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赶夜 > 《赶夜》正文 第九十二章
    清晨,打开门,走出门,太阳就已经升起,他可是记得,他冬天的时候出来,这个时间天还是黑的,一个冬天一个夏天,一个冬天一个夏天,年岁就这么过去,有时候夜间起夜,他还会恍然之间觉得自己是那个赤着膊,在大太阳地下挥汗如雨的健壮青年,但是一低头就会看到自己那已经鼓起,长满褶皱的肚子,还能看到自己干瘪的二头肌,他终究不再是那个健壮青年了,他甚至于还有了孩子。

    走出门,看了眼太阳,摸了摸手中的97式步枪,就朝港区泊船区走去,他之前从来都不会在早晨走向那里,他会直接走向铁门处去接别人的班,可是他现在每天早上都要去泊船区一趟,他总觉得,在哪一天,他会看到一艘双桅帆船,载着他的孩子,回到金城。

    曾经他从来没有数夏天过去了多少天的习惯,但现在,他的孩子,季有敌已经走了有十天了。

    。。。。。。

    夏天,没有到来之前总会想着那足以遮挡一条街阳光的树荫,还有穿过弄堂的凉风。

    只是到了夏天,才觉得除了热还是热,可是自己还依稀记得自己小时候对于夏天,并不是只有热还是热的想法。

    这是为什么,陈戈不清楚,也没有想去深究的想法,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有点热,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警服,崭新的警服,那硬的与衣服有些分开的笔直领头,还有那种不属于自己味道的新衣味,陈戈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后背已经湿了一半了,无奈的摇了摇头,这酷热的天气啊。

    “砰。”门被打开,但没有打开彻底。从门缝中探出半个身子,“陈警官,到你了。”

    “好。”陈戈呼了口气,似乎想要把热量从自己身体中吐出去,戴上了警帽,从自己坐着的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出门,跟着那个前来叫他的警员走着,两双黑色皮鞋踩在大理石砖上的声响贯彻整条走廊。

    显然陈戈并不在警局,不对,也不是不在警局,不在自己工作的警局,但这里也算的上跟警字扯上关系。

    这里是整个金城警部最高机关,市局。

    陈戈跟着身前的那个人,扭了扭领口让自己觉得舒服一点,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很简单,不说就是他破了这些案件,起码他也是最大的功臣了,在那么多个警局都不遭待见,被踢来踢去,还觍着脸不可能脱下警服滚蛋的人,却一次又一次地破开那些血腥的案件,这可能就是陈戈对这个金城温柔的嘲讽吧。

    今天,是市局对这段日子警局工作的表彰会,最被表彰的就是他,陈戈。

    所以,作为这个大功臣,他会进行一次演讲,不仅是对这段日子工作的概括,还有对新警员的教导,鼓励,作为他们良好的榜样。当然,只是在破案能力这方面上。

    想来市局要让自己来进行这场演讲,也是经过很多次纠结吧。

    陈戈想着,帽沿和皮肤接触处已经有了湿润的迹象,给一群毛头小子演讲,还非让他戴个帽子。

    身前的人已经停下脚步,站在一边,示意陈戈进去。

    陈戈也不停步,径直走过去,推开了那双扇木门,木门后是一条通往屋子中央平台处的一条路,平台中央是一个演讲桌。

    第一声掌声响起,紧接着掌声陆续接上,越来越多,越变越密,全场鼓掌。

    陈戈也没有要对这全场的掌声感谢的样子,事实上他也没有这种想法和打算,他看到了,第一个鼓掌的,阿韩。

    如果有可能,会不会是那个大大咧咧的阿峰比阿韩更早鼓掌呢?

    陈戈一直没有停下,推开门后就直接走向演讲台。走上演讲台,环视了一圈周围,人不多,因为没有电的时代,声音的大小都只能靠自己的喉咙,也不算少,有一看就是即将进入警部的新人,也有已经位居高官的警官,也有如阿韩这般的平庸警察,不过这次他也算是出彩了,可惜那个最该感到高兴的阿峰却不在了。

    站在演讲桌后,陈戈等了几秒,等待掌声停下,事实上这几秒都富余了,掌声很快就停下来,可能更快如果没有阿韩。英雄,开玩笑,大家都是成年人,你说你是英雄我就会这么觉得么?我不是小孩了啊。看台上有一名年迈许多的警察,头发也几乎都花白了,没有带肩章,胸徽等显示出他等级的东西,不过,他身边围坐了一群中年人,而这些围坐在他周围的中年人,带着的肩章,差不对都是缀钉两枚四角星花,恩,也就是都是二级警监,那么中间那个花白头发的老爷子的位子是如何也不用太多想了,在金城警局中,他就属于那金字塔上的人。

    此时老人正眯着眼,看起来像睡着了,但还是眯着眼睛看着中间演讲桌上的陈戈,刚才那阵稀疏的鼓掌声他可是听得真真切切啊,虽然他年老了,耳朵也不再像以前还出境的时候,隔着墙都能给他听出个大概那样好使了,但那阵鼓掌声他还是听的懂的。

    陈戈并不在乎,只是觉得这里和刚才他坐着的那个地方差不多的热,他还要大声地朗读他的演讲稿,演讲稿是准备好的就放在演讲桌上,多么贴心啊,也不知道这谁都行的事为什么还要叫他来,为此他还出了很多汗,不过,怎么说呢,一句话说的好,官大一级压死人。

    陈戈戴上了帽子,扭了扭脖子,看着桌子上的演讲稿念了起来,开头无非是一段又长又臭的敬语,这曾让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思考,为什么要在这前面加这一段废话,好在后来陈戈说服了自己,他也就没有再纠结了————很多时候,不仅仅是演讲稿的开头是废话,它很可能全身都是废话。

    演讲还在继续,陈戈还在念着那包括“热心、耐心、诚心、决心、红心、真心、公心、柔心、铁心、上心、用心、痛心、童心、好心、专心、坏心、爱心、良心、关心、核心、内心、外心、中心、忠心、衷心、甘心、攻心”的演讲稿,他还记得,自己还是个那个警局新星,备受关注,对他来说,找到一个点来夸奖他实在不是一件难事,那时候,他听了太多的演讲,也讲了好多自己的演讲,他还能想象自己二十岁出头,穿着那身整洁的警服,帅气地站在那里,他当然觉得自己年轻时候是帅气的,不然怎么娶得到那么美丽的她呢。关于他演讲的内容,他不记得了,记不起来了,但他还是记得,在那些演讲稿的开头,也是那又臭又长的敬语。

    真的是又臭又长啊。

    陈戈笑了,没有发出声音,只是嘴巴明显地咧开了,他正大声“朗读”到,“作为一个警察,我们遇到的巨大困难就是,身为人民的保护者不断解决困难。”但他只是突然不想再这么朗读了。他把视线从那叠厚厚的演讲稿上挪开,抬起了头,环视那坐在周围的青年警察们,自己那个时候看起来跟他们现在一样蠢么?可能吧。陈戈又咧了咧嘴。

    “我必须要说,刚才我说的,都是一些扯淡的话,反正我也不是那个帅气的小伙子,跟你们说说又怎么了。”陈戈笑着摘下了警帽,帽沿周围一圈都是汗水,呼,终于好些了,是那个鬼告诉我要戴帽子的。

    “我想说的是,你们作为一个警察,与广大人民的最大的区别,听好了,最大的区别,就是你早上起来穿便装到单位,脱便装穿警服,下班的时候托警服换便装,晚上睡觉再脱便装,也就是说你这一辈子可能比正常人穿脱衣服多一倍,这就是最大的区别,当然遇到有些职业,你连这个唯一明显的区别也会消失。”

    “然后再说说那个,恩,巨大的困难,你们中大多数没法待在市局,会被分配到基层派出所,也就是跟我现在一样,在基层派出所的你,三年内你见到的社会阴暗面比普通人一辈子见得都多,这其实挺困难的不是么,一个看过太多黑暗的,半夜做噩梦都会惊醒的人,还依旧相信着这个城市的人们,是值得他倾心保护么?”

    “是吧,还挺困难的吧。”

    “尤其是当你连自己的家人都没有办法倾心保护的时候。”

    “我记得我跟你们一个年纪的时候,我就会经常地想,为什么,为什么我要保护这个城市,是因为我出生在这个城市么?那我还真是庆幸我没有出生在海岸线的城市,我没有一点责任促使我去保护这座城市,如果我要为待在围墙中而免遭野兽吞食而付出代价的话,那么可能就是去作为一个警察吧。”

    “而这些东西,都在我女儿出生之后改变了,你们可以想象么?她扎着两个小辫子,举着那两只小肉手,摇摆蹒跚地走在草地上,你就看着她,然后她转过头看向你,她笑了。”

    “该死的,我恨不得这个金城可以再好个十倍,可能百倍才勉强。”陈戈笑了,只是他的眼眸却很失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