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赶夜 > 《赶夜》正文 第七十六章
    窗边两个男人,一个穿着黑色帽衫,一个穿着蓝色衬衫,两人的衣服都沾着湿迹,几乎找不到干的地方,显然两人是淋着雨来的。

    其中一个男子,赫然就是季有敌。

    王可宇注意到了他们,很快几乎全班都注意到了这两个人,因为他们就这么直直地站在这里,头发上满是雨珠。

    几乎全班的眼神都看向了那个窗边,讲台上的老师怎么也是讲不下去了,看着窗外的季有敌自然气不打一出来:“季有敌,你不是被开除了么?还来干什么?这也要来打扰我上课么?”

    季有敌没有理睬数学老师,曾几何时他也会因为老师的斥责而窘迫面赤,可现在呢?他注视那个女孩,轻轻敲打了几下玻璃窗,她也在看着他。季有敌虽然尽量挪开,但还是看到了瘦猴那空荡荡的位子,心里一阵难过,即使他的位子已经消失在瘦猴的桌子后面,消失在这个教室,他也没有因此感到难过。

    阎琉璃很快就站了起来,她从来都是一个跟犹豫决绝的女孩,做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这也是季有敌十分羡慕的地方了。

    。。。。。。

    雨越来越大,街上的行人都纷纷撑起了伞,没伞的是要被淋成落汤鸡了。

    任晨叼着一块金黄色的饼状物从一家小店铺中出来,撑起了伞,手中还拿着两个小袋子,恩,是他的早饭。

    现在八点多,快九点,怎么也不算吃早饭的时间,店铺也快关门了,所以他也不需要排队,这对任晨来说也是一件舒心事。他最近真的被洋芋格格迷住了,想着就一大口把嘴中的洋芋格格吞下,也没想着擦着嘴边的渣子,满心都想着回去把袋子里的也吃了,下雨要撑伞,这点也是烦心事呀。

    一想到袋子里热乎的洋芋格格,任晨就不禁加快了脚步,自从来到这里后,乱七八糟的事情让任晨有点烦乱,这种晚起吃早饭的惬意并不多。

    街上的行人不时把眼睛瞥向任晨,然后再扭过头已经避开了任晨的视线后摇了摇头,任晨有些无奈,他身上只穿了一件长袖,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了,可是他即使穿短袖都不会觉得冷。

    现在是春初,又下起了雨,温度还是有点低的,路上的有些行人甚至还穿着冬天的棉服。

    任晨只能再快些走,撑着漆黑的伞不断超过一个又一个人,一把又一把伞,任晨突然觉得很有趣,就像一群马在雨天赛跑,自己就是那匹最快的骏马,生而为了竞速。

    可这匹骏马,也遇到了要仰起马蹄停下的时候,对面来了一群穿着深棕色雨衣的人,大约摸有十几二十左右的人,都穿着同一种颜色的雨夜,那种深棕色的雨衣,被淋湿后透着褐色的雨衣。

    路并不宽敞,大家又都撑着伞,任晨只能靠到路边,等这群人先过去,靠到墙后又赶忙提了一下口中的袋子,别让雨水滴了进去。

    等一下,任晨觉得这群人似乎有点不对,那雨衣的隆起程度不正常,还不是一个人,近乎一半的人身后都背着东西,这倒是吸引了任晨的注意,他仔细地多看了几眼,笑了笑。

    虽然大部分人穿的都是自己的鞋子,但还是有人穿着警局分发的鞋子,而公安机关警局里一直都是有一个规矩的,就是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那么他们在雨衣里穿着的,也是警服,显然他们是一群去出任务的警察了。

    只是,什么任务需要那么多人呢?任晨从来只是跟军方有联系,和警察根本连照面都没打几过几次。

    众多的警察走了过去,行人又开始了流动,街上的伞面又呈现出了均衡的状态。

    任晨看了看那一堆深棕色的雨衣,又看了看自己手中装着洋芋格格的袋子,有点拿不准主意。

    。。。。。。

    陈戈一行人穿过显得陈旧的桥,来到了黄河对岸的白塔山,此时的雨已经不再是那种湿润行人衣服还要半天的雨丝了,而是顷刻间就能让人满脸雨滴的大雨了,密集的雨滴坠落在滚滚流动的黄河中,也无法濯清这浑黄的河水,本就汹涌的黄河水上敲打出无数的水洞。

    陈戈抬起头,顶着眉毛上的几滴雨水,还有雨衣帽檐上不停流下的雨滴,看向面前这座山,白塔山。

    白塔山,十分地顾名思义,就是因为山顶上有一座白塔,据说是明景泰年间镇守甘肃的内监刘永成重建,塔七级八面,上有绿顶,下筑原基,高约十七米。

    这些都是陈戈小时候在书上看到的,他从来没上过白塔山山顶,也没有看到过那座白塔,而且据说,那座白塔早就已经塌了,如今的白塔山,早不像上个时代满是游客和建筑了,原始的树木再次侵占了这座山,它从人类的手中挣脱了。

    在动物异变之后,人类的城市不断沦陷,不断从沿海后退,而那时的白塔山也成了一个变异动物的聚集地,直到后来人类反攻,这才攻下白塔山,甚至于最后也把白塔山圈入了金城围墙中,高耸的围墙就在白塔山不远处,即使政府宣布了这白塔山现在是安全的,也没有人住在白塔山上,或者来登山,去看看那倒塌的白塔。

    只是听人说,走在白塔山中,你还会踩到人类或者变异动物的残垣断壁,听到猛兽的吼叫。

    但最近有人却跑来警局说,他在白塔山看到了火光,有火光也就算了,可那个人知道,那边有一座很大的别墅,那个别墅绝对是废弃的,而且它的主人也不可能去住,因为他的主人已经死了。

    来报案的人是一个老爷子,平常就住在白塔山下,还经常去山上砍柴,不过也就走到半山腰,那别墅也就在半山腰,听他说,那主人建了个很大的别墅在半山腰,也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语,就想在那养个老,结果建完后没住几天,人就没了,之后也就这么荒废在哪,这都几十年了,那房子怕也是破的差不多了,不住人的房子根本待不了几年,没人气,老爷子是这么说的。

    然后他就在经常留意上山的路,有一天就看到了那个上山的人,一个男青年。

    也正是老爷子对那个男青年的描述,让陈戈带了那么多警察来白塔山。

    “上山吧。”陈戈说道:“大家都小心点,山路有点滑。”

    下雨天,无人居住的山,野蛮生长的树木,泥泞的山路。老爷子跟他们说的山路,说实话,这真的算不上一条路,根本就是一条少了些树枝分岔,人能勉强行走的地方罢了。

    他们的行进速度怎么也不算快,阴雨连绵的天气让他们也无法揣测用了多少时间,但他们终于来到了半山腰。

    从稀疏的新生杂草透过往外看,一条蜿蜒而来的黄河穿过,对岸就是金城,数不清的建筑在乌云下就像是灰色的,冷清沉寂。

    收回了视线,再往前走了一段路,那座就位于山崖边的建筑落入了他们眼中,被一群树木包围着的建筑,老远着就能看出它的残破。

    一群人纷纷交换了一下眼神,就走过去,不过这次他们都不禁低下了身子,脚步也慢了许多,探过杂草朝那建筑过去。

    距离不算太远,很快他们就靠近了,发现这建筑看起来十分的破旧,但也没有哪里坍塌了。最先进入他们视线的是一个大到夸张的泳池,这个泳池真的有些夸张,怕是陈戈看到的最大的泳池了,都贴满了瓷砖,只是现在没有那块瓷砖看起来是干净,陈戈粗略一看,觉得长度足有差不多四十米吧,宽度,在二十米左右,不知道荒废了多久了,泳池中居然还有水,只是水已经泛绿,漂浮着许多的绿藻还有枯叶,水根本没有可见度可言,雨水坠落在水池中,让水面不平静。

    一行人朝一侧走去,他们还要绕开这个巨大的泳池才能进入这座别墅。

    “这么辛苦干嘛,池水不深,直接走过来吧。”一个声音穿过雨滴声,传进他们的耳朵,让他们心一紧,一行人,足足二十个人,都按住了自己的腰部或伸向了自己的背后。

    陈戈抬头看去,看到了那个声音的来源,这座欧式的别墅,以白色为主调,外墙的涂料都已经龟裂和剥落,还带着黄绿色的痕迹,更显陈旧。

    别墅正门上方就是一个硕大的阳台,洋气的雕栏和顶棚,一个男人就倚在脏乱的雕栏上,在阳台上看着他们,因为雨下得有点大,所以陈戈没有看到他的表情,但是这张脸,肯定没错了,那个混蛋。

    “砰。”季有敌身旁的一个男子已经率先开枪了,季有敌不用去看是谁,他知道他身旁的是阿韩,他的余光还能看到枪口处被风雨瞬间打散的白烟。

    也不知道是男人挪动了身子,还是阿韩打歪了,这一枪没有打中,不过没有打中也是再正常不过,他们这些警察,又有那些经过严格的射击训练,他们在上岗之后开枪的次数更是数的出来,这个距离,还下着大雨,要是阿韩打中了才会让陈戈吃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