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科幻小说 > 灾厄之境 > 第二十四章 无能狂怒
    几乎是林逃入荒野的瞬间,凯已经闻风而动,出现在这片街区。

    他正犹豫着要不要去追踪林,在这个距离上,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把林留下。

    但是,看到奈瑟莫瑞被挂在高楼顶吓得哇哇大叫,绑住奈瑟莫瑞的衣服结构太粗糙,他晃动的时候像是随时会掉下来的样子,凯也不敢冒险,他攀上楼顶,将奈瑟莫瑞救了下来。

    贾斯特跟在他身后,看到林消失在旧时代建筑的阴影里,脸色不由扭曲了起来。

    他看着凯,忍不住大声咆哮,道:“为什么不追上去!你为什么放走他!他又摔不下来!”

    林再次逃向了荒野,短时间内他无法再找到林。任务期限也已经要到了,那么他必须申请再调派骑士来。

    这意味着,他的功劳将被瓜分,这让他怎么能不生气。

    凯看到贾斯特气急败坏的样子,轻蔑一笑,这是他首次流露出比较明显的情绪。

    “你自己没用怪得了谁。”

    奈瑟莫瑞被救下来后,也摇摇摆摆走到他面前,说:“你是闪灵城来的吧,我和莱比是朋友,我会向他转告这边的情况。”

    他说完,和凯径直走开,边走边说:“本来还想到这里采集点生物组织做研究,现在看来还是回闪灵城安全,对!马上就走!”

    贾斯特只能看着两人慢慢消失在他视野中,他打不过凯,而奈瑟莫瑞虽然没有能力,却让凯重视成这样,就更能看出他的地位。

    贾斯特只能面对他们的嘲讽唾面自干。

    一直以来,他的任务完成的都很漂亮,这是头一次这么狼狈。

    他感觉到命运似乎在捉弄他,每每在关键时刻都会出事,让他没法捉住林。

    在只有尸体,和将死之人的贫民区街区中央,贾斯特仰天长啸,炽烈的火焰从在他身周散开,火焰舔舐着长街的每一寸土地,一直席卷了半条长街。

    一直持续了一分多钟,贾斯特发泄完了,这才转身往回走,只有空荡的长街飘荡着一股焦臭的味道。

    黑暗的地下世界,林靠着站台休息,就在不远的地方,几只活尸在肆意游荡,却一点没有察觉到林的存在。

    这是一片旧时代的地铁站,连通着好几个地下长廊。

    活尸和老鼠聚集在这里,这里的老鼠也和旧时代意义上的老鼠不同,虽然都叫做老鼠,但已经有本质上的区别了。

    它们体积更大,速度更快,攻击性更强,而且几乎什么都吃。

    不过,变异老鼠肉,往往能够制作成最低级的肉干,用来提供给人充饥,是一种最低级的食物。

    变异老鼠的肉其实不难吃,但因为食用的时候仍然有风险,体质弱的人在吃过老鼠肉后,仍可能发生感染异变。

    所以,这种变异老鼠肉等级低,同时价格便宜,也是贫民区流通最多的食物。

    它们的肉干味道不错,但是生肉则没什么味道,没有经过风干捶打的变异老鼠肉非常腥,甚至带着股淡淡的腐臭味,吃起来没有任何口感和享受的感觉。

    林杀了一只变异老鼠,麻利的把它的皮剥开,取下来一大坨的肉。

    他用短刀剃下尽量健康可食用的部位,避开了更高风险感染的部位,尽管口感差劲,林仍然吃得很仔细。

    这个时代不提倡吃任何生的肉,除了口感外更重要的是健康的因素,高温依然能灭掉寄生虫和不少病菌。

    林在和贾斯特的追逐争斗中,其实已经衍生出在术法领域的能力,并不是很强,但至少低阶的高温可以实现。

    这意味着林可以点火。

    但是地下世界点火太显眼,足以吸引成群的变异生物蜂拥而来,林不想因为点亮火光,而在地下世界招惹太多麻烦。

    寻常的人,哪怕饿死也不敢吃生的变异鼠肉,不过林却不担心,他知道自己不会因此得病。

    他衍生出的坚韧能力,是基于几乎所有抗性的综合提升,包括毒性以及消化免疫,都得到了强化。

    林进食完,虽然仍然有饥饿感,但能量已经足以支撑他行动。

    没有人愿意在有食物的情况下,愿意去吃生的变异老鼠肉,有了行动力,他可以吃更端正的食物。

    他绕了大弯,离开了地下世界,因为不确定,骑士是否还有某种特殊的追踪手段,林总是保持着警惕,同时尽量远离诃德镇。

    在这种情况下,对立的东南方向的聚居地,失去教廷公会管束的丧钟镇,成了林要去的地方。

    那里可以提供该有的清水食物,还有能够满足林基本要求的装备物资。

    最主要的就是,丧钟镇没有教廷的势力,林可以放心下来,在丧钟镇休整后,再来好好的面对骑士。

    大清早,丧钟镇圣辉外的区域都还昏暗一片,一个裸上身的男人冲进了镇子中。

    他的脸上全是灰土,上身也全是脏兮兮的泥土,头发被火烧得卷曲,后背上的烧伤伤口还在淌血。

    男人看过去非常的狼狈。

    他站在圣辉下,身子抖了一抖。

    丧钟镇实在很偏僻,地方小人口也不多,因为遗迹不多,很少有猎人会到这里来,甚至连变异生物也不怎么光顾,守夜实在也就没什么意义。

    男人来的时间,正是许多居民刚刚上床睡觉的时间,所以男人的到来,倒是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

    来人正是林,他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从诃德镇的废墟横跨东南区域,一直走到了丧钟镇。

    老汉斯倚在门口的位置发呆,这个上了年纪的老人,罕见的维持了旧时代老人早起的特性,他认为这样能让自己更长寿,虽然并没有什么道理。

    他看到了这个狼狈的猎人,老汉斯第一时间没认出来他是林。

    他也不会想到,过了大半个月时间,林又重新回到了丧钟镇。

    老汉斯没认出林,林却认出了老汉斯,这个奸诈狡猾的老人,给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老汉斯走了过来,说:“兄弟,丧钟镇不接收外来居民,到镇子里要交钱的。”

    走近后,老汉斯看到了,这个猎人手臂上暗红色的纹路,老汉斯没闻到臭味,所以并不是伤病感染,更主要的是,这个人在圣辉照耀下,没有任何的异常,所以这个痕迹并不是感染黑暗之息。

    可能是某种新潮的纹身?也许更像胎记一点,老汉斯想。

    “老汉斯,真是贵人多忘事。”

    林笑着调侃,顺手把脸上脏兮兮的油腻和尘土都抹掉。

    老汉斯凑近,眨了眨眼睛,虽然这个人几乎变成光头,脸上也带着几分沧桑,但老汉斯还是认出,这个邋遢的人是林。他吓得身子一颤,还没有反应过来,林已经到了他身边,很随意的勾住了他的肩膀。

    “别怕老汉斯,我不想做什么,替我准备水和食物。”

    林身上传来一股酸腐臭的味道,老汉斯已经好久没到荒野过,被这股味道冲的有些反胃。

    “喔!我知道,放松点,我给你拿水还有吃的。”

    他压抑想要呕吐的感觉,带着林向镇子里走去。

    “我很放松,但是你千万别耍花样,那样会让我很紧张。”

    林依然搭着他的肩膀,脸上带着笑容,但是老汉斯的双腿却不由自主打着颤,老汉斯的半边身子都麻痹了。

    他感觉搭着自己肩膀的不是人类,而是一只凶残的暴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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