说:”你对我说这些不怕他报复你吗?“ 二虎愣愣的说:“怕!但我不想让姑娘遭遇毒手!” 小溪对她微微一笑:“说道:”谢谢你,二虎哥!“ 二虎一脸激动和喜悦,两手直晃:“不谢!不谢!姑娘对我那么好,为了姑娘我什么都不怕!” 小溪对楚歌瞟了一眼,意思是说:看看人家! 楚歌假装没看见。 小溪”哼”的一声,回头对二虎父子说道:“大叔,二虎哥,失陪一下!”不由分说的把楚歌拽在一旁: “楚歌哥哥,我们商量个事。” “什么事?” “我们帮帮他们!” “怎么帮?” “我们帮乡民把冷月阎君抓住吧!”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曾幻想过行走江湖,仗剑行侠,扶危济困,侠影所到之处,留下让世人传颂的传奇。 小溪也不例外,此时是个多好的机会呀,身边有楚歌这么个厉害的帮手,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因此小溪极力怂恿楚歌去抓冷月阎君。 楚歌一听就头大:“大小姐,咱们能不那么管闲事吗?你难道不知道我们正在跑路吗?” 小溪不说话,只是拿一双美丽的眼睛幽幽的看着楚歌,好一会之后才说:“楚歌哥哥,你知道吗?在我眼中,你一直是个忠诚正直的男子汉,是个浑身是胆的英雄,所以,只要你在我身边,无论我遇到什么,都不曾害怕过,可是”小溪语气一转,眼中露出深深的失望:“没想到你也是个胆小怕事,见死不救的人,不过我能理解,毕竟那个冷月阎君那么厉害,你怕打不过人家也是正常的!”小溪故意拿话激楚歌 被心仪的姑娘如此看扁,年轻气盛又十分骄傲的楚歌勃然大怒:“我堂堂洛神剑士会怕一个采花大盗?” 眼看他就要说出和那个什么冷月阎君一决雌雄的话来,不经意间看到小溪眼中闪过的狡黠,突然醒悟,淡淡的说道:“随你怎么说,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把你安安全全的送到目的地,等回来之后,我再会会那个什么冷月阎君。” “不,不能等你回来以后,现在就去,你答应我,这是我们俩共同的旅途,你的一切我都必须参与!”小溪见楚歌一幅怒火中烧的样子,本来以为她的激将法起作用了,没想到突然不灵了,于是她着急的说道 不过楚歌这次的态度十分的坚决:“此事非同小可,我不能带你去冒这个险,你的安全才最重要。” “你去不去?”小溪语气中有威胁的味道 “不去!” “不去?很好!”小溪眼珠一转,计上心来,说道:“你这个家伙,在古桥镇的时候你摸人家姑娘屁股,是谁给你解围的?” “你也知道我是冤枉的嘛!” 小溪调皮的一笑,说道:“冤不冤枉嘛,就我一句话的事,你说到时候见到你的兄弟,他们听你的还是听我的?” 楚歌心中一惊,暗想:“若论嘴皮子功夫,一百个齐楚歌也不是一个龙小溪的对手,要是她对兄弟们说自己摸人家屁股,自己还说得清楚吗?到时候兄弟们会怎么看自己?” 小溪见楚歌犹豫,决定趁热打铁,小溪用眼睛勾楚歌,眼中充满了诱惑和妩媚,口中吐气如兰,凑在楚歌耳边轻轻说道:“你要是抓住了冷月阎君,我就亲你一口!” “哼!你把我齐楚歌当做什么人?我岂能被美色所惑,不过嘛楚歌语气一转,一幅大义凛然:“你说得也有道理,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乃我辈之人的本分,管他那个冷月阎君是人是魔,只要他为非作歹,我洛神剑士遇神诛神,遇魔斩魔。”楚歌霸气十足的说道 “这才是我心目中的那个无所畏惧的楚歌哥哥啦!”小溪目光迷醉,装作十分崇拜的样子,心中却暗暗得意:哼哼,臭小子,跟我斗,你还嫩了点! 见小溪对自己如此崇拜,楚歌不由得下巴微扬,抬头挺胸,眼中睥睨一切,摆了一个自认为很酷的造型。 突然,他扭扭捏捏的说道:“你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 “什么真的?” “亲我一口呀?”楚歌心中有点急,生怕小溪赖账。 小溪妩媚的点了点头,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复,“不过要等到你抓到冷月阎君之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二章:擒魔 楚歌和小溪达成共识之后,接下来就是如何找到冷月阎君,楚歌说:“咱们不用去找他,他会自己找上门来的。” 很快,陆家庄上出现了一对情侣,男的相貌平凡,女的却貌若天仙,众人见到之后皆心生不平,叹到:“那小子看起来那点比我强,凭什么他就能捡这么大个便宜,我就只能守着家中的黄脸婆?”更让人生气的是:那男的完全不知道低调,要多张扬有多张扬,要多嚣张有多嚣张,众人又叹:“让你嘚瑟,活该你被冷月阎君盯上。” 那对年轻情侣自然是楚歌和小溪假扮的,当晚,在二虎家的院子里,楚歌一手抚剑一边气定神闲假装斯文的饮茶,还叫小溪对月当舞,给他舞一曲,小溪心里有点鄙视楚歌:“装什么装!” 不过转念一想,等一下冷月阎君来了还得靠他出力,现在嘛,还只能哄着他,只好给他跳了一曲,谁知一曲刚跳完,楚歌立即嚷嚷着叫她过来捶背,小溪忍了下来,轻移莲步,装作一幅柔顺的样子款款走到楚歌跟前,给他揉肩捶背,楚歌闭着眼睛:“恩!左边一点恩,上边一点!好好,这里多锤一下,用点力等一下去给削个水果!” 楚歌舒服得歪眉斜嘴,一副地主少爷的做派,小溪笑得很温柔很妩媚,不过眼中却藏着刀子,恨不得在楚歌身上戳上两下。 夜深人静,院外就传来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小溪看见楚歌微闭的眼中猛地睁开,迸射出一种无所畏惧的野性和霸狂,让她觉得十分安心。 “嘿嘿,来得好!”楚歌嘴角维扬,装作一幅满不在乎的表情,可是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毕竟对方也不是吃素的,不过美女在旁,岂能认怂? “门没关,自己进来。” 门外之人一愣,脚步声顿停,犹豫片刻之后,七八个蒙面汉子手持寒光闪闪的兵刃鱼贯而入,出现在楚歌面前,每个人眼中寒光逼人。 “都进来了吗?麻烦诸位关上门!”楚歌缓缓站起:“既然来了,就都留下吧!” 这群蒙面人正是冷月阎君和其同伙,他们冷冷的看着楚歌,心中不免有些疑虑:世人对他们避之不及,眼前这个男人一人一剑,是什么让他有恃无恐,居然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在众匪的虎视眈眈下,楚歌一脸从容,对小溪说:“你先进屋去,很快就会了事。”此刻他声音虽然平淡,却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小溪“哦”了一声,就乖乖的进屋,趴在窗前偷看。 “谁是冷月阎君?”楚歌问道 一个身材瘦削的男人走了出来,冷冷说道:“女的带走,男的嘛” 他把手一挥,做出一个格杀的手势,众匪见状,都恶狠狠的扑向楚歌。 突然间,楚歌手中寒光闪动,扑向他的两名匪徒闷哼一声,胸口鲜血喷涌,眼中都露出难以置信的诧异表情,缓缓软到,楚歌看也不看二人,转身鬼魅般扑向试图进屋抓小溪的二名匪徒,两名匪徒只觉眼前黑影一闪,各自发出一阵短促的惨叫,“啊!声音厄然而止,惨叫声像被人半途硬生生的捂住,二人脖颈中都有一抹猩红飘洒,在黑夜里格外的诡异和妖艳,楚歌一脸冷酷,提着滴血的长剑,缓缓走向余下的数名匪徒。 这突起的变故,让其余匪徒大惊失色,片刻之后,他们从骇然中惊醒,再次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们不是第一时间选择逃命,而是互相使了一个眼色,群起围攻楚歌! 月光下,人影交错,钢铁碰撞之声不绝于耳,片刻之后,惨叫连连,盗匪接连倒下,最后一名活着的匪徒吓得魂飞魄散,夺路狂奔,突然一柄长剑从他背后透胸而过,那匪徒如醉酒一般,踉跄几部,突然倒地,这次杀他的却不是楚歌,而是刚才那个瘦削的蒙面人,他从拔剑,击杀,回鞘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出手如电,楚歌知道此人才是正主,之前楚歌击杀其手下的时候他就一直静静看着。 此刻冷月阎君平静的看着楚歌,眼中毫无惧色,淡淡的说道:“不错!想不到这穷乡僻壤居然还能遇到如此高手。” 楚歌同样平静的说道:“阁下可是冷月阎君,我不想杀错了人。” 那个瘦削男人嘿嘿一笑:“在下正是!不过嘛,谁杀了谁那可难说得很” “是就好!”楚歌不再废话,呼的一剑飘忽不定的点向冷月阎君,剑势看似缓慢,却发出嘶嘶破空之声。 冷月阎君知道厉害,不敢怠慢,打起精神沉着应战,他纵横黑道,一手快剑未逢敌手,此时尽展平生绝技,寒心点点,把楚歌笼罩在剑网之中,楚歌剑法也飘逸绵密,二人以快打快,金属碰撞之声不绝于耳。 因为快,千百次的单一的金属碰撞之声听起来就像一声高频刺耳的长音,如同千军万马在交战。 突然,冷月阎君一声闷哼,倒退了几步,他眉头紧皱,眼中露出痛苦的表情,左肩有鲜血溢出,眼中如负伤的野兽,怨毒的死盯着楚歌。 楚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杀招连连,冷月阎君咬牙应战,不多时,后腰,大腿接连中招,楚歌抓住机会,手中长剑凌厉异常的直指冷月阎君胸口,眼看这是一招避无可避的绝杀。 突然,楚歌改变心意,剑尖上斜,挑开了冷月阎君的面巾,一张清瘦的脸出现在楚歌面前。 绝望之余,冷月阎君正闭目待死,却发现楚歌突然罢手不攻,只是冷冷的看着他,眼中的嘲讽意味十分的浓厚。 冷月知道自己作恶多端,今晚难以幸免,用剑之人死于剑下,在他踏上这条江湖路时就知道欠的债总要还,若是楚歌一剑将他格毙倒也罢了,可是对方明显是在羞辱自己! 冷月一世枭雄,受不得这种羞辱,盛怒之下的他挺剑猛斩楚歌,招招同归于尽的打法,所谓一夫拼命,万夫莫当,何况他本来就是高手,楚歌想要生擒他谈何容易。 二人人影交错,你来我往,满院子打斗,有好几次楚歌差点被冷月阎君所伤,小溪趴在窗上十分着急,她明明看到楚歌占尽上风了,可是现在却相持不下,有楚歌做靠山时小溪胆子就变得特别的大,好几次都想找机会帮楚歌的忙,这时二人游斗到她的窗边,正好冷月阎君正背对着她 “好也!机会来了!”她找了一根棍子,她鼓起勇气,眼一闭,呀的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棍子砸了下去 此时楚歌和冷月两人的位置正好变换,楚歌好不容易一招刺中冷月手腕,绞去他手中兵刃,飞起一脚将他踢爬在地,正待松了一口气之时突觉脑后生风,头被什么东西重重的敲了一下,当时就把他打懵了! 这突起的变故,冷月阎君也是十分的诧异,不过此时来不及多想,爬起来一瘸一拐的转身就逃,很快消失在黑夜之中。 所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小溪一看打到了楚歌,跑出来就问:“你你没事吧?” 楚歌木在原地,也不说话,只是眼神呆滞的望着冷月逃走的方向一脸茫然。 小溪见状,心中暗想:“会不会失手把他打坏了,这家伙本来就就笨,现在这么来一下可能就彻底傻了?” 楚歌眼中金星乱冒,还好皮粗肉厚,并未受伤,他摸着头疑惑的说道:“奇怪,刚才谁偷袭我,莫非匪徒暗中还埋伏得有帮手?” 小溪一听,顺杆就爬:“可不是吗?一个蒙面的坏人可狡猾了,他藏暗处,趁你不注意打了你一棍子就跑了,我想提醒你都来不及,还好你没事!” “哦,怪我大意了,本来想生擒那个冷月阎君的,然后逼他说出被掠走女子的下落哎!可惜了!” 这时楚歌不经意间看到小溪手中的木棍,突然明白了:“咦不对吧!刚才打我的是你吧?” 小溪急忙甩掉手中的木棍,委委屈屈的说:“人家怕你受伤,想帮你的忙嘛。” “开什么玩笑,就凭那个冷月也伤得了我?” “是啦,是啦,楚歌哥哥最厉害,最了不起了。” “那是,要不是你捣乱,我肯定能活捉他” “恩”小溪一脸崇拜,“是呀是呀,肯定能!” “看到你是出于关心我的份上,我原谅你了啊!不过”楚歌摸了摸头,皱着眉头说道:“这次让冷月跑掉,在想抓他就难了,而且冷月吃了这么大亏,以后一定会迁怒村民,回来报复。” 正在楚歌和小溪为冷月逃走而大伤脑筋之时,院外想起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二虎肩上抗着一个人大步走了进来,在他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年轻人。 来到院中,二虎将肩上的人往地上一摔,小溪和楚歌走近一看,不由得大喜过望,此人正是刚才逃走的冷月阎君。 原来楚歌和小溪借二虎家的院子诱捕冷月阎君,怕他们父子受牵连,叫他们外出避祸,二虎放心不下小溪,约了几个兄弟想回来帮忙,正好碰上伤重逃亡的冷月阎君,二虎不敢去拦他,只是远远的跟着。 结果,冷月阎君没跑多远,就因为伤重昏倒在地,二虎就把他扛了回来。 小溪说:“二虎你不怕他吗?” 二虎不好意思的搔搔头:“本来是怕的,但担心小溪姑娘,所以就回来了!” 小溪感动的说道:“谢谢你二虎,你好勇敢,真是个男子汉,这个送给你。” 说完小溪把一个贴身的香囊送给了二虎,二虎幸福的快晕了过去,珍而重之的双手接过,激动的说道:“小溪姑娘你对我太好了,我一定好好保存一辈子。” 楚歌在旁边又是羡慕又是嫉妒,酸溜溜的说道:“二虎你真是好运气,捡了个大贼,还得了小溪姑娘送的香囊,我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忙乎了半夜,头上还被人敲了一个大包”他故意夸张的揉了揉头:“可是什么都没捞到!” 楚歌特别强调一个“捡”字,眼睛却一直着小溪,意思很明显:二虎是拣了现成的功劳,我才是出了大力的那个。 小溪装作没听到,看都不看楚歌一眼,心中却暗暗好笑。 抓住了冷月阎君这个大害,庄中百姓奔走相告,纷纷跑来围观,此时冷月阎君已经从昏迷中醒来,早已被人五花大绑。 这个昔日不可一世,高高在上的魔王此时一脸死灰,满脸血污,像一只绝望的野兽,受够了冷月一伙欺凌的乡民趁机出这一口恶气,胆大的拳打脚踢,一些围不过来的乡民的也朝冷月阎君啐唾沫高声咒骂,恨不得食其肉,啃其骨。 楚歌对大家高声喊道:“大家先住手,我有话要问冷月阎君!” 大家已经从小溪和二虎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对这个帮他们铲除了冷月阎君这个心头大害的年轻人都有一些敬畏,于是都安静下来,满含感激的看着楚歌,听他示下。 楚歌冷酷的看着阎君,说道:“说出被你抓走的女子的下落,我给你剑客的尊严,让你自行了断。”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三章:行侠 楚歌从冷月阎君口中问出了盗匪的藏身地,在一个山洞中,找到了被他掳去的女人们,几个留守的匪盗,根本不堪楚歌一击。 在昏暗的山洞中,十几个年轻的女人蜷缩在一个角落瑟瑟发抖,惊恐的看着楚歌和小溪,他俩表明来意后,女人们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除了女人,还有七八个小孩,从他们的衣着打扮上看,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冷月阎君一伙绑架他们向其家人勒取赎金,楚歌和小溪也一并救了。 二人把这些人带回了庄中暂时安置,消息传出去后,陆陆续续有她们的家人来将她们领走,唯独一个小胖子,村民们知道他的家世后说什么也不愿意送他回家,甚至连传个信给他家人都不愿意。 后来二虎告诉小溪,原来这个小胖子的来历可不小,他名叫万小豪,家住离这八十里外的的白马镇,他的父亲就是白马镇远近闻名的大财主万大富,可是那万大富为富不仁,名声极坏,大家都对他家敬而远之,不愿与他家有什么瓜葛,小溪心地善良,决定救人救到底,亲自送小胖子回家,她向二虎问明地址,就硬拉着楚歌上路了。 两日后,楚歌等三人进入白马镇境内,这一日,天气很好,清风徐徐,天空湛蓝而纯净,溪看着天上飘动的白云,突然对楚歌说:“楚歌哥哥,咱们不去鹤州了好不好?你也别回你的洛神山了!” 楚歌诧异的问:“那咱们去哪里?” 小溪一脸热切的说道:“咱们去浪迹江湖,仗剑行侠怎么样?” “啊?”楚歌像看到妖怪一样看着小溪,虽然小溪会时不时的冒出一些古灵精怪的念头,但这个久居深闺纤弱大小姐居然说要带他浪迹江湖,这不搞笑吗? 小溪继续鼓动楚歌:“我们可以像风一样浪迹天涯,惩恶扬善,扶危济困,一路只有你与我,酒与歌,快意随性,自在逍遥,你说好不好? 小溪把头一仰,“哦,对了,咱俩的名号我都已经想好,你叫白云男侠,我叫清风女侠,风往哪里吹,云就往哪里走,我往哪里你就跟到哪里,你做我的剑好不好?” 小溪笑靥如花,眼神满是期盼,楚歌仿佛从她眼中看到了他俩人放下各自的种种羁绊,浪迹江湖,做一对逍遥侠侣不由得心之神往。 “楞着干什么?你还没回答我愿不愿意啦!”小溪曲着中指,敲了一下楚歌的头。 楚歌思绪回到现实,颓然的低下头,发出一声长叹,欲言又止!随着楚歌的叹息,小溪知道了楚歌的回答,她眼中的希望之火熄灭,幽幽的说道:“可是你不能离开狼心,我也必须去鹤州对吗?” 楚歌没有做声,眼中路出无尽的惆怅,两人都陷入沉默,良久之后,小溪笑着说道:“开玩笑的啦,你真以为我会和你这个又笨又丑的家伙浪迹江湖,别做梦啦!” 楚歌也笑,可是两人的笑容中都有难掩的苦涩。 小胖子万小豪滴溜溜的看着二人,因为他父亲的原因,大家都疏远他,在家里的时候小朋友都不陪他玩,小孩子嘛,大家越是疏远他,他越是想融入人群,于是说道:“姐姐,我陪你一起浪迹江湖吧,咱们三人一起!” 楚歌心里正烦,凶巴巴的吼道:“一边去,小屁孩!” 万小豪对楚歌还是有些畏惧,突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你们都讨厌我,都不理我,小伙伴也不和我玩。” 小溪对楚歌轻声呵斥道:“你凶什么凶!”又对万小豪说道:“小朋友,别哭了,我们没有不理你呀” 小溪语气,像一个大姐姐般温柔,见有人关心自己,万小豪更是觉得委屈得不行,哭的更凶了,眼泪鼻涕混在一起,小溪掏出手绢替他擦眼泪,只一抹,洁白的手绢立刻变得脏兮兮的。 “你想不想知道大家为什么不和你交朋友吗?” 万小豪指出眼泪,问道:“为什么?” “因为你爹人坏,大家都不喜欢他,所以也不喜欢你了,你别学你那坏爹,以后要对人好,要心善,真诚待人,不欺负人,帮助别人,这样大家都会喜欢你了,你就有朋友了。” “姐姐,真的吗?照你说的这样大家都喜欢了我吗?愿意和我交朋友了吗?“ “恩,我保证!只要你按照姐姐说的这么做!” “姐姐,我记住了,我以后做个好孩子!”万小豪重重的点了下头, “恩,真乖!”小溪对自己的教导很满意,就像一个幼儿园的阿姨教好了熊孩子,十分的有成就感。 “姐姐你真好,不像那个哥哥一天凶巴巴的!”小豪说道 “别管他!他这样凶巴巴的,而且又丑又笨,将来找不到媳妇的,你可别学他!”小溪说完看着楚歌捂住嘴笑 小豪说道:“哦,真可怜!” 楚歌被她俩说的不好意思,又不敢对小溪生气,只得狠狠的踢了一下脚下的小草。 “姐姐,我走不动了,叫哥哥背我!” 楚歌一听,把眼一瞪:“自己走!再啰嗦我揍你。” 小豪一听,立即向小溪告状“姐姐,你看他?” 小溪对楚歌轻声嗔怪道:“他还这么小,你老吓人家干嘛?你背背他又怎么样?” “这还小?在我们狼心像他般大的孩子都能上马打仗了,哪像他,走点路都不行!”楚歌不服气的说道 “你是不是不听我话?” 见小溪有些生气了,楚歌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把那小胖子甩在背上。 小豪人虽小却鬼机灵,他也看出这个凶巴巴的哥哥怕那个漂亮的姐姐,所以,有了小溪做靠山他就不怕楚歌了,得意的趴在楚歌背上,身体一拱一拱的,做骑马状,口中叫着:”驾!驾!马儿骂你快些走啊!” 楚歌低声威胁:“你给老实点,信不信老子把你丢回土匪窝。” “姐姐!哥哥又凶我!” 在白马镇的东头,绿柳环绕中坐落着一处白墙黑瓦的大宅,在周围稀稀落落低矮的茅舍衬托下显得十分显眼,这就是万府。 楚歌和小溪带着小豪来到万府,在大门处却被万府管家挡住质问。 万府管家刘叔,一双狡黠的小眼的打量着楚歌和小溪,不相信这个看起来十分普通的青年男子和这个娇滴滴的小姐能够从冷月阎君手里救出他们少爷,他满脸狐疑的问道:“真是你们救了少爷?” “话已经给你说清楚了,你爱信不信。”楚歌语气有些冲,刘管家看他和小溪的眼神就像看冷月的同伙一样,让他心头火起。 刘管家看着楚歌身边的小溪,眼珠一转,突然大声喝道:“大胆蟊贼,就凭你们也能从了你冷月魔头手里救人,分明是拐走了我家少爷,再来冒充好人,是想狠狠的讹一笔赏钱吧?” 小溪再旁急忙说道:“不是的,真的是我们救了小豪,不信你问小豪。” 小豪也旁边说道:“是真的,是哥哥姐姐救了我。” “小少爷你年纪还小,别被他们骗了,这二人看起来良善,实则是奸诈之辈!说不定他们就是冷月阎君一伙的!”他眼珠一转,对着楚歌说道:“看在你们能够迷途知返,把小少爷送了回来,不然抓住你们非抽筋剥皮不可,现在老爷网开一面,放你们走,还不快快滚蛋,难道还想上门讨赏么?” 刘管家心想,不管是不是他们救了少爷,这二人亲自送上门来肯定是要好处的,最好的办法的是装作不信,把他们赶跑,免得给赏钱!” 楚歌苦笑着对小溪说道道:“我就说嘛,叫你别多管闲事,有什么样的主子,自然就有什么样的恶奴,你的一片好心被狗吃了。” “你说什么?”刘管家被激怒了,恶狠狠的吼道:“你这粗野小子居然带着一个娇滴滴俏生生的大姑娘,分明是从别人家拐带来的,大爷我今天就要好好教训你这个拐带人口的恶贼,来人呀,把那姑娘给我带过来,把这小子给我往死里打?”他见楚歌模样平凡,衣着朴素,想必就是一个没什么能耐的乡下小子,又见小溪气质高雅,容貌倾城,便动了歪心思,想将小溪强行留下来。 话音刚落,旁边的几个凶神恶煞的家奴扑了上来,其中一个一脸淫邪,双手抓向小溪,楚歌大怒,单手一带一绞,将他的手扭脱臼,一脚将他踢倒,那恶奴躺在地上,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余下几人,也被楚歌三拳两脚打倒,倒在地上哼哼唧唧的爬不起来。 打发了这几名爪牙,楚歌一脸杀气的走向呆若木鸡刘管家,恶狠狠的说道:“你现在知道我凭的什么救人了吧? 刘管家没料到这个看起来平凡的男子举手投足间就把四五名壮汉打到,慌忙说道:“小人有眼不识泰山,望少侠见谅。” 楚歌嘿嘿一笑,一把抓住他,面目狰狞的说道:“我不是少侠,更不是什么滥好人,可是我也知道:做人即使不能知恩图报,至少也不能恩将仇报,像你这种恩将仇报的奸恶小人,留着干什么?今天我就宰了你,再一把火烧了你这破府,有本事挡我一个试试?你既然认定我是强盗,那我做一会强盗又何妨。” 刘管家吓得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嘴里不停的告饶。 “想要求饶,可没那么容易,我今天就要挖出你的黑心看看!” 说完楚歌铮的一声拔出长剑,刘管家只觉的得眼前寒芒万点,顷刻间胸口凉飕飕的,“哎呀,我命休矣”他吓得魂飞魄散,一下子瘫坐在地。 这时,小溪说道:“楚歌哥哥,别闹了!”又对刘管家说道:“大叔,别怕,我们不是坏人,带我们去见你们家老爷,把小豪交给他我俩就走。” 小溪连说了几遍,刘管家终于回过魂来,这时他才发现,楚歌不知道用什么手法,将他的胸口的衣服削成如雪花一般的碎片,可是丝毫没伤及皮肉,他虽是外行,也知道楚歌的剑法高明得匪夷所思。 见自己的心还在,他正松了一口气,只见楚歌“嘿嘿”一笑,突然感觉脚下一空,还没看清怎么回事,就被楚歌狠狠的摔在地上。 小溪急忙制止:“楚歌哥哥,住手,你再不听话,我生气了。” 楚歌傲然说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给他点教训,这才是他们这种人听得懂的语言。”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四章:逼债 万府大厅内,楚歌和小溪见到了万老爷夫妇,万大富是一个看起来很有气派,略显肥胖男人,因为保养得当,五十多岁的人看起来才四十开外,不过万夫人看起来就明显苍老得多,身材臃肿,虽然穿金戴银,衣着华贵,却给人一种俗不可耐的感觉。 万夫人一把将小豪搂到怀里:“太好了,我的宝贝儿,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前些日子,冷月阎君抢了他的独生儿子,索要巨额赎金,万大富虽然是远近闻名的大户,可是对方要价更高,万财主也拿不出那么多钱。 平日里,这对夫妻爱财如命,寡薄无情,人缘口碑极差,别人都不愿意伸出援手,无奈之下只得打算卖屋卖田,可是这些产业普通人买不起,能卖得起的就知道他家遭了劫都拼命的压低价格,万大富即使倾家荡差也未必是筹得到那么多钱,正在一筹莫展,心生绝望的时候有人把儿子送回来了,这对夫妇老来得子,儿子是他们的命根子,眼下儿子回来了,家产也保住了,自然万分高兴。 他们夫妻二人只顾和孩子亲热,似乎旁边的小溪和楚歌不存在,那个刘管家都觉得有些失礼了,提醒那对夫妇道:“老爷,夫人,是这两位少侠救回小少爷的” 万大富这才回头看楚歌和小溪,当他看到小溪的时候,眼神立马被定住了,很快满脸堆笑,对小溪说道:“没想到乡下这种小地方也有姑娘这般人物,哎,真是失礼了,来呀,看茶,姑娘请坐。” 一双色眼眼睛在小溪身上乱转。 突听“哼”的一声,正是他家的母老虎,她才是万府真正的主人,别看万大富现在满脸横肉,年轻时也算个帅哥,入赘她家,知夫莫若妻,万大富这个老色鬼心里的小九九瞒不过她,她狠狠的瞪了一眼万大富,以示警告!” 万大富对自己的发妻还是有几分忌惮,不得不收敛了些。 “爹,是哥哥姐姐救我回来的,他们可厉害了,尤其是小溪姐姐,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小豪说道 万大富不由得重新打量两人,楚歌一脸冷傲,普普通通看起来并无过人之处,小溪更是看上去一幅柔弱闺秀的样子。 和刘管家一样,他也不相信就凭他们两个能救出儿子。 “是真的!老爷!”刘管家语气有些苦涩:这位这位少侠,身怀绝艺。” 这时候那万夫人说话了:“既然是他们救了少爷,你去账房拿点钱打法他们了吧!”口气傲慢,就像对府中下人。 楚歌冷冷的开口说道,:“你觉得你的儿子值多少钱?” 这对夫妻心中一惊,正以为楚歌他们要狮子大开口呐,既然他能从冷月阎君手里救出儿子,岂是吃素的,正愁不知道如何打发为好,小溪说道:“我们救人不是为了钱,别以你的心思去揣度别人!” 不要钱就好办,那万夫人顿时眉开眼笑:“是!是!这对少侠仗义疏财,是小妇人见识短了。”急忙叫回王叔,心想:“很好,连打发他们的钱都省了。” 只要不谈钱什么都好说,万夫人假情假意的说道:“那二位少侠留下来吃顿饭吧,让我我夫妇二人略尽地主之谊,好好答谢恩人。” “不必了!”楚歌冷冷的说,知道他们不是真心挽留,拉着小溪就走了。 “小溪姐姐,楚歌哥哥你们别走。”小豪大喊道 小溪回头说道:“记得姐姐给你说的话,可别学你那坏爹。” 小溪语气也很冲,丝毫不给万氏夫妇留面子,说完之后头也不会的离开,留下万氏夫妇面红耳赤的面面相视。 二人从万府出来后,走了大约数里地,很快就到了晌午,此刻二人肚子都饿得咕咕叫,小溪对楚歌说道:“我饿了,齐楚歌!” “我不也饿着吗?” “我不管,你想办法。”小溪蛮横的一甩头,接着说道:“你傻呀,咱们救了他家儿子,吃他顿饭又能怎样?” “那种市侩小人的饭你吃的下呀,咱们二侠的尊严不要了吗?” 小溪歪头一想:“那倒也是!哎呀!我不管这些,总之你快想办法,把我饿着了你就惨了。” “为什么一定要我想办法?你忘了,我是你家雇佣的保镖,你才是东家,你才应该让我吃好喝好啦,不然你家就是万大富那样的为富不仁!” “呵呵,不错嘛,你还学会还嘴了,不过我都卖给你了,是你的人了,不该吃你的喝你的呀?” 小溪的一句“我是你的人了”说得楚歌浮想联翩,心里甜丝丝的。 “傻笑啥?”小溪推了一把楚歌:“快想办法!” “咱们去前面看看能不能遇到人家,去讨点东西吃。” 二人顺着小路穿过一片楠竹林,发现林中坐落着几舍茅屋,周围被半人高的篱笆墙围住,墙上爬满了绿油油的藤蔓。 院里没有人,楚歌带着小溪去敲门。 很快,一个清秀的女孩开了门,问道:“请问贵客有什么事吗? 小溪说:“姐姐,我们路过此地,肚子饿了,这附近又没有客栈,所以才冒昧打扰,希望能讨点吃的!我们会付钱的。” 女孩看着楚歌和小溪不像坏人,就说道:“请进吧,付钱倒是不用,只是家中贫寒,怕没有好东西招待贵客!” 楚歌说:“不碍事,能填饱肚子就行!” 二人刚一进屋,就听到屋里传来一阵咳嗽声,楚歌和小溪寻声望去,发现一个瞎眼的干瘦老婆婆,坐在床上不停的咳。 “这是我母亲!”姑娘对二人说道,又对老婆婆说道:“娘!来客人了。” “哦,来客人呀,你好好招呼贵客,老身眼睛看不见,怠慢了贵客,请多包涵。” 小溪说:“大娘,给你们添麻烦了,你好好休息,不用管我们。” 楚歌打量四周,这屋中陈设十分简朴,但是被收拾得井井有条,干干净净,可以看出这屋子的主人是个细心的人。 小溪这时陪瞎眼大妈拉家常,楚歌有些佩服她,这个看似高雅的小姐却自有一种平易近人,让人愿意亲近的气质,那个少女则在一旁轻盈麻利的生火做饭。 小溪从大妈口中知道,那姑娘名叫钟欣,楚歌无所事事,看见水缸是空的,就想帮忙挑水,那钟欣姑娘不让,说怎么能让贵客做这些粗活,楚歌拿了水桶扭头就走,钟欣姑娘拦都拦不住,只得由他去。 水井离得不远,很快楚歌就将将水缸挑满,这时,钟欣姑娘也把饭菜做好了。 四人围在桌上吃饭,刚吃到一半,门外响起了粗暴的敲门声,一个蛮横的声音响起“开门!开门!” 听到声音,钟欣姑娘顿时脸色变得苍白,坐在一旁微微发抖,楚歌起身去开门,发现敲门的正是刘管家。 “怎么是你?” 刘管家看到楚歌也吃了一惊,心想:“真是冤家路窄,又碰上这个煞星。” “你来这里干什么?” 刘管家一脸讨好:“回少侠,小人奉我家老爷的吩咐前来要债。” 这时屋里老婆婆喊道:“是刘管家刘老爷吗?求再宽限些时日吧,家中实在拿不出钱了,你和万老爷都是大富大贵之人,我必然每日在神灵面前替二位祈福,求神灵保佑二位长命百岁。” “钟家大婶,你别给我来这套,你我都清楚,这个债利滚利,你们一辈子都还不起,你就干干脆脆的拿钟欣姑娘来抵债,她入了万府,不比跟你受穷挨苦好?” 钟欣姑娘对刘管家说:“你们欺负人,我我死也不会去万府。” 刘管家嘿嘿一笑:“那可由不得你。” 这时楚歌突然对刘管家说道:“今天你先回去!” “这这就这样回去,我没办法跟老爷交代呀。”刘管家讪讪说道 “你家老爷问起,就说是我说的。” “可是” “还不走?”楚歌眼神一凛,刘管家不敢再说什么,急忙离去。 刘管家走后,小溪问:“这是怎么回事呀?” 钟欣姑娘叹了口气,说出了事情的原由 原来,前些年,钟欣姑娘的父亲病重,为了给父亲治病,家里把值钱的东西都卖了都不够,无奈之下,只得向万大富借了十五贯钱用于给父亲治病。 虽然一家人尽力医治,可惜最后钟欣姑娘的父亲还是走了,留下她母女二人相依为命。 谁知祸不单行,没多久,她母亲也因为操劳成疾,大病一场之后眼也瞎了,家里更加一贫如洗,这些年,借的万大富的钱利上滚利,更加还不起了。 当年,钟家被迫向万大富借钱时,万大富趁人之危,逼钟欣姑娘签下卖身契,还不起钱就拿钟欣姑娘去万府抵债,所以刚才刘管家前来要债。 “趁人之危,和某人很像呀,一样的无耻。”小溪看着楚歌说道 楚歌背过身去,把脸埋在碗里喝粥,装作没听到,小溪伸出腿在桌下狠狠的踢了他一脚,楚歌也不敢啃声。 这时门外又想起了敲门声,楚歌眉头一皱,说道:“刘府的人怎么又来了!” 话虽这样说,他心里还是挺高兴这时有人来替他解围,否则指不定小溪怎么收拾他啦,于是他急忙跑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却是一个一个结实的年轻男子,肩上正挑着两大捆干柴,腰上还还挂着一直野兔。 此人看到楚歌也有点意外,不过还是憨厚一笑,说道:“在山中下夹子打了一点野味,给伯母送来,补补身体!” 钟家大娘显现对他的声音很熟悉,听到之后满脸微笑,亲切的说道:“快进来,好孩子,这些年多亏了你照顾!” “大娘客气了,这些都是晚辈该做的嘛。” 那个年轻人满头大汗,勤快的放下木柴,钟欣姑娘送了一碗水过去,他接过仰头一气喝掉。 钟欣姑娘指着小溪说道:“家中来客人了。” 那年轻人一进门心思都放在钟欣姑娘身上,听她这么一说,这才注意到坐在一旁的小溪。 “啊,有贵客呀!”那人急忙给楚歌小溪行了一个礼。 “这孩子叫宋云,和我们一个村的,也是苦命人,打小死了爹娘,很小就被迫在万大富家中做长工,我们这个家要不是他时常接济,早就不成样子了。”大娘说道 “在这吃了饭走吧!”钟欣姑娘低着头,轻轻的说道 “不了,东家还有事,我先走了。”宋云对其他人打了个招呼,就转身出门。 “你等等,我有话对你说!”钟欣姑娘起身跟了出去。 小溪把楚歌拉到一旁悄悄说道:“这男的喜欢那个姑娘!” “你怎么知道?”楚歌诧异的问道 “眼神,你懂吗?就像老爷爷看老奶奶的眼神,一个男人喜欢女的,那眼神装着对方的影子呐。”小溪把头一扬,似笑非笑的盯着楚歌:“我还知道有个男孩喜欢我,却从来没有胆量说出来。” 楚歌躲过小溪的眼神,低着头心虚的说道:“你龙跑跑又不是龙半仙,你以为你未卜先知,什么都知道呀?” “那你敢不敢打赌,我猜她俩一定是躲在一旁说知心话去了!”小溪胸有成竹的说道:“怎么?不信?那我们跟着去看看。” 楚歌知道爱凑热闹的毛病又犯了,说道:“就算人家说知心话又关你屁事呀?” “你走不走,还说什么事都陪我啦!哼!”小溪撒娇的嘟起了嘴,那神态可爱极了。 楚歌还在踌蹴,小溪已经走了出去,回眸看了楚歌一眼,眼神一勾,楚歌就像被勾了魂,傻乎乎的跟她走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