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奇怪的女同学》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一篇——买卖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爱过一个三百万都买不走的人。 我跟姜齐在一起两年,感情不温不火,彼此都有过几个前任,彼此都做过热恋中的男女。然后有一天我们碰到了一起,酒过三巡之后,大家开始毫无顾忌。姜齐把脸凑过来的时候,我看到了另一个人。我冲姜齐笑了,他的手一路向下,他嘴里念叨着另一个人的名字,我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出来。那天晚上之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我们一星期在一起吃一次饭,有时候他加班或是我加班,就要挪到下个星期。我们住在城市的两端,坐地铁,要转三趟线,一个半小时。没有同居的打算,没有分手的打算。彼此心照不宣。人生到了某个年纪,男人跟女人都是一样的无奈,不确定前方还有没有更好的,过去的也追不回来,于是只好抓紧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哪怕只是一根稻草。人生到了这个年纪,只有将就,才能继续活下去。 吗?的话,也是一周一次,吃过饭,我们走向酒店,脸上是相同的,殊途同归的怜悯。 姜齐抽烟,抽很多的烟,最喜欢的牌子是黄鹤楼,却总是抽那种七块五一包的红塔山。我不知道男人是不是都要来一根事后烟,但是姜齐斜靠在床上抽烟的样子,总是让我觉得悲凉。我爱喝酒,不约会的话,永远都是醉醺醺的样子。我家里永远都摆着一地的空酒瓶。我以前是不喝酒的,但是有一天我喝过之后,就再也戒不下来。我总是一边喝着酒,一边迷迷蒙蒙地想,那些烟酒不沾的人,他们会有多幸福。 我们相安无事地在一起过了两年,没有红过脸,没有吵过架。两个人的恋爱像是一场仪式,庄重而冷漠。我以为这样的日子还会持续很久,直到那一天,那个女人的出现。 她说她很爱姜齐,她让我离开他。那天我喝了酒,看着她一身珠光宝气,觉得头疼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问她,姜齐爱你吗?她却说,我们会结婚的。结婚,那不是个谎言吗?我突然觉得这一切都让人感到悲哀,人们终其一生,追求名利也好,地位也好,健康也好,唯有追求爱情,不知道是为什么,光是说出来,就让人觉得悲哀。我醉眼迷离地问她我凭什么,她笑了,说,我给你钱。 我给你钱。 钱是个好东西,钱能买到所有你想要的东西,钱能买来爱情,也能从你身上,买走它。你们知道吗,货币,比人贵。 她给了我三百万,这三百万,那个女人说,买姜齐的好日子,和一个金碧辉煌的未来。 我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但我见过钱。我拿着那张装着三百万的卡,在便利店的冰柜前,一下子变得手足无措。我不管钱能买来什么,能买到酒就行。我买了五瓶酒。回家之后,我打给姜齐,我跟他说,今天有个女人,花了三百万把你买走了。姜齐没有说话,我喝了一口酒,继续跟他说,姜齐,你觉得你值三百万吗? 那是我们打得最长的一个电话,尽管我们只是在沉默。 三百万不多,在繁华的城市里甚至买不起一套房,但是能买走一个人,三百万不够,那就三千万。我开始在想,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无论多少钱也买不走的爱情。或者,真的有爱情这回事吗? 我离开姜齐以后,还是一个人蜗居在我布满酒瓶子的出租房里,我把钱,全都存进了自己的账户,看着那串数字,我又想起姜齐常抽的那种七块五一包的红塔山。三百万能买多少包红塔山呢? 姜齐跟那个女人结婚了,我换了一个城市继续醉生梦死地活着,我渐渐发现,那三百万,除了酒,我什么也买不起。 我还是会时不时地想起我和姜齐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我想起那张脸,想起姜齐喃喃念着的那个名字,我想到这些,就一个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跑去厕所里吐。我放开了自己抓着的那根稻草,却发现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根稻草。 那年冬天,我最好的朋友来找我一起跨年,她变了很多,她的这种变化让我觉得无地自容。我们离开学校很多年,我身边的那些人,有人事业有成,有人家庭美满,他们全都活成了我们这个年纪最体面的样子。好像只有我,这么多年,一无所成。我曾经有过理想,成为一个影响全世界的作家。后来我成为了一名自由撰稿人,为了生存,我几乎什么都写。然后我把那些微薄的稿酬,全部拿来买酒。没有酒,我什么也写不出来,什么也写不出来,我就活不下去。 “你把酒戒了吧。”她看着地上的空酒瓶,努力地吸着气,像是拼尽全力才把话说了出来。 我用脚轻轻踢开一个酒瓶,然后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笑。她站在门关处,迟迟不肯走进来。她变了,天知道我有多讨厌这种变化。我堆满酒瓶的出租房并没有比当年挂满内衣的宿舍还乱,但她不会再扬着笑,无所顾忌地走进来了。我甚至无法确定,这样的她,到底还是不是我最好的朋友。所有人都可以在一起吃苦,但只要其中一方尝到了甜头,就再也不会想要回到当初的日子,一方面自己想要飞得更高,另一方面,也想把在他们眼里仿佛是垃圾一样的同伴,从当初的泥潭里拉出来。 她还是站着,不愿挪动一步,她说,你把衣服换了,我们出去吃吧。吃完我们一起跨年。 我没有办法说出拒绝的话,我知道,她依然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 我们两个人,走在无比热闹的大街上,到处都是兴奋的男女,每次这种时候,我都会恍惚地以为,一切都还是很多年前的样子。有时候你看见别人笑,这会给你一种错觉,让你误以为自己也很快乐。 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我说我来付钱,她拦着我,叫我坐好,说她来付就行。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别人帮你付钱,会让你觉得那么的辛酸。我好像是再也忍不住了,我把她扯到旁边,跟服务生说,我来付。我有三百万。 周围的人都看着我,我又大声地说了一次,我有三百万。像是在证明什么。 最后还是她付的钱,她叫我不要闹,于是我像是被定住那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原来成为有钱人的我,在大家眼里,不过是一场闹剧。 第二天她就走了,因为要加班。我去机场送她,她好几次看着我欲言又止,那样的神情让我想起中学时代,班主任面对成绩最差的那个孩子的神情,那种无能为力的怜悯。临走时,她抱了抱我,靠在我耳边说,和姜齐好好过。 我返身没入浩荡的人海,听着耳边的悲欢离别,感到从未有过的悲凉。明明是送走一个不远奔赴千里来陪你一起跨年的人,却像是送别自己,送别过往。那三百万像是一个诅咒,正一件件地把我身边所有的东西,都买走。可我什么也做不了。 回去的路上我觉得很难受,在楼道上就吐了起来,吐着吐着又忍不住要哭,于是我边哭边吐,渐渐地,有人围观,有人指指点点,有人大声地骂我没素质,也有人小声地问我怎么了。我没法儿回答他们所有人,所有人的眼神,关切,责备,厌恶,好奇,我没有办法面对这些眼神。我的脑子很混乱,我不知道要往哪里走,我一点一点地从墙上滑了下去,眼睛一点一点地闭上,心里想着,原来穷途末路,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我自己发生了什么,很奇怪吧,人的感觉,有时候准到让人觉得毛骨悚然。我醒来以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旁边,是一个看起来也不过只有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她把眼睛哭的通红,她的父母,站在她的病床前,口无遮拦地骂骂咧咧。可那个最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不知所踪。 真可惜啊,有一个孩子,还没来得及出生,就夭折了。 我手机上是我妈的未接来电,我拨回去,问她有什么事,她说没什么事,就问问我过得好不好,她说表姐下个月要结婚了,问我和姜齐打算怎么办。我想是那个女孩子的哭声感染了我,我在电话里突然就哽咽起来,我想起来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回家了。我跟她说,妈,我想回家了。 办出院手续的时候,我又碰到那个女孩子的母亲,我冲她点了点头,她笑了笑,说:“刚才让你见怪了。对了,你睡觉的时候啊,有个男的过来看你了,高高瘦瘦,精神得不得了,是你老公吧。你可真有福气。” 高高瘦瘦,精神得不得了,不是姜齐,是那个人,是那张脸。 我想我也应该结婚了,不知道这三百万,能不能买来一个冤大头。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二篇——爱情,爱情 2007年,爱情是从2007年开始的。 07年我在县三中上初一,老实本分,土里土气,扎着普普通通的马尾辫,穿着松松垮垮的蓝白校服,对美没什么概念,除了学习以外,没有什么值得我注意,和分心。 但那一年,学校里来了一个很年轻的语文老师。 姓周,大学毕业没多久,本来是教高三的,但我们班刚好缺一个语文老师,他就被调过来了。我那会儿就十四岁,古诗里是豆蔻梢头二月初,一个情窦初开,无比尴尬的年纪。 他比我大十岁。 第一眼,是他穿着红色的t恤,进班的时候,差点以为是同学。在黑板上潇洒大气地写下自己的名字,转过身来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听见外面在起风。 第一次喊我的名字,是检查背书。前面喊了一个女生,他夸她的名字好听,我听了之后,正在底下暗自苦恼,有点生气自己那个烂大街的名字,他下一个脱口而出的人,却是我。我腾的一声从座位上站起来,把头低着,语速极快地背完了他要抽查的那首古诗。再抬头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我,好像有些震惊,我想我当时的脸,一定红得吓到了他。 第一次有正式的交流,是他在我交上去的第一篇周记后面写了满满两页的评语,我那会儿有些敏感,字里行间略显笨拙和矫情的情感抒发或许让他觉得好笑,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耐心地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我是真的觉得感激。 第一次提到我,是作文课,我不记得自己写了什么,但他说,我的文风别人模仿不来。那一天我特别高兴,好像在他眼里,终于也有了那么一点出彩的地方。 第一次跟他一起走,是去找自己的周记本,别人的都发回来了,我的却怎么也找不到,他说怎么会啊,然后就领着我去他的办公室,结果是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我却一直觉得遗憾,那本周记本,不仅仅是我们之间的交流,也是我再也回不去的少女时代。 然后,他胃病住院,学校给我们安排了新的语文老师。 初二,剪了短发,特意绕远从他的办公室走过,很多很多次,脸红心跳,脚步轻盈,微风扬起发梢,只是那片窗口的那片深蓝色玻璃,大概映照出来的我的样子,还是一如既往的普通。 07年,我特别普通,特别糟糕,却偏偏遇上那样五彩纷呈的一个人,而爱情,总是在你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突然造访。 高一,鼓足勇气加了他的qq,故意隐瞒自己,却还是被他一语道破,有点沮丧,又有点窃喜,个中原因,我想暗恋过的人都懂。 于是两个人断断续续地聊了很多,我跟他说一些生活琐事,他像以前那样,告诉我他的看法和建议,始终是老师和朋友的姿态。他给我发很长很长的那种文字,我总是要看很久,幸福而满足。 高二过生日,跟他说了以后,他托别人送来一本书,我后来问他怎么不自己过来,他说了什么理由我忘记了,但那时心里巨大的失落像一片沼泽,困着我,出不去。 后来再互相关注了微博,才知道他好友圈里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在那之前,我甚至有过短暂的幻觉,猜他是不是也喜欢我,猜我是不是跟别人还是有些不一样,但这些白日梦一样的心事在那些女孩子的照片面前,难堪得更加明显。暗中作祟的自尊心让我觉得羞愧难当,你知道吗,野草和玫瑰的区别。 我跟自己说,别喜欢他了,然后删了qq,不辞而别。 然后跟别人谈了恋爱,也欢天喜地过,也失魂落魄过,但再也没有局促不安、蠢蠢欲动过。我知道,我的少女时代,彻底到期了。 再次联系上的时候,已经是高中毕业,他加了我的微信。唯一一次聊天,是13年,除夕的下午,我给他发了一条新年快乐,他发了一个动图的表情,我点了保存。那个表情是我们最后一句话。 那天晚上,我在微博发了一篇文章,写我这段无果的暗恋,有人评论,有人点赞,只是他,始终无动于衷。 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胆大到可以跟别人表白的我,对他那句早就该宣之于口的喜欢,我却只敢藏在字里行间。 在最喜欢的那个人面前,谁又能骄傲的起来。 还是会偶尔翻一下他微博里的关注列表,那些曾经漂亮到让我觉得无地自容的女孩,依然在岁月里熠熠生辉,而我呢,一只从沼泽里跳到清水里的癞蛤蟆,也只是洗干净了一身黑乎乎的污泥。 有些喜欢啊,只能不了了之。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三篇——月光下的小龙虾 我在网吧找到朱晗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他旁若无人地打着游戏,我站在门口看他,发现他头发长了,人也瘦了,身上的t恤显得过分宽松,好像还有点褪色。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但他在那一群打着游戏的少年中间,格外显眼,光是看一眼,我就要忍不住哭出来。我在那里站了很久,一直看着他,一直站到站不住。 我跟朱晗在一起有十年了。大学的时候两人一组做实验,我们被分到一起。有一天因为他的缘故,实验一直做到六点多才结束。我没说什么,把东西收拾好正准备离开,他却说要请我吃饭。他不知道,自己那一刻的脸有多红。 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请我去吃小龙虾。 我们要了两瓶啤酒,两个人对坐着,聊着一些根本就是在欲盖弥彰的琐事。我其实不太爱吃小龙虾,因为懒得自己动手。我一直在喝酒,渐渐地也有些上头。朱晗把一盘剥好的的虾推到我面前,说,吃吧。我看着他,他低头喝酒,也许是喝多了吧,脸红得可怕。那晚他把我送回寝室,在宿管大妈凶恶的眼神扫视下,冲我笑得灿烂而无邪。 那一晚的月色,是真的很美。 后来我们就熟了,经常去学校后面的美食街扫荡,一次比一次喝得多。我那会儿刚和男朋友分手,虽然是自己提出来的,但心里一直不甘心。我总是会把我和朱晗的照片放到微博上,有些做贼心虚,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满足。一开始,我只是想让他看见,我过的有多好。 男人和女人,做朋友是可以的,做好朋友,是要出问题的。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对朱晗产生了依赖的,我开始渴望看见他,渴望跟他说话,渴望跟他一起吃饭,喝酒,渴望能摆脱好朋友的身份,去拥有他。在微博上挂我们的照片,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变成了仅仅只是为了满足我自己。 谢天谢地,圣诞节的那一天,我终于等到了他先向我告白。那是我长那么大以来,最心满意足的一次圣诞。 我们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那天的实验,他是故意的,我才知道他手机上有很多很多我的照片,尽管其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不过是我上课时面无表情的样子。我才知道,原来他从很早,就已经悄悄关注了我的微博。 朱晗大概是我这一辈子,能遇见的最好的男人。我说我想离家近一点,于是他放弃了自己药剂师的梦想,直接在我考研的城市选择了一份工作。他说,我无所谓,你好就行。 我带着这份好,心安理得地过了很多年。从来没有想过,会有失去它的一天。 我跳的越来越高,而朱晗,仍然做着当初那一份工作,甚至连职位都没变过。我开始感到心慌,我发现,我对他不再有当初那般强烈的依赖了;我发现,我没那么爱他了。也许朱晗是能感觉到的吧,因为他再也没有带我去吃过小龙虾,我买给他的衣服,他也从来没有穿过,尽管他对我说,他只是舍不得。我们在一起面对面相处的时间,变得越来越短暂,我加班加得越来越晚,等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沙发上,抱着一个酒瓶子睡着了。我很多次看着他的脸,时常觉得诧异和恍惚,他这么多年,像是一点都没变过,我只要看着他,我就能想起那晚的月色,想起他灿烂而无邪的笑脸。可是我呢?我变成谁了? 有一天中午,我跟几个同事想一起走远些去吃饭,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我看见了对面的朱晗。在发传单的朱晗。 绿灯亮,我像是行尸走肉一般,而地上仿佛被谁洒了胶水,我一点一点地,缓慢而艰难地,向对面走去。头顶的太阳炽烈,耀眼,几个同事谈笑风生,笑声却让人觉得刺耳。汽车的鸣笛声,发动机的轰鸣声,还有人们擦肩而过的风声,这些声音糅合在一起,全都让我感到目眩神迷。 我离他越来越近,朱晗也停住了手上的动作,他看着我,眼神却让我感到害怕。他扫视了一圈我那几个同事,然后把目光重新转回我身上。被他那样看着,让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冰激凌,快要融化在那样的目光里。我们相距最近的时候,也不过隔着一卷传单的距离。他一直看着我,我不知道一个人要怎么做到那样长时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另一个人,那样看着,仿佛此生都再也没有办法相见那般执着。我们都认出了彼此,但我们没有相认。走过他身边的那短短几秒之内,我才终于意识到,属于我和他的十年,到期了;属于我的那份好,也到期了。 我在办公室待到很晚才回去,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我要怎么面对他。可是等我推开家门,却发现他不在。我生平第一次那样慌张,打他的电话,却看见他的手机就扔在沙发上,来电显示是媳妇儿,挂了电话以后的手机屏幕上,是我上课面无表情的照片。我再也忍不住,一个人趴在茶几上,撕心裂肺一般哭了出来。哭完我跑出去找他,我不知道他会去哪,我把所有我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一遍,直到凌晨两点,我在网吧看见他。 我没有勇气走到他身边,我几乎已经不敢再面对他,我不知道我们还要怎么继续下去。十年了,他没变,是我变了。我拖着已经麻木的双腿,再次回到了我们四十平米的出租屋。我把行李箱拉出来,整理衣物时我才发现,朱晗几乎没有太多的东西,这四十平米的空间,就像是我的私人空间。朱晗,朱晗就像是我的一个所有物,和我其他的物品,被我一起堆放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 我买给朱晗的那几件衣服,被他整齐地挂在衣橱里,像没有头的妖怪,空荡荡的,孤零零的。 “朱晗,我没想过我们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到今年圣诞,我们就在一起十年了。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走下去的。我甚至都幻想你会不会跟我求婚。对不起,你一定对我失望至极吧。我今晚想了很多,我唯一想出来的办法,就是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然后跟你笑着说我们去吃小龙虾好不好?可是我回来,却发现你不在。我出去找你了,我看见你了,你怎么变得那么瘦,我都,我都来不及注意。给你买的衣服,我还总是选你几年前穿的号。怎么就变得那么瘦了呢?朱晗,我想了想,我得走了,你好好吃饭行吗,把我给你买的衣服都穿上行吗?我不想看见它们挂在柜子里,我想看见它们挂在你身上。其实说真的,我还,我还真挺想去吃小龙虾的。”我把这段信息发给他,最后看了一眼屏幕上我自己的照片,就拖着箱子离开了。 我坐在出租车里,不知道要去哪,朱晗以前总是说,我去哪,他去哪,但其实搞反了,其实是他去哪,我去哪,其实一直以来,都是我在依附着他。 “媳妇儿。” 我收到这条信息,一个人跑去车站的厕所,哭到了干呕。 再也没有那个在月光下冲我笑得灿烂而无邪的人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四篇——暗恋终结者 2013年下午十七点十五分,我决定不再喜欢陈育沛了。 陈育沛是个挺好的人,但我渐渐觉得无力消费。陈育沛今天中午还和我一起吃过饭,穿着我最喜欢的黑色麻花毛衣,袖口卷到小臂,金色的汗毛在秋日的暖阳里闪闪发光。头发不染不烫,单看背影跟那些青春洋溢的高中生无异,这也是我最喜欢陈育沛的一点,他干净。讲话也是恰到好处的温柔,听你讲的时候又足够耐心,冲你笑的时候会觉得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这样的陈育沛,太过完美。 只是,今天坐在他对面的,不是我。 他对面那个穿着白色荷叶边的长裙,装作不经意地拨弄着一头乌黑的秀发,还时不时抿嘴轻笑两句的女孩,是陈育沛最近新看上的女神。而我,坐在陈育沛斜后三排的桌子,一个人孤零零地用叉子戳着盘子里的太妃多士。其实我今天已经吃过了中饭,但陈育沛打电话问我“李盼,你吃饭了没有?”的时候,我按捺着心头的雀跃,义正言辞地说:“还没。”我刷了两遍刚吃过泡面的牙,把头发扎起来又披下去,反反复复好几次之后,终于还是心痛地扎了起来,然后我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毛衣,套了一条松松垮垮的牛仔裤,心痛地出门了。然后我们坐下来还不到十分钟,我甚至都没能让他闻一闻我刷了两遍的柠檬味道的牙,他就从桌子上跳起来:“啊啊啊啊啊啊,我女神来了!李盼,你自己吃着啊!我结束了给你买单。” 还不是因为你长得丑。 龟儿子陈育沛见到了女神,就像大太监李莲英见到了慈禧。 我终于看不下去这场狗血的青春偶像剧了,我狠狠地抹了抹嘴,叫来服务生结账。他报了一个数字,我看了看还在乐此不疲地跟女神的陈育沛一眼,才强忍住了要求把多士打包带走的冲动。 我一个人静悄悄地从侧门遁走,像春花秋月里一只煞风景的夏蝉。 今天的阳光太好,我甚至能从风里听见明年花开的声音,我甚至还能感受到明年第一束春光里冰雪消融的流动感,带着一股热——嗯?哦,我的姨妈好像侧漏了。 我悲愤地跑回家,悲愤地换下裤子,悲愤地把它泡在热水里,再悲愤地躺到沙发上,看着头顶的吊灯出神的那一瞬,我真的有大哭的冲动。不知道是我的姨妈压抑了太久,还是我压抑了太久。 我抱着一包昨天吃剩的薯片看那部被我冷落了很久的初恋这件小事。阿亮学长叼着笔杆,走廊过道里春风一笑,一样含情的桃花眼,一样不惧岁月长的少年的脸。 不真实,一点也不真实,全都是骗人的。 现实是,小水还是那个灰头土脸的小水,阿亮学长没想过也根本不会喜欢她。但或许他们会成为朋友也不一定。 浴室的瓷砖白到反光,一道斜阳破窗而入,暖暖的,在地上画出我的影子,虽然只是一个很敷衍的轮廓,像极了一只森林里最不起眼却又随处可见的小怪兽。 我想我永远都不会是那种就连影子都有弯弯长长的睫毛的人。 我几乎要把家里的零食都吃完了,也没能压制住我想要放弃他的想法。终于,2013年下午的十七点十五分,我对着自己的小小世界,做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决定,我决定不再喜欢陈育沛了。 我听到我的世界里有人在小声嘀咕,“你每次都这样说”,“就是,她的话已经不能信了”,“对,我们别信她”…… “安静!”——我大喝一声,双手叉着腰道,“我今天把fg立在这儿了:我李盼,绝对绝对,不会再喜欢陈育沛了!” “切——”人群尽数散去,他们心里,都充满了不相信。 晚上九点半,我吃了止疼片换好睡衣抱着我的电脑打算通宵刷剧的时候,陈育沛来电话了。我瞄了一眼,哼,不接;第二个,还是不接;第三个,你有本事就继续打;第四个,第五个……第十个。我统统不接!我可才立的fg,就算要打脸怎么着也得到明天吧。 十点半,可能是止疼片的副作用上来了,我有些昏昏欲睡,满意地合上电脑,打算美滋滋地入眠。我想说其实这么多年,在我买不到安眠药的时候,止疼片还有一个功效,就是助眠。但好像分人,上次我给陈育沛的时候,第二天他就挂着一张黑眼圈的脸来质问我这安眠药是不是过期的。 怎么又想到他了!睡觉! 算了,再看一眼手机。九点四十五分,陈育沛发来一条消息:你好,陈育沛喝多了,你能来接一下他吗?xx酒吧。 我大惊失色,衣服都忘了换,赶紧打了个电话过去,已经是关机了。 陈育沛酒量不行,平时只敢跟我喝,今天估计是不想丢脸,哈哈哈哈,让你能。女神要是看到他醉酒的那幅样子,他俩应该没下文了,哈哈哈。 赶到酒吧的时候,人还很多,嘈杂得不行,我药效还没过,头疼得要死。最后我在最靠里的一排沙发卡座那看到了他们:白天陈育沛身上那件黑色麻花毛衣被丢在脚边,醉酒的陈育沛正搂着犹披长发半遮面的女神,吻得深情而忘我。 而我蓬头垢面地站在那里,活像个刚从菜市场穿越来的家庭妇女,手里就差一把芹菜和大葱。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终于清醒地意识到:什么春花秋月都和我没关系,我只是把芹菜大葱,最后的宿命就是成为一把菜刀下的冤魂。 陈育沛和他的女神,是客厅桌子上顶漂亮的玻璃花瓶里插着的鲜花,生活的烟火气从来都染指不到他们。 我出了酒吧,夜风夹着秋凉,见我好欺负似的往我宽大的睡衣里钻。街上行人你来我往,踩着高跟鞋化着精致妆容的姑娘健步如飞,也有和我一样穿着睡衣瞎溜达的大妈,人家好歹还穿了外套,还有穿着校服不回家的叛逆少女。我不是她们中的任何一方,我只是刚好走到了一个尴尬的年纪,遇到了一些尴尬的事,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但她们每个人脸上那种对于各自的生活的应对自如或是束手就擒,生生地刺痛了我。 我难以避免地将来会成为某一种人,但我既无法做到应对自如,也不甘心束手就擒,我这么多年过来,都不知道到底是在和谁冷战,或许就连陈育沛,也仅仅是我冷战的一个理由。 我并不喜欢他,我只是喜欢借着他,来对抗生活。 陈育沛后来没能和他女神在一起,我问他为什么,他痛心疾首地说,女神太随便。 他说他还是比较喜欢一大早去菜市场买芹菜大葱的家庭妇女。 每年秋天,他依然穿着我送他的黑色麻花毛衣,已经有些旧了,我几次三番劝他换了,大不了再买一件,他都只是笑,说穿暖和了就脱不下来了。 我已经不记得是哪天晚上的十点半,陈育沛突然打过来问我吃了没有。我下意识地就说,还没。话出口已经晚了。 他喊我去的还是那家几年前的餐厅,我穿着松松垮垮的睡衣不情不愿地赶到的时候,他已经坐了很久了。 桌上是一盘太妃多士。 陈育沛笑着对我道:“欠你的饭总要还啊!给你,上次没吃完的多士。”说着,把那一盘都推向我。 陈育沛笑的时候,眼角已经有了细纹。他终于不再是当年走廊过道里,叼着笔杆痞痞一笑的少年模样。 独独那双桃花眼,弯起来的时候,仍是少时沾了春光的风情万种。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五篇——长安 李长安是我一个病友,前年我来北京看病,要在医院住一个月,我妈骂骂咧咧地给我收拾好行李,又在医院门口嘱咐了我数句,才被医生委婉地劝退着离开。那一天,我可谓是风头出尽,我缩着脖子站在一个小护士身后,恨不得一刀砍死自己。而李长安,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我妈走后,那小护士说你先上楼去,找胡医生报个到,说完也不知道哪儿去了,我只好拖着自己的行李箱心事重重地奔着电梯而去。才要摁三楼,就从外面伸出来一只细白的手腕子,我慌忙摁开,就见从外面闪进来一个挺拔的少年,跟我对视一眼,反倒是我先红着脸低下了头。我那会儿已经二十岁了,爱情于我,从来都是纸上谈兵。那个少年,就是李长安。 我后来才慢慢地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情,比如说他已经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了,而离出院还遥遥无期。比如说他爸压根儿就不管他,打算九月份就把他送出国去任他自生自灭。比如说他父母离婚了,他被判给父亲,而他放火想要烧死后妈,于是就被送了进来。跟我说这些话的姑娘比我小三岁,但是跟李长安一般大,我多次看到她谈及李长安时发光的眉眼,心里也就明白了分。这姑娘跟我住一间病房,平时有事没事都要缠着我说李长安,我总是安静听着,一句话也插不上。有时候她心血来潮地问我:“梁颂梁颂,你觉得李长安怎么样呀?”我冲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又摇了摇头。 再后来,这姑娘要出院了,临走前满面愁容地跟我说自己还是舍不得李长安啊。我只好安慰她道,外面的好男孩真的很多,没必要吊死在一个精神病身上。话刚说完,李长安便飘然而过。我急得满面通红,求助般地看着那姑娘,谁知她耸了耸肩,揽过她妈的肩膀也飘然而去了。我没办法,只好自己去把李长安喊了出来,一脸讪笑着看他,心里琢磨着该如何道歉。李长安见我半天不说话,大概是有些不耐烦了吧,问我到底有什么事,说没事他还要继续回去睡觉。我一听立马拦在他跟前,跟他说刚才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骂你精神病的,我自己也是精神病,你不要介意啊哈哈哈。我说得很快,不知道他是不是全听清楚了,不管是不是都拉倒吧,丢死人了。这样想着,我没等他作出反应,就赶紧溜之大吉了。等到躺在自己的病床上以后,竟还久久地回不过神来。 后来渐渐到了夏天,我们可以下楼活动了,我总是一个人去荡秋千,心里乱如麻。有一天李长安坐在了我旁边的秋千上,我俩很久也没话说,我觉得尴尬,决定先打破僵局。于是我斟酌良久,问他,诶,你有喜欢的女孩子没有李长安抬头看我一眼,说有。我就逗他:“说来听听呗,没准儿我还能给你支招儿呢!” “她叫李小凡。” “哦,李小凡啊,一听就是那种乖乖女,是吧!” 他的语气突然有些悲伤,他说:“我九月份要被我爸送出国。” 我侧头看他,他真的是很好看,他比我见过的所有男孩子都还要好看,我突然之间就有些嫉妒那个叫李小凡的女孩。 “你不说要给我支招儿吗?” 我晃过神来,努力控制自己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一本正经地跟他说:“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就算你俩以后不在一个国家,还是可以通信见面的,别担心,未来只会更好,你一定要有信心。” 李长安看着我笑,我给他笑得莫名其妙,只好问他:“你笑什么?” “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你不都二十了吗?不会还没有吧?” 我抬头看远处那几个嬉闹的孩子,也不知到底是他们的欢声笑语刺痛了我,还是这夏天过分炽热的阳光刺痛了我,还是这个叫李长安的男孩对那个叫李小凡的女孩的喜欢刺痛了我,总之那一刻,我忍不住丢下所有人,一个人跑回了自己的房间,蒙着被子放声大哭。 再后来,我跟李长安莫名其妙地就混熟了,他有一次问起我那天为什么要一个人跑回去,我嘴里咬着一块鸡腿,含混不清地跟他说因为我思春了,李长安就笑,也不再多问。其实我不愿意跟李长安走得太近,因为我毕竟算是心怀鬼胎,我怕走得近了,终有一天我们俩之间的那层窗户纸会不攻自破,到时候最难堪的,还是我自己。 我出院那天,李长安去送我,他祝我早日脱单,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没说什么,跟他告了个别就头也不回地走开。该结束了,黄粱一梦,到底成空。 李长安具体什么时候出院的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八月份我爸带我去学游泳,我在水里胡乱扑腾着挣扎着搞得我爸都很无奈的时候,岸上一个个头小巧面容精致的小姑娘早就笑弯了腰。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心里又羞又气,正欲扯着我爸离开,却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喊了一声“李小凡”。我控制不住地回过头去,就看见了那张让我念念不忘的脸。我爸问我怎么了,我把头埋进水里,不肯说话。我爸急了,立马把我捞出来,拖着我就往外走,路过他们的时候,我把头埋得更低,却一下子就被人拽住了手腕。我抬头,对上李长安那双询问的眼,我一时之间也不知所措,只好让我爸先回去,说我遇上同学了,留下来叙叙旧,我爸半信半疑,李小凡这姑娘倒是精,说叔叔你放心,我们一会儿就送她回家。我爸竟然也信了,衣服一换,也不管我了。 我们三个坐成一排,李长安在中间,为了打破这莫名其妙的尴尬,我只好努力从脸上挤出点笑,指着李小凡对他说:“可以啊,这么快就发展成女朋友了!”李长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转头冲着李小凡傻笑,李小凡推他一把,脸上是少女特有的红晕。我看着这一对郎才女貌,心里愈发不是滋味,便匆匆站起来,骗他们说我一会儿还有约先走了下次有机会再聊,也没等他们说什么,就披上外衣离开了,临走时隐约听到李小凡对李长安说,她好像有点奇怪。我差一点又要忍不住哭出来,只因这一幕让我想起大话西游,让我想起最后的最后,紫霞仙子那一句,你看那个人,他好像一条狗哇。 那一年我二十岁,我小心翼翼揣着自己的暗恋,终于还是溺了水。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六篇——江城子 柳柳该是这世上最好的女人,可是最好的女人往往遇不到最好的男人,因为最好的东西都是摆在橱窗里,给人看给人羡慕的。 大林当然不是那个最好的男人。 大林是柳柳学校附近倒卖自行车的,每天中午端着一碗麻辣烫坐在自己摊位上跟一帮中学生讲价钱,大林不会讲价,人家随便报个数,只要不是太离谱,他就把筷子往桌上一敲,然后吆喝几句去给人拿车。一碗麻辣烫来来回回吃一个中午,日头最烈的时候,刚好喝到一碗凉汤。 柳柳每次放学都会路过大林的摊位,他跟她吃一样的麻辣烫。她有时候看他咕咚咕咚地喝汤,就会想凉了的麻辣烫是什么味道。 这儿的中学生都喊他大林,在柳柳心里,他就是大林。柳柳喜欢听他吆喝着去给人拿车,很小的时候,街上有一种人叫卖糖粥,柳柳觉得,大林吆喝的声音像是在说“诶,糖粥糖粥”。 大林说的是“诶,拿走拿走”。 柳柳的班主任很喜欢不停地换座位,有时候运气好坐到第四组,又碰巧分了个靠窗的位置,柳柳就能看见大林,她趴在窗台上,目不转晴地盯着那个粗糙的男人。柳柳还是好看的,头发清爽,眯起眼睛的样子像她小时候养的一只猫。大林只有中午卖卖车,可他常常在那个摊位上待上一天,等晚自习结束的铃声。铃声一响,他就走人。他什么也不带来,什么也不拿走,几盏老旧的昏黄的路灯,一直把他送到黑暗尽头。柳柳喜欢大林,也不为什么,她就是羡慕他什么也没有,却还是走得那么坦荡。柳柳不敢一个人什么都没有地走,她要带上书包,要带上耳机,手里最好再随便拿个什么东西。她想像大林那样走。 柳柳初三的时候,听人说起大林,她坐在第二组,身边人来人往,窄小的过道里时不时有人撞到她伸出去的手肘。坐在第四组靠窗那个位置的女孩跟前面的女生叽叽喳喳地说着他的一切。柳柳放下手中的笔,脑海里又响起那个男人吆喝的声音。 大林初三辍学,说是跟班里一个女生谈恋爱,结果那个女生怀孕了,可是孩子不是他的。最后孩子打掉了,大林被学校勒令退学,家里让他上了两年技校,不知道为什么又跑出来卖自行车。有人说是因为那个女生还在这个学校读书,大林来这儿卖车是因为还爱着她。可是他不能见她。又或许她不想见他。又或许他只是来卖车。 没有人讲得清楚,总有一段过往是需要模糊和遗忘的。 两个星期后,柳柳又回到第四组,她中午故意走得很迟,想看他喝汤。大林喝汤的样子也没什么好看,把头低下去,就是一个普通人。柳柳不过是觉得,大林在这样的时候,总是显得温柔。她想起那个女生,有点嫉妒,她觉得大林是个很好的男人,那个女生应该每天都去看他的。 初中拍毕业照那天,她特意挑了一条浅蓝色的裙子,大林牛仔裤的颜色。她路过那个摊位,发现大林不见了,摊主成了一个中年男人。柳柳愣了一会儿,直到那个温和的中年男人微笑着问她是不是要买车,她才恍然大悟似的,摇了摇头。 操场上一群叽叽喳喳的孩子,她很快淹没在人群里。她又听到有人说起大林。 大林女朋友终于出现了。 大林等到她毕业了。 大林好傻啊。 那个女生好贱啊。 我还蛮喜欢大林的。 我也很喜欢他啊。 是啊,他超帅的啊。 操场上刮起一阵风,柳柳看到自己浅蓝色的裙角飞起,原来还有很多女生都穿了跟大林牛仔裤一样颜色的裙子,原来每个女生都喜欢大林。 原来她不是特别的那个。 柳柳后来尝试着想要喝一碗凉掉的麻辣烫,可是老板娘说,姑娘你赶紧吃啊,麻辣烫冷了就不好吃了。 柳柳最后也没能喝上一碗凉掉的麻辣烫。 柳柳读大学认识一个老师,很年轻,讲中国古典文学。他姓吴,院里一位老教授也姓吴,于是大家为了区分,就都喊他小吴老师。 小吴老师是留校任教,背着书包跟普通大学生没两样,戴着眼镜,斯斯文文。柳柳开始注意到他是因为他评说李煜的一首诗。“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如侬有几人”,他说,“神仙也不过如此吧”。从那以后,柳柳开始认真听他讲课。 柳柳的大学算不上多好,中国古典文学这种课,选的人也寥寥无几,大家都在睡觉,只有柳柳听得聚精会神。小吴老师很腼腆,然而上课总也免不了互动,他经常尴尬地看着前排昏昏欲睡的同学,不知道要怎么讲下去。柳柳长得也不高,偏偏坐得还靠后,在最开始,小吴老师并没有发现她。柳柳看着台上欲言又止面露难色的小吴老师,笑了出来。 终于有一天上课,柳柳伸了伸脖子,眼尖的小吴老师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赶紧让她起来回答问题。柳柳并没有帮他解围的想法,她摇了摇头,说自己不知道。小吴老师有些失望,摆摆手让柳柳坐了下来。那节课讲的是苏轼,从黄州讲到儋州,两个多小时,中间下了两次课,柳柳一个瞌睡也没打。柳柳坐在离讲台很远的地方,手里转着一支笔,教室很大,只有小吴老师讲课的声音,柳柳看着他,突然间就心生欢喜。 小吴老师的最后一堂课,要交一篇作文,他说你们写什么都无所谓,多少字什么体裁都无所谓。于是很多人就只是写了几句话敷衍然后匆匆收拾书包离开,柳柳感觉像是回到了高中课堂上语文老师用两节课给大家写作文的那段时光,她想了想,写了一个很长的故事,故事里有她曾经喜欢过的大林。小吴老师很快就看完了交上来的几篇作文,然后坐在讲台上等柳柳写完。柳柳不知道小吴老师在等她,最后收笔的时候,长舒了一口气,小吴老师看着她,没忍住一下笑出声来。柳柳赶紧抬头,对上眼镜后面那双清澈的双眸,不自觉地红了脸。 两个星期后,小吴老师找到柳柳,他用手推了推眼镜,笑着跟柳柳说,你写得很好。柳柳没说话,站在他面前不知所措。小吴老师就说,你以后有什么想写的,可以写出来拿给我看。柳柳再次抬头,眼前的人笑得无比温柔。可是柳柳是不会把这样的话放在心上的。 直到有一天难过到快要死掉了,柳柳才给他写信,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柳柳在信里说曾经喜欢的大林就要结婚了,她很自责,这么些年过去了,却还是不能放下执念。第二天下晚自习,柳柳发现小吴老师在窗外等她,他混在一堆学生中间,是真的没什么两样。却还是有些地方不一样。 小吴老师看见柳柳出来了,推推眼镜,还是那样腼腆地笑。路灯打在小吴老师的侧脸,周围是成群的嬉笑打闹声,柳柳跟在他身边,两个人都走得很慢。小吴老师最先开的口,他看着柳柳,说,跟我讲讲那个大林吧。 于是柳柳就坐了下来,学校里很多树,她一边讲,树上也有蝉一声一声地叫,像是在呼应她似的,她讲着讲着,也就分不清她到底是在对小吴老师讲,还是在对着那一树蝉讲,还是,只是对她自己讲。小吴老师听得很认真,他坐在灯光里面,像耶稣基督,柳柳觉得自己是在对着他忏悔。归根结底,大林都是一个不完整的人,她把她道听途说来的关于他的一切加上自己的心事一股脑倒给面前这个人听。她最后讲完了,长舒了一口气,小吴老师递给她一张纸,只是说,既然长大了,就不要再贪恋少时的东西。 后来的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她跟他讲她的生活,讲她的心事,喜怒哀乐,贪癫嗔痴。小吴老师是柳柳在大学唯一一个朋友,是可以作为亲人的那种朋友。小吴老师比柳柳大十岁,可是他背着书包,就跟那些大学生一样。也有人问起柳柳,那人是不是你男朋友,柳柳说不是,小吴老师是懂她的人,懂比爱奢侈,懂了,就不要爱了。 大学四年,小吴老师陪她辗转各地,听她说她的理想,看着她离想要的生活越来越近,离曾经的自己越来越远。柳柳去考教师执照,小吴老师问她是真的想好了吗,柳柳看着他的眼睛,说想好了,小吴老师就笑,说好,说你去哪我去哪。然后是长达三个月的支教,在贵州山区,小吴老师陪着她去看日出日落,陪着她吃难以下咽的饭菜,一起给孩子们过生日。柳柳不是没有过感动,她有时候看着他的侧脸,觉得能这样也已经很不错了。小吴老师回过头来,笑着问她在想什么,她看着远方渐渐西沉的太阳,说,你太好了,太好的人应该是用一辈子去珍惜,而不是花上几十年分分合合再一拍两散。 从贵州支教回来,柳柳带着小吴老师回家,带他去看大林的自行车摊,几年过去,摊主又从中年男人换成了一个老大爷。卖麻辣烫的老板娘倒是还记得柳柳,看着戴眼镜的小吴老师,暧昧地笑,柳柳也不解释,莫须有的事情,越解释才越乱。 小吴老师说麻辣烫很好吃,他咕咚咕咚地喝汤,柳柳拨弄着碗里的几颗肉丸,已经想不起大林的样子。 柳柳二十八岁那年,小吴老师申请再次前往贵州山区支教,彼时柳柳正在课堂上跟那帮高中的孩子讲起李煜,她说“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如侬有几人”,她说“神仙也不过如此了吧”。 那一年,贵州山区发生大面积的山体滑坡,小吴老师连同几个学生,永远埋在了大山里面。活下来的孩子跟柳柳说,小吴老师最喜欢跟他们说苏轼,说那是自己喜欢的人最喜欢的人。 柳柳遇到老周的时候,三十二岁。家里人都在催着结婚,柳柳能不回家就不回家。也不是眼光有多高,只是总想找一个也懂自己也爱自己的人。小吴老师走了四年,四年里,柳柳再不跟谁说起苏轼。然而课本里总有他的诗,柳柳每次都一带而过,学生们吵着让她多讲一点,她合上书,说苏轼很惨的,你看他一生功绩,也不过黄州惠州儋州,来,我们讲李煜。 周三上午作文课,柳柳说,你们随便写,小说散文我都接受,八百字起步。孩子们很开心,一直写了两节课,两节课后要晨跑,大家都写完了,懒懒散散地跟柳柳打了声招呼就出去跑步。班里只剩下一个女孩,柳柳坐在讲台上看着她写,心里泛起一阵酸意。那女孩最后写完了,也长舒一口气,柳柳看着她,笑起来,女孩不好意思地眨了眨眼睛,把作文交了上去。女孩说,老师,我最喜欢你,你跟那些老师都不一样。然后很开心地跑开了。柳柳终于没忍住,哭了出来。 她也一直很想对小吴老师说这句话。 老周是柳柳的同事,教数学,很早就离婚了,比柳柳大几岁,有一个女儿,在念小学,跟她妈妈一起生活。老周跟班里男生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打篮球,也有孩子调笑他和柳柳,老周只是憨憨地笑,不解释。 老周和柳柳在一个办公室,柳柳还是学生时代靠窗的位置,随便摆了几盆花,从不浇水也长得奇好,人家就说是老周帮她浇的,然后一群人都开始起哄。柳柳心里知道却也懒得争辩,她对老周没啥感觉,三十二了,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自己不需要什么。 学校的假期,办公室的老师们说一起出去玩,柳柳不大感兴趣,一个人在电脑上做教案。众口难调,每个人想的都不一样,老周却突然提议说,去赤壁吧。柳柳的手按在空格键上,松不开,打出一行一行的空白。大家都没去过赤壁,片刻寂静之后,纷纷答应下来,关系交好的女老师问柳柳去不去,柳柳看了一眼老周,说好。 赤壁早就不是当年的样子,老周带着柳柳远离人群,两个人站在陆水湖边,柳柳说这儿也没什么可看的,老周把手插在裤兜里,望着水面上的蓝天白云出神,良久才像自言自语似的,我知道你去过的那些地方,大概,就剩下一个赤壁了吧。柳柳的心像那面湖,荡开一圈圈的涟漪,把蓝天白云都揉碎了,有一些东西也跟着一起碎掉了。 那些年里,小吴老师陪着她走遍了苏轼去过的所有地方,她跟他在这些地方辗转,读他的诗词文赋,赏他的明月松山,柳柳说苏轼就是神仙。他们的最后一站是赤壁,小吴老师临走前说,最后一站就不急了,等他从贵州回来再去,或者老了再去也行,小吴老师说,这最后一站要是也走完了,总觉得心里就断了什么念想。柳柳笑他矫情,站在车站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跟他挥手告别。 赤壁千年万年都在那里,什么时候去都一样,只不过,你想要谁陪你去。 那次假期之后,柳柳从学校辞了职,一个人躲进贵州的十万大山避世,当年的那些孩子,有的走了出去,有的一辈子也走不出去,自始至终都一样的是柳柳,她还是每天去看日出日落,吃难以下咽的饭菜,给孩子们过生日。她有时候坐在讲台上,恍惚间会以为小吴老师就站在她身后,推推眼镜,腼腆地笑。 老周每个星期都会给柳柳打电话,山区的信号不好,打了几次之后就改为写信。柳柳想起来就回复他,想不起来就放在一边,几年下来,也积成厚厚的一摞。老周的最后一封信里说他跟前妻复婚了,女儿要念初三了,想让她状态好一点,考个好高中。 柳柳把所有的信拿出去烧,听到有个孩子在背《江城子》,背到那句“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时候,她就想,她连坟都没有,那她的凄凉是不是要比苏轼更甚。火光印着她的脸,连同那些往事,一遍遍地灼着心。周围除了山还是山,小吴老师就埋在这里,十万大山,一草一木,都是那个人的影子。 你不是遇不到那个也懂你也爱你的最好的人,你只是遇到了却什么也不知道。柳柳听人家说,人生啊,要么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得不到,要么是得到了,却忘了自己想要什么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七篇——命 刘老太今年七十五岁,年前请了算命先生来给家里小儿子算姻缘,临走时候,算命先生说,老太太气数已尽,怕是捱不过这一年,让两个儿子做好准备。小儿子怒不可遏,一拳把算命的打倒在地,大儿子骂骂咧咧地把人赶了出去。刘老太坐在厅堂,半眯着眼,像一尊破庙里的观音。 刘老太四十岁的时候成了寡妇,丈夫死在工地上,工地老板赔了一笔钱,没打官司,就算是了结了。那时候,小儿子才刚满岁。刘老太从此孤身带着两个儿子过活。大儿子成才,高中没毕业就要辍学出去做生意,做了不到一年,被人骗了,还欠了几万块的债,在外面被人打到半死,偷偷跑回了家来。刘老太看他满身伤痕,也不过问,只说既然回来了,就老实待在家里。又问娘家借了两亩地,丢给大儿子,让他跟人学学,怎么做个庄稼户。成才于是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每天就是去田里做活,心里压着几万块的债,怎么活也直不起腰杆来。一晃几十年过去,也从白白净净的少年郎,苦成了一个弯腰驼背面色黝黑的庄稼汉。成才是个老实人,也能吃苦,就是命不好。刘老太最心疼他,但好歹拗不过命。小儿子成业从小就不老实,也不知道心疼人,十几岁就偷大哥的血汗钱出去嫖赌,外面狐朋狗友一堆,真要出了事,一个也见不着。刘老太的藤条八cd是抽在他身上,大哥气急了也要抽上几耳光,也全都奈何不了他。该吃该喝该嫖该赌,一个也不落下。刘老太渐渐老了,小儿子再怎么闹腾,她也管不了了,索性撒手随他去。有时候一连两个月都不回来,刘老太也只是跟大儿子成才叹一句:“真要死在外面,也是为这个家积德了。” 成才三十岁的时候娶了街上卖茶叶蛋一家的女儿,叫启英。启英比成才大五岁,因为脸上一颗黑痣,一直嫁不出去。成才因为没有钱,也一直没谁看得上他。两个人碰到一起,凑活着过日子罢了。好在两人都肯吃苦,日子慢慢地,也有了好起来的苗头。婚后一年,生了一个儿子,专门请人给取的名,叫俊文。刘老太看着白白胖胖的小孙子,想起了她四十岁的那一年,几颗浑浊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滴在小孙子柔嫩的脸上,小娃娃看着落泪的刘老太,笑了。 俊文一直给刘老太带着,宠得不行,启英有时候都看不下去,想让儿子吃点苦,也全都被刘老太护着不肯放。成才劝自己的媳妇,老太太这是想弟弟了。 成业谈了不少对象,只是姑娘大都不正经,刘老太没一个看得上眼的。嫂子要给他介绍对象,他说,就你那副样子能给我介绍什么好货。大哥一个巴掌扇过去,成才的半边嘴角就渗了血。他朝着地下吐了一口唾沫,说了声,窝囊废。大哥成才举起的手掌,就那样停在了半空中。 小地方,人的嘴总是碎一些,平日里说长道短的免不了。街坊领居都劝刘老太,让她跟着成才一起住到街上去,省得总为了小儿子操心折寿。刘老太不为所动,仍是带着自己的小孙子,住在乡下的老房子里。成业回来了,她就给他烧烧饭,洗洗衣服;成业走了,她就坐在厅堂里,俊文围着她跑,她像是自言自语似的说,你爷爷去得早,那时候你小叔才刚满岁,他从小就没享过福,我也管得少,他小时候跟别人打架打得满身是血,就因为人家说他没爹。你小叔不坏,是我们欠了他的。俊文懵懵懂懂地听明白了一些,一边跑一边笑着说,不坏,不坏。 俊文渐渐长大,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了,成才和启英把孩子接回了自己家里,成才又劝自己的母亲,妈,你就跟我们一起住吧。刘老太摆摆手,最后看了一眼俊文,蹒跚着向屋后厨房走去,嘴里念叨着,你弟弟今天回来,我得给他烧饭。 刘老太七十大寿那一天,成业被人放在担架上抬了回来,就剩一口气吊着。刘老太上前想也没想就扇了他一巴掌,用手指着让人抬出去,嘴里说道,你要是想死,我不拦着,别死到我跟前来。后来还是成才把他送到了医院。成业醒来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问他大哥,我妈在哪。成才抹了把脸,跟他说,好好过日子,妈没几年活头了。 那天以后,成业长大了。 成才留下来的那两亩地传给了成业,于是他也渐渐学着像他大哥当年那样,做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刘老太仍是给他洗衣做饭,只是嘴里念叨的少了。有时候一个人坐在厅堂,手里捧着几张俊文的照片,吧嗒吧嗒地落下泪来。成业在一旁看着,什么话也不说,就是觉得苦,心里想着,人活着,怎么就这么苦。 俊文有一天上学的时候,快要迟到了,就闯了红灯,侧方的一辆车刹不住,生生把他撞出去几米远,等把人翻过来的时候,一张脸已经血肉模糊,连气儿都没有了。启英赶到医院,站都站不住,成才将她扶着,一张皱纹丛生的脸上,已经满是泪痕。俊文的书包被启英拿了回去,她从里面翻出一个已经凉透了的茶叶蛋,还是完好无损。启英疯了,把那个茶叶蛋狠狠地砸在地上,嘴里大叫着,怎么死的不是你。 一年以后,启英也去了。入棺时,成才在她手里放了一个茶叶蛋。 成才把街上的房子卖了,又回到了乡下,还跟以前一样,兄弟二人各住着东西厢房,老太太住在屋后。 成才的话少了,一天也说不了几句,在田里干完活歇着的时候,常常是一个人坐在田埂上,好久也不动一下。他的脸,已经不像是人脸了,却像是一张在岩石上刻出来的脸,光是远远地看着,就叫人觉得岁月的痕迹是那样明显。成业从来不去打扰他,有时候会把他的活也一起做了,然后也寻一处坐着,安静地看着他哥。他要代替他娘,看好他大哥。 刘老太的眼睛瞎了,看不见她最疼爱的小孙子了。但她还是用手摸着那几张俊文小时候的相片,吧嗒吧嗒地落下泪来。 到她七十五岁这一年,她突然想要去街上看看,成业不同意,怕她出事,老太太笑着说,生死由命,拦也拦不住。最后还是兄弟二人搀着她,一起去了街上。老太太虽然看不见,但街上的动静,她倒也能听得清。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老太太突然向前跑去,两兄弟都没拉住,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被撞远了。成才当下就站不住了,眼睛一黑就晕了过去。成业跑去他娘身边,老太太还剩一口气,紧紧握着小儿子的手,说,娘没什么本事,你们拿这个钱,好好盖个房子,记住了,替娘看好你大哥。 入棺下葬那一天,成才在地上跪着起不来,他对着刘老太的尸体,一遍遍地喊着娘,喊着俊文,喊着启英。 兄弟俩最后拿着赔偿金盖了一座新房,把借来的两亩地也买了过来。太阳下山的时候,总是能看见高高的田埂上,两个黝黑的男人,几乎辨认不出谁是谁,远远地看着,就像两座雕像。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八篇——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是我的大学舍友。 她原本应该比我们大一级,但是她休学休了一年,回来后就跟我们一起念大二,还分到了我所在的宿舍。 她是个有点奇怪的人。 第一天看到她的时候,她把半长的头发随意地扎了起来,脸上没什么表情,跟我打招呼也仅仅只是报以一笑。看起来就很难以接近啊,我这样想。寝室里其他两个女孩子都不在,只剩我们,我很喜欢讲话,但是她整个人给我的感觉,就仿佛是一道铜墙铁壁,把我所有要说的话,统统堵了回去。她找到自己的床位,然后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好像对这一切都熟悉而疏离的样子,我连一句帮忙的话都说不出来。等到了差不多快中午的时候,她已经把一切都收拾好了,她长吁一口气,走去洗脸池洗了把脸,然后对着一直在床上假装看剧的我说:“要一起去吃午饭吗?”我拉开床帘看她,她笑得很真诚,让人拒绝不了的那种真诚。 我那会儿过得并不好,和寝室里另外两个女孩子也只能算是泛泛之交,所以对她,我从一开始,就怀着一种自私的期待。我希望我们能够成为很好的朋友。但是我渐渐发现,除了第一天她主动喊我一起去吃午饭之外,她再也没有喊过我一起去做任何事情。她总是一个人,一个人上课,坐在不前不后的靠窗位置,总是在纸上奋笔疾书地不知道在写些什么;一个人吃饭,很少去食堂,就算去,也会挑人少的三楼,点一份土豆牛肉盖浇饭,像完成任务那样,面无表情地吃完。其他大多数时候,她都是点外卖;一个人出去玩,永远带着一把伞,到很晚才会回来,但从不会比我们其他三个人熬夜还晚。回来就洗澡睡觉,她没有床帘,我总是能看见她睡着的样子。 寝室里其他两个女孩子总是忙得鸡飞狗跳,每天都有忙不完的社团活动,我几乎没有见过她们素颜的样子。在她到来之前,我还会偶尔和她们一起出去聚个餐或者是逛逛街,为了维持一种虚头巴脑的同学情谊,永远保持自己的笑脸和热情在线。在她到来之前,我从不敢拒绝别人。 我莫名地想要接近她,像是遇见一个频率相同的人,恨不得把自己变成狗皮膏药粘上去。我缠着她上课,吃饭,甚至是逛街。渐渐相处下来,才发现原来一个人的表面有多冷,心里就有多热。她说自己其实是很害怕孤单的人。说这话的时候,她正面无表情地吃着面前一盘土豆牛肉盖浇饭。然后,突然就笑了,说:“谢谢你陪我吃饭。”那一天,我愣愣地坐在她对面,听到身体里每条血管中血液奔涌流窜的声音。 我有问过她休学的事情,她笑了笑说,抑郁症,没什么大不了的。 “很痛苦吧?” “嗯,现在没那么痛苦了”,她看着我,异常认真地说,“两个人在一起吃饭,会变得幸福。” 原来走进一个人的内心,只要和她一起吃饭就可以。我模糊地记得微生物老师说过,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吃饭,肠道中的菌群会变得越来越像,到最后,脾气、性格也会越来越像,所以,如果你爱一个人,就要跟他一起吃饭。我想,爱是无关性别的。 她养过一只白色的猫,叫老白,养了一个学期,因为室友不喜欢,最后送人了。碰上冬天天气好,她会在阳台上抱着老白坐一个下午晒太阳。睡觉的时候,老白喜欢躲她胳肢窝底下睡觉,她说,一颗小小的,毛茸茸的头紧挨着她,蹭着她,让她不止一次地感到,活着的美好。曾经有一只猫,曾经有一种毛茸茸的被依赖感,是她活下去的全部动力。 她和室友的关系不太好,生活习惯,行为作风,全都大相径庭。她刚上大学那会儿,身上稚气未脱,为人处事,不懂得规避和退让,惹出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我几乎都要忘了,她以前也不过是冲动易怒的孩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走着走着,才走到如今的模样,而成长的代价,就是往事难追。 我有时候懒,不想去上课,她就会说,走吧,我给你讲故事。然后我就从床上噌噌噌地爬下来,三下五除二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随她出门。 她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 她给我讲过很多故事,我惦记最多的是那个学生和老师的故事。她说,从前有一个姑娘,和一个男人,男人是姑娘的老师。姑娘很喜欢很喜欢她的老师,但她觉得她自己只是一只丑小鸭,没有资格去向喜欢的人表白,所以她只能偷偷地喜欢着他。她关注着他的一切,包括他身边那些漂亮的女孩子。后来,这个姑娘跟别人谈恋爱了,但总是没过多久就散了。姑娘的心里,好像只放得下他一个人。 “很多很多年以后”,她一边记笔记一边说,“很多很多年以后,你猜怎么样了?” “姑娘去告白了?然后他们在一起了?” “当然不会。” “那我猜这是一个双向暗恋,但是最后是悲剧,因为老师结婚了。” 她白我一眼,说:“你拉倒吧,你怎么不去写剧本啊?” “那到底是怎么样了啊?” “嗯,我也不知道。” “我去。” 这是她给我讲的众多没有结局的故事中的一个,她的很多故事,不知道为什么,全都没有结局。我为此抱怨过,她却说:“没有结局不是更好吗?好歹留个念想。要是都说出来,不全成悲剧了?” 我不服:“那也不一定都是悲剧啊?” “喜剧有什么好讲的。” 我那个时候还不明白,我仍然觉得,一定也会有人活得跟童话故事里一样,却未曾想过,童话也不过是讲故事的人编出来的故事。 我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说以前有过,但是全都分手了。我就问她都是为什么分的,她说觉得他们都特没劲。 “那什么才算有劲的啊?” “不知道,才华吧。我觉得一个有才华的男人特别吸引人。” 可是,什么才是有才华的男人呢? 她并不像看上去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相反,她是个跟我一样,随时保持自己的微笑和热情在线的人。我们面对别人的请求,总是感到拒绝不了,我们是一样的,对社会感到害怕和想要逃避的人。她对我说,因为抑郁症住院的那一个月,是她过的最心安理得的一段日子。因为没有人会去打扰她,因为那里到处,都是和她一样,因为害怕而被送进来的人。如果可以,真想一辈子都住在那里。她说。 她和别人很不一样,所以我才说她奇怪。但,那是一种讨人喜欢,却又让人觉得难过的奇怪。她是个个子很高的女孩子,因此在人群中也总是格外显眼。但是让她彻底地区别于旁人而作为一个个体独立存在的,是她身上那股仿佛将死之人一样的气息,她好像对一切都非常熟悉,又对这一切都非常厌倦,好像,好像已经作为人而出生了八百次一样的那种熟悉和厌倦。在她的身上,我甚至看不到一个人能够活下去的信号。我总是担心,她也许哪天突然心血来潮,就跑去自杀了。因为她跟我说起死亡的时候,就像是在说起过年回家一样。她的左手腕上,有一道显目的疤痕,那是她割腕后留下的。她说她第一次看到一个人身上白色的筋膜,就是在她一刀划下去之后。她说血在不停地往外冒,她不晕血,但她看到自己身体里的血那样止不住地向外冒着,她生平第一次,原谅自己了,也心疼自己了。我听她说到这里,已经听不下去,摆摆手想叫她停下,她却继续说道:“缝线的时候因为打了麻醉,所以不觉得疼。但是躺在手术台上,那一刻心里的疼,细细密密,怎么压都压不下去。”她说的时候,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笑容,仿佛只是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可是我,却忍不住哭了。我以为这个人只是心里有点事情,却没想到,这个人连心都已经死掉了。 “我后来还想过跳河,那天晚上,我偷偷从家里跑出去,在河边的阴影里站了很久,想等到人少了再跳。可是我模模糊糊地,好像听见我妈在喊我,哭一样地喊我。于是我犹豫了,我想,就算是死,也要跟他们说一声,我不能让我妈养了大半辈子的一个人,不声不响地溺死在河里。于是那天晚上,我什么也没做,就回家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干过这些事情了。”她说完这些,眼眶有些泛红,她每次说到自己的妈妈,都会这样。 “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她问我。 我摇摇头,我答不上来。 她抽了一张纸,把眼角那些将落未落的眼泪都擦干净以后,才轻轻地笑着说:“因为没有指望了,人没有指望,反而能活得更长。” “那就真的什么都不指望了吗?” “什么都不指望了。” 我想她骗了我,因为有一天我回来,听见她一个人在阳台打电话,她哭着说:“你别结婚行不行?你等等我,你等我长大,你等等我好不好?……” 我没有让她发现,我悄悄地把门带上,出去了。 哪有人是活着却真的一点指望都没有的呢? 有一天我们上着课,她却说,我给你把上次那个故事讲完。那个学生和老师的故事。 她说,很多年很多年以后,那个姑娘长大了,她不再是当年的丑小鸭了,但她也没有变成白天鹅。她还是很喜欢那个老师,但是她嫁给别人了。 “那那个老师呢?” “嗯,应该是孤独终老了吧。” 是啊,喜剧有什么可讲的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九篇——糖 洪唐是我很久以前认识的一个人。 我高一的时候和洪唐在一起做过两个月的同桌,因为班主任分座位的效率实在太低,所以我和洪唐成了全班唯一一对异性同桌。初见洪唐的时候,挺其貌不扬的样子,一个人搬着一摞书朝我走过来,眼睛很好看,不笑的时候也在发光。她好像没什么认识的人,安静地坐在位子上,一言不发,周围的其他人吵吵闹闹,她左手支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第一天我们没有说话。 第二天的时候,她迟到了,吐吐舌头从前门不好意思地跑进来,脸上微微地泛红。语文早自习,她慌慌张张地在书包里找语文书,可能是书装得太多,桌子有点塞不下,她一使劲,就有几本书掉了出来。我弯下腰,把书捡起来递给她。她抿着嘴看我,说了声“谢谢”。她晨读的声音很大,感觉是从小到大都认真学习的那种乖乖女。我懒得出声,不知不觉听她读了一节课。 我们还是没有什么话说。但她很多习惯,莫名其妙跑进我的眼睛里。 比如她好像很喜欢吃糖,每天都会从书包里抓出一大把糖,有时候是奶糖,有时候是牛轧糖,还有的时候是巧克力。她每次都会分给我,我每次都欣然接受,但我不爱吃糖,我都是带回家里,放在书桌上。后来她跟前后桌的人渐渐熟悉起来之后,我就再也不是她唯一能去分享的那个人了。我有过一点小小的不开心。 比如她真的很喜欢大声朗读。 比如她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 比如说到自己喜欢的话题时,眉飞色舞,眼睛会发光;不太同意别人的观点时,会用手在桌上画圈,心不在焉地附和,语气弱了许多;不说话的时候,就还是安安静静的样子,有点冷冷的,大概会以为不太好相处。 我后来意识到,那是我人生中最短的两个月。 但她还是那个会在上课时偷偷吃糖的女生。 洪唐把情书递给我的时候,我承认我从那一刻起,明白了情动的意义。 “别人给你的。” 就像一个出家的和尚兴冲冲地还了俗,兴冲冲地下山去找心仪的姑娘,却发现姑娘早就已经西出玉门关,只好打了个干哈哈,笑叹一句“我是人间惆怅客”。 空欢喜就是我以为你也喜欢我。 我接受了那个女生的告白,粉色的信纸上,淡淡的花香,让我想起洪唐。洪唐应该是吃了太多糖,闻起来就像糖,今天是奶糖,明天是牛轧糖,后天又是巧克力。 女朋友比洪唐漂亮。 女朋友很喜欢喝奶茶。 女朋友敢直视我的眼睛。 两个人第一次牵手,她比较主动,小小的一只手凑过来,碰到我的时候,我缩了一下。 我只是突然不合时宜地想起洪唐,想起两个人坐在一起时,胳膊肘互碰的温度,想起她多么不得了似的,匆匆往自己那边挪了挪,像只仓惶逃命的小刺猬。 那晚回家,我发现自己桌上的糖果都不见了,去问我妈,我妈说,巧克力全化了。 叫我以后不喜欢吃就别买这么多。 那是一个夏天,我从洪唐那里偷偷攒起来的糖,全都化在了那一个夏天。 有一天突然想起,问女朋友为什么找洪唐送信,女朋友说,就觉得她笑起来很好讲话的样子。再问笑的什么,女朋友想了想,说,好像是在说自己喜欢的男生吧。 原来她有自己喜欢的人。 跟女朋友只谈了一学期就不了了之,她对我很好,我也试过去喜欢她,但越是对我好,就越是对她喜欢不起来。好像女生还都挺敏感的,问我是不是有更喜欢的人,我说,算是吧。女朋友就说,算是吧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以为她也喜欢我。 那你当初为什么还要答应我? 那可能是,因为我比较渣吧。 女朋友被气笑,我只好陪着她坐了一会儿。 “那个人是谁?” “你身上有没有糖?” “没,我不喜欢吃糖。” “为什么?” “就,不喜欢啊。” “我以前也不喜欢吃。” “小孩子才喜欢吃吧!” 女朋友还是不知道我喜欢的那个人是谁。是那个,你说她笑起来好像很好讲话的女孩。 高考的时候,我和洪唐在一个考场,她就在我右手边的位置,距离拉近一点,时间拉近一点,就好像我们不过还是高一的小孩,依稀还能听见她大声朗读课文的声音。 少女洪唐递给我一块巧克力,笑着说:“加油。”没有躲闪,没有回避,直直地看着我,我一生的黄金时代,也不过在这样的一双眼睛里。 高中的最后一个夏天,我终于又吃到洪唐的糖果。从那以后,我养成了每天带着糖的习惯,我希望有一天如果在路上遇见洪唐,可以借着糖果,理直气壮地把她留下来。 大学四年没有她的消息。 才知道原来她在高中也并没有什么很好的朋友。 那她喜欢的那个人呢?有在一起吗? 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吃糖吗? 大学又谈了新的女朋友,生活实在乏善可陈,女朋友上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睡觉,对那样的侧颜也不是没有过心动的时分,只是,常常分外想念那个不管笑或不笑,眼睛里都迸着光的人。我带的糖果,都被自己吃掉了,女朋友觉得很幼稚,但给她的话又会欣然接受。 再遇见洪唐,是在北京的一家糖果专卖店。 情侣扎堆的小店里,刚好就剩我和她。 想冲上去紧紧地抱住,却还是不动声色地绕到她身后,轻轻拍了拍肩。 两个人从拥挤的小店里脱身,我抓着她的手腕。 北京骄阳似火的七月,我递给她一颗快要化了的巧克力。她抬头看我,有些诧异,小心翼翼地接过去,拆了糖纸,放进嘴里,脸上忽而泛起笑意。 七月的骄阳,远不如那样一双眼睛里的神采来得耀眼。 得知她就住在北京,在一家文化公司上班。我说好巧,我上个月调来北京了。 还俗的老和尚在风月里浮沉数载,终于还是赶上心仪的姑娘打马回中原。 洪唐还是洪唐,我说你还跟以前一样。洪唐就狡黠地说:“你老了好多。”我笑,又邀她去吃饭,她没有推辞,还说了一个听起来很有意思的餐馆,也不是很远,于是两个人慢悠悠地走着,我替她打着伞,侧头看她笑意盈盈的眼睛,突然就很想世界毁灭在这个瞬间,然后在死亡里,我们地老天荒。 后来就经常跟她在一起吃饭,一起出去玩,一起去买糖果,我有时候觉得不够,有时候又觉得能在她身边就已经很好,就这样,告白的想法终于还是被一次又一次地镇压下来。 再后来,她突然说要辞职,挑一个天不亮的清晨就坐上了去满洲里的火车。我终于打通她的电话时,她显得很兴奋,跟我说自己在满洲里,我能够想象得出她在电话那头眉飞色舞的样子。 她说她只是出去走走。 然后她走了一年。 朋友圈没有更新,微博没有动态,就连电话,也莫名其妙地成了空号。 我又一次与少女洪唐失联。 我甚至都在想,她会不会已经死了。我要不要报案。我要不要去找她。 但我只是像平常那样工作,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吃着巧克力发呆。 原来洪唐最擅长的,是不告而别。 2014年3月8日,北京的冬天还很冷,春寒料峭,我妈又一次催我赶紧找女朋友回家结婚,我跟她说我女朋友就快回来了,我妈很高兴,说那你一定要先带回来给我看看啊!我说好。 那一天,我没有等到她。 3月9日,失联人员名单公布,洪唐的名字赫然在列。 我安慰自己说没关系,洪唐不是小气的人,她说回来就一定会回来,我会等她。 3月24日,那架该死的飞机宣布坠毁。 我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酒,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到的医院,我醒来的第一句话是问今天几号。 洪唐没有再回来,那年清明,我回老家扫墓,我妈不知道这些事,问我女朋友呢。我把脸背过去,说,离家出走了。我妈就怪我,让我跟女朋友认个错,赶紧把人找回来,不然丢了。我说嗯,知道了。 天色灰白,不知道洪唐那一双眼睛躲在哪层云的后面,如果可以拨开的话,是不是还是当年一样奕奕的神采。亲戚家的小女儿伸手问我要糖,我掏掏口袋,跟她说:“叔叔不喜欢吃糖了。” 欲断魂啊欲断魂。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十篇——咫尺之遥 我初恋跳河死掉了。 陈乔跳河死掉了。 我妈带着这个消息上饭桌的时候,我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准备再喝一口汤就去午睡,我甚至已经挑准了一块没有刺的鱼肉,但我妈的这个消息,这个我一时之间还不能判断出好坏的消息,让我握着不锈钢大勺的手重重地抖了起来,然后我眼巴巴地看着那块鱼肉重新沉进奶白色的鱼汤里,和那些带着刺的混在一起,我生气地在里面搅来搅去,我妈一筷子打在我手背上,说:“我说陈乔跳河死掉了!” 知道我再也找不到那块完美的鱼肉之后,我有些泄气地放下了手中的不锈钢大勺,然后把碗一推,跟我妈说,哦,我什么也没跟她说,是她在我进屋之后自己自言自语说了一句:“造孽哦!” 造孽哦,在她眼里,什么都是造孽,我考上三流的大学是造孽,我爸,不对,周勤跟她离婚是造孽,我跟陈乔谈恋爱是造孽,现在陈乔死了也是造孽。我妈是一个失意的中年劳动妇女,中年这个事实已经让她抬不起头,劳动这种身份属性只让她更加疲惫不堪,她还有一个不完整的家,和一个永远不争气的女儿。 她这个不争气的女儿,高三跟人谈恋爱,成绩一塌糊涂,后来被她强制着分手,分手以后,成绩更差,结果就上了一所三流大学,每天拿着她的钱混吃等死。她每天诅咒着那个叫陈乔的人,那个在她眼里毁了她不争气的女儿的一生的人,诅咒他去死,被撞死,被毒死,被打死,好了,菩萨终于不耐烦了,收了他,让他自己跳进河里淹死了。不知道我妈满意不满意。 你问我我没什么想法,我还不知道是好是坏,我是一个脑子不怎么灵光的笨学生。我跟陈乔,陈乔是个混混,但他是个有文化的混混,我们同时喜欢着博尔赫斯,我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像博尔赫斯那样,在图书馆里了却残生,对人世的一切不闻不问。陈乔就说:“那不行,我还想跟你呢!”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没有什么理由,或许仅仅是因为那句“我还想跟你呢”。我跟陈乔在一起之后,逃课就成了家常便饭,他骑着小电驴带我绕着县城兜风,跟我说他以前的一些事情,风太大我也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能在后座胡乱敷衍着,那时候我想,这个人话真多,为什么还会那么喜欢博尔赫斯。那么沉默,睿智,开阔,优雅的博尔赫斯。他应该喜欢王小波,那个和他一样的,年轻的小混蛋。 我们最常去的,或者说他最喜欢去的地方,是我们县一个叫水上公园的公园,我们坐在湖心的草地上,我紧挨着他,常常有种我闭上眼睛就能顺着他的血管,一路爬进他的高级中枢然后搞烂他让他成为一个没有思想的人质的错觉。几乎是每一次出去,每一次我们那样肩挨着肩坐着,他都会提起一个人,是他的初恋,他巴拉巴拉地说了一大堆,说他们是青梅竹马,说他们郎情妾意,说他们天作之合,说他们有缘无分,我那时候就像一个偷听西厢记的小孩,完全没有意识到我对这样的故事应该有所反应才对,我应该愤怒,失落,或者难过,而不是真的以为自己在听西厢记,如果我们真的是在相爱着的话。 陈乔问我:“你不嫉妒吗?” 不,我不嫉妒,不愤怒,不失落,不难过。 除了水上公园,我们第二个最常去的地方,或者陈乔第二个最喜欢的地方,是一家叫大师傅的石锅拌饭。每天下午放学,他就挎着书包在我们班门口等我,然后我们一起下楼去取他的小电驴,然后他带着我直奔那家石锅拌饭。他总是要一份牛肉石锅拌饭,然后加两个溏心蛋。我问他是很喜欢吃溏心蛋吗,陈乔说嗯,说初恋就叫唐心。 高三二模之后,我妈在班主任的通风报信之下,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也没能让我们分手。但后来我们分手,她一直以为是她的功劳。其实是,她连催化剂都不能算。 我们分手,是因为唐心来找陈乔了。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周五晚自习。 那天晚上放学我当然没有等到陈乔,他一个朋友告诉我,第二节课有个女生来找陈乔,他就拿了书包出去了。 我问他是谁,那个男生就很惊讶地说,啊,你不知道吗,他初恋唐心啊! 哦,是唐心啊。 后来我就没有再见过陈乔。 我留在本地上大学,每个周末回家吃一次饭,我妈跟我说些亲戚邻居家的八卦,我适当地表示惊讶或赞叹或厌恶,就这样过而已。 直到听到陈乔的消息。 这让我不得不重新面对一些东西,一些我一直试着逃避、漠视和故意置之不理的东西。 遇到陈乔以前的我,是什么样的人 很小的时候,周勤就和我妈每天吵架,打架,家里每天都是鸡飞狗跳,然后没有人做饭,我于是常常饿着肚子在学校撑一个上午,只有中午才能拼命地多吃一点。从那个时候起,疯狂地依赖上了食物,依赖于从食物那里得到得不到的关心和爱护,依赖于从咀嚼和吞咽中得到快感。从那个时候起,开始想要逃离。陈乔是一个借口,我并不爱他,我想他也不爱我,我们只是借着对方同时去逃避一些什么。 但我们还是不一样,陈乔心里是有东西的,就像他会在石锅拌饭里一下子加两个溏心蛋,因为他爱唐心,所以他也爱溏心蛋。 我不爱,我谁也不爱,什么也不爱。我的爱,全是出于报复。 陈乔走了以后,我依然没有死心,我用消极抵抗的态度来重新报复这一切,报复周勤,报复我妈,报复没有什么本事来逃离的我自己。但现在,陈乔已经死去,而我,应该藏好那些不堪的往事,选择若无其事地苟活下去。因为只要我一死,报复就没有了意义。有些人活着就已经是对另一些人最大的安慰,而另一些人,则是惩罚。 我后来又听我妈说,陈乔是失恋才去跳河的。我妈就有些不忿,说人家跟你谈恋爱也是失恋,怎么就没去跳河。我无言,这里面更深的原因,我妈不知道,陈乔也不知道。陈乔找到了爱情,却还是在江水里冰冷地死去。 爱情是没什么用的吧,爱,是没什么用的吧。 唯有报复。 毕业以后,我留在自己曾经的高中当老师,跟我当年的老师,都成为了同事。 教学是一件顶没意思的事,那些高中生,和我们当年一样混蛋。厌倦日复一日地堆积起来,我像那些夕阳里的老房子,日光倾洒,却是满地尘埃。 陈乔以后,我没有再谈恋爱。 周勤有了新的家庭,生了一个小男孩,丑陋而淘气,我曾在无人的时候故意伸腿绊倒他,但他睁着眼睛望着我一言不发的样子更加激怒了我,于是我走上前去,重重地踢了他。 孩子的恼人的哭声响起来,像质问,和指责,但我和生活对峙多年,也从来未得到答案。这个孩子,这个本不应该出生的孩子,他须从现在就知道,恶意是比爱,更为普遍的存在。 我妈衰老的速度远比想象中快,她的记性也越来越差,忘东忘西,医生说是老年痴呆。我每天下午结课回家,就看见她坐在地板上,斜阳破窗而入,她静坐在落日余晖里,以前的很多事情,就堆积在她脚边,她越来越像一台老式的放映机,我看着她,也就同时看到那些我不愿记起的往事,于是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年,我把她送去了养老院。 我不能带着一台放映机生活,来时时刻刻提醒我是一个对生活多么无能为力的人。 我最开始是一个星期去看她一次,后来是一个月两次,后来是几个月一次。她去世的时候,我偶然给高中的孩子讲起博尔赫斯,我给他们念那句我一直发疯般喜欢着的“命运之神没有怜悯之心,上帝的长夜没有尽期,你的只是时光,不停流逝的时光,你不过是每一个,孤独的瞬息”。我问那群孩子,你们知道博尔赫斯吗。底下没有人说话,过了很久,有个女孩子怯生生地站起来说,“联系我们的不是爱而是恐惧,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如此爱你。” 我在恐惧什么恐惧周勤的离去,恐惧我妈的离去,恐惧陈乔的离去,恐惧曾每一个离我咫尺之遥的幸福的瞬间。 “这么多年,一个人佯装一切,却无法佯装幸福。” 养老院里的人把我妈的遗物交给我,一个小小的樟木箱子。我拿回家里,像我妈那样静坐在落日余晖里。 一对银手镯,是我小时候戴在手上的;一条核桃红绳,是我扔在浴室垃圾桶里的,她在我九岁的时候买给我的生日礼物;一条嫩黄色的,她亲手织给我的围巾。 一些我再也穿不上的,旧衣服。 没有她的东西,那个小小的樟木箱子里,没有她的东西。 葬礼上周勤静坐一角,他那个丑陋而且淘气的儿子围着他跑,嘴里呜呜呀呀地哼着一首我也曾经熟唱的儿歌。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很熟悉,这场发生在多年以前,离我咫尺之遥的幸福的场景。 周勤走之前,塞给我一张银行卡,问我是不是快要结婚了。我没有回答他。他看着我,却像是在乞求,他说他生病了,可能,看不到我结婚了。 “爸。” 原谅吧,释怀吧,对这一切,如果我们的恐惧,都是出自于爱。 周勤没有回头,他已经无法回头,他对我的爱,只能是以背对我的方式度过余下的一生。 周勤也过世之后,那个女人选择改嫁,我去到她家,看到那个站在一边,不知所措的小男孩。我问他,你是要跟你妈,还是要跟我。 那个小男孩已经不记得我曾对他做过的事情,他对我点点头,说我跟姐姐。 小男孩并不淘气,反而过分地懂事,有一天他不小心打碎一个碗,马上伸手去捡,我把他拉走,他说姐姐你不要生气,他说,因为爸爸说过姐姐很辛苦,所以如果以后去姐姐家,绝对不可以惹姐姐生气。 曾经离我咫尺之遥的那些爱啊。 城里开了一家书店,紧挨着那家大师傅石锅拌饭。 叫天堂。 我进去看了看,看到很多博尔赫斯的书,新版旧版,墙上到处都是他的诗。 我看到那本《恶棍列传》,就抽了出来,拿去结账的时候,听到老板说一百。 我“啊”了一声,抬头正要询问,却又瞬间哑口无言。 “我还想和你。” “做一次,这里的书就都是你的。” 他当然不会是那么沉默,睿智,开阔和优雅的博尔赫斯。 他是年轻的王小波。 我没有再问他有关唐心的事情,他也绝口不提,因为我们所有的人,都已经从生活中得到了一切。 那些静坐时的落日余晖,那些不得不转身的背影,那些曾离我们咫尺之遥的爱。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十一篇——棠姨 棠姨懒懒地躺在藤椅上,一双年轻时飞扬的凤眼此刻安静地阖着,眼角依然上勾,三月里江南春风催生的细柳尖儿似的。斜阳洒了一地,蒙上那张细纹横生的脸,便越来越淡,越来越淡,像是浮光都从她脸上那些细小的孔洞里,沉进了身体里面去。我远远地看着,手里握着把须尖细长的竹笤帚,扫起一大片枯黄的落叶。 岁序安可顿,旧梦不宜温。 棠姨当年刚进这院子的时候,是个春天,院里满树桃花掩映下,犹记她一身青白旗袍裹着骨子里的明艳娇俏呼之欲出,缦立远视,尽态极妍。我手里拈着花枝,竟是看得痴了,直到她走过来,又俯下身,我对上那双飞扬的眼眸,惊惶之下,扔了花枝,红着脸跑开。这一幕恰被柳妈看到,她端着一叠白胖的糕点,向树下那人调笑道:“小少爷也是没见过姨太太这样的美人儿!” 如今桃花已败,待到明年春来,拨开那些重叠掩映的花枝,定能再见当日初逢的情景,彼时春意融融,满园旖旎,佳人展眉一笑,惊扰了梦里梦外的大好春光。 那日傍晚,棠姨来寻的我,我见了她依然害羞,把头别过去不肯看她,她索性把我抱起来,哄我道:“以后就叫我棠姨,好不好?嗯?”我还是扭着头,但口上应了句“好”,心里也应了句“好”。她便笑了,一直把我抱去吃饭,我趴在她瘦瘦的肩头,看天边金乌西沉。 饭间,她把我放在膝上,一勺一勺地给我喂白白嫩嫩的豆腐,柳妈在我们身后看得直笑,说了一句:“小少爷也是可怜,夫人若尚在,也定要这样对他的。”我爹听了没说什么,只是兀自叹口气,又给我碗里夹了些菜。二哥也没什么反应,他这人,打小就是木头桩子。倒是大姐,有些不大高兴,那顿饭吃得郁郁寡欢。 晚上大姐来我房里,沉着一张脸,命令道:“阿乔,你不许和棠姨走得太近,听到没?”我听着外面棠姨和柳妈说笑的声音,下意识地就问:“为什么?”大姐也听到了,起身去关门,又重新坐到我面前,屋里光线晦暗,她脸色更不好看,语气生硬地说:“不干净。”我张了张嘴正要再问什么是不干净,她却抬手作势要打我,我吓得头一缩,她又道:“总之就是不能走太近,听到没?” 我不太喜欢大姐,可是柳妈却常说,“大小姐像极了夫人哪!”我从来没有见过母亲,若是大姐真随了母亲,心里反倒有些失望,因为一直以来渴盼着的,是能有棠姨那样的母亲。 我跟棠姨熟了以后,时常在她身边转悠,央着她带我去街上逛,她也乐意,毕竟成天闷在院子里,着实不大好玩。于是就常常挑了那些煦风暖阳的好日子,一大一小两个人在街边晃悠悠地走,走过丝绸店,馄饨摊,粮油铺,走到长街万家灯火的时候,再依依不舍地回去,胸前抱着大包小包,嘴里还噎着吃食,惹得柳妈每每嗔怪“姨太太可不能这么宠小少爷的!”几次都被大姐和二哥瞧见,大姐冷哼一声,再狠狠瞪我一眼,我赶忙缩到棠姨身后,冲大姐扮鬼脸;二哥年纪比我大不了多少,少年气到底还是在的,后来便也跟着我们一道出门,于是只好两个小人一左一右牵着她的手,昂头挺胸地踏过那些不识愁滋味的白云苍狗。 后来就打起来了,战火一路从遥远的北方烧到我们这里,城里到处人心惶惶。物价涨得厉害,越是抢就升得越快,每天天不亮,柳妈就要带着人出去,厨房里堆了很多我们根本吃不完的粮油米面,然而路边的尸体还是越来越多,混着尘土,看上去几乎都一样。那一年开春的时候,院里的桃花开得出奇好,只是香气里隐隐夹着些腐臭,我去跟柳妈讲,她就呸道:“人都死到下面去了!真晦气!”然后赶着我进屋,叫我不要管这些事情,怕污了小孩子。柳妈实在是个了不起的女人,那样的乱世里面,她仅仅是害怕这些战争会污了一个小孩子。可又是污了什么呢?眼睛?鼻子?还是那颗不谙世事的心?柳妈仍旧不厌其烦地给我们做那些白白胖胖的点心,味道甜腻地让人一时忘了早已燎原的战火。棠姨也不见忧心的样子,每天教我读书认字,侍弄花草。在那样的环境里面,我竟真的以为,外面还是几年前太平世的光景。现在想来,当时全仗着这两人,不管高墙大院外面的世道如何混乱,里面,依然还是一户清平人家该有的样子。柳妈也好,棠姨也好,我后来遇上的许多女人,没有哪一个能有她们那样的从容余裕。烽火佳人,果不其然。 然而在梦里缱绻的人都终有要醒的一天。 那年的白露刚过,我们也正式加入了逃难的大军。炮火声不绝于耳,大家却又都置若罔闻。那场战争仿佛不知不觉中抹去了我们人性中最重要的某些东西,活着,成了每个人最基本,和迫切的需求。 我还记得那天是除夕来着。 柳妈眨着眼睛跟我道:“小少爷,我这儿可有好吃的!”我听得两眼发光,迫不及待地等着她,棠姨也看着我笑。刚一拿出来,被层层的黑布包着,我还不知道是什么,就被一只黝黑的大手抢走。粗布棉袄,蓬头垢面,不过也是一样逃难的人。不一样的是,手里握着刀。柳妈看着他,面不改色:“大哥,大家都不容易,就别抢孩子的了。”那人毫不留情地一巴掌甩过去,柳妈便跌到地上,再抬头的时候,嘴角已经渗出血来。我赶紧就扑了过去,棠姨甚至没来得及拦住,我就被那个人踹了一脚,滚到柳妈怀里。柳妈把我护在胸前,还不忘安慰我别怕。我只觉得眼泪终于忍不住了,哇哇地哭起来。那人立刻就烦了,抬脚又要来踹,被棠姨挡住了。她挡在我们面前,凛冽的四九寒风都吹不过来。我被柳妈紧紧地抱着,只听见棠姨说:“大哥,我跟你走吧!”我一下子也慌了,再也顾不得哭,伸手就要去抓棠姨,柳妈死死地箍着我,不停重复着“小少爷,不怕”。 棠姨最后跟柳妈交代了些什么我都已经记不大清,唯独忘不了她走时,用力地抱了抱我,在我耳边哽咽道:“阿乔不要忘了棠姨。”天上渐渐有雪飘下来,我又想起那一年趴在她肩头看西天边云霞翻涌。 我爹带着大姐和二哥回来的时候,柳妈正在哄我,叫我乖。二哥问“棠姨呢”,柳妈说,走了。二哥不明所以,还要再问,我爹却已经追了出去。他回来的时候,貂子大衣上落了一层疏疏的碎雪,发梢鬓角也有,柳妈却说,人是真能一夜白头。 我最终也没能吃上柳妈所说的好吃的。她说只是些之前常做的点心,望着我脸上竟有些不好意思,说:“这点心倒也真不算多好的东西,就是苦了小少爷了。” 那是记忆里唯一一个没有烟花的除夕。柳妈搂着我数天上的星星,喃喃自语,“明天要出太阳,更冷咯。”可那时候又哪里懂得出了太阳反而更冷的道理。只可惜的是,世道,人心,全都不过如此。 战争结束后,我们兜兜转转终于还是回了老家。归来的时候,正是梅子黄时雨,灰白的天色掩映着朱门青阶,白墙黑瓦。我已经不再是那个需要柳妈搀扶的顽童,自己撑着伞跨进去的那一瞬,儿时的往事轮廓都渐渐分明起来,像是终于在水中捞到月一般。 第一年桃花开的时候,还是有些腐臭,柳妈安慰我,过个两三年,就什么都回来了。说着说着,自己像是想到什么,不再言语,转身回了厨房,在那里待一个下午。想是绕来绕去,终究绕不过那个人。 我爹算是彻底地闲了下来,每天搬着一把藤椅坐在院子里摇啊摇,有时候含糊不清地嘴里哼些什么,柳妈听过几次,眼里闪过一些东西,又瞬间归于浑浊。她说是棠姨年轻时常哼的歌。我那时候年纪已经不算小,昔日大姐说的“不干净”,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懂了一些。但又有什么关系。东边厢房里那间花草烂漫的屋子,他倒是再没有去过。大姐和二哥都很有出息,我算胸无大志吧,陪在爹身边,没事的时候就学着棠姨那样去专心侍弄花草,几回下来,也渐渐得心应手。 一回到这里,日子好像就过得慢些,我有时甚至会有种活了几百上千年的错觉。我爹他是那一天的风雪夜里就老了的,回来的这么些年,反倒没什么变化。柳妈也还跟战前一样,但不知为何,我时常想起她那幅面不改色的神情。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和我爹,这辈子早就结束在那一天了。又或许不仅仅是她和我爹。 我找到棠姨是很多年之后的事了。 我爹过身之后,大姐出国结婚,二哥忙着工作,把老房子放心地留给我这个不争气的弟弟,他们一走,院里登时冷清不少。我就是在那时候,萌生了寻找棠姨的想法。柳妈也帮着一起找,两个人都没说破,但又彼此心知肚明。一年一年地过去,终于还是在天寒地冻的北方找到了她。 不过是长街上两两相望,我独独是认出了那一双只敢属于江南的凤目。岁月蹉跎,美人迟暮,但到底还是有别人学不来的风骨。 “棠姨!” 就好像我不过是拨开了那些交错掩映的花枝。 我把她带了回来,上一次是水底捞着了月,这一回,是大海找着了针。刚进院门,柳妈恰从厨房出来,多少年前的旧事了,却像潮水一般,覆去此时此景,又重回那年桃树下她春风一笑的模样。 “太太回来了。” “嗯,回来了。” 柳妈终于从那一天起,开始正常地老去。而棠姨,自始至终,都是棠姨。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十二篇——茂林大厦 我十六岁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去城郊,坐352路到茂林大厦下,那是这个城市的最后一站。 茂林大厦是九十年代的茂林大厦,后来千禧年初,市里风风火火地要搞改建和拆迁,茂林大厦就被夷为平地了。我差不多三四岁的时候,我爸带我去过一次茂林大厦,他好像是去见朋友,把我一个人丢在大厦外面,我就只好百无聊赖地站在路边踢石子,然后突然有个骑自行车的阿姨把我撞倒了,我躺在地上,看到茂林大厦把金灿灿的大太阳截成两半。那个阿姨慌慌张张地要过来扶我,我听见她说:哎不得了不得了,流鼻血了呀!我就低头看了看,看见自己的鼻血闪着半个太阳的光。 茂林大厦被拆的那天,市里好多人去看,我妈一手拎着菜,一手抓着我,往人堆里挤,我太矮了,挤进去还是什么也看不见,就只能听到人们不停说话的声音,我听到有人问,怎搞要拆啊?很快就有人回答他,这不是老市长搞的嘛,新市长哪里肯要!人群唏嘘了一阵,又有人问,那这里拆了,新市长啊是要重新盖啊?人家回答道,那肯定的呀,放着这块地给你盖不成?最后我只在人声鼎沸中听到一声轰隆的闷响,像是谁没忍住放了个屁,沉闷的,压抑的,然后是铺天盖地的灰,在阳光下飞舞,人们捂着脸抱着头四散而去,卷起一阵阵的风,带着那些灰尘像是认主一般扑到我身上,我于是在一个七月的下午,变成风尘仆仆的模样。 茂林大厦被拆以后,人们整天讨论着新市长要盖个什么,有说是比茂林大厦更气派的大厦,来煞老市长的威风,有说是建公园的,还有人说是做厂子的,人们天马行空地说着这些,好像那是一块他们自己的地。但直到现在,野草黄了又绿,绿了又黄,江水落了又涨,涨了又落,二十岁的人变成三十岁的人,结了婚,生了小孩,三十岁的人又变成四十岁的人,离了婚,孩子谈了恋爱,一些生命降临,一些生命枯萎,告别,茂林大厦那块地,却依然空着。已经渐渐没有人记得茂林大厦这个地方了,它和那个七月的下午,伴着一声硝烟弥漫的巨响,消失在这个城市郊外刺眼的阳光里。 我十六岁的时候,我爸妈离婚了,我跟着我妈要去新的高中念书,新家附近的那个站台有很多公交,我一个一个地看,找自己要坐的那一辆,找到352的时候,我看到它的终点站是茂林大厦,那一瞬间,闪着光的鼻血,被截成一半的太阳,还有铺天盖地的灰尘和那一声轰隆的闷响,像是终于被放出笼子的鸟,一下子全都呼啦啦地拥到我面前。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从那个公交站台一路坐到茂林大厦,我有松一口气的感觉,一路坐到终点站的话,就从来不用担心坐过站,就可以一心一意地听听歌,想想事情,看看风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匆匆忙忙,因为我要去的是终点站,终点站是没有人的,终点站只有那座九十年代的茂林大厦。 我也说不清我去那里是要做什么,但我爸说,很多事情是可以没有目的的,我后来问他,你和我妈离婚也是没有目的的吗?我爸没有回答我,他一定自己也想不通,一个人的事情可以没有目的,但两个人的事情,一定会有目的。我对他们离婚这件事情没什么意见,他们结婚的时候没有找我商量,那离婚又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妈问我为什么跟她,我说不为什么,没有目的。我说谎了,我其实是有目的的,我知道她生病了,我知道她很快就要和茂林大厦一样,从这个城市,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不知道她走的时候,是轰隆一声巨响,还是白纸落地,杳然无音。 茂林大厦之后的那些夏天,全都热了一半,我保持着那个七月的下午风尘仆仆的模样,继续过着不咸不淡的人生,等着我自己的人生也被夷为平地的那天。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十三篇——月老 城郊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坐着个秃头的老乞丐,脚边三坛酒,早中晚各一坛,每天酒气熏熏,摇头晃脑称自己通晓天命,山上人来人往,也没谁理会他,权当看笑话一般过去了。老乞丐也不在意,仍旧早中晚一坛酒,山上的农夫问他,喂,老乞丐,你每天吃的什么,该不是偷人家的鸡吃吧!老乞丐啐他一口,不作回应。农夫们就笑成一团,跟他说,山下孟阿婆要来找你算账了!老乞丐浑身一震,心道不好,这孟阿婆不好惹,不好惹。等农夫们走远了,老乞丐躲到庙里的神像后头,摇身一变,现出了原形,咦,原来是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儿。 哦,原来这公子哥儿呀,叫徐吟,是天上的小神仙,下凡来历情劫,想算算自己遇见的是个什么样的人,于是成天在山上的破庙里装神弄鬼,想弄出点名气来,让大家都上山找他算命。谁知道名气一点没弄出来,反倒还招惹了山下的孟阿婆。孟阿婆养了一群小母鸡,也不知道拿什么喂的,个个肥美无比,喝惯了琼浆玉露的徐吟常看人间的话本子里说这烤鸡多么多么好吃,难得来人间走一遭,就禁不住诱惑偷了孟阿婆几只鸡。孟阿婆发现以后,就拿着扫帚要去打徐吟,摔了他的酒,还扬言要拆了他的庙。徐吟哪里知晓人间的婆娘竟是如斯厉害,听她说要拆了自己的庙,顿觉怅然无比,什么兴致也没有了,只想赶紧找个容身之处,也好另作打算。他仔细地想了又想,决定还是下山直接做个算命的去比较靠谱,就又换了身扮相,在庙后的井里照了一照,方才满意地下山。 山下的人世何其繁华,徐吟逛了一天,仍觉意犹未尽,从街东头吃到街西头,吃得身体发软,直想找个地方躺着。他来到一处湖边,瞅瞅四下无人,便放心大胆地睡了过去。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他站在奈何桥头,阎王的两个差使催促他快走,他不停地回头张望,其中一个差使就叹了口气说,像你这样的,我们一天不知道能碰见多少个,快走罢。梦外的徐吟不解,“像他这样的”该是哪样的。奈何桥长似没有尽头,桥下是幽冥的死水,四壁镶嵌着夜明珠,幽幽地泛着冷光。徐吟木然地跟着那两个差使走,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桥上跑过来一个人,是个女人,穿着湖色的纱裙,甚美。那个女人跟徐吟说了一些什么,说着说着自己哭起来,那两个差使不知道哪里去了,桥上只剩下徐吟和那个哭泣的女人。突然间,夜明珠的光熄了,四下漆黑一片,徐吟想要伸手去抓那个女人,却发现身边早已什么都没有了。梦外的徐吟忍不住发抖,他惧黑,可是梦里的那个徐吟却一点害怕的意思也没有。梦里的徐吟也不知面朝哪里跪了下去,对着地上深深地一拜。接着就有声音道:“徐吟,你可知罪?”徐吟说:“玉帝圣明,徐吟别无所求,惟求玉帝只责罚徐吟一人,妄动凡心,本就是神仙的过错,与凡人无关。”哦,原来这声音是玉帝的,怪不得有股如此讨人嫌的熟悉,原来这梦里的徐吟犯的,是妄动凡心。梦外的徐吟咂吧着嘴,心道,幸好自己这次是下凡历情劫来了,不然真要做了什么,只怕也要给扣个妄动凡心的罪名。后面玉帝和徐吟又说了些什么,徐吟都没有听清,只记得好像是玉帝大发慈悲,只降了徐吟的仙籍,别的就没什么了。徐吟仍跪在地上,玉帝又说:“徐吟,你还有什么要说?”徐吟挺直了脊背,说:“徐吟求下凡世,历情劫,抛欲念。”梦外的徐吟简直想一脚踹死这个梦里不知死活的徐吟。玉帝“哼”了一声,没说什么,很久很久都没有一点声音,好像是拂袖离去了,不过,这大概是默许了。唔,这个徐吟,好像以前的职位还挺高的,连玉帝都这么卖他面子。 梦里夜明珠的光重新亮起,那个徐吟缓缓站起身,又缓缓转过身,对上那双眼睛,梦外的徐吟,醒了。 原来这徐吟啊,很久很久以前是天上一个位分挺高的神仙,专管三届姻缘的,后来某一天喝醉了坠入人世,爱上人间的一个姑娘,姑娘啊,姓孟,徐吟很喜欢她,动了凡心,但这事被玉帝晓得了,天上的神仙爱上人间的女子,这成何体统!玉帝当然很生气,要罚他们两个,徐吟的职责是何等重要,怎的自己做出这样的事来! 徐吟再下人世,哪里是来抛什么欲念,不过是为了再见那个孟姑娘一眼,此后如何,权且由他去,天上的日子那样长,哪怕是得见一眼,也够消上个万儿八千年,那便也足够了。徐吟一定要找到她。 他在闹市中摆了算命摊,无偿给人算姻缘,一开始说无偿有人不信,徐吟就偷偷找了个托儿,糊弄一番,人群便渐渐聚拢过来。他从早上算到晚上,从今天算到明天,从今年算到明年,终于有一天,来了个老妪,颤颤巍巍地走到他的算命摊前。徐吟一愣,半天说不出话,这大年纪了,算姻缘? 老妪掏出一粒碎银,跟他道:“你给我算算,我今生的姻缘如何。”徐吟失笑,但收了银子也不能不办事,就真的有模有样地给她算起来。老妪问:“如何?”徐吟摇摇头,说:“便如凤去秦楼,云敛巫山。”老妪却笑了,转身即走,道:“以前也有人给我算过,我还不信,如今想来,却是天命不可违。罢了罢了。”徐吟看着那道渐行渐远的身影,一下子惊觉,这不是孟阿婆嘛!罪过罪过,偷了她的鸡,还敢收她的银子,真是有辱仙风了。便赶紧追上前去,把银子塞给她,孟阿婆笑笑,只好接过来重新揣进兜里。闹市里人群熙来攘往,几个小孩子来回蹿着跳着,把他们挤散了些,待他举目四望,哪里还有孟阿婆的身影。徐吟心里忽然有什么也跟着一道去了。 天边金乌西斜,云霞烂漫,初夏的暖风阵阵,空气中全是年轻小姐的脂粉香甜。 再过几年,徐吟跟玉帝说自己欲念已抛,能静下心来好好做神仙了,但他想做月老,他说自己一直司着天下姻缘,做其他的他也不太会,还不如做月老,他也能上手地快些。玉帝叹了口气,未说话,随他去了。凌霄宝殿里的众位仙家,也都不发一言,瞧着徐吟的目光都带着些恳切的同情。 徐吟就真的做了月老,人间给他做的像恰好就是当年他假扮的算命先生,徐吟一边给人算着姻缘,一边继续找着那位姓孟的小姐。几十年几百年不过弹指一挥间,徐吟想,天上的日子何等地长,总有找到的那天。 有天他在天上发呆,脚边三坛酒,早中晚各一坛,突然来了个小神仙,笑着问他,月老月老,你每天吃的什么,该不是偷人间的鸡吃吧!徐吟愣了,随即也笑,多少前尘往事,纷纷扰扰,拼命想要忘却,却还是纷至沓来。诶,为何不给自己算算姻缘呢?不禁又失笑,当真是越活越糊涂了,哪有给自己算的。 刚进地府的小鬼都很兴奋,听说奈何桥上来了个煮鸡汤的婆娘,她的鸡汤,人人,不,是鬼鬼都说好。地府的鬼都喊她孟婆。 新进地府的一拨鬼排着队等着喝鸡汤,其中有个鬼头鬼脑的小鬼问她:“孟婆孟婆,是不是喝了这碗鸡汤就能忘记以前的事情了?”孟婆把鸡汤端给他,说,是啊,你喝光光就会忘光光了。小鬼把鸡汤端到嘴边,闻了闻,道:“那你自己有没有喝过?”孟婆愣了,那个小鬼把鸡汤一饮而尽,再望向孟婆的时候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奈何桥上鬼来鬼往,跟人间好像。桥上忽然有风声猎猎,依稀又回到那年初夏。 山上滚下来一个少年,带着酒气,睡得正熟,才十几岁的孟婆好奇地盯着他,少年睁开了眼,却是笑了。 少年爱吃鸡,总是偷偷烤了她家里养的鸡吃,她生气,总要拿着扫帚追打他,却又细心地把那些小母鸡一个个养得无比肥美。 山上来了一个老乞丐,呸,净知道糊弄人,他哪里是乞丐!老乞丐来偷她的鸡,她拿着扫帚追打他,还扬言要拆了他的破庙。他一脸忧愁,她却在心里偷笑,拆了你的破庙,你才好来家里住呀。笨蛋。他怎么一点也不像神仙。她去熬鸡汤,打算晚上给他送过去,等走到山上,却发现他已经吓跑了。她把鸡汤放在破庙里,坐在山头瞅月亮,不知道天上的月亮有多大。 闹市里来了个算命的,无偿给人算姻缘,不知道搞什么,但好像还挺灵的。她想他也就是再待个几天就走了,何苦再去招惹。谁知道他算了一年。她哭笑不得地去找他,让他给自己算,他傻愣愣的,居然还把银子还回去了。他真的一点也不像个神仙。 他说我是什么来着?是了,“便如凤去秦楼,云敛巫山。” 人间多了个月老,专门给人算姻缘的,她站在奈何桥头,有些想笑,又有些想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十四篇——失物招领 顾小年是我以前养的一只猫,除了白什么也没有,挑食,脾气臭,上窜下跳没规矩,老齐说,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我反驳他,这是近墨者黑,老齐想了一会儿,略有惊奇地说,看不出你还有点儿自知之明,我抄起一个枕头就飞了过去,老齐顺势接住,顾小年这时候蹭蹭蹭跳上他的大腿,当着我的面两个人就开始又亲又抱。我关了电视,那破体育频道不知道又在直播什么,满屏的过度发达的,老齐总是看得津津有味,我问他你是不是喜欢男的,他说你又怎么了,然后我们开始吵架,顾小年跑去他的窝里呼呼大睡,然后再被我们砸的瓶瓶罐罐惊醒,他满屋子踱步,最后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不过我估计十有是跑去老齐自己的狗窝,男人都一样,老齐跟我吵完架就回他自己的狗窝,顾小年肯定也是,顾小年毕竟是公的。 说回我们吵架,其实我并没有打算要跟他吵,我只是想问问他是不是喜欢男的,可他总是过度解读,认为我是在没事找事,无理取闹,我觉得很冤,女人并不都是无理取闹的,大多数情况下,她们和我一样,只是想要个答案,而已,就是这么简单。玻璃杯已经碎了五个了,我扔了三个,他只扔了两个,他现在气急败坏地想要再找一个,我在心里冷笑,哼,家里统共就这五个玻璃杯,我看你怎么找!老齐果然没辙,脸涨得通红,他这人就这样,我心想你换个东西砸也行嘛,但他就要玻璃杯,这可能是强迫症的一种吧,反正我不知道这人脑子是怎么长的。我们对峙了一会儿,老齐握着拳头,脚步沉重地走进了自己的狗窝,然后我听见了顾小年撒娇一样的喵喵声,我的愤怒在此刻喷薄而出,这一刻我才算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女人,我进厨房拿了我们的沙拉碗,在两米开外,砰的一声砸向顾小年,他惊得跳起来,声音凄厉无比,乱窜一番,钻进了厕所。老齐呆若木鸡,有一块玻璃屑飞到他脸上,就在左边眼睛下面一点点,那里现在流出血来,我见不得别人受伤,下意识地就别过头去,老齐像是动了动,他一定是抬手去抹了,我的心突然软下来,慌慌忙忙地跑去我们的卧室拿急救箱。 卧室里只亮着我们的台灯,我跪在地上手忙脚乱地找酒精,找了好一会儿都找不到,然后我才突然想起来,酒精在我们上次吵架的时候就已经用完了,上次,上次老齐又是哪里流血了呢?我瘫坐在地上,开始拼命地回忆,我想起来了,上次老齐被割破了手,掌心好大的一条口子,不停地流血,我吓坏了,身体不自主地发抖,老齐过来抱住了我,我在他怀里放声大哭,我跟他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老齐用下巴蹭着我的头,不知道是安慰我还是怎样,他说我们别吵了,我们好好过日子不行吗?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回答他的了,又或者我根本没有回答,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老齐已经做好了早餐,手上缠着纱布,坐在餐桌旁边像之前无数个日日夜夜那样,言笑晏晏地望着我。 卧室的窗户没关,昨天刚过白露,今天周末,下了一天的雨,我和老齐都穿起了毛衣,在没有吵架之前,我们依偎着躺在沙发里,他照例是盯着体育频道目不转睛,我玩手机,偶尔抬头瞄两眼,然后发现我谁也不认识,什么也看不懂。于是我很平常地就问了那样一句话,但是谁也没想到,我们突然就吵架了。我有一点饿,外面还在刮风,我打了个冷战,从回忆里抽出身来。 我的腿已经没有知觉,撑着床站起来的时候,发现老齐就在我身边,我向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是在示好,一般他会撇撇嘴,然后我们冰释前嫌,继续该干嘛干嘛。但今天他什么表情也没有,以前我们吵得再凶,他的眼神依旧是柔软的,可是现在,他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人,外面华灯初上,人声渐渐鼎沸,这种由烟火气息带来的温暖从我们卧室的窗口飘进来,撞到老齐身上,再被全部打散,像此刻不知所踪的顾小年一样。我望着那样的老齐,突然间就有点不寒而栗。 你想过以后吗,老齐问我。我暗自松了一口气,在床上坐下来,心不在焉地抚平床单上的那些褶皱,我在思考,怎样才能说得他感动不已。老齐打开衣柜,一件件地把他自己的衣服拣出来,我有点慌乱,却还是欲言又止,因为我实在没有想好怎样才能说得他感动不已。老齐一边收拾衣服,一边跟我说,我打算回总部工作了,你……我怎样呢,我看着他,希望他说完,希望他给我安排个结局。我们一言不发,我感觉自己像是蜷缩在某个动物的肚子里,这个卧室此刻变成一个我难以名状的怪物,让我觉得恶心,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我猜老齐跟我一样,所以他才这么快就要走。但我不行,我一定要他说出我怎么样,我想要一个答案。 老齐最后把行李箱拉上,只跟我说了一句再见。我扑过去,抓着他身上那件和我同为情侣款的毛衣,我问他,你说我怎么样,你倒是把话说完啊。老齐的眼神冷下来,你别无理取闹了行不行。我怔了怔,松开自己的手,突然间得到解脱,我突然间明白,不管我问什么,他的答案永远是无理取闹。 老齐走了,家里空荡荡的,我从冰箱里翻出速冻水饺,全部扔下了锅,我又冷又饿,我打算吃完饭洗个热水澡再来想这些事情。厨房角落里放着顾小年的猫粮,我才想起来顾小年也该吃饭了,于是我满屋子地叫他,没有人来回应我,我觉得很累,再回到厨房的时候,饺子全都煮烂了。然后我疯狂地给老齐打电话,我想让他回来做个饭再走,老齐只接了一个,他说冰箱里还有饺子,我说你回来吧,我煮烂了,然后老齐就没有再说话,沉默了不知道多久,我听到挂断的声音,再打过去,已经是关机了。 那一晚格外漫长,我把家里所有角落都翻遍了,也找不到任何能吃的东西。我是一个不会做饭的人,和老齐在一起之后,每天都是他做饭,渐渐地我开始不再吃零食,也不再叫外卖,可是老齐走了,我以后要怎么办呢,我就这样一直想,差不多到了下半夜,我终于想起来楼下还有个便利店,我披着老齐的外套,孤零零地坐在便利店吃了三碗杯面。我一边吃一边拿手机记录明天去超市要买哪些东西,我发现我要买的东西太多了,又或者是,老齐把我改变得太彻底了,我差一点就要忘记我曾经是个怎样的人,我曾经过着怎样的生活。 我跟老齐没有再联系过,顾小年也没有找到,卫生间的窗户是开着的,也许顾小年早就想跳下去了,也许老齐早就想离开了。房子我也退掉了,那房子本来在城北,我搬到了城南,我卧室的窗户依然正对着北方,有时候睡不着,我就坐在窗户前眺望这个城市,我发现没有什么差别,城南和城北的人流一样熙攘,豆浆油条是一样的口味,超市里卖着一样的零食,外卖可以两头跑。老齐走后,我一点点地恢复我遇见他之前的样子,除了一点,我再不养猫。 老齐的那件外套我落在了城北的那家便利店,如果有天他回来,也许他会去看一眼店门口的失物招领,然后惊讶地发现这件外套,他会不会想起我,这件充满了杯面味道的外套会不会让他对我有一瞬间的迟疑。 后来,那家便利店不开了,我觉得很可惜,虽然我没有机会再去那里吃杯面,但那是整座城市唯一一家有失物招领的便利店,或许是失物太多了吧,店里已经放不下,有一次听店长抱怨,人们是怎么了,为什么丢了东西却不找呢。店长就是因为这样才开不下去店的吧,他搞错了,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城市,擦肩而过的人们都是偶然路过,丢失的东西,没有谁会想要再跨越人山人海去把它找回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正文 第十五篇——禽兽 我跟迢迢认识是在大二下学期的一个讲座上,她那时候是作为优秀毕业生来返校演讲的,除了她之外,还有一男一女,男的尖嘴猴腮,戴着个眼镜,猥琐至极,女的太过平庸,比刚入学的大一新生还不如,迢迢在这样的组合里面难免要显得出挑些,一头咖啡色的波浪卷,米色长裙,宽松的款式依然掩不住前凸后翘的好身材。那场演讲人数爆满,几乎全是男生,迢迢一个人挑起了在场所有男同胞的荷尔蒙,我坐在第二排,我前面的一个我们院的教授恨不得把头伸进她裙子底下一览芳华。演讲结束之后,男同胞们蜂拥而上,全是要手机号码的,要qq号码的,场面混乱至极,我被裹挟在其中,觉得像是在参加扫黄打非的大队伍,口号呼之欲出。然而我只是有点腼腆,有点羞涩地问她,学姐,能把你的qq号给我吗。人群一下子静了下来,每个人都一脸错愕地望着我,好像我真的是扫黄的大队长。那是07年的夏天,我第一次鼓起勇气向一个女孩子要联系方式,只不过,那个女孩不是迢迢,是远离人群之外的那个太过平淡的女孩。 事后我一举成名,赢得了我们学校女同学们的强烈好感,她们公认我是一个有内涵有修养有风度的优秀男青年,然后我被顺利推上了学生会主席的宝座,一时风光无限。但是,这件事情我必须解释一下,女同学们误会了,我并不是什么有内涵有修养有风度的优秀男青年,我不过和当时那场演讲里在座的各位一样,跃跃欲试地想要一个容貌姣好身材火辣的姑娘的联系方式,心里想着些龌龊下流的事情,可是当我走到那个心仪的女孩身边,当我对上她那双似乎已经历尽风尘的双眼,我突然间就觉得反胃,然后我义无反顾地走向了另一个人,人群在那一刻开始静止,我的心,却在那一刻经历沸腾。我说不清我突如其来的反胃是什么原因,但我本是禽兽,却阴差阳错地成了君子,老话是说,得了便宜就不要卖乖了,这件事我也就没向任何人解释,包括迢迢。 我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却没想到我竟然又遇到了迢迢。那事过后差不多一年,我们学院有个项目要找迢迢她们公司合作,我工作经验尚浅,也不知道怎么办,就拿给我们主任看,主任只瞄了一眼,就阴阳怪气地说,去找顾迢,我愣了两三秒,问他,顾迢是谁,那主任眯着眼睛望我,瞧得我心里发怵,好一会儿他又自己恍然大悟明白了什么一样,说,就是去年给你们做演讲的那个女同学,你还没要她联系方式那个。回去的路上,我那种反胃的感觉又上来了。 要迢迢的联系方式并不难,和我一届的男生几乎都有,听说我要以后,都不怀好意地冲我笑,意思是你也不过是只禽兽。 因为事情比较急,我要的是电话号码,当天晚上就打给了她,打之前还犹豫了好一会儿,思前想后觉得晚上打是不是不太好,磨蹭到差不多快十点,我大骂一声,把心一横就拨了过去。接通前的那两秒我莫名地烦躁,等到她说“喂”的时候,我还吼了一句喂什么喂,话一出口我就恨不得抽自己两下,尴尬地给她道了个歉,介绍了一下自己,又说明了打这通电话的理由,那边沉寂了一段时间,我还以为通信出问题了,不停地喂了几句,然后才听见她说,那你明天来找我吧,约了个时间地点,没等我说谢谢就把电话挂了。我心里顿时不爽,又翻到通讯录把寝室里几个人约了出来。 依然是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几个人坐在路边的烧烤摊,就着几瓶啤酒大谈人生和理想,谈着谈着,不知道是谁带头说起了迢迢。听他们说,迢迢还是本校的传奇人物,01届的,04年毕业之后马上就进了大公司,05年春天转了正,然后不停地往上升,到今天,已经是公关部的经理。那个夏夜的我们,谈起她好像是在谈起一个偶像。那一个如水的夏夜,我心里突然有某样东西在悄悄滋生。 第二天晚上我准时赴约,特意穿了一套不那么休闲的衣服,她约的地方是她们公司楼下的咖啡馆,我到的时候她已经点好了咖啡,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着杂志。她看到我来,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地说坐吧,正好服务生过来,她递了个眼神,我也不知道她什么意思,下意识地就说跟她一样,然后她笑了。明眸皓齿,流光溢彩。我知道,我也不过是一只禽兽。 我们谈得很顺利,她说最迟下个星期就能把方案给我,我忙说那我请你吃饭吧,她又笑,说不必了。然后我们就有点尴尬,我心不在焉地喝着咖啡,望着窗外人群熙来攘往,身着职业装的男男女女表情都是一样的冷漠,那个时候的我,心里有些自豪地想,那种冷漠是属于上等人,属于精英人群的冷漠,而我终有一天,也会当仁不让地跻身那个行列。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她正似笑非笑地望着我,我一下子像是被人看穿心事的小姑娘似的,竟是有些忸怩。她搅着她自己那杯渐凉的咖啡,语气疲累地跟我说,下个星期我过生日,你能陪我一起过吗。我惊得差点把口中的咖啡喷出来,呆呆地望着她,她停止搅动,有些失望,把头深深地低了下去,说,不好意思,是我太唐突了。我端起杯子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口,语无伦次地说,不不,不是的,我只是有点意外,我,我很高兴你能邀请我。她再一次笑了,我发誓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笑容,那是08年,我对面坐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我喝光了最后一口名叫卡布奇诺的咖啡,心里无比的甜,也许是因为咖啡里的牛奶,也许是因为即将开幕的奥运会,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 那次见面以后,我们渐渐熟悉起来,我经常找她聊天,她好像工作很忙,有时候到十一二点才回我,有时候是凌晨回我,我们的作息时间并不在同一个频道,而我固执地认为那是一种属于精英人群的生活方式。 迢迢是她让我这么喊的,一开始我叫她学姐,她说不好,这都出了校门了,再喊学姐不大合适,我就又改口叫她姐,她还是说不好,我犯了难,她想了一会儿,说,要不你就喊我迢迢吧,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她就当是默认了,从此坚持让我这么叫她。 她算是我的直系师姐,明里暗里都帮了我很多,09年我毕业,和我一届的都在人才市场四处颠簸的时候,她就安排我进了她所在的公司,正式入职那晚,我请她吃饭,一个中档的餐厅,我拍着胸脯跟她保证,等我以后挣大钱了,我一定带你去最高级的餐厅吃饭,她笑得有些酸涩,耳鬓的碎发垂下来,说不出的妩媚,我一把搂过她,忘情地吻了上去。 那时候办公室恋情被发现是很严重的,迢迢明确告诉我,在外面我和她就只能是上下级的关系,听她这么说我虽然心有不快,但到底还是拎得清的。我们相安无事地处了一年多,直到我升职的前一天晚上。 那天我加班到十点半,给她打了个电话想跟她说出来一起吃个夜宵,庆祝明天我升职。她没接,我一边打一边走到楼下,路过咖啡馆,然后在那个靠窗的我曾经目睹着精英人群熙来攘往然后发誓我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的那个位置,我的迢迢,她正依偎在我们老总的怀里,笑得一如既往。我捏紧了拳头,想要顶着头撞碎玻璃,夜色迷蒙,玻璃窗外车水马龙,我听见自己骨节咯咯作响的声音。老总的手在她身上游走,我又给她打了个电话,她的手机在桌上震动起来,砰的一声从桌子边缘摔了下去,她抬头瞥了一眼,继续迎合着老总的抚摸。那个手机,是我一年前送她的生日礼物。我已经快要推门而入了,却还是打了退堂鼓,我突然就有些明白那天在餐厅里我豪言说要带她去最高级的餐厅的时候她那个酸涩的笑容。 那天晚上她凌晨才回来,我在床上假寐,听着她各种小动作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她抱着我,有几缕头发跑进了我的t恤,一下一下地,搔着心。我无数次想要转过身来质问她,揪着她的头发对她破口大骂,但我知道我没资格,我混到今天这一步,全靠了她,我所拥有的一切,是她给的,我可以选择不要,但我输不起。我已经赢过了当年和我比肩的那些人,虚荣这种东西经历第一遍,就还会想要第二遍第三遍,我已经戒不掉了,更何况,明天是我升职的日子。我转过身抱住了她,我在心里跟自己说,你只是一只禽兽。 我夜里抱着她,说尽甜言蜜语,脑子里面一遍遍地回放着老总的手在她身上游走的场景,那种反胃的感觉现在失而复得,我在想,多年前的那场演讲,那股突如其来的难以名状的反胃,会不会就是一种警告和保护。但即便如此,我依然没能避免和她的交集,我现在想起来,有些心力交瘁,原来我们的人生,冥冥之中都是注定。 我连升两级之后,向她提出了求婚,在市里最高级的餐厅,整整一克拉的钻戒映着她的脸熠熠生辉。我不知道她的笑容是出自真心还是依然如当年那般酸涩,但我在心里诅咒她,也诅咒我自己。 我们结婚后一年,她怀孕了,万分欣喜地告诉我,我看着昨天的报纸,遮住自己的脸,冷冰冰地跟她说,打掉吧。我知道那孩子不是我的,我去医院做过检查,我精子的存活率极低,医生跟我说,买彩票中五百万的概率都比这个大。我在车上给她发了个短信,跟她说打完胎就在家好好休养,我帮她把职辞了,我说这家里不缺你一个挣钱的。最后一句话有些过分,倘若她心里有鬼问心有愧,应该能听出我话里有话。那你呢,我问自己,你是不是也心里有鬼,问心有愧? 我们在一起七年,我在职场也打拼七年,这七年下来,我早就不是那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了,我看过了那么多的尔虞我诈,终于把自己也修炼成了人精。我也终于明白,那些所谓的精英人群,都不过只是些衣冠禽兽,朝五晚九的生活背后,都是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一整个巨大的世界,在我眼里就是一片夜夜笙歌的红灯区,每一个踏入其中的人,终有一天都会沦为站街女,为了生活,不对,应该是为了生计,而苟延残喘着。 我熬到副总的时候,老总终于要走了,那天晚上,我带顾迢去了我第一次吻她的那家餐厅。我们之间已经变得十分冷漠,我整夜整夜地不回家,她也有了新的男友,据说是前两年她又回母校演讲,新钓的大学生。我点了一桌子菜,她有些不满,问我点这么多干什么又吃不掉,我笑了一笑,声音有些哑,我说,以后就没机会一起吃饭了,今天多吃一点。她低下头去,没有说话。七年了,什么都变了,只有这家餐厅没变,我如愿以偿地跻身精英行列,它却依然还是家中档餐厅。 我们的爱情是从这里开始的,也在这里结束吧。 你对得起我吗,顾迢问我。她抬起头来,已经是泪流满面,她那些高级的化妆品也无法掩盖她眼角的细纹,一道又一道,盛满了餐厅暧昧昏黄的灯光。 我突然觉得有些悲凉,我不知道要怎样回答她,我和她,谁又对得起谁呢,男女之间,都是糊涂账。 2016年,我们协议离婚,财产平均分配,顾迢坚持不要,我坚持要给她,我说,你也做了不少贡献,我能走到今天,还得感谢你。我满脸堆笑,顾迢看着我,那张已经失去胶原蛋白的脸上充满了厌恶,我想我在她眼里,也终于变成了和当年摸她大腿的老总一样的人。那这到底是我的成功,还是她的失败?见证了我的青春的,到底是那杯叫卡布奇诺的咖啡,还是我面前这个风华不再的女人? 这个世界满是豺狼虎豹,我们除了做禽兽,还有别的选择吗。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六篇——安宁 我见过那个少年,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在溪边浣衣,他傲然坐于马鞍之上,眉眼之中,尽显风流。他不曾看我一眼,不曾看到我红透了的一张脸。我低头看溪水,看见他一个模模糊糊的倒影,和一个不起眼的浣衣姑娘。 从那以后,我的心里,住了一个人。 十七岁,朝廷选秀女,我一路低着头,竟也被选进了宫里。太后说我面相清秀,性子淡然,要把我选作皇上的侧妃。那一天,金碧的宝座之上,年轻的皇帝,在众人面前,拂袖离去,而我终于敢抬起头,看见了那张此生也忘不掉的脸。 那一天,我被赐封为宁妃。 自赐封以后,皇上便不曾来过我的寝宫。我空荡荡的寝宫里,种满了月季,我叫丫鬟们给我搬了椅子,天气晴好的日子里,我便倚在花下,看书做梦,有时也会和她们说说话,她们都很年轻,像我十六岁的时候。 我也渐渐知道了一些我不愿知道的事。 皇上和颖妃,恩爱两不移。 颖妃是将军的妹妹,他们三个,青梅竹马。颖妃和我一样是侧妃,但地位始终是不平等的,皇上的宠爱,在这偌大的后宫里,是女人们唯一的武器。我是被太后册封的妃子,皇上却在赐封当天,拂袖离去,我知道,这深宫里的日子,从此于我,便不会好过。给我的吃穿用度总是被克扣得厉害,丫鬟们嘟嘟囔囔地发表不满,我却只是笑笑,看着满院芬芳,心里一遍遍地回放着那日浣衣的情景。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离那个少年这样近,我怀揣着这个秘密,在这深宫里,度日如年。别的妃子时常来挑衅,却也总是失望而归,我并无所求,太后当初说我性子淡然,到底是不假的。妃子们都是顶漂亮的女人,我常常觉得自卑,更加不愿多施粉黛,总是素着一张脸,去给太后请安。 颖妃也是好看的,性子很活泼,和这些深宫里的女人,都不太一样,想来是那般让人艳羡的宠爱,到底是给了她底气,才能这般洒脱。她比我年长一些,可是两人站在一起,却是她更年轻些。我自知不如人,便常常回绝她的示好,一个人呆在我空荡荡的寝宫里,看书做梦。丫鬟们常为我鸣不平,总要撺掇着我打扮得好看些,叫我也去压压其他妃子的风头。我总是摇摇头,又自顾走到花下,身后是丫鬟们的叹息。我知道,摊上这样一位不上进的主子,她们心里也是忿忿的。 太后待我很好,她常常说我不应该进宫,她有时候会自言自语地说,倘若不曾进宫,也就没有这许多烦恼了。太后喜欢我寝宫里的月季,她说月季是好看的,却不争艳,她说我像月季,但她又叹着气说,深宫里的月季,活不长。我总是安静地听着,不发一言,我们有各自的心事,也许是一样的心事,但安静听着就好。太后知道我的待遇并不算好,但她也只是在我走后,才安排身边的人去警告几句,我很感谢她,能够为我撑腰,哪怕只是暗地里。 皇上跟颖妃闹别扭的这一天,我坐在花下赏月,我想起我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家了,我想念我的娘亲,和家里的小妹,我估摸着,她也应该长到能够浣衣的年纪了。想到这里,我不免又想起十六岁的那一年,我摇了摇头,苦笑起来。 他走到我身后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丫鬟,我抚了抚衣服上的褶皱,自顾自道,再看一会儿就回去。许久没有回应,我只好回头,却像是一下子跌入十六岁那年,我想我的脸,还是红了。他成长得更加英气挺拔,一身明黄的龙袍,在月光下,也柔和了几分,他依旧是当初马鞍上的少年,可我却早已不是当初的浣衣女了。 我向他请安,语气恭敬却疏离,我想我一定是败了他的兴致,因为他说,宁妃难道是不欢迎朕吗?我低下头去,道不敢,脸色却不曾舒缓半分。 他说,朕见过你。我蓦地抬起头来,看见他满意地笑了,他说,如此才像当年那个浣衣的姑娘。我心里不知是何滋味,想着既然早就认出了我来,何以到现在才来找我。他没有察觉到这些,他坐在我花下的位置上,看着我方才看过的月亮,喃喃道,朕对她那样好,还要朕怎么做。我知道他是在说颖妃,我按捺着心里翻江倒海般的苦涩,对他说,封为皇后吧。他诧异地看向我,我面色不改,淡淡道,皇上如果真的那样爱她,不如把最好的都给她。他闻言却苦涩地笑了,朕从未打算封她为后,倘不说她尚且没有子嗣,就是有了,也不能封。算了,和你说这些,你也应该是不懂的。我怎么会不懂呢,深宫里的心计,朝堂上的争斗,我虽是一介女流,但到底还是懂的。可我没有说话,我坐在他身边,看着那轮清冷的月亮,问我身边的人,皇上可想家? 我获准回娘家一趟,我心里是高兴的,一个女人在深宫里,除了虚无缥缈的帝王的宠爱,也就只剩下这么点盼头了。 母亲老了许多,小妹已经长到我的肩头,亭亭玉立,也快到说媒嫁人的年纪了。母亲拉着我的手,眼角不停地沁出泪来,问我在宫中过得可好,可还习惯,有没有被欺负。我全都一一作答,我说皇上和太后都待我很好,也没有人欺负我,宫里的吃穿用度也俱是好的,我叫她不要担心。她仍是不放心,及至我临走,还是拉着我的手舍不得放。我留下一些银两,交待小妹好好照顾母亲,最后也忍着泪,上了轿子。回宫的路上,我心里也已经做好了打算,富贵荣华险中求,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能平顺地在深宫里度完自己的一生,才是母亲真正为我希望的。至于皇上,少年旧事,权且放他去吧。 自那晚之后,他便不时来我的寝宫,我们共坐在花下,闲谈而已。颖妃来找我的那一日,他还没走。我们相谈甚欢,颖妃走到他面前,又看了看我,一句话也没说,就忍着泪跑了出去。他追了出去,没有对我说任何话,就那样追了出去。我看着那两人的背影,感到一股仿佛是在把所有的眼泪逼回眼睛里的残忍。 我的生活恢复了原样,太后知晓那天的事后,只是安抚我,我乖巧地站在她身侧,笑笑说早有预料罢了。太后说我过分明白了些,劝我也要装装糊涂。我点头答应着,心里却对那个人,永远地关上了门。 皇上不再来找过我,但我和颖妃的关系,却算是彻底弄僵了。我在自己的寝宫里熬日子,对这些人和事,下定决心要彻底地忘却。我侍弄花草,闲读风月,日子过得倒也平静,只是每次听到那个人的消息,心里还是一阵阵地难过。我想我忘不掉十六岁的那一年。 将军起兵造反的时候,我还在熟睡,他身边的太监赶过来,交给我一封信,把我带到了一个暗室里,叫我走这里离开。我不明所以,想再问清楚些,他却已经把门死死地关上了。我感到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但那一刻,我没有原谅那个人,尽管他让我进入了他的心。 从密道出来以后,我看见背后火光冲天,我停在高墙大院的皇宫之外,听见一阵阵的刀剑兵刃相击的声音。我打开那封信,只有四个字:一世安宁。 我瘫坐在地上,哭了出来,我终于明白了他当初那些话的意义,原来我是真的不懂,深宫里的心计,朝堂上的争斗,说来说去,无非都是在做戏。偏偏我,看不懂。 他永远死在了他最想逃离的皇宫里面,将军和颖妃沦为阶下囚,他的弟弟重新执掌了皇位,太后不再过问政事,我每次去看她,她总是拉着我的手,说,你活着就好。像是在替另一个人说。 我去牢里探视颖妃,她再不似当年那般活泼,她说是我搅乱了一切,她头发散乱,面目狰狞,眼睛里的恨让我觉得她很可怜。我不信她没有动过真心,也许她一直都是真心的,只是她大概以为,自己不会是戏中人。 当年我浣衣的那条河已经改道,那个地方现在种满了月季,我时不时会去那里看看,想着会不会某一刻,再次冲出来那个马鞍上的少年。我一直留着那封信,没有再嫁人,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小妹嫁了出去,对方是个老实而温厚的书生,我和母亲都觉得好。 日子过得也快,有时候只是静坐着,一天竟然也过去了。我话说得越来越少,母亲劝不动我,只能一遍遍地叹息。我总是在想象,在回忆,过去有无数的瞬间,让我本可以发现他的真心,我却总以为是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那些花下的闲谈,当时多么不以为然,还想奢求更多,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是最傻的那个。太后几番明说暗示,我却一句也听不懂。也许从头至尾,都是我负了他。时过境迁,多说无益,只是有很多很多次,我在想象里,过完了我们的一生。我不再是宁妃,我只是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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