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绝对交易平台 > 正文 第十章 天高三尺
    扒拉着任务栏,也就是执欲界土著所谓的天意,接任务就是领天意。

    大概真是为了用户的安全考虑,任务中有着非常详细的描述,位置c怪物实力c附近的环境,种种种种,每一个任务,都足足有着万字以上。

    如果是刚进来时候的余稷,肯定会挑选一个性价比最高的任务来做,比如像刚刚翻过去那个任务。

    两足蛇毒:猎杀两足蛇,取下毒囊,每个毒囊可换取一交易点数。

    两足蛇距离不远,实力不高,毒素不致命,又不是群居动物,看起来再好不过了,然而看完详细的描述之后,余稷就知道这两足蛇并不是软柿子。

    是,两足蛇实力不怎样,就算是一个普通人,只要知道怎么抓蛇,都能轻易捕杀,但两足蛇生存的环境可不安全。

    两足蛇生存的地方是尖矛鼠泛滥的地方,尖矛鼠数量多,行动迅捷,在食物面前无所畏惧,又免疫两足蛇的蛇毒,往往两足蛇毒倒了大型的猎物,都会便宜了这些尖矛鼠,而两足蛇也会收获一两只尖矛鼠作为自己的食物,形成一个奇怪的食物链。

    两足蛇的蛇毒具有强烈的麻醉效果,虽然不致命,但与尖矛鼠一配合,就成了再致命不过的剧毒,只要沾上一点点的蛇毒,余稷就必死无疑。

    将所有奖励高的任务都排除掉,他只打算安心从简单的做起,等到适应了这个世界,再谈其他。

    很快,他就找到了一个颇合他心意的任务。

    大尖矛鼠白矛:猎杀大尖矛鼠,拔下白矛交付任务,每三条白矛可换取一交易点数。

    大尖矛鼠属于尖矛鼠的一种,但是有所不同的是,尖矛鼠身上如同硬木刺的鼠毛可以发射出五米远,三米之内刺穿五毫米的木板,大尖矛鼠身上的鼠毛并不可以射出。

    相对的,大尖矛鼠的体型要比尖矛鼠大,堪比一只成年的家猫,战斗力不比狼差。

    余稷挑选大尖矛鼠作为目标的原因,就是大尖矛鼠作为地区一霸,附近没有其他具有更大战斗力的猛兽,因为任何强力的猛兽,都会在五天之内被大尖矛鼠围杀,如果围杀不了,那就迁移。

    而在没有足以威胁他们的强力猛兽的情况下,大尖矛鼠通常独居在地面上,并且不会打洞!

    是的,身为老鼠,大尖矛鼠并不像尖矛鼠精通打洞,这种雄霸一方的家伙,甚至连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靠着一身厚重的皮毛,无视任何恶劣天气。

    其实准确来说,大尖矛鼠的附近并非没有强力的猛兽,只不过这些猛兽只会在大尖矛鼠的边缘出没,而且只捕杀大尖矛鼠。

    余稷大概看出来了,大尖矛鼠代表的应该是食欲,而且是最最单纯的食欲,它们几乎什么都吃,所以被其他生命视为天敌,没有任何生命会放任这些如同饕餮的家伙繁衍壮大,在这种生命天敌的面前,其他都可以放下。

    换句话说,所有出没在大尖矛鼠领地外围的生命,都是战友虽然这些战友一点都不可靠,甚至还会在背后抽刀子!

    出了城门之后,余稷就一直有一种奇异的感觉,似乎要融入整个世界,花c草c树木甚至各种昆虫,似乎都在欢迎他。

    风吹过树叶的声音如同奏乐,枝叶的摇摆好似在向他招手。

    超限感知自然而然出现,一点点蔓延出去,顺着枝叶c根茎,还有穿梭于枝叶间的风,将越来越大的地方纳入自己的感知之中,整个森林都成了自己,整个天地

    就在他越来越沉迷于这种化身天地的感觉的时候,一种莫名的力量突然插入,将他从中打出。

    如梦中初醒,恍恍惚惚,看着已经一清二楚的外界,半晌之后,才发现大量来自交易平台的生命警报,但他从中惊醒,却无关交易平台。

    “永恒心界原来是这般的作用!”

    冷汗潺潺落下,余稷已经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简单来说,自然之血是异界的一种非常高贵的万物之灵血统,而超限感知则是这种高贵血统中,只有极少部分的皇族才有的天赋神通。

    不同于地球上,只有人类一种智慧种族,可以自称为万物之灵,自然之血的世界有着多种多样的智慧种,万物之灵乃是宇宙所有种族公认的地位,可想而知这种血统如何。

    这种万物之灵的皇族更是非同凡响,超限感知的能力在皇族之中又是极少,拥有了超限感知,就意味着成长起来又是一个星球的主宰者。

    但是!

    任何拥有超限感知的万物之灵,都会接受最优秀的教育,与最严密的保护,他们天生能掌控自然,却又必须要小心被自然同化,一旦接触到庞大c原始c未经改造,并且生命力庞大的森林c草原等地方的时候,很容易就会沉迷其中,被自然同化。

    与预计交易之人,显然不想余稷就这么被自然同化,所以送了一份保障过来,也就是永恒心界,但永恒心界是保护,也是禁锢,它能让余稷保持现在的心境,同时也会限制他心境的进步。

    不过,跟生命比起来,这些又算不得什么,余稷倒是庆幸,庆幸于与天地合一的状态触动了永恒心界的保护,否则他现在已经冥冥渺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万物之灵万物的集团意识!

    也算是拿命换好处,这一次与自然同化的经历,让他更加适应于超限感知,穿梭于森林之中,仿佛是在其中生活过千百年一般,每一步都落在它最应该落下的地方,并不比行走在毫无障碍的平原慢上多少。

    很快,穿过了森林,来到了大尖矛鼠的领地,一片天高三尺的地方。

    虽然余稷早已经知道大尖矛鼠不挑食,但怎么也没想到,这帮子真无双吃货居然连土都吃,硬生生把一块据任务描述,乃是青翠繁茂,物种丰富的小山,吃到了天高三尺。

    远远望去,很明显就能看出来这一大片地区,那诡异的凹陷。

    “咕咚!”

    余稷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这要是死在这里,真的连屎都当不成啊,保证是拉出来还要再吃进去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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