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科幻小说 > 教授门徒 > 《教授门徒》正文 第三十一章 歪松的信 字歪情深
    哭什么哭!你应该像你正松哥我一样,坚强再坚强,我没什么文化,想半天不知该如何写,加上又坐在火炉边,结果汗都给急出来了。

    所以你看到的那不是泪,那是汗水。

    煽情的话,咱就不多说了,我必须接着为自己申冤,囚辉,昨天你说我为何在村主任死的当天夜晚,提着镰刀出现在他家门口!原来这事你早就知道了,应该是你那小女朋友告诉你的吧?

    那我也没必要瞒你,其实我也根本没打算瞒你,只是被我给忘了,而且这事吧!它不怎么好开口说。

    那天,晚上约十点半,一个女人打电话给我,她说她手上有一把镰刀,和我的镰刀很像,估摸着是一对,声音听起来不怎么好听,但是说话却充满了诱惑力,听的我当时有感觉了!

    具体什么感觉就不给你说了,少儿不宜,我仔细回想,总觉得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却一时想不起来声音的主人!

    我问她是谁,她叫我去村主任家门口就知道了,我当时一下反应了过来,怪不得似曾相识,原来是村主任家里的那个妖精。

    最后她又一次叮嘱,让我把我的镰刀带去,还说一对镰刀何必把它们分开,她还说充电等我。

    听得我心里面直痒痒,所以我就二话不说,提上大刀,冲向村主任家门口,看到这黑压压的房子,联想到村主任的面善心恶,我心里开始打了退堂鼓。

    不知是出于对镰刀的喜爱,还是对于美的向往,我鼓起勇气,拨回刚才那个号码,居然是关机的,我估计她可能正在充电呢!

    于是我在极度紧张和前所未有的亢奋中,悄悄的等了一会儿,直到隔壁杨老三家路灯灯突然打开,把我吓了一跳,我便慌忙走回家了。

    回家后,“无尾”不见了,我也没来得及多想,直到十二点左右,我听见狗的哀叫,于是我起床出来一看,

    居然是“无尾”,它口吐白沫,四脚朝天,来回的翻滚,眼睛直溜溜的看着我,那眼神,像是在祈求什么!又像在担心什么!

    于是我把心一狠,从旁边里拿了一根大木棒,一棒敲打在“无尾”头上,结束了它的痛苦。

    把“无尾”埋了以后,我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接下来的事不用说,你也知道。

    哎。

    谭本琴这个女人不简单,可千万别被她的美貌给欺骗,以前我还不怎么相信,可是经过这么一整理和回忆,我发觉我是上了她的圈套了,

    我最近遭遇的一切好像都是她刻意安排好的一样。说不定,她还有其他的帮凶,必须要早日找到小白脸王忠,这事与他也脱不了干系。

    算了,不说这些,找线索这种事就交给你去干,再说下去,我自杀的勇气就要消磨殆尽。

    下面该是解释我自杀的原因了,你务必好好的看下去,囚辉,因为我不想以畏罪自杀的名义结束自己的生命。

    记得吧,我给你说过,我曾经交过一个女朋友,就是村子里人们口传的在我家住了十多天就跑了的媳妇。

    相比较而言,我还是比较喜欢你们称呼她为我的女朋友,她本名李芯菊,听到这里我知道你一定会发挥你那该死的想象力,但请你不要用你肮脏的思想玷污我的女神。

    说来也巧,我和她认识于我刚结识到天桥神棍的当天,不过正因为如此,我后来才又花了几百块的冤枉钱。

    事情是这样的,在遇到神棍的当天,他说我有桃花运,我心里越想越兴奋,刚好顺着天桥走下去,看到一个广告。

    陌陌,没什么不可以。

    陌陌,让你我的距离由正到负。

    处于兴奋状态的我,听了神棍的话后,自信心膨胀,理所当然的把我物色好的女生当成了准女朋友,于是我便误打误撞的认识并交上了人生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女朋友。

    后来和她聊了一个星期左右,她觉得我挺有意思的,就和我开始交往。

    后来便到了我家,我的电瓶车便是那个时候买的,每天带着她去兜风,去坡上看蜜蜂,亲近大自然,去神木镇膜拜神木,去县城里面看电影。

    大约十天以后,他嫌我古板,嫌我土气,不懂幽默,说我们不合适,说白了她只把我当做过渡人,也就是你们所说的备胎。

    我当然不同意,我说我也可以学,这些都不是问题,我很聪明的,什么都是一学就会,我还把我压箱底的从小学到初中得的八张奖状给她看,她笑了,笑的那么迷人。

    她说我是一个老实人,我也许适合结婚。但是绝不适合谈恋爱,她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只要我能回答上她的问题。

    我问她有没有时间限制,她说,她自己24岁,我30岁,于是她给了我6天的时间。

    我装作很为难的样子,六天,那你这六天可不准离开,你的问题不能太难,否则我就不答应。

    其实我在心里暗暗窃喜不已。

    她说可以,但是只有三次回答的机会。

    她的问题很简单:

    孙悟空为何大闹天宫之时天上地下无敌,视十万天兵天将如无物。

    但是到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时,却被,一只野鸡、一个蜘蛛、甚至是一条看门狗给拦住了。

    这说明了什么?

    她问。

    第一次,我在百度上查了整整一天,罗列出成百上千个答案,手机电池都给烧坏了,我以为这样会让她感动,最后还是没有一个答案能让他满意,

    第二次我去县城里的新华书店待了半天,与书店女工作人员大吵一架被撵出来后,才知道,原来有个看书免费的地方叫图书馆,而不是新华书店,

    然后用了两天时间,把西游记的青少年版到原版,再到叶知秋品西游作品全部读完。

    我告诉她大闹天宫前后变化之所以这么大是因为:给别人打工和自己创业,性质完全不一样。

    然后解释给她听:打工之前的孙悟空创业如何如何厉害。

    打工后他怎么怎么没以前那么厉害了,妖怪是从底层一步步摸爬滚打上来的创业者,为了守护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为了长生不老当然得和孙悟空拼命,

    而神仙多是富二代官二代,所以他们的战斗力和忠诚度,还有遇到挫折时的心理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即使他们有那个实力,也完全没必要把孙悟空赶尽杀绝,否则狡兔死走狗烹就是他们的下场。

    反正混也是一天,拼我是一天,工资就那么多,何必给自己找麻烦。

    芯菊听到这里!先是震惊,到后来是愤怒,她说,我不准你这么说我的绝世英雄。

    我感到莫名其妙,什么玩意儿?

    心里有点酸酸的,我记住了绝世英雄这句话,最后用了两天的时间,我上了知乎,混过贴吧,进入话题圈,刷微博,赞朋友圈,最后我突然想起了一部港片。

    第五天,我信心满满的从地铺上爬起来,站到芯菊的床前。

    我知道了。

    孙悟空取经被一个野鸡、一只蜘蛛、一条看门狗给堵住了,并非齐天大圣是水货,恰恰说明他是至情至圣之人。

    首先,那只挡住他的野鸡是九世野鸡,而且她有鸡瘟!最要命的是她和猴大圣同属毛类动物,两个搭配刚好能搞一个禽兽组合,红遍大江南北轻而易举!

    你可知道“杀鸡儆猴”的典故出处吗?就是这么来的!所以你觉得孙悟空会杀这只野鸡吗?

    至于那看门狗嘛!他是一只可怜的单身狗,孙悟空又何尝不是如此,他两同病相怜,因此他会舍得痛下杀手?

    最后的蜘蛛精嘛!那不是孙悟空的老情人白晶晶吗?

    孙悟空不止是紫霞的绝世大英雄,更是白晶晶的求不得,离不开,忘不掉的梦中情人。

    说到这里之时,芯菊她已泣不成声,扑倒在我的怀里,用她的一切缠住了我的一切,于是中国最后一个大龄男孩消失不见。

    好景不长,激情过后,便是无尽的空虚。

    为什么要走?难道我对你不够好!或者我的回答你不满意?我问。

    她说,你对我挺好,你答得也挺好,的确是我想要的答案,可你终究不是我想要的那人。

    说完慢慢地她走上前,抱住了我,亲了我一口,转身快速离我而去。

    ……

    望着这纸上星星点点的邹而煞白般的印记,几乎要把这纸无情的洞穿,

    搭配着这不堪入目的、歪来倒去的字的点缀,我久久不能释怀,我已分不清是我留下的痕迹,还是本来就存在的伤痕。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