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血火天衣 > 第 254 章
    不太相同,超群的自我再生能力,对温度的强大适应xìng,以及碾压常人的力量与反应。

    这与记忆中一种叫做“天衣”的东西十分接近,而且仇无衣明确记得自己曾经穿过天衣,也经受过长期的学习训练,甚至连学习途中的某些经历,朋友们的事迹与xìng格都记得一清二楚,但偏偏就缺少一块关键的拼图,使得这些记忆蒙上了一层yīn影。

    铺天盖地的风雪之中划过一道难以察觉的银光,仇无衣借助双手jiāo替shè出的重弦,在地形复杂的丛林之中穿行。

    这也是修炼的一种,丛林不比平地,若是掌握不好力道,随时有可能撞在树上。

    对于今天的仇无衣来说,借助重弦进行快速移动已经不是难事,虽然速度可能比不上一些武者的轻身功法,但总比依靠两条腿奔跑快上许多。

    形成丛林的巨大常绿树不会结果,所以附近找不到任何果实,一开始,仇无衣怀疑过自己是否需要进食,但在修炼之后才发现的确有必要。首先,进食的yù望并没有被消除,其次,也是更重要的,只要随便吃一点什么,体力恢复的速度就会倍增,睡觉也是如此。

    仇无衣的目标不是走兽,而是空中的飞鸟。

    两刻钟之后,一对巨大的铁翼冲天而起,倏地穿透了密不透风的树冠。

    足以承载两人的金属巨鸟不是大自然进化的结晶,它出自仇无衣之手。

    用双手的弦jiāo替控制巨鸟翅膀,就像一个人力发电机,只要手不停,巨鸟就能够一直保持飞空的形态。

    人的力量,很可能远远超越自然。

    高空的风越来越硬,越来越冷,仇无衣的身体表面很快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壳,巨鸟的身体亦然,这给cāo纵带来了不少麻烦,需要花费平时一倍的精力。

    很快仇无衣发现了猎物,一只正在向地面扑击的灰色大雕。

    仇无衣瞬间改变了主意,没有把大雕当做捕猎目标,而是学着它的动作,极为大胆地让巨鸟冲向地面。

    只见金属巨鸟微微收起了双翼,让身体保持着俯冲的姿势,一头扎向积雪的大地。

    突然的加速令仇无衣的双手压力陡增,毕竟自己是个人类,不是鸟类,金属巨鸟的反应完全依靠两只手,稍有一点差错,必然会直接坠毁于地面,到时候,就算自己有钢筋铁骨,估计也不会安然无恙。

    大雕发现的是两只肥大的野兔,野兔也是狡猾,分别逃向了不同的方向。

    但这一带地势开阔,野兔跑得再快,也逃不过大雕的眼睛。

    一声长长的嘶鸣回dàng在山间,大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贴着地表险险地划过,一招抓入了野兔后腿,坚韧如铁的鹰爪力量奇大,几乎将野兔的后半身捏得粉碎,赤红的伤口处支出了折断的腿骨。

    一前一后,当大雕抓起野兔飞向高空的时刻,它看到了一生中都未曾见过的巨鸟。

    全身上下只有金属,既没有骨骼也没有羽毛的狰狞怪鸟身上仿佛布满尖刀,动作虽然比一般的鸟类笨拙,其凶猛的气势却远非鸟类所能比拟,甚至胜过了飞龙类的魔兽。

    大雕以它自己的智商认定,它所见到的东西,必定是天空中位居极顶的霸者。

    细细的利爪同样向着野兔一抓,爪风过处,野兔的身体被轻而易举地劈成了数块,像一个被捏bào的气球一般zhà开。

    金属巨鸟没有理会野兔,贴着地面滑行了一阵,再度冲向太阳的方向,很快就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

    大雕带着些许敬意去啄食被金属巨鸟分尸的野兔,对它来说,今天的收获不错。

    可惜它没有看到仇无衣那张郁闷的脸。

    “威力太大了……”

    仇无衣苦笑着cāo纵金属巨鸟落地,暂时放弃了让它捕猎的想法。

    如果是修炼还可以,这能有效地训练对立量的控制,但绝对不适合捕猎,附着一层锐弦的鸟爪鸟喙足以一击劈断大树,用来抓野兔,那就是用大pào来处决人。

    于是仇无衣站在已经冰冻的湖面上,敲开一个小洞,将生弦从小洞之中放到湖底,能够自由活动的生弦不需要鱼饵,只要察觉到附近有鱼,自然可以主动将鱼卷起。

    湖里的鱼相当肥大,也许是因为距离镇子太远的缘故,从这里捕鱼成本太高,运送起来也十分麻烦,所以才让它们长得越来越大。

    眼看着一条比一条巨大的鱼接连抛出水面,仇无衣决定把它们带回去,也算是修行过后的一点小小礼物,经过重弦加固的金属鸟,带上几百斤的鱼问题也不算大。

    此时的初阳镇,距离仇无衣以修炼为借口进山,已经相隔了两天。

    区区两天而已,实在不是太长的时间。

    稍稍冷静了一天之后,镇子再度陷入一阵热潮。

    “这样真的好么?”

    叶盛老人站在医馆门前,向着漫天的白雪吐出一个烟圈。

    镇子的大道上停着一辆马车,以老虎为首的几个年轻人正围着马车团团乱转,忙来忙去。

    “有什么不好的,我可是再也不想看到那东西了,丢得越远越好。”

    慕纱叹了口气,将一捆木柴抱入医馆当中。

    “也是呢,jiāo给他们说不定真的能换回点东西。”

    叶盛老人叼着烟斗,嘭地一声关上了门。

    变异夜叉族的尸体,对于他们一家人来说,唯一的意义就是与过去诀别。

    但对于其他镇民来说,还有更大的用途。

    “虎哥!一路小心!”

    小黄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扯开衣襟,从怀中掏出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外表还隐隐冒着热气,似乎是某种干粮。

    “哈哈,多大点事儿,老爷要是真的有赏,大哥说过咱们镇子一起分,我估计是不能少!”

    老虎真的很高兴,接过小黄递过来的包裹,看也不看就揣进了自己的怀中,他们本是好兄弟,想说什么,做什么,都十分默契。

    “是啊,就是不知道半年前的榜文还管不管用。”

    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依然有点忐忑不安。

    “咳,试试不就知道了,我估计老爷都没见过这东西,哈哈,出发了!”

    老虎一抖马鞭,陈旧但依然结实的马车向着镇外行去,除了老虎以外,还有阿牛,两个青年包揽了这一趟行程。

    老虎驾车,阿牛不住地挥手与后面相送的朋友们道别,两个人很快就出了镇,马车速度不算快,胜在四平八稳,这一路,必然是顺顺当当。

    一百多里外,有一个较大的镇子,大约有三千多人,也是领主金蛇子爵的领主府所在地。在震国,大一点的领主会居住在五千人以上的“城”中,小一点的就只能在镇里建设领主府,金蛇子爵的领土总共只有四个镇,算是最低等的贵族,好在地处边陲,所以没有卷入震国核心部分的纷争。

    半年之前,饱读古籍的金蛇子爵觉得自己的知识还需要充实,就颁布了一条命令,下令说领地内的所有领民都可以向领主府进贡书籍,古董或珍奇怪物,只要判明不是造假就会得到赏金,甚至能减免赋税。

    对于一个领主来说,这点小小的爱好简直太正常了。

    于是老虎就把念头打在了变异夜叉族的身上,这东西本来就有自己的历史,而且绝对罕见,虽然是尸体,但老虎觉得肯定能换来不菲的报酬。

    就算领主不收,镇子里收购魔兽的商人肯定也会开出高价。

    带着这样的希望,马车向着领主府所在的金蛇镇驶去。

    第378章 小镇之殇

    三千多人的金蛇镇,与永国那些动辄百万人的城市相比,连一条繁华点的街道都不如,连贫民居住区都比这小小的镇子气派许多。

    对于初阳镇的老虎来说,这里却已经是方圆千里之内最繁华的地方了,不仅有宽阔整洁的大道,还有各式各样鳞次栉比的店铺。基本上附近的小镇更习惯于以物易物的生活,金钱这种东西,除了金蛇镇以外,一般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用得到。

    由于需要向领主缴纳租税,所以一般人每年差不多都要去金蛇镇一次,名义上自然是jiāo税了,更重要的事情却是采购接下来一年之间所需要的生活用品,数量往往非常庞大。

    所以金蛇镇真正繁华的时候只有秋天到初冬这一段,其他时间,尤其是现在漫天下雪的日子,街道上冷清得和初阳镇相差不大。

    老虎还是第一次在这时候来到金蛇镇,所以难免有点不满。

    天色已黑,街道上稀稀落落地挂着几盏半死不活的灯,临近年末,本来就没有什么像样的客人,大多数店铺只在白天象征xìng地开一阵店,没什么营业额,也不至于亏损太多,就这样有气无力地度过漫长的冬天。

    最热闹的,大致也就只剩下旅店和小酒馆,三千人的镇子,自然不会有多大的旅店和酒馆,旅店主要面向来往的客商与路人,至于酒馆,基本上就是一些常年的熟客自娱自乐,从他们的父辈,甚至祖辈一代代传到现在。

    “老板!有客房吗?外面还有马车!”

    老虎粗声大气地推开旅店的门喊道,说来也是运气不好,他对金蛇镇的地形不太熟悉,左转右转,竟然巧妙地避开了全部正确道路,好不容易才在镇子边缘找到一家旅店。

    旅店的一楼兼带卖酒,四个围坐在一起的男子不满地望了一眼突然闯进来的老虎,不过也没有抱怨,为首的人敲了敲桌面,其他人也就继续开始喝酒。

    “有有有,有的是客房,小哥要几间?马车赶到后面就是。”

    老板是个秃头的中年男人,一副标准的旅店老板模样,一见来了客人,立刻搓起肥厚的双手嘿嘿笑着凑了过来。

    “我说老板,这马车上装的是给老爷的贡品,你这儿保不保准?出了什么事儿,你可得担点责任。”

    外面挺冷,老虎顺手关上了店门,对旅店中的炉火有些恋恋不舍,基本上不愿意重新找一家了,之所以这么说话,也是为了让老板用点心。

    其实老虎倒不觉得会出事,这一带民风淳朴,一说是和领主老爷相关,绝大多数人都不敢放松,一定会全心全意地看管好。

    “行!小哥你尽管放心,咱们店有专人看管马车,上好的草料,万一出了事儿,你尽管拿他去报官!”

    老板也是豪爽,一听说是贡品,立刻打起了十分精神。

    喝酒的男子们却互相使了个眼色,其中最为矮小的一位忽然站了起来。

    “兄弟,天寒地冻,先来一杯?我请客!”

    矮小男子一脸和蔼模样,端起斟满麦酒的木杯走向老虎。

    “哈哈哈,兄弟,好意心领了,我这外面还有个朋友,等一会儿我们安顿好马车再说。”

    老虎不疑有他,也打定了在这里过夜的主意,婉言拒绝了矮小男子的“好意”。

    旅店打下手的人不少,立刻出来两个帮老虎打点马车的人,这些人生活在金蛇镇,也不算什么繁华城市,见识有限,一见车上冻着的变异夜叉族尸体,立刻就是一阵大呼小叫,连老板都跑出店外围观,其中也掺杂了几个喝酒的男子。

    “喝,这东西得是武者老爷杀的吧?”

    一个店里活计战战兢兢地问道。

    “那是自然,我们镇里来了个路过的外国武者,也是凑巧,正赶上这家伙伤了我们镇子的人,好几个yào师千辛万苦才把那受伤的小子救回来。这外国的武者大哥路见不平,就和我一起杀到了深山,恶斗了小半天才把它干掉!”

    老虎属于人来疯的类型,一被人围观,马上话就多了起来,口沫横飞地将仇无衣斩杀变异夜叉族的事情讲的活灵活现,尽管他根本没有亲眼见过。

    当他提到“yào师”的时候,那几个诡异的男人忽然警惕地竖起了耳朵。

    “兄弟,这外国的武者自然是厉害,可是你们的yào师也不简单,我看这东西身高力大,被它拍一下还不得断几十根骨头?”

    刚才邀请老虎的矮小男子有意在一旁附和道。

    “那是自然,咱初阳镇的镇长叶老爷子,那是附近一等一的yào师,不仅他一个,还有慕纱nǎinǎi,叶榛阿姨,只要是不死,多半都能救回来!”

    老虎颇为自豪地大吹大擂,几乎忘了自己姓甚名谁。

    “真是厉害,厉害!”

    矮小男子竖起了大拇指,一边高声夸着,一边走到其余三人身旁,当他背过身子之后,一脸的笑容已经化作了狰狞。

    其他三个男子扯起兜帽戴在头上,一起回到了旅店之中,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四人身上的诡异之处。

    第二天清晨,当旅店刚刚开门,四个男子就退了房间,不等天色亮透,就匆匆地踏上了旅程。

    等到天色更亮一些,老虎和阿牛也离开了旅店,领主府也有开门的时间,一般领民虽然有觐见领主的权力,但必须有正当的理由,经过允许之后才能在预定的时间见面,当然,绝大多数老百姓很难有能让领主接见的理由。

    若是纳贡,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与老虎预想的完全一致,当他们向负责盘查的士兵说明来意之后,竟然得到了金蛇子爵的亲自迎接,这着实吓了老虎一跳,本来一张嘴还是挺利索的,结果被吓得立刻结巴起来。

    好在正式觐见的时候老虎没有失礼,金蛇子爵确认了变异夜叉族的尸体之后,马上下令将其做成标本,之后要放在领主府中显眼的地方当做一种炫耀,这里还要感谢仇无衣,他将变异夜叉族杀死之后,本着近似于强迫症的心态把它的手臂冻了回去,使得尸体相当完好。

    初阳镇不仅得到了免除一年税收的证明,更拿到了两百枚金币的赏赐,折合成面值较低的银币颁发,还有十桶领主府上葡萄园出产的好酒,老虎心满意足地将赏赐放在马车上,一路与阿牛说说笑笑,仔仔细细地盘算了一番这些钱的使用方法,俨然已经成了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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