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吾本亡灵 > 第四十八章 来敌
    安东尼带领狼人侍从离开萨卡镇,告诉阿鲁奇自己要北上会会那个神秘的存在,纯粹是故作姿态的说辞而已。

    他知道自己留在萨卡镇必然会给萨卡镇带来意想不到的灾祸。

    本能的直觉让他感觉有一个极其危险的存在一直在搜寻自己,自己只不过是侥幸地一次次躲开了而已。

    他甚至不想再牵连到火公子和那个美丽的凰儿。

    他已经深深感到了一种巨大的风险,就像一个经验非常老道的猎人一样,闻一闻风的气味,就知道风雨什么时候要来,将带来怎样的破坏程度。

    一开始他以为这是自己的直觉,后来他明白过来,这是安德鲁的敌人感觉到了安德鲁的灵魂气息而在漫无目的地搜寻。

    而那个敌人,正是安德鲁自己都没有把握战胜的存在。

    阿鲁奇其实也对他的说辞有过疑虑。

    但考虑到这个年轻人已经绝非自己所能掌控之后,也就随他去了。

    因为气场如此庞大的年轻人,呆在小小的萨卡镇是没什么鸟用的。

    如果他是一条巨龙,就应该走到外面的世界中去遨游,去捕食,去争斗,那样才能显露出众神眷顾的价值

    给狼人仆从的灵魂充能,对于现在的安东尼来讲并不是什么难事。

    虽然精神力一直在燃烧,但那庞大的灵魂能量星体并没有减小多少,只是反应变得比较柔和一些罢了。

    经过灵魂融合之后,随着精神力的增强,安东尼现在不用进入冥想状态也拥有了更为敏锐的知觉。

    这种变化不只是发生在他的灵魂层面。

    整个身体也相应地变得更为敏锐起来,视觉听觉等这些感官知觉更是比之前要强大好几倍。

    因此在没感觉到任何威胁的存在后,他很放心地在这个偏僻的山洼里开始进行了这项前所未有的工作。

    以安德鲁的修为经验,这种给灵魂充能的事情几乎就是个小儿科。

    只是他以前只习惯了向亡灵索取,而不屑于给予罢了。

    虽然容易,但所要耗费的时间却是相当长的。

    一百二十二颗灵魂,平均充好一个就需要花费他一刻钟。

    因此直到第二天傍晚,他才把眼睁开,只见在他一睁眼的瞬间,数百点白光就从他的双眼中飞射而出,如一群刚被释放的流萤一样,轻盈地跃动着朝那一百二十二尊狼人仆从的僵硬躯体扑去。

    “嗷!”

    一声声清亮而浑厚的狼嚎声很快在这个山洼里此起彼伏,响彻天地。

    安东尼拍了拍身上的沙土后直接站了起来,微微一笑,显得非常满意。

    牙烈很恭敬地走到了他面前:“主人,谢谢你的再造之恩!”

    安东尼就像一个艺术家仔细揣摩自己刚完工的作品一样,伸手在牙烈的身上轻轻抚摸起来,感受着这具庞大躯体里那汹涌而充沛的能量,另一只手把那颗灵珠和那个小方格般的骨灰瓶一起掏了出来,自言自语道:“接下来,我应该”

    或许是狼人仆从们制造出的声势太过于炽盛,在数十里开外的荒野上,隐隐传来一阵异动,似乎有什么东西被他们吸引了,正朝这里迅速奔来。

    安东尼感觉到地面都开始轻微地晃动起来,连沾在靴子上的沙子也被震落下去。

    安东尼立马把东西收了起来,纳闷地凝聚起全部的注意力查探了一下。

    那片已经薄雾蒙蒙的荒野上并没有出现任何可疑的东西。

    “奇怪,那是什么东西?地面上没有踪影,好像是从地下传来的”

    仿佛是回应他的猜测,剧烈的震动越来越强烈,不远处的地面开始如波浪一样翻涌起来,似乎有只什么巨大的怪物正在地下朝这个山洼急速掘进!

    安东尼见情况太过于诡异,赶紧发出命令要牙烈带领全部狼人仆从围绕自己形成一个多层包围圈。

    安东尼现在虽然精神力和灵魂能量都无比强大,但并不会操控什么实战魔法,所会的只是安东尼那套皇家骑士的本领。

    因为早在他吞噬安德鲁之前,尼娜就已经把安德鲁的亡灵进行过净化改良了,那些邪恶的亡灵魔法自然被清除殆尽,只剩一些对灵魂的本源认识和基本的掌控之法。

    而安东尼那套本领对付几个地痞流氓自然毫无问题,但要面对这些超出了人力所能制衡极限的怪物来讲,自然无异于一个弱小的儿童掉进了狮子笼里。

    他很庆幸自己把狼人仆从都改造了一遍,恢复了他们原有的野性意识,在面对如此突然的局势时,能给自己一些可靠的安慰。

    但这也让他第一次正视起自己的实力来,自己如果不强大,找再多帮手都是虚的。

    亡灵魔法是没可能习练了,但是如果在强大精神力和庞大灵魂能量的辅助下,自己专攻骑士武艺呢?

    自己是否会开创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出来?

    隐隐地,安东尼对这个想法感到一丝莫名的兴奋起来,就像夜行迷路的旅人,终于看到了一星灯火。

    果然,狼人仆从们很警惕地齐齐竖起了耳朵。

    “主人,不用害怕,这只是一群逃命的穿岩兽而已”牙烈显然嗅出了穿岩兽的气味,很恭敬地禀报到。

    “穿岩兽?”安东尼第一次听到这种新奇的动物,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牙烈很关切地安慰安东尼起来:“是的,这是一种在荒原上很常见的动物,它们是一种群居动物,擅长钻洞打孔,就连岩石冻土它们都能轻易打穿,因为它们的前爪比钢刀还更锋利,个头和兔子差不了多少,都非常胆小,是我们狼人喜欢捕捉的野味,吃完肉还能用它们的爪子剔剔牙缝”

    “不是那追它们的是什么东西?!”安东尼被牙烈唠叨得几乎流出口水,但一看就要从自己脚底冲过去的‘泥浪’,他猛然惊醒过来,止不住大叫起来。

    “呃,那应该是纳尼巨兽”

    “纳尼?!”

    “嗯,一种一口就可以吞掉三四个我的巨大家伙”

    “你们有办法对付?”

    “没有”

    “靠!”安东尼地喊了起来:“那还傻愣着干什么啊!赶紧跑啊!“

    “主人,当这些穿岩兽选择了把我们当替死鬼后,我们是跑不赢它们的”

    牙烈并非安东尼想象中那样愚蠢,而是眼睛里闪烁着一种狼人才有的凶厉和绝傲:“但这也正好让我们向主人充分展示一下我们狼人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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