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北佬 > 《北佬》正文 第77章 《》上卷77 阿美的情思
    阿美走下楼,推开楼道的不锈钢防盗门。一股冷风携裹着细雨扑面而来,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浑身抖了几抖。

    阿美退了两步,想回去穿件外套。转念一想:

    “还是算了吧!留给她们俩单独相处一会吧!趁着小东西喝了酒,刚才还色眼迷离的紧盯着自己的腰身。说不定就能对小美女阿英来了电。”

    阿美重新推开防盗门,抱着肩膀走进冷风细雨中。

    这两天,阿美的内心是极为矛盾的。

    四年的时间了。

    独自一人舔着内心的那道深深的伤口。现在那个定居美国的男人,在自己的大脑中c内心里,已经如同殡仪馆烟囱的那一缕灰烟,飘然而逝。只剩下偶然间的顾影自怜的悲楚。

    偏偏这个时候,这个名叫杨籽的小东西,进了这家工厂,成为了自己的同事。不合时宜c冒冒失失地闯进了自己的生活,慢慢地搅乱了自己已经趋于平静的内心世界。

    第一次带杨籽工厂熟悉环境,其实是前台小老乡阿英的活。阿英外调,小姜等人都在忙碌,只有自己比较清闲。所以就主动担起这个“走走过场”小事。

    阿美待人接物一直都保持着优雅恬静,对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保持着宽厚和善之心,哪怕对一个捡垃圾的流浪汉,都不会产生鄙夷之情。

    对这个新来的小保安,也同样保持着淡雅的微笑。

    在阿美的第一印象中,这个略带腼腆的小保安,除了眼睛不大,鼻梁较矮,微笑起来门牙不小之外,仅仅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大男孩了。放在人群中,不会有任何突出。当然,身体看起来还算强壮c标致;走路很精神,有点军人的气势;相比以前的那些保安员,很懂礼貌。

    上学期间就勤工俭学c很早就在各大外企公司工作过的阿美,对杨籽被开除的当天,闹腾一下办公室,很是不以为然。

    一看就是个生瓜蛋子;最多也是,像其他被开除的c个别性格暴烈的男工一样,发泄一下情绪罢了。只是这个小保安的口才不错,言语间还带着看似受过良好教育的礼貌。

    阿美在冯生的要求下,让文员小姜从人事部的档案柜,翻出那份经过自己的手c交给小姜c谁也没看过c写在一张a4打印纸上的《入职报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行齐整c较为娟秀的行楷字。满张纸看起来让人颇感赏心悦目。

    阿美再看内容,真的是像小保安所说的一模一样。并且字里行间还透露出文釆。

    阿美想到了一个细节:自己原来也带过很多次新入职的保安员,熟悉厂区;都是走马观花c晃荡一圈了事。只有这个小保安不但认真的观察,很多时候还顺手摆正灭火器,卷好从消防栓散落出来的消防水带。

    在发电机房附近,也是冒着毒辣的太阳,蹚过齐腰的杂草,围绕着配电房和发电机房,认真仔细的看了一遍。

    并且,很多保安员根本不交所谓的报告;交上来的也是像小学生作文似的,都是对工厂环境的赞美之词。

    唯独他不但交了,还用心良苦地写了。

    阿美把报告书递给了冯生。内心暗想:

    “看不出来这个大男孩还是一个心细之人!”

    阿美觉得他上了七天班被开除了,确实有点冤。又想起他那双皱巴的休闲皮鞋,都快磨平了后跟,看似短寸的头型,长成了刺猥一样。

    “应该为找工作吃了很多苦。初来乍到广东的男孩子,找工作真的不容易!”

    阿美对杨籽动了恻隐之心。

    当看到冯生看完报告,凝眉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又拿起来重新看了一遍,又思索。阿美就对冯生说:

    “冯生,要不然,暂时就别开他了。留下来让他再干一段时间试试吧?现在保安员没剩几个了,一时半会儿也不一定能招得齐;万一那些贼再杀个回马枪,就不好了。”

    “阿美,不行!不能再让他干保安员了!我决定了:让他干保安队长,整个保安部都交给他去打理!”

    “啊?冯生!不会吧?他能行吗?一看就是头一次进厂的人,没有经验。您相信他的纸上谈兵?”

    “我看当(行)!没有经验不要紧!咱们可以慢慢教。单凭他的这份责任心,我很看好这个年轻人。我们公司也最需要这样的人!你快去给阿庞说。免得这个年轻人已经离厂走啦!”

    “相比曾经见过的那一个个肥大高壮的保安队长;这个杨籽做个保安员没问题。”

    阿美严重怀疑这个大男孩能否胜任这个队长职务。

    “能管得了老少混杂c生猛又缺少文化的保安部?”

    但是,杨籽和廖厂长配合的居然十分默契;短时间的“亡羊补牢”c门卫室的升级改造,都取得了超乎想象的成效。这让阿美彻底改变了对杨籽的认识。更何况杨籽能凭一己之功,为公司争取到价值三万多的免费的消防器材。

    冯厂长多次在会议上,乐呵呵地说:

    “自从小杨当了代理队长以后,我的工作省心多了!”

    阿美随即对杨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阿美在工作中早已见惯了形形色色的各类男人。相比有些道貌岸然c学富五车的高管c高官,见到自己,眼睛贼溜地往身上瞄,贪婪好色的本性一览无余;杨籽青柿子般的形象却时常在阿美脑海中浮现。

    杨籽刚开始,面对漂亮的熟女阿美,表现出的拘泥c羞涩,在阿美眼中就是一种久违的青涩c本真。阿美喜欢杨籽这种不会掩饰的纯。

    如果,买新保安服的时候,阿美买给杨籽的那双皮鞋,是出于对小弟般的怜爱。或者阿庞因一时糊涂,为了李大勇,让杨籽倍受委屈;自己的打抱不平,也是出于一种惜才之心。

    那么,后来与杨籽的几次单独交谈,甚至故作放荡c风骚c挑逗的言行,杨籽并未像自己预想的那样,粗鲁地去迎合。这所产生的情怀,就是一种爱慕了。

    阿美验证了杨籽是难得的好男人。自己尘封已久的爱的心扉,在毫无防备之下突然间打开了。

    阿美又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坠入自己挖掘的爱河。

    阿美喜欢看杨籽小而聚光c深邃有神的眼睛;喜欢看杨籽鼻梁微塌c小巧可爱的鼻子;喜欢看杨籽略微张口,未曾微笑c看似微笑的洁白的两颗门牙。

    阿美觉得杨籽聪明睿智c好学勤奋c学识渊博c敢于担当c有勇有谋c谦虚谨慎c文武双全c少年老成。总之,所有能形容人的赞美之词,全部用在杨籽身上都不足为过!

    和他在一起,会比和那些高学历c拥有良好的社会地位的人在一起,要踏实c安全。至少暂时几年,他不会轻易蜕变;没多少机会攀到更高的枝头,轻易地飞走。

    闺蜜庞小姐看穿了阿美的心思,怂恿说:

    “阿美,难得你能碰到一个自己心仪的人,收了他!我支持你!”

    “别乱说!人家是有女朋友的小男生!”

    “管她呢?又不在身边。你不是说,不再想谈婚论嫁吗?收了他!权当是个慰藉,暂且作个伴。总比你天天一个人独居一室好!”

    阿美觉得想归想,不能去动这份虐情。身为女人,更不该去伤害杨籽身后的那个女孩。

    但是,阿美还是忍不住喜爱杨籽,更喜爱杨籽身上的一种高贵:

    除了保安服,没见过杨籽添过新衣服。他却把老板给他个人的两千元港币的奖励,以及公司给他的两千元帮厨的奖金,都分发给了手下的保安员和厨工!

    这就是一种极其高贵的贵族气质!

    而那个汉奸似的学长前男友,不但家穷,就连人也穷到了骨髓里。

    那是一种贱,比贫贱还贱的贱!

    阿美依然会恨那个骗去了自己的初恋c糟蹋了自己的贞操c拐走了自己的血汗钱和房子的贱男人。

    阿美在恨过之后,就是无法自拔的对杨籽的爱。这是一份自己主动的爱,爱得心暖身酥。

    甚至会在无数个夜晚,阿美总会梦到:杨籽,宽阔的肩膀c肌肉发达的胸膛c有力的臂弯c结实的屁股。

    醒来后,身体一片潮湿。

    旗峰公园的那天,因自己无意中提到杨籽的女朋友,惹得他发疯一样,一脚踹裂古树皮。阿美明白了,杨籽有了类似自己的遭遇。真的是同命相连了。

    阿美把这一情况告诉了阿庞。庞小姐出坏主意,想让袁亮灌醉杨籽,把他留宿下来,让阿美有机会用滚热的身,去抚平暖化杨籽的冰凉心口。结果弄巧成拙。

    阿美那晚明明感觉到酒后的杨籽,有了异样的反应。然而,杨籽却真的像柳下惠那样,守住了底线;仓皇逃脱。

    阿美一度觉得杨籽会恶心自己的下贱,不再愿意和自己交往。但是杨籽依然和自己不亲不疏地相处如故。

    阿美很庆幸留住了这份美妙如初的情意。

    当阿英把自己心里的小九九向自己和盘托出时,阿美一点也不感觉意外。只是有点震惊:看起来清纯见底c温顺有加的小姑娘,怎么会这么大胆c豪迈地请求自己帮忙,向杨籽直接挑明自己对他的初情。

    “美姐,小杨哥要是暂时不喜欢我,也没关系。只要我们两个都还在这间工厂,或者只要我能联系到他,不管他今后交了多少个女朋友,我都不会放弃对他的追求!”

    阿美很早就发觉这个小姑娘也喜欢杨籽。只要杨籽一进办公室,阿英的一双大眼睛就会放光c流水。有事没事总喜欢在杨籽身边晃悠。能经常看到她偷偷地往杨籽口袋塞苹果。阿美知道这个小老乡少女怀了春。

    阿美曾经羡慕嫉妒恨:阿英假借广播播报的名义,时常在午饭的时候缠着杨籽,两人在门卫室“开小灶”。

    阿美渐渐的也习惯了,看似很般配的两个人中午混在一起的那半个小时。

    阿美现在似乎更想明白了:既然有一种美好的事物,上苍注定不该属于自己,何不作个顺水人情,拱手让予另外值得拥有它的人呢?

    阿英冰清玉洁,温顺纯情。一定是杨籽喜欢的类型。而自己真的不是杨籽的菜。自己也不配拥有小男人的爱。

    不是说,

    “女大三抱金砖,男小五命辛苦”吗?

    自己刚好比杨籽大五岁。如果按自己查的中国属相相配论,属鼠的自己和属蛇的杨籽,是相克的。仅凭这两点对杨籽不利的说法,自己就应得放手!

    阿美还认为:男人和女人不同;治疗男人失恋的痛病,最好的方法,就是吹响下半场恋爱开始的哨子。

    男人拥有新欢就能即刻忘却旧爱!

    他们能有个结果最好;没有结果也没关系。致少可以避免阿英在这混乱的人情关系的打工场所,不至于像曾经的自己一样,懵懂无知中被别人糟蹋了初恋。

    阿英是主动爱的杨籽,应该值得尝试爱之初体验。

    假如杨籽把别的女孩当成了新欢,自己就难能像在阿英面前一样,肆无忌惮地称呼杨籽“小东西”了!更没机会像现在这样,和杨籽阿英三人,共同的快乐相处。

    阿美决定今后把对杨籽的那份虐情,转化成姐弟般的亲情。鼓励他去学电脑,去考驾照;在职场上更进一步发展。这样不但不会完全失去杨籽,又能积下些许的德。

    阿美于是就导演了今天的这出戏。

    有个突发的小事件,阿美觉得自己差点没有应对好,险些也弄巧成拙。

    那就是,当阿英无意中播放那首歌曲——《心雨》时,阿美没想到,作为男人的杨籽也会象几年前的自己一样,这么敏感;心灵也会这么痴癫。

    所以当杨籽突然要喝白酒的时候,阿美一下就懂了杨籽此刻的心境。她立刻明白,一定是这首歌,勾起了杨籽的辛酸旧情。

    阿美慌乱了。她怕杨籽一下子又厌恶了所有的女人。毕竟作为过来人,自己也曾多年厌恶过天下所有的男人。她最懂杨籽突然间想喝白酒,意味着怎样的心理。

    所以阿美关停了音响,支开了阿英。给杨籽一个宁静的时空。

    阿美到了小区大门口,送蛋糕的还没有来到。阿美就抱着单薄的双肩,在门卫室里胡思乱想着,等了好一会儿。总算拿到了蛋糕。拎在手里,单手抱肩。

    刚走进雨里,头顶撑起了一把伞;随即一件长风衣披在肩头后背。

    阿美抬头看到杨籽站在身边。一股暖流从心里传遍全身。身体猛一战栗,两行热泪,潸然而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