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末世当商人》 正文 第1章 小当铺的小掌柜 八月份,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绿化带中的植物无力的耷拉着叶子,知了躲在树上无力的嘶鸣,几只土狗趴在树荫下,吐着舌头喘着气,似乎在埋怨这热死狗的夏天为啥还不过去。 “下面为您播报最新的天气情况。本月将迎来新一轮的高温天气,最高气温预计可达45c,请各位市民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看着电视机中主持人的播报,宋明无力得趴在了桌上。“这鬼天气,什么时候才能是个头啊。这么热的天,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可店还必须得开着,命苦啊。”宋明一边埋怨着,一边从柜台上爬起来,整理起了自己的小店铺。 这是一间小当铺,也是宋明的父母留给他的唯一财产。宋明的父母在他5岁那年,因为一场车祸不幸离世,留下了宋明和这间小当铺。那时的宋明还不能理解死亡的含义,只知道父母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为此,宋明当初可是哭了很久很久,认为父母心狠,不要自己了。当他懂事之后才明白,原来他和他的父母早已阴阳两隔。 时光飞逝,没多久就到了上学的年纪,在宋明舅舅的帮助下,宋明才能和别的小朋友一样上学,可是没有父母的陪伴,宋明很叛逆,虽然不至于犯大错误,但小错误也是不断,可是让他的舅舅操碎了心。磕磕绊绊上完了高中,可惜高考成绩并不理想,宋明只能结束了自己的学校生涯,回到了老家,接手了父母留下的这间当铺,当起了这间小当铺的小老板。几年的经营下来,宋明也算小有资产,时不时的开着他的宝驴汽车去大学城附近把妹,也成了他闲暇之余的必修功课。 半个小时之后,热成狗的宋明整理完当铺,便躺在店铺一角的藤椅上,把玩着手上的水果9手机。跟昨天刚认识的妹子发了会儿信息后,宋明便打算关门结束这一天的工作了,可就在宋明刚打算起身关门时,一个人影却走进了宋明的当铺之中。 “老板,帮俺看看这个东西值多少钱,俺现在急缺钱用,想把这个戒指当了。”来人说着一口不算标准的普通话,脏兮兮的衣服,粗糙的双手,黝黑的皮肤无不在表明他的生活充满了艰辛。这是个普通的工人,普通到你转眼间就能忘记他的样貌。“这是个老物件儿吧,为啥要把它当了?”宋明把玩着戒指,疑惑得问到。汉子摸了摸脑袋,无奈得说道:“孩子没多久就要开学了,可俺那工程上的老板卷钱跑了,几个月的工资都没了,孩子他娘昨天又中暑了,俺实在是没办法了,就想把这个家传的戒指给当了,不然这日子可就真的没法过了。”宋明听了,只能轻叹一声,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你这个戒指,我估价在2万块左右,打折下来我给你一万八,等你有钱了,可以随时来赎回去,如何?”大汉听了,脸上闪过一丝不舍,随后一咬牙:“好,成交!” 成功做成一笔生意,宋明心里也是挺开心的,关上店门,把玩着戒指,宋明慢悠悠得顺着马路朝前走去,太阳已经落山,天上也不知何时多了一层乌云,仿佛在预示着一场大雨的到来。 “王大妈,老样子,两荤两素一汤,再来两瓶啤酒!”坐在一家小餐馆门口,宋明朝着餐馆里叫到。这间小餐馆是离宋明的小当铺最近的一间饭店,自从宋明回来当掌柜的之后,他的一日三餐都是在这里解决,过去二十年里,宋明自己煮饭的次数可谓屈指可数,他也知道他做菜的手艺,所以为了不亏待自己的胃,宋明每次下班之后都会到这里来吃饭。这里的饭菜合宋明的胃口,价钱还又不贵,所以宋明就把这里当成了他的餐厅,这一来二去的,就和这里的老板娘相处的相当的熟络。“好嘞,小宋,等着啊,菜马上就好,你先自己拿酒吧,我这会儿挺忙的。”王大妈在厨房里头也没抬的喊到。不一会儿,饭菜都上齐了,看着桌上丰盛的饭菜,宋明食指大动,顺手将那枚戒指戴在了手指上,便开动起来,先吃口菜,然后是一大口冰镇啤酒,仿佛想靠这啤酒驱散这夏日的炎热。 酒足饭饱,宋明边打着饱隔边往回走,他的家就在当铺二楼。这来回十几分钟的路程,宋明就权当锻炼了。“咔嚓”一声巨响,一道闪电划破了天空,紧接而来的,是豆大的雨珠从天上砸下。“我去,这雨怎么说下就下啊?!”宋明抱怨了一声,双手捂着头,朝家里跑去。突然,一道闪电从天而降,瞬间就劈中了大雨中狂奔的宋明。闪电从落下到消失,整整持续了四秒钟,而宋明也被这道闪电劈中,倒在了路边,不省人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宋明从昏迷中醒来,摸了摸脑袋,不由疼的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在他倒下时,脑袋磕到了马路牙子,撞出了一个大包,这会儿摸到了大包,不疼才怪呢。 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发现手表竟然被雷劈坏了,不由得苦笑起来。这块劳力士手表,是他今年刚买的,没想到才过了小半年就见了马克思,宋明感觉他的心这会儿在滴血 缓缓起身,宋明摸着脑袋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自己刚才貌似是被雷劈了,宋明不由的感叹,自己的运气真好,被雷劈了竟然只是头上磕了个大包,身子一点事都没有,如果是别人,估计这会儿已经被劈成一堆焦炭了。雨已经停了,宋明揉着脑袋,慢慢朝自己家里走去。 那道雷劈中了宋明吗?其实并没有,那道雷在落下的一瞬间,竟然劈在了宋明今天刚收的戒指上,那持续四秒钟的闪电,仿佛是在给这枚戒指,补充能量 20分钟后,宋明总算挪到了家,到了楼上,宋明连衣服鞋子都没脱,就直接倒在了床上,睡了过去。宋明从没觉得自己这么累过,仿佛自己三四天都没睡过觉一样,这种累,不单单是身体上的累,更有心灵上的累,所以宋明在脑袋刚接触到枕头的一瞬间,便昏昏沉沉得睡了过去。窗外,月光穿过渐渐消散的乌云,撒进宋明的卧室,而被他戴在右手食指上的戒指,竟然在月色中发出一阵耀眼的银色光芒!而原本朴实的戒面上,竟然神奇的显现出了一道闪电的模样!不知过了多久,一切都趋于平静,戒指也不再闪光,而那道闪电标记,却并没有消失。 宋明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下午,躺在床上,宋明摸了摸脑袋上的包,看了看已经坏掉的劳力士手表,哀叹一声:“看来,昨天晚上并不是做梦,老子真的被雷劈了。。。” 不管如何,生活还得继续,生意也得照做,昨天被雷劈坏了的手表,可是花了宋明近10万,这得做多少生意才能赚的回来啊?“算了,先送去看看能不能修了吧,如果还能修,总比重新买好。”宋明一边自言自语,一边伸手去摘手表,可突然,宋明的手却停止在了空中,因为,宋明的全部心神,都被那枚戒指,吸引了过去。。。 戒面上那条雷电纹路换换流动,仿佛夜空中的惊雷被放慢了无数倍,仔细看去,那条纹路似乎能将人吸进去,送去另外的时空,宋明清楚的记得,这枚戒指刚收的时候并没有这个闪电的标记,现在为什么会出现?宋明将戒指靠近眼前,仔细观察起来,而小掌柜宋明的传奇,也将从这里开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穿越啦? 银色的戒面上,闪电纹路缓缓流动,带着一股莫名的吸引力,让人不自觉的便会沉浸之中,无法自拔。 宋明看着手上的戒指,疑惑不已。昨天从那个工人那里收来的时候这枚戒指明明只是个很普通的戒指,唯一一个出众的地方就是这枚戒指有点儿年头了,是件古玩,可为什么过了一天就变成了这样?这戒面上的闪电仿佛是真的一样,好像只要伸手过去就会被闪电电到一样。 宋明心中好奇,也不着急下去开店,就这么坐在床边,仔细观察这枚戒指。在确定除了戒面之外并无其他变化之后,宋明慢慢得伸出一只手指,向那戒指上的戒面戳去。 在宋明的手指接触到戒面的那一瞬间,宋明浑身一抖,仿佛被电了一样,不过他并不是被电到了,而是被他的发现所震惊到了! 原来在宋明的手指碰到戒指上戒面的那一瞬间,他的脑海中仿佛突然有什么东西和他连接了一样,紧接着,他的意识中便出现了一处混沌的空间,里面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宋明缩回手指,紧接着那片空间也从宋明的脑海中消失了。 好奇心被钩上来的宋明又试了几次,结果都一样,当手指放在戒面上时,脑海中便会出现那个神秘的空间,当手指离开时,那片空间便会消失。 宋明也是个喜欢看小说的人,在店里,无聊的时候他一般都是看小说度过的,所以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第一反应就是:这该不会是什么空间戒指吧?事实上,他只猜对了一半! 既然可能是空间戒指,那一定会有储存物品的功能。宋明把右手放在茶杯上,左手再去触碰戒面时,神奇的一幕出现了:茶杯竟然消失了!而他脑海中那片混沌空间里,也相应的多出了一个茶杯!看大小,这片空间差不多得有十立方米!宋明脑海中出现的空间相当于显示器,能直观的显示存储空间内物体的存放情况,而事实上,物体已经被存放到了另一个时空中。 有了这一重大发现,宋明感觉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光明,他真想跑到大街上欢呼一下午,管他气温多高,只有不停欢呼才能抚平他内心的激动。试想一下,要是自己能溜到金库里,这么一摸,那就能偷走十立方米的金子!那可是金子啊!十立方米的金子那得多少钱啊!足够自己奋斗几十辈子了。到时候只要自己不主动把这些金子掏出来,那警察叔叔就算再怎么找也不可能找到的!等风头过了,自己跑出国去,那自己的下半辈子就衣食无忧啦!不过,说到拿金子,宋明突然醒悟过来,自己貌似还只会放进去,不会拿出来啊! 宋明吓了一跳,赶忙各种实验,终于,在实验到第三十六次的时候,他成功了!原来,只需要将左手放在戒面上,同时在脑海中那片空间里找到需要取出来的东西,那东西便会由右手的戒指处掉出来! 有了这个戒指,宋明那个得意呦,在房间中各种玩儿,小到手机钱包打火机,大到电脑电视电风扇,只要能放的,他都试着放一下,并乐此不疲。 玩儿的过程中,宋明也发现了这个戒指的一些特点,比如说,不能放活物。因为他试着将鱼缸收进去的时候,死活没办法成功。当他将鱼缸中的鱼捞出来再试的时候,很轻松就收进去了。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时间停止!当他把一块从冰箱里取出来的冰块放进戒指后,过了五分钟之后再取出来,冰块竟然一点都没有融化! 有了这些发现的宋明开心的不能自已,他仿佛能预见自己牛逼闪闪的未来了一一没钱花时去银行啊珠宝店逛一逛,那财富不就滚滚而来了!有钱花时去大学城附近泡泡妹子,利用戒指变变魔术,保准能把那些妹子哄得团团转! 想到这儿,宋明不由得乐的眉开眼笑,嘴角还能依稀看见一丝晶莹剔透的哈喇子。。。宋明继续yy着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手指无意识得在戒面上滑动了几下,突然,在宋明前方两米处,突然出现了一道光门! 整道门散发出耀眼的银白色光芒,门四周是不停闪耀的电弧,宋明被眼前的雷电之门吓了一跳,好悬没坐地上去宋明起身慢慢靠近了光门,发现光门之上虽然不停得有蓝色电弧闪过,但却丝毫不会伤害到他。搞明白这点的宋明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他绕着光门走了几圈,发现只有在正前方才能看到光门,而在旁边,后面,都无法观察到这扇光门! 宋明乐坏了,自己这走的什么运啊,不单单弄了个空间戒指,看这情况,自己貌似是弄到了一个通往异世界大门的钥匙啊!根据那些小说里写的情节来看,主人公只要得到了这种宝贝,那基本就能猜到结局了一一所有反派都打倒,所有美女都推到。。。 宋明虽然知道这并不是小说,但心中难免还是一阵激动。他走到光门的前面,伸出右手,轻轻一推,光门便被打开了一道缝隙。宋明透过缝隙往里面看去,只见外面是一片沙子的世界,就仿佛到了撒哈拉沙漠一样。 因为并不能确定门后到底是一个什么世界,所以宋明透过缝隙观察了足足有半个小时,确定没有危险之后才小心翼翼得通过光门走了过去! 一瞬间的眩晕感之后,宋明的双脚踩在了软软的沙子之上。这里是一大片沙漠,火辣辣的太阳高挂在天空中,温度高的让宋明感觉自己正身处火炉之中。 宋明好奇的往前走去,当他走出两三米之后,那道光门却陡然消失了。“卧槽,我该怎么回去?”宋明怪叫一声,赶忙跑回了原地,而那到光门已经不在了。转了几圈,宋明也没找到光门,地上除了他自己的脚印,连光门的压痕都没有。如果他此时跟别人说他是从一道门穿越到这里的,别人肯定会骂他神经病。 “会不会是只要我离开光门一段距离,它就会自动消失,防治别人误入呢?”宋明这样想着,然后回忆起刚才打开光门时的步骤,左手慢慢在右手的戒面上缓缓摩擦,果然,在摩擦到第二圈之后,光门又在他面前出现了!“哈哈,看来属于我宋明的时代就要来临啦!有了这个戒指,还愁钱不够花吗?君不见那些能来回穿越的人,哪个不是腰缠万贯!哈哈!”宋明开心的大叫道。宋明一瞬间就想到了一条发财的路子。他可以从自己生活的那个时空将物品放在戒指中,然后穿越到这个时空来进行贩卖,然后再从这个时空中弄点儿特产什么的带回去,这么一来,那金钱不就是唾手可得的嘛! 当然,他并没有被幸福打昏了头脑,现在他必须先搞明白这是个怎样的世界!只有对症下药,那才能赚钱! “这个沙漠不知道有多大,啥时候才能走出去啊!也不知道这穿越的地点是固定的还是随机的,要是下次穿越过来的地方放在悬崖边或者大海上,那我不就死翘翘啦!”宋明嘀咕着,慢慢向前走去。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 丧尸 走了半个小时,宋明感觉自己已经快要虚脱了,太阳火辣辣的,周围又这么干燥,宋明觉得自己下一秒就有可能被这大太阳晒得晕倒,然后慢慢把自己晒成干尸 刚才宋明也曾想过,先穿越回去带点儿装备,比如说水啊,遮阳伞啊,防晒霜啊什么的,可是当他打开光门时才发现,光门正中央竟然出现了一个沙漏图案,而且估算了一下时间,宋明发现,下一次光门开启的时间,竟然是二十四小时之后。。。这让宋明无比的蛋疼,看来这个光门的打开频率是12小时一次,一天最多打开两次,刚才宋明为了实验如何打开光门,已经用了两次,这下他想要回去,就得明天了,而今晚他将要在这个时空中度过!想到以后如果遇到了什么危险,而光门又没办法打开,宋明又是一阵蛋疼。。。 还好,宋明总算没有送命,在又走了十分钟之后,宋明总算来到了一条公路上。这条公路破败不堪,路面上的柏油已经开裂,路两边有很多残破的汽车,看到这些,宋明不由得有些郁闷,难道自己穿越过来的地方,是个垃圾处理中心?这儿到处都是破烂,连飞鸟都看不到一只,宋明感觉自己的未来又是一片黑暗。 顺着公路又走了会儿,突然,宋明发现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个人影,那人走的很慢,不时停一下,摇摇晃晃的,仿佛下一秒就会摔倒,宋明觉得,这人十有是中暑了。他赶忙向那人跑去,一来看看他是不是身体有什么不适,二来想问问那个人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也好为他的发财大计做出一些合理安排。 可刚跑了没几步,宋明又停了下来,因为此时他已经可以清晰的观察到那个人,不过,那应该不能算做人了,只见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而破烂的衣服下,是同样破烂的身体,空洞洞的肚子里,器官脏器已经不翼而飞,他的脸上也是腐烂不堪,一只耳朵也没了,脸上满是血污和脓水! 作为一个资深的丧尸迷,宋明最爱看的就是生化危机六部曲,别的丧尸类影片他也看过不少,所以对于丧尸,他也算是比较熟悉,而他眼前的这个人,不就是标准的丧尸嘛! 穿越过来的空间,难道就是丧尸横行的末世?一瞬间,宋明的后背就被冷汗打湿,“妈呀,老子为啥这么倒霉,别的小说里,主人公穿越后都是各种牛逼闪闪,身边各种美女环绕,为啥自己穿越过来,到处都是废墟和垃圾,唯一一个能动得还是个随时能要自己小命的丧尸!老天爷啊,你为啥要这样耍老子啊!” 来不及多想,宋明转身就跑,他可不想刚穿越到这片时空就被干掉 宋明跑了会儿,回头一看,顿时吓尿了,那丧尸竟然只离自己十几米远了! “妈呀,这破玩意儿咋跑这么快?和《生化危机》里一点都不一样啊!”宋明边跑边吐槽,他感觉自己今天过来之前一定没有看黄历,不然为啥自己这么倒霉? 渐渐的,宋明感觉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双腿也开始不听使唤起来,他知道,自己已经快要到极限了,如果再不干掉自己身后的丧尸,或者被别人救下来,那自己今天一定会送命! 又跑了两分钟,就当宋明已经打算放弃的时候,忽然,一声枪响打破了寂静。宋明只感觉一阵风从自己的脸庞划过,然后后背上便是一阵黏糊糊的感觉。 宋明缓缓转身,只见刚才还凶神恶煞的丧尸这会儿已经倒在了自己的身后,整个头都没了,联想到自己背后那股黏糊糊的感觉,宋明立马想到了自己背后是什么东西。一瞬间,宋明感觉头昏脑涨,跪在路边便是一阵狂吐,连昨晚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 宋明毕竟是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人,那个世界是个安定平和的时间,平常他见过最血腥的场面就是杀鸡宰羊了,哪里见过这种直接爆头的画面啊?虽然电影里也常常是各种杀手的镜头,可电影毕竟是电影,当自己真实经历了这种场面,大部分人都没办法控制自己,呕吐那是最正常的了。尽管被杀的是丧尸,可还是让人作呕。想到后背还是满满的脑浆,宋明忍不住又是一阵狂吐 等到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吐了之后,宋明赶忙把身上的衣服脱掉,用尽全力往远处扔去,然后一个翻身倒在路边,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 宋明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什么准备都没有的情况下,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然后先是被太阳晒,然后是被丧尸追着被太阳晒,然后又见到了这么恶心恐怖的画面,虽然小命没有丢掉,但仍然感觉自己已经心力憔悴,离死不远了 隐约中,宋明好像听到了一阵脚步声,并且离自己原来越近。宋明吃力得睁开眼睛,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身上裹着沙黄色布条的人正向自己走来,在周围全是沙漠的环境下,很好的和周围环境融为了一体,要是他趴在路边沙地上,一般人从他旁边路过都不会发觉! 他端着一杆狙击步枪,慢慢靠近宋明,见宋明没有感染迹象后,便蹲在了宋明旁边:“幸存者,你很走运,要不是今天我放哨,你已经死了!我们这里的规定,不允许丧尸靠近聚居地一公里,要是换了别人,你刚才还在一公里之外的时候就被一枪干掉了!我也是看在现在幸存者越来越少的情况下才没有杀了你,不然你这会儿肯定成了丧尸的食物了。” 宋明感觉自己头晕,估计是中暑了,不过还是强撑着身子坐了起来,对他说:“多谢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待他日我定有厚报!”对方摆了摆手,无所谓的说道:“这是末世,最不值钱的是人命,很多人为了一顿饱饭,大打出手,互相残杀,我甚至见过杀父弑母这种事!与其说这些,不如好好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宋明本来还打算用戒指的能力,下次过来的时候给他带个几十斤大米啊猪肉什么的,听到对方说的话后一愣,想到,这里是末世,根据电影啊小说啊之类的情节来看,末世本就应该是这样,看你顺眼,可以和你做朋友,看你不顺眼,可能立马就送你一刀或者一颗子弹,在末世,没有法律,拳头大的才有话语权,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可不能漏了马脚被别人发现,不然被他们捉住,轻则丢掉小命,严重的话,他们逼迫自己打开时空之门,全跑去自己生活的那个时间,那一定会出大乱子的!想到这儿,宋明决定,自己可以随意穿越的秘密谁都不能告诉,只有烂在自己肚子里的秘密才是最安全的! 想到这儿,宋明赶忙起身,问到:“说了半天,还不知道兄弟尊姓大名?”对方轻笑一声,道:“我叫吴兵,因为父母希望我以后可以做一名英姿飒爽的解放军,便给我取了这个名字。我18岁那年参军,在部队里待了10年,本想退伍后回家做生意,可这该死的末世突然降临。我们团只活下来了我一个人。”吴兵说完沉默了下来,显然是想起了伤心往事,宋明赶忙说道:“吴大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好好活下去才对得起那些离去的战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宋明,一路逃亡到这里,幸亏被吴大哥救了,不然我就正的是送命啦!”吴兵听完呵呵一笑,拉起宋明道:“走,带你去我们的聚居地,我们聚居地人虽然不多,但大家都很善良,你一定会在这里开始新的生活!” 在吴兵的搀扶下,宋明慢慢往前方走去。心里想到:既然穿越到了这里,那这里就是自己的第一站。先去了解一下情况,然后再做打算!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聚居地 在吴兵的搀扶下,不一会儿,两人便来到了一处盆地边。很难想象,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这里竟然还会有水源的存在!只见前方是一个面积大约在一百平方米左右的水潭,水很清澈,在水潭的南边,长了一片胡杨树林,树干上用粗麻绳连接起来,应该是用来晒衣服的,上面挂了几件布满了补丁的衣服,正在随风飘荡。而水潭的另外三面,则全是形形色色的帐篷,粗略一数,大约有二三十个。帐篷间人来人往,老人们坐在那片胡杨树林下的阴凉里聊天,孩子们则是在树林间跑来跑去,爬上爬下,无忧无语,丝毫没有因为身处末世而改变他们的童真。看样子,这个聚居地,并没有别的那些聚居地里的弱肉强食,人们看样子都挺安逸的。 女人们在池塘边用石块垒起的灶台上烧火煮粥,米很少,不过在末世里,吃的上米就不错了,能不饿死就算是幸运的了,想吃白米饭?那得大型聚居地里的领导人才能吃得上! 吴兵把宋明搀扶到一个帐篷前的椅子上,叫到:“王婶儿,多煮点儿粥,今天救下个幸存者!”池塘边一个正在烧火的大妈听了,应了一声,然后往锅里多加了点水,又跑回池塘边的帐篷里抓了一把米撒进锅里。 “这些米是上次我们去旁边的县里抢的,丧尸太多了,我们折了四个人才抢了三袋子大米,哎,都是一起走过来的兄弟,说没了就没了。”吴兵坐在椅子上,叹了口气道。宋明听了愣了一下,四条人命就换回来三袋子大米,这个聚居地虽然不算大,可好歹也是有四五十人啊!三袋大米,四五十人够吃多久?吴兵救过自己的命,自己得想办法帮帮他。不过得等到戒指时间到了之后才行。 宋明安慰道:“看开点儿,人死不能复生,让聚居地里的人活得更好,那些死去的兄弟才能闭眼。”吴兵听了点了点头,说道:“宋兄弟,你先坐这儿休息一会儿,再过一会儿今天的巡逻就结束了,等我回来咱们再接着聊!”说完,便提着狙击步枪往来时的路上走去。 宋明坐在椅子上,喝着刚才王婶儿送过来的水,不由得开始计划起来自己未来的道路。自己拥有时空戒指这个秘密是绝对不能暴露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既然这里是末世,那最值钱的就是各种食物了,到时候自己可以回自己生活的那个世界采购一些大米啊罐头啊一类的食品,然后传送到这里,用这些东西跟别人换黄金什么的,想必要换的人是大把大把的有啊。然后再把黄金带回去,到时候自己想要什么没有?豪车,豪宅,自己想买就买,美女?自己有了钱,到时候身边最不缺的就是美女了!只要自己多试验几次,彻底掌握了这枚时空戒指的使用方法,那到时候美女豪车豪宅这些就都不是梦想! 半个小时后,当宋明还沉浸在自己的yy之中时,一阵欢呼将宋明拉回了现实。“噢!可以吃饭咯!”一群孩子从胡杨树林间跑了出来,池塘边摆放了两块木板来代替餐桌,而池塘四个方向,都各有一个人向这边走来,他们都穿着一样的衣服,手中的枪械各有不同,其中一个就是吴兵。 “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今天我刚救回来的幸存者,叫宋明,以后宋明和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大家以后多互相扶持,争取在这末世里过的越来越好!”吴兵来到宋明的身边,笑着将宋明介绍给了这个聚居地里的人,聚居地里的人都和蔼得看着宋明,和宋明问好,小孩子则围住宋明,问这问那,什么你从哪儿来啊,你是一个人过来的吗等等,问的宋明尴尬不已,他一个穿越过来的人,连这个世界和原来那个世界的地名啊什么的一样不一样都不知道,哪儿能回答上这些小孩子的问题啊,他只能说自己一路逃亡过来的,没有固定在哪儿待过。 “好啦好啦,快来吃饭!吃完饭早点睡觉,晚上可不能乱吵,小心把那些丧尸吸引过来!”王婶儿板着一张脸,故意吓唬道。孩子们哄闹一阵,立马跑到桌子前面,捧着米粥就喝,不一会儿就喝完了,然后成群往帐篷里跑去。 孩子们吃完了,大人们笑着坐到桌子边,边吃边聊。 “吴哥,大米已经没剩下多少了,得抓紧再去弄点儿了,不然大家就得饿肚子了。”王婶儿喝着没几粒米的粥,为难的说道。吴兵听了,想了一下,道:“现在我们只剩下十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弹药也所剩不多,县城里丧尸那么多,这件事,难办啊,不过我会组织人再去一次碰碰运气,没准就能多带回来一些食物呢。”桌上的人听了,也都不约而同的叹了口气,运气这东西虚无缥缈,上次为了三袋大米死了四个人,下次去不知道又有多少人会永远倒在县城里。不过不去的话吃饭都成问题了,这日子实在是没办法过了。 宋明看着桌上人的表情,隐约感觉到吴兵可能是这个聚居地的领导人,他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等明天自己就找机会偷偷回去一下,带点儿大米来,先解决这里的燃眉之急! “我今天在北边巡逻的时候遇到了另外聚居地的人从我们这儿路过,听他们说他们用一种叫什么尸晶的东西去别的超大型聚居地换粮食,我问他们尸晶是啥,他们说是从丧尸身体里找到的东西,是一种晶体,好像一块尸晶能换不少粮食呢!”一个坐在吴兵旁边的人说道。大家听了顿时来了兴致,尸晶是啥?以前从没见过啊。 听到尸晶可以换粮食,吴兵顿时来了兴致,连忙问道:“伟子,你说的尸晶是个啥玩意儿?”叫伟子的青年道:“我也不知道,毕竟是丧尸,躲还来不及呢,哪会去研究它啊,不过听他们说,尸晶是随机出现的,十个丧尸里可能会有三四个,而且有各种等级,听说现在已经有了变异丧尸,攻击力比普通丧尸强得不止一点半点,但它们出尸晶的概率特别高,而且更加珍贵,听说他们就是击杀了一只三级变异的丧尸,死了五十多个人,不过发现了一枚黄色的尸晶,好像能换一吨大米呢!” 听到一吨大米,在场的所有人都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一吨大米啊!,足够聚居地四五十人吃半年了!吴兵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赶忙喝完自己面前的粥,然后大手一挥:“来两个兄弟,跟我出去一趟!”说完,两个汉子便跟着吴兵一起,往西边跑去。 宋明知道他们一定是去白天击杀的那个丧尸那儿去了,估计是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从那个丧尸身体里找到尸晶。 半个小时后,一行三人就跑了回来,他们满身恶臭,但遮掩不住他们脸上激动的表情。“看,这就是尸晶吧!费了我们老半天劲,在它胸腔里找到的!”吴兵说着,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颗微微泛着红色光芒的六角晶体。宋明也忍不住好奇,靠过去仔细观察起来。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探路 宋明趴在桌上,仔细地观察着这枚红色的尸晶。只见它成规则的六角星形状,红色的光华在其中缓缓流动,好像在其中蕴藏了一股液体一般,上面弥漫着一股恶臭,应该是刚从丧尸身体中取出来的缘故。吴兵把这颗尸晶递了出去,让大家都触摸感受一下,摸过的人都觉得这枚尸晶入手冰凉,就像是一块六角星形状的冰块。 不一会儿就轮到了宋明,当宋明将尸晶拿到手上之后,除了冰凉的感觉,他还明显感觉到手上的戒指传来了一阵电流通过后麻麻的感觉,宋明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是惊讶万分,难道这尸晶和自己的戒指有什么联系么?白天的时候这枚戒指一点反应都没有,现在拿起这枚尸晶,这戒指就有了反应,看来,这其中一定有着什么我不知道的秘密,自己有机会得搞一枚尸晶实验实验,搞清楚它们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好了,时候不早了,留下四个人巡逻,其余人快回去休息吧,养足精神,明天好好巡逻,我回去想想办法,尽量多弄点儿粮食,不让大家饿肚子。”吴兵接过宋明递过来的尸晶,对大家说道。众人听了,纷纷起身向自己的帐篷走去。 “宋明,今晚你先睡我那儿将就一下吧,我的帐篷大,睡两个人没问题。”吴兵对坐在椅子上发呆的宋明说道。“好的,那就多多麻烦吴哥了。”宋明站起身来,笑着对吴兵说到。 来到吴兵的帐篷前,只见这是个普普通通的双人帐篷,上面的补丁补了又补,一看就知道是用了有些年头的东西。进了帐篷,一股脚臭味扑面而来,让习惯了一个人居住的宋明忍不住皱了皱眉。“哈哈,兄弟,别嫌弃,这里唯一的水源必须得保持干净,能省就省,一般也就没人舍得洗脚洗澡什么的,这时间长了难免味儿大,等有空了我让王婶儿她们帮你做个新的帐篷。”看着宋明的表情,吴兵尴尬的笑了笑说。“没事儿的吴哥,以前我都是一个人睡在废弃的居民楼里,虽然没有什么味道,可却少了点儿人味儿,你这儿挺不错的,感觉就像回到了以前上学的时候的宿舍里一样!”宋明笑着说,可吴兵听了,却沉默下来,他走到宋明身边坐下,叹了口气道:“末世已经三年了,原来那么多好兄弟一起并肩作战,现在却是阴阳两隔。如果没有这末世,想来他们好多人都成家立业了吧,呵呵,该死的末世啊。”“吴哥,看开点儿,生死有命,今天如果没有你救我,那我这会儿也一定死了,所以以后更应该好好活着,不单单为了自己活着,更应该为了那些救过自己性命的人活着!”吴兵听了,点了点头,不过却并没有说话。宋明犹豫了一会儿,对吴兵说到:“吴哥,我明天也想出去帮忙巡逻,在这附近转悠转悠,有什么危险也好第一时间通知你们,可以么?”“你今天应该是中暑了吧,身体能行么?如果还难受就不用去巡逻的,先把身子养好了再说也不迟的。”“没事儿,我现在感觉自己身体自己恢复的很好了,不用再休息了,既然进了这个大家庭,就得为这个大家庭做出贡献,放心吧,这三年我一个人不也活下来了嘛,要不是昨天我中暑了,老早就把那只丧尸解决掉了!”这倒不是宋明吹牛,他感觉自从这戒指变异了之后,自己的身体素质是越来越强了,以前不要说奔跑十几二十分钟了,学校里长跑一公里他就从没跑进5分钟过。而且,他发现自己身体的恢复能力也是变强了,下午刚被吴兵带过来的时候还头晕脑胀,椅子上坐着休息了小半个小时就完全 恢复了,宋明估计,这可能是戒指带来的效果,应该是这枚时空戒指改善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好吧,既然你执意要去,那你明天就去聚居地四周巡逻吧,但千万不能离得太远,你要记住,有危险的时候不要逞强,要第一时间逃跑,性命才是最重要的!”吴兵道。宋明听了,点了点头,心里想着自己明天该怎么做,不知不觉间,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宋明早早的便起了床,在帐篷外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不禁感叹,还是末世的空气好!在自己生活的那个世界,自己所生活的那个城市早已经被雾霾所包围,现在是夏季,雾霾情况还好点,等到了秋冬季节,特别是寒冷的冬季,雾霾就更加严重了!要是不做好各种防护措施,连大门都不敢出! 不一会儿,吴兵也从帐篷里出来了,他看了宋明一眼,然后转身去了另外一个帐篷。在里面待了没有两分钟,便又出来了,不过他手上却拿了一件和昨天他穿的一样的衣服。“这是以前六子穿的衣服,自从他走后,也就没有人穿了,大家都挺怀念他的,你和他身材差不多,你正好可以穿这件。”吴兵把衣服递给宋明道。宋明一愣,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昨天就扔了,这里天气挺热的,好多人都没有穿上衣,他也就没有注意。而吴兵口中的六子应该也是聚居地里的人,不过听他的语气这个六子应该已经死了。宋明也不嫌弃,接过吴兵递过来的衣服就往身上套,除了有点儿旧之外,还挺合身的。 看着宋明换好了衣服,吴兵对宋明道:“说实话,你穿上六子的衣服,给我的感觉就像六子又回来了,呵呵,真想他啊,那个毛头小伙子。对了,这里中午气温很高,一般都在45摄氏度以上,你中午最好找个地方避避暑,不然很有可能中暑的!多注意安全,末世里幸存的人类本来就很少,别没有倒在丧尸的爪牙下,却倒在了太阳下,那我可是会笑话你的!末世男儿的归宿,只能是倒在和丧尸战斗的路上!。”宋明听了,点了点头,然后背着一个破旧的书包就向西边走去。书包里放了一瓶水,留自己口渴时喝的,没有水自己可不敢在沙漠里乱跑。其实宋明也不知道该在哪儿打开时空戒指,所以只能先随意溜达溜达了,估计等找到地方了,时间也差不多了。 一路向西,入眼的全是沙子,昨天那条公路在聚居地东边,不过昨天他被丧尸追的时候就大致看了一下,并没有什么可以躲藏的地方,所以他放弃了东边,想碰碰运气,先从西边看起。 转眼间,一个小时过去了,宋明往西走了近4公里,正当他准备放弃时,突然,宋明脚下一空,直接摔了下去。原来,他一路向西走来,一路走到了一个沙坡上,现在过了沙坡的顶点,而脚下又没注意,自然就从坡顶摔了下来。 不知道滚了多少圈,反正滚的宋明七荤八素的,终于,扑通一声,宋明整个人便摔得趴在了沙地上,不再滚动。过了好一会儿,宋明才从眩晕中缓过来,他慢慢爬起来,吐掉口中的沙子,看了看自己摔下来的沙坡,刚准备来几句标准的国骂时,突然,他被前方不远处的场景吸引了注意。 宋明摔下来地方是个大约十几米的沙坡,而不远处的另外三面,也是沙坡,在最中间,竟然是一片破旧的瓦房!这一片瓦房,被四面沙坡所围绕,而好多房屋都快被沙子所掩埋,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一片人类生活过的地方就会被沙子所吞噬。 宋明突然反应过来,这片地方不就正好可以作为自己来回于两个空间的秘密地点嘛,随便找个房子,刨掉沙子往里一躲,谁能找到自己?而且这里都快被沙子掩埋了,应该没人会对这里感兴趣,到时候自己还可以把大米腊肉什么的藏在这里,任谁都不会想到,他们苦苦寻找的东西,就藏在这么一片不起眼的瓦房之中。 宋明兴奋的一蹦三尺高,看这个地方是越看越喜欢,就连他滚下来的那片沙坡,他也感觉分外可爱 宋明捡起摔落的背包,哼着小曲儿,一蹦一跳得向那片房屋走去,却不知道,危险正向他一步一步靠近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返回 宋明哼着小曲,一蹦一跳得往前方那片低矮的瓦屋走去,其实这些瓦屋本身并不矮,可因为被沙子所掩埋了大半,所以看上去就显得这些房屋很矮,就像小矮人居住的房子。 不一会儿,宋明就来到了一间屋子前,看着眼前被沙子掩埋了大半的屋子,宋明蹲下身来,用手抓了把沙子,然后皱起了眉头:“被埋了这么多,我就算有工具都得挖半天的,我这只有一双手,估计挖的都没有沙子堆得快,看来只能去找别的屋子了。”说着,宋明便站起身,往前方走去。宋明不知道的是,当他走后,他刚才踩过的地方,黄沙竟然开始下陷,不一会儿,从那不断下陷的沙子中,竟然伸出了一只枯槁的双手! 而这一切,正在前方寻找目标的宋明并不知道,他现在只想着找个沙子没那么多的房子,赶紧进去然后返回原来的世界。这都已经到中午了,再不快点儿今天就没办法回聚居地了。如果不回去,吴兵一定会派人出来找自己,昨天傍晚在饭桌上听别人讲过,夜晚是丧尸的天下,白天行动不算太迅速的丧尸到了晚上就会变得异常敏锐,有好多聚居地在末世刚降临没多久时,就是因为晚上发出的噪音太大,最后被丧尸团灭了。如果今晚没回去,吴兵派人来找自己,遇不到丧尸还好,如果遇到了丧尸,到时候无论是谁出了点儿意外,宋明都会内疚一辈子。 就在宋明一脸焦急得左顾右盼时,突然,一间大房子出现在宋明眼前。只见这个房子比周围的房屋高出了近2米,墙上也不像别的房子那样直接是红砖抹石灰,而是贴了画面精美的瓷砖,房子上的窗户玻璃大部分都完好无损,热水器空调什么的都一应俱全,周围的房屋像众星捧月般将这座房子围在中间,看来这间房子当初的主人一定非富即贵。最让宋明心动的是,这间房屋门前并没有多少沙子,沙子只掩埋到了大门前的台阶上。 “管你当初多有钱,现在不还都是便宜了老子么?以后这里就是我的秘密基地了,”宋明欢呼一声,往这间房子跑去。来到近前,宋明才发现这并不是一间高点的瓦屋,而是一间两层小楼!在周围全是破旧瓦屋的情况下,这个小楼显得特别的突兀。“看来,无论在哪儿,都存在着无法调和的贫富差距啊。”宋明感叹了一声,小跑几步来到了大门前。幸运的是,估计是当初主人跑的太过于匆忙了,这间房屋的大门并没有关上,经过这段时间风沙的侵袭,这扇大门是彻底关不上了,要不然单单这一扇门就能难道宋明,那样的话不要说秘密基地了,连门都进不去,哪儿来的秘密基地 宋明走到两扇大门之间,往里挤了挤,却发现差了一点,又使劲往前挤了挤,发现没用,还是进不去,当他准备退出来把衣服脱了再试试时,尴尬的发现,自己竟然被卡在了两扇门之间,进退不得 “卧槽,不带这么玩儿我的吧”宋明哀嚎了一声。没办法,现在卡在这儿,只能勉强回个头,宋明只能一点点往门里挤,希望能挤进去,正当宋明正在努力时,突然,一阵阵嚎叫声传入了宋明的耳中。宋明回头一看,差点吓尿了,只见不远处,一二十个丧尸正拥挤着往宋明这边走来,它们的身体已经干瘪,四肢只剩一层皮包裹着,尽管看上去弱不禁风,但它们的杀伤力毋庸置疑,因为没有了脂肪,它们身上处处都有可能带着致命的威胁,断裂的骨头可能会扎破你的皮肤,尖锐的手游能插进你的皮肉,哪怕被抓破点儿皮,你也一定会被感染! 看着越来越近的丧尸群,宋明脸都吓白了,身上一瞬间就被冷汗打湿。不管三七二十一,宋明使出吃奶的劲儿往门里挤去,可还是只进去了一点点。就当最前面的丧尸快要抓到宋明时,宋明一跺脚,身子用力往门里一钻,刺啦一声,宋明终于钻了进去,因为用力过猛,宋明胸前都被蹭掉了一大块皮,顿时鲜血淋漓,疼的宋明龇牙咧嘴! “扑通”一声,宋明整个人趴在了客厅里,可宋明来不及放松,立马爬起来往楼上跑去。那些丧尸瘦骨嶙峋,能卡住宋明的大门却卡不住丧尸!一群丧尸鱼贯而入,而宋明大叫着往楼上跑去,希望能缓解一下心中的恐慌。 来到二楼,宋明随便找了一个房间便钻了进去,然后关上房门,把房间里的壁橱,椅子什么的都推到门后,顶住房门。确认丧尸一时半会儿进不来之后,宋明来到窗户边往下看去,楼下丧尸还在不停地往大门里钻,而暂时钻不进来的,便在院子里晃悠。 “妈的,怎么回事?来的时候一个丧尸也没看见,这会儿怎么突然冒出来了这么多?”宋明骂了一声,无奈的坐在了房间地板上。现在想跑出去已经不可能了,楼下都已经被丧尸占领了,而自己身边一件武器都没有,唯一的办法,就是回自己生活的时空,最好是回去一段时间,等个十天半个月的再过来,到时候没准这些丧尸就散了,可宋明不能扔下吴兵他们不管,这里这么多丧尸,不解决掉迟早会危及到聚居地。 坐在墙角等了一会儿,楼上并没有传来丧尸的声音,只有楼下热闹非凡。宋明知道拖下去时间越久越麻烦,便站起身,轻抚着时空戒指打开了时空之门。“唰”的一声,弥漫着闪电的时空之门出现在宋明面前,上面的计时沙漏已经消失不见,说明已经到了可以返回的时间。宋明二话不说,立马钻了进去,而时空之门中泛起了一阵涟漪后,慢慢消失不见。 在经历了一阵短暂的眩晕后,宋明回到了自己的小当铺。呼吸着熟悉的味道,刚经历了生死关头的宋明多想躺床上大睡一觉,可他知道现在自己不能放松,自己必须得立马寻找装备,再去购买一些食物。好在宋明的小当铺不远处就是一个超市,宋明抓起床头柜上的钱包便跑下了楼。风风火火地赶到了超市里。宋明一手抓了五袋10公斤装的大米,跑到收银台前放下,然后又跑到刀具专柜那边拿了几把水果刀,跑到收银台前结了账,然后抓起大米就跑。收钱的妹子看的都愣住了,一手抓100斤大米,脸不红心不跳,这得多大的力气啊!宋明也没有注意,自己的力气啥时候变得这么大了。早知道以前自己不要说一只手一百斤,两只手扛一百斤也得把自己累趴下。 一路跑回家,宋明将大米收进时空戒指里,然后开始着手准备自己的武器。 他先跑到一楼,把放在门口的拖把拿了上来,去掉布料,然后将水果刀捆在木棒上,做成了一把简易版青龙偃月刀。想起楼下还有个藤椅,宋明又跑下楼把藤椅拆了,拆下来的木片可以捆在胳膊上,应该能抵挡一下丧尸的撕咬。然后又跑去小仓库里找来一把锯子,把楼梯上的木扶手锯下来一节,翻箱倒柜地找出来十几根长长的水泥钉,用榔头砸进木扶手的一端,这样一把狼牙棒就制作完成了。其实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宋明完全可以开车去二十公里外的县城,到五金店里买个八角锤,那玩意儿砸丧尸可是一锤一个,虽然重量比较大,可以现在宋明的力气,用个八角锤还不是轻松加愉快。 来到楼上,宋明将“青龙偃月刀”用布条捆起来绑在背上,然后提着狼牙棒,打开了时空之门,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一大步跨了进去。在消失的一瞬间,宋明心里只来得及想起一个念头:“卧槽,胸口的伤忘记处理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逃出生天 一阵眩晕过后,宋明又回到了这间房间里。来到门前,宋明将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得倾听着门外的动静。听了一会儿,门外并没有异响,宋明又走到窗户边往楼下望去,楼下院子里空空荡荡,一只丧尸也没有。“奇怪,怎么一只丧尸都没有了?难道它们没捉住老子,就都散啦?”宋明嘀咕一声,出于安全考虑,他并没有贸然下楼,而是慢慢打开窗户,抱起床头柜上的一盏台灯,用力扔在了院子里。“啪”的一声,台灯被摔得粉碎,可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正当宋明觉得已经安全了的时候,让他恐惧的一幕出现了。只见院子中的沙地里突然伸出了一双双干枯的双手,在虚空中不停乱抓着,四五十只像枯木般的手在空中挥舞着,让宋明感觉头皮一阵发麻。到这会儿宋明才总算搞清楚了为什么自己刚来的时候一只丧尸也没看见,自己走过去之后却多了这么多丧尸。原来这些丧尸都躲在沙子里,利用沙子将自己掩埋起来,等上面有人或者动物走过时再爬出来围攻! “特妈的,这些丧尸智商这么高呢?老子差点着了你们的道啊!”宋明怒骂一声,想到自己差点被一群丧尸阴了,便觉得来气,现在只恨自己刚才来的时候怎么没顺路买点儿汽油来,现在就可以一把火烧死这群丧尸了。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骂归骂,宋明还得想办法清空这些丧尸。毕竟这里破败成这样子,聚居地里的人不可能抛弃那边的水源迁徙到这里来。平常路过的幸存者也不会对这一片半埋在沙子中的房屋感兴趣,有那个功夫不如跑道十几公里外的县城里,那儿的机会比这儿可不知道多了多少了。这里只适合自己这种拥有金手指的人,不管如何,自己一定要拿下这里! 宋明搬开顶在房门前的茶几,壁橱什么的,小点儿的东西就直接从窗户扔了出去,嘴里还不停的骂道:“砸死你们这群狗曰的,让你们躲,躲沙子里老子就拿你们没办法了吗?有本事隔着茶几抓老子啊!”不一会儿,门前挡着的东西便都被宋明给搬来了,而楼下沙地里也炸开了锅,有些丧尸被宋明扔下的东西砸个正着,爬不出来便只能伸出双手在压在自己身上的东西上不停的抓挠,而没被砸中的丧尸则从沙地里爬了出来,在院子里不停的乱晃。门口的大门前被宋明扔下来的东西堵的严严实实的,看来丧尸一时半会儿是进不来了。 宋明从时空戒指里将木条拿出来,然后捆在两只前臂上,从墙边捡起他的“青龙偃月刀”,然后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房门,隔着门缝往外面看了一下,在确认二楼一只丧尸都没有之后,宋明才慢慢得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在二楼搜查了一下,没有发现一只丧尸后,才慢慢向楼下走去。来到楼梯口向下看去,只见大厅里有五个丧尸正在晃悠,宋明一阵郁闷,竟然有五只这么多,自己该怎么办?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宋明转身上了楼,不一会儿又下来了,不过他却搬来了一张沙发。估计距离差不多选了,宋明大叫一声,将沙发往楼梯上一砸,只见沙发在宋明的巨力下,硬生生得被挤进了楼梯和墙壁之间,除了从上方翻过来,不然就没办法通过了。那些丧尸听见巨响,纷纷往宋明这边跑来。宋明举起他的大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一只丧尸到了眼前,他便将刀往前方的丧尸头上一捅,因为宋明力气太大,整个刀都捅了进去!宋明握住扫把尾,用力往上一提,水果刀竟然直接从丧尸的脑袋里划了出来,丧尸的天灵盖都被掀飞了!脑袋受创的丧尸立马倒了下去,顺带着压倒了后面上来的几只丧尸。成功击杀了一只丧尸,尽管心里有点儿恶心的感觉,可宋明还是觉得自己已经宇宙无敌了,他大叫一声,握着木棒挥舞得虎虎生风:“呔,孙贼,谁还敢上来尝尝爷爷的大刀!”一只丧尸越过脚下的已经被宋明掀了头盖骨的丧尸,吼叫着扑向宋明,宋明正春分得意呢,突然,“砰”的一声,宋明手里的木棒狠狠砸在了墙壁之上,竟然一分为二,留在宋明手上的只剩下一截不足二十厘米的木棒 宋明赶忙扔掉了手中的木棒,从背后抽出了狼牙棒,狠狠的往前砸去。“啪”的一声,狼牙棒狠狠砸在丧尸的脑袋上,瞬间,丧尸的脑袋便被砸的粉碎,黑色的脑浆四处喷溅,终于,宋明还是没忍住,又吐了出来。不过宋明知道现在还不能放松,直起身,一边吐一边挥舞着狼牙棒,砰砰之声不绝于耳,当五只丧尸全部倒下后,宋明才红着眼睛停了下来,看着眼前混合着宋明的呕吐物和丧尸脑浆碎肉的场面,宋明感觉胃里又是一阵翻滚,不过宋明死命忍住了。看着倒在地上的五只丧尸,宋明想起了昨天众人讨论的尸晶的事,不过现在时间不允许宋明浪费,所以宋明只能先放过这几只丧尸,等有功夫了再过来。 来到门口,宋明用狼牙棒捅开挡在门口的床头柜什么的,门外的丧尸见了,纷纷吼叫着从门缝里往大厅里钻,宋明提起狼牙棒,等丧尸的头钻进来之后便用力砸下去,砸死的丧尸宋明边将尸体拖进来,留下空间等着下一个丧尸往里钻。 十分钟后,在院子里晃悠的丧尸便都被宋明砸死了,而经过着十几分钟的杀戮,宋明也不像一开始那样动不动就要吐了,看着大厅里倒了一地的丧尸,宋明除了心跳比较快之外,已经没有了恶心的感觉。估摸了一下时间,现在已经快要到下午三点钟了,宋明不再犹豫,双手扒住一扇大门,一声大喝,早已生锈的大门竟被宋明硬生生又扒开了一点!宋明走到门外,看着脚下被压住的丧尸,不禁冷哼一声:“有空再来收拾你们,现在你们就乖乖躺在这儿吧!这么喜欢躲沙子里,老子就让你们躲个够!”说完,便踩着压住丧尸的东西,东跳一下西跳一下的离开了这里。 跑到摔下来的沙坡处,宋明心中一动,自己买的大米还在时空戒指里,袋子上还有生产日期,自己就这么拿回去难免会被人怀疑,于是从时空戒指里拿出了两袋大米,打开背后背着的包,将大米统统倒进了包里,然后将装大米的空袋子收回时空戒指里,这才满意的拍了拍包,重新背起来往聚居地的方向走去。 等宋明回到聚居地的时候,吴兵等人已经回来了,看见宋明回来了,吴兵连忙迎了上去:“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在外面遇到丧尸了,正准备让大家分头去找你呢!”宋明听了,暗道一声好险,如果自己没回来,现在大家出去找自己,一定会走到那片瓦房那儿,那些丧尸阴险狡诈,难免会有人遭遇不测。“在外面遇到了些事,耽搁了一些时间,不过总算没白跑出去一趟,看我带回来了什么!”宋明说着,放下背上的背包,然后在众人面前打开,满满一背包的大米展现在众人眼前。众人见了,纷纷两眼放光,这宋明真是聚居地的福星啊,跑出去一趟竟然带回来了这么多大米,这些大米足够众人省着吃几天了!吴兵也是开心不已,不停地夸赞宋明运气好,连说让宋明出去巡逻是自己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而小孩子们更是开心地上蹿下跳,看来聚居地里的人都被饿怕了,现在只要有一点粮食都能让大家开心不已。宋明看在眼里,心中更加坚定了自己要让大家在末世里活得更好的决心!吴兵大手一挥,对正在煮粥的王婶儿说道:“王婶儿,今天多加点米,好好犒劳一下宋明!”王婶儿应了一声,连忙从背包中抓了两大把米放进锅里。宋明见了暗暗想到,看来自己得尽快把戒指里的大米都倒腾回来,让大家也好好吃一顿,毕竟总喝粥,营养会跟不上的,那些小孩子个个面黄肌瘦的,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影响了他们的身体发育。虽然自己的时空戒指里只剩八十公斤大米,对聚居地四五十号人来说是杯水车薪,可自己可是拥有金手指的人,想要吃的不还跟玩儿一样嘛,不要说大米了,就算是各种肉食和蔬菜,自己也是手到擒来,只不过现阶段还不能带这些东西过来,不然鬼都知道自己不正常了,时不时的带大米回来已经够让人吃惊了,如果连新鲜肉类和蔬菜都有,那众人一定会怀疑宋明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吴兵外出 晚上吃饭的时候,吴兵捧着一碗粥,一边喝着一边问宋明:“今天你遇到啥了?咋能弄到这么多大米呢?”宋明心中一动,连忙将今天回来时在路上想好的说辞告诉了吴兵:“今天我一直往西走,走了半天,竟然让我发现一个以前的住宅区,我进去逛了一下,把所有屋子都翻遍了才找到这么多大米,估计是以前那儿的居民逃跑时落下的,我就把那些大米都给顺了回来。因为要一个房子一个房子得搜一下,所以才回来晚了。”吴兵听了,点了点头,道:“我们来到这片盆地驻扎下来后,只是在聚居地周围两公里范围内巡逻,只有上次去县城里抢米时才跑的远了点,不然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离开聚居地太远,毕竟丧尸的威胁太大了,你能有这运气,我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为了点儿大米,我们折了好几个兄弟,可你一个人就弄回来了这么多大米,还完好无损,实在是佩服你的好运啊!”宋明呵呵一笑,不自觉的抚摸了一下胸口,你妹的完好无损,要不是我有时空戒指,我老早就挂在了那片住宅区了 吴兵见宋明不说话,只是笑了笑,便自顾自的说道:“我以前就在这里当兵,这里在末世来临之前,也是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可末世来临之后,这里的环境也跟着改变了,从前的河流,草地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黄沙,我一直觉得是人类过度地索取,才导致了大自然的改变,对人类进行了清洗,哎,不知道哪里才能看见从前那绿草如茵的画面,可真是怀念啊!”宋明听了,好奇的问:“既然这里环境这么恶劣,为什么不迁移?”吴兵听了无奈地摇了摇头道:“聚居地里这么多老人,体力跟不上我们这些壮年,一点半点的路程还能吃得消,可如果是长途迁移,不知道最后到了地方能有多少人坚持下来。而汽车只能在县城里找到,可县城里丧尸那么多,想抢汽车谈何容易?所以只能在这里驻扎了。好在这里还有水源,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有问题,所以为了他们,我们只能呆在这里了。俗话说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他们的见识可不是你我能比的,不是我吹牛逼,他们中有些人可是当年在中科院里工作的!当初他们在这边搞研究,我负责带着我的兵保护他们,谁知道末世就这么降临了,我手底下好多兵就是为了保护他们,最后死在了丧尸的手里,所以,我必须保护好他们,不能让我的兄弟们白白牺牲!”宋明听后,心里除了对吴兵的敬佩之外,还有的就是欣喜了,这些老人脑袋里装的知识可是对自己非常重要的!自己有时空戒指,只要自己不倒霉催的半路挂了,那自己崛起是板上钉钉的事,到时候,还是需要他们发光发热的!想到这些,宋明看那些老人的眼神都变得炙热起来 吃完晚饭,王婶儿递给宋明一个新做好的帐篷,在吴兵等人的帮助下,帮宋明把帐篷立了起来,宋明也总算在这个末世有了一个自己的家了。躺在帐篷里,宋明却怎么也睡不着。他心里想着的都是那片聚居地里的丧尸,准确的说,是想着那些丧尸身体里的尸晶,自从上次接触尸晶后戒指起了奇怪的反应后,宋明便对那尸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一直想弄块尸晶来做一下实验,看看尸晶对自己的戒指到底有什么帮助。想着这些问题,宋明便慢慢的睡去了。 第二天清晨,宋明从睡梦中醒来,摸了摸胸口上的伤口,惊讶的发现,昨天还鲜血淋漓的伤口,只不过是过了一个晚上就已经痊愈了,连疤都没有留下!只不过伤口处还是一片粉红色的嫩肉罢了。宋明暗暗心惊,看来这戒指还真是神奇啊,竟然将自己的身体改造的这么牛逼了,不知道能不能持续改善,如果能一直改善下去,自己以后不就是现实版的超人了嘛!力大无穷,愈合能力超强,没准以后能变得刀枪不入,那自己不就成了一颗人形核弹头了嘛,哈哈,到时候凡是阻挡自己崛起的,管他是丧尸还是人类,通通一砖撂倒,哈哈哈哈 当宋明还沉浸在无限yy之中时,帐篷外面却陡然热闹起来。宋明刚忙穿好衣服,钻出了帐篷。只见帐篷外聚集了二三十人,吴兵站在人群中间。只见他清了清嗓子,对大家说道:“昨天我已经联系上了我们聚居地旁边的另一个聚居地,就是上次伟子遇到的那些人所在的聚居地。他们今天还准备去一趟那个超级聚居地,用手中的刚获得的尸晶去换武器!我打算跟他们一起去,一个呢,是去见见世面,看看超级聚居地是什么样子,一个呢,是用前天弄到的尸晶换取一些粮食。估计来回得要两天时间,大家安心的待在聚居地里,除了外出巡逻的人外,别的人没有事尽量不要乱跑,知道了么?”大家听了,都激动起来,三级尸晶能换一吨大米,一级尸晶怎么说也得有个几百斤吧,有了这几百斤大米,足够大家吃上一段时间了。不过激动之余,大家也无比担心吴兵的安全。毕竟得跑这么远,路上指不定就会遇到丧尸的袭击。吴兵看出了大家的担忧,笑着说道:“大家放心,伟子说的那个聚居地实力还是挺强的,不单单有改装的汽车,他们还有两挺机枪!这次去换武器,不单单两把机枪带着了,更有近百人一起随心,这样的实力,遇到小股丧尸完全不用担心,遇到丧尸群,打不过还跑不了吗?所以说,大家不用担心,就都安心的在家待着吧。伟子你跟我一起走,杨明,你比较机灵,我不在的这两天,聚居地里的安危就靠你了!”说着,人群中走出一个青年,看样子也就二十五六岁。只见他来到吴兵面前,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对吴兵说:“是,团长!保证完成任务!”吴兵听了,笑了一下道:“现在我的团只剩下我一个人,你就不用叫我团长了,你是侦察连的,有你照看着,我放心!”听了他们的对话,宋明这才知道,这个青年以前竟然是个侦察兵,难怪看他体格精壮,整个人有一股难以明说的彪悍气质呢,侦察兵可是常规部队中的“特种部队”啊,他不厉害谁厉害? 看时间差不多了,吴兵对伟子点了点头,跟众人挥了挥手,便向北边走去。等他们两人走远,杨明转过身来看着众人,憨笑一声:“哈,大家散了吧,团长让我负责聚居地的安全,我现在就得去巡逻了,我走北边,另外三边再各去一个人,解散解散。”说完,便转身向北边走去。宋明听了一头黑线,这杨明看起来挺彪悍的,其实也是个大老实人啊,吴兵让他负责聚居地的安全,他便以身作则,第一个去巡逻,要是让自己负责聚居地的安全,自己一定会把任务分配下去,然后自己回帐篷睡个回笼觉再说 看着慢慢从地平线上升起的太阳,宋明没有选择继续睡觉,和聚居地里的人打了声招呼,说自己也去帮忙巡逻后,便独自一个人往西南方向走去,他可没忘记自己今天还有去解剖丧尸寻找尸晶这一艰难的任务呢。之所以不直接往西边走,而是为了不引起聚居地里别人的注意,自己昨天就去过了西边,今天还去西边,只要有人稍微注意一下就能发现自己的异常了。所以宋明选择先前往西南方向,在巡逻的人看不到自己之后,自己再拐弯往西就是咯。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进化 宋明在沙地中徒步行走了一个小时后,眼前总算出现了那片差点让自己送命的住宅区,不过现在已经对宋明构不成丝毫的威胁了。宋明哼着小曲儿,晃晃悠悠的来到了这幢二层小楼前。只见被压住的丧尸还在那儿挣扎着,不过经过一天的风吹日晒,丧尸的手臂显得更加脆弱不堪,宋明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臂力就可以将这丧尸的手臂给折了。 没有理会还在不停努力的丧尸,宋明跳跃着来到了一楼大厅,昨天杀死的丧尸正安安静静的躺在一楼大厅的地板上,一阵阵腐肉的臭味弥漫在大厅里。宋明耸了耸鼻子,来到窗户旁,将窗户打开,透透气,也让这难闻的臭味消散一点。 来到楼梯口,宋明弯腰从地上捡起了那把水果刀,拆开绑着的布条后,宋明拿着水果刀,来到了一具丧尸尸体旁。看着全身干瘪的丧尸,尽管昨天已经适应了很多,可宋明还是感觉自己的胃里一阵的翻滚。深呼吸了几口气,宋明蹲下身子,拿起水果刀便开始切割起了丧尸的尸体。可干了没一会儿,宋明便气的一把将水果刀扔在了地上。这水果刀的刀刃实在是太钝了,只有刀尖比较尖锐,平常削个水果皮什么的还行,可现在切割丧尸的尸体,就实在是力不从心了。丧尸的尸体经过风吹日晒,平常又躲在沙地之下,皮肉早就干透了,就像一层树皮一样黏在骨头上,用这把水果刀根本就切割不动,宋明一屁股坐在地上,无奈的叹了口气。“这尸晶据说是不是百分之百的出现,而且是随机出现在丧尸的身体之中,就算我运气好,这些丧尸尸体中有尸晶,可我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肢解这些丧尸了,这么多丧尸,凭借这一把水果刀,天知道我得干到什么时候去。”宋明自言自语的嘀咕到。 眼睛一转,宋明站起身来,这个房子自从自己发现后还没有好好的扫荡一次,说不准里面就有啥趁手的东西能用来切割这些丧尸呢?想完,宋明便走向靠东边的一间房间。进来之后,发现这里是厨房,宋明径直来到一个柜台前,拉开橱柜,只见里面是各种油盐酱醋,不过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这些已经完全没办法食用了。打开另一个柜子,只见里面挂满了各种刀具,什么厨师刀,砍骨刀,切片刀,水果刀,应有尽有,而且看材质,这些刀具价格一定不便宜。末世已经这么久了,这些刀具竟然还散发着阵阵寒光。 宋明抽出一把砍骨刀就向丧尸尸体走去,来到尸体旁,宋明居高临下地看着尸体,不屑的一笑,“这下我到要看看,到底是你们的骨头硬,还是老子的砍骨刀硬!”说着,右手拿着砍骨刀在手中耍了个刀花,差点砍到自己,吓得宋明身上出了一阵冷汗赶忙蹲下身子,握紧了手中的砍骨刀,用力往丧尸的头上砍去,“咔”的一声,丧尸的脑袋竟然一刀被劈成了两半,黑色的脑浆流了一地,砍骨刀竟然都砍进了地板里!宋明抽出砍骨刀,忍住恶心的感觉,用扔在一旁的水果刀在丧尸头颅里翻找了一阵,可惜的是,并没有尸晶。宋明并不气馁,继续用砍骨刀肢解着丧尸尸体,不一会儿,这具丧尸尸体便被宋明给砍成了一段一段的。找了一下,还是没有尸晶的身影。宋明将尸块推到一旁,又拖来一具尸体,继续之前的步骤,肢解尸体,然后寻找尸晶。要是这会儿来个普通人,一定会被眼前的场景吓得半死,宋明状若癫狂般不停的用手中的砍骨刀劈砍着尸体,身子四周是被肢解掉的尸块,黑色的血液和脑浆夹杂着碎肉碎骨头流了一地。这场景,如果拍下来做恐怖片的宣传片,那一定会吸引大批大批的恐怖片爱好者。这场景,太尼玛刺激了。 一连肢解了三具尸体,别说尸晶了,连个结石宋明都没找到,气的宋明一把将砍骨刀砍在了地板上。随地往地上一坐,宋明气的大骂起来:“你们这些没用的东西,杀人杀不到,还被老子反杀,可你们连个尸晶也结成不了,你说说你们还能干个啥?给植物做肥料植物都不要!”说完,宋明随手抓起一只丧尸的脚,准备砸出去泄泄愤,可当宋明抓起脚的一瞬间,手上突然传来一阵电流通过的酥麻感!这种感觉,在上次宋明触摸尸晶的时候也出现过。宋明赶忙放下这只脚,然后举起砍骨刀,用力劈了下去。只听得“咔”的一声,以往无往不利,削骨如泥的砍骨刀,竟然卡在了这只脚上!宋明抽出砍骨刀,发现这坚硬的砍骨刀竟然出现了一个豁口!宋明转身走到厨房,拿出一把骨锯,然后按住这只脚,一点一点的锯了起来。不一会儿,这只脚便被宋明给锯成了两半,而在脚中间,一枚闪烁着红色光芒的尸晶正卡在脚骨上! 扣出尸晶,宋明忍住手上的酥麻感仔细观察起来,和之前看过的那枚尸晶一样,这枚尸晶也是通体红色,呈六角形状,尸晶表面光滑无比,刚才砍骨刀砍在它上面,竟然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握住尸晶,宋明却犯难了,尸晶和这枚时空戒指之间一定有什么联系,可具体是啥联系呢?拿着尸晶,宋明心中默念:“吸收!”可等了半天,啥反应都没有。宋明又实验了各种口诀,可还是没用。突然,宋明心中一动,右手拿着尸晶,然后左手去触碰了一下时空戒指的戒面,一瞬间,尸晶便被时空戒指吸收了进去。宋明赶忙沉浸心神,仔细注意着脑海中这枚尸晶。只见在那片混沌的空间中,尸晶静静地悬浮着,突然,尸晶之中的红色液体竟然开始从尸晶中抽离出来,离开尸晶后,就这么消散在脑海中那片空间之中。而那枚失去了红色液体的尸晶,竟然一瞬间变成了粉末,消散在宋明的脑海中!宋明仔细感受着这枚尸晶带给自己的变化,只觉得尸晶消散后,自己浑身变得燥热起来,血管中的血液越流越快,也变得越来越烫,再加上逐渐升高的气温,不一会儿,宋明便汗流浃背,甚至地上也出现了一摊汗水! 过了两分钟后,宋明的体温便恢复了正常,而他的身上也出现了一层浓密的黑色物质,一股腐烂的气味从上面散发出来,臭的宋明赶忙向屋子外冲去,来到大门前,宋明抓住一扇大门用力一拉,生锈的大门竟然直接被他给拉开了!宋明自己也被吓了一跳,自己的力气竟然变得这么大了!可宋明来不及细细感受,他现在只想将身上的黑色物质弄掉。来到沙地上,宋明抓起沙子便往身上抹,这些黑色物质在触碰到干燥的沙子后,一瞬间便硬化了,宋明轻轻一撕,便掉下来一大片。忙了两分钟,宋明才将黑色物质彻底弄干净,弄完之后,宋明只觉得神清气爽,不单单臭味没有了,身上竟然还传来了一阵淡淡的清香! 回到大厅里,坐在一张椅子上,宋明仔细思考了一下,觉得自己应该像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升级,或者说是进化了!尸晶带给自己的,应该是类似于洗筋伐髓的效果,黑色的物质应该是自己体内的毒素,现在被去除了,身子自然的变得好起来。而自己进化之后,力气变得大了也是情理之中。沉浸心神,看了看自己脑海中的混沌空间,发现这片空间竟然扩大了不少,估计得有二十立方米了! 宋明开心不已,来到丧尸尸体旁,准备继续寻找尸晶,突然想到戒指与尸晶之间的莫名吸引,宋明便放弃了肢解丧尸然后再寻找尸晶的办法,而是用右手在丧尸尸体上缓慢划过,当手上传来酥麻感后,才会动刀去挖出尸晶。这么一来,效果果然变快了不少,花了一个小时,宋明便搜寻完大厅里的十八具尸体,除去宋明吸收的那一枚尸晶,一共又发现了六枚尸晶!宋明赶忙吸收掉了这些尸晶,可期望中的进化并没有如期到来,不过宋明脑海中竟然出现了一个透明的六角晶体,和尸晶的样子很像,不过却比尸晶长了不少,吸收了六枚尸晶后,宋明脑海中的六角晶体中出现了一大半橙色液体,估计等液体满了,宋明也就会进化了。 进化后的宋明自信无比,提着刀就来到了院子里,走到一个丧尸旁,唰唰两刀便砍去了丧尸的双手,右手划过,没有尸晶,宋明便单手拉住丧尸的胳膊,硬生生的把丧尸从沙地中给拔了出来!一刀砍去,丧尸的脑袋便和丧尸的脖子分了家。而刚刚还活跃无比的丧尸也立马瘫软了下来。放下刀,右手划过丧尸的头颅,这次竟然有!“看来这尸晶出现的几率挺大的嘛,这都是我今天都弄到的第八个了!”宋明轻笑一声,一甩手,左手上拉着的丧尸尸体竟然就这么直接被宋明扔出了院墙!要知道,这丧尸就算再怎么骨瘦如柴,那也好歹有个四五十斤啊,这么随手一扔就被宋明扔出了十几米远,这力气着实恐怖!“啪”,宋明一脚踩碎了丧尸的脑袋,从黑色的脑浆中捡出一枚尸晶,然后便直接吸收掉了,和预想中的一样,宋明脑海中的六角晶体,其中的橙色液体也随之上涨了一点。看样子,再吸收三个尸晶就能再进化了! 捡起砍骨刀,宋明狞笑着走向了剩下的几个被压住的丧尸,随之而来的,是刺耳的骨头断裂声,然后是丧尸的嘶吼,再然后便是一阵平静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思考未来 料理完剩下的丧尸,时间已经快要到一点钟了,运气女神这次并没有降临到宋明的头上,院子中的几只丧尸,除了第一只给宋明带来了一枚尸晶,别的几只丧尸屁都没有。宋明无奈地甩了甩有点发酸的手腕,回到了大厅之中。坐在大厅内的椅子上,看着大厅里散落一地的尸块,宋明却不由自主的在脑海中规划起了自己未来的道路。 自己幸运的得到了这枚时空戒指,那自己一定要好好把握住这次机会,自己的小当铺虽然也能保证自己衣食不愁,可生活实在是太平淡了,做个小小的当铺老板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宋明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看着别的小朋友和各自的父母一起玩耍,宋明其实嫉妒的要命。那时候还不懂得生离死别的宋明恨自己的父母,恨他们为什么要扔下他一个人,跑去遥远的地方,每当别的小朋友嘲笑他是猴子,是没有父母的石猴时,宋明表面上不理不睬,可晚上回舅舅家之后,总是一个人偷偷躲在被窝里哭泣,心中暗下决心,等长大了一定要找到自己的父母,问问他们为什么这么狠心。长大以后,他也懂得了,父母已经永远的离开了他,永远不可能再回到他身边,那时候的宋明,便慢慢变了。在亲人和老师们面前,他总是一副沉默寡言的样子,不去和别人交往,不想和别人交流。渐渐的,他迷上了看小说,只有在小说世界里,他才能忘记烦恼,忘记失去父母的伤痛。他喜欢金庸写的小说,幻想着像小说里的那些大侠那样,劫富济贫,行侠仗义,他甚至曾经做过决定,等自己再长大一点,就去少林寺学武,等学成下山,也去做个行走天下的大侠。 可现实却不允许他这么做,不说法律允不允许,就是父母留给自己的遗产,自己不可能就这么放弃不要,就算为了父母,自己也得好好经营,毕竟这是自己的父母在这个世界留给自己的唯一的念想了。现在,老天给了自己一次机会,一次真正实现自己理想的机会,所以无论如何,宋明不会放弃! 在这个世界,自己的优势无人能及,穿越,谁会?有了这个技能,在不出大的意外情况下,自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有谁想杀老子的?有本事来另一个时空杀老子啊!进化,谁能?反正自己没遇到第二个进化过的人类。既然自己有这两张王牌,那如果自己在这末世里不能闯荡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那百年之后自己也没有脸去见列祖列宗了。 能穿越,那自己就掌握了末世里人类面临的最大问题——粮食!只要有了粮食,不愁没有人跟着自己出生入死。末世里,大部分人都只是想吃饱饭,只有很少的那一部分人在衣食无忧的条件下,才会去思考如何让自己的末世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末世刚开始时,超市中的罐头,方便面什么的还可以吃,每家每户都还有点儿存粮,可现在已经是末世第三年了,家里的存量早就吃完了,而超市里的食物一般也没有什么能保存三年以上,就算有,在超市那种人流量巨大的地方,丧尸的数量也是惊人的。以前有很多人想打超市的主意,不过最后要么变了丧尸,要么就进了丧尸的肚子。所以,一般情况下,除非你手上的枪杆子够硬,或者你是不想活了,不然一般是不会有人去超市的。 宋明掌握了时空戒指,就相当于变相的掌握了两个世界的资源,这个世界缺粮食?没关系,从那个世界运!那个世界缺各种金属材料?没关系,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破铜烂铁了。宋明完全可以凭借手中的时空戒指,在两个世界中来回倒腾各种物资,等自己发展壮大了,自己完全可以聚拢起一批人才起来,让他们为自己打工,自己只需要管他们的一日三餐,让他们吃饱喝好,他们只需要做做研究c将自己在末世之前的才能继续发挥出来就能吃饱,这种好事除了自己这儿,别人那儿哪儿有?末世就是一个人吃人的世界,因为很多人都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所以大家都是浑浑噩噩得过着,能活一天是一天,保不准第二天就会死在丧尸的嘴下,所以末世的人们讲究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有福就享,谁也不会去在乎别人过得好不好,所以现实就是,胆子大,不怕死,敢和丧尸刚正面的人活得都特别潇洒,而那些搞科研的人,一个个的眼镜厚的像瓶底,不要说杀丧尸了,遇到丧尸不落荒而逃就算厉害的了。这种人在末世里也是最不受待见的,一个个聚居地能养着他们就算不错的了而像吴兵那个聚居地那样,和他们吃一样的食物,把他们当做家人来看待的聚居地更是少之又少,有些聚居地养着这些人,不求他们能为自己做啥贡献,而是为了能在没食物吃的时候,把他们杀了吃人肉! 他们觉得末世本来就是个人吃人的世界,虽然吃人肉听上去很恶心,违背人类道德底线,但是能撑过病毒感染,没有变成丧尸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末世里社会秩序崩塌,人性的黑暗面在末世这个大背景下完全被激发出来,杀人放火如同家常便饭,吃个人肉貌似也没有那么不能接受,毕竟能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可他们却从没有想过,等这些知识渊博的学者死去之后,谁来复兴人类?人类靠什么崛起?存活下来的都是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以后人类的下一代,靠什么学习知识?也许有人会说,整个世界丧尸横行,学知识又有什么用呢?可是,只要人类齐心协力,不自己作死,那丧尸总会有终结的一天,毕竟它们不会生育,只能靠传染来扩大规模。但人类不同,人类可以繁衍,只需要给予人类充足的时间,人类照样可以重新回到辉煌的时代!可惜,末世的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或者说,他们懒得去考虑这些。毕竟,先得保证自己能活下去才行。 宋明不一样,他是来自和平世界的人,他不会有温饱方面的问题,所以他看待事情的眼光要比在生死线上挣扎的人更远。 宋明经过这两天吃晚饭时和聚居地里幸存者的聊天也大致知道了一些有关这个世界的信息,末世病毒爆发于2046年4月16日,一瞬间便感染了地球上超过百分之九十的生物,各国政府根本没有办法抵抗,病毒爆发一小时后,世界便进入了无政府状态!可见这病毒的威力是多么可怕!末世来临前,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和宋明所在的世界一模一样,而各个地方,各个国家的称谓也是相同,宋明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时空来到了未来的地球。宋明暗自留了个心眼,等有机会一定得搞清楚这件事,如果是两个平行空间,那宋明没什么好担心的,而如果是未来的地球的话,那宋明就得提前做些准备了,虽然自己没有父母,可还有别的亲人啊,如果自己真的是穿越到了未来,那自己一定得回去囤米囤水造地堡,让亲戚朋友在地堡中避难。 现在的宋明可不是以前的那个小孩子了,他的眼光已经不局限在赚钱上面,他现在最想干的事,就是拥有自己的势力,甚至是亲手打造属于自己的帝国!没有什么能比权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激情,打个比方,在世界首富和世界上所有人类的领袖之间选择,你会选择什么?我想所有人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做领袖,宋明也不例外。是的,宋明的最终目标,就是统一地球!虽然现在的他还是一个小聚居地里的一个小幸存者,可宋明是拥有金手指的人,除了死亡,不然什么东西都不能阻挡他崛起的步伐!“老子可是励志成为世界领袖的男人!”宋明大叫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想好了未来的道路,宋明走到大厅空地上,打开了时空之门。“既然打算统一世界,那我就得努力了!先回去搞粮食再说!”宋明自言自语了一句,大步跨入了时空之门里。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采购 短暂的眩晕过后,宋明的双脚踩到了地板上。看着面前熟悉的房间,宋明不由的感叹一声:“回家正好。”给鱼缸里的金鱼喂了点儿鱼食,宋明便走下了楼。 来到一楼,宋明考虑了一下,现在自己最缺的是粮食,然后就应该是武器了。粮食好弄,可这武器却让宋明犯了难。热武器不用考虑,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普通民众是不可能接触到枪械的,再说了,高中毕业的宋明都没参加过比较正规的军训,枪都没开过一次,你现在一把枪放宋明面前,他都不一定能打死人。 所以,宋明现在需要自己为自己量身打造一把冷兵器,末世中冷兵器才是王道!因为,末世中丧尸数量可是以“亿”为计数单位的,如果你身陷丧尸的包围之中,手上只有一把枪,那你除非会飞,不然最终的下场一定是被丧尸活活吞了!一把枪顶多数十发子弹,你在数十米上百米左右边开枪边撤退,那枪的作用是巨大的,可一旦被丧尸近了身,那热武器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那种情况下,一把锋利的冷兵器才有可能让你逃出升天。 宋明边往粮站走边思考着自己的武器到底该怎么做才好。想来想去,宋明最终决定,找人定制一把双手重剑!因为自己力气变得很大,以后应该会更大,普通的刀剑拿在上手,根本就没有一点手感,而双手重剑不同,一把重剑在自己的臂力下,应该会发挥出恐怖的效果! 来到粮站,宋明买了两百斤大米,付了钱,一手提一个就往街东边走去,在那边,有一个铁匠铺!在现在这个社会,各种铁器都可以机械化生产了,可还是有些人,舍不得老祖宗传下来的瑰宝,于钢就是其中之一。于钢家祖上就是打铁的铁匠,所以这打铁的手艺也一代一代的传承了下来。在宋明生活的这个小县城里,于钢打铁的手艺那可叫一绝!普通的一块铁锭到他手上,只需要一天时间,他就能让这块铁锭变成锋利无比的菜刀。砍骨头剁肉那都是小儿科,他测试菜刀都是用的钢筋 来到于钢的铁匠铺门口,还没进门,宋明便听到了一阵阵敲打铁块的“叮叮当当”的声响。宋明提着两袋大米走进这间铁匠铺后,只觉得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在这间不大的房间里,正中间摆放着一个大铁墩子,房间角落里有个正不停往外冒着火焰的火炉,一个着上半身的汉子正用铁锤一下下地敲打着他面前的铁块。身后是一个大电风扇,可在这种环境下,吹出来的风都是热风。汉子浑身都是汗,脸上的汗水一滴一滴的低落,掉在铁块上,一瞬间便被气化,变成一缕白烟飘散。见宋明来了,于钢手上也不停歇,说到:“小宋来了啊,你倒是稀客啊,有啥事儿么?”这铁匠铺和宋明的当铺同处于一条街道上,大家互相认识也不奇怪。于钢也知道宋明的情况,一年到头都下不了几次厨,也不要种地,所以挺好奇宋明来自己这儿是想干嘛。“瞧您说的,没事儿我就不能来玩玩儿么?大家都是街坊领居,还不能串个门儿啊?”宋明抹了把脸上的汗说道。于钢听了,哈哈一笑,说道:“那既然这样,你先坐会儿,我还有一会儿就好,你等着,过会儿我陪你唠嗑!”宋明听了,顿时着急起来,这都快三点了,自己可不能等了,还得抓紧时间回去倒腾一下大米回末世呢!扔下大米,宋明连忙说道:“嘿嘿,钢哥,你先停一下,我有件事儿想拜托你一下。”于钢听了,扔下手中的铁锤,将铁块用夹子夹起来放进大火中后,走到宋明身边坐下,问到:“咋啦?有啥事儿要我帮忙的,经管开口。”宋明嘿嘿一笑,道:“钢哥,我想请你帮我打造一把双手重剑,重200斤,双面开锋,长度长度两米左右吧,不知道多久能好?”于钢听了,顿时说道:“你小子不会是被热糊涂了吧?重剑?还200斤?给变形金刚6做道具啊?”宋明听了,谎话张嘴就来:“我只是想做好了放在我店里当个摆设,吸引吸引别人眼球,给我的点拉点儿人气嘛。”于钢听了,说道:“嘿你小子真聪明嘿,这么个大家伙摆店里,任谁都会多看几眼吧。那你有铁么?没有铁我就得自己补贴,费用就得更高啊!”宋明想也没想的就说:“没事儿,费用高就费用高,等有了人气,我还怕赚不到这造剑的钱?”于钢听了,点了点头说道:“那行,等一个星期以后你来拿,保准你满意,还是你小子脑袋瓜子好使,看来我也该有空的时候做个大铁锤放门口了,也学你一样吸引吸引眼球。”宋明听了尴尬的笑了笑,心里想到:我要这把重剑可是为了去砍丧尸的,吸引眼球这种说辞也就骗骗你的,你弄把大铁锤放店门口,被别人偷了可不能怨我 和于钢商议好了价钱,宋明提着大米便出了门,把于钢都看傻了,看着宋明离去的背影,于钢嘀咕道:“这小子是超人么?那两袋子大米就这么提着走啦?那里面塞的棉花吧?”已经离开的宋明没有听到于钢的话,他径直向自己的店铺走去,路过一家钟表店时顺路买了个手表,这看太阳猜时间终究不是个办法,如果遇到没有太阳的天气那自己就抓瞎了。自己的劳力士手表一直没功夫送去修理,自己也没那个时间,倒不如直接买个几百块的手表省事。 回到店铺,关好门后,宋明将大米收进时空戒指,看了看时间,才三点多一点,见时间还早,宋明跑进卫生间洗了个澡,吃了点儿方便面之后,便打开了时空戒指,走了进去。 转瞬间,宋明便回到了铺满尸块的大厅里,顾不上休息,宋明走到厨房里,找出一个塑料桶,将时空戒指里的大米取出,倒了整整一桶米后,宋明才将袋子里的大米收了起来。提了提,差不多有二十公斤左右。又从橱柜里抽出一把水果刀别在腰间,宋明这才扛着大米离开了这里。二十分钟后,绕了一圈到了西南方向的宋明视线里便出现了聚居地的身影,这一路上,宋明是扛着大米一路跑过来的,可以他现如今的身体素质,负重二十公斤跑了斤6公里,竟然脸不红气不喘,连个热身都算不上。五分钟后,宋明竟然遇到了准备返回的杨明,看见宋明扛了个塑料桶,杨明好奇的问到:“小宋,又弄到啥好东西了?”宋明嘿嘿一笑,说道:“秘密!等回到聚居地你就知道啦!”杨明无奈的摇了摇头,“你这个家伙,跟我还玩什么保密,看你走路时脚印下陷的深度,你这桶里装的东西分量应该挺沉,你走路时桶里没有声音发出,所以这桶里应该是装满了某一种东西,不可能是水,因为在这种气温下,如果是水的话桶上面一定会有水滴,那你的衣服一定会湿,至少肩膀处的衣服是湿的,可你的衣服很干燥,而你愿意这么远扛着这一桶东西回来,证明它一定很重要。让我来猜猜看,这不会是一桶粮食吧?”宋明听的完全愣住了,这杨明到底是侦察兵出身啊,观察力这么恐怖!宋明无奈的笑了笑,边放下塑料桶边对杨明说道:“杨哥,你这观察力真是没谁了,你咋不去当侦探呢?”杨明呵呵一笑,道:“这个世界还需要侦探么?”宋明听了一阵尴尬,赶忙掀开塑料桶上面的盖子,满满一桶大米呈现在杨明眼前。杨明顿时惊叫起来:“卧槽,你这家伙是不是跟幸运女神有一腿啊?昨天带回了大米,今天继续带?你这运气也太好了吧?”宋明呵呵一笑,盖上盖子,对杨明说:“走啦走啦,回聚居地,今天又可以加餐啦!”说完,拎着塑料桶便向前走去。杨明紧跟宋明身后,嘴上不停地在问:“说呀,你到底是不是跟幸运女神有一腿,为什么我们在这儿几个月了,屁都没捞到,为了几袋大米死了好几个兄弟,可你就一个人,为啥总能带大米回来?”宋明听了,心中一动,看来自己这两天风头太盛,看来自己得安静几天了,不然迟早出问题。 宋明也不说话,只是一路笑着往聚居地走去,杨明见宋明不说话,也只好闭嘴,跟着宋明往前走去。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吴兵归来 回到聚居地,王婶儿已经煮好了一锅米粥,孩子们已经吃完了,在树林边上坐着聊天玩游戏,大人们也正在往桌子边走。宋明扛着大米来到桌子旁,将大米放在桌子上,然后叫到:“王婶儿,我又弄回来粮食啦,您以后煮粥可以多放点儿米!”王婶儿听了,赶忙走到宋明身边,看着满满一桶白花花的大米,王婶儿激动的都快哭了,连声称赞宋明厉害:“宋明,你可真是太厉害了,这两天每天都能带回来大米,这对聚居地里的帮助实在是太大了!孩子们前段时间喝的粥里只有一点点米,一个个的都饿的面黄肌瘦的,现在有了这些米,孩子们总算能吃饱点了!”宋明听了,说道:“您以后煮粥多放点儿米,偶尔也可以煮饭呀,粥这东西,不顶饿啊,吴哥救过我的命,大家又对我挺好的,自从进了这个聚居地,我就把这里当成了家,能为这个聚居地做一点贡献我也很高兴的。王婶儿,您以后做饭多放点儿米,米不多了我再去弄!”王婶儿听了一边应道,一边将大米提进一间帐篷里,那里放着聚居地里的物资。 众人来到桌子前坐下,捧着面前的米粥就喝,宋明虽然在来的时候吃过一些泡面,可这会儿还是几口就喝光了面前的米粥。毕竟末世里粮食来之不易,可不能浪费了,虽然可以给别人喝,可免不了众人会对自己一阵关心,所以怕麻烦的宋明还是选择了喝完。 吃完晚饭,众人纷纷离开桌子,往自己的帐篷走去。宋明坐在桌子旁,正想着自己如何开始建立自己的势力时,杨明捧着粥碗走到宋明身边坐下。看着宋明发呆的样子,杨明捅了捅宋明的胳膊,问道:“小宋,发啥呆呢?”宋明回过神来,看了一眼杨明,说道:“我在想我们今后的道路到底该如何走呢,总是待在这里不是个办法啊,虽然这里有水源,可以保证我们不会被渴死,可这里到处都是沙子,环境比较恶劣,没办法种植农作物,驻扎在这里,不是长久啊。”杨明听了,说道:“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可没办法啊,我们只有四五十个人,而且大多数都是老弱妇孺,能和丧尸战斗的满打满算不过十一二个人,这么点儿人,落丧尸群里连个浪花都翻不起来。吴团长以前就考虑过这个问题,可思来想去也想不到个好办法,所以只能呆在这里了。”“那为啥不去投靠别的聚居地?”宋明问到。“投靠别人?你以为别的聚居地都像我们这样,只要是个人都收留么?末世里,万事利为先,你想加入一个聚居地,得带给他们带来好处,他们才会收留你,不然他们粮食多的烧得慌,免费给你吃啊?也只有吴团长这样的,骨子里流淌着军人血性的人,才会对待大家如同对待亲人一样。要知道,很多聚居地,都是以前的大老板或者黑社会建立起来的,在他们眼里,收不收留你完全取决于你的价值。你身强体壮,他们要,体弱多病,那对不起,请你有多远走多远。运气好他们会让你滚蛋,运气不好他们会抓住你,把你圈养起来,等油水不足的时候,杀了开荤!而且,一些大型聚居地会时不时的派人外出,遇到落单的人或者小型聚居地,他们要么是男的杀掉女的带回去,要么是通通收编,青壮年留着种田,老人则是在对抗丧尸时充当炮灰!这都是我这末世三年轻身经历过的事。人性中的黑暗面在末世里充分暴露出来,所以,在末世里,想要活下去,活的比别人好,除了善于笼络人心之外,更要学会心狠手辣!”宋明听了,心中更加迫切的希望自己能够强大起来,不单单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更为了拯救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类。熬过丧尸的袭击已经不容易了,死在自己同类的手中才是最憋屈的。 看宋明沉默了,杨明叹了口气,拍了拍宋明的肩膀,转身走向了自己的帐篷。杨明心里清楚,像宋明这种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容易头脑发热做出一些错事的年纪,和平年代也就算了,顶多坐个牢,吃几年牢饭,这已经是很严重的错误了,可这里是末世,稍微走错一步就是死。谁都想活的有滋有味,可没有实力,一切都是空谈。想为这个聚居地谋求更好的出路,这一点并没有错,可如果一不小心吸引来丧尸或者不友好的幸存者,那对于这个聚居地来说,哪一种都将是灭顶之灾。所以杨明提前将利害关系告诉宋明,让他自己考虑。二十一二岁正是渴望干出一番事业的年纪,自己也是从那儿过来的,自己很清楚,末世这条路有多难走,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再也不可能重新开始了。 宋明坐在椅子上,陷入了沉默。他没有想到,末世竟然这么残酷,数不清的丧尸已经够让人头疼了,现在又加上了人类的威胁,看来,自己想要建立自己势力的计划得放缓了。自己本以为,掏出个几千上万斤粮食,别人就会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干,认为跟着自己有粮吃,可有些人则会想,如果这些粮食都属于自己,那该多好啊。有了这种贪念,宋明估计也就离死不远了,因为任谁都不会想到,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人会在自己背后捅刀子。 摇了摇头,宋明决定走一步看一步,以后的路还很长,等自己再进化几次,拥有绝对的实力之后,一切威胁都不再是威胁了。回到帐篷,宋明很快就睡了过去。宋明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统一了全中国,建立了末世之后第一个帝国,取名大宋帝国,他则是大宋帝国第一任国主。他还创立了实力强劲的大宋商会,往来各个国家之间购买或换取物资。可正当一切都变得欣欣向荣时,一只实力强的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恐怖丧尸突然出现,一瞬间便击杀了宋明!宋明一瞬间便从梦中惊醒。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宋明深呼吸了一口气,感叹道:“还好是做梦,吓死老子了,要是没有那个怪物,那这个梦就完美了。就算醒不过来我也愿意啊!哎,不知道梦里那个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看了看时间,竟然都到了上午十点多了,自己这一觉睡的可真够长的。打消了继续睡个回笼觉的想法,宋明穿戴整齐后,走出了帐篷。 刚走出帐篷,还没回过神来,只听一声孩子的大叫陡然响起:“大家快出来啊,吴叔叔回来啦!”宋明循声望去,只见吴兵和六子正在众人的簇拥下往聚居地走来,他们的身后跟着一辆皮卡,皮卡后面被帆布盖住了,不知道装的啥。 宋明赶忙走上前去迎接吴兵,吴兵遇到众人都是乐呵呵的给对方一个拥抱,宋明也不例外。看着将自己和皮卡围成一圈的众人,吴兵哈哈一笑,走到皮卡的车斗处,一把掀开上面盖着的帆布,只见帆布下,是一袋一袋的大米,看样子得有好几百斤呢!众人见了,都是倒吸一口凉气,孩子们则是开心的一蹦三尺高,连声欢呼!“这里是五百斤大米,就靠那一枚尸晶换的!哈哈,大家快来帮忙把大米运回去,王婶儿,今天晚上煮白米饭吃!”众人欢呼一声,一窝蜂的涌向车斗,四五个人一起运一个袋子,而且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袋子破了粮食撒了。 吴兵安排六子先去休息,然后对着汽车里叫到:“陈兄弟,下来休息一下呗,喝口水解解渴!”只听车里应了一声,然后车门打开,从车里走出一个壮汉。这个壮汉身高估计得有一米九,身上鼓鼓囊囊的全是肌肉,脸上一道长长的伤疤,从额头一直到下巴,看上去就是凶神恶煞的。 没有理会别人,这个姓陈的汉子跟着吴兵走到了水潭边,见到水潭后,这汉子眼中瞬间闪过一丝贪念,虽然很快便隐藏掉了,不过还是被跟在吴兵身旁的宋明看到了!吴兵用碗从水潭里盛了一碗水递给了陈姓汉子,他喝了之后,眼中竟然再次闪现了一丝贪念,而且这贪念中,还夹杂着一丝阴狠。这一切宋明都看在眼里,自从进化后,宋明觉得自己的感官变得强大了不少,再加上做了几年生意,宋明自认为看人还是有点儿准头的,现在见这汉子竟然两次流露出贪欲,说明他对这里动了心思,俗话说得好,再一再二不再三,估计这第三次,会出现一些不好的事。宋明暗暗留了个心眼,决定找机会跟吴兵说一下,而那汉子喝完了水以后,跟吴兵打了声招呼,转头就走,上了车以后,也不废话,一脚油门便往南驶去。 看着离去的皮卡,宋明对吴兵说道:“吴哥,这家伙什么来路?”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夜袭 宋明见那壮汉开车走远后,转头对身旁的吴兵问到:“吴哥,那家伙什么开路?看样子凶神恶煞的,不像什么好人啊。”吴兵转过身看了一眼宋明,说道:“那是北边一个中型聚居地的二把手,叫王凯,末世来临之前只不过是个混黑社会的小混混罢了,不过是比较能打一点罢了,要不是这末世,他混到死也不过是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罢了,不过末世来临了,他凭借自己的铁血手腕,敢打敢拼,得到了那个聚居地头领的赏识,才让他当上了这二把手的位置,这个人,生性残暴,末世之后很是变本加厉,死在他手底下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宋明听了皱了皱眉,问到:“那你怎么和他扯到一起了?这种人应该敬而远之啊!”吴兵听了,苦笑道:“谁说不是呢,可没办法,我想去大型聚居地用尸晶换粮食,只能和他们的队伍一起,不然别说去大型聚居地了,能走出这个小县城都不容易啊,他们有车,而且知道那大型聚居地在什么地方。我只有跟着他一起,虚与委蛇,才能换回来这些粮食啊。不过我已经知道了那个聚居地在什么地方了,以后只要有了车,我们就可以自己派人去兑换粮食了。”听到吴兵的话,宋明无奈的点了点头,自己聚居地没有对方强大,所以只能跟随别人后面,运气好他会帮你一把,运气不好,杀了你也没地儿说理去,这就是小型聚居地的悲哀啊。现在吴兵知道了那个聚居地的位置,那接下来的首要任务,就是想办法去县城里搞一辆车回来,那以后就方便多了。不过转念想到那王凯离开时眼中透露出的贪念,宋明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不好的念头来,趁着天色还早,宋明赶忙对正准备离去的吴兵说道:“吴大哥,刚才那王凯离开的时候,我看他的眼神不太对劲,你说我们是不是需要准备一下,防止他来偷袭咱们?”吴兵听了,眉头一皱,说道:“你确定么?今天在回来的路上我感觉他挺正常的啊,没有别的什么念想,我还觉得他这个人对朋友挺不错的呢,他不至于前脚刚走,晚上就来偷袭我们吧?”“知人知面不知心,刚才他喝水的时候,我感觉他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好像我们这里有什么东西挺吸引他的,该不会是他看上咱们的水源了吧?”吴兵听了,点了点头:“有可能,末世来临之后,很多河流里的水都不能喝了,里面全是被感染的鱼类,变异之后,那些鱼类攻击力很恐怖,那些普通的鲫鱼,鲤鱼什么的竟然都进化出了牙齿,就像那红腹食人鱼一样,被咬一口身上就会少一块肉,只需要一分钟,一个成年人就能被吃成一副骨架,遇到一些感染前就食肉的鱼类,那连骨头都不可能有的剩!侥幸没有被咬死的也会因为感染病毒而变成丧尸。退一万步讲,就算没有被咬,喝了那些全是丧尸病毒的喝水,不被感染就不正常了。我也是看中了这里的水源才在这里定居的,现在想来,王凯那家伙估计看中了咱们得水源,想吞并咱们,将这水源据为己有!不行,我得安排人去巡逻,再布置一下,以防他们晚上偷袭!”说完,吴兵便转身跑向了帐篷处。 他让众人到木桌边集合,然后说到:“现在老弱妇孺立马带着补给向南边跑,跑到南边五公里处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余下的壮年和小伙子,马上去仓库挑选武器,然后跟着我走!今晚可能会有一场仗要打!所以大家都快逃命去,如果天亮之前我们没有去找你们,你们就各自散了吧!不要问我为什么,我现在也不太确定,不过防患于未然,为了安全起见,大家快按照我说的去做!”正当老弱妇孺准备起身收拾东西时,宋明插嘴道:“大家如果信得过我,那大家就不要往南边跑,如果要跑,那就养西边跑,西边有一处住宅区,大家可以在里面躲一下!那里有一片房屋,躲里面至少会比荒郊野外的安全一些!”大家听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听谁的了。 吴兵听了宋明的话,朝他看了一眼,在看到宋明肯定的眼神以后,吴兵转过头对众人说到:“既然小宋有更好的地方,那大家就不要犹豫了,快点去收拾补给然后往西边跑,如果安全了,我会去找大家的!剩下的能战斗的人,快去挑选武器,然后跟我去埋伏起来!”众人听了,纷纷去仓库里挑选起了武器。一共有十六个有战斗力的人,但一共就只有四把枪,吴兵一把,杨明一把,剩下的两把,分给了两个枪法好点的人,剩下的人,各自拿了一把冷兵器后,便走了出去。宋明进去挑选了一把看上去挺锋利的大刀片子之后,也走出了仓库。 来到仓库外的空地上,吴兵让杨明带领几个身手矫健的人去北边放哨,一旦看到王凯的人马,那就立即派人回来汇报。杨明领命后立马挑选了几个人,然后往聚居地北边方向跑去。 看着剩下的人,吴兵沉声道:“今天和我一起回来的那个人,有可能心怀不轨,想要霸占我们的水源,现在,我们得拿起手中的武器,为了家园而战斗!虽然对方武力会强过我们,但是,我们生活在末世,末世里,不允许有任何人做出不战而降的举动!抗争了,我们有可能会死去,但如果不抗争,那我们必定会被他们斩尽杀绝!这是末世,不是过家家,我希望,大家另可站着死,也不跪着亡!”听了吴兵的话,大家的斗志瞬间便被激发出来,纷纷大叫到:“另可站着死,也不跪着亡!”看着大家斗志昂扬的样子,吴兵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现在大家立马化整为零,找地方藏起来,只要能隐蔽的地方都可以躲藏,如果王凯他们真的敢来,我们要杀他个措手不及!” 众人听了,纷纷拿起自己的武器,分散开来,寻找可以躲藏的地方。大树上是众人觉得唯一能躲起来的地方,因为如果躲帐篷里,过会儿王凯带人过来,直接用汽车碾压过去,那自己可是连敌人的面都没见着就挂了,那就太冤枉了。所以众人纷纷往大树上爬去。那片胡杨树周围凡是能躲人的地方,大家都跑过去躲藏了起来。吴兵见大家行动了起来,自己也不落后,抱着枪三两下便爬上了一颗大树上,躲在树叶间,透过瞄准镜观察着。宋明左右看了看,能躲人的地方大多被别人抢先了,自己索性心一横,找了根管子往嘴里一叼,然后抱着大刀片子就往水潭里一跳。他的想法很简单,过会儿如果那姓王的真的打过来了,他一定会先扫荡一下帐篷那边,等他发现没人之后,一定会认为自己这边的人望风而逃了。王凯那种黑社会出身的人,最讲究一个排场,身为聚居地的二把手,如果聚居地的领头人没来,那王凯一定会选择走在第一个,身后跟着自己的一群手下,那才叫一个威风。所以宋明选择躲在水潭里,既然王凯觊觎这里的水潭,那他一定会来这水潭边,到时候自己凭借超人的身体素质,直接一刀把他给砍了,擒贼先擒王,到时候没了头目的他们,必定不是自己等人的对手。当然,前提是对方不能有太多的人,也不能有多少热武器,不然自己这边也不用打了,乖乖跑路逃命算了。 跳进水里,宋明扑腾了一下脚边到了底,这水潭估计也就一米左右的深度,在白天里面蹲个人瞎子都能看得见,可现在是晚上,宋明蹲水里,不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蹲在水里,宋明双腿紧绷着,时刻准备跃起杀人,而整个营地也是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 夜,慢慢的浓了,往常到了晚上,天空上都是繁星点点,可今晚却一个星星也见不着。月亮被乌云挡住,沙漠上更显得黑暗。宋明闭着眼睛,一只手提着刀,一只手不自觉的按在了水潭的泥土上,他的心跳越来越慢,对氧气的需求也越来越少,三分钟后,宋明的心跳竟然下降到了每分钟二十下!而在这种状态中,宋明通过自己手竟然能感觉到五公里外的地面上传来的震动!西边四公里左右,震动的地方应该是聚居地里逃命的人,而北边,并没有什么异常。宋明心中惊讶万分,自己啥时候有这技能了?不过现在不是惊讶的时候,一切得等到眼前的难关度过后再研究也不迟。突然,透过泥土,宋明感觉到北边五公里处传开了一阵震动,根据震感,宋明推断出这应该是派出去监视北面的杨明等人。他们现在在往回跑,是不是意味着来了敌人呢?正当宋明准备再仔细感受一下时,突然,在北方八公里左右的地方,一阵轮胎摩擦地面的感觉透过沙子传到了宋明的手上。宋明心中一动,暗暗说道:“终于来了!” 求推荐票啊求推荐票,虽然写的不多,可依然每天坚持更新。希望看到的人能把你手中的推荐票投给本书,谢谢大家啦!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杀戮 不一会儿,杨明四人便跑回到了聚居地,几个人累的气喘如牛,可却不能休息,杨明提着枪,大声叫到:“团长!团长!快点准备战斗,王凯他们杀过来啦!”吴兵从树上滑下,跑到杨明面前问到:“他们来了多少人?”杨明边喘气边说道:“来了四辆车,三辆皮卡一辆卡车,估计得有四十人左右!”吴兵听了,眉头一皱,这么多人,差不多是己方人数的三倍了,这仗该怎么打?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只有埋伏起来等会儿见机行事了。想罢,吴兵让杨明几人跑进树林里躲起来,然后自己也跑进了树林里。他决定等会儿看情况,看看能不能先用自己手中的狙击步枪先干掉对面的一两辆车,如果运气好能一下干掉王凯,那对方的士气一定会受挫,毕竟大家都是为了生存,犯不着为了一个已经死了的拼命。末世最缺的是人口,而最不缺的就是想往上爬的人,王凯所在的聚居地里,一定会有看不惯王凯作为的人,到时候自己杀了他,再顺带的向对方示弱一下,就说是自己和王凯的私人恩怨,说不定对方急着上位而暂时饶过自己的聚居地呢。就算他们回过头来秋后算账,自己也可以抓紧这段时间带领聚居地的老老少少迁移啊。想罢,吴兵安静下来,透过瞄准镜往远方观察着。 不一会儿,在吴兵的瞄准镜里,便出现了几辆汽车的身影。他们开着汽车大灯,有恃无恐,完全不把吴兵他们看在眼里。也对,下午的时候王凯在这儿转了一圈,发现也就那么十来个能打的人,这么点儿人,在自己这些人面前,完全翻不起浪花!王凯正坐在车里抽着烟,想着下午看到的那片水潭,心里忍不住一阵激动。末世三年,以前还有矿泉水可以喝,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喝的水越来越少。现在他所在的聚居地,全是喝的加工后的蒸馏水,而且还限量!这可苦了王凯了。他都不知道自己多会儿痛痛快快的喝过一次水了,澡就更别提了,自己好像还是一个月之前洗过一次,还是用的雨水洗的。现在发现了这个聚居地里的水潭,自己不把它抢过来那就对不起自己的身子对不起自己的胃了!正想着抢下水潭后怎么痛痛快快的畅饮一番时,突然,只听“啪”一声,自己面前的挡风玻璃瞬间便碎裂成了无数块,而坐在副驾驶的人一瞬间便被爆了头,骨头渣子混合着脑浆溅了王凯一脸!“妈的,对面聚居地胆子真他么大,竟然敢先放枪,玛德,等会儿到了那儿,老子要杀光他们!”王凯抹了一把脸上的脑浆,顺手擦在副驾驶座位上,也不去管死掉的那个人,对驾驶员说道:“车走s形,尽量别让他们打到,开快点儿,老子要杀光那个聚居地里的人!”驾驶员听了,立马控制汽车,在沙漠里弯弯曲曲得开起来。吴兵趴在树下,又打了几枪,可这次一发都没打中。黑暗里视野本来就不好,现在他们的车又不走直线,想打中只能靠运气了。看样子吴兵今天的运气并不好。 大约五分钟后,四辆车并排来到了聚居地面前。打开车门,四十几个人从几辆车里鱼贯而出,王凯踹开车门,顶着一脸的血从车里走了出来。来到车后,从后备箱里提出一把ak47,二话不说就对着那片帐篷扫射起来,王凯的手下见王凯满脸是血,以为他受伤了,顿时怒骂声响成一片,人群里也传来零星的枪声。看来王凯带来的人也没有装备多少热武器,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扫射完一梭子子弹,王凯示意一个手下,让他上去检查一下,那手下提着刀,慢慢走向一间帐篷,来到帐篷外,突然大喝一声,一脚踹到帐篷,举起刀就对着帐篷砍了起来。砍了五六刀,这家伙才感觉不对劲,掀开帐篷一看,里面并没有人。他又来到一个帐篷面前,用同样的方式砍了几刀后,掀开帐篷一看,还是没人。这下他胆子大了起来,在帐篷间来回跑动着,不一会儿便检查完了这一片帐篷。预想中的尸横遍野,鲜血淋漓的场面并没有出现,这里竟然空无一人。见安全后,这手下顿时嚣张起来,踩着帐篷大叫道:“这群玩意儿,跑的真他妈快,别让老子逮着你们,等老子逮着你们,一定要把你们抽筋扒皮!”说完,便小跑着回到了王凯身边,谄媚道:“王哥,让这群孙子跑了,这儿一个人都没有,估计早就跑远了。”“跑远了?那老子差点被一枪打死,找谁算账去?”王凯狠声说道。那手下听了,连忙说道:“王哥,你可以派人去追啊,他们连个车都没有,一定跑不远!”王凯一听,觉得有道理,连忙对身后众人说道:“赖三儿,带二十个弟兄,开卡车走,给我往南边追!记得带两把枪走,遇到了他们,就先给我把他们的腿给老子打断!”那叫赖三儿的人听了,立马应了一声,然后叫上二十个人就往卡车上爬。都上车后,司机一脚油门,车子立马往前冲去。路过树林,司机也没减去,在他想来,这个聚居地里的人一定都吓跑了,有多远跑多远,怎么可能还待在这儿呢。然而他却想错了,如果当时他能停下车在这里检查一下,那最后的结果就不会是自己这些人全军覆没了。 这二十一个人走后,剩下了不足二十个人。吴兵他们压力骤减,宋明蹲在水下,感觉到一阵脚步离自己越来越近,心跳也渐渐加速起来。他要让自己的血液流动的更快,这样自己待会儿才更有爆发力! 王凯见众人坐着卡车走后,也放松了警惕,带着剩余的十几个人走到水潭边,看着漆黑的水面,不由的哈哈大笑,说道:“来来来,大家尽管喝,喝完了还可以洗个澡,妈的,老子身上都臭了!”说完,便一头扎进水里,周围的人也向水潭边涌来。正当他们也准备趴下来喝水时,异变陡生! 只听得“哗”的一声水响,一个人影竟然从水里一跃而出,手中的大刀在这漆黑的夜里竟然闪现出一阵寒光。三个人只觉一阵白光闪过,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只觉得脖子处一凉,接着便旋转着看见了自己失去了头颅的身体还立在那里,脖颈出鲜血喷涌而出,心脏提供的压力让鲜血喷溅出三四米高! 宋明一刀得手,砍死了三个人后,手上没有停歇,握住刀柄往下一砍,刚抬起头来的王凯直接被宋明削去了半个脑袋,那被削掉的半个脑袋漂浮在水面上,随着水浪一晃一晃的,里面白花花的大脑让人作呕。 宋明也是第一次杀人,在杀完四个人之后,脸色立马变得苍白无比。宋明现在只想好好吐一阵,可他知道现在不能停在这里,现在还有十五个人,他们的老大刚被自己杀了,他们不把自己抽筋扒皮那就算他们仁慈了。宋明提着刀转身就跑进了小树林,那十几个人见了,抬脚就追。没办法,一共就带了四把枪,两把被带走了,一把被王凯压在身下,还有一把小手枪,刚才在扫射帐篷的时候就把子弹打光了,现在没有了子弹,连个菜刀都比不上。十四个人追着宋明进了小树林,还有一个在推着王凯的尸体,准备将那把ak47抽出来,可还没碰到枪呢,只听“砰”的一声,那个准备捡枪的家伙立马被爆了头。 那十几个人此时已经到了小树林,现在才发觉头上树冠里竟然藏了人,现在想跑已经来不及了,只听吴兵大叫一声“用刀,节约子弹”,便从树上跳了下来,在地上滚了一圈,卸了力后直接从腿间抽出一把匕首,用力一抹,他身前的一个汉子便被他割破了喉咙,只见他死死捂住喉咙上的伤口,双眼瞪得老大,双手间鲜血夹杂着气泡涌出,不一会儿便倒在了地上抽搐起来。吴兵看也不看那汉子,握住匕首便继续往前奔去。其他人也不甘示弱,纷纷从树上跳下来,和敌人战在一起。一时间,树林里鲜血四溅,残肢乱飞。 五分钟后,最后一个敌人倒下了。吴兵在树林里巡视了一圈,确定没有活口后,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刚才混战,自己这边死了两个人,受伤的有四五个,不是被刀片砍中了身子就是被滑落的刀削去了手指。可他们一声不吭,硬是憋着没有叫出来。他们眼中透露出嗜血的光芒!他们要让来犯的敌人知道,自己这个聚居地人虽然不多,但没有一个是孬种! 吴兵让大伙儿行动起来,把这些人都拖着放那三辆汽车那儿去,用木棍支撑着他们,做出一副他们都站在车旁的假象,然后在他们的北方升起一把火,透过火光,他们身上的血迹就不怎么容易发现了。 现在,他们要做的就是等,等另外二十一个人回来,然后全歼!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胜利 众人埋伏在帐篷里,因为对方已经检查过一次帐篷了,所以想来应该已经对那片帐篷没有什么疑心了,他们这么自负,检查过的地方可不会检查第二遍。 不一会儿,一道灯光变从小树林里穿透而出,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也传入了众人的耳朵之中。一分钟后,刚才去追击众人的卡车便来到了小树林边。赖三儿第一个跳下了车,一边举着一把ak47嘴里一边骂到:“一群的跑的真他娘的快,老子开车都没追上。妈的,下次最好别让老子逮着你们,不然一定把你们剁碎了喂给聚居地里的那群老不死的!”说着,后面一群人也下了车,一群人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跟在赖三儿身后,嘴里也是骂个不停,各种国骂顿时响成一片。 沙漠里夜晚的风很大,所以如果不是仔细去感受,那根本闻不到散发在空气中的血腥味儿。而末世里很久才能洗一次澡,这么一群人待在一起,鼻子里充斥着浓重的汗臭味,那就更别提闻到血腥味儿了。走到水潭边,赖三儿看了眼漆黑的水潭,眼中透露出一股贪婪的眼神。可迫于王凯的淫威,他可不敢乱动这水潭里的水。想到王凯,赖三儿突然发现,自己回来以后好像还没有听到过王凯说话。别说王凯了,就连一点儿人声都没有听到。赖三儿往前看去,只见在前方有一个小火堆,后面十来个人影或坐或站的呆在那儿。虽然有点儿看不清,可他还是发现了王凯的身影。只不过感觉王凯比往常矮了一点儿,不过赖三儿也没在意,只想着估计是夜晚火光的关系。 赖三儿见到了王凯,立马就像狗见到了主人,带领后面的人往王凯那边走去,一边走一边叫到:“王老大,那群瘪三儿都让咱们给收拾了,一个活口都没留!妈的,他们还想抵抗,我一梭子子弹下去立马倒了一片,哈哈哈哈”赖三儿说谎的本事已经炉火纯青,谎话信手拈来,脸不红心不跳,一番话说的就连自己都差点相信已经干掉了吴兵他们。赖三儿也是凭借这阿谀奉承,谎话连篇的本事得到了王凯的看中,没办法,谁都喜欢听好话,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末世,这一点从没变过。赖三儿说完之后,并没有听到王凯夸他能干,他们还是在原地保持不懂。赖三儿疑惑了一下,然后没想太多,以为他们正聚在一起商量着什么事。也就是这么一耽搁,赖三儿已经他后面的二十个人,今夜将永远留在这片沙漠之中。 见王凯没什么回应,赖三儿以为是自己去了这么久,惹得王凯不高兴了,便立马带领众人往前小跑过去,一边跑一边在脑海里暗自思索,如果王凯过会儿怪罪下来,自己该找什么借口,或者把谁拉出来当挡箭牌。来到近前,赖三儿见王凯他们还是一样的动作,不由得疑惑起来,这王老大到底在干啥?为啥动都不动?一边想着,一边绕过火堆往前凑去。赖三儿身后跟着七八个人,也一起往前走去。他们都是想跟着赖三儿讨王凯欢心的人,万一哪天自己受到了王凯的赏识,那自己不就飞黄腾达了嘛! 绕过火堆,赖三儿一边往前凑一边叫到:“王老大,咋不说话呢?小的有啥做的不对的地方,您好歹也让小的知道错在哪儿呀!”一边说着,一边往前看去,这一看,赖三儿顿时吓得屁滚尿流,只见刚才自己离开时还生龙活虎的众人,这会儿都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他们身上满满的都是各种伤口,皮肉外翻,露出里面白森森的骨头,有些人的头和脖子上仅剩一层皮连着,而有些人头都没了!而自己的老大王凯,眼睛往上的半个脑袋都被削掉了,难怪自己刚才觉得王老大矮了一截呢。赖三儿吓得裤裆都被尿湿了,刚准备从地上爬起来逃跑时,只听“砰”的一声枪响,接着是“轰”的一声巨响,然后自己便没了知觉 原来在赖三儿来到王凯跟前时,杨明已经举起了枪瞄准了汽车的油箱。在赖三儿发现不对劲准备跑路时,杨明果断的扣下了扳机。一颗子弹飞向汽车油箱,打破油箱后引燃了汽油,导致汽车的爆炸。爆炸的威力是巨大的,一块汽车的引擎盖被爆炸的冲击波炸飞,直接将正对着它的赖三儿给削成了两半儿,各种内脏洒落一地。而这块引擎盖威力不减,往后飞了数十米,途中竟然还带走了三个人的性命!要不是那些没跟过来的人机灵,在爆炸的一瞬间条件反射的趴在了地上,那这块引擎盖能灭掉的人可就不止四条人命了!而跟在赖三儿身后的几个人,因为距离实在是太近了,瞬间便被汽车爆炸时飞溅的碎铁片给穿成了筛子。 剩下的十个人胆儿都吓破了,哪里还敢继续呆在这里,爬起来转身就跑,连身边的武器都不要了!可吴兵会让他们跑掉么?当然不可能,放虎归山的事不要说吴兵,末世里是个人都知道,斩草要除根!“兄弟们,冲啊!杀了这群王八羔子,要让他们知道,不是每个聚居地都是能随意欺凌的!”吴兵大叫一声,抓起匕首就往前方人群冲去!宋明提着大刀,紧随其后。经过刚才的休息,他已经好转了很多,第一次杀人带来的不适也很快就好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进化过的原因,自己这会儿竟然变得兴奋起来,变得渴望杀戮了,这是从小就害怕杀生的宋明从未想过的感觉。适应了这种血腥的场面,宋明突然发觉,死人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杀人,更没什么打不了的。死了的人,不过是一堆蛋白质,而杀人,在这会儿宋明看来,不过就是制造一堆蛋白质的过程,无所谓血不血腥,他只知道自己这会儿想发泄,想杀光前面逃跑的那些人。 不知不觉中,宋明的速度陡然提升了上来,百米都跑进了8秒了,已经打破了博尔特创造的百米九秒五八的成绩了吴兵只觉得身边刮过一阵风后,前方不远处便传来了一声惨叫,连忙抬头看去。可天色太黑,只能模模糊糊看见前方的身影一个个倒了下去,却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等到跑到近前一看,顿时大吃一惊,只见一路上都是各种人体残肢,满地都是肉块,沙子都被鲜血染成了红色!而宋明正浑身是血的站在路上,脚下是一个被腰斩的人。那人惨叫着用双手往前爬着,而宋明正提着刀慢慢跟在那人身后,一刀一刀的往那人身上砍去,不一会儿,那个倒霉蛋的后背便被砍得稀巴烂!那人疼的实在吃不消了,再加上失血过多,又往前爬了一小步的距离后,终于是趴在了沙地上不再动弹。宋明提着刀怒吼到:“跑啊,怎么不跑了?不是要来啥老子么?来啊,老子就在你跟前,来杀我啊!”一边说着,手中的刀一刀刀砍下。吴兵拦住跑上前来的众人,说道:“这小子估计是第一次杀人,受的刺激太大了,这会儿魔怔了,你们不要过去,当心他连你们一起砍。等他累了就好了,能不能熬过去就看他自己了,以前当兵执行秘密任务,第一次杀人后有些人就会这样,只不过回来后会有心理医生给予治疗,不然会产生心理疾病,现在这儿哪儿有心理医生啊,所以只能听天由命了。”众人听了,纷纷沉默不语,生怕引起宋明的注意,过来砍他们。 过了一会儿,宋明也许是累了,扔掉手中已经卷了刃的刀,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知道自己刚才干了什么,可身体好像不受控制似的,只不过他现在感觉好了很多,不再渴望杀戮,刚才那种嗜杀的感觉已经荡然无存。而周围的各种人体残肢也影响不了宋明的心境,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一觉。 随意往地上一躺,宋明立马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吴兵见状,说道:“能睡得着,说明他已经没有心理阴影了,不然不要说睡觉了,一般他这样受激过度的,现在已经开始满嘴说胡话了。算了,先把他抬回去吧,有什么事回去再说!”说完,便带着六子走到宋明身旁。两个人抬起宋明便向帐篷区走去,然后随便找了个帐篷将宋明扔了进去。料理完宋明,吴兵又派杨明去西边把抢先离开的众人接回来。不过并不是打算回来收拾一下这里然后继续居住的,而是接他们回来收拾东西,然后迁移!这次虽然打赢了这场战斗,但杀了对方这么多人,那个聚居地一定不会善罢甘休,报复是迟早的事,所以,吴兵决定,立马迁移!而且他们还给自己送来了两辆车,这可真是雪中送炭啊,有了这两辆车,那就再也不用担心聚居地里老人的身体吃不吃得消迁移这个问题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迁移 不知道过了多久,宋明从昏迷中醒来,只觉得头晕脑胀,四肢无力。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睡在一间帐篷里,帐篷外面嘈杂无比。宋明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到了帐篷外面。只见那些老人小孩都回来了,手上抱着各种物资,正在往卡车上送。 宋明正疑惑着呢,正巧遇到路过的杨明。杨明看见宋明醒了,走到宋明面前说道:“小宋,你终于醒啦!刚才你那样子可把我吓坏了,生怕你挺不过来。”宋明疑惑道:“我刚才怎么了?我怎么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杨明道:“你刚才受的刺激太严重了,整个人变得嗜杀无比,要不是吴团长拉着我们,不要让我们靠近你,我们保不准这会儿也被你砍死了。”说着,便把吴兵对他们说的话再说给了宋明听。 宋明摸了摸脑袋,脑海中慢慢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想起来后,不由得脸色一白,刚才自己一心只想杀戮,完全没有了别的意识,现在看来,刚才那种状态实在是太危险了,一不小心就会伤到自己人。不过好在自己熬了过来了,不然就实在是太坑爹了。还想着在末世建立自己的王朝呢,杀了几个人就差点让自己精神崩溃。不过现在既然已经熬过来了,那自己以后应该不会对那些血腥的事太过恐惧了,在末世里,这是件好事,可这种冷血的情绪,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自己在和平世界里的生活。不过想到自己以后可能大部分时间都会在这末世度过,宋明也就不再纠结这个问题。看了看忙碌的人群,宋明问到:“这是要干啥?怎么都在收东西?”杨明听了,道:“这次杀了他们四十多个人,那个大型聚居地不得疯了啊?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现在我们杀了他们这么多人,他们知道后一定会报复我们,所以索性直接迁移走算了,王凯他们留下了两辆车,正好可以用来迁移。”宋明听了,点了点头,这个地方迟早是要搬的,不说别的,这个地方全是沙子,农作物没办法种植。凭吴兵他们去县城里抢粮食终究不是办法,而自己也没办法一次带太多粮食过来,所以寻找一个可以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地方是当务之急,这里虽然有水源,可没有粮食,有再多水也没有用。 想明白这些,宋明点了点头,准备去帮大家收拾东西。杨明见了,连忙按住准备往前走的宋明,让他好好休息。现在东西都收拾的差不多了,过会儿直接上车走人就行!宋明拗不过杨明,只得坐在地上休息起来。 不一会儿,吴兵便带着六子等人来到了卡车前。见宋明正坐在地上休息,吴兵关心道:“宋明,你怎么起来了,你刚才脱力了,需要多休息才行,快进帐篷里再休息一会儿,等会儿大家就准备迁移了!”宋明听了,连忙说道:“没事儿的,我现在感觉好多了,不需要再进去休息了。”说着,便站起了身子。随意活动了一下四肢,宋明觉得刚才刚醒时还酸痛无力的四肢,这会儿又充满了力量!看来进化之后带来的好处真是多啊,不仅仅力大无穷,速度飞快,恢复能力也超强! 在吴兵面前跑跳了几下,示意吴兵自己已经完全没有问题之后,吴兵只得不再要求宋明回去休息了。在聚居地里又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落下什么重要物资后,吴兵大手一挥,道:“老人妇女还有小孩先上车,尽量挤一点,毕竟只有两辆车,不一定坐得下。”说完后,只见二十来个老人在他人的搀扶下上了卡车,然后是小孩子,最后是妇女。等老弱妇孺都上车之后,卡车和皮卡的车斗里已经人满为患了。没办法,吴兵只得说道:“剩下的人,可以坐在车顶或者扒住车厢,实在挤不下的,就先委屈一下,跟着车辆后面前进。每三公里轮流换一下!”说完,便示意驾驶员开车,自己则是跟在卡车后面奔跑。众人见了,也都跟在吴兵身后徒步迁移。除了几个刚才在战斗中负伤的人被众人强行推进驾驶室外,别的人都选择跟在吴兵后面。由此可见,吴兵的威望在聚居地里已经到了一个别人无法撼动的地步。 吴兵虽然没说什么,可眼神中流露出的感动还是被众人所看到了。 此时,宋明跟在队伍里,脸不红气不喘,就好像饭后散步一样轻松。由于进化后身体各方面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就算是在这漆黑的夜里,宋明也能看到前方一公里处的场景。所以宋明充当起了雷达,只要有危险,宋明就会提醒吴兵,让他绕道。开始时吴兵并没有听宋明的,可就是那一次,众人遇到了一波四个丧尸。结果丧尸还没发起进攻就被开在前方的卡车冲上去碾压了一圈,直接被卡车给压进了沙子里。众人上去补了一下刀,然后就地切割尸体,不过众人运气并不好,没有得到哪怕是一枚尸晶。吴兵问宋明为什么知道前方有危险,宋明只能说自己从小第六感就特别强,所以才能独自一个人在末世里存活了三年之久。吴兵听后也没怀疑,带领众人继续赶路。而宋明路过尸体时,情不自禁得用戴有戒指的右手划过丧尸的尸体,竟然在其中一只丧尸的手中感应到了尸晶!宋明并没有生长,而是直接将丧尸的尸体给收进了时空戒指里!吴兵等人在前方赶路,并没有注意落在后面的宋明,再加上天色漆黑,所以宋明才敢使用时空戒指,要是在白天的话,周围这么多人,宋明才不会使用时空戒指呢! 就这样,一路上走走停停,遇到比较大的危险,宋明就提醒绕道,如果是小股丧尸,宋明就直接让吴兵指挥皮卡去探路。忙活了一晚上,在天边露出了鱼肚白时,总算是到了离原来聚居地十五公里的地方,而尸晶,竟然也发现了两枚!。不过众人实在是太累了,忙活了一晚上,先是杀人,然后是迁移,现在大家都坐在地上,再也不想跑了。只有宋明感觉还很轻松,他感觉自己就算再跑个三四十公里也不成问题!不过为了低调,宋明还是装作很疲惫的样子。 感觉暂时安全了后,吴兵吩咐大家下车休息,然后随意喝了点水,吴兵等人就地往地上一躺,便睡了过去。宋明见大家都睡觉了,本也想躺地上装装样子的,可随意往东方一看,竟然在东边看到了以前居民楼!高的有十几层,矮的也有五六层。这应该是原来末世之前的小区。最让宋明激动的,是他看到了绿色!那片居民楼下面,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树木!听吴兵说这里以前都是肥沃的土地,沙漠化是末世之后才发生的。而那片居民楼不可能末世之前就种的耐干旱的植物,所以,唯一的结论就是,那片居民楼那里存在泥土!可以种植农作物的泥土! 大概估算了一下,宋明发现那片居民楼离自己大约有两公里远,而按照原来的计划,众人会一路向南迁移,正好会错过这里。现在看来,那里应该是个可以暂时居住的地方,等以后有机会了,可以跟吴兵建议一下,直接去那个超级聚居地周围驻扎,自己也可以开开眼界,顺便在那儿看看,有没有什么机遇。 本想现在就叫醒吴兵他们的,不过看到众人倒头就睡的样子,宋明也就没去打扰他们,毕竟一夜没有睡觉,又是战斗又是逃亡的,现在还是先让他们休息一下吧,等过会儿天色彻底亮起来之后再跟他们说。想到这儿,宋明也懒得继续装睡了,而是一个翻身站了起来,爬到卡车车顶上放起了哨。在宋明堪比望远镜的双眼下,周围两公里内的所有景物一览无余。而且随着太阳的慢慢升起,这个范围也在不断上升,等到了四公里左右时,宋明便感觉远处的东西看不清了,看来,自己现在的极限是四公里。等下次进化,不知道自己能看多远。要是每一次进化后自己的视野范围都能增长,那进化个几十次,那自己不就成了现实版的千里眼了嘛!以后谁敢和自己打仗?自己一眼就能看到对方的人马以及武装力量,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弄陷阱阴对方一下再跑,那以后谁敢跟自己对着干?所以说卫星在战争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后自己成了人形卫星,那想打败仗都难啊。坐在车顶上,宋明心里无限yy着,嘴角一丝晶莹的哈喇子,在朝阳中闪烁着光芒 求票啊求票,求各种票。。。。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章 新的家园 两个多小时后,太阳都照屁股了,众人才依稀转醒。这一夜都没有休息过,精神疲惫倒还是其次,可忙碌了一晚上,顶多就喝了两口水,肚子饿的都快前胸贴后背了。吴兵刚打算叫王婶儿生火做饭,然后吃完继续赶路时,宋明跑到了他的身边。“吴哥,吴哥,先别忙煮饭了,我刚才在你们睡着的时候出去巡逻了一下,你猜怎么着,我在东北方向发现了一片居民楼!而且在居民楼里还有各种绿化,最重要的就是,有泥土!”吴兵听了,顿时来了精神,也顾不上煮饭了,直接叫醒所有人上车,然后指挥司机往东北方向开去。两公里左右的距离,对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来说,是非常遥远的,大家常年坐在办公桌前,缺少运动,出门不是打的就是开车,所以身体素质普遍比较低。而对于常年奔波逃命的末世人来说,两公里实在不算远。十分钟后,吴兵的视线中便出现了那片住宅区,又过了五分钟后,聚居地的一群人便来到了近前。 只见四周是一片破败的瓦屋,很多瓦屋因为没有人居住c打理,已经坍塌了。而一道两米多的围墙围住了小区里的高楼,透过围墙上的孔洞,可以看见小区里面是各种绿化,而地上,是众人日思夜想的黑色泥土! 吴兵没有立即让众人进去,而是决定先观察地形,他刚打算叫几个人去勘察一下,宋明立马跳了出来道:“吴哥,我去吧!我昨晚休息过,这会儿精神抖擞,一会儿如果有危险,我跑的也比你们快!你们先在这儿找个地方煮点儿早饭吧,等我回来估计也就能吃上早饭了,如果没有危险,那吃好了再一起进去!”吴兵听了,觉得宋明说的有道理,便点了点头,从身上摸出一把小手枪递给了宋明,说道:“拿着,一路上小心点!现在我们不能再损失任何一个人了,不管如何,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宋明听了点了点头,接过吴兵手上的手枪,然后爬到卡车上拿出一把开山斧后便跳下了车。给了众人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提着开山斧一个助跑便从围墙翻了进去。 跳进去之后,宋明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大门就在旁边二十多米处,杨明隔着大门正在往里看,看见宋明从围墙翻了进来,不由的鼓起掌来:“好身手好身手!以前做多了翻墙入室的事儿吧,这么熟练!”宋明尴尬一笑:“呵呵,大门在这儿啊,没看见”说完,便不再理睬杨明,提起开山斧便往住宅区深处走去。 来到一栋楼房的入口,宋明突然想到,这个住宅区少说也有二三十栋楼房,自己一层一层的看,那今天说什么也是看不完的,看来得想个好办法快速鉴别一栋楼是不是安全的才行。想着想着,宋明突然想到了自己那强大的感知力,于是,便走到一栋大楼的一楼里,一斧头敲碎了一扇窗户,然后蹲下来,双手撑着地面,仔细感受起这栋楼任何一个地方的震动!因为丧尸对血腥味和声响最是敏感,现在宋明身上还有杀人时溅在身上的血液,而自己又搞出这些动静,不信丧尸一点反应都没有。 果然,在宋明的感受之下,只觉得十六楼处传来一阵脚步走过的震动,而除了这一处,这栋楼便没有了别的震源。宋明提起开山斧,像阵风一样沿着楼梯往上跑。末世早已没有了电力供应,电梯没办法运行,所以宋明只能跑步上楼。可这不试不知道,一出全力跑起来,宋明自己都吓了一跳,一层楼宋明跑上去只需要两秒钟左右,跑到了十六楼,时间竟然才过去了半分钟!踹开安全门,宋明一眼就看到了在楼道里晃悠的两只丧尸,宋明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两斧头解决了它们。顺带着感受了一下,确定没有尸晶后,宋明便离开了这里,继续查探下一栋楼。 这种清理丧尸的方法效率极高,半个小时左右宋明便彻底肃清了这一片住宅区!一共发现了四个尸晶,不客气的将尸晶挖出来,连带着昨晚收进时空戒指的丧尸尸体,也一起挖出了尸晶,然后便放进了口袋里。 宋明可不敢现在就吸收,万一进化后昏迷过去,吴兵等人就要带人过来寻找自己了。虽然居民楼里已经没有丧尸了,可保不准哪个地方就藏了一只。到时候谁受伤了宋明都会觉得良心上过不去。 跑到围墙边,宋明这次学聪明了,直接一脚踹开了大门,然后晃晃悠悠得来到了众人面前。王婶儿已经煮好了米粥,不过谁都没有先吃,大家都在等待着宋明平安回来。宋明见了,心中一暖,然后大声说道:“我刚才进去查看了一下,只有很少的丧尸,不过都被我解决了。估计末世之前这里可能是个刚开发的小区,还没有人入住,那些丧尸可能是来这里看房子的人。不过没关系,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地盘儿啦!”大家听了,都开心的跳起来,今后都有房子住了,谁不开心?吴兵虽然也很开心,但并没有表现在脸上,而是说道:“大家快吃早饭,吃完了进去找个好点儿的房子,那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老弱妇孺先待在房子里,剩下的人下午跟我一起,将这个小区彻底巡查一边,务必要彻底杀光这个小区里的所有丧尸!明天开始,所有人一起开垦田地出来种植粮食,我那儿还有一些种子,王婶儿,我等会就交给你,咋们聚居地能不能不再为粮食的事犯愁,就看你的了!”王婶儿听了,连忙学着杨明的样子说道:“保证完成任务!”大家见了,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没想到平常被孩子们叫“王嬷嬷”的王婶儿也有这么有趣的一面。 吃完早饭,众人便依次走进了小区之中。将车停在树荫下,关上铁门后,留下两个人放哨,其余人便从车上拿下自己的生活用品,然后就近找了一栋看上去还不错的房子走了进去。 这房子有六层楼高,一层大概能有十间房子,众人一人一间都有的富裕。老人都选择住在二楼,毕竟年纪大了,不能再想年轻人一样爬上爬下了。其余人都各自寻找了一间房子住了进去,大部分人都选择住在三楼和四楼这两层,少数的会选择第五层,而宋明选择了一间第六层最东边的房间作为自己在末世里真正意义上的家,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宋明以后会时不时返回自己的世界,而每次开启时空之门都会有亮光发出。喜欢站在阳台处往楼下看的人不少,不过喜欢往楼上看的应该不多,而且有阳台的遮挡,再加上窗帘什么的,宋明以后可以放心大胆的开启时空之门了!坐在地板上,宋明并没有因为一件家具都没有而觉得这里不好,反正房子都有了,家具什么的,到时候出去抢就是咯。 下午要去巡逻,看看有没有漏网之鱼,所以众人早早的就来到了一楼大厅。王婶儿在这里煮午饭。为了庆祝找到新的聚居地,在吴兵的授意下,王婶儿煮了一锅白米饭!吃的众人眉开眼笑的。虽然没什么菜,可能吃上一顿白米饭,众人已经觉得自己死而无憾了。 吃完午饭,男人们便拿着刀斧出去巡视了,而老人孩子们也没有休息,带着锯子出去砍树去了。虽然吴兵让他们明天才开始开垦,可他能等不及了。于是,下午的时候,这片住宅区便出现了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男人们巡逻,老人们慢慢砍伐树木,小孩子和女人捡树枝,一些以前是做木匠的老人,竟然用砍下来的树木做出了一些家具!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大家干活儿也特别卖力,众人相信,在自己的努力下,未来一定会变得更好!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章 再进化 夕阳西下,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都回到了一楼大厅里。王婶儿和几个女人已经煮好了晚饭,正坐在地上等着众人归来。干了一天活儿的众人这会儿都是饥肠辘辘的,也不客气,端起自己面前的粥碗便喝了起来。宋明也是饿的不行了,捧着粥碗也不顾还有点儿烫嘴,端着就往嘴里灌。不一会儿,一碗米粥便下了肚。摸着没什么感觉的肚子,宋明暗暗想到“看来自己得找个时间回去一趟,买点儿开袋即食的东西放戒指里,农作物种子还没种下去,不知道多会儿才能吃上,这段时间里可不能亏待了自己的胃啊。”想着,便放下碗筷,转身往楼上走去。 来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宋明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房间里因为没有人打扫过,再加上这里的环境相对比较潮湿,所以房间里充满了东西发霉的味道。打开窗户,一股清风吹了进来,吹散了房间里的霉味。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宋明知道,这里就是以后自己的家了,至少在下一次危机来临之前,这里是自己的家!末世里,没有什么地方是绝对安全的,末世之中处处充满了威胁,有来自丧尸的,有来自变异动物的,甚至有来自于自己同伴的!所以,努力强化自身才是硬道理!只要拳头足够大,足够坚硬,那就有充足的话语权,不说自己的目标,就算是为了保护聚居地的众人,自己也需要尽快强大起来。 宋明锁好门,拉上窗帘,然后坐到墙角,翻手取出几个尸晶,红色的光芒在房间中流转,很是好看。宋明估计,只要这几个尸晶吸收掉了,那自己应该就能第二次进化了!想了想,宋明将尸晶收了起来。 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七点多,外面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自己现在吸收尸晶,如果有人进来找自己,那就麻烦了!必须要等到大家都睡觉了自己才能开始吸收! 想着,宋明便随便往地上一躺,这空荡荡的房间里一件家具都没有,所以只能躺地上了。宋明躺在地上闭目养神,突然,门被敲响了。宋明一个激灵从地上跃起,暗道真幸运,还好自己刚才并没有吸收尸晶,不然自己这会儿一定处在进化的过程中,被别人打扰到,不知道会不会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走火入魔,爆体而亡宋明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来到门前打开了房门,只见杨明正站在门口。宋明将门打开,对杨明道:“杨哥啊,进来坐会儿呗,这么晚有啥事儿么?”杨明道:“我就不进去坐了,我来找你只是想和你说一下,吴团长让我通知一下大家,早点休息,明天早上得开始干活儿了。吴团长想将这个小区改造一下,方便以后居住和防御。”宋明听了,点了点头,和杨明说了声晚安后,便关上了房门。 来到墙角,拉开窗帘看着外面的天空。今晚天空中的月亮格外明亮,宋明看着天空中的明月,不知不觉中想到了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父母去世时自己还没怎么记事,所以自己对父母的印象完全来自于放在当铺里的一张父母的黑白结婚照。时光荏苒,这一转眼父母已经去世了十几年了,现在他们已经不在那个世界,而自己也不在那个世界了,只不过自己还可以回去,而他们,却再也回不去了。 忍住心中的伤痛,宋明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晚上9点钟,这个时候大家应该都睡觉了,自己应该可以行动了。 心神沉入混沌空间之中,那四枚尸晶正静静悬浮在半空中。宋明意念一动,那四枚尸晶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透明,不一会儿便消散在了虚空之中。吸收完成之后,宋明脑海中的六角晶体也在一瞬间变成了一颗闪烁着橙色光芒的晶体。橙色晶体里是满满的液体。突然,那宋明脑海中的六角晶体竟然出现了一道裂缝,有了第一道,接着便有第二道第三道,不一会儿,这颗六角结晶上便布满了裂缝。而正坐在地上的宋明只感觉一股无法忍受的疼痛从脑海中传出,宋明闷哼一声,脱下衣服便塞进了嘴里,实在是太疼了,就像有人在用大铁锤砸他的脑袋一样。宋明怕万一没忍住,咬到了自己的舌头,那就操蛋了。紧咬牙关,宋明不让自己发出太大的动静,不然把楼下的人吸引上来那就更麻烦了。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宋明才觉得脑袋里的疼痛感好了点,宋明整个人已经疼的虚脱了,现在正倒在地上喘着粗气。不过付出总是有回报的,宋明脑海中之前是橙色六角晶体,现在则是变成了黄色,晶体大小还和原来的晶体一样,只不过是改变了颜色,而正是因为颜色的改变,标志着宋明在进化的道路上又往前跨了一大步! 其实在那些超级聚居地之中,进化人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有些人数多达上百万的聚居地,他里面都出现了进化人所组成的军队!不过基本都是一级二级的进化人,三级已经是比较少见了,而四级甚至五级进化者更是少见。因为这些人进化都得靠尸晶,而尸晶随机出现,他们没有宋明的金手指,所以很容易就错过藏在丧尸身体中的尸晶。而且,他们都是靠一种机器来抽取尸晶中的能量,然后再注射进自己的体内,这种方法效率比较低下,宋明吸收了十个尸晶,便从二级进化到了3级,而他们想要进化到3级,不要说10个尸晶了,就算再乘一万倍都不一定会百分之百成功。这就像烧水,宋明属于将水放在火里烧,所以只需要很少的火便行了,因为能量充分利用,而那些靠机器进化的,就属于将水放在离火源半米远的地方烧,可能成功烧开,但需要的能量是庞大的,因为浪费了太多太多。不过这些宋明都不知道,他还当着进化很简单,谁都可以不停进化呢。 此时的宋明,躺在地上,浑身都被汗水打湿,实在是太疼了,如果以后每次进化都像这么疼的话,那自己不如死了算了。不过好处还是显而易见的,宋明握了握拳头,从双手中感受到了一股澎湃的力量。而且他感觉自己的强度也上升了,抬起一根手指在墙上随意一划,石灰墙上竟然被划出了一条口子!而宋明的手指一点损伤都没有!宋明觉得自己现在能一指头戳碎一个人的脑壳! 感受着自己的力量,宋明真想现在就跑出去跑个几十公里再说,他现在力气得不到宣泄,感觉自己快憋炸了。看了看时间,现在是凌晨一点一刻,宋明决定自己立马回去一趟,先买点儿东西吃再说。想完便不再犹豫,爬起身打开时空之门,跨步走了进去。 回到了小当铺,宋明抓起钱包就下了楼,来到一楼,看见墙角放着的三十公斤重的哑铃,顺手拎了起来,可完全感受不到多重,就像普通人手上拿着一枚一块钱硬币那样随便。宋明摇了摇头,随手将哑铃往前一扔,“轰”的一声,哑铃直接砸断了宋明放在墙角的椅子!宋明吓了一跳,自己也没怎么用力吧?看着已经断为两截的椅子,宋明无奈的叹了口气,自己刚刚得到力量,还没有办法驾驭啊! 来到门外,只见一辆大挂车正停在路边,宋明眼前一亮,这玩意可是得有五六吨重的,不知道自己弄不弄地动!宋明慢慢走到挂车旁边,背对着车斗,双手勾住车子的轮毂,双手轻轻用力,这辆五六吨重的半挂一侧竟然被宋明给抓了起来,只要宋明想,这会儿手上再加把劲就能将这半挂给掀翻了!宋明随手放下了汽车,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吹着口哨往一处夜市走去。而这辆刚刚经受住宋明摧残的半挂车,轮毂上能看见十个清晰的手指印 有人收藏,那我就更新。。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9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哼着小曲儿,宋明来到了夜市。虽然已经是凌晨了,可没睡觉的人那是大把大把的有。大排档,烧烤摊面前都是人满为患。宋明来到一处烧烤摊前,这里是他以前把妹时最喜欢带妹子来的地方,味道正宗,价格也挺实惠的,一来二去,和这里的老板也处的熟悉了。 跟老板打了声照顾,坐在椅子上,拿起菜单便点起了菜。“羊肉串?先来个一百根,烤鸡翅,三十个吧”宋明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在菜单上涂涂画画。不一会儿,便点好了。将菜单送给老板,老板看了,吓得下巴都掉地上了。“我说宋明,你这是带了多少妹子在你家啊?点了这么多菜,你是在家开patty么?”老板一边忙着烤宋明点的菜一边对宋明说道。宋明随手拿起一瓶啤酒,用大拇指撬开瓶盖,咕嘟咕嘟灌了两口,抹了抹嘴对老板说:“邓哥,你就别笑话我了,我可是好孩子,怎么会随便带女生回家里呢?”邓老板听了,恨不得抓起烧烤的铁签扎宋明。你还是好孩子?不知道谁三四天就换一个妹子来我这儿吃烧烤,你要是好孩子,那天下就没有坏孩子了! 由于宋明点的东西太多,没办法,老板只好叫来了老板娘一起帮忙,两个人忙了近一个小时才将宋明要的东西烤好。付了钱后,宋明提着三个大袋子,屁颠屁颠的就往家走。走到一处小巷子边,忽然,耳尖的宋明听到巷子深处传来一声尖叫。宋明好奇的停了下来,站在巷口往里张望着。经过强化的眼睛在黑暗中同样能看清东西,只见在巷子深处,一个女人正蜷缩在地上,旁边站了三个大汉,身上纹龙画虎的,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宋明并不是对有纹身的人有歧视,他身上也有个过肩龙,现在纹身已经是一种时尚,西装革履的不一定就是好人,满身纹身的也不一定就是坏人,可三个大男人,在这大晚上的在巷子里堵一个女人,就算没有纹身也知道对方不是什么好鸟。 那女人坐在地上,双手抱着胸口,不停地往墙角里缩,那三个大汉围着那女人,其中一个嘴里骂骂咧咧:“妈的,叫个屁叫,咱们仨人在这一片儿混了这么久,还没遇到敢跟咱们嚣张的人!不就是叫你一起吃个宵夜么,又不是要你的命,踢了老子裤裆一脚就想跑?这下看你能跑哪儿去!在这个地方就算你喊破喉咙也没人会理你!嘿嘿,老子挺长时间没开荤了,今天老子就草死你!老子完事儿了还有老子俩兄弟,今天就让你爽到天上!叫啊!怎么不叫了?今天你要是踢断了老子的命根子,老子让你送命!”说着,便开始解裤腰带。突然,黑暗中传来一句人声:“诶?你办你的事儿,叫老子干嘛?”那三个大汉一个激灵,立马转身,嘴里一边骂着一边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照明。见到宋明后,看他只不过是个瘦子,也没穿警察制服,心里也就放下心来。旁边一个大号上前两步,指着宋明道:“马拉个币的,臭小子找死是吧?没看见我们龙虎三雄在办事儿么?不想死的就赶快滚蛋,大晚上的不睡觉上这儿找晦气来了是吧?”宋明听了顿时乐了:“嘿,身上有点儿纹身就觉得自己特牛逼了是吧?老子不也有嘛,中国为啥大多人都觉得有纹身的都是坏人?就是你们这些长个人脸不办人事儿!”说着,还撸起袖子把纹身给对面仨人看了一眼。宋明骂完,对面龙虎三雄顿时怒了,刚才叫嚣的壮汉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甩棍就朝宋明甩了过去。另外两个壮汉也不甘落后,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了匕首,一个则是一根手臂粗的棒球棒!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藏在身上的,不硌人么 转眼间,拿甩棍的就到了宋明面前,宋明经过两次强化,身体体质早已超越普通人很多了,看着向自己砸开的甩棍,宋明一只手拎着烧烤,一只手突然伸出,抓住甩棍轻轻一扳,立马把甩棍给他扳圆了那大汉一瞬间就愣住了,呆立在原地没有动。他的两兄弟见了,也没管他,一个抓住匕首就往前捅去,另一个则是提起棒球棍砸向宋明脑袋。宋明一拳打向棒球棒,坚硬的棒球棒应声而断!而另外一边,宋明一不留神,被锋利的匕首划到了胳膊,不过除了划断了几根汗毛,连皮都没破 对于这个拿刀捅自己的人,宋明一点儿情面都不留,直接飞起一脚踢向了那大汉,那大汉惨叫一声,飞出去四米多远这还是宋明没用什么力气,要是用出全力,宋明估计能一脚把他踢成两截!那两个大汉吓得都快尿裤子了,这家伙还是人吗?这力气,说他是超人也不为过吧! 宋明之所以没打另外两个,是因为他生平最讨厌打架用刀的人,用棍子用椅子都可以,可你用刀子这就是不把人命当回事了!看着立在原地不敢动弹的两人,宋明随手拿起那根被自己掰成呼啦圈的甩棍,又帮他给拉直了,然后塞给了那大汉,说道:“以后别混社会了,有这力气去帮人搬砖也好啊,工作大把大把的有,何必做这些坏事儿呢?”那俩家伙听了,聊聊点头。“快滚吧,别让我再遇到你们,不然就不是像今天这么简单了!”说着,捡起地上的断棒球棒,拿在手上使劲一搓,那棒球棒直接被宋明搓成了粉末。那两个壮汉见了,吓得大叫一声,连他们的同伙也顾不上了,直接撒丫子跑路了。 看着倒在地上直哼哼的龙纹身壮汉,宋明也没去管他,准备先去看看那女人怎么样了,可看了一圈,哪儿还有那个女人的身影啊。原来那个女人在宋明和他们打架的时候,就偷偷从旁边逃跑了,宋明当时光顾着对付这三个人,哪有功夫注意到这个女人啊。 摇了摇头,现在的人啊,遇到麻烦了,别人帮助他,他连个谢谢都不说,直接跑路,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常见了,许多地方经常有这样的新闻,谁谁谁掉河里了,别人去救他,他得救了,救他的人却死了。而且想寻找对方也找不到。这种事多了去了,宋明以前觉得,这一定是新闻的误报,现在亲身经历了这种事,宋明才总算明白,那些新闻并没有乱说。 回到家里,宋明将烧烤扔在桌子上,看了看时间,已经两点半了,不再犹豫,直接开吃。鸡翅鸡腿一口一个,连骨头都嚼碎了,吃了二十分钟,才把这些烧烤全部吃完。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宋明打了个饱隔,满意的点了点头。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宋明便打开了时空之门,然后迈步走了进去。 一阵眩晕后,宋明回到了末世。想着天亮之后还得干活儿,宋明随地一躺,直接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宋明的房间里时,宋明便醒了过来。擦了擦眼睛,宋明向楼下走去。来到一楼大厅,王婶儿已经煮好了早饭,见宋明下来了,王婶儿笑到:“小宋,起的这么早啊。”宋明听了,笑了笑说:“早睡早起,身体倍儿棒!”不一会儿,其他人也都下了楼,吃过早饭后,吴兵对众人道:“今天的任务,老人妇女去打理一下田地,其他人,一起去把这座大楼改造一下,万一以后有丧尸来袭,这里就是我们最后的一道防御线。这里改造完成以后,我们要扩大范围,以后,这片住宅区我们都需要把它打造成一个坚固的堡垒,这样,我们才能在末世里更好的生存下去,大家加油!”“加油!”众人齐声说道。然后,便向大门走去。这里是他们今后的家园,改造的更安全,他们才能更放心的居住,所以,每个人都充满了干劲!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0章 改造 吃完早饭后,众人都开始忙碌起来。老人和妇女都向昨天刚开垦出来的田地走去,那儿经过昨天的修整,树木什么的已经被砍伐掉了,如果留着树木,那地上就没有了阳光,农作物没有阳光可长不好。因为这个地方末世之后降雨量比较少,所以他们选择种植红薯c玉米等,等小区里面种好了,可以再去外面种点儿谷子。老人和妇女们干得起劲儿,一个个的用着各种简易工具在除草,翻整田地,而宋明等一群人,则是在居住的小区楼下忙了起来。 昨天下午,六子在随意乱逛的时候,在物业大楼里发现了好多铁锹,想来应该是留给保洁员打扫小区用的。由于他们待的这个住宅楼是独栋小楼,楼房周围有一大片空地,所以吴兵就想挖一条“护城河”,虽然工作量很大,不过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不单单可以保证住宅楼的安全,挖出来的泥土还可以种植更多的农作物,一举两得。而这些铁锹现在就方便了宋明等人。十来个汉子挥汗如雨,围着楼房四周开挖。由于路面上都铺上了一层砖头,所以大家得先把砖给掀了。一人手上一个铁锹,插进砖头缝里轻轻用力,砖块便被撬了上来。而撬出来的砖块也没有浪费,而是让那些小孩子一块一块堆放在门前预留的空地上,以后可以在这儿盖两个小堡垒,小堡垒前面就是进出的唯一通道。 众人干得热火朝天,一个小时后,路面上的砖块便被清理干净。吴兵看了看,然后对大家说道:“住宅楼四周留下六米的距离,然后开挖,护城河宽度大约3米左右吧,大家加油!”说完,便卖力的挖了起来。宋明由于进化了两次,力气大得惊人,一把铁锹到了他手里,上下挥舞间,只能看见一个残影!不一会儿,宋明便挖出个一米见方的大坑!周围的人见了,纷纷停下了手中的活儿,目瞪口呆的看着宋明。吴兵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停下了手中的活儿走了过来。见到宋明后,也是吓了一跳,站在路面上,看着越来越矮的宋明。不一会儿,路面上就看不见宋明了,只有不停传来的铁锹铲土的声音,证明下面有人。 吴兵蹲在地上,叫到:“小宋,你上辈子是属耗子的么?这么能打洞?”宋明听见了吴兵的声音,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放下铁锹,扣着泥土爬了上来。“嘿嘿,也许是天生的吧。”宋明顶着满头的泥土,尴尬的摸了摸脑袋,他刚才只是觉得挺好玩儿,因为住在城市里,可没有什么机会让你挖大洞。现在可以随意挖了,宋明便把这个当成了一场游戏。再加上他的巨力,每一锹都能铲一大块泥土,所以宋明的进度便快的惊人了。“啧啧啧,你这一锹下去,挖出来的泥土怎么说也得有个十几斤吧,你直接从地下给扔了上来,这力气,都快赶上那超级聚居地里的进化者了吧!”吴兵匝了匝嘴道。宋明听了,心中一动,问到:“进化者?那是什么东西?”周围的人也都好奇的围了上来,想听听吴兵解释一下这进化者。 吴兵见大家也都干累了,便随地一坐,说道:“大家也都先休息一下,我来告诉你们什么是进化者!”众人听了,纷纷放下手中的铁锹,走到吴兵身旁随地一坐。吴兵见大家都坐在自己身旁,也不卖关子,开口说道:“上次我去那个聚居地换粮食,恰巧遇到过两个进化者!他们的样子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不过,身体素质那叫一个厉害!我当时和王凯去赏金任务中心呢,一辆跑车突然失控,撞向了路边的人群,还好我跑得快,不然我也会被波及!那跑车当场撞死了三个人,车也翻了,不过里面开车的人好像挺有权势,也不知道是不是聚居地里哪个大领导的孩子,反正出事了还不到30秒,就跑来了两个进化者!两个人一起用力,一下子就把那辆翻了的跑车给翻了过来!那车门就像纸糊的,他一拉就给拉掉了,拖出里面的人后两个人也没说话,抱起那个人就跑了,应该是送去了医院吧,那速度,那力气,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我也是耳朵好才听见周围有人说进化者来了,不然我可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进化者。”周围人听了,纷纷问:“那怎么才能变成进化者呢?光听你描述就感觉进化者真牛逼!”吴兵听了,摇了摇头道:“具体我也不是太清楚,只知道想要成为进化者难,很难,非常难!要不然每个人都是进化者,那丧尸早就被屠杀干净了!”众人听了,只能失望的点了点头,而宋明心中则是震惊万分,原来,自己并不是孤单的,还有人和自己一样,可以进化!听吴兵的描述,那应该是二级进化者,一级进化者和普通人差不多,只不过力气大了点儿,有了能够进化的潜质,其实很多人都是一级进化者,除了那些行将就木或者体弱多病的人,其他的人都有可能变为二级进化者。而二级进化者和一级进化者之间,差距那就是天差地别了。二级进化者脑海中多出来一块六角晶体,就像丧尸的尸晶一样,吸收尸晶后可以进化,当然,吸收进化者的晶体也可以,只要你有实力!二级进化者,用出全力可以搬动一吨左右的物体,而宋明是三级进化者,一两吨的小汽车他全力之下估计能一脚踢出去三四米远?而更高级的进化者,那能力一定更加恐怖!“就是不知道到底有多少进化者,自己统治末世的道路上,进化者估计就是自己的一大阻碍吧!”宋明暗暗想到。 看着和众人聊的热火朝天的吴兵,宋明觉得,既然进化者已经不是秘密,那自己应该也不需要隐藏了,至少进化者这一个秘密是不需要再隐瞒了。想着,宋明抬起头对吴兵道:“吴哥,我好像误打误撞之下,变成了进化者”说完之后,全场立马安静下来,大家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宋明。吴兵强忍住内心的激动,问到:“你说什么?你可能是进化者?”宋明点了点头,说道:“不知道啥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的力气变得特别大,奔跑速度也很快,不知道这是不是你口中的进化者。”吴兵听了,叫到:“来来来,你来演示一下,看看力气到底有多大?”宋明听了,点了点头,随意找了个四五米高的大树,抱住树干,大喝一声,直接将大树给连根拔了出来!众人见了,顿时倒吸一口凉气!这大树直径怎么说也得有三十公分,寻常人不要说拔了,能把它弄的左摇右晃就不容易了,可宋明直接将它给拔了出来,这肯定就是进化者,跑不了!吴兵激动的说道:“太好了,我们聚居地也有进化者了,哈哈,真是太好了!” 众人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投入到挖掘护城河的工作中。不过这次改变了工作方式,身为进化者的宋明负责往下挖,还有四五个人负责修整,剩下的人,则是将泥土送到田地那边用来种植粮食。这么一来,速度明显加快了,宋明就像有用不完的力气一样,三米宽,三米深的护城河,他一个小时就能挖十米,负责送土的人都赶不上宋明挖土了,这边的坑已经挖好了,前面的土还没来得及送完。没办法,吴兵只好又叫来十几个妇女帮忙运送泥土。 中饭直接在外面解决,在宋明这个人形挖掘机的工作下,五个小时后,围绕整个住宅楼的护城河便完工了!挖完之后,吴兵让宋明休息一会儿,找了四五个壮年,跑到小区里的池塘边,将护栏给拆了下来,然后两头削尖,一根根的都插进了护城河底,谁要是不小心掉了下去,那保准会被扎个透心凉!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众人回到一楼大厅里,吃着晚饭,吴兵对宋明道:“小宋,可多亏了你啊,不然我们这护城河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挖好呢!”宋明喝着粥,随口应了一声,心里却在想着,啥时候得再回去一趟,吃点儿好的补补,今天把我都累瘦了!吴兵见宋明心不在焉的样子,也没在意,心里仔细思考起来,有了宋明这个进化者,接下来的防御工程,那就好办多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1章 地洞 吃完饭,大家都回去休息了,宋明回到自己的房间,站在阳台边,看着这末世的夜景。由于没有电力的缘故,目光所能看到的地方,除了月光,其他的都是一片黑暗。偶尔还会从那些远处的楼房间传来一声声丧尸的吼叫声。宋明皱了皱眉头,看来这些丧尸距离自己并不算远,如果是小股丧尸,那还不用担心,如果是大股丧尸,那就麻烦了。如果这些丧尸组成了尸潮,那自己所在的聚居地,一瞬间便会被推平,没有人能够幸免。就算是三级进化者的宋明也不会例外。他只是身体素质增强,变得非人类了而已,他并不会飞,在尸潮面前,就算你躲在坦克里丧尸都能要你的命。它们没有强悍的攻击力,可凭借那让人头皮发麻的数量,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挡它们的脚步!宋明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了。 自己的力量,速度等各方面都经过强化,在黑暗中也能看清东西,自己何不晚上跑过去杀丧尸呢?既可以清理丧尸,获得尸晶,又能组织尸潮的形成,一举两得啊。宋明决定,等有机会了得回去让铁匠铺老板再帮自己做把刀,那晚上就有趁手的兵器去杀丧尸了。枪这东西宋明可不敢用,那动静,还没等到自己杀几个呢,自己就被丧尸包围了,那还玩个屁啊。要知道,丧尸在黑暗中行动更迅速,力量更强大,像枪声这么响的声源,只要发出了,丧尸会迅速赶来,你逃跑都来不及!所以,对付丧尸还是冷兵器来的合适。当然,你要是愿意扔几个核弹头,那效率一定比冷兵器强百倍。可不说到哪儿找核弹头,就算找到了,你愿意往自己生存的脚下扔核弹么?要知道,核弹一旦扔下来,那这个地方几百年上千年都不适合人类居住了,所有的建筑都会在一瞬间毁于一旦,没有人想收复土地之后,得到的只是一片无法居住的废土。 看了看时间,发现还早,宋明便无聊的躺在地板上数星星,数着数着,宋明便睡了过去。宋明本想等到半夜再返回自己那个世界,去弄点儿宵夜补补身子的,谁知道这一觉却睡到了大天亮。要不是六子过来敲门,估计宋明能一觉睡到下午。 跟着六子来到了一楼大厅,见老人妇女已经出去干活儿了,剩下的都是年轻力壮的人。见到宋明过来了,吴兵笑着说道:“小宋可真能睡啊,昨天一定累坏了吧?”宋明嘿嘿一笑,说道:“估计是的,好久没干过这么多活儿了,不睡足了没力气干活儿啊。”吴兵听了哈哈一笑,指着桌子说道:“那儿是你的早饭,快去吃吧,吃完了准备开工了!今天有个大工程!”宋明听了,点了点头,虽然好奇吴兵口中的大工程到底是什么,不过也没有询问,吃完了早饭,吴兵就会告诉自己的。 来到桌边,口便解决了一碗白米粥,宋明抹了抹嘴,来到吴兵面前说道:“好啦,我吃完了。吴哥,今天干啥,你说,重活儿我包了?”吴兵听了,笑了笑说道:“我打算找一间屋子,挖下去,在地下做个地洞,以后可以放些物资啊什么的,紧急情况下还可以藏人!” 宋明一听,眼前一亮,对啊,地面上危险,地下就安全了啊,以后万一遇到尸潮,地面没办法待了,那就转移到地下来呗!想到这儿,宋明不由得说道:“这个主意好,地下温度低,可以当冰箱用,万一遇到紧急情况还可以躲在里面避一避,大热天睡里面,想必也是极好的!那还在等什么,动起来呗!”说完,便等待着吴兵的指令。没办法,人在屋檐下,可不能越俎代庖,虽然自己是进化者,可吴兵毕竟救过自己的命! 吴兵大手一挥:“跟我来”。说完,便一马当先,来到一楼大厅最里面的一间屋子,打开大门,原来里面是用来堆积杂货的,什么扫帚拖把什么的,放了好多。众人先将这些杂货搬出了房间,然后拿出石工锤便叮叮当当地砸了起来,没办法,必须要先将地面上浇灌的水泥给铲了,才能往下挖。宋明见众人敲的大汗淋漓,摇了摇头,走到房间正中间,大吼一声,一脚用力踩了下去,“轰”的一声,地面瞬间出现了一片龟裂的痕迹。众人都看傻眼了,这得多大的力气才能搞出这种场面啊,以前只有在美国大片里那些超级英雄才能干的出来这种事,现在,自己亲眼见到了,怎么能不让人惊讶。吴兵挠了挠自己震的有些耳鸣的耳朵,说道:“我滴妈呀,这一脚要是摆在人身上,不得把人踩烂了啊!小宋,你真牛!”宋明嘿嘿一笑,又踩了几脚,坚硬的水泥地面在宋明的脚下如同豆腐渣一样,瞬间便完全碎裂开来。“还傻愣着干啥,清理掉水泥块,开挖!”吴兵提醒了一下众人,然后便抱着脚下的水泥块往门外走去。众人见了,纷纷上前,抱起水泥块就走。不一会儿,这间房间里的水泥地面便完全被清理干净。 接下来,就轮到宋明了。宋明拎起一把铁锹,就地便往下铲。泥土纷飞中,一个大洞正慢慢向下延伸。不一会儿,宋明便沉了下去,只能看见一堆堆泥土从洞中往上飞出。周围人马上将泥土用簸箕运出去,运出去的泥土将用来种植农作物,要做到不浪费一丝一毫的资源! 挖了一会儿,宋明突然在洞里叫到:“吴哥,我想起来个事,这洞不会挖塌了吧?别一会儿塌了把我埋下面!”吴兵在上面听了,笑着说道:“放心吧,这是黏土,你放心挖,不会塌,不过洞口得深一点,不然你就在地面下几厘米十几厘米挖,那肯定是不行的!”宋明听了,应了一声,然后向斜下方挖去。 在不知疲倦的人形挖掘机宋明的努力挖掘之下,六个小时之后,一个地洞就完成了。入口就在这储物间的正中,下去之后,是一个倾斜向下的通道,大约有一米八左右的高度,大约有五十米的长度。等走到尽头,是一个大约有一百平方米的空间。由于没有电灯,里面黑咕隆咚的,什么都看不见,只能靠手去慢慢摸索才能行走。宋明觉得实在是太麻烦了,等下次回去的时候,得去买几个荧光棒才行了,或者直接去某宝买几个太阳能发电机弄过来,那以后就可以用上电了,省的以后下来还得靠摸索着前进。至于怎么解释这太阳能发电机怎么来的?呵呵,在进化者面前,什么都不是事儿!在普通人眼里,进化者就是神!两级进化者都那么牛逼了,更何况身为三级进化者的宋明呢!而且,下次回去得落实一下武器的事儿了,得让于钢再打一把削铁如泥的长刀,现在聚居地里的刀剑,砍丧尸也只能算凑合,砍到筋肉还好,砍到骨头什么的,几下子就能砍出豁口来,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解决这武器的问题了。 将这两件事记在心上,宋明便准备返回了,正准备上去时,宋明突然想到,遇到丧尸还好,毕竟丧尸没有智慧,可万一遇到人类怎么办?比如那王凯所在的那个聚居地的人,要是他们来寻仇了,自己这些人躲在这下面,还不被他们给一锅端了啊?狡兔三窟的道理宋明还是懂的,于是,宋明又抓起铁锹,不顾正在摸黑运土的人,又开始挖掘起来,宋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挖了一个只容许一个人爬着钻进去的洞,往前挖了三米后,将洞扩大,等能站起来后,又将洞向上挖,跪着向前不知道挖了多久后,终于,一铁锹下去,宋明看到了夕阳。将洞口扩大,宋明爬了出来。原来,宋明这条留着逃生的洞,挖到了小区外面,正好在围墙边。将洞口修整了一下,宋明跑到小区大门边,将一个垃圾桶给拖了过来,往洞口上一放,便完完全全将洞口给遮挡住了。这下,宋明总算放下心来,以后就算有人过来攻打聚居地,那他们也有充足地时间逃跑了。 跑回聚居地,宋明将自己又挖了一条逃生通道的事告诉了吴兵,吴兵听了,说道:“我说怎么运了半天土,这下面还是不停有土往外运呢,原来是你小子又挖了条通道,不错,这样以后安全就更有保障了!走,回去吃晚饭,好好休息一些,明天开始,我们就得开始猎杀丧尸了,这段时间大家消耗比较大,每天的粮食消耗也很大,再这么下去,上次换来的粮食可经不住多长时间的消耗了。所以,明天开始,我们需要去猎杀丧尸,寻找尸晶,有了尸晶,我带你去那超级聚居地一趟,一来是换粮食,二来呢,是带你去看看,超级聚居地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多看看,涨点见识,你是进化者,我们这个聚居地能否更好的生存下去,就靠你了!”说完,便带领宋明向一楼大厅走去。 听了吴兵的话,宋明内心激动不已,终于可以见到超级聚居地了,也许,在那里,会有什么机遇在等着自己!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2章 猎杀丧尸 第二天一大早,宋明便早早的起床了。来到楼下,已经有一些人在楼下唠着家常吃早饭了。宋明走到桌旁,端起一碗白米粥便喝了起来。现在的白米粥可不像宋明刚到聚居地那会儿那样,只有可怜的几粒米,现在的白米粥,才能真正算得上一碗白米粥,白花花的米粒,吃下去能顶好长时间。宋明刚喝了两口,吴兵便走了过来。挨着宋明坐下,吴兵端着粥碗道:“小宋,吃完了我们就出去,开始狩猎丧尸,要想天天喝上这白米粥,必须要有尸晶才行。所以,我们必须要出去猎杀丧尸了。以前不知道有尸晶这玩意儿,遇到丧尸只能逃跑,现在知道了,就不能像以前那样了!”宋明听了,应了一声,抓紧将碗里的米粥喝掉,站起身来走向武器堆放的仓库。 从仓库里挑选了一把开山刀,宋明回到了大厅里。见吴兵已经在等待自己了,便走到吴兵跟前。吴兵见宋明准备好了,便对陆续下来的众人道:“今天我和小宋出去猎杀丧尸,寻找尸晶,你们在家里好好干活儿,聚居地里好多地方还需要再改造的,你们抓紧干,等我们弄到了尸晶,就去换粮食回来,以后大家就能天天喝到白米粥!”众人听了,顿时欢呼起来。有些人则说道:“吴团长,你们就两个人去,会不会太危险了?”吴兵看了眼宋明道:“怕什么,咱可是有进化者!还怕那丧尸?”众人听了,纷纷点头称是。在普通人眼里,进化者那可是相当于超人的那种人,普通人都能杀死的丧尸,进化者会怕?想到这儿,纷纷自嘲自己是被丧尸给吓怕了。 “小宋,杀光那些丧尸,为皮皮报仇!”“是啊,杀光那些丧尸!我有好多朋友都死在了丧尸的嘴下!”众人纷纷起哄道。有了宋明这个进化者大杀器,那丧尸的末日就来临了!见大家这么相信自己,宋明心中不由的升起一股豪情,大刀一挥,对众人道:“大家就瞧好了吧!今天我去杀了那些丧尸,明天我就去杀光王凯那聚居地里的败类!让大家不再日夜担心他们的追杀!”众人听了,纷纷欢呼起来。 留下一脸兴奋的众人,吴兵和宋明走出了小区,坐上那辆皮卡后便一路向东,那是县城的方向! 因为道路实在不好走,四十分钟后,宋明两人才来到了二十公里外的县城。这里到处都是废墟,很多大楼早已倒塌,不过仍有很多质量好的大楼屹立在原地。这里并没有遭到风沙的侵袭,入眼的处处都是绿色的植被。由于好几年没有人打理了,那些植物生长的很快,再加上死去的人c丧尸等化作了肥料,所以那些绿化带中的植物生长的很快,一些藤蔓都覆盖住了半座大楼! 找了个大楼,吴兵将车停下,掏出一把手枪递给宋明,然后从车中拿出他的狙击步枪,转头对宋明道:“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开枪!虽然进化者很厉害,可是在尸潮面前,一切个人力量都是那么的微弱!你是我们聚居地里的希望,你千万不能出事!”宋明听了,重重的点了点头! 将枪放好,又取出一把冷兵器,两人这才小心翼翼的往县城中走去。 两人今天的首要目的是猎杀丧尸,获得尸晶,可要是在行动过程中发现一些有价值的资源,那也是极好的。不一会儿,两人来到一间金店门口,看见黄金两个字,两人不约而同的双眼放光。乱世黄金盛世古董的道理他们还是懂的。两人小心翼翼的打开大门,然后宋明一马当先走了进去。房间里漆黑无比,可这难不倒宋明,这黑暗的环境无法阻挡宋明的脚步。吴兵握着开山刀,小心翼翼的跟在宋明身后。来到柜台前,宋明一眼望去,心顿时凉了半截,这尼玛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啊!这柜台里,不要说黄金首饰了,连个首饰盒子都被拿走了,剩下的不是碎玻璃就是搬不动的大理石柜台。宋明叹了口气,示意吴兵出去,可刚转身,突然,身后传来一声丧尸的吼叫声,一阵恶臭扑面而来!宋明暗道一声糟糕,在那一瞬间,宋明已经没有机会再去回头观察情况了,所以宋明连思考都没思考,条件反射间一只手将吴兵向出口推去,另一只手握住开山刀的刀柄,借助腰部的力量直接将开山刀划出一道圆圈。锋利的刀刃划过前面吴兵的后背,然后便被宋明甩到了身后。“噗”的一声,宋明身后的丧尸被一刀劈成两截,丧尸锋利的指甲甚至都抓破了宋明的衣服,如果再慢千分之一秒,丧尸就能抓到宋明。虽然宋明的皮肤坚硬度很高,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心点儿才能活的更长久。上半身和下半身分了家的丧尸倒在地上,还在不停地用手往前爬着,宋明转过身,二话没说,一刀砍掉了丧尸的脑袋,圆滚滚的脑袋在地上转了一圈后,停在了宋明脚下。 宋明见吴兵正满脸惊恐的望向这边,眼睛完全没有对焦,看来他在这黑暗的环境中根本没办法看见东西。宋明弯下腰来,顺着丧尸的尸体抚摸了一下,并没有尸晶,有点儿小失望的宋明摇了摇头,看来今天运气不好啊,没能弄个开门红。提起开山刀,宋明走到惊魂未定的吴兵面前,轻声说道:“吴哥,走吧,这里没什么价值,环境太黑暗,很容易遇到危险!”吴兵听了,没说什么,拿起掉在一旁的开山刀,便和宋明一起向外面走去。心里想着:“刚才多亏是走在宋明前面,不然这会儿自己一定被丧尸给咬破了喉咙了。” 黑暗中丧尸攻击更为迅猛,所以两人也没再去那种黑咕隆咚的店面,而是在大街小巷中游荡,他们现在的首要目标是猎杀丧尸,别的都可有可无。 看着前方巷子中聚集的十几只丧尸,宋明对吴兵点了点头,然后慢慢向前面摸索而去,而吴兵躲在原地一个垃圾桶后面,不停的用小石子往丧尸前方扔去。石子落地的“啪啪”声吸引了丧尸的注意,而宋明来到丧尸后方,见距离差不多了,一手抓起一把开山刀,脚下用力,整个人便冲了出去,来到丧尸身后,宋明整个人突然旋转起来,像个陀螺一样冲进了丧尸群,快速旋转间,一颗颗头颅飞起,然后重重摔在地上。顶多三秒钟,十几个丧尸就都被宋明给解决了。 看着倒了一地的丧尸尸体,吴兵高兴坏了,连忙抽出一把小刀准备来肢解尸体,宋明拦住吴兵道:“吴哥,我有更简单的方法!因为我是进化者,所以对尸晶特别敏感,你就瞧好了吧!”说完,便蹲下身子,用双手分别在两具尸体上扫过,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怕吴兵起疑心,不过宋明的担心是多余的,宋明蹲下来找尸晶时,吴兵便回到巷子口帮宋明把风了,所以宋明这么做完全多此一举。 十几具尸体,宋明找到了三个尸晶,看来这尸晶的出现几率并不算高。掏出小刀,三下五除二宋明就将三枚尸晶给挖了出来。叫来吴兵,将尸晶递给了他,吴兵接过尸晶,笑的合不拢嘴,一枚尸晶五百斤粮食,这三枚尸晶,那就是一千五百斤了!这粮食来的太容易了!也不怪吴兵这么想,在宋明的手底下,没有一个丧尸能撑过一回合,几乎所有的丧尸都被他一刀劈掉了脑袋,速度之快甚至丧尸都反应不过来。而再看普通人杀丧尸,很多时候,一刀砍过去,结果刀卡在骨头上了,丧尸感觉不到疼痛,只要大脑还发送信号,那丧尸就会继续进攻。所以很多人都是在这种情况下被丧尸杀死。 收起三枚尸晶,两人继续向前方摸索过去。天色还早,他们决定今天多杀一些,明天就启程去那超级聚居地? 求收藏求票啊!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3章 前往超级聚居地 时间匆匆流逝,不知不觉间,太阳已经西斜。宋明将崩了口的开山刀从一只丧尸的脑袋中抽出,蹲下来检查一番后,看了看天色,对吴兵道:“吴哥,天色不早了,我想是时候返程了。”吴兵抬头看了看天,说道:“是不早了,走吧,返程!哈哈,今天收获真是太大了,整整十枚尸晶,明天咱们就启程前往那超级聚居地,这次去那聚居地,不单单要换取一些粮食,还要去换一些燃油和武器,尽快将聚居地的武装力量提升上来!”宋明听了撇了撇嘴,心里暗暗想到“看他这高兴的样子,今天宰了一两百只丧尸,才弄了十个尸晶,这么低的效率还高兴的起来,哎”吴兵并没有留意宋明的表情,而是开心的往县城外走去。宋明跟在吴兵后面,看着周围破败的建筑物,听着远处大楼间丧尸的吼叫声,心中暗暗想到“等弄到合适的武器,我每天晚上都会过来看望你们的!希望你们争气点儿,多生成一些尸晶!” 由于宋明和吴兵一起行动,所以宋明没办法将这些尸晶私吞,所以这次他一个尸晶都没要,都给了吴兵,就当是为聚居地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吧。不过等下次宋明一个人来的时候,那所得的尸晶就不可能再给别人了,宋明会将这些尸晶全部吸收,只是不知道下次进化需要多少尸晶了。 跟在吴兵身后,不一会儿两人便来到了停在县城外围的皮卡边。坐上车,吴兵摸了摸口袋里的尸晶,确认都还在后,开心的将汽车发动,然后一脚油门,向聚居地开去。也许是因为心情很好的原因,漫长的路程也不那么枯燥了。吴兵开心,是因为弄到了这么多尸晶,足够聚居地使用一段时间了;而宋明开心的原因,是因为明天就可以去那超级聚居地了。不知道像不像《生化危机》里拍的那样,全民武装,要是像保护伞公司那样,将大楼建造在地下,那就牛逼了去了嘿!宋明一路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中,两人便回到了聚居地。 在一楼大厅吃过晚饭,众人围住宋明两人,询问今天的收获。宋明笑而不语,而吴兵看了看众人,神秘一笑,然后从口袋中拉出来一个布袋子,打开布袋,将十枚尸晶一股脑倒在了桌子上。 看着闪烁着红色光芒的尸晶,众人纷纷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枚尸晶是五百斤粮食,那这十枚尸晶,就是整整五千斤粮食啊!好多人想到这个数字,都开始头晕眼花起来,这么多粮食,这个冬天总算不用担心被饿死了! 将众人的表现看在眼里,吴兵笑着说道:“好啦好啦,大家快回去休息一下吧,明天早上我和宋明便会去换物资,我们不在的这两天里,聚居地里的事就全靠大家了!”众人听了,纷纷点头,让吴兵不要担心。 又聊了一会儿,众人见时候不早了,便互道晚安后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宋明回到自己的房间,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想到天亮后就能看见那超级聚居地的样子,宋明睡意全无。可是这大晚上的,外面处处隐藏着风险,聚居地里又没有年轻貌美的妹子可以聊天,无奈的宋明只能闭着眼睛躺在地上,强迫自己睡觉。在地上翻来覆去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后,宋明才睡了过去。 第二天天还没亮,宋明便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来到一楼大厅,只见吴兵已经穿戴整齐的坐在那儿等着自己了。宋明摸了摸稍显油腻的头发,走到吴兵面前说道:“吴哥,出发呗?”吴兵笑了笑道:“看你着急的,不忙,先吃早饭。”说完,便将一碗米粥放到了宋明面前。宋明二话不说,端起米粥就喝,三四口便喝完了这一大碗粥。摸了摸嘴,宋明道:“好啦,走吧!”吴兵笑着摇了摇头,这家伙啊,猴急猴急的。整理了一下武器,紧了紧腰上放着尸晶的布袋子,吴兵:大手一挥:“走!”说完,便一马当先走向了停放在门外的卡车。 这次去换物资,皮卡肯定是装不下的,所以还是开卡车去吧。开皮卡去,东西太多装不下就尴尬了。宋明心里想让吴兵开皮卡,毕竟皮卡速度快,到了地方换来的物资自己可以统统收进时空戒指里去,不过时空戒指是宋明无论如何也不能暴露出来的秘密,所以宋明将这个想法给忍住了,只能陪着吴兵坐着这破卡车,一路晃晃悠悠的往前方驶去。 坐在副驾驶上呆了一会儿,宋明实在是感觉太无聊了,便跟吴兵说了一声,自己去车斗里放哨。不等吴兵反应过来,宋明直接顺着窗户就钻了出去。来到外面,宋明扒住车厢,双手用力,宋明整个人便飞进了车斗里,而被他抓住的车斗上,直接被宋明给捏碎了! 坐在车斗里,宋明无聊的左右乱看,不一会儿,自己便来到了昨天猎杀丧尸的地方。不过车子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往前开去。坐在车斗里的宋明敲了敲车后窗玻璃,问到:“吴哥,还有多久啊?”吴兵边开车边回答道:“这才有多少时间啊?早呢!”宋明听了,无奈的叹了口气,索性躺在了车斗里,用张破布往脸上一盖,准备睡个回笼觉。昨晚睡得晚,今天有点儿没精神。不知道睡了多久,宋明突然感觉到有另一股汽车引擎声传了过来。宋明一个激灵坐了起来,眯着眼睛看了看四公里之外的一辆皮卡,宋明摇了摇头,这应该也是和自己一样,去那个超级聚居地里的人吧。 宋明不在理睬,而是准备继续睡觉。而那辆皮卡,却在距离宋明两人还有一公里的时候突然加速,不一会儿便来到了卡车旁边。从皮卡副驾驶上探出一个脑袋,看了看吴兵驾驶的卡车,然后对里面的人说了什么,然后皮卡猛然一个加速,直接来到了卡车前方挡住了卡车的去路。吴兵见了,一个急刹车,车子往前滑行了一二十米才堪堪刹住车。宋明被惯性狠狠地砸在了车头上,摔得宋明闷哼一声。 吴兵打开车门,跳下车,指着对面的皮卡骂到:“麻痹的会不会开车?眼睛瞎了往老子车前面开?嫌命长跟老子说,老子送你们上路!”看来吴兵当年也是个路怒症患者不过想想也对,当年吴兵可都是开军车的,谁脑子进水了敢去拦军车?那不是茅坑里打灯——找屎(死)么? 骂完,还没等吴兵反应过来,那皮卡上走下来四个壮汉,这四个人身高平均在一米九以上,胳膊粗的都快赶上吴兵的大腿粗了。四个人下来后,走到吴兵面前,不带丝毫感情的说道:“你这辆车从哪儿来的?”吴兵听了,心里突了一下,这该不会是王凯那聚居地里的人来寻仇了吧?见吴兵没有说话,那壮汉又说到:“这车是前段时间王老大开出去的,他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连带着还有四十来号人不见了,我想,少不了你的功劳吧。”吴兵听了,冷汗立马流了下来。这真的是来寻仇的啊?还在想着还怎么搪塞过去呢,只见那几个壮汉纷纷从腰间抽出一把细长的刀片,对吴兵道:“不说话,就当你默认了。我们会先将你砍成人棍,然后会问出你背后的所有人,放心,一个都跑不了!”说完,便举起刀片向吴兵砍来。吴兵刚准备转身后退一段距离时,只听宋明的声音响起:“人是我们杀的,你们这四个憨货,是我杀的!到了阎王爷那儿,记住和他说,杀你们的人,叫宋明!”人未到声先至,紧接着是呼呼的风声。四人还没来得及回头,后面两人便被宋明一脚踢飞!这两个大块头在宋明的全力一击之下,竟被宋明踢飞出去十几米高,四五十米远!落地之后两人只是抽搐了一下便没了动静。 剩下的两个壮汉,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便被宋明掐着脖子扔飞了出去。在脱手的一瞬间,宋明便用力捏碎了二人的脖子,落地之后,两人直接便没了动静! 宋明拍了拍手,“解决!”然后走到那辆皮卡边坐了进去,见吴兵没有动静,便从车窗探出头对吴兵道:“吴哥,愣子干啥?走啊!这车与其扔在这儿浪费资源,不如开走,换粮食也好啊。”吴兵听了这才回过神来,一边转身上车一边嘴里喃喃自语道:“妖怪啊妖怪” 不一会儿,两辆车继续出发,向着那超级聚居地的方向开去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4章 抵达 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宋明两人终于抵达了这超级聚居地附近。看着不远处那超级聚居地的高耸围墙,宋明震惊的半天说不出话来。这聚居地的围墙大概有二十米高,全是用的砖头砌起来的,在墙角下的墙面上,伸出一根根削尖了的圆木。很多木头上都是黑漆漆的,离地面两三米以下的墙面上,也全是黑漆漆的东西,就像刷了一层黑色的油漆。宋明猜测,那黑色的东西应该是丧尸的血,时间久了之后就开始发黑,走到跟前,一股腐臭味扑面而来,更加坚定了宋明心中的猜测。“这超级聚居地到底是名不虚传啊,杀掉的丧尸不知道有多少了,这丧尸血能染黑这城墙!看来这超级聚居地的武力值很高啊,如果能据为己有的话,嘿嘿”宋明一边yy着,一边跟在吴兵身后,向着大门走去。 这大门差不多有十五米高,厚度更是惊人。开门的时候需要八个人合力才能推开一道缝!这样的门,普通丧尸根本攻破不了。来到大门前,只见大门两侧各有一个小亭子,里面待着两个人。一条栅栏将大门出口一分为二,左边是出城的,右边是进城的。宋明跟着吴兵来到了右边的小亭子前。吴兵现在窗口,对着亭子里面的两人说道:“二位好,我们是来换物资的。”那两人听了,其中一个抬起了头,看了看吴兵和宋明一眼,然后说道:“东西呢?”吴兵听了,连忙将系在腰间的布袋子拿了出来交给了两人。另外一个人见他们是来换资源的,也放下了手中的事,凑了过来。从布袋子里将十枚尸晶倒了出来,两人仔细观察了一下,说道:“一级尸晶,兑换比是一枚尸晶换取五百斤大米,这里都换么?如果都兑换的话,就把你们的车开过来,我会联系后方人员将大米送过来。”吴兵犹豫了一下,说道:“我想暂时先不着急,我俩想进去看看,开开眼界。”那工作人员听了,皱了皱眉头说道:“城里住的都是我们聚居地里的人,你们这些外来人不得入内!”吴兵听了,无奈的摇了摇头。上次来的时候,还是多亏了王凯,给这里的工作人员塞了个红包,两人才得以入内。据当时王凯所说,那红包里塞了整整三公斤黄金!无论在什么地方,想要办成事儿,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塞红包!钱多钱少直接能影响到你的下一步计划。吴兵转头看了看一脸失落的宋明,狠了狠心,从布袋中掏出了一块尸晶,趁着旁边没人注意,迅速将尸晶递了进去,说道:“二位,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还望二位给个方便,放我们进去吧。”那两人看见吴兵竟然送了一块尸晶给自己,乐的眉开眼笑,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其中一个人说道:“既然你们这么上道,那好吧,我就放你们进去。不过,你们进去之后可不能惹事,城里可是有很多进化者的,惹到了他们,谁也保不住你们!”说着,将尸晶放进了桌子下面,然后又从抽屉里拿出两张卡片递给吴兵道:“这是聚居地里的人才能有的身份卡,有了这卡,你们以后可以随意进出城市,好了,走吧走吧!”吴兵接过卡片,给了一张宋明后便转头向大门走去。 大门处站了十几个背着各式武器的人,看见宋明和吴兵胸前的卡片后,直接给他们放行了。进入了聚居地之后,宋明都没办法了解这聚居地到底有多大,一眼望不到边那是一点都没吹牛,宋明估计这应该是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清除了丧尸之后,再让人砌的围墙,将这个地方完全包围了起来,真是太壮观了!城市里各种汽车在马路上飞驰,周围道路两旁各种商铺林立,路上行人来来往往,好不热闹!要不是周围那高耸的城墙告诉宋明,这里是末世,那宋明一定会认为他不知不觉中又穿越回去了!心中一边震惊于这聚居地的强大,一边在脑海中构思,今后自己的势力应该怎么做? 两人一边走,一边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四处看着,不时的发出一声声惊叹声。吴兵虽然是第二次来,可还是觉得这场景百看不厌,仿佛能让自己忘记那些丧尸,忘记那些惨死的兄弟,感觉自己又重新进入了人类社会。 突然,宋明停下了脚步,看着眼前的一栋高楼,对吴兵道:“吴哥,这赏金任务中心是什么地方?”吴兵看了眼大楼,对宋明道:“上次我们经过这里,王凯说,这是发布任务的地方,什么杀人啊抢东西啊什么的,都可以在这里发布。有兴趣的人可以接下来,完成后到这里登记,然后发布任务的人会给予对方报酬。”宋明听了,一下就明白了。闲来无聊,宋明便走进了这赏金任务中心。 只见一楼大厅里人满为患,汗臭味脚臭味弥漫在空气中,要不是宋明习惯了各种臭味,说不定这会儿他已经趴在地上吐了起来。正对着大门的,是一排玻璃隔开的柜台,柜台后面坐着一个个西装革履的人。他们负责与那些领取任务的人商量具体的流程。而玻璃柜台上方,是数个巨大的液晶显示器,里面滚动着一条条赏金任务。什么清除丧尸啊,什么暗杀什么人啊,都会在显示器上显示出来。不过像这种杀人的任务,并不会显示出目标名字。因为你要是把目标名字写上去了,正好被目标看见了,他要是躲起来那这个任务基本就很难完成了。要知道,每个任务完成之后,这赏金任务中心都会从酬劳里抽取一部分作为手续费,一个完成不了的任务,那就没钱赚了!所以,这赏金任务中心对两种人的身份极为保密,一种是发布任务的人,还有一种是目标人物。任务发布人只有赏金任务中心的管理者才知道,而目标人物,只有你在接取任务后才会知道。当然,这赏金任务中心才用等级制度,而每个任务,管理者都会根据难度分级,这样就避免了低等级赏金猎人接到高等级任务的情况。 宋明刚准备离开,突然,一个已领取的任务吸引了宋明的注意力。那任务说,在什么什么小区,有一个势力,里面的人杀了自己聚居地里的人,还抢了车,现在要召集一些武装力量一起去攻打那个聚居地,而那聚居地的方位,正是宋明所在的那个小区! 宋明的冷汗一下子就下来了,这一定是王凯那聚居地的人发布的任务,这下糟了,任务已经被领取,聚居地的人有危险! 不过宋明没有慌张,而是来到了一处柜台前,对里面的工作人员道:“您好,这个攻击聚居地的任务,我可以领取么?”工作人员看了一眼,说道:“这个任务已经被领取了,您确定继续领取么?因为没有规定人数,您可以领取,不过酬劳需要和别人商议,按劳分配。这个任务是一级任务,没有什么东西难度,所以酬劳不是很多。”宋明听了,连说没问题。 工作人员拿出一个平板电脑,在上面操作了几下后对宋明道:“在聚居地北边二十公里处,需要集合商量作战计划,我已经通知了另外两个势力,他们正在等您。”宋明连说谢谢,然后转身离开。走到吴兵旁边,拉着吴兵就往外面走去。吴兵一脸懵逼,正诧异宋明想干啥呢,就听宋明说道:“吴哥,有麻烦了,王凯那聚居地已经发现咱们了,现在召集了人马要攻打咱们的聚居地,我们现在必须马上回去!”吴兵听了大惊失色,连忙加快脚步往城门走去。 因为宋明知道那两方人马在什么地方,所以宋明开车。宋明打算先解决那些赏金猎人再说。 因为情况紧急,卡车也没必要再开回去了,所以两人上了皮卡,油门踩到底,皮卡像脱缰的野狗般冲了出去,一路上,宋明都在思考着如何解决这次危机,而吴兵脸色也很难看,没想到,那些家伙竟然这么快就发现了自己等人的行踪。他们估计派了很多支队伍出来寻找,而宋明今天干掉的只是其中一个。别的队伍发现目标后,便立马通知了聚居地,而那些稍大一点的聚居地里都有无线电台,互相联系很方便,所以这任务也很快便发布了出来。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