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鸭,建设新魔国》
来都来了(一)
陆希睁开眼睛的时候,夕阳西沉,一缕黯淡的光线穿过树林,正好落在她脸上。
金星乱冒……
跟金星一起冒出来的,是一堆记忆的碎片,像许多张褪色的旧照片,在她的脑海里不停地沉浮。大约是因为原主的死亡,大脑也受到一次破坏,所以这些碎片杂乱无序,以至于她躺了好几分钟,才勉强抓住几片最大的,把自己的新身份拼了个大概。
但是拼完之后,就不太想起来……
“你还好吗?”一个很不起眼的光球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对她表示关切。
“不好。”陆希面无表情。
换谁也好不了吧?辛辛苦苦加班结果出了车祸,想要活下来还得先来异世界完成任务——谁高兴这么折腾啊?更不用说现在给她选的这个人设有多糟糕了。
光球显然对她的回答一无防备,愣了一会儿才小声说:“那,那你现在……”
陆希在地上笔直地又躺了十秒钟,然后翻身坐了起来:“走!”天快黑了,她可不想在异世界的山林里过夜。真要这样,估计这任务还不用出新手村就完蛋了。
然而她这一起身,立刻就一阵头晕,眼前再次金星乱闪,膝盖和手肘的伤处也疼起来。
“你不是给我做修复了吗?”好一阵儿眩晕才过去,陆希一边查看身上的伤,一边质问光球。
“是的。”光球回答得倒是很利索,“灵魂转移入身体的时候,包裹魂体的能量会自动修复致命伤。”
然而陆希并不上当:“那为什么我一动就头晕?”手脚上都是一点皮外伤,应该是这个身体的原主摔下山沟的时候撞到的,都不算什么。如果致命伤已经被修复,根本就不该出现头晕目眩的表现。
光球有点支支吾吾起来:“那个,可能因为换了新身体,灵魂还不能完全契和,所以你思考过多就会——”
“我觉得不是。”陆希很干脆地说,“因为刚才我在接收记忆的时候并没有难受,那时候我也思考了。我觉得这更像是贫血引起的。如果有严重外伤那可能是由于大量失血引起头晕,但现在并没有。”
除了身上那点擦伤,这个身体并没有更严重的外伤了。陆希本来以为原身应该是摔到头部致死,但她的衣服上甚至没有什么明显的血迹——除非这个“时空管理局”所说的修复,还能把流出来的血再倒灌回人体里去。
光球闪烁了一下,小声说:“那,也可能是这个身体原本不够健康……这个,这个是不算在修复范围内的。”
“这个不算?”陆希难以置信,“当初你们可不是这么说的!”
陆希说的当初,就是她刚刚出车祸的时候。她在医院值完夜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超速的大卡车撞飞了。超速大卡撞一辆小polo简直就像猪拱白菜,她在撞击的那一瞬间就已经知道自己没救了……
但是出乎意料之外,几分钟后她发现自己居然没死,而是站在一个黑暗的空间里,听对面的光球开始讲解“再活一次”大礼包的获得方法。
按照那个光球,也就是自称“时空管理局智能系统”的说法,因为她的灵魂足够强韧,在离开身体的瞬间并没有直接消散,所以获得了一次穿越的机会。如果她能在新世界里完成任务,所获得的能量可以修复她原先的身体,也就是可以让她在车祸里“奇迹”般地活下来。
陆希当然是想活的。她刚刚升了副主任医师,才买了属于自己的小房子,人生看起来光明无限呢。再说了,难道奶茶炸鸡不好吃吗?手机游戏不好玩吗?电影小说不好看吗?她为什么要死啊?她还打算为了医疗事业奉献终生呢!
所以她当时的确是比较痛快地就答应了,但这并不代表她没仔细听,智能系统当初明明说的是“会为你随机选择最适合的身体”,“虽然需要原身已经死亡,但会对身体做好修复,不影响使用”。
“是,是不影响使用啊……”不知道是不是太智能了,光球居然有点结巴起来,“虽然可能这个身体有点弱,但,但之前能够使用,现在也——”它结巴了一会儿,聪明地转移了话题,“天快黑了……”
一句话把陆希所有的话都噎了回去。根据原主的记忆,这个地方被称作黑松林,乃是夹在附近几个领主的领地之间,属于“三不管”地带。
这种地方,因为没有领地的保护,极易出现魔化的野兽,也就是此地所谓的“魔兽”。魔兽比之普通野兽更加凶猛危险,不赶在天黑之前离开,随便撞上一只就足够把她撕成碎片了。
不过即使没有魔兽,麻烦也多着呢。
陆希用手里的木棍拨弄着前方的草丛,就能听见细碎的声音,也不知道是蛇还是别的什么,有些沿地地面跑开了,有些则似乎是干脆爬上了树。她仰头看了一眼,头顶的树木高大茂密,树枝之间还缠绕着各种攀援植物,仿佛织成一个巨大的穹顶,把阳光遮得严严实实。
这里会比外面黑得更早,她必须加快脚步。
还好她记得回去的路,原主也并没有往山林里进得太深,如果不出什么问题——比如说遇到野兽,她应该可以在光线完全消失之前走出去。
然而人生总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墨菲定律永远不会错,陆希才想到野兽,就从吹来的风里闻到了一股腥臭味。
有的时候嗅觉太灵敏了可能也不是好事。陆希把头转向风吹来的方向,首先看见一双在暗处发绿的眼睛,然后才分辨出那东西的轮廓——应该说,现在这个身体的视力比她原来的身体好多了,在这样的光线下她都认了出来——是狼。
好消息是:只有一头狼。坏消息是,她只有一根棍子。
“你们没有新手保护期吗?”陆希握紧棍子,对光球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地问。
然而光球的回答听起来特别冷酷无情:“没,没有。保护你的灵魂在两个世界之间穿梭需要不少能量,而且太多的能量转移会导致空间的不稳定,所以能量仅限于维持你的灵魂强度不变。再,再说,这也不是游戏啊……”
最后一句话像一盆冷水泼在陆希头上。的确,即使接收了原身的记忆,她仍然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这很正常,小说里才会发生的情节突然降临到自己身上,是人都会有种虚幻的感觉。
然而现在,面对着慢慢从阴影里走出来的野兽,陆希头一次清醒地认识到,这不是做梦也不是游戏,这是真实的。如果她失败了,结果只有一个……
然而认清事实也并无多大帮助,因为没有什么赢的可能。面前这头狼虽然瘦,但也不是陆希能比的,而且瘦也意味着饥饿,意味着它绝不会轻易放弃猎物。
虽然已经觉得没有希望了,陆希仍旧把背后的筐子转到胸前,试图挡住要害部位,同时握紧棍子,把用来挖掘的尖端对准了狼——木棍尖端在火里烧过,碳化增加了一定的硬度和锐性,如果她可以准确地一棍子戳进狼嘴里或者眼睛里,那还有翻盘的可能。
狼从灌木丛里走了出来,低垂的尾巴轻轻地摇摆,龇出了牙。正当陆希绷紧神经等着它进攻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了几声呼噜。
那声音并不响亮,乍听起来有点像个人在酣睡,但稍微动动脑子就知道,那绝不可能是个人!
这声音一响起来,陆希对面那头狼就猛地停下了脚步,然后稍微一犹豫,居然转身跑了。
虽然狼跑了,陆希可是半点都没放松——狼为什么跑?想来也不是突然大发慈悲要改吃素了,恐怕是因为,它感觉到了危险,不跑不行,要丢小命!
能让一头狼觉得危险的东西,对陆希多半更危险!
但是出乎她意料之外,几声呼噜响过之后,再没有什么动静了,好像那个东西真的是在沉睡,只是偶尔翻身才打了几个呼噜似的。
尽管好奇,但陆希绝不会这时候作死地去搞什么探索揭秘,她紧握棍子,用最轻的脚步倒退出一段距离,才转头拔腿疾走,一边走一边不时回头。
然而真的没有什么东西跟上来,大概走了十几分钟之后,眼前猛然明亮起来,一条小河哗哗作响地从几步之外流过——这是黑莓镇赖以生存的河流。水声之中还夹杂着悠长的钟鸣——这是黑莓镇中央教堂的圣钟在响,能听见这个钟声的地方,就意味着已经进入了黑莓镇的领地保护之内。
“呼——”陆希长长吐出一口气,随手抹了抹汗,问光球,“刚才那个声音是什么?”
光球似乎思索了一下:“听起来像黑野猪。”
陆希在原主的记忆里搜索了一下,还真找到了黑野猪的词条。这是一种魔兽,虽然等级不高,但野猪本来就很凶悍,魔化之后脊背上黑色的刚毛如同铁针,往人身上一撞就是一片血洞。
尤其这东西魔化之后食性都变了,从杂食性变成肉食性,普通狼也在它的食谱上,也就难怪那头狼听见呼噜声立刻就跑了。
这么凶的魔兽,要是把她当成目标,估计她连骨头都剩不下。幸好那家伙对她没兴趣,大概是已经吃饱了吧。
“真是好运气——”陆希由衷地感叹。
但是十分钟之后,死里逃生的好心情就完全消失了,陆希表情木然地走在一座座胡乱搭建的木板房之间,十分想捏住鼻子不要呼吸——这地方像个垃圾场,味道还不如城市里的公厕!
她也想把眼睛捂上,免得看见一个男人若无其事地就在一座板房墙边拉屎,拉完之后连擦都没擦就走了,只留下那堆新鲜的东西,招来了一群苍蝇。
至于在板房之间走动的大人小孩就更不用说了,身上都是看不出颜色的破衣裳,脸和头发都有污渍,大部分孩子指甲缝里都是黑的,并且随便就把手指塞进嘴里……
对一个医生来说,这种卫生状况简直是在用锯子锯她的神经!恨不得拿铲车来把这里的地面都铲掉一层,然后把所有人都按进消毒水里洗一遍!
不幸的是她不能这么干。更不幸的是,她也住在这个地方——黑莓镇最外围的贫民区。
陆希推开自己的板房门,就看见一只老鼠从板壁角上的洞里钻了出去。太阳穴凶猛地跳动,她反手关上门,开始在心里默念:来都来了,大过年的,凑合过吧,他是你爸,为了孩子,忍忍就好……
最后是肚子里的叫声扑灭了她的火气,在山林里整整一天,实在太饿了,饿到没力气再生气。
陆希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其实不转也行,原主对于自己目前所拥有的财产倒是记忆十分清楚,可能是因为实在太少了。
首先就是这座破板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破木板横七竖八地拼起来,外面糊一点泥巴。一扇摇摇欲坠的门没有活页,是用草绳捆起来的。该有的窗户没有,倒是板壁这里那里的,随便都有一指宽的缝隙,现在天马上就要黑了,还有微弱的光线从那里透进来,想必白天的时候,采光会更好……
这真是令人欲哭无泪的优点——采光靠漏风……
如此透光的房子自然也谈不上隔音,陆希在屋子里站着,就听见外头有个女人的声音在说话:“居然回来了?还以为她今天就死在外头了呢!”
这语言对于陆希来说是陌生的,然而她却听懂了,并且直觉告诉她,这女人说的就是她。
邻居这么不友好的吗?
“嗯——”光球又冒了出来,小声说,“要是你死了,你的东西她都可以霸占。”
就为这?陆希环视这间破板房。
十平米左右的空间完全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除了一张木板床,就只有床头一个破箱子,和吊在房顶上的一个篓子了。破箱子里有一套跟她现在穿的差不多的旧麻布衣服,篓子里有半块黑面包和一把豆子——吊起来,可以不被老鼠吃掉。
连桌椅板凳都没有,更不用说别的。倒是屋角堆了个土灶,现在灶里当然只剩下冷灰,灶上面则放了一个陶罐,里头是她昨天晚上煮的野菜粥。
这就是原主的全部财产——哦,现在是她的了——也值得惦记,并且因此盼着她去死吗?
光球在屋子里绕了一圈儿,仿佛也觉得有点一言难尽:“这里,这里是贫民区……”哪怕一根草都有人要,而且,这房子里多少还有点东西——比如说,一口好锅就是好东西呢!
“好锅——”陆希看着架在灶上的那个形状并不怎么很规则的东西,想起了自己曾经拥有的不粘锅、自热锅、智能压力锅、养生电砂锅……
越想越饿……算了,锅不重要,重要的是锅里的东西好不好吃。
一分钟之后陆希放弃了喝粥的念头。这个也叫粥吗?就是水煮野菜——哦不,里头好像还有一块块的糊状物,整体散发出一种酸不唧唧又苦茵茵的味儿,让人疑心喝下去会不会中毒。
陆希回忆了一下,原主用的是此地常见的一种叫做白藜的野菜,加了点豆子和黑面包丁。
常见野菜?陆希用旁边的木勺在罐子里舀起一点没煮烂的菜叶仔细看了看,才忽然想起来——这不是灰菜嘛!小时候她住在农村的爷爷家,也挖过这东西给猪吃呢。
没想到现在她要来吃猪食了……陆希悲从中来。
其实灰菜也可以做为野菜供人食用的,甚至还有一定的药用及保健作用呢。可是吃的时候至少先用热水焯一下去去苦味嘛,就这么煮——真是猪都不爱吃!
至于黑面包丁——陆希捞了几块,那味道也是一言难尽。最主要的,总共也没几块面包丁啊,捞了半天,肚子还是空的。
“就只有这种东西吗?”陆希嚼着几粒没怎么煮烂的豆子,勉强咽了下去。真的太难吃了,想当初她在偏远山区搞帮扶的时候,在老乡家里吃的饭也没这么难吃的,这连点盐都没有啊。
光球很耿直地回答:“有没有别的东西能吃,你知道的。现在你是露西。”
这话说得很有道理,现在她已经是露西了,所以她很清楚,没有。
陆希睁开眼睛的时候,夕阳西沉,一缕黯淡的光线穿过树林,正好落在她脸上。
金星乱冒……
跟金星一起冒出来的,是一堆记忆的碎片,像许多张褪色的旧照片,在她的脑海里不停地沉浮。大约是因为原主的死亡,大脑也受到一次破坏,所以这些碎片杂乱无序,以至于她躺了好几分钟,才勉强抓住几片最大的,把自己的新身份拼了个大概。
但是拼完之后,就不太想起来……
“你还好吗?”一个很不起眼的光球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对她表示关切。
“不好。”陆希面无表情。
换谁也好不了吧?辛辛苦苦加班结果出了车祸,想要活下来还得先来异世界完成任务——谁高兴这么折腾啊?更不用说现在给她选的这个人设有多糟糕了。
光球显然对她的回答一无防备,愣了一会儿才小声说:“那,那你现在……”
陆希在地上笔直地又躺了十秒钟,然后翻身坐了起来:“走!”天快黑了,她可不想在异世界的山林里过夜。真要这样,估计这任务还不用出新手村就完蛋了。
然而她这一起身,立刻就一阵头晕,眼前再次金星乱闪,膝盖和手肘的伤处也疼起来。
“你不是给我做修复了吗?”好一阵儿眩晕才过去,陆希一边查看身上的伤,一边质问光球。
“是的。”光球回答得倒是很利索,“灵魂转移入身体的时候,包裹魂体的能量会自动修复致命伤。”
然而陆希并不上当:“那为什么我一动就头晕?”手脚上都是一点皮外伤,应该是这个身体的原主摔下山沟的时候撞到的,都不算什么。如果致命伤已经被修复,根本就不该出现头晕目眩的表现。
光球有点支支吾吾起来:“那个,可能因为换了新身体,灵魂还不能完全契和,所以你思考过多就会——”
“我觉得不是。”陆希很干脆地说,“因为刚才我在接收记忆的时候并没有难受,那时候我也思考了。我觉得这更像是贫血引起的。如果有严重外伤那可能是由于大量失血引起头晕,但现在并没有。”
除了身上那点擦伤,这个身体并没有更严重的外伤了。陆希本来以为原身应该是摔到头部致死,但她的衣服上甚至没有什么明显的血迹——除非这个“时空管理局”所说的修复,还能把流出来的血再倒灌回人体里去。
光球闪烁了一下,小声说:“那,也可能是这个身体原本不够健康……这个,这个是不算在修复范围内的。”
“这个不算?”陆希难以置信,“当初你们可不是这么说的!”
陆希说的当初,就是她刚刚出车祸的时候。她在医院值完夜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超速的大卡车撞飞了。超速大卡撞一辆小polo简直就像猪拱白菜,她在撞击的那一瞬间就已经知道自己没救了……
但是出乎意料之外,几分钟后她发现自己居然没死,而是站在一个黑暗的空间里,听对面的光球开始讲解“再活一次”大礼包的获得方法。
按照那个光球,也就是自称“时空管理局智能系统”的说法,因为她的灵魂足够强韧,在离开身体的瞬间并没有直接消散,所以获得了一次穿越的机会。如果她能在新世界里完成任务,所获得的能量可以修复她原先的身体,也就是可以让她在车祸里“奇迹”般地活下来。
陆希当然是想活的。她刚刚升了副主任医师,才买了属于自己的小房子,人生看起来光明无限呢。再说了,难道奶茶炸鸡不好吃吗?手机游戏不好玩吗?电影小说不好看吗?她为什么要死啊?她还打算为了医疗事业奉献终生呢!
所以她当时的确是比较痛快地就答应了,但这并不代表她没仔细听,智能系统当初明明说的是“会为你随机选择最适合的身体”,“虽然需要原身已经死亡,但会对身体做好修复,不影响使用”。
“是,是不影响使用啊……”不知道是不是太智能了,光球居然有点结巴起来,“虽然可能这个身体有点弱,但,但之前能够使用,现在也——”它结巴了一会儿,聪明地转移了话题,“天快黑了……”
一句话把陆希所有的话都噎了回去。根据原主的记忆,这个地方被称作黑松林,乃是夹在附近几个领主的领地之间,属于“三不管”地带。
这种地方,因为没有领地的保护,极易出现魔化的野兽,也就是此地所谓的“魔兽”。魔兽比之普通野兽更加凶猛危险,不赶在天黑之前离开,随便撞上一只就足够把她撕成碎片了。
不过即使没有魔兽,麻烦也多着呢。
陆希用手里的木棍拨弄着前方的草丛,就能听见细碎的声音,也不知道是蛇还是别的什么,有些沿地地面跑开了,有些则似乎是干脆爬上了树。她仰头看了一眼,头顶的树木高大茂密,树枝之间还缠绕着各种攀援植物,仿佛织成一个巨大的穹顶,把阳光遮得严严实实。
这里会比外面黑得更早,她必须加快脚步。
还好她记得回去的路,原主也并没有往山林里进得太深,如果不出什么问题——比如说遇到野兽,她应该可以在光线完全消失之前走出去。
然而人生总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墨菲定律永远不会错,陆希才想到野兽,就从吹来的风里闻到了一股腥臭味。
有的时候嗅觉太灵敏了可能也不是好事。陆希把头转向风吹来的方向,首先看见一双在暗处发绿的眼睛,然后才分辨出那东西的轮廓——应该说,现在这个身体的视力比她原来的身体好多了,在这样的光线下她都认了出来——是狼。
好消息是:只有一头狼。坏消息是,她只有一根棍子。
“你们没有新手保护期吗?”陆希握紧棍子,对光球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地问。
然而光球的回答听起来特别冷酷无情:“没,没有。保护你的灵魂在两个世界之间穿梭需要不少能量,而且太多的能量转移会导致空间的不稳定,所以能量仅限于维持你的灵魂强度不变。再,再说,这也不是游戏啊……”
最后一句话像一盆冷水泼在陆希头上。的确,即使接收了原身的记忆,她仍然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这很正常,小说里才会发生的情节突然降临到自己身上,是人都会有种虚幻的感觉。
然而现在,面对着慢慢从阴影里走出来的野兽,陆希头一次清醒地认识到,这不是做梦也不是游戏,这是真实的。如果她失败了,结果只有一个……
然而认清事实也并无多大帮助,因为没有什么赢的可能。面前这头狼虽然瘦,但也不是陆希能比的,而且瘦也意味着饥饿,意味着它绝不会轻易放弃猎物。
虽然已经觉得没有希望了,陆希仍旧把背后的筐子转到胸前,试图挡住要害部位,同时握紧棍子,把用来挖掘的尖端对准了狼——木棍尖端在火里烧过,碳化增加了一定的硬度和锐性,如果她可以准确地一棍子戳进狼嘴里或者眼睛里,那还有翻盘的可能。
狼从灌木丛里走了出来,低垂的尾巴轻轻地摇摆,龇出了牙。正当陆希绷紧神经等着它进攻的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了几声呼噜。
那声音并不响亮,乍听起来有点像个人在酣睡,但稍微动动脑子就知道,那绝不可能是个人!
这声音一响起来,陆希对面那头狼就猛地停下了脚步,然后稍微一犹豫,居然转身跑了。
虽然狼跑了,陆希可是半点都没放松——狼为什么跑?想来也不是突然大发慈悲要改吃素了,恐怕是因为,它感觉到了危险,不跑不行,要丢小命!
能让一头狼觉得危险的东西,对陆希多半更危险!
但是出乎她意料之外,几声呼噜响过之后,再没有什么动静了,好像那个东西真的是在沉睡,只是偶尔翻身才打了几个呼噜似的。
尽管好奇,但陆希绝不会这时候作死地去搞什么探索揭秘,她紧握棍子,用最轻的脚步倒退出一段距离,才转头拔腿疾走,一边走一边不时回头。
然而真的没有什么东西跟上来,大概走了十几分钟之后,眼前猛然明亮起来,一条小河哗哗作响地从几步之外流过——这是黑莓镇赖以生存的河流。水声之中还夹杂着悠长的钟鸣——这是黑莓镇中央教堂的圣钟在响,能听见这个钟声的地方,就意味着已经进入了黑莓镇的领地保护之内。
“呼——”陆希长长吐出一口气,随手抹了抹汗,问光球,“刚才那个声音是什么?”
光球似乎思索了一下:“听起来像黑野猪。”
陆希在原主的记忆里搜索了一下,还真找到了黑野猪的词条。这是一种魔兽,虽然等级不高,但野猪本来就很凶悍,魔化之后脊背上黑色的刚毛如同铁针,往人身上一撞就是一片血洞。
尤其这东西魔化之后食性都变了,从杂食性变成肉食性,普通狼也在它的食谱上,也就难怪那头狼听见呼噜声立刻就跑了。
这么凶的魔兽,要是把她当成目标,估计她连骨头都剩不下。幸好那家伙对她没兴趣,大概是已经吃饱了吧。
“真是好运气——”陆希由衷地感叹。
但是十分钟之后,死里逃生的好心情就完全消失了,陆希表情木然地走在一座座胡乱搭建的木板房之间,十分想捏住鼻子不要呼吸——这地方像个垃圾场,味道还不如城市里的公厕!
她也想把眼睛捂上,免得看见一个男人若无其事地就在一座板房墙边拉屎,拉完之后连擦都没擦就走了,只留下那堆新鲜的东西,招来了一群苍蝇。
至于在板房之间走动的大人小孩就更不用说了,身上都是看不出颜色的破衣裳,脸和头发都有污渍,大部分孩子指甲缝里都是黑的,并且随便就把手指塞进嘴里……
对一个医生来说,这种卫生状况简直是在用锯子锯她的神经!恨不得拿铲车来把这里的地面都铲掉一层,然后把所有人都按进消毒水里洗一遍!
不幸的是她不能这么干。更不幸的是,她也住在这个地方——黑莓镇最外围的贫民区。
陆希推开自己的板房门,就看见一只老鼠从板壁角上的洞里钻了出去。太阳穴凶猛地跳动,她反手关上门,开始在心里默念:来都来了,大过年的,凑合过吧,他是你爸,为了孩子,忍忍就好……
最后是肚子里的叫声扑灭了她的火气,在山林里整整一天,实在太饿了,饿到没力气再生气。
陆希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其实不转也行,原主对于自己目前所拥有的财产倒是记忆十分清楚,可能是因为实在太少了。
首先就是这座破板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破木板横七竖八地拼起来,外面糊一点泥巴。一扇摇摇欲坠的门没有活页,是用草绳捆起来的。该有的窗户没有,倒是板壁这里那里的,随便都有一指宽的缝隙,现在天马上就要黑了,还有微弱的光线从那里透进来,想必白天的时候,采光会更好……
这真是令人欲哭无泪的优点——采光靠漏风……
如此透光的房子自然也谈不上隔音,陆希在屋子里站着,就听见外头有个女人的声音在说话:“居然回来了?还以为她今天就死在外头了呢!”
这语言对于陆希来说是陌生的,然而她却听懂了,并且直觉告诉她,这女人说的就是她。
邻居这么不友好的吗?
“嗯——”光球又冒了出来,小声说,“要是你死了,你的东西她都可以霸占。”
就为这?陆希环视这间破板房。
十平米左右的空间完全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除了一张木板床,就只有床头一个破箱子,和吊在房顶上的一个篓子了。破箱子里有一套跟她现在穿的差不多的旧麻布衣服,篓子里有半块黑面包和一把豆子——吊起来,可以不被老鼠吃掉。
连桌椅板凳都没有,更不用说别的。倒是屋角堆了个土灶,现在灶里当然只剩下冷灰,灶上面则放了一个陶罐,里头是她昨天晚上煮的野菜粥。
这就是原主的全部财产——哦,现在是她的了——也值得惦记,并且因此盼着她去死吗?
光球在屋子里绕了一圈儿,仿佛也觉得有点一言难尽:“这里,这里是贫民区……”哪怕一根草都有人要,而且,这房子里多少还有点东西——比如说,一口好锅就是好东西呢!
“好锅——”陆希看着架在灶上的那个形状并不怎么很规则的东西,想起了自己曾经拥有的不粘锅、自热锅、智能压力锅、养生电砂锅……
越想越饿……算了,锅不重要,重要的是锅里的东西好不好吃。
一分钟之后陆希放弃了喝粥的念头。这个也叫粥吗?就是水煮野菜——哦不,里头好像还有一块块的糊状物,整体散发出一种酸不唧唧又苦茵茵的味儿,让人疑心喝下去会不会中毒。
陆希回忆了一下,原主用的是此地常见的一种叫做白藜的野菜,加了点豆子和黑面包丁。
常见野菜?陆希用旁边的木勺在罐子里舀起一点没煮烂的菜叶仔细看了看,才忽然想起来——这不是灰菜嘛!小时候她住在农村的爷爷家,也挖过这东西给猪吃呢。
没想到现在她要来吃猪食了……陆希悲从中来。
其实灰菜也可以做为野菜供人食用的,甚至还有一定的药用及保健作用呢。可是吃的时候至少先用热水焯一下去去苦味嘛,就这么煮——真是猪都不爱吃!
至于黑面包丁——陆希捞了几块,那味道也是一言难尽。最主要的,总共也没几块面包丁啊,捞了半天,肚子还是空的。
“就只有这种东西吗?”陆希嚼着几粒没怎么煮烂的豆子,勉强咽了下去。真的太难吃了,想当初她在偏远山区搞帮扶的时候,在老乡家里吃的饭也没这么难吃的,这连点盐都没有啊。
光球很耿直地回答:“有没有别的东西能吃,你知道的。现在你是露西。”
这话说得很有道理,现在她已经是露西了,所以她很清楚,没有。
来都来了(二)
天已经完全黑了,板房里跟个鬼屋一样,不但黑洞洞,而且还有风声呜呜响。也幸好现在还是秋初,要是到了冬天……
陆希摸摸身上这件打着补丁的麻布衣裳。大概是为了干活利索,这衣裳是按男装式样做的,外面袍子,里面裤子。
料子其实还算厚实,只是穿得时间太久都要洗薄了。如果到了冬天,即使套两件估计也没有多少保暖功能。
所以除了吃,她还要操心穿?不,她现在应该操心的是先把火点起来。
如果没有摔下山沟,原主会在太阳西斜不久就回到家,那时候她在灶灰里捂的火种还没有熄灭,吹一吹就可以重新生火——这也是贫民区乃至平民都常用的办法。
但是今天陆希回来得太晚了,火种早已经熄灭,她得去邻居家借火。
陆希拉开门,又把门关上了。
“怎么不去?”光球在她背后探头探脑。在黑暗里它就比较显眼起来,像只小小的萤火虫。于是陆希一伸手把它捉住:“你会点火吗?”
“不,不会——”光球其实并没有形体,从陆希手指缝里就挤了出来,“其实我也不是可见光,只是存在于你的意识里。你看见我是一个光球,是因为你的潜意识觉得这样更习惯,否则你连声音都不必发出,只要在意识里就能跟我交流了。”
难怪看着发亮,却照不亮周围,原来根本不能当灯泡用。
陆希叹口气,把光球扔到一边,摸着黑回床上坐下了。光球还在不解地问:“怎么不去借火?”
“没有人会借给我的。”陆希又深深叹了口气。
在开门的时候,她又搜索到了原主的一些回忆:“妮娜会借给我火,但现在不行,她继母不会同意的。”
妮娜是邻居家的女孩,刚才在外面嫌陆希没死的那个女人,就是妮娜的继母玛丽亚。
整个贫民区,只有妮娜对原主友好,其他人全部都是侧目而视甚至想要喊打的。这不是因为原主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而是因为她是个“双黑”,也就是有黑头发和黑眼睛的人。
“双黑”,在光明教廷的宣传之中,属于“最容易被魔鬼诱惑而堕落”的血统,因此被人鄙视甚至抵制,尤其是在黑莓镇这样“虔诚”的地方。
而原主之所以被养母抛弃,沦落到现在这个境地,也与双黑血统不无关系。
是的,所以说时空管理局随机挑选的这个人设真tm好到爆了!原身露西不但是个因灾致贫,流浪到本地的难民,还是个私生女!
因为出身不光彩,所以她被送到了农庄上,连带着一笔抚养费,交给了当地一个年轻寡妇。看在钱的份上,寡妇对她还不错,“母女”两人平静地生活了16年。
但是在遭遇蝗灾之后她们居住的整个农庄都成了白地,当初用那笔钱添置的东西也化为了乌有。许多人被迫离开农庄逃难,露西母女俩也夹杂在其中,一直到了黑莓镇。
然而黑莓镇一带的民众十分虔诚,对露西这样的双黑姑娘十分反感,在这里甚至没有人肯给她点活儿干,于是她就真成了个累赘。
没有钱,饿肚子,十几年的“母女”情份也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于是在露西生了一场病花光最后一枚铜币的时候,养母就跟着一个路过的小商人走了,扔下她在贫民区独自挣扎。
她去黑松林也是因为实在无计可施了。贫民区的房子也是要租金的,虽然每个月只要几个铜币,可是没有活儿干,露西一个铜币也挣不到。下个月她就会被赶出这间破板房,只能流落街头了。
而黑松林虽然危险,却有一种珍贵的出产——松露菌。虽然时空变了,松露菌的地位却没变,仍旧是被贵族追捧的珍贵食品,只要找到鸡蛋大的一块,就能在商人那里卖到50枚铜币!
当然这个价格比起商人们卖给贵族的简直不值一提,但穷人也没办法,因为他们见不到贵族,没有出卖的渠道。
总之露西在万般无奈之下,进入了黑松林,但是她跑了好几趟都一无所获,自己反而不慎摔进山沟,失去了生命。
“这姑娘真是可怜……”陆希第三次叹了口气。才十六岁的女孩子,骤然遭到这样的打击,最后无声无息地死在山林里,甚至她的死亡都不能为人所知,当然,就算知道了大概除了妮娜也没什么人会为她伤心的。
光球沉默了一会儿,小声说:“现在可怜的是你……”
哦对,现在境遇悲惨的是她了。
“明天得先找点吃的……”陆希双手枕着头,看着天花板——那里有一道裂缝,如果下起大雨,肯定会是一道“好景观”。
光球小声说:“野菜……”
想起刚才那一锅“粥”的味道,陆希嘴里顿时一阵发苦。但光球说得没错,这年头野菜确实是重要的食物来源,尤其在黑莓镇,去树林里挖野菜是不交税的。
是的,在有领主的地方,领地之内所有的东西,包括一根草一片树叶,都属于领主!不然你以为柴火税是怎么来的?就是你在野外捡根柴火,也得向领主交税。
本地的领主是伯斯男爵,虽然爵位很低,但他跟光明教会的关系却不赖。黑莓镇这座本来并不大的镇子竟然能拥有一位正式的牧师,使得这镇子的人口年年增加,如今已经扩大到原本的两倍了。
大概因为日子过得舒服,伯斯男爵很慷慨地允许他的领民们去他的山林挖野菜和捡柴火,并且不收柴火税,只要把自己的收获留下三成就可以了。
想起这条法令之后,陆希只能说一句:“真是太‘慷慨’了……”这tm也叫不收税?
“是的。”光球却很肯定,“只交出收获的一部分已经非常好了。在别的领地,柴火税都是要收钱币的。”
交出收获就是交实物,这个老百姓可以做到。但如果交钱,那就还得再经一道手续,再受一次盘剥。夏天还好,冬天需要取暖的时候,那可就是一笔大花费了!
当然,这个不收税也是有限制的。山林只允许孩子、妇女和老人进出,青壮男人不许,因为他们能弄到的柴火太多了。另外,不允许捕猎,什么兔子、鸟类、鱼都包括在内,连鸟蛋都不许捡,否则以盗窃罪论处,砍掉一只手!
哦对了,本地特产的那种黑莓,摘到了也要上交,因为伯斯男爵特别喜欢这种黑莓酿的酒,所以黑莓就不算在野菜和普通浆果之内,平民是不许吃的。
除此之外,别的税那就一样不少了。不单要交给领主,还有交给光明教会的那一份儿,反正陆希一时之间都数不清楚就是了。
“平民要怎么活呢?”陆希不禁发起愁来。这苛捐杂税,比解放前都毫不逊色。
光球默默地看了她一会儿,再次提醒:“是你要怎么活……”
“……你说得对。”陆希抹了把脸,她还是没有认清形式,总是会不自觉地把自己排除在外。事实上她现在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一员,而且还是处于下等阶层的贫民。再加上“双黑”的血统,在黑莓镇这样的地方,到了冬天她连去教堂领碗粥的资格大概都没有,还是先担心担心自己吧。
黑松林是不敢再去了,那只能去黑莓镇外的树林,陆希扒拉着脑海里的记忆碎片,终于找到了有用的东西。
“芋头?”光球疑惑,“那是什么?”
“你不知道?”陆希也疑惑了。来的时候智能系统告诉过她,这个空间与她的世界其实同根而生,只是早早就在某一个节点上分道扬镳,之后甚至连时间流速也不一样了。所以看起来完全不同,但其实原理还是一样的,甚至“正常”的动植物都基本相同,比如兔子还是兔子,而灰菜还是灰菜,只是有些会换个名字罢了。当然魔兽啊神术之类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跟她谈判的那个智能系统也是光球,眼前这个也是光球,大家明显是一家的,难道知识储备还不一样吗?
“不一样。”眼前这指头肚大点儿的光球还真的左右晃了晃,像在摇头,“送你过来的是主系统,我只是辅助系统30288号,仅限于在这个空间使用。”
“那也不对啊!”陆希发觉自己好像又踩了一个坑,“辅助系统不也是主系统分出来的吗?给你加点内存有什么难的?”
光球支吾了一下,终于说:“其实我只是一个临时性的辅助系统,除了知道一点这个世界的常识,并没有多少作用。我存在的主要意义就是记录你的任务积分,无论你的任务是完成还是没完成,结束之后我都会被销毁的。”
?!
陆希险些要叫出来!合着这个辅助系统就是这么“辅助”的?只会记录任务积分?那不就是个内存条吗?她还以为是智能小助手呢!
光球几乎缩成一个光点,小小声地说:“并,并不是……”
“我能投诉吗?”陆希面无表情地说,“投诉你们虚假宣传,欺骗顾客!还有,你们那个主系统还说什么绚烂多彩的魔法和神术,千奇百怪的魔兽与异植,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什么什么的,都是虚假宣传吧!”
光球看起来想把自己缩到没有:“不,不行,那是广告,广告是,是合法的……再说,”它终于找到了一点儿底气,“魔法魔兽什么的都是有的,你不是已经见过黑野猪了吗?”
这次轮到陆希提醒它:“没见着。”只听见了呼噜声而已。
光球噎了一下,绞尽脑汁地又想起一样来:“那还有黑莓镇的圣钟!”
它详细地讲解:“黑莓镇离黑松林很近,可是黑松林的魔兽从来不进攻黑莓镇,就是因为领地有神术防御。钟声对魔兽有驱逐和净化的作用,不但外面的魔兽不会进攻,领地之内的野兽也不会魔化,所以黑莓镇外的树林非常安全……”
陆希不为所动:“怎么证明?”也可能魔兽只是不愿意离开黑松林而已。就像野外的动物不喜欢城市一样。
光球一时半时当然拿不出证据,只能说:“你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就知道了。”
“呵呵——”陆希报以经典回复,“就你们给我挑的这个人设,不知道还能活几天啊?这个‘随机’可真是够‘随机’的。”
“但,但是这个身体和你的灵魂契和度是最高的……”光球结结巴巴,“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契和度太低,也许你受到一点惊吓或惊喜,都会导致灵魂与身体脱离,那你就会直接死掉的。”
俗称嘎的一下就抽过去了吗?陆希内心毫无波动地想。
光球看她油盐不进,终于无话可说,小心翼翼地问:“那,那你要拒绝任务吗?”
得,这下倒是准确将军,一句话就把陆希将死了。她能拒绝任务吗?她不能!不管这事儿有多坑,她都得在坑里挣扎着爬出来,而不是就地躺平。
得了,还是先看看任务吧。
任务倒是很简单,光球在她眼前展开了一个a4纸大小的透明屏幕,仿佛游戏面板。面板左侧是她的资料,当然现在是按露西的资料来了,什么年龄身高体重的,陆希一眼都不要看,只看右边的任务栏。
收集信仰值:十万点。
简单明确,数目惊人。
“信仰值是什么东西?”陆希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
“就是信仰。”光球的解释也非常简单明确,“有一个人信仰你,就有一点信仰值。”
十万点,就是需要十万个人信仰她?
陆希简直怀疑时空管理局那个智能系统有毛病:“怎么让他们信仰我?”信仰!这事儿是那么容易能成的吗?她是个医生,不是个传教的!
“就……”光球吭吃了半天,只憋出一句,“你努力?”
努力你个毛线球!
如果这个面板有实体,陆希非把它砸个稀巴烂不可!但是面板和光球都没有实体,陆希只能瞪着面板,在心里问候一下把那个“智能管理系统”制造出来的人。
然而骂娘归骂娘,做任务归做任务,陆希关掉面板,倒在床上开始琢磨怎么才能赚到信仰值。
信仰。信,相信,信任;仰,景仰,尊敬。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双黑血统的流民,凭什么能让人信任和敬仰呢?她有什么过人之处呢?
陆希能想到的,只有自己的医术。
“不行的……”光球细细的出声,“你不是信徒,不是牧师,没有得到神恩,没有人会相信你。如果你用草药或者别的什么办法治病,会被当做女巫抓起来烧死。”
“神恩?”陆希在回忆里搜索了一下,找到了这个概念。
所谓神恩,用陆希的理解来说,就是忽然觉醒了异能。比如很多牧师是在跟随父母做祈祷的时候忽然出现了圣光;又比如说骑士在训练当中激发了斗气,都属于神恩。因为觉醒异能的人几乎都是光明神的信徒,所以这种觉醒就被认为是足够虔诚而得到了神所赐予的能力。
“真有光明神吗?”
“我不知道。”光球很诚实地说,“只是教廷是这样说的。他们说教会就是奉神之命而建立,为神传播荣光的。光明神庇佑着这片大陆,而人们并不知晓。因此教会要宣扬教义,让众人都知道神的存在,并使虔诚信奉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得到神恩恩荣。”
陆希扬起了眉毛:“这听起来怎么这么功利呢?”合着信仰光明神不光是为了感谢神的庇佑,还是为了能得到神恩觉醒异能?
“难道不信仰光明神,就得不到神恩?”
光球认真回答:“也有被恶魔引诱觉醒了一些黑暗能力的,那是堕落者。”
嘿,这双标劲儿……
“那怎么区分神恩和堕落?”
“神恩的是保护与生长的能力,比如祈福、圣光、守护……堕落的能力则是杀戮、诱惑一类。”
“这不对吧?”陆希立刻发觉了其中的漏洞,“那骑士激发了斗气算什么?他们不是用斗气来战斗的?战斗不杀戮吗?”能力这东西还分好坏?这不就跟刀一样,看派上什么用场吗?
光球解释:“骑士要遵从教义,他们战斗为的是守护与正义,跟黑暗的杀戮不同。”
“那如果骑士私下里杀人呢?”
光球思考了一下:“教廷说品质恶劣的人不会得到神恩。他们杀的也只会是不义之人。”
总感觉这话等于没说。而且听起来还有那么点儿不对劲——仿佛得到神恩就有了免死金牌,不管干啥都是对的。比如教会可以给病人喝圣水,而她不能给病人喝草药汤?
“你是个双黑。”光球小声提醒。
陆希无语凝噎——这人设真是没谁了!原本就有堕落者的血统,变成女巫不是顺理成章的吗?何况她现在是个流民,勉强在贫民区栖身,这要是有人去报告说她是女巫,估计根本不用验明正身就可以烧死了——死个流民谁在乎呢?
“算了!”陆希自暴自弃,“睡觉睡觉,明天去找点吃的再说。”
来都来了(三)
陆希很累,但是她才合上眼睛没一会儿,就听见了蚊子的嗡嗡声。
纱窗没关好吗?陆希朦胧地想——要不要起来插上电蚊香呢?
然后她忽然想到这已经不是在自己家里,于是一下子就惊醒了。
蚊子没什么,但蚊子会传染病!什么登革热、疟疾、乙型脑炎、丝虫病,可都是它的爱!
而且!陆希在这一瞬间已经从蚊子联想到了跳蚤——传播鼠疫、伤寒;臭虫——传播结核病、锥虫病;还有,虱子!
一想到虱子,陆希整个人都要凉了!跳蚤和臭虫先不说,她可以确定,露西——不,现在是她了,她身上是有虱子的!
其实露西本人还是个挺爱干净的姑娘,可是当初在农庄上的时候还好,开始逃难就没了条件,更何况一起逃难的人身上都带着虱子,现在又生活在贫民区,哪有谁能幸免?
想起这事,陆希顿时觉得头上身上全都痒了起来。而且在这个时空,真要是被传染了各种病毒细菌,那除了去向教堂求圣水,真也没别的办法了。
陆希直接从床板上弹了起来,恨不得立刻把自己头发剃了然后痛痛快快洗个澡。
但这想法当然是不能成的,因为现在洗澡都在河里,河在黑莓镇外的树林里,她难道要大半夜的跑出镇子去跳河吗?更何况河里就一定干净吗?蚂蟥、水蛭,这都是吸血类的,更别提还有寄生虫……
好了,想到寄生虫,陆希感觉自己更要凉了。这里的人可是习惯喝生水的!那河水里……难怪露西经常觉得肚脐周围会疼!
“别慌,别慌——”陆希自言自语安慰自己,“来都来了,总能找到除虫药的……”如果是常见的蛔虫之类,虽然没有西药,但还有几味中药可以用呢。感谢她做老中医的爷爷,虽然她没有正式学中医,但自小耳濡目染,一些常用药也是懂得的。
至于虱子跳蚤之类,也有办法,明天她就去树林里找药。如果这里找不到,那她干脆就狠狠心真的把头发剃了再慢慢养起来,反正不能让虱子在里头做窝,天天痒得发疯!
“咝——”陆希忽然吸了口气,有点不对劲啊,既然她身上有虱子,为什么从她在黑松林里醒过来直到现在,头皮从来没有痒过?不,不仅是头皮,她身上也没痒过,肚子也没疼过,事实上,除了有点贫血引发的头晕之外,这一路上她都没感觉到什么不适,这可有点不对劲啊……
就连刚才她听见的蚊子,好像也只是往她身边凑了凑,然后就飞走了。至少她这会儿身上好好的,并没有被蚊子叮咬的包包。
有点反常的样子……陆希仔细从记忆碎片里搜索,但这些支离破碎的东西并没能给她什么线索,反而是她最后困成狗,不知不觉睡了过去,把什么传染病和寄生虫全都抛到了脑后……
门外的嘈杂和从板壁裂缝里透进来的阳光一起,把陆希弄醒了。
一睁开眼,她就看见一条最大的裂缝外面,有双眼睛正往屋里窥视。
“谁!”陆希翻身坐起来,本能地想拉被子却捞了个空,这才再次想起来她穿越了,这里没有新疆棉做的四件套,也没有带绞链的防盗门,甚至连一堵完整的、能够遮断不良视线的墙都没有。
外头的人见陆希醒了,居然连点心虚都没有,还在裂缝里又看了两眼,这才缩回头,接着一连串脚步声走开了。反而有个女人的声音在外面骂骂咧咧起来:“天天招些男人来,怎么不干脆跟她妈一样跑了呢,弄得我们这里不干不净……”
这正是昨天晚上那个很遗憾她没死的邻居,也就是妮娜的继母玛丽亚。别看她取了个圣母的名字,本人可是个绝对尖酸刻薄的女人,无论对自己的继女还是邻居,都绝不考虑积德的事儿。
板房里惯常地没有声响,这片地方都没几个人愿意跟玛丽亚吵架,更不必说外来的露西了。但玛丽亚可不是骂两声就算完的,她的希望是把露西骂到滚出贫民区,省得她那个继女妮娜挖了野菜还要分出去——在玛丽亚看来,这简直就跟偷她的东西没什么两样了。
她正打算再接再厉,板房的门突然打开,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贱民背着背篓,手里提着一条灰黑色的长条东西走了出来,而那东西还在她的手里扭动,玛丽亚甚至觉得那三角形的头部向她这边探了一下。
是蛇!玛丽亚当即就发出了一声尖叫。
她最怕的就是这东西,如果在野外遇见真要吓晕过去。这也是她家里为什么只有妮娜去采摘的原因,毕竟野外总少不了蛇虫。
然而这个贱民,竟然把一条活蛇提在手上!
陆希对着玛丽亚笑了一下,猛地举起了手。顿时,玛丽亚仿佛被踩到尾巴的猫,嗖地一下就蹿回了自己家的板房——她觉得那个贱民会把那条蛇扔到她脸上!
其实这还真是玛丽亚想多了,陆希当然不会那么干,因为她手里根本没蛇,只是一条破布卷成的绳子罢了,只不过那脏兮兮的颜色,还真像条土灰蛇。至于玛丽亚看见蛇头在动,不过是布卷的一头套在陆希的拇指上,自然是想动就动。
“要不是肚子饿,我都想揍她!”陆希把手上的绳子扔进背篓,“妮娜的脾气真是太好了,知道这事儿还不整她……”
玛丽亚怕蛇这事儿,自然是原主从妮娜那里知道的。说真的,如果换了是陆希,就凭玛丽亚对妮娜的苛刻后妈样儿,肯定隔三差五就捉条蛇回来,看不把她吓尿!但是妮娜就没有这么做,虽然她并不怕蛇,而且有很多机会。
“说真的,如果神恩真的像教廷说的那样,是神对虔诚善良之人的钟爱与赏赐,那妮娜绝对有资格得到神恩。”露西从前生活在农庄的时候,也曾经有以传教为修行的苦修士经过,聆听过他们宣讲的教义——妮娜虽然是个贫民,但却真的做到了只行善不作恶,只宽恕不仇恨,甚至自己穷成那样,还会把野菜分给她这个更穷困的人呢。
这样的人都得不到神恩的话,那神肯定是个睁眼瞎。
哦不,也许神是个势利眼才对,因为据露西所知,得到神恩之人多数是贵族或者富人,按教廷的说法,是因为他们虔心供奉光明神,所以才能得到神的恩赐,而供奉是什么呢?用膝盖想也知道肯定是好东西了——比如金币呀、宝石呀、牛羊呀、奴隶呀……
至于出不起供奉的穷人,那当然就是你不够虔诚啦,那就难怪神不赐恩给你了。什么,你说你是因为穷才无法供奉神灵的?穷死事小,敬神事大,你连饿死自己敬奉神灵的意愿都没有吗?
“你小声一点……”光球有点紧张,“如果被人听见,你肯定要被送上火刑架!”
“知道。”陆希又不是傻子,“这里没人。而且我现在说的话,他们也听不懂吧?”她说的是中文,光球能懂,不等于这个世界的人会懂。
光球一时还真没意识到陆希讲的不是这里的语言,愣了一下才说:“这也不行。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可能就是魔鬼的语言。”讲魔鬼的语言就是堕落者,一样要上火刑架。
“……行吧,我不说了。”陆希悻悻闭嘴,走向镇子外面。
从贫民区出去不远,就是黑莓镇的田地。现在时已秋初,有些田地里的作物已经收割完毕,只留下一些短茎,另外一些作物则正要收割,有不少人在田间忙碌。陆希远远地看了看,觉得像是麦子,而且仿佛长势很不错的样子。
“是小麦和燕麦,还有一些豆子。”光球的“视力”可比她好多了,还自动附加解释,“黑莓镇有正式牧师祈福,每年的收成都不错。”
“祈福?”陆希还以为自己听错,看看田间已经有人在警惕地看她,连忙走开,一边在脑海里发问,“你是说庄稼的收成好是因为有牧师祈福?”毛线玩艺儿?地难道是牧师种的吗?
光球解释:“是神术。祈福神术用于田地,才可以让作物更好地生长,否则土地就会贫瘠甚至无法耕种。正式牧师才可以施展这种等级的神术,等级越高能力就越强。白都的大教堂就有红衣主教主持,每年的作物收成都比别的城更好。圣城有教廷在,甚至是四季如春,永远都风调雨顺的。”
陆希听得目瞪口呆。能到调节天气的程度,这神术确实很可以了。可是种地不靠农夫靠牧师,怎么都觉得不对劲:“一位牧师能管多少田地?能除草吗?能杀虫吗?”看这些人也还忙个没完,并不像省事的样子啊。
光球直晃:“这些当然不管,牧师只管在每天春季耕种之前进行祈福。”之后除虫除草那些苦活累活就都是农夫的事儿了。
“这能有多大用处……”陆希忍不住嘀咕。
“用处很大呀。”光球认真地回答,“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如果没有牧师祈福,田地就会贫瘠,或者有干旱甚至虫灾。”
说到虫灾,陆希就忽然想起了原身住过的那个农庄,正是因为遭了蝗灾才变成白地,逼 得她们出外逃难的。当时大家都纷纷说,那是因为本地的领主不够虔诚,所以才惹来了灾祸。
“看来你真的是不大明白……”她对光球叹了口气。田地贫瘠是因为只种地不施肥,蝗灾更跟敬不敬神灵无关,但是这些现在说了也没什么用,她还是先填饱肚子吧。今天早晨她只吃了点在水里泡过的黑面包,这点东西可顶不了一天。
走过田地,前面就是通往树林的小路,路口处有个关卡,专门用来检查有没有人私自捕猎的。因为陆希来的时间太晚,挖野菜的人们早就进了林子,关卡上只剩下两个护卫带着一条狗。
这可不是一条普通的狗。陆希在原主的记忆里翻出来一点知识:这条看起来像藏獒的黑狗名叫獠犬,是一种低级魔兽,其嗅觉超凡。别说你在身上私藏猎物,就算只是沾了根兔子毛它都能发现!
听说以前也有进山林的人偷拾鸟蛋的。鸟蛋可以当场吃掉,这样关卡就不会发现。后来伯斯男爵就弄来了这条獠犬,第一天就抓住了一个偷吃过鸟蛋的小男孩并咬了个半死。然后,小男孩的全家都被送去挖矿了。
伯斯男爵对此十分满意,并且仁慈地准许妇孺老幼继续进林子里挖野菜。当然,那之后就再没有一个人敢违背禁猎令,哪怕再饥饿的孩子也不敢了。
眼看着靠近关卡,陆希不由得也有点腿软起来。倒不是她怕狗,可是这条獠犬在原主的心里留下的印象太过可怕,不免会影响到她。而且——陆希现在对自己的处境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像她这样的流民是真的可以随便死的,就比如说现在,哪怕她没有犯任何错误,如果这条狗看她不顺眼把她咬死,也不会有人来救她,更不会处理这条狗!
因为这狗是领主的私产,而她不是。
人不如狗,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好在这条狗似乎训练得不错,虽然看着她的时候表情并不友善,但却没什么动作,倒是两个卫兵在陆希背后议论起来:“听说去了好几天黑松林,居然没死吗?”
“运气好吧。流民就像老鼠,太能活了。不过应该也没捞到什么东西,这不是又回来了。”
“松露菌哪儿那么好找的。其实她还不如去行乐院呢,长得还不错。我听说有些人对这种堕落血统特别有兴趣。”
“别说,以前还没注意呢,是长得不错,能值几十个铜币吧……”
陆希紧走两步,把关卡抛在身后。这两个人议论起来肆无忌惮,甚至连声音都没有压低。这会儿陆希恨不得自己没有原主的记忆,直接听不懂这些话就好了。
不过——陆希轻轻地叹了口气,为了露西。这个女孩,被自己以为是亲生母亲的养母抛弃之后,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有刚才那两个龌龊的守卫,才是唯一谈论过她死亡的人。
至于她的亲生父母,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们的女儿已经死了——等下,陆希忽然发现露西的记忆真的丢失了不少,就连她的养母离开她之前的那一段记忆也极其模糊,只记得养母说她是个私生女,但具体她的生父生母是谁,却忘记了!
把亲爹亲妈的事儿忘记了?陆希有点疑惑。
按理说被揭穿身世的秘密然后被抛弃,如此剧变应该印象极其深刻才对,可是在露西的记忆里,就连养母当时说话的画面都没有,仿佛这一块儿记忆整个被切除了似的。难道说因为她的亲生父母也抛弃了她,所以小姑娘受伤太重,大脑启动自我保护机制,把这一段记忆打包丢掉了?
又或者,其实养母也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谁,所以没有讲?
陆希极力思索,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当时蝗灾之后,其实她们还可以留在农庄的——要不说露西这个小姑娘还是很努力的,她既不懒惰也不愚笨,至少厨房和田地里的活儿她都能做,甚至在农庄的时候她还向当地领主的管事家的小儿子学了一点文字。这在圣光大陆的平民里可是非常难得的了!
所以当时她其实可以去领主那里做个女仆的,那位管事家的小儿子对她的美色还挺欣赏的,并且那个地方对双黑没那么排斥。
但是养母一力坚持要出来逃难,而且逃难的方向跟大部队也不一样,不是去最近的地方,而是来了黑莓镇。虽然黑莓镇确实收成好,但总觉得养母似乎是有目标的。
可是后来她又干脆利落地抛弃了露西,跟着一个小商人走了,总不能说她的目标就是这个小商人?要找饭票的话,也未必非要来黑莓镇吧?
陆希越想越没个头绪,该不会遇上狗血剧情,养母突然发现她的亲生父母惹上了什么大祸,所以果断跟她脱离关系?
“我说,你们不会这么雪上加霜吧?”她问光球,“我已经够惨的了。”
光球支支吾吾:“我,我不知道……”
算了,就算真的狗血袭来,她还能抛掉这个身份不成?来都来了,凑合过吧,还能离咋滴?
来都来了(四)
黑莓镇外的这片树林依傍一座小山,面积还挺大的,走进树林不久,陆希就看见有几个老妇人在一片向阳的坡地上挖掘,却特意绕开了。
“那边一定有野菜和浆果。”光球光球提醒她。
“但是那边人也多,等我过去大概也剩不下什么了。再说她们讨厌我,不会让我过去的。”陆希循着记忆中的方向走了一会儿,终于听见了水声,“到了!”
这是穿过树林的一条小河,不过没人往这边来。河里有鱼,河边也会有野兽来喝水,但这都不让猎捕啊,那还过来干什么?尤其这一段地势低洼,树林又茂密,过于阴湿的地方连野菜和浆果都不爱生长。
哦对了,还有更糟糕的呢。
“这里没有人来。”光球扫了一下前方,连忙提醒陆希。就像陆希刚才说的,什么地方有能吃的东西,人必然会去得多,怎么可能留下这么一大片!
“嗯。”陆希望着前方洼地上的一片浓绿,笑了笑,“这里大部分植物都有毒,当然没有人来。”也幸好这里跟她原来的世界系出同源,要不然她是绝不敢拿自己的经验生搬硬套的。
“那是——”光球从自己的内存里寻找出答案,“是毒马蹄。”
“毒马蹄?”陆希想了想,“也算恰当吧。”海芋开的花就很像马蹄莲,毕竟它们都是天南星科植物嘛。至于滴水观音这个名字,这边信仰的是光明神,根本没观音,自然就不会有类似的别名了。
光球有些着急:“这些真的有毒,不能吃!”毒马蹄是光明大陆上的常见植物,并不是没有饿极了的人去尝试过,但这东西的茎叶里会流出有毒的浆液,碰到身上会起疹子,吃到嘴里舌头会麻木,吞下肚里更糟糕,那是真要毒死人的!
“当然不是吃这个。”陆希已经走进了洼地里,在泥泞之中踩来踩去,终于找准了目标,“你看这几棵,是不是不一样?”
因为受到排斥,露西只能在别人不去的地方寻找野菜,所以常来这里。当然她为的是采摘这里河边生长的水芹菜,但陆希在她的记忆里发现了更好的东西。
虽然看起来大家都举着盾形的大叶片,仿佛长得一模一样,但仔细辨认还是能发现两者的不同之处——这是几棵芋头。
海芋,又叫滴水观音,天南星科植物,有毒。
芋头,又叫芋艿,也是天南星科植物,没毒,可食。
陆西掏出背篓里的掘棍——其实就是一根磨尖的树枝,开始吭吃吭吃地刨。
这工具实在不怎么给力,但是这里的泥土松软,所以没花多少时间,陆希终于把整棵植株都从泥里拽了出来。肥大的椭圆形根茎上还附着四五个鹅蛋大的子芋,这单株产量至少5斤以上,堪比她以前非常喜欢的槟榔芋啦,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不过再怎么也肯定比野菜煮黑面包好吃。陆希想着芋头的味道,默默吞了一下口水,把这棵芋头连根带叶一起塞进了背篓。
“这个真的能吃吗?”光球有些担心,毕竟这个跟毒马蹄长得也太像了。
“放心吧。”陆希随手又从旁边的几棵海芋上掰了些叶子一起插到背篓里,对光球眨了眨眼,“就说是拿回去盖房顶的。”
贫民区那破板房,房顶都是用树枝和草搭起来的,外头下大雨,里头下小雨,所以找些宽大点的树叶回来盖房顶是个很合理的借口,不会引人怀疑。
光球很不放心,但陆希已经背起背篓往前走了:“走吧,还缺很多东西呢。”
“还缺什么?”光球跟着她往前飞,“野菜吗?这里有几棵水芹菜。”
陆希停下来,顺手从草丛里掐走光球指出的那几株植物:“缺的东西多着呢。比如说驱虫药啊,柴火啊,还有肉。”
“肉!”光球被她的野心吓了一跳,“这里不能捕猎!你应该知道的,那头獠犬什么都能嗅得出来!”
“放心。我说的肉不是那种肉。”陆希在河弯处停下来,趴在了岸边,伸手在水草丛里扒拉一会儿,捉起来一只颜色红亮,挥舞着两只钳子的小东西,“我是说这个。”
中午时分,教堂敲响了午祷钟。
听到钟声,陆希算是相信这东西确实是有魔法的了。比起那天在黑森林听到的晚祷钟声,树林这里离得更近,可是声音大小却是完全相同的。事实上,在伯斯男爵的领地之内听到的钟声都是同样响亮,无论在钟楼之内,还是最远的乡下农庄皆是如此。
这么违背物理学定律的事儿,也只能用魔法来解释了。
陆希拖着一捆柴火往树林外面走的时候,看见一个老妇人应着钟声直接跪在路边做起了祷告,连背上的柴捆都来不及放下,瘦弱的身躯被压成了弯弓,看着好像随时都能折断——这个时候,不只教堂里的人要祈祷,那些虔诚的信徒无论身在何处,都要放下手中的事情祈祷,直到钟声敲完12下。
“也不至于虔诚到这种程度吧……”陆希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难道先放下柴再来做祷告,神就会怪罪吗?
“只有最虔诚的人,死后才能升上光明之山,在神的身边过着快乐无忧的生活。”光球在她脑海里回答,“没有人不希望能去光明之山的。”
生前无法摆脱生活的苦难,自然就只能寄希望于死后。陆希叹了口气,加快脚步越过了她。
关卡上的守卫显然不是什么很规矩的信徒,丝毫没有祈祷的意思。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有不少人从树林里出来,他们需要一一检查——毕竟如果有小偷他们查不出来,让领主受到损失是要受惩罚的,而不做午祷倒是没什么……
排队的人虽然多,但检查速度也很快。有獠犬在,没有谁敢在身上私藏不该藏的东西,因此并没有耽搁多久,就轮到了陆希。
“大人——”陆希没等守卫过来,就小心翼翼地先开口了,“我捡的柴火不多,能不能用这些抵柴火?”她捧出一个叶片包,“虽然只是虫子,但也许可以喂獠犬呢……”
守卫听见虫子两个字就已经把眉毛吊起来了,然后往叶包里一看,顿时后退两步:“红水蝎!该死的贱民,你弄这些东西来做什么!”
陆希连忙把叶包收回去,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只是想,也许獠犬……”
守卫吹胡子瞪眼:“谁要吃这种肮脏的虫子!只有你们这些贱民才会吃!这可是领主大人的獠犬,你以为会跟你们这些贱民一样吗?”他可是听说过的,以前荒年的时候贫民没有吃的,还会去地里挖蚯蚓或者白蚁来吃,实在太恶心了。亏他之前还觉得这个贱民长得不错,有点想打她的主意,结果是个吃虫子的——恐怕这些人的肚子里也都长满了虫子吧?
至于獠犬,那是领主大人的心爱之物,每天都有肉吃的。真要论起伙食来,比他们这些普通守卫都好。有时候连他们还想偷吃点獠犬的狗粮呢。
给獠犬喂虫子?这个贱民可真想得出来!
獠犬仿佛听懂了守卫的话一样,高高地昂起头,不屑地用鼻孔喷了口气,顿时引起后面排队的人几声嘘声,有人小声嘲讽:“还想拿这些虫子来讨好守卫大人,真是愚蠢……”
“把该交的柴火放下,然后快滚!”守卫极不耐烦地挥手,不想跟这些满身泥和草的贱民多接触,反正虫子不算猎物,领主大人也不要虫子,想吃就让她吃去吧,贱民就活该吃虫子!
陆希可不管守卫在想什么,放下一半柴火,麻利地溜了。不过她才跑出一段路,就有人从后头追上了她:“露西!”
听见这个声音,陆希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经自动自发地转过去了,一个名字脱口而出:“妮娜!”
虽然继承了露西的记忆,但陆希毕竟不是露西,语言这个东西她听得懂,但要自己说的时候仍旧隔了一层,以至于她跟光球说话的时候依旧使用中文,而露西的语言则仿佛一门外语,总要想一想才能说。
就像刚才她跟守卫的对话,那结巴并不全是装的,尽管事先已经想好了说词,但真正讲出来的时候还是有些磕绊——这门语言像英语,可是却有几个音是英语里没有的,发起来十分别扭。
但是这会儿,妮娜这个名字她却说得如此流畅而标准,带着发自内心的喜悦,自然而然。
这是原身的喜悦。陆希看着对面那张带几点雀斑的脸,默默地想。
“你怎么弄这些东西——”妮娜有一头漂亮的棕发,但是乱七八糟地扎在脑后,上头还沾着土和草叶,看起来也是灰扑扑的。但她并没有注意自己的头发,只是看着陆希的背篓,“这是毒马蹄,你弄它做什么?还有这个,这个不能吃,这个也不能——露西,你是不是没找到吃的?”
“我——”陆希还没说话,妮娜已经环顾四周,看没有人,就从衣服里也掏出一个小叶包来,塞给了陆希。
叶包里是十几颗红色的浆果,陆希在记忆碎片里搜了搜,立刻就拒绝:“妮娜,我不要。”
这是蔓越橘,说起来不是什么稀罕的野果,可这一片树林里有这么多人来采摘,能摘到这十几颗也很不容易了,不知道妮娜是在哪个刺棵子里翻出来的。
“我还有吃的,真的。”陆希把妮娜的手推回去,“妮娜,你自己吃了吧。”如果拿回去,这点儿糖份是落不到妮娜嘴里的,肯定给了她继母生的那个弟弟了。
然而妮娜根本不相信,反而看着陆希包里的小龙虾:“就吃这些虫子吗?”
陆希哭笑不得。小龙虾在这里被叫做红水蝎,是因为它单看前半身的两只钳子,真的跟蝎子有点相似。而且小龙虾吃鱼类的尸体,往往被误认为这些鱼是它们所“蜇死”的,虽然小龙虾根本没有毒刺,也不知道此地的人是怎么得出这种结论的。
总之,在本地人眼里,这就是一种虫子,而且还疑似有毒,就连穷人都不愿意吃的。陆希吃这个,那就已经是饿到极点了。
“这个真的能吃。”陆希趴在妮娜耳边小声说,“我没火种了,等回去你带个火种去我家,就知道了。可是,别跟任何人说啊。”
说这些话的时候,陆希心里也是有点犹豫的。如果是她,那是绝对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的,然而露西的记忆却对妮娜充满信任。而且,之前露西挨饿的时候,妮娜连自己的黑面包都分给过她,现在她找到了吃的,想必露西也希望能够跟妮娜分享的。
妮娜对陆希的话半信半疑,最后还是跟陆希一起分吃了那十几颗浆果,然后一起回到了贫民区。
陆希一回自己的板棚,第一件事就是把折来的艾蒿先弄出来。其实她是想找百部的。百部煎水,可以杀虱子!然而,她没找到,露西的记忆里也没有类似的植物,很可能此地没有。
艾蒿也能先用着,烧起来驱蚊蝇不错,煎水洗洗头也总能杀掉一部分虱子的。陆希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把那包小龙虾拿了出来。
这条河的水质还不错,陆希挑的是那种半大的小龙虾,背部红亮,腹部的绒毛也白净整齐,总之食用起来安全性比较高。
不过即使没那么干净,现在也没法计较,在没得吃的时候,也讲究不起什么食品卫生了。陆希把这些还活蹦乱跳的小龙虾掐头去尾,准备好好煮一煮。虽然没有盐,但这也是上好的蛋白质呢!
她正忙活着,就听见隔壁传来玛丽亚的大嗓门:“今天没有浆果?连点浆果都找不到,养着你就是白吃饭的!”
“真想抽她!”陆希一边忙活,一边忍不住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隔壁鸡飞狗跳了一阵,妮娜拿着一根点燃的树枝过来了,后面追着玛丽亚的骂声:“今天没你的饭!明天再摘不到浆果,你还是别吃饭!”
“你脾气太好了!”陆希看着妮娜叹气。每天都是妮娜去挖野菜、捡柴火,有时候玛丽亚揽回来几件要洗的衣服,妮娜还要分一半去洗。就这,还被说成是吃白饭的!相比起来,妮娜那个弟弟才是个吃白饭的呢!贫民区里像他那样七八岁大的男孩都已经去树林里打水或者挖野菜了,只有他什么也不干!
妮娜笑了一下,帮陆希点起火:“她所做的恶事,将来在主的面前都会被清算,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我若怨恨,仇恨的毒液只会伤害到我自己。”
陆希冷不防被噎了一下,半天没说出话来。妮娜抬起头又对她笑了笑:“我知道你是关心我。不过露西,你也不要仇恨你的母亲,她养育了你。虽然她现在离开了你,但至少之前她爱你。”
不,之前她爱的大概是钱。陆希面无表情地想。但是心里却浮起一点伤感来,还带起一些记忆碎片,都是露西在农庄时的生活,虽然零乱又模糊,但透出来的却是温馨和快乐,这是露西的感情。
但随着这些温馨的、仿佛带着点微光的碎片泛起来的,还有另一种感情,那是发现被欺骗的失望和愤怒,还有在病中被抛弃的绝望。
只是在这些记忆碎片之中,仍旧找不到与露西亲生父母有关的消息。尽管这些感情十分清晰,可是一说到她的亲生父母,就像被涂色遮盖一样,模模糊糊再也看不清。
太奇怪了,这有点不正常啊。
陆希有点出神,而妮娜错会了她的意思,连忙说:“我不该提起这件事的。就是——今天没法给你带东西吃了。”
“哎——”陆希猛地回神,不管这其中有什么蹊跷,眼下这都不是最要紧的,“不,今天我请你吃东西。我们吃点好的!”
凑合过吧(一)
妮娜显然对陆希所说的“吃点好的”并不信任,尤其是陆希先往火里扔了一把艾蒿,特殊的烟气顿时弥漫开来,别的什么味道也闻不到了。
“真的好吃。”陆希把洗好的小龙虾中段放在陶锅里水煮——这真不是烹调小龙虾的正确方法,然而她现在连盐都没有,更别提什么麻辣佐料了,不水煮又能怎么样呢?
然后就是芋头,陆希直接把它们裹点泥扔进了灶里,引来妮娜吃惊的阻拦:“这是有毒的!”
“这个没毒。”陆希压低声音,“别看它们长得差不多,其实有些有毒,有的没毒,我认得。”
妮娜惊讶地看她:“你怎么知道的?”
“在黑松林的时候,我看见有人吃这个。”陆希睁眼说着瞎话,“我仔细看了,才发现区别。可是你不要说出去,免得有人搞错了,真的吃了毒马蹄,会死的。”
妮娜犹豫着,陆希又补了一句:“没毒的很少,你知道我找不到什么野菜,如果有这个,今年冬天也许不会饿死。”
妮娜不说话了。她当然知道黑莓镇人对双黑的排斥,她曾经劝说过一起挖野菜的女人们不要排挤露西,但是毫无作用,甚至连她自己——倘若不是因为人缘好,都要被一并侧目而视了。
现在陆希终于找到能吃的东西,如果说出去,其他人或许只是增加了一点食物来源,陆希却可能失去了生存的希望。妮娜最终点了下头:“我不说。但是,你真的确定这个能吃吗?”
“放心好了。不然一会儿烧熟了,我们先吃一口,假如觉得不好就立刻扔掉。”
这个办法倒是可以,毒马蹄只要吃一小口就会有反应,但一口也不致死。妮娜于是点头,顺口问道:“我正想要问你,昨天你回来得那么晚,在黑松林里——是遇到野兽了吗?”
她没问陆希有没有收获,看她今天又去树林找食物,就知道肯定是没有了。
“嗯——”陆希随口答应了一声,“别的倒没什么,就是快走出来的时候听见了黑野猪的声音,幸好没有惊动它。”
“黑野猪?”妮娜诧异起来,“怎么又会有黑野猪?天哪,真是太危险了!露西,你千万不要再去了!黑野猪非常喜欢吃人,两年前从山那边跑过来一头黑野猪,吃掉了四个去挖松露菌的人,最后所有人都不敢再进黑松林,还是男爵带着骑士们进山把它打死的。抬回来的黑野猪我们都看到了,像牛那么大!身上的臭味离得好远都能闻到。都说这是因为魔鬼触摸过它们的后腿,所以它们的后腿就会分泌一种很臭的粘液,只有净化之后才能吃。”
“臭味?”陆希根本没把什么魔鬼触摸猪后腿的事儿听进去,只是在思索——那天在黑松林,她根本没有闻到很大的臭味,难道说当时打呼噜的并不是黑野猪?
妮娜很认真地点头:“都说魔鬼会通过这种臭味来寻找并且操纵它们,还有别的魔兽,也都会有魔鬼所给予的记号……”
这再说就要扯到神秘学上去了,陆希赶紧换个话题:“你说黑野猪从山那边跑过来?不是黑莓镇本地就有的吗?”
“当然不是啦。”妮娜不无骄傲地说,“我们黑莓镇有教堂,有主的圣光守护,魔鬼不敢出现,野兽也很少魔化的。出现的魔兽,差不多都是从山那边的长云领跑过来的。”
领,即领地。但不是所有领主管辖的领地都能称为“领”的,比如伯斯男爵这种小贵族,领地也只能叫做黑莓镇,绝对不够资格叫“黑莓领”。能称为领的,一般都得是公爵了,领地必须达到一定范围才可以。
所以长云领,一听就是个大地方!可是听妮娜的语气,仿佛这个长云领还不如黑莓镇呢。这是为啥?
“因为长云领现在连教堂都没有了。”妮娜叹了口气,“长云领的领主,跟教会的关系很不好。”
于是陆希就听了一小段八卦——哦不,光明大陆的历史。
五百多年前,魔鬼还在光明大陆上肆虐,它们带着幽灵、骷髅、黑暗骑士以及魔兽,所过之处腥风血雨,整片大陆民不聊生。
教会就是在这个时候崛起的。最初它只是一个慈善组织,专门救济贫民什么的。然而在一次救济发放的时候,一群怨灵包围了他们,黑暗之中,慈善组织的首领艾文得到光明神的神示,领悟了神术。
那一天许多贫民亲眼目睹了圣光降临在艾文身上,他拥有了净化怨灵的能力,救出了在场的人。再之后,他组建了教会,宣扬光明神的神谕,并领导大家起来与魔鬼对抗。
“教会经过一百多年的战斗,终于把魔鬼的帮手斩杀大半,把魔鬼逼迫回了深渊。”妮娜的眼神里满是敬仰,“在这一百多年中,许多出身贫民的人以虔诚和勇敢赢得了主的眷顾,获得了神恩恩泽,成为了神官或者骑士。他们为光明大陆而战,获得了无限荣光。那一百年被称为曙光时期,虽然是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可是也是涌现出无数英雄的时期。”
“所以真有魔鬼?”陆希有点诧异,她还以为魔鬼触摸野兽从而使其魔化,只不过是个迷信说法而已。
“当然有啊!”妮娜非常肯定,“魔鬼虽然被赶回了深渊,可是它们并不死心,仍旧时刻想要突破深渊与人间的界限。它们的力量很大,现在仍有野兽不断地被它们魔化,还有人被它们蛊惑,竟然与魔鬼结盟,想要以此来获得力量和财富,这也给了魔鬼离开深渊的机会……”
“与魔鬼结盟?”陆希瞬间想到了什么拜恶魔教之类的东西。
“嗯。”妮娜蹙起眉头,“魔鬼最善于诱惑人心。有些人因为对自己的现状不满,对主生出怨恨之心,就会被魔鬼所蛊惑。魔鬼许给他们财富或者权力,他们就提供自己的灵魂,好让魔鬼能够来到人间。”
妮娜对这种人显然十分厌恶:“我们一生中所遇到的困难,都是主对我们的考验,唯有经受这些考验,在苦难之中依旧保持正直和仁爱的人,才能得到主的眷顾。这样的人,即使生前没有得到神恩,死后也能登上光明之山,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主的身边。而那些遇到困难就不能坚守本心,却想着用堕落换取力量和财富的人,终将被主所厌弃,沉入深渊与魔鬼为伍。”
陆希听得有点无语:“在苦难之中依旧保持正直和仁爱,这样的人当然是高尚的,可是这样的人如果都得不到神恩,那未免有些不太公平吧?”据她在原主的记忆里搜索到的信息,平民中觉醒异能的人少之又少,骑士多出于贵族之家,而神官更是大部分是神学院教育出来的——当然,能上神学院的人是什么身份,一想就知道。怎么看,这神恩都是阶级分明的样子啊。
“因为平民对这片大陆的贡献太少。”出乎陆希意料之外,妮娜倒没有说什么天生贵贱已定,或者不求生前只求死后之类的话,反而说,“谁做出更大的贡献,担负了更多的责任,就该得到更高的恩泽。同样,得到神恩就要担起责任,那些只为了私欲就愿意与魔鬼做交易的人,又怎么配得到神的恩赐呢?”
居然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吗?陆希稍微有点对妮娜刮目相看了,一个生活在贫民区的女孩儿,居然能想到这一点,而不是一味的仁慈施舍以追求死后上什么光明之山,这见识已经不俗了。
妮娜却没有觉得自己说出了什么了不起的话,还在讲长云领的事儿:“长云领的首位领主老冯特伯爵是在曙光之战中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人。听说他原本只是王上与一个侍女所生的儿子,出身虽然微贱,却得到了神恩成为骑士。在战争结束之后,他被封为伯爵,但长云领的面积之大,几乎等于一位公爵的领地了。”
在光明大陆这里,孩子的身价还是要考虑母亲的地位,这位冯特伯爵虽然是王子,但因为国王不缺儿子,而母亲只是个侍女,所以他也就不值钱了,如果不是自己成为了骑士,大概这辈子也就是在王宫的角落里过活。
然而他确实很有出息,一路竟然升到了天骑士——这是骑士等级中的高级别了,仅次于能够进入教廷核心的圣骑士,并且立下累累战功,得到了一块超出爵位级别的封地。
“那为什么不干脆封他为公爵呢?”陆希听得津津有味,但也有点儿疑问。据原身的知识,王子是可以封公爵的,尤其这还立了大功,封地都相当于公爵了,那干吗爵位反而不符呢?除非是有人在故意压制他,用超标的封地换了爵位。
一瞬间陆希就已经脑补出了一部宫廷大戏了,可惜妮娜的回答十分乏味:“是冯特伯爵自己选择的,那块封地据说是深渊的一个出口,冯特伯爵选择那里,就是为了看守深渊出口。”
这理由……别人信不信陆希不知道,反正她不信:“既然是这样,为什么长云领又跟教会的关系不好呢?”看守深渊出口这种事,不应该是大家的共识吗?
妮娜解释:“那是现在的伯爵大人做的……唉,听说是因为对婚姻不满,所以在自己的领地内抵制教会,以至于教会决定撤出长云领,整个领地都不再受到教会的庇护了。”
按说一位伯爵,还是跟皇室有血缘关系的,他的八卦真不是妮娜这种平民能知道的,但这位冯特伯爵好像已经成了教会的反面例子,黑莓镇教堂里的人都时不时会提起,并且详细述说他现在领地的凄惨状况,好警告其他人,所以妮娜知道的还真不少。
比如说教会原本为这位伯爵介绍了一位非常合适的妻子人选——还是位公爵的女儿呢,但不知道为啥伯爵就是不干,反而看中了一个低贱的平民。
到底是有王室血统的贵族,哪儿能娶个平民?于是王室与教会一起施压,到最后还是把公爵的女儿塞了过来,但是伯爵大人一怒之下干脆不呆在家里,反而是出去打仗了,把妻子一扔就是十几年。
这种做法固然冷落了妻子,但对他自己也没啥好处,其直接后果就是他没有亲生的继承人,于是王室那边,就送了一个侄子过来,好继承他的爵位。但大概是这个侄子也不合他的心意,冯特伯爵跟教会的关系就更僵,连领地内应该给教会的税收都开始克扣,终于惹怒了教会,在三年前干脆将所有神职人员撤出了长云领。
当然,以上内容是陆希自己总结出来的,妮娜叙述的那些都是从教会的角度出发,自然给冯特伯爵明里暗里扣了好多顶帽子,陆希一概都给忽略不计,问道:“教会撤出长云领,又怎么了?”要她说,教会撤出去还能少交税呢,应该是好事才对。
“那就没有人再祈福了啊。”妮娜叹着气,“小麦长不好,树木也会枯萎,虫灾、旱灾都会有,而且没有圣光净化,长云领里的魔兽也越来越多了。听说很多人都过不下去,有钱的人跟着教会走了,连平民都有迁出长云领的——我们镇子上就有人的亲戚是从长云领来的,说现在经常会有魔兽从山里跑出来,原本小麦已经长不好,还要被魔兽毁掉一部分,剩下的连交税都要不够了……”
说到交税的事,妮娜的情绪也低落了下来。她们家原本其实也是平民,但因为交不上税被赶出了原先的房子,只能在贫民区居住。所以听到有人交不起税,不免有些同病相怜的难过。
这上头陆希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了,她自己的日子还不如妮娜呢。幸好这时候灶里飘出了香味,陆希立刻开始扒:“来来,可以吃了。”
芋头的外皮已经烤焦,轻轻扒开,伴随着热气腾起来的就是一股淀粉类特有的香气,陆希的肚子顿时就叫得惊天动地,而妮娜的肚子也开始应和。
“这个,真的好香啊……”妮娜咽了下口水。毒马蹄烧起来可不是这个味道。
陆希已经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其实芋头本身并没有什么味道,从前在家里她都是要蘸糖或者烧肉才吃的,可是现在——至少跟泡了水才能吃的黑面包比起来,已经是美味了!
“还有这个。”陆希把煮熟的小龙虾也捞了出来。这种时候当然就别想什么麻辣小龙虾了,她连盐都没有了呢。但是这到底是蛋白质,对于贫民来说,即使没盐没油也是好东西!
两个人把一小锅小龙虾连带大半芋头吃光,妮娜才猛然醒悟过来:“这是你的——”这至少是两三天的粮食了,她居然把别人的口粮吃掉了这么多!
“没事。”陆希打了个饱嗝,由衷地感觉到了幸福,真的,能吃饱实在是太幸福了,脱贫是多么重要的事啊!
“我吃得太多了……”妮娜看着手里剩下的半个芋头,脸都红了。就是在自己家里,她也吃不到这么饱的。
陆希摆摆手,把剥下来的壳和皮都用叶片包好装了起来,准备明天带到树林里去埋掉:“你说,要是我用这些东西,能不能跟别人交换?”
这片大陆上当然早就有了钱币,但在平民之间,很多还是采用以物易物的做法。就是黑莓镇上的集市,大部分也都是这样。
“你想换什么?”妮娜捏着手里的芋头,有些发愁,“要是想换铜币,大概是不行的……”能拿得出钱币的人,大概都不会买陆希这种不知来源的食物,他们会去粮食商人那里买小麦或豆子;而什么粮食都肯要的人,则多半也是穷得拿不出一个钱来。
陆希沉吟了一下:“要是我用这些去换小麦呢?”
小麦是唯一可以用来抵房租的东西。
在这里,小麦或者麻布是可以当做钱币来用的“硬通货”,但是在充做房租的时候,麻布是不行的,因为两个铜币的麻布只有巴掌大小,假如允许用麻布抵房租,领主收到的就是一堆布头儿,对他只能算是垃圾。
妮娜不想让陆希失望,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摇摇头。能吃得起小麦的人家,一样看不上陆希这种食物的。
“这样啊……”陆希叹了口气,“那就没办法了。”
妮娜嘴唇动了动,但最后也没说出话来。她可以把自己挖的野菜摘的浆果分给陆希,可是钱的事儿,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这会儿,玛丽亚又在外头叫了——虽然不给妮娜吃午饭,可是玛丽亚绝不会让妮娜闲着,等她自己吃完饭,就高声喊妮娜回去干活了——她揽了几件衣服,叫妮娜去河边洗。
陆希站在门口,看着妮娜搬了一筐衣服往外走,她那个后妈生的弟弟一蹦一跳的跟在后头,还拿个树枝戳妮娜的后背,就觉得手痒,很想把那个熊孩子揪过来揍一顿。
可惜这是不行的。在玛丽亚看来,她这个孩子简直是个活宝贝,生来就该像王子一样过活,谁要是敢动他一指头,简直就该被捆上火刑架。
陆希最后也只能悻悻把门一关,准备煮艾草水洗头——板房还是四处漏风,她不敢在屋里洗澡,再说,她连个浴盆都没有!凑合过吧,能洗哪儿就先洗哪儿。
凑合过吧(二)
黑莓镇的人不常洗澡——好吧,根据陆希找到的记忆碎片,光明大陆上的人都不常洗澡,因为洗澡容易洗去身上的保护,让魔鬼趁虚而入,所以他们洗澡都要兑圣水,这样才能驱赶魔鬼,保护自身。
呃,你问圣水哪里来?当然是去教堂买啦!啥?没钱买怎么办?那当然是不洗澡啦。毕竟不洗澡不会死,被魔鬼入侵了身体可是会死的哟。
“就这样,不长虱子才怪!”陆希叹着气把洗干净的艾草放进锅里煮,自己散开头发,从床铺底下摸出梳子。
这是把木头梳子,还是原主在农庄上生活条件好的时候置办的,即使到现在也没舍得卖掉。当然,真要是卖多半也卖不到钱,顶多能换一捧豆子吧。
露西的头发有些干枯,一梳就有不少头发断裂,连带着里头的“小生物”一起纷纷落下。陆希一边梳一边只觉得惨不忍睹,但是梳了一会儿她就发觉了不对劲的地方——这些虱子好像都是死的!
午后时分,板棚里的光线十分好,好几条裂缝都阳光灿烂,足够陆希研究自己头上梳下来的这些小生物。十几分钟之后她确定,她头上的虱子都已经死掉了,现在粘着的不过是尸身,一梳就掉!
这是十分之不合理的。无论是从记忆碎片里搜索,还是按常理推测,原身都没有用什么药杀过虱子。当然陆希也没有,她还没找到合适的药呢!
“难怪我一点都没觉得痒……”陆希使劲回忆,“但是原本是痒的……”原身经常用梳子刮头皮,就是因为虱子让她痒得难受——说起来,贫民区几乎所有人都这样,没事就能看见有人在嚓嚓挠头,然后可能还捏下几个会动的……
“为什么会是死的,而且还都死了?”陆希沉思着,忽然间闪过一个念头,“露西是怎么死的?”
“摔,摔死的吧?”光球又冒出来,不怎么确定地回答,“当时你头上还有伤呢,致命伤是自动修复的。”
陆希伸手摸了摸自己后脑,也有些不确定了。但有一件事可以确定,人可以摔死,身上的虱子却不可能都摔死。原先以为露西就是纯粹的运气不好,但也许事情没那么简单。
“这可就有点麻烦了啊……”陆希梳了两下头发,深深叹口气,“如果黑松林里还有别的秘密,那我进去的危险可就更大了。”
光球吓了一跳:“你还要去黑松林?去做什么?”查查露西是怎么死的吗?
“开什么玩笑呢。”陆希哭笑不得。露西的死亡已成定局,说句无情点儿的话,露西的死并不是她的责任,如果她有能力,倒也不妨查一查,可是她现在自保尚且不易,哪里还顾得上这个。
至于她去做什么,当然是找能卖钱的东西了,芋头和小龙虾是没希望了,那片树林里也没别的油水可榨,合着转了一圈儿,她还得去黑松林。
“你还要去挖松露菌吗?”光球有些担忧,“可是黑野猪……”
“你也听见妮娜说了。”陆希沉思,“那天虽然听见了黑野猪的声音,可是却并没有闻到什么味道——真的是黑野猪吗?”
光球很肯定地说:“声音是的。”
“声音是,不代表就真的有黑野猪。”现在回想起来,连黑野猪的事儿都有点蹊跷了。而且黑野猪是低级魔兽,还保留着许多野兽的习性,用火是可以驱赶的。
不过松露菌,那就算了吧。那玩艺儿太难找了,主要是生长在地下,在地面上根本看不到子实体,如果不知道生长地点,就纯粹是在撞大运了。就算在她生活的时空,松露猎人们也要驯养猪或狗,利用它们的嗅觉去寻找松露菌。要是她有一条獠犬那还可以,但是她有吗?
“那你要找什么?”光球呆呆地问。
“你们哪,就知道松露菌。”陆希鄙视地撇了撇嘴。松露菌确实珍贵且美味,但珍美的食用菌难道就只有松露菌?其实她在露西关于黑松林的记忆碎片里都找到线索了,只可惜露西不认识那种东西。
“猴头……菇?”光球念着这个对它来说十分陌生的词儿,“这是什么东西?”
“就是长在树上的,像猴子脑袋一样的蘑菇,很好吃。”陆希说着就觉得唾液分泌加速了。唉,当你吃着没油没盐没辣椒的白水煮小龙虾时,想起猴头菇的美味,谁不流口水啊……
再说了,这种阔叶与针叶混杂的幽深丛林里,还可能有别的美味菌类呢。比如说松茸啊,羊肚菌啊……都是她能认得出来并且此地还没有食用过的美味!不行,不能再想了,再想口水要拦不住了。
说起来,论吃谁比得过我大种花家啊。
光球想象无能地转悠了一会儿,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可是商人会买吗?”这种从没人吃过的东西,商人们恐怕也不会愿意尝试,或者仅仅出极低的价格,毕竟这东西如果卖不出去,再好也没用。
“不是卖给商人。”陆希笑了一下,“我这样子,恐怕他们连听都不会听我推销,就把我赶出去了。哎,我有个办法,不过先得弄到蘑菇才行。速度要快点儿,露西看见的那个猴头菇已经快成熟了。”
虽然说着速度要快,可是陆希并没有立刻就去。接下来的两天,她上午去树林里挖芋头捉小龙虾,下午就在板房里忙活。
芋头烤熟再切片风干,小龙虾则是煮熟后烤干,屋子里挂起了一串串的干货。
板棚的裂缝已经被陆希用泥和草堵住,虽然采光效果断崖式下跌,但却能挡住外面窥探的目光了。加上屋子里燃烧艾蒿的气味,没有人能闻到食物的香气。
但是闻不到,也不代表就没人起疑心。
光球在屋里晃悠,有些担忧:“今天已经有人去河边看你在做什么了。”大概很快就会有人试着去捕捉小龙虾。
“瞒不住的。”陆希低头用石头捣着晒干的艾叶,随意地说,“冬天快到了,就算是虫子也会有人吃的,何况我都吃了好几天了,这不还活得好好的吗?”穷人在饿极的时候还在乎什么呢?本来她也没打算能瞒住小龙虾的事儿,倒是芋头的秘密更容易保留,毕竟那一片天南星植物确实大部分都有毒。
光球飞下来落到她手背上:“那你现在在做什么?一点都不着急吗?”
“急也没用。我又不能禁止她们去捉小龙虾。”陆希挥了挥手,“你闪开点,碍事。”
光球委屈地飞远一点:“我没有重量,也没有温度,不会影响你。”
“你有亮度。”陆希无情地说,“晃我眼了。”
光球:“……”它这点亮度跟个萤火虫似的,还没灶里头的火焰明亮呢,就晃眼了?而且它本身根本没有形状,有亮度也是陆希自己想象出来的啊。
“那我不管。”陆希把捣好的艾绒和松脂末混合在一起,先均匀地洒到旁边准备好的草茎上,然后慢慢地编起草绳,尽量把这些碎末编进绳子里去,“谁叫你们那个主系统是以光球的形象出现的,现在我就觉得你也应该是个光球,改不了。”
光球缩成一团,过了一会儿才小声说:“那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啊?”
光球这么逆来顺受,陆希也不好再嫌弃它:“做个火折子。”
又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光球茫然地闪烁了两下,在光明大陆的语言里找不出对应的解释来:“是——什么?”
陆希想了想:“就是便携式火种,跟火晶差不多吧。”这几天她也在有意识地练习用光明大陆的语言说话,但火折子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词儿来表达。
火晶,就是光明大陆的点火工具,在陆希看来,比较像打火机,是一种储存了火元素的晶石,低级的大概能点火十到十五次,高级的据说还能打出圣火,对于魔兽都有驱逐作用。
当然了,这个东西不是给平民用的。火晶属于炼金物品,要用神术才能制作,即使最低级的火晶也得十个铜币,一般供给常出门的小商人,以便旅途中点火防野兽。至于高级的那种,平民连看都看不着,据说外壳都是镶金嵌银,只供贵族使用!
陆希当然也是买不起的,她一个铜币都没有!所以她只能自己动手制作代替品了。
火折子运用的是复燃原理。简易版的就是用草纸卷成紧密的纸卷,先点燃再吹灭。这时候虽然没有火焰了,但其实还有隐隐燃烧的红色亮点,就像烟头没完全碾灭时的余火。把它装进不通风的容器里,因为缺氧,这点余火可以维持很久,到要用的时候拿出来吹燃就行。
其实这跟在灶坑里焐火是一个道理,只是可以随身携带,更加方便。
“纸我是没有啊,只能用草绳了——”陆希长叹一声,“高级的火折子据说是红薯藤加上棉花、芦苇絮编起来,还要加硫磺、硝、松香、樟脑……可是我只有点松脂。”还亏得黑莓镇外这片树林里有几棵松树,她刮了点儿流出来的树脂,再添点艾绒,好歹能助燃吧。
“纸?”光球有点不解,“羊皮纸?”可是羊皮纸并不好烧啊。
陆希摆摆手:“不是羊皮纸。以后有机会再做给你看吧。”嚯,羊皮纸那个价格,就算能烧,谁敢拿来当火折子用啊,一张经过处理的羊皮纸,比一头羊的价格都差不多了!用不起用不起。
光球不明觉厉:“你们那里都用这个啊……”
不,当然不是!现代社会谁还用火折子啊,连火柴都快要被淘汰了,几块钱一个的打火机不香嘛。火折子那是只在古装电视剧里才会见到的东西了。
光球更加不明觉厉:“那你怎么会做呢?”
陆希沉默,半天屈起食指,一下把光球弹了出去:“小孩子——小智能系统哪来那么多问题。”
光球被弹得翻了几个跟头,莫名其妙地又飞回来,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陆希也不给它解释,低头把草绳再编紧一些,“总之,现在就等妮娜帮我换个圣水瓶回来了。好用的话,我们明天就可以去黑松林了。”
黑松林里的光线总是比外面更暗淡。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一踏进林子,会觉得吹来的风也更阴冷一些。
“是因为领地的结界离得太远,教堂的钟声也影响不到这里了。”光球像枚耳钉似的坠在陆希耳垂上,小小声地说,听起来还有点胆怯的样子。
陆希还是没搞明白教堂那口圣钟究竟是怎么“神术防御”的,请恕她的唯物主义脑袋还没法找到合适的解释,所以干脆不再想这件事了。
她走的路还是上次走过的那条。一来这条路她比较熟悉,二来露西记忆里看到的猴头菇也在这条路上,比较让人担心的就是——究竟有没有黑野猪。
松林里的空气有一种阴暗环境特有的味道,不知是不是树木太茂密,这种原本应该是“天然氧吧”的地方,空气却并没有那么清新。但,确实没有明显的臭味!
“前面就是上次遇到狼的地方了……”光球小声提醒,“好像,好像没有味道……”
“你也有嗅觉吗?”陆希其实也有点紧张,一手握紧磨尖的棍子,一手握住了腰间的圣水瓶。
这个圣水瓶做得十分敷衍,其实就是一根陶管,连个盖子都没有,还要陆希自己做了个木塞子堵上管口——这费了她很大的力气,因为她没有好用的刀。只凭一把石刀来切个圆形的木塞简直费了她吃奶的劲儿,恨不得自己能变成河狸,用牙咬都比这快。
当然,这种圣水瓶是最简陋的那种,里头盛的圣水只要十铜币一瓶,是卖给勉强能出得起钱的平民的,用来治疗常见的风寒、外伤、腹泻之类。至于疗效如何,那就不好说了,主要看对这些圣水祈福的神职人员水平。
哦,一般这么便宜的圣水,最多也就是普通牧师祈福出来的,如果换了主教,那至少一银币起了,疗效也直线上升,当然用来盛装圣水的瓶子质量也水涨船高。听说在圣城,每年都会有红衣主教祈福的圣水,是用精美珍稀的水晶瓶来盛装,分送给各国王室,饮用之后一年都不会有疾病。
按说这种盛装过圣水的容器同样珍贵,照圣典上说是要供在家里的,只可惜穷人家的道德标准没那么高,所以假如有人肯用能吃的东西来换一个实在没啥用处的瓶子,那还是有人肯换的。
当然陆希绝不会说自己要这东西是用来盛火折子的,她的说法是:要去黑松林,请个圣水瓶在身边,也能求得光明神的护佑。
陆希背后的背篓里,还有四根用松枝做成的火把,树枝顶端缠了她从贫民区垃圾堆里捡来的破布,又抹上了易燃的树脂。需要的时候,只要把火折子吹燃,一分钟之内她就能点起火把!
但如果是魔兽,就不知道会不会给她这一分钟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动静,也始终没有闻到什么腥臭的味道,陆希站了一会儿,下定决心:“去看看。”
她还记得那天传出黑野猪呼噜声的位置,那里是一丛茂密的灌木,有将近一人高,足以遮挡住巨大的黑野猪。但正因为茂密,假如黑野猪庞大的身躯曾经在那里停留过,也肯定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结果并不在陆希意料之外,灌木丛附近甚至找不到多少痕迹,草木没有被压倒,枝叶也没有被碰断。
“真的没有黑野猪啊……”陆希轻声自语了一句,“更奇怪了……”那天,很有可能是有个人藏在灌木丛后面,模仿着黑野猪的呼噜声,吓走了那头狼。
做好事不留名?不,陆希更倾向于那个人是不愿意被人发现。至于救她究竟是一片好心,还是另有所图,那就不好说了。
但是露西有什么可图之处呢?陆希琢磨了一下,忽然有点悚然——该不会她之前关于露西亲生父母的猜测还挺靠谱,真的是身世招来的麻烦?
不不不,至少人家救了她,不像是有麻烦的样子。
这问题没头没脑,记忆碎片里又捞不到,就算是想破头也不可能有答案,所以陆希只思索了两分钟就把它抛到脑后去了:“走吧,先干正事儿。”要是她连这个冬天都过不去,想那么多也都没用。
陆希背着筐子的身影走出很远,灌木丛旁边的那棵大树忽然枝叶微晃,探出个脑袋来。这人半长的棕发扎在脑后,脸上一副暗银色面具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带着胡茬的下巴和饱满的嘴唇。
面具的眼周绘着一圈暗红色羽毛,如同凝固的鲜血,衬得那双琥珀色的眼珠似乎也带了点血色,乍看仿佛一只正在狩猎的豹子。
不过这只豹子看起来并没有扑击的意思,倒是对着陆希的背影摸了摸下巴,似乎颇有兴趣地嘿笑了一声:“居然被发现了?有意思。”
黑松林长年少有人来,这会儿更是只有风能听见这人的低声自语:“只是,如果真的被生命剥夺术攻击过,又怎么可能活下来,难道是个潜藏的堕落者吗?早知道那天不该急着帮忙——不过没关系,这里狼多得是,试试就知道……”
最后一个字飘散在微风里,暗银色面具带起一道流光,在相距很远的几棵树间闪过,瞬间就消失了。
这一切陆希当然都不知道,她只是用棍子驱赶着前方草丛里可能有的蛇虫,一路向着记忆碎片里的地点走去。
凑合过吧(三)
猴头菇,是深山老林中的一种大型肉质菌,喜欢生长在阔叶树干的断面或者树洞里,幼小的时候白色,成熟后就变成毛茸茸的黄褐色,无论形状还是色泽都像猴子的脑袋,所以得名。
最妙的是,这东西往往是相向而长,也就是说,如果你发现了一个猴头菇,那么在不远的地方,往往还能找到另一个。
这到底是啥原理,陆希不知道。她只在《中国土特产大全》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还介绍了猴头菇喜欢生长在森林不太稠密,湿度较高,温度在20度左右的地方,尤其比较喜欢柞树。
虽然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这并不妨碍陆希利用这些知识来寻找猴头菇。在摘下露西曾经见过的那个猴头菇之后,她朝着猴头菇对面的方向走了几步,果然在另一棵树上又找到一个差不多大小的。
“那边好像还有几棵树,过去看看。”陆希骑在树杈上向远处张望。黑松林虽然叫“松林”,但其实是阔叶与针叶混合林带,以松树为主,但也有不少阔叶树。现在已经是初秋,阔叶树的叶片开始或黄或红,混在暗绿色的针叶树之间倒是格外醒目,正方便了陆希寻找。
当然这里的阔叶树也不只柞树一种,陆希还发现了栗子树,虽然长得不是很好,但树上也是一团团绿色小刺猬一样的栗苞,很多都已经微微裂开,露出了红褐色的果实。
“回头可以来拾栗子!”陆希高兴起来,这也是可以向外推荐的食物呢。比如栗子烧鸡,栗子烧肉,栗子……
细微的声音让陆希迅速转身,然后才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儿——有只受伤的兔子跑到了她附近,后腿上拖着长长的血迹,正瞪着惊恐的眼睛看着她。
兔子是好兔子,但是——陆希抬头看向兔子跑来的方向,因为那边是下风口,所以她到现在也没闻到什么气味,但狼已经靠近了……
是的,是狼,而且还是两头!
陆希没有半点犹豫地摸出圣水瓶,拔掉塞子,对着火折子用力吹气。原本已经暗淡得几乎看不见的几点火星,在得到氧气之后迅速复燃,夹在草绳中的艾绒和松脂几乎是瞬间就冒出了火焰。
左手拿火折子,右手扔下棍子从背筐里掏出一根火把,怼上。同样抹了松脂的破麻布呼地腾起更大的火焰,并弥漫开一股让野兽很不喜欢的烟气。
这一串动作简直行云流水,陆希烧起火把还不算完,把圣水瓶盖好塞回衣服里,她又把地上的枯枝败叶迅速聚拢一小堆,同样点着了。
枯败的树叶比树枝更好烧,更加明亮的火焰蹿得半人高,惊得受伤的兔子一转头就蹿了,而两头狼对着这个比兔子更大、肉更多的猎物垂涎了片刻,终于抵不过本能中对火焰的恐惧和厌恶,悻悻地后退,转头追兔子去了。
隐藏在远处的人:“……”不是,他还没来得及出场英雄救美,狼就跑了?
陆希丝毫不知道已经有人准备出手,只觉得自己有点腿软——幸好幸好,火折子没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现在怎么办?”光球也受惊不小,这可是两头狼,而且看起来都是成年公狼,如果没有火,陆希一个人只有被扯成碎块的份儿。
“我刚才好像又看见一个猴头菇。”陆希平复一下心跳,燃烧的火焰的确给人以安全感,她索性又从地上捡了几根枯枝,“走,先去看看是不是。”好容易来一次,当然要把看见的都摘了,四个猴头菇差不多就够她搞一次推销了。
不知是因为从来没有被采摘过所以产量丰富,还是因为陆希开始转运了,她看见的那个还真是猴头菇,并且根据相对原则,一摘就是一对,只是比先前的两个稍微小一点儿。
“行了。”陆希从树上滑下来,把地上的火堆踩熄,以免引起山火,“时候也不早了,赶紧走吧。”总共没干多少事,可是时间已经过午了。
“这里好像——”光球四处张望了一下,小声说,“好像是你摔下山坡的地方……”
“嗯?”陆希还真没留意,被光球这么一说她才发现,确实不远处那个山沟有点眼熟,前几天她醒过来之后,就是从这条山沟里走出来的。
陆希下意识地往前走了几步,从这里可以看见,这条山沟像是被什么劈开的一条裂缝,不但深,而且沟壁几乎直竖而下,这要是滚下去可真是摔个结结实实,也就难怪原身会那么倒霉地死亡了。
而且,露西当时好像还是从树上摔下来的——陆希的目光上移,落在山沟边上的几棵大树上。其中有一棵特别茂密……
一张脸突然从脑海里掠过。说是一张脸,倒不如说只是匆匆一瞥的侧影,头上戴着的兜帽盖住了额头和眉毛,露出来的眼睛鼻子都平平无奇,差不多就属于落进人群找不到的那种,倒是被兜帽半遮住的耳朵——耳廓长得有点奇怪,软骨突兀地多出一个尖来,使得整个耳朵看起来像是半展开的蝙蝠翅膀,支支楞楞的。
但这人是谁啊!
这张脸就像一张发黄的旧相片,单独地在脑海里沉浮,却找不到与之相关的记忆。仿佛就是哪一天走在街上,擦肩而过的一个人似的。
但这当然不可能了。结合眼前的山沟和大树,陆希觉得,这个记忆碎片很可能跟原身的死亡有点关系。
要去看一看吗?陆希犹豫一会儿,还是怂了。她现在没有什么战斗力,万一过去了,再来一次死亡触发,她也就可以跟这个世界说拜拜了。
还是先苟着吧,她现在日子都还是凑合着过呢,少刨根问底比较好。
陆希毅然转身:“回家!”
然而今天注定没那么顺利,陆希走了没一会儿,就听见远处传来杂乱的声音,有哼哧哼哧和嗷嗷的叫声,还有人的声音:“走开,走开!”
“是黑野猪吗?”陆希顿时后背一紧。
“不是。”光球总算派上了用场,把听到的声音跟自己可怜的内存核对了一下,“应该就是普通野猪,好像还有小猪……”
诶,有小猪,那么大概率就是带崽的母猪。野猪这东西,最危险的其实是独行的公猪,一旦被激怒那是要斗到死的。相对来说母猪因为要护崽倒更容易驱散——只要你别想搞它的崽就行。
手头有火把,陆希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去看看。听起来像是有人被野猪群包围了,能救,就还是救一下吧。
野猪的哼哧声越来越近,陆希从树后探出头去,果然看见一群野猪围在一棵树下面,其中体型最大的那头野猪背上插着一根箭,正恼火地用身体去擦撞那棵并不十分粗壮的树。而在它周围跟着的有五六头半大的野猪——还真是一家子。
这些野猪块头其实也不特别大,但这么一群看起来也有点声势惊人,最主要的是那个人大概在被野猪围攻的时候太过着急,居然爬上了一棵没长大的树,那树干支撑他的体重还行,可是被野猪一蹭一撞,就摇摇晃晃,看起来随时会断的样子。
“走开!”树上的人还在喊叫,并且向下射箭。但木头削制的箭头总归不够锋利,野猪身上又因为在泥里打滚、树上蹭痒而糊了一层“盔甲”,箭射不死,反而更加让母猪愤怒,撞得更狠了。
“嘿——”陆希把两根火把都点燃了,挥舞着从树后走出去,眼睛却早瞄好了一棵大树——要是野猪不肯离开反而来攻击她,那就马上爬树!
不过事情的发展跟陆希的判断差不多。没见过世面的小野猪先被火焰和烟气吓到了,而它们一惊慌起来,母野猪立刻放弃了树上的那个人,带着自己的孩子们撤退了,后背上还插着那根摇摇欲坠的箭,一直跑进了树林中。
野猪走了,陆希也不打算久留。其实她对树上这个人还是抱有警惕之心的,从那两个关卡守卫那儿,她算是对自己这个“双黑血统”很有自知之明了,而且有的时候人并不比野兽安全多少——这人手里可是有弓箭的,虽然看起来质量很一般。
“谢谢——”树上的人却先开了口。他好像用尽了力气一样在树杈上坐了一会儿,开始笨拙地往下爬,“你,你是黑莓镇的人吗?”
“哦——”陆希含糊地答应了一声,也不承认也不否认,反问道,“你不是黑莓镇人吗?”
“我,我是逃难来的……”树上的人落了地,陆希才确认他的左腿的确形状不对,有些别扭地向外弯曲,就显得比右腿要短一小截——这是个瘸子,还是个年轻的瘸子。
等瘸子直起腰来,陆希才发现,这还是个颇为英俊的年轻瘸子。
年轻人大概顶多二十岁,一头棕发有些狼狈地散在肩上,他随手耙了耙,就露出一张轮廓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脸,琥珀色的眼珠映着日光几乎变成金色,配上他小麦色的皮肤,让陆希想起朋友家里养的金渐层。
他手里简陋的弓箭和身上灰白色打补丁的麻布衣服仿佛都在证明他穷人的身份,但是这张脸却分明在高喊“我很高级!”以至于陆希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年轻人好像被她看得有点窘迫,略带几分腼腆地笑了一下,从自己腰间的篓子里摸出一块东西递过来:“谢谢你救了我,我,我没别的东西,这个是我今天刚刚挖到的,送给你。”
那是一块拳头大小的松露菌,且外表完好无损,还带着新鲜的泥土。这样品质的松露菌,说不定能在商人那里卖到一枚银币!
说真的,就连陆希,没被这张脸迷惑住,也因为这块松露菌而动了一下心。这可是一枚银币啊,普通的平民日常都见不大着的银币,几乎就能解决她目前的所有困难!
陆希简直是下意识地咽了下口水,但还是拒绝了:“我没有做什么,就是吓唬了一下野猪,不能要这个。”
年轻人涨红了脸,急忙地解释:“不不,要是没有你,连树都会被野猪撞倒的,那我一定会死!”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简陋的弓箭,脸涨得更红了,固执地把手伸向陆希,“你,你一定要拿着,我,我——”
陆希也端详了一下年轻人的弓箭:“这是你自己做的?你是猎人?”
“不,不是——”年轻人又窘迫起来,“我以前住在枫叶城,邻居是猎人,教过我怎么做弓箭。”
枫叶城……陆希搜刮了一下记忆,发现完全一无所知,只知道肯定不在黑莓镇附近。
年轻人从她的表情上就看出了她的困惑,连忙解释:“枫叶城在很远的地方,到这里要走半个多月呢。”他挠挠头,想说话又不知该说什么,于是找补了一句,“我叫何塞。”
“露西。”陆希简单地回答,“那你为什么来黑莓镇呢?”
年轻人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左腿,又看了一眼陆希的黑头发,这才说:“我的腿摔断了,用圣水治疗之后还是——他们说我是被神厌弃的人……”
神弃者!这个原身的记忆里还真的有。指的就是接受过教堂的治疗,可是没有治好的人。
这种人被认为是遭到了神的厌弃,所以圣水才对他们不起作用。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样的人甚至比露西这种双黑血统更被人嫌弃,因为双黑只是“易于被魔鬼引诱而堕落”,在堕落之前还是清清白白的,而神弃者却是已经明白地遭到了神的厌弃,证明他们其实已经做出了错事,只是没有被人发现而已。
呃,你问他们究竟做了什么错事?那可就多了去了。是个人你能不犯错吗?你骂过人吧?你打过架吧?你撒过谎吧?神全知全能,都看着你呢,谁知道你哪一样就被神厌弃了呢?
什么?你说这种错误大家都有?那必定是你不虔诚,你看人家同样犯过错的人喝了圣水病就好了,那肯定是因为人家虔诚悔悟,所以得到了神的原谅和眷顾。而你不虔诚,神就不保佑你!
啥,你说你很虔诚?来来来拿证据来?怎么能证明你虔诚?把心剖出来给大家看一看吗?
心当然是不能剖出来给大家看的,因为剖了也没用。据说还真的曾经有神弃者受不了众人的指指点点,跑到教堂门口自杀的,然而死了其实也白死,教堂里的人只出来宣布神接受了他的忏悔,然后就把他拖去埋了,却并没有洗清他生前的罪名。
不过好歹的,这个人在死后还得到了一场葬礼,否则顶着被神厌弃的罪名,死了家里人也不敢办丧事,只能偷偷把人往野外一埋算完。
因为有自杀然后得到神的谅解的——反正陆希是这么理解的——所以神弃者当中自杀率居高不下,那些不肯自杀的于是得到了更多的白眼,认为他们连忏悔之心都没有,即使不知道犯了什么错,也肯定不是好人!
陆希把这些记忆拼起来之后只想骂人:这什么神弃者,根本就是个莫须有的罪名嘛!不,比莫须有还混蛋,因为这完全就是神职人员治疗能力不足才导致的!
你比如说喝了一样的圣水,有人病好了,有人没好,这是因为病情的轻重不同,病人的抵抗力与自愈能力不同,治不好是因为圣水的治疗力不够,不信你换个更高级的神职人员来试试,保证有不少神弃者都会重新得到神的眷顾!
而且更糟糕的是,连神弃者群体都要内卷!开始大家都是莫名其妙犯错的人,虽然被人侧目而视,但因为没有足够的“罪证”倒也还能活——当然这不包括有些对此格外严格的家族,听说颇有些贵族家里因为出现了神弃者而名声威望受到影响,以至于有悄悄把人杀掉的,大概就跟种花家古代时不时的有女孩儿“暴病而亡”一个道理。
但是出现了第一个自杀的平民之后,荣誉感没那么强的老百姓也被压上道德枷锁了——你被神厌弃已经是你的错,现在已经有了忏悔的方法,你却不想用?什么你说忏悔了会死?死怕什么!能得到神的眷顾,死后也是升入光明之山去过永远幸福欢乐的生活,有什么好怕的?你不去死,就是你根本不想忏悔,你背弃了神明,你是个堕落者!
于是,圣水的无效就转化成了使用圣水者的罪名,无可辩白,无可反驳。
凑合过吧(四)
“这他爹的是什么狗屎一样的事啊……”陆希在脑海里对光球吐槽,几天下来,她已经可以颇为熟练地与光球脑内对话了,“有病没得治已经很惨了,结果还要被扣上有罪的帽子,教会这些无能的废物自己都不惭愧的吗?”
就比如眼前这个年轻人何塞吧,陆希从他的话以及自己的目测中就能大略推断出是怎么回事——他摔断了腿,然后治疗的人根本没有给他正骨!
关于教会的这个大名鼎鼎的圣光治疗术,陆希这几天也琢磨过,据她看应该属于提高自身免疫力,促进细胞生长的那种技术。
圣光治疗术对一切病症都有用,不管外伤内伤,缺血缺蓝,一个圣光刷过去统统有效!这个无差别性是相当牛b的。
但可能就是因为效果太好了,导致大家过于相信圣光治疗,根本不研究其它的辅助方法。别的不说,就是对人体结构,他们都还不清楚呢。
所以骨头断了,刷圣光!筋腱断了,刷圣光!这要是运气好的,也能长得严丝合缝,可是运气不好的,那就歪了。歪得轻一点的,不影响生活,从外表也不大看得出来,也当成治好了;可是像眼前这个年轻人,那就比较倒霉了——他的腿骨在折断的时候有错位,断骨没有对齐的状态下被刷了圣光,骨头倒是连上了,但是位置完全不对,仍旧让他变成了个瘸子。
嗯,瘸子已经很倒霉,更倒霉的是他还成了神弃者,这才是能坑死人的事呢!
所以他只能离开家乡到黑莓镇来,至少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是神弃者——毕竟穷人受了伤大都没钱去治疗,缺胳膊少腿也是有的。至于他肯把这件事告诉陆希,应该是因为她是堕落血统,大家都属于被歧视阶层吧。
“何塞——”陆希忍不住又看了他的腿一眼,“你打算留在黑莓镇吗?”
“也许吧……”何塞看起来也有点茫然,“听说在黑松林打猎不用交税……”
陆希嘴角抽了一下:“这里有点危险,听说还会有魔兽。”
“我也听说了……”何塞握着手里的弓箭,“可是,我只会这个……”
他这样说的时候,又把手伸向了陆希:“我还可以挖松露菌。这个,这个给你——”他不知道该怎么说,脸又涨红了。
陆希想了一下,然后伸手拿下了腰间的圣水瓶:“我拿这个跟你换吧。你如果要来黑松林打猎,我觉得这个对你会很有用。”
几乎走出黑松林的时候,光球才在陆希耳朵边上嘀咕:“你怎么把那个送给他了?”
陆希熄灭了手里快烧尽的松枝火把,答非所问:“他好像真的是个神弃者。我说这是圣水瓶的时候,他看起来就不想接受。”
她明白光球的意思。火折子虽然简陋,但却跟火晶一样能够随身携带。不是神术物品,却能起到跟神术物品差不多的作用,这要是有人拿着这东西跑去教会举报,说她用的是魔鬼的力量,那她就得上火刑架了。
不过,如果这个人自己就是个神弃者的话,那危险就小很多了。
“而且我给他的时候就说了,是圣水瓶的佑护才能让火元素保持活力……”陆希这样说,一是自我保护,二就是试探了。
“他那个表情……”何塞当时脸上没什么异样,但身体的细微动作却表示出了抗拒——他根本不想碰什么圣水瓶,因为圣水就是圣光治疗术的一部分,他就是被这东西变成了神弃者的。
当然,前提是他确实是个神弃者。
光球还是有些担心:“万一他不是神弃者呢?穷人这样也是很常见的。”要不然神弃者背井离乡也没用。
“他不是个穷人。”陆希很肯定地说,“你仔细看他的头发和指甲了吗?”
何塞穿得很破烂,脸上也脏兮兮的,可是他的头发和指甲都很有光泽,陆希这个身体的发质都没他好!
“尤其是牙齿!很干净呢。”
这个时代没牙刷,有钱人用圣水漱口,穷人那就呵呵了,相当多的人一张嘴就是一口烂牙,口气熏人。
陆希还挺庆幸的,原身之前生活还可以,并且跟着那位管事家的小儿子,学到了清洁牙齿的观念。当然她没有条件用圣水漱口,但也知道嚼一种草可以让口气清新。
这草黑莓镇这边没有,陆希也不认识是啥植物,反正露西的牙齿保护得还不错就是了。目前她是每天弄根嫩树枝,把一头咬软了来刷刷牙——聊胜于无,等以后有了条件,再搞牙刷牙膏吧。
相比之下,何塞却是腼腆一笑的时候,露出了两排又白又齐的牙齿,简直有点晃眼了。这足以证明他从前过的一定是好日子!
“那么他是个逃家的贵族子弟?”光球很惊讶地说,“但是枫叶城那边……”
“也许是富商,也许是贵族,但可不一定来自枫叶城。”陆希干脆地说,“不管他从哪儿来吧,只要他是个神弃者,那就不要紧了。走走,现在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她已经摘到了猴头菇,可以去卖钱了!
“这不是有松露菌了吗?”光球说着有点欢欣鼓舞起来,“你不是说要买盐,买布……”
“不不不。”陆希摆了摆手,“不卖这个,还是要卖猴头菇。”
主要是,松露菌实在太难找了。这次她救了人才能得到这么一块儿,以后可去哪儿再找呢?倒是猴头菇,以及别的菌菇,花时间总能找到的。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推广这些可比卖松露菌有前途多了!
光球更不明白了:“那你为什么还收了这块松露菌呢?”既然不卖,拿来做什么呢?毕竟看起来何塞也很需要钱的样子……
“唔,因为我需要一块敲门砖。”陆希叹了口气,“至于何塞,如果有机会,我可以试试替他治腿。”
“怎么治?”光球疑惑,“他的腿都已经长好了,还能怎么治?”
这真不叫长好了。
不过陆希也没多说,毕竟现在又没有条件:“有机会你会看见的。现在——”先办正事。
光球老老实实地哦了一声,改换话题:“那你要怎么卖掉那个猴头菇呢?”
陆希反问它:“你知道伯斯男爵有个厨娘叫阿米莉吗?”
光球不知道,因为它并没有露西的记忆,但陆希是知道的,还知道这位厨娘,现在基本等于下岗了。
阿米莉的家在黑莓镇东头,是一座石头房子。
在平民当中,能住上石头房子已经是很有身份的人了。以前阿米莉也是这样想的——她可是领主的厨娘!
厨娘在光明大陆上是一份女性专有的工作,且大部分是代代相传,女儿从母亲那里学手艺,最后接过母亲的位置。
由于女性的工作机会并不多,所以这份儿工作就很珍贵。尤其能请得起厨娘的,非富即贵,这又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简直可以抢破头!
阿米莉的厨娘工作也是从自己的祖母那里继承来的——祖母没有生下女儿,所以就把手艺和位置一起传给了她。而她好端端地在男爵的厨房里工作了六年,去年冬天却被人顶替了。
有人送了伯斯男爵一个厨娘,这个厨娘曾经为某位公爵大人服务过,尤其是善于烹调松露菌!
想想看,曾经为公爵大人烹饪的厨娘哎!那不用说,手艺一定比阿米莉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强!将来举行宴会说起来都好听:今天宴请诸位的菜肴,是曾经公爵大人吃过的那种……
啧啧,虽然伯斯男爵这种最边缘的小贵族其实也没什么宴请贵客的机会,但万一有呢?
从前他们伯斯家的领地根本不被其他贵族放在眼里,可是后来不也有了一座教堂吗?现在都有人给他送厨娘了,焉知将来他不能扩大领地,提高爵位,宴请宾朋呢?
总之吧,不管是出于什么心理,反正新厨娘迅速的占领了男爵的厨房,把阿米莉挤得没了立足之地,以至于她日常竟没有什么事可做,只能回家来思索新出路了。
然而新出路是没有的。她只会做厨娘,可贵族都有自己的厨娘,想换个主人,除非有人替她介绍。然而一个小男爵家的厨娘,又有谁会看得上呢?
阿米莉快要愁死了,可是家里也半点都帮不上忙。最近,连邻居都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对她家里人说话的态度也渐渐变了——失去了位置的厨娘,大概还不如一个普通仆人呢,至少仆人能保得住工作,而她如果再抢不回厨房,不但自己会失业,今后她的女儿也没前途了。
所以阿米莉最近连门都不想出,也不想见人,但是今天家里人都不在,有人一直在外面敲门,她也只能出来开门了。
“你们有什么事?”阿米莉心情不好,口气自然也不好,尤其她面对的是两个一看就打贫民区来的少女,身上的衣服补丁摞着补丁,都快洗成渔网了。
妮娜站在前面,阿米莉的态度让她有点畏怯,但想到陆希拜托她的话,她还是直了直腰——并没有什么的,在主的面前人人平等,她也可以说话的:“我们带来了这个……”
阿米莉的目光落在那块松露菌上,顿时眼睛一亮:“多少钱?”有了这个,有了这个她就能——
还没等她想下去,就听眼前的少女说:“这个不要钱。”
什么?阿米莉怀疑自己听错了,或者这块松露菌是假货,但她还没想完,后面那个少女就抬起头来微笑着说:“我们想把这块松露菌送给您。”
阿米莉的第一反应是:这不可能!
然后她看见了头巾遮盖下这少女的黑头发和黑眼睛,立刻就想后退一步:这是个堕落血统!
如果是在街上看见一个双黑,阿米莉会立刻离她远远的,但现在有一块松露菌摆在眼前——要知道现在偶尔送进男爵厨房的松露菌都是新厨娘在烹调,她根本沾不上手!如果她也能弄到一块,做出菜来给男爵,说不定就能……
为了这块松露菌,阿米莉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了眼前这个双黑。但是,如果被人看见她在跟双黑说话,再被举报到男爵那里去,对她肯定没有好处。所以阿米莉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门打开了一点:“你们进来说话。”
陆希微微松了口气——既然让她进屋,那就好办了。
“你们为什么要把这个送给我?”阿米莉的眼睛简直离不开那块松露菌,但还是保持着警惕——双黑天生就易于堕落,说不定已经成了魔鬼的仆人,要来诱惑她呢?
但,但如果真的是魔鬼的诱惑,这块松露菌,她究竟要不要呢?这可是难得的东西!
虽然黑松林离黑莓镇不远,但其实黑松林出产的松露菌,大部分都被商人贩卖到别的地方去了,毕竟卖给一位公爵能得到的好处,可比供应给伯斯这种小男爵多得多——再怎么跟教会关系不错,爵位和领地的档次也摆在那儿呢。
像这块拳头大小的松露菌,男爵厨房都很难见到,如果她能烹调好了端到男爵面前,那……就算是魔鬼送来的,她也,她也要得到!
“因为这块松露菌,对您其实并没有什么用。”
一句话像是兜头浇了阿米莉一盆凉水:“什么?难道这是假的?还是坏掉了?”
“它是好的。”陆希从妮娜手里拿过松露菌,直接递给了阿米莉,眼看着阿米莉捧着它跟捧了块金子一样仔细检查,陆希又给她泼了一盆凉水,“可是您如果把它送进伯斯大人的厨房,那结果会怎样呢?伯斯大人大概会赏赐您,但这块松露菌会交给您烹调吗?”
那是当然不会的。阿米莉咬了咬牙:“我可以先烹调好再献给大人!”虽然她家的厨房里没有合适的调料,但她可以去买!
“就算是这样,那之后呢?”陆希很直接地追问,“一块松露菌,能让您拿回厨房的位置吗?松露菌这样少见,您要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下一块呢?”
阿米莉僵住了。现在商人送去厨房的松露菌都归新厨娘烹调,除非她自己能找到供货渠道,才能跟新厨娘抗衡。可是,她去哪儿找呢?
“你们不能再送来吗?”能挖到一块,就能挖到第二块吧?
陆希摇摇头:“您知道松露菌的珍贵。”多了还叫珍贵吗?
阿米莉愣愣地站了一会儿。她舍不得放下手里的松露菌,可是又确实知道这东西也没办法帮她翻身。希望来了又走,这感觉让人憋闷得想大喊大叫。但她到底不是个傻瓜,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那还有什么办法呢?”
这两个贱民敢拿着松露菌到她面前来,总不会是来嘲笑她的。也许这个双黑的女孩儿真有魔鬼教给她的办法,那,那她也可以先听一听,如果有用的话……
“办法当然是有的。”陆希笑了一下,“难得一尝的松露菌固然珍贵,可是男爵大人也不能只吃松露菌啊。如果有经常能吃到的,美味的其它菌类,我想男爵大人也不会拒绝。而这种菌类如果只有您会烹调……”
珍贵的食用菌产量都不高,但是几种食用菌加起来,就能有个大体上比较稳定的供应,岂不比整年都难得一吃的松露菌强吗?就算男爵心里还是认为松露菌天下第一,难道他就会拒绝其它的美食?
说来说去,珍贵很重要,但好吃也同样重要啊。
“你说的是什么?”阿米莉想不出还有什么菌类能跟松露菌相比的。
本地也有常见的几种蘑菇,时常用来做个奶油蘑菇汤什么的,但跟松露菌完全没法比,这些蘑菇都带着些泥土和草叶的气味,必须多加调料才能掩盖过去,男爵并不怎么喜欢。
而且论放调料这事儿,她也比不过新厨娘,那个女人在公爵的厨房里工作过,见过的各种香料比她更多!自从她到了这里,厨房里就多添了不少香料,有些阿米莉根本就不认识,又怎么会使用呢?
陆希微笑着打开了自己的背篓:“我想向您推荐一种新的菌类,以及新的烹调方法……”不能完全代替松露菌,但味道也不会差。至于说那些复杂的香料?不不不,家常菜谁用那个啊!
飞来横祸(一)
从阿米莉家里出来,妮娜还有些不敢相信,男爵大人的厨娘竟然要跟露西学做新的菌类,而且那个味道,真香啊!到现在她嘴里还有那种什么猴头菌与鸡肉混合的香味呢。松露菌什么滋味她不知道,但这个猴头菌,她已经觉得味道美妙得可以端到主的餐桌上去了!
“那个东西,容易找到吗?”高兴过后,妮娜又有些担心起来——这么美味的东西,也不可能到处都有吧?美好的东西总是少数,这是规律。
“比松露菌要好找多了。”陆希的衣服里揣着两枚红铜币——每枚价值五十枚普通铜币。虽然说那块松露菌是送给阿米莉的,但阿米莉还挺上道儿,除了五十枚铜币收了四块猴头菇之外,又多加了五十枚铜币,算是买下了那块松露菌。
这个钱当然并不多,说出来陆希都要替猴头菇们委屈。但推广一个新东西总要投入的,何况阿米莉只是一个厨娘,这已经是她咬牙才能拿出来的一笔大钱了。
但是这就算搭上了关系,以后还可以向阿米莉再推荐别的菌类。阿米莉想把男爵厨房的权力拿回来,多少还要指望她呢。
看在这多加的五十枚铜币的诚意上,陆希教了阿米莉一个办法:把那块松露菌浸到橄榄油里,浸出的油可以用来拌沙拉。
一块拳头大小的松露菌,几口就吃完了,但是浸成调味油,那就能用很久,可以跟新厨娘那些复杂的香料打打擂台。
当然,这个生意陆希也没打算长久做下去。阿米莉的手艺也就那水平了,靠着新鲜的菜式她可以拼一拼,但如果新厨娘有真本事,阿米莉最后能不能翻身,那就难说。但至少这个冬天她总能坚持得住的。
陆希现在的目标首先是过冬,之后再考虑何去何从。
黑莓镇这里看起来日子好过,但其实没有多少活力。而且她是个双黑,在这种小地方太过显眼,连个腾挪的余地都没有,必须去大城市才有更多的机会。
“妮娜,你上回说,长云领离这里有多远来着?”那个地方没有教堂,领主还抵制教会,听起来挺不错,应该会对双黑友好一点吧……
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了,长云领离黑莓镇其实并不算很远,然而在现有的交通条件下,如陆希这等贫民想去长云领,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儿。
如今的道路可不是她生活的21世纪,治安那就更不用说了,离开村庄城镇那就是野外,野外就有野兽和强盗,就是逃难都得一群人一起走,单个儿的出门如同送菜——哦,除非你是骑士或者法师,又或者是神职人员。
陆希目前与这三门职业都搭不上边儿,所以她能做的,就是在几天之后的集市上,先买点盐和布,至少先做条被子吧。
黑莓镇上的集市每七天才开一次,多数都是一些行脚的小商人拿着货物来贩卖。这些小商人本钱不足,如果去大城市,单是进出城门要交的税就能榨干他们的利润,所以只能来小镇或村庄上碰运气。像黑莓镇这样日子过得还不错的地方是他们的最爱,所以这个集市虽然不大,东西倒是不少。
陆希用一块麻布把自己的头发裹得紧紧的,跟在妮娜身后,从摊子间走过去。
这是她第一次来黑莓镇的“中心区”,说实话,并不怎么样。
路边的房子比起贫民区来自然好得太多,有不少还是石头搭起来的,然而最高也不过就是两层,外部也没什么装饰,整个镇子打眼看去,就是石头的灰白与木头的灰黄,给人一种“该打扫卫生了”的感觉。
而且,即使出了贫民区,还是能看见街尾巷角的不时有人对着墙嘘嘘,以至于有些拐角处,走过去都能闻到一股子让人不想描述的气味。
妮娜并没有注意这些。其实在贫民区生活惯了的人都不会注意到这些气味的,大部分人的嗅觉早就麻木了,更不会像陆希这样,有点职业性的洁癖。
“那边是男爵大人的府邸。”妮娜指点着前方。
男爵府看起来像一座欧式别墅,当然没有那么精美,并且只有两层。但至少有一扇还算漂亮的镂花铜门,以及开着鲜花的庭院,再加上门窗与外墙都有涂色,看起来就活泼鲜艳多了,是小镇里一抹亮眼的颜色。
但是,这些鲜艳的颜色被对面的教堂一衬托,就没人会多加注意了。
教堂离男爵府邸不远,真要细论的话其实这座建筑才是小镇的中心,而且它更高!即使不算那个十字形的尖顶也有三层,最高处是钟楼,四根圆柱撑起一方空间,悬挂着那口据说保护着整个领地不被魔鬼侵袭的圣钟。
圣钟是一种十分有历史感的古铜色,被洁白的圆柱一衬,尤其显得凝重又神圣。
是的,整座教堂都是洁白的,一尘不染的白,只有彩色玻璃镶的花窗反射着阳光五色缤纷,仿佛雪上点缀的宝石。
这教堂干净得简直不像是会在这小镇上存在的东西,就连陆希这么看过去,也觉得很有点儿神圣的感觉了。
连陆希都这么想,黑莓镇上的原住民自然更敬畏了。教堂外面只有一圈半人多高的矮墙,看起来毫无防御力,但来往的人却都小心翼翼地绕着走,仿佛怕自己稍微挨着一点儿就会玷污了那墙似的。
“我们过去看看好吗?”陆希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离这么远实在看不清那口圣钟,那上面好像有些花纹,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神术阵吗?
妮娜没想到她是要做学术研究,还以为她要去瞻仰教堂,欣然领着她往前走:“可惜今天不是礼拜日,我们在大门外面看看吧。”
陆希没意见。其实就算是礼拜日,教堂也不是谁都能进的。最里面的位置当然属于领主伯斯男爵一家,再外面是本镇的有钱人,再外面是平民,像她这样从外头流浪来的穷逼,连教堂外面这扇大门都不配进的。
靠近之后,教堂更白得发光了。陆希仔细观察了一下,修建教堂和外墙的都是雪白的石头,切割成近乎完美的正方形,砌起来严丝合缝。而且,如果她没看错的话,这石缝里可是真·发光!
别说,变成了露西最好的就是陆希那三百度近视还加散光的眼睛重新变回了视力2.0,不需要凑到近前她就能看到,在这些狭窄的缝隙里,有微光在缓缓流动,所以在阳光之下,教堂才给人一种“笼罩在光辉之中”的感觉。
这个是不是妮娜说过的神术呢?可惜陆希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又把目光移向上方的圣钟。虽然这个直线距离比较远,但陆希仍然能看到,在四根柱子支撑起来的穹顶下面,圣钟表面也有微光流动。鉴于穹顶已经遮掉了阳光,所以圣钟表面的光绝非阳光的反射,那就肯定是神术了。
看起来挺高档的呢……陆希心想,就是不知道这神术阵发动起来是啥样子,放电还是起火,又或者跟圣钟一样,属于声波攻击?
不过这都是空想,陆希也没勇气去以身试阵,所以把教堂看了个大概之后,她就拉着还想做个祈祷的妮娜去集市了——还是买买买比较重要!
当然,其实她也买不了多少东西,两枚红铜币相当于一枚银币,这个购买力已经不小了,但住在贫民区的人,还是低调点儿好。陆希最终只买了一包盐,外加一卷麻布。
其实这些东西过冬远远不够!麻布衣服啊!陆希都想不出来住在那种四面漏风的木板棚里头,靠这种单衣要怎么过冬!
然而这里并没有棉衣。有钱的人们穿皮毛,再高级的人物穿的就是炼金布了。
炼金布是民间的叫法,是对这种用神术纺织出来的布料的统称。炼金布有许多种,有冬天穿的暖布,夏天穿的凉布,有不怕火烧的,有不怕水浸的,有洁白如雪的,也有染了彩虹的颜色的……
这么美妙而神圣的东西,价格当然也很神圣,所以整个黑莓镇里,只有教堂里的人和伯斯男爵一家能穿得起。而且据说,还不是高档的炼金布——比如说教堂里这些普通的神职人员,能穿的就是最普通的那种素面布料,不加任何颜色和花纹的——这也与他们的身份相符。
不过最普通的炼金布也是好东西呀,冬天只要在自己的麻布单衣外面再加这么一件袍子,那就不惧风雪了,多好呀!而到了夏天,又有凉布的袍子,穿了之后在炎炎烈日之下都很凉爽呢。
总之这种神奇是平民们简直想像不到的,只有啧啧称奇并且羡慕的份儿,且更加虔诚地供奉光明神,期盼着自家也能有人得到天赐神恩,成为那些大人物当中的一个。
陆希对炼金布并没什么想法,这种东西目前跟她压根不沾边儿,远水解不了近渴,她现在更想找的是棉花,可惜没有。原身的记忆里根本没有这个词汇,这些小商人也没人听说过“开花之后结出来白色的软软一团像羊毛一样果实”的植物。
“那是什么东西?”妮娜听陆希问了几个小商人之后,忍不住好奇。
“就是——”陆希思索了一下,用最简单直接的话回答,“如果把那些白色的东西塞到衣服里,会暖和。”就像贫民区的人冬天把稻草塞到两层衣服之间保暖一样。
妮娜想了一会儿:“像柳絮或是芦花?”
陆希苦笑了一下:“不一样的。”虽然看起来很像,但芦花棉衣——芦花要是真能保暖,就没有芦衣顺母的故事了。
但是现在没有棉花……陆希长叹一声,也许她真该先去收集点芦花了,要不然冬天可怎么办!
市场上一圈转下来,时候也不早了,妮娜要去跟玛丽亚会合了。
玛丽亚也要来集市上买盐和布,本来这事儿交给妮娜就行,但玛丽亚大概生怕被陆希沾了好处,硬是决定自己来,只是买好的东西还得让妮娜背回去,所以约定好了在市场外面会合。
陆希正要跟着走,忽然看见角落里有个小摊,摆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有一根什么动物的腿骨,打磨成一个三棱锥型,顿时心里一动走了过去:“这个是什么?”
“是野鹿腿骨。”摊主面黄肌瘦,一条胳膊明显不好使。他这个摊子上大都是骨头制品,是他从前做猎人的时候攒下来的,但现在除了几根缝纫的骨针之外,基本都无人问津。
“我用这个换,行吗?”陆希掏出一包芋头干,先掰了一小块放自己嘴里,以示能吃,“你尝尝。”
看见是能吃的东西,摊主甚至连价都没还,抓过那包芋头干塞进衣服里,就把那把腿骨三棱锥递给了陆希,甚至还又附送了一根骨片。
这骨片其实就是把骨刀,边缘打磨得还算锋利,只是没有手柄,只把一端磨圆,用起来也不是很顺手,但切割点小东西还是可以的。
没错,这年头穷人所用的刀,大概就是骨刀、石刀这一类了。骨刀就是这种骨片,石刀则是在石头上砸出尖锐的边来,因为不好打磨,陆希觉得还不如这骨片好用。
至于金属的刀具,那就贵了,一般平民家庭都不一定有,有也就是块劣质的铁片镶个把儿,切割还好,想要剁点什么的话,还不如用石刀呢。
露西在农庄的时候,家里倒有一把铁刀,然而逃难路上已经换成粮食吃掉了,现在板棚里用的就是一把石刀,切起芋头来简直要把陆希切哭,更不用说干别的了。现在有人送根骨片,倒也是件好事。
“你换这个做什么?”妮娜看见陆希用一包芋头干换了这根骨锥,不由得有点心疼。
陆希笑了笑:“进黑松林说不定用得上。”
其实她不是打算进黑松林用的。骨锥太短,等她能扎到野兽,那野兽早就先给她一爪子了。这骨锥是她拿来防人的——贫民区可不是什么安乐窝,即使她把板棚的裂缝都堵上了,还是偶尔能听见外头有人在扒着木板不知想做啥。
而且这还没到冬天,等到了那时候,为了一口吃的,人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
如果有足够的时间,陆希可以攒够一笔钱去镇子内部租一间房子过冬,但是现在已经是初秋,如果她把钱都花在房租上,那整个冬天就既没吃也没穿,大概可能还没柴火取暖;如果要攒够吃穿,那就没钱搬家。
没办法,只能搞把刀防身了。
陆希心里乱七八糟地打着算盘的时候,她们已经走出市场,看到了玛丽亚。玛丽亚也买了盐和布,还买了些豆子,装了满满一筐。就这样,她还一个劲地打量陆希背篓里的东西,仿佛那是抢了她家的一样。
陆希当即就不客气地给了她一个白眼,拉着妮娜惊叫一声:“那边有条蛇!”
玛丽亚虽然知道陆希多半只是在吓唬她,可是仍旧本能地哆嗦了一下。只是她不能对陆希发火,转头就开骂妮娜:“一上午到哪儿瞎逛去了!是不是去找野男人了?”
“前面就是教堂。”陆希面无表情地指了指,“主在天上看着呢,有些人信口开河,随意侮辱他人,不知道死了之后要受到什么样的审判。”
玛丽亚后半句话硬生生被噎了回去。她也听过几回讲道,牧师说过,恶言恶行都是罪孽,哪怕生前肆情恣意,死后也都会在主的面前被一一审判。平常她说打就打说骂就骂的时候倒也想不起来,现在被陆希这么一说,就突然记起讲道的内容,心里不觉也有几分害怕,不敢再吆五喝六的了,只把沉重的筐子往妮娜面前一搡,沉着脸说:“还不赶紧回家!”说完扯着自己的儿子就往前走。
妮娜并不在意她说了什么,背起筐子,一边跟陆希说话一边跟在后面。
玛丽亚生的这个儿子取名叫班杰明,用这里的语言来说就是幸运儿的意思,只可惜这孩子半点没get到他爹妈的心愿,不但长得有点砢碜,还有点儿多动症。这会儿好端端的走路,他偏要拿着几颗石头子儿,一会儿转回头来冲妮娜扔一个,一会儿又扔一个,还专朝她脸上打,简直要多烦有多烦。
黑莓镇的道路可不是什么柏油大马路,就算看起来整齐,也难免被人踩出些坑洼来,这熊孩子扭过来扭过去的也不看路,一脚就踩进一个坑里,整个人一歪,咕噜噜就滚到了路中间。
恰好这个时候,从街道拐角处跑过来几匹马,马上的人嘻嘻哈哈,根本没注意到前方有个半大孩子。
飞来横祸(二)
陆希正在琢磨能不能在板棚里盘个炕,抬头的时候妮娜已经冲到路中间去了。她刚拖起班杰明,几匹马就从她身边飞驰而过,跑在最后的那匹马也不知是脾气不好还是怎么的,跑都跑过去了,却尥起后腿猛蹬了一下,直接把两个人都蹬得摔了出去。
玛丽亚的尖叫声几乎能刺穿鼓膜,扑过去抱着班杰明心肝肉的一通喊叫,那几匹马上的人却是头都不回,显然根本也没拿这几条贫民的命当回事儿。
班杰明被吓了一跳,半天才回过神来,拉着玛丽亚喊手掌疼屁股疼,其实就是摔的。
陆希早就跑到妮娜身边去了。刚才她抬头的时候看见马蹄子蹬在了妮娜左肋下,顿时心里就一抽——那可是脾脏的位置!
脾脏其实是个容易破裂的器官,陆希的老师甚至夸张地说过脾脏简直就是块豆腐,即使有下胸壁、腹壁和膈肌的保护也不堪一击。偏偏这个器官质脆却又有丰富的血供,一旦破裂可能就是大出血!
“妮娜,让我看看你的伤!”陆希也顾不上别的了,伸手就去掀妮娜的衣襟。贫民区的人大都营养不良,几乎没有多少皮下脂肪,妮娜同样不例外,薄薄的腹部根本提供不了多少保护,苍白的、有着虫咬疤痕的皮肤上印了清晰的一个马蹄状瘀痕,颜色已经由红转为青紫。
陆希的心直往下沉:“疼吗?”
妮娜摔倒,背筐里的东西也散了一地,尤其是盐包被摔破,漏出不少盐粒。玛丽亚心疼完了儿子,就开始心疼这些东西了,骂骂咧咧地走过来,伸手就要推妮娜:“还不赶紧把东西捡起来!盐都洒了,你——”
那只手还没挨到妮娜身上,就被陆希一把抓住,狠狠往后一掰。
别看原身年纪不大,可是从小就干农活,还挺有一把子力气的,这一掰掰得玛丽亚嗷嗷叫,眼泪都要流下来。班杰明顿时就想上来踢陆希,陆希把玛丽亚往外一推,捞住班杰明的脚就把他又掼地上去了。
“你这个贱——”玛丽亚坐在地上正要撒泼,就挨了陆希一耳光,打得她下半句话都噎回去了。
陆希这一巴掌甩得自己手掌都疼,原身对妮娜的回护和她自己的恼怒加在一起,让她这一耳光打得特别痛快:“你眼瞎了!没看见她是在救你儿子吗!”玛丽亚这个女人,根本没有半点良心。
不过现在也不是跟她斗气的时候,陆希直接把妮娜背上的筐子扯了下来:“我们去教堂!”
“去教堂?”妮娜愣了一下就明白了陆希的意思,“露西,我没事的,马并没有踢到我的肋骨。”
妮娜见过摔断肋骨的人,受那样的伤会连腰都直不起来,根本不敢动。有些运气差的,折断的肋骨会插进肺里,那样人也会死的。
所以妮娜刚才被马踢中的时候其实很庆幸——幸好没有踢到骨头,否则一瓶圣水大概都治不好。
“不,现在就去教堂!”陆希拉住妮娜,坚决地说,“我要找一副木板,抬你过去!”妮娜只以为没有骨折就不是重伤,却不知道内脏出血才真的要死人。
“去什么教堂啊!”玛丽亚刚刚被陆希吓住了,可是现在一听要去教堂,顿时花钱的心痛就压过了对陆希的恐惧。一瓶圣水就要十个铜币,十个铜币啊!她辛辛苦苦给人洗一个月的衣服,也只能挣到十个铜币而已!当然,这时候她已经选择性忘记她揽回来的衣服大都是妮娜在洗了。
“露西——”妮娜也觉得陆希有点太担心了。去教堂没有关系,如果露西这么担心,她就去一趟。也并不一定要买圣水,只要露西看到她行动自如,也就放心了吧?可是怎么还要找木板抬她过去呢?只有死人才要抬过去,她现在并没有什么事啊。
但是她还没说完,陆希就已经攥住了她的手腕:“你觉得头晕吗?冷吗?”
妮娜自己看不到,她现在的脸色异样地苍白,手心有些湿冷,脉搏也有些快。这可能是由于后怕,但——也极有可能是休克早期的表现!
陆希不敢心存侥幸,即便是在她那个时空,脾脏破裂也是很危险的,而这个地方连输血都不可能,教堂里的牧师——谁知道他的圣光术到底疗效有多少?能早一点接受治疗,就多一分活下来的希望。
而且妮娜甚至不能自己走过去,如果真的是脾脏破裂,那现在哪怕一点儿震动也有可能导致情况更加严重!
“你是不是有毛病啊!”玛丽亚大叫起来,“根本就没事,你难道是在诅咒她吗?”
她好像终于抓到了什么武器似的,更大声地叫嚣起来:“你这个魔鬼的仆役,你一定是堕落了,带着魔鬼的诅咒来害我们!你——”
妮娜想要阻止玛丽亚的叫喊,但她才走了几步,就觉得一阵头晕,竟然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倒了下去。
陆希恨不得一巴掌抽死玛丽亚。其实她也能让玛丽亚闭嘴的,精通人体结构,她知道该打击什么地方才能让玛丽亚疼得说不出话来,也知道在哪儿来一下就能直接把她打晕。但是现在都顾不上,她只能抱住妮娜,大声喊人帮忙。
但是周围的人却没有几个上前来的,反而有人后退了两步,盯着陆希的眼神里有些恐惧,好像他们如果上前来,也会像妮娜一样晕倒似的。
这是相信了玛丽亚的话,觉得妮娜是被她诅咒的?
陆希简直不知道对这些愚昧的人是该生气还是该笑,但都没有时间了,她得把妮娜送到教堂去。虽然背着妮娜走可能更加剧了出血,但是也比在这里干耗时间好!
她正要把妮娜背起来,忽然有个人从人群后面钻了进来:“出了什么事?”
“何塞!”陆希仿佛看见了光,“快来帮帮我!妮娜受了重伤,要马上送去教堂,不能颠簸,她的内脏在出血!”
听见去教堂,何塞好像犹豫了一下,但他随即一拐一拐地走过来,直接把妮娜横抱了起来。别看他年纪也不大,但应该也是做惯了力气活的,妮娜又瘦,他抱起来居然有点轻飘飘的毫不费力:“走吧!”
幸好市场离教堂并不太远,陆希跑在前面,在大门前就开始大声喊牧师了。
出来的当然不是牧师,而是一个穿白色袍子,衣服上没有半点镶边或者花纹的人——这应该就是最低级的工作人员,可能连正式的神职人员都算不上,只是个预备役甚至临时工。
临时工看见陆希的黑头发和黑眼睛,顿时皱起了眉头,伸手就想把她拦在外头:“圣水十铜币一瓶。”
“不要圣水!”陆希直接掏出了一枚红铜币。买了盐和麻布之后,她只剩下这枚红铜币了,现在为了能跑快点儿,她把背篓也扔了,一会儿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所以这枚红铜币,现在就是她的全副身家。
临时工看见这枚钱币,眼睛顿时亮了一下,但随即就被陆希下一句话给惊着了:“见牧师?”
“圣水治不了她的伤!”十铜币的圣水,也就治个伤风感冒、皮外轻伤,脾脏破裂就是用十瓶也没鸟用!
“请让牧师给她治疗,她伤得很重!”陆希其实也不知道一个正式牧师的圣光治疗术能达到什么程度,但整个黑莓镇里,这教堂里的牧师就算是最高级的治疗师,除了他再没别人可找了。
临时工用匪夷所思的表情看着陆希:“让牧师治疗?你们居然——”一群生活在贫民区的贱民,竟然想要让牧师来治疗?知不知道牧师在黑莓镇出入的都是哪些人家?除了领主之外,只有镇上的大商人才能请得动。就这些贫民,能买得起一瓶圣水已经要算不错了。
当然,一枚红铜币的确不少了,就连普通平民都不一定能马上拿得出来。可是对牧师来说,除了钱之外,还有身份呢。给这些贫民区里的贱民治病,还是这种双黑的堕落血统……
“在主的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陆希非常想揍这个临时工,但现在并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你们向主发过的誓言,难道都忘记了吗?”
她说着,就向前倾身,把那枚钱币不动声色地塞进了临时工手里:“这是给你的,请你向牧师大人求个情,只要你传句话就行。”
临时工捏着手里的钱币,舍不得放开。他在教堂里只是个看大门卖圣水的,算是最底层了。除了每天三餐吃饱,一个月下来也就是几十枚铜币,一枚红铜币对他来说也是一大笔钱了!
到最后他还是把钱币塞进衣服里:“我去请牧师大人。”这个贱民说得也没有错,他们成为神职人员的时候确实发过誓言,要引领一切羔羊沐浴主的光辉,即使是贫民区里的羔羊,那,那也算数的吧。
然而临时工在教堂的二楼上碰了钉子,牧师在长廊上看着外面,却拒绝出去:“给她们两瓶圣水,让她们离开。”
“大人——”临时工想想衣服里的钱币,还是多说了两句,“那个女孩说圣水治不好她的同伴……”
“胡说!”牧师顿时恼火起来,“圣水怎么可能治不好病!如果治不好,那她们就是被神厌弃的人,是主要惩罚她们!你没看见那个女孩是个堕落血统吗?说不定她早就被魔鬼蛊惑了!”
临时工也被最后这句话吓了一跳——被魔鬼蛊惑,这个罪名太重了,是会被架上火刑架的!他不敢再说,唯恐自己也被牵连上什么罪名,连忙转身跑了出去:“我这就让她们离开!”
牧师在他身后松了口气。通过教堂大门处的神术阵,他其实已经感知到了,那个伤者的伤势非常重,是他治不好的重!
作为一个牧师,他在圣光治疗术方面的造诣其实真的不高——呃,严格说来,他所有的神术造诣都不高,可能在田地祈福方面稍好一些,但治疗真不是他的强项。
所以他不能下去给那个病人治疗,如果治不好,以后领主还会相信他吗?要知道他的神术造诣本来是不太够牧师级别的,还是“运作”了一下,又自愿来靠近长云领的这块小领地,才被提拔成牧师的。
现在他在这里生活得很滋润。虽然他这个牧师有点水份,但这里的教堂却是质量过硬的。靠着这座教堂的神术阵,他完全可以一直就这么过下去,为什么要拆穿自己呢?
反正那也只是个贫民,贫民总是在死,是因为没钱治而死,还是因为治不了而死,又有什么区别呢?就算是各国的王室贵族,也有因为无法治愈的疾病而死的,更何况是贫民呢?活着也是受苦,早点死了,或许还能去光明之山呢。
呃,假如这个贫民去了光明之山,向主控诉他拒绝治疗的事怎么办呢?
这个念头在牧师心里闪了一下,就被他压下去了——他可是获得了神恩的人,尽管不太够正式牧师的资格,但至少他还是见习牧师,神恩可是实打实的,无论如何也比一个贱民更高贵,更得主的眷顾。没事!
牧师在这里自我安慰的时候,临时工已经走到教堂外面了:“牧师,牧师不在。”他到底不好意思说牧师不肯出来治疗,只能心痛地把钱币还给陆希,“给你们两瓶圣水,你们走吧。”
陆希的脑袋嗡了一下:“牧师不在?”看这人心虚的样子就知道他撒谎!
“她会死的!难道因为她是贫民,牧师就见死不救吗?”陆希高声喊了起来。本来她还抱希望于“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希望这位在妮娜的讲述中“庇佑了领地”的牧师是个货真价实的慈善人,只要他出来,看见妮娜的伤会为她治疗。
但是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她现在除了发动群众给教堂施加压力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妮娜已经进入了昏迷状态,四肢和口唇都开始发绀,甚至连体温都开始下降了。再拖下去,分分钟就会死亡!
“虽然我们是贫民,可是我们也虔诚地信奉着主!”陆希搜索着原身记忆碎片里那些模糊的讲道词儿,“教义里说无论贫富贵贱,只要遵循着主的指引,主就会一直眷顾着我们!为什么牧师反而因为我们是贫民就拒绝治疗?牧师为什么要违反教义!”
“你,你别胡说!”临时工这下紧张起来了,因为周围已经有人被吸引过来,而且还有小声议论的,“牧师只是不在!”
“牧师真的不在吗?那你敢不敢打开大门,让大家进去看看?”
临时工当然不敢,因为牧师就在里面,如果被人发现了,牧师会怎么样那不好说,反正他肯定是要被踢出教堂了。要知道他可不是有神恩在身的正式神职人员,是因为搭上了领主的管家的关系才能有这个工作的,属于随便就能被解雇的那种。
一急之下,临时工就口不择言起来:“你这种堕落的贱民,哪有资格进教堂!”
“主的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贫穷的人不能进教堂?”一个声音忽然从旁边插了进来,“难道教义里没有教导过你吗?”
“谁在多管闲事!”临时工已经急了眼了,听见这句有点居高临下的教训,立刻就跟被踩了一脚似的跳了起来,“我告诉你——”
后半句话消了声。不止是临时工,教堂门前的人都像被捏住脖子的大鹅一样,支楞着个脑袋呆呆地看着走过来的两个人。
这两个人都穿着浅褐色的亚麻长袍。浅褐这个颜色,跟亚麻这种质地都很平民化,但长袍却又不是平民随便就能穿得起的。更何况这两件长袍的胸口都有一个图案,看起来像是一轮太阳向外放射着光芒。
图案是更深的褐色,本来应该很不起眼,但这两件袍子却实在是太干净了,即使是从满是尘土的街道上走来,袍角上却也没有沾染半点尘埃,因此袍子上的图案也很容易被看见。
临时工眼不瞎,而且他比平民更清楚这个图案是什么意思——这是光明神的标志,每个教堂顶端的十字架中心,都雕刻着这个图案,寓意神将仁慈的光辉洒向大地。
如此朴素的袍子,却绣着这样的图案,临时工立刻就想到了这两个人的身份:“苦,苦行者!”
苦行主教(一)
苦行者,指的是教会中那些以四处行走传教为修行的人。这些人专门往贫困偏远的地方去,为穷人讲道,宣传光明神的教义。他们与专门磨砺自己身体的苦修者一起,合称为修士。
修士,在教会里算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往往并不担任什么具体的职司,因为无论是在外游历传教,还是在内打磨身体,都占用了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所以无法再任职。
但是选择做修士,就是想要用修行来提高自己的能力,也就是想要更进一步。并且这种“进步”的比率,在修士群体中相当的高,在修行结束之后,他们往往能突破自身,达到更高的等级。
等级更高,自然也就更得看重。一个见习牧师和一个正式牧师之间无法相比,而一位普通主教与一位大主教甚至红衣主教更是有如天渊。就冲着这一点,也没人敢小看修士,很可能他们在修行之后就得到重用,地位可能比你还高呢。
临时工连个正式的神职都没有,当然更不敢小看这两个人了,连忙把腰弯下来:“两位尊敬的大人,请进教堂里——”
但是已经没人理他了,两个苦行者都走到了妮娜身边,其中那个头发雪白的老者和蔼地问陆希:“这是怎么了?”
“她被马踢到了!”陆希虽然没在原身的记忆里找到苦行者这个词儿,但看临时工这个态度也知道这两人肯定是神职人员,只要是神职人员就会圣光,就能治疗!哪怕水准不高,那也是死马当做活马医啊!
“马踢到了她这里!”陆希竭力组织着语言,可惜露西从来就不了解人体结构,连脾脏这个词儿都没听过,陆希也没法自己造出来,只能比划着,“这里面,这个位置的内脏一定破裂了,一定出了很多血,都,都在肚子里!”
幸好这个年长的苦行者对于人体内脏还是很了解的,表情立刻严肃起来,吐出了一个陌生的词汇,后面跟着“破裂”这个词儿,陆希猜想他说的应该就是脾脏了。
后面的苦行者跟着重复了一下这句话,然后有几分惊讶地看了一眼陆希:“你怎么知道?”
陆希抬头看向他,险些被晃了眼——因为两名苦行者的长袍都带兜帽,所以直到现在正面相对她才看清楚,这个年轻的苦行者简直英俊得过份!
灰褐色的兜帽下面是一头灿烂的金发,真正的黄金一般的颜色,可不是那种冒牌的干草一样的浅黄!虽然在外面行走也未曾晒黑的白皙皮肤,衬着一对碧蓝的眼睛——眼睛上还覆盖着金色的睫毛,仿佛洒了一层金粉,连睫毛梢上都亮晶晶的。
这简直就是个活的阿波罗啊!难怪要带兜帽,不然就凭这身灰扑扑的袍子都遮不住的美貌,走出来那不是来苦行,分明是来花车□□的。
当然这惊艳的想法在陆希脑海里也只是一闪而过,随即就被妮娜的安危给挤走了,她生怕两个苦行者不相信她的话,连忙说:“以前我听一位牧师说过,这个位置的内脏很脆,如果受到重击就会破裂,肚子里会出很多血,人就会死的!”
年长的苦行者已经掀起了妮娜的衣襟,看见那个变成青紫色的马蹄印,他的脸色更加严肃,把手掌轻轻覆盖了上去。
陆希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苦行者的手掌上亮起一层乳白色的光,即使在正午的阳光之下也能看出来。这白光像牛奶一样流动起来,渗进了妮娜的皮肤下面。苦行者额头上渗出细微的汗珠,而妮娜的脸色却明显地红润起来,终于睁开了眼睛。
这会儿已经有许多人都被吸引了过来,看见妮娜睁开眼睛,顿时发出了惊讶的低语。虽然每个人都不敢高声,可是一群人的声音此起彼伏,也颇有些壮观。
而教堂里的牧师,从门口神术阵的波动感觉到外面有人在施展神术,也走了出来,正好听见一群人在感叹:“醒了!治好了!天哪,这位大人一定是正式的牧师吧?”
正,正式的牧师?这位成色不足的牧师听见这话,顿时就是一阵心虚,及至从人群里看见一个雪白的头顶,心里才又放松了一点儿——即使是正式的牧师,年纪都已经这么大了,也没有多少前途,不必太过害怕。
然而当他挤进人群里的时候,就一眼看见了两位苦行者的袍子边角,那里同样用深褐色的线绣着一些花纹。临时工分辨不出来,可是他作为正式牧师——虽然有点水份,但因为热衷所以曾经认真研究过不同神职的纹章——所以他一眼就辨认了出来,这两位苦行者袍角上的花纹是不一样的,一个是见习牧师,还比他低一级,另一个却是大主教!
大,大主教!圣神在上,一位大主教!这是他这辈子都要仰视的人啊!牧师心里头顿时热起来——如果能和这位大主教搭上关系,那……
但是还没等他想完,大主教已经转过身来看向了他。大主教看起来是个温和的老人,个子并不高,甚至还显得有些瘦弱,可是那双深蓝色的眼睛像无尽的海洋一般,既能包容一切,也能吞噬一切。
“黑莓镇的赫克托牧师?”大主教的声音也很温和,但也不知怎么的,牧师浑身不由自主地一抖,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是,是我。大,大主教大人,没想到您会光临……”
哗!教堂门前发出一片无法压抑的惊呼。大主教!黑莓镇上的人连主教都没有见过,更何况是大主教!这样的大人,是比他们的领主伯斯男爵还要高贵的!
就连陆希都吃惊不已。虽然看见妮娜醒来,她已经猜到这位年长的苦行者肯定身份不低——让破裂的脾脏重新长好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要知道脾脏这个东西缝合都不好缝合,一旦破裂严重,即使在她那个时空也只能摘除保命,更不用说妮娜还有大量失血了。
要想治好妮娜,这位苦行者不但要让脾脏愈合,还要促使骨髓在短期内大量造血,这个治疗术可真是了不得了。如果根据黑莓镇圣水的治疗功能换算,这绝不是普通牧师能做到的事儿。
不过没想到,这位苦行者居然是大主教!
按照陆希从原身得到的知识,教会内部对于得到神恩的人也是分很多等级的:最低级的就是刚刚觉醒了信仰之光的教徒。
对的,神恩,又称为信仰之光,主要是因为它的表现形式就是乳白色的光。但是同样是发光,那光照强度可是大大不同的。有些人的光就始终像只萤火虫一样,再怎么背诵教义也没法加强,那一辈子就只能做个教徒,这点儿光就仿佛给你打了个“已检疫”的章一样,表示你对神足够虔诚罢了。
当然教徒其实是教会里最庞大的人群,他们就是金字塔的底座,虽然没有太强的能力,可是听说很多东西都是他们造出来的,比如说神布,比如说火晶。
如果一个教徒的信仰之光能够明亮如烛火,那就可以升为见习牧师。见习牧师便是神职人员的预备役,有些能力特别强的见习牧师,已经可以施展圣光术来为人治疗了。
而见习牧师再升,便是正式牧师。正式的牧师,可以为管辖地之内的土地祈福,让作物丰收。因此他们可以主管一座地方上的小教堂,其地位基本上可以跟小领地的领主齐平了。
见习牧师与正式牧师的区别,就在于能否为土地祈福。而正式牧师再向上升,升为主教、大主教,基本上没有神术种类的差别,主要看的是能力的提高。比如说正式牧师的祈福范围只是小块领地,类似黑莓镇这种;而大主教则可以管辖一个领。
至于再向上升的红衣主教,露西就不知道了,那实在离她的生活太远,远到乡村里连这些大人们的消息都很少,即使有也传得神乎其神,甚至跟更高级别的圣徒混为一谈,根本都搞不清楚。
当然,类似皇帝用金锄头锄地这样的笑话也有,毕竟是没见识的平民么,就是吹牛都吹不到点子上去。
因此,陆希的知识点基本也就到大主教为止。哦,光球那里应该有点资料,但之前她一心只想着过冬,并没时间了解这些与她的生活暂时无关的东西——谁知道能在黑莓镇这样的地方见到大主教级别的人物呢?
“赫克托牧师,刚才守门人不是说你不在教堂吗?”英俊的年轻修士先开了口。别看离得远,他可是清清楚楚地听见了临时工的话。现在赫克托明明是从教堂里跑出来的,那他就是确实像这个双黑女孩说的一样,是拒绝给贫民治疗了。
有水份的赫克托牧师脸皮通红,脸上的雀斑简直要爆出来一样:“我,我——”他倒是想撒谎,可是大主教的目光宛如有形之物,压得他一句谎话也说不出来。
好在大主教似乎并没有打算让他在众多平民的目光之下继续丢脸的意思,转头先对妮娜笑了笑:“小姑娘觉得好些了吗?”
“好,好了。”妮娜的脸也涨得通红,是激动的,“谢谢大主教大人,我,我现在很好!”肋下的瘀痕和疼痛已经完全消失,刚才那种眩晕发冷的感觉也没有了,她甚至觉得自己比刚吃饱了饭还要有精神——不,这不仅仅是她的感觉,而是真的健康了,别的变化看不到,但她皮肤上那些因为蚊虫叮咬或者干活时受伤所落下的疤痕,现在已经全部淡化,有些甚至脱落,露出了底下微带粉红的新皮肤!
大主教和蔼地向她点了点头:“那就回家去吧,肚子里的瘀血会慢慢吸收,要小心不要再受伤了。”
妮娜忙不迭点头,目送大主教和他身后的年轻修士一起,被赫克托牧师点头哈腰地迎进了教堂。
教堂的大门一关闭,外头的人就像炸了锅,到处都是“大主教!”“神术!”的惊呼,还有胆大的女人,直接上前来问妮娜的感觉,甚至还有拉着她的手开摸的,仿佛摸摸她就能间接地感觉到神术一样。
总之要不是对教会的敬畏,现在这些人可能会冲进去把那位大主教围起来参观。即使妮娜脾气好也有些受不了,拉着陆希连忙从人群里钻了出来。
“你真的没事了?”陆希心里还有点担忧,生怕这只是假象,还会留下点后遗症什么的。妮娜却是满面笑容:“真的!露西,这次多亏了你……”
她在失去知觉的时候真的很害怕——陆希说的是对的,她受了很重的伤,真的会死的,甚至那时候她都以为,她已经死去了……
如果不是陆希,她是一定会死的!
玛丽亚别别扭扭地站在人群外头,垮着一张批脸,看见妮娜出来,那脸拉得更长了。但是众目睽睽之下,她又不敢说什么,只能在嘴里嘟囔:“筐子也扔了,东西也不要了,那都是钱买来的,要是丢了看你去哪儿找……”
她一边嘀咕,一边隐晦地瞥了陆希一眼——刚才那一片混乱之中,她只拿了自己家的背筐,却没管陆希的,甚至还从陆希的盐包里又抓了一把。现在陆希买的那些东西,早不知道被谁趁乱拿走了,哼哼,再让这个贱丫头竟敢打她!
妮娜也一下子想起了陆希买的东西,然而这又到哪里去找呢?
其实不只是背篓里的盐和麻布,陆希的钱币也没了——刚才临时工还给她钱的时候她没接,现在教堂门都关了,她也不能再去敲门要钱了。
不过这也不要紧,本来她塞钱也是为了救妮娜,现在妮娜没事了,钱就算没白花。说起来这也是妮娜的运气,这么重的伤,要不是这位大主教突然出现,恐怕那个牧师就算来了也没用。这么一想,一枚红铜币换到一位大主教出手,简直是大赚特赚了啊!
“是啊,竟然是一位大主教呢……”妮娜喃喃地说,“如果我也能得到神恩,能够使用圣光治疗该多好。哪怕只能治治风寒,也能救很多人……”
在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知是不是错觉,陆希忽然觉得她身上仿佛有一层淡淡白光闪了一下,但再仔细看去的时候却又没有了。
也许是阳光反射?陆希心里嘀咕。其实妮娜长得挺漂亮的,只是长年的劳作加营养不良,让她看起来又黑又瘦。然而治疗之后,似乎整个人都变了个样子,连晒黑的皮肤都变白了,这会儿沐浴在阳光下尤其明显。
大概就是因为忽然白皙了,所以才会给人以闪光的错觉吧?
陆希心里想了这么一下,再看看妮娜也没有再次发光,也就把这件事丢开,转身去找落在后面的何塞:“今天幸好你来帮忙……”如果不能及时把妮娜送去教堂门口,再跟那位苦行的大主教错过,那妮娜就彻底没救了。
何塞看起来心不在焉的样子,陆希跟他说话,他才好像大梦初醒,连忙摆了摆手:“没什么……倒是你,那个——要不回来了吧?”
陆希知道他指的是那枚钱币,还没等她回答,何塞就忽然倾身过来,冲她眨了眨眼睛:“要不然——我去给你偷回来?”
“什么?不不不!”陆希吓了一跳。一个红铜币目前对她来说固然是一笔大钱,可是去偷就不大划算了,毕竟临时工也是教会的人,何塞已经是神弃者了,要是被发现偷盗教会里人的钱财,那不知得被扣上多大的罪名呢。
不过——陆希忍不住多打量了何塞几眼,他现在这个样子,跟那天在黑松林里有些腼腆的样子可大不相同,看来今天这位大主教的出现确实刺激到他了,现在这是有点——暴露了本性?还是因为受到刺激,反而做出与本性相悖的事?
其实陆希挺能理解何塞的。同样是受伤,如果今天妮娜没有碰到这位好心又有能力的大主教,那么在她死后,那个赫克托牧师也可以说她是不被神明眷顾的人,毕竟送了两瓶圣水都治不好呢。
然而就因为碰上了大主教,妮娜死里逃生。那么如果他当时遇到的也是这样的人,是不是就不会成为神弃者,也不会被迫背井离乡,到外面来流浪了呢?
只是运气而已,就决定了人的一生,如果换了露西自己,多半也会觉得命运不公的吧?
“钱还可以再赚。”陆希不想看见一个报复社会的何塞——挺好看的一个年轻人,就该好好生活,报社算怎么回事呢?
别说,何塞虽然脸总是不洗干净,但只要忽略那些污渍只看五官,会发现他真是轮廓清晰。尤其这样近距离观察,他刚才咧嘴一笑的时候,又带着一点儿不羁,冲撞进视野之中的感觉,简直不逊于大主教身边的那个英俊修士诶。
苦行主教(二)
所以何塞是故意不洗干净脸的吧?陆希感觉自己忽然明白了——光明大陆上的人,尤其是一些贵族,其实很有些荤素不禁的。像何塞这样长得又好看,身份又如此低微的少年,要是被哪个贵族看中了,那恐怕就要身不由己了。
说起来,她现在整天往脸上抹锅底灰,不也是一样的嘛。
这么想着,陆希不由得抽了抽鼻子,刚才没注意,现在她才发现,何塞别看脸上脏兮兮,身上的衣服也破旧,可是并没有一般贫民身上那股子不干净的味儿。
哎,说不干净那是客气的,就陆希现在住的那地方,大家身上那股子味儿——就连妮娜都有点气味不佳呢。毕竟大家伙都不经常洗澡,身上的衣服也不经常换——洗得太勤,衣服是要破的!
但是何塞身上就没有这些味道,连汗味都几乎没有,陆希敏锐的嗅觉甚至闻到了一点儿草木的清香,但又比自然的草木气息更厚重一点儿,几乎有点儿像她从前闻过的一款香水了。
虽然但是,一个神弃者能用得起香水吗?
光明大陆是有很多香料的,最普通使用的就是薰香,但是香水那就属于炼金物品,极其珍贵了。毕竟一滴香水里就集合了数百朵鲜花的芬芳,比之只经过干燥等简单处理的天然香料自然更为难得。
据说有些特别贵重的香水,非贵族不得使用,有钱都买不到呢。
当然,最便宜的那种,也不是一个拿着简陋弓箭打猎的神弃者能用的,哪怕他从前是贵族出身也不行。
不过陆希并没有闻过光明大陆上的香水——确切点说,是露西从未接触过这种珍贵的东西,所以她并不能确定何塞身上的味道究竟从何而来,说不定就是在野外沾上的气味呢。
但这还是让她迟疑了一下,到了嘴边的话就停在了舌尖上。
何塞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有几分自嘲地笑了一下:“我知道偷盗是不对的,只是他根本没有把牧师叫出来,却白白拿了你的钱……”
他垂下眼睛的时候,陆希觉得金渐层又回来了,于是心里一软:“没关系,钱还可以再赚,当时给他的时候也没想过能拿回来。再说,妮娜这不是得救了嘛。”
“但你现在怎么办?”何塞左右看了看,见并没人注意他们,就往陆希手里塞了几个铜币,“我现在只有这几个,你先拿去用吧。”
“那怎么行。”陆希反对。只有这几个,那她拿了,何塞岂不是就身无分文?
何塞又露出了那种稍微有点儿腼腆的笑容:“有个商人要往附近的城里运一些木头,我可以去给他推车,每天会给两顿黑面包。”
陆希顿时觉得受不了。就光明大陆这个交通状况,推车可真是个辛苦活,如果去的地方太远,还要防备盗贼和野兽。一般的壮年男人才会去干这种活儿,更何况何塞还跛着一条腿……
“别去了!”嘴巴比脑子转得更快,陆希脱口而出,“你跟我一起采蘑菇吧。”带着火把进黑松林固然也有点危险,但如果阿米莉那边计划顺利,这个收入要比去推车运货性价比高得多。
虽然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不经大脑,但话说完了之后再一想,陆希却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尽管还不知道何塞的具体身份,但他能够帮着救妮娜,至少证明他心地善良。一个肯对别人伸出援手的人,不管怎样都还值得几分信任。
当然,神弃者这个身份也让陆希比较安心:一个神弃者,一个双黑血统,大家半斤对八两,倒是不用担心谁嫌弃谁或者谁背叛谁。
黑松林毕竟还是个比较危险的地方,能多一个同伴也是好的,甚至连蘑菇都可以多采一点呢。如果阿米莉能重新夺回男爵的厨房,到时候蘑菇的供应量也会加大,陆希一个人还真有可能忙不过来。
这么一盘算,陆希就觉得自己这主意着实不错。假如在合作中发现何塞确实可以信任,那她还可以考虑把何塞拉到她的板棚里一起过冬呢,这样,那些总是窥探她的人多少也会顾忌几分。
至于何塞会不会对她不利,陆希觉得,至少到目前她还没有找到动机,所以不妨先合作着。她现在是举目无亲,困难不少,也不能太畏首畏尾了。
何塞似乎没有想到陆希会对他发出这样的邀请,脸上顿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采蘑菇?”他可是知道陆希采的是之前从没有人吃过的蘑菇,还通过那个厨娘送进了本地领主的厨房。
要推广开一件东西,送给贵族们是个很好的办法。目前光明大陆的不少奢侈品都是这样流行起来的,包括松露菌自己,也是因为当年的某位红衣主教非常喜欢,才奠定了它的贵重身价。
这个道理不少人知道,但真能跟贵族们搭上线的可不多。伯斯男爵固然不是什么高贵的大人,但也不是一个双黑血统能随便见到的,甚至就算是那个厨娘也是如此。可是陆希偏偏就做到了,而且,是教给厨娘几道新菜的做法。
根据何塞打听来的消息,这个双黑血统的女孩儿以前是在农庄上种田的,她从哪里认识了这种珍贵的蘑菇,又怎么会比那个厨娘的手艺更好呢?即使不算上那件事,这也是谜。
但是这个一身谜团的女孩,现在居然邀请他一起采蘑菇?她究竟是真的不怕他发现她的秘密,还是另有所图呢?
不过——何塞低头笑了笑,不管她是为什么,这也是他的机会,当然要答应了。
回到贫民区,陆希就一头扎回了自己的板棚里,而妮娜则被周围的邻居们围着,又开始七嘴八舌地询问她治病的经过——两位苦行者,其中还有一位大主教的事儿已经传回了贫民区,简直比风吹的还快!
其实这事儿本来应该问陆希的,毕竟妮娜当时已经意识不清,但——谁让陆希是个双黑呢,所以尽管妮娜在外面拼命替陆希表功,说自己多亏她才活下来,但是并没有多少人买账,甚至还有人在问:陆希是怎么知道妮娜伤得很重的呢?
板棚并不隔音,这话陆希都听得清清楚楚的,光球愤愤地冲出来:“这些人怎么这样!”质疑的这个人,就差说妮娜的伤是被陆希诅咒的了。
“嘴长在他们身上,有什么办法。”陆希躺在硬板床上,这会儿才开始肉疼起来,“我的钱啊……也不知道阿米莉那儿进行得怎么样了。”
光球凑过来,亮晶晶地问:“不过,你怎么知道妮娜会伤得那么重,难道你能看见她肚子里吗?”
陆希翻个白眼:“我又不是蛔虫……”至于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因为上学的时候学过,工作之后见过呀。
“不需要用神术就能看到肚子里面受伤了吗?”光球喃喃地说,显然是很难理解。
陆希不得不相信,这货跟送她来的那个智能系统真不是一家的:“算了,你先给我讲讲教会的事呗。怎么一个大主教还要出来苦行呢?”
虽然刚才在教堂门口,光球并没有出现,但它可以通过陆希的眼睛看到外界,所以也是一清二楚:“啊,那位应该就是柯恩大主教了!他是有名的‘苦行主教’啊。”
大主教已经可以担起一个大教区,手中所握的权力也是十分可观。因此,这位每隔几年就要出来苦行一次的大主教就格外的——独树一帜,因为要时常苦行,他并没有担任一个固定的职位,自然也就放弃了许多权利,这才有了“苦行主教”的美誉。
当然,这种事儿也只是消息灵通的人才知道,像黑莓镇这种相对比较闭塞的小地方,就连那位牧师大概也得过一阵子才能反应过来呢,就更不用说平民了。从这一点来说,光球还是比一个普通平民有用很多的。
“跟着大主教的,应该是他新收的弟子吧。”光球在内存里搜索着资料,“之前大主教最年轻的弟子不是这一位——他有五年没有收过弟子了。”
苦行主教的徒弟,当然也要至少做一回苦行者的。柯恩大主教可不是随便走走的,他一出门至少就要走一年的时间,据说整片光明大陆都快要被他走遍了。那些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多半吃不了这个苦头,所以大主教更偏向于在平民出身的神职人员当中收弟子。
但是平民能得到神恩的很少,即使有,也多半就只停留在信徒的水准,再往上升就非常困难。据说这是因为平民杂念太多不够虔诚,不过平民们一般还是认为这是血统的问题——贵族里很多都能得到神恩,而得到神恩的人生下的子嗣,自然更容易被神所偏爱了。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吧,反正柯恩大主教也算是教会里的平民派了,有人说他这是真正践行了神的主张,将神的恩泽遍布大众,简直可以算个圣徒;但也有人私下里说他沽名钓誉,所以修行了这么多年都不能突破,连件红衣都穿不上,还说什么圣徒……
但是柯恩大主教这些年的苦行,的的确确是给不少平民带来了福音,就比如像今天妮娜这样重伤被救的,就有不少例。至于那些轻症小病,大主教随手一救的,更是多不胜数。而且他在苦行的过程中,也确实发现了不少平民里的好苗子,据说现在级别最高的都快要升主教了!
当然这样的也是万里无一,就像今天大主教带的这位年轻修士,看级别是个见习牧师,就已经算得上天赋过人了。至于今后还能不能往上升,这就不好说了……
“见习牧师也这么难得的吗?”陆希觉得这种基层干部,还不是应该一抓一把吗?
“对贵族来说是这样没错。”但是平民就非常少见了,所以才认为平民的血统不行,既不够虔诚,又不够聪慧。
陆希撇了撇嘴。作为一个被归类于堕落血统的双黑人员,她当然是天然抵制血统论的,但现在也没什么别的办法:“那么这位大主教到黑莓镇,总能带来点好处的吧?”
“当然。”光球非常肯定地说,“至少会有免费的圣水了。”还是大主教祈福的!
光球说得一点没错,黑莓镇的教堂里,柯恩大主教现在就在跟牧师谈这件事。
赫克托牧师也终于从自己快被肥油填满的脑袋里找出了大主教的资料,更加的毕恭毕敬起来,听说大主教要发放圣水,他心里虽然不情愿也不敢说话——毕竟大主教祈福的圣水,那跟他弄出来的圣水都不是一个级别的,使用了之后真的能保证人小病全消,可能很长时间都不再需要圣水了,那他的钱袋就会损失一大笔……
但他一个字都不敢反对。柯恩大主教虽然不担任固定的职务,可要碾压一个普通牧师还是轻而易举的,就刚才他拒不治疗贫民的事儿,如果追究起来说不定会免职的,那他这个有水份的牧师,恐怕就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地方了。
大概是看在他十分配合的态度上,大主教没有提那件事,于是赫克托牧师如蒙大赦,亲自为他们安排了休息的房间之后就赶紧退走了。
“老师——”年轻的修士看着那个圆胖的背影,皱起眉头,“刚才的事……”难道就这么算了吗?依他看,这个人根本就没有资格管理一个教区,哪怕是很小的地方。
大主教对自己的学生微笑了一下:“安东尼,黑莓镇看起来还不错。”
“可是——”安东尼还是有些忿然,毕竟那个叫做见死不救。
“他是救不了的。”大主教摇了摇头。如果赫克托能救而不救,那他一定会上报教廷将这种人免职,但事实上赫克托并没有治疗这种重伤的能力,所以就还情有可原,毕竟神职人员也不是一个圣光包治百病。
他这么一说,安东尼也沉默了。因为事实确实如此,柯恩大主教每隔几年就要出来苦行,为的就是到这些小教区来,救治一些普通牧师无力救治的病患。倘若牧师们就能治愈,他也不必这样辛苦了。
想到这里,安东尼不由得有些自责:“我学得太慢了……”如果他能够尽快地成长起来,也能给老师分担一些。可是就像刚才那种伤势,他根本无能为力。
大主教慈祥地对自己的学生笑了一下:“你已经很刻苦了。”不但虔诚,并且刻苦,虽然是平民出身,却很快地突破到了见习牧师——十八岁的年龄,即使是与贵族子弟相比也不逊色了。
只是,从正式牧师之后,再向上突破就不仅仅是虔诚和刻苦能够做到的了,就譬如大主教自己,四十岁就成为大主教,之后这二十多年无论怎么苦修,都在这个位置上止步不前。他难道还不够虔诚和刻苦吗?但有的时候,也许天赋就是已经给出了人的上限,无论再怎么努力都无法突破了。而自己这个学生,平民的血统能给他的上限又有多少呢?他的父母都是最普通的人,除了虔诚未见有什么长处,这样的血脉,能给他带来多少天赋呢?
大主教按下了自己心里那有些消沉的想法。这个学生在某些方面来说是最像他的一个,当初他能够靠着虔诚和慈悲升到大主教,那么这个学生也可以的。虔诚与行善,难道不正是主最赞赏的品行吗?如果这样的人都得不到主的偏爱,那现在教廷里的那些红衣主教,甚至于有几位圣徒,又凭什么……
大主教再次把自己心里这点不那么“光明正直宽仁”的念头按了下去。他不愿再想这件事,于是另起了一个话题:“刚才那个黑头发的女孩倒是非常聪明。”
安东尼并不知道老师刚才想了什么,所以也迅速被带开了思绪:“的确。她似乎——向什么人学习过……”别说是贫民了,就是他自己出身还算过得去的平民之家,在得到神恩恩泽,进入教堂学习之前,也不知道人的肚子里有那么多内脏,更不知道撞击到哪里会导致内脏受伤,当然也就更不知道受伤的后果是什么了。毕竟体表的出血人人都能看得到,可是肚子里出血却是看不见的。
“也有这种可能。”大主教若有所思,“也许有人确实已经在这样做了……”
“做什么?”安东尼问了一句,忽然明白过来,“您是说有人在向平民传授这些知识?”
能够得到神恩的人都会被收入教会进行学习和培养,但刚才那个双黑的女孩看不出有任何被赐神恩的样子。所以,是有人向普通人传授知识了?
“但是这样——”这是不合规矩的。
大主教摇摇头:“主从来没有禁止向人们传播知识,哪怕是最蒙昧的人。要知道,若是不让他们知道主的神圣,又怎么让他们知晓该信奉主呢?”只不过现在,手中掌握知识的人都不愿随便把它散播出去,先获得神恩再学习,升到什么级别就能获得什么样的资源,倒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了。
“这——”安东尼有些发怔地看着老师。获得神恩,才有进入教堂学习的资格,这不是人们一向都知道的吗?唯有如此,才能见得人的虔诚,倘若得到神圣的好处才去信奉,那信仰不就成了交换,还有虔诚可言吗?
大主教对满脸迷茫的学生笑了笑:“这些问题你以后再思考吧。现在,我们要在这里停留三天,做我们该做的事。”
苦行主教(三)
大主教说的“该做的事”,指的就是散发圣水了。
这个消息迅速在黑莓镇传播开来,又被那些小商人带去附近的城镇,于是这三天简直如同过节一般,教堂门口的人络绎不绝,不单是黑莓镇所有的人都拥去领圣水,还有从附近赶过来的人,真让穷人们大开了眼界。
“肯定是一辆神术马车!”开了眼界的人比手划脚,唾沫横飞,周围挤着一圈听热闹的人,有些人连手上的活都扔下了,激动地问:“真的吗?”
“绝对是真的!”那人也激动得脸都发红,“拉车的不是普通的马,我听见旁边有人说是什么‘龙鳞马’!我看见了,那马的肩部真的不是毛皮,而是覆盖着好几片蜥蜴一样的鳞片,一片鳞片有这——么大!”
“哇——”群众一片哗然。
虽然没见过,但他们都听说过,龙鳞马是一种中级魔兽,身上生长的不是鬃毛而是龙鳞,普通的刀剑根本砍不伤。而且这种魔兽擅长奔跑,比普通的马要快得多,简直有风那么快!不过既然是魔兽,那性情自然就很暴烈,普通的马车不能让它们拉,跑没多远就会被颠散架的——听说龙鳞马还要吃肉哩!
当然,如果配上神术马车那就不一样了。神术马车可不是用普通木头做的,再附刻上神术阵,无论什么样的路面都感觉不到半点颠簸,多么远的地方都能嗖一下就到达……
“吹牛——”光球在陆希的耳朵边上小声哔哔,“这算什么龙鳞马,不过是劣等的龙鳞马跟普通马杂交的。就肩部长了几片鳞,连半鳞马都算不上。这种马还配什么神术马车,也就是比普通马跑得快一点罢了。这些人,半点见识都没有。”
“你的见识也不大多。”陆希在意识里回怼光球,“好多事问你都不知道。”
光球蔫了:“我,我就只知道一些常识……”龙鳞马对于一些大领地里的平民来说也算是常识了,但对黑莓镇这等小地方,那就是另一回事。所以光球的“常识”比之许多平民的“常识”还是要高级一些,但,也就是“常识”而已。
“行吧——”虽然是个内存条,但现在也算是唯一能让陆希随意聊聊天的对象了,打了一巴掌少不得再给个甜枣,“你比他们是强多了。”
这几天听来听去,贫民区的人说的也不过就是教堂门口来了什么样华丽的马车,车里出来的是什么样的贵人,连具体身份也说不出几个来。陆希只听了几句,就转身离开了贫民区,她还得去黑松林呢。
这几天里,阿米莉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她给男爵大人献上了一道美味的沙拉。
沙拉是餐桌上再常见不过的菜肴,无非就是采来新鲜的蔬菜,然后用调料调味,随便什么人都会做。
伯斯男爵跟很多人一样,并不爱吃蔬菜,哪怕是新厨娘用了复杂的香料调味,他也就是吃几口而已。所以新厨娘大意了,任由阿米莉给男爵大人送上了自己调制的沙拉。
谁知道男爵大人竟然把沙拉都吃了,还点名下一餐要再上一盘,结果新厨娘送上去的菜却不能让男爵满意,阿米莉趁机夺回了一部分厨房,之后她就给男爵大人上了新菜——山鸡肉片滑山菌。
其实山鸡烹饪的菜肴,男爵大人一直不是太满意。因为普通山鸡的肉比较柴,倒是听说魔化的虹翼鸡十分肥美,但黑莓镇这里却是没有的,所以只好吃庄园里自己养的母鸡了。
不过母鸡要养来下蛋,而且养鸡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伯斯男爵不过一个小贵族,手底下并没有能用神术养殖的人,时不时的鸡就会得病死一回,还不如树林里的野鸡活得顽强,经常有收获。
所以男爵尽管不太满意,还是得常吃山鸡。幸好新厨娘会调复杂的香料,的确让山鸡吃起来更美味了。
然而香料也有用完的时候,近些天他就觉得端上桌的烤鸡好像没有以前好吃了,但是总比从前阿米莉烹饪得好,所以他也就没说什么。
但是这次,阿米莉给他端上的菜肴却是出奇的美味。并没有那么多香料的味道,而是他没法形容的鲜美。之前烤着吃有些柴的山鸡肉,这次咬在嘴里却是又香又嫩,还有一些同样切成片的蘑菇,他之前从没吃过,竟然也是格外的美味!
于是,新厨娘出外找商人买个香料的工夫,厨房就被阿米莉夺回了一半去。
这样的好消息,阿米莉当然第一时间就告诉了陆希——她需要更多的猴头菇,好稳固住自己的地位。
“你不是说过猴头菇也很珍贵吗?”光球有些担心地嘀嘀咕咕。万一找不到怎么办?
陆希倒不怎么担心。那块松露菌浸的油还够用一段时间,而且伯斯男爵能接受猴头菇,就证明了她的办法是对的,那后头还有别的菌类呢,不怕糊弄不过他的嘴。
说真的,就那天在阿米莉家,陆希听她讲了男爵以前吃的菜,简直都要为这个小贵族掬一把泪了——就这还是个贵族哩,吃得还不如她一个普通社畜好,最主要就是单调!
肉就是鸡肉羊肉野猪肉——哦,野猪肉都不多,因为男爵养不起真正的骑士,他手底下的所谓“骑士队伍”,不过就是几个骑士侍从罢了。
嗯,骑士侍从就是获得了最初级神恩的那种,从等级上来说跟教会里的信徒差不多,他们比普通人是要强一些,但还没有激发斗气,算不上正式骑士,所以去杀头黑野猪才会那么麻烦。
总之,因为这些骑士侍从本领不济,所以也不敢常去黑松林打猎,因此就连野猪肉,男爵也是吃不到几次的,他的主要肉食,还是黑莓镇外的树林里常产的兔子和野鸡,以及偶尔从商人处买来的羊肉和牛肉——牛肉更贵,所以吃到的机会更少,只做调剂之用。
至于蔬菜,那就更是数量有限了,毕竟有些野菜贵族们是不吃的。所以能得到一个懂香料的新厨娘,他才那么高兴。
就这,男爵已经很满意了,毕竟他只是个低阶的小贵族,若不是运气好在领地里有一所教堂,连这都吃不上呢。而且他靠着黑松林,有时候还能吃到大贵族都未必买得到的松露菌——有了松露菌抬身价,还要啥自行车?
总之,伯斯男爵的餐桌是挺贫乏的,既然猴头菇能大得赞赏,那松茸菌羊肚菌牛肝菌一定也可以,陆希还是很有信心的。
而且现在她是两个人来采蘑菇了,效率也更高呢。
不过陆希并不知道,现在黑松林里,何塞并不是一个人在等她。
“团长,苦行主教那里,您真的不去试试吗?”
说话的人身材瘦小,脸上戴着张灰扑扑的笑脸面具,眼睛那里是一条窄缝,眼角有几片稀疏的灰色羽毛,跟他的面具差不多颜色,看着并不起眼。
何塞还穿着打补丁的麻布衣服,坐在一根矮枝上把玩手里的圣水瓶,闻言嗤笑了一声:“苦行主教?苦行主教又能怎么样?”
灰色面具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他和有些道貌岸然的神职不一样,您也看见了,他甚至愿意给贫民治那么重的伤——而且他的能力不弱,毕竟是一个大主教,也许他能治好您的腿呢。”还有句话他没说出来,比柯恩大主教能力更强的,他们也不可能再找到了。
“那不一样。”何塞轻笑了一声,“灰羽,你还是太天真了。苦行主教可以救治任何人,但不能救治神弃者。”
他琥珀色的瞳孔在黑松林幽暗的光线下有种别样的冰冷:“如果神弃者能被治愈,那之前又是谁的错误?难道是之前治疗的人错了吗?”
“当然是啊!”灰羽有些不解地回答,但他随即明白过来,“这是不可能的。”
何塞嘴角弯了一下,眼睛里却全无笑意:“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如果神弃者是出于神职人员的错误,那么任何人无法被治愈,都可以去质疑治疗者了。那样,教会还有什么权威呢?难道要让他们承认,他们当中有的是无能之辈,还有人是蓄意为恶吗?”
“苦行主教这些年,有救治过一个神弃者吗?”何塞讥讽地笑了笑,“难道是因为这么多年,就没有一个神弃者去向他求助吗?”
灰羽沉默了。何塞向后一倚,双腿在空中晃了晃:“他确实是个难得的好人,但别忘记,他也是个虔诚的信徒。你觉得,他会自己去打破教会的权威吗?不,这不是教会的权威,这是神的权威,也是他的信仰。”
灰羽慢慢摇了摇头。他知道何塞说的是对的,柯恩大主教首先是个虔诚的信徒,他是决不会去动摇神的威严的。否定神就等于否定他自己的信仰,人又如何跟自己的信仰作对呢?
何塞的双腿只晃了一下就停了下来,他伸手摸了摸自己那条有些变形的腿,眼里闪过锋利的光芒:“但是谁又规定,神弃者就将一无所成,就该在泥泞里发烂发臭,就该去死呢?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向那些道貌岸然的东西证明,没有什么神弃者,神决定不了人的命运!”
灰羽抬头看着他,像是在看自己的信仰,喃喃重复:“对,我们会证明的,神决定不了人的命运……”
他出了一会儿神,才又说道:“既然这样,那团长你怎么还不回去?教廷的人不是已经离开了,龙晶并不在这里。”
何塞倚在树干上,摇了摇头:“虽然教廷的人离开了,但他们并没找到龙晶。反而是我遇到的那个女孩子的确有点奇怪。”
灰羽精神一振:“难道团长怀疑龙晶在她手里?这——不太可能吧?虽然她确实在那个地方出现过,但她看起来只是个普通人……”
何塞轻轻哼了一声:“普通人?那可未必。”一个普通人,能准确地判断出妮娜的重伤吗?
人的身体里有许多内脏,哪个脏器在什么位置,如何才能保护它们,这种知识可不是普通人能知道的。他还是从自己的剑术老师那里学到的这些知识,而他的剑术老师可是一位大骑士,是能准确了解自己身体内部的。
这种能力,只有成为正式骑士之后才能拥有。正式骑士将激发斗气,通过斗气流转身体,他们将对自己的身体有所了解。
并且这种了解也是有区别的。低级骑士只能在身体表面激发斗气,所以他们了解的就只有体表,至少要到高级骑士,才能深入了解自己的身体内部。
这个道理灰羽当然也明白的,因为他自己也是骑士。所以何塞只说了一句,他就有些惊讶:“难道她也是——”一名女骑士?
“不是。”何塞断然摇头。
灰羽知道自己这位团长有些特殊的能力,并不怀疑他的判断:“那她难道,真的是堕落者吗?”他忽然有了个让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的念头,“难道龙晶真的落到她手里,她用龙晶召唤了魔鬼——她是个契约者?”
“我不知道。”何塞也皱了皱眉,“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必定是一只高阶魔鬼。我感觉不到任何的黑暗气息。”
灰羽越发悚然了。
契约者,是堕落者中十分特殊的一个群体。
众所周知,魔鬼生活在无尽深渊之内,是不能到人间来的。因为人间有着光明神的保护,神的结界在排斥着魔鬼,如果有魔鬼胆敢直接踏出深渊,就会受到光明的烧灼,无法久留。因此一般来说,魔鬼只能将自己的力量投影到人间来进行污染,被污染的人类即为堕落者,被污染的野兽则成为魔兽。
这种投影的力量比起魔鬼的本体来说,被削弱了许多,对人间的污染也是有限的,但是,如果有人类跟魔鬼签订契约,那魔鬼就可以侵入这个人类的灵魂,并把灵魂作为它的保护壳,从而可以自由地在人间行走了。而这个跟魔鬼签订契约的人类,则将从魔鬼处获得相应的报酬。
报酬是不固定的,与每个人的愿望有关,也与召唤来的魔鬼能力有关。一般来说,人们会选择获得魔鬼的一部分力量,巫师就是这样出现的。
当然也有人会选择财富或者权力,甚至还有驱使魔鬼去排除异己的。总之目的虽然千奇百怪,但他们都被统称为契约者,因为他们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魔鬼将逐渐吞噬他们的灵魂,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保护,最后人的灵魂被吞噬殆尽,便将坠入无尽深渊化为一块石头,而魔鬼如果吞噬了足够多的灵魂,就会拥有对抗结界的力量。
拥有对抗结界的力量,也就意味着神无法再将这个魔鬼挡在人间之外,它可以随意离开无尽深渊,到人间来肆虐。假如这样的魔鬼多一些,那么光明大陆又将陷入黑暗之中,又会重新回到教会建立之前那种腥风血雨,黑暗生物到处乱跑,撕裂吞噬人类的日子。
因此,教会对于契约者是极其警惕和严酷的,只要发现就会马上抓捕,然后用圣火焚化其灵魂,绝不让契约者为魔鬼提供养料。
被焚化的灵魂,是无法升上光明之山的。它们终将与躯体一起化为飞灰,飘散在天地之间,再无可追寻。即使是神的光辉,也不会再照耀这些灰尘了。
但是没有人指责这太过苛刻,因为契约者是在饲喂魔鬼,一旦签订契约,他们的灵魂就将成为魔鬼的养料,连光明神都无法中断契约,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立刻用圣火焚化,以免魔鬼得到更多的力量。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契约者更甚于神弃者,因为神弃者若虔心忏悔,在死后还可能得到主的宽恕,在神辉之下洗涤自己的灵魂。而契约者则是连灵魂都归属魔鬼,连忏悔的机会也没有了。
甚至契约者比堕落者还要可怕,因为堕落可能不出于自愿,而契约则是主动归附于魔鬼,更为可恶。
所以如果那个女孩真的跟魔鬼签订了契约,那……
“你想说我为什么不告发她?”何塞看出了灰羽的疑问,耸了耸肩,“我还不能确定。”
魔鬼的气息可以被感知,但与人类签订契约的魔鬼,因为外面套上了人类灵魂的壳子,那就难以被发现了。即使何塞有特殊的感知能力,也很难做到。
尤其是高阶的魔鬼。
你是女巫(一)
魔鬼的等级越高,本身就越狡猾,蛊惑人心和伪装的能力就越强,也就越能完美地将自己掩藏在契约者的灵魂保护壳里。而得到它力量的人也会更加隐匿,不会轻易露出马脚。
因此,与低级魔鬼签订契约的人更容易被发现——比如他们会变得性情暴躁喜怒无常,因为魔鬼即是如此;再比如他们会生一些奇怪的病,因为低级魔鬼给予他们的力量也很粗暴,身体一时难以接受;甚至有些人会出现外形上的改变,这是因为魔鬼太愚蠢,分给了他们无法隐藏的能力。
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但总之是容易被发现的。
然而高阶魔鬼更狡猾,他们会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契约者,因为那就是保护他们自己。高阶魔鬼的契约者所发生的变化会很难察觉,可能只是某些小小习惯的改变,只有最亲近的人才会发现。
何塞跟陆希相识也不过几天时间,至少在那天的试探中,陆希没有表现过任何魔鬼的力量。
“但是这个——”灰羽摸了摸自己腰间。现在他腰里也有个圣水瓶,那里头放的是一根点燃的草绳,他出来的时候点着的,但现在已经几乎烧完了。
这个草绳当然是仿着陆希那个做出来的,但效果不尽如人意,能携带,可是坚持不久,因为草绳一直在燃烧。
这肯定是不对的。当初何塞拿到陆希那个火折子,根据她从贫民区走到黑松林的时间来算,就能推算出她的草绳燃烧速度极为缓慢,甚至有可能根本就没燃烧。然而他们仿制的火折子却做不到这一点。
“这个应该没有魔力……”何塞自己腰里还放着陆希给的那个火折子呢,“我没有感觉到任何魔力的波动。当然,也没有神术的波动……带回去给金羽看看吧。”
灰羽看着手里的圣水瓶:“这么说团长你也认为,真的有不需要神恩就能制造出来的炼金物品?”
炼金物品这个词儿,其实曾经有人质疑过,甚至连炼金术的名称他们都觉得不合适,因为炼金也需要觉醒者来进行,所以有些人认为,这些都应该叫做神术物品。至于许多年前有人狂妄地说过“炼金术不需要神恩”的话,那当然是更被湮没在了时间里,并没有人能够证实。
“这个也许还算不上炼金物品。”何塞虽然是这么说,但心里的想法就没人知道了,“总之让金羽去琢磨一下,这个可比火晶便宜。”
灰羽仍旧很是警惕:“但——如果她真是契约者呢?这个也许没有魔力,但并不代表……”并不代表不会是魔鬼告诉她的方法,毕竟巫师里也有不动用魔力就能害人的,比如说用毒。
而且,假如龙晶真的是她拿走的,那么根据力量原则,龙晶会让她召唤到至少一个高级魔鬼,毕竟那块结晶来自曙光时期的顶级魔兽,据传是魔王的坐骑。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几百年,但这块结晶聚集的是那头魔龙死后留下的所有力量,即使到今天也未曾消散多少,自然能够让持有人的呼唤进入深渊的更下层,召唤出力量更强的魔鬼。
一旦召唤成功,就将一只高级魔鬼带来了人间。
何塞却只是嗤笑了一声:“那又怎么样呢?”他将脸转向黑莓镇的方向,从高处还能隐约看见教堂顶端的十字架,那东西在阳光之下闪着金白色的光辉,看起来真是圣洁无比的样子。
可是这样洁白神圣的教堂下面,又藏了些什么东西呢?收受贿赂的信徒,见死不救的牧师?
“你觉得,龙晶是怎么失窃的?”
灰羽被问得愣了一下:“不是说,被堕落者偷了?”
“堕落者?”何塞的讥讽之色更浓,“堕落者就算再会掩藏,能进入教廷的核心吗?不要说堕落者,如果是你,你能偷到吗?”
龙晶放在哪里?它在圣城的光辉大教堂!
圣城是教会的总部所在地,教皇就在那里。虽然教皇平时并不在光辉大教堂,但那里也是有圣徒轮流镇守的,更有超大型的神术阵保护。一个堕落者力量再强,也休想潜入大教堂内部,更别说盗窃出被神术阵禁锢的龙晶了。
哦,忘记说了,堕落者在签订契约的时候,就等于放弃了神恩。此后他将只能使用魔鬼的力量,而再不可能使用神术,哪怕他之前得到神恩也不行。而大教堂内部的神术阵,只有使用神术才能悄无声息地打开,如果用魔力硬闯,警报马上就会响彻整个教堂,甚至惊动圣城!
但是龙晶的失窃,直到现在也只有一些暗地里的消息流出来。这说明什么呢?
“说明龙晶是被人无声无息地盗走——”灰羽身为一个盗贼斥侯,主要是打探消息而不是分析,但他毕竟也不是个傻瓜——傻瓜是干不了盗贼的,所以何塞一说,他就明白了,“团长,你是说这是教会内部的人干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堕落者!
可是,教会的人,偷龙晶做什么呢?这东西搁在光辉大教堂里,本来就是为了用神术力量净化其中的魔力的啊。把它偷出来,自己净化?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但是灰羽觉得更匪夷所思:“总不会是教会里有人想召唤魔鬼吧?”一个神职人员,还可能是高级的神职人员,自己召唤魔鬼?
“为什么不可能?”何塞嗤笑,“那可是龙晶,不是什么低级魔兽的结晶。”
是的,召唤魔鬼,需要魔兽。
魔鬼当然不是一叫就来的,毕竟无尽深渊在哪里都不知道,人间又有光明神的结界保护,简直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空间,你喊一声魔鬼大哥,它们就能听见吗?
于是这就需要一个媒介——魔兽的身体组织。因为魔兽就是被魔鬼的力量影响才出现的,所以它们的魔力与魔鬼同源,利用这魔力,就能让魔鬼感知到持有人的召唤。
理论上来说只要是魔兽的身体一部分就行,但公认最好的是魔兽体内的魔力结晶,因为其中蕴含了更多的魔力,而且不像血肉一样易于腐败,所以力量不会很快散失。
当然,也不是随便什么魔兽的结晶都能召来魔鬼的,低级魔兽的魔晶十分劣质,力量自然太弱,无法穿越结界,至少要是中级魔兽的结晶才有可能。
另外,是否能召唤成功,也取决于召唤的人,那些欲望不够强烈的人,即使手持合适的魔晶,也无法召唤来魔鬼,因为魔鬼喜欢的就是欲望的气味,这种气味越浓厚,就越容易打动它们——简言之,不好吃的东西,即使端到魔鬼面前,它们也懒得吃。
当然这其中最重要的还是魔晶的等级。魔龙的结晶,如果再加上一个欲望强烈的灵魂,那简直有可能把魔王都召唤出来!而如果真的召唤了魔王,能够得到什么呢?
“魔王的力量……”灰羽喃喃地说,“如果能得到魔王的力量……或者让魔王满足自己的愿望……”
这诱惑,好像也有点太大了呀!
“是啊——”何塞垂下眼睫,轻轻笑了一下,“难道神职人员就无欲无求了吗?如果放弃神恩能带来更多,那么,为什么不呢?”
灰羽默然。作为一个盗贼,他看到过不少并不好看的事情,当然知道有些神职人员在那身圣洁鲜艳的袍服底下,遮掩的是一副怎样的灵魂。他们一样有着世俗的欲望,有着人性的卑劣,甚至有些人,灰羽都很奇怪凭什么能获得神恩。
这样的人,当他们发现神灵不能给他们更多的恩赐之后,确实可能转向魔鬼——只要能拿到更多的好处。
“神并不公平。”灰羽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还有后半句他没说——不但不公平,神有时候根本就是瞎了眼!
何塞又笑了一下:“瞎了眼吗?还是说,其实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神?”
尽管对于教会早就失去了崇敬,灰羽还是被何塞的话惊了一下。但何塞没等他回答,就又抛出了一句:“神恩和堕落,真的有区别吗?”
他抬起了眼睛,“你我都是神弃者,我们的力量是怎么来的?”
灰羽很明白何塞的意思。神弃者,意即被神鄙弃的人,这样的人当然不可能再得到神恩。可是,他和何塞,都觉醒了斗气。
骑士,亦是沐浴神恩而觉醒斗气的,那么被神弃之人,斗气从何而来?
如果这个问题去问教会的人,得到的回答只有一个:魔化堕落。也就是受到魔鬼的影响而异化,从而获得了能力。这种被归类为黑暗骑士,跟女巫一样,都是要上火刑架的。
“你觉得,我们真的受到了魔鬼的影响?”何塞悠悠地问,“我们将来,会变成魔鬼吗?”
灰羽愣了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答案:“不是,我们并不是神弃者!团长你也说过,是那些神职人员无能!”是因为神职人员治不好所有的病,为了给自己开脱,才编出了神弃者这样的说法。所以他们并不是被神所鄙弃,既然这样,那他们当然还可以获得神恩,而不是只能被魔鬼所影响。
灰羽是不接受自己魔化堕落的说法的。而且,魔鬼不是真实存在的吗?既然魔鬼存在,那么神也存在,只是教会——尤其是某些神职人员,假借了□□义在做坏事而已。
何塞没有再说什么。他的想法跟灰羽不太一样,但也没有必要在此时争论,因为到目前为止他们谁也没有见过神或者魔鬼,但也不能证明这两者不存在。
灰羽却有点担心:“团长,假如那个女孩真的是契约者——”团长该不会是因为敌视教会,就对魔鬼生出了接纳之心吧?
“假如她真的是,那就证明了魔鬼确实存在。”何塞眯了眯眼睛,幽暗的光线下他的瞳孔近于黑色,完全没有了琥珀色的温暖,“而魔鬼倘若存在,就绝不容许踏上光明大陆!”无论再怎么憎恶教会,但魔鬼总是人类共同的敌人!而召唤魔鬼,为魔鬼提供养料的人,也是人类之敌。
陆希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何塞和灰羽扣上了“契约者”的帽子。天地良心,她都还不知道堕落者里还有主动和被动分类的。实在是因为契约者相当稀少,普通的平民甚至都不知道用魔兽结晶召唤魔鬼的方法,所以这个不算常识,连光球都不晓得,陆希自然也就无从得知了。
所以说无知有时候就等于幸福,于是陆希看见何塞的时候还很高兴:“来得这么早?”
“没有很早……”何塞又露出了有几分腼腆的笑容,然后犹豫了一下,又从背篓里掏出一块东西,“这个,是不是你要找的那种蘑菇?”
那正是一块猴头菇,浅黄的颜色,毛茸茸的表面。何塞小声补充:“那天,我看见你背篓里好像是这种蘑菇——我,我没能再找到松露菌……”
他看起来还很不好意思的样子,仿佛为没找到松露菌而惭愧,弄得陆希反而不知说什么才好了:“呃,是这种蘑菇没错,但你不用给我的,就算是找到了松露菌也不用……”吓走几头野猪而已,不用搞得好像欠下了终身之债一样,这要是在另一个时空,是不是还要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啊……
场面一时间有点尴尬,何塞摸了摸腰上的圣水瓶:“可你还给了我这个——这个要很多钱吧?”
“不要钱……”陆希更尴尬了,“那是我自己做的,就是一截草绳而已……”
“一截草绳?”何塞显然是不相信的,“草绳怎么能像火晶一样……这难道不是——炼金物品吗?”
“炼金物品?”炼金术的名称陆希当然知道,无论是历史还是小说里都有,在陆希的理解里,应该属于利用了化学知识制造出来的东西吧。要是这样说的话,火折子倒真可以算是炼金物品。
不过——陆希搜索了一下原主的记忆,仿佛并没有炼金术这个概念,只好在脑海里呼唤光球。
“炼金术的说法不太流行了,现在都归神术了。”光球翻了一下自己的内存,提出建议,“你还是说神术物品更保险一些,毕竟当初提出炼金术的那个人,曾经说炼金术不需要神恩……”
明白了,就是说炼金术在光明大陆上,跟神术相处得不是很和谐。
光球这个建议很稳妥,但陆希有些不愿意这样回答。假如面前是个黑莓镇的普通平民,她大概也就这么随口糊弄了,想必对方会很愿意听见这样的答案。但是对何塞——如果何塞希望这是神术,又为什么要提炼金物品呢?
“我不太清楚炼金物品是什么……”陆希想了一下,觉得还是谨慎点的好,“但是制做火晶是要用神术的吧?这个,这个草绳——我叫它火折子——是不需要任何神术的,它其实跟我们在炉灶里保存火种是一个道理,只不过现在炉灶变成了一个密封——我是说,不透气的容器……”
何塞表面上一脸茫然,心脏却剧烈地跳动起来——他听见了什么?火焰在缺少空气的时候会被抑制,控制空气的量,就能控制燃烧程度?
这根草绳本身并没什么了不起,因为一枚最低级的火晶就能代替它,而何塞并不缺钱。至于在炉灶里保存火种也没什么了不起,大多数妇女都会干这事儿。让他惊讶的是,有人可以把这件事的原理说得如此清楚。
他记起自己多年前受过的那些教育,对于火元素,书里是怎么说的?
地水风火四种元素散逸于空间之中,获得神恩者便可感觉得到,而天赋偏向火元素的人,更容易吸收元素微粒……
这个道理也适用于魔力,魔鬼和魔兽也同样在争夺着元素微粒,构建它们的力量。但它们本身的黑暗会污染元素微粒,因此有些人会因吸收被污染的元素微粒,而成为堕落者。
学习这个的时候他才8岁,当时还被吓了一跳,很害怕自己将来会吸收到被污染的元素微粒。但是老师安慰他说:只要虔诚信仰,神恩可以净化被污染的元素微粒,只有那些不虔之人,本心里就有着黑暗的种子,才会吸引魔鬼的力量。
老师还教过他很多。虽然那时候他还没有得到神恩,但做为父亲属意的继承人,他提前就受到了成为神职人员和骑士的教育,一切都在准备着,只要他得到神恩。直到那一天,他从惊马上摔下来,摔断了腿,然后父亲请来了大教堂里的红衣主教……
你是女巫(二)
何塞猛然从回忆中挣脱出来,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股脑儿塞了回去,让自己的注意力回到眼前:“你是说,这是因为空气?是因为没有空气,所以草绳不燃烧?”空气中当然是有火元素微粒的,塞住瓶盖之后,因为空气少了,火元素微粒也少了,所以燃烧变得极其缓慢;而拔开瓶盖之后用力吹气,则火元素微粒增加,所以草绳又开始剧烈燃烧?
如果按照老师的说法,这样倒也解释得通,但何塞总觉得哪里还有点不对劲——问题好像就出在塞住瓶盖之后。
要知道瓶盖塞住,只是让空气中的火元素微粒不再得到补充,可是草绳本身所蕴含的火元素微粒仍旧可以起作用的,又怎么会不再燃烧了呢?要知道元素微粒被激发之后,除非有意将其熄灭,它就会一直作用下去,直到消耗殆尽。
当然,如果真的吹熄草绳,那确实不会再燃烧,但同样的,把草绳再拿出来的时候,也需要一个“点燃”的程序来再次激发元素微粒的作用——已经熄灭的东西,只吹几口气又怎么可能燃烧起来呢?除非吹的这几口气里带着神力,或者魔力。
所以,这个女孩还是有魔力的?她真是召唤者或者堕落者?
陆希感觉自己一个头有两个大。
要用这里的语言讲明白缺氧和复燃真的太麻烦了。原主根本不知道还有“氧气”这个词儿,她也就只能用“空气”来代替。至于什么火元素微粒的理论,她自己还没搞明白呢。
“草绳里,没有火元素微粒……”陆希说了这么一句,又觉得不太对——要是按这里的理解,任何能够燃烧的东西里都是有火元素微粒的,只要将它们激发,就是燃烧了。
但是这样的解释根本就是不对的,因为它抹杀了燃烧的本质——它是一种化学反应的过程,而不是某种什么微粒的独立作用。
果然,她一说草绳里没有火元素微粒,何塞就皱起了眉头:“怎么可能?没有火元素微粒,草绳怎么能燃烧?”
陆希想了想,觉得什么“化学反应”还是不要说的好,一来这跟光明大陆的知识体系不符,二来她也找不到相应的词汇来解释——光明大陆哪儿有“化学”这个词啊,只有炼金术而已,而且她还不能说!
不过,不提化学,也能反驳何塞的话:“如果草绳里有火元素,那么我们来做个试验吧。”
一根现编出来的草绳被点燃,然后陆希把它塞进了自己的圣水瓶,并且在瓶口处又缠了一层布。
火折子在缺氧的状态下可以缓慢燃烧,但是在无氧状态下就只能熄灭了。这些圣水瓶的密封效果也就那样,装火折子倒是正好,但要完全隔绝空气,还需要再加点手续。
到这个时候,何塞已经隐约猜到结果了,虽然他还有些无法相信,因为这跟他学过的东西是相悖的,但如果眼前这个女孩说的是正确的,那么他也知道了为什么灰羽仿制的那个草绳总是烧得太快——因为那个圣水瓶的瓶塞一定不好,导致进入的空气太多了。
果然,没过多久陆希就打开了圣水瓶,里面的草绳已经熄灭,任两人再怎么吹气也没复燃。
“所以就是这样。”陆希晃了晃这根草绳,“火元素微粒其实在空气中,草绳只是能帮助火元素燃烧,所以二者缺一不可。”哎哟妈呀,这解释可累死她了。虽然并不准确,但——就这么着吧,她是来采蘑菇的,不是来上课的呀!
“火元素微粒在空气中……”何塞喃喃重复一遍,觉得不对。火元素微粒绝不仅仅是在空气中,至少他所能感受到的微粒绝不仅仅是来自空气,比如说这地下的泥土,四周的树木,都含有火元素微粒的。
但如果是这样,草绳为什么又熄灭了呢?难道是空气中的火元素微粒与别处的不一样?
何塞满心疑惑,但同时,他却觉得自己好像又明白了一些什么,就连体内的血脉力量,似乎也有些蠢蠢欲动起来。
难道是要突破了?何塞有些难以置信。他卡在中级骑士上已经很久了,无论怎么修炼,总觉得自己差那么一步,但现在——这一步好像可以跨过去了?
“我,我有点不方便,要先走开一会儿——”这个借口有点拙劣,但何塞已经顾不上了,他甚至没等陆希回答,就离开林间小路,向旁边更茂密的树林走了进去。他总不能当着陆希的面来晋级。
“他拉肚子吗?”陆希看着何塞有点瘸的背影,叹了口气,“也是,就现在这个情况,拉肚子简直再常见不过了。”贫民区那些随地解决的人,也不见得就是喜欢在自己住的地方排泄,与他们肠胃不好,经常性的腹泻也有关系——人有三急呐。
说到拉肚子,陆希就不禁按了按自己的小腹。贫民区的人喝生水,吃半生不熟的食物,饭前便后都不知道洗手,肚子里菌群和寄生虫不超标才怪呢。而理论上来说,露西也应该是这种情况。
但是,她还真没有。
当然,自从顶替了原身之后,陆希是遵守卫生条例的,但是之前原身的生活习惯导致的问题,她也不能逆转时空去解决。本来她想找点驱虫药吃,但黑莓镇外的树林里又没有。但是她做好了拉肚子的准备,最后却无事发生。
这跟她头发里那些死去的虱子,倒是有点儿相似之处。所以在死去的露西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事呢?
陆希在这里思索虱子与蛔虫的内在联系,那边何塞已经离开了她的视线。
那个一瘸一拐的身影骤然加快,金发的发梢上也泛起了一层红色,假如有视力好的人能跟得上他的速度,那就能发现,那层红色其实是一小片跳动的红橙色火苗,而且随着何塞的奔跑,火焰的颜色也在变化,渐渐转为了更加明亮的黄色……
“何塞跑到哪儿去了?”陆希思索了一番寄生虫之后,发现何塞竟然还没回来!该不会拉肚子拉到腿软,掉到坑里——哦不,这里也没茅坑,该不会掉到沟里去了吧?
不过她的猜测并未成真,很快她就又看见了何塞,看起来很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对不起,我——”
“没事,咱们去采蘑菇吧。”陆希善解人意地把话题转到蘑菇上:“这个猴头菇,你是在哪里找到的?一般生长这个猴头菇的地方,附近一定还有一个猴头菇。”
“哦哦——”这还真是个新知识,何塞领着她往采摘的地方走,“离这里也不远。我还在那附近看到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我都不知道那是不是蘑菇,表面皱皱巴巴,简直像个蜂巢一样——”
何塞陡然停下了话音,但陆希并没有察觉,反而瞬间有些兴奋:“像蜂巢一样?在哪里?”像蜂巢一样的蘑菇,会不会是羊肚菌!如果是的话,那又是一种美味真菌啊!
“好。”何塞不动声色,“刚看到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还以为这里也有魔蜂呢。”他刚才是太兴奋了,居然随口把蜂巢说了出来。要知道光明大陆上的魔蜂十分危险,随便什么活物,只要接近它们的巢穴就会被攻击,普通人被蛰上三两下就会丧命。并且因为它们大型群居,就连正式骑士,人少了都不愿意去招惹它们。
而且魔蜂数量稀少,又居于深山老林之中,不深入山林根本见不到。只有某些大贵族甚至王室,才能用神术驯服它们,将它们饲养于领地之中,并采集其蜂蜜。
但更重要的是,魔蜂的蜂巢,跟地球上的蜜蜂还是有点区别的,它们只在内部的产卵区与储蜜区才有六边形巢房,外面则包围着一根根的圆形短管——这是工蜂的宿舍,其间有卵形囊——这是兵蜂的休息处。
所以魔蜂的巢穴基本都在洞穴之中,只有取蜜的时候才能取出布满了六边形巢房的巢脾,除此之外无缘可见。可以说,光明大陆上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不曾见过这种精巧的六边形小建筑。
何塞见过蜂巢当然是因为他的身份,但一个双黑血统的农庄女孩,又有什么机会见过蜂巢?在大贵族的庄园中?那当然不可能。但如果是在山林之中,她有这个本事取出蜜脾吗?
可是看她的样子,听见蜂巢这个词的时候显然十分熟悉,且只有兴奋,毫无惧怕。所以她真的见过,并且,她的力量根本不需要畏惧魔蜂?
陆希真不知道何塞一瞬间又把她想歪了。她纯粹是用地球上的知识套了而已,压根没发现自己露了破绽。
至于魔蜂,这东西在原主的记忆里是有的,因为蜂蜜这种珍贵的食物名声极大,与果糖齐名,是光明大陆上两大主要甜味剂。凡知道蜂蜜,就不可能不知道魔蜂,只是不知道蜂巢长什么样子而已。
假如露西的记忆完整,陆希大概会发现这个问题,但问题就在于露西的记忆全是碎片,所以陆希并不知道蜂巢这东西在光明大陆属于“珍稀动物”“难得一见”,所以只顾着兴奋羊肚菌,全然不知自己应该先问一句:蜂巢长什么样子?
当然,如果光球是个靠谱的助手,也能提醒她一句。但无奈这个光球在某些方面相当智能——比如交流部分的情绪模块,可在某些方面又心大到似乎无脑,比如说总认为自己的内存就是“常识”,压根没想过对原主这样的身份来说,“常识”应该常到什么程度。
不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无脑也是智能的一个表现吧,至少证明在模仿人类方面很成功,因为只有人脑才会犯这种错误。
总之,光球没有任何动静,陆希也就高高兴兴跟着何塞找到了那种蜂巢一样的蘑菇,没错,正是羊肚菌,而且数量还不算少!
“这一片发生过山火吗……”陆希把一枚羊肚菌放进背篓,环视周围。
这一片羊肚菌生长的地区大约是个不规则的圆形,她在几处树木的根部发现有一点火烧的痕迹,但是大部分都已经被苔藓或藤蔓遮挡,看不出来了。
“山火?”何塞反问,“你怎么知道?”
“只是觉得这里好像是被火烧的。”陆希记得曾经在资料里看到过,说羊肚菌在山火之后的两三年内产量特别高,所以看到火烧的痕迹就随口问了一下——假如真的前两年发生过山火,那羊肚菌的产量就更有保证一些。
不过问完她又觉得自己问错了人,何塞也不是本地人,她应该回去问妮娜才对。但这事儿也没什么重要的,她又不打算在这里久住,眼下能挣到钱就行了:“这些蘑菇卖了之后,得的钱我们对半分。”
“我,我不要。”何塞连忙摆手,“这,这也没有商人买……”
“现在没有,以后就会有了。”陆希自信地也一摆手,“别跟我客气了,要是没有你,我也找不到这么多蘑菇。再说——”她看一眼何塞身上单薄的麻布衣服,“冬天快到了。”她自己还没御寒的衣服,也不知道何塞有没有。
何塞犹豫了一下,小声说:“冬天——你怎么办呢?”看她的样子,似乎还打算在黑莓镇停留一段时间。假如真的是契约者,这是要做什么呢?
“先挣钱。”陆希想到很快就要来的冬天也不由叹了口气,“如果能有足够的钱,在镇子里面找一间房子就好了。”
所谓“镇子里面”,指的就是贫民区再往里的平民区。别看可能就隔一两条街,据说到了冬天,越靠近教堂的地方就越温暖,听说最冷的时候还有人会悄悄跑到教堂的外墙下面过夜,据说冻死的几率都会降低。
“那,我可以再找更多的蘑菇……”
“那太好了。”陆希笑弯了眼睛,“我来负责把它们卖出去。另外,你再注意一下,有没有一种喜欢在松树根部生长的蘑菇——不是松露菌,它生长在地面上,菌盖是褐色,柄是白色,有一种特殊的香味……”
背着一篓羊肚菌跟何塞分开之后,陆希哼着歌往阿米莉的住处走。今天的收获实在不小,等羊肚菌再成功,阿米莉在男爵的厨房里站得更稳,她的生意基本也就稳定下来了。
“你很喜欢何塞吗?”光球忽然出了声。
“喜欢啊。”何塞简直像个蘑菇探测机,有这么一个野外知识丰富的人,谁不高兴啊?
光球被她的回答吓了一跳:“不,不会吧?你可别忘记,你是来完成任务的啊!”
“当然没有。”陆希一想就知道光球想说什么了,“你以为我说的是哪种喜欢啊?”难不成以为她还要跟何塞结婚呐。
“可是你应该是很喜欢他的——”光球小声逼逼,“你总看他的脸,从心跳和情绪曲线上来看,你是很——”
“等下!”陆希悚然,“你不就是个内存条吗?”怎么还能分析起心跳和情绪曲线来了?
“我还可以监测你的体征啊。”光球耿直地说,“要不然怎么知道你的灵魂契和度?”
“居然还能这样?”陆希倒还真没想到,“那你说我身上这个虱子的问题——”还有肚子里八成会有的寄生虫,都是怎么死的?
光球顿时就颓了:“这个真的不知道。我,我也不监测虱子啊……”
陆希顿时失望:“唉,还是没用。”
光球不是很服气,但又无从辩驳:“没有虱子,不该是好事吗?”
“事情太过奇怪就一定有魔鬼在插手。”陆希别扭地用光明大陆的语言表达了一下事出反常必有妖的意思,“真要是跟魔鬼有关那就糟糕了。话说你能发现魔鬼吗?”
“不能——”光球更颓了,“高等级的神术可以,但是……”它不会啊,它只是个内存条而已。
“算了。”陆希叹息,“指望不上你。不过我应该没那么倒霉会跟魔鬼扯上关系……吧……”她想起了她来这里的原因,加个班就出车祸,好像已经够倒霉了。
“应,应该不会吧……”光球小声说,“虽然教会总在宣传魔鬼,但,但其实如果没有人召唤,魔鬼也很少出现。尤其是有教堂保护的地方,魔鬼的力量并不能渗透进来。”
“但露西可是在黑松林出的事……”陆希虽然是这么说,但其实不过是随口跟光球杠一下罢了,对于魔鬼什么的她其实并不怎么相信——什么堕落者,什么魔兽,真的跟魔鬼有关系,还是教会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想出来的宣传办法呢?中世纪的历史她又不是没看过。
如果在她身上真的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与其说是魔鬼,陆希倒更相信可能是人的问题。
不过这些暂时都可以放在一边,因为阿米莉家到了。
你是女巫(三)
今天阿米莉家里还有个陌生人。
“这是马克斯。”阿米莉带着陆希去厨房的时候小声警告她,“不要乱说话。他是供应蘑菇的商人。”
陆希瞬间就明白了啥叫“不要乱说话”。
买下陆希这些蘑菇,当然不是阿米莉自己出钱。但是男爵的厨房决不会跟一个贫民做交易,尤其还是个双黑。因此这里就需要一个供应商,明面上的账都是从他那里走。这个供应商显然就是马克斯了。
陆希当然不会乱说话。账目怎么走跟她毫无关系,只要能拿到钱就行了。有个商人更好,让这个商人也尝到美味,以后还可以扩大生意,总不能光指望男爵的厨房。
猴头菇的数量不是太让阿米莉满意,但红烧羊肚菌和羊肚菌鸡汤出锅之后,阿米莉就再也没有意见了。
马克斯也留在这里品尝,吃完之后眼睛就是一亮:“这么美味的菌类,黑松林里常见吗?”
常见也要说不常见呢,更何况这确实都不是满地乱长的草菇类,所以陆希只笑了一下:“这几天我只找到这些。可能要往树林深处再去找找。”马克斯如果真能进黑松林深处,那也是他的本事。不过要是真有这样的本事,大概也不会还是个小商人,要往黑莓镇这样的地方跑了。
果然马克斯的表情就有点不大好看。虽然他只是个小商人,但自觉跟陆希这样的双黑说话就已经是纡尊降贵了,没想到还碰了一个软钉子。但蘑菇又实在美味,如果能第一个把这种美味送到大贵族的餐桌上,那他这个小商人,也能一跃成为大商人。
想想那美好的前景,马克斯还是把恼怒压了下去。陆希观察着他的表情,适时地又补充一句:“其实黑松林里出产好几种美味的菌类,或许过几天我还能找到新的。虽然每一种单独的出产不多,但……”
马克斯马上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每一种不多,合起来就不少,男爵的厨房消耗不了,就是可以往外卖的。事实上这些东西的产量也不需要太大,就像松露菌,它的身价可不只来自于美味,还来自于稀有,如果到处都能挖到,那它还会那么值钱吗?
陆希从阿米莉家出来的时候,兜里又揣了一枚银币和十五枚铜币。这是马克斯付给她的,并且约定,如果下次能够带来更多的菌类,他将把多出来的部分另外付钱。
估摸着这笔收入还得给阿米莉一点儿提成,陆希摸着兜里的钱琢磨。这当然是损失,但能跟阿米莉打好关系也不错,如果她能攒够钱换个房子,有阿米莉这层关系,应该会方便很多。
“这些钱大概不够吧……”光球的计算能力还是很强的,“你没有食物,没有冬衣,没有柴火。想找一间好一点的房子,至少需要再有一枚银币才行。而且,这个钱还有一半是别人的。”
“嗯——”陆希自己也在琢磨。天很快就会冷下来,而黑松林外围已经搜索得差不多,想要大量的供应蘑菇就要往山里去,这不安全。尤其冬天是野兽最易魔化的时候,她可不想靠着一根火折子去冒险。
这样的话,她最多还能给阿米莉送一次货,再给马克斯分一部分推销的样品。这样算起来,最好的情况下,她手里大概能有两枚银币。但这要应付一整个冬天的开销,也是捉襟见肘。
不过,如果她能跟何塞合租,那就便宜多了。
“你真要跟他一起住?”光球仗着别人看不见,又跳了出来,在陆希前面一上一下地飘着。陆希被它晃得有点眼晕,瞅瞅四下没人,一伸手把光球弹到一边去了:“你干点有用的事,别光想那些不着边的东西。”
光球气愤地飞回来:“我是怕你看人家长得好看,就忘记了自己的任务!”
“哟,你还知道好看不好看啊。”陆希好笑。
“我是智能系统!”光球气得在她面前上下乱跳,被陆希又一指头弹开了:“你这智能可不怎么高级。”
说到这个光球就蔫了,哼哼唧唧无话可说。陆希把手抄回麻布衣服的口袋里,没什么诚意地安慰它:“放心吧,我不会见色忘那啥的。再说了,一个神弃者,这不是最好的传销对象吗?”
“传销?”陌生的词汇让光球有点疑惑。
“哦,说传教你可能更熟悉吧。”陆希耸耸肩,“信仰值嘛,十万呢,我哪儿能忘记呢?”
光球闪动了两下,仿佛傻乎乎地眨了眨眼睛,才突然反应过来:“信仰值!你要把何塞变成你的信仰者?这,这怎么可能呢?虽然他是个神弃者,但……”就算是不信仰光明神,也不见得就要信仰陆希啊。
陆希用死鱼眼看着它:“合着你也知道这事儿不可能啊?”知道不可能,还给她收集十万信仰值的任务?是根本就没想让她完成对吧?
“不,不是……”光球结巴起来,“就那个,那个,我的意思是说……”它总算找回了舌头,“我是说你要用什么办法?”
陆希又翻了它一个白眼:“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当然是医术了。”治别人,那些人很可能把她当成巫师,搞不好治完了还要倒打一耙;但是何塞不一样,被神抛弃的人,或许愿意试试别的办法。
光球好歹是个“智能系统”,运算了一下就明白了陆希的意思,简直不敢置信:“难道你要给他治腿吗?连苦行主教都治不好吧?”这可是长歪的骨头,要重新塑形,这,这不是大主教能做到的事!
“不用那么麻烦。”陆希双手插兜,轻描淡写地说,“断骨重接就是了。”
“断,断——断骨?”光球惊得跳了起来,“你是说,再打断他的腿吗?”
“对啊。”陆希猛地吹了口气,把光球吹得滚了几圈,“别这么大惊小怪的。何塞的腿就是治疗的时候没有把断骨复合到正确的位置上去。只要从原先折断的地方再把骨头断开,正确复位,之后愈合的骨头就不会这么歪扭,他的腿也能恢复正常。”当然,这里的圣光治疗术自有其长处,如果在正骨之后能够使用圣光治疗术,比如说让那位苦行主教来,那唰的一下就能恢复如初,连复健都用不着了。
只可惜,陆希并不打算去找那位柯恩大主教。第一,她不敢。之前她就准确判断了妮娜的内伤,现在再提出来用断骨重续的办法治疗神弃者——嗯,别怀疑,那位大主教绝对能看出何塞是个神弃者——如果人家问她怎么懂得这些的,她能回答得出来吗?如果回答不出来,会不会被当成女巫?
陆希感觉这答案简直是必然的。即使苦行主教看起来像个一心救人的圣人,可是宗教的事情决不能掉以轻心,一边行善,一边烧死异教徒,这样的事还少吗?异教徒,就是异教徒,连人都不一定算得上,更不用说被魔鬼污染而堕落的女巫了。
“你,你说得对……”光球不得不表示赞同,毕竟这个断骨重续的方案,听起来就很黑暗的样子呢。
再说,就算不黑暗,陆希也不想让教会的人插手进来,那治好了,到底算是神的宽恕还是她的力量呢?何塞是会重新信仰光明神,还是会给她添一点信仰值呢?
这样的想法不免有点那啥,往深里说其实也不符合她进入医学领域时的宣誓,毕竟正骨之后使用圣光治疗术,对病人来说是最方便有效,也能减少痛苦的方案。
不过这种关乎自己小命的事儿,陆希觉得还是不必那么伟大了,再说那位苦行主教也不一定会答应治疗何塞呢。
当然,这时候陆希并不知道,其实柯恩大主教已经准备离开黑莓镇,往更偏远处去了。
“这几天没有再看见那个女孩子?”柯恩大主教随口问了一下自己的学生。
“没有。”安东尼收拾着两人简单的衣物,装进储物袋,一边回答老师,“我打听了一下,本地没有双黑血统的居民,应该是从别的地方流浪来的,在被您救了之后就离开了。今年春季的时候,有好几个地方遭遇了蝗灾。”于是黑莓镇就多了不少流民。但仅有少数能够在本地找到糊口的活计,其余人在得到喘息之后,基本都会返回来处。
“她会不会是堕落者?”安东尼从小就在教会的教导下长大,对双黑有本能的警惕。
柯恩大主教摇摇头,很温和地说:“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堕落者。”
安东尼有些不解。他今年随柯恩大主教出外苦行,一是柯恩大主教的习惯,二也是他本人极力要求来的,因为听说这几年魔鬼渐渐猖獗起来,魔兽与堕落者越来越多,有教堂守护的地方还好,偏远地区情况就差一些,所以他也想为净化魔鬼出一份力。
柯恩大主教看着自己英俊的学生笑了一下——到底还是年轻,说起来,他在安东尼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正直,冲动,嫉恶如仇,恨不得自己化身为太阳,用光明驱散一切黑暗!
“多走走,你会看到的。”柯恩大主教最后也只是拍了拍学生那还略有些单薄的肩头。用自己的眼睛看到的才是事实,至于究竟能够看清多少,那也是个人的思想了。
“是,老师。那我们去哪里呢?”安东尼虽然想不明白,但还是恭敬地回答了一声,准备按照老师的话,去仔细观察。
柯恩大主教想了想:“就去那几个遭遇蝗灾的地方吧。”像这种地方,穷人的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很容易滋生怨气与黑暗的念头,也让他们更容易被魔鬼诱惑而“堕落”。
所以,究竟是魔鬼带来了灾难,还是灾难招致了魔鬼呢?
这个念头只在大主教心里闪了一下就被他按了下去:“我们正好也去看看,是不是有人在向平民传授知识。”
安东尼犹豫了一下:“老师,如果有的话……”
虽然教廷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但其实教授知识这种事,是不允许在教堂之外出现的。而所谓“在教堂之外”,其实指的就是不得随便传授知识,尤其是向平民和贫民,因为他们很少有资格能进入教堂内部。
像安东尼这样出身平民的神职人员,对此当然是深有体会的。平民在礼拜时只能在教堂门口祈祷,除非有人得到神恩,或者对教会做出什么特殊贡献——比如发现了女巫并向教会举报什么的——才能进入教堂,得到进一步的培养。
所以如果那个双黑血统的女孩真的是从神职人员处学来了知识,那么教授她的那个人,其实就是触犯了教会的律条,至少要被降职一级。
安东尼当然是很清楚这一点的,可是他私心里并不希望这样。当初他在教堂之外的时候,也十分羡慕着那些能够学习知识的人,如果那时候有一位神职人员可以教导他……难道他会希望这个人因此而被惩罚吗?
“如果有的话,他是个好人。”大主教微笑着对他眨了眨眼睛,七十多岁的老人居然现出一点顽皮来,让安东尼顿时放下了心,也不禁微笑起来。
“如果能找到他的话,我希望能跟他交流一下对于人体的认识。”大主教认真地说。如果一个流浪的难民都能够准确地说出人体内脏的位置,还能判断受伤的话,那教导她的人知识必然更为丰富,但是他好像没有听说过,而那几个有蝗灾的地区,似乎也没有什么高级的神职人员坐镇,否则也不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蝗灾了。
只可惜没人认识那个女孩,而他们又不能在此地耽搁太久……
当然,安东尼并不知道,陆希就住在黑莓镇外围的贫民区里,因为他是让教堂里的神职人员去打听的,而赫克托牧师则示意这些神职人员,给了他这么一个回答:这几个人都是流民,得救之后就离开了黑莓镇。
赫克托牧师当然不希望陆希被找到。虽然他不知道柯恩大主教找这个双黑女孩是要做什么,但就是这个贱民,害得他在大主教面前背上了见死不救的罪名,虽然大主教并没有直接批评他,但谁知道大主教回去之后会不会说一句话,就此把他调离黑莓镇呢?
所以柯恩大主教和自己的学生就这样离开了黑莓镇,而陆希则继续按自己的计划在挣钱。
因为很想在冬天来临之前换一处更好的房子,陆希决定把钱尽量攒起来,不去采蘑菇的时候就去树林里挖野菜和芋头,争取在粮食上能做到自给自足是最好的。
不过,现在小龙虾的秘密已经完全藏不住,陆希再往黑莓镇外的树林去的时候,就看见好几个孩子在河里摸小龙虾,还有妮娜那个有多动症一样的弟弟。
老老实实抓小龙虾也就算了,偏偏班杰明还要给别人捣乱,摸不了一会儿,几个顽童就在河里打起架来,踩得水花四溅,尖叫声响得半个树林都能听见。
“不要打了!”陆希背着筐子路过,看见一个孩子手臂上被不知什么东西划开一条伤口,终于忍不住了,“都上来!回家去处理伤口!”这些熊孩子真的是不知死活,河里的水看着清澈,其实少不了微生物,伤口就这么在水里泡着,感染了怎么办?就算不感染,现在这个天气,河水已经冰凉,随随便便都能冻出点毛病来,圣水也不是万能的呢。
可惜她的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班杰明第一个跳起来冲她吐唾沫:“你这个女巫,别想诅咒我们!”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孩子!陆希强压着怒气,心里反复劝说自己“还是个孩子,别跟他一般计较”,索性不去看他,对其他孩子说:“你们都去领过圣水了,记得回家之后一定要用圣水擦一下伤口。这些河水并不干净,伤口泡在水里会溃烂的。”
“你胡说!”班杰明在河里跳来跳去,简直像个活猴,“这么清的水,怎么会不干净!一定是你把诅咒下在了河水里,才污染了河水的!”
其余的孩子里有几个也用怀疑的目光看着陆希,倒是有个一直乖乖在河边摸小龙虾的女孩子扯了扯一个男孩的衣服,小声说:“哥哥,妮娜说过,那天她受伤,都是她救的……”
小男孩抹了抹脸上的水,也小声反驳妹妹:“可是玛丽亚说,那本来就是她的诅咒……”
“玛丽亚不好。”小女孩认真地说,“妮娜好。”所以她觉得应该相信妮娜。再说,哥哥手臂上是有一条伤口,都被河水泡得发白了呢,看着有点吓人,“我们回去擦圣水吧。”圣水是那位苦行的大人免费给的,不需要花钱去买,现在每家都放着几瓶呢。
你是女巫(四)
第十七章 你是女巫(四)
说到玛丽亚和妮娜,小男孩就觉得妹妹说得对。就是爸爸妈妈也说过,玛丽亚很讨厌,妮娜则是个好人。这样一对比,仿佛还是妮娜夸赞的这个流民更可信一点了,于是点点头:“那我们回去擦圣水。”
这下仿佛踩了班杰明的尾巴,他跳上去要打小女孩,却被小男孩一把推开了。而且其余几个孩子也都对他做起了鬼脸:“玛丽亚就是不好!”虽然孩子们当中也有不同的小团体,但对于玛丽亚的观感倒是很一致,让陆希颇有些哭笑不得。
班杰明瞬间就失去了同盟,他吵不过孩子们,便对着陆希无能狂怒起来,捧起河水就往陆希身上泼,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
啊,去他的“还是个孩子”,陆希现在只想把这个孩子按在地上暴打一顿!
当然最后她还是没打。一来她总归是个成年人,不是自己的孩子不好揍,有点以大欺小的嫌疑;二来要是打了,估计玛丽亚就得发疯,不但要来找她麻烦,妮娜也不会好过。
所以陆希只是狠狠瞪了班杰明一眼,就转身去叮嘱其他孩子:“记得要把所有的伤口都擦一擦啊。”有的时候一点小伤口也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虽然这种情况不多见就是了。
但即使是陆希也没想到,小概率事件有的时候,发生的概率一点儿都不小。
玛丽亚家的板棚里是第三天凌晨闹起来的。
贫民区没有灯烛——别说神术蜡烛什么的,就是最简陋的油灯也没有,有油当然要吃肚子里,谁会拿来点灯啊?
所以陆希推开门的时候,外头还是一片漆黑,只有玛丽亚家的板棚里传来她尖厉的声音:“快去打水!你磨蹭什么呢!”
然后有一点儿光亮从缝隙里透出来,应该是燃起了灶火,然后妮娜跑了出来,一手拿着一根燃烧的木柴,一手拎着打水的罐子。
“怎么了?”陆希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班杰明在发热!”妮娜也是一脸焦急,“我去河边打点水!”对付发热,现在的办法就是用水浸湿布盖在身上。
陆希心里顿时往下一沉:“我家里有水,你拎过去吧。圣水喝了吗?”
“喝了。可是没有用……”妮娜也顾不上跟陆希客气,直接拎了陆希的水罐往回跑,陆希也跟了进去。
玛丽亚家的板棚要大一些,但四个人住照样挤得厉害。班杰明虽然是她的宝贝,也只能睡在窄木板上。这会儿他直挺挺地躺着,眼睛和嘴巴都紧闭着,旁边灶里的火苗跳动,在他脸上投下的光影也跟着闪动,仿佛他的面部肌肉也在跳动一样,带着几分诡异。
陆希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心里更沉了:“昨天他回来之后,有没有用圣水擦伤口?”
“啊?”妮娜茫然不解,“伤口?”班杰明昨天回来只是裤子湿淋淋的,玛丽亚骂了他一顿,叫他赶紧换上了干衣服,并没有提到什么伤口的事。
像这种在河里扑腾的事儿,贫民区的孩子司空见惯。现在还是秋天,河水虽然凉了些,但也没有到不能下水的程度,很多顽皮的孩子在这个时候还喜欢打水仗,大人也并不多管。所以班杰明下了河,家里也没怎么在意。
“他身上可能有伤口感染了。”虽然光线不明亮,但班杰明已经有明显的肌肉强直,而且他口唇不张,玛丽亚和妮娜的爸爸鲍勃一起给他灌圣水都有些灌不进去。
陆希刚想去检查一下班杰明的身体,玛丽亚突然抬起头,冲着她尖厉地喊叫起来:“你这个女巫滚出去!别碰我的孩子!要不是你诅咒了他,他怎么会生病!”
淦啊!陆希觉得自己有一万句mmp要讲了!但是想到这个世界的教育程度,她又硬生生把话咽了下去:“圣水可能没有用了,你们赶紧把人送去教堂吧,找那位苦行主教,他应该还能救得了。”
如果班杰明是前天在河里打闹的时候受了伤,那么现在他的初次痉挛还不到48小时,这属于重症患者了,并且他还出现高热,那预后会更差。
尽管圣水是大主教祈福的,但这种大规模祈福的效果自然比不上单独治疗。反正陆希换算了一下,觉得破伤风这种症状,教堂里那个牧师应该是治不了的,但大主教也许可以,毕竟他连脾脏破裂都修补好了,这个圣光治疗是很高级了。
“你胡说!”玛丽亚看起来想扑上来咬陆希一口,“圣水怎么可能没有用!你不许诅咒我的儿子!”
妮娜忽然用力推开了玛丽亚,一步上前抓住陆希的手:“露西,你知道该怎么办的是不是?你,你来看看班杰明吧。”
陆希其实心里并不想看,但妮娜这么紧紧握着她,手心都是冰凉的,她又不忍心拒绝:“他身上一定有伤口,并且感染了。”
在河里打闹,那么除去手臂,腿脚上就最可能受伤的。借着黯淡的火光,陆希果然在班杰明小腿上发现了一个伤口,只有麦粒大小,似乎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戳了一下,确实不起眼。像这种小伤口,一般人都不会在意,更不用说贫民区的孩子了。
然而就是这么个小伤口,四周已经发红,整个小腿的肌肉绷得死紧,似乎还有液体从伤口里渗出来。
“就是这儿了。”陆希紧皱眉头,“有刀吗?”现在应该把伤口切开引流,用过氧化氢溶液仔细冲洗以消除厌氧环境,然后……
还有什么然后呢?陆希苦笑。连双氧水她都没有,更不用说破伤风抗毒血清了。当然,青霉素也没有。
但是不管怎么样,该处理还是要处理:“烧开水,有盐吗?我要把他的伤口切开——”
她还没说完呢,玛丽亚就冲上来狠推了她一把:“滚开!你要害死班杰明吗?你这个女巫!”
“他的伤口侵入了一种毒素。”陆希被推得险些坐在地上,忍了忍解释道,“这种毒素已经进入血液,把伤口切开,可以减缓毒素增加。”
“你胡说!”玛丽亚破口大骂,“你这个贱民,你就是想害死我儿子!你诅咒他生病,还想借机杀死他!你一定还想把瘟疫传给所有人!”
“玛丽亚——”妮娜想要阻止玛丽亚,陆希却摇了摇头:“算了,你们把人送去教堂吧。快一点去求救,再拖下去就真的没救了!”与其在这里跟玛丽亚争辩,还不如赶紧去找苦行主教,反正她确实也救不了班杰明。
陆希说完就回了自己的板棚,过了一会,只听乱糟糟的声音从隔壁出来,往贫民区外面去了。
贫民区里很快就安静了下来。玛丽亚和班杰明的人缘实在太坏,有几个人出来看了看,见病倒的并不是妮娜,也就回去了,反正送一个生病的半大孩子,玛丽亚和鲍勃也足够了。大家都需要好好休息,不然明天哪里来的精神去干活呢?
陆希却睡不着,她始终有种不祥的预感——班杰明这次可能真的救不过来了……
破伤风本就是很麻烦的病,即便放在她那个时候,重型患者仍有死亡。反正——她是不指望教堂里那位牧师的,唯一的希望就是苦行主教了。
天亮了,但是今天的天气并不好,阴沉沉的,可能要降温了。陆希看看天色,决定还是不要在这种天气进黑松林,不如再去挖几个芋头。于是她把所有的衣服都穿在身上,背起背篓去了镇外的树林。
不过在出门之前,除了木棍之外,她还拿上了上次在集市上换来的鹿骨匕首。她说不清是因为什么,反正心里总有几分不安,把匕首带在身上才稍微安心了一点儿。
事实证明陆希的直觉总是靠谱的,时近中午她背着一筐芋头刚出了关卡,就看见一个身影拼命地跑过来,头发被风吹得纷乱,正是妮娜!
“班杰明——”陆希下意识地问。
但她话还没说完,妮娜就用力抓住她的手:“快跑!教堂来人抓你了,他们说你是女巫,要把你烧死!”
一上午的不安突然有了结果,陆希在愤怒和恐惧之中竟然莫名的松了口气,仿佛是最后一只靴子终于落了地似的:“我是女巫?”
“班杰明死了……”妮娜的眼眶还是红的,“苦行主教已经离开我们这里了,牧师给班杰明喝了很多圣水,还用圣水给他擦身沐浴,都没有用……”
赫克托牧师本来已经准备宣布班杰明是神弃者了,可是玛丽亚突然发起狂来,大声喊着是陆希这个女巫诅咒了班杰明,说她常去河边,还在那里捉红水蝎回来吃,一定是她把诅咒下在了红水蝎上,让班杰明发热。
当时玛丽亚像疯了一样,满嘴都是女巫和诅咒,妮娜根本拦不住她。她说很多人都捉了红水蝎来吃,到时候都会得瘟疫。
应该说,玛丽亚的话其实是给了赫克托牧师一个借口。宣布班杰明为神弃者并不难,但他认得妮娜。
同样是送到教堂来求救的两姐弟,一个被柯恩大主教治好了,人人都说她很幸运;另一个却被宣布为神弃者,何以差别如此之大呢?
说实在的,赫克托牧师自己都会想,这是因为他远不如柯恩大主教的缘故。那么其余的人,会不会也这么想呢?
如果仅仅是一群平民的想法,赫克托根本不会在乎。平民就像羊羔,只知道低头吃草,就算咩咩叫几声,又能怎么样呢?
但他怕这消息传到上头去……假如伯斯男爵也觉得他无能,闲谈之间传出去被他的上级知道,那他这个教区牧师怕就坐不稳了。
所以玛丽亚说到女巫,简直正中赫克托下怀。女巫啊,女巫使用的可是魔鬼的力量,他只是个牧师,抵挡不住魔鬼岂不是很正常吗?只要把女巫烧死就可以了。
至于说陆希是不是女巫——魔鬼都是很狡诈的,即使是柯恩大主教,也未必没有看走眼的时候不是吗?
妮娜当然是极力反驳,并且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证明陆希不是女巫,如果真是要传播诅咒的女巫,怎么敢自己跑到苦行主教面前来呢?
这倒是赫克托无法反驳的,但就在这时候,伯斯男爵那边忽然来了人,他们是来求救的,说是男爵吃了蘑菇之后中毒了,而厨娘献上的蘑菇正是陆希采来的,有一位商人马克斯可以作证。
“他说他亲眼看到你给了厨娘有毒的蘑菇,你们合伙毒害男爵大人。而且你还使用巫术,试图迷惑他也购买毒蘑菇。是男爵大人的新厨娘发现了这件事,并拿出从公爵大人领地带来的圣水给他喝,他才清醒过来,所以特地来作证!”妮娜连跑带急,脸都通红,“露西,这个商人是谁?他怎么知道……”
陆希瞬间就想明白了。马克斯多半是跟那位新厨娘联手了。新厨娘毕竟曾为公爵服务过,她比阿米莉更能提供与“大人物们”接触的机会,也能让马克斯更顺利地推销自己“发现”的新蘑菇。
而对新厨娘来说,除掉阿米莉,就再也不会有人跟她争夺男爵的厨房了,至于阿米莉曾经献上的那些美味菜肴——马克斯不是可以供应新蘑菇么,从他手里买就是了。
妮娜还没有想明白这里头的门道,急急地说:“我们去找阿米莉吧,她能证明——”
陆希摇了摇头。她不能相信阿米莉。
新厨娘能跟马克斯联手,那阿米莉是斗不过的。而且对阿米莉来说,要证明自己没有下毒可不容易,倒不如像马克斯那样,把一切都推给她更简单。
“不,她不能——”妮娜说了一半就停下了。她想说阿米莉不可以在主的面前说谎,但马克斯能在教堂里睁眼说瞎话,玛丽亚也可以直接指责陆希是女巫,阿米莉又为什么不可以呢?
“你快点躲起来!”妮娜想明白了,立刻就做了决定,“他们一定先去你的房子了,你不能回去。”
陆希思考了一下。其实她本来就没打算在黑莓镇定居。原本是想冬天过后去大城市,现在看来要提前了。只是,她的钱没带在身上!
“你要走?”妮娜很是不舍,但她也知道现在这种情况,“你把钱放在房子里?那可能——我,我……”钱放在板棚里,肯定被人搜走了,妮娜想说她把自己家里的钱拿来,但那就是偷了。
盗窃,是教义之中明令禁止之事,律法之中甚至是要剁手的!
但是——就在刚才,那些在主的教堂之中胡言乱语的人,难道就没有违背教义吗?而牧师非但没有仔细查问,还想用女巫的说法来掩盖自己不能治疗的真相……
妮娜咬住嘴唇,这些天来在她脸上微微闪耀的乳白光泽消失了,一时间显得她的脸色都黯淡了一些:“我给你拿些钱来,只是不多。”主厌弃偷盗,可是也教导过信众要帮助别人、坚持正义。陆希不是女巫,她不应该被送上火刑架!
“不。”陆希一把拉住妮娜,“我把钱藏在屋顶的裂缝里,他们应该搜不到。”妮娜家里也穷得很,不然不住贫民区了。再说现在班杰明死了,玛丽亚本来就看妮娜不顺眼,假如发现她拿了家里的钱,恐怕会打死她的。
“我现在去黑松林。”陆希这些天也算知道了黑莓镇附近的地形。假如这些人要抓她,肯定会把整个黑莓镇四边都把守起来,她只能穿过黑松林,才能避开这些人的搜索。而且,明天她和何塞还约好在黑松林采蘑菇,也许她可以说动何塞跟她一起走,路上还能有个伴儿。
当然,黑松林在晚间更加危险,但她的火折子还带在身上,生堆火就会好得多。
两人在山路上分手,陆希把背篓里的芋头扔了几个在树林附近,希望能够让搜捕的人以为她又跑回树林里去了,然后直奔黑松林。
天气越冷,黑松林里越显得阴暗可怕。陆希先拾了几根枯枝做成火把,一手握火把,一手抓着火折子,把鹿骨匕首叼在嘴里,警惕地前进。
但也许因为还是正午时分,她一路的行进都很顺利,一直到了原身摔死的那条山沟。
这条山沟很隐蔽,不走到近前几乎不会发现。陆希用藤条系着爬到沟底,找到了一个浅浅的土洞。
光球这时候才晃了出来,绕着陆希转了两圈,叹了口气。
“你叹什么气啊?”陆希把周围的野草拔掉,看看并没有什么虫子,这才舒了口气坐下来。
“要是——”光球只说了两个字就不吭声了。但陆希已经明白了它的意思,它是想说,如果陆希没有去看班杰明就好了。
“得了。反正那孩子死了,玛丽亚是肯定要扯个罪名给我安上的。”班杰明死了,玛丽亚的情绪必定要找个人来发泄,不说她是女巫,难道要说班杰明自己作死,还是说她这个做母亲的没有照顾好孩子呢?
恨别人永远比恨自己更容易呢。
再说,到底是做医生的人,眼睁睁看着人死不发一言,陆希自己良心上也有点过不去。
其实这也是班杰明自己倒霉。不大的伤口,放在别人身上没事,他却偏偏得了破伤风,而柯恩大主教又在前一天离开了……这可能真的就是命。
“你们可真是给我安排了个好地方啊……”陆希长长一叹——这艹蛋的人设,这艹蛋的光明大陆,这艹蛋的习俗和信仰啊!
就这,还让她赚信仰值呢。哪儿有信仰值给她,都要上火刑架了呢。
光球有些愧疚:“现在怎么办啊?”
“希望妮娜能把钱给我带来,然后就去长云领呗。”已经这样了,陆希在心里算计。冬天赶路,需要保暖的衣服和鞋子。如果能跟上哪个商队就好了,如果她不是个双黑,可以给商队做饭。
陆希扯着自己的头发沉吟起来:眼睛的颜色没法改变,但头发是可以染一染的,只要不是纯黑就行。
你是女巫(五)
不过染头发也不是现在能做到的,陆希也只能做做计划,等着妮娜过来。
这一等就是一个下午,到天色将黑,陆希才爬出山沟,慢慢摸到黑松林的入口附近。
她和妮娜约定在一棵枫树下见面。那棵枫树的叶片已经大多变红,在周围的暗绿色针叶树衬托下十分显眼,只要往黑松林里走一走就能看见,肯定不会错过。
陆希隔着一段距离就停了下来,直接爬上了一棵桦树,把自己隐藏在茂密的枝叶之间,向着约定的方向观察。
黑松林入口的小路上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动静。但是远远的,她隐约听见似乎有狗叫的声音。
换了一具身体之后,陆希的视力和听力都有大幅提高,她能确定自己没有听错,那正是黑莓镇方向传来的声音。
獠犬!陆希面无表情地想。看来那位牧师真是要赶尽杀绝了,果然让伯斯男爵把獠犬都派了出来。
陆希身上现在全是薄荷的味道,这是她一路上采集薄荷叶往身上涂抹的结果。一来驱虫,二来也能干扰一下獠犬的嗅觉。但这并不保险,如果能把獠犬杀了,那才是最保险的。
要是有弓箭就好了……陆希深深后悔,但后悔也没用,即使有弓箭,她也不会用,要是何塞在这儿,没准……
轻微的脚步声打断了陆希的思绪,妮娜拿着个破布包袱的身影出现在小路上。
黑暗给人以难以言喻的压力,仿佛小路两边都有野兽在埋伏着,随时会扑出来一样。妮娜不敢点火,因为营养不良她还有点夜盲,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棵枫树在哪里,只能压低声音小声叫:“露西,露西——”
肩膀上轻轻的一拍让妮娜险些惊叫起来,陆希及时捂住了她的嘴:“是我,往这边走。”
“露西!”妮娜连忙把包袱塞给陆希,“你的钱,还有一些芋头干和盐。他们在贫民区查问了好久,我等到他们离开才能把钱取出来。现在他们点着火把去树林里找你了,还把獠犬也放过去了。幸好你来了黑松林。”如果躲在树林里,一定很快就会被找到。
“黑松林也不保险。”陆希冷静地说,“他们在那边树林找不到,可能就会来这里。你赶紧回去吧,我要往树林深处走了。”
妮娜舍不得她:“我,我陪你往里走一走,我可以等天亮再回去。”陆希这一走,以后可能就再也无法见面了。
陆希摇头:“如果被他们发现你跟我在一起——”
“不会的。”妮娜推着陆希往松林深处走,“我是本地人,大家都认识我,他们不能说我是女巫。”
陆希却觉得这不大靠得住。难道教会烧死的堕落者都是从外地来的?
“你还是——”陆希话还没说完,就猛然拉住妮娜,“快走!”
然而她们两个才起步,后头火光一亮,已经有两个人手持火把,出现在树林里。
“老杜内!洛克!”妮娜脱口叫出了两个名字。陆希依稀觉得有点耳熟,应该都是贫民区里住着的人。
“玛丽亚说得没错,跟着你就能找到这个女巫!”老杜内一只眼有严重的白内障,眯着另一只眼睛露出贪婪的笑容,“洛克,这下可好了,赏金到手了!”
洛克才二十几岁,长相还算端正,脸上的表情却跟老杜内一样的贪婪猥琐:“对!教堂的赏金,还有男爵大人的!两个女巫,咱们发财了!”
两个?陆希愣了一下,猛然反应过来:“妮娜不是女巫!”这是连妮娜也算上了?
“她跟你这个女巫在一起,当然也是女巫!”老杜内哈哈大笑,“两个女巫,就有两份赏金呢!”
“老杜内!”妮娜愤怒得牙齿都在打战,“我曾经帮助过你!前几年冬天,如果不是我,你早就病死了!”
老杜内的表情僵了一下,但随即那点羞耻心就被贪婪压了下去:“我没死是因为主的眷顾,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连圣水都没给我弄来。”
“你——”妮娜气得说不出话,牛奶白的肤色浮起激动的红晕,让洛克眼里冒起了贼光:“老杜内,你去抓那个女巫,我来抓这个……”
老杜内当然知道洛克是个什么德性,也知道他是想做什么,但并没有阻止。正好他也不想亲手去抓妮娜——到底还有那么一丝羞耻,让他没法面对妮娜,洛克的话倒是正中下怀,于是抬脚就朝陆希走了过来:“你别耽误太久,不然我可先带这个女巫去拿赏金了……”
“急什么——”洛克抓住妮娜,嘿嘿笑起来,“他们在树林里还要找一阵呢,最好等他们找不到,都回去了,我们再去教堂,免得被他们分了赏金去。”
“说得也是——”老杜内铁钳般的手也抓住了陆希。别看他年纪不小,满是茧子的大手却很有力。陆希被他一扯,身体顿时一晃,好几个闪亮的东西就从她衣服里掉出来,滚落到了地上。
老杜内的眼睛顿时一亮——那是几个擦得很亮的铜币,其中还有一枚银币,在火把的光照之下显得格外美丽。
银币啊!老杜内还从来没摸过一枚银币呢!他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跟着滚动的银币跑,手也下意识地松开陆希,想去捡拾。在他看来,这个女巫已经被吓得不会动弹了,跟普通女人一样毫无反抗能力,没什么可怕的。
所以当他脖子上传来刺痛的时候甚至都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被虫子叮了一下。但马上疼痛加剧,他扭回头的时候就看见那个女巫握着一根血淋淋的骨匕,脸颊上甚至都溅上了鲜血。跳跃的火光里,那双黑色的眼睛冷酷如同魔鬼。
老杜内下意识地伸手摸向自己的脖子,那里有一道豁口——骨片并不很长,但人的颈动脉也埋得并不深,骨质的锋刃划开的切口不大整齐,但这也无所谓,因为喷溅而出的鲜血瞬间就染红了他的脖子,也就没人能看得清伤口如何了。
陆希根本没有再看老杜内,直接就冲向了洛克。洛克已经把妮娜按在地上,为了方便控制妮娜,他连火把都扔了,所以老杜内倒下压住了自己手里的火把,光线就骤然黯淡了下来。
洛克疑惑地回头,迎接他的是一把打磨成三棱锥形状的利器,这东西直接刺破他的破麻衣,钉进后背,然后在一阵剧烈疼痛中一扭,拔了出来。
虽然没有血槽,但鹿骨锥表面本来也不是非常光滑,因此陆希也没费太大力气就拔出了骨锥,只是前端折断了一小截。
但也没什么。虽然骨头不如金属坚硬,但洛克并不坚实的背阔肌也无法阻止陆希的全力捅刺,骨锥尖已经刺入了心脏,这就足够了。
陆希面无表情地捡起火把,一手拉起了妮娜:“走!”洛克现在还没有死,但三棱锥捅出的伤口根本无法合拢,空气会在体内形成泡沫堵塞血管,洛克也活不了几分钟。
至于老杜内,动脉血管破裂,他身下已经血流成河,一定可以跟洛克在奈何桥上作伴的。哦,这里没有奈何桥,那他们就一起滚下深渊去见魔鬼吧。
妮娜还没有反应过来。她才十八岁,虽然因为干活有把子力气,但也敌不过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壮男人。而且洛克为了不让她反抗,上来就往她脸上打了一拳,到现在她的耳朵还在嗡嗡地响,甚至没听清陆希的话。
但她一句话也没说,陆希把她拉起来,她就跟着陆希跑进了黑松林。
粗制滥造的火把很快燃尽,不知是谁脚下一绊,两个人就一起摔倒,顺着山坡滚了下去。
“露西!”妮娜惶急地想爬起来,然而一动,脚踝就一阵剧痛。
“我在这里。”陆希滚得更远,还倒霉地撞在一块石头上,疼得直抽气,半天才能爬起来。
这会儿也顾不得别的了,陆希摸出火折子,点着了一堆枯枝草叶,查看妮娜的伤处。
即使火光并不明亮,妮娜也能看清,自己的脚腕不正常地歪着,稍稍一动就是一阵剧痛。
“我,我的脚断了——”妮娜见过贫民区的人给商人搬货的时候压断过胳膊,又没有钱买圣水治疗,最后那条手臂就一直弯着,再也不能用力了。
手臂不能用力,就再也没法干活挣钱,最后一家人连贫民区那些板棚的租金都出不起,被赶了出去,在青黄不接的时节离开黑莓镇,不知了去向。
但那还只是手臂,现在她断的却是腿,而且正是在她们需要逃命的时候!
“露西,你别管我了,快点跑吧!要是那两个人追上来——”
“他们已经死了,不可能再追我们了。”陆希冷酷地说。
妮娜愣了一下:“死,死了?”她被陆希拉着昏头昏脑地跑,只看见有血,还不知道那两个人居然已经死了。是,是露西杀了他们?
“死了。”陆希的表情仿佛一块冰,透着寒气,但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现在舌头发僵,连腿都是软的——她也没杀过人哪!
陆希想安慰自己这一切都不是真的。这只是她得到的一个任务,说不定连光明大陆都是那个什么时空管理局的智能系统虚拟出来的,毕竟都能管理时空了,来个虚拟真实有什么难的吗?
但她最终还是放弃了——说了是时空管理局,都能管理时空了,又何必再弄个假的时空来糊弄她呢?这里的人都是真的,不管是妮娜玛丽亚,还是刚才那两个恶棍!
“露西!”手腕上一阵温暖,是妮娜抓住了她的手,“主说,不义的人行不义之事,惩罚他们便为正义。你遵从了主的教导,你又救了我!你没有做错!”
这句教义原主的记忆里倒是有的,其实原文是说遇到不义的人,宽恕他们是最高的仁慈,必得到主的嘉奖;而有权力的人惩罚他们,就是正义。
这段话要让陆希说,里头全是私货!有权力的人才能进行惩罚,那无权的人就只能逆来顺受,还美其名曰仁慈,其实质分明就是不许底层人民有反抗的心思,要以仁慈和福报来驯养一群羊羔罢了。
如果真要按照教义,陆希属于没有权力的人群,要做的应该是宽恕,而不是惩罚。但是妮娜却把教义截前搭后,重新组合了一下来安慰她,不管她是真心觉得陆希应该这样做,还是仅仅想减轻她的负罪感,又或者只是想为自己脱罪——毕竟陆希杀这两个人也与她有关……
没等陆希想完,妮娜已经接着说:“我的腿断了,没法跟你一起走了,你快点离开吧。如果有人追过来,我会告诉他们人是我杀的,他们要对我行不义之举,我只是在保护自己,并没有做错!”
火光跳动下,陆希忽然觉得妮娜身上似乎又笼罩上了一层淡淡的光。
“你的腿没断。”陆希不自觉地笑了一下,似乎心里也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
“你快点——”妮娜还在催促陆希离开,话说到一半才反应过来,“什么,我的腿——没断?可是——”这分明就已经折断了,不然为什么这么疼,而且脚踝还这样的歪扭着。
“是脱臼。”陆希轻轻托起妮娜的脚踝,“人体的骨骼相联的地方叫做关节。”
关节这个词儿倒是大家都知道的,因为人类在屠宰的时候,也会对牲畜的身体结构有所了解,即使是贫民区的人也知道。
说起自己的专业,陆希就奇迹般地冷静了下来:“成人的身体总共有208块骨骼。”话说光明大陆的人应该也是这样吧,千万别她科普了一番,结果这里的人多长或者少长了几块骨头。
这也是没准儿的事呢。虽然这里说是同源的平行世界,但都有魔法和神术了,野兽都能变异,人多变出块骨头来也不是不可能的。
虽然心里有些不确定,陆希表面上却是稳如老狗,仿佛自己在讲的就是真理无误:“有一些叫做不动关节,就是骨头之间通过一些结构致密的组织紧紧相联,比如说头骨的骨片拼成整个头颅。”
妮娜听得发呆,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骨,骨片?”头部难道不是一整个的吗?可怜她家里从来都没有什么钱买牛羊肉,也就无缘见识一整个牛或羊的脑袋是如何组成的。
“对。”陆希点头,“还有一种关节叫做可动关节,比如说手腕、脚踝、膝盖,总之一切能够活动的地方。可动关节相接触的两块骨头一个为凸面,一个为凹面,嵌合在一起,所以能够自由转动。比如说你的脚踝——”
她趁妮娜听得入神的时候,突然往上一托,只听喀的一声轻响,伴随着妮娜猝不及防的一声痛呼,关节已经复位了:“就是凸面骨从凹面里被撞了出来,把它放回去就好。”
妮娜被这一下疼得直抽气,可是抽气过后疼痛几乎就消失了,虽然转动的时候还略有点不适,但脚踝已经非常明显地恢复了正常:“这——”这太神奇了!难道是神术吗?
“这不是神术,这是医学。”陆希坐了下来,疲惫地低声说,“人体有自己的结构,有自己生长和恢复的原理。如果懂得这个原理,即使没有神术也能治疗。或者说,神术,也同样遵循着这种原理,只是用另外一种方式展示罢了。”
“生长和恢复的……原理……”妮娜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了一句,总觉得好像明白了什么却又抓不住,不过还没等想明白,她就吓了一跳,“露西,你流血了!”
“是啊——”陆希苦笑着,“头撞在石头上了。”她的头一直在抽痛,这会儿血已经热乎乎地顺着头发流了下来,看来伤得不轻。
妮娜小心地拨开被血粘成一绺绺的头发,就见一片血肉模糊:“圣水!我,我没带圣水!”可恶,她只顾着拿钱,怎么就忘记把圣水也给一起带来!
“不要紧。”陆希从包袱里翻出一块干净的麻布,“没有圣水也能治。如果能找到草药的话。这样的外伤看着很吓人,但其实远远算不上重伤。首先血液会在血管破裂处凝结,慢慢的就不再流血,然后血管、肌肉和皮肤都可以再生,让伤口逐渐愈合。这样的伤口,最大的危险在于两点:一是伤到了较大的血管,仅靠血液自己的凝固无法止血;二就是,伤口感染。”
不是陆希爱叨逼叨。这样的深夜,两个受伤的女孩身处真正的野外,就算神经粗得像胡萝卜也会紧张的,更何况她还刚刚亲手杀了两个人,总要做点什么来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她都听见远处隐隐的狼嚎之声了,那应该是被两个死人的血腥气吸引去的,而在这密林之中,还不知有多少野兽潜伏着,也许离她们并不远,只是被火堆吓住,不敢靠近罢了。
不是女巫(一)
陆希想得并没错,狼嚎声确实是从黑松林的入口那边传来的。两具尸体血流满地,自然逃不过野兽的嗅觉,已经有三头狼在那里大快朵颐,还有一头孤狼在不远处等着吃剩饭呢。估计到了明天早晨,这里就只剩两具白骨了。
但在附近的树上,何塞两脚夹着树枝,向下俯视。他没有戴面具,脸上的表情有些阴沉。
他是天黑的时候才回到黑莓镇,听说了追捕女巫的事儿。听到女巫尚未落网,他马上就想到陆希可能来了黑松林,然而等他追过来的时候,这里只有两具男尸了。
虽然已经被野狼开吃,但老杜内的脖子还保存得挺好,何塞一眼就看见了那道割断颈动脉的伤口——下手可称干净利索。
以何塞的眼力,即使在树上也能看得清清楚楚,那道伤口边缘并不十分整齐,应该是割开伤口的工具不够锋利,可是割痕清楚明白,一击致命,甚至没有浪费更多的力气切得更深。
所以一个农庄上长大的女孩子,最多只杀过鸡,就会杀人了吗?
至于另一具尸体,虽然已经被啃得看不清楚,但两个男人对付两个女孩,却仍旧被干掉了,就可想而知动手的人——至少很会杀人!
难道真是他看走了眼?何塞抿了抿嘴唇,摸出面具扣在脸上,然后身子一晃,一头正在埋头啃食的狼就被揪着后颈皮扔到了一边。
嘴里还有肉的狼:“……?”我是谁我在哪儿?
其余两头狼猛然嗅到陌生的气味,正要抬头,那个影子一样飘落下来的人已经用刀尖挑着尸体翻了个身,看到后背上的深深伤口之后,又像风吹起的树叶一般飘走了。
懵逼的狼嚎叫了一声之后就发现人没了,攻击都无从下手,于是埋头又去啃尸体了。而何塞往前追了一段路就看见了一星火光,等他追到火光近前的时候,顿时睁大了眼睛。
其实别说何塞,连陆希现在也是目瞪口呆的。
刚才,就在她用讲课来调节情绪的时候,确切点说,正当她讲到圣水促进了血管、肌肉和皮肤的生长,加速伤口愈合的时候——她还准备讲一讲圣水是怎么对付感染的,据她推测,是促进了□□中的杀菌物质和吞噬细胞的生长,从而杀死突破皮肤防线的病菌。
总之她还没开启这个话题的时候,妮娜身上就忽然泛起了一层乳白的微光。虽然是微光,却连跳动的火光也没能掩盖住。
“神恩!”何塞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那层牛奶一样颜色的光他曾经见过不止一次,那分明是普通人成为信徒之时,身上所得的神恩,或者叫做信仰之光。
不仅如此,妮娜身上的神恩虽然不够明亮,颜色却颇为浓郁,在信徒当中要算是高资质的了。
可是她是个贱民,而且已经十八岁了!
觉醒神恩这种事儿,年纪越小,资质越高。像妮娜这种成年之后才得赐神恩的,大部分都是颜色浅淡到几乎没有,这一辈子也不会有多少进步,能做到见习牧师就已经很难得了。
这也是贵族们为什么早早就要让自己的子弟接受教导的原因,越早向神表明自己的虔诚,就能觉醒得越早,将来的发展余地也就越大。当然,平民也不是不虔诚,只不过他们的资质普遍都太差,所以能在成年之前觉醒的人少得可怜,而成年之后,即使觉醒也已经晚了。
可是现在妮娜却有点不一样,她得到神恩的时间已经太晚,可是看那神恩的颜色——以何塞的经验,得赐神恩的时候能有这样纯正的乳白色,将来多半能够成为正式牧师,甚至还有人会走得更远!
一个贫民,之前从未展示过什么天赋和资质——何塞当然也调查过这个跟陆希十分亲近的女孩,应该说她的行为简直符合教义里所要求的一切,不管是虔诚还是仁慈又或者是什么别的,可是她从未得到过神恩,不过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贫民。
但是现在,她跟着一个女巫跑了,还杀了人——就算不是她杀的,也一定有点关系——就在这种情况之下,她得到了神恩,觉醒了信仰之光,还是高质量的!
所以从前她未曾得赐神恩,是因为她太符合教义的要求?还是陆希这个双黑血统的疑似堕落者,能够给身边人带来神恩?
又或者她既不是女巫也不是堕落者,神为了证明她的清白,让她身边的人觉醒了信仰之光?但若是这样,神为什么不直接赐她神恩,这样不是更加直接明白吗?
即使是何塞,现在也有些糊涂,甚至连他曾经有过的“神根本不存在”的念头,都在这时候被动摇了。
他震惊,那边妮娜自己更加震惊:“露西,露西,我——”刚才她正在听陆希分层别类地在讲着血管、肌肉和皮肤的时候,只觉得豁然开朗,眼前甚至都有微微一亮的感觉,然后她就发现这不是感觉,而是她自己确实在发亮。
陆希后面的话都被自己咽了回去。听光球介绍神术什么的是一种感觉,亲眼看见发光的教堂是另一种感觉,而自己身边的人出现了觉醒,那又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了!
“神恩,是神恩!”光球都忍不住跑了出来,仗着妮娜看不见,就在妮娜身上乱跳,“确实是神恩,她突然得到了神恩!这下不会再有人说你是女巫了,跟女巫在一起的人,怎么可能得到神恩呢!”
妮娜也同时想到了这个问题:“露西,这一定是主的意志,主宣告了你是无辜的!”
这跟我有关系?陆希反而是后知后觉:“主宣告我是无辜的?”
“没错!”妮娜周身的微光衬得她特别圣洁,表情更是坚定,“这就是主的意志,你不是女巫!”
黑松林入口处传来了喧嚣之声,何塞回头看了一眼,远远看见了星星点点的火把——在树林里没有搜索到目标的人群,终于大起胆子进入了黑松林。
不过,现在已经不必再逃跑了。何塞目光复杂地思索了一下,转身放重脚步,向山坡下跑去:“露西!”
搜捕的人群被獠犬带到黑松林里的那片山坡下面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情景:三个人围着火堆坐着,面对他们,丝毫也没有惧怕和逃跑的意思。
“你这个女巫!”玛丽亚已经走得两腿酸疼,只有那口“为班杰明报仇”的气在撑着她,一看见陆希她就尖声叫了起来,“大人们,就是这个女巫在散布诅咒!”
“露西不是女巫。”妮娜站起身来。本来她脱臼的脚踝在被接上之后还有些疼,但得到神恩之后已经完全治愈,甚至连她原本因为营养不良而枯黄发柴的头发都润泽起来,整个人都像是被打磨抛光一般,在火光的映照下竟然有种宝光莹莹的感觉。
玛丽亚竟然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但随即又暴怒起来:“她就是女巫!还有你,你已经被女巫诱惑,也堕落了!”
“玛丽亚——”在一旁的鲍勃叫了一声。妮娜毕竟是他的女儿,是不是女巫,难道他真的眼瞎看不出来吗?
玛丽亚凶狠地瞪了他一眼:“你喊什么!班杰明都被女巫害死了!她整天跟女巫在一起,肯定早就堕落了!你想跟她一起上火刑架吗?”
鲍勃犹豫了。他觉得妮娜不会是女巫,只是被女巫蒙蔽了。可是想想教堂平日里的宣讲:女巫的家人如果包庇女巫,则一定是已经被女巫蛊惑而堕落,应一起烧死;若是向教堂举报女巫,则可得到赏金。
“我肚子里又有了——”玛丽亚放低了声音,同时狠狠拧了鲍勃一把,“牧师都说了,主会再赐给咱们一个儿子,你难道还想让儿子生活在这种地方,跟班杰明一样被女巫害死吗?”
鲍勃忍不住看了一眼玛丽亚的小腹,想起贫民区那间破板棚,想起班杰明痉挛僵硬的尸体,又想起男爵府的管家拿出的金币那美丽的光芒,终于沉默着往后退了退,缩进人群里去了。
男爵府的管家早就有点等不及了。伯斯男爵喝了好几瓶圣水,可是毒性并没有消除,新厨娘说这是女巫的诅咒,他也觉得肯定是这样,只有烧死女巫,诅咒才会消失,男爵大人才会安然无恙,他这个管家也才能继续在这里好好的当他的管家,否则不管谁来继任,都会有自己的心腹,到时候他去哪儿呢?
“把这两个女巫——”管家看了一眼何塞,毫不在意地又加了一句,“还有这个男巫,一起抓起来,绑到教堂前面烧死!”虽然这个人他并不认识,但既然跟女巫在一起,那就一起处置了吧。就算弄错了,穿得这么破烂最多是个平民,烧死也就烧死了,没什么关系。
跟着管家来的几个骑士侍从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他们每个人都带了大量的圣水,早就涂抹在自己的皮甲和武器上,这会儿一声吆喝就准备冲上去,圣水会帮他们抵挡女巫的诅咒的。
然而他们才踏出几步,就齐齐倒抽了口气,因为站在那里的女孩,也就是刚刚才被自己继母指责为堕落的妮娜,身上亮起了一层乳白色的光,那是神恩的光泽!
赫克托牧师没有来,他还在守着伯斯男爵给他做祈祷,来的是他的助手,一个高阶的信徒,很有希望成为见习牧师。此刻他嘴巴张开就合不上,因为妮娜身上的信仰之光颜色比他自己的还要浓郁!这意味着,她比他这个牧师助手,更得主的青睐!
“露西不是女巫。”妮娜平静地说,把目光从鲍勃身上移开,再也没有看他一眼,“主赐我神恩,就是为了向所有人证明,露西不是女巫,我也不是。”
“你胡说,你胡说……”玛丽亚尖声叫着,却在妮娜的目光之下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已经成了无力的重复,“你一定是在骗人,在骗人……”
牧师助手眼神闪烁不定。他自己就有神恩,当然知道妮娜的神恩是不是货真价实。可是,假如妮娜也得到了神恩,会不会他的位置……
他还没有拿定主意的时候,妮娜已经转过身,轻轻把带着微光的手覆盖在了陆希头侧的伤口上。刚才她就要给陆希治疗,不过被陆希拦住了,现在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都看见陆希糊着鲜血的脑袋,以及正在愈合的伤口。
清凉与温暖交替,陆希只觉得疼痛很快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伤口愈合时的微痒。等妮娜拿开手,她随手一抹,凝固的血块就落了下来,当然也带下来几绺头发——她鬓角秃了一块儿,倒是更直观地展示出已经恢复如常的粉红色皮肤,被旁边漆黑的头发一衬愈发清晰明了。
还没等牧师助手说什么,人群里就响起了一片倒抽冷气的声音,还有人已经激动地喊出声了:“圣光!圣光治疗术!天啊,是真的圣光治疗术,是神恩啊!妮娜她得到神恩了!”
甚至还有人已经在说:“不要直呼名字,要叫妮娜大人了!”
牧师助手的脸更黑了。
这确实是圣光治疗术!
圣光治疗术,可不是所有得到神恩的人都能用出来的,妮娜现在展示出来的能力已经至少达到了见习牧师的程度,确实可以称一声大人了。
男爵府的管家眼睛却亮了,连忙挥手制止住自己带来的人:“男爵大人需要治疗!”赫克托牧师现在还没治好伯斯男爵,这再多一个人,不就多一份儿力量吗?
这一下情况急转直下,玛丽亚和鲍勃眼睛都瞪直了,玛丽亚终于还是忍不住叫起来:“她一定是在骗人,这不是圣光,这是女巫的巫术!”
“让她闭嘴!”管家脸色一沉,“竟然说神恩是巫术!我看你才是女巫,是奉了魔鬼的意志,企图谋害圣女的吧?”
圣女是教会内部对于某些女性神职人员的称呼,这些人专修圣光治疗术,得病的人可欢迎她们了。平民们搞不懂教会内部的门道,有些就对能用圣光治疗术的女性神职人员统统称圣女了。
管家多少知道一些,但妮娜既然展现出了这样的能力,早晚都会进入教会,而且多半会成为一名圣女,那他现在先喊一喊也没什么,也算是在称呼上讨个好,好让妮娜尽力为男爵大人治疗,这才是最重要的啊。
玛丽亚被两个男仆拖了下去,一个男仆被她挣扎中挠破了手背,顿时气恼起来,一拳就打在她肚子上,打得她蜷起身体说不出话来。
鲍勃左右看看,见妮娜已经被人簇拥起来往黑松林外面走,终于还是追了上去:“妮娜——”女儿竟然得到了神恩,那他这个圣女的父亲,岂不是也要飞黄腾达了?毕竟谁都知道,家里出现一个神职人员,整个家庭便都会进入上流社会,再也不是原本最低贱的贫民了!
妮娜并没有听见鲍勃的声音。自从鲍勃默认了她是女巫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去看这个退进人群里的男人。何况,现在她也很紧张:“露西,如果我治不好男爵大人怎么办?”连赫克托牧师都没有治好他,妮娜不过是刚刚觉醒神恩,心里实在没有把握。
她倒不是怕自己治不好伯斯男爵,这些人会不承认她是神恩者,因为神恩是不能做假的,但这些人却有可能以男爵仍未被治愈为借口,认定陆希是女巫啊!
“我们先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陆希其实到现在也有点懵,隐隐约约的,她总觉得妮娜觉醒神恩跟自己讲的那些话有点关系,但是现在又没有时间让她细想。
一行人就这么进了男爵府。
说真的,男爵府的陈设比陆希想的要逊色不少,虽然也有不少金银器和根本没用只为好看的装饰,但整体来说,比起黑莓镇普通平民的水准来说,并没有高到离谱的地步。
看来,即使是贵族,没有神力的“底层贵族”,其生活水平也就是那样了。陆希想起阿米莉的“手艺”,不由得对光明大陆的生活水准又有了一点儿认识。
不是女巫(二)
伯斯男爵在自己的卧室里,一进去就能听见他粗重的呼吸声,仿佛一个随时都会散架的破风箱,让听的人都感觉自己的呼吸吃力起来。
赫克托牧师已经从先跑回来报信的男仆那里知道了消息,此刻真是心情复杂。他其实很想把陆希当成女巫送上火刑架,更不想本地又多出一个善用圣光治疗术的圣女来。可是男爵府上下现在都把希望寄托在妮娜身上,他是绝对无法阻拦的,于是只能堆起笑容,先感谢主的眷顾,让教会又多了一位兄弟姊妹云云。
然而现在真没人有耐心听他说这些,男爵夫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把人往床边拉了:“圣女,圣女快来看一看男爵大人!”
陆希不动声色地跟着妮娜往前走。男爵夫人一眼看见她的黑头发和黑眼睛,顿时皱起了眉头。但在她说话之前,妮娜已经一手拉住了陆希,男爵夫人到了嘴边的话到底又咽了下去——这个双黑女孩既然不是女巫,那她也就勉强忍耐一下吧,救男爵要紧啊。
陆希早就已经盯着伯斯男爵在观察了。男爵脸胀得通红,看起来分分钟都会憋死的样子,而且他脖子上有明显的红疹,如果让她看,倒有点像过敏的样子呢。
妮娜看不出来伯斯男爵是什么病,但她在贫民区里,见过的病重之人多了去了,比这还凄惨的模样不知有多少,心里虽然紧张,还能稳得住,照着之前她和陆希商量好的话,开始询问伯斯男爵发病的情况以及之后的治疗。
男爵夫人不知道她为什么不赶紧开始治疗却要问这些,但又不敢得罪妮娜,只好叫伺候的女仆来回答问题,自己终于还是忍不住催促:“圣女,请赶紧使用圣光吧。”
妮娜看了陆希一眼,按照她的暗示,伸出手覆盖在了伯斯男爵的喉咙处。乳白色的圣光渗入男爵的皮肤,他喘息的声音明显地轻了一些。
男爵夫人却并没有放松,反而皱起了眉头,旁边的女仆小声说:“之前也是这样的,可是过了一会就又……大家都说是女巫的诅咒没有消散……”她说着,忍不住还看了陆希一眼。
男爵夫人也看向赫克托牧师,显然,她也是这样想的。只不过陆希现在有圣女作证不是女巫,那么剩下一个可能是女巫的,应该就是被指下毒的阿米莉了!
“把她烧死,男爵大人就会好了吧!”男爵夫人期待地看着赫克托牧师。
“夫人,请等一下。”妮娜已经没法应对这样的局面,陆希只能开口了,“阿米莉是不是女巫还无法确定,如果判断失误,可能会对治疗男爵大人造成延误的。”
男爵夫人的表情也复杂起来。她现在才想起来,如果说阿米莉是女巫,那她成为女巫的源头还是眼前这个双黑女孩呢。总不能说送来蘑菇的不是女巫,做菜的自己就成了女巫了。可是圣女又信誓旦旦地保证,而且神恩不能作假……男爵夫人矛盾起来。
“首先,请把房间的窗户打开一点,并且把这些蜡烛撤掉一些吧。”大概是为了观察伯斯男爵的病情,这房间里点了几十根蜡烛,窗户又紧闭着,空气里都是蜡油味儿。
在场的众人其实并不想听她的,但妮娜却坚定地点头,男爵夫人也只好让管家撤掉一些蜡烛,并开窗通风。
房间里的空气顿时清新起来,但伯斯男爵还是老样子。
“夫人,能否确认阿米莉在菜里下了什么毒呢?说是毒蘑菇,究竟是哪一种呢?能否让我看看剩下的菜肴?”陆希对众人的表情视而不见,进一步提出要求——要解决过敏,必须找出过敏源,而且伯斯男爵的情况有点奇怪,反复的治疗好转之后又恶化,这证明过敏源一直都在,可是她刚才观察过了整个卧室,除了蜡烛多点之外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
如果房间里没有,不是吸入式和接触式过敏,那最可能的就是食物出了问题了。最可疑的,当然是导致伯斯男爵发病的那盘蘑菇菜了。
男爵夫人完全不懂,她只是听女仆来说阿米莉给男爵下毒,被新厨娘抓住了而已,至于下的是哪种毒蘑菇,她完全不知道,只能茫然地把目光投向管家。
管家连忙回答:“菜都被吃完了,但大人毒发病倒之后,卡玛——就是新厨娘,在阿米莉的房间里找到了没用完的毒蘑菇。”他一边说,一边已经有个男仆跑去拿来了一小包东西。
陆希看了一眼,眉头就皱了起来:“这不对。”
的确有那么一种毒菌跟羊肚菌是很像的,就是鹿花菌,又叫假羊肚菌。这种菌类跟羊肚菌外形颇有相似之处,只是颜色不同,但在切碎烹饪之后就难以分辨了。
陆希最初想过,会不会是阿米莉在别处见到了鹿花菌,把它当成羊肚菌做成菜了。但鹿花菌的中毒反应包括呕吐腹泻、头晕头痛,甚至还会有黄疸和肝脾肿大,却没有明显的憋喘以及皮肤出现红斑红疹。
并且,鹿花菌是春季蘑菇,也不是随处可见的东西,除非有人蓄意害人,否则在要这个季节找点鹿花菌,大概也不是容易的事呢。
但现在男仆拿过来的这包东西根本就不是鹿花菌,而是一种带着棕色鳞片小帽子的蘑菇,看起来有点像口蘑。
要说陆希还真认识这种蘑菇,这玩艺儿叫褐鳞小伞,也有叫死亡褐伞的,因为分布广泛,所以陆希也曾接治过因误食而中毒的病人,因此印象还颇为深刻——这东西食用之后先是出现恶心呕吐等胃肠症状,之后肝脏受损甚至衰竭。
有毒确实有毒,但跟鹿花菌一样,不会出现憋喘和红斑症状。
也就是说,至少伯斯男爵现在的病情,与这种蘑菇无关。而且说是新厨娘从阿米莉房间里找出来的,这里头就很有阴谋的味道。
以及还有另外一个重点:这跟马克斯在教堂说的话不一样!
马克斯说他亲眼看见陆希把毒蘑菇交给了阿米莉,所以陆希才会想到鹿花菌。但如果是褐鳞小伞中毒,那除非马克斯是个瞎子,否则绝不会把这种蘑菇跟羊肚菌混为一谈的。
当然,如果不是瞎子,那就更是明晃晃的阴谋了。
但现在也不是撕这件事的时候,先要把伯斯男爵救回来才好。陆希放下蘑菇,转头去看伯斯男爵。经过刚才妮娜的治疗,他的呼吸已经通顺了很多,明显圣光术对他是有效的。
“赶紧再喝点圣水吧!”男爵夫人仍旧很担心,“刚才也是这样,牧师大人治疗之后好转,但过一段时间又会恶化……”圣光治疗术是颇为消耗神力的,赫克托牧师也得治疗一会儿就休息一会儿,中间就只能灌圣水防止病情恶化了。但,就连之前苦行主教留下的圣水,也没能阻止恶化呢。
“治疗之后好转,然后喝了圣水?”陆希的眉毛顿时挑了起来,“也就是说,男爵大人生病之后,只喝过圣水?”
“你该不会是怀疑圣水吧?”男爵夫人对于意有所指的话倒是十分敏锐,“圣水是不可能有问题的,这都是大主教大人留下来的圣水!”
苦行主教的圣水是每人一瓶,即使伯斯男爵是本地领主,也只有一瓶。现在他喝的这些圣水,都是收缴了仆从们所得的那一份凑起来的。
当然,仆从们心里自然是舍不得的,可是领主夫人发话,谁还敢不交么?现在不但上交了圣水,听起来似乎还要因此担责任,于是在房间里的贴身男仆忍不住就分辩了一句:“圣水里是不可能被下毒的!”
虽然这有点儿“没规矩”,但其他人却一起点起头来。没错,圣水本身就有神力,什么毒药、诅咒,本身就会被圣水消弭,又怎么可能借由圣水来下毒呢?
陆希却摇了摇头。过敏可不是下毒,圣水只能判断一样东西是不是毒药,可无法判断它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会不会引发过敏反应。
“请把圣水拿来给我看看好吗?”
男爵夫人心里很不痛快。她是希望圣女来医治伯斯男爵,可不是想让一个疑似的堕落者来指手画脚的。然而这个时候——人都已经来了,也只能试一试,因此还是拉着脸点了点头。
于是好几个圣水瓶子被放在盘子里被女仆送了上来。这都是柯恩大主教发的圣水,原装未动,用的还是那种简陋的陶管。但盘子送到眼前的时候,陆希却觉得闻到了一股有些熟悉的香味儿。
不是花香或果香的那种香,而是——油香!
是的,就是有点儿油油的那种香味。陆希环顾四周,从壁炉上方拿起一个水晶杯,把陶管里的圣水倒了进去。本该是清澈的,即使有乳白色圣光也不妨碍它内部毫无杂质的圣水,现在明显可以看到,其中有着一些悬浮的东西,有些是细小的颗粒,有些却是油珠!
“天啊,这是什么东西?”男爵夫人眼尖,失声叫了出来。她真没想到,圣水里真的有别的东西被掺了进去,这是谁干的!这些东西又是什么?为什么圣水竟然没有消弭掉它们!
“因为这不是毒药。”陆希用小勺子舀出一点儿颗粒使劲闻了闻,又直接放进了嘴里嚼了嚼,终于确定了这是什么东西——花生!
这圣水里被人加了一点花生酱,就是这点儿花生酱引起了伯斯男爵的过敏反应。
但是陆希没办法解释,因为她搜了一下原主的记忆,里头并没有“花生”这种东西。
哦对了,光明大陆的人对于生长在地下的植物是没什么好感的。他们吃结在树上及草丛中的果实,吃生长在阳光下的野菜,吃奔跑在地面上、游弋在水波中的鸟兽和鱼虾,因为它们都“接受着光明神的照耀”。但是长在地底下不见阳光的东西,那就算了。
在人们看来,这也没什么错啊。小麦和豆子的果实可以吃,但麦根和豆根不能吃。苹果和梨子可以吃,但果树的根不可以吃。地下的东西不可食用,若能食用,神至少会让它们探出地面沐浴光辉——比如说白萝卜与胡萝卜。神已用光辉将世间万物都分别明白,人只需依照神的指示行事即可。
因此,花生这种长在地下的东西,至今尚未被发现其食用价值,露西作为一个农庄上的姑娘,自然也从未听说过。
不过现在已经不用她解释了。不管这东西是不是毒药,圣水里出现了这个就是不对的!
管家亲自动手,把每一瓶圣水都倒出来,结果发现里面都被加上了这种东西。然后他又检查喝过的圣水,也从瓶底里找到了一点沉淀物。
并且,在他们忙碌地翻查的过程中,伯斯男爵的情况并没有恶化,甚至在赫克托牧师又给他祈祷了一次之后,更加好转了一些——他的呼吸顺畅了,脸上的红斑也在消散。
到了这个时候谁都能看明白了,伯斯男爵久治不愈,好转又恶化,都是因为圣水里被人掺了东西!管家立刻盯住了贴身男仆,因为这些圣水都是他端来的!
贴身男仆在陆希倒出圣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冒汗,在管家大吼着叫他巫师的时候再也坚持不住,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不,不是我,这些圣水都,都是卡玛她……”
然后,陆希见到了这位新厨娘卡玛。
比起阿米莉,新厨娘看起来确实挺有范儿的,连讲话的口音都跟黑莓镇的人不大一样,似乎脑门上就贴了“我给公爵大人干过活”的标签。甚至当管家拿着圣水质问她的时候,她还能面不改色地一推六二五,并且主动让管家搜查她的房间,以证清白。
别说,这还真有点儿难住了管家。圣水里那些细细的颗粒状的东西,管家根本不知道是啥,女仆们在厨房和卡玛的房间里翻了一通,也没有找到类似的东西。
正当她们要向管家回复“没有”的时候,那个悄没声就摸进了厨房的“前女巫嫌疑者”,却从装着各种食物原料的柜子里翻出了东西:“就是这个。”
那是一小包干瘪的花生豆,其实从颜色和形状上都跟鹰嘴豆有点像,因此刚才翻找的女仆们根本没辨认出来——首先她们把注意力放在了翻找“细碎颗粒”上;其次,这几个女仆都是男爵夫人的贴身女仆,根本没干过厨房和田地里的活计,她们只认识烹饪好的鹰嘴豆,不认识没烹饪前的原材料……
当然,即使认识鹰嘴豆也没用,她们根本没有见过花生,又怎么能按照“花生碎”这个“图”,搜索到“花生豆”这个“骥”呢?
“就是这个东西?”连管家都有点难以相信。可是一眼看见卡玛的反应,他就相信了。
卡玛脸上的从容和笃定都没了,陆希举起那包花生的时候,她的脸色就一下变得惨白,明明是秋天,她却冒了一头一脸的汗——如此反应,简直是不打自招了。
“你这个女巫!”管家冲着她吼叫了起来,“竟然在豆子上下诅咒来害男爵大人!”在他看来,这东西既然长得像鹰嘴豆,肯定也是某种豆子了。要说这豆子为什么能把男爵大人害成这样,还能逃过圣水的检查,那必定就是魔鬼的力量,说不定这豆子就是魔鬼交给卡玛的,就叫它魔鬼豆好了!
卡玛软倒在地:“不,我不是女巫,我没有下诅咒,这,这不是魔鬼给我的东西……”
然而管家已经不打算听她再说一句话了:“把她绑到火刑架上去!”
“管家大人——”陆希轻轻咳嗽了一声。按光明大陆的法律,谋害领主是必死无疑的,陆希也没打算圣母,毕竟如果卡玛成功了,她和阿米莉,还有妮娜都得上火刑架呢。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要说清楚,魔鬼的帽子可不能随便乱扣,迷信宣传要不得啊:“这个东西,应该并不是魔鬼给的。之所以能逃过圣水的检验,其实是因为它并没有毒。”
不是女巫(三)
十分可惜,陆希的科普宣传并没有人要听。
别看伯斯男爵被治好了,但大家都默认那是赫克托牧师和妮娜的功劳,至于陆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至于那包花生豆,卡玛也招了供,是她从公爵的领地里带来的。她曾在那里,看见过公爵夫人用这东西让公爵的一个情人脸上长满红斑,并且呼吸困难。虽然后来自己好转了,但公爵被她脸上的红斑吓住,从此跟她断绝了关系,于是这个曾经是最受宠爱的情人就因此风光不再,最后被公爵夫人悄悄地处置了。
卡玛发现这个秘密之后,并没有向谁举报,而是悄悄地自己也弄到了一点花生豆。在阿米莉凭借着新发现的美味菌类重新跟她争夺厨房的时候,她就想到了自己的秘密武器。
那盘红烧羊肚菌里当然没有什么毒,卡玛知道死亡褐伞的可怕,当然不会放这东西。她又不是要把自己的饭碗彻底砸了,只不过想除掉阿米莉而已。因此,她在里头加了花生酱。至于死亡褐伞,就是拿来栽赃的。
陆希听到这里真是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花生这东西固然可以引发过敏,但像伯斯男爵反应这么厉害的也是少见,更多的人是毫无反应的,否则花生在她那个时空也不会变成重要的油料作物,并且发展出各种吃法。
所以,应该说公爵夫人和卡玛的运气都够好吧,她们下手的对象居然都对花生过敏,这可真是小概率事件了。
当然,卡玛自己是觉得运气很不好的,因为她遇到了陆希。
本来她的计划十分顺利。马克斯抛弃了阿米莉,准备跟她结成同盟,因为他可以通过她与旧主的联系,往公爵那里推销美味新菌类,毕竟巴结上一位公爵——甚至只是公爵身边的人,都比伯斯男爵这样的小贵族更有好处。
至于贴身男仆,则是被她买通,拿到三枚银币之后,就任由她在圣水里做了手脚,导致伯斯男爵刚被治好就又接触过敏源再次发病,反反复复没个完。
“这不是毒药……”卡玛跪在地上哭嚎,“我并不敢毒害大人。只要不再吃这个东西,很快就会好的。”她是打算阿米莉一上火刑架就停止使用花生酱,到时候伯斯男爵甚至都不用喝什么圣水,自己就会慢慢恢复。
陆希不禁摇了摇头。卡玛根本不清楚过敏原理就敢乱用。伯斯男爵显然比那位倒霉的公爵情人体质更特殊,如果吞服的量太多,搞不好呼吸系统一个过度反应,人就憋死了!
“这个女人谋害领主,应该砍头!”赫克托牧师其实很希望自己根本没听过卡玛的话,什么公爵夫人暗害公爵的情人之类的事儿,是他该听的吗?
其余人的想法跟他颇为一致。大人物的秘闻是有危险性的,像他们这种小人物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好奇心不但能害死猫,更能害死人啊。
于是不等伯斯男爵彻底醒过来,卡玛和贴身男仆的命运就已经定了下来——暗中下毒谋害领主,立刻处死。尤其是卡玛,使用魔鬼豆害人,她才是女巫!
哦,还有那位商人马克斯,他虽然不知道什么花生酱的事儿,但既然做了卡玛的同党,再多砍一个小商人的脑袋也不算什么。至于罪名,就说他被女巫诱惑,成为了堕落者好了,一并送上绞刑架——反正本来就准备烧死三个,现在不过是把人换一下就行。
陆希嘴唇动了动,最终没有说话。这判决并不符合她的观念,但这里是光明大陆。对赫克托牧师来说,能抓到一个女巫和两个堕落者,那是他的“成绩”,他是决不会放弃的。
而且,陆希也没忘记,她现在的处境还没完全脱离危险呢——如果花生最后被定性为“魔鬼豆”,那么认识“魔鬼豆”的她,跟魔鬼究竟有没有关系呢?
当然,赫克托还不至于现在就对她下手,但黑莓镇恐怕还是呆不下去,她还是早溜为妙。不管怎么说,治好了男爵,她总该得到点赏金吧?只要钱到手,她马上就走人!看来大冬天赶路的事儿,还是避免不了啊。
妮娜还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她只是在为陆希高兴,因为虽然治疗的是她和赫克托牧师,但如果没有陆希发现了圣水的问题,治疗也将徒劳无功,更不可能揪出谋害伯斯男爵的卡玛。依她看,男爵很应该奖赏陆希才是。
把卡玛和贴身男仆拖下去之后,房间里就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之中。半天,还是管家咳嗽了一声,刚要说话,就听见了外面的声音:“怎么回事?”这种时候,谁还敢在男爵府里随意喧哗出声?
进来回话的是男爵夫人的贴身女仆,表情有些紧张:“夫人,夫人,来了两位骑士!他们说,他们说是从长云领来的,要见男爵大人!”
“两位骑士”这话先把房间里的人震了一下——正式的骑士哎!
之后就是“长云领”了——那个与教会不睦,以至于领地里连教堂都没有了的长云领?
两个从不敬之地来的骑士,要见伯斯男爵,会是什么事?
贴身女仆说话的时候也是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他们说——骑士大人说,长云领伯爵大人的血脉,在,在我们府里!”
“冯特伯爵的血脉?”赫克托牧师当然是听过长云领现任领主很多消息的,惊讶之中脱口而出,“伯爵哪有什么——”
他硬生生地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倒是男爵夫人忍不住给他做了个补充:“不是说那位伯爵没有后嗣,要把爵位传给侄子了吗?这怎么,又找到我们这里来了?”她有点方啊,听说那位伯爵杀人不眨眼的,以前他的领地边上有个小男爵,不知怎么触怒了他,就被他直接灭掉了,连王室都拿他没办法呢。
他们黑莓镇也是男爵的小领地呢,虽然中间隔着黑松林,可是假如那位伯爵要攻打他们的话……
男爵夫人险些自己吓到自己,还是管家理智一点:“夫人,还是先见一见两位骑士,听听他们说的血脉指的是谁。牧师大人请一起去吧……”他们黑莓镇可是有教堂的地方,跟那些没有教会撑腰的小领地可不一样。
赫克托牧师也冷静了一点:“去看看。”贵族的血脉可不是能随便混淆的,假如来的真是长云领领主麾下的骑士,那他们多半说的是真的,那位冯特伯爵真的有血脉流落在外——啧,多半是个私生子啊。
这一瞬间赫克托牧师的大脑飞速转动,他想到了冯特伯爵对教会素来桀骜的态度,假如他真的有血脉在男爵府里,假如他能让这个血脉后嗣虔诚信仰着主,那岂不就等于教会间接地重新控制了长云领吗?到时候他的功劳……
他就怀着这种激动和兴奋的情绪走进客厅,然后就看见了两个笔直站在那里的骑士。当这两个骑士把目光扫向他的时候,仿佛迎头给他泼了一头冷水,因为兴奋而发热的脑袋瞬间凉了一半,赫克托牧师的脚步情不自禁地慢了下来——他还没见过这样锋利如同箭矢般的目光呢,听说冯特伯爵麾下的骑士都是跟着他四处征战过的,剑锋上都染满鲜血……
“两位骑士——”赫克托牧师一冷静下来,就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你们远道而来——”
但是这两位骑士显然并不打算跟他先来一番礼节性的应酬,其中年长的那个直接就开口:“我们奉冯特伯爵大人的命令前来,就不耽误牧师的时间了,请让我们见一下男爵大人。”
好,好嚣张……
赫克托牧师恨得牙痒痒——长云领果然是个不敬神明的地方,瞧瞧这两个骑士对他多么的不客气!虽然说他们俩看起来应该是中级骑士,但中级骑士跟牧师也就是平级嘛,而且他是教会的神职人员,是更应该受人尊敬的!
赫克托牧师真想指责这两名骑士,但他没敢。他这个有点水份的牧师,在战斗力上可跟骑士没得比,长云领的人又一向野蛮,万一真的动起手来——这说起来当然是不敬教会,可是教会真的会为他一个小小的牧师对长云领领主做什么吗?
要是真能这么容易,那当初教会也不会退出长云领,只用使长云领失去祈福和庇护的方式来慢慢惩罚他们了。
不过,也不用着急……赫克托牧师心里安慰着自己:长云领现在的情况已经很不好了,粮食连年减产,野兽魔化增加,连领民都多有出逃,也坚持不了几年了。而且那位冯特伯爵连个继承人都没有,过几年只能把爵位传给侄子,而他的侄子可是有信仰的,到时候可就……
等下!赫克托牧师突然想起来,这两个骑士不就是来找伯爵的血脉的吗?这要是找到了,那伯爵的侄子还能继承爵位吗?
但是这个时候,管家已经上前来跟两位骑士说话了。伯斯男爵不过是等级最低的小贵族,或许爵位上比骑士要高,但论起武力值来就差太远了。而且骑士是得到神恩觉醒了斗气的人,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就比普通贵族更为高贵了。
所以管家说起话来也是恭恭敬敬的,先说了一下伯斯男爵目前不能来亲自接待他们的原因,然后便小心翼翼地问道:“不知道伯爵大人是怎么知道血脉后裔在我们府上……”
年长的骑士随手就掏出了一枚水晶球,只见水晶球内部星星点点,仿佛是一幅地图的样子,其中有一颗红色的星光尤其明亮,正向着某个方向不停地闪动,似乎在指示着什么。
管家也见过用来占卜的水晶球,虽然跟眼前这个并不一样,但也能猜得到那枚红色的星光应该就是指示伯爵血脉后裔所在位置的。他不由自主地顺着红色星光指示的位置望去——那不正是男爵大人的卧房吗?
诶不对!就在此时,管家忽然发现那红色星光移动了!从男爵卧房的位置向旁侧移动,一直指向了——男爵府的后门?
“你们在做什么?”年轻骑士突然抽出了长剑,还没等管家反应过来,剑锋就已经压到他脖子上了,“你们想藏匿伯爵大人的血脉吗?”
“冤,冤枉啊!”管家都没看清这位骑士大人是怎么到他身边的,只觉得眼睛一花,脖子上就被凉气激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等他反应过来,腿都要软了——这这,这把剑上还附着了冰霜之力呢!
“我们怎么敢——”管家想说他们根本都不知道伯爵的这个血脉是谁,怎么藏啊?
但是他刚说到一半,忽然想了起来,如果说这个时候有谁会从后门离开,那,那就应该是刚刚救了男爵的圣女一行人啊。
难道,难道那位圣女就是伯爵大人的血脉吗?要是这么说的话,倒是能解释她为何会得到神恩了。就说嘛,一个普通的贫民怎么可能觉醒信仰之光,必定是有高贵的血脉才行。伯爵大人的血脉就很高贵啊,他这一支有着王室血统,本人就是大骑士呢。
虽然说伯爵大人对教会的态度不太——咳咳,但血脉高贵就是高贵嘛,神恩固然来自于虔诚,但也要归功于高贵的血脉啊。
管家一边想着,一边连忙说道:“我已经想到伯爵大人的血脉是哪一位了,那位小姐已经展现了自己高贵的出身,两位大人请跟我来,你们一定没想到,伯爵小姐她,她已经得到神恩了!”
此时此刻,已经走到后门处的陆希三人当然不知道前头发生了什么。陆希倒是对长云领来的骑士很有兴趣,毕竟她就是想去长云领定居的,但男爵夫人用几个金币就打发了她,并没有让她跟客人接触的意思。
当然,男爵夫人对妮娜是很客气的,但妮娜却并不想在这里多停留。她并不傻,已经感觉到了赫克托牧师对她的几分忌惮,更感觉到了男爵府上下对陆希仍未改变的轻视和反感。
陆希可是发现了圣水的问题!如果没有她,什么样的圣光都治疗不好男爵的!即使这样,都得不到他们的尊重。
妮娜一点也不想在这里呆着了,于是她借口疲倦,拒绝了男爵夫人的挽留,跟陆希和自始至终都没说过话的何塞一起,从后门离开了男爵府。
“圣女大人——”举着火把送他们的男仆倒是很想跟妮娜搭一搭话。别看他们这些仆人比普通平民过得好,可是生起病来也是很难得到什么医治的,而且一旦生病,还要从府里搬出去,如果治好了能继续当差,可要是拖延时间太久,说不定位置就被别人顶替了。
更不用说,他们从苦行主教那里得到的圣水,都被管家收缴上去为男爵大人治病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能跟圣女搭上点关系,岂不也为自己的生命多加了一层保障么?
但是他张口刚说了一句,就看见那个默不作声的瘸腿小子忽然向后方看去,没等他反应过来,耳边就掠过一道风声,一个人突兀地出现在前方,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管家从后头连跑带喘地赶过来,脚都没站稳就指着妮娜大声说:“骑士、骑士大人!呼呼——这位就是,就是伯爵小姐啊!”
伯爵小姐?陆希疑心自己耳朵听错了,惊讶地看向妮娜,发现妮娜更是一头雾水的样子。
这会儿管家已经赶了上来,满脸都笑成了一朵花:“现在是圣女大人了!圣女大人,您就是——”
他正准备说“您就是长云领伯爵大人的血脉啊”,忽然一点红光从他身边擦过,像有生命一般飞到前方,绕着一个人打起了转。
这红光管家熟悉啊,不就是之前水晶球里的那一点红色星光吗?可是,可是被星光环绕的那个,却并不是他心目中的“伯爵后裔”啊!
这红色星光怎么回事?为什么绕着那个双黑的堕落血脉在飞?
管家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天哪,难道所谓的伯爵血脉后裔,居然是个双黑吗?
伯爵小姐(一)
别说管家惊讶,所有的人,包括陆希自己,都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倒是两位骑士神情镇定,仿佛早就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似的。年长的骑士收起手里的水晶球,向前行了个礼:“中级骑士约翰、丹尼尔,奉埃里克伯爵大人的命令,来迎接您回长云领。”
这什么跟什么?
饶是陆希智商不低,也混乱了几秒钟才理清情况。埃里克伯爵大人大概就是现任冯特伯爵,但是刚刚男仆说的,他们是来寻找伯爵的血脉后裔的,现在要迎接她回长云领?
什么!合着她居然是伯爵的女儿吗?
哎哟妈吔,这真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啊!原来智能系统还给她安排了一个隐藏人设!要这么看,好像也不是很坑啊。
“我不知道啊……”光球缩在她的意识里也是一球懵逼。
“不是你们安排的吗?”
“不,不——”光球结结巴巴,“就,随机找了一下,主要是看灵魂和身体的匹配度……”不是按身份找的啊。
陆希瞬间冷漠脸:“原来不是你们安排的啊……”真是浪费她感情。
光球:“……”变脸这么快的吗?就算不是他们有意安排的,那至少,至少也有点儿功劳的吧?
不过光球被怼惯了,并不计较,反而高兴起来:“长云领那位伯爵没有别的直系继承人,如果你继承爵位,将来就是女伯爵啦!”有了一个贵族的身份,做什么都更方便了。
这倒是真的。陆希倒也不是希罕什么伯爵小姐的头衔,但她这个双黑血统实在太拉胯了,连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当然是有个□□更好了。
“露西!”这会儿妮娜终于反应过来了,欣喜地抓住陆希的手,“这,这真是太好了!你竟然是,竟然是一位伯爵小姐!”
一旁呆住了的男爵府管家也醒过神来,心里暗暗埋怨男爵夫人,不该就这么把陆希从后门给打发了——当然,他选择性地忘记了,其实他自己也觉得给陆希几个金币就足够了。
总之这时候弥补或许还来得及,黑莓镇这一片小领地,可得罪不起长云领伯爵的女儿。管家脑子灵活地一转,立刻堆起笑脸上前,仿佛根本忘记了之前的冷淡一样,请伯爵小姐和两位骑士去男爵府暂坐——时间很晚了,伯爵小姐今天还没有用晚餐呢。
他一提起晚餐,别说陆希,连着妮娜的肚子都发出了一声轰鸣——她们两个在山里过了大半夜,当然是水米未进,不饿才怪呢。
可是没等陆希说话,那位年长的骑士约翰就淡淡地替她拒绝了:“伯爵大人命令我们尽快接回小姐。小姐,车队已经在外面等候,我们赶紧启程吧。”
这可不是征求意见的口气。陆希微微皱皱眉头,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子:“现在就走?”她不仅仅是肚子饿,身上的衣服也在山里滚得又皱又破,甚至还沾着杀人时候溅上的血迹,而这些,这两位骑士好像根本就没看见似的。
对待领主的血脉后裔,还是将来会成为自己新领主的人,应该是这个态度吗?
陆希可不是个没有受过社会毒打的人,更不是个傻白甜,刚才因为新人设而产生的兴奋一过劲儿,她就又冷静下来了——要是她没记错的话,妮娜就曾经给她科普过,说长云领的领主是有个侄子的,而且似乎打算把爵位传给侄子?
“是,是因为自己没有后嗣,所以才选择了侄子的吧?”光球小小声地说,“但是现在自己有了女儿,当然女儿才是第一继承人。”
这么说的话,这个制度也还是比“只有男胎传香火”强一点的。但这件事情的重点不在这里,而在于——“我不是私生女吗?”
这个她是不会搞错的,原身那破碎的记忆里说得很明白,正因为是私生,父母都不想抚养,所以才把她送到农庄上的。
这么一想,陆希简直是豁然开朗,好多事都能想通了:养母大概是知道她的身世的,在蝗灾之后带着她往黑莓镇来,会不会其实是想去长云岭找她的亲生父亲呢?
正如光球所说,即使是私生女,如果冯特伯爵没有别的子女,又肯承认她,那么她就是未来的女伯爵,养母自然也可以母凭“养女”贵了。
然而走到黑莓镇,长云领的消息就已经可以传过来了,比如说——冯特伯爵打算把爵位传给侄子。
陆希深深怀疑,原身的养母就是听了这个消息,才抛弃了露西跟人走了的。她大概抱着很大的希望,带着露西辛苦走了这么远,最后却全部希望都破灭了……
但是等她走了,被抛弃的露西反而有人来找了。世界上的事情,大概就总是这么出人意料之外吧。假如养母知道,大概会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再坚持几天。
不过现在这个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养母所说的“父母都不想抚养”,究竟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么冯特伯爵早就知道她的存在,却仍旧打算把爵位传给侄子,那就证明这里头原本就没她什么事儿,人家根本就没打算承认她这个“血脉后裔”啊。
光球也终于觉得这件事有点儿不对了:“那,那可是,他们还是来找你了……而且他们使用的那种水晶球,确实是专门用来指示血脉联系的……”
“那没什么用。”陆希嗤了一声,认回女儿可能是真的,但认回的目的却有很多种呢。比如说,侄子不听话,所以弄回一个女儿来给他施加点压力,告诉他“选择不只你一个,识相的就听话点”,不也是个挺好的办法么?
“不,不会吧……”光球可怜巴巴地说。
“我觉得很会。”陆希现在已经完全冷静了,“说真的,我确实不应该对你们的人设抱什么希望才对。”
她说完就不理还在呜咽的光球了,转向约翰平静地说:“你的意思是说连夜赶路吗?我想你应该知道,我刚刚从山里回来,又因为救治伯斯男爵,费了很多力气。”
“是是是——”管家尽管觉得费力气的是妮娜和赫克托牧师,但也不能否认陆希的功劳。再说他还怕得罪陆希呢,连忙添油加醋,“多亏了伯爵小姐——男爵大人和夫人都要好好感谢小姐,至少请小姐换洗一下,再用餐——”他当然看见陆希的狼狈相了,也很知道女眷们在这种情况之下,最想要什么。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那个年轻骑士丹尼尔打断了:“我们自然有安排,就不必劳烦男爵大人费心了——”他把大人这个词儿故意拖长了,说实在的,对于伯斯男爵这样的小贵族来说,一位正式骑士或许在爵位上不如他,但实际的价值却可能比他更高,因为大家都知道,得到神恩的人,后代血脉中更容易出现觉醒者,这样的人,比世代平庸的小贵族更可贵。
而且,丹尼尔还是中级骑士。他看起来也就才二十出头的样子,就已经成为了中级骑士,那将来很有可能会升为高级骑士甚至大骑士,到了那个时候,一个小男爵在他面前就根本不算什么,到时候可能伯斯男爵还要反过来称他为“大人”呢。
这点儿讽刺管家自然听得出来,但他也只能陪着笑脸连连躬身,既不敢反驳,也不敢再挽留,眼睁睁看着两位骑士把伯爵小姐夹在中间,扬长而去了。
“牧师大人——”管家抹了把汗,“您看——”无论如何,他们都是对伯爵小姐失礼了啊。
赫克托牧师却呵了一声:“不要着急,我会把这件事上报的。”他可是看出来了,这俩什么骑士对新出炉的伯爵小姐也没多少尊敬的意思啊。也是,根本没听说冯特伯爵有什么女儿,伯爵夫人也从未生育过,这样看来,就算确实是伯爵的女儿,也肯定是私生女!再加上那样的黑头发黑眼睛,其生母的低贱身份也就可想而知了。
光明大陆的继承权是讲身份的,像陆希这种生母低贱的私生女,就算有着冯特伯爵的血脉,也实在高贵不到哪里去。再加上那两个骑士的态度,恐怕这个私生女撑死也就只是个伯爵小姐了。而且等冯特伯爵的侄子继承爵位之后,连这个“伯爵小姐”的头衔也要缩水不少。
只有一个名头的伯爵小姐,很稀罕吗?各处的领地里多得是呢。好一点的还能从父母那里分到一部分产业,嫁个有点身份的丈夫;过得差的,连丈夫都找不到,甚至连财产都没有,只靠着领主的施舍过日子呢。
赫克托牧师这么一想,就把陆希完全抛到脑后去了。只不过这件事情还是要上报教会的,毕竟长云领的一举一动,上级教区还是挺关注的,他如果能在第一时间递个消息,肯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了。
此时此刻,在赫克托牧师心目中已经贬值的伯爵小姐陆希,已经看到了骑士约翰所说的车队。
与其说是车队,不如说是个马队。十六位骑士中间,夹着一辆小小的马车。反正以男爵府做对照,这马车肯定不是伯爵的规格就是了。
到这会儿,妮娜也觉得不对劲了:“露西——”
陆希站住了脚:“约翰骑士,我还有两位朋友。”不但约翰和丹尼尔对她的态度不怎么样,连这跟车的十几个人,也就对她随便行了个举手礼而已,连马都没下,明摆着一副催她上车然后立刻就开路的架势。
“这两位朋友吗?”约翰的语气倒是挺温和,但态度却很坚决,“这位圣女是神职人员,长云领可没有教堂。”
“妮娜并不是神职人员。”陆希连忙解释。
她知道约翰的意思,这也是光明大陆的习俗——觉醒信仰之光的人,都会进入本地的教堂成为神职人员,有能力的稳步上升,没有能力的也可以在教堂里谋求一份儿稳定的工作,也算是捧上了铁饭碗。
但习俗归习俗,并不是硬性的规定。当然了,教会其实根本不需要规定,毕竟大家都知道,得到神恩之后就可以进入教会,一旦进入了教会,本人和家人,甚至整个家族都可以得到阶级上的提升,成为自己从前不敢想像的高贵的人。
要知道在这片大陆上,除了神恩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上升的渠道了。每个人生下来就有自己的位置:贵族一直是贵族,平民始终是平民,如果说有变化,那大概就是向下的变化了:小贵族被大贵族吞并;商人破产成为平民;平民遇到灾祸变为赤贫……
所以神恩这条登天的绳子,大家怎么能不牢牢抓住呢?众所周知:越是能够接近教堂的人,越是容易觉醒神恩,越是能够进入教堂接受大人们教导的人,越是能够走得更高……
因此,教堂就成为了普通人心目中最想进入的地方,没有之一。而获得神恩的人,自然更不会有第二种选择。
但是陆希觉得,并没有这种必要。因为据她看来,获得神恩恐怕跟什么信仰虔诚并没多大关系。觉醒者多集中于贵族世家,平民则少之又少,难道真是因为身份高贵了信仰就虔诚?可拉倒吧。要是说谁给教会的供奉值钱,谁就有更多机会得到神恩,这好像还合理一点儿呢。
当然,肯定也不是供奉的问题。就比如说妮娜吧,按照她的虔诚和行为,她早该获得神恩;或是按照供奉的数量,她一辈子也别想获得神恩。
可是,偏偏妮娜在一个不该觉醒的时候觉醒了,这不能不让陆希心里生出了个想法,只是这个想法目前并没有证据支持,还需要验证。
但是总之,她得把妮娜拉到长云领去才行。毕竟那里既然没有教堂,必定会缺少治疗者,妮娜会有很大用处,同时——也会是她的极大助力。
陆希承认,自己还是有点私心的。既然已经发现这些骑士的态度不对劲儿,自己这个“伯爵小姐”的前途不那么光明,她就必须多打算一点了——如果不想当一颗用完就被抛弃的棋子,那就得给自己多增加一些份量。
“不是神职人员?”丹尼尔倒是扬起了眉毛,似乎有了兴趣的样子,“如果不愿意进入教会,那我们倒是很欢迎。在长云领的土地上,可不允许那些虚伪的以‘信仰’为名而出现的谎言。”
完了!
陆希暗叫一声不好,恨不得捂上丹尼尔的嘴。然而已经晚了,妮娜原本还在犹豫,现在也皱起了眉头:“这位骑士大人,信仰并不是谎言。”
“呵——”丹尼尔轻蔑地笑了,“一群愚昧的人。你们的信仰,就是你们的主吗?一个只存在于教会的谎言——”
“丹尼尔!”约翰咳嗽一声,打断了丹尼尔的讽刺,“我们该上路了。”显然,他也不想再谈带上妮娜的事了。
“妮娜——”陆希还想劝说一下,但是妮娜已经摇了摇头:“露西,我想我还是留下来。”
她有一点生气,但是并没有对陆希表现出来:“主给了我能力,我将用它让更多人感受到主的恩泽。黑莓镇是我的故乡,我想这里有很多需要我帮助的人。你——”
她犹豫了一下,放低了声音:“如果在那里过得不开心,这里还有你的朋友。”
竟然被妮娜安慰了……陆希有些哭笑不得,却又觉得心里暖融融的,她情不自禁地握住妮娜的手摇了摇:“你也是。如果在这里过得不好,长云领还有你的朋友。”
妮娜微笑了一下,贴了贴陆希的脸,然后转身走了。陆希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还没转身就听见丹尼尔嗤笑了一声:“无知的愚民——”
“你觉得她愚蠢,只不过是因为没有人告诉过他们什么才是真实的。”陆希面无表情地怼了回去,“她善良、热情、仁慈、宽厚,你只是比她多知道一些,但她比你多做了很多。至少她愿意帮助她能帮助的人,而不是仗着自己有点能力,就居高临下地嘲讽别人无知无能!”
这是陆希见到两名骑士以来说得最长的一段话,而且语气甚至可以说是十分刚硬甚至有点咄咄逼人的锋利,让约翰都微微有些惊讶,丹尼尔更是扬起了眉毛,但他随即收到约翰一个制止的眼神,便又控制着自己让眉毛回到原位,勉强向陆希躬了躬身:“您说的对,小姐,请原谅我对您朋友的失礼。”
话说得倒是挺客气,假如不是配上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陆希倒是愿意看在他那张脸的份上原谅他,毕竟这家伙虽然不如那位阳光一样的苦行者安东尼英俊,但细腰长腿的皮相倒也不错,而且带着年轻人那种青春活力的张扬,总是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
只可惜,一配上他的表情,青春活力也有点儿歪嘴龙王的意思,让人看着有点牙痒了,还不如刚开始他一直板着脸的沉默人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