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都市小说 > 我的冰山美女老师 > 正文 第15章 18那一剑的风骚【1】
    当男人再度进入自己的身体,丽丝莉感觉自己成为了漂浮在惊涛骇浪中的小船,被强有力的海浪拍打,虽然有过轻微的反抗,但依然抵不过大自然的力量。

    “呼,转过身去。”秦歌眼眸带着冷漠,居高临下,宛若高高在上的帝王一般俯视着身下的女人。

    丽丝莉的面颊已尽数化作烂漫的桃花,那血一般的红唇紧闭,毫无畏惧地回瞪着男人冷漠的神色。

    她是高高在上的六代吸血鬼,阿萨迈家族的天才少女,此刻却被一个普通人如此羞辱,要不是此刻身体还如棉花一般软弱无力,她早就拼死反抗了。

    看着女人那倔强不屈的样子,秦歌越发觉得丽丝莉可爱的一面,尤其是之前冰冷的容颜此刻尽数被桃花一般的羞红取代,不禁为女人平添了几分难以言说的妩媚。

    琥珀眸光似是撒上了水晶,闪闪动人,女人那白玉无暇的娇躯,经过一番酣畅激战,也是如脸颊一般布上了粉红流纱丽丝莉本就美丽动人,此时此刻,魅力更胜。

    “嘿,由不得你。”此刻女人越是不愿,越是能激发秦歌心底的征服。

    你不是冰冷如山?你不是高高在上?你不是孤傲凌人?好,老子就尽数把你的武装一点点崩碎,把你的冰冷面具一点点撕下

    “嘤”忽然,丽丝莉的身体被秦歌反转过去,将她如枇杷流水一般的粉背暴露在了男人霸道的目光下。

    “你”被一个男人这么霸道的动作,自己竟然反抗不了,甚至心底竟是生出一丝堕落的快感,希望男人更加疯狂一点。

    秦歌并没有给丽丝莉多余的思考时间,化作暴君状态的他,只想将女人那浑身带刺的装甲尽数砸烂。

    “啊”突然的膨胀,那一瞬间粗暴的碰撞,令丽丝莉紧咬的红唇忍不住松开,蛾眉有些痛苦的蹙起:“混蛋,轻点”。第一次,丽丝莉软语相求,但软语相求的后果,却是男人更加霸道的回应。

    秦歌就是要让女人知道,惹怒他的后果,惹怒他,就要付出代价

    “巴格力,里面怎么没有动静,丽丝莉大人到底在干什么?”守在房间门外,巴格奇看着身旁的粗犷大汉问道。

    “不知道。”巴格力瓮声瓮气地回道。

    “额,那我们站在这里做什么,那些路过的天炎人,看着我们的神色好怪,像看动物园的猴子。”确实,他俩这么明显的异类笔挺地站在卧铺门口,如同保镖护卫一般,想不引起别人的注目都不行。

    而且,再加上巴格奇这么个金发碧眼的帅哥,一身黑色燕尾服,笔挺有利的身材,帅气逼人的面容那真是像极了最帅007,有不少天炎的少妇对他放电,更有娇羞的少女要求和他拍照至于旁边五大三粗的巴格力则是真成了摆设,即便是以东方女性的审美观,这家伙依然是个没有魅力的粗鄙汉子。

    巴格奇被这群热情的少妇少女骚扰的不胜其烦,此刻又不能吸了她们的血,更是让巴格奇烦躁不堪:“巴格力,要不我们去房间玩牌吧,顺便弄点饮品之类的,或许丽丝莉大人一时间也不会出来。”虽然巴格奇不知道丽丝莉大人到底在里面干什么,但应该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或许准备控制那个天炎小子,帮助他们完成计划巴格奇绝对不会想到自己心目中那高高在上的阿萨迈公主,神一般的女人此刻被一个天炎的小子压在身下,婉转承欢欲羞还迎

    “闭嘴,做好你的职责,巴格奇。”巴格力低声斥责道。

    虽然巴格力也对那些叽叽喳喳的天炎女人不胜其烦,但对她们驳杂低贱的血液一点没有,在他心中,只有吸血鬼的血才是上佳的饮品。

    巴格奇撇撇嘴,只觉得这个傻大个不解风情,怪不得这么大了还没女人缘,活该一辈子单身汪。

    列车经过数十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终于驶入了此行的终点站,魔都火车站。

    一个穿着普通的少年如花不溜手的泥鳅一般,扛着单肩大包,穿梭密集的人流。

    秦歌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冲进火车站的洗手间,迅速把包挂在钩子上,然后解开皮带,脱下裤子,开始检查小弟弟是否完好。

    “呼,奶奶的,差点被绝了后啊。”此时此刻,秦歌依然心有余悸,女人的那一咬差点没把他吓尿了,他甚至都怀疑自己被吓的此生不举了。

    卧槽,要是真那样,秦歌还不如死了算了。

    如芒在背,冷汗直流啊。

    秦歌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前前后后,左掰掰,右弄弄,前摇摇,后晃晃,甚至不放心还用光明能量治愈了一遍。

    当小兄弟再次重振雄风,气势昂昂,秦歌终于是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小弟兄安然无恙,依然是那般气势汹汹。

    “靠,真是个疯子。”想起女人那冰冷如刀的眸光,秦歌又忍不住打了个冷哆嗦。

    不过,女人那艳红如血的樱桃小口,应该也是第一次吧,动作那么笨拙一想到丽丝莉那个高贵的六代吸血鬼跪坐在自己面前服务的羞愤姿态,秦歌就感觉一阵热气冲顶,小弟兄随势再起,竟是不惧前亏再度遥空发起宣战的号角。

    虚惊一场,心情恢复愉悦,秦歌顺便撒了泡尿,抖干净家伙,提裤子走人。

    在小山村生活了这么多年,秦歌还是第一次踏入魔都这个世界级的大都市,踏着脚下的白色地面砖,秦歌感觉自己好像踩在了一堆金钱上。

    以前都是一寸光阴一寸金,现在是一寸土,一寸金啊。

    这年头,各一线城市房价贵的惊人,更甭提像魔都这个帝国经济核心,十来万买个马桶占的地就不错了。

    秦歌来到魔都,第一个目标就是挣大钱,挣很多很多钱,然后在魔都最好的地段一品居买套大别墅,把家里的老头接过来,让他安享晚年。

    至于上学的事情,秦歌还真不怎么在意,他都“放养”了十来年,一朝要受什么规矩管教,崇尚自由的他哪能受鸟。

    不过,报道什么的还是得去的,不然要是学校打电话告家长,秦歌真怕老家伙骑着家里仅有的毛驴不远万里追杀过来,那可就惨了。

    老家伙生气起来可是很可怕的,就算现在翅膀硬了,秦歌也不敢触老家伙眉头。

    “救命啊,抢劫了,抓小偷啊!”秦歌正想要奢侈的打个滴车,谁知道后面就响起来一阵骚动。

    两个头戴摩托盔,身穿牛仔皮夹克的家伙一把抢了一名贵妇打扮的名牌包包,绝尘而去贵妇被撞倒在地,凄声哭喊,周围众人虽然看到,但并没有人站住来帮助,反而低声议论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秦歌瞧见旁边刚停下的小黄车,他想也不想,推开那人翻身上车,直追那飞车党而去。

    “卧槽,哪个混蛋几把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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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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