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那边有野人》 正文 1、 一眨一眨,那双鬼魅般怪异的大眼睛 猎人王大头背靠一棵香椿树坐下身来,把子弹上膛的火铳紧紧抱在怀里,实实在在也是感觉自己困倦极了,撑不住了,打算就在这里弯弯腿,歇歇脚,小憩一番,蓄足精神,也好继续赶路,却不料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屁股刚挨地就情不自禁地直打哈欠,后背靠上树杆还瞌睡虫似的连连点头,接着前仰后合,东摇西晃,终于深深地垂下脑袋,闭上眼睛,就那样心不甘情不愿地坠入梦乡,扬起阵阵起伏跌宕的鼾声。 那山豹子一样高大威猛的黑猎犬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当然也不好妄加议论,只得不远不近地伏卧在一边,分外耐心地守候着,偶尔也会扬起脑袋,凝神谛听,那激扬山林的咏叹调,震天价响的呼噜声。 按理说,王大头今年四十岁,正是身强力壮的好时候,巡山狩猎攀岩跳涧也是本职工作,家常便饭,何至于一个上午折腾下来就盔歪甲斜了?实在是今天的事情有些蹊跷,一大清早出了家门,他领着大黑走上山岗,大瞪两眼,平端猎枪,威风凛凛地走过清水涧,乌龙砣,箭竹林,怒云巅,毫不含糊的整整兜了一大圈,居然连一个像样的猎物也没寻见,这不就是活见鬼了?近山知兽迹,傍林懂鸟音,大山的儿子当然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那一片山林太过寂静,正是一种凶恶的征兆,只有那种不可抗拒的外敌入侵,才会让大山里的弱小动物们飞天的飞天,入地的入地,个个胆颤心惊,唯恐避之不及,一团冷峻的杀气呀!猎手们靠山吃山,见多不怪,自然也有化解之道,无非是你进我退,你追我跑,惹不起咱躲得起,此山不响枪,自有寻猎处,三十六计走为上,好歹不误下一餐,于是,王大头便横下一条心,硬着头皮往前走,相信这山重水复终有路,柳暗花明在前头!可是,接下来的事情愈发不可思议了,王大头领着大黑足足走了一上午,前后转了四处猎场,居然到处都一样,芒鞋踏遍岭头云,麋鹿黄羊全不见!王大头这下子真的心慌了,难道不成是自己中邪了,撞煞了,被那些惨死在枪口之下的弱小动物们到阎王爷面前投诉了?得罪山神,触怒天地,脑门上就会被神灵们标上了特殊印记,举步先鸣锣,逆风传十里,所到之处,地净场光,这猎人营生还干得下去吗?王大头手脚冰凉,头皮发麻,东张西望,瞻前顾后,也是疑心生暗鬼,越想越害怕,总觉得那山崖背后,密林深处,始终有一双鬼魅一般怪异的大眼睛,在那儿一眨一眨的,饶有兴致地窥视着他! 接下来,王大头完全失去猎人风范,脚步踉跄,慌不择路。 幸好,那大黑克尽职守,一步不拉,忠心耿耿的保驾护航。 后来,就遇上那棵非同寻常的香椿树了。 那生长在朝阳山脊上的香椿树,居然和王大头居家院落中的那棵大小相仿,形态一致,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被长年定向的山风吹得仰身朝天,就像一位面色黧黑的矫健山姑,下盘稳扎,腰身丰腴,高高地扬起一双修长的手臂,在山风中甩开一头茂密油亮的秀发,哈,山野自有情趣,这里独领风骚!不要小看它孤守深山,憨态卖萌,好像也只是一个寻常物种,其实不然,青梅煮酒论英雄,说破英雄惊煞人,它正是那种大名鼎鼎的泰和椿,历代封建统治者指名道姓的朝贡佳品,不说那苏脆可口活色生香的香椿芽,就是那枝条上下披挂纷纷郁郁葱葱的香椿叶,随时随地摘下几片用沸水一冲,那就是一盏沁人心脾的香茗,嗅着口舌生津,啜饮倍添精神,果真是深藏不露的民间珍稀,帝王期盼的祥瑞吉丰! 王大头深深地吸一口气,又徐徐吐出去,那心神立刻就安宁下来了。感觉更为奇特,就像是回到了自己的家园,那香椿树下青石高墙浓香四溢的山村庭院中。回家了,自然也就安全了,那躲在密林深处偷偷窥视的眼睛,立马也就不见了。 山民们都知道,这种树叶的香味,原本就是避邪的。 王大头来到人世间,睁开眼睛看世界,爹娘便迫不及待地为他念叨自家的镇宅之宝,那棵美人甩发的香椿树。后来,王大头自己也娶妻生子了,老婆人称香椿嫂,儿子名叫香椿儿。那香椿树下的青石小院,虽然只是一户普普通通的猎户人家,却因为结缘了那么一棵讨人喜欢的香椿树,年年香椿芽,岁岁香椿叶,迎娶香椿嫂,诞生香椿儿,俨然成就了一个香椿世家,扎根山崖,枝繁叶茂,活色生香,千年不老,被大山里的乡亲们传为佳话,总觉得这其中自有玄机妙理,可惜谁也说不清楚。 王大头睡着了,一个异香扑鼻的梦。 又累又饿的王大头,正在睡梦中享用一道美味大餐。 熊熊篝火上,架着一口大大的铁锅。铁锅中,清亮的山泉水沸腾了,加上一把连枝带叶的野花椒,烹煮着一堆剔除了骨头的精瘦肉,那是一只刚刚被猎获并肢解的野驴,正在沸水的催动下,散发出一阵阵诱人垂涎的异香,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呀! 大山里的猎人以肉类为食,这无可指责,也天经地义。 只是,为什么偏偏要吃驴肉呢?这会不会让天下的驴友感到很没面子?王大头当然想不到如此复杂的问题,只是肚子饿了,饥不择食,偏偏那满树的香椿叶子正在山风里散发着浓郁到化不开的驴肉香味,对了,最精准的说法也就是那种铁锅煮驴肉的荤香,机缘巧合,造化弄人,梦中的饥者也是别无选择,只好吃上一份驴肉大餐了。 王大头梦中吃驴肉,胃口出奇的好,只是越吃越饿,越饿越吃,越吃越起劲了。 可吃着吃着,那情形有些不太平了,大黑狗猛烈地叫嚷起来。 王大头知道,大黑狗这是愤愤不平,主人这里大块吃肉,大碗喝汤,篝火红艳艳,香溢云天上,却把赤胆忠心的狗狗冷落一旁,这世道不公啊!王大头肚子里想笑,嘴巴却顾不上,心里还颇有几分不以为然,狗狗也要吃大餐,上席面,想造反不成?再说了,依照大山里的规矩,猎狗们的待遇也是有足够保障的,野物们被猎获之后,第一时间便会被割掉耳朵,斩下四蹄,赏给狗狗们作为点心,皇帝不差饥饿的兵,狗狗们何至于如此委屈?还有,那猎物们被剥皮剔骨之后,几乎所有的内脏也全归猎狗,怎么可能填不饱肚子?猎人吃肉,狗啃骨头,自从盘古开天地,各立灶头到如今,难道不成今天就要换规矩了,要玩出个新花样了? 王大头想着挺开心,故意不答理大黑的茬,就这样铸成大错,足够他后悔一生了。 大黑狗的叫声忽然升高八度,撕心裂肺,惨绝人寰! 王大头激凌凌地打了个寒战,睁大两眼,哪里有什么大锅煮驴肉,只有一个遍身红毛的人形怪物,圆瞪着一双黑幽幽的大眼睛,正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一步一步地逼到近前!大黑狗已经彻底安静下来,再也发不出声音了,那是被人用利器敲开脑壳,鲜血淋漓地倒在一边了。王大头毕竟是个猎人,自然也不肯束手待毙,操起猎枪就要射击,却不料那红毛怪物速度更快,伸手便夺过他的猎枪,抡起来摔折在岩石上! 王大头惊恐过度,眼前一黑,昏厥过去。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好像就是一个梦,王大头变成山顶洞人 这是什么地方? 慢慢地苏醒过来了,王大头转着脑袋,努力地东张西望,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处光线幽暗的环境中,躺在一堆霉气熏人的干草上。 奇怪呀,自己不是正在大山中狩猎吗?一个长天野地到处跑的猎人,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怎么忽然又会莫名其妙地钻到这里来了? 他眨着眼睛,认真地思索着,努力去适应周边昏暗的环境,渐渐有了更多发现,这里竟是一处怪石嶙峋的岩洞,这事格外离谱了,难道说自己一梦醒来就回到远古洪荒了,成了一个穴居山野的山顶洞人了?冷不丁地,他打了个寒战,那是终于想起来了,自己是遇上了一场匪夷所思的大灾难,那穷凶极恶的人形怪物,击毙他的猎狗大黑,摔断他的猎枪火铳,如今还把他拖回洞穴中来,是要当成一份生猛鲜活的食物储备了? 王大头悄悄叹口气,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报应了。 作为一名职业猎手,王大头长年撵山,风雨无阻,几乎吃遍了这一方山野中的飞禽走兽,最后被一位人形怪兽生擒活捉当了点心,这不也算是有来有往,不赊不欠?大山里的生命法则就是这样,猎手们个个都认了,玩的起,也要赔的起,说不上什么成败得失,出门看看天,一切凭运气。 王大头使劲地摇摇头,这事也就用不着多费寻思了。 重要的是他眼下还活着,胳膊大腿也都伸缩自如,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只要能够成功地逃出这一亩三分地,他向佛主发誓,这一生一世一定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守老婆,不管老婆如何的刁蛮任性,胡搅蛮缠,反正是再也不干这喋血山林的狩猎营生了。 王大头强打起精神,准备越狱了。 细细打量一番,他觉得那怪物的居所也还算宽敞,这里是一处偌大的洞厅,只是那洞厅四周山石嶙峋,还毫无规章地排列着一些大大小小的洞口,且忽上忽下,奇形怪状,串联出一个深不可测的地下迷宫,看着就让人直犯迷糊,果真是洞里乾坤大,举步皆迷津,如何去寻找一条逃生的路?他屏住气息,侧起耳朵,好像那洞径深处隐隐约约还有潺潺流水的声音,一阵阵若有若无阴凉湿润的风,看这情形那更麻烦了,还有地下暗河呀? 王大头又长吁短叹,泄气了,没劲了。 抬头向上看,这就叫无奈问苍天了,老天爷呀,我王大头果真罪大恶极,就该着走投无路了?一个土生土长的山里人,世世代代撵山寻食,除了把一些飞禽走兽整进锅里,吃到肚里,生平最大的业绩也就是娶了一个媳妇,养了一个儿子,基本上就从来没有干过什么算得上伤天害理的事情,你说,你这样对我,不是有失公正吗? 天性善良的东方人,都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所以,每每遭遇不幸,第一件事便会情不自禁地去祷告头上那一方洁净的天,企盼着天道公正,为自己扭转乾坤,逢凶化吉,造化更新! 王大头两眼怔怔的,紧盯着头上的方向。 那老天爷还果真灵验,立马就有回复了! 哈,你瞧,就在那高高的穹顶之上,一个鹅卵形的天窗,正斜斜地透下一缕阳光!随着阳光一起垂下天窗的,还有一束粗细不一的紫藤,沁着水滴,披挂纷纷。穹顶天窗和洞厅地面垂直距离至多不过二十来米,那红毛怪物,会不会就是扛着猎物,抓住那古藤攀援而下?王大头,一个整日里翻山越岭腾挪上下的猎人,只要抓住一根韧性十足的葛藤,双臂奋力,两腿踢蹬,这点高度还在话下? 王大头乍惊乍喜,只是不敢相信,自己还会有这样的好运气?那透着阳光的穹顶天窗,甚至连救命的绳索都预备好了,为什么自己一开始就没有发现呢? 答案也是现成的,那透入洞厅的太阳光斑正在悄悄地移动,很快就要消失了。这就是说,山岩阻隔,植被遮蔽,那穹顶天窗在一天当中被阳光直接照射到的机会也是极为短暂的,失去了光源的引导,躲在稠密的葛藤丛中,那穹顶天窗其实是很难被发现的,这道理看上去更简单。 王大头更加深信不疑,这就叫天意难违了。 他是命大福大造化大,这一次果真大难不死,那肯定是后福无穷了! 他两手支撑着,迫不及待地想爬起身来。 他这就要攀越天窗,挣脱樊篱了! 可冷丁地,他却又激凌地打了个寒战,整个人儿像是一下子掉进了冰窖中,冷凝了,僵硬了,动弹不得了。 光线幽暗的洞厅中,几乎就近在自己的面前,那双幽幽闪光的大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王大头,他只顾着高兴了,却把这里的主人给忘记了。原来,那人形怪兽并没有走远,正一直小心翼翼地看守着自己的猎物。 那人形怪兽,已然看穿他的心思,还会容他多活片刻? 王大头,这就死期临头了! 惊恐万分,他又蜷缩一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人形怪兽,何方神圣? 出乎意外,那怪兽迟迟没有大开杀戒。 这事果真有些蹊跷,对方看到王大头害怕了,似乎也感到很报歉,居然起身向后退了几步,嘴里还喁喁哝哝,咄咄有声,只是不晓得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是想要干什么?还要玩一场猫捉老鼠的小游戏? 王大头也是别无选择,只能伸长脖子等死了,可等了半晌没下文,渐渐地又有些不耐烦了。求生不得,求死不成,是男人谁都受不了这个,成心拿大爷开涮不是?心里愤愤不平,人也就稍稍的大胆了,偷眼望去,那怪物似乎也在发呆,这又是出现什么状况了?那怪物还在等待什么?一定还要人看清眼下的形势?细细端详起来,那披毛怪物的头发是棕红色的,天然下垂,又细又软,飘摇随形,无风自颤,浑身上下茂密的绒毛却像是裹着一件太阳红色的旗袍裙,居然也是一种毫不含糊的东方特色,尤其显眼的还是那肩臂上的长毛,不仅在双肩上微微突起,分外招摇,而且还足足下垂一尺多长,看上去又像是加穿了一件尤为名贵的红狐狸皮坎肩。这到也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新发现,怪不得野生动物们身无寸缕也无悔无怨,原来那毛发太长了,也足以充当衣衫了。王大头冷眼旁观,还要评头论足,只是看的越仔细,心里越犯嘀咕,那怪兽不仅四肢修长,而且直立行走,举手投足无处不像人,该不会就是人们传说中的野人吧?不错,这怪物赤身,披毛纷纷,肯定就是野人了!这情形似乎还不算太糟糕,因为那野人毕竟不是老虎,不是豹子,好歹也算得上是人类的近亲,也许,它们根本就不会吃人吧?王大头又摇头,使劲地摇头,那是觉得自己的想法也太过天真了,野人们茹毛饮血,混迹兽类,如狼似虎,暴戾成性,能指望它们有一天也会憣然顿悟,悔过自新,对正常世界的现代人类保持一份足够的尊敬?王大头摇的晕头了,这才明白过来是自己想的太多了,管的太宽了,对野人的任何看法其实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发言权,无法勾通,于事无补,到是眼前这位野人对他的观感才是至关重要的,那顶真是一件要命的事情,引为同类那就是座上宾,彼此有事好商量,当成异类那就没话说了,连阶下囚都免谈了,干干脆脆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一餐鲜活的美食罢了。 野人与人,算得上是同类吗? 王大头慢慢地坐起身来。 这会儿他忽然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想让对方把自己看的更清楚一些,更仔细一些,大山里的精灵啊,你可要认认真真地瞅一瞅,我不是羚羊,也不是黄麂,不是任何一种可以随意打杀的野生动物,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啊!人是什么?生命的极致,万物的灵长,不管那肉味是如何的鲜美,都不可以随便当点心的! 那人形怪兽,也慢慢地走上前来,一本正经地蹲坐下去。 人与兽互相审视,彼此面对一个神秘的世界。 这情形很奇特,很新鲜,感觉意味深长,好像大有希望,不论是一个野人族类从此走出蒙昧的昏暗,心悦诚服地接受一份现代智人的文明,还是一个懵懵懂懂的猎人巧打误撞地进入野人的行伍,从此背离人寰,返朴皈真,这对王大头来说都是大有斩获,毕竟可以稍稍松上一口气,不用担心自己立时三刻就会毙命了。 那野人的姿态很明白,真的,一切可以好商量。 王大头自然喜不自禁,冷也好热也好活着就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境之下,王大头和野人互相近距离地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又一次大大地出乎意外,王大头居然看到了一双十分漂亮的黑眼睛。的的确确,那是一双和东方人几乎毫无二致的黑眼睛,隐藏在瀑布一样飞泻翻腾的毛发中,只是比一般人的眼睛要圆一些,大许多,乌眸精亮,眼神清澈,就像一汪深深躲藏在幽谷绿丛中的山泉水,波光盈盈,纤尘不染。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光怪陆离,不可思议,先前那样令人恐怖的一双怪眼,怎么忽然就改变模样了?难道,这也就是佛家所说的境由心生了? 四目相对,彼此距离似乎也一下子就拉近了。 可惜这一切只能意会,无法言传,更不可能签下某种合约,因为彼此语言不通,文词不达,那野人说不好现代人的语言,这位被俘的猎人当然也听不明白兽类的嗥叫,于是只好察言观色,互相猜测对方的心思,双双返回原始的状态,一切全凭血肉的律动,生命的感悟了。 这是一个弥足珍贵的时刻。 只可惜时间过的太快了。 那打从穹顶天窗透入洞厅中的一斑阳光,不知不觉就悄悄溜走了,消失了。王大头蓦地一惊,抬头去看穹顶天窗,也就在这分心走神的一瞬间,对面那人形怪兽倏忽不见了。 大头又结结实实大吃一惊。 那怪兽,果真来无影,去无踪,行为诡异,处事非常,能够与人为善,和平来往? 王大头又开始大摇其头了。 他懊恨,自己是一厢情愿,尽想好事了。 荒山野岭出怪物,什么四不像,驴头狼,狮虎兽,人脸羊,大山里的猎人总是以不变应万变,一切随缘,全凭本能,见怪不怪,举枪就打,然后就是剥皮剔骨,举火烤肉,烤了就吃,吃饱就睡,睡醒接着去寻找猎物,天上飞的,地下走的,水中游的,别管你长出什么怪模样,那鲜肉的滋味大体上都差不多,当然也就不用多费寻思了。可今天的情况非同寻常,那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猎人风光不再,居然成了别人的阶下囚,笼中鸟,杀伐由人,蒸煮随便,这就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了,他不得不认真地思考一些问题,为自己寻找一线生机。令人费解的地方也实在太多了,这人形怪兽,果真就是传说中的野人吗?究竟具有多大的神力,居然一个回合不到,就把一个职业猎人给生擒活捉了?这一路上跋山涉水,攀岩越涧,不惜大力地把他带回自己的洞府,到底是想干什么?只是当作一般的食物储备,留到寒冬腊月青黄不接的时候吃新鲜?还是学学人类的通常做法,把他圈养起来以充家畜?或者,也玩一票时髦,就像人们喜欢猴子和狗狗之类,这野人也准备把他王大头当成宠物了?哈哈,失去猎枪的猎人啊,从此就要变成一位披毛悍兽的宠物了! 果真如此,这还是人过的日子吗? 以前,听村上小学校的老师们说过,在其它动物们的眼睛中,人类才是一些行为乖张的怪物,比如整日里不论真懂假懂总是冒充百事通,闲着没事就猜心思,斗嘴巴,互相倾轧,其乐无穷,屁大点事也要敲锣打鼓放鞭炮,臭显摆,说大话,生怕被人小瞧了。一旦落到了以其它动物为主流的社会群落当中,还能允许你人五人六摆臭谱?让你摇头摆尾学狗狗,爬在地上啃骨头,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 看来,要想当上一个幸福的宠物,乐不思蜀地忘记自己曾经有过的尊严,这其中也大有学问哩! 王大头越想头越大,又抬起双手去揉脑袋。 倏忽地,那人形怪物又回来了。 王大头没有看清对方从哪里来,只有一点可以肯定,对方不是从天而降,并没有把那穹顶天窗作为自己的进出口。这又是一个不可思议,那穹顶天窗,人形怪物并没有放在眼里,派上用场,只是上天专为他王大头预留的一条逃生通道吗? 那怪兽竟像是看穿他的想法,忽然发出了一阵咯咯的笑声,仿佛是心意相通,也喜不自禁,居然还朝人跟前蹭近些,一本正经地蹲坐下去。 王大头又结结实实大吃一惊! 那人形怪物发现了他的秘密,知道他有越狱之心?也就是说,他根本就没打算老老实实当宠物,做一个憨态可掬的乖乖狗,那怪物还乐意留下他一条小命吗? 情不自禁的,王大头又瑟瑟颤抖起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人与野人,彼此都是人? 其实,王大头是多虑了。 人们往往就是这样,多思多虑,多疑多忧,王大头这一次又判错形势了,那人形怪物根本就没有向他发难,恰恰相反,竟是送上一份礼物。一棒原汁原味的青香蕉,散发着清冽冽的林莽气息,甜丝丝的太阳韵味,梦幻一般的横空出世,推到王大头面前来了。 那人形怪物,这是在变魔术吗? 王大头呆呆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是肚子里咕噜噜一阵叫声,却是认真回应了。 肚子真的是太饿了,实实在在也做假不得。 多长时间没吃东西了?王大头这一番经历,云深雾重,忽惊忽乍,九死一生,至今都不知这山有多高,水有多深,根本就忘记了做人还有吃饭这档子事情了。真难为那怪物洞主,居然还惦记着为他寻找食物,雪中送炭火,物轻情意重,即便只是宠物待遇,举手之劳,一时兴致,那也足以让人受宠若惊了! 王大头十分感激地看着那怪物。 那怪物,似乎也看懂人的眼神,一本正经地冲他点点头。 人与兽,隔着那一棒青香蕉,彼此伸手可及,空前挨近了。 虽然洞厅中的光线几近暧昧,朦朦胧胧,可王大头却把对方看得格外清楚了。那怪兽身段手足无处不像人,面孔上宽下窄,五官错落有致,唇吻格外丰满,尤其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上去就像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溪,忽而一股清冽的溪水,忽而一阵明丽的阳光,是的,王大头先前就特别注意到对方的眼睛,有一种强烈的类同感,亲近感,这会儿贴的更近,看的更清,却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是不太对劲了,那眼睛光芒流转,居然风情万种! 真的,那波光盈盈,曳曳撩人。 野人太过热情,令人莫测高深。 王大头犹豫不决,这事颇费思量。 那野人却不管这些,显然缺乏足够的耐性,等不及让人想个明白,又有了新的行动,伸手摘下一只青香蕉,用牙咬,用手撕,三下两下除尽皮壳,径直向他嘴边送来。 野人也是一番好意,这就要喂人进食了。 原本饥肠漉漉的王大头,偏偏惊惶不安地闪开了。 遭到拒绝,那野人仿佛也深感意外,且不以为然,鼻孔里唔唔的,微微勾下头,眼神中流露出懑怨之色,一付十分委屈的样子。 王大头愈发惊诧了,野人就这德性? 不对呀,这乱七八糟的,怎么像个风人? 果然,那野人放下香蕉,还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微微扬起下颏,慢慢合上眼睛,如梦如幻,似羞似嗔。 王大头终于看出端倪,那野人满头红发垂下腰身,两边肩胛毛发更茂盛,就像是裹着一件华丽的蓑衣,几乎完全遮掩住的天体,只是那毛绒绒的胸脯却凸突出一对水瓢葫芦似的物件,和男人的胸大肌健子肉有着明显的不同,遮藏不住,欲盖弥彰,显然正是那种雌性标志物,一对丰满肥腴的房! 明白了,这是一个春心荡漾的女野人! 王大头恨恨地咬牙,牙缝里咝咝地吸了口气,情不自禁地攥紧拳头,只是想了想,无奈地摇摇头,又把拳头给松开了。 果真够得上对手,他还会沦落到这一步? 可接下来的事情,他又该如何应对呢? 其实,在这一片大山里,野人与山民们交配产子的事情,早就不是什么稀罕的新闻了。 老辈人常说,这片大山原本就是野人们的家园。各类飞禽走兽心悦诚服,完全承认野人们的领导地位。老虎和野人共进晚餐,狮子和野人结伴出游,猴子和狒狒们十分乐意和野人分享树上的果实,羚羊c斑马和大象们更喜欢和野人一起在溪涧中洗浴,到流泉边饮水,野人们本身具有极强的战斗力,只是极少侵犯弱小动物,所以深得民心,大受欢迎,十分自然地构架出一种原始天成的动人情景。后来,出于战乱c洪水和瘟疫等原因,山外的溃兵和难民们大举入侵,原始洪荒的山林世界从此遭到了根本性的颠覆,烟熏火燎,风光不再了。入侵者用火铳排兵布阵,非我族类,格杀勿论。野人和其它野生动物一样面临灭顶之灾,也只得望风而逃,唯恐避之不及了。山民们从来就没有把野人当人,只要抓住一律开膛破肚,分而食之,每每连一块骨头都不会放过,扔大锅里熬汤了。野人作为一种美味,被人们围追阻截,渐渐资源稀缺,终于踪影全无了。 很久很久了,大山里不再有野人的传说。 人们是健忘的,毫不费力地忘记野人,当然也理直气壮地忘记了曾经对野人都干过些什么。 只是野生动物们越来越少,大规模的狩猎活动也不多见了。因为很难经常不断地打到猎物,事实上猎人也就越来越少了。狩猎活动难以养家糊口,山民们大都改行种地去了。 好在,山民们的老祖宗原本就是农民。 农民们只要有足够的土地可供耕种,那日子就会过的很滋润。 忽然有一天,这份平静又被打破了。 原本销声匿迹的野人,竟又悄悄地出现了。 一个丰满健硕的农妇上山砍柴,被一个满身红毛的人形怪物拖进密林,山民们集合起大队人马,操着棍棒锄头,在那片大山里折腾很久,却毫无结果。一个扑朔迷离的失踪案,人们都以为,也只能这样不了了之了。却不料,大约一个月之后,那失踪的农妇又出现了,衣衫褴褛,满面憔悴,跌跌撞撞地扑进家门。后来,经过一番救治,那农妇渐渐恢复健康,只是对自己曾经遭遇过什么,死也不肯说出来。后来,又过了八个来月,那农妇居然生下一个浑身长红毛的男孩子。这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大事件,理所当然也成了当地社会的头号大新闻,只是,任凭那些记者们如何巧舌如簧,大费周章,农妇就是死活不开口。那只神秘的黑匣子,被深深地埋藏在不幸女人的内心深处了。浑身长毛的男孩子,受到了一个山民家族的庇护,平平安安过一生。后来,又过了很久很久,人类终于掌握了dna生物基因鉴定比对技术,在城市里的男女们整日寻思着去医院为儿女们做亲子鉴定的时候,也经常有人千里迢迢地寻访到那毛人母子的墓前,寻思着如何去说服山民,允许他们开棺验尸,进行一番科考活动,揭开毛人的身世之谜。只是民风骠悍,族规森严,这一切也只能允许空想,不许妄动。 这是一个至今尚未被完全破解的谜。 只是,这一刻的王大头却忽有所悟,明白了,那山乡农妇的故事绝对不会是空穴来风,她遭遇一个红毛野人,当然会生下野人的孩子!可自己如今怎么了?正在重复一个昨天的故事?和农妇有所不同,自己是个大男人,而劫持者是个女野人,只是万变不离其宗,目地只有一个,当然结果别无二致,还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那一身红毛的女野人,大大地圆睁两眼,正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显然,那红毛女也一直关注着,想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最终又会做出什么决定。 王大头苦笑,摇头,犹犹豫豫地伸出双手,自己动手掰香蕉,开始吃东西了。有一点他终于想明白了,那就是首先需要活下去,有力量,有勇气,然后才有可能干点什么。 红毛女却毫不犹豫,立刻把自己先前剥好的香蕉递过去。 王大头这一次毫不客气,接过去就往嘴里送,而且咀嚼有力,吞咽顺畅,嘴巴里咂啧有声,很有一种狗狗们吃东西的感觉,的确也是饥不择食,食不择味,狼吞虎咽,顾不得吃相了。 红毛女大喜过望,兴奋地嗷嗥一声,跳起身来,奔出洞厅。 王大头又结结实实吃了一惊,呆呆怔怔地看着那红毛女的背影,觉得这一位果真不够淑女,标准的野蛮悍妇,这又是要去干什么?继续采集食品?看上去兴高采烈的样子,有什么事情值得这样高兴?隐隐约约的,王大头又感到一丝不安,像是自己正在刻意地轻贱人格,扮演狗狗,取悦一个憨直混沌的生命,这是不是也太缺德了?王大头又使劲地摇头,真的,这都混到什么地步了?还有资格假模假式地谈人格? 王大头又开始专心致志地吃香蕉,足足吃了二十多根,几乎把那一棒香蕉消灭干净了,这才感觉到自己吃饱了,满足了,就地一躺,仰面朝天,旋即便扬起鼾声。 能吃能睡,那就是福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5、穹顶天窗,一缕充满希望的阳光 这一觉,王大头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睁开眼睛,他十分惊喜地发现,打从穹顶天窗那里,居然又透下了一缕阳光。那一缕阳光,到像是如约而来,不早不晚,不离不弃,这就是要招呼他该上路了?是的,他已经陪着那红毛女,屈尊降贵地到此一游,香蕉吃了,觉也睡了,也算是充分领略过地主之谊了,如今是神清气爽,状态良好,还不该挥手说拜拜?继续打扰人家,还有什么意思吗?总不会真的留在这里生儿养女?王大头自说自算,也振振有词,可那只是在心里想一想,自误自乐,缓释神经,果真要付诸行动,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他先是一动不动地躺着,偷眼打量四周,发现那红毛女的确不在身边,这才一个鲤鱼打挺跃起身来,抢上几步抓住一根垂下天窗的藤葛,双臂用力,拔身而起! 应该说,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时刻。 幸运的是,在王大头攀援向上的整个过程中,那红毛女始终没有出现。王大头牛喘吁吁地爬出穹顶天窗,抬头看看当午的太阳,心里也不免有些失望,这就算是逃出兽穴了?这事情也未免太过简单了吧?当然,自己是刚刚经历过一番剧烈的运动,自信也把一个猎手的胆魄和体能发挥到了极致,只是那红毛女魔根本就不曾露面,别说挽留了,就是连观摩都没有兴趣,根本就没有把他当碟菜吧? 迎面一阵强劲的山风,吹走了那一缕莫名的忧伤。 真的,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时刻,王大头,他已经成功地走出了第一步,应该欢呼跳跃才对!红毛女毕竟还只是一种介乎于人兽之间的生物,似乎根本就看不明白这么一孔穹顶天窗的意义,还有追上来的可能吗? 王大头,他好像是已经自由了! 剩下的事情,就是尽快地离开这里,走的越远越好了。一个失去了猎枪的猎人,在任何猛禽悍兽们的眼睛中,那都是一个滋味鲜美的肉包子,更何况他在被红毛女捕获搬运的过程中,浑身上下已经被剥了个精光,连脚上的鞋袜都不知道扔哪去了,野物们注重内容,蔑视包装,这样一种民俗民风到也不值得过多批评,只是让王大头困惑不已,身陷囹囿那是无可奈何,在阴暗的洞厅中并不感到有多么难为情,只是蓦然闯进阳光下,那情况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赤身的王大头立刻感到羞愧难当,挺不起腰,伸不直腿,几乎就是寸步难行了。 赤身暴露在阳光下,在别人眼睛中那就是疯子! 所以,王大头并没有立即开溜,飞奔而去,而是缩着脖子,四下张望,迫不及待地想为自己寻找一件遮羞的衣裳。 可是,王大头很快就大失所望了。 头上几朵白云,身边山野茫茫,哪里有他渴求的衣裳? 只是不死心,他慢慢地挪步,趟开荆棘,踩倒野草,撩开一束束垂下高崖的藤蔓,就以那个穹顶天窗为中心,渐渐地扩大搜索范围。 距离那穹顶天窗不远处,就是一堵兀立的山峰,拔地而起,直插云端。一根根勇跃攀登争先恐后的藤葛们,和垂下穹顶天窗的藤蔓是同一个家族,枝繁叶茂,活力四射,干劲冲天,只是那山岩坚挺,光滑如镜,藤蔓的触须们寻找不到可供立足的缝隙纹理,就像一群被烫了脚的孩子在半空中跳跃,垂落下来,翻转上去,一缕缕一条条在山风中飞舞,看上去勇气十足,精神可嘉,至于什么时候才能登上峰顶,缚住流云,实现它们的生平夙愿,那就要等待山体的变迁,岁月的造化了。 就在这堵山崖下,王大头似乎悟透了某种道理。 这片大山不会给他提供一套现成的衣服,要遮住那光光的屁股,也只有因地制宜地想办法了。这里最不稀罕的植物就是藤葛一类,他便动手折下了一抱柔软的藤蔓,围上了自己的身躯,再用一根稍粗一些的藤条拦腰一束,哈,一件披挂纷纷的绿色短裙便成功地穿到身上来了!遮羞的问题算是马马虎虎得到了解决,可是着双脚也没法子走路,他便用藤蔓把双脚也依次地裹起来,一圈一圈的一直裹到了膝盖上面,这又是一个大大的成功,等于穿上一双绿色战靴了! 王大头,也是旧貌换新颜,他就要这样踏上回乡的路了。 只是山崖高不可攀,王大头也只能顺其自然,绕着崖根转。 出人意料之外,那高崖的下面,居然也充满了生命的喧闹。那是崖上的渗水,丝丝缕缕地流落下来,竟然汪成了一个清清亮亮的小水潭。那水潭的四周,长满了时令的夏兰花,一簇一簇挤挤攘攘,怡然自得,姹然怒放。这里的夏兰花儿,一律是洁白的颜色,就像一只只振翅欲飞的蝴蝶,逗起满天婆娑起舞的雪花,刹那之间便把人送进了一种高深且又幽远的意境中,神清气爽,激动莫名,尤其那馨香袭人,荡气回肠,让人把持不住,热泪盈眶,真的,连过往的山风都为之动情,脚步颤颤,轻飞慢旋,留连忘返了。 有那么一会儿,一身绿色包装的王大头就直挺挺地站在那清水潭边,望着清湛湛的潭水中那一群鱼儿们发呆,它们很活泼,很快乐,成群结队地在潭水中游弋,一本正经地守卫着自己的国土,还不时会一个接一个地在对面崖根下高高跃起,亲吻那一蔟垂下石壁的蔷薇花,唼喋有声,落英纷纷,也煞是有趣。 就以那五颜六色的花瓣为食,可谓仙风道骨,品味真的不俗。 对鱼儿们来说,这儿就是它们的瑶池吧? 一边是兽穴,一边是仙境,大自然的造化总是这样鬼斧神工,不可思议,反差鲜明。 王大头蹲下身去,掬起那清亮的潭水,大口大口地喝起来。那水味甜甜的,香香的,甚至还有一种若有若无的米汤似的柔滑质感,意味无穷,缠缠绵绵,九曲回转,这就是瑶池玉液的滋味了? 王大头恋恋不舍地告别了清水潭。 高崖下的潜流注满了清水潭,便自动地冲出了一条山溪,贴着崖根汩汩地流去。王大头就寻着那山溪往前走,因为水往低处流,溪水不会留恋奇峰异石,它们总是脚步匆匆地奔出山外,汇入大河,流向大海。 感谢上天,给他指出一条最佳逃亡之路。 可惜,那山溪并没有流出很远,便义无反顾地飞身跃起,跌落山崖。如果从山下往上看,那飞瀑纤若银丝,飘下云端,情景如梦,幻化万端,一定是美不胜收,令人叹为观止。可王大头此刻却在山崖上面,而且也绝不可能效仿溪水做纵身一跃,所以只能暗自沮丧,摇头叹息了。 云崖横断,王大头不得不放弃山溪,另僻蹊径,沿着崖头向一边搜索,要去寻找一条下山的路。 崖头上长满了一人多高的冷箭竹,这一类竹子并不很粗,王大头横着肩膀往前挤,居然也能在竹海中硬生生地挤出一条道路来,只是那竹叶锋利,尖梢扎人,蚊叮虫咬,汗渍腌痛,真是说不出来的难受,为了远远地躲开那红毛女,尽早回家和老婆孩子重相聚,他是咬紧牙关,拼上老命,足足折腾了一个多时辰,终于眼前一亮,竹海到头了!只是,他大获全胜了,也彻底傻眼了,真是人算不及天算,想不到顺着那断崖的边缘转一圈,他居然又回到了出发点,那穹顶天窗附近的高崖,一座扶摇直上的兀峰! 这是一个典型的天台地貌,就像城市单元楼上的阳台,根本就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除了向鸟儿们借一双翅膀凌空飞渡,要想凭着自己的两条腿走路,那就只有乖乖地重新坠下那穹顶天窗了! 下山的路,到底在哪里? 红毛女的洞厅四周,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洞口,只是漆黑一团,步步迷津,王大头手上连一只火把都没有,如何胆敢只身犯险,从中找到一条生路?有那种可能吗? 王大头捶胸顿足了,老天爷呀,你这是吃饱了没事干,成心要消遣一个落难的猎人,开上一个天大的玩笑吗? 太阳渐渐地移向一边,眼看着就要落山了。 王大头一番悲怆激愤过后,也渐渐地平静下来。 平静下来的王大头,又感到肚子饿的太难受了,真的,那饥肠漉漉,让人浑身酸软,两眼昏花,奈何这里的林园虽好却不供膳食,没有饭吃,那会饿死人的呀! 情不自禁地,他居然有些怀念红毛女的洞穴世界了。 他还记得,昨天红毛女带回洞穴的那一棒青香蕉,自己还没有吃完,应该还有剩余。好像有人在前面牵引,他顺顺溜溜地找回到那孔穹顶天窗,只是磨磨蹭蹭,还下不了最后的决心。钻进那穹顶天窗,牵着藤蔓坠下去,先把那红毛女精心采集的食物吃个光光,然后再想办法从那个洞穴世界中寻找一条通向自由的路,难道不应该就这样干下去吗?只是,那红毛女要是缺乏足够的耐性怎么办?自己这一次不辞而别,在外面折腾了这么久,那红毛女难道还看不出名堂?此去凶险莫测,真的无法把握,自己果真还能混饱肚子?不会是那人形怪物正在苦苦等待,要把自己当点心给吃了吧? 守着那穹顶天窗,王大头果真愁肠百结,进退维谷了。 蹑手蹑脚的,王大头开始向后退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自己饿着肚子就已经够难受了,干吗还要巴巴地送上门去,给那个妖怪当点心? 这会儿,他又唯恐惊动穹顶天窗下的红毛女了。 偏偏,就在这当口,冷竦竦地吹来了一阵过山风,激凌凌地让他直打寒战,接着,猝不及防地便是一串嚏喷,那真是涕泗横流,眼泪奔涌,老天爷呀,这回是真的要命了! 久久的,那穹顶天窗里却一直没有什么动静。 王大头紧紧地綣缩成一团,一动也不动了。 这里山太高了,一阵傍晚的山风就如此的凌厉逼人,果真到了更深夜半,风寒露冷,就凭自己这付扮相,遮无处遮,藏无处藏,那还不活活给冻成冰棍了? 真该感谢那一阵寒风,让王大头的脑袋冷静了下来,他面前只有一条路,根本就是别无选择,还犹豫什么?重新去面对那红毛女,的确要冒着丢掉小命的风险,可这其中毕竟还有一线生机,只要那红毛女没有把他给趁热吃了,他就可以继续混吃混喝,避开风寒露冷,瞅着机会还可以溜之乎也! 王大头跳起身来,似乎生怕自己又改了主意,扯着藤蔓便溜下了穹顶天窗。 石头冷兮山风寒,肉包子打狗难回还! 这一次,王大头是义无反顾地投身兽穴,那感觉还真是悲壮极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6、亚当和夏娃,原来也会应运而生 那人形怪物根本就不在洞穴中。 王大头白白地悲壮一回,站在那儿眨巴一会眼睛,需要重新适应洞径中的幽暗。那红毛女真的不在,不知道又忙活什么去了,只是也的确回来过,洞厅像是被彻底打扫过,变得干净整洁了,原先铺在地上的烂草堆不见了,变成了一层新鲜温暖的柏树枝,空气中充满了松柏类植物的清香。原先的那些香蕉皮壳也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大山里的野果,猕猴桃,酥香瓜,火龙果,面包果,还有一捧香榧子,看得出来那红毛女也是煞费苦心,东西不多,花样不少,一门心思要为他调剂口味了?有一位生物学家曾经断言,说人类的远祖是猴子,看来那红毛女也完全赞同进化论,把他王大头干脆就当猴子养了,采集了一堆猴子的干粮! 那一刻,王大头真的有些感动了。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就是把别人往坏处想了。他王大头以人类之心,度兽类之腹,怎么也会出现这样一个结果呢?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忙着逃亡,根本就是为了远远地离开那红毛女,这要是依照人类习惯的行为规范,那红毛女完全可以大发其泼,你来一拳,我去一腿,破釜沉舟,毁灭世界,可红毛女的行为却完全超越出人类的想象力,竟在那儿不温不火的收拾房间,小心翼翼地准备美食,不离不弃地等他归来,这该是何等憨直大度的情怀呀? 王大头,他应该惭愧了! 当然,王大头用不着向谁表白,红毛女根本就不在现场,即便就是守在身边也没用,听得懂人类的语言吗?再说了,也许人家根本就不兴这一套,那些个假模假式的小玩意儿,原本也就是虚假人类的专利产品,难保不会被嗤之以鼻? 王大头毅然决然地坐下身去,毫不客气地开始用餐。 他似乎已经明白了,这里是一个简单到了极致的世界,一切来自天然,一切顺乎自然,春花秋实,星移斗转,只要他吃的饱,睡的好,那红毛女也就有了一份了不起的成就感,成功地供养了一位身上不长毛的人类,这在披毛纷纷的野人世界里,也算得上是一件闻所未闻的新鲜事吧? 王大头这一餐吃的更多,几乎消灭了红毛女全部的劳动所得,肚子饱胀胀,脑袋昏沉沉,扑到那一堆柏树枝上就睡着了。 那柏树枝很神奇,不仅气味芬芳,而且暖意熏熏,不仅催眠迅速,而且保正质量。这一觉,王大头呼呼大睡了十多个小时,什么梦都没有。 王大头睁开眼睛,就像是事先有过约定一样,那透过穹顶天窗的一缕阳光,刚刚巧巧就投落在他的面前。 他使劲地眨着眼,那阳光真的很眩目。 他翻了个身,这就准备起床了。忽然发现了红毛女,原来一直就躺在他身边,这会儿正用一边臂膀支撑着,半个身子侧过来,还用手左右撩开了自己的头发,圆睁着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他忽然感到一阵心慌意乱,手足失措,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那红毛女冲他眨了眨眼睛,那模样居然很顽皮。 王大头呆怔怔的,这又是什么意思呀?, 王大头低头看了看自己,还是那一身青枝绿叶的藤蔓装,显然这一夜秋毫无犯,谁也没有侵犯过谁。这红毛女好像也认真学习过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现还是不错的,只是干吗还要挤眉弄眼呢?对了,是讥笑自己混吃混喝,白住店不交钱?野人们也晓得与时俱进,这就装备上一付经济头脑了? 红毛女却不屑多费唇舌,起身就走。 王大头也急忙坐起身来,他要侦察红毛女的进出路径,到底要走哪个洞口,也好为自己选择一条胜利大逃亡的最佳路线。 可是,那红毛女只是回头瞟了他一眼,却仿佛一眼就看穿了他脑袋里正在盘算的小九九,若有若无地笑了一下,然后便高高地扬起一双修长的手臂,直直地竖起一对坚挺的足尖,垂柳扶风,掀身探海,左旋右转,盼顾灵动,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肢体语言?深山幽谷的真情告白?天哪,谁说野人不是人?这不是在跳芭蕾吗?真的,就像古人说的,深山有奇峰,躲在云雾中,寻常看不见,偶尔现峥嵘,这不是才刚刚露上那么一小手,也就足以折服天下,令世人震惊了! 王大头牙疼似的咧着嘴,从牙缝里咝咝地吸着气。 这一刻他真是困惑到了极点,那红毛女到底是个什么怪物?野人生番?人形怪兽?嗜血魔王?大山里自古出野人,乡里乡亲们都这么说,红毛野人一直名声不佳,提起来就让人不寒而栗,浑身上下起鸡皮疙瘩。不,这事情越来越离谱了,王大头的脑袋里翻江倒海,好像,一个世俗约成的期待视野正在被彻底打破了,一切都要从头再来了,真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王大头这也是一番造化,不得不零距离地面对着一个野人,那红毛女的行为举止不仅仅只是令人匪夷所思,而且让人越看越入眼,越来越可爱了! 红毛女咯咯地笑出声来。 王大头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这笑声好听,而且十分家常,就像一个天天照面的邻家小妹,遇上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后街男孩,款款一笑,娇憨可掬,春风拂面,沁人肺腑,让人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舒坦! 可那红毛女忽然又蹙起娥眉了。 王大头立刻也紧张起来,那红毛女,该不会马上就要来上一个恐怖大变脸了? 红毛女是个大忙人,自然不用多解释,纵身一跃冲天而起,横空逮住一根手腕粗的藤蔓,转瞬之间便飞出穹顶天窗,留下王大头一个人在那里大大地张开嘴巴,好半天都合不上。 曾几何时,王大头自作聪明地把那穹顶天窗当成自己的核心机密,以为上天垂怜,为他专赐一线生机,红毛女那青苹果一样单纯的脑袋一定悟不透其中的玄机,岂不料人家只是看在眼里,佯做不知,不忍心破坏他的好心情,还有意宽容他把自己痴迷的游戏进行到底,也许,这就是天赋善良,母性温柔,永远都不肯去欺压一个弱者,不忍心把小孩子手中的玩具夺走? 王大头心里充满了一种异样的感动。 他迟迟疑疑地拽住藤蔓,小心翼翼地引体向上,蹑手蹑脚地钻出那穹顶天窗,也想偷偷地看一看,那红毛女到底干什么去了? 情不自禁地,王大头已经开始关注对方了。 红毛女根本就没有守在天窗附近,不知道跑哪去了。 王大头东张西望,不胜焦急,应该往哪个方向去寻找呢?有过昨天那一番探索,他对这穹顶天窗之外的地形地貌已经有了一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这里是一个山体断裂型的天台构造,一边是高不可攀的兀岩,一边是神秘莫测的深渊,看上去也就像是从大地上升起的半个月亮,整体面积至多不过一个平方公里,只是麻雀虽小,五臓俱全,有山有水有溪流,有花有草有虫豸,天上有飞鸟,水中有游鱼,台地居中是一片混生林,半空中飘舞着雾松萝,断崖边长满了箭竹丛,竹丛中奔跑着白花兔鼠。王大头是生来乍到,摸不清锅灶,虽然昨天在这一片台地上兜了一大圈,可当时只是心急火燎地要寻找一条逃生的路,根本就算不上是全面考察,而红毛女却是土生土长的坐地户,这儿根本就是人家的大晒台,往大了说也就是个后花园,移步览胜,曲径通幽,随便往哪一猫,保管让他累断两腿也找不着! 王大头心里敲起退堂鼓,两腿便又踅回那穹顶天窗。 就在这当口,隐隐约约听到一阵歌声。 这又是一个大大的意外,是红毛女在唱歌吗?那啸聚山林的野人,杀伐喋血的蛮族,居然也会有这份雅兴? 循着那歌声往前找,距离越近,那歌声听的越清,的的确确,那果真是一种委婉妙曼的意绪流动,让人感受到山溪流水,天空流云,幽谷流萤,加上山花呢喃,露珠晶莹,绿叶摇动,还有岁月的穿梭,父母的叮咛,昨天对今天的依依惜别,太阳对月亮的一往情深。其实,由于彼此语言不通,王大头根本不晓得那红毛女在唱些什么,听到的只能算是一曲无字之歌,而奇妙之处正在这里,因为不着一字,所以了无羁绊,可以尽得风流,思想的空间得以无限拓展,一位识字不多的山里汉子,就这样领悟了一曲绝无仅有的天籁之音! 再往前走近一些,王大头愈发大彻大悟了。 为什么,红毛女的歌声那样迷人? 只因为,她正躲在那一片清馨袭人的夏兰丛中。 为什么,红毛女的嗓音那样甜润? 只因为,她正泡在那一潭又香又甜的清潭水中。 为什么,红毛女的情绪那样亢奋? 只因为,她正逗引那些飞起飞落的鱼儿们玩的开心。 王大头一直走过去,十分自然地站在那清水潭边,全然不觉得自己正在偷看一个女生洗澡。 红毛女的歌声停住了。 红毛女双手撩起长发,缓缓地转过头来,居然是一脸忍不住的欢愉,那一种分外美丽的笑容! 红毛女,为什么这样高兴? 就因为有了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 先前大概是只顾着玩乐了,这会儿的红毛女开始加快动作,是在认认真真地洗澡了。 王大头还守在岸边,伸长脖子,站成了一只呆头鹅。 当然,凭心而论,王大头根本就没有偷看别人洗澡的念头。红毛女的情况与众不同,那一身红毛在水中向上漂浮,就像是撑开了一把金红色的太阳伞,外人其实什么都看不见。可后来的情形就不同了,红毛女忽然感到了一种莫名的骚动,一反先前的斯条慢理,匆匆忙忙地结束了搓洗,接着便一步一步地登上岸来,那浑身精湿的红毛失去先前的蓬松与飞扬,分外温柔地贴上皮肤,一付丰腴的身躯便无可遮掩地凸现出来,丰乳肥臀,凸凹有致,四肢修长,曲线迷人,那一种专属于女性的阴柔之美荡漾开来,令人情不自禁地呼吸急促,血液贲张,浑身臊热,恨不得立时三刻便燃烧成一团熊熊的火,逆风驰骋八千里,流星飞舞白云上! 出水芙蓉,艳惊四野,天地颠狂。 王大头大大地坦开双臂,奋不顾身地迎上前去。 红毛女却忽然怯步,勾头,满面桃红,不胜娇羞。 王大头那边却不容后悔,须臾难耐,居然吼地一声大叫,毫不含糊地冲上去,关键时刻显英雄,最终也不失男儿本色。 太阳悄悄地隐藏起来,漫天飘舞着火红的云朵。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7、仰天为房,倚竹为床,藤蔓婆娑情侣装 清水潭边,红毛女和王大头有了第一次。 那事情干完之后,红毛女又跳进了潭水里,用脊背对着王大头,鼻孔里唔唔的,不知道正对那些游鱼说些什么。 鱼儿们依然在起劲地跳高,亲吻着那些垂向水面的蔷薇花。 太阳出来了,分外醒目地照耀着草地上的几点落红。 王大头是一个结过婚的男人,当然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心里甚至有几分愧疚,用世俗人类的话来说,他是刚刚强暴了一个处女。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他轻轻地叹了口气,用手在自己的额头拍两巴掌。又等了一会,见到那红毛女迟迟地不肯上岸,他便也小心翼翼地涉下潭水,撩起清水为人家洗头,极尽温柔地给人家搓背。那红毛女触电似的颤抖了一下,情不自禁地呻吟起来,终于招架不住,急急忙忙地挣脱出去,又转过身来,为入侵者撩水,冲洗,那一双噙着热泪的大眼睛,居然也显露出些微的笑意。 失去了猎枪的王大头,终究还是个好猎手。 红毛女,俨然已经成为一个好妻子了。 红毛女把自己仔仔细细地濯洗干净,重又涉出清水潭,顾不上甩干毛发上的水珠儿,便忙着四下里采集山花野草,三拧两插编织成一个小花环,戴在头上就成了一个清新别致的小花冠,披挂垂肩的是迎春藤,翘起拉风的是蝴蝶兰,喧闹不休的是月月红,默默含羞的是勿忘我,几只小蜜蜂发现了新大陆,围绕着红毛女飞来飞去,挥之不去,流连忘返。 王大头为之感动,这就叫女为悦已者容呀! 戴上花冠的红毛女,果真像是天河里的仙女,馨香四溢,明丽动人。 王大头忽然有些自惭形秽了,为了方便,先前身上的那一套藤蔓衣裙早已经被自己扯断了,扔掉了,如今就这样赤条条的走来走去,岂不是太过轻薄,有伤大雅? 王大头有的忙了,又开始为自己缠裹编织一身藤蔓裙装。 红毛女赶紧跟过来,跑前跑后的给他帮忙。 有了红毛女的全力协作,王大头的工作进展快多了。 王大头又有了一身崭新的藤蔓裙,柔软的藤蔓,青翠的叶片,不仅好看,而且凉爽,尤其重要的是胯下被严严实实地遮盖了起来,自我感觉体面多了,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量,好像是忽然就找到了那种专属于男人的自信心,立马又开始给自己用藤条裹脚,缠腿,解决鞋子和裤子的问题,这就是要千方百计地提高自己的战斗力了。 王大头的深层潜意识,还是念念不忘逃之夭夭。 红毛女却想不到这些,野人们的思维方式简单多了。 在红毛女的认知世界里,生命与非生命的概念区别,就是有情和无情。大约,也是巧打误撞了,这刚好暗合了东方的佛理。 所以,红毛女会笃信不疑,只要用情专一,用心呵护,石头也能孵出小鸟来。 而且,红毛女还知道,自己是一个百分之百的有情人。 虽然,为了把大山里一个自由的猎人带回自己的洞厅,她是采取了一些暴力手段,击毙了他的猎犬,摔碎了他的猎枪,就像搬运柴草一样把他甩上肩头,可那一切都是不得以而为之,不那样干,他会乖乖地跟自己回家吗?当然,这样做会让他很没面子,感到委屈,甚至咬牙切齿,恨之入骨,所以她要加倍小心,委婉行事,尽可能多的给他补偿,把大山里所能得到的一切都奉献出来,还不足以满足一个男人的虚荣?实际上,她连自己都完整地奉献出来了,他还会有什么不满足吗? 红毛女专心致志地干着一件事,为自己编织一套藤蔓裙装,和王大头一模一样的藤蔓裙,认认真真地穿在身上,感觉也很不错,左顾右盼,十分开心。 王大头用藤条裹脚,又缠上绑腿,跺跺脚,踢踢腿,好像又找到了那种赳赳武夫的感觉,可惜两手空空,别说猎枪了,就连猎刀也没有一把,只剩下两条仅供逃跑的腿,偏偏还不晓得路在何方,嘿,这命运果真捉弄人,天生我材当草烧呀! 王大头又抬起头来,想瞅瞅天空,有一肚子的委曲要向上天倾诉,好好地来上一番长吁短叹,可一眼瞅见了面前那位娉娉婷婷的妙人儿,尤其是看到了她那双秋波闪闪的大眼睛,满心的委曲便立刻化为乌有,烟消云散了。真的,不能说上天待他不公,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奔波劳碌满眼皆是,如此艳福能有几人?不错,很早很早以前,曾经有过一个董永得到了天上的七仙女,可那是一个卖身葬父的大孝子,经历过种种人间苦难,是一位至德至善之人,可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猎人,而且已经结婚成家十六载,儿子都已经初中毕业了,究竟何德何能,居然如此荣幸?瞧那头顶花冠的女郎,浑身散发着诱人的馨香,清澈明亮的眸子里映着蓝天,飘着白云,不曾沾染过一丝一毫的人世烟尘,不正是一位天上的仙女吗?可她居然会摹仿自己,也穿上了一件藤蔓结成的衣裙,那大山里绝无仅有的情侣装,不也正是要表达出一种儿女的痴情?王大头,已经把一个天仙一样的处子变成了女人,居然丝毫也不知道珍惜,还在这里怨天尤人,是不是真的混蛋透顶了? 山魂水魄,缕缕牵人。 红毛女粲然一笑,宛如皓月东升。 王大头不错眼神地盯着她,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真是越看越喜欢,不得不珍惜了。唯一的缺憾之处,就是红毛女的那一双光腿和赤脚,他是越看越心疼,如果能够亲手给她穿上一双现代人类的小马靴,那该有多好呀?大山里的石头硬,蒺藜更扎人呀!王大头的大脑袋又开始努力地工作起来,他知道自己没有可能为红毛女找来一双小马靴,至少是眼下不可能,这事连想都不用想了,但是大山里有的是藤蔓类植物,如何才能够说服红毛女,让她也像自己这样用藤蔓裹脚?或者,自己再多多发挥一些聪明才智,直接用藤蔓为她编织一双藤草鞋?那样穿起来不就省事多了? 王大头越想越开心,居然自得其乐地笑了起来。 一心惦记着要为女友编织草鞋的男人,一定是个忠诚本份的好男人。 王大头却不知道,他正在进行着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事业,要为人类进化史谱写出最为感人至深的一页,一个普普通通的猎人,凭着一份出自男女本能的感情冲动,不仅已经成功地帮助了一位原始人类认识到了穿衣戴帽的美学意义,而且还煞费苦心地要为她穿上鞋子,甚至是一双漂亮的小马靴,未来的古人类学家一旦知道了这件事情,一定会为之感激不尽,要为他树碑立传,千古留名。 红毛女却等不了那么久,她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她肆无忌惮地跳着光脚,有模有样地咳嗽了一声,像是正在清理嗓门,打算要对王大头说些什么,结果当然是什么也没说,知道说了也没用,各自族类的语言还没有融会贯通,最后只是高高地扬起右手,冲着王大头十分夸张地做了一个手势,先是在空中自上而下地划了一个圆,然后再把右手放到左肩上,用力地挥过圆心,指向前方。说来也怪,王大头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这就是让他跟她走一走,到处看一看,有事情要做的。 爱情真的奇妙无比,语言可以忽略不计。 王大头便跟着红毛女,一前一后地往前走。 在这样一片半月形的断崖台地上,王大头已经有过一次搜寻,为的是寻找一条下山的路,如今那红毛女又要为他指点江山,还有什么新鲜可瞧吗?王大头记得很清楚,他是从左到右,依照顺时针的方向转了一圈,外围的情形是看的差不多了,可那红毛女居然还是领着他走外围,只是方向相反,从右往左的进行,取逆时针方向,王大头大摇其头,甭管是正方向还是逆方向,这不横竖都是在走老路吗? 王大头心里敲着小鼓,正寻思着如何给红毛女提个醒,也就是这么一愣神的功夫,走在前面的红毛女却倏忽地不见了。 王大头又结结实实地大吃一惊,这红毛女真的成神了?飞天还是地遁了?他团团地车转身体,东张西望,这里其实根本就没有走出多远,距离那穹顶天窗至多也不过五十来米,正处在那一面扶摇直上的兀峰之下,遍地都是那种红茎绿叶的爬山藤,也就是山民们俗称爬山虎的长春藤类,几乎所有的藤蔓都争先恐后地指向那高高的山崖,只是那山崖太高,石头太滑,许多藤蔓从半空几十米高的地方滑落下来,垂帘似的披挂纷纷,纵横翻腾,王大头忽然听到了红毛女的声音,好像就在那藤蔓的帘子后面,果然,红毛女真的从那垂挂的藤蔓后面钻了出来,招呼他跟上去。 王大头跟着红毛女钻过茂密的藤蔓,贴着潮湿的崖壁,居然出现了一孔人字型的缝隙,刚好可以容一个人钻进去,里边是一个小山洞,正呼呼地往外边吹着风。 山洞里的光线很幽暗,王大头老老实实地跟着红毛女,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人说狡兔三窟,这仙人儿一样的红毛女,也会为自己预备下许多藏身之所?用得着这么小心吗?王大头这会儿已经不敢小觑女主人安排的这一番巡视了,只是对这么一孔藏在藤蔓下的洞径也并不感到有多大的新鲜,大山里就是洞洞多,横竖还是石头洞,总不如住在窗明几净的高楼大厦里来的舒服! 王大头很快就要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暗自羞愧了。 因为,那洞径并没有把他带进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世界,不,那洞径其实并不很深,前进不过一百来米便可以抬头看到一线天光,接着便完完全全地走出洞径,居然是一处造型奇特环境幽美的天坑地貌,也就是地质学家们通常所说的喀斯特构造,四围峭壁垂直升降,刀削斧剁一般的光溜水滑,寸草不生,落差至少有三百多米,底部却是肥沃的黑土地,生长着一片遮天蔽日的大森林,居然是清一色的珙桐树,珙桐也一直被人们爱称为中国鸽子树,绿色王国的俏佳人,那每一个叶片都会翩翩起舞,每一个枝条都能挥洒琴声,是十分罕见的珍稀树种,王大头正在那儿瞧着稀罕,却不知忽然从哪儿吹起了一阵山风,那一棵棵珙桐立刻喧哗起来,像是轻盈的鸽子飞满天,鸽哨声声,彼此呼唤,居然又是一曲无字之歌,牵人情思,动人心弦。 怪不得红毛女的歌声那样好听,这里居然还有一个充满音乐原素的小环境,人们只要能有机会常来走走,那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想不会唱歌都不行呀! 王大头一声长叹,这真是别有洞天哪! 山风停息了,一棵棵鸽子树也安静下来了,那歌声却好像还没有消失,只是若有若无,若隐若现,若真若幻,层层叠叠,不绝如缕,逗引得王大头伸长脖子,侧耳聆听,东张西望,果真是如痴如醉,欲罢不能了。 幸好,这时候出现了一群红腹角雉,它们在林间上下旋飞,自由舞蹈,又牢牢地牵住了王大头的眼球,帮助他缓过神来,透了口气,避免了一场走火入魔的悲剧。 王大头抬起头来去仰望天空,却又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重大发现,这里的天空变小了,变高了,遥不可及,深不可测,这就是标准的坐井观天了? 王大头忽然觉得自己的脑袋小的可怜了。 红毛女只是悄无声息地看着他,守着一边偷偷地乐。 看到王大头一脸的沮丧,红毛女似乎也知道心疼,走过来牵起他的手。 王大头乖乖地跟着她,任由她牵着往前走,感觉到自己正在变小,恍恍惚惚的好像已经回到了童年,至多也就十来岁的光景,妈妈说啥就是啥,这世界本来就简单。鸟儿要飞,风儿要吹,鱼儿要游,水儿要流,生命的法则好像就是一次快乐行走,干吗还要自寻忧愁? 行到路尽头,坐看云起时,风光不胜收。 红毛女忽然拉住了王大头,裹足不前了。 这里已经是遮天蔽日的密林深处,风儿不吹,鸟儿不鸣,天也朦胧,地也朦胧,无论从哪个方向看过去,都是一个完完整整的梦。天性快乐的鸽子树,这会儿都睡熟了,共同分享着一个甜甜的梦。王大头慢慢地转着脑袋,懵懵懂懂,感觉着自己也睡眼腥松,一步步地化做梦中人。 红毛女却抬手拍拍他的脑门,示意他往地下看。 地面上,竟是一方绿茵茵蓬松松一尘不染的绒毛地毯。 就是因为这一方绿油油粉嫩嫩的绒毛地毯,实在也是天工造化,人间难得,红毛女这才紧紧地拉住王大头,不忍肆意践踏上去? 王大头又开始犯糊涂了,这真的是在做梦吗? 可那红毛女却显然一点也不糊涂,居然十分明晰地冲他做了一个手势,好像是请他享用那方绿地毯。 王大头又觉得自己头大了,红毛女这意思,今天就睡这儿了? 红毛女咯咯一笑,甩开了王大头的手,顾自地蹲下身去,在那绿地毯上抓了一把,十分陶醉地嗅了嗅,又香又甜地吃了起来。 王大头这才看出端倪,天哪,这哪里有什么绿地毯呀,一片足有半米来高的枝状地衣,厚厚地覆满林间土地,这是一种可供直接食用的稀罕物品,苏脆爽口,清香宜人,不折不扣的山肴野蔌哟! 红毛女,她把王大头领到这儿改善伙食来了。 王大头当然也不用客气,已经过了开饭时间,他的确是有点饿了,好一通狼吞虎咽,反正那红毛女已经成了自己的老婆,这身边再也没有别人了,没人挑他的理,当然也不用顾什么吃相了。 这时候的王大头,恨不得变成一头牛,直接下口就行了,也就不用麻烦动手了。 红毛女很快就吃好了,便走过来守在他身边,一会儿为他采一把枝状地衣,一会儿帮他拍拍后背,看到他的咀嚼速度变慢了,还从附近的林子里采来了一把野蒜苗,一根一根地剥去外皮,递到他的手上,为他调剂口味。王大头吃的很开心,觉得这老婆真好,伙食也不错,美中不足的就是少了一壶老酒,想到了这里,他还愣愣神,情不自禁地咂了咂嘴,吸了口气,也就忍了。 吃饱了,喝足了,王大头就地一躺,真的打算在那儿睡觉了。 红毛女可不干了,她指着头上的天空,两手比划着,耐心地打着手势,努力地想给王大头说明白,当空的太阳已经移走了,天坑里很快就会变的漆黑一团,寒冷无比,此处不可久留,应当尽快离去! 幸好,王大头的脑袋比较好使,大体上也能看懂她的手势,并不是顶真地就要赖着不走了。 林子里的光线真的是越来越暗了。 红毛女扯起王大头,俩个人一刻也不再逗留,急急忙忙地奔上来路,钻进那洞径往回走。 半月形的高崖台地上,居然还是一片阳光灿烂。 看那光景,至多也就是下午三点来钟。 就在距离那穹顶天窗至多不过八十来米的地方,生长着一片茂密的箭竹林,红毛女大大地伸开双臂,一下子合拢起二十多根手指粗细的青青翠竹,双手用力地绞上两圈,再把那一束竹梢头从下面塞回竹丛中,别在根茎里,一个高出地面不过一米有余的青竹窝窝便出现了,红毛女冲着王大头做了一个分外潇洒的动作:请君上窝! 王大头莫明其妙,不知道红毛女这是在干什么,只是站在那里不停地眨巴眼睛,迟迟地不肯就范。 红毛女也不多催促,只是在旁边又做了一个青竹窝窝,然后自己率先坐了进去,那情形就像是坐进了一个十分熨贴的沙发里,然后仰面朝天,哈哈一笑,居然是一张弹性十足的沙发床,别提有多么惬意了! 王大头这才赶紧行动起来,也睡上了一张青竹编织的沙发床。 头上,一轮嫣红的太阳,一方明亮的天空。 身下,一股子浓浓的青青翠竹的气息,掺杂着山花野草的馨香。 一只会唱歌的大肚子蝈蝈跳上了一枝摇曳的竹梢,就在王大头的眼前晃来晃去,用一双凸出头颅的大眼睛盯着他看了很久,忽然振起了短短的翅膀,引吭高歌起来。 王大头使劲地冲它吹了一口气,把它赶走了。 回头看看红毛女,她却只是静静地躺在那儿,闭着眼睛,好像已经睡着了。 几只蝴蝶儿飞去又飞来,绕着她那头顶的花冠,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宇,红红的脸蛋,还有那梦幻一样长长的毛发,徘徊往复,恋恋不舍。 王大头有些恍惚,觉得这一切都好像是在做梦。 闭上眼睛,又长长地吹了一口气,他便睡着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8、丢失火种的人儿,那一种难言的哀伤 就这样,王大头和红毛女结成了一对夫妻。 那被红毛女铺上了一层新鲜松柏枝的洞厅世界,就权当是他们的洞房。顶着山花野草结成的花冠,红毛女成了王大头美丽的新娘。新郞和新娘,各自穿着一身披挂纷纷的藤蔓衣裳,扯着那长长的藤蔓坠下穹顶天窗,双双进入了他们的洞房,就在那堆清香四溢的松柏枝上共涉爱河,行云播雨,禅悟生命,感恩天地。 在我们这个蓝色星球上,这大约是一对最穷的夫妻了。 没有车,没有房,没有一分钱的存款,没有一汤匙的余粮,能算得上物质财富一类的东西一样也没有,这可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祼婚了,根本就没有一针一线的生产工具,一缕一寸的遮羞衣裳,每天还要在那清水潭里洗上几回鸳鸯浴,除了带回一股子花香,就连一星一点的灰尘都没有了,光溜溜一身无牵挂,除了拥有彼此那一份关切的目光,果真是净光净光啊! 可出乎意料的是,他们活的很快乐。 白天有太阳,晚上有月亮,小草窃窃私语,大山沉思默想。露珠解析出太阳的关怀,翠竹摇曳出月光的,山风传递着生命的信息,石头体味着四季的炎凉。山里红是酸的,黑草莓是甜的,野花椒是辣的,菠萝蜜是香的,大山里的野果数不尽,那滋味也是回味不尽,品尝不完。驼羊是跑的,袋鼠是跳的,猴儿们总是扯着树枝甩来甩去,狮子和老虎们却挟着狂风,裹着雷鸣,肆意践踏着弱者的身躯,把鲜血的色泽溅上天空,大山里每时每刻都有故事,局局翻新,回回不同,也足以让人感到新鲜,保持兴奋。 对于那些凡夫俗子们来说,这里是一个不可理喻的世界。 一旦融入了这个世界,你便会全然忘记世俗的欲求。这道理非常简单,就像人们念念不忘的车子,房子,票子,位子,对于眼下的王大头和红毛女来说,还有什么一星一点的实际意义吗?既然忘记了世俗的欲求,那么剩下来的不就只有幸福了吗? 幸福的源头在哪里?天苍苍,野茫茫,原始洪荒,赤身。更为精准的说法,那叫原始。 当然也不能全打包票,果真涉身其中,还是会有种种烦恼。 就说王大头和红毛女,新婚芫尔,乐不思蜀,自然也就应该是幸福的不得了,可实际上至多也就十来天之后,麻烦的事情就来了。 那天早晨,红毛女从那洞厅里的某个隐秘之处取出了一块石头,一本正经地捧到了王大头的面前,那神情庄重,举止虔诚,到像是奉上了什么稀世珍宝一样,王大头暗自地感到好笑,分外珍惜地看着红毛女,不无感慨地摇摇头,这位世界上最最干净彻底的裸婚女郎,怎么忽然也俗套起来,居然找来一块石头,权且充作自己的嫁妆? “阿是利,剁剁!阿是利,剁剁!” 红毛女急了,看情形是十分不满王大头轻慢了自己的宝贝,也顾不得对方是不是能够听得懂自己的民族语言,大声嚷嚷起来。 王大头赶紧双手接过那块石头,认认真真地研究一番。 阿是利,剁剁?这是什么意思?这东西还有名子? 这是一块紫红色的石头,上面还有一些像树叶叶脉一样的纹路,其整体形状略呈椭圆,一边厚,一边薄,厚的这边突出一截恰好像是一只把手,而薄的那一面却状若盈月,十分锋利,王大头终于看出名堂来了,这不就是一把石斧吗?他抓住那石斧的把手,把它高高举起,用力挥舞,摆出了一付全力进攻的架式,这就是要告诉对方,他已经知道这东西是干什么用的了。 红毛女点头,拍手,表示满意,嘴里依然念念有词: “剁剁!剁剁!” 王大头也点头,明白了,这石斧的名子就叫剁剁。 这名子到也恰如其分,斧头的任务,那就是砍砍剁剁。 在红毛女的世界里,虽然有着原始的种种绝对公平因素,但是一切都要师法自然,归根结底还是弱肉强食,力大为王,这样一柄石斧当然有用,的确也算得上是一件锋利的武器,可以大大地增强自己的战斗力,作为一个野人家族的传世珍宝也绝对是当之无愧了。 王大头分外珍惜地抚摸着那柄石斧。 红毛女却又向他伸手,要过那柄石斧,随手便挟在自己的胳肢窝里,她那肩胛上的毛发特别茂密,就像是穿了一件蓬松的蓑衣,可以把石斧遮掩的严严实实。 王大头隐约的有些不安,红毛女随身携带了一件秘密武器,她这是要去干什么?不会是要进行什么恐怖活动吧? 红毛女却执意要秘而不宣,只是那脸上的笑容有些顽皮,伸手摸摸他的胡子,因为没有剃须工具,他那脸上的胡子已经连成一片,足有一寸多长了,那胡子有些扎人,红毛女却似乎分外的受用,摸完了胡子还揪揪鼻子,这才挥手拜拜,出门干活去了。 王大头知道,红毛女这是在为他们的两口之家准备食物去了。 新婚之后的红毛女一如既往,每天都要出去,而王大头的任务一直都是守在家里,其实就是什么事情都没有。这个家庭成员的分工模式,就是女人养家,男人受用,时间长了,王大头也就习惯了,反正就是没事干,想吃就吃,想睡就睡,百无聊赖的时候就抓着藤蔓爬出穹顶天窗,自己到那半崖台地上去吹吹山风,晒晒太阳。有时候,他也会采上一些野葱野蒜和竹笋之类的带回洞厅,算是帮助红毛女干了些家务,增添了一份佐餐食物。大山里的物产极大丰富,红毛女几乎每天都会带回一些奇花异果,王大头的日子一直过的很开心,只是今天的情形不同于往常,剁剁出现了,红毛女带上了一件秘密武器,不会是在外边遇上了什么麻烦吧? 幸好,没有让他担心太久,红毛女很快就回来了。 去而复返的红毛女,扛回来一只颀大的岩羊。 王大头长舒了一口气,原来是自己多虑了,白白地耽了一回心,红毛女这是狩猎去了。王大头是个职业猎人,当然也是一个天生的狩猎爱好者,自然不会反对红毛女的狩猎行为,尤其是对她带回来的猎获物特别感兴趣,看上一眼就让他直咽口水,篝火烤肥羊,那才叫香呀! 猎人只所以为猎,就是因为他是一个食肉动物。 说起来也真够难为他了,为了头顶花冠的红毛女,他居然忘记吃肉,足足吃了十好几天的野果野菜,差不多就要变成一个素食的斋公了。 红毛女取出石斧剁剁,开始收拾那只岩羊。 王大头上去扯腿,拎脖子,忙前忙后,十分积极地为她打下手。 那只岩羊的头上受到至命一击,显然是时运不济遭遇石斧剁剁了,一剁之下立时毙命,此刻体温尚存,身体柔软,所以在这两个屠夫手里表现的顺顺溜溜,不多一会就被剥了皮,那被剥下来的羊皮铺在地上就变成了一方餐桌,红毛女就着那一方餐桌挥起了石斧,干净利落地剁下了一条羊后腿,双手托起送到了王大头的面前,这果真是个好老婆,那一条后腿足有十多斤重,肥瘦相宜,又鲜又嫩,好东西先让老公吃,夫妻恩爱,举案齐眉! 可王大头却双手往外推,坚决拒绝那只羊后腿。 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件尤为重要的大事情,红毛女她们是茹毛饮血的野人族类,根本就是吃生肉的! 虽然,他王大头如今成了野人一族的上门女婿,应该入乡随俗,客随主便,可那饮食习惯好像也是与生俱来,根深蒂固,人生偏偏就有这么一个无法造假的地方,可以大睁两眼说假话,欺天骗地哄女人,唯独糊弄不了自己的胃口,只要胃里觉得不舒服,立马就会给你吐个翻江倒海,就这么一块血淋淋的东西,瞧着就让人直犯呕,叫他如何吃的下去? 可红毛女却不乐意了,放下手中的羊腿,嘟起自己的小嘴,尤其是那双明亮的眸子里,竟然闪现出点点的泪光,飘浮起困惑的云丝,让人心有测隐,惴惴不安。 王大头便耐心地跟她解释,双手比划着篝火的形状,说起了人类和火的依存关系,顺便还就事论事地说起了火烤羊肉,葱爆羊肉,椒盐羊肉,火锅羊肉,手把羊肉,尤其强调自己是一个百分之百的肉食者,天下所有的肉类他统统爱吃,唯独不吃生肉,那羶味,那血腥,他是绝对受不了的! 红毛女听的似懂非懂,只是那神情绝对认真,最后居然还做出了一付恍然大悟的样子,顾自地点了点头,旋风一样飞快地离去了。 王大头也倍受鼓舞,猜想那红毛女一定是听懂老公的意思了,体谅到老公的苦衷了,这就是要去寻找一堆熊熊燃烧的火,生火烧饭,煎炸烹炒,中国饮食,美味无穷,那真是一种快乐神仙的好日子,马上就要开始了! 红毛女很快就回来了,带回来一把野花椒,几只红辣椒。 王大头大失所望,悄悄地叹了一口气。 看情形,野人们也知道生肉有腥味,需要调味品,只是对举火烹饪一无所知,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王大头想象丰富,太过乐观,白白地高兴一回了。 当然,王大头还是从红毛女手中接过那些野花椒和红辣椒,十分珍爱地在手中把玩着,不时地嗅一嗅,使劲地吸着鼻子,也满脸陶醉,非常受用,只是依然不肯吃生肉,对那只肥羊腿视而不见,根本就是看都不看了。 红毛女若有所期地守着王大头,大大地圆睁两眼,含情脉脉地瞅着老公,直到满脸期待渐渐淡化开来,终于完全转化为一种分外沮丧的神情,知道这是劝食不成了,也下意识地摇摇头,悄悄地叹口气,又出门去了。 又有了新的期盼了,王大头很高兴,他耐心地等着红毛女,相信她这次一定会与时俱进,创新思维,让一个野人的脑壳焕然一新,灵光闪闪,高高地擎起一只熊熊燃烧的火把,就像一个容光焕发的自由女神,胜利报捷,凯旋而归! 可是,红毛女很快就回来了,并没有为王大头带回一只燃烧的火把,只有一捧青红相间的紫苏叶。这是一种芳香气味很浓的叶子,那颜色青里透红,红里透光,就像是一团在天外舒展的火烧云,好像还真的有那么一点火的意思,可以用来做香料烧菜,也可以直接生拌凉调,毫不含糊地说,这也的确是一种好东西,只是能等同于一簇燃烧的火吗? 希望越多,失望越大。王大头干脆别过脸去,对那捧紫苏叶子不屑一顾,鼻子和眼睛里尽是委屈! 红毛女怔怔地看着王大头,鼻翼翕动着,那眸子时而闪光,时而黯然,好像心里也有千言万语,可又茫茫然,漫无边际,不知道究竟应该从何说起,最终只是咬住自己的嘴唇,默默地放下那一捧紫苏叶子,又走了。 这一次,红毛女去了很久很久。 迟迟不见人归来,王大头开始揪心如焚了。 红毛女,她这是干什么去了?真的是要去采撷火种了?她明白什么是火吗?这荒山野岭,哪儿又有火的踪迹?明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情,偏偏还要奢求与人,自己这又是在干什么?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太过自私了? 王大头,开始深深自责起来。 生肉血腥,难以下咽,不吃就是了,干吗还一定要强求与人?猎人已经失去了猎枪,还敢大言不惭地自称是一个肉食者?进山狩猎,为了预防万一,他特地带了两只打火机,可是没想到遭遇红毛女半道抢亲,只抢回一个赤身的男人,其它的东西统统给抛弃了,王大头,你就是为了这个原因而愤愤不平,一定要去为难一个真心爱你的女人吗?山深林密,危机四伏,让一个年轻女人孤身涉险,跑来跑去,这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王大头,你这样小鸡肚肠,不通事理,还算得上是个男人吗? 王大头捶胸顿足,后悔莫及。 红毛女终于回来了。 王大头却又怔怔地发起呆来,似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使劲地揉了揉,又认真地看了一会,的确是红毛女,只是满脸疲惫,一身风尘,尤其是那一双光脚和腿上,出现了多处荆棘的刺伤,渗透出一滴滴殷红的血珠儿。王大头心疼地吸了口气,如梦方醒,快步地迎上前去。红毛女这一次带回来很多的东西,野葱,野蒜,野韭菜,这些东西山里很多,寻常可见,王大头并不觉得十分稀罕,只是那一包香椿树叶让他深感意外,倍受震惊,他就是在一棵香椿树下当了红毛女的俘虏,当时他正在做一个美梦,梦中有熊熊的篝火,大大的铁锅,锅里的肉汤正在沸腾,那是用大把的香椿树叶,煮着大块大块的野驴肉,那个香味呀,足以让风儿打旋,大山弯腰了!可这一切只是梦境,红毛女她又如何知道?也许,她不辞劳苦地长途奔波,又回到了那棵香椿树下,只是想找回当初被她弄丢失的东西?可惜什么也找不到了,只采回了一包香椿树叶,就是为了表达一份深深的歉意? 红毛女好像也猜到了王大头的心思,居然冲他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王大头再也把持不住了,就像是被人突然打开了一道情感的阀门,冲上去一把抱住红毛女,哽噎失声,泪如雨下。 红毛女抬起双手,小心翼翼地为他拭泪。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9、王大头变成黑毛男,茹毛饮血,快乐成长 为了报答红毛女那份惓惓之心,王大头流泪之后便暗暗地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于承担的真男人,一个胸怀磊落的大男人,一个不让女人难过的好男人。 接着,王大头说干就干,操起那柄石斧,在那条羊腿上割下了一块精肉,取两片香椿叶子把它给严严实实地卷了起来,先是小心地放在鼻子跟前嗅嗅,一股子浓浓的葷香,完全遮掩住羊肉的腥羶气息,感觉好像还不错,便挺直身躯,仰面朝天,闭着眼睛把那个小小的肉卷塞进口中,伸长脖子用力地咀嚼! 生啖羊肉,那滋味其实很不错。 有了第一次,以后的事情就简单了。 红毛女接过石斧剁剁,专心致志地为王大头切割羊肉,每一块都切的不大不小,一寸方圆,方便他包裹树叶,咀嚼吞咽,王大头果真也不负厚望,不但吃出了速度,而且吃出了花样,先是香椿叶子裹羊肉,后来又用紫苏叶子包羊肉,再后来就进一步地简化加工程序,直接生嚼野葱野蒜野辣椒,越来越顺溜了。 就这样,为了一份惊世骇俗的旷世之恋,王大头入乡随俗,开始吃生肉了。 在红毛女看来,这是一个大大的进步 生啖了那条肥羊腿,王大头一阵燥热,浑身是劲,一把抱起红毛女,便把她压在那堆清香四溢的松柏枝上。 那一夜,俩人相拥而眠,如胶似漆,须臾难分。 红毛女,真的变成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女人了。 这一对新婚夫妻的饮食结构,从此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以肉食为主了。 每天,红毛女都会带着石斧剁剁出门狩猎。 人迹罕见的大山里,生物资源尤其丰富,处于食物链低端的食草类动物几乎是唾手可得,什么野兔,山鸡,岩羊,跳鼠,麂子,麋鹿,野驴,羊驼,见谁是谁,随便抓点什么就够吃上一天了。野生动物们没有受到任何污染,天生的绿色食品,只要足够的新鲜,那肉味也绝对的肥美,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油盐酱醋,时间长了,习惯成自然,王大头也就有啥吃啥,不再需要刻意地准备什么佐味品了。 王大头天天都有新变化。 红毛女日子越过越开心。 王大头的头发越来越长,胡须也越来越长,大约也就半年之后,那头发和胡须连成了一片,看上去野性十足了,可这一切也只是自然天成,算不得有什么神奇的造化,最最绝妙之处大约也还要归功于饮食结构的改变,他自从开始茹毛饮血,生啖肉鲜,不仅仅只是性功能得到了极大的加强,每天都要抱着红毛女翻云覆雨,长夜运动,而且整个人体都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地发生了变化,皮糙了,肉厚了,整个人儿横向发展了,那标志性的藤蔓裙装因为嫌麻烦再也不穿了,整天拖着胯下那一堆什物跑来跑去也不感到羞耻了,这些还都是小菜一碟,似乎还够不上惊世骇俗,可普天之下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终于到了那一天早晨,王大头忽然就被自己吓了一大跳,他居然开始浑身长毛了! 红毛女又高兴地跳起舞来。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王大头浑身长毛了,这足以证明他已经被野人同类化了。 从这以后,王大头身上的毛越长越快,越来越长,那情形和红毛女大体相似,前胸后背和肩胛两侧毛发最长,小腹往下越来越短,只是和红毛女的色泽不同,王大头浑身的毛发和头发一样,全部都是黑色的,最准确的称呼,现在应该把他叫做黑毛男了。 红毛女和黑毛男,天作之合,两情相悦。 人类进化史,在这里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波折。可惜了,那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书呆子们只会闭门造车,没有机会到这里来走一遭,亲眼目睹红毛女和黑毛男的幸福生活。其实,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里发生的一切也只能算得寻常小事,小菜一碟,不值得大惊小怪的。 红毛女和黑毛男,每日里恩恩爱爱地过日子。 自从王大头变成了黑毛男,红毛女欣喜若狂地跳起舞来,实实在在也是太过兴奋了,俩人又情不自禁地搂在一起,滚成一团,几番,尽至淋漓。之后,红毛女便领着他,从洞径中直接走出去,走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里。 红毛女从此出门狩猎都带着黑毛男,两个人形影相随,双栖双飞,爱情生产两不误,吃饭睡觉双丰收。 每日里进进出出,那黑毛男自然也就熟悉了走出洞厅的路,可奇怪的是,他居然忘记了逃生回家的事了。 大山里的每一次狩猎,都是一个充满激情的节目。 一只大灰兔蹦蹦跳跳地跑过来,黑毛男欲待伸手去捉,却被红毛女一脚给踢开了。这样一类小个头的食草动物,红毛女根本就看不上眼了。手持石斧的红毛女一个劲地往前走,两手空空的黑毛男也只好乖乖地跟在后头。大山里的物产足够丰富,横竖都不用担心饿肚子。 发现了一只黄麂,黑毛男又开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红毛女却扬起面孔用力地嗅了嗅迎面吹来的山风,伸手把他拉到一边,隐藏在一处灌木丛中。 黑毛男好生奇怪,这一回又是怎么了?那黄麂的个头足够大,肉味也足够鲜,一个两口之家放开肚皮一天也吃不完,干吗又把它给白白地放走了?红毛女看出了他的困惑,也不用解释,只是用力地在他的肩上按了按,那意思便明白无误地传达了过来:稍安勿躁,等等再说! 黑毛男只好安心地等下去。 还好,时间不长,答案就出来了。 一只满脸凶相的动物出现了,那竟是一头金钱豹,正在一路追踪黄麂,黑毛男和红毛女如果提前向黄麂发起攻击,即便是一举获胜,也势必会一览无余地暴露自己,接下来可能就是一场恶战,后果如何可就很难预测了。 看红毛女的意思,是想避免这样一场胜算不大的战争。 可是,那金钱豹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居然也仰面朝天,使劲地嗅起鼻子来了。 黑毛男一身冷汗,不好了,那金钱豹是嗅出人味来了! 果然,金钱豹的眼睛转向人们的藏身之处,昂起脑袋,目露凶光,蓦地一声长啸! 红毛女紧紧地握住那柄石斧剁剁,微微地欠起身来,左腿前弓,右腿后曲,进入了一种即将弹射的临战姿态,这是高度警戒,算得特级战备了! 果然,那金钱豹腾空跃起,向人们扑来。 红毛女也弹身跳起,把那一柄石斧迎头掷去。 金钱豹求战心切,正面进攻,面门和胸脯暴露无余。 红毛女的石斧也正好迎面飞去,就像一道赭红色的闪电,不偏不倚地刚好击中了金钱豹的脑门,只听得噗地一声闷响,半空中飞溅出朵朵桃花,接着便是那金钱豹轰然倒地,翻身打滚。 红毛女冲了上去,拣起石斧剁剁,又在那豹子两耳之间的后脑勺上补了两下,金钱豹彻底老实了,一动不动了。 黑毛男擦去自己额上的冷汗,连声叫好,鼓掌欢呼。 红毛女便把那石斧交到他手中,让他去剥皮剔骨,准备午餐。她自己就在附近找到了一处山泉,就着那清亮的泉水干干净净地洗了个澡,缓解一下亢奋的情绪,还随手摘了一根开满了小花的茜草,把头发拢到一边扎成了一束马尾,收拾妥当了,又去采了一捧灰蘑菇,摘了几根野蒜苗,这才回到黑毛男的身边,看看他把那豹子收拾成啥样了。 那豹子已经被干干净净地剥去外皮,雪白透亮地躺在自己的皮褥子上。 这是红毛女和黑毛男夫妻独创的野宴方式,对猎获的动物一律趁热剥皮,那剥下的外皮正好铺开当桌布,这样清洁卫生,非常上档次。黑毛男就挥着那把石斧在豹子的上展示自己完美的厨艺,贴着脊骨上下一拉就是一条精美的脊肉,摸着屁股剐上一圈便是一条完整的后腿,夫妻俩吃饱喝足了,那一条后腿还剩下大半。因为没有开膛破肚的缘故,基本上就没有血水外流,豹子的就那样完完整整地放在那里,留给后来的食客了。 天上的兀鹰在盘旋,开始只有两三只,后来越来越多了,而且盘旋的高度也越来越低了,大家都在迫不及待地等着进餐了。 不仅仅只有天上的兀鹰,附近的灌木丛里,还有两只狐狸在探头探脑。 那一对毛人夫妻也十分理解大家的心情,吃饱了,拍拍手,起身就走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0、神奇的红果子,生命的密电码 那段日子,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七月流火天,红毛女和黑毛男作为洞房使用的那一方洞径世界有些闷热难耐,俩人便时常逗留在大山里,上树摘果子,下河戏游鱼,晚上就用一蓬蓬的翠竹盘成窝窝,双双躺在上面看流星,享用着山野中的习习凉风。直到更深夜半,风寒露冷,俩人会躲到背风处,钻进灌木丛,躺在厚厚的枯叶上,就像兔子一样趴窝了。天亮了,俩人会早早地钻出晨雾,羚羊一样蹦蹦跳跳地爬上山巅,在那儿相依相偎,静静地等待着东方的太阳,当然不是附庸风雅看什么日出,只是需要那一缕特别温柔的阳光,晾干身上的夜露,让浑身毛发更加茁壮。 赤身的人们,那毛发就是衣裳。 毛壮人也壮,精神就是力量。 太阳升高了,光线变强了,大山里的晨雾被蒸发了,红毛女和黑毛男也就要和东方的太阳说拜拜,重新躲进幽谷中去纳凉,开始了一天全新的清凉之旅。 野人的生活就这样,没有政治,没有经济,没有文化,没有任何人造的陷阱,一切方便,听凭自由,怎么快活就怎么过,每一天的太阳都是全新的,每一捧露珠都是清凉的,每一缕空气都是洁净的,每一个梦境都是迷人的。 那一天,在一片缓平的山坡上,黑毛男发现了一篷红果子。 黑毛男原本就是山里人,自然也认识这种植物,知道它就叫山里红,是一种灌木丛生的野山楂,春天开花,夏天结果,秋天成熟,成熟的果子是一种浓浓的中国红的颜色,闻着清香怡人,吃着酸甜爽口。没有成熟的果子是青的,又苦又涩,根本吃不得。因为季节还没到,眼下这种红果子很少见,看着就是稀罕物,他便认认真真的采了一捧,递给红毛女。 红毛女接过那红果子,先是愁眉苦脸地端详了一会,放在鼻子跟前嗅了嗅,感受到了那股子清香,眉头渐渐地舒展开来,小心翼翼地把一颗红果子送入口中,嚼了嚼,吸口气,立刻变的眉开眼笑,一颗一颗地往嘴里送,把那一捧红果子全都吃完了,竟然还是不满足,看情形这是上瘾了,从今往后就离不开了。 黑毛男只好领着她,回头去寻找那棵山里红。 找到了那篷红果子,红毛女往地上一坐,竟赖着不走了,不急不忙地寻食那灌木丛上成熟的果子,一粒一粒往嘴里扔,细细地嚼,慢慢地咽,那模样看上去,果真十分的受用。 黑毛男便坐在一边,老老实实地守着她。 想来也是红毛女的吃相过于诱人了,一人动嘴,十人牙酸,惊动了其它的红果子爱好者,两只正在大山里散步的灰兔首先就被吸引住了,暂且忘记了卿卿我我,各自瞪圆一双美丽的红眼睛,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可能以为大山里的一切都是公共资源,人人有份,想吃就吃,所以连招呼都没打一个,直接就奔着那一篷红果子去了,守在一边的黑毛男可不干了,他的观念是先到为上,占山为王,随手抓起一块石头就扔了过去,不料那石头刚刚巧巧就砸到了其中一只灰兔的脑袋上,被砸中的灰兔吱哇地一声大叫,蹦起身来了个后空翻,落在地上便一动不动了,另外一只兔子反应也快,闪电一般地直蹿起来,眨眼功夫便跑的没影了。 红毛女好像没看见这一切,只顾吃自己的红果子。 黑毛男可着实地兴奋了一会儿,没想到自己的手气这么好,随手丢出去一块石头,就会有一份意外的收获,这石头看来也不可小瞧,杀伤力不小哩!大山里就是石头多,满山遍野,俯拾皆是,随手抓起一块就可以当武器,只是需要臂力,需要准头,这一份武功练好了,寻山狩猎,得心应手哩! 黑毛男乐疯了,遍地寻找大小合适的石头,一块一块地往远处扔。 红毛女却不跟他一起疯,只顾吃自己的红果子。 黑毛男终于玩累了,手腕子疼了,胳膊也酸了,又回去守着红毛女,呆了一会又闲不住了,操起石斧剥那只被好奇心害死的兔子,三下五除二剥下兔子皮,然后工工整整地平铺在地,把那裸的兔子摆在上面,不开膛,不破肚,一切按照操作规程,只从外围动刀子,干干净净吃瘦肉,当然第一个进餐的应该是红毛女,他揑着兔子的后胯剐下了一条后腿,高高兴兴地送到了红毛女面前,却不料人家根本不领情,接过那兔子腿只是拎在手上闻了闻,立刻挥手扔出老远,双手捂嘴,一阵干呕! 黑毛男好生奇怪,红毛女怎么突然就改吃素了? 黑毛男自己吃了那只兔子,吃饱了,抹抹嘴,又屁颠屁颠地满山跑,到处去寻找那种提前成熟的山里红。 那段日子,山里红成了红毛女的最爱。 红毛女总是懒懒地坐在树荫下,有时还把双脚浸泡在山溪中,静静地等待着她的黑毛男,等着他走过那一面储满阳光的山坡,裹着一身炽热的气息,风风火火地一路跑来,给她带来一捧红果子,那酸酸甜甜的红果子,韵味无限的红果子,神神秘秘的红果子。真的,那红果子就像一只充满灵气的钥匙,漫不经意地打开了一把心形的锁,吹开了一道岁月的幄幕,又挥送出一层扑朔迷离的云霞,吃下了一捧红果子,红毛女从此就不吃肉了,这似乎还够不上咄咄怪事,至多也就是让她的伙伴感到郁闷,有些担心,可拒绝吃肉的红毛女连同狩猎杀生一并拒绝了,这就是真的不可理喻了,她是一个标准的野人呀!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黑毛男曾经是个猎人,当然知道这句话的份量,因为他自己也曾多次信誓旦旦,可结果一次也兑现不了。红毛女,她是忽然之间就得到了上天的启示,天眼大开,大彻大悟了? 黑毛男想不明白,就拼命摇头,把头摇晕了,也就忘记了先前的问题,又满山遍野地去寻找红果子。 红果子太少了,这也难不倒黑毛男,大山里本来就是一座太阳的宝库,山桃子,山杏子,人参果,火龙果,荔枝,桂圆,甜香瓜,野葡萄,各式各样的野生水果这时候都一齐蜂拥而来,争先恐后地进入了成熟季,这些都可以作为红果子的替代品。黑毛男一路走来,随手采撷,工作量其实也并不是很大,所以剩余的时间也很多,他就用来掷石头。 失去了猎枪之后,他已经不再把自己当成猎人了,因为两手空空,心里犯怯,也就完全失去了进攻性。如今可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居然就被他发现了石头的妙用,尤其是那种拳头大小的石头,握起来合手,扔出去给力,似乎也没有什么规律,就是熟能生巧,苦练臂力,越掷越顺手,越打越准头,越练越有信心,那种猎人的感觉又回来了,而且是飞石神功,人世罕见,五十步之内基本上就是指哪打哪,草兔之类的小动物一打一个准,黄羊麂鹿之类的中等以上动物,打中脑袋也要命! 可惜,红毛女偏偏这会儿不吃肉了。 每每,黑毛男展示自己的飞石神功,得意洋洋地把猎物搬到了红毛女的面前,红毛女也由衷地感到高兴,兴致盎然地跟着他忙前忙后,一点也看不出来拒绝的意思,可总是要在就餐的时候出现状况,闻着肉味就犯呕,瞧着让人干着急,横竖帮不上忙。 黑毛男忧心忡忡,总觉得红毛女是生病了,而且是一种奇奇怪怪的病,应该吃药,打针,送医院,可在这深山老林里,到哪儿去求医问药呢?他很想认认真真地和红毛女讨论这个问题,可一直又不知道该如何谈起,仅靠打手势之类的肢体语言,能说得清医疗卫生之类的问题吗? 黑毛男只有暗自郁闷了。 红毛女却不知道黑毛男在犯哪家子的愁,她每天都在高高兴兴地过日子。 不错,最近这些日子她见肉就犯呕,可这又算什么毛病呢?野牛野羊野骆驼们统统不吃肉,难道大家都是生病了?人和猴类差不多,除了天上的流星,地上的石头,基本上也就是见啥吃啥了,能吃的东西成千上万,伸手就来,少吃几样又有啥关系?没准,人的口味也就是这样,经常会有一种周期性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找着乐子,免得活的腻歪了。 红毛女的心里也振振有词。 从表面上看,她是稍稍的有些消瘦,并没有刻意地要减肥,这可能就是吃素的结果了。因为消瘦,而且的确也不太想动弹,有些倦怠,所以果真显得有些恹恹病态,这可能就是让黑毛男牵肠挂肚的原因。可她内心里却暗暗地高兴,因为享受着一个男人小心翼翼的呵护,那种春暖花开的感觉,天高地阔的视野,阳光灿烂的心境,真的让人十分受用,大约天下女人都是这样,人同此心,梦寐以求哇! 所以,除了不吃肉,她对黑毛男找来的其它果品一律吃的很努力,很认真。她要向自己的男人表达出一份由衷的感激之情,并籍此传达出一个信息,她其实很健康,不要太担心。 当然,她最最喜欢的,还是那种红果子。 因为,那红果子给她带来了不可思议的新变化。因为不可思议,所以足够神秘,那红果子,本身就是一道生命的密码,春雨一样萌动新绿,闪电一样照亮夜空,只是不可触摸,难以物状,尤其是对红毛女这样清纯无邪的野人女子来说,那是一种永远的新鲜,一段漫长的距离,一份眩目的美丽。 每每,从黑毛男手中接过那一捧红果子,她的眉毛鼻子全是笑。 每每,也就是为了红毛女回馈的那一捧露珠儿般璀璨晶莹的笑容,黑毛男心尖儿颤颤,浑身过电,犹如醍醐灌顶,果真大彻大悟,寻找大山里的红果子,那就是天地间最大的幸福! 黑毛男,越发执着地寻找红果子。 大山里的红果子,渐渐的也越来越多了。 黑毛男的飞石神功练到了得心应手的程度,获取一般化的猎物也就犹如探囊取物,温饱自然不成问题,小康也就指日可待,可那黑毛男偏偏不够财迷,干脆就停止了对地面动物的攻击,因为红毛女不吃肉,自己也就食之无味,偏偏这石头打的太准了,扔出去就是一条命,那不是滥杀无辜吗?上天有好生之德,下土有善心之举,人家红毛女都不再吃肉了,自己黑毛男为什么就不可以也随着一道吃素? 可是,黑毛男只是想想而已,并没有真的吃素。 因为飞石神功不能不练,一时不练,两手发痒。曲不离口,技不离手,任何本领都是这样,日积月累,不进则退,犹如逆水行舟。黑毛男的飞石神功已经决定停止攻击地面目标,那就改换成攻击空中目标,先打大树上的猴子和树獭,后打飞行中的野鸡和斑鸠,反正是活人不会被尿憋死,哪儿方便往哪尿。问题是,天上的目标只要被命中了,掉下来的就是一坨肉,而且是那种特别鲜美的肉,不吃白不吃,扔了也浪费。百姓们都晓得那个道理,宁吃天上飞的四两,不吃地上跑的半斤,那其中的滋味,天壤之别哩! 于是,黑毛男每次都会为红毛女捎回一长串五彩斑斓的鸟类。 红毛女也开心的不得了,因为,这一种食谱,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她们占山为王的野人一族了。野人们没有神弹子,只能呆呆地痴望着天空,看着鸟儿们自由地飞翔。偶尔的,顽皮的锦毛山鸡们会故意地戏弄人们,它们长的很胖,身体较沉,本来就不爱飞的太高,有意无意地在人们头上飞来飞去,长长的尾巴拖在下面,拂弄着人们的头颅,让人们干着急,直蹦高,横竖就是抓不着。如今的红毛女可发了,那五彩缤纷的羽毛,她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红毛女的花冠上,插了几根随风起舞的雉鸡翎。 红毛女,越发的飘逸出尘,美丽绝伦了。 黑毛男也越发爱的小心,战战兢兢。 红毛女还是不吃肉,鸟肉也一样。 黑毛男还是很担心,认为这是病。 那一天,在一片朝阳的山坡上,黑毛男发现了大片的山里红,那些果子也大都进入了成熟期,一半青黄,一半鲜红,就像一片五彩的云团,随风起伏,煞是好看。黑毛男也是高兴的发狂了,嗷嗥地一声怪叫,狂奔过去。想不到,对方也嗷嗥一声,一下子就从那片灌木丛里钻出来几十只黄毛猕猴来,蹦高的蹦高,上树的上树,这些也都还不算太出格,更有甚者,是一只个头挺大的红脸大公猴,居然还领着十多只猴儿坚守阵地,寸土不让,在那里上蹿下跳,摇枝呐喊,吱吱哇哇,大叫大嚷。明白了,山里红是猴吃的,山猪们吃了酸倒牙,山鸡们吃了噎嗓子,狮子和老虎们都承认这一山林公约,猴儿们这是在宣誓主权,让黑毛男从哪儿来还滚回哪里去,红果子一粒也不许拿走! 黑毛男乐了,心想这一群小猢猻不得了,这就成精了?什么时候跟人学会了这一套跑马圈地的本事,这就要占山为王了?就这样听之任之,不加修理,将来会不会又冒出来几个自称天子的封建帝王?不行,天下者,为天下人共有,任何王道乐土都是傻瓜放屁,自欺欺人,时至今日还想搞封建割据,那更是万万不行了! 黑毛男心里打定了主意,这就要发动一场维护民权的战争。 他昂首,挺胸,大踏步地往前走。双手握拳,高高举起,前后挥动,这是从电视上学来的某黑人拳王的姿态,张扬斗志,彰显战力,说到底也就是虚张声势,目地也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能把猴子们吓跑就行了,就为了一捧红果子,至于真的要大开杀戒? 说到底,这还是一位世界和平的爱好者。 可那群满脑袋封建思想的猴儿们就有些不识好歹了,小国寡民妄自尊大,夜郎更夫乱敲梆子,人家黑毛男即便算不上盖世英雄,至少也拥有飞石神功,如今大兵压境,居高临下,挥手之间就可以把你们打个人仰马翻,要逃趁早,还磨蹭什么?只可惜,毛猴儿不识好人心,居然还要毁家舒难,抗战到底,吱吱哇哇地一阵叫嚷,一颗颗的红果子便迎着黑毛男兜头打来! 猴儿们率先开火了! 黑毛男躲闪不及,已经身中数弹。 猴儿们有点准头,只是力道不行,弹丸的份量也太轻了,打到人身上甚至也感觉不到有多么疼痛。黑毛男好气又好笑,不停地用手去捕捉凌空飞射的红果子,心想这帮子混蛋真是瞎搞,就这样打一场红果子战争呀?这不是在浪费好东西吗?不行,这样的战争打不起,必须尽快地得到控制,要不然由着猴儿们折腾下去,这一仗打完了,红果子也就被消灭光了! 满天飞射着红果子,像是正在下着一场流星雨,红光闪闪,煞是好看。 黑毛男心里正上火,根本就无心看风景,只是顾自地在流星雨中跳跃着,避让着,瞅准空子就用手抓住红果子回掷过去,一颗,两颗,三颗,他一共射出去三颗红果子,那三颗红果子全都不偏不倚地打在那个头最大的猴头上,那猴子本来跳的最高,叫的最响,这会儿却疼的直翻跟头,顶着满头青包,落荒而逃。 猴儿们一窝蜂地跟在后面,拼命地比赛谁跑的最快。 打猴要打头,擒贼先擒王。 一场乱哄哄热闹非常的战争,转瞬间便结束了。 黑毛男一步一步地走向战争策源地,那一片挂满红果子的灌木丛,巡视着自己刚刚占领的王国,深深的呼吸着,十分惬意地享用着那一阵阵浓郁的香甜气息,还找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当凳子,稳稳当当地坐下身去,气定神闲地东张西望,最大范围地寻找着那种只能属于胜利者的快乐。 红毛女,如果知道自己已经拥有了这么一大片的红果子,那该有多么高兴呀! 突然,又听到吱吱哇哇的猴叫声。 奇怪了,猴儿们还要宣誓主权? 黑毛男坐着不动,只是微微地侧过脸去,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转着眼睛细细搜寻。猴儿们又回来了?横竖还是不服输?一定要夺回自己的领土?敌进我退,敌驻我扰,看样子还要打一场游击战争?妈妈的,这事可真的有点麻烦了,看来那红果子打的太轻了,猴儿们根本就记不住痛,该用上自己的杀手锏了! 黑毛男悄悄地从地上摸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在手里轻轻地掂量着,旋转着,这就是准备要施展一招毙敌的飞石神功了。 目标也很快就锁定了,只有一只猴子,而且距离不远,就在这片红果子丛林附近的一棵高树上。这事的确很奇怪,怎么只有一只猴子?所有的猴子都逃走了,逃进了远方的密林深处,唯独这一只猴子吃了豹子胆,要独力撑天,救国救民,浴血抗战?也许,它只是大队猴儿们派出来的侦察兵吧?不,肯定不是侦察兵,更算不上什么特战队员,因为它根本就不知道隐蔽自己,还唯恐别人不知道,在那儿上蹿下跳,大喊大叫!那不畏生死公然挑衅的毛猴子,从某种意义上说也还是值得尊敬的,黑毛男在心里琢磨着,这一定是猴群中的英雄了,也就是那种满脑袋武士道精神的死士了,可仔细瞧着又不像,那猴儿的个头比猴王要矮了一大截,在猴群中至多也就是一个中等个儿,而且还是一个母猴子,胸前鼓着一对大大的,没错,那是一个正值哺乳期的母猴! 黑毛男真的有些犹豫了,这样一只母猴,自己下得了手吗? 可他又想到了事情的另外一面,那落荒而逃的猴王,不会也就是这样想的吧?战场上一番较量,那猴王只落得满头青包,可以肯定自己打不赢了,偏偏把老弱妇幼派上来,打不赢赖得赢?利用他黑毛男的善良怜悯,反败为胜? 黑毛男越想越生气,慢慢地站起身来,高高地举起那块石头,用力地拉开投掷的架式,这就要进行至命一击! 黑毛男的右手忽然被人从后面拉住了。 是红毛女,在最关键的时刻赶来了。 红毛女夺下黑毛男手中的石头,把它远远地扔开了。 黑毛男还要去拣石头,打猴子,却发现红毛女有些异样,那面孔绯红,嘴唇翕动,一双乌亮闪光的眸子里竟然汪起了晶莹的泪珠儿,这又是怎么了?黑毛男感到事情蹊跷,便老老实实地停下了动作。果然,红毛女见黑毛男收敛起杀心,便抬手冲树上的猴子打了个招呼,说来也怪,那猴子立马也老实了,不再上蹿下跳吱哇乱叫了,只是拉着树枝,伸长脖子,瞪大了一双泪眼汪汪的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这边。红毛女便低下头,绕着那片挂满了红果子的灌木丛团团的转悠,像是在认认真真地寻找什么东西。黑毛男觉得有趣,也跟在后面瞎转悠。可红毛女很快就有了收获,她在红果丛中找到了一只小小的猕猴儿! 黑毛男直到这一刻才恍然大悟,那大树上的母猴儿不是什么挑衅者,只是一个寻找孩子的母亲,为了沦陷区的儿女忧心如焚,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毅然决然地重返前线,单枪匹马向敌手挑战,多么伟大的母亲啊! 黑毛男爬到自己先前坐过的那块石头上,撅着屁股,伸着脖子,把自己的右手举到额前,猴爪似的抓挠着,冲着大树上的母猴儿敬了一个猕猴式的军礼。 这不仅是致敬,也表示歉意。 树上的母猴眨眨眼睛,居然也在树杈上站直了身子,刻意地摹仿着黑毛男的动作,像模像样地还了个军礼。 世界,从这里走向和平。 红毛女可不管黑毛男和那母猴儿在干些什么,她正在那儿逗弄着那只小小猕猴,又是亲,又是抱,喜欢的不知怎么好了。那小小猕猴也就是刚刚满月的样子,个头比刚刚满月的小猫咪也大不了多少,一双黑葡萄似的圆眼睛,一身柔柔的黄绒毛,两只小小的前爪却一本正经地抱着一只红果子,死活也不肯放开手,那模样真是可爱又可笑。 红毛女抱着小小猕猴,横竖舍不得放下了。 大树上的母猴儿可不干了,又开始焦躁不安起来。 红毛女恍若一惊,抬头看看大树上的母猴儿,又把那小小猕猴抱一抱,举举高,这才恋恋不舍地放在地上,又冲大树上的母猴儿挥挥手,转身拉着黑毛男就走。 红毛女和黑毛男走出了好远的一段距离,这才留住脚步,转过身去看看那一片红果子的丛林。 母猴儿已经离开了那棵高树,居然也坐在黑毛男坐过的那石头上,正在给小小猕猴喂奶。 显然,那母猴儿也一直在远远地看着离去的人们。 红毛女又冲着那对母子挥挥手,拉着黑毛男继续往前走。 红毛女知道,她和黑毛男只有走的足够远,远的看不见身影了,那些猴儿们才会安心地享用那片红果子丛林,过上那种真正快乐无忧的幸福生活。 可是,后来黑毛男坚决地不愿意继续走了。 黑毛男拉住了红毛女,还要远远地看一看那片落霞一般美丽的红果子丛林。 不是因为刚刚那场战争的情结未了,不,黑毛男只是觉得自己脑袋里电光一闪,好像是忽然间明白了什么道理,而且这一切都和那些红果子有关! 红果子,它究竟带来了什么样的启示? 一个母猴儿兵不血刃地成了最后的大赢家,这是为什么?红毛女毫不含糊地一定要把那一片多滋多味的红果林拱手相让给哺乳期的猴儿母子,这又是为什么?黑毛男,他其实只是一个头脑简单的男人,非常单纯地为了一片红果林而悍然地发动了战争,但是结果实在令人费解,远远地超出了他的预料,逼着他不得不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因为,红果子的归属已经不很重要了,事物凸显出来的本质是一种伟大的母爱,一种献身的精神,导致了红毛女义不容辞地挺身而出,阻止了黑毛男的杀戮行为,从红果林中找到了那只小小猕猴,那样的百般呵护,爱不释怀,毫不犹豫地要馈赠那母子一份幸福! 红毛女的所作所为,不也正是在彰显出一种无私的母爱? 好像,这也是一种感同身受,爱屋及乌,红毛女,她是不是也就要做母亲了? 黑毛男又一次大彻大悟,竟冲着自己的脑袋上狠狠地擂了一拳,真是混蛋透顶了,怎么到这会儿才想起来呢?红毛女爱上了酸酸甜甜的红果子,那不就是一个明白无误的信号吗?见到了肉类食物就犯呕,不正是典型的妊娠反应?黑毛男呀黑毛男,幸亏你还是一个结过婚的男人,为人夫,为人父,曾经沧海,见多识广,怎么事到临头就犯起糊涂了? 黑毛男想着想着,又嘿嘿地乐起来。 真的,这本来就是一件大喜事。 红毛女,就要做妈妈了! 黑毛男,又要做爸爸了! 呦嘿的一声呼号,黑毛男跳起身来,拦腰抱起了红毛女,在大山里团团地打旋儿。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1、红毛女,原来是一位逍遥王 红果子的密码打开了,那一颗颗的红果子便自由自在地腾空飞起,礼花一样的爆炸开来,五彩缤纷,光怪陆离,这世界变得越发美丽了。 黑毛男和红毛女,快乐的像一对大孩子。 疯够了,闹够了,又要回到现实的世界了,红毛女却又出人意外地打起手势来,比比划划地告诉黑毛男,说自己饿了,真的好饿好饿了,要吃天上飞的鸟儿,地上跑的兽类,总之百无禁忌,什么都可以吃了! 红毛女,她又要吃肉了! 黑毛男真的高兴坏了,拉起红毛女就跑。蓝蓝的天上飘着彩云,彩云的下面鸟儿们在飞翔。高高的山下溪水流淌,溪流的旁边跑着岩羊。大树上有松鼠c狐猴和变色龙。草地上有獭兔c狐狸和麋鹿。密林中有野猪c獾子和大山猫。这是一片自由而又富饶的山林,红毛女和黑毛男的饮食一条街,南北大菜,东西风味,吃啥有啥,想啥是啥,一切任君选择,统统不用付钱。 可惜,红毛女不许滥杀无辜。 也就是说,这饮食一条街上的美味,只许看,不许动。 这在黑毛男看来,可真够别扭了。 没办法,要怨也只怨那红果子,任你英雄盖世,烈性如火,只要吃多了那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再硬的心肠也会被泡软了。 黑毛男右手抓起一块石头,左手托住右手的手背,双手一起举过头顶,就这样头顶着石头在大山里开步走,大咧咧地晃动着自己的赤身,毫不知羞地扭着屁股,豪气冲天地迈开大步,那叫孔武有力,信心满满,真的,只要这块石头脱手而去,保准就是一坨精肉,人生混到了这份境地,还算不上是一位成功人士吗? 红毛女一步不拉地紧追其后,生怕他的石头乱扔一气。 每一位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掌舵的女人。 一对绿孔雀迎面飞来,那是大山的骄傲,不能打。一群白花鼠兔在草地上集会,那是旷野中最多的弱势群体,完全成熟的个体也只有两斤来重,不该打。一只长颈鹿沿着大森林的边缘散步,那是赫赫有名的好好先生,与世无争的民主人士,不应打。两只黄麂在灌木丛中卿卿我我,你侬我侬,那是一个春天的故事,涉及到秋后的收成,来年的希望,更不应该被别人打搅。经过红毛女的一路调教,黑毛男很快就摸出门道了,明白了,红毛女的外交方略其实简单明瞭,不管你是什么动物,长着多大的个头,有着什么样的容貌c心地和诉求,只要你不会危及别人的生命,且有足够的诚意表明自己热爱和平,那就可以从红毛女这儿领到一张免死金牌了。 这样就简单了,瞄准食肉动物不就成了? 黑毛男足够聪明,果真愚夫可教。 可是,当黑毛男盯上了一只正在偷袭草兔的青毛狐狸,拉开架式就要飞石一击,却又被红毛女给拦住了。红毛女指着那青毛狐狸的身后,稍远一些的地方,还有三只幼小的狐狸在那儿探头缩脑地等着开饭。似乎,这不再是一个食肉或食草的问题,又牵涉到了亲子c哺乳等诸多方面,真的让黑毛男大挠其头了。 后来,就遇上那头大公狼了。 一眼瞅见那头大公狼,黑毛男真是喜出望外,那大公狼虽然跑的很快,可那后腿胯下的物件还是清晰可见的,没错,这是一头大公狼,还用得着回去给狼崽子喂奶吗?再说了,那大公狼正在追捕一对岩羊,刚好就被撞到了犯罪现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呀!黑毛男实在也是想的太多了,稍稍地也就耽误了一点时间,石头出手也就慢了那么一点点,精准打击也就打了一个小小的折扣,那石头没有打中大公狼的脑袋,却打到了它的前腿上,打折了它前面的那条左腿。 丢了一条腿的大公狼,痛不欲生地在地上扑腾,嗷嗷地怪叫声像是拉响了空袭的警报,叫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对劲,想起来这一定是遭遇强敌了,三十六计还是快快逃跑,跳起身来落荒而逃,三条腿的狼居然也还跑的很快,只是没有多大准头了,东摇西晃,跌跌撞撞,慌不择路地直冲着红毛女来了,红毛女一个箭步迎上前去,挥起石斧直劈下去,这一斧偏偏也就歪了那么一点点,大公狼的脑袋躲到了一边,却把那条完好的右前腿抬起来迎敌,干干净净地被居中斩断了,鲜血喷溅,遍地桃花! 大公狼犹自不甘,拒不投降,竟然像人一样站了起来,瞪着一双布满血丝的大眼睛,分外倔强地向世界证明,它的两条后腿还完好无损,一样可以大有作为! 只可惜,只有两条后腿的狼根本就跑不起来了,虽然像模像样地人立起来,可也只是摇摇晃晃地挪动几步,再也走不动了。 黑毛男和红毛女从容不迫地走过去,派头十足地站在那大公狼面前。 黑毛男双手抱拳,推过左肩,大义凛然地来了一个山大王的见面礼,说大公狼兄弟,不好意思,今天的派饭吃到你家了!咱们这一方山林啊,打今个起就要执行红毛女女王的新章程了,作恶者死,行善者生!听明白了没有?下一世你要想活的更长久一些,转世投胎就做一个素食者,如果实在舍不得这一身漂亮的狼皮大氅,那就托生成一个母狼吧,母狼的条件可优惠多了,怀孕的时候免死,哺乳期免死,为小崽子猎食也可以免死,听明白了吗? 心地善良的黑毛男,还想着为那即将被自己吃掉的大公狼指一条明白道,也真不枉为天地之间一身正气的男子汉了。 只可惜,那大公狼两眼呆滞地看着他,好像什么都没听明白。 黑毛男十分可惜地摊手,耸肩,摇摇头,这就是恨铁不成钢了。 事实上,那大公狼正在慢慢地僵硬起来。 红毛女推开黑毛男,冲着那狼屁股上踢了一脚,大公狼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红毛女拣起石斧剁剁,把它交到黑毛男手上,自己便一本正经地坐下身去,尽等着开饭了。 黑毛男接过那柄石斧,扯起那大公狼的一条后腿,把它拖到一片干干净净的草地上,让它后背贴地,嘴吻朝天,然后一手捏住它的下巴,就从那下巴的狼皮上割开一道口子,沿着肚皮中线一直往下割到尾巴,接着左边撕一撕,右边拽一拽,前后不到二十分钟,一张狼皮便被完完整整地剥了下来,方方正正地铺在地上,那失去了皮毛的大公狼就干干净净地躺在上面,精肉透红,油皮泛光,安安静静地等待着宴会的开始。 只剥皮,不开膛。 只用精肉,不动筋骨。 习惯成自然,自然成规矩,规矩成方圆,方圆成世界。 红毛女随手采撷几根野蒜苗,欣然赴宴。 黑毛男挥舞石斧,小心料理。 知道红毛女怀有身孕了,黑毛男愈发把她当成瓷娃娃一般地呵护,捧在手上怕摔着,放在地上怕硌着,真是恨不能把她含在嘴里,又生怕把她给咬着了。 大公狼两条后腿上的精肉十分柔软,黑毛男顺着纹理往下割,一撕就是一长条。红毛女一条一条地往嘴里放,吸吸溜溜地就像吃面条。黑毛男割多少,红毛女吃多少,几乎不打一点迟钝。黑毛男的料理速度跟不上,红毛女就在那儿嚼蒜苗,耐心等待。红毛女终于吃饱了,双眸精亮,两腮桃红,鼻尖上还抹着一团狼血,使劲地拍拍手,摇摇头,这就表示她不要了。黑毛男长长地舒口气,抬起左手抹一抹额头上的汗水,右手却在那里使劲地抖腕子,果真累的手脖子酸,那石斧用起来总不如刀子方便。 为了一段旷世奇缘,他这是心甘情愿地走进了旧石器时代。 接下来他自己用餐,那就方便多了。剁下来一只狼后臀,凑上去大大地咬一口,那叫连撕带咬,狼吞虎咽。红毛女递过来两根野蒜苗,他却连连摆手,不用了。如此鲜活的美味,还用得着葱蒜之类的作料吗?只是,拒绝了那两根蒜苗之后,他又略略地迟钝了一下,那是想到了另外一种东西,有美味,无老酒,终究是遗憾哪! 遗憾归遗憾,他还是结结实实地啃光了一只狼后臀。 后来的日子,黑毛男便会时常想到这个问题:旧石器时代的人们,为什么就不可以想办法搞点酒喝喝呢? 吃饱了,喝足了,红毛女和黑毛男抬腿就走了。 大山里的日子就是这样,从来不用考虑打扫卫生。 那只被剥光的大公狼,静静地躺在自己的皮毛上,耐心地等待着下一轮食客。天上的鹰鹫之后,是地下的狐狗。白天的野猪过后,是夜晚的獾类。成群的老鼠过后,是数不胜数的蚂蚁。这里是一片原始的山林,从来就没有朱门酒肉臭,大家都可以上流水席。当然,更不谈路有冻死骨,果真有几根骨头,也会被野狗啃光了,咬碎了,吞咽下去了。就连最后被风卷走的那几缕毛发,也会被不茹荤腥的草兔们一根一根地收集起来,为洞穴里的兔崽子们铺垫一张席梦思。这里民风淳朴,堪称星球楷模,人人不追浮华,个个会过日子。 日月轮回,草木春秋。 该吃就吃,该喝就喝。 红毛女和黑毛男,就是这里的逍遥王。 逍遥王出游,臣民们夹道,那更是一种和谐天下的动人景象。 红果子的季节到来了,满山遍野,数不胜数,美不胜收。只是红毛女已经解除了口禁,基本上就是见啥吃啥,各种风味兼收并蓄,轮流品尝,所以实际上反而吃不了多少红果子了。可是红果子的诱惑不减,那不仅是一个崭新的预兆,更是一种幸运的诉求,让人心神向往,恋恋不舍。所以,这时候的红毛女更喜欢守着那一丛丛赏心悦目的红果子,看着猴儿们在那里争争抢抢,打打闹闹,让猴儿们替她多多的吃,开心的玩,这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有一种豪迈的激情充满胸臆,天高地阔,意趣悠远。当然,更多的时候她不会静静地待在一边,而是悄悄地做点小动作,就是趁着母猴们不太介意的时候,和那些绒毛小猴们多多亲热一会儿。 天生的母性,自然的流露。 黑毛男当然也完全明白她的心意,所以总是远远地守在一边。可能也是各人的气场不同,大山里的动物们大都乐意亲近红毛女,冷落黑毛男。黑毛男并不介意这些,他本来就是一个猎人,入眼的动物全是自己的肉食,只要肉味鲜美,不用陪上笑脸。 可有时候黑毛男也不得不出面,去帮助红毛女维持一下场面。 这一片大山里的野兔特别多,有黄毛兔鼠,白花鼠兔,灰毛獭兔,青毛草兔等,它们是一群和平居民,标准的素食主义者,理所当然也特别喜欢酸酸甜甜的红果子。可猴儿们特别霸道,大片的红果子丛林还好一些,三三两两的兔儿们过来凑凑热闹也还是能够容忍的,可一旦兔儿们多了,或红果子嫌少了,猴儿们立马就会挑衅生事,大打出手了。 每每这种时候,黑毛男就要出面干预,平息暴乱,维护和平。 因为,红毛女喜欢和谐社会,天下太平。 有时候,红毛女也会招呼黑毛男,夫妻双双携手,扬长而去,任由那帮子混蛋们一次打个够。猴儿们的挠功天下第一,每每一场战役下来,遍地兔毛,纷纷扬扬。兔子急了也咬人,而且咬住就不放松。红毛女的想法也简单,就是想让它们打出个输赢来。没有输赢的天下,无序纷争,战乱不停,人人都想做老大,永远也不会有和平。可惜,猴儿和兔儿们一直就这样,打死不服输,谁都不怕谁,红果子一天没吃光,战争就一天打到晚,双方各有伤号,谁也无法胜出。真正从中获利的,倒是一群狐狸们。只要红毛女和黑毛男不在现场,狐狸们便会不邀自来,而且貌似公正,不偏不倚,既不贪图那些红果子,也不去帮助东家打西家,只是全心全意地救助伤员,不管是猴儿还是兔儿,只要受伤了,流血了,狐狸们一概施以援手,拖着就走,最后被送到哪里就不得而知了。 令人兴奋的红果子季节,红毛女和黑毛男天天开心,高高兴兴,猴儿们和兔儿们全力对抗,伤痕不断,公狐狸和母狐狸们却个个发福,人人长胖,而且还增添了许多小狐狸。 后来,就是大树上的果子们也相继成熟了,野枣山杏大盘桃,木瓜罗汉猴面包,脆皮核桃小松果,榴莲僧瓜菠萝蜜,还有栗子榛子香榧子,东西风味,南北大餐,软硬兼顾,酸甜咸宜,红毛女领着黑毛男,一路上悠哉游哉,东张西望,混迹山林,随意品尝,每每,红毛女看中了一棵大树上的果子,黑毛男便乐颠颠地开始展示自己的飞石神功,石头们一块一块的飞上天,果子们便噼哩啪啦地落下地,只是大山里地无三尺平,偶尔有一点平展的土地,也会长满荆棘和野草,落下来的果子很难拣拾,好在猴子们会过来帮忙,它们只要听到石头飞天的声音,马上就会蹿下高树,一来是为了避免飞弹误伤,二来在地上拣拾果子也省力多了,猴儿们一边拣一边吃,果子实在太多了,手里实在抓不下了,就会跑过去献给红毛女,红毛女是一位善良的女王,这样也就很满足了,毕竟她也吃不了多少。 红毛女每天都很开心,渐渐地便显着有些发胖了。 黑毛男每天都很出力,飞石神功也愈发长进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2、红眼暴牙的褐毛野人出现了 渐渐的,红毛女的肚子便有些显山显水了。 这一次,黑毛男不再大惊小怪,只是瞧在眼里,喜在心上,感觉活的有奔头,每日里格外生龙活虎,浑身是劲。 那一天,这片大山静悄悄。 上午十来点钟的样子,红毛女和黑毛男沿着一面朝阳的山坡,走进一道开阔的谷地。那谷地的中间,有一条弯弯的小河。小河的两边是浅滩草地。草地的外缘,便是茂密的原始森林了。虽然地处大山腹地,这一片山谷却是一种标准的湿地环境,土地肥沃,空气湿润,雨水充沛,和那些高寒的山巅贫瘠的坡地相比,这里绝对算得上是一片得天独厚的好地方,各类植物也都生机勃勃,活的分外滋润。 就在那片原始森林的边缘,黑毛男发现了一株半人高的香苞儿。 红毛女那个高兴呀,情不自禁地欢呼跳跃,惊飞了林木间的一群百灵鸟。百灵鸟儿们是一群著名的民歌手,大家伙一齐亮开嗓门,振翅高飞,这一利好消息顷刻间便传遍了五湖四海:欢呼吧,飞舞吧,红毛女今天可高兴了,她的早餐是香苞儿! 就是从这一刻起,这一片大山都活跃起来了。 香苞儿,也叫香髻儿,还有人把它叫做香端儿。 最后一种叫法最通俗,也最形象,就是因为这东西太过稀少,弥足珍贵,所以见到了就要把它连根拔起,端回家去。大约,也正是因为人性的自私,这东西越来越少了。 黑毛男小心翼翼地围着那香苞儿兜圈子,把周遭的荆棘和杂草统统拔掉,他是没有条件把这样一株香苞儿搬回家去,干脆就把这儿当成自留地了。这一棵植株足够大了,上面长满了密密麻麻青翠欲滴的香苞儿,成百上千,数不胜数,成熟的香苞儿微微泛黄,自动脱落,掉在地上,而每一根枝梢头上却都还在绽放着新生的花朵,收获的季节可一直延伸到来年春天,只是美味不可多得,每天成熟的量很小,至多也不过就十来枚而已。 红毛女小心翼翼地挨着那株香苞儿蹲下身去,拣起一枚掉落地上的香苞儿,轻轻地撕开那薄如蝉翼的心形花蕾状外衣,露出了中间那一粒花生米大小的香苞果,那果儿状若凝露,色泽鹅黄,晶莹剔透,细润如脂,看着就让人十分喜欢,吃到嘴里更是唇齿盈香,浑身通畅,那股子说不出来的滋润啊,让人如醉如痴,似梦似醒,感觉着自己整个人儿变成了一朵正在绽苞的花儿,就是那种大山里寻常可见的野草兰花,汲风吮露,姹然怒放! 听到花开的声音。 散发奇妙的清馨。 品茗太阳的温暖。 舞动月亮的幻梦。 就是那样一枚小小的香苞果儿,让红毛女吐舌尖,吮粉唇,意犹未了,回味无穷,那桃腮泛喜,杏眼含笑,更让黑毛男如饮琼浆,喜不自禁。 黑毛男俯下身去,为红毛女拣拾地上的香苞儿。 黑毛男拣拾一颗,红毛女就吃一颗,中间一点也不停顿,那模样果真是迫不及待,嘴馋的要命了。只是,稍有一点空闲儿,红毛女便会嘬起小嘴,使劲地吸气,看上去好像是吃了红辣椒,其实也的确把纯净的山风当成了作料,恣意地享用着那股子通体流转的芬芳韵味。 红毛女吃的很开心,很惬意。 黑毛男也拣的很开心,很受用。 自从红果子的季节过后,这又是一个盛大的节日。 黑毛男暗暗地下定决心,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他每天都会找到这里来,为红毛女拣拾成熟的香苞儿。看着红毛女品尝香苞果,他也就像是喝上一壶久违的老酒,地瓜烧或者红高粱,深深的陶醉其中,乐不思蜀了! 突然,黑毛男发现了一颗奇异的香苞儿,那心形蓓蕾状的苞衣居然变得完全透明了,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一枚晶莹玉润的香苞果儿,把它拣拾起来,细细观察,那外面的苞衣其实还在,只是变成了一种几近透明的网状物质,这一枚鲜艳迷人的香苞果儿,竟然是一位妖娆迷人的蕾丝女郎,哈,蕾丝果儿! 其实,黑毛男知道这其中的缘由,香苞儿成熟之后都会自动脱落,时间久了外面的苞衣就会网络化,统统可以变成蕾丝果儿,只是好吃的东西难过夜,谁个见了都会咬上一口,所以蕾丝果儿也就难得一见了。 这一切,似乎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可令人奇怪的是,那香味居然也变得与众不同了。 黑毛男捧着那颗蕾丝果儿,如痴如醉地吸着鼻子,久久地舍不得上交,实实在在是又有了一个重大发现,那竟是一种浓浓的酒香啊! 香苞果儿,居然可以自酿成酒? 老天爷呀,这该是一种多么美味的酒浆? 黑毛男终于抬起头来,要把这一枚酒味香苞果儿献给自己的女王,却发现红毛女已经站起身来,正神色紧张地眺望远方。 又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了? 黑毛男也站到红毛女身旁,和她一起关注着前面的河滩草地。 草地上,有很多动物在奔跑,其中有最寻常可见的麋鹿和岩羊,还有难得一见的羊驼和牛羚,最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还有几只草狼和花豹子,居然也会混迹其中,随着大伙一起奔跑,是世界的末日来到了?或者,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就要开始了?不同的族类,不同的信仰,不同的生活及饮食习惯,打从今天起一律捐弃前嫌,共创和谐,这就要举行一次世界级的马拉松长跑大赛了? 东方的太阳已经升到了足够的高度,秋天的阳光是让人依恋的,明净的天空也只有几朵柔和的白云,一星点风云突变的样子都没有,而且通常这时候也正是大山里的芸芸众生们寻找水源和猎场的好时光,大家一起莫名其妙地疯跑一通,是不是也太过兴奋了? 黑毛男浑身躁热,摩拳擦掌,也迫不及待地要加入那长跑的队伍了。 果然,红毛女也和他心意相通,抓住他的手,拉着就跑。 只是,红毛女不乐意参加长跑,却拉着黑毛男远远地离开那片河滩草地,绕过那一片原始森林,攀上一面高高的山崖,最后在一处高崖上留住脚步。 这里像一方大看台,可以远远地看到那一片河滩草地。 那草地上,已经不再是集体长跑的和平景象了,却出现了一群褐色毛发的野人,在那里奔跑,嘶叫,围追阻截,在进攻两头凶悍的野牛。那两头野牛且战且退,已经是伤痕累累,眼见着就要陷入灭顶之灾了。显而易见,那两头野牛一公一母,是一对夫妻。那母野牛肚子已经很大了,显然是身怀六甲,身体臃肿,行动迟缓,受到的打击最多,伤势也极为严重,跌跌撞撞,踉踉跄跄,几乎就要站立不住了。那公野牛伤势不大,行动也足够敏捷,具有极强的战斗力,只是几次冲出包围,又不忍丢下重伤的伙伴,重新又冲回人群中,几番往复,渐渐地也就支撑不住了。 那群褐色毛发的野人,看上去比正常人类要高出许多,大脑袋,宽肩膀,长胳膊,蛮力很大,智商极低,一个个挥着木棒防卫,扔着石头进攻,基本上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全仗人多,死缠烂打。他们扔出的石头很大,命中率极低,可一旦击中,那也就是重创了。 终于,母野牛再也支撑不住,轰然倒地了。 那公野牛却丝毫也没有逃走的意思,依然围着那倒地的伙伴团团转悠,哞哞叫唤,还想唤醒自己的伴侣,一起摆脱悲惨的噩梦,重新逃回自由的山野。 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野人们一拥而上,挥着棍棒,穷追猛打。 终于,公野牛也重重地倒了下去,紧紧地挨着那头母野牛,无声无息了。 这里的山林静悄悄。 唱歌的鸟儿飞走了。 大获全胜的褐毛野人们显然也都累坏了,大家伙就围着那两具野牛的尸体,或坐或仰,大口喘息。 可东方的太阳却愈发明亮,极力要让人们看得更清楚一些。 那些褐毛野人们,一个个红眼睛,低额头,凹鼻梁,暴牙齿,相貌狰狞,丑陋不堪,和体态匀称模样可人的红毛女一族反差极大,真可谓天壤有别,清浊不群。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也是触景生情,黑毛男情不自禁地想到了一句古人的名言,默默地点头,觉得很有道理,可很快又使劲地摇头,那是想到了红毛女,她也是一个十分标准的女野人,和自己不是一样的相濡以沫,心心相印? 看来,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千姿百态,各有不同,万万不可一概而论。 蓦地,响起了一阵嗷嗷怪叫声,那群红眼睛的野人们稍事休息之后,又开始疯狂地跳跃起来,这一定是在欢庆胜利了。 红毛女一阵颤抖,从黑毛男的掌握中抽回自己的小手。 黑毛男回过头去,看到了一双婆娑泪眼。 黑毛男心疼地把她拥入怀中。 红毛女把面孔埋在黑毛男的胸前,咬住嘴唇,低声啜泣。 明白了,红毛女的心里一定很难受,依照她的行为准则,那一对野牛夫妻是不应该被杀戮的,它们虽然个头很大,算得上庞然大物,力大无穷,但是从不欺凌弱小动物,一生只以青草为食,至多再到河沟里去喝点清水,招谁惹谁了?野牛们不仅与人为善,是一位林莽世界中的谦谦君子,而且从来不畏强暴,不管对方是老虎c豹子还是狮子,它们决不俯首就擒,一定浴血奋战,拼搏到底,如此高贵的品格,不更是值得尊敬吗? 红毛女却一直在颤抖。 黑毛男能够感觉到她内心的恐惧。 这就不对了,为不幸者一掬伤心泪,哭就哭了,又害怕什么呢?眼下他们夫妻二人是站在城楼看风景,那帮褐毛野人根本就是毫无觉察,即便发现也是无奈,那叫鞭长莫及呀!不对,红毛女一族天性善良,和那些褐毛野人比邻而居,不会也是饱受欺凌吧?黑毛男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了,红毛女孤身涉险去抢亲,这本身就有一些匪夷所思,族中果真就没有男人了?自己来到了她的身边,天作人合,恩恩爱爱,这倒也是一件好事,只是日子已经过了很久了,一直没有见到过她的父母兄弟,同宗族人,难道她也像孙悟空,是一个打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人?不,黑毛男是个现代人,虽然入乡随俗地长出了一身漂亮的黑毛,与时俱进地适应了茹毛饮血,还自娱自乐地用石头蛋子代替了猎枪,可大脑的构造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不会用荒诞神话代替现实人生! 黑毛男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也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 这其中,还有一个血泪横飞的悲惨故事? 是的,那一群红眼暴牙的褐毛野人,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 黑毛男读懂了红毛女,也不完全只是凭借着想象和推理,还有眼睛,鼻子,耳朵和嘴巴,还有完完全全的整个躯体,还有彼此包容的一双灵魂,通俗的说法那就是爱的力量,可以出神入化,体察细微。 黑毛男,他要倍加珍惜红毛女。 一个民族的嘱托,大山般沉重! 高崖下,小河旁,那一片刚刚经历过杀戮的草地上,牺牲者还在汩汩地流血,强盗们便你争我夺地扑上去,狗一样贪婪地舐着血,狼一般凶残地咬着肉,这就要开始一个盛大的宴会了。 黑毛男拉着红毛女,悄悄地离去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闭关锁国的日子,催生葡萄野酿 红毛女和黑毛男,开始寻找回家的路。 时令已是仲秋,夜晚已经很凉了,红毛女的身子一天比一天沉重了,真的不太适合餐风宿露,所以,即便不出现那样一群黑里透黄黄里透青的褐毛野人,他们也该回家了。 当然,褐毛野人是一种严重的威胁。 一伙穷凶极恶的敌人,不得不小心防范。 红毛女和黑毛男一路行来,处处小心,注意观察,生怕和对方不期而遇,那样敌众我寡,后果难以预测。 还好,褐毛野人们正在吃东西,你争我抢,吵吵嚷嚷,真的顾不上其它了。 只是,红毛女和黑毛男依然走得艰难,因为,那脚下根本就不是路。 远远地离开那一道河滩谷地,绕过一片原始森林,折上生满野菊花的红土高坡,再沿着山脊往前走,那地势越走越高,泥土越来越少,最后就完全是裸露的山岩,这里的大山也就愈发险峻了。就在那一方层峦叠嶂兀峰挺立的大山腹地,红毛女引着黑毛男钻进一道逼窄的山壑,沿着那山壑一直往里走,地势一直一直地往下沉,越往下空气越湿润,植物越茂盛,最后是一道刀削斧剁般的山沟,人们就在沟底涉水前进,头上高崖滴水,脚下哗哗流水,而且那流水越走越深,越流越急,最后完全淹没了人们的膝盖,而半崖上披挂纷纷的藤蔓也几乎完全遮没了头顶上面的一线天光,就在这儿撩开藤蔓涉水而入,就是一座地下迷宫的入口了。 红毛女的先人足够聪明,居然知道智者亲水的道理。 这里洞中有洞,大大小小,上上下下,而且光线昏暗,举步难行,不仅步步迷津,而是步步凶险,步步要命。但毕竟还有一条生路,通向那一片尤其温馨的伊甸园,而且说起来还特别的简单,那就是跟着流水走。有水流的洞径,有潺潺的水声,还有那拂面清凉的风。黑毛男跟着红毛女手牵手走了好多回,成功地总结出这样一套经验,这可是一个天大的秘密了。 终于回到那个抬头能看到穹顶天窗的洞厅世界,红毛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就算到家了,足够安全了! 黑毛男却不得稍事怠懈,立马又抓住那打从穹顶天窗垂下来的藤蔓,到那片新月形的高山台地上收集一些干草和树叶,用新鲜藤条一梱梱地扎起来,搬回洞厅中,就这样上上下下又折腾了好几次,终于重新铺好床,可以安心睡觉了。 直到这一刻,黑毛男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那一枚酒香扑鼻的蕾丝香苞果儿,他根本就忘记献给自己的红毛女王,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丢了。 黑毛男偷偷地叹了口气,这事,只好以后再说了。 野人生活千好万好,只有一件事情不好,就是浑身上下没有一个衣兜,很容易丢东西。 黑毛男从此又明白了一层道理,因为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什么原始,其实原始的人们思想觉悟也不见得就有多高,只是没得衣服穿,整日里赤身地跑来跑去,即便是拣到了一个小钱,也根本就没有私处可藏,什么共产不共产的,还值得喋喋不休吗? 这之后,一连好多天,夫妻双双就躲在家里。 远远地离开那些褐毛野人,这个世界充满温馨。 只是,失去了那片广袤富饶的狩猎场,一日三餐也就潇洒不得了。 好在,黑毛男是一个负责任的好男人,绝不会让自己的女人饿肚子。 那一片半月形的高山台地上,一年四季都能采到竹笋。 通过那道隐密的洞径,进入那神奇的天坑,还有取之不尽的枝状地衣。 还有木耳,蘑菇,野蒜苗。 如果是一对素食主义者,在这儿闭关锁国,那日子也就勉强过得去了。可红毛女如今已经不再提倡素食了,她一个人要吃两个人的饭,正是迫切需要加强营养的时候。偏偏,由于地域的割裂与封闭,这儿根本就看不到什么像样的动物,地上最大的就是一些草兔,天上最炫的就是一群红腹角雉。 山上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可惜,这里连一只猴子都找不到。 回归伊甸园,黑毛男第一天抓了两只草兔,聊补无米之炊。 第二天,又抓了两只草兔。 第三天,还是两只草兔。 第四天,黑毛男掂着一块石头,几经犹豫,却无论如何也下不去手了。天天吃兔子,这日子过的,是不是也太没创意了?草兔们又何罪之有,就一定要被亡国灭种?黑毛男这会儿真想来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动作,抓上一只大老虎,没有老虎来一只豹子也行,可惜这里什么都没有,除了草兔,能看到的,就是那种成群结队的白花鼠兔了。 换换口味,来几只白花鼠兔? 这东西太多了,每每跑过来一群就有上百只,不仅仅只是吃竹笋,吃野菜,而且整个高山台地上的草本野果之类几乎统统被它们吃光了,如此的耗费资源,妨碍生态,不用担心种群灭绝。 只是,这东西太小,最大的也不过一公斤,而且老是在竹林里蹿来蹿去,伸头缩脑,黑毛男的飞石神功根本就施展不开,即便勉强地拉开架式,那石头也总是哗哗啦啦地打在竹子上,动静很大,收益甚小。 黑毛男挠着头,开始寻思武器的改进了。 一开始,黑毛男的思路还是舍不得抛开自己的飞石神功,寻思着用弹弓发射那种手指甲大小的小石子,小石子打小动物,既简单又方便,可以直接瞄准,不用大幅度的夸张动作,十分方便钻丛林,只是,那弹弓需要一付钢铁支架,两根弹力胶管,这些材料根本就无迹可寻,只得作罢,另想办法了。 一切,都要从现实出发。 那半月形的高山台地上有一片混生树林,长满了东缠西绕的藤蔓,还有大片大片的冷箭竹。 黑毛男带着那只石斧,首先从一棵大树上砍下一根比茶杯口略细一些的青树枝,取其中间粗细匀称的一段备用,再割下几束藤蔓,撕下藤皮,搓成细绳,把那根树枝压成弓形,用细绳牢牢地栓紧两头,这就是一张弓了。 光有弓不行,还要有箭。 选择一些小手指粗细的冷箭竹,一律大体上折成二尺来长,一端在石头上磨出尖锐的锋面,并且用泥巴塞满首端中空的竹节,把重心移到了最前面,这就是可供射猎的箭了。 一般大山里生长的男孩子,最早能从父兄手中得到的玩具,大体上都是这一类玩意儿。所以,黑毛男随手就会制造弓箭,这事一点都不稀奇,没有丝毫可能获得创新发明奖。 有了弓和箭,黑毛男立马钻进丛林,向白花鼠兔们开战。 自小练就的功夫,自然也是终生难忘,基本上箭无虚发,只要拉动弓弦,便有一只白花鼠兔被牢牢地钉死在土地上,前后不过半个时辰,便猎获了十来只鼠兔,黑毛男就用藤蔓把它们穿成一串,就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左手拎弓,右手握箭,得意洋洋地凯旋了。 红毛女笑咯咯的,高兴极了。 黑毛男把鼠兔当成猎物打,一串就拎回来十多只,这事够新鲜,很有趣,但实际上也算不得什么好成绩。红毛女稀罕的是他刚刚制造的新武器,那弓,那箭,看上去也就是一些个寻常物件儿,居然能够干干脆脆地猎杀小动物,这好像比石斧剁剁还要厉害多了,足够神奇呀! 第二天,红毛女就攀上穹顶天窗,学习使用弓箭。 前腿弓,后腿绷,拉弓放箭很轻松,学会不用三分钟。 黑毛男就这么大咧咧地教导他的学生。 实际上也就这么回事,大约一个时辰之后,红毛女学有所成,一箭射穿了一只白花鼠兔,高兴地又唱歌,又跳舞,足足又庆祝了一个时辰。 再后来,红毛女就骄傲起来了,居然挑剔黑毛男的弓箭不顺手,自己动手制弓造箭,似乎也没费多大周折,一帆风顺,大获成功。 尤其值得一提的,红毛女并不是全盘照抄黑毛男的手艺,而是学以致用,举一反三,取消了黑毛男磨竹为矢的老方式,而代之以在竹管中插上了一块锋利的小石片,这样开弓放箭,果然射的更准,杀伤力更大了。 那柄石斧剁剁,完全天然生成,算是旧石器的代表。 而这一颗小石片,却充满了创造的智慧,算是新石器的成果了。 那天上午,红毛女漫不经意地迈进了一个新时代,比之那些嗷嗷怪叫的褐毛野人们,又大大地进了一步。 后来的日子,红毛女迷上了开弓放箭,每天都要猎杀十来只白花鼠兔,完全剥夺了黑毛男的狩猎权,根本就不让他沾手了。 黑毛男也足够大度,听之任之,毫无怨言。 事实上,黑毛男又有了新发现。 不再担负狩猎的重任,黑毛男就去采撷野菜和野果。地面上的草本类野果基本上都被鼠兔们抢光了,他也只好把注意力转向林间。就在那片高山台地居中位置的混生林中,他趟开荆棘,一路搜寻,也是天道酬勤,着意嘉奖,突然之间就出现了一株野葡萄,接着一株又一株,足足一大片的野葡萄。大山里的野生葡萄大都晚熟,黑毛男的野葡萄更是一种超级晚熟品种,初果是青的,成果是红的,随着成熟度的增加,那红色越来越深,最后完全成熟了,也就变成一团漆黑了。黑毛男抬头往上看,串串葡萄,满天繁星,有青的,有红的,有紫的,有黑的,五颜六色,光晕流转,煞是惹眼,美不胜收。 空气中,充满了酽酽的香,浓浓的甜。 摘下一串黑珍珠,捧起来闻一闻,哈,居然和那一颗蕾丝香苞果儿一样,有一股子浓浓的酒香! 又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那段生啖鼠兔的日子,从此也就变得有声有色,又香又甜了。 继葡萄林之后,黑毛男又找到了几篷猕猴桃。 后来,就是那几棵野冬瓜了。 在大山里,野生的冬瓜是唯一不招人待见的瓜果,因为它的瓜皮和瓜秧上面都有刺,成熟了之后瓜皮更硬,上面还有一层白白的苦霜。野冬瓜可以从容不迫地长到老,自生自灭,无人问津,可是遇上了黑毛男,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黑毛男选上一只十来斤重的冬瓜抱上餐桌,用石斧把它剁成几半,就像啃西瓜一样从里往外吃,哈,清清爽爽的好东西,生津止渴的时令佳品哩! 其实,冬瓜的妙用还远远不止这些。 黑毛男选择了一个霜色浓重却还连在秧子上的大冬瓜,拔掉了周边的杂草,让它完全暴露在阳光下,然后用竹片小心翼翼地挖下一块,里面已经中空了,再采来一堆完全成熟的黑葡萄,一粒一粒地塞进去,直到把那冬瓜的肚子塞满了,这才把原先挖下来的那一块原模原样地塞回去,用湿泥巴糊住瓜皮上的伤痕,这工作也就全部完成了。一个星期之后,过来摇摇那只冬瓜,能听到它的肚子里哗哗水响,打开原先的那个创口,发现瓜肉和葡萄统统都不见了,只剩下一具薄薄的瓜壳,里面贮满了殷红的酒浆。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葡萄野酿了。 黑毛男捧着那一具已经变成酒窖的野冬瓜,兴致勃勃地送到了红毛女的面前。 红毛女错锷,惊讶,莫名其妙。 想来也是,在野人们的生活视野中,何曾有过葡萄美酒? 葡萄美酒夜光杯,不对,这里没有夜光杯,玻璃杯儿也没得一个,黑毛男只是折来一根细细的冷箭竹竿,权当就是一根小小的吸管,再把那首动人的小诗续写下去,那就是一截竹竿催人醉了! 终于,红毛女读懂了黑毛男脸上的笑容,接过他递来的细竹管,凑到了那冬瓜的缺口上,小心翼翼地啜吸一口,咂咂嘴,又顺顺当当地啜吸一口,点点头,再大大方方地啜吸一口,两眼便弯成了月芽儿,两颊泛起了桃花红,真是喜欢的不得了。 一股无坚不摧的亲和力。 一脉自由升腾的快乐感。 一种超凡脱俗的新意境。 东方的酒文化,果真博大精深,一言难尽。 可是,这下子又轮着黑毛男慌神了。 红毛女喝足了葡萄酒,一定会快乐地跳起舞来。 可肚子里的孩子喝了酒,也要跟着她一起跳? 黑毛男不能听之任之,自己首先跳起身来,去抢夺那一截细竹管儿。 这一对毛人夫妇的日常生活,从此就变的热闹起来了。 黑毛男仔细地盘点自己的资产,计划把高山台地上所有野生的冬瓜,统统变成自家的酒窖。 红毛女和黑毛男,从此步入美酒时代。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4、重出江湖,黑毛男收养大山的遗孤 用树枝和藤条作为原料,黑毛男编织了一只小背篓。 背起那只小背篓,又摸摸红毛女那明显凸起的肚子,黑毛男便义无反顾地出发了。他这是要重出江湖,一来是趟趟路子,看看那些邪恶的褐毛野人们在干什么,二来是活动臂膀,寻猎一些可口的肉食,三来是拜访一位老朋友,就是那一株香苞果儿。 红毛女品尝香苞果,那种精灵古怪的样子,一直让他念念不忘。 可惜,红毛女的身子已经很沉了,奔跑不得,腾挪不成,只好一个人守在家里。 当然,还有那片高山台地,那群白花鼠兔,可以让她开弓射箭,稍事运动,也不至于太过寂寞。 黑毛男趟着流水走出洞径。时令已是深秋,正值枯水季节,那山涧中的溪水只能漫过他的脚背了。缘溪而上,步步登高,走出那一道逼窄的山壑,迎面是一轮火红的太阳。 就在那一片明亮眩目的阳光下,黑毛男停下脚步,眨眨眼睛。 这里地势极高,可以看的很远。 蔚蓝的天幕上,几朵淡淡的白云。 白云的下面,两只盘旋的兀鹰。 层层叠叠的大山里,充满了各式各样的鸟鸣,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欢乐,隐藏不住的歌声。洁净闪光的山脊石梁,一群黄麂在嬉闹,互相追逐,跳上跃下,快如疾风,轻若流萤,那是一种生命的舞蹈,昭示上天的感悟,体验大地的律动。山坡下面的林子里,随风飘拂的藤蔓中,不时会显露出点点的闪亮,那是一双双看客的眼睛,这其中有冷漠,有动情,有欣赏,有仇恨,有目露杀机,有莫测高深。这世界是艺术的,允许创造,更欢迎鉴析,当然人各有志,标准不一,各人心里都想些什么,接下来又会干点什么,那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黑毛男觉得,这一切都很正常。 或者,用一种时髦的说法,这社会很和谐。 这一片大山很热闹。百姓们安居乐业,各忙各的。当然也有算计,也有阴谋,只是没有那种惊天动地的大灾难,那撕心裂肺的哀嚎,那喋血四野的杀戮。一句话,没有褐毛野人,那群狗日的不知跑哪去了。 只要没有褐毛野人,天天都是好日子。 这一天,黑毛男很忙,也很快乐。 首先,在一片朝阳的山坡上,黑毛男找到了一片芭蕉林,在里面精挑细选地采了一棒青里透黄的芭蕉果,放在自己的背篓里,那背篓一下子就被装满了,沉甸甸的有些份量了。 城里人吃的香蕉,其实就是这玩意。 红毛女请黑毛男吃的第一道爱情大餐,也就是这东西。 红毛女和黑毛男,如今是老夫老妻了,那日子过的很快,山风一样的清爽,山泉一样的恬淡,只是点点滴滴,弥足珍贵,常忆常新,回味无穷。 黑毛男又采了几片芭蕉叶,小心地塞在背篓里。 黑毛男离开芭蕉林,身后却响起了一片欢呼声。 回头一看,原来是一群猴子,还有几只黑猩猩。它们是真正的芭蕉客,一直就守在林子中,守着自己的那一份口粮,这群小气鬼从来都不会对任何来客表示欢迎,只是深深地躲藏起来,瞪大一双警惕的眼睛,可只要对方离开了,便会迫不及待地跳出来,表示自己由衷的高兴。 不欢迎,只欢送,这是谁家的规矩?瞧你们那点出息,我呸! 黑毛男冲它们甩甩手,继续走自己的路。 黑毛男要去寻找那棵香苞果儿。 黑毛男认准了,那就是红毛女的开心果。 时令已是深秋,大山里的山里红已经完全红透了,基本上也就被采光了。大山的子民爱大山,爱的就是各自喜欢的那一口。所以,黑毛男不再去搜寻山里红,因为那应该是明年的事了。 可是那香苞果儿,难道又不会引起别人的关注吗? 一旦被别人盯上了,还用得着他黑毛男时时惦记吗? 披荆斩棘,急不择路,黑毛男两腿生风,一路飞奔。 那香苞果儿,你可一定要老老实实地等着我哦! 黑毛男完全凭着记忆,居然没有走一点弯路,径直就找到了那一株香苞果儿。黑毛男细细打量着那一株郁郁葱葱的香苞果儿,感觉一切正常,完好如初。不仅如此,那植株下面的土地上,还薄薄地积了一层透熟掉落的香苞儿,似乎从来就没有被别人拣食过,一直在静静地等待着黑毛男的到来。 黑毛男惊奇地眨着眼睛,觉得这一切有悖常理,太不可能了。 这可是让仙女迷醉的香苞果儿呀! 这会儿那顺手牵羊的两片芭蕉叶子可就派上用场了,黑毛男把那些成熟的香苞果儿一颗一颗地拣起来,用芭蕉叶儿严严实实地包起来,还摘下几根山茅草,结结实实地梱扎一遍,这才塞进自己的小背篓,和那一棒黄香蕉亲密无间地挤在一起。 收拾好了,黑毛男并不急着离去,只是围着那棵香苞果儿转来转去,心里还一直在琢磨着一件事情,那香苞果儿,为什么会一直老老实实地等着自己呢?这果真也是上天示爱,要给红毛女和她的孩子增加营养?或者,只是为了告诉黑毛男,天亦有情天不老,好好活着就是幸运? 黑毛男细细地打量着周边的环境,他要牢牢地记住这一方洞天福地。 河边草地上,忽然又出现了异常状况,形形色色的动物们,又开始马拉松长跑了! 黑毛男本能地往草丛中躲一躲,并没有急于逃走,还想看一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群邪恶的褐毛野人,又开始疯狂地猎杀了? 没有看到褐毛野人,只是几只老虎,在围猎一群黄羊。 看来,这儿也并不是专属于褐毛野人,而是一片公共的大猎场。 弯弯的小河,那是这一方山林动物们的饮水地。青青的草地,那更是以草为食的弱势群体们的温柔乡。只是梁园虽好,步步凶险,你可以喝水,也可以吃草,但同时还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肉食者们的口腹之欲。弱肉强食,这是一个千古不变的生命法则。所以,一个生命的生存或者死亡,这其中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规律,一切全凭偶然的运气。 黑毛男忽然就明白过来了,这就是上天给他的回答了。 为什么那奇妙无比的香苞果儿居然一直无人关注? 因为大家都很忙,每个人都活的不容易,所以谁都顾不上。 毕竟,这里的风险与机遇同在,顶真是一个要命的地方呀! 明白了这层道理,黑毛男高兴极了。 这一株香苞果儿,果真是上天的馈赠。 黑毛男安安稳稳地放下心来,又寻思着该干点别的事情了。 他又围着那香苞果儿转了两圈,从地上拣起一块石头。那石头拳头大小,圆圆的,很是合手。掂着那块石头,他觉得信心满满,拨开身边的茅草,就要走向那片河滩草地,去竞技,去搏杀,去大展身手。 可没走几步,他又停住了。 草地上,那几只老虎已经不见了,估记也一定是大有斩获,拖着猎物转移了。 只是,新的骚乱又开始了。 不知道是哪一路的英雄来了,又开始新一轮的杀戮了。 弱小的动物们惶惶恐恐,东躲西藏。 黑毛男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这会儿参加进去很不合适,不是趁火打劫,也是趁人之危,总之不够仗义,感觉很不光彩。 转过身去,背上背篓,他走了。 他走的很慢,有点勉强,手上还一直掂着那块石头,东张西望。 重出江湖的计划中,原本就有狩猎这一项。 实在也是鼠兔之类吃腻了,应该换换口味了。 所以,走着走着,他又有些后悔了。 真的,那清澈的小河,那丰饶的草地,那晕头转向的大小动物,一片混水摸鱼的好地方呀! 可是,他一直硬挺着,不让自己回头。 好像,他是在坚持一种东西,那种男人的风度,男人的气派。 只是,他似乎还一直不太相信,自己就一定能够坚持到底。 他想,万一实在找不到猎物,不妨再折返回去。 当然,这样做脸上有些挂不住,有点个不尴不尬的。幸好,除了头上的青天,这事谁都不知道。而老天爷其实最好说话了,因为牵涉到吃饭问题,他老人家历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以食为天,这事管得了? 东方人,深信举头三尺有神灵。 黑毛男激凌凌地打了个寒战,情不自禁地停住脚步,像是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这都是些个什么乱七八糟的?自己到底想要干什么?但很快的,他发现自己又错了,不是什么想法出了问题,而是实际生活中有了状况,神经本能或者是预感系统在向他报警! 果然,山坡下面,蓦地响起一阵嗷嗷狼嗥声。 黑毛男伸头一看,一头青色草狼正在下面狩猎,已经扑倒了一只黄毛羊,正咬着那黄毛羊的脖子,把它从一处灌木丛中拖出来,一边拖一边还使劲地摇着头,极力想掐断对方的喉咙。 哈哈,这就是来菜了! 黑毛男把手中的石头劈头盖脸地砸下去。 石头脱手了,黑毛男才发现自己又操之过急了。 背上的背篓沉甸甸,有点碍手碍脚,极大地影响了命中率。 果然,黑毛男的飞石神功威力大减,没有直接命中那青色草狼的脑袋,却打在它的屁股上。青色草狼的屁股遭到重创,那滋味却比打碎了脑壳还难受,竟嗷嗷地发出了一阵类似狗叫的哀嗥,回头咬住自己的尾巴,原地团团地车转身体,那真叫痛不欲生呀! 黑毛男看着有趣,又哈哈大笑起来。 青色草狼丢下猎物,落荒而逃了。 黑毛男追下山坡,发现那黄毛羊果真被咬断喉咙,已经死了。 黑毛男白拣了一只黄毛羊,觉得这样也挺好。首先,他是路见不平,投石相助,仗义勇为,非常爷们。其次,他是劳有所得,猎有所获,取之有道,光明磊落。再其次,用不着返回那片青青草地混水摸鱼了,男子汉的自尊自强保住了,那感觉舒服呀! 傻傻地,黑毛男冲着那死羊微笑。 狩猎的任务也完成了,他这就该打道回府了。 拎起那只黄毛羊,感觉很有份量,少说也有三十公斤。 黑毛男寻思着,应该把它扛上肩头,还是拎在手上? 就在这时候,忽然又听到一阵咩咩的羊叫声。 黑毛男急忙扔下那黄毛羊,不胜惊讶,这东西命大福大造化大,又活转过来了?这就要跟他理论一番,要求他做好事不图报,重新把它放归山林?否则,他的见义勇为可就走味了,变成趁火打劫了! 那黄毛羊老老实实,一动也不动。 他又嘿嘿地乐出声来,讥笑自己做贼心虚。 人呐,永远都搞不明白,自己到底想干什么。或者,换一种说法,人呐,永远都搞不明白,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远远地看着,似乎还比较容易理解,大家彼此彼此,也就是一群比较聪明或者自作聪明的动物,一本正经,行色匆匆,要吃要喝要睡觉,一天到晚忙活不停,实实在在也庸俗的要命。可是,果真贴近观察,试探与心灵对话,那就会领略到一种瞬息万变的光怪陆离,莫名其妙的不可思议,没有丝毫的规律可言,且牵强不得,也附会不成,最终也就忘记初衷,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 黑毛男终于听出来,那咩咩的叫声发自不远处的灌木丛。 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他发现了两只小黄羊,正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明白了,这是一家母子三人出门溜跶,半道遇上了劫路的强盗,匆匆忙忙地躲进灌木丛中,不料还是被发现了,如今母亲已经罹难,只剩下两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在这步步陷阱的大山里,它们还能活几天? 黑毛男蹲下身去,瞅着它们发愁。 两只小黄羊却没有逃走,竟出乎意外地走上前来,在他的腿上磨磨蹭蹭,最后还有滋有味地舔他的手。 这事又奇了,听说过初生的牛犊不怕虎,原来幼小的黄羊也不怕人呀? 黑毛男忽然就有了主意,这两只小黄羊与自己有缘分哩,为什么不可以收养它们呢?那一方高山台地,三面断崖,一面临山,不正是一个天然的大羊圈吗?有山有水有草地,唯独没有要命的天敌,让羊儿们在那里繁衍生息,不正是一方洞天福地?还有,大山里的野羊种类繁多,时常能够遇上流浪的小羊,它们大都填进野狗和狐狸们的肚肠,如果自己每天都留意拣拾一些,这些小东西长的又快,繁殖又多,那样恐怕也要不了多久,红毛女和黑毛男就会拥有一个大大的羊群了! 黑毛男越想越高兴,立马就摊开双臂,把那一对小黄羊抱在怀中。 可接下来又犯愁,如何把这么一堆东西搬回家呢? 当然,活人不会被尿憋死,稍动脑子就有办法了。 到林子里掰下一根树棍,稍做修整就是一根扁担。 折下几根紫叶藤,把那只死黄羊梱扎起来挂在一头,两只小黄羊和背篓挂在另一头,黑毛男乐哈哈地挑起扁担,这就要满载而归了。 一路上,洒下咩咩羊叫声。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伏兵山野,褐毛人居心叵测 那段日子,黑毛男每天都捎回一捧香苞果儿,红毛女每次都高兴的像个孩子。那充满魔力的香苞果儿,让人期盼,让人等待,让人怀念,让人梦想,平凡的岁月由此染上梦幻的色彩,懵懵懂懂的日子也开始大放异彩了。 每天去采香苞果儿,黑毛男乐此不疲。 每天收养小黄羊,小麋鹿,小麂子,黑毛男更是义不容辞,雄心勃勃。红毛女的肚子一天比一天见大了,为了迎接一个小生命的诞生,作为爸爸的黑毛男,正在组织一支庞大的欢迎队伍,小宝宝粉丝团。这事一开始的时候,黑毛男只是打算在仙人洞上的高山台地发展畜牧业,搞一个自给自足的羊群,后来又遇上了一些小麋鹿,小麂子,觉得这些小动物和羊类习性相近,大家都是食草动物,放在一起应该能够和睦相处,所以也就照单全收了。果然,小家伙们一见如故,彼此相处的十分友好,大约都是流浪儿童的缘故,分外珍惜这一番相聚,白天成群结队去喝水,吃草,晒太阳,晚上就挤成一团抵御风寒,睡大觉。 因为没有天敌,大家心宽体胖,自然长的很快。 金黄色的小麋鹿,雪青色的小麂子,还有五颜六色的小山羊,小黄羊,小羚羊,小毛羊,就像一片彩色的云团涌来涌去,那情形煞是好看,已经蔚然成群了。 这一切,让红毛女格外开心。 黑毛男从来没有向红毛女说起过自己的小康计划,红毛女当然也有足够的耐心,从来不向男人打听什么,只是瞧着新鲜,看着稀奇,渐渐地走近那群小动物,从一般好奇关注到迫不及待的关心爱护,终于走到它们中间,亲自动手照料它们了。 红毛女,就这样变成了牧羊人。 红毛女手上没有牧羊鞭,她从来没见过那玩意,即便给她一条也不知道有什么用。红毛女高高地挺着肚子,左手握弓,右手执箭,她其实忙得很,还要去射杀花鼠兔。射杀花鼠兔,那是她的一个体育项目,习惯使然,并不是有意识地要清理草场。可有趣的是,那一群云团一样飘逸的小动物们特别拥戴它们的牧羊人,只要有机会,总是想寸步不离地簇拥在她的身旁。红毛女走,它们也跟着走,并不在乎要走到那里去。红毛女停,它们也停,停下来就专心致志地去吃草,吃树叶,吃茅根。有时候,红毛女来了兴致,忍不住也会小小的跑上几步,这下子可就不得了,所有的小动物们会立刻发起总动员,大家伙拼命地撒欢儿,一定要冲在主人的前面才行。红毛女玩累了,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羊儿们会挨个地走上前来,用鼻子去闻闻她的肚子,仿佛都知道那个秘密,它们的小主人就藏在那里。偶尔的,晒着温暖的阳光,红毛女会斜倚着树根睡熟了,小动物们会一层一层地围上来,把她团团地挤在正中间,为她挡住那些打着旋儿路过的山风。 黑毛男每天都要在大山里奔走。 每天,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拜访那株香苞果儿,久而久之,走向那株香苞果儿的青山坡上居然被他踩出了一条清晰可辨的羊肠小道,走起来也是愈发方便了。人们说的轻车熟路,黑毛男想,大约也就是这么回事吧。 拣完了成熟的香苞果儿,黑毛男还要到处走一走,收养那些大山的遗孤。 和人世间的情形大体上差不多,这里也有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流浪儿童,当然关爱它们的人物更多了,野狗c狐狸和草狼们个个乐此不疲,争先恐后,因为那也就是小菜一碟,可以当点心吃了。凭心而论,黑毛男并不以为那些狐狸和草狼们的做法有何不妥,这是一种大自然的规律,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弱肉强食,乐胃就行,谁也无权干涉,更不好妄加议论,任何假文假醋假道学在这里统统不值一文钱,自然纯净的原始山林,更接近那种率性而为的童话世界,根本就不需要别人莫名其妙地瞎操心了。所以,黑毛男也是与世无争,不论功过是非,一切顺乎自然,遇谁是谁,全凭命运。 搂草打兔子,这也就是黑毛男的说法了,他只是顺带做好事,主要目的还是狩猎。 这一个阶段,他主要的兴趣其实是猎杀狐狸。 红狐狸,白狐狸,黑狐狸,花狐狸,由于食物极大丰富,这一片大山里的狐狸特别多,也不管是什么花色品种,黑毛男一律照单全收,每天都要抓两只带回去。狐狸肉趁新鲜吃起来也不错,和草狼及野狗们的味道差不多,只要不吃它们屁股上的那坨肉,其它地方并没有传说中的那股子狐骚味。狐狸们就是屁股臊味重,大山里的猎人们都知道。黑毛男盯上了狐狸们,其实也并不是为了吃肉,而是为了它们的皮毛。黑毛男曾经是一位职业猎人,当然知道狐狸皮是一种好东西,深秋时节,晚上有霜,这时候就可以猎杀狐狸剥取皮毛了。黑毛男把一张张的狐狸皮洗净晒干,就变成了红毛女的褥子了。 仙人洞里的干草窝窝变成了狐皮被褥,这也算得上是一个划时代的大进步了。 就这样,黑毛男每天的日子都过的很充实,很有质感。 这一天,他像往常一样,走出山壑就一路飞奔,直奔那一株香苞果儿。 远远的,已经能够望见那株香苞果儿所在的位置了,他的脚步却忽然变得迟疑起来,心儿狂跳不止,有一种强烈不安的预感:不好了,有危险! 可是,这一片山野静悄悄,也看不出来有什么异样。 过一会儿,他又慢慢地往前走。 那一道清澈的小河,好像和往常也没什么两样,河面上有成双成对的鸳鸯戏水,成拨成群的鹭鸶捉鱼。河沿上,形形色色的野生动物们在饮水,一个个举止从容,神态安详,丝毫也看不出有什么凶险的兆头。 青青的草地上,也没有什么马拉松长跑,到是有许多饮足了清水的麂子和羚羊们,在那儿悠闲的散步,慢慢的吃草。 黑毛男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觉得是自己疑神疑鬼了。 就在这时候,身边不远处的那片原始森林里,忽然就出现状况了,一片惊鸟轰然而起,惊叫不已,满天飞翔。 黑毛男又结结实实地大吃一惊,伸长脖子,四下张望。 结论很快就出来了,嗷嗷的一阵狂呼乱叫,一群褐毛野人冲出了丛林,挥着木棒,敲着石头,直奔着黑毛男一路袭来。 黑毛男再也无暇多想了,只得转身就跑。 这一次,可终于轮着黑毛男跑上一场马拉松了。 顺着来路往回跑,那条小路依稀可辨,荆棘和野草已经被趟倒了,没有多少绊腿的东西,所以跑的很顺,速度也很快,自我感觉良好。偶尔的,他还要回头看一看敌人的动态,发现那些褐毛野人已经拉开队形,月芽儿一样的兜了上来,看情形是决心要把他生擒活捉了,只是胡冲乱闯,磕磕绊绊,显然速度上不去,能耐差了点,根本就追不上他。 黑毛男信心满满,相信自己一定可以跑赢这一场马拉松,夺他个冠军当一当! 黑毛男跑的很开心。 可跑着跑着,他又觉得不对劲了。 自己这是在干什么?顺着来路往回跑,把那些褐毛野人一直领回仙人洞?这样做肯定是不妥的,应该随便找个方向跑一程,领着那些褐毛野人在大山里兜圈子!可是,这样也有问题,自己对这一方路径毕竟也不是太熟悉,万一遇上了断崖怎么办?就算是一路通畅,难道不成就要一直跑到地老天荒?凭体力,凭耐力,凭蛮力,自己哪一样能比得上那些皮糙肉厚的褐毛野人?不对,盲目的乐观要不得,自己只有凭智慧赢人,不应该和褐毛野人们比赛什么马拉松,不,应该趁其不备,出其不意,回马一枪,直面一拳,保准打他个措手不及,一定要让他们知道厉害! 这时候,黑毛男已经跑上一面山坡。 山坡上,到处都是那种拳头大小的石头。 黑毛男急刹车,蹲下身,解下背上的小背篓,借着那一丛丛大半人高的灌木丛做掩护,弯下腰到处去拣石头,把那一块块合手的石头挑出来,放在自己的背篓里。 褐毛野人们闹闹嚷嚷地追过来。 黑毛男透过灌木丛的枝叶瞅着他们,大约估摸着完全够上射程了,这才猛地跳起身来,把一块石头迎头砸去。 冲在最前面的那个褐毛野人被结结实实地打中了脑袋,仰面朝天地倒了下去,四肢抽搐,胡抓乱挠,奇形怪状地挣扎着,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后面的褐毛野人们立刻乱成一团。 黑毛男却沉着冷静,抓紧时机,把自己小背篓里的石头一块接一块地掷出去。褐毛野人们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去,在地上滚爬着,嗷嗷怪叫着。后边的野人们也终于缓过神来,纷纷从地上摸起石头,还击山坡上的黑毛男。这时候,黑毛男背篓里的石头已经掷完了,哈哈一笑,掉头就跑。 跑了一会,感觉身后没动静了。 回头一看,野人们根本就没追上来。 黑毛男便停下来,喘口气,不慌不忙地走了。 摆脱了那群褐毛野人,他还有许多正儿八经的事情要做。 香苞果儿那里是不敢再去了,这实在令人有些惋惜。褐毛野人们居然会在那里设下埋伏,想必是一定掌握了自己的活动规律?是不是那荆棘丛中趟出来的小路,暴露出自己的运动轨迹?这今后的日子可要小心了,自己不是一头孤狼,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活着满山撵鲜肉,死了由人啃骨头,不,自己有老婆,有孩子,有无限风光的仙人洞,有独立王国的高山台地,美好的日子才刚刚开头呀! 这一次,褐毛野人们又是埋伏,又是追击,结果也就是赔钱赚吆喝,不,吆喝都没得赚,那是哭爹叫娘!至少,有五个褐毛野人亲身感受到了他那飞石神功的厉害,这一辈子恐怕是忘不了他黑毛男了。这样也好,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呀?只是,他心里也明白,这危险并没有解除,而且麻烦更大了。因为,从那五个褐毛野人倒地翻滚的情状来看,大都只是受到重创,根本就没有性命之忧,黑毛男的石头果真击中脑袋,他们只应该老老实实地躺着。也就是说,黑毛男的飞石神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褐毛野人的问题,达不到一招制敌的效果。这样,受伤的褐毛野人很快就会康复起来,他们会愈发疯狂地采取报复行动! 这时候,黑毛男特别怀念自己的猎枪。 假如,自己的猎枪还在手上,用得着担心这帮子褐毛野人吗? 这里没有公理,没有道德,更不要奢谈什么天地良心,要想顺顺当当地活下去,那就要充分彰显自己的实力。 黑毛男一路走,一路拣拾那种大小合手的石头,放在自己的背篓里。从现在起,他每时每刻都要背着石头走路,也就是说,他时时刻刻都要提高警惕,准备打仗。毕竟,他眼下唯一能够使用的,只有这些大山里的石头。 只是,他的脑子里一直在思索,如何提高自己的战斗力。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6、花毛小子降生人间,红毛女和黑毛男争夺话语权 仙人洞里,响起了小婴儿响亮的啼哭声。 黑毛男听着这啼哭声,就像听到了一曲生命的交响乐,舒坦,振奋,激昂,浑身充满力量。 红毛女生产出奇顺利,黑毛男也就是出去转了一圈,猎获了两只花毛狐狸,采了一背篓时鲜野果,回来一看,一个光着屁股的小男孩,已经伏在红毛女的怀里吮奶了! 野人们生儿育女,原来就像采摘野果一样容易。 小男孩长的很漂亮,高额头,鼓鼻梁,黑眼睛,鹅蛋脸,那相貌粗看像黑毛男,细看像红毛女,总之是平均分配,合情合理。当然,孩子也是个小毛人,浑身上下都是毛,只是那颜色令人困惑,头上的毛发是黑的,肩上的毛发是红的,背上的毛发是棕色的,腿上的毛发是浅灰色的,红毛女和黑毛男,他们的孩子竟是花色的! “哈哈,花毛小子!” 黑毛男兴高采烈地大吼一声,嚇得那正在睡觉的光屁股男孩激凌地睁大了眼睛,盯着黑毛男认认真真地看了半晌,好像还不明白自己的父亲在说些什么。 花毛小子,就这样被正式命名了。 自从来到了这个人世间,花毛小子一点也不寂寞。 因为他的老子黑毛男,忽然就打开话匣子了。 只要那孩子睁开眼睛,老子就有话要对他说。 黑毛男总是娓娓道来,讲述着自己的人生故事。 不知不觉的,那孩子也就听的入迷了。 黑毛男说起他自己出生的那个小山村,那傍着村庄崛起的大山,那绕着村落流去的小河,那小河两岸野花如锦,杂树生烟,那小河里光着屁股摸鱼的男孩,那顺着河边放牛的女娃子,还有远处山坡上,那所村办小学校诱人的钟声,因为那大钟也特别的奇特,竟是一枚大炸弹的空壳。黑毛男当然也要说起自己的家世,人老几辈子都是大山里的猎人,一代又一代在大山里“赶肉食”,有一代祖宗自己也成了猛兽们的“肉食”,连骨头渣子都没有剩下一星半点,可依然是前赴后继,乐此不疲,直到轮着自己的头上,一梦醒来就被红毛女砸了猎枪,再也不好自称自己是个猎人了。黑毛男说起最多的还是香椿儿,他那个香椿树下出生的大儿子,理所当然应该是花毛小子的哥哥。黑毛男告诉花毛小子,他的哥哥香椿儿初中毕业了,足足念了九年书,这在山村里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初中毕业了,应该去念高中,这是孩子母亲的愿望。只是离家最近的高中,也要走上一百多里的山路,香椿儿死活不愿意去。黑毛男当然也有主张,山里的孩子上学晚,香椿儿初中毕业就十六岁了,看上去也勉强算是个男子汉,应该跟老子上山打猎去。可香椿儿居然嗤之以鼻,他根本就瞧不上父亲手中那杆猎枪。黑毛男感到儿子伤了他的自尊心,气头上自然要摆一摆老子的谱,声色俱厉地数落了几句,却不料儿大不由爷,香椿儿第二天就离家出走,说是进城打工去了,从此再也不回来,不当这个山里人了。黑毛男那个伤心啊,也是邪火中烧,无处发泄,居然和老婆动起了老拳,一场大闹,遍地狼藉,他扛着猎枪走进深山,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也不管孩子能不能听得懂,黑毛男一遍又一遍地对他诉说着,这一片大山就叫月亮山,故乡的小山村名叫云雾崖,花毛小子的大妈妈人称香椿嫂子,花毛小子的哥哥名叫香椿儿,那小子的长相特像他老子,花毛小子长大了,一定要去寻找香椿儿哥哥,保准一眼就能认得出来,兄弟俩一块回故里,那就叫光宗耀祖,足以告慰先人了! 花毛小子,我的小幺儿,记住老爸的嘱托吗? 花毛小子不说话,只会一个劲地眨眼睛。 这样也行,黑毛男一样会感到莫大的安慰,便会起身去寻找冬瓜酒窖,美美地喝上一通野酿葡萄酒,对天地表示一番感恩之情。 断崖台地上的野冬瓜,差不多全被他塞满了野葡萄,变成了天然的小酒窖,而且管理起来也特别省事,冬瓜都还连在藤子上,统统扔在原地不动,喝完一个再去搬一个。说来也怪,那些个黑毛男从大山里拣回的小黄羊小麂子们一个个也都长的飞快,眼看着也半大不小了,可居然连一个爱喝酒的都没有,大伙在那片林子里钻出钻进,谁也不去碰一碰那些冬瓜酒窖。 仙人洞上的伊甸园,一切都透着灵气。 仙人洞中的红毛女,却隐隐约约地感到不安了。 黑毛男每日里欢天喜地,这当然是一件好事情,只是他好像上瘾了,每天跟孩子絮絮叨叨的,都说些什么?孩子这么小,能听得懂吗?这其中,会有什么重大玄机吗? 红毛女当然不会承认,她是在嫉妒人家爷儿俩的亲密无间。 作为孩子的妈妈,理所当然地,她认为自己应该去争夺话语权。亲子活动,人人有份,不能把所有的话语都让老公一个人给说完了。 于是,她便也积极地行动起来了。 当然,红毛女是个温柔可人的好女人,她不会阻止老公和儿子说私房话,只是紧紧地守在一边,认认真真地听。听不懂也没关系,重在参于,贵在坚持。毕竟,黑毛男每天都要去狩猎,这时候仙人洞中只剩下她们母子二人了,红毛女便学着老公的样,把花毛小子抱在怀里,脸对脸的跟他说悄悄话,使用的是一种打从她母亲那里继承过来的语言,嘀嘀咕咕的都说了些什么,这恐怕只有等花毛小子长大了,能够正确使用人类语言了,才可以详详尽尽地和大家解释了。 应该说,仙人洞中的这一家人,小日子过得很快乐。 自从生了孩子,红毛女饮用葡萄酒不再受限制了,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活的滋润,人也胖了。黑毛男就更不用说了,作为一个勤劳勇敢的男子汉,他尽职尽责地承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每天都要在大山里狩猎,和野兽们周旋,这样很忙,很充实,也很有成就感。相对而言,这一家三口人,花毛小子倒最为辛苦。因为,爸爸妈妈都有话要对他说,那真是说不完的知心话呀! 黑毛男和红毛女却不明白,他们正在进行着一项尤为认真严肃的工作,对儿子实施双语教育。 六个月,花毛小子开始吚呀学语。 一周岁,花毛小子十分流利地开口说话了。 这花毛小子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一开口就可以操练两种语言,红毛女的母系语言和黑毛男的父系语言,和爸爸妈妈都可以自由交流。 这时候孩子还小,不知道如何为父母双双做翻译。 黑毛男和红毛女当然也不会强人所难,只是更加热衷于谈话节目了。 两周岁之后,花毛小子自己学会了攀爬藤索,也就不肯老老实实地呆在仙人洞里了。 每天,只要那一缕阳光透进仙人洞顶的穹顶天窗,花毛小子就会立马跳起身来,长臂猿猴一样的嗷嗷怪叫,攀援直上。 红毛女也只得紧追其后,为他保驾护航。 每天,只要花毛小子钻出穹顶天窗,高山台地上的居民们总会如期地恭候在天窗近前,高高兴兴地等待着小主人的检阅。 黑毛男为人低调,从不大声喧哗自己是个什么等级的慈善家,可只要遇上了大山里食草动物类的遗孤,总是不计贫贱照单全收,放养在那一片与世隔绝的高山台地上,这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那些个当初看上去羸弱不堪的小麂子小麋鹿小黄羊们,不到半年便都长成了猛男美女,一年不到便争先恐后地为人父,为人母,如今连第三代都已经纷纷出世,健康成长,看上去果真是一个庞大的群落,蔚为壮观了。 经过一番自然角逐,也是一种民主选举,一只头上长着四角叉茸的小公鹿成了这一群落的首领,整日里领着大伙在台地上游荡。大约,也就是因为自小一起长大的缘故,大家不分彼此,和睦相处,果真是一个和谐社会,风情不俗,光景宜人。 黑毛男抱起花毛小子,把他放在那只头顶四叉的小公鹿背上。 那小公鹿就驼着花毛小子往前走。 这一只善解人意的小公鹿,从此便成了花毛小子的坐骑。 花毛小子最乐意干的事,就是骑上他的小公鹿,放牧他那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羊群。 红毛女或者黑毛男,每天至少有一个人追着花毛小子当跟班,和那头小公鹿比赛长跑。有时候,这一对毛人夫妇会一起上,一左一右地追着那小公鹿,一边气喘吁吁地跑着步,一边争先恐后地和儿子说着话,花毛小子反正也是习惯了,在他那懵懵懂懂的岁月里,老爸老妈始终就是这个样子,时时不忘争夺话语权。倒是那一群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羊群,始终如一地感到新鲜,好奇,忠心耿耿地紧追其后,就像风儿卷着云团,蜂蝶觅着花香,多好的粉丝呀! 忽然有一天,这情形改变了。 红毛女和黑毛男不再争夺话语权,因为谈话的主角改变了,是花毛小子在喋喋不休,那夫妻双双只有听话的份了。 那一天,花毛小子向红毛女说起黑毛男。花毛小子告诉妈妈,爸爸原先的那个家,也就在这片月亮山区,那里叫云雾崖。花毛小子说,老爸的家就在村头上,那是一个青条石砌成的小院落,院落里有一棵香椿树。老爸原先有一个老婆,名子叫香椿嫂。老爸和香椿嫂也有一个儿子,那算是花毛小子的哥哥了,名子就叫香椿儿。香椿儿哥哥已经算是大人了,眼下是离家出走了,说是出门打工去了。就是因为香椿儿哥哥的离家出走,黑毛男爸爸和香椿嫂也闹翻了。花毛小子告诉妈妈,爸爸特别感激她的收留,特别依恋现在的这个家,他要一直守在这里,守着这大山深处的伊甸园,建设一个美满富足的家园。 红毛女如闻天书,又惊又喜。 这还有什么话说吗? 只是,红毛女如痴如迷,愈发要时时追逐自己的儿子,当然不再是为了争夺什么话语权,不,她已经变成了儿子的粉丝,一个废寝忘食的听众了。当然,有这样一位纠缠不休的听众也着实让人头疼,因为她的肚子里有着远远不止十万个的为什么,就像是春雨中绽露的一抹新芽,阳光下破茧的一只彩蝶,眼前的一切都被重新赋予一个崭新的意义,外面的世界多精彩! 花毛小子,任重而道远。 黑毛男这边,情况略有不同。 因为,他有了充份的思想准备。 花毛小子告诉老爸,说很早很早以前,红毛人一族曾经是这一片大山的主人。红毛人一族没有文字,但是绝对拥有自己的语言,这种语言与生俱来,血亲相传,老妈就是这样告诉儿子的。红毛人一族天性善良,尊老爱幼,勤劳节俭,从不畏惧凶禽悍兽,也绝不滥杀食草动物,虽然也一直惧怕山外文明,一直努力地往深山里躲藏,可那小日子也还过得去,因为那青山高高,流水长长,和风细雨,草色生香。红毛族的姑娘爱唱歌,每每,大山里的百鸟会齐声应和。红毛族的小伙爱爬山,每每,大山里的麂鹿羚羊们会一齐追着跃山梁。红毛族的母亲爱孩子,搂在怀里,背在背上,牵在手中,顶在头上,山风里时时传送着欢笑,山溪中阵阵地泛着。 哈哈,好儿子,你外婆的族人可真是享受了,那就是世外桃源啊!黑毛男听着高兴,想着开心,忍不住还要发表评论。 这时候,红毛女刚好也走了过来,竟像是完全听懂了黑毛男的话语,也连连点头,眉飞色舞,满脸笑容。 可是,那位担任翻译官的花毛小子却一脸严肃,不肯苟同。 褐毛人来了! 花毛小子忽然大叫一声,把黑毛男和红毛女双双吓了一大跳。 黑毛男旋即便明白过来了,褐毛人来了,还会有什么世外桃源吗?那一副副暴凸的黄牙齿,一双双充血的红眼睛,一个个天生的嗜血之徒,黑毛男每每想到那一张张狰狞的嘴脸,打从自己的后脊梁那儿便会不由自主地冒出一丝丝的凉气来。 凶残的褐毛人来了,他们每天捕捉善良的红毛人,做为自己的美食! 花毛小子一字一顿地宣告着,似乎还生怕老爸听不明白。 黑毛男生生地打了个寒战,这就叫不寒而栗了。 这世上,果真还有食人一族? 以人为食,他们还算是人吗? 红毛女潸然泪下,看情形,她也明白儿子正在说什么。 黑毛男只是摇头,使劲摇头,尽管他先前有过种种的猜想,也算是有了足够的思想准备了,可还是不敢相信这一切,妻子红毛女的族人们,就这样被褐毛人当成了点心,一个接一个地吃光了?仅仅只剩下一个女孩儿,留给他黑毛男做老婆? 断断续续的,花毛小子给老爸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 红毛女出生的时候,红毛一族其实已经所剩寥寥了。 红毛女妈妈的摇篮曲,就是一部洇血滴泪的民族消亡史。 妈妈告诉红毛女,面对着穷凶极恶的食人一族,红毛族的人们当然不肯束手就擒,一直在进行顽强的抵抗,记不清发生过多少次大大小小的战斗了,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只是,每当红毛族人们为不幸罹难的亲友们哀哀痛哭的时候,褐毛人一族总是在欢庆胜利,他们摆开死人的盛宴,不仅要吃掉红毛族人的俘虏和尸体,而且还要吃掉他们自己族人的尸体,甚至连伤病员都不放过,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情形呀! 褐毛人,不论杀戮还是被杀戮,统统都是节日。 吃饱了,喝足了,褐毛人越来越多了。 越来越少的红毛人,只有深深地躲在山洞里,过那种没有太阳的日子。 冲出山洞流血,躲进山洞流泪,红毛人真的不知道,他们的明天是什么? 可是,终于有一天,老天睁眼了。 那一年,红毛女已经十岁了。 那天,躲在仙人洞里的红毛女一家忽然得到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洞外的世界正在悄悄地发生着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变化,穷凶极恶的褐毛人遇上麻烦了,正在遭受亡国灭种之灾,红毛人的苦难就要到头了!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褐毛人的人群中感染了某种疾病,有人病死了。生老病死,实属寻常,本来也算不得什么大事情。只是,褐毛人把病死的死人统统给吃了,这样恶性循环,问题就严重了。疾病在人群中飞速漫延,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那原先潮水一样漫山遍野的褐毛人,居然也就所剩不多了。 躲在山洞里的红毛族人暗地里互相串联。 他们同仇敌忾,激情满怀,决心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进行一次绝地大反击,要干净彻底地消灭食人族,为自己的子孙后代夺回一轮鲜红的太阳! 红毛女的爸爸和两个哥哥都义不容辞地参加了这一民族光复的大战役。 仙人洞里,只留下妈妈陪伴着红毛女,苦苦地期盼着父兄们凯旋归来。 可是,爸爸和哥哥们这一去就一直没有回来。 后来,又过了很久很久,妈妈才从别人那里得到确切的消息,爸爸和哥哥们都牺牲了,被褐毛族人给吃掉了。 红毛族人,全军覆没。 红毛族人的战士们人人英勇,个个顽强,他们最初对战争态势的判断也是正确的,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他们即将大获全胜的最后关头,褐毛人的援军赶到了,又一批食人生番蜂拥而来,红毛族的勇士们四面受敌,一下子便陷入灭顶之灾。 经过了这么一场生死大决战,红毛族人更是难得一见了。 褐毛人做为胜利者,他们的情形实际上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食腐,因为吃人,他们种下了恶疾的病根,每每过上一段日子就会有一次大发作,大流行,人口也一天比一天见少了。 看情形,褐毛人迟早也会彻底灭绝。 这就是天不藏奸了。 后来的日子,随着红毛女一天一天的长大了,妈妈也一天一天变老了。一天比一天变老的妈妈,日甚一日的忧心忡忡,这世界上,到底还剩下几个红毛族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是红毛族人都找不到了,还上哪儿去寻找一个合适的女婿呢? 妈妈那一头红毛,居然也生生的愁白了。 满头白毛的妈妈,有一天忽然告诉女儿,说要出一趟远门,去寻找自己的族人。红毛女极力劝阻妈妈,不让她离开仙人洞,因为大山里还有褐毛人,虽然人数比以前少得多了,可依然是那样的穷凶极恶,万一要是碰上了,那就是兔子遇上了狼呀! 可妈妈主意已定,终究还是出门去了。 妈妈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仙人洞里,从此就只剩下一个红毛女了。 做为翻译官的花毛小子,把妈妈的故事讲到了这里,已经哽噎失声了。 红毛女扑上前去,把花毛小子搂在怀里,娘儿俩痛哭失声。 黑毛男长长地叹了口气,也偷偷地拭了拭眼角,男人流血不流泪,他只是觉得自己肩头沉甸甸的,那是一个男人肩负的责任,不仅仅只是传宗接代,延续血脉,不,还有一个民族的嘱托,一个未竟的夙愿,一定要向褐毛人展开复仇,夺回天上的那一轮太阳!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7、骑公鹿,射竹箭,花毛小子的快乐童年 七岁那一年,花毛小子学会了挽弓射箭。 弓,是妈妈红毛女为他精心制作的青藤弯弓。箭,是爸爸黑毛男为他细心打磨的翠竹短箭。胯下的坐骑还是那只小公鹿,这时候那小公鹿的头上已经变成了六叉鹿茸,整天追随在花毛小子的身旁,心甘情愿地驮着他东奔西跑,用不着别人指鹿为马,它自己就把自个当成马了。这样的情况下那小公鹿也就不太适合担任羊群的首领了,事实上高山台地上的羊群这时候已经自动分解为几大帮派,青鹿c灰麂和黄羊们各立门户,亲不亲,血缘分,各个群落都有了自己的首领。 这样也好,那小公鹿无官一身轻,更乐得每天和小主人厮混在一起。 花毛小子骑着那只六叉小公鹿,每天就在那片高山台地上射猎。 他的射猎对像还是那种白花鼠兔,这原本一直是老妈红毛女的保留节目。如今老妈把骑马射箭的本事传给了儿子,自己也就悠哉游哉了,虽然每天也攀着藤蔓伴着儿子一起钻出那穹顶天窗,可也只是远远地守在一边,任凭儿子自由行动。儿大不由娘,红毛女如今已经追不上花毛小子和他的六叉小公鹿了。好在,这一方高山台地的周边都长满了茂密的冷箭竹林,就好像是一圈天然的栅栏,不用担心那六叉小公鹿会跌落高崖。 花毛小子却是一个十分敬业爱岗的好孩子。 每天,只要太阳攀上东山,向那一方高山台地投射来一束桔黄色的阳光,花毛小子便一准要钻出那穹顶天窗,骑上那头一直就守候在天窗旁边的六叉小公鹿,亮开嗓门大吼一声,便开始一本正经地驰骋沙场了。 接下来,就轮着那些白花鼠兔们鸡飞狗跳了。 仙人洞上方的高山台地上,那些白花鼠兔们算是真正的原居民,它们的个头比老鼠大,比兔子小,长着一付老鼠的黑眼睛,兔子的短尾巴,那模样看上去既像老鼠又像兔子,说不清楚它们到底算是老鼠还是兔子,只是那份能耐却毫不含糊,刚好是老鼠和兔子相加之和,既会打洞,又会爬树,不仅吃地表上的青草,而且啃食土壤中的根茎,还有树上的果子,鸟蛋,飞蛾,昆虫,甚至还包括树皮和树杆,青竹和笋子,冬眠的蛇类和睡熟了的猛兽。总之,它们食性太广,基本上就是见啥吃啥。 黑毛男最早猎杀白花鼠兔,只是为了果腹。 后来在台地上放养麂子麋鹿和黄羊,那就是有目地的要争夺草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了。 到了花毛小子披挂上阵,更多了一种游戏成份。 这时候,台地上的白花鼠兔已经不是很多了。 屡遭猎杀的白花鼠兔,也知道自己不受欢迎,一有动静就往洞洞里钻,表现的比以往也聪明多了。 花毛小子骑着公鹿一路驰骋,那派头可比他老爸老妈风光多了。 每每,花毛小子吹响狩猎的号角,那头顶着六叉鹿茸的小公鹿便连蹦带跳地跑了起来,那情形与其说是征战沙场,还不如说是炫耀舞姿,年轻的老妈红毛女其实也不懂得什么骑射要领,只是一味地鼓掌欢呼,为儿子助兴,那花毛小子更是得意忘形,屁股还没有坐稳便迫不及待地要开弓放箭,那翠竹短箭满天飞,看的人眼花缭乱,感觉也很是过瘾,只可惜射不中任何猎物。 老爸黑毛男也临阵观摩过,每每总是大摇其头,可看到那娘儿俩玩的开心,也就不说什么了。 孩子还小,会玩就好。 黑毛男在家待不住,每天都要出去寻山狩猎,采集野果。 仙人洞上的高山台地,偌大的一方自由天地,真正在时刻关注着花毛小子骑射功夫的,就是那群白花鼠兔。 一开始,鼠兔们是提心吊胆,闻风而逃,只要听到那六叉小公鹿迅急的蹄声,立马就往洞里钻。鼠兔们继承了老鼠的天赋,特别善于在草地上打洞,个个都是钻地道的高手。后来,一直感觉不着骑射者的杀伤力,习惯成自然,胆子越来越大了,也就不那么急着往洞里钻了。鼠兔们打洞挖出来的泥土,统统地堆放在洞口外面,堆成了一座小小的山丘,它们平日里最爱干的一件事情就是蹲在自家的山丘上,吱吱叽叽地互相聊大天,比一比谁家的山更高,再就是用两条后腿直立起来,把脑袋高高地探出青翠的草平线,看一看外面有什么新鲜事。 就这样,那花毛小子和他的小公鹿,竟成了白花鼠兔们最为欣赏的杂耍演员了。 岂不知,草丛中那一颗颗伸伸缩缩的小脑袋,一双双闪着讥笑的小眼睛,对花毛小子正是一种激励,一种鞭彻,那小子被激怒了,浑劲上来了,愈发起早贪黑地催动着六叉小公鹿,四下游弋,炫耀武力。 这情形,红毛女自然也看的清清楚楚,只是偷着乐,什么都不说。只是,红毛女每天都要挥着她那柄石斧,砍下一梱小手指粗细的冷箭竹,制造那种无羽短箭,为那个小小男子汉提供弹药支持。 花毛小子越战越勇了。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花毛小子的狩猎活动一无所获,这也是父母大人的意料中事,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因为那小弓小箭的射程有限,即便是满负荷的开弓放箭,有效杀伤距离也不过二十来步,更何况花毛小子人小力弱,又是跑马放箭,那命中率也就可想而知了。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那花毛小子并不是一味地蛮干,也知道总结经验,摸索提高,渐渐地那份骑射功夫也就有模有样了。那一群白花鼠兔可就显得愚蠢多了,它们每天伸长脖子欣赏花毛小子跑马射箭,以为那力道不足的无羽小箭永远也射不到自己跟前,却不料那小子会一反常态,那天催动小公鹿跑的飞快,却迟迟不见他开弓放箭,大家伙正在那里发呆纳闷呢,却不料那小公鹿已经冲到了近前,一支无羽短箭在不足十步的短距离发射出去,嘣的一声弓弦脆响,噗的一下短箭入肉,一只白花鼠兔甚至连抗议一声都没有来得及,就干脆利落地倒了下去,跷爪子了。 好奇害死猫,谁说的? 这一次,可是明明白白地杀死了一只白花鼠兔呀! 花毛小子高兴啊,策动着那只六叉小公鹿,绕着那一块高山台地足足跑了一大圈,这是他第一次命中猎物,花毛小子,他终于算得上是一个小有成就的猎人了! 红毛女一声不吭地走过去,拣起那只白花鼠兔,拔掉短箭,掂掂份量,三下五除二地撕掉外皮,摘除内脏,又随手在草地上薅起几根青葱野蒜,权当就是调味品,细嚼慢咽,消消停停,不急不忙地就把那只白花鼠兔当点心给吃了。 花毛小子大睁两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妈妈。 妈妈这是在干什么?一本正经地享用儿子的战利品?就那么一只小小的白花鼠兔? 花毛小子的眼睛里渐渐地沁出了大颗的泪珠。 他是终于明白了,妈妈的行为看似漫不经意,其实意味深长,那是在极大地肯定儿子的成就呀! 一种淡淡的英雄情结,正在大山之巅郁化成形,风吹不散。 花毛小子有用了,已经能给妈妈提供肉食了! 小小猎人又义无反顾地跨上他的六叉公鹿,开始驰骋沙场了。 年轻的母亲吃完了那只白花鼠兔,便回到了那一堵高崖下面,在那一方清清亮亮的泉水中濯洗一番,采了一根长长的茜草束起自己茂密的红发,然后开始认认真真地挑选各色花草,要编织一个美丽的花环。 这是给花毛小子准备的奖品。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8、黑毛男的标枪凌空飞舞,褐毛人王命丧黄泉 黑毛男右手掂着一支青竹标枪,左手撩开崖边那些繁花似锦的紫荆条,小心翼翼地往下张望,高崖下有一条布满兽迹的小路,野生动物们钻出原始森林,绕过高崖,就是从这里走向那片长条带状的沿河草地,走向那流水潺潺的小河。 时常有一些猛禽悍兽在这里打伏击,袭击那些行色匆匆的食草类动物。黑毛男注意到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也一直很想参加进去凑凑热闹,只是对自己的飞石神功信心不足,不敢太过接近那些凶猛的肉食动物,直到不久之前,他终于打造出一种锐利的武器,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一招制敌,这才开始付诸行动。 那崭新的锐器,就是他手上的那一柄青竹标枪。 很长时间以来,黑毛男已经习惯了在小背篓里存放一些拳头大小的石头,每天背着石头赶路,时时防备着褐毛人的袭击。由于提高警惕,瞪大两眼,处处小心,时时留意,所以像第一次遭遇埋伏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过。就是负荷太重了,背篓里装了一些石头,加上一路上采集的野果,还有最后的猎获物,每天总是要找一根树棍当扁担,天天如此,不胜其烦。后来,他就有了一个想法,想制造一个方便携带且功能多用的扁担。为了这个目地,他走进了一片青竹林,选择了一根比手臂略粗些的青竹,从根部截取一段不足两米的竹竿,这就成了他的第一根扁担。刚开始的时候,这扁担也让他十分满意,每天走动都拎在手里,挑在肩上就是扁担,左挥右挡就是打狗棒,走起道来可以打草惊蛇,上坡下涧更有用处,那完全就是一根竹杖。后来,他得意了很长时间,忽然又觉得不满足了,那是想到了一句民谣,叫削竹为矛,揭竿而起。也就是说,把竹子的一头削尖了,就可以当作矛来使用,那不就是一种兵器吗?执矛在手,一旦要和凶禽猛兽短兵相接,那不比打狗棒棒厉害多了?说干就干,他立马又钻进竹林中,重新选择了一根手臂粗细的青竹,要削竹为矛,竹竿就应该长一些,他截下了一段三米来长的青竹,一头削出锋利的尖刃,紧挨矛尖的中空竹节灌上泥沙,再缠绕上一段藤索,哈哈,一支漂亮的竹矛横空出世! 竹矛在手,他神气活现,恨不得立马就去建功立业。 那时候,儿子花毛小子也才刚刚伊呀学语,黑毛男每天得空就要和儿子念叨念叨,就像是得到了上天的激励,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里都透着滋润,上山狩猎连蹦带跳的,背上小背篓,那里面石头蛋子也滚来滚去,手上一柄长长的竹矛,那矛头对着谁都想比划比划,不干出一点成绩来,怎么才能够证明这竹矛厉害?可是,直到儿子完全会走道了,骑上那头六叉小公鹿了,甚至学会开弓放箭了,黑毛男那杆竹矛还是每天只能充当一回扁担,从来就没有杀伤过任何一只动物,根本就没有机会呀!这道理其实也简单,就是用脚指头当脑袋也应该想得明白,他黑毛男手上尽管握着一柄竹矛,见着狮子和老虎之类也还是要远远地绕道一边走,总不至于会傻冒到大喝一声跳上前去,挥舞竹矛要拚个你死我活?要是遇上麂子和黄羊之类,黑毛男是不用东躲西藏了,可人家又不乐意和他亲密接触了,每每是见着人影就一阵风似的跑开了,会为他创造一次短兵相接的机会吗? 黑毛男的心里,真是暗暗地着急了。 那一天,又是一次没有预约的邂逅,对方却是一只大大咧咧的草狼。那狼就卧在一块山石上,忧心忡忡地望着一步步走来的黑毛男,似乎只是有一点小小的埋怨,这人哪,真是不该搅了它的清梦。狼儿们对人的态度就是这样,一般不会主动发起进攻,但是也绝不示弱,从来不会望风而逃,那是生怕被人小瞧了。黑毛男心里偷着乐,这就叫喜从天降了,终于遇上一个可以短兵相接的主了?好极了,让咱们今天就比划比划吧!黑毛男乐哈哈地挺起竹矛,一步一步地走过去,狼儿,准备接招吧!可那狼儿却不肯陪他操练一回,竟站起身来,装模作样地伸伸懒腰,便头也不回地走了。黑毛男赶紧加快脚步,急起直追,可那草狼竟像是后脑勺上也长着眼睛,把黑毛男的心思看个通透,他追的急,狼也走的快,他放慢脚步,狼也就慢了下来,始终保持着不到三十来步的距离,就让他可望而不可及,黑毛男又气又急,怒火中烧,火头上也顾不得什么章法了,看情形横竖就是追不上了,他便把那竹矛高举过头,顺着狼的方向奋力一掷,他奶奶的,我两条腿追不上你四条腿,就请你尝尝这飞镖的厉害吧! 哈,见证奇迹的时刻来到了! 那竹矛腾空飞起,带起一阵呼呼的风声,划过一道优美的曲线,降落的时候那矛尖刚好向下,结结实实地扎上了那草狼的后背,好大的一股子惯力呀,一下子就扎穿那只草狼,把它直直地钉在地上! 那被扎穿的草狼死而不倒,只是鼻尖柱地,勉勉强强地立正稍息,在那儿苦苦等待着,要向胜利的敌手表示最最崇高的敬意。 黑毛男围着那高高翘起的竹矛足足转了十好几圈,这才一拍脑门,仰天长吁,老天爷呀,我这是颗什么脑袋呀?怎么就这样的笨呢?竹矛脱手一掷,不就是一支投枪吗?干吗要挺着竹矛满山跑,有谁乐意等着挨扎吗?感谢苍天,为了让我这个笨蛋开过窍来,也算是煞费苦心了,果真是花了老鼻子的功夫了! 从此,黑毛男手上的那根竹矛,也就变成投枪了。 也不仅仅只是改个名子,在那根竹矛摇身羶变为投枪的那一瞬间,就以一道优美的弧线向世界证明,它是一个充满灵气的飞行杀器,而且出手不凡,可以出其不意,保正一招制敌,没有商量余地! 黑毛男又一次走进竹林,去打造一种全新的利器。 它叫标枪,这是世界通用的标准名称。 这一次,黑毛男不再选择那种上下粗细十分匀称的青竹了,偏偏要选择根部较粗而竹稍偏细的那一种,较粗的根部打磨枪尖,中空的竹节也灌满泥沙,增加重量,偏细的竹稍刚好用做标枪的枪尾,这样做出来的标枪重心前移,且自身减轻,投射起来不仅省力,而且飞的更远,扎的更猛。 一遍又一遍,黑毛男操练着这种全新的兵器。 就像当年苦练飞石神功一样,黑毛男如今又努力要把自己操练成一个标枪达人。奋力一掷,标枪可飞出百步之外,这已经是飞石神功的两倍距离了。关键不仅仅只是飞的远,还要扎的准,扎的猛,那样才能一招制敌。黑毛男练的越久,体会越深,这就是一种臂力和腕力的完美结合,再加上全身仰合的瞬间暴发,把所有的力道统统凝聚到枪尖上,闪电飞舞,长啸裂空,所向披靡! 只是,辛辛苦苦打造一支标枪,投掷不了几次枪尖就折了。没办法,黑毛男只好时常光顾青竹林。 就这样,黑毛男不断地摸索改进自己的标枪。 终于,黑毛男掌握了相当的技能,积攒了足够的经验,做好了充份的准备,这才毅然决然地走上这段高崖,有意地要和打击目标拉开一段足够安全的距离,居高临下发起一次远程攻击,全面检验一下标枪的实战能力。 进入伏击状态,黑毛男信心满满,斗志昂扬。 左腿前弓,右腿后绷,左手撩开面前的紫荆条,右手把一支青竹标枪举过肩头,这叫蓄势待发,一个标准的临战姿态,随时可以发起进攻,只是时间长了可受不了,偏偏一直没有目标出现,足足等了好半晌才瞅见几只杂毛狐狸,那玩意的个头只能比得上一些中等偏小的犬类,杀鸡不用宰牛刀,犯不上大动干戈。黑毛男叹口气,也只得放下标枪,直起腰来,稍事休息。 终于,陆陆续续地,有几只黄羊从崖下走过。 黑毛男伸长脖子看了一会,又叹了口气,放下标枪。 他要实施打击的目标,应该是那种能够把黄羊当成狩猎对象的猛兽,比如老虎c豹子之类,至少也应该是成群的豺狼。 黄羊们走走停停,一路采食,渐行渐远了。 黑毛男揉揉眼睛,又搓搓脖子,抬头看看天,太阳都已经到了头顶正上方了。他感到一阵阵焦急无奈,也许,这伏击的地点就选错了?今天这情形也很奇怪,嗜血如命的猛兽们都到哪去了?该不会都去了哪一座大山之巅,集中起来召开武林大会?这就叫人算不及天算,没准今天就是一个世界和平日,大家都要停止杀戮一整天,他黑毛男的手上自然也就不该染上别人的血了。 黑毛男为自己寻找到足够的理由,这就打算收兵回营了。 既然是要撤了,那也就没有必要太过小心了,他大大咧咧地直起腰身,痛痛快快地伸了个懒腰,又挥挥胳膊,跺跺脚,这就准备开路了,可忽然又觉得情况不对,又急忙弯下腰身,操起家伙! 高崖下,动静不小。 一群麂子在急急地奔走。 有谁能够让一群麂子们慌不择路?肯定是那种体魄相当的食肉动物!狮子?老虎?还是豹子?哈哈,终于来菜了!黑毛男满脸兴奋,尽扫先前的倦容,目光锋利如箭,瞄准着麂子们的身后,全身上下也自然而然地完全进入了临战状态,左腿弓,右腿绷,高举标枪蓄足劲,就等着那该死的目标送货上门,他这里就可以全力一掷了! 目标终于出现了。 黑毛男却又迟疑了。 那居然不是老虎,不是狮子,也不是豹子,不,这事情远远地超出了他的预料之外,高崖下,竟然是一群褐毛人! 这就是冤家路窄了。 一伙褐毛人围猎一群麂子,就在这高崖下面摆开了屠场。先前那一群麂子又折返回来了,是褐毛人拦住了它们的去路。后面的褐毛人也追上来,步步紧逼。那一群可怜的麂子们知道大难临头了,苦于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能在那高崖下面挤成一团。 实话实说,面对着眼前的阵势,黑毛男真是有些胆怯了。 自从那一次遭遇褐毛人的伏击,他依仗着飞石神功打退追兵,侥幸地逃出了一条性命,后来行走坐卧都小心翼翼,生怕再和褐毛人不期而遇,因为力量悬殊,寡不敌众,尽管他做梦都想着复仇,可实在不是人家的对手呀!苍天有情,一直护佑着他和家人的平安,算起来也有七八个年头了,如今连儿子都学会骑马射箭了,他本人几乎都快要忘记褐毛人那档子事情了,偏偏那褐毛人又送到他面前来了,这难道也是天意吗? 这一刻,黑毛男心意惶惶,生怕一着不慎,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幸。 褐毛人,那就是这一方大山的噩梦呀! 高崖下,褐毛人龇牙咧嘴,哇哇怪叫,自我感觉空前良好,他们是这一方大山的主人,生杀予夺,想啥是啥,这不,天上龙肉,地下驴肉,比驴肉更鲜美的那就是活蹦乱跳的麂子肉,今天的中餐就是鲜活肥美的麂子大宴,他们已经嗅到了鲜血的气味了! 麂子们的眼睛里,充满了盈盈泪光。 真的无可言喻,那弱势群体的辛酸。 一个身形异常高大的褐毛人,忽然发出了一阵狂笑,就像七月流火的山野中骤然吹过一阵寒凉刺骨的西北风,燥热冒烟的石头上顷刻间沁出了滴滴寒露,所有沸腾的声息都被冷凝了,冻僵了。 这到是很有一种王者的威严了。 只是,这位披着一身褐色毛发的王者除了身形特别高大一些,嘴里的獠牙也特别粗大一些,其它方面也就和同类们大体相仿了,左手一块石头,右手一根木棍,那也就是褐毛人的全部行头,得意了,忘形了,就用右手的木棍敲击左手的石头,那动作不急不慢,不徐不缓,似乎还很有一种内在的节奏,其他的褐毛人众却像是得到了某种号令,也都合着节奏一齐敲击,这情形却透出了一种怪异,到像是在举行一种餐前仪式了。 就在那一阵阵的敲击声中,被围困住的麂子们瑟瑟颤抖。 那位褐毛人王很有成就感,居然还十分骄傲地抬起头,看看天。 这一抬头看天不打紧,他忽然就有了一个崭新的发现:有一根青青翠竹,居然在蓝天上飞翔!这时代真的向前发展了,连竹子都会飞上天了?这事情有些不可思议,他不由自主地就张大了嘴巴,瞪直了血红的眼睛,要愣愣神,发发呆。就在他愣神发呆的须臾之间,事情却发生了一个不可逆转的变故,那在半空中飞行的竹竿忽然低头,照准他俯冲下来,只听噗地一声闷响,那尖利的竹刃便迎面扎进了他的前胸,又毫不含糊地钻出了他的后背,接着才是一阵短促的嗷嚎,总共也没来得及惨叫几声,便彻底断气了。 那褐毛人仰面朝天地倒下去,胸前挺立着一根青翠鲜绿的竹竿儿。这一幕,把所有的褐毛人统统地吓呆了,敢情这天上不仅仅只会掉馅饼,有时候还会掉竹竿儿?这竹竿儿又是什么个来头,怎么一声招呼也不打,一下子就把人给扎穿了? 高崖下面,那一个个褐毛人匍匐在地,半晌不敢抬头。 那些个待宰的麂子们终于等到了机会,一个个夺路而逃,跑个一干二净。 高崖上,黑毛男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笑的喘不过气来。 事实证明,到了最最关键的时刻,黑毛男还是一个豪气冲天的男子汉。 当然,那褐毛人王当仁不让地被标枪穿了个透心凉,说到底还是他自找的。黑毛男审时度势,衡量再三,原本是已经打算要撤了,褐毛人是一群食人生番,天纵恶魔,不到万不得已,也实在招惹不起,可那大块头的褐毛人王太过猖狂,你弄出那种西北风一样令人不寒而栗的狂笑也就罢了,还一脸蠢样的领着大伙用木棒敲石头,敲得人神志不清,心律失常,实在也是忍无可忍了,黑毛男冲冠一怒,咬牙切齿,不管你姥姥爱上谁了,我先灭了你再说! 就这样,黑毛男鬼使神差地投掷出复仇的第一枪。 接着,也就有了足够的理由,轮着黑毛男欣喜若狂了。因为,他真的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标枪脱手而去,结果竟是那样的爽! 当然,要极力控制住自己,不要弄出任何声响,黑毛男也遭受老鼻子的罪了。 好不容易忍住了笑,黑毛男就那样老老实实地蹲在高崖上,撩着紫荆条往下张望,这会儿他反而不急着要走了。 褐毛人遭遇斩首行动,接下来,他们又会做些什么呢? 黑毛男瞪大两眼,等待下文。 褐毛人却迟迟没有动静。 显然,一支天外飞矢凌空夺命,把褐毛人王给击穿了,围猎的麂子们也跑光了,这变故来的突然,不可思议,也把其他的褐毛人众吓坏了。 终于,一个个头显得稍稍比别人高大一些的褐毛人有了动作,率先从地上爬了起来,战战兢兢地走向死去的首领,围着那一具插着标枪的死人转了一圈又一圈,忽然仰天嗥叫一声,一脚踏住那死人的胸脯,两手抓住那翘立的青青竹竿,双臂用力往外一拔,一股鲜血飞溅而起! 所有的褐毛人都跟着发出一声嗷嗥。 躲在高崖上的黑毛男也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 黑毛男这时候心情很紧张,那褐毛人已经拔出标枪,正捧在手上细细端详,这就进入刑侦程序了?那褐毛人只要稍稍地有点头脑,应该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件人工制造的兵器,根据插入人体的角度,更能够判断出这标枪就来自身边的高崖,那么接下来就应该顺理成章地发现崖上有敌人,他黑毛男就不能这样分外悠闲地隔岸观火了,他要赶紧跑路了! 可是,那褐毛人并没有他想象的那般聪明,竟把那沾着血污的青竹标枪远远地扔开了。 黑毛男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又可以安下心来看热闹了。 那褐毛人扔了标枪,却宝贝似的捡起死去首领的木棍和石头。 黑毛男看出来了,那褐毛人最珍惜的就是那木棍和石头,生怕被别人抢了先,而且一旦抓到手中,立马就分外卖力地敲击起来,一边敲击,一边吆喝,同时还绕着那地上的死者团团转,兜圈圈,像是在即兴上演什么节目,渐渐的,其他的褐毛人众也响应起来,跟在他身后一起敲石头,兜圈圈,那情形十分的怪异,倒像是正在举行什么宗教仪式了。 也许,这就是褐毛人的权力交接仪式? 黑毛男越想越觉得有道理,那个头最大的褐毛人被他用标枪给扎穿了,毙命了,这位个头虽然比不得先前的那位死鬼,但是比起其他的褐毛人众毕竟还是稍稍地高出那么一点点,就算是矮子里面选将军,也该着他了。 所有在场的褐毛人众统统地加入兜圈圈的队伍,那圈圈也就兜的很大了。 黑毛男又暗自点头,想来大伙都愿意跟他走,也就算是功德圆满了。只是,这权杖的交接,王朝的更替,是不是也太简单了一些?怎么看上去比选举一个村民小组长还容易?黑毛男想来想去,觉得这样也挺好的,可以避免许多无谓的牺牲。就这样,不知不觉的,他也投了赞成票。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却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了。 那领着大伙兜圈圈的褐毛人忽然停住脚步,也不再用木棍敲击石头,却像是受到了某种无端的冒犯,野狼一样怒不可遏地仰天嗥叫起来。其他的褐毛人像是得到指令,也纷纷跟着停下脚步,仰天嗥叫。这伙王八蛋,又想出什么妖蛾子?黑毛男心里也一惊一乍,担心崖下那伙子褐毛人,不会是终于发现高崖上的隐敌了?很快,黑毛男那高高悬起的心又踏踏实实地落回原地,因为那些褐毛人根本就没有瞅向高崖这边,却纷纷转身朝向那倒在地上的死者,那人都已经死透了,老老实实地躺在地上,怎么还会犯上众怒呢?黑毛男心里犯着嘀咕,觉得这问题让人捉摸不透,极具挑战性,值得动脑筋,可还没容他想出个子丑寅卯,那刚刚自立为王的褐毛人却已经采取行动了,只见他高高地举起木棍,大步地冲上前去,照准那死人的脑袋就是一棍!接下来,所有的褐毛人都争先恐后地冲上去,乱棍齐下,噼哩啪啦,转眼的功夫先前那位个头威猛的褐毛人王就不见了,变成一团血肉模糊的肉酱了。 褐毛人,他们这是悲愤过度,集体发狂了? 答案很快就出来了,还是那个新官上任的褐毛人,当仁不让的率先动手,从地上抓起一把烂肉,狼吞虎咽地大嚼起来。其他人也不用招呼,大家一拥而上,你争我抢。 褐毛人既没有悲愤过度,也不是集体发狂,不,他们还没有进化到那样一个阶段,只是完全出于一种动物的本能,在进行一次人肉大餐! 黑毛男感到胃里一阵犯呕,又急忙用手捂住自己的嘴。 他悄悄地溜走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红毛女沉思的时候,上帝也轻轻叹息了 那一天,红毛女忽然变得忧郁起来。 一大清早,黑毛男就走出仙人洞,寻山狩猎去了。 接着,花毛小子睡醒了,也一个鲤鱼打挺跃起身来,猴一样敏捷地扯着藤蔓钻出穹顶天窗,操练他的骑射功夫去了。 依照往常的惯例,红毛女也就该起床了,实际上她也就是一个运动型的女人,特别喜欢寸步不离地紧追在儿子身后,十分快乐地参预儿子的每一件大小事情,而绝不甘心退居一边,远远地关注着那花毛小子在干什么。 可今天一反常态,她居然躺在那儿一动不动,大睁两眼,瞅着那穹顶天窗发呆。 红毛女,她在沉思。 有一种说法,人们一沉思,上帝就发笑。 因为,在这位无所不能的老人家面前,人类实在还是太幼稚了。 就凭你们那山药蛋一样小小的脑袋,能想明白什么问题呢? 可今天这事情就更离谱了,因为红毛女还没有申领身份证,只是大山里的一个女野人,她居然也会沉思?这是不是也太过勉为其难了?一定要挑战上天的奥秘无穷,博大精深?上帝知道红毛女,翻山越岭,如履平地。上帝也嘉许红毛女,茹毛饮血,甘如饴糖。她基本上连一个正常的人类都算不上,谁还能限制她的自由呢?只是,要让她一夜之间就变成一个多愁善感的现代人,也摆上一付高深莫测的苦苦沉思状,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上帝真的发笑不起来,只想长长地叹上一口气,可想了想,连叹息都免了,只是轻轻地摇摇头。 上帝在那里摇头晃脑,这当然不是一件小事情。 红毛女自然也有所感悟,不由自主地打了个激凌。 她认真地看看穹顶天窗,有什么贵客临门吗? 一点动静都没有,大约,只是偶尔过路的山风。 红毛女接着沉思,这一次格外认真,因为,她原本就是一个很固执的人。 为什么一定要沉思呢?野人们的脑细胞本来就不多,也是弥足珍贵,可以铺张浪费?其实,红毛女也一真在问自己,只是自己也搞不清楚。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可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或者,换一种说法,总觉得心里慌慌的,好像是被人偷走了什么东西。 下意识地,她伸手摸了摸身边的那把石斧。 她的沉思,这就上路了。 那石斧,是红毛族人的传家宝,是这一方大山里生灵们敬畏有加的夺命神器。红毛人,因为有它而自豪。当然了,在现代人的眼睛里它可就值不了几个钱了,因为那毕竟还是一块纯属天然的石头,只是那形状巧夺天工,酷似一把短柄宣花斧,而且用起来比较顺手罢了。后一种感觉,来自黑毛男的直言不讳。 但是红毛女很高兴,因为石斧还在,老老实实地躺在那里。 可立刻又陷入思维的困境,除了石斧,她还有什么宝贝怕人觊觎呢? 红毛女又皱起眉头,认认真真地思索着。 太过用力地思索,大脑里有一种绞痛感。 渐渐地,那绞痛感淡化了,麻木了,取而代之的又是一种火热的烧灼感。 大脑里,有一种物质在燃烧! 一个混混沌沌的世界,被烧着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上面,渐渐地就出现了澄明的天宇,飘逸的白云。 好像,这就叫天光大开了? 从暗夜,走进黎明,开启一道道沉重的木门。 只是眩晕,而且疲惫,就好像是刚刚走过了千山万水,尤其胃里特别难受,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抽搐感,想犯呕,那种说不出来的难受劲,让她咬牙,喘息,脑门上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终于,有风轻轻地吹过来,浑身缓缓地放松,又有了一种惬意,一种自豪,一种满足,那阵痛之后的空灵,那空灵之中的悟性。有小小愉悦,些微得意,像山石渗水,淅淅沥沥,挂线流泉。 真正的思索,要付出不菲的代价。 果真有所付出,自然也思有所得。 穹顶天窗,投下一缕桔红色的阳光。 红毛女那皎月一样丰满的脸胧上,顷刻间流溢出甜甜的笑意。 她忽然就有了一个重大发现,自己原来不仅仅只是拥有那样一把石斧,不,一个完整的世界被照亮了,凸现了,她居然从中发现了一个完全新鲜的自己! 首先,她有一个足够隐蔽而又富饶的家园,那冬暖夏凉的仙人洞,那仙人洞上的高山台地,那台地上云团一样起伏的羊群,那藤蔓瀑布下的曲径通幽,那隐藏在大山后面的天坑地貌,那风铃一样会唱歌的鸽子树,那随着歌声盘旋飞天的红腹角雉,还有那遍地食之不尽的枝状地衣,采撷不完的青葱野蒜绿韭菜,只是,这一切生生不息,浑然天成,用的着担心它们会突然消失吗? 红毛女又顾自地摇头了。 在红毛女的大脑里,还没有财富的概念。 细细寻思起来,只是一点小小的富足感。 那么,真正让她牵肠挂肚的,又会是什么呢? 红毛女不是现代人,虽然已经为人妻,为人母,看上去也是一个像模像样的成年人了,其实大脑智商还像个孩子,天真有余,缜密不足,如今也是被逼无奈,大伤脑筋,居然一路磕磕绊绊地用上了对比思维,逻辑推理,就像是气喘吁吁地走出了山隘,眼前也是猛地一亮,真的,那是她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两个人,一个老公,一个儿子,如此简单的问题,还用大费周章吗?黑毛男和花毛小子,那就是她红毛女的全部财富! 老公和儿子,他们又会有什么不对劲吗? 自从生下花毛小子,红毛女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仙人洞。 白天,她享用着花毛小子的每一声欢笑。晚上,她留意着花毛小子的每一道梦呓。她是一个细心的母亲,能从那六叉小公鹿迅急的蹄声中听出那花毛小子的成长故事。她更是一个幸福的母亲,会为儿子任何一个小小的进步而感恩天地,憧憬在天边的彩云里,陶醉在清馨的花香中。 红毛女终于明白了,她为什么忧心忡忡。 真的,黑毛男,他最近有些行为反常! 一门心思都扑在儿子的身上,她冷落了自己的老公。 最初,为了避开那些邪恶的褐毛人,黑毛男和红毛女夫妇躲进仙人洞,很长时间闭门不出。那时候,红毛女身怀六甲,行动一天比一天困难。后来,也是为了改善生活,每餐都吃白花鼠兔,实在让人打从心眼里感到腻烦了,黑毛男便不顾红毛女的阻拦,又毅然决然地冲出了仙人洞,为红毛女采撷红果子,香苞儿,狩猎那些充满阳光气息的鲜活肉类。这期间,黑毛男就曾遭遇过褐毛人的埋伏,幸亏有一手飞石神功,打退敌人,侥幸脱险。红毛女每时每刻都提心吊胆,生怕黑毛男有什么闪失。后来,花毛小子顺利出世,大喊大叫地来到了人间。后来,黑毛男愈发地尽职尽责,每日里寻山狩猎,养家活口,还有声有色地搞起了家园建设,在高山台地上广植冬瓜和葡萄,搞起了野酿美酒,还放养了麂子c麋鹿和黄羊。后来,小日子越过越红火,每天都有开心事,比如高山台地上的白花鼠兔越来越少了,放养的羊群越来越多了,花毛小子蹒跚学步了,吚呀学语了,甚至可以绘声绘色地给老爸老妈讲故事了,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仙人洞里的岁月,那原本就是神仙过的日子呀! 幸福的日子过的快,转眼就是十来年了。 如今的花毛小子已经俨然长成了一个小小的男子汉,挽小弓,搭短箭,骑着那头六叉小公鹿,旋风一样地飞来飞去,狼崽子一般地嗷嗷嗥叫着,射白花鼠兔,射青灰草兔,射天上的飞鸟,眼看着就是一个像模像样的小猎手了,几乎每天都会给老爸老妈带来一份惊喜,那让人眩晕的快乐呀! 有了花毛小子,红毛女当然有了足够的理由乐不思蜀。 辛勤终日的老公只能退居其次,被人熟视无睹了。 于是,那黑毛男便悄悄地有了变化,每天出去巡山狩猎的时间越来越长了。时间长了也没关系,大山里风云变幻,每天的事情也说不准,只是有一点不太对劲,他每天带回来的猎物似乎也越来越少了。猎物少一些也不要紧,红毛女并没有想太多,只当他每天都在游山逛水,大山里的生灵都是这样,连猴子和草狼们都贪玩,何况他是一个大男人呢?好在,仙人洞上面有一方高山台地,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并不在乎猎获多少。可是,黑毛男的情形是越来越出格了,尤其是最近这段日子,每天出门特早,回家很晚,而且经常是两手空空,这一天到晚都在干些什么?用小背篓背着石头,兴致勃勃地在大山里散步?有那么多新鲜的事情需要考察吗?这事,太过蹊跷,不可理喻,作为妻子,她当然想要问问清楚,只是夫妻俩的语言本来就不同,花毛小子倒是可以为老爸老妈充当翻译,只是红毛女又极不乐意让儿子参预进这件事情。偏偏那黑毛男无事人一样,根本就没有打算要主动地把事情说清楚,而且每天都累的要命,每每脑袋一挨上枕头便立马扬起鼾声,他倒是睡的又香又甜,扔下红毛女在一边辗转反侧,疑窦丛生。 黑毛男,他肯定有什么事情瞒着家人! 也真的难为了红毛女,苦苦地一番思前想后,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 只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黑毛男,他在折腾什么事情? 不会是第三者插足吧?遇上了一个九条尾巴的狐狸精? 红毛女紧紧地皱起眉头,这情况愈发地严重了。 是不是应该想办法,郑重地给老公提个醒? 要不要马上就出发,去看看老公在干什么? 红毛女再也躺不住了,她要立刻行动起来。 九霄云上,上帝也默默点头,表示赞许。 老人家胸怀无穷博大,自然勇于反省自己,觉得有些陈旧的观念也的确应该更新了。有空,要和东方的玉皇大帝及西天的释伽牟尼聊一聊,大家空前友好地坐下来开一个圆桌会议,与时俱进,集思广益。运动飞旋的宇宙,没有任何一个静止的微粒。只要勇于思索,任何一种生命形态都是可以不断进步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花毛小子走出仙人洞,又该着老妈叫苦了 第一次走出仙人洞,花毛小子瞧着什么都新鲜,就像一个溜出幼儿园的小朋友,立马就忘了回家的路。 干吗还要回家去?不要了,外面的世界更精彩! 没法子,红毛女只得一步不拉地紧追其后。 这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四月天,在这一方四季分明的月亮山腹地,正是杜鹃花盛开的时节。这里的杜鹃花也叫映山红,顾名思义也就是以红色为主的花卉了,有火红水红中国红,粉红绛红西洋红,浅红淡红变色红,腥红紫红苏丹红。山外青山,云蒸霞蔚。坡上坡下,如火如荼。偶尔,也有卓尔不群的黄杜鹃,雍容不俗的黑杜鹃,情思幽幽的蓝杜鹃,倏忽而来,惊鸿一现,点缀其间。云雀在彩云间唱着歌,歌唱着映山红的欢乐。彩蝶在花海上翩翩起舞,舞蹈着映山红的激情。蜜蜂在花丛中采着蜜,酿制着映山红的芬芳。猕猴们拉拉扯扯地呼啸而来,攀爬在大树上装点风景。野狼们期期艾艾地走向远山,也变成了谦谦君子,风度翩翩。良辰美景,如梦如幻,很容易使人忘乎所以,惺惺作态。倒是大山里最最底层的那些小小的食草动物们不失本份,天性率真,像麂子c黄羊和草兔之类,一个个全都躲进了花海深处,嗅着花香,赏着美景,一边躲避猛兽们的袭击,一边把鲜花和嫩叶掺和在一起,一古脑地吃进肚中,这就是审美的最高境界,秀色可餐! 花毛小子有样学样,也抓起了大把的鲜花,海吃一通。 看到儿子那么高兴,红毛女的心情也为之一振,几乎就忘记自己干什么来了。 黑毛男,他这会儿也在游山玩水? 花毛小子吃饱了鲜花,立马就恢复了肉食者的本色,引小弓,操短箭,要去射猎那些麂子和黄羊,却不料这些大山里的灵牲们个个都是心有灵犀,看到那花毛小子变脸了,这就要兵戎相见了,也不去浪费口舌与之理论,只是一个个缩起脑袋,躲进花丛,看不见了。这片大山里的映山红基本上都是一些半人高的灌木丛,十来岁的男孩儿置身其中至多也就是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想在那里为所欲为,搜索前进,事实上也就是一筹莫展,寸步难行。 红毛女在一边看儿子笑话,乐而忘忧,哈哈大笑。 那花毛小子到是被提醒了,赶紧钻出花丛,寻着不生花草的砾石前进,绕着空地去狩猎那些麂子和黄羊们。 红毛女知道花毛小子在瞎忙活,别说他找不着麂子和黄羊,就是找着了也白搭,他那个小弓小箭对付薄皮嫩肉的白花鼠兔倒是挺吓人的,能不能射穿麂子和黄羊们的真皮大氅那就难说了,就算他真有能耐把自己的短箭插到了麂子和黄羊们的屁股上,人家一溜烟地跑开了,他也还是望尘莫及,离开了那头六叉小公鹿,他其实连白花鼠兔都追不上。 红毛女不急不忙地尾随其后,估记那小子很快就会兴味索然,到时候她就可以鸣金收兵了。 红毛女还是没有忘记她的主题策化,是要领着儿子出来找他老爸,看一看那黑毛男背着她们娘儿俩在外面干什么。 却不料,计划赶不上变化,红毛女居然大失所算了。 噗噜噜地一阵振翅哨响,一只拖着长长尾曳的雉鸡飞了起来。 那花毛小子也毫不含糊,手急眼快地射了一箭,居然也命中了目标,那五彩缤纷的雄性野鸡在半空中翻了个跟头,然后便直直地坠落下来。 花毛小子吱吱哇哇地一阵怪叫,拖着小弓就追了上去。 红毛女大睁两眼,一声不吭,这如果还算不得目瞪口呆,至少也是刮目相看了。 还别说,这小子真够牛,出手就是箭射飞鸟,快赶上他老子的飞石神功了! 那野鸡就掉落在一块裸露的兀岩上,一只翅膀耷拉的很长,看上去特别显眼,就像一面红红绿绿的大奖状。 只是,花毛小子赶到近前,还来不及伸手,野鸡又飞走了。 射中了野鸡的那支短箭半道上掉落下来,完璧归赵。 花毛小子眨巴眨巴眼睛,急得落泪了。 那野鸡到也善解人意,知道自己这振翅一飞也未免太过绝情,所以飞不多远又掉落下去。 花毛小子使劲地揉揉眼睛,又急起直追。 受伤的野鸡等他追到近前,又鼓足干劲,振翅一飞。 就这样,那野鸡停停飞飞,飞飞停停。 花毛小子也兴致勃勃,穷追不舍。 红毛女尾随其后,声声呼唤,奈何那小子充耳不闻。第一次走出仙人洞,外面的世界也是太过新鲜了,难怪那花毛小子忘乎所以,得意忘形,玩疯了,乐癫了,根本就顾不上其他了。这下子,也就该着他老妈叫苦不叠了。 终于,那受伤的野鸡也看出了门道,一头钻进了花丛中,千呼万唤也不搭理,把那花毛小子急得团团转,无奈何,这事情才算告以段落。 红毛女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也终于可以谢天谢地了。 却不料,眨眼的功夫,那花毛小子又不见了。 开始红毛女还没当一回事,以为那小子也钻进了花丛中,陪那个受伤的野鸡玩起了躲猫猫,捉迷藏,可时间过了老大一会了,那小子却一直没动静,做老妈的再也沉不住气了,只得也身先士卒地钻进花丛中,东撩撩,西瞅瞅,全心全意地陪同儿子玩起了捉迷藏,足足又折腾了好半晌,还是没有瞅着人影儿,这才发现自己又上了小洋鬼子的当,那花毛小子已经跑远了。 花毛小子大喊大叫,他有了全新的狩猎目标。 红毛女哭笑不得,又全力以赴去追赶儿子。 花毛小子到也挺知道体恤老妈,那身影忽近忽远,忽隐忽现,让老妈始终瞧得见,就是抓不着。知道着急也没用,红毛女也只得接受现实了,这就叫儿大不由娘,人家有能耐了,就让你追不上了。 那小子蹦蹦跳跳,一路奔跑,看上去就像一只花毛猴儿,在山林里撒着欢儿。 大山的儿子,也就该着是这付德性吧? 红毛女想着高兴了,又把所有的烦恼全忘光了。 红毛女终于追上了儿子,已经是晌午时分了。 准确地说,是花毛小子在等待着老妈。 野鸡追丢了,那小子又瞄上了一群猴子。红毛女远远地瞧见儿子蹦蹦跳跳的像猴子,其实那小子正在追猴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猴者猴,花毛小子全心全意地追猎着大树上的猴子,不知不觉地也就变得猴头猴脑了。可惜,那群猴子最终也被他追没了,不知都跑到哪去了。这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花毛小子又一次从快乐的云端跌落下,不仅仅只是大失所望,简直就是茫茫然,悻悻然,一头火光,满眼烟雾,真的不知所从了。就在这时候,那只野兔恰逢其时地蹦了出来,撞到了一棵大树上,撞疼了,撞晕了,一个翻身跃起,又重重摔落,就那样肚皮朝天地摔到了花毛小子的面前。花毛小子的青竹短箭本来就扣在弓弦上,这会儿天上掉下个大青兔,他自然也不用和谁道声辛苦,客气一番,几乎就是习惯动作,开弓放箭,那短箭就紧挨着大青兔的肚皮射了进去,把猎物牢牢地钉在地上,四条腿还不停地朝着半空中弹踢着,却再也没有逃走的可能了。 射杀了一只大青兔,这成绩不小。 可麻烦也来了。两只杂毛狐狸跟着跑过来,围着地上垂死的兔子团团转,咻咻叫嚷,龇牙咧嘴,看那情形还想要理论一番,这就是要趁火打劫了?还是想见面分一半?在这之前,花毛小子还从来没有见到过活着的狐狸,不知道这东西姓甚名谁,有多大能耐,看那个头好像比大青兔也大不了多少,所以打从心眼里也就没把它们当回事,趁它们吱吱哇哇自得其乐的当口,拈弓,搭箭,嗖地一声弦响,一只狐狸中箭倒地,翻身打滚,痛不欲生,终于明白了三十六计溜之大吉的道理,背负着一支青竹短箭直蹿出去,一路哭爹叫娘,后悔自己不知天高地厚,居然敢和人类叫板! 另一只狐狸也跟着跑了。 这是一个血的教训,狐狸们总以为自己天生的聪明,不管见谁都想卖弄一番,岂不知在两腿直立的动物面前逊色多了,即便只是一个小小的人儿,也可以轻松自如地把它玩掉半条命,人类实在太狡猾,狐狸们真的伤不起呀! 花毛小子也一反常态,居然没有去追狐狸。 他忽然觉得两腿酸软了,一上午的马不停蹄,真的累坏了。 花毛小子就紧挨着那棵撞晕了野兔的大树坐了下去,那情形,到像是决意就要守株待兔了。其实,花毛小子根本就没有听说过那段古人的经典故事。他只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喘口气,歇歇脚,等待着妈妈来验收他的辉煌战绩。 肚子上插着翠竹短箭的大青兔,就那么仰面朝天地躺在那儿。 红毛女终于追上了儿子,那小子眼睛已经闭上了,嘴巴却还没闲着,随手捋着那一篷顺着树杆往上爬的牵牛花,也不管是茎蔓枝叶还是花朵,揪住什么都往嘴里放,咀嚼的有板有眼,吞咽的有滋有味。红毛女暗自点头,明白了,这小子长天野地疯了半天,这会儿不仅是累极了,而且也饿坏了。那一篷牵牛花,开满了天蓝色的花朵,是山野中最为常见的植株。依照红毛人的家教,所有的牵牛花都是可以吃的,不管它开出什么样的花朵,是天蔓的,地蔓的,还是根本就无蔓的。那小子右手采食,左手还抓了几棵野蒜苗,偶尔地想起来了,也会凑到嘴边咬上一口,红毛女觉得很有趣,那小子还真的长大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男子汉,连调味品都搬出来了,会摆谱了! 注意到那只等待验收的大青兔,红毛女却不禁愣愣神。 这会儿,那大青兔的四肢已经不再弹踢了,老老实实地伸展开来,看上去的感觉也舒服多了。当然,这份舒服代价不菲,至少可以证明那大青兔死透了。只有真正死亡了,才可以完全彻底地摆脱痛苦了。红毛女伸手摸一摸,那猎物身上还热乎乎的。红毛女吁了口气,大青兔刚刚毙命,应该正是死于那只青竹短箭。只是架式不太对劲,那青竹短箭发射出去的力道不小,而且距离极短,不仅射穿了大青兔的肚皮和后背,还把人家牢牢地钉在地上,这一切从表面上似乎也看不出什么问题,只是那大青兔的行为有些反常,感觉不可思议,不就是和一个人类的小娃娃邂逅相逢,不期而遇?随便打个招呼就行了,不打招呼也没人挑礼,干吗还一定要亮出自己那又柔又软的肚皮? 结论可能只有一个,那野兔如果不是精神失常,也一定就是活腻烦了! 回头看看儿子,发现那小子正在偷偷地笑。 红毛女心里咯登了一下,明白了,这中间一定有故事! 这就极具吸引力了。红毛女清清嗓门,想问问儿子这是怎么回事,却发现儿子脸上的笑容不见了,虽然嘴里还在咀嚼,那眼睛却闭的更紧了。显而易见,那小子还要卖关子,有意保守一个秘密。红毛女愤愤然,觉得这也太不公平了,那小子乳臭未干,就可以这样向老妈保密了?这是不是也太把娘老子给小瞧了?红毛女摇摇头,叹口气,显然也是很无奈。红毛族人有句古话,有人的地方就有秘密。其实这也是人类的长处,说明他们颇有心机。 红毛女也就决计不再向儿子打听什么了。 倒也不是为了尊重儿子的权,红毛族人实行原始,实际上根本也就没有什么可言。如今儿子想要保守一个小秘密,这大大地出乎了老娘的意外,可也的的确确有点无奈,因为秘密就是那样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你愈是把它当回事,它愈把脑袋高高地扬起来,随风起价,水涨船高,你要是根本就不把它当回事,那就什么秘密都没有了,没准它自己还耐不住寂寞,连哭带叫去追赶别人,生怕人家不知道它是乍回事。 花毛小子,看你还能憋多久! 红毛女故意不再去看儿子,若无其事地从自己胳肢窝里取出那把短柄石斧,一本正经地收拾那只大青兔,依照红毛族人的野餐料理法,一切驾轻就熟,顺理成章,首先完完整整地剥下一张兔子皮,平平坦坦地铺在草地上,这就是一张干干净净的餐桌布了,上面再摆上那只粉红鲜嫩的兔子,不开膛,不破肚,只是顺着纹理拆下了四条兔子腿,撕下了一条条精瘦的脊条肉,午餐准备好了,可以吃饭了! 在这整个过程中,那花毛小子一直在偷覷老妈,奇怪今天这是怎么了?那兔子自己主动送货上门,还有狐狸厚着脸皮要求分肥,差点把自己也变成了午餐肉,这样有趣的故事,居然没人要听?事实又一次证明了,生姜还是老的辣,儿子终究聪明不过老妈,肚子里藏着秘密的滋味果真是十分难受的,那小子真的憋坏了,吭吭哧哧的,好几次都忍不住要坦白交待了,可偏偏老妈的手脚太麻利了,一只带毛的兔子眨眼功夫就变成了粉嫩的午餐,而且吃这种午餐最大的讲究就是要趁着新鲜,娘儿俩自然也不用客套,花毛小子不等招呼便两手一起上,一边一只兔子腿,左咬一口,右咬一口,似乎,那每一口都能吃出新感觉,那个鲜,那个嫩,那个爽,那个滑,草木青青,山花烂漫,群山连绵,气象万千,这是一种由口感而达到通感的审美愉悦,实实在在的一种快乐,足以让人乐而忘忧,什么烦恼都统统忘光了! 红毛女轻轻地叹口气,她知道,自己的心计白使了。 吃了这一餐兔子肉,那混小子保准把什么秘密都忘光了,和兔子肉一快消化了,变成他快乐成长的能量了。 把儿子养成了这付德性,她当然也是心知肚明,龙生龙,凤生凤,野人养儿使蛮劲,红毛女不明白什么遗传,什么基因,只是出于一种生物的本能,知道这一切真的怨不得别人。 红毛女忽然就有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想要自己能有个女儿。 女儿是娘亲的贴心人,果真有了什么秘密,肯定会迫不及待地告诉母亲,毫无保留,快乐共享。红毛女越想越高兴,情不自禁地笑了。 花毛小子却没有留意到妈妈在干什么,他是吃饱了,吃累了,嚷嚷着想要睡会午觉了。 红毛女赶紧跳起身来,拉着那花毛小子往远处走。 这也是红毛族人的一项家规,允许在大山里野餐,但不允许守着残羹剩饭睡觉。因为,大山里的生灵们大都有那种懒人的嗜好,喜欢那种免费的午餐,而且眼睛好使,嗅觉更灵,不嫌弃任何骨头毛皮,如果野宴的主人吃饱喝足了还不想离开,就守着那餐桌睡着了,那么极易引起食客们的误会,把你也当成一道肉菜,撕把撕把就给吃光光了。 周边的丛林里,已经有野兽们在伸头缩脑了。 红毛女拉着花毛小子往前走,一直走到一条流水汩汩的山溪旁边才停了下来,洗洗手,洗洗脸,还要美美地喝上一肚子,权当是消渴解乏的中午茶。野人们一般都不太讲究餐前洗手,因为条件不允许,顾不上讲卫生。但是餐后一定要把自己洗干净,这是一件关乎到身家性命的大事情,万万马虎不得,血污的秽气不仅会招来猛兽的攻击,就连蚂蚁和蚊虫都会紧追不放,咬的你躲无处躲,藏无处藏。 花毛小子这一次到是很听话,整个人儿跳到了溪水里,快快乐乐地打起噗嗵来,那溪水清清的,亮亮的,浸泡其中浑身清爽,说不出来有多舒坦。 快乐戏水,韵味无穷。 红毛女谆谆教诲,要儿子牢牢记住这一大山法则,在这一方自由的天地里,只要你嘴巴足够大,咽喉吞得下,那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关键是吃完之后要洗洗干净你的手和脸,好像一切都和你毫无干系,不要让人有迹可寻,轻易就可以抓住把柄。 红毛女说出一种十分原始的生存法则。 可花毛小子却大摇其头,甩着水珠,说听不懂。 吃都吃了,干吗还要费那么多事情?那小子浸泡在清凉的溪水中,这会儿消了渴,也解了乏,又存心要给老妈添堵了,说要是按照老妈的道理去做,那每天要洗几次澡?这样皮肤越洗越薄,肌肉越洗越嫩,那战斗力不也就洗光光了?还有,最为现实的问题就是这身上的毛毛也会越洗越稀,越洗越少,还拿什么去遮风挡雨呀? 花毛小子自鸣得意,摇头晃脑,以为老妈这一次可被自己给将住军了。却不料老妈毫无难色,嘿嘿一笑,说儿子,你真的长大了,越来越懂得大人的心思了,不错,你说的对极了,洗澡的时间是不能太久的,你现在就给我出来吧! 花毛小子野狼一般地呜嗷一声,仰面朝天,龇牙咧嘴,虽然不是真的嚎啕大哭,可也足够惟妙惟肖,表达出一种愤愤不平的抗议之情,老天爷呀,自己这是在干什么?怎么感觉又上当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花毛小子放箭迎敌,射瞎褐毛人一只眼睛 清清溪水,难舍难分! 花毛小子把脑袋埋进清水里,吐出一长串气泡泡。 红毛女却不依不饶,说儿子,我可不是吓唬你哟,咱们大山里的生物,统统是不可以长时间泡在水里的,首先就是浑身的毛毛会掉光,然后会长出一层鱼鳞来,最后是一条鱼尾巴,从此你就没法上岸了,一辈子只能在水里游来游去了! 花毛小子哈哈大笑,在水中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说老妈你真的了不起,这故事编的太有水平了,我爱听! 红毛女轻轻地叹口气,又使劲地摇摇头,这世界真的很无奈,当老妈遇上儿子的时候,还有什么道理好讲吗? 红毛女的心里一阵阵地焦急起来,照这样折腾下去,什么时候才能进入正题?黑毛男此刻在哪里?也像他儿子这样恣意妄为?这爷儿俩一对不听招呼,存心要把她难为死呀?真的,头上的太阳都已经偏西了,大山里的生物们都在歇晌了,她领着儿子走出了仙人洞,要去侦查老公黑毛男,可直到此刻还在这里戏水,儿子开心春游,老妈满腹忧愁呀! 红毛女半晌不吭声,花毛小子反到沉不住气了。 悄悄地,他从水中探起脑袋,把脖子伸出老长老长,扭过头去看老妈,发现老妈正一动不动地坐在一块山石上,呆呆地望着远山,两边眼角各自垂下一颗晶莹的泪珠儿! 花毛小子吓了一跳,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看到娘亲流泪,就因为自己横竖不愿意听招呼,赖在溪水中不肯上岸? 悄悄地,花毛小子爬上岸来。 默默地,他水淋淋地依偎到娘亲身边。 抬起双手,他分外乖巧地拭去了老娘眼角的泪。 红毛女也被花毛小子这一番举动吓了一跳,这小子什么时候学会卖萌了?也是大大地出人意外,她一时间手足无措,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太激动了,她真想大哭一场,眼睛里情不自禁地又沁出大颗的泪。可满脸却是藏掖不住的笑容,分明就是一付破涕为笑的表情。红毛女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哭还是笑,只是有一点想法很明确,就是应该不失时机地给儿子一点表扬,让他知道为人不可以太任性,尤其是在老妈面前,就应该像女孩儿一样表现温存。 可是,红毛女什么都还没来得及说,这念头就被彻底打消了。 她那双沁满泪水的大眼睛,忽然惊恐地圆瞪起来。 山溪对面,一排褐毛人悄无声息地拉开了散兵线,正在涉溪而来,那意图也十分明显,要把这一对母子生擒活捉! 花毛小子,什么都别说了,咱们快跑吧! 红毛女拉起儿子就跑。 还好,这一次花毛小子没犯犟,只是还没忘记抓起自己的小弓小箭,跑起来比老娘还快。 山溪对面的褐毛人发现这边的娘儿俩逃走了,也嗷嗷怪叫,乱哄哄一窝蜂的追上来。 红毛女母子顺着一道山谷往前跑,这样地势缓平,且没有荆棘绊腿,跑起来比较容易。 褐毛人不远不近地尾随其后,看情形一时半刻也追不上。 只是,那地势一路下行,山谷越来越深,两边沟壑陡落,谷底流水淙淙,红毛女跑着跑着就觉得不太对劲,骤然止步,恍若一惊,天哪,这要是跑进了一处三面陡崖的葫芦谷,后面紧追不舍的褐毛人再把谷口一堵,不就等于走进了死路一条,娘儿俩还能逃出生天吗?不行,要赶快改弦易辙,寻找一条小路,往山上爬,往林子里躲!打定了主意,红毛女便稍稍的放慢脚步,两眼不停地往两边巡睃,想寻找一条上山的路,远远地离开这条暗藏危机的山谷。 可是,两边沟坎越来越高,根本就无路可寻。 后面的褐毛人就像一群野牛,冲冲撞撞,哞哞怪叫,那声息穷追不舍,也越来越近了。 无可奈何,红毛女只能领着儿子继续往前跑。 花毛小子不知道老妈的苦衷,还在鼓足干劲往前跑,一直在前面为妈妈开路。 事到如今,只有祷告上天了。 透过山壑的缝隙,能看得见头上一线湛蓝的天宇。 这样显得天高,而且分外遥远。因为遥不可及,所以分外神秘。神秘兮兮,十分魅力。魅力所至,信愿给力。就这样,有一道贯通天地的力量,氲氤于无形,牵挂于内心,让人在困境中充满希望,相信眼前这山重水复疑无路,终究会化境为柳暗花明又一村! 可是,上天今个不爽气,偏偏就是不帮忙。 红毛女母子藉以逃生的那道山谷,忽然来了个急转弯,转弯之后,天光大开,迎面一座奇峰飞驰而来,楔入原先的两山之间,这地形开阔了,视野明亮了,按理说算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了,可等到人们缓过神来,真真切切地看清形势,立马又要叫苦不迭了! 一道陡崖横空出世,完全阻断了前面的路。 果真,这就走到路尽头了? 红毛女还是不甘心,领着儿子继续往前走,这就叫走一步算一步了。这也是一种山野生存的经验,你千万不要老远就被那种巍巍然云水翻腾的山体吓倒了,果真走到近前,认真细致地观察,没准还能找到一些可供攀援的枝枝杈杈,有迹可寻的羊肠小道,这就叫车到山前必有路。可这一次,红毛女的希望又要落空了。那道陡崖,崖高不过数丈,似乎也算不得高不可攀,可崖壁微微前倾,上面还挂下几条细细的垂帘一般的流泉,实在是找不到下脚的地方呀!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呆呆的,红毛女望着那陡崖,喟然长叹。 花毛小子却不以为然,而且和老妈恰恰相反,竟是满头满脸抑捺不住的兴奋,眉飞色舞地说妈妈你叹什么气呀?不就是一道小小的陡崖吗?褐毛人马上就要追上来了,咱们横竖也没处逃了,不正好可以痛痛快快地打一仗吗?你就等着瞧好了,今天我可要大开杀戒了! 花毛小子大大地迈开弓马步,昂首挺胸,侧身临阵,左手推弓,右手搭箭,斗志昂扬地做好准备,这就要大干一场了。 红毛女暗自称奇,这就叫初生牛犊不怕虎? 红毛女也深受鼓舞,抽出石斧,架起双臂,引颈,踢腿,吸气,吐气,调动全身气力,准备最后一搏。 世界上的最后一位红毛人,就要在今天被褐毛人给吃掉了? 红毛女满心悲凉,两眼喷出怒火。 褐毛人吼声唁唁,越来越近,终于一窝黄蜂似的拥出山壑,散开队形,向陡崖下面的那对母子扑来。 这是一个完全不对等的战场态势,将近二十来个龇牙裂嘴的褐毛男人,进攻一对严阵以待的妇女儿童。可那些褐毛男人丝毫不敢轻敌,他们一手举着石块,一手挥着木棍,越是逼近猎物,越是分外小心,忽然像是得到了一声号令,一起用木棍敲击石块,这就擂响了进军的战鼓,马上就要大举进攻了! 花毛小子也嗷嗥一声,发出了一道猛兽般的怪叫,同时射出一只翠竹短箭,正中一个褐毛人的面门,不偏不倚地插在他那右边的眼睛上。 被射中眼睛的褐毛人痛不欲生地嗷嗷怪叫,双手捂脸,带着那只直翘翘的短箭团团打转。 敲击石块的声音停息了。 所有的褐毛人都被惊呆了。 陡崖上面却忽然有人开怀大笑起来,那人一边大笑,一边还没忘了评介战场态势,说这一箭射的好哇,别看他褐毛人皮糙肉厚,刀枪不入,要射咱们就射他的眼睛!不愧是我黑毛男的儿子,这就叫一箭定乾坤,干得漂亮呀! 一根藤索从崖顶上垂落下来。 花毛小子反应极快,欢呼一声爸爸来了,立马跳起身来,抓住藤索,小猴一样飞快地攀爬上去。 仙人洞里长大的孩子,自幼练的就是爬藤索。 红毛女自然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敢情,自己是冤枉老公了,他并没有什么风花雪月,只是一直在追踪那些褐毛人?红毛族人种族灭绝的民族恨,他还一直铭刻在心?自己领着儿子在大山里游荡,他也看在眼里,关注在心里?高崖上垂下救命索,这也算得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仅存于世的最后一个红毛族人命不当绝,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可喜可贺,应该高高兴兴,欢呼跳跃,可她刚刚绽开嘴唇,露出了一丁点的笑模样,眼泪却刷地流了下来,梨花带雨,铺天盖地,这就是女人呀! 红毛女一边流泪,一边扯着藤索往上爬。 这时候,那些呆若木鸡的褐毛人们也忽然明白过来了,一声呐喊,蜂拥直上,眼看着就要抓住红毛女了,危急关头,只听忽啦啦的一阵风响,一支青竹标枪从高崖上飞射下来,噗地一下扎进了那个冲在最前的褐毛人的胸膛,刺透了,扎穿了,那倒霉鬼连最后一句埋怨都来不及说了,便圆瞪两眼,口吐鲜血,仰面朝天地倒了下去。 半空中,红毛女争分夺秒往上爬。 崖顶上,标枪一支接一支往下飞。 高崖下,褐毛人屎滚尿流地往后退。 等到红毛女爬上崖头,战斗也就结束了。 活着的褐毛人都跑了,战场上只留下几具扎着标枪的尸体,在那里伸胳膊拉腿地摆开各种令人恶心的造型。 黑毛男把那根藤索又扯上崖头,便领着老婆孩子撤出战场。 夕阳衔山时分,理当收兵回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仙人洞里大练兵,花毛小子操练飞石神功 这一次大获全胜,黑毛男很长时间按兵不动,一家三口躲在仙人洞里,其实每天也都有忙不完的事情。 黑毛男在训练花毛小子,传授自己的飞石神功。 在那道陡崖下,花毛小子一箭射瞎了敌人的眼睛,有胆有识,临阵不慌,让观阵的老爸也大受鼓舞,兴奋异常。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呀,初出蛋壳第一役,就把敌人的眼睛给啄瞎了,还算不上是一把好手吗?在大山里养儿子,要的就是这份强势,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呀!只是,事后细细回味,黑毛男还是越想越害怕,这事实在也是太过侥幸,孩子毕竟是人小,弓弱,箭短,他老娘手上也只有一把短柄石斧,万一那一箭不能射中要害,威镇敌胆,那一窝褐毛人一拥而上,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黑毛男让花毛小子操练飞石神功,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提高那小子的战斗力。受制于山野环境,仙人洞里根本无力制造那种真正的强弓硬弩,而花毛小子眼下使用的小弓小箭充其量也只能算得上是一种儿童玩具,不能顶真派上用场,过了这个年龄段也就该淘汰了。可大山里却有耗之不尽的石头,俯拾皆是,随手可取,只要方法得当,勤学苦练,操之以心,用之以意,那种精确打击的能力便会不断的得到提高,再随着年龄的增长,体格的成长,臂力的加强,那心随意转,指哪打哪,飞石精准,如得神助,这飞石神功也就算是练成了。 花毛小子听了他老爸的练兵计划,自然也深受鼓舞,如痴如醉,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红毛女也觉得很有意思,这个被自己从大山里抢回来的老公,一个丢掉了猎枪的猎人,好像越来越有能耐了。想当年,自己趁着他睡梦中发动了袭击,杀了他的猎狗,毁了他的猎枪,把他抢回洞中做了自己的新郎,一步步地把他驯服了,野化了,餐风宿露,茹毛饮血,从心灵到外表都变成了一个标准的野人了,她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做一个小女人,相夫教子,泼水逗鱼,享受到一回人伦之乐。说到底,他是她的幸福之源。只是,她心里也十分清楚,想当初他是那样玩命地投掷石头,天上打飞鸟,地下掷跳兔,那原初动力根本也就是一股子怨气,来自丢失了猎枪的悲哀,和浪迹山野的无奈。还好,他终究是一个真男人,爱老婆,疼儿子,敢担当,负责任,尤其是念念不忘要为红毛女的族人报仇雪恨,孤身一人与褐毛人叫板,每日里扛着标枪在大山里寻歼褐毛人,那情形想起来就让人眼睛湿润,有夫仗义如此,女子此生足矣!如今,老公愈发的有模有样了,这就要给儿子传授飞石神功了,百年大计,育人第一,红毛女当然也兴致勃勃,要大睁两眼关注下去了。 仙人洞上的那片高山台地,也正是一块天然绝妙的演兵场。 每天,只要阳光透进那孔穹顶天窗,仙人洞里的一家三口便会如约而去,牵着藤索,钻出天窗,一丝不苟地进入他们的教学实践。 飞石神功的第一课,就在红毛女的零距离关注之下,郑重其事地开始了。 阳光下,黑毛男父子对面立定。 黑毛男身先士卒,一边喊口令,一边做表率,让儿子跟在后面,一招一式地跟着做。飞石神功的入门第一式:看拳。整个人儿叉开两腿,双脚距离大体等于自己的肩宽,双手下垂,握拳,端肩,这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就可以开始正式操练了,举左拳,则脑袋用力左转,两眼紧盯左拳,举右拳,则脑袋用力右转,两眼紧盯右拳,就这样左右两拳一举一放,一颗脑袋左转右转,最要命的还是那一双眼睛,要左右巡睃甩出风声,盯紧拳头看出力道,一遍一遍,周而复始,看似轻松自如,其实十分累人。 在一边观看的红毛女噗地一声笑出声来,显而易见,她是不以为然,这是在练功吗? 花毛小子也想笑,只是极力强忍着,一招一式跟着老爸,练的也还算认真。 只有黑毛男煞有介事,一本正经。 过了一会,黑毛男喊停。 黑毛男问儿子,看清楚你自己的拳头吗? 花毛小子连连点头,表示看的很清楚了。 那好,你告诉我,你的拳头有多大? 黑毛男这就是要检查教学成绩了。 可花毛小子却有些犯糊涂了,自己的拳头有多大?这还用问吗?他举起自己的左拳,摇了摇,发现老爸并不满意,又举起自己的右拳,却不料老爸猝然色变,大为光火! 黑毛男喝令儿子站直了,站好了,左右出拳,从头再练! 这一次,他让儿子自己喊口令。花毛小子这还是生平第一次见到老爸发火了,很意外,也有点害怕,所以表现乖乖的,自己喊口令,自己做动作,一招一式,认认真真。黑毛男这一次却不再身先士卒做表率,而是威风凛凛地绕着儿子团团转,昂首挺胸,龙骧虎步,一脸凶巴巴的样子,倒果真有几分镇摄力。 花毛小子给自己喊口令,从一喊到一百,再多也就不会了。可也不敢歇工,只好从头再来。黑毛男听之任之,也习以为常了。实实在在也无法干涉,花毛小子的数学水平这就到顶了。 打从花毛小子长出乳牙开始,黑毛男就煞费苦心地教会他数数,每天从大山里采回一些红红绿绿的野山果,诸如山里红和黄山杏之类,诱导孩子一个一个地往前数,能够正确无误清点出来的部分,一律归他所有,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绝妙的高招,孩子很兴奋,大人更开心,天天有进步,可后来遇上了一百大关,事情就完全变样了。因为,一百是个大数目,一百枚野果子堆在一起,看上去就像个小山包,花毛小子心满意足,不思进取了。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黑毛男也不想让孩子一次吃太多的水果,担心那样会肚子疼。 就这样,花毛小子的数学世界就只有一百了。 这事想来也很有趣,黑毛男自得其乐,笑了。 红毛女却愤愤不平起来。 其实,自从黑毛男让花毛小子自行操练,红毛女就笑不起来了。因为,显而易见,黑毛男这是在惩罚儿子。红毛女就是想不明白,儿子有错吗?明明是你自己莫明其妙,把一个教官当的颠三倒四,凭什么怪人家没有学好?你要人家看拳,这事情够搞怪了,那拳头不还是那个样子吗?能开出一朵花吗?你还要考问人家拳头是啥样子,这算什么狗屁问题?人家把拳头都伸出来了,这回答还不够正确吗?红毛女是越看越窝火,越想越别扭,等到发现黑毛男居然在那里偷着乐,那火苗子腾地一下就窜高了:这算什么狗屁老爸,果真是存心整人呀!是可忍,孰不可忍,看样子需要打上一架了! 归根结底,红毛女是一个女人。 女人护犊子,啥事都干的出来。 幸好,黑毛男看的出眉高眼低,紧急叫停。 当然,黑毛男毕竟是一个曾经沧海的老江湖,不论如何都会给自己留足面子,只当没注意到红毛女的脸色,依然一脸严肃地问儿子,看清楚自己的拳头没有?你的拳头有多大? 花毛小子并没有留意到老爸和老妈之间的细枝末稍,他的确是感到很累了,心里慌慌的,听到老爸又提出了先前的那个问题,本能地又举起拳头,赶紧又放了下去,一时间也真的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愁肠百结,心意惶惶,两只裸露的赤脚在地上划来划去,不意间踢起了一块圆圆的石头,那大小和形状也就和自己的拳头相仿,迟迟疑疑地捡了起来,却不料巧打误撞,回答正确! 黑毛男抓住机会,把儿子大大地表扬一番,说这样就对了,你早干啥去了?提前捡一块石头给我,不就什么事情都结了?看拳看拳,就是要把自己拳头大小看在眼里,捡一块和自己拳头大小相仿的石头,这就是飞石神功的第一步,那石头绝对不能大于拳,那样你的力道不足,太小了也不行,那石头发飘,同样也使不上功力,听明白了吗?要练成飞石神功,首先就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每天早起第一件事就是看拳,拳头长大了,那你的石头也要跟着变大,让眼睛c脑袋及拳头和石头之间形成默契,加上念念不忘,勤学苦练,你的飞石神功也就指日可待了! 花毛小子恍然大悟,拼命点头。 红毛女觉得有点道理,也吁了口气。 拳头看准了,黑毛男就让儿子开始拣石头。红毛女也过来帮忙,挑选那种和儿子拳头大小相仿的卵形石头。花毛小子一边挑选,一边数数,当然,数到一百便算到头了,而且自说自算,任务也就算是完成了。这也是习惯成自然,清点野果留下的后遗症,因为自己就是那个始作蛹者,所以黑毛男也不加干涉,姑且听之任之了。 飞石神功训练课程的第二步,叫五步投石。 黑毛男在林地边缘挑选一棵大树,在树杆大半人高的地方划出一道巴掌大小的印记,让花毛小子自己从标靶的下面往外走出五步,然后转过身来向标靶投射。花毛小子不急不忙,有板有眼,把那一百颗石头一颗接一颗地投出去,居然百分之百命中目标。 答案很简单,根本没悬念,距离太近了。 黑毛男点点头,宣布进入十步投石。 花毛小子从标靶向外走十步,又转身把那一百颗石头一颗接一颗地投出去,九十五颗命中,五颗脱靶,按百分制计算,花毛小子应得九十五分,尚属优秀。 黑毛男点头,也让他一次性通过了。 接下来,十五步投石。 距离远了,难度大了,花毛小子也有些紧张了,愈发铆足力量,全力以赴,却不料用力越猛,误差越大,投出去的石头半数落空,五十分,不及格! 出乎意外的,黑毛男居然没发火。 当然,作为教官,黑毛男也一定要为花毛小子指出症结的所在,说儿子,知道你为啥打不中吗?就因为你用力太猛了!十五步的距离不算太远,你是怀疑自己的能力,一上来就用了十成的力道,这就失去准头了。记住喽,飞石神功的初习阶段,只求准,不求狠,每一次投石都要掂量掂量,最多使上六成力,投准了,投稳了,果真有了十成的把握了,你才可以使上全力! 花毛小子半信半疑地试了试,果真灵验。 十五步距离第二次投石,九十分。 第三次投石,九十七分。 黑毛男点头通过,进入下一课节。 二十步距离,花毛小子也投了三次,最后以九十五分通过。 二十五步距离,好像是个瓶颈,花毛小子一遍又一遍地投石,拣石,再投石,再拣石,可惜那成绩反反复复,命中率始终不能过半数。小子很倔犟,一刻不肯停。红毛女跑前跑后地帮忙拣石头,也累的满头大汗。黑毛男看着不过意,也只好放下教官的身架,帮着拣几块石头。 终于,黑毛男也感到很累很累了,坚决叫停了。 红毛女和花毛小子正忙活的热火朝天,还舍不得就此收工。 黑毛男冲天外一指,示意他们看看太阳,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 花毛小子还是不肯扔下手中的石头,黑毛男又把自己的肚子拍一拍,冲儿子乞求似的摊开双手,真的,从早晨到现在,这一家三口都还没有吃过东西呢! 这叫废寝忘食。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3、仙人洞里的酒文化,那让人大脑灵光的聪明泉 第二天,花毛小子胳膊肿了,扔不成石头了。 黑毛男便改成自己投石头,让那小子练习目光测距。 黑毛男曾经是一个像模像样的火枪手,知道目光测距的精准度对于精确打击的重要性,两者牢牢地绑在一块,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关系。火枪射击有一个弹道高的问题,子弹飞出一道弧形抛物线,而人的目光却不会打弯,如果目测距离不准,即便左右丝毫无差,那子弹也很难命中目标,不是打高就是打低了。黑毛男最后丢了猎枪,万般无奈地练起飞石神功,后来又把青竹标枪操练的出神入化,这一切也完全得益于他多年练就的目光测距。一个合格的猎人,发现目标的第一反应,就是精准判读出自己和目标两点间的距离。然后,还要分外耐心地等待那目标进入自己力所能及的打击范围,再恰到好处地调动自己的意念和力量,稳中求胜,一招制敌。 要讲清这一番道理,黑毛男也费了好大的力气。 可直到最后,花毛小子还是满眼困惑,懵懵懂懂。 黑毛男却也不急不躁,并不苛求那花毛小子脑袋有多么灵光好使,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大山里的原初居民,本身也没有读过多少书,很难把什么高深的道理解析清楚,也不好对别人奢求太多,好在山民们勇于实践,相信这世上本来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是过日子需要的事,不管它三七二十一,先干起来再说,把事情做好了,嘴上能不能说清那是另一回事,心里亮堂就行。 黑毛男自己拣起一块石头,先让花毛小子看看清楚,然后丢出去。 剩下来的工作就交给花毛小子了,要他首先目测出石头丢出的距离,大声地报告给黑毛男,然后还要一步一步地走过去,精准地数出实际步数,比对先前的目测距离,找出其中存在的误差。 就这样,那花毛小子跑了一遍又一遍,目光测距的精准度也就渐渐地提高了。 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就是仙人洞居民们使用的那种独一无二的测距度量衡,以步为距。只是,大人步,小孩步,男人步,女人步,每个人的常态步距都是不同的。而且,即便是同一个人,随着年岁的增大,岁月的更迭,那步距也会发生变化。就这样,一个变化的步距,追随变化的世界,编织变化的人生,这对于寻常的人们来说可能有些不可思议,感觉眼花缭乱,但是对于那种特定的个体,原始的人群,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宝,完善人生的利器。 后来,花毛小子腿酸了,脚痛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也没等红毛女干预,黑毛男便赶紧传令收工了。 黑毛男这一天表现的分外宽容,倒也不是完全出于一种慈父情结,实在也是因为目光测距是一种分外细致的活计,一旦受训者腿酸了,脚痛了,那种常态的步距便会受到干扰,变成了一种非常态的状况,目光测距也就失去了检验标准,这时候再发愤努力,那就是标准的出力不讨好了。 收工了,有空了,黑毛男就抱出自己的冬瓜酒窖,这叫劳逸结合,也是一件理直气壮的事情。 花毛小子亦步亦趋地追随着自己的教官,不时还会因地制宜地献上一点小小的殷勤,跟自己老爸兼教官讨点小酒喝喝。 黑毛男也很是体恤下情,每每自己喝上一大口,也让儿子喝上一小口。在正常的人类社会中,通常十来岁的孩子是禁止饮酒的,那样有碍身体健康成长。可仙人洞里的规矩与众不同,美酒面前人人平等,黑毛男如果独霸饮酒权,让老婆孩子受到委屈,他会于心不安的。 红毛女更是一个亲和力十足的好主妇,见到老公和儿子这就喝上了,赶忙奔出去收拾菜肴,抽出那只短柄石斧,找准了一只肥胖的岩羊,随手一抛那石斧便风车一样飞旋而去,只听咔嚓的一声脆响,那颗肥羊的脑袋便规规矩矩地落到了地上,四条羊腿却还没有反应过来,依然直挺挺地站在那儿,红毛女赶过去冲着它屁股踹上一脚,那只丢了脑袋的肥羊这才知道应该顺应命运的安排,翻身倒地,肚皮朝上,摆出了一付欢迎开膛破肚的架式,红毛女当然也不用客气,操起短柄石斧,施展鲍解厨艺,前后不过十分钟,四根色泽鲜美肉香扑鼻的羊腿便送到了老公和儿子的面前,顺便还捎来一把野蒜苗,几片紫苏叶,菜肴到齐了,可以开饭了! 山野人家不求奢华,每餐都是这样简单。 当然,如果再能添上八枚黄桃,十粒红杏,一兜香苞儿,几捧山里红,虽然也都是一些山野之间唾手可得的寻常物事,只是佐餐助酒都相宜,让人倍加惬意,快乐十分。 只可惜,如今闭门练兵,没人出洞觅食,只好将就了。 其实,真正对香苞儿和红果子念念不忘的,就是她红毛女本人。 红毛女就餐之后,美美地喝上几口冬瓜野酿,也就把那些小小的遗憾给统统忘光了。 自从有了酒,人们的生活发生了一连串质的飞跃。 黑毛男也就不用多说了,冬瓜野酿本来就是他的一项发明创造,那原初动力也极为简单,就是一个猎人对美酒的思念,对热量的企盼,所以有没有发明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冬瓜野酿的每一步过程,那铺天盖地的野葡萄,那自由生长的毛冬瓜,那阳光下发酵的激情,那山风中流溢的异香。喝上了自酿的美酒,那感觉更是不一般,让平常的人生充满激情,把山野的艰辛化成浪漫,即便是一个阴雨连绵的日子里,也一样能享受到太阳的温暖。冬瓜野酿,其实酿制的并不是酒,而是一种对往日岁月炊烟袅袅的追忆,对山野人生露冷风清的浩叹,一个深藏不露的秘密,一段化迹云烟的密码,那遥远的灯火,那温馨的炉火,那摇曳的篝火,一滴滴,一点点,一串串,洇出流失的岁月,驾驮自由的山风,掺和火热的阳光,化成那种引来了春风的小雨点,折射出阳光的露珠儿,那就是酒哇! 每每,黑毛男酒酣之时,会悄悄地抹去一滴眼角的泪。 一个操练火枪的猎人,有一天忽然失去了猎枪,这阴差阳错,世事无常,也勿须大惊小怪的。可是,在失去猎枪的同时,还要和火种告别,那就非同小可了。后来的日子,也是借助于自身的体验,有了切肤之痛,他才明白那其中蕴藏的道理,人与野人的分水岭,就是那一团曳曳摇动的火呀!有了火,可以烧烤烹煮,他就是那个神气活现的李大头。没有火,只能茹毛饮血,他出息成了一个皮糙肉厚的黑毛男。选择红毛女,他无怨无悔。有了花毛小子,他活的格外滋润。只是,老是有那么一星星火光挥之不去,像漫漫长夜飞舞的流萤,大山之巅不绝的风声,梦乡深处老祖母的叮咛,真的,他可以抛弃这世上的一切,唯独不应该丢失火种! 于是,每每酒后教妻训子,他总是要说起那一团暖透心房的火。 酒是什么?一种液态的火,水样的火,可以无孔不入的火,让人念念不忘的火呀!所以,酒是一种文化,酒是一种精神,酒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存在,是忘忧水,是快乐泉,是助燃剂,是一双可以在梦想与现实c痛苦与欢乐及历史与未来之间自由穿行的翅膀。 茫茫人海中,不知有多少男儿为之颠倒。 可感触最深及至铭心刻骨者,却是那个分不清如今是人是兽的黑毛男。 仙人洞里,真正能够理解并同情黑毛男的,却是那个花毛小子。 很小很小的时候,黑毛男就一点一滴地让儿子品尝酒浆,让他熟悉什么叫火辣辣的滋味。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语言能力的增强,花毛小子渐渐便明白了父亲的心愿,是在他的身上寄托着一个宏大的愿望,希望他有一天能为自己的族群找回那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火是什么东西?花毛小子从未见过。当然老爸会打手势,要比划比划,告诉儿子那火的模样,火的光亮,火的温暖,火的强大,火的种种妙用,不可限量,比如冬天取暖,夏天制凉,烧烤烹炸,水煎煮汤,还有爆破,开山,下海,飞天。只可惜老爸说的越多,花毛小子的脑子越乱,因为原始的人类只能接受具体的图像,对于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爱莫能助,两眼茫茫。于是,老爸又跟他说起那从未谋面的哥哥,哥哥就生在香椿树下,名子就叫香椿儿,从小最爱的一道菜,就是那凉拌香椿芽。花毛小子认识香椿树,知道那树叶子吃起来很够味,至于为什么一定要去寻找哥哥又犯糊涂,这和寻找火种有什么关系吗?是不是火种和哥哥就呆在一起?找着了火种就能看到哥哥? 花毛小子小小的年纪就迷上了冬瓜野酿,实在也是事出有因,他要慢慢品尝,细细回味,那其中的热情c激情和亲情,关系到一个人类种族进步的大事情。 红毛女爱上了冬瓜野酿,那纯属就是爱屋及乌了。 黑毛男做出了冬瓜野酿,那时候,花毛小子还没有出世。 担心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发育,所以,红毛女被限制饮酒,每餐只允许少少的喝上那么一点点。也许,就因为每餐只允许喝上那么一点点,引逗得红毛女欲罢不能,那份好奇心也与日俱增了。当然,红毛女是个好女人,老公的话一定要听的,所以当黑毛男寻山狩猎的时候,她每次也只会偷偷地喝上那么一点点。每次,只偷偷地喝上那么一点点也就对了,那样才能保持一种新鲜的口感,绵长的回味。如果牛饮一通,烂醉如泥,大约也只能留下一份痛苦的回忆了。还好,仙人洞里的人们非同凡俗,从来就没有出现过醉酒的问题。只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天赐一个黑毛男,居然把山葡萄塞进野冬瓜,还要天天晒太阳,简直就是奇思妙想,点石成金哪!红毛女不知道,在这样一片古老的大陆上,已经有过一个杜康酿酒刘伶醉的故事。红毛女却另有一番新鲜的体味,那就是老公酿酒,老婆品尝,偷偷摸摸地品,一点一点地尝,那种感觉,那份快乐,飘飘欲仙哪! 说来说去,这酒,到底是个啥滋味? 红毛女老老实实地回答,不知道。 当然,如果一定要勉为其难,那野人女子也只好皱起眉头,东张西望,说那东西真的很奇特,每一滴都有新感觉,有山葡萄的香甜,朝天椒的辛辣,夜半月光的清凉,正午太阳的灼热,紫藤摇梦的静谧,春风化雨的萌动,大雾垂天的困惑,雨过天晴的欢欣,真的,那林林总总,万万千千,类比不完,叙说不尽,只是有一种感觉特别重要,那就是心情激动,感触多多,神游八极,思接千古,红毛女每次都只要喝上那么一点点,大脑立刻就会变的灵光起来,那叫好使呀! 冬瓜野酿,仙人洞里的专供酒浆,原来是一份聪明水! 红毛女以自己为证,她果真变的越来越聪明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4、小公鹿领着母鹿们,跳起那种飘起飘落的踢踏舞 其实,不仅仅只是红毛女,仙人洞里的每个人都在变,每天都有小进步,每天都有新成绩。进步最快的当数花毛小子,那几乎就是一天一个样。 而且,不仅仅只有人,就连穹顶天窗上面的动物们也都越来越聪明了。 这当中,表现特别突出的还是那只六叉小公鹿。 那是一种体型不算太大的野生品种,身上长有梅花状的斑纹,被山民们俗称为梅花鹿的那一种。大家都知道,就是因为体型不够威猛,这种公鹿其实是不太适合当马骑的,可花毛小子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骑马射箭又纯属游戏性质,所以也当真不得,根本没人追究。如今情况有了变化,花毛小子抛弃小弓小箭,改练飞石神功,用不着骑马射箭去追杀白花鼠兔了,所以那六叉公鹿也就下岗了,赋闲了,或者还可以说的更精准一些,那就是回归自然了。 这事,无论从哪方面看,都理所当然算是一件好事。 可始料不及的,却是那只六叉公鹿,它居然老大的不乐意了。 说来也难怪,那花毛小子自打五岁就开始骑鹿,虽然彼此都是游戏,可毕竟全力投入,整整五年了。也是习惯成自然,每天,只要太阳一露面,六叉小公鹿便会守在那穹顶天窗的跟前,等着小主人扯着藤蔓爬上来,奔跑,呐喊,骑马射箭。如今那花毛小子忽然就放弃了纵马射猎,专心致志地练起了飞石神功,那片高山台地上失去了往日的热闹,感觉忽然就冷清了下来,仙人洞里的人们浑然不觉,那六叉小公鹿却倍感失落了。一开始,那小公鹿总是跟在花毛小子身旁,以为是小主人忘记了自己该干的活计,千方百计地想给他提个醒,不要忽略了它的存在。可黑毛男却最讨厌它在身边绕来绕去,嫌它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容易让花毛小子分心走神,所以对它老大的不客气,一开始还只是用脚踹它的屁股,后来发现不太管用,索性专门准备了一根藤条,只要它敢过来起腻,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暴打,这样如是再三,几番折腾,那小公鹿只得伤心的离去了,远远地躲在一边。 看着那小公鹿在远处张望,手握藤条的黑毛男也为之动容。 这样一份真诚的友情,应该遭受无情鞭挞吗? 却不料,这事情还没完。 小公鹿被黑毛男打跑了,无权参与花毛小子的练兵活动,而且只许远观,不准近瞧,那份焦灼,那种无奈,相信是任何一个常人都无法忍受的。终于有一天,没有一丝一毫的前兆,小公鹿忽然狂奔起来,绕着那一方高山台地,一本正经地跑,煞有介事地跑,来来回回地跑。仙人洞里的人们又大吃一惊,小公鹿,它这是怎么了?发疯了?发狂了?精神失常了? 黑毛男首先就沉不住气了,是他打跑了小公鹿,应该是第一责任人。没法子,他也只好悄悄地追上去,看看那小公鹿到底在干什么。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小公鹿,居然一本正经地在工作! 没有骑者的小公鹿,自己在那里跑来跑去,追赶白花鼠兔。没有花毛小子拉弓射箭,小公鹿其实也构不上多大的威胁,只是相对于白花鼠兔而言,它毕竟算得上是一个庞然大物,那蹄子踩踏上去也足以要命,所以只要那小公鹿发起冲锋,白花鼠兔们无不落荒而逃,吱吱哇哇地哭爹叫娘,兄弟姐妹们快快跑呀,这份好日子又过到头了! 黑毛男暗自摇头,啧啧称奇,真是不可思议。 小公鹿,它这是在代人履职呢! 黑毛男认真地反思这一切,开始为自己的粗暴行为而深感内疚,寻思着如何投桃报李,要给那有情有义的小公鹿一份补偿了。 经由黑毛男郑重提议,仙人洞一家三口全票通过,立即提拔小公鹿,由它担任仙人洞上面那一方高山台地的鹿王。 本来,那鹿王要经过一番激烈的打斗,强悍者胜出,力大为王。 时间一般都选在春天,小母鹿们纷纷进入发情期,公鹿们便互相挑战,比试高低,最终的胜利者拥有所有的母鹿,而失败者只能低眉顺眼地守在一边,咽唾沫,干着急。这头小公鹿也曾经数度参与竞争,甚至还当上过一届鹿王,最后被花毛小子指鹿为马,成了他的坐骑,也就顺应天时地利,与鹿群渐行渐远了。如今黑毛男要干预梅花鹿群的民族事务,直接为它们封王封侯,这绝对是一般的原始人类不敢想象的事情,已经有一点封建帝王的做派了。在花毛小子苦练飞石神功的那段日子里,仙人洞里的后勤保障工作完全由红毛女负责。黑毛男就告诉红毛女,每天杀一只头上长角的梅花鹿。梅花鹿的公母标识极为独特,母鹿的头上是光光的,而公鹿的头上长茸,那鹿茸时间一长就会完全角质化,每年还会自动脱落,长出新茸。黑毛男的命令十分清楚,除了他钦点的那位六叉小公鹿,其它的公鹿统统化为肉食,直到杀光为止。这事情看起来很复杂,其实具体操作起来极简单,把其它所有的公鹿统统杀光了,母鹿们除了集体嫁给六叉小公鹿,还有别的选择吗? 也就是寥寥数日之后,六叉小公鹿走马上任了。 大约还有十来只头上没角的梅花鹿,一个个争先恐后地追逐在那六叉小公鹿的身旁,卖萌的,献媚的,争风的,吃醋的,可把这位新上任的鹿王给忙坏了,丰乳肥臀,妻妾成群哪! 新鹿王公务繁忙,也就顾不上去追赶白花鼠兔了。 黑毛男扔了那根执法藤条,觉得这样就对头了,追赶白花鼠兔那是狗拿耗子,男欢女爱才是正经道理。黑毛男因此而洋洋得意,很有一份成就感。这一切统统拜他所赐,那六叉小公鹿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仙人洞里,天下大治。 花毛小子专心致志,每日里苦练飞石神功,也进步飞快。 可突然有一天,黑毛男又觉得不太对劲了,左顾右盼地瞅了半晌,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那六叉小公鹿和它的母鹿们,怎么统统不见了?都钻进箭竹丛中,寻觅竹笋去了?转过身,他招呼红毛女,问她看到鹿群没有?红毛女也一脸的困惑,开始东张西望,忽然抬手拍拍自己的脑门,说她知道鹿群到哪去了,那个六叉小公鹿呀,这一回可真的犯下大错了! 黑毛男结结实实地大吃一惊,那六叉小公鹿当上鹿王这才几天,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学坏了? 红毛女说,这事也怨她,是她过于骄纵那小公鹿了。 因为,花毛小子放弃了骑马射箭,那小公鹿很有一些失落。红毛女毕竟是个女人,见不得别人受委屈,所以每天都要给那小公鹿捎去一点好吃的东西,表达一份宽慰之意。鹿是绝对的素食主义者,那口味和麂子c黄羊们都差不多,红毛女这些日子一直负责全家人的后勤保障,每天就多采一些野葱野蒜野韭菜之类,给小公鹿开小灶,换口味。小公鹿也十分的善解人意,知道女主人的一片好心,每每照面总是摇头摆尾地大献殷勤,打着圈儿撒欢,旋着风儿起舞。后来,一个偶尔的机会,红毛女发现那小公鹿特别爱吃那种枝状地衣,每天就专门为它进一次那人字形的洞径通道,在天坑里采撷一抱美食。枝状地衣,吃起来有一种筋道耐嚼的肉质感,香味独特,口感清爽,是一道天生的山肴野蔌,只是性寒,每一次不可以吃的太多。可惜,那六叉小公鹿似乎总是弄不明白这层道理,每次都要埋怨红毛女那枝状地衣采的太少了,它吃的不过瘾。红毛女听的明白,那呦呦鹿鸣,就是一种诉求,要美食多多,统统地拿来!后来,情况有了新的变化,六叉小公鹿当上了鹿王,每天被包围在妻妾群中,公务繁忙,无暇他顾,红毛女也就忘了给它开小灶这档子事了。那小公鹿,是不是又忽然想起了枝状地衣,索性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去了?有好几次,红毛女从天坑中采撷归来,发现那六叉小公鹿就守在那茂密藤蔓遮掩下的洞径通道的跟前,显然它是已经知道了那山洞的秘密,只是鹿儿们天生的胆小鬼,不敢贸然地往洞里钻,所以红毛女也没当回事。如今它是鹿王了,可以一呼百应了,是不是人多力量大,胆子也变肥了? 红毛女比比划划地打着手势,结结巴巴地做着报告,好歹还有花毛小子在一边帮忙做翻译,黑毛男总算大体上了解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觉得老婆分析的不无道理,那新上任的六叉鹿王果真是混大胆了,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这就领着鹿群钻进了秘密通道,到天坑中逍遥去了! 黑毛男立即下令全家总动员,要马上把小公鹿捉拿归案! 果然,那原先被藤蔓们密密匝匝地遮掩起来的人字形洞口,如今已经暴露无遗,披挂纷纷的藤蔓们显然遭受到一场洗劫,只剩下一些断枝残桩,一看就知道这是鹿群的杰作,为了开辟出一条永久性的通道,它们也下了大力气,啃食很彻底,打扫更干净。 黑毛男真的生气了,连面孔都变黑了。 花毛小子一看情形不对了,连忙装出一付可怜相,撇着哭腔为小公鹿求情,那是他朝夕相伴的小伙伴,好朋友,生怕老爸盛怒之下大开杀戒,那六叉小公鹿的快活岁月可就到头了。 黑毛男自然明白那花毛小子的心思,摇摇头,叹口气,一声不吭地折下了一根藤条,在手中使劲地挥了挥,那意思也再清楚不过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花毛小子也不吭声了。 接下来,一家三口人依次钻进那人字形的山洞中,那百十来米的天坑通道两头见光,中间幽暗,虽然没有什么拐弯磨角的地方,可头上有悬挂下来的钟乳石,有滴水,地上有大小不一散乱分布的石笋,有水坑,所以也着急不得,只能小心前行。 红毛女轻车熟路,一马当先。 花毛小子跟在老妈身后,却巴不得大家走的越慢越好。 花毛小子眼下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那六叉小公鹿能和自己心意相通,知道大事不好了,灾难临头了,不要光顾着嘴边的美味佳肴,应该把所有的老婆都带上,赶紧找个地方躲一躲,花毛小子知道那天坑里面其实大的很,犄角旮旯的地方多的很,天上有落瀑,地下有溪流,坑下有坑,洞中有洞,随便找个地方猫一猫,黑毛男还有求见的机会吗?花毛小子是仙人洞的一员,知道这里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人类社会,至多也就是一个准人类的小家庭,全凭感情用事,毫无法度可言,所以事大事小一跑就了,好歹躲上几天不照面,保准一天的云彩全散了! 可是,让花毛小子叫苦不迭的,却是那小公鹿不但没有逃走,而且还老老实实地率领着自己所有的老婆,一本正经地在洞外恭候! 这是负荆请罪?还是犯贱讨打? 黑毛男也深感意外,使劲地揉揉眼睛,想来那小公鹿一定还不明白自己闯了多大的祸吧?明人不做暗事,黑毛男高高地举起自己那根准备用来执法或施暴的大藤条,用力地挥舞着,表示自己师出有名,大胆的小公鹿,你就跪地求饶吧! 却不料,那小公鹿非但没有跪地,反而跳起舞来。 这又是个什么套路?装憨卖呆呀?以为我黑毛男就没见过世面?黑毛男恨的牙根子痒痒,举起大藤条就要劈头盖脸地打下去,可忽然又觉得不太对劲,且慢,还是看看再说吧。 那六叉小公鹿,这舞跳的真是太奇怪了。 黑毛男猎人出身,可以说只要是这一片大山的土产,他什么五花八门的野兽都追猎过,奇奇怪怪的萌态也都领略过,只是那六叉小公鹿的舞蹈实在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让人感到匪夷所思,那还算是舞蹈吗?小公鹿不摇,不摆,不奔,不跑,既不炫耀孔雀翎,也不卖弄杨柳腰,只是高高地昂起脑袋,原地踢踏着四条修长的鹿腿,几乎看不出来有多大动作,整个身躯便像彩云一样轻轻飘起,再缓缓落下,就那样悠然自得,起起落落,这不就是垂直升降吗?这小公鹿,有机会见过直升飞机了?什么时候偷偷地练成了直升飞机的功夫?这一番推理,黑毛男自己也觉得很不靠谱,摇摇头,叹口气,又举起那大藤条,使劲地摇了摇,最终还是什么都没干成,放下那大藤条,手杖一样地捯拄在地上。 那六叉小公鹿,还在固执地跳着那种飘起飘落的舞。 而且,身后的母鹿们似乎都受到了某种神秘的感召,居然整整齐齐地依次排列开来,也跳起了那种一模一样的舞。 黑毛男真的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事情整的,怎么竟然有了一种弄玄通灵的意味了? 大山里的梅花鹿,果真是一个个统统的串上仙气了? 黑毛男努力地大睁两眼,认认真真地打量着那六叉小公鹿,看来这鹿王也不是白给的,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哪!的确,就是那刮目相看,让他看出了一种全新的感觉,似乎,那六叉小公鹿,好像和往常不一样了。头上一架六叉鹿茸,身上是一件胭脂红的天然皮衣,上面还布满了杏黄色的梅花影晕,那小公鹿本来就美的让人眩目,如今又加上了一种升腾的感觉,起起落落,飘飘欲仙,格外看的人眼花缭乱了。终于,通过一段不懈的努力,黑毛男找着答案了,那小公鹿的确和往常不太一样了,那是因为多了一样东西,它嘴上还叼着一棵火红火红的灵芝! 又一次,黑毛男高高地举起那根大大的藤条,只是毫不犹豫,远远地把它给扔开了。 俗话说,抬手不打笑脸人。 更何况,人家是来献礼的! 这一次,又该着花毛小子目瞪口呆了。不会吧?那小公鹿,就这样轻轻松松地把矛盾化解了?这算什么?不就是行贿吗?小公鹿什么时候学会这一招了?听老爸说起过山外的世界,那些个穿衣戴帽的主流人类,人生最大的追求就是大小弄个官当当,当了官就有人来送礼,收了礼也就是发了财,一个简单而又明白的道理,行贿受贿就是升官发财,小公鹿如今行贿来了,而且看起来情形还不错,黑毛男是乐意受贿的,那小公鹿是不是就要升官了?仙人洞里的最高长官? 花毛小子越想越糊涂。 那小公鹿却一点也不糊涂,看到自己的礼物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了,也就不需要再继续那种飘飘欲仙的舞蹈了,便停住了四腿的踢踏,慢慢地打起弯来,分外乖巧地伏下身去。 这时候,红毛女也看出了名堂,走上前去从小公鹿的嘴上取下那棵火红的灵芝,交到了黑毛男的手上。那棵火红的灵芝,一茎三叶,状若如意,惦在手上也很有份量,大约也足有五百多克,实在也是一件举世罕见的极品了。黑毛男转着,看着,啧啧称奇。大山里的猎人,一般也都兼做半个药农,粗知一些药理药性,偶尔遇上一些珍稀药材,顺手牵羊地收入囊中,那可真比剥上一张虎皮还要值钱。也可能是气候的关系,这一片大山里不产人参,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虫草,唯独灵芝比较多见,只可惜五颜六色,参差不齐,基本上都是不能入药的,等不到完全木质化,便大都成了花鹿和麂子们的干粮。可这一株灵芝却红的像一团燃烧的火,仅从色泽上划分就可以判定为药用灵芝的极品,而且叶面上不带一丝一毫的水边裙印,说明采收的时间也恰到好处,传说中那白娘子盗仙草救许仙,盗的就是这一种呀!这六叉小公鹿何方神圣?这一番表现非同寻常,绝不是一般的通晓人意,不,好像和那位尝遍百草的神农氏炎帝还有点联系,要不然,它又从何感知这一份中医中药的学问? 红毛女也倍感困惑,问自己当家的老头子,这事到底该怎么着? 黑毛男摇头,摆手,说这还用问吗?那小公鹿都成神了,天赐鹿王,一代精灵,还可以随便用刑吗?这天坑的门户反正是洞开了,从今往后就完全开放吧,反正那里生长的枝状地衣横竖也吃不完,大家一起共同分享就是了! 花毛小子嗷嗥一声欢呼起来,扑过去跨到了小公鹿的身上。 小公鹿也高高兴兴地跳起身来,飞驰而去。 所有的母鹿们都被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稍稍地缓过神来,又争先恐后,急起直追,转眼之间便跑个一干二净,只剩下红毛女和黑毛男了。 红毛女气急败坏地拍着手,说完了,完了,这事到底是乍整的?今天课程怎么办?花毛小子,就这样逃学去了?飞石神功还练不练了? 黑毛男说这样就对了,我们正好可以放假一天! 黑毛男挥舞着手上的那棵火红的灵芝,说眼下有一个当务之急,咱们要马上回到仙人洞,打开冬瓜酒窖,把这一株灵芝仙草用葡萄野酿泡制起来,我跟你说呀,这可不是一般的酒哦,死人喝了可以复生,瞎子喝了保准复明,咱们一家三口喝了这种酒哇,就算是不能羽化成仙,至少也可以不算野人了! 看着他颠颠狂狂的样子,红毛女也乐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5、秋风起,百果香,黑毛男领着老婆孩子出门闯荡 又是一年秋风劲。 黑毛男领着老婆孩子闯荡江湖,蹀躞在莽莽苍苍的山林中。 大片大片的箭竹在风中起舞,就像一片铺天盖地的绿色海洋。一群一群的冷杉披上了深绿色的秋装,高高地舒展着旗形的树冠。三三两两的梅花鹿仪态闲雅地走出密林,专心致志地采集着投射在叶面上的阳光,毫不理会打从身后箭矢一样飞过的黄麂,还有那群在黄麂身后尾追不舍满脸蠢相的草狼。更为超凡脱俗的是一支扯着藤葛在半空中行进的队伍,那是一群毛色金黄的猕猴儿,大大小小,背背抱抱,显然也是一个人口众多的草莽望族,由几只身强力壮的公猴冲锋在前,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一群老成持重的大猴拱卫着猴王,拥军殿后,指挥若定,剩下那些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被放在队伍的中间,也一样井然有序,进退自如,俨然是一支训练有素的猴头兵团。 峰回路转,山壑飞旋,风起云涌,气象万千。 相形之下,从仙人洞里走出来的这支队伍,就显得大为逊色了,有些不伦不类了。 黑毛男背着一只藤编小背篓,肩扛一梱青竹竿,东张西望地走在前面。花毛小子提着一只狐皮小兜,蹦蹦跳跳地走在中间。红毛女胳肢窝里夹着那只短柄石斧,那石斧被茂密的毛发严严实实地遮掩起来,丝毫也看不出身藏利器,看上去也就是两手空空,分外悠闲地跟在后面。 都说江湖水险,风高浪急,可你瞧这家人的德性,像是出兵打仗的范儿吗?不着急,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你只要认认真真地看下去,没准也就能登堂入室,看出点倪端了。就说那位稍稍有些欠缺大将风范的黑毛男吧,那小背篓里装的可不仅仅只是几只猴面包果,不,那里还有十多颗心形甜瓜一样的石头蛋子,那石头蛋蛋只要择准时机横空出世,个顶个都是闻风夺命的飞将军!还有那一梱貌似普通的青竹竿,这会儿的的确确也就是竹竿,可只要它驾驮长风,凌空飞舞,到那时让你看清楚了,想明白了,再想躲闪也就来不及了,一扎一个透心凉呀! 再说那位光着屁股的花毛小子,粗眼一看也就是一个精灵古怪的山猫野猴儿,一星星砾岩的粗犷风格,一点点苔藓的清凉气息,一切都符合大自然的法度,一个如鱼得水的山林儿女,可偏偏露出了一个破绽,就是手上拎着的那个狐皮小兜,实实在在也是太过华丽了。花毛小子不得不接受那只狐皮小兜,那里面装着十多颗和他自己拳头大小相仿的石头蛋蛋。仙人洞大练兵,前前后后持续了大约有一年的时间,花毛小子的飞石神功看上去也就有模有样了。就以他自己的步距为准,使用拳头大小的石头,四十步左右一打一个准。白花鼠兔不用说了,就连黄羊和野狼之类,只要那飞石打在脑袋上,猎物也立马应声倒地,跷腿而亡。花毛小子,可以出师了。似乎,就是为了表示一份祝贺,黑毛男猎杀了一只火红的狐狸,趁着新鲜剥下了一张十分完整的狐狸皮,毛皮向外,光皮朝里,两组前后腿依次打结便形成了一个兜兜,用狐狸的嘴巴咬住自己的尾巴便有了一个拎手,那花毛小子自然是兴高采烈地接受了这一份礼物,把它当成了自己寸步不离的百宝囊,却不知这狐皮小兜来者不善,根本就是一个大大的阴谋,一道大山的符咒,一个充满血腥气息的警示:土地山神,万千生灵,那个不知好歹的花毛小子来了,当心他的飞石神功呐!你们有窝归窝,有庙归庙,最最安全的是钻入地道,如果实在无处可去,那就快快地撒丫子,把飞毛腿的功夫操练起来咯! 这样一来,花毛小子的猎杀难度可就大大地增加了。 这花毛小子天生的野性,很容易被大山里的野生动物们引以为同类,有一种脉息相通的亲和力,如果不给他加上一道警示的符咒,那该有多少生灵自投罗网?再说了,如果小动物们都争先恐后地前来送死,花毛小子的狩猎营生太过省力了,那飞石神功还有多少提升的空间?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竟是一个喋血与杀戮的最新版本。 黑毛男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花毛小子的投石功夫眼下只能算是小有所成,勉强可以行走江湖,好歹也能混口饭吃,可果真遇上强敌,那风险就大了,有性命之忧呀!所以,要保住小命,就得练好功夫,曲不离口,拳不离手,眼里有目标,手上有石头,只有这样持之以恒,才能真正地练成毫不掺假的飞石神功,这关系到一大家人生死存亡的大事情,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最后一课,黑毛男愈发语重心长。 花毛小子,可听懂老爸言外之意? 黑毛男一直念念不忘要去寻歼褐毛人。一个沦落山野的独行侠,喜欢单枪匹马打游击,那任性,那自由,那快乐,那惬意,那种种妙处,不可言喻。削竹为矛,投竹为枪,黑毛男越玩越开心,越来越上劲。那一群褐毛人,其实已经所剩不多了。黑毛男真的有胆量,有信心,有能力,不用借助任何外部力量,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干净彻底全部地消灭这伙褐毛人。只可惜,红毛女发现他的秘密,再也不允许他独自涉险了。这事想着就让人头疼,他黑毛男,不就是为了红毛人一族报仇雪恨吗?兵贵神速,进退自如,不允许孤身涉险,那还用得上他的游击战术?领着老婆孩子去叫阵褐毛人,就凭自己这一家三口,跟人家打上一场阵地战?心有挂碍,瞻前顾后,他还有勇气冲锋陷阵?这一次,一家三口重出江湖,尽管那花毛小子踌躇满志,摩拳擦掌,恨不得立时三刻就能抓住那伙褐毛人,痛痛快快地打上一仗,可黑毛男却一直在领着大家兜圈子,看风景,还振振有词说这就是观察地形,侦察敌情,熟悉战场,排兵布阵,总之就是要坚持不打无把握之仗,不做赔本的营生。 所以,在大山里转悠了大半天,根本就没有见着褐毛人的影子。 红毛女,当然知道黑毛男在想什么。 在黑毛男的英明指挥下,仙人洞里的勇士们永远也不会遭遇褐毛人。因为,鱼追迴流,虾恋浅滩,虎行山脊,羚羊跳岩,上天赋予大自然界的万千生灵们各具特色,性格不同,行为有别,自然是各寻各的食,各走各的道,各立各的界,各吹各的号,山外来的客人们可能会困惑不已,眼花缭乱,可黑毛男是大山里的土著呀,难道还看不出其中的门道?不,他只是在担心老婆孩子的安全,极不乐意在眼下这种不太适当的时机和褐毛人兵团正面碰撞,所以选择了一条最为适宜观光旅游的行进路线。 可红毛女就是红毛女,偏偏什么都不说。 因为,她归根结底是一个野人,习惯了一种简单的方式,不是隐忍不发,心存芥蒂,只是知道了,明白了,也就心满意足了。心意相通就行了,干吗还要画蛇添足,喋喋不休,高谈阔论?更何况,野人们本来就拙于言谈,词汇不足,一切只能从实际出发,基本上没有想象的空间,果真要把一件事情说的明明白白,那绝对要比猎获一只野牛还要累人。知道那样出力不讨好,红毛女当然更乐意保持沉默,只是脸上始终挂着一抹微笑,那样意味深长,神神秘秘,反倒又给别人留下了一个大大的悬念。 红毛女,何以如此意定神闲? 黑毛男只是觉得红毛女笑的迷人,分外妩媚,立马东张西望起来,要去寻找她最喜欢的那种红果子。 秋天来了,又是一个红果子的季节。 而且,不仅仅只是红果子,还有香苞儿,盘桃儿,秋枣儿,一大堆五颜六色的让女人和儿童喜欢着迷的好东西。黑毛男知道该怎么做,只需稍稍改动一下行进路线,这支来自仙人洞的游击纵队便立刻改变了主题,变成一支快乐秋收的观光旅游团了。 花毛小子立马就忘记了褐毛人的事情,把手上的那颗特级战备的圆石头装进狐皮小兜,又把那狐皮小兜整个地塞进了老爸的小背篓,拍拍手,舒口气,这就表示作战任务至此结束,他本人的角色也转换完成,又可以和猕猴们称兄道弟去了。说来也怪,只要把那狐皮小兜收藏严实了,猕猴们立刻就出现了。而且不仅仅只有猕猴,还有叶猴,狐猴,长尾猴,甚至还有黑猩猩。地面上的小动物们更多,大青兔,黄跳兔,还有一些花狐狸。大家都是来自山野林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搞好大山里的小秋收,走到一起来了。果子是甜美的,收获是喜人的,你争我抢也是正常的,谁都不应该太过介意,多点少点都无所谓,这边没了那边还有,大动干戈是没有必要的,那样大煞风景,绝对不能允许! 虽然,花毛小子已经刀枪入库,黑毛男还是特意叮嘱一番。 有这样一位爱好和平的元首,这世界还会有战争吗? 接下来的事情更简单了,大家一起去和热爱素食的小动物们为伍,寻找秋天透熟的野果子,喜欢什么就采摘什么,吃着喝着玩着乐着,小小的冲突也在所难免,只要别抓破脸就行。 事实求是的说,这也就是大山里的原生态。 当然,有杀戮,有喋血,弱肉强食,巧取豪夺,但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尊循着一个古老的法则:月黑可以杀人,风高正好放火,只是任你有如何强大,也要给天上的太阳留点面子,实在忍不住想吃一口鲜肉,那至少也要选择一个僻静的地方,偷偷摸摸地干活,不得恣意妄为,大煞风景。 吃足了时令果鲜,这一家人继续游荡。 当然,相对这一片大山而言,比起那些个山猫野猴子,黑毛男是一位颇有建树的成功人士。成功人士当然不同凡俗,讲究只争朝夕,不肯游手好闲,黑毛男便把这游山玩水变成了地理教育,一路上走走停停,为儿子指点江山,最大限度地为他增加人生阅历,为日后的闯荡江湖打好基础。 黑毛男告诉花毛小子,这一片云遮雾障的大山,地处东方古大陆的中心,温暖湿润,有雨有风,岁月轮回,四季分明,所以风景日日更新,果蔬时时不同,山上走的是肉,水里游的是鱼,只要你有一个好胃口,保准每天都开心! 花毛小子成心唱反调,说那也保不准,要是出门遇上了褐毛人,你还开心吗?老妈她们红毛族人,世世代代被人家当成了肉包子,满山遍野大搜捕,抓住了就要当点心,那还开心的起来吗? 黑毛男苦笑,说那当然了,给别人当了点心,那肯定是开心不起来,有点闹心了。所以呀,咱们要把自己的功夫练好,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心里时刻有敌情,要把褐毛人放在眼里,而绝不能让对方瞅见咱们! 花毛小子不吭声了。 黑毛男却不舍得立刻放下这个话题,告诉花毛小子,这大山里要命的东西可多了,不仅仅只是褐毛人。听老辈人说,有一种特别凶残的小野人,个头不大,身高最多也不超过一米二,却长着一双足有半米来长的超级大脚,那脚掌向后,脚后跟朝前,看上去就好像是在倒退着走路,要多别扭有多别扭,可一旦涉水那就神了,踩着水面如履平地,踏波无痕,一路飞奔!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小野人走起山道不太方便,所以他们很少亲自走路,每每现身总是骑在老虎的脊背上,驾驮着大群的老虎和豹子,喋血山野,一路狂奔!还有一种个头极高的野人,普遍身高都在两米以上,特别喜欢吃树上的野果,地上的野菜,总是不急不忙地走来走去,那性格也特别地温驯善良,从来不欺凌那些跑来跑去的小动物,却偏偏被那些个小野人瞧着不顺眼,两个族群之间战争不断,不知道打了多少年,后来那些大个头野人就被种族灭绝了,一个也没有了。 花毛小子立马又兴奋起来了,嚷嚷着要老爸带大伙去寻找那些脚后跟朝前的小野人,褐毛人的事情暂且放一放,先和那些个小野人打上一架! 这下子,又该着黑毛男苦笑摇头了。 事实上,他本人也从来就没有遇见过那种小野人。 黑毛男只能老老实实地告诉儿子,说那种小野人,可能也已经早就灭绝了,只剩下一些奇幻的传说了。不仅仅是那种小野人,就连那些个凶猛的狮子c老虎和豹子们都很少见了。这是一片奇特的山林,好像特别适宜野人们的生存,其它的动物也一样不少,只是成群结队的不多,可能都被野人们吃光了。 这一天,山野无战事。 第二天,一家人悠哉游哉,还是山野无战事。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请记住了,就是第六天,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日子,从仙人洞里走出来的一家人游兴正浓,忽然就出现了一个大大的变故,花毛小子不见了! 花毛小子不见了,这对于黑毛男和红毛女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塌地陷了,辛辛苦苦养了十多年了,怎么说丢就丢了?这不活活要急死人么? 黑毛男和红毛女将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天,为了寻找他们那个宝贝儿子,夫妻俩心急火燎,东奔西走,不知道爬了多少山,涉了多少水,那真的叫累呀! 可是太阳留不住,终究还是落山了。 夫妻俩丧魂落魄地回到了仙人洞,却万万没有想到,那花毛小子不仅一根毫毛都没少,而且还猎回来一只黄麂子,一本正经地剥掉了麂子皮,摆上了冬瓜酒窖,还有一堆用狐皮小兜拎回来的红红绿绿的野山果,就等着老爸老妈回家用餐了! 红毛女哇地一声大哭起来,这儿子,真的失而复得了? 黑毛男恨恨地举起拳头,真想把那小子暴揍一顿,可终究还是舍不得,摇摇头,叹口气,大口大口地喝起酒来。 都说儿大不由娘,就是这付德性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6、花毛小子又溜走了,为了那一身红毛的小女孩 第二天,花毛小子又早早地溜出了仙人洞。 看情形,他是一定要把这份叛逆进行到底了。 花毛小子双手各自抓了两块圆溜溜的石头,就像人们通常把玩保龄球一般,搓来搓去,互相撞击,却把那只狐皮小兜扔在洞里。从这里似乎也能看出端倪,那花毛小子好像已经看穿了老爸老妈,洞悉了某种核心机密,这就要彻底摆脱家庭的束缚了! 黑毛男和红毛女却万万也没有想到,他们打从一开始就是低估了自己的儿子。 花毛小子根本就不太介意那只狐皮小兜。在孩子们的心目中,整个世界全是玩具,喜欢什么当然爱不释手,玩腻了也理所当然要扔到一边,这一切统统不值得一提,花毛小子之所以要远远地躲开自己的老爸老妈,那是因为他心里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花毛小子,他正在干一件非同寻常的大事情。 眼下,他就是要去寻找那个秘密的所在,继续一个昨天的故事。 昨天,当老爸老妈发了疯似地到处寻找儿子的时候,花毛小子正蹑手蹑脚地追踪着一个小野人,那是一个赤身的小女孩,浑身长满了粉红色的毛发,正在那里踮着脚尖采摘树枝上的红果子,一边采,一边吃,两只圆圆的大眼睛机敏地寻睃着成熟的果实,嘴里还不停地往外吐着果核儿,果真忙得不亦乐乎,根本没时间理会躲在树丛中偷觑的花毛小子。这时候,远方的山坡上隐隐约约地传来了红毛女的呼唤声,花毛小子紧张的不得了,心儿砰砰地都要从咽喉里跳出来了,生怕老娘的呼唤会引起那小野人的警觉,一溜烟地钻进了大山窝窝,还让他到哪儿去寻找? 还好,那小野人专心致志,心无旁骛。 红毛女的呼唤声渐行渐远了。 花毛小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悄悄地往前挪几步,仔细去研究那小野人。花毛小子的右手紧紧地攥着一颗圆圆的石头,随时准备奋臂一击,施展自己的飞石神功。老爸黑毛男曾经谆谆教导过,这一方大山里最为凶狠的就是那种个头不高的小野人,他们骑着老虎,挥着豺狼,凶神恶煞般的飞下山岗。花毛小子忽然感到了一阵恐慌,觉得自己是涉险太深了,紧张地抬起头来,四下张望,还好,没有老虎,也没有豺狼。这小野人,怎么不和豺狼虎豹在一起了?也许,她根本就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小野人,而是一个和自己一样普普通通的孩子,一个还未曾长大的小女孩?花毛小子越看越觉得像是这么回事,又悄悄地接近几步,还专门伏下身去,透过灌木丛的根部缝隙往外张望,终于看到了那小野人的一双赤脚,果真和自己的一模一样,普普通通的一双脚! 发现了这个秘密,花毛小子差点兴奋地叫出声来。 因为,据老爸黑毛男的介绍,那种恶魔一样凶残的小野人,长着一双异于常人的脚,后跟朝前,脚掌向后,看上去像是一种水生动物的蹼,走起道来左摇右晃,感觉就像是倒退着行走,涉行水面却如履平川,毫不含糊的水上漂功夫! 确定了小女孩不是那种会吃人的小野人,花毛小子的心里说不出有多么高兴,因为,自从来到了这个人世间,除了自己的老爸老妈,他还从来没有遇上过一个同类的朋友,所以也一直只能在异类的动物们中间发展友谊,寻找温馨,真的,这是一个何等寂寞的童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忽然发现了一个人类的小朋友,那感觉果真就像是闯进了一个童话的城堡,那崭新的大陆,鲜活的生命,一阵迎面吹来的清爽的风,那诱惑,那吸引,真的让人抑捺不住,情不自禁! 这时候再看那小女孩,花毛小子越看越亲切了。 不仅仅只是亲切,而且很眼熟,花毛小子总觉得她很像一个人,那就是自己的老妈红毛女!真的,那眼睛,那鼻子,那嘴巴,看上去都有几分相似。那小女孩浑身上下长满了红毛,虽然稀稀落落的,而且也不够长,可毕竟也是红色的。可头上的毛发却是黑色的,准确地说,她是顶着满脑袋的黑头发。这一点不像红毛女,反倒是有点像黑毛男了。兴奋异常的野小子,这会儿满脑袋的奇思妙想,总觉得那小女孩一定是自己人,因为老妈红毛女就不止一次地对他说起过,将来一定要为他添个妹妹,一个漂亮的妹妹,听话的妹妹,不会对老爸老妈保守什么秘密的妹妹!这个差点被他当成了恶魔的小女孩,原来就是自己的妹妹?老妈念念不忘的那个妹妹,就是从山野里拣回家去的?把妹妹拣回家,这任务最终还要交由自己来完成?花毛小子使劲地点点头,相信自己一定可以不辱使命,可接着又情不自禁地大摇其头,知道自己的想法实实在在也是太离谱了,这一片蛮荒的山林,会有那么多的好事吗?不对,这事情好像内藏玄机,令人费解,让人眼花缭乱了! 花毛小子毕竟还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说不上神游万屻,思接千古,只是奇幻世界,童话天地,当然也论证,也推理,劳神思辩,竭尽全力,可最终还是云天雾地,不明就里,捶胸顿足,摇头叹息。 花毛小子,他到底该怎么办呢? 似乎,谁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而且,最要命的是,就在花毛小子还没有找到正确答案之前,那小女孩却没有耐心继续等下去了,可能是面前低矮的树丛上能够得着的红果子已经没有了,她要继续自己的采摘之旅,所以跟谁也不用打招呼,自说自算地转身就走,一直走进了丛林深处,不见踪影了。 花毛小子大吃一惊,急起直追。 花毛小子不追不要紧,这一追可就把事情惹大了,正当他急不可待地钻出了自己藏身的灌木丛,慌不择路地直冲过去,忽然就有两头愤愤不平的野兽一路狂狺着迎面扑来,也着实地把他吓了一跳,谁说那小野人没有猛兽相伴?这不就是两头凶猛的恶狼吗?条件反射,他毫不含糊地扬起了手臂,要施展自己的飞石神功,可手中的石头却迟迟地没有飞出去,因为那两头猛兽实在也是太小了一点,根本就构不成什么实际威胁,也就是虚张声势地叫嚷一阵罢了,两头看上去至多也就两个来月大小的狼崽子! 花毛小子弯腰抓住了一个狼崽子的后脖颈子,伸手就把它给提拎了起来。 当了俘虏的狼崽子立刻表示乐意投降了,乖乖地咂吧着小嘴,一声也不吭了。 另一只狼崽子见势不妙,转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叫,拼上了小命要向全世界宣布大祸临头了,那情形就像是被人用竹签了夹了它的小尾巴,叫声那个惨呀,简直就是活不下去了,马上就要找个合适的地方跳崖去了! 花毛小子怀里抱着狼崽子,乖乖宝贝一般地拍打着,噘着小嘴,一脸坏笑,真的,那逃走的小狼真是个蠢货,不就是陪人玩耍这么一小会吗?这事情果真有那么可怕?值得那么夸张吗? 在大山里行走,时常能遇上狼崽子。 这东西一身的奶水味,毛茸茸,粉嘟嘟,看上去十分的乖巧,特别的可爱,花毛小子一直都想抓两只带回仙人洞当宠物养起来,放在那穹顶天窗的上面,和那些个小鹿和黄羊们做个伴。可老爸黑毛男一脸的严肃,说这东西是万万不可带回仙人洞的,别看它们现在都是小可爱,可只要稍稍地长大一些,那个顶个的统统都是大灰狼,大山里最为常见的肉食动物,有多少麂子c黄羊和小鹿够它们吃的?一不小心,连人都会被它给吃了! 黑毛男不像是在开玩笑。 花毛小子自然也不得不小心。 所以,花毛小子抓住了一只小狼崽,至多也就是玩一会,不会把它们带回家的。而且,人类与其它野生动物的最大区别,就是保护妇女和儿童,从不伤害任何族类的小崽子,甭管你是小兔子,小松鼠,还是小狮子,小老虎。那一路哀嗥落荒而逃的小狼崽子,显然是误会了花毛小子,对人类缺乏足够的了解。 花毛小子抱着一只狼崽子,继续往前追。 他要追赶的主要目标,当然还是那个小女孩。 山石嶙峋,荆棘遍地,灌木丛生,这里的地形极为复杂,每每前行一步都很不容易。花毛小子没走几步,就有些气喘吁吁,开始挠头了。那小女孩,不知道钻到哪去了。刚才逃走的那个小狼崽,好像是追着她一道去了,这会儿也无声无息了。倒是自己抓住的那个小狼崽,生怕人家忽略了它的存在,时不时地就会凑冷子在花毛小子那汗津津的小脸上舔一口,亲一下,搞的花毛小子手忙脚乱,哭笑不得。那小狼崽子胖乎乎,沉甸甸,一开始抱在怀里到也不觉得有多么沉重,只是时间越长越能感觉到份量不轻,而且越来越让人心里犯嘀咕,自己这是不是没事找事?干吗一定要抱着一团肉蛋子走山道?自己跟它一没亲二没故的,又不允许把它带回家去当宠物,拢络这份感情有用吗?惹这份麻烦值得吗?这一份道理很简单,花毛小子很快就明白过来了,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那就是立即放下那只胖嘟嘟的小狼崽子,专心致志地走自己的道,干自己的事,至于那小狼崽子被放了之后会跑到哪里去,那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了。 花毛小子停下脚步,东张西望,打算把那个小狼崽子放在一个合适的地方。 就在这时候,嗷嗥的一阵狼嗥声,竟也生生地把花毛小子吓了一大跳,这是真正的狼嗥声,而且距离不远,好像就在附近,大事不好了,一定是小狼崽的父母找上门来了! 花毛小子赶紧放下小狼崽子,双手各自抓起了一块石头,准备迎敌了。 可是,让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前来寻衅的并不是什么真正的野狼,却是那个一身红毛的小女孩!花毛小子这会儿真的犯糊涂了,那看上去有模有样的小女孩,怎么竟会忽然发出了野狼的嗥叫声?而且,不仅仅只是学学狼嗥,等她看到了花毛小子,发现了敌对的目标,立马蹲下身去,四肢伏地,只是高高地扬起头颅,龇牙咧嘴,目露凶光,看情形随时可以发起进攻,活脱脱的就是一匹野性十足的小狼! 花毛小子呆呆地,这事出意外,真的令人手足无措了。 幸好,那狼性十足的小女孩并没有真的发起进攻。 被花毛小子放到地上的那只胖胖的小狼崽子叽叽哇哇地跑过去,亲亲热热地舔舐上她的脸,那小小的舌头就像一簇红红的火苗,三缠两绕便融开了她一脸的冰霜,凶狠的狼模狼样不见了,又变回一个风姿楚楚的小姑娘了。 花毛小子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打从心眼里感到了一种由衷的高兴,好像这世界又恢复了原本的模样,生活并没有欺骗过他,这样就对了,一切都好了! 那小女孩却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感观如何,双手抱起那胖胖的小狼崽子,高高兴兴地站起身来,还把那狼崽子高高托起,使劲摇晃,看那情形也是在迫不及待地要庆祝一个大大的胜利,她是马到成功地解救了自己的同志加兄弟! 花毛小子就大睁两眼站在一边,不敢苟同,暗自摇头,轻轻叹息。 那个十万火急一路哀嗥跑去搬救兵的瘦瘦的小狼崽子这会儿也出现了,只是还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一直密切地监视着花毛小子,大约又看出了他的异样神情,又开始上蹿下跳,大呼小叫,极力要提醒自己的伙伴们,敌人就在近前,危险并没解除,现在庆祝胜利为时尚早,还是先打一架再说吧! 那小女孩还真的就被提醒了,把胖胖的小狼崽子放到地上,瞪大了一双圆圆的眼睛,开始上上下下地打量起花毛小子,后者也十分配合,主动地向前走了两步,昂首,挺胸,甚至还努力地做出了一个友好的微笑,竭尽全力地要向对方示好,这是一个奇妙而又关键的时刻呀! 小女孩的眼睛里,充满了深深的困惑。 花毛小子紧紧地盯着她的眼睛,迫不及待地想从中读出一丝惊喜,一份震颤,一种毫不含糊的认同感。可是,结果令人大失所望,那小女孩的眼神分外陌生,别说是什么认同感了,好像只是在打量着一个怪物,一种异类,这顶真是一件咄咄怪事了,她居然不认自己的同类,难道从来就没有见过人吗?好像,还有一种心灵感应,那小女孩居然也知道回答他的垂询,只是漫不经意地摇摇头,又把他认认真真地打量一番,还是摇头,摇头,继续摇头。 生平第一次,花毛小子感到了心痛,就像是忽然被刺蒺藜猛扎了一下,忍不住就叫出声来:喂,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果真就不会认同我吗?你和我一样,咱们都是人呀!不管红毛人还是花毛人,大家都是一样的人,两条腿走道的人!打从一见面我就把你当成妹妹了,一点也没有把你当外人,你怎么可以这样冷冰冰?就算你不是我的妹妹,那至少也一定是我母亲的族人,我的娘老子就是红毛女,你不就是一个小小的红毛人吗?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是亲戚,是一家人呀! 那小女孩怔怔的,一声不吭地望着他。 显然,花毛小子是一厢情愿,白费力气,人家一句也听不懂。 花毛小子拼命挠头,这叫一筹莫展呀! 这时候,两个小狼崽子之间忽然爆发了一场战争。那个胖胖的小狼崽子,因为先前和花毛小子有过一次亲密接触,算是过从甚密,可以引为知己,见到他抓耳挠腮的不胜其烦,也跟着心急火燎,团团打转,情急之中,无以言表,张嘴就在那个瘦瘦的小狼崽子的屁股上狠咬一口,那个瘦瘦的小狼崽子也是有闲看热闹,不幸遭飞祸,莫名其妙地就被咬了一口,当然不肯善罢干休,大哭大闹地奋起反击,两个狼崽子惊天动地咬成一团! 那小女孩再也无心留意花毛小子了,急急忙忙地转过身去,要反对战争,维护和平,当然也不用说上一番大道理,基本套路就是左打一拳,右踢一脚,武装弹压,以暴制暴,这就是进啥山砍啥柴,白菜萝卜各有所爱,大自然的法则就是力大为王,费话少说,打服就行! 果然,山上无老虎,猴子称大王,那两个小狼崽子根本就不是小女孩的对手,很快就被摆平了,各自跑到了女大王脚下,四腿朝天,肚皮袒露,争先恐后地展示自己的奴颜媚骨,誓死效忠,永不言悔! 在一边看热闹的花毛小子也趁机窥破了人家的私密,那胖胖的是个小公狼,瘦瘦的是个小母狼,看来天下的道理也如出一辙,公的就是公的,母的就是母的,性别不同,性格有异,处事接物,观念不同,所以日常生活多有矛盾,两句话不合就会打起来。 不管怎么说,眼下天下太平了。 那一身红毛的小女孩,显然对这一结果也十分满意,嘘气,扬眉,挺胸,背手,那神情也果真是洋洋得意,踌躇满志,下颏一扬,长发一甩,这也是一道毫不含糊的命令:这里没事了,可以走人了! 红毛小女孩自说自算,领着那一胖一瘦两只小狼崽,蹦蹦跳跳地走了。 花毛小子目瞪口呆,怎么可以这样呢?一声招呼都不打呀?一点客套都不讲吗?花毛小子愤愤不平,恨不得惊天动地一声吼,把那个不知好歹的小毛丫头给叫回来,指着鼻子教训一顿。可是,现实却那样的无奈,语言不通啊!在这一方大山里,花毛小子算得上是一位语言奇才,自小就接受了双语教育,不但熟练地掌握了老爸黑毛男的山乡俚语,还有老妈红毛女的红毛人语,成功地为老爸老妈当上了翻译官,自我感觉也是通天晓地,信心满满,却不料刚刚踏上江湖路,就遇上了一个始料不及的语言障碍,那小女孩根本就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她操练的是狼语呀! 万般无奈,仰天浩叹,他竟然也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一阵哀哀狼嗥声。 花毛小子,这是着急上火了,胡冲乱撞了。 可想不到的是歪打正着,那一身红毛的小女孩居然停住脚步,回头看着花毛小子,咯咯地笑了。 那红毛女孩,她在笑什么? 花毛小子又不胜惶恐,不再乱叫了。 不管怎么说,那红毛女孩总算是有反应了。 花毛小子灵机一动,这里有门呀,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再加修一门语言呢?父母双双的语言他都可以修炼成功德圆满,再增加一门语言又有何难?对了,就是狼语,把狼语也学会!生长在这一方大山里,每天就是不和狼照面,也总是能听到狼嗥声。狼的语言本来就不是十分复杂,日积月累地听下来,别说聪明如人,就是山猫野猴子也都大体上听得懂它们在诉说什么了。花毛小子越想越高兴,真的,如果自己能够熟练地掌握狼语,和对方进行正常的交流,久而久之,那小女孩不也就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吗?这事真的很有趣,已经超出了小孩子们的玩意儿,意义重大哩! 试探着,花毛小子又摹仿出一种狼嗥,轻轻的,柔柔的,含情脉脉的。 这一次,红毛女孩好像真的听懂了,咯咯地笑弯了腰。 而且,花毛小子此一举果真立竿见影,立刻就有了一个粉丝,就是那只胖胖的小公狼,摇头摆尾地跑回来,特地向他表示祝贺。花毛小子弯腰把它抱了起来,在接受一个新粉丝的同时,还十分坦然地接受了一个热烈的吻。可那个瘦瘦的小母狼也立刻就有了激烈的反应,声嘶力竭地大叫大嚷,不知道是认准花毛小子亵渎了狼族那优美的语言,还是对公狼小胖哥亲情泛滥表示不屑。而那个一身红毛的小女孩,偏偏对那个瘦瘦的小母狼言听计从,大约也觉得花毛小子冒犯了狼族的尊严,蓦地发出了一道愤怒的嗷嗥! 花毛小子赶紧把小公狼胖胖放在地上。 红毛女孩转身就走,两只小狼崽子紧追其后。 花毛小子当然也紧追不舍。 可是,接下来的情形却不容乐观,那红毛小女孩看样子是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尽快地摆脱那野小子的纠缠了。 那小女孩,看年龄至多也不过就是六七岁的光景,可以像常人一样直立行走,只是那速度根本快不起来,让花毛小子追随左右,那是轻松自如,游刃有余。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那小女孩不仅仅只是两条腿走路,只要她心里一着急,两只胳膊也放下去,这四肢着地可不得了,立刻就会像旋风一样地狂奔而去,狼一样的奔跑! 花毛小子直到这一刻才恍然大悟,这是一个小狼女呀! 关于狼人一族,老爸黑毛男也曾反复叮咛过,那是万万亲近不得的。黑毛男说,在所有的野生动物中间,人与狼的关系最为奇特。人类喜欢收养流浪的狼崽子,这种收养有一定的危险,但成功的概率也很高,被收养的狼崽子会逐代逐年的改变性情,变成了对人忠诚不阿的狗狗。也许,来而不往非礼也,投桃报李是常情,狼们只要逮着机会,也特别喜欢收养人类的遗孤,那些吃狼奶长大的孩子,会乐此不疲地与狼为伍,那就是狼人了。狼人不认为自己是人,所以也不肯与人为亲,是一种十分危险的生物。 此时此刻,花毛小子正在穷追不舍一个狼人和她的小伙伴。 实实在在的,花毛小子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那一身红毛的小女孩会有什么危险性,除了蓦地发出一阵狼嗥,平白无故地把人吓一大跳,她还会有什么能耐吗?有生以来,这野小子还是第一次发现了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人形动物,就算是作为一个玩伴,那也是稀世难求,弥足珍贵,真的令人难舍难分了! 阒无人迹的山野,千年孤寂的莽林。 只可惜,那小狼女不解人意,毫不通融,一路狂奔。 每每,三兜两转,花毛小子就会失去追踪的目标。每每,无计可施,花毛小子就会学一阵狼嗥。当然,他的狼嗥不够标准,根本就不能算是一门语言,基本上也就是鬼哭狼嚎,随意为之,那小狼女当然不屑一顾,偏偏就是不上你野小子的当!可那两头真正的小狼就没有那么聪明了,它们总觉得那野小子干事不认真,为人太马虎,白白地长了这么大的个头了,就不能好好地说话吗?怎么可以把它们那如歌如泣悠扬动听的狼语嗷嗥成了这么一付德性?所以,只要花毛小子一开腔,那两个小狼崽子独定会答茬,小公狼胖哥宅心仁厚,总想给那个热粘皮的野小子提供一点善意的指导,小母狼瘦妮可就没那么厚道了,总是愤愤不平,要声嘶力竭地抗议! 只要能听到那两个小狼崽叽叽吭吭的声音,花毛小子也就达到目地了。 循着小狼崽的声音往前追,那方向也绝对错不了! 可是,花毛小子最终还是失去了目标,小狼女和她的狼弟狼妹忽然就变的无声无息,踪影全无了。 那是一片乱石丛生的山丘,山势平平,不甚雄伟,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像模像样的树木,只是偶尔能见到一些毛栗子,野山茶,还有稀稀落落的箭竹丛。但是,这里也有与众不同的奇特之处,那就是隐隐约约水声不断。这里那里,时不时地就会遇上一股水流喷出地表,飞珠溅玉,摇头摆尾地夺路而去,在石质的山体上刻下印痕,流出一条快乐的山溪。这里基本上见不到土壤,但是被水浸润的山石上依然长满了小花点点的苔藓,还有肉质鲜嫩的地衣,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分外着迷。按常理推断,这里也应该是小动物们的天堂。可是,花毛小子东张西望,居然连一只草兔都看不到,奇怪了,这会儿大伙都睡觉去了?太阳照着,山风吹着,眼下不正是食草动物们的快乐好时光吗?花毛小子很快又有了一个全新的发现,那是一个赫然出现的天坑,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默默地凝视着头上的天空!天坑中,呼呼地向外吐着风。隐约的,还能听到哗哗的流水声。花毛小子小心翼翼地向后退了一步,还拣起一块石头扔进黑洞里,那石头哗哗啦啦地撞着洞壁往下坠落,过了好半晌才停止不动,这黑洞到底有多深呀?!花毛小子伸出舌头,好久都没有缩回去。往前走不多远,他又发现了几处天坑。这种冲着天空龇牙咧嘴的黑洞,人类唯恐避之不及,是绝对不会据为家园的。可野狼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它们腾挪跳跃的本领超人,上下攀爬自然不成问题,这里洞穴诡异,有险可据,不正好可以作为巢穴?对了,那小狼女和一对狼崽子所属的狼群,一定就藏身在这一片天坑密布的乱石山上吧?这样一个可怕的狼穴,小动物们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前来造访了! 花毛小子忽然害怕了,悄悄地溜走了。 因为小狼女是个狼人,是黑毛男明令禁止来往的那一种人,所以回到仙人洞之后,花毛小子虽然几经犹豫,好几次话都涌到舌头边上了,又都被他生生地咽了回去。花毛小子牵挂着小狼女,一路追踪她和那两个小狼崽子,一直找到了狼群的巢穴,如此大胆,离经叛道,要是让老爸老妈知道了,不会吓个半死呀?日后还会允许他单独离开家门吗? 花毛小子是一个小小的男子汉,性格中充满了大山的野性,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只要翅膀足够的坚硬,他立马就要去啸嗷江湖,做自己喜欢干的事情! 所以,回仙人洞中睡了一觉,每二天,他又悄悄地溜走了。 只是,那活泼可爱的小狼女,还有一对打打闹闹的小狼崽子,他还有缘相见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7、大山的夜晚,大山的梦 这天早晨,发现儿子又溜号了,老爸老妈当然不肯怠慢,立马急起直追。 只可惜,又慢了一步。 风起云涌,层峦迭嶂。山外青山,莽莽苍苍。 极目天尽头,风清云淡处,只有几只翱翔的苍鹰。那个只身闯荡江湖的野小子,此时此刻又在哪里?普天之下的父母们,总是恨不得裤腰带上拴根绳,每天把儿女们牵着走,可事实上根本就办不到啊! 要依着红毛女,这夫妻俩今天就要不管不顾地一直追下去了,毕竟孩子还小,可以不计后果,任性胡来,只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并不意味着老虎会一概拒绝小牛肉呀! 可黑毛男却不认同红毛女的主张,实在是大山里的环境太复杂了,山高林密,沟壑重重,云深雾重,步步迷津,孩子就选上了这么个好地方,故意要和你藏猫猫,能让你轻易找得着?十来岁的男孩子,自我感觉也不得了,那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小小男子汉,果真嫌老爸老妈碍事了,横竖不肯带你玩了,你还有辙吗?真的能用绳子把他捆起来?再说了,这大山里的狮子和老虎之类顶级猛兽其实已经不多了,凭着那小子一身胆气,加上刚刚学会的一身本事,差不多也就可以闯荡世界了。最大的危险却是褐毛人,虽然说两军相逢勇者胜,那花毛小子不怯场,敢叫阵,可人家是大兵团作战,上阵一窝蜂,咬住不放松,你果真够得上对手吗?所以,黑毛男毅然决然地做出一道全新的战略决策,暂且不要去管花毛小子了,上天入地随他去,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去寻找褐毛人,不断地骚扰他们,纠缠他们,杀伤他们,让他们自顾不暇,分身无术,这样就不会对花毛小子构成威胁了! 以攻为守,主动出击。 可怜天下父母心,先前一直那样小心避战的黑毛男,这会儿完全顾不上自身安危了。 可奇怪的是,那群褐毛人好像也听到了什么风声,知道黑毛男这一对夫妻要找他们拼命了,竟然也怯阵而走,踪影全无了。 黑毛男肩扛一梱青竹标枪,背上一只小背篓,红毛女拎着儿子的狐皮小兜,兜里放着那把祖传的石斧,夫妻俩一路上钻山林,越深涧,东张西望,捕风捉影,可惜直到日上正午,肚子饿了,两腿软了,还是没有发现褐毛人。 黑毛男取下一支青竹标枪,开始准备午餐了。 一只半大不小的野猪撞上了厄运,被黑毛男的标枪扎了个透心凉,接下来又被红毛女用石斧开膛破肚,变成了一顿鲜美的午餐,夫妻俩草草地填饱了肚子,又就近找到一处水潭冲冲凉爽,洗洗干净,稍稍地休息一会,接着继续游弋山林,寻找战机。 整整一个下午,还是一无所获。 这群该死的褐毛人,他们都跑到哪去了? 是不是发现了一处新大陆,那里的草鲜肉更美,这一群流着口水的大腹客,又找着免费的食堂了?或者,他们干脆什么都没有吃上嘴,就遇上了一伙替天行道的山野大侠,眨眼的功夫就给人家统统地消灭了? 黑毛男坐在一块兀岩上,两眼直勾勾地望着那衔山的夕阳,一会儿傻笑,一会儿叹息,可寻思来寻思去,几乎连那西天晚霞上面的每一片沟沟壑壑都扯开来,看一眼,可最后还是没有结果。 站起身,拍拍手,他打算收兵回营了。 可老婆红毛女却告诉他,从仙人洞走到这里花了一天的功夫,要折返回程,至少也同等地需要一个白天。也就是说,即便他们两口子有足够的勇气深一脚浅一脚地摸黑走山道,可就是足足地折腾到大天亮,也未必能够返回他们的神仙府第。 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他们今晚要在大山里露宿了。 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肯在大山里走黑道,那是极其危险的。 因为,只要太阳一落山,各种凶禽猛兽就会纷纷出洞了。 莽莽山林,跌宕飞腾,万千生物,各具灵性。自从盘古开天地,这里就流传着一个地老天荒的传说,说是太阳和月亮有一个约定,那就是要把这个世界一分为二,也就是白天和黑夜。太阳是白天的主宰,每天,只要太阳一露面,树上的鸟儿就会唱歌,颤颤的露珠就会闪光,青山滴翠,流水欢腾,这是一个充满氧气的植物世界,当然欢天喜地的不仅仅只有那些千姿百态的植物一类,还有那些赖以为生的种种生物,那些奔走跳跃的食草类动物,还有像人类这样的杂食性动物。太阳一落山,这世界立马就改变了模样,形形色色的肉食动物们争先恐后地开赴猎场,毫不含糊地大开杀戒,茹毛饮血,大块朵颐,吃饱喝足了还要冲天上的月亮嚎上两嗓子。月亮看不下去了,可以躲进云层里,这时候就叫黑月天,更方便喋血害命了。 白天和黑夜,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极大地拓展了生命的空间。 白天的生物害怕黑夜,它们缺乏夜视能力,眼睛在黑暗中看不见。同样的道理,夜行的杀手们也不太喜欢白天,它们的眼睛害怕强光,在太阳下面会眩晕,会打颤。就这样,白天和黑夜分开过,每人头上一片天,这世界就变大了。 黑毛男领着红毛女,寻找一片宿营地。 这是眼下的当务之急,也万万马虎不得的。 首先,必需远离水源地。不管是山溪c盈泉还是高山落瀑,白天和黑夜都是一样的喧闹,时时充满生命的呼唤。可水里有蟒蛇,有鳄鱼,有蛇颈龟。溪岸上的动物络驿不绝地随波逐流,可并不完全都是为了喝水,这其中就有许多居心叵测者,它们根本的目地就是为了吮吸别人的血浆。大山里的常居民一般都晓得这个道理,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但是,仅仅远离水源还不够,还要避开那些过于茂密的森林,那里的空气湿度过大,流动不够,不说那些夜间淤积不散的瘴气了,就是山蚂蝗和山蚊子,招惹着哪样都要命!还有,要远离兽穴,兽径,草场,猎场,挂果累累的大树,芳香迷人的草果,这一切都会招惹事非,引起动乱,影响睡眠事小,危及性命那可就悔之晚矣了! 红毛女和黑毛男,最后找到了一座半高不矮的小山包,一片其貌不扬的矮树丛,躺下能吹着山风,抬头能看着星星,就在那里扒拉些枯叶当床垫,肩并肩地躺下了。 躺下了,他们并没有马上睡觉。 红毛女扯过花毛小子的狐皮小兜,从中掏出那柄石斧,放在身边伸手就能够着的地方,以备不时之需。做好安保措施,红毛女又把那狐皮小兜递给黑毛男,那兜里还有一些白日里顺道采摘的野果子,也就是一些山里红,脆青枣,还有几只黄皮绿肉的野香瓜。夫妻俩各自随意吃了一点野果子,也就算是用过晚餐了。 黑毛男很快就扬起鼾声。 红毛女却辗转反侧,久久地睡不着觉。 后来,黑毛男睡醒一觉,发现红毛女还在大睁两眼看月亮,知道她是在惦记儿子,便抬手拍拍她的后背,说你个傻娘们,跑了一天还不累呀?这么个风凉水便的好地方,你硬是扯着肠子不睡觉,成心和谁过不去呀?睡觉吧,明天还要爬山呢!红毛女摇摇头,叹口气,好半晌才使劲地哼哼鼻子,幽幽地回答自己男人,说那花毛小子,这会儿一个人独守仙人洞,说不准该有多害怕呢!我怎么听着那山涧里的风声,都像是孩子在哭呢?黑毛男哈哈大笑,到像是听到了什么新鲜有趣的事,说老婆子,装呆呢?还卖傻?儿子是你自己养的,什么德性还不清楚?从小长到这么大,你什么时候见他哭过鼻子?果真学会了哭鼻子,那到是个大进步! 红毛女翻过身来,瞪大两眼看着黑毛男。 黑毛男当然明白,她这是不肯苟同了。 黑毛男说,你别瞪我,养儿不教,父母之过,咱们俩各有一半的责任!不过,人生基本上也都是这样的,先天成色如果不足,后来在生活中就会受到教训,就像咱们俩培育出来的那个野小子,刚刚学会了那么一点小本事,就觉得自己翅膀硬了,可以飞了,守着老爸老妈诸多不便,索性就扔下咱们自己跑了,这就是他自己有错在先了,等到他终于跑累了,玩够了,想起来应该回家睡觉了,却发现老爸老妈也跑了,他们居然也有两条腿,也可以不打招呼就开溜!冷清不?心慌不?有点个害怕不?寂寞难耐不?到了这个份上了,还不该做点个自我检讨吗?可以哭鼻子,可以流眼泪,还可以呛天呼地嚎上两嗓子,这样加深印象,让他记住这个教训,不要轻易地抛弃老人,把父母惹火了,那后果是严重的! 黑毛男越说越高兴,越讲越开心。 终于,就在他声情并茂的演讲声中,红毛女扬起了匀称的鼾声,似乎,她也心平气和了,甜甜地睡着了。 黑毛男轻轻地叹了口气,演讲可以结束了。 演讲结束了,他也可以睡觉了。 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又长长地舒了口气,他暗暗地下了个决心,这一觉一定要睡个够,要一直睡到大天亮,太阳不晒着屁股,决不起床! 这决心下的太用力,他反而有些清醒了,竟又迟迟地睡不着了。 不对,这事情好像还没那么简单,总是有点不对劲了。好像有一种不好的预兆,是了,那是一种不同于往常的夜声,大山这是怎么了?不会是也遇上梦魇了,要发癔症了? 这时辰,正是月上中天的时候。 黑毛男侧过身去,支起耳朵,绕过老婆那细细的鼾声,谛听着,捕捉着,分辨着,那山林的唏嘘,山泉的叮咚,豹子的短笛,老虎的长啸,还有鼠兔们礼赞生命的小夜曲,夜鸟们捕杀猎物之后的安魂腔,穿山甲和绿毛龟排兵布阵的行进鼓,小刺猬和秋甲虫们你侬我侬的叽叽调,这林林总总的声音加在一起,刚好够上一个完整的故事,那就是大山的夜晚大山的梦,千言万语说不尽,呓呓喃喃皆有情。 这一切,听上去还都是正常的。 那么,不和谐的地方又到底在哪里呢? 黑毛男微微地欠起身来,努力地伸长脖子,两只耳朵也像是一对涡型天线,左右旋转,细微入神。大约,这也就是人体的射电望远,灵性捕捉,微调放大了。终于,这一超常发挥的人体功能有了极大的收获,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他听出来了,那若有若无的山风,时断时续的音讯,连缀起来竟是一个令人胆寒的信息:遥远的天边,起伏的群山,面对着一轮皎洁的明月,有一群野狼正在摇旗呐喊! 黑毛男倒吸一口凉气,大脑也愈发地清醒了。 这半夜三更的,野狼们在发什么疯呀? 是了,那是一个来自远古洪荒的信息,一种神秘的生命密码,一道生僻的宗教仪式,每每月上中天的时候,狼儿们总是喜欢对着月亮嗥叫,似歌似咏,如泣如诉,竭尽全力地要展示出它们生命中的另一面,孤立无助,惶惶无主,扑朔迷离,长歌当哭。只是,黑毛男用心地谛听着,入神地品咂着,丝丝入味,纹纹连理,作为一个大山里的土著,夜半狼嗥也不知道听过多少回了,可总觉得这一次非同寻常,好像合唱团的阵容要大多了,那一个个胸腔里的底气也要足多了,而且没有了自艾自怨和无病呻吟的成份,更没有炫富炫美粉饰太平的意味,倒像是被谁惹毛了,愤怒了,这就要召开声讨大会,准备誓师出征了! 黑毛男暗暗地大吃一惊,这可不是小事了! 是谁吃了豹子胆,一定要和狼群过不去? 悄悄地坐起身来,双手抱住膝头,这会儿他果真睡意全无了,要认真面对了。 这里地处一方古大陆的中心地带,是一种四季分明的温带季风气候,夏天不会太热,冬天不会太冷,树木不会过分茂密,动物也不会极度繁荣,似乎该有的全有了,少了谁都算不得一个完整的世界,但是每一个物种的个数都不太多,不会过于嚣张,招人反感。比如野人的故事就是这样,这片大山里有野人,这事太阳知道,月亮晓得,上不欺天,下不瞒地,可就是寻常的日子你找不着,越是稀罕越不见踪影,等你彻底地把他忘记了,根本就不想见到他那付嘴脸了,偏偏他自己就找来了,呜嗷地一声把你吓一跳!这片大山里的野狼更是寻常物种,而且品种齐全,花色繁多,什么狐狼,苍狼,绿草狼,还有黑皮,黄毛,山林狼,三三两两的跑来跑去,贼头贼脑的东张西望,实实在在也看不出来有多大出息,它们不敢招惹人类,至多也就抓个野兔围个黄羊什么的。在大山里行走的猎人们,甚至不愿意在它们身上浪费枪弹,实在也是肉味不佳,皮毛烂贱,吃起来就和狗肉差不多,谁还会希罕那一口? 可如今,这个月光下的合唱团,那肉味也一定是出类拔粹,不同凡种了。黑毛男使劲地吸吸鼻子,依稀的似乎真能闻得到那些个狼儿们身上的肉味,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那一串串挤成疙瘩的好肉,也一定更有嚼头!其实,这也就是猎人们的一种职业习惯,不同于普通的想象,是一种灵性的通感。这群野狼的底气十足,霸气四溢,那肺合量很大,胸部一定超宽,肩胛强势,四肢修长,血脉流畅,活力四射,那肉味自然也更为鲜美了。闻其声犹如见其形,见其形自然知其味,大山里的超级杀手也是当然的顶级吃货,支配他们喋血山林的原初动力,就是那种大块朵颐的食欲! 黑毛男的思维方式,俗世的人们会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也就是这样一种了无羁绊的原初意识,触觉本能,纯净似水,澄彻如空,可以包容天地,无私无欲,隔山听雨,洞察细微。 黑毛男恍若一惊,他是忽然又有了一个重大发现:这群野狼绝对不会是本地的土著,它们的过人之处不仅仅只是有一付好嗓门,不,还应该有一付好身板,甚至,还有一颗灵光四射的大脑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它们能唱出如此优美动听的歌?那排山裂云的豪迈,无畏绝决的斗志,喷薄浴血的英雄气!黑毛男熟悉本土的野狼,知道它们种类繁多,而且数量也不少,只是风声鹤唳,东躲西藏,别说是呼朋唤友的聚在一起,来上一番引吭高歌,就是平日里的狩猎也是三三两两,偷偷摸摸,根本不敢举行声势浩大的围猎活动,因为这里是褐毛人的天下,一旦引逗起褐毛人的兴趣,很可能马上就会举办一次狼肉节,那狼儿们也就该着灭顶之灾了! 敢于藐视褐毛人的统治,这群野狼什么来头? 如此孔武有力的强悍之师,可以肯定是远道徒迁而来的新鲜力量,个数众多,族群强大,而且歌喉啘啭,声情并茂,倒让黑毛男似曾相识,倍感亲切,他是忽然就想到了自己的爱犬大黑,那山豹子一样威猛的黑猎犬。那忠心耿耿的黑猎犬,追随着主人在大山里狩猎,每每玩到了开心之处,便会情不自禁地发出一种呜呜呦呦的狼嗥声,那是开心之极,得意忘形,毫不忌讳并掩饰自己的家世族系,往上三代便是一群能征善战的大黑狼,那浑身上下漆黑一团的大黑狼,在夜色中驰骋的黑精灵! 黑毛男忽有所悟,明白了,一定是爱犬大黑的父老乡亲们赶来了! 他心里泛起了一股热流,一种情不自禁的激动,那竟然也是一种亲情,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这是一种个头很大的野狼品种,平日里很少见的。 倒也是一件新鲜事,一群大黑狼啸聚山林,它们是从哪里来?这一年又一年,大山里的人们很少能看见大黑狼,只是从影视屏幕上偶尔能看到它们的身影,可那也只能算是它们的爷爷了,鼎鼎大名的吠天犬!如今它们回来了,回来了又要干什么?在一个不准许游行示威的国度里公然集会,聚众喧哗,大喊大叫,就不怕惊动了褐毛人,把它们抓起来一锅烩了?或者,这是故意为之,纯属滋事,目地就是要向权势者叫阵,它们马上就要展开全面的进攻,满山遍野地搜捕褐毛人,举办一次欢迎品尝的人肉大餐了? 黑毛男愈发兴奋地睡不着了,恨不得立时三刻就跳起身来,这不,马上就要改朝换代了,他还能两腿伸出一般长,一觉睡到大天亮?风云际会,英雄辈出,他黑毛男也绝对不是一个无能鼠辈,不能冲上去露一鼻子,显宗耀祖,光大门庭,那笃定是人生的一大憾事!所以,不能漠然视之,他要密切关注,理清关系,明辨是非,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黑毛男决定了,等到大天四亮,继续游弋山林。 至于什么时候返回仙人洞,那要看天意而定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8、花毛小子的江湖,风景这边独好 花毛小子也忙个不亦乐乎,他要去寻找红毛小狼女。 第二次从父母身边偷偷地溜走,一个人摸出仙人洞,他也曾经有过片刻的犹豫,自己这样做是不是也太过胆大妄为了?但是,也就是片刻的犹豫过后,他立马又觉得理直气壮了,因为大山里的生命法则虽然林林总总千头万绪,但最高意境却归根结底只有一条,那就是要活的快乐,快乐地活着!花毛小子这就要去为自己寻找一个快乐的小伙伴,从此摆脱孤寂的童年,这难道会有错吗?当然,其中也有不妥之处,她是一个小狼女。一个小狼女,只会学狼嗥,不会说人话。但是花毛小子信心十足,他相信凭籍自己的语言天赋,通晓狼语那是小菜一碟,然后再去全力引导那红毛女孩,让她从头学习人类的语言,还算是什么难事吗?只要那红毛女孩操练出一口人类的语言,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那还算是个小狼女吗?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兴奋的辉煌前景呀,花毛小子果真了不得,初出茅庐第一功,他就要创造出一个伟大的奇迹了! 准确地说,花毛小子就是从这一刻起,迈步走进他的江湖。 这是一个秋天的早晨,点钟的光景。 一个赤身祼体的男孩子,披着一身五颜六色的毛发,两只手各自抓了两枚圆圆的青底白花的鹅卵石,东张西望,一路玩耍,蹦蹦跳跳地穿行在一处充满了野山果气息的山坳中。这里其实没有江,也没有湖,有的只是一片片波涛一样起伏的鸟鸣声。画眉鸟蹲在树梢上侃大山,绿鹦鹉七嘴八舌的凑热闹,白孔雀特立独行地飞来飞去,黑竹鸡叽叽喳喳连声叫好,百灵鸟执意要把歌声撒上云端,灰喜鹊的态度却最为亲民,成群结队地飞起飞落,见谁都要点头致意,热情问好。山坳里是一片色泽斑斓的混生丛林,没有什么特别高大挺拔的品种,却全是一些勤恳厚道的果木,榛子,冬枣,香榧子,杮子,糖梨,麻核桃,鸟儿们迎来了自己一年一度的丰收季,原本也不需要如此的喧闹,拣自己喜欢的尽情享用就是了,奈何还有猴子,松鼠,果子狸,统统都是不请自来,而且反客为主,上蹿下跳,每每占领一棵果树都要宣誓主权,张牙舞爪地恫吓天上的鸟儿,不许它们侵犯自己的领土,这样一来事情就变得复杂多了,丰收嘉年华变成了土匪大哄抢,鸟儿们自然也不会再像往常那样平心静气地唱着自己的歌谣,而是怒火中烧,愤愤声讨,当然大辩论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最终还要诉诸武力,于是东风吹,战鼓擂,当今的世界上谁也不怕谁,猴儿们吱吱哇哇,鸟儿们羽毛乱飞,成熟的果子雨点一样的纷纷坠落,树下的鼠兔们一边快快乐乐地拣食落果,一边不分彼此的呐喊助威,对参战的各方一律赞不绝口,居然是一群不偏不倚貌似公允的拉拉队。 花毛小子的江湖热闹的不得了,果真是风景这边独好! 男孩儿感觉着赏心悦目了,心情自然也好的不得了。 有时候,他也会举起手中那圆润可爱的鹅卵石,做出一付奋力投掷状,但最终也只是比划比划,什么都没有扔出去,恫吓一下而已。那是看到了几只狐狼,也在那些免费进餐的鼠兔们周边转来转去,显然图谋不轨,打算浑水摸鱼,见到了过路的花毛小子,也还知道害怕,赶紧溜之乎也。其实,狐狼们也是做贼心虚了,它们就是不急着逃走,每人果真抓上一只兔子,花毛小子也不会飞石夺命的。因为,黑毛男曾经说起过,在这蓝天之下,大地之上,无论吃草的还是吃肉的,只要是为了果腹而采取的行动,那都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除非,花毛小子自己也饿了,想尝尝狐狼的肉味了,那就可以射杀一只狐狼,聊补无米之炊了。当花毛小子不想吃肉的时候,那狐狼当然拥有完全的自由,也可以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致,抓一只大青兔,或者白花鼠兔,吃上一餐香喷喷的肉食了。 花毛小子冲逃走的狐狼们挥挥手,说一声抱歉了,打搅你们的美事了,真的不好意思啦! 男孩儿走出那片山坳,折上了一道山脊,停住脚,撒泡尿。 东方,那轮刚刚爬上山岗的太阳,像是对男孩儿的举止惊诧不已,忽然伸直脖子,跳起身来,一下子就升起老高了。 男孩儿冲着太阳扮个鬼脸,使劲地晃晃屁股,向高处冲射。 这里天光明亮,视野开阔,即便只是撒尿,也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新感觉。 沿着山脊向前走,只见那一座座青山簇拥而来,一道道翠浪排空而去,果真是水墨天地,缕缕入画,大气磅礴,挥洒有力,超凡脱俗,神仙手笔。云自脚下生,风从天外来,男孩儿情不自禁地伸展双臂,翅膀一样地舞动起来。多好哇,我欲乘风展双翅,冲天一飞三千里!当然,他不会真的飞走了。只是山风强劲,空气清新,充氧运动让人浑身有力,亢奋不已。花毛小子,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酥酥的,痒痒的,要欢呼,要跳跃,要奔跑,要拥抱天上的每一朵彩云,亲吻每一颗星星,还有太阳和月亮。可是,他忽然又呆呆的,凝然不动了。原来,他是无意中又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搅扰了一伙早起晨练的高山族类,那是一群黄白相间花团绵簇的高山跳羚,正沿着山脊跑向东方的太阳,那优美的身形,妙曼的步态,飞翔一样的跳起,旋舞一样的回落,逗引得一群五彩斑斓的金刚鹦鹉赞不绝口,紧追其后,感动得那一颗颗晶莹闪亮的露珠儿颤颤悠悠,纷纷坠落。 花毛小子也觉得自己眼睛热热的,大约也是被感动了,便使劲地伸了伸脖子,咂咂嘴,咽下一口唾沫。 摇摇头,定定神,他又接着赶路。 这会儿,他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那就是带着那红毛小狼女,还有胖哥和瘦妮两个小狼崽子,大家一起去追赶那些可爱的跳羚,为生命欢呼,为美丽加油! 找到了那座布满天坑的山岗,已经是正午时分了。 山野空空,一片寂静。 花毛小子茫然四顾,又不胜惶恐。他要寻找的人儿在哪里?当然,没人约他赴会,他是不请自来,自然也怨不得别人不肯等候了。那他这会儿又能怎么样?要不要坠下天坑去看一看?这大半天的欣赏了一路好风光,是不是也应该钻进狼窝里去瞅一瞅,看看那里面都有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可是,狼儿们会对他表示欢迎光临吗?都像狼崽子胖哥那样乖巧可爱?万一像瘦妮那样疑神疑鬼,横竖瞧着他不顺眼,那麻烦不就大了?狼爸狼妈一起上,再加上一窝老狼和小狼,他还招呼的过来吗?黑毛男可是没少叮嘱他,这片大山里的野狼太多了,三三两两的野狼并不可怕,它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可一旦野狼成群了,那可就要小心了,狼群越大,攻击性越强,狮子老虎见势不妙都会退避三舍,掉头就跑,人类当然不会像憨态可掬的黑狗熊,一定要硬着头皮往上冲,惹不起咱们躲得起,有多远咱们跑多远,首先要保住一条小命,然后才能想方设法去创大业,称英雄! 花毛小子不停地挠头,只觉得自己的脑袋越来越热了,越来越大了,几乎就要冒出火苗了,可归根结底还是一筹莫展,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来。 隐隐约约的,听到了潺潺流水声。 寻着水声找过去,发现了一处冒出山石的汩汩涌泉,他赶紧扑到近前,先是饱饱地喝上一肚子,然后把脑袋浸泡在泉水里,总算是灭火了,解渴了,只是意犹未酣,心犹不爽,索性整个人儿跳下水去,痛痛快快地洗个冷水浴,这下子可足够舒服了! 大脑感觉清爽了,立马也就可以有效的开始工作了。 他想起来了,真的用不着只身涉险,挨个地去下天坑,闯狼穴,那样太冒险了,稍不小心就会搭上身家性命,岂不是太愚蠢了?大山里的生灵们,相互之间都讲究着要保持一个安全距离,彼此交流也就是嚎上一嗓子,人类的说法那叫喊大山。只要你憋足力气嗷嗥一声,一座座青山就会把你的声音弹射开来,层层传递,声声不息,一直可以传出很远。那红毛女孩,虽然不通人言,不是也会说狼语吗?自己不是也曾摹仿过狼嚎,成功地滞留住她的脚步吗?真的,天生我才必有用,为什么就不可以好好地发挥一下自己的语言特长,把狼语也嗷嗥出一个模样来呢? 说干就干,那男孩子自己还躺在流动的溪水中,浑身的毛发在清水中漂荡,沉浮,只把一颗脑袋露出水面,便慢声细气地学起狼嗥来,开始的时候也不敢太过用力,实在也是没有多大的把握,所以小心翼翼,不求冒进,一边徐徐嗷嗥,一边用心揣摸,这可不是一个单纯的力气活,首先就要把自己想象成一只真正的狼,一匹兀自装大的小公狼,貌似深沉,一本正经,在那里呼唤一只小母狼,自己那亲密无间的狼妹妹! 小公狼说,妹妹呀,好妹妹,太阳都晒着屁股了,这会儿还在睡觉吗?快快钻出狼洞来,到哥哥这边冲冲凉吧! 当然,花毛小子嗥了半天,横竖没人答理他。 终于,男孩儿又着急了,上火了,浑身的爬上岸来,扯开嗓门就是一阵狂嗥,说你那狼窝里有什么好?又黑又暗又潮湿,还有一股子狼臊味,出来晒晒太阳吧,外面的风景可好了! 花毛小子四下奔走,一路嗷嗥。 身上的毛发很快就被正午的太阳晒干了,可他的一番努力还是毫无成效,山野空空,好像也只有他一个人在那里怪腔怪调地自吹自擂,莫名其妙地自我陶醉,不知道天底下的男孩子是不是都是这付德性,幼稚十分的骄傲,天真无邪的自大,却信心满满,勇于实践,就像花毛小子这样,明明就是一声接一声的鬼哭狼嚎,偏偏要加上自己的想象,横竖拿捏,上下拉长,就把它当成了风笛一样悠扬动听的狼族语言,就不怕那些个真正的狼族语言大师们忍无可忍,为捍卫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化而杀上门来?果真到了那一刻,这麻烦可就惹大了,如何收场呀?尤其是眼下这个时辰,正是狼儿们睡的正香的时候,他是如此的招人烦,讨人厌,不按规矩出牌,不看眼色行事,就不怕把大家伙统统惹恼了,群起而攻之,一人一口就把他给生啃了? 花毛小子却不管那么多,他是越嗥越起劲了。 因为无知,所以无畏。 因为无畏,敢做敢为。 因为敢做敢为,所以风险与机遇同在,至少还有一半成功的可能。 而真正的男人,其实也别无他法,就是这样成长壮大的。 我们这位成长中的小男人,这会儿兴致所至,干劲倍增,居然和那一孔孔朝天洞开的天坑飙上劲了,挨个地凑到那黑洞洞的深渊之上,扯开嗓子学狼嗥! 那一孔孔黑洞,就像是大山的一只只耳孔,居然也听的十分认真。山风缕缕,薄雾婷婷,鱼贯而下,喋喋有声。此情此景,看上去到也饶有情致,仿佛流水有意,落叶有情,你呼我应,积极互动,到让那小子踌躇满志,得意洋洋,好像也果真就是胜利在望了,大功将成了! 世上无难事,就怕热粘皮! 那一座座大山俯耳过来,每一个天坑都在倾听,认狼做父的红毛妹妹哟,你是不是也在凝神静听?为了把你约出狼巢,哥哥我果真也是煞费苦心,天刚蒙蒙亮就偷偷地溜出了仙人洞,直到正中午时才摸上这遍地窟窿的石头山,放着好好的人话不说,偏偏要扯着嗓子学狼嗥,以为我是爱上了狼语广播呀?这世上只有鬼哭狼嚎才是真正的悠美动听?我呸,小哥哥真的是没法子了,这是在广播找人呢!妹妹呀,这大山里的人烟真是太稀少了,比狮子和老虎都难寻,哥哥我真的是稀罕你哟,都足足寻找十来年了,你怎么就跑到狼窝里去了呢?哥哥我这就下定决心了,要陪你一起去做狼了,陪你哭,陪你笑,陪你长天野地到处跑,陪你呜呜嗷嗷学狼叫,当然了,最终还要把你带出狼窝,带回仙人洞,去见见老爸黑毛男,老妈红毛女,然后守着我们的老爸老妈,快乐幸福到永远!妹妹呀,小红毛,听见我这声声狼嗥吗?红毛妹,好妹妹,能理喻我的狼子野心吗?不,错了,这里真的是说错了,哥哥我这不叫狼子野心,应该是狼子苦心哟!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有滋有味,乐在其中。 也不知道拜访到第几个天坑了,花毛小子嗷嗥几声,便下意识地停了下来,伸长脖子,凝神倾听。天坑里窸窸窣窣的,好像有动静。这一次,他总算找对门了?接下来,是一阵哗哗啦啦的石头坠落声。这分明是有动物在下面走动!果真,就应验了那句话,靖诚所至,金石为开?乍惊乍喜,男孩子激动不已,忍不住还要嗷嗥几嗓子,却不料事情忽然发生了变故,那洞穴里不知道窝藏了多少只野狼,大家都被无端惊扰了,愤愤不平了,似乎有成千上万只喉咙齐声呐喊了,那天坑中忽然就刮起一阵狂风,一下子就把那不知好歹的造访者给远远吹开了! 事实上,是花毛小子在慌不择路地奔逃了。 真正的狼嗥,原来是那样的令人恐怖,毛骨悚然啊! 这会儿,他真的是把那个红毛女孩忘到脑后了,实实在在也是逃命要紧,谁还顾得上那个?一路上,他左旋,右转,上蹿,下跳,跑个不亦乐乎,耳边呼呼生风,心儿砰砰乱跳,嘴巴大张,气喘吁吁,只是两腿分外给力,关键时刻显英雄,麋鹿一样的奔突冲撞,羚羊一样的跳跃前行,山风一样的自由洒脱,流云一样的飘逸出尘。 原来,花毛小子的逃命功夫,居然也是天下一流。 终于,跑到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他也就实在跑不动了。 还好,这会儿已经远远的离开那座窟窿山了。 好像,这也就是标准的死里逃生了。 找到了一块石头,背靠着一棵紧挨着石头生长起来的小树,他精疲力竭地坐下身去,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等到喘息稍稍匀称了一些,他又开始揉眼,抹汗,摇头,叹息,果真惊魂甫定,还要感而慨之,真的,这算是怎么回事呀? 痛定思痛,他真的感到有些伤心了。 红毛小狼女,这不全是为你吗? 难过了,他有点想流泪,如果放开喉咙哭上几声,也许就会好过一些了。可是,这似乎又不太符合他的习性。一个打小就不爱哭的孩子,即便是到了该哭的时候,他也不晓得如何才能哭出声来了。再说了,眼下他是独闯江湖,老爸老妈都不在身边,即便他是痛哭了,流泪了,又有谁来安慰呢? 思来想去,花毛小子又学起狼嗥来了。 想象中,一只受了委屈的小公狼,在那里哀哀哭诉。 有那么一句话,叫长歌当哭。我们这位花毛小子果真有那么一点英雄气概,决心要摒弃痛哭与流泪,分外豪爽地要用歌声去舒发自己的感慨与愤懑,只可惜他根本就不会唱歌,从来就没有听到过任何一种现代人类的声乐作品,无从摹仿,硬凑不得,而他唯一耳熟能详的那些优秀歌者不是老虎就是豹子,还有树上的夜莺,崖上的猩猩,还有就是那些到处流浪的野狼了。因为那个小小的红毛女,花毛小子这几天满脑袋里都是狼嗥声。所以,他此时此刻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抉择,也就是习惯成自然了。 当然,也用不着花费太多的气力。 因为,这一次只是唱歌,不是呼唤了。 好像,有一只小公狼在那里哼哼叽叽,自艾自怨,自吟自唱。果真是生活中遭受到了重大锉折,已经打从自己的内心里承认失败了,不敢再奢望太多了。这样的狼嗥,或者叫歌唱,没有一丝一毫的功利目地,至多也就是一种自我嘲讽,自我消遣,自我安慰,自我疗伤。 可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依稀的,他仿佛听到了一种回应。 摇摇头,他不敢相信。 屏住气息,凝神倾听。 真的,没错,就是她! 一只快乐的小母狼,正唱着啘啭动听的歌谣,迈着轻盈俏皮的狐步,扭着红毛飘舞的身躯,风摆杨柳,飞瀑撩琴,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大山的精灵,绕过山涧,飘出丛林,越来越近了! 花毛小子使劲地闭上了眼睛。 他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吗?那红毛小狼女,说来就来了?她根本就不在那些个窟窿朝天的狼穴里,早就跑出来寻觅野果了?有心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之全不费功夫?哇塞,世上果真有这等的好事,我也顶真的就要快活死了! 花毛小子大叫一声,然后睁开眼睛。 就应着他这一声大叫,一条小小的黑影直扑上来,一头撞到了他的怀里。下意识的,他袒开双臂搂住那个投怀送抱者,竟是那只黑炭一样浑身漆黑的小公狼胖哥,果真也是一位志同道合的好朋友,热粘皮,讲义气,没事忙,贼大胆,头一天刚刚结识的朋友,第二天就可以不分彼此了,这会儿更是老大的不客气,伸出舌头就在那男孩子的脸上舔了一口。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花毛哥哥,你也真真的想死个人了! 小公狼胖哥叽叽哇哇地寒喧着,大约也就是这么个意思。 花毛小子叹了口气,也在那小公狼的额头上亲了一口。来而不往非礼也,黑毛男爸爸时常说,这就是做人的第一原则。小公狼的身上有一种浓浓的奶香味,还有晒干的露水味,淡淡的野草味,还有少许的尿臊味。总体来说,这是一种不算太难闻的调和味,颇有个性,极具特点,可以随风飘去数千米,闻着就知道这是一只狼崽子。花毛小子又做了一次深呼吸,要记住每一个朋友的气息,这不仅仅只是为了日后行事的方便,更是一种山野生命的交友法则,草莽英雄的阅人戒律。 那红毛小狼女笑吟吟的站在一边,兴致勃勃地做了一个旁观者,到好像这一切和她毫无关联,只是也不再拒人千里,大体上也能看得出来,她已经把花毛小子当成自己人了。 最有趣的还是那位小母狼瘦妮,这一别之后竟然神情大变,好像忽然就明白了许多道理,居然知道在客人面前害羞了,怯怯地躲在红毛小狼女的身后,不再像先前那般如临大敌,上蹿下跳了。 花毛小子放下胖哥,走到那小狼女的面前,定定地看着她。 小狼女也看着他,满面笑容,愈发灿烂。 终于,男孩子又鼓足勇气,发出一道长长的狼嗥声。 低低的,红毛女孩也回应一声,当然也是狼嗥。 接下来,两个小狼崽子也参加进来,大家一起狼嗥。 这是一个小小的仪式,在那片缓平的山坡上,稀疏的树林中,明亮的阳光下,花毛小子牵起小狼女的手,领着胖哥和瘦妮,大家齐心协力地合唱一曲,昭告天上的太阳,天边的白云,还有过路的山风,摇曳的小草,他们天真无邪来相会,少小无猜做朋友,不问每人的出身如何,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管各自毛色怎样,肝胆相照,地久天长! 这里远离市井,断绝利欲,只有露水和草根的偶尔温存,山花对阳光的一生向往,斑鹿对大山的时时感恩,草兔对飞鸟的淡淡景仰,还有一年四季,寒暑交替,风花雪月,迎来送往,这一切的一切,统统顺应自然的感召,发自生命的本能,点燃太阳那如火的热情,散发月亮那清幽的思绪,果真是一方天外净土,打造友谊和永恒的兰国蕙乡。 接下来,几个小朋友便一起结伴去找东西吃。 花毛小子是大哥哥,理所当然要请客的,而且自己也感到特别饿了,从早晨到现在一直就没有吃东西,真的需要好好吃一顿大餐了,于是便掂了掂手中的一颗鹅卵石,眼睛四下里巡睃着,不多一会儿就发现了一个目标,也就二十步开外的一个灌木丛中,有一颗小小脑袋伸伸缩缩的向外窥望着,花毛小子哈哈一笑,随手就把石头掷了过去,只听得吱哇地一声惨叫,一只肥硕的大青兔便从灌木丛中直直地跳了起来,毫不忌讳地腆着肚皮横陈在人们的面前,它是被击中了脑袋,一命呜呼了。 两只小狼崽子可高兴坏了,冲上前去又撕又咬,嗷嗷怪叫。 红毛小狼女也为之咋舌,惊叹不已。 花毛哥哥,好身手! 花毛小子只是淡淡一笑,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先是走过去寻找自己发射出去的那一枚鹅卵石,小心翼翼地拣起来,仔仔细细地擦干净,和另外三枚和在一起,放在一边,这才开始收拾那只大青兔,三下五除二地撕开了那薄薄的兔子皮,把两只前腿分给两个小狼崽子,自己和小狼女每人叼上了一只又肥又嫩的兔子后腿,美美地吃了起来,两只小狼崽可是不乐意了,咕咕叽叽地表示抗议,毕竟那兔子的前腿和后腿相差也实在是太大了一些,花毛小子也觉得的确不妥,有失公平了,便从那兔子的上撕下两条里脊肉,分别补给了胖哥和瘦妮,大家这才平静下来,开始用餐。 其实,真正地吃起来,两个小狼崽子并没有吃下去多少东西。由此可见,普天之下任何族类的娃娃们都是这付德性,眼大肚皮小,横竖不吃亏。 一只大青兔,四个小朋友统统吃饱了。 吃饱了,花毛小子还没有忘记自己的家规家法,就像老妈红毛女每次餐后的做派那样,把吃剩下来的食物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留给天上的鹰鹫,地下的狐獾,然后领着大家远远地走开了,找到一处流水潺潺的山溪,让大家干干净净地洗个澡,然后再美美地喝上几口水,也就权当是下午茶了。 好像是生平第一次洗澡,两只小狼崽子大呼小叫,你抓我挠,新鲜的不得了,快活的不得了。 红毛小狼女也很感兴趣,十分受用,浸在溪水里就不肯上岸了。 在这个小小的群落里,花毛小子不愧是老大,居然也还知道眼下已经是秋天了,水凉了,不能老是浸泡在水里,时间太久会感冒发烧的,所以自觉不自觉地就学起了老妈红毛女的样子,一叠声地催促大家,好玩的事情还多的很,咱们该走了! 接下来,花毛小子领着大伙去采野果。 中午肉食吃多了,下午也就应该多吃水果,这样有助于消食,令人轻松愉快,身心健康。 采食大山里的野果,这对于红毛小狼女和那两个小狼崽子来说,也是每天必备的功课。因为,小狼女毕竟不是真正的狼,虽然是吮吸狼奶长大的,喜欢生猛的食物,也长出了一身红毛,但终究还是一个人类的孩子,保留着一种根深蒂固的人类特性,牙不锋,爪不利,不能像野狼那样奔跑跳跃,喋血吞噬,跟不上狼群的狩猎队伍,所以每天也只能陪着小狼崽子一块嬉戏,遇上什么就吃什么,也幸亏人类是一种杂食性的动物,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中游的,个个都是美味佳肴,实在不行那就退而求其次,可以吃野果,吃野菜,吃苔藓,吃地衣,甚至连树叶和树皮都可以吃,抓住什么都可以咬上一口,品尝一番。 如今有了花毛老大,他亲自领着大伙去采野果,那情形和往常可就大不一样了。 时令已是深秋,早晚有了淡淡的轻霜,落叶纷纷,山色斑斓,草本类的瓜果已经难得一见了。早先那些满山遍野的灌木类山里红,基本上也都被狐猴c疣狐和叶狐们收拾干净,剩下一些过于青涩的晚生果子这会儿也知道与时俱进,一夜之间统统转化成鹅黄的色泽,看上去也是终成正果了,只是那滋味远远地赶不上正常成熟的红果子,所以鲜有问津者,只有草兔和鼠兔们才会一本正经地把它们当成自己的食物,花毛小子当然是不屑一顾了。他知道,眼下大山里的时令果鲜,当数那各种各样大树种子,比如核桃c板栗c香榧子,只是爬树不是个轻松活,而且大树上面猴子多,尤其是那种成群结队的金毛小猕猴,个个都是人来疯,连抓带挠,能争会抢,花毛小子是个聪明人,可不想招惹那些泼皮无赖烫手货,于是便领着红毛小狼女,引着胖哥和瘦妮两个真正的狼崽子,绕过一山又一山,爬过一坡又一坡,找到了几篷猕猴桃,可真正又甜又软的熟桃子一个也没有,全是一些酸倒牙的硬桃子,想来也是被猴子们捷足先登了,没办法,接着寻,又找到了几棵野柿子树,那挂满枝头的柿子看着到也喜欢人,只是青的青,黄的黄,真正变红的没有几个,而且还有鸟儿们在那里吵吵嚷嚷,先文斗,后武斗,没完没了,斗个不休,没法子,花毛小子也只好继续发扬风格,领着大伙绕个弯儿,往前走。 红毛小狼女和那两个狼崽子都感到累了,烦了,合起伙来要造反了,狼声狼气地抗议个没完,磨磨蹭蹭地不肯走了。 幸好,就在这时候,花毛小子发现了那棵盘桃树。 盘桃,扁扁的,圆圆的,那形状就像一只倒扣的玉瓷碟儿,青涩的时候是翠绿的,稍熟一些是粉白的,接下来,随着日月交替,风雨叠加,那颜色也如梦似幻,日渐变浓,先是一丝杏黄,接着一片粉红,星星玫瑰露,点点红玛瑙,最后完全熟透了,竟是一团惊心动魄的中国红! 守着那一树奇珍异果,花毛小子足足呆立一分钟。 终于,响起了一片欢呼声,不,准确地说是狼嗥声。 盘桃,不同于天上的蟠桃,实实在在也就是人世间本来就有的东西,只是那品性和其它的桃类截然不同,不事喧闹,幽心入静,春天开花,夏日挂果,可一直要静静地等到深秋时节,那青涩的果子才会慢慢地着色,变甜,最后变成了一抹彩虹,散发出一种袭人的馥郁,异样的清馨。只可惜,人们太性急了,不是上天不给机会,盘桃树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只是没人乐意等到成熟,甚至连半熟都没有,青青的盘桃就被摘光了,生啃了,最后还得出一个结论:盘桃真的不好吃,这树可以砍了!花毛小子忽发奇想,这山上的猴子,还有天上的鸟儿,一定也和人们一样的急不可待,个个都被那青青的盘桃涩过咽喉,这才把满树的盘桃弃之不顾? 花毛小子奋力地爬上那挂果累累的盘桃树,专拣那太阳一样火红的熟果子,一枚一枚地摘下来,小心翼翼地往下丢。红毛小狼女双手撑开一张大大的芭蕉叶,仰脸看着树上的男孩儿,也分外配合地前俯后仰,左腾右挪,极力要接住打从树上丢下来的熟果子,不让它们落在地上摔坏了。这边两个人越忙越起劲,那边两个狼崽子可等不及了,各自啃上了一枚红盘桃,吭吭哧哧地大嚼起来,尤其那小公狼胖哥表现的特别神勇,三口两口就呑下了一枚红盘桃,而且还完完整整地吐掉了桃核子,接着又是一枚红盘桃,等到第二枚桃子都吃完了,小母狼瘦妮的第一枚桃子还剩下一多半呢!树上的花毛小子也停住了动作,瞅着枝桠的缝隙往下张望,到真的有点个目瞪口呆了,以前好像也听说过狼儿们吃野果,以为那只是逢场作戏,换换口味而已,想不到吃相这么凶,顶真是喜欢的要命了!红毛小狼女也扔下了手中的芭蕉叶,跑过去干预那小公狼,生怕它咔着,噎着,无非是想让它吃慢一些,悠着些劲儿,却不料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那小公狼胖胖居然猛地冲她翻起了一双小小的白眼,变成了一只货真价实的白眼狼,咻咻地吼叫起来,倒把小狼女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赌气地退到了一边,不管你了,撑死拉倒! 小公狼胖哥又一连吃了好几枚透熟的红盘桃,肚子撑的像一面小鼓,看情形走道都有些困难了,这才吭哧吭哧地走到一边,爬在地上,喘着粗气。 事实证明,狼儿们的哲学就是这样,美食面前,六亲不认。 花毛小子担心那小公狼胖哥真的撑坏了肚子,赶紧爬下树去给它揉肚子,揉着揉着那狼崽子就尿起来了,猝不及防地就给那位义务护理员洗了一个热水澡,满头满脸,水珠四溅。花毛小子被这一泡尿冲的跳起身来,摇头,跳脚,嘴里呸呸地吐着,双手胡乱地抹着,感觉着收拾的差不多了,又不离不弃地俯下身去,继续给那狼崽子揉肚子,可没揉几下子,它又尿了,又是一头一脸味道怪怪的高汤! 还好,一连尿了几次,狼崽子的肚子明显变小了,又爬起身来,摇头摆尾地跑来跑去,远远地躲开地上的尿迹,似乎也还有点羞耻之心,真的很报歉,不好意思了。 小母狼瘦妮倒是分外斯文,大约总共也就吃了两枚红盘桃,然后便一直守在一边看热闹,那眼睛似睁非睁,嘴巴似笑非笑,不知道是在睥睨自己的狼兄胖哥一脸蠢相,还是在讥笑那花毛小子一头尿水,总之是隔岸观火,悠闲尔雅,甚至还有点玄机妙理,莫测高深了。 乱哄哄的一场闹剧,就这样结束了。 花毛小子裹着一身的尿臊味,勉为其难地吃了两个红盘桃,这行为百分之百的不够卫生,却让那位始作蛹者的小狼崽子欣喜若狂,呜呜嗷嗷地乱叫一通,说你们大伙都瞧见了没有?一窝狼崽子不嫌臊,是真哥们,就这样的! 小母狼瘦妮也呜嗷呜嗷地随声应和,全力助兴,见证一个伟大的时刻。 红毛小狼女也咯咯笑着,把大家没有吃完的红盘桃统统地收拾起来,用那张芭蕉叶分外仔细地包裹在一起,十分宝贝地抱在怀里,这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宴席散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 红毛小狼女招呼那两个小狼崽子,吃饱了,喝足了,如今天时也不早了,咱们应该回家了。那两个小狼崽子本来就是她的小跟班,听到了狼女姐姐一声招唤,立马屁颠屁颠地跟着她就跑,转眼之间就把它们那有情有义的花毛老大给忘到脑后去了。 花毛小子伸头看了看,果然,西天的太阳已经衔山了。 这是一个飞鸟投林的时候,所有的生命都会想到自己那温暖的巢穴,当然,也有刚刚睡醒的,正准备出巢的,那可大都是一些凶狠的角色了。 有那么一瞬间,花毛小子想到了仙人洞,知道自己也应该回家了。 只是,他犹豫了片刻,打从地上拣起自己那几颗宝贝圪垯一般的鹅卵石,又情不自禁地追着红毛小狼女她们去了,一边追一边还扯着嗓子学狼嗥,他要表达的意思就是要求人家不要走的太快了,应该等一等,做哥哥的还要尽上一份小小的心意,要亲自把大家送一程。当然了,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的主观愿望,真正能不能让对方听懂,那只有鬼晓得了。幸好,今天的情形已经和昨天大不一样了,有过一天的亲密接触,那红毛小狼女和两个狼崽子都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人,听到他的嗷嗥也就知道了他的意思,全都自动地放慢了脚步,等着他气喘吁吁地追上来,大家七嘴八舌地呜嗷不停,总之你叫我也叫,团队民主,言论自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好说歹说都一样,别人是不是能听懂,那也就无所谓了。 小朋友们在一起厮混,让人打从心眼里感到快乐。 花毛小子说到底也还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一门心思就是想着要和新近结识的小朋友们多待一会儿,于是便把小狼女她们送过了一程又一程,总是舍不得毅然决然地说拜拜,返回自己的仙人洞,就这样,又一步步地走向那一片布满了窟窿的山岗,自然也就避免不了乐极生悲了。 就像是平地里响起一阵惊雷,让玩兴正浓的花毛小子激凌凌地打了个寒颤,天哪,这又是怎么了?明白了,毕竟有过那么一次铭心刻骨的经历了,这就是他曾经领教过的狼嗥,真正的狼嗥呀!大群的野狼一齐嗷嗥,那绝对不是什么优美的乐曲了,不,那只是同仇敌忾的宣战,惊天动地的怒吼了! 花毛小子,他已经被狼群团团包围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9、月光下,黑狼们唱起一支歌 花毛小子的第一个念头,那就是风声不对了,大事不好了,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应该尽快脱身而去,溜之乎也了。 可是,等到他认认真真地看清了自己面前的形势,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果真是后悔莫及了。自己为什么就不能稍稍地提前一会儿跟小狼女她们说拜拜呢?偏偏就要一步一步地走进了这条胡同山谷?两边陡壁悬崖,中间一条山谷,如今前后都有狼群,而且各自排成了阵势,这是毫不含糊地要前后夹击了,他还逃脱得了吗!唯一值得令人欣慰的,是那红毛小狼女和她的两个狼弟狼妹,居然还都老老实实地守在花毛小子身边。想来,实在也是事发突然,她们大约也从来就没有见过这等阵势,大家都被吓呆了。最最让人愤愤不平的,是右边那一堵高崖上,竟然还整整齐齐地探出了一排岩羊的脑袋,它们这是要干什么?赶场子看热闹来了?这可就不太地道了,事不关己,你可以高高挂起,这隔岸观火又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还要摇旗呐喊一番,为拦路打劫的强盗增加几分人气? 狼儿们突然安静下来了。 那一片分外寂静的山林,愈发让人心慌意乱了,有一种沉重的压迫感,几乎就让人紧张地喘不过气来。 本能地,花毛小子摩挲着自己的那几颗鹅卵石。左手抓了三颗,按在肚皮上揉呀揉,右手只有一颗,却在不断地旋转着,那手指在拧,手腕在转,那两眼烨烨生辉,呼吸也分外有力,精神亢奋,斗志昂扬,这就进入拼搏状态了。 花毛小子,宁可战死疆场,绝不屈膝投降! 前方和后方,狼群都停住不动了。 狼儿们想干什么?也要重新估量一下战场上的形势?这两军对垒,敌我双方彼此相距至少还有五十来步的距离,它们就被花毛小子的气势给震住了?或者,它们也有自己的情报系统,事先做过周密的侦察,已经知道飞石神功的厉害了?花毛小子暗自摇头,自己也觉得这想法太过乐观,极不现实,所以要想闯出一条生路,还是要铆足精神,全力以赴。 前方的狼群中,一匹毛色漆黑丰满的母狼仰天嗷嗥一声,这边的胖哥和瘦妮两个小狼崽子立刻便跳起身来,摇头摆尾地向前跑去。花毛小子明白了,那母狼一定就是两个小崽子的母亲,这是发出了一道战地动员令,要它的两个孩子远远地离开是非之地,狼群马上就要开始进攻了!却不料,那红毛小狼女却老大的不以为然,也急急地发出了一道狼嗥,两个小狼崽子听到了她的呼唤,又掉头往回跑,一边跑还一边叫,哽哽叽叽地为自己争辩,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了,狼女姐姐不走,它们当然也不能走!狼群中一阵骚动,大家纷纷坐地,互相质疑,这是怎么了?不是说发生了一起绑架案吗?怎么俩小崽子还屁颠屁颠地直往敌人那边跑呢? 后方的狼群中,一匹身强力壮的黑毛公狼也沉不住气了,嘴唇卷成了一个小桶状,一上一下地点着头,发出了一种短促c低沉且又充满磁力的声音,两个小狼崽子立马又被吸引住了,高高兴兴地跳起身来,又摇头摆尾地往后跑,显然那公狼也不是外人,它正是胖哥和瘦妮的父亲,当然也极具号召力,只是架不住那红毛小狼女一声断喝,两个小狼崽又乖乖地回来了。 在这样一群纯种的黑狼部落里,那一身红毛的小狼女,就像是照亮黑夜的一团火,根本就不把那一头头凶相毕露的黑狼放在眼里,而且还公然对抗狼王夫妇的号令,感觉这就不仅仅只是一个小姑娘家的刁蛮任性了,不,好像她这人绝对的与众不同,与生俱来就具有一种特殊的身份,一个高高在上的小公主! 花毛小子心里暖暖的,他终于明白了,那红毛小狼女针锋相对地要和狼王夫妇唱上一台对台戏,完全是为了庇护他呀!在这性命攸关的关键时刻,那小狼女毫不含糊地和他站到了一起,袒开双臂要保护他,这就说明他没有看错人,小狼女并没有变成一头狼,只是比别人多长了一身红毛,归根结底她还是一个真正的人! 红毛小狼女扯开嗓子,又开始狼嗥了。 小姑娘呜呜嗷嗷的,那情景很投入,很卖力,甚至很动情,竟然嗥出了一种如泣如诉的意境来了。花毛小子自然也听的很认真,而且忽然也有了一种全新的感觉,这狼嗥做为一种语言,其实还真的很优美,很动听。小姑娘在告诉黑狼们,花毛小子是一个登门拜访的朋友,他是专程前来传播友谊的,绝对不会是狼群的敌人!小姑娘还告诉黑狼们,花毛小子不是平常的人,他不仅是一个百发百中的好猎手,还为大家找到了红盘桃,特别好吃的红盘桃! 口说无凭,有物为证,红毛小狼女向大家展示自己带回来的那一包用芭蕉叶裹住的红盘桃,还随手取出一枚红盘桃递给小公狼胖哥,那狼崽子这会儿肚子已经不胀了,立马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小母狼瘦妮不干了,觉得这样太不公平了,小狼女赶紧也给它一只红盘桃,让它有机会当众展示那文文雅雅的淑女风范。 狼儿们面面相觑了,似乎,它们也都感到困惑不已了。 这算什么事情呀?阵前美食品尝会?一人动嘴,十人牙酸,这不成心就是要大家的味蕾,让人无可奈何地直咽口水吗? 高崖上的岩羊们也一阵骚乱,它们看到了红盘桃,也忍不住要流口水了。 花毛小子偷偷地乐了,这仗还打得起来吗?几只红盘桃,一点小吃食,就可以搅动全局,惹得大伙意乱情迷,充份说明这些个大山里的居民们个个都是物质的,喜欢享受,讨厌纷争,要是自己再露上一小手,十分友好地嗥上一嗓子,表达出自己的和平诚意,把眼前的麻烦化解了,大家不就可以友好地分手了? 说干就干,花毛小子当然也不用找人商量了,只是用力地挺起胸膛,满满地鼓足气力,高高地昂起头颅,呜嗷地一声吼叫,这就开始狼嗥了。 不用说别人了,就连那一直守在他身边的红毛小狼女,都被这突如奇来的嚎叫吓了一跳,花毛哥哥,这是要干什么呀? 这个胆大妄为的小男孩,实实在在也是太过自信了。 他一本正经地要学狼嗥,连头带尾还不到两天的时间,和小狼女她们胡乱地嗥叫一通也就罢了,因为大家都是小朋友,游戏人生,兴趣使然,彼此之间意会即可,多多少少是可以交流的。可如今面对着大群的黑狼,他居然要发表一通长篇大论,当真也可以勉为其难地凑合一番?野狼们如何晓得他这里鬼哭狼嚎地在干什么?你还别说,狼儿们一开始还真的就被他给唬住了,在最初的错谔之后,大家也都很给面子,愁眉苦脸地听了一会,等到终于明白他这是在干什么了,愤怒的火焰可就熊熊燃烧起来了! 花毛小子的和平诚意,百分之百的被误解了。 只有真正的野狼才会懂得,它们的嗷嗥根本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嚎叫,不是呼朋唤友的号角,更不是标榜自我的渲泻,甚至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是一种语言工具,一种文化符号,一种信息传播的原始手段,不,那根本就是一种生命的愉悦,生存的慨叹,生灵的歌唱或者哭泣,就好比那一弯彩虹出深涧,绿水绕着青山转,风轻月明,露珠颤颤,悠悠我心,呢呢喃喃! 可是,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小子,那也叫狼嗥吗? 你肆无忌惮地冒犯了狼族的知识产权,这也就罢了,狼儿们自己嗷嗥,当然也允许别人嗷嗥,只要你足够的认真,足够的谦逊,就算是在狼山上安家落户当学生也是可以的,可你那是在干什么?非驴非马,洋腔怪调,随随便便地吼上一嗓子,就可以恬不知耻的冒充狼嗥?还不知死活地找上门来,就好比纠缠嫦娥赛跳舞,鲁班门前耍大斧,如此地践踏天籁,挑战狼族,是可忍,孰不可忍! 前方和后方,那由母狼和公狼分别统领的两拨黑狼都炸窝了,个个义愤填膺,人人怒不可遏,互相拥挤着,嗷嗷怪叫着,一步一步地逼近了,这就要大开杀戮了! 花毛小子这会儿已经知道自己错了,可惜后悔也来不及了。 既然后悔也来不及了,何必还要多此一举呢? 不能和平地解决问题,那就只有诉诸战争了。花毛小子架起双臂,扬起右手,这就是要施展飞石神功了。打狼要打头,擒贼先擒王。花毛小子两眼瞅准了对方那头为首的母狼,这时候的距离只有三十来步了,他也完全有把握准确打击,一招毙敌,先灭前阵的母狼,再灭后阵的公狼,鸟无头不飞,狼无王不战,他这就要先发制人,制造一个天下大乱,本人就可以乘乱而逃了! 可是,那红毛小狼女却忽然有了动作,一把抓住了他的右手。 小狼女看出了他的心思,这是要阻止他毙杀那一对狼王夫妻。小狼女也见识过他的能耐,知道他会飞石夺命,可那狼王夫妻正是胖哥和瘦妮的狼父狼母,这花毛哥哥只要一出手,那胖哥和瘦妮顷刻之间就会变成一双孤儿,那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啊! 花毛小子旋即便明白了小狼女的意思。 只是,事情已经走到了这一步,还有回旋的余地吗? 花毛小子奋力地挣出自己的右手,左腿弓,右腿绷,抬起左肘护前胸,右手高举过头顶,深深地呼吸,鼓足了气力,这就要奋力一掷了! 红毛小狼女蓦地迸发出一声长啸,竟是一道充满了悲情与愤懑的泣诉,透人胸臆,如风裂云,让花毛小子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就像是被人使了个定身法一样,整个身形被定格了,就停留在那飞石脱手之前的最后一秒钟。 接下来,小狼女浩然一叹,九曲回环,长歌悠悠,动人心弦。 那夜,山风不吹,树影不摇,月亮躲在厚厚的云层里,天空中无声无息地飘着小雪花。那个被人类遗弃的小婴儿不再哭诉自己的命运了,实实在在也是没有力气了,只是奄奄一息,混混噩噩,只等着旷野上吹起狂风,也好乘风离去,飞上天国,远远地离开这片令人心酸的土地。可是,风儿迟迟地不肯吹起,雪花儿却悄悄地掩住了大地,一只过路的母狼被那婴孩的气息吸引过来,团团地打转,兴奋地嗷嗥,因为那饥饿的婴儿叼住了它那肿胀的,居然也还知道用力地吸吮! 天地之间,大爱无垠。 却原来,任何一个哺乳的母性,那都是一泓爱的源泉。 狼妈妈曾经有过五个活泼可爱的狼崽子,只是有一次狼群外出狩猎的时候,一只独眼老虎袭击了狼巢,咬死了一只留守的狼阿姨,吃掉了四只小狼崽,等到狼妈妈回家之后,只找到了一只侥幸逃脱的小崽子。狼妈妈只是嗅了嗅狼巢里的气息,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它尤其熟悉那独眼老虎的气息,因为就是它咬瞎了老虎的一只眼,让那老虎变成了独眼龙。那一次,是狼群挑起的事端,抢夺了老虎的猎获物,一只肥美的小牛羚。天下事,有因就有果,老虎独眼龙偷袭了狼巢,算是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只是一口气呑吃了四只小狼崽子,让狼妈妈一连数日长歌当哭,痛不欲生,又为日后的虎狼大战埋下伏笔,种下祸根。 狼妈妈小心翼翼地把女婴叼回狼窝中,把她收养了,当成了自己的小女儿。狼窝里还有一个半岁大小的狼崽子,那是一头小母狼,理所当然地成了女婴的小姐姐。 狼妈妈的奶水很充足,小女婴和她的狼姐姐,怎么吮也吮不完。 小女婴一天天地长胖了,长大了,可以在狼窝里爬来爬去了。 可忽然有一天,小女婴生了一个怪病,浑身发烧,面色赤红,不吃不喝,昏昏沉沉。狼姐姐吓坏了,绕着妹妹转来转去,哽哽叽叽地哭个不停。狼妈妈也束手无策了,不知道如何才能挽救自己的养女,只是日日夜夜地守着孩子,张着嘴,龇着牙,甩动着一条腥红色的长舌头,一遍又一遍地舔舐着那赤身的小女孩,从头到脚,后背前胸,不知疲倦,片刻不停。 后来,不知不觉的,小女孩退烧了,睡熟了。 后来,康复之后的小女孩便浑身上下长满了红毛,变成了红毛小狼女。小狼女知道,自己那一身红毛,是狼妈妈一遍又一遍舔舐的结果。狼妈妈却说,它也不知道会有这样一种效果,当时只是忙着要为女儿刮痧治病。 刮痧一术,履试不爽,包治百病。世间的人们却不知道,那竟是狼族唯一的传统医学,千秋万代的保留节目。 两岁的那一年,小狼女和姐姐一同断奶了。 断了奶的小狼女,成了狼姐姐的跟屁虫。 那段日子,狼妈妈特别忙。作为黑狼一族的首领,它要操心狼群的生计,每天都要率领着大伙巡山狩猎,东征西讨。 那一天,也是冤家路窄,狼妈妈又遇上了那只独眼虎。 居然和上次一样,那独眼虎又猎获了一只小牛羚,正准备美美地吃上一顿,狼群就上来了。孤虎难斗群狼,那独眼老虎也知道自己寡不敌众,丢下猎物,转身就跑。按照一般的惯例,狼群也只是要争夺老虎的猎物,不会顶真地把老虎也当成美餐,却不料这一次遇上了狼妈妈,那叫仇人见仇人,两眼起红云,老虎自然忘不了瞎眼之痛,狼妈妈更是念念不忘要为四个儿女报仇索命,于是便吼声如雷地追了上去,奋不顾身地撕咬成团。 那只运气不佳的独眼虎,连同它的猎物一起,被一群骁勇好斗的黑狼给撕碎了,吞噬了。 可冲锋在前的狼妈妈,也遭到了独眼虎的疯狂反击,受到了致命的创伤,血染疆场,命归黄泉。 小狼女记得很清楚,狼妈妈是一匹毛色漆黑的狼,可那流出的热血却是鲜红鲜红的。 接下来,那就是小狼女和狼姐姐相依为命的日子了。 黑狼是一个狩猎的族群,几乎每一天都要倾巢而出,喋血山野,可小狼女却不能像一匹真狼那样奔跑跳跃,跟不上行军的队伍,只能留守狼巢,狼姐姐便义不容辞地留下来,为她做伴,哄她开心,为她哼着狼的歌谣,让她睡的踏实,无忧无愁,梦中追着狼群飞跑。可小狼女终究还是一个人,喜欢日出而做,日落而眠,狼姐姐便不知疲倦地陪着小狼女,每天都要在太阳下活动,寻野果,采野菜,抓青蛙,捕兔鼠,总之,逮着什么就吃什么,只要是小狼女喜欢的,狼姐姐也从来不嫌弃。 都说狼行千里吃肉,其实不然,黑狼一族居然像人类一样,除了天上不吃风筝,地上不吃板凳,基本上也就是见啥吃啥。当然还是以肉食为主,素食之类只是为了尝尝新鲜,换换口味。 就这样,狼姐姐领着小狼女,一天一天地长大了。 小狼女五岁的那一年,狼姐姐的身边就多了一个狼女婿,那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而且真的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一个人走过草原,走过沙漠,越过高山,泅过大河,就是为了寻觅自己的故乡之姝,那是一只寻祖归宗且货真价实的黑毛狼。 小狼女六岁那一年,狼姐姐就在狼女婿的协助下,当上了黑狼一族的新首领。 而且,好像也就是在一夜之间,狼姐姐突然又升格了,变成了一个狼妈妈了。 狼姐姐变成了狼妈妈,就是因为添了两个小狼崽子,它们是胖哥和瘦妮。因为有了胖哥和瘦妮,小狼女自然也水涨船高了,当上小姨妈了。可是,小狼女毕竟不是一头真正的狼,虽然实际年龄只比狼姐姐小半岁,可狼姐姐为人妻,为人母,号令狼群,杀伐立定,那是英雄正值当年,青春洋溢,魅力四射,而小狼女依然少不更事,稚气未退,一个标准的学龄前儿童,有必要争什么辈份吗?所以,在胖哥和瘦妮面前,小狼女只乐意当姐姐。胖哥和瘦妮更干脆了,一天到晚和小狼女厮混一团,也只承认她是一个小姐姐了。 好在,大山里的生命就是这样,时序更迭,可以毋计辈份,光阴似水,终归旧梦无痕。 只是,小狼女始终忘不了那冰天雪地上的恩情眷顾,忘不了那漫漫长夜中的深情舐犊,忘不了那裸岩山溪旁的百般呵护。小狼女身上的每一根红毛,那都是狼妈妈种下的慧根。小狼女眼中的每一滴泪水,那都是狼妈妈留下的灵泉。所以,狼姐狼妹,一奶同胞。所以,狼兄狼弟,手足情深。所以,小狼女认准了狼的立场,决不允许任何人对狼群大开杀戒。可是,小狼女毕竟是一个人,人的形体,人的习性,人的情感,人的喜好,又怎么能任凭狼群戮杀自己的同类呢? 小狼女潸然泪下,哽噎失声。 所有的黑狼都一动不动,凝神倾听。 花毛小子心有灵犀,也深深地为之触动。 刹那之间,花毛小子的心情矛盾到了极点,因为,小狼女要阻止一场杀戮,这毫无疑问是没错的。只是,要花毛小子放弃主动攻击,那黑狼们会领情吗?野狼们不会放弃喋血,而花毛小子偏偏要坐以待毙,束手就擒,那不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吗?上下不适,左右为难,花毛小子心里窝火,眼珠子都红了! 终于,那颗和花毛小子拳头一般大小的鹅卵石还是带着呼啸的风声腾空飞去了。 红毛小狼女的山野咏叹调也嘎然而止了。 所有的眼睛都睁大了,所有的嘴巴都张开了,所有的心跳都停止了,这是一方充满了悬念的山野,花毛小子终于出手了,那要命的鹅卵石,究竟会打在谁的头上? 小狼女的狼姐姐,胖哥和瘦妮的狼妈妈,也就是黑狼部落里领着大伙冲锋陷阵的女狼王,位置正处于整个狼群的最前面,理所当然就是一个最为显著的目标,可结果却是那样的令人匪夷所思,高崖上一只看热闹的岩羊被打中了脑袋,翻身打滚地掉落下来,刚好就横陈在女狼王的面前,把它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 这一次不是好奇害死猫,不,竟是一只肥大的岩羊。 而且,还不仅仅只是一只,在高崖上那一排脑袋还没有来的及做出反应之前,另有两颗要命的鹅卵石争分夺秒地接踵而至,又在女狼王的面前增添了两具岩羊的尸体,让它情不自禁地打起哆嗦,这是何方神圣,竟然如此了得?好像也没有闹出多大动静,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高高山崖上的三只岩羊给抓了下来,掼死在地上?和这样的对手为敌,那还过得了一招吗? 女狼王四条腿一阵阵地发软,不由自主地就伏下身去。 所有的黑狼都看着头狼,就像是听到了一声号令,也都不约而同地趴下了。 这是狼族的一种肢体语言,向强大的敌人表示敬意。 红毛小狼女长长地松了口气,战场上的态势明显和缓了。 一般人只晓得杀鸡给猴看,花毛小子举一反三,这就是杀羊给狼看了。当然,这也是因为左右不适,着急上火,万般无奈的一种选择。只是始料不及,效果居然还不错。看到黑狼们都趴下了,花毛小子也大大咧咧地坐到地上,把手上那最后一颗鹅卵石高高地抛起,又稳稳地接住,实实在在他也不知道自己往下该怎么办,只好憨态可掬地卖起萌来了。 女狼王慢慢地站起身,期期艾艾地走上前来。 胖哥和瘦妮摇头摆尾地迎上前去,每人抢住了一个,高高兴兴地吮吸起来。女狼王顺势地往下一躺,顷刻之间又变成了一个狼妈妈,大大方方地给孩子喂奶,只是喘息十分的急迫,左右交替地舔舐着自己的一双儿女,仿佛久别重逢,失而复得,而且一不小心又要生离死别,从此天各一方,再也见不上面了! 两军对阵的战场上,出现了这一番情景,也算得千古奇观了。 红毛小狼女走过去,把那颗硕大的狼头抱在怀里,搓着,打着,拍着,揉着,很显然那小姑娘是真的被感动了,有些不知所措了。 花毛小子感到自己的眼睛一阵发热,手上的鹅卵石也丢不起来了。真的,他直到这一刻才真正地明白小狼女的良苦用心,要不是小狼女出手相拦,任凭自己飞石夺命,一举击杀了这匹母狼,那不就是干下了天下最大的一件坏事,足足要悔恨一辈子? 手上还掂着那颗鹅卵石,花毛小子也走了过去,坐到了小狼女的身旁。 那母狼扭过头来,用力地吸吸鼻子。 花毛小子知道,大山里的动物们大都是这付德性,一天到晚嗅来嗅去,有事没事都要劳驾鼻子,所以鼻子也长的特别大,地位也特别的突出。 却不料,那母狼竟好像是忽然有了一个重大发现,立马躺不住了,不但挣脱了小狼女的怀抱,而且连两个正在吮奶的小崽子也都甩到一边,只是围着花毛小子,煞有介事地团团打转! 花毛小子暗暗地吃惊,看情形,这事情还没完呀?也是大意失荆州,以为马上就可以签订一份和平友好条约了,自己便走上前来套套近乎,却不料那母狼三步一变脸,要是它猝不及防地一口咬下来,自己还有法子施展飞石神功吗?甩不开胳膊抡不直腿,果真有力也使不上了! 花毛小子使劲地闭上眼睛,事到如今,也只能信天由命了。 可那母狼却很会调理人的神经,不停地嗅来嗅去,却迟迟地不肯一口咬下来。花毛小子很有耐心地等了一会,实实在在等急了,只好又偷偷地睁开眼睛,想看一看那母狼到底要干什么。却不料就在这一刻,那母狼已经嗅够了,不再劳烦鼻子了,干脆张开大嘴,伸长舌头,毫不含糊地就舔上他的面孔了! 狼嘴里喷出的那股子热哄哄的腥味,实在是令人无法恭维。 可花毛小子只能屏住呼吸,任凭人家舔个够。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其中的秘密,狼儿们的舔舐也非同小可,不仅仅可以包医百病,同时还可以表达出一种认同,一份包容,传递出一泓博大精深的眷顾之意。 母狼舔完了花毛小子的面孔,便稳稳当当地坐到一边,气定神闲地嗷嗥了几声。 红毛小狼女当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知道满天的云彩都散了。她的狼姐姐是以女王的身份向大家宣布,过去的只是一场误会,那花毛小子浑身充满了黑狼的气息,他根本就是自己人!小狼女忍不住就咯咯地笑出声来,她知道花毛小子的身上为什么会充满了黑狼的气息,那是狼崽子胖哥撒的尿!可这也是一个天大的秘密,万万不可泄露出去,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小狼女立刻把胖哥和瘦妮扯了过来,三个人你抓我挠,大呼小叫,闹成一团。 她们这样的嬉戏打闹,大家也都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 黑狼一族,正在举行一个神圣的仪式。 花毛小子依然紧闭两眼,端坐不动,迫不得已地充当了仪式的主角。那女狼王就守在他身边,一本正经地当上了司仪,或者就叫主持人。其它的成年黑狼,以公狼王为首,一个接一个地走上前来,大家都分外仔细地嗅嗅花毛小子,再绕着他走上一圈,嗷嗥一声,这也就是验正了,表态了,认同了。所有的黑狼都走过这么一遭,花毛小子也就算是被整个部落接受了。 不知不觉地,太阳完全落山了。 这时候,红毛女正在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担心自己的儿子一个人孤守仙人洞,会害怕,会哭泣,却不料那花毛小子根本就忘记回家的事了,正在兴高采烈地出席黑狼一族为他举行的欢迎晚宴,真正的乐不思蜀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老妈露宿儿不愁。 等到月亮爬上了东边的山岗,月光像清水一样润透了群山,黑狼们一个个争先恐后地亮起歌喉,让枕着山石聆听的黑毛男困惑不已,浮想连翩,岂不知这其中的主角正是他的宝贝儿子。 经过这一次变故,几番周折,花毛小子居然也大有进步了,那声声狼嗥听上去似乎也有模有样了,足可以以假乱真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0、黑毛男和红毛女相拥而立,神情冷峻如万年礁岩 为了寻歼褐毛人,为自己的儿子开拓出一片风平浪静游鱼不惊的江湖,以包容天下的父母之心去创造一个宜居宜游且发达子孙的理想社会,扛着一梱青竹标枪的黑毛男,领着手持石斧的红毛女,在这一方大山里跋山涉水,也已经足足有三天三夜没有返回仙人洞了。 这是第四天,早晨点钟的光景。 时令已是深秋,早晚都有点淡淡的秋霜,应该是秋高气爽的节气了。可这天却有点怪怪的,大清早冒出来一轮火辣辣的太阳,一下子就把那满山遍野的秋霜给蒸干了,升腾了,变成了片片的雾,团团的云,缕缕条条玫瑰红色的霞光。接着,一个急刹车,山风骤停了。山风不吹,小草不摇,树叶不动,云彩不飘,大山里忽然就安静下来,让人只能听到自己咚咚的心跳,竟有些莫名的恐慌了。可太阳却还是那样的明亮,那样的火热,那样的勤政爱民,不依不饶,竟让那一片山野顷刻之间变成了一方蒸笼,就像是流火的七月天,酷暑盛夏又回来了。 这气候尤其反常,给人的感觉也怪怪的。 黑毛男抬起手来从自己的额头上抹下一串汗水,又使劲地挤挤眼,好像眼睛里也出汗了,雾气濛濛的,妨碍视线了。 就在这时候,恍若梦境一般,朦朦胧胧的,他居然看到了自己一直苦苦追寻的目标:一群褐毛人!褐毛人出现了! 黑毛男用力地摇摇头,立马意识到这是真的,自己并没有热晕头,更不会大白天做什么梦,伸手便拉住了红毛女,双双隐藏进灌木丛中。 一个猎人的职业习惯这会儿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黑毛男的反应是机敏的,动作是干练的,先于敌人一步发现对方,并且做出正确的处置,这也是至关重要的,不仅仅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胜败得失,那直接关系到自己的生死存亡呀! 黑毛男和红毛女,透过枝叶的缝隙观察敌情。 那群褐毛人,总数大约也只有二十来个,比之先前每次遭遇的群落明显小多了,不知道又在哪里偷偷摸摸地打家劫舍,看样子也是收获不小,刚刚结束一场饕餮大宴,一个个满脸血污,面目狰狞,却带着三分得意,七分嚣张,乱哄哄地挤做一团,闹闹嚷嚷地朝这边走来。 黑毛男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好像陷入了一种危险的境地。 是的,褐毛人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黑毛男和红毛女。敌在明处,我在暗处,可以出其不意地打上一场伏击战,只是地形不好,黑毛男夫妻眼下的藏身之处只是一处缓平的山坡,上面长满了一些低矮的灌木丛,人们只要稍有动作,马上就会被对方发现。这样问题就来了,伏击战打完之后,黑毛男他们如何全身而退?冷不丁地,先发制人,干掉几个褐毛人那也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只是一旦给对方发现目标,咬住不放,黑毛男他们自己还跑得了吗?毕竟敌众我寡,不能只凭蛮力。可是,那群褐毛人,正在一步步地往这边走来。也就是说,不管黑毛男他们打不打这一场伏击战,只要褐毛人他们走近过来,还是难免要被发现的。事情就是这样,一步撵一步的,还有的选择吗?黑毛男紧咬牙关,满头冒汗,这会儿的太阳也步步进逼,更是火辣辣的灼人了! 这就叫背水一战,不得不战了! 一声响亮的唿啸,一只翡翠一般葱绿油润的青竹标枪凌空飞起,在那分外明亮的阳光下划过一道优美迷人的弧线,义无反顾地一头扎进了褐毛人群,接着便有一个走在最前面的褐毛人汉子应声倒地,大大地摊开四肢,仰面朝天,圆瞪着两眼直盯着自己胸前那只兀然挺立的青竹标枪。 这事情来得太突然,那一群褐毛人的最初反应竟然是一个个呆若木鸡,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黑毛男当然不用理会这些,他要抓住机遇,争取最大的战果,就让那些个褐毛人痴痴傻傻的东张西望去吧,后续的夺命标枪更不含糊,一支又一支地紧接着飞来了! 这时候,敌我之间的距离,至多不过四十来步。 凭着黑毛男的功夫,果真是每投出一支标枪,就可以消灭一个敌人。 只是好景不长,褐毛人其实也不全是呆头鹅,黑毛男在最短的时间里以最快的速度投出五支标枪,褐毛人们便一窝蜂似的向他和红毛女冲过来了。 情势如此的逼人,黑毛男也有些手忙脚乱了。 匆匆地投出了最后一支青竹标枪,黑毛男一手抓起自己的小背篓,一手拉住了正抡着石斧要和褐毛人拼命的红毛女,战场上的情势顷刻之间发生了逆转,敌众我寡,敌强我弱,这时候万万恋战不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逃命要紧哪! 接下来,那是一路狂奔。 这是一面缓平的山坡,山坡上长满了灌木丛,有毛栗子,凤梨子,杜鹃花,野山茶。从春到夏,足足有多半年的时间里,这里都应该是一片山花烂漫处。可眼下的时令不对了,找不到诗情画意了,几乎所有的花朵都变成了小小的果实,绿叶们也相形的稀疏了,倒是那些勾勾挂挂的葛针们平添许多,一个个伺机而动,小露锋芒,也就足以让那些个快意裸奔的马拉松健将们尝到苦头了。 只是逃命要紧,黑毛男和红毛女这会儿不得不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山坡上面有一个不太大的山头,他们一直往山头上跑。 身后,大约一百步开外,十好几个褐毛人布成了一个小小的扇形散兵线,撵野猪似的往上兜,看上去也没有多大长进,还是一手擎石块,一手挥木棒,嗷嗷怪叫,穷追不舍。 黑毛男一边拉着红毛女狂奔,一边还时不时地回头看看,那些褐毛人在干什么。 显而易见,因为知道他手上没有标枪了,褐毛人这会儿肆无忌惮。要想甩掉这条尾巴,还必须要动真格的,只要把他们打疼了,打怕了,自然也就不会像苍蝇一样跟在后面嗡嗡乱叫了。 黑毛男和红毛女攀爬上那一座小小的山头,停下来不走了。 那山头制高点,有几块一人多高的兀岩,倒像是一个天然的防御工事。 黑毛男让红毛女喘口气,歇歇脚,自己便忙着四下里寻找合手的石头,准备着要大大地施展一番飞石神功了。黑毛男的小背篓里,平日里就一直储备着十多颗拳头大小的石头蛋蛋,为了以备不时之需,可要是顶真的打上一场阵地战,那点个弹药自然还是远远不够的。红毛女知道自己老公这是要干什么,也顾不上喘上几口气,便立马投入了一级战备,四下里巡睃着找石头,找那种和老公的拳头大小差不多的石头。 说话之间,前后不过三分钟,那群挥着木棒敲着石块的褐毛人便顺风顺水地攻上山头了。 黑毛男似乎等的就是这一刻,只见他分外悠闲地从一块兀岩的后面闪出身来,十分客气地冲着来访的人们挥了挥手,也就在这挥手之间,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蛋蛋脱手而去,结结实实地打在一个褐毛人的双目之间,一下子便把对方的脑袋给打爆了,汤汤水水,四下飞溅,那褐毛人当然也不肯服输,最后还要分外英雄的表现一番,就借着那颗爆头石子的力道,分外潇洒地来了一个十分稔熟的后空翻,这才服服帖帖地摊开四肢拥抱大地,老老实实地变成尸体了。 这就是出神入化的飞石神功了。 这一突如奇来的飞石夺命,自然让褐毛人们大惑不解,又要懵懵懂懂地发呆卖愣,弄出一付瞠目结舌的傻模傻样来,只是黑毛男的石头须臾也不肯稍息,一块接一块争分夺秒地打出来,而且距离很近,即准又狠,也就在褐毛人们愣愣神回回味的片刻功夫,又有几个同伴被打爆了脑袋,等到他们终于缓过神来,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可也差不多伤亡过半了。 褐毛人溃不成军,又一窝蜂似的往山下跑。 这一天当中的第二次伏击,也就是黑毛男和红毛女的回马一枪,既方便又快捷,效果更是出奇的好,几乎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大功告成了! 可是黑毛男却一点也轻松不起来,看到褐毛人退下去了,赶紧拉起红毛女,拎起那只已然是空空如也的小背篓,背着褐毛人逃走的方向,也急急忙忙地下山去了。 没有标枪,也没有石头,黑毛男如今是两手空空了。 赤手空拳的黑毛男,自然不乐意和褐毛人亲密接触了。 他要到竹林里去打造自己的标枪,要到山涧中去寻找合手的石头,还要找点野味,采点蔬果,让自己和老婆饱餐一顿,小憇一番,养足精神,恢复体力,做好了充份的准备之后,再回过头去寻找褐毛人,还要选好地形,瞅准时机,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消灭敌人,保存自己,永远立足于不败之地。 所以,眼下的当务之急,那就是撤退了。 走下了那座小山头,回头瞅瞅褐毛人并没有追上来,赶紧俯下身去拣石头。山谷里,沟溪旁,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鹅卵石。红毛女也知道什么样的石头最合用,专门去寻找和自己老公的拳头一般大小的圆石头,而且掂起来手感特别沉重的那一种。小背篓里装了一半的鹅卵石,大约足足有三十来颗了,这对毛人夫妻才直起腰,喘口气,就着附近的山溪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又美美地喝上一肚子的水,这才继续走自己的路。 太阳亮的灼眼,天气热的反常,黑毛男和红毛女钻进了一片杂花笼烟的混生莽林,往荆棘中挤,在藤蔓下爬,借着一棵棵绿树的掩护,攀上一面高高的山坡。透过枝叶的缝隙,还可以居高临下的观察到外面的情况。褐毛人,一直不见影踪。黑毛男和红毛女翻过那座山头,又走下一道幽深的山谷,感觉自己已经远远地甩开褐毛人,足够安全了,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全身心地放松下来了。 幽谷里,有一条汩汩流水的山溪。 傍着那哗哗的水声,人们感受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清凉,果真也舒适多了。 红毛女就顺着那溪边的浅滩上采到了一捧鲜嫩的野蒜苗,在浅水里剥了几根水灵灵的茭白,还在流水中扯着茎蔓摘下了许多红菱角,这就开始准备午餐了。 刚刚经历过激烈的战斗,人的体力消耗太大,黑毛男当然不会满足于素食一餐,掂起自己的小背篓,摸出一块拳头大小的鹅卵石,也开始去寻觅食物。大山里的猎人,那是一群天生的肉食者。猎人们的狩猎活动,在当地山民们的土话中,那就叫“上山撵肉”。鱼有鱼路,虾有虾路,大山里的动物形形色色,千姿百态,自然也有各自不同的“肉路”,黑毛男顺着山溪往下游走,行不多远就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山溪对面那逶迤不绝的箭竹丛林,忽然出现了一个明显的间隙,正对着那间隙的溪流旁边,有一面小小的斜坡,看上去也是漫不经意,自然天成,其实却暗藏着重大玄机,那正是一处陆生动物们的汲水之道,一条不可或缺的生命补给线呀! 黑毛男急忙闪到一边,隐身在一篷灌木丛的后面,这叫以逸待劳,就等着猎物送上门了。 果然,也没等多久,一只模样长得极像黑斑虎皮猫的动物便摇头晃脑地出场了。 眼瞅着对方那睥睨天下的派头,躲在暗处的狩猎者却有些迟疑了,这是什么东西呀?一只黑斑纹虎皮猫?可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猫,差不多都快要赶上一匹成年草狼了,这还会是猫吗?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只猫科动物,但绝对不是猫,大约是猞猁吧?以前也听人说起过,大山里的猞猁很像猫,只是个头比猫大,和成年的杂毛狐狸差不多。黑毛男抬抬手,这就是验明正身了,可以赏它一记爆栗子了,可情不自禁地摇摇头,又忍住了。黑毛男不想吃猞猁的肉,打算放它一马,给它留条小命。这东西不多见,也算是珍稀物种了。可是,那猞猁偏偏不识相,居然就赖着不走了。它先是斯条慢理地在山溪中喝水,这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喝就喝吧,黑毛男表示理解,暗自点头。可喝完水它还是不走,索性全身浸泡到流水中,分外恣意地洗起澡来。天气热的反常,守着这一条欢蹦乱跳的清溪水,谁又能抵御得了这份诱惑?黑毛男轻轻地叹了口气,依然老老实实地候在那里。只是没想到,那猞猁喝了水,洗了澡,摇头晃脑地上了岸,把身上的水珠子都甩干了,可磨磨蹭蹭地转了一圈,横竖还是要赖着不走,跳上一块挺立在水流中的大石头,背对着溪流坐下身去,却把一条毛绒绒的大尾巴浸泡在流水中摇来摆去,黑毛男好生奇怪,不知道这家伙又要搞什么名堂,却见它忽然弓起腰身,竟摆出了一付用力拉网的架式,接着尾巴用力地一甩,一条二尺多长的白鱼便被甩到了岸上,活蹦乱跳! 猞猁纵身一跃,按住那条大白鱼。 那猞猁,也像山猫一样,喜欢钓鱼? 守在一边的猎人却感觉不太对劲了,那是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情,好像人们还说起过,猞猁们虽然长得很像猫,只是少了一条长长的尾巴,它本身的尾巴是极短的,凭什么在这里一本正经地钓起鱼来了? 事实证明,它根本不是猞猁,的确也就是一只猫,一只个头超群的大山猫! 大山猫也还是猫,归根结底算寻常物种,还用得着重点保护? 黑毛男心境大变,立马就感到愤愤不平了,这算怎么回事呀?甭管它猞猁还是山猫,自己终归是仁至义尽了,耐着性子在这里苦苦守候,等它喝水,让它洗澡,结果它竟在这里摆开了猎场,其它的动物们还敢上门吗?自己辛辛苦苦四下里寻找午餐肉,彬彬有礼地等了好久,好心好意的要给它留下一条活路,可谁曾想它竟会如此托大,这就吃上午餐鱼了?这公平吗?合理吗?是不是也太不把咱们两条腿的人类当回事了?长此以往,岂不就要坏了规矩了?真的,狮子不发威,你把我当成金毛羊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哪! 黑毛男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可是那胆大妄为的大山猫却根本不当一回事,许是也听到了什么动静,十分傲慢地回过头来,冲着黑毛男的方向看了一眼,好像也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却龇牙,咧嘴,咻咻的喘息着,弄出一付不可一世的凶狠模样。 黑毛男愈发光火了,一颗鹅卵石便蓦地飞到了山猫的脑门上。 那大山猫最后还使劲地摇摇头,很是一付不以为然的样子,终于还是顺顺溜溜地和那条白鱼躺到一块去了。 这样也罢,有鱼有肉了,可以开饭了。 黑毛男和红毛女午餐过后,在那条流水湍急的山溪里干干净净地洗了个澡,稍事休息一会儿,又出发了。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要寻找那种粗细合适的青青翠竹,重新打造自己的利器,要尽快地为下一场战斗做好充份的准备。 这时候,天上的太阳已经偏西了,却依然火灼燎人。 还好,人们可以在山影和树荫下潜行。 只是,这片陌生的山林,是黑毛男和红毛女从未涉足过的地方。为了寻歼褐毛人,他们已经走出很远很远了,根本就不熟悉这里的山川河流,地形地貌,真不知道哪儿才有一片理想的青竹林。当然,也用不着担心找不着,无非就是多跑一点路。因为气候的缘故,这片大山里的温度相宜,湿度适中,特别适合翠竹们的生长,最为常见的就是那漫山遍野的冷箭竹,土壤比较肥沃的地方才有那种水桶粗细的大毛竹,贴着渗水的崖根或深涧幽谷中偶尔还能发现斑竹c湖竹及湘妃泪竹。唯独那种手腕粗细的青青翠竹寻常找不着,遇上就是一大片。 依照百姓们的通俗说法,这叫鱼出一滩,鳖出一湾,香椿苦楝,各据一山。 按照往常的经验,黑毛男领着红毛女,一直顺着山沟往前走。 一般的来说,竹子们总是特别喜欢水,不论是地下的泉水,地表的流水,还是天上的雨水,空中的雾水,早晚的露水。 从种种迹象上看,黑毛男他们选择的路径是对的。 那条山沟越走越深,两边的陡坎也越来越高,山崖上的渗水也越来越多,各类植物也分外茂盛,等到那条幽谷走到了尽头,哈,竟是一处小小的深谷盆地,周遭奇峰突起,高耸入云,盆地绿海如凝,纹丝不动,全是他们正要寻找的青青翠竹,那种可以用来打造标枪的青竹啊! 果真应着那句话,世上无难事,只要下功夫! 黑毛男和红毛女一番苦苦跋涉,终于大获成功,找到了这样一大片取之不尽的原材料基地,尤为重要的是,这里有山有水有河流,有花有草有鸟兽,空气特别清新,植被格外茂盛,可以食在其中,宿在其里,洞天福地,无忧无虑呀!心有灵犀一点通,黑毛男和红毛女只是互相看了一眼,就已经全然明白对方的心意了,知道彼此双双都看中了这个好地方,可以在这里建设一个新家园,一幢别墅,一所行宫,或者说的简朴一些,一个巡山狩猎的永久性营地。就眼下的情况来说,这样的安排尤为合适,在这里打造兵器,养精蓄锐,瞅准了机会就出去寻找褐毛人,出其不意地干他一次,力争打的狠,打的猛,而且打完了就跑,躲藏在这里打造利器,休养生息,这样来来往往,进退自如,岂不快哉? 黑毛男兴奋的不得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红毛女却突然抓住他的胳膊,给他指看对面山崖。 黑毛男那嘴巴依然张的很大,笑声却被噎住了,卡壳了,像是当头挨了一棒,干瞪眼,喘粗气,横竖就是笑不出来了。 对面山崖上,天降神兵一般,竟突如奇来地出现了一排褐毛人,挥舞着干戈的褐毛人!不错,黑毛男瞪大眼睛,看的分外仔细,山崖上那一排褐毛人应该刮目相看了,他们居然不再挥木棒,敲石头,而是煞有介事地举起了一支支标枪,的的确确,那是一支支青竹标枪!褐毛人,他们果真也走进一个新时代,学会制造标枪了?不对吧,他们上午还两手空空,不是被接连打了两次伏击吗?怎么忽然就知道削竹为矛,揭竿而起了?该不会,此褐毛人非彼褐毛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部落?答案立刻就出来了,左右两边的山崖上,又分别冒出了两排褐毛人,挥舞标枪,跃跃欲试,粗略地估算一下,这三个方向同时出现的褐毛人,合起来差不多也就足有一百多人了,真是做梦也想不到,世上还有这么多的褐毛人? 知道当年红毛族人为什么会遭到种族灭绝的厄运了,他们和今天的黑毛男一样,错误地判断了敌我力量的对比! 黑毛男的脑袋还足够清醒,知道这会儿说什么都没用了,一把拉住红毛女,转身就跑,这一次可是毫不含糊的落荒而逃了。 山崖上的褐毛人齐声呐喊,纷纷地掷出手中的标枪,只是距离太远了,够不上射程,那些个青竹标枪一个个摇头摆尾地栽进竹林里,回娘家歇着去了。 那些褐毛人又哇哇怪叫,大家相跟着绕下山崖,开始追击。 黑毛男却轻轻地吁了口气,奔跑的速度也稍稍地放慢一些,知道后面的褐毛人一时半会追不上来,他和红毛女还是要悠着点劲,沉的住气,要跑的路还长着呢。 看情形,只要有足够的耐力,坚持不懈地跑上一场马拉松,也就可以远远地避开这场大灾难了。 可是,红毛女却忽然又拉住黑毛男,死活也不肯再往前跑了。 前方,也就是他们一路寻觅着走过来的那道深深的山涧沟里,迎面又走来了一群褐毛人,而且也是那种举着标枪的褐毛人,杀气腾腾的褐毛人! 黑毛男和红毛女,他们被包围了! 霎时间,黑毛男只觉得自己的两腿有千斤沉重,再也跑不动马拉松了。黑毛男使劲地摇摇头,叹口气,似乎还不肯相信这一切。对面的褐毛人自动地站成一排,彼此间拉开了足够的间隙,一个个高高地举着标枪,就等着黑毛男和红毛女进入射程了。前进的道路被阻断了,黑毛男很无奈,下意识地回头看一看。隐隐约约的,能听到一团嘈杂的声音,那是拉开狩猎队形的追兵,就像一面张开大嘴的鱼网一样兜上来!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黑毛男还在兀自摇头,不是不相信,只是不甘心,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呢?雄心勃勃的黑毛男,飒爽英姿的红毛女,这一对天赐姻缘,山野夫妻,要为自己的孩子开疆拓土,澄清江湖,父母之心,天性使然,也会有悖天理吗?褐毛人同类相食,喋血山林,是天下灵性的共同敌人,不该被悉数杀灭?黑毛男和红毛女,他们就要被一群强盗当成美食了,红毛族人种族灭绝的血海深仇,还有报仇雪恨的那一天吗?稚气未退的花毛小子,马上就要变成一个举目无亲的孤儿了,这山野蛮荒,江湖浪急,还能够活的下去吗?老天爷呀,这莫名其妙,天道不公啊! 黑毛男拉起红毛女的手,两眼里沁满大颗的泪珠。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还记得这句话,没有让泪水流下来,只是分外倔犟地昂头,仰脸,看天。天上的太阳,还是那样纹丝不动,只是越变越红了。黑毛男知道自己的眼睛在充血,因为整个天空都在改变颜色,像是燃起了一团熊熊的火。泪水没有了,那是被火焰蒸干了。可是天光却又转暗,一点一点的由红变黑了,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是自己的眼睛被灼伤了,烤焦了,马上就要失明了?他紧紧地握住妻子的手,很想抓紧时间对她说点什么,眼看着这人生就要走到尽头了,果真百感交集,五味杂陈,这其中有眷恋,有感激,有担心,有盼望,有后悔,有愤怒,只是心潮翻腾,激情万千,而人类的语言实在也是太过苍白了,纵有千思万绪,居然无从说起! 终于,黑毛男发出一道撕心裂肺的呐喊! 也许,一个生命的最终表达,这就是最佳方式了。 红毛女双手用力地抱住黑毛男的臂膀,这也是一种坚定不移地回答,她听懂了。 黄泉路上,我们携手同行,须臾不离! 来生来世,我们化做飞鸟,比翼翱翔! 夫妻之间,心意相通,这不足为奇。令人称奇的却是那些个浑浑噩噩的褐毛人,正在拉网合围的狩猎者们,这会儿竟也齐刷刷地停住了脚步,好像,他们也懵懵懂懂地有所感觉,那个即将就要成就他们一场人肉大餐的猎物,正在全力以赴地唱出他们生命中的最后一歌?不,真正让人叹为观止还不是这些,就在黑毛男那气壮山河的生命绝唱之中,天上的太阳忽然掩住了自己的面孔,似乎也与心不忍了,黯然神伤了。 天地之间,墨黑一团。 万籁俱寂,时空如磐。 黑毛男的声音也戛然而止。这一刻,所有的生命都感受到了一种铺天盖地的压迫,震撼心灵的惊悚,不由自主地乖乖就范,忍气吞声,小心翼翼,谛听周围的世界,寻找自己的方位,拷问昔日旧灵魂,索求脱胎新路径,耐心等待那个惊世骇俗的羶变。 天空中,划过了一道道蓝色的闪电。 蓝光照亮的山野,居然也一改往常旧容貌,变得光怪陆离,面目狰狞了。 黑毛男和红毛女相拥而立,神情冷静如万年的礁岩,任尔群魔乱舞,我自岿然不动,这就是最后的亮相了。 接下来,狂风骤起,飞沙走石。 再下来,雷声轰隆,暴雨如注。 群山东摇西晃,大地颠簸起伏。 大树纷纷倒地,兀峰拦腰折断。 一片激情的世界,天翻地覆,颠倒鸾凤。 一方恐怖的地狱,泥石横流,生灵涂炭。 终于,那充满了天地之间的痛苦呻吟,渐行渐远了。 终于,那遮住了阳光的厚重云层,随风飘散了。 太阳重新露面了,只是,黑毛男和红毛女却双双不见了。 人们曾经相拥而立的地方,如今变成了一片汪洋,漩涡套着漩涡,惊涛拍起巨浪。是折断的山体筑成大坝,把先前那一道幽深的山谷居中阻断,壅塞成湖。那曾经的竹海,挺拔的屏山,斑斓的秋色,梦幻的家园,一切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所以,那些围追阻截黑毛男夫妻的褐毛人等,自然也都在劫难逃了。想来,这也就是一个最为公平的结果了。孰是孰非,恩恩怨怨,分辨不清,梳理更乱,大家一起同归于尽,什么话都不用多说了,可以一笔勾消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0、序曲: 青山远去,雾岚摇曳 露珠晶莹,泫然如泣 魂牵那片多情的土地 天上人间,寻寻觅觅 还记得? 春风缱绻,丝丝眷恋 秋雨漫漫,点点泪滴 大山扼腕,声声叹息 白云翻卷,缕缕思絮 弯弯的彩虹飞去了 洒下遍地茸茸新绿 蝴蝶们用衣袂舞出靓丽 引来一群快乐的小蚂蚁 序曲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1、山上的天坑喷水了,黑狼们都到哪去了? 大地震降临的那一刻,花毛小子正和红毛小狼女在一起,这一对小毛人正领着胖哥和瘦妮两个小狼崽子,在那一片大山里做逍遥游。 那会儿,黑狼一族的勇士们都钻进天坑中,躲在狼巢里,它们也是习惯了黑夜里从事狩猎活动,白天一定要睡觉的。 只是胖哥和瘦妮一刻也不肯消停,它们刚刚迷上了红盘桃,时时惦记着这件事情,那个垂涎欲滴的馋虫模样,果真比人类的小娃子还要无赖十分。红毛小狼女却并不十分推崇那红盘桃,反倒觉得那难得一见的红杮子更为可爱,软软的,甜甜的,只要揭开一点点杮子皮,一口气就可以吮吸干净,有一种吮奶的感觉,让人若有所悟,很受触动。花毛小子是个大哥哥,知道的事情自然比他们多,尤其是红毛女和黑毛男的谆谆教诲,不挑食,不偏食,荤素搭配,均衡饮食,基本上就是见啥吃啥,想啥是啥,索求新鲜,广开食源。所以,这四个人凑在一起,虽然只是一群娃娃,还不至于固执己见,可也各有主张,而且煞有介事,吵吵嚷嚷地闹个没完。 就这样,谁也没有留意,那地震忽然就来了。 天色一暗,蓝光闪闪,接着就是地动山摇,雷声轰隆,暴雨倾盆。幸好,野狼们做为家园的山峰一般都不太高,树木也不甚大,基本上都是一些中等偏低的丛生灌木,所以尽管那风狂雨猛,大地剧烈地颠簸不停,却没有出现泥石横流,倒树伤人,只是很难找到遮风蔽雨的地方,几个小伙伴只得慌不择路地钻进一处灌木丛中,大家紧紧地抱成一团。 天翻地覆,山野迷狂,那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时刻。 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加上两只小狼崽子,大家脸贴着脸,心贴着心,深深感知着对方的存在,全然忘记了暴虐的风雨,彼此温暖,相互依靠,患难与共,终于创造了奇迹,他们冲出了世界的末日,见到了一轮崭新的太阳! 有哲人说过,每一天的太阳都是崭新的。 大地震过后,那重新出现的太阳,已经移到西山顶上了。那即将坠落西山的太阳,也让人感觉到分外的新鲜,尤其是那一份弥足珍贵的温暖,让人期盼已久,果真也是前所未有的。 惊魂甫定,喘息稍匀,几个小伙伴便忙着要回家了。 毕竟,他们刚刚经历过一场重大变故,那起舞的群山,摇晃的大地,分外怪异的蓝色闪电,鞭子一样抽打的狂风暴雨,这是一份足以令人刻骨铭心的人生经历,足够他们炫耀一生了。 也许,这想法令人很兴奋,回家的路虽然很崎岖,大家却走的很带劲。 急急地走过一面灌木丛生的红土山坡,又匆匆地翻过一道灰岩裸露的山梁,前面应该就是那座狼山了。那神奇的狼山,温馨的狼山,充满了激情和音乐的狼山,其实也就是一座布满天坑的窟窿山,而且基本上也是一座寸草不生的石头山,在周遭大山的映衬下,那个头实在是矮了一些,差不多也就落到别人的胳肢窝下面了,只是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名,就因为这里居住着一群特别会唱歌的黑狼,所以那其貌不扬的灰白色的石头山也就变的分外灵动起来,大大地出名了。 只是,那狼山终于在望了,几个小伙伴却呆呆地站住了。 那真的是狼山吗? 一座银光闪闪的山峰,动感十足,横空出世,意犹未酣,卓而不群,看上去还在蓄势待发,要继续一个变脸的游戏,让人似曾相识,又分外陌生,这会是先前的那一座窟窿山吗?还是从天而降的飞来峰?真的,一场突如奇来的大地震,往日的狼山居然长高了,长胖了,原先需要仰视群山的,如今竟高高在上了!当然了,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大山的脾性就是这样,此消彼长,升升降降,一个永远不会消停的世界,用历史老人的眼光看来,实实在在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可问题还不仅仅只是它茁壮成长了,改变模样了,而是那满山遍野朝天敞开的窟窿也睡醒了,变活了,那一孔孔曾经干涸的天坑,被黑狼一族当成温馨的家园,如今忽然龙口大开了,你争我抢地往外喷水,飞流直上三千尺,条条银龙舞九天,真的是不可思议了! 风景这边独好,让人大开眼界。 可恰好要命的地方也就在这里,那些把天坑当成了免费旅馆的黑狼们,如今又都到哪去了?随着那一道道水流飞天了?还是裹着那一轮轮的漩涡入地了?飞天也好,入地也好,就凭着它们那一点点道行,还活得滋润吗?花毛小子年龄稍大一些,经历的事情也多一些,所以脑袋里的想法也丰富一些,就在其它几位小伙伴还在发呆发怔的时候,他便哇地一声大哭起来,那狼姐姐,狼哥哥,还有那一只只刚刚和他攀上亲戚的黑狼们,如今还能找着地方引吭高歌吗? 飞珠溅玉追斜阳,五光十色洒满天。 这是一道分外淒美的哭祭,风生水起,率性而来。和花毛小子不同,红毛小狼女泪眼婆娑,只是黙黙垂泪,没有大放悲声。她也是隐隐约约地猜到了,那黑狼一族,可能已经阖家罹难了,胖哥和瘦妮从此变成了一双孤儿,而她也永远失去了一个温馨的家园。胖哥和瘦妮只是懵懵懂懂,这一对狼兄狼妹直到目前为止还不明白事态的严重性,只是花毛小子是它们的老大,老大哭了它们自然也要跟进,三分迷茫,五分惊恐,小小的泪珠七八滴,胡乱的狼嗥十多声。这事,大约还要过上很久的一段时日,两个小狼崽子才能真正地明白过来。 太阳落山,祭奠礼毕。 四个小伙伴却没有离去,朦胧的夜色里,他们依然眺望着狼山的方向,陪伴着自己曾经的家园。 月亮又爬上东山了,狼山上却没有歌声了。 两个小狼崽子直到这会儿才真正感觉到大事不好了,开始哽哽叽叽地低声哭泣,因为民以食为天,它们还没有真正地断奶,这会儿特别思念母亲的。花毛小子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袒开自己的怀抱,把两个小狼崽子紧紧地拥进自己的怀里。后来,两个小狼崽子渐渐地睡着了。后来,那红毛小狼女也学着花毛小子的样,和大家拥抱在一起。明亮的月光下,寒冷的晚风里,四个小伙伴就那样紧紧依偎着,居然也睡着了。 第二天,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 只是,当天光照彻,晨雾散尽,人们却不禁大吃一惊,往常的山野不见了!四个小伙伴的面前,就像是有人在变戏法,忽然就出现了一方汹涌澎湃的大湖,那昔日的狼山已经变成湖心里的一座孤岛,依然不断地喷吐着水流。明白了,那狼山喷吐的水量实在是蔚为壮观,就在这一夜之间创造了奇迹,注满了周边的沟沟壑壑,抬升起一面高山平湖。 四个小伙伴隔着淼淼湖水,和狼山告别了。 因为大家都知道,那狼山上不会再有狼,已经变成龙宫了。 花毛小子领着大伙走向山野,内心里实实在在也还抱有一丝希望,也许,就在前方的山壑里,黑狼一族还好好的活着,正在苦苦地期盼着他们的到来。 当然,这事不能太当真,关键还是要找饭吃。 在一处衰草萋萋的山坡上,花毛小子猎获了一只肥美的大黄羊。那黄羊有些呆呆的,好像还没有从那场暴虐的大地震中缓过神来,居然迟迟地不肯给顺着山坡走下来的花毛小子他们让道,被花毛小子随手掷去的一枚鹅卵石击中了脑袋,异常慷慨地充当了小伙伴们的一顿早餐。花毛小子从山坡上拣起一块小石片,利用那锋利的刃面豁开羊皮,就地给黄羊开膛破肚,首先把那一付羊肝摘下来,平均地分成了两半,安排两个小狼崽子分而食之。那羊肝果真是个好东西,特别适合牙口不好的老人和孩子,香软嫩滑,吞咽方便,胖哥和瘦妮根本就是不加咀嚼,吸溜面条一样地就给吞下去了,而且立马精神见长,浑身是劲,又欢蹦乱跳地没事找事,顽性大发,把水族宫里的狼爸狼妈给忘到一边去了。花毛小子还想着让它们多吃点东西,又把羊心也摘下来,扔过去,可那两个狼崽子只是抢来抢去的当球玩,直到最后也没有吃下去。 早餐过后,一如既往,他们在大山里游游逛逛。 一场大地震,地动山摇,风狂雨猛,几乎把枝头上的野果统统给摇落了,所以大山里的各类鼠兔和草兔们异常的活跃,满山遍野的到处乱蹿,争先恐后地去享用一次免费大餐。鼠兔们如此的活泼好动,天上的鹰鹫们也格外的兴奋,铺天盖地呼啸而来,随意取用地上的美食。树上的猴子们可不乐意了,它们一个个攀上高枝翻白眼,吱吱哇哇地骂大街,因为深秋时节的果子本来就已经不多了,天上的鹰鹫和地下的鼠兔们如此的兴高采烈,得意忘形,根本就是在趁火打劫呀!林子里的猩猩和狒狒们可比猴子们聪明多了,它们知道与时俱进,因地制宜,一个个潜出丛林,冷眼旁观,专等着天上的鹰鹫们有所斩获,正携带着猎物费力地升高时,猝不及防地现出身来,上蹿下跳,大喊大叫,每每那些奋力振翅的勇士们会大吃一惊,失手就会把猎物给丢了下来,猩猩和狒狒们就有肉吃了! 胖哥和瘦妮,两个暂且忘记了忧愁的小狼崽子,每每看到了热闹之处,便会忍不住地大叫大嚷起来,发出一种稚气十足的小狼呜嗷声,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便赶紧催促着它们赶路,要远远地离开是非之地,实在也是今非昔比了,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黑狼一族一直不见影踪,生存的希望十分渺茫,可能已经是全军覆没了。不仅仅只是黑狼一族,其它的狼族也所见寥寥,像灰狼,狐狼,青草狼,基本上都是好事一族,有事没事都想露一鼻子,如今却不知道都躲到哪儿去了,偶尔遇上那么孤伶伶的一只,那情形也就像是霜打的茄子,一付灰头土脸的蔫巴相,精气神也是大大地不如从前了。花毛小子忽然就有了一种感觉,好像这中间存在着某种规律,这些个信奉着弱肉强食的肉食动物们,一般都是凭借蛮力占洞为王,这片大山多为喀斯特地貌,天坑多,岩洞多,流水多,而且基本上所有的洞洞都连接着地下河,这突如奇来的一场大地震,狼山上的天坑会往外喷水,让寄宿的客人们陷入灭顶之灾,其它洞府的情况又能好到哪里去? 仙人洞,那也是山外有山,洞里有洞。山外有山山长青,洞中有洞水长流。这一番变故,天翻地覆,尤其让人担心的是爸爸妈妈,他们一定还守候在洞里,苦苦地等待着游子归来? 花毛小子忽然感到了一种强烈的不安,再也无心游山逛水了,领着小伙伴们急急忙忙地走上了回家的路。 黑毛男和红毛女,亲亲的爸爸和妈妈,你们如今还好吗? 花毛小子是一个胆大妄为的坏小子,他一心惦记着自己的江湖,要赶海,要弄潮,要长天野地自由飞翔,没打招呼就开溜了,一定把你们急坏了吧?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沐着阳光好撒泼,洒着月光好放歌,英雄际会豪情万丈,缕缕山风散发芬芳。外面的世界也无奈,惊雷一声天地覆,高山一梦化平湖,黑狼们不知何处去,满天的鹰鹫逐流云。游子终究有牵挂,儿子就要回家了,带来了一群小伙伴,仙人洞里就要热闹了!好爸爸,好妈妈,一定不要着急呀,灾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好运气就要开始了! 这是一篇天马行空任意而为的祈祷词。 一个天生的无神论者,与任何野人都一样,和任何宗教都没有瓜葛的花毛小子,因为担心父母的安危,也是病急乱投医,一路上自言自语,念念叨叨,居然也无师自通地学会祈祷了。 心急如火,花毛小子脚下生风,走的很快。 红毛小狼女和那两个狼崽子,一路上紧追慢撵,累的气喘吁吁,却也无怨无悔,实实在在也是别无选择,曾经的狼山变成了水乡泽国,他们如今也只能跟着感觉走了。花毛小子是这一群小伙伴中的老大,这在大灾难发生之前就已经得到了彼此的认同,而且还经过女狼王的核准,众黑狼的公证,还有月光下的盛典,那一声声感天动地的呼唤,一道道发自心灵的歌声。所以,虽然花毛小子并没有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他这就是要领大伙回家去了,去见爸爸,去见妈妈,还有仙人洞上的高山台地,那儿另有一番天地,有山有水有竹林,还有成群的野羊和黄麂,还有六叉小公鹿和它的母鹿们,可是这一切根本就不用多费唇舌,因为大山里的生灵们充满悟性,每每一个动作就可以涵盖千言万语,一个眼神就可以知会七情六欲,更何况还有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花毛小子眼下就是大伙唯一的亲人,唯一的依靠,唯一的力量,他就是大伙的家呀! 毋庸置疑,那一孔仙人洞,也正是他们全体的家。 太阳偏西了,他们终于走进那一道深深的沟壑。 那仙人洞的洞口,就隐藏在这深深的沟壑中。 这儿离家也就不远了,周边的景物依旧,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变化。花毛小子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有些情急难耐,乐不可支,回家的感觉真好,让人兴奋的不得了。 只是,那沟里有水,清清的,浅浅的,潺潺的流水。 以前一直就是这样,所以花毛小子丝毫也不感到诧疑,只是弯下腰,把沉甸甸的胖哥抱起来,然后冲着红毛小狼女一摆下颏,后者立刻也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也弯腰把瘦妮抱了起来,就这样,花毛小子领着小狼女,各自抱着一只小狼崽子,这就要回家了! 可是,一番哗哗啦啦的涉水之后,花毛小子又呆呆怔怔地站住了。 红毛小狼女等的有些不耐烦了,长久泡在水里的滋味不好受,抱在怀里的小狼崽也变得越来越沉重,嗓子眼里便低低地发出了一种呜呜嗷嗷的狼嗥声,这也是小伙伴们俗成约定的通用语言,她在询问花毛小子,不是要去仙人洞吗?怎么停下不走了? 仙人洞,没有了! 花毛小子大吼一声,却不是狼嗥,而是正儿八经的人类语言了。接着,是一阵呛天呼地的嗥啕大哭。真的,仙人洞没有了,被塌陷的山石埋没了,堵住了。原先的仙人洞口,就在那一挂水帘子的后面。如今那水帘子也不见了,陡峭的山崖崩塌了,陷落成了一方巨大的凹坑,深沟里的流水依然畅行无阻,嘶嘶啦啦地发出声响,前赴后继地往石缝里钻。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2、两只小黑狼,如何变成黑狼版的哥伦布 在一处背风的山坳里,几个小伙伴紧紧地拥抱成一团,又度过了一个寒冷的秋夜。 第二天,太阳出来之后,花毛小子就开始领着大伙寻找那种可供栖身的岩洞。仙人洞的洞口已经塌陷了,爸爸妈妈可能被活埋了,花毛小子伤心欲绝,但是并没有沉蘼下去,因为他是这一群小伙伴们的老大,知道自己肩负的重任,要领着大家活下去。天气一天比一天凉了,在大山里露宿会冻死人的,仙人洞里长大的花毛小子打小就熟悉穴居的生活,知道有洞就有家,有草就有铺,肚子饿了就要找东西吃,身上冷了就要躲进山洞里,钻进草堆里。 可是,他们整整找了一天,竟然一无所获。 这片大山里的洞穴比比皆是,属于典型的喀斯特构造,只是那些个洞洞不是往外流水就是往里吸气,宜居之地并不是很多,偶尔遇上一些干涸且不是太深的岩洞,往往又早就被其它动物捷足先登了,当然花毛小子可以领着自己的小伙伴们发动一场侵略战争,把岩洞中的闲杂人等统统地赶出去,只是他掂量再三,每每还是选择绕道而行,不是他特别的讲道德论谦让,实在是那些个霸住了洞穴的老主人,个个都不是吃素的!那些老虎,黑熊,豹子,还有成窝的野猪,成群的丛林狼,用不着你往洞里钻,大老远就能闻到一股子凶险莫测的腥臊味,胖哥和瘦妮两个小狼崽子立刻就会腿软,哆嗦,滴尿,自己连路都走不了,还能帮着花毛小子冲锋陷阵? 花毛小子只能领着大伙远远地躲开了。 好在,这片大山里的食物很充足,不会饿肚子。 吃饱了不想家,花毛小子明白这层道理,便千方百计地照顾大家吃饱喝足,尤其是那两个小狼崽子是重点保护对象,它们本来还没有断奶,牙口还没有扎齐,所以每每有了猎获物,花毛小子总是要首先招呼好两个小家伙,为它们挑软的,选细的,让它们吃好,喝好,不哭,不闹。两个小家伙倒也善解人意,知道父母的狼群已经不在了,失去巢穴的日子更是今非夕比了,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就是它们的全部所有,果真比哥哥姐姐还要亲,比爸爸妈妈还要近,白天领着它们巡山,晚上抱着它们入眠,那份关心,那份体贴,既便是在自己的族类狼群之中,又有谁能做到吗?明白了这一层道理,两个小家伙也知道争气,具体的表现就是格外卖力地吃东西,不仅要把花毛小子给它们平均分配的食物吃光光,还要把猎物的鲜血给吮干净,你争我夺,狼吞虎咽,闹闹嚷嚷,惊天动地! 每每,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还没有开始进餐,两个小狼崽子就已经吃得肚子滚滚圆了。 就这样,无家可归,到处流浪,一天又一天过去了。 直到有一天,阳光灿烂的午后时分,在一片地势缓平的山脚下,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晒着太阳睡着了,其实也就是打了一个盹,片刻的功夫,醒来之后却大吃一惊,胖哥和瘦妮不见了! 天上,有鹰鹫在盘旋,它们可以像抓起草兔一样掠获狼崽子。 林中,有狒狒在操练,它们可以像享用猴子一样吃掉狼崽子。 胖哥和瘦妮,黑狼一族劫后余生的一对小兄妹,你们到哪去了?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就被别人给当点心吃了? 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这会儿真是后悔莫及了! 这事发突然,让人又慌又怕,红毛小狼女情不自禁地流起泪来,呜呜地哭的很伤心,这一对小伙伴对她果真是很重要,那种与生俱来的亲情,情同骨肉,情同手足,痛彻心肺,颤栗不已。 花毛小子牵起她的小手,却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只是团团转,到处走,盼望着两个小狼崽子还会突然冒出来。 终于,红毛小狼女不哭了,好像有什么吸引住她的注意力,她在凝神倾听。 花毛小子也留神地听了听,好像,只有呜呜的风声。 花毛小子摇摇头,拉着她继续往前走。 红毛小狼女忽然挣脱出她的手,是有了一个重大发现! “洞洞?洞洞?是洞洞!” 花毛小子又一次结结实实地大吃一惊,因为,他是明明白白地听到了人类的语言,红毛小狼女这一次居然没有狼嗥,她说话了!她说洞洞,有人发现岩洞了!这些天一直在大山里流浪,花毛小子领着大伙找洞洞,要寻找一个能够为大伙遮风蔽雨的洞洞,心里一直在想,嘴上常常念叨,红毛小狼女也是耳熟能详,无师自通,这就学会说话了?可是,哪儿会有洞洞呢?洞洞一般都在岩壁上,这里只是山脚下,一片缓平的土地,到处都长满了丛生的灌木,除了狐狸和獾子,大约还有草兔和灰鼠之类会在这儿钻窟窿打洞,只是那些个洞洞都很小,根本就进不去人呀! 红毛小狼女反过来抓住花毛小子的手,拉着他钻进了灌木丛。 花毛小子自然也明白她的意思,这就要领他去找洞洞了。 乖乖地跟着她往前走,花毛小子是不忍心破坏了小姑娘的积极性,她这会儿好不容易忘记了哭泣,他这做哥哥的又何妨姑妄听之,权当就陪着她散散心,信马由缰地走一走吧。 可是,往前走了也没多久,花毛小子就发现自己错了。 红毛小狼女果真是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就在那茂密的灌木丛中,隐隐约约地传出了胖哥和瘦妮哽哽叽叽的呼救声,那声音很闷,很小,就好像是打从地底下传上来的,混在时紧时慢的山风中,没有一付野狼一般的好耳朵,的的确确是听不出来的。那里是一片枝繁叶茂的山茶花,这会儿正结满了青桃一样的花蓓蕾,要等到满天飞雪的时候才会开花。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就循着声音一路找过去,果然,就在那一片灌木丛中,他们发现了一个脸盆口大小的洞洞,那洞洞有点像是一个小小的井口,根本就是直上直下,胖哥和瘦妮就是掉到那洞里上不来了! 救援的队伍赶到了,两个小狼崽子也就安静下来了。 花毛小子从洞口上面能够看到小狼崽子,跳下去也就一人来高,对他来说攀上爬下是不成问题的,只是狼崽子们毕竟还小,就这么一截垂直的井壁就构成天堑了。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跳了下去,每人抱起了一只小狼崽子,狼崽子们就像狗狗一样的头动尾巴摇,那个激动人心的时刻,顶真是劫后余生,失而复得呀! 狼崽子们引领着两个孩子径直往洞径的深处走。 那洞口直上直下,十分狭窄,底部却平坦,像个大肚子葫芦,一直延向大山腹部。两个孩子跟着两只小狼,摸索前进约莫二十来米,那洞径变得愈发开阔了。再往前,那洞径变得七拐八弯,出现许多大大小小的岔洞,辐射向四面八方。两个狼崽子倒是轻车熟路,只顾引着花毛小子他们,沿着主洞往前走。洞顶有倒悬的乳钟,像一盏盏五花八叉的枝形吊灯。洞底有大大小小的石笋,像一派生机勃勃的丛林。花毛小子发现,那悬吊的乳钟和矗立的石笋之间,总有一条供人通行的路径,像是被人们世世代代用脚板踏平的山路,弯弯曲曲延向幽深。这里也曾经居住过野兽?或者,正是妈妈她们那样的野人,祖祖辈辈攀援的秘径?花毛小子心里砰砰地敲着小鼓,情不自禁地又牵起了红毛小狼女的手,紧紧地追着两个小狼崽子,一直一直地往前走。终于,那洞径转个急弯,花毛小子忽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哦,奇迹出现了,他们像是走出溶洞,面前居然天光大开了! 花毛小子揉着眼睛,许久许久,才完全看清周围的景物。 一挂巨龙般的瀑布,裹着阳光,裹着清风,裹着绿莽的气息,五彩的云霞,奔流直泻,洞穿山石,啃噬出一面偌大的深潭,又翻滚着,旋转着,嘶嘶地钻进一孔岩洞中。两个孩子随着小狼走来的溶洞,那略呈喇叭状的洞口,就凹嵌在陡峭的半崖上,隐蔽在珠帘般的瀑布中。从洞口向外张望,透过瀑光,能看到一轮桔黄色的太阳。只是四面绝壁,苍苔斑驳,藤蔓横空,根本没有出路可寻。这里,竟是一处与世隔绝的仙境。 两个小狼崽子,功劳大大的! 这一群小伙伴,他们终于有家了。 有家的感觉真好,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几乎就是毫不迟疑地认同并接受了两个小狼崽子一番探险的全部成果,立刻就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晚上就不用在寒风中露宿了! 作为这一群小伙伴的老大,花毛小子理所当然地成了大伙的家长,肩负起责无旁待的领导职责,宣布的第一项居家守则,那就是要大家学会喝水。喝水很重要,人人离不了。只是,在这一方大山里,知道如何安全饮水的动物少之又少,几乎是百分之百的食草动物,都是在寻找水源或低头饮水的过程中惨遭猎杀,成了食肉动物的一餐美食。同样的道理,肉食及杂食类动物,也时时面临着饮水安全及卫生的问题。如今这岩洞太好了,居然得天独厚地拥有一挂大瀑布,这水足够多,喝也喝不完,只是要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要从上游喝水,到下游洗浴,还有大小便。从上游喝水,可以保正饮水卫生,大家健康不生病。到下游浣洗,让流水冲走生活垃圾,可以保正居家环境不受污染,永远保持清新洁净。 居家守则第二条,花毛小子也想一口气地宣布下去,看到小伙伴们毕恭毕敬的身姿,推崇备至的眼神,他真的有些晕乎乎,飘飘然,当领导的感觉真不错,举手投足都有人关注,随便说点什么都会被当成金科玉律,只是,他吭哧了一会儿,还是无法宣布居家守则的第二条,实实在在他自己还没有想起来应该是什么。 好像,有了第一条,也就足够了。 接下来,花毛小子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干实事,对于这群小小的流浪汉们来说,找到了这样一个神仙洞府那是天大的好事,可以说是命运出现重大转机,告别餐风宿露的日子,不用再担心风雨潇潇了,只是建设一个家园也还有很多的活计要干,当务之急就是要把床铺铺起来,不能直接睡在石头上,那样也会冻坏人的。 所以,花毛小子郑重地宣布,全体总动员,拣树叶,找干草,铺一个地铺,或者是狼窝! 小伙伴们欢呼雀跃,这件事情够新鲜,大家都兴奋的不得了。 可是,落实到每个人具体的任务,那就几家欢乐几家愁了。 胖哥和瘦妮忿忿不平,凭什么只让它们守在家里?这里,天上一挂瀑布,地上一湾水流,吊在洞顶上的钟乳不会搬家,生在地上的石笋也没有长腿,有什么需要看守?可花毛小子也有足够的理由,洞外的世界很新鲜,长天野地里很好玩,可天上有鹰鹫,地下有虎豹,小狼崽子们实在还是太弱小了,谁见了都想抓住咬一口,那就是一顿美餐!让它们留在洞里当看守,那还是一种比较有面子的说法,实际上就是要让这一方山洞看守住它们,省得它们到处乱跑,正经的事情干不了,还要让人分心走神小心照料,稍不留神就会惹出一堆大麻烦!两个小狼崽子很不服气,可是不服气也没法子,那洞径临近出口的地方有一段垂直距离,没有花毛小子或红毛小狼女的帮助,它们根本就出不去,所以只能保持沉默,至多也就是使劲地哼鼻子,用力地翻白眼,这情形其实很逗乐,尤其让红毛小狼女开心的不得了,白眼狼原来就是这样练成的! 接下来的日子,就该着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忙活开了。 两个孩子进进出出,一次又一次地来回捯腾着,要拣树叶,找干草,要想小窝里足够温暖,这些东西越多越好。还要狩猎肉食,采集蔬果,把两个小狼崽子留在洞里,反过来又让人牵肠挂肚了,每每有所猎获,两个孩子便赶紧送回洞去,大家在一起分享。除了这一应杂碎事物,花毛小子还有一个毫不含糊的既定目标,那就是要让红毛小狼女尽早地学会说人话,不能狼嗥一辈子,所以俩人还要不断地进行语言交流,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的上心,而且学以致用,立竿见影,那进步也就特别显著,日日见长,时时有成。 每每,风和日丽的日子,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也会把两个小狼崽子抱出洞去,大家在一起东游西逛,打草兔,撵黄羊,晒晒太阳,吹吹山风。 后来,又过了一些日子,连胖哥和瘦妮都能够大体上听懂男孩和女孩之间的对话了,只可惜它们始终只是听的懂,说不好,偶尔的还会冒出一通狼嗥来,所以这一个小小的群落中语言始终不能统一,只能是人言与狼嗥共存。 真正的冬天来到了,铺天盖地的一场大雪,把小伙伴们的洞口给封住了。 幸好花毛小子也足够聪明,事先就有了充足的准备,在山洞里储备了大量的干果c青蔬和肉食,小朋友们一天也没有挨饿。追本溯源,这还要感谢爸爸黑毛男和妈妈红毛女,他们不仅教会了花毛小子一身本事,还有尊敬智者的德行,见贤思齐的道理。譬如见到了长臂猿,那就要充分地尊重它们的长臂神力,细细地揣摩它们是如何扯着树枝荡秋千,在一棵棵大树之间自由跳荡,万一自己遇上了坎儿,迫于情势也可以小拭身手,没准那就是一个救命的招儿。还有,即便是一只十分弱小的小松鼠,那一份小小的聪明才智也值得人们去深入探讨,比如深挖洞,广积粮,时刻不忘备战备荒,瞅准了它们的路数,立马就会大有收获,如果再把它们的仓库给如数打劫了,那就更不用担心大雪封门了。 花毛小子,那简直就是一个人才! 这里是东方古大陆的中心地带,四季分明,风调雨顺,夏天不会太热,冬天也不会太冷,虽然是数九寒冬的日子,鹅毛大雪满天飞舞,可是那山顶的落瀑依然轰轰隆隆,飞流直下,丝毫也没有冰凝的意思,恰恰相反,洞径深处的落水潭里还丝丝缕缕地往外冒着热气,这一群小伙伴的运气果真不错,居家之处不仅有山有水有阳光,还有一个冬暖夏凉的好处,宜人养生的妙用! 花毛小子还知道人生时不我待,光阴不可虚度,纵然大雪封山,行动不便,大家只能老老实实地呆在山洞里,他便抓住这一平日里难得的好时机,领着小伙伴们开办了一个语言训练班,人言为主,狼嗥为辅,还有人言与狼语的交流互通,这样大家都不闲着,天天有饭吃,时时有活干,小日子过的有滋有味,十分充实。 等到冰雪消融的那一天,花毛小子领着大伙要出去走一走,洞口却依然被严严实实地遮蔽着,只是不再是洁白的冰雪,而是那千朵万朵殷红似血的山茶花了。 好不容易,人们一个接一个地钻出了茶花丛。 “茶花洞!” 红毛小狼女兴高采烈地大喊一声,把大家吓一跳。 茶花洞?花毛小子也愣怔了一下,旋即便明白过来了,红毛小狼女说的是茶花洞,一个深深地隐藏在山茶花丛林中的洞洞,她这是在为小伙伴们共同的家园命名了!多好呀,这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大好事,红毛小狼女不仅学会了人言,而且还有了创造性的发挥,为自己的居家之所取了一个特别好听的名子,茶花洞! 这一片神奇的大山里,从此便有了一个特别美丽的茶花洞。 两个小狼崽子呜嗷呜嗷地大叫起来,它们也兴奋的不得了。 因为,大家谁都不会忘记,它们正是茶花洞的发现者。山野百姓们常说,不要埋怨荒山野岭藜蒺挡道,没准数步之内就有馨郁兰花。所以,也不要小瞧那一对毛绒绒的小黑狼比之青青草兔大不了多少,它们的功劳已经正儿八经地写入了茶花洞的光辉史册,可以毫不含糊地说,它们就是一对小小的哥伦布,东方的哥伦布,黑狼版的哥伦布,发现了茶花洞的哥伦布! 哥伦布,就是发现者。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3、那三条腿的老虎,守着一株美丽的黄杜鹃 春暖花开的日子里,胖哥和瘦妮也获得了完全的自由,不用老呆在家中做一对留守儿童了,可以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进出茶花洞了。这倒也不是花毛小子特别开恩,实实在在它们现在不仅是身体增高了,那本事也见长了,纵身一跃可以跳起大半人高,那直上直下的洞口已经构不成障碍,也就阻挡不住它们了。 这一对半大的小狼,每日里吃得饱饱,睡得暖暖,玩得开心,无忧无愁,而且精力过剩,活泼好动,没事要造事,有事闹翻天,无时无刻不在彰显着自己的存在,它们才是生活的主角,是这一方大山的小主人! 天赋狼权,不得小觑。 这样一来,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可就有得辛苦了。 因为小狼们长大了,首先就是腿长了,不仅跳的高,而且跑的快,眨眼的功夫就没影了。接下来,山风里便会飘来种种莫名其妙的狼嗥声,两个孩子自然是放心不下,只得马不停蹄,急起直追,可是要真的跑起马拉松,人类根本就不是狼的对手,更何况山深林密,沟壑纵横,步步迷津? 好在,小狼们疯够了,也还知道回来寻找花毛小子和红毛小狼女,因为肚子饿了,需要吃东西。还有茶花洞,那是大家共同的温馨家园,那里有它们的早茶,它们的晚点,还有甜甜的呓语,快乐的梦幻,所以,这是一个牢不可破的圆心点,时时牵情,声声呼唤,可以保正每个家庭成员都不会走得太远。 就这样,匆匆忙忙的,时间在悄悄地流失。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人们在悄悄地长大。 小公狼胖哥渐渐地也就有点名不符实了,因为那与生俱来的婴儿肥一天一天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方正的头颅,宽阔的胸脯,健壮的骨骼,有力的肌肉,毫不夸张地说,它是越来越像一头真正的黑狼了,只是花毛小子依然把它唤做胖哥,那是习惯了,也就懒得改口了。 小母狼瘦妮也渐渐变得光滑水润起来,先前那一付瘦骨嶙峋的羸弱形象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消失了,只是还不像一头真正的母狼,少了一份啸嗷山林的霸气,许是每天和红毛小狼女分外亲昵的缘故,它居然更像是一个人类的女性,不太喜欢大喊大叫,多了三分静气,显得有些温柔了。花毛小子当然也留意到它的变化,觉得这也挺有意思,只是还把它唤做瘦妮,这样也比较符合它当下的性格。 红毛小狼女的改变最大,虽然还是赤身,一身红毛,个头也只是稍稍的增高了一些,只是那眼神中多了几分热情,脸庞上平添些许的妩媚,生猛的狼性几乎就看不出来了,感觉着也很像是一个正常的邻家女孩了。真的,这和两个小狼崽子的变化不可同日而语,狼崽子们那是量变,而女孩这是质变,是飞跃。自从操练起人类的语言,每日里不再大声的嗷嗥,她的自我定位也发生了一个根本的逆转,不再把自己当成一只狼,而和花毛小子一模一样,是同一类型的人类了。花毛小子也不再喊她小狼女,觉得那样不合适了,所以不知不觉地就改变了称呼,喊她红毛妹了。 小狼女改称红毛妹,她自己对此也特别满意。 倒是花毛小子本人,除了个头增高了一些,基本上看不出来有变化。在小伙伴们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是大家的老大,当家作主的老大,无所不能的老大,就像一座高高的山,当然是不能改变的。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他晚上睡觉会做梦了,梦到黑毛男爸爸,红毛女妈妈,还有黑狼部落,那一轮皎洁的月亮,伴着山风远行的黑狼咏叹调,间或是妈妈的呼唤声。花毛小子觉得,这一切也纯属正常,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心也在变大了,变强了,不再是过去的那一种童稚之心,拳拳之意,而是包容万象,无所不能,曾经有过的一切,丝丝缕缕,点点滴滴,统统收藏在那儿了。 所以,花毛小子自己也明白,他的变化其实最大,毕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他的心智正在变得一天比一天的成熟起来。 这是一个运动的世界,时时刻刻,分分秒秒,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静止不变的。 突然有一天,两个半大不小的黑狼踌躇满志地向世界宣布,它们自己也足够大了,有能力捕猎了,可以自食其力了!看上去,这很像是一对小狼的逗趣调侃,一个充满了青草和山花气息的山野童话,或者,就是那种肆无忌惮的狼族寓言。花毛小子和红毛妹子当然不会信以为真,只是每人抱住了一颗狼脑袋,搂在怀里使劲地揉一揉,表示了一份足够的亲热c嘉奖和祝贺,这事情也就算是过去了。可那一对黑狼兄妹却毫不含糊,说干就干,而且伸手就到,出手不凡,打从一开始就知道互相配合,协同作战,茶花洞附近的白花鼠兔和黑花兔鼠们立刻就倒霉透顶了,只要远远地和小狼们打上一个照面,接下来那就是慌不择路,四下逃蹿,可每每总是在劫难逃,就是钻进洞洞也没用,挖也要把它们挖出来!幸好,小狼们的本领日见其长,很快就瞄上了青兔和猫鼬,不再把鼠兔们当盘菜了。 这一年雨水充实,地气旺盛,青山座座,生机盎然,山茶花还没有出现一星一点凋落的迹象,映山红便铺天盖地的开遍群山。 就在这样一个令人心情激荡的时刻,黑狼兄妹又瞄上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它们开始追捕黄羊了。 黄羊们,个个都是能跑会跳的草上飞,艺高胆大的马拉松健将,生活的中心一般也都选择在方便奔跑的稀树草原上,就在那儿天当房,地当床,谈情说爱,生儿育女,只要没有猛兽追杀,狐狼算计,那小日子过的也十分快乐。刚刚经历过一场山崩地裂的大地震,这一方大山里的嗜血猛兽们明显减少了,而草根族类却恰恰相反,就像是春天里下了一场及时雨,眼见着就一天比一天的繁荣昌盛起来了。当然,两只黑狼还没有完全长成,扑的不够猛,咬的也不够狠,按理说要追捕黄羊难度很大,要想每一餐都有鲜美的羊肉,看上去基本上就是痴人说梦,可实际情况却大大地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实实在在也就是因为黄羊们太多了,公的母的老的小的,怀孕的产崽的还有打架受伤的,每每两只小狼长天野地的一通疯跑,总是大有所获,正可谓得来全不费功夫,美美的进餐就行了! 花毛小子和红毛小妹担负的任务,那就是游山玩水了。 满山遍野的映山红,还有一个文雅的名子,叫杜鹃花。花毛小子听老爸说过,杜鹃花红色的居多,所以也叫映山红,这样的花朵到处都是,随手可摘,可以直接当蔬菜食用。但是,杜鹃花本身也分门别类,有单瓣的,有复瓣的,有的可以像大树一样独揽风月,有的却只能像小草一样匍匐在地,颜色有深红的,浅红的,火红的,水红的,粉红的,嫣红的,但凡有一点点红色,那通通是可以食用的,而一旦发现了其它的颜色,那可就要小心了!黄色的杜鹃花,那也叫闹羊花,野羊吃了就会闹肚子,吃的太多那就要命了。黑色的杜鹃花,那叫迷羊花,野羊吃了就会忘记回家的路,把自己送到老虎和豹子的窝里去了。蓝色的杜鹃花,那叫寒羊花,野羊吃了就会打从内心里往外冒寒气,如果晒不着好太阳,那没准就会被活活地给冻死了! 万物之灵的人类,不正应该从中汲取教训? 花毛小子也是有心卖弄,花花草草尽学问。 红毛小妹的确诚惶诚恐,点点滴滴津津入味。 春花秋实,这季节大山里鲜见野果,但各式各样的野菜应有尽有,野葱野蒜野韭菜,荠菜芥菜天香菜,还有粗粗细细的嫩竹笋,新芽鬈鬈的厥菜头,抓起来什么都可以吃一口,清心润肺,生津去火,只要你真正地了解了这一方大山,融入自然,乐在其间,小日子就会过的滋润,左右逢源,十分舒坦。花毛小子手里扣着几枚圆圆的鹅卵石,但是好久都没有施展过自己的飞石神功了,因为两只小狼猎获的肉类根本就吃不完,他还有必要滥杀无辜吗?这样也好,他就每天领着红毛小妹踏青寻幽,品茗山泉,兴之所致还要高歌一曲,那种标准的山歌野调,你根本听不出什么来路,因为那原本就不是人腔,是黑狼的嗷嗥! 听着花毛小子学狼嗥,红毛小妹从不应和,只是微笑。可笑着笑着,她也会黯然神伤,默默垂泪,那是想起了为她哺乳的狼妈妈,伴着她长大的狼姐姐,父兄一样忠勇的狼姐夫,还有那啸嗷山林的黑狼群落,月光下跳跃的身影,晚风中动人的歌声! 每每,花毛小子一声狼嗥,远方的狼兄狼妹也会回应。 所以,花毛小子喜欢这一口,也还具有相当的实用价值,茶花洞里的小伙伴们,需要此起彼应,互通声气,时刻保持联系。 平常的日子里,花毛小子也很少狼嗥,那样随便打破山野的宁静,会给两只狩猎的小狼造成困惑。同样的道理,两只小狼也知道保持静默,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比如猎获物的个头太大了,拖起来十分困难,需要招呼花毛小子和红毛小妹,让他们多走几步路,过去和大家一起聚餐。每每这种时候,花毛小子和红毛小妹自然也不会摆谱,立马就会带上一些野葱野蒜野韭菜,闻风而动,循声而行,在大山里野餐总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可是,忽然有一天,还没到开饭的时间,两个小狼崽子就嗷嗥起来。 花毛小子略感诧异,今天这是怎么了?刚刚出马就旗开得胜了?两个小家伙的本事又见长了?红毛小妹却连连摇头,她和花毛小子的情况不一样,是真的能百分之百地听懂狼语,说大事不好了,胖哥和瘦妮遇上麻烦了,这不是通知咱们去吃饭的,它们是遇上了强大的对手,没准马上就要被别人给吃了! 救命要紧,两个孩子一路飞奔。 花毛小子一边跑路,一边还在心里盘算,总觉得这事不太可能,还有谁会威胁到两头野心勃勃的半大黑狼?虽然胖哥和瘦妮还没有真正的长成,可黑狼的个头本来在狼族当中就是无以匹敌的,两只小狼眼下的快头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其它狼族的成年狼,草原狼和丛林狼统统不在话下,狐狼和豺狼更是小菜一碟,就是和老虎豹子之类狭路相逢,对方也不敢悍然发起进攻,最多也就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罢了,还有谁胆敢苦苦纠缠?花毛小子左右两手各有两颗十分圆润的鹅卵石,好久没有操练过飞石神功了,一想到自己马上又要大开杀戒,浑身上下热血沸腾,兴奋的不得了! 呔,哪一路毛贼,竟敢招惹我茶花洞的子民,活够了不成?不知道你花毛小爷的厉害?小爷我可是天生的爱打架,这一段太平日子可真的憋坏了,今天可是要小小的露一手了,等着领教我的飞石神功吧! 花毛小子一路上不停地在心里叫阵,浑身上下每一根毛发都在抖搂精神,就等着发力了。 可是,等到他终于冲到了两军阵前,明明白白地看清了自己的对手是谁,竟然也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兢,天哪,怪不得两个半大黑狼如此的底气不足,弄出了一种古古怪怪的嗷嗥声,原来那对手委实小瞧不得,竟是一只吊额金睛的大老虎! 那年月,花毛小子还被爸爸装在小背篓里,背在脊背上走山道,就不止一次地见识过这种色泽斑斓的大山猫,正儿八经的名子叫华南虎,爸爸说,这里的华南虎曾经很多,成群结队,占山为王,你看它们的脑门子上,个个都写着一个大大的王字,的的确确,它们统治过这片山林,毫不含糊的主人啊!一方山水养一方人,大约是自然条件不允许,这里已经没有狮子了,也见不着大象了,最最顶级的掠食者,也就是华南虎和金钱豹了,只是好汉不提当年勇,如今它们的个数已经很少了,势单力孤,深藏不露,实实在在也活的无奈,就连那些大个头的野狼也都跃跃欲试,譬如大灰狼和大黑狼之类,只要狼族成群结队,那立马就会向老虎发起进攻!只是,黑毛男和红毛女每每都要告诫自己的儿子,情势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允许向老虎发起攻击,因为老虎很少主动伤人,而对人类构成威胁的,恰好正是人类本身,就像褐毛人一类的强盗,他们见虎灭虎,见人杀人,就连自己同伴的尸体都会被当成美味佳肴,真正是天地之间的一大灾难! 花毛小子高高地举起右手,手中紧扣着一枚圆圆的鹅卵石,两腿扎稳,上身后仰,完全拉开了进攻的架式,只是迟迟没有把手中的石头砸向那老虎的脑门,实在也是老爸老妈的叮嘱不绝于耳,而且那老虎表现的也特别老实,只是一动不动地趴在那儿,自己可以贸然发起攻击吗? 几经犹豫,花毛小子还是没有掷出手中的石头。 那老虎,一声不吭地看着他,只是下颏微微抬起,张开大嘴,使劲喘息,两只灯盏一样的眼睛忽而睁大,忽而眯起,倒像是有话要说,正在向他发送出一种十分神秘的信息。 胖哥和瘦妮已经十分欺近老虎了,相距至多也就十来步的光景,一左一右,紧盯老虎,迫不及待地想要发起攻击,可实在又鼓不起足够的勇气,只是一刻也不停地在嗓子眼里咆哮着,对花毛小子的犹豫不决表示极大地不满,迫不及待地盼望着他能够领着大伙一马当先地冲上去,今天中午大家就可以改善伙食,尝尝老虎的肉味了! 狼儿们的饮食标准十分简单,那就是吃大肉的瞧不起吃小肉的,吃活肉的瞧不起吃死肉的。它们就认这份死理,总以为那动物的个头越大,猎取的难度越高,那肉味也愈鲜,那感觉也愈好,那样一种自豪,足以鄙夷天下!所以,如今面对一只老虎,涉世不深的胖哥和瘦妮居然恋恋不舍,绝不肯回头去追逐野羊,这是一坨名副其实的大肉呀! 花毛小子紧握着手中的石头,又往前走了几步。 红毛妹子一步不拉,紧随其后。 一丛茂密的黄杜鹃,分外醒目地出现在草地上。那老虎,就伏在霞光一样明亮的花丛下,好像就指望着那些姹然怒放的花朵,能为它遮蔽出一方荫凉。可是,花毛小子马上就发现破绽了,那老虎居然犯下一个十分幼稚的错误,花丛毕竟太小了一些,仅仅只是遮住老虎上半身,这不就是顾头不顾腚?花毛小子摇摇头,觉得也许是自己想错了,毕竟这是一个叱咤山林的草莽豪强,会有如此不济的智商?也许,黄杜鹃虽然也叫闹羊花,当食物吃了会要命,可人家本来就不是食物,而是一种超凡脱俗的花卉,在那满山遍野的红杜鹃中,黄杜鹃本来就少之又少,而且花瓣叠复,花朵颀大,天生冷艳,不屑流俗,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混混噩噩,唯有这一只老虎对它顶礼摹拜,让它们摇曳在自己的脑袋上方,虎头黄花相成趣,那是一种充满威严的美丽呀! 不由自主的,花毛小子也点头赞叹,感慨系之。 可接下来的情形却愈发令人不可思议了,那老虎,竟好像全然明白了他的想法,而且还做出了相应的表示,那就是使劲地点头回应,花毛小子看的十分清楚,老虎那是一点头,二点头,再点头,那动作缓缓的,慢慢的,幅度极大,尤为夸张,前后一共点了三次头,同时还打了三个哈欠,最后竟把下巴稳稳地放在两只并排前伸的虎爪上,同时还微微的垂下了眼睛,那表情看上去十分的疲倦,花毛小子的心里又猛地激凌了一下,他是终于看出端倪,这在兽类的世界里是一种甘拜下风的肢体语言,老虎的意思就是说它已经很累很累了,请你先生行个方便,快快地走开,拜托了! 两只半大的黑狼也不再低低地咆哮了,大约也觉得太没意思了,它们一直在挑衅,可人家就是不搭理,所谓羞耻之心,其实兽也有之,还怎么好厚着脸皮没完没了纠缠下去? 红毛小妹也目瞪口呆,这事情新鲜,也足够稀奇了。 在这一群人当中,只有花毛小子是一个当之无愧的老江湖,可以声色不动,见怪不惊,表现出一种大将风度,大家风范,只是微微颔首,点头致意,对那只老虎表示足够的理解,这其中自然也包含有一份安抚之意。老虎高挂免战牌,这是一件出乎意外的大好事,可以避免一场成败难测的流血冲突了,他也是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又放心大胆地往前走了几步,看情形还想和那老虎套套近乎。 花毛小子真的想知道,这老虎到底是怎么了? 青山下,小河旁,狭长的夹河滩,蜿蜒的绿草地,就像随风飘起一条浅蓝青淡的绿丝带,这边杂花点点,那里芳草生烟,更有山风清凉,拂送水味甘甜,闻着那清纯自然的气息就会令人不胜陶醉了,有没有枕头都不要紧了,脑袋下面随便垫个土圪垃都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那杜鹃花下的老虎,一定就是冲着这一份风凉水便而留连忘返,找地方睡觉来了?花毛小子摇头,使劲地摇头,觉得自己的想法也太过随意了,真的是有点个生扯强牵了,对方是一只嗜血的猛虎哇,怎么可以像天生贱命的草根一族,饿了就吃草,困了就睡觉,浪迹天涯,随遇而安?不,食肉动物们一般都不是这样的,它们一直把这里当成自己的狩猎场,美食苑,这里丛林稀少,草地坦荡,而且不用等待风吹来,草低头,野羊和麋鹿们的脑袋个个都高出了地平线,真真切切地摆在那里,一只老虎守着这些,能心安理得地睡着了?睡梦中的饕嗁大餐,那滋味果真胜过现实中的大块朵颐?多了一点梦幻的成份,就足以显得与众不同,可以拉升自己的精神层面?果真如此,那谁也不好妄加置评了,也只能说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老虎原本就是一个天造地设的大傻蛋! 花毛小子忍不住自个偷偷地乐起来了,天马行空,自由自在,一种率意为之的意识流,谁也管不了别人都在想些什么,只是悠悠万事,浩浩人寰,情理所归,自成方圆,谁又允许你在这里胡说八道了? 那老虎也完全闭上眼睛,足足显露出十二分的无奈了。 否认了自己先前的推理,花毛小子只得另僻蹊径,看着那老虎好像睡着了,没有多大危险的样子,索性便走的更近一些,绕着那老虎兜了一大圈,却不料,这一圈兜下来竟然有了重大发现,那老虎从前面观察是完完整整,分毫不缺,可是从屁股后面一看就露馅了,后面只有一条完整的腿,另一条腿却已经打从中间断掉了,根本上就是残缺了,这老虎其实只有三条腿哇! 三条腿的老虎,还能追得上野羊吗? 这样,漫天疑云全散了,那老虎也的确就是到这里睡觉来了。小日子混到了这一步,除了安安稳稳睡上一觉,它还能干点什么?至少,这里能闻着羊肉的香味,在老虎的洞穴里办得到吗?所以,在这里做梦那也一定是很美的,很容易在睡梦中吃上一顿羊肉大餐,虽然并不是真的吃上了,可毕竟在感觉上也过了一把瘾,那叫精神会餐,聊胜于无呀! 花毛小子轻轻地叹口气,又慢慢地摇摇头。 真的,对于一只老虎来说,这是一份尤其残酷的现实,失去了狩猎的能力,那就意味着要活活地饿死了,虽然眼下还勉强地活着,可那就是在慢慢地等死,真的是生不如死呀! 再仔细观察下去,那情形就有些惨不忍睹,令人触目惊心了。 老虎身后那条左腿,虎掌以上,膝关结以下,也就是小腿髌骨的正中部分,被什么东西给齐斩斩的卡断了,那一截雪白的骨头就露在外面,周边的皮肉翻起,创口还在慢慢地往外渗着血,花毛小子心里咯噔了一下,觉得这事情非比寻常,有什么东西这么厉害,出手就斩断一条老虎腿?那场大地震已经过去很长一段日子了,老虎的伤口很新鲜,而且根本就不像是石头的砸伤,这一切风马牛不相及,相互间扯不上任何关系。那么,到底又是谁伤害了老虎呢?鳄鱼?林蟒?金钱豹?花毛小子又摇头,觉得这根本就不像,食肉动物们的终极目标,就是要掠食对方的血肉,干吗一定要花费大力气,整整齐齐地咬断人家的一条腿呢?而且,在这一方大山里,老虎就是顶级的掠食者,把持着食物链的最高一端,都说老虎屁股摸不得,偏偏还有人不服气,一定要蹿上来咬一口?不,这里看不出牙痕,明显不是咬的,倒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夹掉的,花毛小子忽然想到一样东西,那的确与人类有关,是猎人设置的钢铁兽夹! 花毛小子感到后脊梁骨一阵发凉,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有猎人进山了!老爸黑毛男不止一次地叮嘱过花毛小子,如果发现有猛兽被整整齐齐地切断了小腿,那就要特别小心了,因为这百分之百是中了猎人的招,踩上了他们精心布置的钢铁兽夹,丢了一条腿那还算侥幸,不丢腿那就要命了!老爸曾经是个猎人,对猎人的手段自然十分清楚,他告诉自己的儿子,万万不可和猎人打照面,因为对方手里有猎枪,猎枪一响,弹雨横飞,什么样的飞石神功也都望尘莫及,只能甘拜下风了。老爸说,猎人除了猎枪c猎刀和猎狗这三宝,还时常会玩弄一些阴毒的手段,比如下套子,布雷子,挖陷阱,设置钢铁兽夹,这时候的山林就会变得步步凶险,要特别小心了! 花毛小子赶紧抬起头,东张西望,直到确信周边的确没有猎人,这才稍稍地放下心来,只是再也不敢盘桓太久了,急忙招呼两只小狼和红毛妹子,说这老虎不是咱们的菜,大家还是去抓野羊吧! 冲老虎摆摆手,花毛小子便领着大伙走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4、茶花洞里的小朋友,天天给老虎送饭 离开了那三条腿的老虎,胖哥和瘦妮很快便不再惦记老虎肉了,又开始屁颠屁颠地追野羊,长天野地疯跑起来。 花毛小子和红毛小妹却不敢像先前那般悠闲了,远远地追着两只小黑狼,尽可能地和它们保持零距离,以防有什么意外的事件发生。 有猎人进山了,这就是一个天大的坏消息,噩梦开始了! 这种紧张的情绪,直到一次丰盛的午餐过后,才稍稍地得到了些许缓解,原来,美味可以让人心情愉悦,而温饱更足以令人忘记忧愁。生命的本真,就是快乐的进行。 这午餐让人特别快乐,因为滋味特好,两只小狼意外地捕获了一头黄麂。这东西跑的特别快,平常的日子看上去就像是一朵彩云在山上飘,别说是两个半大的黑狼,就是那些个久经沙场冲锋陷阵的成年狼群,每每也只能望尘莫及,如今也是鬼使神差,竟让两个盛气凌人的小狼崽子给创造出奇迹来了! 当然,花毛小子心里有数,这黄麂百分之百是个伤病员。 一般情况下,黄麂是不屑与野羊们为伍的,因为彼此速度不同,采食对像不同,所以生活的环境也不同,大家个性有差异,根本就合不到一起来。可是,一旦那麂子生病了,受伤了,追不上自己的群落了,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跟着野羊们一起走了。偏偏,遇上胖哥和瘦妮,见着羊群也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通狂追,野羊们腿脚没问题,自然奔命要紧,落荒而逃,这一跑不要紧,就把伤病员麂子给显露了出来,刚刚巧巧被抓了个正着,这就是一顿美餐了。 几个小朋友午餐过后,那麂子还剩下一多半。 两只小狼齐心协力地吃掉了麂子的心肝五臓,还喝尽那麂子肚子里的汤汤水水,已经撑得肚大腰圆,懒懒的一动也不想动了。花毛小子和红毛妹子就显得逊色多了,两个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互相帮衬着合作啃一条麂子腿,结果一条腿还没啃完,两个人全吃饱了,看着眼馋也没有用,横竖就是吃不下了。随着两只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人与狼之间的差异也是一天比一天的明显了,那就是两只小狼的食量越来越大,而两个孩子相形之下那就不像是吃东西,倒像是做游戏了。 按照往常的惯例,吃饱了,喝足了,花毛小子会领着大家尽快地离开午餐现场,散散步,消消食,把剩下的食物留给天上的鹰鹫,地上的狐獾。可这一次情况有些特殊,他总觉得心里有事,已经起身走开了,却又犹犹豫豫地折返回去,好像忽然变得很小气了,舍不得丢下那一堆肉食了。 花毛哥哥,你这是要干什么? 看到花毛小子一反常态,红毛妹子好生奇怪,自然也要追着他跑前跑后,可花毛小子却一脸茫然,连连摇头,好像自己也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要干点什么? 花毛小子只是蹲下身去,摆弄着那一堆剩肉和骨头。 花毛哥哥,你不是想把这些搬运去喂老虎吧? 花毛小子激凌一下,倒像是冷丁地被她提醒了,两眼烁烁发光,拼命点头,对了,潜意识中他就是放心不下那只失去狩猎能力的三条腿老虎,总觉得自己应该帮帮忙,可心里却一直在搅混汤,犯糊涂,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干什么,倒是红毛妹子旁观者清,居然比本人还更稔熟他的心思,一句话撩醒梦中人,一伸手捅开双扇窗,真的,知我花毛者,红毛妹子也! 花毛小子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那手脚也就麻利多了。 首先,他把那絳红色的麂子皮给完完整整地剥下来,挑选最为柔软和干净的部分撕下一个长条条,在自己腰上围了一个圈,打了一个结,看上去就有点像那个孙悟空穿上虎皮战裙,所不同的是腰围上的大板带还被他当成百宝囊,当务之急就是马上把自己寸步不离的那四颗鹅卵石给塞进去,这样腾出两只手,再把剩下的麂子皮当成包裹皮,把大餐吃剩下来的肉和骨头统统打包,红毛妹子自然也不用招呼,赶紧走过去帮着他搭把手,俩人齐心协力地抬起那一包肉骨头,这就要一本正经地给那位三条腿老虎送饭去了。 两只小黑狼直到这会儿才明白是怎么回事,立刻表示出强烈的不满,呜呜嗷嗷地抗议起来。黑狼家族和老虎豹子们是天生的仇敌,只要有机会见上面,立马就寻思着要打架,如今遇上了一个三条腿老虎,不把它食肉寝皮就算是客气了,还要把它一日三餐好吃好喝地供养起来?世上居然有这种道理? 花毛小子只是顾自地和红毛妹子一道抬着肉食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地招呼两只黑狼,说不要那么小家子气好不好?猎人来了你们知不知道?猎人还不同于褐毛人,不仅仅只是为了混饱肚子而大兴杀戮,不,那是一种贪心,一种,一种永远也无法填满的无底深渊,而且还有猎枪,还有猎刀,还有钢铁兽夹,基本上就是一群武装到了牙齿的强盗,他们见兽杀兽,见佛灭佛,大山里的生灵们如今都成了饱受欺凌的难兄难弟,说不准明天灾难就会落到谁的头上,就不该大家互相帮衬,同舟共济地活下去? 两只黑狼乖乖地跟着两个孩子往前走,心里虽然还是老大不乐意,可是那呜嗷的狼嗥声也明显降低了,只是在嗓子眼里叽哩咕噜地鸣不平了。大敌当前,同仇敌忾,共同命运的弱小民族应该联合起来,这道理没错,只是那世世代代的积怨太深,一时半会消融不了,如何让人坦然面对? 这一行送饭的队伍,终于来到那三条腿老虎的面前。 那老虎,居然还像他们离去的时候一模一样,两只前腿平伸,下颏放在腿上,两只眼睛紧紧地闭上了,好像一直都在睡觉,从来就没有醒来过。 红毛妹子清了清嗓门,想要把老虎叫醒,应该起床吃饭了,可是花毛小子赶紧打了一个手势,坚决地把她给制止了。因为,细心的花毛小子发现了一个别人注意不到的细节,那老虎虽然紧紧地闭着眼睛,可是那眼睑却一直在飞快地颤动着,这说明那老虎并不是真的睡着了,不,落到了这样一步田地,除了装睡着了,它还能做些什么?可怜一只落难的老虎,已经混到饥寒交迫的地步了,还念念不忘自己的威武与尊严,果真是一份无奈的自尊呀! 花毛小子觉得,他也应该表示一份理解。 把食物放在老虎面前,一群小朋友就悄悄地退走了。 第二天,花毛小子又领着小朋友们给老虎送饭,这一次是大半只新鲜的黄羊。三只腿的老虎还守在那一株黄杜鹃的下面,似乎就把那一株黄杜鹃当成一种标志性的地物,就在那儿守株待兔,尽等着人们前去给它送羊肉了。这一次老虎没有装睡,实实在在也是装不下去了,因为它已经把上一次人们送去的食物吃的干干净净,连一点点骨头和毛皮都没有剩下,这更让花毛小子看着心酸,这个丢了一条腿的倒霉鬼,到底有多久没有吃东西了?老虎没有回答,甚至没有抬头看一看大伙,只是侧过身去,勾着脑袋,十分专注地舔舐着自己的断腿。花毛小子想了想,觉得事情就应该是这样,谁让人家是一只老虎呢?冻死迎风站,饿死不讨饭,当然不会反对别人贡奉一日三餐,可就是不能多看你一眼,这就是一个山大王的行事风格,一只老虎的气节呀! 花毛小子轻轻地叹口气,也暗自地打消了和老虎寒暄一番的念头,把送来的食物放在一边,又悄悄地领着大伙离去了。 一天又一天,小朋友们天天给老虎送饭。 一天又一天,三条腿的老虎守着黄杜鹃。 当然每天都会有一些小变化,比如老虎的伤口在慢慢结痂,一天一天地好起来了。老虎的活动范围也在慢慢地扩大,就绕着那棵黄杜鹃打转转,始终不肯离开那个圆心点。三条腿的老虎其实能走路,只是走不快,而且很难看,所以从来不肯当着人们的面去散散步,走走道,溜溜弯。好在,花毛小子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是大山的精灵,经的多,见的广,宅心仁厚,为人豁达,只求大略,不拘小节,总之是爱啥是啥,大家方便。这期间,花毛小子寻着了一根合手的木棍,手腕粗细,两米长短,就像是孙悟空找着了自己的金箍棒,走起路来指东打西,舞的呼呼生风,打的噼呖啪啦。这也是花毛小子不忘本,时时能想到老爸的教诲,知道大山里有人放置钢铁兽夹,走道的时候手上就缺不得一根探路的棍子,这样不仅可以打草惊蛇,关键还是为了拨动击发那钢铁兽夹,免得伤人。红毛妹子也特别喜欢花毛小子的这根棍子,因为两个人抬着一包肉骨头给老虎送饭,那木棍刚好可以插在中间当扁担,俩人齐心协力地放在肩上,着实地感到和谐多了,也省力多了。红毛妹子自己也有了一个小小的变化,那就是看到了花毛小子系上麂皮围裙,觉得倍精神,很神气,特好看,忍不住也要见贤思齐,也给自己扎上了一方兽皮裙,这样,人是衣服马是鞍,小姑娘也平添三分妩媚,显得愈发漂亮了。当然,两只小黑狼也与时俱进,因为每天都跟着花毛小子给老虎送饭,时间长了也就习惯成自然,渐渐淡忘了先前的恐惧与积怨,观念转变了,行为不一样,也就渐渐地由被动变主动,一天比一天的积极起来了。两只小黑狼这一转变观念不要紧,事情可立马就出现了一种本质上的改变,因为黑狼们天生的厚脸皮,没心肝,自来熟,特别擅长摇头摆尾地套近乎,哽哽叽叽地献萌卖乖,半真半假地打打闹闹,又撕又咬,就这么磨磨蹭蹭,一来二去,那老虎终于也抵挡不住,只得放下身架,与民同乐了。 那天早晨,花毛小子领着大伙钻出茶花洞,却意外地发现洞外多了一位不速之客,那老虎显然是秉夜趱行地来到了小朋友们的门前,却因为身量太大,进不了茶花洞口,只好老老实实地睡在外边,那身上的皮毛都已经被夜露打湿了。 花毛小子很感动,亲亲热热地抱住了那颗老虎头。 就这样,那老虎从此就留在茶花洞外,当上保安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5、茶花洞添加一位老虎保安,它的名子叫金猫 茶花洞里的小朋友们通过集体讨论,为老虎取名叫金猫。 因为,黑毛男给花毛小子说起过,山里人一般情况下都把老虎叫大猫,它们本来就是猫科动物,个头又特别大,所以叫大猫很贴切,很家常。只是,这只老虎不同于一般的大猫,它只有三条腿。这问题也好解决,黑毛男还说过,四条腿的蟾蜍叫癞蛤蟆,三条腿的蟾蜍那就叫金蟾了。所以,这只三条腿的老虎,也就成了茶花洞的金猫了。 这位金猫保安,不同于黑猫警长,因为个头要大出去好多,看上去也威风多了。 茶花洞有一只老虎当保安,那规格和往常自然大不一样,仿佛陡添了一股子精气神,从里到外都透出一种新气象。茶花洞里的居民们,花毛小子和他的小朋友团队,因为接纳了一位昔日的山大王,家族成员中多了一位大块头,虽然只有三条腿,可大家还是自豪的不得了。毕竟,能和老虎做朋友,而且是那种患难与共的好朋友,这世上真的很少见,没准也就是绝无仅有了。 转眼,又是一年的夏天了。 这一段日子,花毛小子特别思念自己的爸爸妈妈,领着小朋友们又回过几次仙人洞,涉着没膝深的溪水,在那塌陷的洞口前面盘桓许久,最后也只得眼含着热泪,怏怏地离去。 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还活在人间吗?是被幽禁在深深的岩洞中,还是徜徉在孤绝的高山上?曾经是那样温暖宜人的仙人洞,如今却恍若旧梦,已经远远地离去了,变得影踪全无了,就像一个缥缈无际的神话,一段若隐若现的传说故事,让人感觉怪怪的,是不是也太不可思议了?好在,父母心地善良,秉性率真,珍惜自然,珍惜生命,所以,即便是走到了天尽头,也是一样的从容不迫,笑看风云起,坐待雾散时,那一朵朵彩云般的麂子c黄羊和麋鹿们会始终相伴在你们身边,六叉小公鹿知道承欢膝下,野酿葡萄酒可以消闷解愁,清风流泉,莺来燕往,也一定不会太过寂寞吧? 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红毛女和黑毛男一定还活着。 这样,花毛小子愈发时常会梦见自己的父母了。 每每从睡梦中醒来,花毛小子依然恋恋不舍,细细地回味着黑毛男和红毛女的一颦一笑,因为那其中有着许许多多的意味深长,总是让男孩儿欲罢不能,思之再三,点点启迪,丝丝感悟,就像是每日清晨的山野中那一颗颗闪烁着阳光的露珠,犹自怜爱,不忍拂拭。 黑毛男和红毛女,他们不仅仅是花毛小子的生身父母,更是山野人生的启蒙老师啊! 花毛小子还有一个不同凡俗的使命感,他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小小的年纪就敢独闯江湖,如今更是当仁不让地做了一群小朋友的老大,有责任,敢担当,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朋友不受伤害。如今,山野中的祸害不再是褐毛人,他们莫名其妙地销声匿迹了,不知道是不是那一场大地震创造了奇迹,只是新的祸害又出现了,而且比之褐毛人更是凶险十分,那是一伙以杀戮为营生的猎人!关于猎人,花毛小子当然从来没有见到过,只是通过老爸黑毛男的介绍,心里也大体上有一种模模糊糊的认识,知道那其实也都是一些山里的农民,因为政府禁止狩猎,明令要保护那些老虎和豹子一类的珍稀动物,所以猎枪和子弹也是禁售的,猎人们手里只有一些老掉牙的火铳,所以要借助于钢铁兽夹,还要设索扣,挖陷阱,而且根本不成规模,不可能成群结队明火执仗,只能偷偷摸摸单打独斗,只是胃口特大,狩猎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什么草兔和黄羊之类,他们要的就是老虎和豹子,这些猛兽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值钱了。 花毛小子打从遇上那只三条腿的老虎,心里认定这件事情是猎人所为,也就毫不含糊地瞪大眼睛,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了。只是,老虎的伤口已经结痂了,正式改名叫金猫,守着茶花洞当保安了,而且那精气神一天比一天好起来,虽然不能像过去那样虎虎生风,驰骋山林,可也一天比一天胖起来,毛色也变得光滑油润了,那居心叵测的猎人却始终没有出现,到让花毛小子隐隐约约感到失望,是不是自己的判断出错了? 有意无意地,花毛小子一直在领着大伙搜寻猎人。 正常情况下,茶花洞里的小朋友们每天都要外出狩猎,就以茶花洞为中心,一圈一圈地往外辐射,分外仔细地搜索着山林,花毛小子把自己手上的木棍当成探雷器,大凡成堆的枯叶,茂密的荆棘,都要用木棍伸进去搅一搅,看看有没有隐藏着钢铁兽夹之类的凶杀之器。可惜,花毛小子的努力一直见不到成效。幸好,他身边有一个红毛妹子,认认真真地瞪着一双大眼睛,十分崇拜地看着他,每日里都极有耐心地陪着他分析敌情,寻找凶器,一门心思要帮他找出潜在的敌人。可那对黑狼兄妹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一点也不肯把猎人进山的危险放在心上,一有风吹草动,立马就要狂奔,见到什么动物都想扑上去咬一口,也不管自己的肚子是不是真的饿了,会不会滥杀无辜,白白浪费资源。当然,两只小狼也有功劳,它们争先恐后地担当起养家糊口的重任,民以食为天,这份积极性自然也应该受到保护。 忠心耿耿的金猫每天独自留守家园,就躲在茶花洞的洞口不远处,一处茂密的灌木丛中,耐心地等待着人们狩猎归来,给它带回一堆肉骨头。 每每,人们狩猎归来的时候,就是茶花洞一天当中最为盛大的节日了。 看着那三条腿的老虎狼吞虎咽,小朋友们都特别开心。 有能力帮助弱者,为别人排忧解难,这本身就包容着一种不同寻常的精神内涵,有一种令人自豪的成就感。这时候,山风特别轻柔,太阳特别明亮,白云袅袅,群山凝思,林涛不惊,小鸟低吟,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显得分外淑静,平和待人,就连平日里总是东躲西藏的草根一族这会儿都忘记了埋怨c忧郁和悲伤,像黄羊c麂子和草兔它们,也抑捺不住心里的那一种新鲜和好奇,打从一蓬蓬灌木丛的枝叶缝隙中,偷偷摸摸地往这边张望。它们不知道这老虎已经改名叫金猫了,眼下的身份就是茶花洞的保安,只是觉得不可理喻,忍不住还要胡思乱想,这世界果然非比寻常,怎么可以变成这般模样?如果,它们一直一直地想下去,终究也会找到一个接近正确的答案,而且每个人都会变得格外聪明起来,只可惜,大家都是浅尝辄止,很快就会分心了,走神了,毕竟这世界五光十色,红红绿绿,吸引眼球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真正关心金猫的,还是那两只小黑狼。 每每,它们总是耐心地守在一旁,等着那三条腿的老虎吃饱了,喝足了,然后扑上去和它厮缠在一起,下面就是游戏时段了。 花毛小子和红毛妹子静静地坐在一边,看两只黑狼和老虎在一起胡搅蛮缠,快乐嬉戏,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动,真的,这大山里的一切都充满灵气,一草一木,化霜凝露,饮吸自然,幻幻无穷,任何一种灵动的生命都不会墨守成规,一成不变,不,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不断引伸,与时俱进,顺应自然,适者生存,有意无意之间,每个人都有所期盼,要构筑一个全新的明天,等待一个奇迹的诞生! 活脱脱的,这就是一个奇迹了。 因为一场突如奇来的大地震,那布满天坑的狼山顷刻之间变成一个喷泉的王国,习惯白天睡觉晚上狩猎的黑狼一族莫名其妙地陷入灭顶之灾,两只小黑狼随着花毛小子和红毛妹子长天野地到处闲逛,也是不幸之中的一大幸,居然侥幸地逃过一次大劫难,从此便追随着这一对少男少女,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渐渐淡忘了狼爸狼妈的辛辣气息,接受人类的善良理念,终于完全抛弃黑狼一族的习惯思维,心甘情愿地供养起一只三条腿的老虎,亲亲热热,乐此不疲,反过来又让人们啧啧称奇,大山里的故事总是这样不可思议,是不是也蕴合着某种生命的规律? 再往深处想,花毛小子也挠头,感觉茫茫然,说不明白了。 说不明白也不要紧,这本来就不需要立即回答,在长天野地里生活的人们,个个都不乐意钻牛角钻,那思维方式更像是一阵自由自在的山风,来也自由,去也从容,甭管是在高高的大树上缠绵,还是在地下的暗河中潜行,终归都是一样的无拘无束,自由洒脱,快乐进行。看着那一只大老虎认认真真地舔舐着两只半大的黑狼,就像一位尽职尽责的老母亲,打理梳洗着两个分外顽皮的小儿女,任由它们撒泼放赖,乱撕乱咬,那种种情状也十分有趣,格外感人,让人忘记疲惫与烦恼,喜不自禁,如沐春风。 友谊如缕,牵伴而行。 亲情如饴,滴滴温馨。 虎啸声声,啸也悦耳。 狼嗥阵阵,嗥也动听。 茶花洞里的小朋友们,时时都快乐,事事都遂心,那果真是一段充满了鸟语和花香的好日子,令人难忘,回味无穷。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6、猎人杀上门来了,花毛小子决心为老虎复仇 忽然有一天,在一条蜿蜒于高山和密林之间的兽径上,花毛小子手中那根木棍触发了一个坚硬的物品,只听啪的一声脆响,双臂一阵发麻,木棍就像是被人生生地夺走一样脱手而飞了,一只龇牙咧嘴的钢铁怪物猛地跳出,死死地咬住那木棍的一头,虽然,花毛小子一直在苦苦搜寻这种物件,只是想不到它会如此强悍,也实在令人猝不及防,结结实实大吃一惊。 红毛妹子和两只小黑狼都赶紧躲到花毛小子的身后,显而易见,大伙都被吓坏了,那一具突如奇来的钢铁兽夹,支撑开来就像一张险恶的大嘴,咬合之后倒像半个黑色的月亮,只是那钢铁的牙齿深深契合,牙缝里幽幽地闪着寒光,看着就让人不寒而栗,浑身冒出一层鸡皮疙瘩,对于大山里的生灵们来说,这就是一个嗜血的魔鬼呀! 守着那具咬住木棍的钢铁兽夹,花毛小子小心翼翼地研究了很久。 事实证明,花毛小子的判断是正确的,金猫的那一条后腿,就是被这个可恶的东西给夹掉的,猎人真的进山了!金猫丢掉的那一只虎掌,如果没猜错的话,也早就被猎人给熬汤喝了。这可恶的猎人,一共来了几个?可怕的钢铁兽夹,又到底布置多少?找到了一只兽夹,应该算是一个很大的成绩,可花毛小子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又发现一个新问题,自己毕竟还是太过幼稚了,对猎人行踪的判断完全是错误的,通过这一只兽夹的放置地点就可以发现问题,猎人关注的是高山大川,原始森林,而自己却一直领着小朋友们在矮山和草地上跑来跑去,南辕北辙,相去甚远,要不是偶尔发现这么一只兽夹,岂不是要糊涂一辈子了? 花毛小子把那只兽夹连同被它死死咬住的木棍一起,丢进了一处深深的潭水里,让它老老实实地呆在水底下,再也无法去祸害大山里的生灵了。 这以后的日子,花毛小子愈发小心了。 巡山狩猎还是照常进行,只是在地形比较复杂的地方,花毛小子总是要让红毛妹子和那两只黑狼走在后边,自己挥舞着木棍一马当先,为大伙扫雷排险,谨慎前行。原则上讲,两只小黑狼比较适宜的猎场,是那种地势平坦的河滩草地,那里才是茶花洞居民们取之不尽的美食苑。可花毛小子自从发现了一只兽夹之后,心里大体上把握住了猎人的行动方向,行为准则,时时惦记着猎人的行踪,所以情不自禁地就会领着大伙走上高高的山岭,钻进茂密的丛林,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猎人到底是个啥模样。只是,那猎人一直深藏不露,好像是真的怕了茶花洞里的这一群娃娃兵,钢铁兽夹又让花毛小子破获了两个,一并给扔下深潭,算是给彻底报销了。 这一段日子,花毛小子很有成就感。 那穷凶极恶的猎人,终于一无所获,两手空空回家去了? 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想,花毛小子当然是越想越开心。 可是,谁也想不到,那猎人胆大妄为,有一天竟会打上门来了! 那天一大清早,花毛小子领着红毛妹子和两只小黑狼刚刚钻出茶花洞,就听到了金猫愤怒的吼声,当即就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大事不好了,三条腿的老虎因为跑不了多快,已经完全失去了巡山追猎的兴致,对于一般的食草动物只是装着看不见,来去自由,听之任之,如今能招致它勃然大怒的,一定不是什么善类,有不速之客上门寻衅了! 花毛小子赶紧前去增援,三条腿的老虎已经趔趔趄趄地冲上去了。 茶花洞的金猫,那位忠于职守的保安,还要御敌于国门之外? 生怕老虎吃亏,花毛小子领着大伙急起直追。 可是,还没等大伙追上老虎,前面就发出了一声雷鸣般的爆响,老虎的声息戛然而止了。片刻之间,大山里陷入了一种死亡一般的寂静。花毛小子激凌凌地打了个寒战,他明白了,自己这一定是听到枪声了,就是老爸说起过的那种猎枪,猎人开枪了!终于,大山也从短暂的惊愕中醒来了,又愤愤不平地鼓起山风,只是随风飘来的,是一阵阵呛人的硝烟味,还有一种浓浓的血腥味。那三条腿的老虎,茶花洞的金猫保安,就这样完结了?那扛着猎枪的猎人,两条腿走路的魔鬼,找上门来了?花毛小子叹口气,摇摇头,首先把两只黑狼搂在怀里,挨个地拍打着它们的脑袋,说大事不好了,杀手上门了,让它们老老实实地在原地趴着别动,猎人手上有猎枪,那东西张嘴就要命,这是一个非常时期,大伙都要特别小心才行呀!花毛小子又嘱咐红毛妹子,让她也留在原地守着两只黑狼,不论前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千万不要出声。把小朋友们安顿好了,花毛小子这才小心翼翼地继续前进,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山风不停地吹,不断地送来前方的信息。 循着那种种气味,花毛小子在丛林中潜行。 浓浓的血腥味,那一定是来自倒在血泊中的老虎。呛人的硝烟味,应该是一只冒着青烟的火铳。这种种的信息,碰撞,纠缠,哭诉,呐喊,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杀戮的现场应该不远,残酷的施暴还正在进行,万恶的侵略者正在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歹,而大山里的生灵们,那自由的山魂,那玉洁的水魄,只得噤若寒蝉,四下飘零。 花毛小子恨恨地掏出了一枚圆圆的鹅卵石,这就是要准备打仗了。 终于,透过枝叶的缝隙,花毛小子看到了饮弹身亡的金猫。那三条腿的老虎匍匐在地,面向前方,浸泡在自己的血泊中,虽然已经僵硬了,一动不动了,却依然保留着一付冲锋的姿态,那心犹不甘,仇恨难消,还想着要冲上去报仇雪恨哪! 花毛小子的眼睛里沁出了大颗的泪珠。 只是,他不敢轻举妄动,那不是一般的对手啊! 那挑衅大山的猎人,是不是生有三头六臂?那吼声如雷的猎枪,会不会也要张嘴咬人?花毛小子擦干面颊上的泪水,使劲地睁大一双眼睛,小心翼翼地靠近一些,伏下腰身,躲在那一篷茂密的灌木丛中,只是双手各自紧紧地握住一块圆圆的鹅卵石,咬着嘴唇,屏住气息,耐心地等待着敌人的现身。 猎人终于出现了! 这是花毛小子生平第一次看到现代人,只是新鲜不过五秒钟,因为看上去和大山里的野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多了一些披挂纷纷的布片之类,一层包装而已!花毛小子的注意力旋即便转移到了那猎人手持的武器上,也立马就认准了,猎人一本正经平端在手上的那黑乎乎的棍状物,一定就是那大名鼎鼎的猎枪抑或火铳什么的东西了,那玩意根本就没长嘴,算不得什么龇牙咧嘴的怪物,只是前面伸出一根乌油油的金属管状物,猎人不断地用它指东瞄西,一付随时准备开火的样子,玄机一定就藏在那里! 那猎人蹑手蹑脚地走到老虎身边,绕着那死去的老虎,小心翼翼地兜了一圈,似乎还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迎头一枪就把老虎给打死了?这大名鼎鼎的山大王,会不会也是兵不厌诈,老老实实地躺下装死呢?只是,那老虎胸前的伤口还在汩汩地往外流着血,草地上的血浆已经汪成了溪流,这根本无法造假,那老虎,的确是已经死透了,僵硬了。猎人圆圆地鼓起鼻孔,十分受用地深深呼吸着那腥腥甜甜的鲜血气息,身体也十分明显地松弛下来,枪口随随便便地指向一边,不再那么紧张兮兮了。 看猎人那情形,接下来就是要动手收拾那只老虎了。 花毛小子慢慢地抬起右手,身体也悄悄地向一边移动,这是要避开面前碍事的荆条,绕开那些低矮灌木的枝枝杈杈,扫清射界,放开手脚,让手中的石头全力以赴,充份地展示出飞石神功的迷人魅力,一举打爆对方的脑袋,彻底摧毁那架杀戮机器的中枢神经系统,这样,那支火铳就不会再被人弄出惊天动地的爆响,不幸的金猫也从此得以报仇雪恨,这一片大山也将重新回归宁静的岁月,这一切事关重大,实在儿戏不得,一定要集中全力,稳准狠地打出去,飞石夺命,一招毙敌! 花毛小子两眼死死地紧盯着猎人的脑袋,他相信自己的眼力,那颗脑袋结构平平,不会比狼头更坚硬多少! 花毛小子深深地吸进一口气,这就要全力以赴,让石头飞去。 可是,就在这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那猎人忽然又神色紧张地端起猎枪,瞻前顾后,东张西望,好像是又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手上的猎枪也左顾右盼,毫不含糊地进入了一等战备,随时准备着张嘴咬人了。 花毛小子又赶紧伏下腰身,缩起脑袋,等待着那惊天动地的一声爆响。在这个问题上,老爸黑毛男交待的特别清楚,让儿子要千万小心猎人的火枪,能躲就躲,能藏就藏,千万不要伸长脖子瞧稀罕,因为好奇不仅仅只能害死猫,有时候也能害死人,等你听到了爆响,看清了火光,那时候想躲也就来不及了,你的身上已经被子弹洞穿了,打成马蜂窝了! 果然,枪响了。 一连响了两枪,接着是一阵狂呼乱叫,好像是有人在喊话。喊什么内容,花毛小子没听清,也可能压根就是听不懂。他摇摇头,抖抖手,感觉到自己毫发无损,心里很有些得意,哈哈,没打着!这猎枪看来也是徒有虚名,第一轮打击就被他花毛小子给躲过去了! 可是,枪声又响了。 好像,这根本就不是一枝枪,有好几支枪在同时开火。这下子,轮着花毛小子犯傻了,这不对劲,不像是那个猎人的火铳!和第一次听到的枪声相比,这些枪声不再像天上的惊雷,不是那样的轰隆巨响,倒显得分外清脆了,悦耳了,这又是什么东西呀?实在也是憋不住了,花毛小子也只得暂且把老爸的谆谆教诲放到一边,悄悄地从藏身之处伸出脑袋,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赶紧判明周边的情况,不是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吗? 事实证明,花毛小子探出脑袋是十分正确的。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情况,那穷凶极恶的猎人,居然抛下自己的战利品,正拖着火铳,落荒而逃。另外还有一群人,正在追着那猎人呐喊,朝天呜枪,像是在轰赶一只野兽,这就不像是寻常意义上的以占有为目地的狩猎行为了,倒像是在做游戏了。这事很奇怪,人们只是吃饱了没事干,钻进这一方原始山林找乐子来了?那慌不择路东蹿西逃的猎人,一身本来就几近褴褛的包装已经被荆棘和枯枝给扯开了,拉碎了,却依然不管不顾地狂奔不止,那丝丝缕缕迎风飞舞,破烂布条随风飘扬,倒也平添了几分末路英雄的慷慨气韵,无奈c淒苦且又悲壮了。 猎人逃走了。 驱赶的人们却没有留意到死去的老虎,只顾着闹闹嚷嚷地穷追不舍,也渐行渐远了。 花毛小子却在那里久久发呆,把脖子伸的老长老长。 这世界,实在有些匪夷所思,究竟还有多少奇奇怪怪的故事? 山外的人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都在为什么四下奔忙? 红毛妹子走过来,用力地扯了扯花毛小子的耳朵。两只黑狼却顾不上过来打招呼,直接就跑到前面去了,它们在那老虎的身上嗅了嗅,又绕着老虎的尸体转一圈,然后便走到一边规规矩矩地坐了下去,仰面朝天地伸直了脖子,大大地张开了嘴巴,却只是低低地发出了呜嗷声,这是一种狼族的呜咽,两只小黑狼在悼念自己的好朋友,这就要为逝者送行了。 茶花洞里的金猫保安,两只黑狼的老虎伯伯,一路走好! 花毛小子和红毛妹子,也静静地坐到了两只黑狼的身边。 红毛妹子的下颏上,垂挂着一颗亮晶晶的泪珠儿。花毛小子轻轻地叹口气,又使劲地点点头,告诉小姑娘,说他已经看到了,是猎人杀害了金猫,用那支雷鸣一样爆响的火铳。冤有头,债有主,他一定会找到那个猎人,为三条腿的老虎讨个说法! 花毛小子发誓了,他一定要为老虎报仇雪恨! 红毛妹子采来一束山花,就放在老虎的脑袋旁边。 花毛小子拍拍两只小黑狼的脑袋,便领着大伙离去了。 老虎的尸体就留在大山里,那里白天能晒着太阳,晚上能照见月亮,山风可以自由地来来往往,不久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野生动物前来拜谒,顺便舐尽地上的鲜血,吃光老虎的骨肉,最终不会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大山里的生命就是这样,来也空灵,去也无形,不留一丝污痕,不带一星灰尘。 这就是大山的葬礼。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7、大榕树下,那一簇神奇的篝火,盈盈上升 高崖下,溪水旁,隐藏着两顶草绿色的小帐篷。 帐篷前面,还有一块小小的石坪,躲在几棵大榕树的荫蔽下。 打从榕树上纷纷披挂的气根,宛如密密匝匝的栅栏,从四面八方拱卫着石坪居中那一簇小小的篝火。篝火盈盈上升,恍若如梦,居然凝成了一具通体上下烨烨放光的景泰蓝长颈古瓶。乳白色的夜雾,正悄悄地从满树繁花间筛落下来,丝丝缕缕,无声无息,悉数吸纳入古瓶之中。 花毛小子就躲在一片灌木丛中,两眼晶晶发亮,一直紧盯着那堆分外神奇的篝火。 那是什么东西?能摇摆,会跳跃,可以毫不含糊地驱退周边的黑暗夜色,朦朦胧胧地照亮一方山野,远远地看上去有些神神秘秘,就像一声声远山的呼唤,让人魂牵梦萦,身不由己,趋之若鹜,走到近前更是迫不及待,难舍难分,那活力四射,明媚耀眼,更让人情不自禁地就想饮吸火热,沐浴温暖。明白了,这一定就是被老爸黑毛男遗失在大山里的火吧?让人一生念念不忘的火?散发着太阳热情的火?若即若离地牵引着万紫千红的大千世界,永无休止地呼唤着芸芸众生的火? 迫不及待地,花毛小子也想凑到那堆篝火旁边,来一番亲密的接触了。 可是,他刚刚有所举动,却冷丁地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又急忙伏下身去,一动也不动了。 原来,那篝火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旁边还有人! 有人就对了,花毛小子把红毛妹子和两只小黑狼留在茶花洞里,自己孤身一人秉夜出游,目地就是要寻找一个人,那个最终杀害了三条腿老虎的猎人,他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主动出击,报仇雪恨!花毛小子又慢慢地举起右手,那手中已经紧紧地攥着一颗拳头大小的鹅卵石,看目标距离至多也不过三十来步,他完全有把握一举打爆对方的脑袋,一招毙敌,飞石夺命! 花毛小子深深地吸一口气,这就要奋力一击了。 篝火发出一声清脆的爆响,那古色古香的长颈古瓶不见了,一股火苗直蹿起来,顷刻间把周边世界照的雪亮,似乎它也知道马上就会发生一件不同寻常的大事情,也变得迫不及待,异常激动起来了。 可花毛小子却激凌一下,又赶紧放下右臂,轻轻地吁了一口气,还暗自地摇摇头,幸亏篝火那一次异常的闪亮,让他进一步地看清目标,那根本就不是猎人! 山风打着旋儿,忽紧忽慢,东奔西走。 篝火晃着脑袋,左顾右盼,四下张望。 花毛小子左躲右闪,慢慢地挪出灌木丛,也情不自禁地往前凑近一些,还想仔细地研究一番,那不是猎人,又会是谁呢?是那个猎人的同伙吗?猎人们成群结队地进山来了?马上就要向大山里的野生动物们发起集团冲锋了?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直接关系到花毛小子和一群小朋友们的生死存亡了,真的是万万马虎不得,不得不调研仔细了。 花毛小子又往前凑近一步。 山风却忽然又裹步不前,悄悄溜走了。 似乎,大山这会儿也屏住气息,为自己的孩子提心吊胆,这是不是也太冒险了?人类可不是什么善良的动物,最大的能耐就是掠食天下,喜怒无常,心怀叵测,说变脸就变脸,什么坏事都敢干,花毛小子偏偏又是一个浑身长毛的野孩子,一旦被人发现了行迹,那不就要大祸临头了? 可那花毛小子却毫不胆怯,只顾伸长自己的脖子,两眼奕奕地闪着光亮,又大大地向前迈了一步。 这前进一步可不白给,立马就有了一份收获,就着那柠檬汁水一样淡黄的火光,花毛小子总算大体上看清了那偎着篝火昏昏欲睡的人儿和猎人根本就不搭界,身边少了一支粗大笨重锈迹斑斑的猎枪,而且最大的区别是穿戴整齐,衣帽光鲜,和那个破衣烂衫的偷猎者绝对不会污浊同流,鸡狗同盗,花毛小子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伙驱赶猎人的人吗?怎么篝火边只有一个人,其他人都到哪儿去了?这事倒也有点意思,花毛小子要去寻找猎人为老虎报仇,苦苦地一路跋涉下来,猎人没寻着,反倒遇上了猎人的克星,这是敌人的敌人,是不是应该当成自己的朋友?好像是朋友,又不太像朋友,因为他们毕竟也是现代人,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和花毛小子又扯得上缘分吗? 花毛小子拼命地揉脑袋,这问题果真拎不清,越想越糊涂了。 篝火边上那位却不肯帮忙,只顾着把自己的脑袋一点一点的,就像小鸡啄米一样,似乎也忙个不亦乐乎,顶真是自顾不暇了。 花毛小子明白了,人家正在打瞌睡。 正是午夜时分,山风不吹,枝叶不摇,猛兽不嗥,宿鸟不惊,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的确也正是一个香香甜甜的寻梦时节。空气太静,太沉,就像一床温暖的棉被,厚甸甸地压下来。花毛小子也连连点头,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哈欠,对那位打瞌睡的老兄深表同情,真的,你一不巡山,二不狩猎,不去做一个凶禽猛兽撵肉食,也不用像被肉食者那样慭慭瑟瑟钻洞洞,就守着这么一堆篝火卖大呆,岂不是白白辜负了这么一段大好光阴?都说现代人如何聪明,和我们这些山野之人有天壤之别,怎么让我看到了一付蠢样,躺平了睡觉不是更舒服一些吗?顺便搂上一把干草,铺在地上当褥子,那样保准连做梦都是柔软的,怎么就不懂得享受生命呢? 花毛小子这会儿几乎忘记初衷,有些得意忘形了。 忘记害怕的花毛小子,又大大地前进一步。 这时候,那两座小帐篷里,忽然传出一阵响亮的鼾声。 花毛小子又冷丁地被吓了一跳,开始后悔自己轻举冒进了。那一伙在大山里驱赶偷猎者的人们,原来都躲在帐篷里呀?他们人多势众,武器精良,要是发现了夜半闯营的不速之客,还会以礼相待吗?手持猎枪的猎人都被他们追赶的屁滚尿流,就凭自己的几颗鹅卵石,能够得上人家的对手吗? 花毛小子寻思着,这就要蹑手蹑脚地原路退回了。 可就在这时候,那守着篝火打瞌睡的人忽然也不安份起来了。 这是一个千钧一发的时刻,花毛小子吓的连大气都不敢出了,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圆瞪两眼紧盯着对方,看到那人只是摇头,哈气,使劲挤着眼,右手摸索着,抽出一只手枪,搬动枪机,顶上火,打开保险,推上速射。花毛小子这时候还不认识手枪,不知道那玩意儿其实也是一个要命的物件,只是那人始终没有睁开眼睛,所以也丝毫感觉不到有什么危险,反而慢慢地放下心来,不那么急于告辞了。 他不急于告辞,那人似乎也求之不得,竟然呢呢喃喃地说起话来。知道他是在说梦话,花毛小子好气又好笑,这果真是一个耐不得寂寞的主儿,独自一人守着篝火也的确太过冷清了一些,好不容易有客人来访了,睡梦之中也还忘不了殷勤待客,还要拉着他寒暄一番?既然如此,客随主便,他也就更不好说走就走了。 索性,他愈发地欺身向前,还微微地仄过耳朵,嘴角边挂着一丝淘气的笑容,执意地想要听听清楚,那人到底还要说点什么? 一定不能睡着了,不能睡着了!那人紧紧地闭着眼睛,鼻子里已经清晰地发出了鼾声,嘴巴却还在十分机械地张合着,翕动着,念念有词,一本正经。花毛小子小脸笑成了一朵花,拼命地点头,这就是顺水人情了,你说是啥就是啥,反正也没人来较真。大约是感受到了粉丝的支持,那人愈发来劲了,那嗓门也忽然抬高了,就像是在训诫别人一样,说值班守夜非同儿戏,肩负着保卫同伴们生命安全的责任啊!花毛小子依然十分配合地点着头,可点着点着又觉得不太对劲,这就是现代人呀?怎么说一套做一套呢?一个值班的,守夜的,为同伴站岗放哨的,玩忽职守当然不好,就应该耐得住寂寞,在那里睁大两眼,东张西望,可实在要是熬不住了,踏踏实实地睡上一会,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干吗还要闭着两眼说胡话,大道理一套一套的?这不就叫自欺欺人吗?我呸! 花毛小子愤愤不平,决意不再陪他玩下去了,这就要转身离去了。却不料,那闭着眼睛说胡话的守夜者还要表现出一份老大的不乐意,忽然大大地睁开两眼,直怔怔地盯着他! 顷刻之间,花毛小子真的被结结实实吓一跳。 这算什么事呀?不按规矩出牌呀?怎么说睁眼就睁眼了?就不怕吓掉了我的三魂六魄呀?这人也真是的,一点都不好玩,咱们还是拜拜吧! 花毛小子直蹿起来,飞奔而去。 身后,响起一串异常清脆的枪声。 午夜枪声,就像平地里爆响了一串惊雷,在群山中碰撞着,传递着,轰轰隆隆,经久不息。 人们纷纷从那两座草绿色的帐篷里冲出来。 “闵星!怎么回事?” “野兽!不,不是野兽,是野人,真正的野人!” “野人?他娘的,还真有野人?” “快,小李,跟我出击,抓野人!” 两位穿着公安制服的保卫干部,各自端起一支全自动步枪,循着闵星指引的方向就要追下去,却被一个苍老沙哑的嗓音喝住了。制止他们追赶的,是一位两鬓斑斑面容清癯的学者。学者身后,还跟着一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惊魂甫定的闵星,在学者面前垂手站立,深深勾下头,像个犯下过失的大孩子。学者在闵星肩膀上拍拍,让他坐下,又招招手,让那两位保卫干部也拢到篝火边来,五个人围着篝火团团坐定,这支野人考察队的全班人马便聚齐了。 落荒而逃的花毛小子,这会儿的心情真是复杂到了极点,说不出是困惑,是恐慌,还是愤怒,好像自己无端地上了当,受了骗,心里特别的窝火,忍无可忍地就要吼上一嗓子,也是轻车熟路,习惯使然,嗷地一声便发出了一阵阵霸气十足的狼嗥来,这就是要昭告天地,晓喻四野,有人把我惹火了,花毛小子生气了! 花毛小子一路嗷嗥,一路奔跑。 这一声声狼嗥传回篝火营地,同样也给人们增添了困惑。 “小闵,你看清楚了,那果真是野人?” “郑队长,不,教授,我” 闵星呐呐地,将事情经过讲述一遍。 闵星老老实实地承认错误,自己是在轮值守夜的时候睡着了。白天在大山里折腾一天,他真的是有些精疲力竭了。只是,他也知道值班守夜的重要性,所以睡得极不安稳。仿佛,总有一种窸窸窣窣的声音,使他心神不宁。蓦地一惊,他终于睁开眼睛,真的,就在自己头顶上方,一具披毛散发的人形怪物遮住篝火的光亮,似乎正脸贴脸地端详着他!也是惊惶失措,手忙脚乱,他挥起手枪,一串子弹便急促地飞出枪口,射在崖根的石英岩上,迸出一颗颗美丽的火星。那怪物却纵身跃起,又表演一串分外漂亮的空中后滚翻,转眼间便无影无踪了。最后,闵星分外懊丧地垂下头,说自己不仅仅是一个不称职的守夜者,还是一个不及格的枪手。 教授默默点头,沉思片刻。 郑中华教授是省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中国自然科学院院士,还是闵星攻读古人类学的专业导师。郑教授治学严谨,天性耿直,脾气火爆。三十七岁的闵星,每每在自己导师面前,自我感觉总像是一位刚刚步入学宫的蒙童。闵星汇报事情经过,保卫干部大刘和小李,也都不无担心地望着教授。只有那位坐在教授身边的年轻人,始终埋头在笔记本上记录什么,他叫季正,今年二十四岁,是一位刚离开校门不久的大学生。 许久许久,人们都不说话。 终于,教授长长地舒口气,竟笑了。在一簇嫣红的火光映照下,那张布满皱纹的面孔,舒展成一朵霜色浓重的秋菊花。 “很好,好极了!” 出人意料,教授竟对失职的闵星大加称赞。 “我相信一位年轻科学家的眼睛,相信你真的遇上了野人。幸亏你睡着了,要不然,那野人还敢斗胆拜访?幸亏你心慌意乱,摆弄不好武器,要不然,那原始人类的友好使者,不就被你一枪崩了?关于中国野人,年年都有老百姓声称说自己亲眼目睹过,岁岁都有考察队进山,却始终连个影子都见不着。我这已经是第十次带队进山考察了,前九次都是趁兴而来,扫兴而去,这不,连野人都被感动了,实在也是过意不去了,亲自找上门来了!真的,同志们,我们考察野人,野人也考察我们,这就有点意思了,彼此礼尚往来,大家和谐相处,大好的兆头呀!” 大伙都松了一口气,乐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8、撞上猎人的枪口,花毛小子中弹被俘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花毛小子还在大山里奔跑。 见识过人类的篝火,他有些百感交集。逃离篝火营地,他格外愤懑不已。一路奔跑,一路嗷嗥,其实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只是一种无法排遣的原始冲动,让人披荆斩棘,左冲右撞,还有困惑,还有迷惘,还有种种难与人言的委屈,直到冲出了那一层层夜雾,明明白白地看到了一轮初升的太阳,心灵的天空似乎也透进了一缕阳光,这才感到身心俱疲,摇摇欲坠,该结束了,那黑夜的故事,那野性的疯狂,他应该找个地方倒头大睡,等到一觉醒来,旧梦淡出,又是一个崭新的开始了。 大山里的生灵,原本就是这样简简单单,风吹树摇晃,雨过无痕伤,冬天去了有春天,太阳身后是月亮。 可是,还没等花毛小子找到一个睡觉的地方,新的噩梦却又找上门来了。 一团火光迸发,一声惊雷爆响,花毛小子痛不欲生地倒下去。 那支要命的猎枪,偏偏就在花毛小子全然把它忘记了的那一刻,忽然开口说话了,而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仅仅只是那令人猝不及防的平地一声雷鸣,半空一道火光,实实在在花毛小子这会儿已经无心观察的那么仔细了,一团散弹裹着风声呼啸而来,已经抢在火光迸发和硝烟升腾之前就追上花毛小子,把他重重地打翻在地,这会儿只剩下哭爹喊娘的份儿了。 那制造杀戮的猎人,终于现身了。 猎人的亮相却不够神武,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狼狈,他走出自己隐蔽在树丛中的阻击阵地,双手哆嗦着,两腿也直打哆嗦,几乎就托不稳那支枪口尚冒着青烟的老式火铳,这事也顶真奇怪了,明明是看到一只披毛悍兽奔突而来,一路狂奔,一路嗷嗥,怎么枪声一响,倒下去的竟是一个人呢?是的,可以肯定地说,这不是猩猩,不是狒狒,不是短尾猴,不是长臂猿,的的确确就是一个人,一个尚未成年的半大孩子!只是,要说那就是一个人,似乎也过于牵强了,因为他浑身长毛,花里糊哨,加上那野兽一样的上蹿下跳,豺狼一样的嗷嗷怪叫,谁家孩子能长成这个样子?不幸中的一大幸,是猎人的枪弹并没有直接命中要害,花毛小子一路飞奔,居然冲出了那一团弹雨的中心区域,只有几颗零星的弹丸从背后飞溅上去,击中了他的屁股和大腿,一时半刻要不了命,只是那个剜心割肉的感觉,果真是痛不欲生啊!猎人站到了猎物的跟前,也龇牙咧嘴,丝丝吸气,满脸的痛楚,好像自己也刚刚挨过一枪,实在是面前的这一切令人匪夷所思,大大地超出常人的想象力,简直就是不可思议呀! “站c站住!不许动!” 那猎人嘴唇也哆嗦,声嘶力竭地吼叫。 “咄咄!唔哦咄咄!” 花毛小子的回答,却是一串莫名其妙的声音。 不是故弄玄虚,他的腿上和屁股上都挂彩了,正汩汨地流着血,所以嘴里一直在唏嘘不停,听上去也是喋喋不休,其实只是自艾自怨,自咏自叹,说白了也就是一种痛苦的呻吟。当然,猎人用枪口威逼着花毛小子,煞有介事地大叫大嚷,那用意也只是威慑,只是恫吓,并不期待能得到一份真正的回应,甚至互相交流,友好往来。因为,打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把对方当成一个人。当然,这会儿他也看清楚了,那披毛纷纷的怪物不是猿猴,也不是猩猩,更不是什么獾熊之类,和野兽们有一个天大的区别,就是腰胯上居然系了一方小小的围裙,那是一块黄里透红的麂子皮,不仅完全遮住了羞处,还捎带折叠出一个小小的兜囊,里面鼓鼓囊囊的塞满物品,这就显出了几分精巧,有些个智慧的成份了。这样一种聪明智慧且知道羞耻的生灵,还能和那些嗜血的猛兽们划上等号?不,这应该也是一种人,一种和现代社会相去甚远的人,就是那种穴居山林的人,浑身长毛的人,半人半兽的人,茹毛饮血的人,他们的名子老幼皆知,如雷贯耳,却其实比大熊猫还要珍稀万分,实在也是稀之又稀,少之又少,让人们穷尽一生都难得一见,那就是中国野人啊! 猎人忽然变得欣喜若狂起来。 真的搞不清楚,这叫什么事啊?时来运转不是?前天还被人追的屁滚尿流,费尽周折拼上老命才打死的那只老虎甚至都没来得及暖暖手,就被丢在山野弃之不顾了,跑慢一步就要被人捉去蹲大狱,吃牢饭,那可真叫悲惨人生,苦不堪言哪!可今天这是怎么了?山神爷爷大发慈悲了?自己那世世代代撵山寻食的列祖列宗们一起显灵了?那走进大山下落不明的老爸也出手相助了?在大山里苦苦地守候了一夜,他实在也不敢有多大的奢望,只是想能打上一只黄羊或麂子,美美地吃上一餐野火烤肉,安慰安慰自己那颤颤兢兢的灵魂,却不料一枪轰出去,哈,奇迹发生了!猎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里人,在一个分外偏僻的山乡中学读过三年初中,虽然学历不高,长进不大,可平日里也多少阅读过一些书刊,知道中国野人和尼斯湖水怪,百慕大三角魔鬼海域,还有飞碟,为当今世界并列的四大奇谜。为了寻找中国野人,各级政府部门近二十年来派出过大大小小不胜枚数的考察队,据说每每都徒劳无功,连野人影子也没见到过。假如他,一个餐风宿露的偷猎者,落魄山野的冒险家,衣衫褴褛的火枪手,不意之间居然生擒了一个活生生的野人,还怕不会立即成为世界名人?中国野人啊,望眼欲穿寻不见,千呼万唤不露面,我们这位猎人果真是福大命大造化大,想不发财都不行了! 猎人赶紧找出一瓶金创药,壮着胆子凑上前去,为那野人上药止血。野人价值不菲,这道理显而易见,猎人不得不赔上小心,倍加珍惜。那金创药是猎户们的家传秘方,狩猎必备,涂到创口上有一种凉丝丝的感觉,正好抵消那种火辣辣的疼痛,止痛而且止血,效果奇特,立竿见影。 花毛小子立刻老实下来,服服帖帖地接受疗伤。 花毛小子的表现,也让猎人深受鼓舞,倍感兴奋。 是的,没错,这就是人,人就是人,万物之灵啊! 花毛小子,圆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透过自己那浓密的毛发,也在暗暗地偷觑着猎人。 花毛小子认出来了,这就是冤家路窄了,面前正是那个枪杀老虎的猎人,自己苦苦寻觅的复仇对像,怪只怪自己失态了,发狂了,忘记自己干什么来了,癫癫狂狂一阵疯跑,嗷嗷嗥嗥一通怪叫,结果就成了如今这个样子,让人家瞅准目标,占尽先机,猝不及防地轰了一枪,把自己打伤了,打烂了,毫不含糊地变成对方的阶下囚了! 花毛小子愤怒极了,浑身毛发飒飒抖动。 情不自禁地,花毛小子的双手摸向自己的腰兜。 那兽皮折成的腰兜里,有四颗和花毛小子拳头一样大小的鹅卵石,只要把它们抓到手中,花毛小子立即就可以展开绝地反击,挥手之间,飞石夺命,那猎人的好日子就算到头了! 却不料,那猎人忽然也有了一种不祥之感,激凌凌地打了个寒战,也急忙跳起身来,重又操起猎枪。 “举起双手,不许乱动,要不然,我开枪崩了你!” 猎人双手比划着,叫嚷着,却犯下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这是一个关键问题,那野人听得懂现代人的语言吗?说来也怪,那懵懵懂懂的野人,看着猎人,又盯住那火铳,眼珠子转动着,还慢慢地摇摇头,像是终于明白过来了,人在屋沿下,不得不低头,竟顺顺服服地举起双手。 原始蒙昧,不得不屈服于暴力文明? 野人的历史,这一瞬间递进五千年? 猎人欣喜若狂,瞧自己这活干的,多漂亮啊!原本,他只是一个灰头土脸浑身掉渣的山里人,甚至连一个合格的庄稼人都算不上,初中毕业之后到山外打了十多年工,实实在在也是走投无路才又一头扎进大山里,拖着一支老掉牙的火铳转山场,却在不意之间就变成了一个来自文明世界的探险家,幸运儿,比之当年的哥伦布也毫不逊色,他是活生生地抓住了一个中国野人啊! 怪不得有人津津乐道,说枪杆子里面可以出政权。 一个年轻的猎人,一枝老掉牙的火铳,就因为机缘巧合,碰对了时间和地点,一样可以撞大运,成就一番富贵梦! 那猎人得意了,忘形了,面有得色,神采飞扬,手上的猎枪立马也变得松懈起来,不再那么黑洞洞地紧盯着花毛小子,而是十分随意地指向了一边,花毛小子当然也懂得客随主便的道理,也十分随机地放下了双臂,用不着举手投降了,相反还伸伸懒腰,摇摇胳膊,顺势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感觉自己屁股和腿上的伤口不再那么火辣辣地烧灼了,但是行动起来也还是痛的钻心,只是双手和双臂依然灵活自如,看来完好无伤,完全可以奋臂一击,飞石夺命,便不由自主地又摸向自己腰间的兜囊,两眼还一直偷觑着猎人,生怕被他看破了玄机。 那猎人,两眼充满了梦幻的色彩,正忘情地凝望着东方的彩霞,好像透过那一串串自由舒展的火烧云,已经看到了自己那大富大贵令人仰慕的明天了。 花毛小子的右手中,紧紧地抓住了一颗鹅卵石,身体姿态也悄悄地做出调整,慢慢地蓄积力量,那猎人,也许这一生犯下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把野人当回事,居然想不起来搜查俘虏的腰兜,收缴对方的武器,也许打从心眼里就瞧不上那一颗小小的鹅卵石,不知道它们只要跳起身来,轻轻松松地就可以打碎任何一种不切实际的梦幻啊! 花毛小子深深地吸进一口气,这就要奋力一击了。 可是,那猎人忽然又转过脸来,直怔怔地看着他。 花毛小子大吃一惊,急忙把双手背在身后。 事实上,这又是虚惊一场。那猎人并不是发现了花毛小子有什么异动,只是在关注着他身后的某个地方。远处的山坳里,也就是花毛小子一路嗷嗥跑来的地方,隐隐约约的,有人类的喧哗声。 那些专门找偷猎者麻烦的人们,又循着枪声追上来了? 猎人的面孔又一下子变得煞白煞白了。 美梦很诱人,现实太无情,猎人的好运气似乎马上又要到头了,这些个该死的公家人,怎么非要和一个老百姓过不去呢? “快快的,我们撤退,往大山里跑!敌进我退,你懂不懂?” 猎人用火铳比划着,威胁着花毛小子,他要带着俘虏一起跑路了。可花毛小子只是一脸惊愕地看着他,仿佛被什么出乎意外的事情给吓着了,无法置信似的直摇头,双手紧紧地背在身后,两腿牢牢地站在地上,丝毫也没有愿意跟着他一路逃亡的意思,猎人立马就火冒三丈了! “走不走?你还有选择的余地?我马上就一枪崩了你!” 猎人又一次把黑洞洞的枪口抵到花毛小子的脑门上。 花毛小子吸了吸鼻子,实实在在地闻到了一股子呛人的火药味,激凌凌地打了个寒战,这才如梦方醒一般,慢慢地点着头。 花毛小子真的别无选择,只能老老实实地跟着走了。 猎人感受到征服者的快乐,立马又扯高气扬起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9、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那猎人很像黑毛男 在猎人看来,花毛小子就是一个野人,混沌未开的小野人。 可是,这说法显然不太合适,那猎人是主观失查了。严格地说,花毛小子算不得真正的野人。虽然妈妈红毛女是一个真正的山野精灵,可爸爸王大头却货真价实是老王家的后人。赵钱孙李,周武郑王,百家姓上排名第八,而花毛小子身上有一半现代人的血脉,还算得上正儿八经的野生品种?当然,鬼使神差,造化弄人,大自然的雕琢更堪比鬼斧神工,回归自然的王大头经过一番茹毛饮血风雨萌蘖,最后长出一身黑毛,出落成一个和山野环境特别相宜的黑毛男,还和红毛女通力合作生下一个能打会闹的花毛小子,这其中故事也是峰迴路转,曲径通幽,别具一格,耐人寻味,只是那猎人参预太晚,机缘不足,根本就无法知晓其中的缘由,也就只好走一步算一步,混混噩噩过日子了。 而花毛小子恰恰相反,他本身有故事,肚里有乾坤,比起那猎人其实可就聪明的多了。 就说眼下这一场胜利大逃亡吧,猎人以为自己是主人,那小野人只是一个俘虏,是自己用枪口逼上旅途的一个无奈的仆从,岂不料这又是一个误会,因为就在那猎人招呼花毛小子上路的时候,后者得到了一个脸对脸贴近观察的机会,忽然就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那猎人的五官和长相让花毛小子想到了一个人,那是时常会在梦中见到的一个人,自己那亲亲的老爸黑毛男啊! 一霎间,花毛小子的两眼充满泪水。 那铭心刻骨的亲情,萦绕岁月的思念,声声叮咛,点点呵护,丝丝缕缕,如雾如烟,花毛小子果真百感交集,不知所措,五味杂陈,难解甘甜,且困惑不已,迷惘不尽,为什么偏偏就是他,那十恶不赦的猎人,那青山绿水的敌人,居然像极了自己的父亲黑毛男呢?面对那张和父亲一样的面孔,自己还能够痛下杀手吗?黑毛男曾经不止一次地叮嘱过花毛小子,说他是自己的幺儿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香椿儿,让他长大了一定要去找哥哥,那香椿儿长相特像老爸,保准花毛小子一眼就能认得出来! 这猎人,相比黑毛男,仅仅也就是少了一脸大胡子。 一个年轻版的黑毛男,会不会就是老爸时常念叨的那个香椿儿? 花毛小子悄悄地把那枚鹅卵石塞回腰兜里。 同时被收藏的,还有一个云遮雾障的谜团。 这事情,好像越来越复杂了。 在大山里逃亡,反而很简单,会跑路就行。山高林深,沟壑纵横,就像小孩子躲猫猫,捉迷藏,只要你两腿会走路,随便钻进一条山沟里,那都像是泥鳅掉进了江湖中,连一星点的浪花都看不着了。 说不清是猎人押着花毛小子,还是花毛小子引导着猎人,在那林木翁郁苔深石滑的深谷中跋涉。花毛小子轻车熟路,循着一条黄羊和麋鹿踩出来的那种隐隐约约的羊肠小道往前走,基本上避开了绊脚的荆棘和横生的藤萝,除了偶尔需要俯下腰身手足并用地爬过那些野兽们专用的由绿色植物们友情编织起来的孔洞形月亮门,大体上也算得青山有路,顺水随风。只是,花毛小子的大腿和屁股多处有伤,行动起来轻松不得,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猎人一本正经地端着火铳,十分警惕地跟在后面。花毛小子一路东张西望,仿佛一直在寻找什么。猎人只是信马由缰,本来就没有什么非常明确的行动方向,所以也不去干预花毛小子往哪里走。 花毛小子领着猎人,一步步走向大山腹地。 在一处兀岩脚下,花毛小子逗留片刻,拉断一根生满白毛的三角形枯叶藤,那断藤,立刻渗出一滴滴血红的液体。花毛小子小心翼翼地把那断藤的浆汁涂抹在自己的伤口上。那伤口先前涂抹过猎人的金创药,当时已经止血了,只是逃亡的路上顾不得养护,一番运动之后肿胀的厉害,又开始往外渗血了。说来也怪,那血红色的浆汁比之猎人的金创药疗效更佳,竟是一种毫不含糊的神奇妙药,花毛小子身上的几处创口立时三刻便消肿了,止血了,虽然那几颗铁沙子还留在体内,隐隐做痛,至少表面看上去已无大碍了。 这就是野人们的疗伤方式了? 猎人一个劲眨眼睛,也看的十分仔细。 猎人不认识那是一种什么藤蕨之类,只是相信野人的选择,一定会是最佳的。猎人认真地记下了那枯叶藤的形状,心里还暗自地庆幸不已,这是长智慧了,添能耐了。大山里的土著们一般都这样,虔诚地相信青山有魂,绿水有魄,山魂水魄是天地的杰作,一切发乎自然,顺应生命,走向深邃,看似不可理喻,其实行之有理。而现代人类太过急躁了,并不像自己自诩的那般绝顶聪明,顶真说起大山里的掌故,譬如山肴野蔌,灵药百草,一叶一花的功德,一沙一石的妙用,甚至还比不得那些个上树抓鸟摸蛋拔毛的鬈毛猴儿们。 好像,这也就是一种大智慧了。 俘获野人的亢奋渐渐过去了。冷却之后,猎人却又感到一阵阵惶恐不安,开始忧心忡忡了。自己留下那个小野人,果真派得上用场?一个浪迹天涯的盗猎者,真的有一天会走出深山,公开亮相,向社会当局请功讨赏?好像,这也就是一相情愿,一个不切实际的奇思妙想。果真胆大如此,自己英雄盖世,劳苦功高,远远地看到了那些个穿制服的公家人,还用得着闻风而逃,东躲西藏?想必,他也就是一时兴奋,自我膨胀,真的忘记今夕是何年了。兴奋过后,那就是望洋兴叹,只剩下心灰意冷了。真的,当务之急,他还要在大山里兜圈子,和那伙公家人藏猫猫。人生,原来就是这样的无奈,猎人实在不知道自己的归宿在哪里,只是闭着眼睛一路瞎撞,无可奈何地跟着感觉走,不,眼下是跟着野人走。 只是,跟着野人往前走,又会是一种正确抉择吗? 七月的山野,却是一派生机盎然。 紫园藤,长春藤,红叶藤,壁虎藤,寄生藤,乌龙藤,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堂的藤葛们,竟相攀上岩壁,缠上高树,又纷纷披挂,婆娑起舞。勒痕累累的大树,依然葱绿。创口斑驳的大山,分外挺拔。有阳光透过丛林,筛下地面,便诱发出一簇簇五颜六色的山花。即便那经年不见阳光的幽暗处,依然充满生命的喧嚣,夏兰花清馨馥郁,蘑菇们炫耀花伞,还有石苔,地衣,种种说不出名堂的植物。落瀑在山石间注成深潭,潭水中潜伏着嗜血的鳄鱼。那些鳄鱼们个头不大,名号很响,就是大名鼎鼎的中华扬子鳄,只是在深潭里住久了,一个个懒懒的,呆呆的,脑门上都生出白毛毛了。潭水在丛林中溢成山溪,湍急的溪水中穿梭着游鱼。鱼儿们也精瘦精瘦,喋波不兴,竟是一副清心寡欲的模样。偶尔,山溪挤出丛林,紫竹楠竹泪竹凤尾竹们立刻拥到水边,争先恐后饮水一般。偶尔,山溪挤进石缝,隐入地下,那里便出现一片光山秃岭,砾石狼藉。竹林是蟒蛇们的世袭国。秃岭是野狼们的狩猎地。密林是小鸟们的避难所。岩洞是野兽们的栖身窝。猛虎雄倨高山,啸傲长天。花豹潜行谷底,渔猎肉鲜。岩羊和麋鹿无处安身,只得游走天下,四处流浪,仿佛活着就是为了逃难,时时准备着一场狂奔,和肉食者们时时刻刻猜心思,一生一世捉迷藏。只有灰鹤c白鹤和丹顶鹤,鹤唳声声,晓喻众生,它们从不欺凌斑鸠c雉鸡和兔子,且不惧怕凶猛的鹰鹫,只是四平八稳地飞去飞来,潇洒从容,可谓仙风道骨,飘逸出尘。 猎人喟然长叹,颓然地垂下枪口。 他忽然改变主意,想放走野人了。 事情明摆着,那小野人根本就不能送出去换钱,对他还有什么用处呢?猎人多少也见过世面,到山外去打过十多年工,知道什么叫利益最大化,什么叫最小风险值。那小野人既然没有什么经济价值,留在身边岂不是拖累?他悄悄地站住了,这就要和花毛小子说拜拜了。偏偏,就在这当口,野人亢奋地啸叫起来。野人是发现一篷匍匐倒地的灌木丛,上面挂满鸡蛋形状的红浆果。野人腿上似乎根本就没有负过伤,竟连蹦带跳地直蹿起来,奔到那灌木丛前,拽下一枚果子,一口便咬下一大半,狼吞虎咽。显然,野人也渴极了,饿极了。猎人在一边看呆了,这又是个什么情况呀?猎人很快就明白过来,野人是遇上美味佳肴了。他的肠胃也立刻叽哩咕噜地叫嚷起来,这就是抗议了,打从昨天晚上到现在,肚子一直是空空的!望着那一篷红浆果,他往前凑几步,可又迟疑,又胆怯,不敢贸然挨近野人了。大山里的野生动物们,尤其是那些披毛悍兽,个个都是护食的,吃东西的时候特别凶狠,说翻脸就翻脸,专拣要命的地方下口呀!民以食为天,其它都免谈,野兽们只认这个理。他咬咬牙,又悄悄地端起火铳,把枪口指向花毛小子。猎人原本就是职业杀手,干的就是杀人越货的买卖。说来也怪,那小野人好像脑袋后面也长着眼睛,居然激凌地打了个寒颤,知道猎人又暗动杀机了,自然也不敢掉以轻心,赶紧摘下一枚红浆果,回头冲他眨眨眼睛,双手比划着,把野果扔过来。他手急眼快地接住野人扔过来的红浆果,顾不上思量许多,便忙着往嘴里送。那不知名的红浆果,又酸又甜,十分爽口。那野人,倒也十分识趣,自个摘一捧红浆果,走到一边,背靠一棵大树躺下身去,慢慢品尝。野人是主动为猎人让出位置。后者自然也不用客气,放心大胆地偎到灌木丛前,饥不择食地饱啖起来。 吃饱红浆果,猎人又改变主意了。 猎人想,能不能把那个小野人给驯化了,就像一只忠诚的猎犬一样,成为自己狩猎的帮手? 猎人忽然觉得,那野人不仅杀不得,甚至离不得了。那披毛纷纷的野人,是大山的骄子。而他本人,只能算个外来户,无依无靠的可怜虫。那野人,扔给他一枚红浆果,这是一种亲善的表示,从而诱发出新的。只是,他还拿不定主意,下不了决心。林莽的法则,是弱肉强食。那野人,生来与野兽为伍,能成为他的忠实伙伴?细皮嫩肉的现代人,在野兽们看来,不正是一道鲜美可口的点心? 猎人若即若离地跟着野人,继续往前走。 当然,猎人一边走,一边还在想着心思。 人与野人的根本区别,大约就是那心思太多了吧?野人混迹在山林中,追逐着猿猴c狒狒或黑猩猩,每日里寻着溪涧去喝水,采撷野果当点心,如此简单,原始生态,当然用不着太费心思,所以憨直,所以率真,轻松自在,野鹤闲云。而人的情形恰好相反,层次越高,城府越深,越大,焦虑越沉,穷人有穷人的渴求,富人有富人的禁忌,百姓有百姓的苦楚,官人有官人的忧心。尤其是小小百姓日子难过,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都是不白给,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要操心。真的,做人太累了,还不如当野人! 走出山谷,穿过密林,攀上一座高高的山岗,猎人看到一轮西坠的夕阳。薄暮时分,雾霭在山谷中涌动,像大海涨潮,巨浪翻腾。猎人忽然觉得,自己此刻置身的山头,就像一座即将被愤怒的海潮吞没的孤岛。怅然回头,张望许久,却分辩不出自己走来的路。心里一沉,鼻子一酸,他的眼睛湿润了。 花毛小子两眼瞅着那猎人,也是满脸的困惑,这个长得极像黑毛男的人,到底是何许人也?会不会正是老爸时常提起的那个名叫香椿儿的大儿子,自己那同父异母的哥哥?这会儿在那里吸鼻子,还揉眼睛,一付十分动情的样子,是不是又在打什么鬼主意?那些个绝顶聪明的现代人类,个个都这付德性?果真如此,自己又该如何应对,才能保正上不了洋鬼子的当?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近距离地接触猎人,自然而然入乡随俗,情不自禁有样学样,花毛小子也不由自主地动起脑筋,开始寻思一些事情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0、山林夜话,似梦非梦,亦假亦真 猎人蓦然惊醒,天已经黑透了。 这段时间,心猿意马,恍惚如梦,他几乎把那小野人给忘记了。因为,如何处置小野人,他是瞻前顾后,左右彷徨,始终拿不定主意,实在也是思虑太甚,不胜辛劳,结果矫枉过正,物极必反,潜意识里也就打算撒手不管了,这样山路弯弯,各行一端,互不相扰,乐得清静。却不料,那小野人好像根本就不领他的情,这老大半晌的功夫他一直闭着眼睛,结结实实地打了个瞌睡,说白了也就是要给对方创造一个逃跑的机会,可睁开眼睛一看,那小野人居然一动也不动,还老老实实蹲在他身边! 这事顶真奇怪了,那小野人为什么不趁机逃走呢? 大山里的野生动物们,还真有喜欢猎人的? 一大清早,太阳刚刚露脸的时候,他开枪误伤了那花毛小野人,虽然当时也施以援手,用上了自己家传的金创药,可那说到底也还是为了一己私欲,以为可以用小野人去兑换大堆的金钱,也就是为了这个目地,他用猎枪威逼着花毛小野人,押着他走上了逃亡之旅,后来遇上了三角形的白毛藤,小野人用那种血红色的藤液疗伤,让他深受启迪,自叹弗如,后来就是那一树红果子的诱惑了,美食面前他又把持不住,准备杀人越货了,这一天的逃亡之旅,山路跌宕不平,心路愈发崎岖,他真的是好不容易才说服自己,要放那野人一条生路了,为什么那野人偏偏不走,还要诚惶诚恐地守候着他呢?是不是野人们天生就这付德性,对于比自己更高上一筹的现代人类怀有一种深深的敬意?再或者,是自己这样一付丧魂落魄的尊容,居然也牵动了小野人的恻隐之心,有一种惺惺相惜的类同感?果真如此,他也就命该与野人为伍了? 猎人的性格就是这样矛盾重重,他先前曾经有过一种想法,要把小野人驯化之后,当猎犬使用,可这会儿却又觉得与野人为伴有辱自己的身份,又变得心不甘情不愿了。 就在这当口,猎人发现了那棵倒卧在地的大树。 猎人的心里立刻又有了新主意,直奔那棵大树而去。 花毛小子依然不离不弃地跟在后面,就像一只跟屁虫。 猎人在心里偷着乐,心想这野小子还真够粘人的,好,我就让你再粘一会儿,马上就有你好看的了! 就着那棵倒树,猎人飞快地折下一堆枯枝,旋即便揿燃了一只随身携带的气体打火机,那干柴遇上了火,立刻便分外爽快地燃烧起来。天黑了,风凉了,点上一堆篝火好过夜,这也是情理中事,理所当然。只是,猎人点火却不仅仅只是为了抵御风寒,实实在在还别有用心,可回头看了看,便立刻发现自己又一次大错特错了,那小野人并没有见火色变,闻风而逃,只是伸长脖子,大瞪两眼,直勾勾地紧盯着那曳曳摇动的火,到像是颇感兴趣,有待深究的样子。猎人犹自不甘,抓起一截燃烧的树枝,冲着那小野人划着圈儿摇晃。那小野人,最初只是表现出稍稍不安,却并不惊慌,须臾,便摹仿他的样子,也抓起一根燃烧的树枝,冲着猎人划起圈来。猎人长长地叹了口气,扔下手中那截树枝。那小野人倒也足够的宽宏大量,并不关心猎人曾经有何歹意,只是顾自地偎到篝火旁边,双腿交叉,盘膝而坐,一本正经地添续起柴薪来。 这下子,真该着猎人目瞪口呆了。 猎人当然做梦也不会想到,那花毛小子对人类的篝火其实并不完全陌生,不仅打小就受到了老爸黑毛男的启蒙教育,而且就在前一天晚上还拜访过一个篝火营地,惹出了一场轩然大波。 那花毛小子,又从枯树上折下一堆干树枝,认认真真地照料着那一簇热情燃烧的火。 猎人却老老实实地退到了一边,开始冥思苦想了。 这世界,到底是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人生的经验告诉猎人,野生动物们统统都是怕火的。那曳曳摇动的火,委实是人类文明的起始点,生命进程的催化剂,现代人问天叩地改造世界的力臂,当然会让野生动物们大惑不解,唯恐避之不及。可是,眼前的这个小野人是怎么回事呢?是自己有生以来破天荒地干了一件好事,无意中引导那愚昧的小野人,从此认识了一堆熊熊燃烧的火?这样的话,那小野人是不是也大大地前进一步,差不多也就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现代人了?野人毕竟不同于老虎,不同于豹子,不同于狼,那确实是人,只是一种智商很低的人。既然是人,那就能学习,会进步,当然也迟早会变成正常人的。如此说来,自己是不是又立下大功一件了?人类历史上,这一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一天,一大清早他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不仅发现了野人,而且还生擒活捉,接着用猎枪押着他上路,在大山里行军拉练,让他知道服从长官,听从号令,尤其到了晚上,自己更是独具匠心,居然毫不费力地就让那小野人认识了一簇熊熊燃烧的火,从此便变成了一个正常人,至少是一个可供驱使的人了! 哈哈,这天下能人,舍我其谁? 猎人又渐渐兴奋起来了。 猎人又一次改变主意,决意要把那小野人收留下来,给自己做个伙计了。养猴的人,可以牵着猴子到处表演。养蛇的人,可以拎着蛇笼到处炫耀。鱼有鱼路,虾有虾路,蛤蟆跳水,松鼠上树,野人毕竟也有野人的本事,总不至于连猴子和猩猩都不如?野人也是人,和野兽们有区别,可以学习,可以进步,可以服从命令听指挥,这样主仆合作,睁大两眼,还怕寻不着挣钱的机会?还有,野人是愚人,是蠢人,充满原始蒙昧的人,而他是文明人,聪明人,敢于杀人越货的人,这情形,就像一位魔术师和一位白痴,那白痴永远只会眼花缭乱地跟着那根小小的魔棒转,谨供驱使,只干活不要钱,那不就是一棵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摇钱树吗? 好像,现代人要的就是这个,那叫利益最大化。 猎人两眼烨烨生辉,果真看到了光明的前途! 猎人把猎枪放到一边,拽过自己一直背在背上的马桶包,从包里变戏法似的摸出一只塑料袋,打开来闻了闻,十分惬意地吸了吸鼻子,那袋子里竟是两块在篝火上灼烤焦干的野羊肉。两块烤肉一大一小,合在一起大约也有一公斤多重,是猎人前天为自己准备的储备食品,这会儿天也黑了,人也乏了,出去打猎也来不及了,正好也就可以拿出来充饥了。猎人从袋子里拿出较大的那一块,炫耀似地对着篝火看了半晌,还放在火上晃了晃,这才大大地咬上一口,使劲地咀嚼起来,那嘴吧咂吧咂地弄出很大的声响,整个脑袋也夸张地左右摇晃,一付十分享受的样子。他留意到,那小野人,正不错眼神地盯着他的嘴。他又狠狠地咬上一口,狼吞虎咽。那小野人的嘴,也下意识地随着咀嚼起来。一人动嘴,十人牙酸,能看得出来,那花毛小子馋虫已经被勾引出来了,有些情不自禁了,就要蠢蠢欲动了。猎人吃上了第三口烤羊肉,已经不再像先前那只饿狼似的,开始慢慢咀嚼,细细品味,三分炫耀,七分卖弄,竟是一付悠闲自得的模样了。这时候的花毛小子,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上了别人的套子,还在一门心思地关心着别人的美食,使劲地嗅着鼻子,整个身躯朝对方倾斜,几乎伏到篝火上了。 猎人笑眯眯的,冲着那花毛小子点点头。 花毛小子呆呆怔怔,显然那脑袋还转不过弯来。 猎人这才拎起那装着一块烤肉的塑料袋,高高地提溜在半空中,冲着小野人钟摆一样地左摇右晃,提醒对方看清楚了,这才隔着篝火扔过去。这就是感情投资,要贿赂那小野人了。垂涎欲滴的花毛小子,冷丁地又被吓了一跳,旋即明白过来,当然乐不可支,呜呜嗷嗷地一阵怪叫,抢夺似地拣起那块烤肉,凑到鼻孔前嗅嗅,便迫不及待地把烤肉连同塑料袋一起塞进口中,连撕带咬地大嚼起来。 篝火对面,那猎人一阵窃笑。 一边偷着乐,一边还暗自摇头,只是心里格外地受用,好像终于找到感觉了,没错,老板就是这样当的!要会调理人,算计人,靠聪明赢人,用恩惠邀人,眼下只是小试牛刀,看来效果还真的不错,大有斩获啊! 却不料,那猎人并没有高兴的太久,形势便急转直下了。 小野人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他的馈赠,却愈发显得贪婪了。 花毛小子似乎从来就没有想到过,自己应该好好感谢猎人,只是眼睛亮晶晶的,就像是一团燃烧的火,一眨不眨地紧盯着猎人手上的食物。猎人感到毛骨悚然,左顾右盼,他已经后悔了,不该自己吃大块烤肉,只给野人小块的。这样处事不公,最终会激起民变,惹得那花毛小子来上一个野性大发作,那后果可顶真就是无法估量了!想来想去,他觉得自己还是忍痛割爱比较好,又掂起手中的烤肉,可显然这时候已经是来不及了,那小野人急不可耐地欠起身,扬起手,那手中,竟紧握着一块圆润闪光的石头!猎人蓦地一惊,急忙扔下烤肉,转身扑过去操起猎枪。小野人的石头已脱手掷出,嗖地一声从猎人的头上飞过,砸在他背后不远处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随着一阵噼哩叭啦的断枝裂叶声,扑扑楞楞飞起几只宿鸟,最后,一只毛茸茸的动物掉下来,重重地摔落在猎人身边不远的地方。原来,那小野人也只是成心要露一手,即兴表演了一次狩猎行为。猎人抱着猎枪瘫坐在地,结结实实地惊出一身冷汗。篝火对面,那小野人已经无影无踪了。 该走的,终究还是要走的! 猎人颓然地垂下头,忽然又觉得心不甘,情不愿,真是太可惜了。谁又能想到,那花毛小子,竟然还是一个天生的好猎手?随便抓一颗石头,就可以指哪打哪,这不比自己的猎枪还要中用吗?猎人感慨许久,终于想起小野人的猎获物,走过去拣起来,就着篝火的光亮研究一番,那是一只果子狸,也叫花面狐,甚至鬼面狐,认真归类也算得上是一种狐狸了,只是伙食标准太差了一些,每天爬到大树上去采食一些野果子,树种子,运气最好的时候还能吃上几枚小鸟蛋,就那样饥一顿饱一顿的,所以通常都长的十分苗条,也是大山里最为常见的东西。猎人随手把那果子狸扔在篝火边上,又去寻找自己的那块烤羊肉,随便在篝火上晃了晃,也就算是加温了,消毒了,又不急不忙地吃了起来。 吃完那块烤肉,猎人觉得自己实在也是疲惫不堪了,便往篝火跟前偎偎紧,接着便扬起一阵鼾声,那是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隐隐约约地,他忽然听到有人在呼唤自己的乳名。 香椿儿!香椿儿!香椿儿! 他激凌地坐起身来,极力地睁大双眼,东张西望,可午夜的大山静悄悄,身边的篝火几乎也快要熄灭了,四周根本就没人。自己这是幻听了?除了爸爸和妈妈,还有谁会呼唤自己的乳名?他的爸爸叫王大头,妈妈叫香椿嫂,只有爸爸妈妈把他唤着香椿儿,周边的乡亲,儿时的伙伴,还有后来那些在一起打工混饭的工友们,一律都把他叫做王香椿,那就是写在身份证上的名子了。猎人使劲地摇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起身给篝火添了些柴,侍候着那篝火重新兴旺起来,这才又偎着篝火躺下身去,继续睡觉。 很快地,猎人又扬起了鼾声。 实实在在的,这一天奔波下来,真的太累了。 可是,那如梦似幻的呼唤声,又隐隐约约地响了起来。 香椿儿!香椿儿!香椿儿! 猎人又激凌地坐起身来,又极力地睁大双眼,只是不再东张西望,而是定定地看着夜空,看着那一勾弯月,满天繁星,眼睛里忽然就涌出了大颗大颗的泪珠儿,又使劲地挤眼,拼命地摇头,把泪珠儿甩向四面八方,只是那情感的河流埋的太深,憋的太久了,一旦开闸就喷涌而出,急流汹涌,扼制不住了! 终于,那猎人呢呢喃喃,哽噎失声了。 爸爸,是你吗?你在冥冥中呼唤我?知道我进山找你来了?还有什么话要叮嘱我?你为什么就一直不回家呢?你还记得回家的路吗?云雾崖下,月亮河畔,那香椿树下的青石院落?儿子我已经长大了,不会再惹你生气了,这是真的呀!儿子我后悔呀,后悔当初少不更事,瞧不上山野人家的小锅小灶,更蔑视老爸手中的猎枪,雄心勃勃地要闯出一番新天地,却不料出门打工十多年,上过当,受过骗,挨过饿,讨过饭,最终还是个穷光蛋,终于心灰意冷归故里,才知道老爸一去不复返,这全都是因为我呀!爸爸,儿子不是个好东西,我真的是该死呀!爸爸呀,儿子进山来找你,也就不打算回去了,回家也没脸见人哪!我找出了一根祖传的老铳,出门之前还冲天轰了一枪,昭告天地要打老虎,杀豹子,人挡灭人,佛挡灭佛,挣不来一份大富大贵,我就留在山里陪你了! 和盘托出了心里话,猎人感到轻松多了,只是意犹未尽,还不过瘾,索性嗥啕大哭起来。 哭够了,也哭累了,他就趴在地上睡着了。 这一次睡的很踏实,再也没人呼唤他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1、花毛小子和猎人联手,打一场篝火保卫战 香椿儿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了。 天亮了,他便走出了黑夜里的故事,又记起自己是一个猎人,或者,说得更为精准一些,一个运气不好的偷猎者。 夜里露水太大,就像下了一场小雨,衣服湿漉漉地裹在身上,晨风一吹,凉飕飕的。他眨巴一会眼睛,便动手脱衣服,绞水,准备放在篝火上烘干。他发现,那燃烧一夜的篝火,居然十分旺盛,像是有人刚刚添续过柴薪。他赤条条地站立着,疑疑惑惑的,四下张望,又发现几乎就在自己腿裆下面,摆着两只还没有完全僵硬的大青兔!野兔身上的创痕很新鲜,还在慢慢地往外面渗着血,明显是被石头击毙的,这一定是小野人干的! 猎人想起昨天晚上的那一场虚惊,篝火对面的花毛小子,那喷出眼睛的焱焱火光,那握在手中的鹅卵形石头,那飞石夺命的矫健身手,又情不自禁地点头赞叹,咂啧有声,那小野人,真看不透,居然很有本领!当然,野人也是人,不能像老虎和豹子那样凭一身蛮力找饭吃,那就要动动脑筋,凭智慧赢人,所以拣起一块石头当武器,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只是,那花毛小子在自己手上吃老鼻子亏了,平白无故地挨了一枪,又被逼迫着在大山里苦苦跋涉,既然有着如此的好身手,怎么就想不起来冲侵略者的脑门也砸上一石头?这是不是也太仁慈,太善良,太厚道了?还有,自己那就是一时的兴致,想要邀买天下,拢络民心,施舍了小小的一块火烤羊肉,可那小野人竟如此认真,居然一夜不眠,四下巡猎,还顶真地送来了新鲜野味,这就是投桃报李了,果真有情有意呀! 猎人草草地将湿衣架在篝火旁,便跳开身,精光屁股坐在一块湿漉漉的石头上,从马桶包里抽出一柄猎刀,专心致志地对付那两只野兔。小野人头天晚上猎获的果子狸还扔在一边,猎人对它弃之不顾,实在也是因为那东西太瘦了,可谓苗条有余,鲜美不足,除非别无选择,进山撵肉的火铳一族一般都不会为它浪费功夫,嫌它没有多大嚼头。两只大青兔被剥了皮,开了膛,也就算是大体上整治好了,猎人又扯过那只马桶包,在里面找出一包食盐,在野兔腹腔内外薄薄敷上一层盐粉,然后用湿树枝串起来,架在篝火上烘烤。 这就是不折不扣的野外烧烤了。 野兔很快就烤黄了,烤焦了,烤出一串串油珠儿,噗噗嗒嗒滚落下去,爆出噼噼啪啪的响声。 山风也悄悄地凑上来,围着篝火打旋旋,山林中立刻便飘漾起一股浓郁的烤肉香味。 猎人咽着口水,光着屁股蹲在篝火边,小心翼翼地翻弄野兔。 在这方古老的大陆上,人们对吃食尤为认真。 这位赤身的汉子,一边用力地吸着鼻子,一边使劲地挤着眼睛。情不自禁地吸鼻子,为了那一阵阵诱人的烤肉味。无可奈何地挤眼睛,那眼睛里已经是一片迷濛,好像正在沁出泪水。真的,猎人已经三十来岁了,因为少小离家,出门闯荡,他都记不清楚自己这三十年来到底都干过一些什么活计,从事过一些什么专业,只是干啥啥不行,横竖不发财,记忆中自己还是第一次如此的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专心致志,所以连自己都被深深地感动了。 花毛小子像倏地从地上冒出来,隔着篝火树桩似地站着,一声不吭,一动不动,只是勾着头,弯着腰,缩着脖子,两只肥大的鼻孔用力地噏动着,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篝火上烘烤的野兔。 那茹毛饮血的小野人,见识过野火烤肉吗? 猎人得意洋洋地笑了,一边笑,一边还毫无顾忌地扭着屁股。 小野人,小朋友,现在就睁大你的双眼,好好地见识一回吧!只要你老老实实地跟着我,忠心耿耿地当个小伙计,篝火烤肉那是天天都有,美味大大的! 猎人真的是打从心眼里欢迎小野人归来。 “嘶嘶!嘶嘶!” 小野人冲他两手比划着,迫不及待地嚷嚷着。 噢,你要撕什么?把这火烤野兔拿下来撕巴撕巴,你现在就要吃了它?还没熟透呀,你就要吃了?别看这外面都焦黄了,里面可还没有断血丝呢,吃了半生不熟的东西,你就不怕闹肚子?猎人分外热情地唠叨着,这就是和野人对话了,也是出于一种习惯思维,他认准了那野人只会学狼嗥,根本就不会说人话,所以这一切的话语权统统归他,可以天马行空,自由发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横竖也没人抬扛子。 “唔,嘶嘶!嘶嘶!” 花毛小子连连点头,心里偷偷的乐着,猎人不晓得他会说人话,这样就对了,要不然,那夜半睡梦中的呼唤还能奏效吗?如今,花毛小子已经知道对方是谁了,那是老爸黑毛男时时牵挂着的一个人,他的名子就叫香椿儿,算是自己的大哥哥!可是,这事情愈发复杂,也愈发棘手了,哥哥当然杀不得,可老虎金猫的仇还报不报呢?这是一个掮着火铳的猎人,一个闯进山林的杀戮者,对大山里的万千生灵时时刻刻构成威胁,还容得自己徇私舞弊吗?花毛小子的心里其实左右为难,表面却依然是混混噩噩,迷迷糊糊,嘴上还不依不饶地嚷嚷着,好像,那对猎人也是一种赞许,祝贺他成功地意译了一种来自远古的原始语言,只是仅仅理解了还不行,小野人在外面整整跑了一夜,肚子里真的是饿透了,再说那火烤野兔的香味实在也是太诱人了,抵御不住呀! 真真假假,亦假亦真,花毛小子这就是演戏了。 猎人想了想,居然也暗自点头,顾不上将野兔完全烤透,烤熟,便站起身来,用树枝挑起一只,递给小野人。花毛小子却不知道会烫手,冒冒失失地一把抓住,立刻跳起脚来,却硬是舍不得扔下香喷喷的烤兔,两手一左一右捯腾着,歪着头,嘬着嘴,唏唏嘘嘘地吹着,拍着,那神态举止,倒象个调皮的小娃娃。 猎人被逗乐了,似乎,这又是一次大大的成功。 过不多一会,小野人便龇牙咧嘴地大嚼起来。猎人悄悄走到一边,蹑手蹑脚地穿衣服。野人全力对付那烤兔,围在身上的兽皮已经不知不觉地抖落在地,那粗糙的皮肤,强健的肌肉,发达的毛腺,整个身躯闪耀着野性的光辉,和猎人那白皮嫩肉纤毛细肋形成强烈反差,让人心惊胆颤。等猎人穿好衣服,小野人那一只野兔已经吃光了,手上只剩下几根骨头,依然咀嚼得有滋有味。猎人暗自吃惊,那小野人胃口恁大?小野人又眼馋地盯着猎人留下的那只野兔,那野兔一直烘烤在篝火上,愈发喷香诱人,焦黄可爱。看情形,野兔滋味不错,野人胃口更佳。猎人咬住嘴唇,犹豫片刻,便异常大方地把留给自己的野兔又拧下一半,扔给小野人。 忽然,那花毛小子又跳起身来,毛发耸立,拼命啸叫起来。 猎人又被吓一跳,那小野人,是不是吃饱肚子就要翻脸呀? 还好,这一次猎人很快就弄明白小野人狂怒的缘由,不远处的灌木丛里,有两只探头缩脑的大灰狼。那大灰狼,个头和黑狼差不多,平日里很少见的,想必是这会儿嗅到了火烤野兔的香味,也情急难耐地现身了?猎人不敢待慢,赶紧操起火铳。小野人已接二连三掷出几块石头,可惜一次也没有打中,大灰狼很狡猾,又远远地跑开了。猎人举起火铳,准备鸣枪示威,他并没把那两只野狼放在眼里。可是,猎人的火铳迟迟没有放响,他是忽然又想到了一个问题,那伙阻碍自己偷猎的人,会不会听到枪声又追上来?就这么犹豫片刻,猎人发现情况更糟了,是自己一开始就低估了敌情,那挑衅的野狼远远不止两只,好像隐藏在山林中的灰狼一族统统出来了,山上山下,前方后方,数不胜数,满山遍野全是狼!猎人和他的野人伙伴,已经被野狼们团团包围了。猎人倒吸一口冷气,他是第一次遇上如此严峻的情形,只觉得四肢发麻,浑身无力,竟有些心力交瘁,手足无措了。那小野人却毫无惧色,正抡圆胳膊,把一块块石头扔出去。篝火的周围有的是碎石头,只是大小不一,奇形怪状,用起来很不顺手。四面八方的野狼,似乎也有所顾忌,把那堆篝火当成圆心,始终保持相应的距离,驴推磨似地团团转。猎人怔怔的,忽然抬手,重重地拍打自己的脑门,该死,怎么竟忘了,自己身边有一堆篝火,野兽们不是怕火吗?可惜是白天,那火光极不显眼。猎人连滚带爬地扑过去,也不管干柴,湿柴,枯枝,鲜枝,一古脑儿地收集起来,堆到篝火上。那小野人看着猎人的举止,觉得挺纳闷,眼睛连连眨巴,抓耳挠腮地叽叽叫,终于也停止投掷石块,手忙脚乱地帮助猎人给篝火添柴。 这当口,山头上呼呼地吹过一阵风。那堆满柴薪的篝火砰地一声巨响,爆出一个大火球,旋即熄灭,化成一柱滚滚狼烟,左突右撞,弥漫开来。山上山下的狼群,被那滚滚狼烟吓住了,潮水般地退去了。 花毛小子这算是又一次大开眼界,实在也是兴奋极了,嗷嗥一声,又扯着嗓子狼嗥起来。 猎人打从一开始就知道这小野人喜欢学狼嗥,所以也就见怪不怪了,他赶紧去找到自己先前扔下的那半截火烤野兔,也顾不得上面沾满了草屑和尘土,大口大口地吞咽起来,这可是他的早餐哪,必须要填饱肚子,下一餐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喂,伙计,咱们该挪挪窝了,这儿折腾的动静太大了,又是烟又是火的,就怕已经被人发现了,万万呆不得了!” 猎人未暇思索,便冲野人喊起伙计来。 他两手比划着,向小野人示意,应该尽早离开这儿。小野人坐着不动,愁眉苦脸地看着他。小野人先前围在腰上的那张兽皮,不知扔哪儿去了。猎人恍惚记得,那兽皮,是被自己匆忙中夹进一抱树枝,扔到篝火上。那小野人,正在为失去自己唯一的衣物而悲哀?猎人起身收拾马桶包,甩上双肩,把火铳也扛上肩头,又回身招呼小野人。 “喂,伙计,咱们走吧!” 那小野人,根本不理睬他。小野人拣起一束干树枝,缓缓地放在篝火上。小野人胸前的毛发被火舌贪婪地舔舐着。光着屁股的小野人绕着篝火转一圈,嘴巴噏动着,听不清叽咕什么,那稀奇古怪的举止,倒像是正在躬行某种古老的仪式。猎人终于看出点名堂,那小野人,大约舍弃不下那堆篝火吧?那把食物由生变熟的火,那给人无限温暖的火,那吓退成群野兽的火,被野人当成至高无上的神灵了?猎人从兜里摸出气体打火机,凑到野人跟前,啪地揿燃了。小野人蓦地一惊,连连后退。猎人又咔地一下把火机关上,再揿燃,反复操作,让野人看个明白,然后把火机高高抛起,又接住,塞进衣兜,用手重重地拍着。 “喂,伙计,看明白吗?这次该走了?” 小野人长长地舒一口气,认认真真地点点头,顺顺溜溜地跟他走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2、蹀躞山野,就为了那一颗篝火的种子? 这天太阳很好,山壑里晨雾早早就散尽了。 利用篝火熏起的浓烟,吓退了成群的大灰狼,猎人香椿儿便领着花毛小子尽快地转移了,他们穿过一片山坳,攀上一道山脊,又沿着那条逐次升高的山脊线,登上了一座山峰,从那里可以居高临下地俯瞰脚下的山川,那一柱浓烟袅袅升腾的地方,就是他们刚刚撤离的战场。 就在那一块凸起的山岩上,猎人驻步不前了。 花毛小子不知道那猎人想要干什么,见到他盘桓许久,一直没有继续前进的意思,便也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坐了下去,在一边耐心地等待着。虽然,那猎人在睡梦中每次都回应了花毛小子的呼唤,证明他就是香椿儿,是花毛小子同父异母的哥哥,可花毛小子依然认定他是自己的敌人,因为他杀死了那只三条腿的老虎,而且正在对大山里的生灵们构成极大的威胁。只是花毛小子一直下不了手,因为他长的太像自己的老爸了,爱屋及乌,爱父及兄,人心都是肉做的,总有丝丝牵连,酸楚难言,恻隐万千,左右为难。花毛小子在大山里跑了一夜,最后还是回到了猎人的身边,那不仅仅只是为了参加一次野火烧烤的盛宴,主要还是割舍不下那一堆温暖而又神奇的篝火,其次也是为了贴近观察香椿儿,想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人,然后再决定自己应该怎么做,替天行道,大义灭亲,或者各行其道,放他一马。只是,一群不知好歹的大灰狼跑出来搅局,居然向人们发起了进攻,花毛小子和那个名叫香椿儿的猎人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不知不觉地结成了同盟军,有声有色地打了一场篝火阵地保卫战,那份热闹,那个激情,那种开心!这一仗打下来,花毛小子丢掉了自己的麂皮战裙,那几粒用起来得心应手的宝贝鹅卵石,还有猎人后来馈赠的那半拉烧烤野兔,最后变成了精光屁股,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可心里还是觉得异常兴奋,因为,花毛小子和猎人香椿儿并肩作战的结果,不仅让他认识到那一堆篝火对于保家卫国的重要作用,而且最最关键的是让他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尤其令人开心的结果,原来那篝火居然也有种子,可以自由取用的! 篝火的种子,就是猎人向他展示的那只打火机。 那打火机,此刻就装在猎人的衣兜里。 就为了那只打火机,那一份篝火的种子,花毛小子这会儿更舍不得离开猎人香椿儿了。 花毛小子的两眼一直不错眼神地看着猎人,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猎人香椿儿当然也知道那小野人在看他,心里很有几分得意,感觉有人把自己当成天神一样崇拜,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会脑袋发热,两腿发飘,不由自主地昂首挺胸,龙骧虎步,在这种情况下,就连孔雀都会开屏,猩猩也会作态,装模作样是情理中事,不痛不痒那就有悖常理了。猎人的心里还有一个小九九,那就是想让小野人当伙计,做奴才,而自己当老板,做老爷,要达到这样一个目地,当然可以用金钱收买,也可以暴力强迫,但是那些都是下策,很难和谐相处,无法长治久安,而最佳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小野人对自己敬若天神,诚惶诚恐,只求报效,不思索取,心悦诚服地追着自己的屁股跑,那不就包赚不赔,万事大吉了?猎人果真是一个现代人,出门打工十多年,顶真没赚几个钱,只是饱经世态炎凉,粗通人情世故,当然还远远地达不到那种厚脸皮黑心肠的精品程度,只是泛泛地知道了一些攻城为下攻心为上的道理,至于精神可以变物质,愚民足以安天下,这些道理差不多已经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了,猎人只是似懂非懂,夹缠不清,也就顾不上太多了。 猎人忽然伸长脖子,这是有了一个重大发现。 山坳里篝火笼烟,居然一改先前的形态,不再是很有规律地随风飘游,却忽然变得烟飞灰扬,杂乱无章,而后渐次淡化,就要熄灭了。 猎人立刻倍加警惕起来,在山石上踮着脚,探着身,咬着牙,嘬着嘴,极力要开拓自己的视野,想透过山坳里那些大树的树冠,看清楚先前的那一处篝火营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终于,猎人如愿以偿地看到了一些活动的人影,并且立刻做出自己的判断:正是那一伙对头星,他们追上来了,正在扑灭野火! 花毛小子也看出名堂,知道就是那伙鸣枪追击猎人的人们,只是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为什么要扑灭篝火呢?那不是一种最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吗?既然是好东西,就让那篝火一直燃烧下去,不是更好吗?除非,他们和猎人一样,也可以对篝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拥有一份篝火的种子?不肯让野火一直烧下去,是怕那野火被山风鼓动起来,会毫不留情地烧光了大片的森林?可猎人为什么就不管这些呢?他们和猎人绝对不是同类人,好像相互有着根深蒂固的矛盾,见面就会打起来,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大山里的万千生灵形形色色,彼此都可以和谐相处,这些穿衣戴帽的人类看上去大体也都差不多,为什么一定要争强斗狠呢? 花毛小子使劲挠头,可越挠越犯糊涂。 猎人又招呼他上路了。 猎人说,又是那帮子公家人,这会儿正在荡平篝火,等会儿收拾停当了,保不准还要追上来。咱们民不与官斗,弱不与强敌,只有趁早开溜了,跑的越远越好哇! 花毛小子置若罔闻,他犹犹豫豫,还有很多心思没有想明白。 猎人光火了,说你他妈的还磨蹭什么?不想要命了是不是?不知道咱们是干啥的?咱们就是那个偷猎者,也叫盗猎贼,抓不住保准发大财,抓住了那就要蹲大狱,这道理你明白不明白?要想健康快乐并且光彩照人地活着,你就要充份地发挥两条腿的功能,三十六计,逃跑为上,留得火铳在,不怕没财发! 这猎人有了发威的地方,训斥起人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花毛小子悄悄地叹了口气,心里倍加郁闷了,这都是谁跟谁呀?自己生在仙人洞,长在大山里,渴了就喝一口山泉水,闷了就吼一声野狼嗥,打从根本上算起就是一个闲云野鹤自由民,怎么忽然就被不明不白地拉上贼船,变成一个盗猎贼了?还有,那乱套近乎的猎人哥哥,你其实也明白自己在和一个小野人打交道,怎么就不知道敲敲脑袋醒醒神,人家自由自在的小野人凭什么就一定要通晓你的语言,任凭你在这里胡说八道? 花毛小子愤愤然,但也只是哼哼鼻子,最终还是服从命令。 这样的结果,也足以让那猎人忘乎所以,得意洋洋了。 猎人扛着猎枪,引着小野人,顺着一条延伸向遥远的山脊线,又出发了。真正的山里通,不是钻山沟,就是走山脊,山沟沟那是水流消涨勾勒出的脉落,而山脊梁却是祼露的山岩连成的坦途,这样走的消停,行动自如,不仅鲜有蒺藜和荆棘,而且也避开了茂密的丛林,横生的藤葛,还有种种防不胜防的毒虫,比如草虱子,山蚂蝗,毒蜈蚣,以及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蛇类。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会硬着头皮往刺窝里钻,这不仅仅是万物之灵的人类,就连大山里那些比较强势的野生动物们也都深谙此道,行走坐卧,自有分寸,不肯擅越雷池半步。 中午时分,他们折下山脊,钻进一条深深的山沟。 好像,那帮狗拿耗子的公家人并没有追上来,已经被远远地甩开了,可猎人依然不敢有丝毫松懈,一路上野鸡满天飞,羚羊夹道舞,他硬是生生的挺住了诱惑,一枪没放。不放枪,不狩猎,当然也用不着再升起篝火烤野味,这样最大程度地隐匿自己,避免张扬,也就不用担心会被对方发现目标了。可是,这样一来又出现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饿肚子。山路跌宕,上下攀援,那绝对是一份力气活,肚子饿的很快,这也是一种生理的本能。 花毛小子从石滩上捡起两粒拳头大小的鹅卵石,两手交替着,左右捯腾着,如获至宝一般,玩的很开心。 猎人想,有门了,那小野人是不是又要露一手?猎人见识过那小野人的飞石神功,知道他有一手绝活,这真是再好也不过的事情了,动静不大,成本极低,最关键的是不会引起追踪者的关注,可以保正逃亡和狩猎两不误,岂不美哉? 猎人情不自禁地伸长了脖子,就等着那小野人奉献猎物了。 可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意外,那小野人,竟随手把那两颗鹅卵石给扔了。小野人这是要干什么?想造反了不成?猎人悻悻然,两眼紧盯着花毛小子,却发现那小野人却似乎也很无奈,先是摸摸自己精光的屁股,又抓抓腰,最后还两手空空地拍拍巴掌,猎人忽然就想到了一样东西,小野人先前系在腰上的麂皮战裙,想必,那物件根本就不是一块遮羞布,更不是什么御寒衣,兜在腰上最大的作用,还是一只储物袋吧?小野人拣来的石头没处放,只好把它扔了?接下来遇上合适的狩猎对象,身边又没有合手的武器,也只好看着它们悠哉游哉地溜了?猎人悄悄地叹了口气,还抬手冲自己的脑门拍了一巴掌,想不到这事情根本就怨不得别人,不正是自己在忙乱之中把那小野人的衣物给扔到篝火上去了?得了,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他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地给那小野人赔上一件衣服,最好是马上猎获一只大老虎,按照那美猴王孙悟空的款式,给他系上一件虎皮战裙! 穿上了虎皮战裙的小野人,也一定倍添精神吧? 想到这里,猎人又兴奋起来了。 古人云,用兵之道,始于养兵。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扛着猎枪满山跑的猎人,自我感觉也是一个嗜血杀戮的武士,自觉不自觉地就会用上一些行武的语言,这也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可以提振精神,少打瞌睡。不管怎么说,有一件事情那是决定下来了,猎人打算要做一件好事,给那小野人重新着装,再围一块兽皮在腰上。 花毛小子却浑然不知那猎人的心思,正认认真真地干着自己的事情。 天中了,晌午了,应该是吃中饭的时候了。可是,那猎人却好像根本就忘记了这件事情,一点点狩猎的意思都没有,更不用说是点燃一堆篝火,烧烤出那种令人垂涎欲滴的野味叉烧了。当然,对于一个生长在大山里的小野人来说,吃饭的事情其实是最为简单的问题,小小的施展一回飞石神功,立马就可以有肉吃了。只是,自从吃了猎人的烧烤美食之后,花毛小子的精神世界发生了一次颠覆性的改变,好像人生就理当如此,应该与火同行,与火为伴,举火御敌,伴火入眠,再回头审视自己过去的一切,反而觉得不可思议了,真的,那茹毛饮血的日子,还能舒舒服服地过下去吗?不,花毛小子直到这一刻才真正理解了老爸黑毛男,那丢失了火种的痛苦不堪,果真是一种生命的退化,让人打从内心里感受到淒苦无助的滋味,就像是永远的失去太阳,走进一个漫无尽头的黑夜里。花毛小子见识到了真正的篝火,立马也就想到老爸的夙愿,且感受到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才会留在猎人的身边,装憨卖呆地追随着那个危险人物,实实在在牵挂的还是那一颗火种啊! 那火种就在猎人的衣兜里,让人可望而不可及。 花毛小子悄悄地叹了一口气,肚子已经饿了,没耐心等下去了,看来那野火叉烧一时半刻还吃不上,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先找点东西垫巴垫巴了。打定了主意,花毛小子便抬起头来,四下张望,这条冲沟里的地形到也十分开阔,浅浅的一湾流水,宽宽的乱石滩涂,看上去一目了然,实在也没什么好吃的东西。当然,天上有野鸡,草丛里有野兔,只是花毛小子已经对茹毛饮血不太感冒了,所以也懒的再去甩胳膊抡腿地扔石头,只是想吃点个素食,调调脾胃。可惜,眼下只是青果季,还没有成熟的果子可供采撷。花毛小子想到了仙人洞上面的那一处天坑,那天坑里盛产的枝状地衣,这个季节那是最为应景的时鲜物品,可惜远水不解近渴,画饼不能充饥,脚下这一片石滩上不仅生长不出那种神仙洞府里的山珍野蔌,就连最最普通的黑木耳状的地衣都寻不见,实在是太煞风景了。花毛小子一路走来,野葱野蒜野韭菜到是发现了不少,可惜这些个都是辛辣食材,佐味极佳,当饭吃那可万万不行。花毛小子终于注意到那一湾浅浅流水,水流中有一群白鹭在旁若无人地捕鱼捉蟹,这也和他没什么关系,只是沿着水边的浅岸长满了蒲草,那青青的蒲草,翠绿的蒲草,散发着香味的蒲草,立刻就让人精神一振,眼前一亮,哈哈,中饭有了! 花毛小子飞奔而去,扯蒲草,剥蒲心,就把那中间雪白细嫩的茎干当成了美食,忙个不亦乐乎,吃的有滋有味。 猎人看的发呆了。 天哪,小野人这是在干什么?他在吃蒲草?那蒲草能吃吗?猎人也认识那种蒲草,人们一般都把它们称为香蒲,看上去大体都差不多,其实各自还有差别,最让人喜欢的那种茭白,只是香蒲当中的异化品种,茎干中间膨大起来变成了一道鲜嫩的菜品,但绝大多数的香蒲都没有这个本事,只是抽蒲花,长蒲棒,那蒲棒上的蒲绒可以捋下来做为枕头的填充料,那蒲叶还可以加工一些编织品,如果实在派不上用场,那么最后也就只有当柴烧了。猎人注意到,那小野人吃的根本就不是茭白,而就是普通的香蒲,是香蒲的茎干。这可就新鲜了,照这样吃法,那不就是所有的蒲草之类统统可以采食了?猎人兀自摇头,还是不敢相信,只是小心翼翼地摘下一截香蒲,比照着小野人的做法,剥开翠绿的外围枝叶,显露出雪白细嫩的,先放在鼻子下面闻一闻,感觉到一阵异香扑鼻,情不自禁地就送进了口中,哇,那个香酥脆嫩,甘甜宜人,果真是一种极品的美味呀! 猎人再也顾不上多说什么了,只是全力以赴,大吃特吃,看那情形到像是在和小野人比赛吃蒲草,生怕自己吃的不够多,那就亏大了。 可吃着吃着,花毛小子却不耐烦了。 这普天之下,不管是什么美食,吃多了都会令人生腻,需要换换口味,尝尝新鲜。花毛小子歪着脑袋看了一会,这冲沟里的物产实在也是寥寥可数,根本就算不得丰饶富庶,最后只是采了几根野蒜苗,便径直地走上了一面山坡。 猎人看到那小野人上山了,也急忙追了上去。 这事根本就不用问,那小野人准是想换一种美餐了。 就这样,花毛小子引着那猎人,钻进一片高高的杉树林。空气中充满蘑菇菌丝特有的清香味,林中遍地是蘑菇,五颜六色,成簇成群。小野人一路大嚼,吃个不停。猎人看着眼馋,也采下一朵凤尾菇,试探着咬一口,开始有些恶心,感觉到一股淡淡的鱼腥味,嚼久了,却又有一种红枣炖肉的滋味,哈,香香的,甜甜的,生吃蘑菇也不错哩! 那小野人一路挑挑拣拣,吃个没完。杉树林中,偶尔有成片的倒木。年久日深,那些倒卧的树木完全腐朽了,表面上生满绿苔,还有一簇簇肥硕的黑木耳c白木耳c黄毛木耳。每每遇上这种情形,那野人便显得格外亢奋,专拣那种黑木耳调换口味。野人似乎也特别偏爱黑五类食品。猎人入乡随俗,也跟着尝试一片木耳,只是觉得那黑木耳腥味更浓,且不易嚼碎,实在吞咽不下,只好吐了。 忽然,那小野人蹲下身子,两手猴似地举到额上,罩住眼睛,紧张地四下张望。杉树林拥拥挤挤,即便从根部向外瞅,也瞅不出多远。野人眼睛骨碌碌转动,耳轮也随之转动,嘬着嘴,咝咝地吸着气,仿佛痛感到一个天大的灾祸正步步逼近! 猎人也警觉地端起火铳,蹲在小野人身边。 似乎,就是打从前方并不是太远的地方,那浓稠茂密的丛林之中,有一个小小的狼群正在窥视着猎人和他的小野人伙伴,好像也瞧见了什么新鲜之处,正呜嗷呜嗷地嗥叫不停。 猎人把枪口指向狼群的方向,恨不得立时三刻就轰上一枪,只是担心暴露了目标,咬牙切齿地忍耐着。 那小野人的表现却恰恰相反,好像一直在支楞着耳朵,不但听的仔细,听的认真,而且还听出了滋味,感受到乐趣,居然两眼放光,满面笑容。 猎人满腹狐疑,又惶惶不安起来,这事可真的让人纳闷了,这大山里的野人一族,和满山遍野的狼群,居然语言相通? 花毛小子听着听着,忽然也迫不及待地要参加一份,高声亮嗓地嗷嗥起来。虽然,猎人已经知道那小野人的德性,知道他原本就喜欢像野狼一样嗷嗥怪叫,却一直也没有太过介意,野人就是野人,你不让他鬼哭狼嚎,还能干点什么?如果一本正经地像现代人那样说话办事情,那还叫野人吗?可如今这事情又不一样了,原来那小野人并不是恣意妄为,胡乱嗷嗥,而实实在在却是操练了一份山野俚语,可以毫不含糊地和一群山精野怪互通信息,这样就打从根本上掌握了一份主动权,进而把正儿八经的人类统统地给凉到了一边,细细寻思起来,真是越想越可怕,脊背上情不自禁地就沁出了一层冷汗。 “嗥什么嗥?给我打住,立刻打住!” 猎人这也是当机立断,大声喝止,却不料那花毛小子嗥性正浓,根本就不买他的账,只是冲他翻翻白眼,然后便转过身去,径直地走了。花毛小子一边走,一边嗷嗥,一边还手舞足蹈,洋洋自得,顶真地把猎人噎得瞠目结舌,七窍冒烟。猎人恨恨的,又举起了手中的猎枪。可最终还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干成,只是捶胸,顿足,摇头,叹息,把那支火铳平端在手,远远地尾随着那小野人。 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他越来越觉得自己是离不开那小野人了。 追着野人往前走,听着山风的呼啸,林涛的喧闹,还有间或其中的声声狼嗥,猎人心中也不胜迷惘,自己这究竟是在干什么呀?但是,渐渐地,他的心情也就不再那么烦躁了。因为,他是发现了一个小秘密,那就是和小野人对话的狼群并不大,好像总共只有三只狼,其中一只大狼,那声音还特别地好听,就像是一个略显沙哑的女中音,魅力四射,风情万种,让人情不自禁地听了还想听,欲走还停,欲罢不能。另外两只显然是小狼,那嗓音中或多或少地还有那么星星点点的奶声奶气,让人的感觉是构不成威胁,相反的,倒还有那么星星稚子情状,点点山野风情,让人为之心动,侧耳聆听。这其中,真的有情,有趣,有故事,那一支小小的狼群和这个赤身的小野人之间,到底是在热烈地交流着什么呢?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可惜,花毛小子压根就没打算告诉他。 对于大山里的精灵古怪们来说,任何一个猎人都是多余的。 花毛小子一路奔走,一路嗷嗥,丝毫也没有稍停片刻等一等那个名叫香椿儿的猎人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那个猎人不是厚着脸皮苦苦追赶的话,眼下到是一个最好的契机,彼此可以心照不宣地各行其道,从此人各天涯,永不相见。花毛小子真的顾不上那个自命不凡的猎人了,因为红毛妹子正领着胖哥和瘦妮朝这边走来,茶花洞里的当家老大迟迟不归,属下的小狼女和那两只黑狼都惶惶不可终日,正在满世界地呼唤他呢!可眼下花毛小子正和那猎人结伴巡山,能与红毛小狼女以及那两只小黑狼相见吗?要知道那猎人绝对不是个善茬,花毛小子本人就是生生地被他轰了一枪,成了他的俘虏,后来才得到了他的认可,被当成了一个小伙计,或者就是一个小随从,这才得以走到近前,有机会亲近人类的篝火,分享到一份美味的烤肉。可是,那些茶花洞里的朋友们要是贸然出现在猎人的枪口之下,还会有花毛小子那般的好运气吗?不,大山和大山不会相撞,因为它们千年不急,万年不慌,心平气和,默默守望。可大山里的万千生灵们却偏偏不懂得这道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猴急猫慌,不看时辰,于是便有了冲撞,有了杀戮,弱肉强食,喋血山林。所以,花毛小子眼下最怕的事情,就是自己那一群涉世不深的小伙伴们会不顾一切地追上来,不加选择地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和地点撞见了一个最最不该见到的人,就是那个端着火铳的猎人! 远方的狼嗥声,渐渐远去了。 这也就说明那红毛妹子和两只黑狼终于听懂了花毛小子的意思,且服从命令听指挥,乖乖地到一边玩耍去了。高山多跳羚,幽谷藏芳草,饿了就捕猎,倦了就睡觉,只是千万不要过来寻找花毛哥哥,他正在和猎人在一起,做一个非常危险的游戏! 花毛小子找到了一处清亮的山泉,把整个人儿趴下去,大口大口地喝着水。 猎人也终于追了上来,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等到猎人休息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终于把气喘匀了,这才又回头去看小野人,发现那花毛小子这会儿已经把水喝足了,却丝毫也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是就地翻了个身,守着那一方清澈的山泉,大大地摊开自己那的身体,微微地张开嘴巴,紧紧地闭上眼睛,那意思就是他累了,想要好好地睡上一觉了,而且,这事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他好像已经是睡着了,扬起一串响亮的鼾声了。 这家伙,什么德性?这整个大山都是你家的后院呀?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跑就跑,想跳就跳,想嗥就嗥,想睡就睡?凭什么,你想干啥就干啥?怎么就记不起来我是你的老板呢?我手上有枪呀,就不怕我一枪轰了你?猎人香椿儿愤愤不平地瞪着那花毛小子,使劲地摇头,却也只是悄悄地叹气,生怕又把对方给惊醒了,这就叫存在决定意识,野人就是野人,有什么道理好讲吗?哄着猴子上树,由着野人撒泼,归根结底这也是一种人生的智慧,只要最终能够发大财,大发财,做人也就应该这样宽宏大度,厚德载物嘛! 想明白了这一层道理,猎人的心气也就通顺多了。 守着那小野人,猎人香椿儿也坐了下去,背靠大树,怀抱火铳,要借此机会歇歇两腿,小憇一番,却不料很快也坠入梦乡,呼呼大睡起来。 实实在在,大家都折腾的够呛了。 那会儿,整个山林都安静下来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3、野人考察队员们,职责就是寻找野人 这一天,野人考察队员们也倍加辛苦。 一大清早,东方的太阳刚刚露面,行色匆匆的山风便捎来了一个十万火急的信息,应该就在他们宿营地的上风口处,只是不知道中间还隔着几座山,几道梁,一定是有人在大山里烧起野火了,那一阵阵呛人的烟火气味,毫不含糊地向人们发出警报,这不是烧火取暖,烘烤野味,不,动静太大了,烟味也太浓了,一定是山林起火了! 山林起火了,那就是一场大灾难。 啾啾啁啁的一阵喧闹,成群的鸟儿飞上天空,盘旋着,飞舞着,互相打探着远方的消息,传播着一种惶惶不安的情绪。 山上,山下,丛林,草地,形形色色的野生动物们也都不约而同地抬起头颅,喘息着,聆听着,茫然四顾,惶惶无主,终于有人忍无可忍了,蓦地一声长啸,这就是豁出去了,顾不得小心翼翼了,却不料人同此心,天鉴此意,一呼百应,齐心协力,那效果更是出人意外,惊天动地,就像高山雪崩,九天落瀑,雷鸣滚滚,经久不息。 郑中华教授也大吃一惊,猝然色变,觉得这事态严重了,不可小觑,立即做出了一个决定,要考察队员们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全力以赴去扑灭山火,保护这一方异常珍贵的原始山林! 考察队员们逆风而动,寻找火场。 于是,也就在早晨点钟的光景,教授他们一行五人到达了猎人香椿儿和花毛小子弃之不顾的篝火营地,因为那篝火上覆满了一层青枝绿叶,压住了升腾的火舌,所以狼烟滚滚,随风飘去,四下弥漫,实在也是雷声大,雨点小,这到像是有人故意造势,恶作剧一场了。 彻底扑灭了那一堆篝火,说来也怪,天上的鸟儿们都四散飞去了,觅食的觅食,求偶的求偶,各人都忙活起自己的事情。幽谷里,丛林中,鸟语花香,分外幽静。山上山下的野生动物们也都安静下来了,仿佛忽然之间又大彻大悟了,重新奉行起那一道山林哲学:沉默是金,喘息要轻,要想活的长久,千万不要出声! 郑中华教授觉得很有意思,这大山里的一草一木,果然都充满了灵气,生灵们更是聪明伶俐,智慧迷人,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实在也是幸运之极,俯仰天地恩赐,处处占尽先机,还有什么理由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不去努力呵护这一方神奇的土地? 守着那一片灰烬坐下身来,喘喘气,歇歇脚,我们这位满头白发的考察队长不仅仅只是感而慨之,壮怀激越,顺便也细细地寻思一番,到底是谁会这么无聊,要玩一票如此危险的游戏?现场发现了一只死去的果子狸,还有一些被啃食过的骨头。附近还有一棵倒卧的枯树,上面布满了被人攀折的痕迹。这种种的迹象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里是一处人为的篝火营地。有人在这里烧起一堆野火,烧烤,进食,取暖,过夜。在大山里露宿,营火是必不可少的。只是,让人无法理喻的是,为什么最后还要弄成一堆滚滚狼烟?人走了,篝火弃之不顾,就不怕把整个森林都点燃了?如果这一切都是人为的话,那么,这人的素质是不是也太低了?现代人,也就是社会人,社会化的管理,社会化的诉求,社会化的劳动,怎么可以毫不顾忌社会公德,不肯担当社会责任?这是一片阒无人迹的原始山林,除了传说中的长毛野人,现代人类是很少涉足的,这一点郑中华教授可以肯定,他这是第十次率队进山考察了,前九次别说是找到野人了,就连现代人类也没有见着一个,这一次好像时来运转了,考察队员们先是发现了一个胆大妄为的偷猎者,当然也义不容辞地鸣枪警告,大张旗鼓地驱赶一程,这虽然远远地超出了野人考察队的职责范围,可保护濒危的野生动物,维护地球的生态平衡,那道理人人都懂,好话人人会说,可果真撞上了血淋淋的杀戮,还能若无其事地视而不见?也许,正是因为考察队员们干了这样一件好事,感动了天地,惊醒了山神,于是事情便出现了一个戏剧性的转折,知道考察队员们在大山里能够活命就已经很不容易了,那招摇过市的考察,蜻蜓点水的寻觅,实在是不太可能有什么结果的,所以大山里的野人也只好主动配合了,不辞辛劳地秉夜而来,拜访了他们的篝火营地!这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利好消息,考察队员们终于有人亲眼见到过野人了,虽然还是没有留下什么物证,连一张手机拍摄的照片都没有,可那一份精神上的宽慰实在也是前无古人,让人兴奋的睡不着觉,你想啊,大山里的野人们都耐不住寂寞了,要向现代人类的使者主动示好了,野人考察队这一次还怕完不成任务吗?亲手揭开中国野人之谜,让那成千上万空手而归的同道们自叹弗如,祖国记功,世人赞颂,载入史册,千古留名,这果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想不陶醉都不行呀! 也许,就是那个不太懂得现代人规矩的花毛野人,在大山里燃起一堆篝火?郑中华教授忽发奇想,但立刻便自我否定了,觉得这想法太不靠谱,野人能在大山里燃起篝火,那还叫野人吗?拜访考察队员的篝火营地,就是为了盗取火种?一个在幽暗中生存了千秋万代的野人氏族,从此便燃起一堆温暖的火,一步一步地走向光明?教授摇头,摇头,不停地摇头。野人考察是一门严谨的科学,绝不允许杜撰任何神话故事,不能容忍丝毫的想象成份。教授又想到了一个人,就是那个胆大妄为的偷猎者,兀自地点头,觉得这想法有些上路了。那猎人胆敢只身犯险,百分之百是一个亡命之徒,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吗?如果,那猎人是匹马单枪的独行侠,这一片大山里又确实没有其他人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基本上就可以确定下来,他就是罪魁祸首了! 教授推理的方向是对的,把那个猎人列为头号嫌犯,但结果只有一半正确,这实在也是世事无常,人心难料,学者型的教授虽然已经走出教学大楼,走进荒山野岭,勇于探索,勤于实践,可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做学问的人,他做梦也不会想到,正是那个主动拜访考察队员们宿营地的花毛小野人,虽然并没有从篝火营地上盗取火种,却实实在在地参预了猎人的狼烟行动,也应该是一个涉身共同犯罪的嫌疑人了。 教授站起身来,从闵星手中接过一只德国蔡司,开始观察周边的山势地形。这种德国蔡司是一种视距比值为二十倍的老式军用望远镜,这是上面有关部门下发给野人考察队的标准配置,一共有两只,另一只在季正手里,那小子一直在关注着周边的幽谷密林。大刘和小李是省社科院的一对保卫干部,这也不是第一次跟着教授进山考察了,他们人手一支自动步枪,十分警惕地瞪大眼睛,留意着周边的动静。应该说,这是一支十分精干的考察队伍,进退自如,得心应手,尤其是彼此之间知根知底,分外稔熟,一起餐风宿露,浪迹天涯,肝胆相照,情同手足,这格外地让人倍感欣慰,干劲十足,对未来的事业也充满信心。 郑中华教授举着那只望远镜,久久地研究着前方那个兀鹰一样振翅欲飞的山头,觉得那就像是一座在群峰中突起的瞭望台,假如有人登临那高台之上,居高临下,俯瞰四野,是不是可以把这山谷中的一切尽收眼底?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在大山里恣意妄为的盗猎者是不是也会事先躲在那高台上,偷偷地窥视着考察队员们的行动?还好,教授分外仔细地看了半天,那高台上空空如也,不但没人,连一只兔子都没有。 教授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觉得这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野人考察队的中心任务,还是要去寻找野人的踪迹。 至于那个盗猎者,还是信其自然,爱去哪就去哪吧。野人考察队既不是武警,也不是公安,更不是职责所在的森林警察,根本就没有权力把对方抓捕起来,绳之以法,更没有义务一天到晚追踪其后,全程监督。除非,那猎人跐鼻子登脸,一定要在众目睽睽之下犯奸做科,杀人放火,那考察队员们别无选择,也就只好挺身而出,那叫见义勇为了。 郑中华教授领着大伙折进了一道幽深的山谷。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话在大山里是说不通的。因为,人类是足够聪明的,知道如果一味地往高处走,那是会被活活饿死的。高处不胜寒,可以活活冻死人。高处不胜热,也可以生生热死人。高处多狂风,即便没有热死人,渴死人,冻死人,时间久了也会把人风干了。所以,水往低处流,人也只乐意跟着流水往前走,蓝色文明就这样诞生了。水是生命之源,在完全没水的地方,任何形式的生命都将不复存在,还会有野人吗?所以,郑中华教授率领的野人考察队,虽然每次都要深入阒无人迹的原始山林,但从不过多地关注那些耸入云霄的兀峰,那些幻幻无穷的彩云,不相信他们苦苦寻觅的野人就藏身在那些云雾飘缈的地方,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伴侣。所以,老教授每每总是从自己的需求出发,领着自己的队员们去寻找最适宜居住的地方,最清爽可口的泉水,最令人开胃的食物,最切合时令的野果,日出而行,日落而息,师法自然,不慌不忙,这就是把野人当成了一种和现代人类最为相近的生命,以人类的心律,去体量野人的脉动,尊重生命的基本规律,抛开美丽梦幻,远离轰轰烈烈,用一种最不起眼的方式去检阅生命,寻找野人。 这就是日后折服了整个生命科学界的郑氏理论了。 中午,十二点钟的光景,在一片大山的皱折里,紧贴着一面兀立的山岩,考察队员们发现了一处岩脚屋,那房屋的一面是天然凹缩进去的崖脚,另一面用一些三米来高的树棍依次排开,上面抵住崖壁,下面撑住地面,最外层码上一些树枝和干草,上面长满了爬山虎之类的攀援植物,这样既挡风又遮雨,一座结构简易却非常实用的岩脚屋就齐备了。 闵星捧着一只单反相机,围着那小屋拍摄了很多照片。 小屋躲在深谷里,如果不是顺着崖根转过来,既便是有目地的兜着谷底搜索一回,估记也发现不了。小屋贴在崖根上,躲在丛林里,钻出丛林可以下到谷底的涧溪中去喝水,贴着崖根还可以走出谷外,在更大的地域里狩猎巡山,自由活动。小屋是用树棍撑靠在山崖上搭成的,所以两端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两个洞口,大一些的洞口显然是被当成了门,一般身高的人们进出是不用低头的,对面的那一个洞口小了一些,下面用柴草堵塞了一大半,上面留有孔洞通风透光,也就权当是一个窗口了。 这就是野人住的房子吗?这房子,看上去还不错,背靠崖根好避雨,苫上柴草遮风寒,通风采光,冬暖夏凉,十分隐蔽,进退自如,这野人的脑袋进化的很快,已经有板有眼了!闵星和季正,加上大刘,小李,四个年轻人热烈地讨论着,争执着,有人说这下子可好了,找到野人的小窝了,豁出去咱们就在这儿守株待兔,还怕抓不住野人吗?有人说别高兴的太早了,能肯定这就是野人的小屋吗?这方面群众报料老鼻子多了,说野人不是住在山洞里,就是住在树洞里,顶不济的也会像鸟儿一样在大树上搭个小窝棚,谁听说会在地面上盖房子了?还有更为雷人的说法,说那里的野人总是一直呆在水里,头上还顶着长长的开着小花的茜草,一定是和鱼儿们做起邻居来了!几个年轻人各不相让地吵嚷成一团,教授却一声不吭地坐在一边,小心翼翼地展开了一张报纸,认认真真地阅读起来。 那报纸,是从小屋里拣来的。 教授是第一个走进那岩脚屋,收获就是从一堆草铺上拣到了一张报纸,转身就出来了。其他的考察队员们当然也每人都要进到小屋里去考察一番,可是除了地上的一堆干草,什么也没看到。当然,有那么一堆干草也就足够了,相当于床有了,褥垫有了,棉被也有了。剩下的问题那就是要考察清楚,究竟是谁享用过这堆干草?是不是一个超常进化的野人?等到大家争累了,吵够了,教授这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把自己大体上浏览过的报纸递给大家,说这小屋的主人也生怕你们太伤脑筋了,特地留着话呢,自己看吧! 这是一张四开对折的娱乐性小报,出版日期是数月之前,用来研究新闻肯定是不赶趟了,可这张报纸的头版头条却是那样的抢眼,那样的扎人,恐怕就是再放上一百年,也是一样的充满诱惑: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打一场寻找野人的人民战争!这是一家时下知名的品牌公司发起的一场面向全国的动员令,号召全国人民人不分高低贵贱,地不分东西南北,只要你足额地交上五百元人民币的报名费,马上就可以参预到活动中来,带足你的干粮,迈开你的两腿,去爬雪山,过草地,钻密林,探岩洞,把中国野人给找出来!本次活动的主办者郑重承诺,不管你抓到了什么样的野人,老的小的公的母的,还是黑的白的红的蓝的,只要那野人还活着,一律奖励人民币一千万元!如果,那野人被弄死了,只能做个标本了,那奖励也减半,只有人民币五百万元了。还有,那就是你没有能耐抓一个野人,只能摄制一段录像,或拍上几张照片,甚至拣回几根毛发,本次活动也一律有奖,至少可以报销全部旅费!同志们,朋友们,普天之下有志于揭开中国野人之谜的勇士们,发财要赶早,机会不等人,还犹豫什么?赶快报名吧,交费吧,立即行动起来吧! “我要报名,我要交费,我要发财了!” 大喊大叫的是保卫干部大刘,他本来就是一个调皮鬼,这下子可终于找到乐子了。 “行了,别叫了,当心把野人给吓跑了,快点,有钱就掏出来吧,交给我就行了!” 季正一边看那张报纸,一边还把手伸了出去。 郑中华教授苦笑,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说这下子可就热闹了,有人图财,有人害命,只是这大山里的野人招谁惹谁了?这不就明摆着要赶尽杀绝了吗?同志们,我们也要立即行动起来了,不能休息了,一定要争取抢在强盗们的前面发现野人,把他们保护起来!至于那幢岩脚小屋的主人,可以肯定是我们的同行,不管是专业的还是业余的,随身携带有什么利器,对我们都不是一件好事! 考察队员们又出发了,他们离开了那幢岩脚小屋,顺着山谷里的溪流往前走。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4、猎人香椿儿,鬼使神差地走进茶花洞 花毛小子饱饱地喝了一肚子水,还守着那眼山泉睡一觉,睡醒了,揉揉眼,又顺着那一泓流泉游走的痕迹,一直一直地往前走,猎人不知道小野人这是要去干什么,反正自己也没有什么既定目标,也就信马由缰地随他去,不离不即地跟在后边。 就这样,猎人和花毛小子也走下山谷。 山谷里,溪流旁,是布满鹅卵石的夹河滩。那小野人欢呼一声,兴奋不已地扑上去,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一样,神情专注地挑选起那些五颜六色的鹅卵石。猎人很快就看明白了,那小野人是比照着自己拳头大小,选择那种特别圆润光滑的鹅卵石,至于是什么颜色和花纹,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猎人毕竟是猎人,好歹也算是一个赳赳武夫,理应精通杀戮和击打的力道长短,所以立刻就知道了那小野人在干什么,这是在精心挑选合适的石头,打造自己狩猎山林的利器呀! 兴致所至,猎人也弯下腰身,去帮着小野人找石头。 可是,还没等猎人找到一颗大小合适的鹅卵石,那小野人的兴趣却已经转移了。 事先,似乎连一点征兆也没有,那小野人忽然就直起腰身,扬手飞掷出一颗鹅卵石,接着便直蹿出去,从夹河滩一边的丛林里拖出一只被打爆了脑袋的狐狼来,随手便扔在猎人的面前。狐狼,模样像狐狸,身架比黑狼和灰狼小多了,一般的情况下体重至多也就十多公斤的样子,因为个头不大,气力不足,平日里绝对不敢招惹事非,抓几只鼠兔也就心满意足了。猎人们,除非是等米下锅,顺手牵羊,一般情况下也不会为它们浪费弹药。那小野人,这老大半天一直吃素,想必这会儿也打算改善伙食,要换换口味了? 猎人拎起那只狐狼,细细打量,啧啧称奇。 小野人却二话没说,转身又走了。 光着屁股的小野人,双手各自掂着一块拳头大小的鹅卵石,看情形是意犹未尽,还要小小地施展一番,去寻猎一些肥美的肉食。 猎人却舍不得扔下那只狐狼,提着猎物跟在后面。 只是,猎人的心里有些忿忿不平了,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呢?自己变成搬运工了?谁是主?谁是仆?这是不是主次颠倒了?猎人暗自地叹了口气,也许这就叫店大欺客,仆大欺主,谁叫人家小野人有能耐呢?自己一不用开枪,二不用放炮,跟在伙计后面就保准有肉吃,下半辈子的吃喝都不用发愁了,这老板当的还不够本吗?这样一个包赚不赔的好买卖,还有什么值得埋怨吗? 渐渐地,猎人又高兴起来了。 可是,高兴不过三分钟,猎人却又兴奋不下去了。因为,他是只顾着高兴了,也就眨眼功夫的疏乎大意,小野人却又不见了,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 山深林密,莽莽苍苍。 猎人东张西望,不胜懊恼。 蓦地,他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动静,好像有什么动物直蹿出去,一路上不时地撞着树杆,拉断葛藤,搅起一阵阵哗哗啦啦的响声。 这是那个小野人吗?他在追赶什么猎物? 猎人试探着,追着那动静往前走。 可没走多远,他又急忙刹车,停下不动了。 隐隐约约的,好像还有闹闹嚷嚷的人声。 这可就奇怪了,那小野人,这会儿又招惹上什么人了?不对呀,这都谁跟谁呀?那小野人只能嗷嗷狼嗥,会跟着别人大喊大叫?这一定是出事了,出大事了!可也没容他猜疑太久,前方便响起一阵枪声。猎人浑身上下沁出一层冷汗,我的妈呀,那小野人是在打猎吗?不会是自己撞到枪口上,也成了别人的猎物了? 那枪声清脆c尖利,显然不是猎人们放山铳。 是自己遇见过的那伙公家人,他们也追进深山老林来了?猎人脑袋里飞快地转着念头,可转来转去总是也离不开那几个字眼,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也许,那些荷枪实弹的武警战士,眼下正穷追不舍地撵那小野人吧?天赐一个小野人,终于在这里派上用场了?他极力屏住呼吸,藏头缩颈地蹲下身去,过了好半晌,听着四周确实没什么动静了,这才站起身来,扛着猎枪,提着猎物,蹑手蹑脚地朝着相反的方向走。 对不起,我的小伙计,这一次咱们可真的要分手了! 猎人在密林中潜行,足足走了两个小时。 山势陡起,丛林结束了。杉树林外,是一面光秃秃崛起的山脊。他在丛林边缘地带稍停一会,窥测方向,正准备翻上山脊,冷不防,丛林外又响起人们的叫喊声! “发现目标,在林子里!” “大刘!小李!不要开枪,抓活的!” “闵星!季正!你们注意左边,别让他跑了!” “朋友,躲也没有用,该露脸了!” “” 猎人转过身去,撒腿就跑。这一次,他真的是慌不择路,也顾不上藏头掖尾了。狂奔不过十多分钟,他头上已经撞起两个青包,一左一右,布局匀称,看上去还十分合理。似乎也感觉不到有多么疼痛,只是头皮麻麻的,胀胀的,脑袋晕晕的,眩眩的,这好像也不应该影响到逃跑的速度,偏偏他脚下直打滑,扑通一声摔倒了。身后,左右两侧,人们正嚷嚷着追上来。他手忙脚乱地爬起身,准备继续奔命,却突然被人从背后扯住衣服,他猛地车过身去,这就要找人玩命了,想不到,抓住他衣服的竟是那花毛小野人。小野人冲他叽叽叫,那毛茸茸的嘴巴不知咕噜些什么,双手急急地比划着,指着身边不远处的一片灌木丛。那是一簇簇枝繁叶茂的野山茶。猎人听不懂小野人说些什么,却从那急切的手势中看出些名堂,也容不得多想了,小野人已经抓住他的手腕,拉扯他挤进灌木丛中,在盘根错节的灌木丛下艰难地向前爬行几步,竟出现了一孔比洗脸盆口稍稍大些的溶洞! 猎人跟着小野人钻进洞中。 “喂,那家伙逃哪去了?” “见鬼,突然消失了!” “” 猎人猫在洞中,把人们的喘息声听得一清二楚。人们转来转去,把野山茶拨弄得哗哗啦啦响,却始终没有发现洞口。 人们渐渐远去了。 小野人引着猎人,继续往洞径深处走。 那洞口几近直上直下,显得十分狭窄,可底部却平坦,像个大肚子葫芦,慢慢地延伸向大山腹部。猎人跟着小野人,摸索前进约莫五十来米,那洞径变得愈发开阔了。猎人摸出那只气体打火机,揿燃了,举过头顶,权当照明的火把。渐渐地,那洞径又变得七拐八弯,出现许多大大小小的岔洞,辐射向四面八方。那小野人倒是轻车熟路,只顾引着猎人,沿着主洞往前走。洞顶有倒悬的乳钟,像一盏盏五花八叉的枝形吊灯。洞底有大大小小的石笋,像一派生机勃勃的丛林。猎人也顾不上欣赏美景,只是跌跌撞撞地跟着小野人往前走。猎人发现,那悬吊的乳钟和矗立的石笋之间,总有一条供人通行的路径,像是被人们世世代代用脚板踏平的山路,弯弯曲曲延向幽深。也许,这就是野人们祖祖辈辈攀援的秘径?他心里砰砰敲着小鼓,紧紧追着野人,不敢放慢脚步。随着洞径转个急弯,忽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哦,奇迹出现了,人们像是走出溶洞,居然天光大开了! 猎人揉着眼睛,许久许久,才看清周围的景物。 一挂巨龙般的瀑布,裹着阳光,裹着清风,裹着绿莽的气息,五彩的云霞,奔流直泻,洞穿山石,啃噬出一面偌大的深潭,又翻滚着,旋转着,嘶嘶地钻进一孔岩洞中。猎人随着野人走来的溶洞,那略呈喇叭状的洞口,就凹嵌在陡峭的半崖上,隐蔽在珠帘般的瀑布中。从洞口向外张望,透过瀑光,能看到一轮桔黄色的太阳。只是四面绝壁,苍苔斑驳,藤蔓横空,根本没有出路可寻。这里,竟是一处与世隔绝的人间仙境。 猎人长舒一口气,开心地笑了。 那小野人,也得意洋洋地冲猎人咧嘴,龇牙,飞快地眨着眼睛。 看那小野人的意思,这就是到家了,足够安全了? 猎人其实别无选择,也只能随遇而安了,随手放下自己的马桶包和那只猎物狐狼,就坐在一块生满绿苔的石头上。可猎人随即又飞快地跳起身来,那石头实在也是太凉了,就像一坨冷凝的冰,让人将就不得,真的忍无可忍了。落瀑飞溅起团团水雾,像满天下着毛毛细雨,这就是症结所在,空气太过湿润了,猎人想,要创造一方宜居之地,还应该燃起一堆温暖的火。只是,他兜一圈,又回到原地,兀自地摇头了。咫尺洞径,上不接天,下不接地,哪里有可供烧火的柴薪?洞径的角落里到是有一方小小的草铺,看情形正是小野人睡觉的地方,可惜只有一些干草和枯叶,充做床垫也还勉强,用来烧火那就不太合适了。要持续地燃起一簇熊熊的火,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要找到一些熬火的硬柴,大段枯木最为理想,至少,也应该有一些干枯的树枝。猎人又长叹一声,打消了生火取暖的念头,看来是条件不允许,也只能得过且过了。把马桶包拖过来当枕头,就着那地上的草铺歪下身子,他疲惫不堪地合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担惊受怕,提心吊胆,猎人这一次真的是累极了,困极了。 只是睡得极不安生,一个寒气袭人的梦,白雪皑皑,千里冰封。 猎人觉得自己正在冰天雪地的旷野上扑腾着,挣扎着,极力想挣出风雪的旋涡,只是手脚僵硬,徒然挣扎,纹丝不动。他也还知道大声呼救,可惜喊破喉咙也没用,奈何嘴巴不听指挥了,呜呜哇哇的,根本发不出人声。 睡梦中,猎人是被冻僵了。 “嘶嘶!嘶” 终于听到动静了,好像是那个小野人的声音。那小野人也似乎觉得不对劲了,正在拉扯着,摇晃着,极力想把他弄醒。他分外疲惫地睁开眼睛,模模糊糊地看到了面前的小野人。那小野人,急急地嚷些什么?猎人茫然地看着小野人,紧紧地皱着眉头。野人冲他摆手,费力地比划着,终于,他看到了,洞中多了一堆干树枝。小野人找回一堆干树枝?这是什么意思?可以烧起一堆熊熊的火了?猎人还是不敢相信,兀自地摇着脑袋,他真的是连做梦都想不到,那精灵古怪的小野人,竟也会如此的善解人意,知道他寒极难捺,需要烧火,居然还跑出溶洞搜寻了一抱干柴? 猎人精神一振,浑身又发热了,有劲了。 “你是说,应该燃起一堆火?” 猎人冲动地抓住小野人的手,拼命摇晃。小野人怔怔的,却有几分胆怯了。 “火呀,温暖的火!救命的火!” 猎人狂呼乱叫,丢开小野人,摸出那只气体打火机,趋身去点火。野人亦步亦趋地跟在猎人身后,大张着嘴巴,看着他揿燃打火机,凑近那一堆干柴,哗哗啪啪地燃起一堆熊熊的火,一对圆睁的眼睛也大放异彩,嘴里嘶嘶喘息着,情不自禁地发出声来── “哦,哧火!火!” 猎人像被人使了定身法,手臂僵硬地举着那只火苗直蹿的打火机,好半晌才缓过神来,却不敢相信,连连摇头。 “伙计,真的?你原来会说话?” “火!火!火!火!” 这一回,小野人发音愈发清晰,堪称准确无误了。野人也兴高采烈,得意忘形了。 “一k!这就对了!” 猎人嘴上说好,脊梁上却丝丝渗出一缕寒气,真不知道自己应该恐惧,还是欣喜,小野人这就会说话了?进步的速度是不是也太快了? 小野人天真无忧,欢呼跳跃。 有火,有水,有猎物,猎人立刻又忙活起来,要施展厨艺,大大地露上一手了。那只被花毛小子打爆了脑袋的狐狼,猎人一直没有舍得丢下,这会儿刚好派上用场,可以火烤叉烧了。 茶花洞里,飘漾起浓郁的烤肉香。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5、唐僧师徒重现山林,他们也穿越了? 当时,离开那座搭建在岩脚下的小屋,考察队员们就顺着一道流水潺潺的山溪往前走。那溪水清清,游鱼成群,茜草曳曳,杂花笼烟,不时还有三三两两的灰鹤受到了人们的惊扰,心不甘情不愿地停下自己的渔猎活动,水花四溅地从溪水中跳起身来,慢慢悠悠地飞上半空,同时还要亮开嗓门,大声抗议,那鹤唳声声,如歌如泣,尤其感人至深,恍若猛醒,于是,便有了层层波浪般的连锁反应,近处的雉鸡们开始胡冲乱撞,满天飞舞,远山的猿猴们也有感而发,长吁短叹。 教授双手合十,念一声阿弥陀佛。 教授说,多有打扰,很对不住,还请各位多多原谅哦!我们不是猎人,不是强盗,更不是进山寻宝的冒险客,只是你们的好邻居,偶尔过来串串门,结一份缘分,觅一种亲情,为的是天长地久,和睦共存! 跟在教授身后的闵星噗地一声笑出眼泪来,说老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前生一定是个大和尚,就是那个唐玄奘,去西天取经的唐僧! 教授说,阿弥陀佛,这一生一世做了俗人,一天到晚那个穷忙呀,好汉不提当年勇,前生前世是不是干过什么好事,不好意思,我还真的就记不太清楚了! 走在前面的季正回过头来大叫一声,说老师啊,记不清楚不要紧的,学生可以给您作证!季正使劲地撅起屁股,用力地掂了掂后背上那只偌大的帆布工具包,说师父呀,您可要看清楚了,我就是那一只小白龙呀,前一生为了您的取经大业,我变成了一匹白龙马,驮着您风尘仆仆地上西天,这一世我也变成人了,还是寸步不离地跟着您,给您背着资料包呢! 好好好!教授敲打着手中那根权当手杖用的长木棍,说徒儿呀,这是顶真的辛苦你了,前生你是一条龙,此生你是一个人,横竖都是出苦力,真的让为师过意不去了!这样吧,等到这一次功德圆满了,为师一定奏明上天论功行赏,下辈子就让你好好地休息一下,既不用做龙,也不用做人,就寻上一个风平浪静的小溪沟,做一条悠哉游哉的小泥鳅,好好的休养生息一番,你看可好! 不好不好,倒霉透顶了!季正哇哇大叫,说师父吔,就饶过徒儿这一回吧,我下辈子还给您做学生,咱们满山遍野去找野人!找不到野人也不要紧,反正是一伙苦行僧,吃苦中苦,受累中累,承佛主意,践菩萨行,苦海慈航,普渡众生,累死不要紧,只要此心诚!能找到野人那就更好了,我们给他喝牛奶,吃面包,写汉字,学电脑,说一说民主自由平等博爱,讲一讲孔子孟子老子庄子,直接把他拎出六道轮回,送进极乐世界! 这一番高论,逗引的大伙哈哈大笑。 一直在前面探路的大刘和小李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一份热闹,直接就改变了行军的序列,把前锋改成了后卫,嘻嘻哈哈地跑了回来,一齐偎到了教授的身边,一个笑的抹眼泪,一个不停揉肚子,那个笑声更是惊天动地,肆无忌惮,把那些喜欢遛着幽谷涧溪吹个不停的转山风儿都给骇住了,吓停了,和周边那些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野生动物们一样,飞天的飞天,钻洞的钻洞,另辟蹊径,绕道而行。 一片浑然天成的原始山林,闯进一伙快乐的人群。 尽管这些人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维护生态平衡,但终究不能一天到晚屏住气息,偶尔地爆发起一阵笑声,把土生土长的土著生灵们大大地吓一跳,其实也无伤大雅,是可以原谅的。 在这所有的人们当中,只有教授轻轻摇头,微微一乐,没有笑出声来。人老了,经事多,好像也就没有多少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了。当然,面露微笑是必须的,那是一种宽容万物的人生态度。教授一直也没闲着,趁着大刘和小李他们笑得抹泪的时候,从一边的灌木丛上轻轻地拉弯一根枝条,把一朵盛开的鲜花拉到自己的面前,深深地呼吸着那清馨的花香,分外受用,得意洋洋,情不自禁地摇头晃脑,这就是享受生活了。 哈哈,你们快看呀,师父他老人家佛心大发,拈花微笑了! 说这话的是大刘,倒像是真的发现了一个新世界,乐颠颠地取下自己肩头的自动步枪,把那木制的枪托拍得噼啪响,竟然打起快板来了。 教授松手,那一朵鲜花又随着枝条弹飞起来,居高临下地在人们头顶上扬苞吐蕊,悠然自得,摇摇晃晃。那是一丛蔷薇族系的月季花,雪白雪白的色泽,一尘不染的风格,只是开花的时节略迟了一些,满枝满桠的含苞待放,悄无声息,只有那一朵姹然怒放,恣意喧哗。 教授微微地合上眼睛,嗒然忘我,丝丝入神,仿佛正在倾听那花开的声音。 大刘还在那里敲着枪托,说师父啊,老和尚,您自己在那儿偷着乐呀?一花一世界,一沙一浮屠,您一定是有了什么全新的发现,不肯说出来与徒儿们共享?我告诉您,不是一家人,不进一个门,这几次跟您上山找野人的,统统是咱们自己人!不相信是不?这也难怪了,您本来就是一个肉眼凡胎的老和尚,刚才那小白龙要不是厚着脸皮跟您自报家门,您能知道他前世就是您胯下的那匹马吗?哈哈,知道我是谁吗?要不要我也报出大名,把您结结实实地吓一大跳?您站稳了,听好了,我就是那个天宫之上敢撒泼,大海深处能劫舍,炼丹炉中烤过火,阎王殿里修改生死簿,天上人间头一号的战斗英雄孙悟空,齐天大圣呀! 教授点点头,明白了,大山里的岁月实在也是太过寂寞了,今天让这几个小猴崽子寻着乐处,是一定要跟老头子挤兑一回,挠上一把了。教授说,猴儿,当你师父只会吃斋念佛呐?放心吧,我早就把你小子给认出来了,还记得越南战场上你挨过的那一枪吗?刚刚巧巧不偏不斜打在你屁股上的那一枪?师父到医院去考察过,亲手摸过你的屁股,红红亮亮的小屁股,的的确确,那只能是一个猴屁股呀!猴头呀猴头,瞧瞧你这一辈子混的,好好的一根如意金箍棒给弄丢了,拣一根步枪扛起来了?那斗战胜佛的职称也不要了,混个科长当当也就过瘾了?我呸!好男儿志在四方,好猴儿蹲在树上,好徒儿时时刻刻要想着师父渴不渴,饿不饿,幸亏你还记得自己是我的大徒儿,师父打从一大清早起就领着你们翻山越岭找野人,这会儿果真是饥饿难耐了,你就别耍嘴皮子了,快把斋果子奉献上来! 哈哈,这叫老将出马,一个顶仨! 先前那几个神气活现的年轻人这会儿也不由自主地面面相觑起来,他们的教授和导师,真的是巧打误撞给说中了,前生前世正是那位修成正果的唐僧老和尚?还是自称悟空的大刘荣辱不惊,遇事不慌,两眼一转,又是满面笑容,而且抬脚就踢到小李屁股上,说八戒,你个该死的东西,这本来就是你的活计,干什么吃的?居然让师父饿着了,还不快化斋去!信不信,把大师兄给惹恼了,我把你个猪头一顿好打! 那小李是大刘的直属下级,一个普通的保卫干事,理所当然就应该服从命令听指挥,这就变成猪八戒了。可这位猪八戒却不够随活,居然心不甘情不愿地跳起身来,连连摆手,说教授,老师吔,求求您这大活佛,好歹给说句公道话,凭什么科长他成了齐天大圣孙悟空,就把我挤兑成那个呆头呆脑的猪八戒了?虽然我的级别不高,是最低一级的国家公务人员,可也眉清目秀,身体健壮,一个人见人爱的棒小伙,前途无量的好干部,这要是和那个色胆包天的猪八戒扯上了血缘关系,日后还有升迁的指望吗? 小李冲着教授连连作揖,一付毫不掺假的可怜相。 教授也频频点头,深表同情的样子,而且上上下下反复打量着小李,却又摇头,又叹气,说八戒呀,你就认命吧,为师我是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可看来看去这一堆人里就数你合适,瞧瞧吧,你最黑,你最胖,你最能吃,你最会睡,大师兄说的绝对没错,你就是我那个憨厚可爱的二徒弟,二名鼎鼎的猪悟能是也! 小李见教授这么说,也只得仰天长叹,说这世道不公,逼人为猪呀!嫦娥姐姐,你在哪里呀?那英雄一世的天篷元帅,这辈子只会扛枪当兵了,只有等你来救我了! 又是一场爆笑,大家齐声喝彩,说八戒这辈子大有进步,好像肚子里有墨水了,文词不错! 小李也只得认命,什么都不说了。 看到他那个垂头丧气的样子,居然也有人大动恻隐,深表同情,说八戒吔,我的二师兄,你这个一路桃花的风流鬼,为什么要这样不开心呀?不要把这全世界的人民都当坏人,好不好?大师兄喜欢捉弄你,可我老沙不是处处帮着你吗?休要烦恼,不用害怕,我在这儿呢!怎么到现在还不知道我是谁呀?我就是你的三师弟,三名鼎鼎的沙悟净,沙和尚是也! 这一次,自报家门的是闵星。 教授悄悄地叹了口气,心想这下子可好了,那么一支能打会闹的别动队,一个不拉地全来了,就为了寻找几个野人,是不是也未免小题大做了?老天爷这是要干什么?不拘一格降人才?也许,那令人困惑已久的中国野人之谜,真的马上就要大白于天下了?教授心里敲着小鼓,却依然面含微笑,连连点头,说徒弟们都来了,这样就好了,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想当年,咱们上天入地都不怕,如今还怕抓不住几个小毛人?好了,光说不练那是嘴把式,当务之急咱们还是要找饭吃,我那个埋头苦干的三徒儿,你是要帮着八戒化斋去了? 化斋?谁说我要去化斋了?化斋,说不好听那就是要饭,我可是您的研究生,就不怕丢了您的人?闵星一边说着话,一边摆弄着望远镜,在那里东张西望地忙个不停。闵星说,师父您一定是忘记了,我这里有千里眼呢!这辈子跟着您老人家上山找野人,野人一直没找到,鸟类研究的文章倒发表了十多篇,我这双眼睛也是习惯成自然了,时时留意着鸟儿们的动向,您知道鸟儿们喜欢往哪飞吗?哪儿的果子成熟了,您拦都拦不住,它们会成群结队地飞过去!师父老人家,您还别摇头,自个拿望远镜看一看就明白了,三点钟的方向,那一面山坡上,鸟儿们正在飞起飞落,下面是成片的黄桃树,正等着咱们去用餐呢! 小李立马就伸长了脖子,跳起身来,说那还磨磨蹭蹭干什么?我这肚子早就饿瘪了,咱们赶快走,美美地吃一顿去! 教授哈哈一笑,说悟能还是老脾气,只要听说有吃的,那精神头马上就足了! 民以食为天嘛,圣人不都是这么说的? 小李嘟嘟囔囔的,歪着脑袋为自己辩解。 教授也拿起望远镜,依照闵星指引的方向,仔细地去寻找那片黄桃林。 大刘把步枪背在身后,腾出空来还没忘了冲着小李挤眉开眼,抓耳挠腮,嘬着嘴,拱着鼻,嗞嗞啦啦地吹着气,扮出了一付差强人意的猴模样,猴头猴脑的围着小李转一圈,这才顾得上手搭凉棚,伸长脖子,去张望那猴子们最爱的桃树林。 可是,大刘安静不过一分钟,又火烧屁股似的跳了起来。 大刘一叠声地嚷嚷着,说师父嗳,您上当了,哪里有什么黄桃树林啊?怎么我这火眼金睛都看不见?该死的沙和尚,那就是个流沙河里的大水怪,捕鱼捉虾是内行,可偷桃摘杏就不行了,那是俺老孙的看家本领,轮着他出来逞能?我给您说,乡下老头都知道,那叫望山跑死马,您这城里老头还用上了千里眼,果真摘下了那树林里的桃子,只怕您没累死,也早就饿死了! 教授没吭声,只是在那里认认真真地调拭目镜。 这是一架二十倍视距的德国蔡司,很早以前就进口的东西,实在也算不得有多么先进了,可比起考察队里那位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委实还是中用的多了,闵星没有说错,三点钟方向的山坡上的确有一片硕果累累的黄桃树林,那儿不仅有鸟儿飞起飞落,还有猴子蹿上蹿下,狐猴鼠猴松毛猴,叶猴绒猴短尾猴,天呐,老教授一下子就被迷住了,那么多形形色色的猴儿们都出现了,它们居然同仇敌忾,摒弃前嫌,结成了统一战线,正在向天上那一只只贪嘴的鸟儿宣战! 季正把自己的望远镜递给大刘,也让他看个稀罕。 果然,大刘也安静下来了,只是不停地咂嘴,啧啧有声。 教授说,徒儿们,为师现在决定了,目标就是三点钟方向的黄桃林,前进!闵星和季正,从现在起不许再穿越什么《西游记》了,检查一下数码相机,要干活了!民以食为天,这话说的果真不错呀,林子里的黄桃成熟了,猴儿们和鸟儿们打起来了,连我们这些个匆匆过客都想要趁火打劫,一饱口福,那大山里的野人听到了动静,难道会甘心袖手旁观?不,同志们,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好事情让我们给赶上了! 这就是教授的动员令了。 考察队员们一路急行,大刘和小李又冲到前面。 山风里,仿佛已经掺和进丝丝缕缕的黄桃气息,嗅着让人神清气爽,浑身有劲,真的,至多还有一个小时的山路,考察队员们就能抵达那片长满黄桃的地方,不管能不能见到野人,至少那儿已经有了许多的猴子和鸟儿,还有那么多食之不尽取之不完的甜美大桃子,果真胜利在望,前景辉煌,能不让人打从心眼里往外高兴吗? 可是,作为尖兵的大刘和小李忽然停止前进,闪身躲向一旁,如临大敌一般,屏住气息,打开枪机,枪口直直地指向前方。 教授也把自己当拐杖使用的木棍平端在手,蹑手蹑脚地走上前去,立刻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大刘和小李果真遇上了强敌,一只色泽斑斓的金钱豹,正气喘咻咻地横挡在人们的前方!教授也暗暗地大吃一惊,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 那金钱豹和人们之间的距离,至多不过三十来米。 山谷里,溪汀旁,原本也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路径,就连那点点依稀可见的痕迹都没有,只是在暴雨季节山洪陡涨,会把整个谷底变成泽国汪洋,等到洪水泄光了,露出泥土了,先前那些个茂密的植物也差不多统统给淹死了,如此年复一年,季节性的植物一般不会长的太高,挤的过稠,稀稀拉拉的荆棘和灌木们只能高及人们的胸部,在莽莽苍苍的原始山林中,有这么一条湿地疏林带可供跋涉,那已经算得上十分幸运了。 那拦路打劫的金钱豹,只是从草丛中露出了一颗头颅。 教授看得十分清楚,那两只豹眼,精光烁烁,忽而圆瞪,忽而眯缝,显然也早就发现人们了,只是横竖还拿不定主意,下不了决心,大约也是第一次见到衣帽整齐的现代人类,感觉有点怪怪的,真不晓得这是一群上天的神圣还是下界的妖精,更不知道自己应该落荒而逃还是发起挑衅,就那样呆呆怔怔的,脑袋不够灵光了。 大刘极力地压低声音,说师父,老孙俺真的手痒了,您就让我开一枪,就一枪行不行?我保正一枪打爆它的天灵盖,咱们今天就不用吃素了,火烤豹子肉,那个香呀! 教授没理他,也是忽然有了一个新发现,那金钱豹的嘴里,似乎还正咬着什么东西。教授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努力要寻找出一个最好的角度,避开茂密的灌木,摇曳的枝条,搞清楚那金钱豹到底在干什么。对面的金钱豹似乎也猜出了他的心思,大大地瞪圆了一双豹眼,也一眨不眨地紧盯着教授,还努力地扬起头颅,彰显威风,只是受到了什么牵绊,拉扯起来不甚方便,人们终于看出倪端了,那金钱豹嘴上咬着的竟是一只黄羊的脖子,猎物好像还没死,正被豹子压在身下,还在不停地踢着腿,怨不得那豹子迟迟没有向人们发起进攻,它眼下也实在顾不上了。 教授长长地松了口气,暗自地点了点头。 小李好像也看出了名堂,说老师,那豹子已经捕到了一只黄羊,嘴上叼着一坨鲜肉呢,看情形对咱们不感兴趣,咱们可以悄悄地撤了,另寻个道儿绕过去,这样井水不犯河水,还不耽误中午吃黄桃,您看这样好不好? 大刘不干了,说八戒呀八戒,你真是头猪呀?两军相逢勇者胜,你到好,一枪不放就想溜号?那金钱豹正大睁两眼看着咱们呢,信不信,你这边只要露出怯意,它那边马上就会扔下猎物扑上来?师父呀,您可千万别听信那猪头乱出馊主意,那金钱豹就是一个山妖野怪,打家劫舍,喋血山林,刚巧这就被咱们这一支正义之师给撞个正着,您老人家千万不要再犯糊涂了,不要忘了三打白骨精的惨痛教训,就让俺老孙打杀了它吧! 教授摇头,那大刘才纯属信口开河,金钱豹和白骨精扯得上吗?那是国家一类保护动物,可以随便猎杀了?可又仔细地想了一想,大刘说的也不无道理,考察队员们是不能后撤的,那样有危险,后果难预料,终于,教授打定主意了。 你们俩,枪口朝天,放! 大刘和小李双双呆若木鸡,不明白教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教授急了,却也不敢抬高声音,只是用手指点着大刘和小李,说这一只猴,加上一头猪,让我怎么说你们呢?这辈子都托生成人了,怎么还老是用不好人类的大脑呢?让你们放空枪,把那拦路的豹子给吓跑了,咱们不就可以继续去找野人了?还卖什么萌,装什么呆,怎么就不会开枪了?行了,师父我批准你们了,只要不打中那金钱豹,你们想开几枪就开几枪! 于是,两只自动步枪同时爆响了。 果然,那金钱豹被结结实实地吓了一大跳,一个旱地拔葱,垂直跳跃,然后是高空翻滚,自由转体,落荒而逃。 被这一阵枪声吓着了的,绝不仅仅只是一只金钱豹。 最出人意外的是那只已经做了老豹子猎物的大黄羊,在被狩猎者抛弃之后,居然也从地上跳起来,脖子上还不断地流着血,一条后腿的骨头也明显被咬折了,甩来甩去的拖在地上,对见义勇为鸣枪相助的人们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感激之情,却对那只逃走的金钱豹念念不忘,竟也一瘸一拐地追随而去了。 大刘兀自地摇头,叹气,说你们都看到了没有?我就说这年头世道不同了,好人做不得,咱们这明明就是虎口夺羊嘛,不,是豹口夺羊,那被救命的羊儿连一声谢谢都没有,这些咱们也都不计较了,可至少你也不能一步一颠地追着豹子满山跑,这不就是典型的恩将仇报,认贼作父,让人寒心不是? 小李却急的不得了,在那里嘘气,摆手,直跺脚,说猴头哇猴头,除了欺压弱者,没事就耍点个小聪明,你还会干点别的不?知道你正在干什么蠢事吗?在一个最最紧要的关头,发表了一篇最最无用的演说,却放任一坨又鲜又美的肥羊肉,让它屁颠屁颠地去追豹子?我说你那颗猴头脑袋到底是咋长的?是世世代代的吃素没营养,油乎乎的脑浆子变成了干瘪瘪的丝瓜瓤子了?还是师父老念那什么紧箍咒,就把你头上的那颗驴蛋丸变成一枚鸡卵子了?你还瞪什么眼?看什么看?没听人说起过荒山论道吗?知道你自己的功夫还差点火候不是?还想跟我动手吗?可别怪我老猪没有提醒过你,你个猴头大笨蛋,再耽搁一会儿,那三条腿的黄羊也跑没了! 真的,大刘总算是明白过来了,可的确也来不及跟小李算账了,只能拔腿就去追黄羊了。 这时候,那豹子早已经跑的没影了,三条腿的黄羊却还在灌木丛中东倒西歪的一路冲撞,教授果真是菩萨心肠,赶紧喝令让大刘回来,可大刘这会儿心思全在那黄羊身上,两腿跑的急切,耳边呼呼生风,根本就听不清教授在喊什么了。小李在一边看的清楚,大刘这一回是认准那只三条腿的黄羊了,下一餐保准是香喷喷的野火烤羊肉,偷偷一乐,也低下头,猫着腰,一溜烟地追了上去,给大师兄帮忙去了。 教授喘口气,自个敲敲后背,捶捶前胸,说不得了不得了,猪头和猴头一齐造反了!好你个小兔崽子们,如今一个个都吃上国家的奉禄,不把我这佛门的师父当回事了,要是不给你们念上一念紧箍咒,让你们温习温习佛法森严,没准你们就要上房揭瓦了! 闵星和季正从后面追了上来,一左一右亲亲热热地扶住教授,一个帮着拂前胸,一个跟着捶后背,这马屁拍的正是时候,教授的喘息渐渐地平稳下来,感觉呼吸通畅了,火气也就见消了,说还是你们俩懂事,这么多年的书还真的没有白读,知道一点尊师重道,尊老爱幼,行了,猴头和猪头就随他们去吧,我们还是要按既定的方针办,目标黄桃林,找野人聚餐去! 闵星不干了,说师父哎,您是不是老糊涂了?这一片大山里响过枪了,这枪声如雷,震荡开来,折射而去,您知道能传出多远吗?哪里还会有野人老老实实地等着您?就怕连那些个成群结队的猴儿们也一个不拉地跑光了!这会儿赶去黄桃林,拣一捧别人吃剩下的烂桃子?别傻了,我的和尚大师父,咱们还是去追赶大师兄和二师兄,抓住那只三条腿的黄羊,美美地吃上一顿,不,够吃上几天的!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那不就是开荤了?出家人,守戒律,还是吃点个桃儿杏儿的比较好呀!教授心里拿不定主意,所以嘴上还有一套说词,只是口气不够坚决,显得底气不足,犹犹豫豫了。 算了吧,师父,真要我揭穿您的老底呀?自从咱们考察队进了山,那午餐肉,凤尾鱼,您哪一餐少吃了?季正也嚷嚷起来,说教授您为人师表,应该言行如一,内外一至,不要弄虚作假好不好?明明您每天都吃肉,还要冒充自己是一个素食者? 教授连连摆手,说罢了罢了,我认输了还不行?小白龙呀小白龙,你还是做一匹白马比较好,敦厚善良,忍辱负重,怎么这一世托生成人了,立马就变的刻薄起来了?我就顺从了你们这些个小猴崽子们,从此离经叛道,一切方便从事,这就明火执仗地去追杀那只重伤的黄羊,行不行? 这就叫上哪山,砍哪柴,文明的说法也叫与时俱进,创新思维,您永远是我们的好师父,唐僧大和尚!闵星大叫起来,说别磨蹭了,咱们出发吧,大师兄和二师兄没准已经抓住那只三条腿的黄羊了,就等着咱们去烧火烤肉了!至于如何跟上级领导交待的问题,少林寺的和尚们早就编好说词了,那叫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这不就皆大欢喜了? 教授频频点头,说好好好,行行行,就这样吧,佛主果真降罪下来,为师我就如此操练了! 三个人立即行动起来,追赶大刘和小李去了。 只是那三条腿的黄羊只顾逃生,胡冲乱撞,慌不择路,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应该给后面追捕的人们提供一点小小的方便,选择一条比较好走的路,所以,虽然有那一路洒下的滴滴血迹作为路标,可人们的追猎行动却依然步履艰难,辛苦十分。 教授他们三人追上了大刘和小李,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 发现目标,在林子里!大刘对教授他们大声喊叫着,一付稳操胜券的样子。 大刘!小李!不要开枪,抓活的!这是教授的回应。 闵星!季正!你们注意左边,别让它跑了!这是小李,他似乎也学会发号施令了。 朋友,躲也没有用,该露脸了!闵星也急不可待地叫嚷起来,他捧着一只已经打开镜头盖子的单反相机,等着拍摄狩猎的情景。 只可惜,好热闹的一场骚乱,雷声大,雨点小,大伙都是白白地欢喜了一场,那三条腿的黄羊又跑了。 大约,又过了十来分钟,人们才又重新发现目标。 只是惊鸿一现,三条腿的黄羊又钻进茂密的灌木丛中,消失不见了。 喂,那家伙逃哪去了?大刘举起步枪,摆出一付随时可以瞄准射击的架式,向大家询问着。 见鬼,突然消失了!回话的是小李,他也端起步枪,东张西望,找不着目标。 看这情形,信心满满的考察队员们终究还是要大失所望了,那三条腿的黄羊,居然成功地逃脱了。 看上去,那片地形其实算不得十分复杂,山势起伏不大,丛林也不甚茂密,最为多见的也就是一些一人多高的丛生灌木,而且清一色的全是那些花期已过的山茶花,这会儿都忙着结种子,挂果累累,葱翠欲滴。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6、蜕毛之变,就是为了化蛹成蝶? 远山,传来一阵呜呜嗷嗷的狼嗥声。 花毛小子停住脚步,情不自禁地侧过耳朵,十分认真地倾听着,眼睛里充满了期待的神情,就像是两颗分外明亮的小星星。在这一方原始天成的大山里,树木茂盛,郁郁葱葱,流水跌宕,游走灵动,天上有七彩的云霞,地上多清馨的花朵,还有云来了,雾去了,风儿总是在诉说着大山那边的故事,鸟儿们却不甘寂寞,评长论短,各执一词,叽叽喳喳,喋喋不休。只有小草在静静地倾听,只有石头在默默地思索。至于那些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野生动物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知道都在忙活着一些什么事情。 花毛小子用心聆听的,只是那呜呜嗷嗷的狼嗥声。 可是,花毛小子终究还是没有分辨出来,那其中是不是有自己最为关心的信息,红毛妹子和那两只小黑狼,它们此刻在哪里?也是情势所迫,花毛小子当时来不及多加思索,就领着那个名叫香椿儿的猎人钻进了茶花洞,这样可就把红毛妹子和那两只小黑狼给生生地害苦了,被猎人占据了自己的家园,它们又成了一伙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昨天晚上就不知道流落到哪一座山头上,露宿在哪一堵山崖下,让花毛小子惴惴不安,疚愧不已,作为这群小朋友们的老大,自己这都干了些什么呀? 远山狼嗥,如歌如泣,不绝如缕。 会不会正是红毛妹子和两只小黑狼,愤愤不平,声声叹息? 猎人扛着那支老火铳,背着那只马桶包,带着他的全部家当,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和满腹心事的花毛小子相比,却是一付兴高采烈的样子。进山差不多也有半年时间了,猎人一直开心不起来,进城打工带回来几只捕兽利器,那威力强大的钢铁兽夹,总共就收获一只老虎爪子,后来就一只接一只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好不容易放倒了一只三条腿的老虎,眼见着就有十多万元人民币的进账了,偏偏又遇上了一伙狗拿耗子的公家人,噼里啪啦一阵枪响,撵着他兔子一样满山跑,瞧那小日子过的,就剩下一个郁闷了!后来,就是天上掉下个小野人,让他一枪给轰倒了。这件事情,好就好在他多少读过几天书,一个大山里走出去的初中生,还在改革开放的大城市里打过十多年的工,那脑袋瓜子里的汁水多多少少和山民们是不太一样了,抓住了那个小野人一没剥皮二没抽筋,压根就没有打算要把它架在篝火上烤了吃,而是把它当成了一个准人类,给了它一份相应的礼遇,这就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投桃报李,良性循环,于是,就在一个生死攸关的危急关头,小野人出手了,把他拉进了一个十分隐蔽的岩洞中,当时还结结实实地把他给吓了一大跳,进去之后才意外地发现了一番新天地,他是真正走进了那小野人的生活,置身于一处洞天福地中了。 猎人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带出了一股子野火烤肉的香味。 这小日子过的,够舒服了! 抬头见天光,低头有溪流,风凉水便,想啥是啥,壶里乾坤,应有尽有,那样一个十分隐秘且又精致可人的世外桃源,果真是一处让猎人香椿儿做梦都想不到的好地方。尤其让人满意的,是那位原先的洞主小野人,居然还知道准备干柴,让猎人点燃起一堆篝火,那野火烤狐狼的滋味,别提有多香了!可以说,在大山里东奔西蹿的这半年来,这是最美的一餐了。因为摆脱了人们的追赶,深深地躲进了一个洞穴世界,不用担心会被人发现了火光烟色,更毋须时时提防猛禽悍兽们的突然造访,如此宽松的心态也是前所未有的,所以胃口也是出奇地好起来了。吃饱了,喝足了,又美美地睡上一觉,虽然那卧榻只是坚硬的岩石上铺了一层干草,可那份舒适,那种安逸,已经让猎人心满意足了。当然,猎人也留意到那小野人有些烦躁不安,好像时时在谛听着什么,吃的不多,睡的也很少,一直在进进出出地忙乎着,这也让猎人格外地满意,伙计就是伙计,原本就该这样,多干活,少享受,小心翼翼地侍候主人,这样就对了! 猎人毫不犹豫地做出了一个决定,从此以后,他就要把这个隐藏在灌木丛中的山洞当成自己的落脚之地了。 当然,那花毛小子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猎人心里有这样一个打算,要不然,那可愈发要悔青肠子了。 猎人却顾不上那小野人会怎么想,这会儿心情正好的不得了。领着小野人钻出洞来,其实也没有什么急等着要办的事情,只是要瞅一瞅那伙子吃饱了撑得慌的公家人撤了没有,看一看周边的山川走势,地形地貎,顺便也遛遛腿,散散心。这就是吃饱了,睡足了,需要小小地远足一次,稍稍地运动一番了。或者,换一种说法,是旅游,是观光,是休闲,是度假,总之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哼哼小曲,吹吹口哨,大摇大摆,踢踢踏踏,这要是走在大马路上,没准就要跳上一段街舞了。 光着屁股的花毛小子愁眉苦脸地跟在后面,偶尔的,会从地上拣起一颗石头,掂一掂,觉得不合适,随手又扔了。 那猎人终于发现了一个好去处,停下来不走了。 一面缓平的山坡,像一方偌大的魔镜,反射出绿色的阳光。一阵阵强劲的山风吹来,那阳光也会像湖水一样起皱,摇晃,漾起波浪。一条清澈的山溪,就在这山坡的下面拐了个弯,留下了一个小小的月亮湖,那湖水清清的,亮亮的,倒映着一斑蓝天,几朵白云,还有一座座深黛色的远山。那山溪静静地来过,又悄悄地走了,好像也没有创下什么轰轰烈烈的业迹,只是千年万年,楔而不舍,在那月亮湖的周边留下了一层厚厚的沙滩。 猎人大叫一声,说他妈的,太好了,我正想找地方洗个澡呢,这就把浴盆给准备好了!看来呀,人只要走运了,也就用不着辛苦奔命了,一不留神就会有好事蹦出来,都在前面等着呢!小野人,咱们不走了,就在这个度假村歇歇脚,泡泡澡,轻松轻松,乐活乐活! 花毛小子一声不吭地望着他,好像根本就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 猎人当然也用不着花毛小子批准,自说自算地走到了那片沙滩上,放下猎枪,甩下马桶包,这就开始脱衣服了。 果然,花毛小子也不走了,就老老实实地蹲在山石上,不错眼神地望着猎人。 猎人脱光衣服,赤条条走进湍急的山溪中,先是抄起清湛湛的溪水拍打自己的肩胛c胸脯和脑门,然后慢慢仰倒在流水中,浸泡,揉搓,越洗越高兴,越来越兴奋,最后也是兴之所至,索性翻过身去,两手支撑着水下的岩石,把脑袋也深深地埋在水中,光光的屁股撅出水面,两条光腿在半空中踢蹬着,噗噗嗵嗵地击打着水浪。花毛小子把脖子伸出老长,两眼直勾勾的,流露出十分羡慕的神情。 猎人在水里耍够了,便上岸,把自己脱下的一堆脏衣服浸在水中,使劲揉搓。搓一会衣服,他又叹息,没有肥皂,也没有洗衣粉。犹豫片刻,他终于拿定主意,走到那只被兜底倒空的马桶包旁,从一堆晾晒在山坡上的杂货摊中拣起一瓶洗发香波,用香波替代洗衣粉。那香波,在衣服上泛起一层雪白的泡沫,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味。小野人趋身向前,蹲在猎人身边,瞪着眼,鼓着嘴,使劲噏动鼻孔。猎人把洗净的衣物摊晒在岩石上,转回身抓起那所剩无几的瓶子晃一晃,冲着阳光看一看,摇摇头,索性重新跳到溪水中,把瓶中液体悉数倾倒在脑袋上,肩膀上,把空瓶随手扔到岸边,双手抓挠,搓洗,顷刻间,整个人儿变成一堆雪白的泡沫。猎人闭着眼睛,屏住气息,摸索着跳到溪水深处,连扎三个猛子,然后水淋淋地爬上岸。 花毛小子抓起那只空瓶,反来复去地看。 猎人熨熨贴贴地倒在一片洁净的沙滩上,摊开四肢,努力使自己胯下的那一堆什物也晒着太阳,舒服的嘴里直吸气。本来,他在水中洗得太久,有些冷了。初秋的太阳辣的,把溪畔沙滩晒得滚烫,烙得浑身骨头痒酥酥的,不知不觉便坠入梦乡了。 这一次,猎人睡得十分安逸。 花毛小子却正在全神贯注地对付那只空瓶,鼓着腮帮往里吹气,然后凑在鼻子上嗅,如是反复,乐此不疲,终于想到应该效法了,试探着涉入山溪,在浅水中打个滚,浸泡片刻,也开始往脑袋上倾倒香波,可惜瓶子空了,半晌倒不出东西,小野人便急了,恨恨地把那空瓶扔进溪水中,怔怔的,看看沙滩上熟睡的猎人,又看看那堆晒在山坡上的杂货摊,脑子里费力地转着一个念头,终于打定主意,涉出溪水,先抓起猎人的马桶包,往里面瞅瞅,随手扔了,又开始在杂货堆中搜寻,把几件衣物推到一边,果真找到一只瓶子,好像比先前那只略略粗矮一些,大体上却也十分相似,花毛小子兴奋极了,顾不上返回溪水中,就地便忙乎开了,胡乱地用牙咬,用手拧,不知道怎么搞的,居然真的把瓶盖打开了。那瓶中液体也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嗅着十分受用,却比先前稠多了,流不出来,花毛小子便用手指抠出一团,按在脑袋上揉搓,那感觉凉丝丝,痒酥酥,隐隐作痛,很是杀痒,格外舒服。花毛小子便一团接一团抠,浑自上下挨着揉,搓c抓,挠,等到把猎人的动作整个摹仿一遍,感觉却不对头了,身体内外像燃起一团烈火,愈来愈热,愈来愈痛,最后竟像是被活活剥下一层皮,实在支撑不住了,嗷嗷怪叫着,倒地翻滚起来。 等到猎人赶来救援,那生米已经做成熟饭了,小野人浑身毛发已悉数脱落干净,变成一坨赤色的大肉团了。猎人从地上拣起被掏空的瓶子,叫苦不迭,那瓶子上赫然贴着标签,竟是一瓶大力金刚牌强力脱毛霜!那是猎人给自己准备的,他原本是个毛胡脸,长着一脸枝繁叶茂的落腮胡子,如今进山之后却变成了一个白面书生,一根胡子都没有了,这也完全是那瓶强力脱毛霜的成绩。千不怪,万不怪,就怪那小野人不识字,他也没地方读书呀!猎人咬牙,跺脚,可也无可奈何,只得恨恨地把空瓶远远扔开了。转过身,又动手把小野人拖到溪水中,这就是救死扶伤,行善积德了。果然,浸泡在清凉的溪水中,花毛小子那浑身上下的烧灼感立刻减缓了。 花毛小子一动不动地浸泡在溪水中。 猎人穿好衣服,回头又收拾马桶包,把摊晒在山坡上的东西依次装好。那小野人却赖在水中,迟迟地不肯上岸。猎人招呼小野人,很久很久,那小野人才畏畏葸葸地爬上岸来。小野人浑身皮肤肿胀得厉害,鼻子眼睛可怜巴巴地挤成了一团,光秃秃的脑袋却显得特别大,特别圆,特别亮。猎人瞧见可笑的地方,又哈哈大笑起来,那小野人实在也是用功太甚,居然连一根眉毛都没有留下来,这实在也是有欠考虑,给人的感觉那就是有点个稀奇古怪了。当然了,外表毛发悉数脱尽了,小野人旧貌换新颜了,这在现代人看来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是那小野人却不仅仅只是改变了外表,内里的筋骨似乎也变软了,变弱了,整个人儿缩脖,驼背,弯腰,两腿颤颤的,犹犹豫豫,裹步不前,那双自打出娘胎便一直裸露的光脚板这会儿也胆怯了,护痛了,不敢挨着砾石和蒺藜了。猎人终于笑不下去了,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这还像个跑腿干活的小伙计吗?小野人失去了全身的毛发,从此就要变得羸弱不堪了?果真如此,那绝对不是一件好笑的事情,足以令人犯愁了。猎人茫然四顾,挠头叹息,但很快又想起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又变的高高兴兴了。猎人想,披毛纷纷的小野人,那一身毛发的作用,不也就相当于我们正常人类的穿衣戴帽吗?如今那小野人很是不幸,丢失了一身漂亮的花毛,看上去有点弱不禁风了,可只要给他穿上衣服,那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猎人兴致勃勃地放下马桶包,开始寻找一些合适的衣服。那小野人倒也乖巧,十分温顺地任凭猎人给自己装扮起来。猎人给小野人上身穿一件红球衣,下身穿一条红球裤,脚上套一双白色的田径鞋,那光秃秃的脑袋看上去也很不雅观,猎人便给扣上自己的棒球帽。小野人一对眼睛眯缝着,眼皮肿得像五月鲜桃,猎人沉吟了好大一会,索性又给罩上了自己的太阳镜。把这一切都收拾停当了,猎人绕着小野人转两圈,终于噗地一声,双手捂住肚子,又蹲在地上哈哈大笑起来。 猎人香椿儿,他就是这样创造奇迹了! 先前那一身花毛的小野人,如今变得衣着光鲜,不,简直就是衣冠楚楚,看上去倒像是一个十分职业的田径运动员了。 可是,快乐不过三分钟,创造奇迹的香椿儿又开始发愁了。 因为,那脱尽毛发的小野人,虽然在猎人的帮助下穿上了衣服,戴上了帽子,罩上了眼镜,可以说是换上全套的装备了,却看不出来有一丝一毫高兴的样子,因为整个人儿还是像面条一样纤弱无力,几乎寸步难行了。猎人又犯愁了,摇头,叹气,挠脑袋,围着那小野人团团转。当然,事情走到了这一步,猎人这时候也完全可以丢下小野人,扬长而去。毕竟,人在江湖,行不由己。还有一句话可以为自己开脱,那就是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在非常时刻,可以非常处置。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猎人根本连想都没有想过他会扔下小野人,独自离去。也许,就因为那小野人在危急时刻救了他的命,还那样大公无私地和他分享自己的洞穴世界,而且还会拣柴,还会烧火,会狩猎,会采撷,事实证明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帮手,好伙计呀!所以,猎人最终穿上自己那些已经晒干了的衣服,背上马桶包,掮起老火铳,又不容分说地拖起了小野人,那情状就像是在撕扯,在扭打,牵牵绊绊地往前走。 只是,他们根本没走多远,也就实在走不动了。 猎人忽然一阵头晕目眩,感觉自己也有些不对劲了。 想来,那清澈见底的山溪水,还是太凉太凉了。在月亮湖中洗浴,消解连日的疲劳,也是贪图那份惬意,时间太长了一些,他大约是着凉了。后来,躺在沙滩上晒太阳,晒着晒着睡着了,不知不觉的,他又中暑了。感觉到自己已经被晒焦了,冒油了,咽喉里冒烟了,耳朵中喷火了,踉踉跄跄一路挣扎着走出了那一片噩梦中的蒸笼沙漠,大汗淋漓的他又一头扎进分外凉爽的湖水里,接着就是一个喷嚏连着一个喷嚏了。幸好,这时候小野人出现状况了,居然鬼使神差地给自己搓上了大力金刚牌速效脱毛霜,一下子脱光了浑身的毛发,直接从一个小毛人变成大肉球,这事整的太离谱了,让人哭笑不得,手忙脚乱,自然也牢牢地牵引住猎人的注意力,居然又让他忘记打喷嚏,全力以赴地投身于救援抢险了。后来,终于给那个闯祸的小野人穿了衣,戴了帽,蹬上了鞋子,扣上了眼镜,这时候天也就不早了,日落西山红霞飞,天上的鸟儿们也都纷纷飞向自己的巢穴了。猎人当然也要拖着那步履维艰的光头小子一道回营,就是返回那个藏身于野山茶丛林中的神秘洞穴,可偏偏事与愿违,猎人自己也浑身酸痛,头重脚轻,已经力不从心了。 猎人知道,自己这是要生病了。 当然,人在江湖,风热水寒,小病小灾那也是在所难免,咬咬牙也就抗过去了。只是,那小野人新遭变故,眼下浑身乏力,行动不便。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看来也别无选择,只能守着这一面小小的月亮湖,就地宿营了。人在深山幽谷中,走哪是哪,随遇而安,露宿野营也是家常便饭。猎人便放下那光头小子,就让他仰面朝天躺在沙滩上,大大的摊开双臂,拉开双腿,一本正经地戴着帽子,扣着眼镜,就熨熨贴贴地睡在那儿,鼻腔里拉起了响亮的鼾声。猎人也放下猎枪,背上的马桶包也甩了下来,扔在一边,自己却不能马上也跟着躺下去,喘口气,只能咬咬牙,又坚持着到附近的山坡上走一遭,收集一堆枯枝和干柴,搬回沙滩上,就在那光头小子的身边点燃一堆篝火,这才守在篝火的另一边,把那只马桶包当成枕头,怀里还抱着那只老火铳,实在也是累极了,困极了,合上眼睛就睡着了。 这时候,太阳也完全落山了。 四面八方,山上山下,到处都响起了野兽们的嗥叫声,你呼我应,此起彼落。 那曾经神气活现的花毛小子,如今已经出落成一个连眉毛都没有的光头小子,这会儿就紧紧偎着篝火,一动也不动,睡的很沉很沉。 那猎人却表现的很不安稳,喉咙里咕噜噜地发出一种呛水的声音,时而几声咳嗽,时而一阵呻吟,翻身打滚,左右折腾,先是把当枕头用的马桶包推到一边,接着把怀抱的火铳也扔到一旁,忽然自己也觉得不太对劲了,猛地一下坐起身来,如临大敌,四下张望,只是眼睛发涩发胀,四肢酸痛无力,好像一点收获也没有,又一头栽倒了,就胡乱地趴在沙滩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7、生命的羶变,与风雨同行 半夜里,小野人渐渐地醒来了。 醒来了,他首先要面对的第一个现实,就是那一身漂亮的花毛不翼而飞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套现代人类的服装,感觉很是新鲜,而且不太舒服,只是赤身让人若有所失,惶惶不安,竟至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羞涩感,理亏感,所以打从心眼里也是一下子就认同了这一身外包装,觉得这衣物也是非穿不可,须臾难离了。 花毛小子,不,这会儿已经是光头小子了,他本人也完全清醒了,知道昨天的花毛小子已经渐行渐远,终究会慢慢地淡出记忆,如今是存在决定意识,既然已经蜕尽了全身的毛发,他也就不得不接受现实,只能心安理得地做一个光头小子了。 光头小子坐起身来,摘下那扣在自己眼睛上的墨镜和戴在头上的棒球帽,就着篝火的光亮欣赏着,一遍又一遍地戴上,摘下,又戴上,再摘下,直到那篝火的光亮越来越暗,眼见着就要熄灭了。光头小子赶紧爬起身来,他还知道自己这会儿应该做什么,该给篝火添柴了!棒球帽戴在头上挺合适,只是在没有阳光的情况下戴墨镜那就是和自己过不去了,可随手扔了又舍不得,索性就把它扣在帽沿子的上面,这样既不会影响自己的夜视能力,又能时时感觉到那太阳墨镜的存在,不同凡俗呀!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事实证明,这光头小子还挺臭美的。 天上,月亮在云海里默默穿行。 地下,晚风在丛林中飒飒有声。 不知不觉的,天在转阴。因为阴天的缘故,山里没有露水,这对于在野外露宿的人们来说,实在也是一份天大的恩惠了。光头小子到附近的山坡上拣来柴草,添加到即将熄灭的篝火上,因为那柴草是干燥的,马上就燃烧起来了。青山下,流水旁,一簇篝火在风中摇曳,照亮了一方松软的沙滩,委实也发散不出多大的光亮,只是让人打从心眼里感受到了那一脉温暖丝丝游动,进而点亮了人的眼睛,如一对星星,闪耀不停。有了这么一双闪光的眼睛,那棒球帽上还扣着一付太阳墨镜的光头小子,愈发忙活的起劲了。一趟又一趟,光头小子到附近的山坡上去拣拾干柴。一遍又一遍,光头小子为篝火添续柴薪。篝火旁边那分外活跃的身影,反倒为夜幕下的山林平添几分悬疑的氛围,逗引得大家侧目以待,屏息凝神,尤其是那些个孩童般好奇的萤火虫们,成千上万地飞出了河滩草地,追着那光头小子飞来飞去,也乐此不疲,忙个不停。 湖光如梦,山色如凝。 人影如风,披挂流萤。 浑然不觉的,天就要亮了。 只是,快要天亮的时候,天光却愈发黑暗了。那是乌云一层层布满天空,一步步压向山野,看情形是要下雨了。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山风也停了,不知躲到哪儿去了。 而且,那满天飞舞的流萤,也像是同时得到了一道禁飞令,突然一个空中刹车,一下子就不见了,统统地消失了,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光头小子也恍若一惊,茫然四顾,这莽莽苍苍的山林,不会是又要出现什么令人惊悚的变故吧? 万籁俱寂,天地如凝。 光头小子听到了自己那砰砰的心跳声。 天地万物就是这样,相生相克,相持相衡。晚风停了,林涛息了,大山里的生灵们也只是犹豫片刻,因为原先细小的动静很快就会被彰显了,放大了。这也是耳朵的自然功能,听力的会神凝聚,丝毫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 接着,光头小子听到了一种嘶嘶啦啦的声音。 好像,这就是篝火的歌声。 光头小子侧过耳朵,细细聆听,开始觉得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就像小鸟会大声唱,虫子会叽叽叫,篝火当然也应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话语权,闲来无事也可以聊聊家常,互相交流一些彼此的信息。可是,听着听着,光头小子又觉得不太对劲了,噗噗腾腾的火声里,怎么好像还包含着一些痛楚的成份?光头小子虽然是个小野人,对自己新近结识的篝火还十分敬畏,但是要让他相信那篝火会像人一样遣词造句,他也会嗤之以鼻,不肯轻易上当的。 于是,光头小子的目光离开篝火,扩大搜索范围。 答案马上就出来了,在篝火的另一边,猎人在呻吟。 光头小子发现自己真的疏乎大意了,这好半晌竟然一直忘记了那猎人的存在,直到这一刻才发现那猎人不太对劲,那情状根本就不像是在睡觉,倒像是一直在跟谁掐架,你来一拳,我回一腿,嘴上嚷嚷着,两脚踢蹬着,不仅把自己随身携带的火铳和桶包之类扔出老远,还把身上的衣物也悉数地给撕扯开来,剥除干净,浑身上下精光光赤条条,似乎还不够惬意,不够清爽,赤身地在沙滩上揉搓着,拱动着,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魔咒,和先前那个赳赳武夫完全判若两人了。 篝火还在燃烧,而且足够明亮。 衣帽整齐的小野人,就蹲在那分外凝重的篝火旁,愁眉苦脸地看着那一丝不挂的猎人,总觉得这世界有些不对劲了,这大山里的故事,怎么就越来越看不懂了呢?光头小子几次想出手帮帮那猎人,推一推,摇一摇,尽快把他从癔症的状态中解脱出来,甚至也帮他把衣服重新穿起来,可每每总是无法鼓足勇气,又怯怯地把手缩了回来。 就这样,光头小子束手无策地守着猎人。 天,阴的越来越重了,眼看着就要下雨了。 猎人却不知道那光头小子正在为他焦急不安,自己也正忙个不亦乐乎,挣扎在一个十分可怕的梦境里。 冥冥中,好像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正牢牢地抓住他,牵引着,推搡着,通过一孔黑暗的邃道,进入一个黑黝黝昏惨惨的地穴世界中。那地穴,像经历过亿万年的烟熏火燎,看上去像个肮脏不堪的烟囱风洞。半空中,噗噜噜地旋飞着一群黑蝙蝠。四面岩壁上,还插着一排半明不灭的松树明子。这是阴间的炼狱?还是阳间的魔域?岩洞中其实空无一人,猎人却从心底里感到恐惧,瑟瑟颤抖。洞厅中还有一架熊熊燃烧的烈火,烈火上放置一尊被烧的透红的三足油鼎,鼎中沸腾的油浆也腾起猎猎毒焰,毒焰上,刀叉横陈,正架起一团裸的,像是正在熏烤一只肥鹅。猎人忽然发现,那被熏烤的,其实正是他本人!这一惊非同小可,他立刻感到烟呛的窒息,火灼的巨痛,那一团团流火,无孔不入,哔哔剥剥地焚烧着他的五脏六腑,苦不堪言,痛不欲生! 终于,猎人惊恐地睁开眼睛。 电闪雷鸣,暴雨倾盆。天,急骤地塌下来。山,旋转着倒下去。断藤,在人们的头顶上疯狂舞蹈。泥石,在深深的山壑间恣意流动。狂风夹着暴雨,劈头盖脸,钢鞭一样猛抽,躲无处躲,藏无处藏。猎人双手抱住脑袋,声嘶力竭地嚎叫起来。严酷的现实,仅在短短几秒钟之内便成功地帮助猎人消除了炼狱的恐惧,的确,生活本身的惩罚,比之梦魇的折磨更要厉害百倍!猎人陈身之处,开始哗哗流水。猎人点燃的篝火,已经荡然无存。那小野人在暴风雨中蹿来蹿去,不知所措地围着猎人团团转,跳脚,挥手,吱吱哇哇怪叫一气。轰轰隆隆一阵巨响,大地连连跳动,是附近一面山崖坍塌了,翻滚的山石,稠稠的泥浆,咆哮的山洪,像是猛地冲溃堤坝,铺天盖地渲泻而来!那小野人也终于像猛地被提醒了,双手扯起赤祼祼的猎人,一声怪叫,双臂迸力,就像抡起一只装满谷物的麻袋,把对方结结实实地甩到背上,箭一般地疾射出去。 光头小子背着香椿儿,在暴雨中狂奔。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8、光头小子,如何得到那枚火种 这一次,猎人香椿儿整整昏睡三天。 这三天当中,可把光头小子给忙坏了。 暴风雨过后,光头小子背着昏迷不醒的猎人,又钻进那隐蔽在山茶花丛中的洞口,通过冗长的邃道,回到濒临深潭的水帘洞中。这一场变故,小野人倒也没有什么损失,猎人馈赠的衣物一件不少,棒球帽和蛤蟆镜也还一本正经地顶在头上,只是统统淋湿了,应该脱下来,拧拧水,晾晾干,可那光头小子并不晓得这个环节,所以一直穿在身上,硬是凭着自己的体温把衣服和鞋帽给烘干了。猎人香椿儿可就惨了,别说什么身外之物了,就连身上的衣服也一件都没有了,光头小子很有些过意不去,还特地又找回那前天晚上的篝火营地,想要为猎人寻回那些丢失的物件,只是风雨过后,山洪暴发,就连沙滩上曾经燃烧过篝火的痕迹都被冲刷的干干净净,一切荡然无存,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 那曾经全副武装的猎人,从此也只能精光屁股,两手空空了? 守着那一方空空的山野,光头小子呆呆地坐了很久。 他最初关注到猎人香椿儿,是因为对方的长相酷似自己的父亲,那和母亲红毛女一起双双消失在大山里的黑毛男。为了求解心中的困惑,探索一个和自己家世与亲缘有关的秘密,他忍着伤痛与猎人周旋,终于从猎人那里得到了印证,对方其实正是老爸黑毛男一直念念不忘的另一个儿子,自己那同父异母的哥哥香椿儿。那一刻,他的心情真是矛盾到了极点,因为,他原本是要找猎人报仇的呀!爱屋及乌,最初吸引着一个小野人在宿敌火枪手身边盘桓不归的原因,正是那一种久违不归的亲情,那长满山林的牵绊,那潜入睡梦的呼唤。终于,他决计要放那猎人一马,不再纠缠昔日的旧账,也就是说,要对不住金猫兄弟了,这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的小账算不清,也只能忽略不计了。后来,就是他领着猎人在大山里游弋的逃亡之旅。后来,就是危急关头,他出手相救,把那猎人领进了茶花洞,害得红毛小狼女和两只小黑狼有家难归,流落山野。后来,就是那月亮湖畔的神奇经历,都是那清凉湖水惹的祸,他是要学着猎人的样子,也美美地洗濯一次,却不料把浑身上下美丽的花毛统统地给洗掉了,变成了一个肉乎乎胖嘟嘟的光头小子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他在举步维艰一筹莫展的那一刻得到了猎人的爱心援助,变得衣着光鲜,鞋帽齐全,而自己从那一场急风骤雨中抢救回来的猎人,却是一个身无寸缕的光腚汉子了! 莫笑野人不穿衣,十年河东转河西,是这个意思吗? 可是,光头小子最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结果。 因为,老爸黑毛男当年被老妈红毛女抢进仙人洞的时候,好像也就是这样一个惨不忍睹的光景,所以光头小子有些于心不忍,毕竟,他们是自己的父兄呀!大山里的猎人,一个个如此的命运多舛,就因为杀戮太过,喋血太多?老爸黑毛男就是这么说过,猎人们大都相信宿命,不管最后的下场如何,也都能受之坦然,不会怨天尤人。只是,这一次情况有所不同,猎人香椿儿不是遭遇到什么突发事件,而是为了帮助一个脱尽毛发的小野人,这才在那片沙滩上就地露宿,而光头小子在急风骤雨中的表现,却实在无法令人称道,有些顾此失彼,手忙脚乱了。 光头小子终于想明白了,自己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于是,他立马就跳了起来,顺着那山溪往下游搜索,要为猎人寻回那些丢失的物件。大山里长大的孩子,那个性更像是一座倔犟的峰峦,可以千年万年默默无言,却片刻也不会低下那高高昂起的头颅,专注地眺望着远方的目标,不懈怠,不眨眼,只要机会来了,立马乘风扬帆。他知道大山的脾性,每每暴雨过后,总会暴发山洪,摧枯拉朽,荡涤污秽,冲刷出一个新世界。要想寻找昨日的旧物件,只能顺着流水的方向走。 事实证明,光头小子的判断是正确的。 跟着山溪往前走,前行也不过五百米的光景,光头小子就收获了一份大大的惊喜,就在那一片沙滩上,他发现了猎人香椿儿向他炫耀过的那一枚火种,一只宝石蓝色的气体打火机!光头小子小心翼翼地拣起那只打火机,认真摹仿着猎人的动作,也揿下了红色的打火键,只听噗地一声爆响,居然也冒出了一簇小小的火苗来,那打火机,竟然完好无损!那一刻,光头小子真的不敢相信,这一切会是真的吗?就凭自己,一个土生土长的小野人,原先还有一身值得炫耀的好皮毛,如今连一身毛发都给脱光了,还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双手捧着那只打火机,光头小子有点不知所措了,使劲地喘气,瞪眼,咬牙齿,终于想起来自己干什么来了,真的,小野人得到了一枚火种,从此步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应该欢呼,应该跳跃,应该昭告天地,娱乐山野,老爸黑毛男丢失的火种,被他的儿子给找回来了! 可是,光头小子却赶紧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嘘,此事体大,不可声张! 大山里的野生动物们,一般都活的十分小心,蹑手蹑脚,不敢轻狂,尤其是得到了什么好处,那就是要赶紧找地方躲藏起来,免得招惹强敌,横生枝节,最后只落的空欢喜一场。光头小子忽然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正在做贼一样,这就是山野的法规,容不得扯高气扬,他也不由自主地屏住了气息,偷眼四望,山野空空,寂然无声,溪水里一群游鱼喋波不兴,蓝天上几朵白云凝然不动,一切都分外地安详,没有丝毫的异样,光头小子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把那只打火机藏在胸前的衣兜里。 把打火机收藏妥当了,他继续沿着沙滩往前搜寻。 猎人香椿儿这一次丢光了全部的家当,光头小子记得其中有猎枪,有桶包,还有许多说不出名堂的东西,如果判断正确的话,这些东西都应该是被山洪给冲走了,搬运到下游的某个地方去了。所以光头小子顺着沙滩往前走,要关注的不仅仅只是沙滩,还有那山溪对岸的山坡,那几近透明的溪水,因为山洪暴发的时候,那流水是极其凶猛的,什么东西都可以随手乱扔,丝毫也没有规律可言。 后来,山谷变窄了,沙滩消失了。 光头小子就下到了溪水里,涉着湍急的流水继续往前走。 就是在这段山溪里,光头小子脚下踩到了一块形状奇特的石头,感觉就有点个似曾相识的意思,弯腰把它摸了出来,还顺手在流水里冲了冲,洗了洗,然后双手捧起,仔细端详,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天哪,这不是自己家里的东西吗?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这是一块赭红色的石头,形状就像一条跃出清波的游鱼,有突出的鱼吻,挺拔的鱼脊,鱼脊就是斧背,鱼腹就是刃口,后端一条弯曲甩动的鱼尾,恰好是一截十分合手的握柄,光头小子自小就认识它,知道这是一只浑然天成的短柄石斧,它的名子叫剁剁,是老妈红毛女的传家宝,每每出门的时候老妈总是把它夹在自己的胳肢窝里,隐藏在茂密的红毛中,一旦出手那可就不得了了,呼呼生声,咄咄逼人,喋喋吮血,招招要命! 站在那湍急的山溪中,光头小子呆了,傻了,半晌也挪不动步了。 妈妈的宝贝石斧,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一场突如奇来的大地震,天塌了,地陷了,昔日的仙人洞沉没了,爸爸和妈妈你们都到哪去了?葬身在地下的暗河里?还是浪迹在天外的山野中?没有影踪,没有声息,甚至连同那些个穷凶极恶的褐毛人也都无影无踪了,是不是那些惊心动魄的山野故事也都渐行渐远了,不再属于这个世界,也就无从寻觅了,从此两不相扰了?可爸爸妈妈你们知道吗,我就是那个花毛小子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如今变成了光头小子,穿上了一身光鲜的衣服,那也是万般无奈,不得已而为之呀!每每,只要有梦,我就能见到黑毛男,红毛女,我那披毛纷纷强健有力的爸爸妈妈呀!如今的仙人洞不复存在了,我们住进了茶花洞,还招惹上了一个最最不像猎人的猎人,你们一定不会知道那是谁,他就是老爸时常念叨的香椿儿,我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呀!爸爸呀,妈妈呀,宝贝石斧我收到了,你们是要让我把它捎给哥哥吗?还是要让我把这大山里的故事,原原本本都告诉他?可我们勾通很困难,根本就不是同一类人,还没有认真地对过话呢! 站在山溪中的光头小子,蓦地发出了嗷嗷狼嗥声。 一边嗷嗥,一边流泪,这就是毫不含糊的长歌当哭了。 嗥完了,哭够了,光头小子便学着老妈红毛女的样,也把那石斧剁剁夹在自己胳肢窝里,依然涉着溪水往前走,继续去为香椿儿寻找那些丢失的物件。只是,接下来的搜寻并没有继续很久,那山溪便被一道横生的山崖给迎头挡住了,溪水却愈发流的湍急,丝毫也没有稍稍停息的意思,顺着崖根折向一边,又冲出了一道深深的沟壑,嘶叫着,呼啸着,一头钻进了大山的缝隙,地遁了,消失了。 这儿可不是卖呆的地方,光头小子赶紧抽身后退了。 山溪钻进山洞了,注入暗河了,以光头小子现在的这点本事,那也只能是喟然长叹,无可奈何,搜寻工作不得不到此结束了。 回到茶花洞里,猎人香椿儿依然昏睡未醒。 光头小子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应该点燃篝火。 这一次,还是在那猎人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光头小子独立操作,先是到洞外去拣柴,一趟一趟地搬运回来,这才燃起一堆熊熊燃烧的火。有了那只打火机,那分外神奇却又十分便捷的火种,要点燃一堆篝火实在也算不得有多大难度了。只是,那盈盈舒展的火,曳曳撩人的火,总是让光头小子看也看不够,烘也烘不完,一会儿从底下捅捅,一会儿从上面添柴,就好像是在侍候什么有灵性的活物一样,生怕自己一不小心,会让人家受了委屈。后来,被那一堆篝火烘出一身热汗,他才从那种亢奋不已的状态中解脱出来,觉得自己好气又好笑,篝火点燃了,上面不烤肉,却把自己熏烤的冒汗流油,这叫什么事呀?是不是也太幼稚了一点?大山里的自由民,野生野长的小野人,要是总共只有这么一点点智商,那说出去不就要让人笑话了?光头小子冲自己严肃地点点头,且自言自语,自说自道,说咱们野人也不白给,眼下连篝火都点着了,吃上烤肉的日子还会很远吗?他东张张,西望望,好像还有什么问题没有想明白,终于又点头,又拍拍脑门,想吃烤肉很容易,那首先就必须有肉可烤,明白了,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出去狩猎,只要猎有所获,那么这篝火也就不得消闲了,有肉可烤了! 光头小子把那只宝石蓝色的打火机装进了自己的衣兜里,还小心翼翼地用手按了按,绕着那篝火转了一圈,这就要出洞狩猎去了。从山溪里拣回来的那柄石斧就放在篝火旁边,光头小子把它操起来,在手上掂了掂,觉得这东西虽然是个利器,可终究还是妈妈用的比较顺手,自己握在手上不太习惯,还是去拣几颗石头来得方便,所以又把它放下了。 光头小子出去狩猎,也是轻车熟路,手到擒来。 回来的时候,手中还抓着两颗鹅卵石,那是此次狩猎活动节余下来的武器弹药,舍不得扔了,便带了回来,以备不时之需。肩上还有一只被打中了脑袋的野黄羊,光头小子扛起来觉得很吃力,大约也有四十来公斤的样子,足够美餐好几天了。回到了他自己亲手点燃的篝火旁,光头小子放下黄羊,又重新拣起那柄石斧,这下子就可以派上用场了。从那野黄羊的下嘴唇开始,光头小子操着石斧割开了羊皮,然后一条直线往下划,豁开了脖子,豁开了肚皮,一直豁到了羊尾巴,三下五除二剥下了一张完完整整的黄羊皮,却还没有忘记仙人洞里的老规矩,就把那羊皮四下里扯开,铺在地上当桌布,鲜嫩油亮的去皮黄羊就四脚朝天地躺在上面,尽等着那光头小子大展厨艺了。 光头小子胃口不小,首先就选中了一只羊后腿,整整齐齐地肢解下来,提着那羊腿就送到了篝火上,这就要开始伟大的烤肉工程了。可是,事到临头,光头小子却又发现自己忙中有错,忽略了一个最最不该小瞧的细节,那就是篝火的上方还应该架起几根鲜嫩的大树棍,猎人香椿儿每次都是这样做的,那鲜嫩的树棍不怕火烤,用来悬挂烧烤的鲜肉,即省力又安全,实在是一道不该被简略的工序。可是,这会儿篝火已经在燃烧,羊腿也已经准备好了,一时半会儿上哪儿去寻找几根鲜树棍呢?茶花洞里没有这东西,现出洞去砍折也要颇费一番功夫,光头小子实在也是等不及了,双手抱着那羊腿就送到了篝火上,当即就被火焰舔舐上了手背,火辣辣的疼痛就像被野蜂蜇了一样,急忙又缩了回来,就这样伸伸缩缩,躲躲闪闪,不断地选择高低,调整高度,让火焰直接烧到羊肉上,那效果倒也是立竿见影,羊肉立马就被灼黄了,烤焦了,热气腾腾地往上飘,油珠儿噗噗地往下掉,下面的篝火得到了油珠儿的助力,也不断地发出一串串爆响,焰火四溅,愈发旺盛了。 茶花洞里,飘漾起阵阵的烘烤肉香。 就这样,光头小子独创出一种全新的烧烤方式,手把烤肉法。这方法简单易学,出手就会,只要你有足够的耐烧耐烤的能力,首先就是不怕被调皮的火焰燎焦了自己的毛发,其次还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和被烤的鲜肉一起冒汗,流油,同甘苦,共患难,当然也不能硬着头皮把自己也烤焦了,烤熟了,果真傻到了那一步,把自己变成了烧烤,也只有活该让别人给吃了。 当然,这事情说起来挺吓人的,其实也并没有多么可怕,就说光头小子在篝火上操练的第一条羊腿,上面就连着一截长长的腿骨,还有完整的羊蹄子,有着如此加长的手把,也足以躲开火焰的灼烤了。 所以,也就这么几句话的功夫,那篝火上的羊腿已经烤焦了,喷香了,让人直咽口水,欲罢不能了。 可光头小子很讲义气,他还没有忘记茶花洞里的客人。 光头小子把自己的烧烤成果送到了猎人香椿儿的面前,对方却丝毫也不当回事,事实上,猎人一直昏睡不醒,正发着高烧,除了偶尔地爆发出一阵剧烈地咳嗽,对于光头小子和他的烧烤业绩一无所知,真正的超然物外了。 猎人不吃不喝,光头小子也无可奈何,只好独自享用那份劳动成果了。 吃饱了,喝足了,光头小子只是守着篝火小小地发了一会呆,便想起自己接下来应该做什么了。 茶花洞里的客人生病了,他眼下的当务之急,就是要为客人治病。 根据猎人的症状,光头小子觉得这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太大的毛病,大山里的野生动物们也时常会遭遇到这一类的不适,无非是乍热乍冷,阴阳相激,风寒感冒。猴子和猩猩们自不必说了,这些灵长类的动物们会在感觉不适的第一时间就去咀嚼几片特效植物,譬如黄连叶,拉毛藤,车前子,夏枯菊。就是野羊c跳羚和兔鼠之类,也知道这时候去啃几颗茅草核子,吃一捧山茶叶子。猎人的野外生存能力实在是不敢恭维,本来也就是一个不足言道的小病小灾,居然听之任之,毫无作为,生生地拖成了一场大病,高烧了,昏迷了,也就相当危险了。光头小子钻出茶花洞,根据老爸老妈先前传授的百草经,遇见到什么就采什么,带回茶花洞中,先用自己的嘴巴嚼碎了,再用手指捅开病人的嘴,把那些糊状的东西塞进去。这样的工作重复了几次,猎人的症状也就明显地减轻了。光头小子还从山涧中捡回两个贝壳,抵住渗水的岩壁,接那石头中滴下的泉水,喂给猎人喝。猎人香椿儿糊里糊涂被光头小子用野人的方式调理三天三夜,居然也渐渐地好转了。 为了增强疗效,光头小子还把茶花洞里的住宿条件大大地改善了一番,做了一次干净彻底的大扫除,还采来了一堆新鲜的柏树枝,为猎人香椿儿重新铺了一个清香四溢的地铺,撷来一抱野艾草,整整齐齐地扎成一梱,给猎人做了枕头。这枕头可是不得了,不仅防毒,而且解毒,百毒不侵,百虫不扰,实实在在也是一个草根百姓的居家之宝。 当然,这三天当中,光头小子也用不着时时刻刻陪着香椿儿,实际上什么事情都没有耽搁,照料篝火,拣拾柴草,还要一本正经地在篝火上操练光头小子自家独创的手把烤肉法,居然也不知不觉就把一只偌大的野黄羊给肢解干净,如法烧烤,享用光光了,剩下的,只有大大小小短短长长的十多根啃光的骨头,还有一张摊开在地上的野羊皮了。 东西吃光了,又该出去狩猎了。 光头小子还没忘了上次狩猎剩下的两枚鹅卵石,从篝火边上把它们找出来,在手上掂了掂,习惯性地就要往腰里塞,这才想起来自己的麂皮战裙已经没有了,如今取而代之的是一套火红的运动衣,这套衣服弹性良好,穿着舒适,唯一的不足就是衣兜太少了,东西没处放。上衣左胸侧有一只小小的口袋,里面装了那只宝石蓝色的气体打火机,那异常珍贵的火种,当然是不可以和别的什么东西同居一室。下衣更省事了,居然只是右边屁股上面有一个小兜兜,光头小子实在想不起来那兜兜有什么用,因为顶真在里面装上几颗鹅卵石,无论行走坐卧都极不舒服,硌的很难受。这果真是一个大大的难题,光头小子觉得不能掉以轻心了,一定要认真地想一想,寻思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对策来。于是,就在茶花洞里,守着一堆篝火,憨态可掬的光头小子开始思索了。两颗鹅卵石还抓在左手里,光头小子就把它们举起来,抵在自己的额头上,手指头还不停地转着鹅卵石,就像是在专心致志地玩着一对保龄球,右手闲着也是无聊,光头小子便把它背到身后去,插在屁股上的兜兜里,几个手指头还不停地弹跳着,像是在为自己的脑力劳作打节拍,敲小鼓。也许,光头小子这极具动作性的思维方式还顶真管用,因为他立马就想出对策来了,从地上操起那柄石斧,从羊皮上豁下一个长长的条状,就把那条状的羊皮围在腰上,打了个活结,然后再把那两颗鹅卵石塞在羊皮束腰里,哈哈,大功告成了,可以出发了! 这一次,光头小子猎获了一只大灰狼。 在这片大山里,灰狼和黑狼的个头差不多,都是体形较大的品种。因为那美丽可人的红毛妹子,还有那两只善解人意的小黑狼,光头小子和黑狼一族结下了亲情,打从心眼里把对方当成了自己人,所以即便是偶有相遇,也不会贸然出手的。可是其它的狼族就不同了,不论是灰狼c草狼还是袋鼠狼,还有狐狼c獾狼和丛林狼,依照老爸黑毛男和老妈红毛女的家教,这都是一些不吃斋不念佛的嗜血一族,可以随手打杀,吃个新鲜。可是,光头小子费了老鼻子的功夫,气喘吁吁地把那一只大灰狼搬回洞中,放在那篝火的旁边,却又守着自己的猎物发起呆来。当然,那大灰狼只是自己的猎获物,作为一个信心满满的猎手,光头小子自然也用不着为牺牲者默哀三分钟。光头小子只是想到了红毛妹子和那两只小黑狼,野火烤肉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而这一只大灰狼也足够很多人美餐一顿了,可偏偏茶花洞里的弟妹们没这份口福,她们到底流落何方?终于,光头小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一个小狼女,两只小黑狼,原本就是这一片大山里野生野长的肉食动物,合起伙来那就是一群小强盗,说不上打遍天下无敌手,至少追个麋鹿猎个黄羊也是小菜一碟,手到擒来,横竖不会饿肚子,也用不着担心太多了。 光头小子又操起石斧,开始收拾那只大灰狼了。 猎人香椿儿终于醒来了。 醒来了,他首先就注意到,那洞穴居中有一堆熊熊燃烧的火。这对于一个正常的人类来说,实在也只是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不平常的是,那篝火边上还有一个看上去有些眼熟的人,穿一套十分抢眼的红球衣,腰围却束上了一条野羊皮,打扮的实在有些不伦不类,却毫不顾忌别人的观感,只是在专心致志地忙活着自己的事情,正在篝火上烤肉。猎人香椿儿使劲地吸了吸鼻子,那烤肉的香味已经出来了,差不多也就算是烤焦了,烤熟了,可以开吃了。猎人认出来了,那正是自己的小伙计,那个鬼使神差地被脱光了一身毛发的小野人,正是自己为他穿上了一套火红的球衣呀!只是,那红球衣,白球鞋,头上一顶棒球帽,帽沿的上面还扣上了一付太阳镜,这一身打扮差不多也足够时髦了,那光头小子干吗还不满足,还要为自己画蛇添足,又在腰上束起一条野羊皮?这不就是成心要大煞风景吗?猎人注意到,那篝火附近还摊开一张十分新鲜的野狼皮。狼皮上,是一堆被剥掉了外套的野狼肉。猎人明白了,毫无疑问,那小野人已经走出困惑,十分积极地投入狩猎活动了。只是,那狼的上还压着一块尖利的石头,那石头一面有薄薄的刃,一面有厚厚的背,形状极像一把砍柴刀,猎人就不明白了,那小野人从哪儿找来这么一块石头砍刀?这玩意能中用吗?猎人哼哼着,挣扎着,想爬起来了。光头小子听到动静,转身看到猎人醒来了,立刻高兴地跳起身来,把自己正在烘烤的狼肉捧给他。猎人确实饿坏了,接过狼肉便狠狠咬上一口。光头小子两眼直勾勾盯着猎人那咀嚼的嘴,盯着那顺着嘴角慢慢流下的油,喉咙里也咕咕作响。猎人把狼肉吃光了,却不满足,还觉得饿,两眼狼一样放着绿光,东张西望地搜寻着。猎人和光头小子的目光相遇了,光头小子恍然大悟,从地上拣起那块锋利的石头,又砍又砸,折腾半晌,终于把整个一只狼后腿剁下来,两手平托着,在篝火上烘烤。猎人平躺在光头小子为他准备的床褥上,欣赏着那小野人为自己烘烤狼肉。 猎人长吁一口气,笑了,觉得那充满原始兽性的小野人,真的是已经被自己收服了,成一位忠心耿耿的奴仆了。 那光头小子,身体前倾,两臂平伸,嘴巴大张着,一双眼睛精亮精亮,两手交替在篝火上翻转那狼腿,动作显得十分机械,像是费力地拧动着一轮锈住的螺栓阀门。那条狼腿,渐渐被熏黑了,萎缩了,烤焦了,面目全非了。那上被烘烤出的油珠儿,一滴接一滴洒落在篝火上,爆起一簇簇火苗。猎人恍惚觉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谙,潜意识中,有一种令人心悸的预感,伸手去摸武器,这才注意到火铳不翼而飞了,马桶包也不见了,自己浑身上下居然一丝不挂,已经变得赤手攥空拳,一无所有了!这一惊非同小可,猎人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犯呕,想吐,却什么事情也干不了,身子骨软绵绵的,像是被人托上云端,不听指挥了。猎人终于发现,那摇动的篝火和小野人手臂之间,居然还有一架沸腾的油鼎!小野人那平伸的双手,抓住的根本不是什么狼腿,而是他本人!小野人双手捉住他的两腿,正把他倒悬在油鼎上,熏制美味的人肉叉烧!顷刻间,猎人觉得自己五脏六腑在沸油中翻腾起来。猎人哇地一声大叫,两腿拼命踢蹬,想摆脱野人的巨掌,两手却胡乱捶着,抓着,想把那一股股蹿进腹腔的流火抠出来。 那光头小子,被猎人疯狂的举止惊呆了。 光头小子眼睁睁地看着猎人在地上翻滚,双手胡撕乱抓。光头小子只顾揣摸猎人,有些分心走神,那平托烤肉的手臂低垂下去,当即被贪婪的篝火舐一口,急忙缩手,却把那条狼腿失手扔在火堆里。猎人却看到另外一种情景,那小野人终于对焦头烂额的人肉叉烧兴味索然了,竟把他重新投进油鼎中!猎人暴怒地跳起身来,扑上前去,劈胸揪住光头小子,拳打脚踢。光头小子被猎人打翻在地。猎人又冲向那堆篝火,三脚两踹把火堆踢散,犹不解恨,四下追逐,用脚踩踏那四迸的火星。光头小子看到猎人踢散篝火,剜心摘肝似地啸叫起来,连滚带爬地扑上去,却被猎人飞起一脚踢中心窝,连翻几个跟头,栽到角落里,直挺挺地不动了。 光头小子短暂休克几分钟。 猎人完全疯了,根本不管小野人的死活,全神贯注去追逐那四散的火星,踢过来,踩过去,生怕它们死灰复燃,索性卷起床铺,把那一抱树枝当成扫帚,轰轰烈烈地大扫除起来,把篝火余烬统统扫地出门,推下深潭,唯恐留下后患,还在先前烧火的地方撒一泡长尿,然后仰天大笑,笑够了,就卧在自己那臊气熏人的尿水中,呼呼大睡起来。 光头小子苏醒过来,猎人已经折腾够了。 光头小子怔怔的,远远地看着猎人。光头小子直到此刻还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变故。眼睛酸酸的,鼻子也十分疼痛,光头小子用手摸摸,手上沾满殷红的血。光头小子恨恨的,咬咬牙,挺起身,不错眼神地瞅着猎人。 猎人翻个身,不再打呼噜了。 光头小子踮着脚,悄悄地向猎人走去。光头小子决心袭击猎人,一举杀死他。光头小子从地上拣起那块斧状的石头,高高地举过头顶,照准猎人后脑勺,正要奋力砍下去,忽又想起了老爸黑毛男,这个和老爸极为相像的男人,正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呀!光头小子犹豫再三,终于还是于心不忍,又慢慢把石斧扔下了。直到这一刻,光头小子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那样强烈地向往着人,依恋着人,舍不得伤害人。只是,眼前这人,确实亲近不得了。光头小子悄悄往回抽身,脚下踩着一样东西,弯腰拣起来,竟是那只被猎人打落的太阳镜。那太阳镜,两只镜片全碎了。光头小子细细端详着,下意识地摇着头,大口喘息着,全身颤抖着,终于忘乎所以地长啸一声,拔腿就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9、人在深山幽谷中,云缠雾绕,亦幻亦真 光头小子在大山里东奔西走,寻找红毛妹子和那两只小黑狼。 茶花洞是回不去了,猎人香椿儿鸠占鹊巢,害的毛妹子和那两只小黑狼闻风而逃,露宿山巅,有家难回。光头小子开始还有些不以为然,以为毛妹子她们小孩子不懂事,不就是一个丧魂落魄的猎人吗?茶花洞里的居民们是不应该太过小家子气的,连三条腿的老虎都可以收留下来,当了保安,猎人香椿儿是一个正常的人类,不仅长相特像自己的老爸黑毛男,而且事实证明他就是自己老爸的另一个儿子,为什么不可以受到庇护呢?尤其是后来,经历了月亮湖边的蜕毛之变,猎人香椿儿在危急关头伸出援助之手,不仅为自己着装了全套的衣物,而且还在那沙滩上燃起一堆篝火,陪着自己在野外露宿,这才遭遇到那一场居心叵恻的急风骤雨,那涤荡山林的暴发山洪,自己不是更加应该投桃报李,施以援手?香椿儿这一次是身体两手空空地进了茶花洞,这本来也是一件好事情,真的放下屠刀,可以立地成佛了,只要手上没有那支能喷火会爆响的猎枪,完全可以和茶花洞里的任何成员和平共处,这一方山水异常慷慨,保正吃喝不愁,快乐无忧,只是万万想不到,那猎人香椿儿到了这一步还不肯消停,好像是一场大病烧坏了脑子,竟然戾气十足,兽性大发,不再像是一个正常人了! 没有办法,茶花洞的主人也只得落荒而逃了。 可红毛妹子和那两只小黑狼,却始终没有找着。 光头小子的确没偷懒,记忆中小伙伴们曾经光顾过的地方,几乎都被他找遍了,可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从前那几根甩也甩不掉的小尾巴,如今却踏破铁鞋无觅处,横竖不知道躲哪去了。每每,也是情急无奈,他会扯开喉咙,嗷嗥一通,让那一种绝无仅有的美声狼嗥扶摇直上,穿云破雾,又丝丝缕缕,筛落群山。这时候,就像山风乍起,林涛轰然,大山里的万千生灵会争先恐后地群起响应,老猿思古的咏叹调,羊驼怀春的哝哝腔,林蛙集结的鼓,锦鸡觅偶的采茶歌,吼猴攀援的野川号子,鹤唳长空的信天游,那高高低低的歌喉,长长短短的点赞,奇奇怪怪的唏吁,莫衷一是的慨叹,听的人意乱神迷,瞅的人眼花缭乱,烟霞万里,云海漫漫,唯独没有他梦寐以求的回应,那亲亲的狼嗥,那心灵的歌声,那让人牵肠挂肚的毛妹子,一对傻头傻脑的小黑狼,你们到底在哪里呀? 可光头小子始终没有放弃寻觅。 白天,他就在大山里踯躅行走,看行头像是一个天性好奇的观光客,自费出游的旅行家,那一双白色的跑步鞋,一身大红的运动衣,一顶黑色的棒球帽,那长长的帽沿上面,还扣着一付大大的太阳镜,已经失去了镜片的太阳镜。当然,比起一般的旅行家,他显得更为专业了一些,首先是腰胯上扎了一根生羊皮割成的大板带,那里面还塞了十多颗拳头大小的鹅卵石,几乎就围着腰围排了一圈,看上去像个百宝囊,事实上也正是一种原始形态的武装袋。其次,他手上还多了一条两米多长的木棍,就像是孙悟空舞起了金箍棒,那作用绝不仅仅只是敲山震虎,打草惊蛇,实实在在也多了几分游戏的成份,左旋右转,指东打西,上下腾挪,让人不得不刮目相待,真是人不可貌相,这哪里是什么衣冠楚楚的闲游散客,不,分明还是个十分淘气的小野人!所以,每每让他遇上了合适的目标,情不自禁地就要飞石夺命,蹽起两腿追赶猎物,挥舞木棍肆意打杀的时候,那可真的是不足为奇,用不着大惊小怪了。晚上,在大山里燃起一堆篝火,他就要偎着篝火操练自家的独门绝技,那光头小子独创的手把烤肉法,那油珠儿不停地往下滴,篝火上不断地爆着响,晚风会争先恐后地吹过来,义不容辞地要把那馋人的叉烧香味捎过一条条幽谷,送上一道道山梁。这时候,连那一座座大山都会十分受用地深深呼吸,暗自点头,觉得那光头小子果真是今非昔比,能在大山里弄出如此美妙的烧烤香味,连同简陋的山神和寡闻的土地都跟着大沾其光,得以无偿分享,谁还能说这不是一种生命的进步呢?这时候的光头小子其实还想不到这些,只是格外地想念那红毛小狼女和两只小黑狼,因为大山里的野生动物们都是这样,每每有了一些好吃的东西,第一时间总是会想到自己的好朋友,大家一起争争抢抢,闹闹嚷嚷,那才真叫吃得香呀! 所以,光头小子每每手上忙着烤肉的时候,嘴里也不肯闲着,在那里嗷嗷嗥叫着,那是在用狼族的歌声呼朋引类,呼唤毛妹子和那两只小黑狼。当然,他不会一直一直地嗷嗥下去,因为手把烤肉是自助服务,可以烤熟一点吃一点,啃不动的地方再接着烤,所以嘴巴有时候也忙得很,这时候耳朵就可以当仁不让了,仔细聆听周边的动静,风嘘虫呓泉水叮咚,兽叹鸟鸣林涛声声,尤其是千山万壑中的狼气息,那歌,那舞,那欢,那怨,小心比对着,细细分辨着,想要从中找到自己的小朋友。 只可惜,一直没有收获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吃饱了,嗥累了,他偎着篝火就睡着了。 睡着了,偶尔的,他还会发出低低的狼嗥声。这时候,篝火还在晚风中轻轻地摇曳,丛林还在睡梦中低低的呓语,天上月明星稀,地下秋虫叽叽,只有一阵阵的夜雾飘来飘去,若有所悟,一座座大山沉思默想,相顾无语。等到太阳出来了,夜岚散尽了,那光头小子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终于从睡梦中醒来了,昨天的一切也都悉数过去,了无痕迹,那几曾鲜活跳跃的篝火也不复存在了,只有一滩燃烧过的灰烬,等着人们的考古发现了。 光头小子爬起身来,拍拍屁股,头也不回地走了。 义无反顾,他要蹀躞山林。 可是,有件事情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关注了。那一天,他离开昨夜的篝火营地其实也没过多大一会儿,就有一伙人寻踪而来,认认真真地研究起他留下的那一滩篝火的灰烬了。当然,研究灰烬的人们立刻就搞清楚了,这灰烬没有丝毫的考古价值,也就是刚刚燃烧完的东西。幸好,他们的专业和考古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关系,这是一支野人考察队,是要寻找那种活生生的野人。可是,他们有一个因循俗成的思维定势,那就是野人不敢玩火,玩火的不是野人。这样,考察队员们围着那堆灰烬讨论了很久,结论还是南辕北辙,在这儿烧火露宿的人,最大的可能就是那个偷猎者,或者是个胆大妄为的采药人,甚至是一个百无聊赖的游山客,总之是一个冒险家,一个现代人,一个吃腻了都市街头羊肉串,一定要进山换换口味的人。 可是,那光头小子还没有走的太远,这会儿就出现在东边的山脊上。正是早晨点钟的光景,东方的太阳很亮,而山脊上总是光秃秃的一片,虽然望过去有些逆光,可那剪影却愈发的清楚。大刘最早发现了目标,只是心里还不敢肯定,猴头猴脑地引颈眺望,又手搭凉棚瞅了半晌,这才嘿嘿一乐,说师父哎,你们就别在这里瞎费功夫了,那位烧烤的小哥并没走远,就在那东边的山脊上,直线距离不过一千米,咱们现在就追上去,一定还来得及! 郑中华教授半信半疑地举起望远镜,认认真真地瞅了一会,长长地叹了口气,缓缓地摇了摇头。 大刘大惑不解,把那支自动步枪从左手捯腾到右手,说师父哎,这我就不明白了,那家伙何方神圣,敢惹得您老人家不开心了?待俺老孙追了上去,一棒打杀不就得了? 教授只是叹气,说猴头休得无礼,那人可不好对付,咱们是顶真的遇上麻烦了! 大刘听不明白,急得抓耳挠腮。 闵星也在一边用望远镜观察着远处的山脊,说大师兄你就别添乱了,这人你可打杀不得,人家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盗猎四不扰民,看情形也就是一个胆子太肥的闲散游客,你瞧那一身红球衣,红的就像是一团火,还有那顶棒球帽,上面还有一付只剩下镜框的太阳镜,简直就是一个萌宝宝,挺可爱的! 季正从闵星手里接过望远镜,也认认真真地端详了一番,说我知道他是谁了,他一定就是那个在岩脚下用木棒搭房子的人,也就是那张报纸的主人,这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家伙,勇于实践,说干说干,这不,扛起一根木棍就进山来了,要抓住野人去领大奖,瞧人家这日子过的,好疯狂耶! 小李听的两眼发直,说我的乖乖儿吔,这世上还真有人比老猪傻呀?快快,把望远镜给我,让我也开开眼界,瞧瞧新鲜! 小李从季正手里讨过望远镜,一边摇头晃脑吧叽嘴,一边去研究东边山冈上的人。 教授把自己的望远镜递给大刘,说猴头,别太难为你那一对火眼金睛了,咱们好歹也要相信科学,与时俱进,来,把师父的千里眼拿去,你也瞧一瞧咱们的对手长的是个啥模样。切记,同行是冤家,咱们从事的是一门特别严肃的科学,可他们只是瞎搅局,凑热闹,所以我要告诉你们,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情,有麻烦了! 大刘接过望远镜,凑在眼睛上看了一会,却连连摇头,说师父,有什么麻烦呀?咱们应该相信群众,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这就叫群众路线,难道还错得了?咱们是正儿八经的科考队,有武器,有装备,有专家学者,有保卫干部,人多势众,底气十足,可人家野人就是不搭这个茬,那叫闻风而逃,无影无踪,您还有辙吗?可人家个体户那就不同了,抬腿就走,伸手就到,机动灵活,来去自如,没准就在咱们开会讨论的这一会儿,人家已经和野人对上暗号,接上头了! 教授还是摇头,说猴头啊猴头,为师我三天不念紧箍咒,看把你能的,脑袋大了不是?寻找野人,这命题尤为严肃,你还真的要去发动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你当这是上山撵野猪,唯恐天下不乱吗? 大刘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说师父老和尚,让我怎么说您呢?上西天取经算您有功,可也不能故步自封不是?这世界早就进入了禅悟生命的新时代,您怎么还在念那几本旧经呀?我现在就要正儿八经地向您宣布,山脊上的那一位红袍小怪,已经捷足先登,不但找着野人了,还正在那里学习刘三姐,对歌谈恋爱呢! 教授嗤之以鼻,说猴精,越说越离谱了,我呸!说瞎猫能碰上死耗子,我信,说那毛头小子能找着一个活蹦乱跳的野人,还要卿卿我我地爱上一回,要是真有这回事,我这辈子算白混了,教授都不当了! 不当教授您干啥去?当一个专业的老和尚?大刘嘻嘻哈哈,逮着一个话题就不放松,实在也让人难辩真假。 教授却真的上火了,说我不当教授就没事干了?一辈子就留在这大山里,起早贪黑地守候着野人! 大刘笑不下去了,好像还轻轻地叹了口气,默默地把望远镜还给教授。教授接过望远镜,只是往那山脊上瞄了一眼,哦了一声,表情立马就变得凝重起来,嘴角费力地牵动了一下,到显得有些僵硬了。 事情就是这样不可思议,那山脊上的小子果真找到了野人! 在一边手捧望远镜的小李这会儿也大叫大嚷起来,说师父哎,您上当了,真不该和猴哥打什么赌呀,那山脊上的红袍小怪真的是找着野人了,一身红毛的小女子,长的还怪好看的,身边还有两匹黑毛狼,好精神的黑狼哟! 教授一声不吭,只是专注地调试着手中的望远镜。 山脊上的光头小子却一点也不知道,他这会儿已经登上了人生舞台的制高点,举手投足,颦眉吁叹,分毫毕现,倍受关注。光头小子很有那么一种明星大腕的风范,丝毫也不把别人的目光当回事,我行我素,吟唱自如。当然,这里面可能有点误会了,因为距离太远了,山下的人们听不到光头小子的嗷嗷狼嗥,看口形那是引吭高歌,看举止那是壮怀激越,至于唱的是什么歌,咏的是什么调,民族还是美声,流行还是清雅,也就没法子往细处追究了。 光头小子的的确确是在和毛妹子对歌。 只是,毛妹子那一方不是一个人,还有两只小黑狼帮腔。 那对歌的双方同在一条山脊线上,相距不是很远,只是中间横亘一块兀立的山岩,所以只闻其声,不见其面。从山脊的下面往上看,借助那两架望远镜,考察队员们选择的角度到是占尽先机,得天独厚,可以把山脊上那双方的情势看得清清楚楚,所以教授立马也就做出了一个比较接近真实的判断,山脊上的那一位独行侠真的是已经发现野人了,那是个一身红毛的小女孩,身边还带着两条大黑狼,只是猴头大刘还是有些言过其实了,他们实际是还没有照过面,中间还隔着一块兀立的山岩,令人费解之处是他们彼此好像语言相通,眼下不管是在对歌c喊话还是聊天,双方似乎都在努力地向对方靠近。 考察队员们眼下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人家在那里建功立业。 当然,光头小子这会儿的情绪也非常激动,好多天了,他一直惦记着茶花洞里的那几个小朋友,可一直都不知道她们跑到哪去了,白天他在搜寻,晚上他在呼唤,甚至梦里他都是若有所盼,若有所期,只是一直都没有结果,那真的是杳无音讯,一点点影踪都没有呀!今天,好像有点怪怪的,忽然就要时来运转了。一大清早,他折上了一条山脊,这是一种反常规的行为,大山里的生灵们一般都不会这么干,因为山脊也就是分水岭,通常都是裸露的,没有丰腴的水草,没有遮阳的树林,走起道来倒是十分的方便,可野生动物们的生命所需几乎一样都没有,只有老虎和狮子一类的凶悍猛兽喜欢在上面高视阔步,吸纳天地风韵,化育王者之气,当然顺便也会把半道上遭遇的弱小族类当成美食,纳入腹中,所以大山里的万千生灵口口相传,山脊上面好风光,十有要人命呀! 光头小子,他这是豁出去了。 想不到,他这登高一呼,居然也就有回音了。 红毛妹子和那两只小黑狼,她们的歌声也是独特的,完全不同于其他的狼族,甚至也不同于真正的黑狼,少了几分凶悍的气息,多了一点泉水的清冽,茶花的素馨,那是茶花洞的朋友们共同生活心心相印的结果,和光头小子的美声狼嗥几近相通,尤其风味独特,与众不同,意有牵挂系清风,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只需要那么一星点似曾相识的有用信息,立马就会在大脑里被无限地放大,分析,反馈,印证,令人振奋不已,激动万分。 光头小子探寻着,顺着山脊往前走,一步步地接近自己久违的朋友。 红毛妹子领着那两只半大的黑狼钻出丛林,居然也走上了同一条山脊,迎着光头小子走来了。 好像,很快就要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了。 可是,出人意外的是,一块横空出世的兀岩,不偏不斜地横亘在人们之间,完完全全地挡住了人们的去路。 一个不声不响的困惑,从天而降,不由分说。 山脊下的人们看到的情形就是这样,他们既羡慕,又嫉妒,不知道那位红衣小妖是个什么来头,有多深的道行,居然通晓野人们的语言,登上高处嗷嗥那么一嗓子,还真的就能喊来野人?不仅野人,还有野狼,彼此可以亲亲热热地聊大天,情投意合地对山歌,让这些个专业的野人考察队员们望尘莫及,艳慕不及,当然也愤愤不平,悻悻不已,这叫什么?天道不公呀!所以,有了那么一块横空出世的兀岩,给山脊上的人们添上了一堵,考察队员们甚至暗暗地有些高兴,那红衣小妖,你能,你狠,你厉害,你马上就要大功告成了,偏偏来了一块挡路的大石头,你有本事蹦过去吗? 光头小子面对着那兀岩也直挠头,一边挠,一边好像还在唱山歌,似乎自己也拿不定主意,如何才能肋生双翅,一跃冲天呀? 兀岩的另一边,那一身红毛的小姑娘领着两只黑狼也在四顾茫然,左右徬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山脊上的光头小子终于拿定了主意,他取下自己肩扛的木棍,就把它当成了一根手杖,贴着那兀岩走下山脊,山脊下的人们也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图,这就是要从下面的山坡绕过去了。对呀,作为一个普通人,普通的胳膊普通的腿,肯定是蹦不过去的,那就乖乖地绕道而行,反正地球是圆的,大家不管怎么走,迟早总是能够见上面的,不是吗?光头小子没时间回答这些问题,他正忙着赶路,且一路下坡,落脚不易,加上荆棘丛生,蒺藜遍地,实实在在也分心不得。这时候,好像就是为了配合这光头小子,兀岩另一边的红毛小姑娘也领着两只黑狼走下山脊。 手把着望远镜的小李最早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刻火烫屁股似的大叫起来,说师父呃,大事真的不好了,他们根本就用不着搭鹊桥,马上就要到山坡下边见面了!师父吔,谁让您乱说话来着?不知道自己是个圣人吗?这下子可好了,您老人家一语成谶,让那个红衣小怪抢在咱们前面找着了野人,咱们少拿一份奖金倒也没什么,您老人家要是教授不当了,师娘再闹着要离婚,那就顶真成了个野和尚了! 季正不干了,他可不乐意自己的老师变成一个野和尚,一边从小李的手中抢回望远镜,一边怒叱对方,说你这个猪八戒,臭猪头,从来就没有说过一句好话,咱们考察队也不要你了,滚回你的高老庄去吧! 小李挨骂,大刘开心,扭过头来扮了一个成色十足的猴脸,挤眉弄眼的说二师弟你终于熬到头了,可以回家守女人了,别忘了告诉你媳妇,就说猴哥我也好想她呀! 小李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说我早就知道你不安好心了,吃着锅里的,看着碗里的,整天惦记着别人的老婆,这不叫,还能叫什么?我看呐,你也只能将就着当个科长,到顶了! 小李那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倒顶真地把大伙给逗乐了。 教授却只是摇头,轻轻地叹了口气,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那只望远镜,说不论是谁找到了野人,这都是一件好事情,只可惜咱们少了一架高倍远焦距照相机,激动人心的时刻马上就要到来了,如果咱们能拍下几张照片,那也是无价之宝呀! 见证奇迹的时刻,马上就要到来了! 考察队员们个个都变得异常严肃起来。 教授和季正,他们屏住气息,用各自手上的望远镜观察着,等待着。大刘c小李和闵星,他们凭肉眼其实看不清什么,可也把脖子伸的老长,小心翼翼地眺望着远方。 只是,情况好像有些不对劲。 这一次,倒是教授自己首先发现了端倪,从那兀岩另一边走下山坡的红毛小姑娘和那两只黑狼忽然犹豫了,徬徨了,左顾右盼,瞻前顾后,好像也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准备车身后退了。教授深感意外,这事情有悖常理,因为从她们所处的位置来看,刚好能够看到从另一边山坡上走来的那位一身红装的独行侠,他们互通声息,互相吸引,对歌了,聊天了,一步一步地相互走近了,终于能够看到对方的身影了,怎么忽然又后悔了,胆怯了,迫不及待地要溜走了?果然,那红毛小姑娘拦住了两只黑狼,不知道对它们说了些什么,这一群小小的队伍立马改变了行进的方向,就近钻进了一片丛林,慌不择路地逃走了。后边的那位红衣小怪似乎也深感意外,一路呼唤,一路追赶,可坡陡路滑,山深林密,一切努力都无法奏效,人家已经头也不回地走远了,消失了。 人与野人的第一次接触,失败了! 季正深感遗憾地向大家宣布,顺便把望远镜递给闵星。 大刘冲教授一拱手,说师父老人家,祝贺您不用辞去公职,可以继续当教授了!下一步,咱们应该怎么办?追那个红衣小怪,还是去抓红毛女孩? 教授苦笑,说猴头呀猴头,瞧你说的多么轻松呀,就刚才咱们瞧见的那几位,如果还能有机会再照上一面,那也就是天大的造化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50、大山里的金钱豹,如何结识一位落魄的猎人 赤身的猎人渐渐被冻醒了。 茫茫然,他大睁两眼,打量着空空的岩洞,谛听着轰隆的瀑声,绞尽脑汁地想了很久,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自己是谁,眼下究竟置身何处,又为什么偏偏会来到这个地方? 这情形有些不可思议,他居然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个猎人,而且名叫香椿儿了。 记忆中一片空白,似乎过去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恐惧,好像又遭遇生活的欺骗,掉进一个暗无天日的陷阱中。人,怎么可以这样呢?忘记过去,不就意味着背叛吗?可是,渐渐地,他又想开了,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可以百毒不侵,百事不扰,得过且过,心安理得了。假如,那过去的日子就是一场噩梦,又为什么不可以背叛呢?就凭自己的这付德性,肯定也就没有干过什么好事情,彻底忘记那些令人生厌的往事,不正恰好是一种解脱吗?真的,只有那些作茧自缚的愚蠢人,自恋成瘾的阿修罗,才会时时惦记着要为自己画地为牢,没完没了地叩问自己是谁,打从哪里来,还要走向何处去,身后丢失了多少利益,前面又还能讨得多大彩头,这是不是也太可笑了?那些个乱七八糟的劳什子,说到底也就是一些五颜六色的人生泡沫,毒性极大的生活垃圾。把这些垃圾统统抛开了,置之不顾了,也就万事大吉了。真的,这就是超脱,就是解放,就是无羁无绊,自由自在呀! 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原来他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自由主义者。 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他好像混的还真不错,这就是理想的光辉照进了现实,他眼下就是彻底地自由了,解放了,连自己是谁都彻底地忘记了,只是感觉还有那么一点强差人意,的的确确是又冷又饿,这就是非常的不舒服了。 发觉自己正污秽不堪的浸泡在一滩尿液中,他也还知道有点恶心,哆嗦着咬住嘴唇,滚动身躯,向一边翻身。腰部硌在一块石头上,伸手摸出那块刀斧状的石头,愤愤地举起来,要把它扔下深潭,忽又觉得不妥,又把它放下了。那赭红色的石头看上去挺别致,像斧,像刀,又像鱼,总之不是一个寻常的物件,扔了很可惜,保不准还有用。他又向一边翻身,刚好滚到那张狼皮上。也是寒不择衣,他无暇思索,便把那狼皮捡起来,裹在身上,立刻觉得暖和多了。身上暖和了,肚子却咕咕叫嚷,那绞动肠胃的饥饿感愈发强烈了。幽暗中,他的眼睛里闪射出一股绿幽幽的光。终于,他看到那一具浸泡在积水中的狼的。他怪叫一声,爬起身来,把狼皮顶在头上,便向那狼肉奔去。他扑在狼的尸体上,鼻子嗅到狼肉的气味,又急忙后缩,胃里犯呕,显然,还不十分熟悉血腥的气味。也是条件反射,他立马就想到了,应该燃起一堆熊熊的火,那提供温暖的火,可以烧烤的火,为人增加胆气的火,不意间却又激凌凌地打了个寒战,明白了,这事根本就不用想了,他已经和火势不两立,彻底诀别了!如今也是命运使然,事到临头了,别无选择了,他也只得闭上眼睛,龇出牙齿,狠狠地撕咬下一块狼肉,囫囵地吞下去了。还好,万事开头难,果真吃下了第一口,往后也就越来越顺溜了,他很快便适应了那股血腥的气味,感觉不到有什么不对劲了,而且还发现那生肉吃起来其实比熟肉显得细嫩多了,油润多了,松软适口,多汁多味。这就对了,人类原本就是吃生肉的,干吗还要烦心劳神地举火造厨,有事没事的臭显摆,和天下众生格格不入?有肉就吃,有血就喝,一路随风,走哪算哪,不是更为轻松自在,方便多多?一通大嚼下来,收获的不仅仅只是肠胃增容了,连同空洞洞的脑壳里似乎也多了一些来历不明的填充物,这就是由量变到质变,准备着最终的基因突变了。 吃饱生肉,胃里胀胀的,脑壳里乱乱地,咽喉里咸咸的,这时候是应该喝点水了,只是他的身子骨也变得像磐石一般沉重了,一动也不想动,便裹紧狼皮,偎着狼尸,昏昏沉沉地睡熟了。 他继续在岩洞中逗留三天。 这三天,他吃饱就睡,睡醒就吃。奇怪的是,他越吃越饿,胃口越来越大。吃光狼肉,啃尽骨头,岩洞中再没有现成的食物,他只好自个去寻找了。在岩洞中转一圈,他似乎还想带走点什么东西。只是瀑声轰隆,水雾迷濛,洞穴世界,浮光掠影,他又感到困惑不已,思辨不清,就是这样一个如梦似幻的环境,还会有什么东西割舍不下吗?看到那块刀斧状的石头,他才忽然明白过来,自己要寻找的正是它。准确地说,他还是一个现实的人,要在一片猛兽出没的大山里寻食,的确是需要一件趁手的武器。香椿儿的大脑里却没有什么石斧的概念,更不知道它已经有了一个名子叫剁剁,只是看着它有几分眼熟,觉得它很像自己家里的那把砍山刀,老妈时常上山砍柴用的。披上狼皮,拎着石头,他便摸索着,寻找出洞的路径。 爬出那孔隐蔽在山茶花丛中的洞口,他迎头便遇上那只金钱豹。 金钱豹在距洞口不足一百米的地方扑倒一只岩羊,正蹲坐在岩羊身上,专心致志地饮着岩羊的血。金钱豹嗜血如命,有点像人类的嗜酒上瘾,一旦抓到了新鲜的猎物,那是一定要开怀畅饮的。那金钱豹体魄健壮,色彩斑斓,块头看上去像只刚满周岁的花牛犊儿,且毛色鲜亮,油光润滑,看情形小日子一直过得挺不错。待到饥肠漉漉的香椿儿发现了那只吃喝不愁的金钱豹,差不多也就闯到近前了,相距已不足二十米了。香椿儿当然也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车身逃走,而且跑的越快越好,越远越好。偏偏,不知道是他的三魂惊呆了,还是六魄吓傻了,那两腿居然落地生根了,僵僵的,硬硬的,丝毫也不肯服从命令听指挥,根本就挪不动窝了! 立时三刻的,香椿儿浑身冒冷汗。 这情形令人尴尬,真是大大的不妙呀! 金钱豹听到动静,仄过腰身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他,似乎也不胜惊讶,这人干什么来了?涎着脸皮守着别人吃喝,还想讨要一点残羹剩饭?这讨饭的赖上了老豹子,是不是自己也活腻了?金钱豹身子微微摇晃着,却迟迟地没有扑上来,实在也是喝饱了血浆,有些醉熏熏,懒洋洋,暂且失却了狩猎的,不想大动干戈了。金钱豹端详半晌,看到对方始终不改造型,终于有点不耐烦了,摆摆脑袋,摇头叹息,又低低地吼叫一声,这就是要下达逐客令了。 香椿儿也终于有动作了。 虽然,那金钱豹也是心存仁厚,并没有开足十成的音量,可那吼声却也像一道尖利的汽笛,把人吓得猛跳起来。这一惊非同小可,绩效奇特,香椿儿两腿解脱了,人身自由了,反倒忘记初衷了,根本就不想逃走了。好像,有一股燥灼的热血,一种疯狂的骚动,一团说不清道不明的戾气c怨气和杀气,就在他跳离地面的刹那间,打从脚掌猛地升腾起来,贯注全身。你他妈的这就样向老子问好?我怎么听着像示威呀?不知道老子干啥吃的?说出来就怕要吓着你了,老子天上吃飞鹰,水里煮鲛龙,你金钱豹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大叫大嚷地向老子叫阵?就不怕老子食性大动,胃口大开,也把你当成一道小菜?不服软是不?放马过来吧!老子今天就要让你长长见识了! 短短几秒钟之内,香椿儿三魂入窍,六魄还朝,就像换了一个人,又变得狂傲无羁,不可一世了。 香椿儿跨前一步,左手威吓地指点着金钱豹,右手高高地举起那块刀状石头,深深地吸进一口气,蓦地迸发出一道撕心裂肺的啸叫,这就是宣战了。 金钱豹不寒而栗地哆嗦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后退了。 看到金钱豹露怯了,想逃了,香椿儿愈发得意了,一边变本加厉地逼进金钱豹,一边装神弄鬼地咯咯怪笑,那笑声格外难听了,就像碎玻璃刮碗,猫头鹰啼夜,白毛猿哭丧,足以令人闻风丧胆,手足痉挛了! 金钱豹不堪忍受,终于落荒而逃。 香椿儿大咧咧地坐下身来,心安理得地享受金钱豹的猎物。 香椿儿用手中那块石头连敲带砸,割开岩羊的皮毛,撕露出一片精肉,便迫不及待地埋下面孔,凑在岩羊的尸体上大嚼一通。 哈哈,这肉很新鲜,味道好极了! 那金钱豹,不知什么时候又回来了。 金钱豹割舍不下自己的猎物,毕竟,狩猎是个力气活,要奔跑,要扑击,要撕咬,危险性很大,成功率不高,尤其是要抓上一只成年的岩羊,那也是非常不容易的。金钱豹却心有余悸,不敢走的太近,只是远远地蹲坐在一边,和香椿儿遥遥相对,期期艾艾地瞅着对方。金钱豹的脖子越伸越长,也是越来越纳闷了,那个披着狼皮的强盗,光着屁股的怪物,到底是何方神圣?金钱豹把香椿儿引为同类,且认定香椿儿非常厉害,足可在大山中恣意妄为。香椿儿看透金钱豹的心思,又惬意地大笑。吃饱喝足的香椿儿,那笑声却不似先前,竟显得十分宽厚,悦耳动听了。香椿儿冲金钱豹招招手,像招呼一条狗,请它坐近些。金钱豹却紧张地立起身来,摆出一副随时准备夺路奔逃的架势。香椿儿想了想,用石头砍下一块血淋淋的岩羊肉,丢到金钱豹那边。金钱豹愣怔一下,终于趋身向前,叼起那块鲜肉。香椿儿又扔去一块肉。金钱豹又往前挨近些。香椿儿扔去第三块肉,金钱豹吃完了,便放心大胆地偎拢来,隔着岩羊的尸体,和香椿儿分宾主落座了。香椿儿反宾为主,一本正经地用金钱豹的猎物款待金钱豹,像是小朋友做游戏,玩着玩着又不耐烦了,把刀斧状的石头远远一扔,裹紧那块狼皮,倒头便睡了。 金钱豹懵懂片刻,便自个吃起来。 金钱豹小心撕,轻轻咬,细嚼慢咽,那吃相竟比香椿儿文雅多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51、寻找太阳升起的地方,光头小子巧遇香椿婶 红毛妹子和两只小黑狼不知道跑到哪去了,光头小子依然在苦苦寻觅。只是,每日里晓行暮宿,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 走向太阳,走向光明,好像也是一种生命的本能,鼓动着人生的精气神,让每一个细胞都充满希望。好在,这是一片生机勃勃的山林,草木葱茏,百鸟齐鸣,到处都充满生命的歌声。渴了,可以喝几口清清凉凉的山泉。饿了,可以吃一捧酸酸甜甜的野果。乏了,头枕山石美美地睡上一觉。冷了,那就更简单了,燃起一簇温暖的篝火,还可以吃上一餐烧烤的肉食,给自己补充足够的能量。光头小子认准那灼热的太阳,就像老爸黑毛男偏爱灸热的酒浆,一切都根源于对火的渴求与珍爱,发自内心地向往着火的故乡。 知道吗,那火的故乡在哪里? 当然了,就在太阳升起的地方! 往东走,一直一直地往东走,山势越来越平缓,渐渐出现一些羊肠小道,不再那么大跌大宕,险不可攀了。往东走,一直一直地往东走,凶残的猛兽也越来越少了,山野间偶尔出现守林人的小屋,阳坡上依次排列块块梯田。往东走,一直一直地往东走,光头小子越走越兴奋,仿佛闯进一个崭新的世界,每一步都充满新鲜感。 只是,山野间的野物渐渐稀少了,狩猎的绩效很受影响。 好在,光头小子是一个杂食者,并不一定每餐都要吃肉。 进入人类的农耕区域,放眼看去,能吃的东西比比皆是,根本就不用为饮食发愁了。光头小子对田畴间的稻米不感兴趣,那玩意儿枯瘦,扎嘴,嚼不出滋味。光头小子喜欢山坡上的苞谷,试探着拔起一株,觉得那葱翠的叶片也不堪入口,只是中间茎杆很甜很甜,最后才发现那被层层包裹生着红樱的棒棒真正好吃,又香又甜。后来,光头小子便认定苞谷棒子,每每撕开包裹,吃中间的果实,连同水嫩的棒芯一块吃光。 原来,这正是一个吃青苞谷的季节。 光头小子却没有被青苞谷羁绊住,每天依然执着地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 光头小子开始遇上三三两两的人们。 最初,光头小子躲躲闪闪。后来,光头小子发现那些形体和香椿儿大致相像的人们,根本就不像猎人那样张牙舞爪,惹事生非。人们只是远远地和光头小子打招呼。光头小子知道人们挥手与呼喊的含义,也稍稍放心了。光头小子总是和人们保持相当的距离,宁可绕过去,继续走自己的路。那穿着一双白色田径鞋,套一身大红运动服的光头小子,看上去痴痴怔怔,肮脏不堪,是天生的呆大?流浪的痴儿?相遇的人们,大都喜欢如此猜测。光头小子匆匆赶路,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也极轻极淡,谁也无暇深究。 这一天,光头小子却犯愁,踟蹰不前了。 山坡下,赫然出现一座偌大的村落。 村前一条弯弯的河流,串起一面面镜光闪闪的山塘,波光粼粼,溢雾流云,尤其牵人暇思,逗人神往。村落中进进出出活动着许多忙忙碌碌的身影,那就是人类的世界了?人们聚族而居,相亲相善,辛勤劳作,不畏艰难,看上去倒像蚂蚁一样了。村落上飘漾着淡淡的炊烟,光头小子已经知道了,那是火的影子,火的衣冠。而且,那是真正的人间烟火,和天上的流云截然不同,一心依恋着自己的家园,久久徘徊,不肯飘散。隐隐约约的,还有鸡鸣狗叫,人呼马啸,那也是生活的脉息,生命的喧嚣。蓦然间,一支乐曲拔地而起,扶摇直上飞入云端,又犹豫,又徘徊,缓缓降落,随风播散,让山上的光头小子也领悟到其中的奇妙之处,哦,想哭泣,想流泪,想欢呼,想跳跃,柔情似水,愁绪万般! 光头小子看到了,那村落上空,高悬一轮火红的太阳。 光头小子彻悟了,那山坡下的村落,正是太阳的故乡! 光头小子想走下山坡,可几番举步,又急急抽身。 好像,光头小子正背负着一方古老的山林,那蛮野,血腥,苦雨,凄风,弱肉强食,生命陷阱,他气喘吁吁,举步维艰,那负荷真的太重太重。只是,光头小子也明白,他已经走到了一个人生的临界点,正面对一个风光绮丽的未知世界,那鲜红的太阳,幻化的炊烟,生命的喧嚣,家园的温馨,五光十色,令人驰神,只是前途未卦,疑忌太深。凭心而论,光头小子真的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走上前去,风云际会,倘徉其中。偏偏两腿打颤,底气不足,那也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呀!此时此刻的光头小子,感觉着自己的躯壳中不知道哪里出问题了,好像先前有一架沉稳笃定的大钟,如今倏地失却了平衡,那钟摆踉跄着,叩击着,催人匆匆,心急如焚! 山道上,响起一阵脚步声。 光头小子闪身躲进灌木丛中。 一位精瘦精瘦的老太婆,踏着敏捷的碎步,沿着山道走来了。 老太婆那花白的头发,在后脑勺上高高地绾成了一个小小的鬏儿,那插在发鬏上的一根银簪儿,闪耀着一星星特别明亮的太阳光辉。老太婆背着一个驮柴草用的木头背架,背架上还有一个蓝花土布的小包裹。看情形,那老太婆是上山砍柴来了,手上还拎着一把锃亮的砍刀。透过灌木缝隙,光头小子盯着老太婆的砍刀,觉得有些似曾相识。光头小子想起那块被自己遗忘在茶花洞中的石头。那赭红色的石头,是老妈红毛女的宝贝,一只名叫剁剁的石斧,一端有把,握起来顺手,一面有刃,砍起来锋利,一面有背,挥起来有力。老妈的那块石头,为什么和老太婆的砍刀如此相像?光头小子皱着眉头,思之再三,始终想不出个子丑寅卯。那石头,和老太婆的砍刀,好像不在一个时空世界,毕竟相距太遥远了。十万里,还是八万里?或者,十万年,还是八万年?光头小子摇头,使劲摇头,好像除了摇头,他也真的就解不开这一道生命密码的方程式了。 老太婆却在光头小子身边不远处停下来,不走了。 老太婆是看中了光头小子藏身的那片灌木丛,放下背架,弓起腰身,手起刀落,咔嚓一声脆响,一颗当年生的毛栗子树便从根部被齐崭崭地砍断了。老太婆这活计干的很轻松,似乎也用不着花费太多力气。光头小子目瞪口呆地看着老太婆的砍刀,觉得那玩意果真了不起,比老妈的石斧强多了。老太婆蹲下身,根本没留意到附近有人,一门心思砍山柴。光头小子全神贯注地研究老太婆的举动,也全然忘记恐惧,竟不知不觉地走出来,蹲在老太婆身边。 老太婆终于累了,随手扔下砍刀,就地一坐,一手捶前胸,一手擂后背,伸着脖子,大口喘息。 光头小子拣起老太婆的砍刀,便一本正经地砍起柴来。 光头小子用右手握刀柄,刀刃朝下,刀背朝上,左手揽过一株小树,右手奋力一挥,咔嚓一声,居然也干净利落地砍下来了。首战告捷,光头小子愈发兴奋,刻意摹仿着老太婆,半蹲着两腿,身体前倾,每砍下一颗毛栗子树,便往前挪上半步,看上去倒也像个行家里手。轮着老太婆看着发呆了。老太婆自顾纳闷,自家这一方柴草山上,历来都是一个人迹罕见的地方,野鸡不少,兔子也多,只是稍微大一点的动物也就少见了,今天怎么突然冒出个光头小子来了?光头小子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只是神情专注,浑然忘我,而且越干越顶真,越干越上劲,居然也像模像样地摆出了一副骑马穿裆式,呼呼有风地轮着砍刀,一口气砍下一大片。看到人家那样卖力,老太婆回过神来,又觉得过意不去了。 “喂,毛伢子,做么事来了?” 光头小子只顾忙得快活,根本没听见老太婆的招呼。 “喂喂,够了,老婆子背不动了!” 这一次,光头小子听到了。光头小子却不能完全明白老太婆说什么。光头小子只是呆呆地看着老太婆的嘴。光头小子看到一张霜色斑斓的老人脸,和蔼可亲,慈祥动人。光头小子咧开两片厚厚的嘴唇,也笑了,笑得十分憨态,分外迷人。老太婆走上前,牵起那光头小子的手。和老人手臂接触的那一瞬间,光头小子惊悸地颤栗了,本能地想挣脱,远远地逃开去,可奇怪得很,老人的手臂竟像充满魔力,眨眼功夫便把他牢牢吸附住,让他无条件地臣服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温馨,一泓铺天盖地的亲情,一脉无限强大的生物电流,携来雷声轰隆,荡开一派原始莽林,爆出电光闪闪,照亮一颗混沌初开的心。光头小子大睁两眼,那神态,像个受到惊吓的孩童。 老太婆盯着光头小子,端详良久。 老太婆在光头小子手臂上亲昵地拍拍,又转身离去。 光头小子却像失去支撑,感到浑身酥软,失手便扔下砍刀,顺势坐在柴堆上。 老太婆拎过自己的蓝花布包,打开来,里面有一只磨光漆皮的铝壳水壶,三块煎黄的玉米面饼子,一并摊在光头小子面前。老太婆这是倾其所有,要款待客人了。光头小子却丝毫也不会客气,伸手抓起一块焦黄喷香的玉米饼子,一口便咬去小半拉。看到那光头小子如此率真,老太婆满意地笑了。老太婆拔开水壶塞子,慢慢呷一口,润润嗓子。老太婆觉得,这天上掉下个光头小子,好像和自己还挺有缘分的。老太婆也看出端倪了,那光头小子似乎又聋又哑,像个先天性的痴儿。老太婆那颗做母亲的心,愈发的七上八下,缠绵悱恻了。就在老太婆愣神的功夫,那光头小子已经把三块玉米饼子统统吃光了。光头小子又伸手要水壶,学着老太婆的样,把壶口衔在嘴里,微微扬起头,咕噜一阵,又一口气把水也喝光了。 老太婆打从心眼里喜欢那光头小子了。 “喂,光头小子,你叫个什么名子呀?” 光头小子眨了眨眼,好像还是不太明白,那老太婆在说些什么?其实,老太婆这句话,他已经听懂了。因为,这其中有一点巧合了,那老太婆说话的声腔,发音的方式,居然很像自己的老爸黑毛男,也就是说,她和光头小子如出一辙,操练的是同一种母语呀!可是,老太婆提出的问题却极富挑战性,他叫什么?他叫花毛小子,那是老爸老妈整日里挂在嘴边的声声呼唤,可如今老爸老妈不知哪去了,自己身上的毛发也已经脱落干净了,还能继续那个称呼吗? 他好像改名了,就叫光头小子。 这名子是一位猎人叫开头的,自己只所以会脱光毛发,也完全拜他所赐,所以改个名子也理所当然了。可是,打从自己的内心深处,他一直都不肯承认这个现实,心不甘,情不愿,不乐意被人唤做光头小子。尤其,是红毛妹子和那两只小黑狼,她们也不待见光头小子。那天,就在那高高的山坡上,应声而来的小朋友们只是远远的看了他一眼,立马就仓惶地逃走了。他当时也意识到这事情不对头了,还以为问题可能出在自己的包装上,一边拼命地嗷嗥着,请朋友们好歹再多看他一眼,一边扯下自己头上的帽子和眼镜,把它们远远地扔到一边。好像,那温柔可人的毛妹子又回头看一眼,却被自己的光头吓一跳,反而跑的更快了。所以,事到如今,他真的是横竖拿不定主意了,自己到底应该叫什么呢 “喂,毛伢子,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子呢?你要是再不说,我可马上就要走了,可不许后悔哟,老婆子家里有很多很多好吃的东西哪!” 老太婆把那块蓝花粗布当作毛巾,帮光头小子擦拭脸上的污秽。 光头小子合上眼睛,又睁开,那乌眸精亮,清澈如水。 老太婆把光头小子当成娃娃在那里哄着玩。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野孩子,穿一身脏兮兮的大红运动服,好像只有这一身衣服,足有十天半个月没有换洗过了,老太婆也是宅心仁厚,这会儿大动恻隐,就像平日里善待每一只流浪的猫狗一样,也真的想为对方做点什么,力所能及地提供一份小小的帮助。那光头小子怯怯地,似乎连话也不太敢说,只是两眼一眨不眨的望着老人,嘴唇嗫嚅着,仿佛在摹仿老人的口形,只是不敢贸然出声,不知道在心里酝酿着什么。 “毛伢子,阿猫阿狗都有个称呼,你不会连个名子都没有吧?你那老爸老妈一定是极不负责任的人,刚生下来就把你给扔了?我明白了,你就是这大山里的野物,就像当年的孙猴子一样,也是打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吧?” 光头小子使劲地摇头,认真地摇头,他还不太习惯人们的调侃,只是无法认同那老太婆的观点,虽然自己的确是一个大山里的野物,可毕竟和那孙猴子不太一样,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那老太婆觉着有趣,愈发地来劲了。 “你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那就奇怪了,怎么连个名子都没有呢你说,你叫什么?” 老太婆步步紧逼,无非也就是想让那个表面看上去有几分呆傻的光头小子开口说话,这也完全是出于一片好心,不希望对方是一个小哑吧。可是,当那光头小子终于拿定了主意,为自己重新选择了一个名子,并且小心翼翼地自报家门之后,就轮着那老太婆自己发呆了,犯傻了,不知道今天是个啥日子了。 “香椿儿。” 光头小子自报家门,心里甚至还有一点小小的得意,仙人洞里长大的孩子,那语言词汇本来就贫瘠的可怜,搜肠刮肚地想为自己重新取一个名子,事实证明他还的确有点力不从心,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可以借一个用用呢?香椿儿,这是他在人世间唯一知道的另一个名子,也是他唯一打过交道的人,他那同父异母的哥哥,这会儿光着屁股守在那茶花洞里,正在尽职尽责地看守家园吧?他带走了猎人的火种,那简单方便且实用的打火机,同时也不肯亏待对方,留下了老妈红毛女的传家宝,那只名叫剁剁的石斧。那个真正的香椿儿,以一个职业猎人的资质,当然也会有鼻子有眼地把那石斧给操练起来,这样就可以保正不会饿肚子了,只是失去了火种的猎人,从今往后大约也只好吃生肉,过上茹毛饮血的好日子了!这事情想来也很可笑,光头小子真的有点忍俊不住了。这同父异母的一对兄弟,鬼使神差地碰到了一起,又莫名其妙地互换了角色,所以把名子也调换使用,这样干脆利落,无牵无绊,各行方便,岂不更好吗? 光头小子下定决心,从今往后他就是香椿儿了。 老太婆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还下意识地直摇头,那是横竖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自己听错了,还是对方说错了? “香椿儿?你说,你叫香椿儿?” 光头小子点点头。 “云雾崖的香椿儿?” 光头小子知道云雾崖,那是一个偌大的村落,是老爸黑毛男的家。香椿儿是黑毛男的儿子,当然也属于云雾崖。光头小子迟疑着,点点头。 “王大头的儿子香椿儿?” 王大头,也叫猎人王大头,光头小子当然也知道这个名子,那是老爸黑毛男的前身。王大头,领着一只黑猎犬,神气活现地东张西望,威风凛凛地走在大山里。后来遇上了老妈红毛女,一切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仙人洞的岁月开始了。王大头的儿子香椿儿,这当然也没错,可以如假包换的。光头小子迟疑了一会,又点点头。 “可你知道山下那个村落是什么地方吗?”老太婆摇头叹气,一付哭笑不得的样子,伸手直直地指着山下的村落,“那里就是云雾崖,是王大头和香椿儿的家!” 这山下就是云雾崖?世上竟有这么巧的事情吗?自己这是信马由缰,巧打误撞,竟然找回老爸黑毛男的故乡,可以认祖归宗了?老爸念念不忘的云雾崖,自己也应该认认真真地走一遭,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呀!光头小子乍惊乍喜,眉飞色舞,终于拍手,跳脚,哈哈大笑。 老太婆也笑了,只是笑的酸楚,笑的无奈。 “可你知道我是谁吗?”老太婆指着自己的鼻子,“当年我叫香椿嫂,如今人称香椿婶,王大头正儿八经的老婆,是香椿儿的老妈呀!” 光头小子直到这一刻才明白过来,自己这是遇上真神了。 他自报家门叫香椿儿,偏偏遇上了香椿儿的妈,这世界,是不是也太小了?和山猫野猴儿一块长大的光头小子,山风一样的坦诚,山泉一样的洁净,根本就不晓得什么叫侃空,什么叫说谎,只是偶尔地使上了一回小聪明,这就要结结实实地磕到山石上了?野小子心慌了,意乱了,左右地转着脑袋,看看地形,这就准备要撒丫子了。 山野动物们的看家本事,不论事大事小,只要一跑就了。 生姜还是老的辣,老太婆一直眼瞅着光头小子的神态,当然也知道他想要干什么,所以当他拉开架式转身开溜的那一瞬间,伸手又把他给拉住了。 “还想开溜?没那么容易!”老太婆威风凛凛地大喝一声,“猴崽子,你给我听清楚了,今天你不把香椿儿的事情给我说清楚,我就要把你给扣下来当儿子了!说,香椿儿在哪!” 那老太婆的力道还真不小,一把扣住了光头小子的右手腕,感觉就像是上了一道铁钳子,光头小子几番努力都挣脱不得,人在人手下,不得不低头,看来也只有老老实实地回答问题了。 光头小子抬起自己那只尚且自由的左手,先在自己的额头上胡乱地抹了一把汗,叹口气,还点点头,这才抬手指向远山,那意思也很清楚,你不是问我香椿儿在哪吗?我把方向给你,香椿儿就在那大山里,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具体的位置谁也说不准,你自己找去吧! 事实上,光头小子还在顽抗,回答的也是极不情愿。 老太婆却长释了一口气,好像有这么一个说法也就足够了。 可老太婆还是牢牢地抓住那光头小子不松手。 “说,你怎么知道香椿儿?十多年的光景了,这孩子一直不在村里,乡亲们差不多也都把这个名子给忘记了,这世上还会有人记挂着他吗?” “当然,我老爸黑毛男,就时常会念叨这个名子,要我去把哥哥找回来,把我的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 “你老爸黑毛男,他又是谁?我怎么不认识这个人?” 老太婆十分警惕地瞪圆眼睛,那模样就像是一只准备扑食的母豹子。可光头小子见惯了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当然不会被她吓着,甚至还不以为然地昂起头,吹口气,那意思就是要让对方听仔细了,他就要告诉她黑毛男是谁了! “我的老爸黑毛男,他曾经也是一个猎人,人们都喊他王大头,也叫王大胡子。” 老太婆猛地缩回手去,像是躲开一个烫手的红芋。 “你--你说什么?你的老爸是王大胡子?!天哪,我明白了,这下子完全明白了,我说那该死的王大头为什么一去不回头,原来是在外边又有了老婆,如今孩子都这么大了!” 老太婆呛天呼地,泪如泉涌。 重获自由的光头小子可管不了这么多,赶紧活动活动手腕,踢蹬踢蹬两腿,觉得自己该说的都说了,能做的也都做了,剩下的事情也就跟他没关系了,云雾崖那地方他也就别去了,既然香椿儿冒充不得,还是赶紧返回深山老林,继续做一个野生动物,也就无所谓姓甚名谁了。 光头小子转过身去,也不说拜拜,这就要走了。 可谁也想不到,那老太婆的事情竟然还没完,这一次不是拉住那小子不让走,不,竟然是大大地袒开了双臂,一下了抱住了那光头小子,把鼻涕和眼泪统统地抹到人家身上。 “香椿儿!香椿儿!你就是香椿儿!”老太婆哭泣着,呼唤着,这就给那光头小子重新命名了。“你哥哥在山外杀了人,只身逃进了大山里,这辈子是不会回来了。上天把你送回我身边,这也就是为你老爸赔罪的意思了,我当然要认下这个儿子,没错,香椿儿就是你,你就是香椿儿!” 光头小子一动也不敢动,实在也是这变故来得太快了。 “香椿儿,我的香椿儿,瞧你这邋遢样,保准没人疼吧?喊姆妈,喊一声,我听听,干嘛不喊?老爸难道没跟你说过,我也是你的妈妈吗?乖乖,你就留下吧,姆妈疼你!姆妈有一棵偌大的香椿树,三间青瓦房,四亩肥山田,这一切统统都是你的,过两年再给你找个好媳妇,生两个小娃娃,咱们香椿树下的人家,又该着重新欣旺发达了!” 光头小子终于明白过来,他是真的变成香椿儿了。 老太婆起身收拾柴草,束成一捆,缚上背架,准备下山了。 就在老太婆弯下腰身,费力地扯起背架的时候,那光头小子忽有所悟,竟主动地走上前去,把老太婆挤到一边,双手拎起那捆山柴,毫不费力地扔上肩头。 就这样,光头小子跟在老太婆身后,走上下山的路。 老太婆逢人便说,自己那浪迹天涯的儿子,终于回来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52、教授见到光头小子,为他挂上一枚小玉佛 郑中华教授见到这位冒名的香椿儿,已经是一个月之后的事了。 野人考察队在原始山林中整整折腾一个夏季,最初也曾在那被山民们俗称为毛人坑的深谷里发现一些踪迹,比如一些毛发c脚印和粪便之类,可感觉总是有些牵强附会,似是而非,很难理直气壮地作为这世上存在野人的证据,倒是专业之外的闲事管了不少,比如保护山林,寻烟灭火,驱赶盗猎者,追踪观光客,尤其令人兴奋的是花毛野人的深夜拜访,红毛女子和一对黑狼结伴出游,只可惜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说起来是确有其事,归根结底还是拿不出证据。就这样,一直拖到了秋风凉,寒霜降,考察队员们粮草耗尽了,也就不得不收兵回城了。 云雾崖下的那个自然村落,正是考察队员们的必经之道。 进村之前还要过一条河,那是一条弯弯的小河,打从云雾崖下一路流来,名子就叫月亮河。可教授也听人说起过,这月亮河的叫法绝对不是山里老乡们图懒省事,信口一说,不,那天上的月亮有一张多变的面孔,下弦如勾,上弦似舟,有盈有缺,燕肥莺瘦,这地上的河流好像也比照着天上的月亮,心意相通,脉络相连,居然也缩涨有致,灵动自然。不说那三月桃花水,四月黄梅天,夏雨隔山脊,秋雨细如绵,这些统统有规律可循,可怕的是那种忽胖忽瘦,忽涨忽消,那洪水的源头也来历不明,说不清楚是上游的暴雨,还是地下暗河的潮汐,总之戾气十足,让人措手不及,吃了亏还不知道乍回事。所以,每每山外的客人来了,乡亲们总是要叮嘱一番,说那月亮河水凶险莫测,几乎每年都要冲走一些饮水的牛羊,涉水过河一定要小心。这话听着有点吓人,只是走到河边却又看不出名堂,总觉得这些个山里人没见过大世面,喜欢把自己家乡的山山卯卯都吹得神乎其神的,有些言过其实了。就说教授他们这一番归来,看到的月亮河几乎就瘦成了月芽河,秋冬季,枯水期,月亮河水变成了涓涓细流,清澈见底,丝毫也看不出有什么神秘的地方,考察队员们一路行来也毫不费力,踩住那一块块冒出水面的大石头,三蹿两纵也就过去了。 就这样,那名声诡异的月亮河,被人们十分轻松地抛在身后了。 村头高岗上的第一幢农舍,就是那光头小子如今的家。 山风吹来一股子浓郁的奇异香味,走在最前头的小李使劲地吸着鼻子,说师父哎,您老人家闻着了没有?这是个什么香味呀?我怎么觉着这是谁家正在用大锅煮肉,咱们是不是也过去蹭碗肉汤喝一喝,好歹解解馋呀?大刘鼓掌大笑,说你这个好吃懒做的猪八戒,闻着香味就走不动路了?这一夏天钻进大山里,活活地就把你给馋坏了?要不要我去抓一只老鼠,剥了皮给你打牙祭呀?小李不甘示弱,立马反唇相讥,说你个猴头,生来就是一个啃桃核子的命,知道什么叫肉香吗?老鼠肉的味道也不错,我在山海大酒楼里吃过,那叫老鼠串串烧,比猴子肉还香呢!大刘说我呸,你连猴子肉都敢吃,下一回是不是要吃唐僧肉了?师父哎,我们的大教授,晚上睡觉可要当心一些了! 教授摆摆手,给他们指看那青石院落中状如华盖的香椿树,说你们别闹了,尽是做梦想好事,哪里有什么肉香啊,那就是一棵香椿树,你们闻的那就是树叶子香!这月亮山里的香椿树顶真是一绝,不仅是春天采收香椿芽,那香椿叶子还能泡茶,茶水的香味就不用说了,你们使劲地吸吸鼻子,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对,吸吸鼻子,就这个味,的的确确就像是大锅煮肉,有那么一点肉汤味,那叫荤香呀! 小李伸长脖子,就像教授说的那样,大口大口地吸着气,还直点头,说没错没错,师父说的一点也没错,这就是荤香,能勾起人馋虫的那种香哇!师父哎,都说您老人家法力无边,可怎么尽操练一些没用的?当年的曹操领着自己的士兵们去望梅止渴,那好歹也还有点个止渴的效果,可您今天是要我们嗅香引馋,那是越嗅越馋呀! 大刘也跟着一唱一和,说对对对,对极了,跟着您这老和尚进山走一遭,眼瞅着满山遍野的精灵古怪,活蹦乱跳地蹿来蹿去,咱们手里步枪都急的咕咕直叫,可硬是君子动口不动手,罐头吃完了,就顿顿方便面,那叫憋屈哎,连我都忍不住想要吃上一口唐僧肉了! 南无阿弥陀佛,罪过呀罪过! 教授一本正经地双手合十,闭目仰面,朝向西方,说佛主不要怪罪,这泼猴历来如此,有口无心,情绪有些焦躁也是可以理解的,实实在在出差太久了,旅游综合症,深山野猴型! 季正笑的前仰后合,直嚷嚷肚子疼,他是教授座下的弟子,身份和保卫部的大刘和小李不同,所以很少插嘴,逮着乐子就疯笑一通。 闵星倒有一个好主意,说老师,我们这就要出山回城了,好歹也应该捎带一点纪念品,您说这香椿树叶子挺有意思,居然可以当茶叶,是不是找老乡讨要一些带回去,让大伙也尝个新鲜? 教授点头,觉得这主意不错,横竖是走到人家树底下了,摘几片树叶当然不成问题,举手之劳,何乐不为? 于是,考察队员们便叩响了那青石小院的柴门。 开门迎客的老太婆,正是那位香椿婶,一眼看到教授他们,立马高兴地哈哈大笑,鼓掌欢迎。云雾崖的乡亲们,几乎大人孩伢全都认识这位花白了头发的老教授,知道他是一个野人迷,每年都要进山找野人。考察队员们的科考活动,也不完全都是跋山涉水,寻觅山林,只要有机会,总是要做一些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拜访那些世世代代居住在大山里的父老乡亲。香椿婶认识老教授,就是因为以前接受过考察队员们的探访,彼此交流过一些有关野人的信息,甚至还有一些老辈人留下来的年深日久的传说。老教授之所以晓得那棵香椿树的妙用,也完全得益于香椿婶那如数家珍的炫耀。自从儿子离家出走,丈夫走进大山,香椿婶独自一人孤守家园,里里外外一把手,那性格不知不觉地也就发生了变化,说话高声亮嗓,办事干脆利落,待人热情好客,变得像个男人婆了。香椿婶把教授他们迎进家门,知道他们刚刚走出大山,是一群人倦马乏的过路客,便赶紧把铁锅洗刷干净,添上水,要烧上一锅开水,让大伙洗洗尘,解解渴,安安稳稳地歇歇脚。 大山里的乡亲们都是这样,人见人亲,不事客套。考察队员们也习以为常,宾至如归,大家随便落座,自行方便。 大刘和小李更不把自己当客人,放下手中的自动步枪,两个人便开始攀高,爬树,摘香椿叶子。香椿婶叮嘱他们说,干这种活计也特别有讲究,不能图懒省事,一定要尽量地往高处爬,摘取那种又鲜又嫩的叶子,而且第一批劳动收获应该贡献出来,放在那正在煮水的铁锅里,这样大家马上就能喝上那香喷喷的香椿茶了。 小院里闹闹嚷嚷,热闹非常。 就在这当口,光头小子回来了。 香椿嫂赶紧给大家介绍,说这就是自己的幺儿子,名子也叫香椿儿,小香椿儿。考察队员们的目光齐刷刷地看了过去,又不约而同地回过头来,互相交换了一个颇感困惑的眼神,这孩子看上去有点眼熟,这是怎么回事呢?这个名叫小香椿的山乡少年,看模样也就十四五岁的光景,一颗光溜溜的大脑袋,一双圆乎乎的黑眼睛,那一身穿着更有特色,居然是全套的土布衣裤,青花蜡染,单层的小高领,布制的大襻扣,宽大的吊脚裤,千层底的登山鞋,白帆布的绑腿袜,活脱脱的就是一个从山野传说中走出来的人物,浑身充满了野菊花的香味,考察队员们怎么可能认识他呢?那小香椿儿的表现倒也得体,山里的孩子生性木纳,不善言语,腼腆一笑,点点头,也就算是打过招呼了。教授他们又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有点头的,也有摇头的,总之是大家都不认识,肯定是误会了,搞错了。和大伙照过面了,那小香椿儿便放下自己肩上的担子,那是一只小小的青竹扁担,一头挂着一个蓝花布包,里面装满了这个时节的时令山果,秋梨儿,黄柿子,山里红,板栗儿,另一头是没有包装的散货,直接用爬山虎的藤蔓捆住了四条大青兔的后腿,就那么直接挂在扁担上。考察队员们这会儿的注意力又全都被那一堆猎物所吸引了,那些野兔的头上都还流着血,看得出全是石头砸的,这十四五岁的孩子如此了得,随便抓起一块石头就可以狩猎了?那小香椿儿却不会炫耀,对人们那种种赞许的目光也视而不见,放下扁担便偎到灶前,十分内行地往灶洞里填柴,烧火,给老太婆打下手。这个把月来的朝夕相伴,香椿婶也已经熟悉了自己这个拣来的儿子,知道那光头小子最乐意烧火。每天烧饭,娘儿俩一个灶上,一个灶下,便也分工合理,配合默契。听到人们的啧啧称赞,香椿婶也愈发的得意,说山里人靠山吃山,这都是一些唾手可得的小野味,你们大家伙顶真喜欢,那中午就留下来吃饭吧,咱们大铁锅炖兔肉,放上一把香椿叶儿,保正那也是一绝,极品的农家菜哩! 考察队员们一声欢呼,中饭就这么落实了。 香椿婶从里屋捧出一酝陈年米酒,那醇香浓郁,令人垂涎,果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大家愈发的兴奋了。 大刘和小李自告奋勇地担当起收拾那四只大青兔的任务,这两位赳赳武夫,平日里的本职工作就是操刀弄枪,这会儿给几只野兔剥皮剔骨,开膛破肚,自然也是小菜一碟,算得行家里手了。 闵星和季正是文化人,太过血腥的事情干不来,摘辣椒,拣青菜,削萝卜,剥蒜瓣,围着那老太婆嘘长问短,东拉西扯,倒也是君子动口也动手,忙忙碌碌,不得消闲。 只有教授在一边喝茶,专心品茗,冷眼旁观。 教授还在观察那光头小子,总觉得那小子身上有故事。 可是,那小香椿却毫不理会教授的目光,也不太在意客人们都在忙活些什么,只是专心致志地做他的灶下火工,不急不忙地折断树枝,慢条斯理地添续柴薪,有板有眼地捅灰挑柴,让风儿流通,让火儿旺盛,盈盈四溢,哔啪有声,好像那火中有什么秘密,令人驰神,让人忘我,意境幽远,其乐无穷。 后来,吃饭的时候,就光头小子的头发和眉毛,教授关切地向老太婆询问。老太婆煞有介事地告诉客人,那光头小子刚生下来的时候,头发和眉毛一样不少,后来,九岁那年生一场热病,头发和眉毛便脱落光了,再也长不出来了。 其实,香椿婶也完全晓得,这一切的始做蛹者,只是一瓶大力金刚牌的强力脱毛霜。甚至,香椿婶还亲眼见到过那瓶脱毛霜,知道是自己那犯了事的儿子香椿儿在路边摊上购买的,为的就是要脱光自己那一脸的毛胡子,变出一付新模样来。香椿儿的老爸王大头,外号也就叫王大胡子。香椿儿长相酷似他爸,孩提时代还看不出来,等到了二十岁之后,那满脸的胡须一夜之间猛地长了出来,剃须刀天天上阵也没用,那满脸茂密的胡茬子,一看就是个毛胡脸。等到光头小子有幸见到了那位猎人香椿儿,觉得对方极像自己的老爸黑毛男,只是脸上没有胡子,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白脸,实在这其中另有变故,那只特大号的马桶包里已经藏有一瓶强力脱毛霜了。那猎人香椿儿当然也不会想到,自己只是为了逃避追捕而备下了一瓶脱毛霜,结果却把一个花毛小子变成了光头小子,也是鬼使神差,造化弄人,又让老妈香椿婶重新得到了一个儿子。小香椿是一个老实孩子,当然不会藏着掖着,所以香椿婶也大体上知道了黑毛男和红毛女的故事,毛妹子和两只小黑狼的际遇,还有那逃进大山的猎人香椿儿,如今正在干什么。 谁也不曾想到,那淳朴厚道的山乡老婆子也会扯下个弥天大谎。 小心翼翼的老太婆,要保护自己的孩子们,生怕他们遭受伤害。 午饭之后,教授要给香椿婶留下几张百元大钞,可那老太婆死活不要,教授也没办法,想了想,便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了那枚用红锦丝线系住的白玉佛,挂到了那光头小子的脖子上。光头小子如获至宝,喜不自禁,爱不释手,看到他高兴的样子,老太婆也就不好阻拦了。闵星和季正他们互相交换了一个惊讶的眼神,因为那是一个和田脂玉的小挂件,雕工精良,油润闪光,看上去个头不大,其实价格不菲,是个不可多得的宝贝,怎么说送人就送人了?大刘和小李却跟着起哄,说唐僧老和尚把自己的压箱宝贝都拿出来了,是不是又要收个徒弟呀?这徒弟可不能乱收哦,想当年上西天取经的编制已经满了,连人带马师徒五人全在这儿了,要收也只能收儿子了,对,就干儿子吧!于是,那大刘便自告奋勇地当上了导演,拉着胳膊让小香椿走程序,小李还义不容辞地做表率,为那光头小子演示如何下跪,磕头,喊爸爸,那光头小子也觉得挺好玩的,也就随方就圆,行礼如仪了。 教授乐哈哈的,受了光头小子三拜,就这么半真半假地收下了一个干儿子。香椿婶也高兴的不得了,觉得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小香椿有了一个干爹是城里人,而且还是个大教授,这日后进城打工可就方便多了,不会再像他哥哥那样两眼一抹黑了。 还有很多的路要走,考察队员们也不敢耽搁太久,只得告辞了。 离开了那幢香椿树下的农家院落,每人带走一捧香椿树叶,还留下一个集体的约定,待到明年春暖花开之后,满树尽是新发的香椿芽,考察队员们还要进山,到时候一定过来造访,美美地吃上一餐香椿大宴! 就这样,香椿婶和儿子小香椿,成了考察队员们的牵挂。 后来,三个月之后,一个数九隆冬的日子里,郑中华教授又率队进山考察,还特地给那光头小子捎来十支毛发再生精。香椿婶欢天喜地的收下了那十支毛发再生精,说这下子可好了,只要能让这光头小子长出头发和眉毛来,那就保准能娶上媳妇了! 这时候,春风还没有吹过来,飞雪还没有化春雨,山坡上的野梅花开的正艳,星星点点,五颜六色,倒也毫不含糊地给人们捎来了春天的消息,说寒冬就要过去了,春天已经不远了。 只是,香椿树上还没有发新芽,眼下办不成香椿大宴。 好在,云雾崖下的乡亲们正在准备过春节,各种各类的菜品大都齐全了,香椿婶那里已经杀了一口瘦肉型的长白猪,又特地让人帮忙宰了一只大肥羊,为考察队员们摆开了盛宴,还请了村子里的几个头面人物过来相陪,教授认下光头小子做干儿子,这就当真是干亲家的礼节了。 教授那个高兴啊,真笑得合不拢嘴了。 考察队员们个个都高兴的不得了,且人人都称呼那山乡老太婆为干亲家,管那光头小子叫干儿子,好像不是教授自己认下一个干儿子,而是给他们大伙都帮了忙,人人官升一级,都当上干爹了。 只是,考察队员们任务在身,大家都不敢多喝酒。 科技在进步,手段在更新,省社科院最近刚刚配备了两架具备48小时连续巡航能力的无人机,执行的第一个任务就是监测搜寻月亮山野人,这是个一直没有结论的命题,谁也不敢肯定结果是什么,可想不到这飞机一展翅,好消息马上就来了,就在那一片冰天雪地中,果真发现有类人形的动物在活动! 于是,也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考察队员们顶着风雪进山了。 为了那一份激动人心的业绩,人们也真的豁出去了。 在那棵香椿树下的农家院落里,考察队员们和乡亲们一道热热闹闹地喝了一场酒,也算是提前把春节给过了。 喝过这场酒,考察队员们又一头扎进大山里去了。 香椿婶领着那小香椿,把教授他们一直送到月亮河边。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53、香椿树下的青石小院,半夜响起狼嗥声 这一年春节的那天,农历的节气就是立春。 立春了,也就该着春风萌蘖,万象更新了。 送走了教授他们,香椿婶便开始给那光头小子涂抹起毛发再生精,每天都在期盼着,那光头小子的头发和眉毛能够重新长出来。说来也奇,就是立春之后的那一天,山野里吹过一阵温暖湿润的东南风,光头小子的眉毛真的又显山显水地绽露出茸茸新芽了,只是淡淡的,弯弯的,看着令人啧啧称奇,那光头小子,居然还平添了几分少女的妩媚哩! 只可惜,光头小子的头发一根也没有长出来。 所以,香椿婶最终还是怀疑那毛发再生精的神奇效用。 不错,光头小子的眉毛是重新长出来了,可那不是立春之后的事情吗?岁月轮回,光阴如梭,大山里的小花小草都会年年发新芽,岁岁开新花,何况是人类的眉毛呢?普天之下,四海之内,人人都要长眉毛,这有什么不对头吗?至于头发的事情,那就另当别论了。头发面前,不能人人平等,天下的光头多的是。归根结底还是那路边摊上的大力金刚牌强力脱毛霜太厉害了,说脱光就脱光,干净彻底地连根拔了,什么毛发再生精,那也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了。 这就是一个山里老太婆的理论了。 考察队员们走进大山,也一直没有出山。 所以,老太婆无论有什么想法,横竖也没人跟她较真。 教授他们说起过,这一次进山可能要呆很长时间了,要在那阒无人迹的深山里选择一处相对宽松一些的山场,建设一个永久性的营地,因为有了无人机,可以随时空投一些生活物资,后勤供应有保障,考察队员们也就不用定期往返,疲于奔波了。 说起考察队员们的深山营地,光头小子便想起了那棵遮住了星月和夜露的大榕树,那大榕树上垂帘一样纷纷披挂的气根,榕树下凝然不动的篝火,当然,还有那夜半闯营的花毛小子,那蓦然迸发的枪声,那是他生平第一次见到了火,那美如梦幻一般的火,让老爸黑毛男念念不忘的火,改变了世界和人生的火,的的确确,那也就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 可光头小子只是笑笑,什么都不说。 别人只当那小子木纳,也习以为常了。 日子就这样,日出日落,月盈月蚀,一天一天的过去了。 这一天,也是半夜时分,正在熟睡中的香椿婶忽然激凌凌地打了个寒战,惊醒了。那是一阵突如奇来的狼嗥声,冷不丁地闯进了她的梦,生生地把她惊出了一身冷汗。这一片大山里狼很多,大大小小的狼,形形色色的狼,成群结队的狼,孤身独处的狼,实实在在也没有什么新鲜之处了,老太婆打从孩提时代就已经听熟了各种各样的狼嗥声,老狼嗥,小狼嗥,草狼嗥,狐狼嗥,饱狼嗥,饿狼嗥,你嗥我也嗥,嗥过就拉倒,的确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了。问题是,此狼嗥不同于彼狼嗥,似乎少了许多大山的野性,而多了某种家常的味道,似曾相谙,又全然陌生,细细品味,又疑点重重,顶真是十分古怪,与众不同,尤其少了一份长天野地的距离感,那嗷嗥一声,拔地而起,好像就发自自家的院落里,不,是房舍中! 山上的野狼耐不住寂寞,这就要打家劫舍来了? 香椿婶悄悄地穿衣,起床,操起一根木棍摸出房门,这就是要打狼去了。山里的百姓不怕狼,平常的日子你撵你的兔子,我种我的庄稼,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山猫野猴子,可你要是随便进村来溜跶,故意侵犯人类的领土,对不起,那就只得兵戎相见了。 香椿树下的院落静悄悄,好像也没有什么动静。 那棵偌大的香椿树,大雪之后就落光了叶子,这会儿新芽还没有萌动,枝杈间筛落一层清清凉凉的月光,倒也把一个农家小院给照亮了,透明了,没有什么能遮掩得住隐秘的地方了。香椿婶细细地打量着自家的院落,青条石的院墙砌的很高,外面的野物是进不来的,柏木板的院门闩的很紧,严丝合缝,更没有什么东西能溜得进来,哪里有什么野狼呢?圈里的猪,舍里的鸡,笼里的鹅,大家都老老实实地呆在自己该呆的地方,安分守己,一声不吭,好像都睡着了。霜寒露冷,残月西沉,正是睡觉的好时候。香椿婶掂了掂手中的木棍,摇摇头,咂咂嘴,这就是有点个把握不定了,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半夜三更的发癔症,逮个机会梦游来了? 就在那香椿婶兀自犯嘀咕的时候,真真切切的,她又听到了狼嗥声。 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且微微地侧过脑袋,认真地支起耳朵,这一次可要拿捏准分寸,绝不能再给自己留下一笔糊涂账了。 一个老猎户家的女人,大体上听得懂野兽们的声息。 听声音,这不是一只狼在嗥叫,不,至少有三只狼,一个不大不小的狼群。发出声音的位置,应该距离村庄也不太远,就在村庄外围,或者月亮河的对岸。只是,这狼群的叫声有些奇怪,和往常听到的迥然不同,可以肯定不是寻衅叫阵,不是应时叫春,不是集团狩猎,不是炫歌卖萌,不,它们走走停停,东张西望,不急不缓地叫几声,又若有所期地停顿一会,好像在等待着什么回应,它们到底要干什么呀? 老太婆使劲地摇晃脑袋,仿佛要甩开那一头雾水。 可那夜游的狼群却不肯理会,只是越走越近了。 老太婆又叹了口气,决计不再多管闲事了,准备回屋睡觉去了。虽然说这节气是已经立过春了,可满山遍野还是白雪皑皑,更深夜半更是凛冽十分,自己犯得着在这儿伸长脖子等待天明,为一群野狼费心劳神?再说了,山里人家过的也就是这种日子,家家高筑墙,夜夜防豺狼,野狼们趁着夜色进村转转,那也就是散散步,溜溜弯,基本上是什么好处都捞不到的,各家各户的狗狗们都知道这个道理,一个个趴在窝里睡大觉,连招呼都懒得出门打一个,自己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了,差不多也算得上饱经风霜的老人家了,干吗还一定要冒傻气呢? 老太婆放下手中的木棍,这就要转身回房了,却不料就在她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当口,又是一声狼嗥蓦地响起,真真切切地就在她身边不远的地方,绝对不出院落之外,不,好像就在房舍之中,老太婆又结结实实地被吓一大跳,果真这不是梦魇,是野狼进屋了!这一次,好像也就是为了让那老太婆听个仔细,听个明白,那狼嗥一声高亢之后,却没有戛然而止,只是降下音调,转缓行板,徐徐而来,娓娓不尽,倒变得有些个如梦似幻,飘缈迷人了。那野狼跑进山民的家里,唱起了抒情小夜曲?抑或,那野狼也在房间里睡着了,恣意舒展,梦话连篇?老太婆惊出一身冷汗,这下子总算是听明白了,那野狼跑到光头小子的房里去了!那可是老王家二亩山田仅仅剩下的一棵独苗了,这要是被狼祸害了,那不就是天塌了,地陷了,王大头的风流故事一笔勾消了,那香椿婶也无颜再自称女汉子,从此要愧对列祖列宗了! 香椿婶自诩是个女汉子,那行事为人也果真不同一般,转身又重新操起木棍,几乎片刻也没有犹豫,飞起一脚踢开了那光头小子的房门,晃着木棍就冲了进去,这就要教训那只不知好歹的野狼了,进门之前你也不打听打听,这老王家可是多少代的老猎户了,满山遍野去打狼,还怕你自己送上门? 雄赳赳气昂昂,香椿婶这就要和野狼一决高低了。 可是,出乎意外,那房间里根本就没有狼的影子。 透过窗栅的月光,正分外诗意地投在那张祖传大木床前的地面上,只是泛起了一种酸酸甜甜的桔黄色,丝毫也没有寒霜的意味。到是光头小子的那颗脑袋,在幽暗的环境中愈发的显亮,好像也是一个小小的发光源,一轮小月亮。 香椿婶双手拄着木棍,就那样呆呆地站在那儿。 是不是自己真的老了,开始出现幻听了? 茫然四顾,一切都是老样子,这房间里原来住的是香椿儿,自从那个太过任性的初中生义无反顾地走出大山,香椿婶每天都会情不自禁地进去看一看,房间里的陈设原本就极其简单,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供藏匿的犄角旮旯,哪里能躲得下一头狼呢?那光头小子认祖归宗,成了第二个香椿儿,就一直住在这个房间里,这会儿正完好无损地躺在床上,垫着高高的枕头,裹着厚厚的棉被,发出了细微且匀称的鼾声,显然睡意正浓,丝毫也没有被打扰。 香椿婶摇摇头,开始悄悄地往后退了。 这时候,又听到了一阵狼嗥声。 还是村外的狼嗥声,似乎也越来越近了。 老太婆这会儿已经兴味索然了,决计也不再多管闲事了,野狼们爱哪是哪,乍嗥都行,她真的是没有义务陪着瞎折腾,这就要回房睡觉去了。真佩服那个光头小子,白天一天玩的开心,晚上一夜睡的死沉,也不管你外面天翻地覆,电闪雷鸣,一样可以睡的安稳。老太婆长长地打了一个哈欠,也真的感觉到自己困得不行了,可就在这时候,偏偏身后又有了动静,真真切切的,那又是一道呜呜嗷嗷的狼嗥声! 激凌凌,她惊恐万状地瞪大眼睛。 两腿打软,她是一步也挪不动了。 慢慢地转过身去,那情形却是令人好气又好笑,是光头小子,犹自地闭着眼睛,舒缓地扬着鼾声,分明正在享受一个十分温暖的美梦,却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头,偏偏还要去俯仰天地,神游八极,念念不忘大山里的岁月,狼嗥声声,如痴如狂! 当然,大山里的孩子学狼嗥,如果只是偶尔为之,实在也算不得什么大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使然,情不自禁。就像光头小子这样,睡梦中还在大山里追逐狼群,只顾自己玩的开心,激情难捺还要嗷嗥几声,这也实在是顽皮过分了。 很快地,老太婆又释然了。 只是一惊一乍的,这一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 蹑手蹑脚的,她退出了光头小子的房间,还轻轻地带上了房门。然后,就是合衣躺在床上,大睁两眼,用心谛听。 断断续续,那几只野狼还在嗷嗥,走走停停,若即若离。 隐隐约约,那光头小子也在嗥叫,若有若无,如梦似呓。 懵懵懂懂,老太婆居然也渐渐地听出端倪了。 野狼们不辞辛苦,奔走呼号,如此执着,是寻寻觅觅?光头小子魂牵梦萦,有呼必应,因果互动,是有缘来去?光头小子是一个小野人,来自那云深雾重的大山里,该不会原本就认识那群野狼,彼此友好往来,比邻而居?或者,光头小子的妈妈是一个红毛女野人,原本就和那些大山里的野狼群落有着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再或者,大山里的野人和野狼同归于野性的生灵,和老虎c豹子们都彼此彼此,没有泾渭分明,一切随遇而安,所以互通声息很平常,隔山喊话更随意? 这里有蹊跷,有悬念,对,一定有故事! 可是,老太婆想的脑瓜疼,累的脖子酸,还是没有搞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不知不觉的,村外的野狼不嗥了,光头小子的梦呓也停息了。 香椿婶却浑然不觉,只是顾自地扬起了鼾声。 老太婆一夜辛苦,的确应该歇一会了。 这时候,天也渐渐放亮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