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十七云 > 正文 第十四章 锦春园中签订契约
    ()    话说那日孙秀秀带阿墨回孙府后,阿墨醒来的第二天,发现自己身在孙府,一时间心有些生气,她气夏昭云为何将自己留在孙府。老头惨死的画面依旧在她脑海挥之不去。这天,阿墨找孙秀秀发难,让她交出姓赵的来,孙秀秀道,“赵管家回乡下探亲去了,你如果非要找到他的话,大可追到乡下去!”

    阿墨明白这是孙秀秀故意找的借口,忙道,“不管姓赵的逃到何处,我一定会亲杀了他,替我爹报仇!”

    孙秀秀不屑道,“你有此志愿,我也不拦着你。你的那位大石头说让你在孙府等他,你大可在这里好好休养。”

    阿墨道,“不必了,这个地方我一刻都不想待。”说完,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孙府。阿墨一边走一边心道,“大石头一定会回芳华镇找我的,我只需要在这里等他回来即可。不过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长期以往地住客栈也不是个办法,看来还得找份事做做,挣得一些盘缠,才能在这活下去。”想到此处,阿墨突然有了目标,心也渐渐开阔起来。

    她在镇上转了大半天,在一处名为“锦春园”的地方止住了脚步,因为她不识字的原因,所以她也无法去看各个地区布告栏上的招工信息,只得一个个问,兴许能碰运气找到一处做工的地方。阿墨见锦春园门口站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女子,浓妆艳抹,身上充满着香味。她有些胆怯,但为了生存下去,还是硬着头皮,走过去问道,“敢问这位姑娘,这里可招工?”

    那女子以一种诧异的眼神看着阿墨道,“招工?你说这里?”

    阿墨点头道,“不知你们酒楼招不招洗碗工c扫地工或者厨子,我这个人很勤快的,工钱要的也不多,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那女子仔细打量了阿墨一番,说道,“你知道锦春园是做什么的吗?”

    阿墨看了看,见有人进进出出,于是道,“这难道不是一家酒楼吗?”

    那女子笑道,“也可以这么说,这确实是喝酒的地方。小姑娘,你今年多大了?”

    阿墨道,“十八!”

    那女子道,“长得还行,就是穿着太土气了,好好调教一番还是大有前途的。”

    阿墨不明白那女子说的话,又问道,“不知道你们酒楼还招不招工啊?”

    那女子突然和颜悦色起来,说道,“招,当然招!你跟我来!”

    于是乎,那女子带着阿墨进了锦春园,路过大堂之时,阿墨见里边有不少的女子,大都穿着华丽,与男子拉拉扯扯,不成体统,这不禁让她内心害怕起来,问道,“你们真的是酒楼吗?”

    那女子回过头来,温柔道,“当然是!你没看到那些人都在喝酒吗?”

    “可是那些女子又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她们要喂那些男子喝酒啊?”

    那女子道,“这你就不懂了,这是我们酒楼的规矩,跟你说多了,你也不懂。对了,你不是想做些粗活,挣点工钱嘛!我告诉你,来我们酒楼就对了。”说完,她拉着阿墨进了内堂,来到一间屋子前,道了句,“妈妈,您在里边吗?”

    这时,从屋子里传出一个声音,说道,“是桃花吗?”

    “是的妈妈,今个儿,我带个人让你瞧瞧,她说想在咱们这做工!”

    “你带她进来我瞧瞧!”

    阿墨道,“你要带我去见谁?”

    那女子想了想,突然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墨,家住天外村。”

    “哦,原来是乡下来的小姑娘,怪不得这么朴实。我叫桃花,你以后叫我直接称呼我名字就行了。”说完,桃花推门而入,拉着阿墨一起进了屋子。

    两人绕过屏风,才见到屋子里的那个人,是一位大约五十多岁的妇人,神色悠闲,躺在椅子上,抽着大烟。阿墨心道,“这人应该就是酒楼的老板娘了吧!”

    见两人进来,她看了阿墨一眼,又对桃花说道,“桃花,这就是你带来的人啊?”

    桃花道,“妈妈,你觉得怎么样?可还满意?”

    “模样还行,就是穿着太土了,得好好改造一番。”

    阿墨听着这话觉得有些不对劲,忙质问道,“桃花姐姐,为何说我模样和穿着啊?我只是做点粗活而已。”

    桃花道,“人靠衣装的嘛!我们锦春园可是镇上有名的酒楼,从店里的伙计到厨房的下人,全都要求穿着打扮体面才行,要不然砸了招牌可就不好了。”

    阿墨点了点头,这时,躺着的那位夫人突然坐起身来,对阿墨道,“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阿墨道,“我叫阿墨,今年十八。”

    “阿墨这名字不好,给你换个名儿吧!从今天起,你就叫友儿吧!”

    阿墨不解道,“为什么要给我换个名字?”

    桃花道,“这是我们酒楼的规矩,凡是在这里做工的人都要改名的。”

    阿墨本想拒绝,但转念又想,只是改个名字而已,倒也不是什么大事。那妇人突然递给桃花一张契约,说道,“既然要在这里做工,先把这契约签了吧!”

    阿墨看了看那张契约,一个字都不认识,只好望了望身旁的桃花,问道,“桃花姐姐,这上面写的什么呀?”

    桃花诧异道,“你不会不识字吧?”

    阿墨道,“我认识自己的名字,我会写自己的名字。”

    桃花楞了一下,笑道,“那就行了,你把名字写在最下面,然后用朱砂摁个印在这就行了。”

    “可是,你还没告诉我,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呢?”

    桃花道,“这是一份做工契约,凡是在我们锦春园做工的人都要签的,这也是规矩。”

    阿墨想了想,心道,“以前听爹说过,凡是给别人做工,都要签一份什么契约之类的东西,说不定就是这个吧!”于是乎,阿墨提起笔,写下“阿墨”两个字,又用沾了些朱砂,在契约上摁了个印。

    桃花将契约收好,递给那位妇人。接着道,“这是咱们的老板,你可以叫她妈妈。”

    “妈妈?为什么不是叫老板?”

    桃花道,“意思都差不多,锦春园习惯这么叫而已。”

    阿墨“哦”了一声,跟着桃花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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