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校回忆录K》 作品相关 序,送给我最亲爱的人 我最亲爱的人,爸爸,妈妈,老师。 这些我最敬爱的长辈,教导我,一步一步走向未来,虽然我还没有什么能力,但我仍要感谢他们。 快过圣诞节了,我希望这本书作为送给他们的礼物,虽然他们看不到,但我希望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为他们做点事情,起码告诉我自己,一定要珍惜眼前的幸福。 今天是十二月七日,这个文章可能不长,也可能圣诞节之前写不完。 我忽然发现,我可能忽略了世界上最关心我的人,我不够爱他们,我总是很忙碌,在外地也不能够照顾他们,虽然我希望将来能给他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其实我们的相处也是有一定的隔膜的。 我始终感谢我的父母,若不是他们,可能你们见不到现在的夜色,没有我的爸爸,就没有我,没有我的妈妈就没有我的未来,没有我的老师,可能就不会有我的希望。 我感谢他们,虽然我曾经,做过很多让他们伤心地事情,不过现在我终于明白,成长的代价,在于懂得,回报,付出,踏实。 感谢我的母亲,她教会我一个女人应该坚强。 我的父亲,他教会我,要懂得如何去爱别人。 我的老师,教会我如何学习,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感谢你们。 夜色琴音。2009年12月7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作品相关 小说处理技巧 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是使小说得以成形的根本原因。细节描写通常指的是,对可见之物的描写和对心理的描写。可见之物,包括环境、自然景物、社会背景、历史背景、人物的外表及其行动、对话等等。心理,当然是指人物的心理。 在一个很偶然的场合,我与一个小伙子谈起小说,他说:“我对‘细节’这个词感到很厌倦了!”没错,这个词的确让人厌倦,可它却是小说(不仅小说)无法回避的事实。从来就没有无细节的小说,就像从来就没有无身体的人一样。一篇小说中,可以只包含某一类的细节描写,却不可能完全没有细节描写。比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人者》,通篇几乎全是对话,那些活灵活现的对话,就是支撑这篇小说的细节。某些所谓的小说流派,比如法国的新小说对“物”的描写、意识流小说对心理的描写,这些流派是对小说的某一方面的细节描写加以强调的产物。伟大的小说家,必定是在细节描写上十分独特和极具创新意识的小说家。人类历史上曾产生过的优秀的长篇巨著,更是细节描写的典范。比如雨果的《悲惨世界》,笔触几乎包括了社会、历史、自然、人物行动、心理等等所有方面的细节描写。这样的小说对读者的震撼力,自然也就持久和强大。 由于细节描写,小说才有了长度。小说的长度,是由富有生命力的细节构成的。而小说的长度本身却并没有优劣之分。一本糟糕的长篇小说,无论它怎么长,也无法敌得过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对人性的启迪作用。 在一些能力较差的小说家那里,片面追求小说的长度,成了一种通病。仿佛不长,他们本人作为小说家的存在就会发生疑问似的。为了增加长度,他们拚命往小说里塞进低级趣味、弱智无聊的细节描写。现在比较流行的“通俗小说”,基本都是这样的创作心态。细节的空洞,必然使这些小说显得臃肿和虚伪。从内心说,我也能理解那些“通俗小说”的作者,大家都是人,都有坑人的愿望吧。七拼八凑弄出一部长篇,骗骗读者的钱,只要读者舍得,那也未尝不可。 孔圣人说“吾日三省吾身”,我也来装模作样地反省一下。那些使我激动过的小说、使我佩服过的小说,它们的长度所到之处,也正是它们无比精美和感人至深的细节描写正像针一样扎入我体内之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小女孩涅莉临死前说的话、以及当时的环境、以及万尼亚的心理,这些描写不由人不落泪。虽然使人落泪,未必是衡量小说优秀与否的绝对指标。 小说并没有一定的写法。我的话至多不过是供参考而已。 大多数的小说里都有一个故事,所以我们想要写小说,似乎也该先找个故事。找什么样子的故事呢?从我们读过的小说来看,什么故事都可以用。恋爱的故事,冒险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说鬼说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们无须发愁。不过,在说鬼狐的故事里,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处理得象活人;即使专以恐怖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吓的也还是人。假若有人写一本书,专说狐的生长与习惯,而与人无关,那便成为狐的研究报告,而成不了说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见,小说是人类对自己的关心,是人类社会的自觉,是人类生活经验的纪录。 那么,当我们选择故事的时候,就应当估计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么价值,有什么启示;也就很显然的应把说鬼说狐先放在一边——即使要利用鬼狐,发为寓言,也须晓得寓言与现实是很难得谐调的,不如由正面去写人生才更恳切动人。 依着上述的原则去选择故事,我们应该选择复杂惊奇的故事呢,还是简单平凡的呢?据我看,应当先选取简单平凡的。故事简单,人物自然不会很多,把一两个人物写好,当然是比写二三十个人而没有一个成功的强多了。写一篇小说,假如写者不善描写风景,就满可以不写风景,不长于写对话,就满可以少写对话;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没有人便没有事,也就没有了小说。创造人物是小说家的第一项任务。把一件复杂热闹的事写得很清楚,而没有创造出人来,那至多也不过是一篇优秀的报告,并不能成为小说。因此,我说,应当先写简单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创造。试看,世界上要属英国狄更司的小说的穿插最复杂了吧,可是有谁读过之后能记得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还有很多的读者,还被推崇为伟大的作家,难道是因为他的故事复杂吗?不!他创造出许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们的李逵、武松、黛玉、宝钗,都成为永远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创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为什么要选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惊奇是一种炫弄,往往使人专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与人生有关系。这样的故事在一时也许很好玩,可是过一会儿便索然无味了。试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侦探小说,哪一本里没有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几本这样的小说成为真正的文艺的作品呢?这种惊心动魄是大锣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动。小说是要感动,不要虚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惊奇,不如人与事的亲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长的意味。假若我们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义,则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动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说是对人生的解释,只有这解释才能使小说成为社会的指导者。也只有这解释才能把小说从低级趣味中解救出来。所谓《黑幕大观》一类的东西,其目的只在揭发丑恶,而并没有抓住丑恶的成因,虽能使读者快意一时,但未必不发生世事原来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态度。更要不得的是那类嫖经赌术的东西,作者只在嫖赌中有些经验,并没有从这些经验中去追求更深的意义,所以他们的文字只导淫劝赌,而绝对不会使人崇高。所以我说,我们应先选取平凡的故事,因为这足以使我们对事事注意,而养成对事事都探求其隐藏着的真理的习惯。 有了这个习惯,我们既可以不愁没有东西好写,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级趣味。客观事实只是事实,其本身并不就是小说,详密的观察了那些事实,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才是我们对人生的解释,才是我们对社会的指导,才是小说。对复杂与惊奇的故事应取保留的态度,假若我们在复杂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贯的道理,于惊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释,我们最好不要动手,因为一存以热闹惊奇见胜的心,我们的趣味便低级了。再说,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亏在故事的穿插太乱、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极成功的地方,可是全体的不匀调,顾此失彼,还是劳而无功。 在前面,我说写小说应先选择个故事。这也许小小的有点语病,因为在事实上,我们写小说的动机,有时候不是源于有个故事,而是有一个或几个人。我们倘然遇到一个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为主而写一篇小说。不过,不论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人物,人与事总是分不开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没有人的事,和没有事的人。我们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问题倒似乎不在于人与事来到的先后,而在于怎样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换句话说,人与事都不过是我们的参考资料,须由我们调动运用之后才成为小说。比方说,我们今天听到了一个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个青年人。可是经我们考虑过后,我们觉得设若主人翁是个老年人,或者就能给这故事以更大的感动力;那么,我们就不妨替它改动一番。以此类推,我们可以任意改变故事或人物的一切。这就仿佛是说,那足以引起我们注意,以至想去写小说的故事或人物,不过是我们主要的参考材料。有了这点参考之后,我们须把毕生的经验都拿出来作为参考,千方百计的来使那主要的参考丰富起来,象培植一粒种子似的,我们要把水份、温度、阳光……都极细心的调处得适当,使他发芽,长叶开花。总而言之,我们须以艺术家自居,一切的资料是由我们支配的;我们要写的东西不是报告,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用我们整个的生命、生活写出来的,不是随便的给某事某物照了个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们的责任是在创作:假借一件事或一个人所要传达的思想,所要发生的情感与情调,都由我们自己决定,自己执行,自己作到。我们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隶,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个故事,我们须亲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着忙着去写。旅行过了,我们就能发现它有许多不圆满的地方,须由我们补充。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其中有许多事情是我们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们要述说一个英雄,却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枪给难住。那就该赶紧去设法明白手枪,别无办法。一个小说家是人生经验的百货店,货越充实,生意才越兴旺。 旅行之后,看出哪里该添补,哪里该打听,我们还要再进一步,去认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每个人的一切。是的,我们所要写的也许是短短的一段事实。但是假若我们不能详知一切,我们要写的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动。在我们心中,已经替某人说过一千句话了,或者落笔时才能正确地用他的一句话代表出他来。有了极丰富的资料,深刻的认识,才能说到剪裁。我们知道十分,才能写出相当好的一分。小说是酒精,不是搀了水的酒。大至历史、民族、社会、文化,小至职业、相貌、习惯,都须想过,我们对一个人的描画才能简单而精确地写出,我们写的事必然是我们要写的人所能担负得起的,我们要写的人正是我们要写的事的必然的当事人。这样,我们的小说才能皮裹着肉,肉撑着皮,自然的相联,看不出虚构的痕迹。小说要完美如一朵鲜花,不要象二簧行头戏里的“富贵衣”。 对于说话、风景,也都是如此。小说中人物的话语要一方面负着故事发展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现--某个人遇到某种事必说某种话。这样,我们不必要什么惊奇的言语,而自然能动人。因为故事中的对话是本着我们自己的及我们对人的精密观察的,再加上我们对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象的结晶。我们替他说一句话,正象社会上某种人遇到某种事必然说的那一句。这样的一句话,有时候是极平凡的,而永远是动人的。 我们写风景也并不是专为了美,而是为加重故事的情调,风景是故事的衣装,正好似寡妇穿青衣,少女穿红裤,我们的风景要与故事人物相配备--使悲欢离合各得其动心的场所。小说中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须有它的存在的意义。一个迷信神鬼的人,听了一声鸦啼,便要不快。一个多感的人看见一片落叶,便要落泪。明乎此,我们才能随时随地的搜取材料,准备应用。当描写的时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义,小至一虫一蝶,随手拾来,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对小说中故事、人物、风景等作个笼统的报告,以时间的限制不能分项详陈。设若有人问我,照你所讲,小说似乎很难写了?我要回答也许不是件极难的事,但是总不大容易吧! 花一小时用一句话描述你要写的故事。 再花一小时把它扩展成一段,包括故事的开端,主要的冲突以及结局。 为每一章写一个梗概。 花些时间把每章的的梗概扩展成一段。除了最后一章,每一章都应该在冲突中结束。最后一章结束全书。 花一到两天用一页纸描述主要人物,在用半页描述一下其他人物。 下面,花一周的时间把一页的故事梗概扩展成四页。 再花一周的时间做出详细的人物表和每件别人应该知道的关于这些人物的事情。 用表格列出所有你希望加入故事的场景。 开始用写字板写你的小说。 现在,你可以开始欣赏你的第一部小说的草稿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作品相关 码7万字,残了手指?残了脑子? 码7万字,残了手指?残了脑子? 网络小说日渐走红之后,发展出一种叫做“vip付费”的阅读模式:作品前半部,免费读;后半部,读者需付费。相应地,文学类网站给作者付稿费,还弄出一个计算公式:2-3分钱/千字x用户订阅次数x销售分成比例。进而相应地,写小说挣钱成了眼下上百万网络小说写手的追求——仅在盛大网络旗下,如今就已聚集71万写手。当文学梦被财富梦覆盖,网络小说引来了“过度商业化”、“纯码字”等等恶评,阅读价值受到质疑。 日前,上海市作家协会举办“青创会”论坛,集结起“格子”、“髅精灵”、潘海天等一批在网上有一定号召力的写手和陈村、路金波等在网络文学领域颇具影响的作家和出版人,他们的对话很快演变成一场关于网络小说商业化的争论交锋。 写不到30万字,没法赚钱 “髅精灵”在****网上很有名。这个网“造”出了数十位一年稿费收入过百万的“白金级”写手,“髅精灵”是其中之一。5年来“产出”1000多万字的他,生活常态是“吃饭,码字,码字,吃饭”。据他透露,在网上像他这般的“大神”很多,“极限写作速度”为一天7万字。听得陈村连连惊呼:“要命了,手指要打残废了!” “髅精灵”自述,最初他是为50块钱在网上写作,没想到5年赚了几百万。高中时一写作文就头疼的他,一开始并没想要写出什么名堂来,也不敢想。 他也试着找过工作,后来发现上班不如码字,于是“码到眼珠子发绿”,赚到不少钞票。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的他,早已远离所学专业,他感叹:“现在生活是不愁了,但是累,很累,你看我这么瘦就知道了。”他还说:“以前网络能给写作新手提供机会,现在看来新手不一定有机会了——如果写得慢,就上不了榜,上不了榜就是死路一条。” 另一位知名网络写手“格子”说,一个传统概念的专业作家,一年写出10万字已经不错了;但在****网,40万-80万字都只能算短篇小说,你写不到20万-30万字根本不能“上架”,也就是不能进入收费阅读或者说拿稿费赚钱的阶段。 潘海天在网上也已很有名气。他觉得网络文学是个好东西:本来,写作是“被垄断”的,只有一小部分人能发表作品,网络让所有人都可以写、可以发表。但这个平台到底给文学带来了什么,确实值得思考。 潘海天说,“现在我只要埋头写,就有人看,就可以拿到钱。但也因为要埋头码字达到超高速度的要求,所以没时间去想怎样写出更好的作品,怎样修饰好语句、塑造好人物。”对每小时高速码出7500字的人来说,写作变成了一种本能的手指运动——是残了手指?还是残了脑子? 在潘海天看来,网络文学兴盛的当下,“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好的商业模式,价值观却成问题 知名的畅销书出版人路金波,是上世纪90年代末的首批网络文学试水者,当时网名“李寻欢”。如今,早已“上岸”的他以一个“跳脱者”的眼光,打量着网络文学。 他认为,网络文学目前处在“胡写阶段”,而读者分辨不出好坏,也导致了这般局面。路金波对****网非常不满,说它“拥有好的商业模式,却没能引导好的价值观”。 “我不相信读者会一直蠢下去,会一直分辨不出每天7万字的写作和丹·布朗、东野圭吾的写作是不一样的。我不相信人们为了打发时间,会一直看这些千字两三分钱的东西。丹·布朗为什么不会一天写7万字?他写《失落的符号》用了6年,为了细节的精确,还派老婆去纽约警察局查档案、查地图。” 路金波称,丹·布朗和东野圭吾被称为通俗文学作家,但他们笔下的东西仍算文学;而每天码出的7万字,只可叫作“足够长的刺激人的段子”。 路金波经常在网上浏览,试图搜寻好作者。然而,他发现“任意打开一个小说,就能在1000字里找到硬伤,甚至100字里都有20个字是可以缩减掉的”。他感叹道:“网络文学非常伟大,我赞美它,是因为这是一个平台,它解放了每个人,让大家都可以写。我抨击它,因为它还处在一个原始的、毫无技术的阶段,而且写手们并没有意识到高速码字是在浪费天分,为了千字两三分钱,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没有自制力的人。” 他说,“文字是需要修饰的,就像再漂亮的姑娘出门也要化妆。”“文学写作是有边界的,因为人是有边界的,人的时间是有边界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作品相关 网络小说写作宝典】如何设定大纲? 网络小说写作宝典】如何设定大纲? 我们在审核作品时,对一部具有商业价值的书,用的最多的一个词叫做看起来很流畅,节奏感很好。 这又引申出写作一直饱受人争议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一部书在很多人认为它人物淡薄,文字简单,逻辑错误百出,可是这部书就能大红大紫,卖的让那些自认为精心打造作品的作者两眼变兔子,整天大骂现在读者素质水准之类的原因是什么 也就是说,网络商业写作,最本质的是什么? 以我做的角度来说:情节,稳定更新,人物,文字,依次排列。其中文字,是最为不重要,也是最为重要的。而情节,是作品的基础。 读者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世界上最好的读者群,也是最宽容的读者群。他们不会因为你的作品中有错别字指责你,不会因为你的作品中人物描写前后错误,情节设置前后矛盾,甚至不会因为你角色名写错而责怪,辱骂,放弃这本书。 他们要的,只是一个顺滑的故事,一些可以满足他们一点小小幻想的角色,甚至是脸谱化角色也行。基本上直白的没有修饰的文字,他们就能满足了。找遍世界,你也找不到如此容易满足,要求如此简单的读者了。 当面对需求如此简单的读者,希望获得收益,依靠写作赚钱的作者,无法满足他们是错误的,绝对不是读者的错误。 所以当坐在电脑前,想要写一个很长的,可以具有商业价值的小说,确定了自己要写的题材,想好了主要的角色,接下来该做什么呢?这也是有些作者最容易犯错的时候。 小说的本质是剧情和人物,两者相辅相成。 如果一部书可以做到两者皆备,有着新颖、吸引人的剧情,还有塑造的非常成功的人物,那么作者只要不是如海龟那样懒惰,这本书的大红就已经是注定了。 但是我们说得是初出茅庐者,尤其是很多只是看了很多书,只写过作文或者论文,甚至是商业文案,或者各种报告书,从来没有写过长篇的、短篇的、不长不短小说的作者。 那么这个时候,不要急着写下自己小说的开场,而是写下大纲的东西。 新作者甚至包括很多老作者,都觉得大纲是没有用的。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作者,非常明确的告诉编辑,我准备写二百万字,我怎么知道未来剧情会怎么样?那么长的书,写着就自然知道后续的发展了。都是当天想,当天写,甚至是边写边想。 相信我,一个作者不管是在怎么想,都不会明白:写作实际上是一件相当耗费精力时间的非常痛苦的事情。在你动笔之前,或者是写了几千字之后,你都不会感觉到对自己所写东西的厌烦和写不下去的痛苦。 但是几万字之后,你会发觉自己所写的东西未来的发展一片模糊。剧情故事无从说下去了,那种不知道该写什么的失败感,会让你发疯。再加上新作者,那时候不红,作品没人看,严重打击了继续写作的情绪;红的,被人骂,也打击写作情绪。再加上写不出来的心力交瘁感。。。。。。这就是写作之中最容易出现,也是第一道战线,是魔障。 以我们的经验来说,作品中有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是倒在这里的。这道坎,是第一道龙门。 而有了大纲,这里就比较容易过坎,知道了自己后续情节是什么,当自己不知道该写什么,大纲会成为支持你的支柱。你可以阅读它,来回忆自己当初想要创作这本书的激情是什么,想要写出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什么样的情节。甚至可以回想起,自己当初是为什么认为自己这部书可以红的,这样完成后才有可能变成有收入的人。 而就算是老作者,写到几十万字之后,创作这篇故事的创意,激情也都在时间的流逝中消失,有一个大纲也是可以让作者可以更好的结尾,而不至于简单的完结,被读者大骂虎头蛇尾。 再一点就是,新作者们经常会写离自己的主题。 比如:好好的体育,却会跳出来修真,魔法,超能力之类的。或者明明是冒险,却突然出来一大堆校园之类的,原本作品的亮点就在这么一拐弯处拐的失了踪。而有一个大纲,对于作者掌握作品全局,帮助很大。 说了这么多大纲的好处,那么如何才能写出一份适合自已的大纲呢? 或者有些作者,说我设定就写了几万字,大到世界构成,小到一把手枪的制作,这还不是一个好的大纲吗? 在这里我明确的回答,设定不等于大纲。 大纲本质上是构架出自己所想象情节的骨架,以及主要角色之间的关系,之后的写作就是用文字将骨架丰满。 至于细节,那不是大纲所需要注意的。你可以写主角没事拿金子在饭馆付帐,也可以写几百万大军打混战。但是这些东西不是大纲所需要考虑的。 我个人曾发表的一些作品,大纲是用时间做为架构,构架出主角经历事情的时间,然后决定结局。这是总大纲。然后每一个大的段落,大约x万字左右会再制定一个比较详细的大纲。确定目前主要写的几个出场人物。 所以,当你在下笔前,将自己所要写的故事有一个数千字的大纲写下来,对作者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大纲并没有好坏之分,只要能够确定自己作品的主线就行了。只要你愿意写,就会有合适的大纲。记住,大纲就是你所描写的故事的主线。 除了大纲,很多作者喜欢在作品情节开始之前,写一大堆设定。什么国家构成,大陆环境,种族分布,战舰配置等等。请容我说一句极端无礼的话,写这些的作者们,你们的脑袋有病吗? 网络时代,读者们怎么会有耐心和义务去看一大堆枯燥的,没有情节的说明文字。可能作者还很委屈,我写了那是设定,他们可以从正文开始看呀?我又没有非要他们看这个? 可你发出来干吗?读者看书经常是从头看的,尤其是新书,他们经常是偶然点进来。但是点开阅读面,却是一大堆枯燥乏味的资料。这时候十个读者,最少有五个关页面走人。就算你写设定,再化脑子,再辛苦,你也不应该发到自己作品中。我还从来没有看过任何一本书,开始就大段的设定的,书可以红起来的。 设定最好是在情节之中,一点点的透漏给读者。一方面在剧情之中夹杂信息读者更容易接受,另一方面是也可以填充自己的字数。 设定太多还有另一个严重的问题: 编辑审察书稿会一直注意书的情节发展,看是否具备签约价值。如果一本书打开三四万字,然后编辑却看了一大堆设定资料,内容少的可怜,基本上就是直接划入无价值。退稿。所以至少想要在发展,在书前面写上一大堆设定的,是自杀的行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作品相关 资料 欧神话中的神诋 祖先-----布瑞(buri,生产者):一出生便有个儿子,博尔(borr),意为生产,后来又生有3个儿子,欧丁(odin,神圣),维利(vili,精神),伟(ve,意志) 众神之王-----欧丁(odin):是持掌绞刑架和绞刑架上壮志未酬者的神,而且还是玄妙知识和战死沙场者的神以及战争的主宰.他是阿瑟加德圣地的主宰,有3座宫殿,其中一座就是位于格拉西尔(glarsir)树林的瓦尔哈拉神宫(valhalla,阵亡勇士的归宿) 众神之后-----芙丽嘉(frigga):是婚姻及母爱之神。有自己的宫殿芬萨丽尔(fen-salir),漂浮在云雾海之上,闲暇时就在这转动她的金轮织机,以银线金织织就祥云,在夜空大放光明(北欧人称的芙丽嘉的织轮即我们所说的猎户星座) 雷神-----索尔(thor):欧丁的长子,母亲是大地女神乔德(jord),在圣地的斯卢德万加(sludrangrd,力量旷野)拥有自己的宫殿必亚斯克尼耳(bilsriir,闪电) 战神-----铁尔(tyr):欧丁的儿子,母亲是希摩的美丽女巨人斯嘉蒂(skadi),是勇敢及战争之神,没有自己的宫殿 美神-----布拉琪(bragi):欧丁的儿子,母亲是女巨人格绿德(gunlod),掌管诗歌和音乐的艺术, 春之女-----伊童(idun):是美神的妻子,传说是地下魔法最强大的黑侏儒伊伐瓦德(ivald)的女儿,是春天和青春活力的女神 夏神-----尼尔德(niord):是伐娜司神族的首领,加盟到阿瑟加德的海洋和风神,不仅在阿瑟加德有宫殿,因为他是风神及近岸的海水之神,所以在斯吉普斯通(sipuston)还有自己的宫殿那顿(noaton) 冬神-----女冬神斯嘉蒂(skadi)(和铁尔他老妈好象不是一个人,铁尔他老妈好象是在海里呆着的)和男冬神乌勒尔(uuer)是金发女神西芙(sif)的儿子(西芙是thor的老婆,不过没说他老爸是thor,那就搞不清他老爸是谁了,谁让这些神们关系这么乱) 光明之神于黑暗之神-----光明神巴尔德(balder)和黑暗神霍独尔(hodur),是odin与frigga所生的一对孪生子 丰饶之神-----弗雷尔(freyb):是niord和其姐娜瑟的儿子,生于伐那司神族之家那顿,加盟到阿瑟家族后odin给他一座奥镐汉宫(alf-heim,小仙之家) 森林之神-----威达尔(vidar):欧丁与女巨人格绿特(grid)的儿子,他居住在广漠无垠的原始森林之中心的益德伟帝宫(land-vidi) 海神-----伊吉尔(ageir):伊吉尔是个独立的神族,和近海的伐娜斯神族和天上的阿瑟神族不能说谁包括谁 爱神-----芙丽雅(freya):niord的女儿,是女性及恋爱之神,住在福克梵格(folkvomg)的色斯灵尼尔宫殿(sessrymnir). 真理与正义之神-----福尔赛提(forseti)是balder和他妻子南娜所生的儿子 ∶伺----是原始巨人那威的后代,由三个女神组成:沃德(urd),维尔丹尼(verdandi),斯考尔德(skuld),分别代表过去,现在,将来。她们不隶属与阿瑟神族,也不是他们的同僚,她们对命运的判词是谁都要服从的 火神-----洛基(woki),是欧丁的兄弟 守望之神-----海姆达尔(heimdall):欧丁和ageir的9位女儿的儿子 战争女郎-----瓦尔基丽雅(valklyrs),欧丁和铁尔的特别女侍者,她们的任务是挑选战死者回瓦尔哈拉神宫 死亡女神-----海尔(hel),是洛基的女儿 神话怪物 类别:玄幻作者:佚名 刻耳拍洛斯(inotaurus): 牛头人身的怪物,传说是神牛与克里特岛(minos)王后所生,克里特岛国王於是命工匠造了一个迷宫,将弥诺陶洛斯困住,每年送七对童男童女给弥诺陶洛斯吃。弥诺陶洛斯後来被忒修斯(theseus)杀死。 墨杜沙(medusa): 原本是一位美丽的少女,但由於她胆敢同智慧女神雅典娜(athene)比美,女神剥夺了她的美貌,把她的头发变成毒蛇,成为一头面目柸极端可怖的怪物,任何有生命的东西只要看到她就立刻变成石头。她居住的洞窟周围到处是人兽的石像。最後她被珀耳修斯(perseus)杀了,并将她的头献给雅典娜。雅典娜将墨杜沙的头嵌在神盾埃癸斯(aegis)的中央。 格赖埃(graeae): 三人一体的女妖,共用一只眼睛和一个嘴巴,居住在长年不见天日的山洞中。在珀耳修斯(perseus)斩杀墨杜沙的过程中,被抢去唯一的眼睛,因而告知珀耳修斯如何斩杀墨杜沙的方法,据说格赖埃能知过去未来 飞马珀伽索斯(pegasus): 在珀耳修斯砍下墨杜沙的头後,血滴入土中生出飞马珀伽索斯。雅典娜捉住牠,加以驯服,赠送给缪斯女神。斯的赫利孔山上有一口希伯克林泉(helieda)送去喂海怪。这时,珀耳修斯经过,杀了海怪并娶了德洛墨达公主。 阿耳戈斯(argus): 头上长有一百只眼睛,每逢睡觉时都只闭上一、两只眼睛。被赫拉派遗去监视变成了母牛的伊俄(宙斯的情人),後来被宙斯派遗神使赫耳墨斯杀了。阿耳戈斯死後,赫拉取下他的眼睛,撒在她的孔雀的尾巴上作为装饰。时至今日,这些眼睛还呆在孔雀尾巴上。 战神圣蛇(serpent): 头冠和身上都长有金子似的鳞片,双眼像火焰似的闪耀,浑身都是毒液,舌头分成三叉,头高举过树。战神圣蛇最後被卡德摩斯杀死,但卡德摩斯却得到战神的报复,最後变成一条蛇。 斯库拉(seanlion): 巨大无比的狮子,牠的毛皮刀枪不入,铁、石、青铜武器都伤害不了牠,牠的利爪快如刀刃。赫拉克勒斯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杀死涅墨亚狮子,赫拉克勒斯将狮子扼死,并用狮子的利爪剥去狮皮。 水蛇许德拉(leaeanhydra): 许德拉有一个巨大无比犬狗似的身体和**个蛇头,其中之一长生不死。牠在阿密摩涅河(amymone)七重源头的梧桐树下作洞穴并经常出没邻近深不见底的勒耳那泥潭(leaeanswamp)。许德拉最後被赫拉克勒斯斩下永生不死的头,埋在路边一块巨石下。许德拉的血是有剧毒的,赫拉克勒斯将箭头浸在毒血中,成为无人可挡的毒箭,人马齐伦就是死在毒箭之下。 克里特公牛(cretanbull): 会喷火的凶猛公牛,在克里特岛(minos)捣乱,被赫拉克勒斯收复,再献给赫拉,但赫拉把牠放了。最後公牛被忒修斯捉住,作牲品献祭给雅典娜。 巨龙拉冬(dragonladon): 守卫赫拉金苹果树的巨龙。在赫拉克勒斯取金苹果时被赫拉克勒斯射杀。 库克罗普斯(cyclopes): 独眼巨人,只有一只眼睛长在前额正中的巨人族,群居住在库克罗普斯岛上(cyclopes)。住在洞里,以岛上的野生物和他们豢养的羊群为食。他们是神只的仆人,为各神只工作。 女妖塞壬(sirens): 海上仙女,其歌声富有魔力,谁听了谁都着迷,失意的水手听後不能自已而投海自尽。 哈耳庇埃(harpies): 居住在哈耳庇埃岛(harpies)上的鸟身女妖,长有少女头,长长的爪和因饥饿而苍白的脸。是神只派来沂磨一个叫菲纽斯(phineus)的人,宙斯使菲纽斯失去视力,只要膳食出现,哈耳庇埃们就俯冲下去,把食物抢走。 提风(typhon): 大地之母所生的怪物,有一百个会喷火的龙头,十分可怕,连神也不敢与牠交锋。就连天神宙斯也不是对手,曾打断宙斯手筋脚筋。後来宙斯用雷电将提风轰至奄奄一息,提风倒在西西里鸟上的火山旁,而当火山爆发,人们就认为是提风在发怒。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作品相关 写给十年前的自己 今天是2019年2月20日。 这本书最后更新于2011年4月21日。 我是2008年开始写书的, 一直到2011年,我都是很努力的。 算来已经11年了。 2011年,是我文思枯竭的一年,记忆中,那一年,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我停下了,一直到今天,整整八年,我没有写一篇像样的文章。 我真的写不出来,我练一个字也敲不出来。 每次看到电脑,我都觉得头痛,我觉得写文很痛苦。 这几年,定然是荒废了,和文章有关的一个字也没有。 网站还是会给我稿费,上大学时候的那张银行卡里面竟然还有稿费。 我已经换了手机号码,有了自己的生活,也换了曾经最喜欢,最心心念念的苹果电脑。 这十年来, 我实现了自己当初所有的理想。 但同样,我也失去了很多。 静下心来, 我已经忘记了曾经自己的模样。 但我真的很怀念,曾经的自己。 如果是现在的我。 也许才有资格写这个故事吧。 回忆, 真的是很美好的, 但渐渐模糊了。 回忆只属于那个年代, 我希望, 将来老了有一天, 这本书,不要被和谐。 也许就好了。 十年前的我, 你好, 感谢你那时候努力的样子, 如今的我, 再也没有当初的努力。 感谢曾经那么执着努力的你, 如果从新再来一次, 我不会后悔, 当时所有的决定。 那些, 都是这辈子,珍藏的样子。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一章 出生,小时候 我出生在青岛,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我的母亲是一个工人,父亲停薪留职。 我小时候记得的事情并不是很多,我妈妈常说,我小时候比现在可爱多了,她说我小时候特别听话。 2岁的时候,发生了两件事情吧,一个事我妈妈跟我说的,一个是我自己记得的。 我妈妈说,有一次上街差点把我弄丢了,我就一直哭,我嘛吓死了,找了一圈回来,看着围着一圈人在那里,问这是谁家孩子,我妈妈跑过去一看,是我。 我妈妈说她再也不敢那样了,当时差点没吓死她。不过好在我没丢,要不然,我以后怎么写书呢,恩,是个问题。 后来,我妈妈有次出去买菜,我把我一个人放在家里,当时我们家还住在洛阳路那里。我妈妈出去买菜,我好像记得是我自己玩那个锁,结果就把自己反锁在家里了。 我妈没拿钥匙,反正记不得具体的了,我妈后来回忆说,她去邮政局给我爸爸单位打电话。再后来,我就记得我一直哭,一直喊妈妈,我妈妈就说,你把锁向左…… 我妈最喜欢我小时候,她长说,你小时候真的很可爱呢,我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可爱,不过听我妈妈那么一讲,我就觉得挺美好的。 这样要牵扯出很多东西,比较杂乱。带让我理顺理顺,这怎么样也23年了吧,我要好好想想。 恩,怎么说呢。 住在洛阳路的时候,那是我们第一次搬家,我妈妈说,我小时候有次我爸爸带我出去,那个时候,我爸爸可帅了,还带一个军人帽子,我妈妈就在家做饭。 我爸爸小时候可喜欢我了,嘿嘿,我爸爸领着我就出了门,很自豪的骑着一个自行车。 可过多久,我妈妈就看我爸爸带着我回来了,我一身泥巴,一遍哭一边抹眼泪。 “妈妈……” “你把我女儿怎么了!” 我妈妈急了。 我爸爸说:“卡着了。”(摔倒了) 小时候我感觉特幸福,虽然我们家没什么钱,但我爸爸特疼爱我,我记得,他总是带着我晚上逛公园。 我们家附近有两个公园,我爸爸那个时候练剑,每天晚上下班以后都练剑。 我的记忆还挺模糊地,只记得,白色的路灯,还有我爸爸的手,其次没有了。 应该是我爸爸练剑的时候都带上我,然后呢,我就很开心了,那个时候呢,公园里有个转圈圈的,好像是现在的旋转木马之类的吧,不过没那么先进。 好像还挺贵,我爸爸也舍得,当时每天晚上带着我去坐,我可开心了。心里别提多幸福了。 我就记得我一直笑,我爸爸站在很远的地方。 我小时候可可爱了,也挺漂亮的,6岁之前我都瘦的干巴干巴的。 我记得小时候,令一个公园里有个池塘,我养了一只小鸭子,它在阳台上,很快乐的带着。 有时间的时候,我和爸爸带着它去,它会跟着我,那个公园有个湖,我爸爸就带我去用网子网鱼和蝌蚪,夏天的时候我有很多蝌蚪宝宝。 恩,我非常开心。 那只鸭子长了好大好大,我走哪它跟哪,后来搬家的时候,被我叔叔无情的宰杀了,我就在那鸭子被杀的地方哭了一个小时。这是我妈妈说的,后来我死也不吃那鸭子,我叔叔就把它放冰箱里,后面的事就不知道了。 我爸爸说,我是小福星,我们家自我出生后开始好了起来。 我妈妈说,他和我爸爸结婚的时候,可穷,后来有了我以后,我爸爸妈妈就开始好起来的。 什么涨工资啊,什么换房子啊…… 所以,我从小就是一颗幸运星,我妈妈说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章 生意人 我从小是在夜市里长大的,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大概是上小学之前的事情吧。 我记得小的时候妈妈很喜欢去旅游,回来的时候总带很多吃的回来,我记得我们家第三次搬家以后,我有了自己的房子,当然我家只有六十几平,对于我来说已经最够的大了。 我在新屋子里放了妈妈从西安带回来的兵马俑,当然是修真纪念版的,我还给小朋友讲舍利子的故事。那个时候,我很小,只有几岁。 妈妈说我爸爸家重男轻女,我弟弟出生以后,我奶奶就不带我了,我妈妈没有办法,在我出生后一百零八天的时候就带着我上船,漂洋过海。 我妈妈常说,她有个心愿,那就是,我快快长大,什么时候可以竖着抱,什么时候可以下地走,什么时候我能比写字台高…… 这是我妈妈后来常说的事情,当然我们家从搬家以后就开始做夜市,一开始卖拖鞋,后来卖手表,再后来我就上学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爸爸的肩膀很大,他由一双很大的手,可以拉着我走,我爸爸赚钱很辛苦,一开始从水清沟开始,后来到礼拜集那里摆摊子。 晚上5点出摊,11点骑个三轮回来。 所以从很小的时候,我妈妈上班,我跟着妈妈,小时候几乎都是在船上漂。 还有就是,我小时候可是我妈妈最骄傲的女儿呢,幼儿园里我最棒老师都最疼爱我,我又个外号,叫小辣椒。 小辣椒可是够辣,那是我妈妈同事对我的评价,可见,我是多么的厉害,没人能说的过我。 运动会从来得奖,人也特聪明,我们家的板凳啊,饭盒啊,水壶啊,都是我的奖品,只是后来不知道去哪了。 小时候我特别抠门,别人上我家来,我说我家没板凳,那人说我站着吃,我说我家没碗,我不知道后来我妈妈回忆的时候是贬义还是褒义。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妈单位跳舞蹈,我领舞,可惜后来我就开始胖了,体重就和吹皮球一样。 可能是我吃的太好,要不就是我妈妈对我太好,总之还没开始的舞蹈生涯就这么结束了。 小的时候我常听妈妈唱歌,家里有把破吉他,我总是拿着玩,后来我才知道我爸爸以前是靠这骗了我妈妈的,也有一定的关系吧。 然后,我就整天跟我爸爸在市场上混搭,谁让我晚生了22天赶不上上一波的上学,所以六岁到七岁的时候,我整天跟我爸爸在市场上卖东西。 我爸爸进货的时候,我就和我堂弟两个人从一楼搬到二楼,我爸爸再从二楼搬回家,天很热,东西很重。 只不过,我喜欢那个时候的感觉,很惬意,也很满足,一点都不累。 后来,我就上学了,7岁半的时候,我上了小学,开始了我的学习生涯,。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章 往事 小学的时候,被同位欺负。 色彩斑斓的桌布,那时候的我恨天真,就只知道哭。 四年级的时候遇见第一个心动的男生,却只是很好的哥们。 一直到小学毕业,分开的时候,我都没有反应过来我喜欢他。 初中,就近分配,随了父母的愿望。 时间已经跨入了2000年。 艺术似乎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吧,其实小时候我也很喜欢音乐。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很喜欢吹口琴,喜欢那种声音。 但上初中以后,我感觉自己被无数的人淹没了。 一个无奈的上午,课间的时候,我在教学楼三楼第一次见到了顾言。 一见钟情的事情发生在了我与这个射手座男生的身上。 我开始喜欢这个男生,但是,他是学校出名的不良少年,高我一届。 可是,爱情好像不是那么清晰的界限,至少在那个时候我是这么觉得的,可能因为太小吧。 所以后面的事情都不记得了。 我一直很害羞,不敢再男生面前说话,一直低头,学习,成绩不错。 但自从看见顾言以后,我的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很花痴了。 我只是很想靠近这个男生,却不知道如何靠近,只能远远的看着他。 顾言是学校的体育生,小时候长的也算帅的吧,追他的女生很多。 初中的我,平常到不能再平常,于是,只能远远观望。 可是一个下午,顾言忽然跑到我面前对我说,我们开始交往吧。 我当时激动的说不出话,就答应了。 那个时候交往的定义很模糊。 怀着满心的希望,我开始期待与顾言的约会。 在某个下午,我与顾言牵手了,我的心跳加速了三倍,终生难忘。 可是,顾言毕竟不是可靠的男子。 他只是利用我对他的好感。 然后他去追我最好的朋友了。 这件事情非常之恶心,但是…… 我还是喜欢这个男生,并且用尽力气挽回他。 无果。 顾言依旧在我面前拽的要死,我却爱他爱的要死。 那个时候他有喜欢的女生,比我小一届,是他的邻居,他们住的很近。 顾言跟我说了他多么喜欢她,然后,我决定成全他们,就算默默的看着,我也愿意。 我知道,我不能失去顾言,我对他的爱是很强烈的。 于是,我天天看着顾言和那个邻居在一起,然后,我做了顾言的妹妹。 很复杂的关系,然后心里疼痛无比。 就这样,纠缠了一年,期间发生了很多恶心的事情。 我决定不再为这个男人纠结,于是,放弃感情,弹了琴。 我的心可能是野了,收不回来了,于是,我走上了另外的一条路。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章 新的起点与旧的堕落 练琴,14岁起就有的事情。 一个女人,一把吉他。 我第一次接触吉他的时候,家人反对。 最后还是我妈妈同事送了我把红棉,180人民币。 我的第一把吉他是一把断了亲头的吉他,用钉子钉上的。 可能是因为我的刻苦感动了我爸爸,我爸爸把忘记很久的琴想了起来。 第一首曲子是《往事难忘》。 我爸爸还弹老黑奴。 我喝我爸爸学了21天的时候,我会弹爱的罗曼史。 那个时候没出去学琴,我天生就会看五线谱和六线谱。 这个也许就是天赋吧。 刚开始练琴的时候很刻苦,一天除了作业就是练琴。 我爸爸说,你努力吧,将来我送你去学琴。 我看着我爸爸,他的眼睛带着闪闪的光。 如果我要考大学,那么我就要考上高中,于是,我开始有了目标。 可是我的成绩…… 班里的第四十六名。 如果我要考上高中,我必须多考两百分,然而,我四十几分的物理,三十几分的数学成了我最头疼的问题。 我必须努力了。 我看着我的成绩单,渐渐的发誓,自己一定要努力。 那是初二下学期的事情,离初中毕业还有一年的时间。 一年,我妈妈说,你可以创造奇迹,只要你努力。 我看着我妈妈仿佛看到了她眼中的希望,她说,你一定要考上大学。 但是,我妈妈说,你们班主任说,你连好的职高都考不上。 我听见以后十分的难受。 我的自尊心告诉我,我不能被那个班主任看扁,我必须要活出个样子出来。 初二, 我开始不良,学校里,我也算是一个名人。 当然我是个坏孩子,不好的女生,喜欢跟不上课的男生厮混在一起。 逃课,早退。 老师认为我十分有问题。 但我觉得无所谓,我比较特立独行,我也喜欢那样的感觉,我喜欢自己的堕落。 然而,我的父母不愿意这样,所以,他们让我练琴,找到真实的自己,也找到了人生的目标。 吉他,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音色,特别是古典吉他,我迷恋那种音色。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我爸爸在我这么大的时候也喜欢弹吉他,所以,我遗传了。 只是,那个时候他没有条件学琴。 我想学吉他,但是家里都不同意,看着我日渐下滑的成绩,我父亲觉得,应该为我想想出路了。 于是,初二的这个暑假,一则培训班的招生信息吸引了我们家的眼球。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广告效应 广告永远是欺骗顾客的。 不论是中国社会教育,还是我即将迈入的艺术殿堂。 总之,相信广告没有一个好下场…… 这是事实,我无可否认。 我第一个吉他老师,一直到现在还在教学。 那个时候,暑假或者是周末,总是穿着整齐的衣服,t恤,大裤衩,带着我的琴。 我的第一个吉他2000多人民币,虽然学吉他送琴,却也因为奔了艺术院校,所以就买了个2000的。 50一节的学费,然后学琴。 成绩很差的我,在那年忽然有了学习的念头,为了我的大学,立志上高中。 初三才有化学课吧,所以,初二暑假,我妈妈就帮我提前复习我的课程,那些可爱的化学元素表,h,he,li,pi…… 已经成为了记忆中最好的素材了,只能活在我的记忆中。 然后开学,初三,差生,被老师看不起。 但是我的化学老师很喜欢我,因为我提前预习,我的化学成绩在班里总是前3名。 我很努力学习,为了我的大学,2002年的夏天,我有了人生的梦想,很努力,很积极地过生活。 乐乐,银光,林林,我最好的三个朋友,乐乐,林林是小学一个班的,乐乐跟我一个班,林林是一班的,银光是我们班的。 我们,就是很好的初三二班,初三,一个不知道算好也不知道算坏的时期,很忙碌,大家都在忙碌,好想大家稚嫩的脸上,都写着自己的梦想,自己的神情。 依然牵扯着一些事情,是关于林林的,当然也是我们大家的,事情发生在上个学期,和我的爱情可能牵出一些联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邂逅 我认识言一,就在这个时候的某个下午。 因为有人要欺负林林,所以,以外的邂逅了言一。 有点像电影中黑社会的桥段,一群小混混围在学校门口。 而我,不怕死活,就这么冲了上去。 他是众多人的首领,也是我们学校的老大。 就这么认识了,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些许欣赏的痕迹。 仿佛我成了一个救世英雄,女中豪杰。 言一大我一届,有着黑社会背景,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问题少年。 也许是他对我眼神中存在的欣赏,一切竟然起了化学反应,不攻自破。 言一很帅,至少我们学校女生都喜欢他。 后来,当言一站在我们班门口整天接我放学的时候,我们班所有混子就开始叫我嫂子。 我当时十分郁闷,身为好学生或者半混学生的我,是不想和他如何的。 奈何年轻的我太不懂事,也不能分辨事情的真相。 所以就随了言一,天天开始逃课。 班主任老大倒是为了这件事情找了几次家长,但是,我丝毫没有想要听话的意思。 我妈妈很伤心倒是真的,她用了很多很多方法,包括最传统的方法,写信。 我是个要强的人,当我妈妈说老师说了,你连个好职高也考不上的时候,我怒了。 姐还能考不上? 我说考上就考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七章 初三那一年 初三那一年的日子似乎很难忘。 当时心中就有一个念头,我要上大学。 上大学的前提是必须上高中,于是,初中升高中成了我必然的选择。 初中的我是个可以为理想不顾一切的人,上大学就是我的理想,我应该为了一切考上我的大学。 为了大学,我努力的奋斗高中。 老师并不看好我,这是必然的,没有一个人想过成绩在班里倒数的我可能考上高中。 但我并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我想要做什么就一定实现。 初二的那个暑假,我继续学吉他,然后,请了家教帮我补习。 我感谢我的母亲,她在我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帮我把我不会的功课补起来。 虽然我的母亲并不是一个特别有文化的人,但她曾经学过这些,还愿意和我一起学。 物理是母亲帮我补回来的,后来又找了家教。 数学什么的母亲也帮我补习,还有化学,是母亲帮我预习的。 于是,整整初三一年,我在忙碌的学习中,度过了,每天都学习到很晚,每天依旧要练琴。 很多事情虽然难忘,但也痛苦,只能说我的高中来之不易。 高中我选了一个普高的艺术班。 选这个学校是因为这个学校的艺术升学率高,而且学了很多专业课,比方乐理,视唱练耳什么的。 考学是那年的五月。提前一个月,我父亲就每天带着我去一个琴行学乐理。 我妈妈常说,那是每天花出去一箱奶。 每节课的学费大概是50。 补习了一通以后,我还是什么都不太明白。 考专业那天早上,我专业老师也去了。 帮我调琴,然后,目送我进考场。 那天考试的时候我超级紧张,曲子基本是弹断的,一片忐忑生中,我下来了。 当时我们初中有个喜欢我的男生,宣扬为了我考上一中,我们也在考场上相遇。 过了一个星期,我顺利拿到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剩下的只是文化课了。 一直很痛苦的学习啊,练琴什么的,然后就毕业了。 期间,感情一直是让我纠结的事情。 顺爱,言一两个人,一直让我很难选择。 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比较喜欢我的言一。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言一比较喜欢我,也许这就是命,就好像中邪一样,我自己都不能控制我自己。 那个时候想,会和这个男人很久,会结婚,将来会很遥远的走下去。 那个时候言一和顺爱上了同一个高中,两个人还是同位,于是乎,我夹在中间很难做人。 初三中午的时候,经常趁中午吃饭的时候坐车去看言一。 那个时候,言一班里还有一个女生也喜欢言一,她是那种特别风骚的女生。 后来,感觉关系特别复杂,但还是很喜欢言一,感觉他特别男人,可能是因为觉得他比较帅。 那个时候也写了两年书了,经常给身边的朋友看,大概一年写一本吧。 期末毕业的时候要写同学录,大家在毕业的后面写上十年后再相聚,那个时候是03年的事情,想来,10年也是很快的。 周杰伦在那个时候刚刚走红,我们都还在听磁带。 我是个超级喜欢听歌的孩子,一遍走路一遍听。 那个时候学校有个妹妹,认的那种,两个人每天在操场上吃泡面,康师傅鲜虾鱼碗面。 她吃盒饭的时候经常会丢一个肉什么的进我的碗里。 那个时候也曾很用心的绣过十字绣给言一。 不过这些和音乐没什么关系,就略去吧,感觉初中是最快乐的三年,有很多很好的朋友。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八章 沦落为文艺女青年 沦落成为文艺女青年并不是我的本意, 奈何文艺之路一旦走上去便没有回头路, 我奔赴了文艺,也就奔赴了人生的黄泉, 只是此黄泉非彼黄泉,让人想不到什么罢了。 文艺女青年与愤青成为哲学关系,与现实是数学关系; 文艺女青年并不讨厌全部的金钱,当物质与精神想抵触的时候,我相信金钱的魅力。 只不过十几岁的我,对于金钱还没有很深刻的概念,只对理想啊,梦想啊,吉他啊,音乐啊有追求。 细想来,那时的日子真的很快,很快,一睁眼一闭眼一天就过去了,除了上课练琴也没有多少问题,当然,对于东西也没有什么向往。 那个时候很想要个放cd的随身听,或者放卡带的随身听,但那个时候比较好用的是复读机,所以经常跟着复读机读英语。 扯点和练琴没有关系的事情。 记得初二的时候,比较喜欢听广播,是情感类的节目,写作业的时候偷偷的听,然后,写邮件发给那个电台,然后就播出了。 在广播里听见自己的文字,感觉很不错,只是感觉自己没顿好句子,所以主持人念起来特别费力,一气喝成,差点没憋死。 那个时候就比较喜欢上网了,经常去网吧,我家那个时候有电脑,就晚上写完作业的时候,利用中考要考计算机为由偷偷打自己写的文章。 那个时候写的硝烟弥漫,那个时候很喜欢看花溪南风,男生女生,那个时候知道一个叫婺源的地方是关于爱情的地方,那个时候仿佛知道很多事情,又不知道很多事情。 十五、六岁的我,仿佛看见很多,却又看不见很多。 我的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子是顺爱,认识他,喜欢他,他却是个坏孩子。 后来认识言一,喜欢他,和他在一起牵扯很久。 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和他们两个人的感情一直让我很揪心,其中发生了很多事情,这个…… 我很想略去一些事情,所以写的粗略一点。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九章 看榜 2003年夏天,初三毕业的夏天。 和所有初三毕业的学生一样, 大家都很忐忑究竟能部能考上高中。 直到查到自己成绩的时候, 我还是很忐忑。 那个时候,全是凭借自己的本事去考, 没有什么走后门,送礼之类的。 学校在那个时候并不是很出名, 除了艺术班以外,普通班的升学率很低,但也算是高中里比较好的高中, 不像现在,大家挤破头要去那个高中。 那天我去看榜,虽然我之前查过我被录取了, 但我依然还是去学校看榜。 除非我的名字白纸黑字出现在上面, 否则, 我并不相信,我考上了。 看榜那天,天特别热,我一个人,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一个破凉鞋。 那个时候的我,应该对美和丑没有什么概念。 我不停的看着榜,终于找到了我的名字。 我很激动,我想打电话给我爸妈, 好在03年的时候,我就有手机了, 不过一个电话要6毛钱, 但我觉得还是应该打。 我妈听了以后,很高兴, 她说晚上要回来给我好好庆祝,一定要好好的做点菜。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富贵贫穷的概念, 也不知道,这个时候很多人家要出去请客吃饭。 那个年代, 大家都是自己在家里庆祝的, 没有那么多特别的事情。 上大学之前, 我在外面饭馆吃饭,吃那种炒菜,没有超过十次, 每一次我都印象深刻。 每一次,都是别人请我妈妈,我妈妈会带上我, 说要带我去见世面。 小时候,我也只吃过一次西餐。 妈妈说,你将来要努力, 才能过这样的生活。 以至于,我长大以后,我都把喝不喝咖啡,吃不吃西餐这件事,看成自己是否成功的标准。 那个年代, 这个城市只有一间咖啡店, 再繁华的商业街, 我第一次见到刀叉,还有服务员,很小的时候,九几年。 应该放在前面写, 但我真的不明白十年前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是为什么, 为什么没有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写进去, 所以,今天还是要补上的。 晚上回家, 服务员当时穿什么衣服我还记得, 只是,不想去回忆了, 想想也挺悲伤的。 晚上回到家, 我妈简单做了几个菜, 脸上是得意的神情, 仿佛要对全世界宣布。 那个时候,所有人断定我不能考上高中,包括我们班很多学习好的同学都没有上高中, 可见我还是很骄傲的。 我妈妈那天叮嘱了我很多的话, 具体是什么已经过去十五年了, 但我记得我妈那天开心的样子, 真的让人觉得很幸福。 看完榜以后, 就是漫长的假期, 那个假期我没有辅导班, 那个时候和言一纠缠着, 没事的时候就和他在一起, 我们去海边, 去逛街, 好像情侣一样。 却也不是情侣, 他会给我做饭吃, 也会给我吹牛b。 但那个时候的我,觉得很开心, 甚至很愿意听这样的事情。 那个时候有一个女孩,就叫她y吧。 言一大我一介,应该上高中了,他们是高中同学, y小姐喜欢言一,言一喜欢我,我很单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们三个有时候一起玩,y小姐比我大,总会和我说一些有的没的, 但她对我还是很好的, 会给我零食,还有一些她的衣服。 虽然我不明白他们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有的时候,我和言一在一起的时候, y小姐看我的神情怪怪的。 可能是我懵懂无知, 我竟然还挺开心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章 初三假期(1) 看完榜,终于考上高中,也算是我假期真正的开始。 没有辅导班,没有作业,除了弹琴以外,所有的时间都在疯玩。 在那个并不是家家都有网线可以上网的年代, 言一和y小姐经常带着我去上网。 言一那个时候非说我是他的女朋友, 但我对女朋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并不太清楚。 包括感情,我也不太懂,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什么是谈恋爱。 那个时候我有个手机,是摩托罗拉的v998,那个时候非常流行,而且很贵。 是我爸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那个时候上网用qq,我和言一还有y小姐彼此加了qq号。 他们两个人没事在网吧里打传奇刷游戏,有的时候也会卖卖装备赚点零花钱。 他们两个基本上天天在一起,我有的时候也会去上网,我坐在言一的旁边, 有的时候也玩玩类似于冒险岛一样的游戏, 我的游戏技术不佳,有的时候言一会帮我过关。 一天言一忽然对我说,我卖了装备,我请你吃饭。 旁边有一家卖牛肉粉的店,言一请我去那里吃饭。 我很开心,这是他第一次单独请我吃饭。 他点了一份牛肉,两碗米粉,把那盘牛肉一股脑的倒到我的碗里,自己扒拉着米粉,脸上笑嘻嘻的。 我第一次认真看这个男孩子的长相, 瘦瘦的,不高,短短的头发,睫毛长长的,很清秀。 他问我,和他在一起后悔吗? 我想了想,问他,什么是在一起。 就是这样,他说,说完,他的手握住了我的手。 我吓了一跳,啪的一下抽回了手,脸通红通红的。 半天,我说不出一个字。 在一起要牵手?牵手?为什么要牵手? 牛肉粉的汤撒了一桌子, 言一问服务员要了抹布擦了。 我不敢看他,只顾低头,吃完的牛肉粉。 “你别老把拉,赶快吃,都凉了。“言一说。 我把头低的更低。 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我努力的吃完了几根牛肉粉,放下了碗筷。 言一接过我的碗,帮我把剩下的吃完,他对我说,不要浪费,这挺贵的。 完咬咬嘴唇, 脑子还沉浸在牵手这件事情上, 一直在很努力的平复心情。 我歪着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却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你傻了?“言一说。 说完,他的手,抓住了我的手。 ”这回你可跑不了了。”言一开心的说。 他说话的语气,至今我还记得,而我,却永远不知道,他那时候的表情。 言一一直牵着我的手,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走了很久,一直走到海边。 我已经记不清走了多久,那一段路很长,也很短。 完抬头看向言一的时候,他笑的是那么的灿烂。 像夏日烈日下的梧桐树。 此时,夕阳斜落,海风吹来格外凉爽。 言一软软的手心,洁白而修长的手,在那个黄昏,格外的美好。 我的心理,有一丝窃喜,一丝甜蜜,还有一丝困惑。 “你喜欢我吗?”我看着言一,问道。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一章 初三假期2 “安然,我喜欢你。”言一说。 “你为什么喜欢我?”我问。 “没有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言一又说。 “什么是喜欢?”我又问。 言一摇摇头,他说他也不知道,就是想天天见到我,带我吃遍所有的好吃的,给我世界上最好看的风景。 世界上最好看的风景? 是现在吗? 太阳从地平线落下去了, 整个海面变得红红的。 言一带我去了海边的烧烤店,他点了烤串和啤酒,我们吃的很开心。 吃完饭,我们去附近的网吧上了一会网,言一就送我回家了。 一路上,他还是想牵着我的手, 但我拒绝了, 我并不喜欢别人牵我的手, 我还是喜欢他离我远一点, 有一点距离,不至于窒息。 第二天,言一在我家楼下等我, 他骑了一辆蓝色的自行车, 自行车上有个后座, 我坐在自行车后, 扶着他的腰, 很怕很怕, 夏天的风吹来, 闷热的潮湿, 我们骑车去了海边。 路上的时候, 言一给我买了一个冰棒, 渐渐的我也不害怕了, 一边啃冰棒一边坐在自行车后面。 第三天, 言一带我去他家玩, 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菜, 我第一次发现他做饭很好吃。 第四天, 他陪我去上课,帮我拿琴, 一路上,他的额头有很多汗。 第五天, 我生病了, 他给我送药, 还给我带了我喜欢吃的零食。 我们就这样愉快的相处着, 日子在练琴与言一见面中度过着。 半个月过去了, 离暑假结束也没有几天了。 言一说,他卖了装备,要给我买新的文具。 我很开心,换了新裙子,等着言一来接我。 就在这个时候, 我的手机响了。 是……y小姐。 “安然,我想见你。” 这是y小姐第一次给我打电话,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