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中国侠客 > 第 24 章
    未泯灭的对美好社会的梦想,民众里有一种发自肺腑的声音,在强烈呼唤创造一个安宁平和的世界新秩序!

    我们需要正义的英雄!!!

    正 文 修改版 一 一介书生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广袤无垠的沙漠。沙漠的绿洲里有一个王国,王国里住着一群无忧无虑的骆驼……

    骆驼群里有一只很瘦小的骆驼叫花生。他的父母都被猎人杀害了,其它的骆驼都欺负他,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花生”。那是一种他们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只是从老骆驼里听说丝绸之路上的商旅路过时带着的一种美味食品。花生就暗暗告诉自己,长大了一定要做个勇敢的骆驼,一定要到遥远的地方去看一看传说中的花生……”

    “因为大家都欺负花生,所以花生只能自己一个人玩。有一天,花生孤单地在一个小沙丘后面玩堆城堡,突然看到远远地跑来一匹疲惫不堪的瘦马,马上绑着一个美丽的小女孩。

    ‘请你一定要照顾好公主……’瘦马说完就口吐红沫而死。

    原来她是邻国的小公主,她跟随父王去强大的帝国觐见皇帝,没想到半路上遇上了抢劫珠宝的强盗。国王率领士兵和强盗厮杀了一番,可怜寡不敌众几乎全军覆没。

    忠诚的侍卫拼死把小公主抱上了马,那匹马没日没夜地跑了三天三夜……

    ‘你好,你终于醒了。’

    小公主睁开眼睛,看见有一只小骆驼好奇地盯着她,骆驼的嘴里衔着一叶红柳。小公主觉得嘴巴上湿润润的,她才明白是小骆驼用红柳上的水珠救了她一命。

    ‘你好,我叫花生,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玫玫,我是个公主。’玫玫看了看周围荒凉的戈壁滩,忍不住哭了出来,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

    “不行不行……”玫玫吵了起来。“道信哥哥,小公主不能叫玫玫啦。”

    “可是玫玫的确就是哥哥眼中的小公主呀。”我放下笔,“这是童话,童话可以实现所有孩子的梦想。”

    “可是哥哥你又不是孩子了,我不要嘛,道信哥哥,你是个大作家,一定要把公主名字改一个。”

    现实生活中的玫玫其实只是一个邻居家的小女孩。她今年才八岁,长的非常可爱。她的手指点着苹果红的脸颊,歪着天真的脸想了想,“公主叫白雪好不好?要不叫牡丹?”

    我把稿纸整理好,朝玫玫微笑着说,“好了,今天的故事就说到这里。我的小公主听话,快回家吧,你哥哥回来要是找不到你会生气的喔。”

    我从冰箱里拿了一听花生罐头请玫玫吃,“等哥哥新书出了请你吃花生果仁汤,吃到撑饱你的小肚子。”

    “谢谢哥哥,一言为定。”她笑眯眯地拿过花生,朝我做了个鬼脸,蹦蹦跳跳地回到对面公寓了。

    玫玫的哥哥叫巧智。他是一名正直的警察,他们的父母去世的早,两兄妹是相依为命长大的。因此巧智也特别照顾玫玫,可他却对我特别堤防,他认为我这个写字的人和一个小女孩亲密jiāo往总有着不可告人的yīn谋。

    皇天作证。我道信可是个如假包换的好人。

    好了,我想我该介绍一下本人了。

    正 文 修改版 第二章 一见钟情

    我叫道信,道德的道,忠信的信。

    我是一名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我是一个bachelor。因为在英文里bachelor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学士,而我去年刚刚从一所著名中文大学毕业;另一个是单身汗,很不幸我身旁至今还没有红颜陪伴。

    这大概和我的相貌有关吧。我有着1200度的高度近视,每天戴一副黑色的粗框眼镜,我很瘦,最严重的是由于长期伏案读书,我患上了挺严重的驼背,刚上大学的时候,新生们经常以为我是要给他们上课的教授。

    唉,谁叫我如此痴迷中国古典文学,如今整个人好像也衰老了几十年。

    我是一位爱好写作的业余作者。这本以骆驼为主角的童话我整整写了一年。为什么说是业余呢?很简单,因为我有一份正式的职业。凭着优秀的中文大学的文凭,我勉强地进入了一家畅销书出版公司,当了一名默默无闻的编辑。为什么说是勉强呢?因为现在这个社会讲究的往往是人际和背景,而不是应聘者真正的实力与素质。

    应聘者里的小王和我一样是初出茅庐的,他的各项能力都与公司的要求符合,可在面试那天却被无情地刷下,原来他脸上有一块胎记。我非常庆幸那天面试我穿了一件大衣盖住了我的驼背。当然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小王是被一个市长的儿子给挤掉了,胎记是一个恰当的借口。

    不看僧面看佛面。出版社的领导自然不敢得罪一手遮天的市长,他那不学无术的儿子于是和我一起进入了公司。

    他叫郝仁。现在我们是同事。

    皇天作证。他看起来的确像个好人,可这个功利的社会哪个人没戴着虚伪的面具?

    每天七点起床,在楼下的快餐车买一份早点,买一张早报,赶上拥挤的地铁,边看边吃。到了出版社公司在的写字楼,打卡上班。

    我打开办公桌的计算机,趁计算机画面还没打开的时候计划一下今天的工作流程。

    “嘿,道信,今天有新同事来知道不?”郝仁在迟到之前的最后一刻姗姗来迟。他穿着一件很眩的皮衣,头上顶着五颜六色的bàozhà头,好像是中东难民营里的油漆匠。

    “是吗?时间过的真快,前年的今天我才刚刚进公司呢。”我随口问,“男的女的?”

    “女的!男的在我们公司已经是剩余产品了。”

    “知道新同事是什么人吗?”郝仁神秘地凑过来要对我说些什么。

    “来了!来了!”其它的几个女同事眼尖,一下子发现了款款而来的新人。身边站着的是一身肥ròu的李主编。

    郝仁转过身去,看见新人立刻两眼呆滞了。通常状态下男人眼神呆滞有三种情况,第一,看到奇丑无比的女人,比如晚上出来不用化装就能吓唬的女人;第二,看到美若天仙的女人,比如走在大街上会造成jiāo通堵塞的;第三种,他眼睛有毛病。

    正 文 修改版 第三章 窈窕淑女

    “各位同事,大家早上好!我叫知美。”这位新人的声音像黄莺一样婉转,像清泉一样清泠动听,她这么好的嗓音不去唱歌真是可惜。因为被李主编的胖脸挡住了,暂时我这个角度还看不清她的脸。

    “郝仁,你怎么了?”我小声地问神态异常的郝仁。

    “她,她……”

    “哈哈哈,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吧。”我知道通常情况下上帝会给恐龙妹妹一副天使的声线。

    “她,她,她太美了!”郝仁好容易才说了出来。

    我装作整理档案走到另一个角度,美女的轮廓终于水落石出。

    毫无疑问,她属于男人眼神呆滞的第二种类型。她真美,美的难以形容。不过我还是尽量用纪实的修辞描述一下吧。

    她有一双细长的眉毛,衬托着她清澈明亮的大眼睛。鼻子比较高,从侧面看过去有一个柔和的曲线,嘴唇红润,虽然形状不像,可是马上会让人联想起玫瑰,看久了让正常男人有想亲一下的冲动。头发是传统的披肩,美丽的锁骨上垂着一尊观音玉佩,一副大学刚毕业的清纯女生。

    我记得有记者问过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你见过那么多首相夫人,你见她的第一面时都会想些什么?”

    罗斯福总统坦率地说,“我想看她的luǒ体。”

    那么我承认,我第一眼看到知美,我就想要有一个和她一样的女朋友。不行,我还是不够坦率,开门见山地说,我就想要她本人。

    “我是新人,多多照顾!”李主编带着知美和众同事一一介绍握手。我瞧见李主编和知美靠的很近,可是知美却若无其事的微笑,奇怪的是李主编今天却没趁机吃新人的豆腐。

    我看到郝仁痴痴地捏着知美的手不放。“你干什么?”李主编拿起一个讲义夹拍了拍失态的郝仁的脑袋一下。他这才恍然地松手。

    “我叫郝仁。欢迎你,美丽的知美小姐!”郝仁做了个滑稽的笑脸,知美也亲切地笑了。她笑的时候我才明白世界上什么叫摄人心魂,什么叫一笑倾城。

    我也知道,郝仁百分之两百地爱上知美了。

    “你好,我是道信。日后互相帮忙,多多jiāo流!”我温和地说。

    “道德忠信?咯咯,你的名字很好呀。”她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的脸红了,下意识地低头装作看稿子。

    “好了好了,大家开始专心工作吧。”凶巴巴的李主编结束了知美小姐的巡回清纯秀。

    “喂,道信,真是难以相信,新来的同事竟然这么漂亮呀。”

    “是呀,她真的很美。”我有点酸酸的说,因为郝仁是情场高手,我和他同时喜欢上知美小姐,只怕是凶多吉少了。何况我在大学里就是默默无闻,和女同学孤男寡女关在一个房间里也不敢主动说话的那种。

    “哈哈,真是天上掉下个漂亮妹妹,这下兄弟我可以近水楼台了。”原来知美的办公桌就在郝仁的隔壁位,平时精明的李主编这次真是送羊入虎口了。

    正 文 修改版 第四章 身不由己

    “对了,李主编平时待人很凶,今天好像对那新人倒挺客气的。”

    “哈哈,更难以置信的就这个了,因为她就是李主编的女儿啊。”

    “啊?”我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

    “吓死你了吧。”郝仁开心地敲了一下我的头,“他们俩一起走在街上,打死我都不信他们有血缘关系。”

    “好了,郝仁,我不和你说了,我今天要和主编谈谈出书的事。”

    “好的,道信,希望你的书能早日出版,也许还能有个愚蠢的女读者看上你,西西……”郝仁得意地扬长而去。

    “主编好,这,这就是我花了一年时间写的书稿……”我屏住了呼吸,小心翼翼地把童话书稿jiāo给主编审查。

    ……

    半小时后。

    “你看你!写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李主编把我的一沓稿纸重重地仍到地上,“什么不好写呀,写骗三岁小孩的童话?这种书也想出版?你别做梦了!”

    “李,李先生,我觉得现代社会人心充满了利yù,看看这种哲理童话也是工作之余的一种好消遣呀。”我怯生生地解释。

    “好!童话就童话,可你什么不好要把主角写成一只丑不垃圾的骆驼啊?你不会写熊猫,不会写孔雀,不会写宠物吗?什么猴啊狗啊猫啊鸭啊就是老鼠都不知比骆驼好上几百倍!”

    “可是猴有孙悟空了,狗有史努比了,猫有机器猫和Kitty猫了,鸭有唐老鸭了,老鼠也有米老鼠了,您,您不是常常说要创新吗?”我战战兢兢地回答,“骆驼吃苦耐劳,忍辱负重,也是人类的朋友呀。”

    “你,你简直气死我了!”李主编恶狠狠地骂我,“养只猪也比你强多了!”

    “可是猪有猪八戒,还有卡通麦兜呢。”

    “你,你不是存心来气我的吧。”李主编火冒三丈,连忙从抽屉里找心脏镇定片服用。

    我慌得去饮水机装了杯水给他,“别,别生气,主编大人,其实骆驼也可以是卖点呀。”

    “卖你个死人头啊,动物园里骆驼比蚂蚁还多,现在还有骆驼养殖场,昨天我还和朋友在山珍大酒楼吃了一锅骆驼ròu羹呢。”

    哎呀,我的五脏六腑好一阵翻滚,忘记说了,我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是个绝对素食主义者。

    我从随身的档夹找出一份野骆驼的材料。“主编您看,世界上骆驼是很多,可是真正的野骆驼却很少。”

    “沙漠之舟-野骆驼别名双峰驼、野驼学名Ccomlusferus英文名bactrianccoml骆驼科Ccomlidae分布中国内蒙古、甘肃、青海和新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型偶蹄类。体躯高大,和家养双峰驼十分相似。头小,耳短,上唇中央有裂,鼻孔内有瓣膜可防风沙。背具双驼峰,尾较短。四肢细长,脚掌下有宽厚的ròu垫。全身被以细密而柔软的绒毛,毛色多为淡棕黄色,吻部毛色稍灰,肘关节处的毛尖棕黑色,尾毛棕黄色。

    生活于戈壁荒漠地带。骆驼xìng情温顺,机警顽强,反应灵敏,奔跑速度较快且有持久xìng,能耐饥渴及冷热,故有“沙漠之舟”的称号。野骆驼有季节xìng迁移及昼夜游移现象。主要采食红柳、骆驼刺、芨芨草、白刺等植物,吃饱后找一个比较安静的地方卧息反刍。发情期在3月份,孕期13个月,每胎1仔。早在二千多年前,家养双峰驼就是我国著名的古代“丝绸之路”上的jiāo通工具……”

    正 文 修改版 第五章 一较高下

    “看到了吧。”我提醒了李主编一下,“物以稀为贵,现在全世界的野骆驼不足一千只,比国宝熊猫还珍贵呢!”

    我看见主编原本轻蔑的眼睛亮了一下,连忙趁热打铁地继续,“现在我国‘珍稀濒危动物护工程’已经全面启动,环境保护运动持续高涨,动物保护主义者也与日俱增。这本书要是能出版,他们可能都是潜在的消费群呢。”

    主编的嘴巴嗫嚅了几下,他在想象他沾着口水点钞票的情形。

    “再说了,出版这样的动物童话书籍本来就是对社会的一种负责与贡献呀。搞不好能大大提高我们出版社的知名度,说不定您还能从动物保护协会拿个‘社会最有爱心人士’之类的奖项什么的。”

    晚上回到公寓,收音机的怀旧音乐在放郑智化许多年前的《水手》:

    “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