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之浮生杂记》 第1章 从不后悔爱过你 从不后悔爱过你 这是一座现代化大都市,不管是繁华的街道还是拥挤的人流,都传递出繁杂纷扰的信号。 除了永远挥之不去的各种烦恼,还有无时无刻都在上演的悲欢离合。而表演这些故事的演员们,就是生活在尘世的每一个人。 此刻,正是阳光明媚的午后,希儿懒懒的坐在咖啡厅的玻璃窗前,望着外面穿梭不停的红男绿女兀自出神。 “我也想像他们那样,可以无拘无束的逛街、购物、看电影。” 希儿默默地想着,眼里的羡慕却在不断放大。 “原来,老天真的不公平!它只给了我听力,却忘了给我发声的能力。可是听力再好也不能说话,有什么用呢?我无法和别人沟通,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店里。” 窗外,人群依旧川流不息,希儿越发失落。她将一杯不加糖的黑咖啡搅来搅去,借此掩饰自己的无限惆怅。 两岁那年的一场大病,剥夺了她说话的权利。也正因为这样,家人才给她开了“爱尚”咖啡厅,用以打发百无聊赖的时间。 这样也好,她本就是一个独特的女孩,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会抱怨,从容淡然的样子像极了落入凡间的天使。 希儿喜欢喝自己磨的咖啡,一来手磨咖啡比咖啡粉好喝,二来这样的感觉让她觉得特别放松。每当她穿着素雅的白色长裙品尝咖啡的时候,店里所有的员工都会失神。 “哇塞,咱们老板简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啊!” “就是就是,美呆了,我都想替她喝光那杯咖啡。” “行了吧,你还想喝老板的咖啡?你咋不变成她杯子里的咖啡呢?” “像咱们老板这样的大美女,一定是无数男人的梦中情人,可惜不会说话……” 大家的议论希儿听得清清楚楚,每一次,她都选择一笑了之。 不笑还能哭吗?再说他们说的都是事实,她原本可以嫁个温润如玉的男人,一辈子说着只属于他们的情话,他们相亲相爱,相依相偎,直到慢慢老去。 可惜“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愿望,她一辈子都无法实现了。她的感觉,向来准确。 希儿的想法很简单,她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生活,城市的喧嚣已经够让人心烦了,她不想在烦上加烦。 没遇到文朗之前她确实是这么想的,然而命里注定的遇见是躲不掉的…… 文朗是一间高级写字楼的白领,人如其名,斯文俊朗。他有一个幸福的家,有一个贤惠的妻,还有一个即将出世的小宝宝。 称心满意的工作,温馨快乐的家庭,可爱聪明的孩子,这一切让文朗觉得很知足。 “爱尚”咖啡厅的装修是希儿亲自设计的,简约、含蓄、内敛,如同淡然的她。 除了亲自设计装修图外,她还别出心裁的在每张桌子上放了一个透明的玻璃瓶,瓶中盛满洒着玫瑰花瓣的水。 希儿告诉哥哥,这个瓶子是用来装秘密的。 每一位来这里的客人都可以把自己不想说的秘密写在一张纸条上,然后在将纸条放进这个瓶子里,直至瓶子里的水将纸条上的字迹渐渐冲淡,慢慢消失,直至无影无踪。 如此以来,每个有秘密的人都会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希儿希望大家从这里走出后都是快乐的,她给这些瓶子取名为“解忧瓶”。 她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闲暇之余独自坐在咖啡厅的一角,边清理瓶子里被水浸透看不出字迹的纸条,边望着对面写字楼里那些不断进出忙碌的人们。 每次的凝视,都会让她秀美的面颊上浮现些许忧伤。 因为“解忧瓶”的缘故,大家都喜欢来她的咖啡厅,文朗也一样。好几次,他都是和妻子一起来的。 每一次,他都会为妻子点一杯她爱喝的“卡布奇诺”;每一次,希儿也会给他们送上一份精致的小礼物。 文朗和希儿逐渐熟悉起来,他会让希儿教自己手语,笨拙的样子常常逗笑希儿。 文朗也把心事说给希儿听,每每说到妻子,他都是一脸深情。希儿将一切看在眼里,感动又伤心。 一个专注的倾诉,一个认真的聆听,希儿成了文朗不用言语交流的知己。 文朗喜欢希儿的安静,他几乎天天都会来这里坐上一会儿,和希儿说说话聊聊天。希儿则总是面带微笑的聆听着,如一朵淡雅清香的百合花。 看到希儿面前的“解忧瓶”每天都塞满纸条,文朗笑说希儿的秘密真多,瓶子都快压碎了。 偶然一天,文朗在瓶子里发现了一个还没有完全被浸透的纸条,那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 他小心翼翼的捡出了所有的纸条,然后把它们摆放拼凑在一起。等到拼完最后一张时,他才知道希儿所有的秘密都是关于他。 原来希儿爱自己,爱的这样不露痕迹,爱的这样不动声色。 不知什么时候,一杯散发着浓浓香气的卡布奇诺放在了文郎面前。他抬头看时,希儿仍是那样安静淡然,纯真的眼神犹如一个孩子。 她轻轻地打着手语问文朗:“能抱抱我吗?像恋人那样。” 文朗看了希儿一会儿,慢慢将她拥入怀中。好奇怪,他明明在笑,却泪流满面。 从那天开始,文朗再也没见过希儿。 也许她离开了这座城市,也许她去了想去的地方,也许她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在那间咖啡厅,在希儿常常坐的地方,文朗也坐了上去。 望着对面的写字楼,他泪流满面。那栋写字楼,正是他工作的地方。 爱一个人可以不张扬,却不能不深情。 在错的时间遇上爱的人,除了成为他生命中的过客还能怎样? 相望而不能相守,相知而不能相伴,她只能选择离开。 这个选择对希儿很不公平,但她为了文朗甘心情愿。 许多年后,在某座城市的某个角落,希儿依旧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着。望着远方的蓝天白云,她在心里悄然自语。 “你爱我,一个拥抱足矣;我爱你,往后余生仍少。文朗,你知道吗?我从不后悔爱过你。”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2章 我们的过往云烟 我永远记得那个夏天,我背着书包在校园的小路上欢快的走着,猛不防有人骑着单车冲了过来。 来不及躲闪,我被飞速行驶的车子撞倒在地。 夏天本就穿的单薄,加上摔得又重,这种痛让我想不呲牙咧嘴都难。当我愤怒而痛苦的抬起头时,却对上了一双熠熠生辉的眸子。 天呐,竟然是他,楚涵。 他是我们大学出名的校草,更是全校女生思慕的男神。不过我和他没有说过话,被撞之前确实没有。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着急了,我扶你起来。” 看着一脸抽搐坐在地上的我,楚涵忙不迭声的道歉。 就在他扶我的时候,那辆肇事的单车因为失去依靠倒在了地上,车筐里的书掉了出来。 那是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我刚刚读过。 我的裙子摔破了,这让楚涵很不好意思,他红着脸开口:“我给你买一条新裙子吧?” 他的话反倒让我不好意思了,吭哧了一会道:“裙子不用你赔,你借我一本书就行了。” 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有相似的情节,倘若往下发展,我和他有可能成为恋人。不过可能就是可能,不代表一定。 大学里的爱情多不胜数,楚涵已经有女朋友了,她是舞蹈系的系花夏娆。 和身形婀娜,风情万种的系花比起来,我这个中文系的女生实在太普通了。 好在有一点,夏娆不喜欢看书。 没有人知道我喜欢楚涵,我也只能以借书还书的方式和他见面。 楚涵喜欢三毛的书,他总会给我发短信:“余简,咱们去喝咖啡吧,正好聊聊三毛。” 不聊三毛的时候,他一定会聊夏娆。对于这点我并不介意,或者说,是无法介意。 谁让夏娆是楚涵的女朋友,谁让我喜欢有女朋友的楚涵…… 直到那一天,不介意的我终是哭了。 夏娆生日的前三天楚涵找到了我,他想买一件睡裙送给夏娆,她喜欢裙子。 “卖女生睡裙的店我不好意思进去,你帮我给夏娆挑一件白色的睡裙好吗?钱多钱少无所谓,质量一定要好。” 他边细心的嘱咐着边将钱递到了我的手中,他转身的那一刻,我伤心的差点晕倒。 楚涵,你知不知道我的心很痛…… 然而更大的心痛还在后面。 夏娆抛弃了楚涵,她和一个非常普通且并不年轻的男人在一起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带着大金链子的男人是一个私营企业的老板,夏娆贪慕虚荣,她甘心情愿做他的情妇。 楚涵去找夏娆,求她回心转意和自己回去,他的请求当然不可能实现。 收到楚涵的短信我心急如焚,他字里行间都透着生无可恋的绝望,看得我胆战心惊。 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哭得双眼红肿,看到我什么也没说,一把将我拉入怀中。 楚涵失恋的那些日子都是我在陪着他,陪他去网吧上网,陪他去酒吧喝酒。 失恋的人不能喝酒,因为一喝就醉。 每次喝醉,他一定会拉着我去屋顶看星星,这是他和她最喜欢的娱乐。 对此我并不生气,我爱楚涵,即使他心里想着的人是夏娆。 我生日那天他又喝醉了,醉眼朦胧的他笑着说:“余简,今天是你的生日,我要送你一个生日礼物。” “你要送我什么礼物?鲜花还是……”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迅速的吻住了我的嘴唇。这个突如而来的吻让我激动万分,我以为爱情来了。 可惜“我以为”只是错觉,夏娆回来了。 她和带着大金链子的老板分手了,有一个比她更漂亮的女孩取代了她的位置。 楚涵又和夏娆在一起了,他们一起去教室,一起去饭堂,难舍难分。 望着他们手牵着手走在校园的背影,我默默地打开了《撒哈拉的故事》。 时间过得很快,还有两个月就要毕业了。 楚涵早就不和我联系了,他忙着办理和夏娆出国留学的事,而我也准备去澳大利亚。 去机场的那天是楚涵送的我,告别的时候他笑着说:“余简,等你回来咱们再去喝酒。” “好!” 虽然我笑着答应了,但转身的那一刻还是流泪了。原来,我只是他醉酒时候的依靠。 五年后,我回国了,在北京找到了一份外企的工作。 因为能力出众,我很快成为这家公司的营销部经理。职务的提高,也代表着应酬的繁杂,每天都要和不同的人打交道,每天都要笑得灿若春花。 在虚伪的应接不暇中我和夏娆不期而遇了,她还是那样美艳动人。 让我没想到的是,她竟然约我一起喝咖啡。 “这是楚涵的联系方式,他常常提起你,说你们有共同的爱好,你们都喜欢三毛……” 夏娆还在说着,我却早已跑出了咖啡厅。 一路上我都在跑,直到跑的浑身瘫软才停了下来。 原来,他心里有我。 用最快的速度给楚涵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我来了。 “余简!” 才走出萧山机场,就被一个熟悉的身影挡住了去路。 时隔五年,我们再次见面了。 五年的时间里,我幻想了无数个和他相见的场景,我笃定的认为自己会哭的稀里哗啦。 幻想了那么多,幻想了那么久,等到真正相见的时候我却连一滴眼泪都没流。 为什么没哭?我也不知道,或许心情太复杂了吧。 五年未见,楚涵胖了,也变得沧桑了。他开车载着我,一路上说个不停,我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 车到西湖的时候停了下来,楚涵的电话响了。 趁他打电话的功夫我下了车,望着风景如画的西湖,思绪万千。 我们一起经历的岁月里有多少爱情的成分?或者说,有没有爱情…… “不好意思,让你等了这么久,我妻子胆小,每天都要等我回去了才肯睡觉。” 楚涵不好意思的说着,眉梢眼底全是藏不住的宠溺。看着他脸上无法掩饰的幸福,我禁不住笑了。 “余简,你今晚好好休息,明早我请你……” “不了,我还有事,晚上就回去了。” 不等楚涵再开口,我已经拦下一辆出租车,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一切都结束了,我们曾经的过往终成云烟。 从北京机场出来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很饿,举目四望,看到了一家星巴克咖啡厅。 快步走进咖啡厅,要了一杯咖啡和两块抹茶蛋糕,狼吞虎咽的吃完喝干。 离开的时候,我在心里默默的说道:“楚涵,这里的咖啡还是当年的味道,不过,我再也不会喝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3章 千年梦殇 那是一个战火纷飞的乱世,身处兵荒马乱的岁月,百姓只能颠沛流离。 世道虽乱,然乱世出英雄;世间万事,却喜生离死别。 他叫千年,是千机唯一的儿子,自然也是武林盟主唯一的继承人。丰神俊朗,白衣飘飘,习武之人的样貌很少像他这样俊美异常。 天生好样貌已经让别人艳羡不止了,偏生天赋又高,千家独传的“断魂剑”被他使得出神入化。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本事越大的人越让人恨由心生。孟家亦是武林世家,素来觊觎盟主之位。“忘情刀”是梦家的独门绝技,也是能够和“断魂剑”分庭抗礼的功夫。 只是此刀法到了梦灵手上不但没有发扬光大,反倒连带着将之前的辉煌亦被丢的所剩无几。这也不奇怪,梦家大少爷梦灵从小体弱,身上的哮症更是一年比一年发作的厉害。 “忘情刀”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人刀合一,如此这般,才能让使刀之人将手中的刀变成杀人于无形的“心刀”。心刀大法若是练成,别说区区武林盟主,就是想拥有整个天下也易如反掌。 奈何哮症最忌用内功催动心脉,所以梦灵只能安分守己的当梦家的大少爷。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梦灵虽然体弱多病,脑子却一刻不闲。毕竟王的位置太过诱人。从小养在外的梦殇回到了梦家,妹妹的归来,让梦灵看到了希望。 美若天仙的女子,连笑起来都如花似玉。 梦殇是千年青梅竹马的恋人,他喜欢叫她梦殇妹妹,她喜欢唤他千年哥哥。 他们同年同月同日生,天命注定的缘,就算两个家族彼此不睦,也挡不住俩人相恋的脚步。 可是那一天,当千年冲破重重阻挠前去迎娶梦殇之际却被一道圣旨生生隔开了。梦灵为了天下之位,竟然让仙子般的妹妹做了皇上的宠妃。 一入宫门深似海,恋人并未成路人。 为了救出梦殇,千年拒绝了武林盟主的尊崇,他跑进深山苦练功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断魂剑”已经被他练的登峰造极了。 再次见到梦殇的时候,她早已是皇上的贵妃了。为了千年,她在这个高不可及的位置上孤独的守着,任是天天被赏赐奇珍异宝,任是梦灵一再加官进爵,她的心从未变过。 整整五年,她以死抗争硬是守身如玉了五年。千年总算见到了自己的心上人,四目相望,俩人只愿厮守余生。 眼看幸福咫尺,转瞬却成阴阳两隔。 千年被“忘情刀”刺中心脉,摇晃着倒在了梦殇脚下。梦灵手上的刀带有剧毒,纵使灵丹妙药也无济于事。 梦灵知道“忘情刀”被自己使出三分功力已是极限,仅凭这样的功力就想杀了千年根本不可能。心思歹毒的他将“鹤顶红”涂在了刀刃上。 可就算这样也杀不了千年,以千年的功力完全可以震碎这把浸有毒液的刀。只是梦殇在他身边紧紧依偎着,刀若变成碎片定会伤到梦殇,那样的话,她必死无疑。 他是为了保护她,才挺身而出挡下了那把带毒的刀。 虽死的情愿,但难以瞑目,终究未娶她过门。 梦殇亲吻着千年冰冷的脸颊,极是轻柔。她一番轻语,他合上双目。血色残阳中,梦殇刺死了梦灵,自裁于千年身旁,最后一滴泪滑落下来,正好滴落在他的眉心处。 怎能让他独自飘荡于阴曹地府呢?她要与他共赴黄泉。 轮回那一刻,千年不喝孟婆汤,那汤能遗忘前世一切。可若是不喝孟婆汤便过不了奈何桥,过不了奈何桥就无□□回世间。 梦殇哄劝千年,说孟婆答应自己不用喝汤,所以她会记得千年。来生再见,哪怕千年是发如雪的老人,她也依然是他的梦殇妹妹。 千年终于喝下了孟婆汤,和梦殇一起走过了奈何桥。梦殇的确没喝孟婆汤,她不能忘了千年。 孟婆告诉她,若真不想喝此汤必得付出极大的代价。再相遇她与他不能相守。 忘不了前世的种种,生,不如死! 听到孟婆痛惜的话梦殇笑了,只要来生能再见千年一面,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她绝对不能失去记忆,她不愿和千年相遇而不相识。 这段日子以来,她越来越喜欢看夕阳西下的景色,古稀之年,总有些落叶归根的感觉。 她每天想着的人就是自己的孙女,那是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最喜欢抱着她边撒娇边诉说心里话。 这一天,她害羞的告诉奶奶要带男朋友回来。 他们来的那天,她将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为了深爱的孙女。 她把他郑重的介绍给奶奶,她知道孙女不会再爱上别人了,那眼神中的眷恋仿若前世的她。 她和他在屋内单独交谈着,孙女则在屋外不安的等候着。许久过后他走了出来。望着孙女焦灼不安的表情,她不禁摇头轻笑。 送走这对甜蜜的小恋人,她也累了,真的很累很累。 再累也值得,此生,她已无任何遗憾了。 已经见过他了,他眉心那颗如血般的痣还残留着她前世的泪。一切正如孟婆所说的那样,她与他只能相见,不能相守。 今生重逢,他是她孙女的恋人,她却成了发如雪的老妇人。 望着远方,她默然不语,余晖落日,她泪流满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4章 夏天的雪 他叫夏天,四季之中的夏;她叫白雪,冬日飞扬的雪。他和她,夏天和白雪,是一对彼此深爱的恋人。 五年前的那一天,当夏天遇见白雪的那一刻,他便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美丽纯洁的女孩。仿佛命中注定似的,白雪对热情阳光的夏天亦是一见钟情。 一切就这样开始了,他们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幸福的相爱着。相恋后的第四年,在白雪生日的那一天,夏天当着众人的面向白雪郑重求婚。 “小雪,我爱你,夏天爱白雪!做我的妻子,好不好?” “好!” 在一片热烈的欢呼声中,娇羞的白雪扑进了夏天的怀里。 夏天把要娶白雪的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毅然决然的冰冷并未让他感到丝毫疑惑。 “你要娶她?不可能!” 不同意,早在夏天的意料之中。 父亲之所以和母亲离婚都是因为一个女人,她就是夏雪的母亲。 夏天一直恨父亲,恨他冷酷无情,更恨白雪的母亲,恨她拆散了自己的父母。 然而世事难料,他却爱上了白雪。夏天和白雪相恋以后,才知道了父母当年离婚的真正原因。 其实夏天的父母原本不是恋人,如果不是夏天的爷爷奶奶极力反对,父亲绝对不会和母亲结婚。两个家族之间的恩怨硬是将这对恋人生生拆散了。 父母结婚后的第十年,一次偶然的机会,父亲再次遇见了自己深爱的女人。那时,白雪的父亲已经去世多年了。 这次的重逢让夏天的父亲下定决心,他不能再一次眼睁睁的看着心上人离去。 在父亲的一再坚持下,母亲最终同意和父亲离婚,条件是夏天必须跟着她。她不希望儿子和一个无情无义的父亲生活。 后来夏天才明白,母亲那样说只是借口。她不允许夏天和父亲见面,甚至连电话都不许打,她要夏天对自己的父亲终生仇恨。 对于母亲这种近乎绝情的做法,夏天很理解。他深爱母亲,也知道母亲这么多年过得并不容易。 其实,夏天的母亲挺喜欢白雪。这孩子乖巧美丽,对她也非常尊重,总是甜甜地叫着“阿姨、阿姨。” 可,她就是不同意儿子和情敌的女儿在一起。母亲的态度,又怎能不让夏天苦恼至极呢? 每当夏天将自己的苦恼告诉白雪时,白雪总是柔声安慰着夏天,她告诉他,他们肯定会在一起。白雪的话让夏天既感动又感慨,他庆幸自己能找到这用好的一个女孩。 那天晚上,夏天的父亲和白雪的母亲来了。他们请求夏天的母亲能够体谅这两个孩子,不要让夏天再重复他们当年的悲剧。 终于,夏天的母亲答应了俩人的婚事。 当夏天开心的把母亲同意的消息告诉给白雪时,白雪只说了一句话:“夏天,结婚后咱们和母亲一起生活,她,受苦了!” 就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天,夏天和白雪去调试结婚钻戒。回来的路上白雪想吃雪糕,然后就开心的跑了。 这一去,她再也没有回来。 马路上突然冲出来的一辆货车,将这对恋人永远的分开了。看着躺在血泊中的白雪,夏天握着的手机怦然落地。 他的好友刚刚发来一条短信:“夏天,我已经下飞机了,你和白雪赶紧来接我……”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5章 终结的噩梦 每个人都做过梦,每个梦都不一样。 有的梦里是开心快乐的画面,有的梦里是惊悚恐怖的场景,有的梦里是稀奇古怪的幻境,总之五花八门。 人究竟为什么会做梦?它和我们的生活有没有联系?对于这些萦绕在脑海中的问题,我时刻都在思索。 我一定要知道答案。 因为我总是做噩梦,因为我的生活就是噩梦。 “梦遥,你怎么回事?傻愣愣地站在这里干嘛?还不赶紧带小晖洗漱去。” “我,我……” 望着眼前突然出现的男人,我只觉心脏一阵紧似一阵的难受,舌头更是不听使唤。 这个脸色铁青的男人叫李魇,三十而立的年纪,脾气却非常暴躁。他是梦遥的丈夫,也是小晖的爸爸。 我,就是梦遥。 我和他是通过一部小说认识的,我是作者,他是读者。 “妈妈,我洗漱完了,咱们吃饭吧!” 愣怔之时,一个怯怯的声音传入耳中。低头看去,儿子正睁着乌黑的双眸望着我。 “对不起小晖,妈妈又发呆了,走,咱们去吃早餐。” 帮小晖整理好微微上翘的衣领,我牵起他的小手向饭厅走去。 小晖刚五岁,上幼儿园大班,为了庆祝“六一儿童节”每个班都要表演一个节目,小晖所在的班表演诗歌朗诵,今天是最后的彩排。 所以,今天不能迟到! 快速将桌上的餐具依次摆开,麻利的扭开果酱瓶子,快速取出锋利的餐刀。 “吃个饭都这么磨蹭,和你妈一模一样,快吃!” 刚给小晖的盘子放了一片涂着草莓果酱的面包片,李魇烦躁的声音就响彻整间房子。说着说着,他拽住孩子的一只胳膊使劲摇晃起来。 “妈妈,妈妈……” 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李魇的行为简直比世界末日到来还要恐怖。小晖吓得大声哭喊着,声音早已变了调。 “李魇,你赶紧放开小晖,你会弄伤孩子的。” 此时此刻,望着这个粗暴野蛮的男人,我冲上去推开了他。 “小晖不怕,妈妈在,妈妈,啊!” 才将小晖抱进怀里,就听“嗵”一声,我的头撞在了门框上。 “你个臭女人,敢教训老子,看我不打死你,打死你……” 伴随着他狂躁的声音,我浑身上下亦被两只穿着皮鞋的大脚不断踩踏着。毒打就这样持续着,我根本没有力气和机会去反抗。 我只能用双手紧紧抱住头,尽量保护这个最重要的部位少受伤害,因为前天被他踢伤的地方还在渗血。 慢慢的,我的双手从头上悄然滑落,剧烈的疼痛让我的意识逐渐模糊。也不知道头上、脸上、身上还有四肢被踩踏了多少下,反正距离死亡只差一口气了。 “爸爸,你不要打妈妈了,啊!” 就在自己绝望地闭上双眼之际,小晖的惨叫惊的我一个激灵。 他又打小晖了,想起昨天晚上帮小晖换睡衣时他身上那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痕,我再也无法忍受了。 “啊……” 一声更为凄厉的惨叫声后,李魇瞪着血红的双眼,不敢置信的看着我。 “我,我不是故意要杀你的,我只是为了保护小晖,还有我……” 望着躺在血泊中不停抽搐的李魇,我惊惧的连牙齿都在哆嗦,手里的刀子掉落在地,发出“咣”的一声脆响。 想不到我也会杀人,我杀了自己的丈夫李魇。确切的说,是他死在我用于自卫的刀下。 我从来都没想到自己会反抗,在这之前根本就没有也不敢有这样的想法。因为我怕,我怕一旦反抗会让李魇更加疯魔。 他疯魔起来实在太骇人了,不但将我打得遍体鳞伤而且对小晖也毫不留情,每次听到小晖凄厉的惨叫和枉然的求饶我就心如刀绞。 可是没有办法,我无法保护自己的儿子,每次我都被他捆的无法动弹。这么多年暗无天日的岁月,我就是这样熬过来的。 现在,我杀了这个魔鬼,我和小晖再也不用惊惶不安了。 “妈妈,妈妈,你怎么还没起床呢?我都等你半天了,真是一个懒宝宝。” 朦朦胧胧中,一个童稚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中。睁开双眼,一张苹果般粉嫩的小脸映入眼帘。 看着小晖可爱的模样,我忍不住亲了他一口,我知道自己又做梦了。 李魇活着的时候我每天都做噩梦,梦中的自己被他打的鲜血淋漓;李魇死后我也经常做梦,只是梦中的场景完全变了。 李魇,他再也不是居高临下俯视我的样子了。 其实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勇气来改变看似毫无希望的生活,纵容和忍让只会带来更为可怕的结果。 “小晖,你怎么又偷偷跑进来了?爸爸不是告诉你妈妈很累,让你不要打扰妈妈休息吗?真是不听话的小调皮,我要惩罚你。” “爸爸,不要痒痒我,哈哈哈……” 望着把小晖抱在怀里逗弄的张醒,我禁不住笑出了声。 张醒是我的初中同学,三年前的一天,我在偶然的机会下遇到了他。 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再次见面的我们竟然成为了夫妻。张醒是一个脾气温和的好男人,对我关怀备至,对小晖视如亲生。 婚后不久,张醒带着我和小晖来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我们开始了全新的生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6章 相见不相认 很久以前,他是守护天宫的小仙,虽然等级很低,但位列仙班。不是尘世凡人,不用担心生死。 他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安安分分的待在天宫。不知不觉的,两千年过去了。 很久以前,她是一个得道的小妖,穿行山野丛林之中,吸收天地精华。 再等十年,她就可以成仙了。 如若不是那一次的巧合,他与她依旧是没有交集的仙和妖,素不相识,各自安好。 只要天地存在,他们就存在,不管千年万年都安然无恙。 许是在劫难逃吧,向来安分守己的他,陡然生了贪玩之心。那一日,他私自来到凡间。 尘世的繁华让他流连忘返,一个驻足,他瞧见了幻化为人的她。 不偏不巧,她正好回眸。 一见之下,两情相悦。可惜,他们的爱情为天地所不容。 仙和妖怎么能在一起呢?这会让天界蒙羞,会让妖界猖狂,会被凡间耻笑。 触犯天规的惩罚严厉又残酷,而且谁都逃不过。他被废除仙位,她被收回道行。 为了逃避猎人的捕杀,打回原形的她东躲西藏,一刻也不敢停。 他不忍见她这般艰难,他恳求天帝饶恕她,他愿意代她受过。 他不停跪拜,不断哀求,九十九天过后,天帝终于改变了主意。她的惩罚,解除了。 那一天,他又一次见到了她。 为了这一面,他经历两次轮回,前世今生,命数相同。她亦轮回两世,两次为人,一样娇贵。 不管是以前的小妖,还是眼下的小姐,她都美的清灵脱俗。俊俏的眉眼间,隐隐可见曾经的痕迹。 再次相遇,他和她仅数步之遥。明明伸手可及,他却纹丝不动,甚至一声不吭。 因为于他而言,认与不认都不重要了,只要她顺遂平安就好。 很快,她被丫鬟扶上了轿子,而他,被主人牵走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7章 相忘江湖的爱情 或许是上天刻意的安排,又或许是天使调皮了,总之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和她邂逅了。 他叫方辰,不惑之年,相貌堂堂,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她叫欧文,三十而立,公司白领。女人三十一朵花,欧文将这句话的含义发挥到了极致。 她娇美的容颜带着成熟女人特有的魅力,高挑的身材匀称的恰到好处,这使得本就美丽的欧文更加迷人。 初见欧文,方辰便被她深深吸引住了,总会控制不住的想见她。他变着法子的想理由和欧文见面,到了最后连他自己都编不下去了。 没办法,谁让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那样娇媚生动呢 方辰有一个幸福的家,有贤惠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欧文也有一个幸福的家,有体贴的丈夫和聪明的儿子。 终于有一天,方辰决定不再沉默了,他直截了当的告诉欧文:“小文,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比当初遇见我妻子的时候还要心动。” 欧文是一个慧质兰心的女人,怎会不清楚方辰话中的意思呢?她一直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因为她不愿也不想伤害这个男人的心。 毕竟方辰对她没有任何隐瞒,他是一个光明正大的追求者。单凭这点,欧文就知道方辰不是心存恶意之人。 听完方辰的告白,欧文微笑着开口说道:“方辰,谢谢你对我如此欣赏,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我要做一个尽职的母亲,更要做一个贤惠的妻子。你,我,咱们只能做朋友。” 她告诉方辰,这世上有两种感情最值得拥有:一种叫相濡以沫,一种叫相忘江湖。 和生命中遇见的第一个人相濡以沫,和生命中遇见的第二个人相忘江湖。成为丈夫或妻子的那个人,才是我们最终的情感所系。 方辰虽然遇见了她,但没有在正确的时间,所以她只能是他人生中一个美好而虚幻的梦。 既然在最合适的时候无缘相遇,那么就在最合适的时候相忘江湖。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8章 惊梦断念 他,何时娶我? “夕儿,大军即将出发,等我归来可好?” 这是墨哥哥的声音,墨哥哥…… 两小无猜的情意,青梅竹马的缘分,她笑了。年华如流水,两年过去了,他没有回来。 “夕儿一定等急了?这丫头,竟然睡着了,头发又长了。” 好熟悉的声音,是,是墨哥哥…… 她喜不自禁,倏地冲了出去。然而事与愿违,她没有见到日思夜想的心上人,他还在千里之外的战场。 这,又是为何?紧锁眉头想了又想,她红着脸笑了。 原来,她在梦中见到了他。 绿树掩映,红瓦泛光,轻烟盘旋,如梦似幻。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净觉寺。 寺内大堂,佛祖面前,跪着一个相貌美丽,却满脸哀伤的白衣女子。 住持问:“断了烦恼丝,了结红尘事,你可想好了?” 女子不语,一炷香后,终是点头。 一声叹息,住持拿过剃刀。望着散落在地的青丝,她双眼朦胧,最后一次回首往事。 那时,他将她搂在怀里,亲昵的问道:“等我两年可好?等我夺得江山,娶你为后。”她望着他,含笑答道:“好,我等你。” 只是两年过后,人已不同。 她问他:“何时娶我?” 他笑了笑,抚着她的秀发道:“再等两年,等朕将叛贼拿下,定娶你为后。”她依偎着他,再次点头。 年华似水,转瞬又是两年。 她问他:“何时娶我?” 他依旧抚着她的秀发,缓了缓说道:“外夷侵犯,不能嫁娶,再等三年。放心,朕不会忘了你。” 她推开他的怀抱,并未言语,而是冲他苦笑一声。苦苦等候在他眼里,根本算不得什么。 待她回神,双眸氤氲,脸上的泪水早已干涸。 “从今天起,你不再是夕儿,而是断念。” 寺庙之外,一名盛装男子跑了进来,望着满地落发,他气恼不已,禁不住怒声问道:“夕儿,你为何不等朕?” 她莞尔一笑,轻语一句:“等的还不够?怕是你早已忘了我。” 他一愣,看着自己的手被她使劲拂下,又见她手掌相合转身离去。 她的身影决然,没有丝毫迟疑,不远处,一声“阿弥陀佛”随风入耳。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9章 来过足矣 人人都有不同的喜好,有的喜欢阅读书籍,有的喜欢四处旅游,有的喜欢听歌唱歌…… 而我,就是第三种人。不但对歌曲有着浓厚的兴趣,还每天都要带着耳机听歌,不然就心慌意乱。两年前,这个让我爸都替我头疼的习惯终于被我改了。 我将所有听歌的设备不是送人就是锁了起来,总之再没有动过它们。确切的说,是连看一眼都会心痛要死,因为它们见证了我悲伤的爱情。 “因为刚好遇见你,留下足迹才美丽……” 《刚好遇见你》是他给我唱的第一首歌,也是他唯一会唱的歌。说来也怪,以前我听这首歌的时候没有任何感觉,甚至都没完整的听过。 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这首歌被他“重新演绎”后,我就迷上了“刚好遇见你”。每天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循环播放,直到听得耳机手机都发烫了才停止播放。 机器虽然停止了,但“真人环绕声”就在身边,我会让他继续唱。讲真,他的嗓音挺好听,特别适合唱这类型的歌曲。 可惜,我们当时只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却忽视了歌词都带着注定分手的结果。 两年前的那个秋天,当我们初遇的那一刻,便一见钟情的爱上了彼此。这样的爱情除了甜蜜就是幸福。相恋刚满一年,他便向我求婚了,我想都没想的就答应了。 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就在我们准备拍婚纱的那天,他母亲找到了我们。她冰冷的语气透着坚决的反对,她不许我和他儿子在一起。 理由只有一个:我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没错,我是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虽然我已经恢复单身了,但结果都一样。 她绝不会答应我们在一起,除非她死了。 他妈是个强势的女人,性子刚烈,向来说一不二。他要是敢反对,他妈就敢从楼上跳下去。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们还怎么可能在一起不被祝福的婚姻不会幸福,况且他是家里的独生子。 我不恨他母亲,真的不恨,换作是我的话,我也会为自己的孩子打算。 我离开了那座城市,临走的时候,我将手上的钻戒取了下来,将他所有联系方式全部删除。既然决定离开,就彻底消失,彼此也少些痛苦。 “因为刚好遇见你,留下足迹才美丽”,曾经来过,就够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10章 那天晚上 故事:那天晚上 诡语娜娜 8月16日·中文在线签约作家 图片来源于网络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多么动听的一句话,果然是全天下最好的祝福。我向往这样的爱情,也希望和自己心爱的人白头到老。你呢齐北?你是怎么想的?不吭声是什么意思?” 这是我时时提起的“老生常谈”,也是我念念不忘的“经典句子”,更是我对两小无猜的“突然袭击”。 这个将时时、不忘、无猜集于一身的人,就是齐北,我的恋人。 日日挂在嘴边的询问,非但没让齐北觉得厌烦,反倒回答的和颜悦色。 “我怎么想并不重要,只要你怎么想我就怎么想,绝对和你观点一致。” 齐北说的是真心话,因为他对我的爱从未变过,而我对他亦是无比眷恋。为了他,我什么事都敢做,也什么事都愿意做。 我们彼此深爱着对方,爱的浓情蜜意,爱的难舍难分。为此,我还郑重其事的许诺:“秦小洛一定会和齐北相伴终生”,我相信自己的诺言一定会实现。 我承认我很自信,我也承认计划不如变化快。不然的话,我怎么会和齐北分手呢?这可真是太搞笑了,完全意想不到。 对我的诺言来说,它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其实这挺正常,毕竟命里注定的事谁也无法改变。饶是如此,我依然痛苦万分,哪怕此刻想起来,还是泪流满面。 “秦小洛,你有点出息行吗?过去多久的事了你还想着,记忆力也太好了吧!” 说话的功夫,小白走了过来,脸上全都是大写的不可思议。 “谁说我哭了?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还有,我的记忆力的确实不错。” 对于小白的不满,我向来针锋相对,有时候更是言辞激烈,好在他从来都不计较。没办法,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再说我就要走了。 说来也怪,我明明很讨厌这里,巴不得立刻消失,可真要离开了却又舍不得。确切的说,是舍不得小白,因为他对我实在太好了,就像一个疼爱小妹妹的大哥哥。 “大哥哥”,好亲切的称呼,我曾经也这么叫过他。不知不觉间,我又想到了齐北。 说来也怪,也不知道我今天怎么了,总是时不时就想起齐北,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天意吧。 只有将尘封已久的往事最后回忆一遍,才是真正的重新开始…… “小洛!” 正在凝神思考,猛不防小白突然开口,我的思绪随之中断。 “怎,怎么了?” 许是刚才那一声太过突兀的缘故,所以我的反应都迟钝了,就连说话也变得不利索了。 “我没什么事,就是希望你以后能好好的,别再像这次一样犯傻。” 话刚说完,小白转身欲走,就在他转身的一刹那,我突然叫住了他。 “怎么了?” 对于我猝不及防的喊声,小白明显不知所以然,连带着说话的语气都夹杂着错愕。这一刻,我看着他颇具喜感的表情,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既然要重新开始,就和过去彻底了解。 想到这,我毫不犹豫的说道:“小白,请听秦小洛的故事。” 小白向来聪明,知道“秦小洛的故事”是什么意思,他做了个鬼脸说道:“我早就想听你的故事了,请吧。” 话音刚落,小白就摆好了洗耳恭听的姿势,而我亦是对他会心一笑,缓缓开口。 论的话,我和齐北也是青梅竹马。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玩闹。他在哪我在哪,我在哪他在哪,总之没有分开过。 齐北长得好看,肤色白皙,眉眼俊秀,不像别的男孩那样粗狂。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暖阳在身,以致每次看到他,我都笑若春花。 从小学到高中,齐北一直是全校女生思慕的对象。为了能和齐大校草说句话,更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她们总是变着法的送礼物。 不管是价值不菲的手表,还是时尚个性的钱包,又或者五颜六色的折纸幸运星,齐北都收到过。如果是别的男生收到女生送的礼物,不但心里甜如蜜,脸上更是乐开花。 可惜,齐北不是别的男生,面对堆积如山的礼物,他除了瞠目结舌就是无可奈何,最后都转送他人了。 和齐大男神比起来,我简直微不足道。长相既不出众,成绩也不优秀,关键身体还不好,普通的连陪衬都算不上。 不过有一点,我性格挺好,齐北总被我幽默的言语逗得捧腹大笑。 “我,我没事,就是肚子疼。小洛,你,你太严肃了,哈哈……” “你能不能坐正?东倒西歪的像什么样子?你是校草,不是笑草!” 在欢声笑语中,我俩的感情越来越深。 他喜欢我的性格,更欣赏我的为人,他告诉我:“小洛,你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 能得到齐北的赞誉我喜不自禁,饶是如此,我依旧装模做样的说:“谢谢帅哥夸奖,话说我什么时候虚伪过?” “没没没,你一直都很真实,行了吧?” “哈哈……”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听到这句话我就笑个不停,或许齐北太萌了吧。 “秦小洛,你能不能淑女点?当心笑的气喘。” “不……能……” 你说我笑,我笑你闹,我俩终于走到了一起。 恋爱中的情侣少不了出去玩,我和齐北也不例外,为了照顾彼此的兴趣和爱好,我们完全遵守公平原则。 如果这周我陪他去电玩城,那么下周他就陪我去游乐场,谁都不失望,谁都不生气,谁都很开心。每次出去,齐北都会紧紧牵着我的手,生怕我走丢似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俩的事大家都知道了,我们也准备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姻不是儿戏,我们必须要告诉双方父母。 对于我和齐北的婚事,我爸妈并没意见,毕竟他们是看着他长大的,再说我俩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没什么可挑剔的。 得到我父母的肯定,齐北乐不可支,他向我保证:“小洛,我爸妈一定也没意见,你就要成为我的妻子了……”话音未落,我的脸上已经落下一个滚烫的吻。 然而,我俩高兴的太早了,以致于忘了世上从不缺少“事与愿违”。齐北的父母不同意我俩的婚事。与其说是他父母反对,倒不如说是他母亲不接纳我。 齐北的母亲是一个舞蹈老师,人虽然长得漂亮,气质也很出众,但性子太过孤傲,总是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其实我也想过她会反对,还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了齐北,可他并不以为然。 他拉着我的手轻声安慰:“小洛,你不用担心,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他们肯定没意见,放心吧!” “齐北,我……” 我本想让他先给父母说一声,试探一下他们的意见,免得谈及此事不欢而散。只是齐北的自信,让我终究没有说出心里的话。 那天晚上,也就是齐北带我去他家,以准儿媳的身份见他父母的时候,他母亲大发雷霆。她喊来吼去都是一个意思,无非嫌弃我条件不够出众,身世不够显赫,非富即贵的家庭怎么配得上她儿子?! 人们常说“生死难料”,此话一点不假。比如有的人早上去上班,晚上却没回来,因为一场车祸让他魂飞魄散;比如有的人因为一口气没上来,被活活气死在世态炎凉的人间,就像我。 那天晚上,我无法承受齐北母亲的肆意辱骂,以致心脏病突然发作,匆匆离开了人世。我和小白也因此认识了,是他叹息着将我领到这里的,也是他帮我抹除了之前的记忆。 这次要不是我开始新的人生,他才不会将之前的记忆还给我。差点忘了,小白不叫小白,他叫白无常……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11章 流年错逢时 樱城是云樱皇朝的帝都,名副其实的第一皇城。云樱皇朝以樱花闻名天下,樱城又以“盛樱”闻名皇朝。 “盛樱”是樱花的一种,因颜色娇艳、花形瑰丽而盛名在外。 此花受帝君炫宇钟爱,他不但在御花园种满“盛樱”,更将其赐予爱女为封号,取代了她的本名。 盛樱天生丽质,聪慧活泼,是帝后的掌声明珠。贵为公主,她享尽荣华;身为皇族,她尊贵无比,于她而言,它们不值一提。 在盛樱心里,惟有“安国公夫人”的称号最珍贵。除此之外,她总是念叨一件事。 “倘若我不是公主,逢时会爱我吧……” 安国公府的夜晚,总是冷冷清清,有种无可替代的孤寂。 本该两人同睡的木床,却是盛樱一人独眠,越发显得单薄瘦弱。 她睡得极不安稳,自从嫁进安国公府,她每晚都做同样的梦。 梦中,全是漫山遍野的盛樱,仿佛紫色的云朵动人心魄。然而一觉醒来,往事又上心头。 那时,盛樱还是懵懂的少女,不懂北夷要求皇兄为质的含义。她只是讨厌北夷国的帝君,那人仗着国土辽阔,逼父皇送这送那,现在竟然连皇兄都要,真是为所欲为。 隔了几日,她听说安国公的嫡子会代替皇兄为质,便放下心来,也不多问。 毕竟是贪玩的年纪,烦心的事懒得再想,得知父皇要去寺院还愿,盛樱也跟着去了。临进寺门的时候,她瞥见一个落寞的身影,问了身边的人才知道,他就是代替皇兄为质的公子。 那一刻,盛樱起了怜悯之心。 她移步到他身旁,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低声问了句:“你在看什么?” “看天,它高高在上,它能决定我的命运。” 这样深奥的话,盛樱当然无法回答,她只能岔开话题问道:“你叫什么?” “步逢时。” 盛樱原本也想说自己的名字,可父皇母后不许她透露身份,她只能隐姓埋名的同他聊天。 素茶做伴,笑语相随,那日偶然的遇见,她成为他全部的念想。 步逢时回来后,盛樱便遵照旨意下嫁安国公府。她知道父皇是想弥补步家,她也想照顾自己的夫君。 熟料朝朝暮暮的思念,变成了撕心裂肺的遗憾。承袭爵位的步逢时,一直策划谋反大事。 当年,若不是她的父皇顾及太子,改由自己去了北夷,爹娘也不会被气死。 虽然炫宇感到愧疚,并将盛樱赐婚步逢时,但失去的无法挽回,他一定要为爹娘报仇。谋反之事进展顺利,步逢时即将成为新帝。 其实他爱盛樱,或者说彼此相爱,可惜身份不同,注定没有结果。 空荡荡的大殿中,盛樱不断徘徊,不知走了多久,她看见了他。相见之下,谁都未动,宛若回到了过去。 许久过后,步逢时转身离去。她知道,登基大典开始了。 逢时,我不该遇见你…… 想起旧年往事,盛樱泪流满面。 锦衣华服固然夺目,却不及白衣素雅,如同她被“盛樱公主”所累。 “奈何浮华一世,偏偏错了流年。” 药碗落地的刹那,盛樱苦笑的自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第12章 双城故事 世界很大,城市很多,城与城相似的地方也不少。 有的名字相似,有的风格相似,有的气候相似,各种相似比比皆是。 城有相似,这个说法我从无异议,因为我居住的城市和他居住的城市就很像。 北京,西安,都是历史悠久的千年名城,都有古色古香的皇家建筑,都有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 与此同时,它们也有许多不同:面积大小的不同、人口多少的不同、工资高低的不同等等。 其实城与城之间存在差异才正常,毕竟每一座城市的区域都不相同。差异也好,不同也罢,都不影响我和老高的关系。 即使我在西安,即使他在北京,即使它们是两座城。 讲真,刚上初中那会我俩还不太说话,虽说是同桌,但疏离的就像两个班的学生。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冷漠直到初二才结束。 许是有了一年的同桌基础,许是我聒噪的性格让他实在无奈,又许是两种因素都有。 总之,我俩从冷漠的同学变成了连上课都在说话的老铁。老高学习好,我一直贪玩,我俩当同桌主要对我有利。 我可以毫无顾忌抄他的答案,想抄哪科就抄哪科,没有次数限制。 考试不允许同桌坐在一起,防止相互之间抄题或者对答案,我俩当然不能违背校规。 分开坐就分开坐,我对此没有意见还特别拥护,当然这些都是装的。 如果我不把真实想法隐藏起来,肯定会被老师叫家长。学生都不希望父母来学校,因为他们回去基本都动手。 除此之外,我特别相信老高的真诚,毕竟优秀的成绩谁都看得见。 看到抄来的高分我更激动,每次都有种跪了的冲动。我感激的给老高送礼物,可连送三次他都不接。 不接不代表老高厌恶吃辣条,而是他不想让我抄答案了。因为他相信,我能考出让他怀疑人生的成绩。 不过这个成绩需要我独立完成,也就是凭实力考出高分。 在他的辅导下我的成绩突飞猛进,不但考上理想的大学,还找到了满意的工作。 老高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而是留在大学继续深造。又过了三年,他研究生毕业了,人也留在了北京。 那一年是2015年,也是我工作的第二年。 2016年,老高报考了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某天下午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我去,这谁啊?看着陌生的号码我犹豫要不要接。号码虽然陌生,但我知道区号,这是来自北京的电话。 应该,是他吧? 想到电话可能是老高打来的,我迅速摁下了接听键。 “我就知道是你,这么久也不打电话,是不是穷的连电话费都掏不起了?最近怎么样?找到工作了吗?在哪住啊?” 当话筒那边传来熟悉的“喂”时,我激动的差点蹦了起来。老天,这家伙好久都没给我打电话了。 有时想想也挺搞笑,老高说话慢吞吞的,我语速又特别快,我俩聊天只有一个结果,就是我说他听。 或许接到他的电话太高兴了,我竟然忘了他说话慢,而他也没提醒我。 我俩一个使劲说,一个静静听,直到我嗓子快冒烟的时候才想起了一件事。 这可是长途电话,还是老高从北京打过来的。可是,我咋这么过分呢?说个没完没了。 不过好朋友就是好朋友,让爱说的说,让不爱说的听,虽然这是我给自己找的借口。 “哦,我挺好,也考上国家公务员了,招考单位通知我明天去报到。” 一个愣神,老高已经风轻云淡的说完了。 “考上了?!厉害,赶紧收下我的膝盖,我要挑个摆件送给你,你上班的时候把它放在办公桌上,这样就无法忘记我了,我狠吧?哈哈……” 他考上公务员把我乐坏了,恭喜他的同时也开了一把玩笑。谁料,他接下来的话让我差点窒息。 “我不去报到,也不想当公务员,况且我的性格也不合适这类工作。我在一家大型网站找到工作了,明天正式上班。” “你没开玩笑吧?不当公务员考什么试?” “我参加考试就是想试一下,没别的想法。我已经找到合适的工作了,年薪挺高。可可,再见。” 老高毫无预兆的结束了通话,如同他猝然而至的通话。那一刻,我望着手中早已无声的电话,放弃了再给他打电话的想法。 没用,我了解老高。他是外表安静骨子里坚定的人,决定的事情绝不会改变。 他都是为了家人,主要是为了他弟弟。我见过老高的弟弟,我叫他小高,我俩就见过一次,说了一句话,还是我说的。 “你是不是外国人?” 我想知道他的眼睫毛为什么又浓又密,所以问了一句,他没理我。小高出车祸那年刚十岁,他被一个混账司机撞成了终身残废。 弟弟失去右腿,父母悲痛欲绝,肇事司机逃逸,这一切对老高打击很大,他的性格也变了。 老高想帮父母减轻压力,他想给他们买一套大房子。他要在发展空间大、机遇多的大城市找一份工作,他要实现所有的愿望。 最终,老高的愿望变成了现实。 他孤身一人留在了北京,在一家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上班,月薪不少。四年后,他在家乡给父母买了一套新房子,就在我家附近。 工作后,老高又找了一份兼职,整天忙的天昏地暗,我们的联系也越来越少了,一年到头就春节能见一面。 岁月如飞刀,一晃过十年。 十年,时间变了;双城,方位变了;经历,心性变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许多事物都发生了变化,纵使世间万物都在改变,我俩的友情始终未变。 不管我去北京还是他回西安,不管往返行程安排的多密集,我俩都一定会相约见面。哪怕只有五分钟,也足够我俩开心一整年。 身处不同的城市,拥有相同的情谊,这是注定的幸运。 这份幸运弥足珍贵,这份幸运应了那句话:朋友不一定常见面,但一定把你放在心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