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矮箱,说道:“你以后别半夜去河边洗衣服,那箱子里还有一套衣服,是我按照你的身材买的,你换着穿就是了!”
想了想又补充道:“西厢一直都是你一个人住,虽然你睡得被子是旧的,矮箱是旧的,可是这屋子里除了你的衣服,我没放任何东西,你不必觉得不礼貌,随便用吧!”
千城覆微微点了一下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又坐了一会儿,千城覆仍旧那个姿势没动,可是看表情,又不像想起什么的模样。
庄千落忍不住问道:“你是真的在数,旧衣上的刀伤数吗?”
“我总觉得,这衣服上少了点什么。”千城覆说罢,抬手摸了摸旧衣的左肩。
那里是整套衣服最破烂的地方,少了好几条布料,却也没什么不同寻常之处。
庄千落纳闷的看着衣服的左肩,然而却什么都看不出来。
“我只是觉得,你这衣服的布料很好。不过也不像名贵的丝绸!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摸上去很柔软,也很耐磨。”
旧衣除了锋利的刀伤毁坏外,却无一处摩擦痕迹。
要知道,千城覆落入丰收河之后,一度是沉没漂流顺水而下的。
丰收河里不仅有石头,还有水草和折断的树枝,总之锋利的东西很多,却没有一样能在他旧衣上留下痕迹的。
可见,这不知名的衣料,到底有多耐磨。
千城覆沉默的一直摩挲旧衣的左肩,似要想起什么一般。
然而,他的努力却是徒劳。
额头越来越痛,千城覆忍不住抬手扶了一下额角。
庄千落见他不舒服,赶紧站起来,扶着他坐到床沿,叹了一口气:“什么事都急不来的!你别这样逼迫自己。反正衣服就在这里,你若是觉得它能启发你的思维,天天看总有想起来的一天,慢慢来吧!”
“除了衣服之外,你还捡到其他的东西吗?”有了一次经验,千城覆便追问。
没办法啊!
庄千落实在是太忙了,忙到忘记什么都正常,他不得不问。
庄千落很坦率的摇摇头:“没有。当时除了在河边趴着的你,和一身破烂衣服以外,就连一个发带都没发现。更没有任何,可以确定你身份的东西!”
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本来也想过,拿着你衣服的布料,去城里打听打听,看看能不能找到关于你身份的线索。”
“可是想到你身上的刀伤,我又害怕引来你的仇家。所以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等你醒来,再做决定。”
千城覆闻言沉默一下,点点头:“不需要寻找。”
庄千落见他面色无常,在心底偷偷松了一口气。
是啊!
千城覆是个稳当的xìng子,不可能和她一样冲动,她之前的担心,真是白费了!
“那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离一月之期近了,她的心底越发的担忧。
可她却没有开口再挽留的勇气。
他,终于不属于这个家,她怎能强求?
第110章 千城覆的回答
“打算?”千城覆轻声重复一遍这两个字,一双堪比大海还深沉的目光望向漆黑的窗外。
他应该是迷茫的吧!
一觉醒来,自己身处陌生环境,对于前尘往事一概不记得,突然发现自己有个心狠手辣的未知仇家,很可能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现在自己身边,要置自己于死地。
这种情况,换做是谁,谁都无法得知何去何从。
庄千落有些心疼他,咬了咬唇角,小声的建议道:“我家虽然穷,但好歹还有片瓦遮头。村里人虽然都误会你、你做了我家的上门女婿,可我真的没有什么非分之想。”
“……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实在是太需要一个男人撑腰!所以、所以如果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继续留下来吧!”
“我也不需要你做什么,只要你好好的呆在这里就够了。你可以慢慢回忆过去,直到你想起来的那一天……好不好?”
庄家需要个男人,这是不争的事实。
虽然杜光辰他们都是男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撑起一个家。
在这样一个没什么文化,大家都不太讲道理的农村,庄千落就算再彪悍,也不能真的变成男人。
千城覆醒来已经半个月,桃园村是什么情况,他自然也是清楚的,所以也就更理解庄千落。
原本,他只打算留在庄家一个月。
原因自然是当初,庄千落说过她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去解决庄家和杜家那些麻烦事。
当时他想,就当作是谢庄千落的救命之恩吧!
而这个想法,一直持续到,刚才他在河边遇到庄千落。
这个明明很瘦弱,内心却很强悍的女子,真的是给他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
以至于,他突然就不排斥她,不再排斥这个他怎么都看不顺眼的庄家。
他是不可能留下来!
因为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骨子里那份叫嚣的骄傲,到底拼命的指引他去做什么。
可他就是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也不能留在这里一辈子。
面对庄千落的一再挽留,他的理智告诉他,一定要拒绝。
却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唇瓣突然就背叛了脑子,居然回答道:“好。”
没想到千城覆回答的这样痛快,几乎就是她忐忑不安问话的下一秒,他居然就给了她答案。
以至于惊讶的庄千落,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回答。
千城覆被自己吓了一跳,可是当他看到平日伶俐的庄千落,惊讶的小嘴微张,满脸都写着不满相信之时,突然心底就释然。
能看到面对无赖都镇定自若,不肯让步分毫的小女子,露出如此吃惊的表情,就算让他说出违心的话,似乎也是值得了!
所以,千城覆并没有去更改,更没有什么附加的条件。
庄千落半晌之后才闭上嘴,眨巴眨巴眼睛消化掉千城覆如此爽快的回答。
“那你早点休息。”该说的说清楚,庄千落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
道别的话说完,庄千落就要转身离开。
“明天,我和你们一起去抓水蜻蜓。”千城覆突然开口,惊得庄千落再度顿住脚步。
一个连水蜻蜓都不吃的人,居然要和她一起去抓水蜻蜓?
这一次的惊讶,绝对不小于之前听到他那么爽快的说要留下。
庄千落也顾不得左脚腕的疼痛,猛地转过身,赶紧摆手道:“不用!不用!你是客人,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呢!”
“再说,我请你留下来,也不是为了给家里增加劳力!家里虽然伙食不好,却也没到揭不开锅的地步,你别担心!”
千城覆见她一副小心翼翼的表情,心情有些复杂,认真的说道:“既然你留我下来,就别和我客气。我是这个家的一份子,自然不能只吃不做。”
“这个家的一份子?!!!”庄千落慢慢呢喃这句话,越琢磨越兴奋,一双明眸都睁得大大的,无比惊喜。
他是在告诉她,他愿意做庄家的一份子吗?
那也就是说,他一时半刻没打算离开庄家?
虽然他之前也答应她,会留到想起什么为止。
可那毕竟只是一个虚无没定的日子,可以是几个月之后,也可能是几天之后,总得来说根本就是随时都有可能离去。
可是他现在告诉她,他是这个家的一份子,那也就是说,他对这个家有责任!
既然对这个家有责任,那他就不会轻易的离开,更不会随意的离开!
这句话,可是比任何的承诺都有意义!
有意义到,庄千落都兴奋的笑出声来。
千城覆见她笑得眉眼弯弯,虽然说不上有多好看,却让人看得心情愉快。
忍不住也跟着放松下来,语调轻缓温和的回答:“是啊!这个家的一份子,我不和你客气,你也别和我客气。”
庄千落使劲的点头,保证道:“你放心!我不会拿你当米虫的。”
米虫?
他是不知道米里的虫子长什么样,可是用想的也知道,米粒那么小,米虫肯定也大不到哪里去!
千城覆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的身材。
这世上,可能有他这么巨大的米虫吗?
这是什么比喻?
庄千落见他目露疑惑,显然是不明白她的话。
忍不住窃笑起来,却不想和他点破,只看着他笑不说话。
千城覆这才意识到自己被捉弄了,面色有些不自然,赶紧转头看向窗外,一张酷酷的俊颜,明显写着快走不送!
这是生气了?
庄千落在心底暗暗猜测,却是对这个傲娇的男人,越来越有兴趣。
心情好了,话也多起来。
“我可是说到做到的,从明天开始,你就要参加家里的劳作。所以你还是早点睡吧!留点体力干活,别到时候输给杜光辰他们,那可就丢面子了!哈哈!”
说完,没心没肺的掐腰笑起来,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绝对有点地主婆的架势。
千城覆一直保持面对窗外的傲娇姿势,却是偷偷用余光看向她。
见她笑得那样jiān诈又得意,刚刚那点小生气,突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小女子,还真有让人神经不正常的本事!
第111章 夫妻独处
千城覆说要参加劳作,就真的说到做到。
早饭结束之后,他就加入去捉水蜻蜓的队伍。
杜霁景在学堂念书,一早吃完饭就走了,剩下的人除了瘫痪的庄母,就都集合在院子里,准备出发去干活。
杜风良见今天千城覆也要去,将自己手里的工具jiāo给他,解释道:“正好地里该浇水了,既然姐夫去,那我就去下地吧!”
说完,就去提水桶。
杜光辰咕噜咕噜大眼睛,一把拉住杜月美,笑嘻嘻的说道:“大姐,姐夫,我和月美也跟大哥去浇水,家里地多离丰收河又远,大哥一个人忙不过来的!”
杜月美和杜霁景只差了一岁,平日也都是杜霁景带着她玩。
所以,杜家虽然有三个哥哥,杜月美却只喜欢和杜霁景一个人在一起。
如今杜霁景去上学,她就经常跟着庄千落忙进忙出。
突然被杜光辰拉住,明显就是不愿意,只是她腼腆不爱说话,也就没反驳杜光辰,只是一个劲的后退,想往庄千落那边靠表示自己的心意。
还不等庄千落说什么,杜光辰却用力一拉杜月美,对她说道:“月美,你听话!大姐和姐夫好不容易有机会培养感情,带你去不方便。”
不太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杜月美闻言,却听话的不再挣扎。
庄千落直接被他说得小脸一红,之后抬头狠狠的白了杜光辰一眼,怒道:“你个小屁孩说什么呢?自己乱想不算,还要带坏月美是怎么的?”
杜光辰见庄千落虽然语气很凶,可是脸颊升起的那两团可疑的红晕,却出卖了她的心事,便也没有再拆穿她。
抱起杜月美,防止庄千落‘恼羞成怒’打自己,杜光辰笑嘻嘻的更正:“是是是!是我胡思乱想,大姐没那个意思。我们干活去了!大姐和姐夫也快去吧!”
之后嘿嘿一笑,抱着杜月美就往外走。
路过庄千落的时候,还不忘撞她肩膀一下,那意思很明显,就是告诉庄千落,你啥心思还骗不了我,可我识相,不打扰你们了!
庄千落被杜光辰说得无比不自然,更是没有勇气抬头去看千城覆。
反倒是千城覆很自然,提着杜风良给他的工具不算,还伸手拿过庄千落手里的网子和篮子,语调一如既往悠远淡漠的说道:“走吧。”
“嗯。”庄千落轻轻应了一声,低头跟着千城覆出门。
最近这几天没下雨,村民多数都要给自己家田地浇水,也都早早的出门,以至于庄千落和千城覆出来,遇到无数想出村子的村民。
这还是很多人,第一次见到他们夫fù一起出门,自然也就引起很多人的观望,甚至还有很多人主动打招呼。
“呦!这两口子真般配!这一大早的,拿着网子要去哪儿啊?”同村的张三,也是昨天晚上看到千城覆维护庄千落的村民之一,这会儿见他们手里拿着网子和篮子,不由得纳闷问道。
水蜻蜓的生意,庄千落肯定不会让别人知道的。
见有人好奇,便随便回答道:“出去玩。”
“呵!果然是住石头房子的人家啊!有钱就是好!人家都忙着下地干活的日子,你们夫妻还有时间去玩。”张三的口气酸溜溜的,明显是嫉妒得要命。
庄千落一个冷冷的警告眼神扫过去,张三就赶紧闭嘴挑着水桶走开了。
接下来,庄千落遇到的村民,也有很多这样说的。
这就是典型的普通人的心理,气人有笑人无!
没什么好认真的!
到了丰收河段,庄千落就带着千城覆避开人群,也就免去这些人的骚扰。
不过,距离桃园村近的河段,庄千落和杜家孩子们,已经打捞过好几次,也就没有多少水蜻蜓。
所以,庄千落和千城覆的脚步并没有停,加上她左脚腕扭伤走不快。
一直走了近半个时辰,才找到一处没什么人,也没打捞过的地方。
庄千落昨天晚上睡得很晚,又走了这么远的路,就算没拿东西,仍旧累的不行。
在河边挑了一块大青石坐下,庄千落用袖子擦了擦额角上的汗珠,转过头看拿工具来的千城覆。
完全没有一点异常!
明明昨夜都睡得一样晚,今天起得都是一样早,同样走了这么远的路。
他俊美白皙如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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