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告诉少年,她的家在北冥清水溪,但她似乎已经回不去了。她听说内陆的人都很害怕海对岸的兽族,所以她不敢说。因为好不容易才遇见一个看起来比较好的人,她不想把他吓跑了。
少年的眼睛里,闪烁的不知道是同情,还是同病相怜。他看了眼怜歌的双脚,以及被刮花的脸。终是没舍得丢下她自生自灭,带着她一起上了山。
他翻出爹娘留下的旧衣服,稍加修改剪短,然后就丢给怜歌,说:“这是给你的,只有两套,别弄破了!”
这是怜歌第一次收到来自陌生人的礼物,她很高兴。
这一高兴,就让她把长老的警告丢到脑后。
少年教导怜歌读书识字,带她识遍各种药草,告诉她药能治人,亦能害人。
怜歌在宣纸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三个字,莫云卿。
这是少年的名字,也是她写得最好的三个字。
她望着纸上的名字,脑中想起少年的青秀俊容,只觉得心里甜滋滋的。
时光一晃,三年过去了。
少年已经长成风度翩翩的俊秀青年,而怜歌也出落得亭亭玉立,她成为莫云卿的徒弟,师徒两人每天一起上山采药,一起将这些药草研磨成丹药。
渐渐地,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莫云卿的名字被人所熟知,在江湖中打响了名气。然而他什么都没做,只是救了几个挺有名气的人。
名声虽然大了,但莫云卿还是过着和以往一样的日子。有一次他扔出十个铜板给怜歌,让她自己去买些爱吃的零食。
结果她竟买回来一篮子鲜花。
怜歌捧着鲜花,眼巴巴地望着莫云卿,说:“师父,今天是你生辰,这是我送给你的贺礼。”
莫云卿冷眼相看:“你要买贺礼,就不能买些实用的东西吗?这鲜花既不能吃,也不能用,浪费钱!”
挨训的怜歌满心委屈:“可是鲜花能让师父看着高兴啊。”
莫云卿忽然就什么气都没有了。
他年少父母双亡,家中独独剩下他一个人,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被人关心过了。
莫云卿接过装满鲜花的竹篮,冷着脸说道:“以后不准再浪费钱!”
见他收下礼物,怜歌立刻就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嗯!”
回到山上,莫云卿将鲜花插入白瓷瓶中。
素雅的白瓷瓶,在鲜花的映衬下,折射出鲜活的色彩,让人一看就觉得满心欢喜。
每天莫云卿都会给花浇水,但没过多久,花儿们还是枯萎凋谢了。
莫云卿将它们扔掉,白瓷瓶又变得空落落的。
上山采药时,怜歌背着竹篓到处疯跑,四处收集种子。
回去时,被莫云卿训得垂头丧气,回到家中还被罚抄《藏本草》十遍。
抄得她一整宿都没睡,两条胳膊差点废掉。
怜歌将收集得来的种子撒入土中,每日浇花施肥,春去秋来,来年的春日,山上开满了鲜花。
莫云卿走出房门,看到怜歌正站在万花丛中,冲他挥手欢笑:“师父,这些花都是我送给你的,没有花一文钱哦!”
阳光正好,清风微醺,她笑得明媚灿烂,竟比一整片的花海还要耀眼。
莫云卿心软得一塌糊涂。口中却道:“闲得没事干,就爱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要是你用把这心思花上学医上,只怕早就能出师了!”
怜歌嘿嘿一笑,心中却想,她才不要出师,更不要离开师父!
最好能一辈子都跟在师父身后,做他的徒弟,永远不分开。
莫云卿房中的白瓷瓶里,重新插上鲜花,每天的花儿颜色都不一样,每天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清甜的花香。
怜歌趴在窗沿上,望着瓶中朝气蓬勃的鲜花,笑得眉眼弯弯。
时间从指间流走,又到了重阳节。
怜歌捧着自己酿制的菊花酒,拉着莫云卿坐在花海中,一边赏菊,一边饮酒,桌上摆着红澄澄的大闸蟹。
那是她昨晚变回鱼形,偷偷跳入湖中,一只只捉回来的。
怜歌是鱼,她不吃荤腥,更不吃水中生物,但为了讨好喜欢的人,她愿意做一回长老口中的“凶残人族”。
她看着莫云卿端起酒杯,云淡风轻的姿态,只觉得心中满满的都是柔情蜜意。
爱之于她,是鲜花,甘甜清香。
爱之于她,更是穿肠毒药,只一口,就能抛却生死。
怜歌喝醉了,趴在桌子上,笑得像个傻瓜:“师父,你还记不记得《草本千方》第三十页的第一行,写着什么?”
莫云卿淡淡地答道:“红豆,性偏凉,味甘,能促进内脏血脉的活化。”
“咦?是这个吗?”怜歌摸了摸脑袋,一脸茫然地说道,“我怎么记得好像不是这句话啊?”
她记得写得应该是,相思是种病,不重也非轻,自古无方治,从来不断根。
看着她醉醺醺的模样,莫云卿微微皱眉:“你喝醉了,回去睡吧。”
第二天醒来,怜歌灌下醒酒汤,独自跑进书房,翻出那本《草本千方》,却发现第三十页竟然被人撕掉了。
她很疑惑,莫云卿最是爱惜书籍,莫说撕书,哪怕是给书页折个角,他也不允许。
那这页书到底是被谁给撕掉的呢?
这屋里除了莫云卿,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难道是她昨晚喝醉以后,跑进书房里将这一页撕掉的?
怜歌抱住脑袋,努力回想昨晚发生的事情,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只能悻悻地将书本合上。
她怕这本书会被莫云卿发现,到时候她肯定又要挨训,于是她将书本塞进书柜的最里面,并用很多书压上去。
藏好罪证后,怜歌过了几天担惊受怕的日子。
后来见到莫云卿一直没提这件事,她便将这件事抛到脑后,继续过她无忧无虑的日子。
直到
宁素音的出现。
佛说因果,是缘是孽?
她一直不懂自己对莫云卿的感情,以为是依赖,是亲人间的互相陪伴。可直到她在莫云卿的眼中,看到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眼神时,才知那是蚀骨之毒,是相思泛滥。
然而,莫云卿眼里的那个人,却不是她。
宁姐跟她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精明能干,聪明贤惠。她和莫云卿从就定下了婚约,只是莫家家道中落,莫云卿父母死的早,宁家就单方面毁了约。虽然没有道义,但站在对方爹娘的立场而言,此举也没有什么过错。
莫云卿心里明白,自知不配,也不敢妄想。哪知他不去找,宁姐却主动找上了他。
怜歌永远也忘不掉,莫云卿在见到宁素音时,那满眼的柔情似水。他以为自己藏的深,殊不知怜歌和他生活多年,看的再清楚不过。
说不嫉妒是不可能的,怜歌讨厌这种情绪,便选择躲着不见。住在宁家的那些日子里,她尽量不出门,不打扰。后来莫云卿在某一天忽然和她说:“怜歌,你喜欢素音吗?”
怜歌不懂他这句话的意思,想了想,如实答道:“喜欢,她人很好。”
是的,宁姐是个非常好的姑娘。这一点怜歌心里清楚,所以一比较而言,就觉得自己的嫉妒心真是不该。
“我想带她一起走。”
莫云卿淡淡的说着,不是讨论,也不是询问,而是已经下定了决心,只是来告诉怜歌一声罢了。
事实上,怜歌早就明白。从莫云卿主动揭下悬赏单的那一刻就明白,从踏进宁府见到宁姐的那一眼就明白。
莫云卿,只是她的师傅。由始至终,不曾改变。
就是日子过的再紧迫的那些年,莫云卿替人看病还是看心情。第一次他主动替人看病,可见意义非凡。
怜歌突然就知道,那《草本千方》关于红豆相思的那一页,是被谁撕掉的了。她傻,整座山上除了她就只有莫云卿,还能有谁?
“嗯,师父喜欢她,她也喜欢师父,本来就该在一起的。”
怜歌眉眼弯弯,认真的说着。莫云卿眼光灼灼的看着她,露出长辈似的温暖笑意,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好怜歌,往后你若是喜欢什么人,定要先带来给师父过个眼。世道太乱,你又太单纯了。不亲自看看,师父不放心把你交给别人。”
“嗯,好。”
怜歌乖巧的应着,心里一阵阵发疼。她特别想告诉莫云卿,你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因为她喜欢的人,是个很好的男人。
虽然脾气差了点,嘴巴毒了点,但是心善,医术也高明。眉目清秀,和你长的极像,你只要照一照镜子,就能知道他是谁。
这个秘密,将会永远埋在她心底,不会告诉任何人。
她将继续跟在师父的身后,采药学医,普渡众生。还是会四处收集种子,将满山遍野种上花草。只要那位宁姐对师父好,那她也会对宁姐好。
一直一直,就这么过下去。陪伴他们衰老,抚育他们的子嗣。直到她的寿命终结,永不后悔。
后来
突如其来的灾难改变了一切,怜歌陪着莫云卿从此过上了四海漂泊的生活。他们走南闯北,到处寻药。
怜歌不是没有私心,她也曾想过,如果找不到药材,宁姐姐一直昏迷不醒的话,她就可以单独陪伴师傅了。她为此惭愧过,内疚过,可眼看着莫云卿的眼神一天比一天黯淡,她心里一点儿都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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