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宋鬼医》 正文卷 001【医馆杂役】 北宋政和元年,冬。 大宋都城,东京汴梁。 大雪纷飞,数十年难得一遇的酷寒天气让很多人缩着脖子,那些穿着臃肿棉袄,挑着担子做买卖的,更是把担子放置一边,自己则找了可以躲避风雪的旮旯,扫去身上的积雪,发髻上的雪花,揣了手,跺着脚,哆嗦着。 相比之下,那些拥有摊位的商家老板,则在自己的摊位上搭了简易棚子,更有甚者,头戴暖帽,身穿厚袄,在棚子中置了火盆,在做完卖买的时候,就忙取过来暖暖手。 原本熙攘吵闹的集市上变得冷清许多,偶尔一两声“卖炊饼”,“卖胭脂水粉”,底气不足,声调不响,冷冷清清地飘荡在这冰冷的天地间。 就在这大雪中,数辆装满药材的大货车,停靠在“杏林医”前面。 五匹健壮的骡马在雪地里烦躁地抛着蹄子,很不耐这寒冷的天气,鼻孔中时不时地喷出热气,似乎在催促那个正在搬卸货物的少年动作快点,不要耽搁过多的功夫。 作为汴梁城“四大医馆”之一,此“杏林医馆”与“春雨”,“悬壶”,“济世”三大医馆齐名,乃是前朝著名太医吕望溪设立的。而他也是这家医馆的馆长。 吕院长德高望重,曾经靠着高超的岐黄之术,治好了前朝神宗皇帝的头痛病,因此被赐为“杏林妙手”,“一代名医”。 如今,吕太医讫老离朝,用手头资金在这汴梁东郊置下产业,开了这家“杏林医馆”,并且摇身一变,变身成“吕院长”,在此开馆授徒,教导出了不少医道高手。 正所谓“名师出高徒”,吕太医教导出来的徒弟各个都是难得的人才,而这些人又大部分被高官商贾看中,成为府内首席医师,甚至于被官家吸纳,成为朝廷御医,从而踏上仕途。 因此,在这汴梁城“杏林医馆”名声大噪,很多人不辞路途遥远,慕名而来,希望能够在这里学医成才,日后能有个好的出路。 对于那些有钱子弟来说,只要每个月缴纳一定的学费,就可以在这里直接成为学徒,吃穿住用一切不用担心,心无旁骛地学习医技。 除了这些人之外,医馆还收容了七八个穷人家的孩子。这些寒门子弟,不比那些有钱人,他们交不起学费,因此在医馆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打杂,干一些粗活,重活儿,选择边打工边学艺,其身份与医馆苦工差不多少。 凌霄就是这些苦工中的一员,准确地说,今年十七岁的他,已经在这家医馆打杂了三年,如今才凭借吃苦耐劳,毫不抱怨的老黄牛精神,熬了一个正式杂役的身份。 凭借这种“正式”身份,偶尔医馆的医师也会教导他一些关于医学的知识,比如说让他熟背“百草药性”,让他知道一些“望闻问切”的基本知常识。 当然,这种情况很少,大多数是这些医师吃饱了美食,喝醉了酒,或者拿了月俸,去了青楼,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才会多说两句。 …… 此刻,大雪纷飞中,凌霄正一个人在搬运整整五大车的药材。旁边时不时地有医馆学徒走过,他们统一穿着医馆下发的白色丝棉长袄,头上挽着漂亮的发髻,有的人还戴着精致的兔耳绒护耳,亦或者遮风挡雪的厚重丝帽,不像凌霄,穿着寒酸的黑色粗布麻衣,发髻也是随便挽起,再用一根短小丑陋的树杈随便插好。 看着寒酸之极的凌霄,那些来往医馆学徒全都对他投以讥笑和不屑,在他们看来,凌霄根本就是一个打杂的,活该受苦受累的命。 那些药材包裹扎实,很多都是几十斤,甚至上百斤的大麻袋;还有一些珍贵的,害怕潮湿的贵重药材,更是装载在沉重的木箱子当中,箱子带药材分量更是十足。 如此重活,就算是三五个大汉也要半天时间用来搬运,此刻却只有凌霄一个人在忙碌。 不是医馆人手不够,也不是他力气大没处发泄。而是有人要整他。 …… 北风呼啸,大雪时不时地飘落在凌霄消瘦的脸颊上,晶莹的汗水瞬间就把雪片儿融化掉,原本俊逸的脸庞,在大量的运动下,变得更加红润。 “凌霄啊,你歇一歇吧,你的身体才好,就不要太劳累了。”说话的是张昭,张医师---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瘦老头,他也是众多医师中对凌霄最好的。 半个月前,凌霄因为被徐大医师穿小鞋,一个人把整个医馆仓库的药草整理了一遍,然后整个人夜里发了高烧。当时张医师帮他诊治了以后,还以为他身子弱熬不过去了,除非用上等灵芝仙草帮忙吊命,可没想到凌霄却硬是从鬼门关闯了过来,并且变得活蹦乱跳,成了当下医案中的一个奇迹。 至今张医师还是想不明白,当时凌霄已经奄奄一息,可谓病入膏肓,怎么会突然又活了过来? 但事实就摆在眼前,凌霄不仅死里逃生,并且精神头似乎比以前还要好。 张医师想不明白,只能将其归为“穷人命硬”。 见到张医师这么关心自己,凌霄心中隐隐一热,就笑道:“没事儿---在床上躺了那么久,整个身子骨活动活动很是舒坦。” “哎!那个徐大医师也真是的,干嘛只针对你一个人呢,简直不把人当人。”张医师忍不住发牢骚。 这些牢骚他也只敢在凌霄面前说一说,表示一下同情。面对那徐大医师,他还是很畏惧的,谁让那徐大医师是吕馆长最为看重的属下,一身医术了得,又懂得巴结奉承,本人在这医馆权势极大,凡是看不对眼的,就统统用计谋赶走,赶不走就拼命排挤,以至于原本医馆名医云集,现在却人才匮乏。 凌霄听他这么说,心中不禁冷笑,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上次自己碰到他吃回扣,收了那些药材商的银子。 “没关系的,我身子骨硬朗,这些苦还受得住。”凌霄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就在这时--- “凌霄,徐大医师让你去一趟,赶快!”催促凌霄的是一个挺胸凸肚,穿着青色棉袄的粗鄙汉子,却是医馆负责货物看管的牛大。 凌霄没有回答,继续埋头搬运药材。 牛大凸着眼珠子,怒了,这活该病死的贼厮,竟然敢不搭理自己,于是就瞪大狗眼道:“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咳咳咳!”旁边张医师“咳嗽”一声说:“他已经听到了,你就别再喊了。” 牛大拿着鸡毛当令箭,很不忿地又瞪了张医师一眼。 张医师未免殃及池鱼,只能干笑两下,叹口气,然后在风雪中很是无奈地转身离开。 凌霄依旧不忙不慌地搬运着那些药材货物,对周围一切视若无睹。 牛大见凌霄竟然还不搭理自己,就像自己是空气一样,恼怒之下,伸手就想去抓凌霄的胳膊,没想到凌霄突然抬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那是怎样的眼神 竟让牛大禁不住心中一寒。 “我这就过去,不用你催。”凌霄的语气丝毫不带一丝感性,冷冰冰的,比地上的冰雪还冷。 原本像蛤蟆气鼓鼓的牛大竟然愣一下神,直到凌霄离开,他才回过神来,嘴里骂道:“兔崽子!等着去死吧!徐大医师一定会收拾你的!”想起刚才凌霄那可怕的眼神,只觉浑身还有些发冷。 一个人的眼神怎么会那么可怕? “哆嗦”了一下,牛大赶忙紧了紧自己的棉袄。 自己怎么会怕这个倒霉鬼? 以前他可是总受自己欺负的,嗯,刚才一定是错觉--- 牛大心中这样自我安慰着,却总觉得那个凌宵似乎换了一个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02【无良医师】 作为“杏林医馆”最有名的大医师,徐善初有着自己单独的“坐诊房”。并且在冬天,有着特殊暖热供应---四周摆放了红泥炭炉,以至于室内温暖如春。 一般来说,大医师的诊房都是虚掩着的,这样方便病患出入。即使在大冬天也道:“这份量不够哇。” “我知道,可是那些人知道我家急需用钱,就昧了良心压价,原本可以卖上两三百两的田地,最后只卖得这一百七十几两……”小娘子一脸苦楚地哀求徐善初道。“大家都说您医术高超,在这杏林医馆除了吕大夫就是您最厉害……还请您看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份上,帮一下忙吧!” “唉,你这么说,不是让我难办吗?毕竟这医馆又不是我一个人开的……这钱最终也落不到我的腰包……”徐善初故作姿态,拿捏道。 “求求你,只要能救我丈夫一命,我愿意什么都干。”小娘子急了,脱口而出道。 “真的?什么都愿意干?”炭炉内,火红的炭块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火光映亮了徐善初那不怀好意的肥脸。 徐善初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子,然后走到了那小娘子身后。 小娘子正要起身,徐善初却笑眯眯地伸手按在了她的香肩上。 小娘子顿时身子一颤,道声:“不可。” 徐善初嘿嘿一笑,说道:“有何不可……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为了自家男人,什么都愿意干……”一双肥手不老实地在香肩上摩挲着。 “不,不要这样!”眼看刚才还满脸和善的许医师突然变成这般模样,小娘子再也顾不得许多,直接起身,将色迷心窍的徐善初推到一边。 徐善初没想到她会反抗,脸色骤变,“你难道忘了你那快要死掉的丈夫了吗?” “可是---” “可是什么?你丈夫要是死了,你那个家也就散了……我是看你还有几分姿色这才愿意出手帮你,别不识好歹!”说话间,徐善初一双咸猪手再次伸向了小娘子…… 小娘子眼泪“吧嗒”流了出来,不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房门“嘎吱”一声,凌霄闯了进来。 徐善初不妨关键时刻有人闯进来,咸猪手忙缩了回去,咳嗽一声,掩饰姿态,待看清楚来人是凌霄,不禁勃然大怒,说道:“原来是你这急着投胎的短命鬼!”徐善初一边说着,一边将那银两扫入自己的袖内,然后对那小娘子说:“去吧,你男人不会那么容易就死掉的!” 小娘子顾不得擦拭泪痕,有些感激地看了一眼凌霄,然后作了一揖,转身掩面离去。 徐善初再次坐回到了暖椅上,用一双猪眼泡表情不善地盯着凌霄,说道:“你来做什么?我这里岂是你这种人随便就来的?” 凌霄没什么表情:“牛大让我来的。” 徐善初这才想起确有这么一回事儿,自己听闻这小子命硬,竟然大病一场没死掉,于是就大雪天让他下苦力去门口搬卸药材,听说那边的活儿快干完了,就准备再唤来治他。 “哦,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徐善初敲敲脑门,随即装模作样地端起茶水,轻呷一口,然后把嘴里咬到的茶花吐掉,这才慢悠悠地说道:“我看你病也好了,生龙活虎的,就多给你锻炼的机会……古人云,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像你这样身子骨孱弱,以后倘若再晕倒,那怎么成……所以你就去仓库吧,将那里的药材再整理一番。” 凌霄就是上次整理仓库的时候,因为劳累过度发高烧晕倒的,没想到这徐善初这么无耻,竟然故技重施,想要把凌霄逼到绝路。 徐善初说完这些话,原以为凌霄会反驳自己,而他也已经想好了,准备好好用权势打压这个不知天高地的毛头小子,让他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草!老子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可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凌霄竟然什么话都没说,甚至连一句不满都没有,只是点了一下头,然后转身就走。 这让徐善初有些发愣,原本准备好的满肚子狠话,竟然没机会说出一句。 这种感觉,很不爽。 犹如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你你,你就这么走了?”徐善初忍不住问道。 凌霄回头,看他一眼。 徐善初分明从眼神中看出了轻蔑和不屑,那种不爽感更大了。 “我很好奇……”凌霄忽然说。 “好奇什么?” “你的‘善初’二字可是取自于‘人之初,性本善’……” “是又怎样?” 凌霄没继续说下去,而是看他一眼,摇了摇头,转身离去。 身后,徐善初呆在原地,好半天才明白过来,想要破口大骂,却早已找不到对象。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07【全都是废物】 医馆仓库总有整理完的一天。 当凌霄差不多又把整个仓库大小药材翻了一个遍之后,他去找那牛大,告诉他,老子干完了。 刚来牛大的房间就听见里面传出对话声。 “大医师,不是我不尽力,那小子就像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我想方设法整他,他就是不吭声,根本就抓不到他的辫子呀!”这是牛大苦恼的声音。 “哼,你还好意思说!那小子要是不被整垮,我们和药材商勾结的吃银两的事儿迟早就会败露,到时候有你我哭的!” “不会吧,那小子有那种胆子?”牛大不信道。 “有没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种事儿要做利落了---本来你和我走的就近,你管仓库,我管药材收购,很多人看在眼里,不知道在背后嘀咕些什么,万一这小子漏了口风,一发而动全身,你和我就都要倒霉!”徐善初阴沉地说。 牛大噎住了,一双狗眼眨巴着,“那……怎么办?” “怎么办?哼!”徐善初恶狠狠地哼了一下。“简单,要么玩死他,要么把他赶出医馆!” “咳咳,怎么做?”牛大也被徐善初阴狠的模样吓住了,小心翼翼地问。 徐善初冷冷一笑,嘴里蹦出四个字:“栽赃嫁祸!” 牛大立马就明白了。医药仓库里面的珍贵药材那么多,随便拿走两样,然后就嫁祸给凌霄,说是他偷走的,到时候就算不拿他下大狱,也要脱一层皮! …… 听完这些。凌霄一拳打在了墙上,他没想到许善初会这么的卑鄙,作为医生,品格是这么的低贱。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凌霄做人的原则。现在许善初既然这样做,凌霄心中不禁闪过一丝冷意。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噪杂,紧接着是呼救声,“救命啊,救命啊,人全都死哪儿去了?” 听到声响,凌霄赶忙过去;屋内,许善初和牛大也闻声而出。他们出来的时候恰好看到凌霄的背影。 “那不是凌霄吗?”牛大忍不住问道。然后又担心看向许善初。 “是又怎样?”许善初丝毫没放在心上,冷笑道:“一个医馆打杂的,就算他知道了我们的阴谋,又怎么样?难道还能翻了天?!” “是啊是啊!”牛大也揣着手,冷笑。 …… 此刻,已是傍晚。 冬天,原本就天色黑的早,可是在那雪白的积雪地上,却触目惊心地淌着一道道血痕。 医馆的大厅内,早已乱成一团。 一个穿戴整齐,三十岁上下,相貌堂堂的国字脸男子,和一帮随从守候在一个病人身旁。 再看那病人,岁数不大,身穿锦衣,戴着貂皮兔耳遮寒帽,姿态极其华贵,此时双眼紧闭,脸色苍白,口吐鲜血,昏迷不醒。 那国字脸男子朝着那些忙乱如同蚂蚁般的医馆众人大喊:“你们都是废物!衙内要是有什么闪失,虞侯我唯你们是问!” 看着国字脸男子的大喊大叫,那些原本眼高于顶的医馆弟子们,一个个惊慌失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凌霄进来,看一眼那病人,就知道此人身受重伤,看他口吐鲜血,脸颊翻白,血气不足,浑身抽搐,眼看浑身的生机正在逐渐消失,如果不赶快医治,恐怕性命难保。 作为医生,凌霄的目光是很毒的,只是看了一眼,就大致了解了这位病人的症状,并且判断出此人命不久矣。 而那国字脸男子似乎急红了眼,随便抓住一个医馆学徒就大声说道:“赶快救他,不然我拿你下大狱!”语气蛮横无理,却又充满了霸气。 那些医馆学徒平时只懂得高声念唱什么“百草药性”,背诵什么“三神汤”,“理气汤”,却又哪里懂得太多的医术。让他们治个感冒发烧,尚且还有难度,就更别提这种重症了。 国字脸男子眼看抓人不成,就更加疯狂了,恰好这时凌霄从外面进来,他就一把抓住凌霄道:“他们都是废物,你不会和他们一样吧?” 换成他人,估计早就恐慌地撇开国字脸男子,然后恐惧地藏到后头,生怕惹火烧身。 凌霄却偏偏说道:“我当然不是废物。” 那国字脸男子一愣,他没想到凌霄会这么回答,稍微一愣神就立马道:“既然不是废物,那就赶快救他!” 凌霄这才甩开他的手,道:“你不松开我,我怎么救他?!”说完,就朝着伤者蹲了下去,动作熟练地搭在了伤者的手腕处。 被他甩开手的国字脸男子竟然不敢多声,只是紧张地看着凌霄帮那病人诊治。 …… 稍微这么一搭脉,凌霄心中不由一惊,这个年轻人看起来胸部受了严重的内伤。 紧接着,凌霄又稍稍在伤者的胸口处这么一摸,便说道:“胸部受伤严重,尤其胸部左侧受到重击,有三处肋骨折断,其中一根插在了肺叶上,如不施救,顶多支持半个时辰……” 国字脸男子听完这些,不禁更加紧张起来,焦急地大叫:“那该如何是好?” “做手术!”凌霄冷冷地说。 话音刚落--- “谁在这里胡说八道!还动什么手术!1”说话间,就见大医师许善初挪动着自己肥胖的身子,晃悠着走了过来。 那国字脸男子顾不了许多,冲那许善初厉声问道:“你又是谁?” “我是这家医馆的大医师,姓徐,名善初……” 没等徐善初介绍完,“我管你是什么东西,如果救不回来高衙内的命,你们都要死!” 徐善初被呛得脸色尴尬,刚才原本想要隆重推出自己的,却被对方骂了一顿。不过他可是老了成精的人,闻言立马道:“高衙内?请问是哪个高衙内?” “当然是高俅太尉的公子,还能是哪个!”国字脸男子呵斥道。 旁边,凌霄脸上第一次露出惊异,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个快要死翘翘的年轻人---高衙内?岂不是那个很有名的败家子,纨绔子弟? 再看向那个相貌堂堂的国字脸,心说,此人难道就是那虞侯---陆谦?!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10【神医绝技】 仅仅一个眼神,就震慑住了所有人,不愧是大宋权奸,高俅气势着实了得。 这时候,躺在病床上的高衙内又剧烈地咳嗽几声,伴随着咳嗽,吐血更多了,脸颊早已苍白如纸,眼看命不久矣。 刚才还气势凌人的高俅,脸上不经意地流露出一丝担忧之色,随即看向吕太医,用非常平静的口吻问道:“我家孩儿可有救?” 吕太医已经查看了高衙内的伤势,皱着眉头,如果对方不是高太尉,他会立即说:“没得救了,回去准备后事吧。”可对方偏偏位高权重,想到这里,他就长叹息一声说:“除非华佗再世,要不然公子这病……老夫也无能为力呀!” 吕太医虽然善于岐黄之术,但高衙内这伤势可不是慢慢用中药调理就能治好的,必须要把刺在肺部的碎骨取出来才行,这一点,他做不到,准确地说,很多大宋名医都做不到。 高俅脸色依旧冷静如水,只是双眼那种阴沉的味道更加浓重。 对于吕太医的医术他还是很清楚的,既然连这位老太医都束手无策,那么就是说自己孩儿这伤势已经回天乏术。 不过,似乎还有机会--- 太尉高球再次将目光转了过去,看向那个少年人---凌霄。 年轻,太年轻了。 他究竟是在胡说八道,还是胸有成竹? 高俅的眼睛眯了起来,看着丝毫不惧威胁的凌霄,语气缓缓地问道:“你不怕死吗?” 凌霄笑了,竟然不顾架在脖子上的钢刀,笑吟吟地迈步朝高太尉走去。 两名铠甲武士你看我,我看你,不敢真的下手,竟然很无语地被凌霄拖着走,姿态很是尴尬。 凌霄走到高俅面前,望着他的眼睛,然后说:“不,我怕死。不过没有我给他做手术,你儿子高衙内也会死!” 高俅紧盯着凌霄。 凌霄丝毫不退缩,也看着他。 两人的眼神在空气中碰撞了一下。 忽然,高太尉笑了,笑容中有一丝阴毒:“好!只要你能救了我儿子,你不仅不会死,还会得到想不到的好处;当然,要是我家孩儿死了,你也跟着陪葬!”声音虽然不大,却充满了说不出的气势,让人相信,他说的出,就绝对做的到。 凌霄也笑了,然后看向刚才跳出来,嚷嚷着凌霄是罪魁祸首,让高太尉杀死他的徐善初,叹口气说:“哎,本来手术时间是够的,可是被你们这一耽搁,需要有点小变化了。” 看着凌霄那心存不善的眼神,徐善初心里忽然一个激灵:“你要干什么?” 凌霄笑眯眯地说:“不干什么---借你的血一用!” …… 徐善初的嚎叫如杀猪般响起,他怎么也想到凌霄这小儿会这么狠毒,竟然要拿自己的血输给高衙内。 自己体内的血怎么能轻易输给别人?他活了大半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给人治病的…… 没了血,自己万一死了怎么办? 太阴狠了! 太毒辣了! 徐善初心里面把凌霄咒骂了千遍万遍,被人强行架着躺在床上,他扭动着胖大的身体,像肥痴的蚂蝗一样,歇斯底里地喊道:“太尉饶命啊!休要听这小子妖言惑众!……人之发肤受之父母,何况精血乎?我从医这么多年,从没听过输血能救人的!饶命啊!” 高俅高太尉丝毫没把徐善初的嚎叫听在耳里,只是吩咐人,“动手!”没丝毫怜悯。 倘若能够救自己儿子高强的命,不要说徐善初一条狗命了,就算是十个徐善初他也不会心软。 …… 看到徐善初这这副不堪模样,凌霄心中不觉好笑,刚才徐善初被陆谦打得鼻血直流,凌霄恰好用法一种特殊方法将他的血与高衙内的血做了比较;很不幸地,徐善初的血竟是o型血,于是就杀猪一样成了帮高衙内输血的对象。 徐善初还在挣扎,凌霄呵斥了一句:“不想死那么快,就别乱动!” 徐善初竟然被凌霄那酷厉的眼神吓得一愣,再不敢挣扎。生怕凌霄再耍什么妖法,把自己往死里整。 凌霄见他老实了,这才拿起阿丑帮忙制作的竹子“针头”,给徐善初的手背扎了上去---当然,在扎的时候凌霄故意使了点劲,于是,徐大医师就又凄惨地嚎叫起来,模样犹如被人爆了后庭花的小娘们。 须臾--- 徐善初瞪大眼睛,眼看着那鲜红的血从自己体内流出来,顺着管子流向高衙内,只觉得头晕眼花,身子发软,整个人都快吓得昏死过去。 周围其他医师则“大开眼界”---原来那东西不是用来捆人的刺绣的,却是用来输血的…… 不过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上的血流向别人,以自己的命换别人的命,却无能为力---呜呼,太残忍了! 几名医师以袖掩面,不忍再看。 …… 太尉高俅看着凌霄那一连串匪夷所思的输血举动,原本冷静的眼神中露出一丝惊异。 而更加让他惊异的还在后面,凌霄竟然拿出一把薄薄的柳叶刀,非常麻利地像给猪羊开膛破肚般划开了高衙内的肚腹…… 鲜血渗出,五脏六腑清晰可见--- 霎时,那些原本还大着胆子看凌霄动手术的人全都吓得脸色发白,除了吕太医之外,无人再敢看如此残忍画面。 高俅的眼光更加惊异了,因为他发现凌霄在下刀开膛破肚时,脸上竟然没有丝毫的犹豫,更别提半点表情,活像是个天生冷血的刽子手。 作为掌管大宋军队的太尉,高俅也见识过军队中一些残酷的刑法,但却从未见过像凌霄这么冷血的人,何况他还这么年轻。 如果说高太尉惊讶于凌霄的冷血,那么吕望溪吕太医惊讶的则是凌霄此刻动手术的手法了。 作为曾经的大内御医,吕望溪有机会看到过一些机密性的医案,其中也包括一些见不得光的医疗事件。 比如说大宋初年太祖赵匡胤曾得心口胸闷之疾,于是就找来一些死囚做过开胸实验,可是因为解决不了止血等问题,这些实验最终全部失败。而太祖也因此过早驾崩,因为太仓促,甚至于留下“斧声烛影”的传闻。 此刻,观凌霄之手法,无论是开腹,取骨,止血……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堪称鬼斧神工。 “除了华佗再世,再无此绝技!”吕太医忍不住叹道。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11【好人不长命】 徐善初已经不知道昏死过去几回了,每次醒转过来都告诉自己这是在做梦,做噩梦,可是一看到那鲜红的血还在一个劲儿地朝高衙内输送过去,他就“嗷”一声,再昏过去。 此时,没谁去关注他,所有人已经被凌霄那惊人的医术给惊呆了。而凌霄也到了手术的结尾部分,用针线给高衙内的伤口缝合。 当然,为了避免感染,凌霄尽量给他做好消毒工作。在这大宋没用专用酒精,凌霄就暂时用水酒来代替,并且要求房间内通风,用蒸醋的方法来清洁空气。另外,凡是高衙内所用的东西全部用沸水煮好了消毒,然后才能使用。 至于这样做到底能不能救活这个有名的纨绔,凌霄心中没底。但作为医生,早看惯生死,凌霄毫无惧意。 …… “就这样了。”凌霄将沸水煮过的手术器械擦拭好,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回身,对高俅高太尉说道。 高俅三角眼冒出一丝寒光,冷冷地看着他,“我家孩儿可会好?” “好不好我不知道……三天后,命硬就能活过来---” “倘若活不过来呢?” “活不过来,你来取我的脑袋!”凌霄接过阿丑递过来的毛巾,很潇洒地擦了擦,随手丢在地上。 “好!”高俅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大笑,“看你如此不怕死,我就等着!来人,把路让开!” 那些铠甲侍卫听到命令后,齐刷刷给凌霄让开一条路,凌霄也不客气,带了阿丑,提了器械,直接走了出去。 高俅望着他的背影,原本就很阴狠的三角眼眯了起来,心中思忖,难道天下间真有如此不怕之人? 他有些不信。 …… 外面,雪地上,一个人赤着上身躺在地上。他的背部满是血红的鞭痕,雪地上还洒落着血花,触目惊心。 那人是陆谦,不用说,是高太尉下命令对他进行鞭挞的。 大冷的天,被鞭打成这样,陆谦早已奄奄一息。虽然这里是医馆,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救助他,谁让他得罪了高太尉,差点害死高太尉唯一的螟蛉之子高衙内。 凌霄看了看陆谦,这个出卖兄弟的坏蛋,已经快要死翘翘了。 似乎感受到有人站在自己面前,陆谦努力睁开双眼,朦胧中他看到了凌霄。 凌霄在风雪中凝视着他,眼神中没有丝毫的怜悯。 陆谦翕动嘴唇,说:“救……我……” 凌霄蹲下身子,看着他的眼:“你怕死吗?” 陆谦说不出话,只是努力地点动下巴。 凌霄就说:“那好吧---阿丑,带他走!” “可是---”阿丑紧张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高太尉。 “带他走!”凌霄又说了一遍。 阿丑“嗳”一声,这才大着胆子,蹲下身子,去搀起陆谦。 不远处,“太尉,你看……”一名军士看着凌霄他们,问高俅道。 高俅恍若无睹,只是将目光关注于躺在病床上的高衙内身上,开口道:“随他们去---三天后是生是死,一切都可见分晓。” “遵命!”那人不敢多言,躬身退下。 …… 作为东京汴梁的“四大医馆”之一,杏林医馆的“金创药”还是很有名的,因此凌霄也不必去多费心思,再去配制更好的治疗外伤的“金创药”,直接让阿丑取来医馆的药物,帮陆谦处理伤口。 若是平时,依照凌霄和阿丑杂役的身份,别说要“金创药”了,就算是要一丁点医馆的药渣,也没人会给。 可是现在不同,大家全都见到或者听到了关于凌霄给高衙内“开膛破肚”的传闻,甚至还差点把徐善初的血给“抽干”,直接搞死。 如此很辣的一个人物,谁敢得罪。无形中,凌霄竟然成了医馆一个特殊恐怖的存在。 不得不说,杏林医馆的“金创药”还是很有效的。 当阿丑帮忙将那些药粉涂抹在陆谦的伤口上以后,以凌霄的眼光来看,那些伤口已经有些细微变化。 “就这样吧。让他休息一会儿。”凌霄吩咐阿丑道。 实际上处理伤口,涂抹药物,包扎伤口……这一连串的工作都是凌霄在指导着阿丑去做。 在凌霄看来,阿丑必须多接触一些实质的治疗工作,要不然他学医的路途会很艰难,毕竟,只有实践才是学医最快的途径。 可惜杏林医馆不懂这些,他们教授医术的方法,和传统的教书方法一样,摇头摇晃脑背医书,很少有人参与实践。 说白了,医馆也不放心,万一他们在实践中出了事儿,那可就坏了医馆的名声。 做了很多工作,阿丑也知道凌霄这是为自己好,虽然他不明白凌霄为什么会懂那么多,但无形中,他已经习惯了凌霄的各种不同寻常,更习惯了他的各种命令。 阿丑松了一口气,抱怨道:“原来做医生这么累呀……我宁愿打造十把手术用的薄片柳叶刀,也不愿意给人处理伤口。” 凌霄笑了笑,说:“跟着我以后这种机会可能还有很多,你不要抱怨死?” 阿丑不好意思地挠挠自己的脑袋,嘿嘿一笑道:“我只是随便说说……只要能够跟着阿宵你,做什么我都愿意!” 今日凌霄的举动,把阿丑也震惊的不轻。作为和凌霄最为亲近的人,他也没有想到凌霄会有如此惊世骇俗的医术,因此早已打定主意,这辈子一定要跟着凌霄。 …… 在两人说话间,刚包扎完伤口的陆谦在床上醒来。 之前在雪地上被阿丑搀扶到这件简陋的屋子里,没等凌霄帮他处理伤口,就昏死过去,现在才睁开了眼睛。 很明显,陆谦的脑子还有些混沌,不过很快他就张开干裂的嘴唇,说了第一句话:“有……吃的吗……我饿……” 提到吃东西,凌霄和阿丑这才觉得肚子早已打鼓。 看看时辰,天色已晚,早已过了医馆开餐的时间。 陆谦这坏蛋会不会饿死,凌霄一点都不关心,但对他来说,自己的肚子却是很重要的,要是今晚没东西填肚子,估计一晚上都会睡不着觉。 凌霄正思忖着去哪里搞些吃的,这时屋外有人敲响了房门。 打开门一看,却是医馆一名学徒。 那学徒长得十分俊俏,只是胆子似乎小了些,一看到凌霄出来,就像是见到鬼一样,脸色刷白,继而撒腿就跑,大雪地中竟然跑得比兔子还快,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凌霄,生怕他追上来。 凌霄无语,摸了摸自己的脸蛋,自己有那么可怕吗? 说实话,那学徒自认倒霉,吕太医让人专门送吃的过来,大家一想到凌霄白天“开膛破肚”的恐怖模样,就没人愿意接下这个差事。 原本能帮馆长办事儿是多么光荣的事儿,以前大家是抢着干,现在只能找一个倒霉鬼来领这个差事。而这个学徒生性柔弱,被人欺负惯了,于是就很无奈地成了送餐员。可是他胆子着实太小,又听了许多凌霄手术时的恐怖事情,这不,凌霄一开门,他就直接逃了。 …… “哇,不会吧!竟然还有烧鸡!”当阿丑一打开饭篮就忍不住惊叫道。 凌霄朝那饭蓝看去,除了香喷喷的烧鸡外,还有两样精致小菜,两大碗米饭,以及四个热乎乎的馒头和一瓶温过的花雕酒…… 比起平时吃糠咽菜的穷日子,这些酒菜简直就是天堂才有的食物。 看到这么多好吃的,阿丑原本打鼓的肚子更是不争气地叫了起来,眼睛盯着那烧鸡,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可是凌霄没有发话,他还是强忍着,没有动手。 凌霄说:“吃吧。” 阿丑这才“嗳”了一声,伸手就要去抓那肥嫩嫩的烧鸡。 凌霄道:“洗手!” 那伸出去抓烧鸡的手,戛然而止。 阿丑讪笑了一下,说:“我忘了。” …… 烧鸡,小菜,白米饭,再加上热乎乎的馒头和爽口的花雕酒。凌霄和阿丑吃的津津有味。 床上,同样饿的死去活来的陆谦眼巴巴地看他们,眼神中充满了可怜,祈求喂一些吃的给他。 “饿,我……饿啊。” 凌霄却理都不理。 甚至在阿丑用眼神朝陆谦表示同情时,还被凌霄催促:“快吃”。 陆谦干咽着唾沫,这一辈子他从来没有这样饥饿过,凌霄的冷酷让他暗骂这家伙不是人。身为医生,连半点同情心都没有…… 不说阿丑本来饭量就大,把自己那份吃了个底朝天;也许是做了手术的缘故,凌霄今晚也特别能吃,以至于那一大碗白米饭很快就见了底。 床上,陆谦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如果说之前他是差点被高俅用皮鞭打死,被风雪冻死,那么此刻就是快要被饿死。 “饥饿的感觉原来是这样。”他对自己说,“尤其看到别人吃饭,自己饿着肚子,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用铁钩子在勾拉你的肠子……空荡荡的,抽搐般的难受,什么都没有……” 陆谦的眼神变得有些涣散了,他觉得自己又快要晕过去了。 凌霄喝了最后一口花雕酒,说实话,这时候的花雕酒味道犹如猫尿般难喝,因此这一瓶大多部分都装进了阿丑的肚皮。他考虑着以后自己是不是要酿酒,顺便弄些酒精出来。 凌霄不再吃酒,却把手中剩下的馒头丢给阿丑,阿丑抱着馒头刚要啃吃,就看见了陆谦比狗还可怜的眼神。 阿丑心里一软,就说:“要不给他吃吧。” 凌霄冷道:“心软的人是活不长的。” 阿丑没有说话,最终他还是把馒头放到了陆谦的嘴边。 本来快要昏死过去的陆谦霎时有了精神,抓着馒头,使劲儿往自己嘴里塞送。 “慢点吃,别噎着。”阿丑端来一杯水,给他。 陆谦第一次觉得这个丑八怪这么可爱,比起凌霄那个冷酷的少年,这个丑八怪才是好人。 虽然陆谦一直都很鄙视好人,因为他自己是个坏人。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从本质上来说,陆谦还是很赞成凌霄刚才那句话的---“心软的人是活不长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13【打不死的小强】 早晨,天寒地冻。 凌霄习惯性地绕着医馆跑着步,高俅身边的那些铠甲侍卫在一旁认真地监视着他,免得他跑着跑着“没影了”。 凌霄对他们视若无睹,只是在大雪地里跑了一圈又一圈。当跑够二十五圈以后,他似乎已经有些筋疲力尽,原本就很单薄的身子骨,此刻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给吹倒。 可就是这个身子单薄的家伙,竟然在几名铠甲侍卫面前脱掉上身衣服,露出偏瘦的身子骨,然后抓把地上的大雪开始往身上狠狠擦拭。 冰凉的积雪擦到跑步激发出来的热体上,那种冰凉彻骨,冷到骨髓的感觉,即使大人也承受不了,何况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几名铠甲军士都看傻眼了---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用冰雪擦拭身体的凌霄,心中竟不由自主地感觉一阵寒冷。 作为高太尉的贴身侍卫,他们虽也接受过所谓特殊的“残酷”训练,但像凌霄这般疯的,却是少有。 眼前凌霄咬着牙,尽量不让自己冷得叫出声,用积雪把自己身上的关键部位全都擦拭一遍。 脖颈,腋下,后背,小腹……冰凉的积雪犹如一条冰龙缠绕他一身。 好不容易咬着牙把该擦的地方擦完,凌霄的身子骨都快彻底僵硬了,尤其那寒风吹来,更让他有一种快要死去的感觉。 深呼一口气,呵气成霜。 凌霄开始甩开手掌,飞快拍打刚刚擦拭过的地方。 啪啪啪! 力道饱满,节奏轻快。 但见被他用手掌甩打的地方慢慢变得发红,继而一股热气从体内升腾起来--- 冰火两重天! “真是清爽!原以为只能坚持三天,没想到从下雪到现在竟然坚持了这么久!”凌霄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一名铠甲军士咽了一口吐沫,搓着冻得发紫的手,对身边的伙计说:“你说他是不是疯子?这么冷的天竟然做这种蠢事。” 另一名军士则哈着气,跺着脚,说道:“不是疯子,就是怪物---尤其想起他给衙内开膛破肚画面,我就想吐……” “我也是……妈的,昨晚连饭都没吃!” 两人小声嘀咕着,转眼却不见了凌霄踪影,吓了一跳,“快去看看,不要让他逃了!” 想到高太尉那严厉的酷刑,两人顿时吓出一身冷汗,惊慌失措地去找凌霄。 …… 凌霄并没有逃,他只是穿好衣服,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却不知道,他这不打招呼无意识的“失踪”,却把那两名监视他的军士吓得要死。 简陋的屋子内,地上放着一张破席,阿丑蜷缩在破席,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棉被,时不时地在睡梦中冻的发抖。 凌霄伸手将自己床上的那袭被褥拿起,轻轻地披在了阿丑的身上。 似乎感受到了“温暖”,阿丑在睡梦中嘟囔了两声,翻了一个身,又熟睡过去。 “看起来你也不是那么冷血。”一个声音在凌霄背后响起。 凌霄没有回头,冷道:“看来你是死不掉了---半个馒头也能救活你,你的命也够贱的。” 陆谦笑了,“怎么看你都不像是医生,说话太难听了。” “对于你这样的人,我没必要去说好听话。”凌霄拿起毛巾洗脸。 床上,陆谦努力把身子支撑起来,靠在墙上,“你很了解我?没错,我是个坏人,并且是个大大的坏人……我出卖朋友,我谄媚上司,为了往上爬做了很多坏事儿……可你为什么要救我?” 凌霄这才回身,用毛巾擦拭了一下脸,看着陆谦说道:“因为你说你不想死,恰好我也不怕死,所以就把你从雪地上带了回来。” “你的确不怕死。也是我见到第一个敢顶撞高太尉的人。”陆谦语气中露出一丝敬佩。 凌霄将湿乎乎的毛巾丢给他,“擦擦脸吧,最好能把你眼角的眼屎擦掉---那样才能看清楚一些!” 陆谦厌恶地把那毛巾丢到一边,湿毛巾弄湿了他的衣服,“知道吗,我很讨厌你!” 凌霄不屑:“对救你命的人说这样的话,你还真是个坏蛋!” “坏蛋又怎样?告诉你,我不会感激你的,我虞侯陆谦绝对不会对你这样的一个医馆杂役卑躬屈膝---” “我很乐意听到你这样说---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去虐待你,比如说:三天不给你饭吃!” “什么?”陆谦嗓门突大。 “底气很足,那么五天吧!” 见凌霄说得这么轻松,再想到这少年的冷酷和冷血,陆谦竟然忍不住打个寒颤。尤其昨晚没吃饱,自己肚子还在咕咕叫,怎么可能再忍受三天五天,到时候就算自己伤好了,也会直接饿死。 “这人到底是在救人,还是在杀人?”陆谦心中想着,就忙道:“我可不可以收回刚才所说的话?” “什么话?”凌霄装糊涂。 “那个……其实我觉得你是个好人。”陆谦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真诚些。 凌霄笑了,然后笑眯眯地对陆谦说:“其实我是个坏人……比你还坏的大坏人!” 当天早上,陆谦没吃到半粒米,甚至没喝到半口水。他眼睁睁地看着凌霄和阿丑痛快地大吃大喝,因为医馆这次又为他们准备了更加丰盛的早餐。 这次是馒头,甜粥,两样精致小菜,还有一盘香喷喷热乎乎的红烧肉…… …… 陆谦身上的鞭伤已经开始结疤,但是他快要死了,准确地说快要饿死了。 他没想到凌霄是那样的人,说得出,就做得到。 连续两天,他粒米未进,只是偶尔祈求阿丑帮他弄些水来喝。 刚开始阿丑还提心吊胆,不敢公开帮他,因为凌霄曾为此训斥了他。在阿丑眼里,凌霄的话都是不可违抗的命令。 直到第三天…… 早晨,躺在床上呻吟不止的陆谦再也忍受不了凌霄的虐待,所以当看见凌霄和阿丑蹲在地上,再次对着那些丰盛的早餐大吃大喝时,他忍不住大叫:“让我死掉吧!不给我吃的,还不如直接杀死我!”声音凄凉,歇斯底里。 凌霄啃着肥腻的鸡腿,看了他一眼,然后瞅向阿丑,说:“别停---吃!” 阿丑不忍心,所以在吃的时候,就挪挪屁股,用肥大的臀,对着陆谦。只有凌霄没事儿人般,依旧当着陆谦的面儿,用锋利的牙齿毫不遮掩地撕咬那肥腻的美味…… 陆谦真的快要死了,不过在临死之前他最想做的就是:拉凌霄一起死。 凌霄丝毫没留意到陆谦那哀怨或者说怨恨的目光,吃完肥腻的鸡腿,非常爱干净地用毛巾擦了擦嘴,然后才看向他,酒足饭饱地说:“你怎么还不去死?” “什么?”陆谦一愣。 凌霄说:“你不是说要死吗,没人拦着你。不过不要死在这里,我嫌你太臭!”说着,拉开了门,毫不犹豫地说:“滚出去!” 陆谦忽然有一种吐血的冲动,他挣扎着从床上起来,双脚落地,突然发现……自己能动了! 没错,一连三天他都躺在床上,从未走动过,因此也忘了自己可以离开这里,忘了可以靠双手靠双脚去找一些吃的,更加忘了躺在床上等死是多么的傻,多么的可笑…… 此刻凌霄就在笑话他,至少陆谦是这样认为的。 “你早知道我可以下地,并且离开这里?”陆谦问。 凌霄没正面回答,反而叹口气,“不公平啊,坏蛋永远都是打不死的小强。” 陆谦不知道这个“小强”是谁?难道是高强,高衙内? “我死不掉,你很不开心吗?” 凌霄没有回答,反而看向了外面,然后说:“本来你可以偷偷溜走的,可是现在你走不掉了。” “为什么?” “因为他们来了!”凌霄指了指外面。 外面,两名高太尉派来的铠甲军士,正凶神恶煞般地朝他们走来。 …… 如果记得不错,高衙内动手术之后,这已经是第三天了。而做为给高衙内动手术的医生,凌霄曾经拿自己的性命打赌,高衙内能活下来;如果高衙内死了,他的项上人头就是高太尉的。 现在高太尉派来的人来了,看他们凶神恶煞的样子,难道说真是来取凌霄项上人头? 陆谦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怕死,那绝对是假的,因为当他看到这两个凶神恶山般的铠甲军士时,就有一种吓尿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不舒服,仿佛大脑不受自己意识的控制,使得裤子有些湿乎乎。 陆谦有些后悔,后悔当初自己不应该为了讨好高衙内,而出卖自己的好兄弟林冲,不应该让高衙内去调戏林冲的妻子张贞娘,更不该眼睁睁看着高衙内被林冲一脚踹飞…… 一切的不应该造成了现在严重的后果---高衙内只要死翘翘,自己也难逃一死。 想到这里,陆谦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悲哀。他想到了自己小时候放牛时,在牛背上立下的大志:东华门唱响,光耀门楣--- 现在那头牛还没死,自己却要先走一步。 一切都即将成为泡影,原因只是自己少算了一步。 做坏人没错,可是做坏人也需要运气,很显然,自己没那种运气。 凌霄看着那凶神恶山的铠甲军士,没有丝毫的畏惧,他问:“是高太尉让你们来的吗?” 铠甲军士看他一眼,然后郑重地说:“是的,太尉让你去一趟。” 凌霄笑了,“没有立刻要我的脑袋,看起来高衙内是死不了了。” 铠甲军士没有说话,而是很恭敬地让开一条道路。 尿了裤子的陆谦这才松了一口气。忽然,他觉得凌霄那句话很对,高衙内绝对是“打不死的小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16【人老精,鬼老灵】 听闻高衙内病势好转,醒了过来。 杏林医馆的吕太医,徐善初等人难免闻讯赶来。 当看到凌霄获得如此重赏,一个个无不感到惊异莫名。 尤其那许善初,看着那千两银票,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心说,“这小子到底走什么狗屎运,竟然发了这么大一笔财。” 吕太医则看着凌霄,寻思着,他那一身高超的医术到底是怎样得来的? 还有其他人,看着凌霄无不羡慕嫉妒恨。 以前,他们也许从未将这个小杂役放在眼里,可是现在,凌霄在他们眼里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像是一头任人欺凌的蚂蚁,变成了令人侧目的老虎。 “有此人在杏林医馆,也不知是福还是祸。”很多人,这样想。 …… 作为杏林医馆的馆长,吕太医这时候必须要表示一些什么。毕竟高太尉已经赏赐了凌霄,就证明凌霄是有本事的,是为杏林医馆争了光的。 虽然很多医师和大医师对于凌霄施展手术救了高衙内不以为然,认为他这只是凑巧而已,走了大运,表面上却也得给吕馆长面子,附和着说应当给予赏赐。 可是赏赐什么好呢? 凌霄只是医馆的一个小小杂役。连入门弟子都不是。不是学徒身份,又岂能得到太高的赞誉? 反过来说,如果给了凌霄太高的赞誉,岂不是说偌大的医馆众弟子众多,危难关头竟然连一个打杂的杂役都不如?此话倘若传了出去,医馆颜面何存?他吕太医的威望又何在? 所以吕太医思前想后,最后决定,先给凌霄一个学徒的名义,将他杂役身份去掉,扶正他,才好进一步培养。 可是问题又来了。 既让要把凌霄当成杏林医馆的学徒扶正,那么就必须要给他找一个名义上的老师。 纵观整个医馆众多医师,大医师谁又有资格来收凌霄为徒? 吕太医捋着花白的胡须有些犯难了,用稍微昏花的老眼看了一眼周围众人,目光从大医师徐善初脸上,转到医师张昭,冯为等人身上……寻思,倘如让他们收下这个凌霄为徒,不知他们可有想法? 要知道,医馆学徒大多数都贵人子弟,而凌霄独独出身寒门,何况凌霄那鬼斧神工的开膛破腹之术,对于他的老师来说,也有一定的压力。 深思熟虑之后,吕太医觉得还是暂时先把这事儿放后面,先把面子工作做好再说。 于是,德高望重的吕太医就当着众人的面儿,先是毫不吝啬地大声夸赞了凌霄一番,也不询问他为何有那么精湛的手医术,只是说本医馆藏龙卧虎,人才难得;然后,又十分关心地询问凌霄在医馆的生活状况。 当得知凌霄竟然居住在医馆西厢最简陋的屋子里时,吕太医当即大声宣布,从今天起,凌霄将搬往东厢,并且让医馆负责人尽快将东厢最好的大房子腾出来,并且要做到万无一失。 那负责任闻言,神情有些犹豫,不过最后还是说定会尽力办到。 凌霄对此却不太在意,身上有千两白银,就算不住在医馆,也完全可以在外面租赁一间不错的房子。不过既然有免费的,为何不要。 接下来吕太医又说凌霄这几天辛苦劳累,先让他好好休息一天。 实则,吕太医希望能够用这样的时间好好地摸摸凌霄的底细,看他到底师承何处?还有具体该如何对待他,是重点培养,还是置之不理……这都需要从长计议。 人老精,鬼老灵。 岁数大了,又经营偌大医馆,吕太医难免事事考虑周全,绝不轻易下结论,做决定。 …… 好不容易打发凌霄离去,看着这个少年单薄而又挺拔的背影,吕太医越发觉得看之不透。 他用衣袖擦了擦自己的老花眼,只觉这眼睛干涸难受,忽闻一个声音道:“老太医,您对凌霄那少年是不是太好了?” 说话的却是大医师徐善初。 徐善初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实际上他只是被凌霄狠狠地阴了一下,输了输血;可是在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年代,有谁见过比输血还要恐怖的事儿。甚至现在,连徐善初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死里逃生,活过来的。 没被吓死,也被吓病。 所以徐大医师这几天都是靠吃药才坚持过来的。什么“定神汤”,“夺魂丸”,甚至连妇科专用治疗女性血崩的“聚血散”也用上了,生怕自己失血过多,一命呜呼。 虽然这次“死里逃生”,徐善初却没检讨自己的人格品质,依旧卑鄙无耻,反而把凌霄恨得更加牙痒痒。 “此子不除,定是我心腹大患!”徐善初对自己说。 如今,眼看凌霄这个仇敌得到吕太医重赏,并且即将搬到东厢去居住,那可是要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活动。 一想到以后可能每天都要见到这倒霉小子,徐善初就气不打一处来。 思前想后,就阴险地朝着吕太医鞠了一躬,然后仰着肥脸,眨巴黄豆小眼,装作人畜无害地建议道:“老太医,在下不反对你对凌霄予以重赏。可是这样做难免会让医馆其他学子寒心呀。” “此话怎讲?”吕太医捋着白胡子,目光祥和地看着徐善初。 徐善初做出更加恭敬模样,语气委婉地说:“老太医须知,我们杏林医馆位列汴梁城四大医馆,一向选徒严谨,众多学徒都是家世清白,品德优秀。凌霄怎么说也不过一杂役耳,倘若让他直接搬到那东厢去住,粗鄙与雅贵并存,且不说那些正式学徒会心存怨言,就算凌霄本人也会不适…… 何况,这次凌霄出其不意治好了高衙内的伤,也不排除只是一个意外……或许他在哪里学了那些奇技淫巧的东西,又恰好对症高衙内的伤势,因此才机缘巧合治好了他。 总之,老太医如此厚待他,难免引起非议。善初深受您老人家器重,思前想后,觉得还是要说出来,让您定夺。” 徐善初这番话滴水不漏,不愧是读过书的,曾经科举不第,这才转投学医。 吕太医听得很认真,很仔细,仿佛已经被徐善初说到了心里去。 就在徐善初以为奸计得逞时,吕太医忽然说:“善初啊,你觉得我这眼疾如何,可是老眼昏花?” “这个……”猛地被这么一问,徐善初有些摸不着头脑。 “近几年我也觉得自己看东西越来越模糊了,很多时候真假不分……这眼睛啊,又干又涩,看起来以后瞎掉也是可能的……”吕太医背着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徐善初不明白他究竟要说什么,就不发话,静待着。 果然,吕太医话锋一转道:“虽然我眼神不好,可是我这心神却不盲,孰好孰坏心知肚明。”说完这话,吕太医还意味深长地看了徐善初一眼。 徐善初忽然觉得这老东西原本浑浊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被他盯着,感觉浑身不舒服。 “老太医说得是,属下愿听教诲。”徐善初低眉垂目,愈发的恭敬起来。 吕太医深深地看他一眼,然后才笑呵呵地说:“这医馆太大,难得有你打理……药材进购,账薄巨细,也难为你操心。” “这些都是属下应该做的。”徐善初似乎嗅到了点什么,却不敢肯定。 “呵呵,有心就好,有心就好啊!”吕太医连道两个“有心”,然后说道:“不过你岁数也大了,还是把这些工作交给年轻人吧!” 闻言,徐善初心里咯噔一下,情知不妙。 果然,紧接着就听那吕太医说道:“你也算是医馆的老人了,也该享享福了,以后就专门负责坐诊吧,其余的事就莫要操心了。” 吕太医说完这些,还意味深长地拍了拍徐善初的肩膀,然后才佝偻着身子,缓缓离开。走的时候,他还很不舒服地咳嗽几声,给人一种百病缠身,很不中用的感觉。 可是后面徐善初却汗流浃背,一直等到吕望溪走掉,这才抬起头,用衣袖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冷汗。 一直以来,徐善初都把这位吕太医当成一个木偶来伺候,以为他只是医术高明,岁数大了,难免眼昏耳聩,很容易糊弄。因此他才大胆吃回扣,贪污医馆药材进账。 可是刚才…… 那老东西分明是在警告自己。 一想到这里,徐善初就暗暗害怕。 再一想,那老东西怎么说也是从大宋皇宫出来的,作为御医除了把脉看病,在那种环境也难免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只有经历风雨,百炼成钢,才能像他这般安然退出。 自己终归还是小瞧了他。自己把他当蠢货,认为他老眼昏花,容易欺骗。 殊不知,真正老眼昏花,愚蠢至极的是自己。 想明白这一点,徐善初心里越发担忧起来。又寻思,那老东西如今只是断了自己财路,却没有直接翻脸,看来他手头证据不足,这才只能言语警告。也是,自己平时“吃嘴”时一向抹得很净,想要抓到把柄,岂会容易。 关键还是凌霄那小子,保不济他什时候把自己都出来,做了那该死的人证,自己可就要吃不完兜着走了。 想到这里,徐善初心一狠,更是下定决心要除掉凌霄这个心腹之患。 找谁好呢?徐善初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心腹---牛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17【一步登天】 再说凌霄,折腾了大半天,感觉疲乏之极。 回到自己住处,只见阿丑正在神色焦急地朝外探望。 大冬天,他也不嫌冷,看见凌霄回来,竟然像孩子般跳了起来,嘴里大叫道:“凌霄!你终于回来了!”然后猛地扑来,就紧紧地抱住了凌霄。“呜呜,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偌大的人,叫喊着竟然还哭了起来。 刚开始只是小哭,然后是大哭,眼泪鼻涕全都流了出来。可见他是真的担心凌霄。 凌霄被阿丑抱着,心中热乎乎的,好不容易腾出手,一边给阿丑擦拭眼泪,一边说:“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哭什么哭---男子大丈夫的!”晕啊,手掌手背上全都是眼泪。 阿丑脸上表情怪异,这时候才觉得自己太孩子气了,就把凌霄松开,也不知是哭还是笑,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个眼泪就是控制不住……哇哇,好丢人。” …… 凌霄并没打算隐瞒阿丑,于是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跟他说了。 阿丑倒也听得有趣,不知是不是因为凌霄有“说书”的天赋,他听得愣是一惊一乍,惊喜兼备,连带脸上那鲜红的胎记也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当凌霄说到高太尉出现时,阿丑脸色发青;当得知凌霄化险为夷,脸色发红。当说到凌霄得到赞赏,他整个人都为凌霄高兴;凌霄得到厚赏,他比谁都激动。 不过让阿丑想不到的是,凌霄竟然将银票拿了出来,并且递给了他。 阿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银票。何况还是一千两的大钞。拿在手里啧啧称奇,摸了又摸,看了又看,然后说:“阿宵,有了这些钱,你就不必在这里吃苦了,可以去乡下买几块地,种一些粮食,或者干脆买下一间大的药店,开门做生意……总比在这里打杂要强---” 凌霄说:“你错了,这不是我一个人,而是我们的!” “什么?”阿丑怀疑自己没听清楚。 然后就见凌霄“次啦”一声,将那千两银票一撕为二,将一半递给阿丑说:“这半是你的---要是没有你为我打造那些器械,就算我是神仙,也救不了那高衙内;所以,这功劳有你一半!” 阿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着凌霄递过来的半张银票,不知自己该要不该要。 见阿丑还在犹豫,凌霄就直接将那银票塞到他手里,说道:“等到明天我们一起去兑换了,一人五百。” 阿丑这才相信凌霄说的都是真的,“哇”地一下,他竟然又哭了。 只不过刚才是担惊受怕。 现在则是喜极而泣! …… 大宋的这个冬天是最冷的,听说西夏那边甚至下起了冰雹,很多寺庙尽毁,西夏国主以为自己做错了事儿,竟然赤着臂膀祷跪在地上祷告数天,祈求神明原谅。大辽国也难以幸免,冻死牛羊无数,辽民无家可归,最终大辽国皇帝下令建造天成寺古佛舍利塔,以便昭告神灵。 与此同时,大宋境内,位居江、浙之间拥有2200平方公里面积的太湖。不但全部结冰且冰坚实的足可通车。寒冷天气把太湖洞庭山出名的柑桔全部冻死! 如此反常之天气,不仅让大宋百姓暗叹,奸臣当道,而这个所谓的奸臣,实际上就是刚刚被宋徽宗晋升为检校太尉的童贯。 凌霄对于这些消息是置之不理的,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天还没亮就从热乎乎的被窝里面钻出来,然后沿着整个医馆跑上二三十圈,直到浑身冒起热腾腾的汗雾,这才脱掉外衣,用地上冰冷的积雪擦拭身体。 这样的情景,阿丑早已见怪不怪,凌霄只要没逼着他也做这样的事儿,比什么都强;只是那前来给凌霄送衣服的李姓学徒,却是看傻了眼。 这李姓学徒名叫李艳春,一个男子取一个女子之名,主要是为了容易养活。 这李艳春出身大户人家,家里是做珠宝生意的。他老爹是乡下一暴发户,家财万贯,田亩千顷,只是貌似坏事做得有些多,祖上缺德,一口气生了五个女儿,偏偏没有儿子。 好不容易求爷爷告奶奶,李老爹协同妻子小妾吃了不知多少求子汤药,这才有了老六---李艳春。 只是可惜,因为是汤药催出来的,这李艳春先天不足,从小就体弱多病,为此他暴发户老爹就给取名叫李艳春,小名“六丫”,希望好养一些,免得李家断了香火。 又因为算命的说这李艳春过于“柔弱”,不利于科举,最好能够学一些实用的学问。想来想去,李老爹就决定让自己这个宝贝蛋儿子来医馆学医。 理由很简单,第一,这里是医馆,自己宝贝儿子就算中途病了,也不怕,什么名医太医一大群,好药又是现成的,简直比住在家里还保险;其次,学医也可以入仕,万一自己这宝贝儿子做了什么劳子御前第一太医,也可以光宗耀祖。 这李艳春因为娇生惯养,因此在医馆学徒中间没少受欺负,加上他性格柔弱,又不敢反抗,因此什么重活累活,大家都会吩咐他来干。比如说这几天给凌霄送饭,还有这一次给凌霄送衣服,就都是他的差事。 看见李艳春张大嘴巴,傻呆呆地看着自己,凌霄不禁莞尔,他认出对方就是这几天给自己送饭菜,看见自己吓得比兔子跑的还快的那位。 李艳春回过神,看见凌霄赤着上身,雪光映衬下,身材虽然削瘦,却很是健美,尤其那肌肉在雪水的擦拭下,莹莹欲滴--- 看见凌霄正在对自己发笑,李艳春不知为何,俊俏白净的脸蛋上竟然飘起一丝红晕。 他本就穿着一身医馆定制的雪白长袍,乌黑的秀发用银簪挽好,一阵风吹过,黑发起舞,白袍翻飞,矗立在白雪皑皑之中,竟比寻常女子还要楚楚动人。 旁边,蹲在地上被凌霄呵斥必须用粗盐抹牙的阿丑看见这一幕不有些发呆,撅着屁股,睁大眼睛,心道,“这哥儿长得也太俊俏了---简直比那些女的还要好看。” 凌霄见多了花样美男,还有阴柔男,对李艳春这种“美色”毫不在意,只是问道:“这次你为何不跑?” 李艳春冷不防凌霄会和他说话,竟然紧张的说不出话,一张俏脸越发的涨红。 凌霄没想到自己只是问一句话,对方会紧张成这样,难道自己是老虎?再说这人也太容易脸红了吧。 李艳春憋了半天,这才憋出一句来,“你……你不会杀我吧?” 凌霄先是一愣,然后笑道:“你怎么这样问?” 李艳春见凌霄如此模样,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依旧心有余悸地说道:“他们说你杀人不眨眼,还给高衙内开膛破肚。” 凌霄:“那你有没有问他们我为什么要那样做?” 李艳春想了一下,摇了摇头。 凌霄笑了,“以后你还是问清楚了再跑。” 李艳春摇了摇头,“我不会跑了。” “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不像是坏人。” 凌霄摸着自己的脸,“是吗?” 不知为何,李艳春见凌霄如此问,竟然脸皮又是一红。似乎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李艳春忙岔开话题道:“你不怕冷吗?我是说你……光着身子---”说完这话,竟然不敢拿眼去看凌霄裸露的地方。 凌霄耸耸肩,说:“本来不冷的,被你这么一说,还真就冷了。这衣服是给我的吗?”指了指李艳春捧着的那袭白衣。 李艳春这才想起自己的任务,忙道:“是的,这是周昌先生让交给你的。” 周先生就是周昌,乃负责医馆学徒生活作息的那位负责人。 凌霄点点头,拿起那件衣服看了看,纯白色棉袍,和李艳春身上所穿差不多,上面全都刺绣“杏林医馆”几个字。 别小看这几个字,其中大有文章。 凡是绣有这些字的,基本上都是医馆的正式学徒。像凌霄这样,只要穿上这套衣服,就等于是医馆的正式学徒了。从不入流的杂役,到四大医馆的学徒,多少人梦寐以求,凌霄却一步登天。 当然,凌霄丝毫没在意这点,他关注的是---为何这衣服只有一套? 当凌霄提出这个问题以后,李艳春不知该如何回答,因为周昌就只给了他一套。 凌霄见他发呆,就指了指阿丑说道:“我一套,他一套,一共是两套!”竖起两根手指,语气不容置疑。 李艳春顾不得脸红,咳嗽一声说:“那个,周先生就只给了我一套。” “那好,你回去告诉他。必须两套,要不然,这衣服我决不会穿!”凌霄脸上笑盈盈,话语却斩钉截铁。 李艳春原本就生性柔弱,这差事又是被逼迫来做,当即“哦”了一声,不敢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开。只是心里寻思,这多好的衣服啊,又厚又暖和,他为何不要?看他那一身旧衣服,应该很破了……还有他那个朋友阿丑,朋友真有那么重要吗? 李艳春,想不明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19【狗眼看人低】 凌霄对这个花二娘并不感冒,可是她却在自己脑海中印象这么清晰,这不禁让凌霄觉得有些诧异。 他忍不住抬眼一望--- 只见那花二娘姿态妖娆,穿着一身华贵的锦袄,上面刺绣着大红的牡丹花,衬托下人比花娇,更加艳丽。 再看那男的,却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男子,皮肤白皙,模样微胖,左脸颊有一个痦子,痦子上两根黑毛,随风飘动,看起来很是滑稽。不用说,此人就是花二娘新找的男人,做丝绸生意的张大少。 “算你还有眼光。这狮子楼可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地方,就算是有钱,也不一定能进得来,今天我带你长长见识,看看什么是富人生活。”张全张大少得意地说。 “凌霄,你怎么会在这里?”猛然看到眼前的凌霄,花二娘吃了一惊。 对于花二娘的虚荣,凌霄已经看透了,所以对于这个曾经的“后娘”,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他只是淡淡的说道:“当然是来这里吃饭了。” “吃饭?你在开玩笑,你确定不是来这里打杂的?”花二娘吃了一惊。 这里可是狮子楼,以凌霄的穷酸样,连这里一杯茶水都喝不起,怎么可能在这里面吃得起饭? 而一边的张全张大少饶有兴趣的看着凌霄说道:“二娘,你可认得此人?” 花二娘不屑的撇嘴道:“以前那个拖油瓶。” “哟,原来是你以前的继子呀。”张大少故做一脸惊奇的看着凌霄,一脸的鄙夷。 “怎么着,听说你在医馆打杂,难道做得不好?我那丝绸店倒还缺个跑腿儿的,只要勤快点就有钱拿有饭吃,看在你是二娘曾经继子的份上,便宜你了!” 在把花二娘弄到手之前,这张全也是下过功夫的,把凌家的底细摸得清清楚楚,因此也知道凌霄的事儿。 花二娘闻言就对凌霄说:“还傻愣着干嘛,赶快多谢张大少抬举……以后做了跑腿儿的,可要知道感恩图报。”语气充满了施舍的味道,仿佛凌霄沾了她多大的光。 “不必了---我和你好像没半点关系。”凌霄淡淡的说,然后就准备进去酒楼。 张全张大少没想到凌霄这么不给面子。 “怎么,也准备进去吃饭?你进得去吗,这里可不是你这种人说进就进的……低级杂役,与你说这么多简直辱没我的身份。”张大少摸着脸上那颗痦子,神情鄙夷地说道。 “大少,您就别逗了,象他这种穷酸样又怎能在这里吃喝。”花二娘嗤笑道。 尽管凌霄不想理会这样的女人,但花二娘鄙夷的话依然让他眉头一皱。 人可以势利,却不可以卑鄙。 而花二娘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他怒火三丈。 “就拿他那个穷鬼老爹来说,读了一肚子书却没个屁用,最后连自己的老婆都守不住……还是跟着大少您舒服,至少有吃有喝……”说完,花二娘还轻蔑地看了凌霄一眼。 “花二娘,你对我们凌家真有那么大的怨气吗?”凌霄沉声说。 花二娘不屑道:“怨气谈不上,只是一想起跟你们姓凌的在一起那么久,我就为自己感觉到不值。” 凌霄冷笑道:“那可真难为你了,还生了一个姓凌的女儿。” “你……”花二娘气结。 自从她跟了张大少以后,凌雪儿就是她的忌讳。生怕提到这个女儿,张大少就会生气。 果然,旁边张大少黑了脸。 花二娘忙陪着笑脸说道:“大少,我们走,不想再见到这种穷鬼---这是什么地方,也是他能进得去的。” “哈哈,在这里等着,等我出来了打包一点剩饭给你。”张大少大笑道。 凌霄一声冷笑,他不再理会两人,快步走到狮子楼门口,然后拿出太尉高俅送他的令牌递给那把门的。 原本看着一身普通打扮的人过来,那眉开眼笑,招揽生意的伙计本来想赶他走,但凌霄手中的令牌让他一个激灵,立时站正了身子,恭恭敬敬的接过来。 一看之下,伙计的双目立时直了,这令牌他可是认识的,准确地说认识上面“太尉”两个字。 既然能够在这样富丽堂皇的酒楼做伙计,在下面迎接贵客,就一定有点眼力劲儿,不用说,当然也知道这个太尉是谁。 太尉高俅的大名在大宋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今天子近臣,掌管禁军兵马,权势滔天,你得罪了他就只有死路一条。 想到这里,那伙计猛地一个激灵,不敢张嘴多说什么,直接朝凌霄谄媚弯腰,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凌霄点点头,头也不回的走进去。 在外面的张大少与花二娘目瞪口呆。张大少是知道这里的规矩的,狮子楼可不是一般的酒楼,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进得去。 所以狮子楼是饭店中特殊的存在,来这里的,不一定就是吃饭的。 而眼前的凌霄竟然这样进去了,而且看那伙计对他挺恭敬的样子,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眼花了吗? 花二娘也是不敢置信,但随即她说道:“他肯定是在这里打杂的。” 两人并没有看见凌霄拿出来的令牌,目前也只有这个解释为什么凌霄能进入这里了。 …… 一进入酒楼大厅,身穿短打,头戴软毛跑堂的小二立时迎了上来,看到凌霄穿着打扮不由得一愣。 但这店小二毕竟见过大场面,定力极好,随即微笑道:“请问客官几位?是要在二楼就坐,还是在此歇息?” 凌霄环顾了一下四周,只见大厅里有很多客人,有些噪杂,于是便淡淡的说道:“去二楼吧。” 店小二点点头,然后引着凌霄咯噔噔上了二楼,走向一处靠窗位置极好的地方。 凌霄坐下,那店小二就帮他沏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茶香四溢,在这寒冷的冬季饮着茶,望着窗外的雪景别有一番滋味。 富春楼的招牌菜花样很多,凌霄却只是随便点了几样,毕竟才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 店小二自去那边忙碌,凌霄慢悠悠地品茶,当他把目光从窗外移到对面时,楞了一下;对面那人看见他,也楞了一下。 此刻那人正拿了筷子,将一丸肥腻的“红烧狮子头”往嘴巴里送,满嘴流油。 他看着凌霄,心中纳闷,怎么是这小子? 凌霄看着他也笑了,然后移步过去,问候道:“陆虞侯,别来无恙?” 陆谦翻白眼,“没被你饿死就是好的。” “看你如今模样,看起来是真的很好。” 虞侯陆谦再翻白眼,心中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那么巧总遇到这个家伙。 上次,自己跪在地上向高衙内求饶的场景被凌霄看得清清楚楚。陆谦虽然脸皮比一般人厚的多,却也不愿意再看到凌霄,自尊心伤不起。 虽然凌霄曾救过他,可是凌霄的恶毒却也让他记忆犹新。 话又说回来,上次那个头没白磕,虽然陆谦害惨了高衙内,除了挨了一顿打,却死里逃生,甚至连官职也还保留着。 这不,在医馆被凌霄饿得死去活来,陆虞侯也来这富春楼打打牙祭,不曾想,却又遇到了这个恶毒的少年。 看着凌霄笑眯眯的样子,虞侯陆谦就有一种被踩着七寸的感觉。他放下筷子,然后对凌霄说:“你要怎地?” “不怎地,讨债!” “讨债?” “是啊,怎么说我也救了你一条小命。” “我又没让你救。” “是吗,当时是谁说我不想死。” 陆谦脸红,“你到底想要怎地?” “现在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再说。”凌霄抓一把陆谦盘子中的花生米,丢到嘴巴,模样潇洒。 陆谦没了脾气,别人不清楚,他却是知道凌霄可是得了高太尉赏赐,并且身揣虎头令牌,自己绝对得罪不起。 “好好好,等你想好再说---如果你不介意,我想要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吃个饭。因为某个混蛋曾经饿过我三天……” 凌霄笑道:“当然可以---事实上我有些后悔,对于某些杂碎饿上三天实在太少……” 陆谦虽然不知道“杂碎”是什么意思,却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话,因为这个词儿听着似乎比混蛋要钻心的多。至少陆谦就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唉,总能从这少年口中听到很多新鲜词,这也是陆谦骂战一直失利的主要原因。 既然骂不过,那就继续翻白眼。 凌霄不愿意再和这个陆虞侯逗乐子,重新回到自己座位,慢悠悠品茶。 片刻之后,他点的饭菜上来,样式精美,味道不错。 不得不说这里的厨师手艺一绝,怪不得富春楼能够在这美食林立的汴梁城屹立不倒。 而正在凌霄风卷云残的时候,一个不舍时宜的声音传了过来。 “什么,我最喜欢的位子竟然被人占了,你们掌柜呢?”凌霄抬起头来,却发现张大少站在一边瞪着自己,一边叫嚣着,分明一副找茬嘴脸。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23【乌衣巷】 凌霄怎么也没想到,只不过想要来这“狮子楼”打打牙祭,却遇到这么多事儿,此时,食欲全无。 凌霄离开狮子楼,掌柜王胖子笑脸相送,对于他来说,今天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事情一波接一波,连自己的酒楼都差点被砸了。 来到酒楼下面街道,凌霄看见周围人还对着那狮子楼二楼的窗户指指点点,表情充满惊奇。 也是,从上面下饺子般接连跳下来三人,任谁都忍不住好奇,怀疑上面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凌霄莞尔,作为当事人他可是清楚的很,一个张大少,一个陆谦,再加上被自己一脚踹下去的林冲,三个人算是铭刻在了狮子楼的历史上。 就在凌霄准备收回目光的时候,他看见一人,挺胸凸肚,粗鄙不堪,像极了医馆的死对头牛大, 那人似乎在躲避他,见凌霄看来,急忙缩起身子扭头就走。 凌霄笑了,用手摸摸下巴,然后追了上去。 前面那人越走越快,凌霄就紧紧地跟在后面。 追了一阵子,当凌霄想要放弃的时候,那人却又放缓了脚步,于是凌霄就又追了上去。 终于,在一个小巷口,那人转身钻进一条狭窄的巷子。 凌霄迟疑了一下,这才迈步进入,追了上去。 …… 当凌霄进入小巷,就觉得这条巷子不简单,和一般的巷子不太一样。具体来说,充满各种各样的恶臭气息,并且越往里走,就越觉得阴暗。 凌霄皱了皱眉,然后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瓷瓶,用指甲撬开瓶塞,一缕清香溢了出来…… 慢慢地,凌霄的目光已经适应了这里的光线,只见整个巷子充满了肮脏和阴森的感觉,巷子两侧依偎着各种各样的人,准确来说,都是衣衫褴褛,面目污秽的乞丐。 但这些乞丐又和外面那些乞丐有些不同,他们或男或女,面目狰狞,双眼发出的光芒,让人想到那深夜伺机而动的饿狼。 凌霄穿着并不华丽,在外面只算是朴实,可是在这肮脏到极点的巷子里,他的穿着打扮却格格不入,因此更加引人注意。 凌霄紧盯那个引自己进来的身影,却见那个熟悉的喜欢挺胸凸肚,颐指气使的身影在前面不远处消失。 凌霄看去,那个地方正有三五个乞丐围着火堆烤火,那篝火上面架着一个铁锅,铁锅里面汤水咕嘟嘟沸腾,一个半张脸毁容的乞丐正用一双铁箸捞起里面的炖物,赫然是一只被剥了皮的死狗,狗头白骨森森,让人发怵。 另外几个乞丐馋涎欲滴,盯着铁锅,直到凌霄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们,他们才拿恶毒的眼睛看向这个不速之客。 半张脸毁容了的乞丐邪恶地笑了笑,然后耸耸鼻子说:“我当哪里来的香味,却原来是个细皮嫩肉的小子!” “这身皮肉要比我们锅里的死狗好吃。” “是啊,我喜欢他身上的香味,跟娘们一样!” “哈哈哈!” …… 几个乞丐淫笑起来。 凌霄丝毫不躲避这些人恶毒的眼神,反问:“你们可认识牛大?” 毁容乞丐狞笑:“认识怎样,不认识又怎样?” 凌霄:“他去了哪里?” 乞丐们冷笑,不予回答。 凌霄扭头又看看四周:“这是哪里?” “你不知道?”毁容乞丐用舌头邪恶地舔了一下铁箸上的汤水,然后用怪异的口吻说:“这里是乌---衣---巷。” 乌衣巷? 凌霄不由一惊。 大宋朝一向以富庶出名,可是又有谁知道,在这富庶背后又有多少“冻死骨”。 乌衣巷就是这些“冻死骨”的聚集地。大宋徽宗皇帝好面子,于是就在冬天将这些衣衫褴褛,脏脏不堪的穷人乞丐,统统赶进这乌衣巷,让他们自生自灭。 于是乌衣巷就成了大宋法律管不到的地方,成了一个人吃人的鬼地方。 “宁遇活阎王,莫入乌衣巷!”凌霄叹口气说道。 “哈哈,你知道就好。”毁容乞丐使个眼色,准备动手了。 就在这时,又一阵碎雪声传来。 随即,就见七八个手持刀斧的家丁,护着一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是谁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来这乌衣巷? 别说凌霄了,就连那些伺机而动的乞丐也都很好奇。 很快,大家就看清了来人。 翩翩浊世一美少年。 美少年的出现,犹如在这污秽不堪的乌衣巷,出现了一轮皎洁的明月,让人不敢仰视。 “翠儿,把馒头发下去吧。”美少年吩咐身边的人道。 那个叫“翠儿”的显然是个丫鬟,闻言,道了声:“遵命!” 然后就见她一挥手,身边两个家丁提了馒头过来,挨个给那些乌衣巷的乞丐发放食物。 那些乞丐大都是蹲在地上等死的,没想到会有人施舍馒头,全都疯抢起来。 那些手持刀斧的家丁就护在一旁,目光不敢有丝毫懈怠。 美少年皱了皱眉头,一双翦水秋瞳扫了一眼那些饿得骨瘦如柴的乞丐,嘴里念叨一句:“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乌衣巷充满了各种气息,尤其那尿臊味和体臭令人作呕。 美少年就用手帕捂住了口鼻,然后他扭头看见了凌霄。 凌霄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里,怎么看都不像乞丐。 所以美少年很诧异,怎么除了自己,还有人敢来这种地方? 美少年的目光移过去,又看到了那些对着凌霄蠢蠢欲动的乞丐们。 那些乞丐面目丑陋,目光恶毒,一看就不是好人。 美少年恻隐心顿起,心道,来这里布施也是为了给家里祈福,何不顺便做做好事。 于是美少年就缓步朝凌霄走去。 凌霄见他走来,就忙道:“你别过来。” 美少年似乎没听到,脚步不停,很快就走到了凌霄跟前。 见此,凌霄只得叹了一口气。 美少年道:“你似乎不高兴。” “嗯,是有点。”凌霄说。 “为什么?” “因为你。” “因为我?”美少年觉得好笑,“你可知,若非我及时出现,你很可能就成了他们汤锅里的美味……” 凌霄看了一眼那冒着热气咕嘟嘟的汤锅,“锅太小,装不下我。” 美少年笑了,“那就是说我多管闲事了?” “也许吧。” 美少年笑容凝结,冷哼一声:“你别不识好歹。要不是我,那几个人早把你生吞活剥。” 凌霄扭头看了看毁容乞丐那些人,轻蔑道:“就凭他们?”声音很大,甚至有一种挑衅味道。 美少年笑了,退后几步,说:“那好,就算我多管闲事---” 那些恶毒乞丐们笑了,没人阻拦,就可以动手了。 美少年似乎存心要给凌霄好看,负了手,一副看热闹模样。 看着那些渐渐逼来的乞丐,凌霄脸上依旧毫无惧意,他看着他们,忽然说:“你们是不是坏人?” 毁容乞丐就说:“当然是,并且是吃人肉的坏人!”说完还咯咯笑着,饿狼似地舔了一下嘴唇。 “那就是该死了。” “怎么,难道你还能杀得了我们?” “哈哈哈!” 乞丐们大笑起来,看着凌霄,就像在看嘴边的美味。 “嗯,那你们就去死吧!”凌霄淡淡地说。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24【地狱修罗】 凌霄说,“那你们就去死吧。” 语气淡然,冷漠。 毁容乞丐闻言,目露凶光,他伸手抄起一把铁钩,那铁钩上面还沾染着凝固的血渍,闪烁着寒光…… 可以相信,如果这铁钩入腹,定能拉出肚肠,让你生不如死。 他们面目狰狞,狞笑着 凌霄依旧那样笑着,似乎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也没注意到自己面临的危险。 美少年替他捏一把汗,虽然他觉得凌霄有些不识好人心,遭遇这些,也是罪有应得。 凌霄看着渐渐逼近的恶人,他开始数数,“十,九,八,七……” 他在干什么? 祈祷?还是祷告? 亦或者是在念咒语? 美少年不明白,那些恶人也不明白。 难道这样就能救活自己? 开玩笑! 可是突然--- 当凌霄念道:“三二一”的时候,手持铁钩的毁容乞丐忽然软绵绵地倒下了。 与此同时,凡是站在凌霄身边距离较近的人,全都浑身酥软,双腿不听使唤,扑通扑通,一个个像得了瘟疫似地往雪地上倒去。 美少年也是如此。 只是他很幸运,因为在他倒地的时候,凌霄抱住了他。 美少年顿时霞飞双颊,整个人燥热起来,浑然忘了自己怎会突然这样。 凌霄看着他,说道:“早说了不让你过来。”说话间,从怀中摸出一样东西,却是一粒药丸,塞入她嘴里说道:“幸亏我准备了这个,你暂且服用,待会儿就会好过来。” “你……放毒?”美少年惊讶,这才明白怎么会这样。 凌霄不置可否,只是冷漠道:“乌衣巷不是谁都能进来的。尤其像你一样的女孩子,要么找死,要么活得不耐烦……” 美少年没想到凌霄会当场拆穿自己女扮男装的身份,脸颊更是红得发烫。 凌霄却根本不再多看她一眼,只是将她轻轻放到了墙角处。 “我的那些人怎么办?”美少年突然问道。 凌霄头也不回,抛出一个药瓶道,“让他们每人服上一粒。” 美少年以为自己身份暴漏,对方会温柔一些,没想到还这么冷漠,禁不住一愣,要知道,她原本长得国色天香,身边不乏一些追求者,以及仰慕者,极少有像凌霄这样对她不屑一顾的。 凌霄不理会那个美少年去救自己的属下,他径直走向那个毁容乞丐,蹲下身子,看着他。 毁容乞丐面目狰狞,喘着气,趴在雪地上,望着他,咬牙切齿道:“小子,你弄不死我,我就弄死你!” 凌霄笑了,“嘴巴说了没用,要付之行动。”说话间,就见凌霄捡起那把铁钩,毫不犹豫地勾向乞丐的手掌。 啊地一声惨叫,那乞丐不妨凌霄会这么狠,手掌直接被铁钩刺穿,鲜血直流,瞬间染红了雪地。 凌霄对于他的惨叫无动于衷,反而拉起铁钩,勾着那毁容乞丐的手掌,拖着他整个人,朝汤锅拉去。 乞丐惨叫的更厉害。那铁钩拉扯手掌的疼痛感,是钻心的。他整个身子忍不住抽搐,随着凌霄的拉扯在地上爬行。 如此凄惨的画面,让那所有人看得心头冒汗,谁也没想到凌霄这个少年会如此地狠毒。 可是更加狠毒的还在后面。 凌霄把毁容乞丐拉到煮锅旁边,然后俯视着他,看着他那肌肉抽搐的脸,说:“知道吗,人的手掌上一共有十三块骨头,包括五块掌骨和八块腕骨……” “你……对我说这些……做什么?”毁容乞丐从牙缝吐出这句话,表现的很硬朗。 凌霄盯着他,“看你样子似乎不信?所以我们来研究一下……”说着就勾着对方的手掌朝那汤锅送去。 毁容乞丐目眦欲裂,眼看手掌慢慢被浸入煮锅,即将像那条死狗一样被煮烂,他的心理彻底崩溃。 “不要!求求你……不要!”他呜呜地哭着,身子发抖。 凌霄看着他,说:“那些被你杀死的人是不是也这样求过你?”说着,毫不犹豫地把对方的手塞入了煮锅。 惨叫声起。 不忍猝睹。 那些原本凶神恶煞,自诩要吃人肉的恶人们,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恐惧,什么叫生不如死。 美少年更是闭上了美目,在她心里凌霄的形象霎时变成了长相俊美却手段毒辣的地狱修罗。 如此年轻,却又如此心狠手辣,他究竟是怎样的人? …… 宁遇活阎王,莫入乌衣巷。 看着此刻那些磕头如捣蒜的恶人们,凌霄嗤之以鼻。只要你比他们凶,他们恶,他们就是一群羊,任你宰割。 作为一名前世的天才医生,凌霄除了会治病救人,还懂得一些杀人的技法,其中就包括施毒和用毒,什么《五毒真经》,《毒王药典》他全都背得滚瓜烂熟。如今只不过小试牛刀,就把这帮恶人制得服服帖帖贴。 看着这些跪倒在自己面前,不住磕头求饶的恶人们,凌霄说道:“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你们要我放过你们,可以,拿什么交换?” “不是我们要害你,是那个叫牛大的给了我们钱,让我们要了你的命。”一个刀疤脸乞丐说。 凌霄笑了,果然是牛大。他故意引自己来这乌衣巷,看来是存心要除掉自己。 “为了除掉我,他给你们多少钱?” “一……一两银子。”那恶人犹犹豫豫地说。 凌霄摇了摇头,“原来我的命才值一两。” 这话听在那些恶人耳朵里却觉得别扭,一两银子可是好多钱哈。 凌霄不再多问什么,从怀里摸出一枚铜钱,丢到地上,说:“一文钱,要他的命!” 恶人们你看我,我看你。 凌霄补充一句:“如果你们不想死的话……” …… 乌衣巷又恢复了平静。 雪花从天空飘落到这巷子里,那个毁容乞丐的命估计是保不住了。 如果说以前他是一头有着锋利牙齿的老虎,那么现在牙齿已经被打掉,没人再害怕他。 他就那样哀嚎地躺在雪地上,原先那些伙伴再次围坐在汤锅前,吃着那已经煮熟的狗肉,看也不看他一眼。 几个胆大的,曾经受过毁容乞丐欺负的“冻死骨”们,上前扒掉他的衣服,甚至褪下他唯一的鞋袜,冷风刺骨,让他在雪地中自生自灭…… 雪花很快覆盖了他的身体,一片,两片,三四片…… 他的那些伙伴大口吃着肉,喝着汤,因为吃饱了肚子,还有事情要干。 凌霄帮他们解了毒,却又给他们下了另一种毒。 为了那一文钱,不,为了自己的命,他们必须要去干……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25【贱命一条】 汴梁城--- 灵芝堂后宅,梅园内。 飘零的雪花,染白了红梅,点点碎碎的一抹红嫣,恰如白色世界的点缀,出奇的美。 脚步声踏碎积雪,一个身材窈窕的白衣女子伸手掸去一枝红梅上的积雪,那支红梅早不堪积雪重压,此刻得以妖娆弹起。 “唉,梅花呀梅花,尽管你不惧雪霜,傲然挺立,那又怎样?偌大的风雪可是你能抵挡得了?!”说话的女子却是从乌衣巷回来,换回女儿装的赵若兰。只见她留着垂鬟分肖髻,束结肖尾、垂于肩上,明眸星辰,红唇华润,此刻立在梅花旁,竟然比那娇艳的梅花还要靓丽三分。 “咯咯,小姐,你说的是梅花,还是你自己啊?”小丫鬟翠儿拿着雪貂大衣走了过来,轻轻地给自家小姐披上。“小姐,你也真是的,这么大雪出来也不添件衣服,万一病倒了,老爷可又要责怪我了!” “你这丫头,又在胡说些什么,我只是随便出来走走,你到也跟来了!”赵若兰笑道。 “呵呵,不跟着你能行吗,老爷让我跟紧你,免得你……” “免得我又跑去乌衣巷是吗?” “那是当然。你不知道我有多怕,现在心里还在发抖。”想起那巷子里发生的事儿,丫头翠儿脸色变得有些苍白。 赵若兰见翠儿害怕模样,不禁莞尔,“好了,其实我也很怕---以后再也不去那乌衣巷了。”然后长叹一声道:“没想到这个世道还有那样的地方,真是不敢想象!”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心有余悸。 “唉,最可怕的还不是那些要吃人的乞丐,而是那个……那个少年。”翠儿犹豫了一下说道。 赵若兰闻言,不禁一怔。 “是呀,他是可怕。小小年纪,怎么会那么狠毒呢!” “岂止是狠毒,简直就是恶魔。”翠儿撇撇嘴说。 “恶魔吗?”赵若兰忍不住想起凌霄那俊逸的模样,可是很快那俊逸模样就变成了让人发怵的青面獠牙。 对待敌人残忍无比,当着面儿肆无忌惮地买凶杀人,还有他那防不胜防的施毒手段…… 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告诉别人,他是多么的可怕。 现在呢,他要杀的那个人死没有? 就算没死,估计也活不长。 不知为何,赵若兰清楚地知道,凡是得罪凌霄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这是个可怕的少年!” 赵若兰自言自语。 …… 醉春楼,是一家勾栏。 所谓勾栏其实就是青楼。 在大宋朝,青楼的存在是合法的,没有谁会隔三差五地前来“扫黄”。作为大宋帝国的皇帝,宋徽宗赵佶,其实就是这些青楼勾栏的常客。除此之外,还有过奉旨填词的柳三变,柳永。可惜这位仁兄生不逢时,倘若他生在徽宗这一朝代,定能靠着艳词官运亨通,因为赵佶“好这口”。没有了柳永,却有了周邦彦,这位也是花丛常客,喜欢依偎在女人怀里填词,并且美其名曰:暖玉温香,其词也香。 当然,不管是赵佶,还是周邦彦,去的都是那些大牌坊的青楼勾栏,像牛大这种粗鄙的小人物,所去的只能是很低级的那种花街柳巷。 牛大不懂弹琴调曲,也不喜欢女人们咿咿呀呀地唱,他只喜欢很粗鲁地把那些女人压在身子下,用自己男人的象征去征服她们,鞭挞她们,让她们咿咿呀呀地叫。 牛大是个粗人。 不懂情调。 只懂蛮干。 作为牛大的兄弟,牛二虽是个泼皮,却比哥哥有情调许多。至少他懂得给自己粉头买一些胭脂水粉,哄一哄她们开心,会对她们说一些自己英雄好汉的事迹。 实际上,牛二乃京城中有名的“没毛大虫”,专在街上撒泼、行凶和撞闹,连开封府也治他不下,满城人见他都躲避为上,而这些也就都成了他吹嘘的资本。 此时,牛二正搂着自己喜欢的小桃红,说着自己往日的英雄事迹。哥哥牛大绑着裤腰带从内室走了出来,嘴里说道:“这个娘们没味道,连叫也不会叫。是羊还要咩两下,是牛也要哞哞叫,她倒好,从头到尾跟死人一样。” 牛二就笑道:“哥哥你已经舞弄了半天,估计那娘们想要叫也没力气叫了。”说完亲了一口小桃红,一边对她上下动手,一边嘴里对她应承,“赶明个我给你买一个漂亮的头钗,插在你发髻上一定好看……” 牛大很是疼爱这个兄弟。 他们老牛家如今只剩下他们兄弟二人,牛大更是对这个兄弟疼爱不已。 “我说你,别弄些干巴巴的。女人就是用来睡的,还买什么头钗,花那冤枉钱作甚……把钱存了起来,找一媒婆,成家立业,我还指望你早点给咱老牛家开枝散叶。”牛大埋怨弟弟没把钱花在正处,用一双凸眼睛瞅着牛二,不爽他和怀里小桃红调笑。 牛二就翻白眼,“哥哥你还没成亲,做弟弟的又怎敢抢先。” 牛大就摇了摇头,意思是拿这个弟弟没有办法。 这时,敲门声起。 头戴软帽的龟奴探头探脑,看见牛大后说:“牛大,有人找。” 牛大皱了一下眉头,这才想起什么,吩咐弟弟牛二道:“你先在这里等着,哥哥我去去就来。” 说罢,就拿起架子上的外套,搭在肩膀上,露着胸口黑毛,与那龟奴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随便打赏那龟奴一文钱,牛大放眼看去,果然是那乌衣巷的一名乞丐。 牛大心中不禁一喜,看起来事情办妥,这是来报喜的。 要知道,徐善初吩咐他搞定凌霄,给了他五两纹银。牛大暗中吞没四两,然后交给那乌衣巷乞丐们一两。倘若事情真的办成,自己不仅除去了凌霄这个眼中钉肉中刺,还能白白获得四两好处。 牛大满怀欢喜,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就跟随着那乞丐来到了青楼附近的一个小巷口。 见那乞丐站定,牛大刚要开口问询凌霄的事儿,就觉得情况不对,一个麻袋从天而降,直接套到头上。 “你们要干什么?”牛大大惊。 可惜回答他的是当头一棒。 砰地一声。 一棒槌直接把牛大打晕在地。 从暗处又冒出来一个乞丐,两人一起把牛大扛了就走。 不远处,有人看见这俩乞丐雪地里扛着麻袋,就摇头道:“唉,这帮该死的穷鬼,不知哪家的肥狗又遭了殃。” …… 花街柳巷内--- 兄弟牛二还在房间里等着哥哥牛大回来。 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 他就有些急了,顾不得再和那小桃红打情骂俏,直接披了衣服去找到那通风报信的龟奴,询问哥哥去哪儿了。 那龟奴哪里知道,问了半天,连个屁都问不出。 无奈,牛二只好出门寻找,可是牛大却像空气一样消失,再也找不到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27【妖孽】 进门,把手中的药包递上,张昭显得很亲切,捋着胡子正要开口说话,却看见了李艳春,他愣了一下。 显然,他没想到除了自己,竟然还有人过来道贺。 既然有外人,说话就有些不方便了,所以张昭就闭了嘴。 李艳春不傻也不笨,一看这形势,就知道自己碍事儿了,于是就说吃好饭了,起身告辞。 凌霄也不挽留他,示意阿丑给他打包,都是没吃完的饭菜。 李艳春走了。 张昭这才觉得舒服很多,开口就说,那包药可不是普通的药,乃是一包“远志”! 凌霄却晓得,远志乃一种中草药名。 远志又名小草。茎细,叶子互生,线形,总状花序,花淡紫绿白色,蒴果卵圆形。根入药,有安神、化痰的功效。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记载,谢安当初在东山,有隐居不仕的志向。后来朝廷多次征召的命令下来,迫不得已,谢安就接受了桓温司马这个职位。当时友人送给桓温一些药草,其中有一味叫远志。桓温拿者它问谢安:“这种药草又叫小草,为什么一个东西有两个名称?”谢安没有立即回答。当时郝隆在座,他应声回答说:“这很容易解释,隐于山中时就叫远志,出山后就叫小草。”谢安听了,很有些惭愧的神色。桓温看了看谢安说:“郝隆这种解释,我也很有同感啊!” 果然,张昭继续说:“这药的寓意就是胸怀天下,志向高远;作为医生,我们必须要济世为怀,心系黎民。” 凌霄笑了,“张老,你我也不是外人。黑灯瞎火的,你摸来该不会只是送药吧?” 张昭咳嗽两声,面色尴尬,貌似说了这么多大道理都白说了。 “其实,是吕太医让我来找你的。” 挺意外。 至少阿丑觉得很意外,看了看凌霄。 凌霄却神情依旧。 “那‘远志’也是太医让我捎来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吕太医说了,倘若你真的志向高远,他也不拦你,毕竟你手中有钱,大可自立门户,去外面开一家医馆,赚多赚少都是你自己的,只不过……”张昭犹豫了一下,“只不过希望你能把那‘麻沸散’的配方留下来……当然,这边会出钱购买,绝不让你吃亏。” 似乎不太适应做这种说客,张昭说完这些话,就掏出手帕擦了擦汗,然后又道:“太医又说了,如果你愿意留在这里,那么他会直接提拔你成为坐诊医师,给你安排座次席位,在医馆行医治病……” 阿丑听的张大嘴巴,要知道,凌霄才从杂役晋升学徒没多久,如果再成为医馆名正言顺的医师,那就是三级跳了。 说完这些,张昭这才松了一口气,在他看来,已经把要交代的话交代的清清楚楚。按照他的意思,凌霄定然会选择离开这里,自立门户,去外面行医坐诊,毕竟手头有千两白银,想干什么不行,何必在此受人约束。 可是他错了,凌霄说:“我选择留在这里。” “呃,这个……”张昭有些不相信。 “这里很好,我没打算离开。”凌霄说。 实际上凌霄清楚地知道,现在汴梁城的行医行业,基本上被四大医馆垄断,就算你医术高超,出去以后也必须要打拼一番才能有顾客上门,想要积累更多的主顾,得到他们认同,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 留在杏林医馆就不一样了,背靠大树好乘凉,尤其行医这一行当,很多人还是认招牌的。往往很多人都会不辞千里,为了一个招牌慕名而来,或者花费重金,只为让名医帮忙看病。 凌霄相信自己的实力,却不愿意浪费时间在积累名声上。 他是聪明人,聪明人懂得如何利用时机和环境。 “至于麻沸散的事儿……” 凌霄说到了重点,张昭竖起了耳朵,这可是老医师交代的重中之重。 “我会把制作麻沸散的配方交给医馆,并且一文钱不要!” “怎么可能!不要钱?”张昭有些不明白,不明白凌霄怎么会这么大方。 很快,凌霄就告诉了他答案。 “只不过,倘若医馆拿了麻沸散出售盈利的话,那么我要抽取一成的利润,仅此而已!” 张昭吸了一口冷气,有些怪异地看着凌霄,似乎在看什么稀奇古怪的妖物。 他实在不明白凌霄的脑子是什么想的,怎么能想出这样的点子。 这种分成或者说投资方法在前世很普遍,在大宋朝却是很少见。往往有了好的配方或者秘方,大家都会采取直接卖掉的方式来交易,很少有人像凌霄想的这么远,竟然不要现钱,而是要以后的红利。 至少以张昭的脑子他是想不通,也想不明白的。以后的钱看不到,也摸不着,干嘛不要现成的? “这个……我尚不能做主,需要回禀太医之后才能够给你答复。”张昭想了想,说道。 凌霄笑了,“那就麻烦你了---不过我相信,吕太医一定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看着凌霄胸有成竹模样,张昭狐疑了,难道你连太医的心思也能猜得透?如果真是那样,你就不是人,而是妖了。 …… 事实证明,凌霄真的是妖。 在张昭把话传递过去以后,吕望溪吕老太医二话没说,直接就答应了凌霄的所有要求。 在吕太医看来,把凌霄留在杏林医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首先高衙内还在医馆养伤,虽然病情好转,但未来怎样谁也说不准,毕竟病如风火来去无踪;这手术是凌霄帮他做的,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也有人可以站出来顶缸。 其次,凌霄师承神秘,从一个不入流的医馆杂役,一跃成为医术精湛之人,身上不知还藏有多少秘密。对于经年行医的吕太医来说,这是一种莫大的好奇。 最后,那麻沸散的配方医馆势在必得。倘若凌霄离开了医馆,那么这配方就可能流传到外面,万一被其他三家大医馆获取,那么对于杏林医馆绝对是个很大的打击。能够掌握麻沸散,就能掌握更多的客源。虽然行医坐诊,乃治病救人之举,但偌大医馆看重的还有盈利,只有有了盈利,才能谈什么医道和医德。 只是让吕望溪没有想到的是,凌霄没有把麻沸散的配方直接卖掉,而是提出分成红利的方式。 略一思索,吕老太医不禁捋着花白胡子大感叹息,“后生可畏!能把眼光放那么远,又岂是常人可及!” 吕太医既然能够开这么大的医馆,当然也很会算账,甚至可以说是精打细算。他简单地算了一下,倘若凌霄把那“麻沸散”交给医馆来制成药品出售,不说别的,单单一年的红利就差不多千两银子。 凌霄什么也不用做,只用借助医馆的人脉,资源,以及店铺销售,就可以获得那么多想不到的利润。 想到这里,吕太医也忍不住叹息一声,“我医馆何时出了这样的妖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29【不过如此】 凌霄揩了揩鼻子,距离很远,他就闻到了高衙内病房中传出的酒肉味。 这高衙内也是奇葩。 原本病情好转以后,应该搬回他老爹太尉府休养,毕竟那里条件设施什么的,都要比这里强。 可高衙内考虑的不是这些。 他考虑的是自由,是放纵。 太尉府固然好,可是有那个成天板着脸的老爹在,他高衙内又要装小白兔了。还有那个一天到晚吃斋念佛的老母在,他高衙内更要循规蹈矩装好孩子。 不能喝酒吃肉,更不能倚红偎翠,把那心仪已久的标志小娘子叫来弹弹曲儿,唱唱歌儿。 所以思前想后,高衙内这才断然决定,留在这医馆养病。 高俅是朝廷重臣,不可能一天到晚守在这里,孙氏也是耳朵根子软的老人,只要哄骗几句,就把她支回了家。如此一来,他高衙内就得偿所愿,在这里要风要雨,肆意放纵。 只可怜,这房间本是那老太医吕望溪的休憩地,多年来清静无为,清雅别致,如今却酒池肉林,放浪的不得了。 此时此刻,高衙内正斜靠在床榻上,怀中搂抱一艳丽妞儿,一手手持酒壶,肆意痛饮,一手手摸妞儿肥臀,用手感受那滑腻和丰软。 凌霄推门进来,对他作死模样,视若无睹,径直走到桌边,看见上面美味,自动手,吃喝起来。 高衙内嘴里酒水溢出,有些傻眼,“你没看见我吗?” “我必须看见你吗?” “你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眼里?” “你是医生,我是病人。看到病人这样暴饮暴食,还不禁酒色,你是不是该阻止?比如说,说一两句酒色之毒甚于毒药,说一些重病忌口什么的……” “我说你会听吗?” “这个……大概不会。” “那不结了。我干嘛要多费口舌?”凌霄咂了一口美酒。 高衙内被凌霄兑呛的哑口无声。 拍拍怀中艳女,让她起身离开。 那艳女看着凌霄,咯吱吱地笑。 高衙内就拍打她的屁股一下,说:“你这个骚娘们,看见俊俏的就忘了我这个相好的。” 那艳女笑得更浪,说道:“人家喜欢俏郎君嘛。”说完还冲凌霄抛了一个媚眼。 高衙内哈哈一笑,就说:“凌霄,你听到没有?碧玉说喜欢你。你看她如何,如果觉得满意,我就让她今晚帮你暖床。” 凌霄微微一笑,看也不看那碧玉一眼,说:“君子不夺人所爱。” “怎么叫夺?我这是送!”高衙内刚才似乎笑得太大声,牵动了伤口,不得不放低声音说道,“碧玉可不是一般女子,是汴梁风月楼的红牌,一般人想要一亲芳泽都不可得,便宜你,还不情愿。” 凌霄这才起身,像看什么货物一样,看着那红牌女碧玉。 碧玉更是使出百般娇媚姿态,对着凌霄搔首弄姿,一副吃定你模样。 也的确如此,在汴梁城还没几个男的能逃出她的芊芊玉掌,被她姿色所迷惑。 在碧玉看来,凌霄年纪轻轻,一定未近女色,这种初哥最容易应付,只要自己稍微使出个手段,就能将他玩弄于鼓掌之中。 高衙内也等着看好戏。 碧玉床第之间的功夫他清楚的很,勾引男人的功夫更是一清二楚。 像这样的人间尤物,就算柳下惠重生,也不一定能把持得住,何况凌霄这样一个初哥少年。 碧玉见凌霄目光迥然,禁不住发骚发浪,更将自己衣襟拉低许多,露出芙蓉凝脂般的锁骨。 她的锁骨是最知名,也最致命的。 曾有眷客用她的锁骨饮酒,美其名曰“锁骨酒”。 这正是:锁骨美酒夜光杯,青楼一渡谁人醉! 碧玉对自己的锁骨“必杀技”很有信心,在她看来,凌霄既然打量她,那么就是对她感兴趣。诱惑这样的少年,轻而易举。 可是--- “不过如此!”凌霄说。 这句话是对碧玉说的,也是对她的评价。 霎时,碧玉像是被皮鞭抽了,整个人都颤抖一下,紧接着脸红羞怒,顾不得许多,夺门而逃。 当然,在跑出去的时候还不忘狠狠地剜凌霄一眼,嘴里斥道:“木头!” 凌霄还一本正经,耸耸肩:“抱歉!我叫凌霄,不叫木头。” “哈哈哈!哈哈哈!” 高衙内再也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也许是用力过度,他剧烈地咳嗽几声,这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好好好!凌霄,你好样的!我见多了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连我自己也是她的裙下之臣,可偏偏你……咳咳咳,竟然用‘不过如此’来形容她---‘不过如此’,四字轻巧,却回味无穷,对于靠脸吃饭的红牌来说,当真乃诛心之言。” 事实上,凌霄却并无看不起或者讽刺碧玉之意,因为前世他见过太多比碧玉还要风骚入骨的女人,与那个时空比起来,碧玉连一个跳钢管舞的都不如。 见高衙内犹自笑得前仰后合,凌霄就问:“你想死吗?” “什么?” “想死的话就继续这样大笑。我保证,你的伤口锋线会很快崩断,然后鲜血直流,倘若止不住血,你很快就会一命呜呼。”凌霄轻描淡写。 高衙内却瞬间绷着脸,憋着气,变成乖宝宝,再不敢肆意大笑,强压抑着肚子里的笑意,模样古怪。 “你不是在吓唬我吧?” “我为什么要吓唬你。” “咳咳,那我真的会死?” “至少现在还死不了。” “你要不要帮我检查一下?我忽然觉得这几天伤口有些肿疼。”高衙内忽然开始关心自己的身体了。 吃喝玩乐固然重要,可那也要有身体这样的本钱。 凌霄冷冷看他一眼,“不用。” “为什么?” “能吃能喝,还能搂着女人嬉戏的人都死不了。” 高衙内脸色尴尬,“每个人应对痛苦的方式都不一样。” “嗯,领教了。”凌霄依旧冷漠。 “那你看我这身体多久能好?” “我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 “明年春天呢?”高衙内忽然眨巴眼睛问。“我必须要好。因为我要去辽国---” 凌霄皱起眉头。 高衙内舔了一下嘴唇,继续说道:“父亲大人给我安排了差事,要陪检校太尉童贯童大人一起出使辽国……” 凌霄清楚地知道,高俅高太尉的实际职位乃“殿帅府太尉”,而“殿帅”是三衙的最高管,也就是三个有最高统兵权的人之一,除此之外,高俅还掌管大内禁军,以及皇帝近卫队,可以说是殿前司最高司令员。 而童贯才被晋升为检校太尉,实际上就是一个没啥军权的荣誉称号。两者比起来,童贯无论权势还是资历都弱了很多,再加上他本是太监出身,因此在军队方面,比起高俅就更加不如。 也正因为如此,高俅才会安插自己的儿子高衙内与他一起出使辽国,借机镀金,赚一些功勋。 只是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还没等开春出发,这高衙内就遭了林冲一顿爆揍,差点把小命送掉。如今能不能和童贯一起出使辽国,还是未知之数。 见凌霄端杯不语,高衙内就哀叹一声道:“不能出使辽国,吾心痛不已!” 凌霄诧异,这浪荡子何时忧国忧民,难道看走了眼? “听闻那辽国女人身材高大,皮肤却极是白皙,也不像我们这里,没胸没屁股的……不能去辽国,我定会抱憾终生!” 凌霄,一口酒喷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31【狂妄】 大宋皇宫---延福宫 延福宫是相对独立的一处宫区,在宫城之外。延福宫是帝、后游乐之所,最初规模并不大。宋徽宗即位后不满于宫苑的狭小,遂大肆扩建、营造。延福宫扩建以后,幽雅舒适,宋徽宗赵佶大部分时间都在这座宫苑中度过。 此时,一身便装的大宋皇帝赵佶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将手中青草丢给圈栏中梅花鹿。 赵佶很喜欢这种梅花鹿,往往喜欢亲自喂它们吃草。 旁边跟着太尉高俅还有刚升职不久的童贯。两人一左一右,分别侯在赵佶左右。 赵佶又打了一个哈欠,懒洋洋地说:“出使辽国的事情准备如何?” “微臣已经准备妥当,只等春初雪融之后,道路好走,就可以出发了。”童贯抱拳说道。 这个晋升武职最高荣耀的太监,却留着非常威武的胡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去了势的宫人。 赵佶点点头,“该备的都要备上,别省那点钱,咱大宋不缺钱。” “微臣明白。到了辽国一定扬我国威,让那些茹毛饮血粗鄙之人明白我大宋之富庶威武。” 赵佶点点头,回头看一眼高俅,“高爱卿,今天怎么不说话?” 高俅就忙道:“出使辽国乃社稷大事,微臣不敢多言。” “你啊你,官越做越大就越谨慎。什么叫不敢多言,只要你说的有道理,我就会听。朕又不是什么昏君。” “微臣该死,陛下圣明,”高俅忙道,“微臣觉得这次出使辽国,主要目的是一探虚实,因此我大宋应当选择兵强马壮之将士,一同前往;其强兵悍卒,刀剑之利,定能震慑宵小……至于出使所备物品,大可减半,无需太过奢华,一般的绫罗绸缎,丝织茶叶即可;倘若太过名贵,会引发那辽人贪欲,以为我大宋富饶,可随处掠夺。固,微臣以为,这次出使当谨慎行事。” 赵佶听完高俅的话,不禁沉思了一下,又问童贯,“你以为呢?” 童贯忙抱拳道:“臣以为高太尉所说也有道理。” 赵佶点点头,“可是太寒酸了也不行……我贵为大宋天子,可不能在塞外失了面子……” 见此,高俅不再多言,知道当今天子除了斗鸡遛狗,琴棋书画,就死爱面子,喜好奇花异石,即使内库吃紧,天下乱象,还花费大把的金子银子用在“花石纲”上。如今要去辽国逞威风,当然会把面子做足了。 高俅之所以大胆谏言,将出使辽国的礼单减半,也是为了堵住一些忠臣义士之嘴。 如今自己把话抢先说出,就算那些忠臣再怎么嚷嚷,也无济于事,皇帝连他高俅的话都不采纳,又岂会在乎他们所言。 赵佶却被高俅刚才那番话弄得兴趣全无,再加上哈欠连天,就挥挥手,示意高俅先行离去,只留下童贯。 高俅跪退。 临走时,用三角眼瞥了童贯一眼。 童贯眼观鼻鼻观心,权当没看见,只等赵佶发话。 赵佶将最后一把青草丢给栏中梅花鹿,拍拍手,自有一名模样俊俏的小太监上前,递上湿巾,为他擦拭双手。 “童贯,你说这个高俅是不是越来越胆小了……说什么怕辽国引起贪欲,还不是怕那些大臣们胡说八道,议论朕胡乱花钱,奢侈无度。” “陛下圣明。高太尉也是一番好意,如今国库空虚,银钱方面……” 赵佶皱皱眉头,不耐烦道:“钱钱钱。这天下都是我赵家的,我花多少钱难道还要向那些老家伙们报告么?” 童贯不语。 赵佶又说:“再说了,朕这次花钱可是要给大宋国长脸,想那大辽野蛮之地,倘若见了我之圣明,还有那么多赏赐,定会心服口服。” “陛下圣裁。臣定会尽心尽力。”童贯伏倒在地。 赵佶满意地看他一眼,“话说高太尉的儿子,那个叫什么来着……” “高强。” “对,就叫高强---听说不是差点死了么,还被人开膛破肚,现在如何?”赵佶忽然有了八卦的念头,问伏身在地的童贯。 “微臣听说那高强命大,差不多已经好了。”童言对道。 “是吗?”赵佶好奇地瞪大眼睛,“肚子都打开了,还能活过来?” 童贯不语。 赵佶又问:“那个给高强开膛破肚的少年叫什么来着?” “回陛下,叫凌霄。” “哦,凌霄。他的医术真有那么神奇?”赵佶被激起了好奇心。 “这个……微臣不知。” “凌霄?”赵佶念叨一下,“有空要见见,看他可是三头六臂---” …… 太尉高俅并未走远,须臾,一个太监追上了他。仔细看,那太监正是刚才给皇帝赵佶递湿巾擦手的那个俊俏小太监。 小太监将一卷纸塞给太尉高俅,高俅点点头,将那纸卷藏于袖中,这才举步出了宫殿。 到一隐蔽处,高俅取出纸卷,粗略地扫视一眼,三角眼闪现一丝光芒。 凌霄么? 这个名字竟然在纸卷上面出现两遍。 高俅眯起了眼。 …… 腊月初九。 难得好天气,原本纷纷扬扬的大雪停止了,凌霄打开门,一眼望去,银装素裹,整个世界都是耀眼的白色。 他伸了一下懒腰,昨晚一夜没怎么睡好,可是看见这样的银色世界,还是精神一震。 像往常一样,凌霄先围着医馆跑了十几圈,然后脱下衣服,用冰冷的雪擦拭身体,再用古老的强身之术用手拍打各个部位,直到浑身泛红为止。 锻炼完身子,凌霄这才重新穿好衣服,拿起靠在门口的扫帚,开始扫雪。厚重的大雪没过人的膝盖,这不得不让凌霄啧啧称奇。要知道前世可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雪,那些雪儿总是薄薄一层,让人担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碾碎。 想要把厚重的积雪清理出去,绝对是一个很吃力的体力活,凌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好不容易清理出来一条道路。 这时阿丑才从睡梦中醒来,迷糊着眼睛,被凌霄呵斥快去刷牙洗脸。 阿丑对刷牙洗脸很是抗拒的,洗脸没有热水,冰冷的冷水冻的人发抖,除了凌霄乐此不疲,没人喜欢这样做。还有那刷牙,阿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用那粗糙的青盐使劲摩擦牙齿,味道苦涩难当,弄不好就咽进了肚子里,搞得肚子老不舒服。 其实,在大宋朝也有所谓的“牙刷”,就是用猪毛做成的刷牙器具,不过这种器具暂时还只是贵族阶级的用品,一般人享受不了。何况在凌霄看来,那种东西太简陋,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忙碌了一早上,草草地吃过早饭,凌霄就带着阿丑去医馆的坐诊处,准备营业开张。 杏林医馆一共有七位老医师在医馆坐诊,除了徐善初有独立的个人诊室,其余六人全都挤在一间偌大的房舍内,左右分别隔成三个小间,门口贴了对联,还有自己名号,互不干扰,各自行医。 凌霄是多出来的一位,本来没他的位子,现在却在大厅最外左侧的地方,挪出来一个空场,歪歪扭扭地放了一张桌子,成了他的私人诊室。 看到这个不伦不类的“诊摊”,医馆人无不发笑,只有凌霄本人,看了看四周,说了一句,“左为贵,右为轻,此处尚可。” 不过在外人看来,凌霄他是没得选择,因为右边那是茅房。 桌椅板凳备齐,纸墨笔砚齐备,既然没有隔间贴对联,报名号,那么就直接扯开坐诊的幌子,靠在一侧,幌子上写着:佛祖手里夺神魄,奈何桥中捞冤魂。 横批:鬼医凌霄。 这幌子是凌霄让阿丑临时制作的,用的都是好材料,精钢为杆,锦旗为扇,单单材料费算下来就差不多三百多文。 阿丑不明白,干嘛要弄这么贵的。 凌霄只说了一句,“高端大气上档次。” 自我包装,自我营销,说了这些阿丑也不懂。 但是阿丑却发现,周围看过来的眼神很不不对,尤其在幌子展开的一瞬间。 “太狂妄了!竟然在此打出如此旗号!” “还把不把我们杏林六老放在眼里?” “黄口小儿,吕太医让他过来坐诊,就乖乖坐着就是,竟弄出偌大阵势,欺我等眼瞎乎?” 除了和凌霄认识的老医师张昭外,另外五个坐诊医师在小隔间骚动起来。 他们可以容忍凌霄半路插队,在这里蹲下一屁股;也可以容忍这个小辈和自己呆在一个地方坐诊,却绝不能容忍他亮出这么大口气的招牌。 别说这五个快要蹦蹦日天的老医师了,就连和凌霄关系不错的张昭,也觉得凌霄这样做太狂妄了些。 哎,年轻人还是该谦虚谨慎为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34【哗众取宠】 凌霄的摊位很清闲。 病人只会选择那些老医师,没人愿意选择他这个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少年。 即使凌霄那个招牌幌子很扎眼,却依旧没人惠顾。 看看那些隔间诊室不断有人走进走出,阿丑就扣着鼻孔对凌霄说:“阿宵,看起来今天又没人来,不如我们收摊吧。” 凌霄睁开眼睛,放下怀中抱着的暖炉,伸了一下懒腰,说道:“嗯,那就收吧。回去熬一些清火的汤吃吃……” 这几天吃火锅吃得他火大,需要好好调理一下。 一想到凌霄那出神入化的厨艺,阿丑就咽了一口口水,自从跟了阿宵,他已经壮了十斤。 旁边,那些送病人出门的老医师们,看见凌霄他们又在收拾摊子,不禁负手冷笑:“看你还能坚持多久。没一个病人给你看,急死你这狂妄无知的少年。” 就在这时--- “那是什么?快点拦住它!”几个药童嚷嚷着,又是挡,又是拦,围堵一只从外面跑进来的黑狗。 那只黑狗个头很小,体格很瘦,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显然受了很重的伤,肚肠从腹部流了出来,能从外面跑到这里已经很不容易,如今已经体力不支。 “呀,这只狗还蛮聪明的,竟然知道跑到这里求医。” “是啊,一定是那些打狗的恶人想要吃了它,它才拼命逃脱的。” “说的有理。你看那伤口明显是刀伤。唉,可怜的家伙。” 人们议论纷纷,那黑狗左闪右躲,躲避开那些医馆药童的拦截,最后发出一声哀鸣,钻到了凌霄的桌子底下,低声呜咽着,眼中流出泪水,看起来可怜巴巴。 一个黑胖药童就拿了扫帚,上前准备把黑狗从桌子底下赶出来。 凌霄拦住他,“做什么?” “赶狗。” “赶它吗?”凌霄指了指钻在桌子下哀鸣的黑狗,“它是我的病人。” 黑胖药童一愣神,“你说什么?” “我说它是我的病人,现在我要开始给它看病了,请你离开。” “这个……”黑胖药童不得不放下扫帚,讪讪退后几步。 其他人听说凌霄要给狗看病,全都大笑不已。 尤其那些老医师,闻此,更是摇头说:“这少年发了魔症,没有病人就找了一条狗,可悲!可叹!”说完,嗤之以鼻,不再理会凌霄,各自回去诊室看病去了。 对于他们来说,凌霄给狗看病简直是哗众取宠,自取其辱。 尤其那妙手冯为,见此更是懒得理会凌霄,对于他来说,凌霄已经黔驴技穷,不足为虑。于是就背着手,洋洋得意地进到了自己温暖的诊室内。 …… 凌霄却不理会那些风言风语,还有周围的讥笑,他开始动手了。命令阿丑先给那黑狗伤口说的狗毛剪掉,梳理清楚。 那黑狗很通灵性,似乎知道凌霄是在帮它医病,竟一声不吭,非常温顺地任凭阿丑摆布。 听闻给黑狗治病,如此稀奇之事,却是少见。于是周围人越聚越多,很快就将凌霄的摊位围堵的水泄不通。 当看见这只黑狗的惨状,周围人不禁摇头,“这只狗没得治了。”“是啊,肠子都出来了,又怎么能治得好,除非神仙出世。” 在他们看来,这只狗活命的机会低之又低,如果能把它救活,那才奇怪。 凌霄丝毫没去理会周围人的聒噪,而是烧了热水,让阿丑快速取了手术器械。 与此同时,凌霄开始亲自动手给那黑狗的伤口清理干净。因为奔跑的缘故,那伤口沾染了许多肮脏的东西,若是不清理干净,定会引发伤口感染。 作为医生,凌霄清楚地知道,很多手术之所以失败,或者说很多病人之所以死掉,几乎都是因为伤口感染,消炎不当引起的。 尤其在如今的大宋朝,很多医生对伤口感染根本不重视,只是随便开一两副药剂,做到去血化瘀即可,这也是病人死亡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凌霄用自己配制的盐水清理了一遍伤口。虽然这种盐水不如酒精效果好,却也能做到杀菌消毒的作用。待到伤口弄干净,仔细看去,果然是刀伤,应该是那些屠夫们常用的牛耳尖刀所致,看起来那帮恶人想要把它开膛破肚,然后煮了吃了,却不防这黑狗命硬,竟拖着伤口逃跑。 凌霄将那翻出来的肚肠清理干净,重新塞回黑狗的体内。 因为疼痛缘故,黑狗发出一阵哀鸣。 凌霄就拍拍它的头说,“忍着点,你伤势太重,又没用上麻药,如果真的太痛就叫吧,叫出来会舒服些。” 见凌霄和狗说话,周围人不禁觉得好笑,却不知为何又笑不出来。 那只黑狗似乎听懂了凌霄的语言,在凌霄的安抚下,竟然强忍着,不再哀鸣。 凌霄趁机取出针线,将它的伤口缝合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旁边人都看累了。 凌霄这才给黑狗动完手术,又让阿丑熬好汤药,从黑狗嘴里灌进去。 那黑狗喝完汤药,就这样静静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让人怀疑它是不是已经死了。 毕竟连肠子都露出来了,这狗还能活过来吗? …… 又等了半盏茶时间,看热闹的人确定这只狗已经死了,正准备散去。 可就在这时,突听一声呜咽,那只黑狗竟然神奇地翻了一个身,活了过来。 它瞪大眼睛看看四周,当看到凌霄的时候,似乎认出了这个恩人,竟然“呜咽”着走到凌霄脚旁,舔了一下他的鞋子。最后又抬头用黑溜溜的眼睛深深地看了凌霄一眼,这才“汪汪”叫了两声,转身跑掉。 见到这么一幕,周围人全都傻眼了。 不可思议,竟然真的把狗给治好了。 怎么可能? 再看凌霄那崭新的招牌幌子:佛祖手里夺神魄,奈何桥中捞冤魂。 横批:鬼医凌霄。 以前大家觉得好笑,现在却觉得名副其实。 “神啊,真是太神了!” “就是,能把死狗救活,那岂不是也能把死人救活?” “医术高超呀!” “了不得!让人大开眼界!” …… 人们七嘴八舌称赞着,所有人都对凌霄诡谲医术佩服得五体投地。 阿丑不傻也不笨,眼看凌霄大发神威,让这些人看的目瞪口呆,就把原本收拢起来的摊子重新摆开,然后提起洪亮嗓门:“不知下一位是谁?!” 他话音刚落,就见一大群人哗啦就围了上来,“我来!”“该我了!”“神医,给我看看吧!”“我要看病!”“我也要求医!”“我要……” 一时间凌霄摊前人满为患,看病的将其围堵的水泄不通! 阿丑傻了眼,刚才还为没客人发愁,现在发愁的是顾客太多!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35【黑狗报恩】 凌霄摊子闹哄哄的,很快就传到了那些隔间诊室里面。 此刻,号称“赛华佗”的妙手冯为正在给看病的人写药方,却被外面的噪闹声打扰了,于是就吩咐身边的小药童出去看看。 那药童名唤“富贵”,绰号“鼻涕虫”,是医馆配给冯为打杂的,平时除了斟茶倒水,扫地碾墨之外,唯一的消遣和嗜好就是靠在墙旮旯打瞌睡。 难得今日看病的人不太多,小药童做完杂活就靠在了旮旯角落,双手搂着双腿,做一个煮熟虾米状,弓着头打瞌睡,任那鼻涕吸溜,睡得正美。 突被冯为唤醒,小药童富贵用袖子擦了擦鼻涕,很不情愿地站起来,打了几个哈欠后,这才出了诊室朝外张望。 须臾,小药童富贵就折回来对冯为说道:“先生,外面很多人在围着那诊摊看病。” “诊摊?可是那凌霄的摊子?”冯为不禁眉头一皱。 “正是。”富贵回答,心里却道,这里除了姓凌的摊子也没别人的了。 “缘何之前没有人,现在却多了起来?” “听说刚才他治好了一条黑狗。” “怎么可能?”冯为冷哼一声,“那狗肚肠都已流出,怎能救活?” “可听说那狗真的活了,并且很多人亲眼所见!”富贵吸溜了一下鼻涕又道,“现在大家都在夸赞他医术如神,妙手回春。” “医术如神?有我神吗?”冯为一撇歪嘴,不高兴了。 富贵并非蠢笨,立马点头哈腰道:“当然没先生您厉害……您可是赛华佗,胜扁鹊!必是那些不懂事儿的人瞎嚷嚷,先生您别往心里去!” 冯为这才脸色微缓,说道:“不必理会他们……这帮家伙,目光短浅,治好一条狗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说完就挥袖端起茶杯来细细品茶。 在他看来,凌霄最多热闹这么一天,明天就会被打回原形,毕竟狗命只是贱命一条,救了一只狗,也得瑟不了多久。 …… 凌霄看病的速度非常快。 很多病人刚一屁股坐下,还没开口说两句,凌霄已经刷刷提笔写药方,嘱咐,怎么煎药,如何服用。 要么就是翻翻眼皮,看看舌苔,然后提笔抓药。 他这种看病速度直接破了医馆的记录。 那些病人一肚子狐疑,感觉自己只是坐了一下,病就看完了。 这个少年医生不实在糊弄自己吧? 有些人就故意试探凌霄,隐藏自己病情,看他如何作答,没曾想,凌霄只是简单看他们几眼,就把他们的病症说得准确无误,甚至比一些老医师看的还要准。 这下,众人才被凌霄高超的医术所折服,而聚在他诊摊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一些“杏林六老”的老主顾,也忍不住从诊室里面跑过来,请这位少年神医为自己把脉看病。 如此举动,令“杏林六老”尴尬无比。 张昭还好些,毕竟他曾经想要帮助过凌霄。 至于冯为等人,则气恼不已,觉得凌霄这小儿实在过分,明显是在挖墙脚,抢自己生意,于是就把凌霄更加恨得牙痒痒。不过这种心事儿大家都藏在心里不说,尤其那冯为,认定凌霄这是一天得瑟,明日必会被打回原形。 …… 次日,正如冯为所说,治好一条狗并不足以引起太大的轰动效应。因此,第二天,凌霄摊前的病人就少了许多,但比起刚开始摆摊时,却强了不少,至少有人肯过来看病。 医生给人看病是需要积累口碑的。而这口碑不可能一蹴而就。毕竟人的病不会在你看完之后,立马就好起来。 但是渐渐地,人们发现,凡是在凌霄摊前看过病的,就都会很快好转,甚至可以说是药到病除。于是,凌霄看病救人的本领,就在病人之间渐渐声名鹊起。 凌霄不是那种勤快的人,尤其遇到一般的病症时,他就在一旁指导,让阿丑来坐诊。阿丑已经差不多将那《汤头歌诀》背熟,再加上凌霄的指引,对于一般的头疼发热,竟然也能应付自如。 有了阿丑这个跟班顶缸,凌霄就可以抽出更多的时间用土法来研制消炎专用药物“青霉素”。 按照凌霄列好的制作计划,如今青霉素的培育液基本已经成型,将那些从发霉桔子中提取的天然青霉素培养在里面,慢慢扩散,随着扩散程度的加大,霉菌越来越多,就差蒸馏和提纯了。 为了研制青霉素,凌霄花了很多的功夫,甚至抢占了东厢的一间上等房间作为“培育基地”。 当然,这次抢占行为必须打着“为高衙内治病”的名义,有了这个理由,吕太医就算想要拒绝也不行。 可是对于那些被抢走房舍,要和其他人挤在一起的医馆学徒来说,凌霄这种行为,又为他罄竹难书的“恶行”添上了一笔。 …… 这天下午,凌霄随便看了三四个病人,打算尽快收拾摊子回自己的“培育基地”,今天可是提取青霉素的大日子,希望这次能够有好的收获。 再看其他老医师们,生意依旧很好,病人络绎不绝。说白了,病人还是认医生的。凌霄虽声名鹊起,但毕竟太年轻了,而中医讲究的又是越老越精。 大厅门口,一只黑狗迅速从外面钻了进来,像是知道路似得,直接跑到了凌霄的摊子前。 凌霄一看,笑了,竟然是三天前自己治疗过的那只小黑狗。 小黑狗貌似好了很多,伤口缝合处逐渐结疤。 这只狗的生命力和复原力不禁让凌霄惊叹。 阿丑也看见了这只黑狗,就说:“阿宵,你看它嘴里叼着什么东西?” 凌霄这才发现,这只黑狗嘴里竟然叼着一团白乎乎的东西,也不知是什么。 周遭那些来医馆求诊的病人也看到了这只奇特的黑狗,有认识它的就说,“这只狗命大,跑到这里来该不会是报恩的吧?” “嘴里咬着什么?白乎乎的,不会是一团肥肉吧?” “不像。倒像是在野地叼来的骨头。” “骨头是硬的,它嘴里的东西却软乎乎。” 大家议论纷纷,讨论着黑狗嘴里叼着的东西是什么。 凌霄也不禁好奇起来,这黑狗该不会真的通人性,叼了东西来报恩。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37【剖腹产】 在凌霄来的那个时代,剖腹产是最常见的一种生产方法。往往很多孕妇为了避免分娩时的过于疼痛,都会选择这种简单易行的生产方式。 可现在是宋朝,剖腹产根本就“不存在”。 准确地说,在宋朝以前的历史上关于“剖腹产”的资料并不多。 最早的一条“剖宫产”记载,见于司马迁的《史记---楚世家》:“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坼剖而产焉。” 吴回生了儿子陆终,陆终娶妻女嬇,女嬇所生的6个儿子,都是剖宫产,即所谓“坼剖而产”。吴回和陆终都是远古时被神话了人物,这条剖宫产史料是否可信?历代都有人怀疑。《搜神记》一书作者、东晋人干宝分析认为,陆终的儿子是剖宫产一说“不妄”,并认为剖腹产“无害”,有诗称,“不坼不副,无灾无害。” 在离干宝生活时代并不遥远的三国时,就出现了一则剖宫产案例,干宝以此佐证剖宫生的存在和可行。据南朝刘宋史学家裴骃《史记集解》所记,这起剖宫产发生在魏黄初五年,时皇帝为魏文帝曹丕,汝南人屈雍的妻子产子时,“从右胳下水腹上出”,这就是“剖宫产”。王氏剖腹产后,“平和自若,数月创合,母子无恙。” 相比之下,西方的“剖腹产”就清晰的多了。据凌霄所知,西方最早的剖腹产是个屠夫给自己老婆剖的,他老婆奇迹地活了,但是之后难产的妇女剖腹产都没活下来,因为那时候人们只知道要缝肚子不知道子宫也要缝……所以以前才说女人生孩子,等于一只脚踏入了“鬼门关。” 可如今是大宋,虽然大宋医学昌明,设置了太医局等官家医疗机构,但是“剖腹产”却从未有过。 因此当凌霄提出对孕妇进行“剖腹产”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什么意思?” “把孕妇的肚子破开,取出胎儿?” “这人还能活吗?” “这岂不是丧尽天良的举动?” …… 众人议论纷纷,全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凌霄,似乎在看什么吃人的怪物。 在这些人的意识里,只有那些穷凶极恶之人才会做这般惨无人道之事。君不见历史典籍中往往只有那些军阀,刽子手,以及屠夫之流才会做这等恶行。 凌霄懒得和这帮愚昧之人解释太多,只是问那方员外道:“你是病人家属,你可以选择,做还是不做?” 方员外也被凌霄的这种大胆提议吓了一跳,胆怯地问:“这样做是否可以救活我孩子?” “不仅能救活孩子,连大人也有可能救活。” “什么?能全部救活?”方员外不明白自己老婆肚子被破开,怎么还能活过来。 这时旁边有人说了,“员外放心,这小哥可不是骗你的……看见那只黑狗没有,数天前受了重伤,连肚肠都露了出来,硬是被这小哥给救活了。” 听完此话,方员外难以置信地看了看那只小黑狗。 黑狗通人性,好像知道是在说自己,就冲着方员外“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在验证那人所言非虚。 方员外激动了,顾不得脸上的眼泪鼻涕,一把握住凌霄的手道:“倘若真能将我妻儿救活,我方某定当重谢!”说完,眼泪就又流了出来。 见此,凌霄就不再耽误时间,吩咐阿丑迅速烧了开水,要给孕妇做剖腹产手术。 阿丑这边忙活去了。 凌霄就又吩咐方员外,让人用屏风把孕妇周围直接围拢起来,避免围观。 那些看热闹的,没曾想凌霄会来这么一招,虽然看不见什么,却全都围聚在屏风周围,依旧不肯走。 他们心思很简单,就是要看看凌霄这个怪物医生,是不是真的能把这孕妇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救活。 别说这些人了,就连冯为,张昭,仇云,陈同,姜坤等一干老医师也都很好奇---好奇凌霄怎么下刀,怎么取出胎儿,怎么让孕妇不死…… 在他们看来,这什么劳子“剖腹产”从未见过;只是从孕妇腹中取出胎儿的事例,他们倒是听说过,可那孕妇无一例外,几乎全都死了,第一,失血过多,第二,疼痛难耐,第三,产后调理不当…… 屏风围拢起来以后,凌霄首先让人取来石灰,在周围洒了一圈,然后又开始煮醋,直至醋味儿蔓延开来。 众人不明白这有什么用,难道这“剖腹产”还要这般作法,方能施展? 凌霄当然不会解释这是在做消毒和做隔离,他也没那种时间。 当一切准备妥当,他就让阿丑做自己副手,从医疗器械盒子里取出柳叶刀,柳叶刀沸水消毒,又用棉絮沾了醋水,擦了擦那孕妇的肚皮,然后对准剖腹线,十分麻利地划了一道--- 除了凌霄和阿丑,包括方员外在内所有人都被挡在屏风外面。 方员外搓着手,表情焦急地来回踱步,时不时地踮起脚尖看看屏风里面;其他人更是如此,全都踮了脚尖,伸长脖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希望能够看清楚屏风里面的动静。 没让他们等多久,就听到屏风里面传来一阵洪亮的婴儿啼哭。 “生了?!”方员外立马瞪大了眼睛。 “真的取了出来?”张昭目瞪口呆。 “孕妇呢,该不会死了吧?”冯为惊异。 …… 须臾--- 屏风打开,出来一人,怀里抱着婴儿。 只是看到那人,大家不禁一愣,只见他脸上不知为何戴着半截白布,头上还戴着很奇怪的帽子。 那人摘下口上遮盖的白布,露出一张红色胎记丑陋的脸来,不是阿丑还会是谁。 胖大的婴儿还在阿丑怀里盘腾着,小家伙叫了几嗓子,似乎有些饿了,脑瓜使劲儿地往阿丑的怀里拱。 阿丑被他拱得咯咯直笑,然后舍不得地把小家伙递给方员外道:“恭喜你,是个男孩!” 方员外不敢相信地看着孩子,双手发抖地接过,抱在怀里,嘴里想要说什么,却哽咽了,然后眼圈一红,眼泪就流了出来,半晌才嘟囔出一句话:“我们方家……有后了!” 抹了一把眼泪,方员外这才想起妻子,忙问:“孩子他娘呢,该不会是……”表情紧张,生怕传来噩耗。 阿丑嘿嘿一笑,“阿宵正在帮她缝合伤口……不过她失血过多,回去后需要好好静养……” “你是说……她没死?”这句话却不是方员外说的,而是旁边的老医师冯为说的。 冯为一脸的惊异,语气更充满了疑惑。 阿丑瞅了这老头一眼,没好气道:“你很想她死吗?这么大岁数,心眼却怎么这么坏!” 冯为当即老脸通红。 方员外更是狠狠地瞪他一眼。 冯为忙以袖遮脸,“惭愧!惭愧!老朽并非那个意思……” 刚要解释,却听有人说道:“瞧,出来了!” 冯为顾不得解释,忙看去,只见凌霄从那屏风里走了出来,模样和刚才阿丑一样,脸上也戴着一块白布,遮挡了大半个脸,样子怪异。 凌霄伸手将脸上遮挡的“口罩”摘下,露出俊逸的脸,然后松了一口气对方员外说:“伤口已经缝合完毕。幸亏抢救及时,要不然失血过多,后果不堪设想。” 在凌霄看来,这次真的是险之又险。若非自己动作快,快速剖腹,快速缝合,单单失血这一关就很难闯过。 对于方员外来说,他不懂那么多,只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救活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 “噗通”一声,方员外推金山,倒银柱,跪地就拜,对着凌霄高声呼道:“救苦救难活神仙!”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45【风云际会】 赵若兰协同丫鬟翠儿刚准备迈步进入杏林医馆,就听见后面敲锣打鼓十分的热闹。 那声音由远及近,很快就出现一个队伍,但见那队伍喜气洋洋,放着鞭炮,扛着一方明晃晃的牌匾,牌匾上面写着“妙手佛心”四个大字。领头的是个财主模样的男子,走近了仔细一看,竟然是汴梁城的大善人方员外。 那方员外领着队伍在医馆门口停下,然后非常恭敬地弹了弹衣服,然后才阔步向前,进入医馆。 距离老远,方员外就看见闻声出来的凌霄。 看到凌霄,方员外再不犹豫,快步上前,直接就拜,边拜边说:“凌神医,方某前来拜谢!” 凌霄急忙将他搀起,“方员外,多礼了!”。 方员外却感激道:“倘若不是你妙手回春,内人性命堪忧,方某更不会有子嗣,理当受我一拜!” 言罢,方员外拍掌,让人将那方明晃晃十分闪眼的牌匾送上,道:“这是方某的一点心意,还望凌神医不要推辞。” 凌霄点头,让阿丑将那牌匾收下,这边方员外回头大手一挥,自有人端上来一盘东西,用红布盖着,显得很郑重。 “凌神医,上次我说过,会重谢于你,这里是一些银子,还望你能够收下!”说罢,将那红布一揭开。 哇,所有人都惊讶了--- 白花花的一盘银子,也不知道有多少。 “凌神医,这里总共是五百两银子,带上那银牌匾,共计一千两。方某再次多谢您的神医妙手!” 众人这才惊觉,原来刚才那牌匾明晃晃的竟然是用五百两白银打造的,怪不得那么闪眼。 凌霄也有些讶然,没想到这位方员外这么有心思,竟然制作了一方银牌匾送给自己,可问题是,这东西挂墙上可不安全。 此时此刻,面对满盘银两,还有周遭那羡慕的目光,以及那方银牌匾上面所写的:妙手佛心。 凌霄真的是名利双收! …… 不远处,见识了这一幕的小丫鬟翠儿打探消息回来,对着小姐赵若兰细细低语了几句。 赵若兰一双恰似秋水的眸子,看向正与方员外交谈的凌霄,然后对那翠儿说:“你认为可好?” 翠儿道:“看起来医术是挺厉害的……那方员外我认识,倒是个心眼实诚的大善人,那姓凌的只不过救了他老婆孩子,就送这么大的礼……” 赵若兰笑了,莲步轻移,道:“究竟如何,等会儿就会知晓。” 翠儿扭头看了一眼正在“耀武扬威”的凌霄,嘟着小嘴道:“不就是个小医生么,有什么能耐!” 张若兰听到翠儿嘀咕,不禁微微一笑。在她看来,凌霄医术好坏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他写著的那部《汤头歌诀》,猜得不错,很快即将传遍天下。 …… 方员外来得快,去的也快。 也不知道他又和凌霄说了一些什么,神情有些遗憾,有些沮丧地离开了医馆,和来时的神采奕奕形成了鲜明对比。 凌霄目送方员外离开,这才回到自己的诊室,开始为病人把脉看病。 如今,因为凌霄名气渐大,那些慕名而来的顾客也越来越多,有时甚至排队等候。 凌霄行医问诊,一视同仁。 不管你是谁,都要排队按规矩来。 在大宋朝,行医时很多人注重贵贱之分,往往会让那些贵人先行就诊,让那些没钱的侯在外面。凌霄不一样,不管你是罗衣,还是布衣,全都排成一个队等着。 因此,在等候凌霄就诊的队伍中,就会出现很不协调的画面,穿得很抢眼的富人,和穿的很寒酸的穷人混在一起,看上去极是怪异。 由于天冷,那些穷人们还好一些,早就受惯了这样的苦楚,只需揣着手,缩着脖子即可。那些富人可就惨了,恨不得怀里抱着暖炉,身上把厚重的大衣多披几件。 赵若兰就这样也排在队伍后面,气定神闲地等着叫号就诊。 …… 时间慢慢过去。 就在这时,后面一阵骚乱, 却见从医馆外面又走进来一人。 那人大约二十八九岁数,穿着打扮雍容华贵,头插碧玉钗,脖子上围着纯白色的玉貂围脖,面若冠玉,英俊非凡。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帮人马,大约有七八人,一个个身材魁梧,身穿单薄玄衣,大冬天却无半点冷意。 华贵公子朝后面招了招手,立马上来一俊俏小厮,那人附耳低说几句,那小厮应诺说“明白,请主子放心。” 然后就见那小厮直接从怀里摸出一两银子,高高举起,吆喝:“谁肯把叫号的位置让出来,这一两银子就归他!” 果然,这一吆喝,立马就有了反应。 要知道,对于一般人来说一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能够轻而易举获得,怎不动心? “我换!” “我也换!” 就在这帮人争先恐后要把位置让给那华贵公子时,一声暴喝道:“谁在这里喧哗?”然后“汪汪汪”,就是一阵狗叫。随即就见一个脸上有红色胎记,极其丑陋的少年带着一条黑狗走了过来。 不用说这人正是阿丑。 那华贵公子一向不喜丑陋之人,身边伺候他的,也大多数都是俊俏模样,因此看见阿丑就皱了皱眉,更懒得和阿丑说话。 他那俊俏小厮就尖着嗓子对阿丑说:“是我,又怎样?” “你在这里做什么?”阿丑问。 “做什么?没看见我手里拿着银子吗?”俊俏小厮也很鄙夷阿丑的模样丑陋。 阿丑这种眼神见多了,以前感到很自卑,现在却淡定很多,只是冷冷地问:“这里又不是相国寺,更不是菜市场,你拿银子作甚?” “作甚?你眼瞎,还是耳背?当然是买位子了!你有没有靠前的位子要卖,没有就赶快滚开!”俊俏小厮不耐烦地说。 阿丑笑了,然后脸色一冷:“这里不允许买卖排号!尤其像你这种人,才应该滚出去!” “你你,你敢骂我?”俊俏小厮气的不能行,“你知道我是谁吗?” “管你是谁!天王老子来了也一样!”阿丑傲气地说。 “大胆!我可是……” “咳咳!”后面那华贵公子咳嗽了两声。 俊俏小厮这才憋红脸,把要说的话吞进肚里。 阿丑难得斗嘴胜利,就像骄傲的小公鸡般看着那俊俏小厮,说道:“怎么,不言语了?不是要拉出名头吓唬我吗?告诉你,我阿丑可是吓大的---要是没事儿,就后面排队去!” “我要是不排呢?” “不排?”阿丑冷笑,“那我就叫小黑咬你!” 似乎听到了阿丑的话,黑狗冲着那小厮就狂叫起来。 俊俏小厮吓了一大跳,没想到狗仗人势,连狗都欺负自己。 “排是不排?” “我……”俊俏小厮看了看那只凶巴巴瞪着自己的黑狗,胆怯了。 “早知道你是软蛋!排队去!”阿丑呵斥。 俊俏小厮都快气死了,一张俏脸红成了煮螃蟹,除了主子,还从未有人敢如此呵斥自己。 华贵公子见此,就咳嗽一声,命令俊俏小厮退下,然后不再言语,令人在后面备好轿子,他在里面排队。 阿丑冷哼一声,挺胸凸肚,带着黑狗巡逻四周,看看是否有插队,有捣乱的……那模样犹如带兵巡城的大将军。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47【龙之怒】 那俊俏小厮怒了,指着凌霄鼻子道:“呔,你这人,别不识好歹!我家主子肯出钱买你那肉灵芝,已是不错,你别贪得无厌!” 看着横眉竖目的小厮,凌霄笑了,“买卖需双方心甘情愿,岂有强制之理?再说,我与你家主子谈论生意,哪有你这下人插嘴的份儿!” 俊俏小厮脸颊被兑呛成猪肝色,猛一挺胸脯,尖着嗓子说道:“作为下人,当然要为主子分忧。” “我看你这不是分忧,乃是越俎代庖,丝毫没把主子放在眼里。” “你胡说八道!”俊俏小厮急了,这顶帽子可不能戴在头上。 凌霄再不去理他,只是看向那华贵公子道:“是真是假,你主子自是知道,你也无须狡辩。” 俊俏小厮堵着话说不出来,表情极是滑稽。 见此,华贵公子只好开口道:“三万你还嫌少?那就说出一个数目……”说罢,又捏起一粒蜜饯,丢入嘴里,美滋滋地咀嚼,姿态倨傲,好像根本没把钱财放在眼里。 凌霄看着他,嘴角一翘,笑了,然后说:“抱歉,不卖!” “为何?” “真要我说出?” “当然!” “很简单,你不配!” “咳咳咳!什么?你竟敢……”华贵公子怎么也没想到凌霄竟然敢损自己,气得浑身发抖。 俊俏小厮眼看主子发怒,心中高兴,打定主意这次要让凌霄吃不完兜着走。 “你死定了!”俊俏小厮嘴里说着,就扭头看向主子,可没等他添油加醋,怂恿主子露出身份严惩凌霄,就觉得不对劲儿---主子的脸色太难看,还用手捂着喉咙,一副及其难受的样子。 “主子,你怎么了?怎么了?” “呜呜!”华贵公子呜咽着,眼泪都憋出来了。 俊俏小厮都快急哭了,身边那些身材魁梧的玄衣人,也都急的不能行,却不知该怎么办。 “主子!主子!你千万不能有事儿啊!”俊俏小厮用手拍打华贵公子的背,眼泪汪汪,却又不敢太用力。 “闪开!”忽然有人一把将俊俏小厮推开,然后用手去狠狠拍打华贵公子的背后。 “你干什么?怎敢对官……无礼!”俊俏小厮看清楚那人是凌霄,不禁呵斥道。 “如果你不想他死的话就闭嘴!”凌霄瞪他一眼。 果然,这招有效。 俊俏小厮忙闭了嘴,流着眼泪,看凌霄如何抢救主子。 周围人见发生事故,也都聚拢过来,一边议论纷纷,一边看热闹。 作为医生,凌霄一眼就看出对方是被蜜饯卡住了喉咙,呼吸困难,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把卡在喉咙的蜜饯取出。 可惜,凌霄想的过于简单,无论他如何用力拍打华贵公子的后背,他卡在喉咙中的蜜饯都未吐出。 那俊俏小厮虽然不再添乱,却阻止凌霄用力过猛,生怕伤了主子。 眼看华贵公司命在旦夕,眼睛都翻白了,如果再不想方设法,估计性命难保。 凌霄顾不得许多,众目睽睽之下,心道,只能这样做了。 毫不犹豫--- 他用手捏住华贵公子的鼻子,嘴对嘴堵上去…… “你你,你干什么?”俊俏小厮没想到凌霄大胆包天,竟然敢这么做。 那些玄衣人也是惊得目瞪口呆。 要知道,这位主子太矜贵了,莫说动他一手指头,就算是动根头发丝儿都是死罪,可是现在却被人…… 周围人更是惊掉大牙,一个个瞪大眼睛,看着凌霄和贵公子“亲嘴”。 人群中,钻出一颗脑袋来,却是在杏林医馆养伤的高强,高衙内。 原本这高强乃好色之徒,听闻医馆来了大美女,就不顾身体伤势未好,在侍女的搀扶下,强自来这里欣赏美色。 不曾想,来晚一步。 美色没欣赏到,却看到了凌霄和人“亲嘴”。 高衙内刚想调侃两句,笑话一下凌霄,以报昔日之仇;可当他看到那贵公子模样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现场内--- 凌霄对着嘴儿,用尽力气猛吸一口气,然后呔地暴喝一声,用力拍打华贵公子后背。 噗地一下,终于,那该死的蜜饯吐出来了。 再看那华贵公子,委顿在椅子上,整个人脸色苍白,虚汗淋淋,这可谓是死里逃生。 俊俏小厮忙给他擦汗,招呼人赶快准备轿子,要马上离开这里。 凌霄见此,就叹口气,好心好意解释道:“我之所以说你不配,只因这肉灵芝有德者居之,除了当今陛下,谁也不配拥有它!” 贵公子刚才虽被蜜饯卡着喉咙,却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此时听完凌霄的话,眼神有些怪异地看看凌霄,再看看小厮,这才有气无力地摆摆手,吐出两个字:“回府!” “喏!”身边人应答,小心翼翼地搀扶着他离开。 周围人默不作声地看着这对来时气势汹汹,去时安安静静的人马。 直到目送这帮人离开,才有人说道:“凌神医高明啊,竟然又救人一命!” “是啊,原来那般也能救人,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神医不愧是神医,方法奇妙无比!” …… 凌霄却有些累了,不愿再多听这些人聒噪,示意阿丑收摊,结束就诊。 人群渐渐散去,唯独留下来一人,那人还一脸不可思议模样,瞪大眼睛看着凌霄。 凌霄权当没看见他,四顾自地收拾东西,整理医案。 高衙内再也忍不住,就捂着肚腹处的伤口,凑上前去,问:“你难道没看见我?” “看见了。” “既然看见为何不与我说话?” “我为什么要与你说话?” “你……最少也要问问我不好好在房里呆着,跑来这里作甚。” “嗯,你不好好在房里呆着,跑来这里干什么?” 高衙内翻白眼。 “跟你说话真没劲儿。” “那你就别说。”凌霄继续整理医案,当他不存在。 高衙内脸红脖子粗,想很有骨气地挥袖离开,却憋不住肚子里的话,最后只好厚着脸皮再次凑上前,故意神秘兮兮地问:“你可知刚才所救之人是谁?” 凌霄爱理不理。 高衙内等半天,却没法应,感觉很无趣,只好自说自话道:“我就知道你不知道---是不是很想知道?咳咳,我可以告诉你的……” 凌霄终于有了反应,抬头看他一眼。 高衙内窃喜,等待凌霄询问。 可是凌霄只是看他一眼,什么也没说。 高衙内都快郁闷死了,只得再次厚着脸皮说:“谁让你我是好朋友,我高强没几个人能看在眼里,你凌霄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作为好友我要告诉你,刚才你所救那人他是……” 可是没等高衙内把话说完--- “他就是当今陛下,大宋天子是吗?”凌霄冷冷地问。 高衙内傻住了,呆呆地看着凌霄,仿佛在看一头怪物。 “难道……你早就知道?”高衙内觉得不可思议。 要知道,作为高太尉高俅的儿子,他高衙内才得以有机会在宫廷设宴之时得见龙颜,并且还只是远远地看上一眼---谁让他只是浪荡子,没有一官半职,胸中更无半点才华,高俅也不好意思把他推荐给皇上。 即使这样,高衙内已经很骄傲了,毕竟一般的平头百姓,估计一辈子都不知道当今天子长什么样。 可是现在…… 凌霄竟然知道刚才那人就是大宋皇帝赵佶! 这岂不怪哉?!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50【变故】 马蹄声清脆传来。骏马踏着碎雪,终于到达了杏林医馆门口。 “吁”地一声,两名皂衣小吏翻身从马上下来,一黑一白两匹骏马鼻孔中喷着热气,蹄子不断地在地上踩踏,一副意犹未尽模样。 看到门口早被扫干净,一群人正守候在门口迎接自己,两个皂衣小吏就一阵得意。 作为小吏一般没什么地位,平常所做的事儿不是征税,就是拉苦力,净是一些得罪老百姓的事儿,因此被骂作衙门鹰犬,官府走狗……与之相比,也就是在驰马报喜的时候最受人们欢迎。 吕老太医吕望溪可是老人精,见两个小吏下马,急忙迎上前去,拱手作揖,非常有礼貌地道一声:“有劳!辛苦啦!” 见老人家如此懂礼数,两个小吏不敢造次,也连忙回礼,道一声:“老太医安好。” 气氛一片和谐。 在众人捧月下,两个小吏这才进入医馆,老太医让人端上茶水,邀请两坐下。 两个小吏连忙推辞,说公务在身不宜久留,取出胸中喜报就高声念了起来。 做惯这种营生,两人念喜报时抑扬顿挫,声音洪亮,内容大抵是说范明,江平和薛涛三人在杏林医馆学业优秀,成绩斐然,在德高望重名医的保举下,已经成为大宋太医局候补学员,云云。 之前,这件事儿只是小道消息,八字还差上这么一撇,做不了真。如今连喜报都出来了,那就再无疑虑,当即三位幸运儿,范明,江平和薛涛抱头庆祝,情之所至,想到这么多年在医馆所受的苦,尤其被凌霄这个半路杀出来家伙压在头上,还有在凌霄面前所遭受到的羞辱,忍不住潸然而涕下。 再看作为他们恩师的冯为,张昭等人,见徒弟如此,也不禁长叹息以掩涕兮,觉得自己的付出没白费,徒弟可真够争气的。 尤其那冯为,四处看看凌霄,却不见人,心中不禁郁闷,这种场面就该给这目中无人的竖子看看,什么叫感动,什么叫人间自有真情在,什么叫金诚所至,金石为开---! 吕太医也很高兴,不过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在大家冷静下来以后,就捋着胡须,邀请两位皂吏饮茶,顺便打赏喜钱。 两位皂吏却却推却掉,说:“除此事之外,还有另一事要恭喜。” 正在激动中众人不免疑惑,还有喜事? 吕老太医也有些奇怪,貌似除了此事,医馆并无其它喜事。 范明,江平,薛涛等人也忙用衣袖沾沾眼角,竖起耳朵听下来的喜讯是什么。 那报信皂吏就变戏法般又从怀中取出一封喜报,然后看一眼四周,问道:“请问那位是凌霄凌医师?” 吕老太医愣住了。 冯为,张昭,范明,江平等人也愣住了。 你看我,我看你,眼睛里充满了惊异。 …… 作为医馆的大医师,凌霄并未参加这次报喜。对于他来说,时间珍贵,可没空去参加这样的闲事。 此时,凌霄正在“培育室”内提取青霉素。土方法提取的较少,他只有不断地培养,才能满足需要。 对于凌霄的这间“培育室”,医馆众人全都嗤之以鼻,原本是学徒们住的地方,却被凌霄用可恶的手段抢走做了私人地方。 因此医馆众人对这“培育室”既充满好奇,又充满厌恶。 负责来唤凌霄的却是那犹如女孩子般容易害羞的李艳春。如果是以前被人指示做这种跑腿儿的事儿,他定会排斥,可现在凡是与凌霄有关的,即使不喊他做,他也会主动要求来做,不知为何,他总是想要见到凌霄,看到他的笑,听到他的声音……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晚上偶然想起这些,李艳春就会立马蒙了被子偷笑。 李艳春来到“培育室”敲了敲门--- 吱拗,房门打开,从里面探出一颗脑袋,很丑的一张脸。李艳春认识他,却是凌霄的跟班,那个叫阿丑的家伙。 阿丑还没说话,从阿丑脚边溜出来一条黑狗,看见李艳春就对着他汪汪叫,不过不是那种凶狠的叫,而是一种摇着尾巴十分亲热的叫。 阿丑就骂道:“你这个小黑,真是忘恩负义。我喂了你这么多天,也没见你对我这么热情过。” 李艳春则蹲下身子,伸手摸了摸小黑的脑瓜,说:“这次没给你带馍馍,下次补上。” 仿佛听懂了他的话,小黑“汪汪”两声,叫得更加亲热。 这段日子,小黑的日子越发的好了,以至于皮光毛滑,身子又胖了许多,原本瘦骨嶙峋的它,再没以前的影子。 “凌医师在吗?” “在里面忙活着呢。” “我有事找他。”李艳春说话间,就朝屋子里面瞥了一眼。 这间“培育室”已被医馆众人赋予了很多的“神秘”色彩,很少有人见识过里面的摆设。只是见凌霄不断地将一些盆盆罐罐,还有发霉的橘子水果,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器皿搬运进去,搞得大家疑神疑鬼,不知他在里面做些什么。 李艳春也很好奇,好不容易有机会一探究竟,他也忍不住仔细看去。 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一跳,只见凌霄穿着一身白色的袍子,脑袋上也戴着白色的帽子,嘴上更是捂着白色的布,模样诡异之极,此时正在拿着一根细长竹管,在往一瓦罐中滴着什么,模样认真,仔细;再看那室内,台子上摆放的净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瓦瓦罐罐,也不知道装着什么,距离老远,就闻到一股子奇怪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掩鼻。 似乎察觉有人窥探,凌霄扭过头来,看见是李艳春似乎笑了笑,然后放下手中正忙的活计,走过来摘掉口罩问道:“找我有何事?” 不知为何,李艳春但觉心儿一跳,脸儿一红,咬了咬嘴唇就说:“医馆前面出了事故……老太医唤你过去。” 凌霄也没问出了什么事儿,只是对阿丑说:“我去去就来。”说罢就开始脱掉白袍,丢给阿丑。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52【破阵子】 接下来的日子,一切看起来都很平常,可是又有谁知道,在这看似平常的日子中,却暗流涌动。 大宋皇帝赵佶已经好几天没有上朝了。那些喜欢嚼舌头的朝臣们私底下又开始议论皇帝去了哪家青楼,去了哪家酒肆。 尤其听说最近圣上和京城名妓李师师走得很近,经常大半夜摸过去,傍晚才摸回来,搭乘轿子,扶着墙软腿软脚,以至于火力不集中,冷落宫中佳人许久。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大臣们在对圣上议论的时候,可以补脑那些暖玉温香,樱唇咂尝的绮丽场面,让他们可以唾沫横飞地大加斥责,荒淫无道,纸醉金迷,岂有人君模样?斥责完毕,再小小温习一下具体画面,让他们这些经常上朝扑空的朝臣们有所心理补偿。 不过很可惜,这一次赵佶并未出宫去偷香窃玉,而是老老实实待在宫里。 案几前,赵佶提笔写字,运笔如飞,很快就在洁白的宣纸上写好了一首词儿: 帘旌微动,峭寒天气,龙池冰泮。 杏花笑吐禾犹浅。又还是、春将半。 清歌妙舞从头按。等芳时开宴。 记去年、对著东风,曾许不负莺花愿。 词儿写好以后,赵佶随手在上面花押,他的花押是一个类似拉长了的“天”字,意思是象征“天下一人”。作为大宋皇帝,也只有他才有这种资格,用这样的花押。 深吐一口气,赵佶看着宣纸上面的诗词,心情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再看看他桌案旁另一幅白纸上,竟也是一首词儿,却是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豪放派新词---《破阵子》,作词人是凌霄。 一想到凌霄,赵佶的心就一阵慌乱。脑海中浮现出那个俊俏刚毅的面孔。 赵佶觉得自己脸皮儿发烫,摸一摸,很热。 他唤来茶水,喝了几口,愈发觉得喉咙干渴难忍,于是就把茶杯摔裂在地。旁边侍候他的小太监张迪低头垂目,默不作声。最近官家动不动就大发雷霆,他已经习惯了。 赵佶叹口气,挥挥衣袖,命人将地上碎片清扫干净,自己则重新走到案几旁,将自己写的艳词和凌霄的破阵子挨着放在一起。 读来,只觉是红粉佳人匹配沙场英雄。 不知怎地,赵佶的思绪就飘飞起来。 记得清楚,当他还是端王时,喜好擦脂涂粉,每每照着镜子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还穿了女孩子的绿衣小褂,挽了她们的发髻。 一次却被母亲逮到,硬生生打了屁股,告诉他,做王爷就要有王爷的样子,搞不好日后可能君临天下,岂能做这种扭捏女儿态? 那时候的赵佶告诉自己,不要做皇帝,就喜欢穿那女儿花花绿绿的衣服,喜欢擦涂那香气扑鼻的脂粉。 但是现在--- 赵佶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不由自主地竟又想起了那天的尴尬来。 虽然他知道,凌霄亲自己是为了救助自己,要不然自己非被那该死的蜜饯卡死不可,但是那旖旎的一幕画面,却让赵佶记忆在心,怎么抹去也抹不掉。 凌霄的样貌随着那一亲,在他脑海中变得越发清晰,也变得越发神秘。 好像凌霄那鲁莽的得罪天子的举动,开启了赵佶内心深处某扇神秘的门。 赵佶的脸再次泛红,怒骂凌霄,可恶,那种冒犯天子的举止行动,简直可以千刀万剐;却又想到凌霄救了自己一命,却又是情不得已,情有可原。 是啊,我已经奖赏他了,从一个医馆杂役,到从七品的保和郎,对他已经仁至义尽了。 赵佶喃喃自语。 可这首词儿又是什么鬼? 破阵子? 他一个医馆杂役又岂能做出这般大气磅礴的好词? 赵佶,疑惑中。 何况这首词还牵扯到了朝廷那位威名赫赫的大将---难道凌霄那厮懂得未卜先知…… 就在赵佶遐思之时,就听近侍高声喊道:“保静军节度使---种师道,觐见!” 该来的总算来了。 破阵子的主人翁来了。 赵佶念叨。 …… 随着唱喏,就见从外面进来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将军,六十岁上下,体格魁梧,花白胡子上还沾着雪水,可见来的时候在外面吃了不少苦。 赵佶看见此人,顾不得休憩,急忙迎上前去,道:“种老将军,你可来了!” 那人刚要跪地叩拜,却被赵佶拦住,“老将军一路奔波劳苦,无须多礼。” 那人这才直起腰,道了一声:“谢陛下。”声音洪亮,充满感情。 看到种师道,赵佶也禁不住心中一热,对于他来说,这个老将军绝对是值得信赖的老臣子。 给种师道上茶赐座,然后赵佶才深深地看了一眼他,说道:“老将军,你可知我这次找你来所为何事?” 种师道再次起身,抱拳道:“老臣不知,还请陛下明言。” 赵佶点点头,忽然站起来,背着手问道:“你看春上童贯出使辽国如何?” 童贯即将出使辽国,早弄得朝上议论纷纷,种师道虽然年岁大,却耳聪目明,当然知晓此事。 种师道再次躬身,“陛下,臣乃一介武将,军令所指,定当歇尽全力。” 赵佶笑了,“朕知道老将军忠心,我只是想要知道,你是赞成,还是反对?”目光灼灼地看着种师道。 种师道卧蚕眉微皱,沉吟一下说道:“臣,反对。” 赵佶心里咯噔一下,“为何?” 种师道就道:“四个字,人心难度。” 赵佶,沉默了。 虽然种师道自诩一介武将,但熟知他的人都知道,他原任文职,因有谋略,后改武职,抵御西夏有功,方成名将。 君臣之间,没把话说透,却都明白各自心思。 赵佶一心想要借机窥探辽国虚实,以便趁虚而入,趁着辽国人心不稳,从而征伐大辽,开疆辟土。 种师道担心的却是,人心向背,瞬息可变。何况,倘若真的出使辽国,给辽国送去丰盛礼物,定能引起西夏不满,到时候边疆再起烽火,受苦受难的还是老百姓。 尤其大宋边陲之处,年年遭受“打谷草”,百姓流离失所,倘若重新伐辽,不说无兵可征,就是这钱粮就很难凑足。 作为一代名将,种师道深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重要性。 赵佶不是傻子,当然明白单靠人心向背是决定不了战争胜利的,何况,大宋虎狼环顾,除了辽,还有西夏,甚至还有再远一点的吐蕃。 可是,赵佶心中那团早已燃起来的火---收复幽州,完成祖先未完成的壮举,让他难以放弃这次难得的机会…… “老将军,你是疆场上征战的老人,你的话我会参详的……”赵佶半天才缓缓说道。 种师道知道,自己已经拦不住皇上了。陛下没有用“采纳”而用“参详”,就摆明了这次出使辽国已经板上钉钉,无人能够再去更改。 暗自叹息一声,种师道说道:“陛下,倘若真要出使辽国,微臣有一个不情之请---” “你且说来。” “老臣愿随童大人一起前往。” “这个……”赵佶沉吟了一下。“好吧,此事我会斟酌的。”赵佶给出了答复。 这边种师道知道多说无益,于是就躬身告退。赵佶摆摆手,让他离去。 桌上,种师道那杯热茶,始终未曾喝上一口,依旧冒着热气。 见种师道离开,赵佶不禁负手踱步,深思不已。 要知道,种师道可以说是他赵佶一手提拔起来的。当年西夏起兵,虎视中原,他命童贯率军征讨。童贯看上去威风凛凛,实际上只会虚张声势。 赵佶不放心,又召种师道询问策略,种师道答曰:“西夏入侵中原,我们可以反击;但是我们讨伐西夏,实在难于取胜。轻举妄动,惹事生非不是上策。” 赵佶把种师道的意见转告童贯,童贯哪里肯听!还想从内地挑选弓箭手充实新拓边塞。宋徽宗看出童贯确实在惹是生非,便再次征询种师道的意见。 种师道很有见解地说:“我担心内地调兵尚未成功,边防可忧之事已经发生。” 赵佶觉得很有道理,便赐给他金带将军服,夸奖他说:“师道是我亲自提拨的将才”。种师道也就此荣升为提举秦凤弓箭手、时五路并置官。童贯知道后心里很不高兴,种师道听说后便不敢接此重任。 赵佶对此心知肚明,所以又改任种师道为崇福宫提举,接着又改任西安知州。此后,种师道在童贯手下任都统制,拜保静军节度使。 这次童贯预计出使辽国,根本就未提种师道半句,意思很明显,一怕这位老将碍手碍脚,二怕种师道分去偌大功劳。 赵佶虽然醉迷书画,对臣子勾心斗角还是知晓的,做皇帝这么久,更懂得帝王之术,童贯不提,他就假装不知,免得把两人放在一起貌合心不合,坏了大事。可是现在老将军提出也要出使大辽,这让赵佶不禁有些心烦。 忍不住又看了一下案几上凌霄所作的《破阵子》,赵佶忍不住一手抓过,撕成了碎片。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53【还乡】 眼看新春将至,整个汴梁城喜气洋洋,各地都挂满了红灯笼,时不时传来鞭炮声。 凌霄曾经在史书中看到过隋炀帝奢侈无度,每逢佳节喜欢把树木装裹得火树银花。当今天子也不例外,汴梁城外面数十里地,因为冬季天灾,各地难民一大波一大波涌来,没吃没喝,卖儿卖女,城内却灯火通明,歌舞升平。 不过还好,这些日子里凌霄总算弄明白一件事儿,那就是自己的“保和郎”实际上就是个月俸五贯的从七品散官。 所谓散官,就是有官职没实权,说得再直白些,等同于蛀虫,只拿俸禄不办事儿,是被朝廷圈养着的一批人。很不幸,也很荣幸,凌霄就成了这匹蛀虫中的一员。 原来,大宋朝皇恩浩当,说难听些就是死要面子,明明没有空出来的官位,却应诺了那么多的官职,没办法,就只好“待定”,等猴年马月哪里有了空缺说不定就能想起你来。 总之,这个官职对于凌霄来说,除了一个月能够白白拿到五贯钱之外,没有任何意义。而这五贯钱也不是很多,因为大宋皇帝很大方,连他的上等御林军每个月的月俸都达到了一贯。 但是对于其它人来说,凌霄这简直是祖上坟头冒青烟,并且是大冒特冒,能够从一个医馆杂役,一跃成为朝廷命官,从不入流,到踏上仕途,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管怎样,如今凌霄在杏林医馆已经不是不起眼的小人物,不管是谁看到他,都要抱拳作揖,高呼一声“保和郎”。 凌霄一开始感觉很别扭,不过听多也就习惯了。 如今凌霄作为医馆的大医师,也负责为医馆收购药材,那些原本和徐善初打得火热的药材商,就把凌霄当成了财神爷看待。 比较起来,凌霄这个人比那徐善初好多了,虽然对药材的筛选严格一点,但一点都不给你使绊子,也不吃回扣,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价格公道。这使得凌霄很快就成了众多药材商心中的难得的好伙伴。 这不,快要过年了,这些药材商非要拉凌霄吃上一顿不可。凌霄推辞不过,与吕老太医打了报告。等得到那边的首肯之后,凌霄这才来参加这边的宴会。 这次负责张罗宴会的药材商名叫张旺,也就三十出头,却未老先衰,一脸老相,怎么看都像是四五十岁。就是靠着这张老脸,张旺竟然占了不少便宜,没人敢小看于他,以为他是老江湖。 张旺为人豪爽,当即在附近的酒家搞了一大桌,邀请的人除了凌霄,就是其他一些大小药材商。 众人拼一张八仙桌,拣定了酒菜,便推杯碰盏热闹起来。 这年段做药材生意的,跟跑江湖的一样,风里来雨里去,有时候还要和道上的土匪打交道,都不是什么斯文人,酒酣耳热,更像是一帮子江湖好汉,踩着凳子,划着拳,吼得不亦乐乎。 那酒家里养着几个唱曲的粉头,曲子有文雅的有低俗的,看客人点什么便唱什么。旁边包间里有几个读书人,点了些文雅的曲子,听的这边药材商们十分不耐烦。忽然粉头嗓音一转,唱起了“醉里挑灯看剑”。凌霄听得莞尔,没想到自己新作的词儿竟然传唱到了这里,心里就寻思着等会儿这帮人追问起来自己该如何回答。 待到唱完,包间里隔着帘子有人问道:“这词儿豪迈磅礴,大有东坡居士之词风,小生我闻所未闻,难道是哪位大才出的新词么?” 凌霄已经准备好了,等会儿追问起来,该如何搪塞。 未曾想,粉头却道:“是近曰城内传来的新词,传来传去却不知何人所做,且称无名氏罢。” 无名氏? 凌霄不禁一愣,自己何时改了名字? 不过貌似唐诗宋词上面的无名氏很多,都是才华乍现,却不知姓甚名谁。 这样也好,省却不少麻烦。凌霄心中念叨,却不免有一丝遗憾。 见凌霄发呆,那张旺还以为他喜欢这首词儿,就花钱令那粉头将唱的词儿抄下来,要送给凌霄做礼物。 凌霄哭笑不得,倘若让他们知道这首词儿是自己所做,不知会怎样。 …… 言谈间,大家都提到快要过年,作为药材商也要回家去看看。一年四季忙碌下来,钱没赚到多少,却舍弃了家中妻子儿女,连她们长什么样都i快忘了。 尤其那张旺,说到自己家的丫头,甚至抹着眼泪哭了起来,说自己走的时候丫头才八九岁,这已经差不多三四年没回家了,现在回去都是大丫头了,也不知头上的犄角散了没有,是否挽了发髻。 说到这里,张旺就端了酒水,一边喝,一边哭得稀里哗啦,哪里还有刚才半点豪迈不羁,完全一副儿女情长模样。 看到这帮药材商如此模样,凌霄第一次想到了自己的亲人。 一直以来,凌霄想要回避这些烦恼,可是这些烦恼却无时无刻不萦绕在他的心间。貌似不在意,内心深处却怎么也忘不掉。 “也许,我也该回家看看了。” 凌霄对自己说。 恰好这时张旺抹把老泪,询问凌霄老家是哪儿,家里有几口人。 凌霄就说了,汴梁城西郊,家中还有父亲和小妹。 张旺就说,你这还好,只需走几步路就可以赶到。又叮嘱说,只是你要小心,不管是出远门,还是走近路,现在的人都很坏,要时刻提防。 凌霄却没听太多,因为他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那个流着鼻涕抹着眼泪的小女孩。 “她叫凌雪儿是吗,她是自己的妹妹。” “回去如何说,告诉他们自己成了大医师。” “如何说,告诉他们自己做了官。” “如何说,自己这么久才来看他们……” …… 大宋朝可以说是个最仁慈的朝代,尤其体现在给朝廷官员放假方面。 在宋朝有三大节日,分别是寒食节,冬至和春节,全部官员都要放假七天。 上行下效,因此作为京城四大医馆的杏林医馆,每逢春节也都会给医馆人员放假七天。 凌霄要回老家省亲,阿丑却不愿意回去,原因是他那做工匠的老爹从未来看望他一次。阿丑肚子里憋着气,对凌霄说,打死也不回去。 凌霄知道他在置气,也不劝阻,只是把黑狗交给了他,让阿丑好生喂养。 临走时,小黑猛摇尾巴汪汪叫着,送凌霄老远,直到雪地里再也看不见凌霄的身影。 阿丑用手背抹着眼泪,看着凌霄渐行远去,嘴里嘟囔,“我是不会回去的,他都不来看我……呜呜呜!” 他哭了起来。 小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围着阿丑,只能在雪地上汪汪地叫。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55【一不做二不休】 眼看鲁达四人要对自己动手,凌霄等他们近身,一个躲闪,竟然麻利地躲过了三人,然后怒目圆睁,大声呵斥:“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难道你们就不怕王法?” 倘若在平时有人这样说,四个军士一定会笑死过去,然后说一句“王法?我们就是王法!” 可是凌霄只是个少年,此时矗立雪中,目眦欲裂,声音震耳发聩,这种惊人气势,竟然让鲁达四人禁不住一愣。 “这小子……疯了吗?这么大嗓门干嘛---”私下看看周围,还好,大雪天没什么人。 然后他们醒悟过来,自己竟被这样的少年给镇住了。 这一次鲁达不是脸红了,而是羞怒,原本他还存有恻隐之心,打算放这少年一马,那么多,嘴里骂骂咧咧就要对着凌霄搜身。 凌霄这次没躲,任凭张武在自己身上摸索。 张武是做惯了这种活计的老手,手这么一摸,立马就把凌霄揣着的宝钞搜了出来。 原本张武只是打算从凌霄身上搜出一些铜钱,却没想到一下子搜出了这么多的宝钞,心里高兴,嘴里说道,“哎哟,没想到你身上还有票子,让我看看是多少。” 其他几个人包括鲁达在内也十分好奇,于是就探了脑袋朝张武手中望去。 这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 那些宝钞,足足有上千两。 张武只觉手中发热发烫。 那可是上千两银子,足够他们一家老小数十年吃喝不愁。 欣喜若狂,张武双手颤抖着,忙把那些宝钞拿给鲁达他们细看。 “鲁哥,你看,这么多钱!” “是啊,这么多!”其他几个人眼珠子都快直了。 鲁达虽然行伍出身,却多少见过世面,见那宝钞质地优良,又有大红压印,应是大宋官府发行的通用宝钞,不像假货。于是越发惊异,凌霄岁数实在太小,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鲁达心念转了几下,然后又看了一眼兄弟,眼神意味深长。 瘦子张武,苦瓜脸孙六,还有莽汉董七,三人也正满脸期待的看着他,目光闪烁,眼神中充满贪婪。 不用多说,心知肚明。 身为刀口舔血的军队士兵,鲁达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以前跟随军队剿匪,也没少杀人,可以说该狠的时候,也绝对会狠,比如现在。 鲁达一把抓过那些宝钞,大声呵斥凌霄道:“你这小子,身上怎么带这么多钱?定是作奸犯科,要将你下入大牢,严刑审问才行!” 一般情况下,只要鲁达使出这招,对方定会瑟瑟发抖,接着就把银钱奉上,只为留下小命。 可是鲁达再次错误的估算了凌霄,凌霄不是那些胆小如鼠之人,更不是那些作奸犯科之辈,又怎会惧怕他这种威压。所以凌霄只是笑了笑对他说道,“这些钱是别人给我的,来路清白,你们可以去查查看。” “呔,你这小子,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奸猾!我们哪有工夫去查这些银钱来历。你倘若聪明,就乖乖招供,我们或许还能放你一条活路,要不然嘛,哼哼!”鲁达大声恐吓道。 那瘦子张武早已不耐烦,对鲁达说道:“鲁哥休与这小子啰嗦!让我搜搜看,看他身上还有什么贼赃。” 瘦子张武彻底把凌霄当成了一只肥羊,再搜起身来。 凌霄也不反抗,只是说道:“你搜归搜,只是有些东西,不要轻易去看。” 张武一边搜身,一边冷笑道:“怎么着,你的身上还有什么贼物,见不得光?” 凌霄笑了,说道:“不是见不得光,是怕吓着尔等。” 张武大笑,“老子吓大的!还没见过什么东西能吓住我。”说话间,他摸到了凌霄腰间一枚硬梆梆的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硬邦邦的?张武将那东西摸了出来。 入手沉重,难道是金条不成? 张武心中大喜,急忙放眼看去,然后就就见他“啊呀”一声,像被烫到了一样,手中东西掉落地上。 旁边鲁达等人原本见张武又从凌霄身上搜出宝贝,心中正在暗暗窃喜。然后就见张武突然“哎呀”一声,像发了魔怔似的,满脸惊容,失魂落魄。 出了什么事儿? 鲁达顾不得许多,弯腰将那掉落雪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定睛一看,立马神色大变。 苦瓜脸孙六,鲁莽汉子董七,一脸懵懂,不明白鲁达和张五怎么像见了鬼似得。 此时,鲁达手拿那枚令牌,像拿着烧红烙铁,神情古怪。 孙六和董七两人探过头来,也终于看清了。 那是一面令牌,令牌上赫然镌刻三个大字---“太尉高”。 太尉高?那岂不是高……俅…… 霎时,两人禁不住浑身一抖,汗毛都竖了起来。 不用多说,只要在这汴梁城没人不知道“太尉高”三个字所代表的含义。 这当今皇上身前的红人,管辖天下兵马,太尉高俅的权势在大宋朝绝对是众所皆知,甚至可以夜里止小儿啼哭。 鲁达他们几个又恰恰是军队出身,当然知道太尉高俅的厉害,可眼前困境是,这枚令牌竟然是从这少年身上搜出来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这少年和太尉高俅的关系不同寻常,就算不沾亲带故也一定有其他的特殊联系。 身为军队底层士兵,鲁达他们几个知道,只要得罪了太尉高俅就是离死不远。 现在怎么办? 鲁达一手握着宝钞,一手抓着令牌,心中转过千万个念头。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不如--- 鲁达嘴角抽动了一下,眼神露出一丝狰狞,一不做二不休--- 不由自主地,手就摸到了挂着的腰刀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59【凌家祠堂冒青烟】 院子内,歪脖大槐树上--- 大公鸡不畏惧初冬的寒冷,依旧伸长脖子对着那晨曦拼命地打鸣。 凌霄早早地起了床。 旁边,和他凑一块儿的凌文盖着破被子,还在轻微地打着呼噜。 昨晚凌霄给他惊讶实在太大了,自己儿子一下成了从七品的朝廷命官,这让他彻夜难眠。好不容易睡着觉,却做一连串古怪的梦,一会儿是凌霄骑着高头大马,后面跟着牛车载满了金银,敲锣打鼓,光耀门楣;一会儿又是凌霄被官府抓了起来,五花大绑,连带他和女儿一起要被秋后问斩…… 怪梦一连串,让凌文时而朦胧,时而清醒,脑袋昏沉的难受,直到天亮这才真的睡去。 凌霄起了床,以为自己已经够早,却没想到李老实比他起的还早,双肩担着木桶,却已是挑完夜香。 将臭烘烘的木桶放置在一旁,铲了积雪擦拭干净,李老实这才细心地把扁担收起来,看见凌霄,李老实赶紧抱拳作揖,恭恭敬敬地道一声:“保和郎!” 凌霄郁闷,就说这样显得太生分,让李老实不要多礼。 李老实也觉得这样很别扭,可他这么大的人第一次见这么大的官儿,何况还住在自己家里头,感觉自家走了大运,烧了高香。 好不容易李老实才调整好心态,对凌霄说道:“我想了一大晚,你昨天说的可是真的?” 凌霄笑笑,“当然是真的,我骗你干嘛。” “你当真要买下那家酒坊?” “如果价钱合理,他们也愿意卖的话。” “你为什么要买下它。” “酿酒啊。准确地说,我还想造一些酒精。”凌霄毫不隐瞒。 “酒精?”李老实地一次听说这个新鲜词。 “就是从酒中提炼出来的一种东西,可以用来消毒。”凌霄说,“有了酒精以后就可以更好地处理伤口,避免感染,那样病人就能好的更快一些。” 李老实不太懂凌霄的话,实际上凌霄的很多话他都听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凌霄的信任。 信任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很多时候,只凭感觉。 “倘若你真想酿酒,还有造什么酒精,也许我可以忙你。” 凌霄笑了,“我就等你这句话。” …… 凌文也终于起床了,不过他起床所干的第一件事儿竟然是跑到大街上足足买了三两银子的香火,然后拿到自家那倒塌的祠堂烧起来,直烧得香烟缭绕,香烟滚滚。 邻人远远望之曰:凌家宗祠冒青烟矣--- 听说凌家那小子回来,并且当了医官,还是朝廷册封的七品“保和郎”。 虽然不知道这个官到底是干啥的,但七品这个等级很多人还是知道的,有的县令才九品,正所谓九品芝麻官,七品比九品大许多,那一定比县令还要厉害。 于是,原本扬言要和凌文这个穷鬼断绝关系的亲戚们大老远都跑了过来。一个个带了鸡鸭,携了猪羊,有的甚至还用车子拉来了米面。 以前凌文向他们求救济,都推脱没东西,自家也没米面下锅,现在那些东西全都冒了出来。 凌文也不介意,来一个接待一个,最后还敲锣打鼓,宰羊杀猪,直接在凌家几间草房前面摆起了流水宴。 大冬天,一帮人,还骗他们说年底会补齐,拿他们当骡马使唤。 李老实本就喜欢打抱不平,当初在酒坊时,他也长替这帮兄弟说话,当下按耐不住,就窜到前面与那帮酒坊的监工理论起来。 那些监工都是酒坊老板的亲信,平日里作威作福,根本没把这帮苦哈哈放在眼里,闹腾起来也是用皮鞭狠抽,又哪里会害怕李老实几人。 双方争吵了几句,就开始推搡,那些监工就顺势抽出小皮鞭,准备给这帮不识好歹的东西一点颜色看看。 这时,一个公鸭嗓子道“嚷嚷什么呢?你们这帮不知好歹的家伙!真以为我稀罕你们那点工钱么!要不是我可怜你们,给你们一口饭吃,你们早饿死在大街上了!”随着话声,一个四十几岁的男子,戴着护耳,绒帽,晃悠着走了出来。 李老实认识那人,却是酒坊的东家王金德。 李老实身边一个浓眉大眼的健壮后生说:“我们只是讨要工钱,给了钱,就走人!” “是啊,只要给了我们兄弟工钱,我们就离开你这家破酒坊!”另一人说道。 王金德冷笑,“胡天,胡地,你们兄弟两缺脑子呀,真不知道你们爹娘怎么生出来你们!老子我现在没有钱,拿什么给你们。要工钱么?好,我也不是那种没了良心狼心狗肺之人---爷今儿个大方,酒坊里那些酒你们随便搬,权当是我可怜你们,工钱有多少,你们就搬多少!” “那些酒水都是你用发霉了的粮食酿出来的,味道跟馊水差不多,我们要了又有何用?” “啧啧!这就不赖我了。”王金德对着手上的翡翠指环哈了一口气,眼神轻蔑地说,“给你们酒水抵账,你们又不要;我现在一个子儿都没有,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你这是在耍无赖!”李老实实在看不下去了,大声说道。 “谁,那是谁在大声嚷嚷?”王金德厉声道,然后看见李老实,笑了,“原来是你呀!李老实,你不是被我撵出去了吗,怎么又滚回来了?” 李老实大步向前,说道:“我今日来是要买下你这酒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61【酿酒】 凌霄从未怀疑过鲁达的心狠手辣。 虽然没说,凌霄也知道,那王金德这次就算不死也要脱层皮,原因很简单,他不守规矩! 不管是做好事,还是作奸犯科,都要有个规矩。不守规矩的人,就会出局,就会死的很惨。 很显然,王金德踩过界了。不管他做什么,都不能把鲁达供出来,而他显然没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挨了一顿狠揍。 鼻青脸充的王金德被张武等人拖了下去,如果猜得不错,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 鲁达不是笨蛋,绝对不会让这么一个随时会卖掉自己的家伙活着从大牢中出来。 这年头,做人要心狠手辣,能做到军士头子,手头没几件冤案是不可能的。 只看鲁达那充满杀机的眼神,凌霄就明白,这猪一样蠢笨的王老板,已经离死不远。 …… 没了那王金德的嚎叫,整个房间又变得清静了。 鲁达笑着对凌霄说:“凌公子,从现在开始,这家酒坊就是你的了。” “那我是不是该说声谢谢你?”凌霄语言充满玩味。 原本有些得意的鲁达急忙收敛神情,恭敬道:“不敢当!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鲁提辖可别太谦虚了。”凌霄似笑非笑。 鲁达的表情有些尴尬,更有些紧张。 李老实看着凌霄和这些官爷对话,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些平日里见了老百姓如狼似虎的军士们,在凌霄面前怎么像猫儿一样。 鲁达咳嗽两声,让张武他们先带李老实下去,详细地做好口供。 这边,见众人离开,他也顾不得面子,冲凌霄抱拳作揖说:“凌公子,你可折杀我了,我怎么敢在你面前耀武扬威---上次幸亏你大人有大量,放我们兄弟一马,这次就算某家投桃报李,答谢你的恩情了。” “恩情?我可承受不起。换做是其他人,你还会这样做吗?”凌霄挑眉轻笑。 鲁达无言以对,只好干笑。内心越发觉得这少年深不可测,似乎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凌霄看出了鲁达的恐惧。 恐惧是人最大的弱点,只要你掌握了它,就能左右这个人的灵魂。 而恐惧往往来自于对对手的无知。 很显然,到现在为止,鲁达还看不透凌霄,看不透这个少年真实的面目。 凌霄不再纠缠这个话题,忽然道:“你母亲的病可好?” 鲁达楞了一下,忙道:“不太好---公子可有良策?”后面一句话只是他情急之下脱口而出,对于他来说,自己母亲的病连一代怪医孟神通都救不了,这少年又怎么会有办法。 可让鲁达想不到的是,凌霄闻言笑了笑,说道:“一般中风之疾,又有何难。” 鲁达:“……?!” 突然,噗通一声,直直朝着凌霄跪下---! 上一次他为了活命,也只是单膝跪地,这次为了救治母亲,竟然双膝跪地。 猛地一个磕头,鲁达双目赤红,直视凌霄,动容道:“凌公子,救命!” …… “恩威并重”这个道理凌霄还是很清楚的。所以他并没有拒绝鲁达的祈求。 准确地说,凌霄摸透了所谓的人性。 现在鲁达是对自己心存畏惧,可那是建立在自己背后靠山高俅高太尉身上。 可是现在,倘若凌霄帮他医治母亲的疾病,无疑,会让鲁达更加感激涕零。 …… 在去给鲁达的母亲治病之前,凌霄先找来李老实,交代他酒坊的事儿。 按照凌霄的意思,李老实也叫来了胡天胡地两个兄弟。 说实话,这兄弟俩对凌霄买下这家酒坊并不感冒。在他们看来,酿酒可不是人人都能做的。 像那王金德,以前也做成过很多生意,最后还不是在这酒坊上砸了锅。 何况,凌霄年纪实在太小了,他们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能够做成大事儿的人。倘若不是李老实喊他们,他们甚至不愿意过来。 房间内,就他们几个人,胡天胡地兄弟俩一个挖鼻孔,一个抠指甲,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见此,凌霄也不多说什么,当即取来笔墨纸砚,很快就画出了蒸馏白酒的图纸,还包括如何提炼酒精。 事实上,凌霄的毛笔字很烂,虽然以前为了学习医术,搜集了不少手抄的珍贵古籍,其中不乏一些书法一流的作品。但书法这事儿可是需要苦心练习的。凌霄就没那种功夫,因此勾画图样,写词题字什么的,比起宋代的很多人,只能用很烂来形容。不过还好,至少他写画的东西还能看得清楚。 “那些馊酒不用倒掉,就按照我上面的方法,提炼酒精。”凌霄对他们说,“剩下的你们看着吧,我只能提供技术,具体操作还要靠你们。当然,这家酒坊的盈利我也会分你们一成---一句话,酒坊好,我们都好!” 凌霄说得简单,却让李老实和胡天胡地三人惊异不已。 首先,他们看了那图纸对上面的酿酒技术惊诧莫名。作为多年酿酒的行家,他们一眼就看出上面图样的可操作性---没想到酒还可以这样酿造。 如果说凌霄这匪夷所思的酿酒技艺让他们吃惊,那么接下来凌霄说要提炼什么酒精,就让他们有些莫名其妙了。 幸好李老实知道一点,就装作很懂地对胡天胡地两兄弟解释说,那是一种宝贝,是东家拿来行医用的,可以消毒杀菌啥的。 胡天胡地似懂非懂,对于消毒,杀菌那更是一脸懵逼。只觉这老实哥很有知识,很有文化,懂得真多。 不过他们最惦记着的却是凌霄那句分一成利润。虽然酒坊如今不景气,可要是经营的好,以后可是能赚大钱的。 瞬间,胡天胡地兄弟俩就下定决心,要拼命地干。 有了凌霄的保证,三人那可是兴奋之极,凌霄却又提到了一个重点,那就是技术保护。 凌霄可不是什么大善人,也没有随便把酿酒技术拿出来普度众生的崇高理想,他要做的就是垄断。 只有垄断,才能保证取得最大利润。 原以为这会是个难题,不曾想李老实三人拍胸脯说这点请放心,他们一定做得滴水不漏。决不让这技术外传。 凌霄这才醒悟过来,虽然大宋没有什么专利保护,不过作为商业最为繁华的一个朝代,各行各业都有一种自己特殊的技术保护方法。自己却是白操心了。 回头,凌霄又吩咐了几件小事,酒坊大致经营就确定下来。 凌文掌管财务,以及进出账务。这点交给他应该没什么问题;至少在凌霄看来这个便宜老爹别的本事没有,算个帐,记录个目录什么的,应该很容易。 至于酿酒工坊就让李老实张罗,他是这里的老人,工人们也都听他的,再加上胡天胡地兄弟给他打下手,应该没什么问题。 如此一来,凌文也不用去附近租房子,直接和雪儿搬到这里来居住即可。酒坊地方很大,不要说住人了,就算是塞几头牛进来也是绰绰有余。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64【此酒只应天上有】 鞭炮声声辞旧岁。 新一年到来,家家户户贴上了喜联,就算再穷的人家,也把门上贴了喜字。 这种从五代十国开始流传的风俗,在大宋显得更加普及。 对于“保和郎”凌霄来说,却没有丝毫过年的味道,这两天他一直都在酒坊忙碌着。 首先,对于如意酒坊的工人进行一次大的整顿,那些愿意留在这里干活的,签订酒坊酿造保密协议,不愿意留下的,每人发300文钱,直接遣散。 听说要签订什么保密协议,并且协议内容极其苛刻,动辄让你倾家荡产,甚至蹲大牢。一些酒坊老油子就不去多想,直接拿了300文离开。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手头有技术,到哪儿都饿不死,干嘛非要签订这狗屁协议。 原本六十来人的酒坊,霎时走掉了一大半。剩下的都是一些木讷老实,拖家带口,害怕找不到营生的老实人。 李老实和胡天胡地三人,感到很忧虑,跑了这么多人可怎么办,酒坊还开不开了。 凌文虽然不懂酒坊酿酒程序,却也知道这种技术工人比较难招,为此,也很担心。自己才接手这里,就遇到这么大的难题。 凌霄对此却很满意,甚至于他认为走的人还太少。 对于李老实等人来说,根本不会明白“精兵”的含义,无论做什么,人越多越好,人多力量大。 接下来凌霄所要做的就是,指导那些工人怎样去蒸馏白酒,提炼酒精。 这些工人都与酒坊签订了协议,不怕他们泄漏这种技巧,因此凌霄教的很认真,大家学的也很卖力。毕竟在这样的年代,很少有机会学到这种不可思议的酿酒技术;何况,春节上工,一天当三天,三倍工钱当天发放,谁不愿意。 事实上,作为酒坊工人,处于底层的苦哈哈,他们根本没想到凌霄会这么大方,对他们这么好,给出的待遇简直超出了大家的想象。以前春节不仅要在酒坊加班,还要被克扣工钱,现在工钱不扣不说,反而多出三倍,可见凌霄的仁义。 大家都是有良心的,将心比心,于是就更加下定决心要在这里好好干,不辜负新老板对自己的期望。 凌霄也真是说到做到,第一天直接就给每个工人发了30几文钱,三天下来差不多就100文。 那些拿到钱的酒坊工人一个个高兴的不能行,除了拿回家一些外,忍不住凑在一起大吃一顿,毕竟100文钱以前可是要赚大半个月的。 听说这个消息,看到以前伙伴有吃有喝,那些拿了300文离开酒坊的老人,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这些人实在不明白凌霄怎么会这么舍得花钱,难道这些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吗? 的确,这些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但凌霄却知道,只要自己的白酒一酿出,那将会是滚滚而来的大元宝,说是聚宝盆也不为过…… 此时七天假期已过,酒坊酿酒工作到了最关紧阶段。凌霄不得已,只好托人给医馆那边捎话,晚些回去。 这边,刚让人捎完话,就见李老实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一脸的惊喜道:“出酒了!” 虽然凌霄早有心理准备,却还是被这喜讯惊得一愣,赶忙和李老实一起朝酒坊内走去。 此时,酒坊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包括父亲凌文在内,甚至连小妹凌雪儿和李铁蛋也在里面。 大冬天,外面寒风刺骨,酒坊内却热气腾腾,到处弥漫着白酒醇厚的香味。三十几个光着膀子的酒坊工人,一个个面带喜悦,聚集在一起,似乎在谈论着什么。 见凌霄过来,这些人不由自主地分开一条道路,对于这个年轻的少年郎,他们心中充满了敬意。 凌文看到凌霄,感到很欣慰,可是在欣慰中又有点老不自在,总觉得作为父亲应该比儿子强,可他们凌家恰好相反,儿子动辄光芒万丈,搞得他这个做父亲的经常黯然失色,不,准确来说,凌霄还经常帮他收拾烂摊子。 凌霄快步上前,自有酿酒的工人拿了一酒瓢给他。凌霄也不多说什么,接过酒瓢,就在刚酿好的酒桶中舀出一瓢白酒来。 事实上白酒的蒸馏酿造工艺并不复杂,传统烧酒中最著名的是茅台酒。凌霄记得在《续遵义府志》有载:“茅台酒,……出仁怀县茅台村,黔省称第一……。法纯用高梁作沙,煮熟和小麦曲三分,纳粮地窖中,经月而出蒸烤之,即烤而复酿。必经数回然后成,初曰生沙,三四轮曰燧沙,六七轮曰大回沙,以次概曰小回沙,终乃得酒可饮。” 宋代酿酒技术比起其他朝代发展迅速,尤其其“酒课”在国家财政中举足轻重,收入超过盐茶仅次于商税,北宋时期通常保持在1200万贯以上,可谓税收中的大头。 因此酿酒技术在宋朝非常之发达,但也仅仅局限于黄酒,果酒,米酒之类。为何那些英雄好汉可以一口气整一桶酒,要么就一口气喝足十八碗,说白了,酒精度不高,那些酒没什么劲道。 如今,凌霄只是捅破了酿酒中的一层纸,告诉这些酿酒工人,如何去酿造出高强度的白酒,仅此而已。 凌霄舀了一瓢白酒,饮了一口,尝了尝,皱起眉头。旁边人见他皱眉头,以为不好,或出了什么事故,一个个神情紧张起来。 尤其那李老实,可是负责酿酒的主事,见凌霄皱眉头,一个心就吊到了嗓子眼里,紧盯着凌霄问:“怎么了,可是有什么错漏?” 凌霄咂了咂嘴,道:“淡了一点。” “什么,还淡?”李老实接过凌霄的酒瓢,仰头就是一大口--- 突然,咳咳咳! 他剧烈咳嗽起来,整个脸呛得通红,嘴巴更是辣的不能行,使劲儿用巴掌抹着嘴片。 凌霄见他这副辛辣模样,这才醒悟,自己以前喝惯了高度白酒,所以才会产生淡的感觉,可是对于李老实他们来说,这白酒的度数已经够高了。 “东家,这酒好辣呀!”李老实终于红着脸说了一句话。 其他人见此,全都哈哈笑了起来。 作为酿酒人,大家都知道,白酒越辣越好,那种喝了能淡出鸟的才是最次的水酒。 “来来,你们也尝一口!大家都来尝一口!”李老实端着酒瓢,像展示宝贝似得,让那些酿酒工每人喝上一口。 果不其然,不管是谁喝了,立马露出惊讶表情,对于他们来说,这一辈子也没喝过这么香醇,这么爽辣的白酒。 连带凌文也喝了。不善饮酒的他,喝过以后也禁不住摇头称赞道:“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尝。” “我也尝尝,我也尝尝!”李铁蛋这娃子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非要喝上一口。让他喝了,立马瞪大眼睛,吐着舌头,大叫:“辣啊辣!” 众人再次哈哈大笑起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66【救灾】 凌霄见酒坊步入轨道,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给酒坊制定的计划很简单,好酒要限量来酿造,绝不能大量酿出。这让很多工人不明白,酿的多不是能卖的多吗?凌霄也懒得和他们解释,什么叫“物以稀为贵”。 不过开酒坊赚钱一直都不是凌霄的主要目的,他的主要目的是从酒坊得到消毒专用的“酒精”。 而酒坊工人也没辜负他的期望,很快就制造出了凌霄所需的这种什么“酒精”。 当凌霄说用这种东西来给病人伤口消炎时,包括李老实,胡天胡地兄弟在内,所有人都很诧异,这么好的“酒”拿去消毒?太浪费了吧! …… 不过没等凌霄过多地享受这些劳动成果,杏林医馆那边就托人传来消息,让他赶快回去,说是出了大事。 事实上,不是杏林医馆除了大事儿,而是整个汴梁城出了大事儿。 原来,这段日子城外聚集了很多逃难而来的难民。作为大宋天子,赵佶当然不会不管不问,毕竟也是自己治下子民。但又不能把这些人放入城里来,有碍观瞻不说,万一这些难民起来闹事,那可就难办了。因此赵佶一直都是软硬兼施,一方面下令朝廷开设粥场,鼓励大户人家布施财物,另一方面调集军队严关把守,不随便放那些难民进来。退一步来讲,那些难民就算要进入城中,也需经过数次检查,并且每日限定人数,不能逾越。 原本这样的政策倒也管用,毕竟外面那些难民都是平头老百姓,没什么大的胆子,只要饿不死有口饭吃就行。 偏偏这时候过春节,城里歌舞升平,酒池肉林,外面却衣衫褴褛,饥肠辘辘,对比起来那些难民就有些不自在了。 不过这种不自在也只能暂时埋在心里,不敢爆发出来,只等一个时机。而这时机就是---瘟疫。 城外聚集了这么多人,吃喝拉撒,都没法统一管理。不说别的,单单那屎尿到处都是。想要出恭,只需寻一空地,裤子一脱直接解决。到最后整个汴梁城外面臭气熏天。这还不算,那些冻死的,饿死的,还有病死的难民,身体往往一放七八天,天冷还好说一些,但是随着冰雪解冻,麻烦就来了。而这时候最可怕的就是瘟疫。 幸亏那些救济难民的,其中不乏一些有见识之人,已发现瘟疫苗头,就立马禀报上峰。 上面得到消息之后,不敢延误,毕竟这里是汴梁城呀,是皇帝老子居住的地方,万万不能有半点闪失。因此就又快马加鞭把这消息报给了大宋皇帝赵佶。 赵佶得到消息后,也是一惊,立马让翰林医官院,和太医局组织人马,将城外瘟疫苗头扑灭。 两大政府医疗机构开动起来,直接下令汴梁城的大小医馆全部动员起来,参与城外的医疗工作。 作为四大医馆之一,杏林医馆也未能幸免,由大医师兼保和郎凌霄带头,率领老医师冯为,张昭,以及医馆学徒范明,江平,薛涛等人,托运着医馆捐赠药物,赶着牛车马车,浩浩荡荡地赶赴城外。 …… 等到凌霄他们赶到城外一看,了不得,四大医馆中的悬壶医馆,济世医馆,还有春雨医馆也纷纷到齐。除此之外,汴梁城稍微大一点的医馆和药店,也都有人员派遣出来。放眼望去,差不多两三百人。 这么多医疗人员貌似够多了,可是与那些人山人海的难民相比,却少得可怜。 雪地里,围着城墙迤逦千里,全都是临时搭建的帐篷,有一些难民搭不起帐篷,就直接用积雪堆砌成防风墙,躲避在里面,遮风挡雪。 看那黑压压的人头,骨瘦如柴的人流,还有脸上写满饥饿的表情,让人很难相信,这些都是大宋的子民。 不远处,一个面黄肌瘦的妇女怀里抱着一个刚刚死去的婴儿在嚎啕大哭。那婴儿瘦得像干瘪的树皮,临死前嘴里还使劲儿嘬着母亲那没有半滴奶水的****另外一处,一个白发老汉正在掩埋自己死去的儿子。那是个青年男子的尸体,身上的衣服早被扒光,赤-裸-裸地露着一根根清晰可数的肋骨,僵硬地躺在雪地上,嘴巴张得大大地,双目死死地望着天空,死不瞑目。 除了这些,还有更加触目惊心,更加惨绝人寰的一幕幕…… 那些难民,所有人脸上写满了麻木,眼神充满了空洞…… 以四大医馆为首的救助人员全都停住了脚步,傻呆呆地看着眼前一切,不知所措。 …… 凌霄来到大宋这么久,从了在乌衣巷见到过许多“冻死骨”之外,还没见到如此凄惨的民众。尤其还发生在富饶的京城附近,然后听说这些人都是山东一带逃来的,这让凌霄马上就想到还有六七年就发生的梁山起义。也许此时那些梁山好汉已经开始竖起大旗,呼风唤雨了吧。 一匹马得得前来,后面跟着一队大宋官兵,看那些官兵穿着,竟然是朝廷一等禁军。 再看骑在白色高头大马上那人,白面无须,也就是二十三四岁,剑眉星目,面如冠玉,却是个英俊小将。 那人骑马到了凌霄等人前面,猛地一勒缰绳,白马一个后仰,蹄子扬起,惊得凌霄那边的牛马一阵慌乱。 见此人如此威风,四大医馆负责人都不敢懈怠,其中悬壶医馆的林老医师站出来,抱拳作揖打招呼询问对方是何人。 那小将一脸傲色,道:“吾乃禁军校尉刘锜是也!” 凌霄听得不太清楚,却听旁边一些聒噪之人议论,原来此人就是边疆节度使刘仲武的虎贲子。 凌霄这才想起来此人是谁。 史册记载,这刘锜出身将门,相貌俊美,善于射箭,声如洪钟。少时随从父亲刘仲武征战,有一次营门口水缸中盛满水,刘锜一箭射中水缸,拔出箭矢缸中水如注涌出,刘锜随后又射出一箭正好将原来的箭孔塞住,人们叹服其射技精湛。 不过要说刘锜之所以后来被朝廷重用还不得不提他的老爹刘仲武。刘仲武除了军功很高外,还很会做人,尤其对太尉高俅有“恩”。原先高俅刚被赵佶宠幸,为了把高俅提起来,就让他去边疆镀金,积攒一些军功。因为在宋朝文官难做,做武官却很容易被提拔,做皇帝运作的能力也很强。就在那时,刘仲武帮了高俅不少忙,后来高俅就投桃报李,将刘仲武的虎贲子刘锜推荐给了徽宗赵佶,赵佶就任命他为禁军校尉,可见对他的器重。 弄清楚这个虎贲小将是谁,凌霄就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傲了。 将门之后,又有虎贲之名,当然会瞧不起他们这些做医生做大夫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68【英雄好汉】 事实上,如今有很多人开始关注凌霄了,除了悬壶,济世,和春雨三大医馆的那些人外,对凌霄关注最多的则是灵芝堂的大小姐赵若兰。 这一次救灾难民,他们灵芝堂也收到了命令,并且提供了大量的草药和人力。这还不算,还由她这位千金大小姐亲自带队来这里救灾。 不过为了行事方便,赵若兰和上次在乌衣巷一样,也是女扮男装,并且不主动出头露脸,以至于没多少人认出她来。 这次凌霄在难民西边大出风头,鬼斧神工的手术技法,让很多医馆汗颜。赵若兰也不禁对凌霄再次刮目相看。 能够以屠夫手段活人性命,这可是很多医生都做不到的事儿。继而对于自己上次未能把凌霄招揽到灵芝堂再感遗憾。 …… 事实上,除了赵若兰之外,还有两个人对凌霄那是“刮目相看”。一个就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另一个是缉拿私茶私酒的鲁提辖鲁达。 这一次来城外“救灾”或者说“防范”难民,朝廷可谓动了大力气。赵佶派出了能够调动的所有人马,而林冲和鲁提辖这样的小人物也就出现在了这里。虽然不懂医术,两人却可以下点力气,提个水,搭个帐篷什么的。最主要,防止难民暴动。 林冲和鲁达两人对凌霄各有不同感觉。 林冲认为凌霄和高衙内是狼狈为奸,依靠高俅那个大树,为虎作伥。 鲁达则对凌霄印象颇好,主要是凌霄救了他瘫痪在床的老娘,现在老太太已经可以下床走路了。 但有一点两人是有共识的,那就是凌霄的医术绝对精湛。 林冲知道,要不是凌霄,可能那个欺负自家贞娘的高衙内早就死了。何况在这里见识到凌霄那骇人的截肢手术,更是心有余悸。 鲁达呢,对凌霄的医术早佩服之至,这次见到凌霄鬼技救人,再次佩服的五体投地。 总之,这两个不同官职,未来成为生死之交的梁山好汉,第一次在救灾现场相遇了。 彼此看对方一眼。 一个正在提水。 一个正在搭帐篷。 林冲看见鲁达心道:“好一条黑大汉,双手提四个水桶,真乃力大无穷。” 鲁达也看林冲一眼,心道:“好一个豹头环眼,搭帐篷手艺不错,一看就是野战的好手。” 于是两人拱手作揖,互相问道:“敢问兄台贵姓?” “某,林冲!” “某,鲁达!” “可饮一杯水酒否?” “恭敬不如从命!” …… 当晚,林冲和鲁达几杯酒下肚,一个道:“痛快!”一个道:“爽!” 两人挤在一个帐篷内,秉烛夜谈。 谈得起劲儿,两人惺惺相惜,禁不住称兄道弟,最后跪地搓灰,拜了把子。 林冲岁大,做了大哥。 鲁达岁小,做了小弟。 …… 难民救助绝对不单单是个体力活。 对于凌霄来说,除了医治一些令人头疼的病症以外,还要严防瘟疫的发生。现在是冬天还好一些,万一到了春暖时候,那些腐烂的尸体,以及到处堆积的粪便,都有可能引发瘟疫。 为此,凌霄一方面命令人将那些尸体收集起来烧掉,一方面让人找来石灰等物,做好隔绝处理。最关紧是做好难免的卫生工作。可是对于他来说,这些太难了。 这些难民连吃喝都没有,又怎么会去洗澡,去处理自己的卫生问题。凌霄对此也无可奈何,只能尽人力听天命。 可让凌霄万万想不到的是,除了这些医疗方面的事情之外,还有更加令他烦心的事儿。 原来,这帮难民自从在汴梁城外面“安居”以后,总不能什么也不做,就此听天由命。一些身富力强的,就趁机找到机会,通过检查进入汴梁城打一些散工。 汴梁城守城那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白把这些人逼急可能惹出大事儿,必须要给人家一条活路。 那些有机会进入城内打工的,大多数做一些下苦力的重活,比如帮人装卸货物,又比如给人家搬石担土…… 城里有钱商人大兴土木之时最喜雇佣这些难民,可以用最少的工钱,雇到最多劳力。 无形中,这些难民就和城里的那些卖苦力之人成了竞争对象,时常发生一些摩擦。甚至于有一些人呼吁把这些难民赶出去。 这还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那些有钱雇主,见此不仅不阻止这些摩擦和冲突,还趁机克扣这些难民工钱,当这些难民索要工钱时,更是趾高气扬的派出打手驱赶。 这些难民本就够可怜了,还被人当成狗对待,怎么忍受的了。这时候有人就想起了凌霄。 为什么会想起他?主要原因是凌霄如今在难民尤其那批山东难民中有很高的威望。他救助的难民最多,也是最尽心尽责。甚至承诺要照顾那些被他截肢的难民。 这帮难民都都像是无根飘萍,本就没人理会,即使官府也只是做做样子,哪有像凌霄这般实在的。无形中,很多难民都把凌霄当成了救命恩人和自己的主心骨。遇到事情的时候就第一时间想起了他。 尤其这次在城中和那帮打手对峙的,都是一些山东难民,对于他们来说,鬼医凌霄就是能帮助他们的最知心之人。 凌霄也没有辜负他们。 当得知消息以后,就立马和阿丑赶到城里,来到现场一看,幸好事情还没闹大,只是十几个难民和十几个打手在对峙。 凌霄也认识那些难民,就交待那难民中的头头,让他控制住这里的局势,千万不要真的打起来,然后就带了阿丑,上了马车,两个人一起赶往开封府。 …… 大宋开封府很有名,这里曾经出过一个铁面无私辨忠奸的包青天。对于凌霄来说,印象最深的就是这里应该有三口大铡刀,龙头铡,虎头铡和狗头铡。 可是到了开封府一看,根本不是这样。 别说铡刀了,连根毛都没有。然后凌霄也知道了,老包根本就不可能做什么开封府尹,因为这个职位在宋代都是由亲王担任的,也就是那些皇储们,在登上帝位之前,先做一做这什么开封府尹,美其名曰体察民情,审理案件等等。实际上他们也只是挂名,并不管事,管事的是少尹或是临时委派的官员。 而这什么少尹也不是想见就能见到的,在他们手下又有很多六七品的推官。这些人才是负责开封府一切杂事的主事人,比如现在负责“民事诉讼”的开封府推官---徐几。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71【桃花居士】 对于这些听惯了风花雪月,赋惯了香艳词曲的大宋才子们来说,凌霄这首“众里寻他千百度”,令他们全部惊愕莫名。 许久,他们目瞪口呆,似乎还在回味凌霄这首词的意境。 当他们轰然叫好,拍案叫绝时,凌霄已经不知喝了多少酒,他需要麻醉。 周邦彦已经把凌霄看成了奇才。如果说那首醉里挑灯看剑充满豪情,那么这首众里寻他千百度就充满了柔情。 英雄柔情。 难得!难得! 当知道凌霄没有别号时,众人一起叫了起来:“如此大才岂能没有别号,一定要取一个。” 一个油头粉面马上就摇头晃脑起来:“苏大学士叫东坡居士,凌兄才华横溢,不如就叫南坡居士好了。”他旁边一个人不满意“不如叫南北坡居士,这样就可以盖过苏轼了。” 这帮白痴究竟在想什么,盖过苏轼?他们究竟有没有脑子?不愿意跟他们再闹下去,凌霄借着酒劲就抛了个名字出来“我就叫‘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好了。”此话一出口立刻招来一片赞叹声,“凌兄果然雅士!”“凌兄大才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居士,妙啊,好啊!”,就在这喧闹声中凌霄感到一个柔软的身体靠在了自己的胳膊上。 凌霄感到浑身僵硬以至于没有办法回过头去。不过借着飘过来的一阵香气他终于放松了下来,不知道是什么香气,大概是胭脂、香粉还有头油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吧。 闻到这种香气凌霄眉头一皱,自然酒醒几分。接着耳边响起了软软的细语,说的是什么凌霄是没听懂,可很不幸的是她嘴巴里的味道凌霄却闻到了。 其实这个时代的人由于没有口腔清洁的概念,嘴里多少都有点味,只不过平时说话距离都比较远罢了。闻着这种味道,天生喜欢干净的凌霄十分后悔来之前为什么不嚼几头大蒜,要不然这个叫“莺莺”的女子绝不敢靠自己这么近。 经历了这次闻香识女人之后,对这次艳遇已经完全失望的凌霄回头看了一眼,却见对方竟然长得很漂亮。只可惜,妆有些浓,不是自己的菜。 以前看文章经常有从画中走出来的古典美人这一形容,真的见到了,也就这样。 有洁癖的凌霄实在受不了如此这般从画中走出来的口臭美人。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后,凌霄把注意力又转回到酒桌上来,她爱坐在自己身后就让他坐去吧。 可是酒桌上的气氛也越来越让他不舒服,那些大宋文人一直在谈诗论赋,绝大部分凌霄听不懂,偶尔听懂一两句又发觉毫无意义,完全无病呻吟,让他兴趣索然。唯一令他满意的是这菜肴的味道不错,如果能够来点自己酿造白酒,那就更好了。 就在他觉得眼前的东西微微有点晃的时候,那个娘娘腔“菊花居士”又凑了过来说写了一首诗要凌霄这位新晋的“桃花居士”跟着和一首。 桃花居士? 凌霄皱了皱眉头,接着酒劲一拍桌子站起来,一把把那个“菊花居士”的领子提起来,作为一个现代人,凌霄比那些大宋文人要高半个头,这么一拎起来立刻显得威猛异常。 凌霄看着手里这个人,盯着他的眼睛,一段台词脱口而出:“你写诗干什么?你知不知道你写了诗一点性格都没有了?” “是吗?” “唉,文也不行武也不行,你不作词却写诗,你想做状元啊?” “我有想过……” 有趣,这小子还蛮配合自己的“省省吧你!改变什么形象,好好地做写词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去吧!”说完双臂一振,把那个娘娘腔推出去,凌霄转身摇摇晃晃的走了出去,脸上鄙夷,口中禁不住吟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屋内,周邦彦一群人呆呆地看着凌霄趔趄背影,耳边回响着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尤其那周邦彦眼中露出一丝深思。 …… 到了外面夜风一吹,凌霄觉得要多爽有多爽,长出了一口气,凌霄回头一瞥发现居然有个书生跟着自己出来了。“怎么,不服是不是?有种过来练练。” “凌兄真乃当世豪杰,刚才您的一番话说出了我多年的心声啊。” “看来你没听懂我那番话,那是在骂你呢,知不知道,你还真是犯贱!” “我知道凌兄在骂我们,凌兄骂得实在太好了,你是不知道我这些年参加这种诗会有多痛苦,那帮家伙不学无术、附庸风雅,我在他们中间笑也不是气也不是别提多难受了。” “那你干吗还要跟他们后面混?” “凌兄有所不知,我出身书香门第,一直希望能够晋身科举,在京城活动全要仰仗他们帮忙。” “瞧你这口气倒好像有些真才学一样。” “不才在家乡江宁也算小有名气。”那人显得极其谦虚谨慎。 “那你现在出来陪我,你就不怕他们了吗?” “其实是他们派我来看看你的,他们怕被你打,所以我就自告奋勇来了。明天等你酒醒了以后他们肯定会来向你赔罪。” “我打了他们,他们还要向我赔罪?” “有什么办法呢,周提举说了,你是他的朋友,而这些人又都要周提举帮衬---这个世界实力决定一切。” 说不定此人还真是个人才呢。 凌霄仔细打量了对方一下,一袭青衫,模样俊朗,拱手作揖,斯文有礼。 “以后你跟着我混吧。”凌霄摆摆手说道。 “谢谢凌兄,谢谢凌兄。” “现在你先把我扶回去,我有点认不得路了。” …… 第二天,凌霄昏昏沉沉地在床上醒了过来。 看看四周,很陌生。可以肯定,不是自己住的地方。 凌霄起床,正要找人问一问时,发现一个陌生人睡在外面的躺椅上,仔细端详了一下才想起来是自己昨天收的小弟。推了推他,“醒醒,你到睡得快活。” 那个书生揉揉眼睛坐了起来,“凌兄,您这么早就起来了?” “嗯,肚子饿了。”凌霄说道。 那人就大喊一声,“大宝。” 大宝是他雇的仆人,听到喊声大宝急急忙忙得跑了进来,“少爷有什么吩咐?” “去街上给我们买点吃得,要快。”书生塞了钱过去,催促道。 看到大宝跑了出去,书生这才把头转了过来,对着凌霄笑道:“这里是我住的地方,寒酸了点,还请见谅。” 凌霄这才明白,原来昨晚自己喝醉,对方把自己带了这里来。 “唉,你叫什么来着,我昨天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凌霄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我姓秦名桧,字会之。” “秦桧?什么,你叫秦桧!”凌霄脑子短路。傻傻地看着眼前书生。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73【面圣】 这几天开封府推官许几眼皮子一直在跳。按照他的“乌鸦感”来看,又有坏事儿要发生。 可偏偏发生的貌似不是什么坏事儿,而是好事儿。一大波难民不知道在哪里弄来锣鼓敲锣打鼓给他送来了“明镜高悬”的牌匾,放着鞭炮送到了衙门口。 许几摸不着头脑,自己何时成了青天大老爷?问过才知道,原来是上次处理难民和城内奸商争执之事儿。 许几总算松了一口气,继而高兴起来,于是就非常兴奋地把那牌匾收了。顺便还慰问那些难民几句,意思显示自己亲民。 没曾想,那些难民竟然掏出一样东西,许几一看,我的娘啊,竟然是“万民书”,并且要他帮忙上呈朝廷。 许几撞墙的心思都有了,自己绿豆芝麻大的小官,哪里有资格把这玩意上报朝廷。何况听说天子最近正在为出使辽国的事儿烦心,自己再把这东西报上去,不是火上浇油吗? 可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何况刚才自己还明镜高悬,青天大老爷,难道现在立马就成置之不理,置难民生死于不顾的狗官? 许几郁闷啊。 特别的郁闷。 也总算明白了自己的眼皮子为何老跳。 看着衙门外跪着的七八百人头,许几一咬牙,一切齿---狗日的,逼我吗,我就来个缓兵之计! 可是没等许几缓兵几天,就听闻皇上已经知道了他有万言书要上报。 许几懵逼,怎么回事儿?我没透露呀。 没错,他是没透露,是凌霄帮他透露的,准确地说是周邦彦告诉皇帝的。 许几把万言书呈了上去。 双腿打颤,身子骨发软。 赵佶看了书,勃然大怒。 许几汗流浃背,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书上的意思很简单,作为大宋子民他们有活下去的理由,要求朝廷给出活路。 赵佶却觉得这是在逼自己。 堂堂大宋皇帝,还解决不了几个难民。 可是很快,他发觉,还真难解决。 原因是那些剩下难民大多数都是缺胳膊少腿儿的,根本没有人肯雇佣他们。 残疾人在大宋就等同于死人。 难道要朝庭养活他们一辈子? 赵佶拿眼看着许几,这个斗胆给自己找麻烦的家伙。 许几跪在他面前,浑身发抖。 “你很好呀,是个大清官。”赵佶说。 “臣,不敢!”许几拼命磕头。 许几虽然被吓得浑身发抖,脑子还算清醒,再加上本人也不是傻瓜,立马就想到了一点,对赵佶说道:“回禀陛下,其实这事情不是没法解决……” “你说,有什么办法?”赵佶恶狠狠道。 许几就说:“听闻保和郎凌霄曾经承诺过那些难民,说要养他们。” 赵佶不语,背着手,脸上神情诡异。 许几大气不敢喘,更不敢看赵佶一眼。对于此事他可是做过功课的,因此才会把凌霄这个倒霉鬼抛出来。 果然,赵佶说道:“既然他说过这话,那就让他去做。” 许几揣摩赵佶意思,“那我……要做什么?” “你说做什么?”赵佶衣袖一挥,离去。 许几再次汗流浃背。 …… 许几真的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了。 快马加鞭去了杏林医馆。 作为杏林医馆现今的头牌大医师,凌霄的诊室外面排满了人,以至于许几很艰难才挤进去。 作为开封府衙门推官,这样艰难才见到凌霄,许几觉得很悲哀,以前可是很多人求着见自己的。 再次看见凌霄,许几的感觉和第一次不一样,怎么看都觉得这少年不同寻常,尤其对方笑眯眯的眼神,似乎正在等自己到来。 许几要求和凌霄单独免谈。 凌霄给了他一盏茶时间。 许几再次感觉到悲哀。 貌似给别人一盏茶时间可是自己的特权。 然后许几想起了对方是保和郎的身份,心中多少找回点安慰。 凌霄问他来意,许几也不啰嗦,直接说天子下令,让凌霄安置那些难民。 凌霄点头,只说了一句话,“这本就是我该做的。” 许几闻言,觉得自己可以走了。这少年到还挺识相。 可没等他放下茶杯,凌霄就又说,“那许推官是否也该做一些事情?” 许几一愣,“做什么?” 凌霄指了指西边,说:“汴梁城外面西边有一处荒地,依山傍水,位置挺好,可否借给我?” 许几立马大吼,“大胆!那可是皇家宗室之地!” 西边那处荒地乃是大宋赵氏家族的财产,属于宗室用地,即使空着,也没人敢动,没想到凌霄竟然把主意打到了这片地上。 要知道,宋朝宗室范围大。除了当过皇帝的太祖和太宗的后裔被列为宗室外,太祖的三弟魏王的后裔也被列为宗室。另外宋朝宗室外延大。周、汉、唐诸朝,宗室出五服之外就不被列为宗室了,也就是说上不了皇室的家谱了,而宋朝则不然,即使出五服也仍然得到皇室的承认。 宋朝宗室集中居住,由政府提供统一住房、食物和其他基本生活资料。越多越多的宗室,越来越大的开支成为政府财政的一个巨大负担。尤其在土地方面,很多宗室的孩子还没出生,就先把地给占了。 凌霄所要借用的那片地就是属于大宋赵家宗室,无人敢动。 凌霄对于许几的反应很淡然,只是耸耸肩,然后说:“不借也可,那些人我也无能为力。” 直接撂挑子。 许几都快疯了。他恨凌霄耸耸肩的样子,看起来一点都不潇洒。可是偏偏有一种让你不得不发火的感觉。 “保和郎,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可是答应过那些难民的。”许几半天才想出这样的理由。 凌霄的回答很蛋疼,“那只是缓兵之计。” 计你妈呀! 许几都快哭了,因为你这狗屁的缓兵之计,我都快被陛下给削职查办。 “保和郎,做人不能这样呀,要讲信用。”许几话语中都带哭腔了,他觉得很丢人,像小寡妇在找婆家。 凌霄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说:“我也无能为力。你好自为之。” 许几,真的哭了。 …… 没了办法的许几最终还是把这份奏折上报给了朝廷。可以说心情是提心吊胆,却又逼于无奈。 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大宋皇帝赵佶看到他这份奏折以后,并未大发雷霆,只是告诉他,“去,把凌霄给我叫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75【奇才】 延福宫内--- 赵佶看着书桌上那首新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不知为何,一看到凌霄,赵佶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凌霄在他面前看似诚惶诚恐,可是赵佶却看得清楚,凌霄对自己丝毫没有敬畏之心。 那种感觉很奇妙。每次朝堂对着那些臣子,莫不对自己俯首称臣,即使像蔡京那样的大人物,赵佶也能感受到他对自己的敬畏。偏偏凌霄,一点都没有。 赵佶有些气恼,又有些好奇,还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支配着他,让他也捉摸不透自己的心思。 赵佶闭上眼,深深地吸一口气,这时贴身太监张迪提醒道:“陛下,天色已晚,您也该歇息了。” 赵佶没说话,挥挥手,示意太监和宫女全部下去。 很快,整个延福宫就只剩下赵佶一个人。 赵佶走到古琴旁,拨弄起来。 琴声悠悠,终于让他乱的心平静下来。 这时候,琴台上的铜镜映出一轮明月,明月间是一张粉妆玉琢俊俏的脸。 赵佶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忽然泛起一种诡异的心情…… 他想起了苏大学士的那首“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 不知过了多久,明月再次躲进了云层中。 延福宫内,烛影摇红。 突然--- 咣当一声! 正站在外面当值的小宫女忙惺忪眼睛,不敢再偷懒打盹,急忙朝里面走去,嘴里道:“陛下,出了什么事情?” 她刚闯进去,就看见一人端坐在梳妆台前,看所穿黄袍,正是大宋皇帝赵佶。 “陛下!”小宫女急忙跪拜。 可是当她抬头看过去的时候,愣住了。 赵佶回过头来。 那是一张怎样的容颜? 涂了胭脂,抹了口红…… 柳眉凤眸,眉目如画。 眼前的大宋皇帝赵佶简直比美女还要娇艳三分。 小宫女吓了一跳,忙垂下头去。 赵佶冷冷地问:“谁让你进来的?” 小宫女结巴,瑟瑟发抖。 赵佶把头重新扭过去,喝道:“来人,杖毙!” “陛下饶命!陛下饶命啊---”小宫女凄厉地喊叫着,被外面进来的护卫拖了下去。 赵佶轻轻地擦着自己嘴上的口红,不闻不问,眼神迷离。 …… 接下来的几天,凌霄不得不头疼地开始想办法暂且安置这八百人。 对于这些人来说,如果没有自己的土地,一切就都白搭。对于凌霄来说,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唤来秦桧,想方设法把这些人的活路给安排好。 凌霄设计的方案很简单,首先,将如意钱庄尽快建立起来,这也需要招募一些钱庄人员,大约又能安排一百左右难民。如意钱庄的存储模式和大宋朝的其它钱庄都不同,单单给人利息这一招,就足吸纳很多的存户。当然,这也免不了一些大钱庄的打压,不过有高衙内和高太尉这样的“虎皮”,估计就算他们要打压也不敢太过分。 其次,借用如意钱庄的活钱,做酒坊投资。准确地说,就是扩大酒坊规模,按照连锁模式,将如意酒坊开遍整个汴梁城,甚至延伸到周边城市。这样一来,就需要招募很多的酒坊工人,至少能安排四五百难民。这样可能会引起其它酒坊的反感,甚至发生恶性竞争事件,但这些已经不是凌霄能够考虑的范围了。 最后,凌霄又配制出很多火锅底料,决定了开火锅店。对于凌霄来说,这样做也是逼不得已,也算是拿了钱庄的活钱来投资的另一项目。毕竟民以食为天,而凌霄恰恰又掌握着最为经典的一种火锅技术,不用岂不可惜?因此未来的如意火锅店也必将开遍京城,誉满大宋。 凌霄这三个奇思妙想的计划,让自认聪慧的秦桧惊诧不已。如果说以前他看好凌霄是因为凌霄和高俅的关系,佩服凌霄,是因为凌霄所作的那几首新词,那么现在,秦桧不得不重新审视凌霄的智慧,才十七八岁,就有如此头脑,此人不可小觑。 实际上,大宋一直鄙夷商贾之流,即使一些官员有很强的经济之学,经商头脑,也会被认为本末倒置,不务正业。毕竟大宋朝还是以科举为主,以进士出身为荣,其余一切皆被列为杂流,甚至不入流。 秦桧出身江宁,虽饱读诗书,奈何耳濡目染并不认为经商有何不堪。反而认为商道一途大有可为,甚至可以左右一地之贫富。 在前世,那个做了奸臣的秦桧更是如此,对于经济之学颇有心得。例如有一阵子,南宋京城的市场上铜钱匮乏,导致了一系列的经济问题。最严重的,就是因为缺少铜钱,百姓没钱买东西,以物易物又极不方便,导致了消费低迷,大量的货物积压,卖不出去。这可愁坏了相关的官员,用尽了一切办法,收效甚微。 秦桧是宰相,一听说这个难题,眼皮也不抬地说,容易,看我的!秦侩叫来一个管财政的小官员,告诉此人,因为货币缺乏,国家准备发行新货币,到时旧货币也就得停止使用了。因为平日里有些关系,所以才提前告知他,好让他有个准备。最后,秦桧还神秘兮兮地告诉他,这是个秘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秦桧让对方保守秘密。可谁知真应了那句广告语,这秘密一传十,十传百,变成官商皆知的秘密了。秦侩唯恐天下不乱,又照着这个劳什子“秘密”的模式告诉了其他几个官员。这些人的嘴巴,就像广播站一样,瞬间将这消息广为散布。 为了怕旧钱过期作废,有钱人纷纷抛出手中的铜钱,疯狂购买货物,囤积起来。结果,市场上囤积已久的货物一扫而空,货币量也增加了好几倍,难题迎刃而解。 困扰已久的难题,就这样被秦桧不费吹灰之力地解决了。在这件事中,秦桧可谓才华尽施。首先得精通经济学理论,又对心理学颇为了解。 正因为如此,此时的秦桧才会对凌霄刮目相看,认为此人不简单,不但精通医术,懂得诗词歌赋,竟然还懂得如此奥妙的经济之学,简直是盖世奇才,以至于更加笃定了跟着凌霄“混”下去的信念。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76【衣锦还乡】 凌霄自己有苦自己知。 十万两银子,还没焐热,眨眼就没了。 要不是酒坊生意好,再加上杏林医馆给出的“麻沸散”销售红利,凌霄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养活那七八百人。即使这样,钱财还显不足。 凌霄算是知道了什么叫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不过还好,作为医师,凌霄满脑子的灵丹妙药,于是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又和杏林医馆达成了数十个秘方的分红方案,其中包括滋补肾阴的“六味地黄丸”,治疗食积停滞的“保和丸”,以及号称延年益寿,强身健体的“益母膏”等等。 按照凌霄的估计,这些红利下来,自己一年最少能分到上万两银子。 也许,这可以以解燃眉之急。 凌霄这样想。 却不知道,他这些灵丹妙药直接帮助杏林医馆成为四大医馆之首,并且医馆规模扩大不少,财源方面更是滚滚而来…… …… 再过几天,凌霄就要和大宋团队一起去辽国。因此决定回老家去看一看。况且父亲凌文不久前因为在酒坊操劳过度,告病回家休息,作为子女,凌霄也有必要回家探望。 搭乘马车,凌霄回到家乡附近,远远看去,就见一帮乡民蜂拥而至,却不知是谁走漏了消息,知道“家财万贯”---拍卖肉灵芝的事儿早已传出,并且是朝廷七品“保和郎”的凌霄要回乡探亲,就一直在凌家附近路口侯着。 凌霄一看,都是熟面孔,大多是新搬迁后认识的周围邻居,还都携带了礼物而来。 不得已,凌霄只好留下一挂大蒜,几个红枣、一对山药,还有一把青菜,算是收下了街坊们的心意,这才脱了身。 抱着这些礼轻情意重的东西,他回到了新建的凌家大院。 自从有了钱以后,凌家就直接从原先的旧地方搬迁出来,到了这处较为繁华地带,并且挨着这处新宅。又修建了一座宏伟的凌家祠堂。 可以说,如今的凌家已经不复从前模样,不管是房子多大规模,还是气势在乡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尤其那耸立雄伟的凌氏祠堂,更是日夜香火不断,毕竟凌家现在也算是家大业大,也不在乎这点香火钱。 凌霄到了家,准备跟父亲打声招呼,探望一下他的病情。 谁知院里站满了人,一见他进来,呼啦一声围上来,纷纷笑道:“咱们家的才子回来了。” 凌霄心说:“你们谁呀?我怎么成你们家的了?” 这时,父亲凌文咳嗽一声从屋内走出,看气色样貌似乎并无大碍,见凌霄被人围着,他就忙儿子解围,挤到他身边,与有荣焉的笑着给他介绍,这个是七大姑、八大婶,那个是三叔叔、二大爷,反正都是他的亲戚,而且是满门抄斩能杀得着的那种。 听着耳边的嗡嗡声,凌霄顿时一个头有两个大,低声央父亲凌文帮忙挡住,自己则以去祠堂“祭拜祖宗”的名义,堂而皇之的溜掉了。 …… 等到外面人群散去,凌霄这才又抱着一堆东西摸回客厅,却见客厅内端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人是父亲凌文,另人一则是一捋着胡子的佝偻老者。只见那老者似秀才打扮,戴一也还是杂流……书读得好才是正途。” 李教授似乎很认可凌文这番话。捋着胡子,点点头说道:“你所说也并无道理。如今朝廷肱骨重臣,哪个不是进士出身,翰林出身?那都是读书好的结果……不过这孩子也不晚,既然能做出那番惊艳之诗词,对于文章一行也必定有灵性,只需稍微点拨日后定能成大器……”说完笑眯眯地看着凌霄,眼神暧昧。 凌霄心中一愣,什么意思,难道要让我拜这老头为师学做文章?忙苦笑道:“小子不才,对文章一途一直不怎么上心,也不愿意再花费时间用在这上面---所以李教授您的好意我心领了。” 开玩笑,读书考状元,这可不是凌霄想走的路。再说,他对那些经史子集一直不感冒,看到就头大,又哪里能学好。 没想到凌霄会这么直接拒绝,凌文的脸色很难看。作为父亲,没有不想让儿子学好,上进的。虽然凌霄封了七品保和郎,但凌文知道这种官衔属于杂流,根本入不了朝廷那些大佬法眼。因此他才会借着这次机会,希望李教授能够收下凌霄为徒,日后也能金榜题名,步入正途。可没想到……这孩子太不争气了! 再看李教授,也被凌霄这直来直去的拒绝弄得很尴尬,脸色有些难看。 “先生息怒。”凌文从呆滞中恢复过来,满脸严肃道:“霄儿,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你要珍惜跟教授学习的机会,学好学问更要学好做人!” 凌霄刚要开口,就听见外面敲锣打鼓,热闹纷纷,不知出了什么事儿。 凌文和李教授也很诧异,心说这大白天的到底出了什么事儿?!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78【俺要做大将军】 这边,凌霄又问候了李老实的妻子秀娘。 上次见面的时候秀娘还瘦些,现在丰腴了不少,可见李老实家状况越来越好。 尤其凌霄是医生,看见秀娘肚子微微鼓起,就知道李老实很不老实,又把老婆肚子搞大,估计要不多久,李家又要添丁。 凌霄也不是外人,就问,几个月了,看过大夫没有。 秀娘知道凌霄是医生,不过毕竟是女人家,难免羞涩,就笑道:“看过了,还好。” 凌霄点点头,“有空让李叔去医馆取些益母膏,莫要太过操劳。” 这时李铁蛋又探头探脑凑过来,说:“啥叫益母膏,好不好吃?” “你就知道吃。”秀娘用指头杵了铁蛋脑门一下。 李铁蛋挠头笑道:“俺爹说了,吃多了东西才能长大个。等俺长大了就也去酒坊工作,赚好多好多的钱……” “赚那么多钱干什么?” “娶媳妇呗!” 李铁蛋的回答让秀娘笑掉大牙,原以为宝贝儿子会说孝敬爹娘,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有这样的坏心思。 看着李铁蛋一本正经模样,凌霄可就多了一个心眼,笑着对李铁蛋说:“娶媳妇可不是看钱多少的,还要看你有本领没有。” 李铁蛋苦着脸,“那啥才叫有本领呀?” “一般来说就是文考状元,武当将军;不过我看你状元是不成的,那么就试着当将军吧。” “将军啊,骑马打仗那种?” “嗯,骑马打仗那种。” “那我怎么才能当呀?” “先学骑射,再熟读兵书战策。” 李铁蛋使劲儿挠挠头,忽地挺胸凸肚道:“俺决定了,以后要当将军!” 一屋子人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只有凌霄看着李铁蛋,轻轻地拍拍他的小肩膀说了一句,“加油!” …… 李老实办事极为麻利,小半个时辰便去而复返,身后还跟着两个褐衣伙计,各推着辆手推车。 “搁这吧。”到了家门前,李老实从怀里掏出两块碎银,丢给俩伙计一人一块道:“多了的权作押金,你们先回去吧,等回头一道算清。” 那俩伙计心里本来很不情愿,一是李老实穿着打扮不似有钱人,也不知能收到钱款否;二是路途遥远,费了若大力气,可谓吃力不讨好。 现在银两入手,一试,皆有二两沉。俩伙计登时心欢喜,笑道:“您老慢用……”点头哈腰,恭敬不少。 见两人前倨后恭,李老实暗爽,心说早知这般就把钱早点拿出来,于是底气更足,叉腰对院里喊一嗓子道:“出来几个帮忙的!” 左邻右舍欢天喜地,搬来七八张方桌,在院子里排成一排,又在屋里给女人和孩子开一席,把李老实买回来的十双酒糟鸡,四十斤糟青鱼干,二十斤酱牛肉、十斤猪下水、十斤羊杂货,还有自家煮的毛豆花生摆了个满满当当。 看到这么梦里才会出现的美食,孩子们登时忘记了顽皮,老老实实的坐在屋里,直勾勾的看着桌上的肥美鸡肉,只听一片吞咽口水的声音,但在屋外大人没有开动之前,却没有一个敢动手的。 屋外的大人们用水瓢从大酒桶中取酒,将金黄的酒液倒入白瓷碗中,啧啧道:“这才是酒嘛,东头老王卖的那些,还不知掺了多少水呢。” 有嘴贫的哈哈笑道:“你该问他们掺了多少酒才是!”顿时引来一片哄笑,坊间老王向来水酒各半兑着卖,大伙都是心知肚明的。可谁让人家的酒比大店里贱一半呢? 李老实却尝了一口酒,皱眉头道:“这算啥好酒,等明儿我从酒坊搬一坛好酒回来,让大家伙尝尝。” “呀,听说你们酒坊一坛酒要卖上百两银子!” “是呀,那酒哪是喝的,就算倒一碗我们也不敢下肚。” “百两银子,想想都怕。” …… 对于他们这些穷哈哈来说,那种上百两一坛的酒实在太奢侈,太难以想象了。 凌霄就笑笑说:“过几天让李叔搬回来几坛,就当是我送给大家伙的。” “什么?这怎么可以!” “使不得,千万使不得!” 众人推拒道,这礼太大了。 李老实却端一碗色如琥珀、鲜艳澄清的黄酒,恭敬搁在凌霄面前,动情道:“小官人,又让您破费了!您是好人,我代表大家伙谢谢你!” 周围乡亲们也纷纷端起酒碗,附和道:“是要谢谢的!”齐齐望着凌霄,想让他讲两句开场白。 凌霄不喜唠叨,就随便应承两句,然后把这重任又交给了李老实。 李老实觉得自己有必要多说一些,这样才能表达自己对凌霄的感激之情,这样才能不负凌霄让自己开口发言的信任之情。 于是就搜肠刮肚,先表示了自己的激动之情,再感谢了大家的赏光,还对酒坊工作的详细介绍,尤其重点强调了凌霄这个甩手掌柜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一番长篇大论久久不能结尾,大伙早就饥肠辘辘,却还得耐着姓子听着……直到一个奶声奶气的童声从屋里传来:“娘,俺都睡一觉了,他咋还没说完呢?” 李老实顿时老脸通红,讪讪道:“啥也不说了!来,干!” 此话一出,立刻引来一片叫好声,十几只大碗立刻碰在一起,金黄的酒液飞溅出来,大伙齐声道:“干!” 饮尽这一碗,气氛就融洽起来。 围着凌霄说起话,李老实工作报告般说了自己和胡天胡地兄弟俩对酒坊的一点建议。 凌霄就好的采纳,又补充了一点自己的建议。 如今凌霄作为幕后老板,掌管着三大生意。分别是钱庄,酒坊和酒楼。 钱庄由秦桧这个奸雄打理,凌霄高枕无忧。酒坊让老爹凌文和李老实打理,凌霄也放心不少。唯独那酒楼生意确实需要找一个合适的人,最终凌霄选了一个“老朋友”,那就是虞侯陆谦。 为什么选择陆谦,凌霄也是考虑很多。酒楼生意最是难做也最是好做。好做在只要酒菜好,就能吸引顾客光临。难做在于需要和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因此需要那种八面玲珑之人,心要黑一点,奸诈一点,太善良,太老实忠厚是不成的。刚好,陆谦就是这种人。 结果也不负凌霄期望,这陆谦表面谦恭君子,实则小人一枚。应付酒楼生意绰绰有余。只是所要工钱多了点。凌霄直接一句回应,要钱没有,股份还是有的。开玩笑,凌霄可是把陆谦摸得清清楚楚,于是就用捆绑秦桧的方法也把这个小人捆绑在了自己的利益链上。 酒到酣处,凌霄不得不提及自己被朝廷册封和安大夫,并且要出使辽国,父亲凌文又身子骨不好,言下之意,以后这边的酒坊生意就要全靠李老实来打理了。 听完这话,不仅李老实,在座众人全都傻呆呆地看着凌霄。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凌小官人竟然又升官了,并且还是六品的大官。 看大家如此模样,凌霄只得端起酒水道:“好了,不多说,我们再干一碗。” 众人这才醒悟过来,甚至诚惶诚恐,这可是六品官给自己敬酒呀,感觉身子骨都酥了,于是全部一点不剩,喝得干干净净。 喝了酒,大家就又热乎起来,大声谈论关于那大辽国的事儿。有的说那辽国人就是青面獠牙的鬼;有的说那辽国人身高八尺,力大无穷,惯于冲锋打仗,为此大宋死了不少人。还有的说辽国人就是野蛮人,茹毛饮血,甚至生吃人肉…… 总之大家把那辽国说得有多可怕就有多可怕,仿佛这次凌霄跟人出使辽国危机重重,前途未卜。 对此,凌霄只是莞尔一笑。 辽国?不就是前世的东北么?貌似以前还看过那里的二人转。 嗯哼,很期待。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81【战神童贯】 既然要出使辽国,就必须要有大部队押送赠送礼品。 因此这次出使队伍中战斗力最强的就是当今天子赵佶选拔的禁军护卫队,而率领这些强人的就是凌霄曾经打过交道的虎贲小将刘锜。 作为这次的武力值代表,刘锜打扮不一般,金甲金盔,头上还插了一撮羽毛,这撮羽毛迎风飘荡,秀外慧中,让凌霄很容易就想到了鸵鸟屁股后头那撮靓丽。 作为整个出使团队的大脑和主心骨,大宋朝陕兵心目中的“战神”,童贯很明白自己的重要性,因此也就很重要地把自己放在了押解队伍的中心地带,与那些宝贝做伴,时刻被人保护着。 除此之外,就是押解辎重和医护人员了。凌霄就混迹其中。 准确地说,整个出使团队不仅仅只有凌霄一个大夫,竟然还有四名宫廷御医,另外还有从大宋民间征招来的五名名医。 凌霄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 认识的是那个灵芝堂的赵家大小姐。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混进来的,依然是一身男子打扮,女扮男装,想当花木兰?看见凌霄,她还调皮地眨了眨眼…… 另外还有一名擅长针灸的民间神医,据说叫孟神通,精神头很旺的一个老头,看见凌霄一副咬牙切齿模样。凌霄实不知自己哪里得罪了他。 作为大宋最高医官,凌霄可以说是这这帮人的头头。不过凌霄可不愿意去揽这个烂摊子。别看这些御医和名医表面上和和气气,医者父母心,实则心气高傲,谁也不鸟谁。 凌霄没工夫和这帮人耍心机斗心眼,太累。因此平时除了给那些生病的士兵把把脉开开药,就不怎么露头。一个人躲在辎重车内不是煲汤,就是熬火锅。 在离开大宋的时候,凌霄可是贡献了很多火锅秘料,现在正好拿来一一尝试。 原本这种出使队伍在吃喝方面就很难料理。毕竟不是自己家,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偏偏凌霄成了很好的厨子,凡是他煲出的汤,还是熬成的火锅,必定香飘十里。 凌霄就这样和自己的跟班阿丑一路享受美味,黑狗小黑摇头摆尾等着施舍狗骨头。又因为香飘十里,引得那高衙内那厮时不时从前面窜到后面,口口声声对凌霄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然后凑到锅前,坐了小马扎,卷袖撩发,筷不停手…… 作为护队首领,刘锜很讨厌凌霄这种不遵法纪,私自开小灶的行为。既然是一个团队,那么大家就都要同甘共苦,有什么吃什么,岂可为了口舌之欲,私自做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因此,刘锜刘小将军觉得自己有必要对凌霄这个和安大夫进行批评教育。他策马来到后面,只见后面的辎重队伍人员一个个伸长脖子,吧嗒着嘴,眼睛发出垂涎欲滴的光芒,对着一辆马车上面,望眼欲穿。 不用说,这就是那和安大夫凌霄的搭乘。 刘锜摇了摇头,医生不好好治病,却去熬什么汤锅,不知所谓! 他掀帘子上车,正准备大声呵斥凌霄休再胡闹,这里是队伍,不是酒楼,却见车内不止凌霄一人,还有一个胡子大汉正蹲在那面,拿了筷子,夹了水煮肉片往嘴里送--- 刘锜看看胡子大汉。 胡子大汉看看他,然后问:“刘骁骑有何事?” 刘锜半天才回过神来,忙拱手作揖道:“童太尉您怎么在这里?” “咳咳!”童贯貌似这时才想起自己高贵身份,捋了一把胡子上沾染的油水---这把胡子可是童太尉的最爱,谁说太监不能有胡子,这就是他男人的证明。 “刘骁骑,你不在前面好好守护,却来这里作甚?”童贯摆出官架子,威势不小。 刘锜看一眼和童贯蹲在一起,刚才同捞同煲的凌霄,不明白啊,这不对路的两人是什么时候凑一起的。 刘锜想不明白,其实很简单。 作为太监,去了势力的男人,能够满足欲望的只有两样,一种是钱财,另一种就是口舌。 恰巧童贯对于吃很讲究。 又恰巧高衙内很会巴结人,没了老爹罩着,他就要找个能罩得住自己的人。很显然,在这个团队中童贯就是老大。所以高衙内每次来凌霄这里蹭吃蹭喝时,就会预留一些,打包给童贯童大人,孝敬他老人家。 一来二去,童贯就觉得总吃别人吃剩下的打包饭太不爽,于是就找个机会,冷着脸,哼着鼻直接凑到了轿子里来。再然后……他吃了水煮肉片,吃了剁椒鱼头,吃了梅菜扣肉,吃着吃着就和凌霄建立了微妙的吃货关系。 童贯除了喜欢吃,还喜欢亲自下厨做吃的,也正是因为他有一手好厨艺,这才能让官家赵佶对他宠幸有加。很多人只知道他童贯专会逢迎拍马,又有几个知道他是“厨林高手”。 只是可惜,高手寂寞。 整个出使团队在漫漫长路上跋涉,团队厨子也就那两把刷子,不把饭菜做成刷锅水已然不错,又哪里指望和他们切磋厨艺。 可就在这时,凌霄出现了,了解凌霄的厨艺之后,童贯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同为吃货,又同为厨艺高手。 童贯十分欣赏凌霄的化腐朽为神奇,一块简简单单的猪里脊肉,就能做成辛辣爽口的水煮肉片。一个没人要的大鱼头,就能变成味道鲜美的剁椒鱼头…… 这不是一般人呀。 童贯很快就从看凌霄不对眼,变成了我欣赏你。 对于凌霄来说,他对童贯的印象并太好,甚至可以说,他之所以知道童贯这个人,主要是来源于《水浒传》,一个极其猥琐而又弱智的太监。 然而历史上的童贯,远非小说中所描绘的不堪,作为一名宦官,他创下了多项历史纪录,至今无人打破。他是历史上掌握军权最大、军功最盛、官做得最大的宦官。为了进一步实现自己的权力野心---“封王”,童贯一手导致了辽的灭亡和金的兴起。 不过真的和童贯接触以后,凌霄忽然觉得前世那些小说都是狗屁,面前的童贯就是一个身残志坚,又喜欢摆弄锅碗瓢盆,喜欢做菜的老男人。 看着一胡子油水的童贯,刘锜很尴尬地离开了。离开的时候,他分明又看见童贯童大人竟然又蹲过去捞菜…… 刘锜摇摇头,觉得这实在有些不像话,虽是武将也不能如此不成体统。 再一想,觉得自己有比要把这种情况告知端明殿大学士郑允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82【雕虫小技】 既然能够被朝廷称之为端明殿大学士,可知这个郑允中不是一般人。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这个郑允中大学士,才华方面不用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懂得吟词作赋,深受赵佶器重,认为他的诗词妩媚凄婉,很合自己胃口。 最重要的是这位郑大学士很懂得察言观色,一般清高文人不屑去做的,他都能厚下脸皮去做,一般文人不敢去做的,他更是揣摩圣意,做到极致。因此在大学士那一行列,老郑有个绰号就叫做“郑三姑”,意思是像老姑婆般不要脸,又懂得耍手段。 刘锜心思纠结地来到大学士的座驾前,寻思着该怎么打童贯童大人和凌霄的小报告。 可是还没等他央人禀报大学士,就见从大学士那边钻出来一个面面目丑陋之人;再看那人模样,正是那凌霄的跟班阿丑。 送阿丑出来的下人态度很是恭敬,只见那阿丑一副趾高气扬模样,叮嘱那下人道:“记清楚了,我家和安大夫开给大学士的方子必须要每日饮用一次,每日清洗一次,只有这样才能够药到病除。” 下人频频点头道:“定会谨记在心。” 阿丑这才挥一挥衣袖,扬长而出。 看着阿丑一副小人得志模样,刘锜实在搞不懂,那大学士为何会对凌霄这个医官如此高看。 再一想,倘若自己此时去大学士那里打童贯和凌霄两人的小报告,那岂不是白搭? 这刘锜毕竟不是蠢笨之人,当然明白这样做纯粹无用功。还是从长计议吧。 于是虎贲小将就又非常忧虑地退了回去,只是好奇,那凌霄又是怎么和郑大学士勾搭上的? …… 再说那名服侍郑大学士的贴身下人,名唤郑三儿。 刚跟了郑大学士不久,就非常幸运地被大学士挑中,一起来出使辽国。 在外人看来,这绝对是个幸运差事,跟大学士在一起不仅能培养感情,还能一路欣赏风情人物,最重要的是听说那辽国女人很是豪放,郑三儿血气方刚年龄,免不了遐思,于是就鬼使神差地跟了出来了。 出来以后他才发现,这真的是一顿美差,不过不是美好的美,而是倒霉的霉。 原来那郑大学士是有皮肤病的,他的脚掌上面生着许多顽癣,有癣必有虫,时时作痒。日间还好维持,到了夜间睡在被窝里,双脚上得到相当的温度,许多癣虫便在脚背蠕蠕活动,待到痒得不可开交,两只手同时爬搔只恨爷娘替他少生了几个指头。 其实呢,多生指头也是没用的,也不能解除当时的奇痒。这个毛病叫做足癣,文人称之为“一夜春风桃花开”,意思是手一抓就片片落白,死皮一片。 从来癣疥之疾往往忽视,然而一经沾染,受累无穷。一时救急的方法惟有用着烫水,将双脚放进去,使劲儿狠烫,烫水着肤,肌肉上自有一种形容不出的快感,不知不觉的自己会得道出“适意”两个字来。为何这样?从医学角度来讲,痒处—经水烫,可以在十二小时内控制双脚足癣的活动。但是过了规定时间,癣虫又要渐渐蠢动了。 这郑三儿也算是倒霉到家。本来跟着大学士一起出使辽国,已经够辛苦的,吃的,穿的,住的都很简陋,一路走来,日夜颠簸,想要睡一个好觉都很难。可往往到了夜晚,他正裹了被子睡眠,那郑大学士却开始唤他。不用说,足癣发作,奇痒难忍。 大学士要热水。可这深更大半夜的,又是在出使辽国的路上,不像家里那么方便。无奈,郑三儿只好惺忪眼睛,打着哈欠,去了那生灶做饭处,生火煮水。 像这样一次两次倒也罢了。可是郑大学士的足癣却活动顽强,彻底一副玩死郑三儿的模样,一夜至少三四次。郑三儿算是被折腾惨了,每日顶着一双熊猫眼,骑在马上都能睡着。 就这样,郑三儿在郑大学士的折腾下,欲仙欲死。一日半夜煮水时,遇到了凌霄的跟班阿丑。阿丑心眼好,看他这么凄惨,就忍不住说,我家凌大人医术高超,说不定能够医治你家学士的顽癣。 郑三儿就像溺水的人抓到救命稻草,也不管是真是假,就急忙在大学面前吹风,说那凌霄凌医师艺术多么高超多么厉害,多少人遇到他都能药到病除。 大学士郑允和半信半疑,要知道他这双臭脚已经诊治过多次,连那些有名的朝廷御医都束手无策,这个岁数不大,靠着一些功绩上位的和安大夫又有什么能耐。 不过急病乱投医,大学士幻想也许自己这老顽癣真的有救,就勉为其难,用很客气的态度邀请凌霄来给自己看病。倘若放在平时,以大学士清流身份,对凌霄这种人绝对不屑一顾。 凌霄倒没什么。反正闲得无聊,于是就来看了看,最后得出结论,此乃中医所称的“臭田螺”,如《医宗金鉴》外科心法有云:“臭田螺疮最缠绵,脚、丫瘙痒起白斑,搓破皮烂腥水臭……” 得知了病因以后,凌霄就直接给这位大学士开了医治足癣的方药。有饮用的,还有浸泡的。 饮用的乃大蒜60克、老姜30克、陈皮30克、小豆60克、鲫鱼1尾。鲫鱼洗净,和上药共入锅中,加适量的水煮熟后食用。脚气病与脾、胃有密切关系,恢复脾胃的功能即能消除水肿。小豆和鲫鱼都有消除水肿的功能,陈皮起辅助作用。 浸泡的乃黄柏、生地榆等量煎水洗泡,每天1次。 大学士得了这方子,当晚就实践起来,先是让郑三儿熬了汤药一饮而尽,然后就舒舒服服地拿了一本《中庸》睡了过去。 半夜足癣再次发作,他就又想起凌霄的浸泡之法,据说一泡见效。于是就起身传唤郑三儿赶快把泡脚水准备好。 那郑三儿长了心眼,实际上把那泡脚水早备好,闻声,就端了出来。 大学士架子十足要郑三儿端着脚盆到床边伺候,直到那双脚浸泡在药水中,竟然一怔,随即说不出的舒爽,连连不绝的唤着“适意适意,”大学士腹有诗书,一壁唤“适意”,一壁还要咬文嚼字的说道:“熊掌吾所欲也,此水亦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熊掌而取此水者也……” 那郑三儿原本还提心吊胆,怕这药方子无效,没想到大学士泡了以后这般舒爽,这才把心放下。不过让他更没想到的是,大学士泡了脚以后,竟然一夜未曾再唤他,总算让他睡了一个好觉。 不用说,一定是凌医师的那方子凑效了。 一时间,郑三儿简直把凌霄当成了救命恩人。 郑大学士呢,最有感触,当即,凌霄神医之名算是在出使团队中传播开来。即使以前那些不怎么服气凌霄的御医也不禁愕然,要知道,大学士这足癣他们可是诊治过的,结果都是无功而返,可是现在…… 唯有那民间征招来的“名医”孟神通,对此嗤之以鼻,言道:“雕虫小技尔!”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84【靖边寺,聂小倩】 这次出使辽国,大宋禁军精锐尽出,“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四军为上军,习称为“上四军”。 这隶属精锐的“上四军”,再加上押解辎重等人,人数众多,黑压压差不多四千来人。此时狂奔而来,卷起沙尘千里,远远望去犹如一条灰色巨龙,颇为壮观。 很快,大军就到了那屹立在雁门关关口的“杨将军祠。” 放眼看去,杨将军祠虽然雄伟异常,却破败不堪,祠堂内,杨老令公的彩塑凛然地静坐在祠内。 童贯下马,深深唏嘘一声。 后面跟随着的大部队也纷纷下马。 原本在车内享福的凌霄,也不得不带着阿丑从车上下来,黑狗小黑极不情愿地用舌头舔了一下盆子里的冰块,这才抖擞精神从车上跳下来,看到那炙热的太阳,又忙钻到凌霄脚下,呜呜地叫着。 再看那童贯,扶正头盔,整理衣冠,这才迈步走进杨将军祠,身后郑大学士,以及“虎贲小将”刘锜等,也忙紧随步伐,步入祠内。 祠堂太小,其余人只好这靖边寺之所以建造,就是为了镇压边关数十万宋辽冤魂。 当年大宋和辽国不断在雁门关开战,使得白骨遍地,伏尸千里。很多冤死的士兵无家可归,就变成了孤魂野鬼,游荡在这雁门关周围。 直到重新修葺这座靖边寺,以此来祭奠战国时期的赵国名将赵牧。赵牧乃统领千军万马的大将,自可以收纳这些孤魂野鬼--- 但如今靖边寺年久失修,又从祭祀赵牧,变成了祭奠佛祖,因此那些孤魂野鬼又开始游荡起来,尤其寺后那条小河,就是鬼怪经常出没的地方。听人说,常常有人在此地被恶鬼害死,并且七孔流血,死状极惨。 大宋这些人都是怕鬼的,听了这故事以后,就不敢深夜在这河边逗留。 对于凌霄来说,却觉得好笑。 这里又不是“兰若寺”,难道还会有聂小倩?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85【奇遇】 凌霄不信鬼神,当然也就不畏惧那条小河了。 相反,他向来喜欢洁净,炎热天气晚上泡个澡最是舒服不过。 于是到了半夜,凌霄就带了小黑,一人一狗逛荡到了靖边寺后面的小河边。 边塞气候多变。 白天时候,天气炎热异常,如今大半夜却又起了一阵凉意。 凌霄掬把水泼在脸上,感觉那水的温度正好,看看四周无人,于是就脱光了衣服,赤条条地跳进了水里。 身体入水,只觉微微温热,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爽感。相比白天河水被太阳晒得发热,晚上热度还没散去,反倒成了很好的泡澡地方。 凌霄舒服得忍不住伸了一个懒腰,黑狗小黑在岸上用前爪试着河水,疑神疑鬼。 凌霄忍不住泼水过去,小黑嗷地叫了一声,躲避不及,身上被水泼到,于是就一阵猛抖皮毛,像是受了委屈的孩子,用黑溜溜的眼珠瞅着凌霄。 凌霄笑骂一声,不再理它,径自舒服地平躺在河面上,随着河水起伏。 放眼看去,是无限湛蓝的星空,没有月亮,那些星星就成了独霸天空的精灵,一个个调皮地冲他眨着眼睛。 从未见过这样湛蓝的夜,凌霄有些痴了。 忽然,感觉脸庞痒痒的,一看,却是一些摇摆着身姿的水草,在朝他招手微笑。 于是凌霄就斜躺在那些墨绿色的水草上面,在它们的浮力作用下,竟然沉不下去。 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岸边又传来小黑汪汪的叫声,也不知道它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事物。 凌霄懒得搭理这只怕水的狗。 狗和人一样,有勇士,也有孬种。 很可惜,小黑成了怕水的孬种狗。 小黑叫了好久,这才停歇。 凌霄不闻岸上还有什么声音,猜测它或许已经回去了。伤心遇到委屈的时候,这只孬狗就会去找阿丑,然后猛舔阿丑的手背和脚背,做出一副小可怜模样,再然后阿丑就会心疼地喂它骨头或者馍馍…… 凌霄吸了一口气,有时候狗和人一样,都需要找安慰---将头埋在了水里面。 整个人沉浸在温热的河水中,凌霄忽然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仿佛自己一下子沉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又仿佛与外面的世界彻底隔绝。 这里只有水,只有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沉在水中的凌霄终于憋不住气了,猛地探出头来,粗粗地喘气几声。 正当他准备划动河水,朝那岸边游过去的时候,突然,发现岸边走来一个长发女子。 凌霄大骇,心说,难道这里真的有鬼?要不怎么会大半夜出没在这里? 稳定心神,再看将过去。 再看那鬼一样的长发女子站在岸边,望着河水,再望望身后,貌似有些犹豫--- 她在干什么? 凌霄看去,很快就明白过来,那女鬼竟然在宽衣解带…… 难道她要洗澡? 凌霄讶然,再定睛一看那女子身形,凌霄哭笑不得,认出她是谁了---不是那女扮男装的赵若兰还会是谁。 再稍微一寻思,就更明白了。 估计这赵若兰想要洗澡,又怕被人看见,于是就偷摸着大半夜过来,却把自己吓了一跳。 想清楚这一点,凌霄就更不敢吭声,只怕惊住了对方,只好隐好身子,双手轻微划动,朝着水草茂盛处藏去。 赵若兰哪里晓得这河中有人。 这段时间也算是为难她了,一个女孩子家藏身在这帮男人中间,简直把她折腾够呛。 尤其生性喜欢干净,在家几乎每天都沐浴更衣,在这里却……想要干干净净洗一个澡比登天还难。 这不,好不容易逮住机会,都说这河边半夜有鬼,不敢过来,她虽然心中胆怯,为了把身子洗净,算是豁出去了。 提心吊胆脱掉自己的衣服,留出一个凹凸有致的完美身材来。双峰突兀,蛮腰一握,蛮腰后面勾勒出来的臀儿犹如诱人的水蜜桃…… 赵若兰脱掉衣服后,并未直接下水,而是自顾自怜地看了看自己完美的身材,也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轻啐一口,这才迈腿伸足,入水。 她的感觉和凌霄差不多少,也是惊喜这水温之可人。再也忍耐不住,她朝河水里面走去,心喜时,更忍不住用手掬水湿发,泼洒戏耍。 晶莹剔透的水珠儿在她洁白无瑕的身子上滚动,星星似乎也羞于看她那诱人的美态,偷偷地藏进了云层。 凌霄看着眼前美人,眼神中没有丝毫的亵渎。 对于女人来说,一般裸-露的有两种美,妩媚性感的美,另外一种就是体态的美。 凌霄所欣赏的恰恰是那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体态的美。 凌霄不是正人君子,也不是屁股正,三观正的圣人,他只是一个人,一个普通的男人,前世也没少花天酒地,风花雪月,可是此时此刻,夜阑风静,在这潺潺河水中站立的美人,却给了他一种无法诉说的美感。 …… 不过很快,凌霄就从遐思中回过神来,只因那赵若兰竟然慢悠悠地朝他这个方向游来。 怎会这样? 凌霄有些纳闷,不敢肆意乱动,只好屏住呼吸,悄悄地隐藏在水草之中,只希望赵若兰发现不了。 赵若兰划动双臂,像一条光滑的美人鱼,游到了河水中央。她之所以要游到这里,也是怕河边不安全,会有人出现。河中央有水草做掩护会好上许多,至少能给她一些安全感。 哗啦,哗啦! 水声越来越近,凌霄甚至可以清楚地看清赵若兰那娇艳的容颜。 无奈,他只好将头悄悄埋进水里,只希望这丫头会赶快从身边过去。 如果说刚才在水中屏住呼吸是一件很享受的事儿,那么现在,享受就变成了磨难。 凌霄用手按在自己的脉搏上,尽量让自己的心跳变得平稳,甚至缓慢,作为医生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憋气时间更长。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凌霄已经不太能控制自己的心跳了。 突然,水波袭来,他埋在水底,眼前却出现一个身影,而自己的脸面恰好对着那人最为羞人之处…… 凌霄立马捂住了嘴,生怕自己发出半点声音。 赵若兰很喜欢这片水草之地,觉得那水草就像是一只只小手,挠得她身子痒痒的。 忍不住,她轻轻地哼起了歌,那是她最熟悉也最会唱的一首歌儿。 可就在她唱到最婉转处,忽然--- 水花四溅。 她忍不住一声惊叫,就见眼前冒出一个人来。 …… 凌霄呆在水里实在是憋不住了。 他算是明白了那些俗称的蛙人是多么牛逼,能在水里呆足十几分钟,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凌霄甩头冒出,耳边就听见赵若兰惊叫声,忙伸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眼前情势十分的有趣。 一个瞪大眼睛,想要叫喊却发不出声音。 一个不断用眼神示意,捂住对方的嘴,生怕发出响动。 还好,很快赵若兰就认出了眼前从水里冒出的不是鬼,而是凌霄。 见凌霄慌里慌张用个眼神朝自己示意,嘴里还小声警告:“不要叫,会有人来的。” 赵若兰再也忍不住,一口咬在凌霄捂着的手上。 凌霄疼得呲牙咧嘴,却不敢大声叫出,那种感觉,坏透了。再看自己的手,被咬的不轻,都出血痕了,看起来这丫头够毒的。 “哼,现在你知道叫不出的难受了吧!”赵若兰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过很快,她就发现一个很羞人的问题,自己是光着身子的! 自己岂不被凌霄全看完了? “啊”地一声,赵若兰急忙用手捂住了胸部。 凌霄无语,现在才捂,刚才干什么去了? 凌霄正要回避过去,却突然愣住了,眼睛死死地看着赵若兰。 赵若兰羞涩难当,自己可是未出门的黄花大闺女,冰清玉洁不说,甚至连手臂都没被男子看过,此刻这个可恶的凌霄竟然还看得“入神”了。 她刚要开口呵斥,却见凌霄神色凝重地说,“不要动!千万不要动!” 什么意思?不动让你看吗?大坏蛋!赵若兰心中骂道,伸手就要打过去。 凌霄却直接握住了她的手,然后将她整个人揽入怀里,说道:“不要动!”神色凝重。 肌肤相亲,还是如此坦对,赵若兰整个人都要酥软了,幸亏她意志力坚强,才没让自己瘫软在凌霄怀中,此时她也发觉事情有异,因为凌霄瞪大的眼睛中充满诡异--- 好不容易让自己稳定住心神,赵若兰朝凌霄看去的地方望去,然后也惊骇地瞪大了眼睛…… 只见在她左侧水草上面,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条模样狰狞可怖的金色小蛇。 那条小蛇身子细长,脑袋上有一颗鸡冠似得的红色肉瘤,仿佛是一顶火红色的皇冠,戴在自己的头上。 金色小蛇蜷伏在水草上面,不仔细看,犹如青色的水草上面镶了一道靓丽的金边。 此刻小金蛇一双碎金色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赵若兰和凌霄,发出“咕咕”古怪的声音。 见此情景,赵若兰整个人霎时冰凉,心道,天啊,这是什么怪物?!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87【飞雪】 天空是火红的颜色,云很低,没有风。 远处是沙漠,附近有水草。 不见房舍,没有人烟。 黄昏时分。 几株一人多高的石柱子散置在眼前,象是久历沙场的一行勇士。长久以来,它们挺受着来自大漠的“焚风”侵蚀,石面上形成蜂窝一般的一片斑痕,人儿斜倚其上,赖以舒展着整日价四下奔腾的疲倦身躯。 来自大宋的出使团队就这样蜿蜒地穿行在这大辽广袤的国境中。 炎热的天气,毒辣辣的太阳,让原本气势如虹的大部队,再次变得萎靡不振。 童贯端坐在马背上,喝了一口皮囊里面的清水,火热的喉咙这才稍微滋润一点点。 马车内,郑大学士无奈地解开衣襟,露出自己排骨般的胸脯,拿着一本《孟子》卖力地呼扇着,想要汲取一点凉风。 虎贲小将刘锜依旧金盔金甲,汗流浃背,坚毅的脸上露出对炎热绝对不屈服的表情。 后面迤逦的大宋禁军团队,还有负责辎重的车夫们一个个都喘着热气,仿佛要被这烈阳烤死一般。 凌霄也躲在马车中,那些可以制冰的硝石已经用光,现在的他也必须要忍受这酷热的折磨。 一声嘹亮的马嘶! 又一声嘹亮的马嘶! 无数的马嘶声突然在出使团队前面响起。然后就见前面沙尘滚滚,犹如风暴席卷过来。 “全体戒备!”童贯心神一凝,挥手下达命令。 自从大部队从大宋境内开拔以来,基本上没遇到什么大的问题,那些小盗贼,马贼之流,根本就不敢和这样的大部队做对,即使眼馋这些贡品,也无可奈何。 可现在这里是大辽国。 辽人就是契丹人,生性残忍,凶暴好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在乎你有多少人,他们只在乎你押解的有什么宝贝。 忽地,又是一声马鸣。 马鸣听来别具一种肃杀的意味。 很快,就见前面出现一支庞大的骑兵。 上千战马在前面嘶吼,杂乱的蹄声,蒸腾着弥空而起的漫天黄尘,象是一幢百丈高大的黄色透明罩子,笼罩在半天之上,引起了一天的乌鸦,在那里低飞盘旋不去。 包括童贯在内,所有人全都抽出了兵器,心神紧张地戒备起来。 辽人! 看他们战马模样,果然是辽国骑兵。 难道说他们准备打劫? 还是没看见出使团队的旗号? 不过很快,他们就看出前面马队有异--- 因为那队大辽骑兵突然形成一个包围姿势,围住了一匹马,一匹雪白的,犹如飞雪般的白马。 虽被围着,却傲然无惧。 “它”驻立在一块高出的石头上,昂着首,怒睁着那一双玛瑙也似的红眼睛,在同侪之中,它就是那么的杰出!那么不落凡俗,俨然是王者的风范。 “王”永远是孤独的。 辽国骑兵中的一个锦衣汉子死死地盯着这匹白马。 他注意它已经很久了。 可以说今天他带领千军过来,为的就是捉到它。 作为大辽国最勇猛的勇士,只有他耶律野火才配占有这匹宝马。 在整个下午,他带领骑兵追逐了它近千里,使得它只喝过一次水,吃过一次草,大多的时间,它都是在奔逃。 它清高,它骄傲! 清高是因为它不落凡俗! 骄傲是因为它是马中之王。 可是此时,它只能作为一个逃跑的马王,被耶律野火追赶。 …… 西边的老日头已渐渐的垂落下来,橘红色的光华,在远处原本鹅黄色的漠地上,洒上了一抹鲜红,在附近的水草地上渲染出一片五彩斑斓的奇光异彩。 起了云,也起了风。 耶律野火也看见了前面大宋的马队,他没有去过多关注,在他看来,这里是大辽国,没人敢主动挑衅他的骑兵。 他只关注那匹白马,那匹马王。 耶律野火吹了一声口哨,骑兵耸动着,再次缩小包围圈,朝着马王靠拢。 白马抖着身上的鬃毛,嘶叫了一声,扒开四蹄,围绕着围拢的骑兵转了几个圈子,站在最前面。 真是好样儿的!窄面、长颈、阔肩、平背,那双红光晶莹的玛瑙眼珠,和额前披散着四五寸长的一层马鬃,无异说明了它“马王”的身份。 飞雪,这就是它的名字! 耶律野火从自己的战马上下来,徐徐的走到了前面。 因为他知道自己所骑着的马根本就不敢靠近那匹飞雪,唯有自己亲自下地动手,才可能捉得到它。 耶律野火抖了一下身上的衣衫,右手紧抓着绳套圈,左手的驯马鞭,象蛇也似的缠在他的腕臂上。 风声飕飕,四野萧然。 对面,大宋团队所有人看着这奇妙的捉马一幕。 …… 就在飞雪第二次的长鸣声里,它动了。 飞雪扬蹄狂奔。大辽骑兵再次围堵,顷刻间黄尘万丈,山摇地动,真有石破天惊之势! 耶律野火趁机腾身而出,迎面狂奔而来的飞雪,乍见此情,陡地人立前蹄,发出了稀聿聿的一声长嘶。 就在耶律野火的套绳尚未掷出的一瞬间,后蹄着劲,用力一弹,足足跃起了一丈五六,已落身巨石,倏地向附近石柱林内穿去。 耶律野火发出了向对方示威的一声长笑。他太了解它了!就是这一手,他似乎也早在算中。 一声口哨,大辽骑兵闻声而动,已经将石林之口封死。 就在这一刹那间,飞雪再次转身,从石林中跃起,耶律野火早已待机而动。 马身人影交错的一刹那,耶律野火手上的绳套已经掷出,不偏不倚的正好套在了马首。飞雪厉嘶一声,落下的身子是那般的疾烈,似是澎湃的浪花,频频的起伏着。 耶律野火紧扣着手里的绳索,死也不肯松手,他显然是具有惊人的臂力,否则万难控制飞雪雷霆万钧的起落势子。 就这样他两臂交替着,渐次的向着马身接近。 白马怒到了极点,霍地张唇咬住了系在颈上的绳索,在一个凌厉的翻仰势子里,耶律野火整个身子蓦地腾空摔起,噗通!倒落尘埃。 在飞雪凌厉的齿锋下,那根紧系在它颈项上的绳索顿时一折为二,断成两截。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88【双雄】 周围众人,包括那辽国骑兵和大宋禁军,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谁也没想到这匹马竟然如此犀暴烈。 就在耶律野火诧异刹那,只见马王“飞雪”身子平跃而出,箭矢般的向着骑兵缺口突围。 到底人总是人!人比马聪明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在这个逻辑之下,即使是这匹马中神骏,亦不例外。 因此就在它前蹄方一踏下的瞬间,已受制于预先伏设的“井”字形绊马绳索。 飞雪的冲势太猛了,足足跌出了丈许以外。 这一下摔得不轻! 当它滚翻的身子方自跃起的同时,耶律野火已窜出如电,爆喝一声,只一闪,已落在了飞雪的背项之上。 飞雪一声嘶叫。 暴躁地跳腾着。 耶律野火不敢放松,身子甫一落下的同时,两只手一前一后,已分抓住飞雪的前鬃后尾。 一种极其悲愤的嘶鸣声,发自飞雪的嘴里,它开始展开了狂暴不羁的野性,暴躁的跳动不已。 耶律野火不愧是擒马的高手,观其擒马的决窍,乃在一个“贴”字,只要容他身子坐在马背上,再烈的怒马也休想把他掀下来。 尤其难能的是,他仍然保持着从容姿态,一任胯下烈马颠动得如何猛烈,他始终保持着刚才上马的姿态,一手抓着马鬃,一手抓着马尾。 沙地里卷起了片片黄尘,飞雪抱定了绝不妥协的态度,凭着它天生的倔强性情,绝不甘心受制于人。 只是它的对手太强了,强在它虽然展出浑身的解数,依然不能把他由背上蹶下来。 怒嘶,狂啸,暴跳,滚翻! 背上的那个人,只是适度的掉换着他坐在马背上的姿态,一待马身直立时,他仍然保持着原来的坐姿。 人马由跳动的颠踣战,进入到第二阶段的旋转战,卷起的黄沙,象螺旋般的打转而去。 那匹牲口旋转的身子,有如旋风般的疾烈,人不服马,马不服人,刹那间纠缠一团,但只见灰黑二色,在地面上陀螺般的旋转着,疾烈时只辨其色,不见人马。 当真是动人心魄的一幕! 足足有半盏茶的时间之久,马势才渐渐趋于缓慢。 突然间,人马静止了下来。 那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刹那。 紧接着这匹飞雪发出了清脆的一声长嘶,箭矢也似的窜了出去。人马展开了第三阶层的拼搏,也是这匹马中之王最后的一招杀手锏---撞击石柱。 人马俱亡! 耶律野火大惊,眼看那石柱就在眼前,自己和马就要一起撞击上去。 耶律野火暗骂一声,他身份尊贵,可不会为了一匹马而冒这么大的风险。 但是--- 他实在太爱这匹马了。 一咬牙,耶律野火骑在马背上,巍然不动。 死就死,谁怕谁! 他对马说。 可令人惊讶的是,飞雪在撞击上石柱那一刻,竟然诡异地折了一个弯儿,朝着大辽骑兵唯一的空隙---大宋使团那边奔去。 所有人都傻了眼,谁也没想到这匹马会这么狡猾,更没想到耶律野火敢这样做,为了一匹马竟然连命都不要了。 再看飞雪,一人一马,极速狂奔。 象狂风里的一片云,象脱弦的一支箭!一颗流星,一道闪电! 总之,那是你生平从未曾领受过的一种速度。 迎面的狂风,把耶律野火的长发箭般利落的甩在了脑后,他不得不把身子伏下来,以减少迎面的阻力。他的两只腿紧紧的夹在马腹上,上躯前倾,前胸与马颈几乎贴在了一起。 那是惊天动地的一阵奔驰。 马速快到极点时,仿佛凌云直起,天地万物,都是一色的朦胧。黄沙,水草,原野交织成一片混沌的颜色,人性早已丧失,突起的是发自血液里奔流欲出的野性,野性的冲击! 没天、没地、没有你、没有我、没有动、没有静,只是奔驰,忘命般的奔驰。 大地日落后日出。原野罩笼着一片雾色,日出前的一刹那,景色是那般出奇的美! 兀鹰在清朗的天空里盘旋着,走路鸟在沙堆上展示着羽翼,几株仙人掌,滋润着晶莹的露珠,远处传来牧羊人的螺笳声。 在一片晨光霭色里,一骑人马渐渐的走近过来。 飞雪全身为汗所湿润,看上去油般的滑亮,它似乎已失去了昨日的神骏,不再是那般的自负不可理喻了。它背上的耶律野火,也显得疲惫不堪,那么无神,深深垂着头,两只手松弛的支在马背上。无论如何,这大辽草原万金难找的马王“飞雪”已经属于他所有了。 在绵亘的阴山碧影里,红日露出了一半,晨光遭到了日光的介入,顿时显得生气蓬勃,五彩缤纷。 疲倦的人由失意的马背上徐徐翻身而下,眸子里交织着难以诉说的情感,他打量着它,轻轻攀抚着它的颈项。 他用一块洁白的绸巾,小心为它揩着身上的汗。 不远处,对峙着的大宋使团和大辽国骑兵,看见他出现,终于松了一口气。 耶律野火心情似乎很高兴,降服了难得一见的马王飞雪,让他心情真的很不错,所以他没有摆架子,而是非常主动地走上前,直接询问那大宋团队--- 那被询问之人不敢造次,直接把大宋出使辽国的事儿说了,然后说领队的是童贯童太尉,还有端明殿郑大学士。 耶律野火听到童贯的名字时,还算尊重,毕竟人的名树的影,童贯在大辽陕军号称“战神”,数次与西夏交锋,甚至和大辽国也有过交手,从军人角度来说,这个太监很厉害,是个人物。 至于那个什么端明殿大学士,耶律野火就嗤之以鼻了。他一向看不起这种文人,更因此在辽国与这种文臣不和。 在耶律野火看来,现在的大辽国主天祚帝已经没了契丹人的雄心壮志,只喜欢那宋人的诗词歌赋,甚至连皇宫排场也仿照宋人模样,这些都是那些文人惹出来的贻害。 …… 大宋团队内,童贯不得不站出来。 看见耶律野火,童贯就知道此人不简单。据闻此人不单单在军事上很有本领,治兵带兵很有一套,在政治上也颇有见地,只是可惜那天祚帝耶律延禧不怎么喜欢此人,不为重用。 此时,大宋朝威名最为显赫的“战神”,和大辽国军中最为耀眼的“将星”,面对面,站在了一起。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089【初临上京】 大辽国乃是中国历史上由契丹族在中国北方地区建立的封建王朝。 公元916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统一契丹各部称汗,国号“契丹“,定都临潢府(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南波罗城)。公元947年,辽太宗率军南下中原,攻灭五代后晋,改国号为“辽“,1066年改为“大辽“。 如今的辽国国都,堪称盛世之地,不管是西来的西域人,还是南来的汉人,还混居着西夏人和女真人,可以说五胡杂居。 大辽国近百年来,深受宋朝文化影响,如今野蛮的马上民族,倒也变成了文质彬彬的圣朝。 作为大辽皇帝,耶律延禧甚至用非常隆重的方式来欢迎大宋使团。 尤其在到达大辽都城门口时,一直呆在马车中训练小金的凌霄也被外面热闹的声响惊动了。 他掀开车帘,映入眼中的就是那大辽人欢呼的模样,黑压压的看不到头。 看着这些无论穿着打扮基本和宋人无疑的辽人,凌霄终于明白他们日后为何会被灭掉了。 没了爪牙,学会了衣冠之举的野兽,最终会被真的野兽所击败。 作为大宋使团的童贯高高地端坐在马上,他微笑着面对大辽人民的欢呼,实则在观察这些辽人的精气神。 好的战士都是那种距离老远就能感受到杀气的士兵,显然,眼前这些辽人已经没了契丹人那种野性和血性,有的只是华贵衣冠,以及喜悦的呐喊,仿佛在他们眼中欢迎的不是宋人,而是凯旋的英雄。 童贯那原本担忧的心放下了,这就是曾经猛如虎的契丹民族乎?彼饮马东陲,烽火西域的日子指日可待。 童贯心中荡漾起难以名状的雄心壮志。 …… 骁骑校尉刘琦也看到了这些欢呼自己的大辽人,她看到的又不一样,在这些和谐的画面后面,是那些依旧穿着兽皮,头上梳理着辫子,甚至剃成阴阳头的契丹人。 也许很多契丹人已经被大宋文化同化,但还有那么一些契丹人依旧是野兽。再看前面童太尉那傲人表情,刘琦不禁担忧起来,想起出塞前老将军种师道交代自己的那几句话,心中更是像压了石头般沉甸甸的。 …… 作为引路的大辽名将耶律野火对于眼前视若无睹。 不用说,大辽人这种恬不知耻的欢呼又是自家那皇帝陛下弄出来的把戏。 盛世吗? 这就是盛世? 盛世是用一刀一血拼杀出来的,不是靠着眼前嘴皮子喊出来的。 耶律野火目光冷峻,心如坚冰。 …… 大宋出使团队四千多人在辽人的欢呼声中进入了大辽都城。 作为出使团队的首领,童贯,端明殿郑大学士,以及刘琦等人分别随着耶律野火觐见大辽国国主耶律延禧。 凌霄等一般品阶较低的,就只能够在宫殿外面候着。 古代礼仪非常繁琐。 像这种觐见是初来之后的首见。过后,大宋众人还要沐浴更衣,再次觐见大辽国主,这叫次见。然后大辽国主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宴。亦或者,直接把人放入使馆,不再理会。倘若设宴款待,就是三次觐见。每次的套路都不一样。 差不多过了一个时辰,童贯等人这才出来。风尘仆仆的模样,宣布,去使馆歇息。 …… 沐浴更衣。 凌霄总算在木桶内泡了一个澡。 浑身泥渍,还有酸臭全都一扫而空。 凌霄甚至想,这会儿那赵若兰该不会也和自己一样泡在浴桶里。 美人出浴,端是美丽。 黑狗小黑伸着爪子逗弄着装着小金的酒葫芦。对葫芦中的这小小蛇,它充满了畏惧。可是在畏惧中又充满了好奇,以至于它不断地吠叫着,似乎在宣告自己是多么强大,多么不怕对方。 凌霄捧了水泼洒在小黑身上,一直都不爱洗澡的小黑哀怨地发出唔叫。 酒葫芦在地上滚动了一下,吓了小黑一大跳。 凌霄伸手将葫芦抄起,拔出塞子,然后就见小金蛇乖巧地从葫芦中爬出来,缠绕到凌霄的手腕上。凌霄逗弄着它,和它说着话。 小黑吃醋了。就又叫了开来。 小金蛇故意在凌霄手臂上游来游去,一幅撒娇模样,摆动着小尾巴,荡漾起浴桶中的水纹。 小黑叫声更大了。 敲门声响起。 阿丑在外面说:“凌霄,好了没有,我们出去走走吧!” 来到辽国以后,阿丑就急不可耐,想要四处转转看看这个宋人口中恶魔般的国家。 所以在休息以后,他就迅速洗刷一个澡,迫不及待地赶来找凌霄一起转悠。 凌霄应了一声,这才起身擦拭身子,穿衣服。 小金蛇就依附在他的脖子上,宛若一条细细的金项链。 直到凌霄穿戴完毕,敲了敲葫芦,小金蛇这才有些依依不舍地重新钻进葫芦里。凌霄顺手在里面丢了一粒药丸,那是他炮制的丹药,可以帮助小金蛇更好地成长。 门开了。 阿丑正等着凌霄,小黑跑出来在阿丑胯下钻来钻去。 凌霄招呼阿丑道:“走吧,出去转转,但要小心,毕竟这不是咱大宋,万一出了事儿可能会有大麻烦。” 阿丑说声知道,他只是好奇这些契丹人是怎么过活的,并没有招惹是非的意思。再说了,就算他阿丑胆子再大,也不敢在这大辽国乱来。 …… 辽国的城市十分繁荣,酒肆,勾栏,以及做买卖的商铺一样不少。 街道上人来人往,穿戴也都阔绰,可见这里的人都很富裕,相比来时辽国那些偏僻地方,衣不蔽体,茹毛饮血的族群,这契丹人也真的分化了。 抱着看热闹的心思,凌霄和阿丑在辽国都城上京好好地游览了一番。 据凌霄所知,辽国实行五京制,五京中上京临潢府为正式首都,其余四京为陪都。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南京析津府(今北京),上京临潢府(首都,今内蒙巴林左旗林东镇南郊)、中京大定府(今内蒙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市)。 而上京是辽国的真正大本营,无论是驻扎军队,还是经济政治都要比其它四京强上许多。 不过上京地方实在太大,两人转悠半天,这才走了不过几个街道,几个集市。 凌霄感觉有些口渴,正要招呼阿丑一块儿去酒肆饮些茶水,这时身后传来一些异声,在集市吵闹声以外,他听见了一些串铃的声音,乍听时很象走方郎中手里的那玩意儿,其实却是扣结在牲口颔颈上的响铃。原先只不过是很模糊的一种声音的意识,不过转瞬的当儿,那种声音已变得十分清楚,显著而错综。所谓“错综”那是因为听见了别种的声音——蹄声。 并且是纵马狂奔的马蹄声。在这样人流熙攘的闹市,有人如此,也不怕伤人。凌霄禁不住循声望去,一看,吃了一惊。老实说,在这闹市,这么大规模的马阵是很少见的。一共来了多少匹马,一时还弄不清楚,不过第一批八匹坐马,却已经清楚在目。八匹大概同属于一个颜色——黄色的骏马,并成一横列,以同样快的速度,践踏着被掀翻的水果,枣儿,风驰电掣般的疾快,刹那间已临近前。如非是八匹马的颈项上,都拴着一串醒目银铃,单单只凭蹄声,那是不易听出来的。此刻,那些串铃声非但清楚在耳,甚至于已有些震耳了。月光之下,八匹同色的骏马上,各自端坐着一个十分魁梧的汉子。八名汉子,看起来几乎是同样的高矮,也是同样的姿态,同样的衣着。每人一袭缎子的箭祆,那是大辽国勇士常见的衣服式样,前大襟一角拉下来,露出祆里子,老大的一块皮裘。八个人脸上也都扎着同样色泽的一根丝绦,在他们每人坐鞍之前,各悬着一口细长微微弯曲的长刀,刀的式样,甚至悬挂的地方也完全一致。在凌霄惊奇的注视之下,这一拨八匹健马,已自眼前风驰而过。那是很雄迈,整齐壮观的一列马步。如其说马步的划一令人惊讶,不如说马上人的精神划一更令人惊异。八个人不如说八“尊”人来得恰当,因为这些人看上去简直就象木头雕刻出来的一样刻板,八双锋利的眸子,只注意着前方。 如此闹市,如此怪异的八人。 就在凌霄无限惊异的眼光尚未离开这八骑人马背影的一刹那,他耳中却又听见了第二拨马蹄的声音。第二拨是四骑人马,马色大概是枣红色的,马上人的衣质,同样属于缎质,只是色泽较浅,每人头上多了一顶同样色泽的风帽,帽后飘着长长的两根帽翎,日光下十分潇洒。这四匹马同先前的八匹马一样,风驰电掣的由凌霄面前奔驰而过,给与凌霄的感觉,只是惊鸿一瞥,除了惊奇以外,什么都来不及思索。然而当他再回过头来时,情形就更不一样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面前又出现了两匹马,和一辆闪烁着金漆光泽的彩车。两骑人马,连同着这辆双辕二马的金漆座车,就在凌霄回过身来的一刹那,已近眼前。首先映在他眼前的是马上一双神秘男女,男女二人,各人跨骑在一匹雪白的骏马之上。这两个人可不似先前那两拨人马那般的刻板,也许是他们身负的使命远较前行各人为重,或是身分不同。总之,就在他二人方一发觉到眼前凌霄这个人时,两个人情不自禁的同时扣勒住马缰。两匹奔弛正疾的坐马,陡地收蹄,就地里打了个圈子,牲口不住的打着响鼻,马上男女四只明锐的眸子,已经目不交睫的盯在了他的身上。 原因很简单,凌霄挡住了他们的路。 再看四周其他契丹人,不知何时早已躲避一边。就连阿丑也躲到了酒肆里面,唯有凌霄因为好奇和惊异,晚了一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新书《重生之奔腾年代》,请大家支持,谢谢! 新书《重生之奔腾年代》,请大家支持,谢谢! 牛仔裤、交谊舞、录像厅和租书店,这是个奔腾的年代,更是个改革开放枭雄辈出的年代;功利、狂躁、偏狭、荒谬混合在一起,使那个时代铸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不断突破禁区的大时代。而陈天朗就在这样的时代重生了,未来他会变成引领时代的枭雄,还是成为大时代洪流中一粒不起眼的沙子……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