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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三人行》作者:飞扬公子
文案:
谁还记得:
校园熟悉的cāo场,熟悉的课桌椅,熟悉的同学和老师?
谁还记得:
自己曾经有过的天真,幼稚,单纯,不怕闯祸的冲动?
谁还记得:
当初第一次的青春懵懂,对异xìng的喜欢和追求的时光?
谨以此文:献给那些年青涩的回忆,重温那些年惊险的传奇,祭奠那些年逝去的青春!!!
标签:飞扬公子 校园 三人行 bào笑 愚蠢 出糗
第一章 开门见山
我叫肖仕军,所在的村有一座历史悠久,文明古老的住宅。因为这座住宅,使得我们村也小有点名气。
听说这座古宅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
也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古代史书上也没有记载。也就是因为没有记载,所以我们不能确定几千年是不是假的,就我各人觉得,可能得有几万年的历史。
你要是去问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他也不知道,更何况你也问不了。
我们村子其实不大,六十几户人口而已,整个村的房屋占地面积更是小的可怜。
房子很破,很旧,大多是木头房子,贴了瓷砖的房子也就一两家,而且还是没有把房子的全部面积都贴上瓷砖的那种。村里的人基本以务农为生,门口的一条小溪可以带给他们多一点的额外收入。
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谁也不会想到这条小溪日后可以出名。
而当我出生的时候,这条小溪立马声名鹊起,名声大燥,也许正是因为我的出生使小溪出名的。不过,这个可能xìng不大,要是的话,也应该是我爸妈结婚埋下的铺垫。
现如今,小溪成了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每年都有大量的游客来这里旅游。
城市里的人对我们乡下这些农村山水的渴望,就像我们对城里的高楼大厦的追求一样强烈。
我们觉得我们这的山水不咋的,城市里的人觉得他们那的建筑房屋也不咋的,因为习惯了也就没有什么感觉了。再说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所以我们要以我们的山水为荣,城市里的人要以他们的建筑为傲。
村子在很早的时候还没有像样的教学楼,不过后来村里出钱盖了几栋,我有幸成为了第一批使用它的众多孩子中的一个。
肖咏和肖雪真是我最好的朋友兼兄弟和哥们。
毕竟我们三个是一个村子里长大的,面见多了,话说长了,接触久了,再加上臭味相投,关系也就好了。
为什么很多人说自己的同班同学最容易成为自己的恋人呢?
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男女同学之间,见面多了,话说多了,接触多了,关系好了,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了男女朋友了。
我们学校本来设有五个年级,后来因为改革的需要,变成了六个。
为了教育制度的发展,我想别说是增加一个年级,就是减少两个年级我们也要无条件服从。不过,教育制度是不会减少年级的,他们不多加几个年级,你就阿弥陀佛了,也算你念了几天的经没有白费。
我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冬天上学对我来说绝对是个恶梦,而且这个恶梦总也挥之不去,抹杀不掉。
我想,除非是我永久xìng失忆。
不过也好,要是我忘了,那我的人生就不那么完美了。
七岁的我,要在冬天早上那么早起来,简直比登太阳还难。如果要我在冬天起床和登太阳中选一个的话,我会义无反顾,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那么早当然是相对的。
像有的人四点多起来还觉得太晚了,但对于我来说,八点起床也不会太迟。
试问一下,谁不想在暖和的被窝里多睡一会儿或者多赖几下床?
毕竟床和我们也是有感情的,谁舍得离开那温暖又舒适的被窝去受寒冷之苦呢?
科学家也说过赖床是有益的,不是有害的。我也是个人,还是个小人,更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我也不例外的。
每天按时叫我起床的这个看似简单容易却又十分复杂艰巨的好像是任务但又不能说是任务的任务,自然而然的落在了我老妈的肩上和身上。
我记得小时候我很喜欢做梦,有好的也有坏的,而且奇了怪了,我晚上一直做恶梦,中午却做好梦。
那时我总是在我快做完恶梦的时候被我老妈给叫醒,而不是被恶梦里的故事情节吓醒的。所以搞的我现在想做个完整的,有结局的,而不是半路失踪的恶梦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很害怕恶梦,但并不代表我害怕做恶梦。
对我来说,做恶梦其实也是有好处的。
在梦中经历了斐疑所思的恐慌,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就不会那么夸张害怕了。况且做恶梦也是要有技术含量的。你们见过哪个人想做恶梦就随随便便的可以做的出来的吗?
现在的人,连做个梦都是奢求了,要么动不动就做个白日梦,要么一个也做不出,那有意思吗?
一点意思也没有。
老妈总是把被子一把手掀开。
掀开的那一刹那,我整个人觉得一下子进了冰库一样,阵阵凉意迎面而来,不过我当即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我家穷,是买不起冰库的。
我整个身体缩成一团,说:老妈,搞什么搞啊你?你这样太突然了,会把我吓感冒的。你不是经常教育我,要我好好保重身体的吗?
说完我又把被子重新盖在了身上。
被子早已失去了它刚才的那份温暖。就仿佛一对恋人接吻一样,刚开始热情澎湃,不接吻到忘了呼吸绝不停止,可一旦换了几口气后,就没有了当时的激情和决心了。
不过好在被子还有一点保暖的效果,要不然不用我老妈动手,我都会直接把它给掀了。
老妈站在那说:你啊,就是皮痒,嘴硬,屁股找抽。我的意思是叫你不要在冬天逞强,只穿一件超少布料的背心,不要在夏天只知道整天吹空调,还开到最大码力。
我说:你是舍不得那一点点电费吧。
老妈说:那是一点点吗?我们每个月的电费就很多了,能省则省。
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后,老妈又说:好了,不说那么多了,你快点起来,你看看你什么德行,都迟到一个多月了。再这样下去可不行,要是被学校开除了,那就不好了。
老妈边说还边把我扶起来。
我说:小学是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不敢开除学生的,尤其是像我这种一年级的小学生,老妈,你就放心好了。
我觉得读小学一年级的最大好处就是,那时候还小,没上过几天学,对上学还有那么一点点兴趣。
这就好比你要我吃一两天馒头,我可以接受。你天天要我吃,而且又不给别的配菜,你给我一千万,我或许会考虑一下,可你什么都不给,那我可不干。
有人说不要考虑了,先拿了一千万元钱再说,以后到底能不能坚持天天吃馒头再另当别论。
我要说的是,那可不行。做人嘛,要厚道,这是毛主席教育我们的。
老妈说:或许吧。来,快把衣服穿上。
我懂了老妈的意思了。
还没有听说过有因为上学爱睡懒觉导致上课迟到而被开除学籍的学生。
几千年以前的历史上没出现过,我当然也不能去做第一个吃人的螃蟹,破坏了规矩,吓坏了百姓,所以我不能被开除。要不被开除就不能迟到,所以我不能迟到,所以老妈要我起来。
可说归说,做归做。
我翻了个身,说:一定不会的。我再睡一会儿,等下下就起床了。
然后我就不理我老妈了。
老妈也是为我好,我知道,可在我心里知道现在睡觉更重要。
老妈试图用她的蛮力把我拉起来,可拉了几次都没拉起来。因为我不想让她把我拉起来,所以我刻意加了一点劲。
可能老妈实在没办法了,厉声说:你再不起来的话,你看看自己会怎么样,并且看看我会怎么收拾你。
我有点妥协了,可男子汉大丈夫,说一不二。
老妈接着说:像什么样子,妈妈的话都不听了。翅膀这么小就长硬了是不是?那我以后还管得了你。都是你那可恶的爸爸把你给惯的。
老妈边说还边做出要打我的样子。
我感觉到老妈是真的生气了,睡眼朦胧的就穿上了衣服和裤子,连裤子穿反了都不知道。
我很后悔,也感到自己很愚蠢。为什么刚才我没有马上起来?
我还小,又不是什么男子汉大丈夫,说一当然可以说二了。
等我穿上了衣服裤子以后,老妈笑着对我说:听话,这才是我的好儿子。
每次老妈拿我没辄的时候,总是会装出非常生气的样子,而我明明知道,可还是会上当。
嗨,谁叫我是一个真正的孝子呢。
孝子,孝子,这就是在说我这个孝顺的儿子嘛。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老妈真生气的话,那我家就完了。
我老妈一旦生气了,心情就不好了。心情不好就比较懒,懒了就不打扫卫生了。像洗衣服,做饭,拖地板这类重活老妈不干就有理由了。
当然,我是更不会干的。
我匆匆刷了牙,洗了脸,洗脸的水当然是热水了。
我想,要是用冷水的话,在你洗的时候,只要随便一阵微风吹过,你的脸就不能动弹了。
我喝了一碗稀饭泡的蛋粥就背着书包上学去了。
老妈说现在是我长身体的时候,营养很重要,必须要跟上,所以每天用稀饭泡一个蛋给我喝。
第二章 对话老师
这种蛋不是普通的蛋,是特别普通的土鸡蛋。
说到土鸡蛋那就不得了了,有空再给你们细细说一下,现在没空。不过,我可以大发慈悲告诉你的是,土鸡蛋不是壳上有土的鸡蛋。
很多人说,人啊不可以输在起跑线上。
我认为,不能输在起跑线上这说法是没错,但更重要的是不能输在终跑线上。
起跑线上输了,你可以追,拼尽全力去追,或许有可能追上。要是终跑线上输了,比赛也就完了,你也就输了。
我的身材比一般的少女还小,个子不高,可是我的书包都是出奇的大。好像那书包跟我唱反调似的,我们两的身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不知道我老妈为什么会给我买这么大的书包。老妈的理由说是,一次在大街上特价买来的,这样不仅便宜,还可以多用几年,更不会浪费。
对于特价的商品,我没有什么好感,我觉得它是名副其实的大骗子。
它只是为了让你看到自己好像得了便宜,事实是它在思想上已经把你给骗了,失去了更多。它只不过是换一种方式来骗你而已。
特价的商品不一定是最差的,但一定是最假的,就拿价格来说。
我常常对我老妈说:老妈你不用抠到这种程度吧。书包是在上学期间才买来用的,而且一年一个已经很不浪费了。我就是想浪费也没什么可以值得我浪费的了,你还要我咋不浪费。
而老妈总是说:我们那年代可穷了,那时候连。。。。。。。。
我赶紧说:得,得,得,就按你说的可以了吧。
我讨厌而且最不喜欢听我老妈去唠叨她们那个年代和她那个时候的事了。
由于书包它本身的质量就很重了,再加上它有那么大的空间可以装下各种各样的书,就更重了。
我想,我这弱小而又幼稚的肩膀要是哪一天长畸形了的话,一定是给这书包和它里面的书害的。
冬天里的温暖阳光可有用了,总是会吸引到很多怕冷的人,所以那些无所事事的大人都会在吃饱了早饭后,去马路旁边的一家便利店的门口晒太阳。
我们那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早上吃的都是饭。
我发现现在的店,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里的店的名称真是取得一踏糊涂,没有一点新鲜感。都是直接把业主的名字加什么店就好了,某某花便利店,某某明小吃店,某某某某店到处都是。
难道一定要挂个你的名字的招牌才能说明这是你开的店?
才不会让别人走错你的店?
这家便利店就像农村唯一还看得过去的大姑娘,人人都会望上一眼,而这家店时时都有人光顾,绝无缺席和空位。
便利店门口的那条马路是我上学的必经之路。
所谓必经,就是只有一条路可走。
我背着那沉重的书包走在马路上。
很多吃饱了还没消化的爱开玩笑的大人就会拿我开涮,说一些像什么‘太阳都落山了,还去上什么课’,‘上课又不好玩,还会被老师骂,不去了’之类的话。
我很能理解他们,本来就无聊嘛。
大人和大人之间的谈话是最枯燥乏味的,他们不觉得我都觉得了。
对于他们的话,我本来是可以当他们在放屁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很在意,也许是我很难把他们说的话当放屁看待吧。
我怕他们的话侮辱了屁。
屁乃人体精华,一天最多也就几个而已。
至于话嘛,一天成百上千句都有,有时说的多了,就连自己都不明白说的是话了。
其实有时我也挺佩服自己的,因为我觉得别人放了屁,你却要当作不知道的这种境界是相当高的,相当的需要有修养。
如果一个人放了一个屁,但是不臭又不响,你没察觉,闻不到气味,所以你会认为他没放屁或者可以说他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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