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哉大宋》 正文 时光已逝无影踪,太监重续心中根 时光一逝如流水,转眼已过八年多。 致我曾经的仙侠,曾经的凡人,还有白云子那太监了的小说! 仰头饮下一杯老酒,落入腹中却是无尽的苦涩。 当年的我为了工作,为了万恶的金钱,舍下了我最心爱的小说。 这一舍就是八年,留给自己的尽是当年深夜码字的满足感,那些本应刻骨的纠结无力,好似被时光过滤了一般,再也难以回忆起半点。 再添一杯老酒,敬当年那些曾看过我书的读者君们,也敬那位曾耐心帮我的编辑大大。 八年的时光很长,长得让人忘却无数的记忆,却总忘不却对的那份执念。 八年的时光很短,短得让人还以为是在昨天,那个夜半挑灯戳键盘的的消瘦少年。 凡人重开仙界篇,白云子心中那份执念也在勃发。 可惜仙侠已无趣,唯喜闲聊历史天。 《遁仙》就此遁去吧,开本《壮哉大宋》玩一玩。 再补两句:这个这个历史文,老白我是第一次试手,自我感觉有点吃力,但是老白很喜欢,现在正在学习情节把控,希望能有所提升。 历史文推进过程中,凡事儿都需参阅大量资料,码字进度很不稳定。 另外,老白自个是情绪型的写手,兴致高能坚持36小时码字不睡觉,兴致低时出来的字数只能寥寥了。文风也可能会受自身情绪影响,不同时间码出来的文,那风格可能有很大不同,还望多多见谅。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心还是脑,码字纠结…… 码字经常会用到“心中”“心想”“用心思考”“得心应手”“专心致志”“一心不可二用”等等一长串含“心”字的词语。因此,老白我从小时候就爱瞎纠结:人是用心来思考的吗?我想很多书友也曾会为此而困恼。 现代人们都知道,脑才是人类用于思考的器官,心只是血液循环系统的中枢器官。 那么,中国古人为什么会发明那么多带“心”字的词语?他们认为“心”和“脑”到底哪个才是用于思考的呢? 《黄帝内经》主张“心主神明”;《素问灵兰秘典论》认为“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淮南子》记载有“夫心者,五脏之主也,所以制使四肢,流行血气”;《本草纲目》辛夷条下亦有“脑为元神之府,而鼻为命门之窍”的说法。 看似相互矛盾的说法,搞得老白也是傻傻不明,只能带着满腹疑问,任由他去了。汉字词语嘛,祖宗流传下来的文化精髓,管它是心,还是脑,怎么顺手怎么用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一章 西风烈烈 西风烈烈,飞沙走石。 千里茫茫戈壁滩,一座占地百里方圆的魔鬼城赫然耸立。 魔鬼城并非真正的城池,而是那千万年的山石,难挡岁月厉风的侵蚀,被吹磨成了现在这幅俨如城池的样子。 城中布满了各种如林而立的奇形怪石,如蘑菇开伞,如城堡当关,如佛塔顶天,如走兽飞禽,如鬼怪临世 伴着那日夜不停歇的呜咽风吼,还有那丹红似血的沙粒山石,绝对不副“魔鬼城”之盛命。 就在这如迷宫般的魔鬼城之中,一条漫漫长道蜿蜒而过。 长道的尽头,远远传来清脆的驼铃声,仔细看去,竟是一群绵延数里的驼队。 渐渐地,驼队走进了魔鬼城,只见那当头的是一队身罩皮甲的骆驼武士,几乎人人持刀,背悬箭囊,腰挂硬弓。 只是这些人的打扮却是分外怪异,外露的衣服都是制式灰呢长袍,最显眼的还是人人头顶秃发,只在周遭留了薄薄一圈稀疏的发梢,若是现代人见了,脑海中绝对第一时间便会迸出“地中海”三个字来。 还有那在驼队两侧不时游走的骆驼骑士,几乎也是一般无二的打扮。只看这些人,任谁也不会说他们是中原的汉人。 不过,驼队正中却又是另一番场景。只见那队领头的骆驼武士之后,每隔很远便有一只骆驼施然而行,骑在骆驼上的人显得极为轻松自在。 可就在这些骆驼的身后,都会从驼身上连出一根很长的麻绳,顺着这麻绳看过去,其上却是拴了一串长长的人影。 这些拴在麻绳上的人,全是双手被绑,几乎个个蓬头垢面,一幅面黄肌瘦的样子,就这样随着骆驼的拖拽下,神情麻木地一步一步的艰难步行着,根本就用不着两侧骆驼骑士的鞭打喝骂。 每只骆驼身后的一根麻绳上,约莫拴了近百人,而在整支驼队之中,这样栓人的骆驼不下二十头。 第一头栓人骆驼的队尾处,此时正有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无力地挪动着步子。 这位少年身着青布衣衫,虽然看上去破烂无比,但胸口微露的里子竟然是柔滑的丝绸缝就。 那几乎快被风沙撕裂的干枯黑面,也掩饰不住少年的原本面相,只见他长得星眉剑目,高挺的鼻梁下方,那张原本绝美的唇形却因干裂成了乌紫之色。 这少年的情形极为糟糕,外露的皮肤上几乎看不出一丝血色。终于,在坚持前行了不远之后,少年噗通一声摔倒在地面上,再也没了声息。 少年的突然扑倒,瞬间便打乱了驼队前行的阵势,前方的人被他拽着走不了路,后面的人也被他挡住了道路。 和少年绑在同一根麻绳上的人们,只是转过身来静静地站在那儿,眼睛虽然看向倒地的少年,但其中流露出的神色却尽是一片麻木。 这一副乱象立刻惊动了两侧的游骑,只见其中飞快得跑出一只骆驼。 骆驼上的那位披甲武士,一边口中叽里呱啦叫骂着,一边翻身落在地上,还未走到倒地的少年跟前,手中的鞭子已经高高扬起。 “啪啪啪” 高扬的皮鞭在那披甲武士的畅快甩动之下,一鞭又一鞭的抽打在少年的背上。 那每次扬起的鞭梢,不仅抽碎了少年单薄的衣衫,还带起了成片的血肉,在他孱弱的后背上留下了一道道血腥模糊的鞭痕。 只是任那披甲武士如何狠厉的鞭打,趴在地上的少年却是哼也没哼一声。 最前方那队领路的骆驼武士之中,慢慢走来一骑。只见那人骑在骆驼上,对着那抽打少年的披甲武士轻喝了一声,披甲武士手中再次扬起的皮鞭顿时无力的收了回去。 披甲武士不解地望向喝止他的那人,神色间明显带着讨好之意。 骆驼上那人神色傲慢得很,一边用手指着倒地少年的脑袋,一边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话。 披甲武士明显先是一愣,很快又谄笑着对骆驼上那人鞠了几躬。 接着阴笑着转身,一挥刀便将倒地少年双手上拴着的麻绳砍断,大手往下一捞,抓起少年的身子,便朝长道一侧的空旷处走去。 披甲武士将少年一把攒在地上,又蹲下身子,一手持着利刃,另一只大手还在少年的后脑勺处来回抚摸着。 过了一会儿,好像终于选好了位置,只见他站起身,双手握刀高高举起,大喝一声便朝倒地少年的后脑勺上砍去。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荒芜的长道上卷起一片飞驰移动的烟尘。 众人纷纷抬头看去,只见一道飞骑从东方而来,马上那人和这些披甲武士一样,都是秃顶发式,他一边催马急奔,一边还口中高声吆喝着什么话语。 这突然出现的一人一马,完全吸引住了在场诸人的注意,便连那位持刀砍向倒地少年的披甲武士也是抬起头来去看。 披甲武士目光虽然转移了,可手中的大刀依然在顺势落下。 也不只是他走了神还是怎地,那大刀下落的方位却是偏了一偏,几乎就在刹那之间,刀尖从倒地少年的头顶处一削而过,虽然带起了一片带血的毛发,却总算让少年暂时免去了枭首之刑。 几乎就在片刻间,那道飞骑已经奔到驼队众人近前,只见这人一幅风尘仆仆的样子,衣袍和面目上尽是尘土,背上插着一只三角令旗,其上书着两个黑色大字。 这俩字看似汉字,却又是一种极其繁复的奇怪字体。 这人高立于马上,尽管神色疲惫不堪,双目之中依然透露着激动。 他取出一道黄色卷轴,小心翼翼打开来,朝着驼队众人高声宣喝一声。 一时之间,驼队众人纷纷跪伏于地,即便是那些神情麻木的被拴之人,也在两侧披甲武士的鞭打和厉喝声中跪下了双膝。 马上那人突然抬高了声调,慷慨激昂地大声念道起来。 只是这话听来,绝非类于中原汉人的官话,即便是那些晦涩难懂的汉语方言,和之相比也没用丝毫雷同之处。 片刻之后,那人语毕,收起卷轴,对着驼队众人一拱手,又快速策马扬鞭而去。 只留下跪伏一地的驼队众人,也不知道马上那人带来了什么好消息,竟一个个的高声欢呼起来,一时间人人乐得忘了形。 有的人趴伏于地,对着东方狠狠磕起了响头,就连额头被地上的砂石硌出了鲜血,也没用察觉。 有的人蹦起身来,开始手舞足蹈着,即兴跳起了奇怪的舞蹈,时而单跳,时而众人抱成一团。 有的人操起腰间的酒囊,拔掉塞子,仰头就往口中灌去,喝得痛快了还会高声吆喝上几句山歌儿,不时地还爆发出阵阵放声大笑。 这边骑骆驼的诸人在忘情地放浪形骸,那边被拴的众人却是依旧一幅幅神色麻木的表情,既不敢起来,也不敢说话,只是无声的跪在长道上。 也许是浪得够了,在西方的落日余晖渐渐隐向大地尽头的时候,这支驼队终于再次缓缓地启程了。 长长的驼队慢慢转过魔鬼城中的一座百丈石柱,消失在了长道尽头,只留下道路旁一具孤零零的倒地少年身影。 夜色渐渐笼罩了整片天地,狂风带起的凄厉呜咽声越发急促起来,长道两旁的无数石柱宛如那森然临世的魑魅魍魉,要将那人事不省的少年生吞活剥一般。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章 狗血魂穿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已被风沙掩埋了半个身体的倒地少年,突然缓缓地爬起了身子,只是那呲牙咧嘴的模样,显然是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少年缓缓地转过脸来,只见入目的依然还是那张面容,但那对乌黑的眼珠之中哪里还有半分的麻木,取而代之的却是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球,射出的光芒几乎要将这整片天地都要照亮一般。 “奶奶个熊,老子竟然穿越了!” 少年的自言自语声并不高,却能穿透周围呜咽的风吼声传了出来。 只是听其话语,这少年此时竟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没错,这么稀奇古怪的事情确实就发生在眼前,别说你们不相信,便是此次穿越的主角曹乡他也不敢相信。 灵魂穿越,也就是俗称的魂穿,这种在现代各类网络小说中,几乎比比皆是的烂熟桥段,就突然发生在了曹乡身上。 要是搁在以前,尽管天天穿越类小说捧在手中,可要是谁跟他说现实中真得存在着穿越一事,他一定会毫不犹疑的给对方一个大嘴巴子,再把其丢进精神病院不可。 可是当这超脱现实的一幕,现在真得发生在他身上的时候,他也只能静静地抬头望天,在心中默默地画上无数个小圈圈,诅咒这贼老天生儿子没,睡自家婆娘也会得花柳。 这贼老天实在是太霸道了,他在前世本来活得有滋有味,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把他给弄了过来。 穿越也就罢了,他也不奢求什么皇帝c权贵c士绅c豪商之类,只要是个能蹦能跳的正常人就行。 可是,穿越成现在这幅半死不活的样子,到底算个什么鬼? 别看他一直在那儿挺尸,好似毫无反应,其实他早在这具肉身倒地起的那一刻,就已经魂穿过来了。 只是他当时正在忙着融合原主少年即将消散的魂魄记忆,根本掌控不了这具肉身。 但是外界那些家伙们的一言一行,曹乡可是都看得明白,听得清楚。 就连那些披甲武士之间的奇怪语言,曹乡在融合了原主少年的部分记忆后,也听懂了其中传达的意思。 前前后后几十皮鞭抽下来,他也是真真实实的感受到了。你要问他是什么感受,曹乡只想说一个字:疼!很疼!真他奶的很疼! 特别是那个喝止披甲武士鞭打他的男子,实在不是个东西。 起初曹乡在刚听到对方喝止披甲武士鞭挞他的时候,心里还在念叨着要感激他,可是这人的下一句话,却又立刻把曹乡唬得几乎魂飞天外。 这厮竟然夸他,不不,应该是夸原主少年的脑形长得好看,他正好还缺一樽酒杯。 那披甲武士也是个浑不吝的,一听那厮的话,二话不提,拎起曹乡的脑袋就要剁啊!你剁就剁吧,曹乡在心里大骂反正老子是穿越过来的,大不了再死一次就是了。 可这混账武士却还伸手在他后脑勺比划了大半天,直吓得躯壳里的曹乡,心里长毛毛。 好在那飞骑而来的家伙阴差阳错的救了他一命,让他免了脑袋被雕成酒杯的命运。 好在随着这支驼队的众人对他不管不顾的离去,眼前的丧命危机总算暂时躲过去了。 反过来看,他也不是一无是处。 最起码眼下这身皮囊的底子还算不错,有着高挺的个头,好看的五官,白皙修长的手指。 最让他满意的还是那高挺的鼻梁,前世俗语有云:鼻梁儿越挺,那玩意儿越长。他撩开下身的衣摆,仔细看了看,心中暗道:这俗语也诚不欺我也! 只要日后逮着机会好好将养一番,定能再展昔日雄风。 只是这眼下要想成功活下去,还需要解决一个棘手的难题。 曹乡环首四顾,那些鬼影绰绰的山石立柱直接被他给无视了,这样的景象他前世可是见得多了,早就免疫了。 他在找的东西,那是人类生命的本源,在这戈壁沙漠之中堪比金子的存在,那就是“水”! 曹乡用舌头舔了舔早已干裂的嘴唇,可惜口中早已干得冒烟,不仅一丝唾沫都没分泌出来,反而是满口腔的黄沙把嘴唇拉得丝丝作痛。 舌头舔过之处,犹如划在干硬的皮革之上,呲啦啦作响,本来有些愈合的嘴唇裂口,再次渗出丝丝血迹来。 曹乡心中一喜,抿着嘴唇狠狠啜了几口,顿时间,口腔中便充满了难闻的血腥味。 可是他还是高兴不已,这血再难闻,总算还是一种液体不是。他又换着上下嘴唇来回吮吸了一阵,直到再也吸不出一丝血来才罢了休。 经过这番要命的折腾,曹乡的口腔之中总算有了那么一丝丝的湿润,这也让他全身多了几分活动一下的力气。 只见他解开腰带,将上身衣衫叠成厚厚的一团,铺在沙地上,可惜任他百般手段使尽,那玩意儿连一滴水儿都没挤出来。 “难道是天真要绝我?还是老天真想看我给自己放血不成?” 骆山无奈地仰头望天,暗道这前世在电影之中,偷师学来的一招百试百灵的“喝尿逃生”,看来是用不成了。 那些电影之中的演员们,每次在沙漠迷路,都能借此逃过一劫,不但解救了他自己,顺手可能还会救下一两位漂亮的羞涩妹子,可怎地到了他这里就不灵了呢? 他不甘啊! 难道真的只能施展最后一招自残绝学“放血逃生”了不成? 可是他怕疼呀,被别人用小皮鞭给抽一顿那是无可奈何,自己给自己放血的事情,他前世活了二十多年还真的没干过。 万般不甘的曹乡,只得拖着沉重的步子,慢慢挪到了一处避风处。 他瘫坐在地上,心中暗道这次怕是真得求生无门了。以他现在身体极度缺少水份的情况,别说走出这方圆百里的魔鬼城,那怕是想绕过眼前这几根石柱都费劲。 彻骨的夜风不时地吹过曹乡的身体,直冻得他紧紧缩成一团,也感觉不到丝毫的暖意。 特别是身体底下那冰寒的地面,即使隔着衣衫都能渗进骨头缝里去,直冻得他哆嗦不停。 “咦!” 曹乡好似想到了什么,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竟一下子爬了起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章 前世今生 只见他低头俯视着身下的砂石地面,竟然嘿嘿地笑出声来,给这本就森然的夜间魔鬼城,又凭添了几丝恐怖感。 曹乡再次将上身的衣衫脱下,也不去管它夜晚的寒风多么刺骨,他这样光着上身是否能受得了。 他将衣衫平铺在地上,双手在他原来躺过的那片地面上,轻轻划拉几下,将其上的杂物剥去,然后双手十指如同利爪,朝着地面之下的砂石狠狠挖去。 只不过是才去掉了一层浅浅的表皮,下面的砂石竟然奇迹般的变得湿润起来。 曹乡将挖出来的地下砂石,小心翼翼地捧到铺好的衣衫上。 不过才一小会儿,衣衫上已经堆了一小堆湿润的砂石,他又将衣服合起来,狠狠地拧动了几下,衣衫的外皮上竟然开始渗出一片水印子。 曹乡赶紧高举起包裹住砂石的衣衫,抬着头,张着嘴,随着再次拧动了一翻,一滴滴的水珠竟然滴落下来,被他接入口中。 略微咂摸了一下嘴儿,这水略带着一丝苦咸味道,不过入口完全没有问题。 他再次加了几分力气,滴落的水珠竟连成了一条水线 就这样,曹乡越喝越带劲,越喝越感觉那浑身消失已久的力气感,竟然再次回复到了自己身上。 不大会儿的工夫,这片避风处的湿润地面便被他刨了个底朝天,其中的水分自然也就变成了他肚子中的东西,摇摇身子腹中还在咣当作响。 曹乡尽管喝了一肚子的水,可始终感觉意犹未尽,但任他找遍了方圆百丈的地面,再也没有发现先前那样的含水宝地。 没错,那处避风处就是一块宝地。其实对于这些水分的来源,曹乡心中也是一清二楚。 只从地表被他拂开的那一片片黑漆漆的圆粪蛋子,便不难猜测出来,这片湿润的砂石地面就是骆驼撒过尿的地方。 可惜那些骆驼粪都是些硬邦邦的圆蛋子,不然欲求不满的曹乡,还真想从这些骆驼粪中也榨出几滴汁水来。 白日里,驼队在这里前后停留了好一会儿,那些骆驼有很多都扎堆挤在这片避风处,自然而然的也就少不了作出一些不雅之举。 前世之时,他也偶尔在网上浏览过一些中东之人喜好饮骆驼尿来治疾病的新闻,当时的他都会嗤笑而过,若是有人在旁,还会出言调侃几句。 可是现在的曹乡,终于体会到了骆驼尿的宝贵之处,若是没有这些骆驼的无心之举,他今日里怕是多半要交代在这里了。 闲话暂且不提,再说得了水分滋润的曹乡,此时早已恢复了满身的精神,就算后背隐隐作痛的鞭痕,也丝毫挡不住他的劲头。 这人一旦闲了下来,就爱胡思乱想。 曹乡此时就好整以暇的偎依在一处避风的石缝里,抬头仰望着这异世的星空,心中潮起潮浮。 不由自主的,他首先便想到了前世的生活。 他本是二十一世纪的一名地质工作者,自打大三开始,就跟着导师在祖国的西北c西南各地到处乱跑,到了博士毕业后的第三年,他已经在祖国的这片大好河山之中,厮混了近十年光阴。 做为一名苦逼的地质工作者,一片山旮旯里一待就是一年半载,这些都是最正常不过的事儿。即便他是个项目总负责人,可是也没有多少工夫花费在闲玩上。 这次的事儿,实在是他在东昆仑深山里憋得太久了,六个多月近乎禁欲的苦逼日子,搞得他看只母猪都能瞧出朵花儿来。 而他那结婚多年的老婆比他更是苦逼,在地球一端的某个冰雪尘封的科考站内,已近待了将近一年之久。 就在前天,曹乡突然接到自己小姨子的卫星电话,说她要趁着大三暑期的最后几天来敦煌游玩,让他出钱出人当陪游。 于是乎,他也不知道是哪根筋犯了病,竟然连夜驱车三百里,与他那位貌美甜人的小姨子,在敦煌附近携手游玩了数日。 就在他磨不过小姨子的撒娇,陪着她在鸣沙山体验滑翔机飞行项目时,他竟不自觉地将惊惶哭泣的小姨子一把揽入了自己怀里,一只手按在了小姨子的胸前,另一只手则抓到了小姨子的小腹下面。 只见满脸羞红的小姨子,带着幽怨的含泪目光回头瞪他的时候,曹乡实在忍受不住小姨子身上无形之中散发出来的青春气息,一张大嘴竟然朝着她那诱人的红唇印去。 就在他吻上小姨子的红唇之时,原本碧蓝无云的天空,突然狂风大作,一道闪电轰然落下,劈在他们所乘的滑翔机,滑翔机竟直直地朝着地面坠去。 “嘭”的一团巨大的火球,在沙丘之上腾空而起,接着他便失去了知觉。 等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来到了这处异世,附身在了这个恰好也叫曹乡的少年身上。 想想此次神奇穿越的前情后果,他都有些怀疑,是不是他想勾引自己小姨子的事情暴露了,遭了老婆的隔空诅咒。 或许是这贼老天,嫉妒他和自己的小姨子将有一腿,把他随手丢在了这片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要说穿越一事,与他勾引自己小姨子的事儿完全没有关系,打死他都不会信的。要不然怎么好巧不巧的,穿越就发生在他吻上小姨子红唇的那一刻。 这一切发生的太过巧合了! 再说这具肉身的原主人曹乡,此时年方十六,出身于沙州(今敦煌)城中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曹姓大族。 其父曹公台,乃是曹家的一名末流庶子。后来借着家族的庞大势力,总算在归义军中混了个正九品的右班殿直官职。 可怜他身为一名垫底的小武官,没有等来梦想的升官发财,却在与甘州回鹘的一场交战中丢了性命。 其母曹李氏,出身于西域于阗国的王族一支,乃是于阗国一位王子与汉人女子所生。 三十多年前,于阗国被更西侧的的黑汗国一朝灭了国,她们这些王族子弟纷纷四散而逃,其中倒有大半逃到了沙州城中。 于阗国与沙州归义军向来交好,两家几百年来通婚联姻不断,到了后来任谁也不敢说,自己的身体里没有流着对方的血脉。 沙州的归义军节度使,自原本的张家没落之后,便一直由曹乡所在的曹家把持着。前后历时一百多年,曹家一共出了八位归义军节度使。 曹乡的娘当年逃难而来时,不过才刚刚记事,便被家中以联姻之名,许给了曹乡的爹。 想当年他们曹家,在这沙c瓜二州方圆数千里之地,绝对是巨无霸一般的存在,即便是曹乡这个末流族人,也没有外人敢轻易招惹他。 可这样的好日子,在数年前一切都嘎然而止了! ps:关于于阗国和黑汗国之间的灭国之战,有兴趣的书友可以上网查一下,知乎网等平台上于此有很多讨论。 此战可以说影响了未来一千年的整个西域走势,现今的西域格局就是此战之后才奠定的。 有人说唐代恒罗斯之战是东西方文明的唯一一次直接碰撞,但恒罗斯之战对大唐的西域格局并没有多少损伤,其后几十年大唐在西域的势力才算达到了最顶峰。 可以说恒罗斯之战的影响意义,完全无法和于阗国的这次灭国之战相比较。 于阗亡国之后,中原文化再也无法辐射到西域地区。直到建奴的平定准格尔之乱,中原文明才算再次回归西域。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章 景祐五年 曹乡清楚地记得,那时他刚刚承替了爹爹的官职不到一年,原本和他们恩怨情仇不断c互相厮杀上百年的强敌甘州回鹘,一夜之间被东方崛起的党项人给灭了国。 国中之人除了小部分逃到归义军和高昌回鹘的辖区之外,其他大部分都逃亡到了若羌一带,重建了黄头回鹘政权。 接下来党项人的进攻目标便放在了归义军的头上,虽然当权的曹家召集当地汉人进行了殊死抵抗,但终究人单力薄,怎么也挡不住党项人的进攻步伐。 先是瓜州城失守,接着就是沙州城被围困,苦熬了终年之后,城中之人越来越少,可是党项人却丝毫未见退兵之意。 走投无路的归义军节度使曹贤顺,率着千余名手下,打开城门向党项人投了诚。 这样一来,倒也避免了城中汉人被党项人屠戮的命运。曹乡虽然是归义军之中的小小武官,却不愿意随着当家的曹贤顺出城投敌,而是偷偷卸去了兵甲,逃回了家中。 现而今,他家中只有他一个男丁,上有年迈的娘亲,下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小妹。若是没了他,这个家还不知道该如何支撑下去。 好在党项人起初还算守着规矩,对他们这些城中剩下的汉人,并没有刻意刁难。 直到有一天,党项人的国主李元昊,将多年前颁布的一条秃发令,推延到了沙c瓜二州的汉人头上。他责令城中男性汉人必须秃发,三日不从令,许杀之。 可是汉人数千年来传下的规矩:身体发肤皆受之父母,决不能任人折损。 再说就党项人的发式,先是剃去头颅顶部的毛发,再将前刘海蓄起来,从前额垂至面部两侧。这样的发式,在曹乡等汉人看来实在太过丑陋,那是死也不肯秃发的。 原本,党项人自己秃发无人会管,但是强令汉人也去秃发,那可就惹了众怒。 可惜打又打不过,留下又要杀头,于是沙c瓜二州出现了成群的逃难潮,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汉人男子。 原主的曹乡也是畏惧党项人的威势,离别了城中的母亲和小妹,踏上了逃难人潮。 他选的方向是前往东方的大宋辖地,怎奈党项人早就在沿途布下了重重关卡,凡是过路的不秃发之人,一体擒拿。然后派兵将犯人集中押赴出身之地,再强行进行秃发。 原主的曹乡好不容易才潜逃到了濒临大宋的边境之地,眼看着中原的繁华世界就要对他敞开怀抱,怎奈一朝马失前蹄,却被同行的一名蕃人给告了密,面对围剿而来的党项擒生军,走投无路的他只好乖乖就了擒。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这数千里的路程一步一步被押着走下来,渴了没有水喝,饿了没有粮吃,时不时还会挨上一顿皮鞭。再加上这北国的寒冬季节,天天彻骨的冷风呼啸而过,让曹乡这只有一身单薄衣衫的身板如何撑得住。 眼看着目的地沙州城已经遥遥在望,苦命的原主曹乡终是没有抵抗住饥寒交迫的境遇,倒在了这片魔鬼城的长道上。 这样一来,他的身躯便被穿越时空而来的现代曹乡给来了个鸠占鹊巢。 至于现代曹乡还未完全占据原主身体的时候,所遭受的那通皮鞭毒打,以及差点被人切了脑壳做成酒杯的倒霉事,不提也罢。 好在因为飞骑的出现,间接救下了他一条小命,事后回想起来还有些唏嘘不已。 这党项人的秃发令,倒是和后世建奴那条臭名昭著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一样的招人厌憎。 最让现代曹乡感到震惊的,还是那名飞骑带来的消息。 党项国主李元昊,竟在十几天前悍然登基称帝了,还脱离了大宋控制,自建国号称“大夏”,改元天授礼法延祚。 对于这个时代其他的事情,他可能大都模糊不清,但有关李元昊之事他却是门儿清。 若是他没猜错,此时正是北宋仁宗在朝的景祐五年,按照西洋历法应该是公元1038年,具体多少月日他就不记得了。 当年他只是因为自己的农历生辰为冬月廿六,上网查过万年历,正好记下了近千年前的同一天,是李元昊称帝叛宋的日子。 按照原主脑中的记忆,今天应该是农历的腊月初八,普天下的汉人同喝腊八粥的日子。 按照甲子纪年,今日算是戊寅年壬戌月乙亥日,李元昊称帝的日子应该是本月的甲子日那天。 只是可惜自此之后,我大宋除了北辽这个死对头之外,在西北方向又多了西夏这个劲敌。 对于这西夏开国之主李元昊,曹乡前世可以说是久仰大名,只是无缘得见。 就是因为这李元昊,差点还改写了他前世的人生轨迹。 当年正值他中考之际,xx省电视台热播年度大剧《西夏王朝》(又名《贺兰雪》)。 曹乡不知怎地竟然迷上了这部电视剧,几乎每天抱着家里那台大块头电视机等着追剧,以至于连紧张的中考备战都给耽误了。 更可悲是,可能因为他投入此剧的时间精力过多,有些怠慢了当年正在和他热火迷情的前桌漂亮小姑娘晓芸。不久之后在他身上,又如期上演了一场“热恋小情侣大闹分手,男主街头拦车寻死”的虐恋惨剧。 好在他贱命太硬,阎罗王不想收他,只是被过路的小汽车撞得昏死了半个月,右腿粉碎性骨折,荣获病床休养大半年的待遇。 ps:有关沙州归义军的背景,我在这里并没有作过多介绍,相信很多书友大都没听说过,因为咱们学的历史书上根本没有提及。 但是归义军的存在,可以说是自唐代中期之后,直至明初洪武年间的五六百年里,河西地区仅存的一个汉人政权。 后来西夏建国前几年,归义军才灭在了党项首领李元昊的手里。 其中归义军之中还出了一位战神级别的牛人,他就是归义军的创建者张议潮,很多对历史研究颇深的书友应该都听过这个名字。 张议潮的战绩放在整个中国战争史上,都可以说十分晃眼睛。只是可惜他处在安史之乱后那个唐朝式微的年代,若是放在其他历史时间段,绝对是一个光耀史册的人物。 其实不光是战绩,就连品性方面,张议潮也绝对算是顶呱呱。我私下认为其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完人,这样的牛人,整个中华历史上也不多见。 我看到很多论坛上,甚至有网友呼吁将其列为民族英雄,但是连岳飞都混不上,他根本不可能有份。 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网上查一下,有关归义军的历史研究论文最近十几年出现了不少。 另外,历史学界有一种说法,敦煌莫高窟藏经洞里的藏书,有大半都来源于归义军灭亡前的那几年。应该是党项人破城之际,归义军将海量的珍贵书籍和宝物,给密封到了藏经洞中。 这一尘封就是千年之久,要不是敦煌的那个王道士无意间开启了藏经洞,可能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敦煌藏书被盗之痛,让人惋惜,值得咱们后人警惕。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五章 沙州城外 戈壁滩上深夜里的刺骨寒风,吹透了他身上那单薄破烂的衣衫,也吹伤了他背后那血腥刺目的道道鞭痕。 火辣辣的伤痛,终于将曹乡从那遥远的前世遐思中拉回现实,他知道自己怕是再也回不去了。 前世再美好,已是明日黄花;今生再艰难,仍需迎头而上。 “加油吧!少年!你注定会成为这片星空之下,令所有人只能仰望的,那颗最为灿烂夺目的星辰!你就是这天,你就是这地,你就是这片天地间唯一的太阳!唯一的主宰! 日啊!用你那无私的光辉,照耀到你的每个子民身上吧!只要你能秉持无私,这天下所有的子民,最终都会向你敞开他们的心扉,甘愿拜服在你的座前,逐一亲吻你的脚趾!” 凄厉的呜咽风声之中,突然响起一阵响彻天际的呐喊,声波直接穿透了魔鬼城,传出很远很远。 接着又是一阵震天的哈哈狂笑之声,久久才算停歇。 却是躲在石缝里的曹乡,前世那神经质的一面突然爆发,回想起n年前他看过的一本玄幻小说,里面的主角穿越成兽人少年之后,开口喊出的第一句便是此话。 他还犹记得,当年正值年少轻狂的他,被这句呐喊刺激得热血沸腾,就连肾上腺激素都飙升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 这段现在想来极其中二的呐喊,也不知为何会突然窜出曹乡的脑海,不过正好被早已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的曹乡,拿来大声叫喊出来,权作当成鼓舞自身士气了。 就这样一番叫喊过后,他还真有点感觉身上不再那么冷了。 不过,再想想这原主也是年少便已丧父,家中只余下母亲一人看守,倒是个和他一样的苦命之人。 “小兄弟,你就安心去吧,我曹乡会负责担负起你养家的重任。你的母亲,我会当做自己的亲生母亲,直到为她老人家养老送终为止。你的一对儿小妹,我也会视作自己的亲妹子,必将她们抚养成人,给她们各自找一个好人家。” 曹乡在心里默默地许下了这个誓言。 苦挨了一夜的寒风,终于在天明之际慢慢减弱了下来。 曹乡看着东方天际那颗展露头角的通红旭日,一时之间,一股豪气溢满心田。 即然东去大宋的道路已经不通,他还立下了要帮原主照顾家庭的诺言,那便消了就此逃遁的心思吧。 “李元昊!前世的我,与你也算颇有渊源,但那时的我奈何不得你,你在我心中终是称雄一世的枭雄人物,我还专门为你写下过称赞的贴子;但今世的我,早已视你如生死敌寇,为了我自己的这条贱命,也为了这河西的万千汉人,我都会和你斗上一斗。先让你得意两年,后年的宋夏之战,老子绝对会送你一份满意的大礼!” 曹乡对着旭日,不徐不缓地低声说了此番话,便再不停留,转身朝着通往西方沙州城的长道大步走去。 沙州城,一座坐落于东西方贸易要道上的千年古城,自汉朝以来便是中原汉人聚集的最西之地。 出城往西不过百余里,便是那历史烟河中响彻千年的玉门关。 这一日晌午时分,沙州城外的官道尽头,缓缓走来一人。 此人正是曹乡。 此时的曹乡,却是一副出家人打扮。头上的毛发剃得精光,一身麻黄色的宽大粗布僧袍,将他刚刚得来的这具小身板,衬托得愈发消瘦。 以这具身体不大的年纪,让人见了,只会以为这是一个活脱脱的小沙弥。 中原大宋以西之地,除了最西侧的黑汗国之外,整个西域尽是佛法昌盛之地,就连那早被黑汗灭国多年的旧于阗国地区,现在残存的佛法信众,仍是极多。 党项人信佛也是极为推崇,自唐以来,党项贵族多有前往中原,以良马换取经书之事。 要说现在这沙州城里,党项人对什么人最为客气,绝对是那些个寺庙的僧侣。 城中现今尚存的佛寺僧院,几乎全部是自中原而来的汉人所修建,其中的出家僧人也以河西汉人为主。 曹乡这副和尚打扮,乃是他昨日路过一家小庙时,顺手牵来的。 那家小庙位于城东百余里外的一处小绿洲之中,除了那片面积不过亩许的小绿洲,四周尽是一望无人的戈壁。 附近方圆百里内无人居住,只有小庙中的一个老和尚,守着一片巴掌大的水源清苦度日。 曹乡那日离开魔鬼城之后,沿着大路走了不过半日,就看见不时有党项人飞驰而过,他不敢再继续走大路。 只得凭着从原主那里融合来的记忆,远远离了大路而行。 也不知翻过了多少沙丘,越过了多少扎脚的乱石滩,曹乡凭着胸中一口气,好不容易摸到了那片小绿洲之中。 小庙中的老和尚年岁大了,大白日里就在树下嗜睡,一身粗布僧袍也脱了挂在树枝上,曹乡偷偷摸近了,顺手牵走了老和尚的僧袍。 倒不是他非要行这偷盗之举,只是眼下实在是命悬一线,不重新换个身份他根本就进不去沙州城。 曹乡在老和尚的小庙里,翻捡了半天,总算寻了些粗糙的窝头喂饱了肚皮,水缸中苦涩的存水他喝起来如饮甘浆。 只可惜老和尚那张发黄的度牒,他却拿来无用,其上写明了老和尚的年岁相貌。 他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要是拿出去直接展示,不是明着告诉别人,自己有鬼嘛。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六章 雷音寺 当然,他也没有白拿那老和尚的东西,头上那支几乎已经看不出银白色的银钗,被他留在了庙中的小桌上,算是不告而取的补偿了。 这支银钗,还是原主的爹爹曹公台,在原主十岁生日时,给原主买的,一直被原主小心保存着。 不过这对现在的曹乡,根本没什么值得留念的,随手拿出去偿还一下自己的良心也好。 曹乡并没有在这处小绿洲停留多久,他抱着个盛满水的陶罐子,继续踏上了回沙州城的路程。 又过了一天多的艰难跋涉,他总算来到了沙州城的东门外。 此时的他,已经变成了上面提到的小沙弥模样。 身为一个现代穿越来的人,他哪里会有这个时代的汉人身上,那种宁死也不愿秃发的固执想法。 当然,让他去留一个党项人那种实在难以入眼的秃发样式,他也接受不了。想一想那种地中海的发式,他就有种作呕的感觉。 前世的他就有头顶脱发的困扰,后来还是花费了好几万毛爷爷去植了发,才从那种地中海发式的阴影之中走出来。这次重活一世,他一定要坚定地对这种地中海发式说不。 至于全剃光了,留个和尚头,他这个现代来的人,那是一点心理包袱都没有。当年他就宁愿剃个光头,也不愿顶着个地中海。 当然那几年,凡是去了火车站,就被警察叔叔叫住查身份证的经历,这里就略过不提了。 更何况现在的河西地区,作为一个和尚,那是份受人尊敬的职业。 路上行人见了你,都得恭敬地避让行礼,你没看那些如狼如虎的党项人,都不敢对寺庙的僧人下手嘛。 这边想着事儿,曹乡已经走到了城门近前。 只见城门口处,十几名凶狠的党项兵卒正在凶狠地盯着进进出出的路人。不管是谁,一律被拦住了,搜身,查牌,上税,几乎一个不拉。 特别是对那些一看就是汉人相貌的人,查得更是严厉。 看着那些一个个留着地中海发式的汉人们,曹乡只能悲叹摇头。最终转过身,朝远处走去。 曹乡选择了临城不入,直接绕城而过。 他可没忘了自己现在的身份,原本就是被党项人抓回来的逃徒,后来又被遗弃在魔鬼城,党项人可能以为他早就已经死了。 现在,他虽自行剃了光头扮作和尚,但没有度牒总归有些风险。 若是再被党项人查明了身份,以他脱逃的罪名,即使能逃过斩首的刑罚,但一顿苦役那是绝对免不了的。 曹乡选择了往南而行,绕着护城河走去。 沿路只见那雄伟的沙州城墙,尽是斑驳的创伤,刀砍c斧凿c箭矢射过的痕迹比比皆是。虽然前前后后历经了数次修缮,依然难以消磨去这些战争的见证。 光这一世的曹乡,亲身经历过的城下大战就不下数十起,这些攻城的敌人,有吐蕃人,有回鹘人,有沙陀人,有党项人 这些敌人换来换去,沙州城在汉人归义军的抵抗下,毅然坚守了百余年之久。 可惜最终还是没有躲过沉陷的命运,随着两年前最后一任归义军节度使曹贤顺的献城出降,这座见证了河西汉人千年历史的古城,最终还是落入了党项人的手中。 城外的护城河水清澈无比,乃是引自附近的都乡河水。 这都乡河由南至北,流过沙州城西,发源自祁连山脉的寒雪冰川,可谓是这沙州城的母亲河。千百年来,城中百姓一直依赖此河而生存。 前世的曹乡还曾见过此河,只是那是的都乡河早已经换个了名字,被后人称之为党河,听说是由后来占据此城的蒙古人命名的。党河者,就是蒙古语音译过来,取头前一个党字为名。 其实这条河的名字一直都是换来换去的,自汉朝势力延伸至此,这条河就开始出现在汉人的史籍之中。 汉代称之为氏置水,唐时又唤作甘泉,到了现在的宋朝,则又改成了都乡河。 不管这条河的名字叫什么,但没有谁能够否认,它对沙州城百姓的重要性。 很快,整个沙州城便被曹乡甩在了身后,他继续往南而行。 行不过十里,便来到一处令人神往之地。 月牙泉,相信后世的现代人绝对不会陌生,华夏小学语文课本里就有一篇关于描述它的文章。 不管是前世的曹乡,还是这世的原主曹乡,都曾到过这里。 泉水面积并不大,弯曲宛如新月。 四周尽被流沙环抱,虽然常遇强风,泉眼却不为沙丘所掩盖。 有古人赞曰:“泉映月而无尘”c“亘古沙不填泉,泉不涸竭”,因此成为一道沙漠奇观。 泉边有座古寺,最初兴建于唐代之前,时人称之为雷音寺,可谓是真正的名寺古刹。 根据原主的记忆,曹乡知道,自月牙泉开始,沿着鸣沙山北麓,东至莫高窟,有五十多里路程。 沿途三里一座庙,五里一座塔,真可谓塔寺林立,袈裟遍覆,有那路过的中原人为之惊叹,盛赞此地为“西天雷音”。 只可惜最近几十年,沙州城战火纷争不断,使得这幅盛景渐渐凋零下去,曹乡是无缘得见了。 ps:看过西游记的书友,都知道里面有大c小两座雷音寺,其中大雷音寺位于印度,这无可争议。 但是有关小雷音寺,很多人都认为是吴承恩杜撰的,根本就不存在。 其实,小雷音寺的原型,就是敦煌月牙泉附近的古雷音寺,当年玄奘取经回来到达汉地的第一座寺庙,应该就是这里。 后来雷音寺被风沙掩埋,直到上个世纪十年代才重新修了一座。 据考证,敦煌的雷音寺坐落方位很奇怪,很可能暗含玄机,下一章我会提到。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七章 竹林老僧 沙洲的这座雷音寺坐西朝东,与中原汉地寺庙的坐北朝南大为不同。 据说是当年兴间此寺的僧侣,思念中原旧地才故意为之。 寺院并无山门,正面便是雄伟的天王殿,左边为钟楼,右边为鼓楼。 殿前是一片偌大的方形广场,广场中央立着一鼎巨型香炉,香火烟气袅袅升起,几乎遮住了半个天王殿。 曹乡绕过香炉,拾阶而上,径直走进天王殿中。 只见殿内正奉着一尊弥勒佛像,南北两侧分别摆放着持国c增长c广目c多闻四大天王神像。 眼角的余光绕过弥勒佛像,隐约可见后面还立着一尊塑像,曹乡认得,正是韦陀菩萨的站立金身。 曹乡从旁边香案上取过三支香,依着佛家的礼仪给弥勒佛像上了柱香。 他从蒲团上站起身,转首看向殿内,见殿中只有一个小沙弥,正在为佛前的油灯挨个添加香油,并无其他僧人在场。 曹乡走上前几步,对那小沙弥一行礼道:“小法师,学僧游历至贵宝地,想在贵寺挂单,不知可否引荐一下贵寺方丈?” 这小沙弥和曹乡一般年纪,闻声好奇地回过头来,打量了曹乡一阵,才问询道:“可有度牒?敝寺无度牒不能挂单。” 曹乡为难道:“小僧远道而来,途中遇到战祸,身上的度牒不慎遗失了。小法师,能否通融一二?” 小沙弥摇摇头道:“敝寺自有规矩,无度牒就想挂单的事儿,可不是小僧可以做主的。” 曹乡道:“还望小法师找个管事的来,小僧自己与他分说。” 小沙弥却不依了,直接摆手道:“依小僧看,你还是去别处挂单去吧。恕敝寺庙小,不能招待贵客。” 说完,小沙弥起身就要离去。 曹乡上前拦住他,诚意地又恳求了几句,可惜这小沙弥怎么都不点头。 曹乡怎么可能让他走,他现在实在无处可去,城里的党项人正在四处搜捕不肯秃发而逃难的汉人。 这小沙弥让他去别处挂单,可是月牙泉方圆二三十里内,就这么一家寺院,其余的大多毁于战火,早已僧去庙空。 而他非要来这雷音寺,就是想找一个暂时藏身之地。若是条件允许,最好再补齐僧籍,给自己弄张度牒。 那样的话,他凭着度牒进出沙州城,可就大为方便了。 这一世的原主曹乡出身沙州城曹家,他那死去的父亲曹公台与雷音寺的方丈私下里有些交情。 曹乡相信,只要他能见到这位方丈,那么他所求之事一定不是什么难事儿。 只是方丈久居雷音寺深处,他一个外人根本就不好冒冒然地直接闯进去,毕竟他此来还有求于人。 可是这小沙弥实在太过难缠,根本就不给他引荐,只是一个劲地把他往外赶。 小沙弥被曹乡纠缠得烦了,直接恼羞成怒起来,口中开始说出一些难听的话。 “明月,你在这里嚷嚷什么,若是打扰了香客们,小心为师打你的板子。” 一道洪亮的声音突然从殿门口传来。 曹乡看去,只见一位方头大耳的黄袍中年和尚,踱着方步走进殿来。 小沙弥一见这位黄袍中年和尚,急忙跑了过去,拉住中年和尚宽大的僧袍,满脸委屈地道: “师父,这人也不知是哪里来的野和尚,没有度牒就想在咱们雷音寺挂单。徒儿百般推脱,可是他非要扯着徒儿不放,还嚷着要见咱们方丈。他也不想想,方丈每天都要忙于禅课,哪里有工夫理睬他?” 黄袍中年和尚一听小沙弥的辩解,望向曹乡的目光不由一冷,寒声道: “这位僧友,敝寺自有规矩,没有度牒的同修,敝寺一律不予挂单,你还是往别处去吧。” 曹乡却没有回话,只是盯着这黄袍中年和尚的脸,黄袍中年和尚被他盯得心里发毛,脸色一寒,就要发作出来。 “圆通法师,你不记得我了么?”曹乡微笑着,说出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 黄袍中年和尚一愣,一对儿迷愣小眼这才有些认真地打量起曹乡,不一会,面色就有点古怪起来。 “你是曹家的十三郎?”中年和尚语气中明显有些不确定。 “圆通法师好眼力,好记性。小子已有五六年没来打扰法师了,没想到法师一眼就认出小子来。”曹乡微笑着点头。 原主曹乡在沙州曹家他这一辈族兄弟之中,确实排位十三,一般亲昵之人都会唤他一声“十三郎”,原主的父母平日里也是这么称呼他的。 “你小子怎么还敢在附近晃荡,小心被城里的党项人抓了去。你可知道,你们曹家的男丁,要么随着节度使大人投了李元昊,要么早就逃离了沙州城。现在沙州城里哪还有一个姓曹的。”圆通法师面色古怪地道。 曹乡解释道:“小子原本也逃走了,只是又被党项人抓了回来。这次能再次脱身,可是费了天大的力气。” 圆通法师问道:“那你怎么又变成了出家人?” 曹乡苦笑:“还不是因为狗屁的秃发令。小子只有变成法师这样的出家人,才好瞒天过海。” 圆通法师有些疑虑的道:“你可知知道,前几天兴州城突然传来消息,节度使大人被李元昊给杀了,现在全城正在全力缉拿曹氏族人。” “什么” 曹乡面色剧变,惊怒道:“家主可是主动投靠的李元昊,莫非他还敢食言而肥?他真要对我曹家赶尽杀绝吗?” “你懂什么,千说万说都是那该死的秃发令。咱们沙州城的汉人有几个是真心秃发的,听说就因为抗拒秃发,党项兵已经在城里杀了好几百人。”圆通法师说起这,满脸的不忍。 “千怪万怪,只能怪你们曹家在沙洲一带的威望太根深蒂固了。只要有你们曹家在,李元昊就会时刻担心,沙州城再出现一个张议潮。”圆通法师叹道。 “可是当年献城时的承诺呢?李元昊可是亲口答应了家主,保他一世的荣华富贵。”曹乡质问道。 “像李元昊这样的枭主,怎么可能会绑缚在一句诺言上。只要诸事于他有利,什么事情他做不出来。难道你忘了李元昊是什么秉性吗?”圆通法师讥讽道。 曹乡暗道:是啊!他怎么忘了李元昊的秉性!这可是个为了手中权利,干出过惊天恶行的人物。 四年前,因为舅舅谋反一事,李元昊可是将他舅舅一家抛进黄河活活溺死,就连他的亲生母亲都被他亲手毒杀了。 在众多的后宫妃子中,凡是得李元昊宠爱的,最后没有一个好下场,几乎全部被他所害。 指望这样一个人对他们曹家守信,那才是天大的笑话。 “法师,小子现在无路可去,还望法师让我在贵寺暂避些时日。”曹乡恳求道。 “你的事儿牵扯太大,贫僧无法做主,还是由方丈决定吧。”圆通法师摇摇头,接着道:“你跟贫僧来吧。” 圆通法师领着曹乡,在雷音寺的建筑之间来回绕了很远,最后才在一座半掩在竹林之中的木屋前停了下来。 只见圆通法师,上前几步,轻轻叩响了木屋的房门。 不一会儿,房门轻轻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位身形消瘦的老僧。 这老僧看上去年岁极老,行走间步履蹒跚,好似随时就会跌到一般。 一身红色袈裟,再配以那满脸的慈悲之色,将老僧衬托得极为庄严。 老僧拄着一根金色雕龙禅杖,平静地看向曹乡二人,那双浑目之中隐隐透出的淡泊神色,好似天塌下来,也不会改变分毫。 圆通法师恭敬的合手一礼,走上前去,在老僧的耳边低语了一阵。 曹乡见了,也不惊慌,始终是保持着恭敬地神态。 老僧听了圆通法师之言,挥挥手让他退了下去,竹林木屋前只留下曹乡和老僧两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八章 方丈要渡我 老僧一双眼睛,颇为好奇地打量着曹乡,也不说话。 曹乡苦笑一声,心中却是无奈得紧,他知道自己现在这幅光头小沙弥的打扮,看起来实在有些怪异。 “小子已经无处可去,恳求方丈慈悲收留。” 最终还是曹乡打破了平静,直接道出了自己此来的目的。 “十三郎,当年贫僧就与你父说过,你小子身具大慧根,今生注定与我佛有缘。” 方丈老僧看着曹乡,就如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一对浑浊的双目隐透神光。 “这” 曹乡差点没被方丈的话噎住,吱唔了半晌,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曹乡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原主年幼时曾经跟随他爹爹曹公台,来雷音寺拜访过几次。可是什么身具大慧根,什么与佛有缘,原主可从没有听他爹爹提起过。 曹乡心中也不住吐槽,这老和尚不按常理出牌,他现在化身为小和尚,仅仅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矣。 至于真正的出家当和尚,说什么他也不会干的,红尘俗世这么美好,还有大把的美人儿等着他去怜惜。现在年纪轻轻的,就让他去过禁欲的苦逼日子,还不如直接要了他的小命。 “痴儿,你还犹豫什么?红尘世苦,唯有入我佛门,方得真正大自在c大欢乐!” 方丈老僧双手合什,猛声大喝道。 曹乡只闻得一阵洪亮的佛音直刺耳膜,贯入脑海,刹那间竟失神定住。 不过,转瞬间他就清醒过来,望向老僧的眼神不禁带了些惊异。 这般洪亮的声音,可不像是眼前这个外表望上去垂垂老矣的老僧发出来的,但事实就发生在眼前,由不得曹乡不信。由此可见,眼前的老僧绝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般简单。 他心中主意打定,面上平静地道:“方丈,小子只求在贵寺暂避几日。至于出家之事,不提也罢。” 方丈老僧摇头叹道:“看来还是时机未到,贫僧也不强求。你既求到贫僧门下,看在曹家和你父的面子上,贫僧也不好拒绝。这样吧,你就暂且留在贫僧座下,扮一个亲随沙弥吧。贫僧相信,在佛法日夜熏陶之下,你这痴儿早晚有慧根大开之日。” 曹乡拜道:“多谢方丈。” 心中却是还有些嘀咕:看来日后还得防着这老和尚一些,千万莫让他真把自己渡了去,否则曹家他这一支可就要绝后了。 方丈老僧口宣一声佛号,又言道:“十三郎,你随贫僧来。” 曹乡跟在方丈老僧身后,眼见着他回到木屋之中,雷音寺的这间方丈室装饰极为简朴,屋内东西并不多,不过一榻一佛龛一蒲团而已。 蒲团摆在佛龛前的地面上,榻上不过一方薄薄的麻布被子。 “方丈,你这禅房未免太简陋些了吧。”曹乡跟在方丈身后,无话找话的道。 “禅由心定,外物虽简,但贫僧心自安乐。”方丈老僧呵呵一笑,安然回道。 “方丈佛法高深,小子佩服。”曹乡口中恭维着,嘴角却不禁微撇。 令曹乡诧异的是,方丈并未安静待在屋内,反而走到佛龛前,单指伸出,往佛祖像的某根脚趾上轻轻一扣。 只听得一阵“咔呲咔呲”的轻响声过后,屋内一脚的地面上,突然凭空露出一道数尺宽的地洞口。 “方丈,这是?”曹乡诧异的问道。 “跟来便是。” 方丈老僧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身体轻轻一跃,便坠入地洞之中,不见了踪影。 曹乡面对这突然出现的情况,心里充满了疑问,可惜没人给他解答,任他想破了脑壳,也没什么用。 不过稍稍犹豫了片刻,曹乡也学着方丈,往前迈出一步,身子便往下沉去。 下落时间并不长,不过微一愣神间,双脚已经踩到了实处。 曹乡抬头看去,只见呈现在眼前的是一间地下石室,宽约十五六步,高不及一人半,头顶的出口几乎抬手间就可触摸到。 方丈老僧也不管他,手握住石壁上的一只铁环上,往外轻轻一拉,石室上方的洞口便快速重新合拢。 随着头顶的光束隐去,整个石室陷入一片黑暗之中,曹乡的双眼瞳孔瞬间放大。 “噗嗤”一声轻响,不远处亮起一缕火苗,却是方丈老僧燃起了火折子,也不知从哪里取来的一只火把也被引燃。 随着火苗的变大,曹乡的瞳孔才随着渐渐亮起的环境恢复了正常。 老僧持着火把往前走,却是石室的一侧还连着一条甬道。 这甬道仅可容一人直立行走,除了方丈老僧手中的微弱火光,里面的其它区域都黑漆漆的,也不知通往何处。 曹乡一边随着方丈的导引往前走,一边手指随意地从石壁上拂过。凭着石壁传来的粗糙触感,曹乡推测这应该是一种砂岩。手在一块凸起的石块上轻轻一掰,手心中就多了一把石屑。 不经意间,曹乡前世的职业病又犯了。这已经是他多年养成的老毛病,前世的他不管是走到哪里,但凡是见到了石头,非要想方设法敲下来一块,仔细研究研究不可。 曹乡把手中的碎石屑,放到眼前,借着前方微弱的火光,他一眼便辨认出手中的石屑都是些红色的石英砂粒。这条地下甬道周围的岩石,形成时代绝对不会老于第三纪。 这种砂岩形成的时间太短了,还没有完全固结,走在这样一条开凿在松散岩石中的地下空间,实在让曹乡有些担心,生怕一声咳嗽就能把石壁给震塌掉。 但是既然都走到了这里,形势也不容许他退出去。 “方丈,咱们这是要去哪里?”曹乡的声音并不大,但在这地下甬道中仍然能听得清清楚楚。 方丈老僧仍是不回头,只是言道:“痴儿莫多言,切记要多看少问。” 曹乡吃了个闭门羹,心中不由腹议:就是因为多看了几眼,自己才问得好嘛。 方丈老僧领着曹乡,沿着地下通道一直走了许久,方丈手中的火把沿途已经换了三四次,可前方依然不见尽头。 “方丈,说说嘛,咱们到底要去哪儿?你不说,小子心里不踏实啊!”曹乡语气中有些哀求的道。 实在是身处狭窄幽闭的黑暗地底,让他感觉有些烦闷,好像身后无尽的黑幕之中,随时会伸出一只鬼爪拍向他的肩头一样。 “痴儿,心定自然无惧世间大恐怖。来,贫僧教你念诵一段《静心咒》。” 方丈老僧这次终于拧过头来,微笑着看向身后的曹乡,一脸慈悲之色。 可是曹乡总是觉得,方丈老僧那双被火光映照得通红的眼神之中,透着一种难名的奇怪神采。 “方丈,佛经什么的就不需要了,小子真得无意出家。”曹乡连连摆手拒绝。 方丈老僧却不再理他,回头继续向前走去,边走间,口中还边宣诵着佛文: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方丈老僧诵出的经文,一个字一个字的灌入曹乡耳中。 不过片刻,周围幽闭的环境带来的胸闷气感,还真的渐渐散去。 可是心中渐渐平静的曹乡,眉宇却拧了起来。方丈老僧不问缘由便答应相助于他,他自然心生感激,可是对方总想着渡他遁入空门,又让他心生抵触。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九章 今世的家人 他曹乡前世就是俗人一个,又怎么可能舍弃尘世的花花世界。 甬道直且长,不上亦不下,就这样平直通向前方未知之地。 “方丈,还没到吗?” 曹乡已经记不起自己是第几次问这句话了,可惜方丈老僧总是顾左右而言他。 按照脚程来估算,曹乡推测,他跟着方丈老僧已经往前走了不下十五六里距离。 原主的记忆里可从来不知道,雷音寺中竟然暗藏着这么长的一条地下秘道。若是往北去,怕是早就从沙州城地下穿城而过了。 曹乡在地下缺少参照物,没有办法估算出准确方位,但以他刚下来时的入口位置推算,这条通道大体方向应该是向南而行,也不知最后通向何处。 方丈老僧依旧不徐不缓的前面引路,手中火把燃尽了,总能及时从某些位置又取来一只新的火把,显然对这条甬道极为熟悉。 两人就这样在地底行了不下半日时间,伴随着方丈老僧几乎从未断过的诵经声,曹乡也渐渐失去了再去打听的兴头。 管它最后通往何处呢,反正他现在就剩贱命一条,大不了重新来过就是。再说,他也不相信方丈老僧会害他性命,不然也用不上如此大费周折,干领着他在这秘道里瞎转悠了半天。 就在曹乡已经安于现状之时,漆黑的秘道尽头突然传来一阵微弱的亮光,仔细去听还伴随着阵阵微弱的呼喝声。 曹乡心中一喜,看来前面不远就是秘道的出口了,虽然不知道另一头是什么陌生的环境,但总比在这暗无天日的狭窄秘道之中令人期待。 他还真怕再这样走下去,自己的幽闭症就要犯了。 又往前走了不远,前方的亮光越来明亮,说话声音也越来越大。听声音,前方出口处好像还不止一两个人那么简单,说话的人数应该少不了。 当曹乡一步踏出秘道时,他完全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 只见目光所及之处仍然还是一片地底空间,只是这空间的面积实在有些太大。 一座方圆不下千丈的地下空间,就这样摆在他的眼前,实在让他震撼无比。 空间之中每隔不远便有一根粗大的石柱,在支撑着这片地底世界。而在这些石柱上插了许多火把,地面上还燃起了十几堆汹汹燃烧的篝火,将整个空间映照得极为明亮。 更令他震惊的是这片空间之中的人,只是粗莫一估量就不下五百之数。 这些人男女老幼皆有,但总体还是以老弱居多,青壮男女还不足百数。 他们大多围在篝火旁,或坐或躺,少有站起来走动之辈。几乎每个人都显得十分落魄,纵使现在面色都很平静,但那一双双的眼睛中无不透着一丝悲凉之色。 “方丈,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待在这里?” 曹乡吃惊地向方丈老僧问道。 方丈老僧那原本古井无波的眼神,此时却是一副悲怜之色,他口宣一声佛号,摇头叹道: “这些都是你韩家的族人,藏身此处也是为了躲避城中党项人的追杀。痴儿,你去找找吧,令堂也在其中。” “我娘?”曹乡吃惊不已。 曹乡定在原地,两只眼扫过不远处的人群,却没能从其中找到原主的母亲来。 他穿越而来之后,虽然融合了原主的记忆,知道原主母亲的相貌,但这一切对于现在的曹乡来说,潜意识之中还是感到一阵陌生感。 他逃出魔鬼城后,选择不入沙州城,反而是直接找上雷音寺,未尝没有下意识中要去躲避原主家人的念头。 纵使原主的母亲和他这具身体有着剪不断的血脉亲情,但曹乡毕竟是自后世而来,他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去和原主的母亲家人面对面的相处。 “十三郎!我的儿啊!” 曹乡还没反应过神来,人群中却是突然响起了一句惊呼声。 只见一位身着青色衣裙的中年妇人,从人群中朝他这边跑了过来,边跑还便哭喊着。 中年妇人的身后,则坠着两位年纪不大的女孩儿。 左边那个女孩儿,约有十二三岁年纪,长相极为标致,乌黑的秀发直垂腰间,身着一件红色衣裙,身材略显消瘦,个头却是不矮,望上去犹如一支亭亭玉立的荷花。 右边那个女孩儿,只有岁,一张圆乎乎的小脸尽显婴儿肥,腮上的一对儿小酒窝看上去极为可爱。低垂的流海下方,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显得极为灵动。 她个头儿还不及左边少女的肩高,要不是左边少女抓住了她胖乎乎的小手,此时怕是早就要飞扑到曹乡面前了。 “娘。” 曹乡喉间蠕动了几下,终于还是对着跑来的中年妇人喊出了这么一句。 “儿啊!儿” 中年妇人一把将曹乡揽入怀中,双臂死死抱住曹乡的身子,好似怕他会飞走一般。妇人的口中不住得来回念叨着“儿啊儿”,双眼中泪珠儿不住地往下流,将曹乡的额头都打湿了。 曹乡任由中年妇人将他揽在怀里,感受着妇人身上传来的温暖热意,他的眼圈儿竟也不知不觉间红通起来,眼窝中的水珠怎么也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 这一刻的曹乡不禁想起了前世的母亲,心中也第一次将眼前的妇人当成了自己的母亲。 两个女孩儿当中年长的那个,静静的立在中年妇人身后,也不说话,但是一双秀气的眼睛直盯着曹乡的脸,直溜溜打转的泪花将那弯弯的眼睫毛都打湿了。 年幼的女孩儿却是活泼得紧,一把抱住曹乡的大腿,口中喊道:“哥哥!云娘好想你!” 曹乡望着面前这三人,心中不由百感交集,却不知到底该说些什么安慰的话。 “阿弥陀佛!诸位施主,还请收心说话吧。” 始终站在一旁的方丈老僧,突然开口道。 “多谢方丈收留家慈和两位小妹,小子谢过了。” 曹乡听到方丈老僧的话,从原主母亲的怀中脱离开来,又恭恭敬敬地向老僧行了一礼。 “多谢七叔公救下我儿,侄媳今生无以为报,只愿来世为奴为婢,报答您老。” 原主的母亲曹李氏抹去眼睑的泪珠,也朝方丈老僧福了一礼。 方丈老僧摆摆手,道:“贫僧虽然出身曹家,但早已遁入空门多年,女施主还是称呼贫僧一声老和尚吧,七叔公的称呼日后千万莫再提了。” “是,七叔公。”曹李氏连忙点头应道。 “和尚爷爷,你答应云娘的麦芽糖呢?云娘都等了你好几天了。”原主的小妹云娘小手一把扯住了方丈老僧的宽大衣袖,摇晃着撒娇道。 方丈老僧伸指刮了刮云娘的小鼻梁,满脸慈爱地微笑道:“你个小贪吃鬼,老和尚怎么会忘了你。喏,给你。” 方丈老僧好似变戏法般,从袖中掏出一块巴掌大的纸包,递给云娘。 云娘一把接过纸包,飞快地拆散开,露出里面一块琥珀般的棕色麦芽糖块。 云娘伸舌舔了舔麦芽糖,立刻就被其中的甜味给吸引住了,眼皮微眯着,显然极其喜欢麦芽糖的味道。 “谢谢和尚爷爷。”云娘向方丈老僧谢了一句,但心神很快就完全被麦芽糖勾引了去。 ps:之前一直将主角母亲称呼为曹尉迟氏,后来经过考证,发现多有不妥。据史料与近现代考古资料记载,一直以来于阗国姓均为尉迟,但亡国前的百年宗教战争期间,有两位君主因仰慕我大唐,将国姓改为李,这两位国王是李圣天c李从德。因此,特将曹尉迟氏改为曹李氏。 李圣天,公元912一966年在位,算是于阗国的一位明主,他自称“唐之宗属”,与沙州归义军世代联姻,称呼沙州曹氏为舅。唐亡之后,又屡次向中原后晋c后周朝贡。赵匡胤一统中原c北宋建立之后,于阗与宋之间更是使团交往不断。宋建隆三年(962),黑汗国向于阗国发动宗教圣战,李圣天分派三位太子向沙州c汴梁求援。但由于道远路阻,宋太祖只派出了一个157人的僧侣使团予以精神支援。这期间,居于于阗国的中原高僧道圆在两国沟通上,作用甚大。 殉教者岭之战,亦被称为“千里佛国的最后怒吼“。此战发生于公元1000年,于阗国以2万士卒,迎战14万东征圣战军,一战将之全歼,黑汗国的“中国王”(即桃花石汗,多美的名字啊,可惜用错了人)战死。怎奈中亚而来的圣战军源源不断,几年后于阗佛国终难逃过亡国之命。 私以为,于阗的百年宗教战争虽然离中原极远,汉人也多不知晓,但其作用不可低估。于阗在西域阻挡源源不断的圣战者东征,并且屡屡大破之,最终使得对方错过了四处扩张的黄金期,之后不久黑汗国也陷入了东西分裂的局面,后被西辽征服。若没于阗在前,以咱中原当时军阀混战c契丹虎视眈眈的局面,能否真正对抗圣战者东征,还真是个未知之数。于阗国的百年抗争,在阻挡中原绿化工作上,其功不能埋没。这也是我前文私以为,于阗百年宗教战争的意义要远胜恒罗斯之战的原因所在。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章 残余的族人 “方丈,您老也是曹家人?” 曹乡一边用手摸着云娘的头发,一边有些好奇地问着方丈老僧。 “贫僧俗家确实姓曹,按辈份你应当称呼贫僧一声七叔爷。不过,这些都是几十年前的旧事了,你不必挂在心上。阿弥陀佛,贫僧即已出家,你称呼贫僧一声老和尚即可。”方丈老僧面色平静地解释道。 “侄孙不敢,还是称呼您老七叔爷吧。”曹乡回道。 方丈老僧道:“不过一个称呼而已,随你便是。” 曹乡接着问道:“七叔爷,咱们现在这是在哪里,您老能否给小子解惑一二?” “你知道千佛洞吗?”方丈老僧反问道。 “小子当然晓得,莫非此地就是千佛洞?”曹乡诧异道。 千佛洞,曹乡当然极为熟悉。后世人或许不太熟悉千佛洞是什么,但对它的另一个名字“莫高窟”,想必每个人都是久仰其名。 莫高窟这个称呼,其实自唐朝便已有之,但此时的本地人还是更愿意叫它千佛洞。 “这里当然不是千佛洞,真正的千佛洞在上面。”方丈老僧指了指上方。 “千佛洞在上面?” 曹乡心中暗自惊异,后世来的他可从未听说过莫高窟的地下,存在着这么一处广阔的地下空间。 当然,莫高窟虽然又名千佛洞,可真正的洞窟绝对不止一千之数,这其中除了数百个存在壁画和佛像的之外,倒有大半都是空无一物的洞窟,是僧侣们开凿出来,作为自家的修行居住之所的。 经过千余年不间断的风蚀沙埋,能够流传到后世二十一世纪的,早已不足八百之数。 曹乡暗自揣测,他现在所处的这片洞窟,日后很可能被无孔不入的流沙掩埋掉了,以致后世之人才看不到这处地底奇观。 这一边曹乡与今世的家人上演着一场亲人相见的戏码,另一边的其他人也被突然出现的方丈老僧和曹乡吸引了过来,几百人围拢在曹乡等人的四周,阵势相当不小。 “七叔公好!” “七叔爷,孙儿给您老叩头!” “方丈,您老身体可好?” 这些人纷纷朝方丈老僧施礼问好,称呼什么的都有,但每个人态度都极为恭敬,显然方丈老僧在他们当中的威信极高。 方丈老僧始终笑眯眯,几乎对每个人都回上一两句话。 另一边,有十几个年轻人聚拢到曹乡身边,一边好奇地打量着他,一边和他打着招呼。 “十三弟,咱俩才数月未见,你怎么出家为僧了?” “十三哥,你现在咋这么瘦弱?以前你体格壮,小弟打不过你,可是现在你绝对不是我的对手了。” “十三叔,你往东逃可曾抵达大宋?听说中原汉地繁华无比,侄儿心中向往得紧,你给侄儿讲讲好不好?” 面对着这些和他这具身体差不多大小的年轻人,围着他七嘴八舌说个没完,曹乡是既感到熟悉又有些陌生。 感到熟悉,是因为这些人都是原主曹乡的同族之人,此时围过来的几乎都是些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小伙伴,融合了原主记忆的曹乡对这些面孔当然不会陌生,他们每个人的姓名品性,曹乡可以说了如指掌。 感到陌生,则是因为他现在的意识毕竟是以前世占主导,思考做事自然是习惯以前世的方式来处理。面对着这些本应很熟悉的人,他的内心总是下意识地会产生一丝隔阂感。 这既亲近又疏远的两种完全对立的感觉,却同时萦绕在曹乡心头,令他感到十分困扰。 他也知道,这就是穿越的后遗症了,一时之间根本无法完全避免,只有通过日后的慢慢适应,才会逐渐消失。 好在曹乡前世看多了这类的穿越小说,自然明白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合格的穿越人,只要做到“少说话多看多听”的准则,一切问题终会迎刃而解。 现在,曹乡对这一条万金油法则就运用的极好。他嘴角始终挂着微笑,对于他们的问题,能推过去的一律推掉,实在推不过去的,就以简短的“嗯”“啊”“对”等词语含糊应付。 别看这些词听起来很简单,但只要运用的好了,一样能混得开。不过一会儿的工夫,他就已经与周围的年轻人们打成了一片。 任是谁见了这幅好友相见的热切场面,也绝不会怀疑,他们面前这具熟悉的身躯里,其实早已被另外一个跨越千年而来的灵魂占据了。 这十几个年轻人,几乎囊括了整片地下洞窟中的所有同年龄段之人,论身份和曹乡差不多,都是些曹家的支系族人,连一个主支的都没有。由此看来,曹家嫡脉族人定是遭到了党项人的重点照顾,此时多半早就凶多吉少了。 洞窟中剩余的其他几百人不是些老幼妇孺,就是些十岁的青壮,和曹乡他们自然谈不到一块去。 曹乡的娘亲曹李氏身边也围了一大圈妇人,她们有的单身过来,有的还怀中抱着或者手中牵着自己的孩子,七嘴八舌的互相谈论着什么,还有不少人朝着曹乡这边指指点点。 曹乡的两个小妹身边,也围拢一大批小女孩儿,互相说笑着。 至于方丈老僧,则是和几个年长的老头儿聚成一团,好像在商议着什么。 曹乡的眼角余光扫过那些不时对他指指点点的人们,只能选择视而不见,实在是对他感兴趣的人太多了。 他逃难数月又活着回来,再加上好好的少年变成了小沙弥,在这两道光环的加持之下,曹乡想不引起族人的注意都难。 “十三郎,这边来!” 方丈老僧的声音突然从人群外传来,曹乡扭过头去,看到方丈老僧正在微笑着朝他招手。 曹乡推开人群,走了过去。 只见和方丈老僧聚在一起的几人,全是曹家的年老长辈,几乎每个都是能当他爷爷的年纪。 这几人曹乡并不陌生,原主多多少少都见过几次。 “七叔爷,九叔爷三伯公” 曹乡依着原主的记忆,走上前依依躬身施礼。 曹乡心中清楚,在曹贤顺这个家主投降西夏c族人最近又惨遭党项人杀戮的情况之下,眼前的这几位老人几乎就相当于掌握了整个曹家的大权。 原本他们多是和曹乡这一支相似的支脉族人,平日里在曹家根本毫无话语权可言,但依照现在的曹家情况,若是没了他们的支撑,整个沙州曹家怕是真得要分崩离析了。 ps:感冒一周多还不好,苦逼难受一(╥﹏╥)一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一章 甘做黄雀 一间面积不大的简陋石室内,暂时被曹乡几人当做了谈话之所。 壁龛中的油灯棉芯顶端,燃着一丝黄豆大的火苗。橘黄色的火苗轻轻跳动着,将几人的阴影在石壁上拉得极长。 方丈老僧和另几名曹家的族老依着辈位,在地面的蒲团上盘腿落座下来,只余下曹乡恭敬地立在一旁。 屋内一片寂静,无人开口说话,气氛一时间显得有些压抑。曹乡虽然纳闷方丈老僧将他叫到这里到底所为何事,但很明智地选择了闭口不言。 最终还是一位面带苦色的曹家族老先开了口:“七哥,咱们这里就属你最为年长,见识又广,曹家现在大难临头,你该替咱们族人谋条活路才行啊。” 方丈老僧轻轻颔首,微抬起头看向曹乡这边,开口道:“依你们先前商议的计策,现在整个河西都已经没有曹家立足之地了,大部分族人都想东归大宋。可是前路险阻,带着这么多妇孺贸然东行,贫僧也没有万全把握。十三郎,恰好你刚从东边走了一遭,至于前路如何,你给我们说道一二吧。” 曹乡思索一阵,将心中所想说了出来:“诸位长辈,请恕小子狂言。以小子所见,贸然东行怕是不妥。” “为何?”坐在末位的一位黑须族老有些讥讽地看向曹乡。 “由此东行,距离大宋边境足有数千里路,党项人沿路设置了重重关卡,十万擒生军遍野驻扎,专门抓捕东逃的汉人。依小子经历来看,东逃的汉人鲜有成功到达中原宋境者,故而此路不通。” 曹乡说完,那位黑须族老低下头去,不再言语,显然被曹乡一番话说到了软肋。 方丈老僧点点头,又道:“十三郎,那依你看何方才是出路?” “既然东去不成,咱们的活路在哪个方向?” “是呀,侄儿。你说说咱们这几百残存族人该怎么办?” 几位族老眼见自己先前的东去计划被曹乡否决,一时间心中大急,纷纷出口询问道。 甚至有位四十余岁的族老,全身一副文弱读书人打扮,也许是想起了自己族人最近的凄惨遭遇,而他自己只能像条狗般,躲藏在这片地底洞穴苟延残喘,竟然低声哭泣起来。 “诸位长辈莫急,且听小子慢慢道来。” 曹乡从容不迫的朝几位族老环手一礼,将自己的剖析娓娓道来。 “首先,咱们留守此处地底,就算能暂且苟活一时,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此地离沙州城的党项人实在太近,不知哪日就有暴露之危。到那时是死是活,还是为奴为婢,就不是咱们能掌控得了了。故而必须带领族人闯出去,才能有条活路。” “小子先前说过,直接东归中原汉地也不可行。那么还有两条路,可以通往中原。” “一是先向北到达辽国,再转向东行。但由此北行全是茫茫沙漠,唯有沿着黑河一条路可通往居延海,可是党项人却在黑水城中驻有重兵,此路也难以通行。就算咱们侥幸沿着此路到了辽国境内,但是契丹人虎狼心性,咱们此去无异于自投狼口。” “二是先向南行,到了青唐再往东转向宋国蜀地。此路倒是没有人为拦路,青唐的吐蕃首领唃厮啰向来与大宋交好,想来不会为难于我们。但此路先要翻过茫茫祁连山脉,而且青唐地处高原苦寒之地,唯有青壮之人才能艰难通过。可族中数百妇孺,还有几位年迈长辈,怕是多有性命之虞。” 曹乡说到此,便闭口不言起来。 屋内几位族老沉默一阵,一位年逾古稀的花白头发族老突然猛地站起,嘴角颤巍地喝道: “罢了!罢了!就依十三郎的第二条路办吧,老朽活了这把年纪,早已死不足惜,就不随你们走了。只要族中青壮能逃过此劫,日后必有重振曹家之日。至于族中妇孺,让她们也一同走吧,路上能活下几人就看她们自己的天命了。” 这位族老说着说着,浑浊的双眼中泪花不自觉落了下来。 “九哥,不可啊!” “是啊,九叔!你老不走,侄儿就留下来陪你。” 曹乡看着几位苦劝不停的长辈,不禁叹了口气。 这位九叔爷委实可敬,原主幼时没少受他老人家恩惠,特别是在原主父亲曹公台身死的近两年,他家中老母和两位小妹更是得到这位老人家的多番照应。 “九叔爷,您老先莫悲痛,先听侄孙将话说完。”曹乡实在看不下去,急忙出口道。 曹乡出口问道:“诸位长辈一心只想东归中原,可曾想过西去?” 方丈老僧双眼微眯,口中低语着“高昌高昌国”。其余几位族老也沉下心,思索起曹乡的话来。 “小子,西去高昌国虽能活命,可是你曾想过吗?以我寥寥数百族人,身处那胡人肆虐之地,不出三两代,后辈必定被胡人语言风气所侵。我等身为汉人,怎能习那些蛮夷之言,切记祖宗之礼不可废,祖宗之言不可忘啊!” 那位文弱书生打扮的的族老连连摇头,显然极不赞成曹乡之言。 曹乡闻听此言,眉头不禁微蹙,可是他又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位书生族老一贯以孔圣人之言作为自己的处世准则,对于圣人之道那是看得比自家性命还要重要。 另一方面,西去汉人的胡化问题也确实存在,这一点作为后世现代人的曹乡看得比在座任何人更为清楚。若是在胡人之地待久了,别说三两代人,恐怕从下一辈起,能说汉话的后辈都有可能变得寥寥无几吧。前世的现代社会,那些大量出没的abc足以佐证此点。 方丈老僧突然抬起头,双眼直盯着曹乡双目,好似要将曹乡脑中灵魂都要看透一般。过了好一会儿,老僧才出声道:“十三郎,你既然提出西行,心中有什么计策都倒出来吧。” “是,七叔爷。” 曹乡躬身一礼后,蹲下身来,伸手从一旁捡起一块碎石,用石块的尖棱在众人中间一块平滑的地面上划了起来。不过十几下,一副简易的地图便出现在众人眼前。 曹乡抬头扫了一眼,只见几位族老都有些好奇的盯着地上的画,全都不明所以。只有一旁的方丈老僧面带惊异,望向曹乡的眼神不由深邃起来。 曹乡手指往图中某点一指,开口解释道:“诸位长辈,此处就是咱们所处的沙州城,这片区域则是党项人控制的西夏疆域。你们看,党项人所占疆域看似很大,但它的北方和东方却是体量更为强大无比的辽国和大宋。南边是党项人的世仇吐蕃唃厮啰,西边则是和咱们沙州相邻的高昌国,以及黑汗国。” “目前来说,除了西边的高昌国,由于和蠢蠢欲动的黑汗国互相牵制,无力威胁党项人之外。其他的南北东三个方向,都可以说是党项人的劲敌。这四国尤以辽国契丹实力最强,雄踞于北方草原,对南方的党项和大宋形成压制之势。但自党项首领李元昊向辽国称臣,迎娶了契丹公主之后,双方短时间还不会发生什么战事。” “但是东方的大宋则不然,党项人以兴庆府为核心之地,直接威胁大宋的关中要地。只要党项不灭,大宋官家始终会视党项如针芒刺背。诸位长辈可能有所不知,就在前几日,李元昊已经公然称帝,咱们汉人最重伦理纲常,大宋官家必欲灭之而后快,未来数年两国兵戎相见在所难免。” “而这正是上天赐予我河西汉人,还有咱们曹家的绝佳良机,只要暂时蛰伏于党项人的背后,日后两方交战之际,就是我曹家重新崛起之时。而我曹家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寻一处安全栖身之地,秣马厉兵,以待良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二章 做个族长 几位族老听了曹乡之言,均微微颔首,只有方丈老僧微眯着眼,问道:“古之兵事,无外乎人马c钱粮。你可有良策?” “论人马,现在曹家仅剩下这一窟的四百余老弱妇孺,能用的青壮不足百数,而马匹之事,老僧可以帮忙筹措百匹。论钱粮,全族带来的金银,再算上妇孺身上的首饰,也绝不超过三千两之数,而我寺中剩余的粮食,只够维持满寺僧侣和曹家族人的月余口粮。” “你若欲成大事,老僧能资助你的人马钱粮委实可怜,还需你自己筹措方可。” 方丈老僧说完,眯着眼不再言语,而几位族老大都望着曹乡,想看看这位平时不显山露水的晚辈会有什么好计谋。 这几位族老全都经历过几年前曹家的辉煌时光,若说他们心中没有几丝重振曹家的心思,那是自欺欺人。只不过现在局势艰难,自家性命尚且朝不保夕,又哪里有什么闲心思去想光大门楣之事,可听了曹乡这位自家后辈的一番话,顿时又被勾起了心底那丝压抑许久的念想。 这边的曹乡被几位长辈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但他很快便安定下心思来,将自己这几日来一直腹中思议的计划倒了出来: “诸位长辈,小子腹中现有一开矿方略,常言道:地上无银,地下取之。小子此次东行虽然无终而返,但中途偶遇一位异人,学得些望气寻金c兵甲锻造之术。只要给小子百余人手,小子能在短时间内锻造出大批精良兵甲。” “有了足够的兵甲,再招收人马还不是轻而易举之事,这河西的汉人精壮不下数万之数,只要时机手段运用得当,小子有把握全部召于麾下。钱粮马匹嘛,小子略通商贾之事,完全可以从高昌国和吐蕃手中买到。” 几位族老全被曹乡所言骇得惊疑不定,不知自家这个小辈所言如此神奇之事是否能当真,唯有方丈老僧目露精光,一把将曹乡扯到身前,急迫问道: “小子,你所说那位异人真有其人,莫非是编来诓骗老僧的?” 曹乡被方丈老僧一拽,差点立足不稳,他心中委实有些惊异方丈老僧这轻轻一拉,竟有如此巨力,让他这位年轻人都有些吃不消。 不过此时还不是深究此事的时机,他急忙将自己腹中早就编好的一个说法讲了出来。 关于灵魂穿越古代一事自是不能说,他只说自己东逃途中的某一日,在一片大山之中迷失了方向,正当他饥寒交迫c不知何往之时,面前突然凭空出现了一位鹤发童颜的长须老者,将他领到了一处幽谷之中。 那幽谷之中,长满了仙草奇花,飞禽异兽遍地都是,当中一间茅草屋就是那异人的闭关之所。那异人将曹乡领至屋中,一番珍馐美味招待之后,还传授了他数篇上古奇术。 就在他想询问异人名号之时,突然只觉得眼前一花,待他再醒过来时,自己已经身处一片旷野之中,而先前的幽谷c草屋c异人诸般物事,皆已消失不见。 曹乡在附近遍寻数日,也没有找到半点异人的踪迹,他只得重新踏上了东去之路,直到某日被党项人擒获为止。 方丈老僧听后,巍然叹道:“人常言道,古之大人物蛰伏之时,多有异人传授奇术之事。旧有汉之张良,蒙异人传授天书,终助刘邦成就一番伟业;近有我大宋太祖奇遇麻衣神相,方有大宋现今之基业。没想到今日曹家竟出得你这位麒麟儿,也得蒙山中异人传授上古奇术,看来曹氏当兴,乃是天定机缘。” “罢了。老僧自你幼时便观你非比常人,本欲度你入我佛门。现今看来,你之天道与我佛无缘,应当是与这天下大势有关。异人现世寻你传道,这天下苍生怕是又要遭遇一番大劫了。老僧道行浅陋,不敢违逆天下大势。你且谨记,此后不论如何行事,当以天下苍生为念。日后,我寺中僧侣必全力相助于你。” 方丈老僧说罢,又叹息一阵,只余下被惊得呆住的曹乡和几位族老大眼瞪小眼。 曹乡完全被老僧的一番推理给惊住了,他实在想不到自己不过一段随口胡诌的搪塞话,竟被方丈推理出一番天地大势的道理来。 不过内心深处,又有一个隐隐的念头告诉自己,也许方丈老僧的话并不是全无道理,他自己莫名其妙的穿越到这个年代这个地点,难道全是因为巧合吗,还是这背后隐藏着什么他不知晓的深意。 且不说曹乡杵在原地胡思乱想,屋内另一边的几位族老好像也经过了某种默契的商议,竟然齐齐站起身来,一起朝曹乡弯身行了一礼,其中辈分最高的九叔爷,也就是那位花白长发的老者宏声说道: “河西曹氏阖族上下,自今日起愿奉曹氏十八代孙曹乡为主,我等甘愿受族长曹乡驱使。如有二心,生不入族谱,死不入宗祠。” 曹乡这边还没有从方丈老僧的言语中解脱出来,几位族老的言行又再次将他推入了凌乱之中。 此时的曹乡内心已经不知道该用何言语来形容,他只觉得脑海中有如万匹野牛狂奔而过。今日这一幕神奇的转折来得太过突然了,他自己摇身一变,立马就成了整个曹氏的族长。 几乎下意识里,曹乡就想开口拒绝,可是内心的挣扎过后,他终究没有将拒绝的话说出口来。 想想屋中的几位年迈族老,还有屋外那一窟的族中妇孺,一道沉甸甸的担子不知不觉间已然压在了曹乡的心头。 也不知在内心挣扎了多久,曹乡终于从思绪中挣脱出来。 他抬首看去,只见方丈老僧正盘坐在蒲团上,笑眯眯地望着他,而几位族老则一直立着身,仍旧保持着行礼的手势。门外黑压压一片,所有族人不知何时都围拢了过来。 所有人几乎一齐望向曹乡,正在等待他的答复。 曹乡定了定神,整了整衣角,躬身朝几位族老和门外的族人行了一礼,这才直起身,在众人迫切的目光中重重点了点头。 几乎同时间,门外黑压压的人群之中,顿时响起一片高声欢呼,屋内的几位族老也都激动地手脚微颤。那位书生打扮的族老竟激动地摇头晃脑,口中大声吟起诗来。只是这声音完全被内外的欢呼声盖过,旁人根本听不出是什么内容。 众人的激动渐渐淡了下来,门外围观的族人也大都散去,只余下屋内几人还在原处。 此时的曹乡不知何时已经盘坐在蒲团上,看周围几位族老的位置,竟隐隐有将他围在中心的架势。 曹乡摆定身姿,出口说道:“诸位长辈,小子思绪多日,今有一策可助我曹氏摆脱现有困局。小子说出来,还请诸位长辈帮忙指点一二。” 年岁最长的白发族老点头道:“族长请讲无妨。” 曹乡微一颔首,伸手朝地上那副地图某处一指,说道:“诸位长辈,小子打算带领族中青壮西去寻找安身之地。小子私以为此地颇为适合作为暂时栖身之所,不知诸位长辈以为如何?” 曹乡说话间,就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自己不知何时已经隐隐带有了一丝指挥者的气势。 一旁的方丈老僧盯着曹乡手指之处,微微颔首道:“蒲昌海,乃是水草丰茂之地,确实适合栖身。此处位于党项和高昌国交界之地,虽归高昌国管辖,但少有牧民来此放牧,又可避开党项人探查,委实不错。” 曹乡接着道:“最重要的是,此地与沙州只有五百里路,距离党项驻守的汉玉门关也三百余里。位置不偏不远,即可避开党项骚扰,又可暗自发展。一旦党项人向东有所异动,我等也可趁势出击,迅速夺取河西之地。” 几位族老闻言,纷纷细细思量起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三章 异类的曹侯 其实,曹乡选择这片地区,乃是他多日来苦苦思索做下的选择。这片地方位于一片大湖的东岸,也就是日后的罗布泊东岸。 此时的罗布泊还完全不像后世那般,褪化成了一片令人闻之色变c几乎人畜勿近的神秘死亡之海。 北宋初年的罗布泊,湖水面积虽然比之汉唐之时略有缩减,但还是一片方圆数千里的汪洋大湖。大湖两岸尽是水草丰茂之地,在黄沙肆虐的西域绝对算得上是一片天赐的上佳绿洲。 当然罗布泊一名,乃是源自元代蒙古语。《山海经》将之称为“幼泽”,汉唐之时又唤之为“蒲昌海”,甚至上古曾传言此湖乃是黄河根源之水。 曹乡提出了族人西迁之策,几位族老思索之后也无人反驳,此事便就此定了下来。 之后的大半日,曹乡一直待在石屋之中,将有关西迁的细节与方丈老僧和几位族老细细商议起来。 远处的天际微微泛白,呜咽的寒风卷起了阵阵黄沙。 这是一片新月沙丘背后的避风坳地,百余匹马儿站立着围成一道环形,伴随着马打喷嚏的声音中,中间隐隐传出一阵阵人类的鼾声。 一个身披素色氅袄的消瘦少年,此时正孤身站在一片低矮沙丘上,背依着身后的马肚,仰望着远处泛白的天空。 此人正是曹乡,昨日他带着近百位族中青壮男女,拜别了老母小妹和一众族人,踏上了西行之路。 他们一行人骑马向西,沿途绕路潜行,终于在夜近黄昏之时,悄然避开了汉玉门关的党项守卫,正式踏入了西域地界。 他领着族人不敢停步,一直深入到高昌国境内百十来里,才在这处避风坳地停歇下来。 这一路行来,虽然尽是戈壁荒漠之地,却不用担心迷路。因为一出汉玉门关,便是向西直通蒲昌海的疏勒河故道。 疏勒河发源自祁连山脉深处,向北流至瓜州,并在此转向西流,上古时期可直接汇入蒲昌海之中。但现今河水流量已大不如往前,流至沙州境内便已断流。 沙州以西直至蒲昌海的疏勒河虽然断流,但好在古河道之中地下水位较高,经常可见一些泉眼。 曹氏族人只要沿着疏勒河故道前行,就不会迷失方向,断续出现的泉眼也为他们一路提供了足够的饮水。 上半夜,他偎在沙窝里,勉强睡了会儿回笼觉。 到了下半夜,腊月里的刺骨寒风便将他冻醒了,碾转反侧了一阵,却再也无法沉入梦境。 他索性走出避风坳地,将山丘上正在值夜的族人替换了下去。 天近将明,气温几乎降到了一日的最低点,冷风不停刮过他稚嫩的面庞,早将那丝仅剩的困意吹得无影无踪。 曹乡此时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清醒,眼睛望向天边,心中仍在不断思索着接下来的计划。 尽管前日他和几位族老商议的计划每个步骤都极为缜密,但是身处这片异族横行的时代,由不得他不去万事小心。他生怕因为自己的一丝不慎,会将身后的一众族人全都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关于此行的栖身之地,经过与几位族老商议,他已经初步确定下来。 据族中老人讲,那是一片极易防守的山谷,毗邻着罗布泊东边湖岸,谷中甚为开阔,面积也颇大,足以容纳数千人居住。更难得的是,山谷两侧全被陡峭的崖壁所包围,只要防守住十几丈宽的的谷口,就不怕被外人打进来。 按照估算,他们一行此时距离那处栖身之所,还有一日半的马程。只要今日早些出发,明日中午时分应该就能赶到那里。 没过多久,夜幕已经完全褪去,远处的天际开始泛起一丝红晕。 一众族人也大都醒了过来,有的人在啃食干粮,有的人则在套弄马鞍。 曹乡牵着马下了沙丘,朝着避风坳地走去 一走进坳地,原本刺骨的寒风都减弱了许多,族人们喧闹的谈笑声也为这荒冷的沙漠,平添了几分暖意。 曹乡放开了手中的马缰,任由马儿打着响鼻,欢快地奔到一旁的马群当中,去和别的马儿抢食豆料。 一道瘦猴似的身影忽的从人群里跑了出来,眨眼间便窜到了曹乡身前。 曹乡一看,这吓了自己一跳的小猴子,乃是自己的一个小族弟。 这小子身形消瘦得很,比他自己现在这般消瘦模样还要瘦弱许多,个头儿也只到曹乡肩膀这般高。这小子在曹乡这一辈的族兄弟中排行十九,单名一个侯字,过完下个年才刚满十三岁。 他这位十九弟,平日里极为调皮好动,因此很少有人叫他曹侯的本名,反而多喜欢唤他一声“小猴儿”。按理说调皮好动的孩子更应该擅长体育运动,比如骑个马c射个箭什么的,但这位小十九弟在曹氏同辈兄弟中却是一个另类。 比起曹氏族内擅长的挥刀弄剑,他反而更喜欢读书识字,还特别喜欢捣鼓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譬如,有一次他想搞明白纸和棉花到底哪个烧得更快,为此差点毁掉了他爹收藏的一本汉代兵书孤本和他妈当年陪嫁的一床鸳鸯丝绸棉被,事后更被他爹吊在房梁上鞭抽了好几日。 可是即便经常挨打,又被同辈兄弟嘲弄嗤笑,他的这个毛病依然没有改正,反而随着年岁渐长,变得愈加变本加厉。 穿越而来之前,曹侯在族中同辈兄弟中被视为异类,几乎没有玩得来的朋友,也只有比他大几岁的曹乡和他相处的不错。当然并不是原主曹乡和他的兴趣和性格相合,只是因为原主性子温谆,有足够的耐性去倾听旁人的诉说而不觉得厌烦。 由于这位小十九弟平日里就喜欢跟在曹乡屁股后面,在曹乡突然变身族长之后,这位十九弟几乎第一时间便成了曹乡最为坚定的小跟班。 这次曹乡选择跟随他西迁的族人名单时,原本并没有曹侯的名字,但这小子在众人临行之际,吵着闹着要一起跟过来。也许是出于无奈,也许是曹乡心中真的喜欢这位小族弟,最终答应下了曹侯的请求。 通过今日一路上的交流,曹乡对这位小族弟在内心中更加重视起来。这是因为原主曹乡和众人对他多有误解,只是视其为一个不合群的异类,但曹乡以前世现代人的眼光,晓得自己这次真是平白捡到了一个宝。 以他这位小族弟的聪明灵动和无穷无尽的好奇劲,只要日后好生调教几年,绝对会给他带来更大的惊喜。 但见曹侯献宝似的从怀中取出一张干饼,递到曹乡面前。 曹乡伸手接过,剥开油纸,触手之下只觉得这干饼尚有温热,一点也不像冰冷时那么干硬,再想想这小子从怀中取出来的动作,曹乡不禁有些感动。 他有些怜爱的摸了摸曹侯的脑袋,一边拉着他的小手,一边啃了口干饼,朝族人们走去。 不多时,这只马队便陆续启程,向西方的天际扬长而去,只余下身后一片荡起的沙尘。 曹乡一行人沿着疏勒河故道,快马奔驰了一日半,终于在日头当空的中午时分,来到了一片积雪覆盖的草原边缘。 覆雪并不厚,透过缝隙还可以看到露出的枯黄杂草。 曹乡驻马远眺,略一分析,便明白过来,此处应当是后世阿尔金山的余脉。罗布泊背靠山峦,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片数里宽的沿湖草场。 前头有熟悉路径的一名族人带路,曹乡等人在后面紧跟前行,近百人的马队拉出里许长。奔跑的马蹄,溅起了一片片混杂着泥土和枯草的雪末。 行不多远,便见那山峦之间出现了一道峡谷。曹乡好奇地跟着头前领路的族人,策马踏入了峡谷之中。 走了没多远,骑在马上的曹乡凭高远眺,很快便已对这处山谷的地势了然于胸。这片山谷应该是一条典型的冰川峡谷,乃是亿万年的冰川侵蚀而成,只是现在冰川早已消融无踪,只余下这么一片峡谷遗迹。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四章 天赐的宝地 山谷大体可分为三级阶地,最底层的一级乃是幽深的u型峡谷,沿着溪水仅有一条两三丈宽的小路可供通行。 沿着溪流,曹乡一行人来到中间一级台地。这片台地要高出十余米,呈长方形,长约三里,宽约里许,地势颇为平整,地面全是些花岗岩基,山溪从当中蜿蜒穿流而过。溪水虽然不深,但水流量却不小,看上去十分湍急。 最上面的一级台地,面积却要大得多,总体呈脸盆形状,足有二三十平方公里,乃是一片上好的山间草甸。 只是他来的季节不对,目及之处满是枯黄的草丛中,不时可见一汪汪的小泉眼,正在“咕噜噜”往外喷着泉水。泉水又形成一条条蜿蜒而下的细流,穿过片片草丛,最后汇聚到草甸中央的溪水之中。 泉水喷出之时,还萦绕着一层热气,可流出没多远,水面上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冰。曹乡试着用脚踩了踩冰层,“咔嚓”一声,冰层破裂,虽然他收脚及时,仍然被水打湿了鞋底。 曹乡好像很享受这种幼稚的小游戏,连着踩碎了好几处冰面,仍然不觉得尽兴,就连身旁跟随的几个族中少年也被他引得玩耍起来。 不过,曹乡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草甸周围的灰白色崖壁吸引了去。他骑马奔跑了好一阵,才来到一处崖壁前。下马查看,只见这些陡峭的崖壁,都是石灰岩组成。 曹乡被突然出现的石灰岩引起了兴趣,要知道这些石灰岩看似灰扑扑的,满山遍野到处都是,但用处却极为广泛。不仅是炼钢时需要它作为辅料,烧制水泥更是不可或缺的主材。 而这种石灰岩在这里满山遍野,几乎望不到尽头,单以现在的开采速度,怕是一辈子也用不完。更美妙的是,这些灰石头就在他们栖身之地近前,不知道要省去多少搬运的工夫。 曹乡骑上马,沿着崖壁慢慢前行。一边走,一边侧头查探着。这一圈走下来,花了多半个时辰还没有走完。 但曹乡并未因此而丧气,反而是心中狂喜越来越盛。原来是在这些粗厚的石灰岩层里,他竟然发现了十几层厚度不一的大理岩层,那些大理岩有的厚达十几米,特别是越靠近第二级台地的区域,大理岩的纯度越高,一眼望上去宛如洁白的糖粒胶结在一起。 更美妙的是,先前查看过程中他还发现了一层一米多厚的无色透明的晶体矿层。以他前世多年的经验,一眼便认出这是极其少见的天然菱镁矿。而且其中纯度极高,完全不像前世常见的那种夹杂铁质的黄色菱镁矿床。 有此一物在手,他对心中计划多日的炼钢计划更是平添了五成的信心。恍惚间,曹乡好像看到自己在不久的将来,炼制出无数吨倾斜而出的炽红钢水,还有那成批成批的钢刀钢甲源源不断地运出锻房 脑海中意淫了一阵之后,曹乡回过神来,有些意犹未尽的回头望了一眼四周陡峭的崖壁,隐约可见崖壁上还有不少黑乎乎的山洞。这些溶洞倒是极为常见,在西南地区的云贵高原更是满地都是。 里面大多极为深邃,有些还会出产一些少见的矿产。怎奈这些溶洞大多位于高不可及的崖壁上,他也只能压下立马进去探查的心思,只得留待日后有空闲了,再派人进去探一探也无妨。 他骑上马,招呼几名族人,准备去远处与大队汇合。可是走没多远,一股淡淡的怪味不知从何处飘来,他不由得耸了耸鼻翼。 这是一股闻起来很特殊的臭味,像极了臭鸡蛋的味道。他循着臭味前行了不远,便发现这股臭味来自一处半米高的山洞之中。 曹乡下了马,猫着腰钻进了山洞之中,身后的几名族人明显不放心他一个人进去,也跟着他钻了进来。 越往里走,曹乡闻到的臭鸡蛋味越来越重,又弯着腰往前走了不过百米,前方突然变得明亮起来。 曹乡走出山洞,便惊呆了一般定住了身形。身后紧跟而来的几名族人,原本以为前方的年轻族长遭了魔,但等他们钻出山洞,也均定住了身形。 “仙境!” 一个少年族人突然大声的惊呼起来,一旁的曹乡等人并没有驳斥这名少年,反而全都赞同地重重点头。 曹乡紧赶几步,蹲下身探出手去,可是很快他就呲着牙将手缩了回来。下一刻,他又咧起嘴大笑起来。 “温泉啊!这可真是一处天赐的宝地啊!” 放眼望去,这里竟是一片不过里许方圆的圆形天坑,满眼的绿色植株在这本该颜色单调的腊月寒冬,显得那么刺眼。 而就在杂草灌木横生的天坑一侧,赫然是一处呼呼喷着热气的温泉,这股温泉水流着实不小,流出不远便在天坑中央汇聚成一个十几丈宽的水池。其中的池水也不见溢出分毫,想来池底应该另有通道。 在泉眼的周围石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黄色物事,正是一种曹乡急需的矿材——硫磺。 尽管天坑里布满了难闻的硫磺气味,就连呼吸都有些沉重,曹乡此刻却是甘之如饴。 他也没去管那些硫磺,反而是心中计划着,怎么才能将这股温泉引到外面山谷去,再另引一道冰冷的溪水过来,两相汇合到一个池子当中,绝对是一个让人泡之蚀骨的美妙温泉。 对于这种天赐的宝地,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时辰里,引得外面大队族人纷纷前来围观。凡是所见之人,无不啧啧称奇。 直到天近将黑之时,一众族人在曹乡的催促之下,才不舍得离开了这处天坑。 这个时代的黑夜星空,显得璀璨无比,浩瀚的银河引得众人无限遐思。 山谷的一处避风空地上,用不知从何处捡拾来的灌木枯枝燃起了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近百位曹氏族人围坐成一圈,口中嚼着重新烤制过风干肉条,喝着随身携带的酒,众人相互交谈着,仿佛忘却了连日来的奔波劳顿,还有那暂时无处栖身的悲苦。 曹乡静坐在一旁,却是无心与人攀谈,作为当家人,他需要静静地思考接下来的安排。 萦绕在他心头的首先还是吃饭问题,这一次出行,他们每人只带了刚够二十天食用的口粮。接下来的日子必须要解决粮食短缺问题,而唯一的途径就是向产粮的高昌国购买。但他们携带的金银总共只有两千五百多两,几乎将族中存银全部搬了过来。 就这么点金银,除了打点高昌贵族所需之外,剩下能买到的粮食却要几百口子食用,根本就支撑不了多久。 除了身上的金银,他现在能拿出手来的东西实在可怜,原本按照计划要等他炼制出第一批铁器出来,再去与高昌人进行交易。但现在想想,第一批铁器没有十天半个月的时间,根本就毫无可能。 现在这处栖身之地,基础条件可以说令他极为满意,但建造工作一切都需要从头做起,这其中族人们所花费的力气绝对远超平常,因此饮食这一块必须做到保质保量才行。原本计划的口粮份量,仅能满足族人们的基本消耗就算不错的了。 曹乡心中想着事情,手中酒囊下意识的举起来,朝口中灌去。酒入喉咙,一股酸味呛得他咳了几声。 突然,曹乡猛地站起身来,双眼望着自己手中的酒囊,不禁嘿嘿笑出声来,惹得两旁的族人纷纷诧异地朝他看来。 他走到众人中间,口中大声说道:“大家静一静,还在喝酒的都别再喝了。大家把你们手中的酒,全部交到我这里来。” “族长,这野外天寒地冻的,没有酒喝怎么能成?” “是啊,族长。没了酒,哥哥我怕是熬不过今晚。” 看到有人领头,许多族人纷纷朝曹乡抱怨起来。 —————— ps:书中的矿产分布有些虽然是为了情节需要拼凑的,但我保证基本符合地质规律。 因为这些情景,我大都在实地见到过,这里只不过是将几处糅合在一起罢了。 特别是这个山谷的地形设计c岩石矿床分布,乃是我职业生涯之中第一次野外的真实经历,当时所见至今仍铭记于心。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五章 蒸馏酒 也怪曹乡这个族长上任时间太过短暂,也太仓促,虽然许多人在几位族老的威严下,默认了曹乡突然接任族长的事实,但内心深处还是未把他真的当回事儿。 “各位叔伯兄弟,小子并非是不让大家喝酒驱寒,实在是我另有大用。”曹乡语气诚恳地对一众族人大声解释道。 曹乡接着问道:“大家可曾觉得,咱们手中的酒喝起来实在寡淡无味?” “寡淡无味又如何?咱们打小喝的酒不都是如此嘛。” “是呀,族长。自咱们祖宗算起,咱们喝的酒味道就没变过。难道族长你能变出更烈的酒来吗?” 众人七嘴八舌的插嘴道。 曹乡轻咳一声,故作神秘地道:“诸位叔伯兄弟,小子得蒙异人传授上古异术之事,大家都是知晓的。实不相瞒,这其中就有一道酿酒奇方。待我明日施展给大家观瞧,若是造不出更为纯正刚烈的美酒,我愿辞去族长一职。” 场中众人一时间变得鸦雀无声,很多人都面带不信之色,却又无人开口反驳。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位年长些的中年壮汉嗡声道:“既然族长这么说,我曹熊自然相信。大家伙儿别磨叽了,都将身上的酒囊交出来。” 中年壮汉说着便站起身,从身后的背囊里掏出两个装的鼓鼓囊囊的酒囊,再加上手中原本的一只,总共三个酒囊全部放在了曹乡面前的地上。 有人带头行动,其他众人纵使有的心中不愿,但也都陆陆续续交了出来。 曹乡望着身前高高摆起的一堆酒囊,心中高兴无比。幸亏族老们早有安排,知晓众人寒冬腊月要在野外夜宿,必须不停饮酒才能抵御严寒侵扰,所以临行前便早早为每个人准备了三只满满的酒囊。 这样一来,摆放在曹乡面前的酒囊就达到了两百八十多个,就算除去众人刚刚喝掉的部分,也绝对能装满两百五十之数,这么算下来,总量还是颇为可观的。 这些酒当中大半都是西北常见的马奶酒,少部分则是粟米酒。有了怎么多的酒,这样看来,明日的蒸馏酒计划就可以顺利进行了。 一大早,整个山谷便开始喧闹起来。 在曹乡的安排之下,他们这一行人全都忙碌起来。 昨晚曹乡就手持着人员清单开始琢磨,他发现这里包括自己在内共计九十四名曹氏族人,其中男子五十三人,妇人四十一人。 这里面除了纯粹的青壮劳力之外,还有十几个族中专门派来的老匠人,他们以前在曹家地位并不高,不能指望曹家去养活他们,或者像曹乡一样能在军中谋个一官半职,为了生计只能自学了些糊口的手艺。 这一次,曹家几位族老为了配合曹乡提出的家族振兴计划,可以说倾尽了全族大半资源,特别是针对曹乡提出需要工匠的要求,更是派出了全部的人手,就连几个仅仅帮过几天工的泥瓦匠学徒,也被族老们打包塞给了曹乡。 根据计划,为了避免再像昨夜那般夜天露宿,建造居住的房屋和简易工事乃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建造房屋的材料选取,首推应该是木材,木材建房,又快又省事。 但是,罗布泊附近的山中极少生长粗大的树木,反而是一些低矮的灌木极多,特别是一种叫做红柳的灌木,在附近的湖边和山麓生长了不少。 总的来说,缺少木材是曹乡的一大犯愁之处,无论是修建房屋,还是配置火药的木炭,他都需要大量的木材。 可是附近又不出产木材,只有几百里外的天山山麓才有大面积的森林,所以需要跟高昌国进行交易才行。 当然,曹乡也可以派自己人去那里砍伐,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广袤的森林完全就是天然野生资源,根本就无人在意。若是遇到当地人的阻挠,至多只需向当地部族首领进献些礼物,你多半就可以随意砍伐了。 为了解决晚上的睡觉问题,曹乡将一众老匠人召集在一起,可惜众人商议了半天也没有统一意见。 有人说开山采石建造石屋,有人说挖泥建造土胚房,还有人建议快速派人去高昌国购买木材,好建造木屋。 但是这些意见,最后又都因为其他人的反对,被一一否决了,有的是因为耗费极大,有的是因为耗时太长,都不合实际。 不过就在众人几乎放弃的时候,最后的转机突然出现了。这个转机的出现,不是因为曹乡这个自以为见多识广的穿越者,也不是因为一干经验丰富的老匠人们,着落点反而出现在一直跟在曹乡捣鬼的小族弟曹侯身上。 曹侯提出的方案是先用红柳枝编制墙壁,再在墙壁内外糊上一层泥巴,最后以芦苇编织成草席盖在屋顶。这样的话,全是就地取材,建起来速度很快,建成后住起来也很保暖。 最重要的是,每间房屋只有立柱和房梁才需要用到几根木头。以他们所需的木材总量,并不需要再去外地购买,只需在附近山里辛苦寻找一番,还是勉强能够凑足所需数目的。 曹侯一提出这个方案,曹乡脑海中立马就浮现出前世电视中,曾经出现过的楼兰古城遗址,里面的许多房屋结构不正和曹侯的方法很相似嘛。原本他就对曹侯这位小族弟十分看好,今早的这一番表现更是让他如获重宝。 曹乡立刻拍马决定就采用这个方案,他接下来又给众人做了具体的安排,这也是他第一次在族人面前正式行使自己族长的权利。 他先让十名精壮大汉携带着刀斧和马匹,去附近砍伐一切能看到的高大树木。又派出十五名青壮男子去搜集石块并搬运到谷口,三十五名青壮妇人去搜集红柳枝和芦苇,十名青壮男子负责将剩余的马群赶到山谷深处的草甸,并修建一个简易的石头马圈。 最后,曹乡留下了两名男子和六名妇人,再算上曹侯这小猴子,在自己身旁听用。剩下的人则在几名泥瓦匠的带领下,进行房屋选址和地基平整工作。 这些建造房屋的活儿根本不用曹乡多操心,论起经验来他带来的这些族人,个个都比曹乡的经验丰富无比。曹乡这边还有另外的事情需要他去操心。 山谷一角,石块垒砌的灶台上,摆放着一排四只铁锅。铁锅上头则支着造型有些奇怪的锅盖和几根细长的管子,这些细管是用湖边的芦苇杆制成的。 锅底的灶台中,燃起了火焰,噼里啪啦的响个不停。每个灶台前面都有一名妇人,不时从身旁的柴堆上抓起一把柴火添进锅底。 曹乡则背着手围着每只铁锅转悠着,不时还俯下身去,鼻子贴近锅盖仔细嗅上一阵。 他走到曹侯身后,用手拍了一下这小子的头。这小子转过头来,呲着牙,一副欲哭无泪的模样。 曹乡不由莞尔一笑,曹侯这小子也被他安排了工作,只见他和其他三个人一样,每人双手端着个酒囊,圆口正对着锅中伸出的芦苇细管。 以这小子的调皮个性,同一个动作保持了多半个时辰,也难怪这小子呲牙咧嘴了。 只见芦苇细管末尾不时凝出一滴滴晶莹的液珠,又落入高举的酒囊之中。 没错,这正是曹乡正在进行的蒸馏酒计划。 灶台上的四只铁锅之中,盛满了他昨日收缴上来的酒。每只铁锅中分别倒入了二十袋酒,其中三只是马奶酒,另外一只是粟米酒。 他不时叮嘱着烧火的妇人,一定要控制火候的大小,千万莫烧得火温太高,那样的话水蒸汽可都要跑出来了。 这样的过程持续了一个多时辰,曹乡用手指蘸了一滴刚凝出的液珠,放入口中仔细品味了一下,新凝出的液珠已经变得寡淡无味,几乎闻不出丝毫酒味。 他挥挥手,叫停了烧火的妇人,又吩咐两名壮汉将锅中剩余的酒液倒出来,集中倾倒入一旁闲置的锅中。 刚刚蒸馏出的两种酒他已经尝过了,辛辣味道比之原先要烈了许多,但是还有些不如人意。 接下来,他又吩咐众人将蒸馏出的酒重新倒入锅中,进行第二遍的蒸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六章 调教曹侯 天近中午时分,外出干活的族人们都陆陆续续的回到了谷中。 众人纷纷围拢到铁锅周围,好奇地看着曹乡指挥着几名帮工在进行收尾工作。 在他们眼中,曹乡这个新任少年族长的一举一动都显得十分新奇。 “族长,这就你根据异人传授的上古异术酿制的酒吗?” “族长,俺闻着这酒香味就知道你酿的酒一定不凡,让叔叔们尝一尝吧。” “是啊,族长。六哥我也要喝个够。” 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曹乡蒸馏出的新酒,有几个老酒鬼光闻着空气中四逸的酒气,就已经喉咙鼓动不已。 “哈哈!” 曹乡朝众位族人哈哈大笑着行了一礼,继而说道: “诸位叔伯兄弟,今天是个大好日子,你们有幸得见佳酿问世,小子本该让诸位畅饮一番。但是此酒份量委实不多,小子准备去往高昌国换取粮食,还望诸位叔伯兄弟们多多见谅。” 听到曹乡此言,众人都是一副失望神色,不过曹乡很快话音一转,接着道: “不过今日小子大方做主一回,每人可分得三两酒。小子保证,日后定酿出足量新酒,好让大家畅饮个够。” “族长,老熊我的酒量可是号称千杯不醉,三两酒连润喉都不够,多分些吧。” 说话的是曹乡的一位远房族叔,单名一个“熊”字,长得也人如其名,魁梧的身子好似不知道冷一般,腊月天里竟然也半敞着衣襟,敞口处露出了一片浓密粗黑的胸毛。 此人性子有些犯浑,但战场上却是一名可以力挡数十人的猛士,就算是在当年的归义军中,也算得上是排名前三的悍将。 在曹乡内心的小名单之中,此人也排在他想要收服的首批人员之列。 根据原主的记忆,此人有两大特点:一是嗜酒如命,人送外号千杯不醉;二是此人事母极孝,正是因为舍不下家中老母,在当年归义军战败之时,并没有跟随曹贤顺归降西夏,这也间接保全了他自己的性命。 曹乡对着曹熊抱拳道:“熊叔放心,侄儿不善饮酒,我的份量便送于熊叔了。” 曹熊咧嘴一笑:“哈哈!好!你小子很合俺老熊脾气。” 曹乡又道:“熊叔切记,此酒极其刚烈,易醉人,切不可一次多饮。” 曹熊嘿然道:“小子放心,俺老熊的酒量可海了去,这点酒不算什么。” 曹乡摇了摇头,也不愿在与他理论。以他的估算,这个时代的人喝多了低度酿酒,乍一饮用高度蒸馏酒,身体多半适应不了。 接下来,曹乡吩咐几个族人取出部分酒来,给大家分酒。 不大会儿,每人手中都已经各自拿了两个酒囊散开了。按照份量,每人可分得二两马奶酒,一两粟米酒。 曹乡望着带着好奇和欣喜离去的人群,突然觉得身后有人在扯他的衣袖,转身看去,只见曹侯这小子正一只手抱着两个酒囊,一只手抓着他的衣服,黑乎乎的小手在他的衣袖上留下了几道污迹。 曹乡指着胸前酒囊,高兴地对曹乡道:“十三哥,你看我也分到酒了。” 曹乡听了有些气极反笑,伸手将他怀中酒囊夺了过来,故作严肃地道:“小孩子不能饮酒,饮酒伤身。” 曹侯撇着嘴,狡辩道:“我不是小孩子啦,爹爹答应我后年就给我行冠礼。” 曹乡道:“后年你才十四岁,行什么冠礼。我去和你父亲分说,必须等你十八岁才能行冠礼,以我族长的名义,想来你父亲一定会照办的。” 曹侯不满地回道:“十三哥你不就是十四岁行的冠礼嘛,为什么我不行?” 曹乡道:“哥哥我那时要继承父职,乃是不得已而为之。好了,不争辩这个,让我来尝尝新酿的蒸馏酒。” 曹乡说着,拔开一只酒囊的塞子,举起往口中灌了一小口,顿时间一股混合着奶味的辛辣顺喉而下,直呛得他长呼了口气。 “果然够劲!” 曹乡不禁喊了一声,心中暗道果然还是和前世一样,自己始终习惯不了马奶酒,酒中那股子奶味总觉得怪怪的。 他又取出另一只酒囊,品了一小口,辛辣更甚前者,暗道果然还是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虽然不如前世的酒烈,但也有个分精髓了。 马奶酒经过蒸馏之后,仍然呈一种乳白色,但比之先前要清澈了许多。粟米酒则要成功的多,由原来浑浊不堪的黄色,完全化作无色透明,和曹乡前世所见到的蒸馏型白酒,在外观上几乎没有多大差别。 从口感上推测,蒸馏粟米酒比蒸馏马奶酒更加辛辣,马奶酒的度数应该不足三十度,而粟米酒绝对不低于四十度。 两者有这样的差距也在曹乡早先预料之中,毕竟原来的马奶酒度数就远远不如粟米酒。 曹乡依稀记得前世曾经在某篇报道中读到过,由于酵母菌无法在高浓度酒精下持续发酵,所以传统酿酒法的酒精度数一般不会超过二十度。再经过蒸馏之后,酒精度数会大幅提升,可这份量也大为缩水。 曹乡最后换算了一下产出比,大约三份马奶酒可以浓缩成一份蒸馏马奶酒,而粟米酒略少,需要三份半才能提取一份新酒,也就是新的蒸馏酒如果不卖到原来价格的三至四倍,是要自己贴钱的。 曹乡收了两只酒囊,转身就朝一众族人走去,身后的曹侯却是不依了,不住地扯着曹乡的衣袖。 曹乡耐不过他的颤缠闹,回过身来,想呵斥他几句,可是见了他的样子,又觉得又气又笑。 越相处,他对这位小族弟越加喜欢。 这小子还不满十三岁,字却已经认得不少,早就能够熟读四书五经,现在正在苦读太史公的《史记》,这一点已远超同时代的普通小孩。 但是数学方面的知识却极为可怜,十三岁的年纪只能运算十以内的加减法,就这还是掰着十根手指完成的。 当然,这点怪不得他,而是这个时代的教育就是如此。人们只注重经史诗词,却把术数等扫到一边,归为杂学。 可前世穿越来的曹乡却知道数学的重要性,将之称为科技之基,一点也不为过。前世的小孩子,十三岁大都已经在读初中一年级了,数学方面也已经开始深入学习方程式等内容。 现在回想起来,在他前世工作之后的日常生活中,最经常运用到的数学知识并不是那些大学课堂上高深玄奥的的数学理论,反而是最为基础的乘法口诀和各种数学方程式。 数学方程式的运用之广,曹乡在前世深有体会,不管是物理c化学,还是天文c地理,等等诸学科理论研究中,所运用到的数学知识大部分都是通过各种方程式的方式来呈现的。 即使穿越来到大宋的异时空,曹乡将要涉及的勘探冶金c武器军工等生产领域,还是离不开数学知识,尤其是数学方程式。不论是冶金c火药的材料配比,还是很普通的骑马射箭,数学知识几乎无所不包。 而曹侯这位小族弟,则是他暗中选定的第一个教导对象,决心将其调教成自己未来事业上的一个好助手。 曹乡想板起脸,可终究还是软了下来。不是他心疼这几两酒,而是他深知十二三岁的小孩身体正是快速发育的阶段,体内的肝组织还未完全长成,喝酒容易造成永久性伤害。 他可不想自己选定的这位重要班底,人未长成就已养成嗜酒的毛病。不然自己若是花费大力气培养一个班底,年纪轻轻便已早逝,那岂不是痛煞自己。想想三国时期的那位鬼才郭嘉,不就是因为嗜酒如命,英年早逝的吗? 曹乡曲指在曹侯头上弹了个脑瓜崩,疼得曹侯躲到一旁,抱着头呲牙咧嘴。 曹乡被他的动作逗乐了,想了一会,开口说道:“这样吧,让你喝酒也不是不可以。我给你出道考题,看你能否答出来,若是答出来,我便将酒还你如何?” 曹侯被曹乡的话吸引住了,也忘了抱头呲牙,而是恢复了一副小大人的模样,看向曹乡。 曹乡轻咳一声,说道:“咱们就以我这次造酒为题。假如原来的马奶酒酒精度数为十度,经过我这奇方蒸馏之后,得到的新酒份量为原来的三分之一,那么新的马奶酒酒精度数为多少?注意,我说的份量不是指酒重多少,而是指它的体容量。” 曹侯不解地问道:“十三哥,什么是酒精?”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七章 打探蕃人 曹乡道:“酒精就是呃,酒精就是酒中精华,酒中之精。这是一种特殊的东西,比水要轻,点之易燃,将之涂于伤口有奇效,能防止伤口发炎生脓。” 曹侯恍然大悟道:“那岂不是和油一样?油只能漂在水面,所以油比水轻。油也易燃,我曾将油泼在大树上,呼的一下就着了。油也能涂在伤口防生脓,有一次我不小心磕破了额头,我娘亲就给我抹了猪油。” 曹乡不禁被曹侯的回答惊愕住了,他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支吾了半天,才出口道: “这个酒精与油比较吗?有些特点是相同的,比如你列举的那些,但二者有些方面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比方说,酒精能与水相容,故而倒入水中之后,你看不到它,另外酒尝起来辛辣的味道,就是酒精的味道;油与水不能相容,所以只能漂在水面上,你可以看到它,它的味道也和酒精不一样。” 曹乡摸着脑袋,想了半天,才有些迟疑的抬起头,对曹乡点了点头,道:“我想我大概懂了。十三哥,我想再问一个问题,什么是酒精度数?” 曹乡回答道:“酒精度数嘛,就好比你有一百升酒,其中有酒精十升,那么这种酒的酒精度数就是十度,若是其中有酒精二十升,那么酒精度数就是二十度。这下你可晓得了?” 曹侯这次没有思考,很快便点了点头,说道:“晓得了,多谢十三哥。你一定等我答出来这道题,记住千万不能偷喝我的酒。” 说完,曹侯便蹲在一旁,手中拿着根树枝在地上划拉起来。 曹乡微笑着看了这个小族弟一眼,继续回身朝人群走去。 他刚一走近人群,便被人群之中的热闹劲给吸引住了。 只见两个二十余岁的小伙子,正互相扭打在一起,口中还相互争执着什么。 曹乡走近了才听明白,原来这两人之中的一个人指责另一个人偷喝了他的酒,而另一个人却是打死也不承认。再看这两人红通通的脸面,分明是喝醉了在打架,在前世的现代社会俗称耍酒疯。 其他的族人坐在一旁笑着看热闹,也没有人上去拉架。 曹乡知道,他们曹家向来习武成风,对于族中这类年轻后生互相打闹的事情,只要不闹出人命便不会管,大家也不引以为耻,反而视之为一件乐事,曹乡自然也懒得去管他们。 曹乡来到人群中,立刻便有好些人站起身来,热情地要给他让位置。 他谢过众人,选了块空档坐下来,心中想着怎么问一问族人,喝过蒸馏酒之后,有什么意见反馈回来。 可还未等他开口,便有好几个族人对着他说起话来: “族长,你这酒可真好喝,比起你的酒,咱原来喝的那些酒简直就是马尿不如,就跟水儿一样。” “对!族长这酒可真烈!真够劲!我平时能喝三斤不醉,可喝了族长的三两酒,头就已经晕了。” “你喝了三两才晕,我二两就已经醉了。” 曹乡听了众人之言,只是笑笑,他知道这是因为大家伙头一次喝这么烈的酒,才容易醉。只要日后多喝上几次,习惯了之后,酒量自然渐长,相信在场之人不久后定会诞生一批“半两不醉”c“一斤不倒”之类的新记录。 “那么大家说一说,自家更喜欢哪种酒?”曹乡问道。 “我喜欢粟米酒,够辣够劲!” “还是马奶酒好,奶味很香。” “马奶酒不够烈,小娘们才爱喝。” “胡人多爱饮奶,这马奶酒定合他们胃口。” “对!英雄好汉就要饮此烈酒!有此好酒,才不枉平生沙场走一回!” 一时间,大家的回答此起披伏,选择也大不相同。这其中反应最大的还要数曹熊此人,喝个酒把“英雄好汉”c“沙场”都扯了进来,果然不愧沙场悍将之名。 曹乡估摸了一下,喜欢喝粟米酒的多是些青壮男子,喜欢马奶酒的妇人要更多一些。 曹乡又微笑着问道:“大家,有没有人不喜欢此酒,觉得不如原来的酒好?” 他此话一出,场面一下子静了下来。 曹乡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就知道众人会是如此结果。不过这也进一步证明,他这个新任族长的权威,已经开始悄然在族人心中扎下根了。 他努力摆出一副温和的模样,这幅样子在他年少的脸上显现出来,看上去有些滑稽,若是曹乡照下镜子,定会被自己的扭捏作态笑出声来。 他细声说道:“大家不用担心,各位都是小子的叔伯兄弟,心中有什么就说什么。小子只是想知道结果,看看此酒是否能在胡人那里卖个好价钱,也好多换些粮食。” 他说完之后,还是无人答话,过了好一阵,才有一位年轻的妇人声音诺诺的道:“奴家觉得这酒太烈,刺喉,烧心。奴家还是喜欢原来的酒。” 曹乡起身回了一礼,恭声道:“多谢嫂嫂诚心之言。是小子唐突了,下次再有原酒,定为嫂嫂留上一些。” 年轻妇人慌忙回了一礼:“多谢叔叔,奴家不敢当。” 曹乡重新坐下,心中对于此酒推出后市场的反应有了大谱,看来新的蒸馏酒并不能为所有人接受,还是有相当一部人喜欢低度酿制酒的。但是对于那些嗜酒之辈,新的蒸馏酒无异于如同天上仙酿,愿花大价钱去付出,只为饮此酒一杯。 关于价格问题,曹乡在看到族人们的惊奇反应之后,已经完全放下心来。 曹乡仔细品味过这两种酒,相较于蒸馏马奶酒,他本人倒是更喜欢蒸馏粟米酒一些。不知怎地,他不禁想起了前世最爱喝的青稞酒。 他回过头来,对身旁一位四十余岁的族叔问道:“七叔,附近可有蕃人部落?” 这位族叔名叫曹公绪,是曹氏族中少有的一位有着二十余年行商经验的阅历丰富之人,对于西域各部族的情报可以说了如指掌,特地被族老们派来担任领路人的角色,也是曹乡这位现任族长最为倚重之人,很多涉及当地地理风俗方面的问题,曹乡总会先听一听这位族叔的建议。 曹公绪反问道:“族长可是担心蕃人的骚扰?不过不用忧心,据咱们打探到的消息,这里方圆百里内都没有其他部落游牧,倒是西南两百多里外的深山里,一年多前突然迁来了几个小型的蕃人部落。据说是南边的黄头回鹘占了他们的牧场,还杀了他们不少族人,他们被逼着西迁到了深山。” 曹乡摇头道:“这倒不是安全问题。侄儿只是听闻,蕃人由于长居高原苦寒之地,多喜饮用烈酒,特别是当地一种独有的青稞酒,风味很是独特,侄儿仰慕已久。若是咱们派人前往蕃人部落,大量收购青稞酒,经过蒸馏之后再以高价卖给他们,想必能多换一些牛羊回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八章 建造房屋 曹公绪点头道:“原来族长是在担心族人们的吃食问题。放心,这个事情不难,包在七叔身上。待会儿我便带上几个人去西南走一趟,每人多备上几匹马,两天就可以走一个来回。” 曹乡站起身,取过一只装满酒的酒囊递到曹公绪面前,高声道:“那就麻烦七叔了。此去请务必带上一批咱们刚酿出的这种烈酒,让那些蕃人也尝一尝咱们曹氏的佳酿。若是能不花费金银,只用这烈酒交换他们的青稞酒,那就更好了。” 曹公绪接过酒囊,仰头灌了一大口,哈哈大笑道:“族长莫非忘了你七叔行商的老本行?就凭咱们的曹氏佳酿,对于那些嗜酒如命的蕃人,就好比那天上玉帝老儿的琼浆玉液,老子一定狠狠地宰那些蕃人一笔。” 曹乡笑着调侃道:“这般侄儿就放心地在此恭候七叔凯旋了。山里风寒较重,七叔多带几壶酒去,也好路上饮用。不过莫忘了此酒刚烈,极易醉人,莫从马上睡着了跌下来。” 曹公绪哈哈大笑着摇了摇头,对于曹乡这个族长侄儿的调侃并未往心里去,而是转身招呼了几名骑术出众的族人,抱起地上十几只装满新酒的酒囊,往远处牵马去了 却不说曹公绪领着人往西南去寻蕃人部落,曹乡这边则吩咐余下众人继续出外劳作,争取大家伙今日能住上房子,实在是他再也受不住夜晚露宿时的刺骨冷风了。 至于四五个醉得人事不省的族人,曹乡也让人将他们抬到避风处,多盖些衣物,旁边再升上堆篝火,免得受了风寒。 他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只觉得自己手下人手不够,他可不想再出现伤病减员的悲剧发生。 曹乡随着建房的几名匠人,来到了建房之处。 按照他的规划,现在的起家阶段,先修建十六间房屋,其中一间位于谷口处,供平时的守卫休息,其余十五间全部选址在顶层台地的边缘,临近中间台地的位置。 妇人占去其中七间,每间能住六人;男子占去其中七间,每间能住下八人;剩下一间他准备独自霸占,毕竟他这个族长总归有些特权不是,让他去和别人挤在一起,成何体统?最多拉上曹侯这个小族弟和他挤一挤也就是了,也好方便自己晚间好好调教一下他。 谷口内侧的房间大体已经建好,房梁已经铺上,只差最后一步房顶的芦苇席。 十几丈宽的谷口已被堆砌起了一道一人多高的石头墙,只在中间留下三丈宽的一道口子,这其中又被山溪占去了大半,余下的则是条进出的道路。 几个壮汉正用木材和红柳条编制着两扇巨大的木门,打算安装在谷口石墙的缺口处。 曹乡看了看这进度十分满意,但很快一个问题就萦绕在他心头怎么也散不去,正是那条溪流明显是个大漏洞,但以现在的条件根本无法排解。他隐约记得,在古代多如繁星的攻城战之中,就有许多次敌人从水门攻入城池的战例。 他招来一旁的一名老匠人,将自己心中所虑讲了出来,老匠人却是不慌不忙地给了他好几个方法。原来这老匠人当年跟着归义军南征北战,也不知打了多少场城池攻防战,经验无比老道。 老匠人提出的最普遍办法,就是等城墙建好之后,于水门下扎起重重铁栅栏,足以抵挡外敌从水下秘密潜入。 曹乡暗暗将此记在心里,回身朝谷中行去。 途中正好路过众人中午休息之所,只见曹侯这小子还趴在原地,手中树枝不停地在那儿划拉着,地面上呈现了一大片连曹乡也看不懂的奇怪符号,而曹侯本人沉浸在其中,好像完全忘却了身外的世界。 在曹乡看来,这小子此时已经将近入魔了,他也没想到自己只是随便提了个问题,曹侯就表现出了如此执拗的好奇心。 他可不想自己的小族弟变成疯魔,就如他前世见过的一些数学家们,为了研究几乎将自己搞得废寝忘食,完全不通人情世故。他觉得还是一个活泼调皮的小族弟,更加可爱。 他上前几步,一把将曹侯从地上拉起来,就往山谷深处走。 曹侯被曹乡拖拽着往前走,抬起头有些迷茫地看了曹乡一眼,又扭过头去,一对儿眼神直盯着身后地上他自己画的那一堆奇怪符号,努力向后挣扎了几下,想要挣脱曹乡的魔掌。怎奈他力气不如人,还是被曹乡硬薅着往前走去。 最高的台地边缘,十五间房屋骨架已经建好了大半,男人们沿着墙壁在一层一层的往上编制红柳条。 几个妇人则每人端着个盛满了稀泥的盆子,用手往柳条墙壁上糊泥巴,掺杂着枯草的稀泥不仅弄脏了妇人们的双手和脸蛋,就连胸口的衣衫都被泥点玷污了不少。 这几个妇人曹乡都认得,正是上午和他一起蒸馏酒的几人,其中有几个年少些的长得颇为秀丽,此时也完全顾不上那满身的泥污,让曹乡在一旁看了都有些为之心疼。 几个领头的老匠人见到曹乡过来,慌忙起身迎了过来。 曹乡忙朝几人躬身行礼,口中道:“此番全凭几位叔伯在此坐镇,以致于进展如此迅速,让侄儿心中犹如有了根顶梁柱。侄儿在此谢过诸位叔伯了。” 为首的一位老匠人忙笑着摆手道:“哈哈,族长言重了。老夫身为曹氏族人,自当奋不顾身相助。几间小小的房屋,又岂敢承受一个谢字。” 曹乡回道:“当得,完全当得。诸位叔伯,可否领侄儿查看一番?” 为首的老匠人说道:“族长请跟老夫来。” 为首的老匠人一边在前面领路,一边给曹乡介绍着房屋的布局。 “族长请看,左边这七间由族中男丁居住,右边这七间由族中妇人居住。左右两边隔开较远,不仅两边起居方便,也不怕传出去,被族里的闲人嚼舌根子。” 曹乡认可地点了点头,之前他做计划时根本没有留意到这些,这些老匠人能布置得如此合理,显然是考虑到了方方面面,果然不愧是经验丰富之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九章 男女大防 现在大宋的风俗可不如他前世那般开放,这些男女之间的事情平时无事还好,可一旦真出现状况,处理起来也最为麻烦,让人能够愁断肠。 这里的四十多个妇人都是族中外娶来的媳妇,很多丈夫都惨死在了党项人的刀下,她们自己也成了寡妇,其中不乏只有二三十岁的年少妇人;而族中那五十多名男丁也都正当青壮之年,未成婚的小伙子有一大把,正是精力满溢c欲火无处释放的年纪。 这些光棍和寡妇同处一地,日久天长相处下来,就好比那天雷与地火天天近距离的摩擦,你若说不勾出几朵火花儿来,就连曹乡都不相信。 这种事情若是放在后世,左右不过是双方携手迈入民政局,再花上九块钱人民币的结局,曹乡可以连眼都不眨一下。 但这事儿放在大宋这个年代,那可就难以处理了,小叔与嫂嫂通奸c兄长与弟媳通奸c叔伯与侄媳通奸,情况无外乎这几种,想想就让人脸臊得慌。 至于现在这个时代的传统处理方法吗?那可就是骑木驴c浸猪笼之类的玩意儿,想想就让人恶心胆颤。 而且这种事情几乎所有的家族之中,为了怕家丑外扬,一般不会通过官府处理,而是由族长召集族人私下行刑。可他曹乡现在就是曹氏一族的族长啊,难道让他亲自下令去绞杀一对儿只是因为通奸而被抓住的男女吗? 想一想他就被惊吓得背后直冒冷汗,连他的贴身衣衫都打湿了。下意识地,他撩起素色氅袄的下摆,直到有一丝冷风儿灌进后背,那股子冰冷才让其稍微平复下来。 现在想一想,这个族长职位也不单单是职权与担当就可以完全概括得了的,还有一个无形的大坑在等着他去跳呀!而且这大坑实在是太可怕了,让他光去想一想,就觉得连肝儿都颤了。 他决定了,必须将此事当做第一要务去抓。男女大防,防不住也得防,防得住更要防,一刻也不能放松。 他决定了,今晚就得给全体人员开个大会,宣讲一下男女大防的政策。还得安排几个老成持重的族人,给他时刻盯着这些男女族人们,绝对不能让他们有哪怕半丝的解开裤裆的机会存在。 他还决定了,等过上些时日,必须召集所有的族老来议一议这个事儿,必须想出个一劳永逸的法子,他绝不允许自己脑袋上时刻顶着这么一个不知何时就会爆炸的玩意存在。 他必须说动所有的族老,让那些族中未婚的男丁和丧夫的寡妇们相互结合一下。 至于理由吗,他已经想好了。 一是守着大好资源,绝不可肥水流入外人田; 二是增加添丁进口的条件,为壮大曹氏一族添砖加瓦,做出他们应有的贡献; 三是让那些独自撑起一个家的寡妇们,能摆脱不应该让她们承受的肩上重担,也让那些嗷嗷待哺的小伙子们,心理和生理上能够得到双重的慰籍,让他们双方都能够安定下来,更好的为曹氏一族奉献热血和青春; 四是最为重要的,也就是让曹乡能够摆脱头顶的炸弹,他可不想做一个亲自下令绞杀热恋男女的刽子手。 结成一对鸳鸯,就相当于少了一个炸弹;全部名花有主,更可得享天下太平。 这一边曹乡脑海之中刚刚经历了一场天翻地覆的风暴,那一边为首的老匠人也停下了脚步。 曹乡收回神来,循着老匠人的眼神看去,只见原地赫然搭起了一座方形大屋,红柳条墙堪堪编好,连泥巴都还没有糊,房顶更还是虚无之物。 论面积,足足能供百余人轻松立足其间。与之相比,两侧那一排房屋,真正可以称得上是间名副其实的小房子了。 不用老匠人们介绍,曹乡就已经知晓这间大屋一定就是属于自己的那间了,只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面积会这么大。 他清晰记得早上与几位老匠人商议之时,自己略有些不好意思地向他们提出自己想要一间单独的房屋时,老匠人们并没有反对,每人都是一副好像就应该如此的模样,全部都默然地答应下来。 而且自己当时也没有要求房屋的大小,在他自己看来,能有间单独的房子就已经属于监守自盗,滥用族长职权了。他哪里还敢去奢求房屋的面积大小,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不求与其他房屋同样大小,只求能容自己一个人躺下时,可以撑开腿来的小房子就好了。 不过现在看来,他先前的心理准备是白做了。他没想到这几个老匠人在如此困难的时期,竟然默默地为自己作出了如此惊人的成果。 曹乡真不知是该感谢他们,并将他们好好夸奖一番,还是应该严律己身,摆出一副拒绝罪恶腐蚀的样子来。 曹乡这一刻感觉内心好纠结,不过最后还是用身体作出了诚实的选择。 他没有说话,只是嘴角微翘地瞥了为首老匠人一眼,而一旁的为首老匠人则是默默低下了头。 曹乡心中腹诽:看来自己这个前世来的人思想还是有点落伍,完全跟不上现在这个时代的潮流。 他们几人看过一排房屋之后,曹乡并未再去观察马圈的修建进程。 他现在内心有点乱糟糟的,根本懒得再去跑那么远看一个马圈,这最高处的台地视野极其开阔,只需站在原地抬首远眺,就可以看到远处奔驰的一片马群。 在离马群的不远处,一个不大的圆环应该就是新修的马圈了,几个移动的小黑点应该就是正在那里忙碌的族人。 曹乡重振心情,抬首扫视着这片广阔的山间谷地,故作豪气地高声道: “这山谷日后作为我曹家重新崛起之基业,岂可无名?我看这谷中内蕴三级台地,正合三才之义,不如就以天c地c人称之如何?” “好!好!妙哉!天台c地台c人台,我曹氏阖族居于天台之上,战马也放牧于天台之间,真可谓是天兵天马!直待天兵出世之日,必将这方天地杀他个天翻地覆,也好还我等一个朗朗乾坤c昭昭日月!” “好一个昭昭日月,依老夫看,不如此谷就叫它日月谷如何?” “好一个日月谷!” “此名甚佳!” “我也赞同!” “甚合吾意!” “好!” 这边曹乡刚引出个话头,心中已经打好了腹稿,准备来上一段慷慨激昂的豪言大论。 可还没等他最终拍板,那边几个老匠人就已经你一言我一句,将这个山谷的命名权给他抢了去。就连他身后的小跟班曹侯,也不合时宜的高喊了一个“好”字。 这让一旁的曹乡心中暗自不爽,山谷的命名权不是应该由他这个族长来承包的吗?这些人竟敢抢他族长的风头,真是岂有此理。 他心中不断腹诽:“日月谷,岂不是隐喻为明?你以为这是活在三百年后的我大明吗?现在才是大宋初年好不好,到底是你们穿越了,还是我穿越了?日月谷,这名字也忒难听了,哪有我三才谷好听?” 怎奈现在正是他急需用人之际,也不好拂了众人高涨的热情,最后他也只能违心的随着众人点头同意了。就这样,日后一个威震华夏的地名,在曹乡极不情愿的情况下确定了下来。 曹乡转身对几人道:“这片日月谷乃是上天赐予我曹氏一族的宝地,咱们绝对不能轻易损坏。这其中水源又是重中之重,事关我曹氏一族安危,不能受到丁点污染。咱们必须叮嘱族人,绝不可随地排泄,还有那些随意撒泼的马儿,将它们赶到远离水源的区域吃草去吧。” 一位黑须老匠人点头应道:“族长之言,实乃真知灼见。” 为首老匠人也点头赞同道:“粪便极易污染水源,而我等饮用之后又极易滋发瘟疫,合该严厉禁绝。老夫今有一策,可将水源区域以栅栏围之,当可杜绝马匹排便污染。” 曹乡略一思虑,便开口回道:“嗯,此策甚好。虽然水源区域略为广阔,工程耗费颇大,但可以依策而行。待侄儿过几日赶往高昌国,顺路多采买些木材回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章 夜半放水记 为首老匠人手指着远处,说道:“族长请看,那里就是我等修建的茅厕。男左女右,各自一间,现已完工。” 曹乡抬头看去,只见数百米外紧挨着崖壁的空地上,突兀着矗立着两间小屋,只用红柳枝编起了墙壁,外层也糊了泥巴。可能是由于正好离屋顶不高处,从崖壁上伸出一块巨石,将两间小屋完全遮在了下面,所以小屋也都省去了铺设屋顶的工序。 这两间茅厕相隔只有几步远,各自小门背向而开。茅厕总体来说选址极好,又远远地避开了任一处水源,看来负责选址的那位老匠人,眼光一定是极为独到。 其实,曹乡心中还在想着洗澡的问题,但考虑了一番,最终没有提出来。 浴室问题先不急着解决,毕竟这里不是南方潮湿天气,需要每天冲凉不止。西北的冬季干冷无比,就算三月半年不洗澡也不会觉得太难受,就算干活时累得满身大汗,寒风一吹立刻便风干了。 现在的条件还是太过艰苦,等一切走上正规,他计划着将天坑中那处温泉引流出来,修建几间屋内浴池,也让这些跟着他折腾的族人们好好享受一下人生。 曹乡正思考着,突然远处传来一阵骚动的声音,抬眼望去,只见一群青壮男丁正从谷口的方向往这里赶来。 这群人每个都牵着两匹马,马背两侧分驮着些粗细不一的木头。最扎眼的是其中一匹马背上,趴着一个粗壮的人影。 细看之下,这人的整个身体都被一圈圈的绳子绑缚在了马背上,既不挣扎也不吵闹,反而是一副失去了知觉的样子。 曹乡心中一惊,一种不祥的念头瞬间从他心头升起:莫非这些人出去伐木,有人出了意外,需要捆在马上才能驮回来?还是他们出外抓回来的俘虏,被捆来了? 这两种猜想,对于他们这处刚刚建立的营地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情。 马上那人的囧样不仅引起了曹乡的注意,附近的其他族人们也都瞧了个一清二楚,刚刚的骚动声就是跑过去围观的族人们发出来的。 曹乡猛跑一阵,不一会儿便来到了这群族人跟前。 他走近去看,下一刻突然“噗”一声,竟忍不住笑出声来。 马上这人全身完好,面孔他也认得,正是他十分在意的那位猛将曹熊。只是他现在被人捆在马背上,粗犷的脸庞也红润得很,嘴角垂下的细丝唾液将马背上的毛发都浸湿了,还不时发出阵阵“轰轰”的打呼声,对周围人群喧闹的声音完全没有察觉的意思。 曹乡走上前去,招呼身旁的几名围观族人,说道:“大家别再看了,都来帮把手,一起将熊叔抬下来。” “族长说的对,咱们别看了。这老熊若是醒过来,晓得咱们瞧见了他这副醉酒的熊样,还不得恼羞成怒,找咱们拼命。”旁边一位族人戏谑地大声说道。 他的话声刚落,立刻引得周围人群一片高声哄笑,曹乡也被这人的话逗得大乐起来。 很快,在众人合力动手的情况下,不一会便将曹熊平放在了一旁的草地上,曹乡将身上的素色氅袄解下来,盖在他的身上。 忙完这些,曹乡回过头找来一位和曹熊同行外出的族人,一番询问之后,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原来曹熊这次外出将他先前的提醒当成了耳边风,在伐木的过程将身上的六两酒都一口气灌进了肚子里,还没等他回到山谷,就在马背上醉醺醺的睡了过去。同行的族人发现之后,怕他从马背摔下来,直接用绳绑在马上给带了回来。 了解了事情原委之后,曹乡也不禁莞尔,他这位熊叔论身条不下两百斤,平日里威猛得很,没曾想竟能闹出这般笑话来,委实可爱得紧。 曹乡吩咐一名族人专门留下来照看曹熊,直到他醒过来才能离去。 他自己则又起身走开了。 傍晚时分,就在曹乡所属的那间中央大屋之内,曹氏一族第一届男女大防宣讲会正式召开。 满屋的青壮男女沿着截然分明的界线,按照性别归属不同分座两侧,台上曹乡讲得声情并茂c唾沫横飞,台下观众鸦雀无声c满脸羞红。 一个时辰之后,宣讲大会宣布成功闭幕。 曹乡又将自己选取的几位老成持重的族人留了下来,加开了一个会后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如何做好监视男女大防的布控工作,曹乡在会上严厉要求在座的每个人,都必须做到严正己身c严防死守c严惩不贷c严责到人的“四严精神”。 散会之后,曹乡躺在地上的芦苇席上,透过那还没有封顶的天窗,仰望着无限星空,竟有一种虚脱的感觉。 他是第一次感觉穿越之后,生活是如此之累,好像整个心脏里的血液都凝固了。他好怀念前世的生活,怀念那一幕好像永远都是灰蒙蒙的,怎么也寻不着星星的熟悉夜空。 方形大屋的正中央,曹乡席地而眠。整间大屋只有他一个人,连张家具都没有,显得空荡荡的。 四周坚实的墙壁让梦中的曹乡,享受到了一份久违多日的温暖,但还是不时有从天窗中窜进来的冷风撩到了他的身上。 过了一会儿,曹乡翻转了一下侧卧的身体,只觉得头有些嗡嗡的,被冷风吹得头痛。 他突然坐起上身,从一旁胡乱抓了一件衣物披在身上,从地上爬起来就往屋外走。 他身上的这件衣物,正是白日里披在曹熊身上的素色氅袄,早在傍晚开会前曹熊就给他还了回来。曹乡还记得,当时的曹熊满脸赧涩,完全不见了平日里的豪爽,低头支支吾吾了半天,才吐出一声“多谢”,便疾步而去。 曹乡迷迷糊糊地打开屋门,走出来略一拐歪,就近靠着墙壁站定了,双手不自觉地解开裤带,那话儿也露了出来。突然一阵冷风刮过,冷得他打了个激灵,瞬间睡意就消去了大半。 下一刻,他的身子猛地一顿,手忙脚乱地快速提好裤子,赶忙回头扫了一眼四周,只见四周黑漆漆的,一个鬼影都没有,他一颗心才松懈下来。 他抬头看了一眼茅厕的方向,可惜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他缩着身子,犹豫着该如何释放膀胱中即将爆炸的尿意。 趁着四周无人,就地解决? 可是他想起白日里刚刚跟族人们千叮咛万嘱咐过了,绝对不可随地排泄。现在他这个族长还是决策的提出者,若是他亲自破坏了这个规矩,那岂不更是严重。 若是让人碰到了,恐怕比之白日里曹熊醉酒后的憨态更甚百倍吧,他可不想去承受族人们背地里的指指点点。 内心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 他摸着黑,一步一步的挪到了茅厕附近,又小心仔细地确认过了,是左边的那间茅厕不会有错。 他这才进了茅厕,解开裤腰带,不多会儿,一股汹涌的洪流便伴随着阵阵畅快的爽意宣泄而下。 一会儿后,曹乡终于释放完尿意,心里轻松了不少。 他提上裤子准备转身出去,突然听到一阵急匆匆的碎步声从远处传来,声音越来越靠近,接着这脚步声便走进了隔壁的女厕,瞬间停了下来。 一阵悉悉索索的衣服碰撞响声过后,一阵激流声又猛地传如曹乡耳中,在这寂静的深夜里显得极为刺耳。 曹乡也不敢乱动,生怕自己这边的任何响动都会惊扰到隔壁的陌生人,若是引得这位陌生人在深夜里尖声大叫,那他可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渐渐地,隔壁的声音缓缓停歇下来,不一会儿那阵急匆匆的碎步小跑声再次响起,并且渐渐远去,消弭在远处那看不见的夜色之中。 曹乡这才放心地转身出了茅厕,朝住处走去。 可他刚摸索着走到半路,前方突然想起一阵男子的低声断喝:“谁?谁在那里?” 曹乡也被其惊了一跳,本不想回应他,可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张口应了一句:“是我。” 下一刻,对面就传来一阵略带欣喜的说话声:“原来是族长啊,我是你九哥。” 曹乡慢慢走近了那人,两人一照面,曹乡这才看清楚对方的长相,果然就是他族中那位排行第九的兄长。 曹乡他九哥随口问道:“族长,你也去上茅厕方便了啊?” 曹乡应付得答应着:“对。你快去吧,别憋得尿了裤子。记得早点回去睡觉,明日还有活儿要干呢。” 曹乡这位九哥拍了拍胸脯,保证道:“族长放心,这大冷的天要人老命,我才没那闲心去黑夜里瞎转悠。族长,什么时候给咱们兄弟一人配只夜壶?” 曹乡随意地回了一句:“放心,会有的。我先走了。” “嗯。” 随着这嗯声远远飘来,背后的身影也快速消失在了黑夜里。 曹乡走在黑漆咕咚的回屋路上,不禁心中纳闷:怎么大家今夜都尿急吗?这大半夜里,那么多人非要集中在一块赶赴茅厕,这到底是中了什么邪? ps:读者君a:马地,夜半放水记?作者这章真是太能放水了,也不怕把自己淹死。 读者君b:白云子从头到尾全在水,没一点干货,水得这么明目张胆,也不怕肾亏! 白云子:亲,水水更健康嘛。 读者君a:水个屁,白云子就是个水货! 读者君b:白云子一定是个智障。 白云子:谢谢作者君们的夸奖。 读者君a: 读者君b: 白云子:亲,亲,你还在吗?别忘了点击收藏推荐吆!我会继续水下去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一章 踏山寻矿 西域的早晨天地之间格外野旷,日月谷关闭着的柳条大门缓缓打开,几道显眼的影子从山谷中纵马而出,欲向远方奔驰而去。 看守谷口的两名守卫正欲将大门闭合,几名骑士还没有跑出多远,为首之人突然急勒住马,回转头对山谷守卫喊道:“二位族兄,我等此去,多半日就会回返。谷中族人性命全赖二位族兄在此守好谷口,切记不可偷懒耍滑。” 谷口两位守卫笑嘻嘻地大声回道:“族长放心。路上小心,速去速回。” 这为首之人正是曹乡。听到两名守卫完全不上心的回话,马上的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也不知该作何感想。 刚刚出谷前,这两位守卫一直寻不见人影,喊人也无人答应,最后还是曹熊破门而入,将这两位睡得正香的守卫从屋中提溜了出来。 经过昨日一整天的磨合,现在山谷中的建设已经能够自行运转,也不需要曹乡这个族长再亲自坐镇。于是,他今天一大早便只带了几个族人准备外出一趟。 现在日月谷中,除了新建起的几间简易的柳条泥房,可以说缺衣少粮,再这样坐吃山空下去,根本就坚持不了几日。寒冬腊月里,根本种不得粮,也无牛羊可牧,为今之计唯有向别家采买,怎奈他的存银本就不多,就算全部拿来买了粮,也不过是多耗个一两月而已。 现今的长远之计还是开源节流。节流方面,再是节省也根本没多大作用,毕竟万事开头难,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 于是曹乡只能在开源上多打主意,而他唯一最擅长的也只有前世最为熟悉,也极为拿手的开矿与冶金。 这两方面他也并不是全部精通,反而是各有侧重。 前世的他十余年都是以找矿为生,对这西北与青藏一带可以说踏足了个遍,哪个地区有什么矿,哪个矿储量如何,怎么去开采,他可以说是门儿清,几乎可以说是信手拈来。 只要是他能涉足哪片地盘,再给他充足的人手,他就敢打包票在短时间内开采出大量的矿产来。在这个时空,在开矿方面,他若是自称天下第二,那绝对没人能称第一。 当然,在现今这个冶金极其原始的大宋时代,就算是他能开出再多的矿,那也得能卖的出去,换得到钱才行,除非他直接采出来的就是作为天然货币的金银铜。 可惜他现在立足的这一片区域并不以盛产金银而著称,即便是他记得的前世几个小金矿点,也基本全是几百米深的深埋矿床,根本不是现今的原始开采手段所能进行的。 有关另一方面的冶金知识,曹乡前世也只能算得上入门级别,毕竟他所学并不以冶金为主,仅仅只是略有涉及。在外人看来,采矿与冶金几乎没多少分别,但是对于曹乡这种业内人士看来,那真可谓是隔行如隔山。 前世的他虽然修过几门有关冶金的课程,从业十余年也在和冶金行业的人交往之中耳濡目染了十余年,但离精通冶金还是有着天大的差距。 他也只敢保证,凭着自己比这个时空的绝大多数人领先千年的冶金知识,做到起步更加容易一些,中途也能少走许多弯路。 今天他一早出门的目的,就是打算将记忆里附近区域的几处矿产地找出来,然后再派人前来开采。 若真说起来,这附近百里之内的地下埋藏的矿产还是极为丰富的,种类也极其多样,足有十五六处之多。 但是曹乡排除了一些现今尚无法使用的某些矿产种类(譬如锂c铝等)之后,再根据它们各自的开采难易条件,只将其中七处保留在了自己的清单之内。 这其中包括两处铁矿处煤矿处石棉矿处硫磺矿处萤石矿以及一处石膏矿。这些矿的储量若是放在前世,连小型矿床都很难挤进排名去,但是放在现今时空,足够曹乡肆意浪费的了。 曹乡带着几名族人,沿着蒲昌海的湖岸纵马疾行了片刻,便来到一片开阔溪谷外。 他骑在马上,抬起头,目光越过远处那高耸的山峦,只见山那边的天空尽头,红彤彤的太阳已然升起,阳光洒落在山峦中的雪峰上,映出一片片淡淡的红晕。 眼前这片溪谷夹在两山之间,却是极为开阔,谷内也没有多大坡度,到处都是枯黄的杂草。特别是谷口外这一片巨大的山前洪积扇,野草长得极高,土质也应该更为肥沃。 曹乡下得马来,往下跺了跺脚,地下的土壤感觉绵绵的,质地松软得很。他又俯身从地上抓了一把泥土来看,竟全是充满了腐殖质的黑土。 曹乡这一下可真是来了兴致,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是一趟早就计划好的找矿之旅,竟还能碰到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这黑土的土质虽然比不过东三省北大荒那黑得流油的黑土地,但是比起前世他老家那些黄土地可就要肥沃得多了。更为难得的是,这里的土地依山傍湖,有着充足的灌溉水源,而且距离日月谷仅有四五里路程,来往耕种也很方便。” “这里的田亩面积嗯,若是全开垦出来,足有千亩吧。可惜我没有那么多人手,还是先从临湖和沿溪的这一片着手为好。明年开春先种它个三四千亩地,足够我曹氏一族吃它个几年,都绰绰有余了。” “对了,还有化肥呢,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呢?小学生都知道农作物生长的三大必需元素:氮肥c磷肥c钾肥。磷肥那玩意弄起来太麻烦,我这里一没鸟粪,二没南方那么多的磷矿石,还是算了。但是氮肥和钾肥吗,这边可是有大把现成的氮钾复合肥。” “若问这西域除了沙子和石头,还有什么东西最多?自然要数盐湖无疑。这千里之内光盐湖就有十几个,若放着它不管,岂不浪费?” 曹乡愣在原地,一时间开动起了无限的头脑风暴,幻想着在不久的将来,一车又一车的化肥从无数盐湖之中源源不断地运往中原,到时候中原粮食亩产翻了一番又一番,而他自己也将因为这一件开天辟地的壮举,成就一位名列青史的不朽人物。 “熊叔,族长莫非是失心疯了?” 一位二十余来岁的年轻族人转过头,对身边的楚熊悄声说道。 “小兔崽子,别瞎说,不然俺老熊割了你的舌头。” 楚熊狠狠拍了一下这年轻人的后脑勺,没好气地骂道。 说完,他转头扫了曹乡几眼,可是他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族长手里抓着把黑土,傻乐了有半个时辰了吧,莫非族长他真的 想到这里,楚熊不禁皱起了眉头。其实他心里对这位新上任的族长小侄子,一直都不怎么看得上眼,想当年他在归义军中的地位,比这小子不知要高出多少倍,这小子当年连给他提鞋的资格都不配。 就在前几日,这小子突然水涨船高成了族长,他曹熊心中可是百般不愿,但上面有几位族老压着,他也不敢不从。 但自从经历了昨日的造酒和醉酒一系列事情之后,他对于这位族中侄子的想法,开始有了很大的改观,也许真像族老们所说,这位小侄子注定将是带领他们曹氏一族走向振兴的天选之人。 曹熊带着疑惑走上前去,轻轻拍了拍曹乡的肩膀,试探地问道:“族长,你没事吧?” 曹乡转过头,高兴地道:“熊叔,你看这土有多肥,这一大片只要开垦出来,可都是上好的良田啊!” 曹熊愣了愣,说道:“地是好地,但现在年还未过,谈这个是不是早了点?你不是说好,要带我们去找矿的吗?” 曹乡也是一愣,暗自叹道:这汉人种田的种族天赋,还真是深刻在每个汉人的骨子里。自己都穿越到大宋了,也没能幸免! 他急忙点头应道:“侄儿一看到这么好的地,把正事儿都给忘了。还请熊叔和各位叔伯兄弟多多海涵,咱们这就出发!” 曹熊几人纷纷回道:“无妨。” 几位曹氏族人不再耽搁,在曹乡指定了一个方向之后,他们一行人再次启程,很快便隐入了群山之间,不见了踪影。 半个时辰之后,一片布满碎石的半山腰处。 曹乡对身后的几人道:“到了,就是这里。” 一名耐不住性子的年轻人往山上瞅了一眼,满脸疑惑的道:“这不全是石头么,铁矿在哪儿呢?” 曹乡轻笑一声,手指着某个方向,说道:“廿三叔,你看那儿,那些凸出来的黑色条带就是铁矿了。” 这位被曹乡叫做廿三叔的年轻人明显还是有些将信将疑,但又怕再出言会犯糗,手脚用力往山上攀去,不一会便来到曹乡所指之处。他俯下身仔细研究了半天,也没看出这黑乎乎的石头玩意,到底和自己以前见过的铁有什么名堂。 后面的曹乡几人也随着他先后赶了上来,都好奇地蹲下身研究起这些黑色的石头来。 “族长,这些黑石头好硬好重啊,你怎么看出它们就是铁矿?”又一名好奇的年轻族人手里掂量着一块地上捡起的黑色石头,不解地问道。 “把你的刀抽出来,放到这些黑石头上面试试,一试你就明白了。”曹乡自信的道。 其他几人听了心中好奇,纷纷抽出自己腰间的长刀去试,这其中又属楚熊动作最快,他也不知从身体哪个部位掏出把寒光凛冽的匕首,贴在黑石头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磁石、石棉 不过片刻,他便惊呼起来:“这黑石头吸住了老子的匕首,这是什么鬼玩意?” 那位曹乡的廿三叔好像悟到了什么,兴奋地道:“熊哥,吸铁的只有磁石,我在书里读到过。《吕氏春秋》有云:慈石召铁,或引之也。” 曹熊大眼朝他一瞪,不满地道:“大声嚷嚷什么!不就是磁石吗,老子又不是没见过,还拽什么文,欺负老子读书少是不?” 曹乡的廿三叔原本兴奋的样子,被曹熊一唬,瞬间蔫了回去,喏喏的低声支吾道:“我没有,我只是” 曹乡怕他越描越黑,赶紧上前打断道:“熊叔,你别看这些黑石头长得不起眼,它们确实就是磁石,又可称之为磁铁矿,里面含铁足有七成之高,乃是上好的炼铁材料。” 曹熊回道:“既然能炼铁,确实是好东西。可就凭这么一小片黑石头,顶多能炼制个几千斤生铁,又有何大用?” 曹乡微笑着道:“地面虽看着不多,可是地下却多得很,以侄儿保守估计当不下千万斤。” 其实这还是曹乡少说了,前世他曾经亲自来过此地,当时这里为了开采铁矿把半座山都给挖空了,据统计总储量足有万余吨。刚刚曹乡说得千万斤,乃是他将实际储量换算成宋初重量单位,又再次减半的大致数目。 楚熊咂舌道:“我的个乖乖千万斤?哪怕是给全天下所有当兵的,一人炼制一把刀都够了吧。” 曹乡摇摇头笑道:“不够,这天下可比咱们知道的大多了。再说,咱也不能只练刀不是,铠甲c箭头c菜刀c铁锅c农具等等好多东西都需要铁,铁这东西当然是越多越好,咱们用不了,还可以卖给其他人嘛。” 曹熊立刻板下脸,厉声道:“族长,贩铁万万不可啊!自古以来,盐铁皆是朝廷专卖之物,怎可轻言贩卖?咱们附近除了咱们,尽是胡人,难道族长还想贩卖给胡人不成?须知胡人本就兵强马壮,我汉人所持者无非是人多器利,若是再让胡人多了铁器之利,我等汉人又怎么去与之相抗?” 曹乡笑着解释道:“熊叔莫担心,侄儿心中自然明白此理。若是日后炼出铁来,自然是先供足我曹家兵丁所用,至于贩卖胡人之事,待我等实力强大之时,再提就是。侄儿学得的上古异术,能够大量炼出比铁更好的钢来,有了好钢我等还怕手持铁器的胡人吗?” 曹熊将信将疑的道:“我虽不懂的打铁,但也常听说好钢无不需要千锤百炼,方可获得。族长,真有能大量炼制好钢的异术?” 曹乡点头答道:“是不是大话,熊叔拭目以待即可。” 曹熊道:“若真如此,也不亏我与族长在这荒山里辛苦一遭。” 曹乡转身往山下走去,边走边大声招呼众人:“走!小子带诸位叔伯兄弟去另一处铁矿,那里的铁矿比这里还要多。” 一个多时辰之后,曹乡带着几位族人在山里兜兜转转,终于来到了一片略显奇特之地。 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座百余丈高的大山,看其形状与山里其他的山峰并无多大差别,但是自它半山腰往上却是一片锈红之色,宛如给这座山峰戴上了一顶褐红色的帽子。 在地质学中,管这种奇怪而常见的现象叫做“铁帽”,因为这锈红色是由于山上富含褐铁矿所致,而在这顶帽子之下,则是另一种更为常见的铁矿石——赤铁矿。虽然其中铁的品味不及磁铁矿,但储量却最为丰富,像眼前这座山之中的铁矿石储量,足有数十万吨。 曹乡指着眼前的山,略显自得的对曹熊问道:“熊叔,看到了吗?眼前这整座山都是铁矿,你说咱们的钢铁够不够用?” 曹熊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的山,结结巴巴的回道:“这这些都是铁矿?够了,够用了。” “走,再去找下一座矿。”曹乡朝众人一挥手,当先朝山下走去。 前世这种重复过无数次的类似场景,仿佛让他一下子回到了那个高呼祖国四个现代化建设,满是激情洋溢的青春时代,兴致瞬间燃起,心绪无比高涨。 “是那山谷的风,吹动了我们的红旗。 是那狂暴的雨,洗刷了我们的帐篷。 我们有火焰般的热情,战胜了一切疲劳和寒冷。 背起了我们的行装,攀上了层层的山峰, 我们满怀无限的希望,为祖国寻找出富饶的矿藏。 ” 曹乡一边行走在山间小路上,一边低哼着这首前世高唱过无数次的《勘探队员之歌》,双眼不觉间已泛起泪光。 “族长,你哼得这是什么小曲?我怎得从未听过?”一个落在曹乡身后的年轻族人好奇问道。 “这是一首只在天下寻矿人之间传唱的曲子,你不会听过的。”曹乡悄悄抹去眼中的泪水,转头说道。 半个多时辰之后,一条幽深峡谷的尽头。 曹乡正指着一条崖缝中的某物,对一个人讲解着什么。 这人三十余岁,长得较为矮壮,乃是曹乡族中一位叔父辈的人物,名为曹公况,按照排行曹乡需要唤他一声十四叔。曹乡这位十四叔是现今曹家唯一一位有过采矿经验的匠人,被曹乡特地带来查勘矿床。 曹熊则带着其他的几名曹氏族人并未跟在近前,而是把守在数百丈外,一副不让闲人靠近的样子。 曹乡从崖缝之中扯下一片巴掌大小的青灰色物事,递给曹公况,继而嘱咐道:“十四叔,这种长得像棉絮一样的东西,就是石棉,你可千万莫弄错了。还有侄儿刚才叮嘱你的开采事项,请务必牢记,请找些年岁大些的族人进行开采,一定要注意保密,用它炼制成的宝物可堪称价值连城啊。” 曹公况拍着胸腹保证道:“族长放心,你叔办事向来牢靠,一定不会走漏任何风声。” 曹乡点点头,但面色却有些为难,好似心中犹豫着有些话该不该讲出来,思量了半晌才开口道:“十四叔,这些石棉虽然价值连城,但火气极重,凡人吸多了会伤及肺腑,开采之人必须佩戴口罩。” 曹公况有些吃惊地问道:“这劳什子石棉,真那么邪乎?” 曹乡重重地点头说道:“确实如此。切记,凡是来开采石棉的族人必须佩戴口罩,否则别让他们靠近此地。” 曹公况虽然还是有些不信,但最终还是点头应下了。 其实,曹乡并未对曹公况说实话,石棉这种东西本身并无毒性,用手触摸也不会害病,可怕的是石棉的粉尘,一旦被人吸入肺中,经过多年潜伏期之后,可能会患上一种叫做石棉肺的不治之症,肺部致癌的概率也极高。 但他担心说了实话别人也听不懂,还不如用“火气极重,吸多了伤及肺腑”的解释来的通俗易懂,也更容易被这个时空的人们所接受。 这一处的石棉矿品质极佳,开采也很容易,但储量只有小小的三四千斤。十个人一起开采的话,不用半个月就能采光。 说实话,曹乡原本计划去招募或者抓捕一些外族人来开采,但为了避免走漏风声,最后还是决定了用自己族中之人进行,但口罩等安全措施一定必须保障。 先不说曹乡心中那一丢丢的愧疚,他与曹公况商议了一阵,两人返回去与外面把守的族人汇合,再次踏上了寻找下一处矿产的旅程。 接下来的多半天里,曹乡带着其他几人围着日月谷外围绕了一大圈子,又先后寻到了几处矿产地。 这其中包括日月谷东南十五里外的一处露天小煤矿,储量极小,只有五万吨左右,但开采极易。 还有日月谷正南方二十七里外的一处石膏矿,产量约有三四万吨,更难得的是其中还伴生着几百斤品质不错的微型萤石矿。 最远的一处矿床,乃是座硫磺矿,距离日月谷足有六七十里,储量也极小,不足一百吨的样子。 曹乡在看过这处硫磺矿之后,试着和众人挖掘了一部分。等到将五袋硫磺矿装上马背,太阳已经偏西,他和众人骑了马,一刻不停地往回赶。 日落时分,曹乡等人终于远远地望到了日月谷的大门。 谷中的晚饭照例极其简单,曹乡将热烘过的干饼裹着肉干草草吃了些,便一头扎进了自己的方形大屋。 屋中央跳动的篝火旁,曹乡席地而坐,原本露天的屋顶已经封闭。 他一只手托着张白纸,一只手随意取了块木炭做笔,低着头写写画画起来。 他自腊月初八穿越以来,到今天刚好十日。这十天里,他的所经所历可以说是险象环生c惊奇连番。 从最初的差点被党项人砍去脑壳做了酒杯,到现在荣登一族之长,肩挑起振兴族业的大任,由不得他还沉浸在前世那般悠哉度日的节奏当中。 可以想象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压在他肩上的担子只会越来越重,在这个过程中由不得他去犯一丁点的马虎,不然等待他的绝对是难以承受的损失。 曹乡思量着目前的处境,手中的木炭笔在纸上写写划划,终于慢慢拼凑出一份详细的清单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八卦张良 这清单里面包括了将来一段时间需要开展的项目及进度安排,最重要的还是目前需要采买的物资明细。 毕竟现在日月谷还处于初创阶段,所需要采买的东西极多。其中粮食和木材,乃是占比最重的两项。 日月谷中的粮食现在已经处于将要断绝的境地,近百位青壮和百余匹马连番的人啃马嚼,目前仅能维持十几日光景。 按照事先计划,腊月二十五日沙州附近的剩余族人也将全部迁徙到此地。据方丈老僧和几位族老所说,地窟中剩余的粮食也不多了,估计能带到此地的粮食也极为有限。 想一想马上就要平添四百多张嗷嗷待哺的嘴巴,曹乡就觉得压力山大!今天已经是腊月十八,也就是说留给他筹措粮食的日子仅剩七天了。 日月谷的木材各方面需要缺口也极大,不管是为剩余的族人修建居所,还是为采矿炸山需要配制的火药,都需要大量木材。矿洞需要大量木材支撑框架,运送矿石需要赶制木架马车诸如此类,几乎无一不需要木材。 这两样东西他一时间也凭空变不出来,只能跟周围势力购买,这个交易对象自然是距离最近c又全民信佛c对异族向来不太排斥的高昌国最为合适。 除了粮食c木材,需要的物品清单还有很长,不过每样需要的份量都不大。 笔墨纸砚这四类文房工具,需要大量采买。 接下来修建各类工坊炉窑,都需要绘制大量图纸。还有族中那些小家伙们,平时干不了活,也不能让他们闲着乱跑,必须给他们找点事做,都交给书生族老教他们读书去好了。 牛羊骆驼等牲畜,也需要大量采买一批。不管是宰来吃肉,还是用来拉车,都是不错的必需品。 现在正值牲畜价格回落的冬季时节,再加上今年冬天的气候比往年明显要寒冷和干旱不少,集市上一定少不了急于甩卖牲畜的牧民。曹乡计划着趁低价收购一批,正好放养在日月谷中的天台牧场当中,只要来年开春牧草疯长,这些牲畜将是一批价值不菲的移动财富。 除此之外,布匹c锅碗瓢盆,以及各类工具等都需采买。 列完清单之后,曹乡又取过几张白纸,用木炭笔写画起来。 许久之后,曹乡终于抬起头来,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的天空,扭了扭僵硬的脖子。 今晚是个晴朗天,屋外的月亮刚刚升上半空,曹乡估摸了一下时辰,应该刚过了点钟的样子。 他这埋头一写东西,不知不觉间就耗去了两三个钟头。不过看了看手中几张写满东西的纸,曹乡满意地笑了起来。 他已经计划好了,明日便出发去高昌国一趟,但是走之前还必须把未来几天的事情安排好才行。 曹乡走出屋外,来到左边屋社,挨个屋子将一些族人唤了出来。他又来到右边屋社,这一次他可不敢直接上去拍门喊人了,而是离得远远的大声喊了几句。 不一会儿,一名三十余岁的妇人从屋中探出头来,还没出屋便大剌剌的喊道:“十三哥儿,大晚上的你不好好睡觉,胡喊个什么。” 曹乡闻言只得苦笑一声,脸上堆笑着回道:“八叔奶,侄孙准备召集大家伙临时开个会,这会离了你可开不成。” 这位妇人别看年纪不太大,比曹乡母亲还要年轻几岁,但确确实实是曹乡奶奶一辈儿的人物。他这位八叔奶本是农户出身,十五岁时便嫁给了五十多岁的八叔爷做续弦。 可惜好日子还没过两年,他那位八叔爷便在战场上被甘州回鹘人砍成了肉馅,只留下尚不满十八岁的八叔奶一人凄苦度日,这一守寡便是将近二十年。 虽然平时有族中接济些米粮,但家中没了男人又没儿女,什么都要靠她一人头顶肩扛,自然也就养成了一副大咧泼辣的性子。 现在谷中的族人之中,就属这位八叔奶辈分最高,在所有妇人中也是领头的人物。 曹乡鉴于男女有别,自己去直接管理一帮妇人也多有不妥,因此一直仰赖于这位八叔奶进行管理。这边他要开会,还真绕不开这位八叔奶。 也许是曹乡言语中一丝小小的奉承起了作用,这位八叔奶原本不耐的表情很快消融,她开口问道:“十三哥儿,你这开会是全部人都要去,还是只有部分人参加?” 曹乡解释道:“只需叫上几位领头的婶娘即可,还要麻烦八叔奶去叫上她们,侄孙在中间大屋等你们。” 曹乡说完,便转身往回走,等他到了方形大屋,里面已经有十几位族中男丁在围坐着篝火闲聊。 “诸位叔伯兄弟,还请稍作一会儿,待人聚齐了,会就开始。”曹乡对众人说道。 他又走到几位匠人中间盘膝坐下,对一位年长些的匠人说道:“八叔,听说你烧过砖窑,侄儿这儿有份砖窑的图纸,你给看看是否可行?” 这位匠人名叫曹公旺,之前在归义军营造房之中是个不大不小的官儿,沙州城陷之后,改行以泥瓦匠为生,听人说还兼做过贩卖建材的营生。 曹公旺好奇地从曹乡手中接过图纸,旁边几个匠人也把脑袋围过来看。 “这图画得不错,线条清晰,笔法新奇但很老道。族长,这图是何人所绘?”一位匠人只瞟了一眼,便开口问道。 曹乡微笑着道:“这图出自侄儿之手,让诸位叔伯见笑了。” 众人一副看稀罕物事的眼神打量了曹乡一阵,还是那位刚开口的匠人啧啧称叹道:“族长你先前连拿毛笔写字都歪歪扭扭,没想到遇到异人之后,竟连作画都如此厉害了。” “的确如此,族长以前的字儿我也见过,确实很丑。” “可惜没让我遇到那位异人,不然咱爷们也能让你们吃惊一回。” “你可拉倒吧。没听七叔公和几位族老说嘛,族长乃是咱们曹氏的天降麒麟儿,命格注定不凡,连山中异人都要亲自出世,来传授咱们族长大本事。” “我昨晚听二方叔说,那山中异人应该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来教导咱们族长仙法的,就好像是对,是汉朝的张良。” “张良学的不是仙法,是一卷《太公兵法》。” “就是仙法,二方叔亲口说的。” “是《太公兵书》,我从书上看到的。”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开始争执起来,话题先从曹乡的画功,转到他杜撰的山中异人传法一事,最后话题竟然越扯越远,扯上了汉朝留侯张良在圯上授书时,到底是学的仙法还是兵法。 曹乡急忙出言打断众人的争论,说道:“行了,大家别争了。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其实张良学得的既不是仙法,也不是《太公兵书》,而是一册《素书》。” 一名族人问道:“族长,你从哪里知道的?我们怎么没听说过?” 曹乡微笑着道:“这是我那位异人师父亲口所讲,绝不会有错。” 曹乡心中暗笑,他当然是从前世网上八卦来的。关于张良圯桥授书,到底授得是什么书一直广有争议,古时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太公兵法》。但张良并未将书传给后人,而是选择了死后随葬墓中。 直到后来张良墓被盗,其中出土之物被一位名叫张商英的文士得到,后人才知道张良被授予的书原来叫做《素书》。而这位名叫张商英的家伙,和曹乡此时所处的年代相差不远,再过几年就应该会出生了。 “族长,你有没有学到这本《素书》?书中可有仙法?”原本那位坚持仙法一说的族人还不死心,继而对曹乡追问道。 曹乡被此人一番话差点噎到,支吾了一会儿才硬扯出一番解释来: “咳咳这个这个我只是听我那异人师父提过一两句,但我那异人师父和张良的师父黄石公并非一脉道统,所以并未学过此书。据我那异人师父所讲,《素书》里面并无仙法,全是些天地间的大道理,和《道德经》极像。” “好了,异人传法多有禁忌,相必族长有所难处,你们就别缠着族长了。”一直在旁边研究曹乡所绘图纸的曹公旺突然插言道,这番话总算将曹乡解救了出来,将几个跃跃欲试的族人将要出口的问题全部打回了腹中。 曹公旺不再理会其他人,反而扯住了曹乡,指着图纸问道:“族长,你这图中之物真的是砖窑吗?” 曹乡坦然回道:“对呀,八叔。可有什么不妥?你给提提意见。”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四章 青砖VS红砖 曹公旺皱着眉头道:“那叔可就直说了。你看这窑顶位置,怎地平生开了个口子?叔平生所见的砖窑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但还从未见过顶上开口的砖窑。” 曹乡听了此言,一时不知所以,思量了一阵才想通过来,原来曹公旺等现在的匠人烧制的都是青砖,而他所画的乃是前世极其流行的红砖窑。 这其中的问题还是出在他自己身上,他只是潜意思里就把前世自家村头那座天天玩耍的红砖窑给画了出来,从来没考虑过古今制砖上的差别。 曹乡问道:“八叔,你能否给侄儿讲讲你所见过的砖窑样式?” 曹公旺点点头,说道:“这个不难。其实砖窑大体样式和你所画差不多,但其上必须封顶,只留数十小孔。烧制之时,先用木材在窑下烧透之后,再将水自窑顶小孔灌入窑中,最后封窑。这一窑砖耗时约二十三日,方可开窑取砖。” 曹乡思量了一阵两者的差别,青砖虽然质量胜于红砖,但每一窑的烧制时间c出砖量都远不如红砖,现在也不是单纯追求砖块质量的时候,反而砖块的数量才是选择的主要根据。 他心中有了决断,便开口解释道:“八叔,这是我那异人师父传授于侄儿的一种新式烧砖法,以石炭起火,可以炼制出一种红色的砖块,不但烧制的时间快,出砖又多。侄儿决定就用这种新式砖窑,你看如何?” 曹公旺面色迟疑了一阵,最终还是点头道:“既然是异人所传,想来应该是不差的。放心,只要有这图纸在,这种简单的砖窑还难不住你叔。” 曹乡喜道:“那好,就从明日开始,八叔你负责督造这种新式砖窑,务必要多造几座出来,现在谷中建房缺少木材,只能用砖块代替,咱们必须抓紧进度才行。” “对了,侄儿这儿还有几张图纸,是侄儿绘制的其他炉窑,这张是木炭窑,这张是石灰窑,这张是焦炭窑,需要全部按照图纸建好。剩下这几张侄儿另有大用,八叔你们只需负责建好大体外壳即可,里面的结构侄儿自会亲自督工建造。” 曹乡说着,将手中另外一打图纸交给曹公旺,每张图纸都分别解释了一通。 这其中前几种炉窑建造难度并不大,和传统炉窑的结构顶多算是略有改进。而后面的几种炉窑却要复杂得多,有些部分曹乡凭借前世所学还大体记得,但有些部分却一时怎么也想不起来,这需要他静下心花些时间好好回想一下才行。 这些炉窑与传统炉窑除了结构上的差别之外,最关键的还是各种耐火材料的使用,这些都需要曹乡去一一验证。 这边曹公旺和其他几名匠人聚在一起商议了一阵,最后全部答应了下来。 曹乡听了大喜,对众人躬身拘了一礼,说道:“如此就劳烦几位叔伯了。另外关于这些窑炉的选址,侄儿还需说几句。鉴于谷中空间有限,那些砖窑无甚秘密,可以修建在谷外空地,这样一来距离取土之地很近,也很是方便。” “其他剩余的炉窑必须建造在谷中的第二级地台上,以防被人破坏。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这座焦炭窑的选址,它必须建在这这样一来,侄儿的其它几个炉窑也能用得上它。” 曹乡一番话终于将此事解说清楚,直听得几位族中匠人点头不已。 曹乡说完事情,本欲起身离去,可一旁的曹公旺突然拉住他,指着图纸对曹乡说道:“族长,你这字儿虽然叔看着很别扭,但这画功委实不错,技法更是新奇,叔从未见过,其中线条清晰,让咱们一看便能明白,不知可否教给叔?” 其他一众匠人也纷纷出言附和。 曹乡听了这话,嫩脸却是不由一红,他这字儿前世就没学好,原主的底子比他还差,所以才写不出好字来。 至于画功吗?这可是曹乡平生最得意的几种技艺之一。前世的他高考时为了报考艺术特长生,专门学过一年多的素描c水粉和速写,后来艺考失败,只得凭借文化课上了大学。 再后来的大学生涯,他有幸遇到了一位传统型的导师,这位导师极不信任新时代的电脑画图,反而逼着他练就了一手手绘地质素描图的好本事。 十几年下来,原本所学的素描和水粉画功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反而是最不擅长的速写功力,得到了极大地提升,不管是人物还是山水,完全可以做到信手拈来的境界。 他前世的那位老婆,就是他凭借这手本事给骗到手的。 曹公旺的这番话,可以说完全挠到了他心中的痒痒处,曹乡自然是事无不可的满口答应下来。 曹乡不知道的是,他的这番举动竟然无意间赢得一众匠人的归顺之心。在这些匠人看来,自家族长的绘画功力一定是出自那位山中异人的传授,而自家族长却能毫不吝啬地答应传授,这其中不知要承担多大的干系,怎能不令他们感动。 这边曹乡和几位族中匠人商议了好一阵子,那边的几位妇人才姗姗到来。 曹乡尽管心中无奈,但只能选择默默承受,谁让他这位族长要开会也不事先通知一下,等到别人睡下了才去喊人。 该到的族人慢慢都到齐了,曹乡走到中间空地,出言道:“诸位叔伯兄弟,小子准备明日启程前往高昌国,但谷中建设不可一日停歇,故而将大家召集过来商议一些安排事项。小子初拟了一份人员安排清单,诸位看看可否合适?” “八叔,你带着九名匠人,及男女各五名青壮,负责一干炉窑的建造事宜。具体事项就按照小子刚才与你商议的计划处理。” 曹公旺站起身,躬身应下。 “十四叔,你和另一名匠人,带领十八位青壮男丁,负责开矿事宜。这些矿应以石炭c石灰石为重,其他矿可酌情少量开采,但你必须保证一切以族人安全为要,绝不可出现伤亡。另外,七叔带人前去蕃人部落买酒还未回返,待他回来之后,人员悉数由十四叔安排。” 曹公况也随即站起身,拍着胸脯,说了一番必定保证安全的话。 “八叔奶,你和几位婶娘安排手下妇人,接手房屋建造事宜,如有不明之处,可以找八叔等人商议。至于房屋数量暂定五十间,一定要保证其他族人七日后搬来之时有房屋居住。这些新建房屋不求坚固耐用,只需做到能提供一个月的暂时安身即可。” “另外,泥土的采挖c砖坯的炼制和晾晒也需要你派些人手协助八叔,打制砖坯的模具还需八叔多费些心。” 曹公旺再次站起应声点头,曹乡的八叔奶也站起身说道: “十三哥儿,我这边人手最多,本不该提什么异议,但我这边都是些妇道人家,力气比不得你们男儿,现在又需要两下里分配人手,你分配的任务我认为很难完成。另外,这几日有几位妇人来了月事儿,这下子人手更加不够用。” 曹乡点了点头,轻声问道:“不知有几人?” 曹乡的八叔奶回道:“六个。” 曹乡想了一阵,又道:“既然如此,就让这六人负责些轻松些的活计,比如做饭烧水。其他的任务吗?房屋的建造进度可以缓一缓,只需派出十人即可,能建多少间便算多少吧,不必强求。” “但是砖坯的晾晒需要大量时间,不能懈怠。八叔奶,你负责安排挑选人手,将所有能干的妇人派去从事砖坯打制。这样安排,你看可好?” 曹乡的八叔奶点了点头,回答道:“这样就没问题了。” 曹乡等她坐下,又转身对曹熊道:“熊叔,你挑几个人负责接下来几天的安全警戒吧。剩余的人,我全部带往高昌国,你看这样安排可好?” “这个请恕俺老熊不答应。俺要亲自护送族长前往高昌国,其他人俺不放心。”楚熊径直坐着,只是拼命摇头。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族人受伤 “熊叔不可胡闹,一切以族人安全为要。侄儿带着剩下的人手,已经足以保证路上安全,不会有事的。”曹乡也摇头拒绝道。 “族长,就让老熊跟着你去吧。现在路上不太平,有老熊在,大伙儿也能安心。”曹公旺劝道。 “是啊,族长。熊叔本领大得很,一人放倒二十人那是小菜一碟,遇到多少宵小都能保证路上安全。”一个年轻人大声喊道。 余下众人也多出言附和。 “那好,就让熊叔一起去吧。不过原本的随行人数,我要裁减几人,充实到谷中守卫中去。”曹乡思量一阵,出言道。 这一下,众人不再出言反对,曹熊在那里也高兴地咧嘴直笑。 诸般安排,曹乡一一吩咐妥当,众人又闲聊一阵,便渐渐散去。 曹乡一人坐在篝火旁,独自发呆。面对明天之行接下来的事情,全部充满了未知数,他心中忧虑重重,实在无法入眠。 就这样,不知呆坐了多久,他的眼皮也渐渐沉了下去。 “来人啊!七叔回来啦!” 静寂的夜空之中,突然传来一阵高声呼喝。 这声音一下子将曹乡的睡意打散,他仔细听去,发觉外面的喊声越来越近,还伴随着凌乱的脚步声。 他急忙起身披上氅袄,推门走到屋外。 只见几道火把从远处移动过来,几个人影在火光的衬托下越来越清晰。 曹乡看到当头的正是七叔曹公绪,急忙迎了过去。 两人还没交面,那边曹公绪突然单膝跪倒于地,双手抱拳道:“族长,七叔此行有辱所托,还望族长责罚。” 曹乡急忙上前扶起曹公绪,劝解道:“七叔,你们此去能安然而归,已经是有功无过,有什么要责罚的。即便没有做成青稞酒的买卖,咱们也没什么损失。” 曹公绪羞愧地说道:“族长,阿虎受伤了,我们还损失了两匹马。这些都是七叔疏忽大意所致。” “什么,阿虎受伤了?阿虎哥,你的伤怎么样?”曹乡心中一惊,慌忙看向后面几人中的一个憨头憨脑的年轻人,却见他正一副傻呵呵的样子笑着看向自己,根本没事儿人一样。 曹乡不解地望向曹公绪,指着眼前明明完好无事的阿虎,道:“七叔,这?” 曹公绪对着阿虎喝道:“阿虎,过来!” “叔,俺真没事,你看俺不是好好的吗?”阿虎嘴里嚷嚷着,还直接甩开双臂挥舞了几圈。 “谁要看你的手臂,把裤子脱下来!”曹公绪板着脸呵斥道。 “这个就不必了吧?大庭广众的,多丢人!俺说的对吧,族长。”阿虎话未说完,便见到曹公绪脸色越来越沉,他急忙话题一转,朝曹乡求救起来。 “七叔,这个确实有些不妥,你看大家还是去我屋中再说吧。”曹乡边说着,边用手指了指女舍方向。 曹公绪听了曹乡之言,不再坚持己见。曹乡领着一众人朝方形大屋走去。 方形大屋的篝火旁,一群人围火而坐。 中间的空地上,阿虎被两名年轻同伴按在草席上,裤子也被人褪下,露出黑乎乎的臀部,一个小指粗的血洞赫然呈现在臀瓣上。 曹乡上前仔细看过,发现这伤势确实是箭的穿刺伤,伤口已经结痂,好像还曾敷过什么药粉。 看过之后,他示意那两人将阿虎放开,帮其将裤子穿上。 “七叔,正好有几位族人在,你给我们讲一讲具体经过吧。”曹乡开口道。 “好。”曹公绪点头道: “昨日中午出发之后,我们忙着赶路还没等我们进山,却在距此一百五十里外的某处湖岸,碰到一个四五十人的蕃人游牧部落。这个部落的首领恰好与我有些旧识,便邀请我们去了他们族中。酒宴之上,那首领尝过我带去的新酒,大为满意,与我商议好愿以二十斤青稞酒换取咱们一斤新酒” “我们带着新换来的六百余斤青稞酒,准备骑马原路返回。可没走出多远,突然从远处奔来九个骑马的蕃人,想将我们围住,抢我们的酒还没等我们反映过来,他们便朝我们射箭有两匹好马被射死一匹,跑失了一匹,马上的青稞酒也丢了两百余斤” “我们一边动手反射,一边往回逃阿虎被他们一支流箭射中了屁股,好在蕃人射出的是支骨箭,伤口并不深,仅仅伤到了阿虎的一层皮肉最后我们一路返回了山谷。” 众人听着曹公绪将事情经过一一讲来,面色变得愈发凝重。 “嘭!” 众人被一声突如其来的巨响,惊了一跳,纷纷向巨响传来处看去。 只见一直静坐不言的曹熊突然拍地而起,手掌击中之处,地面都下陷了半指深。 众人都被曹熊乍起的魁梧身躯所吸引,也只有曹乡扫过地面的凹坑之后,再也挪不开眼。 之前虽然一直听人说曹熊武力惊人,乃是少见的军中悍将,但他一直没有见过真实的场景。今日这一掌之威,已然让他对曹熊的武力值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在战场上,一名普通士卒若是遇到曹熊,被其随便拍上一掌,那下场不是脑浆迸裂,就得是胸口凹陷,绝难逃出一个死字。 只见曹熊起身之后,什么话也不说,转身就往外走。 曹乡急忙问道:“熊叔,你要做甚?” “杀人!”曹熊头也不回的说道。 “熊叔,且慢!”曹乡急忙去拦他,可惜没拦住。 就在曹熊一脚将要迈出房门之时,曹乡的一声大喝突然从其身后传来:“我以族长之名,令你站住!” 曹熊的身形猛地一顿,即将跨出房门的前足停在半空,迟迟也未落下。 身后的曹乡心情从未有过如此的紧张,就在刚才情急之下,他那一句脱口而出的话,几乎就相当于一道以权压人的命令。 这句话出口之后,曹乡心中就隐隐有些后悔,甚至想收回这句话。只因连日来,他一直用商量的口吻和族人们打着交道,从来没有说过任何命令式的话语。 刚才那句命令式的话,也不知曹熊听了是何感受。他完全不晓得,以他自己的资历和年纪,能否成功压制住曹熊这般的强悍人物。 但他知道,现在屋中这些族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虽然一语不发,却都在默默注视着曹熊会有何反应。只要今天曹熊不理睬他这个族长的话,选择径直离去,那么从明日起,他这个族长的话语权威性恐怕就要大打折扣了。 先不说曹乡这边心里七上八下,额头的汗都渗了出来,那边屋门处的曹熊显然也在犹豫不决,虽然不知他在纠结什么,但过了一会儿,他前迈的脚最终还是缓缓抽回了屋内。 曹乡心中一块石头猛地落地,知道今天这一关自己算是暂时熬过去了。 他也不敢继续拿架子,直接跑上前去,一把拽住了曹熊的手臂,语气担忧地劝道:“熊叔,侄儿知道你想一个人前去报仇,但侄儿实在不放心你一人去。咱们不妨先坐下听七叔把话说完,兵法有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让大伙也帮着出出主意,咱们再定计而行如何?” “是啊,老熊。咱们先听公绪把话说完,再做决定不迟。” “老熊,你太鲁莽了,快来这边坐下。” 旁观的一众族人总算开始对曹熊劝解起来。 “熊叔,这仇咱们肯定要报,但现在敌我不明,谷中众人没有你坐镇的话,侄儿心绪难宁啊!来吧,熊叔,先听七叔说说具体详情。”曹乡一边劝说着,一边将曹熊往回拽。 这次曹熊并没有反抗,被曹乡拉回来,两人挨着坐了下来。 曹乡见众人又都平静下来,急忙将话题引到曹公绪身上,他张口说道:“七叔,麻烦你将那伙蕃人的具体情况,给大家仔细说一下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六章 防备蕃人 曹公绪为难的道:“族长,我实在不知该从何处说起。不如咱们换个方式,你们来问,我来答,如何?” “也好。”曹乡点点头,接着他第一个问道,“七叔,你们可知道那些袭击你们的蕃人来路?” 曹公绪答道:“据与我们交易的那个蕃人首领所说,他们附近还有两个三四十人的蕃人小部落,都是最近才从西南边大山里迁徙出来的。那九个袭击之人,很可能就是另两个部落之人,不知从哪儿听闻我们前去贩酒,生了劫掠之心。” 曹乡又问:“那些蕃人武器装备如何?战力如何?” 曹公绪略一思量,便回道:“这伙蕃人个个都颇为彪悍,马技十分娴熟,但他们与我们对战之时,毫无章法可言,只知凭个人喜好跑马射箭。武器方面,也和我们没法比,他们每人配有一把尺许长的贴身短刃,弓箭射程不如我们远,箭头也多是骨头磨制而成,远不如咱们的精钢箭头锋利。” “两方交战之时,我们原本和对方保持着一定距离,我们用弓箭可以射中对方,但对方却射不到我们。但阿虎这小子为了抢回马上的酒,硬是冲到了对方的射程之内,被射中了屁股。但这小子也够彪悍,屁股中了箭还转身回射了一箭,正巧贯穿了对方一人的大腿,那人一条腿估计要残废了。” 曹乡诧异地看了一眼趴在一旁傻乐的阿虎,笑着赞道:“阿虎哥果然神勇!” 阿虎笑着摸了摸头,嗡声道:“他射了俺一箭,俺当然也要还他一箭。” “这么看来,咱们也不算吃亏,七叔等人应该全部算作有功。” 曹乡顿了一顿,走到屋角取过几袋酒囊,接着大声宣布道: “有功必有赏。曹公绪带兵抗敌,指挥进退有据,赏曹氏佳酿半斤;曹阿虎身披箭创,却能奋起伤敌一人,赏曹氏佳酿一斤;其余同行人等,同进同退,共抗强敌,各赏曹氏佳酿四两。” 曹乡此言一出,几个随曹公绪出行之人个个面色大喜,等曹乡将酒一一交到他们手中,他们都抱得死死的,生怕别人抢走一般。特别是阿虎这厮,竟然腆着脸问他:如果自己再多受几箭,能否多分一些? 余下的族人也大都面露羡慕之色,特别是一旁的曹熊,哪还记得刚才想要杀出报仇之事,一对眼珠儿全被别人怀中的酒囊勾引了去。 原来这些人自从前日喝过一次蒸馏酒之后,早已食髓知味,可曹乡始终宝贝似的藏着掖着,根本不给他们沾染的机会。这种想要却得不到的心态,更加激发了他们心中的。 曹乡根本不去理会他们这些,只是接着又问道:“七叔,照你所说,那些蕃人暂时还不会侵扰到咱们这里,可对?” 曹公绪点头道:“应该暂时不会。那些蕃人追了我们二十余里,便退了回去。以这些蕃人的习性,冬季一般都会常驻某地,很少迁徙;唯有夏季草长之时,才会四处游牧,居无定所。 这些蕃人暂时沿湖北上的几率不大,但咱们绝不可掉以轻心。因为一旦春暖草长,他们迁徙之路必定会经过此处,咱们不得不防。” 曹乡点点头表示同意,他话题继而一转,说道:“大伙都知道,小子原本计划明日启程前往高昌国。可现今出现了蕃人的威胁,该如何安排,大伙可有提议?依小子本意,明日仍按计划行事,但谷中族人的安全仍让小子放不下心。” 曹公绪出言提醒道:“族长,你其实不必过于担心。那些蕃人部落每家能出动的兵力最多不过一二十人,三个部落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五十人。咱们人数上并不吃亏,再者日月谷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即便他们打过来,咱们也不怕。” 一位三十余岁的男子插口道:“族长放心,咱们这些族中男丁,大半都曾在归义军中点过卯的,哪个没参加过十场八场的厮杀,咱们还能怕了那些蕃人不成?” 八叔奶不甘示弱的说道:“你们男人不怕,我们妇人也不怕。我们这些妇人大都是在沙州城墙上守过城,见过血的,当年我还亲手用石头砸死过一个党项人哩。” 曹乡听了这些人所言,心中直发毛,他还真一时忽略了自己身边这些看似平和的族人,大多数都有见过血,甚至杀过人的彪悍经历。 哪像他这么一个前世来的菜鸟?他仅仅杀过鸡,宰过鱼,最厉害的一次也只是为了准备过年杀猪菜,曾经亲手捅死过一口大肥猪。 即便是原主曹乡当过两年武官,参加的战事不少,却从未杀过人。这样的经历在同龄的曹氏男丁之中,反而显得有些另类。 曹乡拍板道:“好,既然如此,那小子就依照计划,明日启程。熊叔,你且说说,咱们该如何加强防御,以备可能到来的袭击?” 曹熊不用细想,出口便道:“以俺老熊之间,山谷入口处安排两名守卫驻守,全天十二个时辰负责监视山谷附近的一举一动。一旦发生敌袭,立即吹响警哨,白日举烟,夜间生火,向附近族人发出警讯。全体族人即使外出干活,也必须随身携带武器,一旦警讯传来,附近之人必须立即增援。” 曹乡扫了在座众人一样,出口问道:“大家觉得此计如何?” 曹公绪说道:“此计虽好,但只在夜间有效。白日里,大多男丁都要外出,谷中所留之人以妇人居多。若敌人突然来攻,妇人慌乱之下,恐怕于我不利。” 曹熊闻言,点头道:“确实如此,蕃人以游牧为生,一向来去如风。若战起仓促,谷外男丁多半救援不及。可再挑选四名有斥侯经验的族人,前出五十里探查,如果蕃人靠近,立刻飞马回报。” 曹乡问道:“不知何人做过斥侯?” 一旁的曹公绪不假思索的道:“我年轻时倒是做过两年斥侯,此外还有阿虎c三么c小盛c石头一共七人。” 曹乡算了下曹公绪点过的人名,发现这七人中倒有三人,是此次跟随曹公绪前往蕃人部落之人,其余三人平时也和曹公绪走得极近。 这几人隐隐在族中形成了一个以曹公绪为首的小团伙,这样的发现让曹乡心中微微警觉。 不过现在还不是处理此事的时候,他问道:“七叔,你认为派出哪四人为好?” 曹公绪说道:“阿虎受伤,那就由我c三么c小盛和石头去吧。” 曹乡摇头道:“七叔,此次前往高昌国,需要一人领路,而此人非你不可。你再挑一人,代替你吧。” 曹公绪犹豫一阵,说道:“那便让我儿曹才去吧,有他代我,我也放心。” 曹乡高兴地道:“好!商议就到此为止,大家回去歇息吧。熊叔,再麻烦你去趟谷口,安排两个妥当的人值夜。” 众人相继起身离去,再过不久东边天空快要泛白了,现在回屋天亮前还能赶个回笼觉。 “熊叔,你怎么还不回去?你还有事?”曹乡将族人们一一送走,回屋一看,曹熊竟然一人坐在屋里,动也未动。 “族长,没事儿,俺老熊这就走。”曹熊闷声道。说着站起身,就要离开。 曹乡留意到曹熊眼神不时往屋角偷瞄一眼,顿时心中了然。 他取过一袋酒囊抛到曹熊怀里,笑着说道:“熊叔,这袋粟米酒,你拿回去偷偷喝吧。可别让人发现了,说我这个族长偏心。” 曹熊接过酒,欣喜瞬间浮上脸庞,欢呼一声跑了。 曹乡不禁有些哭笑不得:自己这位熊叔长得勇猛威武不假,可这性格上吗,有时碰到某些事又像个小孩子一般。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七章 西域古道 翌日,清晨。 日月谷外,一片空旷的平地上。 曹乡骑马而立,此时的他一副光头模样,消瘦的身躯外披着一件素色及膝氅袄,内里套着件贴身软甲,腰间悬着长刀,大腿两侧分别挂着弓和箭囊。 他胯下的骏马通体黝黑,粗壮的四肢显得极有张力,一张大咧的马嘴低头在地面的枯草丛里胡乱扒拉着,好像在寻找可口的嫩草。 与他并排而立的是曹侯,身下骑着匹青色小母马。小孩骑小马,看起来倒也极为相称。曹乡此行带上曹侯,是因为留着曹侯在日月谷里也帮不上多少忙,还不如带上他出去长长见识。 再往曹乡身后看,是一支显得略有些嘈杂的马队,马上共有十人,一人配着双马。 这十人之中,以曹熊为首,其他九人也都是厮杀经验丰富的曹氏族人。他们个个身披软甲,腰间悬着的长刀和腿旁的弓箭,与前面曹乡的样式一般无二。 每人有一匹马可供骑乘,另一匹马背上则驮着各种货物。 马队的嘈杂显然惹怒了曹熊,在曹熊的喝骂声中,其余九人全都挺起了腰杆,努力控制着胯下的烈马,避免其发出太大的响动。 曹乡骑在马上,朝不远处送行的族人们拱了拱手,算作告别。 他招呼一声身后马队,也不说什么废话,双腿一夹,胯下黑马便载着他往远处旷野行去。 曹乡此行选定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高昌国伊州城,目的是想用剩下的金银和货物去交换一些急需的物资。 金银两千五百多两,还没动过一分,蒸馏酒还剩下两百斤左右,分别灌装在七十多个酒囊里。 曹乡现在只能寄希望于蒸馏酒这种稀罕物,可以变成自己打开高昌国贵族门路的敲门砖。若是用来拿去做交易,也希望能卖到一个好价钱。 他们这一支马队,马上货物看上去实在有些寒酸,根本就不像是一支商队,反倒像一队轻装赶路的骑兵。 “十三哥,咱们走哪条路去伊州?”骑在小马上的曹侯,还从未取过伊州城,一路行来满脸都是兴奋之色。 “走哪条路呢?西路还是东路?唉,可惜七叔这匹识途老马不在,要不然哪还需要我去费这脑筋?”听了曹侯的话,曹乡不禁埋怨道。 要说这世事无常,还真不是世人随意感慨。 就说他此次伊州之行,昨夜本就计划好了的,由曹公绪这位七叔来负责领路。 可是今早起来临行之际,曹才突然来报,说他一早起来,发现父亲竟然病倒了。曹乡急忙去看,发现曹公绪果然已经卧病不起,身上一直高烧不退,口中胡呓不断。 一位略通医术的族叔紧急看过之后,说是此病乃是由于连日劳神疲力,以致寒毒入体引发。这种病,危急时还能勉强支撑,可一旦松懈下来,本来压抑在体内的寒毒就会猛然发作,导致高烧不退,梦呓昏迷。 病人首先必须退烧,那位族叔开出个方子:以数床被褥盖在病人身上,出汗之后,高烧自会消退。 曹乡想起,这种土办法前世时他母亲也曾给他用过多次,发汗倒是真的,可这烧能退不退,那可就时灵时不灵了。 九岁那年有一次高烧,母亲将他放在热炕上,又盖了几床厚被褥,可等他一觉醒来,内里的被子是湿透了,高烧却更加严重。若非后来村里的游医给他全身擦了数遍酒精降温,那次他真有可能会被烧痴了。 想到就做,曹乡回去取了一袋蒸馏酒,命人将病人脱得精光,他将病人全身都涂了一遍蒸馏酒。之后,高烧果然慢慢退了下来,又接连擦过几遍之后,病人总算恢复到正常人体温,人也慢慢恢复了些神智。 看着高烧退了,曹乡总算松了口气,但病人依然体虚无力,曹乡那能再让他跟自己跑一趟伊州。他只得另寻了个经验差上许多的族人,一起上路了。 这遗憾先不必说,就说他此次北上伊州的路径确实让他颇为纠结。 这西域之地看似宽阔无垠,但各地来往通行绝谈不上什么大道坦途。除有高山堵路,那到处可见的戈壁荒漠,更是把西域各地分割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绿洲。 自古从中原前往西域,必需走河西走廊这一条咽喉要道。但西出河西之后,面对着广阔无垠的西域,该取舍那条道路,很多人都会纠结疑虑。 西出河西之后,欲通行西域,自北起共有五条通路:一者为第五道(又名莫賀延碛道),二者为稍竿道,三者为大海道,四者为楼兰道,五者为阳关道。 其中第五道和稍竿道,在伊州(今哈密)交汇之后,向西过鄯善,直抵高昌城(今吐鲁番),因此又合称伊吾路。 一者第五道,是瓜州与伊州之间的官道,开辟于汉唐,玄奘取经所走便是此路,因途径第五驿而得名。此路自瓜州常乐县北上,穿过八百里莫賀延碛,直抵伊州,故又称此路为莫贺延碛道,全长八百里。 唐时沿途总置十驿,即新井驿c广显驿c乌山驿c双泉驿c第五驿c冷泉驿(今星星峡)c胡桐驿c赤崖驿c烟墩驿c泉湾驿。 二者稍竿道,是沙州与伊州之间的官道,位于第五道西侧,汉代之前就有古人来往于此。此道自沙州向北,途经青墩峡c碱泉戍c稍竿戍c酤水c柳树泉,抵达伊州,全长七百里。 从瓜州走此路,虽然较之第五道多绕行百里路程,但沿途条件比之第五道要优异许多。两汉时期东西来往多走此道,并在起始点设置了汉玉门关。 到了唐代,由于稍竿道沿途常闹匪患,才派兵启用了东边的第五道,并且将玉门关向东后移,于瓜州西筑建了新的唐玉门关。终唐一代,稍竿道与第五道时断时通,两道经常交替启用。 三者大海道,乃是连通沙州与高昌的官道。此道自沙州城一路往西,沿途所经,无不是戈壁广漠,似海茫茫,唐人唤之为大沙海,大海道也因此而得名。过了大沙海,便是高昌柳中县,故此北宋初年成书的《太平寰宇记》中,又称其为柳中道。 大海道始辟于曹魏,一路向西可直通高昌(今吐鲁番),乃是西去最短的路程,全长一千四百里。到了唐代,因路途过于艰辛,为稳妥计,来往商旅多向北绕行伊吾路,大海道也逐渐废弃。 四者楼兰道,自沙州始,西出汉玉门关,沿疏勒河故道,可通蒲昌海(今罗布泊)东岸,沿湖抵至西岸的楼兰城。 汉武帝时期,曾以楼兰城为据点,向北回转稍竿道,可抵伊州(今哈密),向西北沿大碛路(今孔雀河谷c塔里木河谷)可至焉耆c龟兹(今库车)c高昌(今吐鲁番),向西南沿昆仑北麓的于阗道,可通于阗(今和田)c疏勒(今喀什)。 曹魏时,又在楼兰城设置西域长史,驻兵屯田,以节制整个西域;之后,晋c前凉皆沿袭此制;直至前秦灭前凉前后,楼兰城才遭废弃;到了隋代,楼兰道最终被中原人所遗忘。 五者阳关道,自沙州阳关出发,沿阿尔金山北麓西行。西端可以与于阗道相连,直通于阗国境。早年间,沙州归义军与于阗国之间的交流,一直沿着阳关道—于阗道互相来往。 在曹乡的脑海之中,至今还残存着这样一段记忆:母亲曹李氏抱着年幼的原主曹乡,口中不断唠叨着她自己幼年逃亡路上,所遇到的各种血泪悲闻。 ps:此章内容主要是有关河西通行西域的汉唐古道。 老白花了周末一天半时间,翻阅了一些史料和二十几篇研究论文,尝试弄了个小综述,由于西域史料部分散佚,偶有不实之处。嘿嘿,老白自觉若是再润色一下,足可以写一篇综述性的小论文了。 看起来可能有些无聊,但对历史很感兴趣的书友可能会喜欢。 老白为什么花那么大的工夫,去介绍这些道路呢? 因为在古代历史时期,特别是像西域这种广袤人稀的地方,陆路交通的畅通对中原王朝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凡是研究西域历史的,若是略过道路交通不提,那是很无趣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八章 伊州之路 这是一个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逃亡故事: 那一天正午时分,人们行走于漫漫长道上,环首四顾,左边是那黄沙弥漫c人迹罕至的无边荒漠,右边是那宛如长龙c横卧东西的巍峨雪山,前路茫茫不知尽头,后路家国已失,凶兵已然追杀至近处。 三面皆是死路,唯有前方尚有一线生机。 但后路追兵已近身前,一时间,无数于阗国人惊慌失措,拥塞于长道之上,众人面临大祸临头之危,无不抱头痛哭。 就在此时,一位于阗国王子突然挺身而起,号召所有族中男丁站出来,拿起他们手中的武器,与他一起回身共抗追兵。几乎所有男丁慨然应从,他们在这位王子的带领下回头西去,这一去再也没了音信。 剩余的老弱妇孺互相扶持着,拼命东逃。只是这一路行来,实在太过艰辛,太过漫长了。众人虽然满怀求生的希望,又有僧侣护持,但沿途缺食少水,仍不时有妇孺未能凭借心中信仰抵抗过大自然的残酷,最终倒毙于路旁。 当最后抵达沙州之时,活下来的人已经十不足一。幸运的是曹乡的母亲也在生还之列,这才有了后来的曹乡这具肉身。 之后的三十多年曹李氏每天佛前跪拜,祈祷佛祖能保佑这世间再也没有仇恨与杀戮,但最终她的丈夫曹公台还是惨死于刀兵之下,儿子曹乡也被人替代了魂魄。随着党项人的屠刀挥起,早已过了不惑之年的她,却在三十多年后,再次踏上了另一条逃亡之路。 这世间命运无常,上天若是注定让你一生蹉跎,又岂是你去崇拜什么神灵所能消弭的? “人生存于世间,能依靠也唯有你自己和那些与你相依为命的族人了吧。”曹乡心中默叹道。 现如今的北宋年间,这五条道路几乎全部废弃,起因皆缘自于西夏异军崛起,占据河西走廊,阻断了东西贸易之路。 党项首领李元昊一心向东谋算辽c宋二国,根本无心居间经营西域贸易,反而在沙c瓜二州驻兵阻断道路交通,致使东西往来的商旅近乎断绝。 楼兰道废于隋末,大海道废于唐代,阳关道废于三十余年前于阗国灭亡之后,稍竿道与伊吾道断于归义军覆灭之时。 前三条道路自官方废弃之后,驿戍裁撤,民间往来商旅虽然大幅减少,却一直不曾断绝。但自西夏切断河西走廊后,五条道路已经全部阻断,往来通行的也仅剩下极少的马匪走私之徒。 西域商旅为了前往中原贸易只能绕道南行,一是走南洋海路,二是走青唐地区的古吐谷浑路,这也间接造就了两条道路的繁华景象。 南洋海路向来贸易不断,此时的泉州虽然还不及南宋时的天下第一大港之势,但也早已兴盛起来。 古吐谷浑路,自于阗道向东,途径黄头回鹘c青唐唃厮啰,最终抵达宋境。唃厮啰向来重视贸易畅通,通过坐收东西贸易之利,将青唐城(今西宁)打造成了一座繁华无比的大都市。 几十年后的北宋“熙河开边”,宋军占据青唐城后,上下将卒几乎人人大发了一笔横财,据说城中的金银珠宝比山还高,那些宋兵抢来的宝贝多得连双手都拿不下,很多只能舍弃不要,由此就可知青唐唃厮啰之富裕。 曹乡心中自思量着此去伊州东c西两路的差异。 由日月谷走西路前往伊州,路程不下两千里,而且必须经过高昌城中转。他所需要的货物在高昌城中就能买到,品种更加丰富,也就失去了去伊州城的意义。 若是去高昌城,也有两条道可选。 一是直接走直通高昌的大海道,此路必须穿越千里大沙海,据《西州图经》记载,沿途“常流沙,人行迷误,有泉井咸苦,无草。行旅负水担粮,履践沙石,往来困弊”。 《隋书裴矩传》亦有记载,此去“并沙碛,乏水草,人难行。四面茫茫,道路不可准记,惟以六畜骇骨及驼马粪为标,检以知道路。若大雪即不得行,兼有魑魅”。 以曹乡他们的准备,沿途无驿戍帮助,兼之寒冬腊月不知路上是否下过雪,若走此路几乎可以说十死九生。 二是走直通焉耆的大碛路,再向北转往高昌城。此路可沿孔雀河谷而行,一路倒是饮水无虞,但此时却极不安全。 据传闻,黑汗国此时正大兵围困龟兹城,焉耆城据龟兹城不远,附近常有黑汗国的小股游骑沿河而下,四处烧杀抢掠。另外,自于阗地区出发的小股黑汗国骑兵,也意图借此路沿河而上,偷袭高昌国中心腹地。 曹乡他们一行不过十二人,又怎敢去冒这种风险。 这般比较下来,好似东边道路更加安全一些。此路从日月谷出发,先沿疏勒河故道东返沙州,再转向北上,经稍竿道直抵伊州,全长约一千里。 这样走虽然不像西路那么难走和危险,但有一个问题却必须解决,那就是如何避开沙州党项各地的守卫。 昨日商议之时,曹公绪给他的建议是沿疏勒河故道走至三陇沙处,再由此地绕过西夏边境向北前行,一直斜插稍竿道上的一处重要饮水点“酤水”。酤水此地已经远离了西夏国境,现由高昌国管辖,唐时曾在此处建有一处戍守土堡,只是不知现在有无高昌国兵卒驻守。 现今看来,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供通行了,前路既然已经定好,理应立刻赶路才是,但曹乡心中还有一处地方想去探一探。 曹乡回头对身后的曹熊说道:“熊叔,咱们改向,先沿着湖岸向北走。我还有一事未了,必须到那里去看一眼,否则心中总是放不下。” 曹熊诧异道:“再向北走一百五十里,可就是大沙海边缘了。咱们偏离了疏勒河故道,如何探寻方向?” 曹乡解释道:“咱们不进入大沙海,只需在边缘停留即可,事后再原路返回疏勒河故道。” 曹熊点头道:“好,听你的。嗨!大家伙听好了,先转向沿湖北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天然硝石 众人一路沿湖而行,也不怕迷失方向,许多人都放开了缰绳,任由马儿肆意狂奔。 这些马儿也许是在日月谷中憋闷的久了,即使背上驮了不少重量,依然不觉得累。 蒲昌海的湖水,即使在冬日里也没有结冰的迹象,湛蓝的湖水在呼呼北风的蹂躏下,卷起一的浪花,不停地拍打着湖岸。 湖边的原野上一眼望去,尽是枯黄的杂草,前几日的积雪早已化尽,放眼过去,再看不到一丁点儿白色。 西域之地,就连冬天的太阳也显得格外的毒辣,曹乡骑着马儿跑了一个多时辰,额头就已经被晒得起了一层油光。 又任马儿跑了半个多时辰,马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开始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曹乡回头看了一眼,发现众人的距离拉得有点远,自他往后,十二个人足足散开了两三里的距离,最后那人的影子他都有些看不见了。 其实曹乡的马术并不拔尖,他继承了原主记忆之后,发现自己的马术总体也就算一般偏上,有很多曹氏族人的马术,比他不知要高明多少。 沙州曹家掌控着归义军,自然是世代习武,族中子弟大多都擅长骑马射箭,就连那些岁的小孩,也整天以背着一副简易弓箭为乐。 就连曹侯这个只爱读书的族中异类,也被这种环境逼迫着学了一点马上射箭的技术,水平虽在曹家垫底,但每次族中组织骑马游猎,他每回也都能射几只山鸡野兔带回家。 其实在河西之地,不止他曹家如此,其他的家族子弟也是如此,甚至连一般平民百姓都会习些武艺傍身。 近百年来,河西百姓就没过过几天和平日子,像回鹘c吐蕃c党项c沙陀等胡人,都与汉人在战场上不知厮杀了多少回。百姓们要是没有武艺傍身,在这乱世之中怎么存活下去,难道让他们作那徒手待宰的羔羊吗? 曹乡能远远跑在前面,甚至连曹熊都跑不过他,只是因为他胯下这匹黑马,神骏远超一般良马。此马原是雷音寺方丈老僧的坐骑,西行前特意送给他曹乡的。虽然他很纳闷,方丈老僧一个出家人,又从哪里得来的这么一匹宝马,但至今也没有问询到答案。 此马名唤乌骓,由方丈老僧所起,据传此马自幼长于北庭草原,后由马贩子贩卖到河西,最后不知怎地辗转到方丈老僧手中。 曹乡从一见到这匹乌骓马便对他喜爱异常,喂食洗涮全都亲自动手,从不假手于人,所喂豆料也是精挑细选过的。刚接触时此马还有些烈性,后来相处了几日,才慢慢温顺下来。 他让马儿停下之后,下马卸去了马鞍,任由其去一边啃食干草去了。 在这歇脚兼之等候族人的空档,曹乡也没闲着,随意抓起一把泥土看了看,他不由得摇了摇头。此地的土壤远远赶不上日月谷附近的土质,一把土里几乎有一半是沙,别说开垦成农田了,连维持脚下这片草场的肥力都有些勉强。 曹乡站在湖岸边,轻轻撩起一把湖水,洗去了脸上一路的风尘,这水冰寒无比,他瞬间觉得清爽了许多。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过了十天了,他还没有洗过一次澡,眼下见了这湛蓝的湖水,他还真有一种跳下去好好洗刷一番的冲动,好在理智很快压下了这个找死的念头。 湖面上不时泛起鱼儿戏水的波纹,曹乡从身上取出一块干饼,掰碎了远远抛撒了出去。不一会儿,水中竟然聚起了乌泱泱的大批鱼群,一个念头自他心中油然而生。 过了好一会儿,所有的族人才慢慢聚齐过来,曹乡对众人道:“大家也都累了,在这里停留半个时辰,也好让马儿歇歇脚。” 几个族人听了,径直去伺弄自己的马儿去了,湖岸边只留下个人。 曹乡问道:“大家谁会造船捕鱼?” 曹熊不解的道:“咱们沙州又没什么大河大湖,许多人一辈子连船都没见过几回,哪里有人晓得造船捕鱼?” 曹侯却是不同意了,他举着小手大声说道:“熊叔,我会造船。” 曹熊怕了曹侯脑袋一巴掌,嗤笑着骂道:“你个小毛孩,打小连家都没离开过,哪里懂得什么造船。” 曹侯高扬着下巴,得意的说道:“我是从书本里学来的。《木经》中有一卷记有造船法,我全都看过。几年前我还自己照着做了只小船,在护城河里游过呢。” 曹乡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这位小族弟,夸奖道:“行啊,小猴子干的不错。你还记得中途咱们路过的那片胡杨林吧,待此行回来之后,我要在此伐木建造几条木船。此事就由你小子负责了,我需要的船不用太大,只要能在湖中捕鱼就行。” 曹侯这小家伙每回都能给他带来惊喜,上次是柳条泥房,现在又会造船,看来多多读书绝不是什么坏事。可惜他们曹家一向是以武力为尊,对族中子弟的读书之事还是太忽视了。 他也不要求曹侯能造出什么先进的大船,只要比起木筏子要好一些就行了。他又不需要进行水上交战,只要能进湖捕鱼,船不沉就成。有了大量鱼肉供应之后,曹家将来的粮食问题必定会大为改观。 半个时辰之后,马队再次启程沿湖北上。 眼前的是一片盐湖,放眼望去,视线所及之处尽是一片白色。 天上的蓝天白云c夕阳晚霞,地上的茫茫白盐湖,相映组成一幅令人心醉的无边美景,让人见了实在难以忘怀。 曹乡他们一行十二人,牵着马行走在这盐湖之上,脚下不时发出咔嚓咔嚓的盐块碎裂声。 一个年轻的族人开心的惊呼道:“族长你看,咱们就像走在白色的云朵上。” 另一位族人争辩道:“我看更像走在白花花的棉花上。” 曹乡低语道:“是啊,这里本应是只有梦中才会出现的地方。” 他从马背上取出一只铜制的小碗,弯腰捡起一小块白色盐块,放入小碗中碾碎成细细的白色粉末。又取来一支火折,轻轻一吹,便燃起了通红的火苗。再将火苗贴着碗底,烘烤了一小会,最后将火折熄灭收好。 曹乡对着众人微微一笑,故作神秘的道:“大家看好了,我将为大家表演一个我自创的神奇戏法,你们将是这世间第一批见证它的人。” 曹乡说着,取出一根早就准备好的干枯红柳枝,在众人面前晃了晃,就将枯枝插入了碗中的白色粉末。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枯枝一插入白色粉末,竟然立刻燃起了红色的火苗,枯枝不一会就烧成了黑色木炭。 曹侯兴奋的问道:“十三哥,木头插到盐粒里却无故起火,这是为何?” 曹乡大声解释道:“这些白盐都是天然硝石,有助燃的效果。只要烧得热一些,树枝与硝石一接触,便会燃起明火。” 曹乡心中暗道:这玩意不光能引火,还能制冰呢。不过现今这大冷天的,也就不给你们表演了。 他来这里查看这个硝石产地,也是为了早一日快点造出黑火药。 自穿越以来,何时能配出黑火药,一直是曹乡内心最为惦记之事。有了火药,就能造枪炮,那么他曹乡才能在这异族横行的西北乱世,得以安身立命。思维再发散一些的话,来一回群雄逐鹿中原的戏码,也是有可能的。 作为我大中华亿万子民念念不忘的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黑火药,其配方几乎人尽皆知,说穿了无非就是硝石c硫磺c木炭三种材料的配比而已。 硫磺现今已经找到,足够曹乡制个百余吨火药之所需。即便这一处的硫磺矿用完了,他脑子里还有好几处硫磺矿的备选清单,无非是距离日月谷稍远一些罢了。 木炭,几乎每一本穿越小说之中主角从未担心过的一样东西,却是最让现今的曹乡为难之物。 他只能惋惜此地附近不盛产树木,原有的几颗稀疏树木,也全被曹乡一道命令给伐了个一干二净。 就连原本数量尚可的红柳树,这种成片生长的低矮灌木,也大部分被曹氏族人割去盖了房屋,剩下的基本用不了几回了。 硝石这种难煞万千穿越者的必需品,曹乡却是完全不急。 若是穿越到中原汉地,为了搜集硝石,穿越者们别无他法,多半只能去与茅厕与老墙根打交道,那味道酸爽无比先不说,数量也少的可怜。 可是在这西北荒漠之地,中原地区苦苦寻觅的硝石,在这里几乎到处都是。 只要你揭开上面的沙石,下面多半就是硝石层了,再由土法熬制,炼出火硝来并不困难。尤为难得的是,罗布泊地区本就是中国少有的能生产天然硝石的产地。 曹乡现在所处的这片被当地牧人称为大洼地的地方,天然硝石可以说俯手可得。只要将挖出的白色硝石块碾碎之后,就可直接作为配置黑火药的原料。 前世人们提起硝石,通常都认为是钾硝石,也就是俗称的焰硝c火硝c印度硝石,它不仅可以制作火药,更是一种高效的氮钾复合化肥。但其实还有一种钠硝石,又俗称“智利硝石”,它也可以制作火药,但咱中国出产不多,反而是南美智利凭借着自家丰富的天然钠硝石矿,大发了战争财。 曹乡脚下这片盐湖,大部分都是钾硝石,钠硝石也有,但委实不多。 他思量了一阵,继而转头对两位身旁两人说道:“寒叔c冷哥,你们父子俩不用随我前往伊州了,我有另外的任务交给你们。你俩便留在此地,专门采挖这些硝石,之后再装袋,用马运回日月谷。就这样每两日一个来回,你们看看可否?” 这对父子俩,父亲立马答应下来,儿子却有些心中不愿,但在他父亲和曹乡这个族长的双重淫威之下,最后也只能被迫同意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