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荆棘彼方 > 《荆棘彼方》正文 踏向远方
    如果打算爱一个人,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她,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

    ——《了不起的盖茨比》

    “叔叔:

    我走了,感谢叔叔您这几年的照顾,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其实……”略带文气的中年男人看着信,身体在止不住地颤抖。

    “没想到你对那孩子那么不舍得,真是让人有些意外啊。”在男人背后的女人说。

    “非也非也,我这并非不舍,我这分明就是开心啊!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两个小混蛋盼走了!哈哈,我昨天买回来的蜜糖烧肉呢?得好好庆祝庆祝,今天加餐!”男人带着激动的大笑说。

    “额……”女人扶额转过身去表示自己的无语。“但是还是希望他们都平安吧。”身后,男人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用女人听不但的声音轻轻说……

    清晨的阳光和熙温暖,透过茂密的树林的叶,投映在土地上,花开树茂,虫鸣鸟叫,放眼望去,空无一人,这里是一个与喧嚣浮华隔绝的世界。少年独自一人背着包袱走在小道上。对于归凡来说,独行在三年以前可是家常便饭……

    三年前,他来到这里,本想着只是这里的过客,没想到却被一个女孩给“拐”了三年。真是奇怪,明明来的时候孑然一身,走的时候却带了个大包袱。但人本来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不是么?有些明明是不值钱的东西,可一旦用久了,或者是某个人送的时,他们就会觉得这件东西有了特别的意义也就自然认为很珍贵,大概这就是人们复杂的感情吧。

    三,四里山路走完,归凡仍像踏出第一步那样自在轻松。当一个人对一件事感到兴奋时,就感觉浑身都是力气,不知倦怠。他嘴角微微上扬,哼着自己编的无名的小曲一步又一步地走着,好像是得了小红花要回家邀功的孩子,脸上都是藏不住的喜悦,因为他要去找一个人,一个对他而言十分重要的人……

    三天前的早上,他发现自己的桌上留下了张纸条,“我走了,去学习,不回来了”。语气和字迹和写字的人一样随意,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好像这是一件什么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如同小女孩和家里人说,我要出去玩了一样,如果没有最后那“不回来了”的话。

    为什么那么沉重的话她可以用那么漫不经心的语气说出来呢?不过也确实很像她的性格,像风一样,风从你身边吹过,像邻家的小姐姐一样轻柔地抚摸着你面庞,你伸手向前方一握,你感觉你也触碰到她了,你抓住她了,可当你张开手,却发现什么也没有,就像那个叫梁倾风的女孩一样……

    生活就是这样,你认为日子一天天的过来,又一天天的过去,昨天,今天,明天可能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啊,总会有那么一次,昨天和今天就发生了改变。可能还是一个平常的早上,太阳刚刚升起,你睁开了眼,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牙都还没刷,就突然看到桌上的小纸条,在那一刻,你意识到你生命中有某个重要的人就真的这么留在了昨天……

    有些人要走,你是留不住的,归凡明白这个道理,有些鸟是不能被笼子关住的,它们属于天空。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学着接受。归凡试着接受了这个现实,吃饭,学习,吃饭,干活,吃饭,学习,睡觉……

    一天过去了。但是总觉得那里不对劲,他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都变得非常奇怪,一整天都没法集中精力,恍恍惚惚,满脑子都是那张纸条的内容,“不回来了”四个字像刻在脑子一样,挥之不去,每每想到,就感觉心里很不舒服,从来没试过的感觉,连呼吸都有些沉重。

    以前看过一个成语叫“茶饭不思”,当时归凡还想着怎么可能会有人会因为一件事连饭都不想吃了呢?人是铁饭是钢,一天不吃饿得慌。饥饿是身体生理的直观感受,“茶饭不思”?夸张了夸张了,这成语是哪个无病呻吟的酸书生想出来的?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呢?不存在的好吧,对于自己来说没有什么事能比吃更重要,如果有,那一定是吃好吃的。记得当时那个女孩还笑自己是个没心没肺的饭桶呢。

    太轻易下的断论是因为太年轻,有些事是真的没经历过所以不会懂那种感受。一天了,真的毫无食欲呢。可能是还没有习惯吧,归凡想,明天,大概明天就会习惯了……

    夜已深,望着窗外的繁星,归凡听说数数能让人感到疲累,能让人入眠,但是他已经数到第六百七十三了……他还是睡不着,他想起了那个女孩,那个说不回来的女孩,想起与她一起度过的日子,还记得相见的第一天,她对自己的那一声温柔的“醒了么?”略带担忧与心疼,虽然后面知道当时自己就是被那女魔头打晕的……

    但这是他第一次听到那么温柔的声音,带着点对自己的关心。那感情,只属于他一个人,就好像黑暗的深渊里的光束,驱走绝望,带来温暖。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没有家就流浪,没有朋友就与兽为伍,呗人嫌弃,他也不在乎,他冷眼看着人间的纷争,纠缠,不出一言,他对这个世界来说只是一个过客,他也明白,他不属于这里。而当有一天有个漂亮女孩看着他的眼睛然后温柔地对他嘘寒问暖,他觉得自己那颗冰封的心好像暖和了些……

    每个人生来都是孤独的,他也是,但他却孤独到以为自己不孤独……

    她说她缺个小跑腿,于是就“拐”了归凡三年,三年间,她教他诗文,理学,数法,机械……反正她会什么,他就学什么。她说就当是给她当小跑腿的酬劳。

    她有时像个调皮的小孩,闪着光芒的眼珠子一转就有一个不着调的想法,什么比赛爬树啊,一夜不归家野外生存啊之类的,但每次都会拉上小跑腿,有时像个威风凛凛的女王,腰一叉,指着欺负你的人说“不许欺负他,他是我的人”,有时像个温柔的姐姐,会摸着你的头说“乖,不怕不怕,有我呢”来安慰你,有时像个文静的死读书的乖学生,会啃一天晦涩难懂的学术书籍……

    呵,真是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女孩,归凡忽然明白了,原来在这里的三年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和那女孩待在一块,换句话说,那个女孩占据了他大部分的回忆,他在这里的意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是那个女孩的“小跑腿”,而现在那个女孩走了,自己大部分的意义也随之而走了……

    不知不觉,天亮了,归凡一个翻身,起床,银灰的眼睛闪过一丝光芒,嘴角一扬。此时此刻,他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有些人要走,你留不住,但你可以跑着跟上她,和她一起走啊,因为如果是对的人,你不追,就永远都追不上了……

    还有一里山路,再跨过一条河,就算是离开片山林了,这个自己生活了三年的地方。“想见她”,这个念头从萌发以来就无比强烈,于是归凡就去找她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但是管他呢,年少的很多事,是仅仅凭着一时的喜好干的,没有办法解释,也解释不了,无论将来后悔与否,此时此刻都想去做……

    就着从家里顺来的蜜糖烧肉吃了两个馒头后,归凡舒服地打了个饱嗝又继续启程,走向远方。这一走,或许真的就像那个女孩所说的那样“不回来了”,想想还是有那么一点点舍不得的……

    而在他不知道的地方,一双耀眼的赤瞳缓缓睁开,瞳孔中繁杂的花纹在缓缓转动,如一个个古老而又诡异的图腾,又如末日恐怖的景象。“百年的沉寂,在你向世界咆哮之日,必定是杀戮与绝望的狂欢,你终究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命运的细线已经把你紧紧缠绕了,这是你的命运,你挣不开逃不掉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