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穿越小说 > 明鹿鼎记 > 天启四年冬春 【0009 夺得头名还有重奖】
    韦宝听见了郑忠飞的嘲讽,并不以为意,倒是周围的围观民众不乐意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围观者都是泥腿子,都是连学都上不起的人!

    郑忠飞在金山里横行惯了,那是因为家里有两个钱,本里的人不敢惹他,但是出了金山里就不算什么了,谁认识他?

    围观众人纷纷喝骂!

    “泥腿子怎么了?你是什么东西?”

    “没觉得上不起学就丢人现眼。”

    “敢上去写字的小伙子看着比你强多了。”

    “人家小伙长得好看,胆气也足,看你长得像个大葱似的。”

    众人一阵哄笑。

    紧跟着又是七嘴八舌的一堆指责言辞,都冲着郑忠飞来。

    “人家敢上去写就行,你有本事就上去写,在下面放什么屁?”一个五大三粗的庄稼汉子凑近郑忠飞骂道,唾沫都喷到了郑忠飞的脸上。

    郑忠飞哪敢回嘴,连眼睛都不敢瞪一下,转过脸,两只手抱着胳膊,走开两步。

    明朝管理老百姓的法度极其严苛,斗嘴是一回事,真的动起手,惹得进衙门,那是谁都不想要碰上的事儿,即便是郑忠飞家这种中农富农等级,也进衙门折腾不起几次。

    所以常常出现类似后世足球比赛或者篮球比赛,双方队员胸部,同等水平的书画,同等水平的诗词,谁的捧场者多,众人心中的天平就会自然而然的倒过去。

    嚯!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巨大的喧哗,四两银子呢,谁不羡慕?

    众人的惊讶,一方面是缘于比赛这么快就结束了?二是缘于居然是这被人骂作泥腿子,没钱读书,丢人现眼的少年的字最好?

    场面忽然变得十分感人,居然有不少围观之人流着热泪鼓起掌来。

    倒不是韦宝帅到了人见人爱的地步,只是在大家预先的设想中,夺得头名的人,一定是一位衣衫华贵的富家学子式的人物,韦宝一身破旧黑色粗布衣衫,还有不少补丁,怎么看,都让人清楚是农家贫寒子弟,所以大家觉得韦宝跟他们是一类人,韦宝能够夺得头名,自然更增激动心情。

    “谢谢,谢谢大家!”韦宝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得到大家如此爱戴,更没有想到,居然没有人抗议?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韦宝的字没有到压倒性优势的地步,刚才比赛的一些人其实心中不服,只是几个字好的书生,都是家中富贵的子弟,也不会为了几两银子争执。

    再加上,一帮穷汉嗷嗷的叫好声,还配上鼓掌声,仿佛这少年夺得头名,是他们夺得了头名一样,群体效应排山倒海。

    这种情况下,谁还敢出来争执?等下被穷汉们踩成肉泥了都有可能。

    “大脑袋,大脑袋,你听见了吗?韦宝夺得了头名!韦宝真的夺得了头名!”虽然韦宝刚才去逛街的时候拒绝了让范晓琳一起去,但是范晓琳见到邻居家的韦宝居然夺得头名,有四两银子的丰厚奖励,仍然欢呼雀跃不已,攥着范大脑袋的胳膊使劲的嚷嚷,声调都变了。

    范大脑袋也紧紧攥着拳头,脸涨得通红,一霎时,脑中一片空白,喃喃道:“这小子,真能藏,以前不知道他会写字呢!偷偷跟老童生练的?”

    王秋雅看着韦宝的目光多了一份异样的光华,这是她第一次认认真真的看自己家的老邻居,忽然发现韦宝长大了,而且是一个很英俊的少年,以前她和范晓琳一样,只是将韦宝当成小屁孩。

    赵金凤带着丫鬟小翠也没有走,赵金凤想等会去看看韦宝的书法,而且居然是韦宝夺得头名,这也让赵金凤对韦宝更加感到好奇了。

    郑忠飞的脸色青黑,说不出的尴尬,无地自容,羞愤,各种纷繁复杂的情绪作祟,只觉得浑身燥热,想走又不太好意思,因为是同众人一道来的,这么走了,估计人家会在他背后大说他的坏话,但是不走,又……

    范老疙瘩和王志辉这个时候过来了,范老疙瘩正好见到韦宝当众从吴世恩手中接过四两银子的画面,惊讶的拍了一下范大脑袋,“大能,怎么回事?那人怎么给韦宝银子?”

    “爹,韦宝夺了书法比赛的头名!”范大脑袋还没有说话,范晓琳便抢着道,“奖赏四两纹银呢!”

    “啊?”范老疙瘩和王志辉同时震惊的嘴巴张大,俩人干裂的嘴唇都发颤了,直愣愣的看着韦宝,说不出话来。

    穷人和穷人之间,也是喜欢攀比的,没有钱可以拿来比,通常都是比谁家儿子多,谁家儿子有出息,尤其是在乡下,今天之前,范老疙瘩和王志辉对于和韦达康之间的暗中比较,一直是占据着绝对的心理上风的,主要就因为韦宝老实到了有点木讷的地步了,似乎啥都不会,可是今天,他们的世界观崩坏了——韦宝能写的一手好字?

    在大明,还有什么比有学问,更加让门楣光耀的事情?

    吴世恩淡然对韦宝道:“恭喜。”想问韦宝的货是哪儿来的,又不方便当众问。

    韦宝似乎看出了吴世恩的想法,他并不在意,自己有货就行,你管我家里是不是农民?他可不知道吴世恩将他当做是东江军的中间商,或者是中间商家中的子弟。

    “多谢。”韦宝笑眯眯的对吴世恩眨了眨眼睛,心情大好。

    韦宝机灵的表情,让吴世恩暗忖,这少年必定不是一般人,一个农家子弟怎么会有那么多稀罕货物?对,一定是东江军,或者海上什么海盗团伙的中间商,妖孽般,贼精贼精的少年,你也休想瞒过老夫这双阅人无数的眼睛,嘿嘿。

    一念而过,吴世恩又看了看韦宝脚上那双乌黑铮亮的皮靴,笃定的微微一笑。

    众人见热闹看完了,已经在纷纷退散,韦宝同来的伴侣们则拥过来。

    韦宝看见范大脑袋,一下子想起了什么,对吴世恩道:“多谢吴老板奖励的纹银,我送你一车柴火吧?我们今天本来是进城卖柴的,现在也没有卖出去,干脆送与老板!”

    范老疙瘩一听一车柴火要白送,顿时不乐意了,大部分都是他们家的呢,又不是韦宝的,但转念一想,韦宝现在有了四两纹银,便不做声了,要不然,依着他往常的脾气,肯定已经大手拍上韦宝的后脑勺去了。

    范大脑袋的脑袋转得快,立刻醒悟了,这是以送为卖,就算是人家东家不肯出钱,韦宝也不会白要他家的柴火,急忙赞同道:“对,送与老板。”

    吴世恩笑道:“我家不缺柴火,不过既是小官人这么说了,就送我家去也行。”心想跟韦宝八两银子的生意都做了,还为了几文钱的柴火小家子气?不值当。

    一车柴火,是叫动范大脑袋,不挨范大脑袋的骂都是好的了。

    众人在一旁看着韦宝举止潇洒的同吴世恩客套,都暗生佩服之心,一个14岁的少年,举止得体,还是同这么大的老板说话!

    年过四十的范老疙瘩和年近四十的王志辉自问都做不到韦宝这般谈吐,见到吴世恩这种人,他们连话都说不利索。

    赵金凤在一旁一边看韦宝刚才写的墨宝,一边暗自留心韦宝跟吴世恩的谈话,心中愈发好奇,她看得出韦宝年纪很轻,应该比自己小好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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