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赶夜 > 《赶夜》正文 第八十一章
    “你从山上下来么?”

    阿劣摆了摆手,并没有意向回答这种没有意思的问题。

    “山上的人还活着么?”

    “你自己上去看不就知道了么?”

    “可我不能让你走。”

    “你没发阻止我走。”

    “那就试试吧。”任晨的黑色眼眸一缩,像是什么东西在里面凝聚了起来,神情也变得从未有过的认真。

    风雨,还是没有变小的痕迹。

    。。。。。。

    看着这到处都是露出钢筋的废弃混凝土块,地上的灰尘被雨水打湿,看起来没有往日那般令人心生烦躁,只是变得更加荒凉,活像一片废墟。

    老程已经不清楚他看了这些东西几个年头了,也已经记不清自己的准确年纪了,不过大概有个估计,大概是快六十岁了吧。

    六十岁,每次想到这个数字他混浊的眼睛也会有波动,他不是木头人啊。高高凸起的颧骨,斑白的两鬓,如树皮般的皮肤,泛白而杂乱的胡子,怕是没有什么人愿意把目光停留在它的脸上。

    六十岁了,跨入了六十岁他也没有什么经验,在六十岁里他还是个新人,不过他多次在别人家垃圾桶里翻东西时,有意观察过别人家里那些老人的生活,说起来觉得害臊,还去看,但就是遏制不住。

    嬉戏的孙子,有为孝顺的子女,后辈的尊敬,喝完下午茶后要在花园内逛一圈的必要锻炼。而他呢?从没有获得过哪怕一样,就连一个年龄升高自然获得的尊老,在他身上都没有,不久前他还被三兄弟逼在墙角,喊着要废了他的手。

    自己怎么就落得了这个境地呢?有时候想着想着就有热泪要留下来,他年轻的时候真是个混蛋啊,是啊,不折不扣的混蛋,但要把这全部都怪在他年轻时候的混蛋劲,哪怕是太抬举他了。

    六十岁了,真要这么说来他的六十岁还真有点进步,本来他在这群乞丐中是怎么也混不到晚上住在桥洞里的,可是他现在就坐在桥洞里,看着外面下着雨。这一切,都要说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缩在桥洞里发抖的男人,年龄不算大,就像得了什么病一样蜷缩成一团,来的时候是这样,现在又是这样了。

    就是那个男人让他这个六十岁的乞丐成了这里的二把手,也让他这段日子里找到了那一丝的“尊重”,而现在呢?那尊重的源泉,现在正在他的破旧棉服里,一把手枪,安仁派人去偷手枪,而找到那乞丐尸体的就是老程,那手枪,也在老程手里。

    就是这把手枪啊,吓走了原本称霸这里的罗氏兄弟,让安仁住进了桥洞,并派遣乞丐们帮他干事,而派遣乞丐具体去做事的人,正是老程。

    自从安仁上次回来之后,就变回了他最先来的样子,缩在桥洞里,除了做一些让他能继续活下去的事情外,就是一尘不变的缩在角落。而那把手枪,也就一直呆在老程手中。

    有时候摸到自己衣服中的这把枪,老程心里也会有些东西暗里流动着想要滋生出来,在这个地方,一把手枪,真的能起到其余地方无法想象的作用,他可以不用再去乞讨,不用再捡什么垃圾桶,可以在桥洞里占下最大一片位子,只想他想,他甚至可以让其他人都滚蛋到外面吹冷风,就像罗氏三兄弟经常做的那样,再甚至于,他可以对这群乞丐中看起来不是那么糟糕的女性做点事情。

    他根本不怀疑,如果自己年轻个三十岁,哪怕是二十,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这些事情,是因为他老了么?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呢,老程想了好几天也没有答案。

    他的心这几天乱地停不下来,好在今天下了一场雨,混乱的人思绪慢了下来。

    “程叔。”嘶哑的声音,吓到了老程,特别是他听出了这声音的主人,那已经缩在桥洞里好久的安仁,显然他出来的原因是刚才有两个青年来找过他了。老程回头看去,安仁的脸色说真的十分难看,苍白如纸,但是神情没有那天他回来那般糟糕,眼珠也已经不再波动。

    叫他程叔的,也只有他安仁一人了。

    “好些了么,安仁。”

    “恩,程叔,那把枪还在你这把,我要出去一趟,给我吧。”安仁低哑的喉咙说道。

    老程听完愣住了,他的脑子里想了很多,太多的东西在脑中闪现,不甘,贪欲,血,女人裸露的身体,安仁枯然的面目,罗氏三兄弟的脸庞,他站在垃圾桶旁透过栅栏看到的那个富裕老人欣然的神情。

    最后这些东西混在脑子里变成被雨击碎的水坑中倒影的自己,那个邋遢的六十岁男人,老程绷着的心就在一刻松了下来,一下子松到了肚子里,从破旧的衣兜里掏出那把贝雷塔递给了安仁:“早点回来么?”

    安仁伸出枯瘦的手接过手枪,也没来及或是没想到要道声谢就听到老程的话,“程叔,我不回来了。”安仁没有太多光泽的眼眸中太多的东西都在流动,最后化作一滴盈在眼眶无法低落的眼泪,迟早会被干渴的眼眸再次吸收。

    “活着还是不活着,我都不回来了,程叔。”

    安仁说完这就话就走了,走时的身影还有点颤抖,那么多天就吃了那些东西,还不是好东西,都力气才怪啊。

    在安仁说不回来了的时候,老程没有去后悔他给安仁的那把枪,也没有想他再也不是二把手,再次变回了那个普通甚至还不如的乞丐,他只是想在,安仁,要是能活着就好了。

    活着吧。

    。。。。。。

    白塔山,山腰,天依然下着雨。

    本该是树木林立的地方,现在却有了些不同,大棵大棵的树木都倒了下来,就像巨人在这里踩过一脚,其中还有几棵高耸的白杨树,看起来极其夸张,如果看到它们的断裂处,就会更为惊讶,那一个个印子,看起来就像是拳头一个个打进去的,可人类真的能做到这种事情么?

    这一片地,可谓是变得一塌糊涂,就像是一群雄性野猪在这里愤怒地拱了半天。

    这一片废墟还躺着一个人,他衣服上沾满了泥泞,雨水混着泥土想要弄脏一个人的衣服实在是太简单了。男子身上只穿了一件长袖,湿透后粘着身子,勾勒出他完美的身材,看似瘦弱的他衣服下却是紧密有力的肌肉。

    一双漆黑的大眼睛配上两道剑眉,属实是那种女孩看上都会倾心的男子,特别是他脸上还挂上了几道泥泞,看起来徒增几丝可怜的狼狈。

    不过任晨的眼中却没有他现在外表的那丝狼狈,他的一双黑眸正看着天空,下着雨的天空,因为他横躺在地上,看不到雨丝,都是一个个的点,只有吹过风的时候,他才能看到那斜着的雨丝。

    那个人跑了,可是他却没有打输,那个人还被他打伤了,伤上加伤,可是他还是跑了,自己还是有些不足啊。

    任晨有些苦恼,但也没有苦恼到很深的程度,腋下有东西攒动,想要钻出来,任晨伸出胳膊,把它从他那单薄的长袖里拿了出来。

    硕大蓬松的尾巴,耳端具一撮黑色长毛束。全身背部自吻端到尾基,体侧和四肢外侧均为褐灰色,就是一只松鼠,它全然没有刚才它离死神很近的觉悟,被任晨一拿了出来就在他的胸膛上爬来爬去,探着它的小脑袋,而本来,它现在的处境不可能好过一具尸体。

    怎么会那么巧呢?但有些事情就是那么巧,让人猝不及防,却又无从诉说。

    就在那两个人无尽地挥霍着这不属于人类的力量时,这个住在树窝里的松鼠可是遭了秧,所以任晨选择救了它,所以他受伤了,腿受伤了,本来他不会放走他的,可就是这样,他还是有点生自己的气,自己还是不够强啊,没有强到能拿下那个人的同时还能救下一只松鼠,自己还是太弱了啊,冰凉的雨水滴在他的脸上。

    看来真的非要挤进那里去才行啊,再拼把命把,虽然自己是个懒鬼,而且这令人痛恨的拼命对于他来说,也不是那么陌生。

    。。。。。。

    这糟糕的天气真是令人烦心,这雨一直下个不停,让家庭妇女着实伤了头脑,昨天洗完的衣服又被淋湿,赶忙收了进来,又得重洗一遍,孩子也因为没有外出,在狭小的房间里吵闹奔跑,让本来就疲惫的妇女眼睛又有点冒金星,熬了大半天,雨还是不停地下,又到了下午,想起要买些食材,又撑着伞跑出去,就算带着伞,回来的时候身上也已经湿了一半,头发凌乱地往下滴着水滴,干枯的皮肤也不像以前年轻时的滑嫩能和水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现在的她,讨厌这雨水。

    收起伞,拿着食材,走在发霉狭小的楼梯上,她的心情更糟了,终于走上了自己的楼层,耳边满是雨水从屋顶上滴落在地面,还是花盆,又或是什么不锈钢水管上的声音,走进走廊里,她又听到了那钥匙开门的声音,她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雨衣的人正在看着门,雨衣湿透了,往下滴着水,她当然认得这个房间是谁住的,那个不需要走廊晾衣服位子的青年,她想要打个招呼,完全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心情这么糟糕还要跟别人大声地打着招呼,不过还没等她打招呼,穿着黑色雨衣的人就打开门进入之后甩上了门。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