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荣耀》 正文 第1章 青莲剑仙 荣耀即我命。 信仰正义,游侠四方,除暴安良。 仗剑天下,行侠好义,言出必践。 不听信谗言,亦不进谏谗言。 不心慈手软,亦不滥杀无辜。 我发誓,我会坚定地保护善良的弱者。 我发誓,我会英勇地对抗不公的暴力。 我发誓,我会真诚地对待我的每一个朋友。 我发誓,我会对温柔地对待我所爱的女孩,并以高贵之行欣赏她,尊重她,爱护她,至死不渝。 我相信,这个战火不断,生灵涂炭的世界并非无药可救,它的和平值得我去战斗,它的美丽值得我去呵护。 终有一天,我会登顶荣耀之巅,为王者大陆的和平而奋斗! 正义,善良,英勇,真诚,深情,荣耀。 ——青莲剑仙,李白。 ※※※※ 王者大陆,西域,海市蜃楼城。 当挥舞着手中战斧将厚重的城门劈碎的时候,程咬金的心里没有丝毫兴奋。 作为一个战士,最兴奋的时刻,莫过于将敌人的城门劈碎那一个瞬间,因为这代表胜利,代表荣耀。 征战无数,盛世大唐的第一猛将程咬金,最享受的就是用手中的战斧将敌方城门劈碎的那一瞬间——他曾一度沉迷于这个荣耀的瞬间。 那种热血沸腾,全身亢奋的快感。 因此,程咬金对破开敌方的城门有着近乎变态的执着,凭借超强的坦度和治愈能力,他总是身先士卒,无畏的冲锋在前方,风骚地跑到敌方门前拆门,挥舞着手中的战斧跳舞旋转,无情的收割着敌人的生命。 这种让人闻风丧胆的送死流打法另敌人深恶痛绝,却又拿他毫无办法,因为他身体素质实在太过于强悍,恢复能力实在太过于变态,根本就打不死! 只能眼睁睁地看他风骚的在门前拆迁,跳跃,旋转,收割! 程咬金是天生的战士,觉醒的技能完全就是为战争而生,只有在战场上,才能将他的天赋发挥到极致。 二十年来,盛世大唐一路征战打下来的辽阔疆土,众多城池中,有一半城门是他拆的,可谓战功赫赫,荣耀加身,被誉为大唐第一猛将。 “砰!” 海市蜃楼城沉重的大门轰然倒下。扬起万千烟尘,却隔绝不了程咬金的视力。 胜利了。 此刻,程咬金没有热血沸腾,没有胜利的亢奋,没有激荡全身的快感,反而有一种深深的疲惫。 这种疲惫,并非来自身体,而是来自心理。 来自于他看到城内那些士兵拿着劣质的武器,视死如归的壮烈,来自于老弱妇孺惊恐的表情,来自于天真小孩无辜的眼神。 硝烟弥漫,战火熊熊。 硝烟散去,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渐渐显露出来,出现在城内众人眼中。 这是一具战神一般的躯体,两米多高的魁梧身体就像一座无法跨越的山峰。 裸露出来的上半身肌肉横生,胸肌,腹肌,臂以夸张的幅度隆起,在橙红色的夕阳下反射着金属一样的质感,似乎这具躯体并不是由血肉构成,而是由精钢浇筑而成。 粗犷浓密的胡须,两手握着把巨大的战斧,锐利的斧刃上流淌着艳红的鲜血,让人望而生畏,这两柄凶器的重量加起来至少有一千公斤,他却能轻而易举拿着舞动,跳跃,旋转,在之前的战斗里纵横驰骋,毫无阻碍的杀到城门前,破门而入。 他静静地站在城门前,没有任何动作,却已让所有人感到窒息。 肃杀,刚硬,粗犷,坚毅,铁血。 ‘猛将’这个词被他诠释的淋漓尽致。 他壮硕的臂膀上刻纹着醒目的“幹”字,更为他整个人增添威猛霸道的气息。 一个字:干! 这是他著名的口头禅,在战场上,他从不迟疑,故能一往无前,所向披靡。 如此鲜明的样貌特征,以及那无法抵抗的猛人气质,让海市蜃楼城内所有的人明白来者何人: “大唐第一猛将,热烈之斧,程咬金!” “天哪!至尊星耀段位的强者!” “怎么会是他” 一种无能为力的恐惧从内心汹涌而出,士兵们视死如归的壮烈气势顿时分崩瓦解。 海市蜃楼城内实力最强的将军,尼贾提嘴唇发抖,脸色发白。他的实力不过是铂金iii,连钻石的门槛都远远摸不到,又怎么可能是星耀段位强者对手? 在星耀强者眼中,铂金,宛若蝼蚁,与之对抗,不过是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一个宛若见到恶魔的颤抖声音响起:“他他他身后的是是,大唐铁骑!” 在程咬金身后,整齐的排列着一百名重装铁骑,统一穿着做工精良的铠甲,手中两米长的巨剑闪烁着让人心悸的寒光,胯下的战马威猛雄健,体型比普通的战马高大了半倍不止。最可怕的是,每一位铁骑的个人实力都异常强大,铂金ii,铂金i,甚至还有几个钻石段位的存在! 连实力最不济的铁骑都比自己强上一个小段位 尼贾提满嘴苦涩,这些装备精良的骑士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冲锋,就可以将海市蜃楼城内所有士兵轻松碾压。 能成为一方城池的将领,基本的眼力还是有的,尼贾提知道眼前这些根本就不是普通的铁骑,而是铭文骑士! 有些骑士露在外面的肌肤上纹制着各不相同的图案,闪烁着魔法的光芒,这可不是为了耍酷或者信仰才刻下的纹身,而是铭文融入体内的标志,能为人体提供强大的属性加成,让自己的战斗力提高一大截。 能承载铭文的都是身体素质极好的天才,按照概率来算,一百个士兵中,只有一个能承载铭文,是真正意义上的百里挑一。 能承载的铭文越多,等级越高,越能说明天赋的强大。眼前的这队大唐铁骑,身上至少承载十个iii级铭文! iii级铭文骑士队,这是什么概念? 整个楼兰国,能装备的iii级铭文的骑士不超过十个,这并不说找不出十个能承载iii铭文的人,而是铭文实在太过珍贵与稀缺,即使身体素质允许,亦找不到铭文装配在身上。 铭文骑士战队,那是只有大陆上底蕴深厚的超级帝国才能培育出来的产物,是每一个帝国最核心的中坚战力。 盛世大唐第一猛将,星耀段位强者,程咬金 平均实力铂金i,并且装备了iii级铭文的骑士小队 这兵临城下的两大元素,给海市蜃楼城内的所有人带来的信息彻底转化为两个字: 绝望。 城门破开看清敌人后,恐惧,已化为绝望,并以极快的速度传染蔓延,浸染了城内里的每一丝空气,渗透进那些士兵的脑海,将他们之前视死如归的斗志蚕食的滴点不剩。 “咣当咣当咣当” 武器掉地的声音不绝于耳,说明了海市蜃楼城内的士兵完全没有了反抗的勇气。在战争中,最令人喜悦的一刻,莫过于看到敌人缴械投降了。 然而,此刻的程咬金,没有丝毫喜悦,看着老人脸上绝望的表情,孩童眼中无辜的泪水,他的内心竟隐隐有些不忍。 身材魁梧健硕,样貌粗犷的中年汉子,内心依然存在着动不动就泪流满面的青春热血情怀。 我这样做,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 心存爱与正义,一直坚信着大唐是拯救世界的正义之师,并以此为信念,在战场上纵横驰骋,从不迟疑杀敌的程咬金,第一次有了疑惑。 自王者大陆诞生以来,各大帝国王者之间的争霸,人类与魔种之间的战争,就从来没有休止过。 战争是为了和平而杀戮,力量是为了荣耀而来。 战争是王者大陆这个动荡世界的永恒主题,王者大陆的文明史,说的好听点,其实就是王者大陆战争的不文明史,说的不好听点,就是王者大陆的杀戮史。 是人类,魔种,亿万生灵在这个世界上浴血奋战,疯狂杀戮,争取生存空间和土地资源的血腥历史。 为荣耀与正义而战,激励着每一个大唐士兵,抛头颅,洒热血,一代一代,一年一年,前仆后继,虽死不悔。或许他们本不该来,但他们止步不住脚步,甚至迫不及待,因为那是梦想所在—— 从未统一过的王者大陆,由大唐统一,建立一个古往今来最辉煌和平的盛世! 但眼前这一次,不是与肆虐大陆的魔种之间的战争,也不是与大陆其它超级帝国棋逢敌手的争霸。 这甚至不是一场战争。 这是一场—— 屠杀。 望着眼前放弃抵抗,没有丝毫威胁的海市蜃楼城子民,程咬金再次疑惑:这是对,还是错?是杀,还是不杀? 就在程咬金内心不忍,犹豫不决的时刻,女帝那冷艳,威严的绝美面容忽然浮现在他的脑海。 想起了威严的女帝,程咬金不由得一个激灵,刹那时间恢复了军人特有的冷静和刚硬。 再次望向城内放弃抵抗的子民,他们的双眼有种异样的猩红,透露着对鲜血的渴望,苍白的肌肤还出现了猩红的斑点,这些都是中了血毒的最显著特征。 血毒,其危害比瘟疫还要可怕百倍,一旦感染,便无法根治,它会使人丧失理智,成为血奴,不断噬咬人类,自相残杀,将周围一切生命都感染,沦为彻头彻尾的怪物。 如今,血魔肆虐西域,海市蜃楼城内大部分子民都感染了血毒,如果不杀,那么涉及是范围只会越来越广,生灵涂炭。 想到这点,心中的不忍和疑问消失殆尽。 杀。 虽然心中坚信着爱与正义,但程咬金十四岁就开始在战场上摸爬打滚,从热血男儿到中年大叔这二十年来见惯无数生死与血腥,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动不动就泪流满面的愣头青了,残酷的战争让他拥有了常人不能及的坚韧和权衡轻重的判断力。 能够成为大唐名将,荣耀加身的程咬金靠的不是莽夫般的武力与无脑热血,而是智慧与冷静。 即使他时不时会抽风的出现泪流满面的男儿热血情怀,和神速爆装变衣的小癖好,但只要一遇到关系天下苍生的大事,他就可以变得刚毅冷静,以最有大局观的判断力来处理。 比起大陆历史上那些歌咏的史诗级战争,如今的血毒之祸虽然算不上什么,但如果放任自流,就会是事关千万人性命的大事,并不是仅凭自己的不忍就可以放任的游戏。 程咬金很清楚这些,所以,仅仅是迟疑片刻,他便恢复了军人特有的冷硬与刚毅,利落地摊开了女帝的圣谕。 在圣谕摊开的瞬间,女帝的威严便降临整个海市蜃楼城,高冷悦耳的声音在每一个人耳边响起: “西域众多附属国,皇室权贵为一己之私,勾结血魔,祸害苍生者,杀!” “海市蜃楼城内,感染血毒者,不管男,女,老,幼,杀!” “虽不感染血毒,但放任血魔肆虐,而不加以阻止,助纣为虐者,杀!” “胆敢阻止屠戮者,不管有没有感染血毒,杀!” “杀!” “杀!” “杀!” 女帝每说一个杀字,都如同炸响的惊雷,清晰有力的响彻在每一个人的耳边。 她就像执掌天地众生生死的神明,虽未见其人,但仅凭声音中的杀伐果断,巍巍大气,煌煌威严,就让人无法抗拒。 “谨遵帝旨!” 刚冷,肃穆,铁血的大唐铁骑轰然领命! 接下来,是无情的屠杀。 在装备了铭文套装的大唐铁骑面前,海市蜃楼城内的士兵没有丝毫还手之力。其实每一个士兵都不会缺乏勇气,但在这种实力悬殊的时刻,勇气只是愚蠢的代名词。 哀嚎穿透了每一丝空间,在铁骑无情的践踏下,充满异域风情,民风淳朴的海市蜃楼城已经彻底成为修罗场,映入眼帘的,是烧灼的焦土和弱者的尸骸。 焦土混合着血腥的气味让充斥鼻腔,程咬金只感到难以呼吸,相对于以往的宏大战争,这次征伐血魔,踏平西域,难度并不算大,甚至没在他满是荣耀伤疤的健美身躯上留下一道伤疤,却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力与疲倦。 十四岁开始征伐战场,二十年来历经血腥的洗礼无数,程咬金早已习惯鲜血的颜色,但不知为何,如今的鲜血,看起来格外猩红。 是血魔的原因吗? 是血族的缘故吗? 不是。 是因为这里,包含了无辜者的鲜血。 是的,在血流成河的海市蜃楼城内,有恶贯满盈的自私者的鲜血,有感染血毒,无法拯救只能沦为血奴者的鲜血,也有无辜者的鲜血。 直到这一刻,程咬金才深刻体会到:无辜者的鲜血,比想象中还要猩红,此生,只要见过真正的屠杀场,见过被屠杀的无辜者的鲜血,便再也不想看见第二次。 程咬金生出下令阻止这一切的强烈冲动,但理智告诉他不能。 因为这是女帝的命令,没有人胆敢违抗,更没有人可以阻止。 更因为这是不让血毒扩散,不让更多无辜的人受害的最好做法。 这样错,并没有错。 可最好的做法,就一定是正义的吗? 这样做没有错,就一定是对的吗? 道德的拷问,良心的谴责如烈火般炙烤着他,一个个疑惑如潮水般汹涌而来,让程咬金头痛欲裂,烦躁不已。 就在程咬金在不知不觉中陷入魔障,即将走火入魔之际,一道绿色的光芒如同流水般抚过大地,紧接着一株碧绿色嫩芽神奇的从他脚底下的焦土中冒出。 嫩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散发着馥郁的清香。 这是一株,青莲。 程咬金震撼不已,于焦土中冒出,瞬间成长,成熟,这完全违背了自然界的生长法则。 这是—— 仙迹。 青色的莲花傲然绽放,蕴含着某种奇异的力量,仿若春日清凉的微风,吹散程咬金内心的烦躁,又如冬日滋养万物的暖阳,给他疲倦的身体注入全新的活力。 紧接着,两朵,三朵,四朵,五朵,六朵无数朵青莲从战火烧灼过的焦土里破土而出,傲然展绿,为原来生灵涂炭的世界带来勃勃生机。 不仅地面上,天空中,也不断有碧色的青莲在生成,生长,幻灭,生生不息。不到一刻的功夫,整个世界就成了青色莲花绽放的海洋。 美丽的青莲并不是实体,而是由某种光质组成的,青莲所到之处,鲜血停流,伤口愈合,宛若仙迹。 这突如其来的美丽与仙迹让所有人的思维都凝止,他们实在难以相信,居然在最深的绝望里,看见最美的仙迹。 光芒流淌,青莲竞放,顺着光芒望去,所有人找到了青莲绽放的来源——海市蜃楼的城门外,遥远的地平线里,一个修长高挑的身影,正背负着阳光,一步步向城内走来,每一步走,便有无数青莲自脚底下生长,一路蔓延,铺满整个世界。 步步生莲的传说,莫过于此。 他走的速度很快,一步百米,却给人一种十分缓慢的错觉。 步伐优雅,坚定,自信。 走得近了,人们才发现,并不是阳光照耀在他的身上,而是他的身上,散发比阳光还要夺目,却并不刺眼的碧绿色光芒。 他一出现,就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瞩目的光源,把太阳也比了下去。 在碧绿光芒的包裹中,没有人可得看得清他的容颜。 但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他是谁。 于是激动,兴奋,敬畏,膜拜。 也只有他的出现,才能让原本血腥,杀戮,残酷的世界化为青莲浸润的美丽花海,让枯竭的大地焕发生机,让悲痛的人们得到慰藉。 “住手。” 他的声音不像女帝般高冷威严,而是温暖磁性,仿佛来自九天之外,又仿佛来自心底。 桀骜不驯的大唐铁骑们全部都乖乖的停止了杀戮,他们觉得,在万千青莲绽放,美丽至极的此时此刻,任何杀戮,任何不适宜的声响,都是对他的不敬与亵渎。 他,是盛世大唐的骄傲,是盛世大唐的荣耀,亦是盛世大唐的信仰。 女帝的命令,没有人胆敢违抗,更没有人可以阻止。 但是他敢,他可以。 因为他是—— 仙。 青莲剑仙。 ※※※※ ※※※※ ps: 青莲剑仙李白是我的信仰。 我深深的热爱着这个英雄。 潇洒帅气,才华横溢,又秀又强。 像我一样。 你可以说我不要脸,但李白的确像我一样帅啊。 曾经的我是国服最强李白,满腹经纶,如今却只会喊666。 其实我直播过一段时间,纯属带粉娱乐主播,打的是低端局,所以看得人并没有多少。 但我一点都不在意,观众要那么多干嘛,有四条会喊666的咸鱼就够了! 我想,我李白那么,队友要那么厉害干嘛,来四条会喊666的咸鱼就够了! 后来 连四条咸鱼都找不到了,一个人孤零零的守着直播间。 彷徨,迷惘,孤独。 再后来,发现王者荣耀举办了这个文学大赛,给了我黑暗的生活一道光,所以只会喊666,不再满腹经纶的我再次鼓起勇气,写下这本《剑仙荣耀》。 写书需要大量的时间,没时间去直播带粉了,所以只能暂时搁浅,播放我以前打的,单排90胜率上钻的视频,算是给新手读者的入门教学吧。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希望能有更多生能喜欢李白这个帅气,潇洒,善良,正义,又秀又强的英雄。 不求你们长得有我这么帅,但求你们李白玩得比我好。 但要玩得比我好也绝非易事,毕竟我网文界第一李白威名赫赫,绝非浪得虚名,金牌,vp那是手到擒来,易如反掌。一_ 明知道主播在吹牛逼而不去揭穿,也不会抓住细节刨根问底,手中打出666,脸上却带着‘你这个傻/逼’的笑容,这才是水友们看直播的最崇高礼节。 同样,虽然看我的直播并不能回你们话,但每天写书累了,我都会默默的看着你们的评论,明知道你们在骂我傻/逼我也不出现争辩,反而盯着屏幕,面带微笑,这是我对你们最大的敬意。 我虐不了别人,但别人能虐我啊!我人气不行,但我气人行啊!游戏嘛,直播嘛,最重要的是开心,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啊哈哈! 想看我帅气的容颜吗? 想听我磁性的声音吗? 想见我阳光的笑容吗? 想瞻仰我秀翻天的技术吗? 嗯,不要想了。 这些我都有。 直接来斗鱼tv,房间号305266,就可以看到了。 礼物什么的,就不要送了,因为绝大部分读者,都是学生,甚至小学生,暂时还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花的都是父母的血汗钱,希望大家量力而行,理性消费。 没有流过泪吃过饭的人,是不懂得生活的艰辛的。流过泪吃过饭的我,深深明白:生活真的不容易,如果你觉得生活很容易,那一定是父母在承担着原本属于你的不容易。 要花钱的礼物我不需要你们送,只希望大家能顺手在我直播间点个关注,免费的。 等书存稿多了,时间充裕了,直播间关注过万了,我就重出江湖,直播带你们。嘿嘿。 给你们一些福利吧。 幽默是智慧的体现,也是一种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喜欢看搞笑段子的同学也可以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欢欢愿你每天笑。 里面每天都会更新一些搞笑的段子。顾名思义,就是我愿你们每天都要欢欢乐乐,把阳光,幽默,带给身边爱你的人。 欢迎关注。 人生中的重大改变,或许就在你不经意间关注了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离乡少年时,归来已荣耀 天边夕阳再次映上我的脸庞 再次映着我那不安的心 这是什么地方依然是如此的荒凉 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 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 你是茫茫人海之中我的女人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 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情景 你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 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 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 你总为我独自守候沉默等待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 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总是在梦里看到自己走在归乡路上 你站在夕阳下面容颜娇艳 那是你衣裙漫飞 那是你温柔如水 ——许巍,歌曲《故乡》,歌词 ※※※ 她住在七月的洪流上 天台倾倒理想一万丈 她午睡在北风仓皇途经的芦苇荡 她梦中的草原白茫茫 列车搭上悲欢去辗转 她尝遍了每个异乡限时赠送的糖 若我站在朝阳上,能否脱去昨日的惆怅 单薄语言能否传达我所有的牵挂 若有天我不复勇往,能否坚持走完这一场 踏遍万水千山总有一地故乡 城市慷慨亮整夜光 如同少年不惧岁月长 她想要的不多只是和别人的不一样 烛光倒影为我添茶 相逢太短不等茶水凉 你扔下的习惯还顽强活在我身上 她走在马蹄的余声中 夕阳燃烧离别多少场 她向陌生人们解说陌生人的风光 等她归来坐下对我讲 故人旧时容颜未沧桑 我们仍旧想要当初想要的不一样 ——陈粒,歌曲《历历万乡》,歌词 ※※※ 不管人的脚步已经走多远,还要走多远,都无法摆脱故乡这个伟大的概念。故乡的味道熟悉而顽固,永远在内心深处扎根着。 年少时热血的追求梦想与远方,年老时忧伤的思念家人与故乡。 世上所有人都知道文冠古今,武傲群雄的李白是大唐剑仙。可是,却很少有人知道,身为唐人的他,其实出生在西域的海市蜃楼城,在民风淳朴的海市蜃楼城度过了一个纯真美好的童年。 当年少轻狂,桀骜不驯的李白十四岁那年在巍峨长安的朱雀门上刻下‘欲上青天揽明月’,剑仙光辉灿烂的传说由此开始。 他如彗星般崛起,将长安城内自命不凡,自诩天才的所有青年才俊踩在脚下,得到女帝赏识的他拒绝了女帝入朝官的邀请,开始了试剑天下的旅程。 他带着剑仙光辉灿烂的荣耀行走于世间,行侠仗义,锄强扶弱,安异族,驱魔种,败尽王者大陆众多最强王者,十年试剑天下,留下了无数英勇美丽的传说,他的仙迹,成为了吟游诗人歌颂终生的故事。 所有人都坚定不移的相信,他必将成为王者大陆上第一个不到二十六岁,就晋升为荣耀王者的青年一代第一个人,惊才绝艳,震古烁今。 却没有人知道,如今年仅二十四岁的李白,就已经晋升为荣耀王者,跻身大陆最顶尖的超级强者之列。 二十四岁,正处于一个男人身体与颜值的黄金巅峰时期,褪去了少年的幼稚与天真,没有沾染中年的世故与深沉,又能成熟而明智的看待世界,明辨是非之余,又不失幽默,阳光,温柔与热血。 晋升荣耀王者,结束十年试剑天下的旅途后,李白最想回到的,是曾经无忧无虑成长的故乡——西域,海市蜃楼城。 离乡少年时,归来已荣耀。 试剑天下十年的旅途,李白的脚步几乎踏遍了王者大陆的每一寸土地,他登过稷下学院直通天穹的摘星楼,看过极北之地绚丽的极光,跨过北夷部落一望无际的浩瀚草原,探过巨龙横行的王者峡谷,到过遥远西方的勇士之地,甚至游过海都阿尔卡纳那个被诅咒的死亡之海。 他见过王者大陆上一切超越想象的美景,哪怕是上古传说中的十二奇迹,他也见过。 可是这些绚丽,绝美,浩瀚,超越想象的美景,都比不上扎根在童年记忆里的故乡,比不上西域海市蜃楼城这个落后小城市里的一条小路,一棵树,一栋楼,一道河。 因为海市蜃楼城内的每一条小路,每一棵树,每一栋楼,每一道河流,都刻下了李白童年时期的美好记忆,孩童时期的他跑过这里的路,爬过这里的树,住过这里的楼,游过这里的河故乡的一切,都是深深烙印在血脉深处的风景,纵使李白荣耀加身,被誉为剑仙,亦不能割舍人类思乡的伟大情怀。 历历万乡,到故乡,遥远地球时代的这两首名曲,最能体现李白此时的心境。 漂泊在外奋斗的人啊,内心都有一种固执:要么荣归故里,要么客死他乡。 如今,李白带着剑仙荣耀归来,却发现幼年记忆里淳朴祥和的海市蜃楼城已经不复存在,映入眼帘的,是破败的废墟,是燃烧的战火,是焦臭的尸骸,是绝望的哭喊,是猩红的鲜血。 剑仙荣耀的光芒终于来到眼前,这光芒是如此纯净,温柔,正义。幻化为万千青莲,落在土地里,洒在人身上,滋养被战火焦灼的大地,拯救饱受苦难的人民。 灵境幻化,这是传说中荣耀王者觉醒的特有能力。 难道剑仙殿下已经是荣耀王者了? 二十四岁的荣耀王者? 这是什么概念?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王者大陆亿万人口,最不缺乏的就是天才。能在三十岁之前晋升到永恒钻石段位,就足以称得上是天才,自傲一生。 但想要冲击永恒钻石以上的至尊星耀,最强王者段位,天才两个字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坚毅不拔的心志,适当的运气,大量的资源。 纵观当今王者大陆,百分之八十的天才都困在钻石段位,终其一生也无法冲击至尊星耀。 以大唐第一猛人程咬金的天纵之资,强悍的身体素质以及坚韧不拔的意志,今年三十四岁的他也不过是至尊星耀i,距离最强王者还要走漫长的路程。至于最强王者之上的荣耀王者,程咬金从来没有想过,因为那是神的领域。 大唐帝国数千年历史,天才辈出,人杰地灵,能达到荣耀王者这个境界的,也不过唯有女帝一人而已。 艳冠天下,镇压八方,拥有真龙血脉的女帝武则天,晋升为荣耀王者时,正直二十六岁的芳华,就被誉为千古一帝。 如今,十年后的今天,出现了二十四岁的荣耀王者,这简直太让人疯狂了! 这是王者大陆从未出现过的仙迹。 王者大陆的力量体系为八大境界,也就是八大段位,分别是: 倔强青铜; 秩序白银; 荣耀黄金; 华贵铂金; 永恒钻石; 至尊星耀; 最强王者; 以及傲立在世界顶峰的—— 荣耀王者。 其中,倔强青铜从低到高分为三个小段位,青铜iii到青铜i,每个段位包含三颗星,共九颗星。 秩序白银从低到高分为三个小段位,白银iii到白银i,每个段位包含三颗星,共九颗星。 荣耀黄金从低到高分为四个小段位,黄金iv到黄金i,每个段位包含四颗星,共十六颗星。 华贵铂金从低到高分为四个小段位,铂金iv到铂金i,每个段位包含四颗星,共十六颗星。 永恒钻石从低到高分为五个小段位,钻石v到钻石i,每个段位包含五颗星,共二十五颗星。 至尊星耀从低到高分为五个小段位,星耀v到星耀i,每个段位包含五颗星,共二十五颗星。 星耀之后的王者段位,不再区别小段位,而是以星数来作为衡量实力的标准,星数越高实力越强。 这就是王者大陆的金字塔修炼体系。 绿色的光芒从李白身上散发出来,纯净正义,如最温柔的春风,没有丝毫压迫力。 但程咬金却一点也不想直视这团光芒,看到这个老朋友。 因为,在剑仙灿烂光辉的照耀下,根本就不止让人自惭形秽好吗,简直是让人绝望啊! 妈,蛋,老子辛辛苦苦,在战场上浴血奋战,出生入死二十年多年,历经千辛万苦,三十四岁才晋升到至尊星耀i,而你丫的,居然二十四岁就已经晋升为荣耀王者了 这不是被打击,这完全是被碾压啊! 程咬金郁闷的要吐血。 这人与人的差距咋那么大呢? 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但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一种天才,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在你看到他的那一眼起,就深深让你知道,纵使你穷极毕生去努力,也不可能超越他。 李白就是这样让人绝望的天才。 正如十年前他那句轻狂傲气,将长安所有贵族天才打击的体无完肤的话: “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只有真正努力过的人才知道,天赋有多么的重要。 在万千青莲的簇拥下,绿色的光芒终于来到程咬金的跟前,让他无法躲避,不得不直视。 程咬金抬头,那能穿透千米的目光,却无法穿透眼前这一团薄薄的绿光,看不清隐藏在光芒之中的绝世仙颜。 “为什么?” 李白的温暖磁性的声音从光芒中飘出,蕴含着某种令人信服的奇异力量。 被这样的声音询问着,让人无法拒绝,无从躲避。 “这里大部分人都已经感染了血毒,成为了血毒瘟疫的重灾区,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最终所有人都会被感染,丧失理智,沦为血奴。” 一个伟大正义的答案从程咬金口中说出:“这是为了天下苍生。” “苍生?难道,奴就不是苍生?” 李白温暖磁性的声音飘荡在天地间,似乎在问天地,似乎在问众生,又似乎在问—— 辉煌长安城中那个高居皇位的绝代女帝。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 如果没有这种善良的愚蠢 “难道,奴就不是苍生?” 仅这一句,就已让程咬金哑口无言。 苍生,这是一个宏大的概念,宏大到在拯救天下苍生的过程中就足以让人感到无能为力。 这么宏大的一个概念,哪怕是口齿伶俐,滔滔不绝的演说家,亦不能述说出它万分之一,更别说并不善于言辞的猛将程咬金了。 李白并没有期待从程咬金口中得出答案,世界上最有能力拯救苍生的,唯有手握大唐百万雄兵的绝代女帝武则天。 只有她,才具有苍生最权威的解释权。她说什么是苍生什么就是苍生,她要人生就生,要人死就死。这就是大唐女帝特有的权势与威严。 苍生,这个宏大的概念,他会亲自到长安问她。 他想听听,在她的心目中,何谓苍生。 一代女帝,若没有心怀天下苍生的胸襟,又如何能拯救天下苍生? 只是李白并不知道,高冷威严的女帝,从来没有想过要用‘拯救’的方法去拯救天下苍生。 万千青莲绽放,散发着勃勃生机,随着李白脚步的靠近,碧绿的青莲如温柔的雨滴般飘落在人体的肌肤上,滋润着众人千疮百孔的身体。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 程咬金终于明白李白在做什么——他在用自己最精纯的力量,为海市蜃楼城内内的子民祛除血毒! 血毒是这个世界上最顽固的毒素之一,渗透进血脉骨髓,难以清除,一旦感染血毒,体质便会转换为血族,一旦转化为血族,便无法再成为人类,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 以精纯的力量渗透进血脉骨髓,强行祛除血毒,这是最有效,同时也是最愚蠢的做法。 祛除血毒所要耗费的力量是巨大的,整个海市蜃楼城内有数千人感染了血毒,如此大的基数,如此宽阔的范围,又怎么可能全部救的过来? 如果要全部救治,那么耗费是力量是难以想象,一旦虚脱力竭,那么就会发生所有修炼者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掉段。 然而如今,李白所做的简直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为了这些卑微的蚁民,不惜耗费精力,冒着掉段的风险也要拯救他们? 太不值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大唐铁骑们都不敢相信传说中桀骜不驯,聪慧过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青莲剑仙会做这种蠢事。 王者大陆战火不断,强者为尊,弱者如蚁。在这从未统一过的乱世里,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力量是最荣耀的存在。 古往今来,不少君王为了晋升最强王者,不惜屠戮万人,以万人之精血作为自己的养料,冲击最强王者。 不说君王,哪怕是在这些大唐的铭文骑士眼中,海市蜃楼城内所有子民的性命都无足轻重,这是上等生命对下等生命的天然轻视,譬如大象就不会在乎蚂蚁的生死。 在广阔无尽的王者大陆中,海市蜃楼城不过是一个弹丸小城而已,千万人的性命,甚至价值比不过最强王者一人之性命,又怎么值得最强王者之上的荣耀王者冒掉段的风险? “剑仙殿下,这城内有数千人感染了血毒,你救不过来的,强行救治的话,可能会让你虚脱掉段,这样做,值得吗?” 程咬金实在忍不住了,开口劝道。 每一个荣耀王者的诞生意义都是极其重大而深远的,甚至说可以影响大陆数千年格局也毫不过分。 如今,女帝和剑仙,盛世大唐已经有了两位荣耀王者,堪称举世无双!可以预见,未来数千年,在女帝和剑仙两人的灿烂光辉下,大唐会是何等辉煌! 大唐所有子民都坚定不移的相信:从未统一过的王者大陆,或许真的能在女帝和剑仙的手中统一。 大唐未来的气运,全在女帝和剑仙身上,如果仅仅因为一个弹丸小城,区区数千条人命,而让剑仙掉段,影响了大唐千万年的统一伟业,这才是程咬金最不想看到的。 这无关正义与邪恶,只是为将者应由的大局观。 “值得?”李白的声线磁柔,“我做事,从来不问值不值得,而问应不应该。” 程咬金说道:“就算应该,那又如何,谁在乎呢?” 是啊,蝼蚁的性命,有谁在乎呢? 在上位强者的眼中,唯有钻石以上的强者才值得重视。讲真,像海市蜃楼城内这种大部分都是青铜选手的性命和感受,强者根本不会去考虑,又怎么会在乎? 大陆上有‘青铜菜鸡’这么一词,意为青铜段位的人跟蓄养的家禽,待宰的鸡并没有什么区别。 强者制定规则,弱者只能遵从规则。这个世界,是围绕强者来旋转的。 这种思考方式,早已成为王者大陆根深蒂固的惯性思维。 李白走到一个感染血毒,实力不过青铜的人面前,用他那明朗磁性的声音问道:“你在乎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被青莲滋润中,沐浴在剑仙灿烂慈柔光辉下的无辜者,泪流满面,双拳紧握,几乎用尽生命力所有的力气喊出了‘我在乎!’这三个字。 在他的一生中,他从未感受到自己如此被关怀过。 是啊,青铜菜鸡的感受,又有谁会在乎呢? 可现在,却受到了大陆上最光辉灿烂的传说,青莲剑仙的关怀。 这是荣耀王者对青铜的关怀。 在最冰冷的绝境感受到最温暖的关怀,又怎能不泪流满面? 世上,难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缺的不是善念,而是善行。 善念只能开花,善行才能结果。 “听到了吗?他说他在乎。”李白的声音很轻柔,却振聋发聩,直击人心。 “你在乎吗?”李白又继续问下一个。 “我在乎!”同样用尽生命喊出的肯定回答。 “听到了吗?她说她也在乎。”李白再次对程咬金说道。 每一个答案,都犹如一击重锤,狠狠地凿在程咬金心窝上。 “你在乎吗?” “我在乎!” “我在乎!” “我在乎!” 李白每拯救一个人,就问出声询问道,到了最后,甚至不需要询问,海市蜃楼城内的民众都自觉用尽所有的力气喊出:“我在乎”这三个字! 声音此起彼伏,组成一支宏大而庄严的乐曲,震撼人心。 在如此神圣庄严的气氛下,饶是程咬金和铭文骑士们钢铁之心,也不由得被融化了。 李白用他的行动告诉了所有人:每一条生命,都会有人在乎。 对强者的尊敬和仰慕无可厚非,但是对弱者的关怀和尊重才是难能可贵。 ‘她在乎’,是生命对生命最纯粹理解。 被这种生命最纯粹的东西和李白高尚的行为震撼着,程咬金自惭形秽,一时之间,再也没有充足底气直视那团碧绿,温柔,滋润的光芒。 直到那团光芒变得越来越淡,象征着剑仙的力量已经透支,隐隐有掉段迹象,事关大唐千年气运,程咬金才忍不住开口说道:“殿下,停下吧。再这样下去,你会彻底透支,段位不保的。这可是荣耀王者啊,多少人为了晋升不惜血流成河,你这样做,实在是太愚蠢了。” “愚蠢?或许吧。”李白磁性的声音仿若轻柔的春风般飘荡于整个世界: “但我知道,如果没有这种善良的愚蠢,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愚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世间迷妹千千万 “如果没有这种善良的愚蠢,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愚蠢。” 听到李白并不刻意张扬却深入人心的这句话,所有人震撼不已,直到这一刻,众人才明白,为什么他会被誉为剑仙,为什么他光辉灿烂的传说能洒遍整个王者大陆。 不是因为他的剑。 而是因为他的人。 是因为他的正义,善良,英勇,真诚。 纵使还没见过他的剑,但所有人都已深深明白,他的确担当‘仙’这个荣耀尊崇的字。 “我相信,这个战火不断,生灵涂炭的世界并非无药可救,它的和平值得我去战斗,它的美丽值得我去呵护。” 众人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李白这句响遍大陆的宣言,他是这样坚定的相信着,也是这样坚定的执行着。 坚强的人只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别人。 程咬金明白现在拯救一个小城市的民众对于改变世界来说根本是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如果剑仙殿下因此掉段,那才是影响整个世界格局的大事。 但程咬金再也无法出言规劝,他生怕自己一出口,就破坏如此庄严神圣的气氛。 此时,无论冷酷铁血的大唐铁骑,还是以大局为重的猛将程咬金,不再觉得李白的做法愚蠢,内心反而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骄傲与自豪—— 这就是我们大唐剑仙,有这样的剑仙在,有这样的精神传承与信仰,大唐何愁不盛世,唐人何处不辉煌! “最后一个了。” 李白在心里叹了口气,要将青莲开满海市蜃楼城内的每一个角落,并用自身最精纯的力量将数千个人身上的血毒清除,饶是以他浩瀚无边的力量,也不由得感到有些吃力和疲惫。 可即使自己力有不逮,哪怕对方卑微寻常,他也会竭尽全力的拯救,贯彻心中的爱与正义,这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 现在,整个海市蜃楼城内,就只有眼前这个人的血毒没有清除了。然而,李白心里没有丝毫放松,反而有种束手无策的苍白。 这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女,正直二八芳龄,一个女孩最美丽绽放的初始,可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女孩,已经不能称为人了,而是血族。 血毒已经彻底侵入她的躯体,改变了她的身体构造和血液因子,将她的体质彻底转化成了血族。 血族,以人血为食,实乃人类之天敌。因此,在所有种族中,血族是最被人族痛恨的。 相对于人类,血族拥有更漫长的生命,有强悍的体质,以及俊美的容颜,大陆上不少人类为了突破力量的障碍,生命的界限,不惜放弃人族的尊严,沦为血族。 但是想要成为‘高贵优雅’血族的一员,条件是极为苛刻的,自身必须具备绝佳的天赋,而且必须有血族‘至尊’以上强者赐予的血之本源,才能成为拥有理智,‘高贵优雅’的血族。 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只能沦为没有理智,如行尸走肉的血奴,成为上位血族奴役的养料。 血之本源是血族最宝贵的东西,关于血族传承,是大陆上人人想要的至宝,眼前这位少女的天赋血脉并不出众,不可能获得上位血族的青睐,赐予珍贵的血之本源。如今却转化为了血族,唯一的可能就是血毒在她的体内发生了变异。 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纵以李白通天修为,所能做到的最大程度,也仅是唤醒她散乱的神智而已。 成为血族后的她,将会拥有更强大的力量,更美丽的容貌,更长久的寿命,但与此同时,也成为了人人眼中以血为食的怪物。 这样的她,会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 不再多想,李白轻轻抬手,修长的食指触在少女的眉心上。 碧绿的光芒从他修长的指尖流出,渗透进少女的体内,唤醒了少女的神智。 在绿色光芒的牵引下,少女渐渐恢复了神智与记忆。 她是楼兰国公主,因楼兰国内某些权贵为一己之私,勾结血魔,祸害苍生,引来大唐铁骑的征伐。战后的楼兰国满目疮痍,废土残墟,整个国家荡然无存,而她也被贩为奴隶,几经辗转,来到了海市蜃楼城。 过往不堪的记忆纷至沓来,楼兰公主目光渐渐变得清亮,于是,便也看清傲然绽放的遍地青莲以及包裹在绿色光芒中的修长身影。 在万千青莲的映衬下,不用任何语言,少女都已明白,眼前的这位,是大陆上最光辉灿烂的传说:青莲剑仙,李白。 世间迷妹千千万,李白老婆占一半。 这是流传在王者大陆最著名的一句谚语。 意为世界上一半迷妹,都是李白的粉丝,自称为李白老婆。 在女生眼中: 长得一般的叫帅哥。 长得帅的叫小哥哥。 长得超帅的叫老公。 李白,就是那种让王者大陆所有女生都一厢情愿称为老公的超帅存在。 作为古往今来最惊才绝艳的存在,帅气,智慧,正义,深情,真诚,强大,善良,荣耀的青莲剑仙李白完全符合怀春少女的一切幻想,如果说女帝是世界上所有男人望而生畏的高冷女神,那么剑仙则是世界上所有女人都想靠近依偎的大众男神。 他是王者大陆亿万少女最绚丽的梦。 楼兰公主也曾无数次幻想过青莲剑仙李白,幻想他那传说都无法描述的帅气容颜,幻想他是否如传说一样,拥有一颗深情与善良的心? 如今,当幻想梦真实的呈现在自己面前,看到他善良的心和温柔的光芒时,楼兰公主心中虽有千言万语,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是楼兰公主,自小便经过贵族式的精心教育,有淡定的涵养和自信神采,远胜普通少女,然而此时看见深处万千青莲中的他,内心依然少女特有的拘谨与不安。 在大唐铁骑的践踏下,刚经历战火洗礼的楼兰公主已不复平日的精致与优雅,纵使不照镜子,她也知道自己衣衫篓缕,尘土满面。 在李白无意间散发出来的绝代风采下,她的不安与拘谨又被放大了无数倍。 作为曾经楼兰国最尊贵的公主,她坚信:女人,一定要狠狠宠自己,狠狠爱自己,只有自己懂的宠爱自己,才会引来别人的宠爱。 不论多少岁,读过多少书,生得美不美,都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对自己容貌都不尊重,不加以修饰,别人又怎么可能尊重你? 女孩子每天都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才出门,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今天会遇到谁。穿着打扮,能让人脸上出现一种神采,内心拥有一种自信,加上努力,就一定能遇到梦想中的美好。 为了遇到梦想中的剑仙,为了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呈现在他的眼前,楼兰公主每一天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然而造化弄人,偏偏是在自己最狼狈不堪,衣衫篓缕的时刻遇见了梦中情人,这大概是世界上所有女孩最不愿遇到的场景吧。 如果不是他身上碧绿色的光芒温柔,滋润,没有丝毫居高临下的压迫性,她甚至不敢抬头去面对。 “对不起。”李白让人沉醉的温暖声音从光芒中飘出。 “什什么”楼兰公主仿佛没有听清。 传说中骄傲桀骜,肆意盎然的青莲剑仙,居然跟自己说对不起? 怎么可能! 少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她并不知道,十年试剑天下,李白早已褪去少年时的轻狂桀骜和锋芒毕露,变得内敛圆润,豁达稳重。 历尽万乡,阅尽苍生的李白已然明白,再漂亮高贵的女人,在面对一个将菜递过来的大妈时,也应该真诚的说声谢谢,在强大高傲的男人,在对面自己无能为力的拯救时,也应该真诚的说声对不起。 李白并不知道女孩忐忑不安的少女情怀,直截了当地说道:“我没能及时把你体内的血毒清除,血毒已经在你的体内发生了变异,现在,你已经是一个血族了。” 楼兰公主的脸色蓦然变得苍白,如坠万丈深渊。 自小得到优渥正统的教育,博览群书的她自然明白‘血族’这两个字意味着暗无天日,成为无限渴求人血的怪物。 以她的天赋和能力,根本不可能晋升为上位血族,抑制得住对鲜血的渴望。无限的跟有限的能力,幻想中的美好生活与挣扎中残酷现实,她甚至连自我救赎的能力都不具备。 她本能的把所有的希望放在闪耀光芒的剑仙身上,问道:“您也没有办法了吗?” 迎着那双闪亮希冀的目光,李白有些不忍,最终还是真诚地回答:“是的。” 女孩眼中想光芒迅速黯淡下去,“我出身高贵,身为楼兰公主,可是,从出生开始,我的一切都被安排好了,我从没有过自由选择的权利。沦为血族后,更是被辗转贩卖,颠沛流离,连自由呼吸的空隙都没有。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自由吗?真的有人能完全自由吗?” “自由是人类构词学中最吸引人的一个词,但也是最不可能实现的一个词。世界上,没有人能完全自由,除非所有人能完全自由,我如是,女帝如是,芸芸众生亦如是。” 李白的声音依旧温暖,可内容,却真实的有些残酷。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剑,歌 听了李白的话,少女脸上所有的生气和活力彻底枯萎,黯淡道:“没有人能完全自由,这个世界,真是太糟糕了。” 李白柔声道:“不。最糟糕的,不是这个世界不够自由,不是没有人能完全自由,而是人类已经忘记了自由,麻木的生活着,丧失了追求自由的热情。只要心中不忘自由,不忘热爱生活,就一定找到自由。” 少女抬头,燃起了生命里所有的热情与向往,望着那包裹在绿色光芒中的人影,坚定:“既然人不能完全自由,那我要做一只飞翔的鸟,我要放飞所有羁绊,完全自由的尽情飞翔一次!” “你确定?”李白问。 “是的!”女孩坚定回答。 迎着这坚定的目光,李白实在无法拒绝,这是对生命意志的尊重。 “那就去,尽情飞吧。” 得到剑仙的鼓励和理解,女孩苍白的脸上焕发出一种充满活力的神采,她欢快地奔跑攀爬到海市蜃楼城内的最高处,张开双手,俯瞰辽阔无尽的大地,带着夕阳的霞光,如鸟儿般飞向大地。 在飞翔的过程中,女孩满脸幸福,鼓起所有的勇气和力量对着绚丽光芒中的剑仙高声大喊: 我希望你能记住我的名字—— 我是阿刁,我是自由的鸟! “砰!” 女孩的身体重重地摔落在李白面前,如最厚实的天地之音,狠狠的响在所有人的灵魂深处,震撼人心。 饶是李白坚定之心,也不由得猛然动容。 他微微俯身,温柔的将她抱在怀中。 被李白如此抱着,一种幸福的安宁充盈全身,让她几乎感受不到骨骼碎裂的痛苦,她凝望着那团温柔的光芒,说出了生命结束前最后的请求:“我能不能,看看你的脸?” 碧绿色的光团消退,李白的面容终于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没有人可以用语言去描述他的容颜,所有人在看到他的第一眼,都会沉沦。 因为你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仙。 一个闪耀着正义,真诚,善良,深情的仙。 所有人都曾有疑问,这个世界是否真的有仙,直到你看到他的那一眼起,你就会坚定不移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永远有仙。 青莲剑仙。 直到你真正看到他的那一刻,你才能明白,为什么他的风采无人能及,冠绝天下,为什么他光辉灿烂的传说能洒遍世界,被歌咏传颂。 因为,他身上闪耀的,不是神的威严,而是仙的慈柔。 他的光辉传说,照亮的并不仅是他自身,而是让每一个听到他传说的人,都能唤醒心中的正义与善良。 当完全看清李白的容貌时,少女最震撼的不是李白宛若仙灵的帅气面容,不是他桀骜高挺的鼻梁,不是他飞扬短发下宛若星辰般明亮的眼睛,而是他的,笑容。 他的笑容是如此生动,仿若滋养大地冬阳,又像涵盖众星的天空,哪怕漫不经心的的看上一眼,都会永生难忘。 这是只有仙才能拥有的笑容。 它诠释了人世间的善良,真诚,正义与光明。 李白深深知道,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弥留之际,最想看到的,不是最亲的人的眼泪,而是她们的笑容。 所以他笑。 善良真诚的笑容最有力量。 他要把最美好的一面,送给这个有着独立思想,命途多舛却依然善良果决的女孩。 “剑仙,你比我想象中还要好,很高兴在我最后的时刻遇到最好的你。”看到这样帅气的面容,看到这样温柔的笑容,少女秀丽苍白的面容上,凝固了死而无憾的满足和幸福感。 望着那凝固着幸福的面容,李白的脸上,却出现了从未有过的迷茫。 十年试剑天下,李白的足迹几乎踏遍了东方大陆的每一寸土地,孤独的旅行,厮杀,行侠仗义,没有谁比他更刻骨铭心的体会到生死的无常了。 十年来,他行走在死亡的边缘上,与死亡朝夕相伴,并不断试图与它淡然相处。试剑天下是一段漫长,孤独,精彩又艰苦的旅程,你永远不知道一路下来会遇到什么样的人或美景,始终扮演者过客的角色,永恒的主题就是不断告别,在告别与死亡中深思生命的意义。 如此艰苦漫长的旅程,会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生命的无常和无意义,有些人会变得成熟豁达,有些人反而会变得迷茫失措。 试剑天下一路走来,李白变得愈加成熟豁达,在他的身上,闪耀的是仙的温柔与善良,丝毫不见当年把所有天才都踩在脚下的轻狂与桀骜。 见天地,见众生,最终,不过是为了见最好的自己。 在体温渐渐消失的楼兰公主眼中,此时的李白,就是最好的自己:正义,善良,光芒万丈。 在所有大唐铁骑眼中,此时的李白,也是最好的自己:惊才绝艳,才华盖世,古往今来最年轻的荣耀王者,一路行侠仗义,真的很了不起。 可是,在李白自己眼中,一点都不觉得自己了不起,作为大陆上最年轻的荣耀王者,见过天地,见过众生的他没有见到最好的自己,反而见到了无可挽救。 如果你觉得自己很了不起,那你一定没有见过无可挽救。 晋升荣耀王者,满怀乡愁的他回到故乡,看到的是信奉正义的大唐骑士剑上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 他想拯救这个命途多舛的的少女,却发现无可挽救。 在他最强的时候,无可挽救。 他悲哀的发现,在死亡面前,他那强绝的力量是那么无力苍白。 李白环顾四周,望着海市蜃楼城内那些无助的眼神,深深迷茫: 如果正义都拯救不了这个世界,那么什么能? 迷茫是短暂的,因为李白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去做—— 与其浪费时间在迷茫中不可自拔,还不如直指根源,把迷茫斩断。 用他的剑。 把制造迷茫的根源解决就不会那么迷茫了。 庸才总是沉浸于问题的细枝末节中,却从未想过直接点,将根源解决。 天才李白处理问题的方式则如他的剑一样,简单,直接,高效。 道理解决不了的问题,那就用剑来解决。 正义拯救不了的世界,那就用剑来拯救。 轻柔地将少女埋葬好,李白站起来,缓缓向海市蜃楼城内外走去。 程咬金望着他的背影,喊道:“剑仙殿下,你要去哪?” “杀血魔。” 血魔徐福,是这次荼毒西域,造成眼前种种血腥与不可挽救的根源。亦是大陆上最多人痛恨的魔头,很多人想杀他,却没有多少人敢真正行动去杀他。 因为血魔徐福,是位于大陆超级强者行列的,荣耀王者。 可荣耀王者又如何?为了贯彻心中的正义与善良,该杀的一样要杀。 在李白心中,善是必须用行动来实践的,有‘想掏钱,想捐血,想锄强扶弱’这种善念固然是好事,但要世间变得更加美好,必须要有善行。 必须要真正行动起来,把钱掏出来,把血捐出来,把弱小扶起来,把坏蛋打倒在地。 正因为秉承着‘善’的坚定信念,李白的剑意,剑心从来没有动摇过,这种崇高的信念和精神如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着他,纵使试剑天下历经无数险阻,亦不能磨灭。 反而让他更加坚定,更加强大,一跃成为王者大陆上最年轻荣耀王者,最光辉灿烂的传说。 只有荣耀王者才能杀死荣耀王者,这早已是大陆上人人都知道的真理。 杀死和打败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比后者要难上一万倍,没有谁比身经百战的程咬金更加清楚要杀死一个荣耀王者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 更何况,徐福是处于血族生物链顶端拥有超强体质,恐怖恢复能力以及特殊异能的血魔! 这么多年来,想杀徐福的强者不计其数,甚至不乏荣耀王者,可他依然活跃的荼毒苍生。因为他实在是太难杀了,愿意付出一切代价的,不够强。足够强的,每一个都是大陆超然势力的顶梁柱,不愿意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如果换了其它人,哪怕同样是荣耀王者,程咬金都会觉得他是在搞笑。 但如今说出‘杀血魔’这句话的是李白,程咬金一点也不觉得有搞笑的成分。 虽然李白说出这句话时的语气平淡,没有铿锵的杀伐,没有激昂的愤怒,没有崇高的口号,程咬金却听出了坚定,他更看到了,李白帅气脸上,浮现出的锋芒。 这锋芒,不由得让程咬金想起十年前李白将长安所有跋扈子弟,嚣张天才踩在脚下蹂躏的种种场景。 是的,剑仙殿下虽然温柔善良,但他的善良,是有锋芒的。 十年试剑天下,让他褪去了少年的轻狂桀骜,变得豁达成熟,却没有抹掉他身上的锋芒,在岁月的磨练下,反而更加圆润锋利。 程咬金忽然觉得,或许剑仙殿下真的杀掉徐福呢?因为同样身为荣耀王者剑仙殿下不仅足够强,也从来不乏贯彻心中的善良付出一切的决心。 更何况,在程咬金的印象中,剑仙殿下,好像一直就是吊打同境界,甚至可以越级挑战的变态吧? 更更何况,剑仙大人最可怕的,就是他的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 程咬金想着想着,心中的或许,变成了必然——剑仙殿下不是或许能杀得了徐福,是必然杀得了徐福。 不愧是剑仙殿下! 在荣耀王者级别的战斗中,至尊星耀级的实力只会是拖后腿的累赘。程咬金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丝毫没有跟随李白去杀血魔的想法。 不需要帮手,剑仙殿下,有剑就够了。有剑在手的剑仙殿下,就是无敌的 剑? 剑! 尼玛!剑呢? 程咬金仔细回想,从出现到现在,剑仙殿下手中,空空如也,没有剑! 他的剑呢? 十年前,那个爱剑如命,如彗星般崛起的天才少年,手中从来都不离剑。还常常把‘作为一个剑客,剑不离手,手不离剑’挂在嘴边,哪怕是女帝召见进殿时,手中一样握着剑。 可如今,他的剑呢? 说好的剑不离手,手不离剑呢? 在万千青莲的拥簇下,李白修长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光芒中,被救治的民众都不由自主向他离去的方向抚心鞠躬,表达对他的尊敬与感谢。 忽然,高远的天空里,出现一声悦耳的剑鸣。 接着,一首庄严宏大的剑歌响彻天地。 那是这个世界对他的歌颂。 剑来,歌起。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她 西域总共有十多个小国,围绕珍贵的绿洲,星罗棋布的散布在穿过大漠的伟大丝绸之路上。 因为生存资源的匮乏,人口的泛滥,崇尚魔道与武力的风气,以及王者大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西域成了大陆上最动荡的地区之一。 小规模的冲突,大规模的战争,祸乱和血腥在西域这片古老沧桑的土地上每一分每一刻上演。 政权和领土无数次变更,皇室家族的徽章不断变换,华贵的皇冠上沾满了猩红的鲜血。 楼兰国是西域历史最悠久c疆土最大的国家之一,也是血魔徐福此次祸乱西域,志在必得的国家之一。 在血魔徐福肆虐西域以来,楼兰国首当其冲,叛乱不断,短短两个月内政权就更换了三次。 国旗降下,英雄倒下,唯一屹立的,是见证楼兰古老历史的皇宫。 作为一个国家的权利和政治中心,皇宫的建筑风格几乎都是庄严肃穆,高大恢弘的。楼兰国虽然只是一个弹丸小国,远远无法与大陆的传奇之城‘盛世长安’相比,但是楼兰皇宫的建造也算得上高大恢弘。 巨大的基石,高大的立柱,大理石铺就的走廊宽阔明亮,墙壁上镶嵌的宝石和黄金在壁灯的照耀下散发出温暖夺目的光泽。 可是,此时高大恢弘的建筑风格却没有给楼兰皇宫带来庄严肃穆的感觉。宽阔的走廊c金黄的壁灯也没有给人温暖的舒适感。 整座皇宫中,透露出的是血腥,压抑,痛苦,冰冷的感觉。 恢弘的皇宫反而像阴森的墓穴一样,仿佛里面栖息一只巨大的,阴森的冷血动物。 里面的确栖息着一个阴森的冷血动物。 血魔,徐福。 徐福,东方大陆第一个血族,东方大陆的血族之王,盘旋在大陆各国上空的恶魔,有着种种可怕的传说。 传闻里,他有三个脑袋,四对翅膀,八条胳膊。 可这只是最底层民众的传闻,有眼界的人都知道,高等吸血鬼是以俊美的容颜,漫长的生命以及强悍的身体素质著称的,他们自诩为人类的进化版,是比人类更高级的生命,以人类为食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是物种天然的等级划分,像人类吃鸡鸭生存一样,在血族眼中,人类也不过是待宰的家禽。 这是他们优越感的最大来源,所以他们觉得行为也应该比人类更优雅,高贵,更有美感。 顶级血族的徐福当然不可能违背这种美感,所以他并没有三个脑袋,四对翅膀,八条胳膊。 有着血族特有的阴柔与苍白的肌肤,外形样貌与人类无异,唯一不同的是,徐福多了一双巨大的,类似于蝙蝠一样的翅膀。 此时正值黄昏时分,徐福正在楼兰皇宫的晚餐厅内进食。 血宴。 六个赤果着身体的少女,像美味的餐点一样被摆放在长达十米的餐桌上,她们有的已经彻底死去,毫无血色的脸上凝固着痛苦和恐惧的表情。 有的还没有彻底死去,就像被吃了一半的餐点,艳红的鲜血从她们的血管中喷涌而出,身体的内脏已经被掏出啃食,剧痛和恐惧占据了她们的一切思维,只剩下四肢本能的颤抖着,像一只被割了喉在地上抖动的家禽。 害怕死亡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但这一次,餐桌上的少女们只愿死亡快点到来。 对徐福来说,从血管中喷涌而出的新鲜血液是最美味的,特别是少女的血液,总有着青春活力的芬芳,就连她们脸上恐惧和痛苦,都带着青春动人的味道。 在血族的传说中,最美丽芬芳的味道,是强大的异性心甘情愿奉献出的心脏中的鲜血。 可是,这个世界上,除了那个颠倒众生,能让所有男人毫无抵抗力,拜倒在她脚下的吸血女王外,还有哪个血族能有那么大的魅力让人心甘情愿的奉献出自己的心脏? 即使是东方大陆第一个血族的徐福也不能。 在所有种族当中,血族的挑剔是出了名的,但再挑剔的血族,也没有那个吸血女王挑剔。 她只吸取男人心甘情愿奉献出来的心脏中的鲜血,而且是经过层层筛选后的强大男人才有资格成为她的食物。 注意这里是吸取,而不是赐予。 血族的吸取和赐予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吸取是单方面索取对方的生命力以滋补自身,赐予则是耗费自己的生命力让对方也进化为血族。 越强大,活的越久,越位高权重的人就越怕死,但即便如此,过度崇尚武力,民风剽悍的大秦帝国中依然有数之不尽的热血汉子愿意献出心脏中的滚烫鲜血,以为这样就能成为她生命的一部分。 每一个被她吸血致死的男人,脸上凝固的是死而无憾的满足。徐福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能让人死而无憾,所以他能做的,就是让人死不瞑目。 让每一个人被他吸血致死的少女脸上凝固着死不瞑目的恐惧。 与天然崇尚优雅高贵,喜欢用银质餐具慢条斯理进食的血族不同,徐福进食的方式十分粗鲁,直接用手扯开血管动脉,把内脏掏出来,大口大口的啃咬。 从血管中喷涌而出,不是血浆,而是他最大的快乐。 因为徐福知道,无论他怎么优雅,都比不过那个颠倒众生的吸血女王优雅,倒不如粗鲁至极,以引起她厌恶的恨。 天底下任何男人都不被她放在眼中,得不到她的爱,她只征服,从未被征服。 竟然得不到她的爱,那就宁愿被她恨。 肆虐大陆,人人恐惧的血魔,最敬她,最畏她,最爱她,最恨她,最想永远拥有她,也最想最快杀死她。 残酷的血宴整整持续了两个小时才结束,整个就餐大厅的地面,墙壁都沾染了一层粘稠的血红,残缺的肢体和破碎的内脏凌乱的分布在大厅各个角落,徐福用纯白色的丝巾擦了擦嘴,环顾大厅的血色,像一个完成高超泼墨作品的画家,脸上带着心满意足的笑。 就餐大厅内地狱一样的场景,在徐福眼中,不过是一件美丽的作品。 “亲王殿下,不知您对这顿晚餐是否满意?” 一直跪倒在晚餐厅门口,身形枯槁,白发苍苍的老人问道,满脸皱纹的脸上带着谄媚的笑。 老人是当今楼兰帝国的执政者,那罗。 那罗,平日里位高权重,心狠手辣。可在徐福面前,却像个卑微奴仆。 那罗今年已经九十八岁了,曾几何时,年轻时候的他也是一个天才,三十岁晋升到璀璨钻石段位,在楼兰这种小国,钻石强者已经可以身居高位,雄霸一方了。 然而,却在钻石段位困了整整六十多年,行将就木的他悲哀的发现,以自己的资质,只怕终生无法踏入至尊星耀之境,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越位高权重,享受过力量和权力带来的好处的人越不想死,要想延长生命,获得更强大的力量,成为一个血族是最好的选择。 血魔徐福肆虐西域,对普通民众来说是灾难,对他来说却是福音。 如果不是这样,凭他的实力,又怎么可能和处于大陆顶端的荣耀王者对话,又怎么可能趁乱推倒楼兰皇室,成为楼兰国的执政者?又怎么可能有机会,成为血族? 在力量和永生面前,尊严是最微不足道的。 弱肉强食的世界,没有力量,却想要有尊严的活着,活的长久,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那罗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也甘愿放弃自己的尊严,甚至不惜出卖人类,为徐福挑选最可口新鲜的口粮,能无动于衷的看着残酷的血宴。 为的就是能得到徐福的认可,赐予源血,成为一个高贵的血族,让腐朽的身体焕发新的生命力。 他相信,只要把徐福侍奉好了,一定能如愿以偿,毕竟察言观色,审时度势,溜须拍马是他最擅长的事。 “唔,不错。” 徐福的答案让那罗松了一口气,旋即,他像想起了什么,欲言又止,却又不敢开口。 “嗯?” 徐福一个瞥过来的眼神顿时让那罗心脏猛然一抽,全身的血液翻涌,当下再不敢迟疑,跪拜在地诚惶诚恐地说道:“从海市蜃楼城内那边传来的消息,大唐剑仙试剑天下已经来到了西域,他已经成功晋升为荣耀王者,他才二十四岁。” “什么?!荣耀王者?!二十四岁的——荣耀王者?”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把血族之王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击得粉碎,差点把刚吃进去的美味鲜血吐了出来。 自己经历了多久岁月,多少磨难,多少屈辱,甚至不惜牺牲灵魂跟恶魔做交易,永生永世在血的梦魇中沉沦,才成为荣耀王者,得以屹立在大陆巅峰顶端。 如今,居然出现了一个如此年轻的荣耀王者,而且他身上的光环是那么灿烂夺目,帅气的容颜,桀骜不驯的性格又是最能激发她征服欲的类型,喜欢让所有男人在脚下俯首称臣的她,一定会去找他的。 想到这些,浓烈的妒忌与杀机在徐福脸上一闪而过。 那罗初次听到这个消息,也是郁闷的要吐血,被打击的体无完肤,他终其一生,行将就木之际也不过是钻石i,再也无法向至尊星耀踏入半步。 于是甘为奴仆,放弃尊严就是为了成为血族,以另一种方式冲击至尊星耀。 修行,是一旦开始了就不能停下的瘾。是一种潜藏于生命本能的瘾。 即使撇开权利,金钱,声望这些外在的因为不说,更广阔的生存空间更漫长的寿命是每一个生命的本能追求,更高的境界意味着更长的生命,如果说至尊星耀段位的寿命就以百年起步来算,那么最强王者的寿命则是以千年起步来算,荣耀王者的寿命更是漫长到凡人无法窥探! 如今,却出现了一个二十四岁的荣耀王者,这绝对是对整个修行界最大的冲击! 如果修行是这么容易的话,那王者又怎会如此荣耀? 承受多大的荣耀,就要承受多大的妒恨,这是剑仙无法逃避的宿命。 善于察言观色的那罗精准的捕捉到徐福内心的妒忌与杀机,内心不由得平衡了些。 “西域是我争霸天下最要的一颗棋子,只要我在这,血毒的传染必然会将西域化为血族的领地,我不允许有任何人破坏。”徐福怀疑道:“他现在还在西域吗?在的话,我去会会看,看看是否真如传说中那般惊才绝艳,或者只是大唐喧哗出来的小丑?” “亲王殿下,据可靠消息”那罗顿了顿,“他还在西域,他正在前往,杀您的路上。” “杀我?”徐福愣了愣,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 杀和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纵使李白真如传说中那般惊才绝艳,想要杀他也难如登天。 荣耀王者之间的也是有巨大差别的,刚晋升为荣耀王者就妄言要杀掉在荣耀王者精修多年的自己,这算什么? 初生牛犊不怕虎? 还真是如传说中一样狂妄桀骜,年轻。 徐福在心底冷哂。 王者大陆中,有能力杀他的荣耀王者不超过十个,这十个之中,绝不包括刚晋升为荣耀王者的李白。 这点自信,徐福还是有的。 大陆上有能力杀他的不超过十个,会不惜代价杀他的不超过三个,但这个世界上,徐福真正恐惧的,只有一个。 无关实力,无关身份,无关地位,是刻进骨血深处的恐惧。 哪怕徐福实力比她强十倍,地位比她高十倍,也还是会恐惧。 没有谁比徐福更了解她的可怕。 那个人不会杀他,更不会不惜代价杀他,但徐福宁愿死也不愿落在她的手上。 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然而还有比死更可怕的事,那就是生不如死。 落在她手中,只有生不如死的等死,没有尽头,没有结局。 她会让所有得罪她的人明白: 有一个可怕的结局比没有结局的可怕要幸福得多。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永恒之月 月。 绯月。 天空中那轮巨大的绯月散发着血红色的光芒,将所有星辰的光芒遮盖。 就像一位颠倒众生的魔女,让所有女人成为衬托,让仰望夜空的目光,只能看到她独有的,妖冶致命的美丽。 整个星空,唯有绯月之光。 站在高大的落地窗前,凝望着天空的绯月,徐福知道,她要苏醒了。 除了进食外,徐福都穿着一件特制的铠甲,将与人类的外貌和体型隐藏其中,让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巨大的蝙蝠,用这个恐怖的血魔形象是为了主导人类的恐惧。 然而绯色之月的今晚,徐福却没有穿着遮盖自己体型和样貌的特制铠甲,而是用最真实的面容,凝望着天上那绯月。他苍白削瘦的脸上,浓缩了一生最强烈的爱慕,痛恨,恐惧,思念,逃避 谦卑侍立在一旁的那罗实在想不到,进食时那个脸上挂着邪恶c变态般冷酷的恶魔,居然也会有如此丰富浓烈,又相互矛盾的表情。 如果不是明亮的绯色月光把他脸上的每一根筋肉都照得纤毫毕现,让徐福每一个表情细微的变化都被清晰的捕捉到,那罗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善于察言观色,思维敏捷的那罗实在想不透,这个处于大陆顶层的恶魔究竟是想起了谁,才会出现这样的表情? 浓烈的好奇在那罗心中升起,但他是万万不敢问的,在这个纷繁乱世,处于中层的人想要活下去,最保守的做法,就是控制好自己的好奇心,不该管的事不要管,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正因如此,修炼天赋并不出众的那罗才能在动荡的西域活到行将就木的年龄,最终成为楼兰的执政者,可以说一只脚已经踏入了大陆高层的行列。 “那罗,你知道为什么会出现绯红之月吗?”徐福问道。 大多数上位者,都讨厌下属不够聪明,更讨厌下属自作聪明。那罗深谙者一点,可实在理不出绯月与徐福脸上复杂表情之间的联系,于是把腰躬得更低了些,谦卑又诚实地回答:“不知道。” “那是因为,血之女王快要苏醒了。” “血之女王?” “对,古往今来最完美的血族,血族女王。我得到的是上古时代血族始祖的源血,成了东方大陆第一个血族。按照常理来说,我应该是世界上最完美最强大的血族之王。但是当她也成为高贵的血族,获得几乎永生的青春和力量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完美,什么是血族之王。” 徐福看了一眼自己有些丑陋,无法收起的实体‘蝙蝠’翅膀,又想起她那完美,暗影虚构而成,可以随时收起的‘魔女’翅膀,叹息道:“她是完美的,即使在她没有成为血族之前,她就已经是完美的。” 那罗恍然,“您说的,是大秦帝国的芈月太后?” 若问东方大陆身份最尊贵,实力最强,让所有男人渴望,又令所有男人汗颜的女人是谁,那么答案只有一个:大唐女帝和秦国太后。 大唐和大秦,东方大陆最强大的两个帝国的主宰者,都是女人。在以男性主义为主导的王者大陆,她们凭借先天的美貌和后天的努力,硬生生闯出了属于自己的一条道路,一步步踏上权利的最高峰。 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女人:能凌驾于皇权之上,代表力量c权势与美貌,集所有女人最想要的一切于一身,令男人狂热又汗颜,令女人妒忌又膜拜,带着至高无上的荣光行走于世间? 这个世界上,有没有这样的女人:不仅能得到子民狂热的膜拜,而且能让那些视女人为玩物的男权放下他们的身段去亲吻她走过的每一寸土地,心怀敬畏与感激? 有没有,这样的女人,或者说女神? 有。 女帝,武则天, 永恒之月,芈月。 她们同样美丽,强大。 同样集政权,智慧,美貌,力量,财富于一身。 同样让女人妒忌,同样是所有自强不息的女人膜拜的偶像。 她们又是那么不同样。 芈月性感妖冶,颠倒众生。 女帝威严冷傲,君临天下。 一个魅惑天下的魔女,一个侵凌天下的女王。 就连她们走上权力巅峰所选的道路都迥然不同。 芈月视男人为玩物,深谙男人心理,将男人玩弄于鼓掌之中。她在后宫的倾轧中如鱼得水,以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名义上虽是秦国太后,却是如今秦国实际的掌权者。 女帝威严霸道,性格刚烈,虽被先帝一见钟情,却不屑于被男人拥有,拒绝成为先帝的女人,拒绝躲在后宫里与那些虚伪的贵妃进行无聊的斗争,而是亲上战场浴血奋战,先帝驾崩后更是强势登基,血染长安,以极其强势的态度登上帝位,成为大陆历史上第一个登基为帝的女人。 或许是女人之间天然的竞争意识,或许是大唐和大秦最两个超级帝国亘古以来的敌对关系,或许她们两个是世界上被比较最多的女人,又或许是她们两人风格行事风格和气质的截然不同两大女王彼此坐在自己的王座上,相隔万里之遥,相互鄙视着。 “是啊。芈月太后。虽然没有登基为王,可是拥有绝世美貌和超强御权之术的她,是秦国至高无上的存在。与以正义为名的大唐不同,秦国是个极度崇尚武力的帝国,从不打着正义旗帜,大秦子民的骨子里对强者的追求膜拜到了极致,邪恶c正义这些根本就不重要。以她荣耀王者,大陆排名前十的超然实力,受到秦国子民疯狂的膜拜无可厚非。如果说剑仙是大唐的信仰,是光芒与正义的化身,那么她就是大秦子民的信仰,是邪恶与诱惑的象征。” “危险也是美丽的一种,越危险,越有致命的吸引力。她就是那种让所有人都知道很危险,一靠近就会焚灭,但依然让人如飞蛾扑火般奋不顾身的魔女。每次绯红之月,就是她醒来的时刻,也是她要进食的时刻。她很挑剔,只吃男人心甘情愿奉献出来的,心脏中新鲜的鲜血,可即使这样,每次绯红之月,大秦帝国中依然有数之不尽的热血勇士通过决斗的方式,最后的胜利者才有资格献出自己的心脏,让自己的血液成为滋补她的营养。在她执政的漫长岁月里,她造就了不少强大的战士,让秦国成为了仅次于大唐之下的超强帝国。在秦国的广阔的领土上,人民为她疯狂,为她痴迷,为她倾尽一切。” 绯红之月下,那罗第一次听到了徐福那亘古冰冷阴森的语气里,有了掩饰不住的不甘c爱慕c痛恨c恐惧等情绪。 能让大地上最可怕的恶魔也恐惧的女人,是什么样的 哪怕那罗已老态龙钟,对女人完全没了兴致,此刻也不由得心生向往,想要见到这位大陆上最威名远播的魔女。 只是,就连这位热衷征服男人,玩弄男人于手掌之间,即将苏醒的魔女,只怕也万万想不到—— 邪恶残忍的她将会遇上正义善良的他。 他的出现,将会改变她的一生。 为了得到他的爱,她将忏悔她的罪。 一如那首著名的《忏魂曲》所吟唱般: 嗅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一片破败景象,幽灵放荡歌唱 黑色迷迭香绽放,藤蔓蜿蜒生长 灵魂张望,信仰血色的月光 嗅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长发的吸血女王,推开尘封的窗 枯树枝影照她的脸庞,清纯如少女一样 她幽怨的声线,与亡灵一起咏唱 心爱的人啊,你是否还记得我模样 我入葬的晚上,你是否一直悲伤 嗅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远处横陈的雕像,断臂隐藏在一旁 那是女神的狂想,用中指指示方向 红色的小花开在她的身旁,那是天堂 前面有一处深渊,小河淙淙流淌 鲜血一样的河水,灌溉嗜血的渴望 那是女王的汤盘,盛放变质的浓汤 她会掐断花的脖颈,问它是否哀伤 远方的爱人啊,是否记得我模样 我血流不止的时候,你是否一直悲伤 嗅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日与月璀璨消长,我却只能见到月亮 她有教人沉迷的味道,血红的浓郁和银白的清香 女王低声吟唱,断颈的小花躺在她的脚旁 它们喜欢阴冷的地方,隐藏在深渊枯树旁 每一个死寂的夜晚,聆听血液在地下隐秘的声响 它们喜欢诡异的咏唱,和死灵的歌声一样 唱的是奢想的报复,还是寥落的绝望 远去的爱人啊,你是否记得我模样 当我俯视我的葬礼的时候,为何没有碰上你的目光 嗅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那里的花是一个模样,都在静静的生长 如果没有静谧的月光,怎会如此阴凉 破败的草地,散发腐烂的幽香 美貌的精灵,在宫殿秘密的徜徉 她们也在思念谁,带着回忆的哀伤 藤曼葱郁缠绕,隐藏复仇 等待那天到来,品尝血一样味道的汤 最爱的人啊,你是否也和我一样 等待爱的来临,我们被一起埋葬 嗅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 生命肆意生长,暸望无尽忧伤 花朵低头歌唱,歌唱不死主张 拥有曼莎珠华的地方回忆一定在绽放 远去少年背影,嵌在含泪的眼眶 没人祝福的爱情,不会因此灭亡 有人选择懦弱,有人决定坚强 蓝色忧郁的河流可否洗刷过往 亘古的约定,可否有人坚守不忘 软弱的借口和随意的敷衍,扼杀了一朵美丽的花 那美丽在等待中枯萎变成伤变成恨变成血腥的渴望 我要找到他无论他是否变了模样 我会记得他的眼神,曾经那样清透 我会记得他的誓言,曾经那样响亮 我会记得他的背叛,曾经那样让我离去的仓皇 他已经离去用我温柔又冰凉的掌 他会很幸福,因为没有了我的阻挡 我重新回到属于我的地方 因为爱,我放弃了自己,又一次独自在阴暗徜徉 可怜的女王和她的花儿一样 最终选择独自喝下那一份血一样的汤 亲爱的人啊,不论你去向何方 请无意中想起,你曾经美丽的新娘 爱情转入坟墓的瞬间,已经意味着消亡 一切的悲鸣,都是生者的自我感伤。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芈月 王者大陆,大秦帝国。 大秦帝国处于东方大陆东北区域,这片区域中,有赵c魏c韩c晋c齐c楚c秦七个帝国。 七国之中,秦国疆域最大,猛将最多,经济最发达,军事实力最雄厚,几乎超越了其它六国的总和。 秦国一家独大,不断蚕食其余六国,隐隐有一扫六国,统一东方大陆东北部之势。 秦国甚至比大陆东方最大的海岛扶桑,比中部的楚汉之地,比南部的吴c魏c蜀三国都要强盛几分。 整个东方大陆中,唯有疆域最大,如不可侵犯的真龙一样傲然盘踞在东方大陆西部的盛世大唐,才能稳压秦国一头。 虽然再花费上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光阴,秦国也无法与独角兽般的超级帝国大唐相比,可它的确是东方大陆上,仅次于盛世大唐的超级帝国。 建筑最能直观体现一个地方经济基础c政治实力和民族风俗。作为一个高度集权,君主至上的帝国,秦国最辉煌最让人敬畏的建筑,当然是代表皇家气派和权势的秦皇宫。 秦皇宫并不是一座单一的建筑,而是由无数座宫殿组合而成的建筑群,声势浩大,气势恢弘。 遥远地球时代,诗人杜牧曾在《阿房宫赋》中描述过秦国最鼎盛时期的宫殿: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二川溶溶,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乎几千万落!长桥卧波,未云何龙,複道行空,不霁何虹,高低冥迷,不知西东。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这是多么夸张的描述。 然而王者大陆的秦皇宫,比阿房宫赋中所描述还要大,还要夸张。 一日之中,偌大的皇宫群内有着不同的气候,这是最常见的现象。 整个宫殿群,不是由古老的木材和石材这种‘脆弱’的建筑型材建造而成,而是由充满能量的特殊晶体和稀有金属建造而成的。 结合了最顶尖的机关术和魔道设计,不仅充满着皇家的威严气派,又具备了机关科技的防御性和魔法力量的加持。 以皇宫的巨大规模和形制来看,整个东方大陆,也只有以‘奇迹’闻名的长安城宫殿群,才能稳压秦皇宫一筹。 在秦皇宫建筑群的中央,有一座贝壳造型的特殊宫殿——血皇宫。 这是一座完全由血色晶体建筑而成的宫殿,整座宫殿,散发着一种堕落,奢靡的气息。 此刻已是夜晚,没有阳光的照耀,只有一轮绯月。 整座血皇宫,如鲜血凝固成的透明水晶般,散发出绚丽诡异的光芒,从高空中俯瞰,它就像一块光彩夺目的血色宝石,与天空中的绯色之月遥相呼应。 血皇宫寂静无声,绯红色的液体在晶壁里流动,就像是在血管静脉里无声流动的血液。 皇宫最深处,是一个正方形血池,血池内充满了红色的液体,四条细小的管道如血管一般,分别链接着正方形血池的四个角,猩红的鲜血从晶壁内流出,通过管道静静的流入到血池中。 血池上方,凭空悬浮着华丽的水晶棺,水晶棺通体散发着绯丽猩红的光芒,那是最绚丽的血红,无比耀眼,直入的人灵魂。 艳丽c奢华c血腥c诡秘c血皇宫内的一切,都充满了浓浓的血族风格,让人恐惧,堕落,又沉迷。 忽然,那安静悬浮于上空的水晶棺抖动了起来,无数的鲜血从水晶棺内奔涌出来,形成壮丽的血色瀑布,不断垂落到下方的血池中。 水晶血棺中仿佛蕴含着无穷无尽的鲜血,不断涌出,垂落,声势越来越浩大。 很难想象,一个容量有限的水晶棺,怎么可能涌出那么多鲜血,把处在它下方,比它大了十倍的血池都要填满。 随着无尽的鲜血自水晶血棺中汹涌而出,整个血皇宫都好像活了来,一种奇异的震动以血皇宫为中央,向整个世界扩散,仿佛在骄傲的宣告:某个强大的存在即将苏醒。 离血皇宫比较的,钻石段位以上的秦国强者们,心脏似不能控制般,心脏猛然跳动,与血皇宫散发出来的震动频率产生共鸣。 这种心悸臣服的感觉 所有强者的目光骇然望向血皇宫的方向——她,要从沉睡中苏醒了? 随着水晶棺中的鲜血如幕布般垂落,血池下方的血液也沸腾起来,无数血滴跳跃着,像在欢快的弹奏着一首歌曲,恭迎即将醒来的她。 水晶棺中终于不再有鲜血涌出,一只无法形容的手,从水晶棺中伸了出来。 那是一只修长,优雅,完美的手。 那纤长灵巧的手指的指甲,是鲜血一样浓郁的红。 然后,她从水晶棺中站了起来。 那是一张绝色的面容,精致妖娆,更不要说,她还拥有那让人窒息的魔鬼身材。 优雅,孤独,妖娆。 在这血色构成的世界中,她就如一朵傲然绽放的血莲。 绝美又诡异,危险又诱人。 她穿着一件设计得十分奇异的紧身衣,将她曼妙的身材曲线尽显无疑,衣服后背延伸出堕落羽翼,与其说她是沉睡中初醒的女王,倒不如说是刚降临人间的魔女。 手臂上,有着数道暗影条纹,与雪白晶莹的肌肤形成强烈的对比,看得仔细了,就会发现,那黑色纹路,可不是为了好看耍酷的纹身,而是有着生命般,流动着某种神秘的力量。 绝美的面容带着三分撩人,三分邪魅,三分俊美,桃红色的眼睛水汪汪的,有种勾魂摄魄威能,让人见之失神。 可最吸引人注目的,不是她水汪汪的眼睛,不是她性感火辣的身材,也不是她绝美无暇的面容,而是她那如烈火一样的红唇,如最烈的酒,让人忍不住狠狠啜饮。 刚刚从水晶棺中苏醒她,缓缓伸腰,有种说不出的慵懒风情,桃色的眼,红色的唇,笔直的腿,纤细的腰,丰满的胸,她身上的一切,都那么性感撩人,妖娆妩媚。 她,就是大秦帝国的实际掌控者,永恒之月,芈月。 那双水汪汪的桃红色眼睛,望向天空那轮绯色之月,红唇勾起一抹诡异的笑。她像一个刚睡醒的少女,伸了伸懒腰,用慵懒调皮的声音说道: “呀,有点饿。”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每一滴血,都是对她的迷恋 据说,人的这一辈子有两样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一样是吃进肚子里的美食,另一样是藏在心中的梦想,所以做一个有梦想的就是吃货,就是无敌的。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只要能想到明天还有吃的,顿时就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阳光与希望,爱美食就是爱生活,这个境界,就叫做识食物者为俊杰。 吃货妹子一般都不会是什么坏人,她们通常有种胖胖的身体和可爱娇憨的性格,她们拼命追求美食,从而没有时间去害人。 但是,如果这个吃货是个血族呢? 血族吃货拼命追求美食,就是害人。 因为对血族来说,唯一美味的食物,就是人类跳动心脏中滚烫的鲜血。 没有什么比听到一个吸血鬼说‘饿了’更可怕的事了。 四肢颤抖,心脏抽搐,身体冰凉——这是人类听到吸血鬼在耳边温柔呢喃‘饿了’时的本能反应。 然而,当芈月自水晶棺中坐起,用性感用慵懒的声音说出‘呀,有点饿’时,深夜里,绯红之月下寂静蛰伏的秦皇宫都轰然热闹了起来,仿佛要在这深夜中开启某种隆重的盛典! 大秦帝国民风剽悍,对力量的追求和强者的崇拜到达了极致。 大秦帝国的疆土,是一片纯粹的强者土壤,弱者根本没有任何生存的空间。 制度森严,苛政猛于虎,在大秦帝国的生存压力,比王者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度都要重得多。 秦国有一个在外界看来十分残酷的传统: 每一个孩子到了六岁,就必须离开母亲温暖的怀抱,进入弱肉强食的残酷世界中竞争。同龄的孩子会被统一安排在同一个角斗场中,进行长达六年的厮杀,在这六年的时间里,他们生命里唯一的主题就是战斗和厮杀,把所有同龄阶段的孩子都踩在脚下。 百分之三十的孩子会在这六年的残酷竞争中死去。 六年之后,十二岁。 在秦国,十二岁就已算的上是成年,存活下来的孩子年必须参军,只有经历战火的洗礼,才能博得在大秦帝国这片土地上呼吸的资格。 在者四年的战争的洗礼中,又会有百分之三十的孩子会死去。 因此,秦国虽然疆域辽阔,人口密度却十分小,因为有太多孩子在这残酷的传统中死去,来不及成长。 但每一个能熬过十六岁的孩子,不论男女,无一不是能独当一面的战士。 也正因如此,秦国虽然人口不多,但军事力量却是让人不容小觑。除了大唐这个人杰地灵的超级强国外,秦国的军事力量稳压其它国家一筹。 如果说盛世大唐闪耀的是自由与正义的光辉,那么大秦帝国则截然相反,充斥着苛刻与压抑的氛围。才华,诗歌,建筑,音乐这些文艺领域都被缩小,而对力量的极致追求和崇拜,则被无限放大。 秦国拥有世界上最多,最大的角斗场。每一天,都有激烈的厮杀在每一个角斗场中上演,竞争与战斗的因子已彻底融入秦国子民的基因之中,每一个秦国的子民,在血液里都流淌着叛逆与叛逆。 秦国统治者坚信只有游荡在生死之间,才能将人体的潜力彻底激发,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只为创造最强大的战士。 只有在角斗场上,秦国的人民才能将苛政的压抑和内心的暴戾彻底释放。 此时,正直深夜,大秦帝国皇宫内最大的角斗场上,却热火朝天,十名身材魁梧,肌肉发达的猛将正在角斗场中央进行惨烈的厮杀。 可容纳数千人的巨大观众席上,例无虚座,人满为患。 巨大的呐喊声响彻整个夜空,观众们竭嘶底里的疯狂呐喊,似要把心中的压抑,暴戾和狠狠释放出来。在角斗场中的厮杀正式进入了血腥的高朝,在拥挤的空间里,有些男女如般迅速点燃,忘情的亲吻,甚至在大庭广众下真枪实弹的摩擦起来。 疯狂,热烈,靡乱,放浪形骸。 如此让全国民众疯狂的盛景,唯有在秦国重大庆典上才会出现。 可那些巨大隆重的庆典,一般都只会在白天举行。 现如今正直深夜,依然能有如此盛况,而且空气中弥漫着令人沉沦的堕落与浪漫,只是因为她,永恒之月,芈月,饿了。 角斗场上的猛将们舍身忘死,浴血奋战,并不是在追求名气与地位,而是为了这场战斗同脱颖而出,跪在她跟前,为她献上自己的心脏。 芈月斜坐在决斗场最高处的王座上,水汪汪的大眼睛饶有兴趣的欣赏着场内的疯狂靡乱与放浪形骸。 她喜欢看男人为她厮杀,为她疯狂,为她倾尽一切。 她绝美的脸上总是挂着明艳热情的笑容,这个笑容,与压抑严肃的秦皇宫的氛围格格不入,但正因如此,她的形象才如此深入人心。 她坐在王座上的姿势一点也不端庄淑女,翘着腿,托着腮,优雅自信又火辣性感。 这个坐姿并没有掩藏她高挑,丰满,火爆的身材,反而把她惊人的大长腿更加彻底的展现出来。 绯色的月光下,雪白的肌肤,惊人的大长腿,流动着神秘力量的暗影纹身,大胆暴露的穿着,傲然的坐在最高处的王座上,芈月就像是传说中颠倒众生的魔女,只是那么随意的坐着,就轻松将现场所有人的热情和点燃。 角斗场上的厮杀已经进入到白炽化,十名实力钻石级别的猛将,已经有八位倒在地上,生死不知,剩下的能站着的两位也浑身鲜血,伤痕累累。 他们进行的是最原始最激烈的拼杀,不携带任何武器,完全强悍的肉身碰撞,唯一最后站着的一个人,才有资格登上高台,来到她的跟前,为她献出自己的心脏。 随着时间段推移,角斗场上的厮杀终于结束,十个钻石级,在战场上能以一当百的猛将中,九个已经倒地昏迷,生死不知。 最后一个能动的,也可以用悲胜来形容,他的腿骨已经断裂,完全失去了最基本的站立能力,饶是如此,他执着,坚强的,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用手一步步的顺着阶梯往上爬,眼中闪亮的是拼劲所有力气,也要靠近她的执念之光。 似是感受到了胜利者的惨烈与执念,又似是对胜利者应有的敬意,热闹呐喊的角斗场已鸦雀无声。 他终于爬到了她的跟前,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用额头轻轻的触碰了一下芈月的脚尖。 他用尽全身的力量,撑起自己的头颅仰望着近在咫尺,又不可触及的女王,喉咙发出骨头摩擦,令人鼓膜发酸的声音。 他的喉管已经在厮杀中被撕断,说不出话,但芈月已经明白他的意思。 “你是一个真正的勇士,为了嘉奖你的勇猛——”芈月用修长的食指轻轻托起他的下巴,声音柔媚撩人,犹如情人之间的呢喃:“请让我,吃掉你好吗?” 男子用尽所有的生命力重重的点了点头,仿佛终其一生,等的就是这一句。 得到男子的许可,一条暗影凝构而成锁链自芈月的心脏飞出,优雅地穿过男子的胸膛,连接他的心脏。 心脏中充满澎湃生命力的鲜血通过暗影锁链传输到芈月的心脏中。 这就是吸血女王芈月吸取鲜血的方法。 既不血腥,也不恐惧,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浪漫与优雅。 感受到生命力在被疯狂的抽取c流失,男子的脸上没有出现任何恐惧,反而挂着满足的笑容,坚毅的眼睛迷恋的看着眼前高不可攀的女王,似乎能死在她手里,被她吸干心脏中的鲜血,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的心里,响起了那首赞美她的诗歌: 我所爱上的人是一个颠倒众生的魔女 她有一条长长的勾人心魄的暗影锁链 锁链每一个环上都挂着一颗勇士的心 心尖落下的每一滴血都是对她的迷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善恶怪医,扁鹊 扁鹊不相信居然会有血族挑剔到,只吸钻石级以上的强者心甘情愿奉献出的心脏中的鲜血。 扁鹊更不相信,居然真的会有钻石级以上的强者,心甘情愿献出自己的生命精血,只为成为她的养分。 永恒钻石段位,已然算的上处于强者之列,拥有颇高的地位与财富,放在一些小国中,堪称中流砥柱,甚至会被当成神明一样膜拜。 大秦帝国百万大军,强者无数,但钻石级别的强者,却不超过两千人。属于真正的高端中坚战力。 培养出一个钻石级别的战士所需要花费的时间跟资源是难以想象的,每一个钻石段位的战士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与珍惜。 这是王者大陆最基本的常识。 可是,就在刚才,扁鹊却看到了违背了这常识的一幕。 只是因为大秦帝国最高的芈月太后饿了,所以才举行角斗庆典,损失十个钻石级的强者,只为挑选出一个拥有勇者之心的心脏? 那可是十个钻石级别的强者啊!哪怕是大陆上实力最超然的盛世大唐,都不可能有如何之大的手笔,贸然让十个钻石级强者自相残杀! 扁鹊匆匆赶回实验室,用锋利的手术刀割破自己的手指,他要用这种方法验证自己刚才所看到的是不是一个天方夜谭,荒谬绝伦的梦境! 感受到指尖上传来的痛楚和看到流出的绿色鲜血,扁鹊得出了结论: “不是梦境!” 于是,观众们疯狂呐喊,勇士献出精血时脸上的挂着的满足的笑容,以及芈月那放浪形骸的绝美,都在扁鹊的脑海里格外地清晰了起来,烙印成永恒。 “这就是秦国的信仰,大陆第一魔女,永恒之月,芈月吗?果然如传说中一样美丽,颠倒众生。” 扁鹊感叹,也难怪秦国的人们愿意为她疯狂,为她倾尽一切。 不对。 作为一个野心勃勃,想要横扫周围七国,甚至统一王者大陆的皇朝,秦国不可能如此愚蠢的损耗自己最宝贵的中坚战力,虽说大秦帝国一直以培养出色的战士闻名于世,可是身为最顶级的血族,芈月最少三个月也要吸取一次人类的精血。 三个月,损失十个钻石级的猛将? 秦国要培养出十个钻石级别的猛将,最少需要三年! 这根本就不合理! 扁鹊用自己聪明的脑袋去思考,却怎么也思考不出合理的解释。 事出反常必有妖。 与生俱来的精准第六感让扁鹊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不安。 忽然,他的目光放在实验室中央的数个手术台上。 每一个手术台上,都静静的躺着一具尸体。 每一具尸体都肌肉分明,精壮强悍,由此可见,他们生前必定是个以一敌百的猛将。 他们身体表面插满了各种金属导管,各种颜色不明的液体正在通过导管传输进他们的身体中。 精通医理的扁鹊看到这一慕,一种巨大的恐惧攫取了他的心脏。 “你,究竟在做什么可怕的实验?” 扁鹊忽然竭嘶底里的大喊。 这句话,是扁鹊对自己说的。 是善良的扁鹊,对邪恶的扁鹊说的。 没有声音回答,善良的扁鹊却仿佛听到了邪恶的扁鹊在黑暗中冰冷的讥笑。 人,最难以接受的是,自己变成了自己最厌恶的人。 更难接受的是,清醒过来时,一睁眼,就看到了,最厌恶的自己做出了最可怕的事。 那种崩溃的感觉,只要经历过一次,此生便不会再想经历。 可是扁鹊却经历过很多次。 因为他是善恶扁鹊,他有两重人格。 善和恶。 他有两个灵魂。 一个乐观善良。 一个阴沉邪恶。 他也有两个世界。 一个世界充满敬爱与微笑,被救助过的患者献出的鲜花铺满。 一个世界充满邪恶与阴暗,被谋害过的灵魂恶毒的诅咒铺满。 善良的灵魂与邪恶的灵魂时时刻刻在搏斗。 两个不同的世界在剧烈碰撞对抗着。 一个祈求挣脱。 一个愿意沉沦。 “这可不是什么可怕的实验哦,这是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创造。” 一个好听声音传来,这声音娇美柔媚,勾魂蚀骨,让扁鹊的小心脏猛然一跳。 扁鹊自然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即使在万人狂呼的角斗场中,她的声音都是那么的有辨识度,哪怕音量不大,也能清晰的传到别人的耳中,让人一听难忘。 然后,是高跟鞋踩在地上的清脆响声。 步伐活泼,优雅,自信,每一步,都像踩在人的心尖上。 再然后,就是她身上那芬芳馥郁的体香。 随着她的到来,整个充满药水以及腐烂味道的消失不见,隐隐约约闻到的,只有她的香味。 不需要看到她美丽的脸庞,性感火爆的身材,只需听见她的声音,闻着她的体香,就能激发雄性最原始的。 人生是一个满足的过程。当得不到满足,便会痛苦,当得到满足,便会无聊。 站在权势,力量,财富,美貌顶峰的芈月,很久以前就没有尝试过得不到满足的痛苦了。被男人疯狂迷恋,又刚吸饱了鲜血的芈月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于是变得无聊。 世间所有男子,都不被她放在眼中,她深知自己的魅力,自信绝没有一个男人能逃出她的魔爪,于是所有男子在她眼中,都变得索然无味。 幸好,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能与她比肩的女帝,不然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就真的太无聊了。 超越女帝,把女帝踩在脚下狠狠羞辱,在芈月所有幻想到最美好的画面。 女帝是王者大陆公认第一女神,是所有女人羡慕的妒忌的对象。 芈月虽然地位同样尊崇,实力同样超然,却只能位居第二。 在芈月看来,她与女帝之间的差距,就是大唐与大秦的差距。 大唐比大秦强。 反过来说,只要大秦比大唐强,那么,她就能将女帝踩在脚下。 可是即使强如大秦,按照正常的速度,想要超越盛世大唐,没有个数百年甚至上千年是不可能的,心高气傲的芈月又怎么可能甘心被女帝踩在脚下数百年乃至数千年? 哪怕是意义上的排名也不行! 所以,在很多年前,芈月就和徐福一起,开启了创造‘终极战士,人间兵器’的魔道实验。 为的就是批量创造出强大的战士,让秦国的实力起飞,超过大唐。 后来因为秦国至高无上的君主嬴政对徐福的极度不喜,以及种种原因,徐福与秦皇室的关系破裂,远遁他乡。 再后来,芈月遇到徐福的徒弟,一个更有天赋,更才华横溢的天才怪医,扁鹊。 邪恶的扁鹊那丧心病狂的实验让‘终极战士’的进度大大增加,也让芈月看到了超越女帝的希望。 所以,每当百无聊赖时,她都会来到扁鹊的秘密实验室,看研究的进度,也顺便和邪恶的扁鹊畅谈一下人生。 他们都是世人眼中邪恶的化身,视道德伦理,法度纲常于无物,加之芈月对扁鹊这个实验的大力支持,自然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只是芈月没想到,这次遇到的,居然会是那个多年未见,善良人格的扁鹊。 貌似,依然是一个纯真无邪的小正太? 有趣。 芈月饶有兴趣的打量着善良的扁鹊,没有邪恶扁鹊的阴沉的表情,也没有那猩红的眼瞳,身上散发的是纯真无邪气质,感受不到丝毫邪恶扁鹊散发出的气息,这种转变,让芈月啧啧称奇。 扁鹊的体格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邪恶人格的扁鹊在成长,善良人格罕有出现,实际上,善良人格的扁鹊还处于少年时期。 善良纯真的扁鹊哪里经得起芈月这种魅惑天下的风月老手,绝代魔女的注视,只稍片刻,苍蓝色的皮肤的脸上竟出现了淡淡的羞红。 “呀。居然还会害羞。不知另一个你看到了你现在的表情会是怎样,不行了,我要把你这幅表情拍下来,等另一个时候苏醒的时候给他看!” 说着,芈月用魔法水晶将扁鹊羞涩的小正太模样拍了下来,美艳的脸上带着阳光的笑容,仿一个活泼的,热爱拍照的少女。 芈月明艳阳光的笑容让扁鹊呆了呆。 这一刻,善良的扁鹊只觉得,她比传说中还要美丽动人,却没有传说中可怕。 在她的身上,扁鹊感受不到任何上位者的威压,反而更像一个知心姐姐。 就连她吸血的方式,都一点都不血腥,反而说不出的优雅与浪漫。 但是,吸食人类的鲜血,始终是不对的。善良的扁鹊这样想着。 扁鹊握紧拳头,鼓起勇气,迎着芈月那明艳的笑容,说:“芈月姐姐,你以后能不能不吸人血了,那样是邪恶的。” 邪恶? 真是天真啊! 善良的扁鹊这一声姐姐让芈月心情舒畅,她本来就非常高,穿上高跟鞋更是比扁鹊高出了半个头。 “小朋友,让姐姐告诉你一个自然界的真理。”芈月微微俯身,用食指勾住了扁鹊的下巴,轻佻地说: “从生物进食层面来讲,邪恶这个词根本没有任何意义,自然界是残忍的,是恐怖的,但是你不能说它是邪恶的,就像人吃鸡,鸡吃虫,你都不能说它们是邪恶的,因为这是天性。在我看来,血族不吸血,那就是违反了天性,毫无人性,那才是真正的邪恶,懂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罪与良心,爱与被爱 吸血的芈月从来没有愧疚感。 更何况,芈月吸的,从来都是那些迷恋她的男人心甘情愿奉献上来的鲜血。 对于那些男人来说,那不是夺取,而是恩赐。 在芈月看来,血族吸血,那是天经地义,光明正大的。 因此,她吸血的时候,也光明正大,选择在宽阔的角斗场上,在众目睽睽下,在万人的崇拜欢呼中进行。 善良人格的扁鹊当然不会认同芈月的观点,却不得不承认,能把吸血,邪恶说得如此理直气壮,光明正大,也是一种气魄。 不愧是大陆上最颠倒众生的魔女,扁鹊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男人愿意为她付出生命,倾尽一切了。 那种明明邪恶,又邪恶得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气魄,那种御姐般成熟美艳,又如少女般阳光活泼的笑容,还有那性感火爆的傲人身材 她身上的一切,哪怕是一根发丝,也让男人难以抵抗。 善良人格的扁鹊虽然还是个小正太,但也是个男人。 芈月那邪恶又光明正大的气魄,妖媚又明艳的笑容,芬芳馥郁的体香,就连大秦帝国那些心智坚韧成熟的猛将都无法抵抗,单纯善良的小扁鹊就更加抵抗不了了。 苍蓝色肌肤的脸上,羞涩的红晕渐渐扩大,芈月那邪恶高贵的气度,美艳阳光的笑容,吐气如兰的芬芳离他越近,越让扁鹊羞涩。 她的妩媚大气,更加放大了扁鹊的局促不安。 颠倒众生的魔女芈月,遇见单纯善良人格的小扁鹊,其结果毫无悬念。 在芈月的盖世风华下,善良人格的小扁鹊呼吸变得急促,脸上害羞的红晕已经燃烧到滚烫的耳根,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有一种想要把心脏掏出,奉献给她的强烈冲动。 为了抑制这股冲动和缓解局促不安,扁鹊再也不敢看芈月那双水汪汪,勾魂摄魄又风情万种的眼睛,扭过头转移视线和注意力,可如此一来,满是尸体残肢的实验室中的恐怖景象便格外清晰。 “真是地狱啊。”善良人格的扁鹊浑身颤抖,眼泛泪光。 “地狱?”芈月看着善良人格的小扁鹊浑身颤抖,悲天悯人的模样,恶趣味地说:“你们两个真的完全不一样,你知道另一个你怎么形容这里吗?他说,这里是——天堂。” 善良人格的小扁鹊握紧拳头,怒吼道:“这里怎么会是天堂!” “你把身边的人看成是魔鬼,你就生活在地狱;你把身边的人看成是天使,你就生活在天堂。因为另一个你把我看成了天使,所以他感觉这里是天堂。” 芈月笑吟吟地问:“善良人格的小扁鹊,你这么愤怒,这么颤抖,是把我看成魔鬼了吗?” 扁鹊惊恐地看着芈月那美丽明艳的面容,终于明白她为什么被称为大陆第一魔女。 “别这样看着我嘛。我承认我很邪恶,我甚至以为世界上没有比我更恶的人了。”芈月潇洒大方地承认,然后颇有些霸气的指着扁鹊:“直到我遇到了——你。” “当然,是另一个你。” “你知道我最欣赏另一个你的是什么吗?是你的恶。” 芈月说道:“世界上恶人不计其数,但从来没有任何人像你的恶一样,因为那是没有任何动机,没有任何,没有任何理由的恶,是一种纯粹的恶。就像你拿着锋利的手术刀站在这里,解剖他们身体的时展现出来的,是一种医生孜孜不倦探求知识,想向生命最深处的黑洞里走去的恶。” “那是一种庄严的,肃穆的,精准的,有技术含量的,纯粹的恶。那种恶很有魅力,让人动容,你想见识这样的恶吗?你想了解另一个自己吗?如果想的话,那下次另一个你出现,拿着手术刀和毒药解剖尸体,研究人体生前死后之间的伟大奥秘时,我就用魔法水晶录下来,等善良人格的你苏醒了,我就放给你看。” 芈月的声音温柔又多情,却听得善良的小扁鹊毛骨悚然,善良的人格看邪恶的人格作恶?只是稍微联想一下,就差点崩溃。 善良的小扁鹊指着手术台上躺着的,脸上凝固着满足与迷恋笑容的尸体,鼓起勇气大喊:“他们都是最爱你的人哪,你的良心不会痛的吗?” “良心?不会痛啊。”芈月慵懒地打了个呵欠,“良心是罪人的地狱,我是罪人,我没有良心。” 扁鹊:“” 面对这样一个颠倒众生的魔女,善良的小扁鹊根本没有任何招架之力。 时隔十年,善良纯真的人格再次苏醒,遇见的,却是视天下男子于无物,玩弄人心于股掌之间的大陆第一魔女,小扁鹊只觉得自己的运气差到了极点。 望着躺在手术台上,脸上带着满足笑容的战士的尸体,扁鹊觉得他们好可怜。 芈月那双清澈明亮的桃色大亮眼睛似是看穿扁鹊内心的怜悯,悠然道:“你不用怜悯他们,他们是死得其所,死有余辜。” “死有余辜?” 芈月这种悠然的邪恶彻底激发了善良扁鹊内心的愤怒,他咬牙切齿道:“他们犯了什么罪,死有余辜?” “他们爱上了我。” “爱上了你,就死有余辜?”扁鹊愤怒至极,这是什么歪理?实在太荒谬了! “对。在我看来,世人所说的傲慢c嫉妒c愤怒c懒惰c贪婪cy欲c暴食,这七宗罪都不是罪,世界上最大的罪是:爱与被爱。” 芈月说道,“他们爱上了我,这就是他们的罪。罪大恶极,为爱而死,也就死有余辜。” 扁鹊怒极反笑,“爱上你就是罪?那是不是在你看来,这个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有罪?” “嗯。是的。我早已宣判这个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有罪。”芈月骄傲地指着最满意的部位——尺寸傲人的胸,说道:“因为没有男人不会爱我。” 扁鹊无法反驳,因为她的确拥有骄傲,视天下男人于无物的资本。 她的美丽,权势,荣耀,力量,甚至那深入灵魂的危险感与邪恶性,都对男人有着致命吸引力。 “按照你的说法,被爱的你,也同样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对。”芈月笑嘻嘻地说道:“我也死有余辜,但可惜哟,这个世界上,有实力杀得了我的人还没有出生。我罪大恶极,可我没有良心,所以我不会像善良的你一样痛苦。” 看着魔女嬉皮笑脸,不知悔改,毫无愧疚之心的模样,扁鹊只觉得怒从中来,勇敢地盯着她恶狠狠地说道:“我诅咒你,你会爱上一个不爱你的男人,终有一天,你会为爱忏悔你的罪。” 少年故作凶恶的诅咒让芈月愣了愣,然后开怀大笑,“哈,爱上一个不爱我的男人?为爱忏悔我的罪,挺有意思的诅咒,但是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不会有男人不爱我,我也不会爱上任何男人。” “因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懂男人的女人,我知道怎么撩动男人心,然后征服。”芈月说道:“当一个女人发现自己越来越懂男人时,却也会越来越不懂爱,不相信爱,更不会去爱。” “所以你这个诅咒一点实现的意义都没有。”芈月望着体格虽已经是成年人,但语言想法依然纯真的扁鹊,美艳动人的脸庞罕见有了一丝怜惜,“看在你这个诅咒这么搞笑的份上,姐姐就大发慈悲,原谅你啦。而且,姐姐知道,善良人格的你,还只是一个孩子,一个十三岁,却经历世界上最大背叛与痛苦的,孩子。”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活着,不是为了取悦他人,而是为了成就自己 芈月说的没错,严格意义上来说,善良人格的扁鹊,还只是一个孩子,一个十三岁的孩子。 在扁鹊十三岁那年,不论精神上还是上,都遭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背叛和痛苦,于是蜕变出邪恶的人格,在之后漫长的光阴里,那些痛苦c怨恨都是邪恶人格的扁鹊在替善良人格的扁鹊承受的。 芈月伸出手,抚摸扁鹊的脸。 这是一张年轻,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帅气的脸,与正常人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肌肤,是苍蓝色的。 芈月隐隐约约记得,十多年前的,那个唯唯诺诺跟在徐福屁股后边的,单纯善良的男孩,有着阳光健康的古铜色肌肤和青春的活力。 如今,哪怕是哪个单纯善良人格的苏醒,依然驱散不了身上阴沉的气息,吹弹可破的肌肤也变得坚硬,没有任何弹性。 芈月明白,这是扁鹊长期在药物与毒物浸染下发生的变异。 他整个人已经变成了剧毒之体,普通人若是不小心触摸到了他的肌肤,必会全身溃烂,被腐蚀的丁点不剩。 芈月却毫不畏惧,那纤长的,如羊脂白玉般完美的手没有受到丝毫腐蚀。 “看见这地狱般的景色是自己造就出来的,变成了过去的自己最讨厌的样子,现在的你,一定很痛苦吧。” 芈月水汪汪的桃色大眼睛中已没有了那风情万种的戏谑与挑逗,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与怜惜。 就像一个知心姐姐,在怜惜自己的弟弟。 扁鹊从来没有被如此亲昵地抚摸过,也从来没有被如此真诚地怜惜过。 难以抗拒芈月那扑面而来的成熟魅力,不敢直视芈月那双仿佛会说话,能看穿人心最深处秘密的眼睛,扁鹊地下头,黯然说道: “是的。很痛苦。我变成一个讨厌,只是因为承受不了当时的痛苦。我不相信仅靠自己就能挺过那段痛苦黑暗的日子,比起心中成为一个万人敬仰,救死扶伤的伟大医生的遥远梦想,精神上的背叛,上的痛苦就在当前,如酷刑一样真实的折磨着我,未来真的会变得美好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很痛苦。” “为了不那么痛苦,我放弃了信仰,放弃了成为一个伟大医生的美好梦想,我变得不可理喻,神经兮兮。我想,要是一个人来帮我承受这些痛苦就好了,要是这些痛苦能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就好了,要是有一个比那些对我施加痛苦的恶人还要恶的人出现,帮我对付他们就好了。”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出现了邪恶的人格,为的是逃避那些痛苦。” 善良人格的小扁鹊忽然抬起头来,用那张已经泪流满面的苍蓝色的脸,凝视着芈月,抽泣着说道:“芈月姐姐,我是不是,很软弱?” 芈月温柔地说:“这不是软弱,而是人的一种本能反应。跟困了想要睡觉,恶了想要吃饭一样,遇到痛苦也会想到逃避。最近就很流行一句话,叫做:逃避虽可耻但有用。” “那些信誓旦旦,说自己不会逃避的人,都是一些从来没有承受过真正痛苦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节俭,都是因为他们贫穷;绝大多数人专一,都是因为他们丑陋;绝大多数人,绝大多数人低调,都是因为他们平庸,绝大多数人善良,都是因为他们幼稚。” 芈月继续说道:“人类总会对那些正义啊,忠诚啊之类的高尚品格夸夸其谈,并努力向身边的人展示那些崇高的东西,迷失在我是一个伟大的人这种高尚的幻想中。其实世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他们想象中高尚坚强,当他们变得富有时,便不会节俭,而是奢侈;当他们变得好看时,便不会专一,而是放荡,当他们变得出众时,便不会低调,而是跋扈。说穿了,他们自负的认为自己拥有的高尚品格,只是因为自己穷,自己丑,自己平庸,没有资格受到诱惑,用来掩饰自己的无能与软弱而已。” “一旦他们拥有了凌驾别人的力量,摆脱了贫穷,丑陋,平庸的束缚,那些道德准则也会随之崩解,有多克制,就有多放纵。这就是人性。人性中有善也有恶,当善到极点,恶就会反弹,这叫物极必反。” “而物极必反,是这个世界的规律。既然身处这个世界中,自然会受到这个世界规律的约束,所以,善良的小扁鹊,不要自负的标榜自己并不存在的高尚道德,要正确的认识自己,认识到自己的软弱,贫穷,平庸,并承认自己的不足。要想改变自己,必须先接受自己,接受软弱,贫穷,平庸,而不是活在虚构的自我高尚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变得勇敢,富足,强大。懂吗?” “嗯,懂了。”扁鹊擦了擦眼泪,芈月的话让他受到了莫大的鼓励。 望着芈月那美艳动人的面容,扁鹊说:“芈月姐姐,你真不像是传说中那个可怕的女魔头。” 在十多年前,少年时期的小扁鹊就曾说过芈月种种可怕的传说,虽没有亲眼所见,她的妖冶,放荡,冷酷都已深入人心。 如果不是有着过人的手段和冷酷,她又怎么可能成为整个大秦帝国的统治者,将那些桀骜不驯的猛将也整治的服服帖帖,哪怕不可一世的师傅,在她面前都只能唯唯诺诺。 可是芈月的这番话带着鼓励的话,温柔的语气,贴心的抚摸,都颠覆了小扁鹊的认知,她的话虽然残酷却一针见血,对刚苏醒的,善良人格的小扁鹊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不。你错了。我比传说中还要可怕,我知道在其它帝国的口中,我妖冶,放荡,冷酷,残忍,是个祸乱天下,玩弄人心,不折不扣的女魔头。很多人背地里都痛恨我,鄙视我,唾弃我。但那又如何,我从来不在乎,我不在乎世人的评价和男人的目光,饿了就找好吃的,渴了就找好喝的,困了就睡个饱饱的,无聊了就找男人来玩弄调戏一下,何其快哉。” 芈月坦然又傲然地说道: “我活着,不是为了取悦他人,而是为了成就自己。”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抗争的越强烈,输的就越惨烈 “我活着,不是为了取悦他人,而是为了成就自己。” 肆意盎然。 这就是大陆第一魔女,永恒之月芈月。 世间的那些流言蜚语,是非黑白都无法影响她的生活方向,她的行为永远只忠于她的内心,她只按照让自己快乐的方式活着,哪怕在世人看来,那是邪恶放荡的。 她既邪恶,又高贵,既优雅,又放荡,既阳光,又阴暗,她的年龄,是那种最有成熟女人味道的年龄,她的身体,却又散发着青春少女独的活力与性感。 种种矛盾的气质,却能在她的身上完美的统一,只要见过,就再也无法忘怀。 扁鹊说道:“如果你真的是那么邪恶可怕的话,那为什么对我如此特别,十多年前就对我特别友善,现在又鼓励我正视自己的软弱,变得勇敢强大?难道你不知道,善良人格的我如果变得强大了,邪恶人格就会消失吗?对于你来说,邪恶人格更有价值吧?他可以精准无误的执行你恶的意志,又拥有高超的技术,能为大秦帝国创造出源源不断的‘战士’。” “的确,邪恶人格的他比善良人格的你更有价值,更能适应大秦帝国残酷的生存环境,也更能为大秦帝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前对你特别友善,是因为你有价值啊,虽然当时你还小,可是你的医术已经举世无双,是你,在我最为自己青春逝去而苦恼的时候,让我看见了永葆青春的希望。很抱歉我说得这么直接,但事实就是这个样子。” 芈月坦然又有些抱歉地说道,“现在我鼓励你,希望你变得勇敢强大,或许是因为,你经历的痛苦和背叛c人格分裂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我间接造成的。你最敬爱的师父,是因为我,才痛恨你,背叛你,想要杀掉你。” 原来如此。 这就是事实的真相吗? 十年前,心思单纯,不经男女之事的扁鹊并不知道师父在看到自己与芈月接触时,眼中流露出来的怪异目光。 十年之后,扁鹊终于明白,那是男人的强烈妒忌与害怕。 妒忌扁鹊的高超医术,妒忌扁鹊能得到芈月的格外青睐,害怕扁鹊终有一天会取代他的位置。 扁鹊也终于明白,师父望向芈月的那种眼神,和大多数男人一样,是疯狂的迷恋,仰慕,膜拜,渴望,又是深入骨髓的恐惧。 可能在多年前,师父就已经妒忌自己了吧。他专研半生都参透不了医理,我用短短半年就参透了,他竭尽全力都救治不了的病人,我轻而易举就治好了。 野心勃勃的师父一直都想成为世界上最技术最高超的神医,可是他知道,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超越他,这样跟我生活在一起,看着我一天天成长,被超越的恐惧一天天迫近,师父他一定很煎熬吧? 或许,这就是当年他不辞而别的原因? ※※ 从有记忆以来,扁鹊就与师父相依为命。 他的师父是一个医术精湛的医生,从小耳濡目染之下,扁鹊也对医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博大精深的医术领域让他痴迷,从四岁开始,就已经醉心于医术的研究,他可以不吃不喝不睡,而精力充沛的沉浸在玄妙的医理世界中。 六岁时,扁鹊就已经把所有的医书铭记于心,各种医理,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也都融汇贯通。 每次看到病入膏肓的人因为自己的高超的医术而起死回生,扁鹊都感到无比高兴。 每次看到一个个被病魔折磨的痛苦家庭在自己的妙手回春中重新焕发生机与欢笑,扁鹊都感到由衷自豪。 病人眼中流露出的真诚与感激也让扁鹊备受鼓舞和欣慰,在了解到医生这个职业的伟大与崇高之后,小小的扁鹊就已经下定决心,长大了要做一个伟大的医生,济世为怀。 怀着救世的热情,扁鹊每天都沉浸在医学当中,天真善良的扁鹊并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超然医学天赋给相依为命的师父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直到某一天,一个看似平常的日子,师父背上药箱出诊,再也没有回来。 扁鹊不知道师父为什么会不辞而别,对于扁鹊来说,相依为命的师父就如同自己的父亲一样,在师父不辞而别的日子里,小扁鹊不再沉浸在医学中,而是像个被遗弃的孩子一样,孤独的守望在路口,等待师父的归来。 这一等,就是一年。 然而,依然没有见到师父身影。 于是,扁鹊不再孤独等待,而是主动去寻找。 凭借高超的医术,一路上,扁鹊救治了无数病人。 少年神医,自此诞生。 在路过稷下学院,这个王者大陆上最负盛名的,大陆文明传承的圣地时,扁鹊首次了解到世间曾经有过古老的医术,能让受伤的重新生长,能让衰老的面容变得青春,甚至从无至有创造出新的生命。 这不可思议的医术被视为‘魔道’,是人门口中不愿谈论的禁忌。 任扁鹊怎么追求探索,都没有找到记录这种医术禁忌原理的文字。 他一路救死扶伤,济世为怀,哪怕再贫穷卑微的病人,他都一视同仁,竭心尽力,在民间获得了崇高的声誉。 随着少年神医的名声越传越广,扁鹊迎来了他人生中身份最尊崇的病人——大秦帝国,秦王。 让扁鹊喜极而泣的是,亲王派来求医的他,竟然是他苦苦寻找的师父。 为了向师父证明自己的长大了,为了让师父骄傲,扁鹊如同一个渴求父亲认可的孩子般,投注了所有的精力和毕生所学,终于将病入膏肓的秦王医好。 十三岁的他像多年前,六岁时的那个孩子一样,傻笑着向师父炫耀自己高超的医术。 得到的,却不是师父慈爱的赞赏,而是冷漠的疏远。 师父,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 不对,精通医理,对人体构造无比熟悉的扁鹊清晰的意识到,师父已没有了人类的温度。 好像变成了另一种生物。 因为治好了秦王,少年神医扁鹊在秦皇宫中被奉为上宾,这时,他才知道,原来师父是大秦帝国最尊贵的女人,芈月太后的专用御医。 扁鹊永远也不会忘记第一眼见到芈月的情景,那是在大秦帝国最高级的宴会上,所有贵妃,千金都穿着保守传统的服饰,她却穿着一件暴露性感的长裙,长裙摆动间,雪白的大长腿和纤细的腰肢隐约可见,胸前的傲人的半球更是夺人神魄。 但是她的暴露性感并不显得低俗,反而透出一种高贵的气质,将宴会上所有的人都压了下去。 她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异彩流动,有一种奔放的活泼,可这种活泼中又蕴含着一种邪恶危险的煞气,如风雨欲来的千里阴云,似能将整个天地的光芒裹进去。 秦国极度崇尚武力,而在武道上,男性比女性拥有先天优势,因此,秦国是一个男权社会,女性地位卑微,宴会大厅内的男人无一不是王公贵族,地位尊崇,玩弄女性是他们的特权。然而在面对芈月的时候,他们的脸上没有不屑与不满,只有敬畏与仰慕。 从那一刻起,扁鹊就知道,她是大秦帝国最有权势的女人。 她穿的很暴露性感,却没有人胆敢去欣赏她的美丽风光。 除了扁鹊。 单纯善良的扁鹊痴痴地望着芈月,并没有任何的亵渎之心,只是发自内心的惊叹。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么美丽的女人! 那种美丽,不单纯是外貌上好看,上的性感,更是气质,气度,气魄上的独一无二。 感受到小扁鹊那是孩童般单纯欣赏的目光,而不是男人猥琐的,芈月对着扁鹊投去一个爽朗甜美的笑容。 那个笑容,让小扁鹊整场宴会都处于恍惚之中。 宴会结束后,师父找到了他,希望他协助自己进行秘密的魔道手术试验,就是那种,扁鹊一直苦苦追求的,能让受伤的重新生长,能让衰老的面容变得青春,甚至从无至有创造出新的生命的魔道禁忌。 原来,师父消失多年,是一直在努力进行这种禁忌实验。 为的是让大秦帝国最美丽尊贵的女人,芈月获得永不衰老的青春容颜和长生不老。 当时,十三岁的小扁鹊不解,问道:“像芈月姐姐这样青春美丽的人,一点都不老,为什么这么急迫的要进行这种危险的禁忌实验呢?姐姐你今年多少岁了?” 是的,在扁鹊看来,芈月一点都不老,她的肌肤如十八虽少女般吹弹可破,散发着青春活力,又稚嫩少女无法拥有的成熟性感的火爆身材,她整个人给扁鹊的感觉,也不过是一个二十五六岁,处于女孩与女人交接最完美时期。 听了小扁鹊天真的话语,芈月开心地笑了,用手抚摸少年那青春洋溢,弹性十足的脸,说道:“小扁鹊,你记住了。永远不要问一个女人的真实年龄,因为那是女人最大秘密,懂吗?” “嗯,懂了。”扁鹊急忙回答,他只觉得芈月那双完美无瑕的手有种神奇的魔力,让他面红耳赤。 “永葆青春美貌,是所有女人的终极梦想,为此,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芈月叹息道:“不论多么青春美貌的女人,都只想变得更加青春美貌,抗拒年衰色老。可女人跟青春抗争,注定是个悲剧,抗争的越强烈,输的就惨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超越时间的美貌 大部分女人到老了都想不透彻,生在男权社会,到底是美貌重要,还是能力重要? 所以大部分生长在男权社会的女人都只能沦为花瓶,在男权的支配下庸庸碌碌,强颜欢笑地过完一生。 芈月不同,她早早就意识到:美貌,就是女人的能力。 两者并没有什么冲突。 芈月卑微的少女时代结束于秦王赞叹而惊艳的眼神。 凭借美貌这件所向披靡的武器,以及对人性的洞悉,加上可怕的修炼天赋,她在权利的斗争中如鱼得水,清理了所有挡在她前面的敌人,一步步登临秦国权利的最高峰,成为最终的胜利者,让所有看不起她的人都在她的脚下瑟瑟发抖。 她有信心打败世界上所有女人,征服世界上所有男人。 但有一天,她悲哀的意识到,她有一个永远打败不了的敌人。 那就是时间。 时间才是每一个人最大的敌人,时间创造一切,又消灭一切。 回忆会告诉你什么叫幼稚,时间会告诉你什么叫衰老。 时间不会对任何人有所怜悯,青春美貌的容颜似细沙般从指间流逝,年幼的王储逐渐长大成人,隐隐有了不可一世的帝王之姿,权利与美貌如风中烛火,转瞬就可能熄灭。 一个女人靠美貌爬得有多高,失去了美貌之时,就会跌得有多惨。 芈月很清楚这一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她那将征服所有男人的,打败所有女人的优越感渐渐消磨。 一个人的优越感,如果是来自美貌,那就努力维持美貌;如果是来自智商,那就记得别做傻事;如果是来自金钱,那就拼命赚钱保持自己的富有。 有优越感其实并不算一件坏事,因为它会让人感觉自我良好,从而更加自信。 但优越感也分两种,一种是狗眼看人低的低级恶俗,一种是润物细无声的高级优雅。 大陆第一魔女芈月当然不会是一个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所以她的优越感,有高级的优雅,也有低级恶俗。 在她那里,财富上的优越感不仅仅是炫富,而是让自己拥有更大尺度的自由,不仅可以随便拒绝自己不想做的事,而且可以让别人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在她那里,地位上的优越感不仅仅是特权,而是可以最大限度的遵从自己自由放浪的内心,抛开世间种种法则的束缚,又可以用自己创立的法则去束缚别人。 财富,智慧,都可以通过努力和智谋去夺取,维持。 但唯独美貌,不论你怎么努力维持,最后都只会被夺取。 医术,魔道,禁术,芈月用尽了一切办法,却也只能看着自己惊世的容颜渐渐消逝。 从那时起,芈月就惨痛的领悟到:女人跟青春抗争,注定是个悲剧,抗争的越强烈,输的就惨烈。 在与青春抗争的斗争上,从未输过的芈月输得一败涂地,甚至没有任何还手之力。 直到她遇到了扁鹊的师父,徐福。 这个自称世界上医术最高的男人匍匐在她的脚下,奉上永葆青春的灵药作为贡礼,祈求她的垂怜与庇护。 芈月服下灵药,如十八岁的少女般,恢复了活力动人的青春。 徐福也如愿以偿得到了他所渴求的庇护,成为芈月的专用御医,享尽荣华富贵,并尽忠职守,毫不犹豫地执行芈月的一切旨意。 重新获得青春之后,芈月雄心大振,为了超越大唐,超越女帝,芈月命令徐福不顾一切代价和手段,也要为大秦培养出最强大的战士,人间凶器。 由此开启了那个漫长的,恐怖的,以人体为样本的禁忌实验。 然而,青春的恢复,是短暂的。 芈月再次察觉到了青春的流逝。 眼角出现的第一条皱纹在残酷地告诉她: “没有任何美貌,能够超越时间。” 徐福灵药的效力所能维持青春美貌的时间越来越短,副作用也越来越大,这让芈月歇斯底里,怒不可遏。 面对最爱慕,也最恐惧的魔女的暴怒,徐福献上了新的计策——传说,遥远的西方大陆,勇士之地,曾经被一个种族统治过一个辉煌的时代。 这个种族,拥有不老的青春和近乎永恒的生命。 血族。 为了得到芈月的欢心和认可,徐福自动请缨,自告奋勇远赴西方大陆,探索血族不老和永生的奥秘。 当再次从遥远的西方大陆回到秦国,徐福已成为一个血族。 而且是得到了始祖源血的上位血族。 他的实力也突飞猛进,一跃成为荣耀王者。 芈月见识到了血族的种种不可思议的强大之处,不得不感叹,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来讲,血族,的确是比人类更高级的种族。 可是,血族也并不完美,也有着许多短板和缺点,为了成为世界上最强大,完美无瑕的女人,芈月不仅要利用血族的特质,更要借助来自世界起源,上古魔道的禁忌,将两者融合,诞生完美的自己。 然而,成为血族的徐福已经没有能力再进行高超的魔道手术了。 恰巧,这个时候,单纯善良的小扁鹊来到了秦皇宫,引起了芈月注意。他那丝毫不逊色于徐福的高超医术让芈月欣喜欲狂。 在芈月的推动下,毫无戒心的扁鹊答应了师父徐福的要求,进行传说中那个永葆青春,死而复生的魔道手术。 手术很成功。 一个古往今来最完美的魔女诞生了。 她的体质,超越了血族。 她的美貌,超越了时间。 她很感激这场手术最大功臣,扁鹊。也很喜欢扁鹊那单纯善良的性格。 由此对扁鹊格外的热情温柔,把他当做亲弟弟看待。 沉溺在青春永驻的狂喜中,芈月却忽略了徐福的野心和。 成为血族,拥有了力量的徐福已不像当初般容易控制。 趁着芈月闭关的空挡,徐福设计阴谋杀死了当时秦国的皇帝。 徐福会刺杀秦王芈月尚不吃惊。 让芈月吃惊的是,徐福居然连扁鹊都不放过,将秦王的死嫁祸在扁鹊身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唯有害怕,才能勇敢 所谓虎毒不食子,徐福与扁鹊虽然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可相依为命,用情同父子来说也不过分。 可芈月万万没想到,因为疯狂的妒忌,他居然连敬他c爱他c视他为父亲的小扁鹊都不放过! 尘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被自己最爱的人背叛。 在牢狱中受尽酷刑,逃出秦国时,扁鹊已经奄奄一息。 可师父并没有打算放过他,派出残忍的杀手一路追杀,在那段仓惶逃亡的日子里,上的痛楚和精神上的折磨,几乎让扁鹊发疯。 杀手终于在稷下手附近追上了他,就地挖了大坑将他活埋。 在无尽的黑暗与窒息的压迫中,扁鹊只觉得被活埋的那短短几个小时,比他所经历过的一生还要漫长。 再也没有任何经历,比这绝望的活埋还要漫长。 他的善良天真被消磨殆尽,强烈的求生欲和邪恶的兽性彻底爆发,他想不顾一切的活着,为此,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哪怕永世在邪恶中沉沦。 或许明明中邪神听到了他的祈求,又或许是近在咫尺的魔道文明感受到了他的强烈意愿,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冲开了岩石。 随着山崖崩裂,他从泥土的禁锢中解脱,随即又被抛向更深的黑暗。 醒来时,看清了周围的一切,全身经脉尽碎,骨骼寸断的扁鹊发出丧心病狂的大笑——眼前的地下之城,是传说中的废都朝歌! 幽暗神秘的光芒照亮前所未见的文字,那是力量与智慧的载体,太古时代的魔道文明! 逃出生天,命不该绝的扁鹊终于重见天日,他衣衫上拓印的神秘文字,是上古时代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毒道! 从此,他努力学习毒道,那个善良天真的医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冷酷无情的邪恶怪医。 练毒的过程十分痛苦,扁鹊的身体每时每刻都被剧毒所腐蚀着,支撑他坚持下去的,是心中的恶毒与怨恨。 肌肤变成苍蓝色,血液变成绿色,当邪恶人格的扁鹊毒功大成,重回重回秦皇宫,要找徐福报仇雪恨时,却发现徐福已经和芈月决裂,逃之夭夭。 芈月对他的出现欣喜不已,如获至宝,给了扁鹊最赋予丰富的资源和空间,让扁鹊邪恶的才华得以大放异彩,为秦国创造出最强‘兵器。’ 经历惨痛背叛,分裂出邪恶人格的扁鹊不再相信任何人,他只相信右手握着的冰冷手术刀和左手的握着的炽热毒气瓶。 他也不再介意世俗的目光,他孜孜不倦的进行着可怕的实现,完成那个师父也不能完成的伟大作品。 他要以此来证明超越了徐福,并给予徐福最致命的一击。 没有谁更能像芈月一样欣赏和理解扁鹊的恶。 也没有谁能像扁鹊一样能精准无论地执行芈月的恶。 没有共同崇高的理想,也没有共同远大的志向。 芈月活泼放浪,扁鹊冷漠寡言。 他们两个,并非友情,亦非爱情。 只是命运将同样孤独邪恶的两个人,联系到了一起。 ※※ 时隔十年,再次见到善良人格的小扁鹊,芈月的内心不免感慨。 他依然天真善良,可健康弹性脸庞变得冰冷苍蓝——痛苦的岁月已经抹去了他曾经的活力与热情。 在芈月看来,扁鹊是她的恩人,因为他高超的医术,才让那不可能的魔道手术成功,获得了完美的和超越时间的美丽。 可扁鹊却因为她,惨遭背叛的虐杀。 这无异于恩将仇报。 当芈月出关,得知事情原委后,大发雷霆,与徐福之间产生了不可弥补的裂痕。 芈月抚摸扁鹊的脸,轻轻地说道:“既然你此刻苏醒了,那也我应该旅行对邪恶人格的约定,将你的师父徐福带回来,让你处置。毕竟这么多年你帮我,帮大秦帝国做出太多卓越的贡献,我也应该付酬劳哦了。况且,十年了,我和徐福之间,也该有个了断。” 听到徐福这个名字,小扁鹊的身体猛然颤动了一下,由此可见徐福在扁鹊幼小的心灵留下了多么严重的阴影。 芈月温柔地拍了拍扁鹊的背,“别怕。哪怕你师父现在是大陆上最臭名昭著的血魔,但只要有我在,他就不敢放肆,我可是他的克星哦。” “嗯。”扁鹊点点头,想起了徐福在芈月面前,只有俯首称臣,唯唯诺诺的样子,心中想阴影消散了不少。 “那么,你在这里等我归来。”芈月站了起来,准备离开。 “我自己呆在这里?”扁鹊环顾恐怖阴森,尸体遍布的实验室,怯弱地问。 芈月凤眉一挑,“嗯。有问题?” “我害怕。” “那就勇敢点。” “一个人害怕的话,还能勇敢吗?” “一个人只有在害怕的时候,才能变得勇敢。” “可是这里都是死尸,这里没有太阴暗了,没有阳光。为什么我要一直承受这样的不幸?” “因为这是另一个你的杰作,你大概还不了解另一个你究竟邪恶到了何种地步,就留在这里认真的感受一下吧。如果连这一关你都过不了,又怎么可能变强,打败比你强千万倍的那个邪恶的你?” 芈月风情万种的眼睛迸射出一丝煞气,“没有光明并不是真正的不幸,需要光明才是真正的不幸。不要一直想着依赖身边的人,依赖光明,而要自己勇敢的学会孤独,对抗黑暗。如此才能真正强大,懂吗?” “懂了!”扁鹊惭愧地低下头,不敢去直面芈月那迫人的风姿。 ※※※ 绯红色的月光将秦国皇宫照耀的妖异又艳丽。 走出扁鹊的那个阴沉压抑的实验室,芈月悠闲地行走在辉煌的宫殿中。 身为大秦帝国最尊贵的女人,她修长的脖子和高贵的手腕上并没有佩戴任何饰品,因为再昂贵的饰品,都装饰不了她的美丽。 她绾了一个简单的发髻,把柔顺浓密的长发盘了起来,夜风温柔的吹动她鬓角的几缕长发,她的面容被绯色的月光照耀得完美无瑕。 高跟鞋并没有影响她的速度,她修长高挑的身影如鬼魅般在宫殿的尖顶上闪烁,仅仅几秒的时间,芈月便走出了偌大的秦皇宫殿群,来到通向西域的宫门前。 她要连夜出发,赶往西域。 并不仅仅是因为徐福在西域,而是因为青莲剑仙出现在了西域。 她想要亲眼看看,那个被视为信仰,能与女帝光辉争锋的青莲剑仙是不是真如传说中那般完美? 那个不可一世的女帝会是什么表情? 秦国的魔女,大唐的宿敌,把大唐最引以为傲的剑仙驯服了, 愤怒?痛恨?妒忌? 越想,就越得有趣。 越想,芈月就越想快点见到他,把王者大陆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征服。 芈月有绝对的信心能征服他。 绝对的。 如果他真的如传说中一样正义善良的话。 因为善良,就是愚蠢。 愚蠢的男人,都逃不出芈月的手掌心。 芈月也有绝对的信心不会爱上他。 绝对不会像大陆上那些疯狂迷恋他的迷妹一样。 绝对的。 因为在芈月看来,用尽全力爱一个人的样子,太丑。 她可是要做这个世界上最性感美丽的女人,亘古永恒。 轻轻一跃,芈月就跨过宫门前数千级阶梯,向着西域飞去。 她那性感火爆的远去背影,落在傲立在大秦皇宫最高的宇楼上,一双金色的瞳孔中。 金色的瞳孔,金色的眉毛,如朝阳般璀璨的金发。 在夜空之下,他整个人,就好像太阳一样金光闪闪,耀眼夺目。 感觉到身后似乎升起了一个太阳,飞翔中的芈月转过身来,便看到了站在秦皇宫最高权力楼上的身影。 即使相隔遥远,也没有丝毫影响芈月的视力。 他还很年轻,金发,金眉,金瞳交织成华贵的光,渲染了他俊美冷傲的容颜,让他看起来是那么遥远,凛然不可侵犯。 他的身上,秉承了千秋万代的帝王之血,天然地放射着让人不敢直视的光芒,带着傲视一切的尊贵与霸气。 “呀,政儿么?没想到长这么大了呢,有点秦国王帝的气势了,不枉我这么多年悉心的调教。” 芈月欣慰地想,然后热情地向遥望她的嬴政投去了一个飞吻后,瞬间远去,消失在绯红色的夜幕里。 “哼。还想是和以前一样放浪,现在我长大了,你没那么容易在秦国中肆意妄为了。” 望着芈月远去的身影中,嬴政金色的瞳孔中,闪耀着爱慕c敬畏c痛恨c渴望的光。 西域,青莲剑仙? 他们会遇到吗? 答案是肯定的。 依芈月的性格,知道青莲剑仙在西域,她又怎么可能不去会会? 嬴政知道芈月从来看不上任何,但这次是青莲剑仙啊。 大陆上最光辉灿烂的传说,女帝也令眼期待,大唐子民认为世间唯一能配得上女帝的男人。 想到这里,嬴政莫名有一些心痛。 这是失去的痛。 只有长期爱而不得,敏感的人才能领悟到这种痛。 他从来就没有拥有过她一秒钟,却感觉失去过她千万次。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的感觉,尤为强烈。 因为,对方是, 青莲剑仙?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魔女来了 西域,楼兰国皇宫,议事殿堂。 作为一个有着深厚历史底蕴的国家,楼兰国议事殿堂的建筑风格是宽广堂皇,庄严肃穆的。 此时,议事殿堂内却没有任何庄严肃穆的气氛,因为聚集在这里的,不是楼兰国保守刻板的王公大臣,而是刚夺取了楼兰国政权的,一群彻头彻尾的暴匪。 他们穷凶极恶,无恶不作,手上沾染过别人的血比自己身体里流的血还要多得多。 每一个暴匪,都是楼兰国通缉榜上凶名赫赫的人物。 过去,他们只能在楼兰政府的通缉下抱头鼠窜,如今,却能光明正大的在楼兰皇宫内放肆大笑,高谈论阔。 因为他们聪明强大的老大那罗,慧眼识珠,跟随了血魔,推翻了楼兰国的政权。 “兄弟们,从今天起,我们就成为这个国家的主人了!我们再也不需要抱头鼠窜,东躲西藏了!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住在皇宫里,打着正义的名号为非作歹!我们不仅自己成为贵族,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能成为贵族!我们的时代崛起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那罗坐在议事殿堂的王座上,高声喊道。 他虽白发苍苍,行将就木,却依然中气十足。 他的话引起殿堂内一阵欢呼。 “那罗老大万岁!” “那罗老大万岁!” “那罗老大万岁,万岁,万万岁!” 万岁两个词让那罗心情无比舒畅,他拍了拍手掌,十多个训练有素的侍从便带着海量的美酒,美食,金玉财宝鱼贯而入。 跟随者在侍从后面的,还有一堆打扮妖艳,花枝招展的舞女。 “美酒,美食,美女,财富,权势,我们都将拥有,兄弟们,尽情享受吧!” 那罗话音刚落,整个殿堂的气氛就骤然热烈和混乱起来,在美酒,美食,美女和金光闪闪财宝的刺激下,暴匪们如脱缰的野马一样纵情享乐。 那罗安然坐在王座上,怡然自得看着殿堂内疯狂混乱的情景。 能做这群暴匪的头儿,乃至在楼兰国的政权动荡中脱颖而出,与那罗深谙人性密不可分。 他知道义气,忠诚这些虚无东西在这群暴匪面前毫无意义,看得见c摸得着c吃得到c上得了c的美食c美酒c美女c以及财富和权势才是他们舍身忘死,竭心卖命的根本。 那罗对手下也十分大方,他知道有不少手下觊觎他那对骚媚入骨的双胞胎爱妾,所以这次登临人生巅峰,楼兰王座时,那罗毫不犹豫将她们也拿了出来,放在了舞女的队伍中。 正所谓,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这正是刀头舔血的暴匪们心中最强烈的阴暗点。 当暴匪们看到召来的舞女中,居然平日里可望不可即的双胞胎大嫂时,殿堂内的气氛立刻达到了沸点。 两个穿着性感艳丽,打扮妖冶,长腿白肤胸大臀翘的双胞胎女郎,被十多个舞女如众星拱月般围绕在殿堂中央。 面对暴匪们狂热的,恨不得撕碎她们的目光,双胞胎女郎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大胆奔放的向四周不断抛出飞吻,搔首弄姿,摆出各种引人喷鼻血的动作。 在酒精的作用下和众多舞女的艳舞的刺激中,暴匪们渐渐失去了理智。他们纷纷围绕在外圈的舞女身边,大胆地上下其手,引得她们娇喘连连。 匪徒们粗犷的笑,舞女娇媚的笑,交织成了一种堕落,糜烂的气息,迅速地发酵c蔓延。 那罗坐在殿堂中央最能代表权势和力量的王座上,带着帝王般居高临下的优越感,看着殿堂内堕落,疯狂,渐渐失控的场景。 “坐在王座上,感觉就是不一样。”那罗心满意足的感叹,然后对一直侍立在身边的手下说道:“残狼,给我看准了,谁敢对我的双胞胎爱妾做一些过分的事,立刻把他们给砍了。” “好咧。”残狼舔了舔嘴角,露出了残忍的笑。 那罗满意的点点头,在这群暴匪中,残狼的实力是最高的,同样,也是最得那罗欢心的。 他脑袋灵活,懂得揣摩人心,从来不问那罗为什么,只是毫不犹豫的执行那罗的命令。 比如这次,那罗将自己视为禁脔的双胞胎爱妾都放进了舞女当中,当然不是真的慷慨到要把自己的女人给别的男人享用。 就算那罗已经白发苍苍,房事不举,失去了以往的雄风,也不能把她们送出去,再大方慷慨的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这就是男人的劣根性。 更何况,那对双胞胎,还有许多讨那罗欢心的独特‘技巧’。 真的以为那罗会把这对心爱的双胞胎爱妾送出去,敢对她们下手的,要么是不忠,那么是太蠢。 这两种人,都是当权者最不喜欢的,最好的做法,当然是杀掉。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缺乏不忠又愚蠢的人,在酒精的作用下,许多暴匪渐渐失去理智,暴露出丑陋的一面,不少人推开外圈的舞女,如饿狼般向圈内最妖媚美丽的双胞胎大嫂扑去。 刷刷刷! 刀光闪过。 还没等他们将双胞胎姐妹扑倒在地,就地正法,他们就已经身首异处。 温热的鲜血带着腥燥的味道从破碎的残肢中流出,将殿堂内热烈的气氛降到冰点。 残狼依然站在王座旁边,唯一不同的是,他手里多了一把刀,刀上沾染了鲜血。 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刀尖上的鲜血,眼神阴冷的扫过众人。 众人恍然,本以为这是庆功宴,没想到是鸿门宴。 那罗从王座上站了起来,狠狠地唾了一口痰,骂道:“渣滓们!我知道你们当中还有不少人觊觎我的双胞胎爱妾,这点我能理解,也算是对我眼光的肯定,因为她们真的太特么漂亮了!男人的女人若是没有别的男人觊觎,那只能证明他的女人太差!” “但是,哪怕我的女人再漂亮,那也是我的女人!不是你们能染指的!这是一个男人,不,一个帝王的尊严!我现在已经是尊贵的楼兰国国王,不再是土匪老大了,你们也一样!即将封功受爵!我希望你们每个人明白自己的地位跟处境,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你们离开了我,就跟废物没什么区别!” 恩威并重,是统领人心的一大手段,要统领这群暴徒,必须具备相应的手段和暴戾,没有智商,没有情商的人,是做不了领导的,至少做不长久。更不会成长为钻石级的强者,因为在那漫长的成长过程中,不懂见风使舵,早就被杀了。 那罗萎缩朽木般的身体里爆发出一种慑人的威势,他环顾众人,带一种逼迫的煞气,说道:“血魔大人已经答应我了,等到将西域诸国统一,就会恩赐我源血,纳我为高贵血族的一份子,等我成了血族,必然会获得健壮的身体和强大的力量!冲击至尊星耀境界也不在话下!所以,只要你们死心塌地的追随我,为我卖命,日后定有你们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数之不清的骚媚女人,你们甚至能成为高贵血族的一员,获得更长,更强的生命,明白吗!” 血族? 至尊星耀? 那罗老大有可能会成为血族,并突破钻石领域,晋升到至尊星耀? 听到这样的消息,所有人都震惊了! 至尊星耀,那是什么概念? 虽在王者之下,但也是能俯瞰世界的‘大人物’! 在王者大陆上,哪一个星耀,不是威震一方的至尊存在? 有个钻石段位的,掌控楼兰国皇权的老大,就已经让他们相当有底气了。如果是至尊星耀,他们这个团体又该受到怎样的尊荣? 不敢奢求能抗衡东方那些超级帝国,但至少在西域,在楼兰国周围的众多弹丸小国中为非作歹,为所欲为是轻而易举的。 在楼兰国内,永恒钻石段位已是他们所能接触的顶端,至尊星耀这个境界的人物只存在他们的概念中,是他们仰望的视线也触摸不到的存在。 此刻亲耳听到一直追随的老大即将成为血族,晋升为至尊星耀,又怎么可能不震惊? 哪怕是到了九十多岁才晋升至尊星耀,那也是至尊星耀!! “明白了!那罗老大!” 暴匪们异口同声回答,即使他们刚刚被那罗骂成废物,可依然对那罗充满了敬畏,因为那罗是他们所接触到的最强者,他的强大与他们的命运息息相关。 更何况,他未来还有可能晋升为至尊星耀,成为血族。 也就是说,等那罗成为了血族,也能把他们变成血族,获得更强悍的身体和更长远的生命。 这样的老大,怎么可能不卖命追随? 这是个强者为尊,力量至上的时代。强者,就会有人尊敬,就会有人追随,无关正义邪恶。 “还叫老大?应该叫陛下了!”头脑灵活的残狼提醒道。 众匪恍然大悟,齐齐高呼: “那罗陛下万岁!” “那罗陛下万岁!” “那罗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陛下,多么美妙的词。 听着众人的欢呼,那罗高兴无比。 比那罗更高兴的,是那两个美艳动人的双胞胎姐妹。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那罗如果晋升为至尊星耀,成为血族,那么身为那罗最宠的爱妾,她们将会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 靠出卖美貌和肉体的双胞胎姐妹自然明白血族意味着什么,血族永葆青春美貌的特质简直让她们疯狂! 想到这点,她们越过众人,来到王座前,俯跪在那罗左右两边,像渴求怜爱一样小猫一样,温柔替他按摩,美丽动人的脸庞上,带着谄媚的笑。 如此美艳动人的极品双胞胎,婉转承欢的娇媚模样,让那罗色心大动,升起了一股在殿堂内将她们就地正法的欲望。 女人,是男人身上耀眼的徽章,拥有让别的男人爱慕妒忌的女人,是最能满足男人虚荣心。 拥有这么一对性感尤物,天天享受齐人之福,是男人都会满足骄傲的。 那罗虽然老了,身体素质大不如前,但阅女无数的那罗自认,在挑选女人的目光上,他不会逊色任何人。 无论是身材,样貌,还是技巧,这对双胞胎都是他数十年来所见过最好的极品,放眼整个楼兰国,可以傲视群芳,饶是以他暴匪老大的身份,也花费了巨大的代价才将她们两个纳入后宫。 徐福对那罗所说的那个大陆第一魔女,固然令人心生向往,但那毕竟是存在想象中的事物,没有亲眼见过,纵使说的再美丽,也不过是虚幻,远不如真实存在的,看得见,摸得着,上得了的身边这对双胞胎鲜明诱惑。 就在那罗控制不住,想要将双胞胎姐妹压在身下,在殿堂里上演一幕活春宫时,仪式殿堂的大门忽然被推开。 一个超越想象的绝美女人,踩着高跟走了进来。 所有人都惊艳得目瞪口呆。 他们从没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如此美艳的御姐。 没有错,女孩跟御姐,都是在形容她。 这两个形容词,本不应该同时形容一个女人。 偏偏放在她身上,却无比适合。 她细腻雪白的肌肤犹如最有青春活力的少女,可是散发出来的那种成熟性感的风情,只有经历过岁月的洗礼才会如此香醇动人。 面对殿堂内数百双暴匪的眼睛,满地的残肢以及血腥,她的脸上没有丝毫小白兔误入狼屋的恐惧,反而像一个在游荡自己王宫后花园的女王,饶有兴致的欣赏着。 是的,女王。 在她出现在议事殿堂的那一瞬间起,坐在王座上的那罗就感觉自己被剥夺了王帝的身份,由掌控别人生死的主宰者,成为了任她鱼肉的对象。 “哒,哒。” 十公分的高跟鞋踩在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每一步,都像魔鬼的步伐般踩在人的心尖上。 她闲庭信步的走着,完全无视众人的目光,强大的气场根本不像一个初来乍到的客人,更像一个主宰一切的主人。 她出现在哪个地方,那个地方就只能属于她。 所有的焦点与光芒,也只能聚焦在她的身上。 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那罗才明白,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血魔徐福所说的那种女神。 美丽得超越想象力的极限,任由你怎么构想,都想象不出的绝美。但只要见过,便绝对不会再忘记。 跟她一对比,那罗引以为傲的双胞胎爱妾简直是庸脂俗粉,是萤火与皓月的差距。 她是真的美。 美得惊心动魄,美得勾魂摄魄。 那罗阅女无数,哪怕是穿着最宽松保守的尼姑,他也眼就能看出对方隐藏在衣服下的身材是什么曲线。更不用说眼前这个穿着并不保守,反而火辣大胆,将身材的曲线表达到性感极致的了女人了。 修长的腿,翘挺的臀,纤细的腰,以及那隆起的,傲人弧形的胸,时时刻刻都在刺激着所有人的神经。 她是行走的荷尔蒙,一进门,就轻易将所有暴匪的肾上腺素点燃。 这样的女人,这样成熟完美的身体,这样风情万种的气质,如果能将她在床上征服,那是怎样的一种享受? 这个念头一出现,那罗只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平日里双胞胎用各种技巧都难以举起的雄风,此刻轻而易举就举了起来。 那罗全身都举了起来,却没有轻举妄动。 在她的身上,那罗感知不到任何力量,也无法探测到她的境界,她就像一个从开始修行的普通人。 但她惊心动魄的美貌,怡然自得的神态,以及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这一切,处处都透露着诡异。 低微的暴徒出身,一步步推翻楼兰皇室千年的统治,走上楼兰国权利的最高峰,那罗当然不会是一个智商低下,只用下半身思考的莽夫。 小心驶得万年船是那罗的行事准则,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她人畜无害,但直接告诉那罗,这个浑身散发着诱惑的女人,绝非善类。 那罗调整了一下情绪,将内心翻涌的欲望压了下去,有礼貌地说道:“这位女士,我是血魔殿下在楼兰国的代言人,请问你有何贵干?” 优先报出荣耀王者,血魔的名头,无论是谁,都会忌惮。这是最稳妥的做法。 “呀。原来你是血魔的代言人啊?”来历不明的她像见到了自己的偶像一样,惊喜的捂着嘴,那种少女欢喜的风情,又是引来殿堂内一群匪徒的目眩神迷。 “是的。我就是血魔大人在楼兰国的代言人,如今楼兰国的皇帝。”看到她少女崇拜明星般的反应,那罗松了口气,为自己的机智感到骄傲。 这就是强者为尊,力量至上的王者大陆啊。不论是魔还是仙,只要足够强,就能得到尊敬和崇拜。 什么时候,我才能像血魔与剑仙一样强大呢? 忽然,灵光一闪而过:将眼前这个绝美的女人献给血魔的话,会不会得到更多的赏赐呢? 毕竟,男性血族,最喜欢美貌的女子了。 等血魔殿下享受过了,或许自己也有机会一亲芳泽? 这么完美成熟的身体,哪怕是尸体,也不错啊 在她既有熟女性感妖冶,又有少女青春活泼的双重刺激下,那罗滋生出了最阴暗的欲望。 “既然你是血魔的代言人,那么,就请你” 前一秒还是少女般崇拜惊喜的表情,下一秒,她美艳的脸庞上就迸发出一丝邪恶的煞气,整个殿堂,都似乎被她这丝煞气裹了进去。 “去死吧。” 她修长的食指风情万种的指那罗,一只由暗影凝聚而成的,乌鸦性状的暗影仆从闪扑着翅膀,缓缓飞翔那罗。 暗影乌鸦飞行的速度很慢,那罗能清晰地看到它的飞行轨迹。 面面闪扑着翅膀,缓缓飞来的乌鸦,那罗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他下意识的想要闪躲,可‘缓慢’飞翔的乌鸦,已经来到他的眼前。 看得到,却躲不了。 没有惊天动地的爆炸,没有电闪雷鸣的声势,当暗影仆从接触到那罗身体的时候,如虚幻暗影触碰到实体般,骤然消散。 似乎一切都只是虚幻。 可是,一种可怕的恐惧却从那罗身体的最深处传来! 那暗影凝成的乌鸦,并不是消散了,而是‘钻进’了他的身体! 暗影乌鸦在那罗的身体中四处窜动,疯狂地吸食他的精血,噬咬他的筋骨! 噗,噗,噗,噗,噗,噗! 紧接着,那罗腐朽的身体上,由内而外破出一个个细小的洞,每一个洞中,都流出猩红的浓血,隐隐有几丝黑色暗影附在滚烫的血液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听得人耳鼓发酸。 不到一分钟的功夫,那罗的身体就迅速枯萎,干瘪,像是有万千只密密麻麻的蚂蚁啃食过一样。 脊骨已经被暗影腐蚀吞噬,那罗如软体动物般倒在地上,他睁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脸上带着明艳笑意的女人,就像见到了魔鬼。 绝美,性感,致命,暗影,吸血 种种独一无二的元素,不正契合了徐福口中,以及传说里的那个女人? “你你是” 口吐鲜血,声带也被腐蚀的那罗发出断断续续,让人耳鼓发酸的声音: “大陆第一魔女永恒之月芈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章 不能把世界让给那些比我还要坏的坏人 大陆第一魔女,芈月? 荣耀王者! 那罗临死前恐怖的呓语,让听到的人毛骨悚然,一股从未有过的恐惧从意识最深处汹涌而出。 一瞬间,像是有一只锐利的手,暗中捏住了他们的心脏。 殿堂内都是一些嗜血暴徒,他们所做过凶残,丧尽天良的事不知有多少,他们享受血腥,热爱残忍。 可是,当他们看到芈月这种血腥残忍的手段,只觉得头皮发麻。 倒在地上的那罗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可暗影依然附着在他的身上,不断吞噬他的血肉,发出的‘滋滋’,这种诡异莫测,防不胜防的可怕手段,不仅让他们耳鼓发酸,更让他们浑身发抖。 前一刻,还不可一世,骂他们渣滓废物的那罗,下一刻就已经成为一堆白骨。 那个高高在上,凶残嗜血,刚登上王座,走上人生巅峰,畅想美好未来,即将踏入至尊星耀的那罗,就这样死了? 连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这就是荣耀王者的实力? 此刻,所有人都明白了,这不是人畜无害的少女,而是一个杀人不眨眼,视人命如草芥的女魔头。 恐惧凝成实质的冷汗,不断从皮肤表层沁出,滴落。 大陆第一魔女的名头和她展现出来的恐怖实力,已经让所有人生不起抵抗之心。 唯有逃。 这是生命在面临最真实的死亡时的强烈本能。 “逃逃啊!” 不知是谁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了一声,暴匪们再也抑制不住,向殿堂外疯狂逃窜。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芈月的周围,越来越多的暗影乌鸦自虚空成凝成,围绕她欢快的旋转,她身后的暗影羽翼,也随之显现,就像一个降临人间的魔女。 芈月语气温柔,“请你们都去死吧。” 轻轻一挥手,那些缭绕在她身边的暗影仆从便如马蜂般向着逃跑的暴匪们汹涌而去。 暴徒们的惨叫声,暗影仆从吞噬血肉的滋滋声络绎不绝,整个殿堂,已沦为地狱。 在这地狱般的场景中,芈月的面容显得更加明艳,绝美。 暗影仆从,群鸦盛宴过后,殿堂内,已经没有一具完整的尸体。 但还有活人。 在场的每一个舞女,包括那罗的双胞胎爱妾,都毫发无损。 “好了,热身结束,是时候去和徐福见面了。”芈月优雅地伸了伸懒腰,踩着高跟鞋,像殿堂外走去。 热身? 望着大厅内宛若地狱的恐怖场景,舞女们脸色苍白。 她们目光呆滞的看着芈月渐渐远去,颠倒众生的背影,心想,同样是女人,差距怎么这么大? 她们不明白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不杀她们,也是因为,她们同样是女人。 生在这个力量至上的男权社会已属不易,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玩弄男人比为难女人要有趣得多。 ※※※※※※ 芈月找到徐福的时候,徐福正在就餐。 血宴。 恐怖的进食场景对芈月没有丝毫影响,她大大方方地走进了进餐大厅,热情地打招呼:“嗨,徐福,好久不见。” 听到芈月悦耳动听的声音,徐福那庞大的身体明显颤动了一下,他停下啃食残肢的动作,抬起头,擦了擦满嘴的鲜血,说道:“陛下,好久不见。” 没有多余的客套寒暄,没有什么苦海深仇,没有什么竭嘶底里,大陆上最著名的两个血族恶魔,仅仅用了一句淡淡的‘好久不见’来做开场白,就已经拉近了十年的时间与空间所产生的生疏感,岁月的沉淀,已经让他们两个学会用最直接,最平淡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拉近彼此的距离。 很平淡,却合作得亲密无间,一如多年以前。 环顾四周,看着餐桌上的鲜血淋漓的残肢,和地板c墙壁上的猩红泼墨,芈月皱了皱眉,说道:“庸俗血腥,徐福,这么多年没见,你一点都没变,还是一点艺术细胞都没有啊。” “陛下,这么多年没见,你也一点都没变,还是当初那么美丽性感。”徐福诚恳地说道。 徐福说的是实话,没有任何恭维式的虚伪。 自从他第一眼见到芈月起,她就这么美丽性感,现在十多年的漫长岁月过去了,岁月不仅没有剥夺她的青春活力,反而给她增添了一种少女无法拥有的成熟韵味。 大陆第一魔女,血之女王,永恒之月,芈月,就是那种无论你见过多少次,都会让你惊艳如初的女人。 “不。我变了,变漂亮,也变强大了。”芈月自信地笑道,“现在的你,已经完全不是我的对手了。” 徐福说道:“我从来都不是你的对手。” 徐福很清楚,芈月之所以能傲视群雄,屹立在世界的最巅峰,凭的绝不是她的美貌与智慧,而实实在在,令人战栗的力量。 仅凭美貌与智慧,是到不了这个高度的。 芈月的修炼天赋与她的美貌一样让人惊艳,成为血族和经过魔道禁忌手术的改造后,她就已经脱离了人范畴了,在王者大陆,东方各大帝国当中,芈月的实力,绝对能够跻身前五。 而徐福,却连前十都进不了。 如此对比,便高下立判。 “既然你知道不是我的对手,那为什么不逃呢?在我料理你那些手下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我来了。也有充分的时间逃。我给了你机会了,只是没想到你不逃。” 芈月同样诚实地说,“如果你逃的话,我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啊。” 逃跑和杀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荣耀王者,在没有受到重创的情况下,想要逃跑,几乎没有任何人能将他留下,除非是实力高他一个大境界,或有特殊的限制神技。 普天之下,除了大陆公认的第一强者老夫子外,没有人敢说自己能绝对留下一个一心逃命的荣耀王者。 芈月说的也是大实话,没有觉醒任何硬控技能的她,徐福一心想逃的话,她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徐福说道:“逃走的话,我就见不到你了。” “原来如此,这个答案真是令我倍感欣慰。”芈月笑道:“那么,跟我走吧。” 两人的对话根本不像仇人,反而像一对朋友。 实际上,两人根本也根本没有仇恨。 徐福背叛了对他有知遇之恩的秦王,背叛了敬他若父亲的扁鹊,背叛了医者的崇高道德,甚至背叛了自己成为了一个血族,但他从来没有背叛过芈月。 他可以背叛世界上所有人,包括自己,却绝不会背叛芈月。 “走去哪里?秦国?” “嗯。” “把我交给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子?” “是的。这是我身为大秦太后,对秦皇室应尽的责任跟义务。”芈月说道:“他已经不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成长的速度让我也感到有些害怕,还有哦,你那天赋出众的徒弟扁鹊也没有死,他现在也在秦皇宫中等着你回去,呵呵你应该也想不到吧?那个单纯善良的孩子,已经成长为一个恐怖的‘怪物’了。你当初处心积虑想要杀掉的两个孩子,现在都活得好好得,而且越来越强了,慌不慌?” 徐福没有直接回答芈月的问题,抬起那双猩红的眸子,反问道:“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也从来没有任何对你不敬的行为,我甘愿做你身边的一条狗。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我都应该是你最器重的。这个世界上,忠诚的狗有很多,会咬人的狗也不少,强大的甘愿做狗的虽然少但也不是没有,但是像我这么一条忠诚,会咬牙,又强大的狗,绝无仅有!” 说到这里,徐福的语气终于不再那么平淡,他握紧拳头,用沙哑低沉的声音吼道:“我想了十年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你会放弃我,选择扶助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不可能是因为他的身上流传着秦皇室的优秀血脉,血脉再优秀,未来也不一定能成为荣耀王者。而我是货真价实的荣耀王者!一帝国两荣耀,我们两组合在一起,十年的光阴,都不需要再仰大唐鼻息。在十年前,大唐只有女帝一个荣耀王者,获得永生与美貌的你,是最能将她踩在脚下的时机,为什么还要与我决裂?!” “如果不与我决裂,有我的帮助,有血族大军的加成,加上最终兵器的实验成功,那么这十年中我们可以让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甚至统一整个大陆!而你,将成为世界上唯一的,真正的女王!聪明如你,强大如你,邪恶如你,为什么会出这么愚蠢的选择,我真的不明白啊!” 徐福激动地咆哮着,这一瞬间的他,一点不像个肆虐大陆的魔王,反而像个乞求认可的孩子。 “不明白吗?其实很简单啊。”芈月甜甜地微笑道:“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不能把世界让给那些比我还坏的坏人。” 徐福愣住了。 困扰了自己十年的,冥思苦想也不明白的,就是这个答案? 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不能把世界让给那些比我还坏的坏人? 这算什么答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章 有仇必报,但不能恩将仇报 “徐福,其实你并没有你自认为的那些美好品质,你没背叛我,并不是你真的忠诚于我,只是因为你的实力还没有我强。如果哪天你比我强了,你就不会甘心做我脚边的一条狗,而会成为扑到我身上的狼——就像你对秦王一样。” “秦王对也算你有知遇之恩,他给你庇护,赐你财富地位,你反而趁我闭关的时候谋害他,不仅如此,还将罪名放到与你相依为命的徒弟扁鹊身上,要多丧尽天良的人,才能做出这种恩将仇报的事?你呀,是真的坏。” “更可恨的是,谋害了秦王,陷害了扁鹊之后,你居然还想对大秦帝国唯一的皇室血脉政儿下手,妄图颠覆整个大秦,我又岂能坐视不理?我虽手握大秦最高权力,但从来没有颠覆大秦皇室的想法,因为它对我有恩,承蒙上上代秦王的青睐,我才得以进入皇宫,锦衣玉食,结束那段卑微的少女生,这一点,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这个人有仇必报,但从来不会恩将仇报。” 芈月那双可以看透人心的眼睛盯着徐福,摇头道:“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的人最差劲了。所以,你现在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当初会放弃你,与你决裂了?” “原来如此。”听完芈月的解答,徐福恍然道:“所爱的人比我自己还要了解我自己,我真高兴。” “你高兴就好。”芈月微笑道,“那就高兴的跟我走吧。” 徐福问:“我能不走吗?” “不能。” 芈月说道:“不论是秦皇室,还是扁鹊,他们都曾对我有恩,我必须带你回去,给他们一个交代。当然,你也曾对我有恩,所以当初我并没有痛下杀手,放你一条生路。这一次嘛,念在往日的恩情上,我当然也不会让你死。” 徐福说道:“你当然不会让我死,你会让我生不如死。” “哈哈。”芈月开怀大笑,“你这么了解我,我也很高兴。” “可惜啊你对我的了解只是在十年前,你根本不知道这十年来我经历了什么。”徐福猩红的嘴角勾起,“你就这么有信心,能把我带走?” “当然。”芈月自信道,“我的确不知道你这十年来经历了什么,变强了多少。但不管你经历了什么,变强了多少,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你不会比我强,这十年来,我可是一天都没有松懈,努力修炼哦。只有努力让自己变强,掌控话语权,才能不把这个世界让给自己鄙视的坏人。” “你?努力修炼?” 徐福一脸不信,在他的记忆中,芈月纵情享乐,根本就不是一个努力修炼的人。 芈月:“对啊。这十年来,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水晶棺中沉睡。睡眠不仅有美容效果,还能变强,不得不说,血族真的是得天独厚。你现在,已经完全不是我的对手了。” 徐福点点头,承认道:“我知道我不是你的对手。” 芈月好奇道:“那就奇了怪了,明知道不是我的对手,那你这次为什么不逃呢?你一个利益投机者,可不具备悲壮的英雄主义气概,难道,这其中有什么阴谋?” 徐福:“嗯,有阴谋。所以你快逃吧,不然就没机会了。” “嘿嘿,虚张声势可吓不了我。”芈月笑吟吟地说道,“就让我看看,这十年来,脱离了我,肆虐大陆的血魔,究竟有多少长进。” “荣幸之至!” 说完,徐福的身躯骤然暴涨,那蝙蝠一样的翅膀猛然张开,如同比蒙巨兽一般,带着骇人的声势,向芈月俯冲而来。 轰! 在巨大的冲撞力下,整个楼兰皇宫都摇晃了一下,就餐大厅的天花板和墙壁都纷纷倒塌,烟尘弥漫。 一直暗影凝聚而成的乌鸦,拍打着翅膀,飞出了烟尘,下一秒,暗影消散,芈月那高挑诱人的身体便瞬间出现在暗影消散的地方。 身法诡秘莫测,移形换影。 “你的作战方式跟你的进食一样粗鲁庸俗,毫无美感。” 一只只暗影乌鸦自虚空中凝成,在芈月周围缭绕飞舞,她修长大腿上,手臂上的暗影纹身也亮了起来,如水一般流动着美丽的光泽,似乎是某种媒介般,在她的身体和暗影乌鸦中相互传递这神秘的力量。 群鸦缭绕,纹身闪烁的她,仿佛降临人间的魔女般,散发着一种并不霸烈,却令人夺人心魄的神采。 或许跟觉醒的技能有关,芈月的作战方式没有天崩地塌的威势,也没有金光闪闪的耀眼,而是低调,优雅,暗无声息却最为致命的。 优雅的一挥手,一条长长的暗影锁链便瞬间凝成,向笼罩在烟尘中的徐福飞去。 “嗯?” 芈月微微皱眉,不是因为暗影锁链落空,而是因为暗影锁链,中了。 正中心脏! 鲜血正通过暗影锁链源源不断的传递到芈月的身上,化作滋补她的力量。 不会有错的,只有锁链命中了徐福的心脏,才会有这种效果。 只是,这命中,是不是有点太简单了? 不对,是徐福根本没有躲避! 一丝危险的预感升起,可是芈月怎么想,都想不出这种危机感从何而来。在战斗开始前芈月就扩散意识,精确的感知了四周的情况,预防徐福有什么埋伏或帮手,感知到的结论是方圆百里内并没有隐藏任何强大的存在,能够对她造成威胁。 至于徐福本身,本来就不是芈月的对手,被暗影锁链勾住心脏后,更完全没有获胜的可能了。 暗影锁链是芈月最强大c最有杀伤力的技能。亦是她觉醒的三大技能的核心,中了暗影锁链,并不是简单吸取精血,而是将对方的力量也一并吸取,削弱敌方,增强自身。 此消彼长,是暗影锁链最恐怖之处。 芈月有着绝对的自信,没有人能够在中了暗影锁链之后还能跟自己硬刚,哪怕是大陆第一强者老夫子也不例外。 芈月并不是当世第一女王,因为还有女帝,但她绝对是当世第一站撸女王。 世界第一近战法师,她当之无愧。 没有任何法师,在被她近身,用暗影锁链勾住后,有还手的余地。 哪怕是肉身强大的战士,站撸她也丝毫不惧。 可是,此刻的徐福,在命中了暗影锁链的情况下,不仅没有拉远距离,转身逃跑,反而步步向她逼近,用血色蝙蝠不断与自己的暗影乌鸦碰撞。 跟我站撸? 这跟自杀有什么区别?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9章 我称芈月的大招为大姨妈你们没意见吧 芈月对徐福了解的很透彻,像徐福这种自私,野心极大的人,是愿意牺牲一切活下去的,自杀根本是无稽之谈。 不可理解的心态,一反常态的自杀式举动芈月心中的危机感越来越强烈,却始终想不透危机能从何而来。 在暗影锁链的吸取下,徐福的身体已经越来越虚弱了,他发出的血色蝙蝠数量越来越少,颜色也越来越淡,这正是力量和生命力衰竭的象征,不出意外的话,在暗影锁链的持续力消失之前,徐福必定先倒下,任由宰割。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徐福伸出手,猛然抓住暗影锁链,往自己心脏的更深处插去,生怕暗影锁链脱离自己的身体。用力一拉,在力的相互作用下,他与芈月的身体凌空飞起,彼此冲向对方。 他那苍白的脸庞浮现出病态的疯狂,“等了十年,芈月陛下,这一次,是我赢了!” 徐福用尽全身的力气仰天长啸,“德古拉伯爵!该你动手了!” 话音刚落,一道血红色的光柱跨越了千万里的距离,从天而降,落在徐福的身上,紧接着,徐福身体表层,出现了一个极其厚实的护盾! 芈月可以精确感觉得到,护盾的出现,让暗影锁链的效果减少了百分之四十! 也就是说,在暗影锁链消失之前,徐福并不会处于毫无还手的虚弱状态,而自己,则会处于攻击技能冷却的真空期! 预感中的危险,终于成为现实。 红色的光柱直贯天穹,仿佛有无数流动的鲜血从天空中倾泻而下,一道强大的,邪恶的气息,正在缓缓降临。 这股气息既熟悉又陌生,可芈月就是无法精准的联想到是谁,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是血族的气息。 而且是最顶级的血族。 问题是,除了自己和徐福外,东方大陆上,何时出现了一个荣耀王者级别实力的血族? 德古拉伯爵? 完全陌生的名字。 难道是来自西方大陆,勇士之地的强者? 芈月思忖着,回过神来,才发现暗影锁链的持续力已经到了尽头,悄然崩碎,化作虚无。 与此同时,笼罩着血红色护盾的徐福已经冲到面前。 让芈月感到心悸的,不是煞气凛然地冲向自己的徐福,而是血色护盾中,无声无息,悄然刺过来的一把暗红色的剑。 迅猛无声,却最为致命。 这穿越遥远空间距离的致命一剑,不仅芈月想不到,就连徐福都想不到。 “德古拉伯爵!你干什么!”徐福愤怒地吼道,这一剑所蕴含的威力,如果刺中芈月的心脏,那绝不是说笑的! 甚至有可能会让她直接香消玉殒! 两人之间的约定,是将芈月制服,不是杀死。 可从这暗中偷袭的一剑来看,德古拉伯爵明显是对芈月有着强烈的杀意。 情急之下,徐福硬生生切断了与德古拉伯爵的联系,不让他传送至现场。 血色的护盾消散,然而那暗红血气凝成的至强一剑,却没有消失,直刺芈月! 千钧一发之际,芈月再也没有藏拙,使出了大招。 暗影之月! 来自千万里时空,凝聚着必杀之意的一剑落空了。 因为芈月整个人遁入了暗影之中,变得无形无质,可以清楚的看得到地面上有一滩蠕动的暗影,却无法触摸,更无法被任何技能锁定。 换而言之,哪怕杀伤力再强大的技能,控制再强的技能,在芈月的暗影之月下,都形同虚设。 在暗影之月还没使用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人能杀得死芈月。 只要她想逃,也绝没有任何人留得住。 徐福吸了一口冷气,纵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也万万没想到芈月居然觉醒了这么变态的终极技能,两大荣耀王者联手,那出其不意,阴险至极的一剑居然也没能伤她分毫。 但是 徐福舔了舔嘴角,露出了一个阴谋得逞的,像大灰狼看到了毫无还手之力的小白兔般,垂涎三尺的表情。 过程虽然和预想中不一样,但结果是一样的。 ‘痛苦冲击’的移形换影,‘幻翼仆从’的暗影锁链,‘暗影之月’的化身大姨妈 至此为止,芈月已将觉醒的三大技能全部用完了! 也就是说,她现在正处于技能的真空期。 在王者大陆,每一个天赋出众的人,都会觉醒‘被动’和‘三大技能’。 不论是‘被动’还是‘三大技能’,都是独一无二的,既不可学习,也不可传承,是每一个强者的立身之本,也是每一个强者最大的秘密。 技能机制决定作战方式,正因为技能的独一无二性,才让战斗有着更加丰富多彩的变化。 不同方式的技能组合会有截然不同的效果,若配合得当,其杀伤力绝非简单的相加,而是几何倍数的相乘。 正因为觉醒每一个技能都有其独特的作用,是杀敌和保命的压箱底牌,所以每一个觉醒了技能的人,都不会轻易展露出来。 拥有一个别人不知的技能和被动,就等于拥有了一种保命手段。 一个法师,若用完了所有技能,处于技能冷却的真空期,在战士面前,就只能如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芈月,是一个法师。 而徐福,则是一个战士。 巨大的惊喜感从徐福心中爆炸开来,发出癫狂的笑。 芈月却没有理会徐福的癫狂,而是望向身后。 那阴损至极的一剑没有命中她,却穿透就餐大厅,把整个楼兰皇宫削去了一半,在强大的剑气席卷下,不少建筑纷纷倒塌,化为废墟。 芈月很清楚,那一剑,用的并不是剑术,而是法术。 用剑的法师,德古拉伯爵,熟悉的气息 芈月那总是笑意吟吟的,美艳的脸庞已经没有了平时活泼肆意的光彩,罕见的苍白和狼狈。 那双深邃的桃色瞳眸中,正一点一点的透出冰冷的杀气。 我终于知道你是谁了 芈月洁白的皓齿咬着润泽的红唇,狠声道: “双面君主,刘邦!” ※※※ ps:嗯。熟悉王者荣耀游戏的同学们看了这章就应该意识到,英雄们之间的战斗,我把她们的被动和技能也加了进去,这也就奠定了本书的战斗风格与普通武侠,魔幻,玄幻都不一样,是以游戏的技能为依据的。要把技能形象的考虑进去和写出来的话,让我很头痛。所以,我就任性的按照自己单薄的想象与语言来描述了比如,我把芈月的大招称之为大姨妈,是不是很形象?我真是天才啊哈哈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0章 刘邦,德古拉伯爵 楚汉之地,是东方神州大陆最神秘的地域之一。 雄壮大河蜿蜒穿过,滋养整个楚汉之地,这里有着茂密的森林,神秘的沼泽和古老的遗迹。 汉地领域的深处,存在着一座与东方世界建筑风格格格不入的,西方大陆最典型的哥特式城堡。 城堡内,红色的烛光摇曳,银制的刀叉,托盘在烛火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噼啪燃烧的壁炉,色调暗红的窗帘,整个古堡内,充满了一种奢华,黑暗,堕落的味道。 一个邪气俊美的男子,独自坐在二十米的长餐桌上,优雅的品尝着水晶杯中的鲜血。 灰白的长发,量身定制的贴身礼服,精致银质袖扣,胸前丝巾的褶皱繁复层叠,灰紫色的嘴唇上挂着两颗掩藏不住的獠牙俊美男子的身上,带着一种精致妖娆,粘稠到令人窒息的味道。 邪气俊美的容颜,繁复奢华的穿着,银制餐具,红色烛火不论是古堡内的装饰布景,还是坐在长餐桌上独自品尝鲜血的男子,都充满了典型的血族风格。 若是汉地的人看到这座格格不入的古堡,一定会很惊讶。 如果他们看到了古堡的主人,一定会很吃惊。 因为此刻,在古堡内优雅品尝着鲜血的,不是陌生人,正是汉地的统治者,人人熟悉的,那个光明伟岸的君主,刘邦。 楚汉之地上,依旧传承者对太古时代当权者的信仰,诠释这些信仰的权利,掌握在阴阳家们的手中。 阴阳家们凭借这种权利,以及上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奇迹’,统治着这片古老的土地。 可再虔诚的地方,终将产生腐朽和堕落。 阴阳家们逐渐老朽,古老的政治体系已不再适应新生的王者时代,原本严谨的,靠信仰支撑的秩序开始逐渐瓦解。 群雄并起,逐鹿楚汉之地的掌控权。 善于投机取巧的刘邦也加入了这场逐鹿中。 他虽无视信仰,但尊重别人的信仰,他虽热衷利益,又能大方分给手下利益,他表面上给人展示出来的是光明正大的君子形象,暗地里则不择手段的做一些卑鄙无耻的事。 他狡猾奸诈,又热血真诚。 他是名副其实的双面人。 一面是光明伟岸的圣殿骑士,一面是黑暗邪恶的德古拉伯爵。 圣殿骑士与邪恶血族,两种明明相互排斥,不死不休的力量却被刘邦平衡掌握着。 太古魔道的大弟子,言灵之书,张良的强大助力c光明与黑暗的加持c性格上的圆滑多变c善于协调人际关系c行事上的卑鄙无耻c让刘邦在这场逐鹿中脱颖而出,从一个小小的市井流氓,一步步成为雄踞一方的君主。 如今的楚汉之地,被霸王项羽,君主刘邦,以及代表太古旧势力的阴阳家,三大势力共同统治着。 可是,刘邦此生视为最强大,最有威胁力的敌人,不是刚猛霸烈的项羽,不是阴险狡诈阴阳家,拥有血族完美血脉和肉身的秦国太后,芈月。 芈月的权势,手段,力量,智谋,阴险狡诈完全不在刘邦之下,但这并不是刘邦要置芈月于死地的原因。 实际上,大陆上的每一个帝国的霸主都拥有着强大的权势,力量,手段和智谋。 刘邦特别针对芈月的原因是,芈月也是一个血族。 有史以来,进化得最完美,最顶级的血族。 其血脉之精纯强大,甚不比远古诸神差。 血族等级森严,高等血族对低等血族有着天然的压制力。刘邦虽是顶级血族,但离芈月的完美还有不少距离,在一统王者大陆这条艰难的道路上,除了大唐女帝外,芈月绝对是他最大的障碍。 所以,刘邦才不顾一切违背与徐福的约定,将约好的制服,改为杀死。 只是刘邦也万万没想到,两大荣耀王者联手,出其不意的偷袭,那必杀必中的一剑,居然会落空。 没想到芈月觉醒的居然是这么无解的逃命神技,这次如果杀不死她,下次想要杀死她,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 “徐福那个蠢货,居然擅自打断了我的传送,害得我不能降临现场,给芈月致命一击。” 刘邦恨恨地想,“她的技能已经处于冷却期,没有攻击和逃跑的能力了,徐福身为荣耀王者,又是战士,应该能轻松把她拿下了,只是希望他这次不要那么蠢,不舍得杀芈月,不然的话,我们麻烦就大了。” 刘邦优雅地抿了一口高脚杯中的鲜血,香醇芬芳的味道让他心中的愤懑稍稍平息了些。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血液的芬芳纳入鼻腔中,血族堕落奢华的悠久历史,仿佛在他的呼吸中醉人的发酵着。 血族,真是一个美妙的种族。 对黑暗的信仰; 对力量的渴望; 对邪恶的忠诚; 对统治的向往; 他们体内流着高贵的血; 他们把堕落看作是一种升华。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刘邦承认这句话非常有道理。 在感受到光明的圣殿骑士和黑暗的德古拉伯爵这两种力量的区别后,刘邦不得不感叹,血族,真的有种得天独厚的优势。 强大的恢复能力姑且不说,通过吸血来掠夺别人的力量,比循序渐进修炼的圣殿骑士要快得多。 掌控了血族的力量之后,刘邦有信心在统一王者大陆的争霸上走得更远。 他起身,手中握着高脚杯,迈着优雅的步伐,来到巨大的落地窗前,遥望天上那轮绯色之月。 它已失去了鼎盛时期妖艳的深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渐渐变淡。 刘邦呷了一口高脚杯中的血,阴阴低吟: “永恒之月,你就快要,死了吗?” ※※※ 芈月的确就快要死了。 此刻,她正全身赤果,被钉在血色的祭坛上。 巨大的钉子贯穿了芈月的手腕,脚腕,将她牢牢固定在祭坛上。 鲜血从她的四肢缓缓流出,滴落在祭台上的纹路上,形成一个个玄妙难懂的魔法阵。 芈月脸色苍白,没有了那种颠倒众生的神采。 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她那双桃色的大眼睛里,也没有流露出丝毫恐惧。 只是,芈月至今仍想不明白,刘邦是怎么做到能同时获得光明与黑暗的力量,在身为血族的同时,又是圣殿骑士。 居然能拥有两个相互排斥的信仰,居然能连‘神’都能欺骗,除了天赋异禀之外,芈月实在想不出其它更适合的形容词。 两大荣耀王者联手,以及完全没有料想到的:能在千万里外施加护盾,并瞬间传送至现场的可怕技能这一次,裁的不冤。 徐福看着全身赤果,被牢牢钉在祭台上的芈月,血红色的眸子里,闪动的,不是淫贼的邪光,而是圣徒朝圣般的虔诚。 一百七六公分的高挑身段,高耸傲人的双峰,修长美艳的双腿,平坦紧致的小腹,冰雪般嫩白的肌肤与光泽流动的暗影纹身形成强烈的对比,她身体的每一处,都美到了极致,充满了鲜活动人的诱惑力。 面对这么一具完美无缺,从不曾被征服的身体,徐福实在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1章 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这十年之中,徐福从来没有要杀死芈月的想法。 他肆虐大陆,不断培植自己的力量,吸取民众的鲜血,冒天下之大不韪成为众矢之的,求的就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掠夺最丰富的资源,获取更强的力量,超越芈月,然后将她征服。 然而,十年之后再次作战,了解到芈月觉醒的无解技能和真正实力后,徐福才悲哀的意识到,不论他怎么努力,都不能超越她。 永不可能超越她,也就永不可能征服她,只能在她统治的阴影下瑟瑟发抖。 所以,徐福决定,杀死她,以另一种方式,与她永恒的在一起。 “陛下,你的身体太完美了,实在让我不知从哪里下手。”徐福用臣子般卑微的语调请示,“不如你告诉我,我应该从哪里开始,杀死你呢?头脑,四肢,还是心脏?” 芈月没有回答徐福的话,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挣扎了一下,发现身体没有丝毫动弹,稍微急促的呼吸带动了胸前的波涛汹涌,让人望之炫目。 “没用的,陛下。”徐福依然那幅谦卑的语气,“这可不是普通的钉子,是专门克制血族,并且施加了咒印的水银魔钉。” 听到‘水银魔钉’这四个字,芈月的脸色又苍白了一分。 没有任何血族被水银魔钉钉住之后,还能逃脱,哪怕是血族女王也不例外。 “不仅用了水银魔钉,祭台上我还加固了几个禁锢魔法阵,你现在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不能使用技能法术。没办法,谁让陛下你这么强大呢,让我不得不万分谨慎。” 徐福诚挚的建议道:“不如先从心脏开始吧,毕竟心脏是血族最珍贵的本源。首先,我要在你活着,睁开眼睛的时候,剖开你的胸膛,把你的心脏掏出来,然后,把你那个美丽的,热乎乎跳动的心脏一点点的嚼烂,让你新鲜滚烫的心血流到我的心脏里去,这样,我们的心,就能融为一体了。” “然后,到你的身体四肢。我不会像对待那些庸脂俗粉一样,囫囵吞枣啃几口就仍到一边,任由它们腐烂发臭,我会仔仔细细,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地啃完你身上每一根骨头,也不会遗漏你身上的每一丝肉沫。” “最后,就到你这美丽的,智慧的头部了。陛下,你不是总是说我庸俗,没有美感没有艺术细胞吗?那是因为,她们都不是你啊。这一次,我会小心翼翼,绝不会让你的头颅有任何损伤,我会轻轻地把你的眼珠挖出来吃掉,然后在慢慢地从你的眼眶里把脑髓挖出来吃掉,你的鼻子,耳朵,甚至是一根秀发,我也会小心翼翼地处理我会细细研磨,把你的头骨打造成最好的工艺品,每一天,我都会抱着你的头骨入睡,这样,每天醒来的第一眼,我就能看到你了” 说着说着,徐福的全身都激荡起来,那是毕生的梦想,即将实现的幸福感。 芈月很清楚,这种变态的行为,徐福绝对做得出。她激发所有的力量去抗争,却纹丝不动。 被水银魔钉钉在祭台上的她,根本无法动弹。 真的已经没有办法了。 芈月在心里叹了口气,坦然地接受了即将到来的命运。 从出身卑微的少女,到傲视大陆的女王,她的一生,可谓绚丽多彩,跌宕起伏。 人生在世,无非是过把瘾就死。 追求权势,过权势的瘾,追求金钱,过金钱的瘾,追求美貌,过美貌的瘾 权势,财富,美貌,不论是哪一种,都足以让人花费一生的时间去追寻,然而大部分人庸庸碌碌,只是追寻,并没有得到过。 很多人,连瘾都没有过过,就死了。 这就是遗憾。 权势,财富,美貌的瘾,芈月全都得到过,理论上,她应该没有遗憾了。 得到了永远青春美貌的那一刻起,芈月就觉得,哪怕自己下一刻死去,也应该不会有遗憾。 可是,此时此刻,在这生命的最后关头,她心里有些空荡荡的遗憾。 她的脑海里,想的不是权势,财富,美貌,而是平日里,视为最大原罪的,根本不会去想,也不会去触碰的——爱。 她疯过,笑过,哭过,恨过,被爱过,却唯独没有爱过。 自年老的秦王看到美貌少女的芈月,爱上她的那一刻起,她就被剥夺了爱。 她得到了万人羡艳的秦王的爱,却失去了自己的爱。 不论秦王如何万般宠爱,她都无法爱上年老的秦王。 看着秦王那苍老的面容和干瘪的皮肤,芈月只觉得丑陋和恶心,实在没有办法去爱。 卑微少女时代的她,也没有力量和底气去拒绝秦王的占有。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芈月才那么妒忌女帝武则天,誓要超越她,把她踩在脚下。 因为同样是少女时代被年老的帝皇看中,武则天悍然拒绝了大唐皇帝,拒绝进入后宫,做到了芈月不曾有勇气做的事。 平心而论,芈月虽然不爱秦王,却也不恨秦王,反而有些感激。 正是因为秦王的万般宠爱,她才得以摆脱卑微困苦的生活。 代价是,失去了爱的能力和欲望,再也无法单纯的爱上一个人。 正如诗人顾城写的那首《避免》: 你不愿意种花。 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 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人之所以会有遗憾,不是因为没有实现梦想,而是没有拼尽全力去实现梦想。 生命最后关头的芈月,心中会有遗憾,会想起视为罪恶的爱,大概也是因为,自己从来没有爱上一个人,没有拼劲全力去爱过一次吧。 爱,是否真的如传说中那般美妙呢? 真想遇到一个人,能轰轰烈烈,无怨无悔爱一次。 “居然在这绝境的关头想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我这是怎么了?” 芈月觉得自己好生荒谬,她下意识的摇摇头,却发现被钉住和禁锢的她,连头都动不了了。 幸好,眼皮还能动,这样,就能闭上眼,不去看徐福那张丑陋变态的脸了。 但最终,芈月没有闭眼。 因为她的眼中,看见的,不是徐福那张丑陋变态的脸。 而是一张阳光帅气的脸。 俊美立体的五官,飞扬的短发,宛若星辰般明亮的眼睛。 芈月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脸。 而且,这张脸不仅仅是好看,他有着更能打动人心的,更深层次的魅力。 此刻,让芈月心脏扑扑跳动的,不舍得眨一下眼的,是这张帅气的脸庞上无法掩饰的—— 愤怒。 明明是愤怒的表情,却莫名让芈月想起了夏天被微风吹拂的森林,绿叶哗啦啦地响着,带着旺盛的生命力。 一朵青莲自虚空生成,傲然绽放,缓缓飘过他的脸庞,却没有拂去他脸上的愤怒。 他那宛若星辰般明亮通透的眼睛渐渐凝聚出杀气,脸上的愤怒也越来越盛。 芈月怔怔地想: 原来,愤怒的男人,也可以这么好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2章 我好害怕 李白很愤怒。 离开海市蜃楼城后,李白途中还路过了几个被血毒瘟疫折磨的城市,为了救治那些无辜的人,他耽误了不少时间。 当终于来到楼兰皇宫,看到了炼狱般的议事殿堂,看到了就餐大厅那些被啃食得支离破碎的少女,以及在这个地下祭坛里看到了被钉穿四肢,被固定祭台上,浑身赤果着,鲜血直流,活着受刑的女人,李白的心中的愤怒再也压抑不住。 他温柔阳光的面容上,正一点点渗出宛若实质的冰冷杀气。 碧绿色的莲花傲然绽放,散发的馥郁清香将祭坛里浓重的血腥味压了下去,却激起了徐福最强烈的杀心! 因为徐福看到了芈月望着李白时的眼神。 那是一种徐福从来没见过的眼神。这种眼神,让徐福妒忌的发狂,再看到李白那帅气的面容时,妒忌变成了浓烈的杀意。 直到真正见到,徐福才不得不承认,青莲剑仙的容貌气质,真的如传说般出色,真的有让大陆上所有少女梦萦牵绕,神魂颠倒的资本。 只是不知道,他的剑,是否如传说中那么强? 但是不论有多强,一个新晋的荣耀王者,也不可能比荣耀王者段位精修了多年的自己强,这一点,徐福还是有着绝对的自信。 绝对的。 徐福阴恻恻地说道:“桀桀,你这个不知天地厚的小子,居然真的敢来杀我,简直是不自量力,自投罗网,我就让你看看,荣耀王者之间的实力,也是有天差” 徐福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硬生生打断,像是一只忽然被割了喉的家禽。 他那绝对的自信,也瞬间被摧毁。 因为,李白出剑了。 没有多余寒暄,没有客套的维恭,盛怒之下的李白,没有说一句话,便手捏剑诀,数道凌厉的剑气便瞬间凝成,带着贯穿一切的力量刺向徐福! 李白修的是唯快不破的最强剑道,出手自然快速,凌厉,果断。真正强者之间的战斗都是在短短的几秒内分出胜负的,绝不是那种你一招,我一式,你一言,我一语,来来回回像调情一样的。 太快了! 躲不了! 死! 这是李白的剑气给徐福最直接的反应。 不论是速度,气势,还是蕴含的威力,给徐福的感觉,绝对不比刘邦偷袭芈月的那一剑差! 关键是,刘邦偷袭芈月的那是一道剑气,但现在,李白刺向自己的剑气,足足有五道之多! 千钧一发之际,徐福仰天大喊:“德古拉伯爵!救我!” 在古堡内优雅品尝杯中鲜血的刘邦万万没想到徐福居然这么快就召唤自己,情急之下,他再也顾不得慢条斯理的品尝鲜血,就地吟唱。 大招,统御战场! 一道血红色的光柱自徐福头顶出现,直贯天穹,无数鲜血自天空中倾泻而下,形成一个极其厚实的护盾! 轰!轰!轰!轰!轰! 五道剑气轰击在护盾上,让整个地下祭坛都轰然震动,隐隐有倒塌的迹象。 护盾,却没有被击破。 李白器宇轩昂的眉头皱了皱眉,这忽然出现的护盾,还有护盾的防御能力,都让李白有点意外。 也只是有点意外,而已。 多轰几次,也就烂了。 李白手捏剑诀,五道剑气再次凝成,在他胸前环绕旋转。 “小心!” 芈月疯狂大喊,喉咙里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吃过苦头,见识过刘邦技能的芈月很清楚,‘护盾’只是最表面的,随着而来的,还有那暗红色的恐怖一剑,以及刘邦本人的降临! 果然,在李白的第二次攻击还没发动时,刘邦已经吟唱结束,从楚汉之地到西域楼兰国,瞬间穿越了千万里的距离出现在地下祭坛中! 自红色的光柱中降临后,没有任何迟疑,刘邦手持暗红色的巨剑‘杀狱’闪电般杀出。 他的目标,不是李白,而是被钉在祭台上,无法动弹的芈月! 技能:双重恐吓! 蓄力完毕! 这一剑,比之前偷袭芈月的那一剑强上了十倍。 不再是剑气,而是饱饮鲜血的凶器‘杀狱’。 也不再是吟唱中断,而是刘邦提着杀狱完美降临。 这是刘邦蓄力完毕的至强一剑。 当死这个概念真实的降临的时候,芈月一点恐惧都没有。 被钉在祭台上,无法使用技能的芈月知道自己躲不过。 必中,必死。 所以她没有躲。 她甚至没有去看即将夺走她生命的刘邦一眼。 她的眼光,只注视在李白的身上,一刻也不曾离开,一瞬也不舍得眨眼。 可以多看他一眼,就好像赚到了整个世界。 她本来有些遗憾空荡的内心,忽然被填满了。 可能是因为,极其注重美貌,外貌协会的她,能临死前看到大陆上光辉灿烂的传说,看到这么帅气的一张脸,所以死而无憾了? 噗! 巨剑穿过背部的肌肉,割断血管,刺裂肋骨,再从胸前穿出。 刘邦呆了呆。 青莲剑仙,这么蠢的吗? 居然用自己的身体为芈月挡下这一剑? 用自己的身体挡下了这必杀一剑的伟岸身影,在芈月那不曾闭眼的瞳眸中定格成永恒。 刘邦很清楚这一剑的威力,哪怕再强的人,被贯穿胸膛,也会重创,战斗力大减。 中剑后的李白的确战斗力大减,但在中剑之前,他已经把剑气凝成。即使遭到重创,也恰巧还有余力将五道剑气发出。 这一次,剑气的目标,不是徐福,而是更具有威胁力,如杀神般降临的刘邦。 “霸业之盾!” 五道剑气凛然而至,感受过剑气轰击在徐福身上的可怕威力,刘邦没有丝毫托大,立刻开启了自己最强大的保命技能,霸业之盾。 一个厚实的护盾瞬间形成,在剑气的冲击下,刘邦的身体不断向后飞退,撞穿一扇扇墙。 原本就摇摇欲坠的地下祭坛再也承受不住李白第二次剑气的冲击,轰然倒塌。 悍然拔出插在胸口巨剑,顾不得止胸膛喷涌而出的鲜血,李白第一时间做的,是拔掉钉住芈月四肢的水银魔钉。 当拔掉所有水银魔钉,用巨剑‘杀狱’破坏禁锢芈月的魔法阵后,李白这才松了一口气。 此时,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了那种仙性的光芒,也没有了那无可匹敌的力量,青莲不再生成,绽放,如被暴雨泯灭的烛火,消散于虚无。 被巨剑贯穿胸膛,还能把身为荣耀王者的刘邦击飞,这已经是超乎想象的强了。 现在,李白的强,已经处于强弩之末了。 沾着他鲜血的杀狱掉在祭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已经连拿剑的力气都没有了。 威力惊人的巨剑就在眼前。 受到重创的青莲剑仙也在眼前。 而自己,没有水银魔钉钉住,恢复了行动力。 机会千载难逢。 在这千载难逢的机会面前,芈月可以拿起巨剑杀了他。 也可以拿起巨剑保护他。 但芈月最后都没有这么做。 而是偷偷的把巨剑踢到一边。 踉踉跄跄地跑到他身边,像个受惊的小兽一样,抱着他,说: “我好害怕。”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3章 你别害怕,我不是什么好人 “我好害怕。” 柔弱无助的语调,就像一只饱受虐待的小猫发出的悲伤乞怜。 虽然被抱着,看不到她的脸,但李白想,此刻的她,脸上一定是泫然欲泣,楚楚动人的表情。 没有任何男人,在听到这句话,这种语气之后,还能保持淡定。 联想到海市蜃楼城内对楼兰公主的不可挽救,李白的侠义之心一下子就被彻底激发了。 这一次,拼尽一切,无论如何也要把她救下。 “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的。” 李白轻柔的语气中有种让人信服的力量:“我受了重伤,以我现在的状态,想要在他们两个的阻杀下带你逃命,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负责拦住他们,你拼命逃出去,千万不要犹豫,更不要回头,懂吗?” 回答李白的是一声代表听懂了,柔弱撩人的鼻音:“嗯。” 但她却没有任何逃跑的动作,双手依然缠在李白宽阔的颈背上,舍得不放开。 李白可以清晰的感受得到她的温度和芬芳成熟的肉香。 哪怕胸膛被贯穿,剧烈的痛苦支配者痛觉神经,李白也能感受得到一对硕大的双峰正紧紧贴着他的胸膛。 丰满,浑圆,弹性惊人。 脑海中浮现起刚进入地下祭坛,第一眼看到她全身赤果,被钉在祭台上的情景。秉承着非礼勿视的君子礼仪,李白只看了那么一眼,便立刻把目光转移了。 但是,虽然只是短暂的看了那么一眼,其玲珑浮凸,妖娆诱人的完美身材却瞬间刻进了李白的脑海里。 那一眼,没有看到她的脸,因为平躺在祭台上,她的脸,被胸前隆起的双峰挡住了。 此刻感受到胸膛传来的热量和惊人弹性,一种从未有过的绮念,居然在这个关键的生死关头冒了出来。 十年来试剑天下,游侠大陆,李白的意志已被锻炼得无比坚韧,途中也曾遇到过不少绝世美女,但都没有在李白心里留下任何痕迹。 现在,在这个生死悠关的时刻,在没有看清她容貌的情况下,仅仅是被抱着,感受到她的神采,就绮念丛生? 这让李白感到不可思议。 他连忙用意志粉碎自己浮想联翩的绮念,把注意力转移到敌人身上。 在剑气的轰击下,地下祭坛已经完全坍塌,扬起的烟尘和残桓断壁隔绝了视线,看不清敌方的具体情况,可李白知道,在那厚实护盾的保护下,刘邦和徐福所受的伤肯定要比贯穿了胸膛的自己轻得多。 李白能捕捉得到那两股隐藏在烟尘和残桓断壁中的强大气息,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没有趁胜追击。 如果他们两个联手,齐齐发动攻击,以自己现在濒临虚脱的重伤状态,根本招架不住。 可是,等了许久,徐福和刘邦两人却迟迟没有攻击。 他们在忌惮什么? 不管他们在忌惮什么,只要他们犹豫多一秒,少女就多了一分逃出生天的机会。 “快逃呀。”李白催促道,他清楚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了。 身材高挑,身段完美的少女依然紧紧的抱着他,没有任何逃跑动作。 难道被吓傻,失去理智了? 不对,她抱得明明很有力,身体也没有害怕的颤抖。 “喂,你怎么不逃?” 感到有点不对劲的李白用力挣扎了一下,不仅没有挣脱她的拥抱,反而更大面积地撕裂了胸膛的伤口。 杀狱是刘邦用鲜血精心淬炼的凶器,即使从胸膛拔了出来,残留的余劲仍在不停吞噬李白的精血。 “我逃了的话,你还怎么英雄救美啊?” 噗! 听到她的话,李白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大姐,我现在都已经自身难保了,你还想着英雄救美? 言情小说看多了吧?!!! 李白再次挣扎,想要挣脱她的怀抱,想要看看这个脑回路异于常人的奇葩女子是什么模样。 怕李白挣扎过度,一命呜呼,芈月主动松开了拥抱。 然后,李白就见到了她那张美艳动人,颠倒众生的脸。 哪里是什么泫然欲泣,楚楚动人的表情。 她美丽动人的脸上,没有丝毫害怕和柔弱,而是一种由衷的喜悦。 原来,徐福和刘邦之所以没有乘胜追击,隐藏在暗中静观其变,是因为她。 迎着芈月那高兴活泼,光彩照人的笑容,李白只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里。 整个世界都似乎变得摇晃起来,意识到眼前的美艳女人根本不需要自己的保护,李白再也没有支撑下去的信念,晕了过去。 ※※※ ※※※ 李白悠悠醒来,还未睁开眼睛,鼻尖就传来一股成熟芬芳的肉香。 浓郁之极,让李白觉得有些躁动,呼吸都困难了几分。 而且,脸部传来的丰挺柔软,似乎有点似曾相识啊。 李白用脸蹭了蹭,一种滑腻香甜,弹性惊人的触感传来。 这种感觉 难道我 李白慌忙睁开眼睛,映入眼球的,是一双丰硕浑圆双峰,成熟芬芳的肉香正是从双峰深邃的沟壑间传出。 李白终于明白了:他的头,正埋在她丰挺雪白的肉球上! 我的天! 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如此具有冲击力的画面,饶是李白定力惊人,性格坚毅,鼻子忽然涌出了一股血液的腥甜。 尽是雪白肌肤弹性滑腻的触感,没有任何衣服布料感的阻隔,李白意识到,那个陌生的,却有着颠倒众生容貌的女子此刻依然是一si不挂的状态。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李白在心中喊了一口佛号,缓缓抬头,视线根本不敢往下移。 他怕! 怕一旦视线往下移动,就立刻堕入欲望的深渊。 越过线条清晰的精致锁骨,再越过纤长优美的脖颈,最后,李白的目光停在了她那张美艳动人的俏脸上。 眉毛如画,眼波似水,她的嘴角,带着欢喜的笑容,看起来有种少女的天真活泼。 她的身体,却处处散发着成熟女人独有的芬芳,玲珑浮凸,美艳妖娆,具有少女无法拥有的强烈诱惑力。 这种既天真活泼,又成熟勾人的风情,当真世间罕见。 李白还是第一遇到这种,能将天真少女的活力和成熟女性的美艳完美结合的——尤物! 十年试剑天下,游荡大陆,李白也算是见多识广,博闻强识了。对他来说,这个世间最美妙有趣的,当属那些风情不一的女子了,有的清丽脱俗,有的火辣狂野,有的天真活泼,有的妖娆妩媚 既天真活泼,又成熟勾人的风情,虽是世间罕见,李白也遇见过。 偏偏眼前这个女子的独特风情,李白从未遇到过。因她不仅拥有集活泼勾人的,世间罕见的风情。更有一种高贵深邃的气度,而且这种气度中又透着邪恶的杀气,勾人放荡之余又让人不敢稍稍亲近,这种矛盾又统一独特气质,举世无双。 李白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比尤物更高级的形容词:祸水! 所谓红颜祸水,就是不论走到哪里,就祸害到哪里,祸害得天崩地裂,日月无光,惨绝人寰,直到世界的尽头。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艳福,李白没有受宠若惊的喜悦,反而有一种大祸临头的不祥预感。 芈月那双水汪汪,能洞悉人心的桃色眼眸似乎看穿了李白内心的不安,露出深深的两个酒窝,朝李白甜甜一笑,柔声道: “你别害怕,我不是什么好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4章 真正的男人,不会被征服 芈月:“你别害怕,我不是什么好人?” 李白:??? 什么叫你别害怕,我不是什么好人。 就是因为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人,我才害怕的好吗? 是的,已经不需要去问,李白就已经知道她是谁了。 普天之下,能有这种既纯真又妖冶,既高贵又邪恶的独特风情,而且能带着昏迷的自己从两个荣耀王者手中逃脱的,也只有当世第一魔女,永恒之月芈月了。 被巨剑贯穿的胸膛已经用白色的绷带层层包裹着,层叠分明,没有丝毫凌乱,绷带里渗透出的淡淡药香味说明这是经过精心包扎的。 李白望着她甜甜的笑容,不解地问:“为什么要救我?” 作为王者大陆,东方神州之地上最强大的两个超级帝国,大唐与大秦的敌对关系已经持续千年,,偶尔的摩擦与战争让两国的仇恨与日俱增,彼此横扫天下,一统大陆的野心让两大帝国几乎没有和解的可能。 李白是大唐的信仰,芈月则是大秦的信仰,从敌对的政治立场来看,芈月应该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杀掉他才对。 事实却截然相反,芈月不仅救了他,还给他悉心包扎。 芈月笑意满满:“因为你救了我。” “我救你是因为我不知道你是你。” 李白诚实地说道。 他本以为自己救的是一个无辜弱女子,没想到是一个绝世女魔头。 谁又能料想得到大陆第一魔女,居然会被钉在祭台上,全身没有任何魔力流动,仿佛一个惨遭蹂躏的弱女子? “我救你是因为我知道你是你。”芈月同样诚实地说道,笑容甜美得几乎要滴出水来。 “呃怎么说?” “因为你是青莲剑仙啊,是大陆上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在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决定了:我要征服你,让你当我的男人,成为我光荣与美貌的勋章。征服了你,就更能证明我的魅力了。男人在征服全世界之后,可以赢得女人,女人再征服男人之后,可以赢得全世界。” 芈月凑近李白耳边,润泽的红唇吐气如兰:“只要征服了你,我就赢得了全世界。” 看来传闻是真的,李白心想。 传闻中的芈月,是高贵与放荡的结合体,她以追求终极美貌为目标,以征服男人为乐趣,她是耀眼夺目的,但也是声名狼藉的。 她是纯真之源,情欲之源,罪恶之源,是一个风华绝代尤物。男人想占有她,女人想毁灭她,她的美不仅是男人无法拒绝的劫难,也是女人难以超越的噩梦。 李白断然道:“没有女人能征服我。” 芈月自信道:“没有我征服不了的男人。” “会被征服的男人,都不是真正的男人。”李白反驳道,“真正的男人,不会被征服。” 芈月媚眼如丝,“你是说,你是真正的男人?” “我是。”李白笃定的点头。 “不,你不是。”芈月鄙视道:“一具全世界最美丽的肉体摆在你面前,你连看都不敢看,还敢自称自己是真正的男人,切。” 芈月表情幽怨,像一个生气了使小性子的少女,在嗔怪情郎不解风情。 要命。 这种似嗔似怨似撒娇的风情,让李白大感吃不消。 即使是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她的脸上,不去看她赤果的身体,李白也感觉得到,她的身体每一处都在散发着无与伦比的肉体热力,让他的身体开始渐渐变得躁热。 仗剑天下,游侠四方多年,李白以剑炼心,渐渐磨练出了坚毅的性格,坚定的心志。加上一直以来都被大陆万千少女仰慕,从来不缺乏疯狂的追求者。所以,李白对美女也就有了极高的免疫力。 但如今,在大胆火辣,一si不挂的芈月面前,李白只觉得自己的免疫力无限接近于零。 李白摊了摊手,无奈辩解道:“有些事,男人做了,会被说成禽兽,但不做,又会被说成禽兽不如。” 芈月眼睛发亮,火辣辣地问,“那你是想做禽兽,还是禽兽不如?” 李白: 有你这么问的嘛? 芈月的眼睛越来越亮,表情也从嗔怨撒娇的挑逗变成垂涎三尺,血之女王正在一点一点的露出她的獠牙,“你不做的话,那我就做喽。” 李白微微一惊,“你想做什么?” 芈月邪邪一笑,“禽兽。” “等等!” 李白真的怕这个魔女会对自己做出什么禽兽之类的事,让剑仙的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急忙道:“我有个不成熟的小建议,你不如你先把衣服穿上再说?” 先穿上衣服?哇塞!这个建议果然很不成熟,也很不成人啊! 看到李白有些紧张的样子,芈月的笑意更欢了,她得寸进尺的说道,“即使穿上了衣服,我也还是要做禽兽的哦?” ??? 李白:“此话怎讲?” 芈月对李白极富挑逗性的眨了眨眼,狷狂地笑道,“脱了衣服我是禽兽,穿上衣服我是衣冠禽兽!” “” “哦。”李白破罐子破摔,道:“既然你都是要做禽兽的,那你还是不穿了吧。” “为什么?” “因为很好看。”李白说道。 作为大陆上最才华横溢,最有浪漫情怀的诗人,李白自然不是个色令昏智的色狼,当然也不是个迂腐的书呆子。 既然身为女人的芈月都大大方方,骄傲自信的在他面前展露春光,他身为一个男人,又有什么可扭捏的? 再扭捏下去,岂不是辱没了我剑仙的男子气概? 况且,世界最美的,莫过于形形色色的女子了,自然好怀着敬重的心,去欣赏她们展露出来的一切美好。 这么一想,李白恢复了豁达潇洒的本性,大大方方,仔仔细细的欣赏眼前这具堪称世界上最完美的身体,一处细微的地方也没有放过。 “完美。” 李白的眼睛,清澈分明,不是色狼看到美女的情欲,更像艺术家观赏艺术品的真诚:“上古先贤,尼古拉斯欢欢曾经说过,女神有两大特点,穿衣服很美,不穿衣服更美。这话果然有道理。” “的确很有道理,只有敢自信把美好身材秀出来的美才是真的美。”芈月红唇微启,洁白的皓齿咬着嘴唇,“男神同样有两大特点,穿衣服很帅,不穿衣服更帅。此刻,我有个很成熟的小建议,不如你先把衣服脱了再说?” 李白:“” 先脱了衣服?哇塞!这个建议果然很成熟,也很成人啊! 李白还是第一次遇见如此难缠机灵的女子,牙尖嘴利又不失幽默感,竟然还能隐隐压制他,玩弄人心的大陆第一魔女果然名不虚传。 李白感到刺激有趣之余又有些头痛。 这样下去,真怕节操不保啊。 “好吧。”芈月妖冶一笑,“你不脱的话,那就让善解人衣的姐姐帮你脱吧。” 说着,芈月身子微微前倾,伸出双手,去脱李白那潇洒飘逸的外套。 不会是来真的吧? 李白皱了皱眉,拍开了芈月的手。 芈月笑容依旧,“怎么啦,这就生气了?” 李白表情认真,语气里有一些警告的意味:“说笑就好,别扯我的衣服。” 对面李白认真的警告,芈月一点都不在意,反而发挥了魔女本性,撒娇道:“那么凶干嘛,你和我说话就不能加个宝贝吗?” 李白淡淡道,“可以,你能不能扯我的宝贝衣服。” “你”芈月胸口剧烈起伏,翻涌起炫目的波浪。有生以来,第一次有男人拒绝她,而且是在自己使出浑身解数,一si不挂的情况下。 别看寡男寡女的两人聊得相当默契投机,有些污污的,好像下一刻就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可芈月很清楚,由始至终,李白都没有动心过,保持着绝对理智和冷静。 凭借着绝世的美貌和修炼天赋,芈月的一生走得实在很顺遂,顺遂到从未有过抗争,更从未有过拒绝。 从卑微的少女到高贵的女王,一路走来,没有她得不到的东西,哪怕是世间从未出现过的永葆青春的美貌,她都得到了。自此,她自信的以为世间男人都将毫不意外的被她征服。 直到她遇到了李白,才遭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挫折。 “我冷。” 芈月忽然说道,脸庞已不像之前般美艳妖冶,变得苍白柔弱,身体开始瑟瑟发抖。 “哼,想用这种方式骗我脱衣服?老套。” 李白给了芈月一个早已看穿你套路的鄙视眼神。 通常呢,女生说好冷,不同的青年会有不同的表现:普通青年会脱下衣服贴心的给她批上,文艺青年会解开自己的衣服浪漫的把她搂在怀里,二笔青年则会说:冷啊,你学学我,蹦蹦跳跳就不冷了。 李白实质上是个有着浪漫情怀的文艺青年,换了真的是个可怜楚楚的妹子说冷,李白会毫不犹豫的将她搂入怀中。 偏偏眼前这个不是普通妹子,而是诡计多端,变化莫测的魔女芈月。 所以他决不能中她下怀。 竟然想套路我,天真。 我岂会让你得逞。 我早已看穿你的套路,而你,将在我的套路里迷路。 “冷啊。”李白挤出一个温柔阳光的笑容,“那你就” 噗! 李白的话还没有说完,一口浓郁的鲜血便从芈月的口中喷出,呼在他的脸上! 然后,芈月那高挑完美的身段直直倒下,在晕倒前,还下意识的偏转了方向,避免自己的身体撞到李白的被贯穿的胸膛。 砰。 她的身体倒在地上,发出沉闷厚实的声响。 她的后背,一览无遗。 李白那挤出的温柔笑容一点点的收敛c僵硬c冰冷。 这是怎样的后背啊!与前面的完美无瑕天差地别! 整个后背的皮肤血肉都被削去,露出森白的脊骨,指尖大小,密密麻麻的血红色的蝙蝠如同蠕动的蛆虫,在不断啃食她的内脏。 代表血族生命本源的心脏,正在以极其细微的幅度跳动着。 饶是以血族恐怖的恢复能力,也无法自动修复,由此可见她受了多重伤。 是因为要保护自己,带自己逃出来吗? 也对,要在两个荣耀王者手中带着一个昏迷的人逃脱,又怎么可能毫发无伤 凭她的实力和技能,如果撇下自己逃的话绝对不至于这么狼狈 不知道经过多艰苦卓绝的战斗才能带着我逃出生天,这些居然一点都不说 都这样了,还敢在我面前逞强,色胆包天的勾引我 李白亮若星辰的眼睛里涌动着感动又愤怒的火花: “你这个,笨女人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5章 我愿人心是简单的 甘甜的鲜血带着蓬勃旺盛的生命力,从喉咙里缓缓流过。 芈月从未喝过这么美味的鲜血,这味道比她吸过的所有男人的鲜血都要美妙千万倍。 是因为这一次,不主动的去吸,而是被动的被喂? 不是。 是因为,这是他的鲜血。 青莲剑仙的鲜血。 看到芈月这个色胆包天的笨女人背后那恐怖的伤后,李白毫不犹豫,割开了自己手腕的动脉,温柔地将她抱怀中,把奔涌流出的鲜血凑到她的嘴边。 新鲜的血液是血族疗伤的圣品。李白身为荣耀王者,血气自然无比精纯,带着蓬勃旺盛的生命力。 在血液的滋补下,芈月背后的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让李白不得不感叹她这具身体真是完美得变态。 芈月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李白充满阳刚之气的怀抱里,有一种永恒的安宁感。 她本能的吮吸贴在嘴唇上手腕流出的鲜血,像一个吮吸奶嘴的纯真孩子一样,呆萌可爱的仰视着李白那帅气的面容。 不论出现在哪种场合,他都是那种无法让人忽视的夺目存在,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中一样鲜明出众。 他的身上,好像永远萦绕着一层光芒,让人不由自主的将目光聚焦在他的身上。 越看,就越是觉得他好看。 真想就这样看一辈子啊。 芈月就这样痴痴地看着。 越看 越不对劲。 嗯?他的光芒为什么在渐渐黯淡,他的脸色为什么越来越苍白? 口中美味的甘甜终于让芈月惊醒了过来:我是在,吸他的血! “笨蛋!你干什么!”芈月砰然从李白怀中跳起,像一只被激怒的母老虎。 “救你。”李白语气虚弱。 本来就受到重创,再失去大量的鲜血,不仅是语气虚弱,李白整个人,已濒临虚脱的状态。 看着李白脸色苍白,奄奄一息的虚弱模样,芈月的芳心前所未有的颤动了一下。 她觉得此刻虚弱的李白,比英姿勃发,光辉灿烂的时候更加迷人,更能撩动她的心神,激起她的怜爱。 在地下祭坛,李白奋不顾身的用自己的身体为她当下致命一剑,芈月的心里有了感动。 现在,不仅是感动,而是心动。 “我救你是因为我不知道你是你。” 想起李白之前说过的这句话,芈月柔情满满: 现在,你知道我是我,是大唐的宿敌,大陆上声名狼藉的第一魔女,你还是选择了救我,哪怕牺牲你自己。 “哼!”心中虽然感动,芈月还是嘴硬道,“不要以为你救了我,我就会感激你!我可是无恶不作的魔女,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是我的本性!你以为你怎样对人家,人家就会怎样对你吗?你太天真了!这个世界并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的!” 李白望着怒气冲冲的芈月,苍白的脸上满是赤诚的坚定:“我知道。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不是你怎么对人家,人家就会怎么对你,人心没那么简单,但是我愿它在我的眼里是简单的。只要心甘情愿,一切都会变得简单。” 是的,只要心甘情愿,不去计较付出,不去奢求回报,一切都会变得简单。 芈月怒道:“愚蠢的男人。” 李白微微一笑,“没有男人的愚蠢,这个世界将会更加愚蠢。” 芈月娇躯轻颤,此刻她仍是不着寸缕的状态,姣好的身体线条散发出无与伦比的肉体魅力。 她狠狠瞪了李白一眼,咬牙切齿道:“现在,可以把你的宝贝衣服给我了吗?” “真是记仇的女人。”李白哑然失笑,没想到她还记得宝贝衣服这个梗。 绅士地解开身上的飘逸的长袍外套,给她披上。 第一次看到穿上衣服的芈月,李白的眼睛顿时直了! 什么上古先贤尼古拉斯欢欢说的:女神有两大特点,穿衣服很美,不穿衣服更美? 放屁! 此刻,披上宽松长袍的芈月,散发着更加惊人的诱惑。 修长的玉腿,浑圆的酥胸随着芈月的动作摇摇晃晃,在长袍的遮掩下若隐若现。 我的乖乖! 这种欲拒还迎的遮掩诱惑,比一si不挂要强烈太多了。 擅长撩动人心的芈月又岂能不知道这一点,像模特一样在李白面前走动,转圈,尽是挑逗。 让李白升起一种扑到她身上,撕裂长袍,将她狠狠压在身下鞭挞的冲动。 再这样被她挑逗下去,真的要节操不保。 “别转了,停!”李白急忙制止她,说道,“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游戏?”芈月看见他禁受不住的模样,大感有趣,眼光火辣辣的,眉梢尽是春意:“是什么游戏呢?” 李白说道:“很简单,我们两个都坐下,静心养身,谁动谁先输。” “好啊。”芈月甜甜一笑,说完便就地盘膝,一动不动,只用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李白。 李白只是想争取时间静心眼神,恢复精力,好早日摆脱这个魔女,才冒然提出这个只有小孩子才会玩的幼稚游戏,根本没奢望颠倒众生的魔女会答应。 没想到,芈月居然毫不犹豫,落落大大的答应了。 李白也盘膝坐下,闭目调息。 可是哪怕闭上了眼睛,也能感受得到芈月那双明亮的眼睛在直勾勾的盯着他,还有空气隐隐约约传来的成熟体香,让李白难以静心。 一秒,两秒—— 一千三百一十四秒后,芈月动了,凑到李白的怀里,柔声道:“我输了,我心动了。” 李白睁开眼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帅气的脸上,没有了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带着一种大男孩独有的羞涩:“不不不,其实是我输了,我先激动了。” 激动? “啊哈!”听懂了的芈月咯咯娇笑起来,心中从未有过的开怀畅快。 看着李白那羞涩的表情,芈月忽然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成熟男人脸上的羞涩最动人了。 她俏皮地问:“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爱情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迷恋,而不仅仅是一个器官对另一个器官的反应。” 李白摇头,真诚而大方地说:“我这是属于男人的正常生理反应,不是爱上,是想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6章 让你认识到人心的难测 “不是爱上,是想上?” 芈月翻了翻白眼,哼道:“怎么说得你好像上过我一样。王者大陆最才华横溢的绝代剑仙,就不能说得婉转诗意一点吗?” “好吧。”李白像个诗人一样对芈月吟道:“当我第一眼看见你时,就仿佛雨滴落在南极,熔岩流入大海,雏鸟的翅膀终于可以飞起” 芈月不解:“什么意思?” 李白认真而严肃地说:“硬了。” 芈月:“为什么?” 李白:“有球必硬。” 第一眼看到芈月,她被钉在祭台上,最惹眼的,当属那双傲人浑圆的球。 如果是普通的大家闺秀,听到李白这种浪荡的调戏,要么满脸羞红,要么恼羞成怒。 可芈月是谁,大陆上最声名狼藉,妖冶放荡的魔女,听了李白的调戏,没有满脸羞红,更没有恼羞成怒,反而开怀大笑。 长得好看的人说污段子,那是撩妹,长得不好看的说污段子,那是猥琐。 芈月一点都不觉得李白猥琐,当然不仅是因为他长得很好看,而是因为他很有趣。 她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李白这样有趣的人。 好看的脸孔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中无一。 这是一个力量至上,战乱不断的利已主义社会,善良正义之类的美好品质都是一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用来装饰自己,满足私欲的空白口号。 虽然也有一小撮纯粹坚守正义与善良的人,比如西方勇士之地的圣殿骑士,但他们都是一些刻板保守的呆木头,特别是他们的团长圣骑之力亚瑟。 李白则完全颠覆的芈月对男人的认知,他阳光真诚,善良,正义的美好品质被他奉行着,恪守着。 恪守,却一点也不刻板保守。反而热情奔放,风趣幽默,能高雅的吟诗作对,亦能污污的说段子。 那种扑面而来的气息,就像碧绿色的莲花绽放,生命热烈生长的蓬勃活力,总让人感到如沐春风,心旷神怡。 这个世界上,高级的人很多,有趣的人也不少,但高级又有趣的人却少之又少。 高级的人让人敬畏,有趣的人让人欢喜,既高级又有趣的人,让人敬而不畏,亲而不疏,交流越久,越感到心旷神怡,如沐春风,就像李白一样。 芈月毫不淑女的捧腹大笑,她觉得,与李白针锋相对,旗鼓相当,污而不俗,色而不淫的对话实在太好玩儿了。 她目光灼灼的看着李白,就好像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 其实,与人交流就像是一场探险,发现一个有趣的人,就是发现一个新的世界。 一个有趣的人,他不会只是走进你的世界,而是会拉着你的手带你去参观他的世界。起初,或许他的世界让你感到惊讶,甚至不认同。 比如李白世界中的那些光明,正义,善良,忠诚,就是黑暗邪恶代表的芈月所惊讶和不屑的。 但是经过交流和磨合以后,虽然芈月还是为李白愚蠢的善良而惊讶,但已经没有了不屑和反感,反而开始理解,欣赏他的世界,从而,芈月拥有了两个世界。 以前,芈月总以征服男人,把匍匐在她脚下的男人狠狠践踏为乐,但现在,她觉得那样的乐趣实在恶俗又低俗。 她发觉,真正的高级有趣,就是有个像李白这种善良阳光的人,一起相互斗嘴,谁也别想把谁踩在脚下践踏,旗鼓相当,其乐融融。 从这一刻起,魔女芈月发现她不喜欢玩弄男人了,那些能被她玩得团团转的男人,索然无味,无法扩宽她的世界。 芈月深知男人的劣根性:男人终会厌倦一个不能给他惊喜的女人。 所以性格高傲的她更不喜欢被别人玩弄,成为一个没有灵性,没有独立人格,不能给人惊艳惊喜的花瓶。 她喜欢的,就是和李白这种势均力敌,针锋相对。 “有球必硬?”芈月咯咯娇笑道:“没想到,大唐剑仙竟然淫得一首好诗,污起来居然也能说得这么正气十足。” 李白脸不红气不喘,“过奖过奖,谬赞谬赞。” “啧啧。”芈月眼波如水,“更没想到的是,传说中光辉灿烂,善良正义的大唐剑仙,居然会这么卑鄙下流,对我一个弱女子下春药?” ??? 李白一脸懵逼:春药? “对啊。难道你没听说过,男人最持久的春药,就是幽默吗?” 芈月眼波流转,说道:“有智慧的男人会让女人喜欢,但幽默的男人,更让女人喜欢,因为有智慧的男人未必有逗你开心的幽默,但幽默的男人,一定有逗你开心的智慧。” “言之有理。”李白点头道,“我,是一个幽默又智慧的男人。” 芈月:“自恋。” 李白:“自恋是男人一生的浪漫。” “不要脸。”芈月啐道:“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你能作出那么多流传王者大陆的诗,惹得一堆迷妹春心荡漾,神魂颠倒了。” 李白自恋道:“当然是因为我才华横溢,才高八斗,才气过人,才貌双全了。” “错了。” 芈月伸出晶莹修长的食指,左右摇摆,“是因为你不要脸!只要不要脸,谁都能一天写出几十首诗。雏鸟的翅膀终于起飞?呵呵” 李白:“” 扳回一城。 看到李白吃瘪的样子,芈月大感畅快,附到他身边,吐气如兰,像个魔女一样诱惑道:“我的球让你硬了,你的诗让我湿了。天色也已经晚了,既然这样,不如我们睡觉吧。” “好的。晚安。” 李白礼貌地说着,然后急忙起身,向房外走去,明显是想逃之夭夭,脱离魔女的掌控。 “想走,没门?” 看穿这一点的芈月又岂会让李白得逞,他刚想走,就被芈月用手勾住了脖子,整个人缠在他身上,发挥女王本色,霸道地说:“我才不要和你说晚安,我要和你一起睡,说晚安,不如一起睡,懂?” 芈月浓郁的体香,滑腻的触感让李白大感吃不消,本来被巨剑贯穿的他就已经处于虚弱的重伤状态,输血给芈月后,无意义雪上加霜,更加虚弱了。 反而芈月得到鲜血的滋润,加上血族的恢复能力比人类强大数倍,状态比他好太多,要挣脱她的缠绕,几乎是不可能。 李白委屈道:“果然是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我救了你,你居然想睡我。” “我早就说了不是你怎么对别人,别人就会怎么对你,人心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芈月狂野一笑,“我吧,其实最受不了你这种长得帅气又善良,像小白兔一样的男生了,认为世界上全部都是好姑娘,单纯的像个白痴。碰到你这种白痴,我就想睡了你,让你认识到世界的险恶,人心的难测。” 李白:“” 芈月:“嘿嘿,不要挣扎了,就算你叫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你的,老老实实就范,睡觉吧。” 李白:“流氓。” 芈月眼睛一瞪:“你不想和我一起睡?” “想。”李白一如既往的坦诚,“但我不会这么说。” 芈月:“哦?那请问才华横溢的大诗人会怎么说?” 李白:“我想和你一起起床。” 这就是诗人和流氓的区别。 我想和你一起睡觉,你是流氓。但是,如果你说的是:我想和你一起起床,你就是诗人。 听了李白的话,芈月哈哈狂笑。 李白只觉得整个天地,都在芈月那张妖冶狂笑的俏脸中摇晃了起来。 再也支撑不住,已经虚弱李白倒在芈月的怀里,沉沉昏睡。 芈月收敛起狂野的笑容,温柔的将李白放在床上,痴痴的看着他苍白熟睡的面容,然后把头轻轻靠近他的胸膛,倾听他微弱的心跳。 不知听了多久,一种疲倦的睡意席来。 她真的很累了。 从地下祭坛和刘邦徐福大战时就已经透支了身体,再带着李白一路逃亡,更是疲惫不堪,此时看到李白沉沉昏睡,呼吸均匀,她也终于放松了。 柔情满满地和李白说了一句晚安后,芈月沉沉睡去。 月光透过残破的屋顶,斜斜照在相互依偎,熟睡的两人身上,静谧和谐。 只是纯纯的,睡觉,而已。 刻骨铭心的爱情总是这样开始的:你来早了我还不困,你来晚了我已起床,当我正好困了,你刚好来了,那么,我们一起睡觉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7章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破烂的屋顶和窗户,温柔地照在芈月身上。 讨厌阳光,是血族的本能。低等血族,甚至无法在阳光下行走。 芈月身为最顶级的血族,阳光对她没有任何影响,她可以随意在阳光下行走,可是在过往漫长的时光里,芈月对阳光都是没有亲近之感的。 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的,是对阳光,对美,对痛楚。 然而此时,被阳光照耀着的芈月,觉得阳光很温柔,很亲切,很美。 因为爱上了一个阳光的人,所以她也爱上了阳光。 因为最亲近的人就躺在自己身边熟睡,所以她对世界万物都有了亲近感。 她觉得世间的一切都很美,是造物主赐予所有生灵不可思议的礼物。 就如米沃什的诗《礼物》所述: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一早就散了,我在花园里干活 蜂鸟停在忍冬花上 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 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 我都已忘记 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 并不使我难为情 在我身上没有痛苦 直起腰来 我望见绿色的大山和草地 对秦国至高无上的女王,芈月来说,这是她有生以来,所感受到的,最幸福的一天。 不想争权夺利,不用肩负责任与使命,就静静的躺在李白身边睡着,聆听他的心跳和呼吸。 什么都不想去拥有,只是去感受。 任何曾经遭遇的不幸,都已经忘记。 没有痛苦,没有欲望,有的,只是满满的柔情和幸福感。 与在秦国辉煌奢华的宫殿相比,芈月更愿意一直呆这个楼兰国的边陲小镇,一栋废弃破败的民屋里。 阳光从民屋各个破烂的空隙里跑进来,照耀在空气,漂浮着的尘埃就像金色的沙砾一样游动着。 李白的脸,在这样的光线下,更显得帅气迷人。 “要是能这样看一辈子就好了。”芈月侧身托腮,静静地看着熟睡中的李白,并没有去打扰他的睡眠。 不论是人类还是血族,要想受了重创的身体快速恢复,充沛的营养和充足的睡眠是最好的方式。 李白和芈月都受了重伤,生命垂危。身为血族的芈月本来就具有强大的恢复能力,再加上有李白鲜血的滋养,故能以惊人的速度恢复着。 相反,没有血族那种强悍的恢复能力,又输出了大量鲜血救治芈月的李白处于有生以来最弱的状态,实力发挥不出巅峰的千分之一。 也就是说,现在李白已经完完全全落在魔女芈月的掌控之下。 这个浑身散发着邪恶与诱惑气息的女流氓,硬生生地闯进了李白正义与善良的世界里。 任谁也料想不到,王者大陆光辉灿烂的剑仙与邪恶妖冶的魔女,两个不同阵营的人,居然会在遥远西域楼兰国的边陲小镇,一起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在与芈月生活在一起的日子里,李白终于明白,什么叫痛并快乐着。 受了重伤,只能躺在床上修养的李白每天都被芈月照顾着。 白天,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李白的起居饮食,洗菜做饭,喂他吃饭。 血之女王,一代魔女居然能如此屈尊降贵,悉心体贴的像个小媳妇,总让李白有种受宠若惊的可啪感。 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李白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到了晚上,就实在太煎熬了。每一天晚上,芈月都会像蛇一样缠在李白身上,搂着他入睡。不需要任何语言和动作的挑逗,她那成熟芬芳的体香,温热滑腻的触感和火爆的身材就足以让血气方刚的李白气血翻涌,难以自持。 然而,受了重伤,只能躺在床上的李白,除了激动,哪儿都不能动。 偏偏,每天夜晚,芈月都会穿着李白那件宽松潇洒的外套当睡衣,还不时在李白面前游来荡去,那若隐若现的风情时时刻刻燃烧着李白的神经。 李白不得不承认,芈月的确有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的资本。 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男人都喜欢御姐,因为御姐的成熟与威严更能激发男人的征服欲,他们心里最期待的是看到御姐成熟威严背后的放荡与狂野,相对于赤果果的暴露,男人更喜欢的是若隐若现的性感。 最深层次的性感,是来自于若隐若现的挑逗和丰富深入的想象力。 每一天晚上,李白都备受这种性感香艳的折磨,让李白总担惊受怕自己多年的守身如玉会晚节不保。 这种情况整整持续了半个月,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芈月再也忍不住,目光灼灼的盯着李白,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在月色下闪闪发亮。 李白被她盯的心里发毛:“你,你想做什么” “在我看来呢,成功的人生是这样的:睡想睡的人,作爱做的事。”芈月邪邪一笑,“像我这么成功的女人,既然睡到了想睡的人,接下来当然要做一些爱做的事。嘿嘿。呵呵,哈哈。” 芈月狞笑几声,伸出有着长长血色指甲的魔爪,做势要脱李白的衣服。 魔女终于要露出她的本性了? “你你敢!”李白恐吓道。 看着李白虚张声势的惊慌样子,芈月不禁觉得好笑,“我有什么不敢的,以你现在的状态,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真的可以为所欲为来,乖乖的,既然反抗不了,就享受吧。” 李白抓紧衣服,宁死不从:“你这样就算得到我的身体,也得不到我的心。” 芈月狂魅一笑,“我要你的心干嘛,人心太复杂,我只要你美好的身体就够了。” “得到我的身体,可以解锁更多姿势哦。” 李白调皮的眨眨眼,说道:“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解锁所有姿势。” 我去! 猝不及防的骚,闪了老娘的腰! 面对李白这样的挑逗,魔女芈月又岂能甘落下风,双眼骤然闪闪发亮,如在暗夜中觅食的野猫:“呵呵,不解锁姿势也没关系,我最喜欢两种男人,一种是什么姿势都会,一种是什么姿势都不会” 哇靠! 停车!这不是去幼儿园的车! 李白欲哭无泪,豪情万丈,纵横情场的他终于明白什么叫一山还有一山高。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8章 剑仙与魔女,仙道与魔道 在这场污污的对决中,李白完败。 真是命中注定的克星。 反抗不了,就只能享受? 好像很有道理耶。 而且芈月这身材,这颜值啧啧。 这波不亏! 李白闭上眼,悲壮地说:“来吧,禽兽,蹂躏我吧,践踏我吧!” “噗!” 芈月看着李白那欲擒故纵,欲拒还迎,欲说还休,欲罢不能的贱贱模样,没好气道:“好啦,别装了。就只是想脱掉你衣服帮你换一下缠在胸口的绷带而已,都已经六天了,药效也应该失效了,你该吃药,也该换药了。” 李白不可思议道:“就只是帮我换药而已?” “就只是换药而已。”芈月肯定的点头。 这么单纯? 说好的让我见识世间的险恶,人心的难测呢? 李白认真地看着芈月,有些受伤地说:“姐姐,请不要随意玩弄男生,他们只有一颗心,很脆弱的。要玩就玩他们的蛋蛋吧,有两颗。” “” 芈月盯着李白那俊朗的脸,许久,才认真说道:“我觉得,你应该叫贱仙而不是剑仙,因为到目前为止,我都还没见过你的剑,只见过你的贱。” “我的剑还在天上。我答应过一个人,等我试剑天下结束,剑术大成后,我的第一剑,要站在她面前给她看。” 李白笑嘻嘻道:“况且,剑仙又不是真的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一样有七情六欲,要吃喝拉撒。我心中的仙道,可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美食,不近美色,不爱钱财,无爱无恨不嗔不痴,飘然于世外。这样的生命太无趣,我要喝最烈的酒,唱最豪的歌,爱最美的姑娘,练最强的剑。我要过最有趣的人生,我要敢爱敢恨会嗔会痴,见佛我会拜,见钱也眼开,开卷能阅真经,闭卷能赏美色,御剑能游天际,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这才是我心中追求的仙道。” 原来,这就是他的仙道。 芈月看着他那顽劣桀骜的脸,没有仙性的光芒笼罩,没有处处盛放的青莲仙迹,有的,只是一个男人最真实的人性。 第一眼看到光辉灿烂,盛放在青莲世界中的他,芈月觉得他是远方,是美好,是光明,是正义,是善良,是黑暗邪恶的自己永远的遥不可及。 可是这段时间相处下来,芈月觉得他是如此的真实,阳光,顽劣,幽默,就像一个触手可及的邻家男孩。 “既然这就是你追求的仙道是那么潇洒不羁,那就大气点,姐姐屈尊降贵肯帮你换,你还磨磨蹭蹭扭扭捏捏的。”芈月一边鄙视道,一边继续伸手解开李白的衣服。 李白不再扭捏,也不再反抗,因为芈月说的的确很有道理,再故作扭捏,就有违仙道之心了。 领口的纽扣解开,再将层层缠腰的绷带解开,李白那结实壮阔的胸膛就出现在芈月眼前。 巨剑贯穿的伤口基本已经愈合,柔光的月光从窗户外面照射进来,流淌在他轮廓分明的腹肌和胸肌上,刚硬的肌肉线条,在月光的照耀下散发出阳刚的雄性魅力。 通过月光,李白发现,芈月那绝美的脸庞,居然有一种淡淡的羞红,鼻尖上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而她那有着血红指甲的手,也在微微颤抖着 这种羞涩的反应,根本不像阅尽千帆的魔女,反而像个未经人事的邻家女孩 哇靠! 李白不可思议地问:“你该不会还是处” 芈月恨恨地瞪了李白一眼,“很奇怪吗?” 奇怪? 是震惊好吗! 堂堂秦国太后,征服了无数男人,声名狼藉的大陆第一魔女,居然还是个未经人事黄花闺女? 这事要传了出去,简直可以轰动整个大陆。 李白不可置信地说:“你是怎么做到的?” “就是什么都没做。” 芈月望着李白,说道: “跟我们现在一样,睡过,没做过。” “什么意思?”李白一脸懵逼。 “上上代秦帝纳我为妃时,我才十六岁,而他已经很老了,老到有心无力” “懂了。”李白点头道,大陆第一魔女的绯闻是每个男人都想强烈打听的,李白的心中虽已经升起的浓浓的八卦之心,但他并不准备打算继续追问下去,以免触及她心中的痛。 这是对一个女性的基本尊重,一个十六岁的少女被老态龙钟的皇帝纳入后宫,纵得到万般崇拜,也是一件悲哀的事。 问是一种能力,不问是一种智慧。 李白体贴的没有追问。 或许是在心中压抑了太久,无处释放,又或许在心爱的男子面前,女人总会本能的解释世人对她的误解,芈月继续说道: “从侍奉秦帝,看见他那苍老的身体和干瘪的皮肤起,我的心理就对男人有了极度的厌恶和抗拒,但我无法拒绝,连自我拯救的能力都没有,我很明白我的权势和地位都来自于秦帝的宠爱,如果没有秦帝的庇护,在饿狼猛虎众多的秦国,我早就被撕碎了。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就是这么残酷,对弱者有多苛刻,就对强者有多宽容。”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渐渐意识到了力量,权势和美貌的重要性,只有得到永恒的美貌,志高的权势,无敌的力量,才能将所有男人踩在脚下。所以我努力修炼,争权夺利,甚至不惜成为血族。” “当秦帝驾崩,我获得最高权力,和强大的力量之后,那些觊觎我的男人,全部都只能在我统治的阴影下瑟瑟发抖,美貌和力量让我有一种莫大的安全感。很多东西,你只有掌控他,才能真正地去超越他,甚至不屑他。就像男人,当我的权势,力量,美貌能轻而易举的征服c掌控他们,我就不屑他们。” “很多男人揣测我的心思,费尽心思讨我欢心,更有些出谋划策怂恿我像武则天一样登基为帝,成为大陆名副其实的女王。其实世人不知道的是,我对称帝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掌控秦国大权,只是为了让身负皇室血统的嬴政能顺利成长,然后把更强盛的秦国交到他手上,以报秦皇室对我的恩。武则天那女人的确是我最想超越的目标,我要超越她而不是模仿她,所以模仿式的称帝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只存在一种成功,就是以让自己快乐的方式度过一生,这就是我的魔道。” 一个仙道,一个魔道。 一个正义,一个邪恶。 一个阳光,一个妖媚。 剑仙与魔女。 两个截然相反,本不该有任何交集的人。 命运把他们联系到了一起。 从此,便是一生。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9章 斯人弱彩虹,遇上方知有 日子就这样有条不紊的流逝着。 血族强悍的恢复能力以及李白每天的鲜血滋补,让芈月身上的伤势以恐怖的速度恢复着,当芈月身上的伤已经完好如初时,李白的伤势仍未痊愈。 在养伤的这段日子里,芈月就像一个温柔体贴的小媳妇般,每天照顾李白的起居饮食。 她会洗衣,会做饭,会每天去菜市场买菜,哪怕对面一个卖菜的大妈,她也会真诚的露出笑容和说谢谢。 曾经高傲邪恶的魔女已然明白,哪怕再漂亮再有权势的女人,在对面淳朴的卖菜大妈微笑着递过来菜时,也要礼貌的说谢谢。 这种宛若农妇的普通生活没有让芈月感到掉价与羞耻,反而让芈月拥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充实感。 作为芈月贴心照顾自己的回报,李白每天都会对芈月讲笑话,吟诗,甚至唱歌。 让芈月印象最深刻,也最应景的,是那首遥远地球时代的《凡人歌》: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 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一怒为红颜 多少同林鸟,已成分飞燕 人生何其短,何必苦苦恋, 爱人不见了,向谁去喊冤 问你,何时曾看见, 这世界为了人们改变, 有了梦寐以求的容颜, 是否就算是拥有春天 …… 是的,他是剑仙,却不是神仙。自己是拥有了梦寐以求永恒容颜的血族魔女,但在没有遇到李白的过往光阴里,她的生命也从未拥有过春天。 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上千万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李白,你永远不会知道,在我没有遇到你的之前,我的生命有多么乏味。 在这个与世无争的边陲小镇里生活的这段日子中,芈月总想,要能这样和李白平平凡凡过一辈子,那该有多好。 不用肩负使命,不用承担义务,不用争权夺利,不用勾心斗角,经营一栋温馨的小屋,每天都与自己心爱的人腻在一起,嘻嘻哈哈的说笑,一起睡觉,一起起床。 但是芈月也清楚,这种日子持续不了多久,等到李白的伤势一好,他就会立刻启程去杀徐福,拯救世人于水深火热之中,继续他光辉灿烂的传说。 芈月甚至有想过趁李白伤势未愈,撕开他的伤口,让他永远不能恢复的念头。但这个自私念头刚出现的一瞬间就消散了,一个本应该天空自由翱翔的雄鹰,不论怎么强求,都不会成为地上安于现状的猪。 …… 在芈月的贴心照料下,李白的确感觉自己像只猪。 每天都睡到日上三竿。 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让李白有些不完美的遗憾。 因为日上三竿并没有日上三竿。 更因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是日出而做,日落而息。 一字之差,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意境截然不同。 李白终于领悟,为什么三月七号是女生节,而三月八号是妇女节。 因为一日之差啊。 …… 随着日子一天天流逝,李白的身体也一天天好了起来。 让李白惊讶的是,随着自己的身体一天天好起来,芈月对自己也越来越火辣大胆起来,少女的羞涩已经渐渐不见,魔女的妖冶则越来越夸张。 甚至,今夜,她似乎豁出了一切,不再若隐若现的挑逗,而是赤果果的勾引,故意不着寸缕的站在李白面前,傲然的展示她美丽的身材。 在月色下,她雪白的肌肤流动着诱人的光。 如此反常的行为,让李白感觉到了她心里莫名的急切,有些愕然地问,“你这是在……勾引我?” 芈月定定站在他面前,认真说道:“是你在勾引我。” “哈?”李白一脸懵逼,“我,勾引,你?” “当然。”芈月说道,“我感觉你爱上了我,不然你怎么会长成我爱的样子,你这分明就是在勾引我。” ??? 还有这种操作? 李白甘拜下风。 李白问:“你一直都是这么奔放的吗?” 芈月神色凝重地认真说道:“不。我只对你这么奔放。” 若她还是烟视媚行,妖冶放荡的模样,李白定然会以为她在开玩笑,而无动于衷。 偏偏此刻她的眼神,语气,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成分,倒让李白有些不知所措。 忽然,李白想起了‘对付流氓,就应该用流氓的方式’这句话,灵机一动,说道:“我给你讲个笑话吧,一天,奶牛见了大象说,你都这么大了,怎么不穿衣服呀,真不害臊!大象不假思索的回答,你都这么大了,怎么不带个乃罩?” “哈哈~”李白的流氓笑话像了戳中了芈月的笑点,她的神色不再凝重,容光焕发,兴致勃勃的模样,“然后呢然后呢?” 李白翻了翻白眼,幽怨地说:“姑娘,请你尊重流氓这个行业好吗?我跟你讲流氓笑话是想看见你红着脸羞涩的样子,让你意识到你行为的不妥,把衣服穿上,而不是想看见你一脸兴奋的希望我继续讲下去的样子,你这样搞的我好尴尬耶。” 芈月美艳的笑容中有些落寞,“如果我不这样子配合你的话,你会更加尴尬吧。” 是啊。幽默是化解尴尬的最好方式。 幽默是一种情商,更是一种智慧。 幽默可以让人摆脱沉重的现实生活和狭隘的自我,让人站在更高的立足点以更广阔的方式看待世界,从而发现这个世界许许多多有趣的事,让人以一种更加豁达乐观的方式,去认识生命,人生,和整个世界。 再肤浅的幽默,也是幽默,也是智慧的流露,也是一种积极的乐观。最有味道的幽默,往往都是从悲观的处境中迸发出来的乐观,就像纷纷身受重伤,处于一生中最困难绝境的芈月和李白,两人用那些几乎流氓般的幽默,让原本压抑的日子过得精彩纷呈。 无论高雅还是低俗,只要是让人欢乐,积极向上的幽默,就是好的幽默。只有幽默感,才能让人更好的笑对人生,同样幽默的李白和芈月,在相依为命的绝境中,幽默感向命运展示了他们的玩世不恭。 李白说出这个流氓笑话,无非就是想用幽默来化解尴尬,体贴入微的芈月当然懂得配合。 李白有些感动的说道:“你真体贴。” 芈月笑了笑,“我只对你体贴。” 是的。有生以来,她只对李白这么体贴过,她很漂亮,哪怕是在万人群中,也会是最吸引人眼球的一个,在世人的眼中,她是邪恶,残忍,魅惑众生的,但她的幽默,阳光,顽皮,体贴,都只向李白一个人展示,她会永远把李白与其它男生区别对待,把他当成她的唯一。 李白望着她那张美丽的脸,联想到她这段时间以来的体贴,自然懂得她的情义,叹道:“如果我先遇上的是你,那该有多好。可惜,我只有一颗心,心有所属。” 人世间的遇见无非三种,一种是相见恨晚,一种是追悔莫及,另一种是,既相见恨晚,又追悔莫及。 芈月身形明显颤动了一下,即使她早已料到,但李白亲口说出来,还是不免心中一痛,她甚至不需要问他她是谁,就已经知道她是谁。 女帝,武则天。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0章 我要做你的心脏 这是一个力量至上的世界,伴侣的数量是衡量一个人力量的重要标准,无论男女,只要拥有力量,权势,地位,都可以拥有数十个乃至上千个伴侣,而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像李白这种才华横溢,潇洒不羁,万千少女梦中情人的绝代剑仙,拥有再多的情人也不会让人觉得奇怪,深情的挚爱一人,才会让世人觉得不可思议。 可芈月知道,李白和她一样,都是很流氓的正经人,表面多情放浪,内心专一深情。 “真残忍。大陆亿万少女的梦中情人居然这么痴情。你这样,这辈子不知道要辜负多少爱你的少女。”芈月苦笑道。 在爱情里,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痴情,就是对另一个爱他的女人的绝情。有多痴情,就有多绝情。 所以,痴情,既是美好,又何尝不是残忍。 对象不同,结果便截然不同。 芈月知道自己败了。 不是败给女帝武则天,而是败给了时间。 因为时间,安排了李白在他懵懂的少年期,遇到了光彩万丈的女帝武则天。 芈月是一个有着丰富阅历的成熟女人,见过世间不少男男女女的爱恨嗔痴,她知道在金钱和欲望的社会潮流下,在力量至上的世界里,那种至死不渝,一生只够爱一人的纯粹爱情已经宛如传说。 她不相信世界上会有无法破坏的纯粹痴情,成年男女之间的关系在金钱,力量,权势的社会洪流影响下,不可能纯净单一,但天真懵懂的少年时期则不同,因为那个时候,欲望还未觉醒,爱恨也未启蒙,单纯的像个孩子,才能产生最简单也最深刻的感情。 李白初入长安,遇见芳华绝代的女帝,就是在那个懵懂天真的时期。 芈月很清楚,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感情是扎根于内心最深处,一辈子也无法消除的,就像嬴政对她那偏执的爱一样。 所以成熟的芈月没有说‘一颗心,可以有好多个所属’之类的俏皮话,因为没有任何意义,不论怎么引导,他的心都不可能再挤出任何一点空间。 原本她以为,拥有了超越时间的美貌之后,就真的可以征服任何男人,战胜时间。 然而,终究还是输给了时间,输的一败涂地,甚至连反击的机会都没有。 芈月那总是带着甜美妖冶笑容的脸蛋,第一次挂满了落寞与挫败。 李白凝视她的脸,说道:“如果有下辈子,我要先遇到你。” 在这段日子和芈月一起生活,两人一起斗嘴,旗鼓相当的日子里,李白过得前所未有的开心,她的幽默,她的狂野,她的妖冶,她的笑容,她的娇嗔,都让李白怦然心动。这种畅快的相处感,是威严冷傲,从来不笑的女帝给不了他的。 李白很明白,如果一起生活的话,芈月更适合他。 但适合,并不等于是爱。 在爱情里,我们大多数会盲目偏执的爱自己爱上的人,而不是爱适合自己的人。 所以: 有些人,错了,也是一辈子;有些人,错过,就是一辈子。 听了李白的话,芈月芳心一甜,脸上的落寞和挫败消失不见,哼道:“哼,如果你有下辈子,我希望你不要再爱上女帝,因为爱上那样真正冷酷又不解风情的女人,太苦。我希望你做一个深情而不滥情的人,尽情的爱你所爱的每一个女孩,比如我。” “好。”李白答应道。 芈月想了想,又改口道:“不对,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不要再做女孩,我要做你的心脏。” 李白:“为什么?” 芈月瞪大了眼睛,恶狠狠地对李白说道,“因为我不跳,你就得死。” ※※※ 芈月之所以爱上李白,并不是他给她想要的东西,而是因为他给了她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让她每天都感受到平凡日子的充实和幸福,让她每天都能开怀大笑。 他教了她如何在阳光下行走,也教会她去热爱阳光的生活。 一起生活的第十三天,李白虽然没有完全恢复战斗力,但已经能下床独立行走,跟普通人无异了。 除了激动外,他的全身也能动了。 恢复行动能力,李白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像个居家暖男一样,整理破败的小屋。 芈月好奇地问:“你干什么?” 李白说道:“你觉得我们的屋子里缺少了点什么吗?” “缺了什么?” “绿意。” 李白笑道:“如果感到生活平淡无趣,那就留一面墙给植物吧,如果感到生活丰富有趣,那就留一面墙给植物吧。” 墙,植物,绿意,? 就是说,不论生活有趣还是无趣,都应该种点植物? 起初,芈月一点都不以为然:一点绿意,能带来什么变化? 可是,当李白整理好小屋,看着墙壁上那一株株傲然展绿的青莲时,芈月顿时被惊艳了。她完全没想到,仅仅是一面墙的绿意,整个破败的小屋就像活了过来,有着让人心旷神怡的清凉绿意和勃勃生机。 这种变化,比芈月所见过的魔法更神奇,更深入人心,因为魔法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会的,而热爱生活,给生活增加一点绿意,是每个普通人都能做到的。 望着墙上那清脆欲滴,傲然绽放的青莲,芈月想到了李白那可以让整个世界盛放青莲的仙迹。 同样身为荣耀王者的芈月很清楚,这是得到了天地的认可,才能在行动间自然的引发这种天地异象,是世界上最神秘的力量之一。 据古往今来的记载,能得到天地认可,觉醒这种神秘力量的,寥寥无几,像李白这么夸张的,让人仿佛置身于青莲海洋中异象,更是为所未闻。 芈月看着墙壁上扶摇的青莲,好奇地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你是说青莲?很简单,只要你对世界温柔以待,世界就会对你春暖花开。”李白的笑容阳光帅气。 芈月翻了翻白眼,如果真的是这么简单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止你一个拥有这种仙迹了,得到天地的认可,这种虚无缥缈的玩意根本无法捉摸,更不能修炼。或许也只有他这样善良温柔的人,才能让整个世界对他春暖花开吧。 芈月看着墙壁上青翠欲滴的莲花,说:“真好看,这是我见过的,世界上最美丽的花。” 李白却笑着摇头,“但却不是我看过的最漂亮的花。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我叫他小明,他的身边,总是盛放着白色的牡丹。其实我也喜欢牡丹,因为它象征和平时代的富足与富贵,也愿牡丹能盛开在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中,让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过上富足的生活。或许是因为它的气质更符合盛世长安,所以,一直以来,女帝都在长安城里种满了牡丹。” 芈月知道李白口中的小明,是隐藏在女帝身后,世界上最杰出的谋士。占卜师,牡丹方士,灵魂劫卜,明世隐。 “牡丹?”芈月不屑道,“我最讨厌那些藏在幕后搞阴谋,耍诡计,藏头露尾的家伙。那种家伙,离阳光善良的你差十万八千里,女帝选择牡丹,那是她有眼无珠。富足的人只顾满足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他人,我不喜欢象征富足的牡丹,我只喜欢拯救苦难的青莲!青莲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花,不接受反驳。” 芈月那维护自己的小女人样子,让李白好笑又甜蜜。他没想到堂堂一代魔女,居然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回想起这段同居的日子里的欢笑打闹,李白也曾有过一辈子就这样快乐生活的感慨。 但他不能,因为他是青莲剑仙,他的身上,肩负着太多人的期望,以及远大的梦想。 …… 第二天,天还没亮,一朵朵青色的莲花自虚空中渐渐生成,傲然绽放,李白那玩世不恭的阳光面容,重新被一层神圣的光芒包裹。 在万千青莲世界中,身负光芒的他,已经让芈月看不到男孩的顽劣,只有剑仙的慈柔。 芈月知道这一天终究会来,但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我要走了。”李白温柔的声音从光芒中透出。 “去哪里?”芈月明知故问。 “杀徐福,把这个可怕的梦魇,从这片大地上根除。” “不能迟一些再走吗,你的伤还没彻底好,你才刚刚能站起来。但徐福跟我一样,都是血族,本来就拥有可怕的恢复力,这段时间里,他肯定在不断吸食人类的精血,完全恢复了伤势,以逸待劳。” 芈月凝望着眼前被碧绿色光芒包裹的剑仙,说:“以我对他的理解,他绝对不会放过这次能杀掉你的机会,迟迟未有动静,一定是设好了什么陷阱在等你自投罗网。所以,你应该把伤完全养好,力量恢复巅峰,才去杀他,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我知道。”李白说道,“但我已经等不了了,听到那些声音,每一秒都是煎熬。” “声音?什么声音?”芈月不解地问。 “那些被血毒折磨的,痛苦的,绝望的声音。我听到成千上万的绝望呐喊在天空上飘荡回响。你定定站着,闭上眼睛,屏息静气,用心去倾听,就一定能听得见。”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1章 我要做你的阳光 “好吧,我还是听不到。”芈月挫败地说。 她用心去倾听了许久,但依然还是什么都没听到,可见她并不具备李白这种能与天地万物沟通的天赋,“如果你还是执意伤势没好之前要去杀徐福的话,那我和你一起去。” 李白愣了愣,没想到芈月会这么说。 贯彻正义与善良,以及拯救世人于水深火热之中,是他一厢情愿想做的事,魔女本性的芈月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以身涉险。 毕竟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以李白现状的状态,去杀以逸待劳的徐福,无疑是有着绝大奉献的,更何况,比徐福更可怕的德古拉伯爵肯定隐藏在暗中伺机而动。 “为什么要和我一起去,你不知道这次很危险吗?” 芈月坚定地说:“就是知道很危险,才更要和你一起去。” 李白心中一暖,说道:“好,跟着我。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的。” “哈哈。”想起了这个梗,芈月也笑了起来,“我才不会害怕,害怕的应该是徐福才对,你别忘了,我可不是什么好人。” ※※※ 当李白和芈月循着徐福的踪迹,来到亚丁城时,城内已经沦为一片炼狱。 亚丁城是一个拥有着数十万人口的大城市,也是楼兰国重要的经济枢纽之一,贸易往来十分繁荣,人流吞吐量巨大,然而此刻,呈现在李白和芈月眼前的,不是一个经济繁荣的城市,而是一片充满绝望的死城。 城内,到处是人类的残肢碎片,不少人被贯穿在木桩上,鲜血直流,然而并没有死去,在痛苦的呻吟着。 城内的全部居民都几乎感染了血毒,丧失理性的人类正在自相残杀,不断的撕咬周围的人。 这是一座被恐怖,血腥,绝望支配的城市。 没有一个正常的人类在看到这一幕之后,还能保持冷静,哪怕是身为血族,打着邪恶旗号的魔女芈月,在看到这一幕之后,妖冶动人的脸蛋上,都已经有了掩饰不住的愤怒。 之前,她就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可饶是她怎么准备,也想不到徐福作恶能恶到这种地步。 所谓天之一怒,伏尸百万。在王者大陆中,最顶尖的强者举手投足之间就有移山填海之威,能轻松覆灭一座城池,但那是一种瞬间的毁灭性,被毁灭的人甚至连痛苦都感觉不到,即使感觉得到,痛苦也十分的短暂。 可现在,徐福的做法则不相同,是把城内居民的痛苦无限扩大,无限延长,他没有杀死城内任何一个人,只是吸食了他们的大量鲜血后种下血毒,他们自相残杀。 目的很明确,就是等李白找到这里,看到这炼狱的场景,然后消耗自身的力量,为城内的居民祛除血毒。 等李白力量消耗得差不多了,再现身收割。如此,不用以身犯险,就能轻而易举的诛杀大陆上最光辉灿烂的传说。 这是抓住了李白善良侠义的弱点而设的一个很简单的阴谋,简单到再愚蠢的人也能够看得出来。 李白当然也能够看得出来,他甚至能隐约看到的隐藏在某个角落的徐福,正在露出长长的獠牙对他说:“你救,还是不救?” 当然是救。 没有任何犹豫,碧绿色的青莲在亚丁城内不断怒放,带着充沛的生命力落在被感染血毒的人类身上。 芈月先是惊讶,旋即怒道:“你疯了,你以为你真的能救得过来吗?” 李白摊了摊手,无奈地苦笑道:“救是救不过来的,一辈子都救不过来的,但是还是要救啊。” “疯了。”这种愚蠢的做法芈月简直无法理解。 李白笑了笑,没有说话。而是一步步向城内走去,将身上的光芒一点点铺洒到饱受血毒折磨的人身上。 当芈月看到一个个失去理智的人渐渐清醒,痛哭流涕的真实表情时,当她看到李白身上的光芒一点点衰弱,脸色一点点苍白时,当她感受到周围虔诚,激动,神圣庄严的气氛时,芈月觉得自己的心接触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伟大的东西。 人性都是自私的,但总有人,能伟大到违背自私的人性。 于是便被称为仙。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能够清楚地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知道自己的梦想,并坚定的以此努力,这些人,要么变成了疯子,要么成为不朽的传奇。 芈月终于明白,为什么李白能成为大陆上最光辉灿烂的传奇。 因为在这个力量至上,弱肉强食的王者时代里,那些真诚,正义,善良,无畏和同情的美好品质,都被他恪守着,奉行着。 芈月看着李白那因过度透支而变得苍白疲倦的脸,问:“你这么善良,一定很累吧?” 李白阳光地笑着说,“不累啊。我按照我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按照我自己的原则行善,做自己想做的人,坚定的追求心中的梦想,我发誓我从未累过。” 这一刻,芈月深深感觉,善良的男人,比英俊的男人,更有魅力。受到了李白的感染,芈月终于下定决心,也参与到了救助中。 是的,我不是什么好人。 但我爱上了是好人的你。 所以我也想变成一个好人。 也想跟着你去做一些善良的事。 为了你我愿意去热爱生活。 为了你我愿意去拯救整个世界。 相对于李白,她是血之女王,拥有最顶级的血脉,所以用她的鲜血来清除血毒,效果最为立竿见影。只需要一滴精血混合在水中,给中了血毒的居民喝下,就能救助上百个居民。 当看到被自己救助的居民投来感激,虔诚,善意的目光时,芈月的心里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愉悦感。 这就是善良,行善的感觉吗? 真美好。 看着芈月脸上那善良焕发的神采,李白砰然心动。 芈月的改变让李白更加坚信,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心地都是善良的,因为善良的想法比恶毒的想法更能让人的心灵感到愉悦,更能让人有自我认同感。世界上一切伟大的行为,思想,都是生长在善良的温床中的。 将整个亚丁城内的人救助完后,看着绝望的死城恢复了一丝生机,芈月的心里满是自豪感。这种自豪的感觉,在她掌控秦国大权,百万大军的岁月里,都从未有过。 自从芈月开始参与到救助的过程中,李白的视线,就一直沉醉在芈月那少女般阳光善良的笑容里。 芈月:“干嘛这样看着我?” 李白:“因为你很美。” 芈月:“我以前不美?” 李白:“美,但现在的你比以前更美。” 芈月:“是因为你觉得我变成了一个好人?” 李白:“不。是因为你本来就是一个好人,有些美好的东西是蕴含在你心灵之内的,只要一点阳光,就能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就像善。” 芈月甜甜地笑着:“那是因为我遇到了你这点阳光。没有你这点阳光的照耀,我又会变恶了,所以,你要做照耀我的阳光,永远。” “我要做照耀你的阳光,永远。”李白说。 说完,便低头,对着芈月那娇艳欲滴的红唇深深一吻。 缠绵缱绻,意味悠长。 这一瞬间,吸血女王芈月才领悟,嘴不应该是用来吸血的,而是应该用来接吻的。 接吻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从和李白的第一个吻起,芈月就知道,此生,她永远都不会再想吻上别人的双唇。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2章 爱美好的人会让人变得美好 追逐猎杀徐福的过程已经成了漫长的拉锯战,徐福只是故意留下自己的血气踪影,把李白和芈月引到一个个被血毒祸害的城镇中,让芈月和李白消耗自身的力量去拯救一个又一个城镇。 芈月很清楚自己已经成了温水中的青蛙,待到她消耗完自己的精血,就是迎来死亡之时。与其说她现在是在拯救一座座城池,还不如说是在一步步走向死亡。 其实她只要跳出温水,置中了血毒的人们于不顾,就能逃离被慢性煮死的惨剧,但是她没有这么做。 因为她真的很享受和李白拼尽全力去拯救苦难的日子。 人间真的很苦,但他们懂得用幽默苦中作乐。 他们拥抱,亲吻,讲笑话,那种善良的共鸣,灵魂的映照,让芈月感受前所未有的甜蜜。 芈月知道再这样下去,她很快就会死了,但她一点都不恐惧,能和李白多呆一天,就好像赚到了整个世界。 第一次看到李白那善良的做法时,芈月只是觉得他愚蠢的有些可笑。在这个世界上,怎么还会有这种正义善良,舍得牺牲自己保护弱小的傻瓜? 可是,随着与李白一天天的接触,看到他毫不犹豫的贯穿心中的正义与善良,芈月的看法就渐渐改变了。 以前,她是一个邪恶,放荡,颠倒众生,被世人敬畏膜拜的魔女。站在权力巅峰的她没有自己热爱的生活方向。直到遇到李白,跟他生活在一起后,芈月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生活,她也想跟随李白的脚步,像他一样能坚定的贯彻心中迸发出的正义与善良。 是的,她变了。开始变得阳光美好,不再是那个无恶不作的魔女。 原来,真爱上一个人,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丢失原来的自己。 有些人丢失自己美好的有点,有些人丢失自己丑恶的缺点。 是变得美好,还是丑恶,这要区别于爱上是美好的人,还是丑恶的人。 最美好的爱情,就是爱上一个美好的人,给你正能量,让你在不断完善自己,变得美好自信的同时,也不会丢失自己独特的个性。 一座城。 一个吻。 又一座城。 又一个吻。 芈月跟着李白在楼兰国这片荒凉又贫穷的土地上奔忙,一天比一天虚弱,一天比一天接近死亡,也一天比一天开心。 已经是第十座城镇了,自从第一个吻开始,每拯救完一个城镇,芈月就会像个顽皮的少女一样大胆索吻,李白也非常慷慨大方的给予。 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个魔女居然真的有至死不渝的勇气跟着他冒险。 不,准确来说,这不是冒险,是送死。 看着芈月苍白娇弱的面容,李白的心里有感激,有感动,有心动,也心痛。 “对不起。”李白真诚地抱歉,“因为我这种善良的愚蠢,让你陷入这样的危险。” “我就是因为你这种善良的愚蠢才爱上你的,不用对不起,这是我的选择。我终于明白了,其实善良比聪明更难,因为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选择。” 芈月苍白的脸上满是甜蜜的笑意,“你这么蠢的人能活到现在,让我遇上,我已经很知足了。我愿你一直善良如初,直到生命的尽头。” “好。”李白温柔阳光的答应着。 在这个王者争霸的战乱时代,想要靠善良活下去,并且好好的活着,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在善良这条艰难的道路上,李白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亦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但他会竭尽全力的去坚持,去走,因为爱和善良贯穿一生的事情,只有它们能够给人力量,不论生命中遇到何种挫折或黑暗,都要善良,真诚,阳光,有爱。 连续六天的不断消耗,整整救助了十三座城镇,身体精神都处于崩溃的临界点后,芈月和李白终于见到了血魔徐福和化身德古拉伯爵的刘邦。 面对剑仙与魔女,这对大陆上堪称最强的组合,徐福和刘邦脸上没有丝毫害怕,反而一副胸有成竹,志在必得的样子。 他们的确也志在必得。在这些天里,他们不断吸收普通人的鲜血来滋补自身,此刻,他们的力量,血气,和精神已经恢复到了巅峰状态。 而芈月跟李白连续这么多天的消耗,基本丧失了战斗力。芈月美艳动人的脸上已经苍白,李白身上的光芒也已消散,此刻,就算是一个钻石段位的存在,都能轻而易举的杀死他们。 更别说徐福和刘邦都是荣耀王者了,虽然比不上大陆最前十之列那种超级可怕的荣耀王者,那也是荣耀王者。 终于,要死了吗? 不过,能跟他死在一块,真好。 记得你答应过我的,下辈子,要先遇上我。 芈月靠在李白肩上,仰望他帅气的侧脸,脸上带着死而无憾的,甜蜜的笑。 芈月那甜蜜形容的笑容落在徐福猩红的眼眸里,熊熊燃烧妒火让他几乎发狂,他倾尽一切付出,在漫长的岁月里,也从未见过芈月对自己露出哪怕一丁点温柔的笑容。 然而,她现在却那么温柔,甜蜜的靠在李白肩上,同生共死,至死不渝的小鸟依人模样,又岂能不让徐福妒忌得发狂? 徐福声音沙哑低沉,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咆哮道:“我尊敬的芈月陛下!为什么?为什么你选择他,为什么不是我?难道你不知道他这种善良愚蠢的家伙在这个战乱的世道里是一定不得善终的吗?” “或许在你们看来,他是很傻,但我为爱上这个坚持正义与善良的傻男人而感到骄傲,我已经没有反抗的力量了,我知道我快要死了,但我很高兴。因为我懂得了爱,也学会了爱。不论我拥有还是失去,我都很感谢上天,让我的生命里出现了这么善良傻气的一个人,在爱他的同时,我也从黑暗中走出来,变得阳光美好,我也开始爱着爱上他的自己。” 在这个几乎绝望的境地里,芈月毫不羞涩的撒狗粮,诉说心中最浓密的爱意,她靠在李白肩膀,温柔的看着他帅气的侧面,蓦然想起了,岁月也无法磨灭的,从遥远地球时代,流传至今的经典情诗,《爱》: 我爱你 不光因为你的样子 还因为,和你在一起时,我的样子 我爱你 不光因为你为我而做的事 还因为,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我爱你 因为你能体谅,我最不堪的那部分 因为你能唤出,我最真的那部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3章 大河之剑天上来 刘邦默然站立,双手握着剑柄,将炼狱轻轻插在地上,巨大的剑身上流动着宛若血液的红光,强烈的煞气从中透出,展露它的绝世凶威。 望着一代魔女芈月那小鸟依人,死而无憾的甜蜜模样,刘邦感慨道:“想不到堂堂血族女王,秦国太后,大陆排名前五的荣耀王者,居然会以这么蠢的方式来找死。不过这样也好,一箭双雕,一举两得,掠夺了你的精血后,我就是当之无愧的血族之王了。” 芈月反唇相讥,“我也想不到堂堂汉地领袖,平日给汉地民众展露出圣殿骑士光明伟岸一面的刘君主,背地里居然成了一个血族,,还做出这种伤天害理,卑鄙无耻的事,堂堂一个荣耀王者,也能这么不要脸,这让我大开眼界。” 刘邦淡淡道:“这个世界有光明,就有黑暗,有正道,就有邪道,有要脸的强者,就有不要脸的强者,芈月陛下,你活了这么久,站在这么高的位置看过世界,你该不会幼稚的以为所有荣耀王者像你们这样愚蠢又要脸的吧?我刘邦能从一个不入流的地痞成为一代君主,靠的就是不要脸。上古有云,成功有三大要素,一,坚持,二,不要脸,三,坚持不要脸。” 说的好有道理,竟无言以对。 芈月沉默一会,才说道:“我一直很好奇,你是怎么做到同时拥有西方勇者之地上光明与黑暗的力量,既是圣殿骑士,又是血族伯爵?这两种力量不是相互排斥的吗?” 刘邦说道:“世界上哪里有绝对的光明与黑暗,只是立场不同罢了。当我是圣殿骑士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光明正义的一方,那些阴阳家,血族,都是属于邪恶黑暗的一方,可是后来我才明白,就像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好人坏人,它们是可以相互转变的,那这样的话,我为什么不能尝试转变一下也获得黑暗的力量?比如,在圣殿骑士自我的意识中,他们是光明正义的,血族是黑暗邪恶的,但在血族眼中,圣殿骑士才是黑暗邪恶的。换个角度和立场,答案就截然不同,于是,我向光明的神展示出光明的一面,就获得光明的力量,向黑暗的神展露出黑暗的一面,就获得黑暗的力量。只要让他们在我身上看到他们想看的一面,他们就能接纳我,认为我跟他们是同一阵营的。” 这就是双面君主刘邦能骗取光明与黑暗两种信仰力量的原因? 芈月总觉得没这么简单,其中必有蹊跷。但她很清楚刘邦必不会将他能获得两种相斥力量的细节说出来,追问也是白费口舌。 “我很失望。” 刘邦把目光放到李白身上,“没想到大陆上最年轻的荣耀王者,大唐子民引以为傲的剑仙,居然会这么愚蠢。像你这样蠢的人,我很奇怪,是怎么成为剑仙,并活到现在的?你的运气真的很好,但也到此为止了。” “你错了,像我这样善良美好的人,能活到现在,凭的当然不会是运气。而是因为,我很强,比你们想象中的强还要强,强得超越你们的想象。”李白认真地说道,他的表情依然阳光自信,看不到任何恐惧。 “抱歉。我看不出你强在哪里,我只看出了你现在是强弩之末,外强中干。” 刘邦将手中的巨剑杀狱,从地上拔了起来,说道:“一个手中连剑都没有的剑仙,能有多强?” “剑么?” 李白苍白的脸浮现起一丝活力,他没有看处于因妒忌极度愤怒,随时准备择人而噬的徐福,也没有看面容邪美,淡然站立的刘邦,而是温柔地看着芈月,说: “你说我傻,其实你才是真的傻。我是善良,但是并不代表我真的蠢啊。没有善良的聪明只是狡诈,失去聪明的善良才是愚蠢,聪明如我,机智如我,又怎么可能真的会落入他们的圈套,消耗自己的力量白白送上门来给他们杀?其实我只是以自身为诱饵,引他们出来而已,只是没想到你这个笨女人,居然变得这么笨” 芈月不明白李白这话什么意思,她实在想象不出以李白这种虚弱的状态对上满状态的徐福和刘邦,还有什么翻盘的机会,但是听李白这么说,心里就毫无理由的涌现了一丝信心和希望。 她甜甜地回应道:“变笨不可怕,我怕的是,遇不到让我变笨的你。” 是啊,变笨不可怕,可怕的是无法遇到让自己心甘情愿变笨的人。 李白心中一甜,捏了捏她美艳的脸蛋,有些宠溺地说:“你还记得我跟你说,我的剑在天上吗?本来是想回到长安后给她看的,现在我决定,先给你看。” 芈月甜蜜的点了点头。 先给我看,意味着我已经在她心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这种突如其来的小女人幸福感,让芈月感到比将女帝踩在脚下还要幸福。 她生出一种迫不及待的渴望,想要看看李白的剑。 因为这是李白特意给她看的一剑。 她看过李白的贱,没有让她失望。所以她知道,李白的剑,更不可能让她失望。 “在天上的剑?”凝望天空,除了亘古的静美和漫天闪耀的繁星外,刘邦根本没有看到任何关于剑的踪迹,也想象不出,在天上的剑,是什么剑? “之所以浪费时间和你们交谈,是因为血族对人的血气最是敏感,我知道你们已经到了强弩之末,没有反抗力量了,这是绝对不会错的。” 刘邦冷淡地说道,“现在看来,已经没有浪费时间跟你们耍嘴皮子的必要了,我要杀掉你们,吞噬你们的精血,变得更强。只要多遇上几个像你们这么蠢的荣耀王者,多吃几个,或许我们也能跻身荣耀王者前十之列,甚至超越老夫子,成为大陆最强,徐福,你说是吧?” “当然。只要有源源不断的精纯鲜血,我们的力量就永无止境,这就是血族的可怕。” 徐福沙哑的声音里满是怨恨,他一直努力克制自己,就是想看看芈月和李白这对狗男女能把狗粮撒到什么地步。 哼!浑身都散发着恋爱的酸臭味! 李白与芈月依然甜蜜相拥,仿佛世界末日也不能动摇他们分毫,那脸上甜甜的笑容分明是在告诉所有人:打遍天下的酱油,让别人都吃醋去吧! “受死吧!” 徐福张开巨大的蝙蝠翅膀,作势欲扑。 刘邦握紧了手中的巨剑杀狱,暗中蓄力,一旦蓄力完毕出手,必然是让天地变色的雷霆一剑。 李白见识过刘邦那可怕的一剑,不过此时,李白的脸上没有任何惧,也没有平日里的阳光爽朗,而是出现了一种,芈月从未见过的,像剑一样锐利的表情。 锋芒毕露。 “作为一个剑客,从你握剑的那一刻起,你不仅要有杀人的决心,更要有被杀的觉悟。” 李白明亮锐利的眼盯着刘邦,一字一字地说道:“你做好,被杀的觉悟了吗?” 回答李白的,是刘邦那蓄力完毕,裹挟着天地之威的雷霆的一剑! 巨剑杀狱血光闪烁,雷霆轰鸣,以无坚不摧之势,向李白杀去。 然而,下一刻,巨剑杀狱,这无坚不摧的雷霆一剑,就如遇到汪洋大海的一滴浪花一样,瞬间被淹没了。 因为李白已经出手,挥出了他试剑天下十年,凝练出来的一剑: 大河之剑天上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4章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爸爸!爸爸!妈妈!妈妈!你快看!你快看!大河,大河从天空中落下来了。” 王者大陆上,每一个抬头仰望无尽星空,内心充满幻想的天真孩童都惊喜了叫了起来,他们满脸兴奋,清澈的眼神闪烁着明亮的光芒。 “扯淡,大河怎么可能会从天空中落下来。” 无数听到孩子兴奋大喊的父母第一反应都是不相信,直到他们仰望星空,便看到了此生从未见过的,不可思议的美景。 落下的不是大河,而是星河。 无数星星从夜空中坠落,组成一条璀璨耀眼的星河,闪耀奔腾着流向地面。 地球时代的名诗《将进酒》有言: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从天上奔流而来的黄河,如此壮阔豪迈的意境让人浮想千万年。 就在今夜,王者大陆所有人仰望星空的人都看见了从天空中奔流而下的星河。 只有大陆上那些能一目万里,荣耀王者段位的超级强者,才能够看得清,那从天上奔腾坠落的,不是漫天星河,而是一把剑。 一把散发着仿若星河一样灿烂剑气的剑。 这一剑,宛如一条从天上而来,奔腾汹涌的滔滔黄河,把所有恢弘雄壮的气势凝聚了千百年之后,再以浩浩荡荡,义无反顾,奔流到海不复回的磅礴大气,将阻挡在这一剑面前的一切都淹没在这条滔滔大河中。 盛世长安,稷下学院,极北之地,勇士之地,楚汉之地,北夷,西域,扶桑,海都,蜀吴魏三国,秦齐楚赵晋韩燕七国……王者大陆上每一个国度,每一个地域的镇国强者,都在凝望从天空中落下的剑。 即使相隔千万里之遥,他们也能感受到这一剑的光辉灿烂,恢弘雄壮,磅礴大气。 但感受最深的,还是刘邦! 因为这一剑,斩向的目标,正是他! 从看到这一剑的那一瞬间起,刘邦就完全没有了抵抗之心! 逃! 这是一个高级生命体在面对危险时最敏锐的本能,亦是刘邦在无数次战斗中千锤百炼养成的智慧:当发现自己完全不是敌人对手时,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不顾一切的逃走! 一个刚刚晋级荣耀王者的萌新? 开什么玩笑! 这绝对是大陆上最最顶尖的荣耀王者级了好吗? “你错了,像我这样善良美好的人,能活到现在,凭的当然不会是运气。而是因为,我很强,比你们想象中的强还要强,强得超越你们的想象。” 想起李白一分钟前真诚地说出的这句话,刘邦欲哭无泪。 无论是他,徐福,还是芈月,在看到那从天而降的一剑后,都会生出一个不可抑制的念头: 现在,青莲剑仙李白,和大陆第一强者,万古长明老夫子,谁更强? ※※※ 王者大陆,稷下学院,通天塔。 通天塔是王者大陆最著名的建筑奇迹之一,高达万米,气势恢宏。与传统建筑物不同,它并不是由岩石,钢筋水泥建造的,而是由星灵晶钻塑形而成。 星灵晶钻是一种吸纳星辰之光的精华形成的一种晶体,蕴含着强大的能量和可塑性,是修行的绝佳宝物,亦是宇宙中最昂贵的建筑材料。 由星灵晶钻塑形建造而成的通天塔散发着星辰般的光芒,即使相隔千万米,亦能感到它扑面而来,令人的窒息恢宏大气。 艺术? 不,通天塔的建造,已经脱离建筑艺术范畴,超越了艺术的概念,它是一种……奇迹。 凌驾于神迹之上的奇迹。 神也无法创造出这样的建筑物,这是千万人花费上百年的光阴,投入无数血汗,呕心沥血才建造而成的。 它是科技与魔法的完美结合,是人类智慧结晶的巅峰成果。 是王者大陆传说中的十二奇迹之一。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盛世大唐的长安城,才能在气势上与通天塔比肩。 站在世界的最高处,通天塔顶端,头顶漫天星辰的老夫子比任何人都能够看清那如漫天星河般奔腾而下,落至西域的惊世一剑。 时隔十年,老夫子终于再次看到李白的剑,所有人都以为,骄傲桀骜的青莲剑仙试剑结束,剑术大成后,肯定会会一会享誉大陆第一强者之名万古的老夫子。 但其实很少人知道,李白并不是以大陆第一强者老夫子为试剑天下结束的目标,而是以他为试剑天下开始的目标。 十年前,试剑天下开始之前,李白就孤身一人来到稷下学院,挑战万古不可撼动的第一强者,老夫子。 他要知道自己和老夫子究竟距离多远,才明白试剑天下应该走多远。 从十年前看到李白的那一刻起,老夫子就知道,新的时代很快就会来了。那些过去万古都未能出现的,闪烁星空的人物,在这短短的数百内,如恒星般崛起,闪烁天穹。 这预示着,很快迎来王者争霸时代,群星璀璨之年。 由李白引发的星河动荡的天地异象已经结束,老夫子的头顶上是星河宇宙,深邃,静谧,永恒,亘古未变。 在不同人的眼里,宇宙有着截然不同的面貌。 普通人看到的宇宙,是神秘,寂静,永恒的。苍穹中闪耀光辉的日月星辰是他们无法理解,无法触摸的存在,只有敬畏,只有仰望。 然而在一些超凡的强者眼中,宇宙是在永无止境运动的。碰撞、分裂,组合、每一秒都有无数星球在宇宙中毁灭与重生。他们可以看清日月星辰旋转的轨迹,可以领悟宇宙间的力量法则。 某些荣耀强者甚至能与星辰并列,日月同辉。 老夫子就是这样的强者。 天不生夫子,万古如长夜。 在王者大陆,即使三岁孩童,也能斩钉截铁的告诉你:世间最强的人,是老夫子。 这既是传说,也是一种坚定不移的信仰。 夫子的年龄有多大?大概就像滔滔大河,日夜奔流,只能惊叹叹逝者如斯夫,却看不见源头。 夫子的实力有多高?大概就像冰封的雪山,高耸入云的通天塔以及九重之天那样望不到巅峰。 此时,大陆最强的人站在大陆最高的通天塔顶上,仰望宇宙。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5章 地球,是家园,是人类的母亲 纯白色头发,纯白色的胡须,纯白色的眉毛,五官立体的脸上已经有了许多沧桑岁月刻下的皱纹,每一个看到老夫子的人,都会知道他的年龄已经很大,可绝不会有人会觉得他老。 因为他的站姿,如标杆一样挺直,因为他脸上的神采比青年还要有活力。 就连那沧桑岁月刻下的皱纹,都没有丝毫死气沉沉的颓丧,反而透露着勃勃生气。那些皱纹,不是苍老的表现,而是智慧的象征。 老夫子手中拿着一把戒尺,戒尺的外形平凡普通,毫不起眼,却隐隐约约散发出圣人的威严。 他背上挂着一盏明灯,灯不大,发出的光芒却似乎将漫天星光也压了下去。 对老夫子来说,他背负的,不是一盏明灯,而是从遥远地球时代,到如今王者时代的,文明起源与传承。 ※※※※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的大陆。 只有大陆上那些与星辰同在,生存了万古岁月的‘神明’才知道:王者大陆的文明起源于宇宙遥远时空的文明巅峰—地球时代。 科技,是地球时代最辉煌的文明标志,得益于科技的发达,基因重组的超然技术,人类终于能最大限度的对抗衰老病死,获得更健壮的身体和更漫长的寿命,从更高级的生命层面掌控自己的生命。 科技的爆发性突破催化着人类文明历史的进步,更长久健康的生命扩展了人类的眼界与野心。当空间跳跃技术被人类熟练运用时,人类终于能大规模进行星际迁徙,真正开始将脚步踏入那个瑰丽,神秘,从未到过,却又让人无比向往的浩瀚宇宙。 莎士比亚曾说:“人类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空间技术的飞跃发展,宇宙航空时代的到来,给世界带来了颠覆性的巨变,人类的自信心在星际征服的浪潮里前所未有的膨胀发酵,自古以来对自然的敬畏不复存在。 人类不再去敬畏,而是想征服。 “征服!征服!征服!”是宇宙航空时代的最响亮的口号,全体人类都沉醉征服浩瀚宇宙的幻想中,对母星地球渐渐失去了敬畏与爱护之心。 所有人都乐观的相信,地球将不会再是唯一一个适合人类的星球,浩瀚宇宙,无数星球中,必定还有许多更美丽,更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他们陶醉在这种病态的乐观以及锐意进取的状态中,似乎真的觉得只要明天一睁开眼,就会惊奇的发现一个个比地球还要美丽,还要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拥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 自地球诞生以来,资源竞争的瓶颈使得没有任何一个物种可以主宰地球,因此,地球生物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实在精妙的让人惊叹。然而,自然界的平衡与资源瓶颈随着一个物种的出现被打破,这个物种,就是宇宙精华,万物灵长的——人类。 自工业时代以来,人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破坏自然界的平衡,无节制的汲取不可再生资源,是真正意义上的地球主宰。 恩格斯那句:‘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已渐渐被陶醉于征服星辰大海的人类所遗忘,为了征服宇宙,大力发展空间技术,寻找更适合居住的星球,宇宙航空时代的人类比工业时代更严重地榨取地球母亲的养分,让生动丰富的自然环境渐渐枯竭,变成僵硬冰冷的机械化。 作为地球有史以来最成功的物种,凉夏,暖冬,丰收,富足,诸如此类利用科技改变自然环境,换来优越的物质享受并不足以填满人类庞大的野心,唯有银河系以外的浩瀚星海,才能承载人类无尽的寄托。 个体的生命,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种族,都处于强烈的想要了解宇宙,不断探索新世界的渴望中,来自宇宙深处的诱惑一直深深的折磨着我们,了解的越多,越被吸引,越被折磨。 《乡村教师》说:宇宙的最不可理解之处在于它是可以理解的,宇宙的最可理解之处在于它是不可理解的。 在空间跳跃技术发展至顶峰,实现了星际穿越后,人类以为可以理解宇宙,乃至于征服宇宙时,悲剧的序幕,终于拉开。 黑洞吞噬,恒星坍塌,‘星变’的现象层出不穷,在这种动辄毁灭上亿生命的宇宙级灾难面前,宛若蝼蚁的人类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相信神秘学,超自然力量的科学家并不相信这完全是人类滥用空间跳跃技术,引发空间紊乱与动荡的结果,更像是庞大的宇宙意志对人类滥用科技的愤怒与惩罚。 越来越多人类居住的星球坍塌,破灭,翻涌的虚空能量和动荡的空间在残酷的告诉所有人类:崩溃与毁灭是无可挽回的。 地球的资源也因为人类自身的过度榨取变得枯竭,隐隐有崩溃的迹象。 内忧外患,人类的文明,已然走到尽头。 文明的尽头,真的是毁灭吗? 尽管科学表明,所有的文明到达了巅峰,就会毁灭,这是宇宙中不可摆脱的定律,亦是宿命。 但是当这样的宿命降临到人类身上时,那些智慧精英的心中除了绝望与恐惧外,更多的,是不甘。 如此智慧灵性的种族,如此伟大辉煌的文明,又怎么可以毁灭? 怎么可以! 强烈的不甘,保留人类文明火种的神圣使命让人类精英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热情以及智慧之光,所有人类的智慧精英聚集在人类的母星,地球上,开始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方舟三号计划。 终于,有史以来最宏伟庞大的星际飞行器方舟三号建造成功,搭载人类智慧精英离开地球,飞向浩瀚无尽的宇宙深处,寻找新的栖息地。 当智慧精英们乘坐方舟三号,回望那个即将毁灭的蔚蓝色星球时,纷纷泪流满面。 那是地球,那是家园,那是所有人类的母亲。 我们所爱过、所恨过的每一个人,所遇见、所不曾遇见的每一个人,所听说过、所不曾听说过的每一个人,都在它上面活过了一生。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6章 王者大陆的起源(上) 是的,地球是所有人类的家园,亦是所有人类的母亲。 我们所爱过、所恨过的每一个人,所遇见、所不曾遇见的每一个人,所听说过、所不曾听说过的每一个人,都在这个蔚蓝色的美丽星球上活过了一生。 或美好,或糟糕的一生。 有句很鸡汤的话,是:人这一生,若是美好,叫做精彩,若是糟糕,叫做经历。所以不必遗憾。 可是,人生怎能不遗憾? 尤其被迫离开美丽的地球母星,这不仅是个人的遗憾,而是整个人类种族的遗憾。 此刻,在方舟三号,背井离乡的精英们遗憾之极:如果能重来,一定要好好爱护这个美丽的星球:保护它每一颗树木,每一片森林;洁净它每一条河流,每一块大海;爱护它每一座山峰,每一寸土地;珍惜它每一丝空气,每一方天空。 可是,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与结果。 后果就是不曾珍惜地球的人类滥用科技,污染地球环境,最美丽的栖息家园不复存在,结果不得不乘坐方舟三号,背井离乡,寻找新的生存空间。 人类生在地球上,但绝不应该在地球上灭亡。 当方舟三号离地球越来越远,不知多少亿公里,地球在视线里变为一个尘埃般的光点后,方舟上泪流满面的精英们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那个渺小的,孤独漂浮在太阳系中的,渐渐消失的光点,蕴含了人类历史上所有智慧的光芒:千万种语言,文字,音乐,诗歌,建筑,绘画,影视,各个不同的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经济思想,政治制度……所有英雄与狗熊,所有帝皇和农民,所有热恋中的情侣,所有满怀希望的父母,所有天真无邪的孩子,所有伟大的领袖,所有值得敬仰的先贤导师,所有受到热烈追捧的超级明星,所有的探索者、创造者、毁灭者,所有的圣人和罪人,都曾经存在那个渺小如尘埃的光点上。 在浩瀚无尽的宇宙星河看来,那光点毫不起眼,却承载着人类种族的所有。 茫茫宇宙中,还能有适合人类居住的土地,还有能承载人类所有文明的大陆吗? 这是方舟上所有人的疑问。 方舟上的科学家望向无尽的星空,内心不可抑制的生出一股悲凉。 每一个对星空有着无限热情于向往的科学家,内心都有一条星河,流淌进骨血。那些跳脱了物质忙碌的现实生活,发生在璀璨星河中和宇宙里的故事,有着更浩瀚的浪漫。 人类最大的浪漫,是想象力。想象中的浪漫,远比现实中要美丽得多。 “宇宙诞生的时候,我们从奇点喷发而出,奔向属于我们的命运,变成星云,陨石,射线,恒星,尘埃……经过亿万次爆炸与重组,在难以置信的巧合之下,我们体内所有的原子,终于得以汇聚在同一颗星球。之后,经历数十亿年的进化,从海洋中最简单的核酸蛋白质,变成了今日独一无二的你我。当我在人海中第一眼见到你,也是我第无数次见到你,我曾在奇点,在人马座,在银河的旋臂,在太阳的日冕,在海洋的浪花,在恐龙的眼睛,在唐朝的城墙,在工业革命的烟尘里,见过你。” “你身体里的每一个原子都来自一颗爆炸了的恒星,形成你左手的原子可能与右手的来自不同的恒星,这是在是我所知物理学中最富诗意的东西——你的一切都是星辰。” “嘿,介意我给你讲个故事吗,这故事你可能从未听过:组成你身体的所有元素都是千百万年前,在一颗遥远的星球核心里造就的,那颗星星后来爆炸了,消逝了。爆炸使得元素四散开来,遍布在宇宙深处的荒原中,自那以后,经过了上百万年,这些元素又重新聚在一起,形成了新的恒星与行星,就这么随着时间周而复始,这些元素聚集起来又分崩离析,构成了手,脚,脸,腰……,直到最后,它们聚在一起构成了你,你是宇宙中最独特的,世上只有一个你,绝不会再有第二个。” “粒子从宇宙诞生之初就存在世上,是它造就了我们,我常想那些原子,用了140亿年穿越时间和空间来创造我们,好让我们能相遇,完整的对方。” 以上,就是地球时代那些才子佳人描述的有关宇宙和人类的终极浪漫,在这种宇宙级的宏大浪漫中,人类是没有抵抗力的。 想想,是多么的美丽:从宇宙诞生直至现在,不知多少亿万年的时间里,中间哪怕出现了一个原子的微小差错,微妙变化,可能都不会有我们,都不会有我们的相遇……这样的相遇,这样的你我,这样的世界,难道不美丽?不惊喜?不值得珍惜? 以往,站在地球上的每一个人仰望头顶璀璨的星空,内心涌现的是赞叹和向往。然而此时此刻,坐在方舟上,开始星际漂流的人类,没有了地球母亲厚实土地的依托,在方舟内望出去,曾经想象中的浪漫已被冰冷的现实崩碎,他们只觉得璀璨的星际是那么冰冷,这以黑暗为背景的无尽星空,就像一个最绚丽的,无边无际的……坟墓。 漫长的星际漂流,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们正乘坐着方舟,奔向坟墓。 我想死在太空中 淹没在一片浩瀚无尽的宇宙里 孤独的葬身在黑暗序幕中 彗星闪过为我喝彩 超新星爆炸为我欢呼 行星陨石热情朝我拥抱 黑洞也急不可耐向我张开獠牙 我可以安静的注视这一切 没有喧嚣和可恶的的噪音 成为飘荡太空的永恒 这就是我—— 死后的梦想 …… 死在太空中,这也曾是人类最浪漫的幻想之一。 然而,此时,此刻,方舟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想死在太空中。 不是因为畏惧死亡,而是因为有更重大的责任要履行: 要在茫茫宇宙中,找到适合人类居住的栖息地,让地球的文明,人类文明的光辉和智慧得以传承下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7章 王者大陆的起源(下) 幻想是宇宙对人类的指引,当你幻想并接收,就是连接微小个人与宏达宇宙之间的浪漫,当你抗拒并恐惧,便形成了难以形容的伤痛与迷茫。 方舟内的精英科学家们,以前总是仰望星空,思索人类在星空中的未来,现在他们只想低头,缅怀人类在地球生活的美好过往。 方舟内的巨大屏幕上,播放着记录地球的美好画面:奔涌的河流,雄壮的山脉,幽深的洞穴,蔚蓝的海洋,碧绿的丛林,浩瀚的草原,苍茫的沙漠,雪白的冰川……屏幕中的每一幅自然景色,每一个物种为了生存的自强不息,都通过超高清的近距离镜头冲击着人的心灵。 这时,方舟内的所有精英才深切意识到: 原来,在浩瀚宇宙中,那个安静的独自旋转,如尘埃般渺小的地球,里面竟然蕴含着宇宙中最独一无二的瑰丽与壮阔,孕育了众多在自然中渺小却又自强不息的生命,有着如此让人叹为观止的美丽。 原来,远处的浩瀚星海与地球上美丽的自然界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那些遥远,冰冷,黑暗的星球,星域,星海,跟地球上一片有着众多生物欢呼雀跃的小小海域相比,都显得那么单调乏味。 原来,人类是这么的幸运,能够生存在地球这么一个美丽的星球上。 方舟上,所有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着巨大的屏幕,眼睛一下都没有眨,他们要将所有的心神,全部贡献给那展示地球宏伟,精致,美丽,生动的画面。 这是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对人类母亲地球最崇高的敬意。 当画面播放完毕,所有人都不可抑制的冲到窗前,遥望人类美丽的家园——地球。 却发现,那颗蔚蓝色,静静旋转,孕育着伟大自然界和生命的地球,已不见踪影。在浩瀚的宇宙里,它已连一个像素点的容身之处都没有。 沉重浓烈的悲伤氛围,漫长的星际漂流依然没有找到一颗像地球一样的星球,方舟上的人已近乎绝望:虽然已经在路上,却不知将去到何方。 真的没有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了吗? 人类的文明,真的就此灭绝? 科学家们将目光放在方舟中央那块无声悬浮在半空的发光晶体上,绝望黯淡的目光,终于再次亮起了光芒! 不,人类的文明不会灭绝,反而会更加灿烂,因为有它——天书! 人被困在人类的局限里,人类被困在文明的局限里,正因为人类发现了自身的局限性,才创造出了可以慰藉人类局限的不局限。 天书,就是人类精英们创造出的,可以慰藉人类局限的不局限。 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自古以来,人类的派系就泾渭分明,不可跨越。可随着星球坍塌,整个人类种族面临灭绝之际,这种界限终于得以抹除,所有智慧精英终于跨越了地域和肤色界限,放下门户之见,齐心协力,只为让人类文明得以传承延续。 种族灭绝之际,团结,是全人类共同的语言。 在最绝望的境地,最能激发出人类的潜能,无数智慧精英呕心沥血,历经数十年,终于将人类历史上最辉煌的文明成果‘天书’完成。 毫不夸张的说,天书——这小小的发光晶体,是浓缩了人类智慧结晶的总和,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造物! 如同承载人类一切文明的地球母星一样,天书里面也承载了人类的千万种语言,文字,音乐,诗歌,建筑,绘画,影视,各个不同的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经济思想,政治制度……地球曾经真实存在过的一切文明,都存在这不过人脑大小的正方形发光晶体上! 不仅人类历史上真实的文明,就历史神话中,传说里的那些文明,都被传导进天书里。 人类重组的基因,那些曾经存在于东方和西方历史、神话、传说、幻想中超级英雄,只要遇到适合的土壤,就会再次繁衍,生根,发芽,辉煌。 只存在于幻想和神话中的超级英雄,也将会真实的出现! 毫不夸张地说,天书,已经超越地球时代人类现实的局限性。 希望是唯一可以超越空间的时间的事物。人类是一种很悲观的物种,但同样也是很乐观的物种。 悲观的人先被自己打败,然后才被生活打败,乐观的人先战胜自己,然后才战胜生活——这是一句很俗的话,但正因为俗的有道理,让人不可反驳,所以成了流传至今的经典。 对面浩瀚的宇宙,如果心里没有乐观的思想,没有希望的支撑,那才是真正的绝望。 方舟与天书,就是支撑人类乐观的希望。此时,在浩瀚星海中航行的方舟,就像一颗充满希望的精子,跨越星辰永夜,突破层层障碍,只为找到一颗适合孕育生命的卵子。 在冰冷无尽的宇宙中不知漂泊了多久,不知漂泊了多远,终于方舟找到那个梦寐以求的世界。 人类文明的火种,天书,也终于找到了扎根的土壤。 当方舟登陆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人类,终于有了新生的,和死亡的开端。 从此,生命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就连那些智慧精英也万万没想到,人类文明的火种,不但得以延续传承,反而在这个新的大陆中更加灿烂辉煌。 那些地球遥远文明的历史上,传说中,神话里的超级英雄,支撑起一个个时代的帝王将相,竟然真的相继诞生,在新的世界里,在同一个波澜壮阔的宏大背景下,开始全新的故事。 《论真理》里中有一句哲学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人存在时万物存在,人不存在时万物不存在。 但在这个世界中,人不再是万物的尺度,因为人类不再是唯一的超级智慧体,也不再是所有生灵唯一的主宰。 这是一个仙、魔、神、人、亿万生灵、百万种族共同生存的世界,有造福人类的机关科技,也有超越自然力量的魔法武道。 这是地球时代,每一个人都曾幻想过,向往过,却从未到过,瑰丽、神秘、波澜壮阔的世界。 这个世界,叫做——王者大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8章 没关系,谢谢你 呼。 按照王者荣耀官方的背景,抽丝剥茧,加上自己薄弱的想象力和文青情怀,终于把王者大陆的起源介绍完了。 也终于把王者大陆这个壮阔宏伟的版图揭露了冰山一角。 恰巧也到了第38章,那就来38一下吧。 首先,大家看我这本书的简介: 每一个华人的孩子,内心都有一个剑仙梦。 信奉正义,游侠四方,仗剑天下,锄强扶弱,带着光辉灿烂的荣耀行走于世间。 如今,做梦的孩子终于长大,梦却从未褪去。 于是,我鼓起勇气,写下这本《剑仙荣耀》。 谨以此文,向那个我们从未到过,又无比瑰丽的王者大陆致敬。 …… 简介说的很明白了,这是一本根据王者荣耀提供的故事背景,向那个我们从未到过,又无比瑰丽的王者大陆致敬的小说。 是的,做梦的孩子终于长大。从大学毕业,凭着一腔热血,怀揣梦想,一头扎进网文写小说也已经有几年了,也毫无意外的扑街(pouy)了。 最poor的时候有多扑呢?在所有人都不理解,无依无靠,没有收入,一片黑暗,最穷困潦倒的时候,我睡觉梦见了一串彩票的开奖号码,于是孤注一掷,把身上仅有的六块钱全部买了彩票,最后奇迹发生了! 因为没钱吃饭,我喝了一个星期的白开水居然都没有饿死! 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热爱生活,相信奇迹。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相信奇迹会发生,因为只有心怀相信,奇迹才真的会发生,如果不去相信,那么我们的生命,将一无所有。 我相信,无论经历多少磨难,生命中总会有束光,足以穿透任何黑暗。生活,就应该带着笑容在阳光下奔跑,心怀善意在荆棘中穿行,即使被刺伤,也不忘阳光善良的初衷。 就在我扑街多次,怀疑自己,准备彻底放弃写文这条艰难的道路时,我终于迎来了人生中的一束光:就是这次王者荣耀官方举办的2018王者荣耀文学大赛。 “我们期待参赛者能够从官方背景中抽丝剥茧,去王者大陆畅游,书写英雄故事:长安城的秘密、十二奇迹、长城守卫军、尧天组织……这些或都是,任由你书写和发散!” 身为王者荣耀骨灰级粉丝,国胡李白的我,一看这次征文比赛的要求……王者荣耀的官网背景,咦?这不是我最感兴趣的嘛? 作为王者荣耀的忠实粉丝,与普通玩家稍稍不同的是,我对王者荣耀的世界背景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阅读王者荣耀的世界背景和英雄故事,把想象力放飞在遥远宇宙中王者大陆的时间要比花在游戏上的时间多得多。 我曾无数次幻想,遥远宇宙中的王者大陆究竟是一个何等瑰丽的世界,徜徉在其中的英雄们,他们之间的羁绊纠缠,爱恨情仇又是怎样的? 我觉得,这款游戏的每一个英雄,每一款皮肤,每一根线条,都是天才般的设计! 精美的人物形象完美契合我纯正东方人的审美观,壮阔宏大的世界背景更是让我心生向往。 想着想着,一个胆大而狂妄的想法冒出脑海:光是幻想有什么用?为什么不用文字,将王者大陆宏大壮阔世界创造出来呢?让它不仅是存在想象中的虚无产物,而是有文字呈现的载体。 创造世界!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想法先是吓了我一跳,然后又让我感到无比热血! 让自己的想象力发挥到极致,把所有的英雄放置在同一个世界背景下,用文字描述出他们独有的璀璨光彩,让他们交相辉映,闪耀在王者大陆的天空上,这是一件多么热血多么有挑战性的一件事! 看小说和玩游戏十多年,什么风格的都看过,我也曾一度沉迷在小说和游戏的幻想世界中。 恰巧看到了这次王者荣耀官方的征文,就萌生了一种强烈参加的冲动,将王者荣耀游戏和小说结合起来的想法,也将十多年看书和游戏积累的那些天马的灵感写下来。 不做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写写写! 可是,怎么写,以谁为切入点,那么多性格各异,外形出众的英雄,谁做主角? 思考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就得出了答案:主角当然得是我最热爱的英雄,我的信仰,王者荣耀里最多迷妹喜爱,拥有帅气阳光的外表,不羁潇洒的气质,酷炫飘逸的技能以及吊炸天的天才故事背景的—青莲剑仙,李白! 青莲剑仙李白这个人物满足了我心中对侠客,正义,善良,热血,潇洒的所有寄托,同样,他也是我最热爱的英雄。 写书嘛,一定要有代入感。 正如那段经典的名言:人生如一本厚重的书,扉页是我们的梦想,目录是我们的脚印,内容是我们的精彩,后记是我们的回望。有些书是没有主角的,因为我们忽视了自我;有些书是没有线索的,因为我们迷失了自我;有些书是没有内容的,因为我们埋没了自我……唯有把自己当成主角和主线,我们才能写出属于自己的东西。 好吧,我老实交代,之所以写李白,就是因为——他跟我一样幽默善良,阳光帅气。 嗯,你可以说我不要脸,但我的确长得和李白哥哥一样帅呀,嘤嘤嘤… 没错,我就是这么滴自恋,自恋是浪漫一生的开始,自己都不爱,又怎会有人来爱你。 人物确定了,接下来是题材,这几年来,穿越流,系统流,重生流,等等都是当前最火红的题材,写起来也相对容易奔放,但曾经有过惨痛失败的我并不想写这些。 我想写的,是一个不穿越,原汁原味的王者大陆。是一个纯粹的,关于各个英雄们的爱恨情仇,让每一个英雄特有的个性,都在王者大陆的天空中璀璨闪耀。 想想,就觉得热血,想想,就觉得感动。 所以,扑街的我,再次鼓起勇气,怀着志在参与的壮志,写下这本《剑仙荣耀》。 我知道,我仅仅是感动了自己,感动不了别人。 但那又有什么所谓呢? 能感动自己,至少说明不麻木。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会固执的追求自己的梦想,纵使所有人都不理解,仍会孤身奋战,并以此感动着自己,哪怕最后遍体鳞伤,亦不悔这段追梦的历程。 所谓的成功,不是获得了多大的财富,多高的地位,而是不悔。只要扪心自问,做到不悔两个字,就已经算的上是成功。 我总是这样告诫自己:不论你在什么时候开始,重要的是开始之后就不要停止。不论你在什么时候结束,重要的是结束之后就不要悔恨。 人生如棋,落子不悔。 没写《剑仙荣耀》之前,我心中满腔热血。我觉得自己一定能把那个宏大壮阔的世界描述出来,可写了之后,我才悲哀的发现,我做不到。 直到真正去抒写,站在那个宏大壮丽世界面前,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渺小与无力。 那么宏大的世界版图,那么多性格各异的英雄,那么多不同的描述角度,仅凭我一人之力是难以做到的,唯有千千万万同样热爱王者荣耀,热爱文字的玩家们的幻想碰撞在一起,才能迸发出璀璨的火花,让王者大陆这个世界光彩夺目。 每一个玩家的信仰英雄都不同,因此心中的想象的王者荣耀世界也不相同,一千个王者荣耀玩家就有一千个不同的王者大陆。 或许,在多年后的某一天,白发苍苍,行将就木的我偶然在哪个角落里看着它,蓦然想起,可以骄傲而又傻气的对自己说:看,这就是你曾经热爱过的游戏,写过的书,你曾经努力奋斗过留下的痕迹,你在年轻的时候,执着的追求过自己的梦想,你真的很了不起。 我想努力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也希望你们能努力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所以,同学们有兴趣的话,也不妨放飞想象力,去抒写自己信仰的英雄,以不同的角度,为王者荣耀提供更多的素材和可读性。 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王者大陆这个绚丽的世界在所有玩家的共同努力下,变得完美,是一个完整且有丰富剧情支撑的世界。 其实写王者荣耀的架空小说,难度很大的。因为要将所有英雄们凌乱的故事背景,合理统一的安排在同一个时代背景下,并让他们产生交集,爱恨情仇,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只能在最大限度尊重官方背景基础上,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比如我写的主角是李白,我当然是尽可能的想象李白和那些美丽的女英雄们之间的爱恨情仇。 比如说我超喜欢大乔,我玩游戏也觉得大乔的技能和李白的技能很搭配,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当然会很想把他们写在一起,结果……官方出了个大乔的cp孙策…直接让我写了半个月李白和大乔的美好故事直接报废,又要重新构思…这叫我情何以堪…… 冰雪之华王昭君是李白官方cp,我当然会花很多笔墨去描写那个冷若冰霜又深情如火的美丽女子。 可是,还有芈月啊,火舞啊,这些胸好大,好性感的女英雄,哎呀,我也好喜欢耶……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安排呢……\(▽)/…… 王者荣耀里涉及了很多历史人物,让不玩王者荣耀,不了解王者荣耀背景的读者容易产生违和感,这也是一部分读者经常反映的。 不仅有东方的历史人物,还有西方的历史人物,以及神话传说,涉及的元素也很多,有东方的仙侠,也有西方的魔幻,还有现代的机关,科幻,以及铭文,皮肤。。这么多的人物,历史背景,文化背景,以及各种不同的元素,要写得面面俱到……说句心里话,以我这种幼稚的思想,浅薄的阅历,稚嫩的笔力,是做不到的。 所以只能怀着热情,当成是一种巨大的挑战尽力去写。 其实,难写倒是其次的,不论多难写,只要发挥脑洞,总能想到办法去写。我最怕的,是没办法写,因为依据官方背景故事所写的小说,局限性太明显了,英雄一直在不停优化,改动,重做,故事背景也在不断的优化修改,有时候,官方一个小小的改动,就能让我构思了整整一年的宏大框架轰然坍塌。 举个简单的例子:主角是李白,但关于李白的身世背景,官方都没有交代,所以我的设定是李白是一个没有显赫背景,在西域海市蜃楼城长大的孤儿,但是,如果哪天官方出了一个英雄,是李白的姐姐,弟弟,或者有血缘关系之类的,那么……整本书的设定就轰然坍塌了。如果继续按照之前的设定强硬写下去的话,一定会不断有人孜孜不倦的追问:官方设定李白不是孤儿哦,你这里怎么写是孤儿?辣鸡! 但如果根据官方的变动,我更改书里的设定的话,那也是不可能的。那么大的框架,几十万字乃至近百万字的巨大篇幅,怎么可能改得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呕心沥血写下的文字,又怎么舍得删除? 万一真的因为官方背景的改动而出现了让《剑仙荣耀》这本书的整体构架轰然坍塌的话,我只能表示: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π_π~ 之前也说了,每一个玩家都有自己信仰的英雄,所以我在写的时候,不能把李白之外的其它英雄写得弱智,反而要把他们的智商写奇高,或者把他们写的极有意思。 哪怕那些英雄的本性是坏的,也要坏的有个性,坏的让人喜欢,更何况,王者荣耀里面有不少历史人物,这就更是棘手,有丝毫坐在电脑前呆呆的看着屏幕半天,都毫无头绪。 后来我转念一想:咦,我写的不是过往真实的历史啊,而是发生在未来遥远宇宙的王者大陆,是仙侠魔法玄幻以及科幻综合体,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局限在过往真实的历史里呢? 就因为英雄的名字跟历史人物相同?如果真按照历史写的话,和写史书有什么区别?哪里来的新鲜感以及吸引力?况且历史是如何的真实性谁又能完全准确描述? 拜托!你写的是网文,是能让别人开怀的笑,痛快的哭的爽文!是少年的青春,热血,而不是厚重沧桑史书! 这样一想,我顿时释然,终于跨过了这艰难的一关,把真实历史与玄幻小说较真,注定是要失落的,这本来就是一种自讨没趣的无聊做法。 所以我要放开来写,没有那些条条框框的限制,让想象力自由驰骋。因为我已然明白,无论自己如何拘谨严密,都无法写出每一个人心中信仰的英雄想象中的样子,比如,不少人就会说‘剑仙不是这样子的,我心中的是那样的,白痴作者!’‘女帝不是这样子的,我心中的女帝是那样子的,傻逼作者!’ 众口难调,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的局限性,根本不可能满足每一个人的审美和口味,这样,我就抛开那些限制和条框,放开来随意些,抒写自己心中的剑仙。也欢迎你们能抒写自己心中的信仰。 其实每个人的爱好跟审美都不一样,所以不要因为一部高分电影不好看,就一定是自己审美有问题,也不要因为喜欢一部低分的无厘头的喜剧片,就觉得自己很low。没必要一定要分个对错,那么严肃压抑干嘛?剧情让你打发时间了,喜剧让你开心的笑了,悲剧让你感动的哭了,演员的颜值让你花痴到了,还有身边陪你看电影的那个人你爱过了睡过了,这就不就够啦? 同理,我也希望这本娱乐打发时间的《荣耀剑仙》,能让你开心的笑,也能让你感动的哭。 这就够我死而无憾了。 不论小说还是电视剧,都是一种越较真、越推敲越经不起推敲东西,不影响智商的电视剧跟不影响智商的小说是不存在的,如果看完一本小说,你觉得自己没有被降低,那就说明这本小说是值得看的。 我不敢奢求也没有信心自己能写的多好看,但会很认真的写下每一个字,让它起码不降低读者的智商。 我已深深明白,不论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写出一本让所有人满意的书,能让自己满意,就很值得骄傲了。 活着,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而是为了成就自己。 就像大多数女孩子,每天化妆,健身,打扮得漂漂亮亮,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获得别人的认同,而是女孩子对于内心声音的坚定,在化妆打扮,锻炼身体的过程她会获得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去告诉自己,自己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作为一个男人,对每个女人都一样好,就是个烂人;作为一个作者,想讨好每一个读者的口味,就是个烂作者。 我不想做个烂人,也不想做个烂作者,所以我要坚定爱自己心中所爱,写自己心中所想。 写作,是灵魂的自由表达,是情感的自然流露,是心中幻想的最好释放,忠于自己,这样的写作才是轻松快乐的。 读书,能阅读别人的智慧,而写书,能凝练自己的智慧。无论读书抑或写书,都能让你挣脱现实世界的束缚,在历史,未来,现实,虚拟中自由穿梭,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 我文笔稚嫩,资历尚且,肯定有许多写得不足的地方,请大家多多包涵,感谢。 有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读一本书,如果是名人作者,读不懂就会认真想想,如果还想不懂,就觉得作者好牛逼,而自己就是傻逼居然读不懂!如果不是名人,看不懂就会骂作者傻逼! 好吧,我承认,我是傻逼。 自从坦然承认自己是一个傻逼后,我才猛然发现:这个世界海阔天空,大有作为啊。 如果不怀着‘我是傻逼’这样一种豁达的信念,不怕被喷,敢献丑的心态,我根本就不敢写下这本《剑仙荣耀》啊! 既然写了,我就不怕被喷。其实,不论做直播,还是写小说,被喷都是无法避免的,段子有云:大到世界风云,小到吃饭拉屎,任何事情都可以引起喷子的对骂,唯独上黄色论坛的网民素质极高,从来没见过骂人的,全部是:楼主辛苦了,谢谢楼主,楼主好人 所以,每次被喷,我都会笑而不语,欣然接受:我这又不是造福人类的黄色论坛,被喷不是很正常的嘛…… 至于我为什么知道黄色论坛的网民素质高,呃……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啊哈哈!我们刚才说到哪里了?噢,对了……喷…… 其实换个角度来讲,喷也是热爱的一种表现,所以我也怀着最大善意去理解。自从出了傻逼这个词后,什么傻瓜,笨蛋,白痴,呆逼之类词语就自动归到了情话行列。所以,在你们喷我傻逼的时候,拥有自恋且浪漫情怀的我早已机智的自动过滤成帅逼。(o)。。。 在没有写书之前,我直播过一段时间,纯属带粉娱乐主播,打的是低端局,所以看得人并没有多少。 但我一点都不在意,观众要那么多干嘛,有四条会喊666的咸鱼就够了! 我想,我李白那么屌,队友要那么厉害干嘛,来四条会喊666的咸鱼就够了! 后来…… 连四条咸鱼都找不到了,一个人孤零零的守着直播间。 彷徨,迷惘,孤独。 再后来,发现王者荣耀举办了这个文学大赛,给了我黑暗的生活一道光,所以只会喊666,不再满腹经纶的我再次鼓起勇气,怀着志在参与的壮志,写下这本《剑仙荣耀》。 温馨提示:鉴于王者荣耀背景故事太宏大,英雄众多,而且在变动更新太频繁,要不断的关注各种改动,所以要花费很多时间构思。而我本人,也并非全职作者,只是一个业余兼职,当做一种乐趣来写,所以这本书会写的很慢,保持在一天一更这样子,毕竟当初当职业来写的时候,真的是喝白开水饿肚子过来的,其中的艰辛尝试过的人才体会得到。。所以呢,我衷心建议各位谨慎入坑,或养一段时间再看。 为了寻找写书的灵感,我每天都会直播带粉打游戏。(其实就是喜欢打游戏的网瘾少年,没错,这些年来,我获得了极大的成长,从一个网瘾少年,成长为一个网瘾中年。_||~) 直播时间为早上9点-下午3点,每天带粉娱乐直播6小时,请了解一下。 其余时间,则会播放我以前打的,李白单排90胜率上钻的视频,算是给新手同学的入门教学吧。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希望能有更多人能喜欢李白这个帅气,潇洒,善良,正义,又秀又强的英雄。 不求你们长得有我这么帅,但求你们李白玩得比我好。 但要玩得比我好也绝非易事,毕竟我网文界第一李白威名赫赫,绝非浪得虚名,金牌,vp那是手到擒来,易如反掌。-_ 潇洒帅气,才华横溢,又秀又强。 你可以说我不要脸,但我的确很帅啊。 曾经的我是国胡最强李白,满腹经纶,如今却只会喊666。q_q~ 明知道主播在吹牛逼而不去揭穿,也不会抓住细节刨根问底,手中打出666,脸上却带着‘你这个傻逼’的笑容,这才是水友们看直播的最崇高礼节。 同样,虽然看我的直播并不能回你们话,但每天写书累了,我都会默默的看着你们的评论,明知道你们在骂我傻逼我也不出现争辩,反而盯着屏幕,面带微笑,这是我对你们最大的敬意。 我虐不了别人,但别人能虐我啊!我人气不行,但我气人行啊!游戏嘛,直播嘛,最重要的是开心,不要在意那些细节啊哈哈! 想看我帅气的容颜吗? 想听我磁性的声音吗? 想见我阳光的笑容吗? 想瞻仰我秀翻天的技术吗? 嗯,不要想了。 这些我都有。 直接来斗鱼tv,房间号305266,就可以看到了。 礼物打赏什么的,就不要送了,因为绝大部分读者,都是学生,甚至小学生,暂时还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花的都是父母的血汗钱,希望大家量力而行,理性消费。 没有流过泪吃过饭的人,是不懂得生活的艰辛的。流过泪吃过饭的我,深深明白:生活真的不容易,如果你觉得生活很容易,那一定是父母在承担着原本属于你的不容易。 要花钱的礼物我不需要你们送,只希望大家能顺手在我直播间点个关注,收藏一下书,投一下推荐票,这些都是免费的,感谢。(n_n)~ 斗鱼,305266,人生中的重大改变,或许就在你不经意间关注了我。 无论是喷过,还是爱过,能在文字和直播间里遇见,就是一种美丽的惊喜。 试想,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有着无数星球,亿万坐标,在地球上,有千千万万人,千千万万本书,千千万万个直播间,偏偏你看到了我的书,看到了我的直播间,这难道不是一种惊喜的遇见? 我很珍重,也很珍惜。 所以 喷过我的人,没关系,爱过我的人,谢谢你。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9章 人是一瞬间变老的 王者大陆,西域,楼兰国境。 李白那搅动漫天繁星,宛若滔滔星河奔腾而下的惊世一剑实际上很短,很快。 从开始到结束,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光辉灿烂的星芒就渐渐消逝。 但在最近距离看到这一剑芈月,却仿佛度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那一剑的恢弘雄壮,磅礴大气,光辉灿流星雨更加浩瀚的浪漫,足以让她回味一个世纪。 这是他给她看的一剑。 试剑天下十年,历经无数生死,凝练出来的一剑。 李白的贱,没有让芈月失望。 李白的剑,更没有让芈月失望。 这就我所爱的男人拥有的力量吗? 这就是盛世大唐的信仰青莲剑仙的实力吗? 在王者大陆,东土神州上,有个不准确的天梯排名,万古长明老夫子当然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强者,第二是威猛刚烈的霸王项羽,第三,是扶桑剑圣宫本武藏,第四,是女帝武则天,第五,是永恒之月芈月,第六是绝代智谋诸葛亮,第七是枭雄曹操,第八是铁血都督周瑜 而传闻中刚刚晋级王者荣耀的青莲剑仙李白,连前十都排不进去。 但是看了李白这一剑后,芈月很清楚,李白的实力绝对比她高一个等级,如果按荣耀星数来算的话,至少也比她高了十颗星! 也就是说,李白可不是什么低端荣耀王者,而是可以位列最顶端的荣耀王者。 问题在于,他才二十四岁!怎么可以这么强?!! “努力有用的话,要天才干什么?” 芈月脑海里想起李白这句响彻大陆的名言。 是啊,努力有用的话,要天才干什么? 天才,从来都不受年龄的束缚。 只有弱者,才会把年龄看做是赢得一切的资本。 芈月可以想象,以后那些倚老卖老,生存了漫长岁月,躲在阴暗处的那些阴谋家,老家伙们,遇到了天才李白,会是什么下场。 抬头望去,天空中漫天繁星依旧,亘古静谧闪烁。 仿佛刚才那惊世一剑,只是幻象。 但地上被拦腰斩断的,徐福的正在汩汩流血的下半身,以一种异常鲜明的方式告诉芈月那一剑不是幻象。 让久负盛名的君主刘邦负伤而逃,更将肆虐大陆的血魔徐福拦腰斩断,这一剑之威,简直可以载入史册。 “一个都没有杀掉,可惜了。”李白不满意地说道,那不满意的态度,就好像一个吃货丢失了一顿美味的晚餐。 可惜? 芈月瞪大了眼睛,已经超乎想象,很了不起了好吗? 徐福和刘邦又不是青铜菜鸡,而享誉大陆多年的荣耀王者! 而且他们身为血族,生命力本来就强悍,又拥有特殊的逃命技能,怎么可能一剑就杀的了? 特别是刘邦,反应堪称神速,看到那一剑落下,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开启能传送千里的大招‘统御战场’逃走。饶是如此,也必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地上的那摊鲜血就是最好的证明。 至于徐福,那一剑的主要攻击目标不是他,但仅仅是余威,就能将他拦腰斩断,如果不是他当机立断,舍弃了自己的下半身,开启血遁之术逃走,哪怕迟疑一秒都会命丧当场! 只要心脏不破碎,血族就几乎不会死亡。 徐福现在必然是逃回血族老巢去了,他的身体要恢复如初,必然要经历漫长的岁月,这等于已经将西域的血毒之祸根除了。 做到这一切的,仅仅是一剑。 青莲剑仙,强大如斯。 历时将近半个月,西域的血毒之祸终于解除。任谁都想不到,解除血毒之祸,拯救了大批楼兰国子民的,是血族女王,芈月。 如果没有她克制血毒的精血,单靠李白一个人是救不过来的。 在这段期间内,芈月几乎耗尽了全身的精血,处于有生以来最虚弱的状态。她现在急切需要调养休息。 血族最好的调养方式是不断吸食人类的鲜血。可被李白善良感染的芈月,再也不想吸食人类的鲜血了,李白虽笑着说让她吸他的血,可看到李白那面无血色的苍白脸庞,芈月心疼都来不及,又哪里舍得火上浇油吸他的血? 唯一快速恢复的办法,就是去血腥旺盛之地睡眠,比如大秦血皇宫内的血池和血棺。这血腥的一面,还有很多并不美好,不为人知的秘密,芈月自然是不愿李白看到的。 有人说,真正爱,没有秘密。 芈月觉得,说这话的人,一定不懂爱,也不懂秘密。 拥有自己的秘密空间,有时候能让彼此真爱的两人更融洽的相处。 所以,虽然很不舍得,芈月也只能匆匆和李白告别一些时日,自己先返回秦国休养。 对此,心思聪慧的李白当然很理解。试剑天下已经结束,他也是时候该返回传说中大陆上最宏伟的传奇之城,盛世长安了。 与芈月亲吻告别后,李白决定先拿着徐福被腰斩的下半身,返回海市蜃楼城,以告慰死去的乡亲的在天之灵。 当李白回到海市蜃楼城门时,迎接他的,不是父老乡亲们热烈的欢呼,而是一片死寂。 这种死寂让李白有种不好的预感,他加快脚步,入到城内,看到的,是遍地发烂,腐臭的尸骸。 此时,城内唯一活着的,能站着的,是那具两米多,宛如山峦一般雄壮的身体。 大唐第一猛将,程咬金。 他是一个天生的战士,肃杀,刚硬,粗犷,坚毅,铁血这些词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十多年来,在李白的印象中,程咬金永远是那么活跃,刚猛,粗犷,热心,精力充沛。 他从来没有在他脸上看过劳累,疲倦,伤心这些羸弱的表情。 然而此刻,李白终于第一次看到了他的脆弱。 他宛若钢铁般坚硬的肌肉上满是伤痕,双斧上是粘稠的,已经快要凝固的暗黑色血渍,显然是经过了漫长艰苦的战斗,那握着巨斧,粗糙的,从不颤抖的手,也在剧烈的颤抖着。 他的身姿虽然还是站着,但已经没有了军人的挺拔,那种刚猛活跃的气势已经消失殆尽,显得微微有些佝偻,在月色的照耀下,他脸上的泪痕是那么明亮。 他像是瞬间老了五十岁。 春上春树说: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 李白终于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 “是谁?”李白向来温柔磁性的声音里,已经有了不加掩饰的愤怒与杀意。 程咬金抬起那张泪痕满面的脸,用一种悲哀的哭腔说: “是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0章 最怕不是没有选择,而是怎么选都是错的 “你?” “是。你去杀徐福后,我一直在城内善后和等你凯旋归来,可没想到,等来的会是徐福。” 程咬金说道:“我只是星耀i段位,又怎么可能的荣耀王者徐福的对手?但身为一个军人,一个战士,我又怎么可能堕了大唐的威名?绝不退缩,就是干!打不过,一样要打!以我强悍恢复能力,他要杀我也绝非易事,可是没想到,他的目标并不是我,而是城内所有的平民百姓!让城内所有百姓再次感染血毒后,徐福就逃之夭夭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对面所有中了血毒,渐渐失去理智,自相残杀的海市蜃楼城民。” 徐福! 李白的眼中火光闪烁,虽然知道并不可能拯救每一座城镇,肯定还会有些城镇已经被荼毒但被李白和芈月所遗漏,可没想到,遗漏的居然包括李白的故乡海市蜃楼城! 一个人若没有了故乡,那么此生便注定漂泊。 一种巨大的悲伤与愤怒涌来,让李白无法排遣。 他一拳挥出,将宛若山峦的程咬金打倒在地,冷冷道:“然后,你就把他们全杀了?” “我能怎么办?我并没有你那种可以解除万毒的仙灵能力,更没有你那么浩瀚无匹的力量,我连王者段位都不是,面对荣耀王者的荼毒,我能怎么办?如果不加以遏制的话,这些中了血毒的人跑出城外,周围的城镇也会大面积感染!我请示过女帝,得到的命令,是‘杀’啊!” 大唐第一猛将,程咬金,瘫坐在地,像个无法救赎的孩子一样,抱头痛哭。 人生最痛苦的不是无法选择,而是有两个选择摆在你面前,不论你怎么选,都是错的。 就像程咬金的选择,不论杀,与不杀,都是错的。 以正义,热情奋战半生的他,那种巨大的罪恶感比凌迟还要难受。 李白走到痛苦的程咬金身边,拿过他放在腰间的‘圣谕’。 ‘圣谕’是经过繁复手法附魔,唯有大唐高级将领才能拥有的圣物,整个盛世大唐中,能持有‘圣谕’的将领不超过十个,每一个都是当世人杰,深得女帝重视。‘圣谕’可以通过遥远的距离和女帝沟通,请求指示,以应变战场上的千变万化。 吟诵法诀,摊开圣域,一道那风华绝代,曲线曼妙的投影便出现在李白面前。 她身穿金红相间的华贵龙袍,黑色的长发高高盘起,头戴帝冠,双手负在身后,虽然只是投影,却依然散发着一种堂皇威严的迫人气势,就连尸骸遍地,如阴森炼狱的海市蜃楼城,都因她的出现而染上了一种高华堂皇的气息。 她的脸部线条十分优美,哪怕以最苛刻的角度,也挑剔不出丝毫瑕疵,嘴角唇线的弧度向上微微勾起,彰显她出强势冷傲的性格。 嘴角边的美人痣和眉心的梅花印记,又给她的强势威严增添了一种强烈的妩媚,这种气质威严冷傲,面容却带着淡淡妩媚的强烈相冲感,让人一望之下,就深深烙进脑海,永生难忘。 她站在星空之下,给人的感觉却是凌驾在星空之上,整片星空都仿佛被她踩在脚下,日夜星辰都要随她的意志旋转。 宫廷式的修身龙袍更加突显了她傲人的身材曲线,晶莹如玉的肌肤,饱满丰挺的雪乳,龙袍下半部分斜斜开衩,将她那修长美艳的双腿展露无遗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金光闪闪,让人不敢直视的王者威严。 只要看到她,你就会觉得,整个辽阔壮丽的王者大陆,都包裹在她强大的气场和浩瀚的威严里。 这个一个超越了美丽概念的女人,是一个不能再用美丽来形容的女人。 她的一举一动,举手投足间,不仅能够表达女神的美丽与高贵,更能自然而然的流露出王者的霸气与威严。 哪怕只是一次最轻微的眨眼和呼吸,你能都从中感受到她的那不可匹敌的王者气度。 她是,大唐女帝,武则天。 上天都无法创造出女帝这样的女人,因为她的美丽不仅仅是来自于天生的美貌,而是用无数时间,努力和血汗,才在这个战火纷飞的世界中凝练而出的王者气度。 当你看到她,你注重的,永远不会是她单一的容貌,而是她整体的,散发出来的君临天下的荣光与气势。 她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男人的梦想。 她是这个世界上所有女人的偶像。 以一介女流之身,登基为帝,傲立世界权力的最高峰。 在王者大陆中,有着许多绝世美女。 或许会有女人比她的容颜更精致美丽,比如吴国的沧海之矅,大乔。 或许会有女人她的胸更挺拔丰伟,比如扶桑的明媚烈焰,不知火舞。 或许会有女人比她的腿更修长美艳,比如楚国的森之风灵,虞姬。 或许会有女人比她更性感撩人,比如秦国的永恒之月,芈月。 或许会有女人比她更风华无双,比如魏国的绝世舞姬,貂蝉。 但绝对不会有人比她更有魅力。 因为她是让整个世界的男人都匍匐在她威严之下的大唐女帝,仅仅是她的身份,就能够让世界上所有男人敬畏,激发他们最强烈的爱慕和征服欲。 她是古往今来第一女帝,前无古人,也应该后无来者。 她的身份,权势,力量,威严,决定了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敢用放肆的眼光去欣赏她的绝代风姿。 偏偏李白,是个最大的例外。 因为他是青莲剑仙。 不仅是盛世大唐的青莲剑仙,更是王者大陆的青莲剑仙。他的权势可能没有她大,但他在民间的声望绝对比她高。 他之所以得到如此之多的爱戴与尊崇,当然不只是因为他才华横溢,剑术高绝,气度非凡这些流于表面的美好。 而是在这个战乱的年代里,他亲身去奋战,杀魔种,灭奸恶,行侠仗义,锄强扶弱,用自己的行动让饱受战争苦难的人们重新去相信善良,正义这些美好的东西,他的存在让所有人相信,这个世界一定存在着善良与正义,值得我们奋斗到底。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1章 你还要一个怎样的更好的世界 李白凝视着女帝高高在上的投影,星辰般明亮的眼睛里,没有对女神的迷恋,没有对女帝的敬畏,有的,是掩饰不住的愤怒。 “为什么要下令屠城?明明还能尝试一下拯救的啊!”李白声音低沉沙哑,隐隐处于怒气爆发的边缘。 或许是因为女帝的威严冷漠总会激起李白心中的傲气和不屈,在对面女帝时,完全没有平日里云淡风轻的温柔,总是桀骜不驯的针锋相对。 “拯救?太迟了。血毒已经深入他们的血骨,他们已经成为血奴,这是不可逆转的过程,饶你天赋出众,力量通天,又如何拯救?” 女帝漠然道:“你以为你能拯救他们?不,你只会加深他们的痛苦。” “痛苦是生命的必然经历,唯有在痛苦中凝练出来的爱与坚持,才能化作生命最宝贵的财富,这是生命的意义之一。即使是痛苦,你也应该尊重他们的生命意志,而不是加以扼杀!他们的命运,应该由他们自己选择!”李白说道。 “弱者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力!”女帝冰冷威严的声音从满天星辰中透下:“弱肉强食,是这个世界的自然定律。强者必须主宰弱者,只有天生的弱者才会认为这是残酷的,而在强者看来,这不过是理所当然的。” 漂浮于星空之下的女帝投影环顾四周遍地尸骸,冷然道:“你口中所谓的正义与善良,只不过是居高临下的同情。在没有能力改变这个世界之前,任何同情,都只是廉价的施舍。” 李白沉默。 是的,在没有能力改变这个世界之前,任何同情,都无异于廉价的施舍。女帝的话,总是这样冷漠,又让人无法反驳。 “我只相信正义与善良才能改变世界,而不是改变世界之后,才拥有正义与善良。”李白说道。 “改变世界这种政治游戏是属于高智商,高情商,高冷漠,低同情心的人玩的,不是你这种热血,善良,同情心泛滥的笨蛋玩得来的。仅靠热血与善良,改变不了这个世界。” 女帝冷冷说道:“这个世界之所以迟迟没有改变,就是因为有你这种对世界充满热爱的善良家伙,总是怀着热情和善良行侠仗义,把明明很简单的事情搞得复杂化,让世界统一的进度大大延迟,比如这次,如果妇人之仁不屠城,任由城内的血毒传染至更大氛围,岂不是让更多人受害?有时候,你不滥杀无辜,拼命救人,但会有更多的人因你而死。这样的善,比恶更可恶。能为了拯救别人牺牲自己固然是伟大的,可是在王者大陆这片土地上,每个时代都不缺乏伟大的人,但这个世界却从未和平统一过,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李白说道:“因为那些伟大的人都不够强大,这个世界要想和平统一,要的不是伟大的人,而是强大的人。” “那当今世上,最强大,最有声望,最有能力统一大陆的人,是谁?” 女帝明知故问,纵观大陆众多帝国以及王者,不论国力还是个人实力,女帝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她是千古以来最让人敬畏的帝皇,哪怕是敌国的那些王者们,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千古以来最有能力和魄力将整个大陆统一的帝皇。 她真的,很想听到,从不奉承讨好自己的李白,能奉承讨好一次自己。 李白笃定,坚定,认定的指着自己,说:“是我。” 女帝呼吸一窒,凤眉一挑,“你?” “当然是我。”李白笃定道:“因为我不仅伟大,而且很强大。世间从来没有出现一个像我这么伟大又强大的人。” 女帝沉默,星辰都似乎感受到了她心中的怒意,黯然不敢闪烁。 她那可以穿透世间万物的目光直射而下,带着一种沛然的威严,让所有被这种目光注视的人产生一种自己是待罪之人,只能瑟瑟发抖等待她刑罚的错觉。 “十年来,我以为你的情商会高一点,没想到还是老样子,一点也不顺我意。”女帝说道:“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多年,你冒犯顶撞我,我都不杀你吗?因为只你最不识抬举,也唯你最深得我意。” 李白抬头,望向女帝,真诚地说道:“我不顺你意,是因为那也不合我意。更因为我知道,要想得到你的尊重,就必须违抗你。” 有时候,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必须违抗他——这早已成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哼。”女帝说道,“那就带着你的剑回到长安来,让我看看,你所谓的强,有多强。值不值得我尊重。我记得,十年前,是哪个不可一世的家伙输得一败涂地来着,一边哭一边说十年后一定要超越我,征服我的倔强样子,真是好可笑。” “这一次,我一定不会输了。”李白目光坚定:“这十年来,我从未忘记我当初许下的诺言,我会让你看到世上最强的剑,我要超越你,征服你。” “拭目以待。” 说完,女帝的投影化作万千流光,倏然消散,夜空中的才繁星重新璀璨。 “跟我一起回长安吧。”李白对躺在地上,抱头流泪的程咬金说道。 “不回了。我想周游大陆,看看这个世界。我再也不想杀戮了。” 程咬金说道,自从少年时代遇到李靖开始,参军直到现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他都在浴血奋战,残酷的战争让他拥有了超乎常人的坚韧神经和理智决断力,同时也剥削了他对这个世界的热情。 他自己都忘记,已经多久没有无忧无虑躺在树荫下,聆听鸟的鸣叫,感受风的吹拂,沉浸在自然的美妙中了。 健美的肌肉,强大的力量,都应该是为了挑战自然自然而非互相杀戮而生的这种单纯的信念哪里去了? 他有多久没有好好看看绿树青山,碧海蓝天了? 太久了,久到他都已经忘记。只有在身体最劳累,最疲倦,神经最放松的时候,这些脆弱单纯的东西才突然冒了出来,占据他肌肉横生的全身。 李白没有阻止,他知道陷入了这种自我救赎的煎熬中,去看看广阔是世界是最好的缓解方式之一,十年试剑天下,他很明白丰富的旅行能让人变得重新豁达开朗,热爱这个精彩纷呈的世界。 这从来都不是一个公平的世界,充满了弱肉强食的残酷,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精彩的世界,精彩的超乎我们的想象。 你用心看看,有绿树,有青山,有蓝天,有白云,有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你还想要一个怎样的,更好的世界? “长安” 夜空下,李白望着盛世长安的方向,眸子里,流动着深邃的光。 时隔十年,他终于要再入长安了。 十年前,年少轻狂,桀骜不驯的他首次来到长安,便把所长安所有自命不凡,自以为是的天才踩在脚下,如彗星般崛起。 十年后,带着剑仙的荣耀归来,如恒星般夺目闪耀的他,二入长安,又会留下什么传说? 他和女帝,又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剑仙的剑,是什么剑? 他的歌,是什么歌? 剑与歌,诗与酒,爱与恨。 何以缘起,何以缘灭,当以剑歌问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2章 绝代智谋,诸葛亮 稷下学院,通天塔。 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 仰望无尽星空的老夫子看到了李白那从天河而下的惊世一剑,莫名想到了滕王阁序的这一诗句:苍天高远,大地廖廓,令人感到宇宙的无穷无尽;欢乐逝去,悲哀袭来,明白了兴衰成败是有定数的。 长江后浪推前浪,站在大陆最高的通天塔之上,老夫子可以看到无数璀璨的新星正在大陆各地冉冉升起,不出百年,大陆必将群星璀璨,无数人杰将在同一个时代碰撞出绚丽的火花。 青莲剑仙李白的出现,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个古往今来最璀璨夺目的星,必将引领新的时代,只不过,是引领繁华,还是带来灾祸? 老夫子不知道,他唯一所能预见的是,大唐千年盛典,李白即将二入长安,将会开启新时代的篇章。 帝国的王者们相互制约的平衡终于要打破了,各国争霸终将兴起,历史的齿轮加速转动。 乱世将至啊 老夫子仰望无尽星空,深深叹息。 “老师为何叹息?”一声极有磁性的声音传来,悠远的飘散在星空之中。 老夫子转过身来,便看到了发出声音之人。 蓝色的发,蓝色的眸。 他的面容清俊绝伦,高挑修长的身躯在特制的修身作战袍的包裹下显得英姿飒爽。 他一出现,夜空中的星光都投注在了他的身上,让他整个人都笼罩上了一层星光,就连发丝也闪烁着碎钻般的璀璨光芒。 迈着悠然脚步,慢慢走到老夫子身边。他脸上带着超越一切的自信,似乎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他不能把握的。 他是稷下学院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天才,是世间公认的老夫子的最佳继承者。无论魔道机关,智谋兵法,他样样都是第一。 他是大陆上所有天才噩梦般的存在,他的才华与智慧让所有天才黯淡无光,而天才本人,则完全无视于别人羡慕妒忌恨的眼光,专心致志的投身于天书残篇的研究中。 绝代智谋,诸葛亮。 老夫子看着眼前这个清俊若神,才智过人的弟子,说道:“我叹息,是因为我如此的渺小,如此的无知。” 渺小? 无知? 诸葛亮从没想过,老夫子会用这两个词形容自己。 老夫子是谁? 当世第一强者,稷下学院三贤者之首,万古以来最负盛名的存在。 他的学识,阅历,眼界,力量,威望都足以让世人顶礼膜拜。 在世人眼中,万古长夜老夫子是强大,智慧的象征。他是当之无愧的圣人。渺小,无知这些词汇跟他完全是绝缘的。 但是此刻诸葛亮却亲耳听到,最不可能形容老夫子的词汇被老夫子亲口形容。 “老师为何说自己渺小无知?”诸葛亮那超凡自信,运筹帷幄的英俊脸庞浮上一丝迷惑。 老夫子将目光转向无尽星空,他可以清楚的看到星球运转轨迹,可惜清晰的感受到宇宙无可抗拒的律动。可是以他通天彻地的修为,也无法触摸到宇宙的边界。 他不知道宇宙有多大,但他明白,相对于宇宙,自己有多渺小。 寄蜉蝣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 “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也就越多。” 老夫子回答道:“世人皆以为变得强大的后,就会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其实那只是无知者的臆想而已。年轻的时候,我总以为,只要去经历,去见识,去变强,就能了解世间的一切,就能掌握宇宙的奥秘。直到现在才明白,即使能存在万古,于宇宙无数光阴而言,只不过是一瞬,即使是王者大陆举重若轻的圣人,与宇宙而言亦不过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即使修为通天彻地,所能见到的,也不过是浩瀚宇宙中的冰山一角。” 老夫子那总是散发着智慧神采的脸上,罕见的浮现出了一丝敬畏的悲哀。 那是老者的敬畏,亦是强者悲哀。 是一位洞达世事,经历了大半生命历程,明白生命本质的老者,对于孕育生命的自然宇宙的由衷敬畏。 亦是一个绝世强者,在仰望灿烂星空,被浩瀚宇宙那无言的壮美深深震撼的同时,感觉到了自己永生无法超越的界限,产生的悲哀。 看着老夫子脸上那丝悲哀,诸葛亮忽然觉得:老师真的开始老了。 一丝哀愁莫名的情绪涌上诸葛亮青春飞扬的心头,他抬头仰望灿烂星空,看见无数绚丽色带构成的星球光环的运行轨迹。那颗聪明绝顶的脑袋,在浩瀚的宇宙星空下,似乎触碰到了什么,却又无法清晰的领悟。 “人在不同的年龄,身处不同的高度,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看到的,想到的,领悟的,也是不同的。就像变色龙随着季节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自身一样,诸葛,当你到了老师这个年纪,就懂了。” 老夫子望着诸葛亮那神采飞扬,青春逼人的清俊脸庞,温和地笑着说道。 诸葛亮的确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他是王者大陆最璀璨的新星。 他身上笼罩的璀璨星华,让所有天才都黯然失色。 他是天才中的天才。 可再杰出的天才,都无法超越时间这个伟大的概念。 有些感触,只有经过岁月的沉淀,世俗的洗礼,才能领悟于心。 “嗯。”诸葛亮谦虚真诚的点头。 老夫子满意的看着眼前这个最杰出弟子,问道:“听说你不再醉心于天书残篇的研究,而是被刘玄德请出山,准备参与争霸天下了?” “是的。自王者大陆诞生以来,战火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大陆也从来没有统一过。生灵涂炭,满目疮痍。天降大任于斯人也,我诸葛亮既有绝世才华和智谋,自然应该为这个世界的和平统一尽一份力,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诸葛亮说道,一改平日谦逊温和,清俊的面容上散发出强大的自信,意气风发,锋芒毕露。 老夫子欣慰道:“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神采!比你之前躲在废墟里像个老学究一样钻研上古的天书帅多了!年轻人,不应着眼于过去,更应放眼于未来,轰轰烈烈,才不枉来这世上走了一遭!只不过,你选择的阵营,似乎有点弱啊。” “虽然现在在诸国之中,蜀国的确很孱弱,但我们坚定不移的相信,我们终将崛起,我们会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顶端,改变世界。” 诸葛亮站在世界最高处的通天塔顶,俯瞰辽阔大地,眉宇间尽是逼人英气,朗声道: “崛起于微末,王于巅!”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3章 出来混,最重要的是 “改变世界,好热血啊!真羡慕你们这些热血青年,能毫不顾忌的大声喊出这种热血的口号,年轻真好。”老夫子拍了拍手,赞道:“我想,那些能将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的诸葛亮的热血点燃的伙伴,一定也是些很出色的人吧?” 想起蜀国那几个兄弟,诸葛亮的心更加炽热了起来:“他们的确很出色,甚至比我毫不逊色。” 老夫子打趣道:“我可是知道我这才华横溢的弟子,当初口口声声跟我说他的天才所要探寻的是世界根源的智慧,政治的博弈和胜负相比世界的真相太过于渺小。在朝歌废墟一呆就是十年,两耳不闻窗外事,淡泊天下的疯狂学者,是怎么变成如今踌躇满志,想要建功立业的一代军师?世人皆好奇,刘备是怎么将名满天下的绝代智谋诸葛亮请出茅庐的呢?三顾茅庐?三拜九叩?” 要知道,稷下学院乃是盛产天才的圣地,无数势力会将目光投放在杰出的学子身上,诸葛亮作为前两届最优秀的毕业生,是王者大陆各方势力竭力争抢的天之骄子,可他却一心放在天书的研究上,让各大帝国的招揽无功而返,却没想到,十多年后,诸葛亮居然拒绝了大唐,大秦,魏国这种超强帝国的邀请,被刘备请出山,成为蜀国的军师。 王者大陆中的刘备,是怎么请诸葛亮出山,参与争霸天下的洪流中来的呢?这是世人都想知道的事。 地球时代的三顾茅庐?不存在的。 这里是王者大陆。 诸葛亮:“老师知道刘备最著名的是什么吗?” 老夫子:“仁德义枪刘备,最著名的当然是他的义。” 诸葛亮:“那老师知道刘备最著名的口头禅是什么吗?” “出来混,最重要的是讲义气?”老夫子将刘备家喻户晓的口头禅说了出来。 “是的。”诸葛亮说道:“他的身上有一种引人亲近的特质,这股特质,就是义气。正因为这股义气,他才在江湖之中有了超然的地位,才能集结那么多意气相投,志同道合的人才,拥有争霸天下资本。” 老夫子问道:“所以,你是被刘备的义气打动,才被请出山的?” “不是。”诸葛亮说道:“是因为他问了我一个问题,我回答错误,而他的答案深得我心。” 老夫子好奇道:“是什么千古难题吗?居然让天才诸葛也回答错误?” 回想起刘备直言请自己出山的那一幕有趣的场景,一抹闪烁着钻石碎光的好看笑容从诸葛亮脸上荡漾开来。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午觉过后的诸葛亮正慵懒的伸着腰,悠然的欣赏着草庐外绿水青山的别致风景时,刘备就提着枪,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小亮亮,你知道我不喜欢说废话,我也不跟你废话。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说出答案,如果不对,我说出我的答案。如果我的答案令你满意,你跟我出山,我们一起争霸天下,建功立业,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创造属于自己的传奇。如果我的答案你不满意,我就任你差遣,如何?” 刘备直接说道,单枪直入,开门见山一直是他的风格。 这番话,虽然提问的是刘备,却将绝对的掌控权放到了诸葛亮身上,不论听到什么答案,只要诸葛亮说不满意,那么,就能将蜀国君主刘备任意差遣。 这种气魄和承诺不,应该说这么傻的君主,不是谁都能遇上的。 “好。你问。”诸葛亮回答。这番话,怎么听来都是自己赚,所以他很想听听能让刘备如此有底气的,会有什么千古难题。 “出来混,最重要的是什么?”刘备问道。 “义气。”诸葛亮怡然笑道,蓝色的发丝闪耀着智慧的光泽。 “傻逼!”刘备用一种奸计得逞的目光看着诸葛亮,嘿嘿笑道:“出来混,最重要的当然是先出来!” 诸葛亮:“” 刘备:“哇哈哈哈!傻了吧!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老子来了那么多次动之以情都打动不了你,只能用套路了!” 老夫子:“就这么简单?” 诸葛亮:“就这么简单。” 老夫子:“你被请出山,就因为这句话?” 诸葛亮笑道:“老师不觉得刘备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吗?” 老夫子抚摸着雪白的长须,笑道:“出来混,最重要的当然是先出来。的确很有道理。” “能找到一群义气相投,志同道合的伙伴,每天都是青春热血的状态,看着自己的阵营,自己的国家一点点变强,这种感觉一定很好吧。诸葛,恭喜你。” “是啊。这种感觉的确很好。”诸葛亮听着老夫子那由衷的欣慰与祝福,心底一酸:“对不起,老师,我” 老夫子大手一挥,洒然道:“有什么对不起的?以你的聪明才智,一直留在稷下学院当个学者,实在太可惜,也太寂寞了。如今大陆诸国割据,纷争不断。你正值热血青年,又遇到了义气相投的兄弟,确实是应该好好历练一番。不遇到那些强大的对手,你又怎么成长?只不过稷下学院一直保持中立,以传承大陆文明为己任,从不参与诸国的斗争。你既选择了投身蜀国,拥有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参与争霸天下的洪流中,也就失去了继承稷下学院的资格。这点,你应该明白吧。” “我明白。”诸葛亮道。 “只有保持中立,没有任何政治立场的人,才能成为稷下学院的老师,才有资格继承稷下学院,专心致志的传承大陆的文明。所以,从现在起,稷下学院的一切事务,都与你无关了。和那些从学院中毕业,效忠各方势力的天才一样,你曾是稷下学院的学子,但你再也无法回到稷下学院。”老夫子认真说道。 “嗯。”诸葛亮弱弱的回应道。 稷下学院是王者大陆最著名的学院,是大陆无数学子的梦寐以求的修行圣地,历史悠久的稷下学院有着大陆上最优秀的传承,包括武道,魔道,科技机关,文化艺术。 每隔十年,世界各地都有无数学子蜂涌而来,参加稷下学院的入学考核。 然而能成功考入稷下学院的,寥寥无几。 一万人之中,大概只招收一人,是真正的万里挑一。 人才都不收,只收天才。 只有真正的天才,才能通过稷下学院严苛的考核,成功入学。 与那些来自世界各国的天才少年不同,诸葛亮从小在稷下学院长大,被老师们精心教导着,这里对他而言,就是家,老师,就是他的家人。 稷下三贤者都对他期望颇大,一直将他当成了学院的继承人来培养。 他的天才,也从未让老师们失望。 如今,他就要离开这个家,并且再也无法以家人的身份归来。 想到这点,诸葛亮那自信飞扬的脸上浮现了一丝不舍的哀伤。 “不要这幅垂头丧气的样子嘛。”老夫子拍了拍诸葛亮的肩膀,温和地说道:“离开稷下学院,投身于更伟大的事业中,不是应该元气满满英姿勃发的吗?喜爱下棋的你,这一次,终于能放开手脚了,以天地为棋盘,以众星为棋子!” 以天地为棋盘,以众星为棋子。 既然已决定走这一盘棋,博弈天下,那就要用尽毕生智慧,下一把精彩的对局。 诸葛亮很清楚,这个选择,会流汗,会流血,会失败,会遗憾,会遭遇种种挫折经历种种打击。 但唯独不会后悔。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4章 不要怕,不要悔 老夫子道:“你还记得‘不要怕,不要悔’这个故事吗?你即将离去,与那些强大的对手博弈,必然命途多舛,立场原因,为师也不能再帮助你了,也唯有送你‘不要怕,不要悔’这六个字。” 博览群书的诸葛亮当然记得地球时代,那个著名的‘不要怕,不要悔’的故事: 在一个古老的部落里,世世代代过着非常稳定的生活。但是有一任优秀的酋长,发誓要让他的孩子们c部落的年轻小伙子们都走出去,到外面的世界上去闯一个新的天地。他对那些孩子们说,你们都走吧,把你们的父母c妻子c孩子都交给我,你们尽可能走到世界上去,也许你打破了原来稳定的秩序,但是你多了一种生命的可能。 他说我给你们六个字,前三个字先写给你们,都带着走,在遇到困顿的时候都看一眼,去闯荡你们的前半生,后半生回来取后三个字。 这些孩子都走了,当他们一次一次经历磨难的时候,打开纸条就只有简单的三个字,就是‘不要怕’。 意思是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怕,勇敢坚定的往前走,只要有一线光明,一线生机,坚持坚持再坚持,总有一天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 几十年过去,很多人在各个领域里面取得了成功。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老酋长早已过世,但是他留下了后三个字,说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再打开。这后三个字是‘不要悔’。 故事的寓意为:人的前半生‘不要怕’,能有可能的一切都积极向上的去努力;后半生‘不要悔’,大道至简,殊途同归,人生其实并没有所谓的弯路,坚持努力,你所遭受的一切困难苦楚都会有回报,欣然接受一切结果,这就是一种坦然。 “不论那些强大的对手实力通天,才智高绝,我也不会怕。”诸葛亮对老夫子诚心说道,“希望多年后的一天,我能回到这里,亲口对老师您说,我不悔。” “为师其实也很期待你究竟能走到哪里。”老夫子说道,“诸葛,我们来下一盘吧,跟为师下棋不是一直是你的心愿吗?今天我就实现你这个心愿,就当是为你践行的礼物吧。” “真的?”诸葛亮大喜。 诸葛亮爱棋如命,棋力高绝,世间能和他以棋论道者,已经寥寥无几。 万古长明老夫子就是诸葛亮心中下棋的最强假想敌。 然而每次开口挑战,老夫子都会毫不犹豫的拒绝他。 诸葛亮心想,或许是因为自己还太稚嫩,不够资格? 以往,老夫子都是和墨子下棋,并且从不让他观战。 高手之间的对决,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旁若无人才能专心致志,这一点诸葛亮深深理解,懂事的他也从不要求观战。 诸葛亮从没和老夫子下过棋,但他觉得,老夫子的棋力绝对很强。 能说出‘以天地为棋盘,以众星为棋子’这种大气凛然的话,棋力岂能不强? “真的。”老夫子肯定道。 “夫子老师您不是说只有墨子老师那种级别的存在,才有资格当你下棋的对手,现在的我,真的可以和老师您下棋吗?”自信卓绝的青年此刻有些不自信。 “墨子最近不想和我下棋。”老夫子深深叹了口气,看着才华出众的诸葛亮,说道:“其实,你一直都有资格。” 不想和夫子下棋?难道棋力超高,和自己难分伯仲的墨子老师,也完全不是夫子的对手,甚至没有勇气面对他,不想和他下棋了? 难道夫子的棋力高超竟到了如此境地? 诸葛亮没和夫子下过棋,可和墨子对弈过。 墨子棋艺高绝,与诸葛亮不分伯仲,两人大战一天一夜后,最终诸葛亮险胜,整场对局精彩纷呈,酐畅淋漓。 每次诸葛亮问墨子,老夫子和自己的棋艺谁更高时,墨子总是讳莫如深,缄口不语。 诸葛亮认为,那是墨子不愿意打击他所以才缄口不语。因此,老夫子的棋艺在诸葛亮心中越发神秘。 自小,老夫子给他的印象就是强大,博学,智慧,是他一直梦寐以求超越的对象。此刻被自己敬重的老师鼓励认可,诸葛亮顿时精神大振,神采焕发:“学生不才,请老师赐教!” 棋局开始。 十分钟后,诸葛亮那蓝色好看的眉毛扭结在一起,清俊若神的脸上满是纠结,“老师您说您的马有五条命我忍了,您说您的象是可以过河的小飞象我忍了,您说您的车是可以拐弯的碰碰车我也忍了,但是您用我的士干掉我的将还说这是您培养的间谍是几个意思?” 老夫子望着一脸纠结的诸葛亮,老顽童式地笑了笑:“你愿意跟一个马有五条命,象可以飞过河,车可以拐弯,士可以当间谍将军的人下棋吗?” “当然不愿意!”诸葛亮斩钉截铁地说道。 老夫子:“嗯。墨子也不愿意。” 诸葛亮:“” 老夫子抚摸着雪白的胡须,笑道:“所以你现在知道为什么他不想和我下棋了吧?” 原来如此! 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诸葛亮欲哭无泪。 实在是太坑了!原来当世第一强者,万古长明老夫子根本不会下棋,不仅不会下棋,还喜欢耍赖! 老夫子在诸葛亮心中的高大形象轰然崩塌。 老夫子指着棋盘,恬不知耻的嘿嘿笑道:“骚年,还来一局不?只要你迈出我们之间的第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就由我来走完。能者多劳嘛,我不介意!” 诸葛亮满脸黑线:“老师,有一句妈卖批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不知当讲不当讲的话最好就不要讲。” 老夫子收敛了嬉笑的表情,认真地说:“之所以在这个离别的时刻跟你下棋,是为了让你明白,那些你一直以为强大到不可超越的存在,其实也不过如此,他们身上也会有你看不到的缺陷和弱点。比如我,武道至尊,棋艺却差的要死,因为我不喜欢思考,不喜欢步步为营c谋定而后动。” “你要争霸天下,就要面对世间无数强者,他们修为或许还不如我,但在手段,心智,谋略都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你要与他们斗,要赢他们,就必须要站在和他们同等的高度思考,也必须克服心中对他们的天然敬畏。记住,永远不要看高实力比你强的人,也不要看低实力比你弱的人。” 老夫子继续道:“这些年,我一直把我的弱点,甚至是弱智的一面展现给你看,就是想让你明白这一点。让我在你心目中的高大形象崩塌,让你无畏的面对世间任何人——这就是我送给你最后的践行礼。” “这是我收过最好的礼物,感谢老师赐教,学生受教了。”诸葛亮有些感动,对着老夫子深深鞠躬道。 “你呀。足智多谋,就是性格太温煦谦和了些。” 老夫子看着眼前这个杰出学生,打趣道:“你跟刘备关羽张飞他们一起,感觉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呢。他们嚣张又讲义气,跋扈又心存侠义,行事不拘于礼法,敢闯敢闹敢担当,但唯独不擅长谋略,正好与你互补。你沾上些江湖草莽的义气也非常不错,跟他们接触才不到一年,妈卖批都学会讲了,真让我这个教导你多年的老师感到新奇又欣慰。” 诸葛亮笃定道:“我坚信,我们的组合,是一股不可多得的生力军,会在这乱世洪流中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蜀国,必然有一天,也能媲美盛世大唐!”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5章 师者,稷下三贤者 “大唐么,所有人都在以它为目标呢。” 老夫子站在通天塔顶上,望着大唐的方向忽然问道:“诸葛,你说,那她有你们这些强大的对手,她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呢?世间最耀眼的传奇女帝,大陆第一女神。集财富,美貌,权势,力量于一身的她,站在金字塔顶端俯瞰众生的她,带着光辉灿烂的荣耀行走于世间的她,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呢?” 诸葛亮也眺望着大唐长安那座华丽宏伟的传奇之城,感叹道:“有她那样强大的对手,很不幸,又很幸运,我想,这是所有怀着统一天下的各国霸主内心都有的想法吧。有时候,巨大的矛盾,就是我们巨大的幸运。” 诸葛亮清楚的感受到,老夫子在说起刘备关羽,甚至在说起自己时,表达出来的是长辈对晚辈的欣赏和欣慰,而在说起她时,是一种由衷的敬佩。 但是她还很年轻,与刘备年纪差不多,正处于一个女人的黄金年龄。之所以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待遇,那是因为她是王者大陆上最强大帝国的女帝。 哪怕是存在万古的老夫子,亦不得不将她放置同等水平线上看待。 诸葛亮也有幸见过她一面,那种堂皇大气,扑面而来的女帝威仪,深深刻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以一介女流之身登临帝位,君临天下,并将大唐亲手打造成世界超一流的强国,仅这一点,就足以让她名垂千古,流芳百世。 她将女人做到了极致,让所有男人在对面她时自惭形秽。 “幸运在哪里,不幸在哪里?”老夫子问。 “幸运在她是大唐女帝,不幸的也是她是大唐女帝。” 诸葛亮说道:“大唐女帝,绝代风仪,世人仰慕,万民膜拜。然而现在并不是处于太平盛世,诸国争霸,魔种蛰伏,西方大陆虎视眈眈,还有隐藏在虚空中的阴谋家,所有人目光都投注在世间最耀眼的她身上,换而言之,她是所有大陆上所有帝国霸主的敌人。对于所有霸主而言,打败她,征服她,就是统一大陆的最好战利品。一个女人,站在如此高的地位,成为了众矢之的,是极其危险的。” 老夫子看了一眼身上散发着一层淡淡星光,清俊绝伦的诸葛亮,调笑道:“参与了争霸天下,有着统一大陆雄心壮志的你,是否也有着打败她,征服她的欲望啊?” 诸葛亮那英俊的脸微微一红,随后坦然道:“若说没有,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大陆第一女神,绝代女帝,赢得她的芳心?不过像她那样的人,是不会爱上别人,更不可能被人征服的。” “人当然是不可以。”老夫子认真说道,“但仙可以。” “仙?” 诸葛亮微微一愣,聪明绝顶的脑袋旋即反应了过来。 青莲剑仙。 这个十年来大陆上最光辉灿烂的名字,不仅让大陆上所有天才黯淡无光,也让各国霸主们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 如果说诸葛亮是二十年前大陆最耀眼的天才,属于上一辈的话,那么李白就是新一代,二十五岁以下最年轻的杰出代表。 相差十多岁,都被世人冠以‘最耀眼天才’的李白和诸葛亮,这对命中注定的对手,未来必将在王者争霸的战场上角逐。 诸葛亮问道:“老师,他真的有那么强吗?” 老夫子看了一眼身边清俊若神的弟子,虽然他表面看上去云淡风轻,可老夫子知道,心高气傲的天才最突出的特质,对于同样优秀的人,肯定会存在竞争意识,就二十多年前,周瑜对诸葛那种天然的竞争敌意一样。 “他比所有人想象中都还要强。”老夫子本不想打击这个最优秀的弟子,但想了想,既然决定走争霸天下这条艰难的道路,以后遇到的挫折必然不少,所以还是决心告诉他实情,“现在,就连我,都没有胜他的把握了。” “连老师都未必有胜的把握?怎么可能这么强这完全违背了常理”诸葛亮喃喃自语。 作为老夫子一手带大的传人,诸葛亮可以说是被老夫子虐大的,没有谁比他更能深切体会到老夫子武力的可怕,如今,当世第一强者,万古长明老夫子居然说没有胜他的把握? “我当初也像你一样震惊。你知道吗?十年前,十四岁的他走出长安,试剑天下,第一个挑战的目标,就是我。” 十四岁,第一个挑战的目标就是,大陆第一强者老夫子?这是何等气魄! 诸葛亮倒吸一口凉气,云淡风轻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那种不服气又不得不服气的表情,如果诸葛亮能够看到自己的面容的话,一定会发现,这表情是多么似曾相识,一如多年以前,周瑜对面他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他说,他要知道自己离世间最强有多远的距离,才能决定将自己的剑练得多强。我刚开始,也以为是年轻热血的愣头青年无知,可是当他出剑,我才知道””老夫子颇为无奈地说道,“十四岁的他,就已经是荣耀王者了。” “什么?”诸葛亮大惊失色,脸上那运筹帷幄之中的自信瞬间崩碎。 十四岁的荣耀王者? 不是二十四岁?! 老夫子看着弟子脸上吃惊的‘正常’表情,继续说道,“世人皆以为他是刚晋级荣耀王者不久,殊不知,早在十年前,他从长安走出,就已经是荣耀王者了。十年来,这个秘密,世界上大概只有女帝和我们稷下三贤者知道,现在,我也告诉你了。” 诸葛亮摸了摸鼻子,苦笑道:“老师,你这是故意来打击我的吧。” “是这个意思。”老夫子说道。 “打击的确是打击到了,不过也激起了我的好胜之心。”诸葛亮心中迸发万丈豪情,“有这么强大的对手,也是一件很有意思,很痛快的一件事。” 老夫子继续打击道:“女帝加剑仙,有这种组合在,大唐几乎立于不败之地,你们蜀国想要与各国争霸,走到最后,除非奇迹出现。” “老师,您知道我不相信奇迹这种缥缈的东西,我相信步步为营,精心谋划,坚持不懈,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那不是奇迹,而是智慧加努力的结果。天下如棋,一步三算。我没有预卜先知的能力,所能做的,就只有万无一失的准备。” 诸葛亮说道:“蜀国现在虽然国力微弱,但只要用心经营,在这争霸时代,它必然会崛起,因为,我真的很相信那些可以生死依托的兄弟们,我从来没有如此自信过,因为我不再是一个人。” 老夫子欣慰的说:“诸葛,为师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就是教出了你一个这么优秀的弟子。” “我之所以如此优秀,都是因为老师您教的好。”诸葛亮言辞恳切,没有任何拍马屁的成分,若问世上最受万人敬仰的是谁,答案必然是高度统一的:稷下三贤者。 因为他们超然物外,不被世俗的权势斗争所迷惑,秉承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的崇高理念,将由地球时代传承而来的文明火种洒遍整个大陆。 毫不夸张的说,如今王者大陆的一半文明传承,都来自于稷下学院,来自于稷下三贤者的教导,无论是庄周,墨子,还是老夫子,都诠释了为人师表最受人尊敬的一面,他们教育学生,并不是单纯的给予,还有适当的拒绝,及时的赞美,得体的批评,恰当的争论,必要的鼓励,温柔的安慰,有效的督促。 三贤者在这道受业解惑中度过了千百年的岁月,一年一年,一代一代,就在他们都认为自己的生活将这样无止境过下去的时,一个来自长安,试剑天下的少年,打破了他们古井无波的生活,唤醒了他们丢失的梦想与热血,他的出现,让他们看到了,即将来临的,全新时代。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6章 鲲宝宝 十年前。 初入长安,将长安城内所有名门望族,天才贵少踩在脚下狠狠践踏,并扬言要超越女帝,征服女帝的天才少年剑仙李白,带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豪迈,开始试剑天下的旅程。 没有人会想得到,他第一个想要挑战的目标,是威震大陆万古的第一强者,老夫子。 在别人看来这完全是不自量力,在李白看来,这再也正常不过了。 只有知道差距,才能超越差距。 只有知道他跟世间第一强者的差距,才能超越世间第一强者。 这就是李白的想法。 像他的剑法一样,简单,直接。 天空中的夕阳金红金红的,散发着瑰丽的光芒,为波澜壮阔的海面铺上一层温暖的金红色。 李白悠然潇洒的在海面上御剑飞行,在金色的海面上,划起一条彩虹般的海浪。 “前面,就是稷下学院了。” 一座高达万米的巨塔出现在李白的瞳孔中,那扑面而来的磅礴气势,让人很直观的知道这是稷下学院最伟大的标志性建筑物,王者大陆十二奇迹之一的:通天塔。 关于通天塔,自太古封神时代结束后,就流传着种种传说,传说通天塔联通着大千世界,可以通过通天塔,传送到王者大陆绝大部分地域,有传说通天塔的每一层都蕴含着不同的世界,每一个世界的气候与地理环境都不相同。更有传说通天塔的真实作用是镇压太古第一大魔神王,纣王的魂魄。 无论哪种传说,都充满了让人向往的神秘。 而今,就要探索大陆神秘的十二奇迹之一,挑战大陆最强者,想到这些,意气风发的少年李白有些迫不及待,加快了御剑的速度。 忽然,李白看见,波澜壮阔的金色海面上,一条鱼正欢快地摇着尾巴,摇头晃脑地朝着他的方向游来。 胖嘟嘟的可爱身躯,蓝色的背上有着美丽的白色花纹,不像天然生成,更像一个技艺高超的画师在它背上精心绘出的神作。 这是一条——鲸鱼? 可是,有这么小的鲸鱼吗? 似乎,也有点像海豚耶。 对这欢快游向自己,样似鲸鱼,却只有海豚般大小的莫名生物,李白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御剑停下,李白打量眼前的莫名生物,挠了挠头,好像在帝国图书馆某一本书上见过? 可爱生物优雅的游到李白面前,围着李白转了几圈,仔仔细细打量了李白一番,然后才用它那萌萌哒的稚嫩孩童音说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李白一脸懵逼。 一条会吟诗的鱼?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句诗通常是用来表白的好吗? 李白阳光帅气,幽默善良,才华出众,十四岁的他身上洋溢青春年少的蓬勃朝气。少年成名,刚获得‘剑仙’美誉,除了朝气外,李白的身上,还散发着一种潇洒不羁的傲气。 英俊的样貌,高挑健美的身材,意气风发的笑容,还有潇洒不羁的傲气——哪怕只有十四岁,他也那种无论在任何地方出现,都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让女孩怦然心动的存在。 如果是一个绝世美女在如此壮阔瑰丽的景色中对自己吟‘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句诗,李白或许会觉得有些浪漫,可是一条说不出品种的鱼对自己吟这句诗,李白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滑稽好笑。 他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眼前的可爱生物,心想:小东西你确定你真的明白这句诗的意思?虽然我知道我很帅,但是,我们是不同物种啊! 李白皱了皱眉,纠结地看着眼前可爱生物,礼貌而好奇地问道:“你好,我是李白。小东西,请问你是什么鱼?” 李白?很普通的名字啊,可是这么怎么熟悉呢? 哦。想起来了,遥远地球时代有个著名的诗人,也叫李白呢。 可爱生物为自己渊博的知识和超凡的记忆力感到骄傲,它微微仰头,‘居下临高’的对着站在海面上的李白,一脸傲娇地吟道:“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李白:“” 这么一条爱咬文嚼字,文绉绉的吟诵诗句的鱼,李白无语之余又感到十分新奇有趣。 听它的意思,它的名字叫做鲲,是可以幻化为鹏,那种绵延千里,遮天蔽日的巨兽? 看着面前这可爱生物那傲娇的模样,李白怎么也将它与鲲鹏那种绵延千里,遮天蔽日的恐怖巨兽联想到一起。 根本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嘛! 李白玩兴大发,忽然脸做惊恐状,伸出手指着可爱生物身后大叫道:“哎!呀!你身后有妖怪!” 可爱生物浑身一颤,立刻从海水中跳了起来,扑到李白怀里,像个受惊的孩子一样瑟瑟发抖道:“妖怪?是什么妖怪!不要吓宝宝,吓死宝宝了” 听到可爱生物的惊叫,李白又是一阵无语。 在远古地球时代有一个神奇的年代:小学生自称爷爷,初中生自称爸爸,高中生自称哥,大学生自称宝宝。 自称为爷爷的小学生,自称为爸爸的初中生,自称为哥的高中生和自称为宝宝大学生,李白都曾在记录地球时代文明的书籍上看过,可自称为宝宝的‘鱼’,李白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 以前闻所未闻。 实在是太有趣了。 李白抱着在自己怀里瑟瑟发抖的可爱生物,发现它与自己记忆中的鱼类并不相同,它的身上并没有鱼类的腥臭,而是散发着一种令人心旷神怡的香味,它的触感也不像鱼类那样粘稠滑腻,反而有一种橡胶球般的弹性,抱起来十分舒服。 李白哈哈大笑,“胆小鬼,骗你的,并没有什么妖怪!瞧你这小样,还敢吹自己是鲲鹏一类的恐怖凶兽?” 自称为鲲的可爱生物仿佛受到了巨大的伤害,用它那稚嫩的童音叫道:“母之!汝敢欺吾,诚彼娘之非悦!” 用现代的话翻译就是:妈,。的,你居然敢欺骗我,真他。。妈。。。的不爽。 咦?这小东西,不仅会吟诗,还会用古话骂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7章 梦幻逍遥,庄周 李白一巴掌拍在它那极有弹性的头上,恐吓道:“不准你再念这些不知所谓的诗和狗屁不通的古话了。” 鲲宝宝浑身都剧烈颤抖了起来,李白这句话让鲲宝宝脆弱敏感的自尊心受到前所未有的伤害! 会念代表人类最高文明,地球时代的诗一直以来都是鲲宝宝最引以为傲的,让它觉得自己有一种优雅高贵的风流气质,此刻被李白说自己念的诗不知所谓,狗屁不通,鲲气急败坏,不断的摆动它那短胖的尾巴,尖声嘶喊道: “日照香炉生紫烟,李白来到悬崖间,头朝地面脚朝天,快快乐乐上西天!” 李白又一巴掌拍在鲲的头上,笑道:“哎哟,不错哦。想不到你丫的不仅会念诗,还会改诗骂人!而且改的还是和我同名同姓,远古地球时代的,唐代伟大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的诗,很有针对性嘛。” 没错,鲲改的诗正是唐代诗人李白的望庐山瀑布,原文是: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作为同样才华横溢,在盛世大唐帝国图书馆中熟读地球文明的李白,当然知道王者大陆的文明起源,来自于遥远时空的地球时代。 “本宝宝真是太有才了!用地球时代李白的诗骂王者时代的李白,自己真是一条才华横溢的鲲啊!” 鲲宝宝洋洋自得,恶狠狠瞪了满脸笑意的李白一眼,继续吟道:“李白乘舟不给钱,忽被船夫踢下船。桃花潭水深千尺,不知李白死没死。“ 这是改自地球时代,唐代诗人李白的赠汪伦,原文是: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李白又是一巴掌拍在鲲的头上,故作凶狠地说道:“你再吟这些狗屁不通的诗,我就把你剁了,做成生鱼片,生鱼片知道吗?就是把你身上鲜美肥嫩的肉一片片切下来,生吃。像你这样的神奇物种,我想一定很多人想尝一下味道。” 鲲宝宝像是受到了巨大的屈辱,猛然从李白怀中挣脱出来,尾巴立在海面上,仿佛人一样站立的姿态,终于不再装模作样的吟诗,它用那独特的稚嫩童音警告道: “我是高贵的,优雅的,威严的,强大的,聪明的上古圣兽鲲,是宇宙中最高级的物种之一,你再敢这样对我不敬,我可就要幻化出真身啦!” “哇!还幻化出真身,你丫的玄幻小说看多了吧?我也好想看看鲲变出的真身是什么样子啊!不会是一头猪吧?也有可能,啊哈哈。“ 李白又是一巴掌拍在鲲的头上,嘿嘿笑道:“快快变幻出你的真身给本大爷我看看,如果变不出让我满意的,我就把你剁了!让你明白,什么叫: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运气跟你差不多!” 十四岁,少年成名的李白,是顽劣,桀骜,骄傲,意气风发的。 接二连三被李白调戏玩弄,伟大威严的鲲宝宝何时受过这种委屈,它奶声奶气的大叫道:“是你逼我哒!准备颤抖吧,卑微的人类!” 说完,鲲那肥嘟嘟的可爱身躯猛然扎入海中,短短不到一秒钟的时间,整个世界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太阳消失不见,金红瑰丽的天空被低沉的黑云遮蔽,无数紫色的雷电在黑云中酝酿,噼啪作响。 万里海域都沸腾了起来,仿佛有什么巨大远古凶兽在海底躁动着,即将破海而出。 “轰隆!” 万道雷光轰鸣,不断激射到海面上,将天与海连接到一起,一道无法形容的巨大身影破海而出。 在无数雷光的照耀下,李白可以清楚的看到破海而出的凶兽的模样,一种无法形容的恐惧从心中涌了出来。 李白的身体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这并不是胆小的缘故,而是弱小的低等生物在面对比自己强大无数倍的高等生物时的本能恐惧。 巨兽凶焰滔天,雷电仿佛也不敢触怒它的威严,万道雷电竟没有一道击中在它巨大的身体上,暴虐的雷霆也甘心成为衬托它出场的礼花。 它每一次哪怕最细微的游动,都会卷起滔天巨浪,造成足以吞噬一座城市的海啸! 李白震撼不已,目瞪口呆…… 以李白的视力,只能看到巨兽的冰山一角,根本无法窥视巨兽的全貌。 原来……绵延千里,遮天蔽日的巨兽真的存在。 李白看着那凶焰滔天,仿佛整个世界主宰的巨兽,目瞪口呆。 这巨兽……难道真的是鲲? 传说中的鲲,是海洋里至高无上的存在,身长绵延千里,每一次卷动,都能引发滔天海啸。每吸一口气,就能把黄河的水吸干,每一口吃的鱼,就足够一座大城市的民众吃上一个月。 巨兽的身躯并没有坚硬如铁的鳞片,光洁顺滑的蓝色肌肤上有着白色花纹,蓝白相间,闪烁着美丽神异的光泽。 这些花纹李白很熟悉,与刚才那可爱生物身上的花纹如出一辙,只不过放大了无数倍而已。 难道——这凶威滔天的巨兽,真的是刚才那爱念狗屁不通的诗,萌萌哒的可爱生物变化而成? 这就是它的真身? 它真的是传说中的鲲? 不会吧…… 李白欲哭无泪,刚才他可是打了它好多次,不仅说它念的诗狗屁不通,还扬言要把它剁了。 它不会记仇吧? 在这个由雷电狂乱、海啸汹涌、暴风肆虐构成的恐怖世界中,面对无可抗拒的天地之威,李白觉得自己如蝼蚁般渺小,随时随地都会被这狂暴的能量撕碎。 这小家伙的实力……是王者级的吧? 忽然,一道充满磁性的温柔声音响起:“好了,宝宝,不要闹了。” 这声音是如此轻灵飘渺,仿若春风温柔的吹拂大地,将轰鸣的雷电,汹涌的海啸,暴虐的狂风也压了下去。 一只欢快的扇动着翅膀的蓝色蝴蝶,忽然出现在这个由雷电,海啸,凶兽,暴风构成的黑暗世界中。 两只,三只,四只……无数只蓝色幻蝶相继出现。 雷电,海啸,暴风构成的恐怖世界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由蓝色幻蝶构成的美丽世界。 李白伸手去触摸那些欢快飞舞的蓝色蝴蝶,却发现这些蝴蝶并不是实体,而是由蓝色幻光组成的,神异之极。 湛蓝的天空,清澈的海水,温柔的微风,欢快飞舞的蓝色幻蝶,整个天地一片祥和宁静。 从恐怖狂暴的黑暗世界,瞬间坠入了梦幻祥和的童话世界,这转变,只因为他的出现。 绿色的发,精致的女人也要妒忌的容颜,蓝色幻蝶围绕着他欢乐飞舞,仿佛他就是世界的中心,整个世界因他而存在。 他穿着一件宽松的道袍,从天而降,悠然的落坐在鲲背上,整个人身上,散发出一种飘逸空灵的超然气质。 这是一个宛若精灵般的美少年,他的容貌气质最能勾起少妇泛滥的母爱,引起她们的尖叫。 美少年悠然的坐在鲲背上,对李白微微一笑,用他温柔空灵的独特嗓音说道:“你好,我是庄周。” “庄周?”少年李白瞪大了眼睛! 稷下三贤者之一的庄周! 逍遥梦幻,庄周! 生存了万古,大陆最著名的智慧贤者,圣皮肤师,庄周模样居然是个美少男?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8章 鲲之大,一锅炖不下 庄周轻轻抚摸鲲背,对李白柔声说道:“宝宝还小,孩子心性,喜欢胡闹,刚才冒犯你了。” 宝宝? 这想必就是鲲的昵称了。 想起鲲幻化出凶兽真身的模样,李白怎么都觉得宝宝这个名字有点恶搞。 “弱弱问一下,你说它还小,那么它大概多少岁?” 李白心有余悸地问道,想起刚才那绵延千里,凶焰滔天的巨兽,李白此时怎么也无法将宝宝和还小这两个词与它联系起来。 还未等庄周回答,鲲宝宝就按捺不住性子了,一脸傲娇地用它那稚嫩的童音抢答道:“本宝宝今年一千三百岁,正处于天真无邪的孩童时期呢。” 李白:“……” 一千三百岁的……宝宝么? 李白一阵无语。 “鲲是宇宙中最高等的生物之一,拥有万年以上的寿命,所以宝宝现在的确是处于孩童时期。”庄周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李白恍然。 无论是鲲宝宝,还是眼前这个享誉万古,模样却是美少年的庄周,都刷新了李白对年龄与样貌的认知。 稷下三贤者,万古以来最负盛名的存在,他们让人敬仰并不是因为强绝的实力,而是他们的传承大陆文明的精神理念。 少年李白桀骜不驯,即便是女帝,都敢违抗,可面对为人类社会文明作出巨大贡献的稷下三贤者,李白的心里还是有着崇高的敬意。 他诚挚而礼貌的说道:“庄周贤者您好,我是李白。” 庄周恬淡一笑,“青莲剑仙,李白?” “是的。”李白回应道,年轻英俊的脸上,带着少年独有的骄傲与自信。 无论是谁,在这么年轻的时候获得‘剑仙’这样莫大的荣耀称号,都应该骄傲。 “青莲剑仙?!你就是大唐那个冉冉升起的超级新星,将盛世长安内所有天才都踩在脚下的青莲剑仙?你那个连女帝的命令都敢违抗,连女帝都敢挑战的青莲剑仙?你就是那个大陆最年轻,十四岁的最强王者?你就是在长安朱雀门上刻下‘欲上青天揽明月’的青莲剑仙?…” 听到‘青莲剑仙’这个名字,鲲宝宝眼冒金星,像见到了偶像的小迷妹一样,难以自持的,兴奋的围绕着李白游转…… 潇洒不羁的气度,挺拔傲然的身姿,还有脸上那青春阳光的笑容…… 鲲宝宝自小就跟在庄周身边,而庄周又是世界一等一的美男子,哪怕是在俊男美女无数的王者大陆,庄周的容颜也是出类拔萃的,所以鲲宝宝对人类的美貌有着极高的免疫力与鉴赏力。 此刻在‘青莲剑仙’的光环下,看清了李白帅气面容上流露出的温暖笑容,鲲宝宝只觉得心神迷醉,怦然心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怎么好看的笑容! 至于李白之前扬言要将它剁了,做成生鱼片,冒犯了鲲的高贵威严这些小事—— 鲲宝宝当然是选择原谅他啦! 没错,鲲宝宝虽小,虽是一条鲲鱼,但是却是不折不扣的颜值控! 颜值即是正义! 这是鲲宝宝自我领悟的宇宙真理。 庄周空灵飘渺,俊逸出尘,如同天空高远皎洁的明月,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而李白,阳光帅气,充满活力,宛若寒冷冬日里滋养万物,给人温暖的骄阳。 李白身上有一种吸引人亲近的奇异魅力,这种魅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世俗的磨难淬炼出来的。无论生活多么艰难,他都会用阳光的笑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 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阳光善良固然可贵,但更加可贵的是,被残酷的社会践踏过,知道社会人心的险恶与阴暗后,依然能保持阳光善良。 李白身上就带着这种可贵的气质,这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独特气质,只要看到他笑容,无论遭遇什么挫折,你总能感到一股阳光积极的正能量。 颜值控的鲲宝宝脑补了一下青莲剑仙李白手握仙剑,睥睨天下的画面。 俊逸潇洒,狂放不羁,行侠仗义,那画面简直是太美了! 嗯!不会错的!他一定就是青莲剑仙!不然的话他刚才根本承受不了本宝宝幻化出本体的凶威! 本宝宝可是王者大陆中最恐怖的凶兽,哪怕是萌萌哒的可爱形态,普通人对我也有一种天然的畏惧,而他不仅没有畏惧,还敢拍宝宝那么多巴掌!一定就是青莲剑仙没错了! 一定错不了的!只有青莲剑仙,才能如此淡定从容的面对伟大的,高贵的,威严的鲲宝宝! ——鲲宝宝固执的想着。 庄周声音温柔,“不知剑仙殿下前来稷下学院有何贵干?” 李白并非出身大唐皇族,但如今,大唐所有人都称他为‘殿下’,仅次于女帝‘陛下’之下,以此表示对他的尊敬。 李白一脸真诚,目光灼灼:“我这次来,是挑战,当世第一强者,万古长明,老夫子贤者的。” 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挑战大陆第一强者,万古长明老夫子? 如果是别人听到这句话,一定会大笑出声,嘲弄他不自量力,不知天高地厚。 迎着李白脸上真诚的表情,坚定的目光,庄周却怎么也嘲笑不出来。 以他超然物外,淡然恬静的性格,听到李白的话,还是不免觉得…… 望着庄周恬静空灵的脸庞那丝无法掩饰的惊愕,李白主动问道:“是不是觉得我,有些荒谬?” “是的。”庄周诚挚回答。 李白的嘴角泛起一丝青春少年独有的,心高气傲的笑,“别人看我是荒谬,我看自己是绝伦!” 听到如此自信,自傲的话,还没等庄周说话,鲲宝宝就按奈不住了,两眼发光,对着李白崇拜的说道:“哇!别人看我是荒谬,我看自己是绝伦!不愧是出口成章的剑仙大大,敢挑战夫子,猴赛雷啊!” 果然是天真无邪,吹个牛逼都被鲲宝宝这么崇拜称赞,饶是李白极度自信,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鲲宝宝,我看你骨骼惊奇,剑眉星目,天庭饱满,真是一块煲汤的好料,不如你跟我回去,我保证——你将会是一锅绝世好汤。” 看着鲲宝宝这么可爱的模样,李白玩心大起,露出两排雪白整齐的牙齿,亲切和蔼地说:“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一锅炖不下,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大,需要两个烧烤架,一个孜然,一个微辣。” “坏蛋!”鲲宝宝吓得浑身一颤,可怜兮兮道:“人的一生大概会与三千万人相遇,却只会和三千左右的人相识。所以,今生能够和你相遇相识,算我倒霉。” “哈哈!”李白开怀大笑,想不到鲲宝宝不仅会吟诗,还会说段子,调戏这萌萌哒的鲲宝宝实在是太好玩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9章 云端星空海 在庄周的接引下,李白御剑飞行,向大陆十二奇迹之一通天塔飞去。 他们的速度很快,仿若一道光,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虽然李白现在是最意气风发的年纪,是盛世大唐最杰出的天才,也刚得到了‘青莲剑仙’这个荣耀称号,可是此番来挑战老夫子,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大张旗鼓,只想低调行事。 不是因为这次挑战是必败的结果,而是站在夫子的立场来考虑,德高望重的万古长明,世间第一强者,要接受一个十四岁愣头青的挑战,无论输赢,都不会显得很光彩。 李白很清楚这一点,所以,这次的挑战,注定是一个低调,罕为人知的秘密。年少轻狂的他,虽然骄傲自恋,但也懂得了尊重。 越接近通天塔,就越感受到它的磅礴大气,那种渐渐浓重,迎面而来的压迫感,比初入长安城时,看到那传奇的盛世之城毫不逊色。 李白感叹,不愧是大陆上十二奇迹之一,唯一能长安城比肩的宏伟建筑。 通天塔,稷下学院的核心建筑,傲然矗立在学院中央,是稷下学子们心中向往的修炼圣地。自纣王于摘星楼顶自焚,太古封神时代时代结束后,便进入了王者时代,在摘星楼的遗址上,重新建造了通天塔。 可以说,通天塔不仅是稷下学子的修行圣地,更是大陆迈入王者时代的标志。 通天塔一共一百三十层,每一层,都是一个独特的世界,蕴含着王者大陆不同的地理环境跟风貌,通过通天塔,你不需要远航,就可以领略大陆各地的风情地貌,洞天福地。不论修行还是增加学识,通天塔都是当之无愧的修炼圣地。 通天塔的每一层,都令无数稷下学子向往,层数越高,蕴含的世界就越丰富,修炼的危险系数也会增加,但与此同时,修炼速度与奇遇的概率也会增加。 通天塔最高的三层,是庄周,墨子,老夫子,三大贤者的住所。 最高层的老夫子,伫立在通天塔顶端,星空之下。传说,这一层的实际作用,就是镇压自摘星楼顶自焚,湮灭在无尽星辰中,太古第一魔头,大魔神王,纣王的魂魄。而当世第一强者,万古长明老夫子,就是镇守人。 老夫子下一层居住的,是大陆第一机关师,和平守望,墨子。墨子居住的那一层,摆满了各种令人惊叹的机关创造,堪称王者大陆殿堂级的机关博物馆,更有传说中,每一个帝国都想要的战争神器:巨型机甲! 然而,最令人向往,充满神秘面纱,则是梦幻逍遥,庄周所住的那一层。 在稷下学院中,除了三贤者跟诸葛亮外,没有人去过庄周所住的那一层。 在王者大陆上,最穷的是皮肤师,最富有的也是皮肤师。 皮肤师一共分为凡,地,天,王,圣,五个等级,分别代表五个等级的铭文所能创造出来的皮肤套装。 圣级,乃皮肤师的最高级,纵观整个王者大陆,亿万万人中,圣皮肤师,也不过只有两人而已。 两人,而已。 庄周,大陆上最负盛名的圣皮肤师,他的住所,他设计皮肤的灵感环境,毫无疑问是世人最向往的。然而由始至终,他的住所始终迷幻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因为,不同于武道至尊老夫子,机关大师墨子的桃李遍地。万古以来,庄周从来没有招收过任何一个亲传弟子。万千稷下学子中,武道和机关两脉昌盛,皮肤设计一脉凋零,并不是没人想学,恰恰相反,大陆上每一个天才,都削尖了脑袋想要学习皮肤创造,因为皮肤师,是这个世界上最受尊崇,以及代表无数财富的职业。 不是没人想学,而是庄周要求太高太苛刻,哪怕是天才,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设计出皮肤套装的皮肤师,淘汰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所以,从稷下学院创立至今,庄周从来没有招收过任何一个亲传弟子,只在公共讲堂的时候,公开讲授一些皮肤设计的知识。 喜欢清静,崇尚道法自然的庄周,最不喜欢被打扰,住处一直是封闭状态,从不对外开放。哪怕是天才中的天骄,成绩优秀的核心稷下学子,亦没有资格参观庄周的住所。 因此,稷下学院中,最神秘,最令人向往的,不是通天塔顶层,而是梦幻逍遥,庄周所处的那一层。 李白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当顺着庄周的接引,来到通天塔中,独属于庄周住所的那一层时,李白的心头燃烧起火热的期待。 只需一步,踏进去,就是大陆上最神秘,最令人向往的,圣皮肤师的庄周的住所了,里面,会是什么梦幻般的场景呢? 门终于开了,随着庄周进入室内,圣皮肤的住所终于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一展无遗的呈现在李白面前。 李白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 的确是一展无遗,因为室内,除了中间伫立着一扇门外,什么都没有,空白一片,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这就是大陆上最富有的,圣皮肤师,庄周的住所? 看到李白目瞪口呆,一脸不可思议的模样,傲娇的鲲宝宝投来一个鄙视的眼神,它欢快的游向室内伫立的那一扇朴实无华的门边,身体像人类一样伫立了起来,像个风度翩翩的魔术师一样,优雅地转了几圈,然后用它萌萌哒稚嫩的童音说道: “登登登登!给本宝宝看好啦,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随着鲲宝宝的声音落下,室内中央那道朴实无华的门自动打开了,一片璀璨的星光从门内汹涌出来,为家徒四壁的室内渲染了一种神秘的华丽。 李白瞪大了眼睛! 因为通过那扇门,他看见的,不是一个有限的室内空间,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辽阔浩瀚的星海! 是星辰与大海! 李白从没见过这样的星辰与大海,在现实生活中,星辰与大海是分隔开的,中间距离着遥远的天与地。 而此时看到的星辰与大海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百米,仿佛连为一体,海洋并不是在位于陆地之上,而是漂浮于云端之中,无数颜色绚丽的星云悬浮在海面上,说不出的瑰丽。 李白走进了门内,像是走进了另一个世界,一种扑面而来的壮美冲击他的心灵,浩瀚无边宽阔的空间感更是让他明白了自己的渺小。 可是,门内,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空间,难道是幻觉? 这样想着,李白走出了门外,浩瀚无边的空间感顿时消失。家徒四壁,不过两百平方米的现实狭窄感重新归来。 在这不过两百平米,没有任何装饰的房间中,李白围着那扇已经打开,不过两米多高的门转了一圈,却没有发现任何神异之处,只是一闪朴实无华的门,上面也没有镌刻任何魔法阵纹。 由此可见,奇异的并不是这扇门,而是那一片星与海连接的空间。 饶是李白见多识广,想象力天马行空,也从未料想到,世界上居然有这么一个奇异的空间。 不断的进门,又出门,细细体会反复切换的感知后,李白得出了结论:不是魔法阵创造出来的幻觉,门内那片星空与海,是真实存在的空间。 在李白自我确认,感受星空海的过程中,庄周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精致秀丽的脸上,挂着亘古悠然的表情。他相信,以青莲剑仙李白的聪慧,必然能够分辨得出这一切,不是幻觉梦境。 李白体会许久,才终于问道:“这是,奇迹?” “不错,这是奇迹。”庄周的声音空灵而缥缈,“它的名字,叫做云端星空海。” 果然是奇迹。 大陆上十二奇迹之一的奇迹。 也只有奇迹本身,才能拥有如此震慑人心的力量。 圣皮肤师,梦幻逍遥,庄周居住的地方,居然是‘奇迹’? 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0章 入梦之灵,梦奇 “云端星空海?真是好听的名字。” 李白望着门内那片漂浮于云端的星空之海,由衷感叹。 庄周问:“想去我的住所观赏一下吗?” “荣幸之至。”李白回答。 “那么,请随我来吧。” 说完,庄周重新骑再鲲背上,悠然地像星空海深处游去。 李白跟随者庄周,在云端星空海内御剑而行,一路上,许许多多的,有关于庄周的投影片段,在虚空中不断出现。 有庄周游荡在王者峡谷中,浑身梦幻蝴蝶缭绕飞舞,与黑暗暴君惨烈搏斗的,有庄周童年时期在草地上欢快的追逐蝴蝶的;最让李白奇异的片段,是庄周骑着鲲宝宝翱翔于天际,下方,是钢筋混泥土构建而成的一栋栋大厦,地上各种款式的跑车飞速穿梭,头顶巨大的飞机轰鸣着飞过 这个投影的片段,似乎有一种魔秘般的吸引力,李白鬼使神差的停了下来,静默的欣赏水蓝色星球上美丽的地貌风情。 “这是人类文明的巅峰,王者大陆文明的起源,遥远地球时代场景。”庄周也停了下来,温柔地解释道。 原来,这就是地球时代。 虽然从长安皇家图书馆中看过不少文字和图片的描述,但远远不及置身于星空海中,亲眼看见这些梦中幻想来得震撼。 “这些,都是梦境吗?”李白问。 庄周说道:“是梦境,但也是真实的。我的特殊能力,是能在梦幻中自由地穿梭在宇宙星河,游荡在亘古的过去和遥远的未来。” 自由地穿梭宇宙星河,游荡在亘古的过去和遥远的未来,这种能力,简直匪夷所思。 “梦境的真实?梦境,也能是真实的?我不是很理解。”李白诚实地说道。 “人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想象力会逐渐消失,因为大多数的知识都符合逻辑,符合现实规律,而想象力无迹可寻,如果说客观的现实定律是科学的话,那么想象力的特质,就是荒诞。” 庄周解释道:“在墨子的机关机械学中,科学的理论和实践是最为重要的,但对于一个皮肤设计师来说,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灵感,才是更为重要的。从有记忆起,我所梦见的一切,最终都能从无中生出有,化为现实。或者说,我梦见的,都是曾经存在的现实。” 李白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无论是云端星空海,还是穿梭在过去与未来,千千万万个庄周梦境中的片段,都让李白的想象力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前面,就是我的住所了。” 顺着庄周所指的方向望去,李白看到了一颗巨大的树。 直到看到这棵树,李白才明白‘参天大树’这个成语的确切含义。 那是一颗直径近乎两百米的大树,傲然屹立在云端海面之上,枝叶繁茂,仿佛支撑起了整片星空。 树的每一片叶子都散发着碧绿的光芒和心旷神怡的清新活力。 这是传说中的,世界之树。 越靠近世界之树,就越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被梦幻般的场景震撼了多次的李白,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第一次看到如此巨大的世界之树,李白还是狠狠被震撼了。 在世界之树的中央躯干里,繁盛的枝叶掩盖下,一所房子宛若精灵居住的房子中,透露出温暖的灯火。 灯火虽然温暖明亮,但与那千万个,围绕世界之树欢快飞舞,类似于圆球的,五颜六色的光体,却要逊色了不少。 李白指着那些宛若围绕着世界之树飞舞,嬉笑打闹的圆球发光体,问:“那些是什么?” “哈哈!不知道了吧?让才华横溢,博学多才的宝宝告诉你吧,那是梦啊!世间所有生灵所做的梦都会在这里聚集呢,你看,黑色的那些,是悲伤的噩梦,黄色的那些,是快乐的美梦,还有蓝色忧郁梦,红色热烈兴奋的梦” 鲲宝宝抢先回答道,作为一个傲娇的宝宝,任何能卖弄渊博知识的机会,它都不会错过哒! 李白不解地问道:“为什么世间所有的梦,都会聚集在这里呢?” 鲲宝宝说道:“因为我的好朋友,入梦之灵,梦奇住在这里呀。它可是这个世界上主宰所有梦境的存在哦,很厉害的。” 入梦之灵,梦奇? 完全没有听说过。 而且,听起来,好像不是人类? 李白升起了浓浓的好奇心,问道:“梦奇,它是什么样的?” “它是一个可爱的死胖子。”鲲宝宝操着稚嫩的童音说道。 但是从鲲宝宝的表情里,心思聪慧的李白,似乎捕捉到了鲲宝宝某些恶作剧般的不怀好意。 一个可爱的死胖子? 怀着好奇心,李白跟随着庄周和鲲宝宝,进入了世界树所搭建的房子之中,室内空间宽敞而明亮,充满了自然的气息,桌椅之类的木质家具极其精致,每一件都是大师级手法雕刻的。 一只宛若人类体型般大小,全身覆盖着柔软蓝白色毛发的奇异生物,正在室内缓慢的踱步。 它浑身胖乎乎的,特别是肚子,圆滚滚的,让人有一种狠掐一把的冲动。行走间看起来十分笨拙可爱。 才走了几步,它就气喘吁吁了,想要坐在木椅上休息,却发现,怎么坐,都无法把肥胖的身体塞到椅子上。 尝试了许久,满头大汗的梦奇终于放弃。它盯着椅子,用一种认真而严肃的口吻说道:“椅子啊,椅子,你怎么又变瘦了。都是你的错,害我都坐不下了。” ??? 李白:“” 李白终于知道,鲲宝宝那句可爱的死胖子是什么意思了。 “哈哈!胖奇,椅子怎么会变瘦!不是椅子变瘦了!而是你又变胖了!”鲲宝宝得意的笑了起来。 梦奇那笑容可掬的肥胖小脸立刻变得狰狞起来,体型也倏然大了一圈,“呼~你说谁胖了?虽然你比我瘦,但你有什么资格嘲笑我?瘦的人有什么资格嘲笑胖的人?把吃完饭转化成肉的人凭什么要被把吃完饭转化成屎的人嘲笑?你这条咸鱼鲲!” 居然敢把威严的,高贵的,优雅的,宇宙最高级的鲲比作咸鱼? 咸鱼鲲,这三个字立刻让鲲宝宝炸毛了,它气急败坏地吟道:“梦奇是煞笔,慕幽晓基寂。” 慕幽晓基寂? 好像挺有诗意的。 等等! 慕幽晓基寂? 木有? 李白琢磨了好一会明白过来,却发现,在鲲宝宝吟出慕幽晓基寂的时候,仿若仙人的庄周已飘然离鲲背,在虚空中独自站立。 还没反应过来庄周为何如此,梦奇的怒吼就吸引了李白的所有注意力,“可恶!咸鱼鲲!看招!泰山压顶!” 听懂了鲲宝宝的谩骂,梦奇再也忍受不住,胖乎乎的身体以泰山压顶之势,直接向鲲宝宝压去。 它的身体看上去虽然肥胖臃肿,但发怒起来,动作却一点也不迟缓,用快如闪电来形容毫不为过,以鲲宝宝的灵敏,居然也无法躲避。 砰! 鲲宝宝被梦奇一屁股坐中,严严实实的压在木质的地板上。 “啊!疼死我啦!你这个该死的胖奇!”鲲宝宝拍打着‘翅膀’,大喊道。 “哎呀,压疼你了?不好意思,这就是生命的重量。万有引力听说过吗?人越胖,就越有吸引力!”梦奇压着鲲宝宝,一脸得意地说道。 “笨蛋!没文化!万有引力不是这样用的!”鲲宝宝生气地说道,“不过你说得也对,胖也是有好处,也有吸引力的!” “哦?”听到鲲宝宝破天荒的说胖居然有好处,有吸引力,梦奇不由得好奇问道:“胖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吸引力啊?” 鲲宝宝眼中闪烁着奸得逞的光芒,“正所谓一胖遮百丑啊,当注意力被你的胖吸引时,别人就不会太注意你长得丑了!啊哈哈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1章 戏精 “你是在变相说我又胖又丑?”梦奇终于反应过来了,“呼,你这条咸鱼鲲,忍屎忍尿我都忍不了你呀,看我不把你压成咸鱼。” 说着,鲲宝宝和梦奇,两个奇葩萌物,就象三岁小孩一样,李白和庄周的眼皮底下,扭打了起来。 看着庄周一脸微笑,见怪不怪,丝毫没有阻劝之心的样子,李白明白了,这种状态,肯定是它们两个的常态。 真是一对活宝啊! 扭打渐渐结束,世界终于变得清静,梦奇鼻青脸肿,鲲宝宝也遍体鳞伤。 鲲宝宝温柔地擦拭自己遍体鳞伤的身体,有些哀怨地说道:“胖奇,你真的该减肥了。” “谢谢你的提醒,但请不要跟我讲‘减肥’这个我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放弃的动词。” 梦奇同样哀怨地说道:“我堂堂入梦之灵,秉承天地梦之灵气而生,至今已有万载,在群魔乱舞的封神时代,我随着主人四处征战,每次无论受了多重的伤,我都能忍,哪怕刮骨疗伤,我也试过。不论是面对魔种的肆虐,还是神族的压迫,我都从未退缩畏惧过,依靠强大的意志力坚持下来并活到了现在的王者时代,像我这么伟大,历经万古的存在,目前整个王者大陆已经寥寥无几,可是,我这么伟大,却一直减不了肥,可见减肥有多难。” 梦奇继续悲伤地说道:“空有一颗想减肥的心,偏偏生了一条吃货的命。你明白这种无奈吗?我梦奇是世间最特殊的,独一无二的存在,我没有同类,自出生起,我就自己孤独的面对这个世界,虽然遇到主人后,有一个家,但那个家中全是异族,我并没有多少归属感。我曾试过想要斩断与这个世界的联系,离家出走,看看是否有人会奋不顾身的来找我,后来我发现,这招实在是太愚蠢了!我总是不一会儿就觉得肚饿好饿好想吃,然后就抹干眼泪,屁颠屁颠的回去吃饭了。” “我懂!我懂!我也是世界上仅存的,唯一的一条鲲了,我也没有同类,也常常感到孤独。在没有遇到庄周贤者之前,年幼的我孤独的生活在危险的深海中,每天都担惊受怕会被那些海洋巨兽吃掉。我常常饿着肚子,饿的时候,总是好想吃肉,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肉才能愉悦我的细胞,让我感受到生命的意义了。有一段时间里,我每天躲在冰冷的海洋深处,疯狂地吃那些弱小的鱼类,最终,我也吃成了一个死肥宅。” 鲲宝宝热泪盈眶,感同身受地哭着唱道:“肥胖是会呼吸的痛,它活在我身上所有角落,吃肉会痛,不吃肉也痛,连喝水都痛;肥胖是会呼吸的痛,它流在血液中来回滚动,后悔不减肥会痛,恨不节食会痛,想瘦不能瘦最痛” 鲲宝宝悲痛欲绝的声音和歌词,简直唱到了梦奇的心坎里。片刻之前还相互嘲讽,鄙视,扭打在一起的两个活宝,此刻竟然哭着拥抱在一起,浑身散发着一种不打不相识的惺惺相惜。 这突然转变的温馨画风,让李白目瞪口呆,猝不及防。而庄周脸上,依然是云淡风轻的飘逸模样,仿佛早就见惯了。 “等等,宝宝,你刚才说,你曾经也是一个死肥宅?”梦奇温柔又好奇地问道:“那你,是怎么瘦下来的?” 平心而论,鲲宝宝目前并不算瘦,甚至可以说是有点胖,可这种胖,是可爱的婴儿肥,完全在常人的接受范围内,跟梦奇肥嘟嘟的肚子,粗短小腿的巨胖是完全不同的。 运动,愈加,节食,这么多年以来,梦奇试过各种减肥的方法,可是却悲哀的发现,如果一个胖子每天练瑜伽,他就会成为一个柔软的胖子;如果一个胖子每天都运动,他会成为一个健康的胖子;如果一个胖子每天都节食,他会成为一个虚弱的胖子;如果一个胖子绝食了,那么他会成为一个死胖子! 无论怎么努力,梦奇都无法摆脱胖的宿命,此时听到鲲宝宝居然有减肥成功的经历,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虽然鲲宝宝平时总是爱吟诗,说一些狗屁不通,文绉绉的话,可是这次梦奇绝对选择相信鲲宝宝,如果不是真的肥胖过,又怎能唱出‘肥胖是会呼吸的痛’这么感人肺腑的歌? 鲲宝宝看着梦奇毛茸茸,胖乎乎的肥脸,认真地说道:“减肥其实很简单,你只要每天努力运动锻炼,不吃油腻的食物,持之以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你再照镜子时,你就会发现,对你来说其实,整容比减肥更重要!” “啊!你这个腹黑的咸鱼鲲!” 醒悟过来,知道自己被奸诈的鲲宝宝耍了的梦奇抓狂的大喊。 “哼,你这死胖奇还想减肥,你就一直永远的肥下去吧!长得好看的还喜欢吃的才有资格叫吃货,长的不咋滴还喜欢吃的叫饭桶!” 鲲宝宝恶毒的反击道。 “可恶,气死我啦!你这条咸鱼鲲,想要继续找打是吗?” “打就打!你以为我怕你吗?来,我让你先出招!” 刚刚还勾肩搭背,惺惺相惜的鲲宝宝和梦奇,画风又双叒叕突变,火药味越来越浓,隐隐有再战三百回合的迹象。 梦奇一脸懵逼,“你个咸鱼鲲这次居然这么好,让我先出招?” 鲲宝宝奸笑道,“哼,不懂了吧?这就叫‘尊重’!” “靠!又变相说我胖!”鼻青脸肿的梦奇恶狠狠说道,“看招,看我修炼了毕生的绝学,七十二路空明拳!” 遍体鳞伤的鲲宝宝毫不退让,“哼,天下武学彼此相生相克,玄之又玄,看我用黯然销魂掌破你!” “降龙十八掌!” “六脉神剑!” 深井冰啊!你们两个戏精!玩个石头剪刀布居然说的这么威风! 李白实在看不下去了,痛苦的用手捂住了脸,‘眸眼睇’鲲宝宝和梦奇这两个奇葩戏精! 看出了李白的痛苦,庄周强忍着笑意,温柔地对面红耳赤猜拳的两个戏精说,“宝宝,梦奇,你们两个不要闹了,有客人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2章 实在无法讨厌一个有眼光的人 “客人,什么客人?”梦奇肥胖的脸蛋上一脸懵逼。 鲲宝宝这次回来刚进门,就嘲笑它胖。这辈子,梦奇最最痛恨的就是别人笑它胖了,所以它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与鲲宝宝斗嘴上,完全没有注意到飘然而来的李白,此时,听到庄周贤者的提醒,才发现,屋内居然多了一个这么气质超然的帅气小伙。 能被庄周贤者看中,带来云端星空海的,自然不会是凡夫俗子,啧啧,这身材,这脸蛋,这气度,梦奇围绕李白转了一圈,仔细打量了一番,才问道:“你是谁?” 李白不卑不亢地回答:“李白。” “李白。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涅?”梦奇肥胖的脸蛋上非常纠结,“曾经有一分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要选李白!不对不对,好像是,如果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好顺口啊!是这个没错!”梦奇忽然像发现什么了不得的绝世秘密一样兴奋了起来,双手拍掌:“哈哈!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歌手李白,你唱的那首李荣浩我听过!” 李白一脸黑线,暗暗腹诽:这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丫的死胖子还在穿越的梦境中没醒过来吧? “哈哈哈!~胖奇你又错啦!没文化,好真可怕!你说的那首,明明是李荣浩唱的歌名叫李白。” 鲲宝宝插嘴道,伟大的才华横溢的鲲宝宝可不会错过任何卖弄渊博知识的机会,特别是这个机会还能打击该死的胖奇,就更加难得,简直是一箭双雕,一举两得!怎么可能错过? 鲲宝宝用萌萌哒的稚嫩童音唱了起来: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排位我要选李白,至少我还能刷刷大招抢人头,偷偷野怪 咦?这句歌词怎么感觉有点不对,难道我记错歌词了? 不管了,唱歌嘛,跑调忘词都不是事儿,关键是态度。 于是鲲宝宝继续自我投入,一本正经的继续唱错下去。 整首歌唱完后,鲲宝宝一脸满足,仿佛自己做了什么伟大的事业,还傲娇的鄙视了梦奇一眼。 被鄙视的梦奇一脸郁闷,毕竟,它五音不全,不会唱歌啊。 李白帅气的脸上忽然绽放出一个崇拜的表情,“哇!会吟诗,会说段子,还会唱歌,宝宝你真是一条才华横溢的鲲啊!” “嘿嘿!那当然的啦!本宝宝可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天赋异禀,才华出众,上通天文,下通地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鲲宝宝一脸傲娇地回应。 “那么请问无所不知的鲲宝宝知不知道,上次敢拿我名字开玩笑的那个人,现在坟头草已经长三米多高了?”李白依然面容可亲,语气也相当的温柔:“鲲宝宝这么有才华,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呢?——清蒸还是红烧?” 清蒸? 红烧? 鲲宝宝吓了一跳,恼羞成怒地骂道:“死李白!坏李白!” “哈哈哈哈!”梦奇看到鲲宝宝吃瘪的样子,开心的拍掌大笑,“红烧!红烧!烧死这条咸鱼,看它以后还敢不敢骚!” 李白转头,目光灼灼地盯着小人得志,落井下石的梦奇,脸上,依然是那和蔼可亲的笑容。 梦奇却被看得头皮发麻,问道:“看我干嘛。” “没。只是忽然觉得清蒸还是红烧这个话题太没营养了。”李白微笑道,“不如我和你聊一些有营养的沉重话题吧?比如说——你的体重?” “可恶!你这人好讨厌!”梦奇气呼呼道,它的身体,又大了一圈,似乎越生气,它的身体就会变得越大越肥胖! “啊哈哈哈哈哈!”这次轮到鲲宝宝落井下石了,“胖奇的体重,这个话题真的很沉重啊!” 李白的目光又转向鲲宝宝,“觉得太沉重的话我也可以聊点肤浅的,比如鲲宝宝你的智商。” 鲲宝宝:“” 看到鲲宝宝和梦奇两大萌物齐齐吃瘪,一直在旁边静静观看的庄周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与鲲宝宝和梦奇一起生活了千百年,自然知道这两个奇葩戏精的嘴巴有多厉害。 起初,这两个活宝每天打打闹闹,聒噪不已的,几乎每天都能动摇庄周清净自然的道心,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百年,庄周的清静自然的道心才不被影响,更加精进一层。 庄周从来没有想过,第一次见面,居然有人能将梦奇和鲲宝宝怼的哑口无言,而且怼得有理有据,恶搞之中又有幽默的智慧。 不愧是万年难得一见的绝世天才,果然厉害。难怪能将长安那些自命不凡的王公贵族踩在脚下,凭的绝不仅仅是力量,还有才华和智慧。 庄周有预感,李白很快就会和鲲宝宝和梦奇这两个戏精打成一片,成为好朋友。 原因很简单,守财奴不会和慈善家拥有财富支配的共同默契,喜欢安静的人很难与热爱喧闹的成为知己。 庄周修的是道法自然,清静无为之道,浑身上下都充满着空灵的仙气,而鲲宝宝和梦奇这两个世间独一无二的凶兽萌物,在骨子里喜欢的是热闹,一天不打闹,不发挥戏精本精就浑身不自在。因此,庄周与鲲宝宝生活了千百年,对它们两个,更像是对待孩子一样关爱,而宝宝跟梦奇,对庄周也是亲人般的敬爱,他们更像是家人,而绝非能交心打闹的朋友。 而李白就不一样了,十四岁的他年轻,活泼,骄傲,顽劣,无论是在个人实力,还是言语锋机上,都毫不逊色于梦奇和鲲宝宝,完全压得住它们两个。 他们三个都拥有开朗,乐观,幽默,神经的特质,成为知心的朋友,只是时间问题。 相互欢乐打闹,相互幽默嘲讽,又相互尊重亲近,是必然能够成为朋友的。 只是庄周都完全没料想到,仅仅一天的时间,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以李白为首,亲密的称兄道弟起来。 鲲宝宝亲近李白的原因很简单,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颜值控,李白那帅气俊朗的容颜就已经让它毫无抵抗力了,更不用说李白那让人惊叹的才华和幽默。 而梦奇,之所以对李白死心塌地,原因是这样的—— 梦奇悲伤地问:“我的体重真的有那么沉重吗?我真的很胖吗?” 李白回答:“不胖,因为你长得有种可爱的好看,所以你的这不叫胖,叫放大的可爱好看。” 梦奇顿时泪流满面,这是它与‘胖’痛苦的斗争了千万年以来,第一次听到的,对‘胖’的最积极,最乐观,最正能量的解读! 这个世界上,就是需要像李白这么善解意义,正能量的人啊! 梦奇一把抓住李白的肩膀,感动地说:“从这一刻起,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老大,请受小弟一拜!” 鲲宝宝好像被抢了偶像一样,哇哇大叫:“哗!你这个死胖奇,毫无节操的墙头草,刚才你不是说讨厌他的嘛?现在又称兄道弟啦?!” 梦奇脸上依然残留着感动的泪痕:“当我讨厌一个人的时候,如果这个人忽然说我不胖说我可爱好看,那我就一点都讨厌不起对方了,我就是这么的有原则,实在无法讨厌一个有眼光的人哪。” 鲲宝宝:“” 李白:“” 庄周:“”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3章 给我一个不打你的理由 李白,鲲宝宝,梦奇,躺在世界之树的巨大树冠上,遥望瑰丽浩瀚的星海,身边万千五颜六色的梦灵在嬉闹飞舞。 来到云端星空海已经三天了,每时每刻李白都这童话般的梦幻场景震撼,若不是亲眼所见,凭借浅薄的想象力,真的无法想象出世界上居然有这么瑰丽的一片圣地。 不仅是景色让人难以想象,就连身边的鲲宝宝和梦奇这两个可爱的萌物,都让人难以想象。 虽然只有年仅十四岁,可李白自幼就有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本领,加上盛世大唐的皇家图书馆藏书量丰富,内容几乎囊括了王者大陆一切地理风貌和生灵物种。所以,花费三个月的时间,将皇家图书馆珍藏的典籍粗略阅览一遍后,李白的见识完全可以用博学来形容。 可是,如此博学的他,和梦奇打打闹闹也有三天了,至今未能理解梦奇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哪怕是鲲这种上古圣兽,大唐的皇家图书中都有详细的记载,可是入梦之灵梦奇,李白却从来没有在任何典籍上看到过任何类似的记载,这就说明,这是一种全新的,从未在世界上出现过的物种。 能与鲲宝宝嬉笑打闹并且不落于下风,其实力可想而知,能让无形无质的梦在身边聚集,成为一个个颜色各异,有形有质的梦灵,这种存在,简直匪夷所思。 梦,梦灵,梦奇,这三样不可思议的事物之间的联系太过于复杂,以至于李白那颗聪明的脑袋也无法理解,他指着围绕世界之树飞舞的梦灵,问躺在身边的梦奇,“这些,都是梦吗?” 梦奇:“是呀。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心情的梦呢。” 李白:“它们是有生命和自我意识的吗?” 梦奇:“没有,仅仅是作为梦而存在而已。” 李白:“那它们有用处?” 梦奇萌萌地说道:“吃呀。” “吃?”李白疑惑道,“梦还可以吃?好吃吗?我也吃一个看看。” 说完,伸手去抓那些飞舞的梦,想要吃吃看,却发现它们如同虚质,根本就抓不住,更别说吃了。 “好吃的。但你吃不了啊。这些梦都是因为我才聚集在这里的,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才可以支配梦,吃梦。” “那我怎么从没见你这个吃货吃过梦?”李白问。 作为一个吃货,如果有一样好吃的东西摆在眼前的话,是不可能不去吃的。 在这云端星辰海的这三天中,李白看到梦奇吃的都是人类的美食,那种面对肉类美食垂涎三尺的表情,肯定是吃货没错了。 可是一个吃货,又怎么忍受得了那么多的好吃的‘梦’在身边飞舞,却从来不吃? “因为人类烹饪的美食,更加好吃啊。有酸甜苦辣各种不同的口感,能让味蕾和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愉悦到极致。” 梦奇流着口水说道,“梦虽然味道也不错,可是太单一了,吃了千百年,我早就吃腻了。最最最最重要的是,我这种体质,吃梦的话,会胖的非常非常非常快!哪怕吃一点点,都会胖上一大圈!!” 听到梦奇这么说,李白越来越感兴趣了,眼睛闪闪发亮:“哦,这么神奇?能不能吃一下给我看看?” “不行!不行!”梦奇毫不犹豫的拒绝。 李白使出了杀手锏:“如果你答应的话,我就再次亲自下厨,做你最爱吃的香酒鸡翅!” 听到‘香酒鸡翅’这个名字时,梦奇全身的细胞都似乎欢呼起来,唾液加速分泌,形成流出的口水。当第一次吃到李白用挂在身边的酒葫芦搭配鸡翅和秘制的香料做成的香酒鸡翅时,梦奇才深深体会到什么叫人间美味。 从此,每隔一个小时,梦奇就死缠烂打,死皮赖脸的求李白再做香酒鸡翅,可毫无例外,都被李白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烹饪实在太浪费时间,李白此次来稷下学院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挑战世间最强者老夫子,即使置身于童话般的云端星辰海中,遇到鲲宝宝跟梦奇这两个让人欢乐的戏精,李白的心也从没真正放松过。 通过庄周贤者已经答应李白约战夫子了,有了庄周的帮助,想必夫子不会拒绝,战斗的时间虽未确定,但肯定就在这两天中,所以哪怕是躺在树冠上,欣赏美丽的星辰海,李白也一直处于一触即发的备战状态中,时时刻都在适应稷下学院的环境,将自己的状态调整至巅峰。 在变胖与香酒鸡翅中挣扎良久,梦奇最终还是做出了选择,义正言辞地拒绝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付出‘变胖’的代价去换取!” 这时,鲲宝宝一脸奸诈的附在李白的耳朵上,悄声说道:“这个死胖奇呢,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最最痛恨别人叫它胖子!你可以叫它胖奇,也可以叫它梦子,但绝对不能当面叫它胖子!不然它就会抓狂暴走,一旦它抓狂暴走了,就会疯狂地吞噬周围的噩梦,以增强自身的体积和力量。所以,只要你叫它胖子,就能看到它怎么吃梦啦。” 这样? 李白带着姑且一试的疑惑态度,说道:“梦奇,你这个死胖子!” 果然,听到指名道姓被骂死胖子,梦奇那胖乎乎的可爱脸蛋立刻变得狰狞起来,全身柔顺的毛发也如钢针般竖起。 “呼~活着不好吗?你非要找死!”梦奇的声线变得沙哑低沉,宛若愤怒低吼的凶兽。 一股庞大的,可怕的气势自它的身躯中散发出来,围绕世界之树飞舞的万千梦灵似乎受到某种神秘力量的感召,代表欢乐的梦瑟瑟发抖,而代表愤怒的噩梦欢欣雀跃,不断向梦奇那胖乎乎的身体涌去。 梦奇的身体就像变成了一个无底洞一样,疯狂的吞噬向它涌来的噩梦,短短的几秒钟之内,梦奇的身体就迅速膨胀,从人类大小的体型,变成了一个仿若金刚般的巨兽! 虽然体型远不及幻化出真身的鲲宝宝,可是那种滔天凶焰,恐怖的压迫力,有过之而无不及,让李白感到呼吸都有些沉重。 这梦奇的实力,居然也是最强王者级的?而且是离荣耀王者只有一步之遥高星王者,比鲲宝宝都要强上不少! 王者,已经是屹立在大陆的最顶尖存在,每一个,都受世人尊敬,可又谁能料想得到,鲲宝宝和梦奇这两个外表稚嫩可爱,像孩子一样活泼打闹的戏精,居然会是王者? 居然能把梦化作自身的力量,这种情况,李白也是生平所见,眼界大开。 看到梦奇因为愤怒不断吞噬噩梦,变得肥胖起来,看到李白即将被梦奇蹂躏,鲲宝宝有种奸计得逞的兴奋! 让你一锅煮不下,让你孜然微辣,让你清蒸红烧!嘿嘿!这些我鲲宝宝可是都记着呢!也是时候让你这个剑仙吃吃苦头啦!来吧,你们相互伤害吧!能报仇又能让胖奇变胖,实在是一箭双雕,我鲲宝宝真的是个天才啊! 李白望着暴走状态,仿若上古凶兽的梦奇,脸上没有一点丝毫畏惧,认真地劝说道:“梦奇,我劝你还是不要出手的好。” 梦奇表情狰狞:“说我是死胖子还劝我不出手?给我一个不打你的理由!” 李白一脸真诚:“你打不过的我!” “行吧!那我这次就放过你。” 说完,梦奇不再是作战的暴走状态,体型不断变小,从金刚巨兽缩成了一个三百多斤的胖子,全身的毛发也变得柔顺,胖脸笑容可掬。每一次暴走完毕,梦奇的体重都会比未变身之重一百多斤。 ??? 鲲宝宝一脸懵逼! 就这样不打了? 说好的一箭双雕,互相伤害呢? 鲲宝宝继续在一旁煽风点火道:“胖奇!没打过你怎么知道打不过?他那么年轻,能有多厉害?你可是生活了万载的梦灵啊,又是在自己的主场,有万千噩梦加成,怎么会打不过?骂你胖子你居然不还手,怂货!” 听完鲲宝宝的话,梦奇果然不怂了!肥胖的身躯宛若雷电般,冲向鲲宝宝,把鲲宝宝揍得鼻青脸肿,狠狠说道:“你这个腹黑的咸鱼鲲,居然挑拨离间我和李白老大之间的真挚感情,让我差点犯下大错!难道你不知道,李白老大现在,已经是荣耀王者了吗?” 鲲宝宝惊了,“荣荣耀王者?” 十四岁的荣耀王者? 我的苍天我的大地我的娘亲哟! 这特么的才是真正天才啊! 每当鲲宝宝洋洋自得的时候,总是会被李白打击的体无完肤,这种才华被碾压的痛苦,比被梦奇痛扁一顿还要来的强烈。 李白疑惑的问道:“梦奇,你是怎么知道我是荣耀王者的?” 让人无法感知段位境界的,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从未修行,没有力量的普通人,一种是双方境界差距过大,低段位境界的无法感知高段位境界,还有一种,就是拥有特殊的隐藏技巧,只要不出手,别人就无法感知他真实境界。 李白就属于能隐藏自己真实境界的第三种,自进入云端星空海以来,李白从未出手过,真实的境界也并未暴露,哪怕是庄周贤者这种荣耀顶端的王者,都未必能发现李白是荣耀王者,梦奇又是怎么知道的? “是梦告诉我的。” “梦?”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4章 生命是一场冒险,及时的成功才是成功 “对。”梦奇胖乎乎的脸蛋上笑容可掬,“我刚才吸收了大量噩梦,那些噩梦中,有不少是盛世长安中那些跋扈嚣张的名门贵少作的,全都是你碾压暴走他们的,给他们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通过那些梦,我就能知道你的经历和实力了!” “你是说,你能通过噩梦解读别人的经历,甚至记忆?” “对。”梦奇说道:“不仅如此,我还可以赐予别人噩梦,给别人留下阴影哦!有个叫刘备家伙,我梦到他和另外两个兄弟结义的场景,实在太感人肺腑了!所以我就恶作剧了一下,让他做了一个可怕的噩梦!” “太不可思议了。”李白叹道。 “梦的存在本来就不可思议。在玄妙的梦面前,科学也微不足道。” 梦奇得意地说道,“你别看我们现在正在交谈,没有身处梦中,可是,说不定睡觉才是所有生灵真正的活动状态,而我们自认为清醒的时候,只是为了收集做梦的素材,换句换来说,可能在熟睡的梦中,清醒的我们才是梦。” 从哲学的辩证观点看来,梦奇说的并非全无道理。李白若有所思,梦奇的话,让他隐隐约约感悟到了什么,偏偏又无法清晰地抓住。 就在这时,庄周飘然而至,带来了李白最想听到的答案:“夫子已经答应你的挑战了。” “挑战夫子?你疯啦!” 梦奇闻言,大吃一惊。虽然李白惊才绝艳,已经荣耀王者了,但也只是一个初入门的低星荣耀而已,又这么可能是大陆第一强者,享誉万古的老夫子的对手? 同样从太古封神时代走来,生存了上万年,没有谁比梦奇更清楚夫子的厉害了。 李白爽朗地笑道,“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一个人若能按照自己内心想做的活着,最终不是成为一个疯子,就是成为一个传奇,我既决定了要成为一个光辉灿烂的传奇,自然要做一些别人料想不到,疯狂的事。” “你真的做好了准备吗?虽然夫子看在我的面子上答应了你的挑战,但你要知道,这可不是简单的切磋而已,夫子是个真正的战斗狂人,一旦他认真起来,必然会用上真正的实力,那时候,你会,死的。” 庄周劝解道:“你挑战夫子,罕为人知,这件事根本无法增加你的名气,却要冒着付出生命的巨大风险,这样,你真的觉得值得吗?” 李白豁然说道,“生命本来就是一场大冒险,要么拼劲全力得到想要的一切,要么一无所有。” 庄周问:“你想要什么?” 李白:“变强!变得比任何人都强,而夫子是世间最强的人,我要挑战他,才能知道我离世间最强有多远。” “变强是为了什么?” “为了天下苍生。” “苍生?” 一个宏大令人无能为力的概念,哪怕是庄周这种生存万古,万众敬仰的贤者,都不敢轻易提起,此时却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口中听到,怎么听,都有一种违和感。 李白飞扬顽劣的俊脸此刻已满是肃穆:“我出生在王者大陆最动荡的地区西域,六岁就离开假象海市蜃楼城,独自游荡西域。触目所及,都是战乱下人们痛苦的哀嚎,我永远不会忘记,无数孩子的身体被烧焦,发出那些尖锐渗人的惨叫声,更不会忘记,处于战乱中的人类饥不择食的啃食同类的筋肉血骨的恐怖场景。 在残酷的战争中,人类的自私,残酷,脆弱,都会被无限放大,它带来的伤害沉重而深远,哪怕我现在处于宛若这童话梦幻般的云端星辰海中,只要一闭上眼,用心去倾听,那些战争的血腥画面和凄厉哀嚎就会奔涌而来,虽然王者大陆各大帝国处于相对和平的对峙中,没有产生大规模的战斗,但局部动乱和边境冲突依然从未断绝过。 可是我知道这种短暂的和平只是假象,很快,大陆就进入王者争霸时代,各国的大规模战争终将开始,所以,在那之前,我一定要变强,要变得最强!只有变成这个世界上最灿烂的光芒,别人才有可能看到我,我的声音才有可能被全世界听到! 我来到长安,放肆桀骜,在城门刻下‘欲上青天揽明月’就是为了让所有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注意到我,我为自己而战,败尽盛世长安内所有天才名将,为的就是成为大唐剑仙,荣耀加身。我不仅要成功,而且要尽快成功,要及时成功,否则就是失败。我相信,这个战火纷飞的世界并非无药可救,它的美丽值得我去奋斗!但以我个人微薄力量,想要拯救这个世界实在太可笑,身为唐人的我,深沉地热爱自己的祖国,坚定的站立自己的祖国大唐这个当世最强的国家中,有强大的国家力量支撑,才能加速世界和平的进度。 可是掌控大唐的是至高无上的女帝,我不能左右她的意志,也远不是她的对手。我走出长安,试剑天下,为的就是变得更强,强到有一天能打败她,征服她,从而影响她,让她在接下来的乱世争霸中听取我的意见,不再那么冷酷无情,为天下苍生而考虑。为了成为最强,我才更要挑战夫子,所以,我来到了稷下学院。” “原来如此。” 庄周恍然,听完李白的陈述后,不由得对这个少年带上一种敬意。第一次见到李白时,他是那么的青春逼人,骄傲顽劣,甚至把鲲宝宝惹怒出真身,后来又在与鲲宝宝和梦奇的打闹中,把这两个萌物整的服服帖帖的,却没料想到,在那顽劣肆意的外表下,已经有了一颗如此成熟博大的心。 从小就面对贫困,厮杀,疾病,战火,在战乱环境中成长的孩子,的确要比常人成熟得多。 庄周道:“听到你这么说,我忽然更不想你挑战夫子了。” 李白一愣:“为什么?” “因为不想你死。”庄周认真道:“我明白,你这次的挑战,不仅仅是单纯的切磋,而是拼尽意志与生命的战斗,不屈的生命意志和战火必然也会将夫子的战意点燃,那家伙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是个战斗狂人了,如今万载过去,虽已白发苍苍,可内心的战斗之火从未熄灭,一旦熊熊燃烧,便是我也阻止不了。改变这个世界有很多种方式,力量不是唯一的一种。还有一种更稳妥,更能改变世界的方式,你愿意尝试吗?” 李白问道:“哦?什么方式。” 庄周回答:“皮肤师。”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5章 皮肤:云端筑梦师 皮肤师,世界最受尊崇,膜拜的职业。这个职业所有的特质,可以用两个字来总结:有钱。 金钱有多大的魔力,皮肤师就有多大的魔力,一套完整的皮肤套装,哪怕是用最低等级的i级铭文设计而成的,也价值千万金币以上! 至于传说中的限定,最高等的v级皮肤套装,更是有价无市,根本买都买不到。 皮肤设计师,是王者大陆人数最稀少的职业,比例达到了惊人的百万分之一,也就是说,一百万个人当中,只有一个人有成为皮肤师的资质,比万里挑一还要夸张百倍。 在王者大陆中,皮肤是最受欢迎的奢侈品。皮肤师,是权势,地位,财富的代名词,所以无数天才削尖了脑袋,都想挤进皮肤师这个崇高职业的殿堂,但是,要成为真正的皮肤师,天才两个字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沉着的耐性,持之以恒的坚韧,天马行空的灵感,以及海量的财富作为支撑。 所以,皮肤师的门槛本就十分的高,哪怕有着百年底蕴,身家过亿的家族,倾家荡产,也未必能培养出一个哪怕最低级的‘凡’级皮肤师。因此,高等级的皮肤师的教导以及传承就显得尤其重要,然而,高等级的皮肤师是不会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教导学生的,因为对皮肤师来说,时间实在太重要了,每一分每一秒都沉溺在皮肤的设计上,不断修改,优化,附魔,才能设计出一套满意的皮肤。因而,每一个皮肤师一生中最多只会招收不超过十个学生,越高级的皮肤师,招收的学生就越少,因为相对于低端的皮肤,高端的皮肤所要花费的时间是以几何倍数提升的。例如圣皮肤师庄周,就从来没有招收过任何亲传弟子。 成为皮肤师的名额极其有限,几乎被大陆上各大王室,贵族垄断了。成为一个平民可望不可即的遥远职业,底蕴深厚的家族会花费极大的代价将族内有潜质的天才打造成皮肤师,而没有海量财富资源支撑的平民,哪怕再有天赋,终其一生也无法迈进皮肤师的大门。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让贫民望而却步的贵族职业,而皮肤师就是最顶尖的贵族职业。很多时候,不是贫民没有天赋,不是不想去努力,而是贫穷的限制实在太多,极大的遮盖住了我们的见识和视野,让我们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去努力更好,从而限制了我们人生的高度。 没有身后的底蕴支撑,没有海量的财富购买铭文,魔法笔,星纹纸,这些绘制皮肤的必备昂贵材料,没有高级皮肤师的悉心教导,经过全面系统的学习,是无法凭借天赋成为皮肤师的。 哪怕是以李白的惊世之姿,如果没有人教导,也不可能凭天赋在皮肤界闯出一片天地。 然而,就在这一刻,大陆上最高级的圣皮肤师,眼光苛刻挑剔,万载以来从未招收过学生的庄周,一脸认真的对李白发出了最诚挚的邀请:“你愿意跟我学习,成为一名皮肤师吗?我会把我毕生所学,都传授于你。” 此话一出,不仅李白,就连鲲宝宝和梦奇都惊呆了! 跟圣皮肤师庄周学习!成为一名皮肤师!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成为庄周的亲传弟子!意味着接受圣皮肤师的传承! 这是大陆上任何帝皇都求不来的机会,哪怕是以大唐女帝地位之尊崇,天资之卓绝,当初也没有得到庄周贤者的认可! “哇哇哇!我没听错吧?庄周贤者居然愿意教你设计皮肤!把毕生所学都传授于你!这太不公平,宝宝跟庄周贤者千百年,都没有能成为他的学生,成为一名光荣尊贵的皮肤师呢!” 鲲宝宝哇哇大叫起来,一脸幽怨。 “就是!就是!我跟庄周贤者认识千万年,也从没见过他收过学生呢!圣皮肤师的传承啊!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富可敌国!快答应,快答应啊!” 梦奇也一脸吃惊,哇哇大叫。 反倒李白本人,只是短暂的惊讶便恢复了平静,他当然知道圣皮肤师的传承意味着什么,可更明白要想成为一个高级皮肤师,设计出令人惊叹的皮肤套装,要花费的时间是常人无法想象的,然而时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相对公平的,把时间放在皮肤设计上,这就意味着李白没有时间修炼自己的剑道。 相对而言,皮肤师的实力都是比较弱的,并不是因为皮肤师没有修炼上的天赋,而是设计皮肤,占据了他们绝大部分的时间,导致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凝练自身的力量,正因如此,哪怕庄周同样是生存了万古的稷下三贤者,实力比之武道至尊老夫子弱上了不少,勉强处于中端的荣耀王者,连大陆前十都排不进去。 李白的野心,是要超越剑圣宫本武藏和万古长明老夫子,成为剑道第一,世间最强。 因为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剑道和皮肤,这两条路是不可能同时进行的,勉强行走,只会顾此失彼,本末倒置。 哪怕是圣皮肤师的诱惑,亦无法动摇李白的剑道之心。 没有任何犹豫,李白直接拒绝了庄周的好意。 听到李白拒绝,鲲宝宝和梦奇几乎要疯了! 天啊! 这是世界实在太疯狂了! 圣皮肤师庄周贤者招收亲传弟子,居然还被拒绝了? 这事要是传出去,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让那些自恋臭美,花费了巨大代价才成为一名低端皮肤师学徒的王子贵胄一个个妒忌的吐血! 就连庄周本来也没想到,李白居然如此聪慧果断,瞬间就明白了其中的含义,做出剑道与皮肤师之间的取舍。 “看来,只有给你看看,才更具有说服力。” 庄周说完,辽阔无边的云端星辰海,像是受到了某种神秘的感召,变得越发瑰丽灿烂,五颜六色的星云旋转流动的速度陡然增加,更让人无法直视的,是庄周本人的变化,他整个人身上,都散发出璀璨的光芒,仿若他的身体中蕴含着一个宇宙,绚丽的星云之光从中溢出,就连鲲宝宝,都发生了奇异变化,由胖乎乎的弹性实体,变成了无法触摸的光质,整个宇宙星辰,都蕴藏在它光质般的躯体中…… 周围的空间里,一座座高楼大厦凭空拔地而起,错综复杂的道路,奔腾的汽车,翱翔的飞机,一个巨大的,代表地球巅峰文明的城市在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内凭空生成…… 李白目瞪口呆,眼前的一切都超越了他的认知,缥缈灵动,又如星辰宇宙般浩瀚的景象让他震撼不已,他发现,自己的想象力跟思维居然完全跟不上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夏,像进入了一个多维的错乱空间,脑袋隐隐有些胀痛起来。 这令李白震惊的,是庄周本人的变化。 庄周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再是自然空灵的美少男,隐隐有了一种成熟温暖的气质,从一个清静无为的修道者,成为了一个探索宇宙奥秘的开拓者。 宽松的道袍已经消失不见,宛若蕴藏着星河的光带缠绕着它的身体,形成一件衣服的样式。 李白知道,那可不是衣服! 而是‘皮肤’! 以衣服形态呈现出来的‘皮肤’! “这是最顶级的限定皮肤‘云端筑梦师’,是我的得意之作,花费无数精力,用v级铭文套装设计出来的。” 在皮肤的光环加成下,庄周的声音更加空灵缥缈。 v级铭文套装设计出来的限定皮肤! ps:铭文和皮肤,一直是王者荣耀最重要的因素,特别是那些风格各异的皮肤,更是让人惊叹沉迷。作为一本以王者荣耀为蓝本,最大限度遵从尊重官方背景的小说,铭文和皮肤这两大元素,我是不可能舍弃的。 但这毕竟不是描写游戏电竞,不可能像玩游戏那样将铭文和皮肤描述出来。所以我一直在想,在王者大陆中,究竟用什么方式将铭文和皮肤描写出来,让英雄和各种风格的皮肤出现,才显得不那么违和。 开发脑洞,大胆想象,最终才想到这种‘利用魔法笔,经过层层附魔,将铭文绘在人体上,融入人体,为人提供强大的属性加层,最终以衣服‘皮肤’这种形态表现出来的想法。’脑洞有限,目前所能想到了,也就只有这些了。 以后会仔细介绍皮肤的具体设计和各种实验,目前想到的现实中比较契合的职业,应该是服装设计师了。 还有墨子这个机关师的机关,机甲之类的要构思,想想就脑壳痛啊! 机甲之类的,我目前只想到了变形金刚,刚好于游戏中的墨子形象也比较契合,感觉可以深入构思一下。至于墨子的出场就暂时不写了,短时间内构思不出来有趣的,只是有个模糊的轮廓,太多太乱的话又怕读者接受不来,所以,墨子的出场和细节的描写,还是留待以后李白第二次来到稷下学院再写吧。 目前最想写的,是李白二入长安,与女帝之间的纠葛。我要描述一个精彩的二入长安,毕竟李白的背景就是二入长安的。 在二入长安的剧情里,我要描写一场精彩的打斗,一个大高潮。 然后以二入长安后的剧情为主线,描述后面的各大王者争霸,波澜壮阔的战乱时代。 我要…… 我好累了,我要睡觉。 最近脑透支。 嗯,喝支肾宝,睡觉。 脑透支,喝肾宝。 没毛病。 晚安。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6章 金币,钻石,铭文 “真是太让人惊叹了。”李白啧啧称赞。 不论在哪个时代,金币都是世界经济体系中的硬通货,而铭文,则是凌驾于金币之上的硬通货。 王者大陆上货币之间的等比换算关系为:100铜币等于1银币,100银币等于1金币,100金币的1钻石,100钻石等于1铭文。 也就相当于1个铭文碎片,等于10000金币。之所以差额如此巨大,是因为金币仅仅作为货币而存在,而铭文则不同,铭文内蕴含着力量,可以利用铭文碎片合成i,ii,iii,iv,v五个等级,每个等级的铭文都有不同的属性,通过层层繁复的手法附魔,纹到人的身体中,以皮肤的形式表现出来,为使用者提供强大的属性加成。 也就是说,铭文皮肤可以极大程度的增强人的力量,越高级的铭文,提供的属性加成也就越大,如果装配了最高的v级铭文皮肤,可以让实力提高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三十!换而言之!哪怕是星耀段位,在装备了豪华铭文皮肤的情况下,亦能与王者一战! 这就是皮肤的恐怖之处,皮肤师之所以如此尊崇,皮肤之所以如此昂贵,原因正在于此,而不仅仅是好看而已! 庄周微笑道:“当然让人惊叹,无论是谁,穿着价值过亿的‘衣服’,都会让人惊叹的。” “的确如此。”李白深有同感的说道。 10个铭文随便可以融合一个i级铭文,25个铭文随便可以融合成一个ii级铭文,100铭文碎片,可以融合成一个iii级铭文,400个铭文碎片,可以融合成一个iv级铭文,1600个铭文碎片,可以融合成一个v级铭文。 皮肤师,分为凡,地,天,王,圣五个等级,能用i级铭文设计成皮肤套装的,即为凡级皮肤师,由此类推,能用五级铭文设计成皮肤套装的,则为圣级皮肤师! 三十个五级铭文为一个套装,也就是说,不考虑人工设计成本,不考虑魔法笔,魔法阵图,星纹纸,上千道繁复的附魔,甚至不考虑设计的失败率,仅仅是考虑最基本的铭文原料成本,设计出一套高级的皮肤,就需要1600x0x10000一480000000金币! 480000000个金币!如果堆在自己面前,那是什么概念? 这样一想,李白望着庄周身上那套限定特制的‘云端筑梦师’皮肤时,眼光已经截然不同了! 金钱是有无与伦比的巨大魔力的,哪怕李白是大唐剑仙,荣耀加身,在价值上亿的金币的终极皮肤面前,亦不能保持淡定。 在第一次亲眼看到传说中最高级的限定皮肤面前,李白有一种‘有钱人的世界我想象不到’的窒息感。 庄周说道:“你见识过战争,在战乱的贫困中成长,就更应该知道金钱的重要性。你说,用铭文创造出来的皮肤套装,是不是一种足以改变世界的力量?” “当然是!”李白道:“铭文骑士一直是各大帝国最中坚的站立,装配了铭文,哪怕是一些零散,不成套装,不成皮肤的骑士队,战斗力也会提高一大截,是在战场上决定胜利走向的强大力量,更不说是整套的皮肤套装了,单单是皮肤本身的价值,就足以让人感到窒息,哪怕是最便宜的i级皮肤套装,也需要00万金币!如果是由名师设计的,价值更是可以翻数倍!” 庄周点点头,说道:“凭你的聪明,现在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要给你展示这套‘云端筑梦师’的皮肤了?” 李白说道:“您这样做,当然不会仅仅是为了让我惊叹,而是告诉我,经济形态决定社会形态,要想真正改变世界,从改变经济形态入手是最稳妥的做法,只有有钱,才能更好的改变世界,让人们过上富足的生活。” 庄周赞许道:“对。在这个世界上,金钱才是对人的衣食住行影响最大的东西,只有当金钱不影响人的世界观时,人才有资格谈梦想,只有金钱能提供人温饱时,人才有闲情谈和平。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人们无法正常谋生,连温饱线都达不到时,梦想和平只是个笑话。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金钱更重要了,它的重要性,就在于我们要把它变得不重要,而什么情况下能把金钱变得不重要呢?那就是像我一样,成为一个有钱人。世界上最有钱的,当属圣皮肤师,只要你能设计出受欢迎的皮肤,就有源源不断的财富。” “有道理。”李白点头道。 “那么,你愿意成为我的学生,成为一名高贵的皮肤师吗?成为一名皮肤师,最重要的特质是拥有跳脱的想象力,超凡的行动力,坚毅不拔的意志,据我这段时间的观察,这些你都有。我可不会仅仅为了劝你放弃挑战夫子而收你做学生,那是对皮肤师这个崇高职业的侮辱。我如此费尽心思口舌,甚至在你面前展露我最得意之作‘云端筑梦师’,是因为我看到了你无限的潜力。” 平日里喜爱清静,道法自然的庄周难得苦口婆心道:“如果你愿意,那么我就带你去我的设计工作室,立刻开始教你。单单是附魔,就有上千种不同的方式,更不用说还有各种属性不同的铭文的融合,搭配,处理,乃至最后融入人体,以皮肤的形式展现出来了,这些设计制作的流程,如果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是不可能自我融会贯通的。” “这些我都明白。我明白皮肤在这个世界上的重大意义,也明白这是一个多么难得,可遇不可求的机会。” 李白说道:“但我更加明白,作为世界上最受尊崇,也是难度最大的职业,哪怕再有天赋,没有上百年的时间浸润琢磨,亦不可能成为圣皮肤师的。世界上最不缺乏的就是天才,然而万载以来,整个王者大陆,也不过两个圣皮肤师,而已。” 庄周笑道:“普通的天才的确是如此,可你不同,你是青莲剑仙,是天才中的天才,任何天才,在你面前也要黯然失色,我相信,只要你把时间都花费在皮肤的研究上,不出三十年的光阴,就有可能成为大陆上第三个圣皮肤师。” “三十年,可能?”李白苦笑道,“如果我能活着,我有信心,不出十年,就成为大陆能与夫子比肩的剑道最强者。但是皮肤师,这个我完全没接触过,没有任何基础,一无所知的领域,哪怕我再自信自恋,都没有信心能在三十年内成为圣皮肤师。我很小就明白,铁杵能磨成针,木杵只能磨成牙签,材料不对,再努力也没用这个道理。一边是对自己剑道的由衷热爱和超凡自信,一边是对皮肤的一所未知和零基础,如果是庄周贤者你,你会怎么选呢?” 实际上,李白已经拒绝的很明白了,可万载以来,第一次看到如此天赋卓绝之人,从未收过学生,被激起了爱才之心实在不忍放弃这么好的一个苗子,说道:“对美的向往是人类的本能,而皮肤,本来就是美的象征,哪怕是像女帝这种冷傲威严的女神,亦无法拒绝皮肤的诱惑,曾请求我为她设计一套终极皮肤,而将铭文以衣服‘皮肤’的形式显示出来的最常见方式,就是绘制。也就是说,等你成为了圣皮肤师,哪怕是女帝这种存在,亦会心甘情愿赤身果体的摆在你面前,任由你绘制皮肤。也就是说,只要你成为了圣皮肤师,你就有让任何女人再你面前赤身果体的魔力,而且光明正大。” 庄周循循善诱道,或许是因为皮肤影响气质的原因,他身上那空灵的仙人气质,也没那么浓重了,说话的内容,也带上了男人之间的可意会不可言传。 既然财富打动不了你,那就用美女诱惑,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血气方刚,意气风发的少年呵,什么都能抵抗,就是抵抗不了诱惑,特别是来自美女的诱惑。 “哪怕我不是圣皮肤师,我也有让女神着迷的魔力。”李白自信道。 庄周的用心良苦,李白又怎会不懂呢?可剑道与皮肤师,注定是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以李白之聪慧,自然明白不可能同时行走。剑道之心从未动摇过的李白微微鞠躬,诚挚的道歉:“庄周贤者,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还是坚定不移的选择我的剑道。” “你确定?” “我无比确定。” “你会死的。” 李白坚定刚毅的表情里,已经没有少年的轻狂:“只有你愿意为之而死的东西,你才能够藉之而生。” “我明白了。”庄周叹道,“那你想什么时候和夫子战斗?” “越快越好。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那就明天吧。明知道不是对手的必败结局还迫不及待,我该怎么说你呢。” 庄周苦笑了一下,道:“你现在选择了拒绝成为皮肤师这条路,不代表你以后也会拒绝。我可是有着穿梭过去未来这种的异能的哦,虽然看到的只是隐隐约约的片段,但也能从中预知不少信息。” 李白疑惑道:“您的意思是?有一天我会重新选择皮肤师这条道路?” “对。” 李白:“什么时候?” 庄周严肃认真地说: 在你最强的时候。 在你发现你最强的剑也无法拯救这个世界的时候。 在你再也不想用剑的时候。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7章 一路走到黑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 再也不想用剑? 不存在的。 剑已经融入李白的血骨灵魂,数十万次的挥剑练剑,让它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拥有了剑的记忆,只要握剑在手,那些记忆机会激荡,全身的细胞也会欢呼起来,除了身消道陨,否则,什么都无法将李白与剑分隔开来。 哪怕庄周以皮肤师为诱惑,李白亦没有动摇,由此可知他剑道之心的坚定。 大多数年轻人,有激情,有动力,却很少持之以恒的坚定。 你总以为爬过那座山,就有一片新的天地,你总以为爱情和理想都在别处,你总是寄希望于在另一片天地开始别样的生活,你总觉得,迈出在路上的第一步的勇气最重要,往后的路就将铺展在眼前,却忘了一条路走到黑,最后见到荣耀与光明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更要努力与坚持。 相对于皮肤师承载的荣耀,财富,自由。剑道这条路是那么的艰苦卓绝,一路充满了荆棘与血泪,而且这条路没有尽头。 但李白还是坚定的选择了‘剑道’这条路,对李白来说,剑,是生命所在。除非死,否则,他绝不会再也不想用剑。 李白不明白为什么庄周会说出这样的预言,也无从去思考其中的深意,他现在的所有心神,都放在明天与老夫子的决斗上。 他已经能感觉得到,手中的剑和身体里的每一根肌肉,都发出了欢呼期待的共鸣。 然而,李白并不知道,在整个稷下学院中,最期待,最迫不及待的,不是他自己,而是本届稷下学院最优秀的学子,荆轲。 当庄周贤者飘然而至,告诉他青莲剑仙即将与夫子决斗时,他全身都兴奋得燃烧起来。 老夫子万古长明,是公认的当世第一强者,而青莲剑仙李白纵使天资卓绝,亦不过是十四岁是少年,孰弱孰强,用脚指头都能猜想得出来,可刺客与生俱来的敏锐直觉告诉荆轲,这一战,必定惊天动地,精彩纷呈。 墨子贤者闭关研究机甲,天才诸葛亮醉心研究天书残片,已在朝歌废墟下呆了多年,整个稷下学院中,有资格观摩这一战的,也就只有稷下学院这一届学子中最杰出的天才荆轲了。 荆轲出身于世上最神秘的刺客一族‘荆氏’,千百年来,他们隐藏在暗夜中,掌握着代代相传的杀人之剑的秘诀,收受佣金为雇主服务,并且守口如瓶。 荆氏一族是暗夜刺客界最受欢迎的存在,因为这一族秉承着刺客的专业素养,而且成功率极高,几乎从不失手。哪怕失手,雇主也不用担心,因为荆氏一族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会泄露丝毫雇主的个人信息。 荆轲,不仅是稷下学院这一届最杰出的学子,更是荆氏一族千年以来,最杰出的,完全掌握了杀人秘剑的天才。 一个刺客的最重要素养,是冷静,或者说冷酷,只有这样,才能以最精准的判断力执行刺杀。 “哥哥为什么这么兴奋?” 说话的,是站在荆轲旁边的一个女孩。虽然她只有八岁,却已出落的亭亭玉立,身姿苗条灵秀,给人一种邻家有女初长成的惊艳感。或许是长期行走在暗夜中,又或许修行的是刺客杀人之道,女孩虽然小,但身上没有丝毫天真无邪的活跃,而是带着一种致命的危险感。灵动的眼睛闪烁着明亮的光芒,左眼眼角下方的泪痣,更是为她增添了一种独特的风情。 她的名字,叫做阿珂。 自记事以来,阿珂从来没有在哥哥的脸上感受过这种无法掩饰的,‘兴奋’情绪。作为一个刺客,除了古井无波的冷静外,任何热烈的情绪,都是危险的,因为这种热烈的情绪很容易被察觉,导致刺杀失败,身首异处。 哥哥是‘荆氏一族’千年来最杰出的天才,肩负着复兴家族的希望,是阿珂从小相依为命的依靠,亦是她从小的偶像。 望着身边的妹妹,荆轲眼中流露出无法掩饰的溺爱,若说荆轲这辈子最大的骄傲,不是成为稷下学院这一届最优秀的学子,也不是成为刺客之王,而是拥有了阿珂这么一个妹妹。 自妹妹出生起,她就有一种异于普通孩子的美丽,随着岁月流逝,这份独特的美丽更是与日俱增,由于长期在暗夜中修行刺客之道,她的身体比普通孩子发育更快更修长,虽年纪八岁,但已长的和十二岁的少女无异,身上也带着一种刺客独有的,冷静,酷酷的气质,危险又吸引人。 “因为明天,哥哥就可以看到青莲剑仙与夫子的对决了。”荆轲满是老茧的大手抚摸着阿珂的乌黑的秀发,宠溺地说道。 “是因为终于能看到夫子出手了吗?”阿珂问道,哪怕是三岁的孩子,都知道老夫子是当世最强者,可是有多强,没有人知道。因为夫子已经很多年没有在世人眼中展露出自己的实力了。能够看到夫子出手,的确是能够让大陆上所有修行者都为之振奋的。 “不,是因为能看到青莲剑仙的剑了。我想看看,我的杀人之剑,与他的剑,究竟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他能得到女帝的青睐,庄周贤者的赞扬,哪怕是千古不曾出手的夫子,亦答应与他一战。我想知道,为什么他能被称之为剑仙。”荆轲说道。 阿珂:“那个盛世大唐的青莲剑仙?” 荆轲道:“对。虽然年纪上他只有十四岁,比哥哥小了十岁,可是他的剑,一点都不比哥哥弱,他是被誉为王者大陆上有史以来最厉害的天才哦,以后必定能成为剑道第一,甚至超越老夫子的存在呢。” 阿珂那酷酷的小脸上满是不服:“才十四岁,又怎么可能比哥哥强!在阿珂的心中,哥哥才是剑道第一,我们荆氏一族的杀人秘剑才是最厉害的!” 在一个孩子的心目中,最强大的人,当然是一直为她遮风挡雨的亲人。 所以,在阿珂的心中,为她遮风挡雨的哥哥一直是最强大的,这种膜拜与信念,并不是盲目的,而是有事实根据的:哪怕是在天才众多的稷下学院,哥哥也是最优秀的天才,稷下学院这二十多年来,继诸葛亮,周瑜,司马懿,元歌之后,哥哥荆轲是这一届学子中的第一名。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8章 坦然承认自己的不足是一种自信 “我们荆氏一族代代相传的杀人秘剑当然厉害,但是剑道第一的话,哥哥这辈子恐怕是没有希望了。在剑道一途,哥哥这辈子,最高也只能排到第四了。” “怎么可能才第四!哥哥是最强的!哥哥你居然说自己不如别人,也太没志气了!” 此刻的阿珂身上有一种孩子般的独特执拗。 看到阿珂这孩子气的模样,荆轲温柔地抚摸着妹妹的秀发,柔声道: “这不是没志气,恰恰相反,这是自信。承认自己的不足,承认自己不如别人,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更要有自知之明的睿智,只有当你足够了解自己,不怕别人嘲笑,不惧别人拆穿,关于自己的一切都能够放在阳光下坦然接受,你才能够豁达地说出自己不如别人这些话,敢于正视自己不足的人,心里一定有一个想要变得更好的自己。就像哥哥,虽然承认自己在剑道上不是最强,但也会坚持不懈的往最强的高处去努力。” 阿珂点头,扬起倔强的小脸,不服气地问:“那比哥哥厉害的那三个人是谁?” 世界上居然还有三个人的剑比心目中最厉害的哥哥。小阿珂一定要知道他们是谁。 荆轲说道:“第一个,当是扶桑剑圣,宫本武藏。第二个,就是大陆上最年轻的青莲剑仙李白了。” 阿珂问:“剑圣,剑仙。那第三个呢?” “第三个啊。”荆轲的眼里满是骄傲的光芒,“就是我最亲爱的妹妹,阿珂你啊。” “我?” “对。虽然阿珂现在只有八岁,但已经是钻石段位的强者了,超越了大陆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天才,哪怕在只招收天才的稷下学院中,也有许多成年人不是你的对手。你的天赋,比哥哥还要强上不少呢,在哥哥看来,你才是振兴我们荆氏一族的希望。” 说完,荆轲摘下脸上的面具,露出他那坚毅果敢的脸。 这张脸上具有刺客应该拥有的一切特质,却也有不属于刺客的宠溺与温柔。 因为眼前的,是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妹妹,也是自己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在千年之前,荆氏一族曾统治暗夜,鼎盛一时。 然而盛极必衰,逐渐凋零,现如今,整个荆氏一族的血脉,只剩下荆轲和阿珂两兄妹了。 虽然家道中落,可荆氏一族代代相传的杀人之剑秘诀,却从未出现过断层,依然完好无缺的传承到了荆轲身上。 荆轲郑重的将死神面具放到阿珂手上,说道:“我们荆氏一族的传统,是由族中最优秀强大的刺客肩负起‘荆’这个姓氏以及死神面具,现在哥哥已经肩负起了这两样东西,如果有一天哥哥遭遇不测,那就轮到阿轲你肩负起振兴荆氏一族的伟大使命了,这个死神面具,代表我们刺客的精气神。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同样,我们荆氏一族的杀人之剑,也是应该杀之有道,而不纯粹是为杀而杀的滥杀。” 阿轲伸手抚摸哥哥递来的死神面具,指尖传来细腻顺滑的质感,就像抚摸到一块上等的羊脂白玉。 即使在温暖灯火的照射下,死神面具依然散发出一种冷酷诡异,普通孩子看了必然会惊吓出声的气息,然而阿轲却一点恐惧都没有,抚摸着死神面具,她反而感受到了一种从血脉深处传来的亲近。 “哥哥这么强大,才不会遭遇不测呢!”阿轲说道,“我们刺客一族,最强大的不是杀,而是逃!要想学会杀,必须先学会逃!以哥哥现在最强王者段位的实力,如果一心逃的话,世界上绝没有人能杀得了哥哥。”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是人生中,并不是只有一味逃跑的,有时候,明知道是必死,我们也要奋不顾身。” 荆轲宠溺地拍了拍阿轲的头,“身为暗夜中的刺客,我们终有一天会孤身一人面对这个世界,为了活着,所以我们更要冷静,警惕,努力增强自身,避免在死神降临时懊悔。所以即使阿轲你已经很强,很天才,很厉害了,但还是要努力变得更强哦。” “嗯!” 阿轲重重地点头,小小年纪的她,其实还不能全部理解哥哥的话,可那敏锐聪慧的直觉,已经能感受得到哥哥话语中的隆重嘱托,振兴家族,刺客之道,死神面具,这些东西都给她幼小的心灵增添了一种坚定的使命感。 “阿轲一定努力修炼,不会松懈偷懒的,阿轲要超越哥哥,练成最强的刺客剑道,把那个什么天才青莲剑仙打倒,证明我们荆氏一族代代相传的剑道,才是最强的。” 听到阿轲的话,荆轲先是一愣,然后摇头苦笑。 在今天之前,荆轲一直觉得,自己最亲爱的妹妹在剑道上的天赋,是最高的,如果能持之以恒,拥有坚韧不拔的信念,日以继夜的努力,假以时日,超越剑圣,剑仙也不是不可能。 荆轲一直为拥有这么一个妹妹而感到骄傲。 可是,当庄周贤者亲口告诉荆轲,年仅十四岁的李白,已经是荣耀王者后,这个想法就瞬间烟消云散了。 八岁至尊星耀,十二岁最强王者,十四岁荣耀王者。 岂止是前无古人?绝对后无来者! 只有真正努力过,流过血汗的人,才明白天赋的重要性,像荆轲如今王者级的实力,都是在无数生死血泪中凝练出来的。可偏偏,这个世界上就是会出现那么一两个凌驾于天才之上的妖孽,让你看一眼,就明白此生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超越他。 世界是不公平的,你要学着习惯它——荆轲的脑海中,莫名想起这么一句名言。 “阿轲虽然是棒棒哒,但要超越青莲剑仙,还是算了吧。哥哥不希望你以他为超越的目标,因为那样的人生,太苦。” 荆轲宠溺的抚摸着阿轲的头,说道。 无论是谁,以青莲剑仙为超越的目标,都太苦了。 “哼!我才不怕苦!我一定会超越那个什么剑仙给哥哥你看的!” 阿轲那酷酷的小脸上,满是孩子式的叛逆与不服气,哥哥的话不仅没有打消她的念头,反而激起了她的好胜心。 荆轲道:“要不阿轲跟我一起去观战吧,等你亲眼看到他的战斗,就明白为什么哥哥会说以他为目标的人生太苦了。观摩当世最强者的战斗,对你的好处也是巨大的,不过阿轲要答应哥哥,这件事要保密,不能张扬出去哦,哥哥也是因为成绩优异,与庄周贤者有些交情,才被邀请观战的。” “好!” 阿轲的心里生出了极度强烈的渴望,她迫切的想要看到,那个青莲剑仙,究竟长什么样,居然让哥哥都如此推崇,自愧不如。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被称为剑仙?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9章 最强,最弱 稷下学院,通天塔顶。 万里高空之上,本应该罡风肆虐,然而此刻,通天塔顶上,却没有一丝风。 没有云,没有风,天青的可怕。 似乎整个天地,都在为老夫子与李白即将到来的战斗而屏息。 老夫子虽已经白发苍苍,但整个人身上,没有任何老态龙钟的迹象,精神矍铄,腰肢笔直,虽然长并不高,却散发着山岳般的迫人气势。 只有真正站在世间第一强者面前,直面他那如山岳般的气势,才知道他有多么的可怕。 荆轲虽然是王者级实力,但是每次迎着夫子那种自然而然散发出的上位强者威势,总会有一种莫名的不自在感,此刻看到李白在直面夫子的情况下,居然能面不改色,气度出众依然,不由得心中暗赞。 李白没有看庄周,鲲宝宝,梦奇,也没有看戴着死神面具,引人注目的荆轲,更没有看那个一直张大眼睛,一脸不服气,目光灼灼盯着自己的小女孩阿轲。 他所有的注意力,所有的心神,全部都放在了老夫子身上。 剑柄上粗糙厚实的手感通过手掌传递到身体里的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中,唤醒了肌肉神经中蕴含的每一丝最细微的力量。 李白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浸入了空明的状态,他感觉到,身体里的每一块骨骼,肌肉,神经,都已经慢慢与手中的剑融为一体,他可以精确的控制每一块肌肉,将力量传递到剑中,爆发出巨大的力量。 睁开眼睛,呼气。 这一瞬间,李白的身上散发出如剑一样锐利的气势,他的意志,身体,与手中的剑已经融为一体。 同样是用剑的高手,荆轲自然明白进入这种人剑合一的状态有多难,却没料想到,在老夫子的高压下,李白不仅没有崩溃,反而在最短短几个呼吸之间就迅速调整,便进入了人剑合一的战斗状态。 这也太妖孽了! 即使李白还没出手,荆轲就已经明白在剑道的造诣上,李白已经甩了他几条街。起码这种随时随地进入剑心空明,人剑合一的状态,就不是荆轲所能做到的。 然而李白才多少岁?即使从娘胎起开始练剑,也不过如此吧? 除了妖孽这个形容词,荆轲实在想不出更确切的形容。 在人剑合一这种完美的状态下,李白的感触无比敏锐,他可以清晰的听见血液在血管中奔腾撞击的声音。 从脚掌开始发力,将脚掌的力量传递到小腿,再由小腿的肌肉,将力量往膝盖,大腿传递,再由腰肢向上传递,到肩膀,手肘,手腕,层层递进,最后再由手腕将全身每一块骨骼,肌肉,神经迸发出的力量传递到剑里刺出去!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李白这种将全身每一根肌肉骨骼都用上,让力量最大化层层递进的出剑方式,让荆轲叹为观止。 同样是用剑,荆轲很清楚,没有十万次以上的挥剑,是不可能掌握这种出剑方式的。 直到这一刻,荆轲才明白,眼前这个十四岁的少年,能有如此的剑道修为,靠的不仅是天赋,还有挥汗如雨的努力。 没有任何的言语,也没有多余的谦让,在这种等级的战斗中,语言谦让之类的东西,都是苍白无力的,只有真正力量的碰撞,才能激荡出壮丽的色彩。 所以一出手,李白就已经用上了最强的招式:将进酒,醉剑式! 这可不是普通的攻击,而是技能。 李白的身形宛若惊鸿般向前突进,瞬间就来到了老夫子面前。 无论是速度,力量,这一剑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这是李白有生以来,挥出的最强的一剑。 这一剑,无可挑剔,更无法躲避。 然而,这也是最弱的一剑。 因为这一剑刺向的对象,是大陆第一强者,老夫子。 老夫子没有躲避,他淡定地伸出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捻,便将宛若雷电般迅猛剑捏在了手里,然后手腕翻转,轻轻一拗,无坚不摧的剑势顿时分崩离析,就连剑本身,也断了被拗断了三分之一。 剑已断,剑势已停,就像是一首激昂雄壮的歌,唱到最高潮,被硬生生掐断。 可李白的攻击并没有停止,反而以更加迅猛的速度,更惊人的爆发力再次袭来。 将进酒第二段! “咦?” 老夫子惊疑了一声,明显没料到李白这个技能居然有两段连续突进,更让老夫子没料到的是,在剑被折断,剑势已停的情况下,李白的攻击不但没有丝毫萎顿,反而变得更加猛烈。 不需要任何缓冲,第二段突进如光速般再次向老夫子刺去。 “嘭。” 剑被折断的声音。 这光速突进的第二剑,速度c力量c时机c角度c气势都已经发挥到淋漓尽致了,却还是被老夫子轻而易举的抓住。 吸取之前的战斗经验,老夫子可不会让他再有刺出第三剑的机会,一手抓剑,另一只手,则抓向李白的手腕。 结束了。 下一秒,自己的手就会抓住李白的手腕,然后轻轻一扭,骨骼碎裂清脆声就会响起,结束这场力量悬殊的‘切磋’。 没有人在如此近的距离之下,被抓住了剑,定住了身形后,还能躲开自己的攻击,这一点,老夫子自信满满。 然而,下一秒,老夫子满满的自信落空了,他那快若奔雷的手,什么也没抓到。 李白身体,以不可思议的身法,瞬间回答了最初攻击的原地。 “嗯?” 原来这个技能的位移,不止是两段,而是三段吗? 老夫子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掩饰不住的诧异。 生存万古,经历过无数次战斗,见过无数个技能,这个世界上,能让老夫子诧异的东西已经凤毛麟角了,然而这两段光速突进,以及瞬间返回原地的神奇技能,实在是老夫子生平所见。 在这个技能的加持下,‘千里杀一人,十步不留行’绝非夸夸其谈,而是轻而易举。 本来天资就卓绝得过分,没想到连觉醒的技能都如此出众,真是上天的宠儿。 “不错。” 这是老夫子对李白说的第一句话。 无论是对技能的理解与熟练,还是对速度,身体,爆发力,敏捷度的应用,李白都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完美得无可挑剔了。一个技能,两段光速突进,三段位移,这一系列的攻击转换流畅得行云流水,妙到毫巅。 可两人的实力根本就不在同一个级别上,哪怕李白发挥的再淋漓尽致,意志,身体与剑融合再完美,在老夫子的眼中,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能让世间第一强者,老夫子承认‘不错’,已经的确是很不错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0章 每一个认真战斗的人,都值得尊敬 如果是同等水平条件下切磋的话,凭借李白对剑的理解,身体的应用,以及多段突进,来去自如的技能,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由此可见,青莲剑仙同段位境界无敌的传说并非夸大奇谈。 可惜,李白这次的对手是老夫子。 虽然同是荣耀王者,却有天差地别之分,一个最不超过十星,刚刚跨入荣耀门槛的王者,跟屹立在大陆最顶端的百星王者之间的差距,比倔强青铜距离最强王者还要遥远。 此时,李白的剑已被折断,老夫子却毫发无损,实力之悬殊,高下立判。 巨大的实力差距不仅没有像冰水一样浇灭李白的斗志,反而如火焰般让他的斗志熊熊燃烧。 他的剑已断,精神气势反而在节节攀升。 双眼闪烁着狂热的光芒,英俊的脸庞上没有任何少年式的浮夸,脸部线条如雕塑般肃穆庄严。 看着李白这斗志昂扬的模样,老夫子开口道,“经过这一轮交锋,以你的聪慧,应该明白,你不可能赢。” “我明白。”李白道:“我知道我赢不了,从一开始我就没想过要赢,我想的,是如何才能不输。” 老夫子道:“如何才能不输?不存在的,切磋本来就有输赢。” 李白肃然道:“切磋的确有输赢,但是战斗没有。夫子应该知道,我这次前来,所求的并非简单的切磋,而是战斗。” “战斗无输赢,但有生死。非生,即死。” 老夫子浑厚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一种胁迫的霸道:“要与我战斗,你做好‘死’的准备了吗?” 李白握紧手中的断剑,表情冷峻,眼神坚定:“从我六岁握剑的那一刻起,我不仅有了杀人的决心,更有了被杀的觉悟。” 明知道不是对手,明知道必死,也要求一战吗? “我明白了。” 迎着李白那坚定的眼神,老夫子伸手,抽出背在后背的戒尺,这是大陆上最负盛名的圣器,与老夫子一样,已经享誉万古。 看到老夫子抽出戒尺,在一旁观战的庄周欲言又止,最终却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庄周很清楚,一旦握着戒尺,就说明老夫子进入真正的战斗状态。传道受业万载,大陆上最受人尊敬的贤者之师,在众多学子的心目中,一直都是和蔼可亲的形象。 在稷下学院醇厚的学者风气熏陶下,随着岁月的增长,老夫子已经没有了年轻时的好战斗勇,越发随和温煦,可庄周知道,老夫子的身体深处,一直潜藏着战斗狂人的因子,一旦被激发,根本停不下来,直到战斗的终结——非生,即死。 现在,老夫子的战斗因子,已经被李白激发了。 其实从一开始,老夫子都没想过自己会真正投身于战斗,之所以答应李白的挑战,只不过是想看看这个被誉为万古以来最杰出的天才少年,究竟是什么水平。 在老夫子原本的概念中,这只是一场输赢结果毫无悬念,作秀式的切磋。可是,此刻迎着李白那坚定的眼神,老夫子才明白,原来他所求的,不是作秀式的切磋,而是一场真正的,拼上生死的战斗。 那种坚定的,视死如归的,无怨无悔的眼神老夫子很熟悉,在过去的万载岁月中,在封神时代无数次的惨烈战斗里,他已面对过太多这样的眼神,每一个认真战斗每一场,拥有如此坚定眼神的人,不论段位实力的高低,都值得尊敬。 唯有以同样认真的姿态全力以赴,投身战斗,才不至于辜负这样的眼神。 所以,老夫子抽出了他的戒尺。 拿着戒尺的老夫子,身上的气势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的身形不高,站姿也很普通,却李白一种面对远古凶兽的压迫感,哪怕是当初面对幻化出真身,遮天蔽日的鲲宝宝和吞噬了噩梦,变成金刚巨兽般的梦奇,李白都没有这种无从抵抗的压迫感。 在这种无从抵抗的压迫下,李白的斗志燃烧地越来越旺盛,血液已经全部沸腾,如黄河咆哮般在狭窄的血管里奔涌。 先发制人,将进酒! 依然是从脚底开始发力,然后将小腿,大腿,腰肢,手臂的力量层层叠加递进,把全身肌肉骨骼的力量最大限度的压榨出来,瞬间突进! 这一剑,比之前的还要迅捷猛烈,不仅包含了技巧,智慧以及力量在其中,更有使剑者遇强则强的坚韧意志。 然而,差距就是差距,过于巨大的差距不是技巧,智慧,意志这些东西可以弥补的。 哪怕李白这一剑比之前还迅捷猛烈,可老夫子也进入了真正的战斗状态,举起手中的戒尺,比之前更加轻而易举的挡住了李白这更强的一剑。 然后反手一抽。 圣人训诫! 老夫子手中的戒尺绽放出金色的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李白抽去! 这是老夫子纵横万古的三大技能之一,威力无穷,一旦被抽中,骨头肯定会被抽断几根! 老夫子出手的时机是在李白剑势与身形转换来不及转换的瞬间点,所以,这一击,必中。 金光闪闪的戒尺抽过,却没有熟悉的,抽在肌肉上厚实的击打感,也没有抽断骨头的沉闷声。 老夫子这必中的一击,竟不可思议的落空了? 原来,在千钧一发之际,李白施展出了觉醒的第二大技能:青莲剑阵! 以李白自身为中心,一个巨大的圆形剑阵在周围瞬间形成,剑阵最边缘处,剑气若雷电般激荡,散发着惊人的威势。 青莲剑阵的最可怕之处不再于带有伤害和削减敌人的防御力,而在于施展剑阵的瞬间,处于无法被击中的‘霸体’状态,换而言之,这个技能只要应用得恰到好处,就能成功的躲避世界上一切攻击,堪称真正的无解。 用青莲剑阵围困杀敌只不过是最普通的常规操作,用来精准的躲避一切攻击,才是这个技能的精髓。 正因为李白完美的掌控了这个技能的精髓,才躲过了老夫子必中的‘圣人训诫’。 就是现在! 李白的眼睛爆射出刺人的光芒,调用全身每一根骨头,每一块肌肉,将之与手中的剑融合。 人剑合一,将进酒,第二段突进! 将进酒,青莲剑阵,目前为止,李白觉醒的这两大技能全部都用上了,特别完美的青莲剑阵瞬间的无敌状态才抓到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这一剑不中,那么,暴露了自己技能特性的李白,再也不会有刺中老夫子的机会。 胜、败、生、死、斗志、力量、信念、技巧、智慧…… 所有的一切,都被李白灌注在这一剑中! “很好!” 面对这妙到毫巅的一剑,老夫子毫不吝啬的夸赞。 评价,已经从最开始的‘不错’升级为‘很好’。 如果说最开始李白是凭借技巧、身体、以及剑的完美运用来作战,那么现在,则是加上了意志跟信念。 老夫子眼中金光大盛,这孤注一掷,灌注了所有力量,技巧,智慧,信念的一剑,已经彻底将老夫子沉寂千百年的战意点燃。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1章 秀? 战意被点燃的老夫子整个人爆发出强大的气场,身体表面出现一层金色的护盾,他的每一根纯白色的毛发,每一丝苍老的皱纹,都被李白炽热的信念激发出勃勃战意。 倾注了李白所有力量与信念的一剑还是没能刺中老夫子,老夫子身上轰然爆发的强大气场护盾不仅让这一剑无法寸进,而且有隐隐有反弹之势。 心脏猛然一缩,一种强烈的不安的冰凉感从身体最深处涌出! 来不及做任何思考,就在李白想要利用将进酒第三段位移返回原地,拉远与老夫子的距离时,却猛然发现,自己竟然无法返回原地! 怎么会这样?!! ‘将进酒’这个技能是李白身法灵活多变的核心原因,两段突进,三段位移,进可攻,退可守,来无影,去无踪,堪称居家旅行,杀人必备的最强技能。 运用这个强大技能的特性,哪怕陷入在危险的境地,只要再次施展,就能瞬间移动,脱离危险,如此才有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传说。 这个技能已经被李白用得炉火纯青,登峰造极了。在无数次的战斗中,在无数次的险境里,他都完美的利用这个技能死里逃生,化险为夷,完成天秀。 可现在,这个技能居然失效了,使出了第三段位移,却没有瞬间返回原地。 因为李白,已经被‘捆’住了。 ‘捆’住他的,是一盏明灯,老夫子一直背着的那盏明灯。 原来,在李白施展出第三段位移之前,老夫子就以掩耳不及迅雷的速度,抽出背上的明灯,瞬间插在地上,金色的灯光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结界。 结界不大,也就方圆三米,然而,这短短的三米,却成了‘千里不留行’的李白无法逃离的距离。 一种可怕的感觉从四肢百骸传来,就像溺水的人拼命在深水处向上挣扎,在看到阳光,即将突破水面,可以大口呼吸的时候,忽然被抓住了双脚,拖入黑暗的深渊。 李白骇然:“这是……技能?” “对。” 老夫子说道:“这是我最强大的最核心技能‘圣人之威’,一旦被击中,那么不论什么样的空间位移技能,哪怕使用了空间传送阵,魔法卷轴,都无法逃脱这明灯结界,所有的一切,都会在这个结界中无所遁形。简单来说,这个技能,克制一切位移,一切刺客,甚至可以说克制一切技能。” 克制一切技能的技能?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技能? 这个技能,简直天克一切有突进位移的刺客! 秀? 天秀? ? 蒂花之秀? 造化钟神秀? 必是后起之秀? 维多利亚内衣秀? 帅气天成无需作秀? 千万人之中唯你独秀? 老太太不扶就服你太秀? 一顾倾人城叹你眉清目秀? 蓦然回首没想到你如此优秀? 社会主义接班人就属你最优秀? 秀你妹啊! 在老夫子这个强无敌的技能下,还怎么秀! 在一旁观看的荆轲也是第一次看到老夫子这种逆天的技能,即便戴着秘魔般的死神面具,也掩盖不了他的震惊。 作为大陆上最优秀的刺客之一,暗夜王者,没有谁比荆轲更明白老夫子这个技能的恐怖之处了。 绝没有任何人能在这个技能下安然脱身。 难怪能享誉万古,老夫子大陆第一强者之名当之无愧! “你很好,成功激起了我的战意,古往今来者,挑战我,激起我战意的人寥寥无几,那些人,大多都被我杀死了。” 老夫子全身散发着金色的骇人气场,表情已经不再是平日里和蔼可亲的圣人之师,变得严酷而冷傲,“你是青莲剑仙,大唐无数子民最受期待的新星,考虑到大陆的政治格局这些复杂因素和看在女帝的面子上,我不会杀你。但是作为挑战我的代价,我会让你感受,什么是比死,还要深远的痛。” 说完,老夫子挥动手中的戒尺,狠狠地抽在李白身上! 在明灯结界的限制下,李白根本没有任何躲避的空间。 这不是技能,而是‘普通攻击’,不需要任何时间冷却的缓冲,因而更直接,更纯粹,更凶猛,也更加快速! 啪! 啪啪! 啪啪啪! 啪啪啪啪! 啪啪啪啪啪…… 抽打的频率越来越快,每一次抽打,都有艳红色的鲜血溅起。 挥动戒尺上万年,百亿次,老夫子的抽打动作早已超越了人类所能达到的极限,他强大的‘被动’,就是越来越快的攻击速度。 什么是吊打? 这就是吊打! 越来越密集的抽打声不绝于耳,让在场观战的庄周,鲲宝宝,梦奇以及荆轲兄妹都耳鼓发酸,不忍直视。 以老夫子的力量,完全可以将李白全身的骨骼内脏抽碎,但他并没有这么做,他要的,是让李白感受最极致的痛。 熟悉人类生理结构的老夫子每一次都精准无比的抽在李白身上最脆弱的点上,每一次抽打都如烧红的尖针,刺在李白最敏感的痛感神经上,极致痛楚几乎将李白的灵魂撕裂! 在老夫子的疯狂抽打下,李白亮若星辰的瞳孔渐渐失去焦距,这是人类自我保护的一种本能,当遭受无法承受的痛楚时,身体就会开启自我保护机制,进入无意识的昏迷状态。 当明灯结界结束时,李白已经无意识的倒在地上,上半身的衣服已经被抽碎,原来健康阳光的古铜色肌肤变得紫黑,艳红的鲜血不断从糜烂的肌肉里渗出,血肉模糊,说不出的凄厉。 好惨啊,这也太狠了! 鲲宝宝和梦奇这两大活宝心中发憷,靠在庄周身边,似乎只有庄周那清净自然的气质能驱散稍稍驱散它们的惧意。 心想:虽然同为稷下三贤者,可庄周贤者就要温柔空灵得多啦,完全没有夫子的暴力倾向。 …… 将插在地上的明灯拔出,重新背上,看着躺在地上,身体抽搐,濒临虚脱状态的李白,老夫子那张威严肃穆的脸此刻满满的满意。 平心而论,万载以来,李白不是老夫子所遇到的最强的对手,甚至可以说是敢于挑战老夫子的人中,最弱的一个,却也是让老夫子最惊叹的一个。 他的技能,技巧,对身体每一块肌肉的应用,都完美得找不出任何瑕疵。更重要的是,除了技巧力量之外,他还把精神信念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精神与信念,才是引起老夫子共鸣,让他振奋的东西。 酐畅淋漓的交战,不仅仅单纯是力量技巧的碰撞,更是精神意念的交锋。 真是后生可畏。 老夫子叹了口气。 结束了。 虽然李白的技巧,智慧,精神信念都发挥得淋漓尽致了,可硬实力的差距就是差距,不是精神信念这种东西可以弥补的,就像一个再有技巧,再有智慧,精神信念再坚韧不拔的蚂蚁,都无法打倒一头大象。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2章 向死而生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场战斗已经结束的时候,李白竟然站了起来! 涣散的瞳孔重新聚焦,但并不是清醒明亮的,而是一种类似于野兽般的眼神。 这样的眼神老夫子也见过,是极致的极致的痛苦以及近在咫尺的死亡唤醒了沉睡在体内的野性,是强烈的求生欲和生物兽性的本能挣扎。 在原始兽性的支配下,李白此刻已经没有了清晰的意识,支撑他站起来的,是那未曾熄灭的熊熊斗志。 意识无比清晰,身体无比敏捷的全盛状态下的李白尚且被老夫子吊打,如今凭着斗志勉强站起来,浑身血肉模糊,根本没有了攻击的力气,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本能挣扎而已。 没有任何怜悯,也没有任何心慈手软,在老夫子的概念中,站着的意思,就是还能再战。 老夫子再次挥动手中戒尺,又是一阵抽打! 啪! 啪啪啪! 每一次抽打,都翻飞着鲜血和肉沫。 不一会儿,李白已经彻底沦为一个血人。 八岁的小阿轲从未见过如此惨烈,血腥的一面,她酷酷的小脸上此刻满是心疼与不忍,“哥哥!明明他远远不是夫子的对手,已经没有战斗的力量了,为什么夫子反而越来越认真,抽打得越来越用力了呢?这也太残忍,太没有师道的长者之风了。” 荆轲声音沉重:“阿轲,这不是残忍,也不是没有长者之风,恰恰相反,这是尊重。” “尊重?”阿轲一脸不解。 还有这种吊打的尊重? 荆轲解释道:“身为武者,面对这样不屈的斗志与信念,唯有认真对待,全力以赴,才是最大的尊重。只要对手还站着,只要感受到对手还有战斗的强烈信念,那么就应该尊重他的意愿,更加认真地战斗下去。哪怕实力悬殊,也毫不留情,所以,这不是恃强凌弱,也不是残忍,而是尊重。” 阿轲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看到李白一次次在众人意料之中倒下,又一次次在众人意料之外站起来,感受到他那惨烈又坚韧不拔的信念,执拗的不服气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敬意。 都已经这样了,是什么支撑他一次次站起来? 是对胜利的执着追求,是对名誉的孜孜追求,还是对力量的无限渴望? 在老夫子一次次毫不留情的抽打下,在足以撕裂灵魂的极致痛楚里,李白的精神意志不但没有崩溃,反而越发坚韧凝厚。 在经历了失去意识,兽性的本能支撑这两个阶段后,李白重新恢复了意识,眼中的光芒越发深邃明亮。 迎着那双明亮的眼睛,老夫子问:“明知道不是对手,为什么还要战?” “因为这样,能让我以最快的速度,变得更强。” 李白声量微弱却坚定,“如果是按部就班的修炼,哪怕我天赋再高,要想成为世间最强,最起码也要一百年的光阴。一百年太长,我只争朝夕。夫子您是公认的当世第一强者,与您战斗,在痛苦与死亡的威胁下,能最大化的激发出我的潜力,急剧加速我的成长。” 老夫子声音变得冰冷:“呵。以我作为陪练突破的跳板,你难道,真的不怕死吗?” “不怕!我永远坚定的记得我为什么而战斗,竟然选择挑战您,我就做好了承担一切的准备,如果我现在怕,现在退缩了,我就会输一辈子!我从没想过要赢,我想的是不能输,不是不能输给您,是不能输给我自己。为了以十倍的速度成长,我已经做好了付出百倍努力的准备!我愿意经历一切艰险,甚至可以说,为了快速变强,连‘死’都在我的准备之内。” 李白舔了舔嘴角的血,“任何痛楚,在真正的死亡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从一开始,我就已经有了死觉悟,所以夫子您这些抽打实在是太小儿科了,痛对我来说根本微不足道,我求的,是‘死’。所以,请夫子您不要再手下留情,让我感受‘死’吧,朝闻道,夕可死矣。” 疯子! 真的是疯子! 听了李白的话,在一旁观战的阿轲几乎要抓狂了。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不退缩,反而让夫子不要手下留情? 原来,青莲剑仙,居然是个疯子么? 可是,为什么觉得这种疯,真的很有气魄,很让人敬佩呢? 如果一个人能坚定的按照自己的信念去生活,这种人,要么成为疯子,要么成为传奇。 只有你愿意为之而死的东西,你才能够藉之而生。 向死而生。 年幼的阿轲,开始有些理解这些话的意思了。 “好!那我就如你所愿,让你清楚看到,感受到,什么是‘死’。” 老夫子一脸肃穆,戒尺以李白无法闪躲光速挥动。 刷刷刷刷刷! 此刻的老夫子,已从慈祥的圣人贤者化身为技艺精湛残忍的屠夫,以戒尺为刀,用庖丁解牛的高超艺术,顺着人体的肌理结构,将李白胸前的筋肉全部削去,却奇迹般的没有伤及他的内脏。 会吟诗,唱歌,说段子的才华横溢的鲲宝宝昨天还对李白讲过这么一个笑话:学医女友发现男友出轨,连捅男友六十六刀,刀刀避要害,然而医生鉴定全部都是外伤轻伤,伤的都是皮肉,没有伤到内脏,虽然痛,却不会致命,只能算轻度伤人 李白还被这个笑话给逗笑了,然而此刻,李白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没有人能在看到自己胸前的筋肉被削去,两排肋骨露了出来,可以清晰看到胸腔内部跳动的心脏后,还能笑得出来。 极致的痛苦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死’的恐惧。 “这次真的结束了。” 老夫子叹了口气,他很清楚的知道,李白已经彻底失去了战斗力,人最大的力量来自身体内部,最大的恐惧同样来自身体内部,没有人在胸前的血肉被削去,看到身体内部的白骨和心脏后,还有勇气继续战斗下去,爆发的恐惧会将斗志,精神,信念之类的东西完全吞没。 这是一个感受死亡的漫长过程,生命力随着血液的奔涌在疯狂流失,心脏跳动,肺腑蠕动的幅度越来越小,失血过多让他的头脑越来越昏沉,死亡如黑暗般笼罩下来。 李白仰天倒下,胸前的肋骨与坚硬的地面碰撞,碎裂了几根,插进肺腑中,本应该是很剧烈尖锐痛苦,却在死亡麻木的黑暗之海中泛不起任何波澜。 身体,灵魂,信念,所有的一切,都在向黑暗深海坠去。 原来,这就是死。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3章 去努力与坚持的,才叫梦想 李白终于体会到了和死零距离接触的感觉。 所有的强大,坚韧,不屈,情感,智慧,在‘死’这个无法抗拒的概念下都是那么脆弱,只要轻轻一碰,便会彻底溃碎。 我不要死。 在无边无际涌来的黑暗中,这个想法如微弱的萤火,在死亡的黑暗之海中亮起。 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这个微弱的想法在仅存的意识深处来回响荡,渐渐地,变得越来越强烈。 在强烈的求生欲激发下,死亡的黑暗之海中那渺小如萤火的光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亮,最后,变成普照万物的太阳,破海而出,驱散了所有的黑暗。 李白的身体内部,光芒大盛,像是升起了一个碧绿色的太阳。 绿色的光芒流淌而出,为他本已死去的身体,带来些许生机。 这就是生。 代表生机的碧绿光芒流过,一株株嫩芽在通天塔坚硬如钢铁的地面上冒出,迅速成长,形成一朵朵青莲,傲然绽放。 世界上最让人震撼的,就是嫩芽冲突钢铁泥土,来到阳光下,茁壮成长的力量。 这是生的力量。 生,世界上最强的力量。 只要有生的热情,只要热爱生活,只要为了生可以拼尽一切,只要有为天下苍生的社会责任感,人就可以焕发新生,像生一样强。 像种子冲破黑暗,冲破比它自身厚重千万倍岩石泥土一样强。 通天塔顶上,万千青莲相继绽放,天空也为之黯然失色。 这突如其来的美丽让所有人都明白:李白已经完成了蜕变,获得了传说中最不可思议的能力——灵境幻化。 死亡就像是一柄重锤,终于将李白的潜力完全敲打了出来。 向死而生终得生。 碧绿色青莲带着勃勃生机,滋润修复着李白血肉模糊的身体,虽然不能让他的伤势在短期内痊愈,但起码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了不起。” 看到李白居然真的突破了,老夫子毫不吝惜的赞叹。 不错,很好,了不起。 老夫子对李白的评价经历了三个阶段,一个比一个高。 不错,是认可李白完美的战斗技巧。 很好,是赞扬李白的精神信念。 了不起,则是惊叹李白向死而生无畏。 最开始李白是用技巧力量在战斗,之后,是用精神信念在战斗,最后,是用生命在战斗。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气魄。 此时,老夫子的眼睛中,不仅有战意,更有敬意。 这是一个值得敬重的对手,虽然他还过于年轻,虽然他是自己所遇到的,最弱的一个对手…… 看着李白那还带有战意的明亮眼睛,老夫子说道:“还要再战吗?放弃吧,就算你有了重大的突破,也依然不是我的对手,你已经败了。” 在青莲的滋润下,李白勉强有了站起来的力气,他握紧手中的被折断的残剑,目光坚定:“的确,我已经败了。但我的剑还没有败,只要它还握在手中,我就有战斗的理由!” 老夫子挥动戒尺,精准无误的将李白手中的残剑彻底抽断,化为一堆废铁,“现在,你手中的剑已经没有了。” “确实如您所说,我的手中,已经没有剑了。” 李白的声音骤然提高:“但我的身体里,还有剑!!” 说完,李白悍然把手伸进被削去血肉的胸膛内,硬生生将自己的最长的那根肋骨拗断! “这,就是我的剑!” 以骨为剑! 白骨上沾着猩红的鲜血,犹如最锐利的锋芒,让人心生惧意。 李白用尽全部的生命力,嘶吼出一句震撼所有人灵魂的话: “我可以败!但我的剑不会败!” …… 这句话仿佛有一种秘魔般的力量,让在场听到的人体内的血都沸腾了起来。 哪怕是鲲宝宝和梦奇这两个恶搞的戏精,都被李白身上那种俯仰天地的豪气感染了,脸色涨的通红,激动崇拜不已! 这就是青莲剑仙。 虽然他说的是人可以败,剑不会败。可是,恰恰相反,所有人都已经明白,不会败的,不是他的剑,而是他的人。 他的剑可以被折断,但人,绝不会被打倒。 你可以杀死他,但不能打倒他。 阿轲终于明白,青莲剑仙是什么样的人。 也只有李白这样的人,才能被称之为剑仙。 这一刻起,她那幼小的心灵里,从此多了一个以骨为剑的伟岸身影,在往后的漫长岁月里,即使失忆了,这个身影都不曾被磨灭。 晶莹的眼泪顺着她眼角的泪痣流下,她却浑然不觉。她所有心神,都倾注在李白身上,一刻也无法离开。 看着李白不屈不挠,自杀式的视死如归的模样,老夫子那满是智慧皱纹的脸上尽是不解,他究竟是为什么而战? 如果是为了名气声望,那不可能,这场决斗本就非常低调,只有寥寥几个人知道,根本不会泄露出去,对李白的名气声望没有任何作用。 如果是为了变强,受到更多的敬仰,那也不可能。不会有人单纯为了变强而走到死的地步,在真实的死亡面前,力量和敬仰根本微不足道。 如果不是李白恰巧博中了那百万分之一的机会,突破觉醒,有青莲的滋润,此刻,他已经死了。 百万分之一啊,又有哪个修行到荣耀王者的天才有这么蠢? 一定有比荣耀,力量,生命,最重要的东西在支撑着他,才能战到这一步。 可是,对于年轻人来说,比荣耀,力量,甚至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老夫子实在想不透。 所以,他问:“你究竟为了什么而战?” “梦想。” 梦想? 老夫子已经忘记,这个词都多久没听说过了?一百年,一千年,还是一万年? 随着年龄的增长,岁月的流逝,梦想这个词已经在生命中渐渐模糊,岁月的冲刷,智慧的沉淀,终会让曾经五彩斑斓的梦想褪色。 “你的梦想是什么?” 老夫子实在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梦想,能让这个前途光明的天才拼尽一切在短期内变得最强,哪怕死也在所不惜? “我想结束战乱,和平统一王者大陆,改变这个世界。” 李白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的梦想。 在这个战乱,功利的现实时代里,梦想是个说出来就会被别人认为矫情,嘲笑的东西。 李白却说得十分坚定,自信,没有一丝矫情。 梦想就是梦想,绝不会因别人的嘲笑而退缩,哪怕所有人都认为这个梦想滑稽可笑,不自量力,李白都毫不在乎,在他看来,被嘲笑的梦想,才更有实现的价值。 只是在想,不付出任何行动与努力,那叫做梦。付出努力并坚持的,才叫梦想。 听到李白改变世界的梦想,虽然觉得荒唐,不切实际,老夫子也没毫嘲笑,反而有种莫名的敬意,“和平统一大陆,改变世界,你知道这个梦想有多遥不可及吗?自王者大陆诞生以来,就从来没人实现过。” “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纵使有些目标遥不可及,看不到任何希望,但依然死心不息,会坚定不移的去努力,去坚持,并相信它最终能成功,这样的努力与坚持,就叫做梦想。在这个世界上,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的梦想遭到致命的打击和破灭。皆因梦想成真的机率实在太低太低,在绝大部分时间里,梦想破灭远比梦想成真要多得多,很多人在梦想破灭遭受嘲笑与失败之后会放弃。因此,梦想十分脆弱,也逐渐变得稀有。然而,总会有那些一小撮人,心存梦想,永不褪色,哪怕经历再大的打击,再多的挫折和失败,也会一直咬牙坚持下去,如果能侥幸成功,那么,这个艰难的成功终将改变整个世界。” 李白如雕塑般线条分明的俊脸满是坚定: “我相信我一定能成功,我想要做的,就一定能够做到,因为我是青莲剑仙。”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4章 改变自己,改变世界 “我相信我一定能成功,我想要做的,就一定能够做到,因为我是青莲剑仙。” 听听! 多么自信! 多么热血! 多么正能量! 他总是能做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说出一些振奋人心的话。像这么自信,热血,善良,又正能量的人,世界上已经不多了! 颜值控,才华控的鲲宝宝热血沸腾,此刻,才华横溢的鲲宝宝决定把李白封为终生最大的偶像,坚定不移的拥护他! 实在压抑不住内心的澎湃的振奋,鲲宝宝用它那萌萌哒声线大喊起来: “青莲剑仙牛逼!” 梦奇也跟着兴奋的大喊: “青莲剑仙牛逼!” “牛逼!” “牛逼!” “牛逼!” “牛逼!” 两个戏精活宝你一句牛逼,我一句牛逼,极有默契的配合着。 直到所有人,包括被称赞的李白,都用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盯着它们两个,感受到气氛不是很对,有种走错了片场尴尬感的鲲宝宝和梦奇才悻悻停止了欢闹。 经这两个戏精活宝这么一闹,惨烈,肃穆,庄严的氛围被冲淡不少。 老夫子目光灼灼:“为梦想而奋斗的人,是幸福的,也是可怜的。和平统一大陆,改变世界,这个梦想太过于远大,一路上必然充满了痛苦险阻。甚至有可能你要一个人孤独地对抗整个世界,纵使以你天赋之卓绝,亦不过是在自掘坟墓。” “不。”李白反驳道,“有梦想的地方难免有痛苦,但是没有梦想的地方才是坟墓。连梦想都没有勇气和努力去追求,麻木的生活,才是生活在坟墓中,白白浪费生命。在我看来,既然活着,而且只能活一次,那就更应该努力发光发热,活得光辉灿烂,活得无可代替。” 似乎被李白的话语感染振奋,碧绿色的光芒越来越盛,越来越多的青莲在天地间生成绽放,生生不息。 在青莲构成的祥和仙境中,浑身浴血,血肉模糊,肋骨也断裂了好几根的李白给所有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在这种强烈的冲击下,老夫子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真的老了。 虽然他的腰肢依然挺直,他的精神气度依然强盛,完全看不出老的迹象,可是一个人,最先衰老的从来都不是容貌,而是那份不顾一切,追求梦想的闯劲。 直到后悔取代了梦想,一个人才是老了。 在稷下三贤者中,庄周是举世闻名的圣皮肤师,墨子是举世闻名的机关大师,老夫子则是特殊的一个,他没有成为皮肤师的天赋,也没有对机关研究的热爱,他是以武入道,有着丰富的武道经验与理论,因材施教,教出无数实力强大的弟子,而闻名于世的。 在远古的封神时代,在他轻的时候,战斗狂人的他也曾有一腔热血,也曾梦想改变这个世界,然而,在经历了残酷太古封神之战后,魔种式微,神族蛰伏,几乎统一大陆的大魔神王自摘星楼灰飞烟灭,老夫子就再也没有改变世界,创立了稷下学院,以传承大陆文明为已任。 在王者大陆文明的起源,遥远的地球时代中,闻名世界的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地下室的墓碑林里,有一块扬名世界的墓碑。墓碑上刻着这样一段话: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的想象力从没有受过限制,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 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 当我进入暮年以后,我发现我不能够改变我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 当我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作为一个榜样,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 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 此时此刻,看到李白展露出来的热血和崇高情况,感受到他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向死而生的无畏,老夫子怔怔地想: 如果,当初从改变自己开始,不忘初心,不顾一切的去闯,而不是固步自封,局限在小小的稷下学院中,是否现在已经能改变世界了呢? 生存了万古,见证无数岁月变迁,沧海桑田的老夫子,终于明白,要想撬动整个世界,它的最佳支点,是一个帝国,一个民族,而仅仅是那么几个人。 每一个时代,总会出现那么几个人,他们能撬动整个世界。 看着身处万千青莲中,浑身鲜血,依然战意昂然,虽死无憾的李白,老夫子很确定,李白将成为王者时代最不可或缺的支点。 他也终于明白,李白那句没想过赢,只想着不能输,不能输给自己,那句话的真正含义了。 其实一个人,能改变自己,超越自己,就已经是一种巨大的胜利。 唯有孜孜不倦的完善自己的不足,坚持不懈的努力,人生才有新的变化与生机。 就像李白的向死而生,终得突破,青莲乍现,生机勃发。 这个年仅十四岁,从战乱的西域中出生,成长的少年,有着异于常人的坚韧与成熟。 资质逆天,却没有同龄人的心浮气躁,好高骛远,而是信念坚定,从改变自己,超越自己开始,一步步向遥不可及的远大梦想走去。 与李白交战过,有着丰富战斗经验,教出过无数武道宗师的老夫子比任何人都清楚,这种实力,技巧,战斗之中迸发出的智慧,不是天赋可以造就的,而是在无数次战斗,无数次挥汗如雨的努力中凝练出来的。 从表面上,这场战斗是老夫子赢了,而且赢的十分彻底,用完全吊打李白也说也绝不过分,可是老夫子却有自知之明的意识到,是他输了,在他像李白这个年轻的年纪,绝对做不到李白这样强。 以同等年龄的水平线来比较,享誉万古第一强者的老夫子有一秒钟的失落,旋即是智者般的豁达。 过去的并不能代表现在,现在也未必能承载未来。老夫子目光坦然,他忽然很期待,经过这一战,有万千青莲加成,十年试剑天下结束后的李白,会强到什么地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5章 信念,传承 老夫子抬头,目光穿透了无尽天空,投注在一个不知名空间上,心中默问:纣王,你看到他了吗?新的时代,终于要来了。 然后,老夫子向西方的勇者之地看了一眼,又向东方的起源之地看了一眼,心中默问:神,魔,你们,都看到了吗? 最后,老夫子望向李白,问:“你知道为什么自太古封神时代结束,稷下学院创立以来,我就被公认成为世间最强者吗?” 李白摇头,自他有记忆以来,老夫子就已经是公认的世间强者,这已是一条深入人心的定理。至于这条定理的来源根据,李白是真的不知道。 老夫子说道:“因为从创办稷下学院,以传承大陆文明为已任之后,我的心中就有了一个信念: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意思是:不显示自己,不自以为是,因而显耀突出,不夸耀自己,因而有功绩,不自以为贤能,因而受到尊重,只有那不与人相争的,世界上没有人能和他相争。 这个信念,完美诠释了稷下学院一心只以传承大陆文明,从不参与各大帝国的政治争霸,在这个乱世中,唯有不争,唯有不战,才能完美的避免文明于战火中毁灭。 也正因为秉承如此崇高理念,不为世俗权利折腰,稷下三贤者才如此受到世人尊敬,更因为稷下三贤者因材施教,如春风化雨,稷下学院才成为人人向往的修行圣地。 老夫子继续说道:“其实在年轻的时候,我是一个脾气暴躁的战斗狂人,可创办学院,秉承着‘不争’的信念后,我的精神气质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师道的慈爱,豁达的心境让我的实力更上一层楼,一跃成为大陆公认的最强者,这让我一度以为,对大陆政治战争,不争,不闻,不问,是我最正确的选择。可是今天,看到你为天下而争,我才猛然发现,不能争,最多只能维持现状,无法结束这个战乱的世界,而争,才有可能改变这个世界。我很欣赏你这种努力绽放自己光芒,又心怀侠义的争。” “我必须争,我从小出生在生存资源极度匮乏的西域,在那片战乱的土地上,如果我不争的话,就会被饿死,然后成为别人的食物。正因如此,我很小就明白战争给人们带来的苦难多么的惨痛,哪怕走出战争,也不愿回忆,那种毁灭性的伤痛是多长的时间都无法弥补的。” 李白铿锵有力地说道:“所以我一定要结束战争,统一大陆。我的梦想很远大,命却很穷,出身贫寒,还经常饿肚子,正因如此,我才深深领悟,我要的东西,如果上天不给,而我非想要,那就只有拼上命去争!天如果不仁,命如果不好,那我就逆天改命!” 太碉了! 太酷了! 太帅了! 饶是才华横溢的鲲宝宝,此时此刻,都找不到确切的形容词来赞美李白,它兴奋地涨红了脸,心中千言万语,却破天荒的憋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哪怕是清静无为,空灵缥缈,心境几乎没有波动的庄周,都被李白的话震撼到了。 拼命去争,逆天改命,这可不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他真的拼上了性命,向死而生,逆天改命成功。万千绽放的青莲仙迹就在眼前,有着让人震撼的说服力。 这个世界上,最可贵的不是生来阳光善良,而是经历过战争的痛苦,社会黑暗的磨难后,依然保持着阳光善良,和对生活的热爱。 看着手中握着肋骨,以骨为剑的李白,气势正在节节攀升,隐隐有继续再战之意,老夫子那张充满师道威严的脸忽然顽皮的笑了笑,“不打了,我认输。” “什……什么?”李白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认输?” 万古长明,世间第一强者认输?! “打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你纵然突破,也远不是我的对手,而年轻气盛,争强好胜的你宁愿战死也不会认输。你说的对,如果你怕了,就会输一辈子,认输的话,你完美无缺的剑心也会出现瑕疵,不利于以后的成长。我真的很欣赏你,一点都不想看到你死,所以只好我认输了。” 老夫子脸上带着些许笑意,不像是长辈之间的训斥,更像是朋友之间的玩笑。 “可是……” 老夫子摆手,打断李白的话,:“别可是了,我都已经不争这么多年了,早就对胜负看淡了。对我来说,和你争出生死胜负完全没有意义。在我这个年纪,已经明白,有时候不争一些,慢一些,反而会得到更多,到达更快。更何况,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输了。” “不是第一次输?” 这句话,更让李白感到震惊,刚交战完,李白对老夫子实力有了深刻的认识,虽然同为荣耀王者,可两者实力天渊之别,李白完全是被吊打的,可是,这么强大,实力深不可测的夫子,居然不是第一次输? 李白不解地问:“夫子您不是世间第一强者吗?居然还有人能打败你?” “唔。没有人能打败我。”老夫子抚摸着纯白的胡须,既自傲,又谦虚:“可是,有魔,有神。” “魔,神?那是什么?”李白问。 “等你真正有我这么强的时候,就能接触到了。。” 老夫子笑笑不解释,他的目光放在青色的天穹深处,心想,哪有什么世间最强者,只不过是年纪大了,熬过了所有人,才成为的最后的赢家。 …… …… 这场向死而生的激烈战斗终于以老夫子在绝对吊打的优势下认输,这种戏剧性的方式结束。在这场战斗,收益最大的莫过于突破自身,超越生死的李白。 可最为震撼的,是年仅八岁的阿轲。 因为,这场战斗,不仅让阿轲明白了什么是剑,什么是剑仙,更让她明白了什么是信念,精神,气度,胸怀…… 那种恢弘浩瀚,俯仰天地的英雄气概冲击着她幼小的心灵,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 ※※※※ 如今的阿轲已经十八岁,是一个个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此刻,作为稷下学院这一届中最优秀的,得以来到通天塔顶,接受夫子指点的学子,阿轲心中激动不已。 十年前,李白与夫子那场精彩绝伦的战斗历历在目,不时在她的脑海中回放,每当她遇到危险阻难,精疲力尽,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那以骨为剑的伟岸身影就会浮现,给她予无穷动力。 正是那一战,让阿轲深刻明白:力量的形成,首先是信念的形成。要获得成功,不仅要有梦想,有信念,有计划,更要有行动与努力。 阿轲与李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李白可能都对阿轲没有任何印象了,可是阿轲却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浑身浴血,以骨为剑的男子。在他的身上,阿轲深深领悟,善良,阳光,坚韧,侠义,这些美好的东西,其实存在于每一个人的血脉里,如血液一样奔腾不息。在你黑暗的时候给你阳光,在你寒冷的时候给你温暖,在你迷茫的时候给你方向,在你脆弱的时候给你坚强。这种美好的品质,并不需要靠娶妻生子的血脉延续传承,它们是一种信念,唯有靠信念传承。 正是有这种信念的传承,传递,世界才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稷下学院这一届中最优秀的学姐,信念之刃阿轲,此时站在通天塔顶上,遥望长安方向,心想:十年了,我已经长大了变强了,二十四岁的你,也一定也比以前更成熟更美好更强了吧? 此时,青莲剑仙晋升为荣耀王者,在西域行侠仗义,斩血魔,解除西域血毒之祸,即将二入长安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王者大陆。但阿轲早就知道,在十年前,他就已经是荣耀王者了,这十年来,每一次听到剑仙在大陆各地留下一个又一个光辉灿烂的传说,阿轲都会振奋不已。 此刻,在她最美好的年华,在她成为这一届稷下学院最优秀学子,再次登上通天塔顶的今天,阿轲忽然有强烈的预感,青莲剑仙李白,这次二入长安,一定会有比与夫子那一战更精彩绝伦的场面。 为了再次见到那个风华绝代的身影,为了再次见到万千青莲绽放的仙迹,阿轲决定—— 去长安。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6章 铁血都督,周瑜 青莲剑仙二入长安,又恰巧临近大唐立国三千年的盛世庆典,整个东方大陆,已经风起云涌。 历史的齿轮,终于转到重大的转折点。 在此风云际会之时,决定去长安的,不仅有阿轲这个无名小卒,还有各大帝国掌权的荣耀王者们。 楚国的霸王项羽,魏国的枭雄曹操,吴国的铁血都督周瑜,蜀国的仁德义枪刘备,秦国的永恒之月芈月,汉国的双面君主刘邦,扶桑的剑圣宫本武藏,阴阳家的统领者东皇太一,东方大陆各方势力的代表,都在同一时间,收到了大唐女帝的信。 在信的魔法锁被拆开的瞬间,端坐在传奇之城,盛世长安大明宫的王座上,浑身散发着君临天下气度的女帝武则天心生感应。她确信,每一个看了信的荣耀王者们都会齐聚长安,共同谱写这王者大陆万年以来最盛大的庆典,揭开新时代的序幕。 ※※ 王者大陆,东方神州,吴国。 吴国临近东南沿海,港口众多,每天往来的商船络绎不绝,经济贸易发达,资金吞吐量惊人。得天独厚优越地理环境让吴国成为东方大陆东南地区,魏蜀吴三国之中最富足的国家,依靠海域作为天堑,千百年来,吴国是受战乱影响最小的大国。 吴国的民风热衷享乐和追逐财富。他们建造起大型的船只,远洋巨轮,远航到西方大陆勇士之地,带回来许多新奇的造物,也与邻近的岛国扶桑保持着长期的贸易往来。 虽然没有受到大规模战乱影响,但在海量的财富和繁荣的经济刺激下,越来越多的刀头舔血的贼寇和海盗聚集,无数商船深受海盗荼毒。 在过去的百年中,海盗猖獗,气焰高涨,让来往的商船苦不堪言,直到十三年前,二十岁的他从稷下学院学成归来,雄姿英发,出仕海军大都督,镇压东海后,才毫不留情的把海盗嚣张的气焰打灭。 曾经在海上猖獗作恶,不可一世的海盗,只能龟缩在不知名的小岛屿上,苟且偷生。 他也因此一战成名,威震大陆。 铁血都督,周瑜。 …… 周瑜正襟危坐,修长白皙的手拿着充满魔法波动的星纹信纸,仔仔细细地阅读女帝的来信,每一个字都用心揣摩体会其中的深意。 女帝的来信其实很简单,也很简短,秉承了她一贯强势冷傲,言简意赅的风格。 有重度强迫症,极其讲究效率的周瑜,却盯着这封信看了足足有一个小时。 “决定大陆走向的庆典吗?有意思。” 反复确认无误,完全理解了女帝心中所述的意思,熊熊的火焰自手中燃起。 星纹是制作空间装备的必备材料,以星纹信纸做媒介,附魔后,能通过空间法则,准确的将信件传送到收件人手中。这种快速,高保密性,高安全性的通讯手段与它的价格成正比,除了富可敌国的皮肤师外,大陆上能随手丢弃,燃烧星纹纸这种昂贵材料的人,也就只有各大帝国的荣耀王者了。 水火不侵,连空间扭曲也无法毁灭的星纹信纸,却在周瑜的手中无声地燃烧起来,整个燃烧过程,没有一丝灰烬。 而在炽热的火焰中,周瑜那修长细腻的手指,没有受到半点伤害。 信纸燃烧完毕,彻底消失于虚无后,周瑜站了起来,走到一幅巨大沙盘前。 这是依据王者大陆世界版图而精心制作的沙盘,消耗了无数人力物力财力,精准度奇高,十分适合用来进行战争区域的地形模拟与推演。 这种大规模的魔法沙盘价格昂贵的惊人,哪怕以吴国之富庶,也不过仅有三幅而已。 俯瞰沙盘,周瑜的目光投注在最显眼,磅礴大气的传奇之城,盛世长安上。 周瑜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只要见过的东西,无论时隔多久,他都能随时在脑海抽取出来,完美还原见过的场景。 他的脑袋,就像是一座无比巨大的图书馆,将所有所见所闻结成记忆之书,可以随时拿出来翻看。 而且,他能将二维地图在脑海中转化为三维的实景,通过地图,就能在脑海中构想出地图所描绘之处的真实样子,像是亲身降临那里一样。 他的大脑,就如机器一样精密,苛刻的令人发指。 盯着沙盘上的盛世长安,周瑜将脑袋运转到极限,仔仔细细的将李白二入长安,大唐立国三千年的盛景推演了一遍,又将女帝邀请各大荣耀王者齐聚长安,提供的游戏规则仔仔细细的梳理了一遍,哪怕是最细微的地方,也没有遗漏。 根据女帝在信上说的游戏规则,以各大帝国荣耀王者之间的胜负决定大陆未来走向,这个提议,没有任何王者能够拒绝。 大唐国力强盛,雄狮百万,名将辈出,在女帝强势的统治下,隐隐有一统天下之势,在整个东方大陆中,没有任何一个帝国能单独与之抗衡。 如今,青莲剑仙李白晋升为荣耀王者,更是让整个大唐为之振奋雄起,一帝国双荣耀,剑仙加女帝这种强无敌的组合,统一大陆只是时间问题。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王者都有等待时间来解决一切的耐性,尤其是以女帝这种强势冷傲的性格而言,等待无异于一种折磨。 二十岁登基为帝,如今才过了短短的十六年,大唐却创造出了过去数千年都无法创造出的辉煌,一跃成为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虽是有雄厚的根基,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女帝的励精图治。 像女帝这么强势冷傲的人,等待从来都不是她的风格,然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各大帝国全面开战,纵使以大唐之强盛,也绝对吃不消。所以,趁着这次青莲剑仙李白二入长安,大唐立国三千年庆典,女帝才决定破釜沉舟,提出以荣耀局的胜负来决定未来的大陆走向? 这种做法,确实符合女帝强势自负的行事风格,在这场盛世大战中,无论哪个王者荣耀王者死去,都能改变大陆现今的格局,将大陆统一的过程急剧压缩。 只是,这样做是不是太过自负了? 大唐虽然目前虽然有两个荣耀王者,堪称举世无双。可是魏国,吴国,秦国,扶桑,蜀国,楚国,汉国,阴阳家,这八大势力中的每一位荣耀王者都到场的话,那么就是有八个荣耀王者。 虽然各大帝国处于相互敌对,相互戒备的状态,可面对超级强国盛世大唐,这些弱国会不自觉的站在同一阵线,至少从政治立场的角度去分析,女帝邀请的这八大荣耀王者,其实是站在同一阵线上的。 两个荣耀王者对阵八个荣耀王者? 荣耀二打八? 本来是强势,反将自己置于绝对的劣势?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一定会觉得女帝疯了。 可是收到女帝信封的各大荣耀王者们,完全没这种想法。身为帝国王者,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肩负着国家民生的重大责任。 那些开口闭口就提战争,说开战,渴望以战争解决一切的人,才是现实生活中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因为他们既不懂得战争要付出的沉重代价,亦不懂得战争的真正意义。通过千万人的大型战争来获得胜利是最艰难也是最愚蠢的。即使最后侥幸胜利,也要万千士兵和家庭付出沉重的代价。 自己的帝国元气大伤,这是每一个帝王都不愿见到的。 在这种沉重的代价面前,哪怕最后是胜利了,也不值得庆幸,因为每一场战争的背后,都洒满了牺牲血雨、无数家庭无法抹去的悲痛。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7章 恋之微风,小乔 所以,最有效率,将伤害降到最低,最聪明的做法,就是以高端荣耀战力的胜负,来决定大陆的走向。 在遥远地球时,人们只能依靠科技去改变自然,个体的实力在自然的天地伟力面前根本微不足道,要改变自然,只能依靠科技,人与人之间的实力差距,也并无多大的区别。 但在王者大陆中,强者能移山填海,轻而易举的以自身的伟力改变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实力差距宛若天堑,个人的实力强大,甚至能影响整个世界。 这是一个英雄主义无限放大的世界。 以各大帝国最强大,最有声望的荣耀王者之间对战的胜负来决定利益分配,甚至世界格局,是常见的一种现象。 在日益强盛的大唐的压迫下,每一个帝国的王者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此时女帝提出以这种方式来决定大陆走向,他们又怎么可能拒绝? 荣耀二打八,听起来的确感到不可思议,可是大唐向来以正义之师为旗帜,女帝行事又向来堂皇大气,所以根本不用担心其中有什么不利于他们的阴谋诡计。 只是,所有接到这封信的荣耀王者们,都不禁疑惑:女帝是哪里来的这种底气,居然荣耀二打八? 特别是思维缜密,计谋不属于绝代智谋诸葛亮的周瑜,更是在这个问题上绞尽脑汁,思考了很久很久。 任女帝和剑仙如何天赋卓绝,也绝对不可能以二打八,在技能机制的作用下,以多打少,各种技能之间的相互配合,是占据着绝对优势的。 王者自有王者的气度,在众目睽睽的庆典下,不可能真的一拥而上,以多打少,最终的结果,只会变成一对一的单挑,可就算是荣耀级的单挑,大唐也绝对占不了任何优势,女帝的强大毋庸置疑,东方大陆中公认的第四强者,然而这次邀请的对手,不仅有排行第三的剑圣宫本武藏,还有被公认为老夫子之下,武力最强者,排行第二的霸王项羽,无论单挑哪一个,女帝都处于劣势。 至于青莲剑仙李白,的确是天纵之才,艳冠古今,那从天上而下,落至西域的璀璨一剑,相隔万里之遥的周瑜也看到过,的确恢弘雄壮,磅礴大气。可他毕竟太过年轻,刚晋升荣耀王者不久,又怎能真的与在荣耀段位精修多年的帝王们相比? 不论怎样推演思考,得出的结论都是一致的:没有意外的话,此次各大帝国荣耀王者级的大战中,拥有不败天命的女帝,必败。 败,就是死。 没有帝王会拒绝女帝这个提议,因为能杀死女帝机会真的太难得了,或许是唯一的机会了。日益强盛的大唐给其它帝国带来的无形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哪怕各大伟岸的帝王们,也不能承受。 为了给孱弱的吴国争取更多的时间,为了缓解大唐对吴国的压力,周瑜肯定会不留余力的参加这次盛典,竭尽全力的杀掉女帝和剑仙。 想必其他参加盛典的荣耀王者们也必然如此,哪怕是以仁德义枪著称的刘备,在国家民族大义的推动下,都不可能拒绝这次机会。 这是事关自己祖国万千子民性命的国家大事,除了不怎么关心政治的剑圣宫本武藏,身居高位,肩负万千子民生死的各大帝国王者们绝对不可能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心慈手软或手下留情。 然而,即使推算出的是必定的结论,即使处于绝对的优势,周瑜心里没有感到一丝的轻松。 只是推测的结论而已,而不是事实。 虽然过往无数次推测出的必定结论,都已尽数化为事实,从未有过意外。可这一次,周瑜没有以往的自信和把握。 是因为这次的对手,是女帝和剑仙? 又仔仔细细,将所有细枝末节的因素都考虑进去之后,重新推论了一次,再次得出了结与之前同样的结论——没有意外,女帝必败,剑仙必死。 可是,这个结论还是没有让周瑜感到一丝轻松,他的心头,隐隐蒙上了一层阴翳,似乎其中还隐藏着自己这颗绝顶聪明,如机器般机密的脑袋不能参透的东西。 周瑜揉了揉额头,在高强度的推演和思考下,高速运转的精密大脑已经有些隐隐作痛了。 在吴国的人眼中,铁血大都督严苛,铁血,偏执,不近人情。 他文质彬彬,身材削瘦,没有霸王项羽那山一样魁梧的身躯和天生的霸气,却比霸王还要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特别是对在他手底下工作的人来说,为他做事,简直就是一种酷刑。 与曹操用人的方式不同,他不会挖掘你的才能,只会让你拼了命压榨自己的才能,表现出 自己的才能。 想要得到周瑜的赞赏,那就必须压榨自己每一丝才能和力气,要拼了命般的表现,一旦到达了极限或者失去了拼命的心,那么他就会立刻把你无情淘汰。 在他手下做事的人,痛恨他,敬畏他,因为他是那么的苛刻铁血,不近人情。 但同时,又佩服他,因为他总是以身作则,对自己最苛刻,最铁血,最不近人情。 他就像一台不知疲倦的精密机器,永远在工作着,思考着。 不能犯一丝错误,要做到最细致,最完美,强度超高,节奏超快。 在他的励精图治下,吴国的国力蒸蒸日上,经济水平也比以前高出了一大截。 他虽然不是吴国皇帝,但却是吴国最不可或缺的顶梁柱。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能做到那么努力,那么严厉,那么不近人情。 只有他自己知道,相对于那些王者们,他实在太过年轻和弱小。 所以,他必须拼尽每一份力,把握住每一秒,才能拉近与他们之间的距离,诸葛,女帝,曹操,霸王,这些都是他发誓要超越的存在。 他的野心极大:他要让吴国崛起,成为像大唐一样的超级大国,这是他毕生的夙愿。 然而,在大唐的强盛和女帝的强势下,把握每一秒的他,与时间赛跑的他,从来没有感觉到时间那么的紧迫。 在有生之年,有机会实现自己的夙愿吗? 只要女帝在位一天,只要剑仙的光芒依然璀璨,希望就很渺茫。 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为了完成那几乎不可能的夙愿,这次去长安,他会不留余力的尽可能杀掉女帝和剑仙,为吴国,为自己的兄弟孙策争取更多的时间。 周瑜望了即将破晓的天色,整理一下自己的披风。 看到他这个动作,一直在一旁安安静静守着周瑜推演工作的小乔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用那小女孩特有的温柔声音问:“瑜哥哥要出发了吗?” 这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宛若降临人间的精灵。 银色的短发盘起两个可爱的旋涡,穿着一套修身的小舞裙,精致的小脸上,满是不舍,两只小手紧紧地拉着周瑜的披风,似是不想他离开。 恋之微风,小乔。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8章 牺牲是一种常态 “嗯。瑜哥哥要去见一个人,小乔你要乖乖的留在这里,不要乱跑哦。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周瑜声音温柔,宽大的手掌轻轻的帮她理了理发丝,那双冷漠严苛的脸上此刻尽是宠溺。 这个世界上,只有对小乔,铁血大都督才会如此温柔宠溺,她就像最微弱的恋之微风,吹到他最柔软的心窝里。 “见谁呀?”小乔用小女孩独有的可爱声音问道。 “女帝,武则天。” “女帝?就是王者大陆上最强大的女人?” “咦?”周瑜平日里冷漠俊朗的脸庞有些诧异,柔声说道,“小乔也听说过她吗?” “当然!”小乔有些小得意地说,“小乔可是听说过很多她的传说呢,实在是太厉害啦! 比姐姐还厉害,不。应该没姐姐厉害,哎呀,反正她们都很厉害。” 听着小乔稚嫩的话语,周瑜感到莫名好笑,大乔虽然出身吴国名门,是魔道天才,美丽出众,但她毕竟还年轻,一个十七岁的少女,在年轻一代中,算得上出类拔萃,可放眼整个大陆,连真正的强者都算不上,又怎么可能与站在世界巅峰的女帝相提并论? 十七岁的女帝,已经是在战场上让人闻风丧胆,傲视整个大陆的王者了。而十七岁的大乔固然天资绝色,也不过是吴国最出色的天才少女而已。 两者根本不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也只有小乔才会把女帝和大乔放在同一位置比较,不过也难怪,自小,小乔就视大乔为偶像,在她的概念里,姐姐是最厉害的,也是最美丽的。 她的核心圈子非常小,被送往稷下学院寄养的时候,接触到的,就只有庄周贤者,鲲宝宝和梦奇,回到吴国后,整个世界里,就只有姐姐和周瑜哥哥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了。 对小女孩来说,自己最亲近,对自己好的人,就是最厉害的。 周瑜亲昵地拍了拍她的头,冷漠的脸带上盛放着满是温暖的笑意,“嗯,小乔的姐姐也很厉害呢,以后也一定会是闻名大陆的女神。” 这忽然盛放的暖意让小乔一呆:周瑜哥哥笑起来,真是太好看了。 她娇俏的小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有些紧张的小声问道:“周瑜哥哥去见女帝,是喜欢女帝吗?” “不,周瑜哥哥,是想去杀她。” 说出‘杀’字的时候,周瑜那对着小乔时温暖的脸,不自觉变得冷漠肃杀起来,他可以找很多借口骗过天真的小乔,但他并没有这么做,因为对着小乔,他说在无法欺骗,哪怕是善意的欺骗。 “杀人,是不对的。” 纯真的小萝莉呆了许久,才说了这么一句,小脸认真无比,声音也比平时响亮坚定。 听了小乔的话,周瑜无奈地摇了摇头。 成年人的世界只看利弊,小孩子才分对错。 可是这些复杂的政治因素,又怎么跟天真的小乔解释清楚呢? 虽然小乔的年龄已经十七岁了,严格意义来说,已经是个少女了,可是由于魔道家族血脉的特殊原因,她的身材外貌跟十岁的小女孩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性格也如小女孩般善良单纯。 这也是周瑜为什么将小乔从魔道家族中接过来,让她住在自己的城堡里的原因。江东乔氏,有着大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了。 周瑜眺望盛世长安的方向,披风无风自动,猎猎飞舞,心想,这个世界,哪里是非黑即白,非错即对这么简单? 在当权者是世界里,政治立场和利益才是最优先考虑的东西。 这些成人世界的东西,是无法向天真无邪的小乔解释清楚的,所以,周瑜索性不解释。 如果可以,他希望小乔能一直这么天真单纯快乐下去,永远不要接触到这个世界的残酷真相。 周瑜出身于江东名门周氏,毕业于稷下学院。从稷下学院学成归来后,他回到江东,与最好的兄弟孙策一起,以谋略和武勇夺取了吴郡,建立了新的国家政权。 自此,周瑜出仕为海军大都督,以吴国的守护者之称扬名东海。他的学识,家世,容貌,权势,实力都完美得无可挑剔,在世人的眼里,他的人生是光辉璀璨的。 在稷下学院的时候,孔明的那个家伙也许给他造成过一些阴影,但周瑜觉得,孔明最终还是会输给自己,这一点毋容置疑。 战争最能让人急速成长,毕业后就投身于战争,励精图治,十多年来,从不敢松懈的周瑜,比起毕业后在朝歌地下废墟十多年,潜心研究天书残篇的诸葛,成长的速度要快上许多。 前段时间得知诸葛被刘备请出山,参与争霸天下,周瑜不仅没有感受到压力,反而跃跃欲试。此刻,周瑜已经有绝对的信心,不论在兵法谋略,还是个人实力上,都不会输给诸葛了。 十多年来镇压东海,周瑜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凭借强大的个人实力,算无遗策的精准和严苛,他的人生轨迹从来没偏离过轨道。 直到两年前的某一天,他的生命终于出现了意外。 这个意外,叫小乔。 周瑜永远不会忘记,第一眼看见小乔时的场景。 古诗有云,‘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在众多才子佳人流传千古的传说中,黄昏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场景,金色昏黄的天空,温柔微风,能让世间的一切渲染上浪漫与诗意。 以冷漠严苛著称的铁血大都督心中从来不曾有过浪漫与诗意,天上瑰丽的黄昏异常壮美,地上,却是一片炼狱般的场景。 前不久,莫名的瘟疫开始在东南沿海流行,以星火瞭原之势迅猛传染,危及整个沿海。在巨大的恐慌下,沿海无数个小村庄的村民成群结伴,背景离乡,向吴国富饶的都城,吴郡冲去,寻求避难的场所。 恐慌中的难民冲向城门,妄图冲进富饶的吴国首都,与封锁城门的的士兵发生了剧烈的冲突,最后演变成大型暴乱。 镇守都城的老将黄盖焦头烂额,尝试了各种方法,依然没有平定暴乱,无奈之下,只好请示国主孙策,派出最有行动力,判断力,决策力的铁血大都督周瑜前来镇压。 周瑜秉承一贯铁血冷漠的风格,毫不犹豫的下达了指令:敢于冲关者,一律杀无赦。 强势铁血的武力镇压有了很大的见效,在将十多个冲关者无情斩杀,斩首示众后,在看到装备精良的‘铁血都骑’后,终于不敢再冒然冲向城门。 周瑜站在城门上,宛若神祗般俯瞰城门下方的难民,目光冷漠,下令斩杀时英俊的脸庞没有一丝不忍与怜悯。 铁血大都督周瑜从来都是以国家大局为重的,在这个战乱的世界中,牺牲是一种再常见不过的常态了。 在政治里,所有的事都是以取舍,牺牲,交换来获取最大的利益或减少最小的损失。 在上千名难民与都城内的百万居民之间,周瑜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牺牲前者。如果这些难民还要继续不顾一切的冲进都城的话,周瑜会冷酷的下令将他们全部诛杀掉。 全部。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9章 风与火的邂逅 老将黄盖恭敬地站在周瑜身后,看着衣袍猎猎飞舞,容颜出众的青年都督,黄盖没有倚老卖老的傲慢,而是由衷的敬佩。 军队是个特别讲究排资论辈的地方,周瑜却是一个例外,他是吴国所有大将中最年轻,地位最高,也是最让所有大将心服口服的存在。 他之所以能够让所有桀骜不驯的大将心服口服,不仅仅是因为他高贵的出身和荣耀王者的实力,而是他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对下属冷酷严苛,对自己更冷酷严苛。 在周瑜看来,世界上所有不利的情况,都是由于当事者能力不足而造成的,一旦发现这种情况,他会毫不犹豫的剔除能力不足者,换上更能担当胜任的人。 他其实一点都不痴迷于权势,却非常明白权势能给人带来的巨大便利,要实现心中的宏图,就必须掌控权势。 所以,他从不放过任何晋升的机会,凭借强大的个人实力和铁血效率的行事风格,一步步走上权势的最高峰,成为吴国的铁血大都督,掌控吴国最高兵权。 单纯论权力和威望来说,周瑜其实比吴国的王帝孙策更有实权和威望,可不论是孙策,还是黄盖这些名将,一点都不担心周瑜会以权谋私。 他冷漠,苛刻,铁血,不近人情,可是站在国家和民族的角度来看,他比任何人都要大公无私,他做出的判断,取舍,牺牲,从来都是以国家大局为重的,虽然有时候显得冷漠无情,可却是最有效率也最有收益的。 黑色的长发,火红长袍在微风中鼓舞,周瑜站立在城门之上,漠然看着黄昏的壮丽越来越淡,金色的光线渐渐落入西山。 黄昏与夜幕的交接,本该是世界回归宁静,暴戾转向温柔的时刻,周瑜却知道,当光线渐渐隐没,夜幕慢慢降临,就是宁静转变为暴乱的时刻。 黑暗会把原本就流离失所,在病痛与饥饿折磨下的难民强烈的求生欲和恐惧激发出来,暴乱必会再起。 果然不出周瑜所料,当夕阳的余晖即将消失时,难民终于再次暴动了起来。 熊熊火焰自周瑜修长细腻的手中燃起,轻轻一挥手,火焰便向城门下方飞去,以燎原之势迅猛燃烧,整个世界,刹那间变成了火的海洋! “他这是要把我们所有人都烧死在这里?这里有这么多人好狠啊!” 混在难民群中的小乔意识到了执政者的意图,对魔法有敏锐嗅觉的她知道那个狠心的施法者就高高在上的站在城门上。 她瞪大眼睛,怒目而视,在漫天火海中,只能隐隐约约看到烈烈飞舞的长袍和黑发。 “不行,不行我要救他们,不然大家,大家都会死的。” 强烈的悲悯感自小乔善良的内心涌起,在病毒,火海,惨叫,哀嚎交织而成的混乱炼狱中,身材娇小的她拼命奔走,手中的扇子不断挥动,一个个强大的风系法术自她身边生成。 她想用风去吹灭这片火海,却发现,火海不仅没有熄灭,反而在风的鼓动下,燃烧得更加旺盛起来。 “怎么会这样?!” 小乔急得哭了出来,在乡下的时候,邻居家发生火灾,都是小乔用风系魔法轻而易举吹灭的,屡试不爽,还被乡亲邻里们夸赞了好多次,那种能帮助到人,救人于火海之中的成就感有快乐,小乔现在背负的愧疚感就有多痛苦。 以她浅薄的见识,幼小的年龄,自然不会想到,眼前的火与自然界的火截然不同,这是荣耀王者周瑜都督凝练的真火,几乎能燃烧世间的一切,连水都无法扑灭,铂金段位的小乔使用的风系法术,又怎么可能熄灭得了? 风火相克,更是相生。 “嗯?” 在火海中倔强奔跑,施展一个个强大风系法术的娇小身影吸引了周瑜的注意。 在暴乱的人群中,在汹涌的火海里,那个娇小的身影是那么弱小无助,随时都有被人流踩死,或被火海吞噬的危险。 那个娇小的身影身影又是那么伟大刚强,即使随时都可能在慌乱中被踩死,即使随时都有可能被火海吞噬,她还是奋不顾身,义无反顾的奔跑在人群中,不断施展风系法术,拯救这些可怜的难民。 当看到她因为风系法术无法吹灭火焰,反而让火焰越烧越旺,脏兮兮的小脸上满是泪水的时候,淡漠冷血,铁石心肠的周瑜感到浑身好像触电一样,心理某个最柔软的东西被触动了。 在这个不合宜的时刻,看到泪流满面,无助可怜的小乔,周瑜那精密运算,没有偏离过理智轨道的思维,莫名偏移了,脑海中浮现起一个曾经不屑一顾的,很甜的童话: 从前有个国王,他两个女儿的眼泪都会变成钻石。大女儿嫁给了一个用她的眼泪创造了一个个城堡的王子,小女儿却嫁给了牧羊人。国王临死见到他们时,大女儿满身金银珠宝,而小女儿和牧羊人仍是贫穷。国王很惊讶地说:“明明她的一滴眼泪就够你们生活的很好!”牧羊人说:“可是我舍不得让她哭啊。” 周瑜的心像是被箭射穿了一样,蓦然一痛。 为什么,我的心,会痛? 情而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 “可是我舍不得让她哭啊。”——直到此时此刻,周瑜终于明白这句朴实无华的话为什么会有如此深入人心的力量。 实在舍不得她继续无助绝望地哭泣,周瑜悄悄挥了挥手,熊熊燃烧,将人间化为炼狱的火海便刹那间消失的干干净净,虽然不少难民被烧伤,却没有生命危险。 逃出生天,突如其来的喜悦让小乔破涕为笑,在黄昏的绚丽光线下,她脏兮兮,满是泪痕的小脸绽放一个绝美的笑容。 这个笑容,让周瑜整个世界都晃动了起来,他无视壮丽的天空,烧焦的树木土地,以及满地难民的哀嚎,他的眼中,只有那个绝美的笑容。 人生第一次,周瑜忽然觉得生命如此温暖美好,美好到让理智冷漠的他都有些手足无措。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0章 不是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会被期待 按照以往铁血效率,斩草除根的行事风格,对于这些可能身怀传染病毒,并妄图闯入都城的难民,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将他们彻底烧成灰烬,以绝后患。 可是,看到她泪出双眸,无助绝望的可怜模样,周瑜实在心疼,直接把火焰熄灭了,当看到她脸上的笑容,周瑜的心忽然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这明明是柔软寡断,妇人之仁的错误选择,为什么会让自己有满足感?是因为她的笑? 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摇了摇头,将脑海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冷漠与理智重新占据了周瑜的思维。 她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风系魔法能运用得如此自如,得心应手? 这个宛若精灵般的小女孩身上有着太多的疑点了,面对这种疑点重重,实力弱小的人,最好最有效率的做法就是直接杀掉。 可是,冷酷无情的铁血都督今天不知为何,不仅没有生出杀掉她的相反,反而有种浓浓的怜惜。 然而,政治就是政治,是事关千万人性命的国家大事,而不是仅凭自己怜惜和不忍就可以放任,置大局于不顾的游戏。 这次的疾病瘟疫,难民们集体向都城涌来,敏锐的政治家周瑜当然知道这是背后有一直无形的手在推动,目的就是扰乱都城,动摇人心。 所以,哪怕心中怜惜,铁血都督也毫不留情的下令将疑点重重的小女孩作为疑犯羁押在打牢中,待到审讯出结果,再决定怎么处理这个小女孩和这批难民。 …… …… 小乔第一次见到周瑜,是在简陋的大牢中。 一眼,小乔便彻底沦陷在一见钟情的爱慕中。 所谓的一见钟情,往往钟的不是情,而是脸。 可即使是钟于脸,也是一种浪漫,对美的向往本来就是人类的本能之一,人世间,大多数美好浪漫的爱情其实都是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 就像那首脍炙人口,让无数情侣痴迷的歌曲《传奇》所写的那样: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 这首歌的第一句歌词,就很直观的说明了,一见钟情,钟的往往是脸。 周瑜雄姿英发,衣袍无风自动,长发飘然,整个人散发着令人难以抗拒的强大气场,英俊的脸庞带着亘古的冷漠,这种容颜气质,不论走到哪里,其实都是能引起无数女孩的尖叫,让人一见钟情的。 而此刻的小乔,小脸脏兮兮的,衣服也因在火海中奔跑被烧损了不少,面对丰神俊朗的周瑜,在初次的惊艳和欢喜后,是一种失落的自卑感。 周瑜目光淡漠,语气平静:“你是谁?” “啊?我啊?”小乔眨巴着清澈的大眼睛,说道:“我叫小乔。” “姓什么?” “乔。” “姓乔,叫小乔?”周瑜那聪明绝顶的脑袋瞬间将信息梳理了出来,“你是江东乔氏,那对著名的双胞之一,小乔?” “对呀,对呀。我不是坏人啊。”小乔的双眼陡然明亮起来,为有人还记得自己,认出自己而高兴无比。 这么多年,小乔都以为家乡里的人都忘记她,不记得她了。 看到她这样高兴的样子,周瑜有种莫名的怜惜,并不是因为她脏兮兮的狼狈模样和柔弱的气质,而是因为她的身世。 并不是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会被期待。 小乔就是一个不被期待,甚至可以说是被家族放弃的孩子。 十多年前,江东名门乔氏诞生一对双生女婴时,曾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对精于魔道的家族而言,双胞胎是不吉利的。最终,双胞胎中的妹妹被送往稷下寄养。也许因为缺少家族的束缚,小乔并没有成为姐姐那样的完美女性,而是更加无拘无束的长大。 成长为少女的小乔终于被接回家中时,人人都嘲笑她的天真,同情心,以及不切实际的乐观——直到他们被她强大的法力所震慑。 小乔天生就能将复杂的魔道运用自如,那种天赋就流淌在她的血液里,无需教导也挥之不去。 长辈们担忧暴露家族的秘密陷入恐慌,再度将小乔送往东海边的城镇,要让女孩在乡下孤独终老。 江东有三大名门,孙氏,周氏和乔氏。 在多年以前,推翻旧的政权后,就是孙,周,乔,三大名门在争夺吴国的王权,最终因为周瑜拥护孙策,周氏,孙氏两大名门结合,才稳压乔氏一族,稳固了王权。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祸起萧墙是每一个当权者最应该警惕的,周瑜作为吴国军权最高指挥者,以铁血冷酷,心思缜密著称于世,自然不会遗漏江东乔氏。 在这十多年来,周瑜从未对乔氏有过松懈,不断关注乔氏的动态和收集乔氏的资料,哪怕是乔氏的核心子弟,也未必能比周瑜清楚,乔氏是一个什么样的家族。 魔道,即为魔法,魔道家族,就是有魔法传承,以修行魔法为主家族——这是世人对魔道家族表面的理解。 然而,在荣耀王者,将火系魔法运动得登峰造极的周瑜看来,魔道家族并不是以修行魔法为主的家族,周氏族中不少子弟也修行魔法,也有高深的魔法传承,可是远不足称为魔道家族。 真正意义上的魔道家族,是流传着古老的,源自太古魔道的血脉。也就是说,真正的魔道家族,是太古时代的神魔,超智慧生命体血脉的延续。 这种家族秘密众多,不仅流传着出色的血脉,也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吴国海上贸易发达,经常去西方大陆,镇守东海的铁血都督周瑜当然,西方大陆有几个著名的魔道家族,比如海都的至高无上的执政者米莱狄,就是出身于魔道家族,高塔家族。 而整个东方大陆,唯有江东乔氏,才是严格意义上的魔道家族。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1章 表白,真诚的人最有力量 对于有着血脉秘密的魔道家族而言,双胞胎是极不吉利的,因为这说明了血脉再传承延续的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是一种不祥的预兆,预示着乔氏一族终会败亡。 乔氏家族的长辈恐惧着,作出无情的决定:培养姐姐作为家族继承人,妹妹则从家谱中抹去,送往稷下寄养。 与其说是寄养,倒不如说是遗弃。 这是一个被遗弃的可怜孩子。 想到这一点,周瑜心中的怜惜就更浓了,如果不是一贯以来冷漠和理智克制了他,就忍不住亲昵地抚摸她的头了。 得知小乔的身份后,对江东乔氏十多年的精细调查心得,周瑜已然明白,这次的病毒事件,跟江东乔氏没有任何关系,应该是海盗和血族在背后暗中推动的。 “大哥哥,你是谁呀?”小乔可怜兮兮地眨巴着眼睛,说道:“你认识那个可恶的铁血大都督吗?听说这次来镇压的就是他!居然下令不让我们进去,还要把我们烧死,真的太可恶了!从乡下一路流亡到这里,乡亲们都饿极了,再不能进城,得到照顾的话,大家都会死的!” 一个被家族遗弃的可怜孩子,不仅没有丧失对生活的热情和善良,反而处处为别人着想,哪怕在火海暴乱中,亦奋不顾身,义无反顾。 这种愚蠢的善良一直是铁血都督周瑜不屑和鄙夷的,可是为什么,看到她身上闪耀的愚蠢善良,会感到由衷的骄傲和怜惜? 周瑜仔细整理了一下种种超乎理智之外的情绪,不到三秒钟,就得出了结论:是因为,自己爱上她了。 在周瑜的世界中,爱情根本没有任何立足之地,冷漠铁血,以匡扶吴国为大任的他,从来就不曾期待过爱情,也从来没有谈情说爱的准备。 可是爱情的到来往往不需要精心的准备,在你预想不到的某一天,惊鸿一瞥,它就会突然闯进你的生活,让你惊喜欲狂又手足无措。 听小乔的口气,周瑜明白她现在对大恶人铁血都督充满了反感,如果要博得她的欢心和亲近,那么最好的做法就是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但是,周瑜一点都不想欺骗天真善良的小乔,哪怕那样会让她生气反感。 “我就是你口中那个大恶人,铁血大都督。” 周瑜声音平淡,表情真诚。 果然,小乔听到后就像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气鼓鼓地说道:“啊!原来你就是那个大坏蛋,大恶人,你为什么要烧死我们啊?” “因为你们当中有些人带有疾病,如果让你们进城的话,疾病就有可能在都城内大面积传染开来,那时候,将会有千百倍的受到感染。” “就因为这样,就要把我们全部烧死?你知不知道,在这上千个难民当中,只有少数人是有疾病的,大多数都是健康的!” 周瑜冷漠道:“那又如何?我是一个政治家,不是一个慈善家。我无法排除那些所谓的健康难民,有多少是良民,有多少是海盗伪装而成的,所以,最有效率,最能威慑那些暗中的阴谋家的做法,就是将这次暴乱的人全部杀掉。‘宁可杀错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素来是铁血都督的行事风格。” 作为一个执掌政权的上位者,你不可能面面俱到,尽善尽美。有时候,你不得不需要做一些坏事来防止更坏的事发生。 听了周瑜冷漠的话,小乔简直要气炸了! 她从未见过一个如此厚颜无耻之徒,明明那么冷酷无情,偏偏说得大义凛然,冠冕堂皇! 小乔气急败坏:“你这个坏蛋,恶人!” “对。我是个恶人。你现在看到的,只是微不足道的小恶,我所做过的恶事,超乎你的想象,别说是上千人,哪怕是上万人,为了整个吴国的大局,我也能毫不犹豫的将他们牺牲。”周瑜目光漠然,“我从来就没有打算拯救每一个深陷苦难的人这种幼稚的想法,政治本来就需要牺牲,当然,是别人的牺牲。” 小乔冷笑道:“如果政治需要牺牲的话,那你凭什么只牺牲别人,为什么不牺牲你自己?说白了,你就是自私!坏蛋,恶人!” “你可以说我冷血冷酷,骂我坏蛋恶人,但不能说我自私。我不牺牲自己,是因为我明白,在整个吴国中,我是最有能力带领吴国的子民获得长久的幸福和安康的人。”周瑜满脸真诚,语气中有种让人慑服的力量:“相信我,如果有一个比我更有能力的人带领吴国,去与当世的霸王,枭雄,女帝抗争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牺牲自己。如果献出生命就能赢得胜利跟富足,我会奋不顾身的置身于烈焰中。” 真诚的人最有力量。 周瑜忽然真诚生动的表情与严肃的语气,让满肚子怒气的小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周瑜盯着小乔,认真说道:“迄今为止,我这辈子,只做过一件自私的事。” “什么事?”小乔实在好奇,这个冷漠铁血,充满魄力的男子唯一做过的,自私的事是什么? “就是刚才暴乱的时候,处于大局的考虑,最有效率最正确的做法就是把暴动的难民全部烧死。但是我却自私的心软了。”周瑜淡淡地说,“因为你,因为我舍不得你哭。” 小乔蓦然满脸通红,这……算是表白吗? 可是,传说中的表白不应该是慷慨激昂,很浪漫的吗?为什么他的语气那么平淡呢? 周瑜的语气的确很平淡,没有年轻人的信誓旦旦激情四射,这种平淡,反而有种坚定真实的力量,年轻人对爱情的激情总是短暂的,冲动过后就会很自然的冷却,不复存在。大多数相濡以沫的深情,都是在细水长流中生活细节中见证的。 “你为什么不舍得我哭?是喜欢上我了吗?”小乔鼓起勇气,大大方方地问。 “是。”周瑜大大方方地回答。 他身上的责任已经够重了,每天要考虑的事情也过多了,他实在没有时间在爱情的游戏里遮遮掩掩躲躲藏藏。 而且,面对爱情这么美好的东西,小乔这么纯真善良的人,本来就应该大大方方,坦然真诚。 “那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说。” “放那些城门外的难民们进来吧,一路流落到这里,他们大多是没有修行的普通人,已经困饿很多天了。如果今晚再不放他们进城安置的话,不少人就会饿死的。”小乔那污痕都掩盖不了的精致小脸上闪动着善良的光,“你不用担心他们进城会将疾病传染,这次传染疾病的不是人体,而是散布在空气中染病孢子的毒雾。” “毒雾?”周瑜疑惑道,“我怎么没看到?” 小乔说道:“那些毒雾是无形无色无味的,你们当然看不到,但是我不同,我能和空气中的风沟通,这些,都是风告诉我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2章 软肋与铠甲 “和风沟通,风告诉你的?” 周瑜想起小乔那运用自如的风系魔法,又想到某些天赋出众的法师的确能与地,风,水,火等魔法元素沟通,加上周瑜自己就是火系魔法师,能自如的沟通运用世间的一切火焰,普通人不能理解的话,在周瑜这里一点即通,不由得信了八分。 “啊!我有办法了!”小乔忽然灵光一闪,小脸迸发出夺目的光彩,“我擅长的是风系魔法,能操纵风将空气中的无形毒雾吹散,可是也能操纵风将那些毒雾聚拢,然后你利用你那可以燃烧一切的火焰将所有毒雾全部净化蒸发,那就不怕疾病传染啦!” “不错的发散思维,看来小乔,也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周瑜高冷漠然的俊脸不自觉的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他鬼使神差的伸出手,抚摸小乔的头。 摸头杀。 等到周瑜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都吓了一跳,什么时候,冷漠苛刻的自己,变得这么没自制力了?为什么对面她,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要呵护她,怜惜她? “实在是太好看了。”第一次看到周瑜笑容的小乔怦然心动,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年轻铁血的都督,居然会笑,而且笑起来居然这么好看,涣然冰释,春风化雨的魅力让纯真的小乔根本无法抵抗,亲昵的摸头杀更是让她的脸刷得一下红了。 糟了!这是心动的感觉。 他的手,摸着她的头。在肢体的接触下,周瑜和小乔都能清楚的感觉得到心脏跳动共鸣的奇异感。 这一刻,两人无比确定,他们彼此爱上对方了。 只有真心相爱的两人才会认为他们的相遇不是偶然,风与火的邂逅,是命中注定。 并肩作战,共同进退的爱情最是美妙动人,两人的合作不仅解救了难民,更是通过‘风’传来的消息,周瑜意外得知了这次瘟疫的幕后黑手正是潜藏在数百里外的小岛上的海盗,更加让他警惕的是,血族开始在东海的岛屿上建造血巢的传闻。 周瑜与小乔走遍了东南沿海每一个被无形无色的孢子毒雾折磨的乡村,在这三个月中,风与火完美无间的配合,小乔与周瑜就像一对行走江湖,锄强扶弱的侠侣。 有重度强迫症,极其注重效率,每一分每一秒都用在谋划国家大事,殚精竭虑的周瑜从未想过自己会花费三个月的时间,亲自处理这些‘小事’。 小乔的出现就像是一道微风,让周瑜得以放下沉闷的重责自由呼吸。 在盛夏的黄昏里,周瑜在乡间小路上走着,微风吹动他的长袍,小乔在他前面欢快地蹦跳,舞裙摆荡,金色的霞光透过树木的空隙投放在她的身上,增添了一种圣洁活泼的色彩,宛若降临人间的精灵。 他轻嗅空气中的微风,他仿佛感知到了,四周的花草,树木,以及活跃在树木草丛小动物都在不断的相识,相知,相爱,繁衍……世界万物在他此刻的感受中,是多么生动温柔,就像微风一样。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爱情飘荡在恋之微风中,温柔地将世间的一切尖锐,暴戾,欲望,苦难消解,让世间的一切都能得到温柔的对待。 在恋之微风的吹动下,河边里的芦苇轻轻摇荡着,仿佛在像芦苇边的鹭鸶倾诉心事。 在恋之微风的吹动下,田野里的金色禾苗轻轻摇荡着,仿佛在向辛勤耕耘它们的老牛和农民致谢。 在恋之微风的吹动下,周瑜感觉到身体里的火焰都变得清凉,沁人心脾。爱,温柔,怜惜这些柔软的情感在他原本冷漠炎酷的身体里扎根,繁衍,以恋之微风的温柔,拂去他在腐败政治斗争里产生的锈迹,让身体里每一个脏器都焕发新生,生机勃勃。 霞光壮丽,树木婆娑,稻田摇曳,微风温柔,炊烟袅袅,空气中飘来农家晚饭时浓浓的菜香…… 周瑜有种岁月静好,生如夏花之绚烂的宁定感,看着前面在霞光下欢乐蹦跶,衣裙飞舞的小乔,满满的幸福感浸润周瑜的全身,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就这样在,在一个与世无争的乡村里,陪她走到岁月的尽头。 可是,不行。他是吴国大都督,唯一的荣耀王者,镇国大能。他的身上,肩负着重大的使命。 当将沿海所有感染孢子毒雾的村庄都净化完,要返回吴国都城时,周瑜已经无法违背心意丢下小乔独自离开了,对他背负重任的人生而言,小乔是照亮阴暗心海、最璀璨的星辉。 世人皆知,铁血都督周公瑾以坚定的意志和不苟言笑的冷酷著称。任何人都无法动摇他。 在他如尺规般明确的人生中,只有小乔是违背人生信条的唯一意外。 所以,周瑜出乎所有人意外的将小乔带回了自己城堡中,被江东乔家抛弃的可怜小乔在周瑜的城堡里,被悉心照料得就像是童话中的公主。 在周瑜的心里,小乔也的确是公主。 永远的公主。 回想起第一次见面,到现在,已经两年过去了,今年的小乔已经十七岁,可是由于血脉的特殊原因,身体的发育没有跟上年龄,看起来依然像个十一二岁的小萝莉。 两年的接触,让小乔更加了解到,周瑜哥哥,并不是第一次在地牢中见面时,自己认定的坏蛋,可恶。相反,这两年来看到周瑜从容不迫地下达一条又一条为吴国民生谋福利的决策,小乔觉得周瑜很伟大,是一个真正忧国忧民,能为国家带来富强的栋梁,也是一位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智者,总能教给天真无知的她不少实用的真理。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说的就是周瑜这种人。 这么了不起的一个人,无论他做什么,小乔都是对他充满信心的。可是此时此刻,听到周瑜即将启程,要去盛世长安杀女帝和剑仙,小乔与生俱来的敏锐感到强烈的不安。 小乔没见过女帝和剑仙,但听过不少他们的传说,知道他们是世界上最强大,最受人膜拜的两个人。周瑜哥哥虽然也很了不起,小乔还是很不放心,依依不舍地抓着周瑜的风衣,可怜兮兮地祈求道:“周瑜哥哥,你一定要活着回来呀。” 小乔可怜兮兮的不舍模样让周瑜一阵感动,他怜惜摸着她的头,柔声道:“周瑜哥哥想要照顾小乔一辈子呢,所以周瑜哥哥一定会活着回来的。小乔可是周瑜哥哥活下去的最大动力哦。” 世人都以为弱小天真的小乔,是冷漠铁血的周瑜的弱点。只有周瑜才知道,小乔不仅是他的弱点,更是他的强处。 爱上一个人,就像突然有了软肋,又有了铠甲。 因为小乔的出现,周瑜才了贯彻一切的决心和守护一切的力量。 周瑜知道小乔是一个被家族无情抛弃的孩子,是一个不被世界温柔以待的孩子。 在这个战乱的大陆中,周瑜从来都不相信什么被世界温柔以待,他想的,就是拼尽全力去保护小乔的周全。 所以在这次王者大陆万年以来最盛大,也最残酷的盛典中,他一定要拼尽全力活下来,哪怕对手是女帝和剑仙。 望着即将破晓的天色,周瑜面色肃然。 不知其它帝国的王者们,此时是否和自己一样,已经开始启程去长安?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3章 人最容易失败的,就是在自己看不起的事物上 王者大陆,三分之地,魏国。他站在山崖上,负手而立,狂风将他的衣袍吹得猎猎起舞。沧海,倒映在他那血红色的瞳孔中。没有桀骜狂放的表情,没有侵凌天下的威严,他的表情静静的,他的身姿也是静静的。他就这么静静的观看着沧海,却有种说不出的气势。整个海浪咆哮的沧海,都似乎匍匐在他平静的气势下。他的气势并不凌厉,可在他的身上,有一种浓烈的,狂风也吹散不了的气息,让人根本不敢与之靠近。只有上过战场,沐浴过血腥,见过无数白骨尸骸的人才会明白,这是死神的气息。究竟要杀过多少人,饮过多少血,才能拥有这样的气息?他的旁边,一把剑插在地上,海边的狂风,根本吹不灭剑上燃烧的熊熊火焰。这是一把形状怪异的剑,比普通的剑长得多也宽得多,剑身内部隐隐有鲜血流动,那是由无数敌人鲜血凝聚而成的精华。这是一把会吸血的剑,凶名响彻整个大陆。比剑的名声更响亮更让人畏惧的,是它的主人——鲜血枭雄,曹操。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志哉,歌以咏志。曹操负手而立,静静的观望着沧海,雄伟的太阳,皎洁的月亮,灿烂的星河,都仿若出自沧海里,在海里载浮载沉。与其说他在观沧海,倒不如说他在欣赏整个瑰丽浩瀚的王者大陆。天下,是他志在必得的东西,他要成为制定天下秩序的那个人。阻挡他制定天下秩序最强大的那个人,就是女帝武则天。狂风将他的衣袍,发须吹得猎猎舞动,望着沧海盛景,想着即去长安参加盛典,有极大概率杀死女帝,平日里古井无波的心境此刻有着难以抑制的高兴,就像海面上翻腾的浪花。可即便狂风吹风,心中高兴,他身上那股气息并没有稍稍减弱。那是一种平静但浓烈的煞气,让普通人根本不敢稍稍靠近。普通人不敢靠近,但他却很随意的走到枭雄旁边,共同观望沧海。他,不是普通人,是神。战神。吕布。将近两米高的威武的身躯,身穿厚重铠甲,头戴凤翅紫金冠,手持方天画戟。浓密粗犷的眉毛,强硬的鹰派脸孔,他将‘战神’这个概念诠释的淋漓尽致,战神这个词,就好像是为他打造的,他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未尝一败。他骄傲,自大,狂妄,因为他有骄傲自大狂妄的实力。哪怕是对面枭雄,他的脸上,也没有丝毫敬畏。他坚信自己有一天总能超过曹操,因为他还很年轻。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什么时候出发去长安?”吕布直接开门见山道,没有多余的废话,完全是最直接的军人风格。“等下就出发。”曹操回答道。吕布那刚硬的脸毫不掩饰不屑和嘲讽,道:“在我看来,以高端荣耀战力决定大陆走向这种做法,实在太无趣。战斗就是战斗,跟战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向往的,是以千万人血河成流的大型战场,只有经过战争,才能获得最彻底的胜利。为了杀一个女人,各大帝国荣耀王者倾巢而出,荣耀二打八,就算赢了,也不光彩,这样岂不是堕了你枭雄的一世英名?”“枭雄?英名?”曹操转头,血红色的眸子凝望吕布虽然线条刚硬,但实际上还很年轻的脸,“在政治的斗争里,没有英雄,也没有枭雄。有的,只是胜利者和失败者。”“只要女帝一天不死,那么东方诸国,都要承受来自大唐铁骑的莫大压力。你没见过女帝,也没与女帝博弈过,她的可怕,你体会不到。”吕布不屑道:“一个女人,能可怕到哪里去。”浓浓的大男子主义。王者大陆崇尚强者,鄙视弱者。在这个以武为尊的世界里,整体上来看,男性的平均实力要比女性高出一大截,因此,这也是一个以男性为主导,男尊女卑的世界。如果不是女帝横空出世,将所有男人踩在脚下,那么这种观念和趋势只会越来越不平衡。吕布从小就天赋奇高,没有遭遇过任何挫折,在成长为战神的过程中,不断有女人投怀送抱,他的身边,从来不缺一些阿谀奉承的谄媚女人,因此,他也养成了极为苛刻的大男子主义。“千万不要小看任何人,尤其是美丽又强大女人。”曹操警醒道:“人最容易失败的,就是在自己看不起的事物上。你这么瞧不起女人,说不定以后就栽在女人的手里。”吕布好像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如果跟他说这番话的不是枭雄曹操,那么他一定会将对方的头拧下来。“对我来说,力量才是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东西,它能让我受到崇拜与敬畏,能让我强行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毁灭我得不到的东西,更能登临高位,开创功业。至于女人,只不过是力量和权势的附属品,只是一种锦上添花的东西。如果女人是花,那么权势和力量就是锦。锦上能添花,但花上却不能绣锦。男人跟女人的地位,就是锦与花的定位。”曹操无奈摇了摇头,这个‘战神’,实在是太自负,也太年轻了。年轻,自负,就意味着没有真正的大局观看清这个世界,他的一生实在太过顺利,顺利到没有任何挫折,他还没跟世界上那些站在巅峰的存在交手过,未曾尝过惨痛的失败,所以也就养成了狭隘的格局。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吕布,你这样自我孤傲,毫无情趣,是得不到貂蝉的心的。”曹操说道。“得到她的心干什么?那东西太复杂,我只要得到她的人就够了。”吕布刚硬的脸绽放出一个野性的笑容,“只要你同意,我立刻就可以强行得到她的人。”曹操那双深红色的眸子盯着吕布,警告道:“只要我活着一天,只要貂蝉在我大魏国土内一天,她就可以按自己的意志自由的生活。我决不允许有人用任何强迫的方式得到她,她的风华绝代的容颜确实让人垂涎,可她的才华和智慧也值得让人尊重。能在众多占有欲旺盛的强权男人身边左右逢源,八面玲珑,把男人哄的团团转却不被男人束缚,这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绝世舞姬,世界上也就只有她一个了。她和你一样,对我来说,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除非她自己愿意,否则我不会让她成为任何男人的附属物,包括我自己。”吕布问道:“难道你对她就没有心动?”敢当面问曹操这种话的,也只有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战神了。“心动当然是有的。”曹操负手而立,俯瞰整个沧海,“但相比女人,这个天下,更让我心动。”“所以,为了得到这个天下,女帝,必须杀。”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4章 用人之道 吕布说道:“我一直觉得,通过战争,在战场上拼杀得来的胜利,才是最彻底最荣耀的。靠以多打少来杀掉一个女人,来获取的胜利,怎么都觉得有失男人的气概。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帝王是怎么想的,居然这次会同意以多打少?真是沽名钓誉。” “论男子气概,论威猛刚烈,楚霸王绝不逊色于你,但他也毫不犹豫接受这次盛典的邀请,前去长安杀女帝,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曹操说道。 “不知道。”吕布无所谓地耸耸肩。 “因为你还没到达那个年龄,因为你还太年轻和幼稚,因为你还不是一个帝王,所以你体会不到身为一个帝王,身上要肩负的国家子民生命的重大责任。” 曹操王者吕布那年轻刚硬,桀骜不驯的脸,说道: “开口闭口就提战争,就说开战的人,既不懂得战争的沉重代价,亦不懂得战争的真正意义。通过刀剑和枪矛来获得战争的胜利是最艰难也是最愚蠢的,即使是胜利,也要万千士兵和家庭付出沉重的代价,而最有效率将伤害降到最低最聪明的做法,是通过计谋或者高端战力的胜负来赢取最终的胜利。”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懂。我喜欢战争,说穿了,就是我享受战争,享受在战场上所向披靡,自己是整个世界焦点的感觉。也享受在战场上,敌人畏惧我,视我如魔,朋友崇拜我,尊我如神的感觉。” 吕布说道:“我知道,与你的深思熟虑的远大格局相比,我的智谋无论怎么表现,都会显得‘有勇无谋’,既然智谋比不赢你,那当然要在刚猛勇烈上比赢你。” “这就是我欣赏你,把我留在你身边,给你仅次于我之下最大权力的原因。” 曹操那深红色的眼眸深处闪过一丝赞赏,“在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已经深深意识到,你可能会我是征服之路上扫荡前方最犀利的剑,也可能是我征服之路上来自后背最恶毒的剑。我知道,以你的天赋和自负,你是不会甘心屈居任何人之下的,倘若有一天你拥有了能将我取而代之的力量,你会毫不犹豫地把我杀掉。” 吕布说道:“那你为什么不在看到我的第一眼起就杀了我?那时候的我,应该没有任何反抗你的能力。如果是我,一旦意识到某个人会是来自后背的剑,而那个人对我没有反抗能力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他扼杀在摇篮之中。” “这就是你和我的差别。所以我是枭雄,而你只是个战士。” 曹操说道:“我不杀你,将你留在身边并且尽力帮你变得强大起来,那是因为我爱才。你知道我的用人之道吗?那就是天才加奴才。不管天才奴才,只要有才,我都会爱惜。” “有些事只能天才才能做到,而有些事,只有奴才能做到,所以要把那些伟大艰难的事交给天才去做,把那些需要舍弃尊严的琐碎小事交给奴才去做。敌视所有人,但又包容所有人,当你能做到这一点时,你才是一个枭雄,你才有资格替代我,成为肩负魏国万千子民的王。” 听着曹操这番坦诚的言论,吕布心里升起一股怪异的感觉,那是一种不愿承认自己心胸气度见识不如人,不服气,但又明白自己的确不如人不得不服气的感觉。 对曹操,吕布没有臣服,但绝对佩服。 如果世界上只能有一个枭雄,那么曹操绝对就最担当得起这两个字人。 或许在众多王者之中,曹操不是最强的,不是计谋最出众的,但绝对是最会笼络人心,最以大局为重的。 一个人能够走到何种高度,取决于他的根基与眼界,而他在自身高度的限制下,能够做出多大的事业,则取决于他是否善用人心。 与仁德义枪刘备注重仁,德,义的用人方式不同,曹操用人,不论仁,不论德,不论义,只论才。 他不在乎对方是什么人,也不在乎对方有没有居心,他在乎的,是对方有没有用,有没有才干。 只要有用,他会毫不犹豫的将那些有利用价值,有才干的人纳入麾下,不问出身,不问过去,只看未来。 曹操的门客聚集了三教九流,有谦谦君子之仕,也有阴险狡诈之辈。 有人爱权,有人爱钱,有人爱美色。爱权者,曹操根据他的贡献,赐他权。爱钱者,曹操根据他的能力,给他权。爱美色者,曹操根据他的才干,送他美色。 跟在曹操身边,其实件很幸福的事,你不用担心自己的才华会被淹没,也不会用担心无法出人头地,只要你真的有才干有能力有力量,那么就一定能有一席之地。 也只有曹操,才有气魄和能力将吕布,夏侯淳,典韦,元歌,司马懿这些风格各异,又桀骜不驯的人完美统御。 吕布知道,自己能留在曹操身边,就是因为他有价值,他是曹操战场上最犀利的剑,只要他的剑锋依然锋利,对敌人依然有着震慑力,那么,即使他是以曹操平起平坐的姿态,曹操也不会计较这些细节。 曹操坦诚说道:“能用计谋解决的战争当然是用计谋解决最好,但是大多数战争,都是无法用计谋去解决的,这种情况下,只能用利剑去解决。所以,要完成一统天下的大业,光靠计谋,是绝对无法做到的,光靠利剑,也无法做到,只有将计谋和利剑结合起来,将我身边这些人的才能都准确运用上,才能获得最终胜利。我身边的剑有很多把,但毫无疑问,吕布你是最锋利的一把。” 是的,吕布是曹操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剑,吕布自己也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在曹操把他当成手中最锋利的剑,扫清前方的障碍时,他也借曹操之手,得到了自己想要尊荣和战争,他能完全投入于战争于杀戮在,让自己在战火中不断变强。 只有在战火中,战神才能不断变强,战争,是他力量的来源。 鲜血杀戮,是吕布最渴望最离不开的。他的确就像一把剑,在被曹操用来刺入敌人的胸膛时,他也品尝到了敌人美味的鲜血。 他得到了敬畏,他得到了崇拜,他喜欢被人敬畏,也喜欢被人崇拜。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5章 历史的正义,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吕布与曹操的关系,与其说是君臣,倒不如说是伙伴。 不敢有丝毫放松,吕布必须努力变强,以保持自己的价值,这样才不会被曹操舍弃淘汰。而曹操为了保证自己的统治力,也必须时刻警醒自己,保证自己一直强大,这样才不会被吕布取而代之。 他们各取所需,相互利用,相互裨益。这种组合,是牢固且最有效率的。 他们将迸发出强大的力量,如果不是历史遗留原因,如果不是大唐自古以来就是地域辽阔,实力雄厚的超级大国,如果魏国不是自古以来就是中等小国,如果不是女帝的励精图治,那么王者大陆今天的格局,绝不会像现在这般。 以曹操的心性和力量,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运营,他绝对可以将魏国打造成超一流的大国。 “每一个帝国的王者其实都不想这么快就和大唐硬刚,毕竟现在的大唐如日中天,按照正常的历史进程,东方大陆各大帝国全面碰撞开战,起码要百年之后,可是,青莲剑仙的横空出世,其恐怖的成长速度,已经加速压缩了这种历程,让所有的帝国王者们都明白到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缓冲和运营。” 枭雄叹息道:“时间,已不站在我们这边。” 时间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敌人,它创造一切,又消灭一切。 它的力量让人根本无法抵抗,纵观历史,时间站在哪一边,哪一边就是最后的胜利者,从不例外。 在时间的支配下,无数帝国辉煌的文明,都已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太古封神时代的商朝和纣王,就是最好的例子。 吕布从未见过枭雄如此丧气的样子,心高气傲的他有些不满地说道:“不就是一个刚晋升的荣耀王者,至于让你们感到患得患失?大陆上最年轻的荣耀王者?笑话!如果不是你要我韬光养晦,作为将来三国大战的战场上最终秘密的王牌,不能暴露自己的实力,那么‘王者大陆最年轻的荣耀王者’这份光辉灿烂的荣耀应该是我的!” 说着说着,吕布从最开始的不满,转变为毫不掩饰的愤怒。心高气傲的年轻天才,最注重的,就是第一的荣誉。 吕布在二十三岁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晋升为荣耀王者了,如果不是枭雄的强烈要求,要他韬光养晦,吕布绝对会以战争的方式向全世界高声宣传,以胜利者的姿态,在整个大陆的战争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让世人惊叹传颂。 没有什么比旁人那种惊叹的目光和传说的赞美更让吕布有成就感了。 可是,现如今,这种光辉灿烂的荣耀,却被青莲剑仙李白夺走了,这又如何让他不愤怒? 剑仙的光芒越强烈,受到的崇拜与赞美越多,吕布的内心就越愤怒,甚至是直接转换成了仇恨。 对于曹操这种比他大了一辈的高端荣耀王者,他们的心思手段和格局,吕布自然是不得不服的,可是对于李白,吕布不仅不服,而且不屑。 同龄人之间的竞争意识,是最强烈的,在吕布的概念里,他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年轻强大的神。 深谙人心的曹操自然明白吕布的愤怒由何而来,说道:“女帝会制定这场游戏规则,有信心邀请东方大陆上所有势力的君主们参加盛典,荣耀局二打八,吕布,你该不会真的以为青莲剑仙李白还只是一个低星荣耀王者吧?” 吕布说道:“就算不是低星荣耀王者,那又如何?这次去长安的王者们,哪一个不是排行大陆前十之列的超级强者,难道二十四岁的他还能是你们的对手?” 曹操沉吟道:“理论上,的确不可能” 吕布斩钉截铁道:“实际上,也绝对不可能!” 吕布所有的骄傲与自负都来自于他的实力。他一直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有天赋的人,也是将来最有可能站在世界巅峰,战胜老夫子的人,他从没想过自己会被超越。 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二十三晋升为荣耀王者,已是大陆第一人。仅仅七年的时间,就从低星荣耀王者再次突破,晋升为高星荣耀王者,除了不能与曹操这些排名前十的超级强者相比,吕布几乎碾压前十之下的所有人了。 这种恐怖的成长速度,古往今来,只有他一人。因此,吕布对任何人都有着绝对的优越感,如果此刻的李白已经是可以媲美大陆前十的超级强者,那么对吕布的优越感绝对是粉碎性的打击。 心高气傲的他又怎么可能接受? 最打击人的方式,就是让他为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东西感到羞耻。 不仅是吕布,就连格局远大曹操都不能接受,虽然不能确定李白是否真的位于超级强者之列,可曹操已然可以推算出,李白绝非低星荣耀王者,不然的话,女帝不可能有这样的底气。 越往深层处想,曹操就越感到时间的紧迫。 曹操暗下决心:绝对不能再放任他这样发育下去了。这次入长安,一定要竭尽全力杀了李白。 曹操深谙人心,知人善用,计谋手段力量都属世界顶尖之列,麾下元歌,夏侯惇,吕布,典韦,司马懿,无一不是当世英杰。 之所以能将桀骜不驯的他们统御在一起,是因为曹操能很轻易的洞悉出他们的野心,**,并真实的提供予他们想要的东西,这种并非单纯驱使,类似于合作,互助互益的方式,能让麾下英杰的才能更好发挥。 然而,青莲剑仙李白那种阳光高洁、善良侠义的特质,那种纯粹的灵魂和无私奉献,心系苍生的宽广胸怀,是曹操无论如何也无法洞悉,甚至无法理解的。 这种善良侠义,阳光高洁,并非出自于天生,而是在后天艰苦战乱的环境中才能锤炼出来,因而无坚不摧,任何诱惑,野心,**,都不能侵蚀。正因如此,以洞悉人野心**,赋予利益达到统御目的曹操明白,像青莲剑仙李白这样的人,是不会被征服,更不可能被他统御的。 这样的人让曹操不得不心生敬意,也让曹操不得不杀之而后快。 世界上只有一个青莲剑仙,可是一个,都已经让各大帝国的王者们觉得太多了。 像李白这种无法统御,又无法成为,永远只按照自己内心的善良与侠义行事的人,他们希望一个也没有。 处于同一政治立场,曹操很确定除了刘备比较奇葩的‘帝王’外,其它去长安的帝王们肯定也怀着必杀之心,青莲剑仙的横空出世,已完全打破大陆各国势力的平衡。 因此,心高气傲的王者们没有拒绝女帝这次的邀请,哪怕这次最终由可能会变成以多打少的形势,并不光彩,可那又怎样? 政治里,从来就没有公平。 历史的正义,一直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6章 霸王虞姬 楚汉之地,楚国皇宫。 一个男子傲然坐在王座之上,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种霸绝天下的气势。 他的脸部线条十分刚硬,粗浓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大眼,尽显粗犷与威武。 浓密的头发披散着,有种狂放的野性美。 这是一个有着浓烈男子气概的男人。 威武、霸气、刚猛、勇烈,这些词语就好像专门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 不想其它王者那么端庄优雅,讲究王室礼仪。他坐在王座上的时候,通常把左脚也踩放在王座上,这么一个流氓般无礼的坐姿,由他做出来,却格外的威武霸气,浑然天成。 在别人做出来是无礼,滑稽可笑的动作,由他做出来效果就截然不同,只会充满令人凛然心折的霸气。 因为他是霸绝天下的霸王,项羽。 此刻,霸王的目光仿佛穿透万里虚空,投注在那座辉煌磅礴的传奇之城,盛世长安上,刚硬威猛的脸,罕见的挂着一丝担忧。 “女帝,剑仙,没想到新时代的序幕,这么快就被你们两个拉开。” 霸王从王座上站了起来,只是这么随便的一个动作,配合他那山一样魁梧健壮的身躯和与生俱来的霸道,就有种让人喘不过气的感觉。 就这么一个站起来的动作,就好像有一种凛冽的霸气袭来,让她胸口一闷,忍不住后退两步。 哪怕与霸王相识许久,相处多时,她亦还未能习惯他身上那过于猛烈的霸道。 “真的要去吗?可不可以不去?” 她的声音,就像微风吹过森林一样清凉而温柔,将霸王把霸道浓烈的气息柔化了不少。 她的五官精致灵秀,没有一丝瑕疵。长发束起,头戴花环,手握短弩,身穿铠甲,仿佛从风之森林走出来的精灵。 她出生在大河之畔,秉承着太古和自然的信仰。她向往自由,倾听着风的声音成长,与藤萝和鸟儿为舞,射出的箭附着自然之灵的祝福。 她可以感受到森林的心跳和风的呼喊,她是森之风灵,虞姬。 与霸王浑身散发的威猛霸道,令人窒息的气息不同,她浑身上下,散发着森林和风一样的柔性光辉。 面对她,就仿佛置身于静谧安详是森林中,被风温柔的吹着。 当你看到她,给你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不是那散发着森林与风的柔性光辉,而是支撑起她一百八十公分傲人身高的惊世大长腿。 让人惊叹的大长腿,一般都有三大特质:线条优美流畅,色泽光滑健康,肌肉轮廓紧致匀称。 三大特质中,能拥有一个,就已经是万里挑一,让女生羡慕不已了,如果全部都有,那就是让男人无法抗拒,爱不释手的顶级玩物。 虞姬就长着这么一对让男人无法抗拒,让女人无比羡慕的超级大长腿。 上天实在对她太过偏爱,不仅赐予了她世间最美丽的大长腿,而且还赐予了她绝美的容颜,以至于连霸王项羽这种刚猛威烈的男人都无法抗拒她的魅力。 “为什么?理论上,你不是应该很希望我去杀女帝吗?毕竟女帝是亲手将你仰慕恩师太古魔导封禁的人。你与她之间,应该有无法解开的仇恨才对。” 霸王看着眼前的女郎,威猛霸烈脸,罕见的露出一丝温柔。 “是。因为老师的关系,我和她有着无法化解的仇恨。可我也是一个女人,站在女人的角度,她能以一个女人的身份站到世界的最巅峰,真的很让我敬佩。 如今,你们这些霸王和枭雄们,居然联合在一起,甚至有可能以多打少,这也太……无耻了吧。” 虞姬坦诚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她并不考虑这些话会不会得罪自尊心极强的霸王,她做事说话,只忠诚于自己的内心。 “无耻?”项羽没想到虞姬会说出这么一个跟他性格完全不搭的词。 项羽用那独特的,雄浑有力的声音说道:“虞姬,你在和平安逸的森林里生活得太久了,根本不知道外面世界战争的残酷和政治的凶险。不是我无耻,而是政治本来就是无耻的,身处乱世,诸国争霸,我身为楚国王帝,不可避免的要陷入这场政治博弈中。 没见过万人拼杀的场面,没见过横尸遍野的惨状,你根本无法理解有着百万铁骑的盛世大唐对我们的压力。战场里的鲜血,远比想象中要猩红得多。” 虞姬不解地问:“大唐的强盛由来已久,数千年来,大唐都是大陆中最顶尖的强国,但历史上,也从来没见过诸国的王者们共同联盟,诛杀大唐皇帝的盛况,为什么这次,你们这些心高气傲,相互敌视的荣耀王者们会如此默契地联盟到一起呢?” 霸王一脸凝重:“因为无论力量,还是权势,她都已经站在了世间最巅峰。在我们眼中,她不是女人,跟我们一样,是帝皇,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男人会单纯的只将她看做女人,而不顾忌她的身份和权势。敢把她只当做女人来对待来调戏的人,不是在还没出生的路上,就是正在通往死亡的路上。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有资格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去看待她。她掌控的帝国,她的底蕴,比任何帝王都还要深厚。男人都不愿承认自己不如女人,可她,不得不让人承认,这就是女帝。” “女帝她,真有那么可怕吗?”虞姬喃喃道,同为女人,她实在想象不了,为什么女帝能达到这样的高度,没有皇室血统,一介女流之身,是怎样一步步攀登地位,掌控大唐,成为大唐子民引以为傲的绝代女帝? “真的可怕。” 谈起那个女人,项羽那刚硬霸气的脸不自觉的露出了一丝畏惧: “她力量超然,却不仅仅只会用力量去打压人征服人。她有智慧,能洞悉自我的处境和他人的欲望,她有威严,能让大唐众多桀骜不驯的大将衷心臣服,她有气度,不计较个人得失,该放下的就能放下,她更有手段,哪怕是卑鄙无耻之计策她也能淡然使用。 她懂得很多道理,却不仅仅会讲道理,大多数时候,她都不讲道理,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力量和权势去碾压是最彻底最效率的方式。英雄们在乎的荣耀,名声之类的东西,在她看来毫不重要,她唯一看重的是,如何实现毕生夙愿—将大陆统一。 为了实现这个夙愿,哪怕牺牲再多的鲜血,她都不在乎。为了统一大陆,她包容异族,哪怕是魔种混血,她也依然能够接纳。她能杀敢杀甚至不惜滥杀!为了得到这个世界,她不惜将整个世界毁灭,再重新塑造一个新的世界!这样的人,你觉得可怕吗?” “可怕。” 虞姬凝重地点头,听了霸王项羽的话,她心有余悸。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7章 因为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他那样的人 “大唐这样强盛的国家配合女帝这样帝皇,我们恐惧,恐惧王者大陆真的会在她的手中统一。作为帝王,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帝国成为大陆统一的陪葬品。现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都无法单方面与盛世大唐抗衡。我们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大唐逐一将我们击破臣服,二是我们趁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联合起来,杀掉女帝。除此之外,别无它法。这次各大王者之所以会默契的站在同一阵线,是因为我们都已深深意识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青莲剑仙的横空出世已经完全打破了高端荣耀战力的平衡,现在,时间已经完全不站在我们这一边。在我看来,剑仙比女帝还要可怕。” “剑仙比女帝还要可怕?为什么?”虞姬不解地问。 方才听了霸王的描述,像女帝这种能杀敢杀甚至不惜滥杀,为了得到这个世界,不惜将整个世界毁灭,再重新塑造一个新的世界的人,当然是可怕的。可是光辉灿烂,侠义善良的剑仙,跟可怕这两个字完全是绝缘的,又怎么可能比女帝还要可怕? 森之风灵虞姬自小在比碧绿的森林中成长,静谧和平的生活环境涵养出她温柔的性格和善良的心,她本能的亲近世间的一切美好。剑仙万千青莲绽放的仙境让她感到格外向往,那些行侠仗义,阳光高洁的行为更是让她敬佩,这么美好的一个人,这么光辉灿烂的传说,虞姬实在想不通,为什么霸王会用可怕来形容他。 “因为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像他那样的人。” 霸王面色肃然,“他天资聪颖,力量强绝,却从来不会以武力恃强凌弱。善良正义这些美好的东西并不是在嘴上说说,而是真的付出行动去实践,去行侠仗义,为弱小的群体着想,他是真心希望世界上所有人都能过上和平幸福的好日子。他心怀悲悯,愿意倾听最底层的声音,在这个强者为尊,弱肉强时的时代里,无数人为了成为王者而牺牲弱小,可是他不同,为了给弱小的人谋取福利和幸福,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他身上闪耀的光芒并非只是为了照亮自己,而是照亮他人。他不会像其它帝皇那样为了得到世界,而不惜毁灭世界,他只会竭尽全力去拯救自己所能拯救的每一条善良的生命。他的存在,让所有人都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存在着善良与正义,值得去奋斗终生,一定存在美好与阳光,值得去热爱生活。” 霸王问道:“你说,这样的人,可不可怕?” 霸王的问题让虞姬十分错愕,以至于她那聪慧的脑袋根本就转不过弯来。 “这样的人,怎么会可怕?简直太美好不过了!”虞姬说道。 “美好,那是在你的角度。”项羽摇头道:“在我们这些帝皇的角度看,这样的人其实很可怕。因为这样的人无法被掌控,也无法被征服,他的行为,永远都只忠诚于他的内心。他的善良与侠义,可能会给帝国带来荣耀和凝聚力,但也有可能因为这种善良让帝国承受巨大的损失。能在这个乱世中成为帝皇,心胸,眼界,手段,谋略,力量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不论是我,枭雄,女帝,芈月,还是刘邦,身上都有这种相同特质。然而,无论我们怎么学习模仿,都无法成为李白那样纯粹善良的人,也无法拥有他那种与生俱来就吸引所有人目光的特质。所以习惯于掌控一切的帝皇们都会本能的恐惧这样的人,害怕他真的有一天能改变这个世界。毫不夸张地说,他的存在会影响绝大多数上位者的利益,哪怕是女帝这样强势的人,都无法消除他的影响。” “他善良,正义,阳光,真诚,强大,有人认为这是美好,也有人认为这是可怕。有人爱他的善良,正义,阳光,真诚,强大,也有人恨他,理由都是一样的。” 虞姬情不自禁的喃喃道:“是啊,这个世界上的确从来没有出现过他那样的人,除了他,也没有人有资格被称为青莲剑仙。青莲剑仙,只有一个。” 项羽声音低沉:“一个,就已经让人觉得太多了。” 虞姬从来没在项羽身上拿到过这样的神色,听到过这样的语气,她凝视着他,问道:“霸王,你这是在,妒忌吗?” “是的。我在妒忌。” 项羽坦然承认,“撇除那些自太古封神时代就开始蛰伏,销声匿迹的‘神’与‘魔’,现今活跃在大陆的最强者当属万古长明老夫子。可即使夫子万古长明,我也有绝对的信心超越,因为夫子已经老了,未来必定是属于我们这一代王者的。 在整个大陆中,我是武力值最接近夫子的存在,我曾一度自信,我一定是世间最快超越夫子,未来屹立在强者最巅峰的第一人。可是,当看到李白那晃动星河落至西域的一剑,我的自信也被动摇了,其它帝国的荣耀王者可能还不能确定他究竟是强到了什么地步,可我十分肯定,他已是高星荣耀王者,实力完全可以跻身大陆前十之列。” “什么?二十四岁,高星荣耀王者,大陆前十之列?不是说才刚刚晋升为荣耀王者吗?” 虞姬震惊不已,二十四岁晋升为荣耀王者就足以惊艳整个大陆历史,可二十四岁就是足以跻身大陆前十之列的高星荣耀,这是什么概念? 难怪,像霸王这么心高气傲,威猛霸道的人,也会妒忌。 青莲剑仙,那样的人,的确让人妒忌。 “如果真的是刚刚晋升为荣耀王者,女帝又哪里有底气邀请东方大陆上代表各大势力的荣耀王者,以高端荣耀战力来决定未来大陆走向?” 项羽说道:“年轻,是一个人最大的资本,谁占据了时间,谁就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我一直都认为我必然会是未来站在世界顶端的男人,因为比夫子还要年轻无数倍的我,已经离世界第一一步之遥了。可是当我看到他的剑时,我才发现,原来,时间并没有选择我。以他这种恐怖的成长速度,自负骄傲如我,也没有信心在十年后不被他超越。” 听了项羽的话,虞姬终于明白,为什么女帝会有底气安排这样的游戏规则,为什么原本心高气傲,相互敌视王者们没有经过沟通便默契的站在同一阵线。 真正的强者,真正的传奇,就是让自己的敌人,在谈起自己,妒忌的同时又不得不由衷的敬佩。 因为大唐女帝和剑仙,给予他们的压力实在太大太大,剑仙作为精神信仰的象征,能让大唐的军队时刻拥有一往无前的精气神,女帝的统帅力以及计谋手段,不惧任何来自背后的阴谋暗算,两人的组合,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无缺的互补。 在这样的完美组合的压迫下,在不同政治立场和利益纠葛中,各大势力的荣耀王者们肯定会自觉的站在同一阵线,把握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尽量把女帝和剑仙都杀了。 尤其是那个从不会放弃任何浑水摸鱼机会的投机君主刘邦,绝对会参与这次盛典。 毕竟这次盛典,除了保持中立的老夫子,东方大陆排名前十的荣耀王者都邀请了,堪称自太古封神时代之后最盛大场面。场面越盛大,到场的强者越顶级,说明可以浑水摸鱼渔翁得利的机会就越多,要知道,长安城乃世间第一奇迹,埋藏中众多的秘密,包括人人都想得到的,代表世界起源的‘方舟’与‘天书’。 楚汗相争多年,项羽自然知道刘邦是个双面君主,对于这种有利可图的盛典最热切不过了,说不定那个虚伪的家伙现在就已经去到长安城,偷偷蛰伏起来,充分做好浑水摸鱼和坐收渔翁之利的准备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8章 噬灭日蚀,东皇太一 这一次,出乎霸王的预料,刘邦此刻没有蛰伏在长安,善于投机的他没有任何浑水摸鱼的侥幸心理,更没有去长安的念头。 刘邦去的地方,是大河流域的,云梦泽。 云梦泽一年四季都大雾弥漫,烟波浩渺,万里大泽常年笼罩在一片浓雾之中。 一旦进入云梦泽,便会不自觉的迷失方向,哪怕是经验丰富的探险家,也找不到出去的路,最终只能葬身云梦泽中。 传说中云梦泽这片无尽浓雾的来源,是太古封神时代,诸神与魔种战斗时,百万葬身云梦泽的冤魂凝聚而成,怨气不解,因而终年不散。 穿着堕落繁复血族风格的‘皮肤’,德古拉伯爵,刘邦走在云梦泽中,弥漫的浓雾隔绝不了他的视线,那双血族的瞳孔能将清晰地看清周围遍布的白骨尸骸,静谧,没有一丝声音的万里大泽中飘荡着一种诡异的气息。 凄迷浓郁的大雾里,仿佛隐藏着无数个冷血动物,用阴冷的目光虎视眈眈着,如捕猎的蛇一样,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刘邦知道,那些隐藏在暗处,阴冷的,像蛇一样的目光,是那些非人的‘阴阳家。’ 凶险无比的万里水域,无法驱散的茫茫大雾,这种绝世凶地,自然是冷血的‘阴阳家’们最喜欢的栖息地了。 王者大陆百分之九十九的‘阴阳家’,都栖息在云梦泽中,默默守护着‘奇迹’,利用‘奇迹’进行各种匪夷所思的试验。 哪怕是刘邦这种顶级血族,荣耀王者,被隐藏在大雾中的,众多‘阴阳家’注视着下,都有种不寒而栗,毛骨悚然的感觉。 此时正是中午时分,一天之中太阳光线最猛烈的时候。 可是猛烈毒辣的太阳没有给云梦泽增添任何一丝温暖,那些强烈的光线,在照射到云梦泽的外层浓雾上时,就被一种神秘的力量给吞噬了。 仿若噬灭阳光的日蚀。 行走在云梦泽中央的大湖中,刘邦静默而立,血族风格邪恶俊美的容颜上难得凝重,将巨剑杀狱直立于湖面上,沉声道:“我来了。” 话音一落,三颗如黑洞般的法球从云梦泽中央的湖底冲天而起,高悬于天际,以极其猛烈的速度吞噬太阳的光辉。 烈日当空的天色骤然黯淡,安静诡异的云梦大泽像是活了过来,千里湖水如沸腾般,无数气泡从湖底升起,破灭,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一个庞大的,邪恶的意志正在湖底冉冉升起。 黑暗法球终于将太阳的光芒全部噬灭,云梦泽陷入一片彻底的黑暗中。 日蚀亲临,如我之神迹! 阴沉浑厚的声音自湖底响起,荡漾整个世界。 湖水中央塌陷处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在浓郁的黑暗中,看不清楚湖底中央慢慢升起的事物,只是隐隐约约看到一个类似于鹿角形状的轮廓。 直到那两点蓝色寒光从水面升起来,才让人突然意识,那类似于鹿角形状的,是‘它’的头角,两点明亮蓝色,则是‘它’的眼睛! 这双眼睛,没有眼珠,眼眶内只散发着阴森的冰蓝色,让人感觉‘它’并不是一个真实的活物,而是由某种神秘的转生之术,占据了它人躯体的奇异生物! 从湖底升起的神秘生物终于完全浮出了湖面。 人身,龙尾。 仿若降临的神迹般,傲然立于湖面之上。 在这阴森,黑暗的环境中,看到这样恐怖,浑身散发着强大气息和邪恶意志的奇异生物,任何人都会本能的毛骨悚然。 刘邦没有毛骨悚然的感觉,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他了。 却也没有轻松之感,因为他是王者大陆有史以来,依靠奇迹转生之术所改造出来的,最强大的造物。 这副身体,已经可以纳入神的范畴,与自称神灵的超智慧体媲美。 他的真名如何,已无迹可考。 但是,在两河流域中,即使是小孩听到他的名字也会止住哭泣。 他是统治两河流域的阴阳家领袖—— 噬灭日蚀,东皇太一。 …… “刘君主,怎么会有空大驾光临云梦泽,以你的性格,收到女帝的来信后,应该迫不及待前往长安蛰伏,躲在暗处伺机而动,坐收渔翁之利才对。” 东皇太一开口嘲讽道,语气中丝毫没有顾忌刘邦的颜面。 刘邦也从来不在乎颜面。人要是真的活到了不在乎颜面,不要脸的地步,怎么也能活得下来。 刘邦就是凭借不要脸,才能在汉地激烈的斗争中活了下来,从一个小人物一步步成为足以和霸王抗衡的汉地君主。 卑鄙无耻,阴险狡诈只是最基础的手段。为了变强,刘邦宁愿变身为人类最痛恨的血族,连人类的尊严都可以舍弃,又岂会在乎不痛不痒的脸面? 刘邦认真道:“我来这里,是找你合作的。” “合作?”东皇太一那双没有眼珠的眼睛‘盯’着手握巨剑的刘邦,阴沉浑厚的声音带着毫不掩饰的仇恨:“如果我没记错,我们两个应该是有着深仇大恨才对,难道你忘记了,多年以前,就是你觊觎我的‘奇迹’,从奇迹中夺走了原本属于我的力量。” 阴阳家传承着来自太古诸神当权者的信仰,自封神之战结束后的漫长岁月里,一直都是大河流域,楚汉之地的统治者。 随着时间的推移,阴阳家内部产生腐朽和堕落,原本严谨的秩序开始瓦解,不再适应新的王者时代,加上人族的反抗,霸王项羽的横空出世,阴阳家渐渐失去了对这片土地的绝对掌控力。 但饶是如此,依然让人无比敬畏。 因为阴阳家的手中,掌握着唯一非实体,需要借助仪式来展现的太古奥秘——十二奇迹之一的双螺旋,转生之术。 了解到这一点后,野心极大的刘邦产生了一个胆大妄为的想法——如果自己得到“奇迹”,是否可以代替阴阳家们成为这片土地的王者?是否可以将不可一世,力拔山兮的霸王踩在脚下,是不是可以成为凌驾于终生之上的神? 这个想法令他激动不已。 他敢于如此妄想,多亏了天才的友人张良拥有神秘莫测的言灵之力,让盗取奇迹有了实现的可能。 太古魔导的弟子,掌握强大言灵之力的张良因不通俗事频频惹出大麻烦,甚至不得不为下一餐饭发愁。 刘邦替他解围,并得到了他的信任,不费吹灰之力便说服他带领自己走入通往阴阳家们祭祀“奇迹”的云梦泽。 张良自己,也对所谓“奇迹”产生了好奇。 借助言灵之力,他们成功迷惑守卫,目睹了神秘的仪式。 “奇迹”璀璨的光芒笼罩着九位呢喃着咒语的阴阳家,以及窥视的两人。张良以言灵与“奇迹”对话,师父姜子牙的话得到印证,还有更多……更多……关于大魔王的命运…… 至于刘邦,却为惊人的发现而兴奋着……当仪式中的阴阳家们揭开神秘的面具……啊,原来曾经统治楚汉之地的,竟然是这样一群……一群怪物! 蛇面人身!这就是阴阳家们的真面目! 那瞬间,他的脑海中涌现出更加激动人心的计划。 他偷偷拔出护身剑。仪式完成,阴阳家们一个接一个结束膜拜。 待最后一名阴阳家落单的瞬间,刘邦发动了无耻的偷袭。 那个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哀嚎着露出真容——蛇的面孔。 张良也加入了战局,言灵的枷锁缠绕着他,让他无法动弹。 只听见哀嚎回荡,阴阳家“礼魂”就这样不明不白化为灰烬,那无处安放的力量,尽数进入刘邦的身躯。 命运又开始了轮回,而身为太古魔到姜子牙的弟子,在王者时代的大战乱中,他必须选择自己的阵营。 张良心情复杂望着眼前欣喜若狂的刘邦,出手的那刻,便决定追随于他。 以上,就是刘邦夺取奇迹,与东皇太一结下深仇大恨的背景故事。 芈月一直疑惑的,为什么刘邦不仅能成为代表光明的圣殿骑士,更可以成为代表黑暗的血族,把两种相互矛盾的信仰完美驾驭,掌握圣殿之光,德古拉伯爵这两款iv级铭文皮肤的力量。 就是因为刘邦的身体,经过奇迹转生之术的改造,已经完全不同于普通人类,更像是一种容器,能完美兼容各种相互排斥的力量。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9章 人和树一样 平庸是恶。 东皇太一如此坚信。 曾经的东皇太一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一员,可那副平凡的身躯中,却跳动着一颗执着而冷酷的心。 他在起源之地曾经遥遥目睹超智慧体,诸神领袖女娲的现身,仅仅惊鸿一瞥,那种威严和力量令人无限向往。 而这种敬畏,因最后的奇迹“转生之术”被打破。 许许多多富于才学之人被召集到起源之地,时隔多年后为当权者开始创造唯一非实体的奇迹。 为了这伟大的工程,曾经仅属于超智慧体的奥秘被展示出来:双螺旋。 这奥秘改变了学者们的命运,其中唯有当时籍籍无名的东皇太一,看破了当权者的真面目: 原来,超智慧体也会衰弱,也会老去; 原来,超智慧体也会畏惧死亡,渴求永生。 原来,存在了那样漫长时光的超智慧体,也并非亘古不灭。 刹那间,自称为神的超智慧体、凡人、魔种之间的界限被彻底打破! 异想天开的念头在东皇太一心里生根,发芽:原来,自己也可以成为神。 怀抱这种执念,在封神战争结束之后许多年,大河流域畔的密林中,当太阳的光芒被日蚀吞噬时,他自愿接受了双螺旋的试验,用自己身体去验证“转生之术”——或许是世间绝无仅有的成神之路。 他如愿以偿,成为世间第一个接近于超智慧体的造物,通过奇迹,掌握了力量、进化以及无穷轮回的可能性。 他欣喜若狂,对“转生之术”坚信不移,不允许任何质疑。 甚至当自己的创造者鬼谷子对奇迹的真伪产生怀疑时,他也毫不犹豫联合同类们将其放逐。 但不久,奇怪的事发生了,奇迹失去光辉。 难道真如那被放逐的创造者所言,“转生之术”只是伪奇迹,而自己不过是作为“伪神”存在? 这是他无法容忍的。他无法容忍自己重归于平庸。终于经过探索,思考和尝试,发现唯一令奇迹维持运作的办法,是以仪式汲取力量:吞噬太阳的光辉,吞噬河川、浮云、森林乃至自然的生命。 依靠重获光辉的奇迹,这些自称为“阴阳家”的造物们,统治了大河流域,并赢得了愚昧无知的人们的信仰和崇拜,一如当年他们的领导者所膜拜的起源之地的超智慧体。 东皇太一的身体,经过数次双螺旋转生之术的改造,进化,也从最初的蛇脸人身转变成现在人脸人身龙尾,单纯从身体的特殊性来说,东皇太一现在的躯体比刘邦这个顶级血族还要具有竞争优势。 如果不是那次刘邦卑鄙无耻的偷袭,夺走了一部分转生之术的力量,恐怕此刻的东皇太一,已经成为可以媲美超智慧生命体的——神了。 纵观整个王者大陆,除了那些曾经欺骗奴役过他的神外,东皇太一最痛恨的,就属面前这个双面君主刘邦了。 然而此刻他却明目张胆的来到自己面前,说要合作?东皇太一又怎么可能答应!如果不是刘邦得到了圣殿,血族,转生之术三种力量,跟自己处于同等境界的荣耀王者,难以杀灭的话,东皇太一早就忍不住动手了。 其实东皇太一明白就算动手也没用,以刘邦这种不要脸的程度是不可能与自己硬刚的,意识到又危险他绝对会第一时间逃走,觉醒的超厚霸业之盾以及能瞬息间传送千里的统御战场这两大技能,让刘邦成为大陆上最难杀死的存在之一。 “跟你这种双面腹黑的人合作?不可能!”东皇太一冷冷道,“滚开,不要浪费我的时间,我要启程去长安了。” 刘邦淡然道:“已经没有去长安的必要了。” 东皇太一那没有眼珠的空洞眼眶骤然明亮,“如此辉煌盛大的千年庆典,众多荣耀王者齐聚,如此千载难逢诛杀女帝的机会,东方大陆上任何一个势力的统领着都不会错过,你居然跟我说没有去长安的必要?” 刘邦说道:“虽然机会千载难逢,但没有绝对的把握杀掉女帝,反而我们会有葬身在那里的巨大风险。” 东皇太一冷晒,“荣耀局二打八,除非万古长明老夫子亲至,否则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万载以来,老夫子都秉承中立的态度,以传承大陆文明已任,不可能参与王者们的政治斗争,超智慧体的诸神以及魔种领袖扔在沉睡中,也不可能现身。此次难得众多王者站在同一阵营对抗大唐,只要杀掉女帝,夺取长安城内十二奇迹之首的方舟和天书,就能获得与神明对抗的力量,复仇我曾经被欺骗和奴役的痛,成为世界之王,这么好的机会,你居然叫我不要去长安?我实在看不到,你所说的,葬身的巨大风险在哪里?” 刘邦不再说话,而是直接解开自己的上衣。 结实的胸膛上,有一个贯穿身体的巨大伤口,即使过了许多天,即使以血族强悍的恢复能力,都没能愈合,伤口处残留的锋锐磅礴的剑气仍在不断切割刘邦的身体,不时有鲜血渗出,仿佛时刻在遭受着凌迟之痛,如果不是厚实的霸业之盾将这一件的距离偏移了几分,那么这一剑就会直接贯穿刘邦的心脏,将他彻底秒杀! 看到刘邦身上这几乎致命的一剑,东皇太一的空洞的眼眶骤然收缩! 没有人比东皇太一更清楚刘邦身体的强悍了,经过转生之术的改造,得到了圣殿之光的洗礼,又成为了血族,拥有恐怖的恢复能力,毫不夸张的说,刘邦的身体已经接近于超智慧体的神,有了技能霸业之盾的加持,说是神躯也不为过。 普天之下,又有谁能给刘邦的留下这么致命的创伤? “这就是葬身长安的巨大风险。”刘邦说道,“现在,你看到了?” “是谁做的难道沉睡的某个超智慧神苏醒了?”东皇太一。 “不是神,是仙。” 刘邦盯着东皇太一,一字一字地说道:“青、莲、剑、仙!” “青莲剑仙?李白?!怎么可能!不是一个二十四岁,才刚刚晋升为荣耀的低星王者吗?” “哼,低星王者?”刘邦邪气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怒气,指着自己身上无法愈合的伤口,“你觉得仅仅一剑就能在我身上造成这种伤害的,还会是低星王者吗?” 东皇太一还是不愿相信,“是不是你太轻敌托大了,仗着肉身强大,硬把身体往他的剑上凑?” “像我这种贪生怕死的双面君主,会做这种蠢事吗?” 刘邦的语气里隐隐带着愤怒,“没有任何轻敌托大,事实上,在看到他那从星河中落下的一剑,我第一个念头,就是逃!毫不犹豫施展了霸业之盾和统御战场才死里逃生,如果犹豫多半秒,我就被那一剑当场秒杀了!” “原来,青莲剑仙从星河落至西域的一剑,竟是针对你?” “对。” 东皇太一喃喃道:“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刘邦盯着东皇太一,一字一字,吐字清晰的说出大陆上所有王者都不愿相信的事实:“青莲剑仙李白,不是刚刚晋升为荣耀的低星王者,而是可以和万古长明老夫子比肩的存在。仙,已经不是一个象征信仰的荣耀称号,而是真正的实力,能与超智慧体的魔,神抗衡的实力!”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如果二十四岁就能获得与神抗衡的力量,那么我这数万年以来的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东皇太一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平庸是恶。 这是东皇太一的座右铭。 然而,跟光辉灿烂的青莲剑仙比,谁不平庸? “不管你接不接受,这就是事实。”刘邦淡然道,同为牺牲了一切尊严才得到力量,成为荣耀王者的刘邦,自然明白东皇太一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 可王者就是王者,之所以能站在世界顶端,就是他们都具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积极接受现实,尽全力把一切不利的因素转换成利已的因素,实在转换不了,就彻底抹除。 “青莲剑仙,必须杀。” “当然。在见识到青莲剑仙真正的实力后,哪怕霸王,枭雄,都督也不得不放下自负和高傲,从最开始的一对一,到车轮战,最后可以演变成群起围攻,这样才有杀掉他的可能。” 刘邦冷笑道:“女帝不愧是女帝,一开始恐怕做的就是这个打算。要杀掉青莲剑仙,至少需要两个大陆前十荣耀王者来换,你愿意成为这八个其中的一个吗?” “当然不愿意。”东皇太一斩钉截铁地说道。他花费了无数光阴,经历无数困苦挣扎,才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辈成为今天的荣耀王者,对生命自然无比珍惜,别说是八分之一,就是八万之一的死亡率,他也不愿意冒险。 东皇太一和刘邦一样,都不具备悲壮的牺牲主义精神,青莲剑仙恐怖的成长速度或许给霸王,枭雄,铁血都督这些人带来时间上的强大威迫感,但对于手中掌握着奇迹双螺旋转生之术,可以无限进化轮回的东皇太一来说,时间并不是那么的紧迫。 他有的是时间能耐心,等待最好的机会,等到诸天神魔的归来,那才是真正决战的时刻。 至于这次的机会虽然千载难逢,但并不是万无一失,辉煌的长安城下,蕴藏着太多东皇太一看不透的秘密,以女帝的年纪,能推翻皇室,登基称帝,不到二十年的光阴将大唐打造成一个超级帝国,所有立于时间顶端的王者们都隐隐知道,除了方舟和天书的力量外,也必有超智慧体的神灵在背后推动。 “这次的盛典,就让给枭雄,霸王,都督这些具有悲壮牺牲精神的王者们吧。”刘邦说道:“我已经预见到,不论这次盛典大战的结局如何,未来十年的东方大陆各大相邻的之间帝国必然会开启生死对决,逐鹿中原。这是历史的必然进程,所以,未雨绸缪是最好的做法。为了在不久的将来中获得巨大的优势,将楚汉之地统一,在大陆上有立足之地,你和我最好的选择,就是合作。” “的确。目前不论是你还是我,都无法对抗霸王,最好的做法就是联合起来。”东皇太一同意道,“不过,你和我合作联盟的事,张良知道吗?那家伙不通俗事的家伙可不像你我这么灵活变通,当初配合你来偷取奇迹的时候,我可是让他吃了不少苦头。” “张良么?他会理解,也会赞同的,因为我,是他选择的宿命。” “那个一头红发,意气风发的大将呢?”东皇太一说道,“传闻我们阴阳家手下的恶霸曾欺凌奴役过他的乡村,并将他的未婚妻作为转生之术的祭品带走,他也会同意赞同自己效忠的君主和不共戴天的阴阳家领袖合作?” “当然。”刘邦肯定地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遭受更多的屈辱,也没有人比他更能忍受屈辱。他并非在单纯的忍受,而是在等待一个机会,成为震惊世界的国士无双!” “他曾卑微到尘埃里,任人欺凌践踏,没有人能比他更加深刻的了解:人和树一样,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0章 仁德义枪,刘备 三分之地,蜀国。 茅庐外。 “出来。” 诸葛亮站在茅庐外敲门。 “不出。” 刘备躲在茅庐内闭门不出。 是的,没有搞错。 此时剧情已经完全颠倒,不是刘备请诸葛亮出来,而是诸葛亮请刘备出来。 “出来混最重要的是什么?” 诸葛亮只好使出刘备当初请自己出山的杀手锏。 听到这句话,刘备龙马精神的脸立刻就囧了,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当初为了套路诸葛亮出山,他强行将自己的口头禅‘出来混,最重要的是讲义气’改成了‘出来混,最重要的当然是先出来。’ 却没想到,这个套路被诸葛亮反作用在自己身上。 “出来混,最重要的当然是讲义气。”刘备赖在茅庐里,“我如果出来,参与这次盛典,与其它帝国王者以多打少围攻女帝和剑仙,那我这仁义道德的一世英名,就毁于一旦了。不出来行不行” 诸葛亮那俊美无暇的面容在阳光下闪烁着淡然的光,“那你觉得要女帝放弃统一大陆的梦想,放弃对蜀国征服,行不行?” “以她的性格,当然是不行的。”刘备一脸苦闷,“她怎么可能放弃一统大陆的野心。” 诸葛亮说道:“在诸国之中,蜀国是最为弱小的国家之一。若女帝正式开始侵临各国,全面开战,那么最弱小的蜀国当然首当其冲,你觉得,如果不参与这次联盟,现在蜀国有抵抗大唐的实力吗?到了那时候,我们要么臣服,要么毁灭。” “那就臣服吧。”刘备说道,“臣服女帝也不错呀。再说,你不是也喜欢女帝吗?臣服女帝的话,就可以天天与女帝朝夕相处了哟。” “亏你还是蜀国的皇帝。这种不负责任的话你也说得出来。” 诸葛亮有些头痛地揉了揉额头。 谁又能料想到,两个威震大陆,雄姿英发的男子,此刻居然上演了大灰狼和小红帽一样‘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这一个童话般的稚嫩剧情。 “嘿嘿,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高高在上的蜀国皇帝,我只希望这个世界能成为一个讲仁义道德的净土,至于谁做皇帝,根本无所谓。如果你想做蜀国的皇帝,那我可以给你当呀。”刘备声音说不出的洒脱。 “胡闹,帝位是可以随便让的东西吗?” “让给别人当然不可以,让给你当然是随便让。交给你那颗聪明无比的脑袋打理国事,我还少操心了许多呢!你知道,我不擅长这些,如果不是血统传承的原因,老子才不当什么皇帝。” 皇帝,世间人人向往的尊荣身份,在他的口中,倒成了负累和嫌弃。 诸葛亮实在那拿刘备这个活宝没办法,他温柔的低声说:“没有人,比你更适合当蜀国的皇帝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放弃稷下学院继承人的荣耀身份,放弃大唐这样强盛的帝国,放弃女帝这样完美的帝皇,来辅助这个孱弱的蜀国,来辅助你这个缺点多多的帝皇吗?” “那是因为我讲仁德,讲义气?我的大义之风,仁德无双感动了亮亮你?还是我英俊的面容,拿枪时的潇洒英姿打动了亮亮你?” 亮亮? 诸葛亮光洁的额头出现了几条黑线,:“如果皇帝有不要脸的流氓排名,你肯定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啊哈哈。不要这样拆穿我嘛,人艰不拆啊。”刘备开怀大笑一下,然后问道:“那是我什么打动了你?” “是信念。”诸葛亮说道。 “信念?”刘备好奇地问。 “还记得你在全国最广阔的广场上登基的那一天吗?那一天,你没有穿华贵的龙袍,只是穿着一身普通的衣服,你的表情和动作,也完全没有登基的隆重和威严,提着枪,大摇大摆的走到龙椅前,抬手一枪,就把那个象征着权利和威严的王座打得粉碎!那一刻,全场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你,毫不在意,大大咧咧地说:我是皇室血统,所以今天我才有成为蜀国王帝的资格,但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帝皇,我的性格过于急躁,心思不够缜密。我还很年轻,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治理整个国家,所以从今天起,我希望大家能严格监督我,如果我做得不够好,或者做了什么对不起国家人民的事,那么,你们可以弹劾我,可以取代我,像我粉碎这把龙椅一样把我粉碎。从今天起,蜀国举行十年一届的禅让制,蜀国的王座再也不用依靠血脉来传承,讲义气,有仁德,对整个国家有巨大的贡献,那么,他就可以取代我成为蜀国的王!现在,我是蜀国之主,我的权力和荣耀并不是来自于我威力无匹的枪,也不是来自于刘姓皇室的血统,而是来源于每一个辛勤劳作的子民的信任和拥戴,来自于每一个在战场上以生命为代价无条件服从我士兵。现在,我是蜀国的王,可王,也是蜀国的子民。我将这龙椅打碎,是要告诉你们,王,并不比子民高贵。最普通的出身,也可以为王。我希望,从今天开始,主宰国家命运的,是人民群众,而不是所谓的王。天子犯法也要与庶民同罪!我承诺,从今天开始,蜀国内在也不会有权贵欺压百姓的现象了,一旦发现,立刻严惩,绝不姑息!我承诺,再也不会有无辜百姓蒙冤惨死!从今天开始,到下一个十年,只要肯努力,真心为国家付出,你,你们们当中的某个人,就能成为下一任蜀国的王!希望下一个十年,我们蜀国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别人不敢侵犯的泱泱大国!” 诸葛亮回想起当初刘备说出这番话时的情形:大大咧咧的样子,英气比人的面容上绽放出孩子一样真诚阳光的笑容,却光芒万丈。 他不像那些深谋远虑的政治家,有着高超的演说技巧和煽动人心的本领。 他的语言未经过润饰,有些粗糙甚至不通顺。 可就是这么粗糙的一番话,打动了所有人的心。 在他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打碎王座的时候,万千子民和诸国的士兵都张大了嘴,一脸不可思议,现场寂静的连微风吹拂树叶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短暂的寂静后,是山呼海啸的爆发,诸国的所有民众和士兵都发自内心的高喊着他的名字,那是发自内心的认可和爱戴,热烈的情绪感染了每一个人,他,让所有人看到蜀国这个孱弱的未来变得强大起来的希望。 那一刻的刘备,真的帅呆了! 也是从那一刻起,诸葛亮就有了与刘备这样的人共行的冲动。 或许连刘备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一身流氓匪气,大大咧咧的他,天生就有一种领导人的才能,随性而发的一些话,一些动作,就足以激奋人心。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1章 没有对错,只有立场 “原来,这才是你愿意辅助我的原因。随梦小说Щщш.suimeng.lā我还因为你真的是被我的帅气打动了。”刘备有些失望地说道。 清俊若神,超然物外的宇宙级天才诸葛亮当然不会只因为刘备的帅气,骚气而被请出山。 在世人眼中,刘备是各国王帝最没正形的一个,既比不上女帝的堂皇大气,亦没有枭雄的善用人心,然而无论女帝,还是枭雄,都将刘备视为同等水平的对手来敬重。 虽然刘备不喜欢当王帝,亦觉得自己不是当王帝的料。可在诸葛亮,关羽,张飞,黄忠等人的心目中,刘备或许不是最强的王帝,却是最好的王帝。 没有人比他更适合当蜀国的王,诸葛亮,关羽,张飞,黄忠这些英雄盖世的人物之所以效忠他,并不是利益的趋使,而是义气的相投。 是兄弟们相聚在一起成就大业的热血,是不悔的青春。 在这个王者格局的战乱大陆中,每一个男人血管里,都翻涌着建功立业的热血,跟义气相投的兄弟们抛头颅,洒热血,相互扶持,按照崇高的信念争霸天下,打造出一个理想的世界,正是无数人背井离乡,前仆后继,一代一代,一年一年,虽死无悔踏上战场的原因。 诸葛亮之所以选择出山,博弈这场天下之争,就是因为遇到了这么一群意气相投的兄弟,遇到了刘备这么一个有领袖魅力的帝王。 见识过传奇之城长安的恢弘壮丽,亲手触摸过长安城最大的秘密—传说中的方舟的诸葛亮,已然明白大陆的争霸完全是围绕着方舟,天书,以及传说中的十二奇迹来进行的。 坐拥方舟,天书残篇,以及十二奇迹之一的女帝是所有王者都绕不过的战争主题,所以这次哪怕表面看起来再不公平,这一次诸葛亮也必须说服刘备去盛世长安,参与联盟。 “废话少说,出来。”平时淡定自若,极具耐心的诸葛亮快没有了耐心。这种狼外婆哄小白兔出来的感觉对他来说真的太难受了。 “不出不出就不出。”刘备像个孩子一样耍赖,“我不要面子的啊?以我堂堂仁德义枪的一世英名,各大帝国荣耀王者齐出,以多打少去杀女帝一个女流之辈?这也太没道义了吧?” “这就是政治。” 诸葛亮一脸认真,“政治就应该用政治的标准来衡量,道义就应该用道义的标准来解读,用道义去约束政治,或者期待政治讲道义,你是在搞笑吗?” “你知道政治啊,谋略啊这些都不是我擅长的领域,所以我才那么无所不用其极的套路你出山啊。” 刘备似乎是在为诸葛亮着想,说道:“女帝不是你仰慕的女神么?你居然怂恿你的兄弟去杀你的女神?人家都是为女神插兄弟两刀,而你居然叫兄弟去插女神两刀!啧啧,亮亮,你这也太奇葩了吧?你知不知道这样做,你和女帝以后就完全不可能产生爱情了!” “爱情如果能有选择做相互恩爱的爱人,谁又愿选择做相互仇恨的仇人呢?” 诸葛亮那清俊绝伦的脸透出一丝落寞,“在战争的天空下,爱情是最奢侈的东西,不论我们爱与不爱,都像是蝼蚁那样渺小,在不经意的一个瞬间,就能被战火烧成灰烬。” “呀。实在想不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有改变世界的信心和信念的绝代智谋诸葛亮的爱情观居然这么悲观。”刘备调侃道。 “不是悲观,是客观。” 诸葛亮淡淡道,“爱上女帝那种不将世间任何男子放入眼中的女人,本来就注定是一种单相思的悲剧。身处乱世,战争是我们无法绕过去的旋涡,我们已经身不由己的深陷其中了,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忘初心,奋然前行。”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战争,那该有多好。” 刘备那懒散的声音也有了一丝惆怅,“在这个世界上,能让我敬佩的人不多,让我敬佩的女人更少,她是最让我敬佩的。要我和其他王者一样,以多欺少去围攻她,我真的感到好为难。其实以蜀国现在的国力,统一大陆这个梦想离我们还十万八千里呢,大唐数千年盛世底蕴,女帝是千年难得一见的雄主,我的好朋友剑仙李白大大更是万年难得一见的奇才。要不我们就顺势而为,臣服她吧?这样你就不用与你的女神为敌,说不定凭你的样貌才华智慧和力量,能赢取女帝芳心。而我仁义无双的英名也不用毁于一旦,然后我们一起辅助女帝,将整个大陆统一,这样不就没战争了?这简直两全其美啊。” 诸葛亮无奈地叹了口气,刘备政治见地,还是太过于片面,“的确,顺势而为当然要比逆势而起要容易得多。可是你知道,同为唐人,同样怀揣着统一大陆,建立一个全新盛世,在大唐子民眼中郎才女貌的剑仙和女帝,即使彼此心生爱意,可为什么一直以来都有着无法消除的隔阂,每次见面都针锋相对吗?” “为什么?” “因为信念不同。” “信念?” “对。”诸葛亮说道,“按照女帝这么威严冷傲的性格,以及她一直以来的铁血风格,如果大唐统一了王者大陆,那么这个世界,就是按照女帝信念打造的世界,你觉得,她的信念是什么?” 刘备摸了摸下巴,认真思索了一会,然后说道:“她接纳魔种混血和异族,只为统一大陆的梦想,如果她得不到这个世界,那么,她宁愿毁了这个世界。高压之下的统治,不会有永远的和平。压力越大,弹力也就越大。那些魔种混血和异族,一旦失控,就会再次肆虐整个大陆。” 诸葛亮欣慰的点头,问:“那剑仙的信念是什么呢?” “我相信这个战乱的世界并非不可救药,它的美丽值得我们去拯救和热爱。如果有能力,我要改变这个战乱的世界,给予它自由的和平。” 说起李白这个崇高信念,刘备感觉自己的热血开始沸腾起来。 “这就是女帝和剑仙的差异。一个为了征服不惜毁灭,一个为了拯救不怕牺牲。”诸葛亮说道,“两人的隔阂将永远存在,而且永远无法消除。哪怕剑仙再强,信念再崇高,也不可能实现。因为女帝,才是盛世大唐至高无上的皇帝。大唐,必然会按照她的意志运转。”.. 刘备一脸苦相:“可我知道,即便信念南辕北辙,隔阂再深,李白还是会坚定不移的站在女帝前面,为她遮挡一切剑雨。所以,如果这次我去长安,那么我必然要跟他生死相向。亮亮,你应该知道,我和李白可是真正的朋友,勾肩搭背的那种!” “在各大势力割据的王者大陆中,很多人其实并不是死在敌人手里,而是死在朋友手里。这就是现实的残酷。”诸葛亮认真地说道:“在政治的斗争中,没有对错,没有敌人,也没有朋友,只有立场。” 刘备沉默。 的确,在很多斗争中,其实都不分是非对错,只分立场,尤其的政治。 “以蜀国现在的国力,根本没有能力改变这个世界,所能努力做的,就是不被世界改变。不让女帝将这个世界改变成与我们信念相悖的样子。” 诸葛亮铿锵有力地说道,“女帝梦想中的统一,是彻底的高度统一:大陆只能存在大唐这一个国家,其余国家必须毁灭在历史的长河中!如今大唐强势,与其它帝国早已形成泾渭分明的不同立场,只要女帝在位一天,大唐就越加强盛,只要剑仙的光芒依然闪耀,大唐的光芒就会永远辉煌。按这样发展下去,不出三十年,大唐就有像大陆所有势力全面开战的资本,没有足够的时间运营的蜀国必会消亡。即使这样,你还要任性的躲在茅庐内,不肯参与这次盛典联合杀掉女帝吗?” 听了诸葛亮的话,刘备压低了帽子,英气逼人的面容笼罩在一片阴翳里。 沉默,草庐内一片寂静。 是啊,或许我们终其一生,都无法改变这个世界,但是我们奋斗一生,至少能不被世界改变。 不至于被战争的洪流席卷到毁灭的底层。 为了梦想,为了信念,为了蜀国的子民。 仁德义枪,刘备,你是王,这才是你应尽的义。 不是江湖义气,而是国家大义。 刘备的心里地仿佛有一个声音在这么劝说着。 沉默许久,茅庐的门终于打开,刘备大大咧咧,类似于螃蟹般横行霸道,骚气十足的身影,迎着阳光走了出来。 阳光驱散了帽子的阴翳,照亮了他英气逼人的面容。 “出发,去长安。”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2章 权力与义务 秦国,血皇宫。 一个高大的金色身影虚空浮立着,双手环抱在胸前,浑身散发着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帝王之姿。 金色的瞳孔,金色的眉毛,朝阳般璀璨的金发。 他整个人,就好像太阳一样金光闪闪,耀眼夺目。 他的身上,秉承了千秋万代的帝王之血,天然地放射着让人不敢直视的光芒,带着傲视一切的尊贵与霸气。 王者独尊,嬴政。 人类本能会对那些漂亮的,耀眼的,金光闪闪的人物格外的关注,以嬴政这种出众的外表,不论去到哪里,都会成为所有人的关注的焦点。 不论在多近的距离,当你看着他,你都会觉得他是那么遥远,凛然不可侵犯。 然而,虚空浮立,俯瞰着水晶血棺中沉睡的芈月,嬴政却觉得她是那么遥不可及。 从小就在芈月冷酷,强势的高压训练下成长,他对她,有痛恨,有爱慕,有敬重,有渴望。 但无论是哪一种,都完全足以说明她在他心中独一无二的位置。 原本嬴政以为,只要自己努力长大,变强,就能拥有她,征服她,驱除她在他幼小心灵中留下的阴影。 然而此刻,长大成人,继位成为秦国至高无上的帝王,具有帝王般不可匹敌之姿,在自己最强大最辉煌的时刻,年轻的嬴政却悲哀的发现,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她。 他从未拥有过她一秒钟,却感觉失去她千万次。 这一次,失去的痛心感尤为强烈和真实,因为嬴政看到了,她沉睡在血棺中,美艳绝伦的脸上挂着的,不再是以前颠倒众生,玩弄人心魔性笑容,而是仿佛陷入热恋中的清纯少女一样,甜蜜满足的笑容。 嬴政从未在她的脸上看过这样的笑容,即使陷入沉睡,身体处于虚弱的恢复期,那满满的甜蜜和幸福感还是溢了出来,隔着厚重的水晶棺也能感觉得到。 她究竟遇上了谁,在西域,又发生了什么? 这是嬴政心底里最强烈的疑问,以他高傲冷酷的性格,自然不可能问芈月,所以这个疑问,只能永远埋藏于心底。 一如他对芈月很多感情,只能埋藏于心底。 大秦帝国是一片纯粹的强者土壤,弱者根本没有任何的空间,因为秦国有着一个十分残酷的传统: 每一个孩子到了六岁,就必须离开母亲温暖的怀抱,进入弱肉强食的残酷世界中竞争。同龄的孩子会被统一安排在同一个角斗场中,进行长达六年的厮杀,在这六年的时间里,他们生命里唯一的主题就是战斗和厮杀,把所有同龄阶段的孩子都踩在脚下。 百分之三十的孩子会在这六年的残酷竞争中死去。 六年之后,十二岁。 在秦国,十二岁就已算的上是成年,存活下来的孩子年必须参军,只有经历战火的洗礼,才能博得在大秦帝国这片土地上呼吸的资格。 在者四年的战争的洗礼中,又会有百分之三十的孩子会死去。 因此,秦国虽然疆域辽阔,人口密度却十分小,因为有太多孩子在这残酷的传统中死去,来不及成长。 但每一个能熬过十六岁的孩子,不论男女,无一不是能独当一面的战士。 嬴政身上流淌着高贵的皇族血脉,金发,金眉,金瞳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养尊处优的高贵感,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高贵的出身并没有给他的童年带来欢乐甜蜜,反而给他带来了常人不能忍受的艰苦。 嬴政永远都不会忘记,在他刚满六岁那一天,芈月便将他从温暖华贵的丝绒大床上拽了出来,冷酷无情的将他扔到冰天雪地的斗兽场上。 呼啸的冷风瞬间卷走了嬴政在温暖被窝里氤氲出来的热量,狂暴的雪花扑面而来,覆盖在他的身体表面,遇热溶解,变成刺骨的冰水,渗透进他的娇嫩的肌肤中。 不一会儿,幼小的嬴政的牙齿就不受控制的打着寒颤,浑身瑟瑟发抖。 这是一个由于黑暗,冰冷,狂风,暴雪交织而成的世界,这么残酷的自然环境,别说一个年仅六岁,穿着单薄睡衣的孩子,就算是一个成年人,也会冻得发颤。 然而,芈月却强势,冷漠,严厉,无情地要在这恶劣的环境中,遍布暗红色血渍的斗兽场上,与其它五个孩子厮杀。 一打五。 大秦帝国最尊贵的皇帝,在六岁的残酷传统洗礼中,不仅没有得到优渥的关照,反而雪上加霜,将难度硬生生提高了五倍! “去。拼尽你所有的力量去厮杀吧,把他们杀死,或者,你被他们杀死。” 芈月妖娆高挑的身子傲立于风雪中,美艳的脸庞上没有了平日里的勾魂摄魄,目眩神迷,是嬴政从未见过的严厉与冷酷。 “厮杀?” “是。” “为什么我要厮杀?” “这是大秦帝国传统,每一个大秦帝国的子民,在六岁的时候,都要在斗兽场上进行生与死的洗礼。” “我是大秦帝国的皇帝。”嬴政语气中带着帝王独有的傲慢。 是的,此时六岁的他,就已经是秦国的皇帝,以弱小的年龄,在狼吞虎伺的大秦帝国能安稳自在的当了两年得皇帝,全是因为有芈月的呵护和支持。 自上代秦皇被徐福谋害死后,所有人都以为执掌大权的芈月会像武则天一样登基为帝,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芈月对皇位完全没有兴趣,坚定不移的拥护皇室唯一正统的血脉,年仅四岁的嬴政为帝。 “大秦帝国的皇帝,也是大秦帝国的子民。”芈月冷冷地反驳道,“你首先是大秦帝国的子民,才是大秦帝国的皇子。” “那为什么我的对手是五个人,按照帝国的传统,不应该是一对一公平的厮杀吗?”六岁的小嬴政实在不解,愤怒的咆哮道:“我堂堂大秦皇室,高贵嬴氏血脉的唯一继承者,为什么要我在这么黑暗冰冷的环境中厮杀?!为什么?!” 嬴政是真的不理解! 皇帝,不就是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享受权力,使唤下人,在美好舒适环境中生活的吗? 他的生命,应该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 为什么他作为大秦帝国的唯一继承人,未来至高无上的王,要进行比常人难五倍的洗礼,要在黑暗的冰天雪地中进行残酷的厮杀? 为什么?! “因为你是大秦帝国的皇帝。” “因为你一出生,就已经是赢家。能毫不费力的享受到许多人花费几辈子的光阴都不可企及的权力。你的起点,是普通孩子梦寐以求也达不到的终点,你的出身决定了你拥有别人无法拥有的资源和条件,更有着别人无法拥有的权利!在整个大秦帝国中,你可以掌握生杀大权,一句话就决定别人的生死,你可以飞扬跋扈,为所欲为,而不会有人敢制止你,哪怕你做错了事,也会有大把人溜须拍马来歌功颂德,无所不用其极地赞扬你,巴结你!” “因为生命不应该只有权力,更有义务!” “因为你在秦国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因此,你就更应该对自己的国家承担更多的义务!尽心尽职,为国家的强盛,子民的富足安康而奋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3章 真正的勇敢 “因为你未来将会成为大秦帝国的王,是支撑整个大秦帝国的核心力量。历代秦皇中没有一个是实力低于王者的弱者,因此,你一出生就被所有人赋予了极高的厚望,你不仅要强,而且要比所有人都强,别人一打二就算得是强,你要能一打五才能算的上是强,如果你只是一般的强,依然会让所有人失望!你必须不是一般的强!” “你是秦国的皇帝,你必须生来勇敢,天赋过人!” 芈月严厉的声音将漫天风雪也压了下去,每一个字,都清晰无比的传进嬴政的脑袋中,振聋发聩。 帝王的权力,责任,与义务这些沉重的词汇并不是一个六岁的孩子可以理解的,哪怕他生来天赋过人。 被无情扔到角斗场上的年幼嬴政并不能理解芈月的话,他伤心的事,平日里对他那么宠溺慈爱,浑身散发着母爱光辉的她,怎么忽然间像是变了一张脸,如此苛刻严厉? “你们五个,看到他了吗?虽然他跟你们同样的年龄,可是在你们挨冷饿肚的时候,他却锦衣玉食。在你们非人的遭受凌辱折磨的时候,他却在被人奉承巴结享受服务!因为他生来便是王者,而你们是卑贱之子!感到愤怒吗?感到怨恨吗?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他天生高贵,你们天生卑贱?” 芈月在一旁冷冷地煽风点火道:“现在,站在同一个斗兽场上,没有高贵,也没有卑贱,你们是平等的!所以,尽情发泄出你们的怨恨,围攻他,殴打他,蹂躏他,凌辱他吧!把高高在上的天生王者,浑身散发着闪闪金光的上天宠儿狠狠在脚下践踏!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你们这些卑贱之子中一生中只有这一次,可要好好把握哟,呵呵呵” 芈月的话,带着秘魔般的力量,完全勾起了了在斗兽场中遭受非人的折磨和训练,年仅六岁的五个孩子心中最深的阴暗点,将他们的怨恨,愤怒,完全引爆。 看着细皮嫩肉,养尊处优,浑身金光闪闪的嬴政,五个孩子脸上露出狼猎食一样残忍的笑容,慢慢向嬴政包围聚拢。 “你你们,干什么唔” 嬴政的话还没说完,被硬生生打断,因为他英挺的鼻梁,已经被其中一个孩子用手肘狠狠砸中! 此生从未体验过的剧烈疼痛感充斥着他的神经,然而,最让他愤怒的,不是肉体上的疼痛,而是精神上的痛苦! “你们,你们这些卑贱奴才,怎么敢居然,居然真的敢打朕” 小嬴政捂着鲜血直流的鼻梁,一脸愤怒,气急败坏地吼道 “呵,他们当然敢,因为有我的指使。你虽然是王帝,但毕竟太年幼弱小,现在整个帝国,都是我按照我的意志运转的,所有人都知道,我才是这个国家最高权力。” 芈月颇幸灾乐祸,火上浇油地说道:“现在,我教你一个真理:权力服从于更大的权力,这是世间常态。” 小嬴政怒吼道:“你不要忘记,你答应过父皇,会保护朕,让朕在你的羽翼下成长,直至成年,成为大秦真正的王。” “啧啧,小政政。”芈月身后的堕落之翼怦然张开,仿若降临人间的魔女,戏谑道:“我的确是答应过你的父皇,不过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你必须证明自己,因为我的羽翼不是用来保护弱者的,而是用来帮助强者飞翔的。现在,就是你证明自己是一个强者的时候,如果你证明不了自己,那么你在我眼中就跟路边的啊猫啊狗没什么区别。就算你被杀了,我扶持啊猫啊狗做皇帝,也不会有人敢有异议。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对弱者有多苛刻,对强者就有多宽容。只要自身足够强大,就能在任何时刻任何地方称王,没有强大的实力支撑,皇族的血统传承只是一个笑话。” 小嬴政那贵气英俊的脸刹那间变得通红,不是因为被五个贱民殴打践踏,而是因为芈月无情的话一针见血,刺中了他敏感而脆弱的自尊心。 看到小嬴政这幅可怜的模样,芈月没有任何怜惜,语气变得越来越严厉冰冷:“怎么?我的话伤你的自尊心了?以为这么可怜的样子就能博取同情?幼稚!强者根本就不会在乎弱者的自尊心,在这个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可怜的样子换来不是理解与同情,而是蔑视与嘲笑。弱者的情绪对自己世界来说根本产生不了一点波动,只有你自己真正成为一个强者,你的情绪才能震动整个世界。只有你做出成绩了,你的感受才会被人重视在乎。” “所以,打倒这个五个人,做出点成绩给我看,这样,我才会重视你的感受。” 没有人是生来勇敢的。面对五个比自己高大,眼神像残忍的狼一样要将他撕碎的同龄人,嬴政本能的退到斗兽场边缘,想要跳下斗兽场逃离这恐怖的一切。 然而,嬴政终究还是没有跳下斗兽场逃跑,因为他看到了芈月那蔑视,嘲讽,冷厉的眼神。 他知道,如果他可耻逃跑的话,那样的眼神将会伴随他一辈子,他会被她看不起一辈子! 他想得到她的认可!想得到她的疼爱! 所以他不能逃! 那就,战斗吧!像狼一样撕咬吧! 践踏痛殴终于彻底激发了小嬴政心中的兽性,金色的眼睛散发出狰狞的光,像发疯的野狼一样冲到人群中,与他们扭打撕咬起来。 这场打斗,没有高明的武技,没有绚丽魔法,只有最原始最野性,用拳头,用脚,用牙齿,用身体的一切将对方的肉咬掉,骨头拆掉,所以看起来格外的残忍。 哪怕手指被折断,脚被踩烂,嬴政也要拼尽全身的力量,将对方的肉咬下来,将腥臭温热的血肉吞到肚子中。 看到嬴政将敌人的肉咬掉,如野狼一样生吃的狰狞模样,芈月冷厉的眼神终于有了一丝赞赏。 一个年仅六岁的孩子,在黑暗,狂风暴雪的世界中,面对五个比自己强壮的敌人,依然能够勇敢的面对厮杀,说明了他已经克服了恐惧的本能,哪怕以后遇到再恶劣的情况,也能勇敢的面对。 人其实是一种习惯性的本能动物,如果在第一次面对恐惧与绝望的时候,选择逃避,那么就会养成逃避的习惯,久而久之,勇敢与斗志就会被侵蚀殆尽,成为一个遇到困难就逃避懦弱的废人。 其实,真正的勇敢不是口口声声的‘我不怕’,那只是懦弱者外强中干的虚假掩饰罢了。真正的勇敢,应该是理性的认知:我害怕它,畏惧它,但我必须勇敢的面对它。在无路可退的绝境中,即使流着鲜血,打着寒颤,浑身发抖,也要坚定不移的告诉自己:你可以害怕,但你不能逃避。 这才是真正的勇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4章 生命如果没有挫折,该是多么脆弱和幼稚 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有用生命去证明自己的勇气。 在那场残酷,血腥的洗礼中,嬴政用生命去证明了自己的勇敢。 芈月并不意外嬴政会有这样的勇敢,每一个流传着嬴氏魔道血脉的皇族,骨子里都不缺乏勇敢。 让芈月意外的是,在这场以一打五,力量悬殊的斗争中,嬴政最后居然取得了胜利。 不仅是因为嬴政觉醒了‘被动’王者审判,普通攻击附带击穿效果,更是因为他比任何人都要凶残,那双如野兽般的金色瞳孔,生吞血肉的残酷作风让其它孩子胆战心惊,仿佛他们面对的不是一个养尊处优的贵公子,而是一只彻头彻尾的野兽。 嬴政那金色的眼睛流露着残忍的光,他伸出长长的舌尖舔了舔嘴角的肉沫,嘴角勾起一个邪恶的笑容,沾着鲜血的白牙亮得让人心悸。 面对这样一头不要命的,把他们身上每一块都撕咬下来咀碎生存的野兽,这些孩子彻底陷入了恐惧中,转身逃跑。 人一旦被恐惧支配,失去了斗志,转身逃跑,就会彻底迷失在恐惧中,成为任由宰割的羔羊。 嬴政扑进羊群的恶狼一样,以百倍奉还的方式将之前殴打践踏的卑贱之子狠狠折磨,一一将五个同龄孩子的手肘和膝盖狠狠踩烂。 看着他们在自己的践踏下发出歇斯底里的惨叫,看着他们痛苦哀嚎,浑身抽搐,终生残废的样子,嬴政英俊高贵的面容上,带着残忍邪恶的笑。 这是胜利式的微笑,他生来就应该是做胜利者的。 普通人看到了一个英俊高贵的孩子脸上居然有这种残忍邪恶的笑容,肯定有种莫大的违和感,魔女芈月却恰恰相反,热烈地鼓起掌来。 她非常满意嬴政今天的表现。 她知道嬴政不会是一个善良仁慈的皇帝,她也不想嬴政成为一个善良仁慈的皇帝,因为在这个吃人的乱世中,最艰难的生存方式,就是保持善良和愚蠢。 芈月答应过逝去的秦王要将嬴政培养成一个真正的王者,具有一统天下的野心和能力。 风筝是因为有束缚的牵引,才能起飞。 而芈月的责任,就是成为嬴政束缚的牵引,让他起来。 不过她的手段和她的性格一样,毫不温柔,而是充满了激进和变态。 芈月很明白,男人的人生是从挫折开始的。如果一个男人仅仅只有聪明,是完全不足以成就宏图霸业的,他必须在遭遇的挫折中,学到勇敢,执着,残忍,才能真正成长。 而让一个天生高傲,皇室血统的孩子迅速成长为一个男人,最快的方式,就是打击他敏感而脆弱的自尊心。 最快的方式,不是最好的方式。 甚至可以说这是最差的一种教育方式。 因为对世间绝大部分普通孩子而言,经常被家长打击自尊心,会丧失人格魅力,变得寡言自卑。 嬴政却在这种变态的打击中变得愈发骄傲,唯我独尊。 自卑虽是与骄傲反对,但实际却与骄傲最为接近。 两者都是独我与大众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产物。 一个孩子要健康的成长,有健全的人格,家长们最应该做的,就是尊重孩子的自尊心。 谦卑与敬畏才是最大的骄傲。 然而芈月却剑走偏锋,嬴政是天生的王者,为何要谦卑与敬畏? 他的魅力,就应该来自于他的跋扈与骄傲。 芈月要培养的,是一个能统一大陆的王者,而不是一个在温室中成长,拥有健康人格,仁慈善良的孩子。 芈月无法想象,一个完全没有经历过挫折的生命会是多么的幼稚,软弱和变态。 她可不想嬴政成年以后,遇到其它王者,被欺负吊打后,依然说出‘你居然敢打我,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我爹是谁’这种弱智无脑的巨婴台词。 她要把嬴政,培养成一个不可一世王帝。 一个浑身金光闪闪,散发着高贵又邪恶的独特美感的王帝。 所以,在嬴政成长的过程中,在无数次历练里,芈月都会毫不留情的打击他的自尊心,让他在挫折的阴影中一次次突破。 是芈月让他深刻明白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弱者就只能被踩在脚下,没有人会在意弱者的想法,也没有人会怜悯弱者的处境。哪怕是皇室血统,天生贵胄,在没有做出成绩成为强者之前,也必要忍受寂寞,端正心态,跨越挫折。如果没有功成名就,就不要过分强调你的自尊,失去了成功的保护光环,自尊只是一张薄薄的纸,谁都可以轻易地捅破它。 在芈月的高压下,嬴政失去了普通孩子应有的童年欢乐,也得到了普通孩子无法企及的执着坚韧,终于成长为现在独当一面,唯我独尊的王者。 可是在西域遇到了青莲剑仙李白的魔女芈月,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第一次感到阳光,善良是那么美好,让人心生愉悦的东西。 如果能重来,她绝对不会用那种偏激残忍的教育方式对待嬴政,而是让他在善良的温床中成长,成为一个能为世间带来光明的王帝。 此刻从西域回到血棺中休养,看到嬴政成长为孤傲强大的王者独尊,芈月没有欢天喜地的成就感,反而有种浓浓的愧疚感。 人的性格一旦养成,想要改变,难于登天。 可是哪怕再难,在往后的日子里,芈月都会尽量引导他不要走向极端。 沉睡中血棺中的芈月,像一个坠入爱河的少女,美艳的脸蛋上挂着甜蜜幸福的微笑,她的美梦中,不断回放与李白在西域的点点滴滴。 直到收到女帝用玄妙空间法则传来的信,芈月那甜蜜的笑容才骤然消失。 这样的一封信,在铁血都督,霸王枭雄这些男性的解读中,肯定是理解为女帝邀请他们来长安参加盛典,是想一举歼灭他们,拉开征战大陆的序幕。 然而,在接触到李白那让人无法抗拒的人格魅力,在见识到李白那无可匹敌的强大实力后,在同样身为女人,有着女人敏锐精准第六感的芈月的解读中,这封信透露着一种浓浓的阴谋味道。 这种不安的阴谋感,不是针对各大帝国的荣耀王者,而是针对—— 青莲剑仙。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5章 剑圣,宫本武藏 女帝一定知道,李白会奋不顾身的为站在将她护在身后,无畏地迎接扶桑剑圣,霸王项羽,枭雄曹操,铁血都督,仁德义枪的枪林剑雨与熊熊烈焰。 从另一个角度读懂了女帝来信的芈月心中震怒无比。整座血皇宫随着她的愤怒猛烈动摇,无数血海翻涌沸腾。 当沉睡中的芈月睁开眼睛时,那双总是带着撩人笑意,水汪汪的浅紫色瞳仁中已经闪动着无法掩饰的杀意。 我一定不会让你得逞的——武,则,天! 来不及和嬴政做任何告别,冲出血棺的芈月火急火燎的奔向传奇之城,长安。 瞬息之间,那风华绝代的妖娆身姿,就化为暗影,消失在嬴政那惊讶的金色瞳孔中。 在嬴政从小的记忆力,她一直是那么颠倒众生,肆意盎然,仿佛世间的一切都掌握在她的手中,臣服在她的脚下。 那种超然的自信是她最大的魅力之一。 嬴政从来没见过她如此惊慌失措,心急如焚的样子。 是什么让你如此失态? 又是那个,青莲剑仙吗? 浑身闪耀着帝皇般尊贵美感的嬴政,金色的碎发无风舞动,如泛起的杀意。 他虽是法师,但修的也是剑。 魔法飞剑。 此刻的嬴政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飞去长安,与李白比剑。 理智终究是压制了冲动,因为嬴政很清楚,现阶段最强王者段位的他,根本就不是荣耀王者李白的对手,长安这次荣耀级别的战斗,也不是他这种年轻人有实力参与的。 对那些屹立在大陆顶端,高高在上的超级强者,年仅二十岁的嬴政没有任何敬畏。 在嬴政看来,他们只年纪比自己大,比自己多了一点修炼时间而已。 时间,是天赋可以弥补的。 再过两年,晋升为荣耀王者,嬴政有绝对的自信,能完全碾压李白的剑。 因为李白只有一剑,而嬴政修的,是无坚不摧的万剑之道。 无限剑制,万剑瞬发。 以万剑对一剑,结果当然是碾压。 世间没有任何事物,能在他万剑飞射的穿击下幸免。 两年,只需要两年的时间,嬴政就可以熟练的操纵无限剑制,万剑瞬发。 挥手呼吸间,皆可成剑。 那时候,他将不再畏惧世间任何剑。 两年的时间,也恰好大秦最强的秘密武器,杀神白起完成终极魔道手术,挥动死神镰刀,成为战场上所向披靡的生命收割者。 只需两年,他便可以用无限剑制与最终兵器,向世界发出最强音,高傲宣告自己才是世界唯我独尊王,什么女帝,剑仙,霸王,枭雄,统统都只配匍匐在他的脚下。 他将带领大秦雄狮,征战世界,从统一周围六国开始。 征服芈月,碾压剑仙,统一六国,这一切,只需要两年。 在修行者漫长的生命中,两年,其实只在弹指一挥间。 这弹指一挥间的短暂两年,已经让嬴政迫不及待了。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比嬴政更迫不及待,更想见识李白的剑。 别说两年,两秒他都等不了。 他是扶桑剑圣,宫本武藏。 扶桑是个奇异的岛国,没有帝王,统治那里的,是各种世家流派。 更奇异的是,这个国家的最强者,不是世家流派的家主们,而是一个闲散剑客。 剑圣,宫本武藏。 他是扶桑的守护者,是扶桑人民的精神领袖。 在扶桑,哪怕是三岁的小孩子,也能听说过剑圣大人那光辉灿烂的事迹。 他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单枪匹马冲入扶桑强盗聚集的地下世界,凭着手中的剑将所有无恶不作的强盗一举歼。 他那如钢铁一样坚硬的身上刀疤纵横,那是男人特有的荣耀和徽章,是身经百战的证明,不仅没有影响他身体的雄性美感,反而将他整个人凝练成了一种艺术。 十六岁起,他就开始不断挑战各种世家流派的家主,将扶桑所有流派世家的家主全部击败。从此,奠定了他在扶桑的至高地位。 他的故事,也开始成为扶桑的众人吟唱的传说。 高处不胜寒,位于剑道顶端,生平求一对手而不可得的宫本武藏尝遍了无敌的寂寞。 无敌剑圣宫本武藏,这个名字在王者大陆中已经传唱了数百年的岁月,风霜和剑雨早已将他刚硬削瘦的脸洗练了无数遍,却没有被洗得温润圆滑,反而变得更加刚毅与冷锐。 刚毅的冷锐中,又萦绕着一丝丝求败的孤独。 与心怀天下苍生的,怀着救世热血的青莲剑仙李白不同,剑圣宫本武藏从不在乎国家,不关心政治,他在乎的,是能让他感兴趣的对手。 追求力量,追求剑道的极致,才是他毕生的乐趣。 可是,在他数百年前,在他很年轻的时候,在剑道上,他就已经没有对手了。 百年来,剑圣宫本武藏剑道无敌,已经不再是秘密。 他那颗好战的剑道之心,如扶桑富士圣山一样,沉寂了数百年。 然而,李白晃动星辰,宛若星河般璀璨,磅礴大气的一剑,彻底将宫本武藏的斗志点燃。 在遥隔千万里,看到李白那惊鸿一剑后,宫本武藏就已经知道,他终其一生,寻找的最强对手,终于出现。 没有任何犹豫,在没有收到女帝的来信前,宫本武藏就决定了立刻离开扶桑,前往盛世长安。 剑仙与剑圣,本就应该有着一场巅峰的宿命之战。 决战长安城之巅。 他一步又一步的踩在大地上,行动间有种奇妙的韵律,似乎与整个扶桑大地都产生了共鸣,每一步,他都把自信和力量,传递到了地面,似是感受到他的自信,力量,与决心,整片扶桑大地微微响动,像是在为他这次的远行致敬。 步伐看似缓慢,可实际上却瞬息百米。 剑客的身影,有种孤独的苍凉。 孤独如影随形,却又无迹可寻。 无敌的人向来孤独。 就连宫本武藏也分不清,究竟是孤独的人无敌,还是无敌的人孤独?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孤独,是宫本武藏无敌的源泉,因为孤独,没有任何牵挂,他才能全心全意沉浸在剑道中,领悟剑道最强的真谛。 剑圣宫本武藏的孤独,就是一种所向披靡的—— 帅。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6章 高贵的伟大天才,刘禅少爷 以宫本武藏瞬息百米的速度,动身已经三天三夜的他,按照常理来说,此刻早就已经来到长安城。 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一心想去长安的剑圣,离长安的距离不是越来越近,反而越来越远。 因为他—— 迷路了。囧~ 没有错,大陆上被誉为剑道最强的剑圣,宫本武藏,迷路是家常便饭的。 他的方向感,跟他手中的剑一样让人头痛。 剑圣宫本武藏的无敌已经众所周知,不再是秘密。 但他经常迷路这一事实,却是鲜为人知的秘密。 不是宫本武藏故意隐藏,而是世人根本就不相信,堂堂剑道至尊,荣耀王者的宫本武藏居然会迷路。 不知走了多久,亦不知走到何处,生怕耽误时间,错过了长安盛典的宫本武藏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他最不愿意,也最难以启齿的,普通人最常用的技能:问路。 然而此刻已是深夜,繁华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兜兜转转许久,宫本武藏才在路边房子的阴暗一角,发现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正低着头,蹲在一个拉风熊猫造型的机关驾驶座上。 宫本武藏眼睛一亮,阴沉夜色根本阻隔不了他的视线,他可以很清楚的看清熊猫造型机关的流畅线条和精致的做工,虽然看不到驾驶座上那个低着头的小男孩的面容,可从小男孩那打理得一丝不苟的发型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非富即贵的,地主家的小少爷。 在王者大陆中,财富与知识往往是成正比的,能在这么小的年纪拥有,并且驾驶这么一个造型奇特的机关,一定是一个天才。 而绝大部分天才,是不可能迷路的。 唔,是一个问路的绝佳对象。 宫本武藏迈着步伐走了过去,却发现小男孩一直在驾驶座上低着头,根本没有抬起头来的迹象。 以宫本武藏的超人观察,可以清晰的感觉得到小男孩的身体在以细小的幅度微微颤动着,显然是处于清醒状态的,并没有在驾驶座上睡着。 可是,为什么明明有人已经来到他身边,却依然埋头呢? 这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生物趋避利害的本能。 宫本武藏升起了浓浓的好奇心,试探性地问道:“小朋友,你怎么了?是被谁欺负了吗?” 没有任何回答,小男孩依然低着头。 那梳理的一丝不苟的,地主少爷般的头发,有了些许反应,有些凌乱起来。 宫本武藏又问了一遍,小男孩还是低着头,没有回答。 宫本武藏以为他在哭泣,性格刚冷的他破天荒的生出了一丝怜悯,轻轻用手拍了拍小男孩的背后,安慰道:“小朋友,你怎么了?难道你也迷路了?” 小男孩再也忍不住了,抬起怒意满满的面容,骄横道:“给本少爷死开,没看到少爷我正在拉,屎吗?!” 宫本武藏:“……” “拉……拉……屎?你在……机关驾驶座上,拉……屎?机关驾驶座上,也能……拉……屎?” “嘿嘿。”自称少爷的小男孩一脸得意,甩了甩那精心梳理的发型: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就是本少爷天才的伟大之处!这款熊猫机甲,最天才的地方就是驾驶座上采用了流动型马桶设计!可以在驾驶座和马桶两种形态中自由转换!人有三急,屎意乃是人类最不能忍受的生理反应,古往今来,多少人英雄将相因为无法控制屎意而导致战争失败了悲剧!” “远古地球时代,那个著名的‘因为少了一个马掌钉,失去一个国家’的故事你听说过吗?唔,像你这种孤陋寡闻的落魄剑士是不可能听说过伟大辉煌的远古地球时代文明的,那就让知识渊博,高贵的本少爷告诉你吧: 在远古的地球,为抢夺英王国的权杖,英格兰的王室查理三世与兰加斯特家族的亨利伯爵已相互厮杀了30年。1845年冬季,在波斯沃斯城郊的荒原上,双方一场最后的较量打响了。 两军对垒,但见刀光剑影、旌旗猎猎;只闻战马萧萧、锣鼓铿锵。查理三世气宇轩昂,策长鞭,挥长剑,主动出击;千军万马紧随其后,步步紧逼;而对方则连连后退,身后的不远处,则是一片辽阔的沼泽,泛着绝望的寒光。 查理三世似乎已经看到了胜利女神灿烂的微笑。突然,战马一个趔趄,查理三世跌翻在地。众官兵误以为统帅中箭阵亡,顿时军心大乱,慌作一团。 亨利伯爵趁势大举反攻,在阵前生取查理首级,不仅化险为夷、转败为胜,而且从此将英格兰置于都锋王朝的统治之下。 原来,决战前夕,查理三世派了一个马夫去装备好自己最喜欢的战马。 ‘快点给它钉掌!’马夫对铁匠说:‘国王希望骑着它打头阵。’ “你得等等。”铁匠交集回答,“我前几天给国王全军的马都钉了掌,材料用完了,现在我得打点儿铁片来。” “我等不及了。”马夫不耐烦地叫道,“国王的敌人正在推进,我们必须在战场上迎击敌兵,有什么你就用什么吧。” 铁匠埋头干活,从一根铁条上弄下四个马掌,把它们砸平、整形,固定在马蹄上,然后开始钉钉子。 钉了三个掌后,他发现没有钉子来钉第四个掌了。 “我需要一个钉子,”他说,“得需要点儿时间砸出一个。” “我告诉过你我等不及了,”马夫急切地说,“我听见军号,你能不能凑合?” “我能把马掌钉上,但是不能像其他几个那么结实。” “能不能挂住?”马夫问。 “应该能,”铁匠回答,“但我没把握。” “好吧,就这样,”马夫叫道,“快点,要不然国王会怪罪到咱俩头上的。” 实在一时寻觅不得,马夫便草率地将就着过去了。 谁又能料到,就在发起总攻的关键时刻,那只少钉了一枚铁钉的马掌偏偏松掉了,马既失蹄,查理三世怎能不摔倒在地? 历史无情,一枚铁钉缺失了,一尤为重要。 纵使是在这个游戏逐渐正规化,职业化,逐步被大众认可的时代,但是能真正从游戏中得益,凭借游戏改变人生,走上巅峰,过上富足生活的寥寥无几。绝大部分人,都是沉迷于游戏中难以自拔的。 嗯,说的就是传说中的网瘾少年。 少年时期热爱游戏的我们总会有一个时期掉入不可自拔泥淖里,在没有意识中让真正重要的光阴从身边流走。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追悔莫及。 这种由网瘾少年经历过来后产生迷惘与和周围同龄人对比的巨大落差,我曾深深的经历过并艰难的走了出来。 借助王者荣耀这个现象级游戏,借助那些剑仙这个集侠义与光明的高大上形象,在书中传导正能量,给年少的读者有益的启示,是我写下这本剑仙荣耀的初心。 直到真正站在王者大陆这个宏大的世界观中,才直到自己有多么描写。 以我目前生硬的文笔,稚嫩的思想,浅薄的阅历,想要把那么多不同风格,不同人生经历的英雄写出来,写的精彩——老实说,我做不到。 从前面的章节中可以看出,几乎每一个英雄的出场,我都费很多笔墨来描写,尽量写出他们应有的特点。 可是,感觉,还是力不从心。(tot)~ 现在为止,只出场了十多个英雄而已,还有六十多个英雄没有出场…… 还有十二奇迹,三国争霸,楚汉争雄,七国逐鹿,以及西域,云中漠地,长城守卫军,西方大陆,神族,魔种……要完全把这些主线合理的展开安排,那么波澜壮阔的篇幅,真的很难驾驭的,而且随着英雄的逐渐增多,难度也会越来越大…… 不过也会越来越有意思,起码我自己是超期待的。 写下这本书的最大推动力,是因为有这次文学大赛的征文比赛,现在比赛已经到结尾,然而看得人寥寥无几,看自己的书惨淡的数据和这次参加这次征文的各路大神相比,真的绝望。(_)~ 嗯,志在参与嘛。 很多朋友都说,不装逼打脸,没有套路而且码字极慢的我,写网文是没有前途的。一本快餐化网文性格出彩的人物最多十来个,其它都是脸谱化,你不想脸谱化,想把所有英雄的形象凸显出来,不可能的,放弃吧。 你这么帅,有颜值,有技术,这么幽默,会吹牛逼,专心做直播赚的不比写书多写书快?而且不用绞尽脑汁变成秃头。 嗯,我也觉得朋友们说的很有道理。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我在斗鱼上放直播录像,本来就是为了给我这本没人看的书增加一点曝光率,想着哪怕有三三两个人看到直播后,来看我的书也不错啊。 可万万没想到,书没来过什么推荐,反而放录像的直播来了几次热门推荐,是在张大仙隔壁的热门推荐哦,这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而且每天放录像,都能收到几块钱打赏,刚好够交电费,比我现在写书都多,这让我情何以堪!→_→ 也真的生出专心做直播的念头。 可是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因为要兼顾工作,写书,和直播,是不可能的。时间上并不允许,时间挤挤总是会有的,可是无论再怎么挤,也一天也不可能挤出25个小时。 又不可能放弃工作,毕竟要这个生存。 慎重考虑后,还是决定先专心写书,不直播了,先放着录像增加点曝光率吧,嘿嘿。我怎么这么机智?(つw) 书呢,既然写了,就要坚持下去。 纵使成绩再差,也要把心中那个宏大的王者大陆描述出来。 因为我是在写我感兴趣和热爱的东西,如果说刚开始写是因为对比赛有那么一丁点希望,那么现在彻底绝望的我完全是炽热的情怀推动我在写。 这种佛系的状态,其实也很挺适合我的,因为没什么人看,也不着急更新,就有更多的时间去琢磨构思,把每一个英雄的人物形象和性格特点写出来,写一点有趣又有益的东西。 这一章,为什么特别开了个聊骚,而且聊了这么多呢。 因为这一章写到了刘禅。 那个历史上扶不起的阿斗。 在王者荣耀的游戏里,我其实很少玩阿斗的,甚至可以说是几乎不玩。 但偏偏我对这个英雄有着异样的执着,他的重要性,仅次于主角李白之下。 也就是说,我会在以后的三国争霸中,花大量篇幅和笔墨去写他,把他写的有趣,而且真实。 他不是仙,也不是圣,更不是诸葛亮那种样样精通,运筹帷幄,决胜与千里之外的天才。 他是像我们一样,平平凡凡的,有着众多缺点的普通人,是一个被父母师长宠坏了的孩子。 在不久的世界观构建中,我会将刘禅从王者大陆这个玄幻魔幻的世界剥离出来,以完全贴近我们现实生活的角度去描述,描述他从幼稚,懦弱,叛逆,一路走向成熟,坚强,稳重。 也希望众多年幼的读者,能从他的成长历程中汲取到正能量,看到自己的影子,反思自己的不足。 相信我,你们开始会有多恨他,多瞧不起他,到最后就会有多爱他,多尊敬他。 我可以剧透一下,在这本书最后,他将不会再是那个扶不起的阿斗,我将花巨大的篇幅写他的意义,就是激励现实生活中的我们—— 没有扶不起阿斗,只要我们努力,坚持,乐观,向上,我们也能成为最终的王。 他将告诉我们,一切努力与坚持,到最后,都会有丰厚回报。 他让我们心存相信:所有的事情到了最后一定会变得更好,如果变得还不够好,那就说明还没到最后。 只需努力与坚持。 这就是我想写这个人物的初衷,想要表达出的精神气质。 …… 哇哈哈哈哈! 看到没! 我就这么随便一水,就五千多个字了! 谁特么说我不会水,不适合网文的?! 再次强调,我只是懒,得,水,而,已! 现在你们看到了?我的水功已经臻入化境,登峰造极! 嘿嘿嘿,呵呵呵,哇哈哈哈哈…… 嗯,这一章水的很嗨皮!也借由这样的水把刘禅前期天才般弱智形象烘托出了,我甚是满意。 什么叫天才般的弱智? 就是在弱智方面,是个天才! 反正这本书也没什么人看,机智如我,就水这么一下,皮这么一哈,再顺便偷偷吃口屎,应该也没有人会看到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7章 老奶奶都不服,就服刘禅少爷 可恶! 居然敢鄙视高贵的伟大天才刘禅少爷! 难道他不知少爷我是蓉城小霸王吗? 屎可忍,这不可忍! 小霸王护盾,发起冲锋! 刘禅怒火中烧,手脚并用,熟练的操纵机关熊猫,蹭蹭蹭地飞到宫本武藏面前,把他截下。 嗯?这机关,居然会飞? 看到刘禅的机关居然具备悬浮飞翔的功能,这一点倒大出宫本武藏的意外。 虽然只悬浮于地上十几厘米,可那也是可以悬浮飞翔的机关! 要知道,在王者大陆中,可以飞翔的高端机甲是每一个帝国的王牌战力,因为技术要求极高所以导致数量及其稀少,底蕴再深厚的家族,也无法拥有。哪怕是像海都这种沿袭了地球时代超现代化的科技城市,所拥有的高端飞翔战斗机甲也不超过十辆!每一个可以飞翔的大型战斗机甲,都是国之重器,作为秘密武器而深藏着。 可眼前这个浑身散发着浓浓暴发户地主气息的小男孩,居然就驾驶着这么一个可以飞翔的机甲? 虽然这个机甲很简陋,很低端,与传说中的‘高达’系列根本无法媲美,但可以悬浮,这就说明了制造机关的人已经掌握了控制机关飞翔的核心技术! 每一个掌控这种核心技术的人,都是当之无愧的机关大师!整个大陆,能冠以机关大师名号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皆是名声响彻大陆的要帮自己样子,联想到他那天才的驾座马桶设计以及战场拉屎理论,宫本武藏还是十分明智的果断拒绝: “不用了,谢谢。” 刘禅那修饰得极其精致的反八字型眉毛高高挑起,一脸自信道:“不用客气,有什么困难你就说吧,我绝对能帮得上忙的!在整个蓉城,除了我老爹刘备外,就属我最大了?!” “噗!” 刚要转身走开的剑圣宫本武藏听到刘禅的话后一阵趔趄,他猛然扭头,“你老爹叫刘备?” “是啊!我那混账老爹就叫刘备。”刘禅那张还算英俊的脸蛋上挂满了不满,丝毫没有普通孩子对父亲的敬佩。 “哪个刘备?!”宫本武藏惊疑不定。 “还能有哪个刘备,蓉城之主,蜀国之王,仁德义枪,刘备!” 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宫本武藏此刻震惊了! 从不说脏话的他在心里默念了一句: 卧槽! 太不可思议了! 正所谓虎父无犬子,一世英名的刘备,怎么生出了这么一个奇葩儿子? 多年不见,刘备居然有个这么大的儿子了? 好像……他还没结婚啊! 哪里来的儿子? 假的吧? 宫本武藏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反复打量刘禅,企图从他的身上找到点跟刘备相似的影子,然而却找不到任何相似之处。 刘备虽然大大咧咧,一点都没有帝王的样子,可是浑身上下,都自然而然的散发出一种令人心折的领袖气度,不然也不可能让关羽,张飞,黄忠,这些桀骜不驯的大将心悦诚服。 可眼前这个叫刘禅的孩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低级恶性趣味,就像一个宠坏了的地主家的傻儿子,哪里遗传了刘备半点风姿?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8章 如果你不觉得五年前的自己是个蠢货 看到落魄剑士一脸怀疑,刘禅气道:“你不信?” “不信。” “难道你就真的没有听说过刘备有了一个拥有伟大智慧的天才儿子?!” “从没听说过。” “哼。”刘禅鄙视道,“那就说明你见识短浅,孤陋寡闻。难怪你混得这么差了。” “我堂堂剑圣宫本武藏,荣耀王者,世界最起老爹刘备时的鄙视不同,高贵的刘禅在说起师父诸葛亮时,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崇拜与骄傲。 听到诸葛亮的名声,宫本武藏再次停住了脚步。 诸葛亮的真传徒弟? 唔,这就能解释他为什么能制作出能够飞行和加速冲锋的熊猫机关了。 环顾周围遍地机关文明的环境,也的确像是蜀国首都蓉城。 或许,这个臭小子真的是刘备的儿子,诸葛亮的徒弟? 古老的蜀地是机关最兴盛的城市之一,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毕业于稷下学院,深得机关大师墨子真传的诸葛亮加入蜀国后,也将精湛的机关术带到了蜀国,在蜀国的精神领袖诸葛亮的倡导和鼓励下,蓉城这座拥有良好学术氛围和宽松悠闲研究环境的城市,不断涌现机关术发明,逐渐成为一个富裕的城市,让蜀国的经济蒸蒸日上,有了争霸天下的资本。 俗话说,做天才难,做天才的弟子更难,既是天才又是天才的弟子更是难上加难。从出生起,少爷刘禅人生中最大的烦恼在于如何证明自己是老爹和师父青出于蓝的继承者。 七岁,他驾驶著名的木牛流马,撞毁了三间民房和一座猪圈,成功验证了制造杀伤性载具武器的可能性。从此,天才之名开始流传。 八岁,他初次走上战场。作为后备驾驶员,将运载的粮包倾倒进枯水期的河道,成功开辟一条捷径,为最后胜利创造了出其不意的贡献。 现在十岁,高贵的少爷已不满足于驾驶,自行设计全新破坏性载具。 强大功率,拉风熊猫造型,有效弥补驾驶者身高的特制座椅,令蓉城人民津津乐道。 自然,老爹和师父会为历次试验摧毁的民房,农田和树木买单。 简而言之,高贵的少爷刘禅是一个到处闯祸,让整个蓉城的人民都头痛的熊孩子。 今夜,他正在秘密测试自己的又一大突破的天才设计,使驾驶座可以自由切换成马桶,却没想到偶遇到剑圣宫本武藏。 当然,刘禅根本不相信眼前这个看似落魄的中年剑士就是大名鼎鼎的剑圣宫本武藏。 不过,阅历丰富,思维缜密的宫本武藏,已经从熊猫机关以及各种细节上推测出了眼前这个熊孩子,的确是刘备的儿子和诸葛亮的徒弟。 饶是亲眼所见,宫本武藏也还是觉得匪夷所思——英明神武的刘备,智高才绝的诸葛亮,他们两个,怎么会培养出这么一个弱智孩子?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正正得负,物极必反,最好的条件会导致最差的结果? 已经耽误太多时间了,深夜附近想来也找不到其他人来询问,看着刘备和诸葛亮的份上,还是姑且相信一下刘禅的智商,问问他吧。 “我想问一下,你知道大唐长安城怎么走吗?”宫本武藏开口,他的心底里隐约还是带有一丁点希望的。 毕竟,是刘备的儿子,诸葛亮的徒弟啊! “妖!我还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大问题呢,原来只是迷路了问路而已,洒洒水啦!” 刘禅一脸自信道: “你知道吗?少爷我也不是随便帮人指路的,之前在街上碰到一个很娘的男生跟我问路,我就很贴心的给他指了一条弯路! 不过看到你虽然落魄,但也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纯爷们,更看在你刚才诚心诚意夸我智勇双全的份上,我这一次,是不可能故意给你指弯路的! 换做是以前,少爷我还幼稚的时候,别人问我路,我一定会指一条相反的方向告诉他,然后沾沾自喜的感觉自己整蛊到人了,但是现在少爷我成熟稳重了,不会这么做了。 现在,我就耐心的告诉你吧,直走,前面第一个路口左转,再直走,直到第二个路口右转,继续直走,到第三个路口再左转,然后你直走一百米就会看到一个广场……那个广场上平时很多人的,你可以去问问他们怎么去长安。…… 不过现在深夜了,我也不确定那里还有没有人。” 宫本武藏:“……” “也就是说,你他喵的根本就不知道长安怎么走?” 宫本武藏太阳穴青筋跳动,双眼精光爆射,几乎忍不住就要拔剑把刘禅大卸八块。 “哈哈!不要这么认真嘛。开开玩笑而已,幽默感,幽默感懂吗?男人要有幽默感,幽默感才是最持久的春药,看你这落魄样子,一定是条孤独的单身狗吧?” 宫本武藏将他的剑,从剑鞘中拔出了一半。 剑未出鞘,整个世界却仿若闪过了一道剑光,如划破黑暗的雷电般一闪而过,让刘禅心悸不已。 明白这个落魄的中年男子是真的动怒,刘禅不敢继续再皮了,急忙道:“以我老爹的名义发誓,大唐长安城我真的知道怎么走,你偏二十五度角,往西北方向直走就对了!” 以刘备的名义发誓? 嗯,刘备的名声还是相当好的,值得一信。 宫本武藏收起了剑,“看到你老爹和你师父的份上,我就姑且信你一次。” “信我,没错的。”感到对方那可怕的威压,明白对方并不好惹,是个实力远胜自己存在,刘禅不敢再皮,强颜欢笑道。 看到刘禅这见风使舵的转变,宫本武藏忽然道:“你跟你师父学习机关,有多少年了?” 刘禅抹了抹发型,头一甩,张开五个手掌。用炫耀式的口吻说到道: “五年了!” 宫本武藏:“学了五年机关啊。机关那么宏大而深不可测的领域,哪怕一个小小的分支,都足以让一个天才花费一生的时间去探索,你觉得跟现在比起来,五年前刚学机关的自己是一个蠢货吗?” “蠢货?!怎么可能!”刘禅反驳道,“少爷我一直都是个天才!” “如果你现在不觉得五年前的自己是个蠢货,那就说明你这五年里没学到什么东西。” 宫本武藏毫不留情的打击道:“就像你现在这款驾座马桶拉屎设计,连屎都不如。哈哈~” 来不及看刘禅暴走,宫本武藏带着恶作剧的报复性大笑,展动身形,化作一道流光,瞬息消失在刘禅的视线里。 望着那可怕的速度,高贵的刘禅少爷目瞪口呆,精心梳理的发型倏然变得凌乱,瘫坐在驾驶座上,怔怔地想: 他该不会真的是,辣个剑圣宫本武藏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9章 筑城者,米莱狄 王者大陆西部,广袤无垠的勇士之地,新兴的海滨之城正在崛起。 海都。 海都位于西方大陆,勇士之地版图上的最东南方,是一个沿着海岸线崛起的城市。 海都经济贸易十分发达,是东西大陆贸易的中心枢纽,远洋的船队为西方大陆带来了东方的茶叶,丝绸,瓷器,为东方大陆带来了海量的黄金矿藏。 繁荣的贸易使海都的科技急速发展,一跃成为王者大陆最高度机械化的超现代科技之都。 出色的机关科学技术打造出了无坚不摧的远航巨轮,能最大限度的保证贸易能在波涛汹浪的海域里安全进行。 财富是商人探索这个世界的最大推动力,远航巨轮的尖端机关可以最先限度的保证了出海商人的安全,因此,海都里聚集着众多的巨商之家,其中最大,最富有的商人之家,就是波罗一族。 然而,让海都闻名于世的,不是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通行无阻的远航巨轮,也不是漂浮在海都天空上,随处可见的浮空飞艇,而是海都的独裁统治者,米莱狄的机械军团。 庞大的机械军团,栖息在海都中央城区,代表最高权力的高塔内。 高塔高达千米,犹如一把锐利的剑,直刺冰冷的天穹,仿佛在表达对统治天地的冥冥诸神的反抗与不屑。 高塔犹如机械般冷酷强势的风格,完美贴合了米莱狄同样机械般冷酷的性格。 不是这座千米高塔涵养了她机械般冷酷的气质,而是她的气质感染了高塔,赋予了高塔相同的气质。 此刻,筑城者米莱狄站在代表最高权力的高塔最顶层的机关实验室上,通过巨大的落地窗,俯瞰着灯火璀璨,高度机械化的海都。 如同森严的社会阶层一样,海都这个高度机械化的城市,分为上,中,下三层。 居住在上层的是执政贵族,其中权力的顶峰,就是海都的创立者之一的‘高塔家族’,这个家族掌握着起源于奇迹,能让这个城市亘古矗立的神秘力量。 中层,则属于富裕的商人阶层,商人世家们依靠发达的航海技术,向充满着神秘和财富的东方大陆贸易远航,世代积累了无数财富。其中最有名的商人世家,就是波罗家族。 最下层的,是靠出卖体力劳动来维持贫瘠生活的工人,他们如最卑微的尘埃,生活在繁华之下的阴沟里,没有人会在乎他们的痛苦和呐喊。 再富裕繁华的表面下,依然会滋生着贫穷,黑暗与罪恶。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有着天然的阶层区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这种阶层区分其实有益于维持社会安稳的秩序。 人都有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会不断的寻找使自己舒适区的阶层,然后心安理得呆在那个阶层里。 如果不够心安理得,如果没有安全感,那就会本能地向上攀爬,爬到自己想要的,令自己舒适的阶层。 正如地球时代,美国的悲剧里那句经典名言:往上爬吧,多捞钱吧,进入上层社会,那里为你准备好了一切。 这的确是一个阶层逐渐固化的功利时代,但同样也是一个努力,依然会有回报的时代。 那些明明处于底层,每天只会花时间埋怨而不去努力改变自己的,才是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在米莱狄看来,那种无能的失败者,理所当然的应该处于被剥削的底层,烂在不思进取的阴沟里。 其实每一个阶层都有自己的不容易,上层有最激烈血腥的政治斗争,中层要承受着上层的压力和对接下层的怨恨,而下层,则要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被剥削的不公。 在权力最高处俯瞰整个阶层分明的海都,听着贵族富人们醉生梦死的放肆大笑和穷苦底层的呐喊咒骂,筑城者米莱狄忽然对地球时代,鲁迅先生说的那句话深感认同: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是的,人类的欢喜从不相通,那些放肆与大笑,那些呐喊与咒骂,只让米莱狄觉得:太吵了。 人类太吵了,太浮躁了。 她喜欢安静,所以她喜欢机器。 优雅的,精密运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的机器。 她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她设计的机器,都是精品,以最小的消耗,最低的噪音,最大效率的运行着。 在它看来,机器若不能做到安静,那就是失败品。 她是一个有重度强迫症,对人甚至对机器都充满了掌控欲的女王,在她不高兴的时候,所有机器都不敢出声。 执政者的她从不在乎来自底层的呐喊和怒骂,她只在乎,今天的机械有没有依旧优雅精密的运行。 米莱狄把所有的时间几乎都用在了机关的研究上,她的生活,不是呆在机关实验室里,就是在前往机关实验室的路上,对于她来说,时间就应该花在追求知识的根源上。 而机关,就是知识的根源之一。 如果说米莱狄的人生中还有什么比机关更为重要的东西,那就只有——诅咒。 来自超智慧神灵的诅咒。 世人所不知道的是,筑就海都奇迹之力其实来自于不光彩的背叛: 在诸神统治的远古时代,向神祗效忠的的家族,在奇迹的最后关头发起了叛乱,终结了他们曾侍奉的神。 反叛的二十二个罪恶家族获得了因为罪恶得来的‘馈赠’——未完成的奇迹力量碎片。 但使用这力量的代价极其高昂,那是神祗毁灭前施于背叛者最恶毒的诅咒,被诅咒的悲惨命运时刻高悬在头顶,是每一个曾经背叛神灵的家族代代相传的最深恐惧。 即使拥有奇迹的力量,也终将衰败和分崩离析。 曾经显赫的二十二个家族,绝大部分已经在恶毒的诅咒下,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 唯有记载知识根源的‘死海文书’,才能解开这恐怖的诅咒。 说起‘死海文书’,高冷的米莱狄心中就不免泛起一丝怒火,即使过去了十多年,每每想起,就感到痛心疾首。 大陆上人人梦寐以求的至宝,在东方大陆被称作天书碎片的‘死海文书’,被波罗家族的族长,带回了海都,却没有被上缴到她这个至高无上的执政者手里,反而到了芬奇手里。 芬奇,西方大陆的机关大师,在西方大陆中,其地位跟东方大陆的墨子一样受人尊崇,也是热爱机关的米莱狄最尊敬,发誓要在机关造诣上超越的人。 然而,让米莱狄万万没想到的是,芬奇居然毫不犹豫地把天书碎片‘死海文书’毁掉了! 原来,海都富商波罗家族的当代家主对机关术极有兴趣,早就拜在了著名的机关大师门下,成为芬奇大师的得意门生。当他远行东方,从某次的贸易旅途中,意外的得到‘死海文书’,意识到这是与机关术和知识根源相关的重要记载时,便急忙把‘死海文书’送回了海都,交给自己的师父芬奇处理。 得知‘死海文书’被毁掉的米莱狄异常愤怒,生气:“为什么!那可是记载着解除诅咒的方法!当执政家族免除诅咒的困扰,会让海都更强大。” 芬奇大师却说:“不,那只会加速这里,甚至王者大陆的末日到来。” 从此以后,芬奇大师就被禁锢在筑城者的高塔中,被机器奴仆密切监视着。 米莱狄告诉商人:“想要解放大师,想要保住你儿子的前途甚至生命,就去为我重新寻求到解除诅咒的方法。” 于是商人一去不复返,消失在遥远的东方。 十多年了,了无音讯,可米莱狄没有放弃。 家族的诅咒仍然困扰着她,身体结晶化的程度越来越严重,可这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 在高塔顶层的机关实验室中,俯瞰着繁华海都的米莱狄,心中低语: 我会赢的。 赢过芬奇大师,赢过命运,赢过未来。 我会对抗诅咒,并获得胜利。 那时候,我将一直抵达所有人梦寐以求的地方:知识的根源。 那时候,海都阿尔卡纳也会比任何地方,任何城市,都更加强大。 海都,将取代传奇之城,长安的位置。 就在这时,高塔顶端实验室的下层,囚禁芬达大师的房间里,传来阵阵吵闹的,粗鲁放肆,如野兽一样咆哮的咒骂。 这种咒骂,自然不可能是慈祥睿智的芬达大师发出来的。 发出这种声音的,必定是那个低贱粗鄙的佣兵。 叫什么来着? 哦,忘了。 狂妄的小子,从此以后,你身体里流动的将不再是血,而是铁。 就让高贵的筑城者就赐予你狂铁之名吧。 叫的比手臂被砍断时还要凄厉,估计现在正是芬奇大师在给他安装机械手臂? 唔,是时候去看看了。 装备了机械手臂,拥有机关力量的你,才有资格为我服务,为我寻找出解决诅咒的方法。 这,就是你挑衅高贵的筑城者,所要付出的,伴随一生的代价。 米莱狄拄着镶嵌着红色宝石的精致拐杖,一步一步,优雅而缓慢的向处于下层的,芬达大师的实验室内走去。 一群机械仆从宛若士兵般紧跟在她身后,行动迅速,纪律严明,没有发出任何吵闹的声音。 高塔的回廊上,只有米莱狄那拐杖敲击地板的清脆声在悠然回响。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0章 战车意志,狂铁 好痛! 身体仿佛被撕裂般! 剧烈的痛楚让失去手臂,失血过多,陷入昏迷的狂铁清醒过来。 猛然睁开眼睛,却惊恐的发现,自己正躺在机械手术台上,一个带着面罩,身穿白大褂的机关师埋首,捣弄着他的身体。 “混蛋!你想干什么?给老子住手!” 巨大的恐惧感攫取了狂铁的心脏,他疯狂地挣扎,咒骂着,却发现除了剧烈的痛楚和叫喊咒骂外,他的身体根本就不受控制,没有任何动弹。 机关师摘下面罩,露出沧桑却慈祥的面容,温和地说:“你的手臂已经被彻底砍断了。我现在只能给你安装一条全新的,更强大的机关手臂。” “真是讽刺啊,憎恨机关的你,身体也要成为机关的一部分。” 手臂?机关? 狂铁终于回想起来了! 他整条右臂已经被齐肩砍断,被那个冷酷的,筑城者米莱狄砍断! 在剧烈的痛楚和强烈的不安中,躺在手术台上,无法抗争,只能任由摆布的狂铁,过往的记忆纷至沓来。 狂铁出身于海都底层的贫民家庭,在很小的时候,他便在码头卖着力气。 冬天,同龄的上层贵族孩子们在豪华温暖的室内享受美食时,狂铁要在寒风刺骨的码头卖苦力,即使手指冻裂,渗血,也要拼命搬运,如果不这样做话,他就没有收入来源,会被活生生饿死。 跟那些贵族少爷不同,他光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 狂铁迄今都还记得,曾有位和蔼的商人波罗先生,总会怜悯他年幼,给他比旁人更丰厚的小费。 有一天船队起航之前,他问那商人。 “先生,你要前往东方吗?” “是啊。” “东方有什么呢?” 商人犹豫了下,然后回答:“有解决污染的方法。” 似懂非懂的时候,商人登上船。从此再也没有归来。他早忘记了商人的模样,但最后的对话始终铭刻心头。 污染这两个字开始走进狂铁的生命。 成年后的狂铁以护卫为职业,一年到头随商队往来勇士之地各处。或许因为如此,他对海都的变化变得非常敏感,渐渐察觉到不对劲。每一次归来,海都依然巍峨,可奇妙的变化自细微之处蔓延:废水、腐蚀和结晶化……这种变化,令他恐惧。 长期随着商队来往勇士之地各处,狂铁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只能出卖微薄苦力的小孩。 阅历大增的他,已经知道,奠定海都城基的高塔家族,他们世世代代掌控着的令城市矗立的力量,来源于遥远的太古,知识与智慧的尽头。 神灵们智慧的结晶,维持大陆平衡的终极力量,“十二奇迹”。 人人都知道,奇迹和魔道家族的力量造就了非凡的海之都。 可是,海都所谓“奇迹”究竟是什么呢? 狂铁萌发了异想天开的联想:或许,污染的产生与奇迹之力息息相连。 这种联想,一在脑海中扎根,就再也挥之不去,日益根深蒂固。 带着这种怀疑,狂铁积极勘察海都四周的环境,果然有了惊人的发现! 这一发现让震怒不已! 为了家乡,为了海都百万子民,他必须挺身而出,向不可冒犯的伟大的筑城者讨要说法! 月圆之夜,执政家族中的“筑城者”米莱狄会在高塔的过吗: 什么是权力? 当一个人犯了罪,法官依法判他死刑。 这不叫权力,这叫正义。 而当一个人同样犯了罪,皇帝可以判他死刑,也可以不判他死刑,于是赦免了他,这就叫做权力。 如同我现在一样,即使伤害了你,羞辱了你,砍断了你的手臂,给你安装上了你憎恨的机关,也依然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你感激涕零,用往后余生为我服务,就是我在行使的,至高无上的皇帝的权利。” 米莱狄用手杖托起狂铁的下巴,“你只有两个选择,执行我的命令,或者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1章 承受诅咒的人 狂铁将内心的暴怒压制了下去,半跪行礼:“遵命,尊贵的米莱狄陛下。” “聪明的狂铁。”米莱狄碧绿色的独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的赞赏,“我对你的期待又高了几分。” 能够审时度势,认清现实,压住内心的暴躁,忍辱负重的人,是能够做出一番事业的。 “谢谢陛下夸奖。”狂铁一脸谦卑。 作为一个经常冒险,出生入死的杰出佣兵,狂铁自然不会是缺乏死的勇气,而是因为,有更大的使命需要他去完成。 为了家乡,他必须找出解决污染的办法。 况且,诅咒与奇迹,也一直是他想了解,却是他这种出身底层的人一直接触不到的。如今,筑城者米莱狄赐予了他强大的力量和便利的条件,又何乐而不为? 确认狂铁会为自己效劳后,米莱狄双手拄着手杖,碧绿色的独眼看着实验室里一脸沧桑的老头,用独特沙哑的嗓音说道: “芬奇大师,你最疼爱的弟子的儿子,波罗家族小子,马可·波罗,已经出发,去往东方长安城的路上了。” 芬奇大师? 狂铁一脸震惊: 眼前这个沧桑的老人,竟然是大陆鼎鼎有名的三大机关宗师之一的芬奇大师,仅次于墨子和鲁班大师的芬奇大师? 自己的机关手臂,居然是芬奇大师亲手安装的得意之作?难怪有那么强大的力量。 芬奇大师脸色忽变,“无缘无故的,马可他为什么会这么突然去长安?是不是你从中使了什么诡计?” “哼。区区一个钻石段位的弱鸡,去到东方大陆那个强者林立的世界,能派得上什么用场?我的确有针对他的阴谋,不过那是等他从长安城回来,几年之后的事了。” 米莱狄说道:“放心吧,他这次去长安,没有任何人诱导针对他,相对来说,他是很安全的。也不是无缘无故,因为大唐三千年立国盛典即将来到,又恰巧青莲剑仙李白荣升荣耀王者,结束试剑天下十年,即将完成与女帝的约定,二入长安。如此盛典,像他那种青春热血,经济宽裕,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的富二代又怎么可能会错过?” “原来如此。”听到不是米莱狄设的局,芬奇大师松了一口气。 米莱狄道:“据我所知,这次长安盛典,不仅是青莲剑仙二入长安,而且女帝还邀请了东方大陆所有帝国的荣耀王者齐聚长安。如此多重量级的人物齐聚,堪比万年前的封神之战。这一点,聪明的芬奇大师你,应该知道意味着什么吧?” “意味着东方大陆各大帝国的战争将全面爆发。围绕诸神创造的伟大‘十二奇迹’,方舟,天书着三样东西,东西方大陆各大王者,诸神与魔种的最终战斗即将到来。” 芬奇大师惊讶道:“可是怎么会这么快?在我看到的预言里,这起码是百年后才会发生的事。” “因为大唐青莲剑仙的横空出世。”米莱狄道,“他的天才与强大,已经集聚压缩了历史的进程。我有强烈的预感,他将是决定未来世界走向的最重要人物。” 芬奇大师喃喃道:“东方大陆格局已有数百年未有改变,短短二十多年,一个横空出世的青莲剑仙,居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对。”米莱狄说道:“当这次马可波罗去到长安见到长安城的恢弘雄壮,剑仙女帝的倾世风姿,各大荣耀王者的盖世气度时,必将大受刺激。对力量,长安,方舟充满向往,再次回到海都,必定会努力修炼,不再那么轻浮,吊儿郎当了。到那时候……” 米莱狄拉长了语气:“只要轻轻引导一下,他就会自动请缨,替我冒险,去东方长安城为我探索方舟,天书,以及解决诅咒的方法。” 芬奇大师叹道:“这么多年了,没想到你越来越精于计算。” “精于计算,是一个机关师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米莱狄道,“人生中的每一步,与我有交集的每一个人,甚至某些与我没有任何交集的人,都在我精准的计算和掌控中,只有家族这可恶的诅咒是我暂时掌控不了的东西,不过,世界大战的浪潮就快到来,奇迹,天书碎片,诸神与魔王,将逐一出现,我相信这该死的诅咒也很快迎来结束的一天。” “你身上的诅咒现在发展到什么程度了?”芬奇大师颇有些关心的问。 虽然米莱狄把他囚禁在这里十多年,但从来没有虐待过他,反而给了他最好的机关实验室和生活条件,这对一个想找个无人打扰的地方一心研究机关的学者来说,最好不过了。 如果不是米莱狄的性格太过于强势偏执,芬奇大师甚至会考虑传授机关的毕生所学,让她的机关天赋大放异彩,造福人类。 “发展成这样了。” 米莱狄优雅地脱下长手套下,大大方方地把她的左手展露在芬奇大师和狂铁的面前: 从指尖开始,一点点变得坚硬和透明。 狂铁的瞳孔骤然收缩! 这是……结晶化! 海都的结晶化已经随处可见,引起了不少市民的注意,为了巩固民心,政府报道这结晶化是高度机械化的必然结果,是一种不严重的污染。 狂铁当然一点都不怀疑这报道提供的事实——当然这是经过精心选择的事实。 原来,这不仅仅是污染,更是诅咒! 不仅仅是作用于环境,更会作用于人身,使人的身体产生结晶化的变异! 连筑城者这样强大的存在都无法幸免。 狂铁盯着大大方方把自己身体结晶化展露起来的米莱狄,道: “身体结晶化,这是你自己最大的弱点和隐痛吧?这样的秘密,不是应该死命保守的吗?为什么会这么随意的展露出来让我看到?你就这么信任我?你刚砍断我的手臂,并强势要我效忠于你。迫于你权力,我虽然答应了,但心中依然怨气难平,难道你不怕我出卖你,把你的秘密泄露出去,让你的政敌,让整个海都的人民知道?” 如果把筑城者,机关大师,米莱狄身体结晶化和高塔家族受到诅咒的秘密泄露出去,那么对米莱狄个人,甚至对高塔家族来说,必然会造成巨大的冲击。 政敌背后推动民众呼啸讨伐的海浪可能会将她淹没。 要知道,海都的执政阶层,是由三大家族一起统领的。 “不错。秘密一般都是自己不愿别人看到的弱点的隐痛。要想更好的保护自己,就是守住自己的秘密,不让自己的弱点和隐痛被针对。 很多人为了寻求心理上的安慰而将自己的秘密倾吐出来,要求倾听的人为自己保守秘密,这种做法简直愚蠢。 如果一个人,自己都不能替自己坚守秘密,又怎能奢望别人替你坚守?真正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一定要自己坚守。 当第一个说出这个秘密的人是你自己时,就不要奢望这个秘密会永远保密下去,也没资格埋怨别人的出卖了。 米莱狄那只漂亮的碧绿色独眼盯着狂铁,“我在你面前展露我的秘密,不是因为对你的信任,而是对我自身的自信。 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秘密,一种是骗自己的,一种是骗别人的。我不屑于骗别人,亦无需骗自己。 我的自信,来自于我手中的权利和背后的武力,只要权利和武力在身,又何惧别人的指点和出卖?” “我明白了。”狂铁深吸一口气,平复狂怒的心境。 他痛恨羞辱,践踏,夺去了他手臂,并且还要他效忠的米莱狄。但不得不承认,她的身上,的确有一种让人慑服的强大气场。 连筑城者米莱狄都无法幸免的污染诅咒,那些跟自己一样在底层挣扎的普通民众,又怎么能幸免? 米莱狄收到污染诅咒,身体结晶的秘密,不仅没有让狂铁心生叛意,反而更加坚定了找出解决污染诅咒的决心。 …… …… 米莱狄看着结晶化日益严重的手臂,一丝难以察觉的悲哀在碧绿色的独眼中一闪而过。 对于一个热爱机关术,用手设计精确与灵敏度,触摸机关线条,感知温度的机关师来说,手臂变成没有任何触感而僵硬的结晶是最大的噩梦。 唯一庆幸的,这种沉重可怕的诅咒噩梦,并不是自己一个人承受的。 米莱狄拄着手杖,走到落地窗前,遥望阿尔卡纳。 以家族姓氏给城市命名的伟大家族阿尔卡纳,恶魔已经在你们那里再次出现了吗? 这一次,你们承受诅咒噩梦的会是谁呢? 那个魔法天才,月光之女露娜? 不,那只是一个被哥哥宠坏了的小公主。 承受不了那样的罪恶和痛苦。 真正有资格承受恶魔的力量,肩负那样罪恶,隐忍前行的人。 也就只有你了。 凯因。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2章 破灭刃锋,铠 阿尔卡纳家族城堡。 凯因打开自己房间的门后,愣住了。 他曾看到过这样一个笑话: 刚刚有一个很帅很帅的帅哥站在我面前,我们默默相视了很久,谁都没有打破这份平静。直到手累了,我才慢慢地放下了镜子。 这个笑话曾让凯因会心一笑。然而,当打开房门,看到房间内那个很帅很帅的帅哥,宛若自己镜子中的投影时,凯因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因为凯因的房间内,根本就没有落地镜,自然不可能出现自己的投影。 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里,强烈的不祥预感充斥四肢百骸。 银色的眉毛和发丝上,散发出银月般的光芒。 这是典型的魔道家族,阿尔卡纳的血脉特质。 高大英挺的身材,深邃立体的俊朗轮廓,湛蓝色的眼珠…… 在房间内站着的人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凯因却清醒的知道,那绝不是自己。 今年的凯因二十二岁,实力已达常人终生无法仰望的最强王者。他是阿尔卡纳的骄傲,西方大陆最杰出青年才俊之一。 他的强大,不是来自于魔道家族的血脉天赋,而是来自于勤奋的修炼,勇敢的拼杀,是在无数次生死搏斗中一点一滴凝练而成的。 到了王者境界,有着强大的力量作为底气,凯因一直都有着从容不迫的气度,是家族兄弟姐妹们最敬仰崇拜的对象。 也是最温柔体贴的哥哥。 无论是身处多么黑暗的环境,无论是看到多么恐怖的魔种,凯因都从不畏惧。 可是,在自家城堡,在自己最熟悉温馨的房间内,看到了散发着银月光辉的自己,恐惧如冰一样一点点渗透出来,将凯因脸上的笑容凝固。 “你,是谁?”凯因平日洪亮悦耳的声音此刻有些颤抖。 “我,是你的力量源泉,你的诅咒,你即将背负的罪恶宿命。” 房间内的‘凯因’俊朗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恶魔般邪恶的笑容,“你可以叫我魔铠,也可以叫我——奇迹之力。” 凯因如坠深渊。 阿尔卡纳家族是王者大陆上最古老的魔道家族之一,他们继承了古代魔种的血液,能比正常人类更加轻易获得魔力,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将魔力赋予在武器之上。 然而,力量并非空白而来,要想使用这种强大的力量,掌控奇迹之力,就必须背负起残酷的宿命。 背负罪恶与诅咒,暗无天日,永生沉沦。 身为阿尔卡纳家族中的长子,现家族中最强大的存在,凯因自然知道家族曾经有过罪恶的历史: 怕被神明永久统治奴役,为了获得奇迹的力量,背叛制造奇迹的神。 因此,得到了神的诅咒。 诅咒是家族代代相传的最深恐惧,到了凯因这一代,也必然会继续传承下去。 其实凯因一直都有询问父亲家族的诅咒究竟是什么,以求解决之道,但每次问起,父亲只是面露痛苦,缄口不语。 除了知道家族有诅咒外,凯因的七个兄弟姐妹们都知道家族还有代代相传的强大力量——奇迹之力。 他们下意识的认为,奇迹之力,就是能保护自己,对抗诅咒的力量。 按照阿尔卡纳家族继承的传统仪式,每一个阿尔卡纳的兄弟姐妹都要进行严格的战斗,最强的人才能成为新一代家主,获得奇迹之力。 凯因是家族长子,实力又完全碾压兄弟姐妹,理论上是当之无愧的继承人。 可是,就在昨天,他却把宝贵的家族之位,以及人人梦寐以求的超凡力量奇迹之力,让给了年纪最小,天赋虽高但实力最弱的,最疼爱的妹妹,露娜。 温柔善良的哥哥凯因想,成为继承人,获得了奇迹之力后,我可爱的露娜妹妹就能有抗衡诅咒的力量了吧? 我亲爱的妹妹,获得奇迹之力后,愿诅咒不再降临你身,愿你永远快乐下去。 然而,就在凯因怀着这样温柔的心情回到自己的房间时,却看到了一个幻化成自己一模一样,自称奇迹之力的‘生物’。 这怎能不让凯因心生绝望? 魔铠站在房间中央,没有开灯的房间并不显得黑暗,因为魔铠的身上,穿着一件闪耀着蓝色水光的铠甲。 魔铠的眼睛,眉毛,鼻子,发色,身材跟凯因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魔铠的身上,比凯因多穿了一件铠甲。 最强王者级实力的凯因自然分辨得出,那件铠甲,才是魔铠的本体。 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外貌,只不过是魔铠幻化出来的影像而已。 即使样貌完全一样,散发出来的气质也截然不同,凯因正气阳刚,如高贵的骑士,魔铠邪恶阴柔,如堕落的恶魔。 凯因莫名后退一步,不可置信的喃喃道,“不会的……奇迹之力……怎么可能会是,有生命意识的……魔铠?” “奇迹为什么不能是有生命意识的魔铠?” 魔铠那双湛蓝色的眼睛直直盯着凯因,似乎穿透了他的内心,“你是不是在想:如果奇迹之力,是眼前邪恶的,有生命意识的‘魔铠’的话,那么天真可爱的露娜妹妹,又将以什么去对抗诅咒?” “让我告诉你真相吧,别再去想什么以奇迹之力去对抗诅咒了,因为,奇迹之力,就是你们的诅咒。” “王者大陆上有十二奇迹,为不同神明相互争夺大陆掌控权制造的。这些奇迹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有些是被封印起来的死物,有些是会自然移动的环境。而我,被破坏的奇迹碎片之一的魔铠,则是有自我生命意识的活物。” “所有流淌着你们家族血脉的后裔,都是用来滋补我魔铠附身的傀儡,简而言之,你们都不是‘人’,而是用来养育奇迹之力的工具。你们家族的诅咒,就是——继承仪式中挑选出来的最强大继承人,将得到奇迹之力,也就是魔铠我的附身。附身之后,我将会操纵你杀光你所有家人,用他们的魔道秘血,你的愧疚,怨恨,来滋养我的成长。这种愧疚,罪恶,与痛苦代代相传。直到我日益强大,拥有奇迹级的力量,成为真正的奇迹。” 凯因的脸色刹那苍白! 不会的……不会的……这不会是真的。 望着跟自己一模一样,一脸邪恶的魔铠,凯因踉跄后退,转身拔腿狂奔,冲向父亲的房间! 如果魔铠说的是真的,那么父亲必然也曾经与家人自相残杀,杀光家人后唯一的幸存者。 他必须向父亲询问真相! 凯因拼命奔跑,离父亲房间不过两百米的距离,却仿佛比这一生走来还要遥远。 当看到从小就从容不迫,有着过人气度的儿子惊慌失措的闯到自己的房间内,看着他那张俊朗又无法掩饰恐惧的脸,凯因父亲终于知道,这一代的诅咒,终于还是来了。 父亲抬起头,那张记忆中英挺的脸,像是瞬间苍老了几十岁,“魔铠它,终于还是,选择你了吗?” 素来成熟稳重的凯因此刻却像个无助的孩子般,带着惊恐的乞求,“不会的,父亲,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奇迹之力,怎么会是魔铠?家族的诅咒,怎会如此残酷!” 凯因父亲消极道:“这就是你们的命运,在你们还没有出生的时候,这种可悲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没有谁的命运,是在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的!” 两行泪水从凯因张深邃立体的俊朗滑落,他竭嘶底里大喊: “我一直都坚信!我们人生下来不是为了背负可悲的命运,而是为了展开双翼自由飞翔!人,生而自由!” “自由?飞翔?” 凯因父亲悲观道: “当魔铠让你的力量之翼扬起,你将会骨肉相残,亲手杀死每一个你至亲的人,背负沉痛的诅咒,带着罪恶的枷锁永生沉沦在自责中。 这样的你,还怎么自由飞翔? 人生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却身不由己。” 看到如此消极的父亲,凯因忽然感到一阵由衷的悲哀,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从记事起,父亲就如此沧桑落魄,他还以为父亲是为了经营家族而殚精力竭,原来是诅咒的折磨,磨消了他所有的斗志。 “父亲,你太懦弱了。” 凯因对尊敬了一生的父亲说道:“我相信人不会只是可悲命运的卒子,只要足够强大,我们就能够自由的书写自己的命运!” “我不会像父亲你这样懦弱,我要抗争这可悲的命运!我要斩断这怪物般的家族诅咒和罪恶的命运!” “父亲!相信我,我一定能做到的!” “凯因,父亲当然相信你。因为你是父亲最引以为傲的孩子,也是我们家族,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天才。父亲知道有朝一日你能斩断家族这罪恶的命运和诅咒。只是那一天,父亲看不到了。” 凯因毅然转身,无边的杀气自他那英挺的背影升起,“不会的,不会的!父亲,你会看到的!我现在就去,用手中的破灭将那魔铠斩断!” “神的诅咒,魔铠的力量,是身怀魔道血脉的我们无法对抗的。 凯因,记住,强大不是可以征服什么,而是可以承受什么。 当你可以承受所有的罪恶,愧疚和痛恨时,才会变得无以伦比强大,才会有可能斩断这可悲命运! 正是因为秉承这样的信念,我们才背负着罪恶代代相承。 父亲相信你一定能做到,因为你是最让父亲骄傲的儿子。” 凯因父亲脸上带着从容赴死的祥和,“父亲在这里等着——你来杀。 能死在最骄傲的儿子手中,是父亲最好的解脱。但是凯因,答应父亲,你一定要活下去!活着,才意味着一切!” 凯因没有回话,他疯狂奔跑,此刻在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坚定的声音在反复咆哮:“只要斩断魔铠,只要斩断魔铠……这可怕的诅咒,可悲的命运,就能结束!只要斩断魔铠!” 在急速奔跑的过程中,凯因将全身的力量灌注在通体水蓝色,造型奇特精致的破灭刃锋上。 在力量的灌注下,破灭刃锋闪耀出耀眼的水蓝色光芒,像是有生命般,在呼吸吞吐着锋芒。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3章 因为我是,哥哥 冲进房间内,没有多余的语言,没有任何犹豫,凯因以雷霆万钧之势,对着一脸邪笑的魔铠一刀砍去! 极刃风暴! 骤然刮起了巨大的风暴,以摧枯拉朽之势将房间内所有物件绞为碎片! 这是凯因有生以来砍出的最强一刀,集合了他所有的力量,斗志,精神,恐惧,以及愤怒。 魔铠没有躲避,依旧一脸邪笑。 破灭刃锋终于砍到魔铠身上。 没有惊天动地震动,没有刀刃与铠甲激烈碰撞时产生刺眼火花。 甚至没有声音。 这雷霆万钧的一刀,明明砍中了魔铠,给凯因的感觉却像是,砍在了一片虚幻的投影之上。 回旋之刃! 凯因猛然掷出手中的破灭刃锋,电光闪烁,急速旋转的破灭再次击中了魔铠。 仍然没有任何打击感,也没有任何声音。 哪怕真的是虚幻的投影,在破灭刃锋的急速旋转中,也应该扭曲变形才对。 可魔铠依然那副邪恶,怡然自得的样子,身影没有任何损伤和扭曲。 极刃风暴! 回旋之刃! 凯因疯狂的使用技能砍击着,不知砍了多少千万刀,直到精疲力尽,都没有一刀能真正砍在魔铠身上,给予他真实的伤害。 “没用的。这就是奇迹的力量。在帮忙神灵制造奇迹的过程中,你们魔道家族的先祖献出自身的精血,是构成我的一部分,所以对于你的攻击,我几乎可以完全免疫。” 怎么会这样? 这就是父亲说的无法对抗吗? 喘着粗气的凯因从未试过如此绝望,眼前的魔铠脸上那邪恶的笑容是如此真实,却像是幻象般,将他所有的攻击劈砍全部格挡免疫! 凯因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斗志刹那间消失了大半。 鼓起了斗志,倾注了所有力量,一往无前,甚至做好了玉石俱焚的准备,却悲哀的发现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力量,根本没有任何用处。 破灭刃锋砍魔铠身上,就好像砍在虚幻上,然而在凯因的敏锐的感知意识中,魔铠的物理存在感又是那么的真实强烈,铠甲上散发出的蓝色光芒将他所有的动力和斗志吸收殆尽。 凯因终于明白魔铠不是他所能对抗的了。 “这就是奇迹的力量,想要这样的力量吗?”魔铠诱惑道:“让我附身于你,你将获得这样的力量。你我互利共生,必将成为最强。” 凯因将破灭刃锋架到自己的脖子上,湛蓝色的眼睛闪动着坚定的光:“我就算死。也不会让你这恶魔附身。” “哎呀呀。想自杀?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好,最完美的人选,无可挑剔。要想彼此完美的相互变强成长,必须需要你心甘情愿让我附身寄生,成为共同体。如果你选择自杀的话,我还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呢。” 魔铠有些头痛的扶着额头,“但是你死了,那我就只能选择你那疼爱的妹妹附身了,虽然她的天赋心志不如你,可也是上上之选。只是,你真的舍得去死,舍得天真可爱的妹妹,手中沾满至亲的血腥,带着罪恶和愧疚,孤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吗?” 凯因脸上的血色刹那间消退得干干净净,英挺的身躯不可抑制的颤抖着,不是因为消耗过度力竭,而是因为愤怒。 魔铠精准无误的抓住了凯因最致命的弱点——对妹妹露娜的疼爱。 凯因无法想象,天真年幼的妹妹,如何能承受着诅咒,背负着沉重的罪恶? 如果所有的罪恶和痛苦,都注定需要一个人来承受的话,那就让我来承受吧。 因为我是,哥哥。 魔铠邪笑,“聪明的凯因,做出你的选择吧。当左边是地狱,右边是地狱,后面是地狱,前面是地狱,下面是地狱,上面也是地狱,你要选择的就是,让谁下地狱。” 让谁下地狱,既是让谁活着。 背负这种诅咒和罪恶,活着即是地狱。 不愿兄弟姐妹任何一个活在罪恶与痛苦中的凯因毅然做出了选择,“我不如地狱,谁入地狱。魔铠,附于我身吧,所有的血腥、罪恶和痛苦,就让我一个人承受。” “真是伟大的哥哥。” 魔铠啧啧赞叹,然后打击道,“身不由己的选择都是痛苦的,凯因,你现在看似自己做出了选择,但其实真正选择的,一直都是命运。” 凯因目光坚定,“现在的我选择接受这可悲的命运,并不代表将来的我没有拒绝的余地,我会一直抗争,直到彻底斩断这可悲的命运。” “这就是我最欣赏你的地方。也是我主动现身找你的原因。只有你,才能成就我这未完成的奇迹之力碎片,成为真正的奇迹。” 魔铠如虚幻的投影,一步步走向接受命运的凯因。 两个一模一样的身影,重叠,然后融为一体。 凯因胸前,多了一副散发着美丽水蓝色的铠甲,那即是:魔铠。 此刻已经是最深的深夜,但还不是最黑暗的时候。 因为真正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命运之夜,终于降临。 …… 当看到手执砍刀,穿着魔铠的凯因来到自己面前时,凯因的父亲脸上露出骄傲又欣慰的笑容: “出生于最黑暗血腥的家族,心中却有着难能可贵的正义和光明,即使穿上魔铠,成为恶魔,亦不会遮盖你内心的光芒。凯因,罪恶的父亲这一辈子最大的骄傲,就是有了你这么一个善良而伟大儿子!” 凯因声音颤动,“即将沾满至亲鲜血,成为恶魔的我,还是父亲的骄傲吗?还配称得上伟大吗?” “当然!好人是承受不了这样的罪恶和痛苦的,坏人也不行。 只有伟大的人才行! 因为只有伟大的人,才能心甘情愿去主动忍受罪恶与痛苦,去保护生命中最重要的家人! 凯因,与你成为家人这我这辈子最大的荣幸!我真的为有你作为家人而感到骄傲!” 凯因父亲原以为眼泪早就在当初背负罪恶,手刃家人的时候已经流干了。 可是此刻,在生命的弥留时刻,泪水如泛滥的河水一样从那干涸苍老的眼中夺眶而出。 这是骄傲的,幸福的,泪水。 “动手吧,凯因。” 流着的父亲闭上了眼睛,怀着从容受死的豁达: “背负这罪恶与痛苦的命运,知晓人生无意义和荒诞,而不陷入绝望与无所事事,不断努力奋斗,与悲剧的命运顽强抗争,凯因,这就是你的伟大。 答应我,无论如何,一定要活下去! 活着,就是一种伟大!” “我会的!父亲!” 晶莹的泪水在凯因那张俊朗刚毅的脸庞上流淌。 这是愧疚的,痛苦的,泪水。 胸前的魔铠爆发出耀眼的蓝色光芒,凯因美丽湛蓝色的眼珠变得如黑洞般深沉。 魔铠,双手举起了刀。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4章 月光之女,露娜 阿尔卡纳家族城堡外的练武场上。 银色皎洁的月色下,一个少女正在挥洒着青春的汗水,翩翩起舞。 月光之舞。 少女的年纪不过十六,银色的长发利索的绑在身后,发育得姣好的身躯被一袭贴身魔法战衣紧紧包裹,尽显优美流畅的身材线条。 高跟长靴紧紧贴着修长紧致的小腿,直至膝盖。笔直丰润的大腿没有任何遮掩,在月色下散发着令人目眩神迷的肉色。 少女般的清纯阳光中,又夹带着一丝邻家有女初长成的性感。 明眸皓齿,冰肌玉骨,她身上每一丝头发,每一寸肌肤,都散发着银月般的光芒,如漆黑夜空中的明月般圣洁高远。 月光之女,露娜。 她既有法师的高贵,又有战士的英武。 她是近战法师。 此时正值最深的黑夜,皎洁明亮的月亮高悬于天际。 地上练武场的露娜浑身散发着银月般的圣光,与天空中的皎月遥相呼应,让人分不清究竟的皎月照亮了她,还是她照亮了皎月。 弦月斩! 一道半弧形的月光冲击波自露娜手中的长剑挥出,将月色一分二,飞出数十米的距离后才逐渐消散。 这是一柄形状十分特殊,半弧形的长剑,可以刺击,亦可如刀般劈砍。 此刻,露娜已经和手中的长剑融为一体,她缓缓运转身体里的魔力,吸收着夜空中的月光之力,灌注进长剑内。 长剑散发出银月般的光芒,随着露娜的呼吸在不同变幻吞吐着。 弦月斩! 炙热剑芒! 新月突击! 露娜修长优美的身影在月空下穿梭飞舞,说不出的飘逸潇洒,得益于月力的加持,她觉醒的每一个技能都带着银月般的光辉,炫目至极。 一个个炫目的技能从手中飞出,近乎极致的魔力消耗后,精疲力尽的露娜仰天躺在地上,遥望着天上的银月。 她的身体不断汲取着夜空中的月光之力,最后如枯木逢春般,源源不断的涌胜出新的力量,精力充沛。 她发现自己的视觉,听觉,嗅觉,五感六识都明显提升了一个层次,能清楚的看清百米外的一片叶子上精致的脉络,以及嗅到它们散发出来的清香。 世界在她的眼中有了更加丰富的层次感,以前难以察觉的细微之处,现在已经变得纤毫毕现,所有的感官都有了立体的呈现。 “星耀了!” 露娜美丽的脸蛋上掩饰不住的惊喜! 十六岁就晋升为至尊星耀段位,哪怕是露娜这种魔法奇才,天之骄女,也会惊喜不已,因为这不仅仅是靠天赋就能做到的,还要海量的资源,勤奋的努力,以及适当的运气。 十六岁的星耀强者,放眼整个王者大陆,也凤毛麟角。 如果是普通的天才,在晋升的时候肯定忍不住欢呼雀跃,然后四处向别人炫耀去了。 从小被哥哥宠溺的露娜心性却难得坚韧,短暂的惊喜过后,她并没有迫不及待的四处炫耀,而是平定心情,继续开始修炼,巩固境界。 努力努力再努力! 青春的少女,就应该在月光下翩翩起舞,挥洒努力的汗水! 她必须要努力变强,因为她刚刚被确认为阿尔卡纳家族的继承人,并得到了寄托家族力量的徽章,很快,她就会得到奇迹之力,变得更加强大。 在露娜的心目中,凯因哥哥才是最强大,最适合的家族继承人选。虽然不知道父亲为什么强势的指定她为继承人,但以父亲的智慧,肯定是有他的道理。 再想到继承人身份被夺,凯因哥哥没有丝毫生气,一如既往的温柔摸着她的头说‘小露娜要努力哦,你是最优秀的继承人,一定会带领家族走向辉煌’,露娜就有了无穷的动力。 她没有懒惰的理由! 她要肩负起这伟大的使命,用奇迹之力对抗家族流传的,可怕的诅咒。 她要用手中的月光之刃和奇迹之力将家族从可怕的诅咒深渊中释放出来,让家人都过上幸福开心的生活。 露娜天真的沉浸在这种伟大的使命感当中,幻想未来的美好。修炼至精疲力尽的她仰躺在地上,将手伸向遥遥夜空中的皎月,从她的视角看过去,自己的手已经触到了遥不可及的皎月。 这是否预示着,那斩断诅咒的美好未来即将在她美好的憧憬中诞生,也触手可及? 露娜记忆中离月亮最近的时候却不是现在,而是小时候骑在哥哥伟岸的肩膀上,那一刻,她感觉自己拥有整片天空和月亮。 “凯因哥哥!露娜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会成为一个出色的继承人,带着家族至宝奇迹之力打破诅咒,让你过上开心幸福的日子的!” 露娜小拳紧握,在心里暗下决心。 忽然,银月以肉眼可见的迅速变得血红,漆黑的天空变得更加漆黑。 露娜从未见过如此红的月亮,也没有见过如此黑的深夜。 红色的月亮不仅没有照亮黑夜,反而让黑夜更加深沉。 仿佛某种更深,更黑,更恐怖的梦魇正在降临。 狂风忽起,暴雨将至。 露娜觉得有些冷。 刚晋级至尊星耀段位,魔力澎湃的她本不应该有这种感觉。 她不安地望向家族城堡。 却发刚刚有了极大提升的五感六识,此刻什么都看不见了。 整座城堡完全笼罩在一片黑得不能再黑的黑暗之中。 阿尔纳卡家族身为古老的魔道家族,居住的城堡布置了许多魔法阵,哪怕在白天,也能看见魔法的光芒和感受到澎湃的魔力。 然而此刻,就像完全被黑暗吞噬了。 暴雨终于落下,猛烈之势根本不像是‘落’下而来的,而像是决堤江河咆哮着‘冲’出来的。 一种强烈的不安感在露娜心中升起,她慌忙跑向家族城堡。 在宛如决堤般猛烈的倾盆大雨中,露娜的眼睛只能睁开小小一条细缝,硕大的雨滴宛若拳头般打在她睁开的细缝上,疼痛不已。 若不是有雄厚的魔力支撑,露娜只怕早就被这宛若洪水般的狂风暴雨冲走了,根本无法奔跑。 让露娜惊恐的是,在这狂风暴雨中,天空的绯红之月依然存在。 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忽然,一声凄厉的惨叫响彻整个世界! 这惨叫的声音很熟悉,却偏偏分辨不出来是谁的惨叫。 唯一可以确定,这是自己家人的惨叫! 这种熟悉又无法分辨的惨叫让露娜遍体生寒,就好像一只冰冷的,恶魔的手剖开她的胸膛,捏住了她的心脏! 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露娜不顾消耗自身的魔力,加快了速度。 又一声凄厉的惨叫响起! 又是熟悉的声音,却跟刚刚的声音不同,这分明是不同人的惨叫! 还没来得及在记忆中检索,细细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第三声不同的熟悉惨叫再次响起! 第四个…… 第五个…… 第六个…… 第七个…… 每一声惨叫响起,露娜的心脏就被捏紧了一分! 父母,七个兄弟姐妹,家族血脉总共九个人,如今七个人不同的熟悉惨叫已经响起…… 当终于回到城堡时,露娜猛然发现,这座充满温馨与光明的城堡,此刻尽是冰冷与黑暗,就像一个可怕恶魔降临其中,进行残酷的杀戮。 哪怕狂风暴雨也冲刷不空气中弥漫的浓重血腥味。 暴雨,黑暗,狂风将她的视觉,听觉,嗅觉几乎完全淹没。 她能闻到血液的腥味,听到熟悉的惨叫,看到隐约的黑影,却不能分辨出这是谁的血液,谁的惨叫,又是谁的身影? 这种熟悉,又无法精确分辨的恐惧与黑暗几乎让她崩溃。 但她不能崩溃,她必须压抑住心中的恐惧,因为她是阿尔纳卡家族的继承人了,她要证明给凯因哥哥看,她是勇敢的,值得他骄傲的。 她已经长大了! 想到凯因哥哥,露娜莫名了有了莫大的勇气跟力量,思维也渐渐冷静起来。 凭借微弱的视力和记忆中的熟悉感,露娜跌跌撞撞跑到城堡视野最广阔的最高处,坚定挺立着,闭着眼睛,任由风雨扑打她的身躯。 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在这个充满危险,有未知生命杀戮的世界中,发出声音是引来恶魔的最愚蠢行为。 “要冷静,要冷静!露娜要像凯因哥哥一样,冷静,勇敢,坚强!” 将所有的恐惧,不安,怯弱都压了下去,露娜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保持清醒,等待光的到来,她要搞清楚究竟家族城堡内究竟发生了什么,究竟是谁在惨叫,又是谁在杀戮?! 她在等。 等——雷电! “轰隆!” 几乎把耳膜震裂的雷鸣声响起,紧接着,一道明亮的雷电从露娜眼前闪过,照亮了她的视野。 她终于看到了城堡内发生的杀戮,也终于看到了杀戮的恶魔。 恶魔恰巧也正在看着她。 两人遥遥对望。 这闪电的一瞬间。 定格为永恒。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5章 兄妹 在这闪电照亮的一瞬间,在看到凯因哥哥手中握着破灭,浑身沾着罪恶鲜血的一刹那,露娜的思维就已经凝固了。 轰鸣的雷声,暴雨,狂风,统统都听不见,淹没在这明亮的瞬间里。 这短暂明亮的一瞬,颠覆了露娜一生所有美好的记忆。 与这短暂明亮的残酷一瞬相比,漫长过去的家里的那些美好,甜蜜,温馨仿佛只是一个笑话。 生活总是如此,有多美好,就有多残酷。 残酷的定义往往不是来自残酷本身,而是来自曾经的美好。 为什么会这样? 温柔的,正直的,善良的凯因哥哥,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恶魔? 露娜感到脑海一阵刺痛,就像有人用一根粗大的铁棒从头道,“这个垃圾家族的继承人我一点都不稀罕!从此,这个垃圾家族再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这不是垃圾家族!”露娜咬牙切齿反驳道。 从小,这个家族就承载了她的一切荣光,古老的传承和血脉让她引以为傲,慈祥的父母,有爱的兄弟姐妹让她度过了一个美好温馨的岁月。这样的家,又怎么可能是垃圾家族?! 凯因道:“这就是个垃圾家族!如果你不服,那就努力让这个没落凋零的家族崛起啊!如果你想证明自己,如果你想为父母和其它兄弟姐妹们讨回公道,如果你想让我跪下认错,那就努力活下去,变得比我强!” “活下去?!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我十一岁被盗贼挟持,是你冒死将我送回来的!你叫我怎么带着你给的命苟延残喘的活下去?” 露娜凄厉地吼叫道,根本不在乎这样的吼叫会让切断动脉的脖颈喷涌出更多的鲜血。 她痛恨! 痛恨眼前这个无情的操纵着她的命运和情感的人。 这个曾经温柔体贴的哥哥如今却伤害她的生命,践踏了她一切美好记忆,还惺惺作态的做出一副救赎者,鼓励自己勇敢生活下去的虚伪样子! 凯因拿着手中的破灭,狠狠一刀捅进露娜的腹部,拉扯出一大片血迹和内脏,转身留给露娜一个冷酷的背影: “现在,你欠我的命,已经还给我了。如果你这次能活下去,那么从此以后,你的命,将是你自己的。 我亲爱的妹妹,以后不要再这么天真,能被人别人轻易欺骗了,哥哥祝你能早日攒够绝望,然后开始新的生活。” 尽管鲜血仍不断在脖子喷涌和腹部涌出而出,露娜仍坚强的站着,这冷酷绝情的一刀让露娜心中仅存的希望彻底熄灭。 “既然欠你的命已经还给你了,那么现在,我要杀你!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杀光我父母兄妹的恶魔在面前,什么都不做!” 露娜将魔力一点点灌注进手中的月光之刃,银月般的光芒不仅照亮了雨夜,更照亮了露娜的脸。 此时,那记忆里总是乖巧甜美的模样消失不见,取而代之是,是凯因从未见过的坚毅与坚决。 即使身负重伤,即使鲜血不止,即使明知不知对手,也要战吗? 妹妹终于长大了。 凯因心里既苦涩又欣慰。 “就凭你现在的实力?也想杀我?不自量力!” 然而,凯因心中的欣慰完全没有表现出来,尽是冷眼嘲讽。 露娜没有再说话,而是全神贯注的,将更多的魔力灌进月光之刃中,光芒越来越盛。 弦月斩! 一道弧形月光将雨夜划开两半,直冲凯因! 新月突击! 在弦月斩挥出的瞬间,露娜整个人忽然也化身为月光,直冲凯因。 嗯?技能连招? 凯因没想到印象中娇弱的妹妹已经能如此熟练流畅地使用技能连招。 也仅仅是一丝惊讶而已。 技能连招虽然能最大化的打出伤害,可是一个王者,一个星耀,两人的力量等级根本不在同一个境界上,这种巨大的差距,不是技能的连招可以弥补的。 这是大陆上公认的常识。 而且技能不仅会消耗巨大的体力和魔力,更有冷却时间,是不可能连续无限使用。 面对露娜这两大凌厉的技能,凯因没有躲,硬生生的承受。在魔铠附身,觉醒了不灭魔躯的过程中,他不仅力量提升了一个等级,更具有了格挡的特殊能力,能将敌人的伤害格挡甚至免疫。 所以,弦月斩和新月突击这两大看起来华丽异常的技能,根本对凯因造成不了多大的伤害。 凯因伸手,抓向露娜的脖子。 这一抓,很慢。 因为根本不需要快。 露露的技能已经冷却,处于力竭的真空期,绝对没有再逃脱的能力。 这一抓,如瓮中捉鳖,必中。 然而,这必中的一抓,却以不可思议的方式空了。 炙热剑芒! 在不到一秒钟的短暂瞬间,露娜将月光之刃插入大地,巨大的魔力旋涡将凯因猛然一吸,拉近了双方的距离! 新月突击! 露娜的身影再度化为一道月光,反方向冲击造成伤害的同时,又拉开了与凯因的距离! ??? 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技能刚才不是已经使用过了,为什么没有进入冷却状态? 原来,不是双技能连招,而是三技能连招么?! 就在凯因迷惑不已时,露娜的身影再次冲来! 月光之舞! 新月突击! 弦月斩! 炙热剑芒! 新月突击! …… …… 一个有一个炫目的技能冲露娜手中的飞出,美丽的身影在雨夜中来回飘逸穿梭,宛如降临黑暗的圣灵。 一连! 二连! 三连! 四连! 五连! 六连! …… 当敏锐的察觉到露娜技能的特性和强大之处,凯因的疑惑变成震惊! 原来,不是双技能组合!而是三技能加上被动的完美组合! 各大技能的使用,能完美的将冷却时间过渡,无缝连接! 无限连! 这是可以无限连的技能?! 这完全违背了大陆人人公认的常理! 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技能组合?! 露娜妹妹她,原来如此强大。 这样无解,完美,无限连的技能组合,理论上岂不是……无敌?! 凯因的疑惑变成爆炸性的惊喜! 为了测试露娜的强大,看看她究竟能连招多少次,即使被切割的遍体鳞伤,凯因由始至终都没有闪避。 …… 第九连! 已经是露娜目前的极限了! 魔力彻底枯竭了,在也没有一丝力气了,露娜已经使不出飘逸的技能了,腹部被刺穿,脖颈动脉被砍断,她佝偻着背部,紧缩着肩颈,就像一只在雨夜中狼狈的流浪狗,可仍然有着不屈的斗志,握着手中的剑,踉踉跄跄走向凯因。 终于来到凯因面前,却再也也没有挥剑的力气了,露娜虚脱地倒在地上,身体因为过度失血和劳累开始抽搐。 凯因心中大痛,却不能露出一丝怜惜,反而脚狠狠踩在露娜美丽的脸蛋上,用力碾了碾! “你太弱了!废物!” 说完后,凯因转身,留下虚弱的露娜一个人躺在暴雨中。 哥哥的话并雨水更让露娜感到冰冷! 屈辱的眼泪不可抑制的从眼角流出,混合进雨水里。 是啊! 太弱了! 自己太弱了! 世界上,有没有一种力量,能超越悲伤,超越诅咒,超越绝望,超越眼前这个恶魔? 力量! 我想要这种力量! 如果能变强的话……如果能练成月下无限连的话! 身体越来越虚弱,斗志都越来越旺盛…… 露娜望着凯因绝情的背影,纯净如水晶的眼睛迸射出坚韧的光:“凯因!我会努力活下去,一定会打败你的,我会证明,你是错的!我发誓,我会斩下你的头,以祭父母兄弟在天之灵!” “我很期待那一天。” 大雨中,凯因一步步走远。 不论是砍向颈椎还是腹部那一刀,都绝情狠厉,足以致命。 就连凯因也不知道,一直被自己捧在手心,疼爱有加的妹妹,能不能在这次的重伤之下熬过来。 他唯一知道的是,他绝不能流露出半点怜惜,更不能回头! 一旦回头,那一切都完了。 所有的悲伤,又有什么意义?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6章 人间没有不值得 露娜渐渐模糊的意识里,是暴雨中哥哥那冷酷决绝,绝不回头的身影。 她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月亮依然血红。 “你太弱了,你不配成为他们的期望!” “废物!” “这是个垃圾家族!” “如果你不服,就努力活下去,证明给我看!” “变得比我强,让我跪下认错!” 就在露娜微弱的意识之火,即将在暴风雨的摧残中熄灭,陷入黑暗之际,哥哥之前那些冷酷的话语忽然在脑海中响起,如最滚烫易燃的油一样浇到露娜微弱的意识之火中。 旋即熊熊燃烧。 “我不能死!我要背负着振兴家族的希望活下去!哪怕苟延残喘,也要像狗一样坚韧地活下去! “我要活下去!” “活下去!” 感受到主人的越来越旺盛的求生之火,月光之剑也猛然燃烧起来。 燃烧起来的,不仅只有剑,还有她的心。 燃烧的剑,燃烧的心。 哥哥,总有一天,总有一天能再见面吧。 我会找到你,然后做一个了结。 我会拼尽一切去变强,像你一样强。 不,比你更强。 我会练成真正的,月下无限连。 再次见面时 血红的月光将映照着我的生命以及你的死期。 ※※※ ※※※ 直到走出阿尔纳卡城堡,曾经温馨美好的家,凯因也没有回头。 罪恶的命运就是这样,一旦选择了背负,就会像自由落体一样加速沉沦,身不由己,无法回头。 当走出家门的那一刻,凯因就深深知道,自己再也没有归期。 而这正是离别的意义。 他看了看深沉黏稠的黑夜,天下之大,却不知何去何从。 当思维渐渐清醒,记忆渐渐清晰,那手刃至亲,将他们变成残肢碎末的恐怖记忆纷至沓来,几乎让凯因几乎疯癫。 为什么有人会疯? 因为清醒是他最痛苦的时候。 这种痛苦永生永世也无法排遣,于是凯因想到了死。 死,这个念头,一旦产生,就会日益强烈。 凯因终于深深明白,对于活着就是一种痛苦的那些人来说,死其实不是一种充满愉悦的解脱,而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放弃。 在举起破灭向着自己心脏的时候,凯因想起了父亲那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嘱咐。 如果自己死了,那露娜妹妹怎么办?年幼弱小的她,又怎么对抗恐怖的魔铠? 如果自己死了,魔铠附身于她,做出一些恐怖的事,那怎么办? 不能死。 活下去,背负罪恶,忍受痛苦,就是对妹妹的一种保护。 凯因,你要对自己残忍,利用罪恶和痛苦让自己变得坚强! 想到这些,凯因终于压抑住了自杀的念头。 人最伟大的,不是可以为你爱的人坚决去死,而是可以为你爱的人坚忍的活。 人,是真的可以为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而坚强的活下去的。 这种坚强活下去的乐观,并不仅仅是一种责任,也未必见得有多快乐。 它是一种羁绊。 这种羁绊,告诉了我们:我们并非生来孤独,而是必然有着一个,或者许多个爱人,亲人,朋友在乎我们的生命以及快乐。 而这正是我们活下去的理由和意义。 亲手杀掉至亲,背负起罪恶,凯因明白,这和伤口会自动愈合不一样,这永远是一个不会愈合,鲜血淋漓的伤痛。 可是他还是要坚强乐观的活下去。 因为他想到了自己还有羁绊,还有家人。 或许是由于家族诅咒的缘故,在凯因从小的教育里,父亲就教育他刚强,所有的事情,都要靠自己扛,因为在未来,必然是孤身自己一人对抗整个世界。 可是凯因现在却深刻的发现,我们的确很多时候要靠自己扛,但真正面对绝境,撑不下去,想不通,想自杀的时候,千万不要只靠自己扛。 自己扛不过来的,一定要想到你的羁绊,你的家人,朋友和爱人,向他们倾诉,勇敢的把自己的脆弱展现出来,伸出手,请求他们的帮助。 一定会有人,坚定地握住你的手。 人间没有不值得。 一定会有一个人,值得你怀着希望,乐观坚强的生活下去。 就像露娜对凯因。 就因为兄妹间的羁绊,让他们两人不至于在黑暗痛苦的巨大世界里彼此迷失,有了坚定活下去的动力和理由。 第一次涌起的自杀情绪终于被压了下去,凯因很清楚在未来的日子里,还会无数次涌现出这种消极的情绪,但他一定会积极的对抗。 用爱。 因为他还有爱的人和爱他的人。 找到活下去意义的凯因终于有了方向,他决定去西方大陆的中心,勇士之地探寻诸神和奇迹的秘密。 但他隐隐觉得,他的命运,在东方。 他有一种乐观的错觉,在东方的盛世大唐边境,长城之畔,有一群很可爱的人在等待着他。 他们的出现,将会改变他罪恶悲剧的一生。 长城守卫军。 ※※※ ※※※ 大唐,长安。 盛世长安,是王者大陆所有人心中最辉煌的梦。 王者大陆上流传着一句谚语:如果你未曾到过盛世长安,那么说明你没有看过这个世界。 今天,正直十八岁,青春飞扬,对东方神秘瑰丽的世界无比向往,总把‘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挂在嘴边的富二代青年马可波罗,终于来到了盛世长安。 马可波罗出生豪门,家族执掌着巨大的商队,从大陆的最西面到西域中部,都有着他们家族的商队,可谓真正的豪门巨贾。 在如此富裕优渥的教育条件下,马可波罗比普通家庭的孩子幸福得多,在普通家的孩子还不曾知道自己所在的小镇是什么面貌时,马可波罗就已经通过家族中豪华的图书馆看到了整个大陆的世界版图。 在普通家庭的孩子在为繁重的学业而苦恼时,他的足迹已经遍布西方大陆的每一个城市。 十八岁,在结束最重要的高级圣殿骑士大考,简称‘高考’时,马可波罗便独自一人踏向了东方的旅途。 成为神圣高贵的圣殿骑士,是西方大陆每一个孩子的梦想。 没有经历过‘高考’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在学业制度极其森严的西方大陆,哪怕是马可波罗这种学渣富二代亦不能跨过人生这一重要的历程。 唯一不同的是,马可波罗在向朋友倾诉学业的苦恼时,是这样说的: “诶,高考的成绩下来很久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学渣,考的差,所以一直不敢面对。郁闷之下,索性开着豪华游轮,带上一群性感美女,环游世界。当开着豪华游轮回到家族中有着六百年历史的城堡,看见比皇宫还要豪华气魄的城堡上挂着的历代祖先的画像时,心里总感到深深的惭愧和彷徨。 最终,管家还是小心翼翼的把我的高考成绩报给了我,我淡淡瞄了一眼,总分二百五的学渣成绩实在让我难以接受,愧对先祖。 我狠狠的锤了一下墙壁,不小心把墙上镶嵌的珍贵宝石震落了一地,善解人意的管家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开心,马上说买个学校随便我折腾让我高兴高兴,但这样并没有缓解我的悲伤,我垂头丧气的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开了瓶,注定无法向套路式网文一样,只求装逼打脸的爽爽爽爽…… 你以为我不想写搞笑的,泡妞的,受欢迎,又能赚点电费的无脑爽吗? 只是不能啊。明知道这样写悲剧无爽点没什么人看,电费都亏,也要尊重官方背景去写。 所以,对于那些除了主角什么都不看,主角每一章都要出现,总是埋怨主角怎么还不出场装逼,打脸,泡妞,一昧求爽的小朋友们,我只想说: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哈哈哈哈哈!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7章 盛世长安 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吸引力、亲和力、战斗力、意志力、购买力、影响力、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执行力、公信力、驾驭力、生命力、注意力、感染力、弹跳力、免疫力、巧克力 ——这是大陆上所有穷人最痛彻心扉的领悟。 身为巨商富二代,马可波罗的想象力、吸引力、亲和力、战斗力、意志力、购买力、影响力、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执行力、公信力、驾驭力、生命力、注意力、感染力、弹跳力、理解力,免疫力、巧克力从未被限制过,反而,站在家族巨大的财富下,他得以走在时代的最前沿,从遥远的西方,来到了东方最强盛的帝国,大唐。 虽然只有十八岁,但他的足迹已经遍布世界上大半疆土,看过世界上种种绝美的风景和奇迹,完全可以说得上是见多识广,养成了一分波澜不惊的气度。 世俗的生活会消磨自己的斗志,所以需要旅行的激励。 是旅行,而不是旅游。 旅游跟旅行是有区别的:旅游仅仅需要用双脚和眼睛尽情的游玩,而旅行需要带上灵魂和思想细细的感受领悟。 马可波罗自小便养成带着灵魂和思想去旅行,并把途中所见所闻以文字和图画的方式记录下来的良好习惯,或者说,这是他们家族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由此才能积累如此深厚的底蕴。 过往,马可波罗对大唐的了解,仅仅来自于父辈文字的描述以及丝绸之路上商人们口中毫不吝啬的赞美,他自己则从未见过。 于是陷入了无止境的幻想中。 他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都城,才能配得起古往今来最伟大,最神圣,最庄严,最辉煌的赞誉? 究竟是什么样的繁华,才是盛唐气象,诗酒歌舞,霓裳羽衣? 为什么长安能人杰地灵,天才辈出,强者如云? 一颗星的闪烁照亮不了世界,唯有群星闪耀,才能为世界带来希望的曙光。评价一个时代是否伟大,往往以那个时代闪耀群星的数量为标准。 李元芳,狄仁杰,钟馗,程咬金,奕星,明世隐,杨玉环,公孙离,裴擒虎……这些都是悬挂在盛世大唐天际上闪耀的星。 当然,还有那两颗傲然闪耀世界,让人无法忽略,只能仰视的夜空中最亮的星:女帝和剑仙。 他们两人身上,占了盛世大唐一半的辉煌与荣耀。 马可波罗一直想见识,传说中的女帝和剑仙,他们的身上究竟闪耀着什么样的光芒,能让世人如此千般感慨,万般赞誉。 他一定要见到他们。 怀揣着这样坚定的想法,在听到青莲剑仙现身西域,在海市蜃楼城内又留下了一个美丽的传说,即将二入长安的消息后,马可波罗便迫不及待,马不停蹄的赶到来长安。 明天,就是大唐立国千年盛典,届时,万国来朝,如此辉煌盛况,又怎能错过? 剑仙即将二入长安的传闻已经在整个东方大陆流传开来,所有人都相信在千年盛典的那一天,一定能瞻仰到剑仙无双容颜以及那青莲花海的仙迹。 马可波罗也坚定不移的相信着。 所以他昼夜不停,连赶三天三夜的路,终于在盛典之前,抵达传说中最辉煌的都城,长安。 疲劳是最影响人类审美的,一旦疲劳,哪怕最美的绝世美女赤果站在你面前,也会感到颓靡不振。连赶三天路,马可波罗已经相当疲惫了,可是,当宏伟壮丽的长安城在马可波罗的视野里徐徐展开的时候,疲劳瞬间一扫而空。 在太阳照耀的光辉下,整座长安城散发着金黄色的光芒,纵使相隔千米,亦能感到它的恢弘大气扑面而来,令人窒息。 这……就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都城,长安? 艺术? 不,长安城的建造,已经脱离建筑艺术范畴,超越了艺术的概念,它是一种——奇迹。 凌驾于神迹之上的奇迹。 神也无法创造出这样伟大的都城,这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机关大师墨子,集合了千万人力,花费了上百年的光阴,投入了无数血汗,呕心沥血才建造而成的。 这是唯有人类,才能创造出的奇迹。 它是科技与魔法的完美结合,是人类智慧结晶的巅峰成果。 在面对宏伟长安城的这一刻,马可波罗的想象力、吸引力、亲和力、战斗力、意志力、购买力、影响力、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执行力、公信力、驾驭力、生命力、注意力、感染力、弹跳力、理解力,免疫力、巧克力全部都被限制住了,余下的,唯有—— 震撼。 …… …… 沐浴在金色阳光下的宏伟长安城蓦然出现,扑面而来,具有强大的视野冲击力,让马可波罗心脏猛然收缩,震撼不已。 空间的力量是无限的,而视野的范围是有限的。 马可波罗游历西方诸国,宏伟壮丽的都城见过不少,但从未见过长安城这样,整个都城的空间都赋予了某种魔法,视野出奇的深远广阔,让人一眼之下就将整个长安城的轮廓收入视野中。 长安城面积广阔无比,方圆足有上百公里,按照常理来说,如此广阔宏伟的都城,人类的视野是根本不可能把它完全放入脑海中的,只能看到它的冰山一角。 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整个长安都似乎沾染了女帝的霸气与威严,强势的冲入每一个第一眼看到它的人的脑海中,将无限的空间放入人类的有限视野中,这种感觉除了震撼外,还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窒息! 似乎威严霸气的绝代女帝在提醒每一个进入长安的人:要心存敬畏。 传说,整个壮丽宏伟的长安城建筑都是由魔法附魔过的,是魔法与科技的完美结合才打造出来的,具有某种奇异的魔力,如此亲眼看到这座闪耀光辉的都城,马可波罗才知道,这并不是传说,而是事实。 这个事实,实在太让人震撼。 而且,沾染女帝威严霸气气息的宏伟都城,莫名的给人一种敬畏的窒息感。 仅仅是看到长安城就有如此感觉,那亲眼见到女帝,又会是何等感觉? 马可波罗一直想看看,大唐女帝武则天,跟海都筑城者米莱狄,这两个同样是至高无上的掌权者,同样是女人,究竟有什么区别。 现在,仅仅是看到长安城,马可波罗终于明白两人的区别,这也是海都与盛世长安的区别: 筑城者米莱狄不高兴时, 机械都不敢出声。 而 女帝武则天不高兴时, 天地都不敢出声。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8章 欲上青天揽明月 屏息片刻,平复心境后,游历大陆,潇洒不羁的富二代马可波罗收起心中的轻浮之心,带着敬畏,缓缓向长安城内走去。 长安城,一共有四大入口,分别是玄武门,白虎门,青龙门,朱雀门。 每一个大门,都各具特色。 但最多人瞻仰流连的,当属朱雀门。 因为朱雀门上,有着青莲剑仙李白用剑刻下的七个字: 欲上青天揽明月。 字体苍井有力,龙飞凤舞,每一笔一画之中,都有隐隐透露着凌厉无双剑意。 仅是字体就有如此威势,若亲眼见到剑仙的剑,又会是何等威势? 每一天,朱雀门外都有无数人瞻仰剑仙刻下的这几个字,想领悟其中的剑意,进行突破,让修为更上一个段位。 马可波罗从不用剑,对剑意之类的感官极其低微,但即便如此,他亦能从中这七个字中感受到剑仙的骄傲不羁,意气风发。 整个长安都城都沾染女帝威严霸道的气息,但即便以女帝威严之强势,亦不能压住这七个字中蕴含的神采飞扬,桀骜不驯。 女帝的威严霸道与剑仙的飞扬桀骜相互抗衡,针锋相对,却没有给人任何不协调之感,反而有一种奇异和谐感。 正如世人都知道,世上能违抗女帝威严与霸道的,唯有剑仙。 能压制剑仙飞扬与桀骜的,也唯有女帝。 马可波罗停在朱雀门前,默默的感受剑仙与女帝两个人针锋相对气息,仅仅是两道气息,就如此让人向往惊艳,那如果风华绝代的两人真的出现在眼前,针锋相对那一幕,又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明天的就是大唐立国千年盛典,如此重大的日子,又会是什么盛况,女帝与剑仙将会再次见面,他们这次,还会针锋相对吗? 万国来朝,闻名大陆的各国王者,明天都会齐聚长安城吗? 他们又将谱写下什么样的传说? 实在太多东西值得期待了。 想到这些,马可波罗心头一热,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向往,终于不再驻足在朱雀门前,正式踏步,进入长安城内。 踏入长安城内,那种庞大无限的整个都城强行侵入脑海的窒息感已经消失,但震撼并没有停止,反而越来越强烈。 建筑是人类最不可或缺的一种文化,它不仅反应人类的历史和现代,更直观的反映出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文化形态。 长安城内的建筑风格极其统一,处处散发着泱泱大国的堂皇大气,但每一处的建造,又做的极其精细,与四周的自然环境完美融为一体,堪称当世建筑技艺最高超的体现。 让马可波罗真正震撼的,除了精湛的建筑技艺外,还有建造长安城皇宫的建筑材料! 他赫然发现:长安城的皇宫,并不是由传统的建筑材料,琉璃瓦砖,钢筋水泥建造而成的,全部都是由——黄金建造而成的! 而且是最纯正无杂质的黄金! 在王者大陆中,最昂贵的建筑材料莫过于星灵晶钻了。 星灵晶钻是一种吸纳星辰之光的精华形成的一种晶体,蕴含着强大的能量和可塑性,极其容易将魔法赋予其中,构造庞大的魔法阵。 稷下学院的通天塔,就是由星灵晶钻建造而成的,虽然价格比黄金昂贵不少,但毕竟太过低调,在视觉的冲击力上,远远不及金光闪闪的黄金! 那可是最让人迷醉的色彩。 没有什么比金光闪闪的黄金更让人觉得亲切可爱了。 在整个王者大陆的物价体系中,黄金并的价格并不是最高的,钻石,铭文,皮肤,魔法点券的价格都要比黄金高上许多,但即便如此,它们都无法撼动黄金的绝对地位。 因为黄金是大陆上最普遍,受欢迎的硬通货,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从流通的角度来看,王者大陆没有任何货币能与金币相提并论。 什么样的建筑,最能体现出国家堂皇大气和富有? 在重新建造长安城皇宫建筑群时,无数大名鼎鼎的机关师,魔法师,建筑师热烈探讨,列举了不少可以镌刻魔法阵,防御外敌的特殊材料,但全部都被女帝否决了。 最终,女帝选择了跟她性格一样直接,强势,让人不可抗拒的,堂皇大气的,金光闪闪的‘黄金’,作为皇宫建筑群的原材料。 相对于星灵晶钻强大的可塑性和附魔,黄金真的算不上是一种功能性很强的建筑材料。 但是它具有所有建筑材料都不具备的特性,那就是最直观,最有冲击力,最金光闪闪的:豪。 土豪的豪。 巨大的皇宫建筑群都由黄金打造,绝对是豪到毫无人性。 大气强势,威严如天的女帝,要的效果,就是这种让人窒息的豪。 一个对黄金有着炽烈热爱的财迷,如果来到了盛世长安,看见这黄金宫殿,绝对会眼冒金光,恨不得舔遍这每一寸土地。 世代经商,马可波罗遗传了商人的本能和强大的计算能力,可无论他怎么估算,都无法估算出长安城的造价,那密密麻麻的天文数字简直让他晕眩! 他的家族号称富可敌国,可即使以他家族历代的积累,雄厚的资本,跟长安城的造价比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 明白这些,马可波罗再次望向长安城皇宫的目光已然不同——这根本就是一座由黄金建造而的圣城! 钱是有魔力的,站在巨大的财富面前,没有人能够无动无衷。 哪怕是马可波罗这种从来没有当钱是钱超级富二代,在明白了长安城的造价后,亦不由得被它深深震撼。 更令马可波罗发疯的是,整座长安城,都布置了巨大的魔法阵和机关,无论是何等坚固的材质,在千百年来无数人流的践踏下,肯定会有所磨损,但马可波罗脚下的这片土地,没有一丝磨损的迹象,这说明整个长安城都是有阵法保护着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坚不可摧,固若金汤! 马可波罗明白自己就身处魔法阵中,或者每一步都踩在阵中的节点上,但他丝毫感受不到魔力的波动,这足以此魔法阵的稳定性。 稳定性是评价魔法阵是否高级的重要依据,为整个都城布下如此巨大的阵法,并且如此稳定,这份造诣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然而,最让人叹为观止的,是耸立在长安城内最高处,仿若漂浮在云端的千宫之宫,东方圣殿——大明宫! 大明宫,女帝的专属宫殿,整体呈现金黄色,作为大唐帝国的权利中心,大明宫散发着威严,肃穆的气息,宫殿里每一丝空气,都弥漫着权势的味道。 巨大的黄金基石高高托起整座宫殿,直通云霄,稳如泰山般散发出不可撼动的气势,代表了女帝不可撼动的皇权。 居高临下的宫殿让人望而生畏,昭示着女帝高冷威严的气度。 女帝,就坐在大明宫的王座上,君临天下。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9章 爱国是一种光荣 马可波罗从未见过如此辉煌壮丽的宫殿建筑群,今日一见之下,才恍然明白,为什么长安城要耗费数百年的时间,千万人的心血。 为什么被称为当世机关术第一人墨子大师最杰出的作品! 这样的建筑,这样雄伟壮丽的都城,的确堪称奇迹。 然而,让马可波罗感受最深的,不是长安城的建筑以及无法想象的造价,而是长安城内的……人! 建筑是为人而服务,因人而存在,它辉煌壮丽或精巧绝伦固然让人惊叹,但一座城市,一个民族,一种文化,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人。 马可波罗来自西方,拥有着西方大陆最典型的样貌,金发碧眼,身材高挑,青春活力,一身双枪牛仔装说不出的潇洒不羁,加上英俊的样貌,无论出现在哪个场合,都是很吸引女孩子,让女孩子犯花痴发起尖叫的存在。 从西方一路走来,他到过的国家和城市中,没有一个地方的少女不为他的样貌着迷,呐喊尖叫,然而从开始来到长安城,到进入长安城,他并没有得到过多的关注,也没有引来任何迷妹的尖叫。 这并不是说他的样貌不吸引人,金发碧眼,深邃的面部轮廓,这种典型西方人的样貌,在绝大部分都是东方人的长安城内,是十分吸引人眼球的。 马可波罗没有得到任何迷妹的过多的注目和尖叫,他发现,长安城内所有迷妹的心神,都沉醉在毅力在大明宫前方那座无比高大的雕像上。 他手持长剑,有种睥睨天下,笑傲众生的气度,虽然没有雕刻出他的容颜,但马可波罗已然明白,那必定是剑仙的雕像。 也唯有剑仙的雕像,才能散发出那种锋芒毕露却不刺人,潇洒肆意却不放荡的气度。 长安城内那些青春美丽,活力四射的女子,总情不自禁的把目光放在那个没有雕刻出容颜的剑仙雕像上,满脑子里满是对未来美好的幻想。 幻想中的,才是最完美的。 在她们仰望那座雕像中,她们仿佛见到了一生中最完美的恋人的,她们的脸上时不时露出甜蜜而羞涩的红晕,眼中闪烁敬佩仰慕的光。 不仅是少女,长安城内的老人,孩子,每一个人,都会时不时的将目光放在剑仙那座巨大的雕像上,脸上满是浓浓的敬佩与自豪。 堂皇大气,兼容并蓄是大唐的风格,亦是当世第一大国应有的气魄,在这里,马可波罗丝毫没有感受到异乡人的排挤和异样的目光,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热情和善,他们的脸上,挂着善意的微笑,他们经过彼此的身边时,都用微笑打着招呼。 马可波罗从未感受过如此强大的凝聚力和自豪感,这浓郁的凝聚力和自豪感,都来自于他们的剑仙,只要剑仙在这个世界上散发光芒多一天,他们的自豪感就增添多一分。 他们为剑仙而自豪,为女帝而自豪,为自己的祖国而自豪,为他们是大唐子民而自豪! 直到置身这浓烈的归属感与爱国情怀中,马可波罗才深深知道,为什么大唐能成为当今世上最强盛的国家。 爱国情怀,这是一种最纯净,最高尚,最强烈,也最温柔的情怀,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去爱国,更有义务去爱国,爱国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光荣。 只有真正热爱自己的祖国,才能称之为人。 只有每一个人衷心热爱着自己的祖国,为它感到自豪,而它的繁荣富强而奋斗,国家才真正得以强大。 这才是大唐能强盛的根基。 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国家,感受到长安城内每个人发自心中浓郁的自豪感,归属感,与凝聚力,马可波罗的心头骤然火热。 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帝,能将大唐管理的井井有条,充满凝聚力,开创盛世皇朝? 究竟是什么样的剑仙,能让大唐的每一个子民,脸上都洋溢着自豪与骄傲? 夜幕降临渐渐降临,天空繁星璀璨,已到了入睡时分,马可波罗兴奋难抑,他恨不得快点到明天,好瞻仰女帝的威仪与剑仙的风采。 明天是大唐千年盛典,所有人都坚定不移的相信青莲剑仙必定会二入长安,却没有人知道,青莲剑仙李白,此刻已经悄然抵达长安,修长高挑的身影站在自己巨大的雕像下,俯瞰洋溢着喜庆之意的长安城。 大唐子民脸上洋溢的自豪与骄傲与海市蜃楼城子民脸上的苍白与惶恐形成鲜明对比,让李白的心里蒙上一股说不出愤懑。 “女帝,在你心里,究竟何为苍生?为何要用这种铁血的手段征服,你到底想做什么?你究竟想把这个世界带向何处?” …… 今夜,长安城内的每一个都彻夜难眠,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不仅长安城内,大唐的国境的每一个子民,脸上都洋溢着浓郁的自豪,血管都奔涌沸腾的热血,荣耀王者,是决定大陆格局的最顶尖存在,仅女帝一人,就足以让大唐傲视八方,如今,连剑仙殿下也晋升为荣耀王者,一国双荣耀,这是何等辉煌,这又让他们如何能不自豪? 他们坚定不移的相信,自诞生以来从未统一过的王者大陆,必然能在剑仙和女帝的手中统一,结束乱世,开创万世不朽之伟业! 他们满脸自豪与骄傲,陶醉在这个辉煌灿烂的幻想中,他们像是触摸到了一个新世界的胎动,仿佛明天,剑仙见到女帝后,那个和平美好的世界就会诞生。 可是,事实真的会如幻想中美好吗? 一个和平幸福的世界真的会诞生吗? 李白站在巨大的雕像上,居高临下的俯瞰着灯火辉煌的长安城,在这繁荣光辉的下面,还有他看不到的阴暗与腐败。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这是智慧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 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 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 这是希望的春天,这是绝望的冬天; 我们拥有一切,我们一无所有; 我们正走向天堂,我们正坠落地狱。 这篇远古地球时代,狄更斯在《双城记》里写的开卷语,依然能恰如其分的形容当今的王者大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0章 霓裳风华,杨玉环 从‘欲上青天揽明月’的朱雀门进入长安城,富二代青年马可波罗很快就来到了盛世长安最繁华的坊市——长乐坊。 长乐坊位于朱雀第二大街,是长安城十数道长街,上百个坊之中最繁华的一个,没有之一。 这里汇聚了全世界最奢侈的一线品牌旗舰店,各种珠宝钻石,魔法材料,战士道具,闪烁光芒的法杖长剑,不同属性的铭文甚至皮肤套装,都应有尽有,琳琅满目。 每一家店的客人都络绎不绝,金光闪闪的金币已经不是这里最常见的交易方式,以昂贵的钻石,铭文,甚至点券作为支付手段也屡见不鲜。 种种繁华,让世代贸易经商,本就见多识广的富二代马可波罗大开眼界。 生在富贵之家的幸运,并非单纯的只在于金钱来带物质享受,更在于这种优渥富足物质条件下所涵养出来的思维模式和气度见识。 只有真正经商贸易,对经济体系有着深刻认识商人,才明白长乐坊的繁荣意味着什么。 有着出色商人的思维模式和非凡计算能力的马可波罗完全可以确定,长乐坊每天的资金交易流通量几乎可以媲美海都! 可谓真正的一街比一国。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此刻,置身于长安城最繁华的长乐坊中,马可波罗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座城市能被冠以‘盛世’之称。 这才是真正的盛唐气象,盛世长安! 总把‘世界那么大,我想来看看’挂在嘴边的马可波罗有一颗不安定的灵魂,他特别喜欢远古地球时代,诗人汪国真那首《我喜欢出发》: 我喜欢出发。 凡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 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 太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怎么能不喜欢出发呢? 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 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翰,仍然是遗憾; 见了大海的浩翰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 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 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我自然知道,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 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 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即便真老了又怎麽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 于是我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哪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 我还向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向两脚而是要问向志向; 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向双手而是要问向意志。 于是,我想用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 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 目标实现了,是光荣; 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 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是的,我喜欢出发,愿你也喜欢。 ※※ 马可波罗也喜欢发出,看世界不同的风情,看高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沙漠的广袤,森林的神秘…… 但哪怕是再巍峨的高山,再浩瀚的大海,再广袤的沙漠,再神秘的森林,马可波罗去看过了后,绝不流连,去过的地方绝不会去第二次。 生性洒脱,以旅行冒险,吃喝享乐为人生宗旨的他,不喜欢羁绊,太深的流连就会成为羁绊。 所以他不会流连。 马可波罗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比自己更洒脱,更见多识广,更不喜欢流连的父亲,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流连盛世长安呢? 直到马可波罗来到长安。 记得年幼时父亲每次说起盛世长安,都眉飞色舞。 说什么是大陆希望,还有死海文书,方舟,核心,奇迹,那些莫名其妙的词汇。 父亲的神秘失踪,一直是富二代马可波罗心中难言的隐痛,他明白父亲的神秘失踪一定与死海文书,方舟,奇迹这些东西有关。 他不明白的是,像父亲那样阅历丰富的聪明人,为什么会被方舟,奇迹,天书这些东西羁绊住,深入泥淖,不可自拔。 自父亲神秘失踪的那一天起,马可波罗就已经知道自己的一生已经与方舟,奇迹,天书结下了难以言说的因果,终于一天,他也会向父亲那样,踏上寻找奇迹,天书与方舟的道路。 在幼年父亲离家,再也没有回来的那一天,就和马可波罗说过:这是每个知识的寻求者都会坦然接受的宿命。 可是长大后的马可波罗已然明白,即使是同一条道路上的人,也有不一样演绎人生的方式。 前车之鉴,他可不会像父亲那样,一路风尘仆仆,匆匆忙忙,最后为了寻求世界知识起源与真相丢了自己,下落不明。 马可波罗认为,世界那么大,多去走出去看看,不仅能让一个人见多识广,也能让一个人变得聪明。 而一个聪明人,就应该深刻的明白:人是应该来享受这个世界的,而不是企图完全理解这个世界。 应该怀着愉悦的心情享受这个世界的美丽,而不是背负深沉的宿命挖掘世界的残酷。 什么探索世界的根源啊,天书啊,奇迹啊,那些距离年少轻狂的马可波罗太过遥远。 作为一个聪明的富二代,不需要任何问路,凭着优秀的本能,马可波罗就来到了长乐坊中最高逼格休闲享受圣地,紫金楼。 紫金楼是集娱乐,餐饮,休闲,服务于一体的顶级酒楼,其内装饰极其豪华,闪耀的灯光透露出纸醉金迷的色彩,里面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享受不到的。 这里是富豪的天堂,是穷人的禁区。 囊中羞涩,衣着寒酸的人是不会来紫金楼丢人现眼的,金碧辉煌的光芒会将他们内心深处滋生的自卑感毫无保留的照现出来。 出入紫金楼的,都是一些学界泰斗,时尚名流,商界精英,政界大佬。 连在这里工作的服务员,不仅样貌体态都是上上之选,就连气度都比普通的富贵子弟稳重,这显然是在紫金楼内见惯了大场面和大人物涵养出来的。 从小地方走出来的孩子来到一个繁华陌生的地方,总会有一种格格不入的不自然。但是西方异乡人马可波罗来到奢华的紫金楼内,看着周围与自己面貌大不相同的唐人,不但没有丝毫的拘谨和不自然,反而落落大方,像熟客一样找来服务员带着自己按摩沐浴,缓解几天赶路的疲劳。 当躺在床上,享受着技术高超的美女按摩师的服务,全身每一块疲劳的肌肉都得到充分的按摩后,马可波罗舒服得几乎要呻吟出来。 人生就是要如此的享受着。 他闭着眼睛,全心沉浸在这舒服的享受中。 美女按摩师看着马可波罗完全放松享受的模样,不由得有一丝惊讶。 盛世长安作为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西方人的面孔自然不算是少见的,在紫金楼中她见过不少外来的西方人,可像马可波罗这种在陌生的环境,面对不熟悉的事物,也如此敞开心态的人,是极少的。 慧眼如炬的美女按摩师知道眼前这个青年必然是见过世面的超级富家子弟,普通人家,甚至普通富的人家,涵养不出这种气质的。 所以她服务的更加到位细致。 果然,马可波罗给的丰厚小费,验证了美女按摩师的猜想。 按摩沐浴完毕,疏远疲劳后,马可波罗神清气爽的来到了紫金楼的最高层就餐,这里视野开阔,可以将曲江的风景尽收眼底。 马可波罗一边细细的咀嚼着东方的美味佳肴,一边静静欣赏着曲江的风景。 看着曲江上那些才子佳人吟诗作对,风花雪月,马可波罗有种时代的恍惚感。 那种在书上看到的,远古地球时代江南水乡,秦淮风情在这一刻真实的感受到,虽然周围充满了王者大陆独有的机关,魔法,却没有任何违和感,反而有种异样的和谐。 这就是王者大陆,不仅发展出了全新的文明,而且将地球时代的各种元素糅合其中,才形成了这么多姿多彩的世界。 忽然,耳边一阵剧烈的争吵传来,打断全身心浸润在时代恍惚感的马可波罗。 原来,邻桌几个穿着异常华贵的少年在众目睽睽之下剑拔弩张,面红耳赤,隐隐有翻桌打起来的架势。 “胡说!我觉得惊鸿调最好听了!” “错!最好听的是霓裳曲!” “却!最好听的是胡璇乐!” “你们这些没品位的家伙!我觉得最好听的是长恨歌!” 少年们一边扭打一边为自己最爱听的歌曲正名。 马可波罗这才明白,这些贵族少年们争吵的原因,既然是讨论某一位超级巨星哪首一首歌曲最好听? 这也太奇葩了吧? 看这些少年的穿着谈吐,必然是生胜于富贵权势人家的,而且绝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出生于这样家庭的孩子,一般都是见过世面受过专门礼仪教养的,特别是在大唐皇城长安城内,更要特别注意。 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代表了家族的脸面。 经济越发达,越繁华的地方,上不了场面的低端的争吵扭打场面就越少见。这种面红耳赤的场面,基本上与盛世长安的超然气质严重不符,只有在贫穷落后的乡村,才会偶尔见到这种市井流氓式的争吵扭打。 不同地区之间孩子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落后国家贫穷乡村孩子的梦想,可能仅仅是想尝一尝巧克力的味道,超级强国贵族子弟的梦想,可能是要一架可以载人作战的大型飞天战舰。 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同时也会影响生活的不平衡,心理的不平衡,甚至梦想的不平衡。 盛世长安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城市,这里的贵族孩子按理论来说应该不至于这么脑残才对。 所以,看到贵族少年们喋喋争吵不休,面红耳赤,完全没有大贵族低调的涵养,甚至越来越多成年人也加入了争论中,马可波罗就特别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超级明星,得多有魅力,才能让这些王公贵族像个‘脑残粉’? 好像,叫杨玉环? 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这也是一个娱乐至上的时代,诗,歌,词,曲,舞,在世俗有着崇高的地位,在这五大娱乐领域中的顶尖人物,都是受到众人追捧的超级巨星,粉丝无数。 以舞这个领域来说,最顶尖的人物当属魏地的绝世舞姬,貂蝉了。 哪怕是远在西方大陆时,马可波罗也经听到从遥远东方经商归来的男人对她绝色容貌和风华之舞的赞叹膜拜。 而传奇乐师,灵魂歌者,则是大秦帝国的叛逆吟游高渐离了。 貂蝉,高渐离,这两个都是跨越了国家界限,世界知名的娱乐圈大咖,是王者大陆上最受追捧的超级巨星。 在曲这一领域,虽然有不少天才明星,但像貂蝉,高渐离这种级别,享誉大陆多年的国际级巨星,倒从未出现过。 现在盛世长安讨论杨玉环的阵势,其巨星程度,已然不下于貂蝉和高渐离。 对杨玉环那种疯狂热烈的追捧,仅仅次于青莲剑仙和女帝之下而已。 听着长城内贵族少年们的种种吹捧,什么‘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风华绝代’这些撩动骚年的成语,又得知包括杨玉环在内,盛世大唐众多明星今晚将出现在曲江上,为盛世大唐献上自己得意的经典之作,马可波罗的心就隐隐火热起来。 也就是说,他今晚,就能在曲江边上看到杨玉环了。 马可波罗实在很想看到,究竟是什么样的女神,才能在最重颜值的唐人眼里,称得上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风华绝代’? 曲江上的中央,已经搭建了一个巨大的圆形高台,今晚,将在那里举办一场史无前例的盛唐明星盛典。 此时,盛典还未开始,曲江边的周围已经聚集了无数人,没有钱或身份地位不够的,只能围在曲江边的栏杆上,引颈以待。 像马可波罗这种超级有钱的富二代,追星一族,则早就找好了视野开阔的酒楼,摇晃着酒杯,谈笑风生,俯瞰着曲江中央的圆形高台,等待明星大咖的到来。 钟声响起,明星庆典终于开始。 一个个重量级的巨星相继进场,华丽的红毯上每走过一个巨星,都会引起一阵魔法相机闪耀的喀嚓声,仿佛下来一场极其绚丽的雨。 穿着一袭白色修身礼服的周星星悠然地行走在红毯上,微笑着向众人挥手。虽然已经白发丛生,但他依旧是影坛炙手可热的超级明星。 虽此时十多年前周星星就已经不再主演电影,可他曾经的影片,依然经久不衰,深深的影响着一代人。他获得无数次大奖,也创造过无数次票房传奇。如此传奇人物一出现在红毯上,立刻引来了一阵骚动,闪耀的镁光灯狂轰滥炸,让人分不清昼夜。 接着,一位穿着性感黑色蕾丝礼服的尤物出现款款走来,露在外面的雪白肌肤与黑色蕾丝形成鲜明对比,性感大胆的穿着让她一出现就仅仅抓住了所有人的眼球。 她是大唐新人乐坛天后夏奇拉,年纪很轻,今年刚满二十六岁,但已经是重量级巨星。出道不满五年,就已经卖出一亿张唱片,拥有四张钻石唱片,可谓战绩辉煌。 性感美丽的夏奇拉一边走红毯,一边向围观的群众抛飞吻时,顿时引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 现场的气氛越来越热烈。 然而,当一位抱着琵琶,穿着霓裳羽衣的少女出现在曲江上时,之前那些明星引起的骚动和热烈都不过是过眼如烟。 霓裳风华,杨玉环。 当看到杨玉环面容的那一刹那,马可波罗心脏猛跳,呼吸急促,手脚颤抖。 空白的大脑里只有一个想法: 世间,世间,怎么会有如此绝色佳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1章 云想衣裳花想容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欣赏美好的事物其实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对于美好的事物种种追捧行为和热爱则是一种外在的表达方式。 马可波罗坚信定不移的相信一个极有科学依据的理论:每天欣赏美女半小时,可以让人精神抖擞,整天充满斗志,长期以往,必有高质量高效率的生命,甚至延年益寿。 超级富二代,长得又英俊潇洒,有着西方人深邃立体轮廓的马可波罗身边从来都不缺美女。 站在家族巨大财富和自身出众的外表下,年纪轻轻的他已经领略过各种不同风情的美女,对美女有着极高的鉴赏力的同时,也产生了很深的审美疲劳。 普通美丽,非常美丽的女孩子都进不了他的法眼,只有超级美丽的的绝色佳人,才能符合他挑剔的审美。 西方美女给人的感觉是热情奔放,光彩照人,气质上具有强大的气场和感染力,而鲜明深邃的廓落,立体的五官,则会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这就是西方美女最突出的独特魅力,她们奔放,前卫,大胆,火热,狂野,就像最醇美的烈酒,让人容易沉醉在那热烈的风情中。 东方美女则温婉如玉,内敛圆润。她们身上,已经没有了封建时代的保守柔弱,在全新的时代里,东方美女自信,独立,善于表达和勇于追求梦想,处处迸发出独特的光彩。 不需要接触,仅仅是静静欣赏着那温婉如玉,长发披肩,明眸善睐,浑身散发着东方美女独特气质,让足以让人如沐春风,心境恬和。 见多识广的马可波罗当然听说过,最具有东方美女特质,温婉如玉,温情似水的女子,就是三分之地上,魏地的第一大家闺秀,有着洛神之称的甄姬。 却也没想到,今日之大唐,居然也出现了一个如此具有东方古典美的绝世美女。 霓裳风华,杨玉环。 她双手抱琴,身穿霓裳,四肢以及长发上带着华贵的配饰,红唇琼鼻,黛眉明眸,右眼角下的泪痣比西方美女立体深邃的五官还要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饶是以马可波罗极高的鉴赏力,不论从任何苛刻的角度去挑剔,在她的身上,都找不到任何瑕疵。 手中的酒杯已经停止摇晃,翘起的二郎腿也不再抖,在看到杨玉环的那一瞬间,马可波罗就被那绝世的美貌和风华迷住了。 他才终于知道什么叫倾国倾城。 当她出现在现场时,气氛已经不能再用热烈来形容,而是沸腾。 现场粉丝的尖叫,也已经转化为呐喊。 粉丝们齐齐挤在曲江边,对着她大声呐喊,有些狂热的粉丝试图冲入曲江中,游到中央圆形高台上,亲吻她走过的每一寸红毯。 这已经不是热烈,而是疯狂。 …… 牡丹从宫城脚下开到曲江边,唯一能与这国色天香争艳的,乃杨玉环和她的琵琶。 天人姿容,琴音,都是长安的绝技。 与之相对的,这位绝代佳人的来历完全是谜一样的存在,反而令她增添了无穷魅力。 据不完全统计,自她初次倚栏望月,清弹一曲后,五陵少年便竞相折腰,甚至使城中最繁华的长乐坊的决斗事件数量直线上升。 当长安春日的游宴达到高潮,三月初三的上祀节,美人于曲江边的再度现身引发了人们更大轰动。 琵琶声如流水,倾诉着心声:生于北方的佳人,绝世独立,倾国倾城。 她来到长安向世人展示才华,寻求自己的幸福。 “不展露自己的才华,等于没有才华。” 她很喜欢他说的这一句,不,应该是说,她很喜欢他说的每一句话,作的每一首诗,唱的每一首歌,她深深迷恋他的才华,善良,自信与阳光。 正如他第一次来到长安时,便锋芒毕露,豪不掩饰自己的才华与力量,在朱雀门上,在女帝的威严下,刻上‘欲上青天揽明月’。 这是多骄傲,自信的人才能做出的事。 又是多强大的人,才能把自以为是的长安贵族子弟踩在脚下,行侠仗义,打抱不平,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在流离失所,举目无亲的悲惨童年时代,是他的诗,他的行侠仗义,光辉灿烂的传说,给了她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是他的存在,让她相信,世界上一定存在着美好和幸福,值得去奋斗终生。 所以,出落得倾国倾城的她终于来到向往已久的长安,寻求自己的幸福。 幸福不是等来的,而是找来的。 与普通少女消极的等待不同,杨玉环积极寻找,展露自己的才华,一举成为盛世长安内最炙手可热的巨星。 因为她知道,只有散发出让人无法忽视的光芒,让全世界的人看到她,他才能看到她。 只有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地位,才能更加接近高处的他。 这才是积极向上的追星态度。 在长安城里,她去过了他去过的每一个地方,只想感受他留下的气息和传说。 他,就是她的幸福。 青莲剑仙,李白。 此刻,在曲江上看到周围粉丝的狂热和呐喊,杨玉环丝毫不觉得奇怪,没有人比她更明白这种追星的狂热心理了。 世人皆知霓裳风华杨玉环有无数粉丝,却不知杨玉环本来就是青莲剑仙李白最忠诚小迷妹。 如果见到他的话,就连杨玉环都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像这些粉丝一样狂热。 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绝对保持不了现在这种飘然若仙,淡定自若的状态。 想到明天就是大唐千年盛典,二入长安的剑仙殿下终将归来,终于可以一睹剑仙的绝世风采,杨玉环那古井不波的心就泛起了阵阵涟漪。 手抱琵琶,霓裳羽衣在风中舞动,此时的杨玉环像降临人间的仙女。 修长的五指拨动,一首充满美好希望和幸福感的少女情怀之曲飘然而出,曲调跌宕起伏,意境美好深情,仿若。 正是杨玉华最精心的力作: 云想衣裳花想容。 仅以此曲,献给明天即将见到的,二入长安的,心中最敬爱的青莲剑仙。 见云之灿烂想其衣裳之华艳,见花之艳丽想人之容貌照人。 此刻的迷妹杨玉华,无论见到什么,都会联想到青莲剑仙那绝代风采。 以地球时代诗仙作的诗句,谱成曲献给王者时代的剑仙,怎么想,杨玉华都沉浸在一种浪漫的幸福感中。 很多时候,爱情不是你爱上了这个人,而是你爱上了心中的幻想。 特别的年轻无畏的少女时期。 青莲剑仙,就是大陆上亿万少女的梦,哪怕风华正茂的杨玉华也不例外。 就因为心存这种美好幸福的幻想,她才能作出那么多让人感受到幸福的曲子。 西行而来的商人们聆听着美人的诉说。共鸣的和弦撩拨他们的心弦。让他们回忆起已不复存在的大漠城池。奇妙的是,随着旋律的激荡,残垣断壁逐渐复原,如海市蜃楼般重现风采。 长安的市民们也聆听着乐曲。奇怪的是,同样的乐曲,在他们眼前描绘出了不同的景象:晨钟暮鼓回荡在长安城,整座城市光辉璀璨,仿若不在人间。 人群中的治安官迷惑了,琵琶的弦音是要迷惑自己吗?不,心神并没有动摇的迹象,只是自己真切从乐曲中感受到日夜梦想中最美好的长安盛世的模样。 乐音飘入离长乐坊附近不远风雅的庭院中,弈星停下弈棋,虎猛地抬起头,而牡丹方士不为所动,依旧专注的伺弄牡丹。舞姬却忍不住转起了小小的舞步。 “不管听多少次,玉环姐姐的琵琶都如此动人。为何阿离的舞蹈做不到呢?” “因为琵琶会让你听到内心渴望的,看到梦寐以求的。” “人们喜欢玉环姐姐的曲子,因为能感受到幸福,对吗?”少女似懂非懂。 方士没有回答,而是闭上眼睛静静欣赏。眼前浮现出很久很久以前,人们因战乱流离失所,为从魔种爪下活命四处奔逃,一些孤儿来到荒漠之中。那里,他们发现了长城,并受到它的庇佑。每个人生来都有活下去的权利,都渴求着幸福,纵使孤儿们也不例外。 他们就像飘零的孤鸟,渴求着属于自己的幸福。 那时候,方士也认为,自己寻求到了梦寐以求的幸福…… 聆听着琴声里面的绵绵情意,方士明白了杨玉华这是陷入了对青莲剑仙的浓烈的迷恋中,不由得心中叹息。 因为他知道,终有一天,以剑仙李白作为幸福幻想的杨玉环将再也感受不到幸福。 剑仙若亡,幸福何存? 曲江上,云想衣裳花想容,曲已终了,万籁无声,人们依然沉浸在美好幸福的幻想中。 在杨玉环的曲声中,马可波罗见到了失踪已久的父亲,听到了父亲兴高采烈的对他诉说到达了知识的根源,见识到了奇迹,方舟与天书的种种伟大。马可波罗则像个孩童般,幸福的骑父亲肩膀上,吵闹着让父亲带着他去见证奇迹,方舟。 听到杨玉环这首曲子,从幻想中清醒过来,马可波罗才明白,原来,父亲的离开和天书,奇迹,方舟已经在他内心深处扎了如此之深的种子,这才是自己潜意识里的幸福。 或许,人生不仅仅是享受,而是应该更有意义,比如说,像父亲那样,寻求奇迹与天书,又或者,见识一下传说中盛世长安城里的方舟核心? 越来越多的人从美好幸福的幻想中清醒过来,情不自禁的为杨玉环的绝世名曲欢呼鼓掌,却发现,那遗世独立,倾国倾城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曲江上。 顿时有种‘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的失落。 从曲江忽然消失的杨玉环,此刻已经来到了长安城最高的大明宫上,不是因为在大明宫可以俯瞰长安的繁华盛景,而是因为可以仰望青莲剑仙李白的雕像。 每一天深夜,人迹罕见之时,她都会来到这里,仰望他。 每一次来到这里,就会感到有一种祥和的幸福感,就好像他就在眼前。 只是,杨玉环从来没和李白真实相遇过。 就像《听几米唱歌》里所描述的意境一样: 我遇到猫在潜水,却没遇到你 我遇到狗在攀岩,却没遇到你 我遇到夏天飘雪,却没遇到你 我遇到冬天刮台风,却没遇到你 我遇到猪都学会结网了,却没遇到你 我遇到所有的不平凡,却一直遇不到平凡的你 …… 十九岁的杨玉环,已经遇到了所有的不平凡,却一直没有遇到心目中最不平凡的青莲剑仙。 然而,命运总是会出其不意,处处给人惊喜,就像《杀鹌鹑的少女》里所说的: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第一份职业,什么时候选定了对象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做出选择的那一日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 就在杨玉环像往常无数个平凡的深夜一样,来到雕像下,以为今晚也只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的确是很普通,四周的景物都像往常一样,没什么变化。 杨玉环选择静悄悄的在无人的深夜来到雕像下瞻仰李白,一来是可以避免那些狂热追求者的打扰,二来深夜的确是少女诉说情衷的最浪漫时刻。 人迹罕至的深夜,本不应该有人站在雕像下。 然而此刻,却有一个人站在雕像下。 换做是平常,再看到有人站在雕像下时,杨玉环就会默默飘然离去,以避免被那些狂热的追求者不胜其烦的打扰。 然而此刻,看到有人站在雕像下,看到那个背影,杨玉环却像着了魔一样,不仅没有离开,反而有一种强烈的想要亲近他的冲动。 如猫咪一样,迈着优雅轻慢的脚步,一步步走向他的时候,杨玉环的心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 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在抬头仰望雕像,看不到正面的容貌,给杨玉环的感觉,却是他在俯瞰世界。 他的背影挺拔修长,潇洒傲然,只是在月色下这么随意一站,就吸引了所有华光,让月色也淡然失色。 杨玉环之所以如此心如鹿撞,是因为看到了这道不平凡背影的她隐隐意识到: 在这以为只是平凡普通的一天,她终于遇到心目中最不平凡的 青莲剑仙。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2章 每个女孩都该为自己的努力而骄傲 察觉到背后有人在隐隐靠近,站在月色下的男子悠然转身。 在看到男子面容的那一瞬间,杨玉环大脑轰的一片空白。 她一生中从未见过如此帅气俊朗的男子,英挺的鼻梁,轩昂的眉毛,飞扬的短发下那双宛若星辰的眼眸,闪动着诗人多情浪漫波光,仅仅是一眼,就让人轻而易举的陷入进去。 然而,更让人着迷的,不是他立体俊朗的五官,而是他脸上那抹淡淡的笑容,整个世界,都因为他这个笑容变得温暖迷离。 他的酒窝里没有酒,杨玉环却感到自己已经醉了。 如痴如醉。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么俊朗的面容,这么迷人的笑容? 这是一个看颜值的世界,颜值就是一切。 一些极度的颜值控甚至叫嚣着: 颜值就是正义,颜值征服世界。 在盛世大唐,如果你帅得惨绝人寰,美得风华绝代,那么恭喜你,你什么都不需要努力,就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盛世大唐的审美极其苛刻,不仅对女人,对男人也同样如此。 每一个官员,都要好好保养自己,给人一种精神抖擞的状态,一旦发现憔悴不堪,形象邋遢的官员,那么就会立刻被停职反省。 大唐的官员不仅要精神抖擞,更要风度翩翩,才华横溢,因为这是一个万国来朝的盛世。 既是盛世大唐,就要有盛世美颜。 为了提醒官员们形象的重要性,搞好形象工程,盛世大唐有一个传统:每年腊月之前朝廷都会赠送官员胭脂口红这些上等的化妆品。 在盛世大唐,最不缺的,就是俊男美女。 杨玉环本身就国色天香,环绕在她身边的王公贵族不计其数,什么风度翩翩,潇洒俊俏的男子她没见过。 哪怕是见狄仁杰大人以及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明世隐,那种气质风度均是顶级的成熟男神,杨玉环也不会感到惊为天人,怦然心动。 眼前这男子的容貌气质居然比狄仁杰大人和明世隐老师还要出众,让杨玉环如遭电击。 她的第一反应是,这是在心中幻想多年,一直期待遇见的—— 青莲剑仙。 就这么遇到啦? 平平凡凡的,没有丝毫预兆。 在那温暖迷离的笑容中,杨玉环有种置身梦境的恍惚感。 杨玉环一直坚信,人这一生最值得鼓励的,就是努力。 因为努力,会让你变得更自由,在自身变得更美好的同时,也会遇上更美好的人,从而拥有一个幸福的人生。 与对的人不期而遇、与懂的人不言而喻、最终让自己不药而愈。 这是人生中最好的三种状态。 在杨玉环青春最好的年华里,她终于迎来了最好的状态之一:与对的人不期而遇。 这是对的人。 他一定就是青莲剑仙。 然而,当杨玉环从那温暖迷人的笑容中渐渐清醒过来时,却猛然发现—— 他不是青莲剑仙! 因为他手中没有剑! 这个发现让杨玉环心中一痛! 就好像一首快乐流畅的曲子弹到了最高潮,琴弦却猛然一断! 她精致又美丽的面庞尽是失落。 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内,她的脸上就从期待,激动,兴奋,爱慕变成了失落,黯然,低迷。 这一系列的表情转变和心境落差看的李白惊讶不已。 望着眼前一脸失落黯然的绝色少女,李白心想: 这女孩,该不会是有病吧? …… 杨玉环也在望着李白。 如此盛世美颜,潇洒气度,如果他不是青莲剑仙,谁又能是? 可是如果真的是剑仙殿下,他的手又怎么能不拿剑? 传说中的剑仙殿下是手不离剑的,连觐见女帝陛下时,都不能让他放下手中的剑。 杨玉环像着了魔一样,走近李白,细看他的手,虽然这样有点唐突的冒失,但此刻她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她要在他的身上,找到他是青莲剑仙的证明,只有这样,才能弥补心中巨大的失落。 那是一双很美丽的手,修长细腻,每一个骨节都圆润匀称,比女生的手都还要好看百倍,这样一双手,会让人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一切优雅的事,比如写诗,摘花,以及绘制铭文,制作皮肤。 可惜,这样好看到完美的一双手,不会是青莲剑仙的手。 更不会是长期用剑的手。 如果像剑仙殿下那样长期用剑,手不离剑,那么手上,一定是有着一层厚厚的老茧,绝不会如此细腻圆润。 那是时间和惯性的力量,即使是强大的魔法也不能消除,就像长期弹琴的杨玉环,手上的茧一样。 杨玉环再次失落。 然而,她还是不甘心,冒然问道:“你的手有握过剑吗” 这个突然的问题让李白微愣了一下,不过心境豁达的他还是微笑着回答:“有啊,只是很久没握在手上了,大概有十年了吧。” 自从挑战老夫子,被轻而易举的折断剑之后,李白就已经不用实质性的铁剑了,而是以风为剑,以电为剑,以世间一切无形之物为剑。 心中有剑,即世间一切皆可为剑。 正因为领悟了如此之高的剑意境界,在这试剑天下的十年里,李白的实力才能以如此恐怖的速度突飞猛进。 才能有大河之剑天上来的磅礴意境。 听到他说十年没握剑,杨玉环的目光瞬间黯然了,失落之情溢于言表。 他真的不是青莲剑仙。 看着少女如此失魂落魄的模样,李白不由得心生怜惜。 有病的少女,总是需要多点关怀的,或许陌生人一个温暖的眼神,一句安慰的话语,就足以让她感到世间的温暖,生命的温度呢? “你的手很漂亮。”李白看着杨玉环的手指,俊朗的面容里,满是真诚。 杨玉环下意识的将手指藏在身后,不让他看到。 她身上的一切,都是完美得无可挑剔的,除了手。 长年累月艰苦的练琴,拨动琴弦,让她的手指有了一层魔法也无法抹去的老茧。 这样既不细腻,又不圆润光滑的手指,又怎么称得上漂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少女最不愿意的就是竭力隐藏的缺点被人看到。 不仅被看到了,还被赞美,会让人恼羞成怒,觉得这是嘲讽。 杨玉环没有恼羞成怒,也没有觉得被嘲讽,阅人无数的她分辨得出眼前这个男子脸上的,是真诚的赞美,而不是虚伪的贵族式说反话的嘲讽。 “不需要藏起来的,是真的很漂亮的一双手指。你应该为拥有这么漂亮的一双手而感到骄傲,而不是羞愧。” “为它,感到骄傲?” “是的。”李白抓着她的手,温柔地抚摸她每一根手指,感受着手指上每一个老茧的厚实感,由衷地赞美道:“真的太漂亮了,这是一双努力的手。可以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努力的女孩,每一个女孩都应该为自己的努力而骄傲,而不是羞愧。” 听了他的话,杨玉环心中一热,有种从未有过的感动。 那些疯狂追求她,迷恋她的公子哥儿,总是赞美她倾国倾城,眼睛,鼻子,嘴巴是如何如何好看,琴艺是如何如何高绝。 当然也有细心的人看到过她的手指,却从来没有人赞美过她的手指漂亮,也从来没有人懂得这双手的意义和作为孤儿,一路努力最终成为超级巨星背后的艰辛。 就连同样身为孤儿,被师父一起收养,一起长大的亦星和阿离都不懂。 这个只是见了一面的男子,却懂。 并且真诚地赞美着。 她感到自己从未被理解过。 既然有素不相识就如此相知的人,让人惊喜这个世界真的太美好了。 这让杨玉环如何不感到温暖? 她的生活其实并不像表面上那么风光,孤儿出身的她却带着使命要在世界权力中心的盛世大唐扎根,每天都要面对众多表面风度翩翩,其实恨不得将她侵占撕碎的王公贵族的觊觎。 不仅要承受种种外部压力,加入尧天组织,有着特殊使命的她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 一直在困惑和饿狼般的觊觎中求存挣扎,只有在想起心中美好的剑仙时,才会有安全感。 如今,不是在自我的幻想中,而是在真实的现实里,有人投以理解的目光和诚挚的赞美,又怎能不感动。 很多时候,对于遇到的人,如果可以投以理解的目光,就会让他们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即使这目光只有短暂的一瞥,也足以让人振奋不已。 被温柔地握着双手,杨玉环有种触电的感觉,却没有缩手。 如果是换做是别人,胆敢对自己做如此亲昵的动作,早就被她的琵琶音波震碎了。可是眼前这个男子身上却有一种奇异的魅力,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虽然只是摸手,但第一次与异性如此亲密接触的杨玉环还是不由得耳根羞红,尽显少女之态,完全没有平常在万人面前亦能淡然处之的巨星气场。 当对着李白那清澈明亮的目光,明白到他真的只是单纯的欣赏和赞美,完全没有轻薄之心,杨玉环心中的羞涩才淡了些。 “你这废物在干什么?立刻放开你那低贱的手!” 愤怒地呵斥声响起。 李白侧过头,看到三名打扮得体,穿着华贵的贵族子弟正在对自己怒目而视,他们情绪激动,表情扭曲,双眼喷火,毫不掩饰自己的妒恨。 这些面孔很年轻,都是一些跟杨玉环差不多,十七八岁模样的少年。 以李白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可以很确定与这些少年并没见过,也无任何交集,正因如此,李白才实在无法理解他们的妒恨究竟从何而来,因为他好像与他们并无任何过节或利益纠纷。 李白淡淡道:“你们在跟我说话?” 站在最前方,身材高大,脾气火爆的贵族少年王霸指着嘉文大声骂道:“当然是在跟你这废物说话!剑仙殿下的雕像是你所能瞻仰的吗?这简直是对剑仙殿下的侮辱! “青铜iii?这好像是这个世界上最废柴的段位了吧?真不知道你这种垃圾为什么有勇气来到这里瞻仰剑仙殿下的雕像,难道不知道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有资格来到这里吗?” 站在王霸身后,身材肥胖罗东说道。 “看你的样子,应该有二十岁了吧?怎么段位还是青铜菜鸡,像你这种贱民,简直是降低我们盛世大唐的格调,是我们盛世大唐的耻辱!” 气质阴柔的鲁韦用他那阴阳怪气的独特声线说道。 在他们的感知中,李白的实力就是一个刚刚踏入修行的,青铜菜鸡。 这种错误的感知并不是李白刻意隐藏了自己的境界,而是荣耀王者的李白和这些铂金的差距实在太过巨大,导致他们根本就无法正确感知。 别说铂金境界的王霸,罗东,鲁韦三人,就连天资过人,十八岁就已是星耀境界的杨玉环,都无法感知李白的真实境界,只有同等境界的荣耀王者,才能感知到李白的真正境界。 然而,这个世界上与青莲剑仙李白同等境界的又能有多少个?哪一个不是帝王级的人物? 以眼前这三个二世祖的浅薄眼力和实力,以为李白真的就是一个任由宰割青铜菜鸡了。 所以才如此肆无忌惮,嚣张跋扈。 三人一上来就颐指气使,摆着正义,高高在上的姿态,用废物、垃圾,等侮辱的词语激烈的对着自己炮轰。 这实在让李白很奇怪—— 为什么傻逼都认为自己很聪明,喷子都觉得自己很正义?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3章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请不要悲伤 莫名其妙就面对这样激烈的指责和嘲讽,李白自然不可能给他们什么好脸色,冷冷说道:“傻,逼。” 直接简单的两个字,却杀伤力惊人。 三个贵族少爷勃然大怒,齐声恐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李白拉长了声音,一字一字道:“我,说,你,们,三,个,都,是,傻,逼。” “你,你敢骂我们?你这个废物,贱民,垃圾,居然敢骂我们?” 胖子罗东用手指着李白,气得浑身肥肉都在颤抖。 许你们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侮辱我,就不许我骂你们? 这逻辑简直让李白想笑。 什么时候,盛世长安内出了这么多个智障纨绔了? 看来是自己离开长安太久,没有人天天把那些贵族少爷踩在脚下,所以才让这新一代的贵族少爷们的气焰如此嚣张。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啊,上一代那些名门望族的少爷们虽然也跋扈嚣张,但是智商还是在线的。 想到这些,李白不自觉地摇头轻笑。 这样的轻笑,在三个贵族少爷看来,则是重重的嘲讽。 身材精壮,脾气暴躁的王霸摇晃了一下手臂,正准备冲向李白,用拳头狠狠砸烂他张帅气的脸。 身边气质阴柔的鲁韦却一把拉住王霸,说道: “王霸,不管对方怎么恶俗粗鄙,我们也要保持自己的风度,不要用暴力解决问题,要时刻记住,我们是贵族,与这种言语恶俗,文化低下的贱民是不同的。” 这是典型贵族式矫揉造作的姿态,在贬低他人的同时不忘抬高自己,以体现自己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不是我没文化,词汇量低,只是对你们的鄙夷,藐视,愤怒,抵触,失望,不屑……这些情绪都可以用一个‘傻逼’来精准表达的时候,我为什么要和你们说那么多?” 李白说道,他的话非常直接,没有丝毫贵族式的虚伪和拐弯抹角。 这种直接,一针见血的说话方式是习惯了虚伪的王霸,罗东,鲁韦这三个自小在阿谀奉承的贵族圈中成长的少爷无法习惯的。 ‘傻逼’这个词语并不在贵族的交流语言中,它属于低俗粗鲁的脏话,虚伪的优越感极重的王霸,罗东,鲁韦三人不屑于说出这个词,更无法接受别人对他们说出这个词。 脾气火爆的王霸再也忍受不住,面容扭曲,望着李白的眼神透露着猫戏老鼠的残忍,“我告诉你,王者大陆,强者为尊,这是一个力量至上的世界,力量比任何语言都有慑服力,我现在就让你这个废物青铜看看,什么才是力量!” 说完,王霸高大的身躯骤然暴起,瞬间突进三米,硕大的拳头上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芒,对着李白的脸狠狠轰来。 李白怡然不惧,手握成拳,迎着王霸的拳头,轻轻挥去。 剑仙用拳头不用剑的意思是:这些沙雕货色根本就不配让他用剑。 “青铜菜鸡居然敢跟我尊贵铂金对拳,真是不自量力!” 看到李白的动作,王霸眼中的残忍更胜,他的实力可是铂金iv,比这个菜鸡高了整整三大段位,单纯以量化数据来比较的话,那就是他的拳头再不济,也有一千斤的力道,而对方的拳头,再厉害最多也只有一百斤的力量,差了整整十倍。 更何况,自己可是用上了自己觉醒的唯一一个技能,拳头中闪耀着白色的光芒就是技能的最好证明,技能的特殊效果,能把这一拳的威力提升一倍! 也就是说,实际上,两者拳头的力量,至少相差了二十倍。 二十倍! 王霸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在拳头碰撞的那一瞬间,他的拳头将直接打碎对方的指骨、剩余的劲道会穿透他的手腕,手肘,让他整条手臂报废。 “砰。” 两拳相碰。 在拳头相碰的那一瞬间,一种从未有过的剧烈痛楚从拳头处传来,几乎要撕裂王霸的痛觉神经。 剧烈的痛感并没有掩盖住指骨碎裂的声音。 “原来,自己身体骨骼碎裂的声音,才是听得最清楚的。” 脑海中盘旋着这个念头,王霸高大健壮的身体飞了出去,重重摔在坚硬的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没看错吧? 他,他居然一拳把就把王霸打飞了出去 一个青铜iii的菜鸡居然把铂金iv的王霸打飞了出去? 罗东和鲁韦揉了揉眼睛,看着傲然站立,身形纹丝不动的李白,两人一脸不可置信。 完爆? 王霸那一拳的力量有多大他们最清楚不过,换做他们面对那一拳,也只有躲避的份。 王霸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起来,与李白对轰的那只手已经扭曲变形,五指不受控制地颤抖。 他愤怒地咆哮:“我们一起上,废了他,把他的脸打烂!” 话音刚落,三人极有默契的同时发动,从三个不同的方向李白发起夹攻,来势汹涌,攻势毒辣,对准的都是李白的脸,裆部,膝盖这些人体最脆弱的部位。 素不相识,没有任何过节和利益纠葛他们一出现就对李白颐指气使,肆意侮辱,现在还三人一起围攻,使出如此毒辣的招式,饶是李白脾气再好,也不由得生出一股怒气。 “果然都是傻逼,那一拳还让他们意识不到与我的实力差距吗?” 李白眼中精光一闪,面对三人的围攻,不仅没有后退,反而猛然向前跃进,如猎豹扑食般,一拳狠狠砸在了正前方的王霸脸上! 王霸身体又飞了出去,这次比之前更加严重,鼻骨碎裂,脸部变形。 王霸被秒,三人默契的三角形围攻瞬间告破。 “他的速度,居然这么快!”罗东和鲁韦的心一阵颤抖。 “不好!”鲁韦大惊失色,在失神的空挡,李白已经突进到了他的身边,一脚狠狠向他的小腹踢去。 速度之快,让鲁韦根本没有还击的时间,仓促下,他只能双手交叉,护住腹部。 “砰!” 被踢中,身体凌空倒飞的那一瞬间,鲁韦才明白为什么高大健壮的王霸会被完爆—— 青铜菜鸡,怎么可能有如此强大的力量? 假的吧? 鲁韦倒地的时候,罗东已冲到李白视线所不能触及的身后,两位狐朋狗友的牺牲,终于为他争取到了一丝机会。 “给我去死吧!”罗东肥胖的脸上带着狰狞笑容,从腰间一把锋锐的匕首,猛然向李白的后背刺去。 李白的双腿岿然不动,右手配合腰部的力量反向一甩,匕首还没刺到李白后背,他的手掌就狠狠甩到了罗东肥胖的脸上。 罗东的脸部迅速红肿,隐隐有鲜红的鲜血渗出,与他肥大身躯一起倒飞出去的,还有几颗沾着鲜血的牙齿。 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原本气势汹汹,颐指气使的三人全部倒在地上痛苦,呻吟,翻滚。 李白走到三人跟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 飞扬的碎发下那双明亮的眼闪烁着冷冽的光。 “你真的是青铜?这真是青铜的力量?我们三个,可都是铂金,比你高了整整三大境界,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在贵族温室中成长的三人,也从未见过李白这种凌厉悍勇的战斗风格。 他们不知道,李白已经非常手下留情了,不然轻轻一拍,就足以让他们灰飞烟灭。 直到现在,三人都还没能从惨痛的失败中回过神来。 王者大陆,力量至上,每一段位的实力都有严格的等级划分。 倔强青铜。 秩序白银。 荣耀黄金。 尊贵铂金。 永恒钻石。 至尊星耀。 最强王者。 荣耀王者。 从低到高,八大段位就是整个王者大陆的金字塔力量体系。 分别代表对力量理解和运用的八种不同境界。 每一大段位中还有数个不同的小段位,如果说小段位之间的晋升只是量的积累,那么大段位之间的晋升则是质的飞跃。 段位的差距就是的实力差距,这是深入人心,根深蒂固的观念。 他们的段位比李白高了整整三个大段,理论上应该吊打他才对,结果却反被吊打。 这让他们怎么理解? 又让他们怎么接受? “不可能的,你只是个青铜废物,怎么可能打得赢我们……怎么可能……我们可都是铂金级的实力……” 罗东捂住红肿渗血的脸,喃喃道,三人中,王霸和鲁韦被打得近乎昏迷,只有他受伤较轻,保持着清晰的思维和语言能力。 可是思维还算清晰的他只觉得生活中‘段位差距即实力差距’这一最基本的常识,被彻底颠覆了。 李白居高临下地看着茫然无措,浑身肥肉都在颤抖的胖子格罗,微笑着露出洁白了整齐的牙齿: “假如你觉得生活欺骗了你,请不要悲伤,因为那就是你的智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4章 真正优秀的文化 “我知道了!这一定不是你的力量,你肯定暗中使用了什么卑鄙的手段!一定是这样的!” 罗东终于在自己的理解范畴内找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尖声叫道。 李白叹了口气,像看待弱智一样有些怜悯道: “你对力量根本一无所知。” 力气大不等于会打架,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拥有多少力量不重要,能运用多少力量才重要。 在这个力量至上的世界,有力量而不懂使用才是最大的悲哀。 平心而论,这一次李白真的没有用境界去碾压,而是把自己的力量压制在普通青铜的范围,只不过熟知人体构造,能把每一块肌肉骨头的力量运用上的李白,对如何才能打出最大化力量的理解已经妙到毫巅了,才有这种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李白完全没有和罗东解释力量巧妙运用原理的欲望,他从来不会对傻逼解释,他很清楚: 傻逼之所以是傻逼,就在于对他们是无法解释清楚的。 剑仙用剑的时候,当然是潇洒飘逸,风度翩翩的。 可是很少人知道,剑仙不用剑,赤手空拳的时候,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 这种凌厉与悍勇的风格,是在幼年时期,在战乱不断的西域,在赤手空拳的生死战斗中磨练出来的。 如此迅猛果决的出手,让罗东,王霸,鲁韦三个贵族少爷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彻底失去了战斗力,他们养尊处优的身体则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 相对于身体上的痛楚,精神上的屈辱才是对罗东,王霸,鲁韦三人最大的伤害。 在盛世长安,在他们自家的地盘,一向高贵,无人敢惹的他们居然被一个青铜菜鸡,一个穿着廉价衣服,一看就知道是寒门出身的贱民打了? 奇耻大辱! 格罗肥胖的身躯忽然颤抖起来,指着李白尖声叫道:“你这个卑微的贱民,居然敢打我们,你知道我们是谁吗?你知道我们背后的家族吗?你死定了!你真的死定了!” 李白眼神一冷,“我死不死还不知道,但你若敢再骂一句,我现在就能立刻弄死你!” “贱民,你敢!……啊……” 罗东的话还没说话,李白就重重一脚踩在他的手背上,重重碾了碾,罗东顿时发出杀猪式的惨叫。 “现在,你谁告诉我,为什么你们会如此仇视针对我?不要用我没资格瞻仰剑仙殿下威仪这种弱智理由来侮辱我的智商,不然我会让你没有智商。” 李白居高临下地看着罗东,他英俊的脸上虽然带着阳光灿烂的笑容,又蕴含着让人无法直视的威严。 从罗东的角度望去,李白的身姿与他背后那座剑仙殿下的雕像极其相似,让罗东恍惚有种他就是殿下的错觉! 不可能! 如果是剑仙殿下的话,手中又怎么可能没有剑? 对,一定是错觉。 他只是个青铜废物,只是个出身卑微的贱民而已! 想到这里,格罗终于有了一丝底气,狠声道:“你个青铜废物,一介贱民,你有什么资格拥有这盛世美颜!又有什么资格握着玉环女神的手!我们疯狂追了她三年!每一次她的演出,我们都一掷千金,花费无数,她都对我们不屑一顾,却只对见了一面的你青睐有加,还让你摸她的手!你凭什么!你有什么资格!” 罗东死死地盯着面前这个将他踩在脚下的男人,眼中带着无法掩饰的仇视与妒忌。 是的,他妒忌。 妒忌他英俊阳刚的容貌,健美修长的身材,妒忌他那种一出现就吸引所有人目光的超然气质,更妒忌他能得女神的青睐。 若换了出身比他高,实力比他强的人,他只会羡慕。 但眼前这个菜鸡,明明段位不如自己,出身不如自己,却得到了自己得不到的爱慕,所以他们才格外的妒忌敏感。 最让人心理不平衡的不是比你强的人得到了你梦想的一切,而是比你弱的人得到了你梦想的一切。 原来,针对仇视我,不是因为鄙视我,而是因为妒忌我吗? 李白实在无法理解这种仇视与妒忌,这完全是扭曲的,臆想的,建立在非理性的逻辑上的。 妒忌是一般刀,想要插在别人身上,往往插在自己心里。 在李白看来,少年之间的争风吃醋其实是一种挺浪漫轻狂的青春回忆,理应做得优雅有度。 只是他们现在的做法,也太过极端了,现在长安城内的年轻贵族,戾气都这么重了吗? 李白剑眉一挑,“所以,你们是偶然看到她对我那么亲密,才如此度很仇视我? 一个狂妄,自信的声音传来: “错了。不是偶然,是我们花费了好大的代价才知道原来玉环每天深夜都会来这里瞻仰剑仙殿下,才故意在这里蹲点,寻找与女神亲近的机会,没想到却看到了你这个废物居然敢握她的手。 所以我才吩咐这三个蠢货打着侮辱剑仙殿下的旗号,想要废了你的手。 毕竟以你的身份和段位,的确是不够资格来这里瞻仰剑仙殿下的,打着剑仙殿下的旗号也不会引起玉环女神的反感,只是没想到这三个蠢货不是你的对手。” 李白转头,看见先前一直站在远处观望的青年此时正迈着不急不慢的脚步向自己走来。 高挑的身材配合黑色的礼服,显得得体而优雅,他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英俊的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浑身上下流露出养尊处优的贵族气息。 哦,原以为是冷眼旁观的路人,原来是幕后煮屎者啊。 李白睨眼看着青年,问道:“你是谁?” 青年以自信优越的口吻说道:“崔家,崔炎。” 王者大陆是一个家族传承制的世界,名门望族在社会上有崇高的地位和威望,崔,王,卢,谢,是盛世大唐四大超级名门望族,以崔家为首,地位之尊崇,仅次于女帝陛下,剑仙殿下,第一国师明世隐,第一宰相狄仁杰之下。 毫不夸张地说,在盛世长安内,只要不是遇到女帝剑仙国师宰相这四人,报出崔家的名号,是真的能够为所欲为的。 普通人听到崔家的名号,肯定会点头哈腰,夹着尾巴做人,千年家族的深厚底蕴,根深蒂固,盘枝错节的利益关系,不是一般人能够撼动的。 李白又是叹了一口气,用关怀智障的眼神看着崔炎:“一个真正懂得内敛的贵族,是绝不会时刻把姓氏挂在自己嘴边炫耀的。张口就把家族姓氏挂在嘴边,你对自己是多么没信心啊。” 崔炎微微眯眼,他很不喜欢李白说话的语气和态度,他的身份和实力决定了盛世长安内年轻一代中没有多少人能有资格用这种语气和态度与他说话。 他在眯眼的时候,狭长的眼睛有种阴柔的味道,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看死人的眼神。 他是崔家的嫡系,是一个十八岁就晋升为钻石iii的天才,在整个盛世长安,十八岁以下的年青一代中,实力比他高的不超过十个。 他有炫耀的资本,也有炫耀的实力。 “不把姓氏挂在嘴边的人,那是因为没有可以炫耀的姓氏。” 崔炎脸上带着贵族式的优雅微笑,指着胸前那个精致华贵的家族徽章,说道:“知道为什么每个贵族都会在胸前佩戴自己家族的徽章吗? 因为这个徽章代表了我们家族的历史、显赫与荣耀。 是付出了无数代人的努力,数千年的光阴才得到的。 作为光荣家族的后代,为什么不能炫耀?有什么理由不炫耀?” 像你这种来自乡下的贱民,是无法理解姓名所蕴含的高贵与显赫的。 贵族文化才是帝国的主流文化,姓氏则是极其重要的一项。 这是天生的荣耀,是优秀血统的传承,你羡慕不来的,要怨的话,就能怨你贫穷没有文化的父母了。” 李白冷冷一笑,“我已足够优秀,不需要什么优秀血脉的传承。更何况,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不是贵族,没身份没地位?” “很简单,每一个贵族都会有家族自豪感,会在身上佩戴具有家族辨识性的徽章或玉佩之类的物品。而且我们自小就要接受优秀的教育,辨别身份是很重要的一环。你的衣服很廉价,身上也没有佩戴具有家族标志的徽章玉佩,自然不可能是名门之后。” 崔炎操着优越的口吻,用他自认为聪明的头脑分析着。 表面看起来优越自信,其实内心充满了妒忌与自卑感。 明明不是名门之后,他的气质容貌却那么出众。 只是简单的一套衣袍,明明是普通的廉价货色,穿在他的身上,却又一种说不出的潇洒好看。 有的人能把廉价的衣服穿出高贵潇洒的感觉,也有的人能把价值万金的衣服穿出廉价低俗的感觉。 主要看气质。 阳光自信,温文尔雅的人,即使穿着得再普通,也能散发出一种优雅的气质。 暴戾自私,心胸狭窄的人,即使穿得再名贵,也掩盖不了身上的恶俗。 再名贵的衣服,都改变不了一个人的心性。 气质,才是最好的名牌。 一个脸上若有阳光自信,心中若有善良修养,那么他整个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散发出一种别人无法忽视的气质。 崔炎眯着狭长的眼睛,像蛇一样死死盯着李白,那样惊人的盛世美颜,那样自然的潇洒气质,是他一直苦苦追求,竭力伪装都做不到的,为什么这个青铜贱民会有? 他该死。 李白最不喜欢的就是崔炎这种看似优雅礼貌,实则阴险狡诈,总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嘲讽别人的人。 在这种人眼中,只有他自己才是最优秀,最高贵,最有文化的。 王者大陆,力量至上,盛世大唐,强者为尊。 强大的武力的确可以让帝国打下更多的疆土,但是让帝国繁荣起来的,绝不是武力,而是文化。 只有源远流长的优秀文化,才是维系国家健康运转的核心。 什么是优秀的传承? 不是什么家族血脉,而是真正优秀的文化。 可是什么才是真正优秀的文化呢? 是学识? 是才华? 是权势? 都不是。 在盛世大唐的中流砥柱,青莲剑仙看来: 惩奸除恶的正义,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待人接物的真诚,对家庭、社会、国家浓浓是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才是让国家源远流长,盛世长安的优秀文化。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5章 最恶心的话 现在,这些从小养尊处优,锦衣玉食的贵族少年,带着倨傲的态度,用扭曲的价值观,文化观,世界观肆无忌惮的对自己冷嘲热讽,怎能不气? 李白磁性好听的嗓音里已经带了些低沉,手指着地上躺着,已被吊打至昏迷不醒的三个纨绔,“你刚才说,是你指使他们三个,要废掉我的手?” “没错。本想让他们三个狠狠羞辱你一顿,然后废掉你这双胆敢唐突我玉环女神的脏手,没想到他们这么废物,三人围攻,也打不过你。” 崔炎优雅地微笑着说:“现在看来我只好亲自出手了。我不仅要废掉你的手,还要把你这张比我还英俊的脸打烂,让你再也没有吸引女生的资本。 不过宽宏大量的我可以施舍你一个机会,如果现在你能跪下向我求饶,立誓成为我身边的狗,我会考虑原谅你。 请对我心怀感激吧,这样的机会我可不会随便施舍给别人,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能成为我身边的狗的。” 李白怒极反笑,“你是说,你派人来羞辱我,殴打我后,反而要我跪下求饶,成为你身边的狗,才能得到你的原谅?” “是的。在我们的法典中,只有我们能欺负人,敢于反抗我们欺负的,就是罪大恶极,我们是上位者,有权,有钱,有力量,可以随便将你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崔炎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善意的提醒你,不要靠玉环女神太近,癞蛤蟆就应该有癞蛤蟆的觉悟,不要妄想着能吃到天鹅肉。在这座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都城,世界权力的中心里,出身卑微的外来贱民就应该有低贱的样子。” 被羞辱者不能反抗,反而要跪下,成为摇尾乞怜的狗,才能被原谅,贱民就应该有贱民的样子,这是李白听过的最恶心的话。 相对于王霸,罗东,鲁韦三人激烈的指责和谩骂,李白觉得崔炎这种看似有礼貌和善,实则刻薄恶毒的说话方式更加可恶千百倍。 在述说这些不公的时候,崔炎说的是那么理所当然,优雅的微笑,温和的口吻。 这种矫揉造作的虚伪,简直让李白作呕,从来没有任何一刻,李白那么想要打烂一个人的脸。 李白的声音已经变得寒冷:“在你眼中,出身卑微的贱民应该有的样子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应该像狗一样摇尾乞怜,丢弃尊严,在你们嘲讽的目光与践踏的行为中苟延残喘?” “是。穷人不配有尊严。即使被羞辱,也应该满怀感激。” 崔炎优雅的伸手理了理发丝,英俊的脸上挂着贵族式的微笑。 李白再也忍不住,骂道,“滚,你,妈,的!” 崔炎的手还没碰到柔软富有光泽的发丝,动作就好像被硬生生掐断了一样,脸上贵族式的优雅微笑也顿时凝固。 名门望族的崔炎从来没有听过如此一针见血的脏话,更没有人敢对他说这样的脏话。 但是李白说了。 他很清楚,对付这种造作虚伪的贵族,语言上最大的杀伤力就是脏话。 李白现在虽被尊称为殿下,可出身并不高贵,不是在帝都奢华虚伪的贵族圈子熏陶长大的,六岁之前在民风淳朴的海市蜃楼城成长,拥有一个还算美好纯真的童年,而六岁到八岁这两年,则离开海市蜃楼城,开始在战乱的西域流浪,历尽世间沧桑冷暖。 八岁到十四岁时,加入大唐驻扎西域的军队,在军队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度过的,除了与生俱来的潇洒不羁外,他的身上还有着军人独特的坚韧与刚毅。 在大多数的士兵都来自社会的底层,面对军队的严酷,肃穆,枯燥,压抑的生活,士兵们最好的方式之一就是骂上几句脏话,宣泄心中的情绪,士兵们经常相互打骂,又相互尊重,这是战场上能将后背放心交给的战友的基础。 脏话能抒情,亦能稀释矫情。 耳濡目染下,李白也学会了这些听似低俗却实用无比的语言,在那些物质贫乏的困苦环境里,吐槽骂上两句是能让士兵彼此共鸣,拉近距离的。 脏话的优势就在于能最大化的发泄情绪,且对敌人有强大的杀伤力。让说的人解气,听的人生气。 面对贱人,能用最直接最有破坏力的脏话来表达的时候,词汇量丰富,才华横溢的李白是绝不会矫揉造作换其它词语来婉转表达的,就要一针见血。 就要说得解气,让被骂的沙雕生气。 试想,如果别人欺凌你,你这样说:‘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无耻,你不是人’,‘你这个混蛋’——这完全就是调情,哪里有破坏力,哪里让人难受,哪里有宣泄愤怒的快感? 李白的身上,找不到贵族子弟们那种优越,养尊处优的气息,反而是一种务实,阳光积极的味道。 阳光大气,又潇洒豪放的他有种强大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正是这种凝聚力和亲和力,才让他在军队中脱颖而出,立下赫赫战功,得以被女帝召见,第一次来到长安。 而后在朱雀门刻下‘欲上青天揽明月’,将长安内那些贵族名门的天才子弟统统踩在脚下,甚至敢和女帝针锋相对,由此开启了剑仙光辉灿烂的传说。 听到李白如此直接,不留情面的谩骂,贵族式虚伪优雅的笑意终于从崔炎脸上褪去,他英俊的脸上透着一抹玩味的残忍。 “你真的惹我生气了。所以我决定除了打烂你的脸外,还会折断你的四肢,让原本就出身贫贱,备受鄙视的你,一生都只能以乞丐的身份,在别人同情的眼光中,像狗一样活下去! “就凭你这沙雕?” 李白不屑地说道,月色下,英气逼人的面容毫无惧色。 崔炎再次怒气攻心,道“你该不会以为你真是我的对手吧?刚才你的战斗我也看到了,风格凌厉,出手的时机和角度都拿捏得非常准确,战斗经验很丰富,对于力量的运用更是出色,十斤的力量你能打出他们三个一百斤都打不出的效果。如果我猜错,你应该有特殊的练体之法,所以青铜的你能战胜铂金的这三个废物,但是我——” 崔炎忽然提高了语气,傲然道:“我的实力可是钻石!永恒钻石,可是强者的分水岭,与黄金铂金有着质的区别。 再高超的技巧,再强横的肉身,都无法跨越这个距离,我只要使出一成的实力,就能将你打残,蚂蚁能咬死虫子,却咬不死大象,你知道吗?” 对于崔炎这种炫耀式的显摆,李白只是淡淡的回了一个字: 哦。 虽然只是一个字,看起来没有什么攻击性,但在聊天中,杀伤力之大,甚至超过沙雕这种具有攻击性的词汇。 “呵呵。”崔炎阴阴一笑。 能与‘哦’字相抗衡,同样具有杀伤力的,也就只有‘呵呵’了。 崔炎就不信将他的四肢骨骼打碎后,他还能如此硬气,他一定会痛苦流涕,舍弃尊严,满嘴求饶吧? 再也没有猫戏老鼠的闲情细致了。崔炎体内的力量流转催动,手掌上亮起宛若实质的淡金色光芒。 手掌高高举起,崔炎很肯定,这一巴掌下去,他那张帅气英挺的脸必会瘫痪变形。 “像你这样的贱民,不配长着一张比我还英俊的脸,就让我毁了它吧。” 崔炎的巴掌正准备甩向李白的脸时,一股极其冰冷、尖锐的感觉从他的后脑勺传来,就好像被人用尖锐的箭顶住了后脑! 他的心率极不规律的狂跳起来,这是遇到危险时身体本能的强烈预警。 崔炎再也顾不得理对他毫无威胁力的李白,侧头寻找这强烈威胁感的来源。 然后,就看到了一双一样锐利冷冽的眼。 骤然与这样犀利冰冷的眼睛对视,崔炎下意识地眯了眯眼,几秒后,才看清楚这双眼的主人的样貌。 那是一个十八岁的年轻少女,倾国倾城的精致面容上挑不出任何瑕疵,长裙飘带尽显婀娜多姿的身段,长发披肩,散发着东方古典的知性美。 她的倾国倾城,不是因为岁月的沉淀,而是因为上天过于慷慨的恩赐。 这即是天生丽质。 显赫出身的崔炎见过不少美貌女子,对女人的美貌有了一定的免疫力,可每一次正面见到她,都有种全新惊艳感。 霓裳风华,杨玉环。 此时的杨玉环,已经不像在大众前演奏那么飘然若仙,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她美丽的脸蛋上,带着生动的怒意,有种让人不敢轻辱的冰冷。 她的手,已经搭在了琵琶的琴弦上,琵琶散发着的魔法光芒以及颈部传来的锐利刺痛感,都在无声却有力的对崔炎发出警告: 如果你敢伤他一根寒毛,那你就要人头落地!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6章 高情商的女人最厉害 三年了。 杨玉环已经来到盛世长安三年了。 从杨玉环第一天来到长安,展露绝世琴艺开始,整个盛世长安都被惊艳了。 纨绔子弟,好色之徒,隐然是十八岁以下,这一代长安贵族子弟领头人的崔炎自然也不例外,陷入了对杨玉环疯狂的迷恋和追捧中。 这三年之中,杨玉环的每一场演出,崔炎都没有落下。 即使并不是出身豪门,但她待人接物的礼仪气度,都毫无瑕疵,比真正的贵族还要贵族。 她的身上充满了东方女性温柔宁定的特质,长裙飘带,嫣然若仙。 在任何时刻,她都是一副淡然恬静的样子,有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高远。 崔炎从未见过她有情绪的样子。 然而现在,为了这个贱民,她居然生气了?! 为了维护他,居然还敢威胁高贵的自己? 琵琶弦上流淌出来的锐利光芒告诉了崔炎它绝不仅仅是弹奏的乐器,而是由强大破坏力和危险性的魔法武器。 这种像被人拿着刀架在脖子上的无从反抗感让崔炎清楚明白到一个事实: 家族调查的没错,杨玉环不仅倾国倾城,曲艺高绝,更是一个至尊星耀段位的强者! 十八岁,至尊星耀! 这种实力,完全吊打长安内所有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纨绔大少了。 仅仅三年,无千年沉淀的名门望族支撑,就能在权力中心的盛世长安扎根,拥有如此之高的声望和人气,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丽,更因为她的实力。 在大唐数千年的历史中,她崛起的速度,仅次于女帝陛下和剑仙殿下。 正因如此,崔炎才更要趁她没彻底成长之前超级强者之前,不顾一切代价夺取她的芳心,这样的话,就能大大提升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甚至超越那个自小就无法望其项背的哥哥,成为家族的继承人也说不定。 怀着这种功利的想法,杨玉环早就被崔炎视为禁脔。 这三年之中,崔炎费尽心思,摸索杨玉环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 得知杨玉环每天除了努力练琴外,唯一的爱好就是阅读剑仙殿下的诗歌以及每天深夜都会来到剑仙殿下的雕像下瞻仰。 所以崔炎深夜才会在这里蹲点,想着和杨玉环来一场浪漫的邂逅。 为了这场浪漫的邂逅,崔炎可是足足谋划了一年多,把杨玉环所热爱的,剑仙大人的每一句话,每一首诗,统统背熟,精心准备了一份既能凸现自己才华气质,又能让对方感到愉快的台词后,才信心满满的出现在杨玉环面前,准备一举夺得她的芳心。 或许在修炼上崔炎的天赋并不算拔尖,可在泡妞这一方面,他自认为不会输给任何人。 多年来,只要是崔炎看得上的,就没有他泡不上的。 凭借出众的样貌,显赫的家世,加上深沉的心机和甜言蜜语,崔炎无往不利,屡试不爽,祸害了不少女。 像杨玉环这种虽然琴艺高绝,天赋过人,但毕竟也是一个少女。 少女的心理还没有足够成熟理智,生理却在激素的影响下飞速成熟,这种思想跟不上身体变化的莽撞青春期,最容易意乱情迷,做出错误的选择。 少女最难抵挡的就是浪漫与甜言蜜语了,只要赞美她们想听的,做让她们感到浪漫的,就很容易让她们放下戒备,一步步侵占她们的身心。 天赋越高的人,在其它方便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如常人的短板,像杨玉环能有如此高绝的琴艺,就说明了她将大量的时间花费在练琴上,这种生活单调,从未在风月圈混过的少女,最容易被男人的甜言蜜语攻陷了。 所以,崔炎今晚有着非常大的信心能博取杨玉环的好感,却没想到,被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子捷足先登。 冰清玉洁,拒人于千里之外,来到盛世长安被无数贵族子弟觊觎相约,从没传出过绯闻的玉环女神,居然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他抓住了玉手! 更可恨的是,为了这个卑微低贱的小子,她居然还不惜得罪自己,抚琴威胁。 这种巨大的落差让一直有着高高在上优越感的崔炎愤怒不已,这愤怒被他很好的压抑着。 没有男人会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展露出暴躁易怒,阴暗丑陋的一面。男人的本性更倾向于将强大,优雅,高贵的一面展现在女人面前,哪怕这些是虚伪的。 杨玉环如此喜欢剑仙殿下,肯定也是喜欢殿下那种正直善良,潇洒不羁的类型。 所以,即使心中已经暴怒不已了,崔炎故作偏偏风度地问:“玉环小姐,你这是干什么?” “我只是想告诉你,贵族的精神是锄强扶弱,而不是恃强凌弱。虚怀若谷,宽容大量才是贵族应有的修养和气度。崔氏是帝国顶级豪门贵族,我想,作为崔家嫡系,第二公子的你一定有这种贵族的精神和气度,不屑于跟一个青铜段位的平民斤斤计较吧? 杨玉环不卑不亢地说道,冰冷的神态带着凛然正气,她的话从最好的角度切入,正中要点。让崔炎难以拒绝的同时又顾全了他的面子,甚至让人心理上觉得不去计较好像的确是一种高贵的精神和修养。 杨玉环很清楚,荣誉才是贵族最重视的东西,说穿了,就是面子。它比法律还有力量,比权势还受人追捧。人们追权逐利,无非是为了让自己有面子。 语言交际的最高明方式,就是能切中要点,在达到自己目的同时顾全了别人的感受,甚至让别人感到愉悦。 崔炎倒没想到,平时拒人于千里之外,虽然超级巨星,却极少在贵族圈子中应酬,一心练琴的杨玉环居然有如此厉害的词锋和出色交际能力。 杨玉环这番话让崔炎明白了,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绝色少女,并不是像帝都那种肤浅幼稚,容易被甜言蜜语欺骗的低情商刁蛮千金。 这是一个高情商的女子。 高情商的女子,或许并不都具备过人的天资,但她们都有着坚定的意志,明确的目标。她们乐观积极,是奋斗型女性,能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坚持自己的梦想,不断去努力,时刻将自己处于一种最能取得成功的状态中。 这种女性,最明显的特质,就是不会被男人的甜言蜜语欺骗。 仅仅只有美色的技艺,只会被人当做花瓶。没有高情商作为支撑,是绝对不能在关系复杂的娱乐圈中脱颖而出,成为超级巨星的。 像魏国的貂蝉为什么能在全世界有如此之高的知名度? 除了魅惑天下的容貌,独领风骚的舞技外,那种高情商才是她在男权世界里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根本原因。 崔炎狭长的眼睛眯了眯,望着杨玉环那散发着魔法光芒的琵琶,说道:“如果我非要跟他计较呢?” 杨玉环淡定又坚定地说道:“那我就先跟你计较。” “跟我计较?”崔炎愣了愣,没想到杨玉环为了这个小子居然这么坚决,而且一点面子都不留给他,心中的妒忌与暴怒使他那极力装出来优雅之态已经不自然起来。 “你的意思是,你为了这个贱民,不惜得罪我,得罪我们崔家?”崔炎的话语中已经隐隐有了威胁之意。 杨玉环精致的面容越发冰冷,“得罪你,不等于得罪崔家,你那天赋过人的武痴哥哥崔清或许还可以代表崔家,就凭你,还代表不了崔家。” 崔炎的脸色猛然一变,优雅已不复存在。 他已经给杨玉环扣上了得罪崔家这顶大帽子,却没想到她如此聪慧,一针见血的准确扎中了他内心最深处的痛点: 崔炎虽是崔家嫡系,却不是长子,而是二少爷,上面还有一个天赋过人,同父异母的哥哥崔清,在长安贵族圈子中有着极高的声望,也是崔家最寄予厚望的继承人。 如果没有意外,崔炎永远只能被他的哥哥压着,无望家主之位,活在他哥哥的阴影之下,这对有野心的崔炎无疑是最大的痛。 崔清以为,有着高情商,在外人的印象中一向温柔恬静,有着古典东方美女特质的杨玉环必定会给他几分面子,按照贵族社交那种虚伪的流程走。 可是却没有想到,杨玉环不仅没有按照贵族表面虚假和善的那一套走,她的话语态度坚决,不留情面,像一个野蛮人一样把贵族那层色彩斑斓的虚伪玻璃打碎,字字诛心,句句扎心。 这种一针见血的诛心之言让一直习惯了被人奉承拍马屁的崔炎无法习惯,所谓爱的有多深,恨得就有多深,被一直视为禁脔的杨玉环如此不留情面的对待,崔炎那浅薄的涵养再也无法掩藏内心的愤怒。 偏偏他又不能对杨玉环动手。 不是因为有着不能对女人动手的良好素养,而是他深知,自己根本就不是杨玉环的对手。 欺负弱者是不道德的,欺负强者是不明智的。 崔炎没有道德,但那种保全自身的明智还是有些的。 既然那层色彩斑斓的虚伪玻璃已经被打碎,崔炎也不再惺惺作态,彻底撕破脸皮道: “看你对这小子这么坚决的维护,你应该跟他好上很久了吧?呸,在人前一副典雅圣洁的样子,私底下也不过是一个包养小白脸,贪恋美色的表子。”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7章 要取悦所有人,就不能做任何事 崔炎说得极其恶毒诛心。 可杨玉环的脸色却一点都没有变。 能承受多大的赞美,就能承受多大的诋毁。 这是每一个超级巨星应该有的基本心理素质。 承受了多大的赞美,就会有多大的诋毁,这也是必然规律。 要想取悦所有人,就不能做任何事。 特别是写王者小说。 啊不,特别是做明星。 像杨玉环这种高情商的超级巨星,已然养就一颗波澜不惊的心,在那些赞美她的真爱粉与诋毁她的黑粉之中,她从不在乎那些只因诋毁而诋毁的粉丝,而是真诚对待那些真爱她的粉丝。 很多人都有一种贱性,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那些诋毁她的人身上,却很少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那些真正爱她的人身上。 有个段子说得特别精辟: 为何我们总是把最顺和的一面展现给陌生人,却把最坏的脾气留给最亲近的人? 常见的理由有两点,一是因为在最亲近的人那里有安全感,怎么发脾气他们都不会离开; 二是因为骨子里认定最亲近的人应该更懂自己才对。 其实以上两点都错了,真正的原因其实是我们很贱。 对于这种贱的解毒方式,杨玉环非常喜欢地球时代著名作家,刘同大大给出的妙药良方: 有人会因为我们的缺点而讨厌我们。 但也会有人因为我们的真实而喜欢我们。 我们不必让那些本不喜欢我们的人喜欢上自己。 而是要坚持让那些本该喜欢我们的人尽快发现自己。 …… 对于崔炎这种对她怀着功利之心的阴险小人,杨玉环根本就不用在乎他的感受,冷淡说道:“崔炎,你错了,他只不过是我第一次见到而已,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坚决的维护他,那大概是他长得太帅了。” 崔炎望了一眼李白那宛若仙灵的盛世美颜,眼中的妒忌已经浓郁得无法稀释。 一直以来,他都以自己出众的外貌沾沾自喜,在这个颜值未必是正义,但必定是魅力的时代,凭借出众的外表,高贵的出身,让他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路通畅,把妹无数,由此越发骄纵,对自己容貌格外自傲。 最自傲的容貌,却被李白那盛世美颜打击的体无完肤。 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就吸引了整个世界的华光,让所有人一望之下,就深深觉得:这才是配得上盛世大唐的盛世美颜。 崔炎优雅的摆了几个姿势,一副贵族公子哥的模样,企图在另一方面找回点优越感,“长得再帅,也不过是一个出身卑微的贱民而已,杨玉环,难道你不觉得,我也很帅,而且,我身上,有着比帅更帅的东西?” 看到崔炎那故作优雅,惺惺作态的模样,杨玉环说道:“你知道为什么我在大众面前演奏的时候,总是一副典雅圣洁的样子吗? 因为我们女孩子意识到自己有多美多可爱之后,努力呈现给大家的样子是更美更可爱,但是有一些像你这样的男孩子,一旦意识到自己是个帅哥之后的做出的种种行为,都像个傻叉。” 崔炎愣了愣,“你骂我,傻叉?” “是的。傻叉。” 杨玉环精致绝美的面容满是认真,“帅而不炫耀的男孩最可爱,不帅又炫耀的男孩最傻叉。你看他,帅的惨绝人寰都不炫耀,你反而像个跳梁小丑一样叫嚣。” 杨玉环的话就像一柄柄利剑,句句扎中崔炎的心。 深谙人心的杨玉环明白,最打击崔炎这种自命不凡的傻叉的最好方式,就是让他为自己引以为傲的东西感到羞耻。 “傻叉也好过你这个表子。”撕破脸皮的崔炎再也不惺惺作态,“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么努力练琴,来到盛世长安大肆展示自己的才华,提高自己的身价,也只不过是想卖个好价钱,嫁入豪门罢了,跟表子有什么区别?” 杨玉环沉默良久,才说道:“我努力练琴,我展露自己的才华,不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而是为了让自己发光,让他在茫茫人海中看到我。他曾经说过,不展露才华,就等于没有才华,天才的使命,就是要尽情挥洒自己的才华。” 咦? 这句话怎么这么耳熟? 好像是我年少轻狂的时候曾经说过的? 李白还没细细分析清楚,就听到崔炎嘲讽道: “呸。别说的那么高雅。别以为那么多人追捧你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什么大明星了。在我们这些权贵家族看来,你就是出来卖唱的,跟表子没什么区别。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能使磨推鬼。 权力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 高等的权力可不是名气和财富可以随意换取到的,等你成熟了,尝到权力甜头后,就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魅力,就是权力。” 崔炎盯着杨玉环,狰狞道:“既然撕破了脸皮,你也是个聪明人,我就不跟你说虚的,我们合作吧。我崔家乃盛唐四大家族之首,你嫁给我,利用我们崔家的权势爬上巅峰,获得每个女孩都想要的豪门贵族身份。而我则利用你的美貌,名气和实力得到家主之位。 我的哥哥崔清的确是崔家千年难遇的天才,只不过他是不可能对你有兴趣的,自从十年前心高气傲的他败在剑仙殿下的剑后,被狠狠蹂躏了一番后,就发下誓如果不超越剑仙殿下,终生不娶,断子绝孙的毒誓。以此毒誓激励自己努力修炼。 可现在剑仙殿下已经是荣耀王者,他却一直停留在星耀段位,想要追上剑仙殿下,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一个家族优越的血脉传承至关重要,所以家主之位,我那武痴哥哥是不可能有机会继承的,而我,则是最适合的人选。 你那么努力,每天坚持不懈练琴,甚至大冬天手指皲裂流血都不停歇,最终还不是为了显赫的地位? 嫁给我,就能一步登天,何必那么努力,搞得手指还满是老茧那么丑。 你我合作,彼此各取所需,怎么样?” 崔家家主之妻,这是何等荣耀? 别说杨玉环一个不是名门贵族的孤儿,就算是盛世大唐内众多世家小姐,也巴不得嫁进崔家来,以此作为利益诱惑点,崔炎就不相信杨玉环还能拒绝。 回答崔炎的,是杨玉环斩钉截铁的: 滚。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8章 努力让人更自由 从杨玉环口中说出的滚字,比李白口中的‘滚,你,妈,的’更具有杀伤力。 最在乎的人才能伤得最深,这几年来崔炎把所有的时间精力都花费在如何获得杨玉环的芳心上,却没想到换来这种毫不留情的结果。 崔炎的脸色刹那变得通红,运起全身的力量,狠狠对着李白那英俊的脸上拍去。 他要把李白那帅气的脸庞拍烂。 在崔炎看来,杨玉环之所以如此对他,就是李白那张脸的缘故。 叫崔炎滚的是杨玉环,以崔炎钻石境界的实力,自然是不敢对星耀境界的杨玉环动手的,于是‘青铜’李白,就成了崔炎唯一发泄的对象。 还没等崔炎那澎湃着力量的手掌拍到李白脸上,杨玉环修长的手指便轻轻一弹。 一声清脆的琴音就在崔炎的脑海中响起,如同脑浆被铁丝切割的剧烈痛苦传来。 琴音魔法。 琴音魔法属精神系魔法,通过琴弦的震荡发出来,与普通元素魔法的最大不同是:元素魔法作用于敌人的肉体达到摧毁效果,而精神系魔法则能直接作用于人的灵魂。 声势虽然不如元素魔法浩大,可防不胜防,杀伤力有过之而无不及。 杨玉环自小就修炼精神系魔法,以琴曲来凝练自身的精神力,不同曲调的琴音能产生不同的效果,比如她著名的霓裳曲就能造成强大的法术攻击,长恨歌则能大范围治愈。 像这种能打能奶超强辅助型法师,是战争体系中最受欢迎的。 如果杨玉环这种能打能奶的技能特性公布出去,必然会身价倍增,不仅是各大豪门世家,甚是大陆各大帝国,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她。 在魔道一途中,精神系法师最是珍稀,而在精神系法师中,以琴音作为攻击或辅助的法师更是珍稀之中的珍稀。 在修炼之道上,珍稀与强大的概念是可以互换的。 越珍稀,越强大,越强大,越珍稀。 像崔炎这种只注重外在,不修炼灵魂的弱者,哪怕段位不低,对于这种珍稀的精神系琴音魔法也没有抵抗之力。 只是轻轻的一个琴音,气势汹汹生龙活虎的崔炎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别看崔炎毫发无损,其实他受到的伤害要比李白把王霸,罗东,鲁韦三人打骨折,昏迷不醒要严重得多。 毕竟王霸,罗东,鲁韦三人受到的只是外伤,加以调养,还是能完全恢复如初。崔炎受到的可是精神性的创伤,就算醒来,智商和精神状态也难以恢复如初。 而且看崔炎此刻昏迷在地,仍然四肢抽搐,四肢抽搐,五官不自然瘫痪的样子,甚至有可会直接沦为智障。 李白望着气质优雅宁定,衣裙飘带,宛若仙女的杨玉环,倒真没想到她出手如此狠厉,不留情面。 李白说道:“这也太狠了点吧?打脸傻逼这种事,让我们男孩子来做就好了。女孩子,还是温柔善良一点好。” “善良当然是一种美好的品质。但善良并不是一昧的忍让,退让,那是懦弱。女孩子不仅要有理智的善良,更要有抵抗别人侵犯的勇敢。” 杨玉环认真道:“剑仙殿下曾经说过,善良是对善良的人善良,善良不是容忍傻逼,如果善良是容忍傻逼,那么我宁愿恶毒一辈子。这个世界最可悲的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沉默。” 剑仙殿下说过…… 好像她总是复述自己十年前年少轻狂,将盛世长安所有嚣张纨绔踩在脚下时说出的话? 她该不会以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作为人生的行为准则吧? 李白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问:“崔家是真正的豪门贵族,底蕴深厚,你重伤崔炎,必定要承受崔家的怒火,在这个趋炎附势,官情纸薄的权力核心里,你我素不相识,为什么你会这么维护我,难道就因为我帅,虽然这个理由很充分……” 杨玉环没有继续给李白自卖自夸的空间,说道:“我之所以如此坚定的维护你,是因为你说我的手很漂亮。” 李白愣了愣:“就因为这个?” “就因为这个。”杨玉环的语气有些黯然,“或许你不会理解,有时候,哪怕是遇到陌生人,一个温暖的笑容,一句真诚的赞美就足以给人一种生命的暖意,让人重新振奋。 你也不会知道,这双手凝聚了我多少的努力。 但是在这个颜值就是真理的世界里,它从来不被认可。 我也曾一度困惑怀疑,自己的努力真的有用吗?这样的努力真的值得吗? 很多人看到了我的手后,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充满鄙夷,从来没有人在看清了我的手后,还说真诚坦荡地赞美我的手很漂亮。 你是第一个说我的手漂亮的人。 也是第一个告诉我女孩不应该为自己的努力而羞耻,应该为自己的努力而骄傲的人。” “原来如此。” 李白展露一个极有感染力的笑容,“不需要困惑,也不需要怀疑,你的手是真的很漂亮。你也很漂亮,努力向上的女孩最漂亮。” 杨玉环也笑了起来,悦耳动听的声音里终于了少女的朝气:“我也这么觉得。” 李白望着杨玉环手,要多努力,才能在手指上留下这么厚的一层魔法也无法磨去的老茧? “你这么努力,一定很累吧?” “在努力的过程中,当然是很不自由很累的。”杨玉环说道:“很多人都觉得我长得这么漂亮,没必要这么努力,没必要这么要强,因为这样太累了。努力变强是很累,可是,不强会更累。 很多人觉得努力会限制自由,让人不自由,其实恰恰相反,努力会让人实现更大程度的自由,只有努力奋斗了,站在一定的高度上,才能不受他人限制和摆布,获取最大的自由。” “所以,你这么努力,是为了获取最大的自由?”李白问道。 “对。” 杨玉环说道: “崔炎说得不错,你别看我外表这么风光,受千万人迷恋追捧,但是在政治权力的核心家族看来,我也不过是一个卖场的歌姬罢了。 像我这样有着美丽容貌的女子,如果不努力,不够强大,就会被当做花瓶,被那些豪门贵族收入门内,成为传承优秀血脉的生育工具。一年为他们生一个孩子,然后在无止境的生育中循环,想想就觉得可怕,毛骨悚然。 我不要成为任人鱼肉的花瓶和生育工具,我要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与爱情。我不断展露实力,提升自己的地位,就是想让我心中的那个他在千万人海里看到我。 我没有生来勇敢,天赋过人,只能勤奋努力,诚诚恳恳。 希望有一天我遇见他时,我能很自信地站在他面前,不管他是富甲一方还是一无所有,我都能张开双手坦然拥抱他,他富有我不会觉得自己高攀,他贫穷我们也不至于落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9章 寥寥几个优点 听了杨玉环这番话,李白不禁对她又格外高看了两眼。 理论上来说,越漂亮,越有才华,越受追捧的女孩,就越容易恃才傲物,恃宠生骄。 李白见过很多容貌才华都非常出众的女孩,她们通常都自我感觉良好,浑身散发着一种周围的人都应该围着我转,为我服务的优越感。 像杨玉环这种如此倾国倾城,又努力向上,正能量的明星,实在是李白平生所遇。 其实杨玉环身上最让李白惊艳的那个瞬间,并不是她出现在曲江上,手抱琵琶,衣裙飘飞,宛若仙女的优雅淡定。 也不是她锋芒毕露,对面崔炎的胁迫时不畏强权的勇敢果决。 最让李白惊艳的,是她的琴音。 是她专心致志弹奏琵琶时,那种人人能感受到的积极阳光,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对梦想的不懈追求。 正是因为她的琴音中蕴含着这些美好的东西,才能让听到的人引发共鸣,感到幸福。 越大牌的明星其实是越不耍大牌的,正因为不耍大牌,才能成为大牌。像杨玉环这种能为整个社会带来正能量,能引导年轻粉丝树立正确价值观的,才叫是真正值得追捧的明星。 越与这个年轻的女孩接触,李白对她的赞叹就越多一分。 在她那里,努力练琴,毫不畏惧的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才华,获得财富与地位,不是为了炫富和权力,而是为了可以抛开那些约束自身的潜规则,最大限度的遵从自己的内心,拒绝那些无理的要求和不喜欢做的事,自由得选择自己所爱的人。 李白觉得,像杨玉环这种积极努力的女孩,值得,也配得上世间一切美好。 可这么一个配得起世间所有美好的绝色少女,却说了一句让李白很惊讶的话:“我知道,现在的我还不够好,所以我要更努力修炼,尽快到达王者境界,才有资格站在他的面前。 在这盛世长安里,我希望有一天能自信地站在他面前,坦然张开双手去拥抱他的时候,不会觉得我高攀了他。” 李白说道:“像你这么优秀又努力的女孩子,怎么会觉得自己高攀呢?自信点,你配的上世间一切美好,但一般美好的却未必配的上你,被你这样的女孩喜欢上,绝对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是他高攀了你,而不是你高攀了他。” 被如此赞美,杨玉环没有普通女孩的轻佻浮躁,反而凝重认真地说道:“你会这么说,那是你不知道我心中的他是谁。 他光芒万丈,,必须很努力,才能弹琴高难度琵琶时游刃有余,看起来毫不费力。 正是这种超乎常人的努力,才让她有了超乎常人的天赋。 努力,本来就是一种天赋。 “完美。”李白假思索地赞美道:“如果对美女评价的满分是一百分,那么我给你一百零一分,多出来的这一分,是给你的努力。努力的女孩,是最美丽的。” 杨玉环问:“你就这么推崇努力?” “那当然。”李白说道:“虽然现在很多少年少女对努力啊,奋斗啊这些词汇听到了就想吐,很不讨人喜欢,但是我还是要不厌其烦的说,为什么呢?因为努力真的很有用。说一些有用的话其实说一些让人喜欢的话更有意义。 成功=天赋+运气+努力,其中,只有努力是我们唯一能掌控的东西,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不努力?” 望着李白那张帅气的脸,杨玉环失落地说道:“你这么推崇努力,看来你真的不是他。” 李白道:“说了这么久,你都还没告诉我他是谁。” “他是,青莲剑仙。” 杨玉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跟这个萍水相逢,不知底细的陌生人说出自己心中最隐私的秘密,他的身上,有一种奇异的亲和力,跟他待在一起的感觉十分放松,就像邻家哥哥一样,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李白猝不及防,差点一口血喷了出来,“你说你的意中人是谁?” “我说,我的意中人是光芒万丈,顶天立刻的青莲剑仙,李白殿下。” 李白的脸色变得很奇怪:“为什么会是他?” 杨玉环望着李白奇怪的脸色,奇怪的问:“ 为什么不会是他?剑仙那么帅气俊朗,潇洒飘逸,阳光善良,世间那多女孩都喜欢他,仰慕他,我喜欢他不是很正常吗?” “有眼光。” 李白沉默半饷,思索了许久,才认真、不要脸地问道: “他除了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幽默风趣,满腹经纶,博学多才,阅历丰富,风度翩翩,善解人意,沉着冷静,才思敏捷,明眸皓齿,一身正气,威武不屈,德才兼备,谈吐不凡,英明果断,雷厉风行,铁骨铮铮,足智多谋,心胸坦荡,豁达开朗,义薄云天,光明磊落,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打抱不平,锄强扶弱,光芒万丈,顶天立地,是智慧与力量的结合,正义与荣耀的化身这寥寥几个优点之外,还有那些优点?你看上他的又是哪一点?”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国庆快乐 我深深的爱着自己的祖国。 在国庆这个伟大的日子里。 我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 我决定: 新赛季了,我先花几天时间冲个荣耀上个国服。 刚好写到再李白和女帝和各大英雄们在盛世长安的旷世大战,需要好好沉淀琢磨一波。 传说,上了国服后便打会打通任督二脉,灵感迸发,文思泉涌。 立个flag,这个国庆结束前我必定会上国服。 不然直播切jj。 以此为证,待我四天后荣耀归来。 祝大家国庆快乐,万事顺意,哈哈哈哈。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110章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讲真,李白这话问的实在有些不要脸。 连不要脸的王者荣耀小说作者胡欢欢都不敢写这么不要脸的话。 这么不要脸的话,杨玉环听起来没有半点违和感,反而满满的认同感。 她精致绝美的脸上,满是少女式的崇拜。 “他除了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幽默风趣,满腹经纶,博学多才,阅历丰富,风度翩翩,善解人意,沉着冷静,才思敏捷,明眸皓齿,一身正气,威武不屈,德才兼备,谈吐不凡,英明果断,雷厉风行,铁骨铮铮,足智多谋,心胸坦荡,豁达开朗,义薄云天,光明磊落,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打抱不平,锄强扶弱,光芒万丈,道: “听你这么说,他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喜欢的人,我现在终于明白你为什么这么喜欢他了。” “当然。你要坚定不移的相信,喜欢上青莲剑仙,从来都是一件正确的事。” 杨玉环精致绝美的小脸上掩饰不住的浓浓迷恋,“酒入豪肠,七分化作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这是王者大陆上人人对青莲剑仙李白的美好形容,他是盛世长安中与歌姬肆意调笑高歌的酒徒,他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仗剑天下的侠客,他是光辉灿烂,所到之处青莲绽放的绝代剑仙,他集酒气、侠气、仙气于一身。” 爽。 实在太爽了。 这波贱贱的操作让李白暗爽不已。 有个这么漂亮出色的小迷妹,被如此浓墨淡彩的夸赞着,李白已经有些飘了。 看杨玉环与崔炎言语交锋时的犀利以及把崔炎震晕的果断,李白已然知道这是一个理智,心志坚韧的少女,可没想到一谈起自己,居然会是这种少女般的模样。 他没想到杨玉环对自己的喜欢,已经到了近乎痴迷的程度。 这让李白不由得好奇:“你连青莲剑仙的面都没见过,怎么会这么喜欢他?知道他所有的优点?” 杨玉环好奇道:“你怎么知道我没见过剑仙殿下?” 废话,我就站在你面前,如果你见过,那你不是早就把我认出来了?而且像杨玉环这种倾国倾城,气质出众的少女,以李白过目不忘的记忆,只要见过,就一定不会忘记。 李白说道:“我猜的。” 杨玉环神色一黯:“我没有看到剑仙殿下的脸庞,但我远远的见过他潇洒不羁,光芒万丈的伟大身影。” “见过身影?什么时候?” “十年前,他一入长安的时候路过我那贫穷动荡的家乡,行侠仗义,惩戒除恶,把我家乡的恶势力连根拔起,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的盛景,他手持仙剑,潇洒不羁,夕阳的余晖为他的身姿镀上一层金色的荣光。他傲然站在家乡最高的城楼上,向我们高声宣布,家乡的恶势力帮派已经被根除了,他们的钱财和食物已经拿出来分派了,再也不会有人饱受欺凌,挨饿受冻了。乡亲们的激动的呼喊响彻整片天空,那时候的他还没被尊称为青莲剑仙,可是那一刻,在我看来,他就是真个世界的唯一的仙。” 杨玉环美丽的脸蛋上浮现出一丝红晕,似还在沉醉于那天终生难忘的宏大场景中,她柔声说道:“我是个孤儿,从小就挨饿受冻,备受欺凌,在他来到我们家乡惩恶救济贫的那一天,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到温暖和吃饱肚子。或许这对他来说,不过是最普通的一天,行侠仗义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他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那一天的出现对我来说是多么的不寻常,在千万人的呼喊与崇拜中,他肯定没有注意到浑身脏兮兮又渺小的我,我只能远远看着他的光芒,甚至连他的样子都看不清。从那一刻起,我明白了我人生所有的意义和奋斗目标:我也要像他一样,努力散发出自己的光芒,站在高处,这样他才能看到我。” 李白认真说道:“你知不知道,像你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你爱上的不是青莲剑仙,而是爱上了自己的心中完美的幻想。” “我知道,可是少女的初恋,谁的又不是充满美好完美的幻想?” 杨玉环浪漫地说道:“这其实是一种甜蜜,幻想他的模样,通过阅读他的诗歌了解他的胸襟,情怀,为人,性格。 正如你所总结的,他有,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幽默风趣,满腹经纶,博学多才,阅历丰富,风度翩翩,善解人意,沉着冷静,才思敏捷,明眸皓齿,一身正气,威武不屈,德才兼备,谈吐不凡,英明果断,雷厉风行,铁骨铮铮,足智多谋,心胸坦荡,豁达开朗,义薄云天,光明磊落,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打抱不平,锄强扶弱,光芒万丈,道:“我就是你喜欢的那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幽默风趣,满腹经纶,博学多才,阅历丰富,风度翩翩,善解人意,沉着冷静,才思敏捷,明眸皓齿,一身正气,威武不屈,德才兼备,谈吐不凡,英明果断,雷厉风行,铁骨铮铮,足智多谋,心胸坦荡,豁达开朗,义薄云天,光明磊落,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打抱不平,锄强扶弱,光芒万丈,顶天立地,是智慧与力量的结合,正义与荣耀的化身的青莲剑仙,李白。” 杨玉环瞪大了眼睛! 你哪里光芒万丈了? 你哪里顶天立地了? 你哪里幽默风趣,满腹经纶,博学多才,阅历丰富,风度翩翩,善解人意,沉着冷静,才思敏捷,明眸皓齿,一身正气,威武不屈,德才兼备,谈吐不凡,英明果断,雷厉风行,铁骨铮铮,足智多谋,心胸坦荡,豁达开朗,义薄云天,光明磊落了? 这也太凑不要脸了吧?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111章 每个人都想成为青莲剑仙李白,包括我自己 杨玉环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光看着李白。 有些人就是这样,第一次见面时斯斯文文的,一旦和他熟悉了,多聊了几句,就会感叹不知道他是从哪个神经病院跑出来的。 杨玉环用关怀智障的口吻问:“你今天吃药了吗?” …… 李白:“你不信?” 杨玉环认真道:“你都好意思骗我了,我怎么好意思不信?” “看着我的眼。”李白一脸真诚地说道:“你看到了什么?” 杨玉环:“眼屎。” “……” 李白叹了口气,脸上尽是落寞。 这年头,说真话没人听,说谎话没人信,说笑话没人笑,说往事没人忆,说未来没人想,真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丧。 杨玉环走到巨大的雕像下,雕像手持长剑,散发着一种睥睨天下,笑傲众生的气度。 可比整座巨大雕像更睥睨天下,笑傲终生的,是雕像前那一行不过巴掌大的二十四个字: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想成为青莲剑仙李白,包括我自己。 这是青莲剑仙李白说的众多经典语录中最著名的一句,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傲慢与狂妄。 可是不论多么傲慢与狂妄,在世人看来,都是那么理所当然。 因为说这句话的人是青莲剑仙。 不论是多么傲慢,狂妄的话,只要是从青莲剑仙口中说出,都是理所当然。不仅不会引起别人的反感,反而会成为人人挂在嘴边的潮流。 青莲剑仙李白从不追随潮流,因为他就是潮流。 他的一篇诗,一斗酒,一曲长歌,都能引发别人追捧的热潮。 盛世大唐的一半繁华,来自于他的诗,来自于他的歌,更来自于他的剑。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想成为青莲剑仙李白,包括我自己。”杨玉环轻轻阅读着,美丽的脸蛋是满是崇拜的迷离:“内心多么笃定的人才能说出这么自信的一句话,别人说这是狂妄自大,但在我看来,这是自信。 剑仙殿下的诗歌中总是那样阳光开朗,教人从不轻易否定自己,让人努力散发自身的光彩面,自信活下去的力量。 人人都想成为我,包括我自己。 让每个人自信的成为自己,这才是剑仙殿下说这句话想要传达出来的乐观向上的初衷吧?” “可惜,这句话现在已经被误解了。”杨玉环说道:“现在,因为这句话,盛世长安中出现了人人都想是青莲剑仙李白的风气,每天都有无数中二少年手持长剑,身穿长袍,每天见人就吟诵着剑仙殿下的经典语录,佯装自己就是青莲剑仙。” 咦? 盛世长安中居然还有这种风气? 难怪自己说自己是青莲剑仙的时候,杨玉环没有太大的反应,原来是已经习以为常了。 李白脑补了一下每天都有无数模仿自己穿着打扮,手持长剑,身穿长袍,腰系酒壶的年轻人,见人就说着‘我和我的剑到此一游,’‘哈哈~但愿长醉不复醒’,‘你的血让我诗兴大发……’ 诸如此类的台词,怎么想,都觉得有些中二。 杨玉环认真道:“你知道吗?在那些无数模仿剑仙殿下,说自己青莲剑仙的中二青年中,你是装得最不像的一个。” “为什么?”李白好奇道。 “因为你的手中没有剑,众所周知,李白殿下从来都是手不离剑的。” 李白诚实说道:“没有剑是因为我十年前开始试剑天下的旅程,挑战夫子时,剑被轻而易举的折断了,从那时候起,我就不用实质性的铁剑了,性的铁剑了,而是以风为剑,以电为剑,以世间一切无形之物为剑。 所谓心中有剑,即世间一切皆可为剑。 正因为领悟了如此之高的剑意境界,才能有大河之剑天上来的磅礴意境。 在这试剑天下的十年里,我的实力一直突飞猛进,现在,保守估计,夫子也应该不是我的对手啦。” 杨玉环:“……” 十年前,挑战夫子? 以风为剑,以电为剑,以世间一切无形之物为剑? 现在连世间第一强者老夫子都不是对手啦? 听过吹牛逼的,却没听过牛逼吹得这么大的! 看他还一脸认真,面不改色的样子,杨玉环好气又好笑。 杨玉环摇头道:“你装得实在太不像了,因为你一开始见到我满是老茧手指的时候,就和我说,女孩都应该为自己的努力而骄傲,话里行间都对努力推崇之至。剑仙殿下却恰恰相反,他从不推崇努力,在他看来,所谓的努力,只不过是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时才会用到的词语,高傲的他根本不屑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他的人生,是不需努力的人生。他说的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就是‘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呃……”李白有些尴尬地摸了摸头,十分中二的说道,“我有说过这句话吗?” 杨玉环揶揄道:“你不是说自己是青莲剑仙李白吗?这句话可是记录在剑仙殿下经典语录中最著名的一句,你自己说过的,在大陆上这么有名的一句话你居然不记得?” “真不记得。年少轻狂时候说过的话,写下的签名,我从来都不敢轻易去看。因为看了,就会有一种满满的羞耻中二感,除了觉得自己傻之外,只会觉得自己傻逼。” 李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人不中二枉少年嘛,啊哈哈。” 杨玉环打击道:“你现在看起来不像少年,也很中二。” “难道你没听说过一句话?”李白收敛起不好意思的神色,忽然认真。 杨玉环:“什么话。” 李白:“愿你走出半生,拔剑千山过,归来仍少年。” 杨玉环:“你的意思是,你是青莲剑仙,十年试剑天下,走出半生,拔剑过千山,此次归来,仍是那个少年?” “阅读理解满分。”李白说道,“十年试剑天下,见天地,见终生,让我懂得了很多。褪去了少年的狂妄与幼稚,没有沾染中年的世故与深沉,能成熟而理智的看待世界,明辨是非之余,又不失幽默,温柔,阳光,与热血。我很满意现在的自己。” 杨玉环:“……” 这也能顺势夸赞自己一波??! 见过不要脸的,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杨玉环忽然又中想把手中的琵琶琴砸在他那张帅气的脸上的冲动。 李白继续说道:“其实谁的人生都是需要努力的人生。‘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这只不过是年少轻狂中二时期无知幼稚的想法罢了,随着年岁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那些无知幼稚的想法终会变得理性成熟。 我,青莲剑仙李白为什么会转变,认为努力很重要呢? 那是因为有一天看到一位普通的老奶奶在河边准备把一根铁杵磨成绣花针,于是我大笑道:这得磨到什么时候呀! 老奶奶说:一天不行,我就磨两天,两天不行就磨三天,只要坚持,总会成功的。 我听了很惭愧,从此开始认真学习。因为我深刻地认识到: 不努力学习,将来就会像那个老奶奶一样蠢。 杨玉环:“……” “吹,你继续吹,我信算我输。” 李白有些无辜,“我说的都是真的,我真的是青莲剑仙。” 杨玉环道:“剑仙殿下才华横溢,出口成诗,你说你是青莲剑仙,那你要证明自己其实很简单,作诗几首来看看。剑仙殿下的每一首诗歌我都耳熟能详,如果你做出来的风格跟他的一样,那我就信你。” “作诗?实不相瞒,以前我的确是可以出口成诗的,但前几天在西域,遇到了成熟美艳的御姐永恒月芈月,我和她一见如故,相见恨晚,她深深的爱上了我。我和她相互调笑的时候对她作了一首诗,她说,只要不要脸,谁都能一天做十几首诗。我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作诗本来就是一件不自然的事,而诗人努力的目标就是让它们变得自然一些。我现在不敢随意作诗了,别问为什么,因为我现在要脸。” 杨玉环再次惊呆了。 你,要脸? 你还要脸? 一个有脸吹自己是青莲剑仙,实力超过世间第一强者老夫子,还被大陆第一魔女,从不爱人的芈月深深爱上的人,居然说自己要脸? 要你个大头鬼啊! 你以为你真的是青莲剑仙啊!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这家伙,简直刷新了杨玉环对吹牛这一词汇的认知。 从未想过有人吹牛能一本正经吹到这种地步。 这家伙…… 该不会真的是神经病吧? 杨玉环有些头痛地问:“你知不知道跟神经病呆在一起沟通的感觉很头痛?” 言外之意,就是你这个神经病赶紧离开,不要打扰我瞻仰思念剑仙殿下。 “有啊。曾经我年少中二的时候有一次和一个妹子出去玩,突然她说她被蛇咬到胸口了,倒在地上,让我快点把毒吸出来,我一听就笑了:‘你怎么是这样的人啊!我要是吸出来我中毒了怎么办,你以为我傻啊!走,我带你去看检查看医生’ 然后,那个妹子居然神奇的站起来了,一点事都没有,你说这妹子是不是神经病?从那天起,我就决定要离她这类神经病远点……” 李白的话还没说完,却发现杨玉环已然抱琴离去,留给她一个远离神经病的鄙视背影。 看样子,她还是不相信自己就是青莲剑仙。 这年头,说真话,真的没人信。 人活着的最大错觉,就是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都很正常。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112章 可惜的是,我已经是了 “嗨!明天早上就是盛世大典啦,也是我正式以青莲剑仙隆重出场的日子,我今晚会在这里喝一夜的酒,直至天明。今晚的我,暂且放下责任,义务,荣耀,仍是那个热血,中二,顽劣的少年。如果你真的想要看到心中的那个青莲剑仙,明天早上记得来看哦。”. 李白冲着杨玉环的背影喊碗,拿出腰间的酒葫芦大灌了一口,酐畅淋漓的吟道:”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杨玉环停住了脚步。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很有意境,也很符合抱着琴的杨玉环的一句诗。 这也的确是李白的风格。 杨玉环对李白诗歌的热爱近乎痴狂,只要是李白的诗,她就一定能认出来。 难道他真的是青莲剑仙? 他那喝酒时豪迈的狂态有一种魔一样的吸引力,让本来准备离去的杨玉环不由自主的抱琴归来。 “能为我弹一曲吗?”李白诚恳的问道,喝了酒的他,笑容越发温暖迷离。 杨玉环没有拒绝。 悠扬悦耳的琴声响起,旋律如流水般激荡,婉转连绵…… 李白终于明白为什么杨玉环能成为巨星,拥有如此之高的人气。 因为她的琴音之中,没有埋怨,没有悲伤,她的音乐不让忧伤的更忧伤,不让绝望的更绝望,永远都充满着阳光向上意境,让人感受到美好幸福的欢愉。 “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终人,曲中人知曲中意,曲中意送意中人。” 随着杨玉环悠扬的琴声,李白开口唱道。 一开唱,李白的声音就触动了杨玉环的灵魂。 杨玉环从未听过这么独特温暖的嗓音,他温暖的声音里,似乎蕴含的漫天星辰。 一曲弹罢,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惊喜感在杨玉环心中油然而生。 “好歌。” 杨玉环看着李白那因为喝了酒而显得略有些迷离和张狂的脸庞,毫不吝啬的赞叹道。 “好曲。” 李白说道:“这个世界上,通用的语言就只有两种:剑与歌,一种征服人,一种征服心。在我青莲剑仙看来,剑只能征服人,而歌,能征服心。歌,真的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因它的存在,人类的所有情感都有了共鸣,所有语言都没了障碍。千言万语,道不尽万一,唯有深深感恩它的存在。” 李白这番话,简直说到了杨玉环的心坎里,她深有同感的附和道:“的确,歌曲通过种种界限把整个世界紧密连接在一起,为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每一种文化提供了相互碰撞生长的土壤,从而产生了无限的可能性,出现了无数风格的歌曲。它不属独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一方势力,它是大陆上所有文明之河汇聚之后激荡出的波澜壮阔,它是这个时代的必然声音。” “赞同。”李白说道,“我们读诗,唱歌,其实并不是因为它们好玩,而是我们人类身体深处本来就有这种充满激情与文艺气息的基因,医药,法律,科学,这些都是崇高的造福人类的学科,足以让人奋斗一生。但是诗歌,浪漫,爱情,这些文艺激情的东西,才是更能让我们感受到甜蜜与美好,幸福活着的意义。乱世是不得已的痛,写诗唱歌是为了与梦想重逢。”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如此观点相同,相知之人,真的太美好了。年复一日艰苦卓绝的磨练让她的琴艺举世无双,倾国倾城的她整天被一些狂蜂浪蝶纠缠着,明明不懂音乐,却偏要故作风雅。 正所谓,工作有三大境界:对牛弹琴,牛对你弹琴,牛教你弹琴。 对牛弹琴,或牛对你弹琴也就算了,最让杨玉环无法容忍的是,那些不懂音乐的贵家公子偏偏还要装模做样的点评,教自己弹琴,刷优越感。 像李白这种,能唱出这么温暖动人的歌,对歌曲有这么深刻的见解,实在是杨玉环生平所遇。 杨玉环对李白的印象发生了极大的改观: 他的确是不要脸。 但不可否认,他很有才华。 就像那个写王者荣耀小说的胡欢欢一样有才华。 嗯,就是这样。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天才与疯子,只有一线之隔。 放在他身上,就是最好的体现吧。 “可以给我点酒吗?”杨玉环问道。 李白问道:“你要跟我喝酒?” 杨玉环:“难得遇上你这种奇葩知音,当然要喝。” “爱一个人要爱得至死不渝,喝酒就要喝得一醉方休。”李白说道,“今天对我而言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跟我喝酒,可是要一醉方休的,你确定你要喝?” 杨玉环不再废话,直接抢过李白手中的酒葫芦,大口灌下。 香醇馥郁的酒让她精致绝美的脸庞涂上了一层可爱的红晕。 “来,继续。我弹,你唱。” …… “酒逢知己人不醉,曲遇知音赞不绝,若逢知己杯不停,如遇知音曲难终。不曾相见却相识,不曾慕名已相知。愿此生共饮千杯,惜此刻同赏一曲。” 两人一边弹唱,一边喝酒,夜晚高处的风很冷,可杨玉环却感到自己的心暖烘烘的。跟他呆在一起弹唱是一种很舒服自然的感觉,让长期以来紧绷着神经,努力练习的杨玉环前所未有的放松。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渐渐地,酒喝多了,在酒精的作用下,世界变得越发迷离,身体散发出来的热力让空气也变得温暖暧昧起来。 杨玉环有些微醉道:“你觉得我这一曲弹的怎么样?” 李白同样也有些醉了:“嗯,这胸真好听,哦,不是,这曲子真大,哎呀,喝多了语言组织有些混乱,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懂我的意思。” “我当然懂你的意思,你就是不要脸的意思。”杨玉环瞪了一眼李白,“就你这厚颜无耻的脸皮,也敢冒充我的偶像青莲剑仙,不过看在你还算有才华的份上,我这次就原谅你。下次可不许冒充了,对了……聊了这么久,还未请教,你叫什么名字?” “李白。” “李白?哪个李白?” “青莲剑仙李白。”李白无奈又幽默地说道,“好吧,说真话你又不信,那我这次反着说:我是青莲剑仙李白,我是骗你的,但你要相信我。” “你都好意思骗我了,我怎么好意思不信。” “你这么说,就是不信。”李白苦笑道,“你要怎么才肯相信我没有说谎?” “据说剑仙殿下已是荣耀王者,他的身边能幻化成苍翠碧绿的青莲,你……” 杨玉环的话还没说完,就骤然停住。 因为李白的手心里,已经幻化出了一朵苍翠碧绿的青莲花。 假的吧? 杨玉环揉了揉眼睛,虽然酒精的作用让她的身体进入了一种玄妙奇异的状态,可是残留的思维能力依然能分辨得出那的确就是灵境幻化的青莲,是荣耀王者剑仙殿下觉醒的独特异像。 他真的是青莲剑仙! 想起之前他一脸认真的反复重述,自己则一直揶揄鄙视,认为他在吹逼,是个神经病。 又想起在他面前无限的赞美青莲剑仙,将自己浓烈的少女情怀倾诉于心,这种另类刺激的表白,让杨玉环的脸蛋红的几乎滴出水来,耳根火辣辣的烧烫。 如果是普通少女,这个时候,估计会恨不得挖个地缝藏起来。 可杨玉环却像着了魔一样,在这个极其特殊的时刻,在酒精的作用下,她鬼使神差的做了一个正常情况下,永远也不可能做出的大胆动作。 她主动吻上李白的嘴唇。 在吻上李白嘴唇的那一瞬间,她终于明白: 喝了酒之后,不胡言乱语,不说一些不敢说的话,不做一些一直想做的事,不乱吹牛逼不瞎哔哔,不撒疯,能做到这些的—— 那你喝锤子酒! 浪费钱! …… …… “啊!剑仙殿下,对,对不起……” 醒悟自己做了什么的杨玉环心中怦怦直跳,小鹿乱撞,心中狂喜又惴惴不安,少女的红晕爬满了脸庞,怯生生道歉的样子楚楚动人。 对于杨玉环这突如其来的非礼,李白没有责怪意思,经常喝酒的他很清楚,酒后的人常能呈现出可爱的一面:她们通常会更加放肆,也因放肆显得更加真诚。 看着杨玉环楚楚动人的,满脸羞红的模样,李白不得不由衷赞叹:这个世界最大的规则,就是:少女的可爱,胜过所有诗歌。 听了李白的赞美,杨玉环的脸蛋更红了,甚至不敢抬头去看他那宛若星辰般明亮的目光。 李白顽劣之心顿起:“如果真觉得对不起的话,那就赔偿我吧。” “怎,怎么赔偿?” 李白露出洁白的皓齿,笑容爽朗,“像刚才那样的对不起,多来几下就好了。” “……” 听了李白这么不要脸的话,杨玉环又不禁有些疑惑了:“你真的是青莲剑仙?为什么你今晚表现出来给我的感觉,完全就像一个顽劣的邻家少年,没有让我感到仙的气息?” “可能是因为,我快要死了吧。” 李白笑容豁达明朗,“所以,想在临死之前,做回那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没有来到长安,没有见到她,没有成为青莲剑仙之前,那个情况顽劣的少年李白。” 要死了? 这么莫名其妙无厘头的一句,任谁听了,都会觉得好笑。 之前李白对杨玉环说他已经超然了第一强者老夫子,她不信,说遇到魔女芈月爱上了她,她也不信。 说青莲剑仙要死了? 理论上,更加应该不信,当做是一句神经病失心疯的话。 可是,迎着李白那豁达明朗的笑容,杨玉环的心中无故涌起一种无能为力的悲伤。 凭感情做的决定不叫决定,叫直觉。 强烈的直觉告诉杨玉环,他说的是真的。 他真的快要死了? 普天之下,谁能杀青莲剑仙? 谁又能让青莲剑仙笑着从容去死?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爱一个人就要爱得至死不渝’杨玉环终于明白他说这句话的含义。 杨玉环红晕娇艳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身体也不由得颤抖了起来。 在这盛世的繁华中,在酒精迷离下,在剑仙豁达明朗的笑容里,她似乎隐隐感受到了其中蕴藏的阴谋,一种来自至高权力,不是她这种等级的人可以改变的阴谋。 “人生来本就是要死的,如果时日无多,却还有想见的人,想说的话,想唱的歌听喝的酒,那么就要纵情去见,去唱,去喝,最怕的是那种毫无预兆突如其来无法抗拒的死亡,如果人一定要死去的话,我想没有遗憾的从容告别。我很幸运,能有这个从容的机会,遇到你这个深谙歌曲的知音,唱到了想唱的歌,喝到了想喝的酒,再过两个小时,庆典到了,就能见到她,对她说我想说的话。” 李白从容又豁达地说道。 在巨大的雕像下,在那句‘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想成为青莲剑仙李白,包括我自己。’下面,李白刻下了相互呼应的另外一句: 此生最大的希望就是可以做到青莲剑仙李白那样,可惜的是,我已经是了。 这一句,就像他此刻散发出来的气质,豪爽又不狂妄,自信而又温暖。 这是一句让人惊艳,赞叹的话。 杨玉环却感到无比哀伤,眼泪不受控制的开始簌簌流下。 因为这一句,听起来,看起来,就像青莲剑仙在写自己最后的: 墓志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113章 他从荣耀中走来,走向永恒的不朽 当清晨璀璨的光芒亮起,盛世大唐的千年庆典也随之开始。 长安中所有的子民早已沐浴完毕,穿上了自己最好看的服饰,带着崇高的敬畏与虔诚,向庆典广场涌去。 密集的人流没有任何踩踏和推攘,自觉又井然有序,他们的脸上,挂着善意的微笑,他们经过彼此的身边时,都用微笑热情的打着招呼。 这是盛世大唐千年以来最隆重的日子,一种浓烈的归属感和爱国情怀萦绕每一个人的心头,他们为自己的祖国而骄傲,为祖国拥有女帝与剑仙这两大荣耀王者而骄傲。 只要剑仙和女帝的光芒在这个世界上散发多一天,他们的骄傲就增添多一分。 只要女帝和剑仙同心协力,珠联璧合,那么就一定能统一大陆,为大唐开创万世不朽之伟业。 国家民族的自豪感和归属感洋溢在他们的脸上,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明亮动人。 长安的子民排着队,手捧鲜花,作物,奇珍,异果,轮流放在庆典广场的中央的高台前,意为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祖国繁荣富强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这是自己的祖国,为了能使自己的祖国能够更加壮丽繁荣,宁愿付出更多的热爱与心血。 积雪仍然没有消融,但已经让人感受到春天的温暖气息。在这冰雪消融,春暖花开的美好世界中,盛世长安的坊市街道两旁的花树纵情绽放着,它们有碧绿的叶和五颜六色的花。 感业寺的银杏树依旧枝繁叶茂,曲江边的牡丹娇艳无比,火树银花,一片祥和繁荣的景象。 大唐子民,最想看到的,就是带来这片祥和繁荣的青莲。 此刻,聚集在这巨大宏伟的庆典广场之中,每个人满脸都是兴奋之色,期待无比,宽阔的空间都难以盛放这浓烈的庆典气氛。 钟声开始回响,飘荡整个长安。 昭示着大唐至高无上的女帝即将出场。 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目光都不由自主的投注在大明宫上,引颈翘首。 突然,一道让太阳也黯然失色的金色光柱自大明宫亮起,将整个世间照的金灿耀眼,为盛世长安抹上了一层恢弘尊贵的金色。 这一刻,圣洁无比,瑰丽无比,威严无比。 所有人,都禁不住抬头凝望那道巨大的金色光柱,屏住了呼吸。 轰! 一条土黄色庞大的巨龙自光柱中升腾而起,冲向高空,那是一条完全由魔法元素凝结而成的巨龙! 真龙禁术,生杀予夺。 召唤出元素巨龙,这是拥有真龙血脉的女帝才能使用的法术,普天之下,仅此一人。 元素巨龙的出现让人所有人瞠目结舌,浩瀚的龙威充斥天地,众人心中虽然震撼惊艳到了极致,亦不敢大声讲内心的激动叫喊出来,生怕触怒了女帝的威严。 一声嘹亮的龙吟响起,地魔法元素凝结而成的巨龙的身体轰然消散,化作滋养万物的万千玄黄之气,撒向盛世长安的每一个角落,在万千玄黄之气的作用下,盛世长安中的每一棵树,每一株花,都生长绽放的愈加翠绿娇艳,散发出勃勃生机。 轰! 又一条蓝色水龙从金色光柱中冲天而起,巨大的龙躯在高空之下翔舞,喷洒一轮轮飞雨。 清澈的雨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化为绚丽的彩虹,这彩虹出现得是那么突然,那么灿烂,所有人只能任由眼睛张得越来越大,身体无助地激动颤抖着,软弱无力地经受着这股天地大美的侵袭。 水龙过后,从金色光柱中冲天而出的,是通体赤红的火龙。 它庞大的身躯上燃烧着熊熊赤焰,宛如最绚烂的火花。 它巨大无比的头颅缓缓抬起,龙口大开,瞬间喷出千万只火弹,在高空中猛然爆裂,顿时漫天都是五颜六色的火花,分形成千姿百态,慢慢垂落。 每一丝火花都在不断变化着,带起灼烈炸响。 整个天幕,整座盛世长安都化成火花之海洋,璀璨无比,美丽无比。 所有人的身体忍不住颤抖起来,为这惊人的美丽,为这无可比拟巨大的排场。 他们死死地咬住嘴唇,才能屏住那提到嗓子眼上的一声欢呼。 接着,白色的元素风龙从金色光柱冲出,如最轻柔的春风,吹走人们心头的火热,给世间带来舒适的清凉。 最后,通体紫色的雷龙自金色光柱中召唤而出,万千紫色雷电轰然响起,闪耀天地。 整个世界似乎变得颤动起来,宛如毁天灭地般壮美!! 紧接着,一道无法形容身影,自天地中缓缓降临。 她的出现,只能用降临来形容。 她的脚理所当然的踩在威严暴躁的雷龙头上,像是踩在了大地的心脉上,整个大地,都似乎被她踩在脚下。 她是这个世界至高无上的帝皇,掌控一切雷电刑罚。 诸天光芒照亮了她那美丽绝伦的容颜。 她傲然的站立在龙头之上,那堂皇大气,华贵威严的泱泱气度,完美诠释了什么叫: 君临天下。 能悉数召唤出地风水火雷五大元素巨龙,作为铺垫出场的,也唯有拥有真龙血脉,真命天女的— 女帝,武则天。 想到那五色元素巨龙恐怖的龙威,以及对魔法元素那种绝对的操纵力,所有大唐子民的内心都澎湃无比。 这是他们的女帝拥有的力量。 的确是冠绝天下,举世无双。 所有大唐子民都自发性的跪下,高喊万岁,不是喜悦,而是疯狂,不是对力量的崇拜,而是对帝皇的敬畏。 女帝无视众生的下跪与高喊,自她降临开始,就一直将目光投放在巨大雕像的方向。 青莲剑仙的雕像。 女帝已经出现,剑仙还会远吗? 就在这么充满希冀的时候,第一朵青翠欲滴的青莲终于开始绽放在天地间。 “那是,青莲,剑仙殿下的青莲!” “是青莲剑仙,剑仙殿下果然回来了!” 随着一声声无比惊喜的惊叹声响起,第二朵,第三朵,第四朵…… 无数青莲自天空里,大地上浮现绽放,傲然展绿,整个世界,顷刻间成了一片青莲花海。 花海扶摇,徐徐绽放,驱散了女帝那可怕龙威,浸润在清凉温柔的莲花海洋中,众人只觉得惬意无比。 看着这片美丽的青莲花海,以及背负着绿色光芒的李白,杨玉环捂住了嘴巴。 自从昨夜相遇开始,她就一直陪着这个浑身中二,满口吹牛逼的神经病,还鬼使神差的人生第一次喝醉了酒,付出了初吻,直到此时,看到万千青莲随着他散发的光芒相继绽放,杨玉环终于百分百肯定,他就是青莲剑仙。 此刻,在他的身上,杨玉环已经感受不到昨晚那种少年的中二顽劣了,他浑身散发着的,是仙的慈柔,是心怀天下苍生的伟岸。 在万千青莲绽放的唯美高空中,在脚踩巨龙的女帝威严里,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步走向女帝。 他从荣耀走来,走向永恒的不朽。 光芒没有遮住的脸庞,于是所有人第一次看清了他帅气的容颜,以及他脸上那明朗动人的笑。 那笑容是如此好看生动,仿佛整个世界的花草树木,日月星辰,都随着他笑容一起笑了起来。 万物皆有灵。世间万物都是有自我意识节奏意识的,风不因人的酷暑而吹,花不因人的赞损而开,雪不因人的冷暖而下,月不因人的阴暗而照,可是当青莲剑仙那风华绝代的身影出现在这个世间时,所有风花雪月,都因他的笑容倾尽自己的繁华。 气度潇洒,笑容爽朗,在看清他面容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如痴如醉,他们终于明白,为什么他能被称为青莲剑仙,为什么说他的风采冠绝天下。 即使女帝这样的滔天威严,也压迫不了他的风采。 就像看到了久违的爱人,李白的笑容温柔而让人陶醉。 可是,这笑容也只是短暂的一瞬。 当真正来到女帝面前,与她面对面相对时,李白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 他不会忘记这次二入长安的目的,不仅是完成十年之约,也不仅是质问女帝为什么要以雷霆的手段征平西域,而更是想知道,在她的眼中,究竟何谓苍生。 知道女帝不喜欢废话的雷霆风格,李白也没有按照作秀式的流程来走,而是直接开门山的说问道: “敢问,陛下,在你心中,究竟何谓苍生?”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武则天威严冰冷的声音从高空中落下:“凡顺我者,皆是苍生。不顺我者,皆要灭亡。” 咦? 画风好像有点不对呀? 火药味这么重是怎么回事? 这么隆重的庆典,举国欢庆的日子里,不是应该按照流程来,女帝与剑仙给人一种珠联璧合,郎才女貌的感觉,稳定人心,提高自豪感与凝聚力的吗? 为什么是这么毫不掩饰的针锋相对? 天空下跪拜的众人不明所以。 青莲扶摇,龙气舒卷。 剑仙与女帝两人的气势,在天地间无形的碰撞着。 当意识到气氛越来越不对,空气越来越沉重时,众人开始茫然抬头。 却看到,此时的天空。 青的可怕。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114章 明人不说暗话,我想获奖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凡顺我者,皆是苍生。不顺我者,皆要灭亡。 原来,这就是女帝心目中的苍生。 威严,冰冷,无情。 她就站在自己的面前,李白却觉得她是那么的遥远。 他忽然发现,自己对她一直以来的认知,有很大的偏差。 一代帝皇,若没有包容天下苍生的伟大胸襟,又何以拯救天下苍生? 李白眸光眼亮:“你以前和我说过,你要统一大陆,拯救天下苍生,让所有人都能幸福地活在阳光之下。” “我的确说过。”女帝说道:“但我从未想过,要用你认为的,用拯救的方式来拯救天下苍生。那样的方式,太蠢,太没效率。” “那请问陛下,你想用什么方式来拯救天下苍生?”李白问。 “杀。” 女帝的声音里充满着斩钉截铁的杀伐之意。 杀? 用杀的方式来拯救? “杀的方式又如何能拯救?” “很简单。” 女帝说道: “统一大陆,拯救天下苍生,让所有人都能幸福地活在阳光之下的确是我生平追求最大的美好梦想。 这个美好的梦想要实现,用美好的方式是难以实现的,如果换另一种方式来解读,就会变得瞬间变得残酷无比,那就是— 把所有不幸福的人都杀死。” 女帝冷酷的话语如冰霜渗入骨髓,让听到的人无不起鸡皮疙瘩。 刹那间所有人都有一种恍惚的错觉,他们的生死就掌握在她的手中,任由她生杀予夺。 李白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你想怎么杀?” “先杀那里。” 女帝遥遥指着远方的三分之地。 那里有蜀,魏,吴三国。 刘备,曹操,周瑜三大荣耀王者。 “再杀那里。” 女帝的手指缓缓移动,指着最东方的岛屿扶桑。 那里坐镇着当世第一剑圣,宫本武藏。 “然后杀那里。” 手指移动到楚汉云梦泽的方向。 那里有霸王项羽,君主曹操,龙皇东皇太一。 “之后是那里。” 纤长秀美的手指指到了逐鹿之地。 那里盘踞着超级强国秦国,以及齐楚赵燕晋六个小国。有傲立着超然物外,影响力遍及整个大陆的稷下学院。 有芈月,老夫子,庄周,墨子等四大荣耀王者。 “接着是那里。” 手指指到了终年飞雪的极北之地燕然。 那里有一代天骄,苍狼末裔,成吉思汗。 “最后,是那里。” 女帝的手指最后指向了西边。 从大唐一路向西,属东方有西域,长城,云中漠地,越过了魔种横行,异族幽灵出没的,便是属于西方大陆的海都,勇士之地。 西方大陆上,有数之不清的圣殿骑士以及凌驾于西方各大帝国之上的超级庞然大物教会。 至此,女帝终于放下指点江山的手指,目光转回东方大陆的起源之地,她没有说话,金色的光芒在眼睛中燃烧,似乎要突破万千公里的距离,将那片起源的神秘之地看破。 …… 疯了。 扶桑,逐鹿,燕然,云梦泽,三分之地,勇士之地,全部都要杀? 这几个地域,是构成浩瀚王者大陆最主要的版图,涵盖着众多帝国,无数强者。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女帝向全世界宣告,开战。 霸气。 如此霸气的宣言,普天之下,也只有她有资格,也有勇气宣告。 这样的宣言,让天地也为之窒息。 唯有万千碧绿的青莲,仍在飞舞绽放。 李白:“这么多年来,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冷酷,但没想到,你不止冷酷,而且无情。” “如果这是你现在的看法。”女帝冷冷道:“那么恭喜你,你终于在最深处认识了我。” 女帝知道不仅李白,就连膜拜她的那些大唐子民,此时都在震惊她的冷酷无情。 但她一点都不在乎。 她从不在乎别人的目光,也不遮掩自己的野心,她一直在坚定自己的信念,做着别人一定做不到,但自己有可能做到的事——将从未统一的王者大陆统一。 为此,她不惜手染鲜血,背负牺牲,只要有必要杀,该不该杀都要杀,只要有必要毁,该不该毁都要毁。 杀尽要杀的,毁尽要毁的。 如此,才能缔造一个真正的和平盛世。 要统一大陆,将国家治理的井然有度,这本来就是一件冷酷无情的事。 也只有冷酷无情的人才能做到。 以法治国,法纪无情。 唯有强而有力的法纪,才会有稳定的秩序。 正如大唐第一宰相,断案大师狄仁杰所言: 你可以违背自己的良心,但你不能犯法。 大唐何以成为盛世,就是因为有强而有力的法纪,有女帝,狄仁杰这些冷酷无情,贯彻法纪的执政者。 为什么有一个强势的国家,一个强势的执政者,喜欢她的人一定比讨厌她的人多。 因为强势的国家,强势的执政者,能够为自己的子民争取更多的生存资源,更大的幸福空间。 自女帝登基以来,大唐国力蒸蒸日上,繁华富强,就是最好的证明。 李白凝望着傲然站立在巨龙头。 因为这是梦想,也是情怀。 套用李白游戏里那句经典台词:情怀,懂不懂。 现在征文已结束,进入了评选阶段。 所以像女帝那样,大方直接,不掩饰自己的野心: 明人不说暗话,我想获奖。 我一直觉得,年轻人都应该主动追求自己梦想的,说出自己的想法,不用遮掩,因为这不是一件让人羞耻的事。 就像之前在写到杨玉环那章所说的:应该为自己的努力而骄傲而不是羞耻。 如果有官方的认可话,一定动力满满,平时一更的,获奖后能三更,能更快把王者大陆那个波澜壮阔的世界构架出来,写出一本优秀的王者荣耀世界观小说。 在这个征文的万千本王者小说中,或许我早已淹没在人海,写这些话也未必会有官方人员看到。 但是,正如我很喜欢的电影《岁月神偷》里说的那句经典台词: 做人,总要信。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所以: 天美爸爸,明人不说暗话,我想获奖!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115章 女帝:从来不笑,不低头,不流泪 霸王,项羽。 枭雄,曹操。 剑圣,宫本武藏。 铁血都督,周瑜。 仁德义枪,刘备。 五大帝国支柱,五大荣耀王者。 他们每一个人,一旦出现,就是让别人无法不去关注的存在。 即使在剑仙的青莲和女帝的龙气中,他们各自的气场都没有被掩盖,自信而充满力量感的强大气场自他们结实高大的身躯中散发出来。 女帝站立在巨龙之上,迎面对着五大荣耀王者的气势,绝美的脸上没有任何畏惧,依旧冷傲威严。 与枭雄曹操,都督周瑜,义枪刘备,剑圣宫本武藏,霸王项羽那些散发着浓浓雄性魅力,魁梧如山般的身躯相比,她那女性的娇躯是那么的渺小。 可是她那傲然的姿态气场,却让所有人觉得:她的身影是那么的高大,立于天空之下,却仿佛凌驾于天空之上。 王者大陆,王者时代,这本应该是一个男人的时代。 她却用自己的才华,美丽,手腕和力量,登基为帝。 让这个时代,以及这个时代的所有人匍匐在她的石榴裙下,膜拜,疯狂。 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能轻而易举的搅动这个世界的风云。 冷酷也好,无情也罢,不管别人怎么评价,女帝武则天都在这个本不属于自己的王者时代里刻下了自己的名字。 无论是霸王,是剑圣,还是枭雄,无论有多少人,无论他们的气场有多么强大,都掩盖不了女帝的光芒与气场。 不论在任何地方,无论在任何场合,只要她在,就必定最引人注目的一个。 这就是女帝。 那扑面而来的堂皇大气和帝王威严,让人不得不注目行礼。 被敌对的五大荣耀王者团团围住,女帝傲人的威严没有任何削减,反而前所未有的强盛。 她习惯于用力量去对抗力量,以气场去抵抗气场。 普天之下,也只有女帝能有这样的气场,冰冷而威严的面对世间所有荣耀王者。 在地上仰望的大唐子民一脸敬畏的王者这五大忽然出现的敌对势力的荣耀王者。 他们的目光放在在魁梧如山,浑身散发着一股刚猛霸烈气息的霸王项羽身上,那粗犷刚硬的脸,让所有人深深觉得,他是那么的威武霸气,阳刚猛烈,在他的身上,一定不会出现疲倦,懦弱这些状态。 他们的将目光放在头戴笠帽刘备身上,帽子也遮不住他英气勃勃的俊脸,他浑身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股江湖大哥的气质,脸庞上挂着男孩般爽朗的真诚,可他手中握着巨枪却在向所有人宣告它的危险性。 他们将目光放在手握长剑的宫本武藏身上,脑海中猛然的冒出了一个词: 无敌。 没有霸王的威猛霸烈,也没有刘备的爽朗真诚,宫本武藏只是静静站着,整个人的身上,都带着一种武者的独特韵律,仿佛整片天地的律动和呼吸,都在不知不觉间调整至他一样的频率——不论何时何地,他都让自己的身体调整最佳的作战状态。 他们将目光放在铁血大都督周瑜身上,自引人注目,当然不是他那俊美年轻的脸庞,而是那猎猎舞动,随意挂在肩膀上的大将皮肤,好像多大的风都无法将这披风吹掉一样。 看得仔细了,众人才骇然发现,让那披风猎猎舞动的,不是风,而是火焰。他的身体表面,隐隐约约有火焰在燃烧,却没有对他的身体和衣服造成任何伤害。 最后,众人将目光放在枭雄曹操身上,他平静的表情里,有着一种并不张扬的压迫感。那双诡异猩红的双眸,让所看之人的心脏瞬间加快跳动起来,心脏内的鲜血狂乱的撞击着心室,似乎受到了某种秘魔般强大的召唤,想要突破心脏冲出,凝聚到他们的身上! 五大敌对势力,五个荣耀王者。 他们的样貌,气质,风格都完全不相同,有着各自独特的亮点。 但同时,他们也有许多共同点,最显著的一点就是:他们都很强,那自信的姿态和强大的气场,完全是建立在自身实力的强大之上的。 这是一个膜拜强者的时代,在没有见到他们之间,很多人都曾无数次想象与他们见面的场景,感觉如果能与这些盖世枭雄,霸王,剑圣们见一面,那肯定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 如今在盛世长安中,所有人都得偿所愿的生平第一次看到了这么多数量的荣耀王者,却猛然发现,这一点都不美好。 因为他们身上的气场实在太强大了,荣耀王者的压迫感,让天空之下的所有人都喘不过气来。 这荣耀王者们这铺天盖地的强大气场下,众人感到自己是那么渺小,就跟地上爬行的,随便被人一只手指就能压死蚂蚁没什么区别。 就像一个弱小的蚂蚁窝,忽然闯进来了五条凶残的巨龙,生死完全由他人掌控,这种无能为力的苍白感,又怎么可能会美好? 盛世长安是机关科技的最高成果,蕴含着众多结界和魔法阵,堪称当世第一坚城,固若金汤,能抵御世间一切冲击。 饶是如此,在盛世长安这个恢弘浩瀚的绝对主场,大唐子民也感到没有安全感。 周瑜,曹操,刘备,项羽,宫本武藏,这五大荣耀王者的气息,浸染了盛世长安的每一丝空气,让所有王者级别一下的人,都呼吸困难。 直到青莲剑仙李白不再与女帝对峙,转过身来,与女帝一起,直面五大敌对势力的荣耀王者,无数青莲花浮动绽放,带带阵阵碧绿清凉,地面上众人的呼吸才得以自由流畅。 随着五大荣耀王者的出现,舒卷的龙气和绽放的青莲终于不再敌对,而是站在同一阵线,与宫本武藏,周瑜,刘备,曹操,项羽这五个人的气势分庭抗体。 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剑仙与女帝总是针锋相对,一旦有外敌来犯,他就会坚定不移的站在她面前,为她阻挡一切。 如此鲜明的立场和站位,让所有人都已然明白,接下来的,将是世间罕见的: 荣耀局。 而且全是大陆排名前十的超级强者,高端荣耀局。 如此庞大的阵容,除了万年前剿灭纣王的封神之战,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毫无疑问,这会是一场旷世大战。 这出乎意料的插曲让所有大唐子民的心热切的同时又无比担忧。 剑仙与女帝只不过两个荣耀王者,而对面,则是有五个荣耀王者。 高端荣耀局二打五,几乎不可能实现吧? 以数量也看的明面上,女帝和剑仙已然处于绝对的劣势。 可是不论女帝还是剑仙,两人的脸上都没有流露出丝毫退缩,他们的脸上的表情永远是优雅从容的,明亮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无坚不摧的自信。 哪怕是作为敌人,女帝和剑仙这样的人,都不由得不让人敬佩。 女帝将目光放到刘备身上,用那冰冷傲人的口吻说道:“我以为刘邦和东皇两人热衷浑水摸鱼的家伙会来,没想到他们竟然不来,反而是对这次盛典最不敢兴趣的刘备你,竟然来了。以我对你的理解,你应该很敬佩我才对。” 很自恋很强势的话,而且说话的对象是蜀国至高无上的王帝刘备,但无论多么自恋多么强势的话,在她的口中说出来,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理所当然。 连刘备本人,都觉得这话理所当然。 “何止是敬佩!简直是崇拜!” 刘备完全没有王帝高贵的风范,大大咧咧地说:“本来我是非常不愿意来的,但是亮亮告诉我,政治就应该用政治的标准来衡量,道德就应该用道德的标准来评判,用道德约束政治或者期待政治讲道德,就是在搞笑。不管我的性格怎么样,我始终是蜀国之主,必须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政治就应该用政治的标准来衡量,道德就应该用道德的标准来评判,用道德约束政治或者期待政治讲道德,就是在搞笑。这话说的好,想不到隐居多年,不问世事的诸葛亮居然有这么高的政治觉悟,真不愧是稷下学院万年难得一见的天才。” 女帝赞道,“之前我一直不认为你和蜀国会是个潜在的威胁,因为你的格局太小了,你虽身具帝皇血统,却没有帝皇的格局。我虽不是出身大唐皇室,却登基为帝,由此可见,格局跟出身,性别,经历有关,是天生的,没有办法培养的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格局眼界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后天培养的。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帝王的格局,因为格局的大小,决定了国家能走多远,在一年内能看清楚这个世界本质的人,与一辈子也看不清这个世界本质的人,当然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 如果这个人是帝王,那么国家也就有不同的命运,就像如今强盛的大唐和孱弱的蜀国。诸葛没有选择大唐而加入孱弱的蜀国,这样也好,有了算无遗策,格局远大的诸葛亮加入,恰好可以弥补你身上的缺点,看来蜀国会慢慢变得强大,很好!” “你是在说?你的敌人,蜀国变得强大,很好,不是很糟?”刘备问道。 “是!” 女帝的声音铿锵有力,“敌人越强大,这个天下,征服起来才更有意思。没有你们的话,这个世界,实在太无趣。” 刘备一脸敬佩,毫无节操地说道:“不愧是女帝!气度实在让我心折,本来我就不是很想参加这个以多打少的庆典,不想对你出手,这样吧,我臣服你,调转枪头帮你怎么样? 高端荣耀局以二打五是不可能的。如今的情况来看,你的胜率是零,但是有了我的帮忙,可以提高到百分之三十,虽然也渺茫,总好过没有机会吧? 条件是你放弃对蜀国的征伐,让蜀国成为大唐的附属国,独立自治,保留它曾经辉煌的历史和文化。” 卧槽!这也太没节操了吧! 这是荣耀王者说的话?这是传说中那个极其具有大哥风范,让关羽,张飞这些猛将心悦诚服的蜀国之主刘备? 听到刘备这么儿戏的一番话,地面上的众人都是一阵无语。这家伙,这么容易就妥协投降,完全没有蜀国王帝,荣耀王者的高手风范啊。 然而曹操,霸王,周瑜,宫本武藏他们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刘备这种大大咧咧,真诚直率的性格他们很了解,这一点小插曲,也完全在他们的意料之中。 他们更明白,即使是这个看起来百利而无一害的条件,心高气傲的女帝也不可能答应。 “不。在我的概念里,所谓的统一,就是大陆上只能存在大唐一个国家,那才是真正的统一。”女帝没有经过任何思考,斩钉截铁地拒绝:“有国家的界限,战争就会永不停歇。我要统一大陆,就必须把所有的国家毁灭,包括它们曾经的历史和文化。” 女帝坦然说道,即使处于劣势,她也不屑虚以委蛇,佯装答应刘备的条件,而直言不讳的说出自己心中所想。 这不是无脑,而是胆识。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她都不会妥协。 她的气势永远是那么强硬,她永远也不会稍稍低头。 别流泪,骄傲会垮。 别低头,皇冠会掉。 她从来不低头,从来不笑,也从来不流泪。 一直以来,她美丽的脸蛋上只有一个亘古不变的表情: 冷艳和威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116章 项羽:不畏天,不信命,不敬神,不拜仙 听到意料之中的答案,刘备叹了口气。 女帝的坦诚和霸气让刘备无奈之至,偏偏这又是他最敬佩女帝的一点。 女帝的目光缓缓移动到周瑜的身上,开口道:“你的格局,谋略,手段都很不错,知人善用,总能压榨出手底下人才的全部才能。你苛刻严厉,讨厌不够聪明的人,更讨厌自作聪明的人,所以在吴国,那些没有才能的人,全部都被你无情淘汰了,剩下的全部都是有真才实干的人才。 这几年,孱弱的吴国在你的运营下情况渐渐好转,短期来看,这种高强度的方式的确是当前最好的选择,可是长期来看,一旦反弹,那么吴国将从此一蹶不振。 你的作风,已经完全得罪吴国那些根深蒂固的权贵家族了,他们已视你为眼中钉,未来的阻力可想而知,而且,你的身上,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愿闻其详。”周瑜的魔法披风舞动,倾泻出一片燃烧的火焰,尽显火焰系大魔法师的超然实力。 的确如女帝所说,他讨厌不够聪明的人,更讨厌自作聪明的人,但他最讨厌,就是比他还要聪明的人,比如女帝,比如诸葛亮。 周瑜也很想知道,在傲视天下群雄的女帝眼中,他的致命弱点究竟是什么。 “你的时间不多了。” 女帝说道:“为了在短期内获得最强的力量,让吴国强大,你已经使秘法完全透支了自己生命力。你还有多长的寿命?五年,十年?在未来长达数十年乃至百年的超长时间维度的战争中,你不一定还有命参与。吴国除了你和孙策之外,连个像样的大将都没有,如果你死了,不善谋略的孙策一个人也独木难支,再也没有人能与他配合,弥补他的短板。人死如灯灭,你不在的话,后继无人的吴国必然会走下坡路,最终都会被历史淘汰。” 周瑜没有说话,因为女帝说的话,完全戳中了他心中最隐秘的痛点。 对周瑜说完,女帝的目光转移到身材魁梧的项羽身上:“你很强,大陆上公认的仅次于夫子之下的超级强者。一对一交战的话,我不是你的对手。你的力量几乎没有弱点,进攻能力和防御能力堪称完美。 但你的性格有弱点,你太刚愎自用了。过犹不及,争霸天下靠的不是单纯的武力,还要看智谋和手段。 你看不起双面君主刘邦,虽然现在刘邦的实力和势力都跟楚国相差甚远,但他最擅长的就是耍手段,而且识时务,楚汉之地上,云梦泽中还潜藏着东皇太一这个野心勃勃的阴阳家,充满了不确定因素。所以,楚汉之争最后胜出的霸主,还未必是你。” “楚汉之地的最后胜利者,一定是我!我不仅要做楚汉之地的霸主,更要做天下的霸主。” 项羽雄浑的声音透露出强大的自信: “我要将这混乱的时代拉回正轨!” 对于霸王的话,女帝没有回应,刚愎自用的人最大的缺点,就是不肯诚心接纳别人的意见,也不敢正视自己的缺点,一个不敢正视自己缺点的人,哪怕武力值再高,也走不了多远。 女帝面对威武霸气的项羽,第一句就坦诚了自己的力量不如他,这不是示弱,也不是自卑,而是自信。 敢于坦然承认自己不如人之处,才是真正的自信。 “那我呢?我的弱点和不足之处是什么?” 还未等女帝将目光放在他身上,枭雄曹操就一步踏出,主动出声问道。 他那仿佛蕴含着整个天下的猩红色眸子,全神贯注地看望眼前的绝代女帝。 迎着那双猩红的眼眸,女帝威严冷艳的脸出现了一丝凝重。 他没有像项羽一样外露的霸王之气,只是这么静静的站着,却仿佛一座不可攀越的高山,带着一种沉稳的力量,傲然峙立在亘古天空的之下。 女帝那可以穿透人心的明亮眼眸在枭雄身上全方位扫视着,聪慧的大脑在高速运转,却发现,在曹操的身上,找不到任何实力上或者性格上的弱点! “无论实力或性格,你个人身上,没有任何弱点。你知人善用,麾下名将无数,魏国不会出现独木难支,后继无人的情况。” 女帝坦然说道,“智慧,手段,力量,智谋,格局,你全部都有,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成统一大陆道路上,最强大的敌人,相信你对我也是一样。” “不错。”曹操说道。 “可是,我的背后的帝国,是大唐,而你背后的帝国,是大魏。大唐和大魏差距,就是我和你之间的差距!就算你雄才大略,能把大魏打造成大唐一样的强盛的帝国,也至少需要花费百年的时间!时间,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百年的时间,大唐足以清除所有障碍!所以说,时间,历史,时势都完全站在朕这一边!” 女帝自信傲然的声音悠悠飘荡于天空之上,“朕,才是天选之人,天命之女!” 太帅了! 女帝真的太帅了! 即使被五大荣耀王者包围着,处于风暴的中心,她亦能从容不迫,用强势又淡定的态度,对这些高高在上的王者们逐一点评,这傲人冷艳的姿态,成就了女帝的王者之威。 无论是曹操,项羽,周瑜,还是刘备,他们无一不是站在世界顶层的王者,他们帝皇般的身份地位以及强大的实力,决定了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能有资格在他们面前,用俯瞰点评的语气与他们说话。 普通人连面对他们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在他们面前说话了。 但她却做到了,不仅说一句,而且说了一大堆,话语间凛然有种凌驾一切之上的超然,切中要点的话又让他们不得不服。 不愧是洞悉天下大势,把世间所有英雄人物都了如指掌的绝代女帝,即使这是一个男人的时代,也不得不让所有人男人对她由衷敬佩。 最后,女帝将目光放在宫本武藏身上。 但宫本武藏的目光没有没有放在她身上。 由始至终,他的目光,一直放在青莲剑仙李白的身上。 哪怕女帝的风华再璀璨夺目,霸王,枭雄的气度再威猛霸道,他的目光,都不曾在他们身上停留。 “你不在乎政治,也不关心国家,此番不远千里,来到天才辈出,人杰地灵的盛世大唐,不是为了杀我,而是为了寻找一个能让你热血沸腾,视为一生宿敌的人。今天各大王者齐聚,我,霸王,枭雄等最强大的存在都出现在你面前,但我知道,我们让你失望了,让你失望的不是我们的实力,而是我们的人。” 女帝那双凌厉的眼似乎能看透宫本武藏的心,“你是一个纯粹的剑客,但我们不是。我们是人间帝王,是政治家,不可能像你一样抛却所有,将生命中最后一丝力量都燃烧殆尽,只为战斗。简单点来说,就是你和我们这帝王战斗的话,我们不会拼尽全力,毫无保留,只为战斗而战斗,战尽每一滴生命力。我们这些帝王,首先考虑的,是怎么最大可能性活下去。若是相互切磋,点到即止,排名第二的霸王项羽可能胜你一分,但若是生死相搏,拼尽最后一丝力气,那么他绝对败你三分。没有旗鼓相当的炽烈战意,没有同样视死如归的决心,不是纯粹追求剑道力量极致的对手,就没有酣畅淋漓的战斗,你的生命就达不到想要的最高峰。你毕生所求的,就是一个像你自己一样的对手。只是这样的对手,不会是我们这些帝王,因为我们身上背负太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不可能毫无保留的跟你战斗。所以,你这次来,目的只有一个:青莲剑仙。” 女帝说得没错。 剑圣宫本武藏毕生所求,就是在剑道上旗鼓相当,酐畅淋漓大战一场的对手。 无敌是寂寞凄惨的,如果世间再无值得拼尽一切,那么自己的生命又有何意义。 所幸的是,时隔百年的光阴,宫本武藏找到了战斗的意义,找到了这样的对手。 青莲剑仙。 当宫本武藏第一眼看到李白时,就已经确定,这是自己一生的对手。 宿敌。 当青莲剑仙李白和剑圣宫本武藏的目光碰撞在一起,两人的脑海里都同时浮现了这个词语。 他们彼此在对方的身上,,嗅到了一种来自骨子里的执着,疯狂,骄傲,自信的气息。 那是剑的气息,剑客的气息,也是同类的气息。 同样不屈,同样执着,同样疯狂,同样对剑道有着不懈的追求,就连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骄傲都惊人的相同! 剑仙与剑圣,本就应该是同类。 也本就应该是宿敌。 剑仙光芒万丈,万千青莲缭绕飞舞,高雅圣洁。 剑圣沉稳如山,一呼一吸之间充满着武者律动。 他们两个的气质是如此截然不同,却又让所有人感到他们是那么的相似。 没有人怀疑,他们那修长健美的身躯中,蕴含着毁天灭地的爆炸性力量。 在李白和宫本武藏的眼睛深处,都激发出了熊熊火焰,他们的眼中,只有彼此。 直到这时,曹操,周瑜,乃至于女帝武则天才忽然发现,原来在他们相互打量,谋定而后动,思考以什么方式去获取最大的胜利的时候,剑圣和剑仙,早就已经进入了备战状态。 在李白和宫本武藏的相互凝视中,天地一片寂静。 剑仙与剑圣的传世之战,一触即发。 李白和宫本武藏的对视,让霸王项羽很不爽。 非常不爽。 哪怕是君临天下的女帝,都不敢忽视他,对他做出了评价,虽然这样她的评价也让项羽很不爽。 但李白,从一开始,注意力就没有放在他身上。 要知道,在大陆的荣耀排名中,他项羽可是排名第二,仅次于老夫子之下,在宫本武藏之上。 可是李白的目光,只集中在宫本武藏身上。 这是项羽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忽视。 这让向来威猛霸道的他如何接受? 刚愎自用的项羽向来不屑隐忍,也不需要隐忍。 霸王行事,向来都是霸道的:不爽就开砍,看不顺眼也开砍,一言不合更要开砍! 谁不服,就一刀砍死! 干脆利落,简单霸道! 在霸王看来,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的,弱者没有任何的生存空间。 女帝和剑仙的态度,让项羽如此不爽,他没有理由忍。 一股霸道猛烈的气势自项羽身上冲天而起,将整个原本祥和温柔的青莲世界冲散。 “天命之女?青莲剑仙?” “我霸王项羽,不畏天,不信命,不敬神,不拜仙!” “天不容我,我便逆天!” “仙若阻我,我便诛仙!” 整个天地,都在项羽突然爆发的霸气中瑟瑟发抖。 一把闪耀着金色光芒的巨大砍刀凭空出现在霸王手中,那是他的本命武器:拔山! 传闻,要拔起这把刀,就要有力拔山河的气势,古往今来,也只有力拔山河气盖世的霸王配得起这把刀! 霸烈的气息越来越浓烈,整片天地颤抖的幅度越来越大,纵使有魔法结界的加固,地面上也有无数树木,受到牵引,被无形的力量连根拔起,凌空上升,这是因为霸王在——蓄力! 蓄力完毕! 霸王斩! 没有丝毫保留,项羽一出手,就是杀伤力最大的大招:霸王斩! 他要用最强的姿态,将大唐的骄傲青莲剑仙,一击斩灭! 在这威猛霸列的一斩之下,无数凌空飞起的树木,与霸王那把可以砍山破海的神器‘拔山’一起,裹挟着毁天灭地之势,杀向浑身散发着碧绿色光芒的青莲剑仙李白! “就让我看看,你能不能接下我这一斩!当不当得起‘剑仙’这个称号!” 面对项羽这霸天绝地的一斩,李白轻轻地握了握手中光剑。 隐藏在青色天空内的星星都像是受到了某种感召,欢快的动了起来,无数的星星从夜空中坠落下来,组成一道璀璨耀眼的星河,迎向项羽那霸天绝地的一斩! 二入长安的青莲剑仙李白,终于在世人面前挥出了他的第一剑: 大河之剑天上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117章 苍穹之光 大河之剑天上来! 无数隐藏在天幕中的星星坠落下来,组成一道璀璨耀眼的星河,仿若一把来自天际星河的剑,以无坚不摧之势,迎向项羽那霸天绝地的一斩! “轰!” 来自天上的大河之剑与来之地上的霸王之斩,两股绝大的力量毫无花巧的碰撞到一起,发出一道惊雷爆炸的宏大之音。 整个传奇之城,固若金汤的盛世长安,都在这两股力量的碰撞下摇晃起来! 在这个摇晃的世界中,霸王那魁梧如山岳般的身躯傲然挺立,李白那修长健美的身躯也岿然不动。 即使世界摇晃,两人的身影亦不会有丝毫动摇。 两股力量碰撞引发的惊雷之声消失,摇晃停止,世界恢复了原先的平静。 头顶上依然一片通透青天。 此时,地上观战的众人才从错觉中醒悟过来:李白刚才那一剑,引落的不是漫天星河,而是星河一样璀璨的剑气! 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一剑? 竟然能有这样的一剑? 这一剑,实在是——太‘美’了! 原来剑,可以用得这么美。 惊讶,惊艳,惊叹的表情纷纷所有人脸上。 这一剑,宛如一条从天上而来,奔腾汹涌的滔滔黄河,把所有恢弘雄壮的气势凝聚了千百年之后,再以浩浩荡荡,义无反顾,奔流到海不复回的磅礴大气,将阻挡在这一剑面前的一切都淹没在这条滔滔大河中。 这一剑,光辉灿烂,恢弘雄壮,磅礴大气。 这是女帝,曹操,周瑜,刘备,宫本武藏,项羽第二次看到李白的剑。 广阔的眼界,丰富的阅历和博学的才华是这些王者共同的基本特点,他们一生中见识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所以也就对‘美’有了强大的免疫力以及超高的眼光标准,世间能让他们惊讶的东西已经寥寥无几,更不用说惊艳惊叹了。 可现如今,第二次看到李白的剑,依旧惊艳惊叹。 感受与第一次相隔万里之遥看到时截然不同,除了光辉灿烂,大气磅礴的壮美之外,他们更直观更深切的感受到了这一剑除了美,还有: 强。 这一剑,不仅照亮了世界,照亮了所有人的眼,更加照亮了剑圣宫本武藏那颗独孤求败的心。 想不到,这个世界上居然真的有这么强的剑,实在太美好了。 剑仙啊,我苦苦寻求的对手,我终于,找到你了。 一种美好的惊喜感从剑圣宫本武藏寂寞荒芜的心里汹涌而出。 与剑道狂人宫本武藏不同,曹操,周瑜,项羽心中没有任何美好的感觉,从敌对的政治立场来看,李白越强,他们就越感到糟糕。 特别是项羽,感受尤为深刻。 那光辉灿烂,磅礴大气的一剑之威全部作用在了他的身上,因此,他更能深刻体会到那一剑的可怕。 项羽完全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剑的气势比得过自己霸道绝伦的大招霸王斩!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以李白这种实力,完全已经可以跻身高端荣耀王者,大陆前十的超级强者之列。 可是他才多少岁? 二十四!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如果给他足够的发育时间,他必将能超越老夫子,成为当世最强。 超越老夫子,成为当世最强——这是霸王项羽在很多年前,就立下的誓言。 威猛刚烈的他自信以自己武道上的天赋,终将成为万年来第一个超越老夫子,傲立于武力巅峰的男人。 在争霸天下的过程中,他明白自己在政治权谋,人心把握的方面不如女帝,曹操这些帝王,但在武力上,他绝对略胜一筹。 这也是他一直以来觉得自己能够统一大陆的底气。 现在,李白横空出世,却将他一直以来的自信和底气狠狠打破,巨大的打击伴随而来的,是浓烈的杀意。 一股夹杂着愤怒和兴奋的情绪升起,霸王刚猛粗犷的脸上绽放出一个野兽般的笑容。 随着这个野性的笑容,项羽的衣着外表以及手中的武器都出现巨大的改变,那把巨大‘拔山’通体闪耀着金色的圣光,变成了一把巨大得让人仰视,仿若高山的巨剑。 而比这巨剑更高大更让人仰视的,是身穿金色铠甲,浑身散发着苍穹圣光的霸王项羽。 一双金色的巨大羽翼在他魁梧如山的背后傲然展开。 闪耀着金色圣光的巨剑,散发着圣光的铠甲,遮天蔽日的巨大羽翼,金色的发,金色的须,霸王项羽现在,就像西方神话中那些神圣威武的天神,浑身散发着一种睥睨天下的强大威势,让人忍不住跪下对他顶礼膜拜。 狂风吹动他金色海浪的长发,在青天中猎猎飞舞,有种让人不敢直视的威严。 霸王项羽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李白那宛若星河的一剑更让人惊讶,金光闪闪要地上仰望的众人有了种亮瞎了眼的晕眩感。 绝不是换了一件衣服那么简单而已,那闪闪的金光,以及澎湃的力量,无不再说明,它已经脱离了衣服的范畴,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东西,有某种强大的属性加成蕴含其中,可以提高主人的力量。 “皮肤!那是大陆上最顶级的皮肤,传说中的:苍穹之光!” 地面上,终于有识货之人认出了项羽的变化,正是来自于铭文皮肤,不由得尖叫出声。 “天哪!居然是大陆上最昂贵的,售价2888点券的苍穹之光!” “如此浓重的西方神明风格,想来这套皮肤的设计者必定是出自与庄周贤者齐名,西方勇士之地上的那个圣皮肤师,传闻霸王项羽多年前闯荡西方时得到了奇遇,获得了一款最顶级的皮肤,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呜呜呜!居然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这么高逼格的皮肤,这么高端的荣耀局,实在不虚此行,不枉此生。” 铭文皮肤,是大陆上每个人梦寐以求的,越是高级的铭文制作出来的皮肤就越昂贵,也越稀有。 铭文皮肤的加成,能让项羽的实力直接提升一个档次,在高端荣耀局中,几乎是必不可少的。 像项羽身上这套苍穹之光,是大陆上价格最昂贵的皮肤了,这种价位的皮肤,是根据个人体质和所能承受力量定制的,别说普通人,就连曹操,女帝,这样的帝王,也不一定拥有。 所以,这套皮肤,一直是项羽引以为傲的王牌,也是他的底气之一。 如今,在世人面前展露这款王牌皮肤,就是为了亮瞎所有人的眼,彰显自己威武不凡的身姿。 地面上的惊叹,惊呼,膜拜,让项羽非常满意。 但让项羽更加满意的,是李白那超然帅气的脸上,出现的欣赏与羡慕。 看着项羽金光闪闪,威武不凡的身姿,李白宛若星辰的眼睛中闪烁着赞叹的光:这就是皮肤的魅力,且不说铭文皮肤对自身实力的加成,单单是这吊炸天的视觉效果,就足以让人没理智的倾家荡产。 无论是庄周的云端筑梦师,还是项羽这款苍穹之光,都逼格满满。 简直是无往不利的装逼利器。 此时,李白忽然有些后悔了:如果当初答应庄周贤者,跟他学习制作皮肤,那么自己现在是不是已经是一个高级皮肤师,也能够设计出一些传世的皮肤了? 如果说王者大陆是一个瑰丽的皇冠,那么那些风格各异,构思精妙绝伦的各种系列的皮肤则是皇冠上最璀璨的明珠。 此刻,亲眼看到项羽的这款金光闪闪,仿若天神下凡的‘苍穹之光’,所有人都能深切感受得到皮肤那无与伦比的魅力。 ‘苍穹之光’背后的金色羽翼在微微扇动着,每一次扇动,都倾泻出一大片金色的光芒,将周围那碧绿,充满生机的青莲幻灭。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量,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 李白的气质慈柔,优雅,潇洒,绿色光芒所到之处,生机勃发,青莲绽放。 霸王的气质刚猛,霸道,威严,金色圣光所到之处,生机灭绝,霸占一切。 项羽闪烁着雷电金光的眼睛看着眼前光芒四溢,青莲不断在他身边绽放的李白,粗犷的脸上露出猛虎捕食般的兴奋狂野。 召唤出皮肤‘苍穹之光’的项羽,意味着他整个人都进入真正的战斗状态,也就是说,看到李白那大气磅礴,光辉灿烂的‘大河之剑天上来’后,霸王项羽彻底把李白当成了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对手。 “不错,你,让我认真了。挡在我面前的都是敌人,对我来说,对付敌人的方法都很简单,那就是杀掉。” 项羽宏亮的声音如轰轰惊雷,用霸王特有的霸道口吻判决: “我要,杀你!”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118章 嗯,沉淀一下 嗯。 征文结果已经公布,不被认可推荐的王者同人世界观就等于直接被死刑。 梦碎了。 也该醒了。 我曾天真的以为世间的一切梦想,都有争取的余地和实现的可能。 现在终于明白,原来有些梦想,真的只能在梦里想想,不能实现就是不能实现。 饶是如此,我个人还是十分推崇努力的。 如果世界上真有奇迹的话,那一定是努力的代名词。 我先努力,乐观,积极地反应自身,究竟是哪里写的不好。 沉思一下,自己是否真的没有天赋。 也沉淀一下。 谢谢,也对不起。 爱你们。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精益求精,决定修文 本书写到这里,被告知方向错了。 无奈只好修文。 我怕说祝大家快乐被说没文化。 说祝大家一切顺意又被说跟风。 在此只好祝大家牛逼。 最后,不知祝什么了。 嗯,那就来个老套的祝大家2019新年快乐。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新地图更新之后和以前有很大的不同 导致这本写了几十万字的书要全部推翻地图重新修改重写,痛苦。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新地图很精致 英雄人物关系的构架官方也做出来了,嗯,也要根据官方的修改,我擦。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王者荣耀新地图内容很丰富 30号版本更新后,王者荣耀新的世界地图出来了,一个庞大的世界观也出来了。跟之前的世界地图有很多的不同,内容和人物也丰富了许多。有兴趣的童鞋可以在游戏里面,英雄,王者世界观看各种素材的视频。真的是这个很庞大的世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119章 问了一下编辑大佬,能不能根据游戏官方背景的改动大幅度修改这本书,答案是不能。扑成这样没有修改的必要,建议写其它。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对不起,弱弱问一下 看王者荣耀同人小说实在的太少太少了,不止一次迷惘的问过自己。真的还有再写的必要吗?收藏挺多的,可是冒泡的人几乎没有。 所以对不起,弱弱地问一下,真的有人在看嘛? 如果有,说句话,给我继续写下去的勇气。 如果没有。。。 那我明天后天每一天都会问一下,直到自己再次有勇气。 啊哈哈哈(●●)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感谢。 感谢张远洋,感谢怅然望星空,感谢月光下的泪,感谢流年负了谁,感谢玄铁剑时,感谢流星翼,虽然过万的收藏只有你们几个的回应,但心里万分感谢。这一点,值得我每天都感谢一次,嘻嘻。一首凉凉送给自己。虽然人很少,但我是为自己喜欢写的东西而写,有人看已心生欢喜,不能奢求更多。这个梦我会鼓起勇气继续写下去,但年末了工作忙,实在抽不出时间。毕竟要混口饱饭才能继续写。重新构架然后再次动笔,应该是年后的事了。要挺久的,不用等。快过年了,祝大家万事顺意,阖家安康。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 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 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4 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5 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 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 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 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 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 1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 1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2 1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3 1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4 1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5 1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6 1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7 1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8 1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9 1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20 2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21 2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22 2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23 2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24 2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25 2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27 2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26 2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28 2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29 2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0 3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1 3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2 3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3 3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4 3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5 3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6 3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7 3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8 3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39 3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40 4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41 4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43 4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44 4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45 4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46 4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47 4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48 4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49 4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50 5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51 5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52 5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54 5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55 5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56 5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57 5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58 5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59 5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0 6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1 6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2 6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3 6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4 6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5 6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6 6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7 6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8 6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69 6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0 7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1 7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2 7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3 7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4 7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5 7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6 7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7 7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8 7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79 7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0 8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1 8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2 8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3 8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4 8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5 8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6 8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7 8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8 8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89 8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0 9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1 9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2 9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3 9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4 9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5 9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6 9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7 9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8 9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99 9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0 10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1 10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2 10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3 10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4 10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5 10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6 10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7 10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8 10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09 10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0 11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1 11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2 11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3 11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4 114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5 11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6 11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7 11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8 11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19 11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20 120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21 121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22 122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23 123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25 125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26 126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27 127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28 128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此章节修改中129 129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