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界大向导》 正文 第1章 惊心动魄? 夕阳西斜,半人高的野草像是被火燎过,枯黄干燥。偶尔有乌鸦掠过头顶,也不聒噪,裹挟着荡漾的秋风悄然远去。若不是处处潜藏着危险,此情此景真教人怡然自得。 “嘘,大家小心,那家伙就是魔族的底层战士。因为他们面相凶恶,所以我们称之为恶魔。他正在,呃,解决个人问题。”我们躲在草丛后面,那大家伙侧对着我们,旁若无人地解开腰带,自顾自地解决生理问题。说是旁若无人不太确切,毕竟他并不知道一旁的高大草丛里藏着八个人族男女。 眼前这恶魔的身高接近三米,裸着上身,皮肤是纯正的古铜色,健壮无比,大眼睛大嘴巴塌鼻梁,脑门尤其阔,没有毛发,阳光照在头上锃光发亮。 “哇,那家伙可真健壮呀!”旁边的老女人忍不住赞叹。同为男性,我对这样无脑的赞叹很是反感。肤浅,身体的好坏不在于强壮与否,而在于是否灵巧。好吧我承认,我有点嫉妒他。 “啧啧,看啊,那肌肉上的一根根青筋跟蚯蚓似的!”又一位肤浅的女人。 “喂喂,你们脸都快贴上去了!”我急忙揪回那两个痴女。该死,要是被那家伙发现,我这趟可就白干了! 好在那家伙愚笨得很,并没有注意到躲在一侧的我们。睁眼瞎!我懒得阻止猎奇的人们,看就看吧,你们看够了多付点钱就行。 首先声明,我是一名人类,身份是魔界向导,专门带猎奇的人来魔族历险,当然,收费很高昂。一般人总是怕极了魔族,毕竟跟人类相比,自带种族天赋的魔族在搏斗时占尽了上风。然而我不怕,不是因为我多厉害多聪明,而是这群低等恶魔实在太蠢。我总是带人们参观低智力的恶魔,对我而言自然没什么风险。 不过,恶魔的嗅觉很灵敏,离近了能闻出人族的味道。好在我们此刻处于下风口,他应该发现不了我们。那七个旅客兴致十足,不住地探头,恨不得拿画笔将眼前的傻大个画下来。我早就看腻了恶魔,只想躺下来欣赏蓝天白云。 不料,那家伙来了兴致,竟然哼着难听的小曲儿,身体左右摇摆,甩了起来!眼看着水线冲我们浇了过来,我魔族大向导一世英名,自然不能默默承受这种侮辱,急忙一个后仰,踮起脚尖一跃而起,举着刚刚在脚边捡到的石头往他脑袋上招呼过去。 啪!也许是嘭!石头碎成了好几块,那家伙懵在原地,竟然没被敲晕。他胯下的水线又断断续续浇了几下,终于停住。身后的男女慌了神,一个个都想要逃跑。 “站住!”我大喝一声,“瞎跑的话会死的很惨!” 那家伙自顾自地使劲搓揉脑袋,貌似还没注意到我。当时也许是脑子抽了,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也许是职业生涯中最为智障的决定。 我走上前,身高才齐他肚脐眼。我吹着口哨替他系好裤带。算是我出手打伤他的补偿吧。他果然不领情,嗷一声挥着拳头,直接往我脸上干。好家伙,敬酒不吃吃罚酒,大爷我都帮你穿裤子了,莫非还想让我帮你擦一下不成! 我灵巧地躲开他的攻击,伸手压住他后腰,同时探脚一绊,把他摔在地上。 轰!也许是啪嚓!也许是两种声音的混合。总之等我回过神时,我立马意识到事态非常严重。我带来的旅客,其中一位五大三粗的精壮爷们,趁我撂倒恶魔的时候,竟然搬来一块巨石砸在了那家伙脑袋上!轰是巨石砸在地上的声音,啪嚓大概是脑壳碎裂的声响。 我不禁朝他竖起大拇指:“大兄弟,牛,杀了一头恶魔!” “嘿嘿!”他摸摸后脑勺,笑得很憨厚,我几乎不忍心骂他。 “嘿你个头,魔族有心灵感应,他死了,很快就会有别的恶魔来找他!” 我陷入了从业两年来的最大危机。光我自己当然能轻松全身而退,可眼下还拖着几个普通人,想要安全撤退到人魔之海恐怕有点难度。恶魔要是展开搜查,以我们身上的人味儿很快就会暴露。 幸好我有急智。 “快,抓几把泥抹身上!”我冲他们大喊。 他们倒也听话,连忙抓起泥土往身上抹,为了抢泥土差点打起来。 “不是这种泥,是那种,被他撒过尿的!” “啊?” “想活就照做!”他们不敢有意见,此时我是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 我们离人魔之海还不算远,这里是魔族的边界地区,基本上只有低等的恶魔。恶魔的智力不高,我们只要沾染上魔族的气息,用臭气掩盖掉人味儿,应该有机会忽悠过去。 我带着他们往东边走,不一会儿,果然遇到了一队恶魔。他们有红皮肤的,有黄皮肤的,五颜六色,共同点是都特别高大强壮,挤在一起跟座小山似的。两队人马狭路相逢,就像是稚气未脱的童子军遇到了训练有素的正规部队。 “我们是魅魔,打算变成人形去人族打探消息。”(我说的是魔族语言,为了方便看客们理解,故翻译成人族语言。)魅魔是高等魔族,可以变幻形态,我自称魅魔并没有任何不妥。 “尊贵的魅魔殿下们,那边有亲爱的同胞死了,请问你们感受到了吗?”傻大个们果然没有起疑心,真以为我们是高他们二等的魅魔。 我一本正经:“我们不光感觉到了,甚至还遇到了凶手。凶手是人族,往西边逃去了!他很强,我们跟他交手后没有结果,还沾上了一点人的气味。” “难怪大人们身上有人味儿,小的们这就去追杀凶手!”为首的恶魔朝我点头哈腰。虽然智力低下,但是向高层溜须拍马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天性。 我摆摆头:“去吧!” 傻大个们得了指令,全朝着西边飞奔起来,经过我身边时隐隐能感觉到地面在震动。好家伙,要是真动起手来,估计我的客人们都别想留全尸。 旅客们倒也算胆大,经历了一波交锋后竟然没有尿裤子,实属难得。又向东走了约半个时辰,我们离人魔之海只剩不到五里地,正当我以为逃出生天时,背后袭来一股不祥的凉意。 一个冷峻的男低音响了起来:“等等!你们是什么身份?” 什么身份?我们是人类!我当然不能这么直接。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名不虚传的大向导 也许是风,是风拂过草地的缘故,万籁俱寂,只剩草木沙沙作响。太阳渐要沉入地平线,一缕余晖从西面投来,照得我后背烘烫。 我故作镇定地转过身,本在我身后的男女跟见了鬼似的,绕着圈儿又飞速躲到我身后。玩老鹰捉小鸡呢? 玩笑归玩笑,眼前的魔族可不好糊弄,是比恶魔高一等的兽魔。别看等级只高一等,智力却高了不知道多少。这玩意儿牛头人身,身高约两米,只穿着一条紧身裤衩,浑身黑漆乌亮,大鼻子吭哧吭哧,腾腾扬起白气。 “你又是什么身份!”为了显得有底气,我粗着嗓子吼道。底气越足,就越不像是谎言。 他回答时自然也底气十足:“我是边境巡逻队502队员。”502,我还520呢! “我们是魅魔第四特别行动小队!”我依葫芦画瓢胡诌道。 “原来是魅魔大人。”他冷冰冰地回道,语气里丝毫没有尊敬的意思。论等级,兽魔低魅魔一级。 我俩的距离不过五米,互相能看得真切。我目光坚定地注视他,撒谎时必须要保持自信,万不可自乱阵脚。那家伙的鼻头很湿润,眼睛堪比铜铃,体毛很长,不过打理得挺整齐,倒也不邋遢。他也死盯着我,看得我很不舒服。他对我们有所怀疑,这一点毋庸置疑。 半晌,他的厚嘴唇动了动,一字一顿吐出几个字:“请证明自己,冒犯了!”我注意到他的右腿偷偷朝后迈了半步,一定是打算随时发起冲刺。 “仅此一次。” 说罢,我潇洒转身,神色无比从容。 “他已经死了。”我对惊慌的人们解释道。 “可是他还在动啊,小心啊,他好像要朝你冲过来了!” “啊,不好意思,我刚刚忘了出招!” 我极速转身,电光火石间探出食指和中指,隔空朝牛头兽魔精准一指。 他蓦然定在原地,脖颈上凭空多出一道血线。不过半秒,血线迸裂,兽魔痛苦地捂着脖子,可惜为时已晚。在不甚了解的敌人面前,自作聪明无异于自讨苦吃。他要是装傻走开,我还不至于取他性命。 刚刚那一招是我练习了近两年的绝技,我称它为“死亡一指”。原理很简单,丢根针出去,扎破对方的颈部大动脉。然而具体的过程十分讲究:以气化金,再借助空气推动引导,从而做到精准打击。 我们人族虽然体力上不及魔族,但是自有与之抗衡的种族天赋,那就是五行术。天地起源是气,一气化万物。万物分五行,五行为金木水火土。千百年前,有位得道者参破了自然界的相生法则,借此开创五行术。 五行术十分艰深,绝大多数人花费数十载也许连其皮毛都学不到,只有极少数天资聪颖或者耐心十足的人掌握了基本法门。即便入了门径,不是大彻大悟者往往也只能勉强修行五行中的一行。 我目前是金行的修炼者,之所以强调是目前,是因为我坚信自己以后能掌握全部五行,毕竟我还年轻。金,象征金属,我的绝技正是借助了金行的力量,瞬间将气化作金属针。以气化金的强度和速度跟个人能力有关,这一点连三岁小孩都知道。 曾经我打算靠自己化金的能力卖废铁挣钱,结果差点饿死,因为体力消耗实在太大,等我变出一斤铁的时候,几斤的饭菜都已经下肚了。据说王城中曾有位大师能凭空变出金子,后来他被卫兵以破坏市场秩序的罪名逮捕了,再后来就没了消息,也许被洗脑后送到了边村。 总之,想靠五行术发家致富并不容易。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近乎狂热地研习五行术,也许这就是力量的诱惑吧! 跑题了。杀死兽魔后,我们不得不加快脚步,花了大概十分钟抵达了人魔之海。分钟是近来刚有的计时单位,自从钟表被发明后,我们多出了分和秒两个概念。刚开始总归有点不习惯,不过也比以前用一炷香计时好太多了。 我的船已经等在附近,我吹了几声口哨,不一会儿便有几位健壮如牛的船员拉着小船从海里走了出来。 “走,上船!一会儿要是晕船了记得往海里吐!”我招呼几位客人坐上小船,随后从船上取出一根一米多长的银针,往船头的水面扎了下去。 哗啦一声,水里翻起巨大的阴影,那是我驯养的雷鲨,在水里速度极快,绝对数一数二。拉船的雷鲨被涂了药的银针刺激后,亢奋地甩甩尾巴,脑袋往水里一沉,势不可挡地朝东边梭行。我的小船有五米长,宽度却只有一米多,在水里阻力很小,浪花飞溅,很快就看不到岸边。 安稳下来,就得谈正事了。 “讲道理,要不是这位仁兄出手打死了恶魔,我们不至于这么狼狈。” “就是,没事逞什么英雄,乖乖听向导的不行吗!” “好在我们安全撤离,你们平心而论,问题不在于我吧,所以剩余的一半酬金得照常给。” “我来我来,我替他们付!”那位大兄弟倒也有担当。 “说实话,我做向导这么多年,头一次有人这么勇猛,很强!”我假意朝他竖起大拇指,“只是稍微鲁莽了一点,以后可不能这样。不过这次的经历足够吹一辈子了!” “哈哈,冲动了!”他面色红润,满脸的洋洋自得。对,再得意一点,要是开心就再大方一点,多给点酬金。 人魔之海的光景很奇异,若是能从空中俯瞰,必然会发现浩瀚的海面明显一分为二。西面的海水呈现黑色,东面则是蓝色。然而,如果将海水盛进杯子,却会发现两边的海水其实都是澈净无色。 海中央那道分界线更为诡异,约两米宽的交汇分界处,水面为深蓝色,那里没有丝毫浮力,不知情的船只若是贸然闯进去,必定会直挺挺沉入海底。 然而,这些小困难早被我算了进去。我提前在分界处的另一侧安排了一艘大船,在船上摆了一个大型跷跷板。我们这头的板子先压低,雷鲨带我们滑上板子,船那边再压低,将我们举高滑到大船上。 至此,这次旅行平安结束。旅客们大开眼界,而我大赚一笔。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 愚钝者 当我回到人族大陆的老家时,菲儿告诉了我一个坏消息:有人抢我生意,而且打的是“安全高效和官方认证”的旗号。 菲儿来自西之国,是古老精灵族的一员,真实年龄至今不明。她是情报方面的专家,黑发碧眼,相貌很可爱,不过平日里妆容很古怪,看起来像是神叨叨的女巫。据她自己解释,是因为前来咨询的家伙往往以貌取人,她要是以真实面目见人,容易被别人不自觉地看低。于是干脆打扮成老妖婆的模样,看起来就很有神秘感。 “这帮人真不要脸!”我大骂一句,胯下的凳子还没坐热,就差点被我从窗口甩出去。从我离开到现在不过才三个月,竟然出现了卑劣的模仿者。最可恨的是,他们居然还买通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我曾经带着我的旅游项目向管理部门申请过三次,均被果断拒绝,理由是“太过危险,可能成为魔族偷渡的媒介。”于是我这几年只能偷偷摸摸做交易,客户全靠内部介绍,经常遇到事后不认账的老赖,酬金得不到保障。不料想短短三个月,竟让别的家伙后来居上了! 菲儿稍稍歪着脑袋,双手抱胸看着我,一副早已看穿一切的姿态。她扬起下巴,鼓鼓右腮帮,模样很是俏皮,语气也一样:“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已经替你问过了。上面的人说,只要你有令人信服的团队,也能给你个官方认证。”果然冰雪聪明,不愧是我的助手。 是时候组建一个强有力的团队了,这两年我小有积蓄,足够雇佣五六名大陆上的顶尖人物。要是狠下心,没准魔族的一些人物我也能买通。 “我需要一位战士,一位法师和一位牧师。”我比菲儿高一头,趁她不注意摸了摸她的脑袋。头发相当柔顺,手感好极了。 菲儿白了我一眼:“你走错片场了吧,我们大陆上的职业并非这样划分。” “刚刚是随口一说,我需要五位五行术的修炼者,每人对应一行。除此之外,我还需要一位纯粹靠力量和技巧见长的人物。” 她昂着小脑袋稍一沉吟,问我:“不会任何花里胡哨的技能,只会砍砍砍的战士?” “对对对!有这样的人物吗?”菲儿果然通我心意。 “中央王城确实有一位,他自称愚钝者。” “愚钝者?”翻译成白话不就是蠢货么?这位仁兄的命名口味可真独特。 菲儿缓步走到窗前,探出纤细的手指打理被我摸乱的长发。 “对,因为他早年也修行五行术,结果二十年都没能入门。” “每个人自有他的独特天赋。”难怪叫愚钝者。 于是我即刻启程,花了半个月时间来到了人才济济的中央王城。人族大陆有东南西北四大国,五百年前为了合力抵御魔族,成立了中央王城政府。我是土生土长的东国人,如今为了旅游事业长居西之国的海边。 中央王城地处人族大陆的核心地带,一派热闹繁华的景象。我依照菲儿的资料找到了那个家伙,当时他正在自己的铁匠铺里端详一把二流宝剑。 此人名为愚钝者荆锋,剑法一流,速度奇快。他虽然没能领悟五行术,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气的运用。 他有两大绝招:一是“光影身法”,据本人介绍,是将身前的空气瞬间挪移到身后,从而产生气压差,助推身体移动,进而突破人类的速度极限,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 二是“血色浪漫”,哦吼,这一招可相当残暴,是将敌人身边的空气全部抽走,再挤进敌人体内,造成极强的压力差,令其刹那间爆体而死。不过受限于他的能力,这一招的释放距离非常短,大概只有四五厘米的样子。 厘米和分钟一样,都是近来刚有的说法,我没记错的话,也是发明钟表的那人所定义的“距离单位”。那位发明家如今是王身边的红人,近期在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好在大部分改革内容都是正面的。 “好了好了,我对你的施法原理不是很感兴趣,现在告诉我你的报价。”从我表明来意开始,他就一直在自卖自夸。 就算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也没必要把自己的绝招原理解释给我听啊!愚钝者,人如其名。眼看着他眉飞色舞地举起宝剑打算现场展示能力,我急忙阻止了他,在王城闹出什么动静可不是好事。 “一口价,一年一金。”他说话时似乎有点扭捏,应该是生怕我拒绝他的报价。 货币分为四等:龙晶c金c银c铜。前者依次是后者的一千倍,正常人的月薪是三银。 我在脑海里换算了一下:一金也就是一百万铜,正常人一年能挣三万多铜,他大约是常人的三十倍。 不贵,我先前翻过他的资料,他曾经一人击败过二百多名王城卫兵,起因是他半夜打铁被举报扰民。要知道,王城卫兵可是精英中的精英,纯靠肉体的战斗力已经能与魔族的恶魔不相上下。后来还是王城的大公主亲自前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才勉强劝服了他。 不得不说傻人有傻福,他公然对抗卫兵竟然还能活到现在,堪称奇迹。 如此强悍的战斗力完全对得起他的报价,更何况,我一年能挣五十金,分他一金影响不大。 “成交,现在去收拾一下,跟我走吧!” 荆锋开心得像个孩子,我差点忘了他是比我还高半头的壮汉。他猛一拍铁桌,震得桌上的武器哗啦乱响。 “好的好的,我去找我弟,把店铺交代给他。” 我摇摇头,朝他投出一个铸造精美的金币:“我这就给你一金,店铺暂时就别处理了。我们尽快动身吧,时间不多了!” 就在我前来王城的路上,菲儿的信鸽追上了我,她在信里催促我办完事赶紧回家,因为来了一桩需要面谈的大交易,一项难度和报酬都极高的交易。 有时忙,更新可能会比较慢,见谅哈(其实就是懒)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史无前例的大客户 人族大陆之上,赶路最快的方式便是搭乘巨鹰。沿途俯瞰下去,王城的房屋鳞次栉比。接近黄昏时分,到处炊烟袅袅,几乎能闻到食物的香气。半个时辰后,巨鹰飞出城市,身下山清水秀,风景如画。 荆锋虽然愚钝,但是谈吐倒也风趣。我和他结伴同归,一路有说有笑,比独身前来时有趣多了。他几乎将自己的人生经历讲了个遍,从学会走路到表白失败,足够写一本《愚钝者是怎样炼成的》。 回到家后,我先让菲儿打发荆锋去别的地方逛逛,交易的内容千万不能被他听到,尤其是酬金这一块。我的住处位于海边的断崖上,附近的景色光怪陆离,足够正常人欣赏一阵子。 我拾级来到二楼,客人早已就位。我这海景楼共四层,为了方便暗中交易,我在二楼设置了洽谈室。而一楼太过潮湿,不适宜久待,通常是作为菲儿喂养海鸟的场所。菲儿这家伙,有喂鸟的爱心,却没有经常打扫的耐心。每当我出海归来,一楼都跟炸了窝似的,脏乱臭全占齐了,简直下不去脚。 她倒好,干脆在外面搭了个梯子,直接从窗户钻进二楼,平时也懒得出门,天天让海岩酒馆的大妈给她送饭。换个角度想,这样的生活倒也恬然自得。可是我钻不进窗户! 要我说,现在大力提倡的男女平等已经变味了,我们一味迁就女同胞,如今她们连最基本的家务都不愿意碰。回想初见菲儿的时候,她既勤劳又优雅,如今我却敢怒不敢言。 啊,说实话,登门拜访的客户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他们是一老一少两位面容冷漠的男女,看起来就像是暗中调查我收入来源的官员。我不禁提高了警惕,不过细想一下,如果是不怀好意的家伙,菲儿绝不会接待他们,她从不让我失望。 老者满头白发,身形瘦削,五官如同刀刻的一般,想必年轻时也是个英朗的帅小伙。少女也是白发,长度刚齐腰,肤白胜雪,眉眼间跟老者有几分相似,又多了几分温润,神态颇具风情。他们的服装搭配很简朴,不过依然难以掩盖超凡的气质。据我多年的经验判断,两人十有八九是来自西之国的贵族。 很快,我对他们的印象有了翻天覆地的好转。 “这个数。”老者伸手比出五。我的交易原则是先报价后谈细节,价格合适再谈其他。 “五金?说实话,有点少了。”我打算稍微抬价,其实人均两金是正常价格。 老者浅浅一笑:“的确是五晶,龙晶的晶。” 我手抖了一下,差点失手打翻杯子。好在我及时收回了喜悦的神色,身为老练的商人,表面功夫要做足。 “谈谈细节吧。”我仰靠在椅子上,双手交叉,摆出波澜不惊的态度。 此时一直默不作声的小美女开口了:“抱歉,可能有点失礼,您能先别抖腿吗?桌子都快飞起来了!”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该死,我居然忘了自己一兴奋就爱抖腿。 老者探出食指轻叩桌面,面带事务性的微笑:“人数为一人,时间不限。”时间不限?这一点有点奇怪。若是时间不限,我完全可以只带他逛一天就返回,几乎白拿酬金。可是会有这么蠢的客户吗? “大概打算在魔界逛多久?”我的语调足够沉着,拼命压抑着翻涌上来的欢喜。 我举起杯子,菲儿便走上前替我添满茶水。我们约定过,有客户在的时候要给足我面子。接着她又转到桌子另一边,替老者续了一杯血魔葡萄酒。 那是上等的美酒,我的最爱等等!我连忙朝她瞪眼。血魔葡萄酒是极品中的极品,一瓶要花五百银!交易还没谈成,哪能用这么高档的酒水接待他!菲儿故意不搭理我,径直朝里屋走去。 “不是闲逛,而是有目的性。”老者啜饮一口美酒,表情十分享受。 “请讲。”我捧起杯子喝了一口,入喉是水,心在滴血。 “我需要你带我的孙女前往魔族的腹地。” 这次我没忍住,杯子里的水洒了半桌。 “菲儿!”我朝里屋大喊。 她从屋内探出头,嘴角勾起,不怀好意地问道:“怎么了?”我的反应一定在她意料之中。 “你说实话,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我拍了下桌子佯怒道。 “嗯?”她瞪着无辜的大眼睛,满脸写着无所谓。 “但凡有一点点残存的爱意,你也不至于给我接这个送命的活儿!” “没关系,如果你有不测,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说罢,她砰一声关上了里屋的门。菲儿总是这样,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我知道她其实早已预算好了一切。 “两位的言外之意是不打算接受这笔交易了吧?”老者起身拍了拍大衣,看样子不打算浪费时间。 我抬手示意他且慢:“不,既然菲儿已经接待了你们,那我就不会拒绝。” “不过有一点我说在前面,”我瞥了一眼小美女,“不能确保百分之百的安全。” 小美女似乎无视了我,呆呆地目视前方,面无表情。从我们会面起,她只说过一句话,其余时间一直在发呆,我甚至怀疑她是美丽的人偶。等完成洽谈,我一定要找菲儿好好打探一下他们的底细。 听到我的回应,老者又重新坐下。他点点头,定定地注视我,可以看出眼神里多了些认可:“可以,平安归来的话酬金翻倍。不得不说,你们比那帮人勇敢多了。” 那帮人?想必是我的模仿者。既然如此,那我更要完美地完成这次交易。我要用实力证明,谁才是能自由出入魔界的向导。 正好也检验一下愚钝者的实力。此刻,我隔着窗户看到他正在草地上追逐一只超大型蝴蝶。嚯,胆子真大,一会儿有他好受的。 在西之国,一定要提防体型超出常理的生物,因为它们往往是成了精的家伙。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到处都有的陈年旧事 三年前,冬季,白雪皑皑,平日里的奇特景观尽数掩藏在厚实的雪衣下。我沿着海滩漫步,视野里忽然闯入一串凌乱的脚印。脚印深浅不一,夹杂不少拖行的痕迹。据我判断,应该是醉汉或是受了重伤的人所留下的。 顺着脚印一路探寻,很快我便发现了衣不蔽体的他,缩在干草堆旁奄奄一息。 我背着他找到了研习木行的大师安怜命,他比看上去要沉得多,我差点累死在半路。我与安怜命的祖母是旧相识,怜命年轻时与我热络,如今有二十多年未曾见面。当时她站在阁楼上,远远看到我背着人形的东西,料想有急事,只披了件大衣便迎了出来。 “菲儿奶奶,快进屋坐坐,外面太冷了!”她帮我卸下背上的家伙,我俩一起将他抬进屋内。屋内点着炉火,我一时热出了汗。 “怎样才能帮上您的忙?”她看了看半死不活的他,大致也猜到了我的来意,“是要做急救吧?” 我点点头,求助于晚辈多少有点难为情:“嗯,我在海边发现了他,还有希望吗?”虽然我与他不相识,但是身为精灵,见死不救的话会有负罪感。 “我尽力!”她探出双手,轻轻按在那家伙的腹部。很快,淡绿色的雾气包裹了他们。我有点疲惫,找了张椅子坐下,虽然隔得稍远,但也感受到了强烈的春天气息。那是生命之息,木行象征着生命,传说修行到至高境界能够起死回生。当然,那只是个传说,现世还未有人能达到那个境界。 随着她的施法,屋内发生了奇妙的变化:砖木混合的墙壁上长出了翠绿的藤蔓,地面抽出不少不知名的嫩芽。仿佛在这个屋子里时空发生了扭曲,春天提前到来。 等了约半个时辰,她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珠,长吁一口气,嘴唇跟着不住颤抖:“终于打了个平手。” “和死亡打了个平手?” “嗯嗯!”她目不转睛地点点头,神情依然像二十多年前的那位少女。作为人族的一员,五十多岁的她已经挡不住岁月的侵蚀,鼻梁两侧挤出了显眼的沟壑。即便如此,由于长期修行木行术,她的样貌也比同龄人年轻得多。 “哎呀!”她惊叹一声,我连忙跑上前查看情况。 那家伙已经苏醒,撑开眼皮不住地打探四周。 “意志真顽强!”怜命的语气半是惊讶半是赞叹。 他见到我,目光便定在我身上,久久不再挪动。半晌,他像是确认了什么,用细若蚊吟的声音念叨:“谢谢你,小妹妹。” “噗!”我笑出了声。二百多年来,还从没有人类这么称呼我。 后来,我和怜命又找来治疗内伤的名医,帮助这位小幸运儿疗伤调养。名医解释说,他应该是受了严重外伤后又撞到了海边的礁石,能活下来全靠强大的运气和不屈的意志。如果不是我及时找到怜命替他灌输生命之息,小伙子早该撑不住了。 恢复元气后,他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向我们道谢:“我都看到了,你救了我。虽然当时我有点迷糊,但是记得清清楚楚。” 我笑了笑,说实话,背着他赶路时我恨不得把他丢下,我也记不清当时是什么支撑我坚持了下来。 我问他:“你到底是什么情况?” 他的表情似乎有点为难,犹豫了一小会儿开口道:“说来话长,抱歉,我暂时还不想详细说明。简短来讲,我是魔界挑战小队的一员,我们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我大概是唯一的幸存者。” 魔界挑战小队,我早有耳闻。他们是一帮自以为是的狂妄之人,以在魔界极限生存为乐。在出事之前,他们已经在魔界生存了一年多,一度被传为佳话。 先前的每个月,他们都会派秃鹫带着魔界的特产和报平安的信件回大陆,每次都能在年轻人中掀起狂潮。他们是“插进魔族心脏的利剑!”狂热的追捧者如此称呼他们,而如今小队已经三个月杳无音讯。 我对他们出事的细节很是好奇,便问他:“不愿意谈一下是怎样的打击吗?” “谈谈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有个条件。”他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啊,我也知道跟救命恩人谈条件不太合理,但这绝不是过分的条件!相反,是对你有好处的条件。” “说说看。”小伙子倒是很会吊胃口。 “和我合作吧!”他郑重说道。 “什么?”我不太理解他的意思。 他从床上挣扎着坐起身,边打手势边说:“我要干一番事业,想邀请你帮忙。我已经想好了一个项目,绝对能挣钱!” “又是危险的冒险?” “富贵险中求,要是平平淡淡地活着,跟这身下的木床有什么区别?人不能为了活而活。”他说话时,眼里仿佛闪烁着光芒。 于是我被这个精力过剩的家伙绑定了三年,如果不出意外,我可能将一直和他绑定下去,直到他作为人类年老死去。 我名为洛琪菲儿,是西之国精灵族的一员。我们精灵拥有极长的寿命,借此我拥有远超人类的知识和阅历。有种广为流传的说法,精灵是被象征生命的木之力量祝福过的人类,因此我们生命力顽强,体质也远超常人。 长寿自有苦恼,我的情感在时间的长河里消磨殆尽。人们总是过分敬畏精灵,一旦我表明身份,他们便一个个如同见到了先祖,肃然起敬。 我喜好自由,不愿意待在精灵族的小圈子里。于是我四处游历,将所见所闻都记录在册。见到的越多,就越觉得自己像是旁观者,参与不了常人的生活。在没遇到他之前,我感到万分孤独。 而他对待我时没大没小,甚至把我当成小姑娘,其实我正需要他这样的态度。 教学相长,我在这位晚辈身上学到了很多。于是我隐藏身份,尝试从小姑娘的角度去生活。得益于我的容貌,根本没人会怀疑我的身份。虽然不再受人尊崇,但是我的生活总算不再无聊。 哎呀,以前总是端着,我累极了。老精灵偶尔也想恶作剧嘛!风知秋,他的名字叫风知秋。我并没有告诉他,这次跟我们进行交易的不是别人,正是西之国的国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妄想屠龙的莽夫们 时间回溯到三年前,地点是魔界黑森林。这里的树木奇高,跟一把把利剑似的,从天上直插下来。接连不绝的巨大树冠遮挡住了绝大多数的阳光,故此地被称作阴暗的黑森林。 魔界挑战小队,光听名字就能让人心跳加速。小队一共有八人,个个都是实力顶尖的好汉。我们是刀尖上的舞者,敢与死亡称兄道弟的真男人。 队长盘腿坐在地上,身边是半腐烂的落叶。魔界已是深秋,想来人界大概早就迎来第一场大雪。他仰望树缝中漏出来的天空,自顾自地发表惊人的言论:“屠龙是男人的浪漫,试问天下之大,谁不想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上“屠龙者”的前缀?更何况,我们是在敌人的地盘上屠他们的龙,就跟在别人家和别人的媳妇幽会一样,双重刺激,满是背德的快感!” 我怀疑队长脑子糊了。自从半年前回家正逮到媳妇偷情后,他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原先沉默寡言,现在除了吃饭睡觉成天叨叨,而且三句话不离偷情。 想想也能理解。拼命杀出重围,仿佛英雄一般带着光芒,怀着满心的骄傲和欢喜回到家,入眼的却是明晃晃的偷情现场。老子死中求生,脑袋时刻别在裤腰上,就为了挣钱养家。而自己的妻子却和别的男人玩得不亦乐乎,甚至可能尝试了不少自己从没尝试过的花样。 任谁都受不了。更可怕的是,他竟然没办法离婚。因为他早年战斗时太不注意,胯下遭受过惨痛的打击,已经丧失了某些专属于男人的功能,而他的媳妇正以此威胁他。试想此事如果公告天下,人人都知道大名鼎鼎的队长其实只是半个男人,那他还有什么活下去的勇气? 每每想到这儿,他就泣不成声。在发生这档子破事之前,我们从没想过如此伟岸的男人竟也有泪腺。 副队长总是轻拍他的肩膀,用男人之间的方式安慰他:“没事的,队长,反正你要媳妇也没用,搁家里当花瓶得了!” 他安慰完,队长哭得更卖力了。哎,老天不公!出生入死戴绿帽,油嘴滑舌戏人妻。 “风知秋!”队长的一声吼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响亮回应:“请指示!” 队长眯着眼点点头,对我的态度很是满意。平时我总是对他爱理不理,今天一反常态,想必他觉得很有面子。 “小伙子今天很客气嘛,我打算去屠龙,你有意见吗?”客气什么的,还不是因为同情你! “没意见,不过小心为妙。”说实话,我也想一睹魔龙的风采。魔界有被称为魔龙的巨大生物,那玩意儿长得就像插了翅膀的大蜥蜴,传闻它喷出的火焰足够融化石块,它的翅膀一旦张开便遮天蔽日。 如果能猎杀魔龙最好不过,那样我们便可以带着魔龙的头颅回人界大肆炫耀,成为名列史册的英雄。更重要的是,魔龙的脑袋一定能卖个好价钱,那可是猎奇的收藏家们魂牵梦萦的稀世珍品。 没准还会有人花天价把它买来炖汤。世上之人千千万,有任何变态的爱好都不奇怪。而且在无知的人们之间有谣传,说是魔界的东西吃了大补,越是稀奇古怪效果就越好。 我本以为不会有人听信这种毫无根据的东西,那些愿意出钱的富豪大都是见多识广的人精,更不会上当。直到某次,我发现一贯抵制谣言的队长竟然偷偷割下了魔界公牛的两只宝丸,并且当场生吞了。 吃啥补啥?怎么说呢,大概人陷入某种绝境的时候,就会开始迷信吧!倒也情有可原。不过这些都不属于我要考虑的范畴,我只管卖了收钱就行。 队长拿树枝在地上画了个示意图,绘图手法相当抽象,就只有两个不怎么圆的圈,中间连一条歪歪扭扭的直线。他指着其中较小的一个圈,说:“根据我的分析,黑森林的南边,二百里左右的位置可能有魔龙的巢穴。” “这你是怎么知道的?”霍克问道。他背负巨剑,是位英气逼人的俊大叔。他的能力是在巨剑上施加火行,个人认为非常蠢,用火焰的话,虽然效果非常炫目,但是时间太久巨剑会被融化吧! “那边有火山,魔龙总是和火山相伴。你们要是休息够了,我们立刻出发。”队长目光坚毅地看向南方,那边的确有座大型火山,偶尔还能听到古怪的呼啸。 今天的队长有点反常,平时他总是会做足分析,从各个角度思考,将行动时可能遇到的风险都考虑进去。得益于他缜密的分析判断,我们才能在魔界平安不死。 “队长,你不做点分析吗?”我问他。 “这次不用分析,从黑森林到火山,这一路都是魔族的禁地,而且野草丛很高,沿途潜伏好,不会有危险。” 负责医疗的莫比提出了和我相同的困惑:“禁地会有守护者吧?我们前来黑森林时,就差点被守护者兽魔发现。” “那是黑森林的北边,是在禁地外围。越是危险的地方敌人越想不到,禁地内部往往没有守卫。更重要的是,我怀疑魔族在搞什么阴谋,必须去看看。” 原来如此,这才是队长的真正目的。两天前,我们偷听到兽魔的对话,得知黑森林以南有一片禁地。一般禁地都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魔族很可能在搞什么针对人族的研究。我们是冒险家,是商人,但我们首先是人类。 “我誓死跟随你。”霍克大义凛然。 “别突然这么正经,我们只是潜入,又不是打算送命。”队长将树枝插在地上,站起来拍拍裤腿,看样子打算动身。 “那还屠龙吗?”我问他。 “屠啊,屠龙是主要目标,能发现魔族在搞什么花样当然更好。” “可是屠龙的动静会很大吧?”来自南之国的矮人菲兹说道。他是队里唯一的水行术大师,曾经在危急时分凭空开拓了一道河流,帮助我们逃到了海上。魔龙要是真会喷火,他的作用将不可替代。 队长轻声一哼,自信地回道:“不,我们要暗杀。趁魔龙不注意刺杀它。一众魔族尚且发现不了我们,更何况那种体型的傻大个?要是脚边的蚂蚁想偷袭你,你会注意到吗?” 说的很有道理,希望一切顺利。一想到魔族可能在搞什么阴谋,我的心情就莫名沉重起来。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魔龙!魔龙! 我从未见过体型如此庞大的家伙。我甚至远远不及它的脚趾,若是非要用我的身高去丈量的话,它完全比得上四五百个我! 我忍不住感叹:“这一定不是生物,一定不是!” “发什么神经呢,这不就是座山吗?无非雕了个龙爪龙头,瞧把你吓的!”队长白了我一眼。此时我们半蹲在地上,身前刚好有一丛茂密的野草,足够遮蔽我们八人。 “啊”我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我在想象,万一这山是按照魔龙的体型雕刻的,那得多大呀!” 眼前的山峰尤其陡峭,我们离它尚有一段距离,昂起头能勉强看个大概。山脚雕出一对活灵活现的龙爪,山顶像是悬挂着栩栩如生的巨大龙头。地上分立的龙爪之间开出一个巨大的山洞,里面黑幽幽,在外面看不出什么玄妙。 我们花了一天时间抵达了火山群,此处的山峰连绵不绝,我们面前的正是其中最高的一座。脚底散落着不少碎石,都像是沾了墨,黑不溜秋,成色倒跟龙晶有些相似。这些应该是黑曜石,和作为货币的龙晶并非同一种。 龙晶原产自人族大陆的东之国,数量极稀少,坚不可摧,本身即为对称的八面体,远看是不透光的黑色,放近了却又通透无比,隐隐浮现碧绿,十分神奇。至于龙晶的来历,与人族的古老传说有关。 传说人族大陆有五大神兽,分别对应五行和五个方位,东方神兽木之青龙,南方神兽火之朱雀,西方神兽金之白虎,北方神兽水之玄武,中央神兽土之黄麒。东方木之青龙吐纳的是生命之息,据说被气息沾染的石块会得到转化,变得无法消亡,成为龙晶。 队长勒紧了裤腰带,警惕地观察四周,语气也比往常严肃得多:“得进去看看,十有八九是魔族的秘密营地。” 忘了介绍一下我们的成员:队长肖清,东国人,和我是老乡。他擅长谋略,腿上功夫很好,配合精湛的金行术练就了一双金刚腿。可惜百密一疏,他早年光顾着强化双腿,忘了保护胯下,留下了一生之耻。当时他飞起一腿踹穿了恶魔的胸口,不料想那家伙竟然用最后的力气捏碎了他的不提也罢。 副队长斯诺,北国人,虎背熊腰,面相狰狞,简直是缩小版的恶魔。他为人最友善,总是自顾自地给我们做心理疏导。他曾经是位老师,然而总是被学生家长举报,说是长得太丑吓坏了孩子。失业的他又干了十年安保,后来被队长发掘。能力是土行术,出神入化,先不介绍。 霍克,来自西之国,擅长火行术和巨剑的英俊侠客。莫比,也来自西之国,擅长木行术,是医疗专家。菲兹,南国矮人,水行术大师。奥尔克罗,南国矮人,菲兹的兄弟,驯兽师。 韩非言,东国人,擅长运用最原始的气。他的作用相当于润滑剂,能将我们的能力完美结合,形成效果拔群的组合技。偶尔他也会催动气流,搞个龙卷风之类的吓唬魔族。 最后一位,堪称有史以来最英俊最强力,在青少年中人气最高。他的名字叫风知秋,也就是我。出于个人兴趣,我对五行术研究不深,对近身搏斗倒是很有心得。光论搏斗,我和闻名于世的大侠客霍克实力相当。 我的老乡队长强行灌输给我金行术,平时总是督促我多加练习:“一身皮囊练得再好有什么用,能扛得住刀扎火烤,躲得开万箭齐发吗?这话可能有点刺耳,但是法术就是比武术管用!”我懒得与他争辩。 好了好了,该讲正事了。我们听从队长的指示,分为两队从两侧绕到了龙爪附近。附耳听了许久,除了风声,里面没有丝毫动静。奥尔克罗先派出他的小可爱昆虫进入洞内,那玩意儿身形小,还能飞,作为侦查兵最适合不过。 等了两三个时辰,小可爱没有返回。奥尔克罗有点急了,他那宝贝听话得很,平时一个时辰必定会回来。我们劝他不要着急,可能山洞里路绕,耽误了一段时间。此时我们分两队各守着一个龙爪,我c斯诺c奥尔克罗还有菲兹在同一侧,队长他们则在另一侧的龙爪后面。 我突然觉得不太对劲,这段时间里队长他们一点动静都没有。由于被龙爪挡着,我们看不到他们那边的情况,只知道他们已经两个时辰没露头了。 我这人的直觉向来很灵敏。我示意其他三人后退,一同缩到了龙爪附近的草丛后方。幸好魔族的野草足够高大,我们随时都能找到藏身的地方。 伴着很轻的一声“啪嗒”,一颗石子滚落我脚边。我们四个仿佛有心灵感应,都屏住呼吸,缓缓抬起头。不抬头还好,这一抬头吓得我一个哆嗦,差点没叫出声。 在我们的头顶,悬着一颗巨大无比的东西,我立刻反应过来是眼睛。那眼睛通红通红,颜色如同红宝石那般奇异,离我们也就四五个人的距离,正一眨不眨地瞪视我们。该死,我们一直待在山的阴影里,竟然没注意到头顶飞来了这么一个鬼东西。 矮人菲兹的问题堪称天问:“我们是不是应该逃?” “废话!”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是队长,队长一行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 “斯诺你别愣着,扬土!” 斯诺立马反应过来,抬手一挥,扬起漫天尘土。我们一时来不及防备,被呛得喉咙冒烟,边咳边往群山里跑。 身后一声长啸,震天动地,厚密的尘土硬生生被扯开一道口子,随即一个巨大的黑影冲我们撞了过来。我们迅速趴倒在地,后背被掠过的疾风撩得发麻。 “韩非言,吹回去!”队长的怒吼被狂风晃荡得模糊。 话音刚落,又听着一股狂风大作,转瞬间,周遭的尘土被吸得无影无踪。空中两股狂风僵持不下,形成了巨大的龙卷。野草和石子都被刮了进去,在龙卷里哗啦乱飞。我们被两股狂风吹得站不起身,衣服紧贴在身上,几乎喘不过气。 那只巨大的眼睛,还有这恐怖的风力。是魔龙吗?我们眯着眼努力搜寻敌人的踪迹。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狂风呼啸的声响竟然让我感到亲切。寂静的黑夜远比闹腾的狂风让人畏惧,未知才是最可怕的敌人。 魔龙终究还是现身了。我们一直没发现,群山之中,有一座正是魔龙的脊背。它在我们身旁昂起身子,一声狂吼几乎震碎我的耳膜。我捂着耳朵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脑袋嗡嗡乱响,像是随时会爆炸。其他人也没好到哪儿去,我们跟沙子似的,被吹得到处翻滚。 我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生物!它的体型完全不亚于先前的那座高山。眼睛赤红如血,那红色无比鲜艳,仿佛随时会滴下来。通体漆黑,活像是石头打造的身躯,看起来就坚硬无比。一双翅膀如同刀锋一般展开,将两边的山峰削得稀烂。它大张着嘴,狂吼之下,一切事物都为之胆寒,统统飞散得老远。 逃!我的脑海里只剩下这一个字。 队长却不惊慌:“霍克,韩非言,我们试试它的能耐!” 说罢,他在手里凝炼出一个大铁球,往霍克那边甩去。 霍克猛然后仰,双手拔起巨剑,带着熊熊火焰奋力一拍,冲劲太强,整个人往后滑退了十几步。只听见砰一声巨响,那铁球瞬间就化作一团巨大的火球,朝魔龙身上弹射而去。接着韩非言大幅度催动空气,疾飞的火球又得到加速,气势足以开山破海。 早就听闻魔龙能喷火,这一招用火,想必是为了测试它的反应。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好事成双 魔龙果然名不虚传,稍一张嘴,便喷吐排山倒海之势的黑焰,火球被黑焰包裹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火球当真消失了?没有。队长肖清何许人也,闻名于世的老狐狸。他本来只是贫民小巷里的一介小混混,却凭借傲人的头脑在十七岁那年摇身一变,靠倒卖生意成了当地的首富,还迎娶了落魄伯爵家的美丽千金。尽管如今的夫妻生活不是很和谐。 那火球大有玄妙。看似是火里包着铁球,实则火焰只是掩护,铁球里面还包着菲兹的特制冷水。我们小队有着形影一般的默契,不需要过多言语,只消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便能互通心意。魔龙当然预想不到,菲兹早已在队长的铁球里注入了神奇的冷水。 之所以说它神奇,是因为这水遇到明火会急剧降温,凝结成极寒的冰晶。果然,魔龙像是噎着了,眼睛瞪得浑圆,大脑袋左右乱甩。想必它的喉咙里已经冻上了一层冰晶,窒息感万分强烈。旁边的山遭了殃,先前山头被削,这会儿又被狂暴的魔龙撞断山腰。哼,这就是乱吼乱叫乱张嘴的代价。 我们和它拉开距离,以免受到牵连。队长他们又朝魔龙掷出不少特制铁球,丝毫不给它喘息的机会。带着火的铁球在魔龙身上炸开,铁球里的水遇到火焰凝成冰晶。如此几番折腾,魔龙的行动明显迟缓了很多。 看来它对低温和水的抗性并不好,一时间,我们似乎成功压制了魔龙。形势越好,越不可掉以轻心,在战斗中,佯败早就不是什么新奇的手段。而且实际上,我们并没有对它造成任何致命伤。 好事成双,换句话说,祸不单行。福与祸的判定本就是很主观的一件事,比如说我们现在的情况:魔龙在前肆掠,身后又围来一大队凶悍的魔族战士。往好了说,一举两得,可以杀个痛快;往坏了说,我们被包围了,几乎无处可逃。 到底是什么导致我们陷入了困境?是突然爆发的爱国情怀,还是队长的失误决策?都不是,真正的原因很简单,我们中了魔族的圈套。我们之所以会前来此地,是因为无意中偷听到的兽魔的对话。 我这人有点古怪,当遇到突发情况时,我和正常人一样,会惊慌失措。可是一旦这种紧张的氛围持续下去,我又会变得异常冷静,思考能力成倍提升。趁着队长他们和魔龙交手的间隙,我又迅速回想了一下当时的细节。 当时是夜间,有两个兽魔在大道上巡逻,我们躲在道旁的草丛后面。那是条东西走向的路,兽魔是从西边走来。在此之前,我们并没有注意到他们。等到他们突然出现时,我的一只腿几乎已经伸出了草丛,还好反应快及时停住。不对!我们之前怎么会没注意到他们? 若是正常巡逻的守卫,以我们的警惕性不可能那么晚才发现,更何况他们手里还举着火把。其中一定有蹊跷,很可能他们是反侦察的好手,先前也潜伏在暗中,后来故意出现在我们面前,传达给我们引诱性的信息。我不禁想到了魅魔,她们不仅能变幻形态,还能在黑夜中隐匿身形,极为危险。 如此想来,一切就说得通了。沿途顺利得出奇,没遇到任何阻碍;我们小心翼翼地潜行到山脚,却被魔龙抢先发现;奥尔克罗派出的昆虫侦察兵迟迟没有归来这一切都是为了引诱我们陷入包围圈。想必魔族在黑森林就已经发现了我们,只是不确定我们的具体位置,同时为了让我们丧失熟悉地形的优势,便故意将战场放到群山之间。 首先发现魔族大军的是奥尔克罗的秃鹫,奥尔克罗通晓鸟语,从秃鹫那儿得知魔族数量过千,离我们大概还有十里。这还只是看得见的敌人,一定还藏着许多看不见的敌人。山洞里,草丛后,到处可能潜伏着魔族的混蛋。而且黑夜最浓重的时刻即将到来,魔族的魅魔则是黑暗中的无声杀手。 如此情形下,我们又得分为两队,一队对付魔龙,另一队阻击身后涌来的魔族军队。队长的指挥称得上真正的豪言壮语:“我c菲兹c韩非言还有奥尔克罗对付那只大虫子,斯诺你们去杀光那帮小崽子!自己别送命!” 他的指挥非常合理,对付魔龙肯定不能靠武术,于是将注重肉搏的我和霍克派去对付魔族,同时有医疗专家莫比在,我们能够在战斗中发挥最大的能力。而斯诺的土行术早已登峰造极,足以杀伤大范围的敌人。 整体的作战思路一目了然:斯诺先用土行术造成大规模的伤害,我们再将漏网之鱼挨个清理干净。这对我们来说不是什么难事,真正令人担心的是潜伏起来的敌人,尤其是魅魔。 计划有变。考虑到暗夜将至,队长临时改变主意,趁着还能看清四周,我们要在魔族大军赶到之前逃到人魔之海。此地离人魔之海足有千里,我们必须借助以往的经验,走水路。 斯诺再次扬起尘土,为我们提供了掩护。我们八人围作一团,七个人的目光都放在奥尔克罗身上。他的包裹里有不少好东西,其中之一便是河豚浮船。只见他掏出一叠油光锃亮的东西,像是干瘪的羊皮纸,往我们每人手里塞了一张。这玩意儿上面有个不大的开口,我们将口子扒拉开,随后韩非言鼓动空气,干瘪的纸状物便一点点膨胀起来,最后变成个圆鼓鼓的椭圆,长度接近一人。我们拿绳子将开口紧紧捆住,便有了河豚浮船。 斯诺大吼一声,硬生生在地上裂出一道笔直的峡谷,直往东边延伸。接着菲兹往峡谷里注入奔涌的水流,我们抱着河豚浮船跟着水流冲了出去。河豚浮船虽然便携,但是乘坐体验实在糟糕。这玩意儿完全没有平稳性可言,我们在水里忽上忽下,到处磕磕碰碰。好在浮船弹性十足,碰着岩壁立马能弹回去,换作普通木船早就散了架。 行至一半,天色极黑,仿佛身处墨池,伸手不见五指。耳畔是湍急的水流声,队长号召我们依次报数,以防有人走失。我的心绪焦躁不安,不知魔族的动向如何。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边村的神秘人 至此,我的记忆出现了断点。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和河豚浮船胡乱绑在一起,正在水上漂流。我的右手浸泡在水里,冰凉到几乎麻木。四下一顾,水面黑漆漆如同墨汁,勉强掬起一捧水,却又澈净无色。看来不是别处,正是人魔之海。 我浑身上下使不出什么劲,内脏仿佛被无形的手狠狠捏住,疼痛不堪。先前发生了什么?我无从所知。脑海里莫名缺失了那段记忆,努力回想,隐约能浮现一些画面碎片,但完全拼凑不成任何场景。 我应该是在逃亡,可是我的同伴们又在哪里?现在已是白天,一望无际的海面令我恐慌,上次对海产生畏惧还是五年前,我初次出海的时候。所幸天公作美,海面上风向往东,我顺流前行,很快就接近人魔之海的交界处。 我意识到自己即将陷入绝境,因为那两米宽的交界处没有浮力。换作平时,我们会将准备好的小船抛过去,接着依次从这边跳过分界,两米的宽度对我们来说不值一提。而如今我身负重伤,对面也没有船只能接应我,算得上是死路一条。 如今我能做到的,大概只有扎破河豚浮船,令它往反方向喷气,从而延缓东行的速度。我这样做无异于慢性自杀,等河豚浮船不足以支撑我漂浮,照样得命丧大海。我尽量往东远望,希望能发现出海打渔的勇士。海上无风的时候,偶尔确实会有到此地追捕大鱼的胆大渔夫,可是即便胆子再大,估计也不敢接纳我这个从魔界过来的不明人物。 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无法自救时便只能指望天意,除非老天爷抛弃了自己。我没有扎破浮船,此刻我和它也算是相依为命。等等,如果我顺着风向扎破浮船会怎样?如果我令浮船往正方向喷气,是不是能够凭借高速度冲过分界?要是运气好的话,等浮船在水下过了分界,我便能从水面浮起,到时再想办法堵住洞口。 还没等我实施自己的构想,老天爷便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当我从思索中回过神时,空中猎猎作响,回头看去,天空黑压压一片,密密麻麻全是魔族的蝙蝠兽魔。 蝙蝠兽魔,看起来就像是恶魔插上了蝙蝠的翅膀,不过体型要比恶魔小得多。他们是魔王的亲兵,战斗力无法估量,平日里难觅踪迹。先前我们只是了解过情报,本体我也是初次见到,不料想初见便是一大群。我的面子可真大,难道魔王也来了?若是如此,死而无憾。 “少侠莫慌!”东边突然传来穿透力极强的浑厚男声,劲道十足,几乎能在天地间回响,显然是习武之人借助了丹田之气。这一声“莫慌”令我身子都暖和了起来,像是一股直吹进心窝的春风,连疼痛都缓解了不少。 定睛看去,一袭白衣,一叶扁舟。一股海水像是活了一般,从那边灵巧跃起,划出完美的弧线,化作一只大手将我和浮船托起。顺着引导,我和浮船轻轻落在他脚边,我方才发现他的相貌很是年轻,剑眉星目,坚毅的目光直逼西面的魔族。 “魔族的孽种,休得往前!”这人也通晓魔族的语言。 兽魔们岂会善罢甘休,一个个反而受了挑衅,唰唰唰如同黑锥子似的,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冲我们刺了过来。眼下的场景比万箭齐发可怕得多,每只兽魔都是难以对付的战士,他们之于我们,如同乌鸦之于腐肉。 这人倒丝毫不慌乱,慢动作抬起右手。像是回应召唤,海中蓦然升起滔天巨浪,视野所及尽被巨浪遮蔽,筑作一道不可逾越的齐天水墙。接着稍一挥手,巨浪往前推行,伴着雷鸣般的轰响,仿佛要将天地挤压成薄片。 他蹲下身子,左手放在我额上,柔声低语,声音却很清晰:“我只能简单缓解伤势,想要治好你必须回边村。但是边村只可进不可出,你愿意留下吗?” 我无法确定自己当时说了什么,只记得嘴唇往外呲气,大概是模糊不清的“自由。” “好,那我只能送你一程,是生是死全凭造化。” 他帮我调整好姿势,重新绑好绳索,又将一根绳头缠在我手上:“上岸后使劲拉动这根绳子,便可以解开绑缚。” 我还想问他其他人的下落,可是我喊不出,眼皮像是灌了铅,意识逐渐飘忽。我垂下眼帘,耳边听到的最后一句是他的祝福:“睡吧,睡醒了就到了,希望你能平安。” 之后的事无需多说,我撞到了礁石,幸好体内有神秘人灌输的生命之息,加上运气好,遇到了世上最可爱的精灵菲儿。我侥幸捡回一条命,三年间,没得到任何有关其他队员的消息。 关于边村,我早有耳闻。五百年前,魔族大举入侵。人族c精灵族甚至还有妖精,大陆上的所有种族都加入了这场保卫家园的大战中。在战斗中,优秀的五行术士们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可以说是逆转战局的作用。经过多方合力,魔族终于被击溃。 为了杜绝后患,顶尖的五行术士们自发在大海深处建造了狭长的群岛,并宣誓世代不离岛屿。群岛是人族大陆的第一道防线,被称为边村。自那以后,边村与世隔绝,只有当魔族妄图逾越界线时,他们才会出现。有了边村的保护,人族大陆得以安稳发展,百姓安居乐业。 也有种说法,五行术士们住进大海并非完全自愿。只是人们畏惧他们的力量,担心他们有朝一日会联合起来,成为绝对的统治阶级。于是在舆论压力之下,他们不得不与世隔绝,以证明自己不忘保家卫国的初心。 现如今,传闻每当优秀的五行术士犯了重罪,王城便会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派巧舌如簧的心理专家对他洗脑,最终将其送到边村,作为新的戍边力量。 自工作以来,我大大小小出海几百次,只有那一次遇到了边村的人士。我不禁疑惑,神秘的边村到底位于何处,他们的能耐又到底有多大?可惜边村只可进不可出,不然我必定会想方设法找到那位神秘恩人,补上一句迟到的谢谢。时至今日,我仍然忘不了当时的场面,那几乎能毁天灭地的水行术,那种绝对强者所散发的魄力。所谓神人,不过如此。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即刻启程 距离约定出发的时间还有三天。为了这次远征我做足了准备,购置了许多功能奇异的宝器,甚至不惜花重金招揽了几位小有名气的五行术士。看似成熟完备的团队,加上菲儿上下打点,我在临行前顺利得到了管理部门的批准。 诸事顺利,只不过团队出现了一点小小的矛盾,关于酬金。其实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我找到了荆锋,与他一对一进行面谈。 “我知道你心里不平衡,可是他们都是有名气的,而且是法师,没办法,这年头法师就是比战士吃香!”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诚恳。 荆锋看起来打算妥协,皱着眉毛面露难色。我深知在处理团队内部矛盾时一定不能大意,若是他心里留下疙瘩,那对我们接下来的行动势必会造成影响。不患寡而患不均,试想在薪酬低于他人的情况下,他怎么可能有动力为我卖命? 我使了个先抑后扬的把戏:“不过呢,我看重你的潜力,所以我决定给你提薪,只要发挥得让我满意,我给你三金!比那些人还多一金,怎么样?” 他激动得语无伦次:“我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了!”看来他也是个被生活摩擦过,知晓金钱重要性的男人。关于金钱,世上有两种主流的看法:一种人觉得金钱无比重要,因为有钱几乎可以达成任何事。而且成家后便没有资格当穷人,生活会逼迫我们扛起整个家庭。 另一种人觉得金钱不重要,因为他们根本不缺钱,或者说,他们已经不需要考虑金钱。他们要么是大富大贵之人,要么是看透一切的超俗之人。 我显然属于前者,犹记得当年穷困潦倒的时候,我爱上了同乡一位美丽俏皮的女孩。我鼓足勇气打算向她求婚,却在前一天晚上彻底丧失了勇气。那一晚,我想到了求婚成功后的生活,心想自己只是个穷小子,怎么能给她富足的生活?如果她因为生活所迫失去了现有的灵气,成了俗不可耐的爱贪便宜的妇女,我又该怎样面对她? 后来我加入魔界挑战小队,渐渐与她断了联系。我加入小队的初衷正是为了钱,当年队长在街头巡回演讲,我满脑子都是一年一金这诱人的薪酬。与我竞争应聘的足有七八百人,结果真正敢出海的也就二十二个。过了两年,二十二人剩下八人,又过了三年,只剩我一个。 荆锋和我一样是单身汉,而他已经三十六岁,足比我大十岁,正是急着成家的年纪,看重钱很正常。 我打算拍他的肩膀,看了看他的个头还是作罢。已伸出一半的手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只好指向天花板:“愚钝者,你一定能成大器。”十二天前,我和客户谈生意时,隔着窗户亲眼看到他徒手一击,便敲晕了已成妖精的大蝴蝶。 妖精,论战斗力与魔族的兽魔大概是一个级别。重点是妖精的生命力和耐力都很强,他能在不借助气的情况下一拳击晕妖精,大概也能一拳击穿我房屋的石墙。我自身也爱好武术,能看出他的肉身境界已登峰造极。 我很欣赏他这样的直肠子好汉,有意见就提,不遮遮掩掩,总好过背地里嚼舌根的家伙。我预感自己的团队会越做越大,有位忠心耿耿的元老非常重要。便与他推心置腹,畅谈未来规划。他听得一愣一愣,时不时回以微笑。 “大概就是这样,最终垄断整个大陆的旅游业。我不希望我们之间只有利益关系,我希望能与阁下成为莫逆之交,共享胜利的果实。”我拼命压抑笑意,这种官方口吻的正经话我还是不太擅长。 他的套话倒也说得利索:“承蒙厚爱,我必将誓死跟随您!”希望你说到做到。 总之,荆锋的事情得以圆满解决。我估算了一下,连带各种道具和人力,本次出行大约要花费二十金。换作从前,这笔费用可是要了我半条命。好在大气的客户提前付给我一半酬金,也就是三颗龙晶。我携带了一颗在身上,里三层外三层包得严严实实,恨不得把它缝在底裤里。 剩余的两颗本想交给菲儿保管,可出乎意料的是,菲儿主动提出要与我们同行。三年来,这是她第一次提出和我一起前往魔界。 “怎么,怕我被小美女拐走吗?”我故意逗她。我们的关系更像是兄妹,虽然亲密无比,但是总走不到那一步。就这么搭伙过日子也挺好,没有规定说每个人非要结婚组成家庭。 “求之不得,可是谁能瞎了眼看上你?”她也不相让。 我摇头叹气,右手控制不住地伸进她柔顺的长发:“女人啊,就是爱口是心非!明明就是怕我被别人拐走。” 她扁扁嘴,拨开我的手,打理头发的模样很是可爱:“切,我是担心她的安全,跟你们一群狼待在一起。” “也是,”菲儿的话不无道理,我点点头表示认同,“除了她全是些糙汉子,虽然我温润如玉,但总归也是男人。” “我真不该多吃那一口晚饭,太反胃了!”她干咳了两声,逃也似地溜到窗前,只要和我站得稍近,她的长发就难逃魔爪。她的头发对我而言有着难以言表的魅力,究其原因,那是三年前,在我濒死时,她背着我赶路,我的脸一直贴在她头发上。当时我不得不拼命保持清醒,便竭力感受长发的柔顺,使劲呼吸散发出的幽香,愣是忍着没昏死过去。然而那种触感,那股幽香也深深烙在了我的心头,成了一种能救命的瘾。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菲儿即将迎来她的第一次魔界之旅。既然她有不方便直说的理由,那我自然也没必要多问。最后我清点了一下人员:团队主要成员有我c菲儿c荆锋和五名五行术士;负责拖船的有八位力士;负责在人魔之海接应的有杰斯船长和他的船员。 如果赶上好天气的话,我们靠雷鲨引路,只需要七天便能抵达魔界。随着出发日的临近,我竟有点紧张起来。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危机四伏 新元历531年,晚春。气温节节攀高,逐渐漫出夏日的火气,人们身上的衣服一点点薄了起来。这段时间的飞鸟最为活跃,整日忙着筑巢下蛋,叽叽喳喳在头顶吵个不停。 港口早围满了人,热闹非凡。其中一大半是菲儿的朋友,三两成对举着“祝菲儿平安归来”的条幅。菲儿貌似还有自己的后援团,吵吵闹闹喊着参差不齐的口号。如今的年轻人就爱搞一些意义不明的团体,随波逐流的搞大团体,自命清高的搞小团体。其实目的都一样,为了从同伴那儿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 小美女的一头白发在人群中十分显眼,我拨开挡路的家伙,径直走向她,沿路思索该怎样开口。在即将撞到她之时,我顿住脚步,说了句毫无营养的废话。 “这是历史性的时刻,我们大概是人类史上第一个敢深入魔族腹地的的团队。”真是失败的搭讪,不知为何,一向巧舌如簧的我竟也有词穷的时候。 “嗯。”她仍是呆呆地,目不转睛地注视前方。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那里只有湛蓝的海水。她的个头很小,背着鼓鼓的行囊,时不时摸一摸确保安然无恙,像是赶集时买了一堆玩具的小孩。她的祖父没来送行,这一点出乎我的意料。就算再忙,也不至于错过如此重要的时刻,更何况,可能是最后一面。 关于她的身份,菲儿三缄其口,只肯透露是不得了的贵族。我对他人的秘密向来不感兴趣,只要不涉及我的利益和安全,我也懒得深究。可是她不一样,那举止投足间透出的阴郁对我有着致命的诱惑力。如同摆在面前的精致盒子,忍不住想打开窥探。 菲儿早就算好出海的时辰,说是按时出发便会好运连连。对此我深信不疑,因为遇到她本身就是一种幸运,或者说,她几乎就是幸运的化身。 时辰已到,船长鸣笛示意。我们依次踏上甲板,水手解开船锚,岸上人声鼎沸,气氛热闹到了极点。船身探出数不清的长木桨,精壮如牛的水手们奋力将船划离港口。等出了浅滩,便能唤来雷鲨由它拉船。 杰斯船长会将我们送到交界处,届时再用船上的装置把我们放到海水的另一侧。我吸取了三年前的教训,和航海家杰斯签订了长期协议,只要我还在魔界,他的船就会一直等在指定的地点,随时可以接应。他是位值得信赖的伙伴,手下的一帮船员个个是身经百战的硬汉。 海上无风,水面湛蓝得让人心醉。身处一望无际的大海,四顾尽是镜面一般的蓝色,若是驻目太久会有些晕眩。小美女只身一人立于船尾,身着浅蓝色便装,脚上是短筒羊皮靴。她的体型很纤细,女子该有的曲线却又一点不差,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海岩酒馆的桂花糕,洁白如雪,自有扑鼻的芳香,甜而不腻。 我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她仍然心不在焉,总是用“嗯”和“就是啊”这样的短语回应。从对话中,我得知她的名字叫海不眠,与眼下的场景倒有点相得益彰的意思。海不眠,海不眠,我默默念叨几次,听起来像是东方的名字,与她西方贵族的身份格格不入。 “快躲到甲板下!”有位不识趣的水手冲我们大喊。未等我们做出反应,海里突然炸起浪花,一条粗大的触手冲天而起。 说时迟那时快,我连忙护住海不眠,抱着她一个侧身躲开触手的拍击。只听见耳边咻的一声,甲板被狠狠抽了一道,整艘船摇摇晃晃,水花溅得到处都是。 荆锋和菲儿已经跑上了甲板,身后跟着杰斯船长和几位五行术士。大伙儿迅速摆出战斗姿势,围成圈朝向四个方向。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们遇上了罕见的巨型章鱼。我让海不眠先躲回甲板下,自己留下和众人一同对付这头怪物。 怪物猛然抽回了自己的触手,海面又回归短暂的平静。我们不敢大意,个个屏气凝神,生怕错过任何画面和声响。 “不要慌,小场面。”杰斯船长叉着腿站在船头,手里紧握号令枪,聚精会神地凝视海面。 突然,一个巨大的阴影从船尾飞速掠过,我刚好捕捉到了它的动态。 “小心船尾!”话音刚落,船头的海水如同爆沸了一般,哗哗哗喷出数条触手。 好一个声东击西! “嘭!”杰斯船长当即开枪发令,船身同时刺出无数长矛,活脱脱一只巨大的刺猬。堪称完美的配合,不愧是同生共死的弟兄们磨炼出来的执行力。 触手受了刺激,迅速潜藏回海里,可本体仍然没有露面。好家伙,跟我们玩起心理战了。 “奇怪!”他惊讶不已,“这畜牲玩意儿今天有点反常,比以前聪明多了。” “怎么了?”我问他。 他自顾自地摇摇头,眉间聚起深深的沟壑:“以前不管怎样,只要触手第二次出现,本体一定会跟着浮出海面。” 我立刻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因为这位见惯了大风大浪的男人竟然也面露难色:“情况可能不太妙,雷鲨怎么还没来!” “看我的!”队里的水行术士自告奋勇。他叫丁语,和另一位火行术士丁言是亲兄弟。水火不容的兄弟俩。 丁语运足功力,使了一招排海的法术。只见我们四周的水位猛然降了下去,与更远处的海水形成了鲜明的高低差。大海如同漏了底似的,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凹陷,唯独我们船下的海水仍是正常高度,船被高高托起,仿佛悬浮在空中。 “我这招叫‘海船’,以海作船。你们看,四周的海水像个大碗,就是船身,而我们傲立于海水之上,则像是立在船帆上。” 杰斯和我都目瞪口呆。小小年纪便能如此灵活地掌控水行,前途不可估量。早就听闻他们兄弟俩是万里挑一的天才,今日一见果然没让我失望。在这种情况下,怪物应该没办法袭击我们。因为除了船下细细的一根水柱,我们四周压根没有海水,巨大的海怪想要攻击我们除非会飞。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真正的开端 “水里有一团头发!”有人惊呼。头发?我们离凹下去的海面足有百米,隔这么远能看见头发? 我顺着他的指向看去,不禁脊背发凉。水里黑压压的一片,果然如同披散开的头发。只不过那一根根不是头发,而是巨大的触手,目测至少四五百米长!数不清的触手相互缠绕蠕动,即便在空中俯瞰,也是头皮发麻。 我估摸着一场恶战在所难免,便打算去甲板下面取我买来的宝器。虽然那宝器是一次性的,非常珍贵,但是保命要紧,总不能守着财宝命丧大海。说句实话,我有点舍不得。 我差点就失去价值一金半的宝器,好在菲儿及时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 “没事了。”看到眼前的可怕景象,菲儿居然舒了口气。 “这是万足魔,没什么攻击性,我们应该是惊扰到它了,所以它才会做出反击。它若是狠下心,我们的船早就碎了。”她顿了顿,“不过传闻万足魔现身时,必有大灾难。” “大灾难?”听到它没有攻击性,我也长吁一口气,“那我们是不是应该返航?” 菲儿面露愁色,望着我说:“与我们无关,我们就算全军覆没也称不上大灾难,至少得是战争级别的伤亡。要么天灾,要么人祸。” “要么天灾,要么人祸。”荆锋鹦鹉学舌般地重复她的话,“那我们更要回去了,把消息带到王城。” “未必是我们大陆,也可能是魔族大陆上发生灾难,说不准。”菲儿补充道。 “总之先派秃鹫去王城送信,我们还是照常行动,不知道时间地点的天灾本就不可防,也不会因为我们而得到改变。” 众人同意了我的提议,于是荆锋放下巨剑,丁言收回火球,水手们放下手里的弩箭,我们当做无事发生过,继续航行。 丁语小心翼翼地控制船下的水流,我们一点点远离万足魔,直至它消失在视野里。果真如菲儿所说,它没有再出现。 新元历531年5月15日,西之国的晚春。世上的季节并不同步,西边总是比东边略晚一些。西之国晚春之际,东之国已经入夏。而新元历则以极东之岛的季节更替为准,一到三月为春,四到六月为夏,七到九月为秋,十到十二月为冬。 历史上称这天为晚春之变。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西之国背叛联盟,举兵突袭中央王城。一夜之间,人族联盟土崩瓦解。王城卫兵誓死抵抗,依托地形优势,以千人之众阻挡西之国四十万大军,足足支撑了十三天,为百姓撤离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王城的建造汇集了众多土行术士的力量,这座拥有五十万人口的城池位于高峰之上,只有东南西北四条石路通往其内。源源不断的西之国军队从西面的石路冲杀而上,王城则发动强壮的青年与卫兵协作,利用道路的坡度,不断落下滚木和圆石,阻挡军队的脚步。 只过了两天,王城中已经无法找出更多的圆石滚木。王城方面停止了动作,西之国便趁势发动总攻。不料,在他们接近城门之时,城门突然大开,里面轰隆作响,涌出数不清的牛羊马匹,在军队中横冲直撞。军队阵型大乱,战马也跟着奔逃,踩踏撞死无数。王城精锐乘机发动突击,砍杀数千人,大挫敌军士气。 然而这只是西之国的主力之一,与此同时,另两只主力部队从南北两侧分绕,打算彻底包围王城。好在王城方面早有准备,在南北的大路上,各有水行术士防守,士兵一旦接近,便放水冲刷路面,轻易不得接近。 西之国的秘密武器——巨鹰骑士即将追上往东撤离的王城大部队。大部队里几乎都是跟随王的百姓,而强壮的青年大都留在王城抵御敌人,剩余的都是些老幼妇孺,根本毫无战斗力。仅剩的几十位卫兵挺身而出,向王进献自杀式的策略。 “陛下,恕在下冒犯,他们的目标是陛下。陛下不妨打扮成普通百姓,藏在大部队中,而我们伪装成陛下,故意在他们眼前从旁路逃跑。如此一来,可以引开部分追兵。” 王采纳了他们的策略,眼下的情况不容他做出其他选择:“数十万百姓与寡人的命运都在你们手上,千万小心!” 策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追兵被成功引开,而几十名壮士陆陆续续皆被巨鹰追上,命丧敌手。 半个月后,南之国c北之国相继宣布独立,崇尚和平的东之国则出兵接纳了王城政府。 这场预谋已久的战争绝非正义。王城政府尊重人权,主张消除尊卑贵贱,在百姓中一向声望极高。西之国王与人心背驰,处处抗议王城的政策,如今更是妄图取代王城。究其野心,不过是称霸人族大陆,恢复贵族特权。 特斯拉是王最器重的谋臣,这场王城保卫战正是由他一手指挥。在和平年代,他相继发明了钟表和卡尺,重新定义时间和距离单位,大大规范生活秩序。此外,他又大力推行双休制度,即七天为一周,每周仅需工作五天,切实为百姓谋取福祉。他还主张土地重新按人分配,收回领主的土地拥有权,可惜这一改革遭到强烈反对,未能施行。 特斯拉曾和精灵智者有过一段对话。 “特斯拉,你的改革是不是太过激进?就算是名贵的狗,被人占了地盘可是会叫的。” “我从不认为那是他们的地盘,领主只是少数,百姓却有千千万。我为什么要顾及少数人的利益,而放弃为千千万人谋利呢?” “正确的想法。不过人们打心底里害怕权贵,你必须充分激励和团结他们,否则就是一团散沙。” “正因为如此,我才打算先解放他们的思想。” “祝你好运。” 智者的顾虑成为了现实,特斯拉的激进改革政策彻底激怒了以西之国王为首的贵族。四国分权,人族大陆上的战争也许不可避免,而特斯拉提前唤醒了这头凶猛残虐的野兽。或者说,他为这场不义的战争提供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铲除王身边的老鼠!”这是西之国发起的战争口号。然而连尚在学堂的小孩都知道,西之国王的名字写作“海洛斯·西恩”,读作“野心”。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风沿保卫战 每年一月,海风路过极东之岛的时候,总是多了些许难以言表的温存。这股不同寻常的海风贴着海面,拂过地面,终于吹遍整个东之国。风沿位于东之国最西侧,每年的这个时候,老人们出门扫雪时,总能嗅出其中的不同寻常。湿润的海风在漫长路途中消磨了锐气,其中的暧昧意味更加醇厚,如同挑干净刺的鱼肉,剩下的只需品味。 “这是春天的味道。”老人如是说道。 风沿,一座颇具浪漫风情的城池。作为东之国的西关,城里的年轻人总爱去繁华的王城谋求发展,剩下的老人倒也落得清闲自在,整日吟诗作乐,如闲云野鹤,风雅不输青年才俊。 此时已是夏天,战火即将蔓延至此地。东之国的精锐骑兵连夜赶路,在风沿附近集聚了五万兵力。王城政府已经成功撤进城内,一夜之间多出几十万人,风沿顿时热闹了起来。 “这下我们是名副其实的老人城了!”率性洒脱的风沿老人调侃道,说罢哈哈大笑。 外来的老人们本还为自己留在王城的儿女而忧愁不已,同时也担心自己不受当地人待见,听到这话,忍不住眉开眼笑。 “儿孙自有儿孙福,一把年纪早该看淡了。你们好歹还带着孙子孙女,我们中的不少人可是孑然一身,无所畏惧!”风沿老人轻捻胡须,笑着说,“你们有什么困难尽管提,不介意的话,容我们也骗个干爷爷当当。” 城内一片祥和,城外的哨兵们却一刻不敢放松,他们从难民那边听说了巨鹰骑士的存在。目前还缺乏对空中部队的有效打击手段,要是巨鹰骑士真如传闻中那么迅捷凶猛,他们必将陷入前所未有的苦战。现在能做的,只有加紧制造弓箭,争取用箭雨抵御他们。好在听闻援军里有十位特级五行术士,他们也许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五行术士分为六等:入门级,低级,中级,高级,特级,大师级。以水行术为例,在一秒内,能变出水珠为入门级,能变出拳头大的水球为低级,一桶水为中级,能使干涸的小河焕发活力为高级,填满大型湖泊为特级,大师级则能催发大江之势,几乎可以自由掌控水流。 此外还有人类难以企及的论外级。譬如风知秋遇到的那位边村人士,便拥有排山倒海的恐怖能力,此级别不作常理讨论。 现存于世的大师级人物少之又少,每一位都是国之荣耀。同时他们也会受到国家方面的严密监控,毕竟得不到有效控制的力量本身就是巨大的潜在威胁。 在西之国叛乱之初,特斯拉曾建议向边村求援,被王一口否决:“与其召回那帮怪物,还不如让西恩这家伙当王。二十三年前,寡人与边村的使者见过一面。即便隔着几百米,寡人也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他握在手上。西恩至少是人,而他们的力量已经不可理喻。” 指挥五万先锋部队的为丘越伯韩尚,韩尚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处境相当尴尬。东之国宣布拥护王城政府,意味着王城的爵位仍然通用。依照等级制度,爵位高的人拥有指挥权。他的爵位为伯,而目前风沿不仅有王,还有公爵特斯拉。 然而部队来自东之国,他不可能轻易将兵权交出去。不交兵权为不忠,交兵权又担心有变,两难之下,他只好让部队临时驻扎在城外五百里处,将指挥权移交心腹,自己则独身前往风沿觐见王。 他犹豫不决的态度直接导致风沿陷入了绝境,巨鹰骑士已经飞过群山,将风沿包了饺子。当前的形势分外危急:风沿西面是西之国二十万大军,东面是一万巨鹰骑士,再往东五百里才是东之国的援军。而韩尚在前往风沿的路上被巨鹰骑士截住,宁死不屈,愤而大喊“武死战,文死谏!”终被巨鹰乱啄至死。 韩尚惨死,心腹副官悲愤欲绝,立誓死血书付与尖尾雨燕,向国王传达消息。自己则指挥五万骑兵怒驰疾行,日行三百里,战马力竭,部队弃马奔袭,三天内杀至巨鹰骑士团前。仅过了半天,“天上第一快”的雨燕便将消息传至内地。得知韩尚战死,群臣嗟叹,东之国王念其气节,追谥忠烈公。同时下令将指挥权移交给王城政府的特斯拉,暂且由他指挥部队。 风沿南北皆是高山,倒也是个易守难攻之地。作为关口,风沿西面的城墙修建得高大厚实,而且墙内设有应急用的玄铁闸门,闸门放下后,从外侧不可能打开。特斯拉发动不满六十岁的百姓携锣鼓守在城墙上,巨鹰一旦接近便敲锣打鼓,弄出巨大的动静。同时号召百姓在屋顶放置铜镜等反光的物品,利用光线干扰巨鹰视线。 三天后,五万精兵冲至风沿时,特斯拉震惊不已。看着这一支战意高昂的部队,特斯拉大喜过望,安排士兵先好好休息,等恢复元气后,再找准时机出击。 西面已经排成了长龙,西之国的军队陆续抵达,浩浩荡荡,密密麻麻,连蚂蚁都没有立足之处。依托结实的城墙,风沿的卫兵们利用箭雨挡下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势。而且风沿的城墙有一处玄妙:在墙身上,每隔四五十厘米,便布有一厘米大小的小孔。 关于这些小孔,连聪明绝顶的特斯拉都猜错了用意:“我认为是为了适应热胀冷缩。” “什么热障冷梭,这是用来喷火的!墙里面有个绝妙的机关,我们只要在那儿点上小火苗,墙外便会燃起熊熊火焰,可厉害了!” 不过西之国的军队里当然也有水行术士,每当机关启动,他们便负责浇灭火焰。然而墙内的人精得很,不管对方怎么试探,先不点火,等攻城部队爬到一半时,墙内便冷不防地启用机关,弄得墙外的军队气急败坏。 “西国军队一路奔波,补给一定跟不上。王城的粮食在我们离开时已经烧得一干二净,沿途也没什么大村庄,我倒要看看他们能支撑多久。”城中楼内,特斯拉正在和风沿城主商议作战对策。 “等时机一到,我们便能扭转战局。”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天选之人 新元历528年1月1日,天现异象,天气严寒却烈日当空,半边天烧得火红。正午时分,一颗巨大的怪石划过天际,正落在王城东面二百里处的荒野里。在不见边际的巨大石坑中,人们发现了身着奇装异服的特斯拉。 石坑至今还在,只不过早就爬满了荒草,而特斯拉已经位极人臣,在百姓中享有盛誉。关于特斯拉的真正来历,世上只有两个人知晓,一个是他自己,另一个是已经失踪的魔界挑战小队队长肖清。 其实肖清与特斯拉并不相识,特斯拉现身之时,他和他的小队刚好失踪在魔界,时间上分毫不差。然而,肖清和特斯拉却是同一类人,身份为异界使者。异界使者是背负天之使命的特殊“交换生”,他们从文化秩序高度发达的异界——地球来到人魔世界,必须着手对这个世界作出顺应天命的改变。 肖清沉迷于冒险,利用自己远超时代的学识疯狂谋利。他没能完成使命,于是上天遗弃了他,重新挑选了一位人类,一位彻头彻尾的孤独患者。 特斯拉本名风曳,名字倒是一等一的响亮。不细看的话,还容易误看作风拽,被当成目空一切的土鳖狂人。风曳本是普通的单身上班族,住着几十平米的小房,欠着几万元的小贷。每天下了班便是看视频玩游戏,都说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却不肯带着他混吃等死的小日子进步。 风曳喜好读书,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健康爱好。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此话不假,他真的在书里找到了黄金屋。某天,他在某个小书屋的角落里黯然神伤,自顾自地感叹他的经济水平配不上自己的思想。不料书屋的老板听到了他的自语,隔着书架问他:“小伙子,听起来你是个穷鬼吧?” 什么意思,怕我买不起书在这儿白看吗?风曳虽然缺钱,但是不缺骨气,他顺手抱起一堆书,打算去柜台结账,好让老板刮目相看。 “别误会,我只是说出了心里话,并没有挖苦你的意思。年纪轻轻,穷也正常。不过年轻人永远不能丧失斗志,当你安于现状时,你已经不再年轻。” 风曳有点晕乎,老家伙上来就灌我一肚子鸡汤,是新的销售手段吗?还是喝多了突然想找人畅聊人生?要是这样,得赶紧离开,他最受不了陌生人和自己尴尬地搭话。 “看到我的招牌了吗?”老板问他。 废话!进门哪有不看招牌的。“看到了,叫黄金屋。” 老板笑了两声,爽朗的笑声在当下的场面显得生硬无比。“没错,书中自有黄金屋,你打算进去看看吗?” 风曳觉得可笑,随口回应:“黄金屋人人都爱,关键是怎么个进去法?” 嚯!风曳心想,我正在跟一位不知名的书店小老板进行超现实主义的对话。可惜我们都不是名人,不然今日的对话倒是能作为名人轶事写进书本。 “哈哈,你这已经进来了。”老板爽朗的笑声又隔着书架传了过来。 风曳摇摇头,有点无奈,看样子老板多半是喝多了,不然就是个自以为文艺风雅,实则脑筋不好的家伙。 “抱歉,我今天还有急事。”他担心自己要是再搭话,这样的话题会无限继续下去。 “慢点小伙子,”老板的语气突然严肃起来,“我可没开玩笑。” 神经病!风曳被莫名奇妙的对话弄得再无耐心,挑了两本看上去顺眼的书便打算结账离开。不料,当他走出书架时,却发现书店完全变了一番天地。 亮!大!他震惊不已,想不出任何其他词汇来形容。洁白到极致的地面,无比雪白的墙壁,不像是人间的材质。往上看,高不见顶,唯有白光茫茫。 “看,你这就进了黄金屋。”老板也走出了书架,一身白袍,身形瘦削,看上去约莫四五十岁。复古的装扮令他想到了魔幻故事里的法师。 “我认为是白金屋。”风曳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上的书,惊讶地发现封皮成了空白。 “难得的幽默感。”老板走到他面前,“看到这样的场面,一般人都会认为自己在做梦,不过你也知道,梦境可没有这样的实感。” 风曳点点头,不住地打量四周。他记得刚进来时,店里的过道很狭窄,处处透出局促感。怎么和老板进行了一番矫情的对话后,店里的空间也变得莫名其妙了? “首先要弄清楚一点,因为你运气好所以才成了主角,而不是因为你是主角所以才运气好。” 这话有点拗口,风曳想了一会儿才弄明白其中的逻辑关系。 “懂了,意思就是主角有光环什么的完全是扯淡,我先有好运光环,然后才成了主角!” “对对对,你的好运使你成为了主角,不过接下来的路还得你自己走。” “等等,在聊主角这个话题之前,能不能告诉我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很简单,看到书架上的书了吗,每一本都是一个世界,你可以选择一本,进去寻找黄金屋。” “就没有什么要说明的吗?” “选择一个世界,用正确的方式去改变它。没了,再见。” 黄金屋老板敛去笑容,用毫无感情的口吻说:“我在这里待了数十万年,已经接待了超过一千万名来自各个世界的幸运儿,要不是为了工作,我也懒得跟你废话。” 他瞥了一眼风曳手里的书,继续道:“正好,你手里有一本人魔世界,属于神话成真的世界,里面还是君主制社会,你去了应该可以大有作为。课本里学的知识没忘光吧?” “神话成真的世界?” “字面意思上的神话成真。好了,抓紧时间,上一任已经到期,该你出场了。” 风曳的出场不可谓不华丽,光线c爆炸c惊呼大人物出场时该有的炫目元素几乎齐全了,唯独差一首激昂的背景音乐。他不得不接受眼下的情况,因为老板压根没给他拒绝的机会,只是打了个响指,便把他送进了书中的异界。 风曳化名为特斯拉,因为他认为地球上曾经出现过的科学家特斯拉和他一样,是一位超时代的穿越者。根据老板的话,他的任务大概是推翻君主制?他觉得现在的处境很是讽刺,自己总是埋怨经济实力配不上思想,如今倒是给了他尽情挥洒思想的机会。 人族大陆上,特斯拉的出现,正应了精灵族的箴言:永远不要放弃进步,当时代停滞不前时,上天便会派来伟大的引领者。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再遇魔龙 特斯拉在等待时机,他不断观察西之国的攻势,努力搜寻士气衰竭的信号。巨鹰骑士已经不见踪影,想必是肉食补给跟不上,没办法喂食庞大数量的巨鹰。胜利的天平开始朝他们倾斜,接下来只需要等待对方的粮食补给出现断层,一旦士兵饥饿,战斗力必将大打折扣。 他认为,西之国一路急行军,正如全力挥砍出的利剑。这种情形下,不要做硬碰硬的反抗,而应该采取消极防守的姿态,就像是一团棉花,让对方有力使不出。等到对方麻痹大意,真把自己当成棉花时,再露出藏在其中的毒针,打他个措手不及。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都在于东之国接纳了他们。如果四国都背叛王城,那他恐怕只能带着屈辱命丧黄泉。其实他曾经也想过,权力如此松散的联盟早晚有一天会发生叛变。只是没料到西之国的军队如此迅速,一觉醒来便已兵临王城。 始料未及的是,向来不问世事的精灵族竟然加入了西之国的军队。在精灵族生命力量的帮助下,农作物只需要四天便能成熟,西之国军队因此获得了取之不尽的粮食补给。 形势急转而下,精灵族长老发动秘术,在城墙外召唤巨大的树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仅过了一天,高度几乎要超过风沿的城墙。若是西国军队攀爬树木跳上城墙,那么风沿必将被迫陷入苦战。 配合火行术士,特斯拉指挥卫兵朝巨树投油罐,射火箭。然而巨树汁水十足,极难着火,加上对方有水行术士,根本无法造成有效的破坏。他不得不放弃攻势,城内资源有限,剩下的箭只够发动五六波箭雨,容不得任何浪费。 众贵族在城中楼召开紧急会议,以决定接下来的应对策略。长会议桌上,王位列首座,特斯拉位于右手边,风沿城主坐在左侧。其他人按爵位高低依次排下去,一共才十三人,最末位是男爵。区区男爵竟然能参加王召开的会议,今日的场面绝无仅有。 王衣着朴素,连日的动乱令他清瘦了许多,不过仍是神采奕然,举止投足间尽显王者的沉稳。 “各位请畅所欲言,不要太在意身份。” “如果不能阻止西之国攻入,那么应该立刻组织百姓撤离风沿,以免被战火波及。”风沿城主抢先发言,他紧皱眉头,精灵族的加入无疑给西之国加重了许多砝码。 副城主也面露愁色:“可是风沿的老人不愿意离开,他们早看淡了生死,自认为本就一只脚踏进了坟墓,没必要为了多喘几口气费劲折腾。” “由不得他们,就算是拖也要拖走!”城主轻拍了一下桌子,声响不大,但格外刺耳。 “不能失去风沿!”特斯拉的声音干脆利落,如同他此刻的想法,“风沿是东之国的西大门,要是就此失守,一来如同堤堰漏了口子,难以抵挡接下来的洪流;二来影响士气,对接下来的战斗极为不利。” “你的意思是?”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特斯拉公爵身上。他们其实已经猜到了这位年轻公爵的决策,退无可退,便要冒着失败的风险明知故犯。 另一条路,只有全军突击,在城外决一死战。 王完全明白特斯拉的意思,他也认为眼下只有一战。若是弃城而逃,他的声望将大大折损。自己如今只是空壳子的王,如果连振奋军心都做不到,那和花瓶并无二致。哪怕牺牲也好,至少发挥领袖应有的作用。 “走吧,即刻出战!” 城中楼上,王和特斯拉做最后的动员。士兵整齐地列在楼下,聆听人族大陆之王的指示,银色的铠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城中楼有特殊的传声装置,能将声响扩大数十倍。王的声音分外洪亮,语调抑扬顿挫:“诸位勇士,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坏消息是我们可能全军覆没,好消息是我们很有可能大获全胜。我们的背后是国家,是自己的家人。英雄从不找退路,因为一往无前。” “何不恣意杀敌,归来携手饮酒!” 众将士击盾回应,齐踏步走向城门,震天动地,响彻云霄。其实,特斯拉并不认为他们是在冒险,相反,他觉得胜率在七成以上,因为他等的时机就快到了。 黄昏时分,人魔之海。我们在海上遇到了风暴,虽说安然无恙,但也耽误了不少时间。一个月后,由我组建的新挑战小队即将抵达魔界。在正式靠岸之前,我给团队起了个响当当的名字:魔龙之眼。 “什么鬼名字,也太幼稚了!”菲儿一脸鄙夷,丝毫不给我面子。 荆锋在一旁吃吃窃笑,混蛋我注意到你了。我闭上眼按了按太阳穴,若无其事地发起讨论来缓解尴尬:“我只是抛砖引玉,大家动动脑,一起想一个名字出来。” “复仇者联盟,怎么样?”荆锋用满怀期待的眼神看着我。别那么看我,我才不会用这么没韵味的名字,更何况你刚刚偷笑了。 “最好有深度,读起来也够顺口。”我随口提了两个要求。 “叫风言风语,怎么样?”丁语说道。我的姓加上两兄弟的名?听起来也太奇怪了。 丁言抢先一步表达了不满:“能不能严肃点,名字直接影响世人对我们的称呼。”不愧是水火不容的两兄弟,自家人都能意见不一。 “先别考虑名字了,你们没注意到气氛不太对吗?”土行术士洛奇突然打断了我们的讨论。他挺着脖子警惕地观察四周,活像是战斗状态的大公鸡。 我们的船正在海里缓缓前行,在夕阳的照射下,如同披着金色鳞片的大鱼。我招呼水手尽可能放慢船速,在接近魔族大陆时,动静越小越好。 “异样,说白了就是异样。”他喃喃说道。 “假设你身处冰天雪地,却热得想脱衣服,是不是很奇怪?” 被他这么一说,我顿时也发现有些不对劲。虽然四周很安静,但是我总感觉有什么藏在附近。我命令水手停住小船,支起棚顶,同时打开船底的蓄水池,让小船吃水更深。这样一来,小船便只剩一小截露在水面上,加上黑色的棚顶,在黑色的水面上隐蔽性很好。 集中精力后,我似乎听到了野兽的低吼声,仿佛就在头顶。浓重的压抑感不断袭来,这股惹人厌的感觉似曾相识。我努力在脑海里回想,拼命探求相关的记忆。 “是魔龙之眼!”我几乎叫了出来。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貌似是一场恶战 黄金屋内,两位中年男人模样的天语者正在闲谈。 其中一位正是风曳遇到的白袍男,他捧着一杯不知名的茶水,翘着二郎腿漂浮在半空中。 “主角定律之一:在剧情完全结束前,必然拥有化险为夷的能力。”白袍男在高大的书架前挨个巡视,天语者之眼可以帮助他看到书里的世界。他是老天爷手下的公职人员,日常工作便是观察每个世界,并且决定要不要施以援手。借着职务之便,他总能在无聊的时候窥视一些不可言说的香艳画面。 “我看未必,也有注定悲剧的主角。”另一位身着黑袍,也在巡视书架,漂浮的位置比白袍男略高一点。他们两人的分工很明确,白袍负责把天选之人送进各个世界,黑袍则负责清理后续表现不合格的天选之人。 作为天选之人,一旦表现不合格,等待他们的只有湮灭,这便是获取穿越之力的代价。天语者往往不会告诉那些“幸运儿”游戏规则,因为他们也有考核指标,若是送往各个世界的“幸运儿”数量不够,等待他们的也是湮灭。老天爷只管规矩,向来不问人情。 “那种家伙称不上主角,最多叫用了大量篇幅描写的悲惨小人物。能让人代入进去的角色才叫主角,就比如孔乙己,作者对他着墨最多,却算不上主角。” “你这是强词夺理,谁是主角还不是作者说了算?” “那可未必,就比如说地球上,西汉末年,我们都以为穿越者王莽是主角,结果被刘秀摆了一道。你猜猜看,最近我们派去的使者,跟那个家伙,谁才是最终赢家?谁才称得上主角?” “天机不可泄露。” “嘁,我们的知识层面一模一样,你倒拿这种话来搪塞我了。”说罢,白袍降到地面上,将视线转移到了最近的那本人魔世界中。 “人魔之海上,一叶小舟伏贴海面,如同潜游的鳄鱼。海面极黑,与夜色浑然一体,处处弥漫着危险的气息。小舟上方悬着巨大的黑影,那玩意儿隐匿声响,悄然接近自己的猎物。水上的逃亡者,空中的追捕者,两者一大一小,一上一下,形势像是冷酷的雄鹰捕食柔弱的野兔。 不,不一定,谁是猎物还说不准。海上的这艘船到处都是玄妙的机关,虽然从外表上看又小又不显眼,但实际上功能齐全,能应对绝大多数的突发情况。” “喂喂,团长,能别用讲鬼故事一样的口吻陈述你自己的妄想吗?”胆小的孙金银打断了我的讲述。他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神情姿态跟刚出生的小猫咪似的。哼,弱者,连小美女海不眠都比他胆大。 “真丢人,你怎么说也快成年了。”我无奈地摇摇头。说起来也不能怪他,毕竟年纪小,缺乏实战经验,而且他加入团队也未必出于自愿。 按照菲儿提供的情报,我本想花重金雇佣实力顶尖的金行术大师上官锦瑟,可她本身就能制作金币,压根不缺钱。几番交涉后,我只好退而求其次,雇佣了她所谓的天才徒弟,也就是孙金银。 “让他去吧,正好锻炼锻炼。”上官锦瑟如是说道,当时她的脸上堆着可怕的笑容。那是极其明显的假笑,美丽冷艳的面庞不怒自威,我和孙金银都没勇气拒绝那样的一张脸。后来听孙金银说,拒绝她的话也许会被丢到刀山上。 真是可怕的女人。 “可以肯定,魔龙定格在我们上方。”我回归了正题。 该怎么形容此刻我们的处境?就像是恶作剧时被家长当场抓住的顽皮小孩,也像是在小树林里偷尝禁果时被老师撞见的年轻学生。 总之糟糕透了。我万分不舍地掏出价值一金半的珍贵宝器,看来忍痛割爱在所难免。 “各位,退无可退了,干他娘的!”荆锋擅自抢了我的台词,同时挥起巨剑掀飞了小船的棚顶。嚯,魔龙果然在头顶守着,看样子打算给我们一个惊喜。借着月色,它壮实的身躯更显得强悍可怖。血色的双眸,刀锋一样的翅膀,我仿佛回到了三年前,初见它的时候。 兵贵神速,荆锋一个猛跳,从船上弹射而起,巨剑直往魔龙脖子上招呼。他几乎就能得手,可惜魔龙及时偏开了脑袋,剑锋擦着魔龙皮肤划过。他又落回船上,震得晃晃荡荡,差点砸出个大洞。 “哇,好大!”不知道是哪个傻小子在发表无用的感慨。 “大你个头,先发制龙!”荆锋又抢了我的话。 队里的自负法师们早就在期待这一刻,也不等我号令,争先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 丁语动作最快:“水龙出海!”伴着话音,巨大的水柱突出水面,浪花差点掀翻我们的船。然而水柱打在魔龙身上丝毫不起作用,又原封不动地弹回船上,我们躲闪不及,全都被泼成了落汤鸡。 土行术士洛奇也不甘落后:“黄沙百战!”刹那间,海面上尽是沙尘,我们不得不掩住口鼻。这一招有什么用,呛死魔龙吗?我不得不怀疑自己招募了一帮蠢货。 “哼!”丁言咧开嘴邪魅一笑,随即呛了满嘴的沙尘。他狼狈地咳嗽几声,转瞬又一副成竹在胸的态度:“炽焰焚天!”话音未落,熊熊火焰已包围了小船,把我热得半死。 显然,法术没能对魔龙造成任何伤害,反倒把我们弄得忽冷忽热,心惊肉跳。我忍无可忍,大喊:“停!你们都是从哪儿学的起名方式?一个个雷声大雨点小!” 关键时刻还是得我来:“死亡一指!”我一声怒吼,指尖飞出一道金光。 魔龙硬抗了这一下攻击,似乎没起什么作用。 “死亡十指!”这次是十道金光。依然没有作用。 不可思议,我这一招甚至能击穿薄钢板,看来它的表皮硬度不亚于钢铁。 “真·水龙出海!”丁语也不甘心,使出了更为粗大的水柱。这次他学聪明了,水柱从侧面攻向魔龙,即使被弹回来也不会波及我们。可惜也是毫无作用。 “真你娘个腿儿,你以为加个‘真’,威力就能倍增吗!”丁言骂道。作为亲兄弟,他骂起来倒是丝毫不留情面,不过骂得很到位,我很喜欢。 “你骂人时怎么能带上我们的母亲!”也许是火光的映照,丁语脸色通红,语气有点委屈。 丁言并没有搭理他,自顾自地使出绝技:“看我魔焰焚天!” “够了,你们能听我把话说完吗?”魔龙竟然气得开口说起了人话,同时轻挥翅膀,扇灭了丁言那尚在萌芽阶段的魔焰。 畜牲玩意儿还会说人话?我惊讶不已,朝它摊了摊手:“请讲!” “你们,跟我走,去见魔王。”魔龙瞪视着我,它每吐出一个字,周围的空间便震动一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章 水与火的狂欢 七天后,我们出现在魔王的宫殿中。勇士们历经艰难险阻,费力解决排着队上门送死的小反派后,终于杀到了魔王面前。如果是童话故事,剧情也许会这么写。 可惜这是现实,反派们不会按照从弱到强的顺序排队出场,更不会分守各地,等着我们挨个收拾。现实总是血淋淋的,教人有点难以接受。 在包围与反包围中,我,痛失了极为重要的事物。那真切的痛感令我久久难以平复,如同在暴雨中赶路,浑身上下没一处舒坦。我甚至自私地想过,可不可以用别人交换,哪怕牺牲亲爱的战友去换回我的最爱。 “不行。”守门的兽魔面无表情,无情拒绝了我的要求。 我一把拉过荆锋:“拜托了,用他当人质怎么样,我们不会乱来的!” “不行,这些东西很危险,我们必须没收。”兽魔压根不和我讲人情。也对,与其指望魔族通融,还不如直接灭了他们。 我只好恋恋不舍地走进宫殿,虽然人员没有伤亡,但是我带来的宝器全被魔族的混蛋没收了。这对我的打击不可谓不惨痛,以至于我面对最终反派时都提不起精神。 魔王的宫殿是一座死火山,名为寂灭山。宫殿叫寂灭宫,毫无新意。不过寂灭宫内部的装饰相当惊艳,地面不知是什么材质,透明无比,踩在上面恍若漫步云端。宫殿很高,四壁整齐镶嵌着各色宝石,如同璀璨星辰点缀在四周。抬头看去,天花板上悬着巨大的魔龙雕像,逼真传神,我怀疑可能是真的魔龙。 大殿两侧排列着面无表情的魔族卫兵,清一色的女性魅魔,以人族的审美也觉得她们美艳动人。大殿之上,一个人形的东西背对着我们,光是背影就很桀骜。披到腰间的红发,造型夸张的盔甲,拖到地上的黑披风。真有大反派的架势呢。我总感觉他下一秒便会甩开披风潇洒转身。 我不明白,为什么故事里的大反派总喜欢穿着厚重拖沓的盔甲?明明在决斗时往往起不到作用。大概是为了掩盖内心的空虚和胆怯吧,做反派做到这种地步,肯定要担心自己的安危。反过来想,我又何尝不是他眼里的反派。 “你就是魔王?”我的声音一定毫无生气。 “你就是旧魔界挑战小队队员c新魔界挑战小队队长c魔界大向导c差点得手的屠龙者风知秋?”魔王没有转过身,一本正经地念完了我的前缀称号。他的嗓音比我想象中要正派的多,音色倒是跟海岩村里负责朗读新闻轶事的信息员相差无几。 “你怎么了解得比我妈还清楚?” “因为我是” 没什么好卖关子的,你是肖清,大家都快猜到了。 故事回到七天前,人魔之海上,我们与魔龙的对决刚刚开始。 难耐的沉默。我与魔龙对峙,相顾无言,唯有海风轻拂。它想带我们去见魔王,不用想都知道准没好事。万一魔王是个施虐狂,那我们一行人都得在屈辱与惨痛中度过短暂的人生,想想都令人胆寒。脱光衣服用铁链抽打c拿巨大的针穿刺c生拔指甲诸如此类。 “不行!我没有理由接受异族的邀请。” “确定?”魔龙垂下头,与我拉近了距离。 “不确定。”我也垂下头,避开它毒辣的目光,“不过得试试才知道!” “组合技,水火碾压墙!”丁言丁语异口同声,冲魔龙发起怒吼。到底是谁引领了每逢必杀技必大喊的潮流,这两人险些刺破我的耳膜。 话音未落,海上陡然升起熊熊烈火,瞬息之间将魔龙包裹在内。魔龙扑腾双翼,掀起狂风扇开火焰,可眨眼间更烈的火焰又涌了上去,它一时间竟难以脱身。周围的空间被烈焰映照得通红,海水开始躁动,我似乎能感受到巨大的暗流在船下来回穿梭。 终于,“噗”地一声巨响,恍若一条水龙刺出海面,肉眼难以捕捉其轨迹。回过神时,水柱已经直冲魔龙的位置,眼看着就要扑灭火焰。 突然,火焰像是活了,灵巧地撤离魔龙,在西边团作一团。水柱则分成两股,一股包裹了魔龙,另一股在东边聚成水球。 “看,魔龙被冻住了!”荆锋惊叹道。借着火光,我看到空中悬着一个晶莹剔透的巨大冰球,魔龙被困在其中,如同琥珀里的标本。 好戏才刚刚开场。不等冰球落下,丁语已经将其引爆,里面的魔龙如同石化了一般,毫无反抗之力,直挺挺往海里落去。嘭!一声脆响,不知何时海面已经凝结成冰面。随后西边的火团,东面的水球,两者同时变作一堵堵巨墙,飞速往中央汇合。 点题了,难怪叫水火碾压墙。 “等等!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我不能理解他们这一招的原理。水和火互相撞击,不是刚好抵消了威力么? “是这样的,我们兄弟俩曾经有幸得到公爵特斯拉的指导,他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热胀冷缩。如果将一样物品加热至高温,再用冰水令它急速降温的话,便会令它变得脆弱,更容易摧毁。”丁语解释道。 原来二人的不和睦只是表象,兄弟同心,连水与火都能完美调和。至于他们提到的真理,算了,不了解也罢。眼前的场面极为晃眼,水与火将魔龙夹在中央,一波又一波,疯狂朝它撞击。好一出水火两重天!魔龙看起来就像一块风中飘摇的破布,任由我们宰割。 趁现在魔龙没有反抗之力,我掏出一个浑圆的宝器。该宝器通体深蓝色,只有掌心大小,材质很软,捏在手上还挺舒服。我将宝器掐破,顺手丢到海上。 我们只是表面优势而已,接下来魔龙会突然苏醒,海里会涌出数不清的兽魔。我们只能尽快逃到大陆上,在水里作战对我们极为不利。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这样的场面我已经经历过一遍了。 十分钟前,当时也是这样的场面。我们本以为胜券在握,不料魔龙一声狂吼,海里跳出无数的蝙蝠兽魔。我们拼命反抗,然而双拳难敌四手,兽魔似乎无穷无尽,而且每一只都拥有极强的战斗力。又是魔族的圈套,可惜这一次恐怕没人能救我们。 好在我紧急启用了价值两金的宝器:乾坤法球。法球开启,大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会逆转到十分钟前,除了我自己。乾坤法球虽然昂贵,但是每十五天便能使用一次,算是相当超值。 这一次我打算避开战斗,于是忍痛开启了一金半的宝器:神树降世。海面上凭空生长出巨大的藤蔓,蜿蜿蜒蜒直往西边延伸。根据商家介绍,这藤蔓极为结实,普通的刀剑根本奈何不了它,是逃生的绝佳利器。不过只能持续半天,属于一次性宝器。 藤蔓为空心,上面有一个不大的开口。我招呼其他人跳进去,随后关闭口子。这样一来,我们便能在藤蔓中通行,安全抵达地面。真的能安全抵达吗?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章 老相识 藤蔓内部又湿又滑,踩在上面得小心翼翼,一不留神便会打滑失去重心。而且空间很狭小,只能佝偻身子摸索前行,稍微直起腰便会顶到内壁。偶尔还会袭来不详的滴答声,简直像是巨兽的肚子里。我恨不得捏住鼻子,通道里到处充斥着青草味儿,刚开始还觉得清爽怡人,时间久了,难免有点反胃。 菲儿举着精灵水晶为我们照明,那是一块拳头大小的四角星宝石,不断发出堪称耀眼的黄光。光线照到的地方,可以看出内壁的构造。浅绿色的纹理,一道一道排列得很有规律,仿佛人工开凿过一般,平滑得有点不合常理。 我们到处摸摸索索,赶了大半个时辰的路,终于从幽暗的藤蔓内部走了出来。出来后仍是幽暗一片,午夜已过,人不免有点疲乏。于是我们远离藤蔓,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暂作休息。 大家都是一副颓势,唯独菲儿波澜不惊,举着水晶饶有兴致地到处打量。黑暗中,丁语叹了口气,他那带着奶气的嗓音很好辨别:“我想母亲了,虽然她以前总是唠叨,但是现在我好想被她说教。” “是啊,”丁言回道,“我有点想父亲了,他总是会帮母亲说话:‘嘿,你们两个小傻瓜,整天想当大英雄拯救世界,却没耐心帮妈妈洗碗!’真是个可爱的老家伙,明明他自己整天无所事事。” 我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压低嗓音冲他们说:“喂喂,够了,你以为是在写小说吗,干嘛弄得跟穷途末路一样!还有,你们明明是东国人,说话方式怎么跟西国的洋人似的?” 他们不再说话,周围瞬时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不远处传来啪嗒一声脆响,应该是四处打探情况的菲儿踩到了枯枝。接着又是长久的沉默,我们当中时不时有人发出轻微的叹息。 我能理解队员们的感受,他们都是初次来魔界,难免会紧张不安,更何况还在海上遇到了魔龙。仔细想想,当下的遭遇确实惊心动魄,只不过我看淡了生死,不觉得有多可怕。其实,这附近我来过不少次,情况我很熟悉,于是安抚他们:“前面有一处森林,我们待会儿先躲进去,到时我会想办法把大家送回人界。” 我顿了顿,继续道:“这次旅途可能要以失败告终了,我很抱歉,酬金我会如数奉还。”这话是特意说给海不眠听的。自从遭遇万足魔后,她像是丢了魂魄,一直沉默不语,此刻我真希望她能回我一句,哪怕只有一个“嗯”。 依然是沉默,寂静的夜晚,连一丝风声都没有。 “嘘,你们听。”洛奇又来装神弄鬼。他总是这样,故意用唬人的语气设置悬念。要是写悬疑小说的话,他这样的人物倒是必不可少。 不对!下一秒我就意识到了危险。一道白光划过夜幕,咻一声杀气逼人。哐当!是兵器相碰的声音。 地上不知何时燃起了一个火堆,火光映照下,眼前的身影我熟悉无比。 “霍克!”没想到刺客竟然是失踪了三年的魔界挑战小队队员,霍克。 我觉得不可思议,喃喃念叨:“难道你被邪恶的反派控制,丢失了以前的记忆,不得已要跟曾经的队友刀剑相向?” 霍克将巨剑插到地上,摊开双手,表明自己没有敌意。火光跳动,所有人的脸都映照得发红,看不太清霍克面部的表情。不过他的声音一如当年那般低沉迷人:“你的内心戏未免也太多了,明明是你的新伙伴先对我动手的!” 原来,荆锋提前一步发现了霍克,主动挥剑攻击。那道白光正是他挥出的利剑,霍克只是被动防下了那一剑。 原来是误会,虚惊一场。可还没等我介绍双方情况,荆锋已经举起巨剑,指着霍克鼻子挑衅道:“趁着夜色偷偷靠近我们,你这个卑鄙小人!看来你的实力不在我之下,今天我愚钝者要向你发起挑战!” 说罢,剑锋所指,霍克身旁的巨石一分为二。 霍克本身也是暴脾气,现在剑都快划在脸上了,他哪里能忍?于是提剑划出一个火圈,随后一跃而起,使出全身力气朝荆锋劈砍而来。他已经被狂热的对决冲昏了头脑,动作里丝毫没有收招的意思。我只好掏出另一颗乾坤法球,若是他们任何一方遭遇不测,我便启动法球,再度逆转时间。 看着对方杀气腾腾,荆锋也不躲闪,而是稍微跨步,稳住下盘抬剑硬挡。愚蠢!在我看来,荆锋凶多吉少。 霍克这一招名为“斩龙”,是他某天做噩梦时领悟的绝技。奥妙在于将火行附着在剑锋之上,以高温大幅度增强劈砍的破坏力。然而,若是加热过久剑锋也会软化,所以时机极难掌握,必须在烈火与利剑达到某个平衡点时劈砍出去。 乓当一声,刀剑相接的力道实在强悍,地面随之略微往下一沉。刹那间,二人四周激起滚滚尘土,我们的头发都被气浪吹竖了起来。 尘烟散去,我发现荆锋竟然安然无恙,只是他手里的巨剑已断作两截。 我吁了口气,走上前拍拍荆锋的后背,安慰他:“我早就说过了,你这把武器只是二流。断了也不可惜,改天我给你弄把一流的!” 看到对方武器已毁,追求侠义之道的霍克便不再继续。他将巨剑负到背上,台词和他本人一样正派:“看来今天我们还分不了胜负,后会有期!”说罢转身便跑,像是一秒钟也不愿意多待。 “喂,霍克你是狗吗!屁都不多放一个就跑了!” 啊我明白了,不论先前发生了什么,此时此刻霍克背叛了我。因为在我的身后,魔龙和兽魔大军已经围了上来。好个霍克,他竟然成了魔族的先头军!我的胸口燃起难以遏制的怒火,我要将时间退回到十分钟前,狠狠给他一个教训。 “同样的把戏别想耍两次!” 魔龙一声怒吼,我的身体竟然动弹不得。我仿佛置身在黑暗幽邃的空间里,唯有魔龙血红的双眼挡在我面前,逼我与它对视。 “这是本能带来的恐惧,龙吼能定身所有畏惧魔龙的人。你打心底里害怕那头魔龙,你害怕自己保护不了大家,真是个口是心非的滥好人呢!” 相比现在的糟糕情况,我其实更在意刚刚是谁在我脑海里说话。 “是我。”是菲儿。 我感受到一股温煦的暖流,像是冬日泡澡时冲下来的温水,舒适极了。同时脖子似乎解除了束缚,能够勉强活动。扭头朝声音的方向看去,菲儿已经被柔和的黄光包裹,整个人飘浮在半空中,那一头柔顺的黑发正在逐渐变成白发。 “洛琪菲儿,本名为路西菲尔,也被译作路西法。”菲儿的嘴唇没有动,声音却清晰地传达到了我的脑海里。 “没必要用第三者的口吻介绍自己。”我忍不住说她。 她没有回我,身体周围的光线愈来愈刺眼,几乎点亮了半个夜空。那种感觉,就像是肉眼可见的气势。魔界的部队全都定格在原地,似乎反被菲儿牢牢压制。 “凡人,你要怎样对抗天界的力量?”她已经飘浮到了魔龙的脑袋前,白发不停翩飞,声音里尽是难以言表的威压。 “那是魔龙,不是人。”我又忍不住提醒她。 “少废话!”她窃窃私语般地在我脑海里回道。 “哈哈!”不知从哪儿又传来一个娇媚的女音,“强龙不压地头蛇,天使大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9章 混乱 “强龙不压地头蛇,天使大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没什么特别的悬念,神秘的声音是魅魔发出的。 在简单的开场白后,穿衣服很省布料的魅魔也加入了这场战斗。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她竟然站在风知秋这一边。她们身手敏捷,擅长背后割喉,对付同族兽魔时毫不留情。 胜利的天平开始朝风知秋倾斜,单看阵容的话,这边是新挑战小队加上魅魔,那边是魔龙和蝙蝠兽魔。而魅魔掌控着夜间作战的绝对优势,理论上胜率已经压过对面。 多年之后,当他回想这一刻时,心头仍然跟钻了小鸟似的,躁动,欢脱,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妙感觉。他靠在躺椅上,轻抚斑白的胡须,苍老的面容上浮起高深莫测的表情,悠悠说道:“爷爷我当年可是大英雄,可厉害了呢” 落日余晖泻落枝头,在他古铜色的肌肤上镀了一层斑驳的薄金。小孩们围坐在身旁,个个瞪大眼睛巴望着接下来的英雄故事。他便抖擞精神,将往日趣事一一道来,从成为英雄到抱得美人,如数家珍。多么温馨的场景,也许是英雄迟暮最好的归宿。 可惜这一切只是他的幻想,现在的他,不过是魔族的普通小兵。说的厉害点,普通特种小兵。 看那熠熠生辉的眼睛,显然,他渴望得到你的关注。可是你无视了他,毒辣的视线片刻不愿意逗留,因为你很清楚他不是主角。他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兵而已,下一秒就可能被当做衬托主角强悍而轻易牺牲的道具。 然而,今天将是个伟大的。他,默默无闻的魔族小兵,即将锤爆主角的狗头。他嗷的一声,挥舞那双饱经风霜的利爪,身姿如同暗夜里的流星,那一刻,他美极了。 “滚啊,你个丑蝙蝠!”风知秋一脚踹飞了扑面而来的丑陋兽魔,随后补上一根金针,夺了它的性命。非常可惜,他不仅没能创造奇迹,还死得轻如鸿毛。他再也没机会成为侃谈往事的老者,只能被遗忘在某些当事人的记忆角落里,任由灰尘堆积。 在这场战斗中,像他这样抱有幻想的家伙还有很多,无数兽魔兄弟重蹈覆辙,沦为主角一行疯狂炫耀武力的道具。 不管怎么说,主角组和魔龙组陷入了激烈的混战。在菲儿,也就是堕天使路西菲尔的祝福下,主角组的能力获得了极大的提高。拥有力量祝福后,风知秋一拳便能锤翻一片兽魔。他甚至能揪住魔龙的尾巴,与它展开势均力敌的角力。 “畅快!这就是主角的强运吗?”霍克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他未作歇息,当即挥舞巨剑,和兽魔杀作一团。刀光剑影,血肉横飞,眼下的形势十分混乱,风知秋几乎分不清谁是敌谁是友。 “没错,正是这样,主角可以为所欲为!动不动就能逆天屠神,什么九天之上,什么万物至尊,不过是一堆文字而已!” “说的对!”风知秋暗自发笑,他对小说故事里的套路向来不齿,没想到自己竟然也成了无耻的主角。 “可是,刚刚到底谁在说话?”风知秋又不由紧皱眉头,他的脑袋里尽是些乱七八糟的声音,嗡嗡乱响,比闯进屋内的蜜蜂还烦人。 是天语者在说话。当然,作为当局者,风知秋不可能知道有人在观察他。 夜色逐渐褪去,黎明就在眼前。魅魔渐渐失去作战优势,蝙蝠兽魔则凭借更为精湛的飞行技巧,反过来掌控了战场的主动权。 眼看着形势急转而下,霍克匆忙劈开一条血路,和风知秋撞了个正着。他一把扯住风知秋的胳膊,冲他大喊:“时间差不多了,快跟我走!” 风知秋本能地甩开霍克,经历长达三年的失踪后,昔日战友已经难以信赖,他大吼着问霍克:“去哪儿?你到底怎么回事?其他人呢?” “没时间解释了,跟我走!”霍克又一把抓住风知秋,风知秋再次甩开。两人你拉我甩,你来我躲,像是玩起了孩提时的游戏。 “二位想不辞而别吗?”不知何时,魔龙已经飞到他们头上。它垂着脑袋,嘴巴几乎贴在风知秋耳边,吹烘出腾腾热气。 说罢,魔龙轰然落地,挡在两人面前。地面震了两震,风知秋感觉自己的腮帮也跟着抽搐。二人一龙无言对峙,周遭忽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少顷,魔龙昂起脑袋,念了一串莫名其妙的咒语,一股黑烟随之升起。烟雾散去,魔龙竟已变身为人类女性的模样。 “人类真是可怜的动物,被煽动情绪后就成了任人利用的廉价武器。”清脆明亮的女音,人族话的发音很标准,甚至有点悦耳。再看那样貌,竟分外可人。 看到魔龙变成这副模样,风知秋心底不由涌上一股亲切感。他理了理头发,面对美女时,自己的形象可不能邋遢:“说得倒也不是没有道理,可是这跟当前的形势有任何联系吗?” “你不觉得愧疚吗?数百年来,魔族从不打扰你们人族,反倒是你们频繁来我们的地盘惹是生非。本来我只当你们在玩闹,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你杀害了我的同胞。” 魔龙颔首低眉,声音里多了一丝凄凉:“看看你染血的衣服,这场屠杀算得上正义吗?” 风知秋一时语塞。 “别中了她的把戏,魔龙会读心术,她是在利用你的弱点!”霍克举起巨剑,眉头紧锁,眼里尽是战意。 “可她说的没错。”风知秋朝霍克摆摆手,随后转向魔龙,“不过我有两个疑问,第一个是你变身时,衣服从哪里来的?” “变出衣服只是小事一桩。”魔龙的嘴角掠过苦笑,擅长读心的她却弄不明白这家伙的心思。 “还有一个疑问呢?” “第二个疑问,你到底把我们带到了哪儿?” 当风知秋回过神时,他发觉自己已经不在战场之上。周围是无尽的野草,空中是一轮圆满到诡异的月亮。可见的空间里只有两人一龙,两男一女,倒像是某种少儿不宜的故事开头。 “魔龙都是幻术大师。”魔龙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了过来,留下阵阵恼人的回响。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