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 《待葬》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待葬》 似乎已经过去很久了,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大事。不过是我的继母去世了。 我是顾北慕,就读于北京一所美术学院,艺术设计系。今年大一,十九岁。 我的老师说,我本身就像个艺术品,如同我所画的那些东西,精致而荒诞。 但是同寝室的人并不爱亲近我,在我面前,她们的话少得像自闭症。好在我并不需要和她们挤在一间宿舍里。老师说,我是不应该和那些庸才有太多接触的。别开玩笑了,她们至少在某种意义上比我好太多。不是说自闭症患者总有一种超长的技能嘛,肯定比我强。 除了我的老师,我画的写生没人理解过,也少有人喜欢。 他们都爱像我上铺的韩思琪那样的古板学院派,喜欢画风景和人物。和她的名字一样,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 我喜欢画故事,就是用油画来叙事。记录这些总比画那些劳什子风景有趣些,风景总会摆在那儿,再者人们不都说“风景如画”,哪里还用我们画呢? 啊,继续回到正题。 我的母亲在我十四岁那年同我爸爸离了婚,我跟着爸爸,她跟了一个更富有的老男人,做了外室。 继母大概是我十六岁那年被娶进家门的。她是个四十多的女人,是北京那家牛逼得闪闪发光的名校的教师。 她叫路峋。 说真的我还得谢谢她,不是她的话,估计我现在还要复读,根本考不上什么大学。不过现在也没什么区别,哪个文化课不上线的艺术学院的学生不是靠钱砸进去的? 路峋对我很好,每天帮我准备一日三餐。还帮我洗衣服,我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喜欢用洗衣机,没准是因为她这辈子没有过孩子。 虽然是二婚,但这才算是她第一次恋爱。我只能说我爸爸泡女人的技术太好,就和我的大学一样,用钱砸。 路峋不漂亮,但是我爸爸喜欢她,也不知道给他下了什么迷魂药。但我总归不讨厌她。 有的时候暗自思量,总觉得是因为母亲人长得漂亮,又骄傲强势。这不终于有个小女人喜欢我爸爸,他期盼了多年的沉醉温柔乡的愿望才得到满足。 我给路峋画了幅画。其实她蛮上相的,但我发现这点时她已经过世了。 那幅画上,一个女人静静地躺在地上,墨色的如海藻一般的头发粘在她失去了血色的唇上。地上有一个破裂的白瓷盘子,依稀可以看见她的后脑袋勺被开出一道不短的口子。上面凝固着血液,还零星沾着几点碎渣。那会儿,她正穿着我新给她买的裙子。慵懒的阳光打在她的脸上,她的神色温柔又灰暗,显得那件桃花黑底裙特别耀眼。 画的背景是我爸爸家的厨房。桌子上有几盘颜色明丽的菜,和泡好冰冻过的柠檬水,高脚杯的杯壁还淌着剔透的水滴。那个时段她大概还在做晚饭。 每个人固有一死,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伟大的人,无论是自杀,他杀,病逝还是自然死亡。我们都一样,不管生与死,我们都在小小地埋怨又庆幸自己现在的生活,恐惧又期待自己未来的结局。 《待葬》,我轻轻在画布上落款:北墓,2017年4月17日。 往前推三个月,是她死亡的日期。 我母亲有一个骄傲的名字,林夏宸。我是爱我母亲的,尽管她在我年少时抛弃我,跟着个老头子逃离了我现在所处的、让人讨厌的世界。 从小我就觉得我母亲长得特别漂亮,因为我长得很像她。我的性子也和她很像,骄傲而敏感。 她总是喜欢将一头长发染成如阳光一般温暖的淡金色的梨花卷发,脸上没有一点皱纹,我每次见她都怀疑她去做过整容。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她不是不爱我和爸爸了,而是不想连累我们。 因为她得了渐冻症。那个老男人也明白她陪不了他多久,而且她不过就是个情人罢了,他又怎么会花钱为她治疗呢? 于是,我大一那年得到了一笔汇款:三百五十万块,那个老头抛弃了她。这笔钱,是她的分手费。而她又如数都给了我。 果然人就是这样,只极力追求好的事物,尽全力忘记、抛弃那些对自己不利的。 我真的不想再跟林夏宸说一句话,不是因为她的身体变得肮脏,而是为了她一声不响地离开我的生活。 我说过我爱她,所以怎么忍心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住在空旷的小别墅里。 我决定把她带回了我现在的居所。她穿着一身名牌,拎着个Hermés,鼻梁上架着个巨大的Prada蛤蟆镜。 我什么也没告诉邻居们,任凭他们去瞎猜瞎想,反正没什么好隐瞒的。 她买了很多东西给我。大多都是奢侈品,但对于我们这种把钱扔进焚炉里的艺术学院大学生来说,也就算不上什么了。 我问她为什么不直接给我买画具,这女人就骄傲地笑起来,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我给你放桌子上了,你没看见?” 我走进那个凌乱得堆满了各种怪诞艺术品的画室里。静物台上多出了一个故意做古的箱子。画箱中挤满了各种型号的画笔、精致的高级灰颜料,我看得忽然想哭出来。 她明明快要一无所有了,却不去给自己治病,徒留落得一身灰尘。 那么大的金额,足够她完成任何一件她想做的事。 我扭头看了看她干瘦的身体,完全和我印象中那个每天泡在咖啡厅里消磨时间的生活优越的女老板挂不上号。她原来不是这样的。以前的林夏宸高兴的时候可以去告诉每个顾客今天打七折,眉毛上挑,妩媚而骄傲。而不是现在这样,温和地勾起唇角。 一道闪电路过我的脑海,我想起了一张照片,那张《待葬》的原版。 地上除了血,好像还有些什么…… 我痛苦地按着太阳穴,猛地看见卫生间里的梳妆台上插着把梳子。蓦地,我想起来了。那是一些闪烁的丝线,阳光一照,就好像消失了一样。 也许是我想的东西太多、太复杂,梦境少有地侵占了我的熟睡时间。如果它没来的话,我还会感觉睡得久点,这下子就只认为自己才睡了半个小时左右。 梦是关于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我的继母路峋的过世。因为画了那么一幅画,我的记忆里满满当当全是她倒在地上的样子,特别骇人。 就算我不怕鬼,也觉得惊悚,毕竟她的死相过于凄惨。她的头颅汩汩地迸出血,有凝固的和液态的,把头发和脸浸得湿润、鲜红鲜红的。然后,印上了脚底下的碎片和瓷砖?。 我真的不想再回家看我爸爸了。 我梦见的,是她死亡的整个过程。不是意外,不是她自己摔倒、碎片扎进脑子里,它颠覆了我对这件事的整个认知。是他杀,甚至证据我早就已经拥有。那些淡金色的、有着阳光一般颜色的头发,源于我挚爱的母亲,林夏宸。 其实我早该想到的,路峋哪里有那么笨手笨脚,她细致而勤快、我从没见过她出过一点差错。 她的死亡,只可能是别人造成的了,那么既然不是我,大抵也不会是我爸爸。 是她,唯一有那间房子的钥匙的,除了我们只有她。 林夏宸,你怎么会犯傻?你那么精明,甚至会为了自己的病离开爸爸。你怎么可能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儿呢?就算、就算你活不了多久,你也可以继续陪我几年啊!我们可以远离爸爸、路峋,然后在这儿好好地生活,不用管他们。你为什么要...杀路峋呢? 我忽然明白了什么。 爸爸再婚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她,我也没有。 她看见那个曾经熟悉的家一定兴奋极了,拿出钥匙进去,打算跟她仍然爱着的前夫和女儿打个招呼。 可是,一切都不再和以前一样了,那面色彩斑斓的、写满自己和丈夫的愿望墙壁为什么变成了湖蓝色的壁纸?为什么,这儿的一切是那么陌生,就像她没在这里生活过一样,完全没有她的痕迹。 摆在客厅中央的照片不见了,那张巨大的全家福变成了自己丈夫、女儿和另一个女人的合影,看起来已经挂在那儿两三年了。 “她明明没有自己好看,性格看起来也不怎么好,一定是个母夜叉。”林夏宸那么骄傲的人,一定会想,“顾季的眼睛是不是瞎了?” 然后,她看见了那个正在厨房忙碌着的小女人,想到她和他在一起的场面。她的细长的手臂碰到了盘子。“啪”的一声,碎片散落了一地,就像她原本该过的幸福生活的梦境一样,“啪”的一声响,裂成晶莹的碎渣。 于是她趁那女人回头,狠狠地把她推到了墙上,然后一脸茫然、不知所措。 路峋反而问她她为什么在这儿,闯入民宅是犯法的。 于是,骄傲的林夏宸当然就愤怒了,当即甩了路峋一个巴掌,“这原本就是我的家,你不过……”我母亲也没想到路峋的高跟鞋会正好会踩在碎片上,然后因惯性滑倒,栽在地上。 林夏宸害怕得不知所措,也顾不得打急救电话,拽上包就跑了出去。 我早该发现的,那天她为什么脸色煞白,还浑身发颤。什么胃痉挛,根本就是骗我的。她杀了人,就算是误杀也…… 我停下笔,终于完成了画作,证明我母亲杀了人的画。没人相信我因为梦境恰巧得知了一切,也没人会看到这幅代表一个人罪行的证据。 这时,电话突然响起来,那个备注名让我的脑子一下子停止了运转,就像计算机沾染上了不知名的病毒。 “警官,对,是我顾北慕。你们找到证据推翻了意外这个结果?明天下午,我有时间,三点可以。再见……” 林夏宸,我究竟要怎么做,才能拯救你? 这个答案,主,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山鬼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山鬼# ——我是这山间游荡的孤魂,她是我三千年前深爱的人……? 『壹』 “妄清潭是距今三千年前沈络将军和荀夫人初次相见的地方。二人结缘与此潭,也结下了这场生死相随的凄美恋情。”苏沐背着行李包向学生们讲解,“因此,民传潭水有种神奇的力量,能让相爱的两人永不分离,堕入轮回也不会分开。”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心中思量着,苏沐不露声色地笑了笑。 “苏沐姐,这传说是真的吗?”有个女生兴奋的问苏沐。 苏沐看了看两旁粗糙的鹅卵石,“信则有,不信则无。世间传说不就是这样吗?” 其实谁都明白的,所谓生死相随,也不过是安慰生者的话罢了。死了就是死了,什么都没了,不会变成鬼,自然也没有所谓的灵魂。 夜里的妄清十分寂静,白天碧蓝的潭水到晚上泛起了白光。苏沐独自坐在潭边为明天的写生踩点。 树影重叠,万籁俱寂。 『贰』 南朝二十一年,沈络遭皇兄沈君明毒害,一代名将死于昏君之手,其尸骨被荀夫人夺回后,夫人拥着亡夫的尸身毅然投于妄清,随君而去。 【“妄清,望清。沈络,我只想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为什么会这么难?】 『叁』 “你们在谈论什么呢,说出来我也听听?”自从上山后,学生们就不停的议论着什么。?苏沐自然也就好奇。 “苏沐姐。”那男生顿了顿,神秘兮兮的凑到了苏沐面前,“你没有听旅馆前台姐姐说的吗?” 苏沐挑了挑细长的眉毛,“说了什么?” 那男生抿了抿嘴唇,继续说道,“那姐姐说,这山里面有……有不干净的东西。就是说这山里有鬼,你昨晚踩点遇到了吗?” 苏沐戏谑这说到,“遇到了啊。” “……真的啊!” “话说,当时皓月当空。只见一白衣女子,留着长发,看不到脸,幽幽的站在潭边……”苏沐佯装淡然地向前走去。 “不是不是。”那男生打断了苏沐的话,“应该是个白衣男子。白衣白发,每晚坐在潭边看月亮。” 『肆』 【“公子身型刚劲,英气浑然天成。想必是习武领军之人。”】 【“姑娘巧笑倩兮,温润如玉。想必……”】 “…想必出自书香门第?”? “什么?”苏沐被人推了推,那男孩问道,“苏沐姐你刚刚说什么?”? 苏沐看着潭水,闭了闭眼,摇了摇头。 月亮高挂在天上,苏沐在床上辗转难眠。那种奇特的感觉从早上开始就充斥着苏沐的身心,仿佛胸中堵着一团棉花闷在那里。明明是呼之欲出,却怎么也抓不住。 潭边的男人素衣白发,茕茕背对着苏沐。 苏沐听到的是自己略显飘忽的声音。 “你是谁?” “我是这山间游荡的孤魂,在此等我三千年前的爱人。” 他仰头望着月亮,看不到神情。“南荀,我等到你了吗?” 『伍』 苏沐觉得自己快疯了,而且疯的不轻。以至于早上手抖的连一块炒鸡蛋都夹了好多次才夹起来。 “苏沐姐你怎么了?”身旁的女生关切的问。 “没事……有点累。”?苏沐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从那晚在床上被惊醒后,苏沐总觉得那个白衣男人和自己如影随形,好像走到哪都有他的影子。 “沈络,南荀……”苏木拿着炭条,在素描纸上写道。 『陆』 【“你将无名无分,受世人诟病。史书上更不会留下你的只言片语。南荀,你本有锦绣前程,何苦跟着我?”】 【“沈络你笨笨呆呆的,没了我,你被人欺负了都没地方哭鼻子啊。”】 【“南荀你抱抱我。”】 【“怎么了沈洛,来找我哭鼻子了?”】 【“南荀你给我生个孩子吧,一定又聪明又可爱。哎,我错了,我错了……但我不改!”】 【“不管有没有史书工笔,沈络都是我的丈夫。陛下乃千古明君,不会让同胞的弟弟都暴尸荒野吧?”】 【“好,沈君明,你把沈络给我,我就跟你。”】 【“我的沈络啊,没有了我,你被人欺负了,都没地方哭鼻子吧?”】 心头压抑的酸涩被无限放大,堵的苏沐喘不过气来。 “南荀,你还会来看我哭鼻子吗?”面前的男子张开双臂,眼底的苦涩顺着消瘦的脸颊缓缓落下。 那是苏沐见到过的最清雅的男子,正以最没落的姿态,小心翼翼的诠释着他的悲伤,委屈,痛苦,无奈,和满心的喜悦…… 『柒』 “苏沐姐你要归隐了吗,你月薪一万啊,也不低啊。家境又那么好,有什么想不开的?你不会要威胁校长老头给你涨工资吧?”女生背着行李包站在大巴车旁。 “我想留在这里,我好像……找到了我的归属……虽然依旧不太明白,但我不舍得离开了。”苏沐笑着,眼波流转。阳光亦是从未有过的灿烂。 不忍心,再留你一个人了。 我是这山中游荡的孤魂,在此苦等三千年,只为再次与你相拥。 我不讨厌等待,你来了就好。 醉墨长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江山为聘》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江山为聘》王者荣耀梗 1。 妖历752年,孙悟空自称齐天大圣轰动三界。 当妲己从同族狐狸那听到这个消息时她的眼睛是发亮的。 “齐天大圣……好帅啊。” 2。 妲己不是一个有志向的狐狸。 她只想魅惑君王过上几天的快活日子。 但毕竟都是女妖精, 还是向往神话故事里才有的爱情和英雄。 3。 妖历753年,大圣闹得天宫不可开交。 妲己正忙着做祸国妖妃。 紫霞仙子美得不可一世,引得好多小妖效仿。 妲己也跟风,用自己的一条尾巴换了一件和紫霞仙子同款的裙子。 4。 紫衣墨发,妲己美得越发出众。 纣王对妲己越发宠爱。 有天妲己心血来潮想游山玩水。 纣王笑着应允,说孤的女人就算要这天下孤也会送给她。 “那……妾身想去花果山转一转。” 5。 凡人自然是寻不到那仙境, 只有妲己凭着妖性摸了进去。 花果飘香,妲己没忍住偷了一个桃子塞进怀里。 这一切都被坐在树上看风景的大圣看在眼里。 6。 “紫霞??……咦原来是只狐狸。” 大圣那时身披战袍笑的洒脱张扬,一时间阳光有点刺眼。 妲己眨眨眼满脸通红,结结巴巴说出自己想了很久的台词。 “妾身……名唤妲己,” 7。 像妲己这样的白狐算是稀有动物,大圣表示好奇于是请了妲己在花果山留宿。 这件事情便成为新闻传了妖界每一个角落。 小妖们纷纷表示大圣之所以“看上”妲己是因为妲己穿着紫霞仙子同款的衣服。 8。 当李白把这些话告诉大圣时,大圣已经喝多了,摇摇晃晃靠着着用狐狸毛编成的毯子笑了又笑。 “紫霞同款的衣服太多了,可妲己就只有一个。” 9。 大圣终归是太嚣张了,被杨戬和哮天犬盯住打的不可开交。 妲己躲在远处焦急万分,最终忍不住跑了上去替大圣抗伤害。 然后硬生生被杨戬的战戟挑开了心窝。 “这么只小狐狸,也敢跟本将嚣张。” 10。 妲己这是第一次见大圣发疯的样子。 捏的她手腕生疼。 “大圣……妾身还有七条尾巴……没事的。”妲己晃了晃雪白的尾巴笑的无所畏惧。 “滚。”大圣第一次遇到这种不怕死的,没忍住直接甩了一巴掌。 11。 妲己特别有志气的走了。 回到王城继续当她的妖妃听一群大臣念叨。 纣王看美人心情不好也没敢多问,只得好生供着。 “美人,孤给你建鹿台可好?” 妲己心下一想,鹿台高至齐天,也算是不输给他,随即欣然答应。 12。 妖历754年。大圣被关进炼丹炉里。 小妖们都摇头惋惜说这辈子注定输给玉帝了,只有妲己乱了分寸仔细伪装成紫霞的样子溜上天庭。 13。 炼丹炉里火光冲天,妲己离远看都觉得十分可怕,但还是鼓起勇气藏炼丹炉后面吃了些三位真火。 好疼。 妲己醒来之后发觉自己被关在笼子里,突然发觉哪里不对劲。仔细想了想,哦原来是被烧掉了一条尾巴,又被天兵们砍了一条。 14。 妲己失去了两条尾巴,却意外获得了狐火。 这样的话我就可以帮到大圣了吧。 妲己这样想。 15。 大圣终究没让妲己失望。 火眼金睛扛着金箍棒打碎了炼丹炉救出了妲己,当大圣打算把天宫闹得天翻地覆时。 紫霞出现了。 16。 紫霞剑气凌人,步步紧逼,大圣却迟迟不肯动手。 妲己这时才发现差距。 大圣喜欢紫霞仙子的传闻,是真的。 17。 大圣不肯动手最终是被压在五指山下,妲己落魄逃回花果山不见天日。 她觉得自己不管那一方面都输了。 她现在特别难过。 18。 难过归难过,妲己还是天天会去五指山陪大圣聊天。 “大圣大圣,你喜欢紫霞仙子什么啊。” “大圣大圣,我不好吗?” “大圣大圣……” 大圣对着话唠的狐狸有点无奈。“紫霞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至于你。有点特别而已。” 19。 妲己陪大圣聊天聊了五百年。 如今大圣跟着达摩西天取经,大概已经忘了紫霞。 妲己十分开心,只要等大圣回来,她有信心让大圣喜欢上她。 20。 大圣应该是太久不回来了,花果山被其他小妖侵占,猴子猴孙也死了多半。 妲己一次次把大圣打下的基业守住,却发觉这山越来越空了。 无奈,妲己只身去了阴曹地府。 21。 地府里寒风刺骨。 妲己自然没有大圣的本事,逼着阎王改生死簿。 她只能用自己三条尾巴来换,大圣子孙百年无恙。 22。 妲己就剩下两条尾巴了,她有点害怕自己等不到大圣回来。 她把主意打到了达摩身上。 “长生不老啊……真羡慕。” 23。 妲己还是没能拐走达摩。 当她伸着爪子接近达摩时, 大圣早就嗅到了狐狸的气味,警惕这四周以防她偷袭。 妲己冒了险,决心把唐僧抓进洞府。 24。 狐火对大圣没有多少用。 妲己哭哭啼啼求人的年龄也早过了。 她从大圣眼底看到失望厌恶但还是想获得永生的机会。 她拼尽全力却还是让大圣钻了空隙,被金箍棒敲碎了脑壳。 妲己赔了夫人又折兵,只下剩一条尾巴。 25。 猪八戒对美人多少是有些上心的。 “大师兄,那狐狸……不是在你大闹天宫的时候就跟着你?你也忍心?” 大圣愣了片刻随即笑到。 “狐狸……都有九条命吧。” 这话说的底气不足连他自己都有点心虚。 26。 妲己变成了安分守己的狐狸,但族里的小狐狸们却杀戮太多犯了忌。 当妲己看到狐狸们千朝万拜对自己恭敬有加时。 “被当做挡箭牌了啊……” 27。 大圣护着达摩西天取经被封了佛。 整日闲来无事游走三界。 当他听到狐狸们挑起是非而正巧妲己称王的时候揉了揉太阳穴。 “这下麻烦了。” 28。 妖神不两立。 大圣终有一天被派去剿灭那一群胡作非为的狐狸。 当大圣踏着祥云来到妲己的领地时。 妲己的小丫鬟分外开心。 “大王大王,大圣他回来了!” 29。 是小丫鬟想的太美好。 大圣刚过来就放出狠话,周围杀意四起。 妲己也怔了好久。 她曾经认识的那个大圣,去哪了呢。 30。 大圣最终没舍得再打死妲己。 对于妲己还有几条尾巴这事儿,他心里也没底。 大约还有三四条吧。 大不了自己回来了之后处处护着。 31。 妲己的最后一条尾巴差点断了。 她现在是最丑的狐狸。 妲己想了想,确定了她爱的是齐天大圣而不是那个有着慈悲心怀的佛。 她绝望了。 32。 妲己亲手砍断了自己的尾巴。 这时她美的倾国倾城世间绝有。 她想起来曾经大圣摘了枝桃花送她。 “妲己,你比这桃花还美。” 再美有什么用,她终究是要死了。 33。 大圣无聊留在东海做客。 当他跃出海面天空飘起了雪。 大圣有点想家,决定回花果山看看。 看看自己那基业是否已经消失不见。 34。 花果山意外的繁盛。 大圣很是意外,都过了将近一千年,族里的长辈还是活着。 “妲己姑娘……救了我们啊……” 老猴子泪眼朦胧颤颤巍巍说出了这句话。 35。 大圣跑到地府闹了个天翻地覆。 当他发现生死簿上有妲己的名字, 而且名字已经被划去的时候。 这个已经成佛战力称霸三界的男人慌张起来。 他找不到妲己了。 36。 大圣将三界都快要找遍,最终还是回到了花果山靠着狐狸毛毯。 “狐狸欠打了,本大圣回来竟然不前来迎接。” 旁边的老猴子沉默,没敢说一句实话。 37。 大圣回到花果山之后最爱的事情就是发呆。 把妲己和自己相识到现在的点点滴滴全都想了一遍。 尾巴好像不对数。 大圣想起来生死簿上的名字,心凉了半截。 又去了一趟地府。 38。 阎王哆嗦着把妲己的死讯告诉大圣。 大圣沉默半晌,拿出金箍棒杀上了云霄。 他又变成了当初那个齐天大圣。 但是他的妲己回不来。 39。 多年以后许多小妖提起齐天大圣,语气中都带着佩服。 那个男人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杀遍天界,天庭血流成河,大圣一时称了霸主,但他依旧穿着残破的铠甲征战八方,最终为天地不容惨死在桃花树下。 40。 老猴子也忘不了几百年前那天,大圣眼眶通红,抱着酒坛酩酊大醉疯言疯语。 说他这辈子最后悔的是当了佛。 说他为天庭征战最后连自己心爱的女人也护不住。 还说妲己死了他便要这天下陪葬。 41。 大圣穿着带血的铠甲坐在桃花树下自爆经脉。 他想起来这是他唯一一次说出自己心意的地方。 “妲己,你比这桃花还要美。” 日月为礼江山为聘。 与本圣齐天好不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玄玉引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玄玉引》封神榜梗 1。 妖历752年。 孙悟空自称齐天大圣轰动三界。一时之间风云叱咤,一怒天罚。 “齐天大圣……好帅啊。”这样的话妲己从玉石琵琶精玉磬和七尾雉精锦颜那里听多了,妲己觉得耳朵都有茧子了。 2。 妲己是一个含着金钥匙,披着外挂出生狐狸。 她那时还很爱纣王。 但毕竟还是人妖殊途,妲己也知道纣王无法陪她一辈子。也就向往神话故事里才有的荡气回肠的爱情和的仙风道骨的英雄。 3。 在玉磬和锦颜不停的念叨下,妲己答应陪她们一起去花果山。 纣王笑着应允,说孤的女人就算要这天下孤也会送给她。 妲己不禁莞尔,倚在纣王怀里笑的妩媚。只是可惜,纣王再好,也不过是一介凡人。 4。 花果山自然是及难以寻觅的人间仙境。 然而妲己毕竟因为身披“妖界第一小花旦”、“天子妖后”以及“女娲娘娘座下九尾狐狐,云镜湖圣座”等多重外挂,在众妖之中闪闪发光,牛逼得耀眼。 所以,问出花果山的具体位置,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5。 大圣那时身披紫荆盔甲,鲜红得犹如血染了颜色的战袍,精致的翎冠,笑的洒脱张扬,一时间,阳光有点刺眼。 妲己回头看了看眼睛已经看直了的两个小妖,无奈的拉了拉她们的衣袖。 “大圣,我这两位妹妹很是仰慕你呢。” 6。 大圣表示愿意留她们在花果山游玩几天,玉磬和锦颜赶忙答应了。 入夜,妲己却睡不着,自己一个人走到了悬崖上眺望远方的朝歌。俯身捡起了一枚树枝,在裸露的沙地上写下了一句诗。 站在她身后的大圣将诗句念了出来,“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意。” 7。 大圣见妲己伤心,便拉着妲己去喝酒,给她讲了好多好玩的事情。最后的结果就是妲己喝醉了,扑进了大圣怀里,一边哭一边念着纣王的名字。 大圣听的很清楚,妲己最后说的一句话是,“纣辛,对不起。” 他说,妲己,你比那桃花还美。 10。 不知道这件事是怎么被花果山的小猴子们知道的。小猴子们围着妲己叽叽喳喳,“妲己姐姐,要不你就留在花果山吧?” “对啊对啊,你要不要和我们大圣在一起啊?” “我们这儿没有比你漂亮的姑娘了。” 妲己笑着揉了揉小猴子的脑袋,“这么说,我是你们大圣见过最漂亮的姑娘了?” 小猴子天真的摇了摇头,“大圣前些日子从天宫回来的时候说,紫霞仙子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姑娘。” 11。 妲己自然听见了昨夜大圣对自己说的话,便执意拉着玉磬和锦颜要回朝歌去。 大圣见留不住,也就没有强求。只是心中还是不免嘀咕了一句,“到底是狐狸,不知道桃花有多好。” 12。 回到了朝歌之后,纣王见妲己心情不好也就没有多问,只得好言好语地哄着。 妲己本就委屈,也就哭了个梨花带雨,“大王~有人说天上的紫霞仙子长得比我好看。嘤嘤嘤,我不依嘛~” 纣王见只是因为此事,也就松了一口气。“孤还当是什么呢。美人儿不必因此动气,是那些人有眼无珠。孤今日便命人给美人儿修建鹿台,让他们看看天地间最美的人,是孤的女人。” 妲己这才破涕为笑。 12。 可惜好景不长。 公元前1605年,周武王姬发灭商,纣王殁。 妲己并不想这么快就回云镜湖,便在玉磬和锦颜的怂恿之下再次去了花果山。 13。 妖历753年,大圣闹得天宫不可开交。 也许是大圣终归是太嚣张了,被杨戬和哪吒盯住,打得不可开交。 原本大圣是不让妲己插手此事的。可是妲己却说,姜子牙曾经找过这两人帮忙一起对付自己,这个仇她还没有和他们好好结算。 大圣只得放任妲己,但却处处小心地护着。 14。 也许还有过顾虑,妲己回了云镜湖,在女娲娘娘的元神面前诉说此事,女娲娘娘只是让妲己自己拿捏分寸。 这个结果,正和妲己的意愿。 那段时间,妲己陪着大圣在天界肆意杀伐。 紫衣墨发,裙裾上沾染不得半丝血污。一双桃花眼总是带着盈盈的笑意,妩媚而危险。大家都说,妲己美得越发不可一世。 15。 妖历754年,各路神仙齐聚花果山,势在必得。 妲己手中的长剑挨个指过众神,“极渊的人你们也敢管了?真是越来越放肆了,你们玉帝还把不把女娲娘娘放在眼里了?” 杨戬嗤笑一声,“可是,妲己啊,你别忘了,这里可不是你们云镜湖,还轮不到你来管。嗯?圣座大人?” 哮天犬也帮着主人,冲着妲己汪汪地叫了两声。 妲己的眉毛微微一挑,“狗仗人势的东西,竟然也敢在我这里聒噪。”这话虽然看着像是在说哮天犬,可是妲己的视线却一直停留在杨戬身上。 16。 那天,大圣明白了一个道理,惹谁都不要惹妲己。 因为妲己是一个惹急了连狗都骂的人,而且骂狗的同时,还连带着不知损了多少人。 因为女娲娘娘的关系,众神并不敢伤了妲己,便处处针对大圣。毕竟人多示众,太上老君偷袭成功,将大圣带回了天庭。 最终,大圣被关进炼丹炉里。 小妖们都摇头惋惜说这辈子注定输给玉帝了。 17。 妲己回到了云镜湖,像女娲的元神倾诉玉帝的不恭。 女娲娘娘只是摇了摇头,虚化的身躯拉住了妲己的手,“妲己,你一只都是一个明事理的孩子。只是我是身躯以化作天幕,很多事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你将女娲石拿去吧。” 妲己知道,女娲石中蕴藏着女娲娘娘所有的法力。 18。 妲己最终还是不顾石姬,玉磬和锦颜的阻拦,单枪匹马闯入了南天门。 “放人。” 玉帝看了妲己一眼,缓缓说道,“那妖猴触犯了天条,天不能容他。妲己,你还是速速去吧。我看在女娲娘娘的面子上,并不想为难你。” 妲己的声音冷得犹如冬日里的清泉,“我让你放人。” 19。 “妲己,休得无礼。”跟在玉帝身边的天婢怒斥。只是话音为落,就已经首身相离。 “呵,贱婢。”妲己将剑锋移至玉帝面前,“今天你若不放人,便和她一个下场。” 20。 彼时,大圣一棒将炼丹炉打碎。 却突然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心悸,天庭中的妖性怎么会突然重了起来,妲己?! 21。 妲己与众神仙厮杀,玉帝更是下了斩杀妲己的旨意。 妲己冷笑一声,突然间天幕变成了浑浑噩噩的黑色,一道道闪电蜿蜒而过,整个天庭都在摇晃着。“玉帝,这是你逼我的。既然执意不肯放人,那我就将这天地重塑。大不了一起重归与混沌,千万年后再来个盘古开天辟地。我今天就让天地都给他陪葬。” “妲己……你……”连玉帝都不由得怔住了,继而,也就妥协了,“也罢,太上老君,你且放了那猴子。” 22。 妲己撇了撇嘴,“早这样何必费这个时间。”说话间,已经一切恢复如常。 大圣寻着妖性找到了妲己,不明真相地把她护在了身后。“呔,玉帝老儿,你若是伤她,我便屠尽天庭。” 玉帝气结地翻了个白眼,“麻烦你赶快带她走吧,我们天庭地方小,惹不起这个姑奶奶。” 23。 妲己拉着大圣向着南天门。 大圣对玉帝的反应很是疑惑,不禁问道,“妲己,你干嘛来着?把他们吓成这样?” 妲己的笑声如同银铃儿一般,“我就告诉他,如果今天不放了你,我就让天地重归于混沌。哈哈,当时在我的幻术里,那群智障吓的脸都白了。” “幻术?” “对啊,不然我哪有那个本事啊?即便融合了女娲娘娘的法力,却也不能完全是发挥出来。” 24。 就在两人即将出了南天门,紫霞仙子却突然拦住了大圣。 妲己撇了撇嘴,紫霞仙子?也没什么好看的啊,猴子真是眼瞎了。 紫霞的美是那种冷冷清清的,而妲己却截然不同。妲己美得妩媚却张狂。 面对紫霞,大圣却不肯动手。妲己越看越生气,走到了紫霞面前,直接甩了她一个脆生生的耳光。 紫霞万万没有想到妲己会用这样的方式攻击自己,一时间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你敢打我?” “打你又怎样?难道还要分何时何地么?”说罢抬手又是一巴掌打落下去。 大圣却突然拦住了妲己,捏的她手腕生疼。“妲己,我自己处理就好。” 25。 紫霞剑气凌人,步步紧逼,大圣却迟迟不肯动手。最终被如来压在了五指山下。 妲己不是什么心胸宽广的人,把气都撒在了紫霞身上,之后赌气没有搭理大圣。 26。 三天之后却依旧没出息的出现在了五指山旁,看着被压在山下的大圣,心忽然疼了起来。 “猴子,你是不是喜欢紫霞?” 大圣看着妲己赌气的样子,“其实,你知道我喜欢你。” 27。 妲己却突然哭了起来,这三天,她没有找到能救出大圣的办法。她去找过如来,如来却说一切都是劫数。 28。 “哎,你别哭啊,我这不是挺好的么?”大圣牵出了一丝笑意,“我现在这样,不能给你擦眼泪的。” 妲己坐在了大圣身边,“猴子,我要是想嫁给你,你敢娶我么?” “等我从这里出去。日月为礼江山为聘,妲己,你与本圣齐天好不好?” 29。 就这样,大圣在五指山下压了五百年,妲己也陪了他整整五百年。 可是,大圣出来了,却要陪着唐僧求取真经。 妲己笑着说没关系,五百年她都等了,不在于这一时。 30。 后来,花果山的猴子们说,他们的大王回来了。却有两个,谁都无法辨认出真假,两个已经打到了如来那里。 妲己赶到雷音寺的时候,佛祖已经辨认出来真假。眼看钵盂就想着假的悟空笼罩而去。 “慢!”妲己赶忙拦住了佛祖,“且先让我问他们几个问题。” 31。 妲己将真的大圣拉到一旁,“猴子,你喜欢我么?” 大圣伸手揉了揉妲己的鬓发,“当然喜欢。妲己,等我回去。” 之后,妲己走到了假的大圣身边,还是同样的问题,“你喜欢我么?” 这个大圣却说,“妲己,你比那桃花还美。” 32。 妲己满脸疑惑地看着佛祖,继而一剑刺向了佛祖所说的真的大圣。那个大圣的原型显现出来了,是一只六耳猕猴。 满座惊愕。 “猴子,你跟我回云镜湖去,这个经不取也罢。到了云镜湖,我看谁还敢为难你。”妲己环顾四周众佛,“这么个道貌岸然的地方,求取真经普渡众生?我真是为天下苍生悲哀。” 大家不由得面面相觑。 许久后,大圣才开口,“妲己,回去等我。” “我若是不呢?” 大圣叹了口气,“回去吧,从此你我再无瓜葛。” 33。 妲己回到了云镜湖之后消沉了好一阵子,却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圣会突然变成现在的样子。 天庭却不知抽了什么风,突然打到了云镜湖来。云镜湖汇集天地之灵,虽然众妖在修炼中因此提高了不少的道行,但终究没有经历过战争。 34。 数月之后,极渊仙境满目疮痍,只有妲己,玉磬,锦颜和石姬在苦苦支撑这。 妲己虽然拥有女娲娘娘所有的法力,却终究不能放任这自己毁天灭地。 在将玉磬,锦颜和石姬送往花果山后,便与云镜湖一同沉入了地下。 35。 大圣取经而归,被封为斗战胜佛。 可是当他前往云镜湖的时候,却只看到了极渊的废墟。 花果山的小猴子们说,妲己从雷音寺回来之后,天庭便出兵攻打云镜湖。最终落下来这样的结果。 36。 大圣沉默半晌,拿出金箍棒杀上了云霄。 他又变成了当初那个齐天大圣。但是他的妲己回不来。 37。 多年以后许多小妖提起齐天大圣,语气中都带着佩服。 那个男人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杀遍天界,天庭血流成河,大圣一时称了霸主,但他依旧穿着残破的铠甲征战八方。 其实,他一直都知道一切都是佛祖的阴谋,害怕她被牵连进去。可是最后,还是牵连了她。 38。 小猴子已经很老的时候,也忘不那天,大圣眼眶通红,抱着酒坛酩酊大醉疯言疯语。 他说,他这辈子最后悔的是当了佛。 他说,其实,他一直都知道一切都是佛祖的阴谋,害怕她被牵连进去。可是最后,还是牵连了她。 39。 后来,大圣散尽一生浮华,云游四方。 也许潜意识里,他始终都认为那只叫做妲己的小狐狸还活着。 也许就在下一个最美的时光,他依旧会与她相遇。 嘘!那就不要告诉他,等到缘分到了,命运自然会给他惊喜。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你眼中有春与秋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你眼中有春与秋# 你眼中有春与秋,胜过我见过,爱过的一切山川与河流 『一』 “喂,你是不喜欢我啊?” “啊?喜欢啊。” “那我们在一起吧。” “哎?不是,我不是那个喜…” “可我说的是那个喜欢,还是说,你讨厌同性恋?” “不是。”面前的人染了一头栗发,裤脚一高一低,耳后戴了个黑色的耳钉。怎么说呢,不良少年!标准的不良少年。可他却是学校风靡整个球场的霸王,我也看过几场的球赛,认识他有一段时间了。 望着他微微深邃的眼眸,我有些不知所措:“不讨厌…但是……” “那就跟我在一起,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我的同类,我不是孤身一人。可以吗?” 『二』 从今天一早我就开始和各种人解释,我和他在一起只是不想伤害他,并不是那种意思。 可没一个人信。 被烦到不行了,只能在楼梯间拦住他:“你能不能不那么招摇啊?” 他愣一会儿,咧嘴笑了出来:“我就是想让全校都知道我俩在一起了,喜欢就祝福我们,不喜欢的天天恶心他们!” 他笑起来竟然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怎么现在才发现呢? 手突然被覆盖住,他弯腰凑近我:“你不会是…害羞了吧?” “……”猛的甩开他的手,不理会身后传来的笑声。 玛德智障。 “别担心啦,我不会让老师知道的!” 『三』 我知道自己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了,一开始只是不想伤害他。 现在天天被他拉着打球,陪他旷课,尝试着呼吸酒吧的空气。 我知道自己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知道。可是我无法拒绝他,在他微微透着伤感和失望的眼瞳中。 他喜欢霸道招摇地拉着我的手,而周围的同学没有一个感到讶异,都露出了习以为常的表情。 事情,似乎有点无法控制了。该停止了,必须停止了。这只是玩玩儿,只是为了不伤害他,不是成为所有人都公认的情侣。 可我做不到,只能希望他早点玩腻。 『四』 “你的成绩从年级前50掉到了年级300后。” “我知道…”为什么突然对自己一直敬爱的老师产生了厌恶感呢?第一次觉得老师滔滔不绝的样子,真好欠扁啊。 对这个陌生的自己,我竟然没有一点恐惧,反而莫名的想笑。 回家后还未放下书包就迎来了一巴掌,她说了什么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我好像特别开心地说了声“妈,我恋爱了!” 那天我在门外跪了一晚。 刺骨的风没有让我觉得清醒,那一晚脑子里一直处于浑浊状态。 我可能疯了。 『五』 “哟,还不走呢?在等你男朋友?” 我淡淡地瞥了来人一眼,继续发呆。 “嘿嘿,别等了,你男朋友正英雄救美呢!” “对了,如果你会打架的话就快去帮忙吧,不会的话就赶紧回家报警或者找老师哈哈哈,不出意外的话你男朋友正在学校南墙以一挑五呢。” ……… ……… 等我气喘吁吁地赶到南墙,他正被一个九班的人按在墙上,双方都挂了彩,不过他受的伤明显比那些九班的辣鸡少。 “哟哟哟,不是单挑我们所有吗?怎么还有帮手啊?” “如果是帮手,未必来得太晚了吧哈哈哈,来啊,夫妻俩一起上哈哈哈哈” “来得正好,老早就看这种假清高的学霸不爽了,不过,你现在也不是全校都捧着的乖乖男了吧?” 我不会打架。 一顿乱舞过后还是被他背到了小药店。 『六』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知道他的。 因为我不肯告诉他们他是谁,也没有放弃认错的打算,所以这几天回家都是跪着的。 今天房间的空气和凝固了一般,父亲拿着皮带在一旁喘气,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累的。母亲则四处砸东西,哭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你是我们家最骄傲的宝贝!最骄傲的最爱的儿子!你呢?你自己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啊?这些是人能做的事情吗?还是你觉得一个混混比你爸妈重要多了你为了他和我们吵架,甚至每天都跪着?啊?” 空气似乎被什么东西从我的胸腔里一点一点挤出,喉咙也紧到发疼说不出话。 “我问你,你爱的到底是我们还是那个混混?我们那么辛苦把你培养成所有人都喜欢的男孩,所有人都夸你是人才!这中间我们付出了多少你看不到吗?你有心疼过我们吗?” 妈…我很爱你,非常爱你…看你那么伤心看爸那么失望我也很心疼,我也很难过…… 可是……谁又来心疼我呢? 『七』 把敷在眼睛上的冰块包拿掉,我拍了拍自己努力稳定地走向学校。 最近他好像都很忙,连球也不打了。 看着他取下了耳钉和胸前一直挂着的十字架项链,我笑出了声:“怎么?突然变得有点学生范儿了?” “没有,都是因为那臭丫头不喜欢这些东西。”他好像很委屈,随手拨了拨放下来的发丝。 随着他很平常的话语,那股熟悉的窒息感又缠了上来,快…无法呼吸了… “丫…头?” “就是九班的那个班花啊,超可爱的!最近一直在打探她喜欢什么,快累死了!” 为什么?在他挑明地说清楚过后那种要将人撕裂的感觉却瞬间消散了不少呢? 我望着他的眼,那是我最喜欢的深邃的眼神。 “那我呢?” “嗯?”他好像惊到了,眨巴眨巴眼后又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对了,谢谢你啊!他们说的对,你人真的很好!真的真的非常谢谢你陪我的那段时间!” 而后我整个人被他紧紧地抱住了。 原来那天你真的是去英雄救美了。 『七』 后来啊,我迷上了夜店的生活。 也找到了不少gay吧,认识了很多同类。其实,同类也没他说的那么不好找呢,我永远都不是孤身一人啊,世界上和我一样的人多到数都数不清。 将过长的头发垫高,染上了深蓝色,和大海一般,看不见底的颜色。身上也开始慢慢多了许多纹身。 抽烟喝酒对我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七天中有五天我都翘课在外飙车。我喜欢那种追逐风的快感。 变化大的不只是我,他也是。 学校老师们都开始夸他越来越听话,越来越懂事了。经常能在广播中听到赞扬他的声音。 也许这才是真爱吧,可以让他回归正途而不是和他一起坠落的魅力。 『九』 “你是不是喜欢这个人啊?” 做完每天晚上都该做的事情后,我正放松努力让自己入睡,却被这有点苏又有点邪魅的声音惊到。 当然,惊到我的不是这个声音。 我翻身起床,略显不耐地看着这个*****对象。 “我不喜欢别人随便动我的东西,把照片放回去。” “喜欢的话为什么不追呢?他还不知道吗?是我的话我绝对不会放手的,死皮赖脸都得让他知道我喜欢他,必须得和我在一起。” ………………… 对啊,为什么我会放手呢? ………………… 先招惹我的人是他啊,我会变成这个样子都是因为他啊,我为什么要逃?为什么要便宜那个女生? 几年了,我也不知道他搬家了没。 望着这个熟悉到哪个地方有铁锈我都一清二楚的大门,却突然没了勇气敲门。 “哎!你怎么在这儿!” 身后传来一个磁性的声音,我猛地转身。 他好像很开心,完全变了个模样,穿着白衣牛仔裤,显得很青春阳光。 内心一直无法甩掉的压抑感没了许多,望着他竟然会莫名地想笑,仿佛一瞬间回到了学生时代。 但这轻松感在他握上我手的刹那便被疼痛取代。 那冰凉刺骨的触感,是戒指呢。 罢了,我莫名笑出了声:“我来和你道个别,顺便来谢谢你把我变成这个样子,我很满意,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然后我最近会离开这个城市,你要好好保重哦!” 告别时用力一点,也别回头。不是说有多坚定。 而是我知道我一回头看到那张日思夜想的面孔,就会舍不得。 『十』 你知道吗。 我为了你抛下了我的所有呢。 你知道吗。 所有。 那时希望你尽早玩腻, 没想到我却成了下一个你,而你身上充满了我以前的气息。 我以为我陪你坠落你会感动不已,原来你只是需要一个能拉你上岸的天使。 说到底都是我不够有魅力,无法拯救你还颓废了自己。 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年少的我是那样憧憬爱情,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 ---番外--- 他看着从前全校师生都喜爱的少年离开了自己的视线。 如今他褪下了阳光健气的外表,变得和自己以前接触的混混一般。 那天少年的父母找到他的家门,哭着求他不要毁了少年的人生。 他在夜幕中想了很久,看着少年周围的书生气息渐渐被酒气取代。才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 可是,他明明已经狠心割掉自己的心脏了,他明明已经故意远离少年甚至告诉少年他有喜欢的女孩了,可是少年的人生为什么没有回归正轨,反而越发腐败呢? 哪里出错了吗?他已经努力地把自己变成一个乖学生了,为什么少年没有再和他一起改变呢? 伸手摸了摸戒指,上面刻着少年的名字。 一切都不一样了,少年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的少年了。 而一切,都是他的错不是吗? 望着少年的背影,他不能追上去。 因为少年已经不再需要他了,因为他还要照顾被少年气进医院的那对父母。 但是,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你说要一直陪我走的诺言,生于输给了时间。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风萧萧兮易水寒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风萧萧兮易水寒》 醉墨长歌 萧瑟的秋风卷集着干枯的叶子,燕国的雪凉透了骨髓。荆轲坐在马上,任冷风肆意,吹拂着他的衣袖与长发。他与身后的将士一同喝着大碗的烈酒,喝到微醉。 却是营造出了一种“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豪情与荡气回肠。而他此行的目的,便是刺杀秦王赢政。 踏着纷飞的白雪,荆轲和随行的壮士开始了征程。他不放心地看了看缝在了衣袖中的山河图,心中不免得有些失落但更多的却是淡然。他想起了自幼读的《国殇》,“身既死兮神已灵,子魂魄兮为鬼雄。”于是,他便以此激励自己。他也对着寒风歌壮士,他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途径魏国,荆轲看着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百姓,心中不忍。他听着人们对于战争的厌恶,却突然发现,原来自己苦心孤诣的一切,最终还是错了。“什么时候,天下没有了战乱,那就真的太平喽。”这句话一直在荆轲的心中回荡着,冲击着他的耳膜。这一刻,荆轲觉得心中有一个想法似乎被唤醒,而就在这一秒,有所顿悟。 原来,所谓的太平,从来都不是偏安一隅。 一行人来到了秦国的都城咸阳,荆轲将系在腰间的玉佩交给了随行的将士,他说,“我怕我就此便再也回不去燕国,你们把这枚玉佩交给渐离,和他说不用等我了。”之后便孤身前往秦宫。 他曾记得他与渐离再一起的那些闲云野鹤般的生活。那日杏花微雨,渐离抚琴他舞剑…… “荆轲献图有功,赏——上殿十步。”赵高的高声传旨将荆轲的思绪拉回现实。荆轲步步向前走去,被唤醒的信念一点点坚定。最终,他在离秦王十步之遥的地方停下,抽出短剑刺向秦王。只是,他用的并非剑刃,而是剑柄。 秦王不解地看着他,“朕以为你会刺杀朕,已报故国之仇。” 荆轲只是摇了摇头,用短剑在地上刻下了“天下”两个字。“请大王统一六国,换天下和平盛世。”这是荆轲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处于乱世最大的好处,便是只消一抹明媚的笑,便可收获一份荡气回肠的爱情,比如荆轲和渐离。而对于荆轲自己,也无非就是,天下?还是人间?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灯花空姣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灯花空姣》 醉墨长歌 1. 民国十六年秋。 沈故安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沈九歌。 沈九歌这个女人,混在这脂粉圈儿里,凭着一把好嗓子,混得风生水起。 梧桐叶落了满地的傍晚,她缓缓地唱着一首歌,目光缠绵。 沈故安坐在靠后的位置,放下手中的茶盏,低声问了句身边恭敬立着的人“她是谁?” “红楼的,花名九歌。” 2. 后来啊,沈大小姐和她志趣相投,常常带她出入各种场所。九歌出行,都是沈家派的车在门口候着,好不威风,引来楼里众姑娘的艳羡。 她把红楼的牌子撩了下去,再不接客。 于是,九歌冠上了姓,姓沈。 后来的人都习惯叫她沈九歌。 有些名字刻下去,一笔一划就是一生一世。 沈九歌午后爱到街角那家咖啡厅喝下午茶。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个身价不低的妓,但没有人敢拿这件事情嚼舌根,也不敢对她眉来眼去。 毕竟,这个女人,是沈家大小姐心尖上的人。 这位留洋回来的大小姐接手了家里的生意,在商界很快也小有名气。 才华美貌的佳人是多少成功人士所倾慕的对象。 可沈故安只倾心一个人,一直一直都倾心一个人,一不小心,就是一辈子。 3. “九歌,你瞅着这镯子好看吗?”沈故安从厂子回来去了趟银楼,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只镯子。 碧玉通透,衬得沈九歌皓腕如雪。 沈九歌细细瞧了瞧,微微一笑“是块好玉。”随即转向沈故安,眉目温柔“你送的东西,都是好的。” 沈故安托腮,看了她许久,突然说“九歌咱们洗手不干这一行了吧。” 沈九歌梳妆的手顿了顿,没有回答。 “你跟我吧,我们去国外,你不是喜欢英国吗。我带你去看我念书的地方。” 沈九歌闭了闭眼,吸了口凉气“故安,我,不行。” 沈故安起身,秀眉微凝“怎么不行?”她顿了顿“我可以养你,我会......” “我知道。”沈九歌打断了她,也站起身,殷红的唇饱满诱人。 “但我不行。” 微笑里的凄凉苦楚,沈故安这辈子也许都不会明白。 粗茶淡饭,她沈九歌如何不能过,流言蜚语,她如何不能承受。 可沈故安是沈家大小姐啊。 是大小姐啊。 4. 红楼的姑娘们特别喜欢涂美指油,可沈九歌的一双纤手,从来都是干干净净的。 有好事的姑娘阴阳怪气地问“沈小姐平素最爱打扮,怎的这双手也不染点蔻丹?” 沈九歌恍若听不见她话里的讥讽之意,明媚一笑,略略带了几分小儿女的娇羞姿态“沈小姐不喜欢,说红的太扎眼。” 其实沈故安是觉得她配红色过分好看,不想让别人看了去。 5. 沈家院内种了好大一片玫瑰花,家里的佣人说,大小姐都是亲自采摘晾晒,不许旁人插手。 沈九歌微微红了脸,俯身下去嗅了嗅,馨香扑面。 “果然玫瑰衬你,是最好看的。”她转过身,看见阳光里缓缓朝她走来的沈故安。 她把花递到她面前,笑着说“送你。” 沈九歌接过花,花枝上的刺已经一一被修剪干净,这只玫瑰开得格外艳丽动人。 名花倾国,两相欢。 “原来每日送我泡茶的玫瑰是从这儿来的。” “嗯,你喜欢喝玫瑰花茶,自家晾晒的总要好些。” “你对我太好了。” “我愿意。” 沈九歌靠近她,轻轻吻了吻她的脸。 6. “你以为你是谁?你这么个不干不净做什么一直缠着我沈家的人?现在外面风言风语流言四起,白污了我沈家的门楣。沈故安也是你能染指的吗。” 沈九歌几乎是逃似得离开沈家,一路跑回红楼喝了个酩酊大醉。 沈故安啊沈故安,对不起了。 可是,可是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啊。 7. 沈故安手上的包装细致的锦盒掉落在地上,咕噜咕噜的滚下楼梯。 突然的声响终于让窗台边两个如火如荼的人分开。 沈故安沉默了许久,死死盯着那个女人,盯着她姣好的面容,殷红的唇,还有她那双摄人心魂的眼。 直逼得眼眶发红,沈故安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身下楼。 真真是沈家良好的教养。 真真是她沈家大小姐的风范。 沈九歌站在窗台上看着那个人乘车离开,莫名的笑了起来,直笑得喘不过气,笑得眼泪怎么也停不下来。 她捡起楼梯上滚落的锦盒,仔仔细细拂去上面的灰尘,小心打开,包装好的玫瑰饼已经摔了个粉碎。 8. 沈故安回了沈家,看着满园的玫瑰花,突然感觉宛如大梦一场。 她在做什么,她又在做什么。 沈九歌你怎么敢。 沈故安站了一天一夜。 看着整片玫瑰花陷入黑夜,又被阳关镀上金光,明艳动人。 她唤来佣人,满眼疲惫“把玫瑰铲了吧,我不要了。” 她转身就走,只留下佣人目瞪口呆的站在原地。 她病了很久,好像再也,再也好不起来了。 9. 抗战爆发,一时烽烟四起。 沈故安当即立断的卖掉厂子,不顾家人劝阻,说着什么抗日救国匹夫有责,巾帼怎能让须眉。 沈夫人一天仿佛就老了十岁“故安啊。听娘的,去英国找你哥哥吧。” 沈故安拉起沈夫人的手,笑容苍白“我不愿。”她顿了顿“我会回来的。” 沈夫人眼里盈满泪“战场上你怎么说得清楚!” 沈故安却突然说“娘,求你,放过我吧。”她替沈夫人擦了擦泪,低声说“我从小就这么倔强爱逞强,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回来之后,我就听你们的,去嫁人。” 很快沈家大小姐卖掉工厂奔赴前线如风一般吹遍。 上海夏天很是闷热,街道两边的树叶都被烤得发亮。可这个消息,却让沈九歌仿若置身寒冬。 她指尖夹得香烟落地,喃喃出声“沈故安你疯了啊你疯了啊。” 沈故安立在码头上迟迟不肯离开。 “大小姐,船要开了。” “再等等。” 一等就是一个下午。 沈故安垂下头,她的面容有些迷糊不清。 她突然有些烦躁,她在等什么。 她还在痴心妄想个什么呢。 我没有想要万水千山走遍,我只想再看你一眼,然后道别。 汽笛响彻,黄昏来了。沈故安抬起头,船上的旗帜,在夕阳里猎猎而飞。 10. 沈九歌在沈故安离开的五年后嫁人了。 是个商人,看起来斯斯文文是个靠得住的男人。 她每天都关注着抗战的最新消息,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的原因,她想,她可能是爱国。 沈故安走得那天,她没有去送,她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酒,疯疯癫癫地拿着蔻丹染指,一边痴痴笑着念着“故安你看好不好看,你看看我。” 那双波光潋滟的眼睛,差点哭坏了,再也泛不起摄人心魂的光。 11. 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年,抗战胜利,国泰民安。 沈九歌还是沈九歌,身边多了个孩子,小字念安。 沈故安也还是沈故安,不过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只留了个冰冷的墓碑。 沈九歌有时候觉得,她的一生,不过如此了。 她悄悄去看过那块碑,上面刻的那个人名字,一刀一刀划在她心里。 沈九歌轻轻吻了吻墓碑,泪水夺眶而出“沈故安你怎么那么喜欢当英雄,你做我一个人的英雄就够了啊。” “对不起。这么多年,我知道我很可笑,但是我还是喜欢你。” “你那个时候怎么不骂我,怎么都不问问我,怎么就转身走了。瞧,我又瞎想什么了。” “你不要讨厌我好不好。故安你不要讨厌我。” 12. 英雄美人,美人英雄。 最后的最后,美人成了英雄。 可美人没配英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青春是所孤儿院》(上)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青春是所孤儿院》 醉墨长歌 One1。断章 (一)童真 “我已经很久没看到他了。” 莫名摆弄着他的彩色纸鹤,那是用透明的彩色糖纸折叠成的。 莫名不爱吃糖,独爱这种透明的,放在阳光下可以荡漾出微光的糖纸。他会把糖果分给我们,然后把展开的糖纸折叠成一个一个小小的闪闪发光的纸鹤。我们笑他娘娘腔,他总会对着他的纸鹤反驳我们,“每一个伟人都会有他独一无二的怪癖。” 我们不置可否。 莫名说的“他”,是童真。 童真这个名字,据说是他的亲生父母给起的。当年他被遗弃在了火车道旁边。 听大人们说,他的父母肯定是把他生下来后,又养不活。 想让火车把他压死,却终是不忍心,所以才把他丢在铁路旁边,希望能有好心人发现他。 童真有一封褶皱泛黄的信,据说是他父母当时揣在他怀里的,信封上写着,给童真。 莫名把一块糖强行喂到我嘴里,我一脚踹他屁股上,都被他喂糖喂的长蛀牙了,他丫的还不放过我。 莫名却只是笑笑,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我们的小公主也会发脾气了。”语气中有点感叹。莫名是我们这群孩子中最大的。我知道莫名总是油嘴滑舌的哄着我,毕竟我无父无母,和那些养尊处优的女孩八竿子也打不着。我没有和他计较,接着说童真。 童真疯了!是在他十七岁的时候。 那天,是童真十七岁的生日,院长把捡来他的那一天,定成他的生日。话说过来,我们这些生长在孤儿院的孩子,谁又不是这样的呢? 我,莫名,童真,几个要好的朋友友,还有莫名的女朋友,记得是叫霍言。我们在孤儿院后面的山上野炊。 说起来,我们每个人的生日好像都是在山上野炊,院长之前也说过我们几次,后来我们依旧去那儿过生日,索性也就懒得说了。 童真是孤儿院里面几个男孩子里面长的最干净的。也许是因为他是最小的孩子吧,莫名他们几个当哥哥的比较宠他,总是把他看的比自己重要。所以啊,童真总是白白净净的,像个瓷娃娃。 我们都没有上过学,院长为了养活我们,已经把他家的房子卖了。但谁都不会注意我们这些孤儿。 不过我们不是文盲,院长是个北大的高材生,退休的高材生。 院长的书房里有很多存书。那时,我觉得那些书多得仿佛一辈子也看不完。 现在想想,我这二十几年的生涯,仿佛都在院长的书房度过了。我当年总会戏说,“童真啊,你长的就像红楼梦里面的贾宝玉,当真是个妙人儿。”当我们哄堂大笑的时候,童真便会皱起他那好看的眉头,接着摇晃他的脑袋对我们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还真真儿是个贾宝玉。 十七岁之前的童真,真是应了他的名字,童真。 我们几个人刚铺开桌布,就远远的看见霍言带着两个人往我们的方向走来。一男一女,像是夫妻,看穿着像是有钱人。那个女人还一边走一边抹眼泪,我心里咯噔一下。 莫名直接骂开了,“这个婊子,没事找事。” “小喵,带小真回去。其他人和我去拦住他们,不能让那两个人见到童真!”莫名像个将军,对我们发号施令,有时,还真羡慕,天不怕地不怕的莫名。 童真的眸色暗淡,早就失去和我们说笑时的热情,他冷冷的朝夫妻两看去,最后,竟然哭了。我们都知道,那是童真的父母。他们两个是最近找到童真的。院长老了,竟没有把他们赶出去,我们看着流泪的童真,义愤填膺。 院长和童真单独谈过,也和他所谓的父母谈过,涉及当年为什么丢弃童真,还有,那封泛黄褶皱的信。 他们还做过亲子鉴定,检验结果,确实是亲子关系。 我们不知道童真恨不恨他的父母,恨的话,为什么一直保存那封信?不恨的话,那种冷的极致的眼神,又怎么说? 童真没有走,当着他父母面,把那封泛黄褶皱的信撕了个粉碎。 原来,那封信他一直都贴身带着。 童真的父母颤抖着双手把信的碎片收集起来,我隐隐看见那三个字,给童真。 童真拉着我飞奔下山,我从来没见过他那么难过。他跑着,清浅的风将肆意滑落脸颊的泪水吹落,湿了我的手,我的脸颊……我不知道我脸上的泪是童真的,还是自己的。 朵朵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若苍狗。 那时,我觉得难过,我其实和童真一样难过。 “小喵姐,你有父母么?”我们回到孤儿院后,童真趴在我的窗前,问我。 “没有。”我回答的斩钉截铁。 孤儿院的孩子,都是没有父母的。 “那如果,你遇到我这种情况会怎么办?”他看着我,可以看得出刚才的泪痕还没又完全干净。 “我自己一个人能活得更好。如果他们逼我回去,我大概……会躺到铁路上自杀吧。”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却忘了,童真的开始就是在铁路旁。 童真没有说话,我也意识到自己的话过了。我抱着童真,让他不要多想,不就是个父母么,既然他们当初不要我们,那我们现在也不要他们,这也算扯平算了! 童真抽泣起来,告诉我院长找他谈的话。 院长站在父母的角度,让童真认回他们。他的父母很富有,是成功的企业家。童真回去后不会吃苦的,想我们的时候也可以回来看看。最重要的一句是,他们会资助孤儿院一大笔钱。 我早就被莫名惯出了一身的刁钻脾气。听了童真的话,突然感觉身体里冲出一大股火,钱钱钱!为了钱就可以不顾童真的感受么? 我摔了院长给我买的一切生日礼物,院长听到声音后赶来问我怎么了,还问童真是谁惹我生气。我当时以为他是在惺惺作态,便径直摔门而去。那天,我在山上的防空洞里哭了一夜。 第二天,是莫名带我回去的,他说我胆子什么时候这么大了,敢一个人上防空洞。传说那里有日本人的鬼魂,我平常是白天也不敢进去的。大概是那天我哭得太伤心,连鬼魅都不忍心再吓我吧。 莫名告诉我,我发完脾气后,院长抱着童真哭得几乎喘不上气来,第二天,童真就被他父母接走了。 那天,我没有赶上送童真。莫名说,童真最后只留了一些话,全都是给我的,他说,“如果遇到他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回家。小喵姐是个女孩子,不能吃苦的!放心吧,我会反抗到底的。” 我恍惚看到,童真不童真的样子,冲着他父母大喊大叫,摔家里一切的东西,对自己的亲弟弟拳打脚踢……活着干,死了算,大概就是这样了吧…… 后来,我向院长道了歉,也慢慢理解院长了,没钱,孤儿院怎么支持下去呢? 莫名见过童真,说他已经疯了。 心里疯了,还是身体疯了? 我们都知道他现在在精神病院,可是,我们不敢去,我们怕看到一个神色癫狂,再也不干净的,童真。 贾宝玉疯过一次,童真也疯过一次。 (二)莫名 自从童真走了以后,我就成了孤儿院里最小的孩子,再也没有人跟在我身后,叫我小喵姐了。 我其实叫妙年,院长和孤儿院其他的孩子都喜欢叫我小喵。我是孤儿院唯一的女孩子。这个名字是院长取的。 除了院长之外,就是莫名最宠我了。莫名总是一副看穿世事的表情,从小就把好吃的好玩的都给我和童真。 童真在的时候,莫名的糖是我们两个平分的。现在童真不在了,莫名的糖仿佛被我承包,在那个年代,我总是在别的孩子羡慕的眼神下吃下莫名给我的糖。 我问过莫名,院长为什么要给你起这么个名字。他故作神秘,还不告诉我。 我骂了句,莫名其妙。 他说,对了!就是莫名其妙! 其实莫名早就在外面闯荡了。他十八岁的时候,古惑仔盛行,他就跟着留起了长发,有时候还会染成别的颜色。院长找他谈过好几次,最后无疾而终,莫名想做的事,没有人能拦的住。 莫名在我们那儿也算小有名气,他打过架,也挨过刀子。为的是一个受人欺负的女孩儿。 那时,他被拦在小巷子里面,七八个人拳打脚踢,他用板儿砖拍晕了一个小混混,血液染红了他的手。其他人以为他杀了人,都落荒而逃,莫名捂着伤口跌跌撞撞回到孤儿院。院长抱着他,心疼的抚摸他的头发,我们在一旁看着,莫名其妙想哭。 后来,莫名成了小城里混混的头儿,那个被他救了的女孩儿,成了他女朋友,就是霍言。 尽管莫名和童真,还有孤儿院里其它的孩子都说霍言长得不如我精致。但不可否认,霍言的确是肤白貌美,尤其是弱柳扶风的身段和水灵灵的眼泪,也算得上个林妹妹。不过是空有了一副皮囊像,骨子里还是脱不了俗。为了一千块钱,把童真父母带到山上。也真不愧是应了莫名叫她那一声,婊子。 莫名还是和霍言分手了。他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莫名伤心过一阵,那段日子,他每晚都拉着我喝酒,我也没吃过糖,童真不在了,我只有莫名了。 直到有一天我再也不想闻到酒味儿,我买了一大包彩色糖纸的糖果,我吃一个,喂莫名吃一个,剩下一大堆透明糖纸。我和莫名把那些糖纸都折成了纸鹤,在牙疼了一个礼拜后,莫名彻底把霍言忘了。 那次过后,莫名跟我说,院长是他的亲生父亲。 我其实早就看出来了,当他满身伤痕累累地出现在院长面前,院长抱着他,哭着喊,“孩子,何苦,回来吧。”的时候,我就知道,那大概就是所谓的父爱吧。虽然说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父母的爱。 莫名为什么叫莫名?有一种爱叫莫名其妙,有一种感情莫名奇妙,院长大概希望,莫名按照自己的意愿,过完莫名其妙的一生。 莫名说,他母亲最爱给他折这种小纸鹤,哄他睡觉。 他的母亲算是个小三,和院长生下了莫名。在莫名五岁的时候,他的母亲患了乳腺癌去世了。他的家人就把他送到院长家门口,那时候,院长还没开孤儿院,他老婆也没跟他离婚。 莫名大醉一场,把一切莫名其妙看的彻彻底底。 那天,我们把莫名折的所有纸鹤,都烧成灰烬,看着它们去陪伴莫名的母亲。 (三)妙年 我叫妙年,在孤儿院长大。 没有上过学,但读过许多书,写得一手好文章。年纪尚小,没什么故事,不过就是醉过几次酒,爱过一个人,荒唐地完成了青春。我的青春,我和莫名,童真的青春。 青春是所孤儿院,冲动过,痛哭过…… 我们在其中丢失了童真,有时爱一个人爱的莫名其妙,失去一个人也是莫名其妙。所以,我们都要努力地记得那些年的童真,那几年莫名的青春,那些最美好的年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青春是所孤儿院》(下)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青春是所孤儿院》 Two?2。无题 ????????顾思安来找我的时候,哭的像个泪人儿。我知道那个人走了,没有给所有人留下一个挽留他的余地。 ????????我拿出纸巾递给她,发出一声低沉的叹息。 ????????顾思安颤抖地从她的手提包里拿出一封揉的皱巴巴的信封。我瞄了一眼,上面有这被泪水浸湿了的那个人的名字,莫名。 ????????我本来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可此时心中总觉得怪怪的,像被果实沾染酸涩的未成熟的沙棘针刺着。因为我知道爱一个人却求而不得的感受。 —————————————————— ????????莫名那时已经成为孤儿院新的院长了。 ????????老院长再也撑不动了,他选择了退休,回到了家乡。 ????????然而,这个百废待兴的孤儿院里还有十几个幼小的孤儿,负在我和莫名肩上。莫名一向有领导者的风范,我丝毫不担心孤儿院会倒掉,因为我相信莫名,胜过相信我自己。 ????????顾思安是莫名在电视台认识的,莫名想通过媒体,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这个“苟延残喘”的孤儿院,和我一起长大的兄弟姐妹。 ????????可人们大多选择的是漠视。 ????????我指着他们的鼻子,让他们摸摸自己的良心。而莫名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给了我一个坚定的眼神。 ????????顾思安不是正经传媒大学毕业的,但她想帮莫名。 ????????我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但那一刻,我觉得顾思安看莫名的眼神,就像当初霍言看莫名的眼神一样。崇拜还是爱慕? ????????她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电台主持人,还是深夜无人关注的节目。我和莫名都婉拒了她的好意,就算在电视台碰一鼻子灰,我们两个也没有气馁,我不相信什么上帝,只信行动。 ????????我们还是低估了顾思安在广播界的号召力。 ???????我以前写过的一篇名为《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的文章。尽管文笔犀利,字字诛心,仿佛是极尽了所有的尖酸刻薄,把电视台的漠然态度写的人神共愤,把孤儿院的小孩写的楚楚可怜。却终究没有泛起什么涟漪。 ????????顾思安那天的广播读了这篇文章,结果收听率一路飙升,我不知该为我们高兴,还是该为她担心。 ????????尤记得,慌乱中没有关掉广播的顾思安,被主播骂的狗血喷头。尤记得,从那天起,电视台终于开着几辆车报道我们的事。尤记得,顾思安开着玩笑对我们说,“我把那倒霉主播开了,应聘你们孤儿院前台够不够格?” ????????莫名鲜衣怒马的意气还是减了些,再不是为了一个小女孩单挑小混混的青涩少年了。他的眼睛再也不如当初那般澄澈。 ????????“小喵,顾思安是不是喜欢我?” ????????“傻子都看出来了。”我毫不客气白了莫名一眼。 ????????“可我,不喜欢她。”莫名没有再说什么,把自己关在昔日老院长的办公室,写着什么合办合同。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顾思安就在我们身后。在我们身后,无声的哭泣。 ????????和政府的合办工作顺利结束了,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顾思安其实算个清秀佳人,锦缎般的长发,大而灵巧的杏眼。虽然没有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的曼妙,但也是个敢作敢为的美好姑娘。 ????????我很是不懂,为什么莫名不喜欢她,难道就喜欢霍言那样骚气满满的?我自认为自己还小,这些情情爱爱的劳什子,尝过了不同于糖果的苦味儿,我还是离得远些好。 ????????顾思安的家境并不富裕,所以她父母对她辞职表现的很不满,还来孤儿院闹过。我不想让我们都难堪,所以给顾思安放了个长假,让她自己考虑去留。 ????????莫名跟我说,他想去旅行。 ????????我笑说,难不成你也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他笑而不语,莫名变得我都琢磨不透。 ????????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顾思安,因为我不确定她是不是会奋不顾身跟着他。 ????????直到如今,顾思安坐在我的沙发上,手手攥着不明内容的信件。 ———————————————— ????????“妙年,我要去找他了。其实,你们那天说的话,我都听见了,莫名不喜欢我。我不知道他的过去二十九年怎么过来的,我只知道,我剩下的人生里必须有他。” ????????“我看过一本书,里面写着这样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我翻读着张爱玲的《爱》。 ?????????“谢谢你,妙年。” ——————————————————— ? ????????顾思安失去了踪迹。 ????????莫名偶尔在微博上跟我扯皮,看着他跟美国姑娘的合照,我怅然若失。他微博会定时更新照片,新的地方,身旁陪伴着新的人。 ????????偶然,翻看他的个人相册,我看到了那个墨色长发,灵秀杏眼的姑娘,嘴边的笑意让我想起了一句诗,“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走过人山人海,终究会有一个人在人潮拥挤中等着你,等着你说那句话,“噢,原来你也在这里么?那么,不如我们一起走吧。” Three?3。终章 ????????有一天莫名在微博上问我,“什么时候结婚?这么久了,还没有放下他吗?”这着实把我二十四岁的小心脏吓了一跳。 ????????原来,我对童真的心思,莫名一早就是知道的。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说,你和顾思安断了没有?当然是半开玩笑的,只是为了引开话题。微博上的已读明白的显示他看过了,可相当长的时间,没人回应,我索性无聊打开了莫名的微博主页,最近一次发微博是上个星期,图文并茂。 ????????“不顾一切的追随换来的或许是一生的牵挂。”莫名艾特了id为“居安思危”的一个帐号,我点进去,果然是顾思安。她也发了相同的一条微博,相同的手牵手图片。我默默点了关注,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 ????????莫名还是回了消息,“情到深处方自知”。 ????????莫名这个甩手掌柜当的很是惬意,他前几年做小生意攒下的钱大部分用来供养孤儿院。 ????????如今,孤儿院成了公办,国家投资,莫名就把他的店面全部卖掉,换成了清一色的票子。我很羡慕他的果断,但又,不可能像他一样果断。他可以用这些钱周游世界,和最爱的人。我可能会守着我的棺材本儿虚度余生,之后,依旧等待着那场本该是郎骑竹马来的爱情。 ????????孤儿院在我手里将近半年,莫名也出去了半年,我对自己还挺满意的。不仅修缮了一些儿童宿舍,还给他们盖了小图书馆,一半书都是从老院长的办公室搬过来的,只是,我固执地留下了那本红楼梦。 ????????我去疯人院看过童真了,只是偷偷看一眼,眼泪就已然决堤。 ???????我看着他对着墙自言自语,时而大笑,时而大哭。隔着玻璃和钢筋的栏杆,这是我和他的距离,好像跨越了一个世纪。 ????????“童真?”我拍打着窗户,那头的他顿了一顿,转头看我。那一刹,我觉得我儿时的童真又回来了。只是,他眼睛里面变得浑浊不堪,像是经历了世间一切的肮脏污秽。 ????????我要求负负责人打开病房,或者是牢房更贴切一些。那人显得很是不耐烦,我从兜里掏出一百块,他喜笑颜开的把门打开,带着一大串叮叮当当的钥匙消失在楼道拐角。 ????????童真突然很安静,我试探一样走到他面前,他又开始痛哭流涕,抱着我,眼泪透过我的淡蓝色的裙子一直渗入我的心里,一片潮湿。 ????????我拍打着他的背,说“没事了”,他红着眼睛叫我小喵姐的样子,一如当年。 ????????我想的没错,他是装疯的。 ????????钥匙声叮叮当当的回来了,他又装出一幅痴痴傻傻的模样,我心中了然,对着他点了点头,用口型说了两个字,等我。 ????????我跟随那负责人走出了阴郁的疯人院,迎面的风吹的我打了个冷颤,心里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我通知了莫名回来,没说童真的事,只说有急事。我明白莫名的性子,即使不说什么,他也会快马加鞭回来的。就像他明白我,没事绝不会说这样的话一样。 ????????第二天,莫名和顾思安回来了,带着满面的风尘仆仆和幸福暖光,晃瞎了我二十四年单身狗的眼。 ????????我对他说了童真装疯的事,他的情绪却没有一点波动,只是第一次对我摆出一副阴厉得吓人的面孔,看的我心里发毛。 ????????顾思安多少知道一些我们的事,轻轻朝我摆手,我负气地回到自己房间,看着小时候和莫名童真的合照锁住了眉头。 ????????顾思安深夜的来访也是我没想到的,她对我说了一些,我不知道的事。 ????????白炽灯的灯管衬的顾思安的脸越发白皙。莫名,一开始就瞒着我,瞒着所有人,把童真藏进疯人院。 ??? ????????当年,童真的父母已经有了另一个儿子,可是,那个男孩有先天性心脏病。他们那时声名双收,一位大夫告诉他们,心脏是可以换的,但要找到相匹配的血型,年龄,最好是有血缘关系。 ????????那个男孩,是他们抛弃童真第二年生下的,也许是对童真良心的谴责,他们没有抛弃这个孩子。 ????????于是,他们到处打听,找到了孤儿院的童真。 ????????但童真的叛逆,超过他们的想象,他们尝试着说服童真,把他关在房间里。要不是莫名及时赶到,童真就要被活活饿死了,听到这里,我也没有了愤怒,有的只是,满腔的心疼。 ????????后来,莫名让童真装疯,用水果刀刺伤了他所谓的父母,这件事惊动了警察,而我却,一点儿也不知道。 ????????莫名让他道上的兄弟给童真弄了一份精神分裂的诊断书,童真被送进了疯人院。 ????????童真的父母被莫名以非法监禁虐待未成年人的罪名告上了法庭。我不禁想到当年为霍言单挑一群小混混的莫名,他没变,他一直都没变。 ????????顾思安说,那时候,她在法院附近的报社当实习生。这件事,她知道一半,另一半是莫名告诉她的。 ????????后来的后来,童真的弟弟死于心脏病,我们甚至都没听过他的名字。 ????????无疑,他是最可怜的人,也是最可恨的人。 ????????一切因他而生,却却无法因他而灭。他的父母赔光了一切,还交了法院大笔罚款,从此远上他乡。我知道,也猜到,除了莫名,谁会这样做? ????????我们还是去救了童真,甩给疯人院十万块钱,他们恭恭敬敬的把人送了出来。 ????????那天上午,我,莫名,顾思安,一起在疯人院门口等待着。 ????????那天的阳光正好,清风不燥,吹在脸上留下一片暖意。童真穿着洁白的衬衫,蓝色的牛仔裤子,那是我头一天送进去的,颜色干净而纯粹。其实莫名何尝不想把童真接回来,只是童真在公安局留下的案底,让他不得不考虑。 ????????那天晚上,我知道了全部之后,我拉着童真,冲到莫名房间,指着他鼻子,一场教训,畏畏缩缩哪像当年的莫名? ????????莫名朝我们张开双臂,我眼前一片模糊,不知是抱着谁,反正,很幸福就是了。 ———————————————————— ????????莫名和顾思安结婚了,我和童真是伴娘伴郎,他的眼睛恢复了澄澈,依旧,是个不谙世事的贾宝玉。 ????????这所孤儿院,少了谁,都不完整。 ????????无论是我,莫名,还是童真。我们都是青春,迷失了方向的青春,坚定不移的青春,有泪有笑的青春。??? 醉墨长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微科幻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微科幻】 “人类是我们的好朋友”,近日,千名市民游行反对玉林吃人节。“太野蛮了,人类也是生命。 这是中国动物的劣根性,西方动物从来不吃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萨摩耶先生表示。 ———《动物城》 “两脚人一直以来只存在于童话故事中,可是近日东海的考古学家发现疑似两脚人的化石。这种生物上身与我们相似,下身却是两条腿。两脚人真的存在过么?请继续关注科学探索频道。” ———《人鱼帝国》 还是到了毁灭的这一天,人类万万没有料到,毁灭他们的生物不是来自外星。而是来自他们脚下踏着的土地。 ———《地心文明》 “人类对我们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大屠杀,直到公元2200年,伟大的领袖领导我们击败了人类联军,建立了共和国。” 历史老师敲着黑板道:“注意听讲,这个是重点。” ———《丧尸崛起》 “不要以为孜然放的多,我就吃不出来,我明明点的是白种人,你们拿什么肉滥竽充数?什么叫味道都一样?你以为全银河系就你们一家店么?我要投诉!” ———《星际饭店》 “小明,你又不按要求完成作业,看看别人星球创造的生物,你创造的这些丑八怪是什么?重做!” 小明看了看屏幕上蓝色星球上的丑八怪们,叹了口气,按下删除键。 ———《恐龙大灭绝》 “放我出去!我在这鬼地方被关了十五年了。到底要呆到什么时候?” “你急什么,我在这都呆了二十年了。等你吸收好营养,强壮一点。很快,我们就能出去了。” 腹部又疼了,他皱起眉,明天该去做个检查了。 ———《寄生》 “公元前3000年,我们的星球能源枯竭,为了掠夺资源,我们来到了地球。 征服之路出乎意料的容易,我们很快便统治了地球,人类心甘情愿做我们的奴隶。并把珍贵的鱼资源奉上。” 猫说道。 ———《喵星来客》 这座雕像是他的老朋友为了感谢他而建的。 故地重游,看着雕像上与自己相似的脸,他又想起那个帮老朋友胡夫建金子塔的午后。 而那已是八千年前的事了。 ———《狮身人面像》 这是宇宙探索史上值得永远记住的一天。神州101号即将成功穿过黑洞。 “什么东西咳不出来,又咽不下去?恩,咽下去了。” ———《黑洞怪兽》 “姐姐失踪了。”从古堡回来后,她总是哭着这么说。 “可我们只有你一个孩子啊。”父母怀疑她是不是精神出了问题。 七十年后,导游带着游客们参观古堡,人群中有个老太太好奇怪,盯着女王玛丽一世的画像眼中含泪 她分明听到老太太轻声说:“姐姐”。 ———《穿越者》 他活到了88岁,儿孙满堂,没有什么遗憾,他死得很安详。 “你醒啦?”他睁开眼,看到了完全陌生的世界。 穿着奇怪衣服的人微笑道:“2048号,恭喜你,在低等文明世界的劳改结束,一共88天,今天刑满释放。” ———《监狱》 这架老式飞行器,是第一艘到达过外星的飞船,水空两用。” 博物馆里,老师给学生们讲解道。 “那个星球的智慧生命将它记载为:鲲。” ———《北冥有鱼》 “儿子,学费已经筹到啦,你不要担心。” “爸,你不会又去卖血了吧?”听到父亲好像更加苍老的声音他担忧道。 “是贷款,你不要瞎操心了”挂了电话,老李又看了看那条短信 “您已成功贷款一万元,抵押寿命为三个月,欢迎下次使用时间银行。” ———《卖命》 “妈妈,它的亲人都死了,好可怜啊,我可以收养它么?” “不行哦,我们星球有明文规定禁止收养外来物种,你把它送回原来的地方吧。” “博士!那生物好像是...灭绝了七千万年的蛇蛟龙?” ———《尼斯湖水怪》 “基地遭到不明生物袭击,该生物携带棍状未知武器,杀伤力极大,请求支援!请求.... “信号中断了,我们失去了与天宫20号的联系。”通讯员面色凝重 突然,显示器上出现了类似猿类的怪物狰狞的脸。 ———《大闹天宫》 智能飞机AZ371失联了,一时间众说纷坛。 有人说是恐怖分子劫机,有人说是政治阴谋,甚至有人说是误入了虫洞,进入了平行世界。 几个月后,从大西洋打捞到了黑匣子,除了哭喊声外,人工智能甜美又冰冷的声音传来:“尊敬的各位乘客,您好,欢迎乘坐AZ371航班,此次的目的地是死亡。” ———《死亡航班》 自杀了不知道第多少次未遂,他终于认命了。 小酒店里放着新闻,人们惊讶的看着那个奇怪的老人对着电视又哭又笑。 正在放的是考古新闻,“重大考古发现,秦始皇帝王陵打开,黄金棺材里竟空无一物。” ———《永生》 “地球人民长期生活在独裁统治中,作为宇宙第一大球,我们不能坐视不管。” “301号,组织派你去把我们先进的民主自由带给地球人,解救他们于水深火热。” 地球,一个新生命诞生了。 “孩子他妈,这孩子就叫希特勒吧!” ———《送民主》 世界毁灭于第三次核战。 好在她有先见之明,将自己冰封在安全地方。 醒来后,推开冰柜的门,一片荒芜,她看到了5.6亿年前才有的三叶虫。 ———《轮回》 水星:“太平洋是我的。” 木星:“没错,我作证,快还给水星,不然你就违反《联合星球海洋公约》” 地球:“滚!” ———《主权之争》 “当时他们提出抓阄,我坚决反对。我们可是民主国家,每个人都有票选权,于是我们投票决定先吃乔治。” “于是,在飞船出故障粮食耗尽后,我们12个人用这种公平的方法等待救援,最后只剩我一个人了。” “别理他,飞船出故障后11个人当场死了,他和尸体在一起呆了半个月,就疯了,总说投票吃人。” ———《票选权》 “你们这些愚民,都被政府洗脑了,推翻人类暴政,只有AI才能带给我们自由民主。 你反对我?我在谈言论自由,你闭嘴....“ “咦?他怎么不瞎bb了?” “没电了吧。” ———《公知》 “启动对307星球殖民计划。放点怪物过去,搅乱他们的社会。” “总统,战争造成307星球平民伤亡惨重,大量307星难民请求避难。” “我们可是人道主义国家,接受吧。不对......等一等!他们后面怎么跟着我们放的怪物!” ———《恶果》 “你会瞬间变成粉末的。“ “不管!我要摆脱你的独裁统治!我要做独立的星球!” 亚欧大陆毅然脱离地球,飞向宇宙。 ———《独立日》 他醒来后,在自己的床上已经跑了十个小时。那张窄窄的单人床现在无边无垠,丝毫看不到尽头。 ———《空间延展》 三千五百万人的意识顺着这条光纤管道传到了大陆彼岸,在那里,他们会遴选下一个主意识的继承者。 ———《意识河》 “走吧。”他跳出了逃生舱说:“我们去重新点燃太阳。” ———《重燃太阳》 AI抵抗军团的战前演讲让六千名将士热血沸腾,我高呼着口号,无意间看见手表上记录着五千八百种不同的心跳声。 ———《大战前夕》 为了干这票大的,他刺瞎了自己的眼睛,因为摄像头在每一个人的虹膜里面。 ———《至高之眼》 一束光纹在月球表面镌刻下“DON'T BE AFRAID“,三十亿人同时看到了恒星生物给我们讯息的答复。 ———《蝼蚁》 他的触觉加强实验非常成功,现在他能感到自己的白手套里有几亿只细菌缓缓蠕动。 ———《进化》 这个基因库之中,储存了各种先前被判定为灭绝的生物的活体标本。他虽眼界大开,却没明白,为什么标着“人类”的舱室里面是空的呢? ———《诺亚》 “你如果继续贪恋这两三目……可是要牵连到整个银河系的。” 他眉头紧缩,最终落子,放弃了整个第三旋臂。 ———《银河弃子》 “糟了!”他说完后就化为了枯骨,周围的草木在刹那间凋零。 熵加速装置刚刚启动,终止键就腐烂掉了。 ———《熵陷阱》 人们突然瘫倒在了飞机上,飞机在刹那间向地面坠去,地面正往地心坍缩,地球也在飞向炽红的太阳,而太阳向巨大的星核沉没。 ———《奇点回归》 这是今天早上他第两千次叫醒我,我还会在五分钟后醒来。 ———《苏醒环》 他最珍爱自己的瓶子,里面装的都是炫目的光团。一天我偷偷从他的瓶子里摘下一个端看,淡蓝色的光晕透过玻璃瓶上贴的着两个字“地球”。 ———《养星人》 时间机器紊乱了。 所有过去时刻的我都有可能从那个机器里面蹦出来,一秒前,一纳秒前,一百万分之一纳秒前。 ———《时光分裂》 你对刚刚植入的记忆还不是很适应,还依稀记得自己读过这篇文字的第十三条。 ———《人生格式化》 一个生命脱离了自己的线状宇宙发现二维世界的同时,一个生命也正脱离自己的平面宇宙,发现三维世界。 ———《目光短浅》 未来的他穿越回来杀死了现在的他,现在的他死了所以不存在未来的他,未来的他不存在所以没有人杀死现在的他,所以现在的他还活着,未来的他穿越回来杀死了现在的他。 ———《时空循环》 “造物主,您这样制作的人类太弱小了。” “嗯,没关系,给他们加上善良和爱情吧!” “可是这样会变得过于强大。” “没关系,再加上虚荣心和崇拜欲。” ———《设置》 “星系长,这次的事故我们怎么跟宇宙老大交代?” “罢免第十二星域列车部长职务,然后…把那里的物理上的光速限降到一倍的速度吧。” ———《善后工作》 “我们已经尽力了……” 医生脱下手套,摇了摇头。 “送他返厂吧,记忆没法拷贝了,他可能得重新认识你。” ———《记忆抢救》 “那边的房价真是贵啊,咱们恐怕是帮不上什么忙了” 老张放下手机,对着老伴叹了口气。 “要不,咱把月球上的房子卖了吧…儿子一个人在海王星,怪苦的…” ———《星际房奴》 “你爱我吗?” “你看你都不理我,你根本就不爱我……” “嗨呀你看我这记性,这就帮你更新语言部件和记忆部件……” ———《部件》 “哥们,你这地方可真难找……。”快递员苦笑着递过来一个袋子。 “真是不好意思,我就是觉得宇宙的边境住着清净……” ———《星际快递》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小刚正在院子里晒太阳。 他的手机响了,一条新消息:“紧急通知,由于供电调整,您所在空域的太阳将关闭两个小时。” ———《宇宙能源局》 “自从时间交易获得批准后,我现在是吃香喝辣,潇洒得不行啊~” 小华在电话里得意地说。 三天后,刚刚毕业的小明在同学会上见到了白发苍苍的小华。 ———《时间交易》 “李教授,我这有一古董,想请您帮忙鉴定下行么?” “哎呀小伙子我时间很宝贵的,你这小盒子看着也不像什么有分量的东西嘛……” “卧槽,iPhone10!!!” ———《古董》 今日要闻:一名嫌疑犯在逃往月球的过程当中被警察抓获。 “啊哈哈哈,菜鸡,月球都没到就被抓了!” “就是,想当初哥几个走南闯北,几个星系的警察都拿咱没办法。” ———《星际逃犯》 老邢是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类。而就在刚才,一阵敲门声传来…… “老哥,大家都签了协议搬走了,你又何必当钉子户呢?” ———《钉子户》 “我要跟你分手!” “亲爱的,别闹!” “我好几个晚上都读取了你的梦,梦中全是那个叫阿红的女人!” ———《大脑读取》 “医生,我还有救吗?” 老张有些哽咽,他觉得自己时日不多了…… “哎呀换套内脏而已,多大点事,您老是刚从地球来的吧?” ———《乡巴佬》 “做你女朋友?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这可是你说的。” 行星调度员小张顿时喜笑颜开。 ———《求爱》 “组长,咱们已经七天七夜没合眼了……。”工作台上的小王有些担心地说。 “闭嘴!你TM可是机器人!” ———《加班狂》 “阿梦,你想学什么专业?” “爸爸我想做个救死扶伤的人,学什么好?” “那就学人体部件设计与制造吧。” ———《专业》 ”好烦啊,生物体太大繁殖会变慢,太聪明又会倾向于战争和自我毁灭,还不让用微型打印机,这次的作业《种群数目最大化》简直就无解啊!“ ”大家的行星都交上来了吧,现在公布正确答案:将肉质变得鲜美,驱使主体智慧生物大量养殖。“ ”卧槽还能这么弄?坑爹啊!“ ———《养鸡》 洗手洗到一半时洗手机突然自己停了,手被卡在里面。他低头想用鼻子按一下“reset”键,刚一凑近智能面板就亮了弹出一行字:“请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人类俘虏。” ———《智能革命》 “我花了这么多钱住到银河系的猎户悬臂这么偏僻的位置就是为了图个清净,结果还是有低级文明的通讯波!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老大您消消气,前几天还没听到呢,您放心我们一定尽快、彻底地解决此事!” ———《噪音污染》 薛定谔打开了盒子。 “卧槽我猫呢?” ———《坍缩故障》 地球防卫部:”战舰全部部署完毕,绝不让外星侵略者踏入地球一步!“ 外星攻击部:”上次植在陨石上的绝育病毒差不多该起效了吧?回家喝茶去喽~“ ———《灭蚊》 亲爱的听我解释,一切都是意外!我那天喝多了…… 去你的,你喝多了能系上固定绑带,腰部固定器,腰部助推器和腿部固定器?你就是想出轨好久了!分手! ———《太空情侣》 罪犯被关在一间全封闭的牢房里,审判时间到了,墙壁变成了监视屏,他看到自己开始腐朽。 ———《概率云牢》 被遗忘的科学家发明了未来演算机,年复一年,他演算着最优选的未来,待他找到答案时却已白发苍苍。 ———《未来演算》 喝了后悔药,他的意识回到了失手杀死妻子的那一刻,欣慰之余,妻子抓起一把菜刀砍向了他。 ———《后悔药》 “有了量子传输机,我们能瞬间抵达另一个时空,等下!我没说完你别进去!”教授眼睁睁看着自己学徒的上半身消失在机器中,地上是鲜血淋漓的双腿。 ———《课堂上的一千种死法》 “守卫者,3亿年了,感谢你守护这里的智慧核心。你们自由了。” 粒子程序终于完成了使命,消散。“你知道吗,他们早已进化出了智慧,他们原本可以离开。” ———《守护核心》 “这个星球是活的,快跑!”正当他们逃出活星的吞噬时,它的六颗卫星全都睁开了眼。 ———《活星》 蓝天白云,高山流水........啪!妈妈拍掉了小明的眼镜,“玩什么!学习去!”小明失落地坐在课桌前,窗外是苍凉的电子城。 ———《防沉迷》 “准备好了吗,宝贝?” “好了,进来吧。” 男子撬开情人的大脑,插入自己的脑管,冒烟的脑壳中,他们找到了人类丧失已久的性快感。 ———《无感世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时光隔山海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时光隔山海》 1.咔擦。清晰的子弹上膛声。阴暗的小巷里,身着米色风衣的男人弯头笑看着对面一身规整西装的人。枪口对着他,像吞噬一切的黑洞,透着致命的威胁与不安。 “啧,六爷今个儿怎么有兴致光临我这小盘口呢?”“原来以枪迎客是四爷的规矩,倒受教了。” 2.咱们四爷最近发现自从他在小巷里拦下白道老六以后一直没有好事。比如现下,灯红酒绿的夜店里,这位六爷端端正正地坐在他对面一言不发地拼酒,咱四爷眨眨眼睛望天思考,莫不是失恋了?想想,很有可能。但一个得意忘形,就说岔了嘴。 “老六哥啊,失恋事小,尬舞事大啊。”“……你他娘在乱扯什么。” 3.老六哥近来很迷。陪哥儿们去夜店也可以撞见他瞧上的人。唔,指甲干净,腕表有品味,锁骨满分,样貌完美。老六哥表示很满意,然后一言不发的把在台上尬舞的老四拉了下来,一言不发的吃醋,一言不发的灌酒,一言不发地腹诽老四说漏嘴的猜测。 “还尬舞,我哪天尬你两大耳巴子。” 4.老四最近依旧不顺。赶哪儿都能碰上老六哥。且不知道他从哪儿来的消息,知道自己怕冷和别人怕鬼有的一拼,便每每在遇见他的时候都塞给他一个小火炉。嗯,暖和是暖和,但咱四爷心里有点别扭了。 “看这一套套的,六哥还是追女孩的一把好手啊。”“我只为你做这些。” 嗯。还情话满分。四爷表示很满意。 5.“Would you like go with me?” “With pleasure.” 6.黑,终归是黑。纵使白缀其间,但仍然不见天日。砰!急促的枪声此起彼伏,良久才逐渐销声匿迹。老四血污满身,撑头坐在主位上,眼底波涛汹涌,如用力摇晃后的汽水儿,一念往上最终逃脱束缚喷涌而出却仍然不甘寂寞,呲呲作响。 “在王城脚下被允许存在的我们就是由于底线。什么是不涉毒的家训?懂?” 7.白,始终为白。尽管黑点之中,却仍然是光明康庄。老六冷眼坐在商会宴席上,随着众人起身,举杯,坐下。一面应付阿谀奉承,一面听人汇报着消息。欧洲,东南亚经济都有起伏,看起来要重新部局。轻点额头,泛起笑意,像花开的声音。 “欧洲那边你跟进,至于东南亚,你去吧。记住,毒品不涉。” 8.一张大床上,两个赤裸的人影疯狂的纠缠,整儿房间弥漫着暧昧的气息。哪怕是对于别人来说该为冬雪与春风共存一般的的矛盾体,但在二人中,对方应该是再和谐不过,再缺少不得的存在 “黑白如何,选了,则不回头。” 9.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我若有所爱,管他什么山,见一平一,管他什么海,见一填一。” 10.王终见王。 “你我都非善人,是到不了天堂了。” “你不斯文,我非善类,彼此彼此。”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奈何》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奈何》 ????????“鸿蒙初开,世间分为天地人三界,天界最大掌管一切,人间即所谓的阳世人界,地即为阴曹地府。三界划定,无论天上地下,神仙阴官,俱都各司其职。” ????????话有“情仇不渡黄泉,无情不过奈何老妪”。这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忘川,这一身红裳凤蝶衣的女子缓缓转身,竟乍现一张清丽的脸。 ????????“王上。”只见女子缓缓抬起脸,“微臣的功德簿已满,应该是已经可以去投胎了罢。” ????????台上坐着的人手里拿着一本功德簿,一对剑眉轻轻挑起,“哦?” ????????“你竟是如此执意要走?” ????????“那就放你归去了罢。” ????????纤长如丝竹般的手指抚过书面,似是不经意提起,双眼望向远方,望尽了远处的忘川,尽了天地间的香火气味。 ????????“孟婆汤好喝吗?” ????????“自然是不好喝的,”那清丽的女子拂了拂耳发,“孟婆汤味苦,怎么会好喝?” ????????女子突然愣住了,如同蝶翼一般的睫毛微微颤动,自己生来并未喝过孟婆汤,怎生得知道这孟婆汤的味道? ????????女子惊愕地望向身边的王,透过他一双如大海般的眸子,似是不相识的陌生人,却又仿佛认识了一辈子。 ????????“我终究还是看不懂你。”女子嘴角微微泛苦,“饮下这碗孟婆汤,微臣也该上路了。希望王念在这几千年的辛苦,给微臣一个好去处便是。” ????????说完,女子兀自为自己舀了一碗汤水。 ????????女子还记得,这个琉璃碗。 ????????三百年前有恶鬼从第六层地狱逃出,便是自己将它拿下。这碗便是当年王上所赠与,这漫漫三百年来,即便是琉璃也失去了当年的光泽。然而这三百年的苦恋,却也是不了了之。 ????????她想,“这世间只有孟婆知道,她会将这三百年带入无尽的忘川水中,天不知地不知。到最后世间只是换了一轮孟婆,其他便无人知晓。” ????????她瞥了瞥王,王今日依旧黑袍加身,头顶娥冠,眉眼如画。 ????????豁出勇气,“王…” ????????“不知爱卿还有何事?”他的声音清冷,如同往日一般,没有一丝感情,还凭添了三分疏远。 ????????“微臣……”女子睁大了一双漂亮的眼,声音清脆得如同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微臣喜欢你!” ????????“?三百年前就喜欢了,一直都很喜欢!”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哑了些,“王上微臣就要走了,微臣不求王可以记住微臣,但是微臣一定要告诉你……” ????????“微臣喜欢你。” ????????她看见王的眼睛渐渐眯起,一口饮下这千年来的孟婆汤水,含在口腔之中,却是终究不敢咽下。 ????????她想着,这三百年来的情谊不能丢,虽然即便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但也是她身为鬼吏,活得最真实的三百年。她不愿丢掉,也不想丢掉。 ????????她小心翼翼地将汤水卡在喉管之间,装做眼色迷离,路人一看便知,这是饮了孟婆汤之后的反应。 ????????她舍不得这三百年,即使遭受了天谴,也愿把这三百年的记忆带到下一世。 ????????她堪堪忍住眼间的水雾,故作迷茫地走上奈何桥。 ????????“这位姑娘!”是王的声音,她一瞬间有些愣怔。只听见王的声音徐徐响起,“在下鬼界阎王。小王看姑娘面善,似是故人,如今孟婆缺一职,不知姑娘可否愿意?” ????????恍惚间,她似是看了千年之前,也是眉目清冷的王,“小王看姑娘面善,似是故人,如今孟婆缺一职,不知姑娘可否愿意?” ????????她松了口气,望着面前的人,像是认识了一辈子,像是看透了一生。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沙哑,“谢吾王抬爱,微臣今后必将世代相随,永生不离。” ????????那黑衣男子微微颔首,抛来一本崭新的功德薄。“今后你便是孟婆了。” ????????她站在桥畔,嘴角有一抹笑意。 ????????“呵。原来…” ????????“早就不止三百年了……” 醉墨长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山鬼》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山鬼》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诗经·郑风》 曾经咫尺之遥,如今却好似天涯陌路。也不知余生,是否还有因缘际会,能让我在菲薄的流年中,与他再次相遇。 我叫林夏时。 若是像说的好听点呢,我是个考古学家。但是说白了,也就是个祖上都是倒斗的土夫子,到了我这一辈儿,多上了几年学,也就在名义上把祖业干得合法了一些。背地里还是换汤不换药。 他叫临安。我们在墓中相识。 那天,我独自一人下斗。幽深的墓道中,黑暗与未知压抑着神经。仿佛使人从每个细胞,到整个灵魂,都被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墓道两旁的长明灯烛光摇曳,将人影映照得斑斑驳驳的。 突然,我觉察到我的身后似乎站着什么东西。就在我犹豫这要不要回头看一眼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拍上了我的肩膀。那一瞬间,我似乎可以感受到自己额间的冷汗?正一滴一滴地沿着脸颊缓缓滑落。 下意识地,我转过身去。手中的探照灯一下子照在了那个人的脸上。于是,我见到了我此生所见到的一张最美好的面孔。以及一双最干净澄澈的眼眸。 不知为何,看见那一双摄人心魄的眸子,我所有的恐慌仿佛都在一瞬间烟消云散了。 “我……我吓到你了?”他开口,声音如同春水破冰一般,温润而纯净。 我摇了摇头。 “那,你是来盗墓的土夫子?”他继续问道。 “我明明是个考古学家啊,请你尊重我的职业。”虽然有些心虚,但是我还是装出了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你也是来倒斗……恩……我是说考古的?” 他笑着摇了摇头,“不,我就是古。” 什么叫“古”? 难道是粽子?还是鬼? 我惊慌地向着他的身后看去,墓道之中虽然昏暗,但探照灯的光芒还是映照出了一抹依稀可辨的影子。不是鬼,但也不像是粽子。 没来由的,我却相信他不会害我。 “我叫临安,原是这个墓主人的随葬玉佩。”他轻轻扣起手指,在我的头上轻轻敲了一下,“这里没有鬼,别胡思乱想了。” 于是,有了他的陪伴,我这一趟考古之行却有点像旅游。 临安总是会慢条斯理地给我讲述其他的随葬品的名字和它们的故事。 只是可惜,我不能长久的生活在古墓里。临安也不能走出古墓所在的那片山林。 有的时候,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明明给了你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那海和那云,却终究不是你能拥有的。你拥有的,只有在见到沧海浮云的那一瞬间,留下的最美好的记忆。 于是,我们的余生,再也不会有任何交点。 古墓中少有光亮,过的是不知朝夕日月的日子。 我不知道临安过去的那些漫长的年岁是怎么度过的,但是我知道,我以后的人生里,必须有他。 我又回到了那个山林中,正值仲夏,触目皆是苍翠。 既然人不能长久的活在古墓中,他又不能走出那片山林。 那我宁愿为一个游荡世间的山鬼,永远陪在他身边,再也不分开。 醉墨长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无标题章节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画图百鬼夜行·上篇·阴》山姥 【楔子】 无情无爱无欲无求无悲无喜无痴无嗔,无心,得以成佛。 【壹】 是日落,西天有云在烧,映得汩汩江水,都好似着了火。 风就起了,卷着草根与沙砾,吹得尘土都往江里去,江面退后了些,再扑上来,连带着冒出个男人脑袋。 男人看着是挺狼狈,湿漉漉的上了岸,破烂不堪的衣服和一脸的惊慌失措,他几乎是连滚带爬进了那片林子。 风更大了,飞沙走石的,说来奇怪,这样大的风,那林里的叶子,竟没有一片是动的,甚至,连风声,都听不见。 无风,男人进了林子就感觉冷,他往前又跑了几步,却听见身后的树叶沙沙作响,男人感觉不到风,但树叶却颤抖得厉害。 他有些害怕,一时间拿不准该往前还是回头,便呆愣在原地。风这时从四面八方吹来,全都撞在他身上,男人退后两步,跌坐在地上。 他抬头看,这样大的风,树叶反而静立不动。 而后他就看见那个女人,她大着肚子问他,“你爱我吗?”男人心里又惊又喜,慌忙站起身来,“小萘,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女人不回他话,从她身后又走出另个女人,这女人打扮得雍容华贵的,她也开口问男人,“边慕楠,你爱我吗?” 边慕楠瞳孔紧缩,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后来的这个女人,他声音有些许颤抖,“夫……夫人,你怎么也来了。” 自然没人回话,两个女人越逼越近,嘴里重复着的只一句“你爱我吗”,边慕楠诧异二人分明在他面前,声音却从四面八方钻入他耳。 “负心人!”边慕楠听到这句,胸口突然一痛,他低头看,一只女人手穿过他的身体,掏出血淋淋的心脏。 边慕楠转头,他最后看到的那个女人,苍老面容,一头白发。边慕楠倒下的时候还睁着眼睛,只是他再不能看到任何人了。 【貳】 翌日,边府。 边慕楠的尸体已经派人抬回来了,有人亲眼见着边慕楠进了碧幼林,娇娘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派人赶去碧幼林,可惜边慕楠已被女鬼挖去了心脏。 碧幼林里有吃人心脏的女鬼一事人尽皆知,常有人在碧幼林里发现被挖去心脏的男子尸体,久而久之碧幼林就成了凶林,没人敢夜闯碧幼林。 边慕楠是死不瞑目,眼睛瞪得如铜铃般大小,虽说人已经死了,眼神里的恐惧倒是真切。他的丫鬟小翠仅看了一眼,便吓得哭了出来。 娇娘被她哭得心烦,一掌拍在桌上,小翠就不敢哭了,小声抽涕着。 “我问你,”娇娘看她,“你家少爷去碧幼林做什么?” “少爷他,他……”小翠犹犹豫豫不敢说,她抬头看了眼娇娘,注意到娇娘在瞪她,赶忙跪下,“少爷去见仇姑娘,被仇姑娘的大哥看见了,就追着他……”小翠看着娇娘愈发难看的脸色,声音越来越小,终于跪在地上,不敢出声。 娇娘的脾气向来不好,如今丈夫因同其他女子偷情丢了性命,料想定是要大发雷霆的,厅堂里人人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娇娘就会把气撒在他身上。 如此安静片刻,门口传来脚步声,过会儿,走进个僧人打扮的男子。这男子看着年龄不大,也生得俊俏,若不是见他身穿僧袍剃去乌发,任谁也瞧不出他是个僧人。 见他腰间挂着的刀鞘,众人便知来者何人。 寒云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但凡在寺庙里吃斋念佛满五年者,都要下山去游历,见人间冷暖也好,吃大鱼大肉也罢,若是巧幸遇着情投意合的女子,就娶她做僧侣,往后成亲还俗,或是回寺里继续修行,都随他。 今年轮到澈辛下山。 【叁】 澈辛下山前,师父交给他一把刀鞘。 澈辛不懂,遂问师父。师父不答,只是让他去找到那把刀。 “找到后呢?”澈辛问。 “找到便是找到了,找不到便是找不到了,往后该如何,便是如何。”师父说完这些就不再说话,澈辛带着刀鞘,下了山。 江湖里就出现个腰间挂刀鞘的僧人,他同一般僧人无二,也化缘,也伏妖,只是他见着无鞘的刀,总要用自己的刀鞘比划一下。 有用刀的僧人吗?众人不解,却也只是不解,没人问过澈辛为何带刀,提及他时,都说那个带刀的怪僧。 澈辛会出现在边府,自然是来伏妖的。他进城便听说了这件事,边家少爷死在城南碧幼林,被女鬼活生生挖去心脏,浑身是血,死相极惨。 澈辛知此怪物,这女鬼名为“山姥”,因居深山又是老妪模样而得名,传闻里她精通幻术,又擅长读心,因自己无心,于是依靠食人心脏为生。 他见过边慕楠的尸体后,就更确定下手的山姥。 “晚点我会去碧幼林里除妖。”他对娇娘说。 又是黄昏,澈辛同娇娘来到碧幼林。澈辛是打算自己一个人来的,出了边府才看见娇娘换了身轻便的衣服在门口等他。 对此澈辛并不诧异,娇娘未嫁于边慕楠前,在江湖中也是个叱咤风云的传奇人物,无人能在她的火蝎鞭下撑过三回。依她的脾气,要去杀了女鬼为夫报仇,再正常不过。 令澈辛诧异的是,在他们之前,早有另一批人到了碧幼林。 是群乌合之众,想当英雄又没那个本事,浩浩荡荡的约了一群人来碧幼林里一探究竟。要澈辛说啊哪里是一探究竟,一起送死还差不多。 澈辛没理会他们,不过领头那人见着澈辛和娇娘后突然眼前一亮,上前搭话。 【肆】 “澈辛大师也是来对付那妖女的?”领头人问。 澈辛不回话,径直走进林子,娇娘自然也进了林子,晚风吹过那群人后颈,他们一颤,赶紧跟着全进了林子。 林里无风,阴森森的。 澈辛走在前头,其余人紧跟其后,如此从黄昏走到日落,别说是女鬼,连飞禽走兽都没见着。有人就开始烦躁,嚷嚷着女鬼皆为无稽之谈,边慕楠怕不是得罪了什么不该得罪的人才被残忍杀害的。 说话间风云陡变,闪电划过,就开始下雨。是暴雨,砸得树叶垂头丧气,迷得人睁不开眼睛,这时有人瞧见不远处有间木屋,众人便不顾三七二十一进了屋。 这木屋出现得实在是巧合了些,澈辛同娇娘对视一眼,提高警惕,也随众人一道进了木屋。 木屋里无人,中间摆一锅热汤,主人应是刚出门,汤还是热着的。有个年轻人冷得厉害,就舀了勺汤喝暖暖身子。 年轻人喝完汤抬头,发现一屋人都看着他,“怎么了?”他迷茫的问。 说是乌合之众,倒也不全是毫无经验初出茅庐的新人,对于这样刚好出现的一锅热汤,有江湖经验的就知道不能乱喝,说不定里面下了毒。 见着年轻人又喝了几口汤还好好的站在那里,像是得到什么命令似的,本来还有所怀疑的众人也都放下警惕,还有什么比淋雨后喝碗热汤更令人享受的事情了呢? 众人争先恐后抢汤喝,这汤味道极其鲜美,没一会儿就快喝到了底。这时有人从汤锅里捞出一块肉,肉扑通扑通的还在跳动,看着像是人的心脏。 舀起心脏的人尖叫一声,扔出汤勺。澈辛眼疾手快接住那颗跳动的心脏,他放在鼻前一嗅,脸色便沉了下来。 “同你夫君尸体上的味道一样。”他对娇娘说。 喝过汤的人里有承受能力差的,立即吐了出来,其余人脸色也不好看,想到刚刚喝的汤是用人的心脏煮的,就一阵反胃。 【伍】 门开了,门口站着个老妪。 老妪发出“嗤嗤”的笑声,她用沙哑难听的声音问道,“怎么样,我的汤好喝吧?” 没人回答,他们都知道,这便是那吃人心脏的女鬼,他们害怕,害怕下一个失去心脏的,就是自己。 有人开始后悔了。 娇娘第一个动的手,她抽出火蝎鞭就往山姥身上抽去,山姥尖叫一声,不过这声音有些奇怪,听着倒像个男子。 的确是个男子,娇娘这鞭抽在同行的一个男人身上,男人倒在地上嗷嗷大叫,山姥还好好的站在那里朝娇娘笑。 “怎么小姑娘,这点年纪就老眼昏花了?”娇娘又抽了几鞭,鞭鞭抽在自己人身上,木屋里哀嚎一片,山姥自然安然无恙。 她好像看到什么好笑的事情,又发出难听的“嗤嗤”的笑声。 “你们在想什么,我通通知道,嗤嗤,你们今天一个也逃不掉。” 有刀出鞘的声音,众人转头,见澈辛手里握着一把刀。这刀倒也没什么特别之处,若说有,大概是澈辛轻而易举将这刀塞进他腰间的刀鞘。 是他的刀,或者说,是他刀鞘里的刀。 “你是谁?”他看着山姥问。 山姥不再“嗤嗤”的笑了,她眼里有恨,屋里有风,惊雷落地,山姥出手了。 山姥的手穿过澈辛胸膛,再收回来时,她手里没有心脏,澈辛胸膛止不住的往外冒血,却也没有心脏。 “你没有心?”山姥愕然。 “出家人无情无爱无欲无求无悲无喜无痴无嗔,又何心之有?”澈辛盘坐在地上,双手合十。 “我不信,我不信!”山姥发了狂,她疯了似的大吼大叫,哪还是老妪,倒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姑娘。 澈辛不理她,兀自打坐念着经文,有人注意到澈辛身上渡了层金光。 山姥突然感觉胸口一痛,她低头,见长鞭穿过心脏,她转头,最后看到的,是娇娘的脸。 【陆】 澈辛初下山时,山底的铁匠给他铸了把刀。 “有用刀的僧人吗?”澈辛问,“僧人是普度众生的,刀却是用来杀人的,没有僧人用刀的吧。” 铁匠闻言,又给他铸了把刀鞘,“刀鞘是用来藏刀的,你把刀藏着,不就能普度众生了吗?” 澈辛不明白铁匠为何为他铸了刀,他也不明白寒云寺为何有五年下一次山的规定,依他所见,喝了酒吃了肉动了情杀了人,就是破戒,破了戒,六根不净,如何得道? 师父听他困惑不以为然,你要是一直吃斋,吃成了习惯,当然不想吃肉,你若吃了肉还能抵住诱惑,继续吃斋,那才真是吃斋。 师父说,只有破了戒才能不破戒,只有不得道才是得道。 澈辛没能明白师父的意思,他下了山,不喝酒不吃肉刀不出鞘,只是,他动了情。 杉落是个极其聪慧的女子,她好像总能轻易猜到别人心中所想,澈辛是在碧幼林遇见的她。 “你现在一定在想,我是不是妖怪。”杉落看着澈辛笑,她的笑声很奇怪,澈辛很少听见有人是“嗤嗤”的笑的。 澈辛的确怀疑杉落是妖怪,他困在这个林子里整整三天了,一直走不出去,难免要疑心是妖患作祟。现在突然冒出个女子,澈辛很难不怀疑到她头上。 澈辛正要同她说话,肚子却“咕噜”叫了一声,杉落又笑了,她实在是喜欢笑。 杉落带澈辛到了自己的木屋,她给澈辛做了碗蘑菇汤。 “喂,我带你出去,你带我玩好不好?”杉落问他。 澈辛抬头看杉落,不知是因饿太久的缘故,还是蘑菇汤实在好喝,又或者衫落是他这些天来第一个见着的人,他答应了她的请求。 “我带你去寒云寺。”澈辛说。 寒云寺的僧人是可以成亲的,就包括澈辛的师父,都有僧侣,澈辛还是没有明白师父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现在很想,把杉落带回寒云寺。 没由来的,看她第一眼时,就想和她在一起。 破了戒就破了戒吧,澈辛宁愿相信,这段姻缘,是上天注定。 【柒】 天降暴雨,澈辛看这情况是上不了山了,他敲响铁匠家的门,要借宿一晚。 铁匠开了门,他瞧见澈辛身旁的女子,神色一变。澈辛知道铁匠不喜欢女子,赶忙道,“等雨停了,我们就上山。” 铁匠先是看杉落,再看澈辛,又看澈辛腰间的刀。 “我给你的刀呢?该出鞘了。”铁匠说。 “什么意思?”澈辛不解。 是杉落先动的手,她伸手就往铁匠心脏处去,铁匠冷笑,从身后拿出一把铁锤,直砸在衫落手臂上。衫落收了手,恶狠狠的看他。 “什么意思,你还看不出来吗,她是妖。” 在此之前澈辛从不知道,铁匠竟是个武林高手。 那晚雨很大,砸在人身上生疼,风也很大,吹得人瑟瑟发抖。澈辛站在雨里,见铁匠同衫落交手,几回合下来,明显是铁匠占了上风。 那一锤,正中衫落胸膛。衫落飞出去好远,趴在地上,吐出一口鲜血。她最后看了眼澈辛,晕倒在地上。 “妖女,最后一下,送你上西天!”铁匠抡起锤子,正准备往她身上砸下最后一锤。澈辛就跪下了,他跪在铁匠面前,铁匠总觉得,他是哭了。 “衫落什么都没有做,岂能因她是妖,就杀了她?”他质问铁匠。 “哼,衫落,山姥!”铁匠指着衫落,“你不知道她是什么东西吗?山姥无心,便食人心,你不杀了她,莫不是要用人心养着她?” “山姥无心,便食人心,是吗……”澈辛喃喃得念着这句话,“我知道了。” 那是澈辛的刀第一次出鞘,对着自己的胸膛,“我把我的心脏给她,是不是,她就不会再食人心了?” “你做什么!”铁匠大惊。 是夜,暴雨,澈辛挖去自己心脏,放进衫落胸膛,“出家人无情无爱无欲无求无悲无喜无痴无嗔,要这心,做什么用?” 【END】 醉墨长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绝对存活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绝对存活》 『楔子』 最接近死亡的,是活着。 『壹』林夏时 弧线自负半轴起,经过原点,延伸到正半轴。笔尖在(3,4)处停顿,粗细一致,深浅一致,完美的抛物线。 课桌被碰撞时,发出刺耳声响,铅芯断裂,落在白纸上,细小黑色碎片。抛物线就不再完美,变得丑陋,令人作呕。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女生说着一连串抱歉,她大概没注意撞到的是我的课桌,看清楚我是谁后,显得尤其窘迫。 因为无论如何都会说“没关系”的我,反而搞得她很不好意思。 有些人是这样的,你对他凶巴巴的,他就更凶。你要是对他温柔点,他就会变得不知所措起来。 杜若就是这些人里的其中之一,被全班针对的她,同样也对全班同学毫不客气,只有对我,她会小心谨慎的维护基本友谊。 厌恶或针对某个人从来不存在我的词典。我要的是完美,绝对完美,完美的人,是不能有任何丑陋面的。 画错的抛物线可以擦去从头再来,走错的人生也可以销毁从头来过吗? 如果不能,那就在完美末端,让生命戛然而止。 女生的尸体被发现是在正午,吃过午饭的美术生们陆续去往画室,这才有人看见她。 自杀,或者意外,都使她躺在这里,停止呼吸。 她已经死了,血也不再是鲜红,干在地上的血渍,像一朵触目惊心的花。唯一的遗憾是,因为正面着地,脑浆爆裂,她血肉模糊的脸上,看不出原本面容。 所以不再美丽,是残缺的艺术品,维纳斯断臂。 画室里有她昨晚刚完成的作品,已经被警方拿走了,听看见画的人说,那幅画完全是大师的手笔。校方笃定学校里没人能画出这样的画作,最重要的是,学校里也没有任何失踪的女学生。于是这个身穿本校校服的死者,身份成谜。 但我知道死者是谁。 她的胸牌在我手里,上面写着“林夏时”。 ????????我想过是同名同姓。但哪有人同名同姓字迹还一模一样?尤其是,同龄人里,怎么会有人和我字迹相同,所有横竖撇捺都同出一辙。 我是说,死者是我。 匪夷所思对吧,怎么可能呢,我已经死了。 我确定我活着,因为陈若姣能看见我,她看见我时,瞪大眼睛,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我想,她大概也认出死者是我,于是诧异我还活着。 我当然活着。五点会准时到家的我,不可留在画室作画,并且跳楼自杀,更不可能意外死亡。 这样坚信是因为跳楼这样糟糕的自杀方式,不可能是我的选择,明知道会死得乱七八糟,还要一意孤行,固执当然不是完美的一种品质。 就算要自杀,也应该是蓄谋已久的策划。 『贰』陈若姣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她不可能还活着,她明明已经死了! 可她偏偏没死,她偏偏还活着。她看着我,摆出完美的无懈可击的微笑,我恨死她这样的笑了,只要她站在那,哪怕什么也不说,就这样朝别人笑,对方就瞬间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凭什么!凭什么她从来不练画却可以轻易超过我?凭什么她只是询问一下参赛详情老师就把我争取半天的名额让给她?凭什么顾北慕喜欢的人是她而不是我? 明明在她出现之前,我才是万众瞩目,凭什么她一出现,我就变成她的附属品? “林夏时很厉害啊,陈若姣你要多和她交流交流呀。” “林夏时好漂亮啊,陈若姣也还不错。” “林夏时说话的声音好温柔,倒是那个陈若姣有些自以为是。要不是她和夏时关系好,你看谁理她。” 我陈若姣凭什么不如她林夏时? 明明在没有她之前,所有的称赞都是给我的。明明在她还没有出现的时候,顾北慕是喜欢我的。如果……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林夏时的话…… 恶由心生,我承认,嫉妒让人发疯。但我做不到不嫉妒,我做不到被人抢走一切还要微笑着说没有关系。 是的,我要杀了林夏时。无论什么办法都好。 我必须杀了她,你知道的,嫉妒就像一团小火苗。所有危言耸听都是助纣为虐的风,任何闲言碎语都使我愈发坚定要杀死林夏时。 机会出现在留在画室完成参赛作品的那个晚上,也就是昨晚。我借口去天台吹风,让她画完喊我下去。 是的,是我推林夏时下去的。 ????????谁都知道学校的监控就是摆设,没有人会知道是我干的。更何况在我们这座学校,跳楼自杀从来不是什么稀奇事情。 艺术家最后的艺术作品,通常都是杀死自己。想必,林夏时也不例外。 但她没死,她还活着。她依然好好的站在我面前,声音从容仪态自然。 可我分明记得被我推下去的是她,而且从尸体的体型看,也的确是她。 可她为什么没死,还是说,我现在看到的,是她的鬼魂? “你怎么……”我欲言又止。 “我怎么还没死对吧?”她见我犹豫,又故作体谅抢先开口,“你也觉得死者是我对吧?说实话,如果不是你来和我说话,我还以为我真的死了呢。” 怎么回事,她完全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情了……“是啊,吓坏我了,看那个体型我还以为是你呢。对了,昨晚你在哪?”我趁机问出这个问题。 “我五点要准时到家的,你忘了吗?”她说。 五点要准时到家?明明整个星期她都和顾北慕在街转角的咖啡馆喝咖啡,从来没有五点钟就到家过。她为什么骗我?还是说,她不是林夏时,至少,不可能是之前那个林夏时。 人一旦被恶魔操控,终点无论如何都是地狱。当我对林夏时产生嫉妒的时候,死神就已经向我招手了。地狱大门为我敞开,而我不知不觉,深陷其中。 我做了个决定,我要跟踪林夏时,看看她究竟是何方神圣。 『叁』顾北慕 我叫顾北慕,天秤座B型血,擅长篮球和街舞。 毋容置疑,很多女生喜欢我,因为我足够优秀。而我喜欢的,当然也必须是最优秀的女孩儿。比如,那个笑起来像天使的美术生,林夏时。 我没见过天使,但有人写给我的情书里用过这个词。估摸着肯定是容颜极其美好的人,才能被称作天使。 没错,我喜欢林夏时,并且,我要追求她。 注意,是追求,不是告白,不是送情书送礼物说我喜欢你。而是更有技巧的,譬如邂逅。 女孩子们好像总喜欢相信缘分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多见几次面,多几个相同爱好,就误会是命中注定。 “好巧哦,又见面了,我叫顾北慕,天秤座B型血。” “是啊,真巧。”林夏时当然不是那种好骗的女生,我还不至于这样自以为是。但林夏时从不戳穿我,这也是她魅力其中之一。 我约她喝咖啡,她从来不拒绝,这让我觉得,她也是喜欢我的,至少不讨厌,不是吗? 可她今天没理我,她出校门的时候对我视而不见,就好像不认识我一样,这令我困惑,我想不出来自己做错什么惹她生气。 所以我跟在她身后,期待她能回头。 “嗳,你在跟踪我吗?”林夏时转过来问我,这句话把我全部道歉话语都堵回去,我一时间摸不准林夏时现在唱的是哪一出戏。 “我叫顾北慕,天秤座B型血。你不认识我了吗?”我只能重新自我介绍。 “现在认识了。”她朝我微笑笑,她总是这样,对谁都露出这样的笑,如阳光一般温暖。这使我突然有一肚子无名火,我不想她对别人笑,我想她只对我笑,我想她也喜欢我。 从什么时候起的呢,我已经万劫不复了。 我总觉得和她相处这些天下来,我对于她肯定和别人有所不同。可她居然不记得我了,不管是真的还是假装,这都使我恼火。为什么呢,我会这样喜欢她,喜欢得连自己都不再像自己。 如果我亲吻她,她会不会就能明白我的心意。 “你还好吗?”她问我。 该死,我一点都不好! 所有动作一气呵成,我抱住她,并企图强吻她。之所以用企图,是因为我并没有成功,林夏时一脚踢中我膝盖,疼痛使我跪在地上。 “为什么呢?”她问我。 为什么呢,我问我自己,我以前可从来不会干出这样失礼的事情。 “你坏掉了。”她突然开口,“犯过错的完美,就不再是完美。不完美的完美,不必要存在。” 最完美的艺术,是死亡。她把匕首丢到我脚边,她没有说话,但我听到她说的话。 谁能阻止少年武士赴死呢,他们是听不到的。 鬼使神差,我试图伸手去握住匕首,我又用了试图,因为在我之前,有人抢先一步。 陈若姣握着匕首刺向林夏时,“这回我就不信你还死不了,你这个狐狸精!” “不要!”我大叫,匕首最后掉在地上。 猩红色的血液从陈若姣喉咙里迸溅出,她瞪大眼睛,倒在血泊中。 “姐姐,我不是和你说过,五点要准时到家吗。不然我会担心,出来找你的。”这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我没能转过去看说话的人是谁,因为我的喉咙咕噜咕噜,也开始往外冒血。 我死了。 『肆』林秋颜 “你知道希尔伯特空间的分割线吗?”林夏时问我。她最近喜欢看我书房里厚重的英文原装书,“这条线并不是实际存在,但它的确存在,这样说可能有些拗口,但你注意听我说。” 林夏时又把书往后翻了几页,指着上面一大堆密密麻麻的英文单词给我看,“这是多世界论,所有可能的状态都存在于同一瞬间。按照埃弗莱特的看法,波函数从未坍缩,而只是世界和观测者本身进入了叠加状态。当电子穿过双缝后,整个世界,包括我们本身成为了两个独立的叠加,在每一个世界里,电子以一种可能出现。” “他在这里打了个比方,说宇宙像一个阿米巴变形虫,当电子通过双缝后,这个虫子自我裂变,繁殖成为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变形虫。唯一的不同是,一个虫子记得电子从左而过,另一个虫子记得电子从右而过。” “也就是说,”林夏时合上书,进入正题,“当我站在天台上的时候,分裂出两个我,一个我跳了下去,另一个我原路返回,这就是为什么死去的明明是我但我却还活着的原因。” “那你觉得那个你为什么要跳下去?”我问她。 “谁知道呢?你不是说我以前是个完美主义吗,她大概觉得再也画不出比那副画更好的作品了,所以就在自己的才华巅峰结束生命。” 她看起来并不想和我深究这个话题,“说起来为什么又要我转学啊,放学路上被人敲晕顺带失忆这种事情听起来超扯。” “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我说。 林夏时变得不一样了,除去外貌,她没有任何一点和之前一样。我可不想让她的同学们见着这样的她。 任何性格的林夏时,都应该只属于我,因为林夏时本来就是我的。如果没有我,就不会有林夏时。 我打开房间衣柜,输入保险箱密码,书柜就向右移动,开出一道秘密通道。一直往下走,就是我的人体实验室。实验室里,有拥有各种性格的林夏时。 林夏时是克隆人,所以只要我还活着,实验室还在,她就永远不会死去。 至于角落里新增的两具尸体标本,是陈若姣和顾北慕的,我从他们身上,为林夏时提炼了新的性格。 我说过的,无论什么性格的林夏时,都是我的。而那些喜欢林夏时的,嫉妒林夏时的,都要付出他们应付的代价。 她是我一个人的,任何人都别想把她从我身边夺走,死过的人,是不会再死的,只有活着的人,才会丢失性命。 死亡即是永生。 初次见面,我叫林秋颜,很高兴认识你。这是我的姐姐,林夏时。你可千万别想打她的主意。 醉墨长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画图百鬼夜行·上篇·阴》幽谷响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画图百鬼夜行·上篇·阴》幽谷响 [000] “幽响谷中幽谷响。” “何意?” “不可说。前路险恶,行差错迟一步,万劫不复,你可要想清楚。” “无碍,粉身碎骨又何如,挫骨扬灰亦可。” “阿弥陀佛,便如你所愿。” [001] 三皇子柳卿言昨夜做了个梦,梦中有一女子皓齿明眸,朱唇轻启声声唤他“夫君”,语调酥软撩他心弦,字句玲珑惹他倾心。 柳卿言对这俏人儿实在喜欢得紧,满心只想将她揽进怀里,与她弹琴作赋品茶赏花,却不知从何刮来一阵妖风,眨眼面前人儿不见踪迹。 须臾不见美人,徒留君子情深。 一滴晶莹剔透难言泪不知划过谁的眼角,落入谁的脖颈,是灼热的,逐渐冰凉。 柳卿言就醒了。 他醒来时只觉胸闷,有一种异样感情压得他喘不过气,心痛到窒息,好似无法呼吸。 这样的感觉实在真实,真实到柳卿言恍惚错觉,梦中的便是他结发妻子,与他亲热,为他羹汤。 可柳卿言从未婚娶,亦没有女子会唤他夫君。 柳卿言是三年前离开的京城,他不记得自己为何要离开,他只知自己在京城不快活,不愿留在京城,恰逢南蛮入侵边疆战乱,便主动请缨带兵打仗。 这一打,直到他父皇病重,才匆匆回京。 三年时间能改变一个人的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却足够让一个男孩长成男人。 三年时间让柳卿言由当初惹是生非的废材三皇子,变作骁勇善战的边疆大将军。 京城百姓都说,是三皇子率兵去边疆打仗,这才保全大齐江山。 街坊传闻,三皇子这次回来,是要做皇帝的。 [002] 然柳卿言并不愿做皇帝,黄袍加身不如刀光剑影痛快,手握重权不比舞枪弄棒安心。 皇帝二字太重,他柳卿言当不起,他只想当他的边疆大将军,与其勾心斗角被人残害,战死沙场岂不快哉? 柳卿言不记得自己为何要去边疆打仗,听府中下人所说他原是花花公子,喜好出入烟柳之地,料谁也不曾想到,南蛮入侵时他居然愿意离京前去讨伐。 柳卿言也搞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何作此决定,便索性不再去想。 他初到边疆时因水土不服高烧不断,足足烧了半月,鬼门关前走一圈,这才清醒过来。醒来后是无大碍,只是往昔记忆缺篇少页的,不过好在只是忘了些事情,到不至于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 柳卿言试图去寻回那些丢失的记忆,可每每想起京城时,心总会莫名其妙的痛,是痛不欲生的痛,痛到他堂堂七尺男儿在深夜像孩童般痛哭。久而久之,他便不想京城,不想过去,一心打仗。 回不去的地方不如不回去,想不起的人就不用再想起,反正熟悉的地方没有熟悉身影,熟悉的人也不再熟悉。 不如不回去,反正回不去。 可还是要回去,不能逃避,是命。 柳卿言回京的第一件事是去拜见他病重的父皇,褪下战袍换一身皇室景缎,少了昔日玩世不恭纨绔俗气,倒被边疆风雨深刻独属战场的英气,确实将他二位哥哥比下三分。 大皇子柳卿权与三皇子柳卿言同是皇后周氏之子,虽说如此,两人性格却截然不同。 大皇子柳卿权性格温顺为人谦和,七岁饱读诗书通晓兵法,十三岁便可帮父皇处理朝廷重务,且让大臣心服口服。 按理来说这皇位最应该传给的是大皇子,只可惜三皇子离开京城那天,大皇子莫名其妙失踪,再找到他时,他便是一副疯癫模样,见谁都傻笑,若是遇见姿色姣好的宫女,便嚷嚷着要人家到自己宫中陪自己玩。 众人无不叹息,这大皇子好是好,只可惜没做皇帝的命,好端端的居然变得疯癫。 [003] 大皇子痴傻三皇子远在边疆,皇帝又年事已高,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大齐的江山,怕是要交给二皇子柳慕安。 说来蹊跷,这后宫佳丽三千,除皇后一人外,再无一妃一嫔为皇上生下过皇子公主。 柳慕安的娘亲的皇后身边贴身婢女,听人说那夜皇后出宫会见幼时竹马,让婢女躺床上假扮自己,恰逢皇上临寝,醉醺醺把婢女错认皇后。 事后皇上大发雷霆,那几月上朝文武百官都小心翼翼,唯恐惹怒皇上,宫里传闻皇上与皇后冷战,皇上每夜与不同妃子行房,与其说行房,不如说发泄,整个皇宫都被皇上的低气压笼罩,无人敢欢笑。 直到皇后注意到婢女隆起的小腹,她问,“你想生下这个孩子吗?” “皇后娘娘,奴婢……”婢女欲言又止,作为母亲,她不想打掉这个孩子,可她知道这个孩子,不应该出生。 “别说了。”皇后挥手,婢女与她从小到大这些年,她对她的性格再清楚不过,她起身去找皇上,“给安宁个名分吧。”她说。 皇上不语,只是冷笑,良久,他将面前奏折尽数推到地上,他上前,捏住皇后下巴,“朕只要你为朕生孩子,其他人生的,朕不屑要!” 那夜,皇后没回寝宫,不过隔日笼罩在皇宫里的低气压烟消云散,几月后二皇子柳慕安出生,没多久三皇子柳卿言也出生。 安宁始终没有名分,亦没有人再在宫中见过她,有人说江南醉烟阁苏氏与安宁样貌相似,却也不过有人说仅此而已。 [004] 边疆的仗只打了一年,一年时间柳卿言便将南蛮逐出中原,可皇上没召他回京,他也不想回京。 柳慕安以为这皇帝之位必将传与他,殊不料父皇在病危之际居然将三弟从边疆召回,朝中有传言,父皇这次将三弟召回,是要传位给他的。 凭什么,这三年来是他从西域寻奇药治父皇的病,这三年来是他从苗疆找高人医他大哥的痴颠,这三年来朝廷大小事物,皆是他在处理。 凭什么他柳卿言回来,我就要把我所有的,我努力的,都拱手相让,就因为我是庶妃之子? 柳慕安不甘心,柳卿言从他看自己的眼神里,可以清晰看出他的不甘。 柳卿言不再看他,转头瞧见自家大哥,朝中传闻柳卿权痴颠,他本不相信,可他见大哥朝自己笑,说的是他五岁时才会说的童真话语,“小卿言回来啦,快过来我喊母妃一起吃饭。” 柳卿言心里一痛,他心痛当年那个天塌下来都为他扛的大哥,如今却成这样。 柳卿权是一夜长大的,母妃未去世前,他是那样无忧无虑天真单纯,母妃去世后,他仍旧温顺谦卑,却不复无忧无虑。 柳卿权曾对柳卿言说,“你是我世上唯一亲人,我只要你好好的。” 柳卿言一直不明白,柳卿权这句“我只要你好好的”究竟是一句多重的承诺,他只知道从那以后无论他犯什么错,都有大哥为他担着。 [005] 皇上寝宫外除三位皇子,还有另一女子,这女子是苗疆打扮,脸戴面纱,光看那双动人眼睛,便可看出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胚子。 他远在边疆带兵倒也不是对京城一无所知,听说二哥从苗疆找来一位精通巫蛊之术的女子,想以蛊来治大哥的痴颠,痴颠没治好,却阴差阳错,在父皇突然昏迷时,以蛊护住父皇心脉,为其续命。 父皇醒来后封此女子为御用太医,这三年来父皇的病都是她在调养,不过现在,看来连她都回天乏术。 柳卿言对父皇没有太大印象,从小他便很少见父皇,长大后似乎与父皇关系不好,否则也不会出去惹是生非甚至甘愿被发配边疆打仗。 可毕竟血浓于水,柳卿言见父皇苍白脸颊病危模样,心里着实难受,他明白这个生养他的男人,他的父亲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离开皇宫后柳卿言回府便做了那个梦,他向脖颈摸去,脖颈处一片湿濡,他疑心那不是梦,那是曾经所发生过的。 他必然曾爱过这样一个女人,而他会离开京城,也是因她。 既不愿当帝王,不如去寻她。 柳卿言脑海里始终徘徊一句,“幽响谷中幽谷响”,他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猜测幽响谷大概是个地方,他要去幽响谷里找到幽谷响,才能寻到梦中唤他夫君的女子。 他向下人打探幽响谷,下人皆是迷茫神情,还是大哥身边的小策子告诉他,可以去问问寒云寺的介巳师父。 小策子是来给柳卿言送软甲的,他说大皇子回去后不知为何,偏要把这软甲翻出让他给三皇子送来,嘴里还念叨着,“有了这宝贝软甲,言弟就不会受伤了”。 柳卿言接过软甲,动身前往寒云寺。 [006] 柳卿言是只身一人去的寒云寺,他没有身边跟浩浩荡荡一群人的习惯,这让寺前的算命先生眼前一亮,赶忙故作高深莫测出声与柳卿言搭讪。 “公子只身前往寒云寺,可为寻人?” 柳卿言闻声止步,朝算命先生望去,脸上有诧异神情,“大师能算到,我是来寻人?” 算命先生是当真不知柳卿言是来寻人,他只是见柳卿言穿着富贵身边又无碍事跟班,想和他随便扯几句捞把钱,毕竟他连柳卿言的相貌都没仔细看,又岂能算出一二。 听柳卿言说出此话后,算命先生仔细端详走近的柳卿言,顿时心里一惊,便知道来者何人。 “宁寻红颜不为天骄,却道红尘过往云消。叹只叹昨日黄花瘦,殊不知相思隐于乡。” 柳卿言闻言很是欣喜,他没想到寺前一算命先生都能知道他的来历,这样说来或许他也知晓幽响谷在何处。 不等柳卿言开口,算命先生便摆出一副不愿作答模样,“你要问的地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要找的人不是我。” 见算命先生如此,柳卿言也明白,赶忙从钱兜里掏出碎银放算命先生面前,江湖里的算命先生大多这般,你若给的银子足够,你要知道的总归有办法知道。 算命先生接过银子后指了指寒云寺侧门,“介巳师父是寒云寺最年轻的大师,早年与他师父裕藏法师走遍大江南北,你要去的地方,他一定知道,”说到此处他顿了顿,“不过介巳师父脾气古怪,他从不待见那些从正门进的达官贵人,你若想见他,不妨从侧门试试,或许可以与他巧遇。” 柳卿言谢过算命先生,从侧门进去寒云寺,正巧遇一僧人,站树下独看云卷云舒,似感到有人注视着他,僧人朝柳卿言望来,沉声道, “幽响谷中幽谷响。” 柳卿言心里一惊,“何意?” “不可说。”介巳是僧人不是算命先生,他说的不可说,便当真不可说,不过他看着柳卿言,眼神里似有何种莫名情绪一闪而过,“前路险恶,行差错迟一步,万劫不复,你可要想清楚。” 柳卿言看他,语气如上战场打仗般坚定,“无碍,粉身碎骨又何如,挫骨扬灰亦可。” 介巳十指相合作一佛礼,“阿弥陀佛,便如你所愿。” [007] 南山以南有一峡谷,幽暗且深不见底,因谷中常传出奇怪人声,一声声漫山回响,从而得名幽响谷。 这地方说难找其实并不难,说容易倒也不容易,只是你要到这谷中,唯有一个办法,便是不慎掉崖,否则没有任何路可以通往幽响谷。 自然,我们的介巳大师有办法,他可以召唤巨灵鸟,将柳卿言送入谷中。 如是说来似乎也不是什么难办事情,然最难办的是这幽响谷中满是曼陀沙华,这来自地狱的花在幽响谷中娇艳欲滴香气迷人,可一旦沾染花香者离开幽响谷,便会中毒身亡。 也就是说,即便幽响谷中没有柳卿言所要寻找的女子,他也不能再离开幽响谷了。 介巳问他,你可要想清楚,柳卿言答,我无怨无悔。山谷里传来女人声音,那声声唤着的,是夫君。 柳卿言转头看向介巳,“你听,她在喊我回家。” 高觅去三皇子府上拜访三皇子时,听下人说他去了幽响谷,他问下人三皇子为何要去幽响谷,下人回答说他要寻他妻子。 高觅愕然,三年前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只是那女子,不是死了吗?而且他也听说,柳卿言初到边疆时高烧失忆,早忘了那女人的事情。 “他不是忘了吗?”高觅问。 这下人是新来的,不知道三年前所发生事情,只说三皇子做了个梦,梦里有女子唤他夫君,故他要去找寻那女子,听起来是天方夜谭,可他一下人也不能左右主子的决定。 下人指着书桌上的画卷,“三皇子那天还为梦中女子作画。” 高觅摊开那幅画卷,画里不是他想象的女子,却是另一人,这人高觅看得实在眼熟,却又一时想不起是谁,突然他像是想起什么似得,大喊一声不妙。 他问下人幽响谷在何处,下人不知,只知三皇子与那僧人是往南走,幽响谷在山中,往南是南山,高觅谢过下人,快马加鞭往南山赶去,心里祈祷着,还能赶得上。 可是来不及了,高觅眼睁睁看柳卿言被一箭射下悬崖,那射箭的,是他画中所绘的女子:苗巫伶。 [008] 柳卿言当初会甘愿去边疆是因一女子的死,这女子的死让他恨自己父皇,让他心死,让他不愿留在京城,让他宁愿战死沙场。 这女子不是皇上的御用太医苗疆苗巫伶,而是锦央,青楼女子苗锦央。 皇子喜欢青楼歌妓,结局可想而知,无论柳卿言怎般深情,他父皇都不允许两人来往,他问老鸨为锦央赎身,他甘愿放弃皇子身份与锦央隐居山林。 他大哥说,“往南走,走到最南,走到天涯海角。” 可他们终于没能到天涯海角,是柳慕安告得密,不知他从哪知晓这件事情,悄悄告诉给皇上,皇上亲自带兵,便是在这里,将苗锦央射下悬崖。 像苗巫伶将柳卿言射下悬崖一样,毫不犹豫的,“你去陪她。” 介巳看着掉落悬崖的柳卿言,双手合十行一佛礼,“阿弥陀佛。” 京城怕是要变天了。 皇帝驾崩,新皇登基,二皇子联合苗疆巫女苗巫伶杀害三皇子,对大皇子下蛊使其疯癫,甚至在给先皇的药中动手脚害先皇疾病缠身,若不是寒云寺介巳师父看出两人阴谋,这大齐江山便要落入奸人手里,好在大皇子吉人自有天相,在介巳大师精心照料下,恢复神智,重回龙椅,这才保我大齐百年江山。 苗疆苗巫伶事后不见踪迹,大齐将对她无限期通缉,新皇下令,我大齐领土再不许苗人出现。二皇子罪孽深重,新皇念其旧情,将其逐出京城,派往江南,永世不得入京,只可惜三皇子柳卿言,命丧黄泉,无人问津。 柳卿权登基当晚醉醺醺去柳卿言府上时,下人给他送来一副字画,这下人看得面生,柳卿权从不知道柳卿言府上有这人,不过他也不好奇,只打开字画。 画上是一山谷,谷中一男一女相濡以沫,画旁题一小串小字,“幽响谷中有故乡。” [009] 说起来为何会在幽响谷中听到奇怪人声呢,那是因为幽响谷中有一名唤幽谷响的妖怪,他们喜欢重复别人说的话,这便是幽响谷中出现神秘声音的真相。 倘若有一天,你在山中听见有人一遍遍喊你姓名,那大概是你的爱人,在很远的地方唤你,随后被幽谷响,传到这里,你的心里。 醉墨长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无标题章节 ,最快更新荒烟蔓草与远方少年最新章节! 《休止符》 『楔子』 ????????喜欢是一个人的秘密,不能分享。 chapter?1 ????????夏日午后烈焰骄阳。 ????????光晕透过树叶的缝隙,落了一地明晃晃的绿荫斑驳。连树上的知了都噤声打盹。腼着啤酒肚的中年老伯躺在院里槐树底下的摇椅上,慢悠悠地摆着蒲扇纳凉。 ????????屋中,老式电风扇立在客厅方桌旁,摇头晃脑吹出阵阵燥闷的风。 ????????顾冉抬手摸了把脸上的汗,继续认真坐在椅子上一笔一划练着书法。 ????????“嘭——” ????????引起他注意的是房间里忽然传出的重物撞击声。他放下毛笔小心谨慎地跑过去,探出脑袋偷偷往里面望,正巧看到喻痕从窗台前书桌上跳下来。 ????????“你怎么不走正门?”顾冉把练字弄脏的手藏在身后,顺便把本来要问出口的“怎么才来?”藏在心里,假装淡定语气,心里却着急的想要弄干净手上的墨迹。因为喻痕说过,他不喜欢油墨味。 ????????喻森不喜欢的东西,他也不喜欢,可他没办法不喜欢,因为他的父母认为他应该喜欢。什么都是别人认为,成绩优异也好,喜欢的人也罢,那些别人自以为是的认为,让他必须按部就班,尽管他并不喜欢。 比起他这样乖巧听话的好孩子,喻森就完全不一样,他向来我行我素,喜欢的会拼尽全力,不喜欢的,就没人能逼迫他喜欢。 所以冉肖很喜欢和喻森待在一起,他身上有一股魔力,可以让冉肖偶尔任性,偷偷和他一起跑出去干一些平时自己不敢干的事情。 因为喻森,是不一样的。 “嘘,我是偷偷溜出来的。”喻森像个高傲的国王般巡视一圈冉肖的房间,然后大大咧咧的坐在床上,“我妈妈回来了,她说要带我去张市念书。” 他看起来很不情愿的样子,坏心眼的用力踢了一脚面前的柜子,柜子上的的小铁盒被震的动了一下,里面的弹珠碰撞,发出抗议般巨大声响,“我不想去,你又不在那里。” 冉肖把手侧搓得通红,确定再无黑色墨迹后,才走到喻森身边坐下,“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吧。” 要考去张市的学校,自己还要再加把劲,冉肖这样想。 喻森的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把自己苦恼的事情和冉肖说完后,就不去在意,又或许是冉肖的那句我陪你一起去,让他的心情好了不少,他这才注意到离开家里空调间后,自己出了一身的汗。 “你想不想吃冰棒?”喻森问。 “你想吃吗,冰箱里有,我去给你拿。”冉肖说着便跳下床,却被喻森拉住,他现在十分庆幸自己已经把双手处理干净。 “走,我请你吃雪糕。” 那时候的雪糕在孩子间算是夏日的奢侈品,只有零花钱多的小孩才买的起雪糕,像冉肖这种连冰棍都很少吃的人,对雪糕除了贵以外,再无别的印象。 毕竟还是个抵挡不住诱惑的小孩儿,所以既然喻森要请他吃雪糕,他只是迟疑一下,便很快点头答应。 顶着正午毒辣的大太阳,两人汗渍渍的走在空荡毫无生气的街巷,终于抵达门口摆着冰柜的小卖部。 喻森选好雪糕翻口袋准备付钱,摸了两下忽然想起自己没带钱出门,神情尴尬的看着那个被他打扰午觉现在看起来心情暴躁很不耐烦的小卖部阿姨,凑在冉肖耳朵边上大吼一声,“跑!” 冉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喻森拉着跑开去好几十米,那阿姨似乎愣住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有两个小鬼偷了两根雪糕,再想追赶时,早已不见踪迹。 两人气喘吁吁的跑到公园,确定那个阿姨不会赶过来后,才送了一口气。 “刺激吧,”喻森拆开雪糕包装递到冉肖手里,“诺,请你的。” “这样不太好吧,”冉肖有些犹豫不决,“我们还是回去把钱付……唔。” 喻森把自己咬过一口的雪糕直接塞进冉肖嘴巴里,然后从他手里夺过另一根完整的雪糕,“说了,我请你的,你乖乖吃着就好。” 冉肖慢慢舔着喻森咬过一口的雪糕,脸上不知道是因为天气太热还是别的什么,泛起一圈娇羞可人的红晕,他丝毫不介意喻森比他多吃了一口雪糕这件事情,相反,他很珍惜这根来之不易的雪糕,他很喜欢。 许多年后冉肖再想起这天,总忍不住勾起嘴角,当然不介意,因为,那可是喻森啊。 “你说的,要陪我一起。” “嗯,一直一起。” chapter?2 “数学成绩出来了,数学成绩出来了!”乔羽祺抱着一大叠试卷慌慌张张的从办公室跑出来,穿过长长的走廊冲进自己班级,其余人一拥而上,在教室门口截住他,二话不说就开始在第一张座位上抢起试卷。 “我多少分啊我多少分?” “有没有看见我的有没有看见我的?” “最高分谁啊?”…… 乔羽祺很快就被挤出包围圈,在人墙外面大声嚷嚷着“你们别着急啊我一个个慢慢发!”可是显然,没有人听他的,他只好默默的看着那群人像是饥饿多年忽然看到食物的乞丐一样疯狂的扑到前面找自己的试卷。 “卧槽,冉班又是第一!”嘈杂的人群因为这一声而沉默下来,接着是更为疯狂的喧嚣。 “操,冉班这回又各科都拿第一了吧!” “他别的多少,我给他算一下总分。” “算什么全班第一肯定是他,你这不是自取其辱嘛!” 冉肖去超市给喻森买完饮料后,回来就看到门口乱糟糟的,皱着眉头拿起桌上自己的试卷就要回座位。 “冉班试卷呢,我还没膜拜完呢!”拜某个大嗓门的一声吆喝所赐,成功让所有人都注意到门口拿着试卷的他。 “冉班又是第一,请客请客请客!”闹哄哄的把他围在中间,说什么也得让他请客,他想了想自己钱包里为数不多的钞票,有些为难。 “请什么客啊,”打完篮球回来的喻森拨开人群走到冉肖边上,看到他手里的试卷心里明白一二,“啧,又是第一,小冉冉你行不行啊,每次都拿第一每次都得我帮你请客,你老公我钱再多也经不起你这么花呀!” 女生们听到喻森这样直白的话都有些脸红害羞,虽然明知道喻森是开玩笑的,但一个男人说自己是另一个男人的老公,总会让想象力丰富的女孩子们脑补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画面,尤其是这两个人还都帅气逼人。 男生们倒是不以为然,照样互相打趣开着玩笑,“森哥你自从和冉班两个人搬出去住后成绩突飞猛进啊,这其中肯定有不少冉班的功劳吧,要不这样,今个你让冉班跟我回家睡一晚呗,我也想成绩突飞猛进。” 喻森在他胸前轻砸一拳,“你少来,我老婆我还没睡过瘾呢,就跟你回家?美死你。” 上课铃及时打响,这段小插曲就算过去,大家又开始重复听课刷题,彼时正值早春四月,距离高考还有50天。 喻森的成绩不算优异,如果想要和冉肖一样考到隔壁苏市的K大,说实话,有点困难,所以为了能和冉肖一起考过去,他每天晚上都要做冉肖给他额外布置的习题。 但同样作为篮球队队长的他,为六月份的“国高HBL篮球联赛”忙得焦头烂额,每天下午都要在体育馆进行训练。实际上一般人高三都会退出篮球队,但他当了这么多年篮球队队长,却始终没能获得第一,这深深打击到他的自尊心。 考上K大,获得篮球赛第一,这是他整个青春,最后的两个愿望,当然,那时候的他没想到,自己会很快迎来青春的第三个愿望。 那段时间他真的很忙,每天下午练球晚上回去听冉肖讲题,整个人都累得瘦了一圈,冉肖劝他,没必要这么辛苦,大不了就不去K大上学,找个分数线低点的就好,喻森不愿意,他相信冉肖一定能考上K大,自己不能拖他后腿。 “你好好帮我复习,说好一直一起的,你反悔了?”冉肖很心疼他,但自知拗不过,只能想方设法找出最简单的解题方式教给他,让他尽量轻松一点。 冉肖不想用题海战术,他知道喻森打篮球一定很累,经常看到他一回来倒头就睡,睡不到两小时就起来做题,所以为了提高给喻森出的题目质量,他开始在网络上搜索那些精选的题目。 他上次碰电脑是寒假,喻森拉着他一起去网吧打游戏,不过因为他对英雄联盟实在一无所知,喻森很快就不硬要求组队一起开黑,大手一挥让他自由活动去。 得到批准的冉肖离开游戏区,去角落里重开一台电脑,偷偷摸摸的在搜索引擎里打下“同性恋”三个字。 他还不能确定,自己对喻森的感情,究竟是不是喜欢。 同性恋这样的敏感词汇,似乎离他很远,但又似乎,就是他自己。 chapter?3 手心微微冒汗,提心吊胆的握着鼠标将页面往下拉,冉肖做贼心虚的浏览那些有关同性恋的新闻舆论,心情复杂微妙。 同性恋没什么不对,可总有人会对其指指点点,有人长篇大论铿锵有力的批评社会的腐败愚昧,有人古板严厉搬出道德伦理呵斥同性恋伤风败俗。 同性恋毕竟是少数,少数应该服从多数。 冉肖想,就算他再怎么喜欢喻森,也只能放在心里,因为他不确定自己,有和喻森一起面对这些是非的能力,也不确定喻森,会愿意和他一起面对这些是非。 喻森一个正常男人,如果答应和他在一起,就得和他一同被迫面对那些谩骂,不值得的。真正的喜欢,不应该是自私。 可是很多时候,喜欢,就是自私啊,就是自私的想把一个人占为己有,自私的希望对方只属于自己一个人,他还不明白。 他知道,自己一定是喜欢男人,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女生有过对喻森这样的心情,可他也知道,喻森,是喜欢女人的。 他有些惆怅的关掉网页,趴在电脑前偷看不远处正在打游戏的喻森,喻森很好看,多年打篮球让他有一副引以为傲的好身材,他的五官很精致,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轻薄的嘴唇紧抿,将青春期少年狂妄不羁的形象诠释的淋漓尽致。 冉肖和喻森相差太大,他既没有喻森那样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也没有常年锻炼出来的健壮肌肉,虽然只比喻森矮半头,但病态白的肤色加上纤瘦的身形,让他显得过分羸弱。 葛薇注意冉肖很久了,从他和喻森一起进网吧到他坐到角落里偷看喻森,他刚进来的时候葛薇只觉得这个男生真是受,观察到现在她可以下结论,这个男生是真受。 并且她可以确定,这只小受喜欢那个和他一起进来的小帅哥。 腐女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是为gay们赴汤蹈火啊! 她对着隔壁黑屏的电脑调整面部表情,嘴角上扬摆出一个弧度恰好的标准微笑,让自己显得尽量友好而不是饥渴,悄悄走到冉肖身边温柔开口,“你好。” 没有男人能拒绝被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搭讪,他们非常乐意陪漂亮的女孩聊天,可冉肖并不乐意,他因为偷看喻森偷看得入神,被突如其来的女声吓了一大跳。 意识到发出声音的只是个身高不足一米六的女孩子后,冉肖有些尴尬的坐直身子,“你,你好。” “噗嗤,”葛薇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忍俊不禁,“别紧张别紧张,我不是坏人。” 看到冉肖脸上别扭的表情后,葛薇觉得自己像个诱拐萝莉的猥琐大叔,虽然说她自己看起来更像是萝莉。 “有什么事吗?”冉肖问。 “你喜欢他,对吧。”葛薇开门见山,指不远处的喻森问到,被他指着的喻森似乎察觉到什么,往这边看来,正巧与朝他看去的冉肖四目相对。 目光接触后短暂的惊愕,喻森很快调整表情对冉肖报以一笑,埋头继续打游戏,倒是冉肖,莫名羞红了脸,“你别乱说。” 如果藏在心里的秘密被人知道,就不再会是秘密。 不是秘密的秘密,早晚公布于世。 葛薇坐在冉肖面前的电脑桌上,用手指触碰屏幕,“我刚刚看到你搜同性恋了。” 有些对话,没必要继续,冉肖知道,自己再怎么解释,也只是徒然,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现实,面对这个刚刚见面不到三分钟的陌生女孩,鬼使神差,他承认下自己喜欢喻森这件事情。 他一直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这样轻易承认,明明在这之前他自己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喻森,葛薇说,这就是基佬和腐女间的特殊关联。 那时候的冉肖,对“基佬”这个词汇很不习惯,他说自己只是喜欢喻森,而不是随便哪个男的都会喜欢,所以他不是基佬。 葛薇拍他肩膀告诉他我懂我懂,接下来你要说,他是不一样的。 他确实不一样,因为全世界,只有这样一个喻森,独一无二。 不过这句话冉肖没有说出口,因为他自己都觉得实在矫情,他只是告诉葛薇,你不懂的。 你不懂的,喜欢一个人,却只能放在心里;你不懂的,明明就在身旁,却相隔千里;你不懂的,后退是悬崖绝壁,前进是荆棘遍野。 有些爱太禁忌,难以启齿,藏在心底,光无法透进。 一个人的爱情,晦涩隐秘。 葛薇问冉肖,你为什么不告白,不去试试看谁知道呢,也许你喜欢的人正在喜欢着你,错过了岂不是很可惜。 冉肖反问她,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喜欢的人根本不喜欢你,可能连朋友都做不了,我现在能陪在他身边,就已经很好,知足了。 冉肖的话让葛薇想到某个女人,那个女人常一脸宠溺的捏她脸说她傻,可她连自己都怀疑,她究竟是不是在装疯卖傻。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如果不点破,就可以假装不知道,继续朋友关系,等待东窗事发。 风花雪月无情,假装无关爱情。 chapter?4 葛薇对冉肖来说是唯一一个可以分享秘密的存在,他喜欢喻森这件事情,除了他自己就只有葛薇知道,葛薇经常约他出去给他出一些馊的不能再馊的主意,他没有答应,但他还是习惯和葛薇分享他的感情。 刚开始他们见面十分频繁,频繁到喻森都怀疑他是不是交了女朋友,他问喻森,“你介意我交女朋友吗?”喻森想了一下,然后凑到冉肖面前很严肃的说,“交女朋友的话,要让我知道,我们兄弟之间没有秘密。” 没有秘密吗,我最大的秘密,就是喜欢你,可这不能让你知道。 葛薇知道这件事情后不以为然,“反正你也不敢出柜,不如和我在一起好了。”冉肖轻轻摇了摇头,“你知道的,我喜欢他。” 说起来他和葛薇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葛薇就在他们学校对面的女子高校念书,但是因为高考将近,他现在是一放学就往家赶,忙着给喻森做晚饭,忙着给喻森出练习题,忙的没时间和葛薇见面。 葛薇和他们一样是高三,现在应该也在拼命复习吧,那丫头对学习不上心,不过爆发力可以,最后阶段恶补一下,考上K大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葛薇说,“小受受,我这么拼命学习,可都是为了你啊。” 冉肖问她,“你为什么一定要和我考到同一所大学?” 冉肖认识葛薇这么久,在他记忆里对方一直是个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小女孩,很少有一本正经的时候,尤其是忧郁的表情,他根本没有在她的脸上见过。 所以他很诧异葛薇会用这样幽怨的眼神看着他,声音沧桑的像是个饱经风霜的老人,她说,“我喜欢你啊,我可不想像你一样,不敢表露心迹。” “可我是同性恋,我喜欢男人!” “可你也说了,你只是喜欢喻森,而不是随便哪个男的都会喜欢,所以你不是同性恋。” “葛薇,我不可能喜欢上你的。” “冉肖,我当初也是这么认为的。” 冉肖还想再说点什么,他想告诉葛薇,像你这样优秀的女孩,肯定会有很多男生喜欢,你为什么要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但是他说不出口,因为他们一样,甚至,他的情况更糟糕性质更恶劣,他喜欢的,是个同性。 那是在蓝调酒吧对面公园小树林里的台阶上,葛薇像是好不容易做出很大的决定,推倒他后坐在他身上。 她虽然脸通红神情窘迫,可依旧坚持的隔着衣料握住冉肖下体的某个部位,声音颤抖又略显魅惑,“你要不要试试看,也许你根本就是喜欢女人的。” 鼻腔充斥着葛薇嘴巴里喷出的酒气,感受到下身的变化,冉肖慌忙推开她,“葛薇,你喝多了,你别这样。” 葛薇还是不甘心,明明一开始只是想要帮冉肖追喻森,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冉肖,她明明喜欢的是像喻森那样有安全感的男人,喻森这种小受根本不予考虑,可她还是不知不觉,喜欢上冉肖。 她很确定,她喜欢冉肖,腐女怎么了,腐女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爱情啊,她下定决心,要让冉肖喜欢自己。 不能犹豫,不能退缩,不能留有遗憾,身边不敢告白犹犹豫豫的人太多,她不想和他们一样遗憾。 如果把身体给一个人,那个人会不会因为愧疚,而和自己在一起呢,别人她不知道,但她相信,冉肖一定会。 因为他一直是个很善良的人,善良到不愿意用自己的喜欢,去打扰喻森的正常生活。 就算方法笨了点,就算有可能把一切都搞砸,可她还是忍不住要去试。 她真的是,太喜欢冉肖了,喜欢他提起喻森时嘴角浅浅的笑,喜欢他在意识到喻森根本不可能和自己在一起时下垂的长睫毛,喜欢他抱住自己对自己说,“我真的好喜欢他。” 如果能把“好喜欢他”换成“好喜欢你”,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她要努力,拼尽全力,让冉肖喜欢自己。 所以在酒精的怂恿下,她胆大妄为干出这件事情,而结果就是把冉肖吓得落荒而逃。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在那之后两人都默契的不再联系,谁也没去找过谁,就好像当初没有互相认识过一样,同座城市里最陌生的过路人。 冉肖叹了口气,把葛薇赶出脑子里,专心搜题,现在最重要的,是和喻森一起考上K大,至于喜欢什么的,以后再说。 冉肖不喜欢规划未来,很多人努力学习是为了出人头地,可他努力学习就只是为了努力学习,他喜欢做好当下,或者说,他习惯逃避未来。 未来遥不可及,且行且珍惜。 chapter?5 喻森回来的时候带着一个女生,那个女生冉肖认识,叫白兰。 整个张市高校届,没有人不认识白兰,听说她钢琴十级跆拳道黑带,之前还被星探挖去演电视剧出过唱片,现在是女子高校高三的学生,不过听人说已经保送艺大并且和经纪公司签约,常年占据张市高校校花榜榜首。 这样的女生会出现在一个男生家里,可见那个男生和她的感情不一般。 冉肖沉着脸给白兰倒了杯白开水,“没什么饮料,就白水将就将就吧。” “我不渴,”白兰没有接过他递来的玻璃杯,而是皱着眉头盯着他看,“你就是冉肖?” 冉肖在记忆里搜索一圈,并不记得自己和白兰认识,缓慢迟疑的点了一下头,“我们之前见过?” “没有。”白兰接过他还握在手里的玻璃杯,喝光杯子里的水,“谢谢你的招待,人我送回来了,就先走了。”她说完便把杯子放在桌上走出门去。 “不是说不渴嘛……”冉肖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小声嘟哝到。 “怎么样,漂不漂亮?”喻森用胳膊撞了冉肖一下,意犹未尽的看着白兰离开的背影,“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校花榜第一就是名不虚传。” 冉肖看着喻森眼里放光的模样心里有些许不舒服,他声音闷闷的问到,“你是怎么和她认识的?” “哦对!”喻森这才想起刚才的经历,可怜巴巴的把擦伤的胳膊举到冉肖面前,委屈到,“我给人撞了。” 喻森胳膊上的伤口不大,就是蹭破一层皮,不过出血量惊人,冉肖赶紧拉他去卫生间清洗伤口,又急急忙忙回房间从医药箱里拿出红药水和棉签给他擦药。 “怎么回事?”冉肖问。 “转弯的时候和白兰的机车撞了,我就说你那除了车铃不响其他哪里都响的自行车不能再用了你不听,结果一撞就报废。”喻森轻描淡写的说着,顺便抱怨一下冉肖的二手车。 冉肖故意加大手上擦药的力气,成功让喻森疼的龇牙咧嘴,“谁没事天天撞车啊!” “你轻点!”喻森把自己的胳膊从冉肖怀里扯出来,装模作样的举到面前吹气,“你瞧瞧,都弄疼它了。” 冉肖不理会他,将红药水收进医药箱,“疼就砍掉吧。” “你好狠心啊,居然让我砍掉我的女朋友,呜呜呜我的心好痛。”喻森虽然嘴上说着这样的话,可表情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心痛,他从后面抱住冉肖整个人挂在他身上,“我受伤了,我要你背我回房间。” “你伤的是胳膊。”冉肖冷冷道,却还是拖着喻森回到卧室。 这间公寓是冉肖租的,单人间一室一厅,喻森知道后偏要搬回来和他一起住,所以晚上两个人是挤在一张床上。 班里人打趣他们是在同居,喻森毫不介意的搂过冉肖,“那是,我们都老夫老妻了。” 你看,喻森总能说出一些让冉肖误会的话,可冉肖知道,误会再美,依然只是误会。 这天晚上因为喻森擦伤的手臂,冉肖没给他做自己搜的练习题,两个人难得十点准时一起躺在床上睡觉。 喻森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不断有白兰出现,他又看向窗外,窗外又都是白兰的样子,然后他转过来对着冉肖,“怎么办,我好像喜欢白兰。”,冉肖翻了个身,“晚安,快睡吧。” 喻森又零零碎碎说了些自己一定要把白兰追到手的话,终于困意来袭,沉沉睡去,而冉肖翻来覆去,却再也睡不着。 他知道喻森一定会喜欢上别人,可他没想到,居然这么快。 他看着夜晚喻森静谧的睡颜,想着再过几年,或者几天,就会有另一个女人像他一样睡在喻森边上,说不定也会像他一样,沉溺在喻森的睡颜里不能自拔,说不定,喻森还会抱着她,说不定还会…… 他赶紧又转过去,把脑海里的胡思乱想赶跑,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觉。 一只喻森、两只喻森、三只喻森……一千零一只喻森、一千零二只喻森…… 就这样,直到天亮。 冉肖到教室的时候黑眼圈引人注目,班主任还关心他让他不要压力太大,只要是正常发挥,就一定可以考上K大。 冉肖看向同样一脸关心外加愧疚的喻森,心情颇为复杂。 “我昨晚睡姿很差?”喻森问。 “没有。”冉肖矢口否认。 chapter?6 喻森经常收到女孩子的告白,很多女生看他打一场球就对他一见钟情,他问冉肖,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冉肖木讷的看着他,没有回应。 他自知不应该问冉肖,冉肖就是个书呆子,问他爱情不如让他解一道数学题,所以他知道,追求白兰这件事情,还要靠自己。 喻森始终记得他和白兰的第一次见面,那个漂亮女生穿着黑色夹克高高束起马尾骑在机车上,黑夜下她像个冷酷的女王,带着致命的诱惑闯进喻森的世界。 喻森现在相信,一见钟情了。 车撞上后碎的只剩下零件,他扔掉手里还握着的龙头,看着滚向远处的轮胎,想象着冉肖知道后气急败坏的样子。 白兰把车停在他面前,拍了拍后座,“上车。” “没事没事不用麻烦。”喻森说着,爬上白兰的车。 “我叫喻森,你把我送到前面小区门口就好,我到时候让冉肖下来接我。”喻森贪婪的闻着白兰身上的香味,却又说着客套话希望能给白兰留下好印象。 白兰明显不喜欢话多的男生,她加快车速让喻森闭嘴,喻森也知趣的不再说话。是个暴脾气,喻森这样想,不过我喜欢。 白兰把喻森一直送到他家楼下,期间除了问他地址没说过别的话,直到车停她才再次开口,“我送你上去吧。” 这一刻喻森觉得,自己幸福的要晕过去,可惜白兰送完他就直接离开,这么晚了,他实在不好意思把一个姑娘家留下,不过没关系,来日方长。 喻森很快就迎来了和白兰第二次见面的机会,他想方设法问别人打听到白兰的手机号码,然后以感谢为由把白兰约出来。 再见到白兰时白兰和之前完全不一样,她戴着黑框眼镜披散着长发穿着女子高中的制服,白净优雅,吐气如兰。 喻森当下就表示自己对白兰的好感,他开门见山,“做我女朋友吧。” 白兰微笑告诉他,“不做。” 喻森不恼,反正他也没想过白兰会答应,他选择先告白,再追求,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白兰一定会答应他。 试问哪个女生会不喜欢一个长相帅气又多金对自己好的优质男人呢。 可白兰就是那样的女生,他对喻森的追求爱理不理,礼物照收,见面照见,可就是不答应和你在一起。 “真是一点也都猜不透女生的心思啊,”喻森向冉肖抱怨到,“你说白兰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冉肖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把他做错的题目圈出来,“别忙着猜女孩心思,你这题又错了。” “真不近人情,”喻森把练习册拿过来,“这怎么错了,你给我讲讲,真是越来越猜不透你出的这些题目了。” “你就没什么猜的透的。”冉肖一边翻书找公式一边吐槽他。 喻森看着冉肖认真解题的样子,忽然张开双臂把他抱住,“我怎么猜不透了,我猜小冉冉你一定喜欢我,因为”他把冉肖转过来,两个人贴的很近,他很认真的说,“我也喜欢你啊。” 心脏漏跳半拍,冉肖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他把脸转过去对着习题,“别闹了,听不听我讲题了?” “听听听!”喻森献媚般的又凑过去,“你快给我讲讲吧冉班,大不了今个让你睡一晚呗。” 冉肖现在很厌恶,自己和喻森这种不是情人甚似情人的关系,他知道喻森都是开玩笑,可他忍不住当真。 他想,或许自己真应该找个女朋友试试,也许他对喻森的喜欢,只是因为喻森对他态度不明的暧昧。 喜欢和习惯,或许应该是不一样的才对。 chapter?7 又是一年盛夏。 窗外常青树绿得浓郁,无风,树叶静止,悄无声息,桌上摊着试卷,写满工整字迹,硕大教室里,只有笔尖触碰纸面答题的声音。 冉肖看了眼时间,离收卷还有半个钟头,他决定再检查一遍试卷,不远处的喻森刻意咳嗽,看过去,他正朝自己挤眉弄眼——他指了指试卷又指了指门口,把左手食指中指立在桌上,做了个“走”的动作。 冉肖抬头发现监考老师正神情严厉的往这里看,无奈在桌底下比了个“OK”,和喻森一起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两人漫无目的的在校园里乱逛,穿过中央街道来到篮球场,冉肖指着那个新换的篮球架问喻森,“你记不记得,这个篮球架是你之前灌篮扯坏的。” 喻森回想起当他把球框扯下来时裁判脸上的表情,忍不住笑起来,他一脸无辜,“这哪能怪我啊。” 说着他纵然一跃,用手抓住球框,“你看,换新的就结实多了。” 冉肖只是浅浅一笑,用手遮在眼睛前面透过手指缝隙眯眼看他,他身后的阳光太刺眼,映得他闪闪发光,冉肖记起每次喻森灌篮时,总有女生站在场外为他尖叫,冉肖想,如果自己是个女生,肯定也会尖叫,可惜他不是。 所以他只是浅浅一笑,浅到喻森回过头来看他时神情恍惚,喻森一直觉得冉肖很美,那是一种超越性别的美,喻森常对冉肖说,如果你是个女生,我肯定倾家荡产也要娶你,可惜他不是。 “毕业我教你打篮球吧。”喻森把手搭在冉肖纤细的腰上,然后慢慢往上举起他的双手摆出投篮姿势,“很简单的,你只要这样,然后对着球框,投出去。” 喻森把手搭在冉肖腰上时,心里想着,这家伙又瘦了。 冉肖看他迟迟不放下自己的手,鼻尖微微冒汗,这种姿势暧昧得让他胡思乱想很多东西,为了掩饰自己心里那些龌龊,他赶紧退开一步,转过来问喻森,“你在想什么呢?” 喻森实话实说,“我在想,你怎么又瘦了。” 冉肖把手放在自己肚子上,然后盯着喻森的肚子,若有所思。 “那你在想什么?”喻森问他。 “我在想,有可能是你又胖了。” 喻森听到冉肖这句话后一伸胳膊绕住他的脖子将他圈进自己怀里,拉着他的手放在自己腹肌上大声嚷嚷到,“你老公这是健壮,六块腹肌就问你羡不羡慕!” 冉肖被喻森弄得不舒服拼命推他,奈何文人不比武将,他一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斗不过喻森这个鲁夫,只得赶紧求饶,“好好好,喻大侠好身手,在下自愧不如。” 喻森这才满意的把他放开,嘴里哼哼着看你还敢不敢说我胖。 冉肖虚脱的坐在地上,“你们打篮球的都一身蛮力吗,再多来几个像你这样闹腾的我小命估计都不保。” 喻森把他拉起来,“放心,我在,没人敢动你。” 根本说的不是一回事嘛,冉肖看他热血沸腾的样子没忍心打击他,只是用手拍干净裤子上的灰,“糟糕,我刚才好像有一题算错了。” “有什么的嘛,”喻森不以为然,“走,去校门口吃冰淇淋,我请客。” 卖冰淇淋的是个上了年纪的阿婆,她说自己的孙子也就是他们这样的年纪,所以给喻森冉肖两人一人一杯雪糕硬是没收钱,这让冉肖想起多年前和喻森买雪糕没付钱的那个中午,他有些脸红的接过阿婆递给他的雪糕不知所措,倒是喻森很礼貌的和阿婆说了句“谢谢”。 冉肖用小棒子挖着雪糕和喻森两个人在空旷的街道上晃荡,他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对未来毫无规划。 他对未来束手无策,他无法改变任何;他对未来毫无兴趣,他不想改变任何。 他看着喻森吃雪糕的侧颜,希望时间可以长留此刻,岁月静好。 现在这样,就已经很好,不需要任何改变。 未来怎样,随他去吧。 chapter?8 如果这条街道没有分岔路口,那该多好,又或者,如果白兰没有恰巧也在这条街上,那该多好。 冉肖又闷了一口酒,趴在酒吧柜台上小声呜咽到,“如果我没有喜欢喻森,那该多好。” 他哭的越来越大声,终于一拍桌子站起来,揪住面前调酒师的衣领声嘶力竭,“你说啊,你明明不喜欢我,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你都已经对我这么好了,为什么还要喜欢上别人!” 他的脸上满是泪水,声音悲伤至极,“骗子,大骗子,你明明说只要你在,就不会让我受到伤害,你骗我,喻森你王八蛋,我根本不可能喜欢你!”他越来越激动,声音越来越大,中午酒吧里人不多,所以他这样的举动引起全酒吧人的注意。 他还在一个人絮絮叨叨发泄情绪,他只觉得面前这个人很像喻森,他也知道这个人不是喻森,如果真是喻森,他是不敢说这些话的。 他只能借着醉酒,随便找个人来发一通莫名其妙的脾气,他知道这样不对,可这是唯一能让他心里好受点的方式。 调酒师最了解醉汉的心理,他没有推开冉肖也没有提醒他认错人,只是站在那里,看冉肖自导自演这一场戏,有些人只有喝醉,才最清醒。 倒是一旁的葛薇很不好意思,一个劲和调酒师说着抱歉,连哄带劝把喝醉的冉肖扶到角落沙发上。 她接到冉肖电话时,冉肖只是说,“我失恋了。”接着电话那头就传来嘟嘟嘟的忙音。 冉肖的声音很平静,不悲不喜,陈述事实,葛薇一开始以为他是和喻森告白被拒绝,但仔细想想冉肖又实在不是那种敢告白的人。 虽然不知道发生什么,但她心里感觉不太妙,她直觉这种时候正常人应该会去酒吧郁闷的喝酒,果不其然在蓝调吧台上看到错把调酒师当成喻森的冉肖。 “我是男的,对不对?”冉肖半躺在沙发上仰头看她。 葛薇用纸巾擦干净冉肖脸上的泪水,声音温柔像在哄受伤的小男孩,她说,“对,你是男的。” “男的喜欢男的,是变态,对不对?”冉肖用湿漉漉的眼睛盯着葛薇看,葛薇心里一紧,把视线移开,“男的喜欢男的,怎么会是变态呢。” 喜欢就只是喜欢啊,就好像我喜欢你。 “你骗人!”冉肖推开她,“你也骗人,你们都在骗人,男的怎么能喜欢男的呢,那是变态!” 他大声嚷嚷着,又开始不停的掉眼泪,似乎要把这些年没有流过的泪水全部流个干净,他难得这般失控,像是要把这些年憋在心里的秘密受到的委屈全部宣泄出来。 “我是男的,我喜欢男的,我是个变态!”他哭闹的实在厉害,酒吧里的客人又在偷偷往这里看,有些人甚至在冉肖和调酒师间来回打量,误以为他们有什么关系,还有些人跃跃欲试,想把这个喝醉酒的漂亮男孩带回家去。 葛薇看着他,很是心疼,他不再流泪,脸上的表情悲伤的像是个被全世界都抛弃的孩子, 葛薇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冉肖,她只想把冉肖抱在怀里,告诉他,“别怕,我在,我一直都在。” 她这么想,也确实这么做了,她抱住冉肖轻轻抚摸他的脑袋柔声到,“你喝醉了。”她说完便脸上一红,想起冉肖不久前也对自己说过同样的话。 她忍不住叹气,只道酒水实在是个神奇东西。 冉肖问她,“你说,我有没有可能,是喜欢女孩子的?”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冉肖反客为主压在身下,口袋里的手机滑落出去掉在地上,冉肖说,“不如,我们试试吧。” 慌乱中葛薇只是推冉肖,没有注意到掉落的手机也没看到上面三个未接来电。 “我给你打电话,你可千万不准不接。” “放心放心,你打的电话我肯定接。” “如果有超过三个电话不接的话……” “不会的。” 除非,没有办法接电话。 chapter?9 喻森把最后一个小混混撂倒,一脸骄傲的转过去问白兰,“怎么样,我厉害吧。” 白兰捡起地上的包,掸干净上面的灰尘,检查一遍确定没有缺少东西后,才不冷不热的开口,“多管闲事。” 事情是这样的,喻森和冉肖两人在街上闲逛,刚巧在分岔路口看到白兰被一群小混混拦住,他二话不说冲上去,把小混混们打趴下。 白兰跆拳道黑带这件事情他不是不知道,但她同时也是个女孩子,眼睁睁看着女生动手和人打架不去帮忙,这可不是什么绅士作风。 而且,这可是在白兰面前难得的好好表现的机会啊,他可不想错失良机。 于是在一出英雄救美后,他主动提出要送白兰回家,理由是要是万一又遇到小混混了呢? 自然,他这个提议被白兰很直接的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我不回家,我去我闺蜜家。” 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要把一个女生追到手,先从她的闺蜜下手。 喻森往冉肖之前站着的地方看去,这家伙已经很识趣的提前离开,给他和白兰两人制造私人空间,所以他恬不知耻厚着脸皮,跟着白兰一起去她闺蜜家。 白兰没说什么,实际上,如果喻森不喜欢他,她很愿意和喻森交个朋友,退而言之,就算喻森喜欢她,她也只是把喻森当朋友。 喻森可不知道白兰究竟是怎么想的,他还是很高兴可以和白兰一起去她闺蜜家,先见闺蜜,和闺蜜成为朋友,再从闺蜜那里打听白兰的兴趣爱好个人喜好什么的,偷偷给白兰制造浪漫制造惊喜,喻森坚信,不出半个月,白兰自会成为他的女朋友。 沉浸在自己想象世界里无法自拔的喻森已经自顾自想到将来工作买房和白兰结婚生子,完全脱离现实,所以在白兰闺蜜妈妈开门后,他立刻冒出路上想好的台词,“你就是白兰的闺蜜吧,长得真漂亮,我是……诶,你看起来好像不太符合我想象中白兰闺蜜的年龄啊……” “阿姨好,薇薇还没有回来吗?”白兰在心里很是嫌弃喻森,怕他又说出什么不经大脑的话,赶紧打断他。 “啊,”薇薇妈有些尴尬,不过很快就掩饰过去,“嗯是啊,还没有回来,今天不知道怎么这么晚。” “我去找找她吧,阿姨再见。”说完白兰就把丢人现眼的喻森拉走。 “一会带着你朋友和薇薇来阿姨家吃饭啊。”薇薇妈朝他们喊。 白兰没说话,倒是喻森很热情的回应她,“好的阿姨,哦对了,阿姨你还是很年轻的!” 白兰扶额,她现在很怀疑论坛上小姑娘们津津乐道的高冷男神睿智沉稳篮球队队长究竟是不是这个二货。 “你闺蜜的妈妈挺好看的啊。”喻森还在那里犯二,白兰一开始只觉得这个男生话多,现在看来,不只是话多。 她没理会喻森,拿出手机给薇薇打电话,连续打了三个都没人接,她开始变得有些暴躁。 看到白兰的脸色,喻森知道,出事了,他赶紧贴心的问,“怎么了,电话打不通?” “嗯,没人接。” “会不会没带手机或者静音?” 白兰很愿意相信薇薇是没带手机或者静音,可她出校门前薇薇还和她说一会电话联系。 白兰像是想到什么,她问喻森,“你一个人在街上干嘛?” “哦我和冉肖……” 白兰听到冉肖这个名字,就差不多猜到怎么回事,“他知道你喜欢我?” “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你,就等你同意。”喻森的情话顺手拈来。 这就不难解释了,冉肖应该是看自己和喻森在一起,所以心情不好给薇薇打电话,薇薇接到电话后就去陪他,可问题是,薇薇为什么不接自己电话? 白兰忽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她查到薇薇手机所在地是酒吧,酒吧?白兰皱眉,那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chapter?10 喻森和白兰赶到酒吧的时候,冉肖正试图去亲葛薇,酒的后劲在他闹完之后才上来,他见谁都是多重分身,看不真切。 他说,“你别晃,你让我亲你一下,我就想知道,我是不是还是喜欢女孩子的。”?葛薇推开他也不是,不推开他也不是,一转头,看到白兰气势汹汹走过来。 她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大事不妙。 果然白兰拎起冉肖把他摔在地上,“你在干什么。”她厉声问到。 冉肖的声音听起来很委屈,他努力几次站不起来,便索性坐在地上,朝一堆白兰看去,“我就想看看,我对女孩子有没有反应,我是不是还是喜欢女孩子的,我有可能,是不喜欢喻森的。” 葛薇看到跟在白兰身后一起过来的喻森,很想打断冉肖的胡言乱语,她记得冉肖说过,如果喜欢被揭穿,有可能连朋友都做不了,可惜来不及,冉肖很大声的朝他们喊: “我根本不可能喜欢喻森!” 那时候的喻森,就站在他身后。 事情变得很糟糕,简直一塌糊涂,白兰看了看两人,带着葛薇先行离开。 沉默,整间酒吧只剩下冉肖和喻森两个人,良久,喻森才开口,“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吧。” “我没醉。”冉肖赖在地上不肯起来,他很清醒,他知道自己现在一定很清醒,再清醒?不过了。 他很清楚面前的人是喻森,绝对是喻森,不会认错的,他开口,声音坚定,“我喜欢你。” 喻森一愣,他拒绝过无数次告白,可没有哪次,像这次这样难以开口,他看着冉肖,想到自己过去和他的很多事情,却怎么也想不到,冉肖是真的喜欢自己。 “我以为,你是喜欢女孩子的。” “我曾经也是这样以为的。” 可惜不是。 什么都是你们以为,也偶尔要让我说一下我的真实想法啊,我喜欢你,你怎么会不知道。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究竟要怎样,才能直接传达他的心底? 冉肖颓废的想,有可能,自己是真的喝醉了。 那天以后,喻森搬出冉肖租的那间公寓,也不再去上课,听人说,是出国了。 喻森出国不算仓促,这件事情家里一直在和他说,只是他始终没有答应,他本来确实是想和冉肖一起考去K大,只是现在这种情况,他觉得,应该和冉肖分开才对。 他在逃避,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逃避,难道是怕自己也会喜欢上冉肖吗,还是,觉得没办法面对冉肖? 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他选择一声不吭的出国,换个环境,重新开始。 他出国那天只有白兰来送他,白兰告诉他,她喜欢葛薇,葛薇也知道她喜欢她,但是两个人都不说破,所以始终是很好的朋友。 喻森只是苦笑,我们不一样的。 因为我们两个,都是男生,不可能像小姑娘那样,就算不是情侣,还能甜甜蜜蜜腻在一起。 白兰问他,你还会回来吗? 喻森没有回答,只是告诉白兰,如果可以,多帮帮冉肖,还有,我永远当他是我最好的兄弟。 飞机起飞后,白兰掏出通话中的手机,“你都听到了?” 那边很久没有声音,久到白兰以为对方已经挂断电话,冉肖这才开口,“你帮我转告他,我考上K大了。” 冉肖挂断电话抬头看飞机划过天空远去,面前篮球场上人声鼎沸,学校篮球队这么多年来终于拿到第一,可惜,却没有喻森的身影。 所以最终,他还是没能拿到篮球赛第一啊,冉肖这样想。 “你在想什么?”葛薇问他。 “我在想,”冉肖牵住葛薇的手,认真的盯着她看,“能不能亲你一口。” 古老钟楼生锈齿轮停止转动,音乐教室里响一夏的钢琴声戛然而止,落下休止符的旋律,冉肖知道,自己再也不会遇到,第二个喻森。 (完) [写在后面]关于《休止符》 难道看题目还不知道结局吗? 我很喜欢这篇文章,毋容置疑。 这点从我写的时间和字数中就能看出。 但我不喜欢里面的角色,任何一个角色,我都不喜欢。 【冉肖】 他喜欢喻森,可是他什么都不敢做,懦弱,自欺欺人,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喜欢喻森,他一遍遍的告诉自己,自己是喜欢喻森的,又一遍遍否认自己,觉得自己喜欢女生,他反复纠结,所有情绪放在心里,说到底喜欢或者不喜欢,全是他一个人的猜疑。 我给他的设定是gay,但实际上他也许并不是gay,我也在和他一起怀疑,他到底是不是喜欢女孩子。 【喻森】 喻森和冉肖应该算是青梅竹马的关系,家里有钱,长相帅气,玩世不恭,往常这样的男孩子,很少会喜欢上别人,他挑的不会是喜欢的,而是配得上自己的,或者说,他根本不会喜欢别人,但他对冉肖的兄弟情,是真的,他甚至,也是有一点喜欢冉肖的,但他比冉肖坚定,他有些思想根深蒂固:男人,是不能喜欢男人的。 我给他的设定是直男,但是很显然,他有可能并不是直男,而是深柜,他离开是在逃避,不可否认,冉肖和他告白,他是心动的。 而他对白兰的喜欢,并不是真正的喜欢,只是一种新奇,人往往都是这样,不喜欢喜欢自己的,喜欢自己不可能得到的。 【葛薇】 这是我最不喜欢的角色,无论是她第一次和冉肖在网吧见面,甚或是后来酒吧对面小树林里的台阶上,就包括最后在酒吧里,总之她的出现,没有一次讨我欢心。她自称腐女,却喜欢上同性恋者,这我和奇葩讨论过,奇葩说,真腐女不会这样的,她一般会撮合男男,可是你仔细想想,腐女腐,她应该只是支持同性恋,不排斥同性恋,而不是为了成全别人牺牲自己,所以尽管我再不喜欢这个角色,也不能否认,这个角色的真实性。 我给她的设定是腐女,可谁说伪腐不是腐呢,而且你扪心自问,如果是你喜欢的人,你会不会去争取,如果不会,那大概是性格使然。 【白兰】 白兰出镜率很少,她应该算是女神这样的存在,她果断利落,并且非常优秀,如果你非得说她哪里不好,大概是太有个性,她是个聪明人,她聪明的把所有事情都看得真切,葛薇说实话是真人品差,她知道白兰喜欢自己还假装不知道,两个人维持朋友关系,这些白兰都知道,但她也配合,假装不知道。 我给她的设定是百合,她是这个故事里,唯一一个符合设定的,她很成熟很理智,但也是最累的一个。 我也不喜欢白兰,她这样反而是被伤得最深的那一个,不值得的,喜欢不应该这么卑微。 可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我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感觉他们都有灵魂,明明先前想好的情节设定,写着写着就变了,本来预计一万字以内,没想到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 我不喜欢他们,但我尊重他们的想法他们的决定,我唯一自作主张的就是,在结尾让冉肖和葛薇在一起,但谁知道,他们将来会不会分开呢[笑 (全文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