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霜与雪 > 《霜与雪》正文 第三十八章 领主
    也许在其他任何男爵看来,能够破格拥有一座村庄将是莫大的荣幸,但弗兰克眼下却为之头疼——倘若国王赏赐他的是座庄园,或是从国库拨一笔年金来都要远强过青枫镇这样个是非之地。表面上他借机脱离了大多数贵族的目光,得以安身发展,可战争之风已经降临于边境,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供他经营,且届时国王一发起征召,拥有领地的他在义务上还必须得出兵勤王…呵,查理的“赏赐”可真是精妙啊,不过这同时也给了他可乘之机,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弗兰克站在窗前,紧紧攥着一枚硬币——它并非卡隆,极其精细的雕文只可能出自北方工匠的巧手。尽管晚秋景色正好,他也无心去欣赏这里的薄雾浓云与近郊那在风中飘摇的零星红叶。他往上推了推眼镜,随即用手指简单地梳理起头发来。

    男爵没有料到,两个帮派在此地已扎根如此之深——作为此地真正的主人,他想要插手任何一项事物都感到举步维艰,往往还得借用他们的手来扫清障碍,还反客为主了?不过呢…此番焦虑倒也是并非没有回报,在青枫镇度过的这段日子里,弗兰克或多或少寻觅到了点弗罗伊万的踪迹——他那宝贝女儿戴莱斯还处在繁叶帮那群乌合之众的庇护之下……这也就注定了他必须与之势不两立,那么敌人的敌人…却依旧是敌人——尽管弗兰克下了大功夫,亚尔维斯那矮子却迟迟不肯拿出诚意来,似乎早已看穿他这点伎俩。两者之间甚至连合作关系都谈不上,领主投入大量钱财,换来的不过是些莫须有,亦或毫无意义的道消息罢了。

    几个月交手下来,青枫镇的局势丝毫没有进展。纵然他大可以让卫队同这帮流氓火拼,但那样指不定会促使他们团结在一起,反而更加棘手。

    况且身为男爵,就算跻身跃如领主的行列,弗兰克也没有多少家底可供挥霍。他的钱包满足不了大批佣兵的贪婪,而出身与声望又不足以呼唤骑士;巡游队就更别指望了,因为种种限制,军团长连洛林都出不了,更何况两人已经交恶——天知道那疯子是怎么想的,参事分明给他设置过那么多障碍,本以为除掉那家伙应该是件双赢的事情,结果却……

    “咚咚咚咚咚。”一连串急促的敲门声迫使弗兰克将自己的思绪收回,“请进。”领主不失礼节地说道——尽管他大可不必这么做。

    一名魁梧的壮汉推门而入,他跨进房间时略微颔首,既是出于恭敬,也是以防脑袋撞碎那精致的门框。身为弗兰克的亲兵,他着浅蓝色链甲,在其正中,一把金色钥匙熠熠生辉——那是其主子几月前选定的旗帜图案。

    叮叮作响的链甲无法完全掩饰住浑身伤疤,但即便曾经的岁月留下过那么多刻印,他却依旧保持着与身材极其不相配的敏捷。亲兵大步流星来到领主跟前,没有下跪,亦没有低声下气,反而正视着主子的双眼朗声道:“我在你管辖之下的酒馆里抓住了一个闹事的家伙,ylrd”

    “啊,一个酒鬼值得你大费周章跑来见我?戈登,接下来你是不是要说,你一个不心折断了他的脖子?”弗兰克推了推眼镜,然后摆摆手,仿佛已经将一切掌握在手中,“别往心里去,老兄。就是按照洛林的律法,他们也得丢掉几根手指头。”

    “但这次是我差点丢掉了几根手指头,ylrd”戈登等到弗兰克说完才强调道,“他尽管穿得不怎么样,但却是个相当麻烦的对手。”说着,他开始动手比划起来,“”这家伙很懂得怎么去用剑,那样一拨,反手就向你手指切来。而且很难想象,在周围环境那么复杂的酒馆里,他居然还能够流畅地挥舞着阔剑——或者说是一把废铁,”说着,他拔出了背上那把锈迹斑斑,又满是缺口的阔剑,“如果那家伙吃过几顿饱饭的话,恐怕再来点人也……”

    弗兰克挑了挑眉,因为就他所知,戈登这家伙很少对人那么赞不绝口,“那么…你的是想让我亲自去见见他吗?”

    戈登点点头,转过身便开始带路。

    经过几番周转,他们俩来到了青枫镇的牢房——那是一座由粮仓改造而来的柱状建筑,其间仅仅用铁栅栏简略分为了几个房间。若非这里的墙壁惊人的厚实,恐怕连几只绵羊也关不住。

    见到弗兰克,两名靠墙坐在地上看守遂起身行了个礼。领主对其怠惰虽有些不满,但也并没有露骨地表现出来,只是一挥手,示意他们打开牢门。

    似乎是这里的日子过的太舒服,或是这五六个囚犯无所事事——他们大多数都躺在地上。唯独一名衣衫褴褛,披头散发的家伙蹲靠在墙角,百无聊赖地拨弄着根干草。

    领主的来访似乎在他意料之中,囚犯只是抬头瞟了一眼,冷笑几声后便继续垂下脑袋拨弄起干草来。

    “你…居然……”领主的亲兵盯着那群犯人低声感叹。弗兰克推推眼镜仔细一看,才发现躺在地上的这些家伙已然进入长眠。

    “好了,四眼驴,”囚犯折断干草,扶着墙缓缓站起,“随便定个什么罪处刑吧——至少我临死前还干掉了几个可怜的渣滓。”

    弗兰克举起右手。戈登似乎误解了这个动作,没等主子开口,便抢先道:“优秀的斗士有权利留下自己的遗言。”

    “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可悲的角斗士,”囚犯弓起腰嗤笑道,“就算披上这身漂亮衣服,也还是本性难移。就那么喜欢给这些贵族老爷们当走狗吗?”说着,他摆摆手,“要我看呐,就应该把他们绑起来,让他们跳舞!呵呵,可惜我拿不到罗森的项上人头!不然也没什么好遗憾的。”说完,他便瘫坐下来。衣物破隙间露出些许新旧血迹同污垢混杂起来的液体。

    领主沉默了一会儿,放下手,唤来守卫打开牢门,再抽出腰际间那把亮闪闪的佩剑。

    “至少让他能够握着武器死去,ylrd!”戈登慌了神,却又无法上前去阻止自己的主子。

    “领主终究是领主。”囚犯摇摇头,像是在自嘲,亦像是无可奈何的叹息。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也依旧架起双手,准备应战。

    弗兰克缓缓走上前去,在离对方还有五步时忽然将剑一横,“戈登说得没错,优秀的斗士应该握着武器死去。”他使了个眼色打发其他人离开,“不过你的生死,应该由瑟格斯而非我来决定——就算是领主也不应该无端地去阻止一个复仇者。”说着,他将佩剑递了过去。

    囚犯咧开大嘴,却并没有伸手去接,反而嘲笑道:“你对那可的角斗士也是这么说的吧?但我,不屑于做你的走狗。”

    “走狗?请不要误会,我不过是想做你的雇主罢了,”弗兰克收回剑,上前耳语道,“况且,想要达到目的,你别无选择——罗森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说罢他便退开一段距离,静候对方答复。

    囚犯垂下脑袋发出几声低吼,仍旧心存迟疑。哦,当然,只是迟疑罢了,看来这便是他的突破口。

    领主遂双手一摊,“这么说吧,现在就算放你走,让你继续用自己的方式去赚得那丁点可怜的食物,拿着那把废铁,”他轻轻笑了笑,“又能有几成把握剁掉繁叶帮头目的脑袋呢?”

    囚犯抬起脑袋,仔细端详了番领主的面庞,“哼,不是狼灵那双讨厌的眼睛——但你究竟想得到什么?”

    “当然是罗森的脑袋——至少在这点上我们能达成共识,”弗兰克耸耸肩,“为此我很乐意出个好价钱。”他嘴角微微上翘,伸出右手以示友好。当然,他根本没打算赐予这家伙什么顶多不过是光荣的一死。

    囚犯毫不领情,一把打开领主的手,顺势猫腰夺下起腰际的长剑,继而一转身,刹那间,便以剑尖顶死了弗兰克的背部,领主那身华服利马被开了个口子。

    后者皱皱鼻,只觉一个臭气熏天的黑影掠过,甚至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处于死亡边缘。当他背脊开始传来阵阵寒意时,囚犯已经将剑插在了地上。

    “万事最好点到为止。”囚犯已经发硬的头发钟摆般摆动着,其下为藤鞭与烙铁留下无数痕迹的面庞放出凶光,“这话也是对你说的。”说罢,他便头也不回地向外走去。临近牢门时,囚犯忽而低声道:“如果刚才的举动冒犯了你,可怜虫,请接受我的歉意——可那是他自找的。迟早有一天你也会看清这些贵族老爷们的丑恶面目,”他轻轻哼了几声,“我叫罗曼,但愿以后还有机会看见你那张可笑的脸。”随即拍了拍某人的胸膛。由于视野所限制,弗兰克没能看清那家伙是在和谁讲话,不过稍微动动脑子也不难猜到。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