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文知音》 《听文知音》正文 蓝雨澜风 她看过山,看过海,看过三月早开的樱花,看过小寒后就铺满南境的银霜。她想起十五岁那年,曾和她的少年说过,他们将来要一起走遍大齐的江山,看遍这千里的风光…… 动如参与商。 二月后,新柳初上。 春风似剪刀,裁剪着一整年的花红春绿,莺飞草长。 “阿姐,他半月后大婚。” 说这话的是蓝昙的师妹蓝薇,她手里拿着明黄的绢布,递到蓝昙的手里:“你还想不想见他一次?” “为何还要见?” “你没有话对他说?” 蓝昙略一沉吟,铺开长卷,提笔,一手行书,行云流水。 “今夕闻君上大婚将至,盼之喜之,思及过往,数十余年光阴转瞬即逝。吾一切安好,唯愿君上此生顺遂平坦,长乐无央。臣昙,顿首。” “师姐!你!”小师妹看到纸卷上的字,又急又怒。 “够了,你忘了我父遗训!” “师姐!你已经为了这个遗训,为他大齐守了十一年的南境。十一年,你而今已经二十有六,你还要为大齐守多少个十一年?” “别说了。”蓝昙穿着一身布衣长衫,长发高束,飞眉入鬓,乍一看,亦男亦女,果敢刚烈却又阴柔妩媚。 “陈国已灭多年,当年陈帝的子孙,现今都已是齐国大员重臣。师姐,这里没有了你,一样可以。为什么你这么固执!”小师妹急道。 “别说了,薇儿,人生不想见,动如参与商,参星出西方,商星出东方。二星此出彼没,不同时在天空中出现。我与他,就如参、商二星,此生不会再有交集。”言毕,蓝昙拿出一卷兵书,对苏素道,“你下去吧,给他的贺礼就按照品级位份,切不可过于招摇醒目。” 蓝薇拿着她写的纸卷,气呼呼地走了。 她真搞不懂自己的堂姐,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放不下却又说不出。 是不是情爱总是这般愁人? 帝京望都。 尉迟澜坐在望星台上,这里是整个望都最高的地方,在这里,总有一种手可摘星辰的错觉。然而星辰可摘,想见她,她却抵死不来。 “她可有话说?”尉迟澜问身后的内监。 内监一拱手,从绣袍中取出纸卷:“将军有书奉于圣上。” 尉迟澜伸手接过纸卷,皱了皱眉道:“在朕面前,不准叫她将军。” “是……”内监一拱手,却又道,“皇上,礼部来议,说半月后的仪式……” “别啰唆,别以为你是母后留给朕的人,朕就不敢宰了你。” “是……”大内监从善如流,安静地退到了一旁。 她的字迹一如既往飞扬洒脱,她写自己一切安好,愿他此生顺遂。尉迟澜看完,面色铁青:“她可还有别的话要说?” 大内监道:“薇姑娘传话回来,说蓝昙姑娘说您与她就如天上的参星、商星,此生不应,也不会再相见。” 言毕,尉迟澜抬头,看了一眼漫天星辰。天空澄静,星河璀璨,他却极不高兴。 “今夜的星星,朕觉得特别难看。” 夜色不及你。 夜深了,蓝昙看完了一卷书,吹了灯,准备歇息。 门外却响起一串脚步声,蓝昙略一听,收息点步,一息间打开了房门,跃进院里:“有军情?” 门外站着她的亲兵,最前的那个递上一个卷轴:“望都千里加急送来的要报,恐帝京有变!” 蓝昙抿掉火漆,一目十行。 “今夜更深露重,朕彻夜难眠,漏夜而出,登楼台庙宇,见得帝京夜色极美。” 蓝昙深吸一口气,目色含怒,继续往下看。 “昙姐姐,可朕觉得,夜色再美,也不及你万分之一。” “简直荒唐,传令官何在?” “在,在前院……”亲兵鲜少见苏蓝生这样大的气,赶忙说道,“是个面生的小将,将军切莫动气。” 蓝昙将信筏拧成一团,三步并作两步走向前院。 前院栽种着高大的梧桐,月色掩映,只见一高大身影拢在层层叠叠的树影下。 “该信可是今上手书?漆书传令乃是军国大事,岂可如此荒唐儿戏?” 蓝昙字字诛心:“你身为传令官,乃君上近臣,君上糊涂,你为何不阻拦,却要随他这般胡闹!” 树下缓步走出一个人影,他穿着银色的铠甲,清冷的月光洒在他的身上,映衬着他的脸庞熠熠生辉。 “昙姐姐……你怪我?” 清冷的男声,压低了声线,带着一丝蛊惑,一丝期盼。 “昙姐姐,我,很想你。” 在她面前,他不想做“朕”,他想做自己,做一个没有皇权加身,没有天下在侧的少年。做,她的少年。 蓝昙眸里全是震惊之色,待看清来人的面目之后,缓缓下跪。 “不知皇上驾到,卑职万死。” “你若死了,我陪你一块。” 蓝昙跪倒在地,膝盖一片冰凉:“请皇上谨言慎行。” “蓝昙,你真的一点都不想我?” 尉迟澜在南境住下了,理由是大婚后,他要偕同皇后,一同看望南境的千万将士。 “不知皇后娘娘身在何处,卑职好令行宫早做准备。” “哦?”尉迟澜手持一卷闲书,斜坐在软塌上,声音绵软,“她娇滴滴的带出来多麻烦啊,我让她去长柔行宫泡温泉了。” “荒唐。”蓝昙拧着眉,她将将处理好军务,眉间一片忧色,“南境岁是我国国土,但靠近旧陈属地,常年兵祸、战乱、流民诸多,时有饿殍,你是皇上,怎可这般莽撞!” 尉迟澜却不以为意,他穿着一身常服,头发未束,长眉入鬓,微微一笑时,嘴角勾起,全不似天下主君,不过一富贵少年郎。 “哪里莽撞了?”尉迟澜倾身上前,乌黑的瞳孔似有万千魔力,“苏蓝,人人都说做皇帝最好,可我不这么觉得。家国天下,我不曾欢喜,我唯一,只想要你。” “皇上,您半月前方才大婚。” 蓝昙静静地道。 尉迟澜却不理会她的话:“我娶她的那晚,她头上盖着厚厚的喜帕,我提着同心秤走在她面前。我在想,如果我挑开罗帕,见到的是你的脸,那该多好……” “那该多好啊……” 尉迟澜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他伸出手,却不敢抱一抱她。 唯有皱了眉头,红了眼眶。 “蓝昙,我已经二十有四。十一年前,你答应我,等我长大,就会嫁给我。” 他原叫她一声“昙姐姐”,十一年前那个红衣少女,明烈如阳。那年玉兰花开得正好,年少的他摘了一朵小小的、白白的花,踮起脚,簪在少女的发鬓边。 “昙姐姐,你要等我长大。” 望故人归。 “今夜月白,日间至江峰,观东西二林,香炉峰下,可布军,以前锋小队为主力,深入敌后,再以落石、弓箭、火油为攻,月起后青罗军为强援,筑修栈道,攻其不备。” 蓝昙皱眉思索,时而看向兵防地图,时而和身边亲卫轻声絮语。 “将军……” “何事?” 亲卫似有难言之隐:“皇……皇上在小厅等您用膳,已等了小半个时辰了。” 蓝昙轻轻“嗯”了一声。 她的兵书下压着厚厚的一沓信筏,皆是尉迟澜手书。她瞥见最上首的那一封,尉迟澜的字迹和蓝昙的很像,一样的流水行云,清俊隽永。 “封笔之时,不觉欲曙,平生所爱,去之万里。然帝京水暖,红榴粉樱,玉瓦池砌,皆为之心头所爱,惟愿不唯忘归,于望都中,可以白首终老。” 七年前,尉迟澜曾下令,帝京改名为望都。 望,盼望的望,望故人归的望。 蓝昙走到小厅,尉迟澜正笑眯眯地看着她,他等了许久,没有生气也没有恼怒,见到来人,和声道:“你喜欢的莲子玉芙羹有些冷了,我让厨子重新去热一热。” “皇上,您不该在此,行宫有御厨,有禁军,您在那里更安全。” “可行宫没有你。” “卑职奉命镇守南境,无令不得擅出。” “那朕现在命令你跟朕回京!这算不算命令?”尉迟澜轻笑道。 蓝昙也不惊讶,淡声道:“我奉先皇遗命,此生镇守大齐南境,皇上莫非连先皇的遗命也要不遵?” “时移世易,现而今南境安稳,为什么非得你再次耗费青春,一年熬过一年?” “因为我是大将军蓝与的女儿,是南境四十万军的统帅。” “朕的大齐,不需要女子为朕驻守边疆!” “哦?”蓝昙一挑眉,“那请皇上另请高明,只要文韬武略能胜微臣一筹,微臣立即解甲归田。” “你!”尉迟澜一时间无话可说。“用膳!再不吃饭就要凉了!”他气冲冲地说道。 菜色很简单,只有一道素炒地瓜叶、一道红烧圆子,还有一道蒸肉糜。 尉迟澜夹了一个圆子放到蓝昙的碟子里:“南境的生活这般清苦,你受委屈了。” “今日已经很好了,莲子玉芙羹这样工序烦琐的菜色,皇上就不要为难臣的厨子了。” 尉迟澜气得想要摔筷子:“你以为你的厨子能做得这么好吃?是朕特意从宫中带了食材和御厨,特意为你做的这道菜!” “劳民伤财,更可不必。” “蓝昙你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尉迟澜气急反笑,“你从前不是这样的!” 蓝昙一挑眉,夹了一筷子地瓜叶,地瓜叶老了,嚼得满嘴干涩。 “皇上您也说了时移世易,现今不同往日,您不再是当年的太子,我也不是当年那个不知何为苦的蓝昙。” 十二年前…… 阴冷潮湿的冬日午后,皇城的积雪三日未消,白绫挂满了宫宇楼台,千鲤池的湖水早早封了冰。可这一年,再没有大胆的宫人在湖面嬉戏。 “蓝姐姐,我害怕。”尉迟澜将满十三岁,别家十三岁的少年郎,或还是打马游街、轻笑言歌的年纪,可尉迟澜不行。他从这一日起,再也不是可以恣意青春的大齐太子,他每日天未亮便要起身,温书,上朝,接见内阁要臣,处理成堆的文书,批阅各地呈阅的奏本。 他的父皇死后,他必须要学着做一个勤政敏学的帝王。 “澜儿,你是不是不想杀人?可是你不杀他,他将来羽翼丰满了就要杀你。”尉迟澜的母后,当朝太后,在一个雨夜把尉迟澜带到威远候的府上,她要他亲眼看着威远候全族两百余人死在他的眼前。瘦弱的少年,看着白发苍苍的人头,夹杂着赤浓殷红的污血,滚落到跟前的时候,吓得迅疾后退。 而他的母后,却在他身后牢牢抵着他,不由他再后退半步。 “你是帝王,你退,身后便有数以万计的臣民因你而死。一将功成万骨枯,你的先祖流了多少血才打下的江山基业,现在是,将来也是,你永远不能后退!” 尉迟澜病了,从威远候府回来的那日他便头重脚轻,过了一日便不省人事,高热不退。蓝昙与尉迟澜青梅竹马长大,虚长了他两岁,得知他病了,央求了父亲,跟太后讨了口谕,早早进宫陪他。苏蓝是大将军蓝与的女儿,自小在宫中长大,便是对着皇帝严苛肃穆的太后,见了她,也是要欢喜地露几分笑脸。 “昙儿也十五了吧,再过两年,哀家便给你找一个如意郎君。”太后在尉迟澜的病床前和苏蓝轻声说笑,尉迟澜烧得迷迷糊糊,朦胧间听母后说了这么一句,却死命得挣扎起来,抓着苏蓝的手,哀求道:“苏姐姐……不要嫁人,昙姐姐要一直陪着我。” 蓝昙握着少年瘦弱苍白的手,他的手心冰凉,唯余那一丝气力,却紧紧抓着自己不肯放。 “好好好,我没有嫁人呀,你赶紧好起来,好起来了,我教你骑马呀。” 十五岁的蓝昙,有父兄护持,有恩师教导,虽才学不精,武艺也只能算是尔尔。不过她要那么努力又有何用处,她是将军府的大小姐,她能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也能描一粒额间的朱砂,临一幅曾子安的水墨画,这样快意地活着,便是她最好的人生了。 “昙姐姐,等我好了,你还能不能一直陪我?” 清冷幽僻的深宫,两个半大的孩子爬上望星台,裹着厚厚的大裘,笑嘻嘻地说着悄悄话。 “昙姐姐,我长大了要娶皇后,我娶你好不好?” “傻话,我比你大呢。” “那又怎么样?前朝比我父皇大了六岁的定贤妃,不也做妃子了吗?” “那怎么行,我从小看着你长大,你流口水的样子、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我都见过,我才不要嫁给小屁孩。” 尉迟澜急了,一把抓住蓝昙的手,认真地道:“我会长大的,苏姐姐,你等我长大好不好?” “好呀。”蓝昙穿着一身朱红色的宫裙,雪夜里,月色印染着她的浅笑,她的手掌温热,抚过尉迟澜冰凉的脸颊,口吻却全似哄他,“等你长大,我就嫁给你呀。” 南境兵变。 因有蓝昙的陪伴,尉迟澜的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帝京的局势渐渐平稳,太后对这一对孩子也就放松了片刻管制,由得他们在闲暇时候扎纸鸢、捉蚂蚱、下河摸螺蛳、上树掏鸟蛋。也有言官上书称这于礼不合,却被太后一言哂之:“你大学士家十三岁的小儿,哀家听闻连吃饭还要奶娘哄着喂着,怎么哀家十三岁的儿子就非得天天对着你们这群老顽固,说什么之乎者也。” 太后不想把自己的孩子逼得太急,他总会长大的。 然而,等着尉迟澜长大的,却不止她一人。 一日午后,秋色蒙蒙,蓝昙捧着一束新插的粉蓝色绣球花来见太后。 “哦?这绣球花原本是春末夏初开的,怎的今日你能寻来?”太后和声问道。 蓝昙低着头,轻轻抚弄着娇柔的花瓣:“我喜欢绣球花,皇上特意让花匠在花房里培育的。” “你与皇上自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你是他的小姐姐,他待你好,是应当的。”太后温言道。 蓝昙却认真地抬起头,脸上泛起一丝奇异的神色,期冀道:“今后,我可以不做他的小姐姐吗?” 太后微微眯了眼睛。 这一日的太慈宫,鸟雀凛声,悄然无息,少女的裙角在宫闱深处翩然翻转。 蓝昙不知,这一日后,她的人生已然不同了。 三日后,一封军报,南境千里加急奔回帝京。 南境蛮夷部落联合南疆国纠集三十万大军突击大齐,此前尉迟澜登基,帝京异动,太后调征二十五万南境军拱卫京师,南境唯余十万大军驻守城防。此次南疆国突袭,在两日之内攻下四座城池,在潼关大战五日,双方陷入僵局,大将军苏虞三子均战死,本人也身负重伤。 消息一出,朝野哗然。 尉迟澜在此时却站出来,像一个真正的帝王,调军遣将,补给粮草,烽火连天也要后援冲过过线,应援南境军。 “我大齐一荣俱荣,一毁俱毁,今日南疆国来犯,此仇不报,愧对列祖列宗,愧对战死沙场的十万南境铁军!” 援军奔至南境的那日,正好也收到了大将军蓝与亲卫送来的亲笔书函。亲卫满面苍苍,衣着褴褛,见到太后等不及行礼,手持书函,跪下便叩头,大理石地面被磕得“砰砰”作响:“太后,大将军……大将军怕是撑不住了!”言毕,八尺铮铮男儿双泪齐下。 太后接过书函。 “昔年臣与先帝盟,蓝氏一门,为大齐生,为大齐死,血战一月有余,我三子皆战死阵前。今日臣观战局,恐不能安享天年,臣身为武将,以身殉国乃天之大义。臣膝下唯余一女蓝昙,年方十六,臣惭愧,愧对其母。她于世间,唯余此一滴血脉,臣视若明珠瑰宝,却不能亲见吾儿凤衣花嫁,乐享田宅,臣有愧。臣顿首,望太后垂怜,南境军军权在此役后可尽数归还,吾儿蓝昙可嫁寻常布衣,切莫与亲贵权臣纠葛万一。” 绢布上仓皇潦草的字迹,殷殷血迹斑斑点点,一看就是情急之下慌乱而书。 这应就是大将军蓝与的绝笔了。 太后缓缓闭上了眼睛,想起那个明艳娇笑的少女:“太后娘娘,我喜欢皇上,等他……等他长大了,我能不能嫁给他?” 她明净的大眼纤尘不染。 蓝与啊蓝与,你千算万算,只为给女儿留一个长乐无央。可你从前不懂她母亲的心思,而今也不懂你女儿的心思。她岂会愿意嫁与一寻常布衣。 酸甜境迁爱若离。 “听闻皇后娘娘已经泡腻了温泉,正闹着要到南境来。皇上,您也差不多可以动身回朝了。”尉迟澜在南境将军府住了半月有余,迟迟不肯还朝,苏蓝日日催他,恨不得即可将他捆了,发还帝京。 “她要来便来,来了就给她收拾间空屋子,反正我才不要见她。”尉迟澜坐在苏蓝身边看书,桌上摆着一盘红艳艳的樱桃。他去了梗,挑了籽,递到蓝昙的嘴边。 “蓝昙,你吃一个。”不知从何时开始,他不叫她“昙姐姐”,而叫她“苏蓝”。她的名字在唇畔打了个圈,再用温柔的口吻吐出,一声声,清亮怡人,“蓝昙,快呀。” 蓝昙伸出手,拈过那粒小小的、红红的樱桃,没有放入口中,却是漫不经心地摆到了案几上:“皇上,南境清苦,您千里之外运来的樱桃,不是微臣能够享受的。” 尉迟澜听了却不以为意,趁蓝昙伏案写字时,冷不丁塞了一颗进她的嘴里。酸甜的汁水在嘴里散开,苏蓝皱着眉头:“别胡闹。” 尉迟澜却笑着把脸凑上前,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把苏蓝嘴角的一点紫红色的汁水揩去:“你明明爱吃的。” 是啊,她明明爱吃的。 大将军蓝与去世那年,冬夜,特别冷,她哭着躲在将军府上的书房里。书房那么大,到处都是父亲的气息,他爱读的书、爱不释手的弓、亲手教蓝昙描字的字帖,还有他和蓝昙一起养的两尾小小的金鱼。蓝昙一直哭一直哭,将军府乱成一团,没有人来在意她,也没有人来寻她。 入夜,书房没有起地龙,冷得沁入骨髓。蓝昙哆嗦着蜷在书柜下,过了很久,一双温暖的手迷迷糊糊间摇醒了她。 “昙姐姐,昙姐姐……” 蓝昙撑开眼皮,来人却将一粒冰凉却又带着体温的樱桃塞进她的嘴里。 “昙姐姐,你别哭了,你吃,你吃樱桃,我会陪着你的。你别哭……”少年紧紧地抱住冻成一团的她,温言安慰着她,眼泪却也流下来,“昙姐姐,我父皇去世的时候,你一直陪着我,现在你的父亲去世了,以后换我来陪你。“少年的眸子清亮,夹杂着泪珠,他懂这种痛,他愿意用自己的一生来陪伴昙姐姐。 蓝昙嘴里含着那粒酸甜的,本不该在冬季出现的樱桃,大哭着抱住眼前的少年。 幸好,幸好还有他。 “蓝昙,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躲我这么多年?为什么你要来驻守边疆?为什么,这么多年,你不肯见我?”尉迟澜的脸就在眼前,蓝昙静静地看着他的脸,那张在记忆里永不磨灭的脸。从孩提到少年,再从少年到如今。每一年,帝京都有画师,不远万里将尉迟澜的画像送到她的面前。她书房的密室里,收藏着他这十一年来的每一个模样。 浓密的眉,高挺的鼻梁,长长的睫毛似他的母后。每一个转瞬低头,都能引出温柔的气息。他爱笑,笑时嘴角微微上翘,眉目深邃,每一个看向她的眼神,都令她锥心刺骨。 是的,锥心刺骨。 她不能回答他的为什么。 正如当年,荣威太后在回答她三个为什么的时候时,也是那般踟蹰为难,不忍辛酸。 何所愿,何所爱。 十一年前,年仅十六的苏蓝跪在太和殿内,威仪却又温婉的女人站在皇权的最高端,俯身上前,轻问:“蓝儿,南境危机已解,可你父兄却以身殉国,你有什么愿望,只要哀家能实现的,定许你。” “我……我想和皇上在一起!”蓝昙犹疑却又肯定地开口。 流动的空气仿佛在一瞬间静止,荣威太后似乎也知道她会这般说,良久,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我问你,你可真爱吾儿尉迟澜?” 蓝昙眉毛一抖,这个而今手握天下生死大权的女人,前半生有先皇爱之怜之,护之盼之,天真似少女;先皇去世后,她却一改往昔闺阁少女姿态,显雷霆之威,肃清前朝后宫,一令之下斩杀当朝右相,抄威远候满族两百七十二口。 “你是不是也觉得哀家很可怕?” 高高在上的女人轻移了一下裙摆,口吻似寂寥,似悲伤。 “若有人护持,谁愿刀口舔血,日日不得安眠?可他留给我的江山,我又怎能拱手相让他人。 “我不杀人,人就要杀我,不只是我,还有我的澜儿。” 她突然似一个寻常妇人,轻声念道。 “他若在,定会保护我们母子俩,可如今,他不在了。” 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沉寂良久,这深宫冷院,苏蓝的脊背都被寒风穿透。她跪得笔直,而不远处,是那个脊梁挺得比她还要直的女人。 “蓝儿,哀家问你,你是否爱澜儿?”荣威太后缓缓开口,又是这个问题。 “是,我爱他!”第一次如此清晰,又如此直白地说出这句话,苏蓝觉得已经耗尽了身体里所有的力气。 “爱是为何?爱是忧他所忧,为他所为,事他所事,做他所不能尽做之事。”荣威太后再问,“蓝儿,你可愿?” “我愿意。”蓝昙缓缓道。 “那好,哀家要你为他驻守南境,今生今世,此生此世,你不得回朝,不得对他再有半分牵挂半分痴念!你可能做到?” 蓝昙抬起头,双目炯炯,直视上首的荣威太后。 “你怨我、恨我都可以。”荣威太后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世间最难看透,便是‘情爱’二字。你青春少艾,自然有无限期许。” “可……” 荣威太后忽地提高了声音。 “可谁让你是大将军蓝与的女儿呢?” “你父兄均战死沙场,将军府一门,唯余你一个深闺女儿。你的父亲麾下有四十万铁骑,有四万只听你苏氏一门号令的铁甲军骑。还有你父亲的师门,数年来只为你父亲一人谏言献策,奔走劳碌。” “谁娶了你,就是娶了大齐半个天下!哀家不允许!” 荣威太后目光如剑,缓缓从上首走下,走到苏蓝的身边。 “所以,蓝昙,你不能嫁。” “那为何,他也不可以?”苏蓝死死地盯着身边的女人,不甘,不服,不愿。 “因为他是皇上!” “他不是寻常少年郎,不是富贵闲散人家的贵公子,他要守好这个天下,他,不能,不能娶你。”荣威太后不再看苏蓝的眼睛,她的眼睛那么亮,令人无法抗拒。 “他不能娶你,因为……”荣威太后难以言明。 何为苦,何为痛。 “因为什么?他要守好这个天下,我便陪他一起守,我父麾下亲兵也会皆为他用。为何他不能娶我?为何我不能与他在一起?为何我只有唯一这么一个心愿,太后您都不能成全!” 荣威太后愣了许久,没有生气,也没有恼怒。 许久之后她才缓缓开口,口气中带着些许悲凉和惋惜。 “那年春色尚好,你的父亲,遇见了长公主。 “长公主尉迟子缨,琴艺惊绝,天人之姿。她是先皇的第一个女儿,自小被视若瑰宝,如珠如玉地养大。哀家后来听宫人说起,说是长公主在雨后的樱树下抚琴,竟能引得雀鸟纷纷驻足流连。而你的父亲,少年成名,亦是男儿气概,伟岸英姿。” 如果再早一点遇见,说不定也能成就一段锦绣良缘。 可惜,他们遇见得太迟。 “后来长公主有了身孕,再后来她冒天下之大不讳生下下一个女婴。 “你的父亲已有妻室,而他的妻室,是当时掌二十万禁军的京城王氏嫡女。你的父亲不能休妻,长公主也不可能为人妾侍。长公主产子后抑郁而终,你的父亲在长公主死后,万念俱灰,唯有先帝抱着将将满月的女婴,把孩子亲手交到你父亲手里的时候,他脸上才泛起一丝生气。” 蓝昙跪在冰凉的地上,只觉得身上越来越冷。 “长公主尉迟子缨和澜儿是亲姐弟,论辈分,你该叫澜儿一声‘舅舅’。你们一脉相承,怎能相守相爱?” 蓝昙瞪大了眼睛,她最害怕这一句话,她最不愿听见这一句事实。她就是那个女婴,而她的生母,是当年那个惊才绝艳却红颜薄命的长公主尉迟子缨。 蓝昙全身的力气在一瞬间被抽离。 她想起先皇,这些年,他对自己总是温和亲切,而家中嫡母对她却总是冷淡;她想起荣威太后和先帝相差二十四岁,年纪比长公主还小了两岁;她想起尉迟澜是先帝老来得子,他出生的那一年,先帝大赦天下,只为爱妻幼子祈福……她想起很多很多,最后,她想起的,却是这一生她和尉迟澜,已然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再也不可能了。 十七夜风雪。 她只留给尉迟澜一封信,信中言,南疆不平,她身为大将军苏虞之女,理应为国请命,她要为他护一方安宁。 来不及告别,也来不及说一声珍重,再见。 她踏上了南疆的去路。 那一路,十七个风雪夜,她和亲卫御马而行,中途未有片刻歇息。她的眼泪在风雪中化为冰凌,再也不会滴落在他温烫的掌心。从此以后,前路再难行,她都要一个人前行。 此生所爱。 “报——将军!”苏蓝的亲卫传急报而来。 蓝昙拧着眉:“传。” “报将军,南疆探子得知皇上行踪,三日前栾城守军异动,请将军戒备!” 亲卫三言两语,蓝昙却变了脸色。 “栾城守备何在?” “失踪。” “金水城如何?” “守备已下来进入战时防卫,待将军令。” 蓝昙听完后,提步走进后院,院子里尉迟澜已穿好了常服,面上笑意浅浅。 “皇上都知道了吧。” “是。” “皇上有何打算?” “我的大将军有何打算?大将军令,我必从之。”尉迟澜双手作揖,轻轻一拜,“你最知道的,我向来听你的。” 蓝昙看他一眼,正色道:“现在不是胡闹,南疆这些年野心勃勃,迟早一战,这次栾城十有八九已失守,而消息却秘而不发,直到今日。 南疆国有了能人,是我大齐今后劲敌,你是皇帝,不能在这里,你立即动身返京,一刻都不能多留!” “那你呢?” “我是主将,城在,我在,我不能走!” 尉迟澜的神色也渐渐凝重:“你跟我一起走,我让清远将军来!” “不可能,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南疆的情况!”蓝昙急道,“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让人捆了送你走!” 尉迟澜皱着眉,只能同意:“好,我先走。我等你,蓝昙。你记着,我一直等你!” 尉迟澜走后三日,主城寒水城被围,蓝昙身着战袍,站在城墙最高处。城下是纠集而来的三十万南疆军,他们的主帅陈岩惊才绝艳,一身诡异的幽瞳之术堪称天下之绝。 “蓝儿,听闻作战时陈岩会用幽瞳术摄魂夺魄,你千万多加小心。”苏蓝父亲的恩师不放心,不远千里从天山赶下,助苏蓝一臂之力。 蓝昙点点头,陈岩的情报她已能倒背如流。他擅用奇兵,今夜,或明夜,应当就是这两日了。蓝昙轻叩剑柄,缓缓闭上眼睛。 三日后,夜色微凉,月色泛着微微水光。 一男子黑衣夜行,潜入将军府。 蓝昙候在院中多时,一见来人,便持剑飞身上前。 “咦……”站在对面的男子未蒙面,蓝昙很奇怪,月色下只见他五官柔媚,双眸细长。他见到来人,缓缓以袖袍遮面,遮住了半边脸颊。 “两国交战,南疆主帅却夜奔来此,就不怕把性命留在这里吗?”言毕,蓝昙抽剑,剑锋直指对方眉心。 男人轻点脚步,身形飘然后退。 “蓝将军女中豪杰。”男人不敢轻敌,说话间身形几变,苏蓝的剑却如影随形,逼得男人迅疾地往暗中隐去。 蓝昙放缓剑阵,男人在树影下放下了始终遮住半边脸的那只手。他的左眼缓缓睁开,瞳孔不是黑色,却泛着幽幽蓝绿之色。 “蓝将军的心底,似乎藏了一片星河璀璨……” “陈将军的幽瞳之术,果然堪称天下大奇。” “蓝将军可有何心事未能如愿,陈某不才,可还将军一个圆满。”陈岩轻笑一声,瞳孔越发幽深。 蓝昙勾唇一笑,长发随风猎猎飞扬:“我的心愿,就是南疆国灭,你陈岩身首异处。” “哈哈哈——”陈岩大笑,“那好,陈某便与将军打一个赌:若将军能从我的幻术中安然而退,我便撤三十万大军,十年内不犯大齐。” “若我输了呢?” “输了的话,幻术中,自有定论。” 如梦似幻,幻境还是梦境,都有真相,真相中那真实的一面―― 梦里不知身是客。 这一夜,蓝昙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和尉迟澜终于相携白手。他为她描眉,为她簪一支碧玉钗,她坐在铜镜前对着他低眉浅笑。两人在春日的樱树下漫步,夏日新荷初上,她为他熬一盏清甜的莲子盅。 秋来,他温柔的眉眼掩映江山如画。冬至,他们执手登望星楼,楼高月高,在帝京的最高处,她为他舞一曲《心还》。 这样好的梦境,梦里,没有漫漫十一年的相守不相见,没有一日胜过一日的苍茫相思,没有流光飞逝,而她此生,却再无归期。 “蓝昙,此处如此圆满,为何你如此狠心,竟要弃他而去?”夜光中,幽幽的声音响起,苏蓝沉迷,却也茫然。 是啊,这般美好,为何,为何她要弃他而去? 为何……为何? 梦境中,蓝昙的冷汗湿透衣被。 她不能,如何不能?她如何能! 她的舌尖被咬破,嘴角拧出一丝血迹。 忽然之间,她看到自己还是女婴时,被一个盗贼调换…… 所有人都搞错了!所有人都以为,大家相信的才是真实的,没有人知道的事情就是假的,可那才是真正的真相。 原来啊,原来她也只是普通人家的儿女而已!她本就应该是普通人家儿女,这多好啊。 可以与她的澜终生相守了。 可……可是!已经不行了,来不及了…… 梦里场景飞换,刹那间,她又是冷面不可言苦的女将军。 大齐、南疆两军对弈。 梦里大齐主帅不是她,而是尉迟澜。 还是十三岁模样的尉迟澜,坐在高高的战马上,金戈铁马在他身侧飞闪而过。蓝昙急如焚,冲上前去飞身救他。 南疆主帅弯弓起,千军万马中,破云箭直飞而来。 蓝昙能救尉迟澜就避不开破云箭,避得开破云箭,就救不了尉迟澜。 “既选择不与他相守,那就证明,铁马军权在你心中更胜一筹。让他死,只有他死了,你才能权倾朝野,才能坐拥他大齐半壁江山。”幽幽的声音又响起。 蓝昙尖利的指甲嵌入掌心,飞身拦过尉迟澜的动作却是毫不迟疑。 “呵呵,我要这个江山作甚!”蓝昙大吼一声,将尉迟澜推至远处,破云箭破风而来,当胸而过…… 原来在梦境里,也会这般疼啊。 疼得就好像真的死过一般。 蓝昙眼见着梦里的自己血越流越多,她恍然间又想起自己的父亲。他的父亲,为了长公主,以身报国,她今天为了尉迟澜,也要死在这荒芜的战场上。 果真“情爱”二字,尤为苦。 梦境中的蓝昙牵动了嘴角,笑了一下。嗯,那是因为,此前尤为甜呀。 她的眼睛渐渐模糊,模糊之中似乎隐约可见当年的少年奔她而来。 她的少年眨眼一变,又是而今身长玉立,风华正茂的模样。他手持马缰,神采飞扬,唯有眉间一抹焦色,泄露了他心底那一束月光为何。 “蓝昙——” 身披银甲的年轻帝王疾速而来,却只能见到他的爱人长发染血,尸首高悬。 南疆国的破云箭,将蓝昙的尸体,牢牢地钉在城墙之上。 他目眦欲裂,站在城墙下望着她的尸首,声嘶力竭。 “蓝昙!” “蓝昙——” 似乎真的有人在叫自己呢,蓝昙昏昏沉沉,梦境渐渐散去。没有相守的梦境,也没有她兵败身死的梦境。她缓缓睁开眼睛,却看见床帏幔帐,尉迟澜守在她的床头,双目赤红。 “你?怎么还不回朝?” “你陷入陈岩的幽瞳幻术已经整整三日,你若有事,我还要这江山作甚?” “疯……了……你,赶紧,回去。”苏蓝十分虚弱,却指着身边的亲卫指挥道:“将在外,军令为先,皇上若……听不进忠言逆耳,你们捆了他,送回去……” “你现在这样,我怎么放心走?” “不用担心我,陈岩的幻术有……反噬之效……既然今天我能醒来,那么证明他也受伤不轻。南疆主帅昏迷不醒……他们不敢轻举妄动。”蓝昙奋力挣扎起来,“我已经没事了,你,即刻回去!” “不用,我会走。”尉迟澜低头,手抚过她的脸颊,“你在梦中一直喊着我的名字,直到今日,我知你心里仍有我。我听你的话,我等你,等你自己愿意回来的那天。我在望都等你,我在望都,一直等你。” 蓝昙鼻子一酸,梦境和现实层层重叠,她差点落下泪来。 “你走!”她硬起心肠。 “好,你送送我。”这是尉迟澜的最后一个要求。 蓝昙看着他黯然的眼,缓缓点头:“好,我送你。” 寒水城城墙上,南疆大军果然尽数退去。陈岩深受反噬之术,暂无力进攻大齐。尉迟澜走的这日,日头甚好。 蓝昙看着尉迟澜乘着高头大马,渐渐走远。 她看着他越走越远,他频频回头,她却始终冷着眉眼。 这十一年,她看过山,看过海,看过三月早开的樱花,看过小寒后就铺满南境的银霜。她想起十五岁那年,曾和她的少年说过,他们将来,要一起走遍大齐的江山,看遍这千里的风光。可今生今世,怕再无机缘了。 蓝昙的眼泪终于落下来。 这一生这么长,这么长呢…… 她却再也不能,奢求些什么了。 你走吧,别回头。别回头看见我软弱掉泪的样子,看见我……始终爱你的样子。 我爱你呢,尉迟澜,始终,爱你。 很爱你。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余愿归期 长庚二年是多事之秋。 正月二十七日,大齐镇关大将军李息私通氐羌,意欲谋反,一应同党皆以谋逆罪论处。此案牵连甚广,不少从犯喊冤叫屈,其中最为性烈的当属陇西郡守陈婴。被抄出结党密信后,当晚就一把火烧了由重兵把守的府邸,全家葬身火腹,无一活口。 六月大旱,粮价疯涨,各地灾民暴动,新任吏部尚书——两年前惊艳春闱殿试的“凤雏才女”归无期主动请缨赈灾平抚。 十月河堤决口淹没十三余郡,引发瘟疫。次月,大赦天下。 冬至一场雪下得轰轰烈烈,整个齐都银装素裹。城郊一辆马车驶上了浮方寺,寺门大敞,迎来深衣鹤氅的沉雅贵人。贵人上完香,照例由方丈陪同到后山散心闲谈,方丈佛法经义信手拈来,那少女却好似心不在焉:“大师说得对,这世间因缘总是循环,报应到谁,都是应当。” 突然,她眼一凝,走了几步,弯腰用绢帕擦拂山石前形状怪异的雪堆,白雪簌簌而落,露出个蜷成团的七八岁孩童,一张脸冻得乌青,难得竟还留有一口气。 她解开鹤氅,将孩子裹起来抱住,轻呵一口白气:“瞧,这便算缘分了。” 何为缘? 每年冬至,归无期都要上浮方寺焚香拜佛,今年也不例外。只是不巧,马车半路遇袭。 外面鹅毛大雪纷飞如絮,寒风呼啸着卷起窗帘,侍卫与蒙面人刀剑缠斗之声激烈交织。好半天,车外偃旗息鼓,侍卫沉声报道:“刺客皆已伏诛,请大人示下!” 程攻玉起身替她掀开车帷子,未料暗处破空飞出一支冷箭,“咻”一声射向他胸口。身后的归无期来不及惊呼,身子已本能地扑了上去。 脑袋“咚”地撞上了车厢壁,程攻玉眼冒金星:“阿姐……”话未完,乌黑的血珠成串滴落眼前,归无期肩胛中了毒箭,趴在他背上断断续续道:“攻玉,让他们尽量留活口……今日去不成浮方寺了,我们……我们先折返。” 回到归府,一阵人仰马翻。归无期身体本就孱弱,往常初春时节还要裹着狐裘,这次对方往箭镞淬了剧毒,毒发迅速,险些侵入了心脏。 几个大夫慌忙进屋为她治疗配药,婢女往来穿梭的脚步声纷沓无章,一盆盆热水送进去,端出来暗黑的血水,令人触目惊心。程攻玉站在门口,牙齿仍打着颤,一个人身体里排出的毒血怎么能这样多?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听大夫说她尚处危险期,熬不熬得过全凭她自己。 晌午,瑨王闻声赶来,从宫里带来几个御医,御医诊脉后开了几贴清毒疗养的药。御医离开后,瑨王盯着程攻玉,嘴角轻勾,似笑非笑的模样:“你倒珍贵,值当她豁出一条命护着。”说罢,拂衣而去。 程攻玉沉默半晌,转身推门进屋。屋内晦暗幽静,素雅垂帐纹丝不动。归无期双目紧闭躺在床上,面容煞白,连嘴唇也无一丝血色,气息微弱几近于无。 程攻玉开始恨自己,若当时能耐心点,稍待片刻再出去,也许就不会让刺客钻了空子……他死咬住唇,迷蒙中好像看到归无期推开窗牖笑。春光融融如海倾泻,镀得她通身清辉玉润仿若天人。她唤攻玉:“《君子策》背完了吗?”他定在原地流泪,说自己宁为小人不做君子,君子行事坦荡无欺无诈,却挡不住腥风血雨明枪暗箭,护不住天道至亲。 她回首又笑了,一双眼顾盼流转:“傻攻玉,君子有君子之美,小人成小人之利。你欲覆君子之道,则必先学君子之道,后谋阴诡奇思,唯有如此方不会迷失本心,沦为彻头彻尾的奸佞。”然后她伸出纤白柔嫩的手,抚向他的脸颊,“攻玉,不是你的错,不要自责。” 那指尖微凉,四目相对,周遭转瞬又变了个场景。是四年前的隆冬,他从昏迷中睁开眼,意识迷糊不清,少女捏一方湿帕子敷在他的额头,俯身摸摸他滚烫的肌肤,好似在笑:“虽未退烧,好歹醒了。”大抵因病中视物模糊,她的笑容也蒙上一层霜白薄雾,“你叫什么?” “程……”喉咙嘶哑钝痛,他含糊地吐出一字后蓦地住了口,脑海一瞬清明。 朦胧中她还在笑,声音低柔婉转:“不愿吐露名字也无妨,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身如重生,合该有个新名字,姓不必改,那么就叫——程攻玉,‘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望你日后通窍明悟,得偿所愿,无所积仇遗恨……” 她原希望他做个文臣权相,不必凡事躬亲,就如渡达彼岸,并非只泅水而游一条路。可是不行啊,执剑方可斩近敌,不能再这样手无寸铁一味被动了…… 少年从梦中转醒,窗外夜幕灰沉,寒鸦在枝头啼叫,扑棱一下又飞走了。他低头看着衣袖上一团湿迹,抹了抹眼角,才发现自己趴在阿姐床边睡着了,竟在梦中亦真亦幻的回忆里流了泪。 泪水浸润过的眸子分外明亮,他握住她纤细的腕子,将头贴近她的胸口:“阿姐,我想去从军,你说好不好?” 整整五天,归无期全靠参汤名药吊着气,瑨王来去好几回,脸色一次比一次难看,投向程攻玉的目光中隐隐出现杀气——他捧在手心娇养大的少女,难道真要折在区区小子沉稳不足的疏漏里? 所幸第六日黄昏,她终于幽幽醒来,醒来的第一句话是问:“攻玉,藏在暗处的那个刺客抓住了吗?” 程攻玉倒了杯温水喂她喝下,闻言垂了眼:“阿姐,那人是死士……已饮毒自戕了。”也就是说,断了所有线索。 她似叹了口气,抬手抚了抚他的脸道:“别这样,那不是你的错。朝廷明里暗里欲置我于死地的人多了去了,人有失手,马有失蹄,终有提防不备之时。” 他缄默不语,一双眼无声地望着她,她不由得轻笑起来,容色苍白尤添几分风韵,皎然如寒玉,“攻玉,你还这样小,总皱眉肃目多无趣啊。你放心,这世间再没谁比我执念深,再没谁比我更怕死。” 须臾,她又昏睡过去。程攻玉守在床头,侧耳慢慢靠近她的胸口,听着她的心跳声,一下一下,恍惚是春光乍破时冰消雪融桃花绽的悸动,当真太令人欢喜。于是他勾唇轻轻道:“阿姐,你等着我。” 当天晚上,程攻玉孤身一人去了瑨王府邸。 归无期再次醒来时,窗棂半开着,雪后晴光微暖,沁凉的梅花香冲淡了室内浓郁的药味。婢女端来汤药侍候她服下,她拭净嘴角残渍,漫不经心地问:“我睡了多久,攻玉呢?” 话音未落,有人从门口踱步进来,衣带当风绕过屏风,挥退婢女道:“阿归,好些了吗?” “殿下……”她一愣,挣扎着要下床行礼,瑨王抬手止住她的动作:“你我之间,不必讲这些虚礼。” 归无期抿唇羞赧一笑,瑨王在她背后垫了个软枕,漫不经心道:“阿归,你府上那孩子——四年前你收的义弟,前天我已将他连夜送去了大齐与南诏边境的战场,往后自会有人调教他,你就不必操心太过了。” 她一怔,纤长浓密的睫毛秋叶蝶般微微震颤起来。瑨王将她垂落脸颊的鬓发别至耳后,他有一双深邃而意味绵长的丹凤眼,笑着时眼角微挑,眸光似多情又似无情,仿佛一壶醉人千日的佳酿中山酒。他缓缓地说道:“你对那孩子太好,凡事手把手教他学会,又尽全力护他宠他。阿归,你当初认他为义弟,是不是因为看到他令你想起了昔日的自己?” 见她仍旧沉默,瑨王也不在意:“他说你不肯让他从军,这才偷偷来求我。”说着他笑起来,半真半假地道,“我瞧他左右不顺眼,索性成全他,阿归会怨我吗?” 她眸色深沉,久久地凝视窗外,半晌才轻声道:“殿下明白的,我要为殿下培养一个助力。攻玉颖悟通透,可堪大任,原是最适合做一介文臣的。如今情势生变,皇上龙体不若往年,殿下若能得一将才,倒也再好不过。” 年后下了好大一场雨,冬残春近,料峭风寒,红梅花瓣零落一地。程攻玉寄了第一封家书回齐都,送到归无期手里厚厚的一沓,显然攒了多时。 信中写满大漠的黄沙落日、关山的奇峻以及军旅趣事,却绝口不提沙场的艰苦险恶。她裹着狐裘坐在书房挑灯看完,惊觉他已这样大了。十二岁的少年,眉眼轮廓初初长成,连心思都变得复杂难测。 此后书信常通,她仍会同他讲朝廷内外的局势变化,三言两语间教授处事用人之道,又说起京郊浮方寺后山的杜鹃花,漫山遍野都开遍,远远望去云蒸霞蔚,姹紫嫣红,只可惜不能同赏。 来年杜鹃花再次盛开时,南诏起了内讧,难免力不从心。而大齐近年国库空虚,也早有休养生息的意思。双方战事陷入胶着境地,心照不宣地收兵休战,留下部分将士驻守防线。 这时的程攻玉已经是大齐年纪最小的副将了。 大军班师回朝,一众将士骑马走过长街,盔甲厚重威武,金属的光泽反射在他白皙稚嫩的面上,冷厉和秀致辉映和谐,同周围虎背熊腰的汉子们相比,小小的一个,更显三分静雅。归无期立在酒楼窗口看着,不觉便露出个笑容。瑨王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空中飘飞的柳絮绵绵如雪,伶仃随风。 她回过头,柔柔地接上之前的话语:“军营这边都准备妥当了,只是南诏狡猾狠辣,想要不留把柄地利用他们,须得好好谋划一番才行。”那眸似一泓清潭,缀着琼玉容颜,娇妍而透彻,“殿下放心。” 晚上礼部尚书在秋浦园为众将接风洗尘,闹到半夜才散,程攻玉不免喝了点酒,回到归府时,书房里还亮着灯火。 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在暗夜里响起,阑珊的灯火下,纤弱姱容的女子一手拿绢帕捂嘴,一手翻阅卷宗,沉思片刻后提笔落墨。他扶着门静静看着,醉意涌上头,模模糊糊地想:坊间谣言蜚语漫天,但总算没说错她对瑨王的感情。她是他手下的得力干将,是追随流风的蒲公英,心甘情愿飞蛾扑火。 下一刻,他发觉自己笑出了声,引来房中女子讶然抬首。 “阿姐为了瑨王连自己的身体也不顾惜。”笑声萦绕在舌尖,像一滴苦涩的浓酒,他在她乌亮的瞳仁里看到自己的模样——无理取闹的醉酒少年。在她看来,不过是小孩在撒娇吃醋。 “他到底哪里好,值得阿姐这般对待?” 归无期只一哂:“你怎么会懂。”烛火跳跃着,她向后一靠,半张脸融入阴影中,神情流转三分凄婉,“若非殿下,我五岁那年冬天就死在了京城的妓馆旁边。攻玉,我欠他一条命,做什么都是理所应当。” 是啊,十三岁的程攻玉怎么会懂呢。 那年冬天冷得刺骨,她从人牙子手里逃离,哪儿也不敢去,蜷在妓馆对面的巷子里。人牙子终究还是揪出了她,拳头、脚尖落在身上,拆筋断骨似的痛。她渐渐知觉麻木,却咬破唇不敢放任意识抽离。这一刻没人比她更绝望,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不知过去多久,殴打乍然终止,人牙子发出一声惨叫。有人解开狐裘裹住她,用软帕拭净她脸上的污浊,发出轻缓的一声笑:“好个顽强的小丫头,身无二两肉,竟也能撑这样久。” 原来他早在一旁看戏。她的眼睛睁开一丝缝,无力地瞪视他。少年一双笑眼微挑,把她的头摁进怀里,说:“别怕,我带你走。”他的怀抱暖若春阳,萦绕着令人贪恋的温柔,她很快陷入昏迷,眼角溢出一滴泪。 那时的瑨王年少意气,把她带回宫亲自照料,像临时得了一件稀罕宝贝,捧在手心娇养。她起初并不领情,戒备心重,瑨王便寸步不离地守着她,耐心出奇的好。天长日久,他发觉自己果真得了件宝,惊喜之余,越发怜宠她。 百年难遇的聪颖女孩,纵然天赋权谋,落在俊秀少年心血来潮织就的温柔蛛网里,谁来教她守住一颗心? 往事岁月悠长,如今娓娓道来却只三言两语,局中人千回百转的情思愁肠,如同深山埋骨见不得半寸天日。归无期又咳起来,轻轻一喘息:“我总要先报了这救命之恩……” 程攻玉恍若未闻,眸色飘忽地盯着桌案。她不由得秀眉微蹙:“攻玉,你有事瞒着我?” 这年冬,暴风雪侵袭,南诏再次举兵进犯,大肆抢掠过冬的粮草和衣物。程攻玉跟随统帅贺广南下出征,重新上了战场。 但这一次出师颇为不利,连丢数座城。消息传到齐都,皇帝当朝摔了奏折,急令贺广将军反击,将功补过。可诏书还未送到阵前,贺广将军又因防御不备遭敌方放火偷袭,营寨里的粮草被烧得只余两成。 程攻玉疑心军中出了奸细,领命去查,当真揪出了两个通敌泄密的小将。可事情至此并未结束,敌方仍能提前知晓齐军的作战计策,城池接连失守。 归无期携带圣旨抵达嘉云关时,他们刚经历过一场恶战,兵力所剩无几,勉强守住关卡。 程攻玉满脸血污,手握长枪紧随众将士跪下接旨,她一身银白大氅,目光落在因御敌不力被临阵撤换的贺广将军身上,有轻微的惋惜。 援军的到来很快扭转了局势,新的统帅是瑨王一派的将领,素以雷厉风行著称。彻查奸细一事则交由担任监军的归无期彻查。她审讯时极少使用极刑逼供,她习惯事先摸透对方的习性弱点,一点一点折磨其心神,直至对方崩溃吐露真言。 查出线索那天,她站在帐外负手眺望远方,嘴角凝着意味深长的笑:“攻玉,你且学着。凡事啊,攻心为上。” 战事到次年秋才结束。大齐终究失了五座城,勾结南诏的武将名单列了长长的一串,皆判了斩立决。鲜血从刑台蜿蜒到长街尽头,猩红黏腻,冲洗过后还残留淡淡的痕迹。 血腥味经久不散,程攻玉掀开马车的帘子看了一眼围观叫好的人群,回头讽刺一笑,抬目望向归无期:“阿姐好计谋,牺牲区区几个小将,就轻而易举地剪除了太子麾下好些可堪大任的武将。真真假假搅在一起,谁能分辨出串通南诏的是谁呢?” 四目相对,她不置可否:“你何时知道的?”但她很快又轻轻“哦”了一声,道,“我的书房向来不防着你,想必昨晚殿下送过来的那封密信焚毁之前,你已看过一遍了。难道你就没想过……” 她直视眼前这个少年,抿唇笑了一下:“那是我故意让你瞧见的?”这话令他一时滞住,呼吸渐渐急促。 “陛下的身体每况愈下,朝廷暗流涌动,殿下的处境艰难,需要有人帮他。攻玉,当初我亲手培养你……” “阿姐!”他蓦地打断她,下颌绷得死紧,一双眼透出憎恨的光,“我不会帮他。就为了掌握军权,排除异己、里通外敌、戕害良臣,这样的事我不会做。” 她面色不变,敛眸轻声道:“我怎会要求你做这些,双手沾满血腥的人,只我一个就够了。” 车厢里安静下来,血腥气越显浓郁,堵得人心头压抑,良久,他声音喑哑地道:“我就问一件事……七年前,镇关大将军李息谋逆一案,瑨王有没有插手?” 她略一皱眉,皎白如玉的脸上浮现一丝懊恼:“没有。李息谋逆属实,无人栽赃嫁祸。攻玉,你对殿下的看法过于偏激……” “李息谋逆属实,那当年的陇西郡守陈婴呢?” 她的表情终于变了。 程攻玉低头笑了起来,一字一句道:“其实我不姓程。阿姐,我姓陈。” 归无期又做了噩梦。 断壁残垣之上,荒草萋萋,新鲜的血迹从边缘一直蔓延到深处,地上间或散落着珠钗首饰。她小声地哭,一路寻踪追去。血迹消失在坍塌了一半的城墙前,她拾阶而上,脚下风声凄凉,把一首歌谣吹入耳畔,歌声渐渐变得清晰。 母亲披头散发站在高台上,嘴里哼着曲,温柔又熟悉的调子。风吹开她身上凌乱的华服,露出被血浸透的白色中衣,和一把没入心脏的长剑。她回过头,眼神哀伤而失望:“看来你都忘记了。” 她说不出话,母亲再不望她一眼,纵身跳下高墙,转瞬化为一堆白骨。 她面色煞白,霍然惊坐起来,埋首在被面上无声地落泪,反反复复说:“母亲,我没忘……我没有……” 窗外夜阑人静,凉风萧索,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格洒在纹丝不动的垂帷上,惨白得像是梦里母亲的骸骨。她想起白天程攻玉惊愕的表情,在她冷静地说出“以后这话休提,我便当什么都没听到”之后。他愣怔片刻,眼底的悲愤一点点升上来,张口欲言,却被她伸出的食指骤然点住唇:“别再胡言乱语了。如此,未免太沉不住气。”她微笑着靠近他,长睫微敛,语调一如往常婉转柔和,“当年我就说过,在我眼里,你就只是攻玉而已。” “更何况,殿下本就没有插手那件事。” 他不信。归无期明白他心中所想,一个对瑨王忠心耿耿的人,解释只会是辩白和维护。于是她没再说话,少年乌亮的瞳仁在那一刻仿佛蒙了层细白的尘,隐约照映出她姣好的容颜。透过那笑脸,她看到自己内心的淤泥,荒凉腐朽,一团肮脏。 长庚十一年,齐国皇帝缠绵病榻,太子监国。时值原吏部尚书归无期擢升左相之职,瑨王一派几乎占据朝堂大半边天,太子被逼得寸步难行。恰西部氐羌异动,程攻玉主动请旨出征,归无期私下将他的表函扣留,不予上呈。然而翌日早朝,太子宣读将领的人选时,程攻玉却赫然在列。 她隔着群臣回首望向他,身姿俊挺的少年,位列朝臣之中,铮铮傲骨,目不斜视,像冬至时节大雪压不垮的一枝红梅。 下朝后,两人一同乘车回府。程攻玉小心翼翼地问:“阿姐生气了?” “怎么会。”她屈指轻轻敲着手中的象牙笏,语气微嘲,神情却不带一丝讽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今你有了自己的主意,我应当很欣慰才是。” 程攻玉没有接话。自两年前嘉云关的那件事后,他们之间就像拉开了一条缝隙,越扩越大,仿佛岁月的流沙日益侵蚀下的碧水青山,逐渐变成人烟罕至的荒漠,再不复昔日荣光。 出发前,归无期送他至城门口的长亭。她一袭素色深衣,肩披鹤氅,纤白的手指捏着一杯践行酒:“愿你早日凯旋而归。” 她面上的微笑十年如一日,好像还是当年从浮方寺将他捡回家的秀雅少女,有一副玲珑心肝和一双剔透的眸子。 程攻玉恍惚饮下杯中酒,想去触摸她白玉似的脸颊,却又猛地收回了手。他注视着眼前的女子,如同凝望水中花镜中月,下一瞬花残月落,西风吹拂发梢,他转过身决然离去。 氐羌各族世代生长在草原上,个个高大悍勇,程攻玉白日里同他们周旋,摸清敌将的作战方式,好商议诱敌之策;夜里防御巡查地形,又要分出心思查探当年的谋逆案——暗中调查九年前陇西郡守陈婴“畏罪自杀”的实情,搜集证据,这才是他请旨来西部边境的真正目的。 陈年旧事,要翻案着实不易,每至艰难之时,程攻玉就支颐眺望远方想,若换了阿姐,该当如何? 京城传来密信时,齐军与氐羌的激战正酣,旌旗蔽空,马匹踏过地上堆叠的尸体,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迹,直逼敌方营寨。这一次过后,氐羌退兵百里,再不敢轻举妄动。 当夜大齐守将已悄无声息地换了人。那个足智多谋的少年将军,甲胄未换,连夜率领半数多的兵马奔赴皇城。夜风清凉,无人知晓他那一刻的想法。 夜幕下的京城寂静肃穆,程攻玉站在城郊的山头,月色暗淡,投到地面的影子黑黢黢的,像一团缥缈的乌云。身后的副将问他:“将军,京城城门已全部封锁,太子殿下杳无音信,我们何时攻城救驾?” 陛下驾崩,瑨王逼宫。这是密信仅有的八个字,出自如今不知身处何处的太子。 程攻玉沉望着归府的方向:“再等等。” 这一等,就等了五天。五天后的晌午,程攻玉揪出了归无期安插在自己手下的所有眼线,亲手斩杀于帐前。尔后他率军直奔浮方寺,跪迎藏在寺里的大齐储君。太子将他扶起来,忧心道:“瑨王派人严守四门,又有‘凤雏才女’归无期从旁协助,夺回皇城只怕不易。将军可有良策?” “里应外合,声东击西。”程攻玉低下头,当年在嘉云关,归无期曾对他说“攻心为上”,那时他从未料到,有一天自己会用她教的东西去对付她。他平静地道,“守卫东西城门的御林统领目下已经被微臣策反。” “微臣会替太子肃清瑨王党羽,只望太子遵守承诺。” 很多年后,齐都的这个夜晚仍留在百姓的记忆中。火光从城东冲天而起,划破寂静的夜空。一炷香之后,清君侧的将士从城西直攻而入,兵戈交织的声音混着骚乱的人声,将整座皇城炸成了一锅沸水。 城东的大火烧了一夜,次日晌午时分,这一场激烈的战事才堪堪结束。 瑨王一应人等被押入天牢,他衣发凌乱,身形狼狈,即使沦为阶下囚依旧气质清贵。经过程攻玉旁边,他双眼通红地冷笑:“阿归养了个白眼狼。” 几天后,太子登基,当年判处谋逆罪行的陇西郡守陈婴一案重审,昔日忠臣沉冤昭雪。天下大哗,人人唏嘘,无不同情陈氏一族,又对隐忍近十年终于得报家仇的程攻玉敬服之至,茶余饭后议论不休。一时间,少年将军风头无两,成了齐都大半女儿家的深闺梦里人。 新帝并未为难归无期,他曾答应程攻玉两个条件:一是还陈氏满门清白;二是拿下反王之后不追究归无期的罪名,只罢黜其职位。时下正是用人之际,他当然不会反悔,更何况九年前的冬至归无期曾替程攻玉挡过毒箭,那日皇城混战时又为保护瑨王中了一箭,痼疾新伤一齐爆发,就算放过她,她也时日无多了。 瑨王被处决的前一晚,归无期执意要去见他最后一面。 狱中潮湿阴冷,铁锈味和血腥味令人不适,当初那个鲜衣怒马的皇室贵胄,如今浑身是血地躺在污浊的角落里,连站起都困难。 “殿下……阿归无能……”她隔着铁栏去摸他肩胛深可见骨的伤,泪水珠串似的滚落。她执着他的手贴在脸上,微弯了双眸笑起来,“殿下别怕,阿归很快就会来陪你。” 瑨王没有说话,直到她因体弱昏倒,程攻玉上前一步将她搂在怀里,细细拭去她眼角的泪痕,瑨王看着他却突然笑了:“你对阿归存的那些龌龊心思……”那声音嘶哑,目光含讽,程攻玉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却挡不住那句话随湿冷的气息传到耳边,“永远也见不到天日!” 第二天,齐都下了一场初雪,归无期没有去刑场,她靠着窗看了一天一夜的雪。细小的雪花飘在窗上,转瞬化为一点湿意。 那之后她的身体一日日垮下去,整个人消瘦得不成样子。程攻玉四处疯狂地搜寻名医珍药,亲自替她熬药喂药,她配合着喝,喝一口吐一口,最后呕出来的是血。他手中的药碗“哐当”一声摔碎四散,将他眸底的华光割成斑驳破碎的影:“阿姐不想活了是吗?” “那个人死了,所以阿姐也不想活了,对吗?” 她答非所问,用染血的丝帕掩着唇,低迷而凄艳:“攻玉,阿姐从未骗过你。”那双眼抬起来,隐约有几分解脱的快意和几分歉疚,唯独没有后悔,“所以,两年前我对你说过的‘殿下从未插手陈婴一事’这句话,是真的。” “殿下从未对不起你,攻玉,你的仇人是我。而殿下他,是我的仇人。” 瑨王为先帝庶子,其母乃掖庭宫宫女,身份卑贱,受人排挤,举步维艰。十二岁那年,先帝贺寿,瑨王当众献上一份大礼,龙心大悦,赐封号、府邸和金银若干。至此,瑨王得蒙圣宠,一点点经营自己的势力,渐渐被世人所知。 “你调查殿下那么久,当知他那时献上的贺礼是什么。” 程攻玉思忖片刻,猛然抬头看着她,惊道:“妫国玉玺。妫……莫非……” “你猜得没错,我姓妫。”妫化归,故国茫茫无归期。归无期无声地笑起来,“妫国是弹丸小国,少有人觊觎,殿下拿来讨好君王再好不过。” 外人怎会知道,妫国最小的小公主生来天资聪颖,三岁赋诗,四岁论策,是王室上下捧在掌心的宝。妫国灭亡时,王后从城墙一跃而下,五岁的小公主跋山涉水要去大齐报仇,半路被人贩子盯上,辗转逃跑多次,最后被瑨王救下。那时她并不知晓眼前人就是国破家亡的仇人,日久天长丢了一颗心,从此纵然复仇易如反掌,却再也无法对那人下手。 噩梦日夜纠缠,可她终究无法手刃仇人,便倾十年时间演了一出“借刀杀人”的戏。那杀人的刀,是她一手塑造出来的程攻玉。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里藏着她对那人的森森杀意。借刀杀人,以夷制夷,才是他名字的本意。 “当年借李息谋逆一案,我把伪造的罪证放入陈家诬陷陈婴,料他性子烈必有所动作。陈氏后嗣中唯你出类拔萃,小小年纪被誉为陇西神童。他不蠢,一场大火可将尸体烧得面目全非,也可保你一命。”归无期语调平静,绽在嘴边的淡笑如雾里看花,“后来我一直派人跟着你,待你险些冻死在浮方寺后山时,再顺理成章地救下你。濒死之人,总容易对人打开心房。” 程攻玉呆呆地立在榻边,良久,惨笑出声:“阿姐对人心的把握当真炉火纯青。” “可阿姐的心呢?”他咬着牙,双手狠狠攥住她的肩膀,眼中隐泛波光,“这世间万物,除了你,除了你的殿下,难道全是任由践踏的刍狗吗?” 归无期静静地看着他,她的眼瞳晶莹剔透,像一抔寒雪,底子里冷得彻骨。他双目通红,慢慢放了手,退后几步:“阿姐做事,历来干脆利落不留痕迹,那些洗清陈氏冤屈的证据,都是阿姐特意为我留设的,是吗?一切线索指向瑨王,就算你替他解释,我也不可能信。” “所以阿姐就看着我像跳梁小丑似的,联络太子,搜集证据,策反御林军……这一切竟全在阿姐的掌握之中……” 十一岁披甲从戎,三分为家仇,剩下七分皆为护她安乐。可到头来,自己不过是牵制在她手心的提线木偶,那一点隐藏的心思,大抵徒惹她背后嗤笑而已。 这日以后,他不再亲侍汤药,甚至不再过问她的事,底下仆婢揣摩着主人的心思明目张胆地怠慢她。程攻玉却感受不到半点快意,他捂着胸口悸痛到彻夜辗转难眠。瑨王死了,她从此无牵无挂无所顾忌,杀她辱她,折磨的也只是他自己。 他府中藏着真正的仇人,哪怕恨意灼灼,却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冬至前夕,程攻玉借着醉酒推开那扇门,烛火昏暝,照映着少年眼底铺天盖地的绝望似杳杳深渊。他将头枕在她的膝上无声地饮泣,低声道:“阿姐,我梦见你死了。我梦见我亲手杀了你。” 眼泪坠地之声犹如更漏,一滴一滴砸在归无期的心上,冰沁入骨。 回忆如走马观花,她抿紧唇,惊觉这短短二十四年里羁绊最深的竟是膝头的少年——世上千万种人生,唯他们最像,不同在于他的所有苦难,悉数源自她的一片私心。 他犹如剑柄缠线的利刃,细线一端系在她的手腕上,经年累月操控着,慢慢便成了她心中独特无双的存在。 冷风透过窗缝吹进来,寒意扑面,她突然剧烈地咳起来,咳出的血溅在程攻玉的衣襟上,染成一片胭脂色。 她俯下身轻轻抱住他,哑声道:“攻玉,你该恨我。” 次日,他将她送上了浮方寺,只道眼不见为净。 从前她每年都来,为祭奠故去的亲人,更为提醒自己,国破家亡的血海深仇万不敢忘。这辈子杀孽太多,因果循环,今生报应不及,来生恐怕连人都做不成了。她住在寺里,做了最后一次梦。 梦里母亲站在妫国王宫的废墟上哼着童谣,她走过去,朝母亲伸出手,却一脚踏空,蓦地从高墙上跌了下去,转瞬化为白骨。 那时浮方寺后山的杜鹃花已经开了,漫山遍野云蒸霞蔚,远远望去如一匹绮丽烟罗纱。她躺在山石背面,清风拂过眼睫。恍惚间有人抱起她,冰凉的眼泪落在脸上,像一簇燎原星火,一路烧到心底。 从此后,人生遥遥,岁月漫长,再无山石可攻玉,再无余愿寥可期。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不同明美 有人终生看陆地与岛屿沉沦,有人沿途往返买尽奢华喝杯茶。 去普吉岛的决定非常仓促,先生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无法自由休假,以至于出发前一周,我才开始筹备行程。好在运气非常不错,订到了心仪的酒店,除了机票昂贵一些外,其他也算符合心意。 普吉岛我是第一次去,上次去泰国,还是两年前和闺密一起去清迈。 和清迈相比,普吉岛的度假氛围更多出一份灯红酒绿的气息。这几年我已经厌倦了喧闹的酒吧,在酒吧街溜达了一圈,意兴阑珊地跟先生说:“还是找个清静点的地方吧。” “好。”万事他都顺从我。 从酒吧街穿出去便是芭东海滩了,不算宽广的街道林立着许多餐厅与清吧。我左顾右盼,突然被一段熟悉的旋律吸引:“啊!卡百利!” 卡百利是我多年前最爱的乐队之一,我终于来了兴致,走进那家有女歌手驻唱的半开放式酒吧:“就这里好了!” 注意到那个躲雨的卖花女孩,是因为突然下起了暴雨。 雨季的普吉总是忽晴忽雨,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在屋顶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只见她狼狈地从对街狂奔过来,站在屋檐下,局促地四下张望,目光闪烁。她手中拎着的桶里,装的是被雨水砸得有些蔫巴的红玫瑰,在夜色中泛着艳丽的光泽。 我心不在焉地吸着酒杯里的椰林飘香,抬起头,正对上她迟疑的目光。 “你好……”她竟然怯生生地开了口,说的是文,“能不能请你帮我一个忙?” 因为这场雨,酒吧的客人散了泰半。我环视四周,发现的确只有我和先生两个中国人,这才确定,她是在跟我说话。但我还是忍不住跟她确认了一次:“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她重重地点了点头。我略有些尴尬,怕不是什么骗局吧。但看她的眼神,却又不像那么回事。我顿了顿,继续问她:“先让我听听是什么事吧,我也是游客,不一定能帮到你。” 她听罢,赶紧从打湿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我定睛一看,是一本中国护照。 “这是?” “是我在酒吧街捡到的空包里的护照,其余东西已经被拿走了,只剩这个了。我想,护照的主人应该很需要它。” “你为什么自己不报警呢?”我的眼中渐渐有了防备。 “不可以的,”她慢慢垂下了头,“因为我的签证已经过期了,目前属于过期滞留……所以你能帮帮我吗?拜托了。” 我还在迟疑,一直坐在我对面的先生竟然抢先答应下来:“好,拿给我们吧。” 她反复说了好几次“谢谢”,然后才转身离开。我这才注意到,雨已经停了。被雨水洗过的夜空泛着幽暗的蓝,宁静而浩瀚。 我望着她单薄的背影,沉默了几秒,大声喊道:“对了,如果我找到了护照的主人,要怎么通知你?” 她似乎是愣了一下,停下脚步,良久,才回过头:“我叫林明美,每晚都在这条街上卖花。” 回到酒店,我和先生第一时间拜托前台帮我们报了警。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撒了个小谎,说这是我们自己在酒吧街拾到的。当地的警察很快赶了过来,带我们去附近的警局做完笔录后,他们收走了护照,说会尽快联系护照的主人。 做完这一切回到酒店,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我累得直接趴在床上,先生过来搂住我:“你是不是嫌我多管闲事?” 我若有所思地摇摇头,顿了顿,还是忍不住说:“你知道吗?她们有一样的名字。” “谁?” “那本护照你没打开看过吧?我看了,护照的主人也叫林明美,如果那个卖花女孩没有说谎,那么她们的名字是一模一样的。” 世界上的另一个我究竟过着怎样的生活呢?偶尔我也好奇过。 那一刻,我突然非常想见见护照上的那个林明美。虽然我知道,这样的机会很渺茫。 没想到,第二天下午,竟有不速之客造访。 酒店前台打来电话,说有一位叫林明美的小姐找我们,问是否可以见面。我刚换好泳衣,准备到顶楼的无边泳池泡一泡。震惊之余我略感尴尬:“方便请她来泳池旁边的餐厅找我吗?” 我不想让先生等太久,便披上外衫,匆匆乘电梯上楼,找了一张露天餐桌坐下。 我大概知道是哪位林明美找我,但我想不到她会如此大费周章地特地过来一趟。我和先生住的酒店在卡塔附近的半山上,从芭东过来不算方便。 不多一会儿,一位妙龄少女推开了餐厅的门。护照上的那位林明美,在此刻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眼前的少女烫着亚麻色的长卷发,一袭白色的露肩度假长裙衬出曼妙的身段,白皙的天鹅颈上戴的是最新款的卡地亚项链。 我的目光不动声色地上滑,落在她年轻姣好的面庞上,心中忍不住感叹:我理想中完美的十八岁,莫过于此吧。 她仪态落落大方,又不失娇俏可爱:“你好,是捡到我护照的邵小姐吗?” 邵是我的本姓,我微微颔首,倒显得不如她自在。她拉开椅子坐下,感激地笑道:“真是太谢谢你了!我昨晚被人偷走了包包,打电话跟我爸诉苦,反倒被他大骂一通,害得我委屈地哭了一晚上。” 我喜欢她的真诚,放松了许多:“其实是我先生的功劳,是他提议报警的。” “他在哪里?我要好好向他道谢。” 我指了指泳池:“在游泳。” 她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了看,转过头,礼貌地问我:“那么,我晚上能请两位一起吃顿饭吗?” 我遗憾地摇头:“来之前我已经预定了悬崖餐厅五点半的座位。” 现在已经快四点了。 “是吗?那二人世界我就不好意思打扰了。” 说罢她又坚决地要求:“那起码今天的下午茶由我埋单。” 我同意了。能为一声“谢谢”赶来的人,拒绝反倒显得我不够得体。 服务员端上了新鲜的果汁和甜品,她分别尝了尝,露出满足的笑容:“真好吃!” 不知为何,我蓦然想起了昨夜那双闪烁的眼睛。 “你为什么会取这个名字?”我不禁脱口而出。 “啊?”她似乎有点惊讶,思考了片刻,细声解释道,“我家传统,到我这辈刚好是‘明’字辈。爷爷说,‘明’字过于英气,干脆在后边添了个‘美’字。大俗即大雅。” “原来如此。”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问我名字的来历呢!”她看上去有点小兴奋。 “真的吗?那一般大家都和你聊什么?” “会问我今后打算去哪国留学呀,今后是否继承家业呀……总之很无聊就对了。” 如果我早十年遇见她,指不定会觉得她此刻是在惺惺作态。但这些年我慢慢意识到,自己无法触摸到的世界,不代表就是虚假的世界。毫无疑问,这位林明美所处的世界和我的不一样,也和另一位林明美不一样。 那个下午的聊天无论如何都算愉快,林明美跟我讲起在贵族学校发生的趣事,爱好说蹩脚国语的美国人,打无聊的赌输掉一辆跑车的富二代,私家游艇上的毕业舞会……一切听上去旖旎而陌生。 直到酒店通知我出租车到了,她才恋恋不舍地起身,从随身的l里摸出一个白色的盒子:“这是我的心意,请千万不要拒绝。” 我愣了片刻,才在她热切的目光中接过来。那是一条搭配好的潘多拉手链,主珠我刚好也有,叫“主恩不变”。不算太昂贵,却也不便宜,不至于令陌生人觉得有负担。很显然,她为此费心思考过。 “谢谢你,但我不能收。”我将盒子还给她。 “不可以!”她漂亮的脸上急出了红晕,“这是我家的规矩,有恩必谢!你不收下,我回去会再被骂的。” 我无奈:“那好吧,礼物我收下了。谢谢你。” 她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和从泳池那边走来的先生道别:“今天实在是打扰了,我先走啦。” 一直目送她离开,我才起身收拾东西。 我们在傍晚时分下山,前往当地著名的悬崖餐厅。 据说这里能看到最美的落霞,我望着被夕阳染成玫瑰色的海,再度想起了那个林明美:“不得不说,人和人的差异真大啊,哪怕同名同姓。” 有人终生看陆地与岛屿沉沦,有人沿途往返买尽奢华喝茶。 说的大抵就是这回事吧。 从悬崖餐厅离开,我跟先生说想去找林明美。 “哪个林明美?” “卖花的那个。” 今夜普吉没有下雨,酒吧街生意永远兴隆。我按照她的说法,找到那条街道,来回走了一遍,却没有发现她的身影。 她是骗我的吗? 忽然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有点熟悉的声音:“那个,已经找到她了吗?” 我转过头,就看见了她,仍然拎着一桶包装好的红玫瑰,站在五光十色的街上,拘谨的眼神与这里的一切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是的,护照已经还给她了。” “是吗?太好了……”她似乎是放心了,但很快又变得吞吞吐吐起来,“对了,能告诉我吗?她……长什么样子?” 我沉默片刻,读懂了她眼中克制的好奇。在我如实描述关于那个林明美的一切时,面前的林明美始终沉默着。她站立的姿态就像沙漠中的一株植物,笔直而孤立。而这里,我恍然记起,是一座热带岛屿。 “你接下来有空吗?”我问她。 她眼中不再有防备,只是显得有限为难:“怎么……有事吗?” “我想买你一点时间。一个小时吧,需要买多少花才可以呢?” “不……不必这样,”她慌忙摆手,“一个小时没关系的,你帮了我的忙,我应该报答你。” “其实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故事,”我坦白说,“我是一个写故事的人。” “你会替我写下来吗?”她迟疑地抬起头。 “也许吧。”我诚实地回答,“我写爱情故事比较多。” 她摇摇头:“那你不会写的,我的故事……不算是上得了台面的爱情故事。” “没关系的,我会自己判断。前提是,你愿意说给我听。” “我愿意。”她抱起水桶,玫瑰浓郁的香气和咸涩的海风纠缠在一起,我嗅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腥香。 她久久望着不远处漆黑的海岸:“我偶尔在想,如果有一天,这座海岛沉入大海,会不会有人记得我呢?记得这个一无是处的林明美呢。” 同一个名字也许会有成千上万的主人,但被世人记住的,永远是最成功的那一个。 林明美说,她的名字没有什么特别的来历,之所以会叫“明美”,只是“明天会更美”的意思。这是她出生时,土生土长的涠洲岛民双亲对她的朴实祝愿。 林明美于上世纪的最后五年出生在涠洲岛,那时涠洲岛还没有被当成旅游景点开发。海只是海,渔民的家也不是农家乐,后来被许多游客参观的天主教堂也只是信奉天主教的岛民们平日里做礼拜的地方。岛上没有大学,小学倒是有几所,但中学只有一所。因为师资有限,能考上大学的人实在是寥寥无几。许多人高中毕业就继承了家业,成了年轻的渔民。 林明美算是生在了一个不错的时代,十八岁的时候,这样的情况已经得到了大幅度地改善,作为旅游景点的涠洲岛迎来越来越多的观光客。凭着重新修葺打造的农家乐,开在镇上主干道的餐馆,最先嗅到商机的那些渔民率先富裕了起来。但多年来木讷的,始终惯于靠天吃饭的林明美一家,却还只是囿于温饱的生活。 林明美成绩不错,在2013年考取一所普通的大学谈不上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唯一有困难的是,林明美的大学学费。高三那年,林明美听别人说过的最多的话是:“可惜了。” 可惜了,她也许能考上大学,却未必有钱去念;。可惜了,她年纪轻轻就要守着这座岛。 这种时候,她总是习惯性捂住耳朵大声地背着单词走过去,故意忽略掉旁人投过来的怜惜的目光。 那时林明美其实有个偷偷暗恋的男生,叫曲蔚然,是她小时候的邻居。大概十年前,岛上开始开发旅游业,曲蔚然的爸爸当机立断,花光全部积蓄在镇上盖了一座新楼。在林明美爸爸不屑的目光中,曲蔚然随着爸爸搬离了林明美家的隔壁。 搬家那天,两个孩子在一起抱头痛哭,好像对方是要去多么遥远的地方。最后,还是林明美先想通:“没关系的,我们以后在学校还可以天天见啊。” 曲蔚然这才破涕为笑。那是林明美对童年为数不多的记忆之一,其余的不快乐的部分,她大都选择忘记了。 尔后,十年匆匆过去。 随着时代变迁,长大的林明美司空见惯的,是妈妈的抱怨和爸爸的暴躁。 “要是当初……” “啪!”一个碗摔在地上,谁都不敢再说话。 窗外又下雨了,海岛总多雨。林明美透过窗户望出去,就看见大片大片的乌云聚集在海岛的上空,如同会吞噬万物的可怕怪兽。 成年后的林明美只是偶尔才和曲蔚然一起玩,往往是一大帮人一起去打芭蕉、烤扇贝。只有在那些时候,她才能短暂地忘记关于未来的忧虑。 “涠洲岛的日落很美,”林明美一再向我强调,“比普吉岛美多了。” “那你想回去吗?”我问她。 她却怅然地摇头:“回不去了……也不想回去。” 很美的日落只存在于林明美十八岁的记忆里,因为在那个傍晚,曲蔚然问她:“明美,想好考哪所大学了吗?” 林明美纠结再三,决定说谎:“我想去上海。” 但她不过是偷听了他和别人的谈话,知道他想去上海罢了。 曲蔚然果然特别惊喜:“真的吗?我也想去上海,据说那里也有一座岛,崇明岛……我想去看看那座岛的春天,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那是林明美一生中第一次听到异性的告白,不怪她觉得,世上没有一座岛的日落,比得上涠洲岛的日落。 从那天起,林明美下定决心,要和自己的命运搏一搏。 最不能理解的是林明美的爸爸:“不是说毕了业给我做帮手吗?” 林明美一张脸涨得通红,手指绞着衣摆,不肯说话,爸爸气得一把甩关上了房门。晚上,妈妈犹犹豫豫地来劝她:“我也想你去外面读大学,见见市面,可家里的情况你是知道的,你爸年纪也大了,我们就你一个孩子……” 林明美这才红着眼睛,语气坚定地开口:“学费我自己会看着办的!” “你准备怎么办?”妈妈惊讶又害怕。 “您放心,我不会做丢人的事的!我真的想读大学,求您了。” 在女儿的恳求声中,林明美的妈妈心软了。高三的头半年里,林明美都在抓紧时间打工,有时是网上挂出信息做一日导游,有时是借用邻居的三轮摩托车去码头载客。邻居心疼她,乐意帮她一把。总之,半年时间过去,林明美勉强攒够了第一学期的学费。剩下的,是生活费。 上海是全中国数一数二的高消费城市,她的成绩在岛上虽然不错,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和其他地方的学生竞争,想争取到奖学金几乎是痴人说梦。为此,她必须得提前攒一些生活费。 或许是工作令她疲惫,又或许是忧虑令她分心,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高三学生,一个学期过去,林明美的成绩竟然下滑了不少。 班主任一直知道她攒学费的事,但情愿假装不知。因为她明白,对于一个贫穷的女孩来说,实现梦想究竟有多难。但如果因为攒学费导致成绩下滑的话,就是本末倒置了。她下狠心把林明美叫去办公室教训了一番。 林明美是一边哭一边走回教室的。难得大课间,大部分学生都出去放风了,包括曲蔚然。她趴在桌上,眼泪无论怎样都止不住。然而身后竟然有人开始踢她的板凳,她错愕地回过头,是同班的许瀚。 “吵死了,要哭回家去哭!”他看上去凶神恶煞的。 林明美被吓到,咬着嘴唇嗫嚅了很久,竟然渐渐止住了眼泪。许瀚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阵,忍不住嘟囔:“多大个人了,就不能有点出息……” 林明美又抽噎了两声,没有回答,转身从抽屉里摸出课本,强迫自己背起书来。 很快就要到周四,天气预报说那天会有台风登陆,学校放假两天。短暂释放的少年们个个兴致高昂,一致决定去蔚然家的旅馆玩。反正这样的天气也没有游客能上岛,曲蔚然当然也走过来问她:“明美,你也一起去吧?” 林明美赶紧别开哭肿的脸:“不,我不去了,我最近成绩下降了,得在家里复习。” “这样啊……”曲蔚然的声音里满是失落。 林明美还是不敢看他,一狠心,将整个脸埋在臂弯里,趴在了桌子上。直到他转身走了,林明美才敢露出一只眼睛,偷偷看他的背影。 周四,林明美如自己所说留在家里复习。此刻,窗外的大海仍旧一片宁静,台风还没有到。林明美的爸爸突然进门,叫她赶在台风登陆之前去镇上买米。她顺从地答应,一路奔跑到镇上,就看见曲蔚然家旅馆的大门敞开着,一群同学正坐在客厅里围着曲蔚然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她慌忙低下头,继续往前跑,像怕被谁发现一样。突然,在身后随风摆动的辫子被谁抓住了,一个讨厌的声音在耳边炸响:“哈哈,我说,你是不是暗恋曲蔚然啊?” 是许瀚。这个游手好闲的家伙,居然在台风天四处游荡。 “你放开!”林明美的声音在颤抖。 “不放,你回答我我就放。”他无比嚣张。 “是!是!是!是又怎么样!”林明美“啪”的一声打掉他的手,崩溃地哭喊道。她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倒霉,所有狼狈的时刻都能被眼前这个人撞见。 如注的雨水浇在她的头上,台风终于登陆了。 那年夏天,林明美落榜了。 她发挥一般,又孤注一掷地把所有志愿都填了上海,终于失去了被其他高校录取的机会。 这样的执着,令她的班主任感到惋惜。如果她愿意退而求其次的话……但她无法开口,人生如果一开始就选择退而求其次,那努力还有什么意义。 但好在曲蔚然如愿去了上海。他是班里唯一一个考去上海的人,所有人都为他感到骄傲。送他离岛的那天,林明美没有去,而在此之前,他每次来找她,她也都选择了避而不见。 “为什么不见他?”我问她。 “就是觉得没脸,觉得自己不配,也……很害怕。” 害怕他当时的告白是自己会错了意;害怕一无是处的自己配不上他;害怕他去了上海,将不再留念岛上的岁月。 崇明岛的春天和涠洲岛的春天是否一样呢?高中毕业后留在岛上的林明美偶尔会忍不住这样想。每当她这么想的时候,许瀚都会莫名其妙地刚好在她身边。对着她欲哭的脸,许瀚总是不耐烦地说:“你哭个屁啊。” “你为什么总在我旁边晃荡!”她气极时还是会反驳。 但许瀚比她凶多了,一句“关你屁事”就堵住了她的嘴。 同是落榜的考生,留守在这座岛上,一来二去之间,哪怕起初恶语相向,关系也还是慢慢变得亲近了。后来林明美去镇上买米,帮她提回家的人总是许瀚。所以有一天,当许瀚一本正经地问她要不要一起去上海看看时,她的第一反应不是骂他“神经”,而是问:“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啊,你那么想去,我就陪你去呗。我最近打工刚好赚了一笔钱。” 林明美想到自己存着没处用的学费,心动了。不必说明,她是想去看曲蔚然。 是又一年春天,她终于可以实现那个他们曾有过的约定。但当林明美走进曲蔚然的大学时,她却感受到了一种没来由的窘迫。虽然知道自己看上去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但她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大家都在看自己,大家都知道她不过是个落榜生。快走到曲蔚然就读的学院的时候,林明美停下:“算了。” “你说什么?你是不是有病啊?”许瀚像看疯子一样看她。 “我不去了。”说着,林明美已扭头朝着校门走去。她走得特别快,许瀚小跑着才追上她。 “不是喜欢他吗?为什么不去见他?” “不喜欢了。” “你说什么?” “我说不喜欢了!”她泪眼蒙眬地回过头,大声嚷嚷。 许瀚愣了一下,随即一把将她拽到自己怀里:“你自己说的,那老子就追你了!” 说着,他不由分说地吻了她。 那是林明美的初吻,和她幻想过的初吻除了地点一致外,什么都不一样。 但那次旅行后,他们却一起留在了上海。因为那一个吻,林明美好多天都没跟许瀚说话。直到要离开的那个早上,她才去敲他的门:“我不回去了。你要留下来陪我,我们就在一起;你要回去,我也不拦你。” 许瀚叼着一支牙刷傻愣在那里,过了好久,他竟然说了一句完全不像是他会说的话。 “我会对你好的。”他说。 林明美说,在上海的日子她几乎忘光了,不外乎是贫穷和劳累。前者她已经习惯,后者起初还新鲜,后来也就麻木了。她做过很多份工作,偶尔会想自己为什么会留在这里?许瀚毫无疑问是为了她,那她呢,又是为了什么? 不可能是曲蔚然,她甚至都没有告诉曲蔚然自己在这里,崇明岛也是和许瀚一起去的。 “就只是一座岛而已,比不上涠洲岛美。” 我已经习惯了她固执的论调,只是问她:“那你最后想明白了吗?当时为什么要留在上海。” “可能只是在和自己赌气吧。”她疲惫地笑笑,“我也不知道那时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反正稀里糊涂就过了一年。” 再次回到涠洲岛,是因为过年。 在和家人拉锯一年后,林明美的爸爸第一次主动给她打了电话:“过年总该回来吧。” 林明美没吭声,是旁边的许瀚帮她回应:“当然了,叔叔!” 但林明美的确不想回去过年,理由很单纯,因为曲蔚然也会回去。岛上就一所中学,人不多,同学们都很亲。只要人在岛上,实在是找不到理由不出席同学会。去了同学会,也就意味着必须见曲蔚然。 许瀚看穿了她的心思:“你实在不想见曲蔚然就算了,回头我给你爸打电话赔罪。” 但她却因为这句话突然跟自己较上劲:“谁说我不想回去了,我们明天就订票。” 大年初三,林明美毫无悬念地见到了暌违一年多的曲蔚然。他给她带了礼物——一片树叶标本。 “这是崇明岛的春天,你没有来,我只好摘下来带给你。听说你和许瀚恋爱了,祝福你们。”他的语气听上去竟如此真诚。 那天林明美不顾许瀚的劝阻喝了很多酒,同学们都散了,只有她和许瀚还坐在那里。他闷声喝酒,她闷声吐,气氛非常诡谲。许瀚冷笑了一声:“你其实不喜欢我吧,你只是觉得我们最般配。” “你说什么?”林明美头痛欲裂。 只见他像毒蛇一般,继续吐出恶毒的字眼:“般配的普通,般配的贫穷,般配的……” 他话还没说完,她已经恶狠狠地捂住他的嘴,气急败坏地大喊:“不准再说了!” 那一夜,是许瀚把醉得不省人事的林明美背回了家。然而第二天一大早,他就从这座岛上消失了。林明美去他家里问过,可他的家人只说:“阿瀚说你们俩分手了,他要去外地打工。明美,看不出你平时柔柔弱弱的样子,竟然这么狠心!我们阿瀚哪里不好?你们看上去明明那么般配!” 林明美的脸一片惨白,落荒而逃。她心神恍惚地走在镇上,竟然撞上了曲蔚然。 “去看海吗?”他问她。 “好啊。”点头的那一刻,林明美觉得自己真是无耻。 但那天的确什么也没发生,已经长大的少年无非想再怀缅一次青春:“我高中时喜欢过你,还以为可以和你一起离开这座岛,真可惜啊……” 林明美木然地摇头:“不可惜的。” 曲蔚然多少有些尴尬,恰好海上起浪了,冷得他们都打了个哆嗦,他仿佛松了口气:“回去吧。” 林明美平静地说:“好啊。” 是在那一天,她决定向这座岛妥协,向命运妥协。 没过多久,曲蔚然又去上海了。林明美淡淡地想,等下次他回来,应该就会有女朋友了。一瞬间,她发现自己再也不会不甘心了,不会不甘心,也就不会不开心。 春节过后,她高高兴兴地留在了岛上,在海鲜市场帮爸爸卖打回来的鱼。是五个月后,她突然接到了一通无法显示号码的电话。 “喂,是谁?”她漫不经心地问。 电话那边忽地迸发出一阵隐忍的哭声,那个声音她很熟悉,但哭声却很陌生。毕竟过去朝夕相对的一整年里,这个人从没有哭过。 林明美觉得鼻子有点酸:“你到底在哪里?发生了什么?” 林明美用旅游签赶到泰国时,许瀚已经住了一整个星期医院。 因为无良的建筑公司没有买工伤险,又一直拖欠着医药费,许瀚差点被赶出医院去。林明美用全部积蓄结清账单,对他说:“看来明天我得去找点办法赚钱了,不然后续医药费就付不起了。” 许瀚从身后紧紧抓住她的手:“我们是分手了吧?” “是,”林明美没有回头,“但是我没办法不管你,就像曾经的你没办法把我一个人丢在上海一样。” 许瀚沉默了很久,最后颤声说:“我知道了。” 从那以后,许瀚虽然顺利出了院,却因为摔断了两条腿,公司辞退了他,不仅失去了生活来源,就连基本生活起居都有困难。林明美什么都没说,留在普吉照顾他,直到旅游签证要到期。 过期居留有多严重她当然明白,但当时的她实在拿不出余钱再买一次往返机票,再办一次旅游签证。至于商务签证,她认真地在网上浏览过相关资料,也需要她找到工作机会后回国,等待公司正式聘用,以及大使馆签发签证。 但她现在既没有钱,也没有时间。最重要的是,需要照顾的许瀚根本等不了她那么久。 生活有时就是这么绝望,于是她心一横,决定就这么留下来。 待许瀚能正常走路时,已经是差不多小半年后的事。他恢复得很好,多亏了林明美的照顾。 找到新工作后,他立刻逼她回国,而她只是冷笑:“你现在是恩将仇报,想看我坐牢吗?” 他两眼通红地沉默着,最后痛苦地抱住了自己的头。 我始终不敢问林明美,在最困难的时候,为什么不向家人和朋友求助?我想,她自有她的考量。如果能开口,如果开口真的有用……或许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而做出这个决定时,她才不过二十岁。 事到如今,林明美说,他们都不想再回那座岛了。尽管记忆中的涠洲岛依然很美,但就是不想回去了。 “反正留下和离开都一样累,何必非要回去呢?”她平淡地对我说,“而且,在来找许瀚的那天,我已经把那片树叶标本给扔掉了。” 就像亲手抹杀了生命中最纯白的一段岁月。 我们一起沉默地喝光了剩下的酒,我摸出首饰盒递给她:“是林明美给你的。” “你和她提到了我?”她有些诧异。 我摇摇头:“没有,这是她送我的谢礼,但它应该属于你。” 她庆幸地笑了,打开首饰盒,轻轻抚摸着那条银色的手链,喃喃道:“真漂亮啊……确实,你还是不提我比较好。我一点儿也不想被她知道。” 不想被她知道,世界上的另一个林明美是这样活着,屈辱,安静,而顺从。 长夜有风,“主恩不变”上缀着的珍珠在灯光的映照下闪耀着温润的光芒,犹如安达曼海最后的一滴眼泪。 离开普吉岛前,我特地到芭东海滩去看了一次日落。 先生问我:“好看吗?” 我不置可否:“我们走吧。” 命运如此戏剧,双生却对立,我无法为世上的林明美们抚平生命的皱褶,唯一能做的,只是记录。 林明美说,她和许瀚都是天主教徒,小时候总在岛上的教堂里陪父母做礼拜。 如果你曾看见他们…… 我的玛利亚。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黎明晨光 其实我一直看不懂抽象派,可是那天却依稀明白了,那是一种类似绝望的心情,却因为人生,不得不不断地重复着。 在餐厅里遇到唐臣,是我没有想到的。他比我想象中英俊许多,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鬓角有些灰白,大约是光线的缘故,浓眉,炯炯有神的眼睛,是无论在任何场合都会让女性眼前一亮的长相。 别误会,我们并不是什么网友,他只是我从未谋面过的客户而已。我从事的职业,几年前叫做电商,如今叫做微商,只是我卖的东西比较特别,是各式各样的连衣裙,以及奢华精致的包包首饰。a,或者叫古着,曾有一度也是带一点争议的时髦,近几年却堂而皇之的成了小众追捧的奢侈品,颇有一点赚头的。 而唐臣一直是我最大的主顾,他喜欢收集各种华而不实的长裙,据说是送给女朋友。我之所以认出他也是因为他女伴身上的裙子,60年代的ysl,黑色丝绒长裙,背部确实白色的麻纱拼接,那么一大串,像云一样延绵不绝,美得不可思议。这样的裙子全世界如今恐怕也没有几条了,连仿制品都没有,拼接部分的缝制方法太过精细,造假成本太高,根本卖不出去。 太美丽的东西出现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有一点突兀的,只是由那位女性穿上却很合适。她有一张窄窄的脸,淡妆,雪白的脖子,像天鹅一般高贵。这是一家主打约会的餐厅,才下午,桌上已经点了蜡烛,两个人相对而坐,却都没有说话,是一对罕见的璧人。 我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他们身上,面前的男人丝毫没有察觉,还在抱怨道:“你说,一个女人要那么多口红有什么用呢?真的能用完吗?” 我只是笑笑,不说话,这是我25岁之后的第六个相亲对象,长相平平,也不见的是小气,大约是真的困惑。据说他家境不算太好,但凭一己之力,还是早早就买了房,像这样的男人节约也是有道理的,毕竟一块两块都是血汗钱,前半生都耗在了衣食住行上面,哪里还有余力去增加什么趣味。 我并不讨厌他,但还是趁他去洗手间的时候偷偷买了单走了,经过唐臣那一桌身边时他们也恰好要离开,我这才愣了一下。 那女孩是个残疾,坐在轮椅上面,下肢被长裙盖住。 见到我讶异的目光,唐臣微微垂了垂眼,我有些于心不忍,微笑着说:“裙子很漂亮。” “谢谢。”那女孩冷冷的,没有丝毫的欢喜。 当天晚上就在网上碰到了唐臣,他问:“今天上新吗?” “今天不。”我说。 他便没再说话了,我也没有提起在餐厅遇到他的事。 其实不上新的时候我也没有闲着,一件件衣服从箱子里拿出来熨好、搭配,之后换上、拍照,摆半天姿势,回头还要对着电脑修半天图。一条裙子差不多忙三四个小时,一个星期也就拍那么十来条而已。 我母亲如果还在世,一定会瞧不起我靠此为生,当年念书时一年几十万花了出去,如今却连学费都赚不回来。但那时我尚且年幼,第一次到欧洲,立即就被那些精致奢华的舞裙迷住,省吃俭用地买回公寓,也没机会穿,就那么放着。两年之后我母亲出了车祸,我们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她并没有太多存款的,人一走,我连学费都交不起,就这样急匆匆地收拾了东西回家,仅有的,不外是一幢房子和几大箱衣服。我父亲早就再婚了,打了电话过来,我还以为是慰问我,谁知道一张口就是:“你妹妹才升中学,我也没有钱。” “她不是我妹妹,我也不打算问你要钱。”我说。 并没有所谓的葬礼,下葬时只有我一个人,是一个雨天,排了半天队才领到骨灰,我抱着那个罐子等了半天的出租车,回到家后静默地望着骨灰盒,心里想,从此我就是一个孤儿了。 那时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剩下那些衣服和首饰,觉得再也没机会穿了,这才挂在网上去卖,谁知道货比我想象中抢手,卖五百块有人要,一千块也有人要,后来涨到两千块,依然有一大群女孩悲伤地问:“真的只有这一件了吗?” 我这才发现了一条可以活下去的路,犹豫再三,又飞去了欧洲,这一次目的鲜明,专朝古董店铺钻,拖着几大袋行李回来,又找了几个在欧洲的同学合作,再一转手,三年也就这样过去了。 其实那些裙子一律华而不实,珠钉、流苏、细密的珍珠与绣花,穿在身上几乎没法工作,可是还是有无数人趋之若鹜,仿佛光是挂在衣柜里就很幸福。我边跟几个主顾聊着边忙着,一眨眼,天早就黑了,坐在那堆华服里,觉得自己像锦衣夜行,倒一杯酒,然后才发觉但凡昂贵的,其实都没有什么实用性,高跟鞋、珠宝、香水…… 以及,爱情。 就这么着,忽然又想起庄鹤林来。五月,窗外的乌云遮住了月光,我坐在一大堆丝绒裙子中边喝着葡萄酒边想着往事,然后才发觉,可能我今生就要这么孤零零地度过了。 认识庄鹤林是在美术班里。我母亲是个要强的人,一个人带着我,即便是自己不买新衣也要让我过一些精致的日子,于是很小的时候就送我去学了钢琴,学完了钢琴学网球,学完了网球学油画。高中时成绩不佳,我母亲琢磨着让我做艺术生,就这么着,认识了庄鹤林。 庄鹤林那时候是美术班的助手,二十六岁,在美院读研究生,但并不受赏识。他画那种很古典很写实的油画,人物细腻,光影工整,技术是没问题的,只是毫无意义——在拥有照相机的年代,写实有什么用? 美院的学生都很前卫的,一上大学就开始琢磨各种流派、行为艺术,一个比一个先锋,只有庄鹤林,像个生错了时代的人,清苦、朴素。他有一个长相不算漂亮的女朋友,同样是美院的学生,每天下午来接庄鹤林一起下班,然后两个人一起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 我很向往他们之间那种脉脉不得语的感情,常常一看就是半天,再后来,就发展到了跟踪他们回家的地步。他们住在美院外面的小房子里,生活规律而整齐,很早起床,傍晚散步,晚上十点左右灯就熄了。 我也没有什么别的愿望,只是喜欢跟在他们两个后面,但后来还是被庄鹤林发现了,他大声地呵斥我:“你脑子有毛病吗?跟着我干什么?” 结果我什么都没有学会,就被美术班开除了,我母亲这才想尽了一切办法送我到欧洲。那时候我是个乐观的人,总觉得还有机会的,于是每年暑假寒假都去找庄鹤林。 后来庄鹤林就跟他的女朋友分手了,当然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别的——庄鹤林没有跟女朋友商量就退学了,一个人跑到一个专门临摹名作的村落打工,三天画一幅米开朗基罗,两天一幅蒙娜丽莎。他在那里染上了烟瘾和赌博,我穿着漂亮的蓬蓬裙去找他玩,他被我搞的不胜其烦,说:“你到底要干什么?” “你可不可以做我的男朋友?”我问。 庄鹤林却大叫道:“滚开啊!能不能不要烦我了?” 那年我已经二十二岁了,却还是没有什么羞耻心,他骂我,我还笑嘻嘻,后来他便打了我,颜料桶整个地丢到我身上,我漂亮的纱裙被染得五彩斑斓,像波洛克的作品。其实我一直看不懂抽象派,可是那天却依稀明白了,那是一种类似绝望的心情,却因为人生,不得不不断地重复着。 唐臣却是另外一种人,他始终雍容、高贵,并彬彬有礼。 我们遇到过一次之后他就与女朋友分手了,我特意把他喜欢的类型的裙子留了下来,他却告诉我不需要了。我那时才知道他女朋友是个芭蕾舞演员,某次排练的时候摔断了脊椎,从此就变成这样了。为了挡住轮椅他才给她买那么长、裙摆那么大的裙子,但她根本就不喜欢。她渴望成为一个普通的残疾人,待在家里就好,不想出门,也不想穿那么醒目的衣服。 “请让我一个人静悄悄地活着!”她说。 想到唐臣哀伤的表情,我忽然于心不忍,问:“喝酒去吗?” 他似乎呆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到了约定的地方,没想到他还记得我,说:“前几天……” 我笑眯眯:“毕竟那是我卖出去的裙子嘛!” 为了隐私我平时拍照都不露脸,如今以真面目示人,我们两个都有些不太适应,但几杯酒下肚,再陌生的人忽然之间也会变成好朋友,唐臣说:“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才十九岁,当时我陪朋友看演出,死活不明白芭蕾舞有什么好看的,可是在后台一看到她……” 到最后他喝醉了,我送他回家。他一个人住,满屋子都是那女子的照片,忽然之间我有些感动,如今这年头,爱到这种程度也是很少的了。 但我们的关心也就止于此,我对他没有旁的意思,他大概也只是想找个酒友。只是后来有些事不由得我们控制,一男一女,总有寂寞的时候。尤其是在初秋,当天空变得湛蓝,微风吹着金黄色的叶子落下的时候,人们都总是想要去散步的。我跟唐臣坐在露天的咖啡馆里,看着外面经过的情侣,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好久唐臣才问我:“要不要去我家?” 我点头。仅此而已。 我跟唐臣从秋天开始交往到秋天结束,期间他家里一直挂着女朋友的照片,而我也没有在意过。我挺喜欢看那个女孩子的图片,到底是跳舞出身的人,身体线条优美得像诗一样。有时候我期待她能回来,有时候又期待唐臣去找她,我说不清我是不是爱着唐臣,如同我说不清我有没有爱过庄鹤林一样。 庄鹤林后来过得很好,在三十岁那一年他终于出名了,还是画那些无药可救的写实派,可是人们忽然被他的细致和耐心感动了,一幅画可以画一年半年,顿时价格就被炒到了天上去。我看过一个有关他的纪录片,他穿着普通的衬衫,一如多年前一样可以在画架前一站就是一整天,有种中世纪修道士般的朴素和克制,那一年恰好流行这样的冷淡风格,他就这样红了起来,一幅画可以卖几十万,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 他结了婚,有了孩子,太太是个很小家碧玉的人,据说是个钢琴手。 挺般配的。我想。 我只是没想到后来又见到他,在唐臣朋友的聚会上,当时人很多,我一直没有注意到他,直到走到院子里,才发现他正坐在那里喂金鱼。他的背影同多年前一样,清瘦,因为颈椎问题,有着轻微的驼背。我走到他旁边坐了下来,他转过头,看到我,也意外了一下。 “好久不见了。”他说。 “六年。”我报出这个数字,他却道:“不止吧?” “你忘了当初我去油画村找过你,你泼了我一身油漆。”我说。 他呆了半天,才不好意思地说:“我那时候年轻。” “我到家之后就回欧洲了,当时我在英国念书。”我说:“那是暑假,其实我不应该走,可是我当时太伤心了。” 他淡淡地望着我,问:“后来呢?” “后来我母亲就去世了。”我终于讲出这句话来:“我离开一周不到。” 他沉默了起来。我也跟着沉默。 我没有办法把后面那句话说出来:如果当时我没有离开就好了,这样也许她就不用在雨天还要打车去加班。我在家的时候她不会主动加班的,毕竟我一年只回来两次,而他们公司也都知道这件事,没有人因为这个苛责过她。 可是我走了。因为庄鹤林,因为我年幼的热情与任性,以为爱比什么都大。我迄今都记得我回欧洲那天我母亲跟我说过的话:“好好念书,交个男朋友,把日子过得快乐一点。” 我们没有说再见,她也没有送我,单亲的生活是这样的,大家都很忙,没有空上演生离死别。我一个人拖着箱子去乘飞机,安检的时候觉得丢下她一个人不太好,但我只是犹豫了一下,并没有回去。 她逝世后我才发觉爱其实没有那么重要,最重要的永远是生命,因为生命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但爱……爱是有第二次机会的。 我父母在我十二岁那一年离婚,用三流电视剧对白来说,就是他外面有了人。 我母亲不哭不闹,当即就搬了离婚手续,带着我从家里搬了出来,出去找工作,吃过不少苦。为了跟比自己小很多岁的女孩子竞争,她每天早出晚归,到家脱掉高跟鞋就开始揉脚,那时候我们都沉迷那种很俗气的电视剧,躺在沙发上一集接一集地看,指指点点:“这个男人太坏了,不值得珍惜。”“女主角脑子是不是有毛病?” 我们并不像一般的母女那样苦情,大部分时候都过得很快乐,直到有一阵子有人给她介绍别的男人,她一个也不肯,我问原因,她幽幽地说:“我又等不到属于我的人,那么要别人干什么呢?” 这句话从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嘴里说出来还是有些好笑的,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她还怀抱着一颗少女心,在等待着什么人。当时觉得她很傻,但内心又希望她有个好结果。 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神仙眷侣怀抱着不切实际的执迷,一看到登对的恋人,光是坐在一旁看着都很满足。庄鹤林也是,唐臣也是。 我母亲还说过谈恋爱是要用一点运气的,有的人运气好,一辈子能遇到那么两次三次,有的人则运气太差,连影子都没有见到。 而我大概就是那个运气不太好的人,遇到庄鹤林的时机不对,遇到唐臣的时机也不对。 我们交往了没几周芭蕾舞演员的父母就来了,当时唐臣不在家,我在他的房间里下厨,试图给他准备一些惊喜,门铃响起,我看到一对愁苦的夫妇站在外面,打开门,他们都呆了一下,然后伤心地说:“你是唐臣的女朋友吗?你能不能把唐臣让出来?” “让出来”,这三个字把我逗笑了,他们却道:“我家囡囡这辈子都完了,她已经变成了一个瘸子,现在也不肯出门,我们俩年纪都大了……” 他们哭了起来,我愣住,想了半天才说:“你们误会了,我只是唐臣的朋友,唐臣现在是单身。” 我想也不想就说出这句话来,两个老人这才放心离开。他们走后房间一片空寂,厨房里传来罗宋汤的香气,我在沙发上呆呆地坐着,过了很久才关了火,收拾东西离开。我没有跟唐臣解释原因,只发了一条短信说“我要走了”。之后我就搬了家,更改了店铺地址,重新注册了账号,继续卖我那些美得夸张的裙子。我心里是寂寞的,但更多的是一种很奇怪的满足,想到芭蕾舞演员和唐臣在一起的样子,甚至是快乐的。 我当然知道这样的状态有点变态,但我却乐在其中。我以为唐臣会忘了我,毕竟我只是一个突然出现的过客而已,谁知道他却找了我整整一个月,最终终于找到了,一看到我就恼怒地大喊:“你有毛病吗?我又不是你那些裙子,自己不要了还丢给别人!” 他是真的生气了,站在门口穿着粗气,我递给他一杯水,他瞪了我半天,才咕嘟咕嘟地喝完了水,然后又生气地走了。 我后来才知道因为那对父母,唐臣跟芭蕾舞演员吵了很久,芭蕾舞演员又跟她父母吵了很久。那女孩实在是个太潇洒的人,心里感激唐臣的不离不弃,但始终不觉得这样的爱有什么意思。我们见过一次面,她请我吃饭,很认真地跟我说:“唐臣是个好人,但他没必要陪我耗着,我虽然不幸,却还是有我的自尊和追求,不想整个人都依附着他,你能明白吗?” 我点点头,她这才松了一口气的样子,道:“你的裙子都很漂亮。” “谢谢。”我说。 我们友好告别,她是少数虽然残疾但依然在开车的人,我将她送到车上,她一阵风似的离去,那个时候我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不会缺人追求的。 而我则是个很普通的人,普通到渴望一生一世、白头偕老这样的事。 唐臣不知道我去见了她,回到家的时候他正在懒洋洋地看电视,问我:“去哪儿了?” “逛街。” 他一点都不怀疑,说:“我饿了,我们晚上吃什么?” “日本料理怎么样?”我问。 “不想天天去外面吃。”他说。 “那就自己做好了。”我说。 我们一直过着很平凡的日子,白天他去上班,我继续卖我的裙子,傍晚时我们去菜市场买菜,做的菜都很难吃,但还是硬着头皮都吃了下去。之后我们躺在沙发上看动画片,一天又一天。曾几何时网络上流传着一句话,说爱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对于这句话我一直不太赞成,我天真而浅薄地认为爱只是梦想,而梦想,总会实现的。 想到这里我把头枕在唐臣的肩上,他捏了捏我的耳朵,又握住了我的手。 这样就足够了,我想。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梦中归路 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我记得你向我挥手的模样。 2010年夏天,气温三十七摄氏度。 “你叫什么名字?” “严晓言。” “和伤者的关系?” “高中同学。” “具体点。” “xx市师范附中,听说过吗?还挺有名的,经常出状元,我们当时就在那里上学。” “你们上学的时候关系怎么样?” “挺好的。” “说实话。” “不如您讲讲?” “别给我贫,听到没!我可是打听过了,你在上高中那会儿经常欺负她。” “那不是都过去了吗?后来我们关系挺好的。” “严晓言,我提醒你,你可别和警方玩花样。” “那么警察叔叔,我想问一下,陈茉……就是伤者,她伤得重吗?” “你很关心她?” “我说过了,我们是高中同学。” 2 时至今日,严晓言都依然记得,2003年临近三月的那个下午,教室里非常冷,所有人都坐在座位上,面前摆着一摞或者两摞复习资料,头顶的日光灯发出一种近乎蓝色的冷光。严晓言抖着腿,想藉此让自己变得暖和起来。早上出门时妈妈叫她加条棉裤,她死活不肯。 严晓言小声骂了一句:“这比坐牢还难过。” 班主任站在讲台上,她背后的黑板上写着几个粉笔字“百日誓师动员大会”。那是课前陈茉踮着脚一个字一个字写上去的。 “离高考只有一百天了,希望大家咬紧牙关,熬一熬就过去了。”班主任的话音刚落,就满意地听到下面传来的哀号声。 “你有什么好难过的?”严晓言到后面的垃圾桶扔垃圾时,经过“后进生”刘与商的座位,随口说了一句。 刘与商翻了个白眼:“美女,你这话就不对了,我成绩不好,可不能连难过的资格都没有了吧,我可以告你歧视的。” 严晓言没理他,冷哼了一声回到座位上。坐下来前看了一眼陈茉,她窝在第一排最靠近讲台的那个座位上,正在写习题。校服里塞得鼓鼓囊囊的,显得很臃肿。 真蠢。严晓言想。 她语得不算好,但要她说出形容陈茉的词,她能一下子举出十几二十个贬义词——假正经、呆子、其貌不扬、狗屎运……她在脑海里把这些词都过了一遍,就看见陈茉转过头来看墙上的挂钟,对上她的目光后又飞快地转过身去。 胆小鬼。她又加上一个。 放学后,严晓言照例在学校待到最后一个才走,路过巷子转角的时候,她一眼就看到了被堵在墙角的陈茉。那是学校附近的几个小混混,那段时间经常挑落单的下手,偏巧这个下午,陈茉当选了这个倒霉蛋。 她本想睁只眼闭只眼走过去的,却在听到陈茉哭声的那一秒停了下来。她在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像是对自己失望,然后她走过去,非常平静地开口:“喂,放开她。”她的双手已经不动声色地捏成了拳头。 那些人走后,严晓言不耐烦地吼陈茉:“哭什么哭!” 她的话音还没落,整个身子就被人推到了一旁。她没站稳,往前趔趄了几步才站定。 “你干什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男孩气喘吁吁地挡在陈茉前面,一双眼睛毫无威力地瞪着他。呵,严晓言心想,又一个英雄救美的,早知道自己刚刚就不用出手了。 严晓言知道这个人,叶叙,隔壁班的尖子生,经常和陈茉一块儿参加班干培训。 “你管得着吗?” “你欺负陈茉,我就要管。” “你是她什么人?”严晓言笑了一下,“你喜欢她?” 闻言,叶叙的脸变得通红:“严晓言……” “她……她是我朋友。”他说得结结巴巴,“反正你不能欺负我朋友。” 严晓言懒得再同他废话,抬腿就走。结果陈茉背着书包挪了过来,像是一道小小的影子,不声不响的。 “跟着我干吗?”严晓言凶她。 陈茉一副很羞赧的样子:“谢谢你。” “谢谢你,”陈茉的声音算是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她甜美地重复了一句,“姐姐。” “陈茉,我说过什么?别在外人面前喊这个来恶心我。” 3 “警察叔叔您几岁了?我看您比我爸小一点儿,也可能差不多大。” “套什么近乎,好好回答问题!你是干什么的?” “开杂货店。” “……” “您怎么沉默了,是不是觉得没想到啊?觉得像我这样的,起码得是白领,或者至少开个酒吧什么的?您别奇怪,其实那个店是我妈留给我的,营业执照上留的还是她的名字,我觉得挺好的。” “那陈茉怎么会大半夜出现在那里?你们约好了?” “如果我说没有的话,你会相信吗?” “别和我绕圈子。” “没有,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 “严晓言,我希望你明白,现在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你洗清自己的证据。” “这么说,你们已经认定我是凶手了?” “我没这么说。” “警察叔叔,你们应该去过我家了吧?” “问这个干吗?别再叫我警察叔叔了,我姓叶,你可以叫我叶警官。” “如果你去过我家的话,就会发现我家的房子很小,我和妈妈到现在还住在一个房间里。但我小的时候我们家不是这样的,我、妈妈,那时候还有爸爸,住在城中那片最好的住宅区。” “后来呢?” “爸爸喜欢上了别的女人,变成了别人的爸爸。” “这和我们今天说的无关,你不要扯开话题。” “那个别人,就是陈茉。” “……” “我这么说,你就不会说和我们今天的话题无关了吧。” 灯下,名叫严晓言的女孩在这个晚上头一次露出疲惫而又狡黠的笑容。 4 严晓言再见到叶叙,是在她做值日的某个下午。那时候离高考已经不到两个月,班里人对这种事已经能推就推。 叶叙进来的时候,严晓言正专注地扫地,嘴里断断续续地哼着歌。听到笑声,她才注意到门口站了一个人。 “有没有人告诉你偷听不礼貌?” 叶叙笑得更厉害:“对不起,我不知道听人唱歌也算。” 严晓言终于明白这个人和陈茉为什么能够成为朋友了,他们压根儿就是一种人,小学的时候上课双手一定规规矩矩地分别摆在两条大腿上或是背在后面一动不动的那种。 “我是来道歉的,那天是我误会你了。” “我以为多大点事呢。”严晓言耸耸肩,“我没放在心上。” 严晓言刚想背过身去,却发现叶叙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还有什么事?”她决定速战速决。 “就是……”男生不好意思地瞟了严晓言一眼,说,“我那天注意到你的衣服,是你自己改的吗?” 严晓言在听到这句话的一瞬间眼睛亮了起来。她没想到,在这所以升学率闻名的学校,在临近高考的现在,还会有人注意到这个。那是头一回。 “怎么?”严晓言多问了一句,“你想告诉老师?” “不是,”叶叙挠了挠头:“好看。” 严晓言在那一秒钟忘了自己对对方“陈茉朋友”这个身份的敌意,她甚至露出了一点笑容。 很久以后,叶叙想起那个四月的下午,他就会很骄傲地说:“我发现了世界上最好的小裁缝。” 后来叶叙经常在这个点出现,久了两个人便会一块去学校门口的咖啡馆坐坐。那家咖啡馆价格都很可亲,还经常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套餐来招揽顾客。叶叙和她就经常点买一赠一这种搭配来省钱。 有一次叶叙问她:“你为什么放学后都不回家?” 她耸耸肩:“反正回去也没人。” 她觉得没什么好隐瞒的,就把家里的事全和叶叙说了。包括十二岁那年,她小学升初中,当时市里好的初中需要一大笔择校费,妈妈带着她去了爸爸家;也包括她在听到大人在争吵声后大喊:“妈妈!我们不要他的东西了!以后我们自己过不好吗!” 也就是那一年,妈妈租下楼下的店面,开始一个人包办进货、售货、盘点所有事宜,无暇顾及她,经常给她几块钱让她到外面吃过了再回家。而严晓言吃完一碗牛肉面或者蛋炒饭回家后,家里还是黑灯瞎火的没有半点生气。她甚至会在黑暗中被堆满的货物绊一跤。她洗漱完躺在床上,隐隐听到楼下传来一些声响。有时候有人来找茬,她就会很害怕,跳起来穿好衣服,蓄势待发地准备冲下楼去和人打一架。 等到楼下那豆灯光熄了,已经接近午夜了。 “晓言,你一定要给妈妈争气,你一定要赢过那个贱人的女儿。”无数次妈妈从杂货店回来,紧紧地抱着床上睡得半梦半醒的她,力气大得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那种时候,严晓言就想要从这两条手臂中挣脱出去。她虽然羞于承认,但这样的妈妈让她觉得丑陋而疯狂。她还没到明白妈妈在以为自己被爱着的时候也曾温柔优雅的年纪。 而等到她明白时,是因为她也开始渐渐失去。 叶叙听完愣了一下,严晓言以为他要像别人一样露出那种惋惜的表情,结果他说:“严晓言,你真酷。” 紧接着就是六月的那场为期三天的高考,他们也在这场战役里无声地告别了十八岁。 高考完的第二天,严晓言回学校估分,一个乏善可陈的分数,不过也足够她留在本地给店里帮把手了。准备回家时,叶叙兴冲冲地跑进来对她说:“严晓言,我请你喝咖啡吧。” 叶叙考得很好,分数足够去北京。就在他们说着将来要学什么专业时,严晓言的神情忽地僵住,目光落在刚刚进来的三个人身上。其中有一个人叶叙是认识的,是陈茉。 直到他们买好东西坐上车绝尘而去,严晓言才重新收回目光。 叶叙就在那个时候开了口,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在观察她。 他低下头,很小心地说:“严晓言,你知不知道,你刚刚的样子很可怕?” 严晓言似乎想了很久,最后抬起头来,露出一个笑容,但这个笑容是可怜兮兮的。她小声说:“他们点的是家庭套餐。” 5 “叶警官,你有没有听过一种说法,就是父母永远都是最爱子女的。其实我觉得不是。小时候我一直想,为什么爸爸做了别人的爸爸之后,就真的可以对我那么冷淡。您也有子女,您能给我解释解释吗?” “对不起,我不知道。 “严晓言,从你进来,我就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 “您已经问了很多问题了,叶叔叔。” “我想问的是,我们之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6 大一那年的暑假,严晓言在火车站接到了叶叙。他看见她,很自然地走过来拉住她的手。 她想抽回手,叶叙便抓得更牢了些。 她就想起头一天老严来找她,他没明说,只是提到了叶叙的名字,然后说了一句:“小茉和他的关系好像很不错,晓言你知道这事吗?”他在侧面敲打她,想让她知难而退。 那种时候,严晓言就觉得老严挺可怜的。一个大男人,一点也不酷地在一个女儿面前探听另外一个女儿的感情。 于是严晓言在和叶叙一块吃中饭的时候,她指了指刚端上来的两样,问叶叙:“你吃哪个?” 那一秒,她和自己打了一个很荒诞的赌,她想如果叶叙选“青椒牛肉饭”,她就和他在一起;如果他选“鸡肉蘑菇饭”,她就放弃。 结果叶叙把两碗都推到她的面前,见严晓言讶异地看着自己,不好意思地往旁边看了几眼,然后说:“你先吃,你吃完了我再吃。” 严晓言叹了口气,之后叶叙就看见她一点点地笑了起来,那个笑容让他想到某个午后的阳光。 “你笑什么?”他还是忍不住问。 严晓言摇摇头,埋头吃了几口饭后,放下筷子,一副喜不自禁的模样:“我赢了。” 那天,叶叙觉得严晓言同往日有些不一样,像是变成了一个小姑娘。当然,他本来就愿意将她当做一个小姑娘一样去宠她。可是那个瞬间,他好像开启了一件尘封很久的宝藏。 好在,宝藏不管埋在地下多久,依旧是宝藏。 那个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叶叙收拾行李准备回北京。严晓言一直叮嘱他感冒药别忘了带,被单要勤洗,也不要忘记让太阳暴晒。在她还要絮絮叨叨地说下去时,叶叙低头堵住了她的嘴。 那个吻很浅,但叶叙抬起头来时,严晓言的脸已经红得快要滴出血。 “安静了?”叶叙好笑地说,“明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家子气的,严晓言想不明白。 所以第二天严晓言跟在叶叙后面七拐八拐,走进一栋单元楼。门在自己面前打开后,她听见站在前头的叶叙这么说:“爸、妈,这是严晓言。” 那天的细节她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自己进去,坐下,谈话,吃饭,每一步都像是踩在软绵绵的云上。她得非常小心,因为她觉得如果走错一步就会跌得粉身碎骨。不过好在她幻想的事并没有发生。 从叶叙家出来后,她一个人走在前面,一言不发。 “对不起,晓言,你生气了?”叶叙着急地去拉严晓言的手,“我下次不会这样了,我只是想要介绍你给我的爸爸妈妈认识。我不知道你会不高兴,如果知道的话,我一定不会……”在他还要解释下去时,严晓言抱住了他。 “没有。”严晓言的声音闷闷的,从他的颈窝处传来,“叶叙,我刚刚在想,我可不可以……”她羞怯而坚定地说下去:“我可不可以,和你过一生。” 那个瞬间,短暂得像是幻觉,但严晓言记了很久。因为在那一刻,她以为自己得到了救赎,以为自己不用再走很远很远的路,去证明自己比什么人强。幸福就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 7 “我们还是来谈谈昨天晚上的事吧。我知道的是,那天店很早就关了门。我问过旁边的住户,说杂货店关得这么早,这些天来还是头一遭。” “天气太热了,提早收摊是常有的事。” “结果这么巧,杂货店偏偏就着火了。更巧的是,里面还有一个人。” “着火的原因知道了吗?我们家杂货店那台空调很旧了,线路老化引起火灾是有可能的。” “这个我们还在调查,可是严晓言,你难道不知道,那天晚上陈茉在来之前收到了一条短信,上面写着‘很久不见了,过来聊聊吧’,而发信人——是你。医院刚刚发来报告,陈茉在杂货店着火前,喝了有安眠作用的东西。” “……” “这个很容易就能查出来,你难道不知道吗?只是我觉得奇怪的是,陈茉居然真的来了。我以为你们的私交到不了随叫随到的程度。” “叶警官,我说过了,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外人想的那么恶劣,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八 严晓言和叶叙在一块儿的时候,经常拿陈茉喜欢他这件事出来调侃。 叶叙任她去开玩笑,他从不避讳和严晓言谈这些话题,甚至她的父亲,他们都会开玩笑说“可以算是风流倜傥了”。安静下来的时候,他就看本专业的书,严晓言就在旁边认真地画纸样。 她开始自己剪裁一些衣服,甚至悄悄地打一些零工。 他们是在某一天郑重地做的那个决定,等大学毕业了,就一块儿去日本留学。日本的服装专业很好,到时候他们就边学习边打工供自己生活。 所以那段时间,严晓言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点自己的存折,就那么几页,她能翻来覆去看好几回,然后炫耀般地对叶叙说“我又攒了一百块”,诸如此类。 然后叶叙就会露出很敬佩的表情说:“我们晓言这么厉害啊。” 那段时间,他们就像是在密谋一场私奔那样兴奋,他们选好了地点,去东京,叶叙拿到东大研究生的ffer,而严晓言也收到了东京文化服装学院的通知。那段日子她几乎没顾得上妈妈,全身心地沉浸在出逃到另一种未来的喜悦里。 在她最后一次点清自己的小金库,确信自己可以担负起去日本后头半年的房租后,她喜滋滋地和叶叙告别,回家。走之前她说:“明天见,再点一遍。” 回去时她发现杂货店已经关了门,等到上楼打开门,严晓言看见妈妈静静地坐在家里。那个夏天的傍晚,明明热气还很足,那个身影却平添了几分萧瑟。 妈妈面前的桌上,放着一张诊断单。 9 “我高中的时候,跟着班上的女生读过几本言情小说,也有那么一两回吧,相信我如果找到一个喜欢的人,就可以摆脱父辈那一团糟的纠葛,过上属于我自己的生活。” “不过很遗憾,最后你还是走到岔路上去了。” “或许吧。叶叔叔,不,叶警官,我是应该在这个地方签字吗?啊——” 圆珠笔从女孩的手中滑脱,骨碌碌地滚到桌子底下。 “抱歉。” 女孩子俯下身,努力用左手去够那支笔。 10 不可避免的,严晓言终于要开始回忆2007年的那个夏天,那连续得如同噩梦般的三天。 后来严晓言想,就算是噩梦,也不会衔接得这样毫无破绽。 她第一时间想到了老严,虽然她不想对他伸出手,但她在发现连自己攒了一整个大学的钱在妈妈的病面前都不过是杯水车薪后,她不得不低头了。 她总是想起那个傍晚,妈妈孤独地坐在屋里的背影,她忽然明白,妈妈就是在这种孤独的等待中看着自己长大,也眼见着自己老去。爸爸有了新的家庭,自己有了叶叙,而这些年里,妈妈始终孤单一人。 “我需要钱,很多很多钱。”她约了老严出来,对他说。 而老严提出的那个条件几乎也在她的意料之中,他说:“晓言,日本你就别和叶叙一块儿去了吧。” 够卑鄙的,不过她早该料到,像老严这样的大人,就是精明得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而她,也没有硬气到可以拒绝这个要求。 从餐厅走回停车场的路上,他们经过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老严走在前头,那个吊在上面的工具箱倾斜了一个角度,然后严晓言就看见它朝着老严的脑袋砸了下来。几乎是出于本能反应,她伸手过去将老严狠狠地推开,工具箱在她的手背上砸了个结结实实。 “晓言!你怎么样!我……我们现在去医院看看?”男人几乎是扑过来查看她血流如注的手。 那一刻,严晓言心里觉得眼前的这一切都很可笑,而且悲哀。所有人都在保护想保护的人,爱着想爱的人,却因为这样的理由不得不做出取舍,然后互相伤害。到底是哪里出了错?书上不是说,只有坏人才会做坏事吗?她不明白。 “老严,我真的是你的女儿吗?”说完这句话,她没有停留,她能想象在听到这句话时老严脸上的表情。 走过转角的时候,她从余光里看见那个人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她想,他或许真的是一个好爸爸,只不过她严晓言没这个福气。自从有一天严晓言在陈茉的家长联系本上看到陈茉妈妈的签名,她也姓陈,严晓言就明白了一个真相,陈茉和她一样,也是老严的女儿,甚至是更疼爱的女儿。 不过这些她都无暇细想,那该死的工具箱,让她的右手现在钻心的疼。那个箱子砸下来的时候,里面的刀具掉出来划伤了她的手。好在她拿到了那张支票,她可以去医院看看,顺便给妈妈办入院手续。 她始终保持着超乎寻常人的冷静,包括在最后一天打给叶叙的那通电话里,她轻飘飘地说了一句:“喂,叶叙,我们完了。” 最没心没肝的,这就是她了。 11 夜渐渐深了,头顶那盏吊灯越发灼眼。 “晓言,我忽然想和你说说叶叙。” “您还是叫我的全名吧,忽然这样会让我觉得您是在同情我。” “叶叙小的时候,是那种很乖的小孩,后来长大了,这种乖开始让我觉得担忧。因为这代表了一种没主见。我们做军人的,总希望男孩可以坚强一些,不说梦想,至少知道自己想去那儿。后来他有一次特别认真地站到我的面前,对我说,爸爸,我要去日本读书。我从来没有在他眼里看到过那种类似火光的东西,我觉得那是因为你,真的。所以严晓言,我感谢过你的出现。” 四周突然安静了,在叶警官想这种沉寂什么时候才会结束时,严晓言开了口。 “谢谢您告诉我这些,那我签完字就可以走了吗?我想去看看陈茉烧得严重不严重,在你们起诉我之前,这些事我应该还是可以做的吧?” “抱歉,我想你不能签字了。” “为什么?” “因为我现在改变想法了,严晓言,放火的人不是你。” “当警察这么轻松就推翻结论不太好吧,叶警官。我刚刚已经说过了,是我,是我给陈茉发了一条短信,骗她来店里见面,然后给她喝了那杯有安眠药的饮料。着火后我怕被人发现,就把店门给关上了。” “我原本也是这么想的,可问题就出在这最后一步。” “什么?” “关店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严晓言,你家的杂货店是那种老式的卷闸门,需要两只手用力才能拉下来的那种。” “这有什么问题吗?”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右手受过伤,简单来说,已经不能做任何精细或者负重的活。” “……” “知道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吗?我本来记不清你是不是左撇子了,可刚刚那支笔掉到桌子底下去的时候,明明你的右手离它更近,你却还是用了左手。所以,把卷闸门拉下来的人不可能是你。严晓言,你到底是想替谁顶罪?你妈妈?” 12 严晓言还记得那个晚上,妈妈看起来有些心神不宁。她当然不知道这是因为她偷偷用自己的手机给陈茉发了那样一条短信。严晓言只单纯地以为她因为陈茉要和叶叙结婚而不舒服。 偏巧那天刘与商来约她去看电影,妈妈把她推出门,说街上有灯会,让他们顺道去逛逛,不必那么早回家。 刘与商开玩笑说:“伯母,您就这么把严晓言交给我啦?” 严晓言记得妈妈的脸色苍白,然后她轻轻地拍了拍严晓言的手:“是啊,以后就都交给你了。” 走出很远,严晓言猛地回头看了一眼,杂货店的灯光还一动不动地亮在那里。 刘与商说:“严大小姐,你哪儿都好,就是心太重。不过没关系,我比你高,以后可以帮你扛一点。”严晓言听完就笑了,说实话,刘与商是适合过日子的那种人。他幽默,精通柴米油盐,只要忘了一些遥远的梦。 那天放的电影是《海洋天堂》,父亲和儿子的故事,严晓言在一片抽泣中茫然四顾,撞上刘与商抱歉的眼神。她明白,他是在懊悔来之前没有提前查好电影的内容介绍。 回家的路上,她跟在刘与商后面,两个人谁都没说话。严晓言忽地就明白了,她和刘与商在一起时最大的隔阂在于,谁都不敢提她的家庭。他们因为害怕沉重,所以就逃避沉重。可越是这样,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越不自在。 那天街上的灯很好看,各种颜色一直燃烧到视野的尽头。 “大刘。”她叫刘与商。 “今天的灯很好看是不是?”刘与商打断了她,“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也知道,你一说出来,我们就完蛋了。所以——求你了,严晓言,别说。” 她也就静了那么一秒,就看见远处有一盏非常大且非常亮的灯,火红色的。再走近些,她就听到刘与商踌躇的声音,他说:“严晓言,那……是不是你家的店?” 噩梦压根儿没走,它就藏在黑暗深处,等着她松懈的时候,扑头盖脸地卷土重来。 当年她看完医生,反复问“我的手真的没办法好起来了吗”,医生躲闪地说这需要时间。她再问要多久,医生便陷入一种委婉的沉默之中。 叶叙最后一次来找她时,手里握着两张机票。 “真的不去了吗?”他还在试图拽住什么。 “真的不去了。”她笑,“叶叙,我把你卖给陈茉了。” 这句话一出口,严晓言就看见叶叙的脸“唰”地白了。 她的右手已经没法再用来拿剪子,也无法画那些设计图。她可以等,等到左手练到一样灵巧的程度,可叶叙呢?光是妈妈的人生她就已经感到够沉重的了,她没有办法再担负一个。 所以她没得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人生中的选项就变得少之又少。 这个时候她就劝自己:严晓言,你没得选。 “严晓言,”他最后喊住了她,“咱们将来,千万……千万不要再见面了,我怕我会讨厌你。” 严晓言听得出来,他的声音里带着可以分辨的哭腔。 他没变,还是那个清澈的男孩。她甚至有些欣慰,他没有被自己的沉重给毁了。 “好。”她一仰头,那滴眼泪不着痕迹地掉下来,在空气里碎成无数小小的棱镜,里面折射出的,是六岁时拽住爸爸的袖子的自己。她仰起头问,“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得到答案后,她眨巴眨巴眼睛,像是为了确认一样问:“真的吗?” 假的,爸爸不会再回来了,傻瓜。二十二岁的严晓言在心里温柔而又痛苦地说,从现在开始,包括你的爱情,都不会再回来了。严晓言,你听到了吗? 13 “我们高中的时候有一个词,叫纯真年代,叶蓓唱的,挺流行的,您知道吗?” “不知道,我年轻的时候对这些都不了解,我太太常说我是块木头。” “看得出来,您挺幸福的,叶叙一看就是那种美满家庭出来的小孩。我经常想,我的纯真年代到底是怎么结束的?我翻来覆去地想,发现总共有那么三天,我的尊严、梦想还有爱情,就在那三天里一一破灭了。” “辛苦你了。” “刚刚我来的时候,在门口看见叶叙了,说出来您可能不相信,我还挺害怕见到他的。当初我们分手的时候就说好了,将来再也不要见面了。可我不知道他现在心里是怎么看我的,所以我一开始就问您陈茉伤得怎么样。他一定恨死我了,可我又要去恨谁呢?恨造成这一切的我的爸爸吗?还是想要维护我的妈妈?我都没办法做到,所以我真的想过恨陈茉,恨她什么都不做还是可以轻轻松松就拥有这一切,可她是无辜的。叶叙很多年前就告诉过我,他说:严晓言,你不能因为自己的痛苦去伤害别人。这句话是对的,可是,我偶尔还是会觉得不公平,凭什么我就要承担这些本来和我无关我却怎么也无法撇开的痛苦呢?” “严晓言。” “什么?” “你是个好姑娘,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要记住这一点。从这里走出去以后,你会面对很多责难,很多猜疑,但这些都不是你的错,知道吗?” “叶叔叔,谢谢您。” …… 女孩站起来,鞠了一个躬,非常认真而庄重。走出去几步后,她转过头,眼中含泪,嫣然一笑,在夜色里有种夺目的美丽。 只是这个夜晚对她来说显然太长了,长得快要将一切光亮吞噬殆尽。 “叶叔叔,从这里出去之前,我和您说一个秘密吧。很多年以前,那个傍晚,叶叙带着我走进您的家门时,我看见您在窗台底下摆弄植物。您看到我进去,对我说,来啦。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想做您的女儿,想要有什么人在那儿,一直一直等我回家。” 14 陈茉没跟严晓言提过,第一次见面时,在大人们坐下来谈话时,两个小家伙在旁边觉得无聊,便偷偷跑到花园里玩了一下午捉迷藏,直到面色铁青的大人们出来。她们后来才知道那个下午大人们到底密谋了一件什么样的大事,大到彻底转变了她们俩的人生。 可那是第一次有人和她玩捉迷藏,以前她还是个没有爸爸的小孩,同学们都瞧不起她,不愿意跟她玩。所以陈茉始终记得自己蹲在那里,严晓言来找自己时,她凶巴巴地说:“我找到你了。”然后两个人就“咯咯”地笑起来。 她自从改名叫严茉后,就不敢再见严晓言了,所以收到那条短信时,她想也没想就来了。她有很多话想告诉严晓言,比如她并不打算和叶叙结婚,这是她和叶叙两人共同的决定。还有更重要的,是这些年来她一直想对严晓言说的话。 姐姐,在这个世上,你只需要相信一件事情——我们俩都是无辜的。她想对严晓言说这句话。 “是陈茉来了吗?”里面的声音传来,听上去很虚弱,像是浮在半空中。 “是的,阿姨。” “晓言还没回来,你进来等她吧。” 于是她小心地猫下腰,钻进那扇落了一半的铁闸门里,像是捉迷藏那样,钻进了一个童年的梦境里。 她相信严晓言一定能找到自己,然后两人一起,找到她们来时的路。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漫长宇宙恋 若是你在明日能得一见,就让我在怀内重得温暖。 19八7年,张国荣的《suerrane》位于香港全年唱片销量榜首,《无心睡眠》红遍大街小巷。 同样也是在那一年,小警察费烈穿上制服,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笔报酬。 他的第一项任务是要站在街头。旺角人来人往,挨挨挤挤,沸反盈天。他扶阿奶过马路,手中提着网兜,里面的鲜鱼还在活蹦乱跳。他长得好,眉眼都端正,一看就是温柔和善的大男孩,很讨师奶们的喜欢。 绿灯“叮叮咚咚”亮了,人流走过,却落下一个人。他看过去,那人穿一条海军蓝的校服裙,露出两条修长漂亮的腿。斑马线上,阳光蹦蹦跳跳,那人也蹦蹦跳跳,马尾一起一落,像是荡秋千。 阿奶还在一旁喋喋不休:“好靓仔,今年几多岁,有女友呀?” 他的脸被太阳晒得通红,招架不住,只好大步上前,敲了敲那人的肩膀说:“小姐,马上就要红灯了。” 那人闻声回头,是一张极其年轻的面孔。他瞧见她左边的耳朵上打了三个耳洞,另一只却完好无损。她一定很爱玩,他没来由地想,板着脸,努力假装严肃。可她笑了起来,饱满的卧蚕让她笑得好甜,说很标准的普通话:“小警察,现在几点钟啦?” 他看了一下表,时间刚好是正午十二点。她也看到了,喃喃自语说:“比预定时间晚了一分钟。” “请不要站在马路中央,很危险。” 她听了,乖乖地跟着他走过斑马线。头顶的云彩散去,日光更烈。他看她站在马路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快回家去吧。” “你呢?” “我?”他笑了,“我还要工作。” “我懂,你是警察嘛。” 她敬了个怪模怪样的礼,手插到口袋里哼着歌走了。那是19八7年的街头,十九岁的汤扶烟同二十一岁的费烈第一次见面。五分钟后分开,半小时后汤扶烟又回来了。她手里提着冰丝袜奶茶,歪着头对费烈说:“阿sir,上班这么辛苦,我请你饮茶呀。” 她说粤语怪腔怪调的,有小孩子学大人说话的可爱。费烈不晓得她怎么这样自来熟,有些不自在:“我还在工作,不能喝……” “可你救了我呀。”她眨眨眼,“我想报答你也不可以吗?” 她说得楚楚可怜,可他啼笑皆非:“我几时救了你?” “就刚刚。我迷路了,若是没有你,也许就要出车祸。如果我入了医院,却又无钱看病,不是好惨好惨?” 她说话语速快,可是不惹人讨厌。他听完,到底笑了:“我的职责所在而已。” “阿sir,”她撒娇,“我提着这个好沉,你就当帮我喝了不行吗?” 他接过来,看她眉开眼笑,只是说:“我帮你拎着。” 那杯奶茶他一直没喝,晒了一下午几乎变得温热。他上班时她就坐在一旁,托着腮看他。她偶尔鼓着腮狠狠地吸奶茶中的小圆子,像是很不高兴他不肯喝。 六点时他下班,同人交接后问她:“你不回家吗?” “马上啦。”她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阿sir,你要走了吗?你家住哪边?” “油麻地。” “好巧呀,我也住那边。” 她笑眯眯地跟他后面,两人一起搭车。她没带零钱,他便帮忙投了币。车上人多,他站她身后护着她。她半回过头,笑着看他说:“阿sir,你真是个好人。” 常有人这样讲,说他是老实人、好人。下车时,她还是蹦蹦跳跳,牵着他问东问西。她问他见没见过张国荣,又讲王祖贤好美,不晓得何时会再来港内。他不追星,对流行的音乐、电影都没兴趣。可她说话时眼里亮闪闪的,他看得走神,手上却一空。是她将那杯奶茶拿了过去,亲自替他插上吸管又重新递过来:“花钱买的,总要喝一口尝尝嘛。” 他到底喝了一口,温热,奶香很浓,甚至甜得有点儿发苦。她看了,心满意足:“这是我第一次来港。” “你一个人?” “是呀。”她答,“来寻人,还要追星,我好忙的。” 小姑娘的话当不了真,说是忙,却还在他身边蹉跎了一下午。她缠着他问了名字,又随他走到楼下。他上楼前问她:“你叫什么?” “汤扶烟。” “不回家吗?” “这就回去啦。”她摆摆手,“阿sir再见呀。” 她像只莽撞的小鹿,在夕阳的光里走远。费烈觉得她很奇怪,却也有古怪的可爱。奶茶喝空了他还在想,不知几时能够再见。 汤扶烟睁开眼起身时,一旁的老师记录着她身体的波动状况,问她:“感觉如何?” 她歪了歪头:“奶茶喝多了,想上厕所。老师,原来穿梭时空时吃下的东西,还会带回来的呀?” 老师失笑:“当然了。书本上是怎么讲的,穿梭时空时发生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所以一定……” “一定要谨慎,不能改变历史。我晓得的。”她伸了个懒腰,“八十年代的香港可真热闹。” 她是导师手下最年轻的弟子,因为聪明,所以格外受宠,第一次时空穿梭实验就选择了她当体验者。导师不放心,追着她问发生了什么。她叼着面包,敲着键盘说:“我认识了一个小警察,他很有意思。” “不要和他交朋友,你们根本就不是一个时空的。” “老师,你好啰唆啊。” 话虽这样说,可她根本就没放在心上。第二次实验时,仍将投放地点定在了那条马路上。她刚落地就被五彩的虹膜包裹了。世界的速度都慢下来,她看到不远处,那个叫费烈的小警察朝着自己大步跑来,伸手想要抓住她。 他额头上有汗,眼睛睁大,漂亮的瞳孔是琥珀的颜色。汤扶烟饶有兴致地打量他,在他靠近时伸出手来,握住了他的手。下一刻,虹膜破裂,世界的声音灌入耳中。他的喘息声很大,将她一把拽了过去。 一辆车从他们身边掠过,司机停下,骂她是不是找死。她笑眯眯地看着费烈,他却很生气地问她:“你站在路中间做什么?不知道红灯了吗!” 他好凶呀,她想,香港总是这样热,他的衬衫都被汗湿透了。 “阿sir,好久不见,你有没有想我?” 他一愣,被晒得发红的脸上看不出是否害羞:“不要站在这儿聊天。” 她又被他牵着手领到了路边。仍旧是十二点,车流来去,她站在他面前,乖乖低着头。她的头顶有一个发旋,将乌黑的发分开。费烈看着她面颊上一颗汗慢慢往下落,忘了自己要说什么。她可怜兮兮问他:“阿sir,批评完了吗?” “你吃午饭了没有?” 她顿一下,旋即笑了:“没有,好饿呢。” 正好是他的午休时间。费烈领着她去大排档,吃炸猪排饭。她一口气浇了好多辣酱,吃不惯辣却偏偏喜欢。他无奈,替她买了冻柠七,又折了餐纸替她擦嘴角的酱汁。她看着他笑,笑得他很不好意思:“怎么了?” “阿sir,你对每个女孩都这样体贴吗?” “当然不是……” “那你只对我这么好咯?” 他回答不上来,被她堵得连脖子都红了起来。她不忍心再逗他,转开话题:“阿sir,你是香港本地人吗?” “是呀。” “那你帮我找个人好不好?” 她撒起娇来无人能敌,连铁面的导师都会心软,更何况是他?日后的费烈曾告诉汤扶烟,自己对她是一见钟情。因为她“很鲜艳”。她不晓得这是什么样的赞美,问他也不肯说。只是他纯情得要命,连接吻都要她来教。 所以现在的费烈也拒绝不了她,请了假蹬着自行车带着她四处乱晃。她说要找人,又说不清名字和住址,连长相都说得含糊,只说又高又瘦。香港的山路曲曲折折的,太平山的林荫道上洒满了金色的光。她从路边捡了一枝树叶顶在头上,喋喋不休地问他:“你叫费烈,你的父母一定爱吃费列罗对不对?你今年刚当上警察吗?薪资几多,够花吗?” 这些问题他都认真回答:“不爱吃巧克力,烈这个字有刚正不阿的意思,我母亲希望我做一个好人。工资还好,我都交给我母亲存起来了。” 她咂舌:“这么乖,那你怎么追女友?” 他没说话,微微侧了头。光影里,他侧脸的弧度好看到不可思议:“我暂时没有这个打算。” “为什么?” “缘分没到。” 他母亲念佛,凡事讲究一个缘分。他耳濡目染,也有了几分出尘的气质。汤扶烟那个年代的人没有这样子的,大家都忙,朝秦暮楚,没空等着缘分来。她觉得奇妙,看他的衬衫被汗洇湿,心底轻轻动了一下。 “阿sir,我往后叫你费列罗好不好?” “你喜欢就好。” “那你不准别人这样叫你,知道吗?” 女生的小心思他不懂,后来才知道,因为这是她独一无二的称呼。两个人蹬着车到达太平山顶时,太阳已经落山了。斜阳的余晖将城市涂抹得妩媚,不远处的缆车被夕阳漆成红色。她倚在栏杆上,用力往远方看。他怕她出意外,张着手护在她身后,有些像是鸡妈妈。 “费列罗呀,”她说,“如果我每次来都能看到你就好了。” “你知道我住哪里,有需要就来找我。” 她就甜甜蜜蜜地笑起来,在草莓糖浆颜色的阳光里,懒洋洋地说:“那你一定要等着我,不然我会伤心的。” “进展如何了?” 汤扶烟睁开眼,就听到老师问自己。她沉默了一下,无辜地说:“绕着香港转了一圈也没找到。老师,那个人真的住在太平山吗?” “事故发生在太平山道上,都是豪车。太平山是富人区,根据推断,应当就住在太平山。”老师很无奈,“让你去不是去玩的,是要见证历史的真相。” “一场车祸而已,有什么了不起嘛。” “汤扶烟!” 老师瞪她,她吐吐舌头装乖巧。汤扶烟大学时选修新闻专业,在课本上曾经读到过,1996年香港太平山特大车祸。现场一片狼藉,数十辆豪车追尾。死亡人数高达七人。引发车祸的是一名横穿车道的男子,真实身份却一直未被查明。唯一的照片只有模糊的摄像头截图。 这是新闻史上有名的悬案,直到汤扶烟上大学时仍悬而未决。有人为实验室注入大笔资金,条件就是待时空穿梭技术成功时,去往那个时候的香港,弄清那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有钱的是大爷,为五斗米折腰并不丢人。汤扶烟在电脑里输入费烈的名字,出来的只有相关的“费列罗”。普通人在历史的洪流里留不下影子,唯独存活于亲朋好友的记忆里。待到三代人之后,基本算是烟消云散。 人生就是这么平淡与残酷,汤扶烟明白,仍忍不住想知晓更多关于费烈的事情。真是奇怪,他们明明只见过两面,相处两个午后。可人同人之间,本就有一见如故这样的关系。 按照规定,她短期内不该再进行时空穿梭。 前两次是为了实验,才会去到19八7年。正式时间本该定在1996年。可她心里痒痒,翻来覆去睡不着。偷偷启动时空穿梭,将时间定在了19八7年的冬日。 19八7年的香港冬日,比往昔要酷寒得多。 十月的股灾令恒生指数暴跌超过四成,往日繁华的金融圈不时能看到抱着杂物被解雇的职员。小警察费烈被派去中环指挥交通时,为了劝架,被人一拳打中了眼角。他下班时已经超过晚上九点,电车停运了,只好借了自行车骑回家中。 楼下的路灯坏了一盏,仅存的一盏投下一点儿伶仃的光。他将车停在楼下,却忽地停下脚步。影子里坐着个人,把头埋在膝头,大概是冷,蜷成小小的一团。他轻轻碰了碰,她抬起头。看到是他,迷迷糊糊说:“费列罗,你去哪儿了?” “汤扶烟?!”他惊讶,“你怎么会在这里?” 风刮得她长长的头发也凌乱了,额角细碎的绒毛像是蒲公英。她刚刚大概睡着了,揉了揉眼睛:“我在等你呀……我去你上班的路口,可是你不在,我又没有地方找你……” 距上次见面已经过去数月。她还是老样子,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外套,皱巴巴地裹在身上。费烈觉得自己该生气,因为她总不出现。可他心里分明又窃喜,原来她并不是彻底消失。 到底还是把她扯了起来。她将手放在他的掌心,冻得冰凉,像是握住小小的一块冰。他怕她融化,却又怕她冷。左右为难下,最后提议:“上楼吧,我给你泡杯热牛奶喝。” 说这话时他很忐忑,觉得夜深人静,像是图谋不轨。可她毫无警觉,高高兴兴地同他归家。他心情复杂,替她倒了牛奶,又去煮面。她坐在沙发上,问他:“你一个人住呀?” “是啊。我毕业以后就从家里搬出来了。” 她很惊叹:“我还以为男孩的房间都是脏乱差,没想到你收拾得这样干净。” 他听了感到羞愧:“有人按时上门替我打扫。” “女朋友?” “哪里来的女朋友,你别瞎讲。” 还好面条出锅,阻止了她问东问西。单身男人的家里,连碗筷都只有一副。他用叉子,把整锅端上桌。碗给了她,自己就用锅盖。两人低着头,在小小的桌边。雪白的热气升腾上去,熏得人脸颊发烫。 “喂。”她突然叫他,“你谈过恋爱吗?” 他咬了舌头,“嘶”一声,慌张地回答:“没有。” “想找个什么样子的?” 他小声说了什么,她没听清。只看到他面红耳赤,艰难地重复:“你这样子的……” 这场面说起来好笑。他叉子上还卷着面,摇摇晃晃的,像猫尾巴。而她像个土匪,蛮不讲理,将身子越过桌面,抓住他的领口扯住,再用力亲了上来。 他好傻,张着嘴反应不过来。两人的牙齿撞在一处,疼得眼泪都要出来。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吻,笨嘴拙舌到极点。可是连空气都变得滚烫,沸反盈天吵得要命。良久,她松开他坐回去,夹了一筷子面塞到嘴里,含混不清地说:“那你现在谈过了。” “汤扶烟……”他还没反应过来,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你……你刚刚……” “我夺走了你的初吻。” 他顿了半晌:“那你要负责。” 汤扶烟“扑哧”一声笑出来:“阿sir,我还以为你要把我抓进监狱呢。” “我舍不得……” 这小警察,看着呆头呆脑的,可说出来的话比甜言蜜语更让人开心。汤扶烟高兴得要命,一人吃掉一大锅面条,撑得胃痛,还赖在那里同他一起看电影。 这一年《倩女幽魂》上映,王祖贤红遍东南亚。汤扶烟犯花痴,盯着屏幕目不转睛。他在一旁小声说:“我觉得你更好看。” “鬼扯。”说完,她就笑了,“不过我爱听。” 电影看到一半,她倚在他的肩头睡着了。客厅的灯关了,屏幕幽蓝的光明明灭灭的。他侧眸看她,觉得人生真奇妙,有时白首如新,有时一眼万年。她睡得香甜,他不忍打扰,偷亲了一口,小声说:“别再消失了,好不好?” 那段时间汤扶烟过得很忙。 她抽空得回去应付老师,然后再赶回费烈身边,同他甜甜蜜蜜。他站岗时,她就在一旁看着。春日的香港渐渐花开,有空的时候,他就踩着自行车带她满街乱晃。她坐在车后座,吃着咖喱鱼蛋。他偶尔转过头来问她:“你当初说来香港找人,到底找谁?” “找一个有钱人啊。” “不能再具体一点吗?” 她晃着脚,无奈地说:“没有。连是不是有钱人都有待商榷,应当住在太平山一带。” “可有钱人大多不止一处房产,全港这么多人,你要找到什么时候?” 他一向如此,将她的事看得比什么都重。她心里甜蜜,搂着他的腰身说:“不是有你吗?阿sir,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找下去呀?” “我当然愿意……” “要是我找到就会消失呢?像小美人鱼那样。” 他猛地刹住车,她一头栽在他的背上。他的长腿支在地上,转过头来严肃地望着她。她被看得心慌气短,问他:“怎么啦?” “你不准消失。” “我就是开玩笑……” “开玩笑也不行。”他难得执拗,“如果你要走,一定要告诉我一声。如果你突然消失,我会伤心的。” 她面上的笑容渐渐落下,因为读懂了他话里真切的畏惧。也许相爱就是这样,会让人有所预感。她不属于这里,他哪怕不知道,也会下意识地阻止她的离去。 “是我不好。”她说,“我不会这样说了。” 他听了,揉了揉她的头发,从口袋里掏出一粒水果糖给她。那糖很甜,她含在舌根下,将真正要说的那句歉意咽了回去—— 是她不好。一开始就不该招惹他的。老师千般叮嘱,她同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交集。可她没放在心上,到了这个时刻才明白,一举一动都如同被绳索狠狠缠缚。这一点似乎无关紧要的任性,也许早晚会害了他们。 她这日后就情绪不大好。 他工作忙,为了哄她开心,请同事吃饭换班,空出周末带她去海洋公园玩。经济不景气,连公园都人烟稀少。他怕她冷,替她缠上厚厚的围巾。 汤扶烟的年代正是盛夏,来回的温度差令她感冒了。两人坐在摩天轮里,她蔫蔫的,将手放在他的掌心说:“我听过一个传说,在摩天轮接吻的两个人不会分开……” “你是在暗示我吻你?” 她捂住嘴巴:“不行,会把感冒传给你的。” 窗外星星点点的灯次第亮起,香港不会下雪,哪怕冬日仍是和煦的天幕。他笑出声:“可我想吻你,怎么办?” “你敢吻我,我就喊非礼。”她瞪他,没忍住也笑了,“哎呀,我们都感冒了,谁来做家务?” 他从不跟她争执,看她执着,只在她的额上轻轻落下一吻。这一吻像春风,吹得百年的时光都温情脉脉。她倚在他怀中,轻声说:“下一次。等下一次,我们一定要狠狠地亲。” 她说话没有大家闺秀的矜持,想要什么从不含糊。可他就喜欢她这样的性格,因为母亲从来都隐忍,一生都不曾幸福。 他没言语,替她将围巾掩得更紧。他带她去坐过山车同旋转木马,围栏一开,她就冲进去,抢到最大的那匹独角兽,扬扬得意地冲他招手说:“费列罗,记得将我拍下来!” 那年头的相机笨重极了,价格又贵,不晓得他从哪里借来的。她说了,他就认认真真当她的摄影师。透过镜头看她,她笑得十分开心,围巾垂下去了一点也不晓得,还在对着他挥手。 “扶烟!”他忽地大声说,“我喜欢你!” 她一定很惊讶,瞪大眼睛看着他。因为他一向内敛,最开始在一起是她提的。她是爱情里的领路人,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往前走。如今他终于开了窍,用力向她告白。半晌,她笑起来:“我知道!” 旋转木马渐渐停下,她没等停稳就跳下来,大步向他跑来。人流熙熙攘攘的,她姜黄色的大衣是最明亮的一抹。他张开手臂,可当人群散开时,她却也不见了踪影…… 汤扶烟猛地坐起来,看到老师正面无表情地望着她。 她有点儿心虚,更多的却是害怕:她突然失踪,费烈一定吓坏了! “扶烟。”老师叫她,她这才站起来:“您怎么突然来了?” “我若是不来,怎么发现得了你竟然偷偷进行时空穿梭?要不是我将你强行传送回来,你还准备在那里待多久?!” 老师难得动怒,汤扶烟无法辩解,垂下头轻声说:“我知道我做错了……” “错了就要改!” “可是……”她嚅嗫着,“老师,你让我再回去一次吧!” 她哀求,却看到老师慌慌张张地过来扶住自己。她不知过了多久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跌倒了,从鼻腔中滴下血来。她恍惚听到老师的声音:“无法经受多次的时空穿梭,身体内部损伤严重……” 费列罗……她在彻底晕倒前想,我会回去的,你等我…… 汤扶烟住进了医院,检验结果不乐观。她全身大面积出血,大脑里甚至有血块堆积。若不是及时送诊抢救,也许就这么一命呜呼了。 老师勾销了她在实验室的权限,明令禁止她再次进行时空穿梭。她被困在病房里,出入都需要乘坐轮椅,就算想要突出重围,也有心无力。 窗外的时间已经从盛夏进入深秋,叶子落了满地,汤扶烟每日都在焦虑中无法入眠。 时空穿梭并非没有限制,当一个人第一次进行穿梭时,就像是在时间里定下一枚楔子。往后的无数次都需要参考这个时间点,只能继续向后,却无法继续向前。 就算汤扶烟现在回去,费烈那边一定也已经过去了很久。 她将头埋在被子中,用牙齿啃着指尖。她一定要想出办法来。她的病在现代医疗的呵护下已经好了大半,至少不必依靠轮椅也能前行了。而她一直伪装其实就是想找机会逃出去。 老师来看她时,见她乖乖坐在那里玩电脑。屏幕上列出1996特大车祸的照片,一辆辆汽车像是钢铁做成的玩具,被随意地揉皱变形。事发路段只有一个由居民自行安装的摄像头,下了雨,让一切都更加昏暗。她用软件一遍遍分析那个引发车祸人的模样,最终也只是白费工夫。 老师带她五年,早就明白她是个什么样的小姑娘。最任性执拗,太过聪明,也就会不知天高地厚。她是个孤儿,老师将她当自己的孩子看待,见她这样也是十分心疼:“我早就说过,要你不要交朋友,你倒好,直接谈了恋爱。” 她不说话,可怜巴巴地垂着眼。老师又唠叨:“你们俩隔了快一个世纪,有共同语言吗?” “有……”她没忍住,掉下眼泪,抓住自己的头发用力揉搓,“我就是喜欢他……” “可你离开这么久,他还会喜欢你吗?” “会的。” “天真。”老师被她气死,却又心疼,“如果他变心了呢?” “不可能!” 她说得干脆,是最最执迷不悟的样子。老师也头疼,不明白两个人究竟为何会爱成这样。可年轻的爱本就这样轰轰烈烈,从来不是细水长流,是最无法无天的汹涌。 说到底,还是老师先妥协:“你的权限我又给你放回去了,等你病好了,我让你再去看一眼好不好?” 她哭得伤心,没有说话。老师无奈,起身走了。良久,她掀开被子,利落地下了地,朝着实验室的方向赶去。 正是周末,实验室里空无一人。老师果然恢复了她的权限,她轻车熟路地进入,将仪器连接到自己身上。仪器慢慢被激活,她的心跳好快。不晓得是身体承受不了负荷,还是紧张于将要见到他。 她刚刚说了大话,在老师面前的毫不犹豫,其实背后是心虚的恐惧。 她离开这么久,又是不辞而别,他会不会生气?会不会变心?毕竟他们才相处短短几个月,分开的时间已经比在一起要久。 费烈垂着眼睛,身边的女人凑过来替他斟酒:“怎么了?” 他没说话,将杯子里的酒喝净,望着窗外的大雨出神。 这是1994年的香港的深秋,大雨倾盆而下,掩过万丈红尘。兰桂坊永远没有夜晚,无数金钱流淌。穿着暴露的女子被鬼佬抱着,嬉笑着离开。时任三合会老大的秋先生坐在他对面,看他兴致不高,笑道:“不合口味?” 费烈也笑了一下:“abby还在家里等着我。” abby是秋先生的独女,开法拉利飙车时,被小警察费烈拦下开了罚单,却对他一见钟情。苦苦追求近一年后,两人才终于在一起了。 三合会那时在香港的权力还很大。说是黑社会,似乎更像个硕大的小社会,同总督共同管理着这片地方。 秋先生很欣赏他,要他辞去警察的职务,来三合会任职。他同abby计划在年底完婚,婚纱已经选好,度蜜月打算去拉脱维亚的私人海岛。在外人看来,是小警察一步登天。可秋先生明白,一直是自己的女儿在强求。 他腰间别着的bp机震了震,拿起来一看,总算笑得更真诚一些:“abby说下雨了,来接我。” “女生外向,她怎么不想着接一接她老爹?” 秋先生同他开玩笑,看着他走出去,眼神黯了黯。兰桂坊外的雨还在下,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停在那里。侍者打开门来,abby打着伞,笑意盈盈地走下来投入他的怀抱。 “不是讲十点钟归家的,怎么这样晚?” “同你父亲一起,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她娇嗔:“就是同ay一起我才担心。他总说女人如衣服,万一要你穿一件更漂亮的解闷怎么办?” 费烈被逗笑:“不会的。” 他从来不说甜言蜜语,有时觉得闷,可更多的是觉得安心。abby踮起脚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甜甜蜜蜜地说:“明日我们去海洋公园吧。” 他凝视着她,看到她鬓边的发有些乱了,毛茸茸的,像是蒲公英。红尘一粟,人间已过了这么久。他抬起手来,温柔地替她理了理头发:“好。” 她被看得脸红,揽着他的手臂往车上走。余光里,透过苍茫的雨幕,他看到一个身影,湿透了,站在那里瑟瑟发抖。 深秋的香港真冷啊,也许是幻觉吧。他收回视线,可那个身影走近了,带着哭腔叫他:“费列罗……” 有多久没听到这个称呼了?像是一生的快乐都在那短短几个月燃烧殆尽。费烈站定,一时间动弹不得。他几乎在心底祈祷,祈祷是自己听错了。可是没有,汤扶烟从雨中走来,像当初她出现时那样突然而又理所当然。 她脸色苍白,只有唇是嫣红的,小心翼翼地看着他,好像要哭了。雨水顺着她的面颊流淌下来,蔓延过每一寸思念的土壤。他的手被abby拉住,听到abby警惕地问:“阿烈,这是谁?” 这是……他等了很久的人。 可他不能说,用尽力气假装若无其事:“大概是认错了。小姐,你是?” 这一句话说得好僵硬,却已经是他演技最高明的一次。因为她呆住了,看着他嘴唇发抖,委屈得要命。 她还想说什么,可他已经搂住abby匆匆上了车。透过窗玻璃,她还站在原地,湿漉漉像是还魂归来。他强迫自己不再看,若无其事地说:“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abby没说话,应当是有所怀疑。可他咬死了不认识,三合会也就不会去找汤扶烟的麻烦。 他一瞬间把方方面面都想好,只是心里的一寸疼得难受。生不如死,又像是已经成了灰。 老师接到电话赶来时吓了一跳。 汤扶烟就像个女鬼,坐在电脑前盯着屏幕发呆。幽兰的光令她的面孔时明时暗,映得她干涸的眼底空荡荡的。地上散落了照片,是1996特大车祸的现场。那场惨烈的灾难,以没顶的姿态凶猛地映入眼帘。 “这是怎么了?” 老师问她,她微微笑了一下说:“老师,我又回去了一趟……” 剩下的话她没说下去,因为已经足够别人猜到了。她站在那里,他不肯认,同别的女人扬长而去。 她好难过,恨不得自己已经死掉。回来时她吐了一大口血,像个为情所困的笨蛋。 老师犹豫着抱住她,她没哭,小声说:“那个女孩叫abby……我听别人说是秋先生的女儿,说她是三合会的小公主……说他是攀龙附凤……” 她说不下去了,用力吸了口气:“他不是那样的人,他们不该这样说他!” 到了这样的境地,她居然还惦记着维护他,一定是爱惨了才会这样。老师心疼她,却还是硬着心肠说:“那你还回去吗?三合会可不是好惹的,1996年车祸的时候,其中六人都是三合会成员,当时在香港引起了轩然大波……” 她的呼吸猛地停住,老师以为她是吓到了,连忙安慰她:“现在是法治社会了,三合会已经不像过去了。” 可她从怀里挣脱出来,赤足蹲在地上,将照片拾起来,一张一张看过去。不知发现了什么,她又冲回电脑前快速敲击键盘。老师看她这样,叹了口气,轻轻替她关上了门。 汤扶烟在实验室待了半个月,一日,送饭的推开门却吓了一跳——一直坐在电脑前的汤扶烟不见了踪影。唯有电脑屏幕上,通过软件分析出的照片显示,那名引发车祸的男子肩头有一枚警徽,编号是457八。汤扶烟记得,这是费烈的警号。 当年引发了1996太平山特大车祸的神秘人士,竟然就是费烈! 汤扶烟赶到太平山时,浑身都是冷汗。她费了太多时间打听费烈的住处,等她找到时,却只看到了正在哭泣的abby。 这个女孩还很年轻,被保护得太好,大哭着告诉她:“阿烈被发现……是警局的卧底,ay很生气,带人追杀他……” 汤扶烟没时间安慰她,要了车钥匙便开车离开。她在祈祷,祈祷自己可以改变这一切。可理智告诉她,一切都是注定的。历史不可更改,就像人生不能重来。她只是旁观者,根本无法参与。 这一夜有月亮,雪白的光洒下来,令一切宁静而祥和。可疾驰而来的一辆辆车打破了这片宁静。弯道处,从前面的车上跳下来一个人,翻滚着跌入路边。在一旁守护已久的汤扶烟立刻上前,小心翼翼地将他抱起,果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是逃生至此的费烈! 她将他拖入草丛中,没有时间哭,把准备好的医疗包拆开,替他包扎止血。当他缓缓睁开眼,她含在眼底的泪终究落了下来。 “费列罗,你还记得我吗?” 他凝视着她,在她忐忑的视线里笑了一下:“我是在……做梦吗?扶烟,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她终于放声大哭,怕到了极点,恨不能把心掏出来给他看。他努力抬起手,替她把眼泪擦干:“嘘——别哭了,傻姑娘,哭什么呢?” 他们分开这么久,可他说话的语气还是这样熟悉。她不敢说话,怕自己会哭得太凶。他抱住她,亲吻她的额头:“这么久不见,你过得好吗?” “不好……”她说,“我很想你。” 他笑了:“好巧,我也过得不好,因为想你。” 风吹过草地,将月光都吹散了。他身上有血的味道,可她紧紧抱着不肯松开。追捕他的人还没放弃,声音越来越近。他叹了口气,用力将她推开:“扶烟……” “不!” “你听我说。”他知道她猜到了,却还是温柔地说,“我要走了。” “不可以!你会死的!” “你怎么知道?” 她就是知道,历史就是这样,命运就是这样!他为了引开追兵,同他们同归于尽。而她,她这个时光的过客,只能旁观! 这是多么绝望的一件事啊!他低下头来亲吻她的眼睛,又从脖子上拽下一枚戒指塞入她的掌心:“这是我母亲给我的,要我送给我心爱的人。扶烟,我没有机会替你戴上了。可我希望,你能收下。” 她颤抖着,胡乱地往手指上戴戒指。她的指节被箍得通红,勉强笑道:“我戴上了,费列罗。我嫁给你好不好?” 他望着她,一寸一寸掠过眉眼,就像这是一生最重要的事。良久,他笑了:“好啊,扶烟,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 他没有等她回答,一瘸一拐地站起来向外走去。他没有回头,也没有看她。她站在那里凝视他,绝望到极点,却到底无力回天。 当惊天的爆炸声响起,汤扶烟的视线一片模糊。老师一定又在强行将她召回了…… 月光揉碎了,落在地上。世界都安静了,全港亮如白昼。 她努力看向爆炸的方向,终于明白,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费列罗。 “你又回去了一趟?是为了什么?” 汤扶烟躺在病床上,身体再一次因为时光穿越而濒临崩溃。可她笑了一下,淡淡地说:“我回到过去,找到了费烈的母亲。这个小骗子,他居然是个有钱人。我把一切都告诉了他的母亲,哀求她,让未来的子孙能够资助我们的研究。唯一的要求,就是追查出1996年太平山特大车祸的真相。” “三合会将真相湮灭,费烈本来是英雄,却只能寂寂无声……” “你疯了吗!你自己,一手铸就了你们俩的相逢!” 老师责问她,她却无动于衷:“历史无法更改,老师,这是你告诉我的。” 如果命运注定他们会相遇,谁推动了这一切,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们注定会在无数的时空相爱,然后分开。可是他们每一次相爱,都是快乐的。 她爱过,遇见过。 这一生比宇宙还漫长,可他亮起,再也没有熄灭。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遥远的纯真童谣 他虽然决定不拥有她的一生,却意外地拥有了她一生的纯真。 在伊斯坦布尔的最后一夜,我坐在希尔顿顶楼的露天花园抽烟。 这里的酒味道实在糟糕,我只喝了一点就不想喝了。远处的马尔马拉海泛着幽暗的光,我望着平静的海面,慢慢陷入某种放空的情绪里。 桌上的手机忽地振动了一下,我没有开提示音的习惯,低头扫一眼,发现是一条来自微博的私信。 “是到过纯真博物馆的那夏小姐吗?” 我愣了愣。 又一条新的信息接着弹出来:“时间允许的话,能见一面吗?我正在伊斯坦布尔度假。如果有幸,我想请你参观我北京的博物馆。” 我熄灭了烟,盯着那短短两行字,这才回忆起自己上午有过的那个动作。 在离开纯真博物馆前,我未经思索地把用文写着祝福与落款的票根夹进了三楼存放的《纯真博物馆》的英译本中。 回到酒店后,我很快忘了这回事,开始打包行李。 然后,我决定上顶楼吹吹风。 “好啊。”我想了想,在回复框内敲下这两个字。 他们说作家必须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捕捉故事的敏锐,但我想,我只是心大。 改签机票后,我在博斯普鲁斯海峡边的一家咖啡馆见到了温行远。 当天,他像许多伊斯坦布尔当地的绅士一样穿着成套的薄西装,是漂亮的烟灰色斜纹料。 毫无疑问,他是个极富修养的男人,有着干净柔和的面部轮廓,与我握手时,露出手腕上漂亮的劳力士绿水鬼。 “你和微博上看上去不太一样。”他如是道。 我淡淡地看他:“修图时代,这很正常。” 他摇摇头,眼角这才漾起被岁月雕琢过的浅浅的皱纹:“不,我是说眼神。” “哦?” “你的眼神,比照片里冷一些。” “照片是会骗人的。”我不以为意。 他点头:“所以和照片相比,我始终更偏爱绘画。哪怕画中人容颜变更,眼中的神韵却永远最趋近于真实。” 我无意和他探讨艺术,选择单刀直入:“为什么联系我?” “不知道,”他优雅地啜饮着杯中的土耳其红茶,望着远处海面上不时掠过的白色海鸟,“也许是票根上你的字很漂亮,也许是我太无聊,忍不住搜索了你的名字。” “你什么时候回国?” “下个月初。我每年五月都会到伊斯坦布尔度假,每逢周二会去纯真博物馆逛逛。” 昨天刚好是周二,我恍然大悟。 “你是帕慕克的书迷?”我问他。 他摇摇头,依然保持着那种得体的微笑:“我只是觉得,自己和那个叫凯末尔的男人有几分相似。” 2005年末,北京下了第一场雪。 温行远位于北四环的画廊突然有一位不速之客造访。 “我还记得,童遥那天穿了一件胀得鼓鼓的白色青果领呢子大衣,涂着比她肤色暗一个色号的粉底液,唇是大红色的。她没有带伞,也许是忘了吧,总之,当她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浑身湿漉漉的,狼狈极了。”温行远如是说。 也许是他画廊主人和策展人的双重身份令他对色彩非常敏感,我很轻易就在脑海中勾勒出了女主角的形象。 2005年,童遥十六岁。 十六岁的童遥应该是借用了别人的化妆品,试图让自己看上去成熟一些。但这些稚嫩的小把戏,在阅人无数的温行远面前却显得十分捉襟见肘。 “她突然在我面前解开了大衣的纽扣,我当时恰好在门外点烟,那一瞬间,我震惊得烫到了自己的手指。” 当时二十七岁的温行远按照这个时代的说法,是天生的人生赢家。父母做着进出口生意,有一个当作继承人培养的大哥,从小无须背负任何压力地成长,却总能轻松地在学业上显露出过人的才智。 很快,他的家庭老师就发现了他在艺术上的天分,高中毕业后,家人遵照他的意愿,将他送往伦敦修学艺术史。 “我其实谈不上喜欢画画,和创造比,我更享受欣赏的感觉。” 毕业回国后,温行远很快就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崭露头角,商人的遗传基因令他迅速成长为一位优秀的画廊主人和商业策展人。他一手捧红了好几位优秀年轻画家的画,童遥应该是在哪里看到了他的专访,才单枪匹马地找到他。 温行远沉默地打量着她怀中藏着的那幅油画。 画中是一位拉大提琴的妙龄女子,场景是一间卧室,刚起床的女人粉黛未施,赤着一双脚,开始了这天的第一场演奏。 客观地说,这幅画构图普通,线条稍欠流畅,技法更是稚嫩,但温行远却在这幅画中读到了一种干净而热烈的向往。 艺术不过是表达感情的载体,而眼前的少女,应该十分仰慕画中的女人。 他漂亮狭长的眼睛扫过她忐忑却坚定的面庞:“你想找我看画?” 童遥郑重地点点头:“我想问你对我的画有没有兴趣。” 作为一个商人,温行远自然不认为这幅画是一件不错的商品,但站在温行远本人的立场上……他沉默了片刻,走进去,让助理点了一千现金,拿出来递给她:“画我收下了。” 他本以为少女会流露出惊诧的神色,但童遥却表现得出奇冷静。 她礼貌地接过钱,将画小心翼翼地递到他的手中,利落地说了一声“谢谢”,便转身没入了漫天的白雪中。 “她那天穿的是高跟鞋,比她的脚大了一码。”温行远点了一支烟,微微合上眼,叹道,“真奇怪,我总能记住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童遥后来又找他看过一次画,那幅画中画的依然是上次的那个女人。但很明显,这幅画透露出的情绪却有别于上一次,充满少女安静的幽怨。 画中的女人侧卧在床上,看上去刚刚入睡,大半张脸都隐没在黑暗中。 他端详了那幅画很久,渐渐觉得,从画中窥探她的情绪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但那天他的心情其实很差,交往两个月的女朋友哭哭啼啼地跟他闹分手,理由是他上次约会时没有戴自己送给他的手表,而戴了前女友送的。 他年轻时耐性不算好,更是十分厌恶这种矫揉造作的拉扯,索性干脆真的分了手。 但眼前这个年轻的女孩不同,她爽快、直接,走进画廊的第一句话是“请问温先生在吗”,第二句则是“您对这幅画有兴趣吗”。 她的画技明明毫无进步,但温行远却并不讨厌她的画。 怀着一种类似于恶作剧的心情,温行远伸出一根手指:“一块钱。” 说完这句,他抱着手,以好整以暇的姿态观望着她。 温行远发现,童遥脸上居然丝毫没有流露出任何丧气的情绪,而是非常干脆,甚至略带兴奋地回答:“成交。” 温行远最后拿了一枚硬币给他。 他没有零钞,那枚硬币还是助理从零钱包里好不容易翻出来的。 她伸出皙白的手指去取他摊在掌心上的硬币,温行远忽地一下把手合上:“下次来找我看画的时候,不用涂这种和自己皮肤颜色不吻合的粉底液,也不用穿不合脚的高跟鞋……不过,红色唇膏很适合你,涂一涂倒是没关系。” 童遥的脸是在那一秒倏地浮起了淡淡的,符合那个年纪少女的红晕。 十二年过去了,温行远仍然清晰地记得那一刻自己的感受,像一记闷棍突然敲在了脑门上,由脚底自指尖感到战栗。 “对了,童遥那天穿了一件柠檬黄的羽绒服。”温行远补充道。 诚如他所言,他记忆的关键词,真的很奇怪。 温行远意识到自己开始频繁地梦见童遥,已经是第二年春天的事了。 那些梦的场景通常很杂乱,偶尔会梦到她在画廊门口的雪地里不停地奔跑,却只留给他一个白色的背影;偶尔会梦到她穿了一条柠檬黄的裙子,坐在餐厅的高背椅上把玩着纸巾。而最近的一场梦里,童遥竟然开口跟他说话了,她问他,温叔叔,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我? 温行远吓得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窗外是北京干燥的春天,他缓缓回过神来。 事实上,在这小半年里,童遥再也没有出现在画廊。 这期间,温行远完成了两次非商业性质画展的尝试,合作方有一位非常雷厉风行的女性看上了他,开始热烈地追求他。 他当时正为自己奇怪的梦境感到苦恼,没有和任何人交往,在礼貌地拒绝了对方两三次后,对方干脆亮出了底牌:“就约会一次,如果你对我实在没有好感,我就放弃。” 他有点欣赏她的坦荡,考虑后答应了。 那场约会的内容是对方定的——一起去中山音乐堂看交响乐演出。明明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演奏,但坐在第三排的温行远却逐渐变得如坐针毡。 因为他认出了童遥画中的那个女人,此刻,她正坐在舞台的右边进行着大提琴演奏。 其实童遥在画中并没有对女人的容貌进行过于详细的刻画,但温行远的直觉却告诉他,一定是她,没错。 事情发展到这里,后来的走向不言而喻。温行远拒绝了那个陪自己看演出的女人,开始追求画中的女人。 等到北京炎热的夏天到来的时候,温行远终于成了庄芸的男朋友。 温行远终究见到了童遥。 在和庄芸交往的秋天,他如愿以偿获得了去庄芸家做客的机会。 是童遥出来替他开的门。 虽然已经是十月了,但那天却有很温暖的天气。阳光像被碾成粉末的金子,均匀地铺陈在少女光洁透亮的脸上。十七岁的童遥穿着一条像餐桌布一样的蓝色格子吊带裙,仰起头看向他的眼中似乎有一丝惊诧。 但很快,她便恢复了冷静。 不知为何,捕捉到她情绪变化的温行远竟然暗暗感到一丝快意。 “小姨还在楼上化妆,你要喝茶吗?”她的语速很快,没有看他的脸,而是迅速低头转身,钻进了厨房。 温行远走进客厅,微笑着坐在沙发上:“好,有金峻眉吗?” “只有白茶。” “行。” 童遥没有再搭话,温行远能听见厨房隐约传来的烧水壶工作的声音。不一会儿,打扮好的庄芸就下楼了。 看见温行远,她露出了童遥第一幅画中那样温柔的神情:“待会儿打算做什么?” “看电影怎么样?” “都可以。”她说着,掀开厨房的门帘,笑吟吟地跟里面的童遥招呼道:“快出来,跟温叔叔正式打个招呼。” 童遥十分顺从地说了声“好”。 “我姐的孩子。”庄芸一边喝茶,一边向温行远简单地介绍童遥,“她和前夫离婚后移民去了澳洲,遥遥不喜欢那个外国男人,我就把她接到了自己身边照顾。” “他爸爸呢?”温行远淡淡地道。 “死了。”童遥冷冷地抢白。 庄芸无奈地瞪她一眼:“是个海员,全世界到处跑,没时间照顾她。” 童遥面无表情地撇撇嘴,站起身:“我去画画了。” “去吧去吧,”庄芸宠溺着摆摆手,“不好好读书,就知道画画。” 见童遥的背影消失在楼梯拐角,庄芸这才悠悠地叹了口气:“行远你是不知道,青春期的小姑娘有多难管教。她去年冬天给我画了一幅画,结果竟然偷偷逃课拿去卖钱……她的班主任跟我告状我才知道,事后把她狠狠地骂了一顿。虽然明白她是为了给我攒钱买生日礼物,但逃课这种行为怎么着也不能当面纵容吧?” 温行远端着手中温热的茶杯,附和地笑了笑。 温行远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和庄芸交往一年。也许是她身上平和温柔的特质无法启动他轻易说分手的机关,又也许,他根本就不想和她分手。 庄芸的职业是大提琴演奏家,一年中大概有一半的时间不在北京,因此他们的约会并不频繁。有时甚至只有等庄芸结束演奏的夜晚,繁忙的他们才能碰个面,而第二天一早,庄芸就又要飞去别的城市。 所以他们恋爱的后期,为了方便,庄芸通常会把约会地点选在自己家里。 成年人在恋爱期间住在一起是件十分寻常的事,但庄芸却仍然坚持再晚都要温行远离开。她没有说过理由,但温行远明白,她是考虑到童遥。 在庄芸的心目中,她不仅是童遥的小姨,更肩负着监护人的职责,无论童遥是否早熟,在她真正长大之前,她会永远维系自己在她心目中美好的形象。 但即便如此谨慎,也偶有意外发生。 温行远记得,有一次傍晚他们在庄芸的卧室接吻时,竟然忘了锁门。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似乎看见门缝外一闪而过一个蓝白色的身影。 顷刻间,他变得兴趣索然。 赶巧的是,当时庄芸的手机突然响了,乐团负责人需要她立刻赶过去一趟,她只好抱歉地跟他告别。松了口气的温行远独自走到窗前,点了支烟舒缓情绪。不料没过多久,童遥竟然推开了卧室的门。 见到她,温行远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是自他们再次见面后的第一次独处。 他莫名地开始心跳加速,却听见童遥如雨点般急促的话语:“温叔叔,你是不是真的喜欢小姨?你以后会不会像以前对待其他女朋友那样轻易抛弃她?小姨在电话里跟她的朋友说,你有过很多前女友……” 那种充满质问色彩的语气,令他当即变得焦躁起来。 在此之前,他一直保持着温文尔雅的形象,许多人都说,温先生人如其名。 但那天他对她的态度,却是十足的傲慢与轻蔑:“哦,童遥,我一直忘了问小芸,你今年多大?” “十七。” “所以,你懂什么是爱吗?” 童遥咬住嘴唇,没有说话。 一阵漫长的静默。 温行远却似乎余怒未消,一字一顿继续说道:“还有,我还忘了告诉你,你画的那些画,充其量只能算是自娱自乐。” “那是我一生中说过最后悔的一句话。”说到这儿,温行远顿了顿,苦笑道,“从那以后,她的画,就只属于fayeng这个名字,再不属于童遥。” “你是说,童遥是fayeng?!”我震惊,那是近年来在巴黎走红的华人女画家的名字。 “你认识fayeng?” “不,”我遗憾地摇头,“我只听过她的名字。” “也对,很多人都听过她的名字。”温行远慢慢垂下头,凝视着绿水鬼的指针,“自那夜以后,她变成了一个用大脑作画的人。当然,这对一个成功的画家来说是好事,但我最喜欢的,始终还是她成名前创作的那些画。” 我明白他的意思。 一个早熟聪慧的少女,一生中拥有的纯真极少,也极珍贵。 他有幸分享过那种纯真,便此生都难以忘怀。 “我收藏着童遥十七岁之前所有的画作,存放在我北京密云的房子里。庄芸意外去世后,我曾悄悄去了她家,抢先童遥一步拿走了它们。”温行远如是说。 “她没有发现?” “她知道,但她没有问我要回去。” 我沉默了片刻:“庄芸是什么时候去世的?” “2007年,童遥高考前夕。” 2007年5月,庄芸以个人名义去土耳其参加了一次慈善性质的演出。在伊斯坦布尔逗留期间,不幸遭遇抢劫,为了守住温行远送给自己的作为一周年礼物的戒指,被歹徒捅伤,终因失血过多而亡。 “我知道,她的做法在世人眼中十分不明智,但我理解她,因为除了我和她,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为什么她会对那枚戒指那么执着……她其实已经向我提出了分手,就在我向她求婚的那个晚上。” 我愣了愣,问他:“因为她看到了那天你和童遥对话的场面?” “你怎么知道?那天她没走多远就发现钱包落在房间里了,所以折了回来。”他有些惊讶。 “因为我们的小说都爱这么写,然后会被读者批评恶俗。”我自嘲道。 温行远苦笑:“也许生活比小说更恶俗。” 我们都安静下来,然后他慢慢伸出手指,向我展示了他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 “已经改成男款了,跟了我很多年。” 我点点头,自认无法接话。 他接着说下去:“庄芸说,她和我交往一年,没有见过那样刻薄、傲慢的我。她认为,人因为不完美而完整。而我的完整,不属于她。也是直到那天我才知道,童遥没有把她的画是卖给我的这件事告诉她,当然,我之前也没有。” “她真是一个既聪明,又温柔的女人。” 温行远颔首。 只不过直到最后,温行远都没有告诉我,他此生是否为这个女人心动过。他唯一向我展示的,是得知庄芸去世的那一夜,关于童遥的那一部分记忆。 那时童遥已经上高三了,画技一下子突飞猛进,在拿了好几次全国性比赛的奖项后,她的班主任亲自找到庄芸,说希望童遥能走艺术生的道路。 庄芸考量了一阵后,点头应允,然后出发去土耳其义演。 是五月初夏的夜,温行远走进那栋房子时,童遥正在二楼庄芸的卧室里作画。 整栋别墅漆黑一片,唯那间房灯火通明。 他站在门口,望着她攥着画笔的背影,站了整整一夜。 有好几个瞬间,温行远说,他很想走过去抱住她,但他终究还是忍住了。 是为了庄芸,还是为了自己,那一刻,他自己也弄不明白。 童遥画完那幅画时,天已经彻底亮了。 少女眼中的泪痕已经干涸,她挽起沾了油彩的袖子,迎面向他走来:“吃早饭吗?小姨包的饺子还剩一点儿。” 他们沉默地吃完了那顿早饭,童遥就去上课了。 庄芸的后事,则由温行远代为处理。 “那是我强烈请求的,也是我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 “童遥后来还画过庄芸吗?” 温行远摇头:“那幅遗像,是最后一次。” 在童遥的少女时期,她一共为庄芸画过三十七幅画,除了最后这幅遗像她一直带在身旁,其余的,都由温行远收藏了。 出乎我的意料,温行远告诉我,童遥最后没有去澳洲的母亲身边,而是选择留在了北京。 童遥的母亲曾亲自赶来劝说过她,但被她坚决地拒绝了。很快就是高考,2007年的夏天,童遥不费吹灰之力地考取了中央美术学院,学油画。 之后,温行远就再也没有出入过庄芸的别墅。 虽然他们还会见面,只不过地点又回到了他的画廊。 童遥在这个领域的京圈里慢慢有了些人气,国内出色的年轻女画家不少,但像她这么年轻,又这么好看的却凤毛麟角。因此很多公子哥儿醉翁之意不在酒地买下童遥的画,寄希望有朝一日能与她发生点什么香艳的故事。 对此,大家心照不宣。 温行远就这样变成了童遥最初的画商。 童遥的画只会给他,随便他开什么价格,她都不会讨价还价。 大学四年里,童遥陆陆续续给温行远的画统统都卖掉了,唯剩下的两幅,是她最初卖给他的两幅——温行远始终将它们挂在画廊进门处最显眼的地方。 不是没有人想买,而是他不肯卖。 庄芸四周年忌日那天,温行远喝了点儿酒。 也许不是一点儿,是很多。酒精足以为他壮胆,四年中他第一次鼓起勇气,踏返童遥如今居住的,庄芸的别墅。 二十二岁的童遥已有婀娜的身形,却还是极喜欢穿少女时期的吊带裙。只是餐桌布般斑斓的方格换成了浓郁饱满的墨绿色,与艳红的唇色相映生辉。 不知不觉间,她已有了波光潋滟的风情。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一趟伊斯坦布尔?”他单手架在门框上,喷薄出的气息带有浓重的酒气。 黑暗中,童遥明亮的双眼安静地打量他,随即摇头:“不去。” “你不想去看看小姨?” 她抱着自己纤细的手臂,缓缓道:“小姨的墓在京郊。” 温行远愣了愣,旋即大笑起来。 笑罢,他转身就走。 童遥却忽地叫住他:“我的画,还是自娱自乐吗?” 不,不是,一直都不是。温行远在心底说。 但他却咬牙违心地说道:“是的。” “骗子。”童遥冷笑。 清冷的月光下,温行远怔怔地回过头,就看见她眼中闪烁着点点斑驳的泪光。 那一瞬间,他仿佛被时间的高墙骤然压垮,混沌中渐渐记起,这一年,他竟然三十三岁了。 在温行远三十三岁的夏天,二十二岁的童遥以沉默的眼泪向他无声地告别。 童遥离开北京后的第二个月,他才后知后觉地得到消息。 他这才反应过来,她已经有两个月没有送画来了。 意识到她的离开,温行远做的第一件事,是让人把画廊里陈列着的童遥的两幅画给卸了下来。 那天晚上,他一路驱车到密云的别墅,把它们挂在了刚刚粉刷完的白墙上。然后他在被五十八幅童遥画作包围的空旷的客厅里睡了一觉。 那一觉他睡得很沉,连一个梦都没有做。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醒了,起身整好衣服,继续去画廊工作。 从那以后,他始终没有去找过童遥。 我问他理由,他思索了片刻,说:“也许是觉得她有在世界上任何角落都生活得很好的本事,而我也的确无法再为她做些什么。” 就连说一声爱她,都不可以。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见过她一次,就在这里。 2015年的夏天,温行远像往常一样,在五月休假,从北京出发,前往伊斯坦布尔。 那是个周二的上午,温行远在酒店的餐厅里吃过早饭,去楼顶的花园晒太阳,无意中拾到了酒店里不知哪位祖国同胞遗落的小说。 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他之前尝试看过英译本,但看到三分之一时,就看不下去了。 “总觉得那个叫凯末尔的家伙,既可怜又可恶。” 但也许是置身于故事发生的这座城市,也许是五月对他而言有些特别,温行远那天竟然流畅地看完了一整本书,然后下楼叫车,去了那间位于窄巷中的博物馆。 他没想到会在门口遇见童遥。 很显然,童遥也没有想到。 距离他们上一次见面,刚好三年。 博物馆很小,灯光是温暖的橙红色,也许因为非旅行旺季又是工作日的缘故,那个时间段,竟然只有他们两位参观者进出。 二十五岁的童遥真的穿了一件柠檬黄的吊带裙,和他十年前梦见的一模一样。 他的声音里渐渐有些鼻音:“你怎么在这里?” 童遥手中握着一部手机和一盒烟,良久,垂下长长的睫毛:“其实从大学第一年开始,我每年都会来伊斯坦布尔。” 每一年都来,每一年却都没有碰见。 但她连问上天两人是不是真的没有缘分的底气都没有。 “我已经看完了,准备走了,你呢?”童遥摇了摇手中的票根。 “我刚到。” “那你慢慢看吧。”她露出一个疲倦的笑容。 没等他回答,童遥已大步走出了博物馆。 然而温行远却迟迟没有进去。他就站在门口,看着她在巷口划亮火柴,拢着手,点燃一支烟。 然后,童遥竟突然回过了头,朝着他大声喊:“你还爱小姨吗?” 五月炽烈的阳光令温行远几乎睁不开眼,他说:“你说什么?” 自始自终,他的脸上挂着的,都是童遥暗暗恋慕过十年的,优雅而干净的笑容。 童遥最后猛地转过身,狠狠地吸了一口烟,背对着他,大大咧咧地摆了摆手:“没什么,我走了。” “那个时候,我清楚地看见,她的肩膀在颤抖,就像庄芸去世时她为她画遗像时那样。” “但你没有走过去。” “是的,我没有。” 温行远慢慢地闭上眼睛,那种神情,和纯粹的无法得到痛苦相比,似乎多了一份对自己的厌恶。 “我思考过很多年,反复地思考……结论仍然是做不到。我可以面对自己从她十六岁开始就爱着她的事实,却无法抹杀自己为了接近她,所有过的那些卑鄙而怯懦的行径而产生的罪恶感。我想,就算得到了她,我也永远无法真正快乐。” 我愣了愣,笑了:“说不定她也是这样想的呢。既喜欢你,也喜欢小姨,所以才从没有想过,去真正得到你。” 从来没有想过要得到,从来只是在告别。 “无论如何,是你成就了现在的她。”我说。 温行远始终没有回答。 这就是答案了。 或许我们能长久地爱慕一个人,却终究无法忍受这份爱长久地与那个滋长于暗处的,卑劣的自己共生。 七月的时候,我在北京参观了他小小的博物馆。 和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相比,密云的博物馆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展室。但我知道,于温行远而言,已经足够了。 他虽然决定不拥有她的一生,却意外地拥有了她一生的纯真。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他联系我的理由。 我在那张票根背面写的是—— 希望看到它的人,都能拥有一份只属于自己的纯真。 无论是记忆,还是现在。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离弦无悔 我知你薄情寡义,视人命如草芥;我知你心肠冷硬,无利不起早。若是从前,你这般恶人,我早一剑杀了。却没想到,我的命,终究要落到你手上。 不周山长年雾霭弥漫。 自上古时期,共工怒触不周山后,不周山便成了禁地。 山体从中横裂,碎石嶙峋,已成深渊,不见天日。再加上狼虫虎豹集聚,瘴气缭绕,毒物丛生。人人谈之而色变。 而这凶险之地内,一棵老树下,正站着一位少年。 这少年约莫十八九岁,嘴角噙笑,手中把玩着一把龙头匕首。 “这位小娘子,何必喊打喊杀,不如我们联手一起来找那神农琴。我发誓,找到琴后,我只借用它弹一首曲子便还给你,如何?” 名叫阿离的少女,面色淡漠地看着他。心里冷哼一声,当我是傻子么,只为弹一首曲子,就来这九死一生的不周山送命? 她早见识过他手段。 因今岁有白凤鸟落在不周山山巅的梧桐树上,徘徊三日三夜,鸣声不绝,响彻九州。 古语云:凤鸣不周,方可入山。 再有异士占卜,预测神农琴将降人世。何处得之,不周山下。 此言一出,人心浮动。多少门派世家都遣人秘探不周山。 而这位看似无害的少年,在这凶险的不周山中,不知手上已沾染多少鲜血。阿离曾亲眼看到,他假作重伤倒地,引得那初出茅庐的名门正派弟子来看,却乘其不备,将对方割喉毙命。 他杀人的时候,嘴角仍旧衔着笑,动作行云流水,仿佛只是斟茶酌酒一般闲庭信步。 阿离也杀过人。 说她伪善也罢,五十步笑一百步也罢,她实在无法做到视人命如草芥。 她身为神农氏的唯一嫡系后裔,却因为神农氏微,无族人相护,成为孤女。被轩辕氏这一大宗族抚养长大。 因身上有神农氏血脉,天生百毒不侵。故此成为轩辕氏药庐中的试药人。 若食入有毒之物,则头发倏然变白,嘴唇发乌。毒性越大,变色愈快。 虽神农血脉让她不至被毒死,但每次试完剧毒也是元气大伤,如破布娃娃一般被扔到药庐旁的小草屋里,除了心善的哑巴阿嫫,会担忧地在旁给她喂水喂饭。没人会管她这个神农氏遗裔。 她这么磕磕碰碰地,也长大了。因神农血脉,对医药方面天赋惊人,也由衷喜欢。常常在药庐的藏书室里废寝忘食地研究医书。 轩辕氏一族对此并无微词,随她去看。只哑巴阿嫫分外忧心,直急着用手跟她比划,挡住她,不肯让她去藏书室。 她笑着偎在哑巴阿嫫的怀里耍赖撒娇,让她放宽心,别担忧,她一个没落的氏族后裔,有什么可图之处呢? 但她心知,这只是宽慰哑巴阿嫫的话。轩辕氏肯把祖传的医学藏书让她看,绝非出于慷慨。就像他们收养她,并不是大发慈悲。那暗无天日的试药,就是他们要的偿还。 她自第一天入轩辕氏藏书室,就心头悬着一把剑。想着何时会为此付出代价。 一年又一年,她慢慢不再忧心。该来则来,躲不过的就不躲,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而哑巴阿嫫却一直忧心忡忡。为此,她偷偷教了阿离一套功法。阿离不知这功法叫甚么名字,只觉它招式凌厉,竟比她见过的药庐掌门使出的功法还要威猛几分。 “不到生死之际,不许擅用最后一招。”哑巴阿嫫在阿离手心写道。 阿离乖乖点头,每天晚上暗自练习功法。有哑巴阿嫫在一旁掩护,倒是没让轩辕氏察觉出来。 这样风平浪静地过了十八年,直到凤鸣不周山,她被派去寻找神农琴。 神农琴本是上古时期,神农氏最盛之际,族长炎帝削九州神桐为琴,结九天寒冰丝为弦,亲手造就的一把五弦琴。传说,琴身上有一套上古功法,能让人长生不死,若能让琴认主,便可习得功法。 阿离并不信什么狗屁长生不死。若拿到神农琴就可以长生不死,那炎帝为何会死?神农氏为何会消亡? 而可笑的是,这世上贪心之人无视这矛盾之处,哪怕有一丝可能,也要去争去抢。 “身为神农氏嫡支最后一脉,你若拿到先族长的神农琴,定有办法让它认主。我轩辕氏养育你多年,所求不多。只轩辕氏圣主寿元将尽,望你是知恩图报之人,莫辜负我轩辕氏。” 临走前,药庐掌门高坐议事堂中央的梨木雕花椅上,高高在上地对着匍匐在地,行跪拜之礼的阿离说。 不周山素来凶险,前朝皇帝曾派百万军士入山探秘,竟无一人生还。 轩辕氏不肯让本族人涉险,却派人将阿离送到不周山入口,让她只身前往。 阿离看着哑巴阿嫫“啊啊”大叫着,挣扎着,拼命打着手势——不要去。哑巴阿嫫说:不要去。 她年迈而枯槁的身子被钳制在几个轩辕族大汉手中,无法上前来。那双常常饱含慈爱和担忧的眼睛里,绝望地流着泪。 阿离眼眶发酸,故作轻松地笑笑,向她挥了挥手,便孤身走进了不周山。 若阿离只会些医毒蛊术,可能在入不周山的第一个时辰,就已命丧黄泉。 还好有阿嫫教的那一套功法,以及轩辕族给她的一把利剑。她才能存活至今。 这里除了暴虐的野兽,更可怕的是人心。 这一次上山,大概有上千人。可一夜之间,已死伤大半。 尸体尚未冰冷,鲜血的味道便会引来被山间野兽,撕咬分食,骸骨无存。 本是医者,对生死超然。但不周山之中的血腥残杀,还是让阿离触目惊心。 就比如眼前这少年,对这一场杀人盛宴兴致盎然。 如果不是因为中了阿离的毒,是不会这样和气地笑着跟她商量什么联手夺琴的。 “我叫林幼泽,你喊我泽郎即可。”少年并不因阿离的冷脸而懊恼,仍旧笑得如沐春风。 阿离内心啐了一口,什么泽郎不泽郎。她可是看到那话本里写了,只有那已有肌肤之亲的男女,才互喊什么郎。 看来这个林幼泽,不仅杀人不眨眼,还轻佻不要脸。 “你若老老实实呆着,我自然会给你解药。别与我玩什么花样。” 林幼泽眉毛一挑:“玩花样?小爷我一向洁身自好地很,从不逛什么花楼粉头,哪里懂什么花样,这位小娘子莫要胡乱冤枉人。” 阿离不理他,只冷着脸往前走。 只听背后风动,有利刃袭来之声,她侧身一偏,迅速拿剑格挡。 林幼泽笑嘻嘻地放下匕首:“看来小娘子警觉性不错,厉害。” 阿离恼了,默念咒语,催动他身上之毒。林幼泽一声闷哼,捂住胸口,嘴角溢出乌血。 “我说过,别玩什么把戏。会死人的。”阿离用剑抵住他的脖子。 林幼泽眼里闪过一阵阴霾,却又笑将起来。咳了几声,往草丛上吐了几口乌血,方神情自若地说:“开个玩笑而已,何必当真?小娘子好生无趣。” 阿离自认愚笨,实在看不懂这位嗜杀少年的心思。僵持片刻,还是收回了剑。 “我不会杀你,但你也别想取走我的命。”她看着少年的眼睛说。 为什么不杀他。 昨日阿离被十来个大汉围杀,让她交出手中之剑和防瘴气的药丸。 看来他们早已暗中注视她良久。这不周山,就是围猎与被围猎的修罗场,随时都有丧命的可能。 阿离虽身怀功法,又有毒药护身,但对方人多势众,身手也不错。 搏杀之中,阿离力有不逮,渐渐落入下风。本以为就要丧命于此。 突然,旁边传来一阵笑声。 只见那少年拊掌笑道:“有趣有趣。” 他懒洋洋地倚在旁边的参天大树旁,冲着那大汉的头领问:“你们是九黎族后人?这套功法你们学得太潦草了,要是叫你们先祖蚩尤知晓,他引以为豪的围捕之阵,被你们这群草包后人这般浪费,定是要气得从坟地里跳出来。”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骂祖宗。 这少年成功地替阿离引走了一部分火力。 之前阿离曾偷偷看到过少年杀人之利落,割人脑袋,如砍瓜切菜,一看就并非良善之人。自然不会自作多情地以为他是跑来救她的。 但他这么一打岔,确实让阿离有了一线生机。 杀死最后一个大汉后,阿离力竭倒地,浑身沐血,陷入了神农氏特有的重伤时的假死状态。 朦朦胧胧中,她听到有脚步声朝她走来。 一只手在她衣服上下摸索。阿离知道,这是不周山最常见的,捡尸——把人身上有用的东西一卷而空。 “奇怪,这丫头把药都藏哪去了。”这是少年的声音。 阿离屏住呼吸,生怕让他发觉自己还没死,再补上一刀。 趁他低下身子,挨自己最近的刹那,手指一捻,消无声息地下了毒。 之后才敢放心地陷入昏迷。 中毒的瞬间,少年立刻感觉到了,仿若一只浮游般细小的飞虫,突然钻进了他胸口的皮肤,心脏顿时如针扎一般,疼了一秒钟,便恢复正常。 他是如何聪明之人。立刻明白眼前这女子没死,还给自己下了毒。 从来只有他林幼泽算计别人,何时被人这样算计过。他气得狠狠踹了阿离一脚,把阿离那破布娃娃一般的身体踹地飞了出去。 顿了顿,他又想到自己的命系于她,不甘不愿地走上前去,端详了一会阿离血迹斑驳的脸,突然笑了起来。 “有趣。”他那张稚气未脱,但已经十分英俊的脸上露出几分猫捉老鼠般的戏谑。 阿离醒后,立刻给自己喂了几颗疗伤圣药。 神农氏血脉特殊,伤痊愈地很快,可痛感也是常人几倍。 这种疼痛,阿离已经习惯了。但此刻,全身崩坏溃烂的痛感,让她疼地面色发白,嘴唇都咬出血来,痛得她恨不得满地打滚。比起这样的疼痛,从前在轩辕氏被欺负的拳打脚踢简直就是饭前的开胃小菜,不值一提。 偏偏少年就笑嘻嘻地待在旁边看着,她自小最怕把狼狈和伤口展现给别人看。所以硬生生地忍住从喉咙里往上顶的惨叫声,憋得豆大的汗珠浸湿了头发和全身的衣裳。 看她这副样子,林幼泽方在心中对她重新估量了起来。 本来,他打算骗得她解了毒,就杀了她的。 可她作为神农氏后裔,有这副韧劲,就不可小觑。 没错,这世上能认出神农氏的人,几乎没有。就连轩辕氏的族长,之所以知道阿离是神农氏嫡支遗孤,就是因为阿离尚在襁褓之际,父母和嫡支皆亡。她是被神农氏一个纨绔旁支献给轩辕氏的。 可林幼泽偏偏认得出神农氏,因为,他是神农氏的另一支——蚩尤的后代。 神农氏炎帝为部落族长,神通天赐,是为正统。也只有炎帝这一支,拥有百毒不侵和相关的一些神通。 而同为神农氏的蚩尤,因统辖之地——九黎的壮大。渐渐对炎帝的统治感到不满。他天生力大无穷,刀枪不入。为何要甘于人下,听命于炎帝那个装模作样的伪君子。 可惜,蚩尤最终还是败走涿鹿,被炎帝联合轩辕氏,斩首于此役。 以蚩尤为首的九黎一族也溃不成军,渐渐没落。 而林幼泽,偏偏是蚩尤的后裔,他隐藏的很好,在世间最狡诈恶毒的魔教之中,也混得如鱼得水。无人知晓,他竟是蚩尤余孽。 余孽,呵呵,这世间,赢的人,便是正统,输的人,便是余孽。愿赌服输,并无二话。 但,蚩尤输便输了,他林幼泽今生,一定要赢。 他能认出阿离是神农氏中的炎帝后裔,不过是因为,蚩尤一族的血,遇到炎帝一族的血时,会变黑。那时,他身上的伤口处正好落下一滴血,落在阿离脸上,与阿离脸上的血相融,迅速变黑,蒸发掉。 他便知晓,阿离一定是神农氏炎帝后裔,并一定是嫡支。只有嫡支,才有这么纯净的神农之力。 他有点舍不得杀她了。这毒瘴弥漫的不周山,到处都是毒物,他带的干粮也要吃尽,阿离能辨毒,找到能吃的食物。她的武力值也不低,不至于拖后腿。 况且,她可是炎帝后裔,找到炎帝的神农琴几率岂不更大一些? 然而阿离对林幼泽提防地很。她有一种小兽般的直觉,林幼泽很危险。 她下意识地想离他远一些。 可一来,她不敢轻易地给他解毒。一旦解了毒,就失去辖制他的手段。再想下毒,比登天还难。说不定他会立刻杀了自己。 二来,林幼泽总是跟前跟后,围着她转。根本不给她逃跑的空间。无论阿离是冷脸以对,还是大声呵斥,他都一笑而过,照旧死死缠着阿离不放。 好在阿离一向是个适应力极强的人。就像忍受每次试毒后的痛苦一般,她自觉可以忍受得了林幼泽这个不安定的危险分子。 他们的干粮就要吃完了。阿离开始寻找不周山可以吃的野果和粮食。 走到一处山涧,有溪水潺潺。难得有一片清亮的光,穿透不周山厚重的雾霾,灿烂地照在了山涧这方寸之地间。 阿离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她虽依然板着脸,心里却微微地笑了。 林幼泽觑了她一眼,心想,这丫头真是个简单的性子,心思太好猜了,若是在我魔教,活不过一年。 忽而,天空飞过一只周身通红的鸟。 “拾谷鸟!”阿离不由惊呼。 只见那红色的鸟儿,嘴里衔着一棵五彩九穗谷。 林幼泽二话不说,抬手一颗石子,向那鸟儿射去。 阿离阻止不及,只眼睁睁看那拾谷鸟被石子射穿,凄厉尖叫一声,掉在地上。 阿离恨得不行,狠狠地推了一把林幼泽,赶忙飞奔过去,把鸟捡起来。把所剩不多的生肌长骨的一颗药丸塞入鸟嘴。 只见那已经死透的鸟儿,突然有了生机。居然微微地抖了起来。 本来因那一推,心里分外不爽的林幼泽,看到这等奇迹,也顾不得生气了。他皱着眉头问阿离:“你那药可以起死回生?” 阿离如何不知他在算计些什么。许是刚才已经失态推了他一把,干脆破罐子破摔地对林幼泽翻了个白眼:“只有这种鸟,才能救活。因为拾谷鸟本身就是神鸟,生命力极其顽强。什么都不知道,就想动歪脑筋,真是一肚子坏水!” 林幼泽被她这个白眼都要气笑了。每天自愿装乖是一回事,不代表她这丫头片子可以随便放肆。上一个翻他白眼的人,都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这个丫头,胆子够大! “杀人狂魔,连只鸟都不放过。”阿离对这只周体通红的鸟有种天然的好感。当年,就是它衔着五彩九穗谷,扔给了炎帝。炎帝拿着那支五彩九穗谷才研究出农桑之事,发展壮大了神农氏,并从中悟得了神谷之力。 炎帝这一支血脉都继承了这等神力,他们种植的五谷植被总是长得又快又好。 “你不知道,有了这鸟,我们才能找到这不周山可以食用的谷穗吗?” 那小鸟儿终于活转过来。 阿离给这叽叽喳喳的小东西起了个名字叫流朱。 林幼泽撇了撇嘴:“还不如叫肥猪,赶紧长胖点给小爷当下酒菜。什么破鸟,身上没几两肉,都不够塞牙缝。” 流朱通人性,对阿离有种天然的亲近。却记恨林幼泽的掷石之仇。 刚开始还对这凶残之人颇有畏惧,见到他就扑棱翅膀躲到阿离那里。后来发现他只是骂骂咧咧,不能把它怎么样,流朱的小鸟胆子就壮了起来。 此刻,听到林幼泽在骂它,它立刻不甘示弱地站在阿离肩膀上,冲着他叽哩哇啦乱叫一通。 林幼泽来脾气了,伸手一捞,就把流朱捏在手里。 他用手指着它的小脑瓜:“嘿!还敢回嘴?不想活了?” 流朱逃不出他铁钳一般的手掌,可怜巴巴地侧过脑袋,朝着阿离凄厉地大叫。 “林、林幼泽,您别跟一只傻鸟计较,你把它给我,我肯定好好教育它一番。”阿离讨好地伸出手来,生怕林幼泽的手指头一个用力,捏爆流朱的小脑袋。 林幼泽挑眉:“这好像是你第一次喊我名字?怎么,不喊我喂喂喂了?” 阿离赔着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表情。 林幼泽难得看到阿离这低眉顺眼的样子,心情大好,随手把这破鸟往她怀里一扔:“今天我要吃大巴羊,要烤着吃。” 大巴羊是不周山里一种上古野兽,身子如驴,尾巴像马,肉质鲜嫩,是他们在不周山捕猎过的最好吃的肉类,食之还能让皮肤更加光滑。 然而大巴羊极其稀少,群居,战斗力超强,他们上次是瞎猫撞到死耗子,才逮到一只落单的大巴羊幼崽。 食材处理也很麻烦,因为大巴羊毛如针刺,皮厚非常。总而言之,烤大巴羊是一件麻烦事。 可为了哄那位小祖宗高兴,阿离只得连连点头,满口答应。 此刻,流朱正窝在阿离的掌心,惊魂未定,可怜地小声哼唧着,小身子蹭着阿离的手撒娇。阿离无奈地点了点它的小脑袋:“惹祸精。以后乖乖的昂,不许再惹他了。” 林幼泽听见了,似笑非笑地冷哼一声,一甩袖走了。 流朱常常会衔来能吃的谷穗,跟着它,又找到了不周山一处无毒的小片土壤。 阿离便在这里种下了谷穗。本是一年一熟的稻谷,被阿离用神农之力催动,一周便能丰收。 平日里,用一口在山里找到的废弃的青铜鼎,将稻谷煮熟。再打打猎,靠阿离神农氏的辨毒之能,采摘些无毒的蔬果,倒也能填饱肚子。 她与林幼泽已经困在不周山将近一年了。仍没有神农琴的下落,也根本找不到不周山的出口。 山中岁月倒也风平浪静,除了偶尔遇见别的幸存者,会生出一些风波。阿离对现在的生活已然十分满意。 有时会挂念一下山外的哑巴阿嫫,可在这里,不用再在轩辕氏的药庐里日复一日地试毒,不再寄人篱下,任人驱使。哪怕食不果腹,阿离也觉得开心。 “流朱!慢一点,等等我!”阿离笑着去追流朱。 流朱在上空盘旋一圈,歪歪脑袋鸣叫几声,好像在催促她快一点。 少女的笑声在山谷中荡开来,风温柔地撩起她的裙裾与长发,熹微的光,抚摸着她姣好的脸庞。 而林幼泽却阴着脸走在后面,他有时候觉得阿离就跟那只傻鸟一样,长得一颗豆腐脑袋。明明刚开始还很怕自己来着,这混熟之后,倒是没心没肺地,没甚么提防,对他也不如往常恭敬了。 这不,非要跟着那傻鸟去找什么落葵花,说什么落葵花的果实十分好吃。 他昨夜没睡好,只想着补眠,一口回绝了这个愚蠢的建议。 谁知阿离撇撇嘴:“你不去,那我和流朱一起去。” “不许去!” 回答他的是阿离欢脱跑远的身影。 他要不是怕她一个人在外面稀里糊涂丧了命,连累自己被她下的毒没法解了,他才不会跟在这个丫头片子屁股后面。 飞着飞着,流朱停在一棵小树上 随后赶到的阿离,乍一停下,映入眼帘的就是一片金灿灿的花海。 粗壮的绿色藤蔓相互缠绕,宽大的叶子盛着阳光,花朵肆意绽放着生命,金黄色的,野性的,自由的,随着风轻轻摇摆。 阿离忍不住小声惊叹了一声。她胸腔里涌起一股喜悦,那种傲然的桀骜的自由,像风一样包围着她。 她猛地转过身去,眼睛熠熠地看着旁边的林幼泽。 “真好看。”她笑着说。 被她这般盯着,林幼泽有些不自在。他别过头去,嘟囔着:“不就是些花吗?” 而阿离才不理他,她笑着和流朱一起奔向了花海。 没一会,喜滋滋地抱着一个盆大的花盘回来。 “这花上结的果子可好吃呢。你把壳剥开吃。” 急急塞到林幼泽怀里,她又撒丫子跑了。 林幼泽无语地抱着那偌大的花盘,觉得阿离真是越来越幼稚了。 他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放空脑袋,坐在地上,看着远处的那一人一鸟在金灿灿的花海里追逐,嬉闹。 不周山里不归人,落葵花中落风声。赤鸟不知红尘苦,一路欢笑到天明。 又过去一年。 神农琴仍旧毫无音讯。 林幼泽不免有些心烦意燥。他连着几天都阴沉着脸。 一向不懂看人脸色的流朱,这些日子也凭着鸟类趋利避害的本能,对他退避三舍。 林幼泽枕在阿离用稻草绑成的枕头上补眠。 阿离看他这几日都难以入眠,眼底青黑。她有些担忧,便偷偷给他燃了一柱催眠的香。 林幼泽醒来时,周边空空荡荡,只有他一人。 他神色莫辨地看着旁边催眠香燃尽留下的烟灰。什么时候,自己对那个丫头的戒心竟变得如此之低,居然毫无防范地被她药倒了。这在从前,哪怕是在自己年幼之际,都是绝无可能发生的事。 他从不吝于把人往最坏处想。阿离,她药倒自己,目的何在? 难不成她发现神农琴的踪迹,故而撇下自己独自夺琴? 他脸上阴晴不定,手中握住龙头匕首,凌空狠狠地划了一刀。对面的树应声而倒,被匕首扬起的罡风拦腰砍断。 正当林幼泽准备离开之际,耳朵突然捕捉到几声鸟鸣和脚步声。 那是流朱的声音。 呵呵,你还敢回来?林幼泽冷笑几声,一跃而起,躲在旁边一棵参天大树的树干上。 阿离头发有些凌乱,衣服也灰扑扑地,肩上扛着一只大巴羊,急匆匆地朝这边赶来。流朱飞在其侧。 她本不敢把熟睡中的林幼泽一人丢在这里。但流朱说,听到大巴羊的叫声,就在附近。她想着林幼泽爱吃大巴羊,便咬咬牙捉大巴羊去了。 捕猎这只落单的大巴羊时,由于心挂林幼泽,便没有那耐心跟大巴羊耗了,一上来就拿剑与它硬拼。顾不得被震破的手掌心和灰头土脸的狼狈模样,她斩杀了大巴羊赶紧往回跑。 当看到那稻草枕头处空无一人时,她顿时慌了,心中后悔莫及。林幼泽莫不是在熟睡时被人害了去?都怪自己,给他点什么催眠香,都怪自己,非要去捉什么大巴羊。 “林幼泽!林幼泽!”她扔下大巴羊,慌慌忙忙地四处找寻,急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林幼泽躲在树上看了个一清二楚,他脸上神色变了几变。终于从树上绕到远处,再装作刚刚听到的样子,不耐烦地应道:“喊什么喊?哭丧呢?” 阿离看到他的瞬间,脸上立刻漾起了笑:“我以为……你没事就好。” 林幼泽嫌弃地看了她一眼:“我能有什么事?小爷上个厕所都被你搅合了。” 阿离撇撇嘴,心里失而复得的喜悦让她心情大好,也懒得跟他计较。她扯起大巴羊的后腿,抗在肩上,跑到边上去剥皮了。 林幼泽看着她毫无警惕性地把后背留给自己,心想,若自己想要杀她,只要一刀,她必死无疑。 他摸了摸绑在腰间的龙头匕首,神色几经变幻,最后叹了口气。继续躺倒在稻草枕头上,闭眼修身。 流朱被他刚刚一瞬间露出的杀气所摄,并不敢像往常一样落在他枕头边啄他脑袋。它战战兢兢地飞到阿离身边,小声地冲她叫着。 阿离摸了摸它身上流光顺滑的羽毛,脸上泛了一丝苦笑。 她如何感觉不到,林幼泽刚才对她一瞬间的杀意。她是神农氏嫡支后裔,对危险的感知原本就远超常人。 其实,这段日子,她已经悄悄地把林幼泽身上的毒解了。林幼泽应该也察觉到了,否则不会轻易对她动杀心。 她努力甩了甩脑袋,把脑中乱如麻的思绪甩个干净。重新把注意力放到处理大巴羊身上。 不周山的这两年好时光已是白捡来的,哪能事事顺心如意。还是一句话,该来则来,无处可逃。 窗户纸被捅破前,她宁愿假作一无所知,来维持这好不容易求得的风平浪静。 “小郎君可真俊,可否与妾一度春风?”一位身着红衣,胸脯半露的女子,身姿妖娆,手中却拿着一把流光大锤。 林幼泽也懒懒地立着,手里把玩着匕首,垂着眸子,似笑非笑:“好呀,就怕姐姐福薄,受不住。” 红衣女子顿时捂嘴笑了起来,一双媚眼上下打量着林幼泽:“小郎君好生厉害,那妾更要试一试了。” 这笑声听在阿离耳朵里分外刺耳。她实在搞不懂这邪性的女人,要打要杀就干脆点,说些不清不楚的话干甚么,叫人直犯恶心。 这几日不周山东边有一些异动,她和林幼泽便迅速赶去。 谁知路上遇上了这拨人,狭路相逢,来者不善。 那领头的便是这红衣女子,还有四位粉衣女子和三位套着皮毛敞胸露怀的粗鄙大汉。 这女子有些邪性,身上散发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 阿离知这香气无剧毒,却不知这香到底有何蹊跷。 林幼泽微微给她做了个手势,叫她不要轻举妄动。 林幼泽武功已是登峰造极,比她武力值强出数倍,在这不周山一贯都是横着走的。如今,这几人能让他都心生忌惮,看来其实力不可小觑。 流朱早已被她打发着躲到附近的丛林里去了。每当在不周山遇上其他人时,阿离便让流朱藏起来,它不过一只手可盈握的小鸟,躲在这雾霾重重的树林里,还是更安全些。 一个皮肤古铜色的粗壮大汉,直勾勾地盯着阿离,嘴角竟流下涎水来。他舞着手足,朝着红衣女子哇啦哇啦地喊了一通。 那女子方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来:“哦?新皮嫩肉,很是不错。放心,等会就杀了她,给你煮了吃。” 林幼泽一听,脸色顿时黑了几分。 而那大汉听后,立刻喜不自禁地原地转了几个圈,把地跺地砰砰直响,溅起一片黄土。 他把脑袋转向阿离,口水流得更欢了。 阿离默不作声地捻了捻手指。她携带的毒药已所剩不多,杀伤力极强的毒已在前几次不周山纷争中用掉,此时的毒只能起到削弱对方一半功力的作用,还需要一刻钟的酝酿才能生效。但也聊胜于无了。 林幼泽配合地与那红衣女子周旋起来,以求拖延些时间。 “这位姐姐长得好生漂亮。不知姐姐芳名几何?” 红衣女子娇嗔地看了他一眼:“嘴上跟涂了蜜一般,叫妾真想尝尝你的小嘴到底有多甜呢。” “乐意至极。能得姐姐青眼相加,是我林某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林幼泽笑盈盈地作了一个揖。 那红衣女子正笑着,突然一个粉衣女子喊道:“有毒!” 她顿时敛了神色,阴测测道:“看来小郎君你不太乖呢。” 林幼泽冷哼一声,不再与她废话,趁她说话之际,扬手便是一道罡风,龙头匕首射出一片青光,直直向对方砍去。 红衣女子一声娇叱,不退反迎,手中流光大锤一挥,把青光尽数挡回。而她旁边的几位粉衣女子却没她那好本事,皆痛呼出声,身上被割伤了好几道深可见骨的口子。 而那三位大汉,则围上前来,把阿离堵住。那流着涎水的古铜色大汉,更是迫不及待地拿起手中的斧子,直直朝阿离劈来。 阿离心知自己力气不足,硬拼一定落败,只能扬长避短。她举剑格开斧头,找到包围圈的一个缺口,突围出去。阿离身姿轻盈,轻功了得,逃跑起来倒是一把好手。 那三位重量级大汉追不上她,急的哇啦乱叫,斧头乱劈,附近的树枝被他们的斧头砍得七零八落。 红衣女子瞧见了,艳丽的脸上浮现出恼怒,她催动身上的香气。只见那香气一烈,三位的大汉倏地眼睛变红,身躯迅速涨大二倍,皮毛大衣刺啦几声,全被撑破。 那红着眼睛的大汉,就像全无理智的野兽,个个口流涎水,龇着牙,朝阿离扑去,行动之间,比之前更加迅猛几分。 阿离顿时有些吃力。一个不小心,竟被其中一人钳住脚后跟,朝地上掼去。 阿离狠狠地摔在地上。三把利斧锋芒紧跟其后,阿离已避闪不及。她绝望地闭上眼睛。 正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一道青光闪来,林幼泽强行挣脱红衣女子的战斗圈,帮阿离格挡住破空而来的大斧。 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若是放在从前,他哪里会管别人死活。可看到那斧头直飞阿离而去的刹那,他下意识地就冲了过来。 阿离惊魄未定地闪开斧头,却看到林幼泽的右肩膀上被狠狠砍了一刀,鲜血直流。 她顿时红了眼眶,咬紧牙,重新加入战斗。 红衣女子紧追不舍,流光大锤绕成漫天密网。 林幼泽刚被斧头砍中,身形一滞,撞到网的边角上,立时胸口一震,嘴角溢出血来。 已是生死存亡之际。这电光石火的瞬间,阿离脑中浮现出哑巴阿嫫说的话:“不到生死之际,不许擅用最后一招。” 她心里默默对哑巴阿嫫说了声对不起。 如果她的死,可以为林幼泽换来一线生机,这买卖倒也划算。她这一生,都在被权衡利弊。被收养,就要试毒还债,学医术,就得进不周山寻神农琴。一桩桩的,都像是交易。 有时她也会觉得疲惫,为什么她就不能理所当然地得到一些东西呢。像外面的普通稚儿一般对着慈爱的双亲打滚耍赖,像外面的普通女子一般,得到男子纯粹又炙热的爱慕。 刀光剑影中,只是瞬间,她的脑海中却迅速闪过多幅画面。 她深深地看了受伤的林幼泽一眼,对着红衣女子,使出了阿嫫教她的功法里的最后一招——离恨天。 刹那间,时光仿佛凝滞。红衣女子惊慌失措地想要挣脱,却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辖制得不能动弹。 阿离使尽全身气力,一剑狠狠劈下。血喷涌而出,红衣女子被硬生生地劈成了两半。脸上还带着不可置信的惊恐。 剑劈出去后,阿离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林幼泽目眦欲裂,巨大的恐慌向他袭来。 “阿离!” 他从没跑得那般快过,他跑到阿离身边,把阿离抱在怀里。奄奄一息的阿离,轻地就像一根稻草。 毒药的药效终于发作,失去红衣女子的香气催动,剩下的几个人功力大减,很快就被林幼泽处理干净。 他小心地抱着阿离,走到一处干净的地方,把她轻轻放下。 厮杀声已过,流朱循着阿离的气息飞过来,却看到阿离紧闭双眼,气若游丝。它立刻凄厉地叫了起来。 “不许叫!阿离要是死了,你也就没必要活着了!” 可流朱却不听他威胁,衔着他的衣袖,死命拽着他往东边走。 林幼泽恢复了一些理智,想到这鸟素来有些神通,莫不是能救阿离性命。顿时不再迟疑,抱着阿离跟着流朱走去。 走到一处深涧中,有涓涓一条细泉。 流朱示意他把阿离放进泉中。又叼来一颗通体红色的植物,放到他手心里。 林幼泽嗅了嗅这植物,把它喂进阿离嘴中。 一天一夜过去,他竟不觉肚饿,只等在泉边,等阿离何时醒来。 阿离睁开眼睛的瞬间,就看到一个胡子拉碴的林幼泽,眼里布满红血丝。见她醒来,欣喜若狂。抱住她直笑。 阿离虚弱地扯了扯嘴角。 原来自己没死。又可以偷得浮生,多享受一阵这世间年华。 阿离醒来,是一大幸事。可有得必有失。阿离全身的功力也悉数消失,只留有神农氏天生的血脉神通。 她再也扛不动大巴羊,也没法给它剥皮敲骨了。她的力气弱的就像一个不满十周岁的幼童。 林幼泽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慰道:“没事,你负责下毒,我负责杀人,珠联璧合,天下无敌。” 阿离被他逗得笑了。林幼泽居然没有丢下她不管,她心里一阵甜蜜。 “若是立时死了,也没甚么遗憾了。”阿离偎在他怀里感叹道。 林幼泽眉头一皱,实在不爱听这样晦气的话。他林幼泽向来不认命。跟天斗,跟地斗,遇神杀神,遇鬼杀鬼,从不肯轻易认输。 “不许这么说话。”他板着脸说。 阿离吃吃笑了几声,用手在他脸上胡乱抹了几下:“皱着眉头不好看。” “那怎样好看?” “像浪荡子一般,翘着嘴笑,没个正行的样子,最好看。” 林幼泽无奈地看了她一眼。 “哦,对了!”阿离突然红了脸。她做贼似的,瞟了林幼泽几眼。 “怎么?” “若现在立时死了,还是有遗憾的。”阿离小声嘀咕。 “哦?什么遗憾?” 阿离支支吾吾地不肯说,被他逼急了,才说了一句:“还没和你春风一度呢。” 林幼泽立马笑了个仰倒:“哈哈哈哈哈,阿离。你这是在调戏我?” 阿离还在记恨当初那红衣女子与他之间的调笑,顿时气呼呼道:“怎么,别人调戏得,我调戏不得?” 林幼泽举手投降:“躺平任君调戏。” 流朱看他们俩说的欢,没一人搭理旁边的自己,不高兴了。马上扑棱着翅膀,啄一下阿离的头发,拍一下林幼泽的脸,开始捣乱。 林幼泽恶狠狠地瞪它一眼:“阿离,你看这鸟被你惯的。” 阿离娇嗔地捶他一下:“我家流朱最好了,不许骂它。” 流朱听了,立刻嚣张的站在阿离肩膀上,桀桀地朝着林幼泽怪笑。 又是一年过去,也遇上一些危机,好歹有惊无险地安然度过了。 阿离失了功法,便专心钻研毒药。这不周山遍地毒物,倒是让她研制出不少威力极强的剧毒来。 如今,她肚里有了一个小小的胚芽。 得知她怀孕后,林幼泽喜得手舞足蹈。 他自小在魔教摸爬滚打长大,那等诡谲狡诈之地,片刻的恩情转眼就变成杀人的恶意,叫人防不胜防。还好他机敏,又有蚩尤一族的神力护身,才在那杀人不眨眼的地方,活得逍遥自在。 他从前从未想过,冷心冷情,多疑狂傲的自己,会拥有一个妻子,甚至有一个孩子。 他小心地把耳朵贴在阿离的肚子上。 “我听到了!我听到它的心跳声了。” 他像是得到一个天下最好的玩具一般欣喜。 看着他一惊一乍的傻样,阿离都有点想不太起来第一次见他,他那杀人不眨眼的恐怖样子了。 她笑着抿了抿嘴。觉得上天终究待自己不薄。她此生已心满意足,幼时的困苦,之后朝不保夕的危险,对如今的她来说,变得不值一提,再不是压在她身上那沉甸甸的宿命。 然而一切的平静,都在他们拿到神农琴的时刻,被打破了。 一弦一柱思华年,神农琴响不周开。 在阿离怀胎五个月的时候,无意中在一个山洞里捡到一把焦木。洗净之后,竟然发现它就是神农琴。 她故作轻松地笑着对林幼泽说:“你还记得吗,当年你跟我说,借你弹一首曲子,就把琴还我。” 林幼泽目光如深潭般,他沉默地看着阿离。 阿离的眼泪就忍不住落了下来:“我们要离开不周山了吗?” 她知道,神农琴一旦现世,这平安喜乐的小日子就一去不再复返。她懂林幼泽的野心,他是蚩尤的后裔,他一生的夙愿就是凭借己身之力,重铸蚩尤一族辉煌。 而她,从来只是个贪图粗茶淡饭的废物神农氏。 神农琴上的功法,她确实能读懂。并非什么长生不老的秘籍,却是一部高深莫测的杀人之法。 林幼泽把她轻轻抱在怀里:“阿离……” “嗯,我懂。”她打断他即将出口的话,“这些时光,就像偷来的一般,我总在时时刻刻担心,何时老天会将它收回。我现在已经很满足了。真的。” 两人不再言语,沉默依偎良久。 神农琴只认炎帝后裔为主,阿离将血滴入后,枯木般的神农琴立马显现出就九天神桐的原貌。而阿离受离恨天的反噬,已然无法修炼任何功法。她将神农琴上的功法尽数教给林幼泽。 很快,不周山门终于打开。一道赤光穿透不周山厚重的雾霾。沿着赤光便能走出不周山。 一弦一柱思华年,神农琴响不周开。 神农琴……终于降世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手无缚鸡之力的阿离,却让神农琴认她为主。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世人便知道,神农琴在一个身怀六甲的女子手上。 林幼泽是魔教中人,魔教如阴暗中的爬虫,无处不在。 他们很快就被魔教人找到了。 一群武功高强的人,把他们团团围住。这天罗地网,插翅难逃。 其中一个矮胖秃头男子,奸笑着对林幼泽说:“师弟,你这趟不周山没有白去嘛。” 林幼泽懒洋洋地说:“自然没白去。还骗来一个女子,帮我拿到了神农琴。” “哦?这么说来,你是特意把她诓到这里的啰?” “不然呢?以我林某人的手段,谁能轻易抓到我?” 阿离配合地一脸怨恨地指着他怒骂:“林幼泽,我恨不得将你千刀万剐!你这无情无义翻脸不认人的衣冠禽兽!” 秃头男桀桀笑道:“师弟果然手段了得。” 随后,阿离便被押入魔教。 林幼泽放言,只有此女能驾驭神农琴,其他人无法认主。待他慢慢审讯,让她交代清楚这神农琴奥秘。 魔教掌门不可置否地看着他。 秃头男又站出来聒噪:“师弟,你审讯她这么久,都没得出甚么结果,不如叫她好好领教一下师兄我的手段,定让她把这神农琴的秘密吐露个一干二净。” 林幼泽嗤笑几声:“此女性烈,善于用毒,防不胜防,就算杀不死你们,自杀也就足够了。要不是我用她肚子里的孩子再三哄得她不再寻死,你们以为还能见到她?她一死,神农琴的秘密可就再也挖不出来了。” 魔教掌门闭眼沉思片刻,方道:“交由你罢。” 把阿离从地牢中接到魔教家中,林幼泽心痛得无以复加。怀胎六月,本该是珠圆玉润,阿离却瘦的只有肚子突兀地鼓了出来。 他开始怀疑,自己当初作出的决定——让神农琴重现天下是否正确。如果不是为了他,阿离不会滴血激活沉睡的神农琴。如果不是为了他,阿离还是不周山里那个快快乐乐的小妻子。 他日夜不眠地练习神农琴上的功法。只要这功法大成,他就无需再惧任何人,阿离也不用再受任何委屈。 阿离看着他憔悴的样子,心疼他。直嚷肚子痛,哄得他过来趴在她身边小憩一会。 林幼泽心中酸涩。他看着闭眼入眠的阿离:“你不该爱上我。”说完又立时后悔了,阿离若不爱他,他林幼泽在这世上浑浑噩噩地活着,又有甚么意义? 满眼都是鲜血,是阿离的血。 就在他被魔教掌门喊去的五分钟之内,他在家中布下的牢如铁牢的重重阵法迅速被破。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谋杀…… 林幼泽脑中一片空白,这一定是做梦,一定是! 还有日,他就要神功大成!阿离再也不用受这般苦了。 这一定是他在做梦!阿离怎么能死?阿离怎么会死! 可那触目惊心的鲜血,和阿离破败如洋娃娃的身体,还有……她被挖空的肚子,和旁边已然成型的小婴儿,都明明白白地彰显了……阿离和他的孩子,都被人残忍地杀死了! 是魔教!魔教掌门和他的走狗!是他们害死了我的阿离! 林幼泽状若癫狂,身上神农琴功法忽然激起,这心神俱裂的瞬间,他竟然强行突破,功法大成。 他浑浑噩噩地血洗了魔教,他的功法天下无人能及,从前那如大山般压迫着他的魔教掌门,被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杀死了。 他小心地把阿离和他们孩子的尸体,放进了一个白玉石棺里,据说这石棺能保人尸体永不腐烂。他给阿离穿上了最漂亮的新娘服。他还记得她曾抱怨过,没跟他拜过天地,没穿过红灿灿的新娘服,也没与他喝过交杯酒。 他那时说什么来自,他说,以后我都给你补上。 还有他们的孩子。 阿离说以后让他好好地管教孩子,她可不想管,她怀他怀得这般辛苦,肯定以后舍不得打骂。所以孩子必须让林幼泽来管。 他笑着满口答应。他在想,将来他们的孩子会长得像阿离,还是会像他多一点。 他要寻遍天下神医,帮阿离在不周山落下的一些病根尽数调理好。他要和他的阿离长命百岁。 可阿离不在了。 可阿离不要他了。 他背着那白玉石棺,四处游荡。他每天都要打开石棺看看,是不是阿离只是陷入了神农氏的假死,说不定,哪天他打开石棺时,阿离会突然睁开眼睛,温柔地看着他笑。 阿离,阿离,你醒来看看我好么? 我再也不要神农琴了,我也不要振兴什么狗屁蚩尤一族了。我求你,求你醒来看看我! 然而……阿离再也没有醒来过。只有那不周山,飞出一只周体通红的鸟儿,停在阿离的石棺上,日复一日地悲伤鸣叫。 阿离,阿离,胡不归? 阿离,阿离,胡不归。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你是对的人 不要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打败, 不要成为无趣的大人, 不要急着走进生命中温柔却迟暮的良夜。 到色达的当晚,我就后悔了。 高反令我无法思考,外出吃了顿饭回到客栈,不过才八点半。 我决定去睡觉。 然而一觉醒来,却只是深夜两点。时间在这里过得尤为缓慢,我痛苦地叹了口气,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去大堂坐坐。这个时间,大家应该都睡了吧。然而漆黑且空旷的大堂里,偏偏有一星火光。 “高反睡不着?”火光的主人稀松平常地问我。 “你也高反?”我反问他。 “不,我是老板。” “哦,”我仔细梭巡着记忆中疑似出现过的面孔,“可我好像没见过你。” 他轻笑出声:“大部分客栈的老板都很懒,不爱露面。” “有道理。” 于是我们都安静下来,齐齐看向窗外的那一轮明月。他看了一会儿,突然“啪”的一声,又点了一支烟:“你是做什么的?” 我说:“写书的。” “什么书?” “言情小说。” 他似乎在思考什么,旋即道:“要不要听故事?说不定能成为你的素材。” 我狐疑地看他一眼,他笑了:“一旦觉得无聊,你随时可以打断我去睡觉。不过现在,我得先去给你拿点药,头疼可听不了故事。” “好。”冲着他的药,我决定姑且做个礼貌的听众。 要是故事真的很无聊也没关系,就当为这难得的月色埋单吧。毕竟一生之中的好月光是如此有限。 客栈老板程家扬说,他遇见伊春,是在上海的春天。 世上的春天大抵相似,慵懒的、柔软的、有一点若有似无的忧愁,更多的是被万物复苏的喜悦填满。 但也有一些人的春天不同。伊春就是在那个春天里,被班主任叫去走廊罚站了两次。 说起来真丢人,十八岁的年纪,却得遭受这种小学生才有的待遇,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任走廊上来来往往的学生和老师行注目礼。换了别的女生面子上怕是早挂不住了,但伊春还好,她总能保持一副乐呵呵的姿态,还时不时会打几个呵欠。 事实上,伊春被罚站的理由可谓千奇百怪。有时是晚上自习课,一个课间过去,伊春突然不见了,课桌上只留下一张字条:今天月亮很好,申请早退赏月;有时是上着早自习,她居然呼呼大睡,问她是不是昨天念书念晚了,她却一本正经地摇头,我写完作业后去看了bb的《驾车看印度》。 “月亮这种东西,就不能毕业再看?你倒是说说看,究竟是纪录片重要,还是高考重要?这么大个人了,就不能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吗?”班主任对此愤怒而无奈。面对这个靠自己考入上师附中,成绩一贯优秀的女孩,她始终不大下得了狠心惩罚她。 但伊春偏偏热爱花式顶嘴:“可今年看和明年看的感受完全不一样呀。” 班主任无言以对,伊春因此被发配到走廊上。 “应该的。学校有学校的规则,我没有好好遵守规则,应该被惩罚。”每一次,伊春都会笑吟吟地揉着站得酸痛的小腿,对向自己表示同情的同学认真解释。 但下一次,站在走廊上的还会是伊春。道理都明白,但伊春还是没有学乖,又或许,她根本就没有打算学乖。 很快,五月来了。 春天的最后一个月,教育局新晋科员程家扬穿着白衬衫,提着公文包,快步跟在领导身后,走进了上师附中的大门。那天的阳光好得如同电影里某个刻意剪切的分镜,空气中微热的水蒸气卷着树叶的香味扑面而来。程家扬仰头,感到些许眩晕。 这是他成为公务员的第二十二个月。 伊春那天又因为一件事被罚站了,起因是数学老师想拿走音乐课的时间给大家讲解摸底考的试卷。尽管略有抱怨,但众人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唯有伊春,数学老师都来了,她还趴在桌子上,嘴里叽里呱啦地哼唱着一段听不懂的旋律。 数学老师气得够呛:“想上音乐课是吧,那就给我出去站着!” 伊春乖乖地站起来。 “一生只有一次,到了明日就会错过;一生只有一次,正如春天只有一个五月。”伊春站在走廊里,小声继续唱道。 因为是德语,没有一个路人听得懂,只有临时脱队上洗手间的程家扬往这边看了一眼。 是宫崎骏动画《起风了》中的插曲。 两人的视线短暂交汇,五月的风中,伊春愣了一下,对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她知道,这个人听懂了自己的歌。 公务员程家扬再次出现在上师附中,是有母亲指派的任务加身,替她接好闺密的女儿姚露下晚自习。 “家扬哥哥!”姚露眼尖,老远就看见他的车,兴冲冲地挥手。 程家扬微笑着点点头,顺手打开车门锁。这样的便宜司机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做了,谈不上反感,只是有点儿无聊。马路对面的姚露还在等红灯,他索性一只手支在车窗沿上,漫无目的地四下张望。 然后他就看见了伊春。 “很奇怪,其实在看见她之前,我已经完全忘了那个下午的事。但看到她,一切记忆却突然复苏了,我甚至记起了那首被我忘掉的德语歌的名字……”程家扬伸手掸掉烟灰,笑脸的轮廓被月亮不动声色地镶上了一圈淡金色的边。 那个普通的夜晚,程家扬的视线安静地追随了伊春很久,连姚露上车了都没发现。倒是姚露发现他在看伊春,露出诧异的神色:“你认识她?” “你说谁?”程家扬是真的困惑。 姚露有些不屑:“伊春啊!仗着自己成绩好,总和别人表现得不一样,哗众取宠!我就纳闷了,难道大家的高三不都是一边抱怨着,一边忍过来的吗?凭什么她就不行!” 此时的程家扬早已恢复到平素的温和:“啊,我只是觉得她的书包很漂亮,要不等八月你过生日的时候,也送你一个?” “才不要和她一样!”姚露气得直撇嘴,“到时我要自己选!” 程家扬不置可否,淡笑着发动车子:“好,我答应你。今天你妈和我妈去看电影了,我先送你回家。” 二十四岁的程家扬仍和父母住在一起,开一辆白色的大众,在静安区拥有一套没有装修的清水房。不出意外,那将成为他未来的婚房。 每天七点半,程家扬起床,开半个小时去徐汇区的教育局上班,然后下班回家。他偶尔也和大学同学聚会,话题大多是如今的工作多么琐碎,生活多么乏味,当然,偶尔也会讨论恋爱。但他暂时没有女朋友,只能沦为听众。 但最初,程家扬完全没有想过要成为公务员大军中的一员。他大学时爱好广泛,加入过小众的德语字幕组,当过露营协会的会长,去过西南山区支教……但这一切在大四那年,突然都结束了。 外地的女朋友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决定回老家一边工作一边考事业单位。和程家扬提分手的时候,女孩一边哭一边说:“我也不想的,但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啊。” 程家扬本想说点什么,又深感词穷,浑浑噩噩地送走她,回家蒙头大睡。一觉醒来,他走出房间,对在看电视的母亲说:“我考虑过了,决定接受你们的建议,考公务员。” 近两年的工作生涯让他隐约理解了前女友话语中理直气壮的无奈,但心底又似乎有些小小的不甘。为了饲养这微小却鲜活的情绪,如今他就算退出了字幕组,一年只有五天公休假,再没有露过营,也仍然保持每个月去上海周边转转的习惯。 但最近,每当他在黄浦集散站买完票,回头看一眼乌泱泱的人潮时,心中总会莫名浮现一种越来越清晰的预感—— 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也不一定。 程家扬到枸杞岛的那个周六,海上突然起了大浪。 下船刚好是中午,他饥肠辘辘,却因为晕船,完全没有胃口。这个地方他来过好几次,不再有初次观光的兴奋,顶着大风面无表情地往前走。 看天气,明天早上还不一定回得去。如果倒霉的话,周一就必须请假,可能会被领导臭骂……想到这里,不知为何,他竟然松了口气。 大王沙滩上游人稀少,原本这里是露营的好地方,但也许是天气原因,沙滩上竟没有支起多少帐篷。程家扬脱了鞋提在手上,一路往前,就看到一个熟悉的书包。 伊春正摆开架势,笨拙地搭着帐篷……那个硕大的红色书包,则被她顺手丢在沙滩上。 程家扬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2012年5月19日。 这个和姚露同班的考生,此刻竟然不是坐在书桌前温习考试范围,而是身在离上海四个小时海程的小岛上搭帐篷。他不由得想起姚露那天说的话,顷刻间,觉得头更晕了。 “难道大家的高三不都是一边抱怨着,一边忍过来的吗?凭什么她就不行!” 程家扬使劲按了按太阳穴,这才走过去:“你的方法不对。” 伊春抬起头好奇地打量他:“你知道怎么搭?” 程家扬瞥了一眼远处低沉的乌云,说:“去广场上搭吧,这里晚上不一定安全。” “噢,好。”伊春听话地拍掉手上的沙子,麻利地站起来,“谢谢你!” 时隔三年,程家扬再次运用到了从前学过但现在看起来毫无用处的知识,替伊春搭出了一个坚固的帐篷。作为谢礼,伊春买了两盒冰激凌,递给他一盒。 想到没吃午饭,程家扬虽然接了过来,却没有吃。伊春倒是飞快地吃完了,有点抱歉地望着他:“你不喜欢吃冰激凌?” 程家扬摇摇头,这才撕开包装纸,慢慢舀了一勺融化的奶油:“你一个人?” “不然呢。” “怎么突然跑来枸杞岛?” “我看关注的一个旅游博客上枸杞岛的图很漂亮,就来了。” “天气这么差,为什么不等等呢?”其实他真正想问的是,为什么不等高考结束再来呢? “谁知道明天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啊,当然是趁最想来的时候来,也许下一次,我就不想来了呢。”伊春漫不经心地说着,脸上是肆无忌惮的笑容。 程家扬忽地想起一件小事。 2005年,程家扬十八岁,他惊喜地得知,自己非常喜欢的beyn乐队即将来上海开告别演唱会,时间是9月3日,也就是他高三开学的第三天。 他明明一早买了票,最终还是扛不住程母的质问“已经高三了,你究竟在想什么”,最终忍痛把票转卖给了别人。 程家扬还记得,买他票的是个大学生,对他说了很多次“谢谢”。他当时虽然安慰自己,等考上大学就好了,但他心里明白,演唱会之后,再无演唱会。beyn解散了,属于他们的那个摇滚时代结束了……就像他的青春一样。 “对了,我是伊春,你叫什么名字?”伊春清亮的声音突然打断了他的思绪。 “程家扬。” 他缓缓抬起头来,眼中似收集了整个岛屿上空静默的烟云。 那一夜,程家扬是在临时租来的车上凑合着睡的。 究其原因,或许是伊春那句随口说的“哦,那你要不要留下来保护我”。 天渐渐黑下来的时候,二十四岁的程家扬还是像每个成年长辈一样,对这个刚成年的少女提出了自己中肯的建议:“一个女孩露营不太安全,你要不要还是考虑找家旅馆?” “哦,那你要不要留下来保护我?”没想到伊春竟然如此回答他。 于是程家扬就真的退掉了旅馆,跑去镇上押了身份证和租金,借来了一辆车。 白日遁去,黑夜抬头。奇怪的是,那些原本盘亘在小岛上空的乌云,竟然也随着夜晚的降临而渐渐散去。零散的星像嘈嘈切切的珠玉,散落在天际,衬得一轮满月格外寂寥。 两厢车的空间狭小,程家扬不太睡得着。倒是帐篷中的伊春早已入睡,忙着拜会周公。 程家扬把车窗降下一截,借着月光,点了一支烟。此刻他眼前那顶小小的帐篷,或许已不仅仅是一顶帐篷,而代表着他那段消弭在黑白岁月中的少年梦想。 他无法挪开视线,说服自己心甘情愿地睡去。 转天清晨,伊春醒来,钻出帐篷,发现程家扬居然已经发动车子,准备走了。 “这么早,船不是九点才开吗?”伊春揉着惺忪的睡眼。 “我先去吃点东西。” 从昨天中午到现在,他居然一直没顾得上吃饭。 “啊,这样……那,下次再见吧!” 伊春语气爽直如江湖小说中的浪子游侠。 程家扬略略一笑,朝她摆摆手:“再见了。” 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在那艘开往沈家湾的客船上碰面。原本,世界上的每一次邂逅,需要的运气就比想象中要多得多。 是某一个瞬间,程家扬也产生过寻找伊春的念头,但不过一秒钟,他就放弃了。再见面,该说点什么好呢?难道要说,自己想和一个女高中生交朋友吗?这答案怎么想都太滑稽。 程家扬的思维是在机桨的噪声中渐渐变得混沌,很快,他便进入了梦乡。 同一时刻,伊春正站在船舱外眺望着这片广阔的海。 真奇怪啊,明明是没什么特别的海,但每一次眺望,都能感受到不同的快乐。她伸了个懒腰,不紧不慢地在心中开始默背起老师前些天刚标记的考试重点内容。 还有半个月,目标上外,伊春明白的。 四小时后,旅客纷纷从客船拥出,程家扬径自去取泊在附近停车场的车,而伊春则背着自己的红色书包,朝着与他相反的方向走去,登上返回上海的大巴。 明天,又是一个没什么不同的星期一。 五月的最后一个周末,程家扬在程母的授意下,参加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相亲宴。还好,气氛不算尴尬,因为对象是姚露的表姐陈知知。 送完陈知知回家,程母已在客厅静候他多时:“怎么样?人不错吧?” “挺好的。”程家扬中肯地道。上外教授的女儿,到底是书香门第的闺秀。 “那以后就多主动约人家吃饭,看电影。”程母满意地冲他眨了眨眼。 “好……我先去洗澡了。” 二十四岁那年,程家扬想不明白的问题有很多,“为什么大家都要相亲”首当其冲。但有些事,好像根本不需要想那么明白,大家都去做,你也做,总不至于出错。 洗完澡出来,他打开空调,坐在房间的小沙发上,沉默地点了一支烟。这个季节的夜晚,他很少开窗,蚊虫很多,城市很吵,没有星星……理由足够充分,也足够多,但他只坐了一会儿,却突然神经质地站了起来,猛地推开了窗户。 窗外果然没有海,也没有星,更没有一顶刺眼的帐篷。他失神地看了一会儿,重新坐回沙发上,拿起手机,给陈知知发了一条消息:下周三晚上有没有空? 程家扬再没有见过伊春。 直到和陈知知看了几场电影,给姚露选好了毕业礼物,当有一天他突然抬起头,看见由绿转黄的树冠……程家扬才意识到,这座城市的夏天已经结束了。 他当晚顺道去商场给自己添了几款秋衣。 后来的日子,加班似乎变得越发频繁,等程家扬再回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有两个月没有离开过上海了。 果然,那虽然不是最后一次,却也是正确的预感。 十一月,上海的冬天终于来了。 程母和姚露的妈妈双双跑去泰国晒太阳,而以危险分数好不容易挤进上外的姚露只要一得空,总跑来程家扬家做客。毕竟长辈们都说,程家扬有很大概率会成为自己未来的表姐夫,姚露觉得,提前打好关系准没错。 然而这天周六,姚露进了门一反常态地没有和程家扬打招呼,而是径自坐在沙发上,不说话。 “怎么了?”程家扬递给她一个苹果。 “啊啊啊!我们高中出了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姚露烦躁地咬了一大口,含混不清地叹道,“家扬哥哥,你能相信吗?居然有人考上了上外,还主动申请退学!理由很可笑,发现这不是自己想学的专业,准备重新高考!你说,她是不是个疯子?” 程家扬削着苹果的手一滞,良久才问:“你说的是谁?” “伊春啊!除了伊春还能有谁!”姚露暴躁地把果核丢进垃圾桶,突然间又变得沮丧起来,语带哭腔,“你说她这样潇洒,好不容易挤进上外的我要情何以堪呢?” 程家扬在周日的上午出发,临时推掉了陈知知的约会,顶着巨大的压力向领导请了周一的假,一个人登上了开往枸杞岛的客船。 他想去碰碰运气,也只能是碰碰运气。 但当他看见伊春熟练地搭着帐篷的身影时,一切又似乎变得理所当然起来。好像他天生知道,他会在这里再见到她。 “嗨!”伊春抬起头,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好久不见。” “好巧。”程家扬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 “不巧,”伊春竟忽然正经了起来,“其实我最近每周都来这里,总觉得,你还会来。” “找我有事?”程家扬的心猛地一颤。 “嗯,来和你告别的,我决定四处走走看看,今后的一整年,应该都不会有机会来枸杞岛了。那天和你说了‘下次再见’,就想着一定要再见上你一面。我好像对这种奇怪的事情总是特别执着,啊,是不是有点好笑?” 伊春说着说着,真的不好意思地笑了。 “你不是……准备重考吗?” 话一出口,程家扬就知道,完蛋了。 果然,伊春脸上的笑容骤然被恐惧所取代。她从沙滩上“噌”一下站了起来,惊恐地瞪着他:“你是谁?” “程家扬。” “你到底是谁?”伊春的声音开始颤抖,到底她才只有十八岁。 故事说到这里,客栈老板程家扬鲜有地停顿下来,征询我的意见:“换了你是伊春,会不会也觉得害怕?” “我可能会把你当成变态。” 程家扬哈哈大笑。 距离2012年已经过去五年,如今的程家扬的外貌是否与当时相差甚多,我无从得知,但我可以清晰地从他身上嗅到风的味道。 那是属于自由的气息,是许多人一生追求,却终究无法得到的。 我不由得嫉妒他。 “所以那天你们从枸杞岛一起跑来了这里?”明知道不可能,我还是忍不住故意这样揣测。 程家扬果然对我报以一个鄙视的眼神:“你们写书的想象都这么浮夸吗?” 被将了一军,我无谓地耸耸肩,听他继续说下去。 程家扬说,伊春当时的确是跑了,不过不是和他一起,而是丢下了租来的帐篷,不带喘气地跑去了镇上的旅馆投宿。 离岛的船停运了,她也没有办法。程家扬并没有立刻追上去,用他的话说,是因为还没想好解释的说辞。于是那天夜里,程家扬理直气壮地鸠占鹊巢,霸占了伊春的帐篷。 十一月的海边已经非常冷了,自然是睡不着的。但他听着呼啸的风声,却像是回到了大学时期。那时的自己,什么都渴望,什么都想尝试,什么都拼尽全力……哪怕是风,也能够放胆怂恿自己去抓抓看。 他喜欢那时的自己,也喜欢此时的伊春。 程家扬后来是在上外女生宿舍楼下找到伊春的,伊春当时已经办理完退学手续,正准备回寝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拿走。 可能是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安全区域,再次面对程家扬,伊春的表情显得镇定多了,但说出口的话,却令人不禁捧腹。 程家扬还记得,那天伊春一本正经地问他:“我想过了,你……是不是外星人?” “不是的。”已经准备好措辞的程家扬终于有机会将整件事完整的始末娓娓道来,包括五月里那场短暂的邂逅,姚露在这个疑似诡异的故事中扮演的角色,还有最重要的……那首歌的名字。 “是《这是唯一的一次》,对吧?《asgib′snureal》。” “啊……是你?!”伊春震惊地捂住嘴巴。 至此,两人终于都记起了那场被遗忘在五月的,短暂的交汇。尽管他早一点,她迟一点,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命运之所以被称为命运,是因为它永远出其不意,又理所当然。 “那么,现在让我们正式认识一下吧。”程家扬微笑着,伸出一只手,“程家扬,二十四岁,中国上海人,徐汇区教育局科员。” 伊春迟疑了片刻,还是握住他的手:“伊春,十八岁,中国上海人,上外退学生……还有,太好了,你不是外星人!” “没错。” 两人都大笑起来。 那一瞬间,程家扬发现,自己从伊春身上,看见了光。 物理书上写,光是由红、橙、黄、绿、蓝、靛、紫七种单色光构成的的。也就是说,程家扬眼中的伊春,是彩色的。 如果一个人眼中的另一个人是五彩缤纷的……那说明他的确是喜欢她没错。 处理一段不尴不尬的,进行到一半的暧昧关系,往往比说分手还要麻烦。程家扬明白,但正因为如此,他才不能拖。无论日后他和伊春有没有发展,对陈知知,他都应该有一个合理的交代。 “所以说,你因为觉得自己喜欢上了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所以认为我们俩不适合?”陈知知在听完他的坦白后,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你知道你今年几岁了吗?程家扬!”她第一次直呼他的大名,她从来都是温柔地叫他家扬。 “二十四岁。”因为有所准备,程家扬虽然难堪,但还是保持着风度。 “对啊,程家扬,明年你就二十五岁了,难道还幼稚地觉得,和一个十八岁,选择大学退学的小姑娘,会比跟一个和你家境、学历及工作环境相当的人更适合?” “我没这么觉得,”程家扬诚实地否认,“但我没想过要比较。”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希望,以后自己做任何事情,首先满足的是‘我想’,而不是‘我应该’。” “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神经病!”陈知知气得脸色发白,一把甩上了门。 理所当然地碰了一鼻子灰,程家扬识趣地往回走。 “程家扬?” 站在自己眼前的竟然是伊春。 刚被人痛骂,就在这里遇到她,程家扬未免有些尴尬:“你怎么在这里?” 这是上外教师楼小区。 “我住这里啊,”伊春一愣,像突然想到什么,也稍稍变得不自在起来,“我爸是上外的教授。” 程家扬瞬间明白过来,两人都沉默了。 良久,伊春开口道:“走吧,我请你喝汽水。” 说这话的伊春似乎已恢复到平时的做派,大大咧咧地拽住程家扬的衣袖,拖着他往小区门口的超市走去。 “橘子味的怎么样?”她弯腰在货架上拿了两瓶,问他。 程家扬有点走神,随口道:“好。” 两人就真的这样傻乎乎地蹲在路边,就着吸管喝起了饮料。 伊春呵出的热气遇上冷气不时凝成一团团小小的白雾:“其实我是一开始就想好了的,考上上外就退学,我不想学英语,也不想跟我爸一样,以后做个英语老师。我爸曾经承诺过我,只要我考取了上外,以后就再也不干涉我。” “那你想好以后学什么了吗?” “还没有,所以才打算到处看看,找找有没有什么真正喜欢的东西……等我想好了,就再考一次。” 伊春说着突然偏过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程家扬,脸上的表情似乎起了些微妙的变化:“对了,那天我还有事忘了问你。” “什么?” “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 “没事没事,不用紧张,刚好我也挺喜欢你的。” “后来呢?”我问程家扬。 程家扬懒洋洋地咬着烟蒂,瞥了我一眼:“困了?” 我摇头,高反药有奇效,现在我不仅可以思考,还极富浪漫的想象力。 “你亲了她?” “没有,”程家扬闷哼一声,“我回家了。” “啊?” “因为我妈给我打了个电话,陈知知联系她了。” 相亲就是这点不好,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首先站出来的永远不会是当事人,而是当事人的父母。 程家扬刚进门,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你对现在的生活到底是哪里不满意,对知知又是哪里不满意?大家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你突然发什么疯?” “beyn。”沉默着的程家扬突然开了口。 “你说什么?” “beyn……”程家扬抬起头,重复了一遍,“十八岁那年没有看到的那场演唱会,让我后悔到今天。” 所以,这一次,他再不要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打败,不要成为无趣的大人,不要急着走进生命中那个温柔却迟暮的良夜。 他要遵从内心地活着,因为,这一生,只能活一次。 伊春在次年的春节过后踏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之所以是北京,是因为伊春坚持,旅行的第一站必须是一个国度的灵魂所在。 就像伊春曾说过的,她对这种奇怪的事情,总是特别执着。 “那你呢?” “又做了几个月的公务员,把手上需要完成的事做完后,我才提出了辞职。” 2013年5月,程家扬离开上海,参加了大学时期一直想要参加的户外运动指导员培训班。 2016年,他的小型户外运动俱乐部在北京开业。 “那,伊春呢?”望着已经发白的天际,我终于忍不住打了个呵欠。 不得不承认,程家扬是个讲故事的好手,这一夜的睡眠我荒废得心甘情愿。 但即便如此,他居然还想吊我的胃口:“哦,伊春……” “你……” 桌上的手机屏幕忽地亮了,他坏笑着起身:“伊春来了。” 2015年的夏天,伊春在复读一年后考取了心仪的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程家扬因此将自己的户外俱乐部开在了北京。 2016年的夏天,程家扬和伊春一起到色达旅游,认识了这座客栈的前任老板。老板准备离开色达,回老家结婚,程家扬在谈妥价格后,盘下了这家客栈。 2017年的夏天,伊春因收集论文资料短暂留京,程家扬在和她商议后,决定先来色达等她。 这大概是我今年听过的最美好的爱情故事,又也许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妆泪红阑干 夜深忽梦少年事,她便是他的少年事。 隐形回忆 林江辰做梦也不曾想过,与李斯悦再见面,是在自己母亲的葬礼上。 好久不见,她却几乎没有变化,依旧沉着脸没有什么表情,穿着得体的黑裙子,愈发地显出清瘦。 祭拜了林母后惯例要来亲属这边问候安慰,但李斯悦没有,她隐到人群一角,又默默凝视那遗像许久,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去。 林江辰的视线不动声色地追着她,直到她彻底消失。 这时旁边一个上了年岁的阿婆突然跟旁边人小声说道:“刚刚那丫头不就是从前阿华经常带回来补习的孩子吗?听说现在可出息了,在国外赚大钱,这次能来,也算是有点良心。” 林江辰去世的母亲陈小华便是阿婆口中的“阿华”,去世前她是本市一中的英语老师,李斯悦曾经是她的学生。 可能也是她最骄傲的学生。在她去世前几天,与林江辰通电话,她还不无欣喜地对儿子说:“听说斯悦不久前刚在苏富比拍了一幅画,花了好大一笔钱。还有,她就要回国了,等她回来,我们一起和她聚一下好吗?” 与儿子打完这通电话,五天后,陈小华毫无预兆地从自家13楼的阳台跳下。 她并没有等来与自己得意门生的相聚,事实上,她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过李斯悦了。 那是个傍晚,天色灰暗,下了一天的雨还没有停息,林江辰在摄影棚里拍当天最后一组商业片。时间紧促,所有人的状态都不佳,电话打来时,已经疲惫至极的他和模特不由得都松了口气。 他静静地听完电话,然后把手中相机交给助理:“我妈去世了,我得回去。” 直到走出灯火明亮的摄影棚,他才发现自己的手在止不住地颤抖着。 林江辰很快开车去机场,他的脑海渐渐陷入一片真空之中,道路边的一切仿佛都扎进了黑暗。在这无边的黑暗中,李斯悦的样子缓缓地浮了上来。 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她的脸。李斯悦就像一处隐形的回忆,明明真切地存在着,却再也没有现身过,只无端地消耗着所有人的情感。 无端的深情 很久以前,林江辰就知道,人与人之间,可以发生的关系有很多种。但真正安全的关系并不多。 他第一次见李斯悦,是高二那年。有天晚自习放学后,林江辰发现自己家里多了个陌生的女同学。 晚上十点的饭桌上,陈小华告诉儿子,这是李斯悦,是妈妈班上的一个好苗子,刚好家里炖了鸡汤,就把她叫回来一起吃宵夜。 那时候刚分班,林江辰学理科,李斯悦在文科班,一中实行颇为严格的寄宿制,寄宿的学生与走读的学生有着不一样的学生证,李斯悦黑色恤胸口别着寄宿生的红色学生证。林江辰有些疑惑为什么母亲要把住校的学生带回家,想着,便不由得多看了对面女孩几眼。 李斯悦很沉默,她的身上并没有初至一个新环境的局促与紧张感,只是坦荡地低着头喝汤,和林江辰分食了两只鸡腿。 喝完汤她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趁着陈小华去洗碗,她便很自如地参观起林江辰的家。 林江辰房间的门没有关,她走了进去,视线立即被他书架上收藏的大量英文杂志吸引了。 “我妈有看《纽约客》的习惯。”林江辰倚靠在门框旁解释道。 李斯悦走到书架前,并没有看林江辰,“这些书,我可以借阅吗?”还不等对方回答,已经抽出了一本。 林江辰的房间并不大,书架旁边就是铺得整齐的床铺,“哎——”男孩的话音未落,伸出阻拦的手也顿在半空,她便坐在了床沿。 那个瞬间,林江辰觉得脑中突然“嗡”了一声。这是他懂事以后,第一个敢穿着牛仔裤坐在他床沿的人。 面对男生的强烈排斥,李斯悦也愣了,她仰起脸盯着他,很快明白过来:“难道你是处女座?” 林江辰点了点头。 她狡黠一笑,一副知晓缘由后仍偏要为之的意味。男生这才看清她的脸,她的脸很白净,长着一对非常好看的眼睛,娇俏又迷离,眼珠似点漆,笑的时候有种无端的深情。 她盯着他,注视了好久,然后又歪过头去。 长大后林江辰见过很多女孩子,她们也有楚楚动人的大眼睛,以及拥有着更加生动的面部表情,但没有一个人再给他如那晚一般的体验,一种悄悄的、不自知的、莫名的悸动。 那天晚上李斯悦在林家留宿,林父常年出差在外,女孩从林江辰书架上拿了几本杂志睡在客房。 初恋女孩的脸 隔天下午放学后林江辰在教工餐厅吃饭,听到邻桌的老师在谈论李斯悦。 “听说昨晚陈老师把班里那个早恋的女生带回家了。” “是那个叫李斯悦的女孩吗?哎呀,前两天晚上有几个男生在开水房为了她打架,热水瓶砸烂好几个,还有个男生被烫伤送进医院了。” 话音刚落,陈小华领了李斯悦进来,她的目光逡巡了一圈,把女孩带到儿子对面的位置坐下,“斯悦,你想吃什么?让江辰去买。” 李斯悦好奇地看着桌上的餐牌,取出一张十元纸币给林江辰,“我想要一碗米线。” 林江辰站起来去买:“这边吃饭不收现金,刷我妈的职工卡。” 米线端过来,林江辰看到那张纸币正静静地压在自己的面碗下面。 趁着陈小华去买饭的空隙,他忍不住好奇心,小声地问她:“真有男生为了你打群架?” 她专注着吃饭,眼皮都懒得动,“你不知道?噢,你是理科班的学霸,肯定没空关注这些江湖八卦。” 林江辰一时有些语塞,隔了好久才说:“看来早恋毁人啊。” “我没早恋!”女生的声音一下子高了起来,引起周围一阵侧目,林江辰有些囧,头也跟着低下去了一些,“你别激动呀,慢慢吃,别烫到了。” 吃完饭他们一起往教学楼走去,操场边有一丛丛莹白的晚香玉在晚霞的余晖中开得正好,李斯悦感叹:“教工餐厅的伙食真好。” “我有卡,下次你还可以来吃。”林江辰手里攥着那张十元纸币,犹豫了好久,终于开口道,“这钱,我们拿去买饮料喝吧?” 离晚自习还有点时间,他们坐在操场边喝汽水,坐下之前林江辰特地掏出纸巾垫在人造草皮上,然后示意李斯悦可以坐。 女孩咬着吸管,想起昨晚无心地坐他床沿的时刻,有些好笑地盯着他:“我们还蛮像一对著名的组合的。” “是什么?” “黑白双煞啊。” 林江辰被她逗笑,确实,他穿着校服的白衬衫,而她仍旧穿着昨天的黑色恤,前一天晚上睡前洗好晾干,她不肯穿老师拿给她的衣服,隔天上学时还是穿回自己的。 林江辰已经猜到母亲带女孩回家的原因,几乎每一个班主任都会对早恋如临大敌,而李斯悦,恰恰就长着一张初恋女孩的脸。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晚自习结束后,林江辰和母亲一起回家,他原以为李斯悦依旧会跟着母亲一起,便故作漫不经心地问:“你那个学生呢?” “她不愿意再来,昨天情况特殊。”陈小华没有多作解释,两个人默默拐进一条窄路,这条路的一侧是他们中学的偏门,门是雕花的铁门,常年紧闭。 平时林江辰经过时会看到一些寄宿的学生拿暖瓶去水房接水,他想起晚饭时听说的水房斗殴事件,便忍不住朝那里多看了两眼。 果然看到了李斯悦,她独自一人拎着一个蓝色的暖瓶,站在铁门边。 陈小华先跟她打招呼:“哎,斯悦,接热水呢!” “是啊陈老师,谢谢您借我那些杂志。”李斯悦的脸浸在路灯的光影中,有些朦胧,“也谢谢您的晚饭。” 陈小华笑着说不客气。 不远处有露天的烧烤摊正飘着香气,林江辰突然问:“你们想吃羊肉串吗?” 于是他去买了烤羊肉串,从铁门的缝隙处递了进去,李斯悦思索片刻,便接了过去, 为了防止竹签的尖头不小心戳到她,林江辰在递过去的时候将尖头对住了自己,这样一来,却显得有些刻意,于是在交接的片刻,他们的手在穿过雕花的缝隙时,轻轻地触了一下。 凉。这是林江辰在那一刻的感觉。 后来林江辰便经常在学校遇到李斯悦,周一升旗的时候,大课间下楼做操的时候,周三下午林江辰上信息课,李斯悦上体育课,他在机房的座位临窗,有意无意地,常常会捕捉到她在操场上的身影。 他在的重点班也后知后觉地有了对李斯悦的捕风捉影,说文科班的班花教唆一众追求者吃醋互殴,自己却置身事外冷眼旁观,事后把一切撇清,依旧当一名无辜的好学生。 流言四起,林江辰听完后并没有做任何评价,他在一节信息课上跟老师请了假,借口去母亲办公室一趟,被允许后悄悄地离开了机房。 李斯悦的班级正在操场上测试八百米,一组男生正绕着跑道追逐,女生则稀稀拉拉地四散,间或有人晃两下胳膊,权作热身运动。 林江辰不费什么力气便找到猫在操场一角的女生,她插着耳机,正安静地发着呆。 他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但为时已晚,李斯悦惊讶地看着他:“咦?” 男生有些不知所措,情急之下他撒了个拙劣的谎:“在办公室帮数学老师批试卷,刚好看到你在这里,就来打个招呼。” 李斯悦没有多想,拍了拍旁边的台阶,“那你坐啊。”说着,分了一只耳机给他。 那是2007年的晚夏,李斯悦递来的耳机中正播着一首青春的周杰伦。他在歌里唱: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这一次林江辰没有抽出纸巾垫在地上,而是和李斯悦一样径自坐了下去。他们在同学的窃窃私语中一起听完了那首《晴天》。 那年他们只有十六岁,生命之旅中的一切都很渺远,但共听一首歌这件事本身是真切的,心中微微荡起的波澜也是真的。 男生心里突然冒出一句,真想快点长大啊。 没有送出的裙子 之后林江辰成了李斯悦的读书中转站,他把家里的藏书整理归类,李斯悦常常拿着书单来跟他借书。 秋天的时候,她得了全国英语竞赛一等奖,颁奖礼非常隆重,李斯悦也在指导老师陈小华的建议下穿了裙子上台领奖。 她很少穿色彩亮丽的衣服,难得穿一次便格外显得惊艳。作为获奖代表,她在台上用英语作了心得交流与获奖感言。 别人都在谈论她的口音好听,但林江辰不,他远远地看着她,突然想送她一件礼物。 他做了些功课,在周末补习奥数的间隙去了趟商场,礼物很快买好,装在纸袋中,再装进书包,一路背回了家。 在骑单车回去的路上,林江辰突然意识到自己做的一切有些唐突,事实上他明白,自己和她之间的关系就是建立在一次次莫名其妙的唐突之上。 回家后,他把包里的那件礼物藏在自己的枕头下面。总要找个因由才能送出去吧,少年在入睡前那么想着。 陈小华是在两天后发现儿子枕头下那条红白条纹的裙子的,裙子折叠的很熨帖,裙身很有设计感,用料精良,裙摆处是不规则的细纱,突显着女性的柔美一面。 她是位有涵养的母亲,即使当时脑海中闪现过无数可能性,甚至“难道儿子有异装癖”的猜测也浮上心头,她也没有失控。她不动声色地将裙子放回原处,悄悄地离开林江辰的房间。 而直到那条裙子过季,林江辰都没有把它送出去,冬天的时候,李斯悦跟陈小华申请走读,她的家人工作很忙,专门雇了一位远方亲戚过来,在学校旁边租了公寓,由那位亲戚阿姨照顾女孩的生活。 陈小华了解情况后没有多问,只是和女孩说明,学校需要家长来签个字便好。 李斯悦妈妈来学校签字那天,林江辰刚好去他妈妈的办公室拿水杯,走到门口,恰好无意间听到陈小华与李斯悦妈妈谈起李斯悦。 “她是很难得的聪明的孩子,很有灵气,也很有天赋。”陈小华说,“但是性格方面,我觉得她跟这个世界都保持着一种疏离感。” 李斯悦读母亲背对着门,声音很轻,却依旧很清晰:“是的,是我们做父母的原因,我发现自己有她的时候,已经收到国外大学的ffer,一份很好的研究性工作,后来在照顾孩子与工作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斯悦很小的时候,就缺少父母的陪伴,她确实不擅长与人相处。” 李小华叹气,随后跟李斯悦的母亲说:“发生水房男生斗殴事情的晚上,一位生活老师发现斯悦在宿舍走廊尽头徘徊,表情很紧张。那晚我担心她,把她接回了家。孩子似乎……神经很紧绷……” “您是说……我女儿那晚企图……轻生?” 暗涌的深情 办完陈小华的葬礼,林江辰与李斯悦草草地见过一次,那天学校工会通知他可以去学校领一些母亲的遗物,他在教学楼前面的花坛边遇到李斯悦。 她抱着一沓文件夹,步履匆匆,跟林江辰擦肩而过的时候,松绿色围巾的一角拂过他的手背。 林江辰叫住了她。 他去超市买了两罐咖啡,和她坐在操场边喝。时间不动声色地穿过每个人的身体发肤,距离最初他们坐在同一片操场边喝汽水听周杰伦,已经过了近十年。 李斯悦低头摩挲着咖啡罐的杯壁,小声地对林江辰说:“很抱歉,那天没有过去跟你好好打个招呼。” 说完看了看他,这几天林江辰明显憔悴了很多,曾经他们如此熟悉,在青春懵懂的岁月里互相鼓励,给彼此更多前行的力量。但现在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她看着他的脸,却一时间不知所措。 林江辰拨弄着身旁纸盒中母亲的物品,“就在之前,她打电话告诉我说你最近会回来,她很开心,憧憬着跟你见面。” 他手臂上的黑纱异常醒目,悲伤在两人之间迅速蔓延,形成一个看不见的深邃黑洞,将他们的一切思绪全部洇进悲伤本身。 高中毕业前李斯悦就在母亲的安排下出国读法律,她走得很突然,并没有机会能与林江辰好好道别。 没有道别的原因还在于那时候她与陈小华产生矛盾,起初大家都以为是青春期的少女叛逆使然,但那矛盾似乎存在了很久,始终没有消除。李斯悦一声不响地走了,负责照顾她的阿姨打包好公寓中的用品,她的母亲来学校办理手续,女孩在高三的尾声离开,天下至此太平了。 林江辰曾经试着在网络上搜寻过李斯悦的痕迹,事实上她依旧不热衷社交,在国外读书甚至连脸书都没有。 他心有疑惑,但始终没有向母亲提过相关隐情,倒是陈小华会开始思念起李斯悦,感慨着她曾经是那样一个好学聪颖的学生,十八岁便可以进入达特茅斯。 林江辰问李斯悦:“你恨我妈妈吗?” 李斯悦的头发被微风吹起,她想了想,慢慢地伸手将散发拨与耳边,她的眼神依旧是十六岁的漆黑与迷离:“我曾经恨过她,但后来不了。” 林江辰并不惊讶于她的回答:“为什么?” 她的目光转向他,有一点暗涌的深情便渗了出来:“跟你有关。” 高二那年冬天,李斯悦开始了走读的生活,公寓离学校很近,每天晚自习下课后,她会和前来接她的阿姨一起步行回家。那年的冬天格外寒冷,阿姨在一个雪天的晚上不小心摔折了腿,需要卧床休息一阵子,于是那段时间李斯悦需要一个人回家。 她的公寓和林江辰家的教师家属区离得不远,林江辰发现李斯悦一个人回家后,便有意无意地和母亲错开回家的时间,跟李斯悦“偶遇”,一起走回去。 后来他注意到,每天晚上总有莫名的男生守在巷口,等李斯悦经过的时候,对她疯狂地吹口哨,然后大喊出一些轻浮的话语。李斯悦总是戴着耳机,面无表情地经过,等走出好远之后,林江辰发现她的身体在轻微地颤抖。 元旦前夕的晚上,林江辰将李斯悦送到家门口,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女孩叫住了他,然后她很快地蹲下来,将男生散掉的鞋带重新系上。接着,从灰色的牛角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递给他。 是周杰伦的《叶惠美》。女孩笑着说:“林江辰同学,元旦快乐!谢谢你送我回家,也谢谢你妈妈,做我的老师,我很幸运。” 说完她就跑掉了,留给林江辰一阵岁末的风,男生在冷风中看着李斯悦房间亮起了白色的灯,莹白色,把灰蓝色的夜空一点点染亮。 元旦假期结束后,李斯悦的阿姨恢复了腿脚,可以继续在晚上接女孩放学,她们一起走过巷口,李斯悦有些奇怪,吹口哨的男生不见了,令她窘迫又恐慌的时刻神奇地消失,不再降临。 两天后,陈小华将李斯悦单独叫到办公室,她对李斯悦说的第一句话是:“江辰为了你打架,眼角开裂,缝了六针。” “哐……”突然一阵响声,是林江辰身旁的咖啡罐倒了,咖啡已经喝完,易拉罐沿着水泥地面滚了出去。林江辰起身捡起,将它扔进不远处的垃圾桶。 回过身的时候,发现李斯悦也站了起来,“我要走了哦。” 林江辰问她:“你要去哪里?” 他其实想说,不要走,你的话还没有说完,你怎么能走呢? 我们好不容易再见一面,你怎么可以那么轻易地就走开呢? 时光深长 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林江辰发现了一些抗抑郁的药物,他这才意识到要去查母亲近些年的医疗状况,原来早在很久以前,她已经被确诊患有抑郁症。 但她向所有人隐瞒了抑郁症这件事。这些年她独自一人抚养儿子成人,待到林江辰考上大学后,她很快与丈夫离婚,此后便一直独居。 学校的老师告诉林江辰,你母亲带完你们那届毕业班后,整个人似乎都松弛了下来,拒绝再当班主任,对待学生也仅是尽到义务,不再向从前那样满腔热血。 “教了半辈子的书,送走那么多的学生,除了有成功的喜悦,其实也是很累的吧。”与陈小华共事的同事这样对林江辰说。 他还告诉林江辰:“你母亲之前教过的一个女孩,现在是优秀校友的那位,前两天也来过,在陈老师办公桌前坐了好久,哭得很伤心。后来走的时候拿走了她桌上的教参,和几本杂志,说是留作纪念。” 林江辰在母亲的日记中知道当年她与李斯悦之间到底经历了什么,那年元旦,他在寒风中与巷口的社会青年发生争斗,向来是乖学生的林江辰,在那晚爆发出了连他自己都意外的勇气与力量,缠斗的过程很激烈,双方都流了血,林江辰除了眼角开裂,身上更是多处瘀伤。 陈小华作为母亲的第六感猜到了因由,于是找自己的学生谈话。 很显然,在这场谈话中,“母亲”这一身份爆发出了更多的情绪,这情绪不断扩散,像升起在空中的大型蘑菇云一般,最后将她的神智暂时吞噬了。 那天,陈小华失手打了李斯悦。她教了几十年书,半生清白自矜,却在那个午后,以母亲与老师的双重身份,打了一个十七岁的无辜女孩。 在以后的岁月里,她都在为那次失手而忏悔。 从那天起,李斯悦再也没有叫过她一声老师。 时间让人成长,也教给人自愈的能力,勇敢的能力,原谅的能力。但人往往在经历完创伤、懦弱、怨恨之后很久很久,才能慢慢地习得这些本领,拥有这些能力。 时光深长,很多人等不及。 林江辰明白,为何李斯悦自始至终也不愿意亲口跟他说出这些真相,因为真相总难以启齿。 重逢夜 2017年5月,林江辰的个人摄影展将在南京的一间私人美术馆开幕,在布展期间,助理有天突然跟他说起:“最近南京演出市场特别好,过几天的周杰伦演唱会门票,据说一票难求,黄牛都在翻倍抬价。” 林江辰“嗯”了一声,随口问道:“哪天呢?” “5月20号那天,一年八百个情人节中的一个。”没抢到票的助理忿忿。 开唱那天是个艳阳高照的大晴天,林江辰早早去了现场,下午三点半,他的车已经停不进奥体下面的大停车场,绕了一圈,只能开出去,拐去不远处外面的露天行车场。 停好车,外面已是汹涌的看演唱会人潮,林江辰买的是内场票,助理的说法不夸张,这张票他花了票面三倍的价格。 事实上,买票这件事他完全是顺从内心的驱使而为之,他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想听一听周杰伦的现场,还是借着演唱会的契机,怀念一次曾经自己经历的青春。 十六岁时与李斯悦坐在操场边听《晴天》的画面仍历历在目,这首歌一直是网易云音乐上评论最多的一首,到了2017年,已经有一百多万条,每天都有新的心事在下面更新。 她在除夕前送的专辑也一直好好地藏在他的家中,但那个女孩呢?年少时为之心动过的女孩呢? 夜深忽梦少年事,她便是他的少年事。 但她已经不在他的生命中。 在那场演唱会临近尾声的时候,周杰伦还是唱了《晴天》,熟悉的前奏响起的时候,现场一片尖叫声响起。 那些前尘往事像带着灵魂一般向林江辰扑来,他静静地在尖叫声中听着那烂熟于心的唱词,这首歌快结束的时候,他慢慢地起身,弯下腰小心地离开了。 现场人声鼎沸,人影攒动,林江辰没有注意到,在内场的另一半的前排,也有一位女生,选择在这首歌唱起时默默离场。 3八岁的杰伦还在唱着,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这似乎是他们之间,心照不宣的青春告别仪式。 穿过光线暗淡的内场空间,他们在体育馆的场馆内相遇,如第一次见面那样,林江辰穿白色衬衫,斯文干净,李斯悦穿黑色恤,是个酷女生。 但他们分明眼角都含着泪花,情绪落在脸上一览无余。 真不想让对方看到自己哭花脸的样子,软弱的样子啊,那怎么办呢?他们选择了去拥抱对方。 “嗨,处女座龟毛男同学。“ “嗨,黑白双煞组合回归了。” 体育馆内的灯光真强烈,强烈到他们抬起眼睛,很清晰地就可以看见对面玻璃墙上反射出的自己,以及自己含着泪的笑脸。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流年爱情浅 爱一个人的时候她已用尽全力,所以不必回头。 覃倾再一次出现在电视荧幕上,是在她息影十年之后。 那是一个知名的访谈节目,所有人都在好奇,节目组是怎样把这位早已退出娱乐圈的老牌影后给请来的。这些年来,不是没有节目制作人想过这个点子。可谁不知道,这一位可是比许多当红小花旦都要难请。 覃倾两个字,堪称一代人的记忆,在十多年前港台明星大行其道的时候,大陆女星的名字能闪烁在群星之中,已属不易。 节目现场座无虚席,主持人不无惋惜地问:“您真的没打算再复出吗?无数影迷都翘首盼着能在大荧幕上再看到您呢!” 她这样的年纪,在如今的娱乐圈,压根儿谈不上老,可身上那历经岁月侵染的气韵,却足以让新一代女星望尘莫及。 “爱某件事也好,爱某个人也罢,我习惯在那个时候就用尽全力。人生不过匆匆几十年,没有时间让你回头再来一遍。” 她嘴角带笑,眼里还如旧时那样光彩流溢,像是有星子揉碎在里面,带着清清浅浅的光芒。 底下的观众里,还有另一双眼睛,带着一点痴迷,还有一点痛苦的冷静,隔了众人远远地看着她。 这个人比任何人都要懂得她话中的含义。十多年前,他们在那间破旧的小出租屋里,他拥着她看《大话西游》,里头正好放到周星驰在说那句最经典的台词—— 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如今烂大街的台词,当年看哭了不知多少人,他将她拥得更紧,凑到耳边问:“哭了?” 她转身,一双眼睛扑闪着望向自己:“才没有呢!” 他笑,她就凑上来吻他的嘴角,细细的,像有只小爪子在心上挠。 她仰起头看着他:“顾星霖,一万年太久了,我只争朝夕!” 用尽全力,只争朝夕。 那才是覃倾要的爱情。 若是从他们最初的相遇说起,那还要将时间的指针往前回拨二十年。 那是一九九几年的中国香港,整个娱乐圈最辉煌的岁月,无论是大行其道的b,还是鼎鼎大名的港式电影,整个亚洲最耀眼的星光似乎都闪耀在了这香江畔。 进演艺圈是当初许多中国香港青年的梦想,当然也包括顾星霖在其中。但起初的时候他的运气不大好,参加无线的艺员培训班考试最后却落选了,只能四处去参加一些小活动。好在那时他肯吃苦,什么低贱的活儿都接。 后来也不知是谁,说他长得像钟镇涛,他记在心里,回去找了许多带子来看,刻意去学一些钟镇涛的动作。再后来他就被叫去表演一个模仿秀,和另外几个少年一起模仿温拿五虎。 凑巧的是,被他后来的经纪人看到,就这样入了圈。 他最开始是跑龙套,熬了几年才终于能接到一些戏份还不错的配角。遇到佳倩,就是在一部叫《云湾》的戏里。 周围的人说他能追到佳倩是撞了彩,就是撞大运的意思。 佳倩和他相比差得何止云泥,她家境优渥,在七十年代中国香港最动荡的时期就举家迁至美国。她从小长在海外,第一次回来时贪玩去参加港姐选举,一不小心就得了亚军,从此星途坦荡。 佳倩说要带他见自己最好的朋友,约了他几次,总是临了又被叫走。那时候他串着无数场戏,每日顶多能睡个小时。 后来佳倩就发了怒,留下时间和地点,说再放鸽子以后连她也不要见了。 那是在一个舞厅,他匆匆赶去,为此差点得罪了那位监制。在无线,监制高过导演,掌握着一部戏的生杀大权和小演员们的命运。 可佳倩却掌着他所有的欢喜,那才真是得罪不起。 他是在舞池里将人找到的,佳倩拖着他,穿过人群走向角落的卡座。 那里已经坐了一个人,灯光有些暗,她穿一身红色连衣裙,艳而不妖,似一支玫瑰亭亭,比这更抢眼的是那张脸。他没文化,不懂怎样用语言去描绘那种美,又好像无论怎样的词句都难以企及。 “覃倾!” 佳倩的声音将她的目光吸引过来,他同她的视线就此相汇。 很多年后,他试图回忆那一天,想要从蛛丝马迹里找出后来他们相爱的伏笔。可遗憾的是,那真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场相遇了。 就像后来某个中国香港的才子所写的那样——你站在命运的路口,眼看着风雨千樯。可在日记上,还以为是普通的一天。 那时的他并不知道,此刻的眼前人就是日后的心上人。 见过覃倾的人总会一眼认出她不是港女,那股苏杭女子特有的娇柔妩媚太过明显。当然,那时中国香港普遍流行另一种叫法:大陆妹。 他听佳倩讲过,覃倾是在阳台上晾衣服时被楼下路过的星探看到的。她来香港之前就在大陆演过一些电视剧,有了些许名气,可大陆的娱乐圈到底不如港台这边景气,有电影公司的老板邀她来港发展,她便签了这边的公司。 后来,他在同行口中听到了另一个版本—— 她是老板的情妇,所以大佬愿意出钱捧她。 这在娱乐圈已经司空见惯,以她那样的姿色,找棵可以傍身的大树并不难。可他打心底里还是对这样的女人看不起,更何况那时候中国香港人对大陆妹一惯的偏见和蔑视,让他对女友的这个好友更加不屑。 他甚至劝过佳倩,不要和那个叫覃倾的女人走得太近。 可命运就爱捉弄人,他在下一部戏里就正好要和她搭戏。 戏里她是女配,他却只是爱慕她的那些众多男士中的一个,戏份少得可怜,还全是对她的痴心告白。 一句句肉麻的台词简直要了他的命,更要命的是她的眼神,临水照花般清澈空灵,不小心看进去,接下来的台词就全忘了。 自那以后,他对她更加避之不及,每一次慌忙错开目光就像是落荒而逃。 那时他的眼里只有佳倩,老天让他遇到了她,他不能辜负这份幸运。 最初知道林大少在追求佳倩他没放在心上,林大少固然是鼎鼎大名的豪门少爷,物质能打动那些出身差眼界低的女孩,佳倩可不是那样的女孩。 八卦周刊波风捉影,他也只当是胡说八道。 直到他亲眼看到两人在车上拥吻。 他想找佳倩问清楚,可那时她连见他都不大愿意。好不容易在片场将她堵到,说着说着就成了争吵。 他一遍遍抓着她的手问为什么,可无论她说什么,在他看来都不算理由。她失去耐心后就让保镖来赶他走。 他开始消极怠工、酗酒,把自己搞得一团糟,仿佛这样就会让那个人不忍,会再次敲响他的房门。 覃倾找到他家的时候,他已经醉得一塌糊涂。她绕过客厅东倒西歪的酒瓶,将他最狼狈不堪的样子看在眼里。 “佳倩让我来……” “你滚!”话未说完,就被他打断。 两人沉默对峙,她起身,却开始收拾起一片狼藉的屋子来。 他没有出声制止。 两人之间的关系说起来很奇怪,若说陌生,曾经在戏里来来去去不知对望过多少眼。可要说熟悉,除了那些台词又没再说过只言片语。 她开始频繁地上门,仿佛两人相交不浅,替他收拾好屋子,再煮一锅白粥。等到第二日他头痛欲裂地爬起来,一碗粥下去,闹腾不休的胃一下子就服帖了。 他不懂这个女人在打什么算盘,想着就当自己多了个免费的用人。 “根本不是她让你来的对吧?”这天,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 她像是早料到他会有这样的疑问,转身走到他的身边坐下:“你不是一直问她为什么要分手吗?你要答案,她就让我来告诉你。” “你知道黄梅戏里有一出《天仙配》吗?七仙女为什么会看上董永?那是因为他的生活对她而言新鲜有趣,可再有趣的东西,时间一久也会厌倦。要不是王母拿金钗隔开两人,他们肯定也不会真的白头到老。” “顾星霖,”那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她的粤语说得不地道,可这三个字从她嘴里出来,有种说不出的好听,“门当户对不一定重要,可人往往都爱找同类。” 他不傻,听得懂她话里的意思。他和佳倩不是同类,他不过是她好奇时的消遣罢了。 其实哪里是不明白呢?这个答案他一早分明,只是不愿承认罢了。这样为难自己,是因为放不下那份爱吗? 他放不下的,其实更多的是那负隅顽抗的最后一点骄傲和尊严吧。 她的话说完,就那么仰头看着他。眼里的水光倒映着他的模样,仿佛他走了进去,走到了她的眼里。 那样的目光,温柔得近乎悲悯。 “是我配不上她……”他避开她的眼,如堤溃般惊慌逃避。 她却缓缓摇了摇头:“不是的,你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差……” 她应当是还有话的,却都被堵在了口中。 被他突然印下来的双唇。 那个吻没有再被提起,仿佛当事人都将它遗忘了,是梦是真都不想去辨清。 但并不是一点痕迹都没留下,她望向他的目光出卖了她故作的坦然。 他却无暇顾及这些,他也不过是在逞败军之勇,他也在另一个人面前一败涂地。 他也是一个自私的男人,如果有人甘愿来填补自己的落寞孤独,总比一个人扛着好。 他贪恋她给的温暖,那就像是风雪里唯一的炭火。 如果说生命有四季的话,顾星霖的冬天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以前接的戏纷纷换了人,到后来处处碰壁,他本就没多大的名气,如今更是走投无路。最后还是经纪人点醒了他:“林大少发了话,要你在这边待不下去。” 原来如此,是大少爷不想再看到他这个人。 他算什么,一只小蝼蚁而已。那年头的中国香港,黑社会猖獗,林大少要是真发了狠,有得是办法对付他。 得罪林大少的后果是周围的人纷纷与他划清界限,除了那个叫覃倾的傻女人。两个人关系不明,她就那样没名没分地耗在他身边。她搬到了他那里,成年男女的关系,总是清楚不如糊涂。 可这样也并未打动他,他甚至还想着,大陆妹果然下贱。 到大陆去,其实是她提的。 “我们从头开始啊,大陆虽不如这儿,可大家都在往这儿挤,而且排资论辈,要出头太难,那边机会反而多一些。” 她一点一点跟他分析,其实他并没有听进去。那是他人生中最潦草的一个决定,反正这里是待不下去了,想着一条贱命,在哪里都无所谓高低。 这样的决定对她而言反而不是个明智的选择,她来中国香港两年多,大陆那边人脉生疏,这边才刚刚起步,又有人肯捧,大红只是早晚的事。 她竟然能舍弃得下,可问题也不止这一个。 “你走得了吗?你的合约呢?”他问她。 “裴先生是个好人,我去跟他说说,他会帮我的。” 一听到裴先生,他微微皱了眉,他当然对这个人耳熟能详。 这位裴先生就是砸下重金捧她的那个大老板,外界传言里的她的金主。 覃倾知道他对裴明昱有误解,外间对她和裴明昱也有诸多谣言。可只有她自己知道,他从未冒犯过她。在她的心里,他如兄如父。 她独自去见了他,年过四十的男人,并不见老。他有一半葡萄牙血统,眉眼深邃,更添风采,只是自从发妻过世后就戒了风流的习性,开始深居简出。 “你要想清楚。”他听完她的话,沉思一番后说。 她懂他的意思,女艺人最重要的是青春和机遇,两者她都耗费不起。她的美诚然是一种资本,可这个圈子里的美人太多,如过江之鲫。 他是她的贵人,可大陆他鞭长莫及,她也未必能再遇到这样的贵人。 她笑了笑:“我也知道,往后自己多半是要后悔的。但没关系,我受得起。” 他凝视着她,千般思量过心也终究没有表露半分,最后只是点了点头:“那好,你想去就去吧。” 抵达北京是在那一年的元旦,正巧碰上千禧年的盛大庆典,无数人拥向天安门广场。她牵着他一起,漫无目的地跟着人流,直到新世纪的钟声敲响。 “顾星霖,”她伸手环抱住他,像抱着一个巨大的玩偶,脸上是孩子般纯粹的笑容,“我们的新生活开始了!” 他站在鼎沸的人声中,突然有些发蒙。什么时候,他和她,竟变成了我们? 俯首看着她的脸,映着身后盛大的灯火,迷离中带着令人心安的温暖。他的心蓦地一动,然后回抱住她。 那时两个人站在时间的路口,丝毫不知将会被命运带去哪里。 最初自然是艰难的,她从前攒下的那点小人气早已消耗殆尽,两个人甚至要去北影厂外蹲守,自制的名片像雪花一样塞出去。 她还好,那年头古装戏开始走俏,她去试戏,只要一穿上戏服就能让人移不开眼。可他却不行,尤其是普通话说不好,一开口人家就摇头。 她去横店拍戏,他就跟着,到处闲逛,期望命运能从指缝间漏下一点幸运。 转折也是在横店,那会儿这个小镇刚建的影视基地规模尚小,后来蜂拥而至的剧组还不见踪影。 他认识一个自称是嵩山少林寺俗家弟子的人,古装戏的风靡需要大量打戏,可有名气的武指都汇聚在中国香港,那个叫王冬的年轻人说,他们可以成立一个小团队,拉些龙套演员做替身承包打戏。 中国香港的打戏闻名世界,王东让他谎称自己以前混迹中国香港娱乐圈的时候拍过不少动作戏。 “中国香港不是有成家班吗?内地也可以有啊。”王东兴奋地跟他商议。 他们靠着这样的把戏,竟真的越做越大,他也开始真正拍起动作片。 反倒是她遇到了瓶颈,第一次见她流泪,就是在横店的那间出租屋里。那个冬天出奇的冷,她半夜回来时冻得满脸通红。 炉子上烧着热水,他替她搓着红肿的手,正要说话,就见两颗泪珠从那粉白的面颊上跌落。 问她原因她支吾着不肯说,可还能是为什么,做这一行,潜规则就是明规则,她既有姿色,自然就会有人起念头。 从前是她运气好,遇到贵人,可现在什么都需要做交易,角色和戏份都需要用东西去换。她没有背景,又想守住清白,自然要吃不少苦头。 他没敢再问,却更加拼命。 记得有一场戏,他要从三楼高的地方跳下来,防护架没装牢,摔到地上的时候,嘴里、耳朵里全都是血。医生说再差一点点脊椎就撑不住了。 这样的伤自然是瞒不住她的,她什么也不顾,直接从剧组跑到医院照顾他。 “咱们别做这个了吧,”等他醒了,她哽咽着劝道,“哪一行不能谋生呢?你看这横店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又有几个是真的拼出了头的?” 演戏当明星是她的梦想,否则当初她也不会只身赴港,不会受了那么多委屈还是不愿放弃。可如今却因为他想要放弃。 他曾不止一次地想过,她到底看上了自己什么。她不是个糊涂的人,不会把人生当儿戏。离开中国香港,放弃演戏,这些决定做起来都那么轻易,哪怕会断送锦绣人生好像也无关紧要。 “我和王冬凑了些钱,准备开家公司。横店现在势头很旺,大陆的娱乐圈也慢慢做了起来,我们可以学着中国香港那些公司一样,投资影视。”他将她的手握住,“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覃倾不知道他们从哪儿来的那么多钱,她不太过问这些事,只知道他越来越忙,有时候在两人缠绵过后,他吻着她的额头,无比希冀地谈起未来。 “以后我也让你带资进组,想演什么就演什么,拿奖拿到手软,红遍两岸。” “到那时有得是年轻小姑娘往你身上扑,你还会记得我?”她趴在他的胸膛上,嘟着嘴故意激他。 他凑到她耳边轻声说:“你至系我心肝碇。” 那是从前他们在中国香港曾一起演过的那部戏里的台词,那个一心爱慕她的男人最爱说这句话:你才是我的心肝宝贝。 他们刚来大陆时她让他说给自己听,他嫌太肉麻说不出口,在她的软磨硬泡之下说得多了,后来就拿这句话哄她,百试百灵。 果然,她一下子就笑了起来,却又轻声叹气:“当初那部戏里,你的角色是那些男人里最不起眼的一个,总是死乞白赖追着我跑,怎么到后来变成我被鬼迷了心窍?” 他翻身压住她,又掀起一场狂风暴雨。 她在意乱情迷之时只听他在耳边一语双关道:“当然是因为我这么厉害啦!” 他的第一笔投资很快传来好消息,那部小成本电影成了黑马,让他赚得盆满钵满。 他们换了住处,他的应酬越来越多,开始和那些从前眼高于顶的导演、制片称兄道弟,也让她的片约纷至沓来。 “当初是谁对你说,女明星不陪导演睡就别想混出头的?”他搂着她,意气风发,“你把他叫来我面前再说一遍试试!” 她伸手圈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开始吻他:“嗯,我承认你厉害了。” 她的名气渐渐大起来,成了各路媒体追捧的对象。只是那些娱记的嘴向来歹毒,每每提及她,总要冠上“花瓶”的名号,再是一阵嘲讽。 见她不高兴,他就笑着劝:“这是在夸你漂亮呢!” 她却较真了,买一摞摞的书回来,说是要充实自己。 有时他夜里回来,见她拿着书在阳台上的躺椅上睡着了。他一抱她却又醒了,兴致勃勃地跟他聊自己看了什么。他也不懂,就听她在耳边叽叽喳喳。 她看到有趣处,也不管他是在书房里谈生意,一股风似的跑进来。他忙将她箍在怀中,像应付淘气的小女儿。 那一段时光,是他后来最不敢回想的记忆。 影视投资和玩股票一样是高风险,只是太多人被花团锦簇的表象迷了眼,他尝到了甜头,压上全部筹码又投了几部。 可这次运气似乎已经用光,一部戏拍完后禁播,另一部资金链断裂,一夕之间,别说血本无归,筑起的债台已经是天价。 他整个人都垮了,甚至一度找不到人说话。她在圈子里看过不少这种事,因为投资失败而跳楼的不是没有。 抵押的房子被收走了,又搬回了出租房。他如行尸走肉一般,有时候甚至突然发起狂来砸屋子里的东西。她一张口他就让她滚,推搡之中她撞到桌角痛得浑身哆嗦。 就算是清醒的时候他也让她走,说不想连累她。 两个人就像站在被洪流包围的礁石上,孤立无援,她想不到任何出路,甚至连裴明昱,都早在几年前将产业转移到国外与她断了联系。 “顾星霖,我告诉你,”争吵到精疲力竭之后,她无力地看着他,“你要是想不开,我就跟着你去算了。” 他空洞的双眼终于有了一丝波动,脸上是痛楚难当的神情。她扑进他的怀里,他愣愣的,许久才伸手环住她,埋头在她的颈侧,那温热的触感,一路烫到了她的心上。 可天无绝人之路,命运并没有将他们彻底抛弃。 偏有那么巧的事,覃倾被国内知名导演看重。而她靠着片中的女配一角,竟在国际电影节上拿了奖。 那时能在国外拿奖的女演员凤毛麟角,她的名字一下子响彻全国,身价一时陡增,片约和广告接到手软。 那两年里,她拼命拍戏,什么广告都接,到处出席活动,帮他还了债,还助他继续投资。 是的,她红了,如今应酬不断的人成了她。 饭局一轮接一轮,导演、制片人、投资人……无论是谁都得堆起一脸笑去应付,去周旋。 被揩油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那个曾经在寒冬的夜里因导演冒犯而落泪的姑娘,如今面对再难堪的局面也能含笑应对。 偏偏他没有资格去指责她,将她推到如今这种地步的人正是他自己。是为了将他从人生的谷底救起来,她才站到了悬崖边。 有的路,一旦踏上就不能回头,他和她都知道。 大概老天也在慢慢弥补他,当初禁播的那部片子重新过审。至于资金链断掉的另一部,他和导演决定重做预算继续拍下去。正因为如此,他成了这个后来被称为国内最有灵气的年轻导演的伯乐。之后为报知遇之恩,那个导演为他拍了一系列叫好又叫座的片子,成了华语电影界的一块招牌。 他的眼光其实一直不差,公司活过来后,他签下几个年轻的艺人,并购了一家经纪公司,再涉足广告业,做得风生水起,后来在大陆娱乐圈呼风唤雨的传媒集团便是在这时初具雏形。 只是如此一来,两人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有时候见了,也很难聊到一块儿去。 走红是把双刃剑,名利加身的同时,狗仔也像苍蝇一样围了上来,恨不能将人的祖坟都刨出来。 他是在出差回来时,在娱乐报纸上看到了那个铺天盖地的消息。 影后覃倾,靠着陪睡才拿到那个后来让她蜚声国际的角色。 对一个演员而言,最大的灾难莫过于此。可对于覃倾而言,一切都抵不上顾星霖的态度。 [觉得这里改成别人嫉妒她,对她的陷害吧。]这些年她受的诋毁并不少,要在这个圈子里混就得忍受这些,可这一次却不同,除了报道里有完整的细节,那张图里的女人的侧脸和她简直如出一辙。 那张图不是合成的,她也无法证明那不是自己。显然是有人精心谋划,她倒下了,自然会有人来取代她。 她不知道他差点气疯了,也不知道他经历的绝望挣扎,只知见面时,他的脸上只剩下冷漠。 他不是不懂这一行里的险恶,可当初那个机会来得实在是太巧了。在他们最无以为继的时候,老天掉了一个馅饼,那个大导演选人是出了名的挑剔,却刚好将她看中。 他见过太多为了机会而放弃原则的女明星,他从一开始就害怕她有一天会被这潭浑水给染了。 “不要再拍戏了,以后就待在家里吧。”他甚至不敢再听她的解释,他怕她说“我那样做都是为了你”。他最不敢面对的,是这一切都是自己将她逼到那种地步的。 “星霖!”他起身欲走,她叫住他,可想说的话凝固在嘴边,最终也只是无言。 那时虽没有后来那样发达的社交网络,可人言可畏,积毁销骨,媒体的污水和漫天的骂名让她甚至不敢出门,不敢见任何人。 比起狗仔和记者,她更怕见的人是他。若她还有一分足以辩驳的余地还好,可谁都清楚那些事并非空穴来风。 他在一次醉后终于吐露了心声,双目猩红,看着她的目光里竟全然是恨意:“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怎么可以……” 她垂着头,仿佛连生气都被抽走。 他不信她…… 覃倾找不到证据去为自己洗清嫌疑,或许她永远都将背负这身污名,受着世人的误解。 可他不一样,如果这个世上还有最后一个人相信她,他应该就是那个人。 她在这浑浊的圈子里苦苦挣扎,当初受了多少委屈也不肯妥协,被换角、受打压,最艰难的时候她也告诉自己,他们还有幸福的未来,所有的艰难她都可以忍耐。 可有一天,连他都不肯信她了。他不知道自己转身离去的时候,熄灭了她的世界里的最后一盏灯。 她彻底崩溃,是从他身上发现其他女人的痕迹时。 她想要质问他,可等他回来已是半晚,且一身酒气。她冲上去想抓他的胳膊,他皱着眉一把推开。 “别碰我!”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大吼,仿佛在躲什么脏东西。 她的手垂落下去,想要问的话一句都说不出来。她看到了他刚才的眼神,那深深的厌恶根本掩藏不住。 他已经,开始厌恶她了…… 那之后他越来越明目张胆,就像她当年说的,有的是年轻小姑娘往他身上扑,昔日的那些誓言原来早已变成了戏言。 原来,曾经相爱的两个人真的会在某一天变成相互折磨。 那些回不去的曾经,终究还是被他们遗落在了命运的路口。 他向她求婚,是在知道她患上抑郁症之后。 如果她再傻一点,或许就可以不计较,偏还剩了最后一丝清醒,去拒绝这份施舍。 她搬离了与他同住的那套房子,因为不想让他看到自己抑郁症发作起来时的样子。 她突然就想到当初,裴明昱对她说,你要想清楚。 那时她是怎么说的?她说后悔她也受得起。 而她到底是高估了自己…… 只是她没想到会再遇到裴明昱,他到大陆投资,看到那些消息,这才想办法找到了她。 “覃倾,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了?”这是他见到她后说的第一句话。 曾经姹紫嫣红的人生,如何沦落成了满眼的断壁残垣。 “当初放你走,或许真的是我错了。”他喃喃道。 在他的怀里,她终于再一次哭出声来。 访谈接近尾声时,主持人忍不住提及覃倾的婚姻。 当初她嫁给那位姓裴的商人震惊了许多人,他大她实在太多,甚至她嫁给他时前妻留下的一双儿女早已成年。她放下一切随他去海外定居时,没人看好这段婚姻。 “我这辈子最感激的人,就是我的先生。”她淡淡地说着,眼底是掩饰不住的幸福,“他也曾觉得自己的年纪与我相差太大,觉得无法亲手给我幸福,可事实证明,年龄差距并不算什么。” 她和裴明昱在一起是在他带她出国养病后几年,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她累了,倦了,他给了她一方港湾。 只是她并不知道,她在加拿大那家医疗机构疗养的时候,顾星霖曾追到蒙特利尔去。 她走的时候只发了一封邮件给他,还是秘书将信息报告给他的。等他再去找时,人已杳无踪迹。 她从来都是如此,为爱可以抛下盛名浮利,说走就走,一旦决定抽身,也绝不回头。 巨大的恐慌攫住了他,他想尽办法查到她的去向。可等他赶过去时,见到的只有裴明昱。 哪怕这些年他已功成名就,可眼前这个人多少年前就已打下自己的商业帝国,岁月积淀下的成熟高下立见。 “多年前我曾给过你一个机会,”裴明昱看着他,缓缓道,“你也是个商人,应该明白机会有多难得。一旦错过,就失去了资格。” 那样的话让他无可辩驳,沉默良久才开口:“我想……见一见她。” “相信我,对如今的她而言,远离她就是你能给的最大的仁慈。” 以裴明昱的身份和手段,若不让他见,他也无可奈何。但裴明昱只用这简单的一句话,就让他一败涂地。 他从不知过去自己拥有了一份怎样的幸运,随意挥霍,不知珍惜。她爱他,他曾对此深信不疑,但他忘了,爱也会有枯竭的一天。 他被她惯坏了,曾经反复问她到底为何会爱自己。但如今都不重要了,她已经把这份爱收回去了。 “你放心,你没能给的,我都会弥补给她。” 那是裴明昱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如今她在镜头前,说到“我先生”时,眼中的那片宁静和暖意,无不证明裴明昱当初说的话都做到了。 如今她说,爱一个人的时候她已用尽全力,所以不必回头。 突然想起那一年,她坐在窗边看书,他轻轻地靠过去,看到书上那一首小诗—— 不爱那么多,只爱你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海深,我的爱情浅。 她皱眉嘟囔:“什么啊,干吗只爱一点点。” 他笑着,叫她“傻猪猪”,港片里的男主总爱那样叫女主,情侣间再亲呢肉麻都嫌不够。 “爱是有限的,像一支蜡烛,太强烈的火焰会让它很快燃尽,一点点星火才能燃得很远……” 她不同意,要和他争辩。而让一个女人闭嘴的最好办法是接吻,于是他就那样做了。 谁对谁错,岁月自有定论。 若他能在那时用尽全力去爱她,是不是就可以和她一样,耗尽一刹那的火花,在转身后放下。 可他办不到,既无法在过去清晰地看清自己的心,更无法在如今斩断过去。那些在过去一点一点涓流汇聚起来的爱与遗憾,让他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或许这就是惩罚吧。 他只能笨拙地,蚕丝自缚一样地裹挟着自己,沉沦在这场爱里。没有终点,永不能解脱。 那就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 所以时光缓缓流去,经年之后,他也只敢在人群里再偷偷看她一眼。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朝云无觅处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 陈曦战战兢兢地站在高一(一)班门口,护住胸前的记分册,深呼吸一口气。 一群转着篮球的男生从她面前走过,不正经地吹了声口哨:“哟,小学妹。” 陈曦紧张得双手冷汗涔涔,她推开面前的门,放学后的教室里没剩几个人。 有一对男生和女生在吵架,女生不耐烦地扯面前的男生:“沈朝云,你给我下来。” 叫沈朝云的男生坐在窗沿边上,一只胳膊夹着扫帚,低头玩ps4,不正经地笑起来:“朱落同学,你把我扯下来,要是砸到你,算是谁投怀送抱啊?” 陈曦抬起头,正好看到他的脸。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是金光闪闪的英俊。 他亚麻色的头发长过了耳朵,没穿校服,戴了耳钉……陈熙目不暇接,这人把校规从头顶违反到了脚趾,也是颇费了一番心血。 陈曦有些怕他,但还是努力挺直腰杆,敲了敲门。奈何下手太轻,根本没有人听到。 朱落还在一旁说:“沈朝云,你到底要不要做值日了?待会儿检查的人要来了。” “初中部那帮小鬼啊——” 男生话还没说完,抬起头,终于看到了站在教室门口的陈曦。他挑挑眉:“说曹操曹操到,小鬼。” 陈曦涨红了一张脸,结结巴巴地说:“检、检查卫生。” 陈曦就读的实验外国语学校有一条奇怪的规定—— 从初一到高一,每周会选一个值日班级,负责全校的卫生,包括打扫公共区域和对各个班级打分。陈曦作为一个典型的高分低能儿,100米都跑不动,于是只能被分配了做卫生考评。 而此时这间教室,国际部高一(一)班,在全校都是赫赫有名的。 国际部,传说中金主云集的妖魔之地。顾名思义,这里的学生都不用参加高考,大部分人只打算随便混毕业,再去国外镀个金回来继承家业。 这帮人张扬跋扈,肆意妄为,连老师也管不住。所以听说陈曦负责国际部的时候,众人纷纷朝她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坐在窗台上的男生似笑非笑地打量陈曦:“小孩,你过来。” 陈曦低着头,唯唯诺诺地走过去,快到他面前的时候,被过道上的椅子绊倒,整个人往地上一摔。陈曦心里“咯噔”一声,想,完蛋了。 千钧一发的那一刻,突然有双手伸过来,大力将陈曦给拽过去。等陈曦再回过神,就看到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而她正被他搂在胸前。 沈朝云乐不可支:“哦,原来这才叫投怀送抱。” 陈曦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哈哈大笑,放开陈曦,抽走她怀中的记分册,扬眉看向陈曦。陈熙嗫嚅道:“一个垃圾扣05分,10分满分,你们教室有太多垃圾了,都扣到顶了。” 他颇为赞同地点点头,拍了拍陈熙,把胳膊下夹着的扫帚递给陈熙,努努嘴巴:“小孩,乖,接住。” 陈曦呆头呆脑地握住扫帚,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沈朝云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把她像机器人一样转了一百八十度:“小孩,看到那边的糖纸了吗?” 陈曦同手同脚地走过去,默默地把教室扫了一圈。 半个小时以后,陈曦倒完垃圾走到沈朝云面前。他巡视四周,吹了一个不得了的口哨,笑眯眯地对陈熙说:“小孩,做得不错嘛。你看,现在还有垃圾吗?” 陈曦木讷地摇摇头。 “就是嘛,”沈朝云弯起一双桃花眼笑,“没有的话,为什么还要扣分呢?” 他一边说,一边侧过身,从讲台上拿了一支笔,稳稳当当且认认真真地放在陈曦的手心里。陈曦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很对,于是老老实实地把“-10”给划掉。 朱落在一旁恨铁不成钢:“你别欺负人家小孩。” 沈朝云剑眉扬起:“哦?小孩,你说,我欺负你了吗?” 陈曦十分单纯地摇摇头。 沈朝云得意扬扬地冲朱落扮了个鬼脸,朱落拿脚踹她,两个人打闹起来。 陈曦垂下眼帘,转身离开教室。 第二天,陈曦又拿着记分册站在高一(一)班门口,把校服的褶皱压了又压。沈朝云还同昨日一样,坐在窗沿边上,冲她钩钩手:“哟,小孩,今天挺早的。” 陈曦走到他面前,默默接过他手中的扫帚。朱落正好买了两瓶珍珠奶茶回来,看到这幅情景,直用奶茶砸他的头:“净知道欺负人家小朋友。” 第三天,陈曦仍出现在高一(一)班的教室门口,可是没有看到沈朝云。她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垂下眼睛。突然,一双手自她的头顶盖下,陈曦呆呆地回过头,就看到沈朝云流利地转动着篮球,挑挑眉毛:“小孩,你找我?” 朱落站在他身后,对沈朝云翻了个白眼:“脸可真大。” 陈曦不说话,指了指地上的垃圾。沈朝云弯下腰捡起纸团,展开来,冲着教室里喊:“老猪,你今天的数学是不是要考满分啊。” “嘿,沈少,你料事如神啊。” “啧,”沈朝云举起纸团,“答案都搁这儿写着了。” 第四天,陈曦刚走到楼梯口,就看到他站在出口逆光的位置,一下一下地转着篮球。 “哟,小孩,”沈朝云眯起眼睛笑,“你来了。” 第五天,也是陈曦做值日的最后一日,遇上高一(一)班的体育课,教室里一个人影都没有。陈曦默默走到后门,拿起扫帚。过了一会儿,学生们从运动场归来,站在教室门口,各个面面相觑,望着田螺姑娘的背影,怀疑是自己走错了教室。 沈大少爷吊儿郎当地走上楼,看到所有人都围在门口,不明所以地望了一眼。大家起哄:“沈朝云,你家小朋友找你。” “噗——”沈朝云一口可乐喷了出来。 “让一让。”沈大少举着可乐,人群自动给他让出一条道。他咳嗽了一声,走到陈熙面前。陈熙低着头在认真扫地,一头撞上男生的胸膛。她揉着脸蛋抬起头,正对上一张似笑非笑的眼睛。 陈曦嗫嚅着解释:“反正你也不让我扣分。” “小孩,”沈朝云乐得直不起腰,伸手捂着眼睛笑。他的手指白皙修长,让陈熙一时挪不开目光。他说,“你真是太逗了。” 沈朝云又弯下腰,眼睛与她平视,问她:“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陈曦。” “哦,”他眯起眼睛,“晨曦,真是个好名字。” 陈曦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问:“你呢?” 其实他早就知道了。 他弯起眼睛笑,似是桃花盛开,说:“沈朝云。” 很多年后,她独自在异国他乡求学。波士顿大雪肆虐,一个人走在冰天雪地里,她突然想到那个火烧云漫天的黄昏,他笑着说,我叫沈朝云。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 检查周结束以后,陈曦又回到了过去死水微澜的生活,所有时间都献给了数学竞赛班,永远都是独来独往。 大部分时候她都是如此孤独,有时候看着同龄的女孩不务正业地翻阅时尚杂志,她在她们身边徘徊,鼓起勇气跟她们打招呼,大家却只是冷淡地点点头,然后转身继续热火朝天地讨论。 “她不知道这些的啦。” “你好好学习就够啦。” 一直到有一天早晨,陈曦生理痛,比平时晚了十分钟出门,意外地在校门口的早餐店遇见了沈朝云和朱落。是朱落先跟她打招呼的:“小学妹,过来这边坐。” 她坐在沈朝云身边,低头小口喝粥,男生夹起桌子上的油条,掰成一小节一小节的泡在豆浆里,推到她面前:“小孩,多吃点才能长得高。” 然后又是奶黄包、豆沙包,在她的碗里堆成一座山。陈曦哭丧着一张脸转过头去看他,只见他挑挑眉毛:“还有什么想吃的?” 陈曦摇摇头,把脸埋进碗里,本着不浪费粮食的原则,把它们吃得干干净净。 从那天起,陈曦会站在家门口多背十分钟的英语单词再出门。于是朱落每天都会很惊喜地大声叫她:“呀,学妹,真巧,又碰到你了。” 陈曦跟着沈朝云吃了一个月的早餐,活生生把自己的饭量撑大了三倍。每天早上她都埋头安静地啃包子,竖起耳朵听他和朱落聊天,不懂的就悄悄举手提问。久而久之,班里女生们聊的话题,她竟然也能说上一两句了。 人胖了一点,精神反而好了一些,连前排的男生都转过头去,盯着陈曦的脸:“陈曦,我觉得你变好看了,也比以前爱笑了。” 偏偏这句话说得太大声,全班同学都听到了,放学后所有人都起哄,将陈曦推到男生跟前,还叫她嫂子。 突然听到一个笑吟吟的女声:“小学妹,是要给谁做媳妇呢?” 陈曦转过头,就看到站在门口的沈朝云和朱落。朱落笑着指了指手臂上戴着的值周徽章,陈曦在心中算了算,是该轮到高中部做值周班了。她像是做坏事被抓到的小孩,偷偷看了沈朝云一眼,却看见他面无表情,侧过头和朱落说话,看也没有看自己一眼。 班里的同学们还在挤眉弄眼起着哄,陈曦情绪低落,垂下头。偏偏前桌男生还嬉皮笑脸地凑过来,若无其事地问;“喂,小矮子,想什么呢?” 一只手伸过来,陈曦以为是前桌的男生,忽地爆发了,甩开他的手:“不要叫我小矮子!” 全班安静下来,陈曦抬起头,就看到手悬在半空,一脸错愕的沈朝云。 那天以后,陈曦又恢复了过去的作息,每天第一个到教室,打扫卫生,趴在桌子上开始写试卷。偶尔眼睛酸痛,她取下眼镜,忍不住用手轻揉,越揉越痛。 初中部和高中部的时间表几乎没有重叠,再想起来的时候,陈曦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过沈朝云。 再后来有一天,陈熙把课本落在图书馆,折回去拿的路上抄了小道。经过音乐教室外的花园时,听到前面有人说话,陈曦停下脚步,突然听到沈朝云的声音,他说:“抱歉。” 女孩的声音带着哭腔:“那你会喜欢什么模样的女孩?” 他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喜欢一个人,她什么模样我都喜欢。” “是朱落吗?” 音乐教室忽地响起钢琴的声音,惊起树上的飞鸟一群。沈朝云像是有感应似的,猛然回过头,正看到站在草丛边,不知道该往哪里躲闪的陈曦。 他勾起嘴角笑起来:“小朋友。” 距离上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了四十五天,她每一天都认真地划掉日历,此时他吊儿郎当地靠在墙边,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陈曦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却看见他弯腰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说:“小矮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哟。”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她低下头,看见地上两人重叠的影子,眼眶瞬间通红。 “哭什么,”沈朝云一瞬间手忙脚乱,无奈地说,“我又没欺负你。” 耳边响起的,是刚才那个女生带着哭腔的追问:“是朱落吗?” 他笑得漫不经心:“是啊。” 第二天早上,陈曦像往常一样来到教室,拉开窗帘,清晨微弱的阳光照进来。她刚刚拿起扫帚,突然听到门口传来轻轻的“咚咚”声。 陈曦抬起头,看到靠在门边的朱落扬了扬手中的牛奶和面包:“小学妹,早上好啊。” 她旁边站着一脸不情愿的沈朝云,看到陈曦,他只是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 “早上好啊,小矮子。” 没什么意义的一幕,她却记了许多年。 时间过得飞快。 等再轮到陈熙的班级做值日时,班主任放心地将高一的记分册交给了她:“你是我见的第一个没有被国际部那帮浑小子气哭的学生,前途不可限量啊。” 正好遇到沈朝云和朱落都被叫去了办公室,陈熙在高一(一)班门口没见到他们,心中说不出是庆幸还是失落。 庆幸的是不用见到他们嬉戏打闹的场面,那失落的又是什么呢? 国际部一共六个班,等陈曦上到高二那层楼时,基本上已经没人了。 陈曦认真地数了数地上的纸团,在记分册上写好。 “喂,”突然,一道恶劣的男声响起,“你在干什么?” 陈曦回过头,手中的记分册被几个高大的男生夺走,看了看上面的扣分:“呸,长得丑还这么嚣张,我最讨厌你这种乖乖女了,成天到晚一副受委屈的样子。” 陈曦被人一推,撞到墙边,看着他们把记分册撕得粉碎。陈曦张嘴正准备说什么,一个红色塑料水桶就稳稳当当地扣在为首的男生头上。众人回过头去,沈朝云若有似无地拍了拍手:“不好意思,手滑了。” 沈朝云双手插进衣兜里,一副讨打的模样,指着对面的男生掰起了手指头:“一个垃圾扣一分对吧?我帮你数数,1、2、3、4、5……啧,才5分啊。” 为首的男生扬起拳头,作势要狠狠地揍沈朝云,一旁的人忍辱把他拦下:“你看清楚了,这可是沈朝云。” 男生咬牙切齿:“不过是有个好爹嘛,嘚瑟什么!沈朝云,我和你没完!” 沈朝云似笑非笑:“使不得,我从来不和男生藕断丝连。” 等处理完那群高二的混混,沈朝云走到陈熙面前,努努嘴:“你不知道国际部妖魔横行吗?” 陈熙低头嗫嚅:“谢谢你。” 他说:“怕什么,你面前就是最可怖的那一只。小矮子,我为你开道。” 第二年夏天,陈曦参加全国奥数竞赛。考试结束,她才刚走出考场,就听到远处一道惊雷,抬起头才发现下雨了。 大雨滂沱,噼里啪啦不顾一切地往地上砸。周围接考生的家长一批接着一批,陈曦将书包顶在头上就准备往雨里冲刺。突然撞上一个胸膛,陈曦一边道歉一边抬起头,就对上一双硫璃色似笑非笑的眼。 他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周围雾气朦胧,整个世界安静下来,雨声也渐渐走远,只听到他叫她:“小矮子。” 陈曦跟在沈朝云身边,载她回家的公交车一辆辆飞驰而过。他问她:“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陈曦摇摇头,对上他的眼睛,又赶紧点点头:“有,有的。” 然后她目光流离,好不容易用余光看到一旁便利店门口贴着的一张水族馆的海报。她走到海报旁边,胆怯地开口:“我可以去看水母吗?” 他笑起来,两眼弯弯:“好啊。” 因为是下雨,水族馆的生意冷清得可怜。买了票走进去,水母馆就在最近的一个位置。眼看只有一两步就能走到,沈朝云的手机忽地响了。 陈曦转过头,看到他接起电话:“喂,朱大小姐。” 那一刻,陈曦心中像是有某种预感,她站在距离水母馆只有几步路的地方,看了看前方,又看了看停下来的沈朝云。 挂断电话,沈朝云满怀歉意地看着陈曦,跟她解释:“抱歉,落落生病了,在发大小姐脾气,我得去给她送药。” 陈曦点点头,看着渐渐放晴的天空:“你看,雨停了。” 沈朝云往回走了两步,忽地想起什么,回过头,笑着问:“你要和我一起去吗?落落很喜欢你,看见你应该会很开心。” 陈曦一直都知道朱落和沈朝云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可真到了她的家里,才真正意识到,所谓的青梅竹马,是指,过去十七年的时光里,他们一直一直在一起。 朱落的卧室里有一整面照片墙,陈曦一张一张看过去。她看到六七岁的沈朝云站在迪士尼乐园不耐烦地吐舌头;看到朱落十二岁的生日宴上,沈朝云给她弹钢琴;看到十五六岁的时候,两个人穿着相同的篮球服站在烈日下,对着镜头比了一个“”。 这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你不得不眼睁睁看着这个人的过去,看着那些你从未参与的时光,他是怎样和另一个人度过的。 他正和朱落在一旁说着斗嘴的话,从对方过去的病史吵到三岁尿被子的好笑事。陈曦站在一旁,无比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 他对她好,也只是因为朱落喜欢。每天拉着她不放的人是朱落,来教室里给她送早餐的人是朱落,逛街的时候顺手给她买一条漂亮手链的人也是朱落。 她只是,他喜欢的朱落喜欢的一个小妹妹。 朱落笑着叫她:“小学妹,在想什么呢?” 陈曦回过头去,看到坐在一起的两个人,又看到床头摆着厚厚的一本英文单词书,这才想起来,他们是国际部的学生,总有一天是要离开的。 升入高三以后,就连沈朝云这样吊儿郎当的差生也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每天早上再在早餐店碰面,陈曦吃着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听到他和朱落说着sa、托福、文书之类的事,一句话也插不上嘴。 来年四月,学校栏上贴满了国际部的录取情况。用不着他们来告诉自己,陈曦已经看到,美国东海岸的一所大学,他和朱落的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 他和朱落离开的那天,陈曦在清晨起床,带着头一天夜里买回来插在花瓶里的姜花,坐最早一班机场大巴去送他们。 她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排队过安检的队伍。等啊等,等了很久,头一点一点地往下沉,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她坐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里坐了一个梦,梦里他穿着白色短袖,他摘了一朵姜花,恶作剧一样放在她的头顶。他说,小矮子,多喝点牛奶,等我回来的时候,再带你去水母馆。 她还没来得及长大,他却已经要走了。 等她忽地被身边的人说话惊醒,抬起头,看到已经是晚上七点。 她一直等到机场末班车,也没能看到他。想必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错过了,她没有看到他,他也没有看到她。 陈曦心里难过,低下头看着自己手中的花,觉得很土气。现在早已不流行这样老土的送别方式了,她想了想,将花留在了机场的座位上。 “等下一次吧,”陈曦想,“等他回来的时候。” 这日天空下着小雨,灰蒙蒙的,一阵劲风刮起,路边的指示牌被吹得东倒西歪。陈熙独自坐在机场大巴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一动不动地凝视天空,一架不知去往何处的飞机驶入云层。陈熙想,自己已经在梦里跟他说了再见。 沈朝云去美国以后,生活过得如陈曦的想象一般精彩。 他去了许多地方旅行,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给陈曦写明信片。没有任何留言,只眉飞色舞地写上自己的名字,沈朝云。 分了文理班以后,陈曦和新同桌的关系日益变好。对方偶尔经过收发室会帮她取信,笑嘻嘻地说:“小陈曦,你的朝云哥哥。” 陈曦一脸严肃地纠正她:“他叫沈朝云没错,但他不是我的朝云哥哥。” 每次和沈朝云的明信片一同寄来的,总伴着朱落的礼物。她了解陈曦,不会送太贵重的东西,都是些冰箱贴、地图一类的小玩意儿,漂洋过海的邮费比东西本身要贵上许多。 陈曦偶尔会趴在栏杆上,看着远方的天空,在心中偷偷想象他们在异国他乡的生活。 他们还会吵架吗?会想念学校门口的早餐店吗?还会有许多女生喜欢他吗?她生病的时候,他还是会第一时间赶到吧。 去过水族馆吗?有遇见过什么危险的事情吗?学业还顺利吗? 还有,你……什么时候回来? 高三的时候,她参加竞赛得了全国第一,被保送去重点大学。陈曦心中喜悦,想要与人分享,于是自己用姜花做了一张小卡片,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然后才发现竟然不知要寄往何处。 陈曦呆呆地看着手中的贺卡,风干的姜花,用塑料膜过一次封,隔绝了空气,似乎就能永恒。 第二天一大早,她第一个来到学校,像往常一样把教室打扫干净。这个习惯似乎从来没有变过,但再不会有人不正经地靠在教室门口,举着刚出炉的早餐,叫她小矮子。 陈曦找到老师,放弃了保送资格。老师点点头表示理解:“我也同意,你的成绩,只要发挥稳定,考清华、北大没问题。” “不了,老师,”陈曦轻声说,“我想去美国。” 还是一如既往地收到他的明信片,还是简简单单留下“沈朝云”三个字,等到了又一年的春天,陈曦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老天总不会太遂人意,他在东海岸,她在西海岸,但总归是近了好多。他的身影在她的前头,若隐若现。 毕业那天,她坐在校门口的早餐店,头一回这样奢侈,将所有菜品都点了一遍。刚刚炸好的油条端上来,她认真地将它们分成一截一截的。 老板也难得闲下来,在耳边和她说话。他说铺面越来越贵,可是来吃饭的都是学生,他不舍得涨价。不过可能这方小小的门面也撑不了多久了。 “你呢,小妹妹,以后要去哪里?” 她?陈曦低下头,认认真真地将碗里的豆浆喝干净。她想,自己要去找他了。 等到了美国,陈曦挤着时间去打工,一直到第一年圣诞节,她才终于凑够机票和住宿费。她去到商场,想要给他和朱落带礼物,从天明逛到日落,却还是一无所获。 看着橱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陈曦才恍然想起,自己离他的生活已经好远好远了,根本不知道他需要什么、喜欢什么,无论送他什么都像是无关紧要的。 他可是沈朝云,他什么都不缺。 于是她只好带着她那不起眼的、满腹的思念,独自去找他。那一年寒假,她没有能见到沈朝云,她在他就读的大学附近住了一个星期,走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都没能遇到他。 她这才想到,他那么爱玩的一个人,自己放假,他自然也放假,早不知道去了哪里。 陈曦苦笑,回去以后继续上学、打工,过三点一线的生活。拜托国内的同桌回学校看明信片,对方似是知道她已经毕业,没有再寄去一张。 从来不曾想过,大千世界,要失去一个人竟是这样容易。 明明是应该觉得失望的时候,陈曦却无关紧要地想起另一件事。她第一次见到沈朝云,并不是因为学校的学生检查。 那是在她刚刚入学的时候,第一次考试,考了年级第一名。她兴高采烈地走到教室门口,还没来得及推开教室的门,突然听到里面有人说话—— “长那么丑,成绩再不好点让人家怎么活下去?” “一看就是书呆子,这种女生真的会有人喜欢吗?” 那时候她才十几岁,尚不知人的恶意有多大。她静静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不知不觉走到教学楼背后的小花园里。她看着四下无人,坐在长椅上才敢小声地哭出来。 但才刚哭了两声,对面长椅上一个原本躺着的少年坐忽地起身,凶神恶煞地瞪她:“小孩!哭什么哭!” 陈曦被吓了一跳,一时间真的忘了哭。四目相对,她看到一张英俊的脸,再慌忙挪开视线,男生却笑了起来。 他说:“姜花开了。” 陈曦低下头,看到郁郁葱葱的草丛里,星星点点开着不起眼的白色花朵。不够鲜艳,不够美丽,但它自顾自地开着,让人羡慕。 原来这就是姜花啊。 后来,她总是在学校看到他,一呼百应的天之骄子,却早已忘了她。再后来,她抱着记分册,战战兢兢地走到他面前,他乐不可支地笑,说“原来这才叫投怀送抱”。 早在那之前很久很久,她就记着他,想着他,念着他。 然而他就像是一阵风、一场雨、一朵云,朝辞暮别,在她的生命中短暂停留,然后去了更遥远的地方。 第二年暑假,陈曦留在美国上suershl,最后一个周末又飞去东海岸。他还没开学,又是一场空。 就这样,还没等她找到他,他就已经毕业了。 于是她彻底失去了他的消息。 再然后呢? 她做她的乖乖女,再等了两年,也毕业了。她想要留在这里,最后又申请研究生,继续读书。她想起以前同学嘲笑自己的话,说自己适合读一辈子的书。 再过了两年的夏天,她去纽约做交流活动。在人来人往的时代广场,她突然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猛地转过头去,她看到剪了一头短发的朱落。 她看起来干净利落,再不是当初挥着拳头威胁沈朝云说“小心我揍你哦”的少女了。她的尾指戴着闪亮的钻石戒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陈曦看着那枚戒指,突然不敢上前叫她。 分开不见面的这几年里,他就像是她的指南针,她独自行驶在茫茫的大海上,一直向着有他的地方前进。 可等到真的抵达了终点,反而是她近乡情怯。 陈曦偷偷地跟在朱落身后,看到她买完咖啡,进了书店,拿着牛皮纸袋出来。她站在路边微笑着看手机,突然天空下起雨来。 陈曦从包里拿出雨伞,心一横,走到她面前,在漫天的大雨中开口:“学姐。” 朱落惊讶地抬起头,笑容在瞬间凝结。她愣怔地看着陈曦,过了许久,朱落才勉强笑起来。她说:“小学妹,你已经长这么大了呀。” 陈曦跟着朱落回到住处,陈曦偷偷打量她的房间。写字楼里昂贵的单人间,私人物品却少得可怜。陈曦忽地想起很多年前的夏天,她跟着沈朝云到朱落家中,那时候她的房间里杂乱无章,堆满了女孩喜欢的东西。 这么多年过去了啊。 陈曦端着朱落煮好的生姜茶,两个女孩相对而坐。朱落突然开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也是很多年前的故事了,一个混天混地的大男孩喜欢上成绩优异的小学妹,无法无天了那么多年,第一次感到紧张害羞,连话都不敢跟她说,却又闹别扭乱发脾气。 “于是这个重任只好由我来承担,”朱落微笑着指了指自己,“非要把你和我们拉在一起,周末逛街也要叫上你……其实都是那家伙指使的。看见你不高兴了,天天趴在桌子上散发冷空气。” 明明是让人开心的故事,陈曦却觉得心头沉甸甸的。她想了想,说:“学姐你不要开玩笑,我以前在花园里遇见他,别人跟他表白,问她是不是喜欢你,他说是的。” 朱落还是笑:“从小到大,喜欢沈朝云的女生还少吗?他一直拿我当挡箭牌。那一次,他不知道你在……后来不是负荆请罪,打听到你去考试,特意去接你吗?不过抱歉,后来被我搅黄了。” 不知为何,陈曦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最重要的什么。 她低下头,轻声问:“学姐,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朱落看着她的眼睛,然后她飞快地挪开目光,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张纸,是从旧报纸上剪下来的新闻。八年前的夏天,一架飞往美国的航班失事的新闻。 “他没有和我坐同一班飞机,听说水族馆要在下半年关闭,他临时把航班推迟了一天,说是要去找你。” 陈曦觉得大脑瞬间嗡响,她似是不明白,眨了眨眼睛:“学姐,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朱落顿了顿,拿起书桌上的笔,在白纸上流利地写下一笔,沈朝云,一模一样的字迹。 “这些年,寄给你的明信片,都是我写的。” 一瞬间,天崩地裂! 硕士毕业以后,陈曦回到中学母校当老师。 也有说酸话的亲戚,说当初走得风风光光,不是读的美国名牌大学吗,怎么最后也回了故乡,当没几个钱的语文老师。父母和她怄了大半年的气,最后比不过她的倔强,又开始给她张罗着相亲。 有些时候,她觉得自己像是行尸走肉,二十几岁的时候便能一眼看穿自己接下来许多年的人生。 上天下地,她要再去哪里找一个沈朝云? 她回到学校,带的第一届正好是国际部的学生。陈曦站在讲台上,看着台下的学生,巡视一圈以后,目光落在窗边。忽地想起,很多年前,有个男孩坐在那里,一只胳膊夹着扫帚,低头玩ps4。 “校规第一条,”陈曦听到自己的声音说,“不许玩游戏机。” 亚麻色的头发,长过了耳朵,没穿校服,戴了耳钉……记忆中的少年的身影不知何时已渐渐模糊。 “第二条,不许染发;第三条,男生短发不能过耳;第四条,必须穿校服;第五条,不准佩戴饰品……” 突然,十六七岁的沈朝云抬起头笑了笑,比着口型,好像在对她说些什么。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是金光闪闪的英俊。 “最后一条,”她含着泪光,声音哽咽,“记得感激每一场相逢,说再见的时候,要再用力一点,认真一点。” 大概因为太年轻了,所以那时的她并不能懂得离别的意义。 不懂一声珍重,一声道歉,和骑着自行车的少年,风一般掠过她身边,将帽子扣在她的头顶上,大笑着叫她:小矮子,多喝点牛奶,才能快点长大。 窗边的幻影渐渐消失,声音四散在沉甸甸的云层之下。过了许多年,她才明白,他说的是,我在未来等你。 开学以后的某一天,轮到国际部值日,陈曦按照学号分配检查卫生和打扫公地的组。离开教学楼,有个小女生追上来,通红的一张脸,扭捏地问:“老师,我可不可以也去检查卫生?” “为什么?” 女生红着脸,扯着公地太热一类的幌子,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陈曦拿名册,在检查卫生的组里看到一个男孩的名字。听说和女生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一见面总吵个不停。 突然,一阵风过,路旁的梧桐树叶飘落。 身旁的学生不明所以:“老师,你在看什么?” 陈曦努力想要微笑,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挤不出一个笑容。良久以后,她只好就这样让眼泪流下来。 距离最后一次见到他,竟然已有十年。 从此以后,失去他的人生,只会比在一起的时光更长,更长。 那个逐风的少年,那个笑起来两眼弯弯的男生,她宁愿他是爱上别人,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过着幸福的生活。就算再不相见,但只要想起他,她就能咬咬牙继续走下去。 她说:“很多年前,这里有一片花园,到了夏天,会开满姜花。” 她身边的学生涨红了脸,小小声地说:“老师,我知道。姜花的花语是,把回忆留在夏天。” 陈曦一怔,静静地看着那个小女生。 她仿佛透过那个小小的身躯,看到了许多年前的自己。 那时候他说,小朋友,半夜说人坏话,小心半夜鬼敲门哦。 可是这么多年来,她日里说,夜里说,却从未见他入梦来。 她已经不再是小朋友了,她已经长过了他离开的岁数。姜花开了又谢,夏天来了又走。当年约好一起去的水族馆已经闭馆,那些水母最终没能被放回大海,据说已经悉数死亡。 她的青春就要结束了。然后呢?然后她不得不慢慢变老。新的少年和少女们长大了,发生着每一天都会发生的故事,相遇,相爱,然后分开。没能说出口的话,以为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以为还有明天,便一直压在心底,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在这滚滚红尘,好像每一个故事看起来都是那样相似,好像每一段伤心都会如云烟消散。 那个火烧云漫天的夏日午后,他笑着伸出手,拍了拍她的头,说,我是沈朝云。 朝云,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月与心 她此生的快乐,只会和一个人有关,和他在一起,灵魂才能重获自由和快活。 “江河江河,呼叫江河,er。” “满月满月,我在这里,er。” 海拉尔草原入秋,火烧云燃了整个平原。风悠然地吹,羊群悠闲地走,满月抓着对讲机在奔跑,草籽黏满她的裙摆。 对讲机只能在两百米内使用,江河从行李箱里翻出来的,他跟满月说:“满月,你可以跑快一点,声音散在风里也没关系,我们有这个,去哪儿我也不会丢了你。” 满月扎两条麻花辫子,细碎的发丝在风中绽开。秋天的高原上,她的脸被风吹红了,有些细细的裂纹,红扑扑的小脸上一双黑葡萄似的眼。央玛外婆给她做的那件红裙子颜色旧了,里面是一件深蓝的衬裙。深蓝深红,衬得她像六月的火苗,七月的湖水,纯净而热烈。 江河毫不怀疑,一个月前,他睁开眼看到满月的第一眼,就被这个蒙古族小姑娘迷住了。她那双眼睛,黑葡萄的夜,无与伦比的美。 当时江河食物中毒,被考察队的人丢在扎德勒的帐篷里,托付给满月的外公外婆。养好病后,考察队会有人来接他。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江河渐渐好了,好到他可以追着满月在草原上没有那么喘,好到他可以握着对讲机大声呼叫满月,好到他望着这草原上空的天,回忆起那个自己深爱的姑娘,也可以尽情地流出眼泪。 “去哪儿我也不会丢了你。”这句话最初是白月对江河说的,她的全名叫札儿白月,名字里有个月字。高二转学来时,她在讲台上用杜甫的诗句介绍自己:“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我的故乡在海拉尔,我是蒙古族姑娘。” 广州,距离海拉尔两千多公里,江河没去过那个地方,他甚至没出过省。恐惧坐长途火车的他,对坐了四十几个小时火车转学来广州的白月很佩服。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比不过广州地铁的便利,比不过应有尽有的商场零食和打不完的游戏光碟。他唯一有兴趣想象的是烤全羊,以至于他吊儿郎当坐在教室后面问:“那么,你家有几只羊?” “四百只,那是我的嫁妆。谁要娶我,谁就拥有一半的羊。”十七八岁的她,正正经经的语气,没有一点扭扭捏捏的意思,全班讪然。她说在自己的故乡,淳朴传统的牧民人,十九岁的姑娘已然是两个孩子的阿妈。再有两年,她也可与人私定终身了。 札儿白月是班上四十个学生中唯一的蒙古族,她长得像个汉人姑娘。瓜子脸,大眼,皮肤白皙,高个儿,马尾,穿棉白恤,一条民族风裙子,笑起来阳春白雪,是不折不扣的美女。 当江河听说白月除了身份证上印着蒙古族,有个蒙古名字外,其实从她爷爷辈起就在南方的海港城市扎根。她压根儿不是从内蒙来的,草原上没有四百只羊,倒是有好几家连锁酒店,而她喜欢穿的民族风碎花裙子是在云南买的,他心里竟生出一种怜悯。 他知道,很多人都有回不去的故乡,并永远yy着心中的故乡。那草原上的四百只羊,就是白月心中故乡的模样。 这姑娘真矫情,可江河喜欢。 但矫情的姑娘一般不会有太多的朋友,却会有很多的孤单。 白月就是这样,她那番海拉尔的乡情轻易被人识破后,其他姑娘都远离她,在背后议论她。别人成群,她总是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走廊尽头的女生厕所。不知被谁用扫把杆子顶着门锁在里面,她费了好大力气爬到顶上,再跃下来,扭伤了脚踝。 江河从班主任那里受教回来,就看到白月瘸着脚像只兔子一跳一跳地从女厕所出来。她疼得脸色惨白惨白的,紧紧咬着下唇一言不发,小腿处不知被什么划到,血淌了一道下来。江河好心上去想帮忙,还被狠狠地回瞪一眼,带着不让人靠近的杀气。 他向来是不知死活的,双手插在校服口袋里,走在她旁边说:“如果一群人一起欺负你,你只要找到那个欺负你次数最多的,专门欺负他一个就可以了。打不过一群,你好歹也打得过一个吧。” 白月扭过头来看他,一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冷哼一声:“我一个都不想搭理她们,打一个?那是浪费力气。” 江河愣愣地站在那里,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毕竟打人的时候,拳头也会疼。 她疼得说话都带着颤音,看得出来疼得厉害,扶着走廊的围栏,许久也没挪动一步。走出许远的江河终是折返回去,在她面前背对着她稍稍蹲下来:“上来吧,我背你去校医室。” 白月惊得瞪大了双眼,除了惊,还有一点羞和怒。那意思仿佛江河是恬不知耻的人,想趁机占她便宜似的。 “你走开,别管我。”她咬牙说道,对这世界的敌意,连企图帮助她的人也不放过。上课时间早已过去一半,旁边教室里传来朗诵古文的声音,诵的是“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白月的倔强,像根刺一样扎人脊背。但江河是多么皮厚的人啊,像头大象,用班主任十分钟前数落他上课看科幻小说的话来说,便是不知廉耻、不知上进。他不管不顾,直接背起白月,站起来就往校医室走。 白月从震惊到反抗,但她个头小,疼痛分散力气,而江河常年打篮球的手臂结实有力,紧紧地箍住她不让她从背上掉下去。他就那么背着白月飞奔着穿过操场,忍受着她的拳头在背上如落下雨点般用力地捶打和咒骂,把她背到了校医室。 江河背着她的时候,就想到自己的妹妹小雨,小雨生气的时候也会这么捶人,让他跑得快点再快点。 校医大姐跟江河很熟了,她当着白月的面数落他:“人家小姑娘不愿你背你还背,怎么会有你这种无赖。”等江河不在的时候,她又安慰还在气头上的白月:“江河他在番禺老家有个妹妹叫小雨,五六岁的时候爬树摔断了腿,江河背着她跑了十几公里到医院,可还是迟了,小雨从此没能再站起来。” 白月惨白的脸色慢慢恢复过来,脸上的怒意渐渐消散,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心里竟弥漫起悲伤。她回想起少年背着她飞奔穿过操场的样子,夏日炎炎,他有力的手臂、硬实的背,还有盈着汗珠的后脑勺,脑海里闪过少年背着妹妹飞奔的模样,他一定恨不得能飞起来。 白月在家休养了一个月,再来学校的时候,就有司机接送。同学们围在教室的窗边,探头探脑地看着校门口的黑色进口车子,不怀好意地打趣江河:“程江河,你媳妇来了,还有你的四百只羊。” 江河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看科幻小说,椅子靠墙上,双脚跷桌上,头也不抬地回应:“关你们屁事,有羊也不招待你们。” 同学们嘻嘻哈哈一阵,在白月踏进教室时都安静下来。几个女同学扭扭捏捏地过去,看着白月打石膏的腿跟白月道歉。白月知道她们为什么事情道歉,只是没理她们。两天后,她去教务处领请假期间漏拿的习题集,看到班主任又在数落江河:“有女同学来我这儿告状,说你威胁她们,你怎么威胁她们了?你是流氓还是混混?” 江河摸摸后脑勺,吊儿郎当地说:“老师,我真没威胁,我只是让她们做正确的事情,告诉她们要是不做的话,没准哪天她们也会被人锁在厕所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班主任骂他:“你自己不好好学习,还好意思教训人做正确的事情?” 江河死皮赖脸地回应:“老师,学怎么做人比学知识更重要。我觉得我做人挺不错的,期末考试是不是能给我加点分啊?” 班主任和站在一旁听的白月都被他惹笑了,他就是有种让人无可奈何的能力。他听到笑声,回头看到白月,目光定格在她那张掩嘴轻笑的脸上,也大大咧咧地咧嘴笑起来,像个孩子。 回教室的时候,江河陪着白月慢慢地走。白月不是那种会跟人道谢的人,她太骄傲了,就算在家养病个把月,考试一场也没落下,每场还考得那么好,就没出过前三名。她不会口头道谢,但会用实际行动来报答,她很骄傲地对江河说:“我从不跟学渣做朋友,从今天开始,我给你补习吧。” 江河觉得自己应该高兴,可他又怎么都高兴不起来。白月在补习这件事上几乎像个法西斯,她有一把三十厘米长的尺子,专用来打江河的手掌心,做错一道题打一下,同一道题做错两次就打两下,错三次就打三下,以此类推。除了尺子之外,她还会敲江河的脑袋,揪江河的耳朵,恨铁不成钢地打骂他:“你怎么这么笨,怎么这么笨哪!” 江河总是笑呵呵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到下次测试,他的分数反而比补习之前更低。 白月从没觉得自己这么失败,直到江河的哥们儿看不过去,好心劝她:“札儿白月,你给江河补习是江河捞针白费劲,他高一的时候全年纪第一,还代表学校参加去奥数比赛。他本就聪明得很,只是父母离婚后他就不打算考大学了,等高中毕业,要回中山那边去继承夜宵摊子和照顾妹妹。” 江河正在篮球场打篮球呢,就见白月不管不顾地冲进来。傍晚的云霞在她身后就像着火了一样,她的马尾在匆匆步伐中高高地荡起,一张脸气鼓鼓的,眼睛红红的。除了他妹妹小雨,从没有谁像她那样对他发脾气,好像他欠了她什么似的,把那些她给他归纳整理的复印笔记通通摔到他的身上。 漫天飘飞的a4纸上全是她娟秀好看的字迹,她倔强又骄傲,一滴眼泪也不肯在人前落下,紧握双拳的身体却气得颤抖。多年后,江河回想起自己的高中生活,那一幕总是最先映入脑海,还有白月带着哭腔的声音——“程江河你就是个窝囊废,我一辈子都不可能跟你这样不求上进的人做朋友。” 那天之后,白月真的没再跟江河说过一句话,连看他一眼都没有,就好似他不存在。甚至课堂分组讨论,他们分到同一个六人组,白月也没跟他交流一句。江河想,这姑娘可真是倔强啊。 升入高三后,白月去了重点实验班,江河和她的交集就更少了。 秋去冬来,班主任已经放弃对江河说教,任凭他每日在课堂上看科幻小说。班主任对全班同学说:“人生是你们自己选择的,不管你们怎么讨厌高考,但不要否认,这是目前唯一一条可以看得见的你们通向想要成为之人的道路。” 江河从科幻小说里抬起头来,看到白月正回头看自己。那一眼,给人恍若隔世的遥远的错觉,像来自平行世界。 寒假,学校只给高三学生放七天假,江河回了番禺乡下的老家过年。 大年三十,小雨在房间里看着春晚睡着了,江河陪父亲在院子里喝点小酒。广州的天空一直难得看到星星,这晚夜风收了,没有云也没有月亮,天空缀着若隐若现的星,又被不知谁家燃放的焰火给闪没了,鞭炮声不时响起。院子里五年前砍掉的龙眼树的地方长出了一棵小小的枝芽,已有半人高,小雨在家的时候每天都会浇水。夜里温度有些低,江河拿米酒去温,又炒了碟花生米,出来时拿了外套给父亲披上。 和以往的年不太一样,江河望着天空时,不知为何,脑海里浮现白月怒气冲冲的脸,他无可奈何地笑笑。 父母离婚后的这一年,父亲两鬓平添不少白发,江河边吃着花生米边讲起学校的事情,末了说:“放心,有我呢。” 他知道,自己要成为这个家的顶梁柱,不能再让谁离开。 父亲紧了紧外套,带着点微醺的醉意缓缓道:“宵夜摊子,我准备盘给别人了。我还打算把这块地皮和房子卖掉,带小雨去美国上义肢,那边说上义肢前后还有治疗训练过程。短则一年半载,长则两三年,主要看小雨的身体情况。她还小,未来的路还很长,若我们有个三长两短,也要她自己能走下去。” “还有,江河啊,你好好学习吧,考你想上的大学,做你想做的事情,你的人生也该你自己去走。” 男儿有泪不轻弹,江河亦是极少在人前哭的人,尤其在家人面前,他几乎没哭过。可这晚,他的眼泪滴滴答答落下,排山倒海般倾覆在胸口,怎么都挡不下来。 父亲还说:“你有个好班主任,这一年来他常给我打电话聊你,说你是个极聪明的孩子。你还有很好的同学,叫白月的女同学。她专程跑来宵夜摊子找我,说程叔叔,江河不该在这个摊子上度过余生,他有能力成为他想要成为的任何一种人。” 开学回到学校,江河厚着脸皮去找白月。实验班的老师像看守犯人一样看着他们,不到规定的时间不能出教室。 隔着窗户,白月抬头看到江河,露出久违的笑容,那笑容让人恍惚。她把早已准备好的厚厚的笔记隔着窗户栏杆塞给江河,给江河加油。她伸出细细的胳膊,在江河的手臂上轻轻拍了拍说:“我说不做你的朋友是骗你的,我在这里,只有你一个朋友,我们会当一辈子的朋友,对吧?” 落下一年的课程,江河还是觉得有些吃力,他深知在高考这件事上,聪明并不只是成功的先决条件,努力勤奋要占更多比例。他荒废了那些时间,就要比别人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没日没夜地复习。好在结果仍在他的把握之中,班主任高兴得都哭了。 高考结束后,同学们相约去中山玩,晚上去江河家的夜宵摊子吃东西。等过完夏天,这个夜宵摊子就不再是江河家的了。父亲不招待别的客人了,只给他们这两桌的同学们烤烧烤和炒田螺牛河。过去和白月不对头的女同学们已经能和她相聊甚欢,聊着大学要去的城市和期待的未来。大家聊着聊着,又哭又笑。 晚些时候,白月跑到后面陪小雨玩五子棋,不时传来小雨“咯咯咯”的笑声。 夜深了,有几个同学趴在桌子上,啤酒瓶倒了一地,还在胡乱说着话。江河给白月煮皮蛋瘦肉粥,两人坐在最靠马路边的一张桌子旁吃粥。夏夜闷热,偶有一丝难得的清凉从道路两旁的三角梅里飘过来。路边停的那辆黑色高级轿车,白月家的司机就等在那里,不时地提醒她时间不早该回去了,要不她父母该担心了。 白月用勺子缓慢地搅着粥,搅起一圈圈氤氲的热气,冷漠地回应:“等我吃完这碗粥,等我吃完。” 她吃得极慢,那种孤独从氤氲的热气里慢慢腾起,雾湿了她的双眼。她没有看江河,低着头自嘲说:“我真想去一趟内蒙古,去海拉尔看看。我是蒙古族姑娘,却没见过大草原,说出去别人会笑话的吧。” “我们去吧。”江河看着她说,“我们明天就去,我现在就订机票。” 粥吃完了,白月吃得干干净净,她搁下勺子站起来,走向路边的车子,转身回来对江河说:“江河,去哪儿我也不会丢了你,不管去哪儿,你永远在这里。”她指着自己胸口的地方笑了起来,笑容里却溢出悲伤。 七年后的夏天,江河跟着教授的考察队去内蒙古作业。浩浩荡荡的车子开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他又想起白月的那句话来——“去哪儿我也不会丢了你。” 考察队常深入无人之境,采集石头和植物标本,手机常常没有信号,江河收到消息已是半个月后的事情。那半个月他在海拉尔,手机早已经坏掉了,在小满月姥爷扎德勒的蒙古包里养病。他晚上躺在青草混合羊肉膻味的床上发呆,白天追着小满月在草原上跑。 满月只有四岁,她会的汉语不多,父母已经过世,跟年迈的姥爷和姥姥一起生活,是纯正的蒙古族小姑娘。她天生就能跟羊群草木相处。江河教她识字,用相机给她拍了许多照片,考察队的人来接他时,还给他带来了信息。 父亲要他回个电话。 电话拨通后,父亲在那头说:“你们高中的班主任去世了,同学联系不到你,来我这儿问。葬礼在两日后,你能回来吗?” 江河他们那届学生,是班主任带的最后一届,之后他辞去工作,去了很多地方旅行。最后一站在南美意外发生车祸,尸体在当地火化,家属过去交涉了一些时日,来来回回耗费一个月时间才把骨灰带回中国。 江河在葬礼上遇到七年未见的白月,像他从海拉尔赶回来一样,她是专程从伦敦赶回来的。相比七年前,相比一身风尘仆仆、胡子拉碴直接从机场赶过来的江河,跨越大洋飞回来的白月仍显得精致又得体。不得不承认,她一直都那么好看,那张倔强又骄傲的面孔,看着好似不曾为什么妥协,江河却知道那是她的绝佳伪装。 葬礼上,老同学们聚在一起用餐,有好事者看着白月和江河分坐在两张桌子背对着背,以为时过境迁当事人都不再放在心上,遂开起玩笑来:“程江河,当年高考结束你和白月私奔去内蒙古,是班主任找到你们的,对吗?” 有人伸手佯装打那位好事者,补充道:“哪里是私奔,人家只是一起去内蒙古玩罢了,要不是白月的家人报警……” 另有人借酒气壮胆道:“江河差点就成诱拐犯了。我很好奇,如果当年班主任没找到你们,你们是打算留在内蒙古不回来了吗?” 白月接了个电话,站起来往外走。那位陪着她从伦敦赶回来的外国友人,因为忌惮中国葬礼风俗没敢进来,一直在外面等着她。江河来的时候就见到了,礼貌地打过招呼,听白月跟其他同学介绍是自己同为牛津的校友,亦是自己的男朋友。 有人跟江河碰杯,他把一整杯葡萄酒灌进空空的胃里,听旁边早已结婚生子的同学议论白月的外国男友:“听说家里是有爵位的,在英国有私人庄园,妥妥的贵族,不是我们这些小市民能想象的阶层。” 以前跟江河关系不错的男同学有些愤慨:“白月大概忘了,她父亲当年差点把江河打死,江河又没怎么她。” “过去的都过去了,还提起来做什么?”江河也站了起来,“你们慢慢吃,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起身去给班主任上了最后一炷香,白月不知何时也走了过来,站在他身边,手里也擎着一炷香。时空幻象,江河眼前突然闪过七年前他们两人一起站在大草原上虔诚许愿的青涩模样。 更早之前,他们在江河家的夜宵摊子分别。当晚夜深似海,江河把同学们都送上回酒店的出租车,再收拾完摊子,在空无一人的街上坐着发呆。他拿起手机看飞往海拉尔的机票,屏幕上突然闪现出白月的电话号码,她在那头问他:“你说现在带我去海拉尔是不是真的?” 她的语气笃定,好似能为这一场旅行堵上余生。 江河忘了七年中发生的很多事,唯独清晰地记得那一整天发生的所有事情,记住每一个细节。 他记得在雾蒙蒙的天色中打出租车去接白月,车子像在夜海里航行。在白月从爬满爬山虎的别墅围墙上跳下来时接住她,两人奔赴白云机场坐最早一班飞往呼和浩特的飞机。又在呼和浩特机场等了六个小时,坐下一班飞往海拉尔的飞机。 那可以说是江河人生中最动荡也最美丽的一天,等待的时间也弥足珍贵,像第一部《变形金刚》里,男主问女主:如果五十年后再回首,你敢保证你不会后悔今天没上车? 在广州登机之前有半个小时的时间等待,江河和白月站在一面候机厅玻璃墙前,望着停机坪上一架架可以载人高飞的巨鸟。远处晨光渐渐洒落在灰色的停机坪上,白月问他:“你不会后悔吧?” 他只想让她快乐,她从未真正快乐过。两天后,看着她在草原上追着羊群奔跑,听着她对草原放声尖叫歌唱,眼泪飞在空气中,却是快乐的泪水,他从未后悔。 尽管最后被班主任寻到带回广州,一下飞机出了机场,江河就被控制住了。他被白月的父亲拳打脚踢,那带着蒙古汉子血统的高大的中年男人,仿佛寻回被人盗走的珍宝,愤怒地踢着江河,把他的脑袋踩在地上,任凭白月哀求哭喊也不为所动,只是厉声要她发誓:“答应我,以后永远都不跟他来往,否则我会打断他的腿,再把他告上法庭。” 那天之后,江河再没见过白月,直到班主任的葬礼。 两人同时伸手把香插入香炉,前人插的香灰落下,在落到白月白皙的手背上以前,江河抓着她的手抽回来,香灰落到他的指尖上,瞬间有种灼烧的痛感。但他抓着她纤细的手腕,她肌肤柔嫩冰凉的触感让他忘了疼痛。 “烫到了吗?要不要紧?”她的目光落在他在草原上晒得黝黑结实的肌肤上,又抬起头来看他。 江河注意到那位外国友人正站在门外往这边看过来,他松开她的手,淡淡地回应:“没事。” 千言万语,堵在胸口的话,最后也只是问了些浅显易见的问题。 “你过的还好吗?”两个人异口同声地问出。 两人你望着我,我望着你,旋即笑了。 出门的时候,白月突然叫住江河:“我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那次让你带我去海拉尔……”话一出口,她轻易便红了眼眶。 江河摇头,想说点什么,白月的男友已经走上前来,用英文问她是不是该走了。他已经叫了一辆出租车,细心地把外套披到白月身上,绅士地跟江河道别。 眼看着她上了车,像七年前他倒在机场外的水泥地上,看着她被她的父亲带走,他无能为力甚至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只是攥紧拳头,并挤出一个完美的笑容。 出租车司机开了音乐频道,应景的歌声从车子里不轻不缓地传出来——你不是真正地快乐你的笑只是你穿的保护色…… 车子启动时,江河终是没忍住,追在车尾后大声问:“白月,现在的你快乐吗?” 车子里的她没听清,只有一张惶然回头的面孔,眼里落满悲凉,一如七年前在机场离别。 这次,或许真的是永别了。 想到这里,如潮水般的悲痛向江河心中涌来,正如歌词里唱的:决定不爱了,把你的灵魂,关在永远锁上的躯壳里。 考察队那头催了几个电话,江河没在家里多停留,抽空去残障学校接小雨出去玩几天,回家给老父亲做了几顿饭。梅拉如今的中国菜已经做得很好了,完全不用他担心。他自己的手艺反倒退了步,被父亲批评了。 梅拉是继母,美国人,父亲带小雨在美国上义肢时认识的女人,心地很好,很会照顾人,喜欢中国,尤其喜欢中国菜。 离开的时候,父亲开车送江河去机场,问他:“你知道是谁通知我,让我叫你回来参加你班主任的葬礼的吗?” 江河扭头看过去,父亲说:“当年她父亲打你打得住院两个月,这事在我心里一直过不去。难道白月是他的宝贝女儿,你就不是我的宝贝儿子吗?为人父母,哪有不恨的道理。我也打电话过去说了些狠话,让她再也别来找你。她确实没找过你,但我带小雨去美国的时候,她有去美国看过我们,求我原谅。” “其实我早就原谅了,有什么不可原谅的,你们都没做错啊。” 飞机不转飞海拉尔,考察队移到塔里木盆地去了,于是江河直接飞往乌鲁木齐。再回海拉尔已经是四个月后的事情了,还驻扎在海拉尔的同事跟江河说起扎德勒瘫痪在床,小满月没人照顾,央玛外婆准备把她送人收养,也好让她能上学求知。 江河赶回去看望扎德勒,他病重时受他们的照顾恩惠,他们需要帮忙时他应尽心尽力。 回去的时候,小满月穿着红裙子坐在蒙古包外抱着一只小羊羔在玩。央玛外婆忙着照顾扎德勒,没时间帮她编发,深褐色的头发散乱着,小脸蛋脏兮兮的。她看到江河时那双黑葡萄般的眼睛被点亮,热情地朝他扑过来。 江河蹲下来给她擦脸,扶着小小的她说:“满月,小满月,你愿意以后跟我一起生活吗?愿意我当你的爸爸吗?从今往后,去哪儿我都不会丢了你。” 满月黑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江河,用力而认真地点头:“嗯,爸爸,我也不丢你。” 江河跑了几趟海拉尔和广州,手续陆陆续续办了两个月才拿到证明和相关证件,看着证件上盖章的那个名字“程满月”,他心上的潮水褪去,慢慢地平静下来,重获安宁。 即将离开蒙古包的那天夜里,满月很乖,她跟江河一起坐在草原上,天上是一轮圆满的大月亮。夏季夜晚微凉的风刮过茫茫草原,风中夹杂着羊粪、青草和奶茶的气息,这是一股让人着迷的气息。 江河拉着满月的小手说:“满月,我答应你,以后每年青草重新长起来的时候,我们就一起回这里好不好?” 满月满意地点头:“嗯,好!” 电话响起来时,江河有种错觉,尤其是看着那个陌生的号码,接通后听到白月的声音,犹似在梦里。那场葬礼,让白月彻底明白一件事。那就是——她此生的快乐,只会和一个人有关。只有和他在一起,灵魂才能重获自由和快活。 她说:“江河,如果我现在去你身边,还晚不晚?”他没听出她声音里的颤抖。 江河说:“永远不晚,只是有件事我要先跟你说一下,我当爸爸了。”她亦没听出他的崩塌。 电话那头沉默了,江河又及时地补充了一句:“我领养了一个四岁的海拉尔蒙古族小姑娘。” 白月坠入地狱的心又被迅速提上三万英尺,所有欢乐和兴奋汇集在一起,她几乎没法把话说出口,只是边拖着行李往外跑边哭着道,“程江河,你们等等我,等着我,等着……” 江河泪流满面,他和满月会等着,还有这片悠然辽阔又美丽的草原也会等着,一生一世。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野渡无人 你是沉舟侧畔千帆过,我是舟自横 陈一南是个歌手。 十八线小明星。丢在大街上没人认识的那种。 王悠是他的粉丝。 她喜欢他三年了。 从他第一首单曲毫无水花地发布,到他最近烂大街的口水歌《我的小甜心》成了广场舞经典曲目。 她坐在花坛旁的石凳上,夜色凉如水。前面大妈们正摇首摆尾地跳着广场舞,热情洋溢。 音响里播放着浮夸又矫揉造作的男人的歌声—— “我的小甜心啊,傻傻惹人爱,我的小甜心啊,调皮又耍赖……” 唱得什么玩意儿?一堆狗屎。 她正腹诽着,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喂,借我点钱。”一个懒洋洋的男声。 “不借。”王悠拒绝地干脆利落。 “为什么不借啊?”男人哀嚎。 “陈一南,你的新歌跟狗屎一样恶心,还有脸问我借钱?” “喂!喂喂……”陈一南皱起眉头看着手里被果断挂掉的电话,心中不爽到了极点。 王悠喝了一杯咖啡,睡不着。 窝在床上,脑中不由自主地想起三年前她与陈一南的第一次相遇。 她前几年工作都很拼,晚上十点多才下班。 路过地铁口时,听到一阵吉他声。 一个干净而透亮的声音穿过川流不息的车辆,叫醒了她的耳朵。 “你是下雨天的屋檐,你是指缝间的流年,若人生只如初见,谁会爱上老去的容颜……” 灰暗的夜里,灯色昏黄,行人来去匆匆,各自孤独。 这歌声清澈,一把抓住了她的心。她寻着歌声找去,在街边看到一个拿着吉他的男孩。 是的,男孩。 寸头,穿着纯黑色的宽大恤,个子很高,却是少年的清瘦。睫毛长而密,让他的眼睛带几分青涩的忧郁。然而一笑起来,露出白而整齐的牙齿,格外阳光。 后来,王悠常常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他弹着吉他唱歌。一来二去,便成了朋友。她知道他叫陈一南,比自己小三岁,还在上大四。 王悠很喜欢陈一南唱的歌。 那时的陈一南很干净。他羞涩地挠着脑袋说:“也没有你说得那么好听啦。” “很好听!”王悠斩钉截铁地说:“你会成为一个很出色的歌手。” 然而时过境迁,陈一南不但没有变成supersar,还变成了一个垃圾。 他在街头唱歌时被星探看中,签了一个经济公司。 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那不成气候的小公司五毒俱全,乌烟瘴气。 里面全是一些熬不住寂寞的小艺人,心浮气躁,不能静下心来好好钻研唱歌演戏,一门心思全在如何上位如何爆红。 男女关系也混乱得很,个个都是夜店咖,酒过三巡后就丑态毕露。 陈一南刚进去的时候,特别看不惯那帮人。 他打电话给王悠说:“姐,那都是一帮子垃圾,我陈一南绝对不会和他们同流合污!” 王悠没他那么天真。 谁都不是圣人,不要高估了自己的自我约束能力。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老话还是有它的道理在。 她咬咬牙说:“一南,你听我的,咱们跟公司解约。违约金姐帮你出。” 陈一南一个小新人,身价不高,违约金三十多万,王悠这些年也存了二十多万,本来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买一处小小的栖息之地。 但她不忍心看着那个有一双干净眼睛的歌手往火坑里跳。 再到处凑凑钱,三十万应该能出得起。 陈一南特别感动:“姐,你、你干嘛对我这么好呢。” 王悠笑:“我这是提前投资,等你成了国民歌手,我这钱你可得翻倍还!” 可最后,陈一南还是没去解约。 “姐,好不容易有这家公司看中我,再等下去,说不定连这样的公司都遇不到了。” 王悠说不可能,你嗓音条件这么好,写歌这么有灵气,肯定能遇上伯乐。 陈一南噗嗤一声笑了,他说,姐,你真是我的脑残粉,我哪有那么好。 然后,然后陈一南就慢慢变成了一个垃圾了。 他微信里加满了浓妆艳抹的辣妹,满口hney甜心地调着情。 他不再彻夜弹着吉他写歌,而是流连夜场,左拥右抱地和所谓的兄弟们吹牛拼酒。 这个说我跟刘德华是亲戚,那个说邓超见了我都得喊哥。 女人的殷勤,旁人的起哄,酒精的麻醉,让这群l逼得到了极大的心理满足。 王悠眼睁睁地看着陈一南变成了垃圾,却毫无办法。 他甚至会在她耐心劝说的时候,暧昧地靠过来,在她耳边徐徐吐一口烟圈。“姐,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王悠的心沉沉地往下坠。她觉得恶心。 没错,恶心。 她单纯地喜欢着一个歌手,欣赏他的才华,怀念他初见时的纯净和灵气。 她的喜欢,却被陈一南玷污了。他这般轻浮地靠近她,像在夜店里勾搭那些衣着暴露的马子一般。 她死死地盯着陈一南的眼睛,直到陈一南被看得满身不自在。 她才吐出两个字:“垃圾。” 这是她第一次,把这个头衔赋予陈一南。 此后,她再没犯贱地去给陈一南上教育课。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她不是上帝,救不了任何人。 可陈一南却黏上她了。 每天打电话给她讲些不合时宜的滑稽笑话,讲讲他的垃圾兄弟们高超的把妹技术。 王悠明白他这样做的原因。她是他溺于深渊时,唯一可以看到的光。他内心深处未必不懂得他已身陷泥沼,可他仍沉溺于声色犬马的幻觉,不肯走出。 所以,又能怎样呢? 垃圾还是垃圾。 可王悠没想到的是,陈一南居然赌博。 那天他慌不择路地跑到她租的房子里。 “姐,求你,救救我吧。我再还不上钱,他们就要砍掉我一只手!姐,我要当明星的,我怎么能没有手!” 王悠气到全身颤抖。你可以天天泡夜场,也可以私生活不检点。但你怎么能碰赌! 她恨声道:“那就让他们把你的手砍掉吧!起码砍掉后,你没法再赌博!” 陈一南又是赌咒发誓,又是痛哭流涕。那赌徒的丑态毕现。 王悠没法想象,三年前,这是一个干净而羞涩的少年,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他说,姐我会成为很牛的歌手,像王力宏那样的。 王悠还是为他还了赌债。 因为陈一南说:“姐,我还想继续写歌,我必须得保住我的手!” 二十多万,当年可以拯救一个人离开那五毒俱全的火坑,到了现在,却只能用来还赌债。 可笑不可笑。 王悠笑得眼泪都流了下来。 “陈一南,我什么都不欠你。可你让我的房子打了水漂。” 陈一南的表情有些复杂。他试图伸手去摸摸王悠的头,却被王悠一把将他的手打掉。 王悠擦干眼泪,面无表情地说:“别把我当小女生哄。” 然后陈一南终于在荒唐度日的空隙里发了一首新歌。 他得意地打电话给王悠说:“姐,我发歌了。特别火。” 王悠的喜悦在听到那首新歌《我的小甜心》时戛然而止。陈一南向她借钱的电话被她毫不犹豫地挂断。 他说,他还想继续写歌。然后他写了一首狗屎都不如的口水歌,沾沾自喜地跟她说:“我要红了!” 王悠不知道别人当脑残粉是怎样一个程度。 但她已经粉转黑了。 这三年,她苦口婆心地劝,竭尽全力地帮,加上那次还的赌债,陆陆续续为陈一南花了四五十万。 一门心思全在陈一南身上,跟中了蛊似的。 她一直不觉得自己爱陈一南,她帮他,也从不是贪图他那廉价的几句甜言蜜语就能过夜的狗屁感情。 可转念一想,如果这都不是爱的话,还有什么有资格被叫做爱。 她无法忽略,当陈一南游戏花丛间,和一个又一个不同的女人谈情说爱时,她心中的钝痛。 这是脑残粉对偶像最真诚的爱吧。可偶像的泥塑崩塌了,真诚变得可笑,爱像一种没有尽头的献祭。 她不是因为这首垃圾歌才失望。而是失望积攒了太久,她终于不堪重负了。 她换了手机号,删除了陈一南所有的联系方式,辞掉稳定又高薪的工作,离开了这座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大城市。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当断则断,别让结局更难堪。 两年后。 有一首歌突然横扫各大榜单——《垃圾堆里的男朋友》 “你说我是垃圾,让你无法呼吸。 自甘堕落的垃圾,只会逢场作戏。 自惭形秽的垃圾,没资格说爱你。 我记得那年秋天,你初见我的笑意。 你陪我在街边弹唱了一整个冬季。 我记得生死之际,你绝望的哭泣。 你失去了你的房子而我失去了你。 我是垃圾,垃圾。不能爱你,爱你。 我是垃圾,垃圾,可我爱你,爱你……” 王悠穿着厚厚的呢子大衣,脸冻得通红。裹紧了围巾,艰难地在凛冽的寒风中往前走。她又加班加到很晚,这个城市的冬季的夜晚分外寒冷,街上行人寥寥,只有几个店铺还亮着微光。 她推开一间咖啡馆的门,点了一杯咖啡暖暖身。 咖啡馆里正放着最新的歌曲,而王悠已经很久不听歌了。 当她端起咖啡准备喝的时候,音乐切换到了下一首。 “你说我是垃圾,让你无法呼吸……”熟悉的声音闯入她的耳朵。 她一怔,听着听着,却慢慢红了眼眶。 眼泪掉进咖啡里。她笑自己,你啊你,哭什么呢。 是因为这声音重新变得清澈而干净吗? 是因为这首歌重新有了灵气,变得动人吗? 还是因为,这是那个人,写给你的歌? 第一天联系不到王悠时,陈一南没有很在意。 女人嘛,赌赌气,过阵子就好了。 第二天联系不到王悠时,他有点生气。他习惯了王悠在他身边,任由他索取。 可第三天,再也找不到王悠时,他才慌了起来。他到处打听她的消息,可他身边尽是一群狐朋狗友,又能打听出来什么? 他找不到她了。 他真的找不到她了。 他把自己关在屋子整整一个月。他愤怒、焦躁、痛苦、不安,然后他想明白了,王悠说得没错,他就是个垃圾。 他肆无忌惮地消耗着王悠对他的爱,直到她忍无可忍,跟他一刀两断。 而他这个垃圾,偏偏在她离开之后,才知道,他一直爱她。 可他是个垃圾,他明知道她爱她,他仗着她爱他,一边心中洋洋得意,一边和其他女人勾三搭四。 反正她不说,他又何必戳破。就这样左拥右抱,背后还有个傻乎乎的人守着他,这样多好啊。 他心安理得地花着她的钱,她有多么想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小房子他不是不知道,可他却让她拿出买房的钱给他还赌债。 在她辛苦加班时,他却在夜店里喝酒狂欢。 她那么努力地生活,却一直被他拖累着。 是啊,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垃圾,他不仅毁了自己,他还毁了她。 从好变坏,只要一瞬间。 从坏变好,却万分艰难。 每当他旧态复萌,跟着一堆人去喝酒撩妹时,脑海中却总是不经意地想起王悠冷冰冰的眼神。然后所有的虚假的快乐,就像火焰一般,被当头一盆冷水浇灭。顿时兴致全无。便不顾周围人的挽留离去。 如此几番之后,那些人嫌他扫兴,便渐渐不再喊他。 他跟那家公司的三年合约也已经到期。之后,他也不再挖空心思去签公司。 他开始安静地窝在家里写歌。写不出来,大脑放空时,就拿出手机,看曾经给王悠拍的照片。 王悠不喜欢拍照,被他偷拍时,总是一脸不高兴地捂着眼睛,跟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 他也会翻看王悠和他的聊天记录。 王悠不愧是高材生,骂起人来都不带脏字。怼他毫不客气。 她说:陈一南,你是阴沟里的老鼠吗,大半夜给我打什么电话?你白天见不得人,可我白天是要去上班的。 她说:人和禽兽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有自制力,而禽兽只会随心所欲。你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还像个人吗? 他看着看着,就不自觉地笑起来。就像看到王悠站在他面前,撇着嘴骂他的样子。 那几年,只有她肯这样骂他。可惜,他却没有被骂醒。 他真的真的,真的很想念王悠,发疯了般想念她。 他想要她在旁边听他唱他新写的歌,然后笑着拍手叫好。 终于,他的这首《垃圾堆里的男朋友》真正意义上地火了。 大街小巷都在放这首歌,各大音乐榜单的n1也是这首歌。 他心中的第一个念头不是,我终于要红了,而是……王悠,我终于可以让你听到我的歌了,无论你在哪个地方。 全国数一数二的唱片公司环纳找他签约。他这两年写了不少歌,环纳趁热打铁,给他出了新专辑,并加大宣传力度,让他上了各大综艺的通告。 人们渐渐开始知道,有这么一个歌手,名字叫做陈一南。 在某次采访中,记者问陈一南。 “一南,你这首《垃圾堆里的男朋友》的灵感来自于哪里呢?” 陈一南对着镜头苦笑:“这是我为我的女朋友写的一首歌。在和她相处的那段日子里,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垃圾。我给了她很多很多伤害。” 他的喉头哽住,咳嗽了一声,又继续说:“我很想她,我希望,如果她听到这首歌,可以打个电话给我。王悠,我真的很想你。” 记者被他的自爆惊呆了,老大,正常套路不是随便说几句就行了,你以为你是在写寻人启事吗? 节目播出后,大家也纷纷咋舌。一个刚出道不久,正当红的帅气歌手,却在节目里向女友道歉告白。这是不要女粉丝了吗? 陈一南的经纪人气势汹汹地踹开他的休息室。 “粉丝经济你懂吗?你还想不想要人气!为了一个找都找不到的女人,就丢掉了一大片女粉丝,你这样不听话,是想被公司雪藏吗?” 陈一南平静地看着经纪人:“我是歌手,又不是偶像。我靠我的歌来证明自己就足够了。王哥,我不要什么女粉丝,我今生,只想要王悠这一个脑残粉。” 经纪人怒视他半响,叹了口气。“算了算了,随你吧。” “王哥,你答应我要帮我找到她的。” 经纪人哼了一声:“没批评你,你还蹬鼻子上脸了。好好好,一定帮你把人找到!” 某个贴吧里。有人发了一个帖子——“一南的女朋友一点都不好看,还比他年纪大三岁,这个丑女人肯定是用了什么手段才跟一南在一起的。” 楼下网友纷纷回复。 “嫉妒使人丑陋。楼主,陈一南的女朋友绝对比你好看得多。” “没错,陈一南的女朋友很有气质好么,高冷系御姐美人。和某些女星比起来都不逊色好么。好想知道楼猪长什么样,居然有胆量说她丑。” “据说,当初陈一南的女朋友被他伤透了心。陈一南费了牛鼻子劲儿才把她找到呢。你看陈一南微博就是炫妻狂魔。天天偷拍他女朋友p在微博上花式海夸。他女友真是女王范,顶多给他回一个闭嘴。哈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 “你们没觉得陈一南很奸诈吗,他就是要让全中国的人都知道,她属于他。这还怎么分手啊。” “楼上1。虽然陈一南说不要女粉丝,但我成了他们的p粉。小姐姐我也超爱的,真的超酷的。” 陈一南喜滋滋地往下翻着帖子。本来看到有人骂王悠丑,他十分愤怒来着,准备披马甲亲自上阵去撕逼。没想到网友们的回复一个比一个真知灼见。 他得意地看了一眼旁边睡着了的王悠,心想,垃圾堆里捡到的男朋友,也可以是好男友啊。 ps:书友们,我是漪听诗音,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支持小说下载、听书、零广告、多种阅读模式。请您:ahuaiyueu书友们快关注起来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半世纪的梦 去美国之前,我和季然刚吵过一架。 我和他,高中相识坐同桌,他擅长数理化,我擅长语史地,是后来学妹学弟们口中的学霸情侣,我们谈了十年恋爱,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从两个高中生谈到一个会计师一个说家,如同人人必将死亡那样毫无疑问的是,我们深爱彼此,但同时,爱不是解决一切的良药,我们会吵架,激动时候甚至会动手,姑姑还在世的时候,说我们两个是都当惯了天之骄子,脊背上那根骨头一样硬,没有俯首弯腰的基因。 这次吵架,自然还是为我的工作。 我是一个说家,有人觉得这是神秘优雅职业,但长辈们更多的认为这是无业游民——为了搜集素材,我一年跑十来个地方,季然开玩笑说我是蜻蜓他是湖面,玩笑语气里有点嗔和恼,他父母让他游说我,找一份公务员工作,稳定下来,不要再东奔西跑。 咄,什么年代了,况且我吃喝旅行不用他季家一毛,结果当然是大吵。 在机场候机时候又接到季然电话,他得知我要去美国,气的跳脚:“有本事走了就别回来!” 我讥笑他:“好的,先生,那请你记得让海关限制我入境。” 然后我将手机关机,看看时间还早,从背包里拿出本书打发时间。 书的封面是一张肖像,楷字写,岑荔荔(19070-),照片里那上个世纪的姑娘很美,有一张的标致鹅蛋脸,黛眉如清瘦远山,微鬈的发束一个麻花辫搭在胸前,穿白上衣黑裙子的校服,露出一截细而滚圆的手臂,长筒白袜踩一双圆头的平底皮鞋,猜想应该是黑色或棕色。照片摄于196年,这个如今已经90高龄的老妇人在这张照片里只有16岁,高贵、秀美,还带着一点少女的娇憨。 她是我这次去美国的目的。 前不久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消息,曾经的船王之子周公子去世了。每天都有名人在去世,从政到商,末日之前,大家争先恐后地登船占头等舱,而这位曾经的船王之子不过是民国众多名流之一,这个消息并未引起太大轰动,但我却上了心,我是说家,对一切传奇都嗅觉敏锐。 而岑荔荔,是周公子的前妻。 是的,前妻,早在1949年他们就离婚了,其中情由湮没于尘埃,无人知晓,我这次去,就是为了挖掘这个情由,想要以此为蓝本,写一个爱情故事——或许不是爱情故事,其实我想过,听说周公子死,岑荔荔是否会有大仇已报的快感,毕竟她是他的弃妇。 岑荔荔194年去到美国,从此再没回过国,她住在曼哈顿。 陈叔来机场接我,一路黑着脸,低气压在头顶盘旋,不怪他怠慢客人,实在是我强他所难。 据我所知,195年后,岑荔荔一直是拒绝接受采访的,这次我能有幸,多要托赖陈叔,准确的来说,是我以情义要挟了他。 第一次见到陈叔是在姑姑的葬礼上,他是姑姑年轻时候的同学和爱慕者,在那次我才知道,原来姑姑竟然认识岑荔荔的管家。周公子去世后,我软磨硬泡,以给陈叔看姑姑生前日志为诱饵,终于磨得他同意我采访岑荔荔。 进门前,他强调:“不许提姑爷和姐离婚的事情,不许提姑爷去世的事情。” 周公子与岑荔荔离婚已逾半个世纪,但在岑家,依旧称呼周公子为姑爷,而周公子早在离婚后不久就另娶了新人,这真令人觉得哀伤悱恻。 我连连答应,若她真的爱他,我确实不应用她生命中最痛的两件事情刺激她。 一进客厅便被惊住。 好似走进了民国剧的置景现场,最最精细考究的民国戏剧组,时间的轮子在这里被卡住,这间房子里的人永远活在上世纪。 楼梯吱呀作响,我抬起头,陈叔搀着一个老妇人下来了。 那就是岑荔荔了,如果没有记错,她应该已经九十多岁,但看上去她至多七十岁,时间在她的脸上停下来了,她是一个安详的老贵妇,至好的是身上没有死亡的味道。 我呆呆地看着她,直到她走到我身边,对我微微一笑。 这一笑,让这个90岁的老妇人,和照片上那个16岁的少女重叠了。 尽管年事已高,但岑荔荔说话仍然口齿清楚,真令我这个采访者欣慰。 岑荔荔与周公子是由父母订婚的包办婚姻,我问她:“那时候你并没有见过他,为什么会认为自己能爱上他?” 她带一点温软的南方口音:“我见过他照片的呀,他那时是很出名的。” 对啊,我怎么忘了,除了船王之子,周公子还有一个诗人的名头,他写新诗,在那时是很出名的,岑荔荔应该是读过他的诗,由他的诗爱上了他的人。 “那你为什么认为他会爱上你?” 婚姻是一场豪赌,尤其是包办婚姻,婚后发现彼此不合酿成悲剧的例子不胜枚举,会接受,多半是因为懦弱。 她睁大眼睛看了我一眼:“他为什么不爱我?” 她有一双婴儿似的眼睛,清澈,没有一丝蛛,从这一眼里,我看到了她在上世纪的风华,在上个世纪的0年代,她是上流社会最自信的名媛。 岑荔荔的父亲,是0年代的橡胶大王,他在南洋做橡胶生意,很快声名远播到中国,岑荔荔190年出生于越南的西贡,196年她回国的时候,她的父亲已经是国内人尽皆知的橡胶大王。 她回国是为读书的,读她父亲出资投建的南洋华侨师范女校,出身富贵,相貌漂亮,还带一点久经浸染的南洋风情,16岁的橡胶公主岑荔荔很快成了名人,那时女子读书,多是在为自己在攒精神上的嫁妆,她们很多都是中上层家庭出身,有追求者甚至未婚夫,女校是纨绔子弟们的猎艳胜地,那时女的口号喊的也响,男女间正常的交往,在年轻人里是被当作文明和开化的。 岑荔荔很快成了各种聚会的座上宾,她漂亮又年幼,可以当花瓶而无威胁性,大家都乐于邀请她,而她也几乎从不拒绝邀约。 直到有一天,岑荔荔突然开始拒绝舞会邀约,而且自那之后,她再也没有参加任何一场舞会。 她订婚了,对象是船王之子。 那是19八年初,订婚后的岑荔荔恪守妇道,不再与异性交往,有人不信邪,在她的宿舍楼下念自己写的情诗,而她不为所动。 “他们都没注意到过,我那时几乎从来不推舞会,但只推过两次,两次的东主,都是诗人。” 她的心上人是诗人,因为他,她刻薄了世界上所有诗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诗人,那就是他未来的丈夫。 我却对那个被她拒绝的人很感兴趣:“你还记得那个被你拒绝的人吗?” 她摇头:“太多了,不记得了。” 哎,真悲剧,我替那人叹息,他不被她记得名字容貌,仅仅被记住在她楼下读过一首诗——这还是托周公子是个诗人的福! “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告诉了他,我喜欢他的诗。” 岑荔荔与周公子第一次见面是在他们订婚后的第四个月。 那是一场舞会,不是同学组织的那种舞会,而是由岑家和周家共同的朋友,一位长辈做东的,舞会上有很多人,岑荔荔记得那天自己穿了一件旗袍,搭配一条米色的凯米斯披肩和缎子高跟鞋,出发之前得知周公子也要去,她犹豫了。 要不要避嫌?今天穿的是否不够漂亮不够庄重?她在镜子前转了又转,像只困兽,苦恼死了,父亲的三姨太打趣她:“你怕?” 谁会怕!岑荔荔到底还是去了舞会,不敢与别的男人跳舞,站在二楼和东主千金聊天,一双眼睛却像个贼到处乱看。 周公子来了。 人群里一阵喧哗,这个新诗人名头响亮,他穿了一件毛料西装,英气漂亮,岑荔荔望着他,脑袋里隆隆作响,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她有一腔勇气,痴痴地看着他,问他:“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周公子认出了她,他看过她的照片。 他握住她一只手,揽住她的腰,音乐声起来了,他们像两只蝴蝶在舞池里翩跹,岑荔荔踮起脚尖凑到他的耳边,声说:“我读过你的诗,我喜欢读你的诗。” 周公子啊了一声,尾音上扬,好像没有听懂,岑荔荔干脆开始背诵那首她最喜欢的作品,那首诗很长,一直到一支舞曲结束她才背完。 跳着舞背诗,停下来的时候岑荔荔气喘吁吁的,她用一双黑亮湿润的眼睛看着他,如同在看星辰,周公子凝视了几秒钟他美貌而勇敢的未婚妻,从口袋里把三角巾拿出来擦擦她的额头,笑着说:“瞧你,一脸的汗。” 他轻轻一笑,岑荔荔知道,自己这辈子已无可救药。 船王的儿子和橡胶大王的女儿,诗人和读者,郎才与女貌,这世上还有比他们更般配的一对吗?19八年底他们结婚了。 从19八年初订婚,到199年的7月,是岑荔荔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们的婚后生活如她想象中一样美好,但欢愉短暂,仅仅维持了一年。 199年7月0日,岑荔荔的19岁生日,在这一天,周公子被捕了,罪名是与“那边”有牵连。 警察是来家里拿人的,变故发生的时候,周家正在给岑荔荔庆祝19岁生日,白天碍着父母亲朋的面子,先做了传统的席面,吃寿桃和寿面,晚上就是夫妻的独处时光了,他们夫妻是新派人,周公子给岑荔荔买了一只奶油蛋糕,插两支蜡烛代表1和9,岑荔荔握着手许愿。周公子好奇地问她:“你许了什么愿?” 岑荔荔笑一笑,没有告诉他。 然后就听到了喧闹声,楼梯的咯噔声,门被粗暴地推开了,荷枪实弹的警察一拥而进,周公子站起身来,他似乎早就料到会有这天了,他厉声喝止了警察往里走的脚步:“站住,我会跟你们走的,走之前先让我吃完蛋糕,今天是我夫人生日。” 他是诗人,竟然有军人威严,警察们相视一眼,退了出去。 周公子像是没有发生过刚才的事情那样,吃完了妻子的生日蛋糕,为她裹一裹披肩,柔声说:“我跟他们走一趟,很快就回来。” 他却再没有回来。 199年周公子被判终身监禁,监禁地点是提篮桥监狱。 岑荔荔好后悔,她许的愿是和周公子一生相爱,若是早知道,她应该许愿他一生平安。 那之后的事情我知道,因为周公子的牵连,岑周两家的生意也一蹶不振,194年,岑荔荔得重病来美国医治,同时,为了维持岑周两家的开支和营救周公子,岑荔荔开始学做生意,不愧是橡胶大王的女儿,她做生意很漂亮,可以说,在曼哈顿这套价值不菲的房产,全是岑荔荔两手赚来。 后面的事情便是不可说,1949年,上海光复后,提篮桥监狱里的政治犯被无罪释放,其中就包括周公子,那一年周公子与岑荔荔离婚,两年后,他娶了新人,终其一生,也没有去过美国。 不可说,不可说,我收拾好东西,打算告别,那老贵妇却用一双婴儿的眼睛好奇地望着我:“这就走?不听后面的事情了吗?” 她突然笑起来:“正好,我也乏了,后面的事情,让霁晴讲给你听吧。” 我的脊背一凉。 霁晴,是周公子的笔名。 他不是已经死了吗,就在两个月前,死在了香港家中。 我僵硬地回过头,看到了他,他站在楼梯上,像是已经站了很久,儒雅的老先生,他严肃地向我点点头,目光再转向岑荔荔时,已是柔情似水。 陈叔推门进来,搀着岑荔荔上了楼,经过他身边时,他为岑荔荔掖了掖披肩,亲昵的让人脸红。 等到岑荔荔彻底消失在视线里,我才忍不住压低声音对他说:“你不是周公子,你到底是谁?” 他决计不会是周公子,真正的周公子已经死了,可是他却以周公子的身份在这房子里自居,且没有人戳破他,我甚至已经脑补了一个阿加莎式的悬疑案。 他笑一笑:“我当然不是周公子,我叫邱雨路,是荔荔的老朋友。” 他顿了一顿,接着说:“一个她不记得的老朋友。” 邱雨路,就是我感兴趣的那个,邀请岑荔荔去舞会,却被拒绝的年轻人。 岑荔荔不记得他了,对于她来说,他是若干个被她拒绝的人之一,唯一的不同是,他写诗,且因为写诗,被她分外刻薄,但她不记得他的脸和名字。 他在她的宿舍楼下读诗,他自己写的诗,他知道她的未婚夫是个诗人。 她的楼下有一棵树,秋天到了树在落叶子,他站在树下念了半时的诗,半时后,她宿舍的窗户推开了,那张让他魂牵梦萦的脸探出来:“别读了,我是不会参加舞会的。” 他抬起脸来看她:“我看过你周霁晴的诗,如果你喜欢诗歌,我写的比他好。” 岑荔荔眯了眯眼睛,这是她发怒的前兆,然后她砰地关上了窗户,把他结结实实地关在了自己世界的门外。 邱雨路不敢再擅动。 那时代毕竟保守,邱雨路知道,岑荔荔是别人的了,但他不甘心,他偷偷跟踪岑荔荔,为的只是在她嫁人之前多看她几眼。 她和女伴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跟踪她,她去图书馆的时候他跟踪她,订婚后的岑荔荔沉浸在对未来的想象中,在少女的娇憨之上有了即将成年女人的羞怯,越发的美丽,令他心生妒忌。 一个下雪的冬日,岑荔荔去市图书馆,从学校到图书馆,需要经过一片树林,冬天的树林,叶子落光,枝桠秃秃,地上有落叶松球和积雪,岑荔荔穿一件呢子大衣,双手插进衣兜里,声哼着歌步履轻快地在前面走,落地有沙沙声,邱雨路心翼翼地远远跟在后面。 但是他终究还是暴露了。 岑荔荔突然停下脚步转过头:“出来吧。” 邱雨路磨蹭蹭地从树后走出来,岑荔荔没有认出他就是那个楼下念诗的人,她向警告每一个追求她的登徒浪子——如她所说,这种人是很多的——那样,严肃地警告他:“我已经有未婚夫了,请不要再跟着我。” 她严肃起来更漂亮,的、幼稚的鹅蛋脸,让邱雨路神魂颠倒。就在他神魂颠倒的时候,岑荔荔走了。 一个月后,岑荔荔办了休学,回家等着嫁人,从那之后,邱雨路没有再见过她,直到194年。 其实他本来有机会见她一次的,在她的婚礼,但是他不敢,怎么忍心见心上人为他人披嫁纱? 194年,岑荔荔为病来到美国,而那时的邱雨路,在美国做一名医生。 天可怜见,他又见到她了,但是她不认识他了——准确的来说,她从未认识过他。 岑荔荔五劳七伤,岁的年纪,身体连岁的都不如,邱雨路知道她这些年的境遇,知道她的丈夫入狱,他从未放弃过打探关于她的消息。 “岑荔荔为什么会把你当做周公子?她得了阿茨海默综合征?” 我的眼神里满含敌意的质疑,我是个感性的说家,在和岑荔荔的谈话里,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的周岑粉,而现在竟然有人冒充周公子,来骗取岑荔荔的感情——或许还有财产。 邱雨路看出了我的心思,他淡淡地问:“你被周霁晴和岑荔荔的爱情故事所感动,对吗?” 我磊落点头,他笑:“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相爱如斯,1949年他们又是为什么离婚?” 我迷惘,邱雨路一字一句,为我解惑:“因为,周霁晴,根本不爱岑荔荔。” 我震惊如眼见火山爆发:“不可能,他们第一次在舞会见面……” 他打断我:“那次我也在,周霁晴拒绝了岑荔荔的邀约,他说他不舒服。” “那他被捕的时候说等我回来……” “他被捕的时候实际在文敏公寓。” 文敏……周公子与岑荔荔离婚两年后娶的新妻,原来他们竟然早就相识?我所读关于岑周二人的文章里,从未有人提及这个。 “那岑荔荔……” 邱雨路指指自己的脑袋:“脑袋里出了点问题,但不是阿茨海默,她的记忆出了错,对有些事情做了美化,有些事情做了扭曲,她记忆里关于自己和周霁晴相爱的部分,其实全是自己的杜撰。或者说,是她的梦想。” 呵,梦想,我愣在原地。 周霁晴不爱岑荔荔。 尽管她美丽,尽管她富贵,尽管她勇敢,尽管她爱他。 但他不爱她,他所爱另有他人,文敏与他早就相识,但他的家庭不接纳文敏,他接受了家里安排的婚姻,但不接受家里安排的“爱情”,在他和岑荔荔短暂的婚姻里,文敏一直像个影子一样存在,后来他入狱,文敏亦不离不弃,她从16岁开始,用一生等他,在1951年终于嫁给了他。 很动人是不是,如果没有岑荔荔。 同学聚会上,有人谈起岑荔荔,谈她在爱情和婚姻上的不如意,有人惋惜,有人幸灾乐祸,邱雨路独自走出去,站在酒楼的天井里,仰着头看了一会雪,回来的时候脸上湿漉漉的,也说不清到底是雪水还是泪水。 他爱她,她的生命却被一个不爱她的男人给糟蹋了,他连眼见都不能眼见,只能听闻着,无能为力着。 199年的春天,邱雨路接受家里的安排,去了美国,读医科,等到194年再见岑荔荔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一名医生。 岑荔荔没有认出他来。 他按捺住心里汹涌澎湃的失望情绪,脸上带着微笑给岑荔荔量血压,他的手轻轻触碰在她消瘦了下去的手臂上,以一个医生对病人的名义,他开玩笑地问她:“我觉得岑姐好面善,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岑荔荔摇了摇头,她婴儿似的一双眼睛让她说不了谎。 后来邱雨路成了岑荔荔的家庭医生。 他亲眼看到了岑荔荔对周霁晴的爱,岑荔荔所有的忙碌都是为了周霁晴,最初,她还抱着把他救出来的奢望,后来眼见着奢望真的是奢望,她开始把目标降低到至少让周霁晴在牢里不至于太受罪,这些都需要钱。他看着岑荔荔的病为了周霁晴一点点好起来,看着岑荔荔为周霁晴一点点成长起来,成为一个女商人。他没敢再对她说喜欢。 岑荔荔和周霁晴的离婚事件,他也亲眼见证。 那是1949年,解放战争已经到了最后,5月传来消息,解放军攻打上海了,打了半个月,月底上海终于解放。 一天早晨,邱雨路照常去给岑荔荔看病,进门看到岑荔荔满脸笑容,她给邱雨路看了一份报纸,那份报纸漂洋过海从中国寄来,上面刊载着一个消息,提篮桥监狱的政治犯们被无罪释放了。 邱雨路看着她的笑脸觉得心酸,她丈夫获释的消息,她竟然是从报纸上看到,这样还欢天喜地。 邱雨路觉得很绝望,他自暴自弃地想,哈,等到周霁晴来了美国,自己一定要给他做个好好的检查,保证他能活到七老八十,陪岑荔荔漫长时光。 但是周霁晴没有来美国,来美国的是一份电报,电报内容是,他要与岑荔荔离婚。 电报来之前,岑荔荔正要出门。 她要去给周霁晴汇款,汇一笔让他来美国团聚的款子。 读完电报,她知道不必了,但还是站去来走了出去,邱雨路看出她的失魂落魄,他拿了一把伞追了出去,外面在下雨。 他跟在岑荔荔身后,举着伞沉默地跟着岑荔荔毫无目的地地走了好几条街,岑荔荔突然停下来,眼睛是没有焦距的,她问:“霁晴是不是嫌我当初来了美国,没有留在国内陪他?我去给他汇款,让他来美国,他来了后你要替我作证,同他讲,我当时是实在病的没办法。” 邱雨路觉得鼻腔酸涩,他柔声回答她,好。 钱还是汇了出去,岑荔荔等了一个月,一个月后,她终于接受了事实,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签字的时候她的手抖的厉害,她的帕金森就是那个时候落下的。 那一年,1949年,祖国解放了,岑荔荔的丈夫却失去了,永久地失去了。 岑荔荔的记忆是在195年开始出现问题。 她不再记得和周霁晴离婚的事情,也不再记得故国已经换了新天地,在她的记忆里,周霁晴还在狱中,需要她的接济,她每个月照旧汇钱回国,给“狱中的丈夫”。 没有人纠正她的记忆,195年开始,岑家不再买报纸,邱雨路每次踏进岑家都觉得窒息,这是一个欺骗的世界。 岑家其他人却不这样认为,陈叔的父亲,老陈叔,他是岑荔荔的管家与照看她长大的保姆,他语气平静地对邱雨路说:“只要她觉得快乐,事实是怎样的,有什么重要呢?” 可这是自欺欺人。 1954年底,岑荔荔记忆出现问题一整年,邱雨路终于爆发,那天他给岑荔荔看病,岑荔荔歪在床上,吩咐老陈叔下午不要忘记给霁晴汇款,邱雨路突然开口:“你们已经离婚了。” 岑荔荔睁大了她无一丝蛛的眼睛,诧异而惊奇地看着她,然后又转头看看老陈叔,老陈叔有点不知所措,邱雨路再次开口:“陈叔,不要再帮她自欺欺人了,岑荔荔,你和周霁晴,五年前就已经离婚了,五年前周霁晴被新政府无罪释放,他跟你离了婚,现在已经是1954年,周霁晴再婚都已经三年了,你不要再骗自己了,他不需要你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被折成四角的报纸,展开来给她看时间:“你看,1954年。” 他有备而来,整个屋子里一阵吓死人的寂静。 然后岑荔荔突然抡圆胳膊,狠狠地给他一个耳光,她帕金森的手不停地抖动着,像她第一次拒绝他时候,她楼下那棵落叶的树。 邱雨路站起身来,一言不发地推开门下了楼。 半个月,他没有去岑家。 半个月后,他去了越南。 他来到了越南,西贡,岑荔荔的童年和少女时期在这里度过,他在岑家老宅的对面租了房子,每天遥望着岑家老宅的门,想象着16岁之前的岑荔荔,她从大门里出来,她在门外放风筝……如果早来越南就好了,在岑荔荔还没有读到周霁晴的诗之前,来到越南,遇上她,爱上她,读诗给她听,让她爱上自己的诗,爱上自己的人。 渐渐地,望着岑家门的时候,邱雨路也出现了幻觉,他似乎真的可以想象出,童年时期的自己,少年时期的自己,在岑家的门外,和同龄的岑荔荔一起玩耍,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无嫌猜。 他想回去了,回美国去,告诉她,他理解她了,因为他得了同她一样的病。 世间最苦求不得。 但是他没能回去,在他预备回去的时候,越战爆发了。 这场战争旷日持久,持续了整整二十年。 因为种种原因,邱雨路滞留越南,等到1974年,越战结束前夕,他终于回到美国的时候,他已经五十七岁,而岑荔荔,也已经五十四岁。 大半个世纪过去了,大半生已经被战争糟蹋完了。 站在岑家大门外,邱雨路觉得像是一场大梦。 他坐在岑家的客厅沙发上,楼梯咯吱咯吱响,岑荔荔下楼来了,她停在楼梯一半处,没有继续下来,一双婴儿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你是谁?” 她忘了他,再次忘了他。 鬼使神差的,邱雨路回答她:“我是霁晴啊,我被释放了,我来找你了。” 他已经做好了被再抡一个耳光扫地出门的准备,没有想到的却是,岑荔荔的眼神柔和了下来,含情脉脉,让人脸红,她的脸也是红的,好像为刚才没有认出丈夫而感到害臊,她走下来,挽住他的手臂,眼神就如同19八年她在舞会上向周霁晴邀舞时候那样,她说:“你来啦,我等了你好久。” 1974年,岑荔荔等了半生,终于等到了和她“丈夫”“周霁晴”的团圆。 岑家合家上下对此很快地都适应了下来,就像这二十年里伪装周霁晴还没有同岑荔荔离婚那样,岑家的人有伪装的经验和天分。 岑荔荔总是拉着“周霁晴”讲他们那短暂婚姻里的事情,她问他,你记不记得爸爸那只黄嘴鹦哥?你说过要送我一只的,可惜后来你就走了。 “周霁晴”温言软语地回答她,记得呀,转头他就去花鸟市场买了一只黄嘴鹦哥。 他知道,什么黄嘴鹦哥,什么许诺,都是岑荔荔自己一厢情愿编织的记忆,没关系,他陪她,活了半个世纪,经历了战争和离乱,只要活着,什么梦都好织。他陪着岑荔荔,帮她把一出杜十娘,生生织成了王宝钏。 关于岑荔荔为什么会相信自己就是周霁晴,邱雨路想,或许是因为,她等待太久了,她等了几十年,近乎半个世界,像等一艘轮船,等的太绝望,总也等不到,如果此时有一条舢板经过,告诉她,这就是轮船,她也会相信的。 她相信的不是谎言,而是自己的梦想。 而关于自己,邱雨路相信,岑荔荔是真的忘了自己,那个在她楼下读诗的爱慕者,那个跟踪她的爱慕者,那个被她打出门的医生,在尚且健康的她认知里都是不相干的三个人,她唯一认识的是医生,而在她病后他离开的二十年里,她忘记了医生。 岑荔荔太爱周霁晴,爱的自己的世界里没了别人。 那么邱雨路也不介意,不介意爱岑荔荔,爱到自己的世界里没了自己。 回国后,我和季然和好了。 至少我们是相爱的,至少我们明确地知道,自己爱的就是彼此,不是谁的替身,不是谁的影子。 多么难能可贵。 我向他讲了岑荔荔周霁晴与邱雨路的故事,他是工科生,却依旧听的很唏嘘,同时他告诉我,橡胶一次来源于印第安语au-uhu,意为“流泪的树”。 流泪的树,我想起了岑荔荔的眼睛,那样干净清澈如同婴儿,她没有眼泪,她奇异的记忆把她的眼泪都吞没了,在她的记忆里,一切不好的事情都可以扭曲成幸福的。 季然问我:“你不替他们觉得悲哀吗?” 他们?岑荔荔与邱雨路吗? 我想了想,摇摇头。 世间最苦求不得,世间最幸是求仁得仁。 至少在她和他虚构的那个世界里,她爱的人是爱他的,而爱她的人也可以尽情地爱她。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牡丹婷停 这一生,坏也是为着爱她,好也是为着爱她。 194年,重庆有一桩大花边:傅姐登报宣布离婚。 194年,重庆有一桩大悬案:谁将会是傅姐的再嫁对象? 傅姐的先生,哦不,应该叫前夫了,姜先生,是一位失了运道的上海开。姜家祖上不是没有过阔绰的岁月,但按照姜先生的说法,滔天富贵难抵连天硝烟。人们常在舞厅里看见姜先生义正词严地为家道中落进行辩解:“我们不发国难财,真的,乱世对商人是好时候,有多少瘪三都是借战争囤货居奇发了国难财?这种人良心都坏死掉了,我们姜家不做这种事情。我们祖上是有身份的人,大明的忠臣,宁死不降清的,我们有祖训……” 别的遗老遗少都是清遗,姜先生不同,他是明朝的遗少。 明朝遗少的姜先生却又是个时髦人,1941年的潮流是抨击时政,他也便跟着抨击时政。皖南那边出了事,晚上姜先生在白宫舞厅跳舞的时候便要大发议论:“都什么时候了,国难当头,不说同御外敌,反而要内斗。党派之间要斗,党内不同派系之间还要斗,册那。” 虽然早在197年就来了重庆,但姜先生依旧是上海开的腔调,一声“册那”让他仿佛又回到197年前的上海。那时他还是个有钱的纨绔,百乐门的霓虹与乐声多销魂,白宫和圆圆怎配与之相比? 姜先生这话还是很掷地有声的——假设这话不是在舞厅里搂着舞女的腰说的。 总而言之,谁都知道,傅姐的先生是块扶不上墙的烂泥,百无一用,不懂生计,每天只知道拿着傅姐的钱在交际场合厮混,装时髦,装风流,装见地。说白了,就是一个不知上进的落魄纨绔,不值一提。 因此,傅姐与他的分手,简直是件普天同庆的大喜事。 傅姐的追求者,最出名的有两位,一位是姜先生口中发国难财的败类,一位是姜先生口中搞内斗的蛀虫。 败类先生姓董,靠做布匹生意发家。194年,他三十五岁,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 蛀虫先生姓许,这位许先生可是大有来头。他是调查统计局,也就是所谓中统局的高官,且刚在交通部被任以要职,可以说是仕途通达无可限量。 董先生是钱,许先生是权,自古美人心羡才子,最终却都委身于权钱。因此,194年的山城,绝大多数对此事感兴趣的人都觉得,傅姐的下落,无非董许二择其一。 姜先生,董先生,许先生。 在与傅姐与重庆194年相关的故事里,没有人知道林羡鱼。 194年,抗建堂剧院的雾季公演,林羡鱼和傅姐第一次见面时台上在演的那场戏,是郭沫若的话剧《屈原》。 台下人头攒动,每个座位上都坐好了主人,另有大批青年穷学生挤挤挨挨地站着。傅姐是有身份的人,受邀而来,自然坐在舒坦的前排好位子上。这一圈位子都是为有身份的人而留的,戏未开演,其他人还没来全。傅姐独自坐在位子上,四周空空荡荡,和后面挤挤挨挨的人们比起来,显得冷漠,毫不相关。 她的票是许先生送的,因此身边的空位理所应当是许先生。许先生在重庆官场是当红炸子鸡,忙得很,戏没开场是不会到的。 然而当戏真开场了,许先生也没到,来坐他的位子的是一位年轻人,约莫二十几岁的年纪,身板挺直像刚下战场,英俊倜傥的脸上却有一道结痂。他径直朝傅姐走过来,到她面前站定后敬了个礼:“傅姐,许先生有事走不开,让我来跟您说声抱歉。” 傅姐点点头,看他的眼神却有些疑惑,许先生身边的人她都看熟了,却从未见过这号人物。那人看出她的疑惑,笑了笑,笑容意外明媚:“我叫林羡鱼,是许先生新的机要秘书。” 灯光已经在暗下来,林羡鱼没有再说话,只是在许先生的位子上坐了下来。 《屈原》已经不是首演,傅姐和林羡鱼却都看得很认真。一幕谢下,剧场重返人间,到处都是嘈嘈切切的杂谈声,林羡鱼突然探过身来说:“傅姐怎么不登台?” 傅姐茫然地“啊”了一声,半天才反应过来:“哦,不登台,早就不登台了。” 她的脸上带着凄然的微笑:“不是我的时代啦,我谢幕了。” 话说得老气横秋,但她今年不过也才二十五六。197年前,上海谁人不知电影明星傅秋荻的名字?就算后来有了周旋、王人美、黎莉莉,总也还有人记得傅秋荻在大银幕上的倩影。比如林羡鱼:“我还记得您的《牡丹亭还魂记》,您的杜丽娘演得真好。” 《牡丹亭还魂记》是傅姐195年所拍的一部戏曲电影,那是她真正的巅峰时期,那一年无人不慕杜丽娘。说着说着,林羡鱼竟忍不住以手打拍轻轻哼起戏里的唱词来。 “你梳妆我调脂粉,你烧香我祈苍穹,你作画我碾朱红,你弄箫我拨弦弓。” “近睹分明似俨然,远观自在若飞仙,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 他一会儿春香一会儿柳梦梅,捏着兰花指装腔作势,傅姐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看她笑,林羡鱼敛去玩笑脸,一本正经地说:“傅姐,您笑起来比较好看,能博您一笑我很荣幸,希望您以后能多笑笑。” 傅姐一时间不知该怎么答话,好在灯光又暗了下来,第二幕开场了。 戏还没有结束,便有人来把林羡鱼叫走了。林羡鱼匆匆起身离开,没有同傅姐打招呼。直到戏散场,突然有茶水递给傅姐一张字条,展开来是一句道歉的话。傅姐忍不住勾了勾嘴角,这年轻特务——他既是许先生手下的人,说一声特务不过分吧,竟然这样细致妥帖。 有相熟的人也来看戏,散场时看见傅姐,招呼她结伴回家。路上,熟人突然提起林羡鱼:“傅姐,看戏时候坐你旁边的那个人,你可离他远点,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傅姐笑笑没答话,在普通人看来,特务都不是好东西。熟人却严肃起来:“我不是说他当特务,你晓得吧,他是从战场上下来的逃兵。” 傅姐吃了一惊:“逃兵?” 为显公允,熟人斟酌了一下:“也不完全算逃兵,他是个当兵的,去年一场仗死里逃生出来的,结果再也没上战场。不晓得巴结了什么关系,辗转进了中统,现在还当了许先生的机要秘书。当什么不比当特务好?我听说,这人老擅长曲意逢迎向上爬的,你可要心,别被人当了垫脚石。” 傅姐没有再说话,春风料峭,她裹了裹披肩,眼前浮现出来的,却是林羡鱼刚才那张一本正经劝自己多笑笑的脸。 傅姐再遇林羡鱼,是在机场外。 她是去送前夫姜先生的。她和姜先生的离婚自然有许先生的干涉,许先生没有亏待姜先生,他出了点本钱给姜先生做生意,又豪爽地送给了姜先生一张特别通行证,这张通行证可以让他在滇缅公路上通行无阻地运输货物。民国二十九年,越南被日占后,滇缅公路越发重要起来,有了通行证就仿佛有了财神爷,其他做生意的都要烧红眼了,许先生的手笔不可谓不大。 姜先生显然也很满意,他简直迫不及待地想要投入到自己的新天地里。傅姐在机场外送别他,替他整整系歪了的领带,又掸掸肩上的尘土,嘴里也一直嘱咐着:“云南那边天气湿热,多瘴气,你自己要注意身体,遇到危险就跑,不要逞强……” 就好像他们还没离婚似的。 姜先生有点难堪又有点不耐烦,他按下傅姐的手:“我得走了。” 窜出去两步才仿佛觉得有些话没说,转过头来生硬地对傅姐说了一句:“你也多保重。” 傅姐就欣慰地笑了。 站在不远处的林羡鱼替她觉得好心酸。 傅姐转过头来就看到了林羡鱼,她淡淡地同他打了个招呼,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嫌恶。很显然,她以为林羡鱼是许先生派来监视自己的。 林羡鱼没有解释,他只是跟了上去。傅姐在前头走,他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也不说话,就只是跟着。最后绷不住的倒是傅姐,她说:“你觉得我可怜是不是?” 何止可怜,简直太可怜了,可怜傅姐是从195年到194年的潮流,她是乱世浮萍骤雨海棠,可怜着她,中国任何一个衣食无忧的姐太太都不觉得自己可怜了。195年《牡丹亭还魂记》公映后,傅秋荻和丈夫姜先生的故事被报记者们铺平张贴在上海的天上,搞得尽人皆知。因情死为情生,傅秋荻和杜丽娘同样是俗世里的传奇。她年纪和落魄纨绔姜先生私奔,逃家出来做明星,做到红透上海也对先生不离不弃。尽管姜先生总做些丢脸面的腌臜事,现在还轻而易举地就把老婆拱手相让给了一个大特务! “我不怨他。”傅姐轻声说,“你们都只见到他的坏,但我见过他好的时候。” 不知怎么的,今夜她的话多了起来:“他是不争气,只知道花天酒地,按你们的说法,还卖妻求荣,可是我们能怎么办呢?你们统计局都是有权有势的大流氓,过去我们在上海拍戏,拆白党都不敢得罪,忍辱求生。大家都要活下去,就像林先生你,不也为了活下去而做了逃兵?” 这句话说出口她才觉得伤人,抬眼看林羡鱼,可林羡鱼的脸上却没有任何恼怒的神色。半晌,他回答道:“您说得没错,为了活下去,人做什么都没错。您知道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他在台阶上坐下,点燃一支烟:“我家世代住在江边,我出生时正闹饥荒。每天都有人饿死。上游在打仗,每天也有人因为打仗而死。我娘说,做鱼多好呀,永远不缺吃,就算人间有再大的灾祸,饥荒,打仗,人死了落在水里,就是鱼的粮食,鱼照旧能活下去,真羡慕鱼。于是她便给我取名羡鱼,盼望我无论在何种境地里都能活下去。” 他轻轻吐了一个烟圈:“哪怕食腐,也无所谓。什么尊严哪、血性哪,不要它们,是因为心里有比它们更重要的东西。” 傅姐听得有些动容,她在他的身边坐下,安慰似的讲起自己的身世:“我的原名其实不叫傅秋荻,是后来改的名字。我叫傅求弟,我爹想要个儿子,于是给我取名求弟……” 天阶夜色凉如水,那时傅姐认为,林羡鱼所说的,比尊严和血性更重要的东西,不过是命而已。 傅姐是厌恶许先生的,厌恶里还带着一点恨,但有时候她又不得不仰仗许先生。 十一月里,傅姐收到一封电报,来自上海,是继母发来的,信上说她父亲病危,要她来见最后一面。收到信,傅姐就慌了。她早年为私奔和家里断绝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真的割裂了血缘亲情,父亲濒死,她怎能袖手旁观? 但上海她自己是不敢回去的,所以只好求助许先生,最后许先生派了林羡鱼护送她回上海。许先生亲自送她去机场,路上一直在抱歉:“如果可以的话我是想亲自陪你去的,但你也知道现在上海是什么局势,汪伪政府嚣张得很哪……重庆这边也不太平,军统那群赤佬……” 中统的许先生那两年和军统正斗得难解难分,傅姐包容体谅地一笑。 他们到上海的第二天,傅姐的父亲就去世了。 父亲的后事处理得很仓促,傅姐赶着回重庆,上海这个地方,她仇家多,不敢多待。 但出殡那天,仇家到底还是找上门来。 傅姐早年在上海拍戏遇见过一些登徒浪子,她性情贞烈,因此得罪了不少人。谁知上海沦陷后,这些地痞流氓和日本人,和76号搭上了些关系,在上海为非作歹仗势欺人。这次不知怎么的听说了傅姐回上海的消息,于是特地来找碴。 为首的那个咸猪手眼见就要摸到傅姐脸上,林羡鱼伸手攥住他的手腕,沉声道:“我奉劝你一句,你应当也知道傅姐现在是许先生的人。你为谁服务我不管,但你要想清楚,许先生是什么身份和地位,手底下是怎样一支队伍。无论你是谁的人,许先生要取你的性命易如反掌。” 他的话有效地威慑了那群流氓,但他们显然并不甘心就这么走人。他们叽叽喳喳了一番,为首的冷笑道:“放过她也可以。许先生现在不在上海,我是不能怎样他,但你嘛……” 他一脚踩在桌子上:“你要充英雄,我们兄弟就给你这个机会,今天你学一回韩信,这事儿咱们就算了结了,我保你们安全离开上海。” 傅姐惊得站起来,却被人按回到座位上。她煞白着一张脸看向林羡鱼,林羡鱼也正望向她。他摇了摇头,脸上是淡然无所谓的笑,这时还不忘安慰她:“没关系,我可是叫羡鱼啊。” 说完,他跪了下来,低着头颈,从那人的胯下爬过。流氓们哄笑着一拥而上踩在桌子上,林羡鱼面不改色地从这座“桥”下钻过。前一天下过雨,地上一片泥泞,浸透尊严,撕碎斯文。傅姐想起那夜林羡鱼的话:“哪怕食腐,也无所谓。什么尊严哪、血性哪,不要它们,是因为心里有比它们更重要的东西。” 可是她分明瞧见一滴水砸进了地上的泥泞里,是汗还是泪?傅姐看得心惊不已,双眼酸胀地扭过头去不忍再看。 那群流氓还算讲信用,林羡鱼爬完后,为首的那人在他背上狠狠地踹了一脚便带着手下离去了。傅姐跑过去将林羡鱼扶起来,并解下手帕为他擦嘴角的血。林羡鱼攥着手帕的一角,没有说话。 他们当天下午就离开上海回了重庆,一路上林羡鱼都没有说话。直到上了飞机,他才终于开口:“我哭,不是为受辱。” 他确实是哭了,却是因为别的理由。傅姐不懂,后来傅姐一辈子也没有懂。194年的11月,在飞机上,傅姐只看见林羡鱼仰起头来,将那块他一直攥在手里的她的手帕盖在脸上,静静地哭了一场。男人哭起来是无声的,只看得见眼泪一点点濡湿手帕,连上面的血色都稀释了。 194年,关于傅姐的大悬疑,在194年初发生了大逆转。 许先生倒台了,被他的老对头军统局以一场私藏假钞案扳倒了,直接被免职,千年道行一朝散。而林羡鱼呢?作为许先生机要秘书的林羡鱼,他摇身一变,成了军统的新鲜面孔。 于是关于他的闲话再次在傅姐耳边响起:怎么样,我就说他不是个好东西,礼义廉耻全不讲的,做特务都是特务里顶没有操守,顶下流的那一种。傅姐,你可千万要离他远一点啊? 傅姐淡淡一笑,没有答话。 她又登台了,登台演话剧。 时事越乱,当年《牡丹亭还魂记》的导演和编剧也从中国香港来到了重庆。194年的雾季公演,傅姐和老搭档们重组,登台以话剧形式重现《牡丹亭还魂记》。 自然是一票难求,林羡鱼来看傅姐的时候便说:“我可是《牡丹亭还魂记》的忠实观众,您可一定得给我留张票。” 许先生倒了,林羡鱼和傅姐的交往却还维持着。因为没有了许先生,反倒更自然。他救过她的命,她看过他的泪,一对男女之间若共同经历过一些事,从骨血上就沾了亲密。 公演那天,林羡鱼有事没来看戏。他很擅长在政治上打滚,进入军统局后步步高升,人也越来越忙。傅姐在台上往下看,看见为他留的那位子上空荡荡的,难免有些失落。 演完戏回后台,有人跟了进来,是董先生。 董先生觍着脸黏上来:“傅姐你演得真好,风采不减当年。我还记得第一次知道你就是因为《牡丹亭还魂记》,那时我还一文不名,刚到上海,看的第一场电影就是《牡丹亭还魂记》……” 他嘴上说得含情脉脉,却开始动手动脚。傅姐有些慌,许先生的倒台对她来说有好有坏,好在她终于摆脱了这个特务头子,坏在没了这个特务头子的震慑,原本对她还待之以礼的董先生一天比一天放肆起来。这几个月她一直努力躲着他,没想到他不识趣,竟闹到了后台来。 董先生满嘴的酒气就要喷到她的脖子上,却突然僵住,一只有力的手攥着傅姐的手腕将她拉出来护在身后,一支乌黑的枪管顶住董先生的太阳穴,林羡鱼再次救了她。 董先生连滚带爬地跑出后台,傅姐心有余悸,她问林羡鱼:“万一他报复你怎么办?” 董先生的生意做到如今,也是有些许人脉的,怕只怕他对林羡鱼怀恨在心。林羡鱼收回枪,望着董先生背影的眼睛里有些许阴鸷:“没关系,我不怕他。” 很快,董先生就在生意上倒了大霉,传说他在滇缅线上搞走私,被政府查办了。 从那以后,董先生再也没有出现在傅姐的面前。傅姐隐约觉得这事应当与林羡鱼有关,他的性格向来是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她不由得想起那年在上海,他为脱身甘愿受胯下之辱,如今他已不是当年那个只能含恨受辱的年轻人,他有了权势,会主动出击去剿灭潜在的危险。他如同自己的名字,不管骂名,食腐前行,只为了心中那比尊严和血性更重要的东西。 董先生倒霉后,傅姐很是清静了一段时间,与她有交往的异性似乎只剩下林羡鱼。他们之间的交往说不上来算什么,似是君子之交。不过偶尔一起吃个饭看场电影,林羡鱼出差外地回来常送她些礼物。她也会回赠,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 9月1号是林羡鱼的生日,从194年认识至今,林羡鱼终于提出一个稍显唐突的请求,他请求傅姐去为自己庆祝生日,且地点是在他的家里。 “就请了我一个?”傅姐问。 林羡鱼点点头:“就请了你一个。” 如此说来,算是孤男寡女了。傅姐踌躇了一下,最后还是答应了:“好。” 晚上,因为某些原因她去得迟了,到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半。 来开门的是林羡鱼,这是傅姐第一次进林羡鱼家的家门。她不晓得他竟然是一个人独居,家里连个仆妇都没有。 今晚的林羡鱼也很怪,他领着傅姐坐到餐桌边,说了一句“稍等我一下”就上了楼。傅姐百无聊赖地看着桌布上被火烤得滋啦啦的棉线,她等了好久,楼梯上终于传来脚步声。 她抬眼看,吃了一惊。从楼梯上下来的林羡鱼,画着戏妆,穿着戏装,那是《牡丹亭还魂记》里柳梦梅的装束。他走到她跟前,笑容里有些孩子气的羞赧:“看多了你演的戏,你却没看过我演戏,今天我演一段“牡丹亭”给你看,请多指教。” 他唱的是《拾画》。 “可记得,牡丹亭畔曾相识,我与你,自定终身在柳树下。 “谁知匆匆一梦醒,从此茫茫各天涯。 “我离别家乡把你访,天作美,今朝巧得姐画。” 他曾是军人,气质刚硬,唱这生,真是要多怪异有多怪异。傅姐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扑哧”笑出了声。 唱罢,林羡鱼在她对面坐下,望着她的眼睛,轻声问道:“傅姐,我这柳梦梅,配你杜丽娘,你说好不好?”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傅姐没有回答,半晌,她从手包里摸出一个的红绒布方盒,打开来,里面一枚钻戒闪着刺眼的光芒。她说:“今天我来晚了,是因为来之前,赖先生突然派人来见我,送了我这个。” 赖先生……林羡鱼的上司赖先生。 走了姜先生,还有许先生和董先生,倒了许先生和董先生,又冒出来个赖先生,名伶们身边总是有各种各样奇怪的先生傍身。过了很久,林羡鱼问:“你打算怎么办?” 傅姐摇了摇头,一脸茫然:“我不知道。” 林羡鱼也沉默了,赖先生比以往的每一位先生都要更难缠,他对傅姐有多大的兴趣,肯为她付出多少心力?他甚至不知道,赖先生是什么时候盯上傅姐的? 很快,林羡鱼就知道了,赖先生对傅姐,可以说是志在必得。 生日后不久的某一天,林羡鱼突然被赖先生叫过去。赖先生给他布置了一项任务,这任务是,逮捕傅姐的前夫姜先生。姜先生的罪名是走私和通共,有证据表明他在滇缅线上偷偷运送军用物资给延安方面。 林羡鱼几乎哑然失笑,姜先生通共?那个只知道花天酒地的姜先生会通共?赖先生这理由找得未免太可笑了些。 赖先生的打算是,在姜先生回重庆时将他一举捕获。但非常不巧的是,他们竟然没有在机场截获姜先生,这落魄纨绔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像一滴水一样融进了山城的人群里。 于是只好设关卡盘查,势必要将这狡猾的通共分子抓获。 但姜先生到底还是成功逃走了,不仅是他,连傅姐都一并失踪了。 傅姐失踪于1944年的重庆,人们最后见到的是她的汽车。据说最后见到她脸的人是一个军统特务,傅姐乘坐自己的汽车去附近乡下,经过盘查关卡时照例要接受检查,检查她的是在那关卡负责盘查的特务。那特务仿佛与她相熟,问了一句“傅姐好”,探身向车里望了一眼便放行了,车子摇摇晃晃地驶离了重庆。从那以后,重庆再无人见过傅姐。 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猜想,姜先生或许就是躲在那部车里逃离了重庆。 195年,这个猜想终于在当事人那里得到了验证。姜先生出了一本回忆录,在回忆录里详细描述了当时逃离重庆的场景。 “我打扮成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太太坐在车里,秋荻在前面开着车,我们都很紧张,心要蹦出嗓子眼来。如果被发现,我们就全完了。” “我很确定,那特务认出我来了,那一刻我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谁知他竟放过了我们。他盯了我足足有一分钟,才缩回头去,喊了一声‘放行’。他是个良知未泯的特务。” 那良知未泯的特务,正是林羡鱼。 姜先生没有在回忆录里写出他的名字,林羡鱼真感激他。 后来关于姜先生的事情越来越多地被披露出来,人们知道了一个与花天酒地的落魄纨绔全然不同的姜先生,知道了他是怎样以这些作为伪装,周旋在重庆、云南与延安之间的。 关于姜先生和傅姐的后来,后来他们去了中国香港,兜兜转转,还是旧鸳鸯。他们在中国香港做了生意人,姜先生研制出一种香水,就叫秋荻牌。他们后来的日子很恩爱,姜先生曾为他所谓的理想和主义做戏,亏欠过傅姐良多。现在他只做傅姐的丈夫,其他一概都不再管了。 这些,都要托赖那位“良知未泯的特务”。 良知未泯的特务林羡鱼后来总是梦到傅姐离开重庆的那一天,在车里看到姜先生的那一刻,他心里闪现过无数的念头。他知道,只要她的车子离开这道关卡,今世今生,他或许再也不会有任何机会看见她。 他想起自己向赖先生进言,搞垮董先生的那个下午。 他想起自己偷偷去找赖先生,向赖先生披露许先生私藏原本应被销毁的一车旧钞的那个黄昏。 他想起自己刚来到重庆,在别人的引荐下去见许先生,一脚踏入为人不耻的特务一行的那个清晨。 他想起更早一些时候,自己在战地医院醒来,得知战友已死亡殆尽的消息,沉浸在死里逃生的余悸之中,心中浮出的那句话:要活着,活着才能去找她。 这一辈子,一步步走到如今,撕碎尊严,泯灭血性,全是为她,不是为命。 而现在,只要他一声令下,就可留住她。只要留住她,就是留住了希望。他可以想法设法,像当初搞垮许先生和董先生那样搞垮赖先生,可能时间会久一些,但也不是没可能…… 到那时,他还可以同她——你梳妆我调脂粉,你烧香我祈苍穹,你作画我碾朱红,你弄箫我拨弦弓。 早在抗建堂里,他对她的野望就已经借春香之口说出来了。 他闭了闭眼睛,睁开的时候已经做了决定,然后他抬起手:“放行。” 她的车子重新发动起来,他望着车子远去的背影,僵立成一座石像。 石像忽而一动,那远去的车摇下了车窗,从里面探出一张俏丽的面孔,那面孔的主人回头望了一眼。那一眼,抚平了林羡鱼心中所有的躁动。 至少,她还回头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足以慰藉他此后的半生。 晚年里,林羡鱼只看一部电影,修复的195版电影《牡丹亭还魂记》。他反复看,就像是回到了195年的时候。 195年,《牡丹亭还魂记》在上海公映,傅姐十七岁,林羡鱼十三岁。十三岁的乞儿捡了一张电影票,兴冲冲地去电影院看他人生中的第一场电影,却被势利眼的检票员推搡在地。好心的女主角傅姐恰巧看见了这一切,她把他从挤挤挨挨的人群里扶起来,带他到售票窗口,重新买了一张票,又解下手绢为他擦了擦脏兮兮的手和脸,将票塞进他的手里:“去检票吧。” 她的吴侬软语真好听,她的一双柔荑真暖和。 他愿她的声音永远温软,双手永远温柔。他曾希望,他能有能力让她的声音永远温软,双手永远温柔。但这份温柔若他不能给,别人能给,也总是好的。 有时候林羡鱼想想,自己这辈子仿佛没做过什么好事情,这全是因为傅姐。倘若没有遇见傅姐,他大概会成为芸芸众生中的一份子,混混沌沌过活,说不上好坏。 有时候林羡鱼想想,又觉得自己还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情的,在姜先生的事上。然而这也全是因为傅姐。 这一生,坏也是为着爱她,好也是为着爱她。 《牡丹亭》里,爱情可以使生者转死,也可以令死者还生。 可惜他在牡丹亭外。 牡丹亭外,爱情让他从好人变坏,又从坏人变回一瞬间的好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当时年少 大学师姐燕燕突然给我下帖,邀请我参加她外祖母的葬礼。 师姐的外祖母,六年前她结婚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一次。在我认识的所有人里,师姐是最家世显赫的一位,上个世纪初的香港富商家庭,战后移民美国,在异国他乡做出不事业,90年代重返内地,很少有人能富足百年,师姐家却无疑是。师姐的老公家世也不差,商人家庭,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一个年轻人,听说他们还可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当时对于这段婚姻我们都很羡慕,婚礼前师姐却忧心忡忡,无他,担心自己的外婆会和对方的爷爷在婚礼上吵起来。 师姐外婆是他们家的贾母老太君,因为生意上的往来,和姐夫家的爷爷针锋相对十几年,幸运的是,婚礼到底是平安过去了,两位老人家都挺安静也挺开心,外婆还唱了一首我从没听过的歌,事后师姐告诉我,外婆年轻时候在香港是歌女出身,难怪那么大年纪了还能唱出声音。 同样的富丽堂皇,不同的是悲喜人情,上次来是为婚礼,这次来却是为葬礼,独自坐在外婆生前的书房里,我不禁有些唏嘘。突然间门被推开,我吓了一跳,回过头,一位老先生正站在门口——师姐夫的爷爷。 老爷子走进来,在我对面坐下,他没有跟我绕弯子,直接开口问:“你知道的吧,我和玫瑰认识的时间不是二十年,而是大半个世纪。” 此时坐在我面前的,不再是师姐老公的爷爷,一个垂垂老矣的老人家,而是一个年出生于上世纪初、相貌英俊,名字叫做兰恩铭的年轻人。 故事从一场舞会开始。 那是在1941年香港初夏的某一天,浅水湾饭店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舞会。 年轻人们的盛会,本港许多纨绔子弟富家千金都乐得参与,聂家大公子是这场舞会的东道,今晚他的舞伴叫蓝玫瑰,是一名风头正劲的歌女,聂公子西装革履,蓝玫瑰穿着浅蓝色的礼服,颈上挂一串流光溢彩的项链,衬托着光洁如珍珠的面庞,明艳动人不可方物,无视来宾们私下里声的诋毁,全然一副女主人的得意派头。 她的得意在聂姐挽着舞伴的手出场时戛然而止。 聂姐并不漂亮,甚至有点的丑,但是她的舞伴却高大英俊,他的出现甚至压过了东道主聂公子的风头,宾客们窃窃私语地揣测着这位美男子的来历,聂姐挽着他走到聂公子和蓝玫瑰面前,向他们介绍:“这是我的舞伴,兰恩铭兰先生,咦,玫瑰,你们倒是同个姓。” 蓝玫瑰讪讪地笑:“怎么能一样,人家的兰是空谷幽兰的兰,一听就是端方君子,我的蓝是颜色蓝,一听就轻佻浅薄,上不得台面。” 聂公子转头看了她一眼,挽紧了她的胳膊。 兰恩铭却保持着得体的微笑:“蓝姐过奖也过谦了。” 真像个老狐狸,脸上带着微笑,心里却早已经算计了千八百遭,蓝玫瑰在内地狠狠地骂了这笑面狐狸一句,表面上却乖巧地点了点头,挽着聂公子的手走开了。 舞会当然是要跳舞,今天舞会的主题是圆舞,舞池里乱哄哄的,蓝玫瑰隔着人群看兰恩铭,他的舞步优雅从容一如往昔,来港做了四年歌女,蓝玫瑰早就学会了熟练地跳各种舞步,但在兰恩铭面前,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十二三岁时候的笨拙状态,脚下打着绊子,肢体僵硬的像刚在雪天里被冻死。 舞伴换来换去,大多人都嫌她生涩,很快丢开了手,最终还是转到了兰恩铭面前,兰恩铭像对待每一个女士那样,捏住了她的手,另一手揽住了她的腰,蓝玫瑰的心震了一震,她无法抑制地想到了很多年前。 是在19年吧,那年冬天她刚进孤儿院,圣诞节快来了,院长说今年孤儿院的出资人,那位可亲的兰太太和他的丈夫会来孤儿院和孩子们一起过圣诞,太太喜欢跳舞,所以到时候孤儿院会举办一个舞会,所有人都要参加。 玫瑰一个月前从老家逃荒出来,才被孤儿院收养,说起来她虽然有着城里姑娘的俊俏,只毕竟只是个乡下丫头,她笨,院长教的舞步怎么也记不住练不好,孤儿院的女孩子们彼此敌视,谁也不肯帮谁忙,玫瑰只好自己摸索着苦练。 一整个星期,她都趁其他人午睡的时间在礼堂外的香樟树下练舞步,可是她太缺乏天赋,一个星期竟然毫无进展,还总是被自己绊倒。 有一次又被绊倒跌坐在地上后,终于有人不耐烦了,头顶上突然哗啦一声响,玫瑰抬起头,香樟树的树冠被拨开,一张秀气的男孩子脸出现在树叶与阳光之间,满脸的不耐烦:“你怎么那么笨?” 玫瑰呆呆地看着这少年从树上爬下来,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少年虎着脸:“一个星期了还跳成这样,你可真笨呐。” 他把书放在地上,朝玫瑰伸出手:“把手给我。” 他一手搭住玫瑰的手臂,一手轻轻抚着她的腰,动作很轻柔绅士,嘴上可并不,刻薄的像刀子:“我在孤儿院待了十年,真是没有见过比你更笨的女人,这点动作都学不好。我可真不想管你,可是你跳不好院长就会不高兴,就会连累所有人,包括我在内。” 在他刻薄如刀的言语里,玫瑰到底学会了那套舞步,没给圣诞舞会抹黑,院长一高兴,给每个孩子都派送了圣诞礼物,第二天早餐还加餐了每人一块奶油蛋糕。 那是玫瑰第一次吃这种西洋糕点,她不舍得一口气全吃光了,只是一点点奶油地抿,最后兰恩铭看不下去她这家子气的模样,把自己的推给了她:“只有你们姑娘才喜欢这个。” 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尤其是你这种从一直吃苦没吃过甜的乡下丫头!” 乡下丫头早已经成了摩登女郎,当年那块奶油蛋糕的滋味却还在味蕾间丰盈,舞曲停止,兰恩铭松开玫瑰的手,后退两步,轻轻欠了欠身,没有说话,转身走开了。 蓝玫瑰从聂公子那里听说,兰恩铭是聂姐的男朋友,刚从英国留学回来,彬彬有礼的绅士,难为他不嫌弃聂姐容貌丑陋。 那场舞会之后,蓝玫瑰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兰恩铭——聂公子有事出差去了吕宋,蓝玫瑰也就没有什么和聂姐碰面的机会了。 直到有一天晚上,蓝玫瑰在台上唱着歌,突然歌厅的门被推开,一个英俊挺拔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径直走到台下离舞台不远不近的一张桌子前坐下,他的那个角度最适合看台上,台上的人也总能看到他,蓝玫瑰的歌声不易察觉地哽了一下。 她唱的是时下流行曲,《天涯歌女》里的那首《玫瑰玫瑰我爱你》,由一个叫蓝玫瑰的歌女唱来,带着诸多讨好观众的意味。 蓝玫瑰在后台卸妆的时候,兰恩铭走进了化妆间,他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蓝玫瑰面对着镜子,能从镜子看到反向的他,兰恩铭玩着打火机却并不点烟,他笑着说:“没想到你也唱那么俗气的歌。” 蓝玫瑰耸肩——这是跟外国客人学的:“要不然你以为我该唱什么歌?” 她嘴角扬起,带着一点挑衅的神秘莫测的笑,兰恩铭罕见地闭上了嘴,等到蓝玫瑰擦去了脸上嘴上的东西,他才重新开口:“你怎么来的香港?” 蓝玫瑰脸上的笑容退下去,神情冷淡淡的:“四年前,上海的仗一打,就来了香港。” 她补充了一句:“孤儿院也散了,打仗前原本院长好心留我在孤儿院做工的。” 兰恩铭的脸色也沉了下来,半天他哦了一声,问:“你跟谁来的香港? 蓝玫瑰嘲讽的笑容浮起来:“跟着一群难民,路上到处在打仗或者预备打仗,灾荒瘟疫的,同行的人死了不少,其实那时候我们也不知道去哪儿,只是一味往南走,我命大,半路上遇到了现在歌厅的老板,他偶然间听见我唱的一首歌,觉得我是个可造之材,所以带我来了香港。” 兰恩铭问:“哪首歌?” 脱口而出后才觉得后悔,蓝玫瑰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关你什么事?” 兰恩铭后悔多言,半天才笑着说:“玫瑰,你和过去不太一样了。” 蓝玫瑰冷冷地看着他:“不再是为了一块奶油蛋糕能高兴一整晚的乡下丫头了,也不再嘴笨的任人欺负了,兰先生,如果是你,有过从上海一路顶着炮火逃到香港的经历,你也会变的。说说你吧。” 当年兰恩铭在孤儿院里就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他争取到了进学校读书,功课相当出彩,后来终于等到一位好心人怜悯他才华,愿意出资送他留洋读书,他于是离开了孤儿院去了英国。 “没什么好说的,在英国读了四年商科,刚回国。看内地在打仗,香港算一块乐土,就来了这里。” 蓝玫瑰歪头看着他:“怎么不去资助你的好心人公司里上班?” 兰恩铭的脸冷了冷,有些僵硬地回答:“他去世了。” 蓝玫瑰觉得他神情不对,刚想再问些什么,突然有人敲门,一个侍应生捧着一束玫瑰花走进来:“蓝姐,宋先生送的,他想邀请您吃个宵夜。” 蓝玫瑰接过花:“你让他略等一等,我这儿有事。” 兰恩铭问:“宋先生是谁?” 蓝玫瑰嫌恶地把玫瑰放在一边:“本港富商,一个开电影公司的,有钱的,60岁老头子。” 兰恩铭皱眉:“你不是已经有聂公子了,何苦还和这些人纠缠不休?” 蓝玫瑰嗤笑:“你以为聂公子会想认真娶我?他家老头子会乐意?倒是这个宋先生,年纪大了早就儿孙满堂,做的了自己的主,老婆又早死了,或许他肯娶我,就算不行,他是电影公司老板,如果肯捧一捧我,把我捧成个周旋胡蝶那样的电影明星,大赚一笔钱和名,老了也有靠。” 兰恩铭沉默了一下,恶声恶气地说:“嗯,你说的对,既然你也知道聂公子不能娶你,那趁早认清现实,别打这个主意。” 蓝玫瑰站起身来:“你嘴巴毒的和当年一模一样。” 她转身要走,兰恩铭问:“去哪儿?” 蓝玫瑰眉眼冷淡:“当然是去陪那个可能的人吃饭。” 兰恩铭问:“能不能别去?” 蓝玫瑰冷笑:“不去陪他,难道陪你?你是可能的人吗?聂姐的乘龙快婿。” 兰恩铭哑口无言,眼睁睁地看着蓝玫瑰走出了化妆间,挽起等在外面一个老男人的手。隐约的谈话飘过来。 “那个人是什么人?” “时候在乡下的邻居,如今到香港了来看我一看,我们不怎么熟的。” 蓝玫瑰是从聂家的车夫那里得知兰恩铭在聂姐面前诋毁自己名声的。 车夫是蓝玫瑰与聂家接触最多的人,她时常打点车夫,车夫算她的半个眼线,车夫告诉她:“昨天姐和兰先生坐车去百货公司,路过歌厅,兰先生对姐说,听说你最近和一个开电影公司的老板打的火热,把少爷全抛到脑后去了。姐听了气的不得了,说要写信告诉给少爷呢。” 蓝玫瑰听了气的掰断了半根口红。 她去了百货公司,在西装配饰柜台前徘徊了很久,最终决定买一枚袖口,售货员拿出一盒子各式袖口随她挑,水晶的钻石的黄金的……蓝玫瑰刚拿起一枚黄金袖口,背后突然有人说:“这个好,老气横秋的,最适合60岁的老头子了。” 蓝玫瑰回过头,兰恩铭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满身的风流倜傥朝气蓬勃。 蓝玫瑰没有理他,吩咐售货员把黄金袖口包了起来。 她拿着那枚袖扣在外面乱晃了很久,去电影院里看了一场电影,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又回到百货公司,把那枚老气横秋的黄金袖口换了一枚雕玫瑰花儿图案的黄金嵌蓝宝石袖口。 第二天,蓝玫瑰把袖口寄去了安南,附着一封信,信里的内容是,最近开电影公司的宋先生来找自己谈合同,觉得自己歌喉好长得也好,在舞台上也毫不造作扭捏,是个演戏的好胚子,想签自己进他的电影公司,问聂公子的意见。 “我见识少也不识人,拿不准主意,盼你能替我考虑一二,闻安南湿热,你要多多保重。” 聂公子是在两个星期后回来的,一回来就要请蓝玫瑰吃饭,蓝玫瑰主动提议带上聂姐:“你走的这段时间一直没机会见聂姐,怪想她的。” 聂姐来了,那么她正打得火热的男朋友兰恩铭当然也跟着来了。 平平静静地吃完了一顿饭,聂公子说了些在安南的趣事,吃完饭,兰恩铭请看电影。 是宋先生电影公司最新的电影,当红女明星出演,神奇怪谈,看完电影出来突然遇上熟人,是歌厅常客之一的毕先生,几个人站住寒暄了一会,毕先生说:“听说这个女主角过去也是唱歌的,后来才当的电影明星,我看蓝姐样貌不输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能演个电影,这些日子宋老板总是往歌厅跑找蓝姐,不知道有没有谈过这事情。” 蓝玫瑰神色如常,开口的是聂公子:“这倒真有,我和玫瑰现在正为这个为难着,宋老板觉得玫瑰是可造之材希望能签他的电影公司,玫瑰怕自己怯胶片,因此也犹豫,我是怕那圈子不干净。你们几位怎么看?” 兰恩铭看向蓝玫瑰,蓝玫瑰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点狡黠和得意的光。 她亲昵地挽住聂公子的手臂:“我送你的那枚袖扣呢,怎么没戴?” 聂公子回答她,又不是什么隆重场合,电影院里黑灯瞎火的,戴上怕被人摸走了,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枚袖扣,雕玫瑰图案白金嵌蓝宝石袖扣,蓝玫瑰亲自给他扣上,扭头的时候假装漫不经心地看了兰恩铭一眼,眼神里全是得意和挑衅。 晚上玫瑰在公寓里接到兰恩铭的电话,他说:“你跟过去真是完全不一样了。过去的你老实的像根木头。” 玫瑰推开窗看着窗外的月色:“彼此彼此,过去的兰恩铭虽然做人也刻薄自私,但绝对不会这样故意设计害人。” 兰恩铭沉默了很久才开口:“你要相信,我的原意并不是害你,我是为你好……” 玫瑰没好气地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你是好意,我配不上聂公子的门第,我一个孤女如今又做了歌女,天天抛头露面卖唱卖笑,又不像人家留过洋会经商的,哪有资格和聂家这样的豪门攀亲,聂家也瞧不上我,顶多跟我周旋两年然后弃如敝履,到时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白白浪费青春,还是少想这些癞蛤蟆吃天鹅肉的事是不是?这些用的着你来提醒?” 兰恩铭被她堵的哑口无言,很久才轻声说:“无论如何,作为老朋友,我希望你好。” 玫瑰哽了哽,说:“算了,反正你也没能算计到我,这事就一笔勾销,明天有空的话,一起吃个饭吧。” 蓝玫瑰请兰恩铭吃饭的地方是一家酒店的餐厅,这是在香港重逢以来,蓝玫瑰最素净的一次打扮,她没有化妆没有戴首饰,头发只是扎了起来,穿着白衬衫蓝裙子,不像是当红歌女蓝玫瑰,倒像是当年孤儿院的兰玫瑰。 兰恩铭看着她说:“我有好几回应酬,去你的歌厅。” 玫瑰用叉子扒拉着餐盘里的东西,心不在焉地说:“哦?没看到。” 兰恩铭说:“人那么多,我不去找你,你就看不到我,正常的。我听你唱了好几回歌,都是唱的流行曲,那首歌倒是一次也没听到。” 玫瑰笑了:“不是我不想唱,有一首自己当家的歌也挺好的,可惜老板听过后不让唱,说一听就是孩子的玩意儿,天真的遭雷劈,纨绔子弟们谁要听这个。” 兰恩铭点点头:“我倒想听听。” 玫瑰手里的叉子滑了一滑,叮地磕在盘子边上:“哦,可惜太多年了,我已经忘了怎么唱了,如果你还有词谱,我看着倒可以试试看。毕竟那是你创作的嘛。” 兰恩铭笑一笑:“太巧了,我也丢了,炮火连天的,谁还留着那些东西。” 是啊,谁还留着那些东西? 餐厅里正在放钢琴曲,叮叮咚咚的,他们靠窗坐着,开着窗,风吹进来,撩拨鼓动着白色的窗帘,和热风一起偶尔扫过人的脸,兰恩铭和玫瑰谁都没有说过,静静地吃着饭,一张桌子隔成楚河汉界,中间年华之河流水滔滔。 蓝玫瑰突然说:“夏天快过去了。” 夏天快过去了……很多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夏天快过去的季节,马上就要到兰夫人的生日了,孤儿院里派出玫瑰和兰恩铭为夫人祝寿,兰恩铭写了一首歌,打算自己弹琴玫瑰伴唱,玫瑰有一条好嗓子,可是却不识乐谱,兰恩铭只好一句句唱了教给她,一开始她唱歌总跟不上钢琴的节奏,气的兰恩铭直骂她笨,拖油瓶,在那个夏天快过去的季节里,骂了她足有几百声。 其实玫瑰还记得那歌词,怎么会不记得呢? …… 秋千随风轻轻摇晃,荡在我心上,从此再没停下来,它会伴我成长。 窗帷被风轻轻吹荡,宾客已散场,是谁让我留下来,甘愿陪在他身旁。 兰恩铭站起身来:“我去一下洗手间。” 他回来的时候,玫瑰已经在玻璃杯里斟上酒:“不管从前怎样,无论现在如何,这杯酒之后,就当我们从没认识过,好的坏的,你也不要再管我。” 兰恩铭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聂姐找上门的时候,兰恩铭还在睡,一杯冷水泼到脸上才清醒过来,看看聂姐愤怒的脸,兰恩铭环顾四周,他什么时候来了这里?酒店客房,被子凌乱,旁边还有一位衣衫不整半梦半醒的女郎。 被算计了,兰恩铭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 在卫生间里向脸上泼了一捧凉水,兰恩铭想,玫瑰什么时候变的这么睚眦必报而且演技高超?刚才在餐厅里她打扮成那样说那些少年时候的话和事情,大概也是为了降低自己的防备心,她还真适合做个演员。 站在镜子前想了一想,兰恩铭推开门走出去,对聂姐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如果你肯听我解释,给我三分钟,信不信由你。” 兰恩铭说,他和玫瑰很久前就认识了,那时他们都是孤儿院的孩子,年轻的男女孩子彼此间有些倾慕,也说过一些山盟海誓的傻话,可是后来自己得到机会去国外读书,于是就和玫瑰断了,没想到又在香港遇上,他觉得当年已经断了如今自己又遇到了聂姐这个真命天女,而蓝玫瑰也在和聂公子交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如就当没那事。谁知道玫瑰念着旧情,屡屡骚扰,今天他和玫瑰在餐厅见面,和她说清楚了一刀两断,谁知玫瑰竟然怀恨在心,导演出这样一幕荒唐剧来。 他说的前因后果合乎逻辑,又是假里搀真,假处不可考,真处倒是有迹象寻,聂姐去打听了,那天下午玫瑰确实和兰恩铭在餐厅吃饭,那个和兰恩铭一起的女人也确实和玫瑰认识,是歌厅的舞姐。 聂姐信了兰恩铭。 她在聂公子面前告了状,诉说蓝玫瑰诬陷兰恩铭勾搭宋老板的那些事,聂公子听了后很久没有说话,只是当天晚上没有去赴原本和蓝玫瑰的约会。 蓝玫瑰在歌厅唱完歌后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聂公子,却等到了兰恩铭,兰恩铭问她:“我们好歹也是老朋友,在孤儿院里,虽然我对你也差,但没有人比我对你更好了吧,你犯得着这样对付我?” 蓝玫瑰冷笑:“因为你千方百计的想要拆散我和聂公子啊,我又是得罪了你哪里,你非要挡我的财路?” 兰恩铭皱眉看着她:“说到底原来你还是想嫁聂公子,嘴上说不可能,心里却还在盘算。” 蓝玫瑰神色如常:“你不是也想娶聂姐?大家彼此彼此,都是拳打脚踢爬上来的孤儿,都有点不择手段的下流习气,过去在孤儿院你照顾我,我多谢你。但是,别为了那一点熹微的光而放弃整个太阳,这是当初你教我的呀。” 兰恩铭没有说话,确实,这句话这个道理是他教给她的,当年他得到资助去留学,其他人可没这个好运气,走之前,玫瑰问他,你能不能不走?孤儿院里就没有什么让你留恋的吗? 那时兰恩铭回答她的就是,有又怎样?别为了一点熹微的光而放弃整个太阳。 说完这句话他就走了,走的义无反顾,他一走,没两个月上海就打仗了,孤儿院解散了,玫瑰成了难民,南下逃难来了香港,成了歌女……她揪着衣服上的线头:“本来我以为聂公子会是那轮太阳,现在托你的福,太阳走了。” 兰恩铭问她:“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玫瑰惨淡地笑:“宋老板今天又来找我,问我想不想拍电影,我答应他了,总归多条出路。” 已经走到路尽头,要分手了,玫瑰挥挥手要走,兰恩铭却喊住了她:“多个心眼,好好保护自己,底线能守就尽量守,就算实在守不住了又抽不开身,也记得多要些筹码。” 玫瑰没有说话,兰恩铭走上前一步,摘下自己的围巾绕在她脖子上:“无论如何,我希望你好好的。” 围巾遮住了玫瑰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冷若星辰的眼睛,晚来风有点冷,秋天来了。 1941年香港的秋天,蓝玫瑰在拍电影。 那一整个秋天,她白天拍电影晚上去唱歌,偶尔兰恩铭会出现在歌厅里,听她唱首俗气的流行曲。他们很少说话。 聂公子似乎真的对她死了心,一次也没有出现过,直到11月中的一天,聂公子突然出现在片场,他的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奇怪的是这些玫瑰是蓝色的,这可从没见过,整个片场的人都啧啧称奇,他径直走到蓝玫瑰面前,突然单膝跪地,向蓝玫瑰求婚。 他不是来求复合的,而是向她求婚。 蓝玫瑰伸出手来摸了摸花瓣,染了一手的蓝色,原来那都是用颜料染出来的颜色,蓝玫瑰看着那捧花笑了,笑着笑着流了一脸的眼泪,然后她答应了聂公子。 晚上回家,兰恩铭站在公寓楼下的路灯下,玫瑰对他视若无物,径直走向大门,兰恩铭问:“你答应他了?” 玫瑰头也没回:“是,天大的好事为什么不答应?以后就是亲戚了,多多关照。” 她走上了楼。 不知道聂公子到底是怎么说服了自己,又怎么说服了自己的父亲,总之,聂家没有反对这门亲事,婚期很快定了下来,在1月份。 玫瑰停掉了工作,每天只忙和婚礼相关的事情,事情很多,采买东西,购置衣服……有时候闲下来喝杯茶,玫瑰觉得简直像一场大梦。 但愿……长梦不复醒。 可梦到底还是有醒的时候。 蓝玫瑰梦醒的日子是在1941年的1月八日。 谁能想到呢,战争突然间就开始了,一声接一声的炮声,那时蓝玫瑰正在裁缝铺里量体裁衣,只有她一个人,走着来的,外面没有车等,炮声一响整个世界都乱了起来,蓝玫瑰被人群推来搡去,她想起了她还叫兰玫瑰时候遇到的那次战争,那一天她正站在孤儿院门外的大路上等邮差来,等有没有一封信从英国来…… 混乱里突然有人攥住了她的手腕,拖着她出了裁缝铺把她塞进了汽车里,汽车发动了,在马路上狂飙,玫瑰看清楚了驾驶座上的人,是兰恩铭。 兰恩铭绷着脸一言不发只顾开车,车一直开到一幢房子才停下来,他拉着玫瑰上了楼梯:“聂家在半山,太远了,怕路上危险,暂且在我这里躲一躲。坐吧。” 玫瑰没有坐,她站在楼梯口前,问兰恩铭:“你这里有电话吗?我打个电话给聂家。” 电话一直没有打通,整个香港的人都在打电话,玫瑰只好在兰恩铭家暂时住下。 外面一直在轰隆隆地响,听的人肚子也咕噜噜响,玫瑰吃了早饭后离家,到现在还没来得及吃午饭,她在逃荒时饿坏了胃,揉着肚子问兰恩铭:“有没有吃的?” 兰恩铭自己并不做饭,每天三餐都在外面餐厅解决,又不是女孩子,家里当然也不会备零食之类的,他找了半天,才终于找到半筒饼干,递给了玫瑰:“省着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的去呢。” 是很粗糙的奶油夹心饼干,玫瑰就着一杯热水吃,慢慢咀嚼,却咀嚼出了少年时候的滋味。 那是哪一年来着,在孤儿院里她做错了事,被院长罚关禁闭室饿饭,她饿的肚子叽里咕噜叫,眼花缭乱的,睡又睡不着,半夜里,突然有人偷偷走到禁闭室门前,给了她几片饼干。是兰恩铭,他说:“今天有人来孤儿院里,发的饼干,这是你那份。” 他又补充说:“我把你那份吃了两块,剩下的才拿给你的,你可不许生气,我算是有良心的了,就算自己全吃了你也不知道不是?” 吃了几片饼干稍微不那么饿了,玫瑰问兰恩铭:“你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兰恩铭回答她:“正好路过看见你。” 正好路过而已,玫瑰有点失望,又觉得理所应当,从他们认识的第一天起,她就知道,兰恩铭不是舍己为人的那一类人,如果他出手帮忙,那必然是有余力。 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声突然响起来,震的他们的屋子也晃了晃,天花板上的灯砸了下来,兰恩铭喊一句心,朝玫瑰扑了过去推开她,他自己的肩膀倒被吊灯的碎片刮出了一道血口子。 爆炸声平息后,不顾肩上的伤口,兰恩铭走到窗前,倒吸一口凉气,离他们不远处的一幢房子被炸弹击中了,地上一个大坑,想必住在里面的人也没命了。 他转过头,惨淡地对玫瑰笑:“说不定下一个就是咱们了。” 吊灯坏了,只好靠台灯照明,昏暗的黄光让玫瑰想起孤儿院的灯光,她和兰恩铭对坐了很久,灯光里兰恩铭的线条柔和了很多,此时他的嘴巴看上去一点也不刻薄。 夜幕降临,兰恩铭说:“睡吧。” 他睡在客厅里,玫瑰睡他的卧室,夜里倒还安静,半夜玫瑰出来喝水,兰恩铭正沉沉地睡着,月亮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眉目温和,让玫瑰想起很多年前,有一次他在草地上枕着手臂睡觉,她也是这样偷偷地观察了他大半天。 玫瑰走到窗边看了看不远处那个深坑,或许明天她和兰恩铭也会变成那样,朝不保夕的城市,生死难说的命运,或许下一刻他们就死了,在这个随时迎接死亡的时刻,在她身边的只有他。 半个多世纪后,蓝玫瑰对我讲起那一晚她站在窗前回头望兰恩铭的睡脸。 “就着一点月光看到他熟睡中的那张脸,那一刹那我觉得,完全不必去追究他到底爱不爱我,我甘心和他过一辈子,只要他愿意。” 回到卧室,玫瑰想着第二天如何向兰恩铭剖白心计,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她没想到,她没有机会对兰恩铭表白自己的爱慕和甘受委屈了。 第二天她还没醒,聂家的人就找到了这里,他们是从裁缝铺老板那里得知玫瑰去向的,现在要接玫瑰去浅水湾,那里有英国驻兵,较为安全,现在聂家人都在那里。 玫瑰原本想说,多谢,我不去了,请转告聂公子,我和他的婚约取消。 聂家司机却先她一步:“玫瑰姐快去吧,少爷现在需要你,昨天炮一打响,赶上老爷心脏病犯了,没抢救过来,人已经没了。少爷为着找你,满大街地跑,被炸断了一条腿,晚上刚抢救回来,一醒就吩咐人打听你的消息。” 没有空袭,玫瑰的耳边却响起轰隆隆的声音。 聂公子为找她断了一条腿。 玫瑰知道,自己和兰恩铭的一生一世就这么结束了。 玫瑰跟着聂家司机去了浅水湾,浅水湾太平了几天后也开始不太平,但最终他们还是抗过了这不太平,十几天后停火了,停火后几天,玫瑰和聂公子举行了婚礼,她在婚礼上宣誓自己将照顾聂公子一生一世。 婚礼上兰恩铭没有出现,他从玫瑰去浅水湾的那天起就消失了,玫瑰只知道他没有死,因为后来他来过一封信,给聂姐的,说分手,没说原因。 再后来,聂家一家人移民去了美国,玫瑰也跟着去了。 再后来,玫瑰给聂公子生了一儿一女,成了聂公子的贤内助,聂家在美国还是做生意,玫瑰开始学一点生意经,渐渐地有模有样,成了聂公子事业上的好帮手,他们恩爱有加互相扶持,一直到聂公子70年代去世,他们都是朋友圈里的伉俪典范。 他们一直没有回过中国,直到90年代,玫瑰的儿子和女儿都已经做了父母,继承了聂家的事业,把公司开到了内地。 兰玫瑰和兰恩铭在一次宴席上重逢。 都已经是老头子和老太太了,青丝成雪,你有子孙满堂,我也有儿女成行。 和谐的吃一顿饭?那是不可能的,最后两个人为一点事吵了起来,闹得不欢而散,各自的儿女们都不知道他们曾经相识过,只说是两位老人家大概天生的气场不和。 从那之后,每次听到要和兰家做生意,玫瑰总是要儿子把条件加苛刻,就这么过了十几年,最后玫瑰的外孙女嫁给了兰恩铭的孙子,婚礼上他们没有再闹,垂垂老矣的玫瑰在婚礼上唱了一首歌。 秋千随风轻轻摇晃,荡在我心上,从此再没停下来,它会伴我成长。 窗帷被风轻轻吹荡,宾客已散场,是谁让我留下来,甘愿陪在他身旁。 那年婚礼结束后,外祖母玫瑰给我讲了这个故事,我问她:“你现在当他是什么人?” 玫瑰想了想,告诉我:“老朋友吧,六十年过去了。我们认识的人都死的差不多了,除了我们彼此,谁也不记得我们年轻时候的模样了。现在我们已经都沦为配角,或许没几年就死了。还有什么好争的,唱一首只有我们知道的他教过我的歌,这一辈子,也就这么着了。” 兰玫瑰死了,兰恩铭却还活着。 有些事情,兰玫瑰活着的时候没有问,我却想知道,我问他:”那年你到底为什么总是想使绊子拆散兰玫瑰和聂公子?“ 他回答我:”我那时想的是为她好,我去接近聂姐,原是为了报复的,你还记得吗,我是受好心人资助才得到出国留学机会,但是那位恩人在我回国前因为生意失败而自杀了,耍诈让他生意失败的,正是聂老爷。“ 世界上的事情偏偏是这样连环不可解,我问他:”兰玫瑰一直认为你并不爱她,你是个自私的人,你是吗?“ 他笑:”其实我骗过她几次。第一次是在孤儿院的时候,其实那天的饼干没有她的份,给她的那几片,是我省出来的。第二次是在香港,那天我其实是跟在她身后去的裁缝铺,不是偶尔路过。“ 风吹过,我的鼻腔有些酸涩:“为什么一直骗她?” 他淡淡地笑:“在那个时代,一个孤儿不伪装心冷是活不下去的,你不心展示了你的善良和软弱,就会担心别人一直要求你善良欺负你软弱。”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197年,兰恩铭是否会在事业和兰玫瑰之间选择后者?我问兰恩铭,他却摇摇头:“只有在太平盛世里人们才能靠爱情活下去,很抱歉我们生活在乱世,于是只好涸辙之鲋相忘江湖。” 他站起身来,我忙问他最后一个问题:“那首歌的词谱,您真的丢了吗?” 他没有回答,只是指了指放在桌上的一本书。 他掩门离开后,我打开那本书,一阵风从窗子里吹来,卷起一张夹在书页中的纸飘落在地上,那泛黄几欲碎裂的纸上,有一纸清秀有力的少年笔迹。 绿窗外的矮墙上,浮动蔷薇香 是谁摇动太阳,洒下好时光 秋千随风轻轻摇晃,荡在我心上 从此再没停下来,它会伴我成长 窗帷被风轻轻吹荡,宾客已散场 是谁让我留下来,甘愿陪在他身旁 篱笆边的玫瑰上,蝴蝶振翅忙 愿你为我停下来,永远陪在我身旁 祈你为我停下来,与我共度这时光。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心中槐香 他用一生来爱她,而她却一无所知。 叶楚找到位于汤山半山腰那幢别墅时,距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时。昨天她知道要来见楚洛川,心里忐忑,辗转反侧了大半夜,清晨五点才迷迷糊糊睡去,一觉醒来竟然迟到了。 她在门口踟蹰了很久才抬手敲门,门很快就打开了。 jrry领着她边往屋内走边抱怨:“你怎么才来?” “一言难尽。”她刚开了个话头,一抬头就看见楚洛汌站在楼梯口,浑身散发着“我很生气”的气息,立即识趣地闭上嘴。 楚洛汌的脾气很大,但名气更大。当年他刚大学毕业就凭借一场金融官司扬名华尔街,迅速跻身华尔街身价最高的律师之列,前途不可限量。可他却在这时突然选择回国接手家族生意,只用了五年时间就让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家具厂在纽交所上市了。 原本像楚洛汌这样的人和叶楚是不会有交集的,可半年前他出了车祸,颅内积血压迫住脑内复杂的神经,他不愿做那只有三成存活率的手术,便选择冷眼静候死神光临。 彼时公司才刚上市,他为了不影响公司发展,对外隐瞒了病情。病痛的折磨使他日日夜夜不能眠,jrry看不下去,找她来给他催眠。 “洛汌,叶医生来……” 楚洛汌扬手打断他:“我不需要医生,让她走。” 叶楚闻言,心里先是一阵失落,转念又松了一口气,正要走却被jrry一把抓住。见他满眼乞求,她终是软了心肠,深吸一口气道:“抱歉楚先生,我们现在的关系具有法律效力,您不能随便赶我走。”她说着拿出合同递给楚洛汌。 “你确定你找的是医生而不是律师?”他这话是对jrry说的,眼睛却一直盯着叶楚。 那语气分明是在嘲笑她班门弄斧,叶楚尴尬一笑:“我大学时暗恋一个法律专业的学长,蹭过几节法律课,略懂皮毛而已。” 她故意把“法律专业”几个字咬得很重,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楚洛川,生怕错过他的任何反应,可他的脸上却毫无波澜。 她心中一阵失落,而后两手一摊,显得很无辜:“不管怎样,在合同解约前,我得对你负责。” 楚洛汌慢悠悠地上前两步,似笑非笑地盯着她:“叶姐这样坚持,莫非是对我有意思?” “是啊。” 她答得干脆,楚洛汌反而愣了一下,冷笑着说:“一会儿是学长,一会儿是我,原来叶姐最擅长的不是医术,而是移情别恋。” 叶楚一怔,而后可怜巴巴道:“其实我已经失业半年了……” 楚洛汌冷哼一声,转身上楼:“你不就是要钱吗?我给你双倍违约金。” 撵人都撵到这分上了,叶楚纵使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赖着不走,宛然一笑:“那我先走了啊楚先生。” 她的语气欢快又轻松,好像巴不得赶紧离开。楚洛汌回过头,看见她正仰着头看他,眼中笑意飞扬,他的心中立刻燃起一把怒火,指着大门冷冷地说:“慢走不送!” 叶楚最终还是赖在楚洛汌的别墅了。 兴许是被她气到了,那日楚洛汌上楼时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她大学虽然主修心理学,但第二学位是临床医学,也算是半个医生。她及时采取了急救措施让他醒过来,她成了他的救命恩人。 不过楚洛汌显然没把她当成救命恩人,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让jrry把她扔下山。 她气得直翻白眼:“如果你想毁了楚氏,大可以赶我走。”毕竟他的身体与楚氏的利益息息相关,他不会任性地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提及楚氏,楚洛汌果然没有再任性地赶她走了,不过却毫不掩饰对她的不待见。叶楚很无奈,其实真的不是她想赖着不走,她只是被jrry的话打动了。他说:“至少要让他人生的最后一程过得舒服一点。” 她也希望他的最后一段人生能过得快乐一点,哪怕他从未将她放在心上,哪怕自始至终都只是她的一厢情愿,她也希望他能快乐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叶楚对他的嫌弃熟视无睹,死皮赖脸地赖在他的别墅里。早晨她起来时,楚洛汌的卧室门还紧闭着,她不想他一大早看见自己又生气,乖乖去找地方吊嗓子。 她虽然是在美国长大的,但母亲是个昆曲艺术家,从就要求她每日练嗓子,希望她长大能承母亲的衣钵,将昆曲传向世界。她一直很安分,只是在申请大学时突然报了斯坦福的心理学,母亲为此差点跟她断绝关系。直到她再三保证大学毕业回国学戏,母亲才肯罢休。 叶楚找了一处较偏的林子,刚扯开嗓子唱了两句,就听见有人说:“大早上的你鬼哭狼嚎什么!” 她循声回过头,看见楚洛汌正望着自己,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缘故,她第一次在他眼底看到些许温柔的痕迹。 她正想打声招呼,楚洛汌的手机信息响了。他看了一眼,脸色微变,转身就要走。叶楚一把抓住他的袖子:“你干吗去?” 这动作熟稔又暧昧,楚洛汌一怔,淡淡地说:“出差。” “我也去。”她急切地道。楚洛汌现在的身体状况身边不能没有医生,既然她已经决定留在他身边,就要为他负责到底。 “叶医生,”楚洛汌微微蹙眉,“我是病人,又不是犯人。” 他故意把“病人”两个字说得很重,叶楚知道他根本就没把自己当成病人,便故意口无遮拦:“万一你一口气没上来,大业未成身先死,你不憋屈得慌啊?” 楚洛汌被她噎得哑口无言,冷着脸转身就走,叶楚就颠颠儿地跟上来了。 楚洛川的出差地是天津,叶楚不放心他一个人去谈生意,非要跟着去。 到了目的地,她一时愣住,竟然是意式风情区的酒吧街。来天津的车上,她无意间提了一嘴,没想到他竟然放在心上了。 谈判很顺利,签完合同后对方提议去庆祝,到了聚餐地才发现对方一行有十来人,叶楚心里暗暗叫苦,不过楚洛汌对此阵势倒是毫不在意,大大方方落座。剩下叶楚站在原地左右为难,要不是怕楚洛汌一气之下晕过去,估计她就直接拉着他落荒而逃了。 宴会甫一开始,对方老总就举杯走向楚洛汌:“楚总,祝我们合作愉快。” 楚洛汌刚举起酒杯就被叶楚一把夺走,他不悦地皱眉,可叶楚却恍若未见,举杯一饮而尽:“楚总胃不舒服,这杯酒我代他喝了。”说完她又连饮两杯,“各位喝一杯,我就代楚总喝三杯。” 众人原本对她的举动稍有不满,但见她如此豪放,也就不再计较。轮番上前敬酒,她来者不拒,各饮三杯。 楚洛汌冷着脸坐在原地看她,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她居然一直不看他,偶尔不心视线擦过他,也很快移开。 酒过三巡,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将来楚总和叶姐的好事别忘了请大家喝酒啊!” 叶楚闻言愣住,想起刚才进酒吧时,她忙着观察墙壁上的意式壁画没注意脚下,被地毯绊了一下险些摔倒。好在楚洛汌眼明手快一把抓住她,低声斥责:“你就不能好好看路?” 她被他眼中的担忧惊得一呆,从善如流地点头:“能。” 一抬头,发现众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望着他们,她被看得有些尴尬,微微挣扎了一下。楚洛汌就势松开她,神色坦荡,并无半点不自然。 当时她已经极力撇清了啊,没想到大家还是误会了。 叶楚回过头,见楚洛汌脸色不善,赶忙举着酒杯打岔:“今天我陪各位喝个尽兴,希望大家以后多关照我们公司。” 她说完这句话就莫名地红了眼眶,楚洛汌死后你们这群浑蛋也不要落井下石啊,不然他会死不瞑目的。 楚洛汌看着那个突然红了眼眶的女生,她像一尾鱼游走在众人之间,眼中明明含着笑,却有悲伤源源不断地从那个笑容里溢出来,看得他胸口一悸。 他缓缓站起来,抓住她举杯的手腕,压低声音面无表情地说:“叶医生,请注意你的身份!” 叶楚回过头看他,她醉酒的眼睛雾气茫茫,仿佛一片海,能放进整个世界。而这一刻,楚洛汌在她的眼睛里,却只能看见自己的身影。 他的心一软,松开她的手,她却向他靠近一步,附在他耳边声说:“楚先生请放心,我们是医患关系,我把握得很好。” 她的声音很平静,不知为何,他像听见什么东西撕裂的声音,那么响亮,连带着他的心都跟着抽了一下。 叶楚醉酒醒来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床头柜上放着醒酒汤和白开水。 屋里却静得可怕,她心里一惊,火急火燎地跑去找楚洛汌。 书房的灯还亮着,他难得没有工作,一个人枯坐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见他安然无恙,她想转身离开,两条腿却像灌了铅似的移不动。 这时,楚洛汌突然抬起头,四目相接。兴许是深夜的缘故,他的脸上没有白天的冰冷和疏离,反而有一丝隐藏得很深的落寞,看得叶楚心头一跳。她径直走进去说:“给你两种选择,一是陪我聊天把你累倒,二是我直接把你催眠倒。” 她那副样子俨然是个女土匪,楚洛汌哑然失笑。无意间看见她正赤脚站在地上,他的眉头不由得皱了皱,却终究没有开口。 叶楚拉过椅子在他对面坐下:“听说你是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搞成这样的?” 楚洛汌显然没想到她会问得这么直接,怔了怔说:“我对她一见钟情。” 其实那个故事她从jrry那里听说过,他在美国读书时爱上一个女生,而彼时父亲为了家族生意逼他娶生意伙伴的女儿,他还来不及跟那女生道别就回国了。后来他给她写过几封邮件,皆无回音。他也曾回学校找过她,却是查无此人。直到半年前,他在东城区远远看到一个与她相似的身影,当下驱车追赶,却出了车祸,他只好把一腔深爱埋藏起来。 叶楚初听到这个故事就替楚洛汌不值,如今见到他这副模样更是替他不平:“她不值得你这样做。” 楚洛汌看着她气鼓鼓的表情,心里好像被一汪春水包裹,柔软一片,连目光都变得温柔起来:“她值得。” 他的神色太坚定,叶楚只觉得胸口像是被什么堵住了,连呼吸都不顺畅起来,于是转身就走。回到房间她却坐立难安,挣扎了半个时,还是起身去了书房。 楚洛汌已经靠在躺椅上睡着了,她心翼翼地走过去,在他脚边蹲下,凝望着他苍白的面孔,心里好像有一把利刃不停地绞动,疼得五脏六腑都好似移了位。 她咬紧牙关蹲了许久,才很声地开口:“楚先生,我给你讲讲我暗恋的那个学长吧。” 那年她上高三,表姐的学校请了一批知名校友回来做演讲,说要带她去见识一下华尔街首屈一指的华人律师。她被表姐连拉带拽挤到第二排,一抬头就看见他笑意飞扬的眉眼,她一下就被吸引住了。 那一刻她才知道,原来这个世上真有这么一个人,即使对他一无所知,也依然会爱上他。 演讲到末尾时,他用汉语说:“在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缘千里来相会’,irssha,jyu” 她听到最后一个字时猛地抬起头,正对上他的目光。她依稀看见他对自己笑了一下。或许那只是她的错觉,毕竟从台下任何一个人的角度来看,都觉得他是在对自己笑,可她还是心翼翼地珍藏着那个笑容。 演讲完毕有一个与观众互动的环节,他说:第二排那个穿白裙子的姑娘,看你长得那么可爱,一定是中国人吧。 她没想到会被他点中,结结巴巴地问:“美裔华人行吗?” 他嘴角一弯,笑了出来:“行。” 她稀里糊涂跑上台,与他互留了联系方式。末了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叶一生。”她生怕他一转头就忘了,又强调了一遍,“树叶的叶,一生相随的一生。” “叶一生。”他重复了一遍,“以后你要是当了医生,你的名字岂不太没辨识度了。” 他的一句玩笑话让她改了名,以他之姓冠她之名。她以为这样,有朝一日重逢的话,或许他就能一眼认出自己来。可是没有,也许在他心里,从来就没有记住过那个站在舞台下,连看都不敢看他的姑娘。 叶楚回过神时,楚洛汌还在沉睡,昏睡的表情让他看起来有点脆弱。她颤颤巍巍地俯下身,吻了一下他苍白的唇,声呢喃:“那时我就喜欢上你了啊。” 所以才会不顾一切想要去他读过的学校念书,为此惹恼了母亲,母亲一气之下注销了她所有的联系方式。可她依然坚持,她以为只要自己去了他的母校,总有一天会再遇到他,那时她一定要告诉他,自己喜欢他。可是后来她才知道,在她正在为他与母亲大战时,他已经回国继承家业了,而后她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直到上个月jrry找到她,说他命不久矣,希望她能帮忙,让他人生的最后一程走得舒服一点。她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这些年她也曾找过他,却一直遍寻不得。 如今即便他的生命已经快要走到尽头,她也还是希望能够陪在他身边。 那个在她心底如神祇般的楚洛汌,她就是为了让他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才来到他身边的啊。 楚洛汌一觉睡醒已是日上三竿了,他下楼时叶楚正在和jrry打牌,她大大咧咧往地上一坐,脸上贴满字条,笑得毫无形象。他鬼使神差地走过去:“起来!” 叶楚一回头就看见楚洛汌正黑着脸站在她身后,一大早上就骂人,看来挺有精力的。她忽然想逗逗他,直接往地上一躺:“我就不起来,你能把我怎么样?” 她一副泼皮无赖样,楚洛汌气结:“叶医生你是狗吗!” “我就是狗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话一出口jrry就笑喷了,叶楚这才意识到骂了自己,愤恨地抬起头,正对上楚洛汌含笑的双眸。他把她从地上拽起来摁在沙发上:“下次再坐地上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他说完面不改色地上楼了,叶楚怔了半晌才冲着要笑到撒手人寰的jrry吼道:“我爱坐地上关他屁事!” “这不是大冬天的地上冷嘛!其实洛汌对你……”他像是意识到什么似的陡然闭嘴,尴尬地笑笑,“他最近可能比较无聊。” 叶楚自嘲地笑了笑,自己在期待什么?期待那个高高在上的人,因为人生走向尽头而爱上她? 兴许是坐得太高的缘故,心里忽然堵得慌,她下意识想往地上坐。屁股刚离开沙发,就听见楚洛汌冷冷的声音从二楼传来:“叶医生,不想要你的腿了吗?”她只好乖乖坐回去。 楚洛汌虽然脾气坏,却并不难相处,心情好的时候他就往茶台前一坐,土财主似的跷着二郎腿:“叶医生,号两嗓子来听听。” 母亲经常打电话来查基本功,三天不练就会被痛骂一顿。所以尽管被楚洛汌百般嫌弃,叶楚还是坚持每天吊嗓子。 她冲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双手环胸:“楚先生,我记得合同里没写我有义务给你唱曲吧?” 楚洛汌打开火烧上水,这才慢悠悠地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初是叶医生自己赖在我家不走的,叶医生吃我的,住我的,给我唱支曲不为过吧?” 叶楚咬牙切齿地瞪他,可他始终一副“我没说错吧叶医生”的表情。她败下阵来,好吧,吃人的嘴短。 尽管百般不情愿,她还是乖乖唱了,是经常练习的《牡丹亭》。 一曲罢,楚洛汌已经泡完茶,将茶杯送到她面前:“‘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果然是好句。” 叶楚接过茶润了润嗓子,这才缓缓道:“我倒是更喜欢‘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身不由己地爱上一个人,为他抛生赴死在所不惜,你不觉得这样的感情很感人吗?” 楚洛汌低着头喝茶,故意对她眼底的期待视而不见,过了好久才平静地说:“如果明知不可得还要强求,只会让将死之人心怀不安。若是真心爱他,倒不如让他了无牵挂地离开。” 她的爱会让他死不瞑目吗?叶楚只觉得被茶水呛了眼睛,垂着头好久才神色自如地抬起头:“楚先生说得对,生死不能强求,逝者已矣,总会有人代替他的。” 楚洛汌握着茶杯的手一抖,滚烫的茶水洒了一身,叶楚手忙脚乱地爬起来帮他处理。他忽然觉得疲惫至极,扬手阻止她:“没关系的,叶医生。” 为了方便处理天津分公司的事务,楚洛汌在意式风情区买了一套房子,独门独户,两层,带一个院子。院子里有几树槐花,他们搬进去时槐树还未发芽,叶楚就已经向母亲讨了做槐花包子的秘方,天天盼着槐花能赶快盛开。 槐花才刚打花骨朵时她就忍不住了,可是树太高她够不着,可怜巴巴地跑去请楚洛汌帮忙,他头也不抬道:“叶医生,你觉得我很闲吗?” 叶楚看了一眼他面前堆得像山一样的文件,默默跑去找梯子。她刚爬到树上就看见楚洛汌捧着一杯茶慢悠悠地走出来,漫不经心地瞥了她一眼,然后悠闲地躺在院子里晒太阳。 叶楚在心里把他这种可耻的行径骂了八百遍,颤颤悠悠地抱着树干大声喊:“楚先生你也上来帮忙啊!”说完顺便脑补了一下他爬树的场景,一时没忍住笑了出来,下一秒就“哇哇”大叫着跌下来。 她被蜜蜂蛰了。 耳边传来楚洛汌焦急的叫喊声,叶楚艰难地睁开眼,看见楚洛汌正惊惶地看着她。她从未见过他有过这样的表情,轻声笑道:“楚先生,你也会害怕吗?” 楚洛汌一愣,冷着脸把她从地上抱起来:“下次你再敢爬树,我立马就叫人来把树砍了!” 叶楚晕晕乎乎地躺在他怀里,隐约能感觉到他抱她的手微微有些颤抖。她在心里叹息一声,往他怀里蹭了蹭。他的身子一僵,抱她的手不动声色地紧了几分。 那天之后,楚洛汌果然不允许她爬树了,可叶楚终究没抵住槐花包子的诱惑,软磨硬泡了一下午,楚洛汌才不轻不重地回了一句:“那也不许你去。” 叶楚原以为他会亲自爬树帮她摘花,哪知他第二天找了钟点工,半个时就把一切都搞定了。叶楚对着满满三大袋槐花哭笑不得,楚先生,我要摘的不是槐花,是情趣好吗? “我时候听我妈说,她老家后山有一大片槐树林,每年春天,太姥爷都会带着太姥姥去摘槐花。那时候我觉得那样的人生简直太美好了。”她忽然抬起头,“楚先生,你想不想去看槐树林?” 她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楚洛汌只觉得心猛地一揪,低头假装看文件:“叶医生,你的人生还能有点追求吗?” “怎么没追求了?”她不服气,“能和相爱的人白头到老多不容易!” 没有听见预料中的嗤笑声,叶楚抬起头,看见楚洛汌正望着院子里的那块空地发呆。 “在那里种一架葡萄吧,以后夏天可以乘凉。”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猛然住口,怔了好久,才低声开口,“还是算了吧。” 他从未有过这样落寞的表情,叶楚心里骤然一痛,想上前给他一个拥抱,可是她不敢。他是那样骄傲的人,不会希望别人看到他的软弱。 既然如此,她就如他所愿当一个瞎子好了。 “我觉得这个建议挺好,说不定以后还能靠卖葡萄发家致富呢。” 第二天她就去买了葡萄幼苗,种了满满一院子。 三月底的时候,天津分公司建成,楚洛汌却迟迟没回北京,依然和叶楚住在天津。 他闲来无事就泡一杯茶往院子里一躺,然后像个土财主似的把叶楚当长工使唤—— “叶医生,我叫你给葡萄苗浇水你怎么还没浇!” “叶医生,快去给后面那几株樱花施肥!” “叶医生,你也得把院子扫一扫啊!” 叶楚咬牙切齿地拎着洒水壶,强忍住把水泼到某人脸上的冲动。不过某人显然很不自觉:“叶医生,你还傻愣着干吗!赶紧浇完花去做包子啊,面早都发了呀。” 叶楚忍无可忍地回过头,正想放几句狠话,目光触到他那苍白的脸时,终究还是没狠下心来。包子做到一半时她心里没由来一慌,来不及多想撒腿就往外跑。 楚洛汌看到她惊慌失措地跑出来时一怔,继而笑道:“叶医生,你这是要罢工吗?” 叶楚这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拿着一个包子皮,而楚洛汌正慢悠悠地喝着茶,一副好整以暇看她笑话的样子,她这才放下心来:“我就是想来提醒你,这个月的工资你还没给我发。”说罢她扭头回了厨房。 直到她的背影彻底消失,楚洛汌扬起的嘴角才沉了下来。原来她害怕了啊。胸口疼得好像快要窒息,他微微转过头,望着厨房的方向,眼神悲怆而温柔。 叶楚做好包子在屋里喊了三遍也不见楚洛汌应声,起初她以为他是故意的,直到等了十分钟也不见楚洛汌回来,她这才慌慌张张往外跑。 楚洛汌正歪着头靠在躺椅上,文件散落一地。她咬着牙强迫自己走过去,颤颤巍巍伸出手去探他的鼻息,还有气。她心里紧绷的弦骤然一松,一下子瘫坐在地上,过了好久才敢捂着脸微微颤抖。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可她还是特别害怕,害怕有朝一日她睁开眼,窗外日光依旧,而这世上再也没有楚洛汌了。 以前她希望他注意到自己,希望他想起自己,希望他爱上自己。而现在,那些庞杂的愿望已经被时光打磨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点,她只希望他能一年一年地活下去。可她内心深处明白,这个卑微的点,其实已经奢侈得无法实现了。 有滚烫的液体从指缝间滑落,烫得胸口疼成一片,她用力咬紧牙关,才没有痛哭出声来。 楚洛汌醒来时,看到叶楚正单手托腮专注地看着他,见他睁开眼也不移开视线。他反倒被她看得不好意思了,微微移开视线,轻笑道:“叶医生,我怎么觉得你一副想轻薄我的样子!” 叶楚理理头发坐直身子:“那么明显吗?抱歉,下次一定隐藏好点。” 楚洛汌没想到她会这么大方就承认了,一时有些尴尬,她却浑然不觉,站起来说:“回家吃饭吧。” 她把那几个字说得那样自然,楚洛汌一时有些失神,过了好久才应了一声:“好。” 楚洛汌的记忆在五月初开始下降,很多事一转身就忘了。他已经记得不她为何会在这里,唯独记得她叫“叶医生”。 半个月后,他开始昏睡不醒,经常在叶楚讲得最开心时忽然睡着,留下她一个人不知所措。 那日他突然清醒:“叶医生,给我唱支曲子听。” 叶楚轻笑:“楚先生,当你的私人医生可真不容易,不仅要当秘书、保姆,还得兼职做歌手,回头我可要找jrry要四份工资了。” “真是个见钱眼开的女人!”他笑骂,却连一点气势都没有。 叶楚看着他虚弱的笑容由衷地难过,为了不让他看出异常,她赶紧清嗓开唱,可声音却抖得不像样。 楚洛汌也不戳穿她,直到她的声调平稳他才开口:“叶医生你也换一首啊!” 她有点不好意思:“我就会这一首。” 他嗤笑:“就你这样,将来还怎么当艺术家?” “怎么不行了?不信你就等着看好了。”所以,请你长长久久地活着啊。 她的眼中含着泪,却依然努力地朝他微笑,楚洛汌只觉得那个笑容刺得他心里生疼。他微微蜷起身子,试图压抑内心如同万千虫蚁啃噬的痛楚。 他终究还是让她难过了。 他想起她刚来那日的情景,他在二楼的窗口刚好可以看见她。他一眼就认出她,是他找了很多年的姑娘。她还和以前一样,眼睛里永远带着不设防的天真,一下子望进人的心底,再也无法忘记。 那天,她在门口站了很久,才抬手敲开门。他以为她不情愿,碍于jrry的情面不得不来。他不想让她为难,所以她一进门他就给她下马威赶她走,谁知她却厚脸皮赖下来。 那时她的眉头总在不经意间锁起,仿佛怀着巨大的心事。直到那晚她在他的唇上印下滚烫的一吻,他才知道她所有的心事都有关于他。可是能怎么办呢?她来得太晚了,有些东西他永远都给不了。 他曾无数次想把她赶走,可他终究还是自私了。他想在人生最后一程,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陪着她,因为她往后的人生,他永远也没有机会参与了。 她来了之后,他甚至想过去做那成活率很低的手术,可是他不敢,他怕没有机会在她身边多陪她一天。 他想只要不回应她的爱,那么就算有一天他死了,她也不会太难过。他对她那么凶,她应该很快就会忘了他吧。 “叶医生,现在我才明白,人生最大的遗憾不是错过最好的人,而是当你遇见最好的人时,已经把最好的自己用完了。” 他的声音轻得仿佛从云端传来,叶楚不敢回头看他,只能背对着他微笑,笑着笑着就落了一脸泪。 有风吹过,槐花簌簌而落,她说:“楚先生,等这一曲唱完,我教你做槐花包子吧。” 没有回应,叶楚掐着掌心站了很久才敢转身。楚洛汌低垂着脑袋靠在躺椅上,嘴角含着笑,那样子仿佛只是睡着了,她真担心四溢的槐花香会惊扰了他。 她缓缓走到他的脚边,独自在地上枯坐良久,直到确定再也没有人黑着脸把她从地上拽起来,她才敢抱着自己大声哭出来。 楚洛汌去世后的第三个月,叶楚决定南下学戏。 临走前,jrry一时没忍住,把整理楚洛汌遗物时找到的那张照片给了她。 叶楚看着照片忽然失声痛哭,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与互动观众的合影留念。那时她紧张得都不敢往他身边站,生怕一不心暴露了自己的心思,被众人挤到最前排的角落里,那么不起眼。 “学长,楚先生太过分了,居然把我忘得干干净净!”她狠狠地抹了一把眼泪,故作绝情,“我也要把他忘得一干二净!”话没说完自己又淌了一脸泪。 jrry张了张嘴,最终什么都没有说。他知道楚洛川喜欢她,所以瞒着楚洛川偷偷把她找来,想让她陪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可是他也答应过楚洛汌,什么都不告诉她。 不告诉她,那年初遇,他于万千人群中一眼就看见了她,所以故意叫她上台留下她的联系方式;不告诉她,他曾经为了去找一个叫叶一生的女孩,错过了见父亲最后一面,而抱憾终生;不告诉她,他买那栋意式老宅不过是因为她无意间说喜欢那种风格的房子,他以她的名义买下了,却要等到她结婚时才会送给她,他说不给她留一点念想,这样她才能开始新的生活;更不会告诉她,那个让楚洛汌爱到愿意付出生命的女孩其实叫叶一生。 叶医生,叶一生,从一开始,他就以故人的身份出现在她身边。他一直深爱着她,却只能深藏心底。他对jrry说你千万别告诉她啊,这样我死后她才能毫无羁绊地去爱别人,然后开始新的人生。 可她如果仔细看那张照片,她就会发现,他的视线穿越人海,恰好落在她身上。 槐花香已晚,他错过了在最好的时机告诉她,他爱她,便只能让一腔深爱随他长眠。唯有如此,他死后她才能毫无负担地开始新生活。 他用一生来爱她,而她却一无所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听文知音》正文 光阴不无度 1 “我也有过好光阴呐。” 坐在我面前的这个人突然伸了个懒腰,发出这样一句喟叹,我忍不住撇撇嘴,好光阴,什么好光阴?难道这位老先生还在怀念他60年代在香港“叱咤风云”的“峥嵘”岁月? 老先生大名陈继宗,其实也不见得多老,算一算年纪也就古稀,在我历来的采访对象里可以算得上年轻。 他和季然有着曲里拐弯的亲戚关系,季然喊他一生叔公,叔公上世纪50年代“逃港”到了香港,后来又移民加拿大。在内地经济不景气的年代,他对季然父亲颇多照拂,因此血缘随缘但关系却近,这次听说季然快要结婚,他特地邀请我们到他加拿大家中做客一叙。 来之前,季然已经跟我交代过这位叔公的身世,他在香港时做的事情原不光明,是个差佬,但60年代香港的差佬么,季然一摊手,满脸无奈:“你也是看过廉政公署纪录片的。” 据季然所言,叔公其实是潜逃到加拿大的。 我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自然对贪污舞弊这种事情没有好感,即使是与我的生活全不相干的另一个时代另一个地域,心中已对叔公颇有微词,而他竟然跟我讲,那是他的好光阴!呔,老不悔改。 叔公瞧出我面有异色,苦笑着摇摇头:“不不不,你想错了,我说的好光阴,是1956年到196年,那时候我还未成年,在油麻地的庙街……” “我也有过好光阴吶。” 1956年的油麻地庙街,说这句话的不是十四岁的少年陈继宗,而是十二岁的少女谭碧薇。 她背贴在躺椅上,十指扣叉向后伸足懒腰,穿着平底鞋的双足蹬在地上,腿绷出漂亮的肌肉线条,阳光透过树冠的缝隙斑斓地洒在女孩子面皮儿薄薄的脸上,像擦了一层胭脂粉,整张脸都是红彤彤的。 这是午后,还不到庙街的好时候,谭碧薇在庙街卖唱,得等到晚上人潮来了方才是她的场。 陈继宗在庙街摆地摊卖菩萨像,的偶像,卖给今生无望寄托来生的穷苦阿婆,谭碧薇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在他周围晃,这句“我也有过好光阴”是她的口头禅,陈继宗听了千百遍,早已耳根子生茧。 他知道谭碧薇的好光阴指的是什么,谭碧薇颇有表演天赋,五岁时借着远亲的帮助在歌厅登台,客人们看惯了丰腴的艳女,乍一看到这样的天使,奶声奶气又颇有腔调一本正经地唱着歌,不由的耳目一新,谭碧薇在歌厅里颇风光了几年,直到她长大不再是娇憨的孩子,客人们的兴趣减淡,加上远亲去世,谭碧薇被歌厅经理客气地解了约,只好沦落到油麻地。 即使可爱如秀兰邓波儿,一旦长大,观众们也立时把她厌弃,谭碧薇不比邓波儿更幸运,她哀叹:“人家都说青春无价,但我的青春偏偏不值钱,观众只爱看我幼稚无知。” 她翻个身,问正在整理菩萨像的陈继宗:“你呢?你的好光阴是什么时候?” 陈继宗摇摇头:“我没有过。” 他确实没有过,他是广东宝安人,随父亲偷渡到香港,在庙街卖卖像赚一日衣食,听上去已经够惨是不是,但来到香港之前的他更惨。 谭碧薇问陈继宗:“你为什么来香港啊?” 香港是个自由港,每年都有各地的人来投奔,大家各有故事,为情为爱为……而陈继宗告诉谭碧薇,他来香港,没有半点别的原因,只是因为穷。 谭碧薇惋惜地摇头,穷有什么好说的,这个世界上的苦难千万种,偏偏穷是最乏味且尴尬的,别的苦难譬如是下油锅上刀山,惊险刺激,而穷是身上的虱子,它难以启齿。 陈继宗哼一声,重重地放下手里的菩萨像:“你等着,我迟早会有钱的,我来香港,可不是为了卖菩萨像的!” 天黑下来了,夜市开始上人了,谭碧薇画好劣质的妆登台了,她唱流行曲,唱了这许多年,自有一套架势,只见她清清嗓子扭扭腰踢踢腿,开始唱: 人人想过好光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有的是没金钱呀有的是没感情 无钱有感情穷有穷开心 有钱没感情呀富有富伤心 难得有钱又有情有的是饱暖又思淫 把好好的家庭扰的不太平 …… 陈继宗就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听着,等谭碧薇嗓子唱累了收了场子,两个人一起去吃东西,在街边店坐下来,要两份鱼蛋和碗仔翅,吃着吃着,陈继宗突然听到从身后斜侧传来一声女人的嗤笑声,他回过头,看到身后一张桌子旁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不由地惊了一惊。 不像是该在这种地方出现的人啊。 那个男人约莫二十五六岁模样,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穿着挺括熨帖的衬衫和西装,蹙着眉头,他身边的女人也差不多这个年纪,倒像是油麻地的出身,一脸没卸干净的残留浓妆,陈继宗觉得她好眼熟,睁大眼睛努力辨认,直到被发现,那女人指着谭碧薇笑:“咦,那不是刚才唱歌的姑娘吗?” 谭碧薇吓了一跳,羞赧地冲她笑笑。 女人转过头去继续和男人说话:“怎么样,张少,知道我和你之间的差距了吧,奉劝你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还是去找个大姐一起开车兜风。” 男人有些委屈:”我对你是真心的,你为何就是不肯接受我?“ 女人捞一个鱼蛋往嘴里送,慢悠悠的:“张少,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你已经这样有钱,做人不能太贪。难道你没听到刚才妹妹唱的歌?” 有钱没感情,富有富伤心,难得有钱又有情,偏是饱暖又思淫……说到底,钱情相斥。男人冷笑:”我才不相信,不过是穷人仇富,编排来诋毁财富自我安慰,我偏要有钱有情。“ 听了他的话,陈继宗暗暗点了点头。 男人喊谭碧薇:“姑娘,我叫张明光,她叫楚雁雁,你记住了,十年后,我必带她来这儿见你。” 他们走后,陈继宗突然顿悟:“我知道了,难怪看着眼熟呢,楚雁雁,她是我们上次看的电影里的妃子呀!” 谭碧薇也想起来了,在那部电影里楚雁雁演一个妖妃,有一场沐浴戏,粉红色纱帘隔着的香艳躯体。 楚雁雁是个女明星,或者说的更难堪些,她是个艳星,一个油麻地庙街出身的艳星。 转眼就是六年。 六年里陈继宗和谭碧薇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大变化,依旧是在庙街讨生活,依旧是穷。 陈继宗六年里换了很多营生,但都不比卖菩萨像好到哪里去。 谭碧薇日日怀念着时候在歌厅的风光,她被称作安琪儿,满座衣冠楚楚,人人都给她掌声。现在她十八岁了,过了最尴尬的青春期,二八少女袅袅婷婷,她攒钱请歌厅经理吃了一次饭,希望可以重回歌厅。 为什么不行呢?十七八岁年轻的女孩子,很是讨人喜欢的。 经理却婉拒了她,拒绝的理由是,他们的歌厅只能有安琪儿薇,老客人们是不会接受安琪儿薇长成大人在舞台上搔首弄姿的,他们宁可薇死在了八九岁。年轻会唱歌的姑娘很多,不缺一个谭碧薇。 谭碧薇带着酒,和陈继宗在维多利亚港旁一起大醉了一场,大哭了一场。 谭碧薇说:“我也有过好光阴。” 谭碧薇说:“客人们真薄情,秀兰邓波儿十八岁那年复出也失败了。” 谭碧薇说:“秀兰邓波儿后来还是飞黄腾达了,陈继宗,我也一定能!” 陈继宗嘴里敷衍着她,他在想另一件事情。 不久前他接到了从宝安寄来的信,信里说,他叔叔想要带着妹妹来香港,希望到时候陈继宗父子可以收留他们。 妹妹是陈继宗的亲妹妹,出生后过继给了叔叔,分别时妹妹还只有八岁,现在是个少女了,他迫切想和妹妹见面。 但如今政策已经比他来时严格许多,逃港者一经发现即刻遣返,陈继宗好担心,叔叔和妹妹能顺利留在香港吗? 谭碧薇发够了鸿愿,又转身抱着陈继宗哭:“要是一直长不大该多好,永远活在五岁登台那年,那一年灯光真亮掌声真响……” 她醉死过去,陈继宗背着她回家,少女两条凉浸浸的手臂搭在他的肩上,陈继宗抬起头看了一眼太平山顶上的灯光,站在太平山顶上看维多利亚港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呢?陈继宗想,有朝一日,我一定要上去看看,站在自己的别墅前。 背上的少女睡着了,但还在边打酒嗝边哭泣,陈继宗托了托她的膝弯,在内心里悄悄加了一句,和你一起。 五月的一天,谭碧薇还在睡觉便被陈继宗拉起来:“跟我走!” 他拉着谭碧薇飞奔华山,据说几万名非法入境者都被堵在那里,其中或许就有陈继宗的叔叔和妹妹。 数千警察已经严阵以待,与之对峙的除了非法入境者还有是数以万计的香港市民,这些非法入境者都是投亲而来啊,他们的亲人甚至有的就在这些阻止他们入境的警察中,有市民突破防线去拥抱亲人,陈继宗拉着谭碧薇挤进去,他看到了熟人,是他在老家时的邻居大叔。 陈继宗在1955年来香港,七年啦,早已经变了模样,他向邻居大叔表明身份,急切地问:“我叔叔和妹妹呢,他们在哪里?” 邻居大叔突然哭了,在他的哽咽里,陈继宗知道了,他的叔叔和妹妹来不了香港了,在偷渡的过程中他们已经丢了性命。 陈继宗如受雷击,呆愣半晌后,他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他的哭声带动了其他人,瞬间华山上哭声连天遍野。 陈继宗哭的脚软,由谭碧薇搀着走回家,在晦暗的路灯下,他脸上犹带泪痕,咬着牙发誓:“我一定会出人头地的,梅,薇。” 梅是他已经去世的妹妹,而薇,是站在他身边鲜活的女孩子。 他生命里两个顶重要的女孩子,他受死去的梅的刺激而发奋,他要为活着的薇而发奋。 4 谭碧薇决意要找新的出路。 她十八岁了,十八的姑娘一朵花,长在庙街这种地方是很危险的,在又一次被混混骚扰后,她下决心要另谋生路。 回家的时候路过电影院,新的海报正张贴出来,谭碧薇驻足看了一会儿,是个时装粤语戏,海报上的女演员个个面孔漂亮,谭碧薇摸摸自己的脸颊,我也不差啊,她想。 次日,她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启事,有电影公司公开招聘女演员,欢迎15-5岁的年轻女孩子前来试镜。 天注定,谭碧薇欢欢喜喜拿着报纸去找陈继宗,结果与陈继宗碰了个对脸,陈继宗也是喜上眉梢。 他也谋到了新出路,他千方百计花钱托关系,在警察局谋到个警员的职位。 这个年代,在香港做警察是个肥差,在任何秩序混乱的年代,警察都是个好差事。 谭碧薇问陈继宗:“你不会变坏吧?” 她眼见过一个消防警因为主家不给费而放任大火肆虐,因此有些担心,陈继宗笑一笑,柔情似水地捏一捏她的脸:“反正我永远不会对你坏。” 两个星期后,谭碧薇去电影公司面试,她父母是唱粤剧大戏的出身,耳濡目染,所以她唱也唱得,做也做得,肢体柔软颇有架势,面试官目光交流,看上去颇有些赏识。 蹦蹦跳跳地出电影公司门,却兜头和人相撞,谭碧薇抬眼一看,不由得喊出个名字:“张明光!” 眼前这人不是张明光是谁?六年过去,他比当年成熟了很多,但长相却没有什么明显变化,三十来岁的年纪,正当好,风度翩翩的,很容易让女孩子心仪。 张明光惊讶地看着她,认她不出,谭碧薇提示他:“当年在庙街,你听过我唱歌的呀,带着一个漂亮的姐,跟我说歌词都是穷人诽谤,你要情钱双全,你叫我记住,你叫张明光,她叫楚雁雁,十年后你要带她给我看。” 张明光终于想起来了:“是你。” 没想到在这种地方重逢,谭碧薇问:“那位楚雁雁姐呢,你们在一起了吗?” 张明光的神色暗淡下来,他的眼睛里浸着苦楚,谭碧薇识相地跟他告别:“我要回家了,再见。” 张明光喊住她:“你来这里干什么?” 谭碧薇回答他:“来面试呀。我不想继续在庙街唱了,想试试看当电影明星。” 张明光的目光在她身上逡巡了一圈,像在做什么鉴定,最后他伸出手和谭碧薇握了一下手:“祝你成功。” 回家后,谭碧薇向张明光讲了这件事,张明光嗯嗯啊啊地敷衍着,他只顾看自己的新警服,多威风!从此也要有人对他低声下气了。 5 又过了两个星期,谭碧薇收到了电影公司的信,她被录用了。 她去找陈继宗,陈继宗还没下班,陈继宗刚刚入职,最近总是很忙,他们都已经好几天没有一起去吃鱼蛋和碗仔翅了。 谭碧薇在陈继宗家门前蹦蹦跳,这次一定要逮到他让他请吃咖喱鱼蛋。 天黑的时候,陈继宗终于回来了,谭碧薇冲上去迫不及待地宣布了自己的好消息,陈继宗搂着她的腰在半空中转了一圈:“走,我请你吃东西!” 他没有带她去吃街边,而是领她进了一家西餐厅,谭碧薇吃了一惊:“你疯啦?” 他刚入职半个多月,薪水都还没发,哪来钱进这种地方?陈继宗示意她安静,在她耳边悄声说:“外快。” 谭碧薇心领神会。 去电影公司报道时,谭碧薇再次见到了张明光,这时她才知道,原来张明光是这家电影公司的股东。 电影公司集中了全港最漂亮的姑娘们,大家美的各有千秋不相上下,所以当她接到要做女一号的通知时,受宠若惊又不知所措,只好去找张明光。 他似是知道她的来意,在她开口之前先说话:“这部戏的女主角是唱粤剧的要求有粤剧功底,候选人里你最符合,我只给你这个机会,能不能表现好看你自己。” 谭碧薇略略安心,晚上她在警局门口堵住陈继宗,陈继宗看到她有些惊讶:“你怎么来啦?” 这次换谭碧薇请他吃饭,谭碧薇宣布了自己即将出任电影女主角这件事情,陈继宗皱眉:“你才刚入行就有女主角演?” 他的话里颇多怀疑,这让谭碧薇觉得不舒服:“你觉得我不够资格?” 陈继宗忙澄清:“不是怀疑你不够资格,只是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理所应当的事情,你有天赋,难道旁人就没有?怎么就偏偏落到你头上,你上次说你的老板是那个张明光对吧,难保他没有什么别的想法,答应我,别演,你还年轻,机会多的是。” 谭碧薇没有说话,他以为她妥协了,给她布菜,继续说:“还有,以后别去警局找我,警局可不比庙街简单……” 他不知道,他那句“你有天赋难道旁人就没有”已经深深刺痛了谭碧薇的心。 谭碧薇一语不发地站起来,转身跑了出去。 谭碧薇到底还是演了那部戏,这是部粤剧武打戏,谭碧薇在里面演红拂女,编剧虚造出个反派女,巧的很,那反派女的演员,正是楚雁雁。 楚雁雁今年三十岁了,脸颊已经开始失去艳色,上镜她需要扑比谭碧薇厚一倍的粉。 近距离观察楚雁雁,平心而论,从五官可以看出她很美,但是美又怎样?照样在跑龙套里把青春蹉跎掉了,谭碧薇有些替她惋惜,但也有些抑制不住的得意。 同样是美人,别的美人青春蹉跎掉了,她的还在,她抑制不住这点卑鄙的优越感和得意。 但她也同样抑制不住对陈继宗的思念,从那次不欢而散后她就和陈继宗开始了冷战,她躲着陈继宗,陈继宗也不来找她。 一转眼就到了戏杀青的时候。 杀青那天,张明光特地请她一个人吃饭,席间,沉默着喝到微醺,张明光才开口:“我入股这家电影公司,原是为着她。” 她是谁?毫无疑问,她是楚雁雁。 “我看她辛苦,入股电影公司,愿意捧她成大明星,但她偏偏对我避之不及。” “她一贯如此,从上学时候就是这样,她家贫没有钱升学,我乐意资助她读大学,她却偏不接受,宁肯辍学去做艳星。” 张明光蹙着眉头,自眼睛里滴出苦水,好看的男人哭起来也是很让人同情的,谭碧薇轻声安慰他:”是她自甘堕落,不关你的事情。“ 当一个人不爱另一个人的时候,你真的没有法子。 张明光伏在桌子上,似乎已经睡着,谭碧薇轻轻喊他的名字,他突然直起身来,一双通红的眼睛望着谭碧薇,他说:“我要捧红你,我要让她后悔。” 说完这句话,他又倒了下去。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谭碧薇一颗原本七上八下的心彻底沉到肚子里,她长舒了一口气,唤了他的司机进来,自己悄然离去。 走出餐厅门,她跳下台阶,胸腔里像是张起了一只帆,夜风鼓荡着帆,她的步伐快了起来,最后开始跑,她要去找陈继宗,告诉她,张明光对自己没有任何非分之想,他大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 她的爱情和事业是可以兼得的,谭碧薇踌躇满志。 6 她去了警局,浑然忘了上次见面时陈继宗曾经提醒过她不要去警局找他。 而现在她终于明白了陈继宗为什么不让自己去警局。 她站在警局门口,看着陈继宗同一个穿制服的年轻姑娘挽着手臂走出来,那警花有一张甜美笑脸,一看就是蜜罐子里出身,她望住陈继宗,一双眼睛里全是迷恋。 谭碧薇钉在原地没动。 陈继宗看到她了,他的目光稍微愣怔了一下,然后他的眼神从谭碧薇身上滑开,若无其事地侧过了头,绕过了谭碧薇,和警花姐一起走远了。 谭碧薇气的发抖,半天才颤颤巍巍地往家走。 半夜,陈继宗来找她,他爬上楼,贴在她的窗子外喊她的名字,谭碧薇不理,陈继宗这半年警察也不是白当的,见谭碧薇不开窗,他自己身手利落三下五除二地打开了窗跳进来,长臂一伸把谭碧薇牢牢揽在怀:“你听我解释。” 他说:“我和玫瑰不是真的,她是华探长的女儿。” 两句话已经将一切交代清楚,说的直白一点,他在利用女人对自己的爱慕。 谭碧薇挣脱开:“你是假意,她可是真情。” 陈继宗去牵她的手,向她保证:“我发誓不会弄假成真,你给我一点时间,一旦有资本,我立刻收手,如果违背誓言,那就让我后半生孤独。” 他表情严肃,急的赌咒,谭碧薇的表情和缓下来,她放轻了声音:“别这样,阿宗,情债难偿,答应我立刻离开她好吗,你还年轻,有的是机会,犯不着冒这个险。” 陈继宗突然脸色一变:“你这是在报复我?” 谭碧薇一愣,继而想到,几个月前,陈继宗也是这样劝她放弃那部戏的。 陈继宗的脸色冷了下去:“你有你的手段做大明星,我也有我的手段往上爬,你既然不信任我,那凭什么要求我信任你?想我和玫瑰划清界限,好啊,你先和张明光一拍两散。” 不可理喻!谭碧薇拉开门:“滚。” 陈继宗冷笑着走到窗户前,身手敏捷地跳了出去,像只壁虎一样消失在了谭碧薇的视线里。 “其实没必要的。”我忍不住说,“假使你们两个当时都后退一步……” 陈继宗苦笑:“年轻人是很蠢的,总以为未来还长的很什么都来得及,也总是搞不懂自己最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从那之后,陈继宗和谭碧薇之间真正的冷战才算是正式开始。 或许正是应了那句情场失意赌场得意,这段时间里陈继宗和谭碧薇的事业发展都相当不错,谭碧薇的《红拂女》公映,票房打破记录,一跃成为电影红星,张明光的公司趁热打铁为她量身打造作品,一时间她风头无两。 而陈继宗了,他头脑灵活又最会察言观色,更借着玫瑰的神佛庇佑,在警局混的如鱼得水连连升迁。 谭碧薇新片上映的时候,玫瑰缠着陈继宗陪她去看电影,她是谭碧薇的影迷。 看完电影,玫瑰意犹未尽:“听说谭碧薇正在拍新戏,我好想去现场看看啊,你陪我去好不好?” 陈继宗的脑海里还跃动着方才银幕上谭碧薇的身影,谭碧薇的定位是打女,她打起来真好看。 于是鬼使神差的,他答应了玫瑰。 他不该答应的。 7 那是陈继宗警察生涯中第一次开枪。 他没有想到,第一次开枪就要了一条人命,而且是无辜的人命。 片场突然有劫匪闯入挟持了楚雁雁,陈继宗为抓劫匪情急之下开枪,没想到劫匪以楚雁雁做肉盾挡下了这一枪,子弹正中楚雁雁的颈动脉,她人没有送到医院就死亡了。 陈继宗反应灵敏,在劫匪要逃跑时再开一枪打中了他的腿捕获了劫匪,无心之失,又有战绩,再加上玫瑰的关系,他并没有被诘责,反而成了有功之臣。 而楚雁雁却再也不可能活过来了。 一个龙套艳星的死并没有给人们的茶余饭后带来多少谈资,娱乐圈的大八卦在楚雁雁死后一个月爆发。 谭碧薇和她所在电影公司的老板张明光在一起了。 这个消息在谭碧薇的新片发布会上由张明光亲自公布,不到一天就已经传的全港人尽皆知。 警局里也在议论这件事情,陈继宗被聒噪的议论吵的堵心,他霍的起身把手里的文件一摔:“要议论八卦就出去议论,这里是警局!” 说完这句话他自己走了出去,走在路上,他头脑发胀,没有想到,万万没有想到楚雁雁的死竟然成全了谭碧薇和张明光。 走着走着竟然走到了家楼下,然后他看到了谭碧薇。 谭碧薇手里抱着一只纸箱子正走出来,蓦地一对视,两厢里无话。 还是陈继宗先开口,他问:“你要搬家?” 谭碧薇的眼睛里似有万语千言,这时,不远处喇叭声响了起来,谭碧薇低下了头,回答了一声:“嗯。” 然后她擦过他身边快步地走了,走向了一辆车,一个人从车里走了出来接过她手里的纸箱,是张明光。 她要和张明光走了。 从此他见她,或许只能在电影院里了。 “你为什么不留下她?” “那时候我觉得,我还没有足够的资本和张明光较量,他是有钱人,而我只是个警察。” “你认为她是为钱跟他?” 沉默了很久,陈继宗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他没有回答,却没有否认,实际上他那时确实是这样想的,1956年在庙街听谭碧薇唱那首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时,他在内心里就是觉得贫贱夫妻百事哀的。 他想要扬名立万,他想要一鸣惊人,他想要有足够的资本,中气十足地对谭碧薇说,跟我走。 他没有想到,这个机会来的这么快。 1966年,陈继宗再次升迁,而张明光却迎来了生命里的寒冬——他投资失败,破产了。 更糟糕的是,因为受打击太深,他突发脑溢血,成了一个半瘫。 现在他远远不如自己啦,比起此时的张明光,自己年轻、英俊、前途无量,就在半年前,他巧妙地和玫瑰和平分手,玫瑰是个好姑娘,并没有刁难他。 他去找谭碧薇,约在庙街见面。 十年啦,距离那年在庙街唱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已经过去了十年,谭碧薇和陈继宗走出了庙街,又有人新的少男和少女在卖唱和卖菩萨像。 谭碧薇憔悴了很多,照顾一个半瘫想来不容易。 陈继宗开口:“回到我身边吧。” 谭碧薇踌躇着不说话,陈继宗有些着急:“他现在已经成了这个样子,一个没钱的残废,你跟着他干什么?我不一样,我现在有钱了,我……” 谭碧薇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她站起身来,转身离开。 八 谭碧薇没有离开又穷又瘫的张明光,这让陈继宗百思不得其解,他不明白到底是怎么了,他为了她努力赚钱,可为什么到头来却偏偏失去了她? 年轻时候的他不懂。 在困惑中,陈继宗继续做他的警察,谭碧薇继续做她的明星,没有了张明光的助力,谭碧薇的明星之路坎坷了许多,起起落落的,但好在她一直都还在。 每次她的新片上映陈继宗都会独自去电影院观看,他看着她一年年在银幕里长大、变老,倏忽之间,就是六年。 1974年,陈继宗和全港的警察一起迎来了警界的寒冬。 廉政公署成立了,这个独立机构像一条恶狗,闷声咬定贪污的警察们死不松口,警局上下人心惶惶,五六十年代那样混乱的背景下,谁没做过几件亏心的事情呀!越是在高位越是有可能狠狠摔下。 陈继宗的上司嗅觉敏锐,早在几年前就提前退休,怕秋后算账,现在他打算移民到加拿大,提携一场,他好心地提醒陈继宗:“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趁现在还有路,赶紧走吧!” 走,走到加拿大去,他有足够的资本,让他可以在异国重起新路,可他不能一个人走,他要带着她一起。 陈继宗再次找到了谭碧薇,他对她说了自己的处境:“我是非走不可了,可是我想和你一起走,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 谭碧薇沉默着不说话,陈继宗急了,他握住她的手:“我有钱,即使出逃也不是丧家之犬,你跟着我不会受苦的。” 听了他的话,谭碧薇如受雷击,她抬起头望着他,像六年前那样,深深地望着他,然后她摇了摇头。 她不肯走。 他只好自己走。 别了,香港。 坐在飞机上,望着渺下去的香港,陈继宗的心仿佛被凿穿了一个大洞,两万英尺高空的风统统呼啸进这个空洞,飞机飞过太平山上空,他蓦地想起那一年背着谭碧薇回家,那时的灯光啊…… 一转眼,天地都像衣服渐渐旧了。 9 陈继宗来到了加拿大,他办理了移民,靠着早年的积蓄,生活的并不贫瘠,到了加拿大后他对钱倒是渐渐看轻,做了不少慈善和捐献,附近的孩们都笑嘻嘻喊他陈大善人。 谁又知道陈大善人有过怎样的过去呢? 看淡了金钱的陈继宗常常想,我的好光阴到底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样的光阴才是好光阴?大概是在那几年吧,在庙街,他买菩萨像她卖唱,他们还没有来外面的世界,他们只是彼此的。 “她呢?”我问陈继宗,“从那之后你们再没有联系了吗?” 陈继宗摇摇头,淡淡一笑,他抬起头来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该出去散步了。” 他站起身来,朝楼上走去,我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上了楼,看他推开一间房间的门。 咦,那是什么? 窗边有一架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佝偻的背影,花白的头发,在咿咿呀呀地唱着什么,我依稀听到歌词, 毛毛雨,不要尽为难,微微风,不要尽麻烦,雨打风吹行路难…… 陈继宗走上前去,把双手放在扶手上,轻声问:“薇,唱的累不累,我们出去散步好不好?” 我如遭晴天霹雳,愣在原地。 他喊她薇。 她是谭碧薇。 一代打星谭碧薇竟然落到这种境地! 陈继宗推着轮椅往外走,边走边跟我讲述后来的故事。 他来到加拿大后第二年,张明光也来了,他是带着谭碧薇来的,一个瘫子带着一个无法自力的女人是没办法出门的,他用尽所有积蓄雇了人带他们来。 他是来把谭碧薇还给陈继宗的。 到那时,陈继宗才知道,原来他离开香港的那天,谭碧薇是去找了他的,但是天意如刀,她在路上遭遇了车祸。 她去找他,原也不是为跟他一起走,而是为了告诉他,已经有人向廉政公署举报了他,要他心。 举报他的人,当然就是张明光。 张明光恨他,如果不是他,楚雁雁就不会死。 正是因为恨他误杀了楚雁雁,张明光才会强留谭碧薇在身边,他吃准了陈继宗与谭碧薇两情相悦,吃准了谭碧薇因为楚雁雁的死而替陈继宗觉得愧疚,他和楚雁雁死别,那好,他也要让陈继宗和自己的爱人生离。 陈继宗终于了解了一切。 他蹲下来看着轮椅上的谭碧薇,她圆睁着眼睛,眼神是纯真无邪的,陈继宗去捏她的手,她粲然一笑,突然开始唱歌。 毛毛雨下个不停微微风吹个不停微风细雨柳青青 亲亲不要你的金亲亲不要你的银奴奴呀只要你的心 毛毛雨不要尽为难微微风不要尽麻烦雨打风吹行路难 年轻的郎太阳刚出山年轻的姐荷花刚展瓣莫等花残日落山 陈继宗先是一愣,然后笑了,然后眼泪落了下来。 这首《毛毛雨》,是当年谭碧薇五岁登台时唱的第一首歌,那时她是个天使,大家都喊她薇,灯光,掌声,安可……她最好的光阴。 196年在维多利亚港边,她对他说,如果可以永远活在五岁就好了。 现在她永远活在五岁了,她求仁得仁了。 陈继宗也一样,独自在加拿大的岁月里,他笃定了自己的好光阴是与谭碧薇两无猜没有其他人的时光,现在他只有她,她也只有他了。 求仁得仁。 10 加拿大枫叶满天的黄昏,陈继宗推着谭碧薇渐行渐远,我望着他们的背影,耳边回响起陈继宗的最后一句话。 “我想回到那一年那一天,我背着她迎着夜风回家,那时我的心里想着太平山,但如果可以回去,我只想她。”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