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修真小说 > 平妖策 > 正文 第四章 观内真人,观外少年。
    说起这清风道人,也是方圆百里的一处传奇。

    他本名董风,乃是彭城外董家庄人,自小家贫,十三四岁的时候,荆江突发水患,下游一片泽国,彭城附近也被淹了很多田地,董家庄也被大水淹掉。

    董风和他父母也被江水裹挟而下,董风命大被人救起,只是他的父母却死在了江水之中,连遗体都找不到了。

    他为了寻回父母遗体安葬。于是自卖自身,愿到彭城大户李家为奴三年,得卖身银十两。

    拿着这十两白银和父母画像站在城中闹市。声称,若能帮他寻回父母遗体,他愿意将这十两白银奉上。

    不过几个时辰,消息就传遍城中。果然第二天早上,就有几个汉子带着他父母的遗体来寻他,董风如约奉上十两白银,那汉子却坚持不肯收,说:“你的年纪虽然不大,可你的孝却让我佩服不已。”这才离开。

    于是方圆百里没有人不称赞孝子董风和那义士。彭城县志也将这件事郑重记载在县治之上,流传后世。

    。。。。

    。。。。

    董风在李家为奴三年期满,于是辞别而去。

    被一个游方道士拦在路上,那道士拦住他,笑嘻嘻地问道:“听闻彭城董风孝感天地,为葬父母,为奴三年,今日重获自由身,还有什么志向呢?”

    董风看道人道袍破烂,但是步伐灵动,有飘然之态,他虽然没有小聪明,确是有大智慧的。

    于是恭敬答道:“只希望荆江自此太平,两岸百姓不再有卖身葬父之事。”

    道人站在路上,叉腰大笑道:“好,好徒儿,不枉为师在此处等了你半月,终于等到你。”伸出黑黝黝的手指,朝董风额头一点,笑道:“今日过后,你的道号便叫清风,是我当归子弟子了。”

    董风被那手指一点,只觉灵台清明,一卷道书,焕然出现在灵台之上,其中内容玄之又玄,竟是修炼之法。

    他喜不自胜,连忙跪倒在地,恭敬的磕了三个响头,说道:“弟子清风拜见恩师。”

    道人也不去扶他,只是笑道:“此地西去百二十里,乃是一处福地,为师已在半月前在那处为你备好了道观,你乘此快马,速速去吧。哈哈哈。”

    大笑三声,变出一匹快马,化作一阵清风而去。

    董风还欲再问,见得刚刚拜的恩师就不见了人影,只有一匹白马突兀出现在他眼前,不由感叹道法玄奇,更加坚定了入道修玄的决心。

    骑上白马,往西去了。

    那白马果然神异,一路跋山涉水,竟然如履平地,不过一个时辰就到了当归观。

    清风下马入观,只觉得天地间忽然大不一样。心中有感,当即坐下来修炼,忽忽然半月,一晃而过,清风也破关入道,成为了修士。

    自此为当归观观主,保得方圆百里,一片安宁。

    。。。

    。。。

    荆江左,当归观。

    观主清风真人,一身道袍,盘腿坐在一个蒲团之上,微合双目,双手结着手印,正在观中修炼。

    他如今刚刚三十有二,但从他面目上看来,竟然如二十岁的少年郎一般。

    又兼唇红齿白,体态飘逸,神态俊逸,真是貌若潘安,若是乘车去彭城大街上走上一圈。不知会引得多少闺中少妇,怀春少女放声尖叫,纷纷将自己的肚兜手帕扔上车来。

    幸好此等好男儿深匿于道观之中悟道参玄,不然要羞煞多少男子。

    收起手印,重新站起,结束了今天的修炼。

    他自踱步到院中大缸处,伸手拿起大缸上漂着的半拉葫芦瓢,舀了半瓢清水,仰头喝了下去。

    喝个水都如此潇洒从容,要是让那些前来上香的女客看到了,还不得春心萌动,羞红了脸。

    清风喝完清水,将葫芦瓢往缸里一扔,拢起袖子,施施然踱步到前面大殿接待众香客去了。

    这时候,风尘仆仆的林平终于走到了当归观。

    昨日出发,今日上午终于到了此处。

    除了昨日下午在茶肆休息了一番外,林平连夜赶路。

    又饿又累,但是不敢就这么上门求助。

    先是寻了个江边僻静处洗漱了一番,重新收拾好发髻,又将衣袍和靴子上的泥土斑点在江中清洗干净,等到晒干衣服,重新穿戴整齐,已经是半个时辰过后了。

    他在心中默背了一遍老子的道德经,心中多了些底气,这才一步步走入道观。

    观门大开,不过里面却没有什么人声。

    跨过大门,入眼就是一座大殿,正对着观门,气势雄浑,肃穆庄重,让人不敢高声。

    院中种了数棵银杏古木,几个石桌石椅错落摆放。

    林平没看到人影,只好继续往大殿中走去。入了殿中,里面供奉着三清上人,几个女香客正跪在蒲团上许愿抽签。

    他张目四顾,只看到大殿左侧,一个年轻道人正坐在蒲团上,前面放着一块矮榻。

    年轻道士被十多个女香客围着,好像在给他们解签。

    林平四处看了一圈,没有看到其他道人。心中暗道:“大殿里只有这一个小道士,难道清风真人就只收了这一个徒儿?”

    心中虽然焦急,却也不敢唐突,更不敢入到后室一探究竟。

    那道士被十几个女香客围着,没有半个时辰怕是解不完,他只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恰好有个香客刚求完签,空出一个蒲团来。林平心中一动,赶紧跪倒蒲团上,先朝三清爷爷磕了三个头,许愿道:“三清爷爷在上,让小子除去妖物,报得父仇。”

    又是三个头磕了下去,伸手去拿台上的竹签,蓦然间发现入手一片细腻,好似锦缎一般。

    这才发现自己抓住的竟是一只素手。他赶紧松手,连连道歉。那女子脸色羞红,不过却是气的,她狠狠瞪了林平一眼,骂道:“登徒子!”

    气呼呼的从竹签里抽出一只签,也不看是什么,拿起就往小道士那里去了。

    林平哑巴吃黄连,用右手狠狠打了下左手,骂道:“害得我被骂作登徒子。”

    可不知怎的又想起方才情景。感叹道:手如柔荑,肤若凝脂。

    这是说美人的素手像是刚刚出生的茅草的茎一样柔嫩纤细,肌肤则像羊脂一样光滑美丽。

    少年慕艾,其情也真。

    。。。

    林平拿着刚刚抽的小签,站在那女子身后排队,只是离得甚远,神思不属,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哦,原来是在发愣。

    清风端坐蒲团,微含笑意地给众女客一一解签,女客们盯着他,满脸羞红,他却好似瞎了一样,只是给女客讲解签中含义。

    也有年轻胆大的女香客,仗着姿色出众,对他频抛媚眼,又挥帕作态,他仍是点点笑意看得那女客心中发慌,不敢再故意。

    终于过得半个时辰,到了林平前面的那位姑娘,那姑娘面有忧色,不知冲清风说了什么。

    清风仍是那淡淡的笑意,说了几句,又朝站在她身后的林平看了眼,那姑娘拿着帕子,挡住嘴巴,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

    清风又说了几句,那姑娘忧色捎去,朝清风施礼答谢,出了道观。

    。。。

    “小友,怎么还不醒来?”清风脸上笑意似是掩盖不住,冲他喊道。

    ”哎呀,小子失神了。请先生莫要见怪。”林平被他喊醒,连忙拱手道。

    原来他刚刚正在发愣,竟然连观中人都走空了都不知道,现在观中就只有他二人了。

    ”小友身处迷障而不自知,我又怎么会见怪呢?“清风话有深意。

    “额,先生,这些是什么?。”

    林平坐在蒲团上,看着桌上的十多块女子手帕,吃惊道。

    这道观怎么还有这些东西,难道这是个假道观。

    清风瞟了眼桌上的手帕,笑道:“这是诸位女香客留下的结缘之物。”

    说着将桌子上的手帕收起放到桌子下去了。

    林平惊得说不出话来,结结巴巴,又有些羡慕道:“道士也可以结缘么?还是和这么多女香客一起结缘?”

    清风看他那副羡慕的神色,只觉心口一闷,差点维持不住脸上笑意。

    缓声道:“施主说笑了,这是和仙神圣贤结缘的,不是和我结缘的。”

    林平恍然大悟,原来结缘指的是香客向道观捐物。方才那些女客因为爱慕清风,所以才留下手帕表达爱意,清风一颗道心尘埃不染,只将它们看作寻常布帛,所以说是香客结缘,谁知道这林平孤陋寡闻,竟把结缘想做男女情缘。于是气氛有些尴尬。

    清风只好开口说道:“小友可否把签拿来,贫道帮小友解上一番。”

    林平道歉道:“方才小子无礼,还望先生不要见怪。”说着递上求来的签。这签他求来就拿在手上,之后就走神不断,竟是忘了看上一眼。

    清风接过签,也不看,直接放在桌上用手掩住,笑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小友,上上签,求得是姻缘吧,必得佳偶。”

    林平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试探道:“您都没看呢,再说了小子求得是降妖伏鬼之事,不是姻缘。”

    清风装作吃惊的样子,说道:“不是姻缘么?我看小友桃花满面,分明是求姻缘啊。”

    哎呦,这清风是在笑话林平看了人家姑娘后,失魂落魄呢。

    林平连连作揖,求饶道:“先生就饶了小子吧,小子再不敢冒犯先生了。”

    清风看他满脸通红,这才心满意足地拿起了签,脸色变得有些奇怪,过了一会,方才说道:“上上大吉,此去降妖,必定逢凶化吉。”

    林平喜不自胜,高兴道:“先生可莫诓我,此次当真能杀了那妖物?”

    清风将签递给他,不信你就自己看吧,林平美滋滋的接过来,放在手中一看,脸顿时就垮了,竹签上,下下签三个大字,清晰无比。试探着问道:“先生,这不是下下签么?”

    “你看反了,这样来看。这不就差不多了么?”清风伸手过来,将竹签掉了个头,果然下下二字,看起来就和上上差不多。

    “先生,这差得可是很多啊。”

    “就是差了点所以才说是逢凶化吉嘛。”清风歪着头,冲他笑道。

    该死的,之前还一副高人模样,怎么现在如此无赖。

    心中愤愤,但又不敢惹他不满,只好委屈道:“先生,要不请尊师清风真人来给我解吧,我还想求真人去降妖。”

    “他不会去的,你只能自己去了。”清风还是歪着头,一副看戏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清风真人不去?”

    “因为我就是清风。”清风把头歪回来,不慌不忙地整理了道冠,指着自己的鼻子道。

    林平哑然失笑。

    出言试探道:“听说真人已经三十岁了,您看起来可不像啊。”

    “对,我就是清风。”清风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摸出怀中的狼豪笔,这是师父留给他的,师父当年用它在碑上写下了“当归”,又用它平定了荆江,最后又留给了他,如今是该要留给他的师弟了。

    “小友,后院有一匹骏马,乃是恩师留给我的,这里还有一只狼毫笔,你拿着。只要有它们在,那妖物绝敌不过你。”

    将狼毫笔郑重地放到林平手里,起身到了后院。

    后院有一匹白马,正在院中闲逛,身上没有马嚼和缰绳,也没有马鞍和马镫,是一匹野马。

    林平张嘴欲言,清风却是已经把他推上马背。

    嘱托他拿紧狼毫,莫要遗失。

    林平正要点头称是,谁料清风伸手在他胸前一拍,然后狠狠一拍马屁股。

    野马吃惊之下,奔腾而起,竟然一下就越过了高墙,到观外来了。

    林平吓得紧紧抱住马脖子,冲后面大声喊道:“真人,真人,这东西怎么用啊?”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清风也学他喊道。林平在马背上起伏不定,正在咬牙硬撑,听到这句,差点没吓得从马背上滚下来。

    要不是这疯马跑的太快,林平真想回去同他好好理论理论。

    清风站在高墙上,看到白马驮着林平一路飞驰,身后扬起一阵烟尘。

    忽然有些担心,随即想道:“师父早已算过,此次他必定逢凶化吉。再说了,我给他留了手段,又有狼毫笔和白马助阵,定然能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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