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穿越小说 > 汉末孤峰 > 正文卷 第394章 血刺暮楚巷
    “有!”窗外之人轻声说道。随后,一块墨黑的铁牌从窗缝里塞了进来。

    吴硕接过一看,说了声:“总算等到你们了!”

    说罢,窗户被支起,窗外两条人影如狸猫一般钻窗而入。

    “某家白雀,与邓将军一起,奉命前来连络灵猫十号。”

    没错,这个吴硕,就是灵猫十号!

    原本历史上的吴硕,是衣带诏事件的主谋之一,但是这一世,吴硕虽然与董承交好,却并没有参与到衣带诏事件里去,而是担任了黑冰阁在许昌的总负责人。

    见到白雀和邓展之后,吴硕迫不及待地可道:“主公有何吩咐?”

    邓展道:“主公想要几个人的命。请十号调动黑冰阁网络,提供讯息和便利。”

    “属下遵命!”灵猫十号道:“本猫早有收集朝中主要人物的资料,包括其人府邸图纸,个人喜好习惯,护卫强弱,都在密室之中,特使可随时调用。”

    说罢,灵猫十号推开一个壁柜,打开一扇暗门,带着白雀和邓展去了密室之中……

    ……

    无独有偶!

    田峻的邺城有红粉街,曹操的许昌也有暮楚巷。

    曹操的为人,若论霸气,连田峻也不能与之比肩,所以这暮楚巷,比邺城的红粉街规模更大,服务更好更全面。小到贩夫走卒们几文钱的快餐,大到文人墨客们豪掷千金的藏娇阁楼,应有尽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她们做不到!

    但是,要说这许昌城的暮楚巷中,最有名的妓馆,当属这绾女院了。

    绾女院之所以如此有名,不惟馆中美女云集,服务质量一流,还因馆中有一花魁,名叫来莺儿。

    此人长得千娇百媚,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姿,更兼技术之好,难有匹敌者。

    其技一为琴技:“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说的就是来莺儿这种境界的琴技。

    俗话说,婊子无情。但若是婊有了情,那必是稀罕之物,所以,吃腻了寻常之食的文人墨客和达官显贵们,才常常会为佯装有情的婊妹们而如飞蛾扑火,奋不顾身。

    因此,仅是一个“未成曲调先有情”的气氛,便让无数男人为来莺儿而痴狂!

    其技二为歌舞之技,所谓“遏云歌响清,回雪舞腰轻。只要君流眄,君倾国自倾”。说的就是来莺儿的这种歌舞。

    来莺儿能歌善舞,其比较善长的有胡旋舞、回风草、钢管舞,但跳得最好的,要数霓裳脱衣舞,据说,大将军曹操见过此舞后,当夜就宿于绾女院中,直至第二天日上三杆,才离馆而去。

    自从曹操光顾过之后,绾女院和来莺儿名声更大,公子王孙趋之若鹜。真正是过上了“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的生活。

    ……

    话说庞统让邓展等人夜探侍郎府,联系上了灵猫十号吴硕之后,吴硕也就积极行动了起来。

    于是,第二天,吴硕下朝之后,便撺掇孔融等人去绾女院搞一个“诗会”。

    孔融乃是文坛领袖,名声极大,为人豪放风流,最喜在青楼作诗,两人一拍即合。随后,吴硕和孔融又相邀一些文人墨客,约好了时间,同去绾女院中聚会。

    数日之后,绾女院中,文人墨客咸聚,红袖添香,欢度良宵。

    孔融、王粲、司马朗等人尽皆在座,曹昂、曹丕也应邀而至,众人吟诗品酒,来莺儿带着美女轻歌慢舞,可谓盛会空前。

    酒至半醉,孔融起而做歌曰:

    “岩岩钟山首,赫赫炎天路。高明曜云门,远景灼寒素。昂昂累世士,结根在所固。吕望老匹夫,苟为因世故。管仲小囚臣,独能建功祚。人生有何常,但患年岁暮。幸托不肖躯,且当猛虎步。安能苦一身,与世同举厝。由不慎小节,庸夫笑我度。吕望尚不希,夷齐何足慕。”

    一曲罢了,众人尽皆称善。

    曹丕上前道:“孔世叔以歌咏志,字字珠玑,堪称传世之作。不过,晚辈觉得,美女当前,也该做些香艳诗词,才更应景。”

    孔融闻言大笑道:“子桓年少风流,何不做诗一首,以娱群美。”

    曹丕本是想出风头才来参加诗会的,闻孔融之言,便乘机笑道:“晚辈有诗一首,还请世叔指点。”

    说罢,曹丕走入舞女之中,一边挥袖起舞,一边长吟道: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妍姿巧笑,和媚心肠。

    知音识曲,善为乐方。

    哀弦微妙,清气含芳。

    流郑激楚,度宫中商。

    感心动耳,绮丽难……忘!

    ……

    众人都是听得如痴如狂,堂上美女也随之起舞,那薄若蝉翼的霓裳,若隐若藏,引得众人血脉贲张……

    正当气氛浓烈高潮之时,突然!屋顶之上“哗啦啦”一响,瓦片四散,掉下一名黑衣人来!

    众人尽皆大惊,乱做一团,大呼:“有刺客!”

    从屋顶落下的黑衣人脚尖在地上一点,再次跃起,手中长刀一摆,直赴厅中站立的曹丕!

    ……

    曹丕见状,抽身急退,但此时身边的歌女来莺儿很是慌张,惊恐之际却拉着了曹丕,曹丕想都不想,轮起来莺儿便砸向黑衣刺客。

    黑衣刺客侧身闪开,身形微蹲,又借机再次扑向曹丕,锋利的剑尘,直刺曹丕的前胸!

    眼看曹丕就要丧命,就在此时,旁边一柄利剑电闪而至,磕开了刺向曹丕的利剑。

    出剑的乃是大公子曹昂!

    曹昂从小随曹操南征北战,武艺亦是不凡。

    其实曹丕的剑法也是不错,只是曹丕现在才十八岁,没有经历什么大战,遇到真正的厮杀,反而有些慌张。而曹昂战场经验丰富,最先反映过来,才于电光火石间救了曹丕一命。

    曹昂一剑磕开刺客的剑之后,长剑斜摆,顺势用力砍向刺客,刺客往旁斜飘一步,以手中剑迎向曹昂的宝剑,但听叮当一声,长剑应声而断!

    断掉的长剑是刺客手中的剑,因为,曹昂所持者,乃是曹操所赐的“倚天剑”,此剑锋利异常,削铁如泥!

    曹昂刚才用砍而不是用刺,打的主意正是砍断刺客的手中兵刃!

    如今一招果然得手,曹昂心中一喜,正要挥剑斩向刺客,突然手腕一麻,被刺客一个刁手扣着一扭,宝剑脱手落入了刺客手中。

    曹昂大惊,正要后退之时,那宝剑已如长虹贯日一般,刺进了曹昂的前胸!

    此时,曹丕也反应了过来,不过,他并没有来帮曹昂,而是直扑大门,意欲逃离险地!

    不过,就在此时,在靠近大门的地方,屋顶再次瓦片横飞,掉下一个黑衣人来,这个蒙面黑衣人身材瘦小,不过,他手中端着的,却不是利刃,而是弩……五矢连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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