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小盗贼与外逃少女 > 正文 第二章 立志要做盗贼的少年
    纳比尼小镇的傍晚总是显得十分富有生机,家家户户的烟囱喷出青色的烟雾,锅铲与铁制锅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配合主妇呼喊自家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组成一首平淡却幸福的歌谣。夕阳下奔跑的孩子或抗或拖的蛇皮袋里,装着他们一天的收获。

    每天总会有一些被过路商人扔弃的玩意,有时是废铁块,可以卖给老铁匠皮特,三个铜币一瓦尔(约等于08公斤);有时是一些破帆布,缝缝补补可以有大作用;最高兴的还是有时贵族前往港口时遗弃的小玩意儿,珠花簪子之类的,大部分是用银或金打造,那可是一笔大财富了,如果有镶嵌魔石的话,哪怕只是一阶魔石,也足以卖得半个金币了,足够一家四口度过两三个月了。

    小镇镇政府斜对面有一间大房子,虽然破旧,但仍然受小镇居民的尊敬,因为这里是小镇的佣兵工会,是职业者们的聚集地。从这里出去过一个三阶大剑士,他是小镇的骄傲,可惜最后他死在了战场上,为此镇政府还为他塑了塑像。

    佣兵工会的现任会长是一名二阶牧师,已经有七十岁高龄了,是小镇最有威望的老者,小镇有什么解不开的矛盾大多是他出面调节的,会长大人以慈爱和蔼享誉工会,虽然不是什么战斗类型的职业者,但牧师可是魔法师之下最吃香的职业,毕竟谁都怕死,做任务时队伍里有一名牧师的话无疑会更保险一些。

    但此刻会长大人遇到了一生之敌,会长大人敢保证,此时坐在他对面冲他翻白眼的少年绝对是他所遇到的最棘手的敌人。

    这倒不是少年有多厉害,肌肉不结实,个头也不高,浑身没有一丝魔力波动,不会用剑,更不会弓箭,像这种类型的会长大人年轻时可以一巴掌一个,哪怕现在老了,收拾少年跟玩似的。

    但这是自己的孙子啊!

    爱德华家族唯一的血脉。十六年前的光明圣战,老爱德华会长的唯一一个儿子,三阶大剑士,马森爱德华死于战场,只留下这么一个小混蛋保存住了爱德华家的血脉。

    会长大人老来失子,对这个打小没爹的孙子宠爱无比,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好在少年从小不爱闹,别家孩子捡废品时他在看书,别家孩子打闹时他在看书,别家孩子看书时他还在看书。

    对此老爱德华会长还是很欣慰的,可惜少年对魔力无感,对圣光也不来电,注定了他永远不能成为一名高贵的魔法师或牧师。本来嘛,少年爱看书的话,老爱德华会长咬咬牙也能送他去附近的学院念书,以后成为一名学者也不错,可以在镇政府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再努把力说不定会被西埃拉尔男爵看中,调去做男爵老爷的幕僚,说不定也能拥有自己的封地,成为一位高贵的贵族老爷,那样的话老爱德华会长死也瞑目了。

    但是,不知是哪个天收的给乖孩子看了冒险小说,本打算去学院念书的少年突然改主意了!

    小说描述了一个名叫埃里的盗贼游历各地冒险的荒唐事,其热血狗血的剧情使少年沸腾不已,励志要作一名伟大的盗贼,本来看的哲学经济政治之类的书也换成了地理风俗和冒险者必读守则之流。

    少年已经十六岁了,是一名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了,心中的盗贼梦愈发浓烈,一早准备好了行囊,前来找爷爷老爱德华会长申请见习盗贼徽章。

    老爱德华会长老来得子,又亲手把儿子送上了战场,却只迎回来一盒骨灰,对死去的儿媳和眼前的孙子愧疚无比,一直对孙子的要求有求必应。

    但佣兵是那么好当的么?哪怕老爱德华并非战斗系职业者,也曾多次与死亡擦肩而过,若不是诸神保佑,这条老命早投入死神的怀抱了。

    这小子可是爱德华家族唯一的血脉了,老爱德华不能让他陷入任何可能的危险当中。

    “耗了一天了,您不累么?”少年问道。

    “艾伦,”老爱德华缓缓说道,“你的父亲,三阶大剑士,可他还是不幸牺牲了,你既没有实力,又没有声望,当个职业者可没有前途。”

    “喂!”少年不乐意了,“可我读的书够多,我的脑袋比他们的都好使,您不能总拿那些沉迷在酒馆和女人的中年猥琐大叔和我比较!”

    “可你的实力还不如你口中的那个什么中年猥琐大叔”老爱德华说道,“话说那个什么中年猥琐大叔是什么意思?”

    重点不是这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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