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我和名媛的荒岛那点事 > 第77章 绝杀
    其实我很恐高!

    但是我必须出去狩猎!

    毕竟天坑里的小伙伴都是漂亮女孩子,我必须要保护她们,因为我是男人!

    这是责无旁贷的选择!

    而且一路过关斩将,我在她们心目中已经成为英雄,我必须要保持姿态!哪怕是硬绷面子也要做!

    恐高是我的死穴,之前攀到天坑底差点昏迷过去,但这次我一定要装出若无其事,一定不要让他们看轻我!

    出发之前我把散弹枪留给欧阳,把弓箭带走了,同时也带上尼泊尔刀,那宝贝一定不能离身。

    我现在使用的竹箭是欧阳后来制作的,之前的已经在孤峰射光了。

    其实那枪只有一发子弹,比起来还是弓箭有用,除了弓箭砍刀,欧阳还让我带上陈冠宇的老手枪,我没有推辞,毕竟外面的凶险要多些,只能当仁不让了。

    王正海他们没有武器,老头子利用硬木树枝做了两把长矛,质量还挺不错,就这样,我们天梯攀爬出发。

    我让陈冠宇爬中间,这是为了防备他逃跑,那家伙也没违抗命令。我知道他迟早会反水,不过和他一样,我们都在等机会!

    提心吊胆地,爬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爬到边缘,望着下面白雾缭绕的树林,心里一直打鼓。

    休息了半天,我们进入树林。

    其实找猎物是有讲究的,一般野兽都有兽道,而且强猛的野兽还会撒尿划分区域,这些仔细分辨还是能察觉的。

    再有就是野兔!

    这些家伙看起来挺聪明,其实非常愚蠢。

    一般它们的窝都有辨识度,譬如出现一块杂草啃光的空地,而空地中间会有突兀冒起的几处青草,这样的地方就是兔子窝了!

    他们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其实不吃更危险!这些知识都是在野外生存训练中学习的,非常的银杏!

    很快在林子里有了发现,我们居然找到一头野猪!那野猪个头非常大,远远就听到哼唧声!

    对于这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

    这玩意是野猪!

    我让大家赶紧躲好,野猪哼唧声越发近了,拨开草丛一看,果然是头大野猪!看样子得有一百多斤!

    刚搭上竹箭,突然发现野猪身上有伤!野猪屁股边被利器划过,皮开肉绽,鲜红的筋膜映入眼帘!

    难道有其他人在?

    野猪哼唧得很急,而且喘气声很大,身上沾染了不少污泥,估计是被人猎杀,一路狂奔过来的!

    是什么人在附近?难道是野人?又或者是其他幸存者?

    我们四人都不敢发声,一是怕惊扰野猪,二是担心会被追猎者发现!

    野猪哼哼唧唧地接近我们了,估计感知有人在,它有些警觉,抬起猪头四下观望,漆黑眼瞳里尽是惊恐!

    突然,林子远处传来杂沓脚步声,听声音还不止一个!

    野猪慌了,它哼唧着朝我们这边冲过来!带着一阵腥风,就这样和草丛中的我们擦过!

    有人嘻嘻哈哈地跑过来了!

    拨草望去,林子里走进两个肌肉发达的剽悍家伙,身上穿着迷彩服,脚下穿的马丁靴,腰间还有手枪和手雷。

    最要命的是,他们背上还背着半自动冲锋枪和一个迷彩大背包,鼓鼓囊囊,也不知装了什么东西!

    除了武器装备,他们胸前腰后都有弹夹!

    虽然全副武装,但两人手里却拿着弓箭,那弓箭显然是野人武器,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得到的。

    两个人显然是亚洲人,其中一个眼睛有点蓝,有点像混血儿,另外一个是鹰钩鼻,两个人冲进林子,举着弓箭四处扫描。

    鹰钩鼻大声道:“菜狗!你今天输定了,野猪肯定是我的!”

    混血儿笑道:“吹牛逼!上次你也跟我吹!那女的还不是死在我手里!”

    听到这里我心头一紧,他们杀了什么人?难道是幸存者?

    鹰钩鼻哈哈笑:“那女的味道不错,特别嫩!下次我们不要杀这么快!玩一段时间再杀更好!哦,对了,人肉还是不要烧烤来吃,有点酸!”

    我听得一阵恶心,一股杀意冲涌头顶,这两个狗东西居然杀人为乐,而且还吃人肉,实在是灭绝人性的禽兽!

    混血儿笑:“我再不会干傻事了,记得上次没有,那女的已经被你睡怀孕了,你居然还杀了她!操!那孩子已经成型了!还有我给你普及一下常识,你知道人肉为什么发酸吗?那是因为你没有把血放干净!”

    江城发听得全身发抖,极度愤怒让老头子咬牙切齿,王正海则满脸惊恐,只有陈冠宇眼珠乱转,表情紧张,也不知他在打什么主意。

    赶紧把撸子掏出来,这时那两个家伙已经在我们面前转悠了,高强度压力逼迫的人耳朵嗡嗡响!

    我不知道是该冲出去还是继续潜伏!

    正在盘算,突然一股大力朝我推过来,猝不及防,我整个人被推出草丛!

    原来是陈冠宇!

    那狗东西把我推翻后,立刻转身逃跑!

    两个家伙立刻举弓瞄准我!

    江城发他们继续隐藏,没有吭声,鹰钩鼻抬头发现陈冠宇逃跑,于是举着弓箭猛追!

    混血儿将弓拉得吱吱响:“你是谁?到这里来做什么?”

    我悄悄把枪反放在腰间,微笑道:“朋友别怕,我只是个幸存者!”

    “把你的手伸出来!”混血儿厉声吼。

    我只好把手枪举起,表示自己无害。

    混血儿冲上来,一把抢走我手枪。

    就在这关键时刻,我已经熟练地把猎刀扯出,反手对着他腰间肾部使劲来了一下!

    刀锋非常快,几乎没有费力,直接捅进三分之一!

    混血儿嘴巴大大张开,眼瞳里尽是惊恐绝望!

    我把手枪扯回来,抽出猎刀,对着他踹了一脚!

    鲜血狂飙,混血儿惊恐地摸着后腰倒地,全身抽搐痉挛!

    我赶紧冲上去在他身上搜罗武器!

    这家伙虽然杀人凶残,但是对我来说是个宝藏男孩!

    毕竟人家身上这么多宝贝嘛!

    身上有弹夹,手雷,沙漠之鹰手枪,冲锋枪。

    大背包里有睿士军刀,永久火机,蛇毒血清,抗生素,止血贴,驱蚊水,登山绳,固定膨胀螺栓,圆珠笔,笔记本,一次性水笔。

    对了,他这件衣服也不错!美滋滋!

    很快,混血儿脱成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得了武器,心中豪气干云,王八蛋,你们还吃女人!看老子弄死你!!

    耳边情不自禁地响起背景音乐!

    动次打次,动次打次!

    哟哟,切克闹!

    老子现在,有枪有炮!

    必须要,替天行道!

    枪林弹雨,打得你,不可开交,哟哟!

    很快那鹰钩鼻回来了,很显然,他没抓到陈冠宇。

    我们继续潜伏草丛,我把老手枪递给了江城发,自己玩那把崭新沙漠之鹰。

    那玩意沉甸甸,它是手枪中火力最强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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