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都市小说 > 随缘书屋 > 正文 第十三章 喀秋莎
    叶静花最终还是没能和凌晨一起逛lc区,因为凌妈妈打电话让凌晨两兄妹回去一趟,所以叶静花唯有带着一丝遗憾和满足离开了。

    凌晨又带着妹妹跑了半个城市,回到了“浦东欣区”。

    “叮咚~”凌沫按响了门铃。

    “谁啊?”喇叭里传来凌父的声音。

    “爸爸,是我。”凌沫脆声脆语地回道。

    “咔!”门开了。

    臭老爹,我按门铃你就拖拖拉拉的,小沫一喊你就光速开门。本来还想说发现了小沫是兄控之后对你好点的,但是现在不可能了。凌晨幽幽地想道。

    今天老爹难得穿了一身比较正经的服装,虽然还是休闲服,但是比起之前小沫买的韩版t恤正经多了。

    凌妈妈仍然在厨房里忙活,让凌晨不禁暗自揣测老妈的初始地点是否就是厨房。不然为何每次回到家里,老妈就一定是在厨房里忙活。

    “爸,你叫我们回来是有什么事吗?”凌沫坐在凌父身上的沙发上,问道。

    凌晨坐在凌沫旁边,他敏锐地发现了在老爹对面那张沙发上有一个尚未恢复的凹陷,茶几上有个出自凌妈妈之手的果盘,还有放在电视柜上的一袋东西。而且,最显眼的就是那里放着个空茶杯!

    有客到,而且跟我和小沫有关!凌晨在第一时间就得出了结论。

    凌父抿了一口茶水,才慢悠悠地开口:“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说你赵伯伯他们搬走了,现在你赵大哥也要离开了,让你俩回来认识一下,以后好交流。”

    凌父的话肯定了凌晨的判断,确实是有客人,而且还是熟人,那个临走还“好言相劝”的熟人赵清舟。

    凌沫听完凌父的话,却完全不像小说电视机里的女主角那样,听到父母要介绍什么陌生男性给她,就以为自己要被迫相亲c找对象c包办婚姻什么的,因为这根本不可能发生在她身上。

    以凌父的脾气,谁要是想打凌沫的主意,或者对她有什么不好的想法,他一定会先打断那个人的腿,哪怕那个人是凌晨!

    等等,如果是凌晨的话,那还真的是要打断腿的!

    望着父女俩的亲子互动,凌晨表示完全插不上话,每次他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凌父那充满父之威严的眼神就会瞪过来,让凌晨压力山大。

    厕所开门声传来,凌晨看到了一身西服的赵清舟,他此刻正掏出手绢在仔细地擦拭着湿漉漉的双手,朝着客厅走来。

    “赵大哥,好久不见啊。”凌晨站起来,看起来很热情的招呼道。

    赵清舟擦完手,将手绢折叠整齐,塞进上衣内兜里。

    这一般不是用来装钱包手机的么,你竟然用来放手绢?!果然文化人就是不一样。

    凌沫见到赵清舟,乖巧地站起身来,礼貌地招呼道:“你好,赵大哥,初次见面。我是凌沫。”

    赵清舟按顺序回道:“我们昨天才见过,不能算久。”

    “你就是小沫啊,我对你可是早有耳闻啊。经常听凌老师提到你,把你夸得可谓是天上地下少有的好闺女。现在一看,凌老师果然没错,确实是大家闺秀,要相貌有相貌,要文化有文化,要气质有气质啊!”

    凌晨听得出来,赵清舟是在一边拐弯抹角地拍自家老爹的马屁,帮他刷凌沫的好感度,一边隐晦地鞭励自己,还是用的带倒刺的那种鞭子。

    啧,这马屁拍的,有水准。既浮夸又露骨,但是特么听着还就是那么顺耳。不服不行啊。

    凌晨自觉难以插入三人的圈子,屁颠屁颠地来到了厨房重地,找老妈寻求安慰。

    “妈,你又在这做什么呢?”凌晨走到凌妈妈身后问道。

    凌妈妈转过身子,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柔声笑道:“怎么,在外边待不下去,跑厨房来找清闲了?”

    凌晨故作扭捏,道:“妈,看破不说破。”

    凌妈妈在凌晨的鼻梁上刮了一下,佯嗔道:“少在这跟我装模作样,快点出去,跟你赵大哥说说话,别让人觉着你没有礼数。”

    凌晨撇撇嘴,道:“切,他明显就是和老爸一伙的,老是在话里怼我。”

    凌妈妈弹了一下傻儿子的额头道:“你换个角度想想,这不就是低级的激将法吗?不要在意他话里的表面含义,要注重内在含义!”

    “老妈你这么直白地说了出来,不怕我不把这当一回事儿么?”凌晨有点无语。

    凌妈妈笑了笑,转移了话题,问道:“今天我在你房间里看到一张画,画里边的那个外国女孩子挺漂亮的嘛。你是喜欢异域风情的女孩吗?那可有点难找啊。”

    本来凌妈妈只是想调侃一下儿子的,却没想到凌晨情绪好像突然变得有点低落了。

    “我不是说了,不要乱进我的房间,乱动我的东西么。”凌晨沉声说道。

    “妈只是在打蟑螂的时候,不小心闯进了你的屋子嘛。这又不是我的错,你要怪,就怪那只蟑螂吧!”凌妈妈试图用严肃认真的语气让凌晨相信她这个漏洞百出的理由。

    老妈,先不说我们这个小区这么高大上会不会存在蟑螂这种生物,能请你解释一下那只蟑螂是怎么从我那仅有一毫米的门缝里钻进房间里,并准确跑到书桌第三个上了锁的抽屉里的吗?

    “那个啊,是我最喜欢的人。”凌晨无力地说道。

    凌妈妈惊讶不已,问道:“难道这是什么明星吗?”

    凌妈妈身为一个不看娱乐新闻,没有追星儿女的贤妻良母,连国内明星都只认识春晚常见的那几个,更别说是外国的大洋妞了。

    凌晨摇了摇头,走出了厨房,留下凌妈妈在身后不知所措。

    “欸,难道说晨晨真的比较喜欢外国的女孩子吗,这就是他单身二十多年还不找女朋友的原因吗?我还以为他跟叶子那么好,迟早有一天还是会在一起的。没想到原来他的爱好已经偏离到那么远的地方了。”

    “怎么办啊,虽然我不是说歧视外国人什么的,但是要是因为文化习俗不同搞得家庭不和睦该怎么办啊。”凌妈妈在心里深深地担忧道。

    凌晨回到楼上卧室,从抽屉里拿出那张画,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

    白色的纸张上,黑色的签字笔勾勒出的简单线条,构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

    曾经陪伴凌晨度过不漫长却很幸福的时光的,相约要一起度过更加漫长岁月的,让他朝思暮想的女子。

    画中的她,便是凌晨心中的她。

    微卷的披肩秀发让她看起来少了一分秀气,多了一丝英气。

    微微上翘的嘴角似是在微笑,似是在窃喜,似是在嘲讽。

    她挺拔的鼻梁在立体精致的五官中也显得格外出众,让人想咬上一口。

    就连她脸颊上的一道细微伤疤,也在凌晨的笔下变得如同维纳斯的缺憾之美。

    细细的柳叶眉下,是用蓝色水笔复刻出的凌晨记忆里的,那好像闪着古灵精怪的,又好像透露着浓浓爱意的,有着不屈不挠的意志的蓝色明眸。

    “喀秋莎。”凌晨嗓子眼里传来几近沙哑的声音。

    “喀秋莎。”

    呢喃间,凌晨唱起了她最爱的那首,她说那就是她的歌。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

    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

    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喀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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